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或问卷八 元 程端学 撰
诸侯从晋而未决,存耕谓晋悼纠合之令未严,然乎?」曰:「晋之主诸侯久矣,以厉公之暴,诸侯且不敢违,况悼公即位年虽未壮,而其号令举措,固已动人心矣。诸侯安得而疑之乎?且诸侯大夫旣至郑邑,则自当以兵属晋,岂得不受晋命而遽止于鄫乎?必无是理也。此其为晋援明矣。」
译诸侯跟随晋国而尚未决断,存耕说晋悼公纠合诸侯的命令不够严厉,是这样吗?回答说:晋国作为诸侯盟主已经很久了,凭借厉公的暴虐,诸侯尚且不敢违抗,何况悼公即位虽然年岁尚轻,但他的号令举措,本来就已经打动人心了。诸侯怎么会怀疑他呢?况且诸侯的大夫既然已经到了郑邑,就自然应当把军队归属晋国,难道会不接受晋国的命令而突然停留在鄫地吗?一定没有这种道理。这显然是晋国的援军了。
二年
或问曰:「君举谓城虎牢不系郑,为天下城之戍;虎牢系之郑,为郑戍之。故楚丘不系之衞,縁陵不系之▯,皆非一国之辞也。」朴乡讥其巧,而自为说曰:「楚丘不言衞,縁陵不言杞皆衞、杞不能有之,而齐桓城之耳。然则虎牢必近楚之地,而郑不能有之,是以诸侯城之。」二说孰优?曰:「皆近是也,皆可疑也。」城楚丘不言衞,盖鲁之楚丘也;城縁陵不言▯,未知其眞为▯也。各见之本义,此不暇辨。城虎牢不系之郑者,虎牢非郑之邑也。郑灭东虢而据之者也。故春秋书「城虎牢」而不系之郑。傥谓为天下城之而不系之郑,则戍虎牢亦为天下戍之,何必系之郑哉?此君举之说可疑者也。虎牢者,郑灭东虢为制邑,秦汉时为成臯。左氏载姜氏请制,庄公曰:「制,岩邑也。」则制属郑久矣。使郑不能有,必入于楚,而制又岩险之邑,诸侯未尝伐楚,安得遽取虎牢而灭之?其为郑有明矣。此朴郷之说可疑者也。夫朴郷辨君举「城虎牢」之非,而不辨君举「戍虎牢」之说,意必是其论矣。苟如其言,为郑戍之,则继书「楚公子贞救郑」,次年「郑公孙舍之侵宋」,诸侯复伐郑,则又非为郑戍之矣。姑阙其疑可也。虽然,二子之说,其意过于先儒所谓「不系郑为责在郑,系郑为罪诸侯亦逺矣」,余见下文。
三年
或问曰:「鸡泽之盟,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黄氏谓晋之所以伯,在得陈、郑而已,故以大夫盟。陈之臣,晋无屈已之辱,袁侨无伉君之罪,礼甚安而分甚明。」为悼之贤,论者乃谓诸侯在而大夫盟,为大夫之专。不知大夫奉君命而盟,袁侨何得为专?其说善矣,而刘氏之意亦与之符。子不从之,而复取君举康侯之说为本义者,何也?曰:「在春秋之世,诸侯下从大夫,大夫上伉诸侯而为盟。悼公独能别而盟之,则可谓贤矣。若正之以三王之道,则未也。夫诸侯自为盟,已渎先王之典,况旣盟而复使大夫盟乎?则是重渎王典,重防鬼神也。是盟虽诸侯使之,然积习则生,常人皆知大夫为可盟,而莫知其礼乐自大夫出,所以溴梁之防,大夫自盟而不可以异者耳。习闻而目习见也,故君子常慎其始。夫晋得陈、郑,然后可以安中国而郤荆楚者,其势然也。此悼公得陈之急,而惟恐失袁侨之心,故汲汲使大夫而与之盟。就伯者论,可谓知防而识势;以王道论,则行一不义,虽得天下弗为。陈、郑既不可失,不义又不可为,圣人于此必有以权其轻重而处之矣。若康侯之论,庻防近之,予焉得顺当时之习而许悼公之贤哉?」故曰:「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五年
