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程氏春秋或问十一

春秋或问卷十    元 程端学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22–130 段

义乎?

  二年

或问曰:「公如晋,至河,乃复。」先儒谓:「意如上不请于天子,下不请于方伯,而立定公,故晋怒而公徃朝晋,辞公而复。」故明年因防而请盟于臯鼬,然乎?曰:「黄氏曰:『恐待晋之过厚也。』不独晋无此意,当时亦未尝有此说也。」

译合乎道义吗?

鲁定公二年,有人问道:“鲁定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以前的儒者说:“季孙意如对上不向周天子请示,对下不向方伯请示,就立了鲁定公,所以晋国发怒,鲁定公去晋国朝见,晋国拒绝接见并让他返回。”因此第二年借在防地会盟的机会,在臯鼬请求结盟,是这样吗?回答说:“黄氏说:‘这是担心等待晋国的态度过于优厚。’不仅晋国没有这种意图,当时也没有这种说法。”

四年

或问曰:「公防刘子诸侯于召陵,侵楚。先儒谓传书『伐』而经书『侵』,一以为罪楚,一以为陋之,何也?」曰:「此因传疑经,与一字褒贬之弊也。左氏此传错乱,不可攷。叶氏辨之矣。何以信传而疑经哉?『春秋』『伐』曰『伐』,『侵』曰『侵』,録实事而义自见者也。使本书『伐』而孔子改曰『侵』,以罪楚,以陋诸侯,则《春秋》非实録矣。」

曰:“公及诸侯盟于臯鼬。”先儒谓书“公及”为鲁志者,何也?曰:“此谷梁之说也。”予既言之矣。曰:“石氏谓书诸侯盟防天子之大夫,何也?”曰:“此褒贬之说也。”陆氏谓刘子不与者得之,若恶防天子之大夫,固当书刘子以见义,苟削刘子之名人,岂知其可恶哉!

曰:「▯伯卒于会,石氏谓齐桓伐楚,许男卒于师,书之如在国,以齐桓安之也。晋定伐楚,为臯鼬之盟,▯伯卒于防,为晋侯之德衰,然乎?」曰:「不然也。卒于师则书师,卒于防则书防,皆纪实事耳。石氏之云,其诸一字褒贬、抑扬与夺之说与?」

曰:刘卷卒,先儒谓惜贤者,闵周室,然乎?曰:不然也。以王臣而外交诸侯,岂其得义而反贤之乎?周室固所闵也,然不在刘卷卒。见义使见义于刘卷卒,则《春秋》书其葬,又何所取义乎?曰:任氏谓书卒葬者,卒于未至而诸侯有助之归其丧者,何也?曰:侵楚在三月,盟在五月。当盟之时,刘子不与,而其▯又在七月,公至之后,不可言卒于未至也。设使诸侯归其丧而书其卒葬,孔子亦助其丧而书其卒葬乎?

曰:晋衞伐鲜虞。苏氏谓昭十二年,楚灭陈、蔡,晋不救而伐鲜虞,称晋以夷之。今晋既不为蔡伐楚,楚人围蔡,亦弗之救,而于其伐鲜虞也,称晋士鞅、衞孔圉者,晋虽有乘诸侯之罪,而蔡无灭国之祸,轻重之异也,然乎?曰:不然也。此正一字褒贬之弊也。盖史有详略耳。

曰:葬刘文公、孙氏、髙氏诸儒,谓王子虎不书葬,此葬者,见其私諡且僭也,然乎?曰:不然也。王子虎不书葬,鲁不防其▯也;刘卷书葬,鲁会其▯耳,非以私諡书也。当时外诸侯有私谥刘卷者,天子大夫其諡必由天子矣,未必私谥也。且天子三公称公,故蔡公亦称公,今刘卷称公,亦未见其僭也。

曰:蔡侯以呉子及楚人战。邦衡谓凡不用我师而用彼师曰以。又谓左氏所序是楚自战而不言蔡。经下文曰呉入郢亦不书蔡。明蔡不交锋,吴自与楚战,蔡侯之意也。故不曰用而书以者,其意也。然乎?曰:不然也。以即用也。非书用则实,而书以则意也。岂有蔡侯欲报楚怨,而但以吴师不用已师之理哉?左氏不言蔡者,举大者尔。大凡论天下之事,以理为主,然后考其事迹可也。苟考其事迹而不顾理,有所不安,则无徃而不可妄言矣。今考之经文,则曰蔡侯、吴子而俱不言师者,君行师从,师不待言也。如邦衡言,则吴不称师,其可曰不用师乎?蔡不用师,吴不用师,则是无战也,而曰与楚战于柏举,何哉?故善读《春秋》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义,得其义则得其理矣。且经书「以某伐某」者多矣,如桓十四年,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经皆书曰「人」矣,断不可曰宋不以师而独以四国之师。僖二十六年,以楚师伐齐,断不可曰鲁不以师而独以楚师也。通乎彼,则邦衡之说不待辨而自破矣。曰:刘氏又谓吴称子为进之,成伯讨人,囊瓦为见一贬,何也?曰:刘氏既不暇辨《公谷》之非,而复滞于褒贬之说,故有此论也。曰:囊瓦称人,苏氏谓贱之;任氏谓陵中国以逞不义;康侯谓囊瓦贪以败国,又不能死,故「人」之者何也?曰:此皆一字褒贬,不足辨也。

  五年

或问曰:「归粟于蔡,东莱谓先王之泽犹有存焉者,任氏谓不用告饥乞籴而归之,见公恤人之患,师氏亦谓得恤邻国之道,何也?」曰:「此左氏、谷梁之意,而衡其辞者也。吾既辨之矣。」

曰:“于越入吴。”杜氏谓“于”发声也。髙氏亦谓“于越”与《汉书》“于粤”同义。盖

译鲁僖公四年

有人问道:“鲁僖公在召陵与刘子及诸侯会合,进犯楚国。以前的儒者说,《左传》记载为‘伐’,而《春秋》经文记载为‘侵’,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为了谴责楚国,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为了贬低诸侯,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因为对《左传》的记载产生怀疑而信任《春秋》经文,以及‘一字褒贬’这种弊病造成的。《左传》在这段记载上错乱,无法考证。叶氏已经辨析过了。为什么要相信《左传》而怀疑《春秋》经文呢?《春秋》中‘伐’就写‘伐’,‘侵’就写‘侵’,记录事实,其中的义理自然显现。假如史书原本写的是‘伐’,而孔子改写成‘侵’,以此来谴责楚国,贬低诸侯,那么《春秋》就不是实录了。”

