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清代史家之成就
第九章 清代史家之成就撰史之例,详近略远,清代史家之卓有成就者,无虑数十人,兹取其最著者论之。或以章学诚生于浙东,于《文史通义》中著有《浙东学派》一篇,因谓史学为浙东所独擅,此似是而非之论也。考浙东学派起于宋,时有永嘉学派、金华学派之称,永嘉之著者为陈傅良(止斋)、叶適(水心),金华之著者为吕祖谦(东莱)、陈亮(同甫)。祖谦与朱熹同时,于朱、陆二派之歧异,则兼取其长,而辅之以中原文献之传;陈傅良、叶适、陈亮则皆好言事功,同时又有唐仲友(说斋),以经制之学,孤行其教,当时号称浙学。吕祖谦既著《大事记》,其后又有王应麟(伯厚)籍于浙东之庆元,究心史学,著述最富,亦承永嘉、金华之风而兴起者也。浙东人研史之风,元、明之世本不甚盛,至清初黄宗羲出,昌言治史,传其学于万斯同,继起者又有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皆以浙东人而为史学名家。于是浙东多治史之士,隐然以清代之史学为浙东所独擅,并上溯于宋之永嘉、金华,以为渊源之所自,世人之不究本末者,亦翕然以此称之。观黄宗羲承其师刘宗周之教,而导源于王阳明,盖与宋代吕、叶、二陈绝少因缘,其源如此,其流可知。万斯同固亲承黄氏之教矣,全祖望私淑黄氏,续其未竟之《学案》,亦不愧为黄氏嫡派,至于章、邵二氏,异军特起,自致通达,非与黄、全诸氏有何因缘,谓为壤地相接,闻风兴起则可,谓具有家法互相传受则不可。兹篇所著,一以专门名家者为断,弗取学派之说,以捐偏党之见,研史之士,或有取焉。世谓黄宗羲为清代史家之开山,非虚言也。宗羲字太沖,学者称梨洲先生,余姚人也,其学虽导自其师刘宗周,然亦源于家学。其父尊素,明末东林党之巨子也,以讦魏忠贤被逮,途中谓宗羲曰,汝近日心粗,不必看时文,且将架上之《献徵录》略涉读之。自斯以来,黄氏始治史。同里则世学楼钮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则千顷堂黄氏,绛云楼钱氏,皆富于藏书,资而读之,其学日进。考其治史之旨,盖一由于矫时弊。全祖望曾论及之云:自明中叶以后,讲学之风已为极敝,高谈性命,束书不观,其稍平者,则为学究,皆无根之徒耳。先生始谓学必源于经术,而后不为蹈虚,必证明于史籍,而后足以应务,元元本本,可依可据,前此讲堂痼疾,为之一变(《甬上证人书院记》)。二由于寄其故国之思。其为万斯同作《历代史表序》云:嗟乎,元之亡也,危素趋报恩寺,将入井中,僧大梓云,国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国之史也,素是以不死,后修《元史》,不闻素有一辞之赞。及明之亡,朝之任史事者众矣,顾独藉一草野之万季野以留之,不亦可慨也夫。盖当其时,不惟王学已届末流,有不胜其弊之势,必须以实学挽之,而黄氏遁居草野,声闻甚著,时君必欲致之京师,且畀以修《明史》之任,意雅愿为,而义不可出,故委其责于弟子万斯同,斯同出而黄氏之志售矣。其曰,危素不死,而于修史无一辞之赞,己则不然,其度量不亦远哉。黄氏又云:自科举之学兴,史学遂废,昔蔡京、蔡卞当国,欲绝灭史学,至欲废《资治通鉴》之版,然卒不能,今未有史学之禁,而读史顾无其人,此人才所以有日下之叹也(《历代史表序》)。此盖以治史期勉后学,而卒能继起有人,此黄氏所以为一代史学之开山也。黄氏所撰诸书,以《明儒学案》为最,又撰《宋元学案》,未成,前已论之,又辑《明史案》二百四十四卷,《明文海》六百卷,皆与有明一代之史相关。史案久佚,而世传之《行朝录》,则其残帙也。《明文海》以入《四库》者仅四百八十二卷,所缺一百十八卷,盖以忌讳而去之耳。自言阅明人文集二千余家,《文海》与《十朝国史》相首尾,则其究心明史,不仅限于实录矣。黄氏又谓读史不多,无以证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故上下古今,穿贯群言,自天官、地志、九流、百家之教,无不精研,而尤究于历法,于鲁监国时,作《大统历》颁之,又注授时、回回、泰西三历(据《清史稿》本传),或又以所著《明夷待访录》见推,此盖寄其政治思想,而无与于史学者也。次于黄宗羲者,则万斯同也。斯同字季野,鄞县人,从宗羲游,博通诸史,尤熟于明代掌故,曾以布衣参修《明史》,已略叙于前章,卒年六十,钱大昕作《万先生传》,方苞作《万季野墓表》,皆纪其学行甚详。方苞述万氏之言云:
译第九章 清代史家的成就 撰写史书的惯例,是对近代史事详写,对久远史事略写。清代史家中成就卓著的,不下几十人,现在选取其中最著名的加以论述。有人因为章学诚出生在浙东,又在《文史通义》中写有《浙东学派》一篇,便认为史学是浙东所独擅长的;这种说法似乎正确,其实并不正确。考察浙东学派兴起于宋代,当时有永嘉学派、金华学派之称。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是陈傅良(止斋)、叶適(水心),金华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吕祖谦(东莱)、陈亮(同甫)。吕祖谦与朱熹同时代,对于朱、陆两派的分歧,他兼取两派的长处,又以中原文献的传承加以补充;陈傅良、叶适、陈亮都喜欢谈论事功,同时还有唐仲友(说斋),凭借经世制度之学独自推行自己的学说,当时号称“浙学”。吕祖谦既撰有《大事记》,后来又有王应麟(伯厚)籍贯在浙东庆元,潜心研究史学,著述最为丰富,也是在永嘉、金华学派的风气影响下兴起的。浙东人研究史学的风气,在元、明时期本来并不很盛;到了清初黄宗羲出现,公开倡导治史,把自己的学问传给万斯同。继而兴起的又有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他们都以浙东人而成为史学名家。于是,浙东出现了许多研究史学的人,渐渐有人认为清代史学为浙东所独擅,又上溯到宋代的永嘉、金华两派,认为那是其渊源所在。不考察本末的世人,也一致这样称说。看黄宗羲承受其老师刘宗周的学说,而源头在王阳明,这与宋代吕祖谦、叶适、[此处原文残缺:“二”]陈亮二人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他的学术源流既然如此,他后来形成的学术流派也就可以知道了。万斯同固然亲自承受黄宗羲的教诲,全祖望私下以黄宗羲为师,续成黄氏未完成的《学案》,也不愧为黄氏的嫡传一派。至于章学诚、邵晋涵二人,则另行崛起,凭自己的努力达到通达的境界,并不是因为和黄宗羲、全祖望等人有什么师承关系。说他们只是地域相近、听闻风气而兴起,还可以;说他们具有家法并彼此传授,就不可以了。本篇只以成为专门名家作为取舍标准,不采取学派之说,以免陷入偏袒党同的见解。研究史学的人,也许会有所取法。世人称黄宗羲为清代史家的开山祖师,并不是虚妄之言。黄宗羲字太沖,学者称他为梨洲先生,是余姚人。他的学问虽然源自老师刘宗周,但也出于家学。他的父亲黄尊素,是明末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因为弹劾魏忠贤而被逮捕。在押解途中,他对黄宗羲说:“你近来心思浮躁,不必看时文,暂且把书架上的《献徵录》大略读一读。”从这以后,黄氏才开始研究史学。同乡中有世代治学的楼氏世学楼、祁氏澹生堂,南方有黄氏千顷堂、钱氏绛云楼,这些家族都藏书丰富,黄宗羲借助它们的藏书阅读,学问日益长进。考察他研究史学的宗旨,大概一是为了矫正当时的弊病。全祖望曾论述道:自明朝中叶以后,讲学的风气已经坏到了极点,高谈性命之学,把书束之高阁而不读;稍微平庸一些的,就成了书呆子,全都是没有根基的人罢了。先生起初就认为,做学问必须以经术为根源,之后才不会流于空虚;必须以史籍加以验证,之后才足以应对实际事务。这样追究事物的根源和底细,使人有所依凭、有所根据,先前讲堂上的积弊因此发生了改变。(《甬上证人书院记》) 二是寄托他对故国的思念。他为万斯同作《历代史表序》时说:唉!元朝灭亡时,危素奔赴报恩寺,将要投井,僧人大梓说:“国史之事,除了您没有人知道;您死了,就是为国史而死。”危素因此没有死。后来修撰《元史》,却没有听说在书中对危素有一句赞语。等到明朝灭亡,朝廷中担任史事的官员很多,可是偏偏只依靠一个平民万季野来保存这些史事,难道不令人感慨吗!大概在那个时候,不仅王学已经走到末流,弊病发展到难以承受的地步,而且必须用实学来挽救它。黄宗羲隐居民间,声名很大,当时的君主一定想把他召到京师,并且交给他修撰《明史》的任务。他内心本来愿意这样做,但从道义上却不能出仕,所以把这项责任托付给弟子万斯同。万斯同出面修史,黄宗羲的志愿也就实现了。他说危素没有死,但在修史时没有得到一句赞语;自己则不是这样,他的气量不也远远超过危素吗?黄宗羲又说:自从科举之学兴起,史学便废弃了。从前蔡京、蔡卞执掌国政时,想要断绝史学,甚至想毁掉《资治通鉴》的刻版本,但最终没有做到。如今并没有禁止史学的法令,可是读史的人反而没有了,这就是人才日益衰落的可叹之处。(《历代史表序》) 这大概是借研究史学来勉励后来的学者,而最终确实有继起的人,这就是黄宗羲成为一代史学开山祖师的原因。黄宗羲所撰的各种书,以《明儒学案》最为重要;又撰有《宋元学案》,但没有完成,前面已经论述过了。他还辑录《明史案》二百四十四卷、《明文海》六百卷,都与明代一朝的历史有关。《明史案》早已散佚,而世间流传的《行朝录》,就是它的残存篇帙。《明文海》收入《四库全书》的只有四百八十二卷,缺少一百一十八卷,大概是因为避讳而删去的。他自己说读过二千多家明人的文集;《文海》与《十朝国史》首尾相接,由此可见,他潜心研究明史并不只限于实录。黄宗羲又认为,读史不多,就无法考察义理的变化;读得多却不反求于心,就成了俗学。因此,他上考下察古今,贯通各家言论,从天官、地志、九流、百家的学说,没有不精心研究的,尤其深入研究历法。在鲁监国时,他编作《大统历》颁行,又注释《授时历》《回回历》《泰西历》三种历法(据《清史稿》本传)。又有人因为他所著的《明夷待访录》而推重他;这大概是寄托他的政治思想,与史学没有关系。〔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百十八卷〕 次于黄宗羲的,是万斯同。万斯同字季野,是鄞县人,跟随黄宗羲交游,广泛通晓各代史书,尤其熟悉明代掌故。他曾以平民身份参与修撰《明史》,前一章已经略有叙述。他六十岁去世,钱大昕作《万先生传》,方苞作《万季野墓表》,都把他的学问和品行记载得很详细。方苞记述万斯同的话说:
史之难为久矣,非事信而言文,其传不显,李翱、曾巩所讥,魏晋以后贤奸事迹,并暗昧而不明,由于无迁、固之文是也。而在今则事之信尤难,盖俗之偷久矣。好恶因心,而毁誉随之,一室之事言者三人,而其传各异矣,况数百年之久乎。故言语可曲附而成,事迹可凿空而构,其传而播之者,未必皆直道之行也,其闻而书之者,未必有别裁之识也,非论其世知其人,而具见其表里,则吾以为信,而人受其枉者多矣。吾少馆于某氏,其家有列朝实录,吾默识暗诵,未尝有一言一事之遗也。长游四方,就故家长老求遗书,考闻往事,旁及郡邑志乘、杂家志传之文,靡不网罗参伍,而要以实录为指归,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可增饰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核其言,平心以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可八九得矣。然言之发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而其流或有所激,则非他书不能具也。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虽不敢具谓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盖鲜矣。昔人于《宋史》已病其繁芜,而吾所述将倍焉,非不知简之为贵也,吾恐后之人,务博而不知所裁,故先为之极,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损,而所不取者,必非其事与言之真而不可益也(《望溪集》十二)。此即万氏治史之梗概也。寻其意旨有三:一贵征实,而不应杂好恶毁誉之见;二以实录为本,而于杂记、短书则博观而慎取之;三史之初稿贵详,以免不应去而去之病。史贵征实,刘知幾已为之发挥尽致矣,史之初稿贵详,亦李焘《长编》宁详勿略之旨也。若夫实录之书,盖亦不无文饰,唐高祖、太宗实录,于玄武门之变,多所讳饰,不可尽据,夫人而知之矣。明成祖靖难之师,杀侄自立,怀有惭德,故于太祖实录,修改至于数次,又削建文一朝之事而不书,则实录又可为信史乎 万氏之意,盖谓诸史料中以实录为比较可信,所录多为谕旨章奏,不烦笔削,所谓直载其事其文,无可增饰者也,实录有未核未备者,再慎取他书以订补之。盖杂记、短书,语多诬妄,最难取信,故曰,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近人多重野史而轻官书,而流弊至于无等,是则万氏所论,乃两害相权姑取其轻之意耳。万氏又长于礼,曾助徐乾学修《读礼通考》,或以全祖望有乾学更请季野编成《五礼之书》二百余卷之语,遂谓秦蕙田《五礼通考》,由攘窃万氏之作而成 ,无征不信,厚诬古人,吾不敢妄为附和(参阅第八章论典礼一节),然万氏治史之广博,亦可于此窥见矣。继万斯同而起者,则有全祖望。祖望字绍衣,学者称谢山先生,亦鄞人也,成进士后,膺馆选,已而被摈,遂不复出,以著述自娱,其所究心者,为晚明文献之学。初李绂见其文曰,此深宁(王应麟)、东发(黄震)后一人也。在翰林时,与李绂共借《永乐大典》读之,日各尽二十卷,其学问之博以此。时开《明史》馆,祖望为书六通移之,先论《艺文》,次论表,次论《忠义》、《隐逸》两传,其表章遗献之意,隐然可见。生平服膺黄宗羲,亦深蒙万斯同之影响。卒年五十一,所著书曰《鲒琦亭集》、《经史问答》、《宋元学案》。集中所载如钱忠介、张苍水诸传,皆明末死节之士,又为顾亭林、黄梨洲、李二曲、陆桴亭、万贞文、刘继庄诸氏志墓作传,皆以表彰隐逸高蹈不仕之大节,试取全书读之,十九皆史料也。盖明季北都既陷,诸臣展转南方,孤力支撑,屡仆屡起者,先后相望,惜无人为之表彰,将有就湮之势,全氏痛心于此,取以自任,就所闻者,泚笔记载,今日考南明史者,得以左右逢源,取用不竭,以祖望保存之力为多。阮元称之曰,经学、史才、词科三者,得一足传,而祖望兼之。又谓百尺楼台,非积年功力不可。吾谓全氏之可称者,厥惟史才,经学、词科,不过藉以润色其史才耳。夷考其时,文网正密,以喜谈明史受祸者,不知凡几,而全氏独夷然不顾,口询手纂,积稿等身,殁后又得流传,亦无人为之讦发,抑何幸也。《经史问答》中,论史者约百余条,首论《战国策》,余皆论《史》、《汉》,《后汉》以下未暇为也。全氏颇喜言史法,曾论《史记》窦、田为一传附灌夫固非,《汉书》合韩安国为一传尤不合。其言曰:
译史书难以写好已经很久了。如果事情不真实、言辞不文雅,它的流传就不会显著。李翱、曾巩所讥刺的,正是魏晋以后贤能与奸邪人物的事迹都昏暗不明,原因在于没有司马迁、班固那样的文章。到了今天,事情要真实就更加困难了,大概是社会风气偷薄已经很久的缘故。人们凭内心的好恶来判断,毁谤和赞誉也随之而来;一室之内的事情,三个人来讲述,传闻就各不相同,何况相隔数百年呢?所以,言语可以曲意附会而成,事迹可以凭空构造;流传并传播的内容,未必都是正直记述的结果,听到后记录下来的人,也未必有辨别裁量的见识。如果不论其所处时代、了解其为人,并且全面看清他的表里,那么我认为即使自以为可信,也会有许多人受到冤枉。我年轻时曾寄居在某家,那家收藏有各朝实录;我默默记诵,没有遗漏过其中一句话、一件事。长大后游历四方,向世代仕宦人家的长者寻求遗书,考察听闻的往事;旁及各郡县的志书、杂家著作和人物传记,没有不广泛搜集、互相参校的,但最终以实录为准则。因为要根据那个时代考察事情,核对言语,平心静气地观察,这样对那个人的始末大概就能了解八九分。然而,言语的发出有时有其缘由,事情的开端有时有所起因,而后来的发展有时受到某种激发,这些就不是其他书籍所能完整记载的了。凡是实录记载不详细的地方,我用其他书籍来加以验证;其他书籍中虚妄而且浮泛的内容,我用从实录中得到的材料加以裁定。虽然不敢完全说它们可信,但因是非失实而受到冤屈的人大概就少了。过去人们已经认为《宋史》繁杂芜乱,而我所撰述的将要比它多一倍;并不是不知道简约可贵,我是担心后人只求广博却不知道取舍,所以先把范围推到极限,让他们知道我所采用的内容还可以删减,而我没有采用的内容,一定不是事实和原话真实到不可再增加的部分。(《望溪集》卷十二) 这就是万斯同研究史学的大概情形。探究他的宗旨,有三点:第一,重视考证事实,不应夹杂个人好恶、毁誉的看法;第二,以实录为根本,同时广泛阅读杂记、短书而谨慎取舍;第三,史书初稿贵在详细,以免发生本来不该删去却删掉的弊病。史书贵在考证事实,刘知幾已经把这个道理发挥得十分充分了;史书初稿贵在详细,也符合李焘《长编》宁可详尽、不可简略的宗旨。至于实录一类的书,也不是没有文饰。唐高祖、唐太宗的实录记载玄武门之变,就有许多避讳和粉饰,不能全部据此为信,这是人人都知道的。明成祖发动靖难之师,杀死侄子而自立,心中有惭愧之处,所以对《太祖实录》多次修改,又删去建文一朝的事情而不加记载;那么实录又怎么能都作为信史呢?万斯同的意思,大概是说,在各种史料中,实录相对比较可信;其中所记录的多是谕旨、章奏,不劳烦文人删改,所谓直接记载事情和原文,没有什么可以增饰的地方。实录中有未经核实或记载不完备之处,再谨慎采用其他书籍来订正、补充。杂记、短书中的言语多有虚妄,最难取信,所以他说:“凡是实录记载不详细的地方,我用其他书籍来验证;其他书籍中虚妄而且浮泛的地方,我用从实录中得到的材料加以裁定。” 近代人多重视野史而轻视官修史书,流弊发展到没有限度。这说明万斯同所说的,是在两种弊害中权衡,姑且选择危害较轻的一种罢了。万斯同又擅长礼学,曾帮助徐乾学修撰《读礼通考》。有人因为全祖望有“徐乾学又请季野编成《五礼之书》二百余卷”的话,便认为秦蕙田的《五礼通考》是窃取万斯同的著作而成的。没有证据的事情不能相信,这样说是严重诬蔑古人;我不敢妄自附和(参阅第八章论典礼一节)。不过,万斯同治史的广博,也可以从这件事看出来。继万斯同之后兴起的,是全祖望。全祖望字绍衣,学者称他为谢山先生,也是鄞县人。考中进士后,入选馆职,不久却被排斥,于是不再出仕,以著述自娱。他用心研究的是晚明文献之学。起初李绂见到他的文章,说:“这是王应麟(深宁)、黄震(东发)之后的第一人。”在翰林院任职时,他和李绂共同借阅《永乐大典》,每天各自读完二十卷,他学问的广博由此可见。当时开设《明史》馆,全祖望写了六封书信递送进去,先论《艺文》,其次论表,再论《忠义》《隐逸》两传;他表彰和保存前代遗献的意图,已经隐约可见。他一生敬仰黄宗羲,也深受万斯同的影响。他五十一岁去世,著作有《鲒琦亭集》《经史问答》《宋元学案》。文集中所载如钱忠介、张苍水等人的传记,都是明末为节义而死的人;又为顾亭林、黄梨洲、李二曲、陆桴亭、万贞文、刘继庄等人撰写墓志、作传,都是为了表彰隐居高士、不肯出仕的大节。试着取全书来读,其中十分之九都是史料。明朝末年北京既已陷落,各位大臣辗转流亡南方,凭孤立的力量支撑局面,屡次失败又屡次奋起的人前后相继,可惜没有人为他们表彰,眼看就要湮没。全祖望对此痛心,把保存这些史事当作自己的责任,根据所听闻的内容提笔记载。今天考察南明史的人,能够左右逢源、取用不尽,主要得益于全祖望保存史料的力量。阮元称赞他说:“经学、史才、词科三者,得到一样就足以流传,而全祖望三者兼具。”又说:“百尺高楼,非多年功力不能建成。”我认为全氏值得称道的,是他的史才;经学、词科不过是用来润饰他的史才罢了。考察当时的情况,文网正严密,因为喜爱谈论明史而遭受祸患的人,不知有多少;唯独全祖望安然不顾,亲自询问,亲手编纂,积累的稿子与身体等高,死后又得以流传,也没有人检举揭发他,这又是多么幸运啊!《经史问答》中论史的约有一百多条,开头论述《战国策》,其余都讨论《史记》《汉书》;《后汉书》以下的史书还没有来得及论述。全祖望很喜欢谈论史法,曾评论说,《史记》把窦婴、田蚡合为一传,并附带灌夫,固然不对;《汉书》把韩安国合为一传,就更加不合适。他这样说:
窦、田薰莸,相去远甚,窦本不以外戚得封,自以七国时功,而争梁王,争栗太子,其大节甚著,在景帝时,当与条侯作合传,晚节不善处进退之间,自是无学术,然安得谓之凶德,而使与田蚡同列。田蚡特竖子,无一可称,晚有交通淮南之大逆,只合黜之在《外戚传》。史公生平习气,乐道人盛衰荣枯之际,以自写其不平,而不论史法,故以灌夫之故,强合窦、田为一传。《汉书》则因韩大夫在东朝与议窦、田之狱,而并牵合之,尤非也。安国只应与郑庄辈合传。又论《汉书。东方朔传》云:《史》、《汉》皆喜于文字见奇诡,而不论史法,《汉书》较《史记》略减,然如《司马相如》、《东方朔传》,仍所不免。以史法论,朔之斥吾邱,麾董偃,戒侈奢,其生平大节,三者已足,何得滑稽之娓娓乎,其实文字,亦不尚此秽语。愚按田、窦传,为《史记》中最生色文字,其所以生色者,即在善写其盛衰荣枯之际,设去此一节,便觉索然寡味矣。大抵撰合传者,不必其人人铢两悉称,但能以事联缀之,彼此相关,能合而不能分,即为极合传之能事。《史记》中诸合传,每能贯澈此旨。后来诸史,惟欧、宋所撰之《新唐书》,偶尔有之,如张巡、许远合传,其事并不分叙,又能附以南霁云、雷万春事,此真善学太史公者,若诋南、雷与张、许不伦,岂得谓之通识哉。至论《东方朔传》,亦与之同病,盖东方朔之卓然可传,为人乐道而不衰者,即在託讽而谲谏,所谓託讽谲谏,即以其为滑稽之雄,本传所述,皆以著其滑稽,虽毗于奇诡,不足为病,而全氏以史法绳之,不亦远乎。全氏所谈史法,大抵如是,盖全氏所著悉为史料,不能与成家之史相提并论,就其所表著者论之,已为吾侪心折久矣。《宋元学案》,别著于前,故不复论。次于全祖望,而可称之史家,则钱、王、赵三氏是也。钱氏名大昕,字晓徵,一字辛楣,嘉定人也,以进士入翰林,累官至少詹事,年未五十,丁父艰,遂不复出,卒年七十七。王氏名鸣盛,字凤喈,号西庄,亦嘉定人,与钱氏同年进士及第,累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后亦因丁母艰不复出,卒年七十六。赵氏名翼,字云松,号瓯北,阳湖人也,亦进士及第,累官贵西兵备道,因案镌级,遂乞归,不复出,卒年八十六。三氏皆邃于史学,钱氏著《二十二史考异》,王氏著《十七史商榷》,赵氏著《廿二史箚记》,皆统释诸史,逐年积累而成,历时久而后出者也。阮元之论钱氏曰:先生于正史、杂史,无不讨寻,订千年未正之讹;校正地志,于天下古今沿革分合,无不考而明之;精通天算,三统上下,无不推而明之;于金石无不编录,于官制史事考核尤精,因叹以为人所难能。盖钱氏于正史、杂史而外,兼及舆地、金石、典制、天算,治史范围广于同时诸家,故所著又有《宋辽金元四史朔闰考》、《潜研堂金石文字跋尾》,而精意所寄,尤在《十驾斋养新录》一书,可与顾炎武《曰知录》相伯仲,宏博不如,而精实过之。文集中所载《与袁简斋书》,论唐、宋官制守、判、试、知、检校诸称,援引精确,分析入微,为前人论史书中所罕见。即如所论“三史”一条云,三史,谓《史记》、《汉书》及《东观记》也,引《续汉郡国志》、《春秋》三史会同征伐一语为证,唐以后《东观记》失传,乃以范书当三史之一,所论何等明晰 。至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则论三史者凡三条:其一,亦引《续汉郡国志》,而谓《后汉》为指谢承或华峤书(卷三十二);其二,则以《三国志 吕蒙传注》引《江表传》有省三史诸家兵书之语,是时尚无谢、华二氐之书,无以解之,乃谓三史似指《战国策》、《史记》、《汉书》(卷四十二);其三,则取前两说而并举之(卷九十九),是盖忘记三国之世已有《东观汉记》流传于世也。是则钱氏所释,为至当不易矣 。文集中又有《答问》十二卷(卷四至十五),中有两卷论史,似胜于全氏之《问答》。或多称钱氏《考异》,不知其所重者为文字之异同及训释之当否,其精言要义,多不具于此,读者不察,遂谓钱氏史学,似未出于王、赵二氏之上,此则皮相之论也。王氏史学,悉具《十七史商榷》一书,曾论治史宜考典制,又谓与治经不同。其说云:
译窦婴和田蚡,一个如薰草,一个如莸草,彼此相差太远。窦婴本来不是因为外戚身份而受封,他是凭七国之乱时的功劳受封的;后来又参与争夺梁王和栗太子的问题,他的大节表现得很明显。在汉景帝时,应当和条侯合为一传。只是他晚年不能妥善处理进退问题,由此可见他没有学术修养;但怎么能说他是凶恶无德之人,而让他和田蚡同列呢?田蚡不过是个小人,没有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晚年又犯了与淮南王交通这一大逆之罪,只应当把他放在《外戚传》中加以贬斥。司马迁一生的习惯,是喜欢描写人物盛衰荣辱的关头,以此抒发自己的不平,却不顾史法;所以因为灌夫的缘故,强行把窦婴、田蚡合为一传。《汉书》则因为韩安国在东朝参与议论窦婴、田蚡的案件,便把他也牵连进来,更是不对。韩安国只应当和郑庄一类人物合为一传。他又评论《汉书·东方朔传》说:《史记》《汉书》都喜欢在文字上表现奇特诡异,却不论史法;《汉书》比《史记》稍有收敛,但像《司马相如传》《东方朔传》这样的篇章,仍然没有避免这种毛病。按照史法来说,东方朔斥责吾丘,挥斥董偃,告诫奢侈,这三件事已经足以表现他一生的大节了,哪里还需要把他的滑稽言行细细铺陈呢?其实这种文字,也不应当崇尚这些污秽的言语。我认为,田蚡、窦婴的传记,是《史记》中最有文采、最生动的文字;它之所以生动,正是在于善于描写他们盛衰荣辱的关头。假如删掉这一段,就会觉得索然无味。大体说来,撰写合传,不必要求每个人在各方面都完全相称,只要能用事情把他们联系起来,彼此有关,能够合写而不能分开,就达到了合传的最高技巧。《史记》中的各篇合传,往往都能贯彻这个宗旨。后来的史书,只有欧阳修、宋祁所撰的《新唐书》偶尔做到这一点。例如张巡、许远合传,事情并没有分别叙述,又能附带写入南霁云、雷万春的事,这才真正是善于学习太史公的人。如果诋毁南霁云、雷万春,说他们与张巡、许远不相称,难道能称为有通达见识吗?至于评论《东方朔传》,也有同样的毛病。东方朔卓然可传、为人们乐于谈论而历久不衰的地方,就在于借事寓意、用诙谐进行讽谏。所谓借事寓意、诙谐讽谏,正是因为他是滑稽方面的杰出人物;本传所记的内容,都是为了表现他的滑稽。即使接近奇特诡异,也不足以成为毛病,而全祖望却用史法来约束它,岂不是离题太远了吗?全祖望所谈的史法,大体就是这样。全氏的著作大多是史料,不能和自成一家之史书相提并论;但就他所表彰、著录的内容来说,已经使我们这些人长期以来由衷折服了。《宋元学案》已经在前面另行论述过了,所以这里不再讨论。其次于全祖望而可以称为史家的,就是钱、王、赵三家。钱氏名大昕,字晓徵,另一字辛楣,是嘉定人;以进士身份进入翰林,历任官职至少詹事,年未满五十时遭逢父丧,便不再出仕,七十七岁去世。王氏名鸣盛,字凤喈,号西庄,也是嘉定人,与钱氏同年考中进士并登第,历任官职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后来也因遭逢母丧而不再出仕,七十六岁去世。赵氏名翼,字云松,号瓯北,是阳湖人,也考中进士并登第,历任官职至贵西兵备道,因案件被降职,于是请求辞官归乡,不再出仕,八十六岁去世。三人都精通史学。钱氏著有《二十二史考异》,王氏著有《十七史商榷》,赵氏著有《廿二史箚记》,都是综合解释各史,逐年积累完成,经历很长时间后才刊行的著作。阮元评论钱氏说:先生对于正史、杂史,没有不搜求考察的,订正了一千年来尚未改正的讹误;校正地志,对于天下古今地理沿革、分合变化,没有不考察并加以说明的;精通天文历算,三统上下的学说,没有不推演并加以说明的;对于金石文字,没有不加以编录的;对于官制和史事的考核尤其精密,因此感叹这些都是常人难以做到的。钱氏除了正史、杂史以外,还兼及舆地、金石、典制、天算,治史范围比同时代诸家都广,所以他的著作又有《宋辽金元四史朔闰考》《潜研堂金石文字跋尾》,而他精心寄托的内容,尤其集中在《十驾斋养新录》一书。这部书可以同顾炎武的《日知录》相提并论,宏博方面不如《日知录》,但精确充实胜过它。文集中收有《与袁简斋书》,论述唐、宋官制中守、判、试、知、检校等称谓,引证精确,分析入微,是前人史学论著中少见的。比如他论述“三史”的一条说,三史,指的是《史记》《汉书》和《东观记》,并引用《续汉郡国志》所载《春秋》“三史会同征伐”的话作为证据。唐以后《东观记》失传,于是便把范晔所著《后汉书》当作三史之一。这种论述多么清楚明白啊!至于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论述三史的共有三条:第一条也引用《续汉郡国志》,但认为“后汉”是指谢承或华峤的书(卷三十二);第二条则因为《三国志·吕蒙传》的注文引用《江表传》说有“省三史诸家兵书”一语,而当时还没有谢承、华峤二人的书,无法解释这句话,于是认为三史似乎是指《战国策》《史记》《汉书》(卷四十二);第三条则把前两种说法并列起来(卷九十九)。这大概是忘记了三国时代《东观汉记》已经在世间流传。因此,钱氏的解释才是最为恰当、不可更改的解释。文集中又有《答问》十二卷(卷四至十五),其中有两卷论史,似乎胜过全祖望的《问答》。有些人只称道钱氏的《考异》,却不知道该书所重视的是文字的异同以及训释是否恰当;其中精辟的言论和重要的义理,多不具备于这部书中。读者不加考察,便说钱氏史学似乎没有超过王、赵二氏,这只是浮 superficial 的看法。
大抵史家所记典制,有得有失,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也。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俾数千年建置沿革,了如指掌,而或宜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择焉可矣。其事迹则有美有恶,读史者亦不必强立文法,擅加与夺,以为褒贬也。但当考其事迹之实,年经事纬,部居州次,记载之异同,见闻之离合,一一条析无疑,而若者可褒,若者可贬,听之天下之公论焉可矣。……治史之法,与读经小异而大同,何以言之,经以明道,而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以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读史者不必以议论求法戒,而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不必以褒贬为与夺,而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亦犹是也,故曰同也。若夫异者则有矣,治经断不敢驳经,而史则虽子长、孟坚,苟有所失,无妨箴而砭之,此其异也。抑治经岂特不敢驳经而已。经文艰奥难通,若于古传注,凭己意择取融贯,犹未免于僭越,但当墨守汉人家法,定从一师,而不敢他徙。至于史,则于正文有失,尚加箴砭,何论裴骃、颜师古一辈乎,其应择善而从,无庸偏徇,固不待言矣,故曰异也。要之二者虽有小异,而总归于务求切实之意,则一也(《十七史商榷 自序》)。或据此序,谓《商榷》一书,重在典章故实是也,然细考其书,典章故实固居其大半,然亦论及版本义例,不拘一体,与钱氏《考异》,皆善于用析以演绎法而得之者也。至赵氏之《廿二史箚记》则不然,赵氏意在总贯群史,得有折衷,《自序》所谓多就正史纪、传、表、志参互勘校,至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即此意也。兹考其书,如论《汉书》多载有用之文,《旧唐书》、《旧五代史》多用实录、国史,《宋》、《辽》、《金》三史初修、重修之始末,皆叙次綦详,不待他求而略具;至东汉之宦官与党禁,六朝之清谈,南北朝通好之使命,唐代宦官及节度使之祸,五代诸帝多由军士拥立,宋代制禄之厚、冗官之多、和战之是非,元代百官以蒙古人为之长,明代内阁首辅之权重及才士诞傲之习各条,皆属一代大事,而能列举多证,娓娓而谈,以明其事之因果嬗变,尤合近代治学之方法;即其细者,如汉多黄金,三国关、张之勇,五代人多以彦字为名,明初文字之祸,亦皆本末洞然,富有逸趣,读其书者,乃至不忍释手。盖他人之治史者,喜以稗乘脞说为证,而赵氏则以本书证本书,或以其他正史证某一正史,盖由清人以经证经之法,推而出之,其识见尤高人一等。统观全书,悉由善于用综以归纳法而得之者,记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赵氏可谓善于属辞比事矣(李慈铭谓《箚记》为乾嘉时一老儒所作,赵氏据而有之,不知何据)。此其治史之术,又与钱、王二氏不同者也。钱、赵二氏之书,皆以廿二史命名者,明代以《旧唐》、《旧五代》不列正史,故只有廿一史,清代增《明史》,则为廿二史,赵氏《箚记》并《旧唐书》、《旧五代史》而释之,而不称廿四史者,其时二史未奉有列入正史之明谕也。钱氏《考异》,分《后汉》之志为《续汉》,增《旧唐书》而无《旧五代》及《明史》,故亦为廿二史。至王氏所释,迄于五代而止,虽论及《旧唐》、《旧五代》,亦不列于数内,称十七史,用宋人语也。《考异》、《箚记》之名,无待详释。至王氏之书命名“商榷”,盖取《史通 自序》“商榷史篇遂盈筐箧”之义。又谓,商,度也;榷,麄略也,言商度其麄略也 。王氏又著《蛾术编》,不专言史。钱氏尚有《三史拾遗》、《诸史拾遗》,附《考异》以行。又曾究心《元史》,先撰《氏族》、《艺文》二志以见志。或谓别有《元史稿》若干册,著录于日本岛田翰之《古文旧书考》,因疑其书未亡 ,然钱氏未尝一语及此,何也 赵氏又著《陔馀丛考》,成书在《箚记》之前,其中论史之语,再加订正,多入《箚记》。其后临海洪颐暄亦喜治史,其《读书丛录》中,有七卷为论史之语,专考《史记》、两《汉》。其后又续三国以下迄隋,为《诸史考异》十八卷,然仅小有补苴,不逮三氏远甚,故亦不复详论云。
