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御制题此木轩四书説
云间绩学众传《诸经説方成又説书一刹不容有二佛」,此言果可説书欤?
按袁熹《书説论者谓其较所作《经説为优,其中固不无可节取。阅及《孟子》以予观于夫子章,谓孔子不特春秋之世不容有二,从是以后更数千嵗六经四子书苟未凘灭,亦不得生如孔子其人,葢犹一刹不容有二佛也。意在推崇孔子,而儗不于伦,尊之固如是乎?且以释氏语阑入儒书,尤乖説书之体。昔昌黎谓荀、▯大醇而小疵,余谓袁熹此书乃小醇而大疵耳。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八
此木轩四书说 四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此木轩四书说》九卷。
国朝焦袁熹撰,据其子以敬、以恕所作凡例,袁熹手定者十之六,以敬等掇拾残稿,补缀成编者十之四,故与所作《经说》偶有重复。然较《经说》多可取。其中强傅古义者,如《大学章句》中「常目在之」,「自」为「所在」之「在」,乃从《尚书》训为「察」;《中庸》「如鼓瑟琴」,即本《诗》亦但言声和耳,乃以为琴属阳、瑟属隂,喻隂阳之和;《论语》「女弗能救」,「自」是「匡救」,乃引《周礼·司救》注解为「防禁」;「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自取「觉世」之义,乃引《明堂位》「天子振木铎」,谓夫子当有天下;「达巷党人」本无名氏,乃因《史记》有「童子」二字,指为项槖。虽不免贤智之过,然其他皆疏理简明,引据典确,间与《章句》、《集注》小有出入,要能厘然有当于人心。自明以来,讲四书者多为时文而设,袁熹是书独能深求于学问。原序称其心师陆陇其,终身不名不字,而不走其门,盖志不近名,宜其言之笃实矣。乾隆四十二年八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此木轩四书説原序
四书説》九卷,云间焦先生之所着也。乾隆癸亥,先生长君以庶常出宰洪洞,呈是书求为之序。余固素知先生者,受而读之。既卒业,作而叹曰:「是又继陆清献而起者也。」先生于书无所不窥,而尤致力于六经四子,目之所游,心之所触,不苟同,不苟异,有所见则笔之。积年既多,遂成卷帙。观其所论天人义命之间、是非疑似之际,直截简浄,决不可以丝毫借,盖真得程朱之心印,而出之若不经意,知先生之于道防矣。是固当与清献之《松阳讲义》并传,而或以坊肆讲章徒资举业者同类而等视之,则大过也。余家毘陵,去云间五百里而近,闻之也详,故知之也稔。先生幼而嗜学,弱冠即有志圣贤之事,心师清献而不走其门,终其身不名不字也。孝于亲,友于兄弟,笃于夫妇朋友。遇人无愚智,必以诚,不为一切世俗文饰语。以是,自其乡之贤士大夫,以至于妇人孺子、贩夫贾竖、狡黠顽悍之徒,见先生则无有不献其忱而息其诈者。呜呼!自非有道之士,何以得此于人耶?所説经传义,亦有微与程朱异者,而大防所归则惟程朱是奉。其于经世之学,靡不讲究,特以祖母、母两太夫人夀皆九十,而先生又寡兄弟,故宁以縻我身焉。迨两太夫人即世,而先生亦已老矣,终身畎亩,泊如也。余尝闻桐城张少宗伯之称先生也,曰:「谓之君子,即是君子;谓之学者,即是学者。」如余岂足以定先生?特恐后生末学读其书而不悉其人,则是书亦不能读也,故并具简端,以告夫世之读是书者。先生姓焦氏,讳袁熹,字广期,举康熙丙子贤书。
圣祖仁皇帝时尝奉
召以侍亲不能出,居金山县黄浦之南,故学者称为南浦先生。乾隆八年,嵗次癸亥冬月,武进刘于义序。
凡例
一先君子《四书説手录成帙者什之六,其什之四或在他书,或在散▯今并钞入,成九卷。
一先君子自康熙己已志▯圣学,大指见刻《陆清献公稿》序及所著《述志赋》中,当时已有论撰。今之所辑,断自康熙辛巳,迄扵乙夘从手录,本以为据也。
一先君子心如渟水,有触斯动,有见则书。兹之所录
译御制题《此木轩四书说》
云间焦袁熹所传的《诸经说》刚刚完成,又作《书说》。有人说“一刹不容有二佛”,这话果真可以这样解释《尚书》吗?
