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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苑洛志乐十三

苑洛志乐卷十八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165–165 段

苑洛志乐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苑洛志乐卷十九

  明 韩邦奇 撰

  度量权衡第十

周礼·典瑞》:「璧羡以起度。」《玉人》:「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

蔡子曰:「《尔雅》曰:『肉倍好谓之璧。』羡,延也。此璧本圆径九寸,好三寸,肉六寸,而裁其两旁各半寸以益上下也。其好三寸,所以为璧也;裁其两旁以益上下,所以为羡也。袤十寸,广八寸,所以为度尺也。以为度者,以为长短之度也,则周家十八寸寸皆为尺矣。」

陈氏曰:「以十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八寸之尺起度,则八寸为寻,倍寻为常【説文曰:「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周制寸、咫、尺、寻、常、仞,皆以人体为法。」又曰:「妇人手八寸谓之咫,周尺也。」又日:「丈,丈夫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人夫】

  审度

史记》曰:「夏禹以身为度,以声为律。」《礼记》曰:「丈夫布手为尺。」《周官》云:「璧羡起度。」郑司农云:「羡,长也。此璧径尺,以起度量。」《易纬通卦验》:「十马尾为一分。」《淮南子》云:「秋分而禾▯定,▯定而禾熟。律数十二,▯而当一粟,十二粟而当一寸。▯者,禾蕙芒也。」《説苑》云:「度量权衡以粟生,一粟为一分。」《孙子筭术》云:「蚕所生吐丝为忽,十忽为杪,十杪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此皆起度之源,其文舛互。唯《汉志》:「度者,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黍为黄钟之长。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五度审矣。后之作者,又凭此説,以律度量衡,并因秬黍,散为诸法,其率可通故也。黍有大小之差,年有丰耗之异,末代量校,每有不同。又俗传讹替,渐至増损。今畧举诸代尺度一十五等,并异同之説如左。

  一周尺

  汉志王莽时刘歆铜斛尺

  后汉建武铜尺

晋泰始十年,荀勗律尺为晋前尺。

  祖冲之所传铜尺

徐广、徐爰、王隠等《晋书》云:「武帝泰初九年,中书监荀勗校太乐,八音不和,始知为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勗乃部著作郎刘恭依《周礼》制尺,所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又汲郡盗发魏襄王冡,得古周时玉律及钟磬,与新律声韵闇同。于时郡国或得汉时故钟,吹新律命之,皆应。」梁武《钟律纬》云:「祖冲之所传铜尺,其铭曰:『晋泰始十年,中书考古器,揆校今尺,长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两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钱,八曰建武铜尺。姑洗微强,西京望臬微弱,其余与此尺同【铭八十二字】此尺者,勗新尺也。今尺,杜防尺也。雷次宗、何▯之二人作《钟律图》,所载荀勗校量古尺文与此铭同,而萧吉《乐谱》谓为梁朝所考七品,谬也。今以此尺为本,以校诸代尺云。

  二晋田父玉尺

  梁法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七厘

梁武帝《钟律纬》称:「主衣从上相承有周时铜尺一枚,古玉律八枚。」检主衣周尺,东昬用为章信尺,不复存。玉律一口箫余,定七枚。夹钟有昔题刻,乃制为尺,以相参验。取细毫中黍,积次酬定,合之最为详密,长祖冲之尺校半分。以新尺制为四器,名为通。又依新尺为笛,以命古钟,按刻夷则,以笛命饮和韵,夷则定合。按此两尺长短近同。

三梁表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分二厘一毫有竒。萧吉云:「出于《司马法》。」梁朝刻其度于影表以则影。按此则奉朝请祖暅所筭造铜圭影表者也。经陈灭入朝,大业中议以合古,乃用之调律,以制钟磬等八音乐器。

四汉官尺》实比晋尺一尺三分七毫。

  晋时始平掘地得古铜尺

萧吉乐谱》云: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县舜庙下得玉律,度为此尺。《▯畅》、晋《诸公讃》云

译苑洛志乐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苑洛志乐卷十九

明 韩邦奇 撰

度量权衡第十

《周礼·典瑞》说:“用璧羡来确立度量标准。”《玉人》说:“用璧羡作为尺度的标准,中间圆孔直径三寸,以此作为度量。”

蔡邕说:“《尔雅》说:‘玉肉厚度是圆孔直径两倍的叫作璧。’羡,就是延伸的意思。这块璧原本圆形直径九寸,圆孔三寸,玉肉六寸,而裁剪其两侧各半寸以增益上下部分。那三寸的圆孔,是用来作为璧的;裁剪两侧以增益上下,是用来作为羡的。长度十寸,宽度八寸,是用来作为度尺的。所谓作为度量,就是作为长短的标准,那么周代十八寸才等于一尺了。”

