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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古文尚书冤词七

古文尚书寃词卷六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44–57 段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国语·白公》引《书》:“必交修,毋予弃也。”《学记》引《恱命》曰:“敬逊务时敏,厥修乃来。”又引《恱命》曰:“斆学半。”《文王世子》引《恱命》曰:“命终始典于学【引书证】

译只有言语会招致耻辱,只有铠甲头盔会引发战争,只有衣裳放在衣箱里,只有干戈会反省自身。《国语·白公》引用《尚书》说:“一定要共同修治,不要抛弃。”《学记》引用《恱命》说:“恭敬谦逊,务必及时敏捷,修治的成果才会到来。”又引用《恱命》说:“教与学各占一半。”《文王世子》引用《恱命》说:“命令始终在学中修习。”

【右悦命三篇】

或谓汉儒林▯谓司马迁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多古文说。今考《史记》五帝、夏、殷、周本纪及鲁、周公、燕、召公世家,皆不出伏生二十八篇之外。所云安国二十五篇者,无片语也。若《汤诰》载其词,与古文絶不同。惟《泰誓》有“今殷王纣用其妇人之言,自絶于天,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恱妇人”;《蔡仲之命》有“以车七乘,其子曰胡,率德驯善,举胡以为鲁卿士,言之于成王,封之于蔡”诸语,然亦仅矣。是必安国之古文原止此数,今所▯者非是耳。

如是,则凡《史》《汉》以下及魏晋六朝诸书,凡云古文五十九篇、五十八篇,与増多二十五篇、二十四篇者,其书皆可废矣。且古文今文,非同是此本,而以今古文书法相分辨也,谓别有古文若干篇也。若犹是今文耳,则于古文何称焉?况果止此数,则必于今文外别无一篇然后可。今俨有二篇,即不能限此数矣。葢古文多篇,而《史记》祗引其二者,则以史迁好古文之切,就安国审问而不得其本,因偶于作史时祗得此二篇而急为采入,以略见大意,非有他也。尝考《史》《汉》二书,知今文出于汉初,自孝惠四年除挟书之律,伏生即以其书教授齐鲁间,至孝文时,又令鼂错徃受而立于学官,则其书已显然行世者四十八年,而后至武帝。是史迁之取其书以入《史记》,非一日矣。若古文之出,则迟至武帝三十八年太初之后,《汉志》所云武帝末得《古文尚书》,而刘歆移太常博士则云《古文尚书》在天汉之后,献之则其距今文出时已八十六年,在史迁作《史记》时并无其书。何则?《史记》作于太初元年,越四年而后改元天汉,况曰天汉后,则并非元年明矣。乃既献古文,越太始四年而即遇征和巫蛊之变,则以四年之间将古文原本献之官府,祗以竹简更写一本藏之于家,而此一本者又当借之以作传。又况天汉、太始正值迁救陵祸之际,缧绁受辱,▯愤不暇,虽极与安国相好,问其大略,然简牍烦重,必不能得其所写之一本而更写之,断可知也。惟小序不多,易于▯世,则急采入之,且窃取其所闻之《泰誓》《汤诰》诸篇而仿佛引之。其好古文而必不可得,为何如者?此则前贤之用心,非好学深思者不能言也。

若云《尧典》、《微子》、《洪范》、《金縢》多古文说,则亦有故。伏并二典而合之,而《史记》分《尧典》于尧纪,又分《尧典》之半于舜纪,则用孔说矣。若今文《洪范》颇涉变怪,流之为刘向五行之学,大不雅驯,而《史记》祗就其本文次第敷衍,似用孔说。至《金縢》大传及夏侯、欧阳之学,皆谓周公之死,成王欲塟成周,而风雷变兴。谷永上书所云:“成王塟公以变礼而当天心。”张奂灾异疏所云:“昔周公塟不如法,天乃动威。”而《史记》不然。既知古文《金縢》与今文异,而不得其本,先于周公避居时作一▯策,迎公之事,以从古文;又于周公塟后别叙一▯策,赐郊祀之事,以不从今文。则其用孔说而不用伏说,为彰彰者,惜其不得古文本,不多载耳。

汉书》引《泰誓》云:「诬神者殃及二世。」又云:「立功立事,惟以永年。」此数语,《泰誓》无有,则虽收拾诸经▯,而仍有阙佚。何则?一人为伪,则耳目不及周也。

若据《泰誓》所佚语,何止此数?按刘向《说苑·臣术》篇引《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此所以劝善而黜恶也。此在汉武元朔元年,有司奏议举亷孝,亦述此五语,与《说苑》同,而今书亦无之。葢《泰誓》甚多,或伏壁《泰誓》,或河内女子《泰誓》,彼所阙者,我何能一一收拾之?此固不足为古文难也。若《康诰》,今文也。然僖三十三年,臼季荐冀缺,引《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今并无其文,何也?又昭二十年,齐侯将饮酒,徧赐大夫,苑何忌

译【右悦命三篇】

有人说汉儒林中的司马迁曾向孔安国询问古文《尚书》的旧说,因此司马迁的《史记》中记载的《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等多篇,大多采用了古文《尚书》的说法。如今考察《史记》中的五帝、夏、殷、周本纪,以及鲁、周公、燕、召公世家,其内容都不出伏生所传的二十八篇范围。所谓孔安国所传的二十五篇古文,在《史记》中连片言只语都没有。如果《汤诰》中记载了它的辞令,也与古文完全不同。只有《泰誓》中有“如今殷王纣听从妇人的话,自绝于上天,于是制作淫靡的音乐,用来扰乱正声,以取悦妇人”;《蔡仲之命》中有“用车七乘,他的儿子名叫胡,遵循道德、驯良善良,推举胡担任鲁国的卿士,向成王进言,将他封在蔡地”等语句,然而也仅此而已。这必定是孔安国的古文原本只有这几篇,如今所流传的并非如此。

像这样,那么凡是《史记》《汉书》以下以及魏晋六朝的各种书籍,凡是称古文有五十九篇、五十八篇,以及增加二十五篇、二十四篇的说法,其书都可以废弃了。况且古文与今文,并非指同一本书,而是以今文和古文的书写字体来分辨,是说另有若干篇古文。如果还是今文的内容,那么怎么能称为古文呢?况且如果真的只有这个数目,那么必定在今文之外别无一篇才可以。现在俨然有两篇,就不能限定在这个数目了。大概古文篇目很多,而《史记》只引用其中两篇,是因为司马迁喜好古文的心情迫切,向孔安国详细询问却得不到原本,因此在偶然作史时只得到这两篇就急忙采录进去,以略微显示大意,没有别的原因。我曾考察《史记》《汉书》这两部书,知道今文《尚书》出自汉初,自孝惠四年废除挟书之律,伏生就用他的书在齐鲁之间教授,到孝文帝时,又派晁错前往受业并立于学官,那么这本书已经明显流行于世四十八年,然后才到汉武帝时期。所以司马迁选取这本书编入《史记》,不是一天的事了。至于古文的出现,则迟至汉武帝三十八年太初之后,《汉书·艺文志》所说汉武帝末年得到《古文尚书》,而刘歆移书太常博士则说《古文尚书》在天汉之后,献上的时间距离今文出现时已经八十六年,在司马迁作《史记》时并没有这本书。为什么呢?《史记》作于太初元年,过了四年才改元天汉,何况说是天汉之后,那就明显不是太初元年了。既然献上了古文,过了太始四年就遭遇征和巫蛊之变,那么在四年之间将古文原本献给官府,只以竹简抄写一本藏在家中,而这一本又应当借用来作传。况且天汉、太始正值司马迁救李陵遭祸之际,身陷牢狱受辱,愤懑无暇,虽然极与孔安国交好,询问其大略,但简牍繁重,必定不能得到他所抄写的那一本而再抄写,这是可以断定的。只有小序不多,易于流传于世,就急忙采录进去,并且窃取他所听到的《泰誓》《汤诰》等篇而大致引用。他喜好古文却必定得不到,是怎样的情形呢?这是前贤的用心,不是好学深思的人不能言说的。

如果说《尧典》《微子》《洪范》《金縢》多采用古文说法,那么也有缘故。伏生将两篇《典》合并,而《史记》将《尧典》分在尧纪,又将《尧典》的一半分在舜纪,这是采用了孔安国的说法。如果今文《洪范》颇为涉及变怪,流变为刘向的五行之学,非常不雅驯,而《史记》只就其本文次第敷衍,似乎采用了孔安国的说法。至于《金縢》的大传以及夏侯、欧阳的学说,都说周公死后,成王想葬在成周,于是风雷变异兴起。谷永上书所说:“成王以变礼葬周公而符合天心。”张奂灾异疏所说:“从前周公葬礼不合法规,上天于是显示威怒。”而《史记》不是这样。既然知道古文《金縢》与今文不同,而得不到原本,先在周公避居时作一篇策,叙述迎接周公的事,以顺从古文;又在周公死后另叙一篇策,叙述赐郊祀的事,以不顺从今文。那么他采用孔安国的说法而不采用伏生的说法,是显而易见的,可惜他得不到古文原本,不多记载罢了。

《汉书》引用《泰誓》说:“诬蔑神明的人灾祸会波及两代。”又说:“建立功业、成就事业,只为了长久。”这几句话,《泰誓》中没有,那么即使搜集各种经书的佚文,仍然有缺失遗漏。为什么呢?一个人伪造,那么耳目不能遍及周代啊。

