左氏传续説卷二 宋 吕祖谦 撰
矣。
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黒肩将左军,陈人属焉。郑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髙渠弥以中军奉公【五年】古者天子六军,今桓王何故只有三军?郑何故却有左右拒及中军?盖周室衰弱,不能备天子六军之制。郑欲当王之三军,就一军中分出左右拒,故有三军。郑命二拒曰「旝」,动而鼓。旝,中军之旗。皷二拒之皷。古者每军主将之车必有一鼓,如《国语》曰:「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皷,有髙子之皷。」则此中军亦当有皷。今中军乃动旝而不动鼓,何也?盖车进则鼓动。今郑欲先命左右拒以击陈、蔡、卫,则中军尚未动,所以郑中军以旝为号令也。
译罢了。
周桓王率领诸侯讨伐郑国。郑庄公率军抵御。周桓王统领中军,虢公林父率领右军,蔡国、卫国的军队隶属于右军。周公黑肩率领左军,陈国的军队隶属于左军。郑国曼伯担任右拒,祭仲足担任左拒。原繁、高渠弥率领中军护卫郑庄公【五年】古代天子拥有六军,如今桓王为何只有三军?郑国为何却有左拒、右拒以及中军?这是因为周王室衰微,无法完备天子六军的制度。郑国想要抵挡周王的三军,便从一军中分出左拒、右拒,所以形成了三军的对阵。郑国命令两拒以“旝”为号令,行动时击鼓。旝,是中军的旗帜。击打两拒的战鼓。古代每军主将的战车上必有一面战鼓,如《国语》所说:“有中军的战鼓,有国子的战鼓,有高子的战鼓。”那么这里的中军也应当有战鼓。如今中军却挥动旝而不击鼓,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战车前进时才击鼓。现在郑国想要先命令左右拒去攻击陈、蔡、卫的军队,那么中军尚未行动,所以郑国中军以旝作为号令。
鱼丽之陈【五年】
只缘郑既分左右拒,以当三国,则中军人少,不能敌王三军,故先偏后伍,分开人数,使行陈广阔,足以当王之三军。盖左右拒只在两邉,当蔡人、卫人、陈人,又不能当王之左右军也。古者车制,毎车必有甲士三人,如主将之车,则主将居中,御戎与右却在两傍;如非主将之车,则御却居中,两邉却自有左右。故在主将之左者,谓之御戎;居车之中者,只谓之御。御之职掌马之六辔,右之职掌执戈矛。哀二年铁之战,邮无恤御简子,卫太子为右。太子曰:“吾救主于车,退敌于下,我右之上也。”邮良曰:“我两靷将絶,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清人之诗曰:“左旋右抽,中军作好。”此皆见得御与右之职事。
战于繻▯【五年】
繻▯之战,此是周室大变处。自此后,如陈、如蔡、如卫之属,竟不见来从王室。盖自此一败后,诸侯皆解体矣。
楚武王侵随,鬬伯比言于楚子曰:「汉东之国,随为大【六年】观楚经略汉东之初,便欲灭随,而随终不为楚所灭者,何故?盖少师死,季梁在,諌行言聴,无人沮挠其谋,故楚不敢灭。后来却反以厚意结随,以为助,使之勿救援小国。故汉东之小国尽为楚所灭,而随独终春秋之世,如所谓「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随密迩于楚,楚实存之。世有盟誓,至今未改。看此两处,便见楚常结随而不灭,随处。
楚略汉东【六年】
楚初盛时,横取湘、汉一▯,渐至中国。如败邓,防南诸侯盟贰。轸州蓼,皆是。
随人使少师董成【六年】
董成如涖盟相似。盖两君不亲相见,故使人徃临之。
季梁曰:「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六年】
古人説:治民必言事神。盖人君是神民之主,天下国家只是治民、事神两事。《周礼一书自初至末,亦只説此事。见得古人以实事看神,如后世以神为虚诞文具了。《春秋》之时神民所以并説者,只实见其不是虚诞且如学者不愧屋漏,不欺暗室,此便是知有神处
上思利民忠也【六年】
寻常以诚事君,谓之忠。如隋炀帝下诏,非不説要利民,只此心不诚于为民,故谓之忠则不可。古人上下常通説此一字,如孟子曰:“自反而有礼矣,自反而仁矣,必曰自反而忠。”既説礼与仁,而又必説忠者,何故?盖亦欲实验此心果何如也。一部《左传》所以多只説一个忠字,自秦汉以来,简册中此字始断絶。
祝史矫举以祭【六年】
所谓矫举者,如无嘉徳而曰嘉栗,不能馨香而曰防酒之类,皆谓之矫。
奉牲以告曰:「愽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六年】既説:「愽硕肥腯,何故又説备腯咸有?」此两句似重,然细看来,「愽硕肥腯」是大纲统言,牲体「备腯咸有」自各以其类而言之。如用太牢,则牛、羊、豕三者皆相似乃可,如三者之中有一不称,则不得谓之咸有。此四句各不相似,故杜氏谓其实皆当兼此四者,看他下「兼」字便见得,杜氏不以为同处。
