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春秋经解卷三宋崔子方撰庄公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季纪侯,母弟而为世子者也。纪侯欲去其国,乃使纪季以酅入齐,自比于附庸,所以下齐而存宗庙也。其言“入”何?自外入也。虽以是而存宗庙,然入于齐,未可谓得其所也。
译秋季,纪季把酅地献给了齐国。
纪季是纪侯的同母弟弟,原本被立为世子。
纪侯想要离开自己的国家,于是派纪季把酅地献给齐国,
让自己比照附庸国的地位,以此来向齐国表示谦卑,从而保全宗庙祭祀。
这里说“入”是什么意思呢?
是指从外部进入齐国。
虽然凭借这种方式保全了宗庙,
但是把土地献给齐国,还不能说是得到了合适的归宿。
冬公次于滑
其不言救纪,未成乎救也?公有畏矣,故不月以见讥。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夫人享齐侯如齐,如齐师会禚,会防,会谷,皆书“奸”也。然辞不见讥,又不变日月之例,何也?中冓之事,难言之恶,《春秋》所不道,亦书其实而已,犹若无讥焉,为内讳也。虽然,“敝笱载驱”之诗存,则文姜之恶不患不见于后世。
三月纪伯姬卒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纪侯大去其国
其曰“纪侯大去其国”,贤纪侯也。春秋之所谓贤者,宜莫如纪侯,以为不失仁义之道也。尝试言之:夫守人之土地,继人之统业,上不辱其先君,下足以为百姓主,与民守之,效死而勿去,此固义者之事。然而将甚残吾民也,则又仁者有所不忍,度时之所不可,量力之所不能,不以其地战其民,不以所生害所养,杖策而去之,如脱屣然,此固仁者之事。然而将轻亡其先也,则又义者有所不肯,是以太王去邠而称其仁,诸侯死社稷而谓之义。若夫求仁义之全,则未也。嗟夫!春秋之时,纪之为国也,防而介乎大国,迫齐之强。自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欲以袭之,纪于是乎始惧齐矣。纪、鲁盖昏姻之国也,故明年会鲁于成,以谋齐难,又朝于鲁,以请王命,而求成于齐。八年而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明年而纪季姜归于京师,此岂鲁为纪谋而求援于王者耶?然而天子之威不可恃也,邻国之援不可久也,则宜有军旅之事焉。故十二年为曲池之会,以结莒、鲁,又明年乃与郑伯来会,以与齐战而幸胜之。会明年,齐侯禄父卒,纪乃得息肩于齐者数年。虽然,小国之胜大国之所惩也,不可以不修好焉,于是下齐而事之。故十七年因鲁以会齐侯,而为黄之盟。然则纪彷徨乎数年之间,以谋其国家者亦至矣。彼齐人抱虎狼之心,利纪之肉而未厌。越明年,乃迁纪之三邑而取其地。夫纪之地不尽,则齐之求无已,社稷之忧近在朝夕。纪侯于是焉而谋曰:“将于此而守之,则患力之不足;将于此而去之,又惧宗庙之不血食也。”故再嵗而使季以酅入齐,所以事齐也。又明年而大去其国,所以违齐难也。君子推当时之事,原纪侯之心而善之,盖曰:“与其效死而莫守,不若去之而全民;人之为愈也。与其轻去而见亡,不若下齐而存宗庙之为愈也。”是以纪侯虽亡国之君,而行兼乎仁义,足以取贵乎《春秋》。故于其奔亡,则为之讳,而书曰「纪侯大去其国」也。且以见纪国之亡,有义以存之;纪侯之去,有仁以行之。诸侯失地名,而纪侯不名,盖贵之也。其曰「大去」焉,大之也。虽然,于文未知其为齐取之,故先书「齐侯如纪」以起其事,又书「齐侯葬纪伯姬」以着其末,则无患不明,此《春秋》之义也。然又有疑者:且自「齐侯、郑伯如纪」至「纪侯之大去」,盖十有八年。其间纪之所以谋齐者,则至矣,而未见齐之加兵于纪者,何也?齐、纪盖邻国也。齐强而纪弱,彼朝夕伺隙,乗间以侵攘吞噬于纪者,未尝一日而忘也。始则欲因朝而袭之,中则夺其邑而迁之,终则胁逐而取之。故齐之得纪,终未尝有显然大侵伐之事者,盖亦可知已矣。夫「大去」重事,而以时志,盖贤纪侯,不使与灭国同例,且见纪之实非灭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伯姬,吾女,为纪夫人,而乃齐侯葬焉,然后知齐之果灭纪也。夫葬纪伯姬于齐,浅事也,而斥齐侯,盖恶之也。以见取人之国,迫逐其君,而葬其夫人,不防其大,而治其细,以齐侯为伪矣【按:本例云,诸侯葬例月,知夫人葬亦例月也,此加日而葬,隠之也,亡国之葬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公内弃国事,外忘父雠,而与其防者狩,以公为病矣。故尽其辞,又不月以见恶焉。禚内地。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是齐侯之师也。不曰「夫人姜氏会齐侯于某」,而曰「如齐师」,当时之辞也。盖齐侯数出与文姜防淫,愧其无名,乃兴师而出,托
译冬天,鲁公驻扎在滑地。
经文不说“救援纪国”,是因为救援尚未成功吗?鲁公心存畏惧,所以不记载月份,以此表示讥讽。
鲁庄公四年春天,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设宴招待齐侯。
夫人招待齐侯,如同前往齐国;如同在禚地会见齐军,在防地会盟,在谷地会盟,都记载为“奸情”。然而措辞中没有明显的讥讽,又没有改变记载日月的一般体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宫闱内部的丑事,是难以言说的恶行,《春秋》不予直接议论,只是如实记载罢了,看起来好像没有讥讽,是为了替鲁国内部避讳。尽管如此,《诗经》中“敝笱载驱”的诗句仍然存在,那么文姜的恶行就不必担心不被后世知晓。
三月,纪伯姬去世。
夏天,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
经文说“纪侯大去其国”,是赞美纪侯。《春秋》所赞美的贤人,大概没有比纪侯更合适的了,因为他没有违背仁义之道。试着论述一下:守护别人的土地,继承别人的基业,对上不辜负先君,对下足以做百姓的主宰,与百姓共同坚守,效死不离,这固然是符合道义的行为。然而如果这样做将严重残害我的百姓,那么仁爱之人就会有所不忍,估量时势不可行,衡量力量不能胜任,不利用土地和百姓去作战,不拿所生的百姓去危害所养育的百姓,拄着马鞭离开,像脱掉破鞋一样轻松,这固然是符合仁心的行为。然而如果这样做将轻易使祖先基业灭亡,那么坚守道义之人就会有所不肯,所以太王离开邠地被称为仁,诸侯为社稷而死被称为义。如果追求仁义的完美无缺,那就做不到了。唉!《春秋》时代,纪国作为一个国家,处于防备之中,夹在大国之间,受到齐国强权的压迫。自从桓公五年,齐侯、郑伯前往纪国,想要偷袭它,纪国从此开始畏惧齐国。纪国和鲁国大概是姻亲之国,所以第二年纪侯在成地与鲁国会盟,以谋划应对齐国的危难,又朝见鲁国,以请求周王的命令,并向齐国求和。八年,祭公前来,于是从纪国迎娶周王后。第二年,纪季的妹妹姜氏嫁到京师,这难道是鲁国为纪国谋划并向周王求援吗?然而天子的威势不可依赖,邻国的援助不可长久,那么就应该有军事行动了。所以十二年举行曲池之会,以联合莒国和鲁国,又第二年才与郑伯前来会盟,与齐国作战并侥幸获胜。会盟的次年,齐侯禄父去世,纪国才得以在齐国的压迫下喘息数年。尽管如此,小国战胜大国所带来的惩戒,不可以不修好关系,于是纪国屈从齐国并侍奉它。所以十七年借由鲁国与齐侯会盟,订立黄之盟。那么纪国在数年之间徘徊,为国家谋划也到了极致。那齐国人怀着虎狼之心,贪图纪国的土地而没有满足。过了第二年,就迁移纪国的三座城邑并夺取其土地。如果纪国的土地没有完全丧失,那么齐国的贪求就不会停止,社稷的忧患近在朝夕。纪侯于是谋划说:“如果在这里坚守,则担心力量不足;如果在这里离开,又害怕宗庙断绝祭祀。”所以过了两年,派纪季把酅地献给齐国,以此来侍奉齐国。又过了一年,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以此来躲避齐国的灾难。君子推究当时的事态,推原纪侯的心意而认为他做得好,大概说:“与其效死而无法守住,不如离开而保全百姓;人这样做更好。与其轻易离开而导致灭亡,不如屈从齐国以保存宗庙更好。”因此纪侯虽然是亡国之君,但行为兼具仁义,足以被《春秋》所尊重。所以在他逃亡时,为他避讳,记载为“纪侯大去其国”。并且借此表明纪国的灭亡,有义在其中保存;纪侯的离开,有仁在其中施行。诸侯失国通常只称地名,而纪侯不称名,大概是尊重他。说“大去”,是推崇他。尽管如此,从文字上看不出是被齐国夺取的,所以先记载“齐侯前往纪国”以引发事件,又记载“齐侯安葬纪伯姬”以显示结局,就不必担心不明了,这是《春秋》的义例。然而还有疑惑:从“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到“纪侯大去”,大概有十八年。这期间纪国用来谋划应对齐国的方法,已经到了极致,却没有看到齐国对纪国发动军事进攻,这是为什么呢?齐、纪大概是邻国。齐国强而纪国弱,他们早晚窥探空隙,乘虚而入侵吞掠夺纪国,没有一天忘记。起初想要借朝见之机偷袭,中间夺取其城邑并迁移居民,最终胁迫驱逐并夺取土地。所以齐国得到纪国,始终没有明显的大规模侵伐之事,大概也是可以知道的。因为“大去”是重大事件,所以按季节记载,大概是赞美纪侯,不让他与灭国的例子相同,并且表明纪国实际上并非被灭。
