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春秋经解卷五宋崔子方撰僖公
」亦在薨下,而不言以防归,知非以防归者也。先薨,而后以归,然后其事见矣。
译(此事)也记载在“薨”的条目之下,但经文没有说“以防归”,由此可知并非以防归。先记载了“薨”,随后才记载“以归”,这样事情的真相就显现出来了。
楚人伐郑
楚何以始称荆,今称楚?荆以州号,楚以国号。楚已强,能自同乎中国,故《春秋》从而进之。进楚,所以见南蛮之强,而伤中国之微也。楚自是而后,例以中国矣。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衣裳之会也,桓会不月。公八月与邾人会,九月而败其师。以会为不信矣,故月之以见讥【按:本例云讥丧会】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于会则月,于败其师则不日,凡以见讥焉尔。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挐。
传谓莒无大夫,大季友之获误矣。莒固有大夫矣,莒庆、莒意恢之类是也。即无大夫,其接于我也。若邾、鄫小国,亦书其人,葢以我事而书,如邾畀我、邾快、鄫世子巫之类是也。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防,至自齐。
不称姜,贬夫人不得于父母家,故贬其姓。文姜之罪,其终不见,故于其始孙贬焉。哀姜之罪,其终见于齐人杀之,故不于其始孙贬,而贬其以丧至,生而出,见杀而归。以为莫重乎其以防至也。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楚丘,衞邑。诸侯城之,以封衞也。不言孰城,顺桓意也。狄灭衞,桓公以为耻,城楚丘以封卫桓公不以为功,为之讳。其始必为之讳,其终。夫桓公之功,所以从简书,安中国,存亡继絶,唯是之为最。《春秋》于其所耻者,则顺其意而畧之。畧之所以重,见其美也。书邢之事则以详,书衞之事则以畧。详畧不同,然后当时之事可知,而桓公之功着矣。虽然,亦必有见焉。《定之方中》之诗存,则城楚丘之事亦明矣。使后世之人,智者晰于理而不疑,愚者质于事而不惑,是圣人之意也。《春秋》书城者二十九,未有以月志者。今城楚丘独以月志,见桓公之急于存亡,合诸侯之众,曾不逾月,遂城衞都云尔。变例以为言,所以见美于桓公也。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虞师晋师灭夏阳
三家载虞虢之事详矣,重以孟子之言而取信焉。春秋之例,国曰灭,邑曰取。夏阳,邑也,而言灭,此圣人之深意葢当是时,虞虢为唇齿之国,虢之有虞,犹虞之有虢,势相▯也。夫夏阳者,虢之塞邑,而晋师之所由入也。夏阳亡,则虢必亡;虢亡,则虞必亡矣。故于夏阳不言取而言灭,以见夏阳之重,系两国之存亡。夏阳一书灭,而两国之灭不复言矣。于虞之灭也,则曰「晋人执虞公」,以见虞之灭已久,晋人特执一虞公云尔。夏阳之役,晋为之主,而先虞师,何也?犹曰虞不假晋道,则晋不可得而至乎虢。晋之得至乎虢者,由虞假晋道而先为之率也。故春秋以虞首恶焉。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衣裳之会也,见齐桓之盛,逺致江黄之人,莫不来会也。
冬十月不雨
楚人侵郑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
夫礼有雩,雩者,求雨之祭也。然《春秋》于书,不雨、书旱之年,则未尝书雩;于书雩之年,则未尝书旱。与不雨何也?盖《春秋》之例,凡雩而得雨,则书雩;雩而不得雨,则书不雨;为灾则书旱。今歴三时而三书不雨,僖公之忧民闵雨,数为之雩。于雩而不得雨,则又书不雨。书之详,以志其勤也。彼歴三时不雨,而畧曰「自某月不雨至于某月」,于文之世,三书之见,文公不忧民闵雨而不为之雩,则异乎僖公之贤也。此诗人所以颂僖公之能务农者欤【按:本例云,「于雩之时而不雨,则以时志不雨;于雩之逾时而不雨,则又各以首月志不雨】
徐人取舒
舒葢楚属邑【按诸家皆以舒为楚属国崔氏独以为邑葢拘于书取之例也】徐人恃齐,故取之也。及桓徳既衰,而后楚亟伐徐,徐之祸自此始矣。
六月雨
以不雨为忧,则以雨为喜矣。故志之也。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谷。
江、黄,小国且逺。以桓公之盛,曷为数与其微者会盟?江、黄、汉阳之诸姬,实附于楚。齐桓方欲事楚,故数与此二国会。然其君畏楚,不敢辄出,是以皆使大夫至也。江、黄之祸,自此始矣。是时
译楚国人攻打郑国。
楚国为什么起初称为荆,现在称为楚?荆是州名,楚是国名。楚国已经强大,能够把自己等同于中原各国,所以《春秋》顺从这一变化而提升它的地位。提升楚国的地位,是为了显示南蛮势力的强大,以及中原各国的衰微。楚国从此以后,在例例上就被视为中原国家了。
八月,鲁庄公与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在柽地会盟。
这是穿着礼服举行的会盟,桓公时期的会盟不记载月份。庄公八月与邾人会盟,九月就击败了邾国的军队。因为会盟后没有信用,所以记载月份以示讥讽【按:本条例说讥讽在丧期会盟】
九月,鲁庄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
会盟时记载月份,击败邾国军队时不记载日期,这都是为了表示讥讽罢了。
冬季十月壬午日,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俘虏了莒挐。
《左传》说莒国没有大夫,认为夸大季友俘获莒挐的功劳是错误的。莒国本来就有大夫,莒庆、莒意恢之类就是。即使没有大夫,他们与我们交往。像邾、鄫这样的小国,也记载他们的人名,大概是因为我国的事情而记载,如邾畀我、邾快、鄫世子巫之类就是。
十二月丁巳日,夫人氏从防地回来,从齐国返回。
不称姜姓,是贬低夫人,因为她不得父母家的欢心,所以贬去她的姓氏。文姜的罪过,最终没有显现,所以在她刚回鲁国时就贬斥她。哀姜的罪过,最终显现在齐国人杀了她,所以不在她刚回鲁国时贬斥,而是贬斥她因丧事回来,活着出去,被杀后回来。认为没有比她因防地之事回来更严重的了。
二年春季,周王正月,修筑楚丘城墙。
楚丘,是卫国的城邑。诸侯修筑它,用来封给卫国。不说是谁修筑的,是顺从桓公的心意。狄人灭掉卫国,桓公以此为耻,修筑楚丘来封给卫国,桓公不把这当作功劳,为他隐讳。起初必定为他隐讳,最终……桓公的功劳,之所以遵循简册记载,安定中原,保存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春秋》对于他感到羞耻的事情,就顺从他的心意而简略记载。简略记载是为了重视,显示他的美德。记载邢国的事就详细,记载卫国的事就简略。详略不同,然后当时的事就可以知道,而桓公的功绩就显着了。虽然如此,也一定有可见的道理。《定之方中》这首诗存在,那么修筑楚丘的事也就明白了。让后世的人,聪明的人明白事理而不怀疑,愚笨的人依据事实而不迷惑,这是圣人的心意。《春秋》记载修筑城墙的有二十九处,没有用月份记载的。现在修筑楚丘唯独用月份记载,显示桓公急于保存灭亡的国家,集合诸侯的军队,曾不超过一个月,就修筑了卫国的都城。改变常例来表述,是为了显示桓公的美德。
夏季五月辛巳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
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夏阳。