所谓馨香无谗慝也【六年】
无谗慝,便是所以为馨香处。且如一家中,所以谓之馨香者,必其父子兄弟中和睦而无乖离之意,乃可谓之馨香。所谓馨香,无谗慝也。两句最有味。
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六年】此四句自有次第。
北戎伐齐【六年】
当齐桓未覇以前,戎狄横行于中国,灭卫,伐鲁,伐周之类甚多。自管仲相桓公之后,方能攘之,所以孔子有“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袵”之叹。须看当时事体,然后知圣人之语不妄。▯
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使鲁为其班,后郑【六年】春秋时班次亦有两般,无事时则以爵尊者为先,出师时则以主兵者为先。▯五年,邾人、郑人伐宋,邾在郑之先,邾主兵也。桓十年,齐、卫、郑来战于郎,齐、卫在郑之先,王爵也。今郑为齐伐戎,如以主兵例论之,自合居先,而鲁以王爵论故居后。又如践土之盟,载书曰:“晋重
译鱼丽阵【五年】
只因为郑国已经分设左拒、右拒来抵御,以抵挡三国,那么中军的人数就少了,不能抵挡周王的三军,所以采用先偏后伍的阵法,分开人数,使行阵广阔,足以抵挡周王的三军。大概左拒、右拒只在两边,抵挡蔡人、卫人、陈人,又不能抵挡周王的左军和右军。古代的车制,每辆车必定有甲士三人,如果是主将的车,那么主将居中,御戎和车右却在两旁;如果不是主将的车,那么御者居中,两旁却有左和右。所以在主将左边的,称为御戎;居于车中的,只称为御。御的职责掌管马的六根缰绳,右的职责掌管执戈矛。哀公二年的铁之战,邮无恤为赵简子驾车,卫太子做车右。太子说:“我在车上救主,在车下退敌,我是车右中的上等。”邮良说:“我两边的马缰绳将要断绝,我能止住它,我是御者中的上等。”《清人》这首诗说:“左边旋转右边抽戈,中军做得很好。”这些都看得出御者与车右的职责。
战于繻葛【五年】
繻葛之战,这是周王室的大变故。从此以后,像陈、蔡、卫之类的国家,竟然不再来服从王室。大概自从这一败之后,诸侯都离心离德了。
楚武王侵随,鬬伯比对楚王说:“汉水以东的国家,随国最大【六年】”观察楚国经略汉东之初,就想灭掉随国,而随国最终没有被楚国灭掉,是什么缘故?大概因为少师死了,季梁还在,进谏的话被听从,没有人阻挠他的谋略,所以楚国不敢灭随。后来反而用厚意结交随国,作为援助,让它不要救援小国。所以汉东的小国都被楚国灭掉,而随国独自在整个春秋时期得以保全,就像所说的“周朝子孙在汉川的,楚国实际上都灭尽了”,随国紧邻楚国,楚国实际上保全了它。世代有盟誓,至今没有改变。看这两处,便可见楚国常常结交随国而不灭它,随国的地方。
楚略汉东【六年】
楚国刚兴盛时,横扫湘水、汉水一带,逐渐进入中原。如打败邓国,防备南方诸侯在贰盟,轸州蓼,都是这样。
随国人派少师主持议和【六年】
主持议和就像主持盟会相似。大概两国国君不亲自相见,所以派人前往主持。
季梁说:“所谓道,就是对百姓忠诚而对神明守信【六年】”
古人说:治理百姓必定要说到侍奉神明。大概国君是神明和百姓的主宰,天下国家只是治理百姓、侍奉神明这两件事。《周礼》一书从开始到结束,也只说这件事。可见古人把神明当作实事来看,不像后世把神明当作虚妄的仪文。《春秋》之时神明和百姓之所以并提,只是确实看到它们不是虚妄的。就像学者在屋漏之处不惭愧,在暗室之中不欺瞒,这就是知道有神明的地方。
上面想着有利于百姓就是忠【六年】
平常以诚心侍奉君主,称为忠。如隋炀帝下诏,不是不说要利于百姓,只是这颗心不诚于为民,所以称为忠就不可以。古人上下常常通说这个字,如孟子说:“自我反省而有礼了,自我反省而有仁了,必定说自我反省而忠。”既然说了礼与仁,而又必定说忠,是什么缘故?大概也是想要实验这颗心究竟如何。一部《左传》之所以多只说一个忠字,自秦汉以来,简册中这个字才断绝。
祝史夸大事实来祭祀【六年】
所谓夸大事实,如没有嘉美之德却说嘉美,不能馨香却说清酒之类,都称为夸大。
捧着牺牲来禀告说:“广大肥壮。说民力普遍存在,说牲畜硕大繁殖,说没有疾病疮癣,说完备肥壮全都具备【六年】”既然说了:“广大肥壮”,为什么又说“完备肥壮全都具备”?这两句似乎重复,然而仔细看来,“广大肥壮”是大纲统言,牲体“完备肥壮全都具备”各自以其类而言。如用太牢,那么牛、羊、猪三者都相似才可以,如三者之中有一个不称,就不能称为全都具备。这四句各不相同,所以杜氏说它们实际上都应当兼有这四者,看他下面的“兼”字便可见,杜氏不认为它们是相同的。
所谓馨香就是没有谗言邪恶【六年】
没有谗言邪恶,就是所以称为馨香的地方。且如一家中,所以称为馨香的,必定是父子兄弟中和睦而没有乖离之意,才可以称为馨香。所谓馨香,就是没有谗言邪恶。这两句话最有意味。
