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台湾私法商事编五

第二章商人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21–38 段

二八清衣一四八个四.一四角七.九四四元

三○盐■〈马卜〉五五斤一.六五角

七○笋干天一九.五斤一.一二二九元

一○大双再十六个一.七六○元

一六粗大斗三.○付四.八○角

三二○四方纸二一张四.四○角

六○米台二.○支一.二○角

一二○秋水轩一付一.二○角

五六家器三○件一.八○角

石灰一○○斤

六脚一.○捆一.四二角

一五金四.○只八.六点四.三三六元共九.五二四元共银九.五二四○(十元)八折实银七.六一九二(十元)即交去银七.九一九元坐货价银一.七七七元对除外伸来银七元六月三十日炼兄手去龙银五.四○(十元)银一.六七○(十元)瓜月初三日棋德去龙银一.二○(十元)银一.二六○(十元)又去钱七.三五(百)银七.○角共:银七.○(十元)完

第二营业卸交甘愿宇

立营业卸交甘愿字人,妈宫街○町○番户○○号何某,所营(杂货)商业,因年来商况不佳,本资缺乏,振作无力。兹有○町○番户何某欲整生业,妥商依照结册内所有结存账目、物品、家器,共银若干圆,向某承买;凭册点交接收保管。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账、货、家器等项,一切付交何某接管整理;或原号,或改号开张,任凭何某主裁。日后生业盈亏,皆凭何某造化,与某无干。保此店业系某自置之业,别无他人合股交加、来历不明之事,亦无房亲应份之弊;倘有不明等情,某当出首理论,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异议。口恐难凭,合立卸交甘愿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见收来银○○圆。再照。

光绪三十二年月日立

甘愿卸交商业约字人○○○

知见人○○○

作中人○○○

代书人○○○

接管人何某

第三卖商盘甘愿字

立卖商业甘愿人,台湾府安平县大西门外北势街益昌号,自同治十年六月开设油店,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油店卖与外新街荣记号承去开创。一卖千休,日后利甜与益昌无干涉。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不凭,今欲有凭,合立卖生理字一纸,付执为据。此照。

即收卖油店生理银来二百大元。批明为照。

同治十三年十月一日

台湾府台南大西门外北势街立卖人益昌

第四申明书

立申明书,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番户林三,今敝为别创基业,愿将此店生理账项、货底,一概点交付李四前去管握;另立字号,抑或照旧,均听李四主决。缘敝与诸宝号来往账条,经有面会清楚,余该敝之项,不得不声明,以副众览。自今而后,均归李四鸠集,重新交易,不干敝涉。其敝亦不敢异言生端。兹将诸号该项附列于后,盖印为凭。

源发该银若干

源美同同

增美同同

第五禁令

福建省厦门海防分府姓某为出示晓谕事。案据何堡何街何字号铺东何某具禀:近有无耻之徒,心存奸贪,假冒本号标头,致败本号声名,而误远近买客取信。似此风气,实属不守商业规法,非蒙严加示禁,诚恐效尤日炽等因前来。为此示尔等商民人等勿再任意假冒,倘敢故违,一经查出,严究不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年月日示

右谕发贴○○街

第六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奸徒假冒,鱼目混珠,乞恩示禁,差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百有余载。前年,治故父岁贡生会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而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无所顾忌。独亏治祖先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熟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电察奸徒假冒标号,神人共愤,恩速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

第七呈

译二八清衣一四八个四.一四角七.九四四元 三 ○盐■〈马卜〉五五斤一.六五角 七 ○笋干天一九.五斤一.一二二九元 一 ○大双再十六个一.七六 ○元 一六粗大斗三. ○付四.八 ○角 三二 ○四方纸二一张四.四 ○角 六 ○米台二. ○支一.二 ○角 一二 ○秋水轩一付一.二 ○角 五六家器三 ○件一.八 ○角 石灰一 ○ ○斤 六脚一. ○捆一.四二角 一五金四. ○只八.六点四.三三六元共九.五二四元共银九.五二四 ○(十元)八折实银七.六一九二(十元)即交去银七.九一九元坐货价银一.七七七元对除外伸来银七元六月三十日炼兄手去龙银五.四 ○(十元)银一.六七 ○(十元)瓜月初三日棋德去龙银一.二 ○(十元)银一.二六 ○(十元)又去钱七.三五(百)银七. ○角共:银七. ○(十元)完 第二 营业卸交甘愿字 立营业卸交甘愿字人:妈宫街 ○町 ○番户 ○ ○号何某,所经营的杂货商业,因为近年来商况不好,资本缺乏,无力振作。现有 ○町 ○番户何某想要整顿产业,经协商,依照账册内所有结存的账目、货物、家器,共计银若干圆,向某承买;凭账册点清交接并接收保管。银款当日由中人共同收讫;账目、货物、家器等各项,全部交付何某接管整理;无论仍用原号,还是改号开张,都任凭何某裁定。日后产业的盈亏,全凭何某的经营造化,与某无关。特此保证,这家店业是某人自行置办的产业,另无他人合股纠葛、来历不明等事,也没有房亲应得份额的弊端;倘若有不明等情形,某当出面首告并理论,与买主无关。此为双方自愿,各无反悔异议。口头约定恐怕难以凭据,所以合立营业卸交甘愿字一纸,交付执存为证。即日由中人见证收取银款 ○ ○圆。再此说明。光绪三十二年月日立 甘愿卸交商业约字人 ○ ○ ○ 知见人 ○ ○ ○ 作中人 ○ ○ ○ 代书人 ○ ○ ○ 接管人何某 第三,卖商铺甘愿字。立卖商业甘愿人,台湾府安平县大西门外北势街益昌号,自同治十年六月开设油店。如今因为缺少银钱另置产业,愿意把这家油店卖给外新街荣记号接手经营。一经卖断,日后盈亏都与益昌号无关。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各自不得反悔。口头说的恐怕没有凭据,现今为了有凭证,合立卖生理字一纸,交付执存作为依据。特此为证。随即收到卖油店生理银二百大元。批注说明于此为凭。同治十三年十月一日。台湾府台南大西门外北势街立卖人益昌。第四,申明书。立申明书人,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番户林三。如今我因另行创办产业,愿意把本店的生意账目、货物存底,一概点交给李四,由他前去掌管;另立字号,或者照旧使用,都听凭李四决定。因为我与各宝号往来的账目,已经当面会同核清;尚欠各号的款项,不得不声明,以便众人查阅。从今以后,一律归李四召集人员,重新经营交易,与我无关。我也不敢再有异议或制造事端。现将各号应收款项附列在后,并盖印为凭。源发应收银若干。源美同同。增美同同。第五,禁令。福建省厦门海防分府某姓官员为出示晓谕事。案据何堡何街何字号铺东何某具禀:近来有些无耻之徒,心怀奸诈贪利,假冒本号标记,致使本号声誉受损,也误使远近买客信以为真。像这种风气,实在是不遵守商业规法;若不承蒙严加禁止,实在恐怕仿效者日益增多。因此特此告谕你们各位商民,不得再任意假冒;倘若胆敢故意违犯,一经查出,严加追究,决不宽贷。各自都应敬畏遵守,不得违抗。特此示谕。□□年□□月□□日示。右谕发张贴。○ ○街。第六,呈。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奸徒假冒、鱼目混珠,请求恩准出示禁止,并派差役捉拿审究惩办事。缘由是:治原籍为泉州府晋江县人,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后,便置办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设曾振明香铺,精心制作各种香线、香珠,远近闻名。历代传到治,已经五代,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前年,治的故父岁贡生曾敦仁重新制作匾额,刊刻曾祖创业的经历,并抄录粘贴确实证据。哪里料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近来有一类不肖奸徒,巧妙仿制本铺字号,专用低劣材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分散销售,企图以假乱真;这不但损害本铺的生意,而且欺瞒神明、骗人,更触犯法律和纪纲。像这样昧于天理、丧失良心的行为,若不是请求父台大老爷大发雷霆,迅速移文凤、嘉、彰各邑主,以及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同时命差役会同保正缉拿奸徒,从重审究惩办,私下恐怕这帮人尝到甜头后更加肆无忌惮,逐渐习以成风,彼此跟随仿效。治祖先创立并流传下来的事业,子孙五代相承,百年生意毁于一旦,谁能甘心!实在万不得已,只得将实情尽数呈禀,恳请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明察假冒字号、使神人共同愤恨的奸徒,恩准迅速移文通台县主及各厅宪出示禁止,并派差役严加捉拿审治,以除民害。叩谢。第七,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假造骗售,奸伪日炽,乞恩差访严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会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配置灵方上料,是以遐迩驰名。历传至治,经百余年。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珠、香线,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以伪乱真;前经呈控,蒙出示严禁在案。无如此辈未经拿究,不威不惩:郑华于马兵营私仿号假造,程国荣于大铳街仿号假造,而谢昆玉更于草花街开张香铺,外挂自己匾号,内俱私仿曾振明标记。所制俱用低料,乃以减价发售;而各处贩客贪其较为便宜,遂与表里为奸,挑往各处,以低货骗卖,现货信二张确证。试思良心宜顾,王法难欺,乃奸徒敢于大市中作伪售;奸徒藐视法纪,莫此为极。非蒙严拿究惩,射利则奸徒得之,低料之名则曾振明当之。百年生理壤于一旦,情何以甘!况且相踵成风,效尤愈甚,标号可假,何图书不可假;香料可伪,何器物而不伪。乱俗害人,伊于胡底。执亟沥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恩迅饬差搜缉奸徒假号,一面将谢昆玉等拿究重惩;庶奸贪知儆,市肆无伪。沾感切叩。

第八示谕

即补同知直隶州、台湾县正堂、军功加三级纪录三次胡为奸徒假冒等事。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据镇北坊生员曾邦治呈称: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有百余年。前年,经治故父岁贡生曾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尤无顾忌。独亏治先祖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孰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察奸徒假冒标号,恩迅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出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诸色人等,果有工本,拣选香料制造精良,何处不售,又何用假冒曾振明香店标记,以赝乱真,冀图侔利,甚为可耻。自示之后,尚不知愧悔,或被指控,定即差拿,照例究办,毋违。特示。遵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给贴,晓谕。

第三章商业使用人

第一亲押约字

立亲押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兹因旧东捷记号停罢,截止薪金,狮现家务伙食浩繁,曾托王兰哥、石福泉兄二君诱荐利路,幸蒙东家裕昌谢老爷景我翁全诺提拔,雇理内外买卖,并代出官讯案各事。狮当竭力向前当理,不敢推诿。议明每月薪金六八银五元,逐月照给,不得多侵。蒙先赐六八银五十元,别还前款,实叨德深。狮宜认真勉力营为,以图报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关诸人移借银物等弊,即向保荐人是问。恐口无凭,今欲有凭,亲花押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十八年十月日

保荐人:王兰哥、石福泉兄

亲立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亲笔

第二推荐书

兹有请者:来人某某,向在小行当帮司理之职,曾历四年。据称:宝行欲请一司理人,特托弟代为推荐。其人品行举止极为可靠,且忠信勤慎,极顾颜面。倘阁下欲请其司事,自当力为推举,想将来相得益彰,阁下有任用得人之乐也。此恳,即请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顿首

第三保单

立保单人某某。兹某某充当某行司理之职,弟与他相识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实、勤谨任事。至买卖货物,经手数目来往银项,弟敢保其妥当。日后倘某某有亏空银项、货物情事,弟甘愿代为填还,毋有异言。合立保单一纸,付执为据。

某某行照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单人某某笔

第四店规

盖国未常不可无法,而店岂得一日无规。我泰兴隆开设台南,洋货、洋酒、杂货生理。命须由主,权合授与一人;法既订新,少过颇从善办。但望我伴同群协力,各举英才。乃思天地创卒雍容处,来往高明,视伙伴则如手足相关,觉谊情而念主宾久厚,勤劳店务,守己分焉!

兹将各条规列左:

一、勉各伴准以黎明即起,踊跃营生,无得疏虞懈怠,半日安启门。

二、店中大小要务,必须周知,受命于司事人,然后方准施行。不得造次自为,无尊于一;倘若违令不遵,立刻开辞。

三、店中各伴无约交头接耳,弄赌来群;辞非新年数日,以庆无聊。

四、店中货物本店无存,该当代觅应客。惟是所

译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假造骗卖、奸伪日益猖獗,请求恩准派人查访,严加捉拿审究惩办事。缘由是:治原籍为泉州府晋江县人,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后,便置办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设曾振明香铺,配制灵验配方和上等材料,因此远近闻名。历代传到治,已有一百多年。近来有一类不肖奸徒,巧妙仿制本铺字号,专用低劣材料制造香珠、香线,运往南、北路各埠头分散销售,以假乱真;先前已经呈控,承蒙出示严禁在案。无奈这些人没有被捉拿审究,既没有受到威慑,也没有受到惩罚:郑华在马兵营私自仿制字号造假,程国荣在大铳街仿制字号造假;谢昆玉更在草花街开设香铺,外面悬挂自己的匾号,里面却全都私自仿制曾振明的标记。所制香品全用低劣材料,竟以低价销售;各处贩客贪图便宜,于是与他们内外勾结,挑运到各处,用低劣货物欺骗销售,现有货信两张作为确证。试想,良心应当顾念,王法难以欺瞒;奸徒竟敢在大市中造假售卖,藐视法纪,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若不承蒙严加捉拿审究惩办,谋利的是奸徒,承担低劣材料名声的却是曾振明。百年生意毁于一旦,内心怎么能够甘心!况且这种行为接连发生而形成风气,仿效者更加严重;既然字号可以假冒,还有什么图书不能假冒?香料可以伪造,还有什么器物不能伪造?扰乱风俗、祸害民众,这种情况究竟要发展到什么地步?因此急切恳请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恩准迅速命差役搜查缉拿假冒字号的奸徒,同时将谢昆玉等人捉拿审究,严加惩处;这样或许能使奸贪之徒知道警戒,使市场店铺没有假货。感激不尽,切实叩谢。第八,示谕。即补同知直隶州、台湾县正堂、军功加三级、纪录三次胡,为奸徒假冒等事。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据镇北坊生员曾邦治呈称:治原籍为泉州府晋江县人,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后,便置办家室,在郡禾藔港开设曾振明香铺,精心制作各种香线、香珠,远近闻名。历代传到治,已经五代,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前年,治的故父岁贡生曾敦仁重新制作匾额,刊刻曾祖创业经历,并抄录粘贴确实证据。哪里料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近来有一类不肖奸徒,巧妙仿制本铺字号,专用低劣材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分散销售,企图以假乱真;这不但损害本铺生意,而且欺瞒神明、骗人,更触犯法律和纪纲。像这样昧于天理、丧失良心的行为,若不是请求父台大老爷大发雷霆,迅速移文凤、嘉、彰各邑主,以及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同时命差役会同保正缉拿奸徒,从重审究惩办,私下恐怕这帮人尝到甜头后更加肆无忌惮,彼此跟随仿效,越发无所顾忌。只是治的先祖所创事业流传下来,子孙五代相承,百年生意毁于一旦,谁能甘心!万不得已,只得将实情尽数呈禀,请求查察假冒字号的奸徒,恩准迅速移文通台县主及各厅宪出示禁止,并派差役严加捉拿审治,以除民害,叩禀上述情由。据此,除批示之外,应当发布示谕予以禁止。为此告谕各色人等:如果确有本钱,选取香料精良制造,哪里不能销售,又何必假冒曾振明香店的标记,以赝品混充真品,企图谋利,实在可耻。自本示发布以后,若还不知道惭愧悔改,或被人指控,必定立即派人捉拿,依照条例审办,不得违抗。特此示谕。遵。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发给张贴,晓谕。第三章,商业使用人。第一,亲押约字。立亲押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现因旧东捷记号停业,薪金截止,而狮现在家中事务和伙食开支繁多,曾托王兰哥、石福泉兄二位为我引荐谋生门路。幸蒙东家裕昌谢老爷赏识,承蒙翁全诺提拔,雇用我管理内外买卖,并代办官府讯问案件等各项事务。狮应当竭力向前办理,不敢推诿。议定每月薪金六八银五元,逐月照数发给,不得多取。承蒙先赐六八银五十元,另行归还前款,实在深受恩德。狮应当认真尽力经营,以图报答,不敢怠慢;倘若有背叛之心,或与往来交易的人发生借取银钱、货物等弊端,就向保荐人追究。恐怕口说无凭,现为有凭,亲自画押立约一纸,交付执存为证。光绪十八年十月某日。保荐人:王兰哥、石福泉兄。亲自立约人薛荣耀,即薛狮记,亲笔。第二,推荐书。现有一事相托:某某来人,过去在小行担任帮办、司理职务,已经四年。据说贵行想聘请一名司理人,所以特地托我代为推荐。此人人品、行为极为可靠,而且忠诚守信、勤劳谨慎,十分顾及名誉。倘若阁下想聘请他办理事务,我自当尽力推举;想来今后双方能够相得益彰,阁下也能享有任用得人的乐趣。谨此恳请,敬祝安好。某某行。某某仁翁大人阁下。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顿首。第三,保单。立保单人某某。现有某某担任某行司理,我与他相识多年,向来知道他品行端正、忠厚诚实,办事信实勤谨。至于买卖货物、经手的数目以及往来银项,我敢保证他能够妥善办理。日后倘若某某有银项或货物亏空的情况,我甘愿代为填补偿还,绝无异议。合立保单一纸,交付执存为据。某某行照。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单人某某笔。第四,店规。国家不可能长久没有法令,店铺又怎么能一天没有规矩?我泰兴隆在台南开设,经营洋货、洋酒、杂货生意。事务必须由店主决定,权力应当授予一人;既然新规已经订立,对小的过失也应多从宽善办。只希望我们伙伴共同协力,各自举荐贤能。又想到天地创始以来,安闲从容之处,贤者往来;应当把伙伴看作手足一样亲近,念及主客之间长久深厚的情谊,勤劳办理店务,谨守自己的本分!现将各条规矩列在左边如下:一、勉励各位伙伴,天一亮就起床,积极经营生意,不得疏忽懈怠;每天半日时分开门。二、店中大小事务,必须彼此周知,接受司事人的命令后,才准实行。不得仓促自行其是,不得不尊重一人;倘若违令不遵,立即辞退。三、店中各位伙伴不得无故交头接耳、聚众赌博;除非新年数日,不得以庆祝为名无聊嬉游。四、店中所需货物若本店没有存货,应当代为寻找,以供应顾客。只是所……

五、外柜现估银两须要晚清算,交与内柜,不得留存积滞,错漏难查。

六、大小事务,当要和衷共济。假如定货等件,务宜同伴相量,两智殊高独智。

七、各伴工金,俱由内柜按月支给,无得在外柜自支自取;倘或徇情支借,经手是问。

八、各伴虽然接月支工,倘或确固要件,不足支策,即当禀命于司事人,亦原情相就。

九、本店生意创立远方,诸伴心坚力洁,还存慎始慎终,和气生财,同占永福。

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吉日

泰兴隆股东李裕昌堂、李谦裕堂同立

第五协约书

从来邪不胜正,假难混真。兹德记洋行,原系陈北学自备资本开张,数年间稍有得利,乃格外施恩,筹出四股株金,赏给正当事方庆佐、副当事蔡长云两人;俾得连财合股,协力经营。此事历年已久,众所共知,不意庆佐既逝,其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以营业系亡父之名,自操胜算,妄争业产,谋为争讼不已,继以争夺。幸诸公人出为调停婉劝,现经算账数天,不久想得算清。至于再共同营业,谅必诸股主会议,合立股字契约,方得为是。特将前立协约书详录附后:

协约书

德记行纷议之事,今欲有和解协定。其大纲如左款:

第一条:德记行旧有二十股:陈北学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则书得一股。而各股东取去其股份银及利子,将各股东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业之资,业经有年。今则应行计算各股东应份之额;但各股东有在、有欠之别,须当核明扣抵,结算各股东实得之银数,欲合、欲分各听其便。

第二条:当行前条之分割配当,则应先抽方庆佐、蔡长云之赏功银,而后遵照股东照之股份均分。

第三条:前条之计算,照左记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则书须候陈北学之辅佐人会同监督其计算敏捷精神。

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得之利权,即方庆佐之相续人方振基,并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应享有之。

