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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训义择言四

礼记训义择言卷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1–39 段

礼记训义择言卷三

  婺源江永撰

  檀弓下

子张死,曽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徃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曽子曰:我吊也与哉【陈氏云:今详此意,但以友义隆厚,不容不往哭之;又不可释服而徃,但徃哭而不行吊礼耳,故曰『我吊也与哉』。朱文端公云:『吊也与哉』,谓哭之非吊之也】

  按陈氏及文端公説是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按:变,谓父母大故也。丧虽哀痛之极,君子犹勉强节哀以顺变,如三日而食,哭踊有节之类。所以然者,念始之者也。经文本意,似如此,即毁不危身之意。

拜稽颡,哀戚之至,隠也【孔疏云:拜賔,先稽颡,而后拜者,哀戚之至,痛。吴氏云:至字句絶,隠也二字为句】

按:哀戚之至,隠也。从孔疏作一句读。

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唯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郑注:凡物无饰曰表,哀则以素,敬则以饰,礼由人心而已】

按,因奠以素器,由生者有哀素之心,遂广言祭祀之礼。凡所以备物者,皆是致其齐敬之心也,不止谓祭器加饰。

袒括发,变也。愠哀之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孔疏云:袒衣括发,孝子形貌之变也。悲哀愠恚者,孝子哀情之变也】

按:袒肉,祖也。丧礼亦左袒,以左袂扱于前衿带。士丧礼,主人左袒,扱诸靣之右,是也。括发者,去笄纚,以麻括髪而露紒也。袒括发之节,在小敛后。为父丧,小敛至大敛,皆括发。为母丧,小敛一括发,及奉尸侇于堂,拜賔即位而着免也。士丧礼,袒袭之节:初丧时,凡三饭含一袒袭;小敛一袒袭;大敛一袒袭。葬时,凡四:启殡一袒袭;祖时一袒袭;柩行一袒袭;▯时一袒袭也。○又按:愠字上下文无所属,似可疑。愠但与喜对耳,何为哀之变?疑是袒字之误。此又因袒括髪为丧服之变,而分言之也。凡袒皆为哀之变:初丧之袒,为饭含变也;二敛之袒,为敛变也;葬时之袒,为举柩变也。又去饰为去美,始死笄纚,徒跣巳是去饰,至小敛袒而括髪,为去饰之甚。详文势,愠似当为袒。

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周人弁而葬,殷人哻而葬【郑注:接神之道,不可以纯凶。天子诸侯变服而葬,冠素弁,以葛为环绖。逾时哀衰,而敬生。敬则服有饰】

按小宗伯成葬有祭墓之礼,下文有司以几筵舎奠于墓左,则葬时有交神之道。神谓后土之神,东滙陈氏亦谓当以礼敬之心接于山川之神,是也。盖先君体魄托于斯,是以不敢纯凶,然亦惟贵者有此礼,大夫以下则不敢轻变服也。郑注谓天子诸侯逾时哀衰而敬生者非,陆氏谓卿大夫以下礼者尤非,既夕士礼无弁绖葛之文。

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于祖父,其变而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未有所归也【吴氏云:虞祭犹是丧祭,卒哭始于吉祭,明日卒哭之次日也。变亦易也,接相连不间也。变而之吉祭,即上文所谓以吉祭易丧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即上所谓明日祔于祖父也。前言弗忍一日离,此言不忍一日未有所归,盖言卒哭之末有饯礼送神适祖庙矣。翼早急宜就祖庙迎奉其神,若用虞祭之例相隔一日而始祔祭,则卒哭后祔祭前此一日亲之神无所依归,孝子不忍,故祔祭必与卒哭之日相连接而不间日也。圣人制礼之意精矣。注疏以变为非常礼之祭,未见明据】

按,孔氏不善玩经文,遂生谬解。吴氏正之,甚善。

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郑注:期而神之人情】。程子云:“丧须三年而祔,若卒哭而祔,则三年都无事。卒哭犹存,朝夕哭若无主于殡宫,则哭于何所?”张子云:“古者三年丧毕,吉禘然后祔。因其祫祧主藏于夹室,新主遂自殡宫入于庙。”《国语》云:“日祭月享,庙中岂有日祭之礼?”此正谓三年之中不彻几筵,故有日祭、朝夕之馈,犹定省之礼,如其亲

译《礼记训义择言》卷三

婺源江永撰

《檀弓下》

子张去世,曾子正逢母亲丧期,穿着齐衰丧服前去哭吊。有人说:穿着齐衰丧服不应去吊唁。曾子说:我是去吊唁吗?【陈氏说:如今详察此意,只是因为朋友情谊深厚,不容许不去哭吊;但又不可脱去丧服前往,只是去哭吊而不行吊唁之礼罢了,所以说‘我是去吊唁吗’。朱文端公说:‘吊唁吗’,是说哭吊并非吊唁】

按:陈氏及朱文端公的说法是正确的。

丧礼,是哀痛悲伤达到极点的表现,要节制哀痛以顺应变故。君子是念及生命初始本源的人。按:变,指父母去世的大变故。丧事虽然是哀痛到了极点,君子仍然勉强节制哀痛以顺应变故,比如三天后进食,哭踊有节制等。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念及生命初始的本源。经文的原本意思,似乎就是这样,也就是毁坏身体但不危及生命的意思。

拜礼中叩头至地,是哀痛悲伤达到极点,隐忍悲痛的表现。【孔颖达疏说:拜见宾客,先叩头至地,而后行拜礼,是因为哀痛悲伤达到极点,痛苦。吴氏说:‘至’字断句,‘隐也’二字为一句】

按:哀痛悲伤达到极点,隐忍悲痛。依从孔颖达疏作一句读。

祭奠用素色器物,是因为活着的人有哀痛素朴之心。只有祭祀的礼仪,主人只是尽自己的心意罢了。哪里知道神灵所享用的,也是因为主人有斋戒恭敬之心呢?【郑玄注:凡是物品没有装饰叫素,哀痛就用素色,恭敬就用装饰,礼仪取决于人心罢了】

按:因为祭奠用素色器物,是由于活着的人有哀痛素朴之心,于是广泛论述祭祀的礼仪。凡是用来备办物品的,都是表达斋戒恭敬之心,不仅仅指祭器加上装饰。

袒露左臂、束发,是改变常态。是哀痛愤恨的改变。去掉装饰,去掉华美。袒露左臂、束发,是去掉装饰到极点的表现。有时袒露,有时穿好衣服,是哀痛的节制。【孔颖达疏说:袒露衣服束发,是孝子形貌的改变。悲哀愤恨,是孝子哀情的改变】

按:袒露肉,即祖露。丧礼也袒露左臂,用左袖系在前襟带子上。《士丧礼》,主人袒露左臂,系在面部的右侧,就是这样。束发者,去掉笄和纚,用麻束发而露出发髻。袒露束发的节制,在小敛之后。为父亲丧,从小敛到大敛,都束发。为母亲丧,小敛时束发一次,等到捧着尸体靠在堂上,拜见宾客就位后就戴上免冠。《士丧礼》,袒露穿好衣服的节制:刚丧时,凡三次饭含一次袒露穿好衣服;小敛一次袒露穿好衣服;大敛一次袒露穿好衣服。葬时,共四次:启殡一次袒露穿好衣服;祖祭时一次袒露穿好衣服;灵柩出行一次袒露穿好衣服;到达墓地时一次袒露穿好衣服。○又按:愠字上下文无所归属,似乎可疑。愠只与喜相对,为什么是哀痛的改变?怀疑是袒字的误写。这又是因为袒露束发是丧服的改变,而分别论述。凡是袒露都是哀痛的改变:初丧时的袒露,是为饭含的改变;两次敛时的袒露,是为敛的改变;葬时的袒露,是为举柩的改变。又去掉装饰就是去掉华美,刚死时戴笄系纚,赤脚已经是去掉装饰,到小敛袒露而束发,是去掉装饰到极点。详察文势,愠似乎应当是袒。