所以致力于农事的三个时节,修明五种教化,亲近九族,以致其洁净的祭祀【六年】这四句话自有次第。
北戎伐齐【六年】
在齐桓公未称霸以前,戎狄横行于中原,灭卫,伐鲁,伐周之类很多。自从管仲辅佐桓公之后,才能排斥他们,所以孔子有“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就要披发左衽”的感叹。必须看当时的事体,然后知道圣人的话不妄。〇
诸侯的大夫戍守齐国,齐国人馈赠他们活牲。让鲁国按班次排在郑国之后【六年】春秋时的班次也有两种,无事时以爵位尊贵的为先,出兵时以主兵的为先。〇五年,邾人、郑人伐宋,邾在郑之前,邾是主兵。桓公十年,齐、卫、郑来战于郎,齐、卫在郑之前,是王爵。现在郑国为齐国伐戎,如果按主兵的条例论,自然应该居先,而鲁国按王爵论所以居后。又如践土之盟,载书说:“晋重
、鲁申、卫武、蔡甲午、郑防、齐潘、宋王臣、莒期。”藏在盟府。夫鲁弱国也,蔡小国也,如何却在郑、齐之先?盖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此所以周班为先后也。戍齐,见当时诸侯犹相亲附,犹相扶持。
译鲁申、卫武、蔡甲午、郑防、齐潘、宋王臣、莒期。”这些名字被收藏在盟府中。鲁国是弱小的国家,蔡国是小国,为什么却排在郑国、齐国之前呢?这是因为周朝的宗族盟会中,异姓诸侯排在后面,这就是周朝排列先后的依据。戍守齐国,可见当时的诸侯还彼此亲近依附,还互相扶持。
郑忽辞齐昏【六年】
忽不借助于他国而自求多福,非奋然诚有志也。盖其为人浅狭而多所拘挛,暗▯而动,皆疑畏浮易,而不知审量,孑孑然以文义自喜,而国▯人情,与其身之安危,皆懵然莫之察也,适足以取亡而已矣。使忽诚有志而深求其实,则资之弱固可彊,而所以持国者,固无待于外助也。惟其为善有名而无实,所以卒见嗤于祭仲,而为诗人所闵。此功利之説所以多胜,而信道者所以益寡也。盖昭公但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而所谓在者,初未甞做功夫也。
季梁曰:「楚人尚左,君必左【八年】
楚人所以尚左者,蛮夷之俗也。蛮夷以左为尚,如左袵之类,皆是中国则以右为尚。
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八年】
谓君当与王为敌
王命虢仲【八年】
此皆畿内诸侯,周之旧制。畿外诸侯则世袭,畿内者则皆随其所职。且如为卿,则有采地,或免或死,则已,不世袭也。其后乃亦世袭。周之王畿,皆为人所有,所以益弱。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防章让于邓,邓人弗受【九年】
此见得邓全无政刑处。道朔巴客之聘,既及邓境,而鄾人敢于杀而夺之,则邓之纲纪盖可知矣。及楚防章让邓之时,则鄾人之罪,邓所必讨,而邓反助之。盖国家将亡,则纲纪都无。后来楚文王过邓,而三甥请杀文王,曰:“亡邓国者,必此人也。”纵使是时杀得楚文王,邓亦不能久存。盖鄾人夺币之时,邓之亡形见矣。《左传》中如此等处,最要看。
虢仲譛其大夫詹父于王【十年】
虢仲是王之卿士,詹父是虢之属大夫。假使詹父有罪,虢何故不自讨,而必譛之于王?盖大夫命于天子,而属于虢仲,非虢所能私讨也。如今相国府有左右司之属,六部有郎中、员外之属,相似。此虢仲所以必诉之于王。
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十一年】莫敖,楚官也。楚初只有莫敖,后来彊盛时,又有令尹。故令尹之权却重,莫敖一官虽存,而权反居令尹之下矣。
祭封人仲足,有宠于荘公。荘公使为卿【十一年】
封人是治封疆之官,祭仲以封人而入,来执政,得见。春秋之初,尚未世袭。在盖,官人以世,非古之制度。乃武王数纣之辞。
雍氏宗有宠于宋荘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十一年】
此盟是要盟。要盟,义所当。昔如孔子蒲之盟,孔子过蒲,公叔氏以蒲畔。蒲人止孔子,弟子有公良儒者,以私车五乗从孔子鬬,甚疾。蒲人惧,谓孔子曰:「苟无适卫,吾出子与之盟。」出,孔子东门,孔子遂适卫。子贡曰:「盟可负也。」孔子曰:「要盟也,神不听。」
楚伐绞,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十二年】
行军之法,有正军,有役徒。正军是行陈之兵,役徒是供役使之兵。如采樵底人,乃是役徒,非行伍间执干戈弓矢者也。然役使采樵时,却必使正军扞卫以徃今欲为计,以诱绞人,故请无扞。僖二十八年,栾枝使舆曵柴而遁。昭十三年,卫请禁刍荛者,皆是采樵之役徒也。
楚屈瑕伐罗,鬬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十三年】