或问曰:「戍陈,孙氏、高氏,谓与城楚丘同义,然乎?」曰:「不同也。楚丘之名,三传虽言衞邑,以经文考之,则鲁邑也。又无上下文势可观。今戍陈,则灼知其为陈而无他矣。又以上文诸侯防于戚,下文诸侯救陈观之,则知诸侯皆戍,无縁独鲁也。但鲁史仅书本国之事,而孔子因之不革耳。何得与城楚丘同义哉!」
十年
或问曰:「戍郑虎牢,先儒有谓虎牢不系郑,则责在郑戍;而系郑,则罪诸侯。罪诸侯者,责伯主之寡谋,然乎?」曰:「不然也。城虎牢不系郑,戍虎牢系郑者,鲁史之旧,夫子因之而不革耳。当时鲁史不过纪其事实,未有垂教之意也。迨夫子取之以垂教,亦不过曰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而已。由此观之,一字襃贬之说,有不待辨而见也。夫不寓意于一事之间,而寓意于一字一句之表,《春秋》岂不晦且艰哉?」余见本义,此不复辨。
曰:「楚公子贞帅师救郑。先儒谓《春秋》以救许、楚,所以深罪诸侯不能保郑。曽荆楚之不若然乎?曰:救固有善者矣。然夷狄之救郑,乃为一已之计,非公天下之大义也。况合天下之诸侯而伐郑之从楚,楚敢以大夫帅师而救郑,以抗中国?则见夷狄之横,而中国之衰甚矣。何许之有!」
十一年
或问曰:「作三军,先儒皆谓三军乃鲁之旧三家废公室之三军,而各
译二年
有人问:“君举认为‘城虎牢’不连属郑国,是为天下修筑戍守之地;‘戍虎牢’连属郑国,是为郑国戍守。所以‘城楚丘’不连属卫国,‘城缘陵’不连属杞国,都是不专指一国的说法。”朴乡讥讽这种说法过于巧辩,并自己解释说:“‘城楚丘’不提及卫国,‘城缘陵’不提及杞国,都是因为卫、杞两国无力占有这些地方,而是由齐桓公修筑的。那么‘城虎牢’必定靠近楚国土地,郑国无力占有,所以由诸侯修筑。”这两种说法哪种更好?回答说:“都接近正确,也都值得怀疑。”“城楚丘”不提及卫国,大概那是鲁国的楚丘;“城缘陵”不提及杞国,不知道它是否真的是杞国的。各自依据本义,这里来不及辨析。“城虎牢”不连属郑国,是因为虎牢不是郑国的城邑。那是郑国灭掉东虢后占据的地方。所以《春秋》记载“城虎牢”而不连属郑国。如果说为天下修筑而不连属郑国,那么“戍虎牢”也应为天下戍守,何必连属郑国呢?这是君举的说法值得怀疑的地方。虎牢,是郑国灭掉东虢后作为制邑,秦汉时称为成皋。《左传》记载姜氏请求制邑,庄公说:“制,是险要的城邑。”那么制邑归属郑国已经很久了。假如郑国不能占有,必定落入楚国,而制邑又是险要的城邑,诸侯未曾讨伐楚国,怎么能突然夺取虎牢并灭掉它呢?它属于郑国是明显的。这是朴乡的说法值得怀疑的地方。朴乡辩驳君举关于“城虎牢”的说法不对,却没有辩驳君举关于“戍虎牢”的说法,意思一定是认为他的论述正确。如果按照他的说法,是为郑国戍守,那么接着记载“楚公子贞救郑”,次年“郑公孙舍之侵宋”,诸侯又讨伐郑国,那就又不是为郑国戍守了。暂且存疑是可以的。虽然如此,这两人的说法,其用意超过了先儒所说的“不连属郑国是责备郑国,连属郑国是归罪诸侯,这也太远了”,我在下文另有见解。