三家记载虞、虢的事很详细,再加上孟子的言论而取信于人。《春秋》的条例,灭国说“灭”,灭邑说“取”。夏阳是城邑,却说“灭”,这是圣人的深意。大概当时,虞、虢是唇齿相依的国家,虢国有虞国,就像虞国有虢国,形势相互依存。夏阳是虢国的边邑,是晋军进入的地方。夏阳灭亡,那么虢国必定灭亡;虢国灭亡,那么虞国必定灭亡了。所以在夏阳不说“取”而说“灭”,以显示夏阳的重要,关系到两国的存亡。夏阳一记载为“灭”,而两国的灭亡就不再说了。在虞国灭亡时,就说“晋人执虞公”,以显示虞国的灭亡已久,晋人只是抓了一个虞公罢了。夏阳之战,晋国是主导,却先写虞国军队,为什么呢?还是说虞国不借给晋国道路,那么晋国就不能到达虢国。晋国能到达虢国,是因为虞国借给晋国道路并先为他们率领。所以《春秋》以虞国为首恶。
秋季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地结盟。
这是穿着礼服举行的会盟,显示齐桓公的强盛,远地的江、黄之人,没有不来会盟的。
冬季十月,没有下雨。
楚国人侵犯郑国。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没有下雨。夏季四月,没有下雨。
礼制中有求雨的祭祀,求雨祭祀就是求雨的祭礼。然而《春秋》在记载没有下雨、记载干旱的年份时,不曾记载求雨祭祀;在记载求雨祭祀的年份时,不曾记载干旱。为什么不记载下雨呢?大概《春秋》的条例,凡是求雨而得到雨,就记载求雨;求雨而得不到雨,就记载没有下雨;造成灾害就记载干旱。现在历经三个季节三次记载没有下雨,僖公担忧百姓、怜悯雨水,多次举行求雨祭祀。在求雨而得不到雨时,又记载没有下雨。记载得详细,是为了记录他的勤勉。那些历经三个季节没有下雨,而简略地说“从某月没有下雨直到某月”,在文公的时代,三次记载没有下雨,文公不担忧百姓、怜悯雨水而不举行求雨祭祀,那就不同于僖公的贤明了。这正是诗人歌颂僖公能够致力于农事的原因吧【按:本条例说,“在求雨的时候没有下雨,就按季节记载没有下雨;在求雨过后仍然没有下雨,就各按首月记载没有下雨”】
徐国人夺取舒地。
舒大概是楚国的属邑【按:各家都认为舒是楚国的属国,崔氏独自认为是城邑,大概拘泥于记载“取”的条例】徐国人倚仗齐国,所以夺取它。等到桓公的德行衰败后,楚国就频繁攻打徐国,徐国的祸患从此开始了。
六月,下雨。
因为把没有下雨当作忧虑,就把下雨当作喜悦了。所以记载它。
秋季,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阳谷会盟。
江、黄,是小国而且遥远。凭借桓公的强盛,为什么多次与他们这些微小的国家会盟?江、黄、汉阳的姬姓诸侯,实际上依附于楚国。齐桓公正打算对付楚国,所以多次与这两个国会盟。然而他们的国君畏惧楚国,不敢轻易出来,所以都派遣大夫到来。江、黄的祸患,从此开始了。这时
,齐与江、黄谋楚,明年遂兴陉之师。则斯防也,其有兵车矣,故不在九合之数。
译齐国与江国、黄国谋划进攻楚国,第二年便发动了陉地之战。既然有了这样的防备,那里应当有兵车驻扎,所以这次行动没有计入“九合诸侯”的次数之中。
冬公子友如齐涖盟
涖盟主,彼盟也,而我欲之;来盟主,我盟也,而彼欲之。其盟强矣,春秋讥焉。故例皆不月,以见之。
楚人伐郑
四年春,王正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蔡迩于楚而亲于楚,自桓之覇,数会诸侯,而蔡不至,故先侵蔡而遂伐楚也。其言次何?见桓公师止于陉,以问楚罪而不遽加兵焉。凡桓会不月,其月为蔡溃也。凡溃例月。
夏许男新臣卒
不言卒于师内桓师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屈完之来,楚子使观齐师之强弱,而欲为之虑。屈完知齐侯之义为可服也,于是请盟焉,以安其国。故不称使,以见度事之宜,而能求盟者在屈完也。春秋与之。且是时楚未有大夫,而曰屈完,葢进之也。与齐髙子来盟,同例。其先言来盟于师,又言盟于召陵。始求盟之时,师在陉也;与之盟之时,师退于召陵矣。故两言盟也。且见楚已求服,故桓公为之退舍以礼楚。
齐人执陈辕涛▯
卖师不忠者涛▯之罪也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齐人及之也。承上齐人执辕涛涂,无他事,不再言齐人不疑也。不言遂,以见其为一事而已。犹曰执陈辕涛涂而伐陈尔。然则何以不言?以不与涛涂俱也。江、黄本楚与国,虽数与齐会盟,然而畏楚,不敢与陉之师。楚既内服,然后从齐以伐陈也。
八月公至自伐楚
先侵蔡,后伐楚。又盟召陵,而独以伐楚致二事。偶以其大者致也。不以会致,召陵之盟,盟屈完而已。
葬许穆公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衞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召陵之会,齐人有怒于陈,不欲重劳诸侯之师,故独与江、黄伐之。今又合七国之大夫而复侵陈。陈虽有罪,执其人,伐其国可也,而又侵之,以齐为已甚,故月之以见讥。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忘天性之爱,忽社稷之重,而杀其嗣子,以晋侯为大恶,故斥其爵以恶之。凡杀世子母弟者,目君也。
▯伯姬来朝其子
其子何以不名?弱也。讥不在其子,故以略言之。其言“朝”,何是为世子者也?然则何以不言世子?世子者,世其世也,可以继▯,不可以继伯姬。然则何以不言朝?杞世子言▯世子,则疑非伯姬之子也。妇人而朝其子,非礼明矣。
夏公孙兹如牟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
衣裳之会也,殊会,王世子尊之也。尊世子,所以尊天王也。所谓正而不谲也。此齐欲会,而以公及之,变例也。见齐之避不主也。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
再言诸侯见王世子不与盟也。齐桓行覇,尊王室,不敢上盟王世子,诸侯自相与盟尔。
郑伯逃归不盟
郑伯与于会矣,但不与盟尔。是有畏于楚故也。当是时,楚之强已加乎中国矣。
楚人灭▯▯子奔黄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冬晋人执虞公
此灭也,其不言晋人灭虞,何也?见夏阳之灭,而虞已亡矣。晋人特执一虞公而已。《春秋》惟宋以二王后称公,其余诸侯未有称公者,死则以例称之,凡言葬某公者是也。今虞公见执而称公,以见国灭而身死焉,故以死例称之。不然,则与楚人执徐子、晋人执郑伯同例,何以见其国灭而身死乎?夫贪赂忘亲,甘佞言而自取灭亡之祸者,虞公之罪也。凡执诸侯与内大夫例月,执外大夫例时,虞执不月,凡以见虞之亡也。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责逃盟之罪也
秋楚人围许
诸侯遂救许
葢上围新城之诸侯,间有楚人围许于文,不属故再曰诸侯也,其他类此。
冬公至自伐郑
先伐郑,后救许,不以救许致二事,偶致其大者也。
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
郑杀其大夫申侯
申侯与陈辕涛▯为雠者也。齐人伐郑,故郑杀申侯以说于齐。而后世子华受盟于甯母也。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
译冬季,公子友前往齐国参加盟会。
“涖盟”是指对方主持盟会,而我方想要参加;“来盟”是指我方主持盟会,而对方想要参加。这种盟会带有强迫性质,《春秋》对此表示讥讽。所以惯例都不记载月份,以此来表明这一点。
楚国人攻打郑国。
鲁桓公四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桓公会同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入侵蔡国。蔡国溃败,于是又攻打楚国,军队驻扎在陉地。
蔡国靠近楚国且亲近楚国,自从齐桓公称霸以来,多次会合诸侯,但蔡国都不来,所以先入侵蔡国,接着攻打楚国。这里说“驻扎”是什么意思呢?是为了表明齐桓公的军队停在陉地,用来质问楚国的罪过,而不立即施加武力。凡是齐桓公主持的会盟不记载月份,这里记载月份是因为蔡国溃败。凡是国家溃败的惯例都记载月份。