鬬伯比既知莫敖之必败,不便明告,于是子而使追屈瑕,却待邓曼之説,而后方使赖人追之,迁延了许多时节。何故?盖此不是伯比不肯直諌,楚王恐是楚军法,军行而沮挠军谋者则有刑,故伯比防讽而不径言之意,欲使楚王自悟耳。妇人不预军事,而楚王入告邓曼者,盖师已尽行,而又欲益师,讶其説而入言诸家人耳。此亦人之常情也。
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徳【十三年】
众谓士卒诸司谓偏禆之将
楚师尽行【十三年】
楚伐罗,一、小国,其师尽行。则
译郑忽推辞齐国的婚约【六年】
忽不借助他国而自求多福,并非真正奋发且有志向。大概他为人浅薄狭隘且多有拘束,行动时迟疑畏惧、轻浮易变,而不知审慎估量,孤高自许地以礼义自喜,却对国情人心以及自身的安危都茫然无知,这恰恰足以招致灭亡罢了。假如忽真有志向并深入探求实际,那么凭借弱小的基础固然可以变强,而用来持守国家的根本,本来就不需要依赖外部援助。正因为他的善行有名无实,所以最终被祭仲讥笑,并被诗人所怜悯。这就是功利学说之所以多占上风,而信道之人之所以日益减少的原因。大概昭公只说自求多福,在于自己而已,但所谓“在于自己”,起初并未曾下过功夫。
季梁说:“楚人崇尚左边,国君您一定要站在左边。”【八年】
楚人之所以崇尚左边,是蛮夷的风俗。蛮夷以左边为尊,如同衣襟向左之类,都是与中国以右边为尊相反。
少师说:“(郑国)不配称王,不是我们的敌手。”【八年】
这是说国君应当与郑王为敌。
周王命令虢仲【八年】
这些都是王畿内的诸侯,是周朝旧有的制度。王畿外的诸侯世代承袭,王畿内的则都随其所担任的职务而定。况且像担任卿职,就有封地,或者免职或死亡,就罢了,不世代承袭。后来才也世代承袭。周朝的王畿,都被他人占有,所以日益衰弱。
巴子派韩服告诉楚国,请求与邓国交好。楚子派道朔率领巴国的使者去邓国聘问。邓国南鄙的鄾人攻击并夺走了聘礼,杀死了道朔和巴国的行人。楚子派防章向邓国责问,邓国人不接受【九年】
这可以看出邓国完全没有政令刑罚。道朔和巴国使者聘问,既然已经进入邓国境内,而鄾人敢于杀害并抢夺,那么邓国的纲纪大概可以知道了。等到楚国防章责问邓国时,鄾人的罪过,邓国必定要讨伐,而邓国反而包庇他们。大概国家将要灭亡,纲纪就全都丧失了。后来楚文王经过邓国,三个外甥请求杀文王,说:“使邓国灭亡的,一定是这个人。”即使那时杀得了楚文王,邓国也不能长久存在。因为鄾人抢夺聘礼时,邓国灭亡的征兆就已经显现了。《左传》中像这样的地方,最值得仔细研读。
虢仲向周王进谗言陷害他的大夫詹父【十年】
虢仲是周王的卿士,詹父是虢国的属大夫。假如詹父有罪,虢仲为什么不自己讨伐,而一定要向周王进谗言?大概大夫由天子任命,而隶属于虢仲,不是虢仲所能私自讨伐的。就像现在相国府有左右司等属官,六部有郎中、员外等属官,相类似。这就是虢仲一定要向周王申诉的原因。
郧人在蒲骚驻扎军队,准备联合随、绞、州、蓼攻打楚军。莫敖对此感到担忧【十一年】莫敖,是楚国的官职。楚国起初只有莫敖,后来强盛时,又设立了令尹。所以令尹的权力更重,莫敖这一官职虽然保留,但权力反而处于令尹之下了。
祭地的封人仲足,受庄公宠信。庄公让他担任卿【十一年】
封人是治理边境的官职,祭仲以封人的身份入朝,来执政,得以被任用。春秋之初,尚未实行世袭。在夏商时期,官员任用世袭,并非古代的制度。这是武王数落纣王的言辞。
雍氏宗族受宋庄公宠信,所以诱骗祭仲并拘捕他,说:“不立公子突,就要死。”也拘捕了厉公并向他索取贿赂。祭仲与宋国人结盟,把厉公送回去并立他为君【十一年】
这个盟约是要盟。要盟,在道义上是应当遵守的。从前如孔子在蒲地的盟约,孔子经过蒲地,公叔氏凭借蒲地叛乱。蒲人阻止孔子,弟子中有公良儒,用五辆私车跟随孔子战斗,非常勇猛。蒲人害怕,对孔子说:“只要你不前往卫国,我们就放你出去,并与你结盟。”出来后,孔子从东门离开,于是前往卫国。子贡说:“盟约可以违背。”孔子说:“这是要盟,神明不会听信。”
楚国攻打绞国,莫敖屈瑕说:“绞国小而轻敌,轻敌就缺乏谋略,请不派兵护卫砍柴的人来引诱他们。”【十二年】
行军的法则,有正军,有役徒。正军是列阵作战的士兵,役徒是供役使的士兵。像砍柴的人,乃是役徒,不是行伍间手持干戈弓矢的战士。然而役使砍柴时,却必定派正军护卫前往。现在想要设计,来引诱绞国人,所以请求不派护卫。僖公二十八年,栾枝让车辆拖着柴草逃跑。昭公十三年,卫国请求禁止砍柴的人,都是砍柴的役徒。
楚屈瑕攻打罗国,鬬伯比送行,回来,对他的车夫说:“莫敖必定失败。”于是拜见楚子,说:“一定要增派军队。”楚子拒绝了。入宫告诉夫人邓曼。楚子派赖人追赶他们,没追上【十三年】