译王氏的史学思想,全都具备于《十七史商榷》一书中。他曾论述治史应当考察典章制度,又说治史与治经有所不同。他说:〔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年〕 大体说来,史家所记载的典章制度,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读史的人不必横生意见、放纵议论,借此说明什么应当效法、什么应当警戒。只应当考察典章制度的实际情况,使几千年来的建置沿革一目了然;至于哪些应当效法、哪些应当警戒,留待人们自己选择就可以了。至于史实,有美好的,也有丑恶的;读史的人也不必强行制定标准,擅自加以褒贬取舍。只应当考察史实的实际情况,按年代贯串事件,按部、州排列次序,对于记载的异同、见闻的离合,一一分析清楚而没有疑问;至于哪些可以褒扬、哪些可以贬斥,听凭天下人的公论就可以了。……治史的方法,与读经相比,小处有不同,大体却相同。为什么这样说呢?经书是用来阐明道理的,但求道的人,也不必空守义理来寻求它。只应当校正文字,辨明音读,解释训诂,贯通传注,那么义理自然会显现出来,道也就在其中了。读史的人不必靠议论来寻求什么应当效法、什么应当警戒,而只应当考察典章制度的实际情况;不必靠褒贬来作取舍,而只应当考察史实的实际情况,也就是这样,所以说二者相同。至于不同之处,确实也是有的:治经时绝不敢驳斥经书,但治史时,即使是司马迁、班固,如果有所失误,也不妨加以规诫和纠正,这就是不同之处。况且治经难道只是不能驳斥经书而已吗?经文艰深奥妙,难以通晓;如果面对古代传注,凭自己的意思选择并融会贯通,仍不免有僭越之嫌,只应当墨守汉人的家法,确定遵从一家师说,而不敢改从其他家。至于史书,即使正文有错误,尚且可以加以规诫和纠正,何况裴骃、颜师古这一类注家呢?当然应当选择正确的说法而遵从,不必偏私地依循某一家,这是不必再说的了,所以说二者不同。总之,这两者虽然有小的不同,但归根到底都以务求切实为宗旨,这一点是相同的(《十七史商榷·自序》)。有人根据这篇序文,认为《商榷》一书着重于典章制度和史实,这是对的;但仔细考察此书,典章制度和史实固然占了大半,但也论及版本、义例,并不拘泥于一种体例。它和钱氏的《考异》一样,都是善于运用分析、演绎的方法而得出的著作。至于赵氏的《廿二史箚记》就不同了。赵氏的意图在于贯通各史,并取得折中;《自序》所说的“多就正史纪、传、表、志参互勘校”,以及对于古今风气习俗的递相变化、政事的屡次更易,凡是有关治乱兴衰原因的,也随着所见附带记述,就是这个意思。现在考察他的书,例如论《汉书》多载有用的文章,《旧唐书》《旧五代史》多采用实录、国史,《宋史》《辽史》《金史》三史初修、重修的始末,都叙述得极为详细,不必另行查找便大致齐备。至于东汉的宦官与党禁、六朝的清谈、南北朝互通友好的使者往来、唐代宦官和节度使造成的祸患、五代各帝多由军士拥立、宋代俸禄制度的优厚、冗官的众多、和战的是非、元代百官以蒙古人为长官、明代内阁首辅权力的重大以及才士诞妄傲慢的习气等各条,全都是一代的大事,而他能够列举许多证据,娓娓道来,说明这些事情因果和演变的过程,尤其符合近代治学的方法;即使是细小的事情,如汉代黄金多、三国关羽和张飞的勇武、五代人多以“彦”字取名、明初的文字之祸,也都把事情的始末说得清清楚楚,内容丰富而有趣,读这部书的人甚至舍不得放下。其他治史的人喜欢拿稗官野史和琐碎传闻作为证据,而赵氏却用本书来证明本书,或者用其他正史来证明某一部正史;这大概是由清人“以经证经”的方法推演出来的,他的见识尤其高出常人一等。通观全书,都是通过善于综合、归纳而得出的。古书说:“连缀文辞,比较史事,是《春秋》所教的方法。”赵氏可以说很善于连缀文辞、比较史事了。(李慈铭认为《箚记》是乾嘉时期一位老儒所作,赵氏只是据为己有,不知有什么根据。)这就是他的治史方法又不同于钱、王二人的地方。钱、赵二人的著作都以“廿二史”命名,是因为明代不把《旧唐书》《旧五代史》列入正史,所以只有廿一史;清代增加《明史》,便成为廿二史。赵氏的《箚记》把《旧唐书》《旧五代史》也包括在内加以解释,却不称为“廿四史”,是因为当时这两史还没有奉到列入正史的明谕。钱氏的《考异》把《后汉书》的志分作《续汉》,增加《旧唐书》,却没有《旧五代史》和《明史》,所以也称为廿二史。至于王氏所解释的史书,到五代为止;虽然论及《旧唐书》《旧五代史》,也不把它们列入数目之内,称为十七史,这是沿用宋人的说法。《考异》《箚记》的名称,不必再详细解释。至于王氏的书命名为“商榷”,大概取自《史通·自序》所说“商榷史篇遂盈筐箧”的意思。又说,“商”是衡量,“榷”是粗略,意思是衡量其粗略之处。王氏还著有《蛾术编》,但不专门论史。钱氏还有《三史拾遗》《诸史拾遗》,附在《考异》之后刊行。他还曾经专心研究《元史》,先撰写《氏族志》《艺文志》二志,以显示其编纂志书的意图。有人说另有《元史稿》若干册,著录在日本岛田翰的《古文旧书考》中,因而怀疑这部书并未散失;然而钱氏从未对此说过一句话,这是什么缘故呢?赵氏又著有《陔馀丛考》,成书在《箚记》之前,其中论史的言论,后来又加以订正,大多收入《箚记》。〔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七卷、十八卷〕
与钱、王、赵三氏同时,以治史有声者,又有邵晋涵。晋涵字与桐,号二云,余姚人也,以进士入四库馆,任编纂,仕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卒年五十四。晋涵与章学诚同里,俱喜治史,故最相得。章氏亟称其从祖廷宷之史学,廷宷字念鲁,著有《东南纪事》、《西南纪事》,详于南明匡复之事,而章氏尤称其《思复堂集》,以其中多载明人轶事也。全祖望尝诋廷宷之短,章氏则谓全氏通籍馆阁,入窥中秘,出交名公巨卿,闻见自宜有进,然其为文,与《思复堂集》不可同日语也。全氏修辞饰句,芜累甚多,不如《思复堂集》辞洁气清,若其泛滥驰骤,不免漫衍冗长,不如《思复堂集》雄健谨严,语无枝剩。至于数人共为一事,全氏各为其人传状碑志,叙所共之事,复见叠出,至于再四,不知古人文集,虽不如子书之篇第相承,然同在一集之中,必使前后虚实分合之间,互相趋避,乃成家法,而全氏不然,以视《思复堂集》,全书止如一篇,一篇止如一句,百十万言,若可运于掌者,相去又不可以道里计矣。至于闻见出入,要于大体无伤,古人不甚校也。王弇州之雄才博学,实过震川,而气体不清,不能不折服震川之正论。今全氏之才,不能远过弇州,而《思复堂集》高过震川数等,岂可轻相非诋,是全氏之过也(《邵与桐别传》章贻选跋引章氏语)。于此可窥见廷宷之史学,而全氏之短亦于此得见仿佛焉。晋涵尝自《永乐大典》中,辑出《旧五代史》,又撰《南都事略》,并有志重修《宋史》,而易其名为《宋志》,更为毕氏校定《续通鉴》,前章已略及之矣。邵氏论史之语,见于章学诚之所记,其言曰:“宋人门户之习,语录庸陋之风,诚可鄙也,然其立身制行,出于伦常日用,何可废耶,士大夫博学工文,雄出当世,而于辞受取与出处进退之间,不能无箪食万钟之择,本心既失,其他又何议焉,此著《宋史》之旨也。”(《邵与桐别传》)章氏督促邵氏修史甚力,其言曰:“足下博综,十倍于仆,用力之勤,亦十倍于仆,而闻见之择执,博综之要领,尚未见其一言蔽而万绪该也。《宋史》之愿,大车尘冥,仆亦有志,而内顾枵然,将资足下而为之耳。足下如能自成一史,仆则当如二谢、司马诸家之《后汉》,王隐、虞预诸家之《晋书》,以备一家之学,如其未能,则愿与足下共功,其中立言宗旨,不谋而合,亦较欧、宋《新唐》必有差胜者矣。”(《与邵二云论学书》)其后又曰:“足下《宋史》之愿,大车尘冥,恐为之未必遽成,就使成书,亦必足下自出一家之指,仆亦无从过而问矣。但古人云,载之空言不如见之实事,仆思自以义例,撰述一书,以明所著之非虚语,因择诸史之所宜致功者,莫如赵宋一代之书,而体例既与马、班殊科,则于足下之所欲为者,不嫌同工异曲。”(《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章氏又尝与邵氏论《宋史》,谓俟君书成后,余更以意为之,略如《后汉》、《晋史》之各自为家,听决择于后人;又谓当取名数事实,先作比类长编,卷帙盈千可也;至撰集为书,不过五十万言,视始之百倍其书者,大义当更显也。邵氏则曰:“如子所约,吾亦不能,然亦不过参倍于君,不至骛博而失专家之体也。”(《邵与桐别传》)其所论者,大略具是,而二氏之宋史,卒用未底于成,亦徒托空言而已矣。章氏为邵氏作传,亦略及浙东史学,其言曰;“南宋以来,浙东儒哲讲性命者,多攻史学,历有师承,宋、明两朝纪载,皆稿荟于浙东,史馆取为衷据,其间文献之征,所见所闻所传闻者,容有中原耆宿不克与闻者矣。”此又略明己与邵氏之史学渊源甚早,亦《浙东学术》一文之所由作也。
译此后,临海的洪颐暄也喜欢研究史学。他的《读书丛录》中,有七卷是论史的文字,专门考察《史记》和两《汉书》。后来他又续考三国以下直到隋代的史书,撰成《诸史考异》十八卷,但只有一些小的补充,远远比不上钱、王、赵三氏,所以也不再详细论述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篇〕 与钱、王、赵三氏同时代,以治史著称的,还有邵晋涵。晋涵字与桐,号二云,是余姚人;以进士身份进入四库馆,任编纂,官做到翰林院侍讲学士,五十四岁去世。晋涵与章学诚是同乡,都喜欢研究史学,所以最为相契。章氏极力称赞他的从祖章廷宷的史学。廷宷字念鲁,著有《东南纪事》《西南纪事》,对于南明匡复之事记载详细;章氏尤其称赞他的《思复堂集》,因为其中多载明人的逸闻轶事。全祖望曾诋毁章廷宷的短处,章学诚则说,全氏入仕后供职馆阁,得以窥见宫中秘藏,出外又结交名公巨卿,见闻自然应当有所增进;然而他的文章,同《思复堂集》不能相提并论。全氏修饰辞句,芜杂累赘很多,不如《思复堂集》文辞简洁、气韵清明;至于他的文章铺张奔放,不免流衍冗长,也不如《思复堂集》雄健严谨,语言没有多余枝蔓。至于几个人共同做一件事,全氏却分别为每个人作传状、碑志,叙述共同经历的事情,反复出现,甚至出现两三四次。他不知道古人的文集虽然不像诸子书那样篇章次第相承,但既然同在一部集子中,就必须使前后虚实、分合之间彼此避让安排,这才形成一家文集的体例。全氏却不是这样。与《思复堂集》相比,他的全书简直像一篇文章,一篇文章简直像一句话;即使有百十万字,也仿佛可以运转于掌中,二者的差距又不能用路程来计算了。至于见闻方面的出入,只要对大体没有损害,古人并不十分校核。王弇州才华雄健、学识广博,实际上超过归震川;但他的文气体格不够清正,不能不让人折服于震川的正论。如今全氏的才华不能远远超过弇州,而《思复堂集》却比震川高出好几个层次,哪里可以轻易互相诋毁?这正是全氏的过错(《邵与桐别传》章贻选跋引章氏语)。从这里可以看出章廷宷的史学,也可以约略看出全氏的短处。晋涵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旧五代史》,又撰有《南都事略》,并且有志于重修《宋史》,把书名改为《宋志》;还替毕氏校定《续通鉴》,前文已经略微谈到这些了。邵氏论史的言论,见于章学诚的记载,其中说:“宋人的门户之见,语录的庸俗鄙陋风气,确实可鄙;但他们立身处世、制定行为规范,都出于日常的伦理纲常,怎么可以废弃呢?士大夫学问广博、文章精工,在当世卓然出众,可是在接受或拒绝、取舍给予、出仕或退处、进退之间,不能不面对选择一箪食和万钟之禄的问题;本心一旦丧失,其他方面又有什么可议论的呢?这就是我著《宋史》的宗旨。” (《邵与桐别传》)章氏极力督促邵氏修史,他说:“您的博闻贯通,是我的十倍;用力勤奋,也有我的十倍;但对于见闻的取舍把握、博闻贯通的要领,我还没有见到您用一句话概括而能统摄万端。如果说起撰写《宋史》的愿望,就像大车扬起的尘土那样迷蒙,我也有这个志向;但回头看看自己,内心空虚,将要依靠您来完成它。您如果能够独自成就一部史书,我就应当像二谢、司马诸家撰写《后汉》,王隐、虞预诸家撰写《晋书》那样,使它成为一家之学;如果您不能独自完成,那么希望同您共同完成。这样,其中立论和写作的宗旨,即使没有商量也会相合,也一定比欧阳修、宋祁的《新唐书》有所胜过。”(《与邵二云论学书》)后来他又说:“您撰写《宋史》的愿望,就像大车扬起的尘土那样迷蒙;恐怕即使动手,也未必很快能够完成。即使成书,也一定会有您自己独立一家的旨趣,我也没有办法越过来过问了。不过古人说,把它记载在空洞的言论中,不如在实际事情中表现出来。我想按照自己的义例撰写一部书,以说明我的著述并不是空话;因此选择各史中最应当下功夫的对象,没有比赵宋一代的史书更合适的了。而且体例既然同马、班的著作不同,那么同您想要撰写的书虽然是同一项工作,却可以采取不同的曲调。”
与邵晋涵同时,以目录、校雠之学擅名者,则纪昀是也。昀字晓岚,直隶献县人,起家进士,入翰林,累官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卒年八十二。生平著作甚少,其精力所萃,只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一书。初历城周永年撰《儒藏说》,略谓:“明人曹学佺欲仿二氏为儒藏,邱琼山欲分三处以藏书,陆桴亭欲藏书于邹鲁,其意皆欲为儒藏,而未尽其说,惟分藏于天下学宮、书院、名山、古刹。又设为经久之法,即有残缺,而彼此可以互备。释者之书,正伪参半,美恶错出,惟藏之有法,故历久不替。然立藏以后,自成一家之言,初不多见。儒者则一代之内,必有数种卓然不朽之书,可以入藏。释老之藏,盛于前而衰于后,儒者则代有增益,此亦闲卫吾道之一端也。”又立《儒藏条约》曰:“儒藏不可旦夕而成,先有一变通之法,经、史、子、集,凡有版之书,在今日颇为易得,若于数百里内,择胜地名区,建义学,设义田,凡有志斯事者,或出其家藏,或捐金购买,于中以待四方能读之人,终胜于一家之藏。即如立书目,名曰儒藏未定目录,由近及远,书目可以互相传钞,因以知古人之书或存或佚。如此则数十年之间,奇文秘籍,渐次流通,始也积少而为多,继则由半以窥全,力不论其厚薄,书不论其多寡,人人可办,处处可行。”是则周氏所论,正为现制之图书馆,化私人藏书为公有,可以便人阅览,向日学者叹求书之难者,今日则视为故常矣。惟其所谓儒藏,即用丛书之法,荟萃儒者之书,而为一编,略如明代之《永乐大典》,而清代之《四库全书》亦继此而起者也。自周氏有此论,至乾隆三十七年,安徽学政朱筠乃有奏请开馆校书之议。其言计分四项:一、旧书钞本应急搜,二、中秘书籍当标举现有者以补其余,三、著录、校雠当并重,四、金石、图谱在所必录。清廷遂据此议,以设立《四库全书》馆。然其初不过先就《永乐大典》从事校核,凡外间所无及流行不甚广者,悉为签出发钞而已。后乃内外所有各书,悉加网罗,分为经、史、子、集四部,每校一书,即为撰一提要,签于书端,盖用刘向总录群书条而奏之之法。后乃荟萃诸书之提要,以为《四库全书总目》。所谓分之则散弁诸编,合之则共为总目是也。时任总纂者,为纪氏与陆锡熊,分纂官则有多人,故各书提要之初稿,出于各分纂官所撰,而送总纂为之核定焉。昔会稽李慈铭谓:“《四库总目》虽纪、陆二氏总其成,然经部属之戴东原,史部属之邵南江,子部属之周书昌(永年),皆各纂所长,纪氏名虽博览,而于经、史之学则实疏,集部尤非当家。”(《越缦堂日记》)此语殊不尽然。兹考聚珍版,戴氏所撰提要,《仪礼》、《大戴礼》、《方言》等书,固属经部矣,然如《水经注》则属于史,《项氏家说》及《算经》诸书则属于子,是戴氏未尝专主经部也。再考邵氏《四库全书分纂稿》,凡正史各提要,邵氏所撰,固居其大部矣,然其中尚有四种属于经,一种属于子,四种属于集,而聚珍版之《融堂书解》提要,亦为邵氏所撰,是邵氏亦不专主史部也。又聚珍版之老子《道德经注》,属于子部,其提要固为周氏所撰,而《公是》、《彭城》、《浮溪》诸集,属于集部之提要,亦出周氏之手,是周氏亦不专主子部也。且纪氏专主集部,更无明证,且职居总纂,无所不赅,讵能专任一部以自隘乎 盖当日分纂诸氏,各就所长,分任其事,则有之矣,而提要各稿,俱经纪氏笔削增窜,有大异其原来面目者。试取邵氏《分纂稿》与《提要》加以衡较,则知邵氏原稿,多经纪氏修改,且有十无一存者矣。考《提要》有原本《提要》(亦称《书前提要》)与《总目提要》之分:《原本提要》冠于《四库》各书卷首者也,《总目提要》荟萃别为一编者也。两种提要,异同亦复甚多。或谓《原本提要》出之各分纂官,《总目提要》则为纪氏所修改,此亦非也。兹取邵氏分纂稿一一对校,微特与《总目提要》相去甚远,即与《原本提要》合者亦甚少,盖《书前提要》已于进呈时经纪氏一度之修改,迨其后荟为一书,又复再度修改,多所增益,大抵《总目提要》往往较《原本提要》为精核,盖经融会贯通悉心厘正故也。《提要》出于纪氏之笔削,实有多证。朱珪为纪氏撰墓志铭云;“公馆书局,笔削考核,一手删定,为《全书总目》,裒然巨观。”其祭纪氏文亦云:“生入玉关,总持四库,万卷提纲,一手编注。”又阮元序纪氏文集亦云:“高宗命辑《四库全书》,公总其成,凡六经传注之得失,诸史记载之异同,子集之支分派别,罔不抉奥提纲,溯源彻委,所撰定《总目提要》,多至万余种。”
译(《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章氏又曾同邵氏讨论《宋史》,说等到您的书完成后,我再按照自己的意思撰写一部,大略像《后汉书》《晋史》各自成为一家一样,任凭后人作出取舍;又说应当先把名数、事实分类编成比较性的长编,卷帙即使多达千卷也可以;至于最后编撰成书,不过五十万字,与开始时声称要写成百倍于它的篇幅相比,主要大义反而应当更加显著。邵氏则说:“像您所约定的那样,我也做不到;但也不过比您的篇幅多两三倍,不至于一味追求博大而失去专家著述的体例。”(《邵与桐别传》)他们所讨论的大致都在这里了,但章、邵二氏的《宋史》最终都没有完成,也只是把它寄托在空洞的言论上罢了。章氏为邵氏作传,也略微谈到浙东史学,他说:“南宋以来,浙东的儒者和哲人中讲求性命之学的,大多也研究史学,并且历来都有师承。宋、明两朝的记载,都在浙东汇集成稿,史馆取来作为裁断的依据;其中有关文献的征引,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以及传闻所得,有些或许是中原年高有德的学者也未能听闻的。”这又略微说明了他与邵氏的史学渊源很早,也正是《浙东学术》一文产生的由来。〔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里〕 比如编立书目,名为《儒藏未定目录》,按照由近及远的次序排列。书目可以彼此传抄,因而可以知道古人的书哪些还存在,哪些已经散佚。这样一来,几十年之间,奇文秘籍就会逐渐流通起来;开始时由少积多,后来由一半推知全部。不论力量大小,不论书籍多少,人人都可以办理,处处都可以实行。”周氏所说的,正是为现代制度设计的图书馆:把私人的藏书化为公有,以便人们阅览。过去学者感叹求书困难,如今已经视为寻常之事了。只是他所说的“儒藏”,是采用丛书的方式,把儒者的著作汇集为一部书,大致如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四库全书》也是在此基础上继承发展起来的。自周氏提出这一主张,到乾隆三十七年,安徽学政朱筠才提出奏请设馆校书的建议。他的意见分为四项:一、旧书抄本应当赶快搜集;二、宫中秘书应当把现有的标举出来,以补足其他部分;三、著录和校雠应当并重;四、金石、图谱也在必须收录之列。清廷于是根据这一建议,设立了《四库全书》馆。不过最初只是先从《永乐大典》着手校核,凡是外间没有、流传又不广的书,全部签出,发给人抄录而已。后来,凡是宫内宫外所有的书籍,都加以搜罗,分为经、史、子、集四部。每校完一部书,就撰写一篇提要,贴在书的前面,这大概采用了刘向总录群书、分条上奏的办法。后来又把各书的提要汇集起来,编成《四库全书总目》。所谓分开时散列在各部书中,合起来则共同构成总目。担任总纂的,当时是纪氏和陆锡熊;分纂官则有许多人。因此,各书提要的初稿,是由各分纂官分别撰写,再送交总纂官审核定稿的。过去会稽人李慈铭说:“《四库总目》虽然由纪、陆二人总其成,但经部由戴东原负责,史部由邵南江负责,子部由周书昌(永年)负责,都是各自发挥所长;纪氏虽然博览群书,但对于经、史之学实际上很疏略,集部尤其不是他的专长。”(《越缦堂日记》)这话并不完全正确。现在考察聚珍版,戴氏所撰的提要中,《仪礼》、《大戴礼》、《方言》等书确实属于经部;但是《水经注》属于史部,《项氏家说》和《算经》等书属于子部,可见戴氏并没有专门负责经部。再考察邵氏的《四库全书分纂稿》,凡是正史的提要,大部分确实由邵氏撰写;但其中还有四种属于经部,一种属于子部,四种属于集部。而聚珍版《融堂书解》的提要,也是邵氏所撰,可见邵氏也并不专门负责史部。又如聚珍版老子《道德经注》属于子部,其提要固然是周氏所撰;但《公是》、《彭城》、《浮溪》等集,属于集部的提要,也出自周氏之手,可见周氏也不专门负责子部。况且说纪氏专门负责集部,更没有明确证据;他担任总纂,什么都要总管,哪里能够只承担一部而自我限制呢?大概当时各位分纂官分别根据自己的专长分担工作,确实有这种情况;但各篇提要的稿本,都经过纪氏删改、增补和窜改,其中有些已经与原来的面貌大不相同。试拿邵氏的《分纂稿》和《提要》相互比较,就知道邵氏的原稿大多经过纪氏修改,甚至有十篇中只保存一篇的情况。考察《提要》,可分为原本《提要》(也称《书前提要》)和《总目提要》两种:《原本提要》是冠列在《四库》各书卷首的提要,《总目提要》则是汇集起来另编为一部书的提要。这两种提要,异同之处也很多。有人说,《原本提要》出自各分纂官,《总目提要》则是纪氏修改的,这种说法也不对。现在逐一取邵氏的分纂稿进行对校,它们不仅与《总目提要》相差很远,就是与《原本提要》相符合的也很少。这是因为《书前提要》在进呈时已经经过纪氏第一次修改,后来汇编成一部书时,又再次修改,增益很多。大体上,《总目提要》往往比《原本提要》更加精确严密,大概是因为经过融会贯通和悉心厘正的缘故。《提要》出自纪氏删改,实际上有许多证据。朱珪为纪氏撰写墓志铭说:“公在书局,负责删改、考核,亲自删定,编成《全书总目》,规模宏大。”他在祭奠纪氏的文章中也说:“活着进入玉关,总管《四库》,为万卷书编写提纲,亲自编纂注释。”阮元为纪氏文集所作的序也说:“高宗命令编纂《四库全书》,公总其成。凡是六经传注的得失、各史记载的异同、子部集部的分支流派,没有不探究深奥、提纲挈领、追溯源流、彻底考察的;所撰定的《总目提要》,多达一万余种。”
盖珪与纪氏同时,又为修书时总阅官之一,元亦及见纪氏,皆以《提要》为纪氏一手删定,所言当不诬也。不惟朱、阮二氏言之如此,即纪氏文集、笔记中亦时时自言之,兹不悉举。《总目提要》之各部有总序,每部各类之前有小序,后有案语,为原本《提要》所无,皆纪氏荟萃为总目时所撰,与各分纂无与者也。又高宗尝命纪氏撰《简明目录》,以便检阅,每书皆记卷数、撰人,并略叙其书之梗概,为书二十卷,见于高宗题文津阁诗之自注(《乾隆御制诗》五集卷六十七),此又未尝假手他人者。纪氏一生,除文集、笔记外,其他著述甚少,盖精力已尽于此书矣。《四库》著录之书,凡三千四百七十种,七万九千十八卷;存目之书,凡六千八百十九种,九万四千三十四卷,而吾侪所尤应重视者,乃在存目,盖著录之书,今尚易求,存目之书,则不可尽见,依《存目提要》而求书,不难得大略,且往往于无意中获之,此又纪氏立例之善也。同时章学诚著《校雠通义》,以明向、歆部次群籍之法,然徒托空言,未能见之实事,惟纪氏于著录、校雠二者,以毕生之力从事于此,所著《总目提要》,实兼《七略》、《别录》而有之,讵非向、歆以来之所仅见者乎 虽其书尚多漏误,近已有人为之校补 ,但其大体精善,可议甚少。总之校雠之学,为史家之支与流裔,尤为治史者所不可废,近代擅此业者,纪氏而外,殊罕其俦,吾故取而述之,或以纪氏喜诋宋儒,尊扬汉学,目之为经学家 ,则失其实矣 。有清中叶,有异军特起自树一帜之史家,与纪昀同起于北方者,是为崔述。述字武承,一号东壁,大名人也。乾隆举人,官知县,嘉庆二十一年卒,年七十七。其学始于治经,以怀疑、辨伪、考信三者为主旨,其所考辨之对象,则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其意在尊经,而屏战国、秦、汉以后之杂说,非惟《史记 孔子世家》,以其出于汉人,多不之信,即《礼记》之《檀弓》,亦以为出于汉儒所造,又以《论语》中公山弗扰及佛肸二章,为汉人张禹所更定。寻其所考辨者,名为治经,实为研治中国之古史,特自秦汉以后,为群经所不具者,则略而不言耳。崔氏所著之书,曰《考信录》,而释其作书之旨于提要云:余年三十,始知究心六经,觉传记所载,与注疏所释,往往与经互异,然犹未敢决其是非。乃取经文,类而辑之,比而察之,久之而后晓然知传记注疏之失。顾前人罕有言及之者,屡欲茹之而不能茹,不得已乃为此录以辨明之。又释其书之例云:(一)唐、虞、三代之事,见于经者,皆醇粹无可议,至于战国、秦、汉以后所述,则多杂以权术诈谋之习,与圣人不相类,故《考信录》但取信于经,而不敢以战国、魏、晋以来度圣人者,遂据之为实也。(二)今为《考信录》,于殷、周以前事,但以《诗》、《书》为据,而不敢以秦、汉之书遂为实录。(三)余为考信汉、晋诸儒之说,必为考其原本,辨其是非,非敢诋误先儒,正欲平心以求一是。(四)今为《考信录》,不敢以东汉、魏、晋诸儒之所注释悉信以为实言,务皆究其本末,辨其同异,分别其事之虚实,而去取之,虽不为古人之书讳其误,亦不为古人之书增其误。(五)今为《考信录》,凡无从考证者,辄以不知置之,宁缺所疑,不敢立言以惑世。(六)今为《考信录》,宁缺毋滥,即无所言,亦仅列之备览,宁使古人有遗美,而不肯使古人受诬于后世。(七)大抵文人学士,多好议论古人得失,而不考其事之虚实,余独谓虚实明而后得失或可不爽,故今为《考信录》,专以辨其虚实为先务,而论其得失者次之。寻崔氏之意,盖欲以经论经,亦犹赵翼之欲以正史证正史,此固治经史者所必遵之程也。虽然,崔氏之治经,不以明音训、究名物为事,与专门治经者异趣,崔氏盖视六经如史,而考辨古代某事之为真为伪,不特史应怀疑,即经亦何尝不应怀疑。惟崔氏胸中,横亘一但取信于经之见,而战国以下之书,皆以为不可尽信,是则先立主观,不免自有所蔽,亦为未达一间者也。
译朱珪与纪氏同时代,又是修书时的总阅官之一;阮元也曾见过纪氏。他们都认为《提要》是纪氏亲自删定的,所说应当不是虚妄之言。不仅朱、阮二人这样说,纪氏的文集、笔记中也常常自称此事,这里不一一列举。《总目提要》各部都有总序,每部各类之前有小序,之后有案语;这些都是原本《提要》所没有的,都是纪氏汇集编成总目时所撰写的,与各分纂官没有关系。高宗又曾命纪氏撰写《简明目录》,以便查阅;每部书都记载卷数、撰著者,并简略叙述该书的内容梗概,共二十卷,见于高宗题写文津阁诗的自注(《乾隆御制诗》五集卷六十七)。这件事也从未借助他人之手。纪氏一生,除文集、笔记之外,其他著述很少,大概精力都用在这部书上了。《四库》著录的书,共三千四百七十种,七万九千零十八卷;存目的书,共六千八百一十九种,九万四千零三十四卷。而我们尤其应该重视的,正在存目的书,因为著录的书现在还比较容易找到,存目的书却不可能全部见到。依照《存目提要》去寻找书籍,不难得到大概的线索,而且往往会在无意之中找到它们;这也是纪氏制定这一体例的好处。〔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七万九千十八卷、九万四千三十四卷〕 同时,章学诚撰写《校雠通义》,用来阐明刘向、刘歆按部次编排群书的方法,但只是寄托于空泛的言论,未能把它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只有纪氏对于著录、校雠这两件事,用毕生力量从事其间;他所撰的《总目提要》,实际上兼有《七略》、《别录》的优点,难道不是刘向、刘歆以来极为少见的成果吗?虽然这部书还有许多遗漏和错误,近来已经有人为它校订补正,但它的总体内容精当完善,可以议论指摘的地方很少。总之,校雠学是史学的一个分支和流派,是治史者尤其不能废弃的学问。近代擅长这一事业的人,除了纪氏之外,很少有能与他相比的,所以我把他选取出来加以叙述。有人因为纪氏喜欢诋毁宋儒、尊崇宣扬汉学,就把他看作经学家,这便失实了。清朝中叶,有一位像异军突然兴起、自成一派的史学家,与纪昀同时从北方兴起,这就是崔述。崔述字武承,号东壁,大名人。乾隆年间中举,官至知县,嘉庆二十一年去世,享年七十七岁。他的学问起初从治经入手,以怀疑、辨伪、考信三项为宗旨。他所考察辨析的对象,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他的意图在于尊重经书,而排斥战国、秦、汉以后混杂的说法。不仅《史记·孔子世家》因为出自汉人之手,许多内容不予相信;就是《礼记》的《檀弓》,也认为是汉儒伪造的;又认为《论语》中关于公山弗扰和佛肸的两章,是汉人张禹改定的。考察他所辨析的内容,名义上是治经,实际上是在研究中国古代史;只是秦汉以后、群经没有记载的内容,他便略去不谈。崔氏所著的书名为《考信录》,他在提要中解释撰写此书的宗旨说:我三十岁时,才开始专心研究六经,发现传记中的记载和注疏中的解释,往往与经文相互矛盾,但当时还不敢断定谁是谁非。于是我把经文取来,分类辑录,互相比较考察,时间久了,才明白地知道传记、注疏的错误。只是前人很少有人谈到这些问题,我多次想把它压在心里,却始终无法做到;不得已,才写成这部《考信录》来加以辨明。他又解释了这部书的编写体例:(一)唐、虞、三代的事情,见于经书的,都纯正精粹,没有什么可议论的;至于战国、秦、汉以后所记述的事情,大多夹杂着权术和诈谋的习气,与圣人不相类似。因此,《考信录》只取信于经书,不敢把战国、魏、晋以来的人用来揣度圣人的说法,便据此作为事实。(二)现在撰写《考信录》,对于殷、周以前的事情,只以《诗》、《书》为依据,不敢把秦、汉时代的书当作确实的史实。(三)我考察汉、晋诸儒的学说,一定要考察它的原本,辨别它的是非;并不是要诋毁、误解前代儒者,正是想平心静气地寻求一个正确结论。(四)现在撰写《考信录》,不敢把东汉、魏、晋诸儒的注释全都相信为真实的话,务必追究它的始末,辨别它的异同,分别考察事情的虚实,然后决定取舍。对于古人的书,既不替它的错误隐讳,也不替它增加错误。(五)现在撰写《考信录》,凡是无法考证的,便一概置于“不知”,宁可留下疑问,也不敢妄立言论来迷惑世人。(六)现在撰写《考信录》,宁可缺漏,也不要滥收;即使没有什么可说的,也只列出供查阅,宁可让古人遗留的美好之处不被发现,也不肯让古人在后世受到诬蔑。(七)大体上,文人学士大多喜欢议论古人的得失,却不考察事情的虚实。我独自认为,只有先弄清虚实,之后谈得失才可能不出差错。因此,现在撰写《考信录》,专门把辨明虚实作为首先要做的事情,评论得失则放在其次。推究崔氏的用意,大概是想用经书来考论经书,也如同赵翼想用正史来考证正史一样;这本来就是研究经史的人必须遵循的方法。不过,崔氏治经,不把辨明音训、考究名物作为主要工作,这与专门研究经学的人兴趣不同。崔氏大概把六经看作史书,考察辨析古代某件事情究竟是真是假;不仅史书应当怀疑,经书又何尝不应当怀疑呢?只是崔氏心中横亘着一个“只取信于经”的观念,而把战国以后各书都看作不能完全相信。这就是先确立了主观成见,难免有所遮蔽,也算是还没有完全通达。
惟往昔之治史者,多失之信古太过,不啻为古人之舆儓,独崔氏能出其所疑,以与世人共见。求之往代,惟汉之王充,唐之刘知幾,有此气概。王充非究心于史者,可置弗论,崔氏曾称,知幾于秦汉之书,纪春秋之事,考之详而辨之精,而犹以其疑经之作为非(《考信录提要》),是以己为疑所当疑,而知幾为疑所不当疑矣。不悟二氏皆以怀疑、辨伪、考信为史学之名家,知幾之见称于世久矣,崔氏卒后近二百年,而始有人称之。崔氏所著之书,曰《唐虞考信录》二卷,曰《夏考信录》、《商考信录》各四卷,曰《丰镐考信录》八卷,曰《洙泗考信录》四卷,是为正录;曰《考信录提要》二卷,曰《补上古考信录》二卷,是为前录;曰《丰镐别录》三卷,《洙泗餘录》四卷,《孟子事实录》二卷,《续说》二卷,《附录》二卷,是为后录;统称为《考信录》,凡三十六卷。《补上古考信录》,辨唐虞以前之史事,既己无经可证,颇能疑所当疑,亦以无取信于经之见,为之桎梏也。自言始功于四十以后,至七十成书,复加增改,又五年而始定,前后四十余年,盖毕生精力之所萃矣。又合以杂著若干种,凡八十八卷,自署为薄皮茧,薄皮茧者,大名之方言也,盖蚕有强弱,故其茧亦有厚薄,以喻其为举人而官知县,树立甚浅,如薄皮之茧也。其书初为其弟子陈履和刊行,后又收入《畿辅丛书》,然于杂著未能全刊。及顾颉刚获崔氏之《知非集》、《莜田賸笔》及其夫人之《二馀集》、其弟其妹之稿,汇刊为《东壁遗书》,于是几无人不知有崔氏矣。北方之史家,继崔述而兴者,又有徐松。松字星伯,大兴人也,嘉庆十年,以进士入翰林,十四年任《全唐文》馆提调兼总纂,于是将旧贮翰林院之《永乐大典》,移存馆内,以供采撷,松于其时,遂由其中辑出《宋会要》,至五百卷之多,可谓富矣。初俞正燮颇留意及此,所撰《宋会要辑本跋》,初谓其书元时已亡,继谓明时犹存,乃从类书说部,钩稽辑成五卷,盖正燮未窥中秘,不知《宋会要》已收入大典,故勤勤于此举也。徐氏不仅自《大典》辑出《会要》,又得宋《中兴礼书》及《河南志》二种。同时李兆洛与之书云:“《会要》一书,自当钩稽异同,拾遗补坠,使本末灿陈,为故宋一代考证渊薮,若草草属录,复何与于存亡之数,执事敏于识而练于古,壹此不懈者数年,自当纲目详备,宏富绝特,卓冠流略,为宇宙留此奇籍,幸无复以欲速致悔也。”(《养一斋文集》十八)严铁桥亦与之书云:“足下在《全唐文》馆,从《大典》中写出《宋会要》,此天壤间绝无仅有者,及今闲暇,依《玉海》所载《宋会要》体例,理而董之,存宋四百年典章,肆力期年,粗可竣事,而来书言苦无助我为力者,助得附名,非有议叙,废时悬望,难必其人,异日或蒙恩大用,无暇及此矣,时哉不可失,盍早图之。”(《铁桥漫镐三》)合两书观之,一则勉其无以欲速致悔,一则劝其盍早图之,主张虽有不同,皆切望此书成为完帙。龚自珍别徐氏诗,亦曰:“笥河寂寂覃溪死,此席今时定属公。”即谓北方学者自朱筠、翁方纲后,继起者惟徐氏一人,其语诚为不诬。然吾谓徐氏于史学之贡献与其努力,实为最大,不惟《宋会要》一书而已,如所撰《西域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新斠注地理志集释》,皆极精博,又有《唐两京城坊考》、《唐登科记考》,乃自群籍中多方搜求,排比联缀以为一书,读者惊叹其难,亦《宋会要》之亚。盖徐氏之长在辑逸阐幽,详人之所略,为人之不能为,清代学者,自惠栋、卢文弨、顾广圻诸氏外,殊罕见其匹也。徐氏后官湖南学政,坐事戍伊犁。出关之后,置开方小册,随所至图其山川曲折,而《西域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皆成于此时。徐氏以《水道记》拟《水经》,复自为释,以比道元之注。又以新疆素无专书,乃纂述成编,于建置、控扼、钱粮、兵籍,言之尤详,将军松筠奏进其书,仁宗为赐名《新疆事略》,因以赦还。道光中起内阁中书,累补御史,出知榆林府,卒年六十八。清代自嘉、道以后,学人多究心西北地理,初仅以新疆伊犁为范围,继则扩及蒙古全部,后移其重心于元史,不惟亚洲西部北部,在所究心,即欧洲东部,亦在研究范围之内。精于此者,有祁韵士,初在史馆撰《蒙古王公表》,凡阅八年,成书一百二十卷,后以事谪戍伊犁,则于谪地成《西陲总统事略》十二卷、《西域释地》二卷,又成《藩部要略》十六卷、《西陲要略》一卷,其云西陲者则新疆也,其云藩部者则蒙古诸部也。