夏季,许国国君新臣去世。
不说“卒于师”,是因为他在齐国的军队中。
楚国屈完来到军中盟会,在召陵结盟。
屈完的到来,是楚成王派他去观察齐国军队的强弱,并打算为此做打算。屈完知道齐桓公讲究道义是可以被说服的,于是请求结盟,以安定他的国家。所以不称“使”,是为了表明衡量事理适宜,而能请求结盟的是屈完。《春秋》赞许他。况且当时楚国还没有大夫,却称“屈完”,大概是提升他的地位。这与齐国高子来盟的例子相同。先说“来盟于师”,又说“盟于召陵”。开始请求结盟时,军队在陉地;与他结盟时,军队已退到召陵了。所以两次提到盟会。并且表明楚国已经请求臣服,所以齐桓公为他退兵以示礼节。
齐国人抓获陈国的辕涛涂。
出卖军队、不忠诚是辕涛涂的罪过。
秋季,鲁桓公会同江人、黄人攻打陈国。
齐国人会同他们。承接上文齐国人抓获辕涛涂,没有其他事情,不再提齐国人也不会产生疑问。不说“遂”,是为了表明这只是一件事。就像说抓获陈国辕涛涂并攻打陈国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提呢?因为江人、黄人没有和辕涛涂一起被抓。江、黄本是楚国的盟国,虽然多次与齐国会盟,但畏惧楚国,不敢参加陉地的军队。楚国已经内部臣服后,才跟随齐国攻打陈国。
八月,鲁桓公从伐楚归来。
先入侵蔡国,后攻打楚国。又在召陵结盟,却唯独用“伐楚”来归结这两件事。这是偶而用其中重大的一件事来归结。不用“会”来归结,因为召陵之盟,只是与屈完结盟而已。
安葬许穆公。
冬季,十二月,公孙兹率领军队会同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入侵陈国。
召陵之会,齐国人怨恨陈国,不想再次劳烦诸侯的军队,所以独自与江、黄攻打陈国。现在又联合七国的大夫再次入侵陈国。陈国虽然有罪,抓获其人、攻打其国是可以的,却又入侵,认为齐国做得太过分,所以记载月份以表示讥讽。
鲁桓公五年春季,晋侯杀死他的世子申生。
忘记天生的亲情,忽视国家社稷的重任,而杀死他的继承人,把晋侯视为大恶,所以斥责他的爵位以表示厌恶。凡是杀死世子或母弟的,都直呼国君。
杞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
她的儿子为什么不称名?因为他年幼。讥讽不在她的儿子,所以简略地提及。说“朝”,是什么意思?这是为了表明他是世子。那么为什么不称“世子”?世子,是继承世位的人,可以继承杞国,但不能继承伯姬。那么为什么不称“朝”?如果杞世子称杞世子,就怀疑不是伯姬的儿子了。妇人朝见她的儿子,显然不合礼制。
夏季,公孙兹前往牟国。
鲁桓公会同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会合周天子的世子。
这是衣裳之会,特殊的会盟,是为了尊崇周天子的世子。尊崇世子,就是尊崇周天子。这就是所谓的正直而不诡诈。这次是齐国想要会盟,而以鲁桓公会同他们,是变例。表明齐国避免做主盟者。
秋季八月,诸侯在首止结盟。
再次提到诸侯,是为了表明周天子的世子没有参与结盟。齐桓公推行霸业,尊崇王室,不敢与周天子的世子结盟,只是诸侯之间互相结盟而已。
郑伯逃跑回国,没有结盟。
郑伯参加了会盟,但没有参与结盟。这是因为畏惧楚国。当时,楚国的强大已经凌驾于中原各国之上了。
楚国人灭掉杞国,杞国国君逃奔到黄国。
九月戊申朔,发生日食。
冬季,晋国人抓获虞公。
这是灭国,为什么不说是晋国人灭掉虞国呢?是因为夏阳被灭,虞国已经灭亡了。晋国人只是抓获了一个虞公而已。《春秋》中只有宋国作为二王之后称公,其余诸侯没有称公的,死后按惯例称公,凡是说“葬某公”的就是这样。现在虞公被抓获而称公,是为了表明国家灭亡而自身死亡,所以按死亡的惯例称公。否则,就与楚国人抓获徐子、晋国人抓获郑伯的例子相同,怎么能看出国家灭亡而自身死亡呢?贪恋贿赂而忘记亲情,甘心听信谗言而自取灭亡祸患的,是虞公的罪过。凡是抓获诸侯或国内大夫的惯例记载月份,抓获国外大夫的惯例记载季节,虞公被抓获不记载月份,都是为了表明虞国的灭亡。
鲁桓公六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鲁桓公会同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攻打郑国,包围新城。
这是为了责罚逃跑不结盟的罪过。
秋季,楚国人包围许国。
诸侯于是救援许国。
大概是因为上文包围新城的诸侯,中间插入了楚国人包围许国的记载,不相属,所以再次说“诸侯”,其他类似情况也是如此。
冬季,鲁桓公从伐郑归来。
先攻打郑国,后救援许国,不用“救许”来归结这两件事,是偶而用其中重大的一件事来归结。
鲁桓公七年春季,齐国人攻打郑国。
夏季,小邾子来朝见。
郑国杀死他的大夫申侯。
申侯与陈国的辕涛涂有仇。齐国人攻打郑国,所以郑国杀死申侯以讨好齐国。之后世子华在甯母接受盟约。
秋季七月,鲁桓公会同齐侯、宋公、
陈世子欵、郑世子华盟于甯母。曹伯班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衞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欵盟于洮。
译陈国世子陈欵、郑国世子郑华在宁母结盟。曹国国君曹班去世。
公子友前往齐国。
冬天,安葬曹昭公。
鲁桓公八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桓公与周王使者、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陈欵在洮地结盟。
王人微者,而序诸侯之上,尊王命也。曹伯在防而不降名,春秋亦如其志而已。洮之盟,衣裳之会也。
郑伯乞盟
郑伯葢与于盟矣,志其乞盟而已。如陈侯,如会,巳与于会矣,志其后至而已。春秋不失实如此。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
致夫人而不称氏姓,畧之也,立妾之辞也。僖公即位,未尝纳币逆女,而下书夫人姜氏,知立妾而为之矣。其言“致”何?犹致女也,父母家之辞也。不正公以妾为妻,故以其父母之辞致之,且畧之也。夫宗庙之祭,或书祭,或书有事,何也?讥在祭则目祭,讥不在祭则书有事而已。讥在祭则目祭,烝尝吉禘用郊之类是也。讥不在祭则书有事,有事于大庙,有事于武宫之类是也。禘于大庙,用致夫人,讥致夫人也。然复目其祭何也?葢兼讥之。礼,人君三年之防毕而祫,五年而禘,自是以为常。今僖公即位八年矣,而为禘,知非所以禘也。其言“用致”何?见为此禘者,特用之致夫人而已。然则不当禘亦明矣。与“用郊”之言用同意,春秋之事于其辞不足以见褒贬,与有疑者然后日月之例变焉。今禘之讥明矣,然复不日何也?嫌于致夫人之为礼,故又不日以见之。致夫人,重事,例当日。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九年春,王正月,丁丑,宋公御说卒。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衣裳之会也。夫桓盟不日,以为信。且葵丘之盟,束牲载书而不防血,加五命以令诸侯。此桓之盛,而反日之,何也?周衰之末,天下无王,诸侯有能兴起者,则易然也。以桓公之盛,管仲之贤,而不能有志乎此,乃区区为伯者之政。此孔子所以小之。虽然,当春秋之时,所以攘戎狄,安中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免民于左袵之患者,桓公之功也。《春秋》与其伯而小其不至于王,故于九合之会则信之,以致其美;于葵丘之盟则变例以见讥焉。然独于是盟然后见讥,何也?犹曰桓之盛极,此而已,无能为矣,故讥之也。
