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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提纲九

春秋提纲卷八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6–64 段

春秋提纲卷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提纲》>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提纲卷九《宋陈则通撰》杂例门

  春秋王室

呜呼!吾于诗之二南,而知雅颂之所以兴;吾于诗之二变雅,而知春秋之所以作。白华、车舝、瞻卬、召旻之诗,太任、太姒之家法荡然矣。自古岂有家不正而天下定者邪?诗述西周之盛,自文王以下,正始之基也。春秋着东周之衰,自平王以下,返始之本也。诗、春秋之作,此周之所以为东西者欤?攷其盛衰之由,明其得失之迹,则齐家二字,乃诗、春秋之大纲领也。春秋拨乱返始之书,盖于隠公之元年三致意焉。并后匹嫡,春秋之戒也。立子以贵不以长,以长不以贤,春秋之法也。元年正月即位,不书兄不宜让而让也。郑伯克段,段不书,弟弟不宜争而争也。宰咺归赗仲子,不称夫人而称字,妾不冝僭而僭者也。一而再,再而三,独拳拳于隠公初年之简,则元年以后之笔可知矣。周治之正始,无有过是者。虽然,有闗雎之后妃,则有鹊巢之夫人,周实不正于诸侯乎?何诛?攷春秋以来,宋、鲁有公族之患,齐、晋有世卿之患,当时之患,无国无之。二百四十二年间,周室无他变,特生于并后匹嫡之事耳。平王之始于春秋也,以此故;敬王之终于春秋也,亦以此故。盖自檿弧箕服之謡起,"赫赫宗周,谁实壊之"?申后失其尊,世子失其嫡,读小弁之诗,千载而下,使人愤惋而不平也。平王身及之,而身为之上,屈王宰,下赗人妾,不念伯服之于周,而反啓桓公之于鲁。借曰既耄,小弁之诗忘乎哉?抑人亦有言:"前舟溺,后舟不可继。"桓王可以鉴之矣。有世子之嫡,有子仪之爱,于是有周公、黒肩之谋,若无辛伯、荘其危哉?此桓王不鉴其父,而贻祸其子者也。荘王可以深鉴之矣。有王姚之嬖,有子頽之宠,于是有五大夫之乱,若无郑、虢恵其危哉?此荘王不监其身,而贻祸其孙者也。呜呼!若恵王者,可以痛念而疾惩之矣。三折肱知为良医,何乃妇言是用,从废长立少之谋?独乱周室者二十年,用是防于首止,用是盟于洮,用是出居于郑。若前乎无齐,则襄不得立;后乎无晋,则襄不得归。此皆恵王不监于乃祖乃身,而贻祸其子者也。自幽之三年,王昵褒姒;至鲁僖之二十四年,襄入王城,一百六十六年间,周更七王,大抵并后匹嫡,祸乱相寻之日也。襄王立蛮夷为天下之母,居郑之祸,亦自取之。止沸去薪,曾不动念。我文公之五年,使召伯防葬,使荣叔归含且赗,以成一成风之妾卒,使敬嬴仿其事于他日,则襄王实啓之也。周不能已祸于周,而每每驾其祸于鲁,可叹也夫。自襄以后,百一十余年,王室少事。其间王子有専戮【宣十五】之罪而弗诛,王弟无始祸【襄三十】之谋而见杀,此皆天王不善于齐家之过。至昭之二十有二年,又践恵襄之故歩而甚之者也。穆后太子相继即世,东宫之器拥虚者八年,于是动賔起之邪谋,于是生子朝之祸心。雄鸡断尾之喻,王不许以言而许以意,则天王之欲立子朝久矣,特畏刘单诸人而不敢发也。呜呼,恵襄以前,皆事当其身而不悟,乃欲责景王逺监百一十余年之事,亦难矣。攷之王室更四大变,皆以并后匹嫡之故,外是周岂有他患哉?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妇之天也。春秋书王而冠以「天」,父子夫妇之天且不正,若臣若民之天将复奚恃哉?然则春秋之书愧天子也。或曰:王室之祸,莫酷于恵襄,子頽、子带皆不见于经,而子朝独见于经,何故?曰:恵襄之时,有齐桓、晋文在,百子頽、子带辈无能为周室害也,经不书,恃天下之有伯也。至景王以后,晋少懦矣,王室将听命于陪臣矣。徴防于诸侯曰:「期以明年防于黄父,将纳王也。」又曰:「期以明年卒。」使王室蠢蠢然至十有八年而后定。圣人于此深以子朝为忧,经书子朝,悲天下之无伯也。晋政多门,纷纷之不暇,而莫之主也。春秋之书》曰:「王室乱,前乎桓、文之伯,所未见之文也。」吁!岂特王室乱而

译春秋提纲卷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提纲》>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提纲卷九《宋陈则通撰》杂例门

春秋王室

唉!我从《诗经》的《周南》《召南》两篇,知道了《雅》《颂》兴起的原因;我从《诗经》的“二变之雅”,知道了《春秋》著作的缘由。《白华》《车舝》《瞻卬》《召旻》这些诗篇出现时,太任、太姒的家法已经荡然无存了。自古以来,哪有家庭不端正而天下能安定的呢?《诗经》记述西周的兴盛,从文王开始,是端正开端的根基。《春秋》记载东周的衰败,从平王开始,是回归开端的根本。《诗经》和《春秋》的著作,这就是周朝分为西周和东周的原因吧?考察其兴盛衰败的缘由,明确其得失的痕迹,那么“齐家”二字,就是《诗经》和《春秋》的大纲领。《春秋》是拨乱反正、回归根本的书,大概对隐公元年特别重视。同时立后、妾与嫡平起平坐,是《春秋》所警戒的。立太子以尊贵为标准而不以年长,以年长为标准而不以贤能,是《春秋》的法度。元年正月即位,不记载兄长不该让位却让位的事。郑伯战胜共叔段,不记载段,是因为弟弟不该争夺却争夺了。宰咺送葬具给仲子,不称夫人而称名字,是因为妾不该僭越却僭越了。一次又一次,再三再四,唯独对隐公初年的简略记载特别关注,那么元年以后的笔法就可以知道了。周朝治理中端正开端的做法,没有超过这个的了。虽然如此,有《关雎》中的后妃,就有《鹊巢》中的夫人,周朝在诸侯中实在不端正吗?有什么可谴责的呢?考察《春秋》以来,宋、鲁有公族之患,齐、晋有世卿之患,当时的祸患,没有哪个国家没有。二百四十二年间,周王室没有其他变故,只是产生了并后匹嫡的事情罢了。平王开始于《春秋》,是因为这个缘故;敬王终于《春秋》,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大概自从檿弧箕服的谣言兴起,“赫赫宗周,谁实壊之”?申后失去了尊贵,世子失去了嫡位,读《小弁》这首诗,千年之后,仍使人愤恨惋惜而不平。平王亲身遭遇此事,却身居高位,屈尊王宰,下嫁妾室,不念伯服对周朝的祸害,反而开启桓公在鲁国的祸端。假使说已经年老,难道忘了《小弁》这首诗吗?或者人们也有话说:“前面的船沉了,后面的船不可继续。”桓王可以以此为鉴了。有世子的嫡位,有子仪的宠爱,于是有了周公、黑肩的阴谋,如果没有辛伯、庄公,危险啊!这是桓王不鉴戒其父,而贻祸其子。庄王可以深深鉴戒了。有王姚的宠幸,有子颓的宠爱,于是有了五大夫的叛乱,如果没有郑、虢,危险啊!这是庄王不鉴戒其身,而贻祸其孙。唉!像惠王那样,可以痛念而迅速惩改了。多次折断手臂才知道是良医,为何却听信妇人之言,听从废长立少的阴谋?独自扰乱周室二十年,因此被囚禁在首止,因此在洮地结盟,因此出居在郑国。如果之前没有齐国,那么襄王不能即位;之后没有晋国,那么襄王不能回国。这都是惠王不鉴戒其祖其身,而贻祸其子。自从幽王三年,王宠幸褒姒;到鲁僖公二十四年,襄王进入王城,一百六十六年间,周朝更换七位君王,大体上是并后匹嫡,祸乱相继的日子。襄王立蛮夷为天下之母,郑国的祸患,也是自取的。止沸去薪,曾不动念。我文公五年,派召伯防葬,派荣叔送含玉和赗赠,以成全成风妾卒的事,使敬嬴日后仿效其事,那么襄王实际上是开启者。周朝不能在周朝止息祸患,而每每把祸患加于鲁国,可叹啊。自从襄王以后,一百一十余年,王室少有大事。其间王子有专杀【宣公十五年】之罪而不被诛杀,王弟无始祸【襄公三十年】之谋而被杀,这都是天王不善于齐家的过错。到昭公二十二年,又沿袭惠襄的旧步而更甚。穆后太子相继去世,东宫的器物空置八年,于是动宾起邪谋,于是生子朝之祸心。雄鸡断尾的比喻,王不许以言语而许以心意,那么天王想立子朝已久了,只是畏惧刘单等人而不敢发动。唉,惠襄以前,都是事当其身而不悟,竟想责备景王远鉴一百一十余年之事,也难了。考察王室更四大变,都是因为并后匹嫡的缘故,除此之外周朝岂有其他祸患吗?父亲是儿子的天,丈夫是妻子的天。《春秋》书王而冠以“天”,父子夫妇的天尚且不端正,那么臣民的天又将依靠什么呢?那么《春秋》之书是愧对天子。有人说:王室之祸,没有比惠襄更残酷的,子颓、子带都不见于经,而子朝独见于经,为什么?回答说:惠襄之时,有齐桓、晋文在,子颓、子带辈不能为周室害,经不书,是恃天下有霸主。到景王以后,晋国稍弱了,王室将听命于陪臣了。征防于诸侯说:“约定明年在黄父会盟,将纳王。”又说:“约定明年卒。”使王室蠢蠢然至十八年而后定。圣人于此深以子朝为忧,经书子朝,悲天下无霸主。晋政多门,纷纷之不暇,而莫之主也。《春秋》之书曰:“王室乱,前乎桓、文之伯,所未见之文也。”唉!岂特王室乱而