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红抽分,则由方振基与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商议配享,陈北学不得干涉。

第六条:德记行内,议设计算部,讨账部,暂设营业部。

第一、计算部则专掌从前之计算,再作现结册,明核行内银钱、货产、物业。

第二、讨账部则专管核项之催讨收领。

第三、暂设营业部专管今期计算中之生理鸿猷。

第七条:各部之组织如左。而各股东所选之人,各为担保。

一、计算部:俟该部员计算明白,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应行查阅确定。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

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

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如行内买卖货物,晋臣与柏卿商议,方可施行。其行内银钱日清,及出入货清,每日查察,由共盖印总部及各事一同查察,有错则行究办。随时通知股东察办,庶无差错。

第八条:德记内银钱者: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及向银行领银、寄银,出入账簿保管。而寄银、领银、汇银,则方振基、陈北学两名而行。其主管金银者,听各股东及当事人查察,以照慎重。

第九条:其经计算分割而后,如欲再鸠集股银以继续生理鸿猷,则代表者出名之事、暨股份约字定立,应经各股东妥议而行。

第十条:不论动产、不动产,若有明登德记及分栈内卷簿之物业,应归德记公司。兹立签约,同作三纸: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各执一本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代书陈萼棣、方振基、蔡则书、陈北学

公亲人吴子周

同陈敬忠

立会人田村武七

同川原义太郎

第六拜师帖字

亲立拜师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门外叶明灿,因专心所仰慕工艺为事业,向于总爷街罗木杞君为师,教习刻图书职业。面议订约三年为限:自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听凭木杞教训,明灿不敢异言藉端,不得怠惰延缓滋事。如若年限未满私出刻业,以年限为数,二年未满者,明灿愿该罚谢资金一百二十圆;三年未满者,愿该罚谢资金八十圆;至满三年,木杞应褒赏金十八圆,付明灿致器具、物品,其自己刻业。此系二比甘愿,恐口不凭,亲立拜立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五日

罗木杞老先生

为担保人父叶木

亲立拜帖字人叶明灿

第七艺榜

立艺榜林干康,为三男,名唤为枢,现年十六岁,托友送到李承源宝号,学习首饰技艺,听从司务教训工作,不得偷闲、懒惰、挨过日,或有托故躲避。拐对象系自己追寻愿赔,与店主无干。倘若半途而废,务要将以前伙食算清楚,方许出店改途别业。果能实心愿实学,以七年足为限,限满之日,或在本店、或觅别主,听从其便。如有开张自作,应隔三铺以外寻店顾营生理。至于风水不虞,洪福由天。恐口无凭,立艺榜一纸为据。

译五、外柜当天收估的银两,必须在晚上结算清楚,交给内柜,不得留存积压,以免错误遗漏而难以查核。六、大小事务都应当同心协力办理。例如订货等事项,务必由伙伴共同商量,不可只凭个人聪明而独断。七、各位伙伴的工钱,都由内柜按月发给,不得在外柜自行支取;倘若徇私情出借,责任由经手人承担。八、各位伙伴虽然按月领取工钱,倘若确有紧要事项,工钱不足以应付,就应当向司事人禀明,也可以酌情给予方便。九、本店生意是在远方创立的,各位伙伴应当心志坚定、尽力而为,并且始终谨慎,和气才能生财,共同享有长久的福祉。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吉日。泰兴隆股东李裕昌堂、李谦裕堂共同订立。第五,协约书。自古以来邪不能胜正,假的难以混同于真的。现德记洋行原本是陈北学自备资本开设,数年之间略有获利,于是格外施恩,筹出四股资本,赏给正当事方庆佐、副当事蔡长云二人,使他们能够连财合股、共同经营。此事已有多年,众人都知道。不料方庆佐已经去世,他的儿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而以营业使用亡父名义、自称掌握胜算,妄图争夺产业,不断谋划诉讼,继而发展到争夺。幸亏各位公亲出面调停劝解,现在已经算账数日,想来不久便能算清。至于今后是否再共同营业,想来必定要由各位股东商议,合立股字契约,才可以实行。现将以前所立协约书详细抄录附后:协约书。德记行发生纷争之事,如今希望订立和解协议。其大纲如下:第一条:德记行原有二十股:陈北学占十六股,方振基占三股,蔡则书占一股。各股东已经取走其股份银和利息,另将各股东的利益金留存,作为商业资本,已有多年。现在应当核算各股东应得的数额;但各股东有存款和欠款的区别,必须核明后相互扣抵,结算各股东实际得到的银数。愿意合并或分开,都听凭各自选择。第二条:执行前条的分割分配时,应先扣除方庆佐、蔡长云二人的赏功银,然后按照股东所持股份平均分配。第三条:前条的计算,按照下面记载的方法进行。方振基和蔡则书必须等候陈北学的辅佐人会同监督,以便迅速、认真地计算。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有的利益权,由方庆佐的继承人方振基以及蔡长云的亲生儿子蔡则书享有。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的花红抽分,由方振基与蔡长云的亲生儿子蔡则书商议分配享有,陈北学不得干涉。第六条:德记行内,议定设置计算部、讨账部,暂时设置营业部。第一,计算部专门掌管从前的账目计算,重新编制现结册,明确核查行内的银钱、货产和不动产。第二,讨账部专门负责核对款项并催讨、收领。第三,暂设营业部专门负责本期计算期间的生意经营事务。第七条:各部的组织如下。各股东所选用的人,都分别承担担保责任。一、计算部:等该部人员把账目计算清楚后,由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查阅确认。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行内要买卖货物,必须由晋臣与柏卿商议后才可实行。行内银钱每日结清,出入货物也每日清点查验;由共同加盖印章的总负责人及各办事人员一同查察,发现错误就依法究办。随时通知股东查办,这样才没有差错。第八条:德记行内的银钱,由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并负责向银行领银、存银以及保管出入账簿。存银、领银、汇银,则由方振基、陈北学二人办理。主管金银的人,听凭各股东及当事人查察,以表示慎重。第九条:经过计算分割以后,如果想再次集合股本银以继续经营生意,则代表人的署名事项以及股份约字的订立,都必须经各股东妥善商议后办理。第十条:无论动产还是不动产,凡明确登记在德记及分栈内卷簿中的产业,都应归德记公司。现订立签约,共作三纸: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各执一本为凭。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代书陈萼棣、方振基、蔡则书、陈北学。公亲人吴子周。同陈敬忠。立会人田村武七。同川原义太郎。第六,拜师帖字。亲自立拜师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门外叶明灿,因为专心仰慕某项工艺并以此为事业,前往总爷街罗木杞先生处拜师,学习刻图书的职业。双方当面议定,期限为三年:自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听凭木杞教训;明灿不敢另有异议、借故滋事,不得怠惰拖延而生事端。倘若期限未满便私自出去从事刻业,按未满年限计算:未满二年,明灿愿罚谢资金一百二十圆;未满三年,愿罚谢资金八十圆。至于满三年时,木杞应赏给资金十八圆,交给明灿置办器具、物品,以便其自行从事刻业。这是双方自愿之约,恐怕口说无凭,特亲自立拜师字一纸,交付执存为据。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五日。罗木杞老先生。担保人父叶木。亲自立拜帖字人叶明灿。第七,艺榜。立艺榜人林干康,为三男,名叫林为枢,现年十六岁,托朋友送到李承源宝号,学习首饰技艺,听从司务教导工作,不得偷懒、懈怠、混日子,或借故逃避。若拐带对象,是他自己追求,愿意赔偿,与店主无关。倘若中途放弃,必须把以前的伙食费用算清楚,才准出店改学别业。若能诚心实意地学习,期限以七年为满;期满之日,无论留在本店还是另找东家,都听凭他自己选择。如要开店自行经营,必须在相隔三家店铺以外另找店面谋生。至于风水及其他意外祸福,洪福由天。恐怕口说无凭,立艺榜一纸为据。

光绪二十年十月吉日立

引进友林翼

艺榜林干康

从命林为枢

第八关帖字

立关帖字人,市仔头八番户张瓶养子庄圭羔,有从师习剃头手艺。今就总爷街六十番户陈乞食教师学艺剃头,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统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计共四年为满。若不到限年月,其余半途徒而废,就听教师照讨副食钱每日金一角,照算多少。圭羔学习有到年,师愿贴剃头担一付,并再贴钱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病痛,自己请医生调治,不干教师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合立关帖字一纸,付执为照。

帖外,立关帖字人庄圭羔自立拜。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立关字人张瓶养子庄圭羔

代书人许才

第九规字约

立规约字人,云霄街二番户受业门生李龙仙,年十八岁。但思为人在世,身无一艺,终非了局,今即亲身投在王府爱翁老师父座前,学习打铁工艺。面约三年零四个月为满,其工金八十六圆,须当逐月支取,不得一齐要用。若支取工金,先前支少,后即迭次加升。加学习工艺无满年数,所有支取工金,须立时备还,不得短少,而终身不能作此工艺。口恐无凭,亲立规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日

保认叶市观

受业门生李龙顿首百拜

帖签王府爱翁老师父大人台座

第十拜师字

立拜师字人,台南市第五区板店街第十六番户蔡好之子。今因愿将叶狮阿向过台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户洪头为师父,台前听其教训。面议受学至三年四个月足。而师皆备身金:元年每月五角、二年每月一元、三年每月一元、后四个月六元清楚。若是学习三年四个月不足之时,即向蔡好算福食银并身金,算还师父,其狮阿不敢别学。若时风水不虞,与师父无干。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拜师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一年旧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

母蔡好

立拜师人叶狮阿

为中人王惟贤

代书人陈德明

第四章合股

第一节 合股字

第二节 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三节 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节合股字

第一合股字

合立约字余金源。窃开: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饱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同裕,合共一百五十二分,每分应本银一百圆。其逐年按本得利照分均分,计共六八足秤佛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既叶同股伙振记、修记、滋记、妹官、合兴、裕记、陆记、金源、文记,同心共契,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各守条规,勿忘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共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店内各号房,务须照派执事之人掌理,不得乱为顶替,免致紊乱。

一、店内逐月伙记薪金,宜向经手取用;倘若侵渔积弊,宜向经手是问,应归保认之人垫赔。

一、本店股伙,如欲抽出别图生理,不得私与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股伙许抽,毋得任便。

一、店内股伙,必须在架充足,方许开支。得利可支之时,须待年结算明白,照股分支,不得先行支取,致干规约。

一、店内逐日销号,在股之人及理事、店伙,不得擅行私抽号头;如敢违约,以理事是问。

一、草日清在本簿务必逐日系在簿架,不得私收脱内。而有根每日逐存,五日大存。在草清簿逐月月结,必须结明,各股伙方可察核,无致舞弊。

兹列在本银条目开陈于后:苏裕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王振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郑修记来在本银二千五百大圆。吴陆记来在本银二千大圆。黄滋记来在本银一千五百大圆。余金源来在本银一千大圆。苏妹官来在本银一千大圆。吴文官来在本银七百大圆。

蔡合兴来在本银五百大圆。

统计共来在六八足秤银一万五千二百员。

光绪二年九月日公同合立约字王振记吴陆记苏裕记苏妹官(下略)

公同合约

第二合股字

译光绪二十年十月吉日立。引进友林翼。艺榜人林干康。从命人林为枢。第八,关帖字。立关帖字人,市仔头八番户张瓶的养子庄圭羔,愿意拜师学习剃头手艺。现在到总爷街六十番户陈乞食教师处学习剃头,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统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共计四年为期满。若不到期限年月,便在中途辍学,就听凭教师按每日副食钱金一角计算,按实际天数多少结算。圭羔学习至期满,师傅愿意贴给剃头担一副,并另贴钱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疾病疼痛,由本人请医生调治,与教师无关。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立关帖字一纸,交付执存为凭。帖外,立关帖字人庄圭羔亲自立拜。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立关字人张瓶养子庄圭羔。代书人许才。第九,规字约。立规约字人,云霄街二番户受业门生李龙仙,年十八岁。只是想到人活在世上,如果没有一门技艺,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今亲自投到王府爱翁老师父门下,学习打铁手艺。双方当面约定,以三年零四个月为期满;工钱共八十六圆,必须逐月领取,不得一次全部支取。领取工钱时,先前支取较少,后来再逐次增加。若学习工艺未满年限,凡已经支取的工钱,必须立即备齐偿还,不得短少,并且终身不能再从事这一工艺。恐怕口说无凭,亲自立规约字一纸,交付执存为凭。光绪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某日。保认人叶市观。受业门生李龙顿首百拜。帖签王府爱翁老师父大人台座。第十,拜师字。立拜师字人,台南市第五区板店街第十六番户蔡好之子。如今愿意把叶狮阿送到台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户洪头处拜师父,在师父面前听从教训。双方当面议定,学习至三年零四个月期满。师傅所备给的身金为:第一年每月五角,第二年每月一元,第三年每月一元,最后四个月共六元,均须结清。若未满三年零四个月便停止学习,就向蔡好计算伙食银和身金,偿还给师父;叶狮阿不得另行学习其他行业。若遇风水及其他意外,与师父无关。双方自愿,各无反悔。恐怕口说无凭,现为有凭,合立拜师约字一纸,交付执存为证。光绪三十一年旧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母蔡好。立拜师人叶狮阿。中人王惟贤。代书人陈德明。第四章,合股。第一节,合股字。第二节,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第三节,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第一节,合股字。第一,合股字。共同立约人余金源谨启:陶朱公经营致富,留下了可供效法的美好规范;管仲、鲍叔牙彼此知心,贸易自然有成约。我们同道之人,早有如芝兰般的契合,情谊坚固可信;如今效法古人,既然订立契券联合资本,就应当扩大这一事业,巩固新的基础。匾额题为“同裕”,共合一百五十二分,每分应出本银一百圆。每年按照本金取得的利润,依股份平均分配;合计为六八足秤佛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既然同股合伙者有振记、修记、滋记、妹官、合兴、裕记、陆记、金源、文记诸号,同心订约,确实可以获得三倍利润;所依靠的是大力振兴宏大规模,更谋求长远发展,那么不朽的盛大事业就在这里了!自然应当各自遵守条规,不要忘记按照约定办理,这样或许管仲、鲍叔牙的美好风气和陶朱公的卓越气概,能够在今日重现,也成为后人取法的榜样。谨立合约字一式共九纸,各自执存为信。股份和条目列明如下:一、店内各号房,必须按照分派的执事人员分别掌理,不得随意顶替,以免造成混乱。一、店内伙计每月的薪金,宜由经手人领取使用;如果发生侵吞和积弊,应当追究经手人,并由应负保认责任的人垫付赔偿。一、本店股伙如果想抽出股本另谋生计,不得私下把股份交给外人承接;必须事先通知各股伙,经同意后方可抽出,不得任意行事。一、店内股伙必须等账面存货和资金充足后,才准许开支。到了可以分配利润的时候,必须等年终结算清楚,按股份分配,不得提前支取,以免违反规约。一、店内每日销账,在股人员、理事和店伙不得擅自私取号内款项;如果敢于违约,就追究理事的责任。一、草日清账必须每日登记在本簿中,款项不得私自收取后脱离账内;有根每日逐笔存入,五日集中存入一次。草清账簿每月结算一次,必须结算清楚,各股伙才可以查核,不得让人舞弊。现将各人在本店的出资本银条目列在后面:苏裕记出资本银三千大圆;王振记出资本银三千大圆;郑修记出资本银二千五百大圆;吴陆记出资本银二千大圆;黄滋记出资本银一千五百大圆;余金源出资本银一千大圆;苏妹官出资本银一千大圆;吴文官出资本银七百大圆。蔡合兴出资本银五百大圆。统计共出六八足秤银一万五千二百员。光绪二年九月日共同订立约据:王振记、吴陆记、苏裕记、苏妹官(下略)。共同订立的合约。第二份合股契约。

同立合约在本银字人,凤邑:林新发、马长发;郡城:汪耀记、石谟记、王在记。窃谓:理财立法,陶公之遗规堪师;贸易,晏子之芳声可慕。欲效子贡之风,当敦管鲍之义。然货殖虽云末务,济美端赖同心。兹我等欲兴建生理,独力难支,爰邀股伙联财,聚议妥适,二比俱各许诺,择店在内宫后街,合为布疋生理五股,名曰锦荣发。议约在本:林新发在本银五百大圆、马长发在本银一股三百元、汪耀记一股在本银五百元、石谟记一股在本银七百五十大圆、王在记一股在本银四百元;计共在本银二千四百五十大元。采货择吉开张,得利王在记、石谟记合抽加一;除抽加一外,按股就本均分,不得参差错综。当内事王在记调停设法,当外事石谟记,二人每月薪水均得八元;出郊采货,无分大小,共相调停。店内当事之人不得私作同途生理,与其恐稍背后伤了一团和气。孰若议约眼前立规,百年凛遵。自约开张以后,店内货物、银圆,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倘若生理鸿兴得利,务须股伙齐集妥议,要抽若干?方可得支。伙伴悉由当事黜陟,不得靠赖股伙,姜作荐举。大小务宜至公,免争长而较短;是非悉当秉正,勿假公以行私。庶几生意丰亨,俾绵长于万世;商业振发,冀久远乎千秋。此系二比当堂酌议,合立在本约字一样五纸,每股各执一纸存据。

光绪八年壬午二月日

合立股字人马长发、林新发、石谟记、王在记、汪耀记

合同

第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郡城内黄钦记、黄平记、黄焕记、龚立记。窃谓:生财有道,伊古共羡陶朱;贸易有方,近今岂无猗顿。焕等效古人股贾之法,意欲协力而展鸿图;做近代致富之力,遂竟同心以成骏业。属在相知于挚契,爰联管鲍之交情,因于东辕门■〈▯敢〉铺鼎瑞兴,即黄焕记,留意于布铺之生理。闻内宫后街银铺同泉号移居于侧,焕即出为招股;以按四股之额,每股齐定四百元。招出总赶宫黄钦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又招黄平记,在六八本银四百大员正,为一股。黄焕记在出六八本银陆百大圆正,为一股连半股。龚立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计成三股半实股。共商举议当事之人,而友老为人真正无私,熟识布务,举其当事,薪金在外,另荫虚本二百元,得半股之数,利蚀均分。找上立记半股,合做一股,共算虚实四股,统共资血本银一千四百大圆正,贯入虚荫二百元,计做一千六百元,均分利蚀。其银各该交讫,登记在本簿确据。遂于四月十一日开张瑞胜号,焕自应理内事,兼掌银钱柜匙。从兹生理合力经营,必能获利;依时居积,可卜丰财。至于采买货物,账项来往,并及店税、薪金、柴米、福食等费,以及每年生理利蚀,宜于逐年上月后三日内结明载册,付各合伙查核,不得藉端挨延。当事及店中诸伙薪金,逐月开发,不得私借私浮。此系公同约束,各宜凛遵。自此振作生理,冀资财之洋溢;存心方正,乐厚利以均分。庶几业壮而财裕,陶公人佳模犹在;交久而道洽,四海之高风尚存。既可显祖上之前光,亦垂子孙之后裕耳!此系意义相投,应无别意,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黄焕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六百大圆正

黄平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四百大圆正

黄钦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龚立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又举当事荫半股,该做虚本二百元

以上四条计现银血本六八平佛一千四百大圆正。照。

光绪甲申年四月十一日

同立合约字人

龚立记、黄焕记、黄平记、黄钦记

第四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吴钦记、林利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古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经于光绪十六庚寅年闰二月间,合本开张布铺,匾曰合发,公定条规,配请当事。叶同既有二人之庆,获利允符三倍之占,所赖交赞谟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条约,各宜恪守,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世世子孙无相侵凌之患焉。于是,同设本号图章一颗,切作二块,各执一块。并立合股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谨将在股本银公定条规列左:

计开:

一、吴钦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二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林利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公议:本店当事股伙,不得私自举用,须公出共议殷勤妥贴之人,同请入店理事,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同议定:本号不出支单、借单,所以将图章切作二块,每股各执一块。各自谨慎,勿致遗失。