甲子晋侯佹诸卒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其曰“杀其君之子何奚齐”,葢未立也。晋侯始死,其国多难,大臣各欲有所立,故荀息奉君命而立奚齐,未果而为所杀也。且称世子,则不可;称公子,则不见其君之所欲立者。故继之先君,而谓之“君之子”也。如蔡侯般已死,而有犹称世子,亦以其未立故也。传者谓“弑未逾年君”之号,似误。未逾年之君,虽未称爵,然国人固已君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舎,此未逾年而称君之证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此朝也,而不言朝,不与朝也。凡公如某而下不目其事者,皆朝也。内大夫如某而不目其事者,皆聘也。夫朝聘之设,诸侯事天子之礼也。于其所以事天子者备,然后有中相聘、世相朝之礼,然亦罕矣。春秋之时,公之朝齐、晋大国者三十有四,而朝京师者一;大夫聘诸侯者五十有二,而聘京师者五。夫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周歴十三王,鲁歴十二公,而朝聘者才至乎五六,则是旷世而无一人以往也。葢当时诸侯所以事天子之礼略,而所以事大国之礼详,以内为失所事矣。春秋之所不与,故一皆没而不书,使漫若以他事往而不为朝聘者。虽然,于外之来接于我者,皆书朝聘焉,则于内之往者不患不知为朝聘,而或者以为尊鲁,误矣。
狄灭温温子奔衞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按:本例云失日也。弑逆,天下之大恶,不区区以日月例见也。其失日月者,阙之。志臣子不谨而已,后并同】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
秋七月
冬大雨雪
志大也,于月有之,则书月;于时有之,则书时。时非一志也。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防郑父。
是里克之党欲立重耳,而以三公子之徒作乱者也。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
僖公夫人也,未尝书逆,葢致于大庙而后为夫人者也。不正
译地位卑微的王室使者,却排在诸侯之上,这是尊崇王命的表现。曹伯在防地而没有降称其名,《春秋》也是顺从其意愿罢了。洮地的会盟,是穿着礼服的和平会盟。
郑伯乞求结盟
郑伯大概已经参与了会盟,这里只记载他乞求结盟这件事。就像陈侯,记载他“如会”,他已经参与了会盟,这里只记载他迟到罢了。《春秋》不违背事实就是这样的。
夏,狄人攻打晋国
秋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用来迎立夫人
迎立夫人却不称其氏姓,是省略的写法,这是立妾为妻的措辞。僖公即位时,未曾纳币迎娶女子,下面却记载夫人姜氏,可知是立妾而为之。说“致”是什么意思?就像“致女”一样,是父母家的措辞。不认为僖公以妾为妻是正当的,所以用其父母的措辞来迎立她,并且加以省略。宗庙的祭祀,有的记载为“祭”,有的记载为“有事”,为什么呢?如果讥讽在于祭祀本身,就明确写为“祭”;如果讥讽不在于祭祀本身,就只写为“有事”。讥讽在于祭祀本身而明确写为“祭”的,是烝、尝、吉、禘、用郊之类。讥讽不在于祭祀本身而写为“有事”的,是“有事于大庙”、“有事于武宫”之类。在大庙举行禘祭,用来迎立夫人,这是讥讽迎立夫人。然而又明确写出祭祀的名称,为什么呢?大概是兼有讥讽之意。按照礼制,人君三年丧期结束后举行祫祭,五年举行禘祭,从此成为常制。现在僖公即位已经八年了,才举行禘祭,可知这不是举行禘祭的正当事由。说“用致”是什么意思?表明这次举行禘祭,只是专门用来迎立夫人罢了。那么不应当举行禘祭也就很明显了。这与“用郊”中的“用”字意思相同,《春秋》中对于言辞不足以体现褒贬,或者有疑问的情况,日月的书写规则就会发生变化。现在对禘祭的讥讽已经很明显了,然而又不记载日期,为什么呢?担心让人误以为迎立夫人是合乎礼制的,所以又不记载日期来表明这一点。迎立夫人是重大的事情,按例应当记载日期。
冬十二月丁未,天王驾崩
九年春,王正月,丁丑,宋公御说去世。
夏,鲁庄公会同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会盟。秋七月乙酉,伯姬去世。
九月戊辰,诸侯在葵丘结盟
这是穿着礼服的和平会盟。桓公结盟不记载日期,是为了表示诚信。况且葵丘之盟,捆绑牺牲、载录盟书而不歃血,加上五条命令来号令诸侯。这是桓公的鼎盛时期,反而记载了日期,为什么呢?周朝衰微的末期,天下没有天子,诸侯中有能够兴起的,就自然而然了。凭借桓公的强盛,管仲的贤能,却不能有志于此,只是狭隘地施行霸主的政令。这就是孔子轻视他的原因。虽然如此,在春秋时期,能够抵御戎狄,安定中原,多次会合诸侯,匡正天下,使百姓免于披发左衽之患的,是桓公的功劳。《春秋》肯定他的霸主地位但轻视他未能达到王道,所以在九合诸侯的会盟上表示诚信,以彰显他的美德;在葵丘之盟上改变书写惯例以显示讥讽。然而唯独在这个盟会上才显示讥讽,为什么呢?还是说桓公的强盛到此为止,再无作为,所以讥讽他。
甲子,晋侯佹诸去世
冬,晋国里克杀死国君的儿子奚齐
说“杀死国君的儿子奚齐”,大概是因为他尚未即位。晋侯刚死,国内多难,大臣们各自想拥立自己的人,所以荀息奉国君之命拥立奚齐,尚未成功就被杀了。况且称他为“世子”,则不合适;称他为“公子”,则看不出他是国君想要拥立的人。所以承接先君,称他为“国君之子”。就像蔡侯般已经死了,还有称他为“世子”的,也是因为他尚未即位的原因。传注者认为这是“弑杀未逾年国君”的称号,似乎有误。未逾年的国君,虽然不称爵位,但国人本来就已经把他当作国君了。齐公子商人弑杀国君舍,这就是未逾年而称国君的证明。
十年春王正月,鲁庄公前往齐国
这是朝见,但不说朝见,是不认可朝见。凡是鲁公前往某地而下面不具体说明事情的,都是朝见。国内大夫前往某地而不具体说明事情的,都是聘问。朝聘制度的设立,是诸侯侍奉天子的礼节。在侍奉天子的礼节完备之后,才有中间互相聘问、世代互相朝见的礼节,然而这也很少见。春秋时期,鲁公朝见齐、晋等大国的有三十四次,而朝见京师的只有一次;大夫聘问诸侯的有五十二次,而聘问京师的只有五次。在二百四十二年间,周朝历经十三位天子,鲁国历经十二位国君,而朝聘的人才只有五六次,那就是隔世都没有一人前往了。大概当时诸侯侍奉天子的礼节简略,而侍奉大国的礼节详细,因为内心认为失去了侍奉的对象。《春秋》不认可这种行为,所以一概隐去不写,使得看起来像是因为其他事情前往而不是朝聘。虽然如此,对于外邦来接洽我国的,都记载为朝聘,那么对于我国前往的,不用担心不知道是朝聘,而有人认为是尊崇鲁国,那是错误的。
狄人灭掉温国,温子逃奔卫国
晋国里克弑杀国君卓,以及大夫荀息。
【按:本例说是失日。弑逆,是天下的重大罪恶,不局限于日月书写的惯例来体现。其失去日月的,是缺漏。记录臣子不谨慎罢了,后面相同】
夏,齐侯、许男攻打北戎
晋国杀死大夫里克
秋七月
冬,下大雨雪
记录其大,如果在月份中有,就记载月份;如果在季节中有,就记载季节。季节不是单一的记录。
十一年春,晋国杀死大夫阳处父。
这是里克的党羽想要拥立重耳,而率领三位公子的党徒作乱的人。
夏,鲁庄公和夫人姜氏会同齐侯在阳谷会盟。
这是僖公的夫人,未曾记载迎娶,大概是在大庙迎立后才成为夫人的。不认为这是正当的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
桓始事楚,江黄来会。今楚伐黄,而齐不救,以至于灭。见桓之徳衰矣。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
十有三年春狄侵衞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
衣裳之会也
秋九月大雩
雩,或书月,或书时。葢于雩之月而得雨,则以月志;于雩之时而得雨,则以时志。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
