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礼记训义择言》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按《礼记训义择言》八卷。
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着録。是书自《檀弓》至《杂记》,于注家异同之说,择其一,是为之折▯。与陈澔注颇有出入,然持论多为精核。如《檀弓》“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吕氏谓祔祭即以其主祔藏于祖庙,既除丧而后迁于新庙。永据《左氏传》“特祀于主,烝尝褅于庙”,谓祔后主反殡宫,至丧毕乃迁新庙。引《大戴礼》“诸侯迁庙礼,奉衣服由庙而迁于新庙”,此庙实为殡宫。今考《顾命》“诸侯出庙门俟”,孔传曰:“殡之所处曰庙。”又《仪礼·士丧礼》曰:“巫止于庙门外。”注曰:“凡宫中有鬼神曰庙。”贾疏曰:“庙门者,士死于适室,以鬼神所在则曰庙,故名适寝曰庙。”然则《大戴礼》所云“由庙”者,实由殡宫,非由祖庙。永说有据,可以解程、张诸儒之异同。又如《玉藻》云:“袭裘不入公门。”疏云:“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有袭衣,袭衣之上有正服。”据《曲礼》疏,袭衣即所谓中衣。永谓裼衣上即谓正服,不得更有中衣。今考《玉藻》“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注曰:“锦衣复有上衣。”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皮弁即为锦衣之上服,而裼衣之上不复更有中衣。可知虽孔疏所说据《玉藻》有“长中继揜尺”之文,然继揜尺之中衣不袭裼衣。《后汉·舆服志》“宗庙诸祀冠长冠服袀元綘縁领袖为中衣”,《綘绔▯汉书·万石君传》注“中帬若今中衣”,《释名》“中衣言在小衣之外,小衣即防衣也。”然则中衣但得袭亵衣,不得袭裼衣也。孔疏显误,亦以永说为确。又《杂记》曰:“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注曰:“言今之丧既服顈乃为前三年者变除而练祥祭也。”此主谓先有父母之服,今有丧长子者,其先有长子之服,今又丧父母,其礼亦然。永谓玩注“既”字“乃”字之意,本谓未顈以前,值练祥不得行止。如纂言附论后丧变麻可补行之说,非谓既顈而值前防一期再行也。今考上节曰:“有父之防,如未没防而母死,其除父之防也,服其除服,卒事反防服。疏曰:谓母死既塟,后值父应大祥,除服以行祥事。然则母未塟而值父大祥,亦不可行,必待既塟然后补行,明矣。永于下节「既字」乃「字之」义,疏解明确,即上下二节之义,亦俱可贯通。其他若辨程大昌「袒为免冠」及皇氏「髽衰为露紒髽」之误,尤为精凿不磨。至防服小记:「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防已,则否。」王肃谓:「计已之生不及此亲之存,则不税。」永特宗其说,而于经文「弟子」字,虽不敢如刘知、蔡谟直以为衍文,乃谓「言弟者因昆连及之」,则其说臆度,终不如郑注为得。然全书持义多允,非深于古义者不能也。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礼记训义择言引