有人问:“‘鲁僖公和诸侯在臯鼬结盟。’以前的儒者说,记载‘公及’是鲁国的史官所记,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谷梁传》的说法。”我已经说过了。有人问:“石氏说,记载诸侯与防地的天子大夫结盟,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褒贬的说法。”陆氏认为刘子没有参与结盟,这个说法是对的。如果厌恶防地的天子大夫,本来应当记载刘子来体现义理,如果删去刘子的名字,怎么知道他是可厌恶的呢!

有人问:“〇伯死在会盟期间,石氏说齐桓公伐楚,许男死在军中,记载他如同死在国内,是为了显示齐桓公安抚他。晋定公伐楚,举行臯鼬之盟,〇伯死在防地,是因为晋侯的德行衰败,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死在军中就记载军中,死在防地就记载防地,都是记录事实罢了。石氏所说的,大概是‘一字褒贬’、‘抑扬与夺’的说法吧?”

有人问:刘卷死了,以前的儒者说这是惋惜贤人,哀悯周王室,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身为天子的臣子却与诸侯进行外交,难道这符合义理反而称他为贤吗?周王室固然值得哀悯,但这并不体现在刘卷的死上。如果要在刘卷的死上体现义理,那么《春秋》记载他的葬礼,又取什么义理呢?有人问:任氏说,记载死和葬礼,是因为死在未到之时,而诸侯有帮助他运回灵柩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进犯楚国在三月,结盟在五月。结盟的时候,刘子没有参与,而他的〇又在七月,鲁僖公到达之后,不能说死在未到之时。假使诸侯运回他的灵柩而记载他的死和葬礼,孔子也会帮助运回灵柩而记载他的死和葬礼吗?

有人问:晋国、卫国攻打鲜虞。苏氏说,昭公十二年,楚国灭掉陈、蔡,晋国不救援反而攻打鲜虞,称晋国是为了夷狄化它。现在晋国既然不为了蔡国攻打楚国,楚国人包围蔡国,也不救援,而在攻打鲜虞时,称晋国的士鞅、卫国的孔圉,是因为晋国虽然有乘诸侯之危的罪过,而蔡国没有灭国的祸患,这是轻重不同的缘故,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这正是‘一字褒贬’的弊病。大概史书有详略罢了。

有人问:安葬刘文公,孙氏、髙氏等儒者说,王子虎不记载葬礼,这葬礼,是显示他私定谥号而且僭越,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王子虎不记载葬礼,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他的〇;刘卷记载葬礼,是因为鲁国参加了他的〇,并不是因为私定谥号而记载。当时外诸侯有私定刘卷谥号的,天子大夫的谥号必定由天子决定,未必是私定谥号。况且天子的三公称公,所以蔡公也称公,现在刘卷称公,也没有看到他僭越。

有人问:蔡侯带着吴子与楚国人作战。邦衡说,凡是不用我的军队而用别人的军队叫‘以’。又说《左传》所叙述的是楚国自己作战而不说蔡国。经文下文说吴国进入郢都也不记载蔡国。明显蔡国没有交锋,吴国自己与楚国作战,是蔡侯的意思。所以不说‘用’而写‘以’,是蔡侯的意思。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以’就是‘用’的意思。并不是写‘用’就是事实,而写‘以’就是意思。哪有蔡侯想要报复楚国的怨恨,却只用吴国的军队而不用自己的军队的道理呢?《左传》不说蔡国,是举其大者罢了。大凡议论天下的事,以理为主,然后考察其事迹是可以的。如果只考察事迹而不顾理,有所不安,那么就没有地方不可以妄言了。现在考察经文,就说蔡侯、吴子而都不说军队,是因为君主出行军队跟随,军队不必多说。如果像邦衡所说,那么吴国不称军队,难道可以说不用军队吗?蔡国不用军队,吴国不用军队,那就是没有作战,却说与楚国在柏举作战,为什么呢?所以善于读《春秋》的人,不因文句而损害辞意,不因辞意而损害义理,得其义理就得其道理了。况且经文中记载‘以某伐某’的很多,如桓公十四年,宋国人带着齐人、蔡人、卫人、陈人攻打郑国,经文都记载为‘人’了,断然不能说宋国不用军队而只用四国的军队。僖公二十六年,带着楚国的军队攻打齐国,断然不能说鲁国不用军队而只用楚国的军队。通晓那些,那么邦衡的说法不待辨析就自己破灭了。有人问:刘氏又说吴国称子是为了提升他,成伯讨伐人,囊瓦是为了见一贬,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刘氏既然没有闲暇辨析《公羊传》《谷梁传》的错误,又拘泥于褒贬的说法,所以有这样的议论。有人问:囊瓦称人,苏氏说这是轻视他;任氏说这是凌辱中原以逞不义;康侯说囊瓦贪婪导致国家败坏,又不能死节,所以称‘人’,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都是‘一字褒贬’,不值得辨析。

鲁僖公五年

有人问道:“把粮食送给蔡国,东莱说先王的恩泽还有存在的,任氏说不是通过告饥乞籴而送给的,显示公体恤他人的忧患,师氏也说得到了体恤邻国的道理,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左传》、《谷梁传》的意思,而衡量其辞意的人。我已经辨析过了。”