此会于咸之诸侯也,间有大雩,公子友如齐,于文不属,故再言诸侯。传谓不书其人,有阙者,似误矣。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
下书「季姬归于鄫」,是始嫁之文,然则此时犹未嫁也。未嫁之女,而乃与鄫子遇,又终归之于鄫,此何义哉?故月之以见讥。然则传谓「季姬来宁」者,误矣。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按:自此至僖三十三年,《永乐大典》并阙】
狄侵郑
冬蔡侯肸卒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至是,始纯用五年一朝之制,同于事天子之礼矣【按:此下经解九条,并从黄震日抄检补】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
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
【按:本例云厉,楚属也。传曰:“伐厉以救徐”是也。桓以安中国、抚诸侯为己任,不能却楚以救徐,而顾伐厉。厉何罪焉?伐国以救国,未可以公天下也。于桓为病矣,故加月以见讥】
八月螽
九月公至自会
季姬归于鄫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
【按:本例云三年,徐人取舒。舒,楚属也。葢徐人恃齐而取之也。桓徳既衰,故楚亟伐徐,败之娄林。徐之祸,有以自取,故不月以见讥】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按本例云:外异例时,然《春秋》晦朔有事则书晦朔,谨终始也。志朔,则不得不志月与日矣。又嫌二者同日,故加日月以见之。凡事之嫌者,殊志也】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按:本例云,齐桓牡丘之盟,阳谷之会,淮之会,葢有兵车也。是时桓徳既衰,楚亦内侮,伐徐,败娄林之师。桓公于是合诸侯以救之,又为之伐厉,伐英氏,以报楚。则其有兵车,亦明矣。故淮之会加月,以见讥】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败徐岂英氏有力乎
夏灭项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
九月公至自会
【按:本例云,齐桓会例不月,淮之会讥也,故月往而月致】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齐桓之覇,自庄十六年盟于幽,至僖十六年盟于淮,凡十有二会。而孔子称“桓公九合诸侯”者,举其不以兵车者而已。庄十六年,九国盟于幽;二十七年,五国又盟于幽。僖元年,六国会于柽;二年,四国盟于贯。五年,八国会王世子于首止;七年,五国盟于甯母。八年,王人与七国会于洮;九年,宰周公与七国会于葵丘。十三年,八国会于咸。凡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衞人、邾人伐齐。
【按:本例云不正四国之伐丧,故加月以见讥】
夏师救齐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
狄救齐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衞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按:本例云,滕子书名,失地之君也。夫诸侯有失地者,诸侯相与纳之可也。今宋襄圗覇,不能懐绥小国,又因其防弱而遂执之。以宋为不义,故加月以见讥】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会盟
译冬天,楚国人讨伐黄国。
鲁桓公十二年春天,周历三月庚午日,发生日食。
夏天,楚国人灭掉了黄国。
鲁桓公开始与楚国交好,江国和黄国前来会盟。如今楚国讨伐黄国,而齐国不去救援,以至于黄国被灭。这显示出桓公的德行衰落了。
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去世。
鲁桓公十三年春天,狄人侵犯卫国。
夏天四月,安葬陈宣公。
鲁桓公在咸地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盟。
这是穿着礼服举行的会盟。
秋天九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雩祭,有时记载月份,有时记载季节。大概是在雩祭的月份内得到了雨,就用月份来记录;在雩祭的季节内得到了雨,就用季节来记录。
冬天,公子友出使齐国。
鲁桓公十四年春天,诸侯在缘陵筑城。
这些是之前在咸地会盟的诸侯,中间发生了大雩祭和公子友出使齐国的事,在文义上不连贯,所以再次提到诸侯。《左传》说没有记载人名,是因为有缺失,这似乎错了。
夏天六月,季姬和鄫子在防地相遇,让鄫子来朝见。
下文记载“季姬归于鄫”,这是开始出嫁的文辞,那么此时她还没有出嫁。未出嫁的女子,却与鄫子相遇,最终又嫁给了鄫子,这是什么道理呢?所以用月份来记载以示讥讽。那么《左传》说“季姬来宁”的说法,就是错误的。
秋天八月辛卯日,沙鹿山崩塌。
【按:从这一条到僖公三十三年,《永乐大典》全部缺失】
狄人侵犯郑国。
冬天,蔡侯肸去世。
鲁桓公十五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桓公前往齐国。
到了这时,才完全实行五年朝见一次的制度,与朝见天子的礼仪相同了。【按:此下的经文解释九条,都是从黄震《日抄》中检补的】
楚国人讨伐徐国。
三月,鲁桓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随后驻扎在匡地。
公孙敖率领军队,会同诸侯的大夫去救援徐国。
夏天五月,发生日食。
秋天七月,齐国军队和曹国军队讨伐厉国。
【按:本例说厉国,是楚国的属国。《左传》说:“讨伐厉国来救援徐国”是对的。桓公以安定中原、安抚诸侯为己任,不能击退楚国来救援徐国,反而去讨伐厉国。厉国有什么罪呢?讨伐一个国家来救援另一个国家,不能算是为了天下公义。这对桓公来说是弊病,所以加上月份以示讥讽】
八月,发生蝗灾。
九月,鲁桓公从会盟之地返回。
季姬嫁给鄫子。
己卯日,晦日(月末),夷伯的庙宇发生地震。
冬天,宋国人讨伐曹国。
楚人在娄林击败徐国。
【按:本例说三年前,徐国人夺取了舒国。舒国,是楚国的属国。大概是徐国人倚仗齐国而夺取它。桓公的德行已经衰落,所以楚国屡次讨伐徐国,在娄林击败它。徐国的灾祸,是自己招致的,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十一月壬戌日,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晋侯被俘。
鲁桓公十六年春天,周历正月,戊申日,初一,五块陨石落在宋国。同月,六只鹢鸟倒退着飞过宋国都城。
【按:本例说,外国的灾异通常只记载季节,但《春秋》在晦日或朔日有事则记载晦日或朔日,以严谨地记录终始。记载了朔日,就不得不记载月份和日期了。又担心两者同日,所以加上月份和日期以示区别。凡是事情有嫌疑的,都要特别记载】
三月壬申日,公子季友去世。
夏天四月丙申日,鄫国的季姬去世。
秋天七月甲子日,公孙兹去世。
冬天,十二月,鲁桓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在淮地会盟。
【按:本例说,齐桓公在牡丘的盟会、阳谷的会盟、淮地的会盟,大概都有兵车参与。当时桓公的德行已经衰落,楚国也在内部侵扰,讨伐徐国,在娄林击败军队。桓公于是联合诸侯去救援,又为他们讨伐厉国,讨伐英氏,以报复楚国。那么他有兵车参与,也就明白了。所以淮地的会盟加上月份,以示讥讽】
鲁桓公十七年春天,齐国人、徐国人讨伐英氏。
打败徐国的难道是英氏有力吗?
