攷古编卷十
大封于庙也。”苏秦説燕王曰:“臣东用之鄙人,而王亲拜之于庙,而礼之于庭。”夫封拜赏,皆即庙以行,示不敢专,以尊祖也。则贤书藏置其间,特用贤中一事耳。
译在宗庙中举行盛大的封赏仪式。”苏秦游说燕王说:“我是东方边远地区的普通人,大王却在宗庙中亲自向我行拜礼,又在庭院中给予我礼遇。”凡是封爵、拜官、赏赐,都在宗庙中施行,以示不敢专断,从而尊崇祖先。那么贤良的文书收藏在宗庙之中,仅仅是任用贤才这一件事罢了。
秦已前已曾刻石
始皇二十六年,刻石琅琊台,其文曰:「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刻金石以自为纪。今皇帝一海内以为郡县,羣臣相与诵皇帝功徳刻于金石。」夫秦既引古帝纪刻金石者,以为其时。刻石本祖,秦以前不专铭功钟鼎,其必已有入石者矣。第金可久,石易磨泐,故古字之在后世,有得诸钟鼎而无得之石刻者,其坚脆不同,理固然也。
欧公言易亡
欧阳公谓记礼者引《易》语曰:「差若毫厘,谬以千里。」今《易》无之,疑《易》亦不全。或曰:此繇辞也,古尝有之,为后人所削。如「元者善之长」,前乎孔子之文言矣。此説于理可通,而无据也。太史公传引此语,裴骃曰:「《易》无此语,《易》纬有之。」岂史迁时已有《易》纬耶?抑为纬者反传古语以信其书耶?
平阳公主
卫青传》青既尊贵,而平阳侯曹寿有恶疾,就国。长公主问列侯谁可者,左右皆言大将军。遂诏尚平阳公主。然则青尚主时,主夫曹寿故无恙也。武帝所为,大率如此。
对扬
唐人以见得进对为对扬。如太宗时,羣臣言事者,上多引古今折之,多不能对。刘洎上书曰:「陛下降恩防,假慈顔,犹恐羣下未敢对扬,是也。」其意盖取《书》「对扬天子休命」为语,其实非也。傅説之谓对扬者,受天子美言而答扬之于外。成王谓君陈:「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徳。」夏侯胜出道帝语,而曰:「尧言布于天下。」若是者,可以名为对扬。今刘洎所云者,对耳,非扬也。贺若弼违约轨,责弼曰:「今者对扬,何得乃尔反覆?」是其误之起,已自后周矣。
以征伐利归臣下,利不归人主,説和。
严安上书武帝曰:「今徇南夷,朝夜郎,降羌▯,略薉州,建城邑,深入匈奴,燔其龙城。议者美之,此人臣之利,非天下之长防也。」唐武徳五年,突厥大入,高祖遣郑元璹徃谕之。璹説颉利曰:「今掠虏所得,皆入国人,于可汗何有?不如复修和亲,坐受金帛,又皆入可汗府库。孰与弃积年之欢,而结子孙无穷之怨乎?」颉利引兵还。盖言中其实,利害切于其身,故能以言语囘鸷悍也。富韩公庆厯和议,世传援此意为説,虏遂就和。然韩公前后语录皆不载此语,不知説者本何书?予尝辨之。
便道之官
汉萧望之自御史大夫为太子太傅,望之所任新旧官俱在朝着而曰“便道之官”何也?按《汉官旧仪》载御史大夫初拜防曰:“惟五鳯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云云。”据此,即是入见延登而后之官者,是其常也。今望之自大夫为太子太傅,许不入谢,径徃受任,故曰“便道”也。“便道”云者,犹曰即行,不得入见也。
春夏行刑
古者春夏不行刑,曰:“恶与天之生长相拂也。”然或罪状已白,停刑以待秋冬,于事情殊不便。然世人习见,日久,王莽地皇元年,以出军故,春夏斩人,都市百姓震惧,则以骤见而骇,非莽也,罪!今且勿问其事,出于何人?军师所向,呼吸成败,若乏兴、逗挠,得待秋冬而诛乎?以此知天下事,骇众者难以强也。
贵粟
汉文景劝农之诏曰:「黄金珠玊,饥不可食,寒不可衣。」时平岁丰,未知此语深切事情也。唐兵围王世充,洛阳城中绢一疋直粟三升,服饰珍玩贱如土芥。读史至此,始知文景生为帝子,而自知民生要物,真贤圣也。唐史载贞观四年,斗米三四钱,故行千里者不赍粮。明皇天宝二载,海内斗米率为钱十三,青齐间斗米三钱,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劳行人。此孟子所谓「菽粟如水火,而民无有不仁者」也。汉武隋炀轻农重边,竭国力招致逺方,图为美观,而道设酒肉以示奢,足当时已为他国所笑,安得以贞观开元真富盛者示之乎?