如果根据《泰誓》所缺失的语句,何止这几句?按刘向《说苑·臣术》篇引用《泰誓》说:“依附下属而欺骗上级的人处死,依附上级而欺骗下属的人受刑,参与国家政事而对百姓没有益处的人罢退,身居高位而不能举荐贤能的人驱逐。”这是用来劝善而黜恶的。这在汉武帝元朔元年,有关官员奏议举荐孝廉,也陈述这五句话,与《说苑》相同,而现在的书也没有。大概《泰誓》很多,或者是伏壁中的《泰誓》,或者是河内女子所得的《泰誓》,他们所缺失的,我怎么能一一搜集呢?这固然不足以作为古文难以考证的难点。至于《康诰》,是今文。然而僖公三十三年,臼季推荐冀缺,引用《康诰》说:“父亲不慈爱,儿子不恭敬,哥哥不友爱,弟弟不恭顺,彼此不相及。”现在并没有这些文字,为什么呢?又昭公二十年,齐侯将要饮酒,遍赐大夫,苑何忌

辞曰:「与于赏者,必及于其罚。」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此又无其文,是岂《康诰》伪书乎?不特此也,伏生作《大▯自引《盘庚》曰:「若德明哉。」引《酒诰》「王曰封惟曰若圭璧。」今《盘庚》《酒诰》并无此也。不特此也,汉书《王莽传》引《书》文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白虎通·德论》引《尚书》文曰:「咨四岳曰裕汝众,或有一人王者。」又云:「不施予一人。」又云:「必立赏罚以定厥功。」又云:「太社惟松,东社惟栢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许慎《说文》引《书》文:「圛圛升云,半有半无,洪水浩浩,在夏后之詷。师乃搯来就惎惎,宫中之冗食,豲有爪而不敢以撅,以相陵懱。祖甲返孜孜无戋戋巧言,我有□于西。」则今文古文并无之。人苦不读书,坐井窥天,以村庸之陋腹,妄议圣经,鲜有不为程颐之改《大学》,欧阳修之毁《易·系》者。仲长统《昌言》注引《孟子》云:「矫枉过直。」《后汉书·党锢传》注引《孟子》云:「正枉者必过其直。」读《孟子》者不以《孟子》无此文而疑其伪。经解曰:「《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读《易》者亦不以《易》失此句而议其阙佚。乃身实庸劣,而反讥圣人之经疎于收拾,则其耳目为何如者?请自思之。《孟子》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襄三十二年,穆叔引《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昭元年,子羽引《泰誓》。《国语》单襄公引《泰誓》,俱同。昭七年,史朝曰:“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国语》单襄公引《泰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昭二十四年,苌▯引《泰誓》曰:“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臧宣叔曰:“《泰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论语》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孟子引《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又引《泰誓》曰:“我武维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荀子引《泰誓》曰:“独夫受。”《墨子》兼爱篇引《泰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坊记》引《泰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引书证】

译辩驳说:“受赏的人,必定也受罚。”《康诰》中说:“父子兄弟,罪责不互相牵连。”这又没有这样的文字,这难道是《康诰》是伪书吗?不仅这样,伏生所作的《大〇》自引《盘庚》说:“若德明哉。”引《酒诰》说:“王曰封惟曰若圭璧。”现在《盘庚》《酒诰》中并没有这些。不仅这样,《汉书·王莽传》引《尚书》文说:“言之不从,是谓不艾。”《白虎通·德论》引《尚书》文说:“咨四岳曰裕汝众,或有一人王者。”又说:“不施予一人。”又说:“必立赏罚以定厥功。”又说:“太社惟松,东社惟栢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许慎《说文》引《尚书》文:“圛圛升云,半有半无,洪水浩浩,在夏后之詷。师乃搯来就惎惎,宫中之冗食,豲有爪而不敢以撅,以相陵懱。祖甲返孜孜无戋戋巧言,我有□于西。”那么今文古文都没有这些。人们苦于不读书,坐井观天,以村野庸陋的见识,妄议圣人经典,很少有不像程颐修改《大学》、欧阳修诋毁《易·系辞》那样的。仲长统《昌言》注引《孟子》说:“矫枉过直。”《后汉书·党锢传》注引《孟子》说:“正枉者必过其直。”读《孟子》的人不因为《孟子》没有这些文字而怀疑它是伪书。《经解》说:“《易》说: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读《易》的人也不因为《易》丢失了这句话而议论它缺失遗漏。于是自身确实庸劣,反而讥笑圣人的经典疏漏于搜集,那么他的耳目是怎样的呢?请自己想想。《孟子》引《书》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怎敢有超越他的意志?襄公三十二年,穆叔引《泰誓》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昭公元年,子羽引《泰誓》。《国语》单襄公引《泰誓》,都相同。昭公七年,史朝说:“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国语》单襄公引《泰誓》说:“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昭公二十四年,苌〇引《泰誓》说:“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臧宣叔说:“《泰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论语》武王说:“予有乱臣十人。”孟子引《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又引《泰誓》说:“我武维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荀子引《泰誓》说:“独夫受。”《墨子》兼爱篇引《泰誓》说:“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坊记》引《泰誓》说:“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引书证】

【右泰誓三篇】

郝敬云:「武成无次第,先儒费解释订正,殊不悟其为赝也。」

武成篇》文叙事多而王言少,然连词连叙,参错尽变,并是古法,原未尝有一毫误处。惟孔疏引《左▯》荀偃祷河有云:“无作神羞,具官臣偃,无敢复济,惟尔有神裁之。”蒯瞆祷祖云:“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谓二《▯》文于“无作神羞”下皆更有余词以申己意,此必以《书》文为蓝本者。在《书》文似不应竟住而无余语,此亦偶然致疑之言。且此词斩截,原是结语,不必复有所増益。而蔡沈注本禀朱氏意,竟为移易,名曰《考定武成》。然其于“无作神羞”下仍接“既戊午师渡孟津”一节,则于孔疏致疑之意全然不合,何必移易?且其间有大谬者。原文告诸侯词有“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今商王受无道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诸句,葢于告诸侯时歴叙兴师祷神之意,以张大其事也。朱氏以为祷神告诸侯两事两词不宜合一,遂于“底商”以下分作两节,而不知《左▯》引经原是一串祷神之词,皆于告诸侯见之。如昭七年《▯》:“芋尹无宇曰:‘昔先王数纣之罪以告诸侯曰: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则明属一词,不可分易。且李氏《易解》引汉后诸儒注《既济》卦有云:“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丁未祀于周庙。”此等引《书》皆在孔《▯》未行之前者,其于丁未祀庙直接生明,又安得以“生魄”一节间于生明之节之下?夫目不识宝商彞周鼎,误指瑕纇,犹当刳剔其齿舌,况从而刻之刜之,千年神器坏于一旦,而无良之人尚诟之为赝鼎,岂非寃哉?或曰:《书》例以干支纪日,必先有月以领之,如《召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类。今《武成》曰:“既戊午师逾【今作渡误】孟津,癸亥陈于商郊”,并不着月,则知是何月之戊午、癸亥?且《召诰》丙午至戊申称“越三日”,则连本日数;《武成》丁未祀于周庙,越三日庚戌,则离本日数矣。此得非?伪为之故,不合例耶?

古史文有不同,有以月领干支者,有不以月领干支者,有连本日起数者,有不连本日起数者。孔氏正义明云:史官不同,故立文各异。是也。是以《洛诰》乙卯、戊辰俱不领月,而《乐志》十二律相生之法,自黄钟至林钟,刘向连本数谓之隔七,而班固离本数即谓之隔八。况《武成》月日干支明见旧经,《泰誓》序见有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之文,《泰誓》中篇又曰:惟戊午,王次于河朔。而外▯则云: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是戊午在一月,癸亥在二月,公然可知。若汉初有今文《泰誓》出于伏壁,又有《武成》逸篇不知出于何所。郑康成云:《武成》逸篇至建武年始亡者,其文多见《汉律歴志》中,然亦曰: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翼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又曰: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其月日干支亦正相合,则壬辰、癸巳、丁未、庚戌无稍差轶,虽或越三、越四,不过朝三暮四之小殊,何所分别?况此等攻讦又明见旧疏,早有解释者。若谓作伪暧昧,不合书例,则《毕命》亦伪书也。其曰: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则连本日数与书例合。岂有明于彼而独暗此?此可省矣。

孟子何其血之流杵也?未闻血流漂杵也。”

国策「武安君与韩魏战于伊阙,有流血漂卤」,语此本「武成」血流漂杵语,而习用之。古有不引经而习用其语者,此类是也。若孟子「何其血之流杵也」,则引经而反不用其语,此又一例。故尝读《表记》「谓不厉而威,不言而信」,此习用其语,非引经者。「子曰:事君三去而不出境,人虽曰不要,吾不信也」,此则引经而反不用其语者。使必以原词核之,则此亦伪《论语》矣。旧注《孟子》「杵」或作「卤盾」也,与《国策》语同,据此则益信《国策》用书词耳。

甲谓:「古人田赋出兵,丘甸出乘。武王之马牛皆取之民间,今乃释马放牛,

译【以上是《泰誓》三篇】

郝敬说:“《武成》篇没有条理,以前的儒家费尽心思去解释和订正,却完全没意识到它是伪造的。”