译共同订立合约、出资本银的人:凤邑林新发、马长发;郡城汪耀记、石谟记、王在记。我们私下认为:治理钱财、制定法规,应当以陶公遗留下来的规矩为师;经商贸易,应当仰慕晏子的美名。想要效法子贡的作风,就应当重视管仲、鲍叔牙的情义。然而经商虽然被说成末业,要继承先人美业,关键在于同心协力。现在我们想兴办生意,单凭一人难以支撑,于是邀请股伙联合出资,共同商议妥当,双方都同意后,选定店址在内宫后街,合办布匹生意,共分五股,店名叫锦荣发。议定出资本银如下:林新发出资本银五百大圆;马长发一股出资三百元;汪耀记一股出资五百元;石谟记一股出资七百五十大圆;王在记一股出资四百元;合计出资本银二千四百五十大元。采购货物并择吉日开张。获利后,王在记、石谟记合计抽取加一;除抽取加一外,按各股出资本均分,不得参差错乱。店内事务由王在记负责调停筹划,对外事务由石谟记负责;二人每月薪水均为八元。出城采购货物,不论大小事务,都共同调停办理。店内负责事务的人不得私自另做同类生意,以免背后稍有损害而伤害全体和气。不如把眼前议定的规矩立下,使后世百年都敬畏遵守。自本约开张以后,店内货物和银圆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如果生意兴旺获利,必须召集股伙共同妥善商议应当抽取多少,获准后才可以支取。店内伙伴一概由负责事务的人决定任用和黜退,不得依靠股伙、私下进行荐举。大小事务都应当极其公正,避免争论长短;是非都应当秉持正直,不得借公事之名行私事。这样或许可以使生意丰盛亨通,绵延万世;商业振兴发达,希望长久于千秋。这是双方当面酌情议定的事项,共同订立出资本约据一式五纸,每股各执一纸作为凭据。光绪八年壬午二月日。共同订立合股契约的人:马长发、林新发、石谟记、王在记、汪耀记。合同。第三份合股契约。共同订立合约的人:台郡城内黄钦记、黄平记、黄焕记、龚立记。我们私下认为:生财有道,自古以来都赞羡陶朱;贸易有方,近世难道没有猗顿吗?黄焕等想效法古人合股经商的方法,意在协力扩展宏图;借助近代致富的力量,于是同心协力成就大业。我们彼此相知、情谊深厚,于是联结管仲、鲍叔牙那样的交情;因东辕门■〈▯敢〉铺鼎瑞兴,即黄焕记,留心于布铺生意。听说内宫后街的银铺同泉号迁到旁边,黄焕便出面招集股本;按四股的数额,每股统一定为四百元。招得总赶宫黄钦记,以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出资,为半股;又招得黄平记,以六八本银四百大员正出资,为一股;黄焕记出六八本银陆百大圆正,为一股半;龚立记出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合计实股三股半。共同商议推举负责事务的人,认为友老为人正直无私,熟悉布匹事务,推举他负责事务;薪金另计,并另给虚本二百元,折合半股,盈亏均分。再加上黄立记的半股,合做一股,共计虚实四股,总资本银一千四百大圆正,加入虚荫二百元,合计一千六百元,盈亏均分。各人的银款都已交清,并登记在资本簿上作为确据。于是于四月十一日开张瑞胜号,由黄焕亲自负责内部事务,同时掌管银钱柜的钥匙。从此合力经营生意,必定能够获利;按时积聚资财,可以预期财源丰厚。至于采购货物、账项往来,以及店税、薪金、柴米、福食等费用,还有每年生意的盈亏,都应在每年上月后三日以内结算清楚、登记成册,交给各合伙查核,不得借故拖延。负责事务的人和店中各伙计的薪金逐月发放,不得私自借取或虚报浮支。这是共同约束之事,各人都应敬畏遵守。从此振兴生意,希望资财充裕;存心正直,乐于把厚利均分。这样或许可以使事业壮大、财物丰裕,陶公的佳范仍然存在;交往长久、道义融洽,四海的高尚风气仍然留存。既可以彰显祖上的先前荣光,也可以给子孙留下后来的富裕啊!这是双方心意相投,应当没有其他意图;恐怕口说无凭,如今希望留下凭据,合立约据一式四纸,各执一纸,永远保存查照。黄焕记现出六八平佛银六百大圆正作为资本。黄平记现出六八平佛银四百大圆正作为资本。黄钦记现出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作为资本。龚立记现出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作为资本。又推举负责事务的人享有半股,折作虚本二百元。以上四项合计现银血本六八平佛一千四百大圆正。照此办理。光绪甲申年四月十一日。共同订立合约的人。龚立记、黄焕记、黄平记、黄钦记。第四份合股契约。共同订立合股约据的人:吴钦记、林利记。听说猗顿、陶朱致富,经营中不乏美好的规范;鲍叔牙、管仲彼此知心,贸易自有成法。我们二人早年结成如芝兰般的契合,感情像胶漆一样投合,于是处在今日而效法古人,借古代契券联合财力。自然应当宏大地发展这项事业,巩固它的宏伟根基。光绪十六年庚寅年闰二月间,合资开张布铺,匾额题为“合发”,共同制定条规,配请负责事务的人。和睦相处既有二人之福,获利也确实符合三倍的预期;所依靠的是互相赞助、谋划经营,共同图谋长久,那么不朽的盛业就在这里了!所立条约,各人都应谨慎遵守。这样或许能使鲍管的美好风气、猗陶的卓越气概再次出现在今日,也使世世代代子孙没有互相侵凌的忧患。于是共同设置本号图章一颗,切分为两块,各人执有一块;并订立合股约据一式二纸,各执一纸作为凭据。谨将各股出资银两及共同制定的条规列在左边:具体列举如下:一、吴钦记原有资本银一千五百元,加上庚寅、辛卯二年所得利润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本利合计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一、林利记原有资本银一千五百元,加上庚寅、辛卯年所得利润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本利合计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一、共同议定:本店负责事务的人和股伙不得私自举用人员,必须公开共同议定勤勉妥当的人,共同请入店中管理事务,才能振兴这项宏业。一、共同议定:本号不签发支款单、借款单,因此把图章切成两块,每股各执一块。各自谨慎保管,不要导致遗失。

一、公请当事在店总理各事,夙夜辛勤,尽力经营,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壹元,以谢全年辛勤劳绩。

一、同请店内诸伙在店,各理诸事,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一元,与诸伙就薪金分摊,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公议:店内诸伙升黜,以及薪金多少?由当事裁夺。而当事亦宜向各股斟酌,方为周密。

一、公定诸伙薪金,逐月按作二期发给;倘诸伙中有急需之事,欲向当事先借,少则由当事自酌,多则当事宜转会各股再酌,方得准给;而当事亦宜如此。

一、公议:本号定不出账;若诸伙经手之人,果深知人家以及贩客着实,账项不致拖延被累,须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拖延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之薪金扣抵。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财帛者是问。

一、议:各股欲向本号采买货件,务宜现钱,不得浮记。

一、议:本店生理货件,务必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闲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光绪十八年元月日立

第五合股字

兹我等志同道合,联股经营。顾资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握算,协力树宏业于无穷。是以,爰同股合开张台南府中外南北生理,自行采兑配寄,起号德昌公司。订议作三十股,每股定出资本七三银一千元,合共本银三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以始,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相守,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深幸也。谨将详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贞瀛实在本七三银………黄肇记实在本七三银……………

陈峰沧……………周立记……………

(以下略之)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计三十股,共银三万元正。所定资本银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其股内有愿另附银在本行内放息者,每百元全年利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王雪农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正、副董事、协理人裁酌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分换别人充办,不得徇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上、宁、津、烟外埠各处,采兑货物布疋,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儎等款盈余,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除还息外,如有获利,候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议:每百元应给正、副当事人:王雪农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协理:陈峰记应给七元、陈礼记应给三元。两协理人无薪金,尚能为通融外水银根行情,握算稳机,以图大局,另议抽给五元,以为行内公积,候后来诸伙有得力者,方许由当事人分派赏给,以遂永远。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副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东酌议,秉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顾承接,方准与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台南府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谋郊号,或要设本地分栈,及份船股胀,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协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公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无繁乱情弊。

译一、共同请负责事务的人在店内总理各项事务,早晚辛勤、尽力经营;除薪金外,议定每获利十元抽出一元,以酬谢全年辛勤劳绩。一、共同请店内各伙计在店中分别管理各项事务;除薪金外,议定每获利十元抽出一元,与各伙计按薪金分摊,作为对全年辛勤劳动的酬谢。一、共同议定:店内伙计的升迁、罢黜以及薪金多少,由负责事务的人裁定;但负责事务的人也应当向各股斟酌商议,才算周密。一、共同议定各伙计的薪金每月分两期发给;如果伙计中有人有急需,想先向负责事务的人借取,数额少的由负责事务的人自行斟酌,数额大的则应转告各股再行斟酌,获准后才可以发给;负责事务的人自己有此类情形时也应如此办理。一、共同议定:本号原则上不出账;如果伙计中的经手人确实熟知债户和贩客,能够保证账款不会拖延而受牵累,必须会同负责事务的人获准后才可出账。如果到了期限仍拖延不还清,由负责事务的人从经手人的薪金中扣除抵偿。一、议定:店内日清账末尾结存的银钱,必须确实存有。账目如果有虚列存款、浮记款项的情况,只追究掌管财帛的人。一、议定:各股如果要向本号采购货物,必须使用现钱,不得虚记账款。一、议定:本店经营的货物必须充足,才准许开支分利。闲暇时不得预先支取,必须等年终结算清楚,按股份分配。各人都应自行遵守规约。光绪十八年元月日订立。第五份合股契约。现在我们志同道合,联合股份经营。只是有资财还可以经营生意,更希望借助力量求取财富;以深厚情谊和精密筹算相互信任,协力建立永无穷尽的宏业。因此共同合股,在台南府开办中外、南北各地的生意,自行采购、兑换、配货、寄运,创办德昌公司。议定分为三十股,每股定出七三银资本一千元,合计资本银三万元。共同议定的章程详细列在后面。从今以后,只愿大展宏图,依大道求财,永远坚持经营,以信义相守,谨慎遵守规约,希望利润永不枯竭;这就是各股东深感庆幸的事。谨将详细议定的合股约据订立,各执一纸作为凭据。并列出各人的姓名作为次序:陈贞瀛实出七三银资本………黄肇记实出七三银资本…………… 陈峰沧……………周立记…………… (以下略去。) 一、议定:本行生意每股资本银一千元,共三十股,合计银三万元正。所定资本银每一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各股中如果有人愿意另加银两存放在本行取息,则每百元全年利息银十元,照此计算,以示公平。二、议定:由协理股东共同推举王雪农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管全部生意事务;伙伴一概归正、副当事及协理人斟酌任用。只是管银的人必须由协理股东共同推举选择任用;如果有不遵守规矩等弊端,负责事务的人应向协理股东说明,另行换人办理,不得徇私。三、议定:凡是自行向东洋、香港、厦、汕、上、宁、津、烟等外埠配货寄运,采购、兑换货物布匹,以及从客货采购兑换中取得的行仲、保家、包船、装运等款项的盈余,一切盈亏都归本行核算结算。除去开行租金、福食、薪金以及偿还股息、竭息等费用以外,核实所得利润若干,仍留存用于经营,以图长远。四、议定:本行经营以及在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得的一切盈亏,均归入本行账内核算结算。除偿还利息外,如有获利,等候三年总结,扣除账面虚有的折损和各项开支后,核实所得,才准给负责事务的人发放花红分红,以酬劳绩。议定:每百元利润应给正、副当事人,王雪农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协理陈峰记应得七元、陈礼记应得三元。两位协理没有薪金,还能为本行沟通外部水银、银根和行情,稳妥筹算、把握时机,以图全局,另行议定抽出五元作为行内公积;等以后有伙计出力有功时,才准由负责事务的人分派赏给,以求长远。除上述各项外,按股本均分;所得利润是否再留在本行经营,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都应照办,不得提出异议。五、议定:各股东如果有急需借款,必须先询问公司;公司不接受时,才准许向外人借贷。如果要向本公司借款,必须立下借据,并以股契作为凭据。每股最多准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一律照此计算,不得追加借款、混乱支用或偏袒作巧。六、议定:各股东如果有意另谋副业,想要出让股份,必须先召集协理股东商议,秉公结算分割,并由股内人员或本公司按共同议定的时价承接。如果股内人员和公司都不愿承接,才准许转让给外人承顶。七、议定:本行负责事务的各位伙伴,按月领取工钱,不得预借;不得私用本行图章、私自借支款项、另做生意或侵占公款。如果查出有这类情形,将其所得利润银两充公,以杜绝贪利之心和滋生弊端。八、议定:本行专门经营台湾台南府南北九八行的生意,并自行配货寄往外埠等处。如果要另谋郊号,或要在本地设立分栈,以及经营船只股项,必须先通知协理人,议定妥当并确定负责事务的人,不得擅自举行,或另谋外洋生意。凡是有利可图的货物采购、兑换、配货、寄运,负责事务的人应与协理人协商妥当后再行办理;盈利或亏损也关系到命运。各方不得提出异议。九、议定:行内伙伴由负责事务的人和协理人根据才能选用,不得袒护亲朋故友;如果有人不遵守规矩,查出后应秉公辞退,不得徇情。如果发生侵吞、短缺银项,由保举人负责赔偿。各股东如果想查阅行内账目,应事先通知负责事务的人,不得擅自查阅,以免造成混乱和弊端。十、议定:负责事务的人掌管生意,必须秉公经营;凡事务和账目都必须接受协理股东的稽查。如果查明有不公正、侵取等弊端,由协理股东共同议定其去留,不得提出异议或借机生事。十一、议定:本行生意总要逐年核算结清账目、登记成册,交给各股东详细阅览。每日清账的账条,负责事务的人也必须每日保存并查视督察。如果没有业务往来,却发生对外借款被拖欠的情况,由负责事务的人赔偿,以免产生繁杂混乱和弊端。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伙伴人,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欠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余仍归股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侄辈永远存照。

十六、议:正、副当事人如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经手置买事业,并私谋生理等款,凡有得利,一切尽归公司,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十七、议:公司在股人众,逐年结账,均有定期。或有一二股东因意气不合,而欲阻住生理截结者,正、副当事不得听从,必须协理与正、副当事人议准,方得照办焉。

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立

当事人王雪农、何德修

第六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台南市蔡国琳、黄殷经、黄加记、罗文旺。今因合议采买菜糖,制造白糖,开张广逢春。其股分作为十四股,每股赀本六八秤银一千二百大圆:蔡国琳五股,备出六八赀本银六千大圆;黄殷经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黄加记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员;罗文旺三股,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计赀本六八秤银一万六千八百大圆,交付黄加记执掌,兼理买卖之事。但生意利蚀,关乎造化,除赀本银及还借项,暨借项利息,以至租赀二处糖间税银,并一切应开费用外,倘有得利,以一九抽分,为黄加记酬劳之金,余照十四股均分。蚀本亦照十四股均摊。如明年股友欲将赀本银抽回自营已业,亦听其便。口说如是,依说而行,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一月四日旧历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约字人黄殷经、罗文旺、黄加记、蔡国琳

代书人蔡子翔

第七合股字

同立在本开张元会境街集源号质屋股份契约字人,黄东记、黄勤记、黄嘉记、黄从记、黄盈记、黄成记、黄兰记、黄宾记、黄履记、黄春记、黄武记。窃闻:上古诺金石,不必约而志相同;后世各具心肠,必待约而言乃践,此立约所由来也。我集源质屋,迄今百有余载矣!迩来抽股日众,资本日少,以致每年得利仅抵福食薪金,而营业等费尚有不敷。乃于本年一月间,邀诸股重立股份,再定章程,所贵在和,不让鲍卿专美;生财有道,独与吕氏媲休。凡我在股诸人,通计在本七三银六千圆,每千圆应得一份,共以六份为准;同力合作,得利均分。自今而后,不必读致富之书,利可获乎十倍;不必观理财之政,业可永以百年;所谓安如盘石,固若苞桑,胥是道也。谨立在本股份字一样十一纸,各股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诸股主在本银数列左…

黄东记应得:一分,实在本七三银,一千圆。

黄兰记同五厘同五百元

黄履记同同同同

黄从记同同同同

黄春记同二厘五毫同二百五十圆

黄武记同同同同

黄盈记同一分同一千圆

黄勤记同五厘同五百圆

黄嘉记同同同同

黄宾记同同同同

黄成记同同同同

计十一股,共得六分,实在本七三银六千圆。

黄勤记黄兰记黄宾记黄东记黄嘉记黄盈记黄履记

黄成记黄春记黄武记

光绪三十年三月一日

黄勤记启

第八合股字

立契约书人,台南厅吴必源、苏丞如、洪寿山,斗六厅吴克明、韩炳干、杨大元、赖如松等。今番合资开创五谷、以及杂货大小贩卖商业,其贩卖所设置二处:一在斗六厅斗六街,号曰丰裕栈;一在台南厅总爷街,号曰丰裕。二处虽大小贩卖不同,而其资本互相流通,原归一致。至于逐年损益,二处合算;或损或益,按就各股份声支配分给。爰立条约于左,以垂永鉴。