查考袁熹的《书说》,评论者认为它比他所作的《经说》更为优秀,其中确实有值得采纳的地方。读到《孟子》“以予观于夫子”这一章时,他说孔子不仅春秋时代不容有第二个孔子,从此以后即使经过数千年,只要六经和四子之书没有灭绝,也不会再产生像孔子那样的人,这大概就像一刹不容有二佛一样。他的本意在于推崇孔子,但比拟得不伦不类,尊崇孔子难道应该如此吗?况且将佛教的用语混入儒家经典之中,尤其违背了阐释经书的体例。从前韩愈说荀子、扬雄是大醇而小疵,我认为袁熹这本书却是小醇而大疵罢了。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八
《此木轩四书说》 四书类
提要
【臣】等谨案:《此木轩四书说》九卷。
清代焦袁熹撰著。根据他儿子焦以敬、焦以恕所作的凡例,袁熹亲手定稿的占十分之六,由以敬等人搜集残稿,补缀编成的占十分之四,所以与他所作的《经说》偶尔有重复之处。然而与《经说》相比,此书更多可取之处。其中牵强附会古义的,例如《大学章句》中的“常目在之”,“自”字作为“所在”的“在”,却依据《尚书》训为“察”;《中庸》中的“如鼓瑟琴”,原本依据《诗经》也只是说声音和谐罢了,却认为琴属阳、瑟属阴,用来比喻阴阳之和;《论语》中的“女弗能救”,“自”字本是“匡救”的意思,却引用《周礼·司救》注解为“防禁”;“天将以夫子为木铎”,本取“觉悟世人”之义,却引用《明堂位》中“天子振木铎”,说夫子应当拥有天下;“达巷党人”本是无名氏,却因为《史记》中有“童子”二字,指认为项橐。虽然不免有贤智之人的过失,但其他部分都梳理简明,引证典据确切,偶尔与《章句》、《集注》小有出入,但大体上能条理清晰地合乎人心。自从明代以来,讲解四书的人大多是为了科举时文而设,袁熹这本书却能独自在学问上深入探求。原序称他内心以陆陇其为师,终身不称名不称字,却不登门拜师,大概是因为志向不近名利,所以他的言论笃实可信。乾隆四十二年八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此木轩四书说》原序
《四书说》九卷,是云间焦先生的著作。乾隆癸亥年,先生的长子焦以敬以庶常的身份出任洪洞县知县,呈上这本书请求我作序。我本来就了解先生,接受书后阅读。读完之后,起身感叹道:“这又是继陆清献公而起的人啊。”先生对于书籍无所不读,而尤其致力于六经和四子之书,眼睛所看到的,心里所触动的,不随便苟同,也不随便标新立异,有所见解就记录下来。积累多年,于是成为卷帙。看他所论述的天人义命之间、是非疑似之际,直截了当、简洁纯净,决不能丝毫借代,大概真正得到了程朱的心印,而表达出来却仿佛不经意,可知先生对于道体把握得深远了。这本来应当与陆清献的《松阳讲义》一同流传,但如果有人将坊间书肆中仅供科举应试的讲章与之同类看待,那就大错了。我家在毗陵,距离云间五百里以内,听闻得详细,所以了解得深切。先生幼年就爱好学习,二十岁就有志于圣贤之事,内心以陆清献为师却不登门拜师,终身不称名不称字。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对夫妇朋友笃厚。对待人无论愚笨还是聪明,一定以诚心相待,不说一切世俗的虚饰之语。因此,从他家乡的贤士大夫,一直到妇女小孩、商贩小吏、狡猾顽固强悍之徒,见到先生就没有不献出诚意而停止欺诈的。唉!如果不是有道之士,怎么能得到人们这样的信任呢?他所阐释的经传义理,也有细微之处与程朱不同,但大旨所归则只尊崇程朱。他对于经世致用之学,无不讲究,只是因为祖母、母亲两位太夫人都活到九十岁,而先生又兄弟稀少,所以宁愿束缚自身以尽孝道。等到两位太夫人去世,先生也已经老了,终身在田间耕作,淡泊自守。我曾听桐城张少宗伯称赞先生,说:“称他为君子,他就是君子;称他为学者,他就是学者。”像我这样的人岂足以评定先生?只是担心后生末学读他的书而不了解他的人,那么这本书也就读不懂了,所以一并写在简端,来告诉世上读这本书的人。先生姓焦,名袁熹,字广期,考取康熙丙子年的贤书。