译只是过去研究史学的人,大多失于过分相信古代,简直成了古人的奴仆;唯独崔氏能够提出自己的怀疑,让世人共同看见。往代之中,只有汉代的王充、唐代的刘知幾具有这种气概。王充并不是专心研究史学的人,可以暂且不论。崔氏曾说,刘知幾对于秦、汉的书籍、记载春秋时期的事情,考察详细而辨析精确;但他又认为刘知幾怀疑经书的做法是错误的(《考信录提要》)。这就是说,他认为自己的怀疑是应当怀疑的,而刘知幾的怀疑是不应当怀疑的。他没有意识到,这两人都是以怀疑、辨伪、考信著称的史学名家;刘知幾受到世人的称誉已经很久,而崔氏死后将近二百年,才有人称道他。崔氏所著的书,有《唐虞考信录》二卷,《夏考信录》、《商考信录》各四卷,《丰镐考信录》八卷,《洙泗考信录》四卷,这些是正录;有《考信录提要》二卷,《补上古考信录》二卷,这些是前录;有《丰镐别录》三卷,《洙泗餘录》四卷,《孟子事实录》二卷,《续说》二卷,《附录》二卷,这些是后录;以上统称为《考信录》,共三十六卷。《补上古考信录》辨析唐、虞以前的史事,既然已经没有经书可以作为证据,颇能对应该怀疑的地方提出怀疑,但也受到“不能取信于经”的观念束缚。他自己说,四十岁以后开始着手,到七十岁才完成,又加以增补修改,再过五年才最终定稿,前后四十多年,大概是他毕生精力的汇聚。此外又合并杂著若干种,共八十八卷,他自己题名为《薄皮茧》。“薄皮茧”是大名的方言,大概因为蚕有强弱,所以蚕茧也有厚薄,用来比喻他只是中举而做知县,所树立的事业很浅薄,如同薄皮的茧。他的书最初由他的弟子陈履和刊行,后来又收入《畿辅丛书》,但杂著没有能够全部刊出。到顾颉刚得到崔氏的《知非集》、《莜田賸笔》以及他夫人的《二馀集》、他弟弟和妹妹的稿本,汇编刊行为《东壁遗书》之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有崔氏了。北方的史学家中,继崔述之后兴起的,又有徐松。徐松字星伯,大兴人。嘉庆十年以进士身份进入翰林,十四年任《全唐文》馆提调兼总纂。于是,他把原来收藏在翰林院的《永乐大典》移存到馆内,以便采辑。徐松在这时便从其中辑出《宋会要》,多达五百卷,可以说内容非常丰富了。起初俞正燮也很留意这件事,他所撰《宋会要辑本跋》开始说这部书元代已经亡佚,后来又说明代仍然存在;于是从类书、说部中钩稽辑录,编成五卷。大概正燮没有看过宫中秘藏,不知道《宋会要》已经收入《永乐大典》,所以才勤勉不懈地做这件事。徐氏不仅从《大典》中辑出了《会要》,还得到宋代《中兴礼书》和《河南志》两种书。同时,李兆洛写信给他说:“《会要》这部书,本来就应当钩稽考察异同,拾取遗失、补充残缺,使事情的始末清楚地陈列出来,成为考证宋代一朝的渊薮。如果草草编录,那又和保存这部书的意义有什么关系呢?您见识敏锐,熟悉古事,专心致志地多年不懈努力,自然应当做到纲目详细完备、内容宏大丰富而独特,在流传的史籍中卓然冠绝,为天地间保存这一部奇书。希望不要再因为急于求成而留下悔恨。” (《养一斋文集》十八)严铁桥也写信给他说:“您在《全唐文》馆中,从《大典》里抄出《宋会要》,这是天地之间绝无仅有的事情。趁现在有空闲,依照《玉海》所载《宋会要》的体例,整理并主持其事,保存宋代四百年的典章制度。尽力一年,大致可以完成。但来信说苦于没有人帮助您,这种帮助只能让人附名,并没有什么议论编次;若因此耽误时间而悬望他人,未必能找到合适的人。将来或许蒙受重用,就没有空闲顾及此事了。时机不可错过,何不早作打算呢?”(《铁桥漫稿三》)合看这两封信,一封劝他不要因急于求成而留下悔恨,另一封劝他何不早作筹划;虽然主张有所不同,但都切切希望这部书能够成为完整的著作。龚自珍作诗赠别徐氏,也说:“笥河寂寂覃溪死,此席今时定属公。”意思是说,北方学者自朱筠、翁方纲之后,继起的只有徐氏一人;这句话确实不是虚妄之言。然而我认为,徐氏对于史学的贡献和他的努力,实际都是最大的,不只在《宋会要》一书。例如他所撰的《西域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新斠注地理志集释》,都极其精审博洽;又有《唐两京城坊考》、《唐登科记考》,都是从群书中多方搜求材料,排比联缀而编成一书。读者会惊叹其编纂之难,这些著作也仅次于《宋会要》。徐氏的长处,在于搜辑散佚、阐明幽微,详细考察别人所忽略的内容,做别人不能做到的事情。清代学者中,除惠栋、卢文弨、顾广圻诸人之外,很少有能与他匹敌的。徐氏后来任湖南学政,因获罪被发配戍守伊犁。出关以后,他置备开方小册,随着所到之处绘制当地山川的曲折形势;《西域水道记》和《汉书西域传补注》,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徐氏把《水道记》比作《水经》,又亲自作注,把自己比作郦道元的注。又因为新疆向来没有专门的著作,于是编纂成书,对建置、险要、钱粮、兵籍等问题尤其叙述详细。将军松筠上奏进献此书,仁宗赐名为《新疆事略》,徐氏也因此获得赦免还乡。道光年间,他起任内阁中书,屡次补授御史,出任榆林府知府,六十八岁去世。清代自嘉庆、道光以后,学者大多用心研究西北地理。起初研究范围仅限于新疆、伊犁,后来扩展到整个蒙古,之后又把重点转移到元史;不仅亚洲西部、北部在研究之列,连欧洲东部也纳入了研究范围。精通这一领域的,有祁韵士。他最初在史馆撰写《蒙古王公表》,共用了八年,完成一百二十卷。后来因事被贬戍伊犁,便在谪居之地撰成《西陲总统事略》十二卷、《西域释地》二卷,又撰成《藩部要略》十六卷、《西陲要略》一卷。所谓“西陲”,就是新疆;所谓“藩部”,就是蒙古各部。
其后徐氏遂据韵士之《总统事略》,以成其《新疆事略》。其继起者,更有张穆、何秋涛,以治边疆地理得名,实则吾国之地理学家。皆不以人文地理为基础,其所重者,悉在沿革史迹,盖以治史之方法以治地理,可名之曰地理沿革史,亦为边疆史之一部。故一转移间,即变为以蒙古为中心之元史,此其因革递变之迹,不可不知者也。兹再进而叙述张穆、何秋涛之史学。穆字石洲,平定州人,亦北方之学者也,道光中优贡生,善属文,歙县程恩泽见之,惊曰,东京崔、蔡之匹也。秋涛,字愿船,光泽人,道光进士,官主事,擢员外郎。穆所著书,曰《蒙古游牧记》十六卷,以蒙古各盟之旗为单位,用史志体,而自为之注,考证古今舆地及山川城镇之沿革,悉能殚见洽闻,究明本末,与祁韵士《要略》用编年体者,可以相埒,惟属稿未竟而卒,秋涛为续成之。穆又撰《魏延昌地形志》,盖以《魏书》原志,分并建革,一以天平、元象、兴和、武定为限,纯乎东魏之志,其雍、秦诸州地入西魏者,遂捝失踳驳不可读,乃更事排纂,为之补正,仅成十二卷,而其书则罕见传本。秋涛所著书曰《北徼汇编》八十卷,首以钦定书十二,继以经略六、考二十四、传六、纪事始末二、记二、考订诸书十五、辨正诸事五、表七,附以图说一卷终焉。李鸿章序其书曰:秋涛究心时务,博极群书,以为俄罗斯东环中土,西接泰西诸邦,著录之家虽事纂辑,未有专书,始为汇编,继加详订,本钦定之书及正史为据,旁采图理深、陈伦烱、方式济、张鹏翮、赵翼、松筠以及近人余正燮、张穆、魏源、姚莹之徒,与外国人艾儒略、南怀仁、雅稗理之所论述,并上海广州洋人所刊诸书,订其舛讹,去其荒谬……为考,为传,为纪事,为辨正,自汉、晋、隋、唐迄于明季,又自康熙、乾隆迄于道光,代为之图,各为之说,凡八十卷,文宗垂览其书,赐名《朔方备乘》。进呈之后,书旋散亡,吏部侍郎黄宗汉因取副本,拟更缮进,复毁于火。秋涛之子芳徕,奉其残稿来谒,篇帙不完,涂乙几遍,鸿章爰属编修黄彭年与畿辅志局诸人,为之补缀排类,复还旧观,图说刊成,全书次第,亦付剞劂。据此则是书亡失两次,终以残稿尚在,又得整理复旧,甚矣著书之不易也。至《北徼汇编》为其初名,今称《朔方备乘》,则用清文宗之赐名耳。张、何二氏之书,皆以覃究西北地理为主,而一以蒙古为范围,一以北徼与俄国关联者为范围,并叙及东海索伦诸部,北徼界碑,库叶附近诸岛,艮维诸水,艮维窝维,及辽、金、元北徼诸国,则于西北地理之外,并包及东北矣。因此之故,引起学者研究东北边疆之兴味,而从事考订探讨者,大有人在,特不如研究西北地理者之材料富而收获丰耳。与张、何二人同时者,则有魏源,其后于魏源者,则有洪钧、屠寄、柯劭忞,皆以精研元史擅名,此就西北地理推而衍之,以转其重心于元代者也。初邵远平继其父经邦之志,以撰《元史新编》,钱大昕继之,欲改造《元史》而未成,然其绪则已启矣。源字默深,邵阳人,道光进士,官知县卒,究心史学,成《圣武记》、《海国图志》、《元史新编》诸书。钧字文卿,吴县人,同治状元,以侍郎出使英、法、俄、德诸国,在欧洲时,搜得拉施特、多桑等所撰之蒙古史,因之成《元史译文证补》一书。寄字敬山,武进入,光绪进士,曾客黑龙江,修志,撰《黑龙江舆图》及《图说》,至为精核,后乃萃其精力以修《蒙兀儿史记》,随撰随刻,卒时虽未成书,已得十之七八矣。劭忞字凤荪,胶县人,光绪进士,曾与修《畿辅通志》,晚年撰《新元史》,以集清代治元史者之成。其时又有顺德李文田,著《元秘史注》十五卷,虽未精核,考证颇详。秀水高宝铨又撰《元秘史李注补正》十五卷,其勤与李氏相埒。宝铨又有《元史疏证》,附《元史通考》若干卷,稿本数十巨册,近年始自其家散出,朱先生希祖曾见其首册,欲购而先为他人所得,如能为之刊传,亦盛德事也。凡关于改修《元史》者,前已约略述之,惟诸氏之致力《元史》者,皆不解西文,魏氏之世,史材未多,李、高二氏悉因中国故籍以为校注,固无论矣,洪、屠、柯三氏,则皆假译人之助,供其编纂,屠氏并究心于蒙文,又曾取材于东籍,校其成绩,自胜往昔,以视近贤,又有不逮,盖于西北地理,虽已覃究尽致,而蒙古史材之濬发,尚有待于后来之学者,若谓屠、柯诸氏已为登峰造极,则非笃论也。
译后来徐氏便依据祁韵士的《总统事略》,写成了自己的《新疆事略》。继此而起的,还有张穆、何秋涛,他们以研究边疆地理闻名,实际上也是我国的地理学家。他们都没有把人文地理作为基础,所重视的全在沿革和史迹,大体上是用研究历史的方法来研究地理,可以称为地理沿革史,也是边疆史的一部分。因此,研究重点一经转移,便变成了以蒙古为中心的元史;这种因革递变的轨迹,是不能不了解的。现在再进一步叙述张穆、何秋涛的史学。张穆字石洲,平定州人,也是北方学者。道光年间为优贡生,擅长写文章。歙县程恩泽见到他的文章后,惊叹说:“这是可以和东京的崔骃、蔡邕相匹敌的人啊!”何秋涛字愿船,光泽人,道光进士,任主事,升为员外郎。张穆所著的书,名为《蒙古游牧记》十六卷,以蒙古各盟的旗为单位,采用史志体,并亲自作注,考证古今地理以及山川、城镇的沿革,广泛搜集并充分掌握材料,能够彻底考明事情的始末;与祁韵士采用编年体的《要略》相比,可以相提并论,只是书稿尚未完成便去世了,由何秋涛续成。张穆又撰写《魏延昌地形志》,大概是依据《魏书》原有的《地形志》,按分置、合并和建置沿革重新编排,以天平、元象、兴和、武定为界限,纯粹作为东魏的地志;其中雍州、秦州等州的地界后来归入西魏,于是出现了脱漏和错杂,难以阅读,便重新进行排比编纂,加以补正,只完成了十二卷,而这部书流传下来的版本很少。何秋涛所著的书名为《北徼汇编》八十卷,开头收录钦定书十二种,接着是《经略》六种、《考》二十四种、《传》六种、《纪事始末》二种、《记》二种、《考订诸书》十五种、《辨正诸事》五种,最后附《图说》一卷。李鸿章为他的书作序说:何秋涛专心研究当时的政务,广泛穷究群书。他认为,俄罗斯东面环绕中国,西面连接泰西各国;历来著录的学者虽然从事编纂,却没有专门的著作。因此他先编成汇编,继而加以详细订正,以钦定之书和正史为依据,同时广泛采集图理深、陈伦烱、方式济、张鹏翮、赵翼、松筠以及近人余正燮、张穆、魏源、姚莹等人的著述,也参考外国人艾儒略、南怀仁、雅稗理的论述,以及上海、广州外国人刊行的各种书籍,订正其中的错误,删除荒诞之说……分为考、传、纪事、辨正等类,从汉、晋、隋、唐一直到明朝末年,又从康熙、乾隆一直到道光,各代分别绘图,各自作说明,共八十卷。文宗亲自阅览此书,赐名为《朔方备乘》。进呈以后,此书不久便散失了;吏部侍郎黄宗汉于是取出副本,打算重新缮写进呈,却又毁于火灾。何秋涛的儿子芳徕,带着残稿前来拜见,书篇和卷帙都不完整,涂改删削了好几遍。李鸿章于是让编修黄彭年和畿辅志局的众人替它补缀、编排分类,使它恢复原来的面貌;图说已经刊成,全书的编次也交付刊刻。据此看来,这部书曾经两次亡失,最终因为残稿还在,又得到整理而恢复旧貌。可见著书实在不容易。《北徼汇编》是它最初的名称,现在称为《朔方备乘》,是采用清文宗所赐的名称。张穆、何秋涛二人的著作,都以深入研究西北地理为主;一部以蒙古为范围,一部以北部边疆及其与俄国的关联为范围,并且叙述到东海索伦各部、北部边疆的界碑、库叶附近的各岛、艮维诸水、艮维窝维,以及辽、金、元时期北部边疆的各国。因此,除了西北地理之外,还兼及东北地区。正因为如此,引起了学者研究东北边疆的兴趣,从事考订探讨的人很多,只是比起研究西北地理的人来,材料不够丰富,收获也不够丰厚。与张穆、何秋涛同时代的,有魏源;魏源以后,则有洪钧、屠寄、柯劭忞,他们都因精心研究元史而闻名。这是从西北地理进一步扩展,把研究重点转移到元代的表现。起初,邵远平继承父亲邵经邦的志向,撰写《元史新编》;钱大昕继承其后,想要改造《元史》却没有完成,但其端绪已经由此开启。魏源字默深,邵阳人,道光进士,任知县,任内去世。他专心研究史学,撰成《圣武记》《海国图志》《元史新编》等书。〔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人〕 洪钧字文卿,吴县人,同治状元,任侍郎时出使英、法、俄、德诸国。他在欧洲期间,搜集到拉施特、多桑等人撰写的蒙古史,于是写成《元史译文证补》。屠寄字敬山,武进人,光绪进士,曾客居黑龙江,参与修志,撰写《黑龙江舆图》及《图说》,考订极为精审。后来他集中精力修撰《蒙兀儿史记》,一边撰写一边刊刻;去世时虽然尚未成书,已经完成十分之七八。柯劭忞字凤荪,胶县人,光绪进士,曾参与修撰《畿辅通志》,晚年撰写《新元史》,用来汇集清代研究元史诸家的成果。当时又有顺德人李文田,撰写《元秘史注》十五卷,虽然不够精审,但考证相当详细。秀水人高宝铨又撰写《元秘史李注补正》十五卷,他的勤奋与李文田不相上下。高宝铨又有《元史疏证》,附有《元史通考》若干卷,稿本有几十大册,近年才从他家散出。朱先生希祖曾经见过它的第一册,想买下,却先被别人得到。如果能够替它刊刻流传,也是一件大有功德的事。关于改修《元史》的人,前面已经大略叙述过了。只是诸家致力于《元史》的人,都不懂西文;魏源的时代,史料还不多;李文田、高宝铨二人完全依据中国旧籍来作校注,这本来无需多说。洪钧、屠寄、柯劭忞三人,则都借助译人的帮助供自己编纂,屠寄还用心研究蒙古文,并曾从东文书籍中取材。比较他们的成果,自然胜过前人;但若与近代贤者相比,又还有不足。这是因为对于西北地理,虽然已经深入研究到了极致,但蒙古史料的发掘,仍有待后来的学者。如果说屠寄、柯劭忞等人已经登峰造极,那就不是确切的论断。
兹更进而略述专治东北地理之史家,以愚所知,不下十余人,取其著者述之。初宋人洪皓使金被留,撰《松漠纪闻》,记载在金之见闻,时金都于上京会宁府,即今阿城县南五里之白城;唐封契丹首领为松漠府都督,其地在今辽河上游,洪氏取以包举东北全疆,盖举其大略言之也。金人王寂官辽东提刑,著《辽东行部志》、《鸭江行部志》二书,皆于行部时,记其见闻,与洪氏之书相埒,书久不传,清开四库全书馆,自《永乐大典》辑出,而未著录于四库,亦不见其名于存目。后《辽东行部志》辑本,展转入缪荃孙手,收入所刊《藕香零拾》中,得以行世。至《鸭江行部志》辑本,则转入盛昱之手,盛氏殁后,遗书散出,为朱先生希祖所购得,为撰成考证一篇,而原本迄未付刊。此前代治东北地理之史家也。清初,山阴杨宾为省其父出关,至宁古塔,纪其见闻,为《柳边纪略》一书,柳边以清代插柳为边得名,宁古塔适在柳边之外,杨氏取以概举东北,亦犹洪氏之以“松漠”名书也。其后则吴兆骞之子振臣,撰《宁古塔纪略》,摭举见闻,然非《纪略》之比,方式济撰《龙沙纪略》,徐宗亮撰《黑龙江述略》,萨英额撰《吉林外纪》,西清撰《黑龙江外纪》,皆为纪载东北地理之书。如杨、吴、方三氏,皆为流人,或其子孙,以内地人为客观之记载,大抵视东北如化外,随笔记载,未能为精密之探讨,犹有待于后来之阐发也。清季有曹廷杰,实为后起之劲,廷杰字彝卿,枝江人,官至吉林劝业道,所著之书有三种,曰《东三省舆地图说》,曰《东北边防纪要》,曰《西伯利东偏纪要》。初曹氏以知县需次吉林,光绪甲申,奉将军希元命,考查吉、江两省边界,凡七阅月,历二万里,归来撰《简明图说》,随文进呈,即《东三省舆地图说》也。《边防》、《东偏》两纪要,盖为《舆地图说》之余稿。兹考其中所载,如谓辽、金之韩州即今八面城,金之黄龙府即今农安,上京会宁府即今阿城县之白城,渤海之率宾府即今绥芬河,金之五国城在今依兰以下,皆属确当不易。盖由身履其地,多方考定,于伏处一室专取证书卷者,不可同日而语,信哉其能极考古之能事也。前乎曹氏者,有杨同桂,通州人,光绪中官长春府知府,与修《吉林通志》,初著《沈故》二卷,继同孙宗翰撰《盛京疆域考》六卷,颇能提要钩玄,详人所略,亦《柳边纪略》之亚。又有丁谦,字益甫,仁和人也,所著书曰《蓬莱轩地理学丛书》,后经浙江图书馆刊刻,遂易名为《浙江图书馆丛书》。书凡二集,第一集共十七种,三十五卷,皆为自汉迄明各史外国传考证;第二集共十三种,三十四卷,于《元秘史》、《圣武亲征录》、《经世大典图》之外,又取法显、玄奘、耶律楚材、李志常、刘郁之书,一一为之考证。第二集多属元史之范围,故著意于西北地理,然第一集所考,四裔具备,又非一域所能限。象山陈先生汉章,尝称其从《魏志》裴注中刺取鱼豢《西戎传》,从《天下郡国利病书》刺取《张耀卿纪行》,并为诸家所未详。盖丁氏著书不惟能博览旧籍,亦时时取材于外籍,读破万卷,而后下以己意,虽其中考证间有未当,又值今日轮轨棣通,其误益复昭然,究为近世有数之地理学家,不可遗而不数者也。清初因私修《明史》,而数兴文字狱,其中受祸最酷之史家有二,一则吴炎,一则潘柽章也。炎字赤溟,柽章字力田,皆吴江人。柽章之弟耒,尝称吴、潘二氏发愿私修《明史》,先撰长编,聚一代之典章而划分,或以事类,或以人类,条分件系,汇群言而骈列之,异同自出,参伍错综,归于至当,然后笔之于书(《松陵文献序》);又称潘氏博极群书,长于考订,谓著书之法,莫善于司马温公,其为《通鉴》也,先成长编,别著考异,故少牴牾。于是博访有明一代之书,以实录为纲领,若志乘,若文集,若家传,凡有关史事者,一切抄撮荟萃,以类相从,稽其异同,核其虚实,去取出入,皆有明征,不循单辞,不逞臆见,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国史考异序》)。据此则搜集之富,致力之深,当与万氏史稿相伯仲,竟以垂成而毁,良可惜矣。
译现在再进一步略述专门研究东北地理的史家。据我所知,不下十多人,这里选取其中著名的加以叙述。起初,宋人洪皓出使金国后被扣留,撰写《松漠纪闻》,记载他在金国的见闻。当时金国都城在上京会宁府,就是今天阿城县南五里的白城;唐朝曾封契丹首领为松漠府都督,松漠府在今天辽河上游一带。洪皓借用这个名称来概括东北全境,大概只是举其大略而言。金人王寂任辽东提刑,著有《辽东行部志》《鸭江行部志》两书,都是在巡行所属地区时记载自己的见闻,与洪皓的书相当。这两部书长期失传,清代开设四库全书馆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但没有著录于《四库全书》,在存目中也没有见到它们的名称。后来,《辽东行部志》的辑本辗转到了缪荃孙手中,收入他刊刻的《藕香零拾》,因而得以流传于世。至于《鸭江行部志》的辑本,则转到盛昱手中;盛昱去世后,遗书散出,被朱先生希祖购得。朱希祖为它撰成一篇考证,但原本至今还没有刊行。这些就是前代研究东北地理的史家。清初,山阴人杨宾为了省视出关的父亲,来到宁古塔,记载自己的见闻,写成《柳边纪略》。柳边因清代插柳为界而得名,宁古塔正好在柳边之外;杨宾用“柳边”概括东北,也像洪皓用“松漠”作为书名一样。后来又有吴兆骞的儿子吴振臣,撰写《宁古塔纪略》,搜集记录见闻,但比不上《柳边纪略》。方式济撰写《龙沙纪略》,徐宗亮撰写《黑龙江述略》,萨英额撰写《吉林外纪》,西清撰写《黑龙江外纪》,这些都是记载东北地理的书。杨宾、吴振臣、方式济三家,都是流人或流人的子孙;他们以中原人的身份作客观记载,大体上把东北看作文化教化之外的地区,只是随笔记录,未能作精密的研究,仍有待后人进一步阐发。清朝末年有曹廷杰,确实是后来兴起的强者。曹廷杰字彝卿,枝江人,官至吉林劝业道。他著有三种书:一是《东三省舆地图说》,二是《东北边防纪要》,三是《西伯利东偏纪要》。起初,曹廷杰以知县身份候补于吉林;光绪甲申年,他奉将军希元之命,考察吉林、黑龙江两省的边界,共历时七个月,走过二万里,回来后撰写《简明图说》,随文进呈,这就是《东三省舆地图说》。《边防纪要》《东偏纪要》两书,大概是《舆地图说》的余稿。现在考察其中的记载,例如说辽、金的韩州就是今天的八面城,金代的黄龙府就是今天的农安,上京会宁府就是今天阿城县的白城,渤海的率宾府就是今天的绥芬河,金代的五国城在今天依兰以下,这些说法都确切无疑。这是因为他亲自走过那些地方,从多方面考订得出结论,不能和闭门在一室之中只依据书卷考证的人同日而语;他的确把考古的功夫发挥到了极致。曹廷杰以前,有杨同桂,通州人,光绪年间任长春府知府,参与修撰《吉林通志》。他起初撰写《沈故》二卷,后来与孙宗翰共同撰写《盛京疆域考》六卷,很能提纲挈领、钩稽幽微,详细说明别人略去的内容,也可说是仅次于《柳边纪略》。又有丁谦,字益甫,仁和人。他的著作名为《蓬莱轩地理学丛书》,后来由浙江图书馆刊刻,于是改名为《浙江图书馆丛书》。全书分为两集:第一集共十七种、三十五卷,都是考证从汉代到明代各史外国传的著作;第二集共十三种、三十四卷,除《元秘史》《圣武亲征录》《经世大典图》之外,又取法显、玄奘、耶律楚材、李志常、刘郁的著作,逐一加以考证。第二集大多属于元史的范围,所以特别重视西北地理;然而第一集所考察的内容,四方边裔都已具备,并不是一个地区所能限制的。象山陈汉章先生曾称赞他从《魏志》裴注中摘取鱼豢《西戎传》,从《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摘取《张耀卿纪行》,这些都是各家没有详细说明的。丁谦撰书,不仅能博览旧籍,也经常从外文书籍中取材;他读破万卷,然后用自己的见解加以判断。虽然其中的考证有时不够恰当,又由于如今铁路交通发达,他的错误更加明显,但终究是近世少数杰出的地理学家之一,不能遗漏而不加以称述。清初因为私下修撰《明史》,多次兴起文字狱,其中遭祸最惨烈的史家有两人:一是吴炎,一是潘柽章。吴炎字赤溟,潘柽章字力田,都是吴江人。潘柽章的弟弟潘耒曾说,吴炎、潘柽章二人发愿私下修撰《明史》,先撰成长编,把一代的典章制度分门别类:有时按事件分类,有时按人物分类,逐条分项、编排联缀,汇集各种说法并列排列,使异同自然显现,彼此参验、错综考辨,归结到最为恰当的结论,然后写入书中(《松陵文献序》)。他又说,潘氏博览群书,长于考订;论著书的方法,没有比司马光更好的。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时,先完成长编,另撰《考异》,所以很少相互抵牾。于是潘氏广泛搜访明代一朝的书籍,以实录为纲领,凡是志书、文集、家传等一切与史事有关的材料,都抄录汇集,按类别归并,考察异同,核实真伪,取舍增删都有明确依据;不依从单独的一句话,不任意发表主观意见,确实的就传述确实,存疑的就传述存疑(《国史考异序》)。据此看来,他们搜集材料之丰富、用力之深,与万氏史稿应当不相上下,却终于在即将完成时被毁掉,实在令人惋惜。
同时顾炎武尝以己所藏书,假于吴、潘二氏,资其修史,其后二氏受祸,而顾氏之书,亦随以俱亡。当二氏修史未成之时,又有乌程庄廷珑,得明人朱国祯之《明史》稿本 ,延人重加修辑,并补入启、祯两朝事迹,署己名刊之,名曰《明史辑略》。卷首所列参校诸氏,多为一时名宿,而吴、潘二氏亦列名其中。未几,去任归安知县吴之荣,初以索诈不遂,有怨于廷珑,以其初刊本上之于朝,遂兴大狱。时廷珑已卒,戮及其弟其子,凡列名参校者,多罹极刑,吴、潘二氏与焉,以诛死者七十余人,世所称“南浔史狱”是也。潘氏撰《国史考异》三卷,今存六卷,曾收入《四库》,后以引用钱谦益辨证,被撤出,今尚有传本(刻入《功顺堂丛书》)。近年自故宫检出清臣所撰之提要,称其引据赅洽,辨析详明,所考止洪武、永乐两朝,盖所见非全帙也 。又著《松陵文献》。潘氏之史学,可于此二书窥之。庄氏之书,今有残本二册,署曰《明史钞略》(刊入《四部丛刊》三编),凡存《神宗本纪》三卷,《光宗本纪》一卷,《熹宗本纪》二卷,李成梁、戚继光等列传三卷,《释教列传》一卷。李、戚两传,传论皆始以“庄珑曰”三字,文中涉及清室,并无讪谤语,惟偶见建夷、夷氛、夷寇等字,此惨祸之所由生也。列名参校者,又有海宁查继佐,以先首告,谓廷珑纂其名,列之参校中,又得吴六奇力为奏辨,得免祸。继佐字伊璜,号东山,明季举人,明亡后易姓名为左尹,字非人。盖隐用其名字也。继佐亦自撰《明书》,后以庄氏狱起,乃易名《罪惟录》,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乎之义也。书凡百余卷,今存本纪二十二、志二十七、列传三十五,惟无表耳。南明四王皆入本纪,其事略具首尾,视傅维鳞之《明书》为胜,稿本为海宁张宗祥所藏,今已景印行世矣(《四部丛刊》三编)。查氏有《东山国语》,所记皆明亡殉国诸氏传略,亦《罪惟录》之附庸也。庄氏史狱之后,又有戴名世及陆生枏之狱,名世所著《南山集》,多采录方孝标《滇黔纪闻》。又《致余生书》,称明季三王年号,如宋末之二王,为撰史者所不可废,以此为都御史赵申乔所纠,因以论死,然名世固未尝自撰一史也。生枏官工部主事,因案革职,发往军前效力,旋著《通鉴论》十七篇,论及封建建储,为清世宗所恶,亦论死,生枏以论史获罪,尤非廷珑、名世之比。戴、陆二氏,又以论史而锻炼以成其罪者也。清代于康、雍、乾之世,文网颇密,受祸日有所闻,乾隆间,御史曹一士曾请宽比附妖言之狱,兼禁挟仇诬告诗文,以息恶习。其扼要之语云:比年以来,小人不识两朝所以诛殛大憝之故,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诗书,指摘字句,有司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故,破家亡国,甚可悯也。臣愚以井田封建,不过迂儒之常谈,不可以为生今反古;述怀咏史,不过词人之习态,不可以为援古刺今;即有序跋僵遗纪年,本或草茅一时失检,非必果怀悖逆。敢于明布篇章,使以此类,悉皆比附妖言,罪当不赦,将使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殊非国家义以正法、仁以包蒙之意。请敕下直省大吏,查从前有无此等狱案,现在不准赦原者,条例上请,以俟明旨钦定,嗣后凡自举首文字者,苟无明确踪迹,以所告本人之罪,依律反坐,以为挟仇诬告者戒,庶文字之累可蠲,讦告之风可息矣。此请虽未见何明令,然此后告讦之风稍息,文字之狱日杀,未始非曹氏推言其敝娓娓动人之效 。清代文字之狱,于近代史学之发展,予一极大之挫阻,足以影响一世学者之趋向,故愚略述其概,亦本书重要之一叶也。清代史家,尚有应补述者,如厉鹗之撰《辽史拾遗》,曾以三国裴注自命,诚非夸语。扬复吉又有《补作》,非其伦也。杭世骏曾撰《金史补》,以仿鹗作,未能成书。又有施国祁究心金源故实,所撰《金史详校》、《金源札记》,最为有名。又为元好问诗作笺注,多载金源遗事,亦厉氏之亚也 。清代治辽、金史,本无多人,有此数氏,亦一时之星凤矣。如黄以周之于古代典礼,李兆洛、杨守敬之于地理沿革,洪亮吉之于补志,章宗源、姚振宗之于考证,皆属专门名家,各树一帜,余则不暇备举云。
译与此同时,顾炎武曾把自己收藏的书借给吴炎、潘柽章二人,资助他们修史。后来二人遭祸,顾炎武的书也随之一起亡失。吴炎、潘柽章修史尚未完成时,又有乌程人庄廷珑得到明人朱国祯的《明史》稿本,请人重新加以修订编纂,并补入启、祯两朝的事迹,署上自己的名字刊刻,书名为《明史辑略》。卷首列出的参校者大多是一时名宿,吴炎、潘柽章二人也列名其中。不久,去任归安知县的吴之荣起初因索取勒索未能得逞,对庄廷珑怀恨在心,便把庄廷珑的初刻本上呈朝廷,于是兴起了大狱。当时庄廷珑已经去世,祸事牵连到他的弟弟和儿子;凡是列名参校的人,多数遭受极刑。吴、潘二人也在其中,被诛杀者有七十多人,这就是世人所称的“南浔史狱”。潘柽章撰有《国史考异》三卷,现存六卷,曾收入《四库全书》,后来因为引用钱谦益的辨证而被撤出,如今仍有传本(刻入《功顺堂丛书》)。近年从故宫查出清臣所撰的提要,称其引证广博周详,辨析详细明白;所考只到洪武、永乐两朝,大概是因为当时所见的并非全本。潘柽章又著有《松陵文献》。潘氏的史学,可以从这两部书中窥见一斑。庄廷珑的书,现存残本两册,题名为《明史钞略》(收入《四部丛刊》三编),现存《神宗本纪》三卷、《光宗本纪》一卷、《熹宗本纪》二卷,以及李成梁、戚继光等人的列传三卷、《释教列传》一卷。李成梁、戚继光两传的传论,都以“庄珑曰”三个字开头;文中涉及清朝皇室的地方,并没有诋毁之语,只是偶尔出现“建夷”“夷氛”“夷寇”等字样,这就是惨祸发生的原因。列名参校者中,还有海宁人查继佐。他因为事先告发,声称庄廷珑擅自把他的名字列在参校者中;又得到吴六奇竭力上奏辨白,才得以免祸。查继佐字伊璜,号东山,明末举人。明朝灭亡后改姓名为左尹,字非人,大概是隐晦地使用了自己原名和字的含义。查继佐还亲自撰写《明书》,后来因庄廷珑一案兴起,便改名为《罪惟录》,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乎”的意思。全书一百多卷,现存本纪二十二卷、志二十七卷、列传三十五卷,只缺表。南明四王都收入本纪,相关事迹大致首尾完整,比傅维鳞的《明书》更好。稿本由海宁张宗祥收藏,如今已经影印流传(《四部丛刊》三编)。查氏有《东山国语》,记载的都是明朝灭亡时殉国各人的传略,也不过是《罪惟录》的附庸。庄氏史狱以后,又发生了戴名世和陆生枏的案件。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多采录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他在《致余生书》中称明朝末年三王的年号,如同宋末的二王年号,是撰写史书的人不能删去的,因此被都御史赵申乔弹劾,最终因而被判死刑。然而戴名世本来并没有亲自撰写一部完整的史书。陆生枏任工部主事,因这起案件被革职,发往军前效力;不久又写成《通鉴论》十七篇,论及封建和建储,受到清世宗厌恶,也被判死刑。陆生枏因评论历史获罪,更不是廷珑、戴名世所能相比的。戴、陆二人,又都是因为评论历史而被罗织罪名、酿成大祸的。清代康、雍、乾三朝,文网相当严密,因文字获祸的事日有所闻。乾隆年间,御史曹一士曾请求放宽把文字牵连比附为妖言的案件,同时禁止挟私仇诬告诗文,以平息这种恶劣风气。他所说的要点是:近年以来,小人不明白两朝诛杀大奸大恶的缘故,往往挟着个人的怨恨,借助捕风捉影的话,攻击诗书,挑剔字句。有关官员见到事情便借题发挥,千方百计穷究审问,有的导致师生受到牵连,亲戚故旧也被株连,甚至家破国亡,实在令人怜悯。我认为,井田、封建不过是迂腐儒生的常谈,不能据此认为当今应当复古;抒写胸怀、吟咏历史,不过是文人的惯常姿态,不能据此认为是在借古讽今;即使有序跋中僵硬残缺的纪年文字,原本也可能只是平民一时疏于检点,并不一定确实怀有悖逆之心。如果竟敢明文规定,凡属于这一类的文字,都一律比附妖言,定罪而不赦免,就会使天下不断互相告发,士人把作文当作戒忌,这实在不是国家以义来端正法律、以仁来包容蒙昧者的本意。请下令给各省大员,查明从前是否有这类狱案;现在凡不准赦免的,应将条例上报,等待圣旨钦定。今后凡是自己检举文字的人,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就按照被告发者所犯的罪反过来治告发者的罪,以此警戒那些挟仇诬告的人。这样或许可以减轻文字带来的牵累,平息告发的风气。这项请求虽然没有见到什么明确的命令,但此后告发攻讦的风气稍稍平息,文字狱也日渐减少,不能说不是曹氏反复说明其弊害、言辞感人的效果。清代的文字狱,对于近代史学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挫折,足以影响一代学者的趋向。因此我简略叙述它的概况,这也是本书中重要的一页。清代史家还有应当补充叙述的人,例如厉鹗撰写《辽史拾遗》,曾自比三国时期的裴松之,确实不是夸张的话。杨复吉又有《补作》,但不能与厉鹗相提并论。杭世骏曾撰写《金史补》,想仿照厉鹗的著作,却没有完成。又有施国祁专心研究金源时期的史实,所撰《金史详校》《金源札记》最为有名。他又为元好问的诗作笺注,其中多记载金源时期的遗闻,也仅次于厉氏。清代研究辽、金史,本来没有多少人,有这几位,也算是一时的杰出人物了。又如黄以周研究古代典礼,李兆洛、杨守敬研究地理沿革,洪亮吉研究补志,章宗源、姚振宗从事考证,都是专门领域的名家,各自树立一面旗帜,其余的人就来不及一一列举了。
清代史家之成就大略如上,综其趋向,可分三期:第一期多治现代史,以研讨明代事迹为本位,如黄、万、全、吴、潘诸氏皆是。吴、潘二氏,卒竟以此构祸,而全氏不过幸免耳。治史之士不敢再谈现代,于是第二期转而治前代史,有为文字之考订者,如钱大昕是;有为典制之阐发者,如王鸣盛是;有以史证史而为属辞比事之学者,如赵翼是;有就书籍部次而为著述校雠之业者,如纪昀是;而其研治之史,多属古代,而自宋以下则不甚详言也。洎乎嘉、道以后,中国多故,外患日深,远识之士,引以为虑,于是第三期又移其考治前代之的,转而治边疆史,如徐松、张穆、何秋涛、丁谦、曹廷杰、洪钧、屠寄皆其著者。诸氏初则究心西北史地,继乃覃及东北,更进而治蒙古全部之史,凡此皆随时人之好尚,世势之推移,而异其治史之的,有不知其然而然者。不惟清代如是,古代亦莫不然。然吾谓前代诸家史学之识解,除刘、章二氏外,多具于所著史籍之中,已述于前,无事复举,惟于清代则不然者,撰史之例,详近略远,固矣,亦以最近史学之趋势,与诸家有因革演变之关系,非详述之古则无以明也 。
附 录 最近史学之趋势近人王国维谓学无新旧、中西、有用与无用,是矣。然因时代及环境之关系,而不能无所偏重,有若去今四五十年前之学者,大抵笃旧,以为中土之学术,远胜于西人,西人之所擅长者,不过器物技巧之末,遂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说,此一世也。迨清季怵于外患,知旧学之不尽适用,学者转而骛新,民国以还尤甚,盖以旧者为不足道,而新者为足以应变,此又一世也。故以今视前,多数学者,以新自泽,沾丐西方之学术,而以有用相高,因之其所偏重者,又在此而不在彼。凡百学术有然,而史学亦无不然,此为最近之新趋势,而不可不述者也。最近史学之趋势,可分两端言之,一曰史料搜集与整理,一曰新史学之建设及新史之编纂,取斯二者述之,则大略具矣。何谓史料之搜集与整理也 前古如孔子壁中书出于汉,汲冢竹简出于晋,而有宋以来,又有金石器物之出现,其中十九,皆史料也,已有人为之搜集整理矣。近四五十年内所发见之史料,其最有价值者,凡六,一曰殷墟之甲骨文字,二曰敦煌及西域各地之汉、晋简牍,三曰敦煌石室之六朝、唐人所书卷轴,四曰内阁大库之书籍档案,五曰古代汉族以外之各族文字,六曰各地之吉金文字。如此多属于有文字记载之旧藏,可供专门学者之研讨者,其应搜集整理,自不待言,兹为分别述之。殷墟甲骨文字(一称龟甲又称龟版),为殷代卜时命龟之辞 ,刊于龟甲及兽骨(牛骨)上,清光绪戊戌(二十四年)己亥(二十五年)间(西元一八八八至一八八九年),始出于河南安阳县西北五里之小屯,其地在洹水南岸,水三面环之,《史记 项羽本纪》所谓洹水南殷虚上者也(《彰德府志》谓即河亶甲城)。
译清代史家的成就大致如上。综合考察他们的趋向,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大多研究近代史,以探讨明代史事为主要方向,例如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吴任臣、潘耒等人都是如此。吴任臣、潘耒二人最终因此招致祸患,而全祖望不过是幸免而已。研究历史的人不敢再谈近代,于是第二期转而研究前代史:有从事史料考订的,如钱大昕;有阐发典章制度的,如王鸣盛;有以史证史、从事连缀史事和修辞叙事之学的,如赵翼;有依据书籍分类从事著述和校勘的,如纪昀。他们研究的历史大多属于古代,对于宋代以后则不太详细论述。到了嘉庆、道光以后,中国多灾多难,外患日益深重,有远见的人士对此深感忧虑,于是第三期又改变研究前代史的目标,转而研究边疆史,徐松、张穆、何秋涛、丁谦、曹廷杰、洪钧、屠寄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些人起初专心研究西北的历史地理,后来又扩展到东北,进一步研究蒙古全部的历史。这一切都是随着当时人的爱好和世局的推移而改变研究历史的目标,有些变化甚至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不只是清代如此,古代也没有不是这样。不过我认为,前代各家史学家的见识和解释,除了刘知几、章学诚二人之外,大多都具备在他们所撰写的史籍中,前面已经叙述过,没有必要再举。只有清代不是这样:撰写史书的体例本来就是详近略远,这是固定的;同时,最近史学发展的趋势又与各家之间存在因袭、革新和演变的关系,如果不详细叙述清代,就无法说明这种情况。附录 最近史学的趋势 近人王国维说,学问没有新旧、中西、有用无用的分别,这话是对的。但是由于时代和环境的关系,人们不能不有所偏重。比如距离现在四五十年前的学者,大都笃信旧学,认为中国的学术远胜于西方,西方人所擅长的不过是器物和技巧之末,于是产生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说法,这是一个时代。到了清朝末年,由于受到外患的震动,知道旧学不能完全适用,学者转而追逐新学;民国以来尤其厉害,大概认为旧学不值得重视,而新学足以应付变化,这是又一个时代。所以从今天看过去,多数学者以崇尚新学为得意,接受、借取西方的学术,并以“有用”相互推重,因此他们所偏重的又在这一边而不在另一边。各种学术都是这样,史学也无不如此。这就是最近的新趋势,是不能不加以叙述的。最近史学的趋势,可以分两方面来说:一是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二是新史学的建设以及新史的编纂。把这两方面加以叙述,大致就齐全了。什么叫作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上古时期,如孔子墙壁中的书在汉代被发现,汲冢竹简在晋代被发现;宋代以来,又有金石器物的出土,其中十之八九都是史料,已经有人对它们进行搜集整理。近四五十年内发现的史料,其中最有价值的共有六类:一是殷墟的甲骨文字;二是敦煌及西域各地的汉、晋简牍;三是敦煌石室中六朝、唐人书写的卷轴;四是内阁大库中的书籍档案;五是古代汉族以外各族的文字;六是各地的吉金文字。这些大多属于有文字记载的旧藏,可以供专门学者研究,其搜集整理自然不必多说,下面分别加以叙述。殷墟甲骨文字(一称龟甲,又称龟版),是殷代占卜时命令龟甲显示吉凶的文字,刻在龟甲和兽骨(牛骨)上。清光绪戊戌(二十四年)、己亥(二十五年)间,即西元一八八八至一八八九年,才开始在河南安阳县西北五里的小屯出土。这个地方在洹水南岸,三面被水环绕,就是《史记·项羽本纪》所说的“洹水