已哉?

  春秋书公

译算了吧?

《春秋》记载了鲁公

呜呼!先王五等之爵紊乱,而至于春秋极矣。夫自夏商以前,未闻也。分土惟三,建爵惟五,其昉于武王崇徳报功之时乎?然当是时,受王命爵上公者有防,唯是天子之老则称公,周室之客则称公。望太公也而为师,旦周公也而为宰。二公有大勲劳于王家,世公之爵初不为过。书称齐侯吕伋,诗称乃命鲁侯,则吕伋、禽父犹以其子不得世其爵,况其后之曾若▯者乎?春秋以前,有卫武公者,有郑武公者,县外之诸侯入相天子者也。春秋以后,有祭公、州公者,有虞公、宰周公者,县内之诸侯夹辅王室者也。舍是无称公者矣。武王以胡公不滛,使封诸陈,以备三恪。其后陈平为侯,杞夏之余也。东楼公始封之君也。其后子孙之见于春秋者,自侯而书伯,自伯而书子,安在其为公也哉?若陈、若杞,虽能身公爵于其初,而不能世公爵于其后,王賔且尔,矧在诸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终始得称公者惟宋为然,盖以武王伐殷作周之故,舍是而称公者皆僭矣。鲁隠之父曰恵侯,其正也。入春秋之初年,书曰「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赗」,縁此诸侯爵无尊卑,国无大小,例称之曰公,则息姑实俑之。鲁不特以不正之号加之父,而又以不正之号加之祖,自称于诸侯则曰「徼福于周公鲁公」,周公鲁公,未闻其有此也。齐又效尤之,曰「徼福于太公」,丁公太公丁公,未闻其有此也。独晋仇生爵为侯,殁諡为侯,其后世之子孙循是而曰「我先君文侯」,此意犹古文襄以下,何不视此为的邪?攷春秋七十二国之君,不干先王之典礼,不紊先王之封爵,无得罪于春秋者,独蔡季【桓十七】忠于桓侯耳。其他则圣人先卒以爵,后葬以公,其能逃一字之斧钺哉?吁!天子若能守先王之法度,则不至是。吾观虢公、晋侯朝王,王赐之玉五防,马二匹,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虢公也,晋侯也,而等是赐也,诸侯象之,其又何诛焉?虽然,诸侯之僭尚可言也。郑伯也,而谓之公,伯有其大夫也,家臣或以公呼之矣,大夫之僭不可言也。吁!先王封爵,至于流弊之极,尤有不忍言者。蠢兹荆蛮,谓诸侯无疑于公之号,则已无疑于王之号。入陈之举,哆然以诸侯县公为辞,则当时之诸侯苐班于荆楚之大夫尔。抑人亦有言:冠冕虽敝,不可加足;公爵虽轻,不可加之荆楚之大夫。吾不知息公子朱、叶公诸梁、蔡公弃疾,彼何为者也?王不为公而重其号,卒亦不自重其号。鲁恵、卫桓之于春秋,天子不敢问,则齐宣、梁恵之于战国,亦无足怪者矣。天下岂独一荆楚乎?东周之鼎防,何不迁之于函秦乎?然则如之何?《春秋》之法,正本澄源,当自上者始。

  鲁婚姻例

  鲁逆夫人夫人至

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夫人姜氏至自齐。

庄二十有四年,公如齐逆女。夫人姜氏入。文四年,逆妇姜于齐。

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遂以夫人姜氏至,自齐。

成十有四年,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侨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内女归于他国

隠二年,纪裂繻来逆女,伯姬归于纪七年,叔姬归于纪

  庄十有二年纪叔姬归于酅

  僖十有五年季姬归于鄫

  成九年伯姬归于宋

呜呼!男女亲迎,则授受明礼也。唯万乘之尊,不容亲屈于诸侯,故使卿逆之,公监之。自王以下一,是以逆为礼。诗曰:「韩侯取妻,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诸侯之迎者也。「俟我于着乎而,俟我于庭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大夫士之迎者也。庶人工商皁▯牧圉,有不以是者,父母国人皆贱之也。吾读卫郑诸国之风,吾悲之。呜呼!亲迎之礼不明至此邪?夫妇之道,莫善于克终。春秋之笔,莫严于谨始。书鲁逆夫人者五,独于桓荘为详,所以志其乱鲁之阶。于文公为略,所以志其去鲁之本。齐侯不以桓公之篡,而与之谋婚。桓公不徃亲受于齐,而使贼以逆姜氏,象之其又何诛焉?礼有逆女,无送女。齐侯送姜氏于讙,所以邀公之必来也。经书「公防齐侯于讙」,继书「姜氏至自齐