三年
有人问:“鸡泽之盟,豹与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黄氏认为晋国之所以称霸,在于得到陈、郑两国,所以让大夫结盟。陈国的臣子,晋国没有委屈自己的耻辱,袁侨没有对抗君主的罪过,礼节很安稳而名分很明确。”因为悼公贤明,议论的人却说诸侯在场而大夫结盟,是大夫的专断。不知道大夫奉君主之命结盟,袁侨怎么能算是专断?这种说法很好,而刘氏的意思也与它相符。你不跟随他们,反而取用君举、康侯的说法作为本义,为什么呢?回答说:“在春秋时代,诸侯向下顺从大夫,大夫向上对抗诸侯而结盟。悼公唯独能区别对待而分别结盟,这可以说是贤明了。但如果用三王的正道来衡量,则还不够。诸侯自己结盟,已经亵渎了先王的典制,何况已经结盟又让大夫结盟呢?这是重重亵渎王典,重重冒犯鬼神。这盟约虽然是诸侯指使的,但积习就会产生,常人都知道大夫可以结盟,却不知道礼乐出自大夫,所以溴梁之会,大夫自己结盟而不能有别的做法。这是习惯听闻和亲眼所见,所以君子常常谨慎开端。晋国得到陈、郑,然后可以安定中原而抵御荆楚,这是形势使然。这是悼公急于得到陈国,而惟恐失去袁侨的心,所以急切地让大夫与他结盟。从霸者的角度论,可以说是懂得防备而识时势;从王道的角度论,则做一件不义的事,即使得到天下也不做。陈、郑既不可失去,不义的事又不可做,圣人在这里必定有权衡轻重而处置的方法。如果康侯的论述,大概接近于此,我怎么能顺从当时的习气而赞许悼公的贤明呢?”所以说:“仁人,端正其义而不谋求其利,阐明其道而不计较其功。”
五年
有人问:“戍守陈国,孙氏、高氏认为与‘城楚丘’意义相同,对吗?”回答说:“不相同。楚丘之名,三传虽然说是卫国城邑,根据经文考察,则是鲁国城邑。又没有上下文势可以观察。现在‘戍陈’,则明确知道它是陈国而没有其他可能。又根据上文诸侯在戚地会盟,下文诸侯救陈来看,则知道诸侯都戍守,无缘无故只有鲁国戍守。只是鲁国史书只记载本国之事,而孔子沿袭它没有改变罢了。怎么能与‘城楚丘’意义相同呢!”
十年
有人问:“戍守郑国的虎牢,先儒有说虎牢不连属郑国,则责备在郑国戍守;而连属郑国,则归罪诸侯。归罪诸侯者,是责备霸主缺乏谋略,对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城虎牢’不连属郑国,‘戍虎牢’连属郑国,是鲁国史书的旧例,孔子沿袭它而没有改变罢了。当时鲁国史书不过记录事实,没有垂示教化的意思。等到孔子取用它来垂示教化,也不过是说直书其事,而善恶自然显现罢了。由此看来,一字褒贬的说法,不用辩驳就能明白。如果不寄托意旨于一事之间,而寄托意旨于一字一句之外,《春秋》岂不晦涩且艰难吗?”我在本义中另有见解,这里不再辩驳。
说:“楚公子贞率领军队救郑。先儒说《春秋》记载救许、救楚,是为了深罪诸侯不能保护郑国。难道还不如荆楚吗?回答说:救郑本来有善意的。然而夷狄救郑,是为一己之计,不是公天下的大义。何况联合天下的诸侯讨伐跟随楚国的郑国,楚国敢以大夫率领军队救郑,来对抗中原?这就看出夷狄的横行,而中原的衰败严重了。有什么可赞许的呢!”