崖岸为水所啮,乃得出土,土人以为龙骨,拾之以疗病,后乃入估客之手,潍县估人得其数片,携至京,售之福山王懿荣,懿荣命秘其事,一时所得,先后皆归之。庚子(二十六年)秋,懿荣殉难,所藏千余片,悉归丹徒刘鹗(铁云),而洹水之墟,土人于农隙掘地,岁皆有得,鹗复命估人搜之河南,故续所得者,亦归刘氏,所藏至三四千片。丙午(三十二年)上虞罗振玉至京师,命估人大搜之,又命其弟亲至洹水采掘,于是丙午以后所出多归罗氏,迄于宣统辛亥(三年),所得约二三万片。其余散在诸家者,又以万计,而驻彰德之长老会牧师明义士( I .M.Men ies加拿大人)所得亦五六千片,总计出土者约有四万片,乃至五万片,民国以后乃不多见,且有伪造者(以上据樊抗父及王国维所纪)。惟此项出土之甲骨,悉由人民自由发掘,售与商贩转市,曾无人亲莅此地,以为有组织并合乎科学之发掘。自民国十七年至二十一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始从事于此,前后凡发掘七次,其地点为小屯及其附近。与其役者,为李济、董作宾等,所得之甲骨至夥,且有铜、陶、瓷等器物及箭镞。尤以十八年冬季所获之成绩为巨,其中有刻字之大龟四版及无字之整龟,又得白麟头骨一具,上刻获白麟等字。其后又续有发掘,其范围亦为之扩大。二十三年,在洹河北岸侯家屯,更获大龟七版,亦由董作宾董其役,此为罗、王以后重要之发见,有裨于考史甚大(以上据李济、董作宾所记,见《安阳发掘报告》及《田野考古报告》),是为近年殷墟续出之品,此其搜集之大略也。光绪壬寅(二十八年),刘鹗始选其所藏千余片,影印行世,凡得十册,所谓《铁云藏龟》是也。罗氏影印之片尤夥,民国元年(壬子)十二月,始成《殷虚书契前编》八卷;五年(丙辰)三月,续成《殷虚书契后编》二卷;三年(甲寅)十月,成《殷虚书契菁华》一卷;四年(乙卯)五月,成《铁云藏龟之余》一卷。而日本林泰辅有《龟甲兽骨文字》(三年甲寅十二月),明义士亦有《殷虚文字》(一九一七年刊于上海),英人哈同(一作迦陵)复得刘鹗所藏之一部八百片,印行《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一卷(六年丁巳五月),凡得八种。始考甲骨文字者,为瑞安孙贻让所撰书曰《契文举例》,盖据《铁云藏龟》为主,又撰《名原》,亦颇审释及此,惟创获无多。后则罗振玉撰《殷商贞卜文字考》(宣统二年),《殷虚书契考释》(民国三年),及《待问编》(五年);
译南殷虚上”(《彰德府志》说这里就是河亶甲城)。由于崖岸被水侵蚀,甲骨才得以出土。当地人把它们当作龙骨,捡来治病,后来流入古董商人手中。潍县的古董商得到数片,带到京城,卖给福山王懿荣。王懿荣命令把这件事保密,当时得到的甲骨,先后都归了他。庚子(二十六年)秋,王懿荣殉难,他所收藏的一千多片甲骨全部归丹徒刘鹗(铁云)所有。洹水遗址一带,当地人在农闲时挖掘土地,每年都有所得;刘鹗又命古董商到河南搜寻,所以后来所得的甲骨也归刘氏收藏,藏品达到三四千片。丙午(三十二年),上虞罗振玉来到京城,命古董商大规模搜寻,又命他的弟弟亲自到洹水采掘,于是丙午年以后出土的甲骨大多归罗氏所有。直到宣统辛亥(三年),所得约有二三万片。其余散落在各家手中的,又以万计;驻守彰德的长老会牧师明义士(I. M. Menies,加拿大人)所得也有五六千片。总计出土的约有四万片,乃至五万片。民国以后就不多见了,而且还有伪造品(以上依据樊抗父和王国维的记载)。不过,这些出土甲骨全都是百姓自由挖掘、卖给商贩再转手出售的,过去从来没有人亲自来到这里,进行有组织并且符合科学方法的发掘。自民国十七年至二十一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才开始从事这项工作,前后共发掘七次,地点在小屯及其附近。参与这项工作的人有李济、董作宾等,所得甲骨非常多,还有铜器、陶器、瓷器等物和箭镞。尤其是民国十八年冬季取得的成果很大,其中有四版刻字的大龟甲和完整的无字龟甲,又得到一具白麟头骨,上面刻有“获白麟”等字。后来又陆续进行发掘,发掘范围也因此扩大。民国二十三年,在洹河北岸侯家屯又获得七版大龟甲,也由董作宾主持发掘。这是罗振玉、王国维以后重要的发现,对于考察历史有很大帮助(以上依据李济、董作宾的记载,见《安阳发掘报告》和《田野考古报告》)。这就是近年来殷墟继续出土的遗物,这里只是叙述其搜集的大致情况。光绪壬寅(二十八年),刘鹗开始选取自己收藏的一千多片甲骨,制成影印本发行,共得到十册,这就是所谓的《铁云藏龟》。罗氏影印的甲骨更多:民国元年(壬子)十二月,完成《殷虚书契前编》八卷;五年(丙辰)三月,续成《殷虚书契后编》二卷;三年(甲寅)十月,完成《殷虚书契菁华》一卷;四年(乙卯)五月,完成《铁云藏龟之余》一卷。日本林泰辅有《龟甲兽骨文字》(三年甲寅十二月),明义士也有《殷虚文字》(一九一七年刊于上海);英国人哈同(一作迦陵)又得到刘鹗所藏的一部分,共八百片,印行《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一卷(六年丁巳五月),合计共有八种。最初考释甲骨文字的,是瑞安孙贻让。他撰写的书名为《契文举例》,主要依据《铁云藏龟》,又撰写《名原》,对这些文字也颇有审慎考释,只是创获不多。后来罗振玉撰写《殷商贞卜文字考》(宣统二年)、《殷虚书契考释》(民国三年)以及《待问编》(五年)。
商承祚则取材于罗氏改定之稿,以撰《殷虚文字类编》;而王国维亦撰《戬寿堂所藏文字考释》(七年),其于殷人文字,盖已十得五六。近年则中央研究院所发刊安阳发掘报告,内多李济、董作宾之作,而作宾又撰《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刊入《田野考古报告》;郭沫若亦撰《卜辞通纂通考》,于甲骨文例有所发明,足补罗、王二氏所未备。罗氏初考定小屯之为故殷墟及审释殷帝王名号,并及地名、制度、典礼,然亦不无附会,王氏复因罗氏所说,以作《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以证《世本》、《史记》之为实录,间亦辨其舛误 。又作《殷周制度论》(六年),以比二代之文化,王氏盖就经传之旧文,为深邃绵密之研究,其于史学裨益甚多,而董作宾尤能因王氏之所说,而更补其未备,兹举其重要者言之。商自成汤以前,绝无事实,《史记 殷本纪》惟据《世本》书其世次而已。王氏于卜辞中,发见王亥、王恒之名,复据《山海经》、《竹书纪年》、《楚辞 天问》、《吕氏春秋》中之古代传说,于荒诞之神话中,求历史之事实,更由甲骨断片中,发见上甲以来六代之世系,与《史记》之纪、表,大同而小异;董氏又取《史记》及王氏所作,证以甲骨刻辞所得殷先公先王之名,作《殷代先公先王世系图》,视王氏所考,尤为详明可据(见《甲骨文断代沿革例》,下同),此真古史中之一重要发见也。又《书序》、《史记》均谓盘庚迁殷,即为宅亳,罗氏引《古本竹书》,谓殷为北蒙,即今安阳;王氏于《三代地理小记》中,证成其说,已无疑义。惟罗氏谓殷墟所包时期,为武乙、文丁及斋乙三世,遂谓殷墟建于武乙,去于帝乙(《殷墟书契考释自序》)。王氏则谓盘庚以后,帝乙以前,皆宅殷墟(《古史新证》第五章)。至董氏则以躬与发掘之役,得种种之实证,既谓王氏之语为可信,又谓不仅至帝乙为止,《竹书》所称,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更不徙都之语,乃渐可信。而王氏之《殷周制度论》,从殷之祀典世系,以证嫡庶之制,始于周之初叶,由是于周之宗法丧服,及封子弟尊王氏之制,为有系统之说明。其书虽寥寥二十叶,实为研古史之重要文字,是则王氏实为治斯学极有成就之大师,又非罗氏所能及。惟自甲骨文字出世,学者多致力于拓本之研究,罕能注意实物,自李、董诸氏为发掘之工作,始知注意实物,为现地之研究,有房基,有石础,有居人之穴,有藏器物之窖,就一窖所出之器物,而判断其时代。如董氏自大版四龟中,发明龟卜,有一事两法,左右对贞之法,且谓卜辞中卜下贞上之“一”字,为贞人名,此又为王氏卒后,为进一步之研究者。董氏又谓,鉴定甲骨文字之标准,有十项:一曰世系,二曰称谓,三曰贞人,四曰坑位,五曰方国,六曰人物,七曰事类,八曰文法,九曰字形,十曰书体。依此标准,可断某片之属于某时代,盖除文字有年、月、人名、地名可推断外,舍此别无鉴定之法,是其说为尤密矣(以上亦参合樊、王、李、董四氏所记而成)。吾国汇考文字,莫古于许慎《说文解字》,其序云,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又曰,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铬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按其所谓篆,即秦代画一之小篆;所谓古籀,多出于壁中书及鼎彝之铭文,即周太史籀所定之大篆也。而甲骨文字发于殷墟,即为商之遗文,其时代又在周代大篆之前,故近人谓今人生许氏一千八百年后,而能见许氏未见之文,以为快事,诚非虚语,惟章太炎先生不信甲骨文,曾作《理惑论》以辟之。其言曰:近有掊得龟甲者,文如鸟虫,又与彝器小异,其人盖欺世豫贾之徒,国土可得而鬻,何有文字,而一二贤儒,信以为实,斯亦通人之蔽。按《周礼》有釁龟之典,未闻铭勒,其余见于《龟策列传》者,乃有白雉之灌,酒脯之礼,梁卵之祓,黄绢之里,而刻画书契无传焉。假令灼龟以卜,理兆错迎,釁裂自见,则误以为文字,然非所论于二千年之旧藏也。夫骸骨入土,未有千年不坏,积岁少久,故当化为灰尘,龟甲、蜃珧,其质同耳,古者随侯之珠,血乘之宝,珕珌之削,余蚳之贝,今无见世者矣,足明垩质白盛,其化非远,龟甲而能长久若是哉。鼎彝铜器,传者非一,犹疑其伪,况于速朽之质,易薶之器,作伪有须臾之便,得者非贞信之人,而群相信,以为法物,不其傎欤 (《国故论衡上》)
译商承祚取材于罗氏改定的稿本,撰写《殷虚文字类编》;王国维也撰写《戬寿堂所藏文字考释》(七年),对于殷人的文字,大概已经考释出十之五六。近年以来,中央研究院出版《安阳发掘报告》,其中有许多是李济、董作宾的著作;董作宾又撰写《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刊载在《田野考古报告》中。郭沫若也撰写《卜辞通纂通考》,对甲骨文的文例有所发明,足以补充罗、王二人尚未完备之处。罗氏最初考定小屯就是旧殷墟,并考释殷代帝王的名号,同时涉及地名、制度和典礼,但其中也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处。王氏又根据罗氏的说法,撰写《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续考》,用来证明《世本》《史记》所记是实录,其中也间或辨明它们的错误。他又撰写《殷周制度论》(六年),用来比较殷、周两代的文化。王氏大概是依据经传中的旧文,进行了深刻而周密的研究,他对史学的帮助很多;董作宾尤其能够根据王氏的论说,再补充其中尚未完备的地方,这里只举重要的来说。成汤以前的商代,完全没有事实可考,《史记·殷本纪》只是依据《世本》记载其世系次序而已。王氏从卜辞中发现王亥、王恒的名字,又依据《山海经》《竹书纪年》《楚辞·天问》《吕氏春秋》中的古代传说,在荒诞的神话中寻求历史事实;又从甲骨残片中发现上甲以来六代的世系,与《史记》的纪、表大体相同而有小的差异。董氏又取《史记》和王氏的著作,用甲骨刻辞中获得的殷代先公先王名字加以验证,作成《殷代先公先王世系图》,比王氏的考证更加详细可靠(见《甲骨文断代沿革例》,下同),这确实是古代史中的一项重要发现。《书序》和《史记》都说盘庚迁到殷,就是建都于亳;罗氏引用《古本竹书》,说殷就是北蒙,即今天的安阳。王氏在《三代地理小记》中证明了这一说法,已经没有疑义。只是罗氏认为殷墟所包含的时期是武乙、文丁和帝乙三代,于是说殷墟建于武乙时期,废弃于帝乙时期(《殷墟书契考释自序》)。王氏则认为,盘庚以后、帝乙以前,都居住在殷墟(《古史新证》第五章)。至于董氏,由于亲自参加发掘工作,获得了种种实证,既认为王氏的话可信,又认为殷墟不只是延续到帝乙为止;《竹书》所说的自盘庚迁都殷到纣灭亡,再没有迁都的话,也逐渐变得可信。王氏的《殷周制度论》从殷代的祭祀制度和世系入手,证明嫡庶制度在周初已经形成,并由此系统说明周代的宗法、丧服制度以及分封子弟、尊奉王室的制度。这部书虽然只有二十页左右,实际上是研究古代史的重要著作。因此王氏确实是研究这门学问成就极高的大师,罗氏也不能与他相比。只是自从甲骨文字出土以后,学者大多致力于拓本研究,很少注意甲骨实物;直到李济、董作宾等人开展发掘工作,才开始注意实物,进行实地研究。他们发现了房屋基址、石础、居住者的穴居遗迹以及收藏器物的窖穴,并根据一个窖穴中出土的器物判断其时代。比如董氏从四版大龟甲中发现,龟卜有一事两种方法,也有左右对贞的方法;他还认为卜辞中“卜下贞上”的“一”字是贞人的名字。这又是王氏去世以后更进一步的研究成果。董氏又说,鉴定甲骨文字的标准有十项:一是世系,二是称谓,三是贞人,四是坑位,五是方国,六是人物,七是事类,八是文法,九是字形,十是书体。依照这些标准,可以判断某一片甲骨属于哪个时代。除了根据文字中出现的年、月、人名、地名来推断之外,若舍弃这些标准,便没有其他鉴定方法了。因此他的说法尤其严密(以上也综合参考了樊、王、李、董四人的记载)。我国汇集考订文字,最早的是许慎的《说文解字》。他的序中说,现在叙述篆文,并合用古文和籀文;又说,所谓壁中书,是鲁恭王毁坏孔子住宅时得到的《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此外,北平侯张苍献上《春秋左氏传》,各郡国也常常从山川中得到鼎彝,这些器物上的铭文就是前代的古文,而且彼此相似。按照他的说法,所谓篆,就是秦代统一制定的小篆;所谓古文、籀文,大多出自壁中书和鼎彝铭文,也就是周太史籀所制定的大篆。甲骨文字出土于殷墟,是商代遗留下来的文字,其时代又在周代大篆以前。因此近人说,我们这些人在许慎之后一千八百年,竟能看到许慎没有见过的文字,实在是一件快事,确实不是虚夸;只是章太炎先生不相信甲骨文,曾撰写《理惑论》加以驳斥。他的话是:近来有人挖掘出龟甲,文字像鸟虫篆,又与彝器上的文字略有不同;那人大概是欺骗世人、预先哄抬价格牟利之徒,连国土都可以拿来贩卖,还有什么文字不能伪造呢?可是有一两个贤能的儒者竟信以为真,这也正是通达之人的蒙蔽。考察《周礼》,其中有用牲血涂祭龟的典礼,却没有听说在龟甲上刻铭文;《龟策列传》所记的其他事项,不过是用白雉灌祭、以酒脯致礼、用鸟卵作祓除、用黄绢包裹等,从未传有刻画文字。假如烧灼龟甲占卜时,兆纹交错迎合,裂纹自然显现,因而误认为是文字,那还不是这里所说的两千年前的旧藏。尸骨埋入地下,没有经过千年而不腐坏的;年岁稍久,就应当化为灰尘。龟甲、蜃蛤之壳,质地相同;古代所谓随侯之珠、血乘之宝、珕珌之削、余蚳之贝,如今都已不见于世,这足以说明白色垩质的东西很快就会腐化,龟甲怎么可能长久保存到这种程度呢?鼎彝铜器流传下来的不止一件,尚且有人怀疑是伪造的,何况是容易腐朽的材料和容易埋没的器物,造假的便利只在片刻之间,而得到它的人又不是诚实可信之人,大家却共同相信它,把它当作法物,岂不是太荒谬了吗?(《国故论衡上》)
章氏所论,专属于甲,而不及于骨,据近顷发掘所得,有史前之兽骨,其形完具,殊鲜朽坏,盖以地当亢燥,不易浸蚀之故,其于龟甲,亦当作如是观,往年后出之骨文,或不免出于伪造,至近年中央研究院所得之甲骨文字,既为有组织之发掘,尤合乎科学法之整理,其为确实可信,且有裨于证史,亦无可致其非难。闻章氏晚年,虽不称引甲骨,然亦不甚菲薄之,讵非以诸氏之所考释者,多属信而有征乎,夫殷墟之藏历年三千,甲骨累累,胥未朽坏,且经多人发掘,众目共见,谓为作伪,夫岂其然,至其作字形体,不尽合于许书,则由其时先于成周,古今未能尽同之故,许书具有条贯,而刻辞亦可参证,沟而通之,所得益宏,章氏达者,已有喻乎此矣。至于整理之法,有所谓补其文字者,有所谓接其断片者。前者王氏已有发明,后者则郭沫若之《卜辞通纂考释》,为最详悉矣。断片之接法,有以二片相接者,有三片相接者,中有阙文,或以意补之,其接补之法,或据文义,或据字形,其所取材,多以刘、罗、林、哈之书为据,亦时时附以新得之片,《通纂考释》中所举之例甚多,思考虽已入微,然亦不免有牵强武断之弊,此又其整理之大略也。此属于甲骨文字者一。汉人之木简,宋徽宗时始于陕右发见二简,为金人索之而去。光绪庚子(二十六年)、辛丑(二十七年)间(西元一九○○至一九○一年),英属印度政府派遣匈牙利人斯坦因博士(A.Stein),访古于我国新疆天山南路,于和阗之南,尼雅河下流,发掘古寺废址,得魏晋间人所书木简数十枚,曾于所著《和阗之故迹》中,揭其影本,嗣于光绪丁未(三十三年)、戊申(三十四年)(西元一九○七至一九○八年)复游新疆全土及甘肃西部,于敦煌西北长城遗址发掘,得两汉人所书木简,约近千枚;复于尼雅河下流,得后汉人所书术简十余枚;于罗布淖尔东北海头故城,得魏晋间人木简百余枚,皆当时公牍文字及屯戍簿籍。其后日本伯爵大谷光瑞所派遣之西域探险队,以其所得,辑为《西域图考》。据其所载,仅于吐鲁番近侧,得魏晋间木简三四枚而已。此外瑞典人斯文赫定(希亭)(Hedin)亦有所得,惟斯氏于民国三年至五年(西元一九一三至一九一六年),为第三次之探访,撰有《西域考古记》一书(有向达译本),叙述游程之所经,及其所获至详。更于十九年为第四次之探访,以为政府所禁阻,无所获而去。近年中瑞合组之西北科学调查团,由徐旭生等领导,曾在居延河畔,发见汉人木简至千余枚,所得之富,为斯氏以后所仅见,此其搜集之大略也。斯氏所得之简,法国沙畹教授为之考释。其第一次所得,印于《和阗故迹》中,第二次所得,则别为专书,于民国二三年间出版。未几沙氏以手校之本,寄之罗振玉,罗氏乃与王国维重行考订,并斯氏在和阗所得者,以成《流沙坠简》三卷,《考释》三卷,《补遗》一卷(四年出版)。王氏序其书,略谓,古简所出,厥地凡三,一为敦煌迤北之长城,二为罗布淖尔北之古城,其三则和阗东北之尼雅城及马咱托拉拔拉滑史德三地也。敦煌所出,皆两汉之物;出罗布淖尔北者,其物大抵上自魏末,讫于前凉;其出和阗旁三地者,都不过二十余简,皆无年代可考,然其最古者,犹当为后汉遗物,其近者,亦当在隋唐之际也。又谓,魏晋木简残纸,则出于罗布淖尔涸泽北之古城,光绪庚子,瑞典人希亭(赫定)始至此地,获古书后,德人哈尔亨利及孔拉第二氏,据其所得遗书,定此城为古楼兰之墟,沙畹博士考证斯坦因博士所得遗物,亦从其说;余由斯氏所得简牍,及日本橘瑞超氏于此所得之西域长史李柏二书,知此地决非古楼兰,其地当前凉之世,实名海头,而《汉书 西域传》及《魏略 西戎传》之居庐仓水,经河水注之龙城,皆是地也。王氏又作《敦煌汉简跋》十四首,具于集中。盖汉晋木简之研究,罗氏则劬于审释文字,王氏则精于考证史事,其所发见,如汉时西域两道之分歧,塞上各烽火熢之次第,魏晋间葱岭以东之国数,及西域长史之治所,均足以补史阙(以上据樊、王二氏所记,并补以他书)。至最近发见之木简,虽已定议影印行世,且经有人研考,然迄今尚无具体之发表,姑不置论,此又其整理之大略也。此属于汉晋简牍者二。
译章氏所论专门针对甲,而没有涉及骨。根据近来发掘所得,有些史前兽骨形状完整,极少腐朽,大概是因为地下环境干燥,不容易受到浸蚀。对于龟甲,也应当这样看。过去后来出土的骨文,有的或许不免是伪造的;至于近年中央研究院所得的甲骨文字,既是经过有组织的发掘所得,又符合科学方法的整理,其确实可信,并且有助于考证历史,也就没有什么可非难的了。听说章氏晚年虽然不引用甲骨文字,却也不很轻视它,难道不是因为诸家所作的考释,大多有事实可以验证吗?殷墟的藏物历经三千年,甲骨成堆,却都没有腐朽;而且经过许多人发掘,众人都亲眼见到,说它是伪造的,怎么会是这样呢?至于它所造字的形体不完全符合许慎的《说文解字》,是因为它的时代早于成周,古今文字不可能完全相同。许书有严密的条理,甲骨刻辞也可以与之互相参证,把两者沟通起来,所得的成果就更加宏大;章氏通达,已经明白这一点了。至于整理方法,有所谓补足文字,有所谓拼接断片。前一种方法王氏已经有所发明,后一种则以郭沫若《卜辞通纂考释》最为详尽。拼接断片的方法,有把两片接在一起的,也有把三片接在一起的。中间有缺文的,有时根据意思补足。接补的方法,有的依据文义,有的依据字形;所采用的材料,大多以刘、罗、林、哈诸人的著作为依据,也时时附入新得到的残片。《通纂考释》中举出的例子很多。其思考虽然已经深入细微,但也不免有牵强武断的弊病。这就是甲骨文字整理的大致情况。以上是第一类,属于甲骨文字。汉人的木简,到宋徽宗时期才在陕右开始发现两枚,后来被金人索取而带走。光绪庚子(二十六年)、辛丑(二十七年)年间(西元一九 ○ ○至一九 ○一年),英属印度政府派遣匈牙利人斯坦因博士(A.Stein)到我国新疆天山南路考察古迹,在和阗以南、尼雅河下游发掘古寺废址,得到魏晋时期人们书写的木简数十枚。他曾在所著《和阗之故迹》中刊出这些木简的影本。后来在光绪丁未(三十三年)、戊申(三十四年)(西元一九 ○七至一九 ○八年),又游历新疆全境及甘肃西部,在敦煌西北的长城遗址发掘,得到两汉人书写的木简,约近千枚;他又在尼雅河下游得到后汉人书写的木简十余枚;在罗布淖尔东北海头故城,得到魏晋时期人们书写的木简一百余枚。这些全都是当时的公文以及屯戍簿籍。此后,日本伯爵大谷光瑞派遣的西域探险队,把他们所得的材料编成《西域图考》。据该书记载,仅在吐鲁番附近就得到魏晋时期木简三四枚而已。此外,瑞典人斯文赫定(希亭)(Hedin)也有所收获;但斯氏在民国三年至五年(西元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一六年)进行第三次考察时,写有《西域考古记》一书(有向达译本),对所经过的行程以及所得遗物叙述得非常详细。民国十九年,他又进行第四次考察,因受到政府禁止阻拦,没有收获便离去。近年中瑞联合组成的西北科学调查团,由徐旭生等人领导,曾在居延河畔发现汉人木简一千余枚;所得之丰富,是斯氏以后仅见的一次。这就是木简搜集的大致情况。斯氏所得木简,由法国沙畹教授负责考释。他第一次所得的木简,刊印在《和阗故迹》中;第二次所得的,则另编专书,在民国二三年间出版。不久,沙氏把亲自校订的本子寄给罗振玉,罗氏于是与王国维重新考订,并把斯氏在和阗所得的木简合在一起,编成《流沙坠简》三卷、《考释》三卷、《补遗》一卷(四年出版)。王氏为此书作序,大意说:古简出土的地方共有三处:一是敦煌以北一带的长城,二是罗布淖尔以北的古城,三是和阗东北的尼雅城以及马咱托拉、拔拉滑、史德三地。敦煌出土的全是两汉遗物;罗布淖尔以北出土的,大体上起于魏末,止于前凉;和阗附近三地出土的总共不过二十多枚,都没有可以考定的年代,但其中最古的仍应是后汉遗物,较近的也应在隋唐之际。又说,魏晋木简和残纸出自罗布淖尔干涸湖泽以北的古城。光绪庚子年,瑞典人希亭(赫定)首先到达此地,获得古书。后来德国人哈尔亨利和孔拉第二氏根据他们得到的遗书,认定这座城是古楼兰的废墟;沙畹博士考证斯坦因博士所得遗物时,也沿用了这一说法。王氏根据斯氏所得的简牍,以及日本橘瑞超氏在这里所得的西域长史李柏的两篇文书,知道此地绝不是古楼兰;在前凉时期,这里实名为海头,而《汉书·西域传》和《魏略·西戎传》所说的居庐仓水、经河水注入的龙城,就是这里。王氏又作《敦煌汉简跋》十四首,全部收入文集中。大体说来,关于汉晋木简的研究,罗氏勤于审定和解释文字,王氏精于考证历史事实。他们的发现,如汉代西域两道的分歧、塞上各烽火台的次序、魏晋时期葱岭以东诸国的数目,以及西域长史的治所,都足以补充史书的缺漏(以上根据樊、王二氏的记载,并参补其他书籍)。至于最近发现的木简,虽然已经决定影印出版,也有人正在研究,但截至目前还没有具体发表,暂且不加论述。这就是木简整理的大致情况。以上是第二类,属于汉晋简牍。
敦煌千佛洞在鸣沙山,本为佛寺,今为道士所居,当光绪甲午(二十年)之顷,道观壁坏,始发见古代藏书之窟室,其中书籍居大半,而画幅及佛家所用幡幢等,亦杂其中。浭阳端方曾藏敦煌出土开宝八年灵修寺尼画观音像,乃光绪己亥(二十五年)所得,又乌程蒋氏曾藏沙州曹氏二画像,乃为光绪甲辰(三十年)以前叶昌炽视学甘肃时所收,然中州人皆不知,且有视为废纸者矣。至光绪丁未、戊申之岁(三十三年三十四年),斯坦因与伯希和,先后至敦煌,各得六朝及唐五代宋初人所画卷子本至夥,正与汉晋简牍同时发见,亦斯坦因二次来游之曰也。木简以人工发掘而得,而此次出世之卷轴,则于无意中得之,斯氏已得约三四千卷,伯氏所得约六千卷,并有古梵文、古波斯文及突厥、回鹘诸国文字无算,俱携之以去。此项写本,初为一王姓道士所发见,乃砌置一密室中,且呈报于兰州官署,谓共有七车之多,而官署则仅令其封闭而已。斯氏已先知千佛寺贮有此藏,至则以甘言诱之,比于玄奘取经,可以恢弘佛法,王道士遂许其尽窥密藏,斯氏遂假涉猎之名,将其佳者,加以盗窃。道士知之,亦无可如何,盖斯氏并已贿买道士,许其装运出寺,当时地方官署视若无睹,且多方为之援助,以示好感于外人,遂为吾国古物上最大之损失。迨斯氏回英发表之后,我国人始稍稍知之,乃取其余,犹得万余卷,载至北京,置诸学部所立之京师图书馆,复经盗窃,散归私家亦当不下数千卷,市中亦有流传出售者,其中佛典居百分之九十五,可据以补藏经之阙,及校勘误字,世所谓唐人写经是也。其四部书为宋以后所久佚者,经部则有未改字《古文尚书孔氏传》,未改字《尚书释文》,糜信《春秋穀梁传解》,《论语郑氏注》,陆法言《切韵》等。史部则有孔衍《春秋后语》,《唐西州沙州诸图经》,《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等(以上俱伯希和所得,今在法国)。子部则有《老子化胡经》(英法俱有之),《摩尼教经》(京师图书馆一卷,法国一卷,英国亦有残卷,书于佛教 之背),《景教经》(德化李氏盛铎藏《志玄安乐经》、《宣元至本经》各一卷,日本富国氏藏《壹神论》一卷,法国国民图书馆藏《景教三威蒙度赞》一卷)。集部则有《玄谣集》,《杂曲子》及唐人通俗诗、小说,各若干种(《玄谣集》藏伦敦博物馆,通俗诗及小说,英法皆有之,德化李氏亦藏有二种)。而已逸四部书之不重要者,及《大藏经论》,尚不在此数,此其搜集之大力略也。宣统元年(戊申)之冬,罗振玉就伯希和所寄景本,写为《敦煌石室遗书》,排印行世;越一年,复印其景本,为《石室秘宝》十五种;民国二年(癸丑)复刊行《鸣沙石室逸书》十八种;七年(戊午)刊行《鸣沙石室古籍丛残》三十种,及《鸣沙石室佚书续编》四种;十年(辛酉)伯氏复以陆法言《切韵》三种景本寄罗氏,未及精印,而王国维先临写一本,石印以行世,此皆巴黎所藏书也。京师图书馆所藏《摩尼经》,亦经罗氏印入《国学丛刊》。至伦敦所藏,则武进董康、日本狩野直喜、内藤虎次郎、羽田亨诸氏,各钞录景照若干种。王氏《观堂集林》中,如《唐写本残职官令》,《灵棋经残卷》,《太公家教》,《大云经疏》,《韦庄秦妇吟》,《宋初写本敦煌县户籍》等跋,皆为审定石室遗物而作。近顷留心及此,而勤于探讨者,亦大有人在,此又其整理之大略也(以上据樊、王二氏所记并参以他书)。此属敦煌写本者三。内阁大库在北平旧内阁衙门之东,临东华门通路,素为内阁典籍厅所掌,凡大楼六间,其中书籍居十之三,档案居十之七,其书多明文渊阁之遗,其档案则为清代诸帝之朱谕敕谕,臣工缴进之批摺、黄本、题本、奏本,外藩属国之表章、历科殿试之大卷,其他三百年间档册文移,往往而在。而元明遗物,亦间出其中。盖清之内阁,自明永乐至清雍正,历两代十五帝,实为百政从出之地,雍、乾以后,政务移于军机处,而内阁尚受其成,故政府之重要档案,悉储于此,盖兼宋时之宫中龙图、天章诸阁,省中之制敕库,班簿房而一之。然三百年来,除舍人省吏循例编目外,学士大夫罕有能窥见者。宣统元年大库屋坏,有事缮完,乃暂移于文华殿之两庑,地隘不足容,其露积库垣内者尚半。时南皮张之洞方以大学士管学部事,乃奏请以阁中所藏书籍,别设京师图书馆以庋置之,其档案则移置国子监之南学,试卷等置诸学部大堂之后楼。
译敦煌千佛洞在鸣沙山,本来是佛寺,如今由道士居住。光绪甲午(二十年)前后,道观墙壁倒塌,才发现古代藏书的窟室,其中大半是书籍,同时还杂有画幅以及佛教所用的幡幢等物。浭阳端方曾收藏一幅敦煌出土的开宝八年灵修寺尼所画的观音像,是光绪己亥(二十五年)得到的;乌程蒋氏也曾收藏沙州曹氏的两幅画像,是光绪甲辰(三十年)以前叶昌炽在甘肃任学政时收集的。但中原人士都不知道这件事,还有人把它们看成废纸。到了光绪丁未、戊申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斯坦因和伯希和先后到达敦煌,各自得到大量六朝、唐、五代、宋初人所画的卷子本,正好与汉晋简牍同时被发现,也是在斯坦因第二次来考察时的事情。木简是通过人工发掘得到的,而这次出世的卷轴却是无意中发现的。斯氏已经得到约三四千卷,伯氏得到约六千卷;其中还有数量无法计算的古梵文、古波斯文以及突厥、回鹘等国文字的文书,他们全都带走了。这些写本最初是一个王姓道士发现的,藏在砌成的密室中;他还向兰州官署报告,说共有七车之多,但官署只命令把它封闭起来。斯氏早已知道千佛寺藏有这批文书,到达后便用甜言蜜语诱骗道士,说这批文书可以像玄奘取经一样弘扬佛法,于是王道士答应让他全部查看密藏。斯氏便假借挑选浏览的名义,把其中精美的部分加以盗窃。道士知道后也无可奈何,因为斯氏还贿赂了道士,答应替他装运出寺。当时地方官署对此视而不见,还多方给予帮助,以向外国人表示好感,于是造成了我国古物最大的一次损失。等到斯氏回到英国并公布这些文物后,我国人才稍稍知道此事,于是取出剩余的文书,仍得到一万多卷,运到北京,放在学部设立的京师图书馆中;后来又遭盗窃,散落到私人家中的也应不少于数千卷,市场上也有流传出售的。其中佛典占百分之九十五,可以用来补充藏经的缺漏以及校勘错字,这就是世人所说的唐人写经。四部书中,宋以后长期失传的有:经部的未改字《古文尚书孔氏传》、未改字《尚书释文》、糜信《春秋穀梁传解》、《论语郑氏注》、陆法言《切韵》等。史部有孔衍《春秋后语》、《唐西州沙州诸图经》、《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等(以上全是伯希和所得,如今藏在法国)。子部有《老子化胡经》(英国、法国都有)、《摩尼教经》(京师图书馆有一卷,法国有一卷,英国也有残卷,写在佛教文书的背面)、《景教经》(德化李氏盛铎收藏《志玄安乐经》、《宣元至本经》各一卷,日本富国氏收藏《壹神论》一卷,法国国民图书馆收藏《景教三威蒙度赞》一卷)。集部有《玄谣集》、《杂曲子》以及唐人的通俗诗、小说,各有若干种(《玄谣集》藏在伦敦博物馆,通俗诗和小说英国、法国都有,德化李氏也收藏两种)。此外,已经失传的四部书中不重要的书,以及《大藏经论》,还不包括在这些数目之内。这就是这批文献搜集工作的大致情况。宣统元年(戊申)冬,罗振玉根据伯希和寄来的影本,抄写成《敦煌石室遗书》,排印出版;过了一年,又把他的影本印成《石室秘宝》十五种;民国二年(癸丑)又刊行《鸣沙石室逸书》十八种;民国七年(戊午)刊行《鸣沙石室古籍丛残》三十种以及《鸣沙石室佚书续编》四种;民国十年(辛酉),伯氏又把陆法言《切韵》的三种影本寄给罗氏,来不及精印,王国维先临摹了一本,用石印出版。这些都是巴黎所藏的书。京师图书馆所藏的《摩尼经》,也经罗氏印入《国学丛刊》。至于伦敦所藏的文献,武进董康、日本狩野直喜、内藤虎次郎、羽田亨等人分别抄录、影照了若干种。王氏《观堂集林》中,如《唐写本残职官令》、《灵棋经残卷》、《太公家教》、《大云经疏》、《韦庄秦妇吟》、《宋初写本敦煌县户籍》等跋,都是为审定石室遗物而作的。近来留心这方面并勤于研究的人,也有很多。这就是敦煌写本整理的大致情况(以上根据樊、王二氏的记载,并参考其他书籍)。以上是第三类,属于敦煌写本。内阁大库在北平旧内阁衙门的东面,靠近通往东华门的道路,一向由内阁典籍厅掌管。大楼共有六间,其中书籍占十分之三,档案占十分之七。书籍大多是明代文渊阁的遗物,档案则包括清代各帝的朱谕、敕谕,臣工缴进的批摺、黄本、题本、奏本,外藩属国的表章,各科殿试的大卷,以及三百年间的其他档册文书,往往都收藏在这里;元、明遗物也偶尔出现在其中。清代内阁,从明永乐年间到清雍正年间,经历两代十五帝,实际上是各种政令发出的地方。雍正、乾隆以后,政务转移到军机处,而内阁仍承受军机处办完的事务,所以政府的重要档案全都储藏在这里。它大概兼有宋代宫中的龙图阁、天章阁等阁,以及尚书省中的制敕库、班簿房等机构的职能。可是三百年来,除了舍人和省吏按照惯例编目外,学士大夫很少有人能够看到这些档案。宣统元年,大库房屋损坏,需要修缮,于是暂时把档案移到文华殿东西两廊;由于地方狭窄,无法全部容纳,仍有一半堆积在库墙以内露天存放。当时南皮张之洞正以大学士身份管理学部事务,于是上奏请求把阁中所藏书籍另行设立京师图书馆来收藏;档案则移放到国子监南学,试卷等放在学部大堂后面的楼里。
