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伤寒论注 清 柯琴
自序
尝谓胸中有万卷书,笔底无半点尘者,始可着书;胸中无半点尘,目中无半点尘者,才许作古书注疏。夫着书固难,而注疏更难。着书者往矣,其间几经兵燹,几番播迁,几次增删,几许抄刻,亥豕者有之,杂伪者有之,脱落者有之,错简者有之。如注疏者着眼,则古人之隐旨明、尘句新;注疏者失眼,非依样葫芦,则另寻枝叶,鱼目溷珠, 硖胜玉矣。《伤寒论》一书,经叔和编次,已非仲景之书。仲景之文遗失者多,叔和之文附会者亦多矣。读是书者,必凝神定志。慧眼静观,逐条细勘。逐句研审,何者为仲景言,何者是叔和笔,其间若脱落、若倒句,与讹字、衍文,须一一指破,顿令作者真面目见于语言文本间。且其笔法之纵横、详略不同,或互文以见意,或比类以相形,可因此而悟彼、见微而知着者,须一一提醒。更令作者精神见于语言文本之外。始可羽翼仲景,注疏《伤寒》。何前此注疏诸家,不将仲景书始终理会、先后合参?但随文敷衍,故彼此矛盾,黑白不辨,令 硖与美璞并登。鱼目与夜光同珍。前此之疑辨未明,继此之迷涂更远。学人将何赖焉?如三百九十七法之言,既不见于仲景之序文。又不见于叔和之序例,林氏倡于前,成氏程氏和于后,其不足取信。王安道已辨之矣。而继起者,犹琐琐于数目,即丝毫不差,亦何补于古人,何功于后学哉?然此犹未为斯道备累也。独怪大青龙汤。仲景为伤寒中风无汗而兼烦躁者设,即加味麻黄汤耳。而谓其伤寒见风,又谓之伤风见寒,因以麻黄汤主寒伤营,治营病而卫不病;桂枝汤主风伤卫,治卫病而营不病;大青龙主风寒两伤营卫,治营卫俱病。三方割据瓜分。太阳之主寒多风少、风多寒少,种种蛇足,羽翼青龙,曲成三纲鼎立之说,巧言簧簧,洋洋盈耳,此郑声所为乱雅乐也。夫仲景之道,至平至易,仲景之门,人人可入,而使之茅塞如此,令学人如夜行歧路,莫之指归,不深可悯耶?且以十存二三之文,而谓之全篇,手足厥冷之厥,混同两阴交尽之厥,其间差谬,何可殚举?此愚所以执卷长吁,不能已于注疏也。丙午秋,校正《内经》始成,尚未出而问世。以《伤寒》为世所甚重,故将仲景书校正而注疏之,分篇汇论,挈其大纲,详其细目,证因类聚,方附带之,倒句讹字,悉为改正,异端邪说,一切辨明。岐伯、仲景之隐旨,发挥本论各条之下,集成一帙,名《论注》。不揣卑鄙,敢就正高明,倘得片言首肯,亦稍慰夫愚者之千虑云尔。
慈水柯琴韵伯氏,题时己酉初夏也。
凡例
一、《伤寒论》一书,自叔和编次后,仲景原篇不可复见。虽章次混淆,犹得寻仲景面目。方、喻辈各为更定。《条辨》既中邪魔。《尚论》浸循陋习矣,大背仲景之旨。琴有志重编,因无所据,窃思仲景有太阳证、桂枝证、柴胡证等辞,乃宗此义,以症名篇,而以论次第之。虽非仲景编次,或不失仲景心法耳。
一、起手先立总纲一篇,令人开卷便知伤寒家脉症得失之大局矣。每经各立总纲一篇,读此便知本经之脉症大略矣。每篇各标一症为题,看题便知此方之脉证治法矣。
一、是编以症为主,故汇集六经诸论,各以类从。其症是某经所重者,分列某经,如桂枝、麻黄等症列太阳,栀子、承气等症列阳明之类。其有变证化方,如从桂枝症更变加减者,即附桂枝症后,从麻黄症更变加减者,附麻黄证后。
一、叔和序例,固与仲景本论不合,所集脉法,其中有关于伤寒者,合于某证,即采附其间,片长可取,即得攀龙附骥耳。