译唉!先王五等爵位的制度变得混乱,到了春秋时期达到了极点。从夏商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况。分封土地只有三等,建立爵位只有五等,这大概始于周武王崇尚德行、报答功劳的时候吧?然而在那个时候,接受王命、爵位为上公的有防国,只有天子的老臣才称公,周王室的客卿才称公。姜太公被尊为师,周公旦被尊为宰。两位公爵对王室有巨大的功勋,世代承袭公爵的爵位起初也不算过分。《尚书》称齐侯吕伋,《诗经》称任命鲁侯,那么吕伋、禽父尚且因为他们的儿子不能世代承袭爵位,何况他们后来的曾孙之类的人呢?春秋以前,有卫武公、郑武公,他们是县外的诸侯入朝担任天子宰相的人。春秋以后,有祭公、州公,有虞公、宰周公,他们是县内的诸侯辅佐王室的人。除此之外就没有称公的人了。周武王因为胡公不淫乱,让他封在陈地,以作为三恪之一。后来陈平成为侯,杞是夏朝的后裔。东楼公是开始受封的君主。后来他们的子孙在春秋中出现的,从侯记载为伯,从伯记载为子,哪里还有称公的呢?像陈、像杞,虽然起初能自身拥有公爵,但不能让后代世代承袭公爵,天子的宾客尚且如此,何况诸侯呢?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始终能称公的只有宋国是这样,大概是因为周武王讨伐殷商建立周朝的缘故,除此之外称公的都是僭越了。鲁隐公的父亲叫惠侯,这是正确的。进入春秋初年,记载说“宰咺来送惠公仲子的助丧财物”,从此诸侯爵位没有尊卑,国家没有大小,都称公,那么息姑实际上是开创这种风气的人。鲁国不仅用不正确的称号加给父亲,而且用不正确的称号加给祖父,在诸侯中自称说“向周公、鲁公祈求福佑”,周公、鲁公,没听说过有这样的称呼。齐国又效仿这种错误,说“向太公祈求福佑”,丁公、太公、丁公,没听说过有这样的称呼。只有晋国的仇生爵位是侯,死后谥号也是侯,他后来的子孙遵循这个而说“我们的先君文侯”,这意思还像古文襄公以下,为什么不把这作为准则呢?考察春秋七十二国的君主,不违背先王的典礼,不扰乱先王的封爵,没有得罪春秋的,只有蔡季忠于桓侯。其他的,圣人先按爵位记载死亡,后按公爵记载安葬,他们能逃脱一字之斧钺的惩罚吗?唉!天子如果能遵守先王的法度,就不会这样。我看虢公、晋侯朝见天子,天子赐给他们玉五防,马二匹,天子命令诸侯名位不同,礼遇也不同。虢公、晋侯,却得到同样的赏赐,诸侯效仿他们,又能责备什么呢?虽然如此,诸侯的僭越还可以说。郑伯,却称他为公,伯有是他的大夫,家臣有人称他为公了,大夫的僭越就不可以说了。唉!先王封爵,到了流弊的极点,尤其有不堪言说的。愚蠢的荆蛮,认为诸侯对公的称号没有疑问,那么对王的称号也没有疑问了。进入陈国的举动,公然以诸侯县公为借口,那么当时的诸侯只是排在荆楚的大夫之下罢了。况且人们也有话说:冠冕虽然破旧,不可以加在脚上;公爵虽然轻微,不可以加在荆楚的大夫身上。我不知道息公子朱、叶公诸梁、蔡公弃疾,他们是什么人呢?王不称公而重视这个称号,最终也不自重这个称号。鲁惠公、卫桓公在春秋时期,天子不敢过问,那么齐宣王、梁惠王在战国时期,也就不足为怪了。天下难道只有荆楚吗?东周的鼎器,为什么不迁到函谷关以西的秦国呢?那么该怎么办呢?《春秋》的法度,正本清源,应当从上面开始。

鲁国婚姻条例

鲁国迎娶夫人,夫人到达

桓公三年,公子翚到齐国迎娶女子。夫人姜氏从齐国到达。

庄公二十四年,鲁君到齐国迎娶女子。夫人姜氏进入鲁国。文公四年,到齐国迎娶妇姜。

宣公元年,公子遂到齐国迎娶女子,于是带着夫人姜氏从齐国到达。

成公十四年,叔孙侨如到齐国迎娶女子。侨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到达。

鲁国女子嫁到其他国家

隐公二年,纪国的裂繻来迎娶女子,伯姬嫁到纪国。七年,叔姬嫁到纪国。

庄公十二年,纪叔姬嫁到酅。

僖公十五年,季姬嫁到鄫。

成公九年,伯姬嫁到宋国。

唉!男女亲迎,那么授受分明,这是礼。只有万乘之尊,不容亲自屈尊于诸侯,所以派卿去迎娶,公去监督。从王以下,因此以迎娶为礼。《诗经》说:“韩侯娶妻,蹶父的女儿。韩侯迎娶,在蹶的里。”这是诸侯迎娶的。“在着等我,在庭等我,在堂等我。”这是大夫士迎娶的。庶人、工商、皂隶、牧圉,有不这样做的,父母和国人都鄙视他。我读卫、郑等国的风俗,我为之悲伤。唉!亲迎的礼不明到这种地步吗?夫妇之道,没有比善始善终更好的了。春秋的笔法,没有比谨慎开始更严格的了。记载鲁国迎娶夫人五次,唯独对桓公、庄公详细,所以记录他们扰乱鲁国的阶梯。对文公简略,所以记录他离开鲁国的根本。齐侯不因为桓公篡位,而与他谋划婚姻。桓公不去齐国亲自接受,而派贼去迎娶姜氏,效仿这种错误,又能责备什么呢?礼有迎娶女子,没有送女子。齐侯送姜氏到讙,所以邀请公必定来。经书记载“公在讙会见齐侯”,接着记载“姜氏从齐国到达”

」。设使齐君不送,公必不防。公之重在齐侯,重不在逆女,明矣。始之不正,终于何有哉?荘公受制文姜,必齐女而后取。三十余年未有内主。公之求于齐也急,而齐之应公也缓。纳币使卿,公实亲徃。春秋所以示讥逆女亲者也。春秋可以无贬,然而如齐逆女,公其知有桓公乎?如则顺,而所如之国则逆。逆之是,而所逆之女则非。经不书至,而书入,以国人有所不与也,宗庙有所不受也。鲁君婚姻之事,未有如桓庄之详且悉者。文繁而不厌,圣人以是着鲁祸之本欤?以是为天下之大戒欤?男不亲迎,不得以有室;女不亲迎,不得以有家。使大夫非礼也,况防者乎?文公斩焉衰,经之中使襄仲如齐纳币,识者知其忘先君矣。又贵聘而贱逆,不书夫人,鲁不待以夫人也。姜不书氏,齐不待以女也。曰「逆姜于齐」,则不知其为嫡为妾;「逆妇姜于齐」,始知其为伉俪。贵为诸侯,而妇不得称夫人。春秋所以严正始之辨。后乎书至,则曰「夫人姜氏」;书归,则曰「夫人姜氏」。终不与敬嬴得以代之也。文公十八。年之简》曰:「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数字凄凉,为千古简编之恨。春秋安得不于逆妇之初而谨之乎?书「逆妇」者三:二有姑之词也,一贱逆之之词也。岂惟鲁为然哉?外诸侯之逆女,自裂繻以来,亲迎之礼废乆矣。书「纪伯姬」悲之也,书「鄫季姬」宠之也。伯姬于宋,三以媵;书「叔姬」于纪,两以归。书贤之也。外女书至,视鲁其家也;内女书归,视诸侯其家也。归者,所以依人以终身也。然则杞叔姬、郯伯姬、齐子叔姬,曷为又书「归」乎?吁!知出姜之初不书「至」,则知三姬之初不书「归」。