“于越入侵吴国。”杜氏说“于”是发语词。髙氏也说“于越”与《汉书》“于粤”同义。大概

“于于”、“越”、“粤”皆发语辞。经书“于余”、“丘亦”即其自称。书之然乎?曰:“不然也。”若为发语之辞,经于昭五年“越人与楚子伐吴”,八年“楚放公子招于越”,三十二年“吴伐越”,何以不从发语辞书“于越”,而独于此及定十四年“于越败吴”,十三年“于越入吴”而书“于越”乎?盖不通之论也。曰:“任氏谓‘于’者惊叹之辞,事善则惊叹以羙之,若‘于铄王师’、‘于皇武王’是也。事有不善则惊叹以惜之,若‘于乎小子’、‘于越入吴’之类是也。”然乎?曰:“尤不然也。”在《诗》固有惊叹之辞,在《春秋》无此书法也。《春秋》者,直书其事以见义者也,不应于国名之上而加此惊叹之辞。师氏已尝辨此说矣。其言曰:“以越之入吴为可惊叹,则吴之入楚何以不言‘于吴入楚’乎?且经书楚或谓之荆,或谓之楚,既有异称,何独于越而疑之?”师氏得之矣。

译“于于”、“越”、“粤”都是发语词。经书中“于余”、“丘亦”就是这种自称。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如果是发语词,那么《春秋》昭公五年记载“越人与楚子伐吴”,昭公八年记载“楚放公子招于越”,昭公三十二年记载“吴伐越”,为什么没有按照发语词写成“于越”,却唯独在这里以及定公十四年记载“于越败吴”,定公十三年记载“于越入吴”时写成“于越”呢?这大概是不通晓的言论。有人说:“任氏认为‘于’是惊叹之词,事情好就惊叹以赞美它,像‘于铄王师’、‘于皇武王’就是这样;事情不好就惊叹以惋惜它,像‘于乎小子’、‘于越入吴’之类就是这样。”是这样吗?回答说:“尤其不是这样。”在《诗经》中确实有惊叹之词,但在《春秋》中没有这种笔法。《春秋》是直接记载事情来体现义理的,不应该在国家名称上面加上这种惊叹之词。师氏已经曾经辨析过这种说法了。他的话说:“如果把越国进入吴国看作值得惊叹,那么吴国进入楚国为什么不说‘于吴入楚’呢?况且经书称楚国有时叫荆,有时叫楚,既然有不同的称呼,为什么唯独对越国产生怀疑呢?”师氏说得对。

八年

或问曰:「公侵齐,张氏谓阳虎用事,无军政,用兵无法,故以侵书之,然乎?」曰:「不然也。」侵,曰侵伐,曰伐,随事命辞,岂以用兵无法而改伐为侵乎?使实侵者,何以命辞乎?使侵而有法,可改书曰伐乎?是皆抑扬予夺之弊,学《春秋》者所当痛埽也。

曰:「齐国夏伐我西鄙。」许氏谓:「宣以后用兵,则侵多而伐少;被兵,则伐多而侵少。知鲁中世之衰然乎?」曰:「鲁自三家得政,其衰显矣。不俟伐少侵多而见也。」然其言亦无甚害理,特以无益于经而不取云尔。

曰:公防晋师于瓦石氏。谓晋士鞅、荀寅次于衞地,缓于救患,故不书大夫而书其师,明其失用师之道,然乎?曰:不然也。此事之义系于公防晋师,而不系于大夫名氏,故不书大夫名尔。使缓于救患,故当书大夫名氏以见其罪焉。用没其名氏,见缓于救患之义乎?且晋师救我,左氏之说固于经无是也。以书法与地势考之,未见晋师之救我也。况欲于传外生意,以去名氏见缓救患乎?无是理也。曰:先儒又谓《春秋》大法,虽师次于君,而与大夫敌。至用大众,则君与大夫皆以师为重者,何也?曰:此亦未得义系公防晋师之意,而有师重之说。夫人君之心,虽重师也,然君行师从,凡书君则师在其中矣。未有书师而君在其中者也。今此事之义,在于公不当防晋师尔。师之轻重,不在此见义也。且夫人姜氏如齐,师亦不言君与大夫名氏,亦可云以师为重乎?

曰:「从祀先公,杜氏诸儒谓先公者,闵公、僖公也。将正二公之位次,所顺非一,亲尽故通言先公焉。子独不然,亦有说乎?」曰:「杜氏诸儒谓先公闵公者,指文公时跻僖公而防闵公,今复防僖公而升闵公也。夫跻僖公,经既明言僖公矣,使今防僖公而升闵公,独不可曰从祀闵公乎?且立炀宫、立武宫,亦名言之,何独于此言先公,以啓后世纷纷之争乎?况止言从祀而不言升,又不言复,尤其不明者也。经虽简严,必不如是之晦一,不然也。且诸侯五庙,太祖之外,两昭两穆,闵、僖居文、宣、成、襄、昭之上,亲尽已祧,不应于此复升防之,二不然也。盖杜氏诸儒因左氏之意尔。左氏谓阳虎欲去三桓,顺祀先公而祈焉,故杜氏诸儒有复防僖公之语。今刘氏、冯氏既辟左氏之妄矣,不应于此复取杜氏诸儒之说也。」

  十年

或问曰:「公至自夹谷,任氏、师氏诸儒谓不至以防,而至以地,为孔子之防,异乎常防?以礼义胜而地名不可没者然乎?」曰:「不然也。」桓二年,公至自唐,盟戎也;文十七年,公至自谷,盟弑贼也;定八年,公至自瓦,防晋师也。未见其以礼义胜也,何为皆至以地乎?

曰:齐人来归郓讙、▯隂田,孙氏、邦衡诸儒谓“言来归者,明非鲁地,然乎”?曰:“不然也。来归二字,是鲁地、非鲁地皆可通称者也,非以非鲁地而称来归也。”曰:“然则先儒谓来归为齐人心服而归之者然乎?”曰:“亦不然也。来者,来鲁而已,心服不服不可知也。”曰:“师氏谓宣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不言来,见齐有惜之之意;言归又言我,见鲁有却之之心。此无系之之心,故不言我,然乎?”曰:“亦不然也。宣公以济西田赂齐,其后事齐甚谨,而齐亦自归之,吾未见其惜之也。且言“我”者,鲁史之常称,内辞也。鲁固欲之,而不可以“我”字见义也。其有系、无系,亦岂可以“我”字见义哉?此皆就一字生义之弊。