一、六经中有症治疏略,全条删去者,如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少阴病下利便脓血桃花汤主之等类,为既有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腹痛小便不利与桃花汤主之之详,则彼之疏略者可去矣。又有脉症各别,不相统摄者。如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与脉沉而细,病身热足寒等症,三条合一,论理甚明,故合之。
一、本论每多倒句,此古文笔法耳。如太阳病血症麻黄汤主之句,语意在当发其汗下。前辈但据章句次序,不审前后文理,罔顾衄家禁忌,竟谓衄后仍当用麻黄解表。夫既云衄乃解,又云自衄者愈,何得阵后兴兵?衄家不可发汗,更有明禁,何得再为妄汗?今人胶柱者多,即明理者,亦多为陶氏所惑,故将麻黄、桂枝、小青龙等条,悉为称正。
一、条中有冗句者删之,如桂枝症云。“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须解外则愈。”何等直捷!在外下更加“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等句,要知此等繁音,不是汉人之笔。凡此等口角,如“病常自汗出”条,亦从删例。
译《伤寒论注》,清代柯琴著。自序。我曾经说过,胸中藏有万卷书,而且笔下没有半点尘俗之气的人,才可以著书;胸中没有半点尘俗之气,眼中也没有半点尘俗之气的人,才可以为古书作注疏。著书本来就难,作注疏就更加困难。著书的人已经去世了,其间经历了几次战乱,几番迁徙,几次增删,也经过多次抄写和刻印,其中有把亥豕混淆的,有掺杂伪文的,有脱落文字的,也有篇章次序错乱的。如果作注疏的人具有辨识的眼光,古人隐含的旨意就会明白,蒙尘的句子也会焕然一新;如果作注疏的人失去了这种眼光,不是照着原样机械摹写,就是另去旁枝末节中寻找意义,以鱼目混同珍珠,把疑似的劣物当成美玉。《伤寒论》这部书经过叔和编排次序以后,已经不是仲景原来的书了。仲景的文字遗失了很多,叔和附会增饰的文字也很多。读这部书的人,必须凝聚精神,安定心志。用敏锐的眼光静心观察,逐条仔细考察。逐句研究审察,哪些是仲景的话,哪些是叔和的笔墨;其中如果有脱落、倒置的句子,以及错字、衍文,都必须一一揭示清楚,使作者的真实面貌顿时显现在语言文字之间。还要把它行文纵横变化、详略不同之处,或借互文来表达意义,或通过类比来相互映照,以及由此领悟彼处、从细微处推知显著之处的地方,一一加以提示。更要使作者的精神显现在语言文字之外。这样才可以辅佐仲景,为《伤寒论》作注疏。为什么在此以前作注疏的各家,不把仲景之书从头到尾融会贯通,并参照其前后内容来研究呢?只是随着文字表面敷衍解释,所以彼此矛盾,是非黑白不能分辨,使疑似劣物与美玉一同列入。把鱼目和夜明珠同样当作珍宝。前人的疑问和辨析没有得到澄清,后来的人所走的迷途就更加遥远。求学的人将要依靠什么呢?例如所谓三百九十七法,既不见于仲景的序文中。又不见于叔和的序例中,林氏在前面倡导这种说法,成氏、程氏随后附和;这种说法实在不足以取信。王安道已经辨明了这一点。可是后来继起的人,仍然在数字上琐碎计较;即使数字丝毫不差,对古人又有什么补益,对后来的学习者又有什么功劳呢?然而,这还不算是给这门学问造成的严重祸害。我唯独对大青龙汤感到奇怪。仲景设置大青龙汤,是用于伤寒或中风、没有汗而兼有烦躁的人;它不过是加味的麻黄汤罢了。可是有人说这是伤寒兼见风证,又说是伤风兼见寒证,于是认为麻黄汤主治寒邪伤营,治疗营分有病而卫分没有病;桂枝汤主治风邪伤卫,治疗卫分有病而营分没有病;大青龙汤主治风寒同时损伤营卫,治疗营卫都发生病变。把三张方子割据开来,分别占据一方。