圣祖仁皇帝时曾奉
召,因侍奉亲人不能外出,居住在金山县黄浦之南,所以学者称他为南浦先生。乾隆八年,岁次癸亥冬月,武进刘于义序。
凡例
一、先父《四书说》亲手记录成册的占十分之六,那十分之四有的在别的书中,有的在散篇中,现在一并抄入,成为九卷。
一、先父自从康熙己巳年立志于圣学,大旨见于刻印的《陆清献公稿》序及所著的《述志赋》中,当时已有论撰。现在所辑录的,断自康熙辛巳年,直到乙夘年,以手录本为依据。
一、先父心如止水,有触动就行动,有见解就书写。现在所记录的
,有一意而再三言之者,固以非一时所书,故今以叠见,则意益明显,故惟全同则删,小异则并存之,以俟当代君子折衷焉。
译有一种意思却反复多次提及的情况,本来就不是同一时间写下的,所以现在遇到重复出现的内容,其用意就更为明显了。因此,只有完全相同的才删去,稍有差异的则同时保留,以等待当代的君子加以裁定取舍。
一间有与集注小异,或集注未有明文,而与今刻文异解者,皆载于篇。广异闻,求的义,固学者之事也,唯举业试塲,或不必依用耳。
一间有,但引彼文,未自下语,如《周礼》「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云云、《周礼疏》「四月正雩」云云之类,盖博引经籍以为佐证,则意自明也,故并钞入。
一是编据先君子手定纂录,而决疑辨误,多有在时文跋语者,嗣当搜辑续刋,以补未及。
钦定四库全书
此木轩四书説卷一
举人焦袁熹撰
大学
古之欲明明徳于天下者
主明徳而言,则曰明明徳于天下;主新民言而推本于己身,则变文言自新,其实一也。
太甲曰节
舍人曰:「在,见物之察也。在为察义。《大学》注:『常目在之』,谓如两目专注此物,不暂去也。」
汤之盘铭曰章
康诰》《盘铭》两章,虽是分释明、新,然未尝截然自为疆界,不相参错也。明徳引《尧典》,即是明明徳之止至善,而无所不用其极,则又兼自新、新民言之。葢明、新而不止于至善,即不成为明、新,故两章皆有至善之义。无所不用其极,犹言无所不极其至尔,非以其极为一物而君子用之也。
无所不用其极」六字连説,语意自明,非以至善为皇极之极,而君子用之也。然其误已久矣,虽归熙甫钜儒,犹不免,亦可怪也。
孔頴逹解《礼记》「是故君子慎其独也」云:「前云故,此云是故者,慎之情深,故加是也。」按:「故」与「是故」随文言之,似若无别,而先儒训义如此,可谓精矣。
诗云邦畿千里章
鸟之为物,至防所知本有限,但知止丘隅,即无复可责。若人为万物之灵,充其性之智,何理不可穷?何事不可尽?而不能求至善所在而止之,是弃其所以贵于物,谓之懵然无知可矣。曰:「不如鸟者,实不如鸟也。」
引此诗,取其「如切如磋」数言而释之,以明明明徳者,至于如此,乃为止于至善,而无异于圣人之止矣。非以武公继文王,欲人学武公之止至善也。盛徳至善,武公足当以否?《大学》未尝及之。
于戏,读如「呜呼」,亦有读「戏」为「嘻」者,见温公《法言注》。
子曰听讼章
即听讼之一事,而推论所以使无讼者,非上之人有以大畏之,不可,则明徳、新民相为本末,未有已徳不明而能新其民者,断可识矣。非以刑措不用为新民之极功,而特建此一章也。夫子使民无讼,通乎大小;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岂便为王者言之乎?