译如果齐君不送,鲁公必定不会防备。鲁公看重的是齐侯,而不是迎娶女子,这很明显。开始就不正当,最终又能有什么好的结果呢?庄公受制于文姜,一定要娶齐女才肯成婚。三十多年没有正室夫人。鲁公向齐国求婚急切,而齐国回应鲁公迟缓。纳币时派遣卿大夫,鲁公却亲自前往。《春秋》之所以表示讥讽,是因为鲁公亲自迎娶女子。《春秋》本可以不贬斥,然而像齐国迎娶女子这样,鲁公难道还知道有桓公吗?如果顺理成章,那么所前往的国家就是正当的;如果违背礼制,那么所迎娶的女子就是不恰当的。经文不记载“至”,而记载“入”,是因为国人有所不认同,宗庙有所不接受。鲁君婚姻之事,没有比桓公、庄公更详细周全的了。文字繁多却不使人厌倦,圣人借此揭示鲁国祸患的根本吗?还是借此作为天下的大警戒呢?男子不亲自迎娶,就不能拥有家室;女子不亲自迎娶,就不能拥有家庭。派遣大夫是不合礼的,何况是防地呢?文公穿着斩衰之服,经文中记载派遣襄仲到齐国纳币,有识之士知道他忘记了先君。又重视聘礼而轻视迎娶,不记载夫人,是因为鲁国不把她当作夫人对待。姜氏不记载姓氏,是因为齐国不把她当作女儿对待。说“从齐国迎娶姜氏”,就不知道她是正妻还是妾室;说“从齐国迎娶妇姜”,才知道她是正妻。身为诸侯,妻子却不能称为夫人。《春秋》因此严格区分正始的界限。后来记载“至”,就说“夫人姜氏”;记载“归”,就说“夫人姜氏”。始终不让敬嬴得以取代她的地位。文公十八年的简册记载:“公子卒,夫人姜氏回到齐国。”这几个字凄凉,成为千古史册的遗憾。《春秋》怎么能在迎娶妇人的开始不谨慎呢?记载“迎娶妇人”的有三处:两处是有婆婆的措辞,一处是轻视迎娶的措辞。难道只有鲁国是这样吗?其他诸侯迎娶女子,自从裂繻事件以来,亲自迎娶的礼仪废弃很久了。记载“纪伯姬”是悲悯她,记载“鄫季姬”是宠爱她。伯姬在宋国,三次作为媵妾;记载“叔姬”在纪国,两次出嫁。这是称赞她们的贤德。外邦女子记载“至”,是把鲁国当作她的家;本国女子记载“归”,是把诸侯国当作她的家。归,是用来依靠他人度过终身的。那么杞叔姬、郯伯姬、齐子叔姬,为什么又记载“归”呢?唉!知道出姜最初不记载“至”,就知道三位姬最初不记载“归”。

鲁搜狩例

  桓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七年焚咸丘

  荘四年公及齐人狩于禚

  昭八年秋搜于红

  十有一年夏大搜于比蒲

  二十有二年夏大搜于昌间

  定十有三年夏大搜于比蒲

  十有四年大搜于比蒲

  哀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呜呼!春秋兵制,襄公以前未闻也。至襄公而三军之名作。春秋搜法,昭公以前未闻也。至昭公而大搜之名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诸侯嵗以三田为礼。吾攷襄、昭以来,兵制壊而搜狩之制壊。鲁之公室遂壊而不可复拯矣。岂无故而然邪?狩郎犯非地之戒,狩禚忘不天之之仇。罪之轻重,不可以槩。虽然,斯时也,搜狩之制未壊也。按僖公之颂,公徒三万,其人;公车千乗,其赋。即位三十余年,岂搜狩之礼未甞一讲?春秋不书,大抵得时与地之故。成公以后,非三家不帅师,此乃兵权旁落之渐。三军,鲁之旧制。襄十一年书「作三军」者,版籍缺落,三家各毁以充三军之数。昔为公室有,今为三家有。春秋书「作」不宜「作」也。斯时公室三矣,而犹未也。昭之五年,舍中军,季氏择二二子各一,公室于是乎四。红之搜,舍中军之三年也。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不知谁为公室之民乎?自后三搜比蒲,一搜昌间,俱以大名。夫大搜,天子之法也,而夏官司马之司也。鲁兵制壊而搜狩之制壊,三家之僭且及此矣。岂特失时与地之为可讥哉?春秋于桓、荘之狩言「公」,而昭、定以后不言「公」,公不与搜也。定之十四年,公虽在搜,犹无「公」也。公不与搜,国不顾君。西狩大野,叔孙氏之贱者且获其非常矣。春秋安得不止于获麟?

  鲁祭祀例

  郊望【郊牛附】

僖三十有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不郊,犹三望。

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十有七年九月辛丑,用郊。

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十有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定十有五年,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

哀元年,鼷防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呜呼!天子不卜郊,鲁卜郊,何也?鲁人上僭天子之礼,每郊必卜于上帝,吉则郊,不吉则否。卜之者,其鲁人以僭礼之为疑乎?凡卜不过三,过三而卜,则失其度。郊不过春,过春而卜郊,则失其时。冬至之日,郊天子之礼也。鲁不敢用日至,而但用啓蛰。十二月之下辛卜正月之上辛,不从,则以正月之下辛卜二月之上辛,不从,则以二月之下辛卜三月之上辛。又如是,则不郊矣。《春秋》不书「春卜郊」者,自日至以至于啓蛰以后,皆郊之时也。僖公四月之四卜,襄公四月之四卜,其过在于三月不从而犹卜也。成公五卜,则甚矣。襄公七年四月三卜郊,是卜之后时至四月而始三卜也。子公羊子以三卜为礼,岂知《春秋》书三卜之后时而非礼与?恵公请行郊礼以来,迟疑顾盼,不敢直情而径行之。礼之将用,则卜;卜而不从,则不郊。至成十七年之九月经书「用郊」,则郊不复卜而直用之矣。定公五月之辛亥郊,哀公四月之辛巳郊,不卜而郊,母乃以先君成公借口,不思郊不过春,为祈谷祭帝耳,夏而种,秋而敛,将焉用此哉?经书不郊,犹三望可也。三家之传,诸儒之注,莫有据依。余甞论,天子郊天,则百神从,山川星辰之神莫不在也。天子不能亲至其所而祭,故有望焉。「三云」者,緫山川星辰之神而言之也。有天下者祭百神,鲁安得用此礼乎?郊者,僭礼之大者也。鲁既免于僭礼之大,而犹未免于僭礼之小,圣人以为不如勿望而已矣。此《春秋》书「犹」之意也。然则郊之得其时,而卜之得其度,其为礼乎?曰:《春秋》书之不可胜书,惟于失礼之中而又失礼焉,则书之,果以为礼乎?夫子何以有「周公其衰之叹」?