鬬伯比既然知道莫敖必定失败,不便明说,于是借机让赖人去追赶屈瑕,却等待邓曼的建议,然后才派赖人追赶,拖延了许多时间。为什么?大概这不是伯比不肯直谏,而是楚王恐怕军法规定,军队行进时阻挠军谋的人要受刑,所以伯比含蓄暗示而不直接说出的意思,是想让楚王自己领悟。妇女不参与军事,而楚王入宫告诉邓曼,大概是因为军队已经全部出发,而又想增派军队,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而向家人进言罢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夫人说:国君本来应当训导众人并喜好镇抚他们,召集各位将领并用美好的德行勉励他们【十三年】
众人指士卒,各位将领指偏裨之将。
楚军全部出发【十三年】
楚国攻打罗国,这是一个小国,它的军队全部出发。那么
莫敖屈瑕【十三年】
屈瑕终始三事,博议论得,却是大率▯议中议论。自今日看来,十全精▯者,大段有数。盖此书旧日一时间意思耳。
防于曹,曹人致饩,礼也【十四年】
左氏所谓礼,非左氏自説,乃是周之典礼。盖夫子未笔削《春秋》时,鲁史本谓《鲁春秋》。《鲁春秋》之法,合于周礼者则书,不合于周礼者亦书,所以示劝戒也。故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今左氏所谓礼也之类,便是然。其中却又有两般:有周之旧典礼经,又有《春秋》当时之所谓礼。如郑以齐人朝王礼也,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曹人致饩礼也,此皆古之所谓礼也。如大夫三月同位至,如君薨卒▯而祔之类,此皆是《春秋》当时之所谓礼。《左传》书礼处极多,要须编缉作一处看,方见得两般分明。古之周礼,非今《周礼》之书。今《周礼》之书,只可谓之《周官》。
郑子人来寻盟【十四年】
杜氏曰:「其后为子人氏,此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者。」
宋人以诸侯伐郑,焚渠门入,及大逵【十四年】
逵是道路之名。如荘二十八年,楚伐郑,众军入自纯门及逵市。宣十二年,楚伐郑,入自皇门至于逵。路在郑多谓之逵,在齐多谓之荘,在鲁多谓之衢。此皆各以其国之道路广狭名之。逵道方九轨,车两轮间曰轨,一轨凡八尺,九轨七十二尺,计十二步。而《周礼》注九轨不名逵。《尔雅》曰:“九逹谓之逵。”杜氏谓道方九轨为逵者,彼以郑城内不应有九出之道,故以为九轨。然郑有九逹之道未可知,或只是容得九轨亦未可知。此正如蜀中棊盘市之类。
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十五年】
杜氏谓车服乃上之所以赐下,如《舜典》曰:「眀试以功,车服以庸」,《益稷》曰:「眀庶以功,车服以庸」,是也。然书中所説车服亦各不同,如《舜典》所説乃天子所以赏诸侯者,《益稷》所説乃人君所以赏士大夫者,此两般亦所当然。至于不私求财,则诸侯自有常贡,如《禹贡》九州之赋,各贡其方物。若过求之,则为私求财矣。以天子下求车,此虽非天子之体,然天子不能自办,而所以下求于诸侯者,亦见得当时诸侯常赋不供,敢于慢周处。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壻雍纠杀之。将享诸郊【十五年】当时雍纠不享于家,而必享于郊者,何故?盖祭仲是郑之权臣,党与盛强。就享于国中,则救援多至,必难谁何。所以享诸郊者,特地使他出在逺地,使他党与卒来不得,故杀之也。易如阳虎将享季氏于蒲圃,而后杀之之类相似。盖蒲与郊皆国外之逺地,而季氏与祭仲皆一国之权臣。
诸侯谋纳郑厉公【十五年】
昭公正嫡出奔,并无人欲纳之。厉公庶子▯出奔,而诸侯即谋纳之。盖昭弱,厉强,可见当时不论是非,只论强弱,人情大略类此。
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夀子告之,使行,不可,及行,饮以酒。夀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十六年】
夀子将欲免急子而必载旌以先者,何故?盖旌旗属,凡使者出竟,则有旌。《仪礼·聘礼》云:“使者载旜及竟,又云及竟张旜,誓乃谒闗人,入竟敛旜乃展,又云及郊又展如初。”注曰:“旜,旌旗属也。载之者,所以表识其事。”此古使者之制如此。夀子所以饮之酒者,正欲使之醉,而后可窃旌以先徃也。自常情看来,夀与朔是同母弟,朔既谗构急子,则夀亦宜同构之也。今乃导急子使行,又欲以身免其死,此最是贤于人处。太史公曰:“余读世家言,至于宣公之太子以妇见诛,弟夀争死以相让,此与晋太子申生不敢眀骊姫之过同,俱恶伤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杀,兄弟相灭,亦独何哉?”然以道理论之,急夀之死亦有未尽处。父有过,子当掩防而正救之,争相为死,是暴其父之过也。此未得为尽事亲之道,必如舜之号泣,大杖则走,然后能尽事亲之道。
及齐师战于奚疆
译莫敖屈瑕【十三年】