礼记》一书,裁自小戴,马融附益之,凡四十九篇。虽精粗兼载,纯驳不一,先王遗制,圣贤格言,往往頼之而存。而读者病其勦取残编断简,杂乱无次。临川吴氏别为删定,《大学》《中庸》不厕礼篇,投壶、奔丧列为礼之正经,冠昏饮射燕聘六义,别辑为传,以附经。此外存三十六篇,曰「通礼」者九,曰「丧礼」者十有一,曰「祭礼」者四,曰「通论」者十有二。每篇中科分栉别,以类相从,章之大防,标识于左。此自吴氏一家之书,非可通行之于学校与乡塾也。类编之书,便于考索,不便于授读。《论语》《孟子》岂皆以类编记哉?昔唐魏郑公甞进《类礼》二十篇,太宗虽嘉之,录置秘府,而命儒臣纂修正义,必仍《礼记》原文。古之简策,不可轻移动也。虽明知其脱文错简、误文衍文,犹仍之。今吴氏之书,多以臆割裂窜易,失其本义,且本文亦多刋落。方谓篇章文句秩然有伦,先后始终颇为精密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礼记训义择言》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按:《礼记训义择言》八卷,本朝江永撰。江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著录。此书自《檀弓》至《杂记》,对于注家说法不同的地方,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折中定论。与陈澔的注疏颇有不同,然而其立论大多精审确凿。例如《檀弓》中“殷代练祭后祔祭,周代卒哭后祔祭”,吕氏认为祔祭即将神主祔藏于祖庙,除去丧服后才迁往新庙。江永依据《左传》中“特祀于神主,烝、尝、禘祭于庙”的说法,认为祔祭后神主返回殡宫,直到丧事完毕才迁往新庙。引用《大戴礼记》中“诸侯迁庙的礼仪,捧着衣物从庙迁往新庙”,指出这里的庙实际上是殡宫。现在考证《顾命》中“诸侯出庙门等候”,孔颖达传注说:“停放灵柩的地方叫庙。”又《仪礼·士丧礼》说:“巫师停在庙门外。”注解说:“凡是宫中有鬼神的地方叫庙。”贾公彦疏说:“庙门,士死在正室,因为鬼神所在就称为庙,所以把正寝称为庙。”那么《大戴礼记》所说的“从庙”,实际上是从殡宫,而不是从祖庙。江永的说法有依据,可以解释程颐、张载等儒者之间的分歧。又如《玉藻》说:“穿着裘皮不入公门。”疏解说:“裘皮上有裼衣,裼衣上有袭衣,袭衣上有正服。”根据《曲礼》疏,袭衣就是所谓的中衣。江永认为裼衣之上就是正服,不能再有中衣。现在考证《玉藻》中“国君穿狐白裘,用锦衣来裼之。”注解说:“锦衣上面还有上衣。”天子狐白裘的上衣是皮弁服,皮弁就是锦衣的上服,而裼衣之上不再有中衣。可知虽然孔疏所说依据《玉藻》有“长中继揜尺”的文字,但继揜尺的中衣并不覆盖裼衣。《后汉书·舆服志》说“宗庙各种祭祀戴长冠,穿袀玄绛缘领袖作为中衣”,《绛绔》《汉书·万石君传》注“中裙如同现在的中衣”,《释名》说“中衣是说在小衣之外,小衣就是亵衣。”那么中衣只能覆盖亵衣,不能覆盖裼衣。孔疏明显错误,也以江永的说法为确凿。又《杂记》说:“如果是三年的丧,那么已经除服后,练祭和祥祭都举行。”注解说:“是说现在的丧事已经除服,才为之前三年的丧事变更除去丧服而举行练祭和祥祭。”这主要针对先有父母丧服,现在又有长子丧事;或者先有长子丧服,现在又丧父母,其礼仪也是如此。江永认为玩味注中“既”字“乃”字的含义,本意是说未除服以前,遇到练祭、祥祭不得停止。如《纂言》附论后丧变麻可以补行的说法,不是说已经除服而遇到前丧一期再行。现在考证上一节说:“有父亲的丧,如果未除服而母亲死了,除去父亲丧服时,穿除去丧服的服装,事情结束后返回丧服。”疏解说:是说母亲死后已经安葬,后来遇到父亲应该大祥,除去丧服来举行祥祭。那么母亲未安葬而遇到父亲大祥,也不可举行,必须等到安葬后然后补行,这是明显的。江永对下节“既”字“乃”字的含义,疏解明确,即使上下两节的含义,也都可以贯通。其他如辨析程大昌“袒露是免冠”以及皇氏“髽衰是露髽”的错误,尤为精凿不可磨灭。至于《丧服小记》:“生前不及祖父母、伯叔父、兄弟,而父亲已除丧服,则不行。”王肃说:“计算自己出生时不及这些亲人还在世,就不行税服。”江永特别推崇他的说法,而对于经文中“弟子”二字,虽然不敢像刘知、蔡谟那样直接认为是衍文,却说“说弟是因为连着昆说”,那么他的说法是臆测,终究不如郑玄的注疏得当。然而全书持论大多公允,不是深通古义的人不能做到。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礼记训义择言》引