至于太阳病主寒多风少、风多寒少等种种节外生枝的说法,又替大青龙汤附会发挥,曲意造成三纲鼎立的学说,言辞巧饰、滔滔不绝,听起来似乎很悦耳;这正是郑声扰乱雅乐的情形。仲景的学说本来极其平实易懂,仲景学说的大门人人都可以进入,却被弄得如此晦涩,使求学的人如同在黑夜中走入岔路,没有人指示他们归向哪里,难道不实在令人怜悯吗?况且只凭现存十分之二三的文字,却把它说成完整的一篇;把“手足厥冷”的“厥”,与“两阴交尽”的“厥”混为一谈,其中的差错谬误,哪里能够一一列举完呢?这就是我拿着书卷长声叹息,不能停止为它作注疏的原因。丙午年秋天,校正《内经》的工作刚刚完成,还没有刊行问世。因为《伤寒论》受到世人的高度重视,所以我将仲景的书校正并作注疏,分篇汇集论述,提挈其中的大纲,详述其中的细目,把有关证候和病因按类别归集,并附带列出方剂;倒置的句子、错误的文字,全部加以订正;各种异端邪说,也一概辨明。岐伯、仲景所隐藏的旨意,都在本论各条之下加以阐发,汇集成一册,名为《论注》。我不顾自己的卑微浅陋,冒昧地请高明之士指正;如果能得到片言只语的认可,也足以稍稍慰藉我这个愚者反复思虑所得的一点心得了。慈水柯琴,字韵伯,题写于己酉年初夏。凡例。一、《伤寒论》这部书自从叔和编排次序以后,已经无法再看到仲景原来的篇章了。虽然篇章次序已经混乱,仍然可以寻见仲景原书的面貌。方有执、喻昌等人各自重新编定过。《条辨》已经中了邪魔。《尚论》逐渐沿袭了陋习,大大违背仲景的宗旨。我柯琴有意重新编排,但因为没有依据可循,私下想到仲景有“太阳证”“桂枝证”“柴胡证”等说法,于是遵循这个意思,以证候命名篇章,再按照论述的次序编排。虽然这不是仲景亲自编排的次序,或许也没有失去仲景的心法。一、开篇首先确立总纲一篇,使人一打开书就知道伤寒学中脉象、证候以及得失的大致全局。每一经各自确立一篇总纲,读了它就知道本经脉象和证候的大概。每篇各自标出一个证候作为题目,看题目就知道该方的脉象、证候和治法。一、本书以证候为主,所以汇集六经的各种论述,分别按照类别归入。某种证候是某一经所重视的,就分列在某经之下;例如桂枝证、麻黄证等列在太阳篇,栀子证、承气证等列在阳明篇,诸如此类。其中有因证候变化而改变方剂的情况,例如从桂枝证变化而来的加减方,就附在桂枝证之后;从麻黄证变化而来的加减方,就附在麻黄证之后。一、叔和的序例本来就与仲景的原论不相符合;他所汇集的脉法中,凡是与伤寒有关的,符合某一证候的,就采录附在相应部分;其中哪怕只有片段长处可以取用,也算是借助仲景这条真龙来抬高自己。一、六经之中有些证候和治法叙述简略,便将整条删去,例如“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少阴病,下利便脓血,桃花汤主之”等。既然已有“下利,脉微者,白通汤主之”和“腹痛,小便不利,桃花汤主之”的详细论述,那么前面那些简略的条文就可以删去了。另外还有脉象和证候各不相同、不能统摄归并的情况。例如太阳病发汗过多以致〔原文缺字〕,以及脉沉而细、身体发热而足部寒冷等证候,三条合并起来,论述的道理十分明白,所以把它们合在一起。一、本论中常常有倒装的句子,这只是古文的行文方法。例如“太阳病血症,麻黄汤主之”这一句,意思是说应当发汗。前辈们只根据篇章句子的次序,不考察前后文意,也不顾及鼻衄患者的禁忌,竟然说鼻衄以后仍应当用麻黄解表。既然已经说鼻衄就是邪气得到解除,又说自行鼻衄便会痊愈,怎么能在战阵结束后又重新兴兵呢?鼻衄患者不可发汗,这是明文规定的禁忌,怎么能再次妄自发汗呢?如今拘泥成说、不能变通的人很多;即使是明白医理的人,也有许多受到陶氏的迷惑,所以把麻黄、桂枝、小青龙等条文全都说成正确无误。一、条文中有多余句子的,就删去;例如桂枝证中说:“先发汗而病不解,接着又用下法,脉象浮的,病不会痊愈。浮脉表示病邪在外,必须解除表邪才会痊愈。” 这是多么直截了当啊!在“病邪在外”之后又增添“反而用了下法,所以使病不得痊愈;现在脉象浮,所以知道病邪在外”等句子。要知道,这类繁琐的说法,不是汉人的文笔。凡是这类口头铺陈的语句,如“病人经常自行出汗”一条,也依照删削的原则处理。