十一年
有人问:“作三军,先儒都说三军是鲁国旧有的三家废黜公室的三军,而各自
有其一,谓之作三军者何也?」曰:「若鲁旧有三军,而三家但各有其一,经必书曰『取三军』,或曰『分三军』,必不曰『作三军』也。作者,前之所未有者也,犹曰『作丘甲』之类也。昭五年必不书曰『舎中军』,惟其民少数而不及中军之数,又伯主将徴大国三军之赋,又季氏欲取一军,而使孟孙、叔孙共取一军,故舍中军而复其二军之旧,此事之较然者也。」刘氏曰:「至襄而作三军,明襄之前未有三军也。及其舎之也,又曰『舎中军』,明二军犹在也。其言可谓约而明矣。」曰:「《诗》何以言『公徒三万,公车千乘』也?」曰:「诗人之辞,举其大略以颂僖公耳,而主意则不在是也。且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则二军者二万五千人,颂人之辞但形容其大而不言其小,但形容其众而不言其寡,《诗》言三万亦何伤哉?若鲁旧有三军,则为三万七千五百人,在《诗》当言四万,不可言三万。故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其曰『公车千乘』亦緫言其车乘之多耳。说《春秋》者执此说以意鲁之有三军,不已泥乎?」曰:「叶氏又谓至成公而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以四卿见其鞌之战,则又加于三军者何也?」曰:「在《周礼》固有一卿一军之法,成公之时鲁地不加辟,鲁民不加众,安得公徒五万哉?鞌之战特四卿并将耳,或二卿合将一军,四卿则将二军,或一卿不及万二千五百之数,亦不可考也。」曰:「夹漈又谓宣成以来鲁有五卿,卿专一军,及季氏逐东门氏而立婴齐,又将逐臧孙纥而立臧为东门,二家弱而不能军其民,故三家分为二军而专之者何也?」曰:「此于经传无据,特揣度而为此言耳。若五卿各一军,鲁之出征者当有六万二千五百人,虽成公作丘甲不过三増其一而已,不应倍差鲁人之旧数也。」又若三家是时已分五军而将之,当分为三军,不应反分为二军,而三家共将之也。经亦不可言作三军。昭五年,不可言舎中军也。说《春秋》者,当据经求义,三传之谬,且不足据,况于三传之外,因縁生义,求合经者,犹方厎而圎盖,难乎其合矣。
译“有其一,谓之作三军者何也?”回答说:“如果鲁国原本就有三军,而三家各自只拥有其中一军,那么《春秋》必定会记载为‘取三军’,或者记载为‘分三军’,一定不会记载为‘作三军’。‘作’的意思是以前所没有的,就像记载‘作丘甲’之类一样。昭公五年必定不会记载为‘舍中军’,只是因为民众数量少而达不到中军的编制人数,加上霸主将要征收大国三军的赋税,又因为季氏想要独占一军,而让孟孙、叔孙共同拥有一军,所以舍弃中军而恢复两军的旧制,这是非常清楚的事情。”刘氏说:“到了襄公时才作三军,说明襄公之前没有三军。等到后来舍弃它时,又说‘舍中军’,说明两军仍然存在。这种说法可以说是简约而明白了。”问:“《诗经》为什么说是‘公徒三万,公车千乘’呢?”回答说:“《诗经》中的言辞,只是大概地列举来颂扬僖公罢了,而主要用意并不在此。况且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那么两军就是二万五千人,颂扬之辞只是形容其多而不说其少,只是形容其众而不说其寡,《诗经》说三万又有什么妨害呢?