夏天,灭掉项国。
秋天,夫人姜氏在卞地与齐侯会盟。
九月,鲁桓公从会盟之地返回。
【按:本例说,齐桓公会盟通常不记载月份,淮地的会盟被讥讽,所以去的时候记载月份,回来的时候也记载月份】
冬天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齐桓公的霸业,从庄公十六年在幽地结盟,到僖公十六年在淮地结盟,共十二次会盟。而孔子称“桓公九合诸侯”,是举出那些不使用兵车的会盟罢了。庄公十六年,九国在幽地结盟;二十七年,五国又在幽地结盟。僖公元年,六国在柽地会盟;二年,四国在贯地结盟。五年,八国在首止会盟王世子;七年,五国在甯母结盟。八年,王人与七国在洮地会盟;九年,宰周公与七国在葵丘会盟。十三年,八国在咸地会盟。共九次会盟诸侯不使用兵车。
鲁桓公十八年春天,周历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讨伐齐国。
【按:本例说,不认为四国讨伐丧国是正当的,所以加上月份以示讥讽】
夏天,军队救援齐国。
五月戊寅日,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齐国军队大败。
狄人救援齐国。
秋天八月丁亥日,安葬齐桓公。
冬天,邢人、狄人讨伐卫国。
鲁桓公十九年春天,周历三月,宋国人拘捕了滕子婴齐。
【按:本例说,滕子被称名,是失去国土的君主。诸侯中有失去国土的,诸侯互相接纳他是可以的。如今宋襄公图谋霸业,不能安抚小国,又趁其防备薄弱而拘捕他。认为宋国不义,所以加上月份以示讥讽】
夏天六月,宋公、曹人、邾人在曹南结盟。
鄫子参加会盟
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秋宋人围曹
衞人伐邢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
【按:本例云“盟于齐主齐而盟也”,是时齐桓既卒,宋襄图覇以劫诸侯,葢诸侯不肯从宋,而后为齐之盟,所以未忘桓公之功也。春秋善是盟,故亦信而不月,犹之桓公之志尔。传谓陈穆公请修好于诸侯,以无忘齐桓之徳,犹信也】
译在邾国。己酉日,邾国人捉住了鄫子,将他杀了用于祭祀。
秋天,宋国人包围了曹国。
卫国军队讨伐邢国。
冬天,与陈国人、蔡国人、楚国人、郑国人在齐国结盟。
【按:本例说“在齐国结盟,是以齐国为主导而结盟”,当时齐桓公已经去世,宋襄公企图称霸以胁迫诸侯,大概诸侯不肯顺从宋国,而后才在齐国结盟,这是为了不忘齐桓公的功绩。《春秋》赞许这次结盟,所以也信任它而不记载月份,这如同齐桓公的志向一样。《左传》说陈穆公请求与诸侯修好,以不忘齐桓公的恩德,确实可信】
梁亡
【按:本例云,梁之亡也,不以月志,然后知诸国有以自取灭亡之祸者,其不月,明矣】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
夏郜子来朝
五月乙巳西宫灾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冬楚人伐随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衞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执宋公以伐宋。
【按:本例云,凡大国执例月,此特讥之,而以时志为中国耻,故畧之也】
冬公伐邾
楚人使宜申来献防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
【按:本例云,邾我之与国也,冬伐之,春又伐之,而取其邑,秋又与之战。以内为迫人已甚,故不月,以见讥】
夏宋公衞侯许男滕子伐郑
宋公释乎执而遽伐郑,所以怒楚而致战也。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
秋楚人伐陈
冬十有一月▯子卒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
【按:本例云“王者无外”,然则天王之出,见不能乎其家而出也。其曰“出”,失内之辞尔。然于外犹得其所居焉,故曰“天王出居于郑”也。夫贵为天子,而不能容其母弟,以得罪于母,亦甚矣。故《春秋》尽其辞,且不月以见讥】
晋侯夷吾卒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衞侯燬灭邢。
夏四月癸酉衞侯燬卒
宋荡伯姬来逆妇
宋杀其大夫
岂嗣君三年丧毕而治▯战之罪?诸大夫有以众死者乎【按黄震日抄云:此以宋事臆度之,不若阙所不知也】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葬衞文公
【按:本例云,大国、次国之葬例月,其越礼而葬者僭也,故加日以见之;其不及礼而葬者逼也,故去月以见之。传称宋华元、乐举厚葬文公,今宋公之葬实日,衞文侯之俭也。今衞文之葬实不月,以类考之,可知矣。古人以送死可当大事,故《春秋》以葬礼为重,于其过不及者明着讥焉。按此与经解“卒葬不着”例之说异】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衞子、莒庆盟于洮。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衞甯速盟于向。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衞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
秋楚人灭防以防子归
【按本例云:传谓虁子不祀其祖,楚人让之,而防子终不祀也。故楚人灭防。夫有不祀之罪,而且致怒大国者,取亡之道。《春秋》讥焉,故不月以见之。国灭不月,则以归不得而日也】
冬楚人伐宋围缗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按:本例云,公恃逺国之师,以伐甥舅之国,而取其邑,致怨之道,故不月,以见讥】
公至自伐齐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
春接其君,秋入其国。以内为过于▯,无讥。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是时,齐桓既没,楚人肆横,执宋公,伐宋国,败宋师,献宋防,围宋邑,不道于宋已甚。今又围宋,宋之盟,犹薄之盟尔。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衞。
公子买戍衞不卒戍刺之
【按:本例云“刺大夫”例,日谨有罪也。以罪刺者,不言其事;言其事者,有托也。故不日,以见讥】
楚人救衞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按:本例云,晋文于是失正矣,故加日以见讥】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楚杀其大夫得臣
衞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衞子、莒子盟于践土。
【按本例云:晋文始覇也。桓文之盟,不日,以着其信。则此何以日?为下公朝
译梁国灭亡。
【按:本条例说,梁国的灭亡,不记载月份,由此可知各国因自身行为招致灭亡灾祸的,不记载月份,是很明显的。】
二十年春季,新建南门。
夏季,郜子来朝见。
五月乙巳日,西宫发生火灾。
郑国人入侵滑国。
秋季,齐国人、狄人在邢地结盟。
冬季,楚国人讨伐随国。
二十一年春季,狄人侵犯卫国。
宋国人、齐国人、楚国人在鹿上结盟。
夏季,发生大旱。
秋季,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盂地会盟,拘捕宋公并讨伐宋国。
【按:本条例说,凡是拘捕大国国君的例子都记载月份,这里特别加以讥讽,用季节来记载以作为中国之耻,所以省略了月份。】