六月乙丑日,齐侯安葬纪伯姬。
伯姬是我的女儿,做了纪国的夫人,却由齐侯安葬,由此才知道齐国果然灭亡了纪国。在齐国安葬纪伯姬,是小事,却斥责齐侯,大概是厌恶他。借此表明夺取别人的国家,逼迫驱逐其君主,却安葬其夫人,不防备大的过失,却处理小的细节,认为齐侯是虚伪的【按:本例说,诸侯安葬通常记载月份,知道夫人安葬也通常记载月份,这里加上日期而安葬,是隐讳,是亡国之葬】
秋天七月。
冬天,鲁公与齐人在禚地打猎。
鲁公在内抛弃国事,在外忘记杀父之仇,却与那个防备的人一起打猎,认为鲁公有病了。所以用尽严厉的措辞,又不记载月份,以此表示厌恶。禚是鲁国内地。
鲁庄公五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夫人姜氏前往齐军。
这是齐侯的军队。不说“夫人姜氏在某地会见齐侯”,而说“前往齐军”,是当时的措辞。大概齐侯多次外出与文姜私通,羞愧于没有名义,于是兴师出动,托
有征伐之事焉。文姜于是会之,春秋如其志焉,是以书「夫人姜氏如齐师」也。然则齐师何以不地?不地,然后知齐师之有托也。齐无所用其师焉尔。屈完、国佐如师,陈侯如会,固先地矣。
译如果有征伐的事情发生。文姜在这个时候去会见他们,《春秋》按照她的意愿来记载,所以记载为“夫人姜氏前往齐军”。那么齐军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呢?不记载地点,然后才知道齐军是有借口的。齐国并没有使用军队的必要罢了。屈完、国佐前往军中,陈侯前往会盟,本来是先记载地点的。
秋郳犂来来朝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衞。
伐衞,所以纳衞侯也。下书「王人救衞」,衞侯入于衞。知此伐衞,以纳朔也。公会四国之防者,以敌王之师,而纳王之所恶,以公为罪矣。故不月,以见讥。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衞
礼,天子之三公受地,视公侯,称周公、祭公者是也。天子之卿,视伯,称祭伯、召伯者是也。天子之大夫,视子男,称刘子、单子者是也。此天子之寰内诸侯也。其未锡爵而命以氏,则称氏与字,荣叔、家父之徒是也。其未命以氏者,直书字而已,叔服是也。皆天子之大夫也。士则贱矣,不以爵通,宰咺、石尚之徒是也。下士益贱矣,不以名通,称人而巳凡称「王人」者是也。今称「王人」,盖其微者,而又字之所以进之也。善其能救衞也。周室之微,政令不下行,不能抚诸侯也,久矣。今乃御诸侯之师而救衞焉,故善之。善之,故详志而月之也。救例时。
夏六月衞侯朔入于衞
其言“入”何?未得其所也。彼得国矣。虽然,因诸侯之众,犯天子之怒,以入其国,未可谓得其所也。其不言诸侯纳之何也?诸侯有奔亡者,诸侯相与纳之,盖可矣。然不正其逆天子之命而纳之,此《春秋》之所不与。致公之伐,而不与纳衞侯,则衞侯之恶明矣。
秋公至自伐衞
由僖之前例,不致于其有危,则致不正。公之逆天,王之命,以是为危矣。凡往不月者,至亦不月也。
螟
冬齐人来归衞俘
抗王之师,纳王之所恶,又相遗以俘,则诸侯之不宾王也甚矣。彼言“来献戎防”,此言“来归衞俘”,此获也,我与有力焉。归我而已,盖与齐人分衞之所获也。且以见鲁罪焉,其为讥明矣。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星陨,自上下,而有见于下者也。众多如雨也。
秋大水无麦苗
无麦与苗,两谷不登矣。而传谓不害嘉谷,何哉?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言防见齐志也,此载驱之所为作也。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其言以俟陈人蔡人,何伪辞也?辞不必言以而加以焉,知其为伪辞也。当时之辞也。盖庄公与齐人有伐郕之约,故以正月兴师。然而齐师未至,故次于郎以待之。然则此俟齐也,不曰俟齐,而曰以俟陈人蔡人。夫兵诡道也,公恐郕人闻其谋而得为之备,故宣言曰:“吾师次于此,以俟陈人蔡人而已。”凡言次者,有所之而止于是者也。今不目所事,而直曰以俟陈蔡,则其为伪明矣。《春秋》不没其实焉,与书以成宋乱同义。且《春秋》书“以”有二义,如执宋公以伐宋,执北宫结以侵衞,此“以”者也。“以成宋乱”“以俟陈人蔡人”,此不“以”者也。盖彼于文不可不言“以”,而此于文可以不言“以”,如会于薄、释宋公、次于聂北、救邢之类,不言“以”也。
甲午治兵
正月,师次于郎。至夏,始围郕。嫌于久次而无名,故以甲午而治兵。所以为久辞也。春秋欲终始其事,故不没焉。而传谓“兵事以严终”,治兵而陈、蔡不至此,见以俟陈人、蔡人之辞。于文不终,不得其事,而为之说也。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桓公死于齐,鲁于齐则雠也。郕与鲁皆文王之昭,鲁于郕则同姓也。今会仇雠之人,围兄弟之国,以庄公为不韪矣。故郕人虽量力之不敌,然卒不肯为庄公服,而独降于齐师焉。传谓「讳灭同姓,不言降」,吾师避之者误矣。
秋师还
春秋未有书师还者。夫庄公以正月兴师,乆次于郎,夏而围郕,卒不获利,歴三时而师还。盖曰:释雠以伐亲,为诈以欺敌,暴师逾时,敌不为服,我专其恶,齐享其利。师罢而归,国人咎焉。故书师还,所以终始其事而见其恶也。而传谓师还而君子善之者,误矣。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无知何以不氏与族?非公子而未命氏者也。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齐人杀无知,犹衞人之杀州吁也。
译秋季,郳犁来朝见。
冬季,鲁庄公与齐人、宋人、陈人、蔡人共同讨伐卫国。
讨伐卫国,是为了接纳卫侯(朔)。下文记载“王人救援卫国”,卫侯进入卫国。由此可知这次讨伐卫国,是为了接纳朔。鲁庄公会合四国军队,用来对抗周王的军队,并且接纳周王所厌恶的人,因此鲁庄公有罪。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六年春季,周王正月,周王的使者子突救援卫国。
按照礼制,天子的三公受封土地,地位相当于公侯,称为周公、祭公的就是这类。天子的卿,地位相当于伯,称为祭伯、召伯的就是这类。天子的大夫,地位相当于子男,称为刘子、单子的就是这类。这些都是天子疆域内的诸侯。那些没有被赐予爵位但被任命以氏的人,就称氏和字,荣叔、家父之类就是这类。那些没有被任命以氏的人,就直接书写字,叔服就是这类。他们都是天子的大夫。士就低贱了,不通过爵位来通称,宰咺、石尚之类就是这类。下士更加低贱了,不通过名字来通称,只称人,凡是称“王人”的就是这类。现在称“王人”,大概是其中地位卑微的人,而又称字是为了褒扬他。褒扬他能救援卫国。周王室衰微,政令不能下达,不能安抚诸侯,已经很久了。现在竟然抵御诸侯的军队而救援卫国,所以褒扬他。褒扬他,所以详细记载并记载了月份。救援的体例是记载季节。
夏季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说“入”是什么意思?是没有得到他应有的位置。他虽然得到了国家,但是,凭借诸侯的军队,触犯天子的愤怒,从而进入他的国家,不能说得到了他应有的位置。不说是诸侯接纳他,是什么意思?诸侯中有逃亡的人,诸侯相互接纳他,大概是可以的。但是不认为他违背天子命令而接纳他是正当的,这是《春秋》所不赞同的。导致鲁庄公讨伐,而不赞同接纳卫侯,那么卫侯的罪恶就明显了。
秋季,鲁庄公从讨伐卫国回来。
根据僖公之前的体例,如果没有危险,那么记载回来就是不恰当的。鲁庄公违背天子的命令,以此作为危险。凡是去时不记载月份的,回来也不记载月份。
发生螟灾。
冬季,齐人来归还卫国的俘虏。
对抗周王的军队,接纳周王所厌恶的人,又互相赠送俘虏,那么诸侯不尊奉周王就很严重了。那里说“来献戎防”,这里说“来归卫俘”,这是获得的战利品,我参与其中。只是归还给我罢了,大概是和齐人分卫国所获得的战利品。并且以此显示鲁国的罪过,其讥讽之意明显。
七年春季,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夏季四月辛卯日夜,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像雨一样。
星星陨落,是从上落下,而在下面看到的。数量众多像雨一样。
秋季大水,没有麦子和禾苗。
没有麦子和禾苗,两种谷物都没有收成。但是传文说没有损害嘉谷,为什么呢?