《武成》篇的文章叙事多而君王的话少,然而连词连贯叙述,参差错落变化无穷,都是古文的写法,原本没有一丝一毫的错误。只有孔颖达的疏引《左传》中荀偃向河神祈祷的话说:“不要使神感到羞耻,备具官职的臣子偃,不敢再次渡河,只凭您这位神明裁决。”蒯瞆向祖先祈祷说:“不要使三祖感到羞耻,天命不敢请求,佩玉不敢吝惜。”认为这两段《左传》的文字在“不要使神感到羞耻”下面都有多余的话来申明自己的心意,这一定是以《尚书》的文字为蓝本。在《尚书》的文字中似乎不应该就这样结束而没有余下的话,这也是偶然产生怀疑的说法。况且这话语斩钉截铁,本来就是结语,不必再有所增加。而蔡沈的注本秉承朱熹的意思,竟然加以移易,名叫《考定武成》。然而他在“不要使神感到羞耻”下面仍然接着“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这一节,那么对于孔疏产生怀疑的意思全然不合,何必移易?况且其中有很大的错误。原文中告诫诸侯的话有“平息商朝的罪过,向皇天后土报告,所经过的名山大川”,现在商王无道,成为天下逃犯的聚集地,这些句子,大概是在告诫诸侯时历数兴师祈祷神明的意思,以夸大其事。朱熹认为祈祷神明和告诫诸侯是两件事、两句话,不应该合在一起,于是从“平息商朝”以下分成两节,却不知道《左传》引用经文原本是一串祈祷神明的话,都在告诫诸侯时体现出来。如《左传》昭公七年:“芋尹无宇说:‘从前先王历数纣的罪过来告诫诸侯说:纣成为天下逃犯的聚集地’”,这明显属于同一句话,不可分开移易。况且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引用汉代以后诸儒注解《既济》卦说:“四月月初光明时,王从商朝回来,到达丰邑,丁未日在周庙祭祀。”这些引用《尚书》的都在孔《疏》通行之前,他们在丁未日祭祀庙宇直接接在月初光明之后,又怎么能把“生魄”一节插在月初光明这一节之下呢?那些不认识宝商彝、周鼎的人,错误地指出瑕疵,尚且应当挖去他们的牙齿和舌头,何况跟着去刻削它,千年的神器毁于一旦,而没有良知的人还辱骂它是伪造的鼎,难道不是冤枉吗?有人说:《尚书》的体例用干支纪日,必须先有月份来统领,如《召诰》“二月既望,过了六天乙未日,三月丙午日月初,过了三天戊申日”之类。现在《武成》说:“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癸亥日在商郊陈列”,并不标明月份,那么知道是哪个月的戊午、癸亥?况且《召诰》丙午到戊申称“过了三天”,是连着当天算;《武成》丁未日在周庙祭祀,过了三天庚戌,是离开当天算。这难道不是伪造的缘故,不符合体例吗?

古史文字有不同,有用月份统领干支的,有不以月份统领干支的,有连着当天起算的,有不连着当天起算的。孔氏正义明确说:史官不同,所以行文各异。这是对的。因此《洛诰》乙卯、戊辰都不统领月份,而《乐志》十二律相生的方法,从黄钟到林钟,刘向连着本数称为隔七,而班固离开本数就称为隔八。况且《武成》的月份、日期、干支明确见于旧经,《泰誓》序中见有一月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的文字,《泰誓》中篇又说:戊午日,王驻扎在河北。而《外传》则说:王在二月癸亥日夜陈兵,这是戊午在一月,癸亥在二月,公然可知。如果汉初有今文《泰誓》出于伏生壁中,又有《武成》逸篇不知出于何处。郑康成说:《武成》逸篇到建武年间才亡佚的,其文字多见于《汉书·律历志》中,然而也说:一月壬辰日旁死霸,如果次日癸巳,武王于是早晨从周出发征伐纣。又说:四月既旁生霸,过了六天庚戌,武王在周庙燎祭。其月份、日期、干支也正相符合,那么壬辰、癸巳、丁未、庚戌没有丝毫差错,虽然有的过三天、有的过四天,不过是朝三暮四的小差异,有什么分别?况且这些攻讦又明确见于旧疏,早有解释的。如果说作伪暧昧,不符合《尚书》体例,那么《毕命》也是伪书了。它说:六月庚午日月初,过了三天壬申,那么连着当天算与《尚书》体例符合。难道有明白那一点而唯独不明白这一点的吗?这可以省略了。

孟子说:“怎么血流得能漂起木杵呢?”没听说过血流能漂起木杵。”

《战国策》“武安君与韩魏在伊阙作战,有流血漂卤”,这话本于《武成》血流漂杵的话,而习惯使用它。古代有不引用经文而习惯使用其语句的,这类就是。如果孟子“怎么血流得能漂起木杵呢”,则是引用经文而反而不用其语句,这又是另一例。所以曾经读《表记》“说不严厉而有威严,不说话而令人信服”,这是习惯使用其语句,不是引用经文的。“孔子说:侍奉君主三次被罢免而不离开国境,别人虽然说不想留他,我不相信”,这是引用经文而反而不用其语句的。如果一定要用原词来核对,那么这也是伪《论语》了。旧注《孟子》“杵”或作“卤盾”,与《战国策》的话相同,据此则更相信《战国策》使用《尚书》的词句。

甲说:“古人田赋出兵,丘甸出乘。武王的马牛都取自民间,现在却释放马匹放归牛群,

不复还民,而驱之山林。是以桀纣之事诬武王也。」

译不再让百姓回归家园,而是驱赶他们进入山林。因此,夏桀和商纣王诬蔑周武王。”

李塨曰:古田赋出兵之法虽无明文,然间考诸礼,则牛马原有在官不还民者。大抵田制惟都鄙采邑赋兵,则出车出甲,并出牛马;若乡遂公邑诸地,则但家出一人,而车甲马牛总自官给。如《周礼》司兵有授兵之法,谓出兵时官授兵器也;有受兵输之法,谓旋军时以兵器输还之官也。马牛亦然,故《马质》之职,凡受马于有司,必书其齿毛与其马价;而《牛人》掌养官牛,凡军旅行役,必共其牵兵车之载任器者,所谓公器与公牛也。不读《诗》乎?「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此公牛也。駉駉牧马,在坰之野。」此即公牧之公马也。是马牛官物原不还民,即放而弃之,亦并非桀纣之事。况归之与放,祗是休养,不过仍还畜牧,以示厌兵,未尝驱而弃之也。且此非晋人可伪造也。归马放牛,在《吕览》诸书俱有之。若《乐记》则全袭其文:「如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放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此全袭《武成》原文而为之词。《乐记》虽出自汉世,然必非东晋人伪作而诬武王,断可识矣。周制既不晓《周礼》,礼记又不读,遽欲起而侮圣人之言,所谓聋瞆之夫,偏谈声色,哀哉!

甲谓:「据《中庸》周公始追王太王、王季,而《武成》于伐纣之后,即称为太王、王季、文王,此非伪书败漏乎?」

李塨曰:追王之典,武王为之,追王而达上下,则周公制礼为之大▯。曰:武王既事牧野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遂率天下诸侯骏奔走执豆笾,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歴、文王昌。则是牧野归后,即告武成,而行追王之典。其所云柴于上帝,骏奔走执豆笾,正《武成》中「骏奔执豆柴望大告武成」之原文,也是追王之典,武王为之。不然,汉髙尚知王太公,岂有武王定天下而不识尊亲事,反出汉高下者?惟丧祭之礼,由追王而推,凡诸侯、大夫、士上下通达以祭以葬,则周公实为之中庸有明文矣。人第读《中庸》,而不读《大▯》,固不识武王之有追王。若读《史记》,则文王亦曽改正朔,易制度,追尊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吾虽不信,然甲岂知之?

襄三十二年,北宫文子曰:“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昭七年,无宇曰:“昔武王数纣之罪,以告诸侯曰:‘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孟子引:“东征绥厥士女,匪厥▯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又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

  【右武成】

书序,马融、郑▯皆以《旅獒》为《旅豪》,谓酋豪也。西戎无君名,但称其主曰酋豪。国人遣其酋豪献见于君,而改作獒犬,得乎?

此正是獒犬旧注。獒,西方犬名,即曰獒,与豪通字。然酋豪,君长也。国人可贡一君长来周乎?且外国不一,但曰豪,此何国豪也?按《汲冢周书》王防解:“渠搜以防犬,匈戎以狡犬”,则外国原有贡犬之事。又《竹书纪年》于周武十三年书“巢伯来賔”,与《书序》“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正同。则一是贡犬,一是酋长来朝,两书并列,殊为有据。若谓“旅巢伯命”,“旅”字作“陈”字解,“旅獒”亦当解作“陈獒”,不必国名,则明曰“西旅”,无“西陈”之说。《左▯》蔡蔡叔一句两字尚可两解,况两篇两字乎?且“旅巢伯命”者,陈命耳。若酋豪,则何以陈之?

国语》仲尼在陈,有隼集陈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问仲尼。仲尼曰:“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逺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果得之。此正袭《旅▯篇文而为词者,则《旅獒》非伪书矣。且肃慎贡矢,鸟载而入,尚不足怪,贡犬何怪焉?

国语》昔武王

译李塨说:古代田赋出兵的方法虽然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但偶尔考察礼制,可知牛马原本就有属于官府而不归还给百姓的。大致而言,田制中只有都城郊外和采邑的赋税出兵,才需要出车、出甲,并出牛马;如果是乡遂公邑等地,则每家只出一人,而车、甲、马、牛全部由官府供给。比如《周礼》中司兵有授予兵器的方法,说的是出兵时官府授予兵器;有接收兵器归还的方法,说的是军队撤回时将兵器归还给官府。马牛也是如此,所以《马质》的职掌中,凡是从有关部门接收马匹,必定记录其牙齿、毛色和马价;而《牛人》掌管饲养官牛,凡是有军事行动或劳役,必定提供牵引兵车、装载器物的牛,这就是所谓的公器与公牛。难道没有读过《诗经》吗?“谁说你没有牛?九十头黄脊牛”,这是公牛;“壮马在牧,在远郊野外”,这就是公牧中的公马。由此可见,马牛作为官物原本就不归还给百姓,即使放归野外,也并不是夏桀、商纣那样的暴行。况且归还与放归,只是休养的意思,不过是仍然让它们回归畜牧,以显示厌恶战争,并没有驱赶抛弃它们。而且这也不是晋人能够伪造的。归马放牛,在《吕览》等书中都有记载。至于《乐记》则完全袭用其文:“如封王子比干之墓,释放箕子的囚禁,让他施行商容之礼并恢复其职位;马匹散放到华山南面不再骑乘,牛放归桃林野外不再役使。”这完全是袭用《武成》原文而加以修饰的词句。《乐记》虽然出自汉代,但必定不是东晋人伪造来诬蔑武王的,这是可以断定的。周代的制度既然不了解《周礼》,《礼记》又不研读,就想要起来侮辱圣人的言论,所谓聋盲之人,偏要谈论声色,真是可悲啊!