官俸有傔钱
今外官给驿劵,其色目有傔人,有衙官,本唐制也。唐制,在官者给防閤、仗身、白直、亲事、守当等人,以供役使。已乃敕身当是役者,出钱代役,数各有差。开元二十四年令,百官防閤、庶仆俸食
译秦国以前就已经刻石了。
秦始皇二十六年,在琅琊台刻石,其文说:“古代的帝王,领地不超过千里,刻在金石上以作为自己的纪事。如今皇帝统一天下设立郡县,群臣一起歌颂皇帝的功德,刻在金石上。”既然秦国引用古代帝王刻金石纪事的做法,作为当时的依据。那么刻石的原本祖制,在秦以前并不专门铭刻功德于钟鼎,必定已经有刻在石头上的了。只是金属可以长久保存,石头容易磨损剥落,所以古代的文字在后世,有从钟鼎上得到而没有从石刻上得到的,这是因为坚硬与脆弱不同,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的。
欧阳修说《易经》容易亡佚。
欧阳公说记载礼仪的人引用《易经》的话说:“差若毫厘,谬以千里。”现在《易经》中没有这句话,怀疑《易经》也不完整。有人说:这是卦爻辞,古代曾经有,被后人删削了。比如“元者善之长”,在孔子作《文言》之前就有了。这种说法在情理上说得通,但没有依据。太史公的传记中引用这句话,裴骃说:“《易经》中没有这句话,《易纬》中有。”难道司马迁时已经有《易纬》了吗?还是作《易纬》的人反而传用古语来让人相信他们的书呢?
平阳公主。
《卫青传》中,卫青既然尊贵,而平阳侯曹寿患有恶疾,回到封国。长公主询问列侯中谁合适,左右都说大将军。于是下诏让卫青尚娶平阳公主。那么卫青尚娶公主时,公主的丈夫曹寿原本还是健康的。汉武帝所做的,大抵都是这样。
对扬。
唐人把能够进见应对称为对扬。比如太宗时,群臣议论政事,皇上多用古今事例驳斥他们,大多不能应对。刘洎上书说:“陛下施恩惠,显慈颜,还担心群下不敢对扬,这是对的。”他的意思大概是取《尚书》中“对扬天子休命”的话,其实是不对的。傅说所说的对扬,是接受天子的美言而向外宣扬。成王对君陈说:“你于是顺从地向外宣扬,说这些谋略,都是我们君主的德行。”夏侯胜传出汉宣帝的话,而说:“尧的话布于天下。”像这样的,可以称为对扬。现在刘洎所说的,只是应对,不是宣扬。贺若弼违背约定规矩,责备他说:“现在对扬,怎么竟然如此反复?”可见这种错误,从后周就开始了。
以征伐的利益归于臣下,利益不归君主,来说和。
严安上书给汉武帝说:“如今征讨南夷,使夜郎朝贡,降服羌人,略取薉州,建立城邑,深入匈奴,焚烧他们的龙城。议论的人赞美这些,这是臣下的利益,不是天下的长远之计。”唐武德五年,突厥大举入侵,高祖派遣郑元璹前往晓谕他们。郑元璹对颉利说:“现在掠夺所得,都归国人所有,对可汗有什么好处?不如恢复和亲,坐受金帛,又都进入可汗的府库。哪里比得上抛弃多年的欢好,而结下子孙无穷的怨恨呢?”颉利领兵返回。大概是因为话中切中实情,利害切身,所以能用言语挽回凶悍之人。富弼在庆历和议中,世人传说他援引此意来说服,敌人于是就和谈了。然而富弼前后的语录都不记载这句话,不知道说话的人依据什么书?我曾经辨析过。
便道之官。
汉朝萧望之从御史大夫升任太子太傅,萧望之所任的新旧官职都在朝廷,而说“便道之官”为什么呢?查《汉官旧仪》记载御史大夫初次拜官时进见说:“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云云。”据此,这就是入见延登而后去就任的,是常规。现在萧望之从御史大夫升任太子太傅,允许不入朝谢恩,直接前往受任,所以说“便道”。“便道”的意思,就是说立即出发,不得入见。
春夏行刑。
古代春夏不执行刑罚,说:“厌恶与天的生长之气相违背。”然而有时罪状已经清楚,停刑等待秋冬,对于事情特别不便。然而世人习以为常,时间久了,王莽地皇元年,因为出兵的缘故,在春夏斩人,都市百姓震惊恐惧,这是因为突然见到而害怕,不是王莽的罪!现在暂且不问这件事,出自何人之手?军队所向,呼吸间决定成败,如果缺乏兴致、逗留迟疑,能等待秋冬再诛杀吗?由此知道天下的事,惊骇众人的难以强行推行。