一、台南厅苏丞如定在资本银一千元

一、同吴必源同同五百元。

一、斗六厅田心仔庄吴克明同同一千元。

一、同大潭庄杨大元同同五百元。

一、同田心仔庄赖如松同同一千元。

一、同同韩炳干同同一千元。

一、台南厅抽签巷街洪寿山同同一千元。

计:四十分,资本银四千元

一、各股份声资本银额,于起号之时定交一半,登记账簿。其余一半,定本年十月初一日缴足。

一、原资本银四千元,如生意广进,临时要再扩充资本,就各股份声摊支,每百元一月议贴利息若干?随时酌议。会算时,就所有扩充之额,按分抽还母利,其中损益咸归本店。

一、契约书五纸一样,各收执一纸,永远为照。

光绪三十年十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八月二十三日

立契约书人洪寿山、吴克明、苏丞如、吴必源

译十二、议定:本行生意除在本地配货寄运外,如果有盈余款项或需要向外揭借周转,一切利息都按当时行情办理,不得隐瞒,以免辜负重托。十三、议定:本行负责事务的人和伙伴,不准经营违法犯罪的生意;如果故意违反,查明后将本钱和利润银两一概充公,出了事情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十四、议定:生意兴隆固然是人人共同希望的事,但胜负成败难以预料。如果遇到意外和亏损,股内各人各安天命,共同承担苦乐,不得提出异议。十五、议定:外人如果与股内人发生债务纠纷,想在本行内阻挡、扣留股东的款项,负责事务的人切不可听从外人扣挡。如果确有侵欠本公司的款项,可以从其股份中扣抵;其余股份仍归股票人的子侄管理。如果遇到乱世遭受盗劫,股票遗失,应先通知本行,再补发副股契作为凭据。负责事务的人应当照此办理,不可另存异心,以便子侄后代永久保存查照。十六、议定:正、副负责事务的人如果动用公司银项,不论是与外人交易、经手购置事业,还是私下谋做生意,凡是取得利润,一切都归公司,不得自行接受、肥己。如果敢于故意违反,查出后充公,以杜绝贪利之心,维护公正。十七、议定:公司股东人数众多,每年结账都有规定期限。如果有一两个股东因意气不合,想阻止生意、截断结账,正、副负责事务的人不得听从,必须经协理与正、副负责事务的人共同议准,才可以照办。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订立。负责事务的人:王雪农、何德修。第六份合股契约。订立合约的人:台南市蔡国琳、黄殷经、黄加记、罗文旺。如今共同议定采购菜糖、制造白糖,开办广逢春号。股份分为十四股,每股资本为六八秤银一千二百大圆:蔡国琳五股,出六八资本银六千大圆;黄殷经三股,出六八秤资本银三千六百大员;黄加记三股,出六八秤资本银三千六百大员;罗文旺三股,出六八秤资本银三千六百大圆;合计资本为六八秤银一万六千八百大圆,交给黄加记掌管,并兼理采购和销售事务。但是生意盈亏关系到命运,除资本银、偿还借款及借款利息、两处糖间的租金和糖税,以及一切应支出的费用外,如果有利润,抽取十分之一作为给黄加记的酬劳金,其余按十四股均分;亏损也按十四股均摊。如果明年股友想抽回资本银,自己经营自己的事业,也听其方便。口头约定如此,依约执行。现在希望留下凭据,共同订立约据一式四纸,各执一纸作为凭证。光绪二十八年一月四日,旧历十一月二十六日。订立约据的人:黄殷经、罗文旺、黄加记、蔡国琳。代书人:蔡子翔。第七份合股契约。共同订立在本开张元会境街集源号质屋股份契约的人:黄东记、黄勤记、黄嘉记、黄从记、黄盈记、黄成记、黄兰记、黄宾记、黄履记、黄春记、黄武记。听说上古时代重诺如金石,不必订约而志趣相同;后世各有自己的心思,必须等订约并承诺后才会履行,这就是订立契约的由来。我家的集源质屋至今已有一百多年了!近来抽股的人一天比一天多,资本一天比一天少,以致每年所得利润仅仅抵得上福食、薪金,而营业等费用还不够支付。于是本年一月间,邀请各股重新订立股份,再制定章程,贵在和睦,不让鲍卿独自享有美名;生财有道,独可与吕氏相媲美。我们这些在股的人合计出七三银资本六千圆,每一千圆应得一份,共按六份计算;同心合作,利润均分。从今以后,不必读致富的书,也可能获得十倍利润;不必观看理财的政令,事业也可以长久百年;所谓安稳如盘石、牢固如苞桑,都是这个道理。谨订立在本股份契约一式十一纸,各股各执一纸作为凭证。现将各股主的出资本银数列在左边…… 黄东记应得一分,实际出七三银资本一千圆。黄兰记同,五厘,同五百元。黄履记同上,同上,同上,同上。黄从记同上,同上,同上,同上。黄春记同,二厘五毫,同二百五十圆。黄武记同上,同上,同上,同上。黄盈记同,一分,同一千圆。黄勤记同,五厘,同五百圆。黄嘉记同上,同上,同上,同上。黄宾记同上,同上,同上,同上。黄成记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合计十一股,共得六分,实际出七三银资本六千圆。黄勤记、黄兰记、黄宾记、黄东记、黄嘉记、黄盈记、黄履记。黄成记、黄春记、黄武记。光绪三十年三月一日。黄勤记启。第八份合股契约。订立契约书的人:台南厅吴必源、苏丞如、洪寿山,斗六厅吴克明、韩炳干、杨大元、赖如松等。如今共同出资创办五谷以及各种杂货的大小贩卖业。贩卖地点设在两处:一处在斗六厅斗六街,号称丰裕栈;一处在台南厅总爷街,号称丰裕。两处虽然经营大小贩卖有所不同,但资本彼此流通,原本归于一体。至于每年的盈亏,两处合并计算;无论亏损还是盈利,都按各股份额支配分给。因此把条约立在下面,以便后世长久鉴察。一、台南厅苏丞如议定出资本银一千元。一、吴必源同上,同上,五百元。一、斗六厅田心仔庄吴克明同上,同上,一千元。一、大潭庄杨大元同上,同上,五百元。一、田心仔庄赖如松同上,同上,一千元。一、韩炳干同上,同上,同上,一千元。一、台南厅抽签巷街洪寿山同上,同上,一千元。合计四十分,资本银四千元。一、各股份额的资本银,在开张时先交一半,登记入账;其余一半,定于本年十月初一日缴足。一、原有资本银四千元,如果生意扩大、临时需要再增加资本,就按各股份额分摊出资;每百元每月议定贴息若干,随时酌情商议。结算时,将全部增加的资本额按份额抽还本利,其中的盈亏都归本店。一、契约书一式五纸,各人各收执一纸,永远作为凭证。光绪三十年十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八月二十三日。订立契约书的人:洪寿山、吴克明、苏丞如、吴必源。

杨大元、韩炳干、赖如松

第九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千秋盛事;雷、陈雅契,万古美谈。兹我同人,慕管、鲍之高风,追雷、陈之雅契。窃思利无独专,集群福乃膺多福;财为共物,合众财乃获大利。爰是公同妥议,共出资本合谋砂糖什谷生理。其营业商号,命曰裕顺;盖取宽裕有余,顺时得利也。所有股份氏名及条约胪列于左:

一、王昌记六股,在资本七三银六百圆也。

一、林筱蓉同同同

一、张佃南同同同

一、郑云忠二股,同二百圆也。

右计二十股,共出资本银二千圆,均备交当事者郑云忠支去,振作裕顺生理也。

第一条议:将资本银二千圆交郑云忠,振作裕顺生理,后日生理得失,均股均摊,总关造化,各无异言。

第二条店内要用诸伙,概由当事人因材而荐,各股主均不得徇私袒庇;倘伙伴有弊者,由当事人裁出,各股主不得逗留。

第三条执账者不得执银,执银者不得执账;各司其职,不相参差。

第四条执银之人,宜由股主保家签举,倘银项被执者滥费不符,保举人当出赔偿。

第五条买卖及各诸事,均归当事人主裁,务宜尽心办理,以图获利,不得滥费多开。

第六条各伙薪金逐月按给,不得多侵。

第七条诸股主除存本而外,尚有余项存于公司者,即照左开之利子发给,以践新约。

第八条本公司之银项出入利息,概有勘定:如在入每百元每月利子一元六角;借出每百元每月三元。此条系公司议定,以期商业之振兴也。

第九条诸股概为协理人,如公司有所事,当出安排,以期商业日进。

第十条当事人不得作私商,以为倡率诸伙,兹以杜弊窦也。

第十一条诸股主若有货卖公司,欲将货项存公司生息者,则自交货之日,半个月起利。

第十二条账务每年定十月终为届,务须结算,册子分缴于各股主。

第十三条如公司结算有获利者,即将获利之额抽出二份,以为当事者慰劳。余八份,始作二十股均分。

第十四条如契约未及周详细载者,即临时议定添入。

右契约计十四条,系公司妥议,各不得违背。爰是一样作成四通,各执一通为据。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日

同立契约字人王昌记、林筱蓉、张佃南、郑云忠

第十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雷、陈雅契,千古美誉,传世绵长,寰宇咸相欣慕者也。兹吴飘香为要振兴商业,是以邀集良友,共相鼓掌。叨蒙同气连枝,意志相投,协商开创益章号杂货、北郊、布店生理,共合二十股,每股元本七三银五百元正,合计本资一万圆正。吴飘香六股,在本资银三千元;祥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晋益号二股,在本资银一千元;裕泉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益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合共二十股,在本资银一万元。立合约字之日,其项即交吴飘香收领办理,振作配运南北杂货等款,如行诸务,一切归飘香调遣公办,不得偏私废公等情;如有斯情,被诸股东察出,应宜协议定止。如从公办理,应每年终清结账款,苟有长息,除行中诸费事外,并开赏当事勤劳一九抽分之外,应作二十股均分,利蚀均同,各无异言生端,恒相遵守,毋得违背。合立股字一样五纸,股主各执一纸,以为之证。此据。

光绪年月日

诸股东合资同立

第十一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人何某等。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四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兹于光绪○年六月,○○○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合共本银○万圆,共同商业。于台南市街内宫后街开设布店及染坊营业,匾号曰永瑞和。公订条规,约议当事共同。既有四人之庆,允符四倍之占,所赖交赞模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规约,各宜恪守,明议每年结账,薪伙店租等费以外,得利并与内外当事及诸伙抽分外,就本银得利照股分摊;庶几鲍管之遗风、猝陶之胜景,再见于今日矣!亦世世之绵远也。于是,同设本号信记印一颗,分作四块,各执一块,并合股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一、公定:本店不出支单、借单。议以信记印分作四块,合股约字写作四纸,每人各执其一。如有生理堪作,即由当事知会股东,取其凭记,由当事暂觅借用,以资流通。

一、公议:内外当事既定议抽分酬劳,在店总理各事,内外浃洽,宜夙夜辛勤,尽力经营,庶不负所托。

一、公议:所请内外当事及伙伴,在店帮理各事,每年终结账,除薪伙店租等费外,得利以每千圆抽二百圆:一百圆与内外当事均分,余一百圆与诸伙伴就薪金分摊,喜作酬劳。

一、公议:本号股东不得私自举用伙伴,应由股东会同当事、会同各股东协议,斟酌妥当人等,可倩入店帮理,方能振厥鸿猷。

译杨大元、韩炳干、赖如松。第九份合股契约。听说管仲、鲍叔牙的高尚风范,是千秋传颂的盛事;雷义、陈重的高雅交契,是万古流传的美谈。现在我们同人仰慕管、鲍的高尚风范,追慕雷、陈的高雅情谊。私下想到,利益不能一人独占,聚集众人的福分才能获得更多福分;财物是共同之物,合并众人的财力才能获得大利。因此共同妥善商议,各自出资本,合谋经营砂糖、什谷生意。营业商号命名为裕顺,取宽裕有余、顺应时势而获利之意。所有股东姓名及条约列在左边:一、王昌记六股,出七三银资本六百圆。一、林筱蓉同上,同上,同上。一、张佃南同上,同上,同上。一、郑云忠二股,出资二百圆。以上合计二十股,共出资本银二千圆,全部备妥交给负责事务的人郑云忠支用,用来振作裕顺的生意。第一条议定:将资本银二千圆交给郑云忠,用来振作裕顺的生意;日后生意的得失,按股均分、均摊,总归取决于命运,各方不得提出异议。第二条:店内需要使用的各位伙计,一概由负责事务的人根据才能荐举,各股主都不得徇私袒护;如果伙伴有弊端,由负责事务的人裁定辞退,各股主不得拖延阻挠。第三条:掌管账目的人不得掌管银钱,掌管银钱的人不得掌管账目;各自负责其职,不得互相混杂错乱。第四条:经手银钱的人,应由股东保家签名举荐;如果经手人滥用银款、花费不符,保举人应当负责赔偿。第五条:买卖以及其他各项事务,都由当事人主持裁决,务必尽心办理,以求获利,不得滥用费用、任意增加开支。第六条:各位伙计的薪金逐月按期发给,不得多取。第七条:各股东除存入的股本外,如果还有余款存放在公司,就按照下列利息发给,以履行新约。第八条:本公司银款的存入、借出利息,统一规定如下:存入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元六角;借出每百元每月利息三元。本条是公司议定的,目的是振兴商业。第九条:各股东都是协理人;公司如有事务,应当出面安排,以期商业日益发展。第十条:当事人不得另做私商,用来给各位伙计作示范,以此杜绝弊端。第十一条:各股东如果有货物卖给公司,并想把货物存放在公司以生息,就从交货之日起,半个月后开始计息。第十二条:账务每年以十月底为结算期限,务必结算清楚,账册分别交给各股东。第十三条:公司结算如果有盈利,就从盈利中抽出两成,作为对当事人的慰劳;其余八成,才按二十股平均分配。第十四条:契约如果没有周详记载的事项,就临时议定后补入。以上契约共十四条,是公司妥善议定的,各方都不得违背。现照样写成四份,各执一份作为凭据。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日 共同订立契约人:王昌记、林筱蓉、张佃南、郑云忠 第十合股字 据说,管、鲍的高尚风范,雷、陈的雅正契约,千古流传美誉,绵延传世,天下人都共同仰慕。如今吴飘香为了振兴商业,因此邀请良友,共同出力。承蒙诸位同气连枝、意志相投,协商创办益章号杂货、北郊、布店等生意,共合二十股;每股按七三银计本银五百元整,合计资本一万圆整。吴飘香六股,资本银三千元;祥和号四股,资本银二千元;晋益号二股,资本银一千元;裕泉号四股,资本银二千元;益和号四股,资本银二千元;共二十股,资本银一万元。订立合约之日,款项立即交由吴飘香收领办理,用于经营南北杂货等项运输买卖;各项事务,一概听从飘香调遣、公办,不得偏私废公。若有这种情形,被各股东察觉,应当共同议定制止。若能秉公办理,每年年终清结账目;如果有盈余,除去行中各项费用,并从中抽出一成九作为当事人的勤劳酬劳,余款再由二十股平均分配,盈利和亏损一同承担,各方不得另有异议、滋生事端,永远共同遵守,不得违背。共同订立的合股字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作为凭证。此据。光绪年月日 各股东共同出资订立 第十一合股字 共同订立合股约字的人:何某等。据说,猗陶致富,经营有不少值得称道的规矩;鲍叔牙、管仲知心相交,贸易自然有成法。如今我们四人,早有如芝兰般的交情,关系如胶似漆,于今取法古人;既然订立契券联合财资,就应当扩大这项宏业,巩固那宏大的基础。现在于光绪 ○年六月,○ ○ ○备出本银 ○千圆,○ ○ ○备出本银 ○千圆,○ ○ ○备出本银 ○千圆,○ ○ ○备出本银 ○千圆;合计本银 ○万圆,共同经营商业。在台南市街内宫后街开设布店和染坊营业,字号称为永瑞和。共同议定规章,约定由当事人共同办理。既然有四人共同合作的福分,也应符合四倍获利的期望;所依靠的是彼此协助、共同谋划长远事业,那么不朽的盛业就在于此了!所订规约,各方都应谨慎遵守。明确议定每年结账,除去薪金、伙食、店租等费用后,盈利除与内外当事人及各位伙计抽分外,再按股本比例分摊;这样或许鲍叔牙、管仲的遗风和猗顿、陶朱公的盛况,能够在今天重现,也可世世代代绵延久远。于是共同设置本号信记印一颗,分成四块,各人执一块;并将合股约字写成一式四份,各人执一份,永远保存为凭。一、共同规定:本店不签发支单、借单。议定将信记印分成四块,合股约字写成四份,每人各执一份。如有可以经营的生意,由当事人通知股东,取得凭记后,由当事人暂时寻找借款使用,以资周转。一、共同议定:内外当事人既已议定抽分酬劳,在店中总管各项事务,使内外融洽,就应当早晚辛勤,尽力经营,以免辜负所托。一、共同议定:所聘请的内外当事人及伙伴,在店中协助办理各项事务;每年年终结账,除去薪金、伙食、店租等费用外,盈利每一千圆抽出二百圆:一百圆由内外当事人平均分配,另外一百圆由各伙伴按薪金比例分配,作为酬劳。一、共同议定:本号股东不得私自举荐、雇用伙伴;应由股东会同当事人,并会同各股东共同商议,斟酌妥当人选后,才能请入店中协助办理,以振兴宏业。

一、公议:诸伙伴薪金,逐月定作二期开发。倘诸伙有急需之事,先向议借,即由当事裁夺。

一、公议:本店定不出账,若诸伙伴经手,果知人家及贩客着实,账项施延被累,宜先知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薪金扣抵。

一、公议:店内日清簿结存银钱须要实在,当事时常查察,如有虚存浮记,惟该掌柜是问。当事立即知会股东追究,不得徇情。

一、公议:本店生理,逐年结账得利之项,诸股东不得私自支取;倘要支取,宜先会同诸股东定议,方可开支。

光绪年六月日

置同合股约字人□□□□□□

第十二合股字

同立合约联财股字人谢捷泰、黄振发、叶泰记、黄有记等。窃见:财从力生事在人,为资本裕余而益善。是以四人共议,于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承买凤山市街三角窗街福记支店货物家器等件,截结计金三千零六十九圆五十四钱正,前来改号经营。兹将股友诸人资本列左:谢捷泰出资金一千六百圆,黄振发出资金五百圆,叶泰记出资金五百圆,黄有记出资金四百圆;合共资本金三千圆正。仍旧在凤山三角窗街开张英福记商会和洋杂货,其生理之事,一应托伏黄有记为当掌,逐年薪金一百二十圆。至于生理得利,扣除利息外,尚有得利,应当二八抽分,不得短少。自兹以后,务宜竭力营为,逐年清算,结册各人一本送呈,赢亏照本均分,登志簿里。其每年得利如若要支,当与股友参商。至于股本生息,每年由人照取;无取者,再随股本一体逐月加一分行利。今恐无凭,立此合约联财股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后照。

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旧历辛丑年二月二十五日

立合约联财股字人叶泰记、谢捷泰、黄振发、黄有记

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六日,股银经以收楚。此据。捷泰

第十三合股字

合立联财合股字人,凤山街李角、陈椪吉、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等。窃谓:以取善补仁,乃朋友相资之义;同心协力,即众志同城之征。今因前新宝裕号联财诸人资本,一切抽归,目下乏本为商,主理人陈椪吉将新宝裕店中财业、物品家器以及欠他被他欠账项,并家屋一所,住在凤山街火房口旧柴市街二百三十二番户,再鼓舞合资,共商妥议,各出资本七五台票三百元,合计九百元,就于本市街三角窗街重建振宝裕商店糕饼铺并砂糖商。公同议举李角为主理人,所有店中出入账项、物品买办以及雇退店伙,一切听主理人主权。每至年终结账,除店中开费外,得利多寡,按作三股均分。俟至三年后方许开支,若未及三年,不得藉端暂借,致乱店规。倘将来生理否泰得失,系关造化,切勿互相归咎。此系同声乐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联财合股约字一样三纸,掽吉等各执一纸,以存后日证据。

光绪三十一年新旧历二月四日元月一日

合立联财股字人李角、陈掽吉

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

第十四合股字

立合在本股字人王福记、王铭记、陈顈裕。今因合作瑞兴洋行生理,议作三股,计在六八本银六千元:福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铭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顈裕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签举陈辅卿当事。逐年结账得利,照股分摊收入。各人在本账内如欲开支,必须公议妥洽,不得擅自侵取。维愿同心协力,和衷相济,日后生理兴隆,利泽攸远,是所企望焉。合立在股字三纸,各执其一为照。

光绪十四年戊子元月日立股字

第十五合股字

同立合股字人,下林仔边街黄长记号,即黄国良。因前在东港街开设张长泉号油车牛磨生理一铺,历年已入,无甚得利,兼无妥人可用,是以停罢。兹因有东港街吴聚成号,即吴兆汉出为合伙,拟作两股经营,每股议出本银六八佛银二百大圆,交汉出为当事。日后得利,两股均分,更易其号曰长成,俾生理再振,基业重兴。至一切店中车间、栈房,以及器臼家伙,议明踏税。当事之人薪金,议明开列于后。其店屋、车器若有损坏,由税项修理。此系二比妥议,恐口无凭,同立合股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