甲说:“根据《中庸》,周公才开始追尊太王、王季为王,而《武成》在伐纣之后,就称他们为太王、王季、文王,这不是伪书的破绽吗?”

李塨说:追尊先王的典礼,是武王做的,追尊先王并通达上下,则是周公制礼时确立的大法。说:武王既在牧野祭祀后撤退,向上帝柴祭,向社神祈祷,于是率领天下诸侯疾速奔走,手持豆笾,追尊太王亶父、王季歴、文王昌。那么这就是牧野归来后,就宣告武成,并施行追尊先王的典礼。其中所说的向上帝柴祭,疾速奔走手持豆笾,正是《武成》中“疾速奔走手持豆笾,柴祭望祭,大告武成”的原文,这也是追尊先王的典礼,是武王做的。不然的话,汉高祖尚且知道尊封太公,难道武王平定天下却不懂尊崇亲人的道理,反而比汉高祖还不如吗?只有丧葬祭祀的礼仪,由追尊先王而推广,凡是诸侯、大夫、士上下通达以祭祀和安葬,则是周公实在制定了中庸的明文。人们只读《中庸》,而不读《大传》,固然不知道武王有追尊先王之事。如果读《史记》,则文王也曾改正朔,改变制度,追尊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我虽然不信,但甲难道知道吗?

《左传》襄公三十二年,北宫文子说:“《周书》列举文王的德行说:‘大国畏惧他的威力,小国怀念他的恩德。’”昭公七年,无宇说:“从前武王列举纣王的罪状,告诉诸侯说:‘纣王是天下逃亡者的首领,聚集罪恶的深渊。’”孟子引用:“向东征伐安抚那里的士女,征收那里的金玉,继承我们周王的休美,使臣民依附于大邑周。”又说:“不要害怕,是为了安定你们,不是为了与百姓为敌。如果像山崩一样叩头,稽首致敬。”

【以上是关于《武成》的讨论】

《书序》中,马融、郑玄都以为《旅獒》是《旅豪》,说酋豪。西戎没有君主的名号,只称其首领为酋豪。国人派遣他们的酋豪进见君主,而改作獒犬,合适吗?

这正是獒犬的旧注。獒,是西方犬的名字,即叫獒,与豪通假。然而酋豪,是君长。国人可以进贡一位君长到周吗?况且外国不止一个,只说豪,这是哪个国家的豪呢?查《汲冢周书》王防解:“渠搜进贡防犬,匈戎进贡狡犬”,那么外国原本就有进贡犬只的事情。又《竹书纪年》在周武王十三年记载“巢伯来宾”,与《书序》“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正好相同。那么一个是进贡犬只,一个是酋长来朝,两书并列,非常有依据。如果说“旅巢伯命”,“旅”字作“陈”字解,“旅獒”也应当解作“陈獒”,不必是国名,那么明明白白说是“西旅”,没有“西陈”的说法。《左传》中蔡蔡叔一句两字尚可两解,何况两篇两字呢?况且“旅巢伯命”,是陈命罢了。如果是酋豪,那么凭什么陈命呢?

《国语》中,仲尼在陈,有隼停在陈庭而死,楛矢贯穿其中,石砮,长一尺八寸。陈惠公派人询问仲尼。仲尼说:“这是肃慎氏的箭。从前武王克商,开通道路到九夷、百蛮,让他们各自以地方的特产来进贡,使他们不忘职守。于是肃慎氏进贡楛矢、石砮,长一尺八寸,用来分给大姬配虞胡公,而封于陈。古代分给同姓珍玉,是为了展亲;分给异姓远方之职贡,是为了使他们不忘臣服。所以分给陈肃慎氏的贡品。君主如果让有司在旧府库中寻求,应该可以得到。”派人寻求,果然得到了。这正是袭用《旅獒》篇文而加以修饰的词句,那么《旅獒》就不是伪书了。况且肃慎进贡箭矢,鸟载而入,尚且不足为怪,进贡犬只有什么奇怪的呢?

《国语》从前武王

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僖五年,宫之竒引《周书》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译周武王攻克商朝后,开通了通往九夷、百蛮的道路。僖公五年,宫之奇引用《周书》说:“百姓不会改变所依存的物产,只有德行才是维系民心的根本。”

【右旅▯】

微子之命,则断是伪书。《召诰》曰:“有王虽小,元子哉。”顾命用敬保元子钊。元子者,太子也。微子,纣庶兄,而曰殷王元子,非伪而何?

史微子世家云:「微子开者,帝乙之首子,首子元子也。」古元首通称。《左▯》「狄人归先轸之元」,孟子「勇士不忘丧其元首」,即元也。是以微子父师若曰「王子孔」,《▯》直云微子是帝乙元子,故称王子,则元子只是首子长子之称,与称王子并同。葢微子本纣母兄,与他长庶稍别。按《吕氏春秋·仲冬纪》云:「纣之母生微子启与仲衍【即微仲】其时犹尚为妾也,及改为妻后始生纣。」故纣父欲立微子启为太子,而太史据法争之曰:「有妻之子则不可立妾之子。」因立纣。郑康成所云「微子启为纣同母兄是也」,是纣与微子原无适庶,祗有长幼,故当时原以元子称之,此非后人可伪作者。不观《左传》乎?哀九年「宋公伐郑,晋欲救郑而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若帝乙之元子而有吉,我安得吉?」则微子本称元子。况三代称名并无一定,《曲礼》备载天子王后之所称,「自君天下曰天子」,以下并无元子之称。即《召诰》称元子,亦但作大子解,曰「大为天所子」,无非意拟之词。况《尚书》难明,即《金縢》《康诰》皆今文也。《金縢》称武王为元孙,正义谓武王于太王当称曽孙,今曰元孙,是长孙之称。然而武不居长,《檀弓》谓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并非长孙,而《康诰》称康叔为孟侯。夫康叔,叔也,叔则何以为孟?故孔氏谓「孟侯者,诸侯之长,如方伯之谓」。然而康叔年幼未能长众,且据《春秋》卫灵公与晋争长,又未尝有五侯九伯,卫实征之之语,至无可解说。郑氏遂造为曲释,谓古者太子十八为孟侯,周公因以此呼成王,则以臣呼君为侯,大无礼矣。是以《金縢》是有丕子之责于天,孔传作大子之责,史记作负子之责。《大诰》「宁王遗我大宝龟」,汉儒谓是文王,宋儒皆谓是武王。凡经文名称有何一定,而独于古文疑之?

甲谓微子之命伪也,周史封微子于宋,当名宋公之命。

又杜撰矣。凡封有新旧,既有旧封,则虽当新封,而亦称旧号。箕子只称箕,周公只称周,是也。不读《康诰》乎?康叔初封康,与微子初封微同,乃康叔封卫不称卫诰,而谓微子当称宋,吾不解也。岂《康诰》伪书耶?

又谓命词有与国咸休,语周既有天下,何得称国?

李塨曰:「此不特《易》有开国承家,《诗》有王国克生,《礼》有制国用、建国学,即今文亦有之。《大诰》知我国有疵,《立政》国则罔有立政,用佥人,《金縢》我国家礼亦宜之。」

  【右微子之命】

郝敬云:“后儒误解《金縢》,以‘我之勿辟’为刑辟,谓公致辟,管叔遂作伪命。夫流言何伤?成王疑公,公避则已,何至甘心杀一兄、囚一弟、贬一弟?此情理所必无。《金縢》、《大诰》歴歴可据也。俗儒信圣人不如信伪书,乃至鄙夫谓义可灭亲,兄可杀,弟可诛,则是书为口实,周公为戎首矣。予不可以不辨。”

若然,则不特蔡仲之命是伪书,即周公诛管蔡事亦伪事矣。按《春秋》定四年,祝鮀曰:“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蔡放也】以车七乘,徒七十人。若《史周本纪》则云:“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代殷后,收殷余民。”其在《管蔡世家》亦曰:“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而分殷余民为二。”是《金縢》勿辟,虽作《孔▯》者误解刑辟,然而管叔未尝不辟也。其大义灭亲,在周公为戎首,则有之。若以之为伪书口实,则全未也。夫大圣行事,当灭亲,当杀兄,子固不知,吾亦不足与子言矣。至于《蔡仲之命》,则《左传》明曰:“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世家》

译【右旅〇】

如果没有《微子之命》这篇文献,那么断定它是伪书就站不住脚。《召诰》说:“君王虽然年幼,却是嫡长子。”《顾命》中说要恭敬地辅佐嫡长子钊。所谓元子,就是太子。微子是纣王的庶兄,却被称为殷王的元子,如果不是伪书又是什么呢?