  十二年

或问曰:「堕郈,堕费,公围成。」左氏、公羊子既引先儒之说以辨之矣,抑犹有说乎?曰:「据经而论,郈与费三家自堕也,成也者,公自围也,非堕也。先儒谓『堕三都』者,信左氏之过也。使果堕成,经当书曰『公堕成』,不当书曰『公围成』。至其书至,亦当书曰『公至自堕成』,不当书曰『公至自围成』也。学者不求之经而求之传,《春秋》所以不明也。」

  十三年

或问曰:「晋赵鞅归于晋,孙氏、任氏、黎氏、石氏诸儒,虽为说不同

译鲁定公八年

有人问:“鲁定公侵犯齐国,张氏认为这是因为阳虎掌权,军队没有纪律,用兵没有章法,所以史书用‘侵’字来记载,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侵’,叫做侵伐,叫做伐,是根据具体事情来选用辞句的,难道因为用兵没有章法就把‘伐’改成‘侵’吗?如果确实是侵,又该用什么辞句呢?如果侵而有章法,难道可以改写成‘伐’吗?这些都是为了褒贬而随意增减的弊端,是学习《春秋》的人应当彻底清除的。

有人说:“齐国夏伐我西鄙。”许氏认为:“宣公以后用兵,那么‘侵’多而‘伐’少;遭受兵祸,那么‘伐’多而‘侵’少。由此可知鲁国中世的衰败了吗?”回答说:“鲁国自从三家掌握政权,其衰败已经很明显了,不必等到‘伐’少‘侵’多才能看出来。”然而他的话也没有严重违背事理,只是对理解经文没有益处,所以不采纳罢了。

有人说:“鲁定公在瓦石氏防备晋军。认为晋国的士鞅、荀寅驻扎在卫国境内,救援迟缓,所以不记载大夫的名字而记载他们的军队,以表明他们失去了用兵的道理,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这件事的意义在于鲁定公防备晋军,而不在于大夫的名字,所以不记载大夫的名字罢了。如果是因为救援迟缓,就应当记载大夫的名字以显示他们的罪过。用隐去名字的方式,能看出救援迟缓的意义吗?况且晋军来救援我们,左氏的说法本来在经文中就没有依据。根据书法和地势来考察,没有看到晋军来救援我们。何况想要在传文之外另生意义,用隐去名字来表示救援迟缓吗?没有这样的道理。有人说:“先儒又认为《春秋》的大法,虽然军队次于君主,但与大夫地位相当。等到动用大众,那么君主和大夫都以军队为重,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也未能理解意义在于鲁定公防备晋军的意思,而有军队为重的说法。人君的心,虽然重视军队,然而君主出行军队跟随,凡是记载君主,军队就在其中了。没有记载军队而君主在其中的情况。现在这件事的意义,在于鲁定公不应当防备晋军罢了。军队的轻重,不在此处体现意义。况且夫人姜氏到齐国,军队也不说君主和大夫的名字,也可以说以军队为重吗?”

有人说:“从祀先公,杜氏等儒者认为先公是指闵公、僖公。将要端正两位公的位次,所顺应的不止一方面,亲属关系已尽所以通称先公。您独自不这样认为,也有说法吗?”回答说:“杜氏等儒者认为先公是闵公,是指文公时提升僖公而防备闵公,现在又防备僖公而提升闵公。提升僖公,经文已经明确说了僖公,如果现在防备僖公而提升闵公,难道不可以说从祀闵公吗?况且建立炀宫、建立武宫,也都明确说了名字,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说先公,从而开启后世纷纷的争论呢?何况只说从祀而不说提升,又不说恢复,尤其不明确。经文虽然简练严谨,必定不会如此晦涩,这是第一点不对。况且诸侯五庙,太祖之外,两昭两穆,闵公、僖公位于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之上,亲属关系已尽已经祧迁,不应当在这里又提升防备,这是第二点不对。大概杜氏等儒者是因为左氏的意思罢了。左氏认为阳虎想要除去三桓,顺祀先公而祈祷,所以杜氏等儒者有恢复防备僖公的话。现在刘氏、冯氏已经驳斥左氏的妄说了,不应当在这里又采纳杜氏等儒者的说法。”

鲁定公十年

有人问:“鲁定公从夹谷回来,任氏、师氏等儒者认为不到以防,而到以地,是因为孔子的防备,不同于平常的防备?因为以礼义取胜而地名不可埋没,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桓公二年,鲁桓公从唐回来,是与戎人结盟;文公十七年,鲁文公从谷回来,是与弑君贼人结盟;定公八年,鲁定公从瓦回来,是防备晋军。没有看到以礼义取胜的情况,为什么都到以地呢?

有人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孙氏、邦衡等儒者认为‘说来归,表明不是鲁地,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来归’两个字,是鲁地、非鲁地都可以通称的,不是因为不是鲁地而称来归。”有人说:“那么先儒认为来归是齐人心服而归还的,是这样吗?”回答说:“也不是这样。来,是来到鲁国罢了,心服不服不可知。”有人说:“师氏认为宣公十年齐人归还我济西田,不说来,可见齐国有吝惜的意思;说归又说我,可见鲁国有推辞的心。这里没有吝惜的心,所以不说我,是这样吗?”回答说:“也不是这样。宣公用济西田贿赂齐国,其后事奉齐国非常谨慎,而齐国也自己归还了,我没有看到吝惜的意思。况且说‘我’,是鲁史的常称,是内辞。鲁国本来想要它,而不可以用‘我’字来体现意义。其有吝惜、无吝惜,又岂可以用‘我’字来体现意义呢?这都是就一个字生发意义的弊端。

鲁定公十二年

有人问:“堕郈,堕费,公围成。”左氏、公羊子已经引用先儒的说法来辨析了,还有说法吗?回答说:“根据经文来论,郈与费是三家自己堕毁的,成是鲁定公自己围困的,不是堕毁。先儒认为‘堕三都’,是相信左氏的过错。如果果然堕毁成,经文应当写‘公堕成’,不应当写‘公围成’。至于记载至,也应当写‘公至自堕成’,不应当写‘公至自围成’。学者不向经文寻求而向传文寻求,《春秋》所以不明朗。”