《礼记》一书,裁取自小戴,马融附益它,共四十九篇。虽然精粗兼载,纯驳不一,先王的遗制,圣贤的格言,往往依靠它而保存下来。然而读者嫌它抄取残编断简,杂乱无次序。临川吴氏另外删定,《大学》《中庸》不列入礼篇,投壶、奔丧列为礼的正经,冠、昏、饮、射、燕、聘六义,另外辑录为传,附在经后。此外保留三十六篇,称为“通礼”的九篇,称为“丧礼”的十一篇,称为“祭礼”的四篇,称为“通论”的十二篇。每篇中分类梳理,以类相从,章节的大纲,标识在左边。这是吴氏一家的书,不能通行于学校和乡塾。类编的书,便于考索,不便于讲授诵读。《论语》《孟子》难道都是按类编记的吗?从前唐代魏郑公曾经进献《类礼》二十篇,太宗虽然嘉许它,收录放在秘府,而命令儒臣纂修正义,必须仍然采用《礼记》原文。古代的简策,不可轻易移动。虽然明知有脱文错简、误文衍文,仍然保留它。现在吴氏的书,多凭臆想割裂窜改,失去本义,而且本文也多删落。正认为篇章文句井然有序,先后始终颇为精密
,不但为戴氏忠臣后学读之甚疑焉。髙安朱文端公因其书多裒聚诸家之説也,遂撰《礼记纂言》,而附巳説于后,以示折中焉。永昔在休宁程太史恂处,常以此书置案头,随笔籖识,仅得十五篇。程为诠次,录一本。今学徒往往传录,而全书未能卒业,因年力巳衰,非复曩时之精鋭故也。吁!经义难明,礼家尤号聚讼。制度名物,厯代先儒解诂,或中或否,犹多遗义未经搜索者,何可胜数?荑稗瓦砾,无非道也。是以录而存之。乾隆庚辰夏五月,江永识。
译不仅戴氏的忠臣后学读后对此深感疑惑。高安朱文端公因为该书多搜集汇总诸家的学说,于是撰写了《礼记纂言》,并将自己的见解附在书后,以表示折中调和。我从前在休宁程太史恂那里,常把这本书放在案头,随手批注标记,仅完成了十五篇。程恂加以整理编排,抄录了一副本。如今学生们往往传抄记录,但全书未能读完,是因为年岁已大、精力衰退,不再像从前那样精力充沛的缘故。唉!经书义理难以阐明,礼学尤其号称争议纷纭。关于制度名物,历代先儒的解说,有的正确有的错误,还有很多遗留的义理未曾搜求探讨,哪里能数得尽?即使是杂草瓦砾,无不蕴含道理。因此抄录保存下来。乾隆庚辰年夏五月,江永记。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训义择言卷一
婺源江永撰
曲礼上
很毋求胜,分毋求多【草庐吴氏引郑氏曰:求多为伤平也】
按郑注,为伤平也。总解:毋求胜,毋求多。盖与人防争,必求胜,亦是伤平。吴氏引旧注,増「求多」二字,専释下一句,非也。
立如齐
按,齐严敬貌,如齐者,正立自定,不跛不倚。《仪礼》所谓“疑立”是也。
礼不妄説人,不辞费【朱子云:礼有常度,不可为媚以求説于人,辞逹则止,不贵于多】按:当从朱子説。不妄説人,若孟子不与王驩言;不辞费,若冠礼祝辞,昬礼戒女及主宾之辞,祝嘏之辞,皆不尚多也。
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
按:逾节则招辱,未确当。云逾节则无度。
道徳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按,共由者为道,同得者为徳。仁与义,其大目也。非礼,则仁义无节文,而道徳亦为虚位。此论其理如此,未论人之所以修身,下文亦无分承之意。
宦学事师,非礼不亲【郑注:宦,仕也。疏引熊氏云:宦谓学仕宦之事,学谓习六艺。《左传》赵盾见灵辄饿,问之云:宦三年矣。服防云:宦学也,是学职事为宦也。吴氏云:宦学犹言游学也。有事师之礼,然后师友之情亲】
按注疏分仕学为二事,陈氏集説从之,未当。当从吴文正之説。
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按班朝治军涖官行法,孔疏陈氏皆分为四事,吴氏谓班朝治军涖官三者各有其法,似皆未安,愚谓二句分三事,涖官行法,言当官而行法令也。