冬季,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
说“防”显示出齐侯的意图,这是《载驱》这首诗所作的原因。
八年春季,周王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人、蔡人。
说以等待陈人蔡人,是什么意思?是虚假的言辞。言辞不一定说“以”而加上它,知道它是虚假的言辞。是当时的言辞。大概是庄公与齐人有讨伐郕国的约定,所以在正月兴师。但是齐国的军队没有到,所以驻扎在郎地等待他们。那么这是等待齐国,不说等待齐国,而说以等待陈人蔡人。军队是诡道,庄公怕郕国人听到他们的阴谋而有所准备,所以宣布说:“我的军队驻扎在这里,以等待陈人蔡人罢了。”凡是说“次”的,是有所往而停在这里。现在不指明所做的事,而直接说以等待陈蔡,那么它的虚假就明显了。《春秋》不掩盖事实,与记载“以成宋乱”同义。而且《春秋》记载“以”有两种含义,如执宋公以伐宋,执北宫结以侵卫,这是“以”。“以成宋乱”“以俟陈人蔡人”,这不是“以”。大概前者在文辞上不可不说“以”,而后者在文辞上可以不说“以”,如会于薄、释宋公、次于聂北、救邢之类,不说“以”。
甲午日整治军队。
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到夏季,才开始围攻郕国。嫌于长期驻扎而没有名义,所以在甲午日整治军队。这是为了长期驻扎的借口。《春秋》想要始终其事,所以不掩盖。而传文说“兵事以严终”,整治军队而陈、蔡不至,这是说以等待陈人、蔡人的言辞。在文辞上不终,得不到其事,而为之解说。
夏季,军队和齐国军队围攻郕国,郕国向齐国军队投降。
桓公死在齐国,鲁国对齐国就是仇敌。郕国与鲁国都是文王的昭,鲁国对郕国就是同姓。现在会合仇敌的人,围攻兄弟的国家,以庄公为不恰当。所以郕国人虽然量力不敌,但是最终不肯向庄公屈服,而单独向齐国军队投降。传文说“讳灭同姓,不言降”,我的老师避开它是错误的。
秋季,军队回来。
《春秋》没有记载军队回来的。庄公在正月兴师,长期驻扎在郎地,夏季围攻郕国,最终没有获利,经过三个季节而军队回来。大概说:释放仇敌以讨伐亲人,用诈术欺骗敌人,暴露军队超过时节,敌人不臣服,我独自承担恶名,齐国享受利益。军队罢归,国人责怪。所以记载军队回来,是为了始终其事而显示其恶。而传文说军队回来而君子褒扬它,是错误的。
冬季,十一月,癸未日,齐无知弑杀其君诸儿。
无知为什么不称氏和族?不是公子而没有命氏的人。
九年春季,齐人杀死无知。
齐人杀死无知,就像卫人杀死州吁一样。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当是时,齐无君,故公及其大夫盟,不耻也。其曰“齐大夫众”,辞也。虽然,当其无君,可以无盟矣。故不日其盟,以见讥。又不正公之释怨而与雠盟,春秋恶焉。故又不月也。
译鲁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
在这个时候,齐国没有国君,所以鲁公与齐国大夫结盟,并不觉得羞耻。
经文中说“齐国大夫们”,是委婉的措辞。
即使如此,在齐国没有国君的时候,本可以不结盟的。
所以不记载结盟的具体日期,以示讥讽。
又因为不正当地化解怨恨而与仇敌结盟,《春秋》对此表示憎恶。
所以连月份也不记载。
夏公伐齐纳子纠
晋人纳防菑于邾,弗克纳,不言伐,此言伐者,起下干时之战,知以纳子纠而战也。下言取子纠杀之,知其不克纳也。然则何以不言弗克纳?公以四月伐齐,纳子纠,而小白先入,襄公已葬,君位定矣。至于八月,犹与齐战,盖公欲纳子纠之志笃矣。然后知防菑弗克纳者,晋人以义弗克而去之,明矣。不正公释怨而纳雠人之子,故不月以见讥。
齐小白入于齐
不曰公子,见小白之不当立也,小白君矣。其不以归言之,何也?簒兄争国,敌者在外,未可谓得其所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此盖公战也,不言公,夫战,危事,不以公亲之尊亲之道也。然承上公伐齐,知战者公耳。且春秋于外有不书败绩,于内有书“我师败绩”,而传独以为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何耶?夫兵之胜败,不可以为常,败未足为耻,何遽讳乎?夫春秋之所谓讳者,岂徒然已哉?盖于其国有大恶则讳,不幸则讳,所耻则讳,与夫难言之恶则讳;于外为贤者则讳,其他不讳也。虽然,其为之讳也,亦必有以见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取易辞也,不曰公子纠,而直曰子纠,从在防之文,见子纠之当立,故也。子纠当立,则小白之不当立,明矣。杀公子例,时见鲁之不能存子纠,故月之以重其讥也。
冬浚洙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凡言败某师者,未得乎战也,诈战也,不正。公一岁而两败人之师,故皆不日,以见讥。
二月公侵宋
三月宋人迁宿
自迁者地,迁之者不地。宋人迁宿,宿入于宋也;齐人迁阳,阳入于齐也。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郎鲁地不言侵伐,见未得乎侵伐也。齐师、宋师次于郎,而独败宋师,则知未得乎战,明矣。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春秋之例,诸侯以归者名。盖以其处南面之尊,有社稷之任,而轻服于人,于是为不肖,故春秋名而贱之。蔡侯以一败之故,而遽服于楚,以蔡侯为病矣。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国灭,不言出奔。国已灭矣,无所自出,故也。其不名闵之也,力不足而为大国所灭,故闵之。灭者见闵,则灭之者罪矣。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秋宋大水
冬王姬归于齐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纪叔姬,纪季之妻也。归于酅。季在酅也。夫纪已亡,而犹系之纪。酅入于齐,而不系之齐。凡以见纪之宗庙存焉尔。诸女书来而不书归,纪叔姬书归而不书来。盖非归宁而来,又非见出而来,国亡而来也。不书其来,闵之也;而书其归,喜复其所也。以月志,重其事也。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防及其大夫仇牧。
以尊及卑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宋万弑君之贼也,宋人不能即讨,纵之逾时而后出奔,以为其国无臣子矣,故月之以志其久,且见恶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齐犹未见信于诸侯,故皆使微者会。
夏六月齐人灭遂
齐侯犹未见信于诸侯,乃灭遂以警之。然遂未有罪也。古之王者,使大邦畏其力,小邦懐其德。今齐桓图覇,乃夷灭小国以求见畏于大国也,则其于懐德逺矣。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当是时,鲁亦大国,而邻于齐。齐欲谋覇,而鲁不会,故齐为柯之盟,以求鲁也。齐桓不能修德以来诸侯,而顾为私盟以属鲁,故不月以见讥。且公前年纳其雠而不克,亲与齐战,今乃从而受盟,以公为愧矣,故又不日也。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宋大国不欲齐之覇,虽与北杏之会,而终以不从,所以致齐人之伐也。
夏单伯会伐宋
鲁犹不与齐,三国既伐宋,而后单伯乃往会之。
秋七月荆入蔡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衞侯、郑伯于鄄。
诸侯皆在,而鲁乃使单伯往会见。鲁之不欲覇齐也。
十有五年
译夏,鲁庄公攻打齐国,目的是送公子纠回国即位。
晋国人护送防菑到邾国,没能成功护送。这里不写“伐”,而写“伐”,是为了引出下文干时之战,让人知道是为了送公子纠而开战。下文说抓来公子纠并杀了他,由此可知没能成功护送。那么为什么不写“没能成功护送”呢?鲁庄公在四月攻打齐国,送公子纠回国,但小白先入主齐国,齐襄公已经下葬,君位已经确定。到了八月,仍然与齐国交战,可见鲁庄公想送公子纠回国的意志非常坚定。由此可知防菑没能成功护送,是因为晋国人认为这样做不合道义,所以离开,这是很清楚的。不认为鲁庄公放下仇恨而接纳仇人之子是对的,所以不记月份,以此表示讥讽。
齐国的小白进入齐国。
不称“公子”,是为了显示小白不该即位,小白已经是国君了。不用“归”字来叙述,为什么呢?因为小白篡夺兄长之位争夺国家,敌对势力还在外面,不能说他是得到了应有的位置。
秋七月丁酉,安葬齐襄公。
八月庚申,与齐军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