《史记·微子世家》记载:“微子开,是帝乙的长子,长子就是元子。”古代“元首”是通用的称呼。《左传》中“狄人归还先轸的首级”,孟子说“勇士不忘丧失自己的首级”,这里的“元”就是首级的意思。因此微子作为父师曾说“王子孔”,《史记》直接说微子是帝乙的元子,所以称他为王子,那么元子只是长子、首子的称呼,与称王子是一样的。大概微子本是纣王的同母兄,与其他庶出的长子稍有不同。查考《吕氏春秋·仲冬纪》说:“纣王的母亲生下微子启和仲衍【即微仲】时,那时她还只是妾,等到后来被立为正妻后才生下纣王。”所以纣王的父亲想立微子启为太子,而太史依据礼法争辩说:“有了正妻的儿子就不能立妾的儿子。”于是立了纣王。郑康成所说的“微子启是纣王的同母兄”是对的,这说明纣王与微子原本没有嫡庶之分,只有长幼之别,所以当时原本就称微子为元子,这不是后人能够伪造的。难道没看《左传》吗?哀公九年记载:“宋公攻打郑国,晋国想救郑国而占卜,得到泰卦变为需卦,说:‘宋国正吉利,不可与之交战。’微子启,是帝乙的元子。如果帝乙的元子吉利,我们怎么能吉利?”这就说明微子原本就称为元子。况且三代时期对名称的称呼并没有固定标准,《曲礼》详细记载了天子、王后的称呼,“统治天下称为天子”,以下并没有元子这个称呼。即使《召诰》中称元子,也只是解释为“大子”,说“大是被上天所子”,无非是意会的词语。况且《尚书》本就难以理解,即使《金縢》《康诰》都是今文。《金縢》中称武王为元孙,孔颖达《正义》认为武王对于太王应当称曾孙,现在说元孙,是长孙的意思。然而武王并不居长,《檀弓》说文王舍弃伯邑考而立武王,并非长孙,而《康诰》中称康叔为孟侯。康叔是叔,叔怎么能称为孟呢?所以孔氏认为“孟侯,是诸侯之长,如同方伯的称呼”。然而康叔年幼未能统领众人,且据《春秋》记载卫灵公与晋国争长,也没有五侯九伯、卫国实际征召他们的说法,以至于无法解释。郑玄于是曲解,说古代太子十八岁称为孟侯,周公因此用此称呼成王,那么以臣下称呼君主为侯,太无礼了。所以《金縢》中有“丕子之责于天”,孔传作“大子之责”,《史记》作“负子之责”。《大诰》中“宁王遗我大宝龟”,汉儒认为是文王,宋儒都认为是武王。凡是经文中名称有什么一定之规,却唯独对古文表示怀疑?

甲认为《微子之命》是伪书,周史封微子于宋,应当命名为《宋公之命》。

这又是杜撰了。凡是封国有新旧之分,既然有旧封,那么即使在新封时,也仍称旧号。箕子只称箕,周公只称周,就是例子。难道没读《康诰》吗?康叔初封于康,与微子初封于微相同,那么康叔封于卫却不称《卫诰》,却认为微子应当称宋,我不理解。难道《康诰》是伪书吗?

又说命辞中有“与国咸休”,既然周已经拥有天下,怎么能称国?

李塨说:“这不仅《易经》有‘开国承家’,《诗经》有‘王国克生’,《礼记》有‘制国用’、‘建国学’,即使今文也有。《大诰》说‘知我国有疵’,《立政》说‘国则罔有立政,用佥人’,《金縢》说‘我国家礼亦宜之’。”

【右微子之命】

郝敬说:“后儒误解了《金縢》,把‘我之勿辟’理解为刑罚,认为周公施加刑罚,管叔于是伪造了命辞。流言有什么伤害?成王怀疑周公,周公避开罢了,何至于甘心杀一个哥哥、囚禁一个弟弟、贬谪一个弟弟?这是情理上必然没有的事。《金縢》、《大诰》历历可据。俗儒相信圣人不如相信伪书,以至于鄙夫认为义可以灭亲,哥哥可以杀,弟弟可以诛,于是这本书成为借口,周公成为罪魁祸首。我不能不辩驳。”

如果这样,那么不仅《蔡仲之命》是伪书,即使周公诛杀管蔡的事也是伪事了。查考《春秋》定公四年,祝鮀说:“管叔、蔡叔开启商朝残余势力,离间王室。”周王于是杀了管叔,放逐蔡叔【蔡放也】,给他车七乘,徒卒七十人。如果看《史记·周本纪》则说:“周公奉成王命令讨伐诛杀武庚,放逐管叔,放逐蔡叔,用微子代替殷商后裔,收编殷商剩余百姓。”在《管蔡世家》中也说:“周公杀了管叔而放逐蔡叔,迁徙他,给他车十乘,徒卒七十人,从而将殷商剩余百姓分为两部分。”所以《金縢》中的“勿辟”,虽然作《孔传》的人误解为刑罚,然而管叔未曾不受惩罚。大义灭亲,在周公身上是罪魁祸首,这是有的。如果以此作为伪书的借口,那就完全错了。大圣人的行事,应当灭亲,应当杀兄,你固然不知道,我也不值得与你多说了。至于《蔡仲之命》,《左传》明确说:“他的儿子蔡仲改过自新遵循德行,周公举荐他担任自己的卿士,引见给周王并任命他为蔡侯。”那篇命辞说:“王说:‘胡不要像你父亲那样违背王命。’”《世家》

亦云:“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以为鲁卿士,言于成王而复封于蔡。”是在周成王时,即命邦蔡,又何曽是东晋后儒误解《金縢》,始作伪命?人苦不自知,然亦当自量如此胸腹。即《左▯》《史记》未尝窥见,而反呼人为鄙夫、为俗儒,不知谁俗谁鄙也?强顔哉!僖五年,宫之竒引周公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襄二十五年,大叔文子引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右《蔡仲之命】

译周公也说:“他的儿子叫胡,胡于是改正行为,遵循道德,变得温顺善良,周公听说后,任命他为鲁国的卿士,并向成王进言,恢复了他在蔡国的封地。”这是在周成王时期,就已经任命邦君于蔡,哪里是东晋以后的儒生误解《金縢》篇,才开始伪造这道命书呢?人苦于不能自知,但也应当掂量一下自己的心胸见识。即使未曾读过《左传》《史记》,反而称呼别人为鄙夫、为俗儒,不知道究竟是谁俗谁鄙呢?真是厚颜无耻啊!僖公五年,宫之奇引用周公的诰命说:“皇天没有私亲,只辅助有德之人。”襄公二十五年,大叔文子引用诰命说:“谨慎开始而敬慎终了,终了时就不会陷入困境。”【以上出自《蔡仲之命》】

罗喻义谓太师、太傅、太保非三公也,然则何官?曰:此太子三公也。《贾谊新书·保傅篇》曰:「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此三公之职也。于是置三少,曰少保、少傅、少师,皆上大夫也,是与太子燕居者也。」其文甚明,但其次则以保为首。岂有人主已长而须保者乎?葢初本宫僚,后遂入衔。故殷有保衡,周有保奭。《书》曰:「在成汤时,则有若伊尹;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一曰阿衡,阿犹保也。然则《▯》之世胙「太师」,《诗》之「尹氏太师」,夫犹是矣。儒者闻有其官,不能征其人,则曰「官不必备」。岂有具官而可不备?又岂有既具而曰无官者乎?

此名《周官》,但列周之在朝长官以立训,而《周礼》一书则就其官而推类而备载之,故亦名《周官》。第《周礼》六卿与《周官》同,而独无公孤,因有疑《周官》为伪者。实则三公三孤俱无所职掌,且不必备官,但以六卿兼为之,如召公以太保领冢宰,毕公以太师领司马,一如后世宰相兼六卿类。故《周礼》六官以前虽不列公孤,而其名俨然,如《典命》“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朝士》掌“三公、孤、卿、大夫之位”,是明有三公三孤在六官上也。葢公孤之名,其来已久,记曰:“虞、夏、商、周皆有师保、疑丞、设四辅及三公,且皆是天子之官。”《王制》:“天子有三公九卿。”传曰:“古者天子有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今乃谓太师、太傅、太保不是三公,夫不是三公,则是何物,岂可食者乎?然且但见贾谊文,遂谓此是太子官,不是天子官;又但见《君奭》有保衡语,遂谓伊尹以保太甲故称保。不知贾谊此文全袭《文王世子》及《家语》:“凡三王教世子,立太傅、少傅以养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是以教喻而德成也。”此言太子亦有此官尔。今乃以太子有此而反谓天子无之。则《诗》云:“尹氏太师,维周之氐”,不闻曰“维太子之氐”也;“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不闻曰“太子是毗”也;《板》诗:“价人惟藩,太师惟垣”,则以三公为屏翰;《常武》:“太师皇父,整我六师”,则以三公领戎旅,无非天子所有事。学究见白金称为束修,乞儿见王粮指为此给孤之米,不知度支仓庾之所用不止是也。即伊尹保衡,亦何尝是太甲师保之称?《商颂》:“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商王汤也。”《国语》:“白公子张谓髙宗得傅说以来,升以为公。”故《书》曰:“惟说命,正百官。”又曰:“爰立作相。”是以冢宰兼三公也。然傅说不曽教太子,微子以箕子为父师,比干为少师。《史记》称箕子、比干为太师、少师,《家语》比干官则少师。然而箕子、此干何曽作太子之官?史记》师尚父牵牲在伐纣时,《大戴礼》武王践祚,召师尚父而问焉。是武王初有天下,即以太公为太师,此时未能立太子官也,故召公为太保,命作二伯,领西方诸侯。毕公继周公为太师,即命之治东郊,并与太子无涉。若谓官之次第,以太保为首,此但见贾谊文保在前尔。《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大戴礼》天子不论先圣王之德,太师之任也;不厚于德,不强于行,太傅之任也;进退无度,升降揖让无容,太保之任也。”皆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先后次第,即推而三孤亦然。即或有时太保在前,如《顾命》叙太保召公在太师毕公上;有时太傅在前,《文王世子》少傅奉太傅之教,而后以出入师保继之。总是命服尊卑同在一等,而以当事为先后,并非定例。至谓官不必备,为儒者不能征人之故,世必无有官不备之理,则吾不知其所谓征人者何说。若以官不必备为无理,则《文王世子》见云:“设四辅及三公,官不必备,惟其人语使能也。”《汉表》引《记》曰:“三公无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已少所见,而谓世必无肿背之马可乎?