当事全年薪金七十二大圆。店中全年税项一百二十员。军房、店屋、器臼载在点单列明。

太岁乙未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股人下林仔边、黄长记、东港街、吴聚成

第十六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头、郭和。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佣资本银二千元,面议将银交代郭兴兄,重新开建兴业糖行生理,在于本街开张和记号,日后该行如有亏蚀,乃系头、和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二纸,付股东收执为据。此照。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有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译一、共同议定:各伙伴的薪金,每月规定分两期发放。如果各伙计有急需之事,先提出借款商议,由当事人裁决。一、共同议定:本店原则上不赊账;如果各伙伴经手,确实知道对方是可靠的人家或贩客,因账款拖延而受到牵累,应先通知当事人并获准许,然后才能赊账。如果到期不能还清,由当事人扣留经手人的薪金抵偿。一、共同议定:店内每日清理账簿后,账面结存的银钱必须确实存在;当事人要经常查察。如有虚报存款、浮记账目的情况,只追究该掌柜的责任。当事人应立即通知股东追查,不得徇私。一、共同议定:本店生意每年结账所得的盈利,各股东不得私自支取;如果要支取,应先会同各股东共同议定,才可以开支。光绪年六月日 订立共同合股约字人:□□□□□□ 第十二合股字 共同订立合约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谢捷泰、黄振发、叶泰记、黄有记等。我们看到,财富由劳力产生,事情成败在人;资本当然越充裕越好。因此四人共同商议,于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承买凤山市街三角窗街福记支店的货物、家具等物件,截结计算总价为三千零六十九圆五十四钱整,前来改号经营。现将各股友的资本列于左:谢捷泰出资一千六百圆,黄振发出资五百圆,叶泰记出资五百圆,黄有记出资四百圆;合计资本金三千圆整。仍旧在凤山三角窗街开设英福记商会,经营和洋杂货;店中事务一概托付黄有记担任掌理人,每年薪金一百二十圆。至于经营所得,扣除利息之外如有盈利,应按二八比例抽分,不得短少。今后务必竭力经营,每年清算,结账册每人一本送呈;盈亏按股本平均分配,并登记在簿册中。每年所得盈利如果要支取,应与各股友共同商议。至于股本生息,每年由人领取;没有领取的,就随股本一起逐月按一分增加利息。如今恐怕没有凭据,特立此一式四份的合约联合财资合股字,各人各执一份,永远作为日后凭证。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旧历辛丑年二月二十五日 订立合约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叶泰记、谢捷泰、黄振发、黄有记 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六日,股银已经收清。此据。捷泰 第十三合股字 共同订立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凤山街李角、陈椪吉、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等。我们认为,以善行补益仁德,是朋友相互资助的道义;同心协力,是众人团结一致的表现。如今因为原新宝裕号联合财资的各人已经把资本全部抽回,眼下缺乏资本经营商业,主理人陈椪吉便把新宝裕店中的财产、货物、家具器物以及应收应付账项,连同一所房屋——位于凤山街火房口旧柴市街二百三十二番户——拿出来,再次筹集资本,共同商议妥当;各自出七五台票三百元,合计九百元,在本市街三角窗街重建振宝裕商店糕饼铺和砂糖商店。共同议定推举李角为主理人,店内所有收支账项、货物采购以及店伙的雇用和辞退,一切由主理人全权处理。每到年终结账,除去店中开支外,盈利多少按三股平均分配。等到三年以后才允许支取;未满三年,不得借故暂借,以免扰乱店规。如果将来生意兴衰得失,属于命运,切不可互相归罪。这是各方同意乐意遵从的约定,各人不得反悔;只是口说恐怕没有凭据,所以共同订立联合财资合股约字一式三份,陈掽吉等各执一份,以保存为日后证据。光绪三十一年新旧历二月四日元月一日 共同订立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李角、陈掽吉 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 第十四合股字 订立合股字的人:王福记、王铭记、陈顈裕。如今因为合作经营瑞兴洋行,议定分作三股,按六八本银计算,共六千元:福记得一股,按六八银二千元;铭记得一股,按六八银二千元;顈裕得一股,按六八银二千元。签名举荐陈辅卿担任当事人。每年结账所得盈利,按股分摊收入。各人在本账中如要开支,必须共同商议妥当,不得擅自侵取。希望今后同心协力,和衷相济,日后生意兴隆,利益长远,这是大家所期望的。共同订立在股字三份,各人各执一份作为凭据。光绪十四年戊子元月日立股字 第十五合股字 共同订立合股字的人:下林仔边街黄长记号,即黄国良。此前在东港街开设张长泉号油车牛磨生意一家,经营多年已经收回本钱,却没有多少盈利,又没有合适的人可以任用,因此停办。现在东港街吴聚成号,即吴兆汉,出资入伙,计划分作两股经营;每股议定出本银六八佛银二百大圆,交给吴兆汉担任当事人。日后所得盈利,两股平均分配;并将字号改为长成,使生意重新振兴、基业再次兴盛。至于店中的车间、栈房以及器具、石臼等物,议定明确列入税项。当事人的薪金,另行议定并列在后面。店屋、车辆和器具如有损坏,由税项负责修理。这是双方妥善议定的事项,恐怕口说无凭,共同订立合股字两份,各执一份作为凭据。现列如下:当事人全年薪金七十二大圆。店中全年税项一百二十员。军房、店屋、器臼等,均载明于点单中。太岁乙未年十二月日 共同订立合股人:下林仔边、黄长记、东港街、吴聚成 第十六合股字 订立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头、郭和。如今因为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两人各自筹备资本银二千元,面议将银交给郭兴兄,重新开设兴业糖行,在本街开设和记字号;日后该行如有亏蚀,是郭头、郭和两人的命运,与当事人无关。口说恐怕没有凭据,共同订立股字两份,交股东收执为据。此照。一、面议:生意每年以六月底结账;如扣除开办糖行的费用后有实际盈余,当事人抽取一成作为酬劳。一、议定:糖行的银款收支以现买现卖为准,当事人不得擅自滥行赊账,特此声明。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联财合股字人郭和、郭头

当事人郭兴

第十七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胜,西定上坊外宫后街郭延。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备资本银三千,计六千元,面议将银交代于郭利兄重新开业糖行生理,在于西定下坊南势街开张玉记号,日后该行如有利蚀,乃系胜、延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同立股字三纸,付股东收执为据。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当事人郭利

立联财合股字人郭胜、郭延

第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汪藻记、汪泉记、邱振成、启隆胜、汪瑞记、汪耀记、源合成。窃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鲍知心,贸易自有成约。既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浮,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今台南竹仔街泉裕、振成合伙生理,迄旧岁修谋为未得如意,邀请股商裕成等,爰禀知己者,共议联赀,公举陈黎老为当事营谋。爰议所有前者邱振成一面欠项及存账一切,振成自抵当,不干合伙公司之事;汪泉裕亦然。前核账,以丙申终止,邱振成在股分,除算账外,仅有货本银六百圆,汪泉裕只在货账实在本银六百圆,再邀源合成在一股本银六百员,启隆胜在一股本银五百员,汪藻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瑞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耀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计七股合共资本银四千一百圆,在店经营,匾改曰裕振成字号,仍作绸布生理。逐年得利,照本均分。自此同心协力,允符获利之占;和气相从,克恢不朽之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照约勿忘,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亦后人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凭。股份以及所约条目开列于后:

一、汪藻记在一股计七三银六百圆。

一、汪瑞记同同

一、汪泉裕同同

一、邱振成同同

一、汪耀记同同

一、源合成同同

一、启隆胜同同五百圆。

合共七股计七三本银四千一百圆正。

一、明议:本店事务应由当事之人秉公设法,至于股份东家在店办事,亦须秉公协力。凡有诸事,须与当事之人相商公允妥行,不得擅便,亦不得擅用人数,致干嫌疑。

一、明议:年结得利,按以加二分:头内当事之人,应得加一之额;余尚加一之额,以分伙伴共得分甘。至于股伙得利,须待三年之外在架充足,方得开支,务必先期通知,照股按额,并不得先行支取。此预议各悦,不得滋端,致干规约。

一、诸股份以及当事诸伙,俱不能擅支银货。至于逐月伙伴薪金,应由经手按期给发;倘若侵渔积弊,由经手是问扣抵。

一、再批明:泉裕、振成所有前欠公款,以及拖欠郊行等账并借项一切,应泉裕、振成各自抵当,不干裕振成之事。合应批照。

太岁丁酉年月日

汪泉裕、汪耀记、邱成振、启隆胜、源合成、汪瑞记、汪藻记等同立

第十九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邹开记、蔡泰记、李品三、杜顺德、王金庆、邹登记、陈深记、林添记、林克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兹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德源,合共七股,得利就母均分,计本银七千圆。既协同有九人之庆,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勿违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爰立约字一样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公同议举王迁记当事,在店经理公事。公议得利十元抽一元,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议:本店生理,必须在架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闲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一、议:本店股伙不能荐人,恐不受唤用,多生情弊花费。

一、议:各股伙如欲抽本,别图生理,不得私退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当事及诸股伙,许抽方抽,毋得自便。

一、议:股伙不得向店内暂移银钱借用,如有急需,必须别处移挪。

一、议:店内逐月销号首饰衣物,在股及当事店伙不得擅行抽摘,不致故衣难卖。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当事是问赔补。

一、股伙公议:本店不出支单期票,或二、三、四月间生理兴旺,措手不及,由当事先邀齐各股面商,均无闲款借与公司外,再由当事向他处暂借,不得擅专。

一、店内所用伙记,均系当事选用,如有舞弊账目以及赃架失号,惟当事向保人是问赔还。

一、店内各伙记薪金,由当事秉公议定,逐月宜向当事取用,不得自行擅专。

一、列在股本银,开列于左:

译联合财资合股字人:郭和、郭头 当事人郭兴 第十七合股字 订立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胜,西定上坊外宫后街郭延。如今因为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两人各自筹备资本银三千,共六千元,面议将银交给郭利兄,重新开业经营糖行,在西定下坊南势街开设玉记字号;日后该行如有盈利或亏损,是郭胜、郭延两人的命运,与当事人无关。口说恐怕没有凭据,共同订立股字三份,交股东收执为据。一、面议:生意每年以六月底结账;如扣除开办糖行的费用后有实际盈余,当事人抽取一成作为酬劳。一、议定:糖行的银款收支以现买现卖为准,当事人不得擅自滥行赊账,特此声明。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当事人郭利 订立联合财资合股字的人:郭胜、郭延 第十八合股字 共同订立合约字的人:汪藻记、汪泉记、邱振成、启隆胜、汪瑞记、汪耀记、源合成。据说,猗陶致富,经营有不少值得称道的规矩;管仲、鲍叔牙知心相交,贸易自然有成法。既然我们同人早有如芝兰般的交情,关系如胶似漆,就应当于今取法古人;既已订券联合财资,自然应当扩大这项事业,巩固新的基础。现在台南竹仔街的泉裕、振成两家合伙经营,直到去年筹划仍未能如意,于是邀请股商裕成等,并告知知己之人,共同商议联合资本,公推陈黎老为当事人筹划经营。于是议定:以前邱振成一人的欠款及存账一切,由邱振成自行抵偿,与合伙公司无关;汪泉裕也一样。此前核算账目截至丙申年终止,邱振成在股中的份额,除结算账目外,只有货本银六百圆;汪泉裕只有货账中实际存在的本银六百圆;又邀请源合成入一股,本银六百员;启隆胜入一股,本银五百员;汪藻记入一股,本银六百圆;汪瑞记入一股,本银六百圆;汪耀记入一股,本银六百圆。共七股,合计资本银四千一百圆,在店中经营,字号改为裕振成,仍经营绸布生意。每年所得盈利,按股本平均分配。从此同心协力,确实符合共同获利的期望;和气相处,足以恢复不朽的事业。自然应当谨守条规,依照约定,不可忘记;这样或许鲍叔牙、管仲的美好风范和猗顿、陶朱公的盛况,能够在今天重现,也足以作为后人的取法。谨慎订立合约字一式七份,各执一份作为凭据。股份以及约定条目列在后面:一、汪藻记一股,按七三银六百圆。一、汪瑞记,同上。一、汪泉裕,同上。一、邱振成,同上。一、汪耀记,同上。一、源合成,同上。一、启隆胜,同上,五百圆。合计七股,按七三计算本银四千一百圆整。一、明确议定:本店事务应由当事人秉公制定办法办理;至于股东在店中办事,也必须秉公协力。凡有各项事务,都必须与当事人商议,公平妥善地办理,不得擅自行动,也不得擅自使用人员,以免引起嫌疑。一、明确议定:年终结算盈利,按增加二成计算:头内当事人应得到其中增加的一成;剩下增加的一成,由伙伴共同分配,大家共享酬劳。至于股伙所得盈利,必须等三年以后店中资金充足,才可以开支;务必事先通知,按股份数额支取,不得提前领取。这是预先议定、各方都同意的事项,不得滋生事端而违反规约。一、各股东以及当事、各伙计,都不能擅自支取银钱货物。至于伙伴每月薪金,应由经手人按期发放;如果发生侵吞、渔利等积弊,就追究经手人的责任并扣款抵偿。一、再次明确说明:泉裕、振成以前所欠的公款,以及拖欠郊行等账款和借款一切,都由泉裕、振成各自抵偿,与裕振成无关。特此批明为据。太岁丁酉年月日 汪泉裕、汪耀记、邱成振、启隆胜、源合成、汪瑞记、汪藻记等共同订立 第十九合股字 共同订立合约字的人:邹开记、蔡泰记、李品三、杜顺德、王金庆、邹登记、陈深记、林添记、林克记。据说,猗陶致富,经营有不少值得称道的规矩;鲍叔牙、管仲知心相交,贸易自然有成法。如今我们这些人早有如芝兰般的交情,关系如胶似漆;既然在今天取法古人,订立契券联合财资,就应当扩大这项事业,巩固新的基础。字号称为德源,共七股,盈利按母本平均分配,本银共七千圆。既然九人共同合作,也应符合三倍获利的期望;所依靠的是大力振兴宏规,更求长远发展,那么不朽的盛业就在于此了!自然应当谨守条规,不得违背约定;这样或许管仲、鲍叔牙的美好风范和猗顿、陶朱公的盛况,能够在今天重现,也足以作为后人的取法。于是订立约字一式九份,各人持有作为凭信。股份、条目列明如下:一、共同议定推举王迁记为当事人,在店中经理公事。共同议定从盈利中每十元抽一元,作为全年辛勤工作的酬劳。一、议定:本店经营必须等店中资金充足,才准许支取。盈利尚未闲置时不得预支,必须等到年终结算清楚后,按股份分配支取。各方都应自行遵守规约。一、议定:本店股伙不能自行推荐人员,恐怕人员不受雇用,反而增加人情弊端和费用。一、议定:各股伙如果想抽回本钱另谋生意,不得私自退出,让外人承接股份;务必事先通知当事人及各股伙,经允许抽回后才能抽回,不得自行决定。一、议定:股伙不得从店内暂时挪用银钱借用;如果有急需,必须到别处筹措。一、议定:店内每月清理销号的首饰、衣物,股东、当事人和店伙都不得擅自抽取,以免旧衣难以售卖。一、议定:店内每日清账后簿尾所记的结存银钱,必须有实存款项相符;如果有虚报存款、浮记账目的情况,只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补足。一、股伙共同议定:本店不签发支单、期票;如果在二月、三月、四月间生意兴旺、周转不及,由当事人先召集各股东当面商议;如果各方都没有闲款借给公司,再由当事人向外处暂借,不得擅自专断。一、店内所使用的伙记,都由当事人选用;如果发生舞弊账目以及赃物、货架、失号等问题,只向当事人和保人追究,要求赔偿归还。一、店内各伙记的薪金,由当事人秉公议定;每月应向当事人领取,不得自行擅自处理。一、列入股本的银数,开列如下:

邹登记在本银一千圆再添本银四百圆。

邹开记同同

蔡泰记同同

李品三同同

陈深记同同

林添记在本银五百圆再添本银二百圆。

林克记同同

杜顺记同同

王金庆同同

共九人,合七股,计在本银七千大圆正。另当事一纸,共十纸,各执为照。

七股共再添本银二千八百圆,合前在本银计共九千八百圆。再照。

同治七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李品三、杜顺德、邹开记、林添记、邹登记、

林克记、蔡泰记、王金庆、陈深记

第二十合股字

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股票合共十五纸。第十一号孙通记

此我等志同联股,道合聚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振美。爰同股合,开张打鼓内外南北生理,自行配寄采兑,起号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订议作二十二股,每股定出资本六八银一千元,合共在本银二万二千大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得幸也。谨议合股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隆记应得六股,本银六千元。

陈茂记同二股,同二千元。

陈贞记同同

黄逊记同三股,同三千元。

陈字记同同

陈春记同一股,同一千元。

以上二十二股,计在本银二万二千元正。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共二十二股,计本银二万二千元。所落资本,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共各股内有愿别付银在本行内放息者,议每百元全年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孙明辉为正当事,每月薪金十五元;陈详明为副办,每月薪金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正、副当事协理人裁酌选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另招别人充办,不得徇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外埠各所采兑货物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儎等款盈余,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余还息外,如有获利,俟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议:每百元应抽给正、副当事人孙明辉、陈详明每人各一十元,协理陈隆记应给一十元,陈茂记应给五大元,两协理人无薪水,尚能通融外水项行情,振美稳机,以固大局,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问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股倘有志图别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伙酌议,兼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愿承接,方准招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打鼓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课郊号,或份船股账,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集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心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除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符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伙伴人等,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敢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译邹登记出本银一千圆,另增加本银四百圆。邹开记,同上。蔡泰记,同上。李品三,同上。陈深记:同上。林添记在原有本银五百圆的基础上,再增加本银二百圆。林克记:同上。杜顺记:同上。王金庆:同上。共九人,合计七股,本银共七千大圆整。另立当事人一纸,共十纸,各人分别执存为凭。七股共再次增加本银二千八百圆,连同前面的本银合计九千八百圆。再立此据。同治七年三月日 共同立合约字的人:李品三、杜顺德、邹开记、林添记、邹登记、林克记、蔡泰记、王金庆、陈深记。第二十份合股字 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共有股票十五纸。第十一号:孙通记。我们志趣相同、道义相合,联合股份聚集资金,可以经营生理,尤其希望共同努力求财,凭借笃厚情谊和诚信来振兴筹划事业。因此共同合股,开张经营台湾内外、南北各地的生理,自行配货、寄货、采购和兑换,字号定为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议定分作二十二股,每股定出资本六八银一千元,合计本银二万二千大元。公议章程,详细列在后面。从今以后,唯愿大展宏图,以正道生财,永远坚持信义,严格遵守规约,以求获得无尽利润,这就是各位股东的幸运。谨慎议立合股字,每人各执一纸作为凭据。并列出各人的姓名,次序如下:陈隆记应得六股,本银六千元。陈茂记同二股,本银二千元。陈贞记:同上。黄逊记同三股,本银三千元。陈字记:同上。陈春记同一股,本银一千元。以上共二十二股,本银合计二万二千元整。一、议定:本行经营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共二十二股,合计本银二万二千元。所投入的资本,每一千元每年利息为银八十四元。各股中如有人愿意另行付银存入本行放息,议定每百元全年利息银十元,依此计算,以求公平。二、议定:由协理股东公举孙明辉为正当事,每月薪金十五元;陈详明为副办,每月薪金十五元;二人掌管全部生理事务,行内伙伴概由正、副当事协理人裁量选用。至于管银人,须听从协理股东公举选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端,当事人应向协理股东说明,另行招人充任,不得徇私。三、议定:凡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等外埠各处采购、兑换货物,以及客货采兑所得的行仲、保家包船儎等款项的盈余和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算结账。除去开行租金、福食、薪金,以及偿还股息、揭息等费用以外,实际获利若干,仍留存用于经营,以图长久。四、议定:本行经营生理,并在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得的一切盈亏,均归入本行账内核算结账。除偿还利息外,如有获利,等三年总账结算时,扣除虚账折耗以及各项费用后,核实所得,才准给予当事人花红分红,以酬劳绩。议定每百元中应抽给正、副当事人孙明辉、陈详明每人各一十元,协理陈隆记一十元,陈茂记五大元。两位协理人没有薪水,但能够通融外水项目行情,振作并稳定经营,以巩固大局;除此之外,仍按股本平均分配。所得利润是否继续投入本行经营,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都应照办,不得提出异议。五、议定:各股东如果有急需借款,必须先询问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后,才准与外人借贷。如要向本公司借款,必须立借单,并以股字作为凭据。每股只准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均须照此计算,不得增加借款、胡乱支用或偏袒取巧。六、议定:股内各股东如果有意另谋事业,想把股份出让,必须先邀请协理股东共同商议,并公开结算划分,由股内人或本公司按照公议时价承受。如股内人和公司都不愿承接,才准招外人承顶。七、议定:本行当事及各位伙伴,按月领取工钱,不得预借;不得私自借用本行图章揭借款项、另做生理或侵用公款。如查出有这些情况,将其所得利润充公,以杜绝贪利之心,防止弊端滋生。八、议定:本行专门经营台湾打鼓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行配货、寄货到外埠等处。如要另做郊号或份船股账,必须先通知协理人商议妥当,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者要谋划外洋其他有利货物,进行采购、兑换、配货、寄运,当事人应与协理人共同商议妥当后方可实行;获利或亏损也关系到命运,各人不得提出异议。九、议定: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根据才能选用,不得袒护亲朋故友;如有不遵规矩的,一经查出,秉公辞退,不得徇情。如有侵吞、短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各股东如想查阅行内账目,必须先通知当事人,不得擅自查阅,以免造成弊端。十、议定:当事人掌管生理,务必秉公经营,凡事及账目都必须接受协理股东稽查;如查出有不公平、侵吞等弊端,由协理股东公议其去留,不得另生异议。十一、议定: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抄录成册呈给各股东详细查阅;每日清理账目,当事人也必须逐日保存、查验和督视。如有交易往来,或借给他人款项而被拖欠,由当事人赔偿,以免除繁乱弊端。十二、议定:本行生理,除用本钱配货、寄货外,如有多余款项或需要款项而向外借贷通融,一切利息都按当时市价办理,不得隐瞒,以符合受托之重。十三、议定:本行当事人、伙伴等,不准经营犯法的生理;如敢故意违犯,一经查出,本金和利息银一概充公;如有事情,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十四、议定:生理兴隆固然是人人共同希望的,但胜负得失难以预料。如遇意外及亏损、短缺,股内各人各安天命,共同承担苦乐,不得提出异议。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缺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余仍归股份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孙辈永远存焉。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年十二月日