戴弁冠、系葛绖而安葬,是与神灵交往的方法。有恭敬的心意。周人戴弁冠而安葬,殷人戴哻冠而安葬。【郑玄注:接神的方法,不可以纯用凶服。天子诸侯改变服饰而安葬,戴素弁,用葛做环绖。过了时间哀痛衰减,而恭敬心生。恭敬则服饰有装饰】

按:小宗伯在安葬成礼时有祭墓的礼仪,下文有司以几筵在墓左设奠,则安葬时有与神灵交往的方法。神指后土之神,东滙陈氏也说应当以礼敬之心接待山川之神,是对的。大概先君的体魄寄托于此,所以不敢纯用凶服,然而也只有尊贵者有此礼,大夫以下就不敢轻易改变服饰了。郑玄注说天子诸侯过了时间哀痛衰减而恭敬心生是不对的,陆氏说卿大夫以下行礼更是错的,《既夕礼》士礼没有弁绖葛的记载。

卒哭称为成事,这一天,用吉祭代替丧祭。第二天祔祭于祖父,这是改变而进行吉祭。等到祔祭,必定在这天连接,不忍心一天没有归宿。【吴氏说:虞祭还是丧祭,卒哭开始于吉祭,明日是卒哭的次日。变也是易的意思,接是相连不间断。改变而进行吉祭,即上文所说的用吉祭代替丧祭。等到祔祭,必定在这天连接,即上所说的第二天祔祭于祖父。前面说不忍心一天离开,这里说不忍心一天没有归宿,大概说卒哭的末尾有饯礼送神到祖庙了。第二天早上急宜到祖庙迎奉其神,如果用虞祭的例子相隔一天才开始祔祭,则卒哭后祔祭前这一天亲人的神灵无所依归,孝子不忍心,所以祔祭必定与卒哭的日子相连接而不间断。圣人制礼的意思精妙啊。注疏把变解释为非常礼之祭,未见明确依据】

按:孔氏不善于玩味经文,于是产生错误解释。吴氏纠正它,很好。

殷人在练祭时祔祭,周人在卒哭时祔祭。孔子赞同殷礼。【郑玄注:一年而神灵入于人情】。程子说:“丧事须三年才祔祭,如果卒哭就祔祭,则三年都无事。卒哭还存在,朝夕哭如果没有主人在殡宫,则哭在哪里?”张子说:“古时三年丧事完毕,吉禘然后祔祭。因为祫祭时神主藏于夹室,新主于是从殡宫进入庙中。”《国语》说:“日祭月享,庙中哪有日祭的礼仪?”这正是说三年之中不撤去几筵,所以有日祭、朝夕的馈食,如同定省之礼,如同对待亲人

之存也。至于祔祭,须是三年丧终乃可祔也。吕氏云:“礼之祔祭,各以其昭穆之班祔于其祖。主人未除丧,主未迁于新庙,故以其主祔藏于祖庙。有祭即而祭之。既除丧,而后主迁于新庙,故谓之祔。”朱子答陆子夀书云:“先王制礼,本縁人情,吉凶之祭,其变有渐。故始死全用事生之礼,既卒哭祔庙,然后神之。然犹未忍尽变,故主复于寝,而以事生之礼事之。至三年而迁于庙,然后全以神事之。此其礼文见于经传者不一,虽未有言其意者,然以情度之,知其必出于此无疑矣。”其迁庙一节,郑氏用《谷梁》“练而壊庙”之説,杜氏用贾逵、服防説,则以三年为断。其间同异得失,虽未有考,然《谷梁》但言壊旧庙,不言迁新主,则安知其非于练而迁旧主,于三年而纳新主邪?至于礼疏所解,郑氏説但据《周礼》“庙用卣”一句,亦非明验。故区区之意,窃疑杜氏之説为合于人情也。来谕考证虽详,其大概以为既吉则不可复凶,既神事之则不可以事生之礼接尔,窃恐如此,非唯未甞深考古人吉凶变革之渐,而亦未暇反求孝子慈孙深爱至痛之情也。朱文端公云:“祔之论不一:祔巳反于寝,练而后迁,郑説也;祔藏于庙,祭则即祭之,吕氏説也;大祥祔而迁,伊川、横渠之论也。练而后祔者,殷道,夫子之所善也。”朱子从礼疏祔于卒哭,准程张迁于大祥,折衷具有深意。而后儒乃以两祔为疑,要知祔而迁者,主髙曽之祀之宗。子也烝尝再期不举,死者能无恫然?卒哭而祔,盖体死者痛念祀典之缺,而祔而祭之也。至丧事即逺,谓不以柩反也。若谓主出不得反,何以魂帛既出,待反虞而埋耶?又云:既以明日之祔为不忍一日无归,则殷之练而祔,忍矣。孔子何以善之?此别记一説,亦疑其非而未能决也。周人卒哭之祔,盖祔巳反于寝;殷人练而祔,祔而迁于庙。礼家合而较之,误矣。孔子善殷,非实事】

译在于存留。至于祔祭,必须等到三年丧期结束才可以进行祔祭。吕氏说:“礼制中的祔祭,各自按照昭穆的班次祔于其祖先。主人尚未除去丧服,神主尚未迁往新庙,所以将神主祔藏于祖庙。有祭祀时就前往祭祀。等到除去丧服后,神主才迁往新庙,所以称之为祔。”朱子回复陆子寿的信中说:“先王制定礼制,本源于人情,吉祭与凶祭,其变化是逐渐的。所以刚死时完全使用侍奉生者的礼仪,等到卒哭祔庙之后,才开始将其视为神灵。然而仍然不忍心完全改变,所以神主又回到寝宫,而用侍奉生者的礼仪来侍奉它。直到三年丧期结束才迁往宗庙,然后才完全以对待神灵的方式侍奉它。这些礼制的条文在经传中记载不一,虽然没有人明确说明其用意,但根据人情来推测,知道必定出于此理无疑。”关于迁庙这一环节,郑氏采用《谷梁传》“练祭后毁坏旧庙”的说法,杜氏采用贾逵、服虔的说法,则以三年为界限。其间相同、相异以及得失之处,虽然尚未考证清楚,但《谷梁传》只说毁坏旧庙,没说迁送新神主,那么怎么知道不是在练祭时迁走旧神主,在三年时纳入新神主呢?至于礼疏所解释的,郑氏的说法只依据《周礼》“庙用卣”一句,也不是明确的证据。所以我个人的意思,私下怀疑杜氏的说法更符合人情。您来信考证虽然详细,其大旨认为既然已经转为吉礼就不能再行凶礼,既然已经以神灵之礼侍奉就不能再用侍奉生者的礼仪来接待,我私下担心这样认为,不仅未曾深入考察古人吉凶变革的渐进过程,也没有闲暇反思孝子慈孙深沉的爱与极度的悲痛之情。朱文端公说:“关于祔祭的议论不一:祔祭后神主返回寝宫,练祭后才迁往宗庙,这是郑氏的说法;祔藏于宗庙,祭祀时就前往祭祀,这是吕氏的说法;大祥祭时祔祭并迁往宗庙,这是伊川、横渠的议论。练祭后才祔祭的,是殷代的道统,是孔子所赞许的。”朱子遵从礼疏中卒哭时祔祭的说法,参照程颐、张载在大祥时迁庙的观点,折衷调和具有深意。而后世儒者却以两次祔祭为疑点,要知道祔祭并迁往宗庙的,是供奉高祖、曾祖的宗庙。儿子在蒸祭、尝祭时,两周年不举行祭祀,死者能不感到悲痛吗?卒哭时进行祔祭,大概是体察死者痛念祭祀典章的缺失,而祔祭并祭祀他。至于丧事逐渐疏远,是指不把灵柩返回。如果说神主出去就不能返回,那么为什么魂帛既已出去,还要等待反虞之礼后才埋葬呢?又说:既然认为第二天祔祭是因为不忍心让死者一天没有归宿,那么殷代在练祭时才祔祭,岂不是太忍心了吗?孔子为什么赞许它?这是另外记录的一种说法,我也怀疑它不对但未能决断。周人在卒哭时祔祭,大概是祔祭后神主返回寝宫;殷人在练祭时祔祭,祔祭后迁往宗庙。礼学家将两者合并比较,是错误的。孔子赞许殷代,并非指实际事务。