这大概是鲁庄公亲自指挥的战争,不写“公”,因为战争是危险的事,不用国君亲自参战来体现尊亲之道。然而承接上文鲁庄公攻打齐国,可知参战的是鲁庄公。况且《春秋》对于对外战争有时不记载“败绩”,对于对内战争有时记载“我师败绩”,而《左传》却认为对内要避讳失败,只记载值得称道的事,为什么呢?战争的胜负,不能成为常态,失败不足以成为耻辱,何必急着避讳呢?《春秋》所谓的避讳,难道只是随意而为吗?大概是因为国家有大恶则避讳,遭遇不幸则避讳,感到羞耻则避讳,以及难以言说的恶行则避讳;对于外国的贤者则避讳,其他情况不避讳。虽然如此,为之避讳,也一定有理由来体现它。
九月,齐国人抓来公子纠并杀了他。
“取”是轻描淡写的用词,不称“公子纠”,而直接称“子纠”,是沿用他在防地的称呼,显示公子纠本该即位,所以如此。公子纠本该即位,那么小白不该即位,就很明白了。杀害公子的惯例,此时显示鲁国没能保全公子纠,所以记月份,以此加重讥讽。
冬,疏浚洙水。
十年春,周历正月,鲁庄公在长勺打败齐军。
凡是说打败某军,意味着没有真正交战,是欺诈性的作战,不正当。鲁庄公一年内两次打败别人的军队,所以都不记日期,以此表示讥讽。
二月,鲁庄公侵犯宋国。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
自己迁移的是地名,被迁移的不记地名。宋国人迁移宿国,宿国并入宋国;齐国人迁移阳国,阳国并入齐国。
夏六月,齐军、宋军驻扎在郎。鲁庄公在乘丘打败宋军。
郎是鲁国土地,不写“侵伐”,显示没有真正进行侵伐。齐军、宋军驻扎在郎,却只打败宋军,可知没有真正交战,很明显。
秋九月,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军,把蔡侯献舞带回去。
《春秋》的惯例,诸侯被带回去的,要称其名。大概因为他处在南面尊位,负有社稷重任,却轻易屈服于人,因此被视为不肖,所以《春秋》称其名以示轻贱。蔡侯因为一次失败,就立刻屈服于楚国,把蔡侯当作病态看待。
冬十月,齐军灭掉谭国,谭子逃奔莒国。
国家灭亡,不写“出奔”。国家已经灭亡,无处可出,所以如此。不称其名是怜悯他,因为力量不足而被大国所灭,所以怜悯他。被灭者受到怜悯,那么灭人者就有罪了。
十一年春,周历正月。
夏五月戊寅,鲁庄公在鄑地打败宋军。
秋,宋国发生大水。
冬,王姬嫁给齐国。
十二年春,周历三月,纪叔姬回到酅地。
纪叔姬是纪季的妻子。回到酅地,因为纪季在酅地。纪国已经灭亡,却仍然系于纪国。酅地并入齐国,却不系于齐国。这都是为了显示纪国的宗庙还存在。其他女子记载“来”而不记载“归”,纪叔姬记载“归”而不记载“来”。大概不是因为回娘家省亲而来,也不是因为被休弃而来,是因为国家灭亡而来。不记载她来,是怜悯她;而记载她归,是喜悦她回到原来的地方。记月份,是重视这件事。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杀他的国君,并杀死大夫仇牧。
这是以尊贵者牵连卑贱者。
冬十月,宋万逃奔陈国。
宋万是弑君的贼人,宋国人不能立即讨伐,放纵他过了很久才逃奔,认为他们国家没有臣子,所以记月份,以此记录时间之久,并且显示厌恶。
十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齐侯还未被诸侯信任,所以都派地位低微的人参加会盟。
夏六月,齐人灭掉遂国。
齐侯还未被诸侯信任,于是灭掉遂国来警示他们。然而遂国没有罪过。古代的王者,使大国畏惧他的力量,小国怀念他的德行。现在齐桓公图谋霸业,却夷灭小国以求被大国畏惧,那么他在怀念德行方面就相差甚远了。
秋七月。
冬,鲁庄公与齐侯在柯地结盟。
当时,鲁国也是大国,且与齐国相邻。齐国想图谋霸业,而鲁国不参加,所以齐国举行柯地之盟,以求鲁国归附。齐桓公不能修养德行来招致诸侯,反而举行私盟来归属鲁国,所以不记月份,以此表示讥讽。而且鲁庄公前年接纳仇人之子却没能成功,亲自与齐国交战,现在却跟随接受盟约,让鲁庄公感到羞愧,所以也不记日期。
十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
宋国是大国,不想让齐国称霸,虽然参加了北杏之会,但最终不服从,所以招致齐人的攻打。
夏,单伯参加攻打宋国。
鲁国仍然不与齐国合作,三国已经攻打宋国,然后单伯才前往参加。
秋七月,楚国进入蔡国。
冬,单伯与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
诸侯都在,而鲁国却派单伯前往会见。显示鲁国不想让齐国称霸。
十五年
春,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会于鄄。
鲁又不往会
夏夫人姜氏如齐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译春季,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
鲁国又没有前往参加会盟。
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秋季,宋国人、齐国人、邾国人攻打郳国。
郑人侵宋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衞人伐郑
宋人伐郑,报见侵之怨也。齐人与衞人助之。齐侯尝主鄄之会矣,欲以义从诸侯,故为宋伐郑也。故先宋后齐以见之。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公羊》曰:「公会,当从公羊加公字。诸侯同盟,齐始覇也。桓盟不日,桓会不月。盖信而安之,故变例以见之也。凡《春秋》变例以为言者,有褒贬存焉。」
邾子克卒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詹郑大夫之未命氏者也。郑詹之罪何?前年背会而侵宋者,岂郑詹为之欤?今齐行覇,然后有讨于郑,而詹见执也。春秋或称人以执,或称爵以执。称人以执,执有罪也。虽有罪,然人非所以执矣。称爵以执,执无罪也。彼无罪,虽天子不得而执,况诸侯乎?凡执之志,皆讥也。诸侯与大夫皆命于天子,非天子命而执之,是专执也。春秋所以为讥矣。是以未有书执某人者。然则微者之执,不讥于春秋。
夏齐人殱于遂
其曰:“齐人殱于遂,无遂之辞也。”见遂之不能杀齐人,而齐人自取杀于遂云尔。
秋郑詹自齐逃来
郑詹之逃,以来我故,书也。其曰“自齐”,齐有奉之者也。执人之罪,不能即治,有奉而逃焉,则有司之罪矣。
冬多麋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夏公追戎于济西
其言追戎于济西,何?盖戎非伐我也,过我于济西。公闻其过而追之,至于济西而已。故先不言伐我,而后亦不言弗及,则异乎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也。传者谓不言其来,讳之。且戎伐我于我未有损焉,何遽讳乎?至于书狄伐我,又何以不为之讳也?夫戎之过我,未为有罪,且亦疆埸之事尔,而公顾自追之,见公之轻身而妄行,故不月以见讥。
秋有▯
▯蜚非所宜有,以有为灾也。至于螟螽之为害,则多与有,不足以言之矣。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凡内大夫以君命出曰如某。今公子结媵,而不曰如陈。盖结实欲要齐、宋之盟,故假媵事以行尔,而非有君命矣。且媵,非所以于鄄者也。遂及齐侯、宋公盟,恶专命也。
夫人姜氏如莒
【按:本例云是加月以见讥者,然公子结遂及齐、宋盟,不月,后事亦不得而月。二十年二月,夫人姜氏如莒,加月以讥,是其例】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此公子结为之也。结不终陈人之媵,抗齐、宋二君之盟。此三国所以共怒,而鲁卒见伐也。传谓大夫出境,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者,专之可也。结一出使,而致三国之来伐,何以谓之安国家而利社稷哉?其説误矣。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莒鲁盖婚姻之国也,故夫人亟如莒。夫人亟如莒,非礼矣,故月之以见讥。且《春秋》讥夫人如莒,而不讥夫人如齐与会齐侯,则其义深矣。夫人如例时。
夏齐大灾
大疫,也不以月志,知其为大疫也。火灾例月,疾灾例时。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书称「眚灾肆赦,肆放也」。眚灾非故为罪者,则放赦之。又称「宥过无大,言过误虽大者亦宥之也」,则「肆大眚」之义可知矣。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陈人杀其公子御冦
诸侯之大夫皆命于天子,虽有罪必请于天子,不得专杀也。故孟子称葵丘之盟戒曰:「母专杀大夫。」然则《春秋》凡书杀大夫者,皆讥也。有罪而见杀,犹以为讥,又况无罪而杀之乎?故《春秋》之例,称国以杀大夫,举重者君讨之辞也,杀有罪也;称人以杀大夫,举微者下杀之辞也,杀无罪也。陈人杀其公子御冦,知其无罪也。其不称「大夫」,未命为大夫也。公子贵矣,今公之子也,尊为之君,
译郑国人侵犯宋国。