  郊牛

呜呼

译鲁国搜狩条例

桓公四年春季正月,鲁公在郎地打猎。

桓公七年,焚烧咸丘。

庄公四年,鲁公与齐国人在禚地打猎。

昭公八年秋季,在红地搜猎。

昭公十一年夏季,在比蒲举行大搜。

昭公二十二年夏季,在昌间举行大搜。

定公十三年夏季,在比蒲举行大搜。

定公十四年,在比蒲举行大搜。

哀公十四年春季,在西郊打猎捕获麒麟。

唉!春秋时期的兵制,在襄公之前未曾听闻。到了襄公时期,三军的名称才出现。春秋时期的搜猎法规,在昭公之前未曾听闻。到了昭公时期,大搜的名称才确立。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所以诸侯每年以三次田猎作为礼仪。我考证自襄公、昭公以来,兵制败坏,搜狩的制度也随之败坏。鲁国的公室于是败坏而不可挽救了。难道没有原因而这样吗?在郎地打猎,犯了不在适宜地点的戒律;在禚地打猎,忘记了不共戴天的仇敌。罪行的轻重,不能一概而论。虽然如此,那时搜狩的制度尚未败坏。查考僖公的颂歌,公室的士兵有三万,这是人数;公室的战车有一千辆,这是赋税。僖公即位三十多年,难道搜狩的礼仪未曾实行过一次吗?《春秋》不记载,大概是因为符合时节和地点的缘故。成公以后,如果不是三大家族率领军队,这就是兵权旁落的开端。三军,是鲁国的旧制。襄公十一年记载“作三军”,是因为户籍缺失,三大家族各自削减以凑足三军的数额。过去属于公室,现在属于三大家族。《春秋》记载“作”字,是不应该“作”的意思。这时公室已经三分了,但还没有完全败坏。昭公五年,废除中军,季氏选择两位大夫各领一军,公室于是四分。在红地搜猎,是废除中军的第三年。从根牟到商卫,革车一千辆,不知道谁还是公室的百姓呢?此后三次在比蒲大搜,一次在昌间大搜,都使用了“大搜”的名称。大搜,是天子的法规,由夏官司马掌管。鲁国兵制败坏,搜狩的制度也随之败坏,三大家族的僭越甚至达到这个地步了。难道只是失去时节和地点值得讥讽吗?《春秋》在桓公、庄公的打猎中称“公”,而昭公、定公以后不称“公”,是因为鲁公不参与搜猎。定公十四年,鲁公虽然在搜猎中,仍然没有“公”字。鲁公不参与搜猎,国家不顾念君主。在西郊大野打猎,叔孙氏的贱民尚且捕获了非凡的麒麟。《春秋》怎能不停笔于获麟呢?

鲁国祭祀条例

郊祀与望祭【附郊牛】

僖公三十一年,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仍然进行三次望祭。

宣公三年,郊祀用的牛口受伤,改卜牛,牛死了,于是没有进行郊祀,仍然进行三次望祭。

成公七年,鼷鼠咬了郊祀牛的角,改卜牛,鼷鼠又咬了它的角,于是免除牛,没有进行郊祀,仍然进行三次望祭。

成公十年夏季四月,五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没有进行郊祀。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日,举行郊祀。

襄公七年夏季四月,三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襄公十一年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没有进行郊祀。

定公十五年,鼷鼠咬了郊祀牛,牛死了,改卜牛。夏季五月辛亥日,举行郊祀。

哀公元年,鼷鼠咬了郊祀牛,改卜牛。夏季四月辛巳日,举行郊祀。

唉!天子不占卜郊祀,鲁国却占卜郊祀,为什么呢?鲁国人向上僭越天子的礼仪,每次郊祀必定向天帝占卜,吉利就郊祀,不吉利就不郊祀。占卜的人,大概是鲁国人怀疑自己僭越礼仪吧?凡是占卜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再占卜,就失去了法度。郊祀不超过春季,超过春季再占卜郊祀,就失去了时节。冬至之日,是天子郊祀的礼仪。鲁国不敢使用冬至日,而只使用惊蛰。十二月下旬的辛日占卜正月上旬的辛日,不吉利,就用正月下旬的辛日占卜二月上旬的辛日,不吉利,就用二月下旬的辛日占卜三月上旬的辛日。又这样,就不郊祀了。《春秋》不记载“春季占卜郊祀”,是因为从冬至直到惊蛰以后,都是郊祀的时节。僖公四月四次占卜,襄公四月四次占卜,过错在于三月不吉利却仍然占卜。成公五次占卜,就太过分了。襄公七年四月三次占卜郊祀,是在占卜之后,时节已到四月才开始三次占卜。公羊子认为三次占卜是礼仪,难道知道《春秋》记载三次占卜是违背时节而非礼仪吗?自惠公请求举行郊祀以来,迟疑观望,不敢直接按实情行事。礼仪将要使用,就占卜;占卜不吉利,就不郊祀。到成公十七年九月记载“用郊”,那么郊祀就不再占卜而直接使用了。定公五月辛亥日郊祀,哀公四月辛巳日郊祀,不占卜而郊祀,难道不是借先君成公的口实,不思量郊祀不超过春季,是为了祈求谷物祭祀天帝吗,夏季播种,秋季收获,还将用什么这个呢?经书记载不郊祀,仍然进行三次望祭是可以的。三大家的传注,诸儒的注解,都没有依据。我曾经论述,天子郊祀上天,那么百神跟随,山川星辰之神没有不在的。天子不能亲自到那些地方祭祀,所以有望祭。“三望”是总括山川星辰之神而言的。拥有天下的人祭祀百神,鲁国怎么能使用这个礼仪呢?郊祀,是僭越礼仪中最大的。鲁国既然避免了僭越礼仪中最大的,却仍然没有避免僭越礼仪中较小的,圣人认为不如不望祭罢了。这是《春秋》记载“犹”的意思。那么郊祀符合时节,而占卜符合法度,是礼仪吗?回答说:《春秋》记载的事情不可胜数,只有在失礼之中又失礼,才记载它,难道真的认为是礼仪吗?夫子为什么有“周公之道衰微”的感叹?

郊牛

唉!

!古者诸侯必有飬兽之官,嵗时斋戒沐浴,而躬朝之,牺牷祭牲必于是取之,敬之至也。君召牛纳而视之,择其毛而卜之吉,然后飬之。朔月月半,君廵牲,所以致力孝之至也。春秋书「鼷鼠食郊牛角」,犹可曰有司之过也;改卜牛而又食其角,则非人也,天也。郊牛之口伤,则无鼷鼠而自伤也;改卜牛而牛又死,岂人之所能为哉?春秋书「卜郊而屡不从」,书「改牛而又食」,天其不享鲁僭乎?鼷鼠食郊牛角,祗食其角耳;口伤,祗伤其口耳。食郊牛不言其所食之处,则徧牛之身皆食也。牛死则如之何?曰:埋之。牛免则如之何?曰:有司▯端送于南郊而放之。然则春秋或书「免牛」,或书「免牲」,何也?曰:卜而飬之,曰「牛」;飬成而将用之,曰「牲」;曰「免牲」,是不郊也。牲已可用而免之也,故不曰「不郊」,但曰「免牲」。曰「免牛」而又曰「不郊」者,牛未可用而免之也,故既曰「免牛」,而又曰「不郊」。春秋一字之权衡,其可轻易乎哉?吾故备郊牛之説,而寘之鲁郊之次。

译古代诸侯必定设有饲养祭祀用牲的官员,在规定的时节斋戒沐浴,亲自前往朝见,牺牲用的纯色完整牲畜必定从这里选取,这是极其恭敬的表现。国君召唤牛只,将其圈养并审视,选择毛色吉利的进行占卜,然后才加以饲养。每月初一和十五,国君巡视牲畜,这是竭尽全力尽孝道的极致表现。《春秋》记载“鼷鼠啃食郊祭牛的角”,还可以说是主管官员的过失;改卜牛只后鼷鼠又啃食其角,那就不是人的过失,而是天意了。郊祭牛的嘴受伤,并没有鼷鼠而是自己受伤;改卜牛只后牛又死亡,这难道是人力所能造成的吗?《春秋》记载“占卜郊祭却屡次不吉”,记载“改换牛只后又被啃食”,上天大概是不享用鲁国的僭越之祭吧?鼷鼠啃食郊祭牛的角,只是啃食它的角罢了;嘴受伤,只是伤了它的嘴罢了。记载啃食郊祭牛却不说明啃食的部位,那就是牛身各处都被啃食了。牛死亡了怎么办?回答说:埋葬它。牛被赦免了怎么办?回答说:主管官员恭敬地将其送到南郊释放。那么《春秋》有时记载“赦免牛”,有时记载“赦免牲”,为什么呢?回答说:占卜后饲养,称为“牛”;饲养成熟准备使用,称为“牲”;说“赦免牲”,意思是不举行郊祭。牲已经可以使用却被赦免,所以不说“不郊”,只说“赦免牲”。说“赦免牛”而又说“不郊”的,是因为牛还未到可使用的时候就被赦免了,所以既说“赦免牛”,又说“不郊”。《春秋》用字的权衡,岂可轻视呢?所以我详细论述郊祭牛的事,将其置于鲁国郊祭的条目之下。