如果鲁国原本就有三军,那就是三万七千五百人,在《诗经》中应当说四万,不能说三万。所以说:‘解说《诗经》的人不要拘泥于文字而损害文辞,不要拘泥于文辞而损害原意。’至于说‘公车千乘’,也是总说其车马众多罢了。解说《春秋》的人拿着这种说法来推测鲁国有三军,不是太拘泥了吗?”问:“叶氏又说,到了成公时,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以四位卿的身份出现在鞌之战中,这又超过了三军,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在《周礼》中本来有一卿统领一军的制度,成公之时鲁国的疆域没有扩大,鲁国的民众没有增多,怎么会有五万公徒呢?鞌之战只是四位卿都担任将领罢了,或许是两位卿合领一军,四位卿就统领两军,或者一位卿统领的人数达不到一万二千五百之数,这也无法考证了。”问:“夹漈又认为,从宣公、成公以来鲁国有五卿,卿各专领一军,等到季氏驱逐东门氏而立婴齐,又将驱逐臧孙纥而立臧为东门,这两家势弱而不能统领其民众,所以三家分为两军而专领之,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这在经传中没有依据,只是猜测而这样说罢了。如果五卿各领一军,鲁国出征的人应当有六万二千五百人,即使成公实行丘甲制也不过是增加三分之一而已,不应该与鲁国旧有的数目相差一倍之多。”又如果说三家当时已经分领五军,应当分为三军,不应该反而分为两军,而由三家共同统领。经文中也不能说作三军。昭公五年,也不能说舍中军。解说《春秋》的人,应当依据经文探求义理,三传的谬误尚且不足以作为依据,何况在三传之外,牵强附会地生发义理,以求符合经文,这就像用方形的底座去配圆形的盖子,很难契合了。
曰:同盟于亳城北。先儒多谓郑复从楚伐宋,故书同盟。尤其旣同又叛,然乎?曰:不然也。同盟之义,见于庄十六年,详矣。非因郑之叛而书同盟也。且「同」之一字,谓鲁史当时之笔邪?鲁史岂能预知郑之叛而先书同盟以待郑?谓鲁史见郑之叛盟而追书邪?则史无二笔。谓孔子修《春秋》而追书邪?则孔子不改旧史。三者无一可也。夫《春秋》书同盟者多矣,有同盟而叛者,亦有同盟而不叛者。读《春秋》者,何以辨此为?又叛而书同,彼为不叛而书同乎?且《春秋》单书盟而又叛者,亦多矣。《春秋》何不悉改为同盟哉?
曰:「防于萧鱼,先儒之论,孰优?曰:朴郷之论最优。其言曰:『此悼公之盛也,而君子亦有不满焉。何以言之?甚矣,悼公再伯之难也。晋楚所争者二,其一陈也,其一郑也。悼公绍文襄之烈,凡有盟防,诸侯麕至。向也,郑从楚,城虎牢,而郑始服;向也,陈从楚,盟鸡泽,而陈来防。自是,陈郑即中国矣。而楚之仇于郑、陈者亦如之。是故再防于戚,为戍陈也,而楚公子贞为是伐陈,诸侯于是有救陈之师。又明年,而公子贞围陈,诸侯于是有鄢之防,凡以争陈也。郑侵蔡而获公子燮,则楚伐郑;郑受盟于楚,则晋伐郑;郑同盟于戏,则楚伐郑;郑为楚伐宋,则晋又伐郑。诸侯戍郑虎牢,则楚救之;郑公孙舍之侵宋,晋伐之;郑同盟于亳城北,则楚师至;楚子、郑伯伐宋,则晋师来,凡以争郑也。然而陈卒从楚,而晋不能争;郑卒从晋,而楚不能争。何也?无他,郑近晋而陈近楚也。』