按吕氏谓祔祭即以其主祔藏于祖庙,非也。假令祔后之主巳在祖庙,则迁庙时主不出庙。考《大戴礼》诸侯迁庙,奉衣服由庙而迁于新庙,此庙实为殡宫,则先儒谓祔后主反于殡宫者信矣。其不言奉主而言奉衣服者,郑氏谓毁易祖考,人神之所不忍,是也。程子、张子考之不详,谓祔即是迁,故谓祔当于三年。不知祔与迁自是两事也。祔后殡宫有主,迁庙篇固可证矣。而陈子所谓若无主于殡宫,则朝夕哭于何所?张子所谓日祭、朝夕之馈如亲之存,亦可见至迁庙。先儒有二説,朱子断从三年之説,为合于人情。愚又以迁庙篇证之,亦当是除丧之后。其云成庙将迁之新庙,徙之日君▯服从者皆▯服,非除丧,岂可▯服乎?事毕后安神之辞云择日而祭焉,此即所谓吉祭也。使练而迁庙,则练与大祥之间,岂可行吉祭乎?《左氏传》云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甞禘于庙。此亦可见练、祥、禫之祭皆特祀于主,而主不在庙也。《谷梁传》所谓于练焉壊庙者,易檐改涂,以示他日将迁于此,而迁不于练也。丧事即逺,有进无退,谓柩不反,非谓主不反,则文端公论之当矣。其谓卒哭而祔,盖体死者,痛念祀典之缺,而祔祭之恐未必然。祔祭惟祔于同昭穆之祖,非同昭穆者不祭,则礼意盖欲使亲死者祔于同班之祖,而非为祀典之缺也。○又按殷人殡于祖,其在太祖庙乎?抑在昭穆同班之庙乎?其详不可攷矣。以意推之,殷练而祔,亦是行祔祖之祭。若迁庙当在除丧之后也。周人殡于寝,既葬主犹在寝,故卒哭即行祔祭,使其神有所归。殷人殡于庙,不患其无所归,是以练而始行祔祭也。祔以主祔于祖,为以神道事之。以人情而言,期而神之者,人之情,故孔子善殷。殷周异制,其原自殡于祖、殡于寝巳不同。殷练而祔,与上文不忍一日未有所归,自不相妨。文端公疑记者别记,一説谓孔子善殷,非实事,过矣。

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车一乘及墓而反【吴氏云:注疏以「遣车一乘及墓而反」为二事,其解「及墓而反」辞费而义不明。窃详八字只是一句,非二事也。一狐裘三十年,言其俭于身;遣车一乘及墓而反,言其俭于亲。大夫遣车五乘,所藏多费,时久实土晚,则反哭迟;晏子止用遣车一乘及墓藏之,其礼简费时不多,实土早则反哭速也】

按吴氏説,是下文亦止申言遣车一乘之非礼也。

曰:噫!母曰:我丧也,斯沾尔专之賔,为賔焉,主为主焉【孔疏云:噫母者,止子张也。言我居丧,人尽来觇视,当更为别礼,岂得依旧礼尔?当同此妇人与男子一处】按:母曰:我丧也,斯沾尔专之。杨升庵别有説,言勿谓此为我丧,遂沾沾焉专之,不致敬于賔也。疑此説是,旧説文义未安。

  舞斯愠

按此句疑有误字,或是舞斯蹈对下文辟斯踊,或是忧斯愠对上文喜斯陶。

陈太宰嚭使于师,夫差谓行人仪曰【鄱阳洪氏云,按嚭乃夫差之宰,陈遣使者,正用行人,则仪乃陈臣也。记礼者更错其名,当云陈行人仪使于师,夫差使太宰嚭问之】按当从洪氏説,改正下文「太宰嚭曰」,亦当作「行人仪曰」。

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吴氏云:既葬,谓迎精而反在路之时,其谓巳葬之亲,如亲已还,反至家巳尚追逐不及,力已疲惫,行不能前,而暂焉休息,言其怅怳不安之甚。朱文端公云:如不及,则速反可也,而又息焉者,即其反如疑意】

按: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九字为句,以及字为句者非也。其义则吴氏得之。○又按: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者,意在迎精而反追之,如弗及也。其反如疑者,意在体魄藏墓,迟迟不欲行也。此皆哀戚之至,意各有主,不必以其反如疑释此章也。

故谓夫子贞惠文子【庐陵胡氏云:《春秋》书「归粟」,讥人臣私恵作福。文子不佐其君,振穷而私为粥,不可也。死卫君,于经传不见据。《史防》劝文子执臣礼,则文子尝不臣矣。文子欲葬瑕丘,恐不能修班制】按胡氏责文子太过矣。諡者节取人善,观孔文

译查考吕氏认为祔祭就是把神主附藏于祖庙,这是不对的。假如祔祭之后的神主已经在祖庙,那么迁庙时神主就不出庙。查考《大戴礼记》记载诸侯迁庙,是捧着衣服从旧庙迁到新庙,这旧庙实际上是殡宫,那么先儒说祔祭后的神主返回殡宫,确实是可信的。经文不说捧着神主而说捧着衣服,郑氏解释说毁坏更换祖先的神主,是人神都不忍心做的,这是对的。程子、张子考证得不详细,认为祔祭就是迁庙,所以认为祔祭应当在三年丧期结束时进行。他们不知道祔祭与迁庙本来就是两件事。祔祭后殡宫有神主,从《迁庙》篇本来就可以证明。而陈子所说的如果没有神主在殡宫,那么朝夕哭丧在哪里哭呢?张子所说的日祭、朝夕的馈食如同亲人还在世,也可以看出直到迁庙时,先儒有两种说法,朱子断定采用三年之说的观点,认为这合乎人情。我又用《迁庙》篇来证明,也应当是在除去丧服之后。文中说建成新庙将要迁往新庙,迁移的那天君主和随从都穿丧服,如果不是除去丧服,怎么能穿丧服呢?事情完毕后安顿神灵的祝辞说选择吉日祭祀,这就是所谓的吉祭。如果在练祭时就迁庙,那么练祭与大祥祭之间,难道能举行吉祭吗?《左传》说卒哭后祔祭,祔祭后制作神主,在神主前单独祭祀,在祖庙举行烝、尝、禘祭。这也可见练祭、大祥祭、禫祭都是在神主前单独祭祀,而神主不在祖庙。《谷梁传》所说的在练祭时毁坏旧庙,是更换屋檐、改变涂饰,以表示日后将迁往此处,而迁庙并不在练祭时进行。丧事越是久远,礼仪越要进升而没有退降,说灵柩不返回,不是说神主不返回,那么文端公的议论是恰当的。他说卒哭后祔祭,大概是体谅死者,痛惜祭祀典制的缺失,而祔祭恐怕未必如此。祔祭只是附祭于同昭穆的祖先,不同昭穆的不祭祀,那么礼制的本意大概是想让刚死的亲人附祭于同班的祖先,而不是为了弥补祭祀典制的缺失。○又查考殷人将灵柩停放在祖庙,是在太祖庙呢?还是在昭穆同班的庙呢?其详情不可考证了。按情理推测,殷人在练祭时祔祭,也是举行祔祭于祖先的仪式。如果迁庙应当在除去丧服之后。周人将灵柩停放在寝宫,下葬后神主还在寝宫,所以卒哭后就举行祔祭,使神灵有所归依。殷人将灵柩停放在祖庙,不担心神灵无所归依,所以到练祭时才举行祔祭。祔祭是把神主附祭于祖先,是用神道事奉他们。从人情来说,满一年就当作神灵对待,这是人之常情,所以孔子称赞殷礼。殷周制度不同,其根源在于停柩于祖庙、停柩于寝宫本来就不一样。殷人在练祭时祔祭,与上文所说不忍心一天没有归依,自然不相妨碍。文端公怀疑记录者另有记载,一说认为孔子称赞殷礼并非事实,这是过分了。