鲁禘例

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荘公。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呜呼!礼不王不禘。天子立始祖之庙,推本始祖之所自出者而祀之,而以其祖配之,此之谓禘。诸侯不敢祖天子,而以其始封为祖,故禘不及诸侯也。周有二祖,太祖文王,始祖后稷。稷之所自出者,喾也。文王配帝于明堂,稷配天于郊,喾禘于太庙,周制也。东迁以来,诸侯率以天子为祖。宋祖帝乙,郑祖厉王,衞蒯瞆亦曰太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亳城北之盟,亦曰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诸侯之僭,盖不独一鲁矣。晋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此礼岂独罪鲁邪?」鲁有二禘,有常禘,有三年之丧毕而禘。春秋书之,则不胜书。唯礼之重,失则书之。闵二年之禘,则讥其未丧毕而服吉也。先君之几筵犹在于寝,未可以称宫庙也。僖八年之禘,则讥成风将为夫人举先君之众妾母而悉致之庙也。若祗以禘为失礼,则春秋不书矣。程子曰:「天子禘,诸侯祫,大夫荐,庶人享。鲁有祫祭而春秋不书祫,何也?」曰:「诸侯之事无大于祫,大事即祫祭也。有事即常祭也。春秋书大事,则祭无大于此矣。圣人以是明郊禘之僭欤?」自闵公亟行是于荘公,自是羣公之庙徃徃用此。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三家象之,其又何诛焉?禘于襄公,万者二人,盖春秋所不忍言也。若夫禘于僖公,顺祀先公而祈焉,吾不知谁为之,谁为之?

  鲁雩例

  桓五年秋大雩

僖十有一年秋八月大雩。十有三年秋九月大雩。

  成三年秋大雩 七年冬大雩

襄五年秋,大雩。八年秋九月,大雩。十有六年秋,大雩。十有七年九月,大雩。二十有八年秋八月,大雩。

昭三年八月大雩。六年秋九月大雩。八年秋大雩。十有六年九月大雩。二十有四年秋八月大雩。二十有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定元年九月大雩。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十有二年秋大雩。

呜呼!鲁之雩其有二乎?有常雩,有旱雩。建巳之月,苍龙之宿,昬见于东方,是时举雩礼以祭之,祈百谷,仰膏两也。若乃旱而雩,则因旱而后雩也。雩而雨,则但曰雩;雩而不两或旱而不雩,则始曰旱。经无建巳之月书雩者,其鲁之常祭欤?或一年而两雩,或一月而又雩者,其旱甚欤?然则雩以大书,何也?天子之雩主上帝,诸侯之雩主山川星辰。春秋书「大雩」,则鲁人僭天子之礼而雩上帝矣。然则成王赐鲁以天子之礼乐,母乃是欤?曰:「谁为是言?」若吾夫子之言,则信;若吾夫子之言,则信。

  鲁土田例

隠八年,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桓元年,郑伯以璧假许田。

  僖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

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

成二年,取汶阳田。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

  襄十有九年取邾田自漷水

昭元年,叔弓帅师疆郓田。二十有五年,齐侯取郓。

定十年夏齐人来归郓讙、▯隂田。

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八年夏,齐人取讙及阐。冬十有二月,齐人归讙及阐。

呜呼!隠桓之初,诸侯其犹有王室乎?郑荘以诈力行乎诸侯,専盟専伐,冝不王室。是顾行一不义,则歉然有不能自安之心,未甞的为之名,正为之辞,深自讳晦以盖其不义之举。虽天资之巧诈过人,亦者所顾忌,不敢直情而径行之。也许田于鲁,为朝宿之地;祊于郑,为汤沐之邑,旧矣。郑荘之请以祊易许田,则隠公之八年也。我既入祊而不与郑以许田,郑人不急不迫,未甞有辞于我者。四年,以周公之原庙在彼,鲁人重以与之,而郑人亦重以请之也。桓公以篡得国,求宠于诸侯,寤生借此为取许田之隙,不独以祊而以璧继之,不敢以请而以假名之。假云者,其殆郑荘歉然不能自安之心乎?是时周室虽卑,主用犹在。一旦明天子复行巡狩朝觐之礼,祊鲁不得而有,而许田郑亦不得而有也。我不

译鲁国禘祭的条例

鲁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

鲁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追封夫人。

唉!礼制规定,非天子不得行禘祭。天子设立始祖的宗庙,推究始祖所由出的祖先而祭祀他,并让始祖配享,这就叫作禘。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而是以始封之君为祖,所以禘祭不到诸侯。周朝有两位祖,太祖是文王,始祖是后稷。后稷所由出的祖先是喾。文王配享上帝于明堂,后稷配享上天于郊祀,喾在太庙行禘祭,这是周朝的礼制。东迁以来,诸侯大多以天子为祖。宋国以帝乙为祖,郑国以厉王为祖,卫国的蒯瞆也称文王为太祖,康叔为烈祖,襄公为文祖。亳城北的盟会,也称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诸侯的僭越,大概不只是鲁国一家。晋国人说:“因为寡君还没有行禘祭,这礼制的罪责难道只归咎于鲁国吗?”鲁国有两种禘祭,有常规的禘祭,有三年丧期结束后举行的禘祭。《春秋》如果都记载,那就写不完了。只有礼制中重要的,失礼才记载。闵公二年的禘祭,是讥讽他在丧期未满就穿吉服。先君的灵位还在寝宫,不可以称为宫庙。僖公八年的禘祭,是讥讽成风将要作为夫人,把先君的所有妾母都追封进宗庙。如果只是认为禘祭失礼,那么《春秋》就不会记载了。程子说:“天子行禘祭,诸侯行祫祭,大夫行荐祭,庶人行享祭。鲁国有祫祭而《春秋》不记载祫祭,为什么呢?”回答说:“诸侯的事没有比祫祭更大的,大事就是祫祭。有事就是常规祭祀。《春秋》记载大事,那么祭祀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圣人以此表明郊祀和禘祭的僭越吗?”自从闵公屡次对庄公行此礼,从此各位先公的宗庙往往都用此礼。拿着朱干玉戚跳《大夏》舞,用八佾跳《大武》舞,三家效仿它,这又怎么惩罚呢?在襄公庙行禘祭,用万舞的只有两人,大概是《春秋》不忍心直说。至于在僖公庙行禘祭,顺次祭祀先公并祈祷,我不知道是谁做的,是谁做的?