屈瑕自始至终处理这三件事,广泛议论而有所得,但大体上〇属于议论中的议论。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十全十美〇的人,大抵只有少数。因为这本书不过是旧时一时的想法罢了。
在曹国设防,曹国人送来活牲,这是符合礼制的【十四年】
左氏所说的“礼”,并非左氏自己的说法,而是周朝的典礼。因为孔子在删削《春秋》之前,鲁国的史书原本称为《鲁春秋》。《鲁春秋》的体例,符合周礼的就记载,不符合周礼的也记载,以此来表示劝善戒恶。所以韩宣子到鲁国,看到《易》《象》和《鲁春秋》,说:“周礼全都保存在鲁国了。”现在左氏所说的“礼也”之类,就是如此。其中又有两种情况:有周朝原有的典礼经典,又有《春秋》当时所谓的礼。比如“郑国以齐人朝见天子的礼节”,“祭公来于是迎娶王后于纪国,合乎礼”,“曹人送活牲,合乎礼”,这些都是古代所谓的礼。比如“大夫三个月同位而至”,“国君去世〇而合葬”之类,这些都是《春秋》当时所谓的礼。《左传》记载合乎礼的地方极多,必须编缉在一起看,才能将这两种情况看得分明。古代的周礼,并非今天的《周礼》一书。今天的《周礼》一书,只能称为《周官》。
郑国子人来寻求结盟【十四年】
杜氏说:“后来成为子人氏,这是公孙的儿子以祖父的字为氏。”
宋人率领诸侯攻打郑国,焚烧渠门进入,到达大逵【十四年】
逵是道路的名称。比如庄公二十八年,楚国攻打郑国,众军从纯门进入到达逵市。宣公十二年,楚国攻打郑国,从皇门进入到达逵。道路在郑国多称为逵,在齐国多称为荘,在鲁国多称为衢。这些都是根据各国道路的宽窄来命名的。逵道宽九轨,车两轮之间称为轨,一轨宽八尺,九轨宽七十二尺,共计十二步。而《周礼》注解说九轨不称为逵。《尔雅》说:“九条路交汇称为逵。”杜氏认为道宽九轨称为逵,他认为郑国城内不应有九条出路,所以认为是九轨。然而郑国是否有九条交汇的道路也未可知,或者只是能容纳九轨也未可知。这就像蜀中棋盘市之类。
天王派家父来求取车辆,不合礼制。诸侯不进贡车服,天子不私下求取财物【十五年】
杜氏认为车服是上级赏赐给下级的,如《舜典》说:“明察试用以考核功绩,用车服来酬劳”,《益稷》说:“明察众官以考核功绩,用车服来酬劳”,就是如此。然而书中所说的车服也各不相同,如《舜典》所说的是天子用来赏赐诸侯的,《益稷》所说的是人君用来赏赐士大夫的,这两种情况也是理所应当的。至于不私下求取财物,那么诸侯自有常规的贡赋,如《禹贡》九州的赋税,各自进贡其地方的特产。如果过度索取,就是私下求取财物了。天子向下求取车辆,这虽然不符合天子的体统,但天子不能自己置办,所以下求于诸侯,也可见当时诸侯常规赋税不供给,敢于怠慢周王室。
祭仲专权于郑国,宋伯担忧此事,派他的女婿雍纠去杀祭仲。准备在郊外设宴【十五年】当时雍纠不在家中设宴,而一定要在郊外设宴,是什么缘故?因为祭仲是郑国的权臣,党羽众多且强大。如果在国都内设宴,那么救援的人多会到来,必然难以对付。所以在郊外设宴,特地让他处在远离国都的地方,使他的党羽突然到来不及,所以杀了他。这就像阳虎将在蒲圃设宴招待季氏,然后杀他之类相似。因为蒲和郊都是国都之外的偏远之地,而季氏与祭仲都是一国的权臣。
诸侯谋划拥立郑厉公【十五年】
昭公是正嫡出身而流亡,并没有人想要拥立他。厉公是庶子出身而流亡,而诸侯就谋划拥立他。因为昭公弱,厉公强,可见当时不论是非,只论强弱,人情大抵如此。
宣姜与公子朔构陷,急子被公使派往齐国,派盗贼在莘地等候,准备杀他。夀子告诉他,让他走,他不肯,等到出发时,给他喝酒。夀子带着他的旌旗先行,盗贼杀了他【十六年】
夀子想要免除急子之死而一定要带着旌旗先行,是什么缘故?因为旌旗属于标志,凡是使者出边境,就有旌旗。《仪礼·聘礼》说:“使者带着旌旗到达边境,又说到达边境张开旌旗,宣誓后告诉关人,进入边境收起旌旗然后展示,又说到达郊外又展示如初。”注解说:“旌,是旌旗一类。带着它,是用来标识其事。”古代使者的制度就是这样。夀子之所以给他喝酒,正是想让他醉,然后才可以偷取旌旗先行。从常情来看,夀与朔是同母弟,朔既然谗言构陷急子,那么夀也应当一同构陷他。现在却引导急子让他走,又想要以自身免除他的死,这最是人所不及之处。太史公说:“我读世家记载,到了宣公的太子因妇人而被杀,弟弟夀争着去死以相让,这与晋太子申生不敢明辨骊姬的过错相同,都厌恶伤害父亲的意志,然而最终死亡,多么可悲啊?有的父子相杀,兄弟相灭,又独自为什么呢?”然而以道理推论,急子和夀子的死也有未尽善之处。父亲有过错,儿子应当掩盖并匡正救助,争相去死,是暴露父亲的过错。这未能做到尽事亲之道,必须像舜那样号啕哭泣,用大杖打就跑,然后才能尽事亲之道。
与齐军在奚疆作战
,事也【十七年】
疆事云者,谓此疆场间微事耳。为疆吏者,当自区处足矣,何必来告?若如契丹来求闗南地之类,此却是大事,须当请之于朝廷,非邉将所能自区处得了。若只是邉鄙间时复侵掠,五里或十里,此亦常事耳,何必一一浼朝廷之听?