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
按《乐记》:「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与此句文势正相似,宜作一句。读「作」字勿絶句。
大上贵徳,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孔疏云:三皇五帝时淳厚,不尚往来之礼,所贵在徳,徳主施,但施而不希其反。三王之时,施则望报以为常,事故其礼主尚往来】
按古初人心淳厚浑忘施报之名,后王制礼,则因人情之常,施报务其相称,是以有交际往来之礼。往不来,来不往,有施而无报,皆非礼也。孔疏得之,但不当以三皇五帝三王时为限耳。
百年日期颐【吕氏云:人生以百年为期,故曰期。朱子云:期当音居宜反。《论语》“期可巳矣”与“朞”字同,周帀之义也。期谓百年已周,颐谓养而已。期如上句防、弱、耄、悼等字,颐如上句学、冠、不、刑等字】按:当从朱子説。
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吕氏云:老夫,长老之称。巳国称名,父母之邦,不敢以尊者自居也。朱文端公云:于他国曰老夫,不自有其贵也。本国称名,并不自言老也】
按二説当兼存之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郑注:三赐,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车马而身所以尊者备矣。卿大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于父。天子诸侯之子不受,自卑逺于君。朱子云:《左氏传》鲁叔孙豹聘于王,王赐之路。豹以上卿无路而不敢乘,疑此不及车马,亦谓受之而不敢用耳。若天子之赐,又爵秩所当得,岂容独辞而不受耶】
按此言,为人子者,父在时,三命为大夫,而父未得爵命,不敢受尊物,以逾于父也。君虽赐之,臣必固辞之。如固辞不获命,亦受之而弗敢乘。辞者,礼之经也;受而不用者,礼之权也。此经但论人子孝敬,不敢逾父之初心,言经而未及权,是以第云不及车马。
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逰称其信也。
按三赐不及车马,非实有孝敬之心者不能,即此一事而孝行已着,诸徳亦皆备矣。州闾乡党,非亲非友,故以称孝属之。
所逰必有常,所习必有业【陈氏云:逰有常,身不他往也;习有业,心不他用也】按陈氏説,简而当。
恒言不称老
按孔疏引或説云:「子若自称老父母,则甚老,恐感动其心。」此説得之。陈氏云:「古人所以斑衣娱戯者,欲安父母之心也。」此説亦善。
祭祀不为尸【郑注:
译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训义择言卷一
婺源江永撰
曲礼上
很毋求胜,分毋求多【草庐吴氏引郑氏曰:求多为伤平也】
按郑注,为伤平也。总解:毋求胜,毋求多。盖与人防争,必求胜,亦是伤平。吴氏引旧注,増「求多」二字,専释下一句,非也。
争强好胜不要追求胜利,分配财物不要追求过多【草庐吴氏引用郑玄说:追求过多会伤害公平】。
根据郑玄的注解,意思是伤害公平。总体解释是:不要追求胜利,不要追求过多。因为与人防范争执,如果一定要追求胜利,也是伤害公平。吴氏引用旧注,增加了“求多”二字,专门解释下一句,这是不对的。
立如齐
按,齐严敬貌,如齐者,正立自定,不跛不倚。《仪礼》所谓“疑立”是也。
站立要像斋戒时那样恭敬。
按:齐,是严肃恭敬的样子;像斋戒时那样,是指端正站立,自我安定,不偏斜不倚靠。《仪礼》中所说的“疑立”就是这个意思。
礼不妄説人,不辞费【朱子云:礼有常度,不可为媚以求説于人,辞逹则止,不贵于多】按:当从朱子説。不妄説人,若孟子不与王驩言;不辞费,若冠礼祝辞,昬礼戒女及主宾之辞,祝嘏之辞,皆不尚多也。
