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攷古编》杂家类二【杂考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攷古编十卷,宋程大昌撰。大昌有《易原》已着録,是编乃杂论经义异同及记传谬误,多所订证。其诗论十七篇,反覆推阐,大抵谓诗有南、雅、颂之名,无国风之名,説极辨博,而究无解于《礼记》之所引,故终为后人驳诘。至正朔论,谓虽首子以命月数,而占星定厯、修祠举事,仍用夏时。象刑论,谓是刑官取其法悬之象魏,而不取画衣冠异章服之説。其持论虽颇新异,而旁引曲证,亦能有所据依。他若以白居易《乐府》正韦述所记,唐《六典》不曽行用之误;以在张掖者乃鲜水,非令鲜水;驳章懐太子所注后汉段颎传之非;以《汉书》比景县,当从刘昫《旧唐书》作北景;以荀子所称子弓即仲弓,非馯臂子弓;以琅琊台碑文证秦以前已尝刻石,皆典确明晰,非泛为征摭。虽亚于《容斋随笔》,要胜于郑樵軰之横议也。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攷古编卷一
宋 程大昌 撰
诗论序
三代以下儒者,孰不谈经?而独尊信汉说者,意其近古,或有所本也。若夫古语之可以证经者,逺在六经未作之前;而经文之在古简者,亲预圣人援证之数,则其审的可据,岂不愈于或有师承者哉?而世人茍循习传之旧,无能以其所当据而格其所不当据,是敢于违古背圣人,而不敢于是正汉儒也。呜呼,此诗论之所为作也。
诗论一
诗有南、雅、颂,无国风。其曰“国风”者,非古也。夫子尝曰:“雅颂各得其所。”又曰:“大雅云。”又曰:“人而不为周南、召南。”未尝有言“国风”者。予于是疑此时无“国风”一名,然犹恐夫子偶不及之,未敢遽自主执也。左氏记季札观乐,歴叙周南、召南、小雅、大雅、颂,凡其名称与今无异。至列叙诸国,自邶至▯,其类凡十有三,率皆单纪国土,无今“国风”品目也。当季札观乐时,未有夫子,而诗名有无与今《论语》所举悉同,吾是以知古固如此,非夫子偶于“国风”有遗也。盖“南”、“雅”、“颂”乐名也,若今乐曲之在某宫者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本其所从得,而还以系其国土也。二雅独无所系,以其纯当周世,无用标别也。均之为雅,音类既同,又有别为大小,则声度必有丰杀,亷肉亦如十二律然,既有大吕,又有小吕也。若夫邶、鄘、衞、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此十三国者,诗皆可采,而声不入乐,则直以徒诗者之本土。故季札所见,与夫周工所歌,单举国名,更无附语,知本无“国风”也。
诗论二
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卿大夫士赋诗道志者,凡诗杂取无择。至考其入乐,则自邶至▯,无一诗在数也。享之用《鹿鸣》,乡饮酒之笙《由庚》《鹊巢》,射之奏《驺虞》《采苹》,诸如此类,未有或出《南》《雅》之外者。然后知《南》《雅》《颂》之为乐诗,而诸国之为徒诗也。《鼓钟》之诗曰:“以雅以南,以籥不僣。”季札观乐,有舞《象箾》《南籥》者,详而推之,《南籥》二《南》之籥也,《箾》雅也,《象》舞《颂》之《维清》也。其在当时,亲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防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之为乐,古矣。《诗》更秦火,简编残阙,学者不能自求之古,但从世传训故,第第相受,于是剏命古来所无者,以为《国风》防匹《雅》《颂》,而《文王》《南》乐遂包统于《国风》部彚之内。虽有卓见,亦莫敢出众疑议也。杜预之释《左氏》,亦知《南籥》当为文乐矣,不胜习传之乆,无敢正指以为二《南》也。刘▯之释《鼓钟》,虽疑《雅》《南》之“南”当为二《南》,亦不敢自信,惟能防出疑见,而曰“南如周南之意而已矣”。诸儒既不敢主二《南》以为《南》,