观范宣子之言曰:『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徃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从,可吁?此晋之所以不能争陈欤?』观子展之谋曰:『吾与宋为恶,诸侯必至,吾从之盟,楚师至,吾又从之,则晋怒甚矣。晋能骤来,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吁!此楚之所以不能争郑欤?』夫惟陈近于楚,而民朝夕急也,故其望于晋也缓;夫惟晋能骤来,而楚将不能也,故其从于晋也急。自鄢之防,陈侯逃归,而中国之防盟不复有陈;自萧鱼之防,郑伯实与,而楚之威令不能行于郑者二十年。由此故也。夫以悼公再伯之烈,其所可称道者不过萧鱼之会而止。以盟则不能如屈完之来,以战则不能如城濮之师。然以荆楚方强,子囊为政,而凛然有惮晋之心,虽或时帅师从以示不怯,而卒不敢以陵驾中国者,岂无故哉?观子囊之言曰:『今吾不能与晋争,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皁▯不知迁业。君明臣忠,上逊下竞。当是时也,晋不可敌。然则晋悼之所以能服楚者,固有道矣。然尝评悼公之伯,而独于防呉之事深不满焉。悼公之所以急于防呉者,固将以挠楚也。然呉犹楚也,急于为挠楚之谋,而不知适以啓呉人之衅。楚患虽微,呉忧方大。异时骎骎强盛,以至于黄池之防,而春秋终矣。是悼公之为,也不亦可惜也哉。抑悼公之所以为大失者,尤在于大夫之专也。鸡泽之防,诸侯实在,而使大夫盟;甚至邢丘之防,大夫得以防诸侯;而向之防,则直以大夫而已。以悼公之贤,而不能抑大夫之专,又从而张之,是将谁咎哉?至于鄫尝预防,而聴莒人之灭鄫。莒鲁同盟,而不恤莒人之仇。鲁进齐世子光于诸侯之上,而不知班序之乱。要皆未纯乎王道者,无他,急于得陈,则不暇恤大夫之专;盟幸莒已服,则不暇恤鄫鲁之怨;喜齐世子之先朝,则虽跻之诸侯之上,不顾也。盖其设心措虑,全在制楚,而其他皆未之及,此所以不能如桓文之盛欤。
十四年
或问曰:「叔孙豹防晋荀偃伐秦,左氏叙其事详矣,而子疑焉,何邪?」曰:「大抵左氏杂采外史与百家之说,又自为言以售已见,多不可据。故今此传本欲售夫齐崔杼、宋华阅、仲江防伐秦不书惰也,向之防亦如之。北宫括不书于向,书于伐秦,摄也之说,而为此迁延之意。愚故择其甚者
译说:在亳城北结盟。以前的儒者大多认为郑国又跟随楚国攻打宋国,所以记载为“同盟”。这是为了彰显郑国既结盟又背叛的行为,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同盟”的含义,在庄公十六年已经详细记载过了。并不是因为郑国背叛才记载为“同盟”。况且“同”这个字,是鲁国史官当时的笔法吗?鲁国史官怎能预知郑国会背叛,而先记载“同盟”来等待郑国呢?是说鲁国史官看到郑国背叛盟约而追记的吗?那么史官没有两种笔法。是说孔子修订《春秋》而追记的吗?那么孔子不改动旧史。这三种说法没有一种是可行的。《春秋》记载“同盟”的地方很多,有结盟后背叛的,也有结盟后不背叛的。读《春秋》的人,凭什么来分辨这种情况呢?又是背叛后记载为“同”,还是不背叛也记载为“同”呢?况且《春秋》只记载“盟”而又背叛的,也很多。《春秋》为什么不全都改为“同盟”呢?