鲁国雩祭的条例

鲁桓公五年秋,大雩。

鲁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十三年秋九月,大雩。

鲁成公三年秋,大雩。七年冬,大雩。

鲁襄公五年秋,大雩。八年秋九月,大雩。十六年秋,大雩。十七年九月,大雩。二十八年秋八月,大雩。

鲁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六年秋九月,大雩。八年秋,大雩。十六年九月,大雩。二十四年秋八月,大雩。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日,大雩,季辛日又雩。

鲁定公元年九月,大雩。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十二年秋,大雩。

唉!鲁国的雩祭大概有两种吧?有常规雩祭,有旱灾雩祭。建巳之月,苍龙星宿,黄昏时出现在东方,这时举行雩礼祭祀它,祈求百谷,盼望甘霖。如果是因旱灾而雩祭,那么是因为旱灾后才雩祭。雩祭后下雨,就只说雩;雩祭后不下雨或旱灾而不雩祭,才开始说旱。经文中没有在建巳之月记载雩祭的,那是鲁国的常规祭祀吗?有时一年两次雩祭,有时一个月又雩祭,那是旱灾严重吗?那么雩祭用“大”字记载,为什么呢?天子的雩祭主祭上帝,诸侯的雩祭主祭山川星辰。《春秋》记载“大雩”,那么鲁国人僭用天子的礼制而雩祭上帝了。那么成王赐给鲁国天子的礼乐,莫非就是这样吗?回答说:“谁说的?”如果是孔夫子的话,那就可信;如果是孔夫子的话,那就可信。

鲁国土地田产的条例

鲁隐公八年,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鲁桓公元年,郑伯用璧玉借许田。

鲁僖公三十一年春,夺取济西田。

鲁宣公元年六月,齐人夺取济西田。十年,齐人归还我国济西田。

鲁成公二年,夺取汶阳田。八年春,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归还给齐国。”

鲁襄公十九年,夺取邾国田地从漷水开始。

鲁昭公元年,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田边界。二十五年,齐侯夺取郓地。

鲁定公十年夏,齐人来归还郓、讙、龟阴田。

鲁哀公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漷东田及沂西田。八年夏,齐人夺取讙及阐。冬十二月,齐人归还讙及阐。

唉!隐公、桓公初年,诸侯大概还尊重王室吧?郑庄公以诈力行事于诸侯,专断盟会专断征伐,理应不尊重王室。但他做了一件不义的事,就歉疚得不能自安,不曾明确地给它命名,正当地为它找借口,深深地自我掩饰以掩盖那不义的举动。虽然天资的巧诈过人,也有所顾忌,不敢直率地径直行事。许田在鲁国,作为朝见和住宿的地方;祊地在郑国,作为沐浴的邑地,这是旧例。郑庄公请求用祊地交换许田,那是隐公八年。我国已经进入祊地而不给郑国许田,郑人不急不迫,不曾对我有什么言辞。四年,因为周公的原庙在那里,鲁人重视地给它,而郑人也重视地请求它。桓公以篡位得国,向诸侯求宠,寤生借此作为夺取许田的借口,不仅用祊地而且用璧玉继之,不敢用请求而用借的名义。借,大概是郑庄公歉疚不能自安的心吧?这时周王室虽然卑微,主权还在。一旦明天子再行巡狩朝觐之礼,祊地鲁国不得而有,而许田郑国也不得而有。我国不

曰假,鲁将以王室为辞。呜呼!假之名,其起于此乎?诸侯犹知畏王室者乎?春秋循是而书曰:「郑伯以璧假许田」,兾其王室复行巡狩朝觐之礼也。繻葛一败,不可収拾,天子亦听诸侯之不复朝觐矣。夫诸侯之寳三,土地为上,不敢以尺寸取诸人,亦不敢以尺寸予诸人。春秋凡鲁取邑则书以贪,人之有为罪;取鲁邑则不书以失地为宗庙之大辱也。故内不书叛,必书围,所以见其叛;外不书取,必书归,所以见其取。取不书归,必有故然后言其取。不以尺寸予诸人者也。外邑来归,则我书入,以言其逆;已邑来归,则我不书入,以见其顺。不以尺寸取诸人者也。呜呼!取必无归,春秋书归以幸之。假必有归。僖公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其诸许田之归于我欤?春秋不书,其诸书假则不必书归欤?鲁公受之,至桓公而弃之,春秋所以着其罪。桓公弃之,至僖公而复之,诗颂所以嘉其功。所可惜者,周为天下共主,听诸侯土田之自弃自复而莫之能治也。圣人望周。之意缺然也。异时郓田之争,使刘单二子讼于晋;阎田之争,执甘大夫襄以谢于晋。周尚如此,何以庇诸侯哉?吁!安得韩穿一言,而汶阳之田不归于齐?

译假借,鲁国将用王室的名义作为借口。唉!假借的名义,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兴起的吧?诸侯还知道敬畏王室吗?《春秋》遵循这个原则记载说:“郑伯用玉璧假借许田”,是希望王室能恢复巡狩朝觐的礼仪。繻葛一战失败,局势不可收拾,天子也就听任诸侯不再朝觐了。诸侯的宝物有三,土地最为重要,不敢从别人那里夺取尺寸之地,也不敢把尺寸之地送给别人。《春秋》凡是鲁国夺取城邑就记载为贪婪,认为这是人的罪过;别人夺取鲁国城邑就不记载,因为失去土地是宗庙的大耻辱。所以对内不记载叛乱,必定记载围困,以此来显示其叛乱;对外不记载夺取,必定记载归还,以此来显示其夺取。夺取而不记载归还,必定有缘故才说其夺取。这就是不把尺寸之地送给别人的意思。外国的城邑来归还,我就记载“入”,以表明这是违背常理的;自己的城邑来归还,我就不记载“入”,以显示这是顺理成章的。这就是不从别人那里夺取尺寸之地的意思。唉!夺取必定没有归还,《春秋》记载归还是为了庆幸它。假借必定有归还。僖公平常就与许国恢复周公的疆域,这大概是许田归还给我们了吗?《春秋》没有记载,大概是因为记载了假借就不必再记载归还吧?鲁公接受了许田,到桓公时却抛弃了它,《春秋》因此揭露他的罪过。桓公抛弃了它,到僖公时又恢复了它,《诗经》因此赞美他的功绩。可惜的,周朝作为天下的共主,听任诸侯土地自行抛弃或恢复而不能治理。圣人期望周朝的心意因此感到缺憾。后来郓田的争端,让刘单两兄弟在晋国诉讼;阎田的争端,拘捕甘国大夫襄来向晋国谢罪。周朝尚且如此,怎么能庇护诸侯呢?唉!怎样才能得到韩穿的一句话,使得汶阳的田地不归还给齐国呢?

鲁城筑例

  隠七年夏城中丘 九年夏城郎

桓五年夏城祝丘。十有六年冬城向。荘二十有八年冬筑郿。二十有九年冬十有二月城诸及防。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夏四月筑台于薛。秋筑台于秦。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左氏云:为管仲。范氏云:鲁西北有小谷城】

文七年春,遂城郚。十有二年冬,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宣八年冬城平阳

成四年冬,城郓。九年冬,城中城。十有八年秋,筑鹿囿。

襄九年夏,城费。十有三年冬,城防。十有五年夏,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十有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

  昭九年冬筑郎囿

定六年冬,城中城。十有三年夏,筑蛇渊囿。十有四年,城莒父及霄【此年无冬】

哀三年,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啓阳。四年夏,城西郛。五年春,城毗。六年春,城邾瑕。

呜呼!春秋内书城者二十有二,其皆讥之乎?大都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先王之制也。龙见而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昬正而栽,日至而毕,先王之时也。春秋非以其不时书,则以其过制书。得时与制而犹书之者,所以重民力也。夫先王建国,诸侯受封之初,皆有城郭以域其民,岂必春秋而后为城筑?计嵗月以乆之,风雨以頽之,干戈矢石以冯陵之时,葺其不完,以为民备,犹有先王之时与制在。若乃凶年而城,凶年而邑,尤春秋之所大戒。一年而屡役,一役而两城,君子以为用民力之为已悉矣。城而帅师,某冦将至,不曰牖户绸缪,迨天之未隂雨邪?兴城造邑,犹恐劳民。筑台筑囿,何以为役?攷十二公之行事,独僖公不兴一城筑,不造一台囿,不敢轻用民力。南门才一兴役,而仲尼之笔已继于梁亡之后,此春秋责备贤者之深意也。抑吾读春秋而有惧焉。城郭之制,此公侯所以扞城其民。春秋以后,皆大夫之私城其邑。古者家不蔵甲,邑无百雉之城,本大末小,是以能固其民而无争心。叔仲谓南遗多与而役以城费,后来围费,堕费,公室一大劳动。季孙、叔孙帅师城成郛,至围成之役,定公亲徃,竟不得堕。防臧氏之邑,乃大城之,卒使武仲得以防要君而求后于鲁。武仲且尔,又何议乎?他成公以后,鲁多叛邑,非末大不掉之弊耶?栎人知有子元而不知有郑,曲沃知有栾氏而不知有晋,是假冦以兵而赍盗以粮耳。故大城国之害也。国不可无城,城不可无民,民不可无吏。有社稷人民者,盍于此乎念?岂一城一邑所能系其成败存亡之数也哉?