民国以后,又以学部及南学之藏,移于午门上之历史博物馆,移馆之后,即堆置于端门之门洞中。越十年,馆中费绌,乃斥其所藏四分之三,以售诸故纸商,以麻袋计者九千,以斤计者十有五万,得银币四千圆,时民国十年(辛酉)冬曰也。先是罗振玉官学部参事,已得见大库之档案,偶抽一束观之,则管榦贞督漕时奏摺,又取观他束,则阿桂征金川时所奏,皆当时岁终缴进之本,排比月日,具有次第,盖已心识之矣。十一年二月罗氏至京,于市肆见洪承畴揭贴,及高丽国王贡物表,识为大库遗物,因跟踪之,得诸某纸肆,则库藏具在,将毁之以造纸,已载数车赴西山矣。亟三倍其直易之以归,贮于彰仪门之善果寺,拟别建库、书楼,属王国维为之记,而历史博物馆之剩余,亦为北京大学取去,此其发见搜集之大略也(以上据樊、王二氏所记)。罗氏以其所得,分量太大,仅整理其十分之一,取其要者,汇为《史料丛刊》十册。其余半归德化李盛铎,贮于天津;又以其半移置于旅顺。近年又从事整顿,印成目录数册,而原件未及刊行。北京大学之所得,亦逐渐整理,发表其目于《大学日刊》中。民国十八年,中央研究院之历史语言研究所购得李氏之大库残档,几经整理,前后刊行《明清史料》三集,每集十册,其整理未竟及未及整理者,尚未刊行。又自民国十口年,清逊帝出走后,设故宫博物院于清官,搜集其所旧藏,又获得大量之史料,已取其重要者,先后刊为掌故、文献两《丛编》及《史料旬刊》等以发表之,此又其整理之大略也。此属于阁库档案者四。吾国汉族以外之各族、各属国,如契丹、女真、蒙古、西夏,皆曾自制文字,以代表其语言,其他各族,亦多类此,所遗留者,多在西北、东北两部。元时耶律铸见突厥阙特勒碑及辽太祖碑,元末陶宗仪亦曾见契丹文字,著录于《书史会要》,而元人赵嵊《石墨镌华》著录之《乾州大金皇弟郎君行记》,名为女真文,实则近于契丹国书之石刻也。蒙文石刻,著录尤夥,明代所修之《华夷译语》,于女真、蒙古语外,尚有多种之殊方语,可谓研究各族语文之珍本。光绪十五年(己丑)俄人拉特禄夫访古于蒙古,于和林故城北,访得突厥阙特勒碑、苾伽可汗碑、回鹘如娃可汗碑三种。突厥二碑,皆有中国、突厥二种文字,回鹘碑并有粟特文字。及光绪之季,英、法、德、俄四国探险入新疆,所得各族文字写本尤夥,其中除梵文、结卢文、回鹘文(即畏吾儿文)外,更有三种不可识之文字,为伯希和所发见,其一种为粟特语,而他二种则伯氏假名之曰第一言语、第二言语,后亦渐知为吐火罗语及东伊兰语 ,此正与玄奘《西域记》所记三种语言相合。粟特即玄奘之所谓窣利,吐火罗即玄奘之睹货逻,其东伊兰语则其所谓葱岭以东语也。当时粟特、吐火罗人,多出入于我新疆,故今日犹有其遗物,惜国人尚未有研究此种古代语者,势不可不求之英、法、德诸国耳。宣统二年(庚戌)俄人柯智禄夫大佐,于甘州古塔得西夏文字,其中有一种名目《掌中珠》,盖即西夏图书之译语也。而元时所刻之河西文(即西夏图书) 《大藏经》,后亦出于北京,上虞罗福苌(振玉之子)乃始通西夏图书之音读,以撰《宋史 西夏传考证》,苏俄使馆参赞伊凤阁博士(Iuanobb)更为《西夏语言之研究》(以上据王氏所记)。近则陈寅恪、王静如二氏精通西夏图书,尤过于罗福苌,凡河西文《大藏经》,悉能译读,是则继起者,有青出于蓝之誉焉。民国十九、二十两年间,热河省主席汤玉麟有发掘辽陵之事,辽圣祖、兴宗、道宗三主,皆葬于庆州,即今热河林西县西北之白塔子,而三陵又在白塔子之附近,土人称为阿里曼哈是也。
译民国以后,又把学部和南学收藏的档案移到午门上的历史博物馆;搬入博物馆后,便堆放在端门的门洞里。过了十年,馆中经费困难,于是把所藏的四分之三卖给旧纸商;按麻袋计算有九千袋,按重量计算有十五万斤,换得银币四千圆,这发生在民国十年(辛酉)冬天。此前,罗振玉任学部参事时,已经看过大库档案。他偶然抽出一束查看,是管榦贞任漕运总督时的奏摺;又取出另一束查看,是阿桂征讨金川时的奏摺。这些都是当年年终缴进的原本,按照月日排列,次序完整,他已经在心中记住了。民国十一年二月,罗氏到北京,在市肆看见洪承畴的揭贴和高丽国王的贡物表,认出是大库遗物,于是一路追查,在某家纸店得到消息:库藏仍在那里,正准备毁掉造纸,已经有几车运往西山。他立即用三倍价钱买下,运回收藏在彰仪门的善果寺,打算另建库房和书楼,并请王国维为此作记;历史博物馆剩下的档案,也被北京大学取走。这就是这些档案发现和搜集的大致情况(以上根据樊、王二氏的记载)。罗氏所得档案数量太大,只整理了其中十分之一,选取重要部分汇编成《史料丛刊》十册。其余一半归德化李盛铎,收藏在天津;另一半又移放到旅顺。近年又进行整顿,印成目录数册,但原件还没有来得及刊行。北京大学所得档案也逐渐整理,并把目录发表在《大学日刊》中。民国十八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购得李氏大库的残余档案,经过多次整理,前后刊行《明清史料》三集,每集十册;尚未完成整理的和还没有整理的档案,仍未刊行。又从民国十口年清逊帝出走以后,在清官设立故宫博物院,搜集清宫原有的旧藏,又获得大量史料;已经选取其中重要部分,先后编成《掌故丛编》、《文献丛编》以及《史料旬刊》等刊物发表。这就是这些档案整理的大致情况。以上是第四类,属于内阁大库档案。我国汉族以外的各族和各属国,如契丹、女真、蒙古、西夏,都曾创制自己的文字,用来记录本族语言;其他各族也大多如此。遗留下来的材料,多集中在西北、东北两地。元代耶律铸见过突厥阙特勒碑和辽太祖碑,元末陶宗仪也曾见过契丹文字,并把它记录在《书史会要》中。元人赵嵊《石墨镌华》所著录的《乾州大金皇弟郎君行记》,名义上称为女真文,实际上是接近契丹国书的石刻。蒙古文石刻,著录的尤其多;明代编修的《华夷译语》,除女真语、蒙古语外,还有多种边远地区的语言,可以说是研究各族语言文字的珍贵文献。光绪十五年(己丑),俄国人拉特禄夫到蒙古访古,在和林故城北面找到突厥阙特勒碑、苾伽可汗碑、回鹘如娃可汗碑三种碑刻。突厥两碑都有中国文字和突厥文字,回鹘碑还刻有粟特文字。到了光绪末年,英、法、德、俄四国的探险者进入新疆,获得的各族文字写本尤其多。其中除梵文、结卢文、回鹘文(即畏吾儿文)外,还有三种无法辨识的文字,是伯希和发现的。其中一种是粟特语,另外两种伯希和暂称为第一言语、第二言语,后来也逐渐知道它们是吐火罗语和东伊兰语;这正好与玄奘《西域记》所记载的三种语言相合。粟特就是玄奘所说的窣利,吐火罗就是玄奘所说的睹货逻,东伊兰语就是玄奘所说的葱岭以东的语言。当时粟特人、吐火罗人经常出入我国新疆,所以今天仍然留有他们的遗物。可惜我国人还没有研究这种古代语言的学者,这方面的研究势必要向英、法、德诸国求助。宣统二年(庚戌),俄国人柯智禄夫大佐在甘州古塔中发现了西夏文字,其中有一种文献名叫《掌中珠》,大概就是西夏文字的译语。元代刻印的河西文(即西夏文字)《大藏经》,后来也在北京发现;上虞人罗福苌(罗振玉之子)这才通晓西夏文字的音读,并撰写《宋史·西夏传考证》。苏俄使馆参赞伊凤阁博士(Iuanobb)又撰写了《西夏语言之研究》(以上据王氏所记)。近来陈寅恪、王静如二人精通西夏文字,尤其超过罗福苌,凡是河西文《大藏经》,都能够翻译和读解。这就是说,后来者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声誉。民国十九、二十年间,热河省主席汤玉麟曾发掘辽陵。辽圣祖、兴宗、道宗三位君主都葬在庆州,也就是今天热河林西县西北的白塔子;三座陵墓又都在白塔子附近,当地人称为阿里曼哈。
此陵早经有人发掘,明器业已无存,惟其哀册石刻尚在,凡十七石,俱经汤氏掘获,运存沈阳之居第。先是有法人牟里(Mull)(一译作闵宣化),以宣教师资格,游历至辽陵所在,发见之哀册石刻凡二,即为辽兴宗帝后二哀册,皆契丹国书也。而汉文哀册,则未之见,此民国初年事也。汤氏所发见者,为圣宗及仁懿皇后、钦爱皇后 汉文哀册,又道宗帝后汉文及契丹国书两种哀册。契丹国书之二石皆五六百字,此为近年重要之发见,其中之字,多可与《郎君行记》石刻互相印证,愚曾汇刻发见各石,为《辽陵石刻集录》,并撰序文以详其始末,然自是以来,研究契丹国书,虽大有人在,而不能明其音读,至今犹为悬而未决之问题,盖缘无《掌中珠》《华夷译语》一类之字典,为之审释,欲强通之而不能也。近年发见女真国书,凡得数石,一为河南开封之《宴台碑》,二为吉林石碑崴子之《金太祖誓师碑》,三为辽宁海龙杨木林山之《收国二年碑》,四为柳河界之《金太祖大破辽军息马立石碑》,皆汉文与女真国书并刻,此亦研究女真国书之瑰宝也。近人丁文江等,考究西南夷之语文,是为爨史,著有专书详之。盖以中外人±数十年之努力,于各族文字悉能求通,其中尤不乏重要之发见。最近吾国学术之进步,此盖为其一端,未可自为菲薄者矣。此属于各族文字者五。吾国吉金文字之发见,汉代即已有之,许慎《说文 序》所谓,郡国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是也。宋代出土之古器物尤多官撰之书,有《博古图录》,亦称《宣和博古图》,凡三十卷,或谓此书为王黼承徽宗之命而作,未知其审,要为官撰无疑也。私撰之书,以吕大临之《考古图录》十卷,阙名之《续考古图录》五卷,薛尚功之《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二十卷,以及欧阳修之《集古录》、赵明诚之《金石录》,为最著。著录各古器物,皆有资于考史,特以是时重在赏鉴,藉以娱耳目之观,为斋堂之清供,不足以言学问也。清代官撰之书,有《西清古鉴》四十卷,《宁寿鉴古》十六卷,《西清续鉴》甲乙编各二十卷,著录之品,颇多珍异;私家之作,则以阮元之《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吴荣光之《筠清馆舍文》,吴大澂之《愙斋集古录》为最著。大澂尝因金文,以撰《说文古籀补》十四卷,以订补许氏《说文》之阙佚,孙诒让《续古籀拾遗》,实开后来治甲骨文字者之先声。近人以金文治史者,首推王国维,所撰《鬼方昆夷严狁考》,悉以金文为证,足以订补经训;其他以金文证古史者,尤不胜枚举,而郭沫若更撰《两周金文大系》,以文字鉴定古物时代,颇有发明,盖近人于此用力既劬,故较前阮、吴二氏为进步。至其鉴定之法,亦有多端,或以称谓,或以制度,或比其事,或属其辞,或考字形,或详书体,如董作宾所论以鉴定甲骨文者,亦可借用以鉴定金文。例如殷代器文,未有子孙二字连举者,而周器中则“子子孙孙”、“子孙永宝”之文,随处可见,此由宗法制度,创自周公,有宗法而子孙之观念始重,此殷世所未有也。又如殷代视其先公先王之名,上一字为称谓,下一字乃为名,如祖庚、兄丁是也。周初天下未定,尚无谥,故武王元年之《师旦鼎》,尚称文王为周王,迨周公立谥法之后,始有文王、武王之称,如《毛公鼎》“丕显文武”之语,一望而知为成、康时所制器也。此皆就其称谓制度,而可以辨其时代,金文之可以证史,此其最著者矣(此文间采李氏《方志学》)。此属于吉金文字者六。以上所述,悉为近三四十年间之收获,而太半属于文字之史料 ,或有论及此者,称此时期为中国旧学之进步。其言曰,旧学者,因世俗之名以名之,实则我中国固有之学术也。今人辄谓中国无学术,或谓中国虽有学术,绝无进步,或谓中国学术虽有进步,至今日则几衰息者,皆大谬不然之说也。中国义理之学,与书画诸技术,及群众普通旧学之程度,在今日诚为衰颓,然昔人所谓考证之学,则于最近为从古未有之进步,然今日专门旧学之进步,实与群众普通旧学之退步为正比例,此奇异之现象,殆遍于世界,不独中国为然 。此其所论,或不免失之过当,然吾谓与其谓为旧学之进步,无宁谓为国学之别辟新机,与其谓从古未有之进步者为考证学,无宁谓为史学。盖近人之研甲骨、金文、木简、卷子、档案、各族文字,悉以史学为出发点,而考证学不过为研史过程中之一种方法耳。
译这些陵墓早已有人发掘,明器已经不存在,只有哀册石刻还在,共十七块,都被汤氏发掘出来,运到沈阳他的住宅中保存。此前,法国人牟里(Mull)(另一译名为闵宣化)以宣教师的身份游历到辽陵所在之地,发现了两块哀册石刻,即辽兴宗及其皇后的两块哀册,都是契丹国书。至于汉文哀册,他没有见到;这是民国初年的事。汤氏发现的是辽圣宗、仁懿皇后、钦爱皇后的汉文哀册,以及辽道宗帝后用汉文和契丹国书书写的两种哀册。契丹国书的两块石刻各有五六百字,这是近年来重要的发现。其中的文字,大多可以与《郎君行记》石刻相互印证。我曾把发现的各块石刻汇集摹刻,编成《辽陵石刻集录》,并撰写序文详细说明事情的始末。然而从那以后,研究契丹国书的人虽然很多,却不能弄清它的读音,至今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这是因为没有《掌中珠》《华夷译语》一类的字典加以考订解释,想强行读通也做不到。近年发现女真国书,共得到数块石碑:一是河南开封的《宴台碑》,二是吉林石碑崴子的《金太祖誓师碑》,三是辽宁海龙杨木林山的《收国二年碑》,四是柳河界的《金太祖大破辽军息马立石碑》。这些碑都是汉文与女真国书并刻的,也是研究女真国书的珍贵材料。〔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十七石〕 近人丁文江等考究西南夷的语言文字,这方面属于爨史,并著有专书详细论述。大体说来,经过中外人士数十年的努力,各族文字都已经能够设法通晓,其中尤其不乏重要发现。最近我国学术的进步,这可以算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能自己轻视自己。这属于各族文字的内容共有五项。我国吉金文字的发现,汉代就已经有了。许慎《说文序》所说的“郡国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宋代出土的古代器物尤其多,官府编撰的书有《博古图录》,又称《宣和博古图》,共三十卷。有人说这部书是王黼奉宋徽宗之命编写的,但不知道是否确实;它是官修之书则毫无疑问。私人编撰的书,以吕大临的《考古图录》十卷、佚名的《续考古图录》五卷、薛尚功的《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二十卷,以及欧阳修的《集古录》、赵明诚的《金石录》最为著名。这些书著录的古代器物,都有助于考察历史,只是当时重在鉴赏,把它们用来满足耳目的观赏,作为书斋厅堂中的清雅供品,不能算真正的学问。清代官修的书有《西清古鉴》四十卷、《宁寿鉴古》十六卷、《西清续鉴》甲编、乙编各二十卷,所著录的器物中有许多珍奇之品;私人著作则以阮元的《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吴荣光的《筠清馆金石文》、吴大澂的《愙斋集古录》最为著名。吴大澂曾根据金文撰写《说文古籀补》十四卷,用来订正、补充许慎《说文》中的缺漏;孙诒让的《续古籀拾遗》,实际上为后来研究甲骨文字开创了先声。近代以金文研究历史的人,首先应推王国维。他所撰写的《鬼方昆夷严狁考》,完全以金文作为证据,足以订正和补充经书训诂。其他用金文考证古代历史的著作,更是数不胜数。郭沫若又撰写《两周金文大系》,通过文字鉴定古物的时代,颇有新的发现。这是因为近代人在这方面用力很勤,所以比以前的阮元、吴荣光等人进步。至于鉴定的方法,也有很多种:有的依据称谓,有的依据制度,有的比较事件,有的联系文辞,有的考察字形,有的详察书体。正如董作宾所论述的鉴定甲骨文的方法,也可以借来鉴定金文。例如,殷代器物的铭文中,还没有把“子孙”二字连在一起使用的;而周代器物中“子子孙孙”“子孙永宝”的文字却随处可见。这是由于宗法制度创立于周公之后,有了宗法制度,子孙的观念才开始受到重视,这是殷代所没有的。又如,殷代看待先公先王的名号时,上面的字是称谓,下面的字才是名字,如“祖庚”“兄丁”就是这样。周初天下尚未安定,还没有谥法,所以武王元年的《师旦鼎》仍称文王为“周王”。等到周公制定谥法以后,才有“文王”“武王”的称呼。比如《毛公鼎》中“丕显文武”的话,一看就知道是成王、康王时期铸造的器物。这些都是根据称谓和制度来辨别时代,金文能够用来考证历史,最明显的价值就在这里。(本文间或采用李氏《方志学》的说法。)这属于吉金文字的内容共有六项。以上所说的,都是最近三四十年间取得的成果,而且大半属于文字史料。有人论及这些情况时,把这一时期称为中国旧学的进步。他说,“旧学”只是沿用世俗的名称,实际上是我国固有的学术。现在有人动辄说中国没有学术,或者说中国虽然有学术却绝无进步,或者说中国学术虽有进步但到今天已经几乎衰亡,这些说法都是大错特错。中国义理之学、书画等技艺以及普通民众所掌握的旧学水平,在今天确实衰落了;但是过去所谓考证之学,近来却取得了从古以来未有过的进步。然而,今天专门旧学的进步,实际上同普通民众旧学的退步成正比例。这种奇异现象大概遍及全世界,并不只是中国如此。上述论断或许不免有些过分,但我认为,与其说这是旧学的进步,不如说是国学另辟了新的发展机会;与其说这种从古未有的进步属于考证学,不如说属于史学。因为近人研究甲骨、金文、木简、卷子、档案以及各族文字,都是以史学为出发点,而考证学不过是研究历史过程中的一种方法罢了。
考证之学,本不能独立成一学科,而吾国之治经,即等于研史,不惟治经当用考证学,即就史学而论,亦无不用考证学,为其治史之方法也。果其所用之方法,日有进步,则旧书可变为新,否则不惟不进步,而日呈衰颓之象,则新者亦变为旧矣。是故研究之对象,不论其为新为旧,而其研治之方法,则不可拘守故常,而应日求其进步,其所谓新,亦在是矣。近年研治国学,别辟新机,非止一端,此为蒙受西方之影响而然。盖吾国既为世界各邦之一,其于学术,亦难自外,其因时间空间之关系,而随之变迁,本为自然之趋势,其因而日辟新机于不自觉,凡百学术皆然,而史学为尤著矣。关于史料之搜集与整理,又不止有文字者为然也,其无文字之史料,亦与有文字者有同等者之价值,抑或过之,属于此类者,是为史前之遗迹,而所谓史前之史,亦即未有文字记载以前人类栖息活动之状况之可考见者也。缘近代人类学、地质学、考古学发达之结果,而史学之受其赐者实巨,远西各国有然,而中国亦蒙其影响焉。例如民国九年,地质调查所采得河南之石器若干件,明年遂就河南渑池县仰韶村,从事发摇,所得石器、骨器、陶器甚多。与其役者,为瑞典人安特生等,所获之物,定为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同年六月,又于奉天锦西县沙锅屯,掘得新石器时代之遗物,主其事者,仍为安特生等。后则于甘肃贵德县,山西西阴村(夏县),黑龙江之昂昂溪,热河之林西县等处,发掘或采集,皆有石器时代之器物发见。其在甘肃掘得之器物,考古学家分为六期,一曰齐家期,二曰仰韶期,三曰马厂期,四曰辛店期,五曰寺窪期,六曰沙井期。前三期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与铜器时代初期,后三期属于紫铜器时代及青铜器时代初期。齐家期以齐家坪得名,甘肃洮沙县所得器物,近似齐家坪者,故以名之,其时代约当西元前三五○○年以至三二○○年。仰韶期以仰韶村得名,甘肃所得之大器物,与出于仰韶村类是,出于西阴村者亦然,其时代约当西元年前三二○○年以至二六○○年。辛店期者以辛店得名,其时约当西元前二九○○年以至二六○○年。辛店期者以辛店得名,其时约当西元前二六○○年以至二三○○年。寺窪期以寺窪山得名,其时代约当西元前二三○○年以至二○○○年。沙井期以沙井得名,其时代约当纪元前二○○○年以至一七○○年。前三期所出器物皆无金属品,后三期则铜器逐渐而多,故可云一在史前,一在有史以后,此安特生氏《甘肃考古记》所区分之时期也。前乎此时期者,是为旧石器时代,法国博物学者德日进等,在宁夏鄂尔多斯、榆林等处,有旧石器之发见,或断其时代谓在今五万年前。往者远西学者,尝谓中国无旧石器之一时代,近乃渐知其不然矣。又民国十年以至十二年之间,澳洲古生物学家师丹斯基,有北京猿人之发见,此地则在北平西南百余里房山县属之周口镇,师氏整理其所得化石,发见前臼齿及臼齿各一,与今日之人齿相似,研究结果断为人齿,至其年代,或云去今五六十万年,或云且百万年。十五年冬世界考古学会会长瑞典皇太子来华,由安特生提倡,于北京各学术团体欢迎席上,公布此齿,安定名为北京齿,而称生是齿者为北京人。翌年,步林博士,续在原穴得下臼齿一枚,经步达生测量结果,亦断为原人遗骸,并定名生是齿者为北京种之中国猿人。十七年北平地质调查所杨钟健、裴文中二君,更在周口店掘得猿人化石牙齿数枚,不完整之牙床二个,破碎头骨数块。十八年十二月,裴君又在一洞内发见一未经破碎之成年人猿头骨及牙齿十余,于是人类最古之北京猿人,遂为科学界所公认,更名生此齿者为震旦人。以上所述,虽有外人参与其间,且为重要之鉴定,然主持者,必为中国之学术机关,而地质调查所又其主要机关之一也。至于外人自行在中国发掘之成绩,亦有可述之价值,如日本人在旅顺牧羊城、大连附近■子窝等处,亦发见史前之遗迹,所获石器甚多;据安特生、步达生诸氏研究之结果,则谓仰韶村与沙锅村二址所得之器物,同属新石器时代,且为同一之民族所留遗。又谓仰韶村、沙锅屯二处居民之体质,与近代华北居民体质为同派,亦与史前甘肃居民之体质相似,盖此三处古代人民之体质,均似现代华北人,即所400、401未扫描,缺!
译考证之学本来不能独立成为一门学科,而我国研究经学,也等于研究历史。不仅研究经学应当使用考证学,即使研究史学,也没有不用考证学的;它是治史的方法。假如所使用的方法每天都有进步,那么旧书也可以变成新的研究对象;否则,不但不会进步,反而天天显出衰落的迹象,那么新的东西也会变成旧的。因此,研究的对象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研究和治理它的方法都不能拘守旧规,而应当不断寻求进步;所谓“新”,也就在这里。近年研究国学,另辟新机,不只一个方面,这是受到西方影响的结果。我国既然是世界各国中的一国,在学术上也很难置身其外;学术因时间、空间的关系而随之变化,本来就是自然趋势。人们因此在不知不觉中不断开辟新的机会,一切学术都是如此,而史学表现得尤其明显。关于史料的搜集和整理,也不只是有文字的材料才如此。没有文字的史料,同有文字的史料一样具有价值,甚至价值还可能更高。这一类材料就是史前遗迹。所谓史前史,就是对没有文字记载以前人类栖息、活动的状况进行考察。由于近代人类学、地质学、考古学的发展,史学所得到的帮助非常巨大;西方各国如此,中国也受到这种影响。例如民国九年,地质调查所采集到河南的若干件石器;第二年便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进行发掘,所得石器、骨器、陶器很多。参加这项工作的有瑞典人安特生等人,所获得的器物被确定为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同年六月,又在奉天锦西县沙锅屯发掘出新石器时代的遗物,主持这项工作的仍是安特生等人。后来又在甘肃贵德县、山西西阴村(夏县)、黑龙江昂昂溪、热河林西县等地进行发掘或采集,都发现了石器时代的器物。在甘肃发掘出的器物,考古学家分为六期:第一是齐家期,第二是仰韶期,第三是马厂期,第四是辛店期,第五是寺窪期,第六是沙井期。前三期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和铜器时代初期,后三期属于紫铜器时代及青铜器时代初期。齐家期因齐家坪而得名;甘肃洮沙县发现的器物与齐家坪出土的相近,所以用齐家坪命名。其时代大约相当于西元前三五…… ○ ○年,直到三二…… ○ ○年。仰韶期因仰韶村而得名;甘肃出土的大型器物与仰韶村出土的相类似,西阴村出土的也一样。其时代大约相当于西元前三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元年〕 ○ ○年,直到二六…… ○ ○年。辛店期因辛店而得名,其时代大约相当于西元前二九…… ○ ○年,直到二六…… ○ ○年。辛店期因辛店而得名,其时代大约相当于西元前二六…… ○ ○年,直到二三…… ○ ○年。寺窪期因寺窪山而得名,其时代大约相当于西元前二三…… ○ ○年,直到二…… ○ ○ ○年。沙井期因沙井而得名,其时代大约相当于纪元前二…… ○ ○年,直到一七…… ○ ○年。○年。前三期出土的器物都没有金属制品,后三期则铜器逐渐增多,所以可以说,前者属于史前时期,后者属于有史以后。这是安特生《甘肃考古记》所划分的时期。在这段时期以前,是旧石器时代。法国博物学者德日进等人在宁夏鄂尔多斯、榆林等地发现了旧石器,有人推断其年代在今天五万年以前。过去西方学者曾经说中国没有旧石器时代,近来才逐渐知道并非如此。又在民国十年至十二年之间,澳洲古生物学家师丹斯基发现了北京猿人。地点在北平西南一百多里的房山县周口镇。师氏整理所得化石时,发现前臼齿和臼齿各一枚,都与今天人的牙齿相似;研究结果断定是人的牙齿。至于年代,有人说距今五六十万年,也有人说甚至距今一百万年。民国十五年冬,世界考古学会会长、瑞典皇太子来到中国。安特生倡议在北平各学术团体举行的欢迎宴会上公布了这两枚牙齿,并将其定名为“北京齿”,称生有这种牙齿的人为“北京人”。第二年,步林博士继续在原来的洞穴中发现一枚下臼齿,经步达生测量,也断定是原人的遗骸,并把生有这种牙齿的人定名为“北京种的中国猿人”。民国十七年,北平地质调查所的杨钟健、裴文中二人又在周口店挖出数枚猿人化石牙齿、两个不完整的牙床和几块破碎的头骨。民国十八年十二月,裴文中又在一个洞穴中发现一具没有破碎的成年猿人头骨和十多枚牙齿。于是,作为人类最古老类型的北京猿人便得到科学界公认,生有这种牙齿的人又改名为“震旦人”。以上所说的发现虽然有外国人参与,并且重要的鉴定也由他们完成,但主持工作的一定是中国的学术机关,而地质调查所又是其中的主要机关之一。至于外国人在中国自行发掘所得的成果,也有值得叙述的价值。例如日本人在旅顺牧羊城、大连附近的■子窝等地,也发现了史前遗迹,获得了许多石器。据安特生、步达生等人的研究,仰韶村和沙锅屯两处遗址出土的器物同属新石器时代,而且是同一民族遗留下来的。他们又说,仰韶村、沙锅屯两地居民的体质,与近代华北居民的体质属于同一类型,也同史前甘肃居民的体质相似;大概这三处古代居民的体质都像现代华北人,也就是所…… 400、401页未扫描,缺失!
富,鉴别之旨在求史料之真确。无论纪某一人或某一事,古人所述虽甚简略,而今人致其搜集之功,则变简略而为丰富者有之矣。梁氏所举之例,谓《史记》记墨子事迹于《孟子荀卿列传》,不过曰,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寥寥二十四字而已。而孙诒让生二千年后,能作一极博赡翔实之《墨子传》,其文多至数千言,此善于搜集史料之效也。搜集之法,应先立某人某事为纲,遇有关于某人某事,随时纪于其下,积时既久,不能再有所得,然后加以排比,即成一长编式或年谱式之纪载,而搜集之功毕矣。次则就所搜得之史料,加以辨别,某者为正为真,某者为误为伪,正者真者宜取,误者伪者宜弃。譬如榨油,应先去其渣滓,又如制米,应先去其糠壳,然后得其精华,而成可用之品矣。《尚书》为极可贵之古史,而其中之伪古文,必须删弃,然后二十八篇今文之真面目,乃焕然复明。又如今人谓《左传》中有刘歆掺入之文,不尽可信,是其极可珍贵之史籍,而含有少数之伪史料矣。究竟刘歆能否作伪,作伪之后何以汉博士不即为之发覆,又何以近二千年之后始有人言其作伪,而在前者反无人疑及于此,此又辨别古书真伪一待决之问题也。至于古书之记载,因传闻疑似而未尽得真者,是谓之误,如宋将康保裔因兵败而降于辽,《辽史》载之甚详,而《宋史》列于《忠义传》,此盖南北传闻之误,待后人刊正也。梁氏所举之例,曰,执一人而问之曰,今之万里长城,何人所筑,则必答秦始皇时,不知秦始皇以前,燕、赵、齐皆筑长城,秦以后北魏、北齐亦筑长城,而秦长城不过占其一小部分,曷能举全城以傅诸秦耶,此即所谓误也。因长编式或年谱式之记载,而辨其伪,刊其误,则鉴别之功,亦具于此矣。盖搜集不丰富,则无以发见真确之史料,鉴别不真确,则将为伪误之史料所混淆,二者之功,固缺一不可也。又梁氏之所谓鉴别,即吾之所谓整理,鉴别者,整理之始功,整理者,鉴别之终事也。故不精于鉴别者,不能侈言整理,盖自罗、王诸氏,以及中央研究院之致力于此,搜集整理之功,可谓著有成绩,而梁氏又详言其方法,以为搜集整理之准,最近史学之趋势,此盖其一端也。何谓新史学之建设与新史之编纂也,倡言新史学之建设,始于梁启超,而何炳松尤屡言之而不厌。所谓新史学及新史,即用近代最新之方法,以改造旧史之谓也。梁氏论旧史之短,尝曰,私家之史,自为供读而作,然其心目之读者,各各不同,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盖以供当时贵族中为人臣子者之读也。司马光《通鉴》,其主目的以供帝王之读,其副目的以供大小臣僚之读。司马迁《史记》,自言藏诸名山传之其人,盖后世少数学者之读也。质而言之,旧史中无论何体何家,总不离贵族性,其读者皆限于少数特别阶级,故其效果亦一如其所期,助成国民性之畸形发达,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又曰,旧史家之史,盖十九为死人而作也,史官之初起,实由古代入主,欲纪其盛德大业,以昭示子孙,而主旨则在隐恶扬善,观《春秋》所因鲁史之文可知也。其有良史,则善恶毕书,然无论为褒为贬,而立言皆以对死人,则一也。后世奖励虚荣之涂术益多,墓志家传之属,汗牛充栋,其目的,不外为子孙者欲表扬其已死之祖父,而最后荣辱,一系于史。驯至帝者亦以此为驾驭臣僚之一利器,试观明清以来饰终之典,以宣付史馆立传,为莫大恩荣,至今犹然,则史之作用可推矣。至梁氏所谓新史之创造,基本条件有三,一曰史以生人为本位,二曰史应近于客观性,三曰史学范围应重新规定,以收缩为扩充。所谓以生人为本位者,即史为生人今人而作,而非为死人古人而作是也。其义理至明,无待详解,孔子作《春秋》,朱子作《通鉴纲目》,或在拨乱反正,或在褒善贬恶,先有一种主观见解,而后以古人成事为我注脚,此非为史而作史,所谓借著书以垂戒万世也。史之本质,有若绘画人物,须各还其本来面目,以存其真。人之不同,各如其面,乙之不能似甲,亦犹丙之不能似乙,持鉴空衡平之态度,而不杂入丝毫之己见,是之谓客观。然纯客观之史,实际未必作到,故又谓之近于客观,此新史之条件,应近于客观者也。
译所谓“富”,是说鉴别的要旨在于求得史料的真实准确。无论记载某个人还是某件事,古人的叙述即使十分简略,而今人如果下功夫广泛搜集,就有可能把简略变为丰富。梁氏举例说,《史记》把墨子的事迹记在《孟子荀卿列传》中,不过说:“墨翟大概是宋国的大夫,擅长守御,主张节用;有人说他与孔子同时,有人说他在孔子之后。”总共只有寥寥二十四字。可是孙诒让生于墨子之后两千年,却能写成一篇极其博大详实的《墨子传》,文字多达数千言,这就是善于搜集史料的效果。搜集的方法,应当先以某个人、某件事为纲,遇到有关这个人或这件事的材料,就随时记在它的下面。日积月累,直到再也搜集不到新的材料,然后加以编排比较,就成为长编式或年谱式的记载,搜集工作也就完成了。其次,要对搜集到的史料加以辨别:哪些是正确真实的,哪些是错误虚假的;正确真实的应当采用,错误虚假的应当舍弃。比如榨油,先要除去渣滓;又如制米,先要除去糠壳,然后才能取得精华,制成可用的产品。〔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人〕 《尚书》是极其珍贵的古史,其中的伪古文必须删去,二十八篇今文的真实面貌才能重新清楚地显现出来。又如现在有人说,《左传》中有刘歆掺入的文字,并不完全可信;这就是说,这部极其珍贵的史籍中也含有少量伪造的史料。究竟刘歆能不能作伪?作伪以后,为什么汉代博士没有立即揭露它?又为什么直到将近两千年以后才有人说这是刘歆伪造的,而在此前反而没有人怀疑这一点?这也是辨别古书真伪时必须解决的问题。至于古书中的记载,因为传闻和疑似而没有完全得到事实真相的,叫作“误”。例如宋将康保裔因兵败而投降辽国,《辽史》记载得很详细,而《宋史》却把他列入《忠义传》,这大概是南北双方传闻造成的错误,有待后人刊正。梁氏举例说,假如抓住一个人问他:“现在所说的万里长城是谁修筑的?”他一定会回答是在秦始皇时修筑的。他不知道,在秦始皇以前,燕、赵、齐三国都修筑过长城;秦朝以后,北魏、北齐也修筑过长城;而秦长城不过占整个长城的一小部分,怎么能把全城都归给秦国呢?这就是所谓的“误”。依据长编式或年谱式的记载来辨别伪造、订正错误,鉴别的功效也就包含在其中了。因为搜集得不丰富,就无法发现真实准确的史料;鉴别得不准确,就会被虚假错误的史料混淆。搜集和鉴别这两项工作,确实缺一不可。梁氏所谓的“鉴别”,也就是我所说的“整理”;鉴别是整理工作的开始,整理则是鉴别工作的最终完成。所以,不精于鉴别的人,不能夸口谈论整理。自罗、王诸位先生以来,直到中央研究院致力于这项工作,搜集整理史料已经可以说取得了显著成绩;梁氏又详细说明其方法,把它作为搜集整理的准则,这符合最近史学的发展趋势,这只是其中的一端。什么叫作新史学的建设和新史的编纂呢?倡导建设新史学,始于梁启超,而何炳松尤其多次不厌其烦地谈到它。所谓新史学和新史,就是用近代最新的方法来改造旧史。梁氏论述旧史的缺点时曾说,私人撰写的史书,是为供自己阅读而作的;但是,他心目中的读者各不相同。孔子编成《春秋》而使乱臣贼子感到畏惧,大概是供当时贵族中做臣子、做人下属的人阅读的。司马光的《通鉴》,主要目的是供帝王阅读,次要目的是供大小臣僚阅读。司马迁《史记》说自己要把书藏在名山,传给后来同道的人,大概是供后世少数几个学者阅读的。实质上说,旧史无论属于哪种体例、哪一家所作,总脱离不了贵族性;它的读者都限于少数特殊阶级,所以它所产生的效果也正如作者所预期,帮助国民性畸形发展。这是两千年来的史家都无法逃脱的罪责。梁氏又说,旧史家的史书,大概十分之九是为死人写的。史官最初出现,实际上是由于古代君主想要记载自己的盛德大业,以昭示子孙;其主旨则在于隐瞒恶行、宣扬善行,从《春秋》取自鲁国史书的文字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有好的史官,便会把善恶全部记载下来;但是无论是褒扬还是贬斥,撰写史书都是面对死人立言,这一点是相同的。后世用来奖饰虚荣的办法越来越多,墓志、家传之类多得装满牛车,其目的无非是子孙想要表扬已经死去的祖父,而死者最后的荣辱全都系于史书。后来甚至帝王也把这一点作为驾驭臣僚的一种利器。试看明、清以来为死者修饰名声的典礼,把有关事迹宣布交付史馆,为其立传,作为最大的恩荣,直到今天仍然如此,由此就可以推知史书的作用了。至于梁氏所谓新史的创造,基本条件有三条:第一,历史以活人为本位;第二,历史应当接近客观性;第三,史学范围应当重新规定,由收缩而达到扩充。所谓以活人为本位,就是说历史是为活着的人、为今天的人而作的,而不是为死人、为古人而作的。这个道理非常明白,无须详细解释。孔子作《春秋》,朱子作《通鉴纲目》,有的是为了拨乱反正,有的是为了褒扬善行、贬斥恶行,都是先有一种主观见解,然后把古人的成败得失作为为自己观点作注脚的材料。这不是为了历史本身而作史,而是所谓借著书来警戒万世。历史的本质,就像描绘人物,必须让每个人恢复其本来面目,以保存真实。人与人各不相同,就像面貌各不相同;乙不能像甲,正如丙不能像乙。保持如明镜般空明、如秤一样公平的态度,不掺入丝毫自己的意见,这就叫作客观。然而,纯粹客观的历史实际上未必能够做到,所以又说是“接近客观”;这就是新史应当具备的条件。