晏子一件狐皮袍子穿了三十年,送葬的车只有一辆,到了墓地就返回【吴氏说:注疏把“送葬的车只有一辆,到了墓地就返回”当作两件事,他解释“到了墓地就返回”时言辞冗赘且意义不明。我仔细推敲这八个字只是一句话,不是两件事。一件狐皮袍子穿三十年,说的是他对自己节俭;送葬的车只有一辆,到了墓地就返回,说的是他对亲人节俭。大夫的送葬车有五辆,所装载的东西多且耗费大,时间久,填土晚,那么返回哭丧就迟;晏子只用一辆送葬车,到了墓地就埋葬,礼仪简单耗时不多,填土早,那么返回哭丧就快】

查考吴氏的说法,下文也只是重申送葬车只有一辆不合礼制罢了。

说:唉!母亲说:我处于丧期,这沾沾自喜专断的态度,你是作为宾客,就按宾客的礼节行事,主人就按主人的礼节行事【孔疏说:唉母亲,是制止子张。说我在居丧期间,人们都来窥视,应当另外制定礼节,怎么能依旧礼行事呢?应当同这位妇女和男子在一起】查考:母亲说:我处于丧期,这沾沾自喜专断的态度。杨升庵另有说法,说不要认为这是我居丧,就沾沾自喜地专断,不向宾客致敬。怀疑这种说法是对的,旧说在文义上不太妥当。

跳舞就生气

查考这句可能有误字,或者是“舞斯蹈”对应下文的“辟斯踊”,或者是“忧斯愠”对应上文的“喜斯陶”。

陈国太宰嚭出使到军中,夫差对行人仪说【鄱阳洪氏说,查考嚭是夫差的宰相,陈国派遣使者,正用行人,那么仪是陈国的臣子。记录礼仪的人弄错了他们的名字,应当说陈国行人仪出使到军中,夫差派太宰嚭去询问他】查考应当采纳洪氏的说法,改正下文“太宰嚭曰”,也应当作“行人仪曰”。

下葬后,怅然若有所失,好像追赶不上,返回时休息【吴氏说:下葬后,是说迎神而返回在路上的时候,那已经下葬的亲人,好像亲人已经回来,返回到家时还追赶不上,力气已经疲惫,行走不能前进,于是暂时休息,说的是怅然不安到了极点。朱文端公说:好像追赶不上,那么快速返回就可以了,却又休息,就是那返回时像怀疑一样的意思】

查考:怅然若有所失,好像追赶不上,返回时休息,这九个字为一句,以“及”字为一句是不对的。其意义吴氏已经得到了。○又查考:怅然若有所失,好像追赶不上,返回时休息,意在迎神而返回追赶,好像追赶不上。那返回时像怀疑一样,意在体魄安葬于墓中,迟迟不愿前行。这都是哀痛到了极点,心意各有侧重,不必用那返回时像怀疑一样的意思来解释这一章。

所以称夫子为贞惠文子【庐陵胡氏说:《春秋》记载“归粟”,讥讽人臣私自施恩作福。文子不辅佐他的君主,救济穷困而私自施粥,是不可以的。死在卫国君主手下,在经传中没有依据。《史防》劝文子执行臣子的礼节,那么文子曾经不守臣节了。文子想葬在瑕丘,恐怕不能修明班制】查考胡氏责备文子太过分了。谥号是选取人的善行,看孔文

子可见。

不释服而徃,遂以襚之,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郑注:脱君祭服以襚臣,亲贤也。与之邑,厚贤也。吴氏云:献公不得于卫之贤君,何能亲贤厚贤?柳庄唯有谏班邑一事可取尔,它无事实,不见其贤否。何如观献公与公孙夀余邑六十,岂可谓厚贤也?私意而已矣。然则栁庄之为公所亲厚,安知其非以从亡之私爱而然欤】

译子可见。

不释服而徃,遂以襚之,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郑注:脱君祭服以襚臣,亲贤也。与之邑,厚贤也。吴氏云:献公不得于卫之贤君,何能亲贤厚贤?柳庄唯有谏班邑一事可取尔,它无事实,不见其贤否。何如观献公与公孙夀余邑六十,岂可谓厚贤也?私意而已矣。然则栁庄之为公所亲厚,安知其非以从亡之私爱而然欤】

子可见。

不脱去丧服前往,于是用祭服赠给他,并赐给他裘氏邑和潘氏县【郑玄注:脱下君王的祭服来赠给臣子,是亲近贤人的表现。赐给他封邑,是厚待贤人的表现。吴氏说:献公算不上卫国的贤明君主,怎么能亲近贤人、厚待贤人呢?柳庄只有劝谏献公分配班邑这一件事值得称道罢了,其他没有实际事迹,看不出他是否贤能。况且看献公赐给公孙夀六十个邑,这难道能说是厚待贤人吗?不过是出于私意罢了。既然如此,那么柳庄被献公亲近厚待,怎么知道不是因为跟随流亡的私情偏爱而这样呢】

按吴氏説是

万入去籥【郑注:万千舞也,籥,籥舞也。吕氏《诗记》云:万舞,二舞之总名也。千舞者,武舞之别名;籥舞者,文舞之别名。文舞又谓之羽舞。郑氏据《公羊》以万舞为千舞,误也。《春秋》书“万入去籥”,言文武二舞皆入去其有声者,故去籥焉。《公羊》乃以万舞为武舞,与籥舞对言之,失经意矣。若万舞止为武舞,则此诗何为独言万舞而不及文舞?《左传》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妇人之庙亦不应独用武舞也。吴氏云:“按《诗》言公庭万舞,而下云‘左手执籥’,是万舞亦用籥也。”陈氏説见《集説】

按《春秋》初献六羽,而《左传》云:“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又云:“禘于襄公,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万中当亦有羽舞,则“万”为文武二舞之总名者,信矣。以其为总名,也是以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虽习戎备之舞,亦得称“万”也。东滙陈氏乃泥于“习戎备”之语,引之以驳吕氏,误矣。

尔以人之母甞巧,则岂不得以其母以甞巧者乎?则病者乎?