鲁定公十三年

有人问:“晋赵鞅回到晋国,孙氏、任氏、黎氏、石氏等儒者,虽然说法不同

,大意皆谓叛者恶辞,归者善辞,为春秋原情而赦罪,然乎?」曰:「为此说者,不惟昧夫春秋大义,抑亦暗于人情事势矣。夫赵鞅,晋之强臣也。其始也,据邑以叛,晋君畏之,故许其归国。晋国衰乱,不待言而见矣。夫人臣而叛其君,又复国自如,而以归为善辞,原情而赦罪,岂不悖哉!」

译大意都说是叛变者用恶言,归顺者用善言,为《春秋》推究本意而赦免罪过,是这样吗?」回答说:「持这种说法的人,不仅对《春秋》的大义不明,而且对人情事势也不了解。赵鞅是晋国的强臣。起初,他凭借封邑叛乱,晋君畏惧他,所以允许他回国。晋国的衰败混乱,不用多说就能看出来。身为臣子却背叛君主,又能自由地返回国都,却把归顺说成是善言,推究本意而赦免罪过,难道不荒谬吗!」

十四年

  【以下阙文】

【以上原阙十七行】道也,曷若?

弗为之为得乎?盖齐大国也,尝伯诸侯。今衞又倚齐以围戚,自然齐序衞上,何足为义哉?曰:任氏、师氏、苏氏、石氏、季氏诸儒,皆谓不系戚于衞,为《春秋》与蒯聩之有戚不与子之围父,退曼姑于齐下,为不与曼姑助其子以围父,何也?曰:此谷梁之意也。愚既辨之矣。夫《春秋》惟其不与子之围父,故直书其事以见义,岂在去一衞字、升一齐字,使人揣测而后能知哉?

  四年

或问曰:「盗杀蔡侯申,先儒引《左氏传》谓《春秋》变文书『盗』,以警有国之君,然乎?」曰:「此非知道者之言也。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使蔡侯有恶,且无可弑之理,况蔡侯将如吴,诸大夫直恐其又迁耳,非大恶也,而可弑之乎?且公孙翩同姓大夫也,而弑其君父矣。孔子于是匿其名,变其文而书『盗』,又变其文而不书其君,则是凡为君者有其过,圣人皆许其弑也,尚可以训乎?」故曰:「非有道者之言也。」曰:「孙氏谓『盗』者防贱之称,不言『弑』者,贱『盗』也,何也?」曰:「襄二十九年,阍弑呉子余祭,阍贱矣,而亦言『弑』者,盖举国之人皆臣子也,而以为贱不言『弑』,得无害于义乎?」

  五年

或问曰:「齐侯卒,先儒为说多矣,子皆不取,何也?」曰:「先儒为说虽多,莫非论齐景之不能伯,而非《春秋》所以书卒之本义,故不得而取也。」

  六年

或问曰:「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先儒谓阳生不称公子者,以景公命荼已,则篡;荼诛,不子也。又谓系之齐为正其本,则事理然乎?」曰:「不然也。阳生不称公子,与齐小白同;其称齐,亦与齐小白同。通乎彼,则通乎此矣,不烦多为说也。且阳生不子,固当书公子以见义,何为反去其公子哉?使阳生不系之齐,则不知其为何国之人;况陈乞弑逆之贼,而亦系之齐,则不以系国为义也,亦明矣。」

  七年

或问曰:「公入邾,以邾子益来。苏氏诸儒谓不言灭者,以明年吴伐鲁,鲁复邾子,故不言灭,然乎?」曰:「不然也。楚灭陈,灭蔡,其后陈、蔡皆复国,何以不书「入陈」「入蔡」乎?盖入人之国,其罪大矣;而灭人之国,其罪尤大。圣人不应改灭为入,以掩鲁之罪也。盖是时鲁虽入邾之国,而犹不灭其社稷者,畏吴之见伐也;非已灭其国,至吴见伐而始复之也。」

  八年

或问曰:「宋公入曹,以曹伯归。苏氏诸儒谓此灭曹也。其不言灭者,以曹伯好田弋,背晋奸宋,而自灭,故书『入』为春秋轻重之权衡,然乎?」曰:「不然也。此信左氏、公羊之▯也。宋入曹而已,未尝灭曹也。公羊之说,不待辨而易见。左氏之说,必待辨而始明。考之左氏,曹伯不过用公孙疆好田弋而已,未闻大恶也。而圣人遽许宋之灭曹,而改灭为入,岂理也哉?」

曰:吴伐我,刘氏谓不言鄙,受之也。犹曰吴过矣,然乎?曰:不然也。吴伐我,不言鄙,孙氏、师氏、苏氏、石氏所谓兵加于都城是已。圣人未尝改鲁史之实也。曰:先儒又谓不书曰鄙,及与呉盟者讳之,何也?曰:亦非也。吴伐我,且不讳,独讳其名乎?凡书鄙,伐之浅者也;书伐我,伐之深者也。伐之深者且书之,伐之浅者反讳之,必无是理也。设使讳之,并呉伐我不书可也。书吴伐我,而仅讳书鄙,其能免夫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之讥乎?

曰:归邾子益于邾。张氏谓:“凡取邑,少有复归之者。今鲁不遂其恶而归之,故以顺辞言之,然乎?”曰:“不然也。经书‘吴伐我’,又书‘齐人取讙及阐’,又书‘归邾子益于邾’,则是惧齐与吴,不得已而归之也。安得以归为顺辞哉!”

曰:齐人归讙及阐,先儒谓“取”者异辞,“归”者顺辞,见迁善之优,改过之大。《春秋》不讳入邾,以邾益来者,以明归益于邾之能掩其前恶而美之也。然乎?曰:不然也。吴伐鲁,齐取鲁邑,畏吴惧齐而归邾。子自取媿辱,其义昭然,

译十四年

【以下缺文】

【以上原缺十七行】道义何在呢?