旧史之体,或为纪传,或为编年,虽非尽属陈腐,而不尽适用于新史。且近世新著,凡专言某一种学术者,谓之某学,进而研究其所术之历史,谓之某某学史,如研究天文,则所撰天文学,而别有所谓天文学史,推之地理、社会、政治、经济诸学,莫不皆然,天文学与天文学史,各有其一定范围,而不相侵越,凡属于学术上之研究,皆属天文学之范围,而学史中则不必详述,两方严守其范围,则无广泛之病,而收缩之效见矣。然学史之种类至多,非旧史儒林、文苑诸传之所能限,故自他一方言之,又时时扩充其领域,故又谓之以收缩为扩充,即以正史之列传而言,记各个人之籍貫、门第等事,此谱牒家所有事也。其嘉言懿行,扩之以资矜式,此教育家所有事也。皆与一时代人类之总活动无大关系,而旧史皆不惮烦而述之,此即以谱牒、教育二学混入其中之故也。新史则不然,一面将其旧领域划归专门各科学,使其日为发展,一面则以总神经系自居,凡各活动之相,悉摄取而论列之,乃至前此未入版图之事项,亦吞纳之而无所让,此又新史之条件应重新规定范围者也 。何炳松曾取美国鲁滨孙博士之《新史学》,译为汉文,书凡八章,其第一章曰新史学,第二章曰历史的历史,第三章曰历史的新同盟,第八章曰史光下的守旧精神,以此四章为最重要,其他四章,概论西史,可以从略,其所述新史学之意义,则谓历史之功用,在助吾人明了人类之现在、将来,又可根据历史之知识,以明了现在之一切问题,而以历史上事实,为吾人前车之鉴。吾则以为不然,盖现代社会之改变,有一日千里之势,吾人对社会欲有所贡献,必先明了现代之状况,而于现代状况之来历,尤须澈底明了,此新史学一辞所由来也。其次则历史须具有科学化,对于史料,应为严密之批评;对于著述,应秉笔直书;且研究历史,不但须究其当然,并应究其所以然,是之谓历史的历史。历史具有科学化,故趋重于分类研究,然其结果,不惟不能瓜分历史之本身,而反因此将概括人类活动之全部,以及融会贯通之责任,须由史家独负其责,此即新史学之意义也。再次则历史与各新科学之关系,所谓新科学,即人类学、古物学、社会学等是也。研究历史,非有新科学为之基础,则无以说明历史之真相,例如研究史前史或上古史,非以人类学,古物学,抑或动物学为之基础,必致茫然无所措手,此则显而易见之理矣。再次则研史之士,不可守旧,勿为旧日文化所束缚,而应利用旧日文化,以树改革之精神,用以改革现代之社会,此又新史学最后之目的也。寻其总义,在消极之一方,为破坏旧史学之思想,在积极之一方,为建设新史学之方法,所谓以综合社会科学之结果,而写过去人类生活之实况者也。校以上文梁氏所论,初无不同之处,此云历史之功用,以明了现在为职志,其以生人为本位可知矣。又云,非以历史上之事实为吾人之前鉴,则为客观,而非主观可知矣。又云,研究历史趋重于分类,是亦以收缩为扩充之说也。以西哲所说之原理,以为中国新史学之建设,梁、何二氏实最努力于此,吾故乐为述之 。至近人之所谓新史,不出通史、专史二类。何者为通史,即普通史之谓;何者为专史,即专门史之谓。取古今史实之全部,而为概括之记述,以求其时间之递嬗,空间之联系为原则者,是之谓通史。自全部史实中,抽出其一部,而为比较详尽之纪述,其于时间之递嬗,空间之联系,亦以范围收缩之故,而易于寻求者,是之谓专史。前者主于联贯,其文贵简要有序;后者贵乎详尽,其文应比次有法,此二者之辨也。《史记》通黄帝至汉武之世,而为一书,是可谓为通史之创作,刘知幾列为六家,而未尝名其为通史也。“通史”之名,始于梁武帝,后则郑樵之《通志》,亦与通史之体例相同,此所谓通者,不过通诸断代史而为一书,而去其重复牴牾者耳。语其繁重,亦与断代史等。故吾尝称《通志》为总辑之史,未尝以通史许之也。章学诚尝于《答客问》一文,论及作史之旨云: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其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绳墨之所不可得而拘,类例之所不可得而泥,而微茫秒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及其书之成也,自然可以参天地而质鬼神,契前修而俟后圣,此家学之所以可贵也。
译旧史的体例,有的采用纪传体,有的采用编年体,虽然不能说全都陈旧,却并不完全适用于新史。并且近世的新著作,凡是专门论述某一种学术的,叫作某某学;进一步研究这种学术的历史,叫作某某学史。例如研究天文,所写的是天文学;另有一种著作叫天文学史。推及地理、社会、政治、经济等学科,也无不如此。天文学和天文学史各有一定的范围,彼此不相侵越:凡属于学术本身的研究,都属于天文学的范围;而在天文学史中则不必详细叙述。双方严格守住各自的范围,就不会有内容过于宽泛的问题,收缩范围的效果也就显现出来了。然而,学术史的种类很多,不是旧史中的《儒林传》《文苑传》等所能限制的。因此从另一方面说,它又要不断扩大领域,所以又称为“以收缩为扩充”。即使拿正史的列传来说,记载每个人的籍贯、门第等事,是谱牒学所有的内容;扩展叙述他们的嘉言懿行,以便作为人们效法的榜样,是教育学所有的内容。这些事情都同一个时代人类的总体活动没有重大关系,但旧史却不怕烦琐地加以叙述,正是因为把谱牒学、教育学这两门学问混入其中的缘故。新史则不是这样:一方面把旧有领域划归各门专门科学,使这些科学日益发展;另一方面又把自己看作总的神经系统,把各种活动的形态都摄取进来加以论述,甚至把过去没有纳入范围的事项也一并吸收进来,毫不退让。这就是新史应当重新规定自身范围的条件。何炳松曾把美国鲁滨孙博士的《新史学》译成汉文。全书共八章:第一章是《新史学》,第二章是《历史的历史》,第三章是《历史的新同盟》,第八章是《史光下的守旧精神》。他认为这四章最重要,其他四章概论西方历史,可以略去。书中所讲的新史学的意义,是说历史的功用在于帮助我们了解人类的现在和将来;又可以根据历史知识来了解现在的一切问题,并把历史事实作为我们的前车之鉴。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现代社会的变化,有一日千里的趋势;我们想要对社会有所贡献,必须先了解现代社会的状况,尤其必须彻底了解现代状况的来历,这就是“新史学”这一名称的由来。其次,历史必须具有科学性:对于史料,应当进行严密的批评;对于著述,应当秉笔直书;而且研究历史,不仅要探究事情应当怎样,还应当探究事情为什么会这样,这就叫作“历史的历史”。历史具有科学性,所以重视分类研究;但其结果不仅不会把历史本身割裂开来,反而因此使概括人类全部活动、并将其融会贯通的责任,必须由史家独自承担,这就是新史学的意义。再次,历史同各种新科学的关系也是一个问题。所谓新科学,就是人类学、古物学、社会学等。研究历史,如果没有新科学作为基础,就无法说明历史的真实情况。例如研究史前史或上古史,如果不以人类学、古物学或动物学为基础,就一定会茫然不知从何下手,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再者,研究历史的人不可守旧,不要被旧日文化束缚,而应当利用旧日文化,树立改革的精神,用来改革现代社会;这也是新史学最后的目的。探究它的总的意义,在消极方面,是破坏旧史学的思想;在积极方面,是建设新史学的方法,也就是综合社会科学的成果,写出过去人类生活的真实状况。拿它同上文梁氏所论相比较,二者并没有不同之处。这里说历史的功用在于了解现在,可以看出它是以活人为本位的;又说不能把历史事实作为我们的前车之鉴,可以看出它所要求的是客观而不是主观;还说研究历史重视分类,这也就是“以收缩为扩充”的说法。用西方哲学家所说的原理来建设中国的新史学,梁、何二位先生在这方面最为努力,所以我乐意把它叙述出来。至于近人所谓的新史,不过分为通史、专史两类。什么是通史?就是普通史。什么是专史?就是专门史。把古今全部史实作概括记述,以求表现时间上的演变和空间上的联系为原则的,叫作通史。从全部史实中抽出其中一部分,作比较详尽的记述;由于范围缩小,时间上的演变和空间上的联系也更容易探求的,叫作专史。前者重在贯通联系,文字贵在简要而有条理;后者重在详尽,文字应当编排有法,这就是二者的区别。《史记》贯通黄帝到汉武帝时期,写成一部书,可以说是通史创作的开端。刘知幾把史书列为六家,却没有称它为通史。“通史”这个名称始于梁武帝;后来郑樵的《通志》,体例也同通史相同。不过,这里所说的“通”,只是把各部断代史贯通编成一书,并除去其中重复、抵牾的地方而已。说到篇幅繁重,它也同断代史相等。因此我曾把《通志》称为总辑的史书,却从未把它当作通史。章学诚曾在《答客问》一文中谈到撰写史书的宗旨:史学的大源头,本于《春秋》;《春秋》的义理,表现在对史事的取舍增删上;而取舍增删的意义,并不只是记述事情的始末、文章写成后符合一定的规矩而已。按照孔子所谓“义则窃取之”的宗旨来看,当然要建立天地人的纲纪,阐明大道,用来贯通古今的变化,形成一家之言。这就要求详述别人略写的地方,辨明别人混同的地方,重视别人轻视的地方,注意别人忽略的地方;不受固定尺度所拘束,也不拘泥于现成的类别规则;在细微、模糊、转瞬即逝的地方,能够独自用心作出判断。等到这部书写成,自然可以同天地相参、向鬼神验证,契合前代贤人的见解,并等待后世圣人来印证。这就是一家之学所以可贵的地方。
章氏此论即为《通志》而发,何炳松则深取之,以此为通史之定义,虽通诸现代西洋之所谓通史,亦可当至理名言之评语而无愧色 。然章氏论史,以《春秋》为极则,以古人之守于王官者为百世不易之成法,其称史义,称家学,皆含有崇古之见,斯则尚有商量余地耳。夫通史之可贵,不仅详人所略,异人所同,重人所轻,忽人所谨而已。又当略人所详,同人所异,轻人所重,谨人所忽,不在事迹之详备,而在脉络之贯通,不在事事求其分析,而在大体之求其综合,所谓成一家之言,固非必要,而通古今之变,则为必具之要义。与其谓为通史,不如径称为普通史,普通亦义同普遍,即含有概括叙述之意,其造端虽大,其措辞则简,不必高语《史记》、《通志》,以马、郑诸氏为师,一人闭户而可殚,假以数年之岁月而可成,此即现代之所谓通史也。鲁滨孙博士以历史为连续而成,故主作通史,以求时间之联贯,而以断代史及国别史不能表现其功能,故不甚重之。何氏因其说以撰《通史新义》,凡分两编,上编专论社会史料研究法,凡史料考订与事实,编次之理论及应用属之;下编专论社会史研究法,凡社会通史之著作,及与他种历史之关系,皆加以说明,同时于其他似是而非偏而不全之义例,亦加以相当之估值。至其所述之原理,则十九采自法国史家塞诺波所著《应用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一书。盖新史之对象,为社会之全部,而非为特殊阶级之局部,能就社会史料而加以研究整理,则通史之骨干立矣。若夫专史之作,初则有断代史、国别史之分,继则有典制史、学术史之作。所谓断代史,如汉、晋、唐、宋、元、明,皆以一代之事编为一史,此就纵贯之通史,而截取其一部而为叙述者也。所谓国别史,如三国、十六国,就纵断之一部,横剖而为数段以为叙述者也。所谓典制史,如《通典》、《通考》,盖汇合诸史之志,而联贯为一书者也。所谓学术史,盖汇合诸史之儒林、文苑诸传,联贯而为一书者也。何氏于所撰《通史新义》中,曾论及西洋专史之发生云:自博学之道兴,学者始习于古代书籍之研究,并叙述各种不同之事实,以评定古书之优劣,自此专心搜集,关于中古时代习惯、制度、语言、文字之史料,及事实,专著类纂,因此出世,于是西洋始有各种特殊之历史,如文字史、语言史、教会史、法律史、文学史、建筑史、雕刻史、制度史、风俗史等,此种专史,本为全史之重要部分,唯各成自主之一支,各有其专门之作家,及特殊之传统习惯,史家之注意此类事实者既寡,故此种专史之创造,多非史家之功。此种专史,往往自取独立科学之态度。盖历史上特殊之事实,为数极多,吾人欲视同普通历史研究之,实际上已不可能也。而专史遂不能不依年代与地域,而划成其范围,以国家与时代为界限,每一种专史,更分段落,是故吾人既有宗教史、法律史、文学史,同时又有埃及史、亚述史、希腊史、罗马史、法国史、英国史,并有中古史、近世史、现代史也。历史之分支既多,通史之范围,当然因之而缩小,旧日概念,所视为服务公家可资借鉴,而且在历史占有最大地位之各类事实,至此皆变为专史之原料,如外交史、军事史、宪法史是也(本书叶一百四十四一一一百四十五)。寻此所论,诚与中土专史之发生,无大殊异。吾国古代,先有联贯记载之通史,如周室太史柱下之所掌是也。继乃有国别史,如鲁《春秋》、晋《乘》、楚《梼杌》以及《国语》、《国策》之作是也。继则有断代史,如《汉书》、《三国志》以下之正史是也。继则有制度、文物之史,近于类纂者,如《通典》、《通考》是也。继则有学术史,如《明儒》、《宋元》等《学案》是也。最近乃有所谓上古史、中古史、近世史、现代史,此自纵贯之通史,横截而为数段者也。又有所谓哲学史、文学史、语言文字学史、宗教史、美术史、法制史、财政史、社会史,又自普遍之通史,纵分而为数部者也。此又受西洋学术之影响,而为科学之分类者也。梁任公亦论及专史之作,分为五种,一曰人的专史,即专以纪人为本位者,如合传、专传、年谱、人表之类是也。
译章氏这段话是针对《通志》而发的,何炳松非常赞同,并以此作为通史的定义。即使把它同现代西洋所谓的通史相比较,也完全可以称为至理名言而毫不逊色。不过,章氏论史,把《春秋》作为最高准则,把古人所掌握的王官之学看作世世代代不可改变的成法;他所说的史义、家学,都含有尊崇古人的观点,这一点还可以商榷。通史的可贵,不仅在于详述别人略写的、辨明别人混同的、重视别人轻视的、注意别人忽略的内容,还应当略写别人详述的,综合别人分开的,轻看别人重视的,注意别人忽略的。它不在于事迹记载得十分完备,而在于脉络贯通;不在于对每件事都进行分析,而在于从总体上加以综合。所谓形成一家之言,固然不是通史的必要条件;但贯通古今的变化,却是必须具备的要义。与其称作通史,不如径直称作普通史;“普通”也就是“普遍”的意思,含有概括叙述的意义。它的取材范围虽然很大,但措辞可以简约,不必把《史记》《通志》说得高不可攀,也不必以司马迁、郑樵等人为师;一个人闭门独自撰写,花上几年的时间就可以完成,这就是现代所谓的通史。鲁滨孙博士认为历史是连续形成的,所以主张撰写通史,以求时间上的贯通;他认为断代史和国别史不能表现历史的这种功能,因此不太重视它们。何氏根据他的说法撰写《通史新义》,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专门论述社会史料的研究方法,凡史料考订以及事实编次的理论和应用,都归在这一编中;下编专门论述社会史的研究方法,凡社会通史的著作及其同其他种类历史的关系,都加以说明;同时,对于其他似是而非、偏颇而不完整的义例,也作出相应的评价。至于书中所述的原理,大多取自法国史家塞诺波所著《应用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新史的对象是整个社会,而不是特殊阶级的一部分;如果能够对社会史料进行研究和整理,通史的骨干就建立起来了。至于专史的撰写,起初有断代史、国别史之分,后来又有典制史、学术史等著作。所谓断代史,如汉、晋、唐、宋、元、明,都是把一个朝代的事情编成一部史书;这就是从纵向贯通的通史中截取一部分来叙述。所谓国别史,如三国、十六国,是从纵向断代的整体中横向剖分出若干段来叙述。所谓典制史,如《通典》《通考》,是汇集各部史书中的志,贯通编成一部书。所谓学术史,是汇集各部史书中的《儒林传》《文苑传》等传记,贯通编成一部书。何氏在所撰《通史新义》中,曾论述西洋专史的产生:自从博学之风兴起,学者开始研究古代书籍,并叙述各种不同的事实,以评定古书的优劣。从此,他们专心搜集有关中古时代的习惯、制度、语言、文字的史料和事实,编纂成专著。于是,西方开始出现各种专门史,如文字史、语言史、教会史、法律史、文学史、建筑史、雕刻史、制度史、风俗史等。这些专门史原本都是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后来各自成为独立的分支,各有专门的作者和特殊的传统习惯。由于史家注意这类事实的很少,所以这些专门史的创立,大多并非史家的功劳。这些专门史往往采取独立学科的态度。因为历史上特殊的事实极多,人们若想把它们都作为普通历史来研究,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因此,专门史不得不按照年代和地域划定范围,以国家和时代为界限;每一种专门史又分成若干段落。所以,我们既有宗教史、法律史、文学史,同时又有埃及史、亚述史、希腊史、罗马史、法国史、英国史,还有中古史、近世史、现代史。历史的分支既然越来越多,通史的范围当然因此缩小。过去所认为能够服务于国家、供人借鉴,并且在历史中占最大地位的各类事实,到这时都变成了专门史的材料,例如外交史、军事史、宪法史就是这样(本书叶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五)。按照上述论述来看,这与中国专门史的产生并没有太大不同。我国古代先有贯通记载的通史,如周室太史柱下所掌管的记载就是这样。后来有国别史,如鲁国的《春秋》、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以及《国语》《国策》等著作。再后来有断代史,如《汉书》《三国志》以下的正史。接着又有记载制度、文物的历史,接近分类编纂的形式,如《通典》《通考》。后来又有学术史,如《明儒》《宋元》等《学案》。最近又有所谓上古史、中古史、近世史、现代史,这是把纵向贯通的通史横向截取为若干段。又有所谓哲学史、文学史、语言文字学史、宗教史、美术史、法制史、财政史、社会史,这是又把普遍性的通史纵向分为若干部类。这也是受到西方学术影响而形成的科学分类。梁任公也谈到专门史的写作,把它分为五种:第一,人的专史,即专门以人物为中心来记载的历史,如合传、专传、年谱、人物表之类。
二曰事的专史,即专以纪事为本位,如《东林列传》,《复社纪略》,专纪明季士大夫之集团活动者是也。三曰文物的专史,即专以纪文物制度为本位者,如政治、经济、文化诸专史是也。四曰地方的专史,即专以纪载某一地方为本位,如各省通志、县志,称为地方志是也。五曰断代的专史,即专纪载某一时代之史,如旧作之《唐书》、《宋史》,新作之近世史、现代史是也。然又有国别史之一种,梁氏未曾叙及,兹就《三国志》、《十六国春秋》、《南北史》诸书言之,以一时代之事迹,划分为数部而分载之,正如后世之地方志。然三国之一时代,上以承汉,下以启晋;南北朝之一时代,则又上以承晋,下以启唐,亦居断代史之一部,盖又介乎地方的专史、断代史的专史之间者也。梁氏盖以国别史,纳于断代史之中又不复叙及之耳。何氏又论及通史、专史之分云:一套之专史,如风俗、美术、宗教制度等之历史,无论其内容如何完备,决不足使吾人了解社会之演化,或世界之历史也。盖其所述者,仅一种连续抽象之描写而巳,而在所有此种抽象现象申,本有其具体之连锁,此种现象,或皆产生于同一人群之中,或皆为同一人群之产品,而此种人群,又往往有其共同之伟业,如迁徙、战争、革命、发见等,为各种现象之共通原因。例如吾人试究魏晋六朝之文学,将见自东晋直至隋朝四百年间,所谓南朝之文学,大体承吴语文学之后,继续发展,而成为南方新民族文学;至于北方,则自晋分东西以后,直至北魏灭亡时止,先之以文学之衰替,继之以文学之中兴,终至产出一种尚武好勇之新文学。文学之变化如此,不可谓之不繁矣,扶吾人迄不能就文学史本身,求其所以演化之原因也。此种演化本身,极难了解,吾人如欲了解所有此种文学上之特殊变迁,将非求援于通史不可。盖唯有通史,方述及东晋偏安之后,中国文化实保存于东南之一隅,而北方则先有五胡十六国之大乱,继之以北方蛮族之华化,而终于北魏之完全屈服于吾国文化之下。是故所谓通史,即共通之历史,吾人于此可知所有专史之编著,虽完备异常,而在吾人之历史知识中,始终不肯留有或缺之部分,此不可或缺之部分非他,即吾人所谓通史者是也。其特性在描写具体之真相,叙述社会人群之行为与伟业,故通史之为物,无异一切专史之连锁,通史中之事实,无异专史申事实之配景。实际上此种共通事象之足以联络,或驾驭人类之特殊活动者,皆属影响及于大众,及足以变更一般状况之事实,因侵略或殖民而起之民族移动也,人口中心之创设也,人群一般制度之创造或变更也,皆其类也。政治史之重要以及通史中政治史所占之地位之特大,其故皆在于此(《通史新义》页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何氏以鲁滨孙博士之说为基础,故甚重视通史,以为通史能说明共通之演化及特殊之变迁,而专史则不能也。第吾则谓通史、专史之分,则由比较而定,其范围之广狭,亦因所述之事实而定。例如《通志》,政治典章无所不包,不可不谓之通矣。而《通鉴》则专纪政治,《通典》、《通考》则专纪典章,取以衡之《通志》,则彼为通史,而此为专史矣。荀悦《汉纪》,袁宏《后汉纪》,仅纪前后汉之政治,仅当《通鉴》之一段,取以相校,则《通鉴》为通史,《汉纪》为专史矣。《读史方舆纪要》、《天下郡国利病书》,仅当《通典》之州郡典、《通考》之舆地考,取以相校,则《通典》、《通考》为通史,而《纪要》、《利病书》为专史矣。依此推之,则专之下又有专焉。前之号为专者,又含有通之性质,而相引至于无极矣,此以旧史为列者也。又如新著之文化史,本自通史划出而自为一部者也。然学术为文化之一部,乃自文化史而分为学术史,而文学史又为学术史之一部,诗史、词史又为文学史之一部,亦相引而至于无穷,文化史视通史为专;视学术史则为通,文学史视学术史为专,而视诗史、词史则为通,是通史、专史之名,时因比较而异,即通史、专史之分,既由比较而定也。大抵划通史之一部,以为专史,则其纪述必较通史为详,以此递推,则范围愈狭,记述亦愈详,《方舆纪要》之详于州郡典,《通典》之详于诸史之志,必不待言也。再自他一方言之,通史既划其若干部分,而属于专史,而同时复吸收其他部,以入通史范围之内,盖其吸收愈多,包蕴愈广,而通史乃得独成其大,且与专史,有两不相妨相得益彰之效,此即梁任公之所谓新史也。是故通史、专史之分,既由比较而定,则非一成不易之称,而通史之与专史,又非各立疆界,若胡越之相视。歧通史、专史而二之,固为治史者所不许,重视通史,而夷视专史,亦岂通人之见哉。
译第二,事的专史,即专门以事件为中心来记载,如《东林列传》《复社纪略》,专门记载明朝末年士大夫集团活动的著作。第三,文物的专史,即专门以文物、制度为中心来记载,如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专门史。第四,地方的专史,即专门以记载某一地方为中心,如各省通志、县志,统称为地方志。第五,断代的专史,即专门记载某一时代的历史,如旧有的《唐书》《宋史》,以及新作的近世史、现代史。不过,还有一种国别史,梁氏没有叙述。现在就《三国志》《十六国春秋》《南北史》等书来说,它们把一个时代的事迹划分为若干部,分别加以记载,正如后世的地方志一样。然而,三国这个时代,上承汉朝,下启晋朝;南北朝这个时代,则上承晋朝,下启唐朝,所以它们也属于断代史的一部分,只是又处在地方专史和断代专史之间。梁氏大概是把国别史归入断代史之中,所以不再另行叙述。何氏又谈到通史和专史的区别,说:一套专门史,如风俗史、美术史、宗教制度史等,无论内容多么完备,也决不能使我们了解社会的演化或世界的历史。因为它所叙述的,只是一种连续的抽象描写;而在所有这些抽象现象之间,本来存在着具体的联系。这些现象,或者都产生于同一人群之中,或者都是同一人群的产物;而这些人群又往往有共同的伟大事业,如迁徙、战争、革命、发现等,成为各种现象的共同原因。例如,我们试着研究魏晋六朝的文学,就会看到,从东晋直到隋朝的四百年间,所谓南朝文学,大体上承接吴语文学而继续发展,成为南方新的民族文学;至于北方,则从西晋分为东晋、西晋以后直到北魏灭亡,先经历文学的衰落,继而文学复兴,最终产生出一种崇尚武力、喜好勇猛的新文学。文学的变化如此复杂,不能说不繁多,但我们仍然不能仅从文学史本身找出它演化的原因。这种演化本身极难理解。我们如果想了解文学上的所有这些特殊变化,就不能不求助于通史。因为只有通史才会叙述:东晋偏安以后,中国文化实际上保存在东南一隅;而北方先有五胡十六国的大动乱,继而有北方蛮族的华化,最后北魏完全屈服于我国文化之下。因此,所谓通史,就是共同的历史。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各种专史虽然编写得极其完备,但在我们的历史知识中始终不能留下缺失的部分;这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通史。通史的特点在于描写具体的真实情况,叙述社会人群的行动与伟业。所以,通史就像一切专史之间的联系,通史中的事实就像各专史事实的背景。实际上,凡是能够联系起来,或者能够支配人类特殊活动的共同事象,都是会影响大众、足以改变一般状况的事实;因侵略或殖民而发生的民族迁移、人口中心的建立、人群一般制度的创立或变更,都属于这一类。政治史之所以重要,以及政治史在通史中所占地位特别大,原因就在这里(《通史新义》页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何氏以鲁滨孙博士的说法为基础,所以非常重视通史,认为通史能够说明共同的演化和特殊的变迁,而专史不能。不过我认为,通史和专史的区别是通过比较确定的,它们范围的宽窄也取决于所叙述的事实。例如《通志》包罗政治典章,无所不及,不能不说是通史;而《通鉴》专门记载政治,《通典》《通考》专门记载典章。拿它们同《通志》比较,《通志》就是通史,而《通鉴》《通典》《通考》就是专史。荀悦的《汉纪》、袁宏的《后汉纪》只记载前汉、后汉的政治,相当于《通鉴》中的一段;拿来比较,《通鉴》就是通史,《汉纪》就是专史。《读史方舆纪要》《天下郡国利病书》只相当于《通典》的州郡典、《通考》的舆地考;拿来比较,《通典》《通考》就是通史,而《纪要》《利病书》就是专史。依此推论,专史之下还可以有更专的专史。原先称为专史的著作,又包含通史的性质,这样逐层比较下去可以无穷无尽;这里说的是旧史的排列情况。又如新近撰写的文化史,本来是从通史中划分出来而独立成为一部的。然而,学术是文化的一部分,于是又从文化史中分出学术史;文学史又是学术史的一部分,诗史、词史又是文学史的一部分,这样也可以层层分下去而没有穷尽。文化史相对于通史是专史,相对于学术史则是通史;文学史相对于学术史是专史,而相对于诗史、词史则是通史。因此,通史、专史这两个名称,常常会因比较对象不同而变化;也就是说,通史和专史的区分本来就是通过比较确定的。大体上,把通史的一部分划出来作为专史,它的记述必然比通史详细;这样逐层推下去,范围越窄,记述也越详细。《方舆纪要》比州郡典详细,《通典》比各史的志详细,这是不必多说的。再从另一个方面看,通史既然划出若干部分归入专史,同时又吸收其他部分纳入通史范围,那么它吸收得越多,包容得越广,通史就越能独立形成宏大的体系,并且同专史之间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这就是梁任公所说的新史。因此,通史、专史的区别既然是通过比较确定的,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称呼;通史和专史也不是各自划定疆界、彼此像胡人与越人那样互不相干。把通史和专史分割开来、看成彼此对立,当然不是治史者所允许的;重视通史而轻视专史,难道又是通达之人的见识吗?
近人主造新史者,莫先于章太炎先生,曾于所著《訄书》中,撰《中国通史略例》,以见其旨,后改署《訄书》为《检论》,删去此篇,然其精言胜义,闳识孤怀,颇能发前人所未发,亦为后来论史者所不及。爰取其全文,迄录如左:中国秦汉以降,史籍繁矣,纪、传、表、志,肇于史迁,编年建于荀悦,纪事本末作于袁枢,皆具体之记述,非抽象之原论,杜、马缀列典章,闿置方类,是近分析法矣。君卿评议简短,贵与持论鄙倍,二子优绌,诚巧历所不能计,然于演绎法皆未尽也。衡阳之圣,读《通鉴》、《宋史》而造论,最为雅驯,其法亦近演绎,乃其文辩反覆,而辞无组织,譬诸织女,终日七襄不成报章也。若至社会政法盛衰蕃变之所原,斯人暗焉不昭矣。王、钱诸彦,昧其本干,攻其条末,岂无识大,犹愧贤者,今修《中国通史》约之百卷,鎔冶哲理,以祛逐末之陋,鉤汲眢沈,以振墨守之惑,庶几异夫策缝计簿相斫书之为者矣。西方作史,多分时代,中国则惟书志为贵,分析事类,不以时代封画,二者亦互为经纬也。彪蒙之用,斯在扬榷大端,令知古今进化之轨而已,故分时者,适于学校教科,至乃精研条列,各为科目,使一事之文野,一物之进退,皆可以比较得之,此分类者,为成学讨论作。亦犹志方舆者,或主郡国,则山水因以附见,其所起讫,无必致详,或主山川,记一山必尽其脉带,述一水必穷其出入,是宁能以郡国封限矣。昔渔仲粗觕,用意犹在诸略,今亦循其义法,改命曰典,盖华峤之故名也。诸典所述,多近制度,及夫人事纷纭,非制度所能限,然其系于社会兴废,国力强弱,非眇末也。会稽章氏谓,后人作史,当兼采《尚书》体例,金滕顾命,就一事以详始卒,机仲之纪事本末,可谓冥合自然,亦大势所趋,不得不尔也。故复略举人事,论纂十篇,命之曰记。西方言社会学者,有静社会学、动社会学二种,静以藏往,动以知来,通史亦然,有典则人文略备,推迹古近,足以藏往矣。若其振厉士气,令人观感,不能无待纪传,今为《考纪》、《别录》数篇,非有关于政法、学术、种族、风教四端者,虽明若文、景,贤差房、魏,暴若胡亥,奸若林甫,一切不得入录,独列帝王师相二表而已。昔承祚作《益部耆旧传》,胪举蜀才,不遺小大,及为《蜀志》,则列传亡几,盖史职所重不在褒讥,苟以知来为职志,则如是足矣。(案太史公引《禹本纪》,杨子云作《蜀王本纪》,皆帝者之上仪也,然《艺文志 儒家》,有高祖传十三篇,孝文传十一篇。而刘滔《圣贤本纪》。亦列子产,见于《文选》王文宪《集序注》所引,是知纪传本无定称,今亦聊法旧名,取孟坚《考纪》,子政《别录》,以为识别云尔。)列表五篇,首以帝王,以省考纪,复表师相,以省别录,儒林、文苑,悉数难尽,其纂述大端,已见于文言、学术二典,斯亦无待作传,故复列《文儒表》,略为第次,从其统系而已。方舆古今沿革,必为作典,则繁文难理,职官亦尔。孟坚百官公卿,上于列表,一代尚然,况古今变革,可胜书耶。故于《帝王表》后,即次《方舆》、《职官》二表,合后《师相》、《文儒》,为表凡五云。史职范围,今昔各异,以是史体变迁,亦各殊状,上世瞽史巫祝,事守相近,保章灵台,亦官职也。故作史必详神话,降及迁、固,斯道无改。魏晋以来,神话绝少,律历、五行,特沿袭旧名,不欲变革,其义则既与迁、固绝异,然上比前哲,精采黯黕,其高下相距则远,是由一为文儒,一为专职耳。所谓史学进化者,非谓其廓清粗翳而已,己既能破,亦将能立,后世经说古义,既失其真,凡百典帝,莫知所始,徒欲屏绝神话,而无新理以彻之,宜矣其肤末茸陋也。要其素知经术者,则敹作史为犹愈,允南古史,昔传过于子长,今不可见,颜孔隋书,亦迁、固以后之惇史,君卿《通典》,事核辞练,绝异于贵与之伧陋者,故以数子皆知经训也(近世如赵翼辈之治史,戋戋鄙言,弗能钩深致远,由其所得素浅尔)。惜夫身通六艺之士,滞于礼卑,而乏智蒙之用,方之古人,亦犹倚相射父而已,必以古经说为客体,新思想为主观,庶几无愧于作者。今日治史,不专赖域中典籍,凡皇古异闻,种界实迹,见于洪积石层,足以补旧史所不逮者。外人言支那事,时一二称道之,虽谓之古史无过也。亦有草昧初启,东西同状,文化既进,黄白殊形,必将比较同异,然后优劣自明,原委始见,是虽希腊、罗马、印度、西腊诸史,不得谓无与域中矣。若夫心理、社会、宗教各论,发明天则,烝人所同,于作史尤为要领,道家者流,出于史官,庄周、韩非,其非古之良史耶。
译近代主张创作新史的人,没有谁早于章太炎先生。他曾在所著《訄书》中撰写《中国通史略例》,用来表明自己的宗旨;后来把《訄书》改名为《检论》,删去了这一篇。然而,其中精辟的言论、高明的见解、宏阔的识见和独到的思想,很能阐发前人没有阐发的内容,也是后来论史者所不能及的。因此现在把全文抄录如下:中国自秦汉以来,史籍十分繁多。纪、传、表、志,起源于司马迁;编年体建立于荀悦;纪事本末体创始于袁枢,这些都是具体的记述,而不是抽象的原理性论述。杜佑、马端临把典章制度编排列举,开设并安排各类门目,这已经接近分析的方法了。君卿的评论简短而有持论,贵与的说法鄙陋乖僻;两人的优劣,确实是最精巧的计算也无法衡量的,但他们对于演绎法都没有做到完备。衡阳的圣人读《通鉴》《宋史》而建立论说,最为雅正纯熟,其方法也接近演绎;只是他的文章辩说反复,文辞没有组织,好比织女整天七次移动梭子,却织不成一匹完整的布。至于社会、政治、法律的盛衰、繁变所由产生的原因,这些人却昏昧而不能明察。王、钱诸位学者不明白根本,只攻击枝节,难道不是因为缺乏认识大体的见识吗?即使他们比贤者稍有不足,现在我编纂《中国通史》,约一百卷,熔铸哲理,以消除只追逐枝末的陋习;探取幽深沉埋的内容,以振破固守成说的迷惑,希望能够不同于那些像策书、缝补账簿和互相攻讦之书一样的作品。西方撰写历史,大多按时代划分;中国则只重视书、志,分析各种事类,不以时代划定界限,二者也可以互相交织、彼此配合。粗略地说,编写通史的作用,在于概括叙述大要,使人知道古今进化的轨迹而已。因此,按时代分写,适合用作学校教材;至于精细地研究、分条列举,把各项分别作为科目,使一件事的文野、一种事物的进退都可以通过比较来了解,这种分类方法,是为了形成学问、开展讨论。又如记载舆地古今沿革,有的以郡国为主,于是山水随着郡国附带记载,对其起止不必详细说明;有的以山川为主,记一座山必定穷尽它的脉络,叙一条水必定追溯它的源流,这难道能够用郡国来划定界限吗?从前郑渔仲的著作较为粗疏,着意还在于各种略书;现在也遵循他的义例,改称为‘典’,这是沿用了华峤旧有的名称。各种‘典’所叙述的,大多接近制度;至于人事纷繁复杂,并不是制度所能限制的,但它们同社会的兴衰、国家力量的强弱相关,并非微不足道。会稽章氏说,后人写史,应当兼取《尚书》的体例,如《金滕》《顾命》,就一件事情详细叙述其始末;袁枢的纪事本末体,可以说是暗合自然,也是大势所趋,不得不这样做。因此又大略列举人事,论述编纂十篇,命名为《记》。西方所谓社会学者,有静态社会学和动态社会学两种;静态社会学用来保存过去,动态社会学用来认识未来,通史也是这样。有了‘典’,人文方面的内容大致就齐备了;推考古今的踪迹,足以保存过去。至于要振奋士气,使人受到感动和启发,就不能不依靠纪传体。现在撰写《考纪》《别录》若干篇,凡是同政法、学术、种族、风教四方面无关的人,即使像汉文帝、汉景帝那样英明,像房玄龄、魏征那样贤能,像胡亥那样暴虐,像李林甫那样奸诈,也一概不得收入,只列帝王、师相两表而已。从前陈寿作《益部耆旧传》,罗列蜀地人才,不遗漏大小人物;等到写《蜀志》时,列入列传的人就没有几个了。这大概是因为史官的职责重在记载事实,而不在褒贬人物。如果把认识未来作为史官的职责,那么这样做就足够了。(按:太史公引用《禹本纪》,扬子云撰写《蜀王本纪》,都是帝王以上的礼仪性记载。然而《艺文志·儒家》中有《高祖传》十三篇、《孝文传》十一篇;刘滔的《圣贤本纪》也列有子产,见于《文选》王文宪《集序注》所引。由此可知,纪传本来没有固定的名称;现在也姑且效法旧名,取孟坚的《考纪》、子政的《别录》,用来作为区别。)表共五篇,首先列帝王,以便减少《考纪》的内容;又列师相,以便减少《别录》的内容。儒林、文苑的人物难以全部列举,其编纂叙述的大要已经见于《文言》《学术》二典,因此也无需再为他们作传;所以又列《文儒表》,大略依次编排,只遵循他们的系统而已。舆地古今沿革,必定要另作一典,否则文字繁多,难以整理;职官也是如此。孟坚的《百官公卿表》已经列入表中,一个朝代尚且如此,何况古今制度不断变革,哪里写得完呢?所以在《帝王表》之后,依次编列《方舆》《职官》二表,加上后面的《师相》《文儒》,表总共有五篇。史官职责的范围,古今各不相同,因此史书体例的变迁也呈现不同的形态。上古的瞽史、巫祝,职责相近;保章、灵台也是官职。所以写史必须详细记载神话,到了司马迁、班固,仍然没有改变这一传统。魏晋以来,神话大为减少;律历、五行只是沿袭旧有名称,不愿改变,但其含义已经同司马迁、班固完全不同。可是同前代史家相比,文采暗淡,水平相差很远,这是因为前者是文人儒士,后者是专门官职。所谓史学进化,并不是说只要扫除粗陋蒙昧就够了;既然能够破除旧说,也应当能够建立新说。后世解释经书,古义已经失去真实面貌,各种典籍的源头都无人知晓,只想排斥神话,却没有新的道理来贯通说明,这样写出的史书当然会浅薄粗陋。总的来说,那些一向通晓经术的人,写史还是较为可取的。允南的古史,过去传说超过司马迁的著作,如今已经看不到了;颜师古、孔颖达所撰的《隋书》,也是司马迁、班固以后谨厚的史书;君卿的《通典》考事核实、文辞简练,同贵与的鄙陋文风完全不同。因此,这几个人都是因为通晓经学训诂而能够写史的。(近世如赵翼一类治史者,所说不过是细碎浅陋的话,不能探究深远,是因为他们平素所得太浅。)可惜那些通晓六艺的人,拘泥于礼学的卑末方面,却缺乏智慧和见识的运用;同古人相比,也不过像倚相、射父一类而已。必须把古代经书及其解释作为客观材料,把新思想作为主观主体,这样或许才不愧为史书作者。今天研究历史,不能只依靠本国的典籍。凡是上古的奇闻、不同种族的实际遗迹,见于洪积层中的石头,足以补充旧史所不能涉及的内容。外国人谈论支那的事情,有时也会称道一二;即使把它们称为古史,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又有些事物在文明初始阶段,东西方情形相同;文化发展以后,黄种人与白种人便呈现不同形态,必须比较彼此的异同,然后优劣才会自然显明,事情的源流始末也才能看见。因此,即使是希腊、罗马、印度、西腊等史,也不能说同我国没有关系。至于心理、社会、宗教等方面的论述,能够发现普遍规律,说明众人共同的情况,对写史尤其重要。道家这一学派出自史官,庄周、韩非,难道不是古代优秀的史家吗?