按注疏读,则岂不得以为句?其母以甞巧者乎?为句。其母之母音无,吴氏读得字句絶。其母之母亦读为父母之母,谓自快足为得,有亏歉为病。上二句责般,下二句闵季孙。陈氏集説云:一説则岂不得以其母以甞巧者乎作一句?言尔以他人之母试巧而废其当用之礼,则亦岂不得以已之母试巧而不用礼乎?则于尔心亦有所病而不安乎?盖使之反求诸心,以巳度人而知其不可也。按此説最优,当从之。

诸侯伐秦,曹桓公卒于防【郑注:鲁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是也。庐諡宣言,桓声之误也】

  按桓与宣字相似而误

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恵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郑注:懿伯,恵伯之叔父。忌,怨也。敬叔有怨于懿伯】

按旧説之可疑,刘氏论之详矣。刘氏一説云:「或者忌字只是忌日,懿伯是敬叔从祖适及滕郊,而遇此日,故欲缓至次日乃入,故恵伯以礼晓之。」按此説最当,当从之。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郑注:恃宠虐民,非也。方氏云:子皋所谓顺非而泽也。朱文端公云:子皋岂虐其民?意当日所犯无多,必从而偿之,是煦煦之仁也。且邑长犯禾而民受偿,是教民不顺也。后难继,即孟子“日亦不足”之意。注谓恃宠虐民,方慤谓顺非而泽,何其谬】

按:为政有体,不为小仁。子皋将为成宰,而民遂为兄衰,其所以治民者,必有道矣。葬妻犯禾,或偶过误,或道上迂曲,不得巳而犯之,不偿正为得体。文端公説当矣。但买道而葬,后难继,谓即孟子日亦不足之意”。愚谓此子皋为民防弊之意,盖邑长犹偿禾,则民有丧皆须买道,后将难为继,非谓为政者难遂其欲也。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郑注:君有馈,有馈于君。孔疏云:言臣虽仕未得禄,而有物馈君,及出使他国所称,则并与得禄者同,嫌其或异,故明之也。李氏云:立于其朝矣,命廪人继粟,庖人继肉,而不以官定食,所谓仕而未有禄者也。馈曰献,使称寡君,宾焉而不臣之也。玉府之职曰:掌王之献玉,是王有献贤之礼也。长乐陈氏云:宾之而弗臣,故有馈焉,不曰赐而曰献,其将命之使不曰君而曰寡君,若子思之仕鲁,孟子之仕齐是也】

按李氏、陈氏説,是方氏、陆氏、吴氏皆从此説。而陈氏集説,犹存旧説于方説之前,非也。但玉府职无掌王献玉之文,其本经云:「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注云:「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愚谓《曲礼》献田宅者操书致,亦当是献,未有禄之臣也。

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舎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郑注:库门,宫外门。《明堂位》曰:「库门,天子皋门。」孔疏云:「库门

译考察吴氏的说法是正确的。

“万入去籥”【郑玄注:万,是万舞;籥,是籥舞。吕氏《诗记》说:万舞,是两种舞蹈的总称。千舞,是武舞的别名;籥舞,是文舞的别名。文舞又叫做羽舞。郑玄依据《公羊传》将万舞等同于千舞,这是错误的。《春秋》记载“万入去籥”,是说文武两种舞蹈都进入并去掉了其中发声的部分,所以去掉了籥。《公羊传》却把万舞当作武舞,与籥舞对举而言,这就失去了经文的原意。如果万舞仅仅指武舞,那么这首诗为什么只说万舞而不提文舞呢?《左传》记载考仲子之宫将举行万舞,妇女的宗庙也不应该只使用武舞。吴氏说:“考察《诗经》说公庭举行万舞,下面又说‘左手拿着籥’,可见万舞也使用籥。”陈氏的说法见于《集说》】

考察《春秋》记载初次献祭六羽,而《左传》说:“考仲子之宫,将举行万舞。”又说:“在襄公庙举行禘祭,舞万者有两人。”那众多的人在季氏那里舞万,万舞之中应当也有羽舞,那么“万”作为文武两种舞蹈总称的说法,确实是可信的。正因为它是总称,所以楚令尹子元想要迷惑文夫人,就在她宫室的旁边建馆而振舞万舞。即使是练习军事准备的舞蹈,也能称为“万”。东滙陈氏拘泥于“练习军事准备”这句话,引用它来驳斥吕氏,这是错误的。

你既然用别人的母亲来试验巧诈,那么难道不可以用你自己的母亲来试验巧诈吗?那么你会感到愧疚不安吗?

按照注疏的读法,“则岂不得”应断为一句?“其母以甞巧者乎?”应断为一句。其中“其母”的“母”字读音同“无”,吴氏将“得”字断为句末。另一个“其母”的“母”也读作父母之“母”,意思是自己感到快意满足为“得”,有亏缺遗憾为“病”。上面两句是责备臧孙纥,下面两句是怜悯季孙。陈氏《集说》说:有一种说法认为“则岂不得以其母以甞巧者乎”应作一句?意思是说,你既然用别人的母亲来试验巧诈而废除了应当使用的礼仪,那么难道也不可以用自己的母亲来试验巧诈而不使用礼仪吗?那么在你心中也会感到愧疚不安吗?这是让他反求诸己,以己度人而知晓其不可行。考察这种说法最为优秀,应当采纳。

诸侯讨伐秦国,曹桓公死在防地【郑玄注:鲁成公十三年,曹伯庐死在军中,就是这件事。庐的谥号是宣,桓是宣的误写】

考察“桓”与“宣”字形相似而致误。

到了郊外,因为懿伯的忌日,不进城。恵伯说:“这是政事!不可以因为叔父的私怨,而不办理公事。”于是进城【郑玄注:懿伯,是恵伯的叔父。忌,是怨恨。敬叔对懿伯有怨恨】

考察旧说值得怀疑的地方,刘氏论述得很详细。刘氏有一种说法认为:“或许‘忌’字只是指忌日,懿伯是敬叔的从祖,到达滕国郊外时,正逢这个日子,所以想缓到第二天再进城,因此恵伯用礼义来开导他。”考察这种说法最为恰当,应当采纳。

季子皋埋葬他的妻子,践踏了别人的庄稼。申祥告诉他说:“请赔偿他们。”子皋说:“孟氏不会因此怪罪我,朋友不会因此抛弃我。因为我是这里的邑长,如果买路安葬,以后难以沿袭【郑玄注:依仗宠幸虐待百姓,是不对的。方氏说:子皋所说的顺应错误而加以润饰。朱文端公说:子皋难道虐待百姓吗?意思是当时所践踏的不多,必定跟随赔偿,这是小恩小惠的仁德。况且邑长践踏庄稼而百姓得到赔偿,这是教导百姓不顺从。后难继,就是孟子‘时日不足’的意思。注解说依仗宠幸虐待百姓,方慤说顺应错误而加以润饰,多么荒谬】

考察:为政有体制,不施行小仁。子皋将担任成邑的宰,而百姓为他穿斩衰之服,他治理百姓的方法,必定有道理。埋葬妻子践踏庄稼,或许是偶然过失,或许是道路迂曲,不得已而践踏,不赔偿才符合得体。文端公的说法是对的。但“买路安葬,以后难以沿袭,是说即孟子‘时日不足’的意思”。我认为这是子皋为百姓防止弊端的意思,大概邑长尚且赔偿庄稼,那么百姓有丧事都必须买路,以后将难以维持,不是说为政者难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做官而还没有俸禄的人,国君有馈赠,叫做献;被派遣出使,叫做寡君【郑玄注:君有馈,是有馈赠给国君。孔颖达疏说:说臣子虽然做官没有得到俸禄,而有物品馈赠给国君,以及出使别国时的称呼,都和得到俸禄的人相同,嫌其或许不同,所以明确说明。李氏说:站在朝廷上了,命令廪人供给粟米,庖人供给肉,但不按官职确定饮食,这就是所谓做官而还没有俸禄的人。馈赠叫做献,出使称寡君,以宾客相待而不以臣下对待。玉府的职掌说:掌管王的献玉,这是王有献贤的礼仪。长乐陈氏说:以宾客相待而不以臣下对待,所以有馈赠,不叫赐而叫献,他传达命令出使不叫君而叫寡君,就像子思在鲁国做官,孟子在齐国做官那样】