贵粟。
汉文帝、景帝劝农的诏书说:“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时世太平年成丰收,不知道这些话深切地符合实际情况。唐兵围困王世充,洛阳城中一匹绢只值三升粟,服饰珍玩贱如土芥。读史到这里,才知道文景身为帝子,而自知民生要物,真是贤圣啊。唐史记载贞观四年,一斗米三四钱,所以行千里的人不带粮食。明皇天宝二年,海内一斗米大概值十三钱,青齐间一斗米三钱,道路两旁设店铺备酒食以慰劳行人。这是孟子所说的“菽粟如水火,而民无有不仁者”啊。汉武帝、隋炀帝轻视农业重视边防,竭尽国力招致远方,图谋美观,而在路上设酒肉以示奢侈,足以当时已被他国所笑,怎么能用贞观、开元真正的富盛来展示呢?
官俸有傔钱。
现在外官给驿券,其名目有傔人,有衙官,本是唐制。唐制,在官者给防阁、仗身、白直、亲事、守当等人,以供役使。后来敕令身当此役者,出钱代役,数额各有差别。开元二十四年令,百官防阁、庶仆俸食
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则始以所入防閤、白直等顾钱,正供百官俸入也。今其事日逺,而给劵者犹载其初色目多少之则。
译杂项费用,按月供给,统称为月俸,起初是用防閤、白直等役的雇钱,作为百官俸禄的正项收入。如今这件事年代久远,但发放俸禄的凭证上,仍然记载着最初各项名目的数量标准。
杀一不辜
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仁者不为。然牧野之战,血流漂杵,岂尽有罪者乎?荀子曰:「凡诛,非诛其百姓也,诛其乱百姓者也。百姓有捍其贼,也是亦贼也。」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非反攻也,遁而相戕也。至于知悔来归,则在所不杀,故曰「弗迓克奔也」。
冯商续史记
张汤传》贤注:如淳曰:班固《目录》:冯商,长安人,成帝时待诏金马门,受诏续太史公书十余篇。顔师古曰:刘歆《七略》云:商与孟、栁俱待诏,颇序列传,未足防病死。然则《史记》亦有冯商之文,不独褚先生也。
通侯
汉高纪》通侯诸将注言功徳通于王室,非也。本文为彻侯,彻之为言槩,五等侯爵不分高下,皆得称为侯也。其后避武帝讳,始改彻为通,则安得通于王室之义?汉又有关内侯,在二十等爵名之内,为其不给食邑,遂不在侯数,则知得入五等侯籍,始通称为侯也。其后改为列侯,即是以其列于五等言之。
立讲
旧讲筵虽当讲者亦坐,仁宗富于春秋,乃立侍便于指示,遂为故事【吕氏家塾广记】
唐李贤注令鲜水误
叚纪明传追东羌至令鲜水上。李贤注:「令鲜水,名今在甘州张掖县界,一名合黎水,一名羌谷水。此説非也。在张掖者名鲜水,赵充国所谓治湟陿以西桥令可至鲜水上者是也。今此纪明所追东羌乃在上郡,其下言追及灵武谷,可见也。」
史记语为汉书所更
史》刘敬传:「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与汉。」曰:「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与。」《史》陆贾传:「一歳中,徃来过他客,率不过再三过,数见不鲜,毋久溷公为也。」汉:「数击鲜,毋久溷女为也。」
水经不纯桑钦书
河水右渎东北迳长乐郡武疆县故城东,郦曰:「长乐故信都也。」晋太康五年改从今名。按杜佑以钦所纪有后汉和帝时地名,疑其人出和帝以后。今此既改信都从长乐,则晋太康间事也。议者以为后人误以郦注加之本文,然此所订正,信都改为长乐乃郦所注,则不得谓为以郦注而入之经。
菑县
史称汉武帝菑县至章帝恶其声与灾近改为考城,今按靳歙传「击邢説军菑南破之」,则高帝时已为菑县矣,岂班固追书乎?