本即经文「物有本末」之「本」字,知即「知所先后」之「知」字也。有谓夫子知本者,似不了。
所谓诚其意者章
何谓自欺?心中有两个人相似,便是自欺。如揜其不善而着其善,为不善者是一个人,要揜著者又是一个人,总由不能诚以致如此。
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两「如」字是如数之如。彼之好恶必用二十分,此亦用二十分,若欠毫厘,便不得谓之如也,非如似之如也。
两「如」字,谓如其分数也,与「如杀人之罪」「如」字同。恶恶臭、好好色必十分,若恶恶、好善有八九分,实中有一二分虚,不可谓之如,便不能自慊也。
揜着之小人,自君子视之,悬隔若天壤,然而重以此为戒者,良由一星之熖,或能燎原;一蚁之穴,殆将荡岳。勿谓胡伤,其祸方长。彼之至于斯极者,其初但细微之不谨耳。《大传》之言,岂是自命贤圣,嗤笑小人?是盖春氷虎尾,劝戒昭然,作嗤笑防者,失之远矣。
曽子言:「独知之地,即是众所共知,其严如此,胡可弗慎?」语意与《吾日三省》章正同。
上节言小人自欺之恶不可揜,葢人心惟危,一不致慎,则日欺日伪,至此不难,所谓从恶若崩者,固大可畏也。此君子重以为戒,乃是自警自惕。若谓鉴于外间狼籍败坏之小人而后知戒,则亦已疎矣。故此节引曽子言,以明独之可畏,有不容不致其慎者,皆君子自警自惕之辞,非谓小人独处之时,指视丛集,备诸若境,为君子所怜悯也。讲家于上节説之不甚分明,故
译其中有些与朱熹《四书集注》略有不同,或者《集注》没有明确说明,而与现在刻本的解释不同的,都记载在本书中。广泛搜集不同的见解,探求准确的义理,这本来就是学者的事,只是在科举考试的场合,或许不必完全依据使用罢了。
有些条目,只是引用了那些文字,没有自己下评语,比如《周礼》中“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等语、《周礼疏》中“四月正雩”等语之类,大概是因为广泛引用经籍作为佐证,那么意思自然就明白了,所以一并抄录进来。
这一编是根据先父亲手审定编纂的记录,而在决疑辨误方面,很多内容都写在当时文章的跋语中,随后应当搜集整理继续刊印,以补上未能及时写出的部分。
钦定四库全书
此木轩四书说卷一
举人焦袁熹撰
大学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
从强调明德的角度来说,就说“明明德于天下”;从强调新民的角度来说,而推究根本在于自身,就改说“自新”,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太甲曰节
舍人解释说:“‘在’,是观察事物细致入微的意思。‘在’作为‘察’的含义。《大学》注解说:‘常目在之’,意思是像两眼专注在这个物体上,片刻也不离开。”
汤之盘铭曰章
《康诰》和《盘铭》这两章,虽然是分别解释“明”和“新”,但并不是截然分开各自划定界限,互不交错。明德引用《尧典》,这就是明明德而止于至善,并且无所不用其极,这又兼及自新和新民而言。大概明德和新民如果不止于至善,就不能成为真正的明德和新民,所以这两章都包含至善的意义。无所不用其极,就是说无所不达到它的极致罢了,并不是把“极”当作一个具体的事物而君子去使用它。
“无所不用其极”这六个字连在一起说,语意自然明白,并不是把至善当作皇极的“极”,而君子去使用它。然而这种错误已经很久了,即使是归有光这样的大儒,也难免犯此错误,这也太奇怪了。