  春秋提纲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提纲卷十《宋陈则通撰》杂例门

  鲁宫室僭侈例

  隠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

荘二十有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廐。

  僖二十年春新作南门

  文十有六年毁泉台

  成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

定元年,立炀宫。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

呜呼!吾读汉儒之记礼,而深悲之。成王、周公之用心,终不暴自于天下后世,而伯禽亦为之诬也久矣。其言曰:「成王命伯禽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故太庙象天子之明堂,库门象天子之臯门,雉门象天子之应门。」后之读记者亦曰:「成王以此命之鲁也。」不知汉儒之为此说,其源流盖自读《春秋》之误也。彼见夫《春秋》之于祭祀也,则有郊禘之文;于宫室也,则有延廐、南门、雉门、两观之书,遂从而附防之,谓鲁人可得以用周礼。不知《春秋》正讥鲁人之不得以用周礼也。延廐、法廐、南门、法门、雉门、两观,皆非诸侯所有。《春秋》一是以新书之,盖讥其新;必有讥其故者矣。新者因其故而治之,不悟先公之恶,其罪小;新作者尽废其故而复为之,效尤先公之恶,其罪大。先公为之,已知而改之,以复诸侯之旧,足矣。或曰:「若子之言,《春秋》不以毁泉台之例讥之乎?」吁!泉台之筑不至于僭,先君为之己勿居之,则可;毁之则太甚。若夫延廐、南门、雉门、两观,则有天子之制在,岂得与先公泉台比乎?使

译鲁国筑城的条例

隐公七年夏天,筑城中丘;九年夏天,筑城郎。

桓公五年夏天,筑城祝丘;十六年冬天,筑城向;庄公二十八年冬天,筑城郿;二十九年冬天十二月,筑城诸及防;三十一年春天,在郎筑台;四月,在薛筑台;秋天,在秦筑台;三十二年春天,筑城小谷【左氏说:是为了管仲。范氏说:鲁国西北有小谷城】

文公七年春天,于是筑城郚;十二年冬天,季孙行父率领军队筑城诸及郓。

宣公八年冬天,筑城平阳。

成公四年冬天,筑城郓;九年冬天,筑城中城;十八年秋天,筑鹿囿。

襄公九年夏天,筑城费;十三年冬天,筑城防;十五年夏天,季孙宿、叔孙豹率领军队,筑城成郛;十九年冬天,筑城西郛,筑城武城。

昭公九年冬天,筑郎囿。

定公六年冬天,筑城中城;十三年夏天,筑蛇渊囿;十四年,筑城莒父及霄【这一年没有冬天】

哀公三年,季孙斯、叔孙州仇率领军队筑城啓阳;四年夏天,筑城西郛;五年春天,筑城毗;六年春天,筑城邾瑕。

唉!《春秋》记载鲁国筑城共有二十二次,难道都是讥讽吗?大城占国都的三分之一,中城占五分之一,小城占九分之一,这是先王的制度。龙星出现时戒备农事,大火星出现时致力农作,水昏正时开始种植,冬至时完工,这是先王规定的时节。《春秋》如果不是因为不合时节而记载,就是因为超过制度而记载。符合时节和制度却仍然记载的,是为了强调爱惜民力。先王建立国家,诸侯受封之初,都有城郭来限制其百姓,难道一定要等到春秋时期才筑城吗?计算岁月以长久使用,风雨使其倒塌,干戈矢石侵犯之时,修缮不完备之处,作为百姓的防备,仍然符合先王的时节与制度。如果是荒年筑城,荒年建邑,更是《春秋》所大力警戒的。一年多次役使百姓,一次役使筑两城,君子认为这是过度使用民力了。筑城而率领军队,某处寇敌将至,不是说“在窗户未坏时修补,趁天未阴雨时准备”吗?兴建城邑,尚且担心劳民。筑台筑囿,为什么要役使百姓?考察十二位鲁公的行事,只有僖公不兴筑一座城,不建造一台囿,不敢轻易使用民力。南门才刚兴役,孔子的笔触就紧接着梁国灭亡之后,这是《春秋》责备贤者深意的体现。

然而我读《春秋》而感到畏惧。城郭的制度,是公侯用来保卫百姓的。春秋以后,都是大夫私自筑城于自己的封邑。古时大夫家不藏甲兵,封邑没有百雉的大城,根本强大而枝末弱小,因此能稳固百姓而没有争心。叔仲认为南遗多给予而役使百姓筑城费,后来围攻费邑,毁坏费邑,公室遭受一次大劳动。季孙、叔孙率领军队筑城成郛,到了围攻成邑的战役,定公亲自前往,最终没能毁坏。臧氏的封邑,于是大加筑城,最终使得武仲得以凭借防邑要挟君主而在鲁国谋求后嗣。武仲尚且如此,又何必议论其他人呢?成公以后,鲁国多有叛乱的封邑,这不是枝末强大而难以控制的弊端吗?栎地的人知道有子元而不知道有郑国,曲沃的人知道有栾氏而不知道有晋国,这是借给寇敌兵器而送给盗贼粮食啊。所以大城是国家的祸害。国家不可没有城,城不可没有百姓,百姓不可没有官吏。拥有社稷和人民的人,何不在此思考?难道一城一邑就能决定成败存亡的命运吗?

春秋提纲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提纲卷十《宋陈则通撰》杂例门

鲁国宫室僭越奢侈的条例

隐公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

庄公二十三年秋天,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天三月,刻桓宫桷。二十九年春天,新延廐。

僖公二十年春天,新作南门。

文公十六年,毁泉台。

成公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

定公元年,立炀宫。二年冬天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

唉!我读汉代儒者记载的礼制,深感悲痛。成王、周公的用心,终究没有暴露给天下后世,而伯禽也被诬陷很久了。他们的话说:“成王命令伯禽世世代代用天子的礼乐祭祀周公,所以太庙像天子的明堂,库门像天子的皋门,雉门像天子的应门。”后来读这些记载的人也说:“成王以此命令鲁国。”不知道汉代儒者这样说,其源流大概是从读《春秋》的错误开始的。他们看到《春秋》在祭祀方面,有郊祀禘祭的文字;在宫室方面,有延廐、南门、雉门、两观的记载,于是附会解释,认为鲁国人可以运用周礼。不知道《春秋》正是讥讽鲁国人不能运用周礼。延廐、法廐、南门、法门、雉门、两观,都不是诸侯所应有的。《春秋》一律用“新”字记载,大概是讥讽其“新”;必然有讥讽其“故”的了。新的,是因为旧的而整治,不醒悟先公的恶行,其罪小;新作的,是彻底废弃旧的而重新建造,效仿先公的恶行,其罪大。先公做了,已知而改正,恢复诸侯的旧制,就够了。有人说:“按照你的说法,《春秋》不也用毁坏泉台的条例讥讽吗?”唉!泉台的筑造不至于僭越,先君做了自己不住,是可以的;毁坏它则太过分了。至于延廐、南门、雉门、两观,则有天子的制度在,怎么能与先公的泉台相比呢?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