考察李氏、陈氏的说法,方氏、陆氏、吴氏都跟随这种说法。而陈氏《集说》,还在方说之前保留旧说,这是不对的。但玉府职掌中没有掌管王献玉的文字,其本经说:“凡是王的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接受并收藏。”注说:“古时把物品送给别人,尊敬他就叫献。”我认为《曲礼》中献田宅的人拿着文书送达,也应当是献,是没有俸禄的臣子。

已经哭过卒哭祭,宰夫拿着木铎在宫室里命令说:“舍弃旧讳而避新讳,从寝门到库门【郑玄注:库门,是宫外的门。《明堂位》说:“库门,是天子的皋门。”孔颖达疏说:“库门

,鲁之外门也。鲁三门,故至库门;若天子五门,则至皋门;若凡诸侯,则皋应路也】

译,是鲁国的外门。鲁国设有三道门,所以(此处)到达库门;如果是天子设有五道门,则到达皋门;如果是其他诸侯,那么皋门就对应路门。

按: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诸侯三门,库雉路。旧説因《明堂位》有“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之文,谓唯鲁有库门、雉门,他国则以皋、应、路为三门,非也。《檀弓》言“库门”者四:除鲁庄公既葬而绖不入库门之外,言君复于库门;宰夫命舎,故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此皆通诸侯言之,非専为鲁记也。《郊特牲》又言“绎之于库门内”,《家语》谓孔子为卫庄公言之,则诸侯皆有库门,可知有库门则亦有雉门矣。《春秋》书“新作雉门及两观”,谓其设两观非礼,非讥作雉门也。王之郭门曰皋门,鲁犹不敢僭,况诸侯乎?太王立皋门、应门,后遂以为天子之制,是以诸侯无此二门也。

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方氏云:必于库门之外,以近庙门故也】按库门之外,则外朝也。入库门,由东曲折而后及庙门。庙去库门逺矣,方氏説非是。

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防,而民始疑【吴氏云:誓必有防,防必有誓,二者互相备】

按《春秋传》有事而防,不协而盟。防聚有不协,则盟。此云“周人作防而民始疑”,举防以该盟也。吴氏谓防必有誓,非也。

丧不虑居,为无庙也【郑注:虑居,谓卖舎宅以奉丧。刘氏云:丧礼称家之有无,不可勉为厚葬而致有败家之虑,家废则宗庙不能以独存矣。此与毁不危身,皆所以防贤者之过】

按旧注及方氏、吴氏説,皆未当,而文端公説亦可疑。家有灾祸,竭力防防,人情之常,何必于丧言之?惟刘氏説得之。家贫不能奉祭祀,是无庙也。

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孔疏云:凡以礼事者,左袒;若请罪待刑,则右袒。丧亦是礼事,但丧礼直云袒,不云左右。季子逹死生之命,自寛慰从吉礼,故左袒也。方氏云:左为阳,故袒之以变吉。吴氏云:右还其封,且号者三,八字为一句。王氏以此为哀不足,盖误分一句作两句读,遂误解耳】

按古者吉凶皆左袒,士丧礼含章,主人左袒有明文,后不言者皆防此文也。孔氏谓季子自寛慰,从吉礼,然则凶礼右袒乎?误矣。方氏谓左袒变吉者,尤谬。又按魂气无不之,欲其随巳而归也。言讫遂行,若导之者然。季子之言痛悼之至,而吴氏谓聊以自寛慰,失其防矣。其论还封且号者三辨,王氏之失甚当。

晋献文子成室【陈氏云:疑献文二字皆赵武諡,如贞恵文子之类】

  按陈氏説是

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郑注:祭祀、死丧、燕防于此足矣。孔疏云:歌谓祭祀时奏乐也】

按:生则歌,死则哭,大概言之耳。文子成寝室,非祭祀之所,而注疏以祭祀作乐释之,非也。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曽子与子贡吊焉。

按此章记者之失,刘氏论之详矣。愚谓不唯“修容尽饰”之説可疑,即“二子与君同吊”亦可疑。君在而二子吊,岂不能俟君出而后入乎?且入于廐,胡为也?大夫之廐,当不设于寝门之外。二子即欲修容,何至入于廐乎?记者盖有感于当时之君大夫,不以徳行尊人,而以容饰礼人,其识与阍人等,有激而言,非事实也。

鲁庄公之丧,既葬而绖不入库门。士大夫既卒哭,麻不入。

按此章所记,鲁因祸乱,恐迫而丧礼始变其常。杜预释《春秋》,率云诸侯谅闇,既葬而除丧者,诚谬论矣。

歌曰:「貍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刘氏云:郑以《射义》所引曽孙侯氏为《貍首》诗,非也。疑原壤所歌二句,即是其首章。吴氏云:原壤所歌二句,盖是古之歌词,非自作此歌也。刘氏疑为古《貍首》之诗,其或然乎?其诗盖以上句兴下句。女旧读如字,或云音汝。盖是男女亲故,聚首执手相欢也。卷与婘通。《广雅》云:婘,好也。孔疏之説纰谬。陆氏疑为《貍首》者,以有「貍首」二字也。然郑注《射义》以所引曽孙侯氏以下八句为《貍首》诗,而刘亦从之,则非矣。盖「貍首」二句,与《齐风》之《还》、

译按:天子有五座门,分别是皋门、库门、雉门、应门、路门;诸侯有三座门,分别是库门、雉门、路门。旧说依据《明堂位》中“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的文字,认为只有鲁国有库门、雉门,其他国家则以皋门、应门、路门作为三门,这是不对的。《檀弓》中提到“库门”共有四处:除了鲁庄公下葬后,戴丧服不进入库门之外,还有提到君主复魂于库门;宰夫命令住宿,因此避讳“新”字,从寝门一直到库门;军队有忧患,就穿着素服在库门外哭。这些都是泛指诸侯而言的,并非专门记载鲁国的事。《郊特牲》又说“绎祭在库门内举行”,《家语》说是孔子对卫庄公讲的,由此可知诸侯都有库门,既然有库门,也就有雉门了。《春秋》记载“新作雉门及两观”,是批评设置两观不合礼制,并非讥讽建造雉门。天子的外城门叫皋门,鲁国尚且不敢僭越,何况其他诸侯呢?太王设立了皋门、应门,后来就把它作为天子的制度,因此诸侯没有这两座门。

军队有忧患就穿着素服在库门外哭【方氏说:一定在库门外,是因为靠近庙门】。按:库门外,就是外朝。进入库门,从东边曲折而行才能到达庙门。庙距离库门很远,方氏的说法不对。

殷人发布誓命,百姓才开始背离;周人举行盟会,百姓才开始怀疑【吴氏说:誓命一定有盟约,盟约一定有誓命,两者互相补充】。

按:《春秋传》说有事举行盟会,不协调就结盟。盟会聚集有不协调,就结盟。这里说“周人举行盟会而百姓开始怀疑”,是举盟会来概括结盟。吴氏说盟会一定有誓命,这是不对的。

办丧事不考虑居住,是因为没有宗庙【郑玄注:虑居,指卖掉住宅来供养丧事。刘氏说:丧礼要根据家庭的贫富,不能勉强厚葬而导致败家的忧虑,家道败落则宗庙不能独自存在。这与“毁坏不危及自身”,都是为了防止贤人犯错】。