冬季,鲁公讨伐邾国。
楚国人派宜申来进献防邑。
十二月癸丑日,鲁公与诸侯在薄地结盟,释放宋公。
二十二年春季,鲁公讨伐邾国,夺取须句。
【按:本条例说,邾国是我的同盟国,冬季讨伐它,春季又讨伐它,并且夺取它的城邑,秋季又与它交战。因为认为对内逼迫他人太过分,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夏季,宋公、卫侯、许男、滕子讨伐郑国。
宋公被释放后立刻讨伐郑国,这是为了激怒楚国从而引发战争。
秋季八月丁未日,与邾人在升陉交战。
冬季十一月己巳朔日,宋公与楚人交战于泓水,宋军大败。二十三年春季,齐侯讨伐宋国,包围缗邑。
夏季五月庚寅日,宋公兹父去世。
秋季,楚国人讨伐陈国。
冬季十一月,子卒。
二十四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狄人讨伐郑国。
秋季七月。
冬季,周天子出逃居住在郑国。
【按:本条例说“王者无外”,然而周天子的出逃,显示他不能管理自己的家族而出逃。称“出”,是失去内部控制的措辞。然而在外部还能得到居所,所以说“周天子出逃居住在郑国”。身为天子,却不能容纳自己的母弟,以致得罪母亲,也太过分了。所以《春秋》用尽措辞,且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晋侯夷吾去世。
二十五年春季,周王正月丙午日,卫侯燬灭亡邢国。
夏季四月癸酉日,卫侯燬去世。
宋国的荡伯姬来迎娶新妇。
宋国杀死了他的大夫。
难道是继位君主三年丧期结束后而惩治泓水之战的罪责?各位大夫中有率领众人战死的吗?【按黄震《日抄》说:这是根据宋国的事随意推测,不如对不知道的地方保持空缺。】
秋季,楚国人包围陈国,将顿子送入顿国。
安葬卫文公。
【按:本条例说,大国、次国之葬礼例应记载月份,那些超越礼制安葬的是僭越,所以加上日期来显示;那些不及礼制安葬的是逼迫,所以去掉月份来显示。传文称宋国的华元、乐举厚葬文公,现在宋公的安葬确实记载了日期,卫文侯的节俭。现在卫文公的安葬确实不记载月份,通过类比考察,可以知道了。古人认为送死可以当作大事,所以《春秋》重视葬礼,对于过度或不足的情况明确加以讥讽。按此与经解“卒葬不着”例的说法不同。】
冬季十二月癸亥日,鲁公与卫子、莒庆在洮地结盟。
二十六年春季,周王正月己未日,鲁公与莒子、卫甯速在向地结盟。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
夏季,齐国人讨伐我国北部边境。
卫国人讨伐齐国。
公子遂前往楚国请求军队。
秋季,楚国人灭亡防国,带着防子归来。
【按本条例说:传文说虁子不祭祀他的祖先,楚国人责备他,而防子最终不祭祀。所以楚国人灭亡防国。有不祭祀的罪过,而且激怒大国,是招致灭亡的道路。《春秋》讥讽他,所以不记载月份来显示。国家灭亡不记载月份,那么带着归国就不能记载日期。】
冬季,楚国人讨伐宋国,包围缗邑。
鲁公率领楚军讨伐齐国,夺取谷邑。
【按:本条例说,鲁公倚仗远方国家的军队,去讨伐甥舅之国,并且夺取它的城邑,是招致怨恨的道路,所以不记载月份,以示讥讽。】
鲁公从讨伐齐国回来。
二十七年春季,杞子来朝见。
夏季六月庚寅日,齐侯昭去世。
秋季八月乙未日,安葬齐孝公。
乙巳日,公子遂率领军队进入〇。
春季迎接他的国君,秋季进入他的国家。因为认为对内过于〇,没有讥讽。
冬季,楚国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宋国。
十二月甲戌日,鲁公与诸侯在宋国结盟。
这时,齐桓公已经去世,楚人肆意横行,拘捕宋公,讨伐宋国,击败宋军,进献宋防,包围宋邑,对宋国的不道义已经太过分了。现在又包围宋国,宋国的结盟,还如同薄地的结盟一样。
二十八年春季,晋侯侵犯曹国。晋侯讨伐卫国。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杀。
【按:本条例说“刺杀大夫”的例子,记载日期是因为谨慎对待有罪的人。因为罪过而被刺杀的,不说明事情;说明事情的,是有托辞的。所以不记载日期,以示讥讽。】
楚国人救援卫国。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拘捕曹伯,交给宋国人。
【按:本条例说,晋文公在这里失去正道了,所以加上日期以示讥讽。】
夏季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军、宋军、秦军与楚人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
楚国杀死了他的大夫得臣。
卫侯出逃投奔楚国。
五月癸丑日,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
【按本条例说:晋文公开始称霸。桓公、文公的结盟,不记载日期,以彰显他们的信用。那么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是为了下文鲁公朝见】
于王所,当日也。加日于上,知既盟而朝,同在癸丑之日耳】
陈侯如会
公朝于王所
六月,衞侯郑自楚复归于衞,衞元咺出奔晋。
陈侯欵卒
秋▯伯姬来
译在周王所在之地,正值当日。将“日”字加在“上”字之上,可知在盟誓之后朝见,都同在癸丑这一天罢了。
陈侯前往会盟。
鲁公在周王所在之地朝见。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返回卫国,卫国的元咺出逃到晋国。
陈侯款去世。
秋天,伯姬来到鲁国。
公子遂如齐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
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
河阳之会,三家皆谓再致天王,似误矣。温之会,天王未尝与,自为河阳之狩耳。何以言之?彼践土之盟,加朝之日于盟之上,知既盟而朝同在癸丑之日,则王在践土明矣。此则先书温之会,又书狩于河阳,然后书壬申朝于王所,三者似异日,则温之会天王不在,温亦明矣。然河阳逺矣,王适以诸侯会温之时,而遽为河阳之狩,是王实欲会诸侯,假狩之名以行尔。温者,河阳之地也,于诸侯会,以其邑言;于天子狩,以其地言。晋文行覇帅诸侯朝王,以尊周室,春秋予之,此所以志公之朝也【按本例云有日无月,葢月阙。又黄震日抄云:「召王者,左氏之言;下劳者,后世之说。以经文为正,则诸侯之会在温,天子之狩在河阳。诸侯既会,而复以壬申日朝于王所,其事不过如此。若王室微,诸侯强,天王因出狩而就见其迹,亦晓然可知也】
晋人执衞侯,归之于京师。衞元咺自晋复归于衞,诸侯遂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
公至自围许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秋大雨雹
冬介葛卢来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衞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衞侯郑归于衞
晋人秦人围郑
郑不会翟泉之盟,时秦晋方睦,故相与围之【按黄震日抄云:诸家多据左传,谓晋文旧尝过郑,郑无礼而报怨,考践土与温之会,郑伯皆在,岂至是始责旧怨哉】
介人侵萧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秋七月
冬▯伯姬来求妇
狄围衞十有二月衞迁于帝丘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郑伯防卒
衞人侵狄秋衞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
公伐邾取訾娄
秋公子遂帅师伐邾
晋人败狄于箕