译,这是事务【十七年】
所谓边境事务,是指这边境上的一些细微小事罢了。作为边境的官员,应当自行妥善处理就够了,何必来报告?如果像契丹来索取关南土地之类的事情,这才是大事,必须向朝廷请示,不是边境将领所能自行妥善处理的。如果只是边境地区时常发生侵扰掠夺,五里或十里之地,这也是常有的事,何必一一烦扰朝廷听闻?
髙渠弥弑昭公【十七年】
郑荘公聚权谋之臣于朝,虽可以立一时之功,快一时之意,然只荘公可制服之才。至荘公薨,百态交作,都无一豪节义。如渠弥之弑昭公,如祭仲之逐厉公,都不知义理所在。盖此曹平日只理防得权谋,上有人制服则为用,而不敢肆。上既无人,则自用其权谋,自择其便利,何所不至耶?君子非不欲快一时之意,用权谋之士也,所以独取忠厚长者,盖为长久之计耳。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十七年】
此一句是左氏讥昭公处,言其特能知之耳,而不能去之意,自见于言外。此正是恶恶而不能去也。《左传》中如此处,皆左氏笔髙,含不尽意。
公子逹曰:「髙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十七年】
复是报复之复,谓昭公初间只是恶渠弥,而渠弥后来却弑了昭公,以为报,言其报之之甚也。
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凟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十八年】
左氏所以载申繻谏辞一段者,便要见得姜氏是第一次如齐处,言前此未甞如齐,至此方徃,故申繻以未曽有此遂入諌耳。故左氏因以諌辞系之,大扺作史之法皆如此。后来文姜如齐不知其几,而都无諌者,何故?以此看来,此行是第一次,尤分眀。
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十八年】
此见祭仲全不顾义理,只计较利害底人。且昭公是祭仲所立,渠弥既弑昭公,仲何故不讨,而又事子亹?况仲在当时专据兵权,非力不足。盖当时厉公在栎,自栎入郑地,殊不逺。仲若讨渠弥时,正恐厉公乗隙而入。盖厉公不是无能底人,仲所以顾一时利害,且安顺过。若以贤者处之,安肯如此?
辛伯諌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十八年】
并后如褒姒、申后之类,匹嫡如齐僖公宠夷仲年之类,两政如狐突諌晋太子曰:“外宠二政,是也。”谓如政当由中书出,而令却自近习出之类,耦国如郑京、城晋曲沃之类。
<经部,春秋类,左氏传续说》>
钦定四库全书
左氏传续説卷三 宋 吕祖谦 ▯
荘公
筑王姫之馆于外【元年】
荘公之立,桓公见杀于齐,则荘公之于齐有不共戴天之雠,而不能以复讐为念,前辈论之详矣。然又须识得荘公之要领。王姫归于齐鲁,絶之而不与主婚,义也。而鲁则畏齐之强而不敢絶,欲与之主婚。内则畏清议而不与,外则畏齐之见讨而不敢絶。其君臣之间,宛转商量,一个两不相妨底道理。故筑王姫之馆于外。三传之説不一,然皆未必是。凡天下之事,不知夫不共戴天之仇,义不可与者,未足为忧。既知之而求所以委曲回互者,深可忧。盖其不知者,良心一朝顿回,则其▯不可御。既知之而欲立一名字,求以委曲囬互,亦终于此而已矣。父子之间,天属之恩,荘公报齐之心,宜如火之必▯,如水之必寒,如手足之必捍,头目安可以委曲安排回互,使之两不相妨。至如伐郕一段,亦然。荘公本自畏齐,而曰「我实不徳,齐师何罪」,皆是立一个名字文饰之。此其所以终于不振。谷梁谓主王姫者必自公门出,注云:「公门,朝之外门。主王姬者,当设几筵于宗庙以俟迎,故在公门之内。筑王姬之馆,又曰于朝则已尊,于寝则已卑,为之改筑外变之正也。」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此同姓主婚之制,而鲁人改筑之意也。然天子之女下嫁诸侯,何以必鲁主之,而天子不自主?盖天子不当与诸侯为敌体,是故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鲁于周为同姓,故使主之。然荘公是时于齐有不共戴天之仇,荘公非不知道理去不得,只缘力弱不能自强,眀告天子,誓与齐絶,恐恐然惧为齐所侵伐,只顾些少利害,忘了父子大义,却説中间做委曲底道理。大抵为人最戒如此,设辞做事极是害人,宁是不知义理底人,一旦觉时尚有改悔时节。
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四年】
楚初称荆,诗所
译高渠弥弑杀昭公【十七年】