陈氏说:“用十寸的尺来确立度量,那么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用八寸的尺来确立度量,那么八寸为寻,两倍寻为常。《说文》说:‘人手回折十分动脉处为寸口,十寸为尺。周代的寸、咫、尺、寻、常、仞,都以人体为法则。’又说:‘妇女的手宽八寸叫作咫,是周尺。’又说:‘丈,指丈夫。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所以叫作丈夫。’”

审度

《史记》说:“夏禹以自身为度量,以声音为律吕。”《礼记》说:“男子张开手掌为尺。”《周官》说:“用璧羡来确立度量。”郑司农说:“羡,就是长。这块璧直径一尺,用来确立度量。”《易纬通卦验》说:“十根马尾为一分。”《淮南子》说:“秋分时禾穗确定,禾穗确定而禾谷成熟。律数十二,一个禾穗芒尖相当于一粒粟,十二粒粟相当于一寸。〇,就是禾穗的芒尖。”《说苑》说:“度量权衡以粟产生,一粒粟为一分。”《孙子算经》说:“蚕所吐的丝为忽,十忽为杪,十杪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这些都是确立度量的源头,但它们的文字记载相互矛盾。只有《汉书·律历志》说:“度,是用来测量长短的。它本源于黄钟的长度,用中等大小的黑黍,一粒黍的宽度来测量,九十粒黍的长度为黄钟的长度。一粒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这五种度量标准是明确的。后来的作者,又凭借这种说法,用律吕来度量衡器,都依据黑黍,分散为各种方法,因为它们的比率可以相通。黍有大小之别,年份有丰歉之异,后代度量衡的校定,往往有所不同。加上世俗传闻讹误更替,逐渐导致增减。现在大致列举各代尺度十五等,以及异同的说法如下。

一、周尺

《汉书·律历志》记载王莽时刘歆铜斛尺

后汉建武铜尺

晋泰始十年,荀勗律尺作为晋前尺。

祖冲之所传的铜尺

徐广、徐爰、王隐等《晋书》说:“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勗校订太乐,八音不和谐,才知道后汉至魏的尺比古尺长四分有余。荀勗于是命令著作郎刘恭依照《周礼》制作尺,这就是所谓的古尺。依照古尺重新铸造铜律吕,来调和声韵;用尺测量古器物,与原本的铭文尺寸没有差别。又汲郡盗贼发掘魏襄王墓,得到古周时的玉律及钟磬,与新律声韵暗中相同。当时郡国有的得到汉时的旧钟,吹奏新律来对应,都相合。”梁武帝《钟律纬》说:“祖冲之所传的铜尺,其铭文说:‘晋泰始十年,中书考古器,衡量校定今尺,长四分半。所校定的古法有七种: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两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钱,八曰建武铜尺。姑洗稍强,西京望臬微弱,其余与此尺相同。’(铭文共八十二字)这尺,是荀勗新尺。今尺,是杜预尺。雷次宗、何承天两人作《钟律图》,所载荀勗校量古尺的文字与此铭文相同,而萧吉《乐谱》认为是梁朝所考的七种,是错误的。现在以此尺为本,来校定各代尺。”

二、晋田父玉尺

梁法尺实际比晋前尺长一尺七厘

梁武帝《钟律纬》称:“主衣官从上代相承有周时铜尺一枚,古玉律八枚。”检查主衣官的周尺,东昏侯时用作章信尺,不再存在。玉律只剩下一口箫,确定七枚。夹钟有昔日的题刻,于是制成尺,用来相互参验。取细毫中的黍,依次积累确定,合起来最为详密,比祖冲之的尺长半分。用新尺制成四种器物,名为通。又依照新尺制作笛,用来对应古钟,按刻夷则,用笛对应饮和韵,夷则定合。按这两尺长短相近。

三、梁表尺,实际比晋前尺长一尺二分二厘一毫有余。萧吉说:“出自《司马法》。”梁朝将其刻度刻在影表上以测影。按这就是奉朝请祖暅所计算制造的铜圭影表。经过陈朝灭亡进入隋朝,大业年间议论以符合古制,于是用它来调律,来制作钟磬等八音乐器。

四、汉官尺,实际比晋尺长一尺三分七毫。

晋时始平掘地得到古铜尺

萧吉《乐谱》说: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在泠道县舜庙下得到玉律,度量为此尺。《〇畅》、晋《诸公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