一、条中有衍文者删之,有讹字者改之,有阙字者补之。然必详本条与上下条有据,确乎当增删改正者,直书之。如无所据,不敢妄动,发明注中,以俟高明之定夺。
一、加减方分两、制度、煎法,与本方同者,于本方下书本方加某味、减某味。或一篇数方,而后方煎法与前方同者,于方末书煎法同前。方中药味修治同前者,如麻黄去节、杏仁去皮之类,但不再注;附子必炮,若有生用者注之。
一、可汗不可汗等篇,鄙俚固不足取,而六经篇中多有叔和附入,合于仲景者取之。如太阳脉浮动数三、阳明论脾约脉症等条,与本论不合,无以发明,反以滋惑,剔出附后,候识者辨焉。
一、正文逐句圈断,俱有深意。如本论中一字句最多,如太阳病。“脉、浮、头、项、强、痛”六字,当作六句读,言脉气来尺寸俱浮,头与项强而痛。若脉浮两字连读,头项强痛而恶寒,作一句读,疏略无味。则字字读断,大义先明矣。如心下温温欲吐,郁郁微烦之类,温温、郁郁,俱不得连读,连读则失其义矣。
卷一
伤寒总论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无热,指初得病时,不是到底无热。发阴,指阳证之阴,非指直中于阴。阴阳指寒热,勿凿分营卫经络。
按本论云:“太阳病,或未发热,或已发热。”已发热,即是发热恶寒;未发热,即是无热恶寒。斯时头项强痛已见,第阳气闭郁,尚未宣发,其恶寒、体痛、呕逆、脉紧,纯是阴寒为病,故称发于阴,此太阳病发于阴也。又《阳明篇》云:“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斯时寒邪凝敛,身热、恶热,全然未露,但不头项强痛,是知阳明之病发于阴也。推此,则少阳往来寒热,但恶寒而脉弦细者,亦病发于阴;而三阴之反发热者,便是发于阳矣。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寒热者,水火之本体;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七日合火之成数,六日合水之成数。至此则阴阳自和,故愈。
盖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谓之孤阳,阴中无阳,便是死阴。若是直中之阴,无一阳之生气,安得合六成之数而愈耶?《内经》曰:“其死多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使死期亦合阴阳之数,而愈期不合者,皆治者不如法耳。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上文论日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此论愈时,于阴阳反盛时解。何也?阴盛极而阳生,阳盛极而阴生,阴阳之相生,正阴阳之相得,即阴阳之自和也。然此指病在一二日愈者言耳。如六七日愈者,则六经各以主时解,是又阳主昼而阴主夜矣。