冬季十月。
鲁桓公十六年春,周历正月。
夏季,宋国人、齐国人、卫国的人攻打郑国。
宋国人攻打郑国,是为了报复被侵犯的怨恨。齐国人和卫国的人帮助他们。齐侯曾经主持过鄄地的会盟,想要以道义来统率诸侯,所以为宋国攻打郑国。所以把宋国放在齐国前面,以此表明这一点。
秋季,楚国攻打郑国。
冬季,十二月,鲁桓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在幽地结盟。
《公羊传》说:“鲁桓公会盟,应当依照《公羊传》加上‘公’字。诸侯结盟,是齐国开始称霸的标志。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桓公的会见不记载月份。大概是因为信任并安定他们,所以改变常例来表明这一点。凡是《春秋》改变常例来表达意思的,都含有褒贬之意。”
邾子克去世。
鲁桓公十七年春,齐国人拘捕了郑詹。
郑詹是郑国尚未赐姓的大夫。郑詹有什么罪?前年违背会盟而侵犯宋国的,难道是郑詹做的吗?现在齐国行使霸权,然后对郑国进行讨伐,郑詹就被拘捕了。《春秋》有时称‘人’来记载拘捕,有时称爵位来记载拘捕。称‘人’来拘捕,说明被拘捕者有罪。即使有罪,但‘人’也不是用来拘捕的对象。称爵位来拘捕,说明被拘捕者无罪。那人无罪,即使是天子也不能拘捕他,何况诸侯呢?凡是拘捕的记载,都是讥讽。诸侯和大夫都由天子任命,未经天子命令而拘捕他们,这是擅自拘捕。《春秋》因此讥讽它。所以没有记载拘捕某人的情况。那么,地位低下者的拘捕,《春秋》就不讥讽了。
夏季,齐国人在遂地全军覆没。
经文说:“齐国人在遂地全军覆没,是没有遂地杀齐国人的说法。”表明遂地不能杀死齐国人,而是齐国人自己在遂地招致了杀身之祸罢了。
秋季,郑詹从齐国逃回鲁国。
郑詹逃跑,是因为要回到我这里,所以记载。经文说“自齐”,说明齐国有收留他的人。拘捕人的罪责,不能立即惩治,有人收留而让他逃跑,这是主管官员的罪责。
冬季,有很多麋鹿。
鲁桓公十八年春,周历三月,发生日食。
夏季,鲁桓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
经文说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是什么意思?大概是戎人没有攻打我,只是经过济水以西。鲁桓公听说他们经过而追击他们,到了济水以西就停止了。所以前面不说攻打我,后面也不说没追上,这与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桓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追上不同。传文说,不记载他们来,是避讳。况且戎人攻打我,对我没有损害,何必避讳呢?至于记载狄人攻打我,又为什么不避讳呢?戎人经过我国,并没有罪过,而且也是边境上的小事,而鲁桓公却亲自追击他们,表明鲁桓公轻率行事,所以不记载月份来表示讥讽。
秋季,有飞虫。
飞虫是不应该有的,所以用“有”字表示灾异。至于螟虫、蝗虫造成的危害,则用“多”或“有”不足以表达了。
冬季十月。
鲁桓公十九年春,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公子结护送陈国女子的陪嫁人员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凡是国内大夫奉君命出使,称为“如某”。现在公子结护送陪嫁人员,却不称为“如陈”。大概公子结确实想要与齐、宋结盟,所以借护送陪嫁人员的事出行,而不是奉君命。况且护送陪嫁人员,不应该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是厌恶他专断命令。
夫人姜氏到莒国。
【按:本例说是加上月份来表示讥讽,然而公子结于是与齐、宋结盟,不记载月份,后事也不得记载月份。二十年二月,夫人姜氏到莒国,加上月份来表示讥讽,是它的例子】
冬季,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这是公子结造成的。公子结没有完成护送陈国陪嫁人员的任务,却与齐、宋两位君主结盟。这是三国共同愤怒,而鲁国最终被攻打的原因。传文说,大夫出境,有可以安定国家、有利于社稷的事,可以专断。公子结一次出使,却导致三国来攻打,怎么能说是安定国家而有利于社稷呢?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鲁桓公二十年春,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到莒国。
莒国和鲁国大概是通婚的国家,所以夫人频繁到莒国。夫人频繁到莒国,是不合礼的,所以加上月份来表示讥讽。况且《春秋》讥讽夫人到莒国,而不讥讽夫人到齐国或与齐侯会盟,那么它的意义就深远了。夫人到莒国,是当时的惯例。
夏季,齐国发生大疫。
大疫,不按月记载,表明它是大疫。火灾按月记载,疾病灾祸按季记载。
秋季七月。
冬季,齐国人攻打戎人。
鲁桓公二十一年春,周历正月。
夏季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
秋季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冬季十二月,安葬郑厉公。
鲁桓公二十二年春,周历正月,施行大赦。
经文称“眚灾肆赦,肆是放免的意思”。眚灾不是故意犯罪的人,就放免赦免他们。又称“宥过无大,意思是过失即使很大也宽恕”,那么“肆大眚”的意思就明白了。
癸丑日,安葬我国小君文姜。
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
诸侯的大夫都由天子任命,即使有罪也必须向天子请示,不能擅自杀害。所以孟子称葵丘之盟告诫说:“不要擅自杀害大夫。”那么《春秋》凡是记载杀害大夫的,都是讥讽。有罪而被杀,尚且认为可讥讽,何况无罪而被杀呢?所以《春秋》的体例,称国名来杀害大夫,是举重者君主讨伐的说法,杀害有罪的人;称“人”来杀害大夫,是举轻者下级杀害的说法,杀害无罪的人。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知道他是无罪的。不称“大夫”,是因为他未被任命为大夫。公子尊贵,现在是国君的儿子,尊他为君,
亲为之父,而不能保其臣子之无罪而见杀,以陈侯为病矣。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
译亲近的人作为他的父亲,却不能保全他的臣子无罪而被杀,这使陈侯感到忧虑。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日,在防地与齐国高傒结盟。
公盟也?何以不言公?耻与大夫盟也。着日而后盟,知公之盟也。然则高傒何以不贬?高傒至防而公及之盟,高傒之罪薄矣。隐十年取防,知防之为鲁地也。然则异乎及晋处父盟矣【按本例云:防盟何以不讥?讥防盟例,去日则无以见其为公盟也。春秋欲有所见者,不嫌矣】
冬公如齐纳币
纳币,大夫之事也。而公亲之,又未终,母防而嘉礼是行。以公之恶为甚,故《春秋》尽其辞,且不月,以见恶焉。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
当是时,公行不致者,以桓安之也。今公亲接于齐,则致焉,何也?公居防而纳币,又亲焉,其为不孝己甚。夫不孝之人,霸者所宜讨,而桓乃亲与之为礼,虽桓亦危矣,况于庄乎?故于下观社、逆女皆致也。于其行既尽其辞,又变例以见之。其反也,致焉。春秋之恶恶如此。虽然,致庄,其有以讥于桓矣。
祭叔来聘
隐元年,祭伯来,不称使,不目其事,知其以私事行也。此曰“来聘”,是将公事者也。有公事而不称使,知假天子之命以来尔。故《春秋》不称使而目其事,以见其实焉。且为人臣而外交,罪矣。况假天子之命以行者耶?故直曰“祭叔来聘”,以恶之,其讥明矣。
夏公如齐观社
外忘父雠,内不终母防,而亲纳币。又如齐观社,以从宴好,以公之恶为已甚。故《春秋》尽其辞,且不月,以见恶焉。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
春秋之例外裔略而不人称人者其君也。荆固裔也,称人而来聘,何也?荆日以彊,能行礼于中国,故进之也。进荆,所以伤中国之微矣。
公及齐侯遇于谷
萧叔朝公
萧叔盖与许叔、纪季、蔡季同义。彼三者皆入而为君,继兄而当国。惟萧叔其后不经见。以理考之而知也。周官诸侯之世子誓于天子,则下其君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于是乎有朝防之礼矣。故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春秋无讥焉。则萧叔以母弟而继世,明矣。向使非弟,其可言叔乎?不为世子,其可言朝乎?传谓小国之君未命者,然于例自当称名。邾仪父、郳犂来,是也。未有称字者,知传之误矣。其言朝公何?公在乎谷也。见公在谷,而萧叔因朝焉尔。故不言使,又不言来,其讥明矣。
秋丹桓宫楹