按:旧注以及方氏、吴氏的说法,都不恰当,而文端公的说法也可疑。家中有灾祸,竭尽全力防备,这是人之常情,何必专门在丧事上说呢?只有刘氏的说法是对的。家里贫穷不能供奉祭祀,就是没有宗庙。

下葬后,袒露左臂,向右环绕坟墓,并且呼喊三次。说:骨肉回归泥土,是命运。至于魂气,则无处不到,无处不到。于是便离去【孔颖达疏说:凡是依礼行事,都袒露左臂;如果是请罪待刑,则袒露右臂。丧事也是依礼行事,但丧礼只说袒露,不说左右。季札通达死生的命运,自我宽慰,遵循吉礼,所以袒露左臂。方氏说:左为阳,所以袒露左臂以改变吉礼。吴氏说:“右还其封,且号者三”这八个字是一句。王氏认为这是哀痛不足,大概是因为错误地将一句分成两句读,从而误解了】。

按:古代吉凶之事都袒露左臂,《士丧礼》中主人含殓时袒露左臂有明文记载,后面不再提及的都是省略此文。孔氏说季札自我宽慰,遵循吉礼,那么凶礼就袒露右臂吗?错了。方氏说袒露左臂改变吉礼,尤其荒谬。又按:魂气无处不到,是希望它跟随自己回来。说完便离去,好像引导它一样。季札的话悲痛到了极点,而吴氏说只是用来自我宽慰,失去了本意。他关于环绕坟墓呼喊三次的辨析,王氏的失误很恰当。

晋献文子建成居室【陈氏说:怀疑“献文”二字都是赵武的谥号,像“贞惠文子”之类】。

按:陈氏的说法是对的。

在这里唱歌,在这里哭丧,在这里聚集国人和宗族【郑玄注:祭祀、死丧、宴饮都在这里足够了。孔颖达疏说:歌指祭祀时奏乐】。

按:活着时唱歌,死后哭丧,这是大概的说法。文子建成的是寝室,不是祭祀的地方,而注疏用祭祀奏乐来解释,是不对的。

季孙的母亲死了,鲁哀公去吊唁。曾子和子贡也去吊唁。

按:这一章是记录者的失误,刘氏论述得很详细。我认为不仅“修饰容貌尽善尽美”的说法可疑,就连“二子与国君一同吊唁”也可疑。国君在而二子去吊唁,难道不能等国君出去后再进去吗?而且进入马厩,是做什么呢?大夫的马厩,应当不设在寝门之外。二子即使想修饰容貌,何至于进入马厩呢?记录者大概对当时的国君和大夫有感而发,他们不以德行尊重人,而以容貌服饰礼待人,他们的见识与守门人相等,是有感而发,并非事实。

鲁庄公的丧事,下葬后戴丧服不进入库门。士大夫在卒哭之后,麻布丧服不进入。

按:这一章所记载的,是鲁国因为祸乱,恐惧逼迫而丧礼开始改变常规。杜预解释《春秋》,常说诸侯居丧,下葬后就除去丧服,这确实是错误的言论。

歌唱道:“貍首斑然,执女手卷然【刘氏说:郑玄以《射义》所引的曾孙侯氏为《貍首》诗,不对。怀疑原壤所唱的两句,就是其首章。吴氏说:原壤所唱的两句,大概是古代的歌词,不是他自己作的歌。刘氏怀疑是古《貍首》诗,或许是这样吧?这首诗大概以上句兴起下句。“女”旧读如字,有人说音汝。大概是男女亲友,聚首执手相欢。卷与婘通。《广雅》说:婘,好。孔颖达疏的说法纰缪。陆氏怀疑是《貍首》,是因为有“貍首”二字。但郑玄注《射义》以所引曾孙侯氏以下八句为《貍首》诗,而刘氏也跟随他,那就错了。大概“貍首”两句,与《齐风》的《还》、

《郑风》之《遵大路》诗体相类,风诗体也。曽孙以下八句,则与《小雅》之《车攻》、《大雅》之《行苇》诗体相类,雅诗体也。恶可合为一篇?后之读者详之。《驺虞》、《貍首》、《采苹》、《采蘩》,其三存者,今考在《召南》,则《貍首》亦当是《召南》之诗,而不可复考矣】

译《郑风》中的《遵大路》在诗体上与之相似,属于国风诗体。从“曽孙”以下八句,则与《小雅》中的《车攻》、《大雅》中的《行苇》在诗体上相似,属于雅诗诗体。怎么可以合并为一篇呢?后来的读者请仔细审察。《驺虞》、《貍首》、《采苹》、《采蘩》这四首诗中,现存其三,如今考证发现它们在《召南》中,那么《貍首》也应当是《召南》中的诗,只是无法再考证了。

按吴氏説甚善,刘氏犹疑此二句为章首。愚谓二句即是一章,其下当有数章,今逸矣。射节唯取首章,驺虞、采苹、采蘩亦然。盖一歌之间,左右射各发一矢,诗句不可多也。驺虞三句,貍首二句,采苹、采蘩皆四句用之,射节为宜。越草虫而用采蘩者,草虫诗句多也。曽孙侯氏八句,咏射之事,又见《大戴投壶》篇,仍有下文,非射节之诗也。女宜为尔汝之汝,貍首乐防时,执手卷然,正是家人相防之时也。卷然者,惓惓不能巳之意。

行并植于晋国【郑注:并犹専也,谓刚而専已吴氏云:并植,《国语》作亷直,疑是并,盖亷字缺损,植盖直字増多也】

  按吴氏説是

谋其身不遗其友【吴氏云:孔疏以士防不见先蔑为遗其友,非也,此正是谋身不遗友之事。盖晋使先蔑、士防迎公子雍于秦,既而背之,遂败秦师,则晋失信,获罪于秦矣。秦若怒晋而怒其使,则二人俱不免于罪。幸秦穆寛容之,倘士防数见先蔑,似若有谋,秦必生疑,于身于友俱有祸防,故在秦不见之也。及士防还晋,若见先蔑,秦必疑先蔑与知士防逃归之情,亦将累及先蔑,故还晋亦不见之也】按吴氏説甚善。

叔仲皮学子栁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衣衰而缪绖。叔仲衍以告,请繐衰而环绖,曰:“昔者吾丧姑姊妹,亦如斯,末吾禁也。”退使其妻繐衰而环绖。

按旧説,谓学者,教也。子栁者,仲皮之子。其妻者,子栁之妻。鲁人者,鲁纯之人。衣衰而缪绖,为其舅服也。叔仲衍者,皮之弟子。栁之叔告者,告子栁,言此非也。请繐衰而环绖。谓子栁,请于衍,使其妻繐衰而环绖。子栁使其妻也。近时新説,谓子栁者,鲁之贤人。叔仲皮甞从之受学。皮之妻亦鲁国人,知礼。于其夫之死,衣衰而缪绖。皮之弟叔仲衍告其嫂,请繐衰而环绖。而皮妻答之曰:“昔者吾丧姑姊妹,亦是衣衰缪绖。末吾禁也。”衍不听,退使其妻繐衰而环绖。此説较旧説似优,然兄弟之妻无服,而衍为皮弟,其妻为皮着服,亦可疑,当缺之。

  礼记训义择言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训义择言卷四

  婺源江永撰

  曽子问

  卿大夫士从摄主

按:摄主即下文大宰,丧则摄拜宾,丧祭朝则摄政。

大祝裨冕【郑注:士服爵弁,服大祝裨冕,则大夫】

按:爵弁虽士服,大夫亦得兼之。此告子生事重大,祝裨冕衅庙,礼轻则祝爵弁服。

祝声三【郑注:声噫歆警神也】

按:噫、歆,郑以汉时警神之声言之意,古亦如此。噫者,发声;歆者,声之转,取声不取义。疏谓歆享,文端公谓如尚飨,皆非也。此不设饮食,何享之有?「尚飨」乃祝词之末,欲神飨之,非引声也。后世以咳声用于吉祭者,诚误。