捷兴公司唻记栈当事人孙明记、陈详记立

第二十一合股字

和兴公司股票

且自子贡开货听之,经营生者咸趋贸易;陶朱善谋为之术,逡巡者厥凛成规。聚财可以生财,协力尤期得力,此我等志同道合,思合本以求财;气笃谊孚,特运筹之振美。爰同合股开张打鼓南北中外生理,自行配寄买卖,建号和兴公司。订议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银一万元,合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操作为于时命鬼神之玄机,鸿猷大义,大道生财,殿基业于盘石,巷桑而永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之所深幸也。谨议合约,各执一纸为据。即将各股东在本芳名并列于左,是为序。

陈北学、敏记号得二股本银二万元正。

日翔、文凤号同同

和智、情记号同同

和信、润记号同同

文定、权顺号得一股本银一万元正。

和礼、永记号同同

仲和、致祥号同同

共计得成一十一股,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正。

谨议各章程列左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万元,共一十一股,计本银一十一万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嗣后各股有愿别付在本行内放息者,宜与当事人商定,利息随时酌妥。

一、议:本行各股东公举陈仲和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陈祝三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掌握全盘生理,招客买卖,并行内伙伴概归正、副二当事人裁酌。惟管银人须听各股东公议举用,如有不合式及不遵规矩者,正、副当事宜向各股东言明,另招别人,不得徇私。

一、议:本行自行酌寄中国及日本、香港等埠采兑货件,以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及积货待估利蚀,并保家包船儎位盈余等,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应酬、逐年归返利息各项开除费外,核实得利若干再留存经营,各股东酌定照行。

一、议:本行生理,并开设横滨顺和栈所有盈亏,均付本公司账内核结。除开归返利息外,如有得利,须俟三年或五年大结,除虚账外,准可实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

一、议:每百圆应抽给正当事一十四元,副当事六大元,余者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付本公司经营与否?随时酌议,各股东不得异言。

一、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在本行公司先借者,其利息全年每百元十大元,如不届年,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当照算,不得弄巧。

一、议:本行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别业者,将名下股份让出,须先邀集同伙,齐议归何人承受,秉公结算划割。若股内人不愿承接,方得招外承顶。

一、议:本行当事人、各伴人等,按月支工,不得预支挂借,并不得借用本行图章,私自揭借,亦不得自作私帮生理,私用公项。倘有等情,一经查出,将母利充公本行,以杜利心,而省滋累。

一、议:本行乃做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自行配寄等。倘要谋别处郊号,必先通知各股东商量停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记别处外洋何货能利本行采兑配寄,当事人即集股东酌妥举行,利亏亦关造化,股内之人无得异言。

一、议:本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因材而用,不得袒庇亲朋,当择善而举;倘有不遵规矩者,一经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存侵银项,系举人赔偿。

一、议:本行当事人务宜一秉至公,凡事应听各股东稽查;如有不公,并侵取等弊,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录册,呈与各股东观览;而日清账亦须逐日存查,庶无紊乱。

一、议:本行贸易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其利息照时价行。秉公处理,不得隐荫,以负重托。

一、议:生理兴隆,固人所同欲,然负胜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生理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无得异端。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东合约字文凤、永记、敏记、润生、情记、权顺、致祥

第二十二合股字

译十五、议定:外人如与股内人发生纠纷,想通过本行扣留某股东的款项,当事人绝不可听从外人扣留。倘若有人侵欠本公司的款项,可以从其股份中扣抵;其余股份仍归股票持有人的子侄管理。如遇乱世遭受盗劫,股票遗失,应先通知本行,再补给副本股字作为凭据。当事人应当照此办理,不可另存异心,以便子孙后代永远保存。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年十二月日 捷兴公司唻记栈当事人孙明记、陈详记立。第二十一份合股字 和兴公司股票 据说自子贡开创货物贸易以来,经营生业的人都趋向贸易;陶朱公善于谋划经营之术,迟疑观望的人则敬畏并遵守既定规矩。聚集资金可以生财,协力合作尤其希望取得成效。我们志同道合,想要合并资本求财;情谊笃厚、彼此诚信,特意筹划振兴事业。因此共同合股,开张经营台湾打鼓南北、中外各地的生理,自行配货、寄运、买卖,字号定为和兴公司。议定分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银一万元,合计本银一十一万元。公议章程,详细列在后面。从今以后,唯愿经营能够顺应时命和鬼神的玄机,成就宏图大义,以正道生财,使事业根基稳固如磐石,长久坚实,始终秉持信义,严格遵守规约,以求获得无穷利润,这就是各位股东深感幸运的事。谨慎议立合约,各人各执一纸为据。现将各股东在本公司的姓名列在左边,作为次序。陈北学、敏记号得二股,本银二万元整。日翔、文凤号:同上。和智、情记号:同上。和信、润记号:同上。文定、权顺号得一股,本银一万元整。和礼、永记号:同上。仲和、致祥号:同上。共计得成十一股,本银共一十一万元整。谨慎议定各项章程,列在左边。一、议定:本行经营生理,每股本银一万元,共十一股,合计本银一十一万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以后各股如有人愿意另行付款存入本行放息,应与当事人商定,利息随时酌定。一、议定:本行各股东公举陈仲和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陈祝三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二人掌管全部生理,招揽客商、办理买卖,行内伙伴概由正、副当事人裁量选用。至于管银人,须听各股东公议选用;如有不合规矩或不遵规矩者,正、副当事应向各股东说明,另行招人,不得徇私。一、议定:本行自行斟酌寄往中国、日本、香港等埠的采购、兑换货物,以及客货采兑所得的行仲、积货待估的利蚀、保家包船儎位的盈余等,除去开行租金、福食、薪金、应酬、逐年归还利息等各项开支费用外,核实所得利润后再留存经营,由各股东酌定照办。一、议定:本行经营生理,并开设横滨顺和栈,所有盈亏均归入本公司账内核算结账。除去归还利息外,如有获利,须等三年或五年总账结算,扣除虚账后,才准实际发给当事人花红分红,以酬劳绩。一、议定:每百圆应抽给正当事十四元,副当事六大元,其余按股本平均分配。所得利润是否再投入本公司经营,随时商议决定,各股东不得提出异议。一、议定:各股东如有急需,先向本行公司借款,全年每百元利息十大元;如未满一年,则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须照此计算,不得取巧。一、议定:本行各股东如有意另谋事业,要让出名下股份,必须先邀请同伙共同商议,决定由何人承受,并秉公结算划分。若股内人不愿承接,才可以招外人承顶。一、议定:本行当事人及各位伙伴按月领取工钱,不得预支、挂借;不得借用本行图章私自借款,也不得私自另做帮会生理、侵用公款。如有这些情况,一经查出,将本金和利息全部充公归本行,以杜绝贪利之心,减少后患。一、议定:本行经营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并自行配货、寄货等。如要谋划别处郊号,必须先通知各股东商量妥当,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者要在别处、外洋采购、兑换、配寄对本行有利的货物,当事人应召集股东商议妥当后实行;获利或亏损也关系到命运,股内人不得提出异议。一、议定:本行内的伙伴由当事人根据才能选用,不得袒护亲朋,应当择善任用;如有不遵规矩的,一经查出,秉公辞退,不得徇情。若有银项被侵吞或短缺,由保举人赔偿。一、议定:本行当事人务必一心秉持公正,凡事都应接受各股东稽查;如有不公或侵吞等弊端,听凭各股东公议其去留,不得提出异议、另生事端。一、议定:本行生理,总要逐年登记造册,呈给各股东查看;每日清理的账目也必须逐日保存查验,以免紊乱。一、议定:本行贸易生理,除用本钱配货、寄货外,如有多余款项,或需要向外借款通融,其利息按当时市价办理。必须秉公处理,不得隐瞒,以免辜负重托。一、议定:生理兴隆固然是人人共同的愿望,但胜负得失难以预料。如遇意外,生理亏损,股内各人各安天命,共同承担苦乐,不得提出异议。光绪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东合约字人:文凤、永记、敏记、润生、情记、权顺、致祥。第二十二份合股字

窃谓: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联股营商,无非和衷共济。既气求而声应,欣联道义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经营之计。同方同术,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气以致祥,以期克振宏谟,由是则获利无穷,业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将合股承坐隆兴号绸布等件及账目全盘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开张在台湾打狗旗后街,起号表为隆兴昌记,专谋米谷兼办外水等处布疋杂货以及在台配寄外水办倚兑九八生理。自今以后,惟愿当事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大振鸿猷,财源如百川聚会;宏开骏业,利路似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一样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以为永远存照。

兹将股东芳名胪列于左:

陈润生在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正。

王全记同同

荣奇记同同

陈义记同七百大元正。

孙邦杰同五百元正。

孙克明同同(以下略)

合计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正。

一、议:本号生理订于六千九百元,计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为定。议明资本每百元,每年应贴股东利息十元正。

二、议:本号生理举林树勋为当事,掌理全盘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

而管银人听诸东另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听当事由总理人向股东言明,共议另择妥当人充用,不得徇私。

三、议:本号生理举陈玉寅为总理人,永远仍旧挂营业名,监督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等款,各股东等不得议换别人。而本公司专作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须与总理人共议,设调银根妥协,方可举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行,免致冒险。而本号全盘账目,须听总理人查核来往银钱等货项,不得异议。为当事人宜竭力从事遵规守约,以望大启鸿猷。

四、议:当事人如私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买事业并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尽归本号,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议:本号生理,除在本采兑以外,如伸项或欠他他欠,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六、议:当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加侵,并私用本号图章揭借,私侵公项;倘有等情,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而当事人须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以昭公允。

七、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号,如不受,方许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号支借,须将股字与总理人签字,然后立借单并股字为证。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之额,不得加侵弄巧。如股东意欲别图,愿将股字出让,必须与本号并总理人商酌;划割归本号或别股承受,亦须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让外人。

八、议:本号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绸布等赀发兑为本。因迩来各费浩繁,求利甚微,倘股东如有办货交接价数,须跟门市发兑一客一律,以冀永远利盛均沾。

九、议:本号各股东如有欠他账项等,欲由本号阻挡股份银或支项及过账抵额,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股友情谊。

十、议:本号生理须认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谟。账目必须分明,倘有盈亏,均照股份开摊,各安天命,不得异议。如有得利,逐年核结,须候三年大结,除开费有账以外,核结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给与当事人花红;又再给出七元与总理人,以为酬劳;又再抽出六元,给与后来有得力诸伙。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计抽出二十元,以为花红酬劳分摊之额。

十一、议:本议诸股友如有与本号来往,侵用本号银项,定每百元每年应贴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东如有与本号来往,除在本外,有在款于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贴利息银十四元,贴与在项股东,以昭公道。

十二、议:当事人不得袒庇股东以及亲友、故友侵缺本号艰项;如有不敷,由经手人赔偿,与本号无干。

十三、议:本号当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违,将本利银一切充公,有事及亏本,自行抵当,不干本号之事。

十四、议:当事人须每日查日清账目,逐条慎记清楚。如与交关人来往银货,须另设立手簿,两相盖印清白为凭,切遵条约。

十五、议:本号生理如大得利,须存作公积,以为扩张大振。如要开支,须请合股并总理人议妥举行,不得多生枝节。

十六、议:各股东在资本于本号,另有设立手簿,交各股东存执,须至年终持簿到支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项,明订现算,不得延误;倘有过期,照七议算利息,不许异议。

十七、议:本公司生理系总理人陈玉寅创始,设立规模至兹有年,因事孔多,第恐过劳,是以不欲支给月俸。但念林树勋交谊甚殷,让与为当事,倘玉寅如乏良机,而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亦宜听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薪金仍旧照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友谊之情。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王全记

立股份字人陈润生、陈义记、荣奇记、孙克明、林凤鸣

译我认为,生理合作必须志同意合;联合股份经营商业,无非是同心协力、共同济事。既然志趣相投、声气相应,欣然结成道义之交;既然合力通商,便共同谋划经营事业。同一方向、同一方法,心意只在最正直、最公正;由和气而带来祥瑞,以期能够振兴宏图。这样就能获得无穷利润,事业也可以扩大并长久维持。因此将合股承接隆兴号绸布等货物及账目全部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在台湾打狗旗后街开张,字号定为隆兴昌记,专门经营米谷,并办理外水等处的布匹杂货,以及在台湾配货、寄往外水、办理倚兑九八等生理。从今以后,唯愿当事人秉持信义,严格遵守规约,以期大振宏图;使财源如百川汇聚,事业宏大兴盛,获利之路如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共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作为永久存照。现将股东姓名列在左边:陈润生投入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整。王全记:同上。荣奇记:同上。陈义记同七百大元整。孙邦杰同五百元整。孙克明:同上。(以下略) 合计一百三十八股,共投入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整。一、议定:本号生理资本定为六千九百元,共一百三十八股,每股定额五十元。议定资本每百元每年应付股东利息十元整。二、议定:本号生理推举林树勋为当事,掌理全部生理事务,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管银人听凭股东另行推举选用;如有不遵规矩的,由当事人请总理人向股东说明,共同商议另选合适的人任用,不得徇私。三、议定:本号生理推举陈玉寅为总理人,仍旧以营业名义长期挂名,监督本公司全部生理事务等事,各股东不得商议更换他人。本公司专门经营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必须与总理人共同商议,调度银根妥善协调后才能实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断,以免冒险。本号全部账目必须接受总理人查核往来银钱及货物等项目,不得提出异议。当事人应竭力办事,遵守规约,以期大展宏图。四、议定:当事人如私自将公司银项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办事业、私自另做生理,凡有所得利润,一概归本号,不得自行收取肥己;如敢故意违犯,一经查出,全部充公,以杜绝贪利之心,维护公正。五、议定:本号生理,除用本钱采购、兑换外,如有伸项、欠他或他人欠款,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瞒,以免辜负重托。六、议定:当事人及各位伙伴按月领取工钱,不得预借、加以侵吞;不得私用本号图章借款、侵用公款。如有这些情况,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当事人必须听凭各股东公议其去留,不得提出异议,以彰显公允。七、议定:各股东如有急需借款,必须先询问本号;本号不接受后,才允许与外人借贷。如要向本号借款,须先将股字交总理人签字,然后立借单,并以股字为证。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数额计算,不得加借、侵吞或取巧。如股东想另谋事业,愿意出让股字,必须与本号及总理人商议;划归本号或由其他股东承受,也必须由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自转让给外人。八、议定:本号生理以经营店口零星绸布等货物的发兑为本。由于近来各项费用繁多,求利很少,股东如有办理货物交易,必须跟随门市发兑,对每位顾客一律如此,希望长久保持获利并共同分享。九、议定:本号各股东如有对外欠账等事项,想由本号扣留其股份银、支取款项或过账抵销,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厚股东之间的情谊。十、议定:本号生理必须认真振作,以期大展宏图。账目必须清楚;如有盈亏,均按股份摊分,各安天命,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获利,逐年核结,但须等三年总账结算,扣除有账可列的各项费用后,核算实际利润。每百元抽出七元给当事人作为花红,再抽出七元给总理人作为酬劳,再抽出六元给后来有功劳的各位伙伴。本公司每有一百元利润,共抽出二十元作为花红、酬劳和分摊之额。十一、议定:本合约各位股友如与本号往来而侵用本号银项,每百元每年应付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绝弊端。或者股东如与本号往来,除投入本钱外,另有款项存放在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付利息银十四元给存款股东,以彰显公道。十二、议定:当事人不得袒护股东及亲友、故友,使其侵吞或短缺本号艰难积存的款项;如有不足,由经手人赔偿,与本号无关。十三、议定:本号当事人等一概不得经营犯法的生理;如敢故意违犯,将本金和利息银全部充公;如有事情或亏损,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号无关。十四、议定:当事人必须每日查验、清理账目,逐条谨慎记载清楚。如与交易往来人发生银货往来,必须另设手簿,双方加盖印记,以清楚无误为凭,切实遵守条约。十五、议定:本号生理如果获得大利,必须存作公积金,用来扩张并振兴事业。如要支用,必须请合股人和总理人共同议定后实行,不得多生枝节。十六、议定:各股东投入本号的资本,另设手簿,交给各股东保存执持,须到年终持簿来领取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物,必须明确约定现款结算,不得延误;如有过期,按第七条计算利息,不许提出异议。十七、议定:本公司生理由总理人陈玉寅创办,设立规模至今已有多年,因为事务很多,只恐他过于劳累,所以不愿领取月俸。但考虑到林树勋与他交情深厚,便让林树勋担任当事。倘若玉寅缺乏适当机会,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也应听任玉寅继续料理本公司全部事务,薪金仍照旧发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朋友情谊。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王全记 立股份字人:陈润生、陈义记、荣奇记、孙克明、林凤鸣。

隆兴昌记总理人陈玉寅

当事人林树勋

第二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股人,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李化育、黄万吉、庄宝春、洪生德和等五人。此股合同共议,在于东港下头角开设鱼品贩卖商业,屋号曰良盛号,资本金七百圆。定议该良盛号商业始终得失,一概为八股一样均分,切无异心也。良盛号营业为八股合商,资本金五人同面议定:苏爵仁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黄万吉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庄宝春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备资本金三百元。面议既定,决无相违,口恐无凭,同合立股分证字五本,五人每人各执一本存照。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

同立股份证字人原籍维新里大社庄四十八番户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

同港东中里东港街李化育

同同第四百五十四番户黄万吉

同同庄宝春

同同第四百五十六番户洪生德和

右五人等一样同立股分证书无违也。

第二十四合股字

盖闻:财从伴生,事由人立,利因本积,志在同心。兹我同人,邀集合资联谊,以益大道生财,议举开张合作油铺生理,定在凤山埤城内草店尾街,号曰和义。其生理订议作六股,每股科出资本银五百元,计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公同议请朱君壁瀛为当事,掌握全盘生理,任凭贸易,听其主裁,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惟愿大展鸿猷,永固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是则合股东之深幸也。谨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计列各股东芳名:

一、朱士洲记应得一股过半股,六八银七百五十元。

一、王粗记同同

一、朱再发记应得一股同五百元

一、张行记同同

一、梁冀记同同

共六股,计资本银三千元。

一、议:本号生理,每股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也。

二、议:公举朱君壁瀛为当事,每月薪金六八银八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当事裁酌选用。

三、议:本号内店税、福食、什费、薪金等款,应由本号支理照发,不得加用滥用。

四、议:本号所作油铺生理,发兑一切利蚀,逐年本号核结。除开店税、福食、薪金、什费等款外,核结实得利若干?造册呈报股东查阅。

五、议:本号生理,逐年核结,除费外,结有实利,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议:每百元应抽十元,以酬其劳。

六、议:本号生理,其得利仍存经营,以固永远。俟三年过,各股欲均分,欲在本号经营,是否?到时酌议施行。

七、议:股内各如有志别图,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股内人酌议结算,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号承受。如股内人、本号不愿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顶。

八、议:本号图章,不准私用揭项;倘有等情查出,听股东裁办,以杜弊端。

九、议:各股东在本银项,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结账,将本银照算利息,分与各股东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见得利,资本短缺,各股东自当再行添本;若无添本,听当事人立字盖用图章向人告贷,不得异议。倘股东有伸银项在本号,每百元每年本号贴出利息银六八银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东侵欠本号银项者,每百元每年贴出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应坐本号利息,照约而行,不得拖欠,似昭公平。

十、议:生意兴隆,人所同欲;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盈亏,股内人各安天命,忧乐与共,照股均分,各无异议。

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约书

右因黄海等,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许准,开设质屋营业。其店号名之曰协益,住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同立合股资本约字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出资本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开质屋并故衣营业,若后日生理得失,应就股内资本银均摊。虽为获利起见,亦系经营一途,所冀将来振兴鸿业,广蓄财源,俾合股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伤和气。此乃相议妥洽,有无反悔异言,余者公订条规,以便遵守。谨将所议条规,开列于后。口恐无凭,共立合约书一样九枚,各股各执一枚存照。

计开公订条规如左: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计共一千三百七十圆。

一、本号银项若有余裕,不能私行转借;倘银项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号信记,私行承借,必要集诸股东同家长黄沧海商议为妥。