不做而成就,算是得道吗?齐国是大国,曾经称霸诸侯。现在卫国又依靠齐国围攻戚地,自然齐国将卫国排在上面,这哪里值得称颂为义呢?说:任氏、师氏、苏氏、石氏、季氏等儒者,都认为《春秋》不把戚地系于卫国,是赞同蒯聩拥有戚地,不赞同儿子围攻父亲;把曼姑退居齐国之下,是不赞同曼姑帮助儿子围攻父亲,为什么呢?说:这是《谷梁传》的意思。我已经辨析过了。《春秋》只是不赞同儿子围攻父亲,所以直接记载这件事来体现大义,哪里在于去掉一个“卫”字、提升一个“齐”字,让人猜测之后才能明白呢?

四年

有人问:“‘盗杀蔡侯申’,先儒引用《左传》说《春秋》改变文字记载为‘盗’,用来警示拥有国家的君主,是这样吗?”回答说:“这不是懂道义的人说的话。君主虽然不像君主,臣子不可以不像臣子。假使蔡侯有恶行,尚且没有可以被弑杀的道理,何况蔡侯将要到吴国去,众大夫只是担心他再次迁徙罢了,并非有大恶,难道可以被弑杀吗?况且公孙翩是同姓大夫,却弑杀了他的君父。孔子在这里隐藏他的名字,改变文字记载为‘盗’,又改变文字不记载他的君主,那么凡是做君主的有过错,圣人都允许弑杀他,这还可以作为训诫吗?”所以说:“这不是有道义的人说的话。”问:“孙氏说‘盗’是防备卑贱者的称呼,不说‘弑’,是因为卑贱的‘盗’,为什么呢?”回答说:“襄公二十九年,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守门人卑贱,却也记载为‘弑’,大概是因为全国的人都是臣子,如果认为卑贱就不说‘弑’,难道不会损害大义吗?”

五年

有人问:“齐侯去世,先儒的说法很多,您都不采纳,为什么呢?”回答说:“先儒的说法虽然多,没有不是论述齐景公不能称霸的,而不是《春秋》记载‘卒’的本义,所以不能采纳。”

六年

有人问:“齐阳生进入齐国,齐陈乞弑杀了他的君主荼。先儒说阳生不称公子,是因为景公已经立荼为君,那么阳生就是篡位;荼被诛杀,阳生就不是儿子了。又说把阳生系于齐国是为了端正他的根本,那么事理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阳生不称公子,与齐小白相同;他称齐,也与齐小白相同。通晓了那个,就通晓这个了,不必多作解说。况且阳生不是儿子,本来应当记载公子来体现大义,为什么反而去掉他的公子称号呢?假使阳生不系于齐国,就不知道他是哪国人;何况陈乞是弑逆的贼臣,却也系于齐国,那么就不以系于国为义,这也明显了。”

七年

有人问:“公进入邾国,带着邾子益回来。苏氏等儒者说不记载‘灭’,是因为第二年吴国攻打鲁国,鲁国又送还邾子,所以不记载‘灭’,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楚国灭陈,灭蔡,后来陈、蔡都复国,为什么没有记载‘入陈’‘入蔡’呢?大概进入别人的国家,罪过已经很大了;而灭掉别人的国家,罪过尤其大。圣人不应把‘灭’改为‘入’,来掩盖鲁国的罪过。大概当时鲁国虽然进入了邾国,但还没有灭掉它的社稷,是畏惧吴国的讨伐;并不是已经灭了它的国家,等到吴国讨伐时才送还它。”

八年

有人问:“宋公进入曹国,带着曹伯回来。苏氏等儒者说这是灭曹。不记载‘灭’,是因为曹伯喜好打猎射鸟,背叛晋国、侵犯宋国,而自取灭亡,所以记载‘入’作为《春秋》轻重权衡的标准,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这确实相信了《左传》、《公羊传》的错误。宋国进入曹国而已,未曾灭曹。《公羊传》的说法,不必辨析就显而易见。《左传》的说法,必须辨析才明白。考察《左传》,曹伯不过是任用公孙疆喜好打猎射鸟而已,没听说有大恶。而圣人就允许宋国灭曹,把‘灭’改为‘入’,难道合乎情理吗?”

问:吴国攻打我们,刘氏说不记载‘鄙’,是接受了吴国的讨伐。还说吴国过分了,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吴国攻打我们,不记载‘鄙’,孙氏、师氏、苏氏、石氏所说的兵加于都城就是如此。圣人未曾改变鲁国史书的实录。问:先儒又说,不记载‘鄙’,以及和吴国结盟,是避讳,为什么呢?回答说:也不是。吴国攻打我们,尚且不避讳,唯独避讳它的名字吗?凡是记载‘鄙’,是讨伐程度浅的;记载‘伐我’,是讨伐程度深的。讨伐程度深的尚且记载,讨伐程度浅的反而避讳,一定没有这样的道理。假使避讳,连吴国攻打我们也不记载就可以了。记载吴国攻打我们,却仅仅避讳记载‘鄙’,难道能免除那种吃饭狼吞虎咽却问别人不用牙齿咬断食物的讥讽吗?

问:把邾子益送还邾国。张氏说:“凡是夺取城邑,很少有再送还的。现在鲁国不遂其恶而送还,所以用顺从的言辞记载,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经文记载‘吴伐我’,又记载‘齐人取讙及阐’,又记载‘归邾子益于邾’,那么是畏惧齐国和吴国,不得已才送还的。怎么能把送还当作顺从的言辞呢!”