设局修史,始自唐代,由宋逮明,监修分纂,汗漫无纪,《明史》虽秉成季野,较宋元为少愈,亦集合数传以成一史云尔。发言盈廷,所见各异,虽有殊识,无由独著,孟德斯鸠所谓古事谈话者,实近史之良箴矣。今修通史,旨在独裁,则详略自异,欲知其所未详,旧史具在,未妨参考,昔《春秋》作而百国宝书崩,《尚书》删,而三坟穆传轶,固缘古无雕版,传书不易,亦由儒者党同就简,致其流亡。然子骏《七略 尚书家》,犹录《周书》,周官而外,周法周政,亦且傍见儒家,固非谓素王删定以后,自余古籍,悉比于吐果弃药也。通史之作,所以审端径隧,决导神思,其他人事浩穰,乐胥好博之士,所欲知者何既,旧史具体,自不厌其浏览,苟谓新录既成,旧文可废,斯则拘墟笃时之见也已。
《中国通史》目录一、表凡五,帝王表,方舆表,职官表,师相表,文儒表。二、典凡十二,种族典,民宅典,浚筑典,工艺典,食货典,文言典,宗教典,学术典,礼俗典,章服典,法令典,武备典。三、记凡十,周服记,秦帝记,南胄记,唐藩记,党锢记,革命记,陆交记,海交记,胡寇记,光复记。四、考纪凡九,秦始皇考纪,汉武帝考纪,王莽考纪,宋武帝考纪,唐太宗考纪,元太祖考纪,明太祖考纪,清三帝考纪,洪秀全考纪。五、别录凡二十五,管商萧葛别录,李斯别录,董公孙张别录,崔苏王别录,孔老墨韩别录,许二魏汤李别录,顾黄王颜别录,盖傅曾别录,王猛别录,辛张金别录,郑张别录,多尔衮别录,张鄂别录,曾李别录,扬颜钱别录,孔李别录,康有为别录,游侠别录,货殖别录,刺客别录,会党别录,逸民别录,方技别录,畴人别录,叙录。都六十一篇。此即章氏改造新史之方案也。寻其所论,胜义非一,如以纪事一体,比于纪传、编年,故于所立表、典、考纪、别录之外。别立十记,专详历代大事,以弥班、马之缺,既树新体之骨干,亦为通史之楷模,一也。又如逗通史一体,应举大纲,以明人事衍变,制度因革,其不合于此旨,及繁而难理者,则具列于表,以补典、记、考纪、别录之未备,此为史家详人所略略人所详之法,二也。又谓考史不专赖中籍,应穷及地下之藏,此晚近研史之新法也。章氏不信甲骨文字,尝作论非之,证以此文亦非坚持己见,三也。又谓旧史应与新史并重,非谓新史成而旧史可废,此即史料与史著可以并存不废之义,无论中外,理无或爽,四也。夫吾国古史,即为《尚书》、《春秋》及三《传》、三《礼》,学者非通经不能治古史,此章氏所以又有知经术者始能作史之说也。盖章氏邃于经术,以其余力治史,故喜以治经之法治史,其称君卿而抑贵与,则以知经训与否别之耳。瓯北《箚记》,时有善言,讥其浅鄙,亦以此故。愚谓史家之视古经,一如古史,当以治史之法治之,而不可杂以治经之见。由此言之,则贵与之书未必不如君卿,已于前章略论之矣。惟谓史学进化,不仅廓清粗翳,能破尤贵能立,则为无上之胜义,吾见世之学者,能破而不能立者多矣。抨击前人,不遗余力,而不能本其所论,以自撰一史,能立之难,至于如此。有若章氏,不仅自创史例,议论章明,又能撰许二魏汤李及扬颜钱两别录 ,以示大凡,诚庶几于能立者,然六十余篇之通史,亦迄无成书,改造新史,亦难矣哉。次于章氏,欲造通史者,则为梁启超。兹将其所拟《中国通史》及《中国文化史》目录,表列于下:
译设立史局修史,始于唐代,延续到宋、明;由监修分纂,内容浩繁而缺乏条理。《明史》虽然由秉成、季野主持编成,比宋、元两史稍好一些,也不过是汇集若干部传记而成一部史书罢了。朝廷上众说纷纭,各人的见解不同;即使有独到见识,也无法由一人独自著成。孟德斯鸠所说的“古事谈话”,实在是研究历史的良好箴言。如今修撰通史,旨在独自裁定取舍,因此详略自然不同;若想知道其中未详之处,旧史仍然存在,尽管参考,并无妨碍。从前《春秋》编成后,百国史书便散失了;《尚书》删定后,三坟等古书也静默地传失了。这固然因为古代没有雕版,书籍流传不易,也因为儒者彼此附和而取其简略,导致古籍散亡。然而刘向《七略·尚书家》中还记录了《周书》;除《周官》以外,关于周代法制、政事的内容,也还旁见于儒家著作。这本来不能说,素王删定以后,其余古籍就全都如同吐出果实、丢弃药物一样被抛弃了。编写通史,是为了考察端绪和路径,疏导思想;至于其他浩繁的人事,博学好古的人想知道什么,旧史都有具体记载,自然不会厌烦阅读。如果认为新编史书已经完成,旧文就可以废弃,那就是拘泥于一隅、固守时俗的见解了。《中国通史》目录 一、表,共五种:帝王表、方舆表、职官表、师相表、文儒表。二、典,共十二种:种族典、民宅典、浚筑典、工艺典、食货典、文言典、宗教典、学术典、礼俗典、章服典、法令典、武备典。三、记,共十种:周服记、秦帝记、南胄记、唐藩记、党锢记、革命记、陆交记、海交记、胡寇记、光复记。四、考纪,共九种:秦始皇考纪、汉武帝考纪、王莽考纪、宋武帝考纪、唐太宗考纪、元太祖考纪、明太祖考纪、清三帝考纪、洪秀全考纪。五、别录,共二十五种:管商萧葛别录、李斯别录、董公孙张别录、崔苏王别录、孔老墨韩别录、许二魏汤李别录、顾黄王颜别录、盖傅曾别录、王猛别录、辛张金别录、郑张别录、多尔衮别录、张鄂别录、曾李别录、扬颜钱别录、孔李别录、康有为别录、游侠别录、货殖别录、刺客别录、会党别录、逸民别录、方技别录、畴人别录、叙录。总共六十一篇。这就是章氏改造新史的方案。考察他的论述,其中有多项精辟见解。例如,他把纪事体与纪传体、编年体相比较,所以在所设立的表、典、考纪、别录之外,另立十记,专门详述历代大事,以弥补班固、司马迁的缺失;既建立了新史体的骨干,也可作为通史的典范,这是第一点。又如,他认为通史这一体裁应当举出纲要,以说明人事的演变和制度的因革;不合于这一宗旨以及繁杂难以整理的内容,则全部列入表中,用来补足典、记、考纪、别录的不足。这是史家详述别人所略、略述别人所详的方法,这是第二点。又认为考察历史不能只依靠中国典籍,还应当穷究地下的收藏,这就是近代以来研究历史的新方法。章氏不相信甲骨文字,曾经写文章加以非难;但从这篇文章看来,他也并非坚持己见,这是第三点。又认为旧史应当与新史同样重视,并不是说新史完成后旧史就可以废弃;这就是史料与史著可以并存而不应废弃的道理。无论中外,这个道理都没有差错,这是第四点。我国古代史,就是《尚书》《春秋》以及三《传》、三《礼》;学者不通经学,就不能研究古代史。这就是章氏又提出懂得经术的人才能作史的说法。大概章氏精通经术,用余力研究历史,所以喜欢用研究经书的方法研究历史。他称许君卿而压低贵与,是因为以是否懂得经书训诂来加以区别。瓯北《箚记》中有时也有很好的话,讥讽章氏浅陋鄙俗,也正是这个缘故。我认为史家看待古经,应当像看待古史一样,用研究历史的方法来研究它,不可以掺杂研究经书的见解。由此说来,贵与的著作未必不如君卿,我在前一章已经略作论述了。只是他说史学在进化,不仅要廓清粗浅的蒙蔽,还要能够破除旧说,尤其要能够创立新说,这才是最高的精义。我看世上的学者,能破而不能立的很多。抨击前人不遗余力,却不能根据自己所论述的内容,亲自撰写一部史书;能够创立新说之难,竟到了这样的程度。像章氏这样,不仅自己创立史例,议论明白,还能撰写《许二魏汤李别录》和《扬颜钱》两种别录,以显示大体,确实差不多可以算是能够创立的人。然而六十多篇的通史至今也没有完成,改造新史也真是困难啊。继章氏之后,想要创作通史的人,就是梁启超。现在把他拟定的《中国通史》和《中国文化史》目录列举如下:
表见《饮冰室专集 国史研究六种》附录《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一、 政治之部朝代篇民族篇地理篇级阶篇政制组织篇上政制组织篇下政权运用篇法律篇财政篇军政篇藩属篇国际篇清议及政党篇二、 文化之部语言文字篇宗教篇学术思想篇上中下三篇文学篇上中下三篇文,诗,词, 典本,小说。美术篇上中下三篇绘画 书法 雕刻 髹冶 陶瓷 建筑音乐剧曲篇图籍篇 朝代篇神话及史阙时代,宗周及春秋,战国及秦两汉三国南北朝,隋唐及五代,宋辽金元明,清民国,历代政况与文化之关 系观。种族篇上汉族之成份,南蛮诸族。种族篇下北狄诸族,东胡诸族,西羌诸族。地理篇中原,秦陇,幽并,江淮,扬越,梁益,辽海,漠北,西域,卫藏。政制篇上部落时代,周之封建,秦之郡县,汉之郡国及州牧,三国南北朝之郡县及诸镇。唐之郡县及藩镇,唐之藩属统治法,宋 之郡县及诸使,元之行省及封建,明清之行省及封建,清之藩属统治法,民国之国宪及省宪。政制篇下政枢机关之制度及事实上沿革,政务分部之沿革,监察机关之沿革,清末及民国之议会,司法机关。政治运用篇神权,贵族,世卿,君主独裁,母后及外戚,宦官,武人干政,舆论势力,政党。法律篇古代法律蠡测,自战国迄今法典编纂之沿革,汉律,唐律,明清律例及会典,近二十年制律事业。《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教育篇
三、 社会及生计之部
家族篇
阶级篇
乡村都会篇
礼俗篇
城郭宫室篇
田制篇
农事篇
物产篇
虞衡篇
工业篇
商业篇
货币篇
通运篇
以上凡三部,四十篇。
军政篇
兵制沿革,兵器沿革,战术沿革,历代大战比较观,清末及民国军事概说,海军。
财政篇
力役及物质,租税,专卖,公债,支出分配,财政机关。教育篇
官学及科举,私人讲学,唐宋以来之书院,现代之学校及学术团体。
交通篇
古代路政,自汉迄清季驿递沿革,现代铁路。历代河渠,海运之今昔,现代邮电。
国际关系篇
历代之国际及理藩,明以前之欧亚关系,唐以后之中日关系。明中叶以来之中荷、中葡关系,清初以来之中俄关系, 清中叶以来之中英、中法关系,清末以来之中英关系,现行之国际条约。
饮食篇
猎、渔、耕三时代,肉食,粒食,副食,烹饪,麻醉品,米、盐、茶、酒、烟之特别处理。
服饰篇
蚕丝,卉服,皮服,装饰,历代章服变迁概观。
宅居篇
有史以前之三种宅居,上古宫室蠡测,中古宫室蠡测,西域交通与建筑之影响,室内陈设,城垒井渠。
考工篇
石、铜、铁器三时代,漆工,陶工,冶铸,织染,车,舟,文房用品,机械,现代式之工艺。
通商篇
古代商业概况,战国秦汉间商业,汉迄唐之对外商业,唐代商业。宋辽金元明间商业,《恰克图条约》以后之对外商 业。《南京条约》以后之对外商业,近代 国内商业概况。
货币篇
金属货币以前之交易媒介品,历代圜法沿革,金银,纸币,最近改革币制之经过,银行。
农事及田制篇
农产物之今昔观,农作技术之今昔观,荒政,屯垦,井田、均田之兴业,佃作制度杂观。
《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语言文字篇
单音语系,历史的嬗变,古今方言概观,六书之孳乳,文字形体之蜕变,秦汉以后新造字,声与韵,字母,汉族以外之文字,近代之新字母运动。
宗教礼俗篇
古代之迷信。阴阳家言及谶纬家言,道家之兴起及传播,佛教信仰之史的观察,摩尼教、犹太教之输入,回教之输 入,基督教之输入与传播,历代祀典及湮祀,丧礼及葬礼,时令与礼俗。
学术思想篇上
古代学术思想之绍述机关。思想渊源,儒家经典之成立,战国时诸子之勃兴,两汉时儒、墨、道、名、法、阴阳六家之废兴及蜕变,两汉经学,南北朝、隋、唐经学,佛典之翻译,佛学之宗派,儒、佛、道之诤辩与会通,宋元理学之勃兴,程朱与陆王,清代之汉学与宋学,晚清以来学术思想之趋势。
学术思想篇下
史学,考古学,医学,历算学,其他之自然科学。
文学篇
散文,诗骚及乐府,词,曲本,小说,骈文及八股。
美术篇
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刺绣。
音乐篇
乐律,古代音乐蠡测,汉后四夷乐之输入,唐之雅乐,清乐,蒸乐,唐宋间蒸乐, 四十八调之变化,元明间之南北曲,乐器,乐舞,戏剧。
载籍篇
古代书籍之传写装潢,石经,书籍印刷术之发明及进步,活字版,汉以来历代官家藏书,明以来私家藏书,类书之编纂,丛书之辑印,目录学,制图,榻帖。
以上凡二十八篇。
译见《饮冰室专集·国史研究六种》附录。《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一、政治部分 朝代篇 民族篇 地理篇 阶级篇 政制组织篇(上) 政制组织篇(下) 政权运用篇 法律篇 财政篇 军政篇 藩属篇 国际篇 清议及政党篇 二、文化部分 语言文字篇 宗教篇 学术思想篇 上、中、下三篇 文学篇 上、中、下三篇 文、诗、词、剧本、小说。美术篇 上、中、下三篇 绘画、书法、雕刻、髹冶、陶瓷、建筑 音乐剧曲篇 图籍篇 朝代篇 神话及史阙时代,宗周及春秋,战国及秦、两汉、三国、南北朝,隋唐及五代,宋辽金元明,清民国,考察历代政治状况与文化之间的关系。种族篇(上) 汉族的组成,南蛮诸族。种族篇(下) 北狄诸族,东胡诸族,西羌诸族。地理篇 中原、秦陇、幽并、江淮、扬越、梁益、辽海、漠北、西域、卫藏。政制篇(上) 部落时代,周代的封建,秦代的郡县,汉代的郡国及州牧,三国、南北朝的郡县及诸镇;唐代的郡县及藩镇,唐代统治藩属的方法,宋代的郡县及诸使,元代的行省及封建,明、清两代的行省及封建,清代统治藩属的方法,民国的国宪及省宪。政制篇(下) 政枢机关的制度及其实际沿革,政务分部的沿革,监察机关的沿革,清末及民国的议会,司法机关。政治运用篇 神权、贵族、世卿、君主独裁、母后及外戚、宦官、武人干政、舆论势力、政党。法律篇 对古代法律作粗略考察;考察自战国至今法典编纂的沿革,汉律、唐律、明清律例及会典,以及近二十年的制律事业。《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教育篇 三、社会及生计部分 家族篇 阶级篇 乡村都会篇 礼俗篇 城郭宫室篇 田制篇 农事篇 物产篇 虞衡篇 工业篇 商业篇 货币篇 通运篇 以上总共分为三部、四十篇。军政篇 包括兵制沿革、兵器沿革、战术沿革、历代大战比较、清末及民国军事概说、海军。财政篇 包括力役及物质、租税、专卖、公债、支出分配、财政机关。教育篇 包括官学及科举、私人讲学、唐宋以来的书院、现代的学校及学术团体。交通篇 包括古代路政,自汉至清季的驿递沿革,现代铁路;历代河渠,海运的今昔,现代邮电。国际关系篇 包括历代的国际关系及理藩,明以前的欧亚关系,唐以后中日关系;明中叶以来的中荷、中葡关系,清初以来的中俄关系,清中叶以来的中英、中法关系,清末以来的中英关系,以及现行的国际条约。饮食篇 包括猎、渔、耕三个时代,肉食,粒食,副食,烹饪,麻醉品,以及米、盐、茶、酒、烟的特别处理。服饰篇 包括蚕丝、卉服、皮服、装饰,以及历代章服变迁概观。宅居篇 包括有史以前的三种宅居,上古宫室蠡测,中古宫室蠡测,西域交通与建筑的影响,室内陈设,城垒井渠。考工篇 包括石、铜、铁器三个时代,漆工、陶工、冶铸、织染、车、舟、文房用品、机械以及现代式工艺。通商篇 包括古代商业概况,战国秦汉间的商业,汉至唐的对外商业,唐代商业,宋辽金元明间的商业,《恰克图条约》以后对外商业,《南京条约》以后对外商业,以及近代国内商业概况。货币篇 包括金属货币以前的交易媒介品,历代圜法沿革,金银,纸币,最近改革币制的经过,银行。农事及田制篇 包括农产物的今昔比较,农作技术的今昔比较,荒政,屯垦,井田、均田之兴业,佃作制度杂观。《中国通史》目录 《中国文化史》目录(附子目) 语言文字篇 包括单音语系、历史的嬗变、古今方言概观、六书的孳乳、文字形体的蜕变、秦汉以后新造字、声与韵、字母、汉族以外的文字,以及近代的新字母运动。宗教礼俗篇 包括古代的迷信,阴阳家言及谶纬家言,道家的兴起及传播,佛教信仰的历史考察,摩尼教、犹太教的传入,回教的传入,基督教的传入与传播,历代祀典及湮祀,丧礼及葬礼,时令与礼俗。学术思想篇上 包括古代学术思想的绍述机关、思想渊源、儒家经典的成立、战国时诸子的勃兴、两汉时儒、墨、道、名、法、阴阳六家的废兴及蜕变、两汉经学、南北朝隋唐经学、佛典的翻译、佛学的宗派、儒佛道三家的诤辩与会通、宋元理学的勃兴、程朱与陆王、清代的汉学与宋学,以及晚清以来学术思想的趋势。学术思想篇下 包括史学、考古学、医学、历算学以及其他自然科学。文学篇 包括散文、诗骚及乐府、词、曲本、小说、骈文及八股。美术篇 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刺绣。音乐篇 包括乐律、古代音乐蠡测、汉以后四夷乐的传入、唐代雅乐、清乐、蒸乐、唐宋间蒸乐、四十八调的变化、元明间的南北曲、乐器、乐舞、戏剧。载籍篇 包括古代书籍的传写装潢、石经、书籍印刷术的发明及进步、活字版、汉以来历代官家藏书、明以来私家藏书、类书的编纂、丛书的辑印、目录学、制图、榻帖。以上总共二十八篇。
由上列二目观之,梁氏初稿,本名《通史》,后乃易称《文化史》,故于原目有所更定,惟梁氏之所欲创造者,实赅通史、专史二种。尝曰:
新史之作,可谓今日学界最迫切之要求,……启超窃不自揆,蓄志此业,逾二十年,所积丛残之稿,亦极盈尺,顾不敢自信,迁延不以问诸世。客岁在天津南开大学任课外讲演,乃裒理旧业,益以新知,以与同学商榷,一学期终,得《中国历史研究法》一卷,凡十万言,吾治史所持之器,大略在是。吾发心殚三四年之力,用此方法,以创造一新史,吾之稿本,将悉以各学校之巡回讲演成之。其第二卷为五千年史势鸟瞰,以今春在北京清华学校讲焉;第三卷以下,以时代为次,更俟续布也(《中国历史研究法 自序》)。
此为梁氏创造通史之意见,考其所创通史之初稿,乃自题曰《中国文化史稿》,而以《历史研究法》为第一编,此盖依据上列目录,以次撰述,而以文化史为通史也。然近代科学分类,文化与政治经济,各有疆界,不得径谓文化史为通史。然梁氏有志撰中国学术史,蓄愿甚奢,规模亦广,盖欲通古今而为一书,如早岁在《新民丛报》发表之《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即其具体而微者也。其后则以力有不逮,乃划分为数段撰之,以为学术史中之断代史,如曰《先秦政治思想史》,则东周时代之学术史也。曰《中国佛教史》,则两晋南北朝隋唐时代之学术史也(此书略见于梁任公近著)。曰《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曰《清代学术概论》,则近代学术史也。然佛教史及近二百年 学术史,皆撰仅及半,是取一部分而专撰之学术史,亦有不易成功之势,甚矣其难也。愚考梁氏自谓富于学问欲,尤擅长于史学,涉览既泛无涯际,而文笔又能达其胸中所欲言,刘知幾所谓才、学、识三长,梁氏实已备而有之。是故学如梁氏,才如梁氏,识如梁氏,始足以言修史,始足以言改造新史。愚于蚤岁甚期望梁氏撰成一完备之新史,以弥史界之匮乏,以慰学者之饥渴,然卒未见其有所造述,仅能得其所悬拟之目录,及片断之纪载,如上文所举者而读之,其未能餍求者之望,又可知也。盖梁氏有所著作,皆造端弘大,非百余万言不能尽,久之不能卒业,乃弃去转而之他,如是者非一例,其意中所欲造之新史,迟之又久,不能成功,亦正坐此。昔人有言,务博而业精,力分而功就,自古及今,未之见也 。持此以论梁氏,可谓切中其病矣。近世努力于专史之著,作者颇不乏人,兹举其要者如下;
书 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经学历史》
一卷
皮锡瑞撰
《中国伦理学史》
一册
蔡元培撰
《中国哲学史》
上卷
胡适撰
《中国哲学史》
二卷
冯友兰撰
又《哲学史补》一卷
《中国文学史》
一册
曾毅撰
文学史之作甚多,兹举其精要者。
《中国文化史》
三卷
柳诒微撰
《中国佛教史》
三册
蒋维乔撰
《中国氏族史》
一册
吕思勉撰
《国学概论》
一册
钱穆撰
译从上面列出的两份目录可以看出,梁氏的初稿原名《通史》,后来才改称《文化史》,所以对原目录有所修订;不过,梁氏想要创作的,实际上包括通史和专史两种。他曾说:新史的写作,可以说是当今学术界最迫切的要求……启超私下不自量力,立志从事这项事业,已经超过二十年,积累下来的零散稿件也堆满了一尺多高;只是自己不敢确信能够完成,因而拖延着不敢拿出来请世人评议。去年在天津南开大学任课外讲演时,才整理旧有的工作,加入新的知识,拿来同学生商讨。一学期结束,完成了《中国历史研究法》一卷,共十万字左右;我研究历史所凭借的方法,大致都在这里了。我发愿用三四年的力量,运用这种方法,创作一部新史。我的稿本,将全部通过在各学校巡回讲演来完成。第二卷是鸟瞰五千年历史大势,今春已在北京清华学校讲授;第三卷以下,按时代编次,还要等以后继续刊布。(《中国历史研究法·自序》) 这就是梁氏创作通史的设想。考察他所创作的通史初稿,原来题名为《中国文化史稿》,并以《历史研究法》作为第一编;这大概是依据上面的目录,依次撰写,并把文化史当作通史。然而,按照近代科学的分类,文化、政治和经济各有边界,不能直接说文化史就是通史。不过,梁氏有志于撰写中国学术史,愿望非常宏大,规模也很广,大概想把古今贯通写成一部书。像他早年在《新民丛报》发表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就是这种设想的具体而微的体现。后来因为力量达不到,才分成几段来写,把它们作为学术史中的断代史。例如《先秦政治思想史》,就是东周时代的学术史;《中国佛教史》,就是两晋南北朝隋唐时代的学术史(此书略见于《梁任公近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和《清代学术概论》,就是近代学术史。然而,佛教史和近二百年学术史都只写到一半,这是取其中一部分来专门撰写学术史,也有难以成功的趋势;学术史确实太难写了。我考察梁氏自称富有求学欲望,尤其擅长史学;他涉猎广泛而没有边际,文笔又能表达胸中想说的话,刘知幾所谓才、学、识三长,梁氏确实兼备。因此,像梁氏这样的学问、才华和见识,才足以谈论修史,才足以谈论改造新史。我早年非常希望梁氏能写成一部完备的新史,以弥补史学界的不足,满足学者的求知渴望;但最终没有看到他有所著述,只能得到他拟定的目录,以及一些片断性的记载,如上文所举的那些来阅读。他没有能够满足求知者的期望,也就可想而知了。大概梁氏有所著作,开头都宏大广阔,不写到一百多万字就无法完成;时间一久不能完稿,便放弃转而从事其他事情。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个。他心中想要创作的新史,拖得越来越久而不能成功,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古人说过,致力于博大而使事业精深,分散力量却能成就功业,自古至今从未见过。用这句话来评论梁氏,可以说切中了他的弊病。近世致力于专史写作的作者颇不乏人,现举其中重要的如下:书名 卷数 撰著人 附考 《经学历史》一卷 皮锡瑞撰写 《中国伦理学史》一册 蔡元培撰写 《中国哲学史》上卷 胡适撰写 《中国哲学史》二卷 冯友兰撰写 另有《哲学史补》一卷 《中国文学史》一册 曾毅撰写 撰写文学史的著作很多,这里只举其中精要的。《中国文化史》三卷 柳诒微撰写 《中国佛教史》三册 蒋维乔撰写 《中国氏族史》一册 吕思勉撰写 《国学概论》一册 钱穆撰写
其他如政治思想史,社会经济思想史,法制史,财政史,皆有成书,而商务印书馆主编之《中国文化史》丛书。多至四十余种,虽多率尔操觚,不餍人望,然已能一易旧日之面目,而呈璀璨绚烂之观矣。近人有志作通史者,又有益阳陈鼎忠、曾运乾二氏,自云,民国三年滥竽湖南官书局,怆念国故,爰述通史,首成《叙例》三卷,《原始》五篇,正史以下,先为长编,以待纂订,未几局解,书未及成,是其何日杀青,正在未可知之数。据其《叙例》所论,则有卓卓可称者,其《例》曰:综二家,通三体,纵有通古(即通史)二家,横有编年、纪传、记事三体。画分全书为十五编,,曰三皇五帝,曰夏商周,曰东周秦,曰汉,曰后汉,曰晋,曰宋齐梁陈,曰隋,曰唐,曰五代,曰宋,曰元,曰明,曰清。一编之中,自为经纬,本通史之规模,寓断代之义例。舍短取长,并行不悖,分之可考一代源委,合之即得千古会归,此综二家之旨也。上师孔子并纂《春秋》、《尚书》之遗意,中仿丘明撰述《左传》、《国语》、《世本》之成法,下考近代史家三体之流变,为《例目》五:曰纪,曰传,曰志,曰录,曰谱。纪以纪年月,非以纪帝王,大事书之,小事削之,名仍《史》、《汉》,实法《春秋》也;传以序事,非以序人,限题名篇,详著颠末,取足与纪相发明,虽本《春秋》内传名称,实则外传《国语》体制,即近世所称纪事本末也;志以汇记朝廷法度、官礼之遗制,班、马之旧式也;录以综括士女行谊,名本何氏晋书 ,实法正史类传也;谱以理董纠纷,记载委曲,补纪传之阙漏,作志录之助,世本周谱之成规,华峤、郑樵之素悉也。综斯五例,词取错综,竖则综贯二家,横则檗括三体,此通三体旨也。考其精义所在,尤在传以叙事非以纪人一端,二氏曾详释此义云。古人著书,前或综举大纲,后则覙缕细目,殆犹《洪范》先列九畴,《周官》首陈六典,纲即其经,目乃称传故也。五家之传,体制各异,同为解经。孔颖达云,大率秦、汉之际,解书者多名为传,以此推之,传者对经而名,传依经而作,经须传而解,为周秦时之定法。马迁作史,既举纪名以奉君上,又称传号以授人臣,人各一篇,两俱无当,而孔门传注之家法晦,诸子自为经传之义例亦乖。夫史文之传,类详本事,书传左氏,其成法也。书传述本经之委曲,左氏推本事之始终,安有以人为别,牵于类次,书事则病人,书人则病事者哉。书传左氏,依经作传,管子韩非,自经自传,陈编具在,皆所取裁,若司马所列,直家传之滥觞,恶在其能彷佛古人也。然则传以事别,固已正司马之失,传以释经,则又守前史之成,经纬厘然,名实相副,奚不可者,此所以革迁史之体,而仍袭其名也(。《通史新义 例六》)。果如二氏所论,改传之纪事一体,别名汇传为录,诚足革新史体,以合近代以事为纲之法,又与章太炎先生之别立十记,以详历代大事,同一旨趣者也。惟以一二人之精力,改造二十余代之陈编,纪、传、录、志、谱五体悉备,必蹈郑樵好为大言实不副名之讥,举鼎绝脰、力不能胜,正堪借喻,此二氏之书,终至于无成也。愚谓纂造通史,应以普通普遍为涵义,取其概括之事实,只求其通,不求其详,其余之繁而不杀者,则仍让之专史,庶乎各举其职,两不相犯。郑樵不避其难,毅然以独力成之,结局乃成一通不成通、专不成专之《通志》;梁启超之志量,视郑氏为狭隘,于一局部之通史,仍不能成书,不得不改为寸寸而断之专史。由是言之,二氏欲为毅然为之,始终不懈,以至穷老气尽,其终无成功之一日,又不待言也。惟如章先生所创之体例,此一方有所取,他一方又有所弃,缩千数百卷之书,于百数十卷之内,虽其体裁,是否合于近代通史之新例,盖亦庶几乎近之矣。若二氏所举之五例,无论为纪为传为录为志为谱,任举其一,皆委曲繁重,累世而不能终其业,而谓一手一足之烈,及身而能观成,不但为吾之所未敢信,抑亦理所绝无之事也。由上所举诸例,可得一结论曰,凡造一史,包含太广,则不易成功,诚得其要,则无往而不宜,通史如此,专史亦如此,通史、专史之相需为用,亦不外此理。此验之古今而不爽,推之中外而皆准者也。兹依此理求之,史之进化,往往由合而分,由极大析而至于极小,例如列传,本为纪传史中之一体,后乃任为一人作传,可以独立成书。又如纪载某代之大事,本为纪事史中之一目,后乃任为一目作纪事,独立可以成书。在昔本不乏此例,而在近代为尤盛,此皆自合而分之明证也。
译此外,如政治思想史、社会经济思想史、法制史、财政史,都已有成书;商务印书馆主编的《中国文化史》丛书,多达四十余种。虽然其中大多草率成篇,不能满足人们的期望,但已经能够彻底改变旧日的面貌,呈现出璀璨绚烂的景象了。近来有志于撰写通史的人,又有益阳的陈鼎忠、曾运乾二人。他们自称:民国三年在湖南官书局滥竽充数,因悲念国故,于是撰述通史,先完成《叙例》三卷、《原始》五篇;正史以下的部分,先编成《长编》,以待日后纂订。不久官书局解散,书还没有完成,至于何日能够杀青出版,就不得而知了。根据他们在《叙例》中所论,其中有很值得称道的地方。他们的《例》说:综合二家,贯通三体。纵向有通古,即通史二家;横向有编年、纪传、记事三体。把全书划分为十五编:一曰三皇五帝,二曰夏商周,三曰东周秦,四曰汉,五曰后汉,六曰晋,七曰宋齐梁陈,八曰隋,九曰唐,十曰五代,十一曰宋,十二曰元,十三曰明,十四曰清。每一编之中,自行安排经纬,依据通史的规模,寓含断代史的体例。舍弃短处而取长处,使各种体例并行而不相冲突;分开来看,可以考察一个朝代的始末,合起来便能获得千古历史的汇总。这就是所谓综合二家的宗旨。上面师法孔子,兼采《春秋》《尚书》遗留下来的旨意;中间仿效左丘明撰述《左传》《国语》《世本》的成法;下面考察近代史家三体的流变,制定五种《例目》:一曰纪,二曰传,三曰志,四曰录,五曰谱。“纪”用来记载年月,并不是用来记载帝王;大事记载,小事删削,名称仍沿用《史》《汉》,实际效法的是《春秋》。“传”用来叙述事情,并不是用来排列人物;每篇限定一个题目,详细记述事情的始末,用来和“纪”互相发明。虽然取法《春秋》内传的名称,实际上采用的是外传《国语》的体制,也就是近世所称的“纪事本末”。“志”用来汇总记载朝廷法度和官礼的遗制,采用班固、司马迁的旧式。“录”用来综合记述士人和女子的品行事迹,名称本于何氏《晋书》,实际效法正史的类传。“谱”用来梳理并解决纷繁的关系,曲折详尽地记载事情,以补充纪、传的缺漏,并作为志、录的辅助;采用的是《世本》《周谱》的成规,以及华峤、郑樵一贯的见解。综合这五种体例,文字取其错综;纵向则贯通二家,横向则概括三体,这就是贯通三体的宗旨。考察其精义所在,尤其在于“传”是用来叙述事情而不是记载人物这一点,陈鼎忠、曾运乾二人曾详细解释过这个道理。古人著书,前面有时总举大纲,后面则细列条目,大概就像《洪范》先列出九畴、《周官》开头先陈述六典一样:纲就是经,目就是所谓传。因此,五家所说的“传”,体制各不相同,但都是解释经的。孔颖达说,大抵秦、汉之际,解释经书的著作多称为“传”。由此推知,“传”是相对于“经”而命名的,传依经而作,经需要传来解释,这是周、秦时期确定的法则。司马迁撰史,既列“纪”名以奉事君主,又以“传”为名来记述臣民;每个人各写一篇,这两方面都不恰当,也使孔门传注的家法晦暗不明,诸子各自撰写经传的体例也受到破坏。史书中的“传”,大都详细叙述事情本身;《尚书》之传和左氏之传,就是这种成法。《尚书》之传叙述经文本身的曲折,左氏之传推究事情的始末,怎么能因为人物不同而分别处理,受限于类别次序,记事就妨碍记人,记人就妨碍记事呢?《尚书》之传和左氏之传,都是依经作传;《管子》《韩非子》则是自己撰经、自己作传,成书都还在,都是可以取法的。像司马迁所列的体例,不过是家传的开端,哪里谈得上能够仿佛古人呢?既然“传”按事情分别,固然已经纠正了司马迁的错误;“传”用来解释经,又遵守前代史书的成法,经纬分明,名实相符,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这就是改革司马迁史书的体制,却仍然沿用“传”这个名称的原因。《通史新义·例六》。如果确如陈、曾二人所论,把“传”改为记事的一体,另称汇集人物事迹的部分为“录”,确实足以革新史书体制,使它符合近代以事为纲的办法;这和章太炎先生另立“十记”、用来详细记述历代大事,旨趣也是相同的。只是凭一两个人的精力,改造二十余代的旧编,使纪、传、录、志、谱五种体例全部完备,必然会遭到郑樵所谓“喜欢说大话而实际上名不副实”的讥评。“举鼎绝脰,力不能胜”这句话,正可以借来作比喻;这二人的书最终没有完成,也就不足为怪了。我认为,编纂通史,应当把“普通、普遍”作为含义,选取能够概括全局的事实,只求贯通,不求详尽。至于其余繁多而无法删削的内容,仍然应当留给专史去承担,这样或许可以各尽其职,彼此不相冲突。郑樵不回避困难,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它,结果却成了一部既不像通史、也不像专史的《通志》;梁启超的志向和气魄比郑樵更为宏大,但即使是一个局部的通史仍然不能成书,不得不改作一部一部、片段分割的专史。由此说来,陈、曾二人即使想要毅然去做,始终不懈,直到年老气尽,最终也不可能有成功的一天,这一点更不必说了。只是像章先生所创立的体例,在这一方面有所取,在另一方面又有所舍,把千百卷的书压缩到一百几十卷之中。至于这种体裁是否符合近代通史的新体例,大概也差不多接近了。至于陈、曾二人所提出的五种体例,无论是纪、传、录、志还是谱,任取其中一种,都会曲折繁重,历经数代也不能完成自己的事业;却说凭一个人的力量和精力,在自己一生之内就能看到成功,不仅是我不敢相信,也是理所绝无的事。根据上面列举的各种例子,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凡是撰造一部史书,包含的范围过于广泛,就不容易成功;如果真正掌握了要领,就没有什么地方不适宜。通史如此,专史也如此;通史和专史彼此需要、互相发挥作用,也不外乎这个道理。这是用来考验古今都不会错、推及中外都适用的道理。依照这个道理来考察,史学的进化往往由合而分,由极大范围分析到极小范围。例如列传,本来是纪传史中的一种体例,后来可以专门为一个人作传,独立成书。又如记载某一朝代大事,本来是纪事史中的一个条目,后来可以专门为一件事作纪事,独立成书。过去并不少有这种例子,而近代尤其兴盛,这些都是由合而分的明显证明。
欲明史籍分析之始末,应先详考史籍分部之由来。兹考史部盖有新旧二种,昔者刘知幾曾于正史之外,榷为十流,前已略举之矣。再自阮《录》、《隋志》以来,史部分类,要不外下列各类,列表明之:类别 阮《录》 《隋志》 《两唐志》 《宋志》 《明志》 清《四库书 目》 刘氏
《史通》 附 考正史 国史 正史 正史 集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集史一名通史编 年 入国史 古史 编年 编年 实录 入正史 编年 入正史
纪事本末 无 无 无 入编年 入正史 纪事本末 纪事一体始于宋代别史 杂史 入国史 杂史 杂史 史钞 别史 杂史 别史 杂史 附正史霸史 伪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入杂史 载记 附正史伪记起居注诏令奏议 注历 起居注 起居注实录诏令 入编年 入正史 诏令奏议时令 小录故事 旧事 旧事 故事 故事 故事 或入杂史或入子部儒家考订一类 逸事 琐言 杂记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仪注 仪典 仪注 仪注 仪注 仪注 政书刑法 法制 刑法 刑法 刑法 刑法 入政书及诏令
传记 杂传
鬼神 杂传 杂传 女训 传记 传记 传记 别传地理 土地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郡书地理书都邑浔 郡书即地方史地理书即国经谱牒 谱状 谱系 谱牒 谱牒 谱牒 改入子部
谱录 家史
目录 簿录 簿录 目录 目录 目录史评 史钞 入杂史 史钞史评 史钞史评 史评史钞 史评一称史学
按《通志 艺文略》有食货一目,《补宋史艺文志》有通史一目(即唐志之集史),《补辽金元艺文志》有史学一目,《书目答问》及《清史稿 艺文志》有金石一目,兹不备列。按表列正史、编年、纪事本末,以及别史、霸史、杂史、起居注、实录、史评之属,多已述于前矣。职官、仪注、刑法、政书、地理诸目,或属于典礼,或属于方志,亦为述其梗概,皆史部之大者也。传记、谱牒,皆为纪人而作,传记即自正史中之列传、书、志划出而自为一书者,而纪人之年谱,亦由本纪蜕变而出,是虽不能概其全部,亦史部之支与流裔矣。至于目录之学,近世研图书学者,辄别为一目,命曰总类,初不以史部为限,故本编亦不复详论之,此旧式史部分类之大略也。近人梁启起,始将《隋志》以来分类之法,略事变通,乃于原有各类之中,分为通体、别体、综记、琐记诸子目,又立学史一类,取《明儒学案》等书隶之,此又自旧日子部儒家划出而自成一类者。
译要弄清史籍分类的始末,应先详细考察史籍分部的由来。现在考察史部,大概有新旧两种分类。过去刘知幾曾在正史之外,概括分为十流,前面已经略举过了。自阮《录》《隋志》以来,史部分类大体不外乎下列各类,现列表说明如下:类别 阮《录》 《隋志》 《两唐志》 《宋志》 《明志》 清《四库书目》 刘氏《史通》附考 《史通》 附考 正史 国史 正史 正史、集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集史又名通史 编年 列入国史 古史 编年 编年、实录 列入正史 编年 列入正史 纪事本末 无 无 无 列入编年 列入正史 纪事本末 纪事这一体始于宋代 别史、杂史 列入国史 杂史 杂史、史钞 别史 杂史 别史、杂史 附于正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列入杂史 载记 附于正史、伪记 起居注、诏令、奏议 注历 起居注 起居注、实录、诏令 列入编年 列入正史 诏令、奏议、时令 小录 故事 旧事 旧事 故事 故事 故事 有的列入杂史,有的列入子部儒家考订类 逸事、琐言、杂记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仪注 仪典 仪注 仪注 仪注 仪注 政书 刑法 法制 刑法 刑法 刑法 刑法 列入政书及诏令 传记 杂传 鬼神 杂传 杂传、女训 传记 传记 传记 别传 地理 土地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郡书、地理书、都邑志 郡书就是地方史,地理书就是国土经籍 谱牒 谱状 谱系 谱牒 谱牒 谱牒 改入子部 谱录 家史 目录 簿录 簿录 目录 目录 无 目录 史评、史钞 无 无 列入杂史 史钞 史评 史钞 史评 史评 史钞 无 史评,又称史学 据《通志·艺文略》,其中设有“食货”一目;《补宋史艺文志》设有“通史”一目(即《唐志》中的“集史”);《补辽金元艺文志》设有“史学”一目;《书目答问》和《清史稿·艺文志》设有“金石”一目,这里不一一列举。按表中所列,正史、编年、纪事本末,以及别史、霸史、杂史、起居注、实录、史评等,大多已经在前面叙述过了。职官、仪注、刑法、政书、地理等类,有的属于典礼,有的属于方志,这里也只是叙述它们的大概;它们都是史部中重要的门类。传记、谱牒,都是为记载人物而作的。传记,就是从正史中的列传、书、志中分出而独立成书的著作;记载人物生平的年谱,也由本纪演变而来。因此,虽然不能概括它们的全部内容,但它们也都是史部的分支和流裔。至于目录学,近世研究图书学的人,往往另立一类,称为“总类”,起初并不以史部为限,所以本编也不再详细讨论。这就是旧式史部分类的大概。近人梁启超开始把《隋志》以来的分类方法略加变通,在原有各类中分设通体、别体、综记、琐记等子目,又另立“学史”一类,把《明儒学案》等书归入其中。这是又从旧日子部儒家中分出而独立成类的。柳、朱诸氏也有所响应,现将他们的说法
柳、朱诸氏,亦有应声,兹萃其说,列而为表 :429、431页之表格插入此处!以上所述,又新式史部分类之大略也。综观新旧两式,自以新者为胜,盖无论何类,皆有综、别二体,不惟其大者有通史、专史之分,而各专史中,亦皆有综、别二体,兹为较其总量,大抵综合各体以为一书者少,得其一体而别为一书者多耳。试取上举各类证之,正史一体,固无所不包矣,其他如编年则具本纪之一体,政书、地志则具书志之一体,传记则具列传之一体,学史则具汇传之一体,正史为综体之通史,而其他各类则为别体之专史,此史籍由合而分之证一也。又如传记一类,盖合传与记而言,或云传以纪人,记以叙事,此亦不然,晋杜预撰《女记》,又有毋丘俭《记》,皆以纪人者也。传有别传、家传之分,要之皆以纪人为主,自宋以来,名人多有年谱,于一人生平之事,寓以编年之法,又传记一体之别开生面者矣。然无论传记、年谱,皆以一人为本书之主体,而以与其有关涉之事附之,如作王安石传、王荆公年谱,或张居正传、张江陵年谱,而二人之相业,必详述于传记、年谱之中,是虽为一人作传作谱,而一时期之史事,亦备具于其中矣。是故近顷传记一类,颇为发达,无间中外皆然, 此史籍由合而分之证二也。上述史部分类有新旧之不同,然皆就旧有之史籍而为之区分耳,至于近人新撰之通史、专史,亦有榷论之必要焉。旧史于通史之外,有断代、国别诸体之分,概言之,皆称为专史,而新撰之史亦分通史、专史二体,前已略论之矣。以通史言,为便于论次,或分为三期,曰上古,曰中古,曰近世;或分为四期,一析中古之后半为近古,一析近世之后半为现代,盖仿西史分期之法,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者也。以专史言,或损截通史为数段,曰远古史,曰商周史,曰秦汉史,曰魏晋南北朝史,曰隋唐五代史,曰宋辽金元史,曰明清史,曰近代史,亦概称为断代史;或纵剖通史为数部,曰政治史,曰社会史,曰经济史,曰学术思想史,亦概称为专门史,此则参用中西之法,所谓刻鹄不成犹类鹜者也。总而言之,皆由史部分类一法推而出之者也。其他姑不具论,第就通史分期一事言之,近人尝以自邃古讫晚周为上古,秦汉讫五代为中古,宋讫明中叶为近古,明季讫现代为近世,总为四期。盖从每期史事演变之大者为之区分,如上古为汉族创建时期,中古为汉族竞胜时期,近古为汉族中衰时期,近世为西力东渐时期,各有显著之征象,是其证也。近贤研究国史者,多谓近代史应自鸦片战争叙起,罗家伦氏于所撰《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意义及方法》一文中论及此云:历史有两个特性,一个是连续性,一个是交互性,代史的名称,不过是就研究便利而划分的一个段落,就历史的连续性而论,不是说近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可以不问过去一切的,如西洋近代史,有许多的西洋史家只从法兰西大革命叙起,这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以前,西洋就没有文物制度,也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一起,西洋的文物制度就一齐变了,……不过史学家为研究便利,和认识这件事和某方面的重要性起见,姑且把他作一个重要时代的开始。