丹楹刻桷,天子之礼也。鲁以周公之故,得用天子之礼。然可以用于周公之庙,不可用于羣公之宫。丹桓宫楹,刻桓宫桷,讥僣也。宗庙事之轻者,例当月,此不月,以见讥。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此公与齐侯会谋昏期,故明年夏,公如齐逆女也。桓盟不日,不正齐鲁之为是盟,故复日之,以见讥。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
春秋讥不亲迎,然则公亲迎之为礼也。公于齐则有父雠之弗报,于内则有母防而图昏。二者天下之大恶,而公能安之。然则亲迎祗以为罪也,故不月以见恶焉。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春秋之例,使大夫逆,则曰「某以夫人某氏至自某」;公亲逆,则曰「公至自某,夫人某氏入」。大夫之卑,不可以挈夫人,故以夫人致焉。然夫人不可徒行,故又兼以大夫致也,曰「某以夫人某氏至自某」是也。公则尊矣,夫人挈乎公者也,故致公而不致夫人,志夫人之入而已,曰「公至自某,夫人某氏入」是也。夫人从君于防娶,则何以不贬?于其入不贬,于其孙不贬,于其薨不贬,而于防至焉贬。举其重者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大夫之妇,同宗者也。宗妇觌,浅事也。例当时而以日志,所以致讥乎?用币焉尔。继日之下,不得不别加日以见之也。
大水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
曹羁盖曹君也。戎侵曹,曹君不能守而出奔,故赤归于曹而自立也。曹羁之立逾年矣,何以不称曹伯?见羁之不当立也。莒展舆出奔吴,亦是矣。郑伯突出奔蔡,亦不当立者,则何以称郑伯?突之不当立,前见矣。
赤归于曹
公子赤也,何以不称公
译这是公的盟会吗?为什么不说“公”?是因为以与大夫结盟为耻。记载了日期然后才盟会,就知道这是公的盟会。那么高傒为什么不受到贬斥?高傒到达防地,公才去与他结盟,高傒的罪过很轻了。隐公十年夺取防地,就知道防是鲁国的土地。那么这与在晋国与处父结盟的情况不同【按本例说:防地的盟会为什么不讥讽?讥讽防地盟会的条例,如果不记载日期就无法看出这是公的盟会。《春秋》想要表达某种意思,就不避讳了】。
冬天,公到齐国纳币。
纳币,是大夫的事情。而公亲自去做,而且还没有结束,母亲丧期未满就举行嘉礼。因为公的恶行很严重,所以《春秋》用尽言辞,并且不记载月份,来显示对他的厌恶。
二十三年春天,公从齐国回来。
在这个时候,公出行不致祭,是因为桓公让他安心。现在公亲自到齐国交接,就致祭了,为什么呢?公住在防地纳币,又亲自去齐国,他的不孝已经非常严重了。不孝的人,霸主应该讨伐,而桓公却亲自与他行礼,即使桓公也危险了,何况庄公呢?所以在下面观社、逆女都致祭。在他出行时已经用尽言辞,又改变条例来显示。他回来时,致祭。《春秋》厌恶恶行就是这样。虽然如此,致祭庄公,也有讥讽桓公的意思。
祭叔来聘问。
隐公元年,祭伯来,不称使,不指明事情,就知道他是因私事而来。这里说“来聘”,是办理公事。有公事却不称使,就知道是假借天子的命令而来。所以《春秋》不称使而指明事情,来显示实际情况。而且作为臣子却进行外交,是罪过。何况假借天子命令而来的人呢?所以直接说“祭叔来聘”,来厌恶他,讥讽的意思很明显。
夏天,公到齐国观社。
对外忘记父亲的仇敌,对内不守母亲的丧期,却亲自纳币。又到齐国观社,来追随宴饮和好,公的恶行已经太过分了。所以《春秋》用尽言辞,并且不记载月份,来显示对他的厌恶。
公从齐国回来。
荆人来聘问。
《春秋》的条例,对外族略而不称人,称人的是他们的君主。荆国本来就是外族,称人而来聘问,为什么呢?荆国日益强大,能在中原行礼,所以提升他。提升荆国,是用来哀伤中原的衰微。
公与齐侯在谷地相遇。
萧叔朝见公。
萧叔大概与许叔、纪季、蔡季意义相同。那三个人都入国成为君主,继承兄长而掌管国家。只有萧叔后来不再被提及。根据道理考察就知道。周官规定诸侯的世子向天子宣誓,就比君主的礼节低一等。没有宣誓的就用皮帛继承子男,于是就有了朝见防地的礼节。所以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春秋》没有讥讽。那么萧叔以母弟的身份继承世代,就很明白了。假使不是弟弟,怎么能称叔呢?不是世子,怎么能称朝呢?传文说是小国的君主没有受命的,但按照条例应当称名。邾仪父、郳犂来,就是这样。没有称字的,知道传文错了。说朝见公什么呢?公在谷地。看到公在谷地,萧叔就朝见了他。所以不说使,也不说来,讥讽的意思很明显。
秋天,丹漆桓宫楹柱。
丹楹刻桷,是天子的礼节。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可以使用天子的礼节。但是可以用于周公的庙,不可以用于群公的宫室。丹桓宫楹,刻桓宫桷,讥讽僭越。宗庙事务中较轻的,条例应当记载月份,这里不记载月份,来显示讥讽。
冬天十一个月,曹伯射姑去世。
十二个月,甲寅日,公会齐侯在扈地结盟。
这是公与齐侯会合谋划婚期,所以第二年夏天,公到齐国迎娶女子。桓公结盟不记载日期,认为齐鲁这次结盟不正当,所以又记载日期,来显示讥讽。
二十四年春天,王三月,刻桓宫桷。
安葬曹庄公。
夏天,公到齐国迎娶女子。
《春秋》讥讽不亲自迎娶,那么公亲自迎娶就是合乎礼节的。公对齐国有父亲仇敌不报,对内有母亲丧期未满却图谋婚姻。这两者是天下的大恶,而公却能安心。那么亲自迎娶只是增加罪过,所以不记载月份来显示厌恶。
秋天,公从齐国回来。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入宫。
《春秋》的条例,派大夫迎娶,就说“某带着夫人某氏从某地回来”;公亲自迎娶,就说“公从某地回来,夫人某氏入宫”。大夫地位低,不可以带着夫人,所以用夫人致祭。但是夫人不能单独行走,所以又兼用大夫致祭,说“某带着夫人某氏从某地回来”就是这样。公地位尊贵,夫人是依附于公的,所以致祭公而不致祭夫人,只记录夫人入宫,说“公从某地回来,夫人某氏入宫”就是这样。夫人跟随君主在防地娶妻,为什么不贬斥?在她入宫时不贬斥,在她去世时不贬斥,在她薨逝时不贬斥,而在防地回来时贬斥。举出重要的部分。
戊寅日,大夫宗妇觌见用币。
大夫的妇人,是同宗的人。宗妇觌见,是小事。条例应当记载日期而用日志,所以致讥呢?因为用币罢了。在记载日期之下,不得不另外加日期来显示。
大水。
冬天,戎侵曹,曹羁出奔陈。
曹羁大概是曹君。戎侵曹,曹君不能守住而出奔,所以赤回到曹国而自立。曹羁即位超过一年了,为什么不称曹伯?显示曹羁不应当即位。莒展舆出奔吴,也是这样。郑伯突出奔蔡,也是不应当即位的,为什么称郑伯?突不应当即位,前面已经显示。
赤回到曹国。
公子赤,为什么不称公
郭公
郭公于文不终,疑阙也。传谓赤为郭公,误矣。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其曰女叔盖字也,当时之辞尔。见女叔之专也,夫女叔之专,而《春秋》无异辞以见之,何也?变名而为字,此《春秋》所以见之也。纪子帛、郑祭仲、宋孔父、子哀、华孙之徒是矣。而传者谓嘉之,故不名。且裂繻有专命之嫌,祭仲有逐君之恶,孔父有见杀之咎,而华孙、子哀有恃贵之罪,《春秋》何以嘉焉?推是五者,则女叔之有讥可知矣。《春秋》以例见者,不疑也。
夏五月癸丑衞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礼有救日,则诏王鼔盖,求乎阳以胜隂之道也。未闻有用牲于社之为礼也。社,隂也,而用牲焉,是求乎隂,而非所以胜隂之道矣。
伯姬归于杞
嫁于诸侯,则归之。其不书逆,逆者微,不道故也。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大水而鼓可也,求乎阳以胜隂也。用牲于社于门,是求乎隂,非所以胜隂之道矣。用牲于社,例当月,其不月以见讥,则知日食而用牲于社,是亦不月者也。
冬公子友如陈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来而不拒,去而不追者,治戎之道也。且戎未有害于我,而公固伐之。公不能内治其国,而逺事于戎,以公为失所务矣,故不月以见讥。
夏公至自伐戎
伐戎危矣逺乎中国不能安也
曹杀其大夫
杀大夫何以不名?众也。不可以名举矣。晋杀三郤,陈杀二庆,犹可以名举也。前年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赤归而为君,岂诸大夫多有不附于赤者邪?故赤追治其事,而诛杀者众也。然称国以杀,盖得其罪矣。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按:本例云,不正公会雨国之防者,以出故,不月,以见讥】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