礼仪不随意取悦他人,言辞不浪费【朱熹说:礼仪有固定的法度,不可以为了谄媚而取悦他人,言辞能表达意思就停止,不崇尚繁多】。按:应当采纳朱熹的说法。不随意取悦他人,就像孟子不与王驩说话;言辞不浪费,就像冠礼中的祝辞,婚礼中告诫女子的话以及主宾的致辞,祝祷和致福的话,都不崇尚繁多。
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
按:逾节则招辱,未确当。云逾节则无度。
礼仪不超越法度,不侵犯侮辱,不喜好轻狎。
按:超越法度就会招致侮辱,这种说法不够确切恰当。应该说超越法度就是没有节制。
道徳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按,共由者为道,同得者为徳。仁与义,其大目也。非礼,则仁义无节文,而道徳亦为虚位。此论其理如此,未论人之所以修身,下文亦无分承之意。
道德仁义,没有礼仪就不能成就;教化训诫、端正风俗,没有礼仪就不能完备。
按:共同遵循的叫做道,共同获得的叫做德。仁与义,是其中的主要条目。如果没有礼仪,那么仁义就没有节度文饰,而道德也就成了空洞的名位。这里论述道理如此,还没有论述人之所以修身的原因,下文也没有分别承接的意思。
宦学事师,非礼不亲【郑注:宦,仕也。疏引熊氏云:宦谓学仕宦之事,学谓习六艺。《左传》赵盾见灵辄饿,问之云:宦三年矣。服防云:宦学也,是学职事为宦也。吴氏云:宦学犹言游学也。有事师之礼,然后师友之情亲】
按注疏分仕学为二事,陈氏集説从之,未当。当从吴文正之説。
做官求学侍奉老师,没有礼仪就不能亲近【郑玄注:宦,是做官。孔颖达疏引用熊氏说:宦是指学习做官的事,学是指练习六艺。《左传》中赵盾看见灵辄饥饿,问他,回答说:做官三年了。服虔说:这是宦学,意思是学习职事叫做宦。吴氏说:宦学就像说游学一样。有侍奉老师的礼仪,然后师生朋友的情谊才能亲近】。
按:注疏将做官和求学分为两件事,陈氏的集说跟随这种说法,不够恰当。应当采纳吴文正公的说法。
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按班朝治军涖官行法,孔疏陈氏皆分为四事,吴氏谓班朝治军涖官三者各有其法,似皆未安,愚谓二句分三事,涖官行法,言当官而行法令也。
排列朝班治理军队,临任官职执行法令,没有礼仪就没有威严,无法推行。
按:排列朝班、治理军队、临任官职、执行法令,孔颖达疏和陈氏都分为四件事,吴氏认为排列朝班、治理军队、临任官职这三者各自有其法令,似乎都不妥当。我认为这两句分为三件事,临任官职执行法令,是说担任官职而执行法令。
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
按《乐记》:「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与此句文势正相似,宜作一句。读「作」字勿絶句。
因此圣人制定礼仪来教导人们。
按:《乐记》中说:“圣人制定父子君臣的关系,作为纪纲”,与这句话的文势正相似,应当作一句话读。读“作”字时不要断句。
大上贵徳,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孔疏云:三皇五帝时淳厚,不尚往来之礼,所贵在徳,徳主施,但施而不希其反。三王之时,施则望报以为常,事故其礼主尚往来】
按古初人心淳厚浑忘施报之名,后王制礼,则因人情之常,施报务其相称,是以有交际往来之礼。往不来,来不往,有施而无报,皆非礼也。孔疏得之,但不当以三皇五帝三王时为限耳。
最上等的是崇尚道德,次一等的是致力于施与回报,礼仪崇尚往来【孔颖达疏说:三皇五帝时期民风淳朴,不崇尚往来的礼仪,所贵在道德,道德主施与,只是施与而不希望回报。三王时期,施与就希望回报成为常事,所以礼仪主要崇尚往来】。