孔颖达解释《礼记》中“是故君子慎其独也”说:“前面说‘故’,这里说‘是故’,是因为谨慎的情意很深,所以加上‘是’字。”按:“故”与“是故”随文而言,似乎没有区别,而先儒的训释如此,可以说是非常精妙了。
诗云邦畿千里章
鸟作为动物,防备的本领本来有限,只要知道停在山丘的角落,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责备的了。如果人作为万物的灵长,充分发挥本性中的智慧,什么道理不能穷尽?什么事不能做完?如果不能寻求至善所在而停驻,这是抛弃了自己比万物尊贵的原因,称他为昏庸无知是可以的。说:“不如鸟的,实际上是不如鸟。”
引用这首诗,是取其中“如切如磋”等几句话来解释,说明明明德的人,达到这样的程度,才算是止于至善,而与圣人停驻的境界没有区别。并不是因为武公继承文王,想要人们学习武公的止于至善。武公的盛德至善,是否足以担当此任?《大学》并没有提及这一点。
于戏,读作“呜呼”,也有读“戏”为“嘻”的,见于司马光《法言注》。
子曰听讼章
就从听讼这一件事,推论出使没有诉讼的原因,如果不是上位者有巨大的威慑力,是不行的,那么明德和新民互为根本和枝末,没有自己的德行不光明而能教化百姓的,这是可以断定的。并不是把刑罚搁置不用当作新民的最高功效,而特意建立这一章。夫子使百姓没有诉讼,贯通大小;没有实情的人不能尽情狡辩,难道只是对王者而言的吗?
“本”就是经文“物有本末”中的“本”字,“知”就是“知所先后”中的“知”字。有人说夫子知道根本,似乎没有讲清楚。
所谓诚其意者章
什么叫自欺?心里好像有两个人,就是自欺。比如掩盖自己的不善而显露自己的善,做不善之事的是一个人,想要掩盖显露的又是另一个人,总归是因为不能真诚才导致这样。
就像厌恶恶臭,就像喜爱美色,两个“如”字是如同数量的“如”。那种好恶必定用足二十分,这里也用足二十分,如果欠缺毫厘,就不能称为“如”了,不是好像的“如”。
两个“如”字,是说符合其分数,与“如杀人之罪”中的“如”字相同。厌恶恶臭、喜爱美色必定是十分,如果厌恶恶、喜爱善只有八九分,实际上中间有一二分虚假,不能称为“如”,就不能自我满足。
掩盖显露的小人,从君子看来,差距如同天壤,然而特别以此作为警戒,实在是因为星星之火,或许能燎原;一只蚂蚁的洞穴,几乎能摧毁山岳。不要说有什么伤害,灾祸才刚刚开始。他们达到这种极端的境地,起初只是细微处的不谨慎罢了。《大传》中的话,难道是自命贤圣,嗤笑小人吗?这大概是春冰虎尾,劝戒之意昭然若揭,把它当作嗤笑防范的人,就大错特错了。
曾子说:“独自知晓的地方,就是众人共同知晓的地方,严厉到如此程度,怎么可以不谨慎?”语意与《吾日三省》一章正好相同。
上一节说小人自欺的恶行不可掩盖,大概人心惟危,一旦不谨慎,就会日益欺骗虚伪,达到这种地步并不难,所谓从恶如崩,确实非常可怕。君子特别以此作为警戒,乃是自我警醒自我警惕。如果说鉴于外界狼藉败坏的小人而后知道警戒,那就太疏远了。所以这一节引用曾子的话,以说明独处时的可畏,有不容不谨慎的地方,都是君子自我警醒自我警惕的话,并不是说小人在独处的时候,指指点点聚集在一起,具备各种境遇,是君子所怜悯的。讲解的人对上一节说得不太分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