一、本号逐年应存计册,以告诸股内。或无得利,听其退股来回资本;或有得利,听其开支利银。如不愿开支,欲将得利银合算为资本,亦各从其便。

译隆兴昌记总理人陈玉寅。当事人林树勋。第二十三份合股字 共同立合股字的人,是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的苏爵仁、李化育、黄万吉、庄宝春、洪生德和等五人。现议定此股合同,在东港下头角开设鱼品贩卖商业,屋号称为良盛号,资本金七百圆。议定良盛号商业从开始到结束的得失,一概分作八股平均分配,绝不另存异心。良盛号营业为八股合资经营,资本金由五人当面议定:苏爵仁得一股,准备资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准备资本金一百元;黄万吉得一股,准备资本金一百元;庄宝春得一股,准备资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准备资本金三百元。既已当面议定,绝无违背;但口说无凭,特共同立股分证字五本,五人每人各执一本保存为凭。光绪二十四年十月 共同立股份证字的人:原籍维新里大社庄四十八番户、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的苏爵仁。同住港东中里东港街的李化育。同住该处、第四百五十四番户的黄万吉。同住该处的庄宝春。同住该处、第四百五十六番户的洪生德和。以上五人共同立下同等的股份证书,彼此不得违背。第二十四份合股字 听说财富要靠伙伴共同创造,事业要靠人来建立,利润因资本积累而来,志向则在于同心。现在我们同伴邀集起来,合资联谊,以共同走正道求财;议定开张合伙经营油铺生理,地点在凤山埤城内草店尾街,字号叫和义。其生理议定分作六股,每股出资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际准备资本银三千元。共同议请朱君壁瀛担任当事,掌管全部生理,贸易经营听其主持裁决,公议章程详细列在后面。从今以后,唯愿大展宏图,永远巩固信义,严格遵守规约,以期获利,这就是各位合股东人的深切幸运。谨慎议立合股约字,每人各执一纸作为凭据。现将各股东姓名列出:一、朱士洲记应得一股过半股,六八银七百五十元。一、王粗记:同上。一、朱再发记应得一股,本银五百元。一、张行记:同上。一、梁冀记:同上。共六股,资本银合计三千元。一、议定:本号经营生理,每股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际准备资本银三千元。二、议定:公举朱君壁瀛为当事,每月薪金六八银八元,掌管全部生理事务,行内伙伴概由当事人裁量选用。三、议定:本号内店税、伙食费、杂费、薪金等款项,应由本号支出并按规定发放,不得加收或滥用。四、议定:本号经营油铺,每年核算结账一切盈亏。除去店税、伙食费、薪金、杂费等款项外,实际获得多少利润,都要造册呈报,供股东查阅。五、议定:本号生意每年核算结账,除去各项费用后,确有实际利润,才准给当事人发花红。又议定:每一百元抽取十元,以酬劳当事人的辛劳。六、议定:本号经营所得利润仍留存经营,以维持长久。等过了三年,各股东是要均分,还是要继续在本号经营,到时再酌情议定施行。七、议定:各股东中如果有人另有打算,想把股份出让,必须先邀请股内人员商议结算,公开议定时价,由股内人员或本号承受。若股内人员和本号都不愿承受,才准邀请外人承顶。八、议定:本号图章不准私自使用或揭取款项;如果查出有这类事情,听凭股东裁决办理,以杜绝弊端。九、议定:各股东存在本号的银项,每年每一百元按八元四角计息。到每年五月结账时,将资本银照此计算利息,分给各股东领取,用来抵扣利息。如果经营没有获利而资本不足,各股东应当再次添补资本;若不添本,听凭当事人立字并加盖图章向他人借贷,不得提出异议。若有股东把银项伸存在本号,本号每年每一百元贴付六八银十六元利息,交给该股东领取,用来抵扣利息。又如股东拖欠本号银项,每一百元每年贴付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充抵本号利息,按约办理,不得拖欠,以显示公平。十、议定:生意兴隆是人人共同的愿望,但成败得失难以预料。如果遇到意外的盈亏,股内人员各安天命,共同承担忧乐,按股份均分,彼此不得有异议。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约书 上述黄海等人,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批准,开设质屋营业。店号名为“协益”,地址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共同立下合股资本约字的人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同出资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伙开设质屋并经营旧衣物买卖。日后生意有得有失,应由股内资本银按比例共同分摊。虽然是为了获利,也是经营谋生的一条道路,希望将来振兴宏大的事业,广泛积蓄财源,使合股诸位共同获得利益,切不可稍有偏私,以致伤害和气。现已商议妥当,今后如有反悔或提出异议,其余事项共同订立条规,以便遵守。谨将议定的条规开列如下。口说恐怕没有凭据,共同立合约书一式九份,各股东各执一份存照。〔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九枚〕 现将共同订立的条规开列如下:一、股内每个人的资本龙银数额如下:陈池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总计一千三百七十圆。一、本号银项如果有余裕,不得私自转借;如果银项不足,也不得擅自使用本号信记私下借款,必须召集各股东,与家长黄沧海共同商议妥当。一、本号每年都应保存账册,以告知股内各人。若没有得利,听凭其退股并取回资本;若有得利,听凭其支取利银。如果不愿支取,想把所得利银合并计入资本,也各随其便。

一、本号销胎诸物,无论轻重,若诸股内及诸伙缺乏要需,应由公订估价,然后照价买出,不得私行抽记,以乱规约。

一、本号凡开费以及杂款,俱要登记账簿,听股内任意随时查阅,不得阻挡。此系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条规约,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约字人李春州、陈洽泉、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生理已废号,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后不能行用,当作废纸。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蒋昆镛

右者系自光绪三十年间,合营嘉义西门外街吴服商业号曰胜兴。兹当事者蒋万不幸身故,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出,传等窃慕管鲍之风,安忍分折,爰是会合签议,即将本业再行振作: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计资本三千二百元,付与蒋坤炉出为经营。该资本务宜将前结算伸数凑成股额,听由当事者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当照本摊分,不得争长竞短。此系俱皆乐从,各无异议,口恐无凭,特立合股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日

蒋昆镛后见人陈氏杳、蒋传、赖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金永众股分等。窃谓:同心协力,生理自见兴隆;踏矩循规,事业方能永远。缘我嘉城北门内街金永裕铸炉,此次蒙藩宪颁给帖戳,业于光绪癸巳年六月禀报开张各在案。第以管、鲍之风声,未易企仰;而子贡六亿量,实欲追踪,爰是佥议:每分定本银一百圆,日后得利照分均摊,条列在本。同立约字一样十八纸,凡我联财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计开:

林荣记在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

金永丰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

张世珍在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

苏长兴同

郑盈记同

高登记在本银一百元,应得一分。

刘源记同

王纯格同

施振记同

王斯美在本银五十元,应得半分。

罗命记同(中略)

一、批明:罗鼎记承办本号给帖事宜,并无支领薪金,爰议逐年得利,准照股内,再加一分开支。

一、再批明:以上合三十分,共在本银三千圆,又另荫罗鼎记一分,合共三十一分。理合声明。

光绪癸巳年十二月日金永裕股众分合约

合约字壹纸,付苏长兴执照

第二十八合股字

财祺日晋

立合同据欧阳长庚、陈元升、陈显标。兹缘意气相投,摒做甲纸,干记字号,自温郡办好专连淡水建发行销售。分作十股,每股计英洋三百元,欧阳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显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合共英洋三千元,以作资本,议定三年结账,盈余照股均分,毋得论寡争多,致伤雅道。自立据后,惟愿协力同心,终始如一,以致生财有道,获利无穷矣。恐后无凭,合立同据,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据陈显标、欧阳长庚、陈元升

见中金文成

第二十九股份银收单

兹收过

洪韫玉先生来大稻埕新兴街十六番户建盛茶庄股份龙银一千元正。该庄股额共一百分,先生名下应得十份,他日生理得失,照股均分。此据。

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即旧历癸卯年三月日立

收股份银单人建盛、林蔗田

第三十合股字

立兴业同盟约字。谓:天下事有志竟成,人情中因信而立;是故成大业者在同心,决大事者在慎仪。兹吾侪志向运送一途,当此兴业建议之故,虽云彼此可信,终恐口无凭,不得不共立约字,以冀同盟之精力终始者为一,永无反悔者。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商有商规,今分股并规则,开列于左:

谢天祥三股半七百大元

何镜如三股六百大元

周锡卿二股半五百大元

李魁一股二百大元

一、该营业之资本,计定龙银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应出龙银二百大元。但盖印之时,每股先备出龙银八十大元,以作经营之资本也。

二、倘日后有用银项之时,各股分应出之额,必宜交纳清楚。

三、每年定于年终结算之时,损益照股配分。

四、该运送出入之账项,每月查检一次,以防不明等情。

五、临查之时,倘有账件银项费用不明等情,该人自当赔足。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立

谢天祥、何镜如、李魁、周锡卿

第三十一合股字

译一、本号出售胎货等物,无论轻重,如果股内人员及各伙计有缺乏而需要的,应先由大家共同议定估价,然后按价买出,不得私自抽取或记账,以免扰乱规约。一、本号凡是开支以及杂项款项,都要登记在账簿上,听凭股内人员随时查阅,不得阻拦。这是为了防止有不妥之处,以便斟酌处理。合计共同订立五条规约,批明后再行照办。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共同立合股约字人李春州、陈洽泉、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起,生意已经停办并撤号,各人各自的本金和利息都已抽回清楚,今后不能再使用,作为废纸。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蒋昆镛 上述人员自光绪三十年起,合伙经营嘉义西门外街的吴服商业,字号为“胜兴”。现在当事人蒋万不幸去世,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资;蒋传等人仰慕管仲、鲍叔牙的风范,哪里忍心拆分,于是会合签议,准备把这一行业重新振作起来:蒋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赖氏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蒋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资本共三千二百元,交给蒋坤炉经营。这些资本应把此前结算后尚欠的数目凑成股额,听凭当事人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按资本摊分,不得争多争少。大家都乐意遵从,没有异议。口说恐怕没有凭据,特立合股字一式三纸,各执一纸为据。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日 蒋昆镛后见人陈氏杳、蒋传、赖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共同立合约字的人为金永裕各股东等。我们私下认为:同心协力,生意自然会兴隆;遵循规矩,事业才能长久。因为管仲、鲍叔牙的声名和风范,不容易仰望追及;而子贡“六亿量”,实在想要追随效法,于是共同议定:每一分定资本银一百圆,日后获利按股份均分,条款开列如下。共同立约字一式十八纸,凡是合伙出资的人各执一纸,永远保存为凭。〔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六月〕 现开列如下:林荣记出资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金永丰出资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张世珍出资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苏长兴同上。郑盈记同上。高登记出资本银一百元,应得一分。刘源记同上。王纯格同上。施振记同上。王斯美出资本银五十元,应得半分。罗命记同上。(中略) 一、批明:罗鼎记承办本号领取帖子的事务,并不领取薪金,因此议定每年获利时,准按股内股份另加一分支给。一、再批明:以上合计三十分,共有资本银三千圆,另外给罗鼎记一分,共计三十一分。特此声明。光绪癸巳年十二月日金永裕股众分合约 合约字一纸,交苏长兴收执为凭。第二十八合股字 财祺日晋 共同立合同据的人为欧阳长庚、陈元升、陈显标。现在因为志趣相投,订立此合同,使用“干记”字号,从温郡办妥专门连接淡水的运输,并经营发行销售。分作十股,每股计英洋三百元;欧阳出英洋一千元,应占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应占三股三;显标出英洋一千元,应占三股三;共计英洋三千元,作为资本。议定三年结账,盈余按股份均分,不得因为股份多少而争执,以免伤害和气。立据以后,只愿协力同心,始终如一,从而经营有道,获利无穷。恐怕日后没有凭据,合立同据,各执一纸为凭。光绪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据人陈显标、欧阳长庚、陈元升 见中人金文成 第二十九股份银收单 今收到:收到洪韫玉先生交来的大稻埕新兴街十六番户建盛茶庄股份龙银一千元正。该茶庄股额共一百分,先生名下应得十份,日后生意有得有失,按股份均分。这是凭据。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即旧历癸卯年三月日立 收股份银单人建盛、林蔗田 第三十合股字 共同立兴业同盟约字。我们认为:天下的事情只要有志向就能成功,人际关系因信义而建立;所以成就大事业在于同心,决定大事情在于慎重行事。现在我们志在从事运输业,正逢议议兴办事业之时,虽然说彼此可以信任,但终究担心口说无凭,不得不共同立下约字,希望同盟者始终精诚一致,永远不反悔。所谓国家有国家的法律,家庭有家庭的规矩,商人有商人的规约,现在把股份和规则分列如下:谢天祥三股半,七百大元。何镜如三股,六百大元。周锡卿二股半,五百大元。李魁一股,二百大元。一、该营业的资本定为龙银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应出龙银二百大元。但盖印立约时,每股先缴出龙银八十大元,作为经营资本。二、日后如果需要使用银项,各股应出的数额必须交纳清楚。三、每年定在年终结算时,损益按股份分配。四、运输业务的收入和支出账目,每月查核一次,以防账目不明等情况。五、临时查账时,如果发现账目、银项或费用有不明等情况,该人应当赔足。光绪三十年三月日立 谢天祥、何镜如、李魁、周锡卿 第三十一合股字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黄心、曾巽言、蔡藩等。情因曾巽言有备出资本银一千元,黄心备出资本银三百元,蔡藩有备出资本银二百元;合备出资本龙银一千五百元,振作绸缎什货商业,铺号彩彰号,其营业场所在新竹厅新竹街,土名西门元太爷街黄锦三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户内。但生理虽三人合伙,而户主以及营业名系委曾巽言一人出首禀报,而心与藩等并未连名在内,第恐后日有生理事端,是以议立合约为证。凡生理开业以后,无论长利或多或少,除铺内费用一概以及藩等薪金以外,所有长利即先扣起加一,加贴藩生理熟务慰劳之金,其余长利多寡,照资本银均分为是。倘后来生意大振,经营致富,亦系诸人之福,务须循规导矩,遵约而行,各不能争长较短,致伤和气。口恐无凭,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为执照。

批明:其股伙内之人,除逐月薪水以外,不能侵取,厅将资本银加抵,不得异言。又照。

再批明:其铺内各货物,无论何等人家,诸伙内人概不能擅便出账,随登经手人代去;如后拖延不还,该代去之人抵当。又照。

再批明:至年终结算,所有货物照采本之价,不能准折,以负长利之功。又照。

再批明:后日伙内之人要增添资本,须再记入资本簿内。其长利,以资本多寡均分。又照。

再批明:诸伙内如要抽回资本,其货物照采本的价,但铺号彩彰号应归开业人承办,不能分折。又照。

再批明:其铺号内所有一概事务,由曾巽言一人主裁。又照。

再批明:恐铺中有要用银项向人借入,出巽言之名,当记入铺中账内,公共负担。又照。

再批明:股内有在铺内作铺伙,不能私作生理;如有私作,将货充公。又照。

光绪三十年六月日

代笔人杨辉如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曾巽言、黄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本银列明于左:

一、方青桂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一、郭阿水出本银六十大元应得二分

一、连清泉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计三人共出本银三百大元。

同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面议:兹公共生理,依旧作联丰字号,倘有获利,应作股份均分,若生理或长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摊。但此生理,前光绪二十九年间,系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作,数项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系是光绪三十年再来合伙,如有合伙三年之内,裁欠数项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满,应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后有生嫌疑,爰是当场议定合作股伙字为据。自此立字之后,务宜遵约而行,俱各不能争长较短,至公无私,同心协力,一团和气。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一样三本,各执一本,付执为照。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银项,经有登记在簿,而公司应当贴利。倘日后母银应额股份均还,两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历年凡纳店税以及营业税,并什货以外,如有长利者,应作股份均分。立照。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应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摊,该股伙应额抵当补足。批照。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领;如领过额者,应当支还店内。合应声明。又照。

再批明:现年郭阿水来合伙生理,凡诸人来往长短被欠之数项,应该公司支理。批照。

又批明:方青桂备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俱各立批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笔公亲人谢水

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人连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窃谓: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宜洽力,诚哉是言也。兹我同人,心慕管、鲍,业治猗陶,怂恿郊行生意,计及共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统共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递年得失就本摊分,永无异议。佥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开设贞元牌号,振作郊行生意。逐年会计扣除开销外,得实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尚溢银两,按照实在股额均分。如该利诸股东支存不齐,惟凭账册,逐年仍照数多寡摊分得利。但养斋、如松既任当事之职,务须认真整顿,俾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诸股东望。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八纸,各执一纸,付执永远在照。

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

一、郑擎记缴出觅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

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译共同立资本合伙经营约字的人为黄心、曾巽言、蔡藩等。事情是因曾巽言准备出资本银一千元,黄心准备出资本银三百元,蔡藩准备出资本银二百元;合计出资本龙银一千五百元,用来振兴绸缎杂货商业,店号为“彩彰号”,营业地点在新竹厅新竹街,土名西门元太爷街黄锦三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户内。但是生意虽由三人合伙,户主和营业名称却委托曾巽言一人出面禀报登记,黄心和蔡藩等并未联名在内,只恐日后发生生意纠纷,所以议定立此合约为凭。生意开业以后,无论利润多少,除去店内各项费用以及蔡藩等人的薪金外,所有利润先扣出一加一,作为贴给蔡藩熟悉业务的慰劳金;其余利润无论多少,按实际资本银均分。如果后来生意大为振兴、经营致富,也是各人的福分,务必遵守规矩和约定,不得争多争少,以免伤害和气。口说恐怕没有凭据,共同立资本合伙经营约字一式三纸,各执一纸,永远作为凭证。批明:股伙中的人员除逐月薪水以外,不得另行侵取;厅将从资本银中扣抵,不得提出异议。照此办理。再批明:店内各种货物,无论哪一家人的,股伙人员一概不得擅自赊账或取货;如有取用,应随即登记,由经手人代为承担;如果日后拖延不还,由代取之人抵偿。照此办理。再批明:到年终结算时,所有货物按购入成本价计算,不准折价,以免损害利润。照此办理。再批明:日后伙内人员要增加资本,必须重新记入资本簿内;利润按资本多少分配。照此办理。再批明:股伙中有人要抽回资本,货物按购入成本价计算;但店号“彩彰号”应归开业人承办,不得拆分。照此办理。再批明:店号内的一切事务,都由曾巽言一人主持裁决。照此办理。再批明:恐怕店中需要银项向他人借入而以曾巽言的名义办理,必须记入店中账内,由大家共同负担。照此办理。再批明:股内人员如果在店内充当店伙,不得私自另做生意;如有私做,货物充公。照此办理。光绪三十年六月日 代笔人杨辉如 共同立资本合伙经营约字人曾巽言、黄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资本银数额列明如下:一、方青桂出资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一、郭阿水出资本银六十大元,应得二分。一、连清泉出资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三人共出资本银三百大元。共同立股伙合作经营约字。经当面议定:现在共同经营的生意,仍沿用“联丰”字号;如果获利,按股份均分;如果生意获利或资本不足,也按股份共同摊分。但是,这项生意在光绪二十九年间,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经营的,有几笔被人拖欠的款项,共二百零元,已经登记在账簿上。郭阿水是在光绪三十年才来合伙;如果合伙三年以内,这二百零元的欠款与郭阿水无关。三年期满后,应立股份并均分。只是恐怕日后产生嫌疑,所以当场议定立合作股伙字为凭。自立字以后,务必遵守约定,大家不得争多争少,要公正无私、同心协力,保持一团和气。口说恐怕没有凭据,共同立股字一式三本,各执一本,作为凭证。批明:凡公司向他人借支银项,既已登记在账簿上,公司就应当支付利息。日后本金及应得股份全部归还时,双方不得推诿。批示照办。再批明:历年缴纳的店税和营业税,以及杂货以外的项目,如有利润,应按股份均分。立此为照。再批明:生意有利润时,应按股份均分;如果资本不足,也按股份共同摊补,该股伙应按应出数额抵偿补足。批示照办。再批明:三人的薪水每人每月三元,各人可以领取;如果领取超过规定数额,应当退还店内。特此声明。照此办理。又批明:本年郭阿水来合伙经营,凡各人往来交易中被拖欠的款项,都应由公司处理。批示照办。又批明:方青桂备资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资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资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各自立批为凭。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笔公亲人谢水 立股伙合作经营约字人连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共同立合约字的人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我们私下认为: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其应该协力,这话确实如此。现在我们同人心中仰慕管仲、鲍叔牙,经营学习猗陶,鼓动从事郊行生意,计划共同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总计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每年盈亏按资本摊分,永远不得有异议。共同推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门开设“贞元”字号,振兴郊行生意。每年核算时,扣除开销以后,实际利润若干,先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剩余银两,按实际股额均分。如果这些利润各股东存取不齐,只凭账册,每年仍按数额多少摊分所得利润。但养斋、如松既然担任当事,必须认真整顿,使贞元日益兴盛,获得生生不息的利润,以符合各股东的期望。现在为了有凭据,共同立合约字一式八纸,各执一纸,作为永久凭证。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一、郑擎记缴出资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资本最宜尤实,诸股东不得滥侵本号银项;如有欠至百两以上者,经久不还,至年终结算,除将该股财本扣起,余就本得利,不准照约字内股份摊分。再照。