冬十月公如齐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经部,春秋类,崔氏春秋经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六宋崔子方撰文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凡君薨子继,于是即位矣。必逾年正月,然后书即位。何也?一年不可有二君,故不于先君之年书即位,而于嗣君之年书之,追治之也。《春秋》之例,国之重事则日即位,固君之重事。其不日何也?追志之事,不可以日志也。至于定公,则异是矣。然后以日即位也。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天王使叔服来防葬
叔服,天子之大夫,而未赐采者,故直称其字而曰叔服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此锡僖公也,不言諡,盖上承葬我君僖公,间无异事,不疑矣。于庄元年锡桓公命,于文元年锡僖公命,皆死而后加之也。不然,文公始即位,在防王,岂遽以宠命锡之乎?惟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者,生命之也【按崔氏此説与三传迥异】
晋侯伐衞
叔孙得臣如京师
拜,锡命也。受天子之命,而使大夫拜。当是时,文公在防,虽使大夫拜,可也。
衞人伐晋
秋公孙敖防晋侯于戚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
公孙敖如齐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丁丑,作僖公主。
礼,虞亦有主;练亦有主。僖公薨十有五月矣,而作主不及乎事也。其非礼,明矣。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公盟也不言公耻与大夫盟也大夫主盟而盟公此阳处父所以贬其族也为之讳必有见焉者日
译公子遂前往齐国。
冬季,鲁文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以及秦人在温地会盟。
周天子在河阳巡猎,壬申日,鲁文公在周天子所在的地方朝见。
关于河阳之会,三家传文都说这是再次召请周天子,这似乎是错误的。温地的会盟,周天子并没有参加,只是他自己去河阳巡猎罢了。怎么说呢?在那次践土之盟时,把朝见之日加在盟誓之上,可知盟誓和朝见都在癸丑这一天,那么周天子在践土是明确的。而这里先记载温地的会盟,又记载在河阳巡猎,然后记载壬申日在周天子所在处朝见,这三件事似乎发生在不同的日子,那么温地会盟时周天子不在场,也是明确的。然而河阳距离遥远,周天子恰好在诸侯于温地会盟的时候,突然去河阳巡猎,这实际上是周天子想要会见诸侯,借巡猎的名义前往罢了。温地,是河阳的地方,对于诸侯会盟,以其邑名来称呼;对于天子巡猎,以其地名来称呼。晋文公实行霸业,率领诸侯朝见周天子,以尊崇周王室,《春秋》对此予以肯定,这就是记载鲁文公朝见的原因【按本例说是有日无月,大概是月份缺失。又黄震《日抄》说:“召请周天子,是《左传》的说法;说周天子下劳诸侯,是后世的说法。以经文为准,那么诸侯的会盟在温地,天子的巡猎在河阳。诸侯会盟之后,又在壬申日朝见周天子,事情不过如此。如果王室衰微,诸侯强大,周天子因出巡而顺道会见诸侯的迹象,也是显而易见的】
晋国人抓获卫国国君,把他押送到京师。卫国大夫元咺从晋国返回卫国,诸侯于是包围许国。
曹国国君曹襄返回曹国,于是会合诸侯包围许国。
鲁文公二十九年春季,介葛卢来到鲁国。
鲁文公从包围许国回来。
夏季六月,鲁文公会合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在翟泉结盟。
秋季,下大雨并伴有冰雹。
冬季,介葛卢来到鲁国。
鲁文公三十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狄人侵犯齐国。
秋季,卫国杀死了大夫元咺和公子瑕。
卫国国君郑返回卫国。
晋人和秦人包围郑国。
郑国没有参加翟泉之盟,当时秦国和晋国关系和睦,所以共同包围郑国【按黄震《日抄》说:各家多依据《左传》,认为晋文公曾经路过郑国,郑国无礼,晋国因此报复旧怨,考察践土和温地的会盟,郑伯都在场,难道到了这个时候才开始追究旧怨吗?】
介人侵犯萧国。
冬季,周天子派宰周公来聘问。
公子遂前往京师,于是又前往晋国。
鲁文公三十一年春季,夺取济水西岸的土地。
公子遂前往晋国。
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仍然进行了三次望祭。
秋季七月。
冬季,伯姬来鲁国求娶媳妇。
狄人包围卫国,十二月,卫国迁都到帝丘。
鲁文公三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四月己丑日,郑国国君郑防去世。
卫国人侵犯狄人,秋季,卫国人同狄人结盟。
冬季十二月己卯日,晋国国君重耳去世。
鲁文公三十三年春季,周历二月,秦人进入滑国。
齐侯派国归父来聘问。
夏季四月辛巳日,晋人和姜戎在殽地击败秦军。
癸巳日,安葬晋文公。
狄人侵犯齐国。
鲁文公攻打邾国,夺取訾娄。
秋季,公子遂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晋人在箕地击败狄人。
冬季十月,鲁文公前往齐国。
十二月,鲁文公从齐国回来。
乙巳日,鲁文公在小寝去世。
降霜却没有冻死草木,李树和梅树结了果实。
晋人、陈人、郑人攻打许国。
《经部,春秋类,崔氏春秋经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六 宋 崔子方 撰 文公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文公即位。
凡是国君去世,儿子继承,于是即位。一定要等到次年正月,然后记载即位。为什么呢?一年不能有两个国君,所以不在先君去世的那一年记载即位,而在嗣君的那一年记载,这是追记治理国家之事。《春秋》的体例,国家重大事件就记载即位,这本来也是国君的重大事件。为什么不记载具体日期呢?因为追记的事情,不可以用日期来记录。到了定公,情况就不同了。然后才以具体日期记载即位。
二月癸亥日,发生日食。
周天子派叔服来防备葬礼。
叔服,是天子的卿大夫,但没有赐给采邑,所以直接称他的字,叫叔服。
夏季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周天子派毛伯来赐给鲁文公命令。
这是赐给僖公的命令,不提及谥号,大概是上面承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中间没有其他事情,没有疑问。在庄公元年赐给桓公命令,在文公元年赐给僖公命令,都是在死后才加赐的。不然的话,文公刚即位,在防地守丧,难道天子就立刻把宠爱的命令赐给他吗?只有成公八年,天子派召伯来赐给鲁公命令,那是赐给在位国君的命令【按崔氏此说与三传迥异】
晋侯攻打卫国。
叔孙得臣前往京师。
这是拜谢赐命。接受天子的命令,而派大夫去拜谢。当时,文公在防地守丧,虽然派大夫拜谢,也是可以的。
卫国人攻打晋国。
秋季,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
冬季十月丁未日,楚国世子商臣杀死了他的国君頵。
公孙敖前往齐国。
二年春季,周历二月甲子日,晋侯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丁丑日,制作僖公的牌位。
按照礼制,虞祭也有牌位;练祭也有牌位。僖公去世已经十五个月了,制作牌位却赶不上应有的时节。其不合礼制,是明确的。
三月乙巳日,与晋国大夫处父结盟。
鲁文公结盟,不称“公”,是因为耻于与大夫结盟。大夫主持结盟而让国君参与,这就是阳处父被贬斥其族的原因。为他避讳,必定有可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