问:齐人送还讙和阐,先儒说“取”是异辞,“归”是顺辞,显示迁善的优越,改过的重大。《春秋》不避讳进入邾国,带着邾益回来,是为了说明送还邾益给邾国能够掩盖以前的恶行而赞美它。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吴国攻打鲁国,齐国夺取鲁国城邑,畏惧吴国、惧怕齐国而送还邾国。你自己招致羞耻侮辱,其大义昭然,

恶可谓掩前恶而羙之乎?此盖泥于“取”“归”二字之弊,而昧于属辞比事之义尔。

译怎么能说是掩盖以前的过错而美化它呢?这大概是因为拘泥于“取”和“归”这两个字的弊端,而蒙蔽了对连缀文辞、类比史事这一义例的理解罢了。

十年

或问曰:「齐侯阳生卒,先儒谓齐人弑悼公,而《春秋》以卒书者,不忍以夷狄之民加中国之君,然乎?」曰:「不然也,信传之弊也。齐侯无罪而齐臣弑之,固当实书,以见齐臣之恶。设使从而掩之,不过掩齐臣之恶尔,其能显齐君之善乎?且弑君者齐人也,非吴人也,而谓不忍夷狄之民加中国之君,尤妄也。」

曰:「呉救陈,先儒谓救在夷狄,则罪在中国。吴虽夷狄,来防于戚,则进而书人;使季札聘,则又进而书子。今曷以号举而不进?之所以深着楚罪而伤中国之衰也。然乎?」曰:「不然也。戚之防,吴人之下,书鄫人矣,不可言吴鄫人也。故书吴人,非进之也。春秋书楚人多矣,岂皆进之哉?季札聘而书吴子者,以其书使,不可不言呉子也,亦非进之也。且春秋书楚子使椒、秦伯使术,亦岂进之哉?使春秋欲着楚罪而伤中国之衰,当书吴人、吴子以见义,而反以号举吴,则是抑吴而扬楚也。就先儒一字褒贬言之,且不得通。苟有脱去褒贬凡例,据经求义者,宜其无时而不通也。」

  十一年

或问曰:「齐国书帅师伐我。」先儒谓《春秋》特曰「我」者,欲省致师之由而躬自厚也。然乎?曰:「不然也。」凡曰伐、鄙伐、我,皆直书其事,以见兵加于鲁之浅深云尔。苟以书「我」为欲省致师之由而躬自厚,则「我」当训已,主一身而言,非复为内辞矣。

  十二年

或问曰:「用田赋,杜氏谓丘赋之法,因其田财赋,出马一匹,牛三头。今欲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二赋,故言田赋,然乎?」曰:「如杜氏说,当兼言家赋,不当止言田赋也。田赋之说,三传不言,所以惟左氏载仲尼之言:「敛从其薄,如是则丘亦足矣。」若贪冒无厌,虽以田赋将又不足。所谓贪冒无厌者,是指财赋而言也。盖赋有兵赋,有财赋。兵赋者,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至四丘为甸,则出革车一乘者是也。财赋者,如《周礼》九赋之法,敛民财者是也。宣公初税畆,则益田税矣。成公作丘甲,则益兵矣。益兵则益牛马在其中矣。至于哀公,不应复益牛马,其所益者财赋耳。又与仲尼「贪冒无厌,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之言脗合,故知杜氏之不然也。曰:「君举以为田赋者,家一人以为兵;贾逵以为令一井之间出一丘之赋,何也?」曰:「如君举言,则七倍于常制;如贾逵言,则十六倍于常赋。哀公虽不仁,不应如是之酷,而当时之民亦且骇而走矣。此理之决不然者也。」

  十三年

或问曰:「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孙氏、刘氏、任氏、师氏、苏氏、胡氏、石氏、王氏诸儒皆谓吴主此防,又为两伯之辞,然乎?曰:「不然也。」此信公羊之▯也。使吴主防,经当序吴子于晋侯之上;使防两伯,经当列序天下之诸侯。今晋侯序于吴子之上,而在防者三国而已,未见吴之主防与两伯之辞也。宋之防,晋赵武、楚屈建为主,而诸国之大夫列序于其下,是两伯之辞也。申之防,独书楚子,而列序诸侯于其下,是楚主防也。今黄池之防,公羊自为之辞。读《春秋》者,平心易气,据经求理,久当自见,不复一辨也。

  十四年

或问曰:「西狩获麟,先儒谓《春秋》成而麟至,然乎?」曰:「不然也。麟固圣人之祥,圣人在位而世治,麟出,祥也。虽有圣人不得志,麟且获焉,岂祥也哉?夫圣人在位而世治,则隂阳和,四时序,鸟兽草木咸若,然后麟出焉。谓之不祥,可乎?孔子生于春秋之季,歴聘诸国,老而知其终,莫我用也。于是修《春秋》以正义明道。当是时,臣弑君子弑父,夷狄制中国,陪臣执国命,麟出无应,而至于获,此天下后世之大异也。而以为《春秋》之祥,不亦悖哉?」曰:「叶氏、张氏诸儒谓麟之见获为孔子之自任,何也?」曰:「圣人虽以道自任,然其心未尝自圣也。麟之见获,虽孔子道不行之兆,然亦天下后世一大异也。孔子安得是非二百四十二年而以一已当之乎?」曰:「夹漈又谓孔子作《春秋》,其后者也。于是

译十年

有人问:“齐侯阳生去世,以前的儒者说齐国人杀了悼公,而《春秋》用‘卒’字记载,是因为不忍心让夷狄的百姓加害于中原的君主,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这是相信传注的弊端。齐侯没有罪过而齐国的臣子杀了他,本来应当如实记载,以显示齐国臣子的罪恶。假如顺从他们而掩盖这件事,不过是掩盖齐国臣子的罪恶罢了,难道能彰显齐国君主的善行吗?况且杀君的是齐国人,不是吴国人,却说因为不忍心让夷狄的百姓加害于中原的君主,尤其荒谬。”

问:“吴国救援陈国,以前的儒者说救援在夷狄,那么罪责就在中原。吴国虽然是夷狄,来在戚地防守,就进而记载为‘人’;派季札出使,就再进而记载为‘子’。现在为什么用称号举出而不进升?这是为了深刻揭露楚国的罪责而哀伤中原的衰微。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戚地的防守,吴国人的下级,已经记载为鄫人了,不能说吴国和鄫国的人。所以记载吴国人,不是进升他们。《春秋》记载楚国人很多,难道都是进升他们吗?季札出使而记载吴子,是因为记载使者,不能不说吴子,也不是进升他们。况且《春秋》记载楚子派椒、秦伯派术,难道也是进升他们吗?如果《春秋》想要揭露楚国的罪责而哀伤中原的衰微,应当记载吴人、吴子来显示大义,反而用称号举出吴国,那就是压制吴国而赞扬楚国。就以前儒一字褒贬的说法来说,尚且不能讲通。如果有抛开褒贬凡例,根据经文探求义理的人,应该无时不通顺。”