一、当事人务宜开诚布公,俾益贞元,不得营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经诸股东察出,定应撤退换充,不得藉端刁难。又照。

一、掌理银柜最出入谨慎,逐期存账,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侵渔浮额;如有此情,一经当事人察出,定应达知诸股东撤退换充。又照。

一、银柜不得浮存。倘有诸伙戚友,暂假零数银项,当登记该伙去账本号,概不肯坐额。又照。

一、本号应交接朋友,倘有暂做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友支去,与诸伙无涉。仍不得浮存,致碍交行例。又照。

一、凡伙最宜率循规矩;如敢故违,均由当事人裁撤换充。又照。

一、账条最宜紧要,凡诸伙有暇者,俱可帮对账条。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照。

一、诸伙除应支薪金外,不得侵欠过多,有碍生理。又照。

一、逢有别途生意可谋,若系照公办公,有时间做,固亦不妨,听当事人随机应变,庶可获利无方。又照。

一、本号诸伙上下,均宜和衷共济,不得挟嫌生端,致拟生理。又照。

一、设分栈在于堑城内,牌号新联源。除抽本号外号九七开销外,得失若干?均邀入厦贞元结账。佥举耀东为当事人。又照。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林达记、郑砥记、郑澄记、郑擎记、叶宜记、郑益记

李荣记、郑丰记

第三十四合股字

合股字

诸股伙设立彩彰字号,议整染坊开张生理,接作四股半合伙以贸易,每股约定本银二百元:许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义记合一股,许蓖、李田合一股半;计共四股半。其许蓖、李田两人之股份,应宜在本银三百元。股伙相议:蓖、田减备在本银九十元,宜交二百一十元。后日得利不得利,亦照股份之额。此乃股伙俱喜悦。合应载明。存照。

第三十五合股字

盖闻:坐贾行商,裕后光前之本;出作入息,兴基立业之源。兹吾侪同人,欲慕管、鲍之高风,须效陶、朱之遗训,公备资本金龙银七千二百大圆,作为十二股,制造烟草生理。店设台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户,字号金长发。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二人管理,将来生理盈亏,苦乐均沾。今立合同各执一本,以昭日后。所有规条、事款、诸东芳名、股份多寡,概列于左:

一、议: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递年生理得利加一抽分,以酬二人司事之劳。

一、议:司事人者,不论东家亲属,工俸按月支取,不得任意长支,亦不得挂借银两等弊。务要循守规矩,如有不照店规者,立即开除,不得徇情。

一、议:生理盈亏,萍迹靡定,股份之人间有志图别业,不得私自退出股份,须集齐诸东号商允,方得举行。

诸东芳名股份列左:

姓名股数金数

郭允元二股龙银一千二百大圆

欧少瑞一股半龙银九百大圆

黄履享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张直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合美号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仁春福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陈义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曹茂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正义隆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翁锦泉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和国记半股龙银三百大圆

合共十二股,龙银七千二百大圆。

一、批:合同簿每名各执一本,公备存店一本,合共十二本。

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第三十六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新竹厅竹北二堡新庄仔庄百五十六番地徐庆浴、徐庆炳、徐庆旺;同堡坑仔口庄二百六十七番地郑天桃等。缘徐庆浴、徐庆炳等,自光绪三十二年间,合出资本,建设蔗廍,制造砂糖,有起盖廍亭屋宇一所,坐落竹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顶百四番地之一,廍号隆源号。兹因子年间年冬缺歉,生理不就,徐庆浴、徐庆炳相议,愿将此蔗廍廍亭瓦屋一座,间数不计,蔗车石轮二付,及上下盘并附属所应用机器糖鐤什物等项一切以及目前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在内,按定价金六百圆正,作为六股,每股按金一百圆,欲退出二股与人,即招出徐庆旺、郑天桃等合伙共业。徐庆浴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炳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旺出资一百圆,应得一股;郑天桃出资本金一百圆,应得一股;合计六股,资本金六百圆正。自此各宜同心协力,勤勉经营,各再备出资本金,奖励各蔗佃多种,所有长利应照股份均分;倘或亏本,亦应照股份均出,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约至来年,廍部宜改换新甘成号,克振鸿图,生财大道,五谷丰登,甘蔗十分收成,此乃共同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即日徐庆旺备出资本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资本金一百圆,计二百圆正,面交徐庆浴、徐庆炳亲收足讫。批照。

译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一、资本最重要的是务求充实,各股东不得滥取本号银项;如果有人欠款达到百两以上,长期不还,到年终结算时,除扣留该股的财本外,其余资本所得利润不准按约字中的股份摊分。再照此办理。一、当事人务必开诚布公,使贞元获益,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这种情况,一经各股东查出,必须撤换,不得借故刁难。又照此办理。一、掌管银柜,最要在银项出入上谨慎;每期都要登记账目,务必实事求是,不得侵吞或虚报数额;如有这种情况,一经当事人查出,必须告知各股东撤换。又照此办理。一、银柜不得留存浮款。如果有伙计的亲戚朋友暂借零数银项,应登记在该伙计从本号支出的账上,一概不计入公账余额。又照此办理。一、本号应酬朋友时,如果暂时支出零数银项,应登记为该朋友支取,与各伙计无关。仍不得作为浮存款,以免妨碍同行规例。又照此办理。一、各伙计最要紧的是率先遵循规矩;如果胆敢故意违反,都由当事人裁撤更换。又照此办理。一、账条最为重要,各伙计有空时都可以帮忙核对账条。每十天汇存一次,每月核查一次,这样才可以杜绝账目遗漏的祸患。又照此办理。一、各伙计除应领取的薪金外,不得侵占或拖欠过多,以免妨碍生意。又照此办理。一、如果遇到可以谋求的其他生意,只要按照公办方式办理,并且有时间去做,当然也不妨,听凭当事人随机应变,这样或许可以从各方面获利。又照此办理。一、本号各位股伙上下都应当同心协力,不得挟带嫌隙制造事端,以致拟议的生理受到影响。又照。一、议定在堑城内设立分栈,牌号为新联源。除去本号抽取的份额以及外号九七开销外,无论盈亏多少,都要带入厦门贞元结账。共同推举耀东为经办人。又照。光绪二十五年三月日 共同立约人:字林达记、郑砥记、郑澄记、郑擎记、叶宜记、郑益记 李荣记、郑丰记 第三十四合股字 合股文书 各位股伙设立彩彰字号,商议整修染坊,开张经营,合伙从事贸易,共分四股半。每股约定资本银二百元:许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义记合一股,许蓖、李田合一股半,共计四股半。许蓖、李田二人的股份,原应出资本银三百元;经股伙商议,蓖、田二人减少预备资本银九十元,改为交纳二百一十元。今后无论获利或亏损,都按股份数额办理。这是股伙共同同意的事项,特此载明,存照。第三十五合股字 据说,坐贾行商,是使后代富裕、使前人光荣的根本;外出劳作、收入利息,是兴基立业的源头。现在我们同人想要仰慕管仲、鲍叔牙的高尚风范,就必须效法陶朱公的遗训。大家共同筹备资本金龙银七千二百大圆,分作十二股,用来经营烟草生意。店铺设在台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户,字号为金长发。共同推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二人管理,将来生意无论盈亏,大家共同承担。现在订立合同,每人各执一份,以便日后作为凭据。所有规条、事项、各股东姓名和股份多少,全部列在下面:一、议定:共同推举的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每年经营所得利润可另加抽取一成,以酬谢二人办理事务的劳苦。一、议定:司事人不论是否为东家的亲属,工钱都按月领取,不得任意提前多支,也不得发生挂账借银等弊端。务必遵守规矩;如有不遵照店规的,立即开除,不得徇私。一、议定:生意盈亏如浮萍漂泊,难以确定;股东中如果有人有意另谋事业,不得私自退出股份,必须得到所有股东和字号商号的同意,才可以办理。各位股东姓名及股份列在下面:姓名 股数 金额 郭允元 二股 龙银一千二百大圆 欧少瑞 一股半 龙银九百大圆 黄履享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张直记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合美号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仁春福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陈义记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曹茂记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正义隆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翁锦泉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和国记 半股 龙银三百大圆 合计十二股,龙银七千二百大圆。一、批示:合同簿每人各执一本,公司共同备存于店内一本,共计十二本。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第三十六合股字 共同立约人:新竹厅竹北二堡新庄仔庄百五十六番地的徐庆浴、徐庆炳、徐庆旺;以及同堡坑仔口庄二百六十七番地的郑天桃等。事情是这样的:徐庆浴、徐庆炳等自光绪三十二年间共同出资,建造蔗廍,制造砂糖,建有廍亭屋宇一所,坐落在竹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顶百四番地之一,廍号为隆源号。现在因为子年间年冬歉收,生意不能继续,徐庆浴、徐庆炳商议,愿意把这座蔗廍的廍亭瓦屋一所(房间数不计)、蔗车石轮二付,以及上下盘、附属使用的机器、糖鐤和各种物件等全部财产,连同目前各蔗佃所欠的蔗种款,一并按定价金六百圆正计作六股,每股一百圆;打算退出二股给他人,于是招邀徐庆旺、郑天桃等合伙共同经营。徐庆浴按资本金二百圆,取得二股;徐庆炳按资本金二百圆,取得二股;徐庆旺出资一百圆,取得一股;郑天桃出资本金一百圆,取得一股。合计六股,资本金六百圆正。从此各方都应同心协力、勤勉经营;各自再筹出资本金,奖励各蔗佃多种甘蔗。所有盈余都按股份均分;如果亏本,也按股份共同承担,各不得提出异议、制造事端。约定到来年,廍部应改换为新甘成号,以振兴宏大的事业,开辟生财之道;愿五谷丰登,甘蔗获得十分收成。这是大家共同欣喜的愿望,各方不得反悔。口说恐怕没有凭据,现为取得凭据,共同立下合约字一式五纸,按仁、义、礼、智、信编号,每人各执一纸作为日后凭证。批明:当日徐庆旺备出资本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资本金一百圆,共计二百圆正,当面交给徐庆浴、徐庆炳,二人已经亲自收足。批照。

再批明:从前家屋之申告书,系将徐庆浴之名申告。砂糖制造之申告书,系将徐庆炳之名申告。亦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理合声明。批照。

又批明:从前所有来往账项,除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而外,或欠人、或人欠,概系徐庆浴、徐庆炳之事,与徐庆旺、郑天桃无干。批照。

又批明:其各账簿、每年日清总簿、蔗种簿、砂糖制造卖渡诸账簿、并廍号印章,概行拟交徐庆浴收执;无论股内何人,要用之时,应当取出观阅,不得隐匿刁难。批照。

又批明:若有银项交涉所关之事,应当股内之人齐集立会,不得自由。批照。

又批明: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载在蔗种簿,若有返还之时,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批照。

又批明:每股各再备出资本金一百圆正,以便奖励种蔗及开榨使用诸费。即日徐庆浴备出金二百圆、徐庆炳备出金二百圆、徐虔旺备出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金一百圆,计共六百圆;总合计资本金一千二百圆正。批照。

光绪三十四年旧历戊申八月日

代书人黄和送

同立合约字人徐庆浴、徐庆旺、徐庆炳、郑天桃

第三十七章程

布屿拓殖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称为布屿拓殖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拟于斗六厅布屿堡大庄设置。

第三条:本公司以经营农业为宗旨。其开垦地二处列左:

一、于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受台湾总督府指令第一七四五号许可,斗六厅布屿堡番社庄、大庄、旧庄、草湖庄、猫儿干庄官有原野面积一千四百六十八甲九厘三毛六丝,豫约卖渡之件,系林月汀一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让与本公司。

一、于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民殖第一四二五号许可,斗六厅西螺堡后港庄官有原野面积六十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三坪,豫约卖渡之件,系李锦、李品三、李谋番三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四年月日卖渡于本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存立期限,拟自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起,至民国五年七月止,满十个年为定。但经本公司总员公议,得以伸缩期限。

第五条:本章程内无载明事项,须遵照台湾总督府法令以及本岛惯例办理。

第六条:本章程若由本公司总会股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得改订增减。

第七条:本公司开垦地将来成功之后,各股主应照股份应得甲数匀配,肥瘦凭阄拈定,分割登记,永远各为业主。

第八条:本公司区域外附近田畑,如有收买,应由股主连名登记,将来分割即照股份之多少匀配。

第二章出资

第九条:本公司资本金总额十五万二千元,分作一千五百二十股,每股金一百圆为定。

第十条:本公司资本金不准挪用于公司以外事业,并不准诸董员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主姓名并股额开列于左:

一、五百股林月汀

一、二百七十股吴鸾旗

一、二百二十股林献堂

一、二百一十股林阶堂

一、二百股曾文川

一、一百股林瑞腾

一、二十股谢道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金交纳日限,于事业着手前由公司长通知,须各于限日内缴,不得迟延。

第十三条:第一回股金交纳日限,定光绪三十二年八月末日,每股先缴纳金十五圆。第二回以后,由总会决议施行。

第十四条:股主接到股金交纳限日之通知,倘有过限不缴纳或缴纳不完者,每金一圆应贴日步六厘利息;若过限至六十日,则开临时总会收回股份,革除名籍。

第十五条:收回股份须配与股主内。

第十六条:各股主对股外人不准让与股份。若有不得已事由,应经总股员应诺,方得将股份让与他人。

第十七条:从新入股股主,应就其入股以前本公司所有债权亏款等并享利权,并任其责。

第三章董员及职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设公司长一名,应以出愿人任之;但将来有违背本章程之时,得由总会另选;然须得股额遇半以上同意,方可决议施行。公司长代表本公司,并主裁本公司营业一切事权。

第十九条:本公司设副公司长一名,任期定为二个年。总会选任之副公司长,帮办公司长之职务,又依时宜执行公司长之职务,并任其责。

第二十条:本公司自支配人以下,各使用人之任免、薪水、应酬等项,应由公司长裁定。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设监事四名,其任期定为一个年,总会选任之。

第二十二条:监事须随时查检本公司营业情形,并金银出入及一切账簿等项,兼监督董查勤怠,报明总会。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设支配人一名。

第二十四条:支配人选任及解雇,须由本公司会议决议。

第二十五条:支配人应听公司长指挥监督,遵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经理一切事宜,亦由公司长任其责。

第二十六条:董员薪水应酬等,照总会决议施行。

第四章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会议分为二种:一曰通常会议;一曰临时会议。应由公司长于开议一礼拜前,详具要议事项,通知各股主。

译再批明:从前关于家屋的申告书,是以徐庆浴的名义申告的;关于砂糖制造的申告书,是以徐庆炳的名义申告的。这些事项也应按六股平均分配,不得提出异议。现合并声明。批照。又批明:从前所有往来账项,除各蔗佃所欠的蔗种款以外,无论是欠别人,还是别人欠款,全部属于徐庆浴、徐庆炳的事务,与徐庆旺、郑天桃无关。批照。又批明:各账簿、每年日清总簿、蔗种簿、砂糖制造及卖渡的各种账簿,以及廍号印章,全部拟交给徐庆浴收存掌管。无论股内何人需要使用,都应取出查阅,不得隐藏刁难。批照。又批明:凡涉及银钱交涉的事情,应当由股内人员全部集合开会决定,不得由个人自行处理。批照。又批明:各蔗佃所欠的蔗种款,全部记载在蔗种簿中;将来如有收回,应按六股平均分配,不得提出异议。批照。又批明:每股各再筹出资本金一百圆正,以便用于奖励种蔗以及开榨等各项费用。当日徐庆浴出资二百圆、徐庆炳出资二百圆、徐虔旺出资一百圆、郑天桃出资一百圆,共计六百圆;资本金总计一千二百圆正。批照。光绪三十四年旧历戊申八月日 代书人黄和送 共同立约人徐庆浴、徐庆旺、徐庆炳、郑天桃 第三十七章程 布屿拓殖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布屿拓殖公司。第二条:本公司拟设于斗六厅布屿堡大庄。第三条:本公司以经营农业为宗旨。其开垦地有两处,列在下面:一、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依据台湾总督府第一七四五号指令获准,对斗六厅布屿堡番社庄、大庄、旧庄、草湖庄、猫儿干庄官有原野面积一千四百六十八甲九厘三毛六丝预定卖渡一事,原以林月汀一人的名义办理,后于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让与本公司。一、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依据民殖第一四二五号许可,对斗六厅西螺堡后港庄官有原野面积六十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三坪预定卖渡一事,原以李锦、李品三、李谋番三人的名义办理,后于光绪三十四年某月某日卖渡给本公司。第四条:本公司的存立期限,拟自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起,至民国五年七月止,定为整整十年。但经本公司全体成员共同议定,可以延长或缩短期限。第五条:本章程没有载明的事项,必须遵照台湾总督府法令以及本岛惯例办理。第六条:本章程如果经本公司总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股额同意,也可以修改、增加或删减。第七条:本公司开垦地将来成功后,各股主应按照股份应得的甲数平均分配;土地肥瘦由抽签决定,分割登记后,永远分别作为各自的产业。第八条:本公司区域外附近的田地,如有收买,应由各股主联名登记;将来分割时,按照股份多少平均分配。第二章 出资 第九条:本公司资本金总额为十五万二千元,分作一千五百二十股,每股金额定为一百圆。第十条:本公司资本金不准挪作公司以外的事业使用,也不准各位董员私自挪用。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主姓名及股份数额列在下面:一、五百股 林月汀 一、二百七十股 吴鸾旗 一、二百二十股 林献堂 一、二百一十股 林阶堂 一、二百股 曾文川 一、一百股 林瑞腾 一、二十股 谢道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金的交纳期限,由公司长在事业开始前通知各股主;各人必须在限期内缴清,不得拖延。第十三条:第一次缴纳股金的期限定为光绪三十二年八月末日,每股先缴纳十五圆。第二次以及以后各次的缴纳办法,由总会决议实施。第十四条:股主接到缴纳股金期限的通知后,如果超过期限仍未缴纳,或者没有缴足,每一圆钱每天应加收六厘利息;如果超过期限达到六十日,就召开临时总会收回其股份,并革除其名籍。第十五条:收回的股份必须分配给股主内部人员。第十六条:各股主不得把股份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如果有不得已的事由,必须得到全体股员同意,才可以把股份让给他人。第十七条:新加入的股主,对于入股以前本公司所有的债权、亏款等,既享有利益权利,也承担相应责任。第三章 董员及职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设公司长一名,应由自愿报名者担任;但今后如有违背本章程的情形,可以由总会另行选举。不过,必须得到股额超过一半者同意,才可以决议实行。公司长代表本公司,并主持裁决本公司营业的一切事务和权力。第十九条:本公司设副公司长一名,任期定为二年。由总会选任的副公司长,协助办理公司长的职务,并根据时宜执行公司长的职务,同时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条:本公司自支配人以下,各使用人员的任免、薪水、应酬等事项,都由公司长裁定。本公司设监事四人,任期为一年,由总会选任。第二十二条:监事必须随时查检本公司的营业情形、金银收支以及一切账簿等事项,同时监督董员考查勤惰,并报告总会。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设支配人一名。第二十四条:支配人的选任和解雇,必须由本公司会议决议。第二十五条:支配人应听从公司长的指挥和监督,在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经理一切事务,并由公司长对其负责。第二十六条:董员的薪水、应酬等事项,依照总会决议执行。第四章 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会议分为两种:一是通常会议,一是临时会议。应由公司长在开会一星期前,详细列明议事事项,通知各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