又谓三

译罗喻义说太师、太傅、太保不是三公,那么它们是什么官职呢?回答说:这是太子的三公。《贾谊新书·保傅篇》说:“从前周成王年幼,还在襁褓之中,召公担任太保,周公担任太傅,太公担任太师,这是三公的职责。于是设置三少,即少保、少傅、少师,都是上大夫,是与太子日常相处的人。”这段文字非常明白,只是其中排序以保为首。难道有君主已经成年还需要保的吗?大概最初本是东宫僚属,后来就纳入朝廷官衔。所以殷代有保衡,周代有保奭。《尚书》说:“在成汤时,就有伊尹;在太甲时,就有保衡。”保衡也叫阿衡,阿就是保的意思。那么《尚书》中提到的世袭爵位的“太师”,《诗经》中的“尹氏太师”,情况也是这样的。儒者听说有这个官职,却考证不出具体的人选,就说“官职不必一定设置”。哪有设置了官职却可以不配备人员的?又哪有既已设置却说不存在这个官职的呢?

这部书名叫《周官》,只是列举周代在朝的长官来确立法则,而《周礼》一书则是根据这些官职推演类比并详细记载,所以也叫《周官》。只是《周礼》中的六卿与《周官》相同,却唯独没有公和孤,因此有人怀疑《周官》是伪书。实际上三公和三孤都没有具体的职掌,而且不必一定设置官员,只是由六卿兼任,比如召公以太保身份兼任冢宰,毕公以太师身份兼任司马,就像后世宰相兼任六卿一样。所以《周礼》虽然在六官之前不列出公和孤,但他们的名位依然显赫,如《典命》篇说“王的三公为八命,卿为六命”,《朝士》篇掌管“三公、孤、卿、大夫的位置”,这明确说明三公三孤在六官之上。大概公和孤的名号,由来已久,《礼记》说:“虞、夏、商、周都有师保、疑丞,设置四辅及三公,而且都是天子的官职。”《王制》说:“天子有三公九卿。”传文说:“古时天子有三公,每一公由三位卿辅佐。”现在却说太师、太傅、太保不是三公,既然不是三公,那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吃的吗?然而只看到贾谊的文章,就认为这是太子的官职,不是天子的官职;又只看到《君奭》篇有保衡的说法,就认为伊尹因为辅佐太甲所以称为保。不知道贾谊这篇文章完全是袭用《文王世子》和《孔子家语》:“凡是三代王者教导世子,设立太傅、少傅来抚养他,太傅在前,少傅在后。进入内室有保,外出有师,因此通过教导感化而德行成就。”这是说太子也有这些官职罢了。现在却因为太子有这些官职,反而说天子没有。那么《诗经》说:“尹氏太师,是周朝的基石”,没听说说是“太子的基石”;“四方依靠他维系,天子依靠他辅佐”,没听说说是“太子依靠他辅佐”;《板》诗说:“贤人是藩篱,太师是城墙”,这是把三公当作屏障;《常武》说:“太师皇父,整顿我的六军”,这是让三公统领军队,没有哪一件不是天子的事。学究看到白金称为束修,乞丐看到王粮就指称这是供给孤儿的米,不知道度支仓廪的用途不止这些。即使伊尹保衡,又何尝是太甲师保的称号?《商颂》说:“实在是阿衡,辅佐商王,商王就是汤。”《国语》说:“白公子张说高宗得到傅说以来,提升他为公。”所以《尚书》说:“只有傅说受命,整顿百官。”又说:“于是立他为相。”这是以冢宰兼任三公。然而傅说并没有教导太子,微子以箕子为父师,比干为少师。《史记》称箕子、比干为太师、少师,《家语》中比干的官职则是少师。然而箕子、比干何曾做过太子的官?《史记》中师尚父牵牲是在伐纣时,《大戴礼记》中武王即位,召见师尚父并询问他。这是武王刚得到天下,就以太公为太师,此时还来不及设立太子的官职,所以召公为太保,任命他为二伯,统领西方诸侯。毕公继任周公为太师,就命令他治理东郊,都与太子无关。如果说官职的次序,以太保为首,这只是看到贾谊的文章中保在前罢了。《文王世子》说:“师,是教导他事务并晓谕他德行的;保,是谨慎自身以辅佐他并引导他归于正道的。”《大戴礼记》说:“天子不称颂先圣王的德行,是太师的职责;不注重德行,不强求行为,是太傅的职责;进退没有法度,升降揖让没有仪容,是太保的职责。”都是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先后次序,推而广之,三孤也是如此。即使有时太保在前,如《顾命》篇叙述太保召公在太师毕公之上;有时太傅在前,《文王世子》中少傅奉行太傅的教诲,然后出入时师保跟随。总是命服尊卑同在一等,而以所当事务为先后,并非固定条例。至于说官职不必一定设置,是因为儒者不能考证出具体人选,世上一定没有官职不设置的道理,那么我不知道他们所说的考证人选是什么意思。如果认为官职不必设置是不合理的,那么《文王世子》中明明说:“设置四辅及三公,官职不必一定设置,只要有合适的人就让他胜任。”《汉书·百官公卿表》引用《礼记》说:“三公没有固定的官位,是说有了合适的人然后才充任。”见识浅陋,却说世上一定没有肿背的马,可以吗?

又说三

公即立政之常伯、常任、凖人也。按《白虎通》有司马主兵、司徒主民、司空主土之言,因知常伯即司徒,常任即司空,凖人即司马。所云三事者,三公也。古公卿只一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即不言卿。君一位,卿一位,即不言公。凡三公、九卿、六卿,皆汉儒之言,古无是称。且六卿是军制,非国制也。《牧誓》司徒、司马、司空,祗是三卿,即鲁三家三卿:季孙司徒,叔孙司马,孟孙司空,皆无冢宰、宗伯二名。即虞氏九官:禹司空也,稷司马也,契司徒也,亦无冢宰、宗伯。然则冢宰非官也,宗伯亦非官也。

译周公就是《立政》篇中的常伯、常任、准人。根据《白虎通》中有“司马主管军事、司徒主管民政、司空主管水土”的说法,由此可知常伯就是司徒,常任就是司空,准人就是司马。文中所说的“三事”,指的就是三公。古代公和卿只分一个等级,天子的臣属称公,公的臣属称大夫,并不称卿;君主是一个等级,卿是一个等级,并不称公。凡是三公、九卿、六卿这些说法,都是汉代儒者的称谓,古代并没有这样的称呼。况且六卿属于军事制度,而非国家行政制度。《牧誓》中提到的司徒、司马、司空,仅仅只有三卿,就像鲁国的三家三卿那样:季孙氏任司徒,叔孙氏任司马,孟孙氏任司空,都没有冢宰、宗伯这两个官名。即使是虞舜时期的九官:禹任司空,稷任司马,契任司徒,也没有冢宰、宗伯。那么冢宰就不是官职,宗伯也不是官职。

立政诸官名多不可考,即常伯、常任、凖人三官,旧儒纷纷皆不足据。若以司徒、司马、司空当之,则尤无理。立政分序羣官,原有司徒、司马、司空三名,别列文内,何可相混?旧有谓凖人近于庶狱,而人即非之曰:“如此则常伯、常任当是庶言、庶慎乎?”若以为司马,则攻者接踵矣。若公卿异等,则孟子明有六等、五等之分,即《周礼》亦有九服、九命之别。甚至《易通卦验》亦曰:“君有五期,辅有三名。”以公卿大夫判作三等,其或言公不言卿,言卿不言公,祗是互词,犹称嵗为春秋,非无夏冬;称日为朝,非无昏也。今谓三公、九卿、六卿皆汉儒之言,则凡《公羊》、荀子称天子三公,《周礼考工》称九卿之朝、九卿之治,皆不出自汉注。即《王制》“天子命三公九卿元士皆入学”,《月令》“天子亲帅三公九卿以迎春于东郊”,并非东晋伪书也。况“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则天子六卿本出自今文,而又谓六卿亦只三官,且必为军旅所用,非在朝之官,则六卿并不限于三祗。以六者之中,其三者更切民用,则又另称之。如《洪范》以三八政特称司徒、司空、司宼类,故汉公卿表专以司马主兵,司徒主民,司空主土,为天地人三名,而《白虎通》因之,此即东汉三公之所始。而至于军旅,则亦以营垒、尺籍三者颇重,与冢宰统邦治、宗伯専主礼仪者稍有不同,故兵制用人又以三官立师中之长。而实则天子六军则六卿齐将之,诸侯三军则三卿齐将之,凡出师命将皆用命卿,故《公谷》注《春秋》直以三军为三卿,二军为二卿,并以官名军可验也。彼第知三官为三事,而不知六卿之召有曰:“嗟六事之人”,则六官矣。且六官并列,随所取用。太皥五鸠于六官之外有司寇,而多司事;《洪范》八政于三官之外増司寇,而反去司马;殷宋九卿于六官、三官外又増左右师、司城,而独无司空。至若唐虞九官,则贾公彦谓天官为稷,地官为司徒,秋官为士,此尧时事。至舜,则命伯夷为秩宗,即春官也;垂为共工,即冬官也。又曰:尧初天官为稷,至试舜天官之任,谓之百揆,即冢宰也。是九卿、六卿,皆三代习用之官,其必非汉儒妄言,而限于军制,已可见矣。如谓稷是司马,吾不知所据;如谓唐虞无冢宰、宗伯,则百揆、秩宗所掌何事?恐舍此二官,定无所属。若谓冢宰非官,宗伯亦非官,则此二者是何物?岂可食者乎?