译汇集起来,列成表格:第429、431页的表格插入此处!以上所说,又是新式史部分类的大概。总的来看新旧两种分类,自然以新的较好,因为无论哪一类,都有综合和分列两种体例。不只是大的类别有通史、专史之分,各种专史中也都有综合、分列两种体例。现在比较它们的总数,大体上把各种体例综合起来编成一书的少,取得其中一种体例而另编一书的多。试取上面所列各类来验证:正史这一体,本来无所不包;其他如编年具备本纪这一体,政书、地志具备书志这一体,传记具备列传这一体,学史具备汇传这一体。正史是综合体的通史,其他各类则是分列体的专史。这是史籍由合而分的第一个证据。又如传记一类,大概是把“传”和“记”合在一起说的;有人说传用来记人,记用来叙事,这也不对。晋代杜预撰有《女记》,又有毋丘俭的《记》,都用来记载人物。传又有别传、家传之分,总之都以记人为主。自宋代以来,名人大多有年谱,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时,采用编年的方法,这又是传记一体别开生面的发展。不过,无论传记还是年谱,都是以一个人为本书的主体,把与他有关的事情附带记载进去。例如撰写《王安石传》《王荆公年谱》,或者《张居正传》《张江陵年谱》,其中二人的政绩事业,必定会在传记、年谱中详细叙述。这样虽然是为一个人作传、作谱,但一个时期的史事也会在其中大体齐备。因此,近来传记这一类相当发达,中外都一样。这是史籍由合而分的第二个证据。上述史部分类有新旧之别,但都是针对原有史籍所作的区分。至于近人新撰的通史、专史,也有必要加以讨论。旧史在通史之外,有断代、国别等体例的区别,概括地说,都称为专史;新撰的史书也分为通史、专史两类,前面已经略作讨论。就通史而言,为了便于论述,有的分为三个时期,称为上古、中古、近世;有的分为四个时期,把中古的后半段析为近古,把近世的后半段析为现代。这大概是仿照西方史学分期的方法,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就专史而言,有的把通史截分为若干段,称为远古史、商周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宋辽金元史、明清史、近代史,也概称为断代史;有的把通史纵向剖分为若干部,称为政治史、社会史、经济史、学术思想史,也概称为专门史。这是兼用中西方法,所谓刻鹄不成尚且像鹜。总而言之,都是从史部分类这一方法推演出来的。其他方面暂且不详细讨论,只就通史分期这一件事来说,近人曾把自邃古至晚周划为上古,秦汉至五代划为中古,宋至明中叶划为近古,明季至现代划为近世,总共分为四期。这是根据各期史事演变中较大的方面来区分的:上古是汉族创建的时期,中古是汉族竞相取胜的时期,近古是汉族走向中衰的时期,近世是西方势力向东方传播的时期;各自都有显著的特征,这就是依据。近代研究国史的学者,大多认为近代史应当从鸦片战争叙起。罗家伦在所撰《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意义及方法》一文中谈到这一点说:历史有两个特性,一个是连续性,一个是交互性。“代史”的名称,不过是为了研究便利而划分出的一个段落。就历史的连续性来说,并不是说近代是一个特殊时代,可以不问过去的一切;例如西洋近代史,许多西洋史家只从法兰西大革命讲起,这并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以前西洋就没有文物制度,也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一发生,西洋的文物制度就一齐改变了……不过,史学家为了研究便利,并为了认识这件事及其某一方面的重要性,姑
若是把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讲起,也不是说近代的中国就始于鸦片战争,别的不说,即就中国对于西洋交通一事而论,也不是从这个战争开始的,近之如十六世纪中西海路交通,如方济、如利玛窦的东来和西洋文化与商品的输入;远之如中西当汉唐时代在中央亚细亚的交通和中国所受希腊与亚剌伯文化的影响,哪一件不应当提到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不能真正闭关,海禁大开,也只能注重这个大事便了。
译且把它作为一个重要时代的开始。如果把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讲起,也不是说近代中国就始于鸦片战争。别的不说,即使只谈中国同西洋的交通,也不是从这场战争才开始的:近的,如十六世纪中西海路交通,方济、利玛窦东来以及西洋文化与商品的输入;远的,如中西在汉唐时代经由中央亚细亚的交通,以及中国所受到的希腊与阿拉伯文化的影响,哪一件不应当提到?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不可能真正闭关;海禁大开,也只能着重讲这个大事罢了。
如果史家从鸦片战争开始讲近代史,也不过为研究便利,认定这件事对于中西短兵相接后所发生的各种影响的重要性起见,把他作个重要的时期开始而已,原不是认为这个时代可以和从前一切历史分开的。就历史的交互性而论,则中国近代史是个最好的例子,而且是一个最有趣味的对象,我方才说过中国和西洋的接触,不是最近开始,但是在最近一段里,中国确是和西洋一天一天的增加了许多国际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影响,不只是军事、经济和所谓一切物质文明,因此发展了新的局势,而且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文明基础,也因此受了剧烈的震动和变更。现在没有几件中国的事实是可离开世界环境,可以讲得通的,要研究中国的政治改革和变动,非打通国际情形来看不可;要研究社会的改变和生活,非综合他国的现象来看不可;要研究文化的演进,非考察世界的学术思想不可。(下略)考其所论近代史划分时代之理由,不外外力之侵入中国,中国之门户开放,使中国对外之局势为之一变,皆自鸦片战争一役为之关键耳。依此见解以论中国通史之分期,其上古一期可以仍旧,中古一期可由秦汉叙起讫于清中叶鸦片战争以前,绵延二千余年,与为期不过百年之近世史,两相比较,似有长短不侔之嫌,且考中古、近世二期之划分,概以对内、对外之关系为准,然近代西力之东渐实始于明季清初,讲近世史者似不能遗此一段而不言,此可谓为近世史之前期,且可补救此期过短之病,如果自鸦片战争划分叙起,亦可称中国近百年史,此说亦言之成理,此撰通史者所应折衷考量者也。愚谓罗、蒋二氏从对外关系着眼,近百年内,中国内政鲜有可述,对外关系,实居主位,划为一段以资讲说,正无不可。且横截数段,而为断代之叙述,鸦片战争以来之史实,为其中最后之一段,姑名之为近世史,亦可予学者以研究之便利。惟贯通中国五千年之事迹,而为一书前后,脉络相寻,则近世史可上延于明季,以明西力东渐之来源,此又愚之主张不敢苟同于二氏者也。近顷颇盛行主题研究之法,即取古今或一代之事,析为若干主题,各个而讨论之之谓也。主题研究,本取法于纪事本末一体,如《通鉴纪事本末》一书,即取《通鉴》一书,分为二百三十九个主题,而各就本题,详纪其事之始末,此研史最善之法也。惟袁枢以下诸氏之撰纪事本末,不过取已成之书,而加以分析之功,非能自取多量史料,融会贯通,以寻得新断案也。前贤能采用主题研究方法,得有新断案者,无过于赵翼之《廿二史箚记》,其中所立各题,悉能采摭多量史料,以归纳法而得新断案;次如全祖望之《跋庚申外史》,钱大昕《与袁简斋书》之论唐宋时判、守、知、试、检校之官称,亦能就一主题,而为殚见洽闻之讨论,皆其伦也。近人之善用其法者,多至不胜枚举,其最者,为王国维、陈垣二氏,王氏所撰《卜辞中殷先公先王考》、《殷周制度考》二文 ,陈氏所撰《西域人华化考》、《也里可温考》诸篇,皆为史学界公认之名著。以其所用之方法,尤远胜于前人,大抵皆从事搜集材料,以为观察测验之工具,次则整理其所得之材料,或为之分析,或为之归纳,暂为定一假说,次则以实证及审核,以从事实验之工作,由此以求得最后之断案,此即所谓科学方法也。搜得若干材料,为之分析归纳之后,如皆无当于真理,则必弃去,而别求其真实之材料,即有单文孤证,而不足以说真理之所在者,亦必待得有多证,而后敢下断案。研究科学,应用此法,研究史学,亦不外此理,诸氏之获得良绩,要以其研究方法之善耳,而主题研究又为比较近于科学方法之研究也。无论以人为主,而作传记、年谱,以事为主,而用主题研究,其为以分功之法,集中精力,以求彻底之了解,不待言也。然部分之研究,其手段也,整个之贯通,其目的也,不能因在手段过程中,得有大量之收获,而遂忘其最后之目的,即不应以部分之研究,而忘却整个之贯通。譬如清代学者之治小学,本为通经,通经之旨,本为求得古代社会之真相及其典章制度之所在,乃多数学者,终身徘徊于专声音、训诂之间,而不能自了,是注意部分之研究,而忘却整个之贯通也。是以手段为目的,而不知手段之外而别有其目的也,学者甘心蹈此而不悟,岂得谓之善学耶 盖为人而作传谱,为事而立标题,皆为治史之手段,而其目的乃在造有系统有组织之通史、专史,亦必各个部分咸有精确之断案,然后造作通史、专史,乃易于成功,亦即吾理想中比较完善之新史。所谓新史之创造,其方法亦不外此,最近史学之趋势,此又其一端也。
译如果史家从鸦片战争开始讲近代史,也不过是为了研究便利,认定这件事对于中西短兵相接后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具有重要性,所以把它作为一个重要时期的开始而已,原本不是认为这个时代可以同此前的一切历史割裂开来。就历史的交互性而言,中国近代史是最好的例子,也是一个最有趣味的研究对象。我刚才说过,中国同西洋的接触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但是在最近这一段时期,中国确实同西洋逐日增加了许多国际关系,产生了许多深刻影响,不只是军事、经济以及所谓一切物质文明方面,因此形成了新的局势,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文明基础也因此受到剧烈震动和改变。现在,中国很少有哪一件事情能够脱离世界环境而讲得通。研究中国的政治改革和变动,非把国际形势贯通起来看不可;研究社会的变化和生活,非综合其他国家的现象来考察不可;研究文化的演进,非考察世界的学术思想不可。(下略) 考察他所论述的近代史划分时代的理由,无非是外力侵入中国、中国门户开放,使中国对外的局势发生变化,而这一切都以鸦片战争一役为关键。依照这一见解来讨论中国通史的分期,上古一期可以照旧;中古一期可以从秦汉讲起,一直讲到清中叶鸦片战争以前,延续二千余年,同只不过百年左右的近世史相比,似乎有长短不相称的问题。而且考察中古、近世两期的划分,大体是以对内、对外的关系为标准;可是近代西方势力向东传播,实际上始于明季清初,讲近世史的人似乎不能遗漏这一段而不加论述。这一段可以称为近世史的前期,也可以补救近世史时期过短的缺陷。如果从鸦片战争划分、叙述起,也可以称为中国近百年史,这种说法也有道理。这是撰写通史的人应当折中考虑的。我的意见是,罗、蒋二氏从对外关系着眼,认为近百年中中国内政很少有可叙述的内容,对外关系实际上居于主要地位;把它划为一段以便讲述,完全没有不可。况且横向截取若干段,作断代叙述,鸦片战争以来的史实作为其中最后一段,姑且称为近世史,也可以给学者研究带来便利。只是,要贯通中国五千年的事迹,前后编成一部书,使其脉络相互联系,那么近世史就可以上溯到明季,以说明西方势力向东传播的来源;这一点又是我的主张,不敢完全同意罗、蒋二氏。近来主题研究的方法颇为盛行,就是把古今或某一代的事情分成若干主题,分别加以讨论。主题研究本来取法于纪事本末这一体。例如《通鉴纪事本末》一书,就是把《通鉴》分成二百三十九个主题,分别按照各个主题,详细记载事情的始末,这是研究历史最好的方法。只是袁枢以下诸人撰写纪事本末,不过是取用已经成书的著作,再加以分析,并不能亲自广泛搜集史料、融会贯通,从而得出新的结论。前代贤人能够采用主题研究方法并取得新结论的,没有超过赵翼《廿二史箚记》的;其中所立的各个主题,都能够采集大量史料,用归纳法得出新的结论。其次,如全祖望《跋庚申外史》、钱大昕《与袁简斋书》中关于唐宋时期判、守、知、试、检校等官称的论述,也都能围绕一个主题,作出见闻广博、考证周详的讨论,都是同一类的例子。近人善于运用这种方法的,多得无法一一列举,其中最突出的是王国维、陈垣二人。王国维所撰《卜辞中殷先公先王考》《殷周制度考》两篇文章,陈垣所撰《西域人华化考》《也里可温考》等篇,都是史学界公认的名著。他们所采用的方法尤其远胜于前人,大体都是先搜集材料,把它作为观察、检验的工具;其次整理所得材料,或加以分析,或加以归纳,暂时提出一个假说;然后用实证和审核进行实际检验的工作,由此求得最后的结论,这就是所谓科学方法。搜集到若干材料,经过分析、归纳以后,如果都不符合真理,就必须舍弃,再去寻找真实的材料;即使只有一条孤立文献、一项孤证,因不足以说明真理所在,也必须等取得多项证据之后,才敢下结论。研究科学要运用这种方法,研究史学也不外乎这个道理。诸位取得良好成绩,主要在于研究方法得当;而主题研究又是比较接近科学方法的一种研究。无论是以人为主而作传记、年谱,还是以事为主而采用主题研究,都是把功夫分开来做、集中精力以求彻底了解的方法,这一点是不必说的。但是,部分研究只是手段,整体贯通才是目的,不能…… 因为在手段的过程中取得了大量收获,就忘记最后的目的;也不应当因为进行部分研究,就忘却整体的贯通。比如清代学者研究小学,本来是为了通经;通经的宗旨,本来是为了求得古代社会的真实情况及其典章制度所在。可是许多学者终身徘徊在专门研究声音、训诂之间,不能自行明白,这就是只注意部分研究而忘记整体贯通。这样便是把手段当成目的,不知道手段之外还另有目的。学者甘心走上这条路而不觉悟,怎么能称为善于治学呢?为人作传、作谱,为事情立标题,都是研究历史的手段;其目的在于建立有系统、有组织的通史、专史。也必须先使各个部分都有精确的结论,然后编写通史、专史才容易成功,这也就是我理想中较为完善的新史。所谓新史的创造,方法也不外乎这些;这是最近史学发展趋势的一个方面。
自王充作《论衡》,于古圣哲盛致讥损,而刘知幾《史通》,乃有《疑古》、《惑经》之篇,清代又有崔述,以考而后信为职志,此在前代史家所仅见者也。近顷学者,深受崔氏之影响,而致力于疑古辨伪者,则有顾颉刚氏;而古史辨一派之学者生焉。顾氏治史之意见有三:一谓时代愈后,则古史之传说愈长,如周代人心目中之古人为禹,孔子时又有尧舜,战国时又有神农黄帝,秦时又有三皇,汉以后又有盘古是也。二谓时代愈后,则传说之古人范围愈大,如舜在孔子时为无为而治之圣君,至孟子时又为百代模范之孝子是也。三谓吾人虽不能知古代事迹之确状,而可以知其最早之传说,如东周时代所撰东周史,虽不易窥见,而可窥见战国时代之东周史,虽不能窥见夏商时代所撰之夏商史,亦可窥见东周时代之夏商史是也。基此意见,以论古史,因《说文》有“禹,虫也。从内,象形。内兽足蹂地也”之语,遂谓禹为九鼎上所铸动物之一,约为蜥蜴之类,一也。又因《商颂》“洪水芒芒,禹敷上下方”之语,遂谓禹为上帝所派之神,而非人,二也。又因《论语》有“禹稷躬稼而有天下”之语,遂谓禹为耕稼国家之王,三也。推其所疑,因疑禹而并及尧舜,谓皆为史前人物,不必实有其人。盖崔述之疑古,以经为据,凡古经及孔子所不道者,乃始疑之,如《补上古考信录》是也。若尧舜禹以下,为孔子所已言者,则不之疑,犹为有其断限,若顾氏则并孔子所已言崔氏所不疑者,亦疑而考辨之,是盖不以古人之说为桎梏,较崔氏更为进一步之研究者也。顾氏之说出后,辨驳者有之,讥笑者有之,从而赞许者亦有之,然辨论最精者,无过于陆懋德,懋德固以精研古史名家者也。顾氏之论,以《商颂》为据,盖从王国维之言,以为西周作品也。然陆氏则谓,《商颂》词句多与《鲁颂》相似,应为东周作品,而《尚书》中之《尧典》、《禹贡》、《吕刑》等篇,皆有禹字,而顾氏不信《尧典》、《禹贡》,而谓《吕刑》亦非西周作品,然禹字又见于《尚书 立政篇》,而其时代又较《吕刑》为早,决为西周作品。然顾氏不引《立政》,而引《商颂》,何也。顾氏疑禹,而不疑汤、文王、武王以下者,以其祖先子孙皆明白可据也。陆氏则谓顾氏之谓可信者,有《商书》之《盘庚》,然于此篇内未能考得汤之祖先、子孙为何人也,若以东周时代之《商颂》为可信,为汤有祖先、子孙之证,则东周时代之《洪范》、《左传》及《古本竹书》又何不可为禹有祖先、子孙之明证乎。现时地下发见之甲骨文字,颇能证明汤之祖先、子孙,与《史记 殷本纪》所载大半相合,是则《史记》于三代世系,必根据王家所藏之历代牒记,而非出于伪造,推之《夏本纪》,或亦如是,惟尚有待地下之发见以为证明耳。或曰,欲辨顾氏古无夏禹之说,当取《秦公敦》“顛宅禹责”、《齐侯铸钟》“处禹之堵”等古器证之,此讥某氏徒以《说文》证史之未当也。陆氏则曰,以《秦公敦》、《齐侯缚钟》之铭文,证明禹有其人,王静安(国维)已先言之,然此二器,均为东周作品,如能据此证明禹有其人,则《论语》之“禹有天下”,早足为“禹有其人”之证,不待《秦敦》、《齐钟》而后明,持此岂足以服顾氏之心,然顾氏于此,乃不加辨正,何也 陆氏箴顾氏之失,谓有好奇立异望文生训之病,又为原谅之词,曰,如以禹为蜥蝎,则怪物也,以禹为天神,则非人也,以为国王则又人而非神矣,顾氏于此,未尝坚执一说,此盖假定之词,而非决定之论也。考顾氏于发表意见之后,因钱玄同谓据金文、甲文,禹字不同肉,《说文》禹字所从之内,为汉人据讹文而杜撰,乃谓《说文》禹字之释,不能代表古义,从而放弃其前说。
译自从王充撰写《论衡》,对古代圣哲大加讥刺贬损;到刘知幾的《史通》,又有《疑古》《惑经》两篇;清代又有崔述,把考察之后才相信作为治学宗旨。这种情况在前代史家中极为少见。近来学者深受崔述影响而致力于疑古辨伪的,有顾颉刚;由此产生了古史辨一派的学者。顾颉刚研究历史有三点看法:第一,时代越晚,古史传说就越多、越复杂。例如周代人心目中的古人是禹,孔子时又有尧、舜,战国时又有神农、黄帝,秦时又有三皇,汉以后又有盘古。第二,时代越晚,传说中古人的范围就越扩大。例如舜在孔子时代是无为而治的圣君,到孟子时代又成为百代楷模般的孝子。第三,我们虽然不能知道古代事迹的确实情形,却可以知道它们最早的传说。例如,东周时代撰写的东周史虽然不容易看见,但可以看见战国时代所传的东周史;夏商时代撰写的夏商史虽然无法看见,却可以看见东周时代所传的夏商史。根据这些看法来讨论古史,因为《说文》中有“禹,虫也。从内,象形。内兽足蹂地也”这句话,于是认为禹是铸在九鼎上的动物之一,大约属于蜥蜴一类,这是第一点。又因为《商颂》中有“洪水芒芒,禹敷上下方”的话,于是认为禹是上帝派来的神,而不是人,这是第二点。又因为《论语》中有“禹稷躬稼而有天下”的话,于是认为禹是以耕稼建立国家的君王,这是第三点。沿着这种怀疑继续推论,因为怀疑禹而连尧、舜也一并怀疑,认为他们都是史前人物,不一定确有其人。崔述疑古,以经书为依据;凡是古经以及孔子没有说过的,才开始怀疑,例如《补上古考信录》就是这样。至于尧、舜、禹以下,既然是孔子已经说过的,崔述便不怀疑,仍然有所界限。顾颉刚则连孔子已经说过、崔述没有怀疑的内容,也一并加以怀疑和考辨。这可以说是不受古人说法束缚,比崔述更进一步的研究。顾颉刚的说法提出以后,有人辨驳,有人讥笑,也有人表示赞许;但论辨最精密的,没有超过陆懋德。懋德本来就是以精研古史而成名的学者。顾氏的论断以《商颂》为依据,大概是沿用了王国维的说法,认为《商颂》是西周作品。然而陆氏认为,《商颂》的词句多与《鲁颂》相似,应当是东周作品;至于《尚书》中的《尧典》《禹贡》《吕刑》等篇,都有“禹”字。顾氏不相信《尧典》《禹贡》,又认为《吕刑》也不是西周作品;但“禹”字又见于《尚书·立政篇》,而该篇时代又早于《吕刑》,所以必定是西周作品。可是顾氏不引用《立政》,却引用《商颂》,这是为什么呢?顾氏怀疑禹,却不怀疑汤、文王、武王以下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祖先和子孙都有明确可靠的依据。陆氏则说,顾氏认为可信的材料中有《商书》的《盘庚》,但在这篇文章中却无法考察出汤的祖先和子孙究竟是谁。如果认为东周时代的《商颂》可以作为汤有祖先、子孙的证据,那么东周时代的《洪范》《左传》和《古本竹书》又为什么不能作为禹有祖先、子孙的明证呢?现在地下发现的甲骨文字,很能证明汤的祖先和子孙,与《史记·殷本纪》的记载大多相合。这样看来,《史记》关于三代世系的记载,一定是根据王室所收藏的历代谱牒,而不是伪造的;推及《夏本纪》,或许也是如此,只是还要等待地下发现来加以证明罢了。有人说,要驳辨顾氏“古代没有夏禹”的说法,应当取《秦公敦》中“颠宅禹责”和《齐侯铸钟》中“处禹之堵”等古器物铭文来证明;这实际上是在讥讽某氏只用《说文》来证明历史是不恰当的。陆氏则说,用《秦公敦》《齐侯缚钟》的铭文证明禹确有其人,王静安(国维)已经先说过了。然而这两件器物都是东周作品;如果能够据此证明禹确有其人,那么《论语》所说的“禹有天下”,早就足以成为“禹确有其人”的证据,不必等到《秦敦》《齐钟》出土之后才明白。坚持这一点,哪里足以使顾氏心服呢?可是顾氏对此竟不加以辨正,为什么呢?陆氏指出顾氏的过失,说他有喜欢猎奇、故意标新立异、望文生训的毛病;同时又替他宽解说:如果把禹看作蜥蜴,就是怪物;把禹看作天神,就不是人;把禹看作国王,则是人而不是神。顾氏对此从未坚执某一种说法,这大概只是设想性的言辞,而不是确定的论断。考察顾氏在发表意见之后,因为钱玄同说根据金文、甲文,“禹”字与“肉”不同,《说文》中“禹”字所从的“内”是汉人依据讹误文字杜撰出来的,于是顾氏认为《说文》对“禹”字的解释不能代表古义,因而放弃了先前的说法。
盖顾氏之所说,悉为假定,以表现其疑古辨伪之精神,由前所述治古史之三意见而发生者也。然愚终谓古书不可轻信,亦不可轻疑,专从故纸堆中,搜求证据,考论古史,固难断其真伪,即从地下发见之筒古文字,片断记载,据以判断古史,亦易陷于谬误。如陆氏所论《史记》三代世系,必根据王家所藏之历代牒记,由殷墟甲骨文字,而可证明其非伪造,此真为卓识伟论,为诸家所不及,持此义以论史,鲜有陷于谬误者矣。尝谓考史之失有二,读书不多,举证不富,轻为论断,则失之陋,列举多证,以伪为真,轻为论断,则失之妄,肯虚心者,或患读书太少,而读书太多者,或未必肯虚心,故陋之病尚可补救,而妄之病每至不可医也。有若顾氏,闻钱玄同一言,而遽放弃其意见,可谓勇于服善,又以其疑古精神,为治史者别开生面,亦可一扫从前拘泥罕通之病,其功与过,亦略相等,故是不可轻于信古,亦不可轻于疑古,必如崔氏之考而后信,乃能得其正鹄,此又近顷疑古一派学说之大略也 。综观上文所述,可知近顷学者治史之术,咸富于疑古之精神,而范以科学之律令,又以考古、人类诸学,从事地下发掘,以求解决古史上一切问题,因以改造旧史,别创新史,盖蒙远西学术输入之影响,以冲破固有之藩篱,利用考见之史料,而为吾国史界别辟一新纪元者也。虽来日之衍变,未知所极,然即今以推来,而大略可知。孔子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愚亦惟就所可知者,大略述之而已。
译大概顾氏所说的都只是设想,用来表现他疑古辨伪的精神,而这种精神又是由前面所说的研究古史的三种意见产生的。然而我始终认为,古书既不可轻易相信,也不可轻易怀疑;只从故纸堆中搜求证据、考察评论古史,本来就很难断定真伪,即使根据地下发现的上古文字片段来判断古史,也容易陷入错误。正如陆氏所论,《史记》的三代世系一定是根据王室收藏的历代谱牒;由殷墟甲骨文字可以证明它不是伪造的。这确实是卓越的见识和高明的论断,是各家所不能比的。用这个道理来讨论历史,很少会陷入错误。我曾说,考史的过失有两种:读书不多、举证不丰富便轻率下结论,就失之浅陋;列举许多证据,却把假的当成真的并轻率下结论,就失之荒谬。肯虚心的人,有时担心自己读书太少;而读书太多的人,又未必肯虚心。因此,浅陋的毛病还可以补救,荒谬的毛病却往往到了无法医治的地步。像顾氏这样,听到钱玄同一句话就立即放弃自己的意见,可以说是勇于接受正确意见;而且他以疑古的精神,为治史者另辟了新局面,也可以扫除从前拘泥不通的毛病。他的功劳和过失大致相当。所以,既不可轻易相信古书,也不可轻易怀疑古书;一定要像崔氏那样考察之后再相信,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这也是近来疑古一派学说的大致情况。综观上文所述,可以知道近来学者研究历史的方法,都富有疑古精神,以科学的法则加以规范,又借助考古学、人类学等学科,从事地下发掘,以求解决古史上的一切问题;因此改造旧史,另创新史。这大概是受到西方学术传入的影响,冲破原有的藩篱,利用考察所得的史料,为我国史学界另行开辟一个新纪元。虽然将来的发展变化不知道会到什么程度,但从今天推测将来,大致还是可以知道的。孔子说:“后来继承周朝的,即使相隔百世,也可以知道。”我也只是就能够知道的部分,大致叙述而已。
结论本编十章,叙次巳竟,兹再总括所述,撰为结论,以殿编末。首宜论者,是为史学之分期,愚谓吾国史学,可分五期论之,第一,自上古讫汉初,是为史学创造期;初则史官即为史家,而史籍亦史官之所掌也。继则孔子删《尚书》,作《春秋》,定礼、乐,而左丘明为《春秋传》,或谓左氏又作《国语》,虽不能遽指孔子为史家之祖,然因鲁史而作《春秋》,实树史体之圭臬,而左氏则又身为史官,善于作史者也。有《春秋》及《左氏传》,乃有编年史,有《国语》乃有国别史,有《尚书》,乃有纪事之史,有《周礼》、《仪礼》,乃有典礼之史,是皆为后代各体史籍之所因,吾故以“创造期”称之也;第二,则两汉之世,是为史学成立期,此期史家甚少,而以司马迁、班固二氏最为杰出,而苟悦次之,而所撰之史,则《史记》、《汉书》与《汉纪》也。迁创为纪传体,而固因之,迁书通叙古今,而固书则专叙一代,而通史、断代,因以分焉。《汉纪》仿《左传》为编年体,而为《晋纪》、《宋略》、《通鉴》诸书之所因,自斯以来,时历二千,撰史之士,咸莫能外,吾故以“成立期”称之也;第三,则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是为史学“发展期”,此期私家撰史之风最盛,《后汉书》有十一家,《晋书》有十八家,三国、十六国、南北朝,各有多数分撰之史,而陈寿,崔鸿,李延寿因之,以成合撰之《三国志》、《十六国春秋》、《南史》、《北史》等作,而编年之书,亦略相等,胥汲马、班、荀三氏之流,而结璀璨光华之果者,不谓之“发展期”不得也;第四,则自唐讫清末,是为史学“蜕变期”,此期于近现代之正史,悉由官修,定于一尊,私家偶有纂述,辄以肇祸,后遂相戒而不为,而于他方,则远于近代之史,多汲汲为之改造,更于典礼、学术之史,多所撰述,无体不备,且有专论、史法、史例,以批评推理为职志者,于是史域日廓,而史学亦日进,改前期之因习,启来日之革新,不谓之“蜕变”不得也。第五,则清季、民国以来,是为史学“革新期”,亦即现代三四十年间之史学也。本期学者,如章太炎先生,论史之旨,已异于前期,而梁启超氏,更以新史学相号召,而王国维氏,尤尽瘁于文字器物以考证古史,其他以西哲之史学,灌输于吾国者,亦大有人在,其势若不可遏,有中西合流之势。物穷则变,理有固然,名以“革新”,未为不当,此愚所分之五期也。而愚所述之各章,亦略与之相当,第一第二两章所述,则创造期之史学也,第十章所述,则成立期之史学也。第四章所述,则发展期之史学也,第五章以下迄于第九章所述,则蜕变期之史学也,第十章所述,则革新期之史学也。譬有人焉,由童子而成年,驯至壮盛,中因身体之发育,而渐致心理之变化,而尚未届于老大之境,吾国史学之进展,殆与此同一理乎。虽然史学之分期,与通史异,不得略得其似,藉以窥见变迁进化之迹,非有明确之界画可指数也。何炳松氏,则分吾国史学为三期:第一期,自孔子作《春秋》,以迄荀悦述《汉纪》,凡七百余年,为编年、纪传二体由创造而达于成立之期。第二期,由荀悦以迄北宋之末,其间约千年,为旧式通史之发展期。(一)自南宋迄今,由儒家一派,衍化而成,所谓浙东之史学,实为史学衍为派别并有进步之一期,此其分期之大概也。(二)案何氏所谓第一期,即吾所分之创造、成立两期,何氏盖专就二体之创造与成立,合而为一言之也。何氏所谓第二期,当吾所分之发展期及蜕变期之前半,考何氏以梁武《通史》,司马光《通鉴》,郑樵《通志》,袁枢《通鉴纪事本末》为此期重要之史著,故以为通史最盛之时期,不知此期史著之发展,不仅通史一体为然,又有断代、国别、典礼、方志之史,举其一而遗其八九,究嫌偏而不全,愚未敢以为然也。何氏所谓第三期,又当吾所分之蜕变期之后半,以及革新期,南宋之浙东史家,虽与儒学之程颐有渊源,而不得谓其出于颐,且明末清初之黄宗羲,精研史学,传于万斯同,衍而为全、邵、章三氏,史学之绪,尤盛于宋,而亦别有所受,与南宋浙东史家无与。(三)至清代之浙东史学,能否代表此期之全部,又为疑问,何氏生长浙东(何氏金华人),囿于地方之见,故有是论,究不得谓之化,最后必以浙东为尾闾,何氏分期之说,不过证明史学之衍变,极于浙东,而浙东史家,乃得当史学嫡派之称,语有所蔽,难与论古,故吾不甚取之。
译结论 本编共十章,叙述已经完成,现在再把所述内容总括起来,撰写成结论,放在全编末尾。首先应当讨论的是史学的分期。我认为我国史学可以分为五个时期。第一期,从上古到汉初,称为史学的创造期。起初,史官就是史家,史籍也由史官掌管。后来孔子删定《尚书》,撰作《春秋》,制定礼、乐;左丘明作《春秋传》,有人说左氏又作了《国语》。虽然不能贸然把孔子指为史家之祖,但他根据鲁国史书撰作《春秋》,确实树立了史体的规范;左氏又亲任史官,善于撰史。有了《春秋》和《左氏传》,才有编年史;有了《国语》,才有国别史;有了《尚书》,才有记事史;有了《周礼》《仪礼》,才有典礼史。这些都是后代各种史籍体裁的由来,所以我称这一期为“创造期”。第二期是两汉时期,称为史学的成立期。这一时期史家很少,其中司马迁、班固最为杰出,荀悦次之;他们撰写的史书是《史记》《汉书》和《汉纪》。司马迁创立了纪传体,班固继承了它;司马迁的书通贯叙述古今,班固的书则专门叙述一个朝代,于是形成了通史和断代史的区别。《汉纪》仿照《左传》采用编年体,成为《晋纪》《宋略》《通鉴》等书的由来。从此以后,历经二千年,撰史的人都不能脱离这种体例,所以我称这一期为“成立期”。第三期从魏晋南北朝直到唐初,称为史学的“发展期”。这一时期私家撰史的风气最盛,《后汉书》有十一家,《晋书》有十八家;三国、十六国、南北朝各自都有许多分别撰写的史书。陈寿、崔鸿、李延寿承继这些成果,完成了合撰的《三国志》《十六国春秋》《南史》《北史》等著作;编年史也大致相当。这些史家都承接了司马迁、班固、荀悦三家的流派,结出了灿烂的成果,不能不称为“发展期”。第四期从唐代直到清末,称为史学的“蜕变期”。这一时期,近现代意义上的正史全都由官方修撰,尊奉一统;私家偶尔有所编纂,往往因此招致祸患,后来便互相告诫而不再这样做。但在其他方面,关于远古到近代的历史,人们努力加以改造;关于典礼、学术的历史,也有许多撰述,各种体裁无不具备,并且出现了以批评和推理为宗旨的专门论著、史法和史例。于是史学的领域日益扩大,史学也日益进步,改变了前一时期沿袭的旧习,为将来的革新开辟道路;不能不称为“蜕变期”。第五期是清朝末年、民国以来,称为史学的“革新期”,也就是现代三四十年间的史学。这一时期的学者,如章太炎先生,论史的宗旨已经不同于前一时期;梁启超又以新史学相号召;王国维尤其竭尽心力研究文字、器物,以考证古史。其他把西方哲学家的史学理论传入我国的人也很多,势头似乎不可遏止,呈现中西汇合的趋势。事物发展到尽头就会变化,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称为“革新”并不不恰当,这就是我所划分的五个时期。我所叙述的各章,也大致与这五期相应:第一、第二两章所叙,是创造期的史学;第十章所叙,是成立期的史学;第四章所叙,是发展期的史学;第五章以下直到第九章所叙,是蜕变期的史学;第十章所叙,是革新期的史学。譬如有一个人,从儿童长到成年,逐渐达到壮盛;在这中间,随着身体的发育,心理也逐渐发生变化,但还没有进入衰老的境地。我国史学的发展,大概也是同样的道理吧。不过,史学的分期不同于通史的分期,不能期望取得大致相似的结果,借此观察变迁发展的踪迹;它并没有可以明确划定、逐一指出的界限。何炳松氏把我国史学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从孔子作《春秋》起,到荀悦撰述《汉纪》为止,共七百多年,是编年体、纪传体由创造走向成立的时期。第二期,从荀悦到北宋末年,其间大约一千年,是旧式通史的发展期。(一)从南宋到现在,由儒家一派演化而成的所谓浙东史学,实际上是史学演化为不同流派并有所进步的一个时期。这就是他的分期大概。(二)考察何氏所谓第一期,就是我所划分的创造期和成立期。何氏大概专门着眼于两种体裁的创造和成立,所以把它们合在一起说。何氏所谓第二期,相当于我所划分的发展期以及蜕变期的前半段。考察何氏把梁武帝的《通史》、司马光的《通鉴》、郑樵的《通志》、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看作这一时期重要的史著,所以认为这是通史最兴盛的时期。却不知道这一时期史著的发展,并不只是通史一种体裁如此;此外还有断代史、国别史、典礼史、方志等史书。只举出其中一种而遗漏其余八九种,终究嫌偏颇而不全面,我不敢认为这种说法正确。何氏所谓第三期,又相当于我所划分的蜕变期后半段以及革新期。南宋的浙东史家虽然与儒学家程颐有渊源,却不能说是出自程颐;而且明末清初的黄宗羲精研史学,传授给万斯同,后来又发展为全祖望、邵廷采、章学诚三家。史学的传承在宋代尤其兴盛,但也另有自己的来源,与南宋浙东史家没有关系。(三)至于清代的浙东史学能否代表这一时期的全部,又是一个疑问。何氏生长在浙东(何氏是金华人),受地方观念的限制,所以才有这种说法;终究不能说史学的演化最后必然以浙东为归宿。何氏的分期说,不过是证明史学的演变极盛于浙东,而浙东史家于是可以获得史学正统的称号。这种说法有所偏蔽,难以用来讨论古史,所以我不很采取它。
其次所宜论者,则为本编之作,含有二义,一备史籍之要删,一为史学之总录是也。往代之史籍,林林总总,多至不可胜数,非惟著录于各史《经籍》、《艺文》二志之史部书宜为论列,即经、子、集三部之书与史部有关或其一部含有史料在内者,亦未可遗而不数,依此求之,纤悉靡遗,恐非百数十卷书所能尽载,此章氏《史籍考》所以未溃于成也。兹总古今史籍,分为二类,一为史料,一为史著,史料、史著之分,即为记注、撰述之分,以今视昔,则吾国史籍,则十九皆史料也。英人威尔斯尝谓,距今二百年前,世界未尝有一著述足称为史者,西国有然,吾华尤甚,欲由大量史料中,别造一极餍人意之新史,则尚有待,姑从旧日史籍,加以理董,取其详故实而具史法者,各从其类,以次论列,而历代史学之成立、发展、变迁、进化,皆一寓于所述史籍之中,所谓备史籍之要删者一也。近代西方史家分为二派,一曰记述派,一曰推理派,记述派,以述史实为职志,推理派,以明史法为指归者也。求之吾国,记述派最为发达,以左、马、班、荀、范为之杰,且发源于东周之世而推理一派,直至刘知幾出,始有成家之论著,又间以千余年,而章学诚始出而继之,呜呼,何其难也。近则衍刘、章之绪,而证以西哲之新说者。颇有其人,推理一派,渐呈发皇之象,此又今与古异者也。惟唐代以前,无推理之史家,非从所著之史籍,无以考见其史学之面目,如左、马、班、苟、陈、范之史学,即寓乎所著《左传》、《史记》、《汉书》、《汉纪》《三国志》、《后汉书》之中,故述其史著,即所以传其人也。刘、章以来,论史之语,乃别比次为书,不藉史籍以传,而此后之史家,亦得别辟一途,而不必躬自作史,如清代之史家,钱、王则属于考证,赵、崔则属于批评,而皆未尝作史,是其明证。兹取其要者述之,且以详近略远为主,所谓为史家之总录者又其一也。虽然,又有辨焉,本编著录之史籍,非以详其部次,伦次之史家,非以概其平生。本编就历代史家史籍所示之法式义例及其原理,而为系统之纪述,以明其变迁之因果为职志者也。其非出于此者,则概从略,以明断限,若夫详史籍之部次,则应别撰《史籍考》或《史部目录》,概史家之平生,则应别撰《史家考》,或《史家别传》,而与本编则无与也。
译其次应当讨论的,是本编的撰作包含两层意义:一是备具史籍的概要删定,二是总录史学。历代史籍种类繁多,多到数不胜数。不仅各史《经籍志》《艺文志》中著录的史部书应当加以论列,就是经、子、集三部中与史部有关、或者其中含有史料的书,也不能遗漏而不予计算。按照这个标准来搜求,做到纤细详尽、毫无遗漏,恐怕不是一百几十卷书所能全部容纳的;这正是章氏《史籍考》未能完成的原因。现在总括古今史籍,把它们分为两类:一类是史料,一类是史著。史料与史著的区别,也就是记注与撰述的区别。以今天的眼光看过去,我国的史籍十九都是史料。英国人威尔斯曾说,距今二百年前,世界上从来没有一部著述足以称为历史;西方尚且如此,中国尤其严重。想从大量史料中另行编造一部极其令人满意的新史,还需要等待。姑且把旧日史籍加以整理,取出其中事实详备而又具备史法的作品,各按类别依次论列;历代史学的成立、发展、变迁和进化,也都包含在所叙述的史籍之中。这就是所谓备具史籍概要删定的第一个意义。近代西方史家分为两派:一派叫记述派,一派叫推理派。记述派以叙述历史事实为职责,推理派则以阐明史法为目标。考察我国,记述派最为发达,以左氏、司马迁、班固、荀悦、范氏为杰出代表,而且发源于东周时代;至于推理一派,直到刘知幾出现,才有形成一家之言的著作,中间又相隔一千多年,章学诚才出来继承。唉,这一派的发展是多么艰难啊!近来继承刘知幾、章学诚的传统,又用西方哲学家的新学说加以证明的人,颇有一些;推理一派逐渐呈现兴盛的迹象,这也是今人与古人不同之处。只是唐代以前没有推理型的史家,如果不从他们所著的史籍中考察,就无法看出他们史学的面貌。左氏、司马迁、班固、荀悦、陈寿、范氏的史学,就包含在他们所著的《左传》《史记》《汉书》《汉纪》《三国志》《后汉书》中,所以叙述他们的史著,也就是传述他们本人。自刘知幾、章学诚以来,论史的言论才另外编次成书,不再借史籍来流传;此后的史家也因此另辟一条道路,不必亲自撰写史书。清代的史家中,钱氏、王氏属于考证一派,赵氏、崔氏属于批评一派,但他们都未曾撰作史书,这就是明显的证明。现在选取其中重要的部分加以叙述,并且以详述近代、简略远古为原则;这就是所谓总录史家的另一个意义。不过还要加以说明:本编著录史籍,并不是为了详细说明它们所属的部类次序;排列史家的先后,也不是为了概括他们的一生。本编以历代史家、史籍所体现的体例、义例及其原理为对象,进行系统的叙述,以阐明它们变迁的因果为宗旨。不是属于这一范围的内容,就一概从略,以明确本编的界限。至于详细说明史籍的部类次序,就应当另撰《史籍考》或《史部目录》;概述史家的一生,就应当另撰《史家考》或《史家别传》,这些都与本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