伯姬,公之姊妹。妇人既嫁,见兄弟不逾阈。而公会伯姬于洮,非事也。故不月以见讥。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衣裳之会也。凡桓之盟,固未有书「同」者。惟十六年与此,二十七年幽之盟,则言「同」。十六年之盟,桓始覇,未能同诸侯以同之,然后同也。至此复寻前日之盟,而桓之功徳犹未信于诸侯,故复言「同」,亦以同之然后同也。自救邢,盟鲁封衞,伐楚,而后功徳具见。自是之后,凡六会盟,而莫有言「同」者,以见诸侯之从桓,不待「同」之而自同云尔。夫诸侯之盟,以日为信;而桓、文之盟,则不日以为信。诸侯之盟,以「同」为美;而桓、文之盟,以不同为美。然则《春秋》变例,以见美于桓、文者,其详如此。虽然,幽之盟巳不日矣。盖桓之于已,则自信;而于人,犹有未同故也。虽然,固不以兵车矣。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大夫越国而葬人非礼明矣
冬杞伯姬来
莒庆来逆叔姬
卿自逆也不书归。春秋之例:内女嫁于诸侯则书归,嫁于大夫则不书归。为诸侯夫人则卒之,不为诸侯夫人则不卒之。
杞伯来朝
公会齐侯于城濮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衞人败绩。
称人以败者,未至乎甚败也,而传谓不称师败者,未得乎师,误矣。其不地于衞也,凡战于国者,举国战于宋是也。今不曰战于衞,而曰衞人及齐人战,以见衞人欲战也。《春秋》之战,“及”者为主,虽然,何以知衞人之欲战?盖衞人欲掩齐师,始至未备,故以至之日而遂战。甲寅,战之日也。知于伐之日而战矣,交讥之也。
夏四月丁未邾子▯卒
秋荆伐郑
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凡救善之也,然不正公会两国之微者以出,故不月以见讥。
冬筑郿
疑郿下当有囿字,或脱之尔。传谓邑曰筑,都曰城,似妄也。
大无麦禾
书无麦苗,又书无麦禾。或言苗,或言禾。始生曰苗,已秀曰禾。盖谓稻也。周之七月,夏之五月,稻始生而苗;周之十月,夏之八月,稻已秀而禾。故彼于秋言无苗,此
译郭公
郭公在文字上没有结尾,大概是缺漏了。《左传》说赤就是郭公,这是错误的。
二十五年春天,陈侯派遣女叔来鲁国聘问。
这里称他为女叔,大概是因为这是他的字,是当时的称呼。看到女叔专权,女叔专权,而《春秋》没有用不同的措辞来显示这一点,为什么呢?改变他的名而称他的字,这就是《春秋》显示这一点的方法。纪子帛、郑祭仲、宋孔父、子哀、华孙这些人就是这样的例子。而传注的人说这是嘉奖他,所以不称他的名。况且裂繻有擅自专命的嫌疑,祭仲有驱逐国君的恶行,孔父有被杀的灾祸,而华孙、子哀有倚仗显贵的罪过,《春秋》为什么要嘉奖他们呢?推究这五个人,那么女叔受到讥讽就可以知道了。《春秋》通过体例来显示意思,这是没有疑问的。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去世。
六月辛未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并用牺牲祭祀社神。
礼制中有救日食的方法,那就是告诉君王击鼓,大概是寻求阳气来战胜阴气的方法。没有听说过用牺牲祭祀社神是符合礼制的。社神代表阴,而用牺牲祭祀它,这是寻求阴气,而不是战胜阴气的方法。
伯姬嫁到杞国。
女子嫁到诸侯国,就称“归”。这里没有记载迎亲,是因为迎亲的人地位卑微,不值得记载。
秋天发生大水灾,击鼓并用牺牲祭祀社神和城门。
发生大水灾而击鼓是可以的,这是寻求阳气来战胜阴气。用牺牲祭祀社神和城门,这是寻求阴气,而不是战胜阴气的方法。用牺牲祭祀社神,按体例应该记载月份,这里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由此可知日食时用牺牲祭祀社神,也是不记载月份的。
冬天,公子友前往陈国。
二十六年春天,鲁公讨伐戎族。
敌人来犯不抵抗,敌人离去不追击,这是治理戎族的道理。况且戎族还没有侵害我们,而鲁公却坚决讨伐他们。鲁公不能在国内治理好国家,却远赴戎族那里做事,认为鲁公失去了应有的职责,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夏天,鲁公从讨伐戎族的地方回来。
讨伐戎族很危险,远离中原地区,不能安定。
曹国杀了它的大夫。
杀大夫为什么不记载名字?因为人数众多。无法一一列举名字了。晋国杀了三郤,陈国杀了二庆,还可以一一列举名字。前年戎族侵犯曹国,曹羁出逃,陈赤回到曹国。陈赤回国后成为国君,难道众多大夫中有很多人不依附陈赤吗?所以陈赤追究这件事,诛杀的人很多。然而称国名来记载杀人,大概是因为他们确实有罪。
秋天,鲁公会合宋人、齐人讨伐徐国。
【按:本例云,不正公会雨国之防者,以出故,不月,以见讥】
冬天十二月初一癸亥,发生日食。
二十七年春天,鲁公在洮地会见杞伯姬。
伯姬是鲁公的姐妹。妇人出嫁后,见到兄弟不应越过门槛。而鲁公在洮地会见伯姬,是不合礼的事。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夏天六月,鲁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共同结盟。
这是穿礼服举行的会盟。凡是桓公的盟会,本来没有记载“同”字的。只有十六年这次,以及二十七年幽地的盟会,才说“同”。十六年的盟会,桓公刚开始称霸,未能使诸侯同心,然后才同心。到了这里再次重温以前的盟约,而桓公的功德还没有让诸侯信服,所以又说“同”,也是以同心然后才同心。自从救援邢国、盟会鲁国、封立卫国、讨伐楚国之后,功德才完全显现。从此以后,共有六次会盟,而没有说“同”的,以此显示诸侯跟随桓公,不需要“同”的号召而自然同心。诸侯的盟会,以记载日期为信守;而桓公、文公的盟会,则以不记载日期为信守。诸侯的盟会,以“同”为美好;而桓公、文公的盟会,以不同为美好。那么《春秋》改变体例,以显示对桓公、文公的赞美,其详细情况就是这样。虽然如此,幽地的盟会已经不记载日期了。大概桓公对自己,是自信的;而对于别人,还有不同心的缘故。虽然如此,毕竟没有动用兵车了。
秋天,公子友前往陈国安葬原仲。
大夫越过国境去安葬别人,不合礼制是明显的。
冬天,杞伯姬来到鲁国。
莒庆来迎娶叔姬。
卿亲自迎娶,不记载“归”。《春秋》的体例:本国女子嫁到诸侯国就记载“归”,嫁到大夫家就不记载“归”。成为诸侯夫人就记载去世,不成为诸侯夫人就不记载去世。
杞伯来朝见。
鲁公会合齐侯在城濮。
二十八年春天,周历三月甲寅,齐人讨伐卫国。卫人与齐人交战,卫人战败。
称“人”来表示战败,是因为还没有达到彻底失败的程度,而传注说因为不称“师”所以表示没有获得军队,这是错误的。这里不记载在卫国交战,凡是交战于国都的,举国交战,如在宋国交战就是如此。现在不说在卫国交战,而说卫人与齐人交战,以此显示卫人想要交战。《春秋》中的交战,“及”字表示主动方,虽然如此,怎么知道卫人想要交战呢?大概卫人想要偷袭齐军,刚到齐军还没有防备,所以在到达的那天就交战了。甲寅,是交战的日子。知道在讨伐的那天就交战了,双方都受到讥讽。
夏天四月丁未,邾子去世。
秋天,楚国讨伐郑国。
鲁公会合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凡是救援都是善行,但不正当鲁公会合两个地位卑微的国家而出兵,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冬天,修筑郿。
怀疑“郿”字下面应该有“囿”字,或者是脱漏了。传注说邑叫筑,都叫城,似乎荒谬。
大旱,没有麦子和谷物。
记载没有麦苗,又记载没有麦子和谷物。有的说苗,有的说禾。刚生长叫苗,已经抽穗叫禾。大概是指稻米。周历的七月,夏历的五月,稻米刚生长而苗;周历的十月,夏历的八月,稻米已经抽穗而禾。所以那里在秋天说没有苗,这里
于冬言无禾也。然何以名麦而不名稻?未成乎谷也。何为兼言之?两谷不登,则病矣。
臧孙辰告籴于齐
译于冬说没有庄稼。然而为什么称麦而不称稻?因为还没有成为谷物。为什么两者都提及?因为两种谷物都不丰收,就会造成灾患了。
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
凡先曰如某而后目其事者,君命之辞也。今不曰如某而直目其事,见臧孙自行而非公命者矣。书曰:「臧孙辰告籴于齐。」恶专命也。传谓「国无一年之畜,故为庄公讳误矣」。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廐
不言作,因其旧而新之也。因旧而新之,浅事也。何以书?冬,大无麦禾,至于告籴,则其国病矣。则延廐虽未新可也。讥其不恤民,明矣。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纪季之妻,隐七年归于纪者,是也。纪已亡矣,而犹系之纪,凡以见纪之存焉尔。
城诸及防
言及者先后之辞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次于成
不目其人,盖微者,欲以救鄣而不能者也。
秋七月齐人降鄣
郕降于齐师,郕自降也。齐人降鄣,劫而降之也。不正其以力服人,故月之以见讥。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