何谓冢宰非官也?一见于诗曰:「鞫哉庶正,疚哉冢宰。」庶正非官,知冢宰非官也。一见于荀子曰:「本政教云云,冢宰之事也;论礼乐云云,辟公之事也;全道德云云,天王之事也。」天王、辟公非官,知冢宰非官也。▯曰:「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谓国有大故,推首位一人主之,犹冢子、冢妇云尔。冢与大不同,大与少对,凡官多有之;冢与介对,一人而已,犹后世宰执之类,非有是官也。故曰:「冢宰非官也。」若宗伯之名,见于《春秋》:「夏父弗忌为宗伯。」然祗是宗人,如宗人衅夏献其礼类,犹曰「宗司」云尔。故曰:「宗伯亦非官也。」

如是,则可笑之甚。吾向以二者为食物尔。今曰宰执,曰宗司,则犹是人也。《云汉》诗“庶正虚名”与“冢宰”对,犹曰虚名,不对实衔。若下文“趣马师氏膳夫左右”则实衔矣。犹曰实衔,与“冢宰”非对文尔。若《十月》诗“皇父卿士畨维司徒家伯冢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惟趣马楀惟师氏”,则“冢宰”直与“司徒膳夫内史趣马师氏”五实衔对文矣。若谓“冢宰”与“辟公天子”对文,便不是官,则尤为可笑。《孟子》“天子与公卿大夫士皆对列作一位”,“辟公与卿大夫士亦皆对列作一位”,岂公卿大夫士皆非官乎?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跻跻,士跄跄,大夫士亦官也。然或曰公卿大夫士仍虚名。若《顾命》“王麻冕黼裳,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则太保太史皆以实衔与王与邦君相对,此非今文乎?人苦不读书,不自揣量。

译设立政事的各类官职名称大多无法考证,即便是常伯、常任、准人这三个官职,旧儒们的说法纷纷纭纭,都不足以作为依据。如果拿司徒、司马、司空来对应,那就更加没有道理了。《立政》篇分别列举群官,原本就有司徒、司马、司空这三个名称,单独列在文中,怎么可以混淆呢?旧说认为准人接近于掌管庶狱的官职,而有人反驳说:“如果是这样,那么常伯、常任应当是庶言、庶慎吗?”如果认为准人是司马,那么攻击的人就会接踵而至。如果公和卿等级不同,那么孟子明确有六等、五等的区分,即使《周礼》也有九服、九命的区别。甚至《易通卦验》也说:“君主有五个时期,辅佐者有三个名称。”将公、卿、大夫划分为三个等级,那些有时只说公不说卿,有时只说卿不说公的情况,只是互文见义,就像称年为春秋,并非没有夏冬;称日为朝,并非没有黄昏一样。现在说三公、九卿、六卿都是汉儒的说法,那么凡是《公羊传》、荀子所称的天子三公,《周礼·考工记》所称的九卿之朝、九卿之治,都不是出自汉代的注解。即使《王制》中说“天子命令三公九卿元士都入学”,《月令》中说“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在东郊迎春”,也并非东晋的伪书。况且“大战于甘,于是召见六卿”,那么天子六卿本就出自今文经,却又说六卿也仅仅是三个官职,而且必定是用于军旅的,不是在朝廷中的官职,那么六卿并不局限于三个职位。在六者之中,那三个更切合民用,所以另外称呼它们。例如《洪范》以三八政特别称呼司徒、司空、司寇这类,所以汉代公卿表专门以司马主管军事,司徒主管民政,司空主管水土,作为天地人三个名称,而《白虎通》沿袭了这种说法,这就是东汉三公制度的起源。至于军旅,也因为营垒、尺籍这三者比较重要,与冢宰统管国家治理、宗伯专门主管礼仪稍有不同,所以兵制用人又以三个官职设立军队中的长官。但实际上天子六军则由六卿共同统领,诸侯三军则由三卿共同统领,凡是出兵任命将领都用任命卿的方式,所以《公羊传》《谷梁传》注释《春秋》直接把三军当作三卿,二军当作二卿,用官名来指代军队是可以验证的。他们只知道三官是三事,却不知道六卿的召见中有说:“嗟叹啊,六事之人”,那就是六官了。而且六官并列,随其所取所用。太皥的五鸠在六官之外有司寇,而多司事;《洪范》八政在三官之外增加司寇,反而去掉司马;殷宋九卿在六官、三官之外又增加左右师、司城,而唯独没有司空。至于唐虞九官,贾公彦说天官是稷,地官是司徒,秋官是士,这是尧时的情况。到了舜,任命伯夷为秩宗,就是春官;垂为共工,就是冬官。又说:尧初天官是稷,等到试用舜担任天官的职务,称为百揆,就是冢宰。由此可见,九卿、六卿,都是三代习用的官职,它们必定不是汉儒的妄言,而且不限于军制,已经可以看到了。如果说稷是司马,我不知道依据何在;如果说唐虞没有冢宰、宗伯,那么百揆、秩宗所掌管的是什么事情?恐怕除了这两个官职,一定没有归属。如果说冢宰不是官职,宗伯也不是官职,那么这两者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吃的食物吗?

为什么说冢宰不是官职呢?一见于《诗经》说:“勤勉啊众正,劳苦啊冢宰。”众正不是官职,就知道冢宰也不是官职。一见于《荀子》说:“根本政教等等,是冢宰的事情;论说礼乐等等,是诸侯的事情;保全道德等等,是天子的事情。”天子、诸侯不是官职,就知道冢宰也不是官职。〇说:“百官总揽自己以听命于冢宰。”意思是国家有大变故,推举首位一人主持,就像冢子、冢妇那样。冢与大不同,大与少相对,各种官职多有;冢与介相对,只有一个人而已,就像后世的宰执之类,并不是有这个官职。所以说:“冢宰不是官职。”至于宗伯的名称,见于《春秋》:“夏父弗忌担任宗伯。”但这只是宗人,就像宗人衅夏献其礼之类,还说是“宗司”那样。所以说:“宗伯也不是官职。”

如果是这样,那就可笑极了。我向来认为这两者是食物罢了。现在说宰执,说宗司,那还是人。《云汉》诗中“众正虚名”与“冢宰”相对,还说是虚名,不对应实职。如果下文“趣马师氏膳夫左右”则是实职了。还说是实职,与“冢宰”不是对文。如果《十月》诗中“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冢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那么“冢宰”直接与“司徒膳夫内史趣马师氏”五个实职对文了。如果说“冢宰”与“辟公天子”对文,便不是官职,那就更加可笑了。《孟子》中“天子与公卿大夫士都并列作一位”,“辟公与卿大夫士也都并列作一位”,难道公卿大夫士都不是官职吗?天子庄重,诸侯威严,大夫恭敬,士人整齐,大夫士也是官职。然而有人说公卿大夫士仍是虚名。如果《顾命》中“王戴麻冕穿黼裳,卿士邦君戴麻冕穿蚁裳,太保太史太宗都戴麻冕穿彤裳”,那么太保太史都以实职与王与邦君相对,这不是今文经吗?人们苦于不读书,不自量力。

《论语》与《书》皆有“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内则》有“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王制》有“司防以嵗之成质于天子,冢宰斋戒受质”,《周礼》有“乃立天官冢宰,使率其属而掌邦治;乃立春官宗伯,使率其属而掌邦礼”,则便不宜置喙。乃又谓“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只是宰执,是宰相虚称,则《王制》“冢宰制国用量入为出”,明明谷禄出入实有职掌,此非宰相事也。若谓“冢”不是“大”,则《尔雅》云:“冢,大也。”马融曰:“冢宰,大宰也。”郑氏谓变“冢”言“大”者,以进退异名尔。至谓“宗伯”只是“宗人”“宗司”之称,则《左▯》文二年“夏父弗忌为宗伯”,而《国语》曰:“夏父弗忌为宗”,韦昭注:“宗者,宗伯也。”然当时别有“宗官司事”之臣,名“宗司”,故“宗伯”欲跻僖公,而“宗有司”争之曰:“非昭穆也。”“宗伯”曰:“我为宗伯,何常之有。”而“宗有司”又争之,是“宗伯”与“宗司”明明两人作主客,而以两人为一人可乎?若哀公欲以嬖为夫人,使宗人衅夏献其礼,公曰:“汝为宗司。”则此“宗人”即“宗司”,正宗官司事之臣,故《国语》。师亥曰:「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正以宗臣是宗伯,宗人是宗司,故两称之。虽宗伯,亦有时称宗人。如曽子问:『大宰、大宗、裨冕』,又云:『宰、宗人从一』。若对言之,则大宰、大宗与宰夫、宗人髙卑截然;若通言之,则大宰、大宗有时可兼称宰与宗人,而宰夫、宗人无时得称太宰与宗伯者。是以《康王之诰》上宗曰『飨』,是宗伯授宗人同,是宗司分称了了。乃欲以宗人、宗司妄当宗伯,固已不通,不读书矣。且断断曰:『宗伯非官』,将宗人、宗有司都非官耶?何也?」

译《论语》与《尚书》中都有“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的说法,《内则》中有“后王命令冢宰将恩德降施给众兆民”的记载,《王制》中有“司防将一年的收成情况禀报给天子,冢宰斋戒接受禀报”的描述,《周礼》中有“于是设立天官冢宰,让他率领他的属官掌管国家政务;于是设立春官宗伯,让他率领他的属官掌管国家礼制”的规定,那么就不应该再对此妄加议论。然而又有人说“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仅仅指宰相,是宰相的虚称,那么《王制》中“冢宰制定国家用度,量入为出”,明明粮食俸禄的收支有实际的职掌,这并非宰相的事务。如果说“冢”不是“大”的意思,那么《尔雅》说:“冢,就是大。”马融说:“冢宰,就是大宰。”郑玄认为将“冢”改说为“大”,是因为进退场合名称不同罢了。至于说“宗伯”只是“宗人”“宗司”的称呼,那么《左传》文公二年记载“夏父弗忌担任宗伯”,而《国语》说:“夏父弗忌担任宗”,韦昭注解说:“宗,就是宗伯。”然而当时另有掌管宗庙事务的臣子,名叫“宗司”,所以“宗伯”想要提升僖公的祭祀地位,而“宗有司”争辩说:“不符合昭穆次序。”“宗伯”说:“我是宗伯,有什么固定的常例呢。”而“宗有司”又争辩,这是“宗伯”与“宗司”明明两人作为主客,却把两人当作一人,可以吗?如果哀公想以嬖妾为夫人,让宗人衅夏献出礼仪,哀公说:“你是宗司。”那么这“宗人”就是“宗司”,正是掌管宗庙事务的臣子,所以《国语》中师亥说:“男女之间的宴享,不涉及宗臣;宗室内部的谋划,不超越宗人。正因为宗臣是宗伯,宗人是宗司,所以两种称呼都有。即使是宗伯,有时也称宗人。比如曾子问:‘大宰、大宗、裨冕’,又说:‘宰、宗人跟随其一’。如果相对而言,那么大宰、大宗与宰夫、宗人高低分明;如果通称而言,那么大宰、大宗有时可以兼称宰与宗人,而宰夫、宗人却任何时候都不能称为太宰与宗伯。因此《康王之诰》中上宗说‘飨’,是宗伯授予宗人,这是宗司分称清清楚楚。却想用宗人、宗司胡乱对应宗伯,本来就不通,是不读书的缘故。而且断然说:‘宗伯不是官’,难道宗人、宗有司都不是官吗?为什么呢?”