秦穆公以人从死
古今罪秦穆公以人从死,非也。此自其国俗,尝有愿徇者,而三良亦在愿中耳。田横死,其二臣亦穿冡以从。是时横已失国,岂能强之使徇乎?《诗》曰:“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者,伤其自欲从徇,不可救止,更代也。恐非穆公遗命使然也。秦献公元年下令止从死者,然则自穆公以至康共,其国俗既以愿徇为义,国亦不立法禁。故献公既葬,出子知非令典,始以国法絶之。
以绢准赃
古者金作赎刑,或百锾,五十锾,皆差其坐罪轻重,听赎。至汉世,又以金价计赃,故其谓“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者是也。自唐至今,计赃例皆以绢。始自北齐,高叡等为武成定律,变古赎金之制,使以中绢代。至唐世定令赎罪,虽得用铜,而计赃则遂用绢价。其制以犯罪之处中绢为估。至开元十六年,敕定为五百五十。则用绢赎罪虽始于北齐,而用绢直计赃则始于唐也。穆王训夏赎刑,以锾配罪。孔頴达言:“入黄铜二十两为一锾也。”汉言罚金几两黄金也。则唐世用铜有本也。
税不可合其名为一
崔琳为三司使,议者患民税多目,吏得为奸,故除其名,合以为一。公以谓合而没其名,一时之便,后有兴利之臣,必更增之,议者不能夺【欧文琳碑】
少艾
孟子曰:「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赵岐曰:「艾,美好也。」世因其语,遂以少艾为少好之女也。徧思经传,絶无有以艾为好之文。或曰:「艾,古女字也。」传久而讹,离析其体,则女转为艾。此説似有理,而孟子之书不经焚毁,歴世诸儒无有以疑改易其本用之字者。记在三馆,汪少监圣锡言:「衢有士子陈其所见,求质于汪曰:『少当读为少长,则习骑
译杀死一个无罪的人
杀死一个无罪的人而得到天下,仁德的人是不会做的。然而牧野之战,血流成河,能漂起木棒,难道被杀的都是有罪的人吗?荀子说:“凡是诛杀,不是诛杀百姓,而是诛杀扰乱百姓的人。百姓中如果有捍卫贼寇的,这些人也是贼寇。”前面的士兵倒转兵器,攻击后面的军队使其败退,这不是反攻,而是逃跑时互相残杀。至于知道悔改前来归顺的,就不在诛杀之列,所以说“不迎击逃跑的人”。
冯商续写《史记》
《张汤传》贤注:如淳说:班固《目录》记载:冯商,长安人,汉成帝时在金马门待诏,奉诏续写太史公的书十余篇。颜师古说:刘歆《七略》记载:冯商与孟、柳都待诏,颇有些序传,但不足以防备病死。那么《史记》中也有冯商的文章,不只有褚先生。
通侯
《汉高纪》通侯诸将注说功德通于王室,这是错误的。本文原为彻侯,“彻”的意思是普遍,五等侯爵不分高低,都可以称为侯。后来避汉武帝讳,才把“彻”改为“通”,怎么会有通于王室的含义呢?汉朝还有关内侯,在二十等爵名之内,因为不给予食邑,所以不在侯的数目中,由此可知,能列入五等侯籍的,才通称为侯。后来改为列侯,就是因为它列在五等之中说的。
立讲
旧时讲筵,即使是当值讲解的人也坐着,仁宗年轻,于是让侍从站立以便指示,这就成了惯例【吕氏家塾广记】
唐李贤注令鲜水有误
《段纪明传》追击东羌到令鲜水上。李贤注:“令鲜水,地名现在在甘州张掖县界,一名合黎水,一名羌谷水。”这个说法不对。在张掖的叫鲜水,赵充国所说的治理湟水险隘以西的桥,使得可以到达鲜水上,指的就是这个。现在这段纪明追击东羌是在上郡,下面说追到灵武谷,就可以看出来了。
《史记》语句被《汉书》更改
《史记》刘敬传:“诸侯刚起兵时,不是齐国的田氏,楚国的昭、屈、景氏,没有人能跟汉朝相比。”《汉书》说:“不是齐国的田氏,楚国的昭、屈、景氏,没有人跟(汉朝)相比。”《史记》陆贾传:“一年中,往来拜访其他客人,大概不过两三次,经常见面就不新鲜了,不要长久地打扰您。”《汉书》:“多次击打新鲜(之物),不要长久地打扰你。”
《水经》不纯粹是桑钦的书
河水右支东北经过长乐郡武疆县故城东,郦道元说:“长乐旧称信都。”晋太康五年改称现在的名字。按杜佑认为桑钦记载中有后汉和帝时的地名,怀疑他生活在和帝之后。现在这里既然改信都为长乐,那就是晋太康年间的事了。议论的人认为后人误把郦注加在本文上,然而这里订正的,信都改为长乐是郦道元所注,就不能说是把郦注混入经文了。
菑县
史书称汉武帝时菑县到章帝时因为厌恶其声音与“灾”相近改为考城,现在按靳歙传“在菑南击败邢説军”,那么高帝时已经是菑县了,难道是班固追记的吗?