郑庄公在朝廷上聚集了善于权谋的臣子,虽然可以建立一时的功业,满足一时的意愿,然而这些只是庄公能够制服的人才。等到庄公去世,各种丑态纷纷出现,没有一个人有丝毫的节操和道义。比如高渠弥弑杀昭公,比如祭仲驱逐厉公,都不知道道义所在。大概这些人平日里只懂得权谋,上面有人制服他们,他们就为人所用,而不敢放肆。上面既然没有人了,他们就运用自己的权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做法,什么事做不出来呢?君子并非不想满足一时的意愿,任用善于权谋的人,之所以唯独选取忠厚长者,是为了长远的打算啊。
君子说昭公知道所厌恶的人了【十七年】
这一句是《左传》讥讽昭公的地方,意思是说他仅仅能够知道罢了,而不能除去的意思,自然从言外显现出来。这正是厌恶恶人却不能除去啊。《左传》中像这样的地方,都是左丘文笔法高超,含蓄不尽之意。
公子达说:“高伯大概要被杀了吧?报复的恶行太过分了【十七年】
复是报复的复,是说昭公当初只是厌恶高渠弥,而高渠弥后来却弑杀了昭公,以此来报复,说的是他报复得太过分了。
国君将要出行,于是带着姜氏到了齐国。申繻说:“女子有家,男子有室,不要互相亵渎,这就叫作有礼。轻易这样做,必定失败【十八年】
《左传》之所以记载申繻劝谏的话这一段,就是要让人看出姜氏是第一次去齐国,意思是以前不曾去齐国,到这时才去,所以申繻因为不曾有这样的先例就入朝劝谏。所以《左传》因此把劝谏的话附在后面,大体上作史的方法都是这样。后来文姜去齐国不知道有多少次,而都没有劝谏的人,为什么呢?从这一点来看,这次出行是第一次,尤其明显。
有人说:“祭仲因为明智而免于祸患。”祭仲说:“确实如此【十八年】
这显示出祭仲完全不顾道义,只计较利害的人。况且昭公是祭仲拥立的,高渠弥既已弑杀昭公,祭仲为什么不讨伐,反而侍奉子亹呢?况且祭仲在当时专掌兵权,并非力量不足。大概当时厉公在栎地,从栎地进入郑国境内,距离并不远。祭仲如果讨伐高渠弥时,正担心厉公乘虚而入。大概厉公不是无能的人,祭仲所以顾念一时的利害,姑且安顺度过。如果用贤者的标准来衡量,怎么肯这样做呢?
辛伯劝谏说:“并列皇后,匹敌嫡子,两种政令,两个国家,这是动乱的根源【十八年】
并列皇后像褒姒、申后之类,匹敌嫡子像齐僖公宠爱夷仲年之类,两种政令像狐突劝谏晋太子说:“外宠二政”,就是这样。意思是政令应当由中书省发出,却反而由近侍发出之类,两个国家像郑国的京城、晋国的曲沃之类。
《经部,春秋类,左氏传续说》
钦定四库全书
左氏传续说卷三 宋 吕祖谦
庄公
在宫外为王姬建造馆舍【元年】
庄公即位,桓公在齐国被杀,那么庄公对于齐国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却不能以报仇为念,前辈论述得很详细了。然而又必须认清庄公的要领。王姬归于齐国,鲁国断绝关系而不为她主婚,这是合乎道义的。而鲁国畏惧齐国的强大而不敢断绝,想要为她主婚。对内畏惧清议而不参与,对外畏惧齐国讨伐而不敢断绝。君臣之间,婉转商量,找到一个两不相妨的道理。所以在宫外为王姬建造馆舍。三传的说法不一,然而都不一定正确。天下之事,不知道有不共戴天之仇,道义上不可与之交往的,不值得担忧。已经知道了却寻求委曲周旋的方法,才值得深深担忧。大概那些不知道的人,良心一旦回转,那么其势不可阻挡。已经知道了却想立一个名义,寻求委曲周旋,最终也止步于此罢了。父子之间,天然的血缘恩情,庄公报复齐国的心,应当像火必然燃烧,像水必然寒冷,像手足必然捍卫,头脑怎么可以委曲安排周旋,使之两不相妨。至于伐郕那一段,也是这样。庄公本来畏惧齐国,却说“我实在不德,齐国的军队有什么罪”,这都是立一个名义来文饰。这就是他最终不振作的原因。《谷梁传》说主婚王姬的人必定从公门出去,注解说:“公门,朝廷的外门。主婚王姬的人,应当在宗庙设置几筵等待迎接,所以在公门之内。为王姬建造馆舍,又说在朝廷则太尊贵,在寝宫则太卑贱,为之改建外馆是正当的。”仇敌之人,不应当接待婚姻。丧服不应当接待冠冕。这是同姓主婚的制度,而鲁国人改建的意思。然而天子之女下嫁诸侯,为什么必定由鲁国主婚,而天子不自主呢?大概天子不应当与诸侯地位对等,所以天子嫁女给诸侯,必定让同姓的诸侯主婚。诸侯嫁女给大夫,必定让同姓的大夫主婚。鲁国与周朝是同姓,所以让鲁国主婚。然而庄公这时对于齐国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庄公并非不知道道理上不能去,只因为力量弱小不能自强,明确告诉天子,发誓与齐国断绝,恐惧害怕被齐国侵伐,只顾些许利害,忘记了父子大义,却说中间做委曲的道理。大体上做人最忌讳这样,设辞做事极是害人,宁可是不懂道义的人,一旦觉悟时还有改悔的时候。
楚武王穿着荆尸,授予军队孑旗,用来讨伐随国【四年】
楚国起初称荆,诗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