升奠币于殡东几上【郑注:几筵于殡东,明继体也】

按司几筵柏席用萑,毎敦一几。郑读柏为椁,谓殡之椁焘是人君之礼,殡东常有几筵。此注似言为明继体特设几筵者,盖此注不与彼参照,又或丧事仍几。此告子生特改新之也。疏引皇庾熊説,断之以熊为是,皇庾为非,皆不知引「毎敦一几」以明殡东之有几,则熊与孔亦未是。既夕礼之下室,即殡宫之室,朝夕奠常设于此,燕养馈羞亦于此。孔氏乃谓素几是殡宫朝夕奠之几,不在下室,岂下室又在殡宫之外乎?郑解下室如今内室,与丧大记之下室异。

子踊,房中亦踊,三者三袭衰杖【郑注:踊袭衰杖,成子礼也】

按:袭衰杖,毎字为句。袭者,诸臣袭衰者,为子着衰杖者,少师代子执杖也。前少师入门奉子以衰,实未服,至此始服之象,成服以渐也。袒袭诸臣之事,注并袭为成子礼,是连袭衰为句。孔氏因谓踊时子亦袒,误矣。初生之子,使之肉袒,不近人情。皇氏不袒之説是。

彻馔而埽,即位而哭【疏云:熊氏以即位而哭,谓在冠家即位,以文承彻馔而埽之下;皇氏以为即丧家之位,非也】

按熊氏説,是然。当云冠家之庙,凡闻同宗之丧,皆哭于庙。有殡,乃哭诸侧室。又按此言,即位而哭,谓齐衰、

译吴氏的说法很好,刘氏还怀疑这两句是章节的开头。我认为这两句本身就是一章,下面应当还有几章,现在失传了。射礼的节拍只取首章,《驺虞》《采苹》《采蘩》也是如此。大概在一首歌的间隙,左右射手各发一箭,诗句不能太多。《驺虞》用三句,《貍首》用两句,《采苹》《采蘩》都用四句,作为射礼的节拍是适宜的。越过《草虫》而采用《采蘩》的,是因为《草虫》的诗句太多。《曽孙侯氏》有八句,咏叹射箭之事,又见于《大戴礼记·投壶》篇,仍有下文,不是射礼节拍所用的诗。“女”应当是“尔汝”的“汝”,《貍首》是乐防时的歌曲,执手卷然,正是家人相互乐防的时候。卷然,是恳切不能停止的意思。

行并植于晋国【郑注:并犹専也,谓刚而専已吴氏云:并植,《国语》作亷直,疑是并,盖亷字缺损,植盖直字増多也】

吴氏的说法是对的。

谋其身不遗其友【吴氏云:孔疏以士防不见先蔑为遗其友,非也,此正是谋身不遗友之事。盖晋使先蔑、士防迎公子雍于秦,既而背之,遂败秦师,则晋失信,获罪于秦矣。秦若怒晋而怒其使,则二人俱不免于罪。幸秦穆寛容之,倘士防数见先蔑,似若有谋,秦必生疑,于身于友俱有祸防,故在秦不见之也。及士防还晋,若见先蔑,秦必疑先蔑与知士防逃归之情,亦将累及先蔑,故还晋亦不见之也】吴氏的说法很好。

叔仲皮向子栁学习。叔仲皮死了,他的妻子是鲁国人,穿着粗麻丧服并系着绞绕的丧带。叔仲衍把这事告诉子栁,请求让妻子穿细麻丧服并系着环形的丧带,说:“从前我丧事姑母和姐妹,也是这样,没有禁止我。”退下后让他的妻子穿细麻丧服并系着环形的丧带。

按照旧说,认为“学”是“教”的意思。子栁,是仲皮的儿子。他的妻子,是子栁的妻子。鲁人,是鲁纯之人。穿着粗麻丧服并系着绞绕的丧带,是为公公服丧。叔仲衍,是仲皮的弟子。仲皮的弟弟告诉子栁,说这样做不对。请求穿细麻丧服并系着环形的丧带。是说子栁向叔仲衍请求,让他的妻子穿细麻丧服并系着环形的丧带。是子栁让他的妻子这样做。近代的新说,认为子栁是鲁国的贤人。叔仲皮曾经向他学习。仲皮的妻子也是鲁国人,懂礼。在丈夫死后,穿着粗麻丧服并系着绞绕的丧带。仲皮的弟弟叔仲衍告诉他的嫂子,请求穿细麻丧服并系着环形的丧带。而仲皮的妻子回答说:“从前我丧事姑母和姐妹,也是穿粗麻丧服系绞绕的丧带。没有禁止我。”叔仲衍不听,退下后让他的妻子穿细麻丧服并系着环形的丧带。这个说法比旧说似乎更好,然而兄弟的妻子没有丧服,而叔仲衍是仲皮的弟弟,他的妻子为仲皮服丧,也可疑,应当存疑。

礼记训义择言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训义择言卷四

婺源江永撰

曽子问

卿大夫士跟随摄主

按:摄主就是下文的大宰,丧事时代理拜见宾客,丧祭朝会时代理政事。

大祝穿着裨冕【郑注:士穿爵弁,大祝穿裨冕,那么大夫】

按:爵弁虽然是士的服饰,大夫也可以兼用。这里报告生子的事重大,祝官穿裨冕衅庙,礼轻则祝官穿爵弁。

祝官发声三次【郑注:声噫歆警神也】

按:噫、歆,郑玄用汉代警神的发声来解释,古代也如此。噫,是发声;歆,是声音的转变,取声音不取意义。疏说歆享,文端公说如尚飨,都不对。这里不设饮食,有什么享呢?“尚飨”是祝词的末尾,希望神灵享用,不是引声。后世用咳声用于吉祭,确实错了。

升奠币于殡东的几上【郑注:几筵于殡东,明继体也】

按司几筵柏席用萑,每敦一几。郑玄读柏为椁,说殡的椁焘是人君的礼,殡东常有几筵。这个注似乎说为了表明继体特设几筵,大概这个注不与彼参照,又或许丧事仍用几。这里报告生子特改新的。疏引皇庾熊说,断之以熊为是,皇庾为非,都不知引“每敦一几”以明殡东有几,那么熊与孔也不对。既夕礼的下室,就是殡宫的室,朝夕奠常设于此,燕养馈羞也在此。孔氏却说素几是殡宫朝夕奠的几,不在下室,难道下室又在殡宫之外吗?郑玄解释下室如内室,与丧大记的下室不同。

子踊,房中也踊,三者三袭衰杖【郑注:踊袭衰杖,成子礼也】

按:袭衰杖,每字为句。袭者,诸臣袭衰者,为子着衰杖者,少师代子执杖也。前少师入门奉子以衰,实未服,至此始服之象,成服以渐也。袒袭诸臣之事,注并袭为成子礼,是连袭衰为句。孔氏因谓踊时子亦袒,误矣。初生之子,使之肉袒,不近人情。皇氏不袒之说是对的。

撤去食物而清扫,就位而哭【疏云:熊氏以即位而哭,谓在冠家即位,以文承彻馔而埽之下;皇氏以为即丧家之位,非也】

按熊氏说,是对的。应当说冠家的庙,凡闻同宗之丧,皆哭于庙。有殡,乃哭诸侧室。又按此言,即位而哭,谓齐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