古文尚书寃词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古文尚书寃词卷七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论语》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今无「孝乎」字,何也?

君陈篇:「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兹东郊,敬哉!」此本孝恭句,兄弟又句,有政又句。言惟尔能孝,亦惟尔孝,故能友兄弟以施有政。其所以命尹东郊,上继周公之职者,为此故也。旧谓君陈,本周公子,故以孝命之。文极明顺。惟《论语》引书则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多「孝乎」二字,而以「惟孝」二字连「孝乎」读如云「孝乎惟孝」,葢言孝之极称,犹汉语曰「肆乎其肆」,谓肆之至也。按《论语》引书有四无不改其词,簒其句,易其读者。如《说命》:「王宅忧,亮隂三祀,既免丧,其惟勿言。」《论语》改作「书云:高宗谅隂三年不言」,以四句作两句,而以「谅隂」属高宗为句,「三年」属不言为句。《汤诰》:「尔有善,朕勿敢蔽罪,当朕躬不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论语》改作「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以五句作三句,而以「罪赦自」为句,増「帝臣」二字,而连「蔽善简心」合作一句。《武成》:「重民五教,惟食丧祭。」《论语》改作「所重民食丧祭」,以两句作一句,而去「五教」二字,而自为句。此皆改句改读之显然者。故包咸在东汉末,明见马融、郑▯有古文注本,而以「孝乎惟孝」作句读。何晏在西晋,亦明见王肃有古文注本,而以包注「孝乎惟孝」引作集解。故潘岳《闲居赋》、夏侯湛《昆弟诰》、陶潜《孝▯》赞,正值梅氏上孔▯之际,无不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即唐王利贞《幽州石浮图颂》亦曰「孝乎惟孝,忠为令德」。宋张齐贤在真宗朝奉诏作《曽子赞》,亦曰「孝乎惟孝,曽子称焉」。此岂古文《尚书》犹未之见,而相嬗不改,必以此作讹句乎?亦曰此所引者系《论语》引书,而非古文《君陈》之原文也。自后儒作集注,误以「孝乎」作句,致「书云」以下忽自作「孝乎」一叹,而后接以书词,引古者无此体矣。徐仲山曰:《论语》引经,惟一「诗云【如切如磋】二「书云【孝乎高宗】余皆不标所自。其引诗如「巧笑倩兮,不忮」不求相维,辟公思无邪。唐棣之华,深则厉。诚不以富,类引易。如不恒其德,君子思不出其位。类引书。如尧曰:「予小子履,虽有周亲,所重民食丧祭,予有乱臣十人。」类

缁衣》引《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今曰“庶言同”,则“绎”是増出二字矣。

天下无庶言同而可断句者,然引古偏有之。王充《论衡》引《论语》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汉艺文志》引《论语》子曰:“所重民食。”《后汉独行▯》引《论语》孔子曰:“不得中庸,必也狂狷乎。”《汉文三王▯》引《多方》曰:“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尔命。”此皆明明有下句在,而截而不引,一如后人轻薄作歇后语者。然则非此増出,实彼短少耳。僖五年宫之竒引《周书》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缁衣》引《君陈》曰:“未见圣,若已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坊记》引《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后之德。’于乎,是惟良显哉。”《国语》富辰引《书》有之曰:“必有忍也,若能有济也。”

  【右君陈】

缁衣引君牙曰:「夏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孟子引书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佑启我后人,咸以正无缺。」

  【右君牙】

  书字之寃

马、郑受漆书,其所注书篇与今文同,而字画増损与今文异。如今文夏侯之学,以“宅嵎夷”为“宅嵎防”,“克明德”为“克明俊德”,类马、郑无是也。但马、郑同受漆书,而其注书与注书序,凡字画解义,杂见孔氏《正义》及陆氏《释文》者,不惟两家各异,即郑氏

译《古文尚书冤词》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古文尚书冤词》卷七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论语》中《尚书》说:“孝啊,只有孝,友爱兄弟。”现在没有“孝啊”二字,为什么呢?

《君陈》篇说:“只有你美好的德行孝顺恭敬,只有孝顺友爱兄弟,能够施行于政事。命令你治理这东郊,要恭敬啊!”这本是“孝顺恭敬”一句,“友爱兄弟”又一句,“施行于政事”又一句。说的是只有你能孝顺,也唯有你孝顺,所以能友爱兄弟并施行于政事。之所以任命你治理东郊,承继周公的职务,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旧说认为君陈是周公的儿子,所以用孝顺来命令他。文意极其明白顺通。只有《论语》引用《尚书》则说:“孝啊只有孝,友爱兄弟,施行于政事。”多了“孝啊”二字,并且把“只有孝”二字连“孝啊”读作“孝啊只有孝”,大概说的是孝的最高称颂,就像汉语中说“肆乎其肆”,是说肆到了极点。查考《论语》引用《尚书》有四处,没有不改变其词句、删减其句子、更易其读法的。例如《说命》:“王居丧,亮阴三年,既免丧,其惟勿言。”《论语》改作“《尚书》说:高宗亮阴三年不言”,把四句作两句,并且把“亮阴”属高宗为句,“三年”属不言为句。《汤诰》:“你有善行,我不敢遮蔽罪过,面对我自己不敢自我赦免,只简记在上帝的内心。”《论语》改作“有罪不敢赦免,帝臣不遮蔽简记在帝心”,把五句作三句,并且以“罪赦自”为句,增加“帝臣”二字,而连“蔽善简心”合作一句。《武成》:“重视民众的五教,只有饮食丧祭。”《论语》改作“所重视的是民众饮食丧祭”,把两句作一句,而去掉“五教”二字,而自为一句。这些都是改句改读的明显例子。所以包咸在东汉末年,明见马融、郑玄有古文注本,而以“孝啊只有孝”作句读。何晏在西晋,也明见王肃有古文注本,而以包注“孝啊只有孝”引作集解。所以潘岳《闲居赋》、夏侯湛《昆弟诰》、陶潜《孝经》赞,正值梅赜上献孔传之际,无不称“孝啊只有孝,友爱兄弟”。即唐王利贞《幽州石浮图颂》也说“孝啊只有孝,忠为令德”。宋张齐贤在真宗朝奉诏作《曾子赞》,也说“孝啊只有孝,曾子称焉”。这难道是古文《尚书》尚未见到,而相传不改,必定以此作讹句吗?只是说所引的是《论语》引《书》,而非古文《君陈》的原文罢了。自后儒作集注,误以“孝啊”作句,致使“《尚书》说”以下忽然自作“孝啊”一叹,而后接以《尚书》文辞,引用古书没有这种体例了。徐仲山说:《论语》引经,只有一个“诗云【如切如磋】”,两个“书云【孝啊高宗】”,其余都不标出处。其引诗如“巧笑倩兮,不忮”、“不求相维,辟公”、“思无邪”、“唐棣之华,深则厉”、“诚不以富”,类引《易》。如“不恒其德,君子思不出其位”,类引《书》。如“尧曰:‘予小子履’”、“虽有周亲”、“所重民食丧祭”、“予有乱臣十人”,类

《缁衣》引《君陈》说:“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现在说“庶言同”,那么“绎”是增出的二字了。

天下没有“庶言同”而可断句的,然而引古偏偏有这种情况。王充《论衡》引《论语》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汉艺文志》引《论语》子曰:“所重民食。”《后汉独行传》引《论语》孔子曰:“不得中庸,必也狂狷乎。”《汉文三王传》引《多方》说:“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尔命。”这些明明有下句在,而截断不引,一如后人轻薄作歇后语者。那么并非此增出,实彼短少耳。僖五年宫之奇引《周书》说:“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缁衣》引《君陈》说:“未见圣,若已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坊记》引《君陈》说:“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后之德。’于乎,是惟良显哉。”《国语》富辰引《书》有之说:“必有忍也,若能有济也。”

【右君陈】

《缁衣》引《君牙》说:“夏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孟子引《书》说:“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佑启我后人,咸以正无缺。”

【右君牙】

书字之冤

马融、郑玄受漆书,其所注《尚书》篇目与今文相同,而字画增损与今文不同。如今文夏侯之学,以“宅嵎夷”为“宅嵎防”,“克明德”为“克明俊德”,类似马、郑没有这种情况。但马、郑同受漆书,而其注《书》与注《书序》,凡字画解义,杂见孔氏《正义》及陆氏《释文》者,不仅两家各异,即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