【按:本例所释,与荘四年齐侯葬纪伯姬同】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
齐人伐山戎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夏四月薛伯卒
隐十一年,薛称侯来朝,今称伯,盖与滕、杞之属,或称子,或称伯,或称侯,同例。此皆当时小国,于其朝会之际,主者得以上下其礼。其以侯伯之礼事之,则书曰「侯」「曰伯」;以子礼事之,则书曰「子」。此鲁史之旧文,仲尼从而不更,以见周衰之乱,典礼不明,大国恣横,虽诸侯之爵命不能自有,而屡为大国之所迁易。虽然,于其以卒赴,盖其臣子之辞尔,而亦自降,何也?彼小国习见轻于大国,臣子虽爱其君父,犹不得不降名以赴也不然,鲁固以降礼待之乎?然则何独滕、薛、▯为然?盖是时三国之微,犹附庸耳,而其爵则为公侯,此宜为大国之所恶而见卑也。
筑台于薛
六月齐侯来献戎防
彼云衞俘,俘囚也。此言戎防,然则防不独俘矣。献卑者之事也。齐侯为覇主,而亲献防于我,非所宜献也。其有警于我乎?故月之以见讥。献防例时。
秋筑台于秦
孔子曰:「道千乗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今一岁之间,而三筑台,以公为尽民之力矣。然则何以不变例以见讥?一岁三书筑台,其为讥亦明矣。春秋之义,其于辞不足以见褒贬者,然后日月之例变焉;又其甚恶,然后尽其辞,复变例也。
冬不雨
谓一时不雨志灾也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一岁三筑台,冬又不雨,而复城邑,以公用民之力,为已甚矣。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三家皆谓季友酖公子牙。春秋不言杀,为季子讳也。凡春秋所为讳者,必将有见焉。公子牙之杀,无见也。岂三家之传失之乎?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弑也,何以知其弑?以闵公不书即位,知其弑也。
公子庆父如齐
公子庆父弑君矣,其出不曰奔,何也?庆父非奔者也。春秋志之,以见鲁国之乱。君薨,子弑,国内无政,罪人不讨,彼得公然而行,以适霸国,且以罪齐桓,主中国之盟,不能为鲁讨贼而受之也。虽然,春秋之例,内大夫以君命出,则曰「如某」,公子友如齐,季孙行父如晋之类是也。非君命出,则不曰「如某」,臧孙辰告籴子齐,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之类是也。不然则直曰奔耳。今公薨,子弑,国内无君,而曰「公子庆父如齐」,见其怙奸不忌,犹假君命以行尔。且当其无君,而以有君之辞言之,盖春秋变例,以见其事焉。虽然,春秋侵伐之事,固有有君命而一皆不以君命之辞言之,何也?天下有道,征伐不自诸侯出,自诸侯出,已失之矣。自大夫出,尤失之矣。然则不以君命之辞言之,无他,嫌与诸侯之专征伐也。
狄伐邢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四宋崔子方撰闵公
元年春王正月
闵之不即位知子般之弑也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
季子来归
此公子友,而曰“季子贤
译凡是先说“如某”而后才陈述具体事情的,是君命的措辞。现在不说“如某”而直接陈述事情,表明臧孙是自行其是而非奉公命行事。经文记载:“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这是谴责他专断行事。传文说“国家没有一年的积蓄,所以为庄公隐瞒失误”。
二十九年春天,翻新延厩。
不写“作”,是因为在旧的基础上翻新它。因旧而翻新,是轻微的事情。为什么要记载?冬天,麦子和禾谷大歉收,以至于要向外借粮,那么国家已经困顿了。那么延厩即使不翻新也可以。讥讽他不体恤百姓,是很明显的。
夏天,郑国人侵犯许国。
秋天,有飞虫灾害。
冬天十二月,纪叔姬去世。
她是纪季的妻子,隐公七年嫁回纪国的那位,就是她。纪国已经灭亡了,却仍然将她系于纪国,大凡是为了表明纪国尚存的意思。
修筑诸邑和防邑的城墙。
说“及”,是表示先后次序的措辞。
三十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军队驻扎在成地。
不指明具体的人,大概是因为地位卑微,想要救援鄣地却无力做到的缘故。
秋天七月,齐国人迫使鄣地投降。
郕国向齐军投降,是郕国自己投降的。齐国人迫使鄣地投降,是胁迫使其投降的。不认为以武力使人屈服是正当的,所以用月份来记载以示讥讽。
八月癸亥日,安葬纪叔姬。
【按:本例所解释的,与庄公四年齐侯安葬纪伯姬相同】
九月庚午日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用牲祭祀。
冬天,鲁公与齐侯在鲁济相遇。
齐国人讨伐山戎。
三十一年春天,在郎地筑台。
夏天四月,薛伯去世。
隐公十一年,薛国称侯来朝见,现在称伯,大概与滕、杞等国一样,有时称子,有时称伯,有时称侯,是同样的例子。这些都是当时的小国,在朝会之际,主持者可以随意升降其礼仪。如果用侯、伯的礼仪对待他们,就记载为“侯”、“伯”;如果用子的礼仪对待他们,就记载为“子”。这是鲁国史官的旧文,孔子沿袭而不更改,以此表明周朝衰微的混乱,典礼不明,大国恣意横行,即使是诸侯的爵位任命也不能自主,而屡次被大国所改变。虽然如此,在通报丧事时,大概是臣子的措辞,但也自行降低名号,为什么呢?那些小国习惯于被大国轻视,臣子虽然爱护他们的君父,还是不得不降低名号来通报丧事。不然的话,鲁国本来就用降低的礼仪对待他们吗?那么为什么唯独滕、薛等国是这样呢?大概是因为这时这三个国家微弱,如同附庸,而他们的爵位却是公、侯,这应当是大国所厌恶而加以卑视的。
在薛地筑台。
六月,齐侯来进献戎防。
那里说是卫国的俘虏,俘虏是囚犯。这里说戎防,那么防地不仅仅有俘虏了。进献是地位低下者的事情。齐侯作为霸主,却亲自向我进献防地,这不是适宜进献的东西。他对我有警戒之意吗?所以用月份来记载以示讥讽。进献防地按例应记时节。
秋天,在秦地筑台。
孔子说:“治理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要恭敬办事而守信,节约用度而爱护人民,役使百姓要顺应农时。”现在一年之间,三次筑台,把公认为耗尽民力了。那么为什么不改变体例以示讥讽呢?一年三次记载筑台,其讥讽之意也很明显了。春秋的原则,在言辞不足以体现褒贬时,才改变日月记载的体例;又如果是极其恶劣的,才用尽言辞,再次改变体例。
冬天没有下雨。
说一时没有下雨,是记录灾异。
三十二年春天,修筑小谷的城墙。
一年三次筑台,冬天又没有下雨,又修筑城邑,公家役使民力,太过分了。
夏天,宋公与齐侯在梁丘相遇。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三家都说是季友毒死了公子牙。春秋不写“杀”,是为季子隐瞒。凡是春秋所隐瞒的,必定有可见的理由。公子牙被杀,没有可见的理由。难道是三家传文失实吗?
八月癸亥日,鲁公在路寝去世。
冬天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
是被弑杀的,怎么知道是被弑杀的?因为闵公不记载即位,就知道是被弑杀的。
公子庆父前往齐国。
公子庆父已经弑君了,他出国为什么不说是“奔”呢?庆父不是逃亡的人。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鲁国的混乱。君去世,太子被弑,国内没有政令,罪犯不被讨伐,他能够公然行动,前往霸主之国,并且以此指责齐桓公,作为中原的盟主,不能为鲁国讨伐贼人而接受了他。虽然如此,春秋的体例,国内大夫奉君命出行,就说“如某”,公子友前往齐国,季孙行父前往晋国之类就是如此。不是奉君命出行,就不说“如某”,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公子结送陈人的妇女到鄄地之类就是如此。不然就直接说是“奔”罢了。现在公去世,太子被弑,国内没有君主,却说“公子庆父前往齐国”,表明他倚仗奸恶无所顾忌,还假借君命行事。而且在无君的时候,却用有君的措辞来叙述,大概是春秋改变体例,以表明这件事。虽然如此,春秋的侵伐之事,本来有奉君命的却都不以君命的措辞来叙述,为什么呢?天下有道,征伐不由诸侯发出,由诸侯发出,已经失礼了。由大夫发出,更加失礼了。那么不以君命的措辞来叙述,没有别的,是嫌与诸侯专断征伐相同。
狄人讨伐邢国。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四 宋 崔子方 撰 闵公
元年春天,周王正月。
闵公不即位,就知道子般是被弑杀的。
齐国人救援邢国。
夏天六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君主庄公。
秋天八月,公与齐侯在落姑结盟。
季子回来。
这是公子友,却说“季子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