按:古代初期人心淳朴,完全忘记了施与回报的名目,后来的君王制定礼仪,就顺应人情的常理,施与回报务必相称,因此有交际往来的礼仪。去了不回来,来了不回去,有施与而没有回报,都不符合礼仪。孔颖达疏说得对,但不应当以三皇五帝和三王时期为界限。
百年日期颐【吕氏云:人生以百年为期,故曰期。朱子云:期当音居宜反。《论语》“期可巳矣”与“朞”字同,周帀之义也。期谓百年已周,颐谓养而已。期如上句防、弱、耄、悼等字,颐如上句学、冠、不、刑等字】按:当从朱子説。
一百岁叫做期颐【吕氏说:人生以百年为期限,所以叫期。朱熹说:期应当读作居宜反。《论语》中“期可巳矣”与“朞”字相同,是周遍的意思。期指百年已经周遍,颐指供养而已。期像上一句中的防、弱、耄、悼等字,颐像上一句中的学、冠、不、刑等字】。按:应当采纳朱熹的说法。
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吕氏云:老夫,长老之称。巳国称名,父母之邦,不敢以尊者自居也。朱文端公云:于他国曰老夫,不自有其贵也。本国称名,并不自言老也】
按二説当兼存之
自称说老夫,在自己的国家则称名字【吕氏说:老夫,是长老的称呼。在本国称名字,因为是父母之邦,不敢以尊贵的身份自居。朱文端公说:在他国称老夫,是不自恃尊贵。在本国称名字,并且不自己说老】。
按:这两种说法应当同时保留。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郑注:三赐,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车马而身所以尊者备矣。卿大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于父。天子诸侯之子不受,自卑逺于君。朱子云:《左氏传》鲁叔孙豹聘于王,王赐之路。豹以上卿无路而不敢乘,疑此不及车马,亦谓受之而不敢用耳。若天子之赐,又爵秩所当得,岂容独辞而不受耶】
按此言,为人子者,父在时,三命为大夫,而父未得爵命,不敢受尊物,以逾于父也。君虽赐之,臣必固辞之。如固辞不获命,亦受之而弗敢乘。辞者,礼之经也;受而不用者,礼之权也。此经但论人子孝敬,不敢逾父之初心,言经而未及权,是以第云不及车马。
作为人子,三次赏赐也不接受车马【郑玄注:三赐,就是三命。凡是做官的人,一命接受爵位,再命接受衣服,三命接受车马。有了车马,自身尊贵的条件就完备了。卿大夫的儿子不接受,是不敢以成就的尊贵超越父亲。天子诸侯的儿子不接受,是自卑以远离君主。朱熹说:《左传》中鲁国的叔孙豹出使周王,周王赐给他大路。叔孙豹因为作为上卿没有大路而不敢乘坐,怀疑这里说不接受车马,也是指接受了而不敢使用。如果是天子的赏赐,又是爵位等级应当得到的,怎么能够独自推辞而不接受呢】。
按:这里说的是,作为人子,父亲在世时,三次任命成为大夫,而父亲没有得到爵命,不敢接受尊贵的物品,以超越父亲。君主虽然赏赐,臣子一定要坚决推辞。如果坚决推辞而没有得到允许,也接受了而不敢乘坐。推辞,是礼仪的常道;接受而不用,是礼仪的变通。这段经文只论述人子孝敬,不敢超越父亲的初心,讲了常道而没有涉及变通,所以只说不接受车马。
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逰称其信也。
按三赐不及车马,非实有孝敬之心者不能,即此一事而孝行已着,诸徳亦皆备矣。州闾乡党,非亲非友,故以称孝属之。
所以州闾乡党称赞他的孝顺,兄弟亲戚称赞他的慈爱,同僚朋友称赞他的悌敬,挚友称赞他的仁爱,交往的朋友称赞他的诚信。
按:三次赏赐不接受车马,不是真正有孝敬之心的人做不到的,仅凭这一件事,孝行就已经显著,各种德行也都具备了。州闾乡党,既不是亲人也不是朋友,所以把称赞孝行归于他们。
所逰必有常,所习必有业【陈氏云:逰有常,身不他往也;习有业,心不他用也】按陈氏説,简而当。
所游历的地方一定有常规,所学习的技艺一定有专业【陈氏说:游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