译一、条文中有衍文的就删去,有讹误字的就改正,有缺字的就补上。但必须依据本条以及上下条文,确实认定应当增删改正的,才直接写明。如果没有依据,就不敢妄自改动,只在注释中说明,等待高明之士裁定。一、加减方的剂量、制作方法和煎法与原方相同的,就在原方下面写明“本方加某味、减某味”。有时一篇中列有数个方剂,而后一个方剂的煎法与前方相同,就在方剂末尾写“煎法同前”。方中药物的修治方法与前方相同的,如麻黄去节、杏仁去皮之类,只作前注,不再重复注明;附子必须炮制;如果有用生附子的,就另行注明。一、《可汗不可汗》等篇的文字本来粗俗浅陋,不值得采用;但六经篇中有许多是叔和附入的,其中符合仲景原意的,就选取下来。例如“太阳脉浮动数三”和阳明篇论述脾约脉证等条文,与本论不相符合,既不能有所阐明,反而增加疑惑,便剔除出来附在后面,等待有识之士辨析。一、正文逐句加以圈点断句,其中都有深刻的意义。例如本论中有一字一句分得最多的条文,如“太阳病”一条。“脉、浮、头、项、强、痛”六个字,应当断作六句来读,意思是脉气来时尺寸部都浮,头和项部强硬而疼痛。如果把“脉浮”二字连起来读,把“头项强痛而恶寒”作为一句来读,文意就会显得简略而乏味。这样把每个字都断开来读,大意就先明白了。例如“心下温温欲吐”“郁郁微烦”这一类句子,“温温”和“郁郁”都不能连读;连读就会失去它们的意义。第一卷。伤寒总论。患病后出现发热、怕冷的,属于病发于阳;没有发热、只是怕冷的,属于病发于阴。“没有发热”是指刚开始得病的时候,并不是说始终都没有发热。“发于阴”是指阳证中的阴,并不是指病邪直接侵入阴经。这里的阴阳是指寒热,不要牵强地分别解释为营卫和经络。按《伤寒论》原文说:“太阳病,有的尚未发热,有的已经发热。” “已经发热”,就是发热而怕冷;“尚未发热”,就是没有发热而怕冷。这时头项强痛的症状已经出现,只是阳气闭塞郁结,尚未向外宣发;其怕冷、身体疼痛、呕吐逆气、脉紧,纯粹是阴寒导致的病,所以称为“发于阴”。这就是太阳病发于阴。又如《阳明篇》说:“得病第一天,不发热而怕冷。” 这时寒邪凝聚收敛,身热、怕热的症状完全没有显露,只是没有头项强痛,由此可知这是阳明病发于阴。由此推论,少阳病寒热往来,但只有怕冷而脉象弦细的,也属于病发于阴;而三阴病反而出现发热的,便是病发于阳。病发于阳的,七日就会痊愈;病发于阴的,六日就会痊愈,这是因为阳数是七、阴数是六。寒热,是水火的本体;水火,是阴阳的征象。七日合于火的成数,六日合于水的成数。到了这个时候,阴阳自然调和,所以病就痊愈了。这是因为阴阳相互以对方为根。阳中没有阴,叫作孤阳;阴中没有阳,便是死阴。如果是病邪直接侵入阴经,其中没有一点阳的生气,怎么能够合于六这个成数而痊愈呢?《内经》说:“病死大多在六七日之间,病愈都在十日以后。” 如果死亡的日期也符合阴阳之数,而痊愈的日期不符合,那都是治疗者没有依照正确的方法罢了。问:“凡是患病,想知道什么时候得病、什么时候痊愈,该怎么办?” 回答:“假如在半夜得病,第二天中午痊愈;在中午得病,半夜痊愈。为什么这样说呢?在中午得病、半夜痊愈,是因为阳气得到阴气就会解除;在半夜得病、第二天中午痊愈,是因为阴气得到阳气就会解除。” 上文论述痊愈的日期,是说符合阴阳之数就会痊愈;这里论述痊愈的时刻,是说在阴阳相反而盛极的时候解除病邪。为什么呢?阴气盛到极点就会产生阳气,阳气盛到极点就会产生阴气;阴阳相互生成,正是阴阳彼此得到对方,也就是阴阳自然调和。不过,这只是针对病在一二日内痊愈的情况说的。如果是在六七日痊愈,那么六经各自在其所主的时辰解除病邪;这又是因为阳主白天、阴主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