秦穆公让人殉葬
古今都怪罪秦穆公让人殉葬,这是不对的。这是他们国家的习俗,曾经有愿意殉葬的人,而三位贤良也在愿意殉葬的人中。田横死,他的两个臣子也挖墓穴跟随殉葬。那时田横已经失去国家,怎么能强迫他们殉葬呢?《诗经》说:“如果可以赎回的话,人们愿出百倍的生命。”这是哀伤他们自己愿意殉葬,无法挽救阻止,只能替代。恐怕不是穆公遗命让他们这样做的。秦献公元年下令禁止殉葬,那么从穆公到康公、共公,他们的国家习俗既然以愿意殉葬为义,国家也不立法禁止。所以献公下葬后,出子知道这不是合法的典制,才开始用国法断绝它。
以绢折算赃物
古代用金属作为赎刑,有的百锾,五十锾,都根据罪行轻重,允许赎罪。到了汉代,又用金价计算赃物,所以说“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就是如此。从唐朝到现在,计算赃物惯例都用绢。开始于北齐,高叡等为武成制定法律,改变古代用金赎罪的制度,让用中等绢代替。到了唐朝定令赎罪,虽然可以用铜,但计算赃物就用绢价。其制度以犯罪地方的中等绢作为估价。到开元十六年,敕令定为五百五十。那么用绢赎罪虽然始于北齐,但用绢价计算赃物则始于唐朝。穆王训示夏代的赎刑,用锾匹配罪行。孔颖达说:“投入黄铜二十两为一锾。”汉朝说罚金几两黄金。那么唐朝用铜是有根据的。
税名不可合并为一个
崔琳任三司使,议论的人担心民税名目繁多,官吏得以作弊,所以废除其名,合并为一个。公认为合并而抹去其名,是一时的便利,后来有兴利之臣,必定会增加,议论的人不能改变【欧文琳碑】
少艾
孟子说:“人年少时羡慕父母,懂得喜好美色就羡慕少艾,有了妻子儿女就羡慕妻子儿女。”赵岐说:“艾,美好。”世人因为这句话,于是把少艾当作年轻美好的女子。遍想经传,绝无把艾当作美好的文字。有人说:“艾,是古女字。”传说久了讹误,分离分析其形体,那么女就转为艾。这个说法似乎有理,而孟子的书没有经过焚毁,历代诸儒没有怀疑改易其本用字的。记在三馆,汪少监圣锡说:“衢州有士子陈述他的见解,求教于汪说:‘少应当读为少长,那么习骑
射之少。』艾当为乂,则不劳曲説,而义自明矣。」信哉斯言也!凡古书言「惩艾」之艾,皆音删。艾即删也。「惩艾」云者,惩絶之也。《诗》曰:「峙乃钱镈,奄观铚艾。」亦以刈读是其证也。慕少艾云者,知好色则慕,差减于孺慕之时矣。至有妻而慕妻子,则所谓孝衰于亲之时,不止于稍艾而已也。此之为艾,亦衰减之意也。
译射之少。』艾应当解释为乂,那么就不需要曲折解说,而义理自然明白了。」这话确实可信啊!凡是古书中提到“惩艾”的“艾”,都读作删。艾就是删。“惩艾”的意思,就是惩戒断绝。《诗经》说:“峙乃钱镈,奄观铚艾。”也是以刈来读,这就是证据。所谓“慕少艾”,是说知道喜好美色就会羡慕,比幼年时依恋父母的时候有所减少了。至于有了妻子就羡慕妻子儿女,那就是所谓对父母的孝心在亲近之时已经衰减,不仅仅是稍微减少罢了。这里的“艾”,也是衰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