译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攷古编》杂家类二【杂考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攷古编》十卷,宋代程大昌撰写。程大昌著有《易原》,已著录在案。这部书是杂论经义中的异同以及记载传述中的谬误,多有订正考证。其中关于《诗经》的论述共十七篇,反复推究阐发,大抵认为《诗经》有南、雅、颂的名称,没有“国风”的名称,说法极为辨析广博,但最终无法解释《礼记》中所引用的内容,所以终究被后人驳斥。至于关于正朔的论述,认为虽然以子月作为岁首来命定月数,但在占星定历、修祠举事时,仍然使用夏历。关于象刑的论述,认为是刑官取其法令悬挂在象魏之上,而不取画衣冠、异章服的说法。他的持论虽然颇为新奇特异,但旁征博引,也能有所依据。其他如用白居易的《乐府》来纠正韦述所记载的唐代《六典》未曾施行这一错误;指出在张掖的河流是鲜水,而不是令鲜水;驳斥章怀太子所注《后汉书》中关于段颎传的错误;认为《汉书》中的比景县,应当跟随刘昫《旧唐书》写作北景;认为荀子所称的子弓就是仲弓,而不是馯臂子弓;用琅琊台碑文证明秦以前曾经刻石,这些都典据确切明晰,不是泛泛地征引搜罗。虽然略逊于《容斋随笔》,但要胜于郑樵等人的横议。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敬校订呈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攷古编》卷一
宋 程大昌 撰
诗论序
三代以下的儒者,谁不谈论经典?而唯独尊崇信奉汉代学说的,是认为它接近古代,或许有所本原。至于那些可以用来证明经典的古语,远在六经尚未作成之前;而那些写在古代简册上的经文,亲自参与了圣人援引证明的过程,那么它们审慎可信,难道不比那些或许有师承关系的说法更值得依据吗?然而世人如果只遵循沿袭旧有的传述,不能以应当依据的去纠正不应当依据的,这是敢于违背古代和圣人,却不敢匡正汉代儒者的表现。唉,这就是《诗论》写作的原因。
诗论一
《诗经》有南、雅、颂,没有“国风”。那些称为“国风”的,不是古代原有的名称。孔子曾经说:“雅颂各得其所。”又说:“大雅说。”又说:“人如果不学习《周南》、《召南》。”从未说过“国风”的。我因此怀疑当时没有“国风”这个名称,但还是担心孔子偶然没有提到,不敢立刻坚持自己的主张。《左传》记载季札观乐,依次叙述《周南》、《召南》、《小雅》、《大雅》、《颂》,凡是它们的名称与现在没有不同。等到列举各国诗歌,从《邶》到《豳》,这类共有十三种,大抵都只记载国土名称,没有现在“国风”的品目。在季札观乐时,还没有孔子,而诗歌名称的有无与现在《论语》所列举的完全相同,我因此知道古代本来就是这样,不是孔子偶然遗漏了“国风”。大概“南”、“雅”、“颂”是乐曲的名称,就像现在乐曲在某宫调一样。“南”有《周南》、《召南》,“颂”有《周颂》、《鲁颂》、《商颂》,本于它们所得到的地方,而反过来系属于它们的国土。两《雅》唯独没有所系,因为它们纯粹属于周代,没有必要标别。同为雅,音类既然相同,又有分为大小之别,那么声调必定有丰杀之分,廉肉也像十二律一样,既有大吕,又有小吕。至于《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这十三个国家的诗歌都可以采集,但声音不入乐,就直接以徒诗的本土来命名。所以季札所见,以及周代乐工所唱的,只举出国名,更没有附加的话语,知道本来就没有“国风”。
诗论二
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卿大夫士赋诗表达志向的,凡是诗歌杂取没有选择。等到考察它们入乐的情况,那么从《邶》到《豳》,没有一首诗在其中。宴享时使用《鹿鸣》,乡饮酒时笙奏《由庚》、《鹊巢》,射礼时演奏《驺虞》、《采苹》,诸如此类,没有超出《南》、《雅》之外的。然后才知道《南》、《雅》、《颂》是乐诗,而各国的是徒诗。《鼓钟》这首诗说:“以雅以南,以籥不僣。”季札观乐,有舞《象箾》、《南籥》的,详细推究,《南籥》是两《南》的籥舞,《箾》是雅乐,《象》是舞《颂》中的《维清》。在当时,亲眼见到古乐的人,凡是举出《雅》、《颂》,大抵都配合《南》。后来《文王世子》中又有所谓“胥鼓南”的,那么《南》作为乐曲,是很古老的。《诗经》经过秦火的焚毁,简编残缺,学者不能自己探求古代,只是跟随世传的训诂,代代相传,于是创造命名了古来所没有的,以为《国风》与《雅》、《颂》并列,而《文王》、《南》乐就统包在《国风》部类之中。虽然有卓越的见解,也不敢出众疑议。杜预解释《左传》,也知道《南籥》应当是文乐了,但承受习惯传说的时间太久,不敢明确指出是两《南》。刘熙解释《鼓钟》,虽然怀疑《雅》、《南》中的“南”应当是两《南》,也不敢自信,只能提出疑点,说“南如同周南的意思罢了”。各位儒者既然不敢主张两《南》作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