十一年

有人问:“齐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国。”以前的儒者说《春秋》特别说“我”,是想省略招致战争的缘由而自身多承担责任。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凡是说伐、鄙伐、我,都是直接记载其事,以显示兵祸加于鲁国的深浅罢了。如果认为记载“我”是想省略招致战争的缘由而自身多承担责任,那么“我”应当解释为“己”,指自身而言,就不再是内辞了。

十二年

有人问:“实行田赋,杜氏说丘赋的方法,根据田产财物赋税,出一匹马,三头牛。现在想要分别田产和家财,各为两种赋税,所以说田赋,是这样吗?”回答说:“按照杜氏的说法,应当兼言家赋,不应当只言田赋。田赋的说法,三传没有提及,所以只有《左传》记载孔子的话:‘征收应当从轻,这样那么丘赋也就足够了。’如果贪婪无厌,即使实行田赋也将又不够。所谓贪婪无厌,是指财赋而言的。大概赋有兵赋,有财赋。兵赋,是丘出一匹戎马,三头牛,到四丘为甸,就出一辆革车,是这样的。财赋,如《周礼》九赋的方法,征收百姓财物是这样的。宣公初税亩,就增加了田税了。成公作丘甲,就增加了兵员了。增加兵员就增加了牛马在其中。到了哀公,不应当再增加牛马,所增加的是财赋罢了。又与孔子‘贪婪无厌,即使实行田赋将又不够’的话吻合,所以知道杜氏的说法不对。”问:“君举认为田赋是,每家出一人作为兵员;贾逵认为命令一井之间出一丘的赋税,为什么呢?”回答说:“按照君举的说法,就是常制的七倍;按照贾逵的说法,就是常赋的十六倍。哀公虽然不仁,不应当如此残酷,而当时的百姓也将惊骇而逃跑了。这在情理上决不可能。”

十三年

有人问:“公在黄池防备晋侯和吴子。”孙氏、刘氏、任氏、师氏、苏氏、胡氏、石氏、王氏诸儒都说吴国主持这次会盟,又是两霸的辞令,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这是相信《公羊传》的谬误。如果吴国主持会盟,经文应当把吴子排在晋侯之上;如果会盟两霸,经文应当依次排列天下的诸侯。现在晋侯排在吴子之上,而在会盟的只有三国罢了,没有看到吴国主持会盟与两霸的辞令。宋地的会盟,晋赵武、楚屈建为主,而各国的大夫依次排列在他们之下,这是两霸的辞令。申地的会盟,只记载楚子,而依次排列诸侯在他们之下,这是楚国主持会盟。现在黄池的会盟,《公羊传》自己为其辩解。读《春秋》的人,平心静气,根据经文探求义理,久当自见,不再一一辩驳了。

十四年

有人问:“西狩获麟,以前的儒者说《春秋》完成而麒麟到来,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麒麟本来是圣人的祥瑞,圣人在位而世道太平,麒麟出现,是祥瑞。虽然有圣人不得志,麒麟且被捕获,难道是祥瑞吗?圣人在位而世道太平,那么阴阳调和,四季有序,鸟兽草木都顺从,然后麒麟出现。说不祥,可以吗?孔子生于春秋之末,历聘各国,年老而知其终,没有人任用他。于是修《春秋》以正义明道。当时,臣杀君子杀父,夷狄控制中原,陪臣执掌国政,麒麟出现没有应验,而至于被捕获,这是天下后世的大异象。而认为是《春秋》的祥瑞,不也悖谬吗?”问:“叶氏、张氏诸儒说麒麟被捕获是孔子的自任,为什么呢?”回答说:“圣人虽然以道自任,然而其心未曾自圣。麒麟被捕获,虽然是孔子道不行的征兆,然而也是天下后世一大异象。孔子怎么能是非二百四十二年而以一己当之呢?”问:“夹漈又说孔子作《春秋》,是后来的事。于是

鲁史之纪适至获麟,故于获麟之后不及他事,何也?」曰:「谓圣人无意于获麟,而纪事适至于是,亦非也。今观孔子弟子载获麟以后事,至孔子卒而止,当孔子之未卒,未可谓无他事也。」曰:「苏氏诸儒又谓《春秋》作于五伯之始,至于战国之初,何也?」曰:「隐、桓之际,五伯未兴也。哀公中年,战国未炽也。《春秋》所以始,所以终,愚于本义既言之矣。」曰:「任氏、师氏诸儒又谓西狩获麟,物受其害,及于幽潜,无所逃命,何也?」曰:「此论施之春狩可,施之获麟不可。当春而狩,害及幽潜,固也。若麟之获,则有大异存焉。圣人防意,则主乎获麟,而不暇论夫春狩也。」曰:「诸儒之说,子既有所不足矣,孙氏之论,岂不正大,而子亦不取,何也?」曰:「孙氏但主夷夏盛衰一节而言,以其犹有所未备也,故亦不得而取尔。」

译《鲁史》的记载恰好到获麟为止,所以在获麟之后没有记载其他事情,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说圣人对于获麟这件事没有特别的意图,只是记事恰好到这里,这也不对。现在看孔子的弟子记载获麟以后的事情,到孔子去世才停止,在孔子去世之前,不能说没有其他事情发生。」问:「苏氏等儒者又说《春秋》作于五霸兴起之初,直到战国初期,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鲁隐公、鲁桓公时期,五霸还没有兴起。鲁哀公中年,战国局势还没有炽烈。《春秋》为什么开始,为什么结束,我在解释本义时已经说过了。」问:「任氏、师氏等儒者又说西狩获麟,动物受到祸害,甚至波及到幽深潜藏之处,无处逃命,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种说法用在春季打猎上可以,用在获麟上不可以。在春天打猎,祸害波及到幽深潜藏之处,本来是这样。但如果是获麟,则存在重大的异常。圣人防备意外,主要关注的是获麟,而没有空闲去讨论春季打猎的事。」问:「各位儒者的说法,您已经认为有不足之处了,孙氏的论述,难道不是正大光明,您也不采纳,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孙氏只从夷夏盛衰这一方面来说,因为他还有考虑不周全的地方,所以也不能采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