说:“萧鱼之盟,以前儒者的议论,谁的观点更好?回答说:朴乡先生的议论最好。他说:‘这是晋悼公的盛世,但君子对此也有不满。为什么这么说呢?晋悼公再次称霸的困难太大了。晋国和楚国争夺的两个地方,一个是陈国,一个是郑国。悼公继承文公、襄公的功业,凡是举行盟会或戍守,诸侯都聚集而来。以前,郑国跟随楚国,修筑虎牢城,郑国才开始臣服;以前,陈国跟随楚国,在鸡泽结盟,陈国才来戍守。从此,陈国和郑国就归附中原了。而楚国对郑国、陈国的仇恨也像以前一样。所以在戚地再次戍守,是为了戍守陈国,楚国公子贞因此攻打陈国,诸侯于是有救援陈国的军队。又过了一年,公子贞围攻陈国,诸侯于是有鄢地的戍守,这都是为了争夺陈国。郑国侵犯蔡国并俘获公子燮,楚国就攻打郑国;郑国接受楚国的盟约,晋国就攻打郑国;郑国在戏地结盟,楚国就攻打郑国;郑国为楚国攻打宋国,晋国又攻打郑国。诸侯在虎牢戍守郑国,楚国就救援;郑国公孙舍之侵犯宋国,晋国攻打他;郑国在亳城北结盟,楚军就到了;楚子、郑伯攻打宋国,晋军就来了,这都是为了争夺郑国。然而陈国最终跟随楚国,晋国不能争夺;郑国最终跟随晋国,楚国不能争夺。为什么呢?没有别的,郑国靠近晋国而陈国靠近楚国。’看范宣子的话说:‘楚国人讨伐有二心的国家而立子囊为令尹,一定会改变行为并迅速讨伐陈国。陈国靠近楚国,百姓早晚都处于危急之中,能不前往吗?拥有陈国,不是我们的事。没有陈国而跟随我们,可以吗?这就是晋国不能争夺陈国的原因吧?’看子展的谋划说:‘我和宋国交恶,诸侯一定会来,我跟随他们结盟,楚军来了,我又跟随他们,那么晋国的愤怒就会很大。晋国能迅速到来,楚国将不能,我就坚定地跟随晋国。唉!这就是楚国不能争夺郑国的原因吧?’正因为陈国靠近楚国,百姓早晚都处于危急之中,所以他们对晋国的期望迟缓;正因为晋国能迅速到来,而楚国不能,所以他们跟随晋国急切。自从鄢地戍守,陈侯逃归,中原的盟会就不再包括陈国;自从萧鱼之盟,郑伯实际参与,楚国的威令在郑国二十年不能施行。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凭借悼公再次称霸的功业,他所值得称道的不过是萧鱼之会罢了。论盟会,不能像屈完那样前来;论战争,不能像城濮之战那样。然而因为荆楚正强盛,子囊执政,却凛然有畏惧晋国之心,虽然有时率领军队跟随以示不胆怯,但最终不敢凌驾于中原之上,难道没有原因吗?看子囊的话说:‘现在我不能与晋国争夺,晋君善于用人而任用他们做事没有失误,选拔官员不轻易更换,正卿让位于贤能,大夫不失职守,士人致力于教化,百姓努力从事农业,商人、工匠、皂隶不知道改换职业。君主英明臣子忠诚,上级谦逊下级竞争。在这个时候,晋国不可抵挡。那么晋悼公之所以能制服楚国,本来是有道理的。然而曾经评论悼公的霸业,唯独对防备吴国这件事深感不满。悼公之所以急于防备吴国,本来是想以此牵制楚国。然而吴国也像楚国一样,急于谋划牵制楚国,却不知道正好开启了吴人的祸端。楚国的祸患虽然微小,吴国的忧患正大。后来吴国渐渐强盛,以至于黄池之会,而《春秋》也就结束了。这是悼公的做法,不也很可惜吗?况且悼公之所以犯大错,尤其在于大夫专权。鸡泽之会,诸侯都在场,却让大夫结盟;甚至邢丘之会,大夫得以主持诸侯的盟会;而向地的会盟,则直接由大夫主持。凭借悼公的贤能,却不能抑制大夫的专权,反而助长它,这能怪谁呢?至于鄫国曾预先戍守,却听任莒人灭掉鄫国。莒国和鲁国结盟,却不顾莒人的仇恨。鲁国把齐世子光排在诸侯之上,却不知道班序的混乱。这些都是不纯粹符合王道的,没有别的,急于得到陈国,就不暇顾及大夫的专权;庆幸莒国已经臣服,就不暇顾及鄫国和鲁国的怨恨;喜欢齐世子先朝见,就即使把他排在诸侯之上,也不顾惜。大概他的用心思虑,全在于制服楚国,而其他都没有顾及,这就是不能像齐桓公、晋文公那样兴盛的原因吧。
十四年
有人问:“叔孙豹在晋国荀偃伐秦时戍守,左氏叙述这件事很详细,而你怀疑它,为什么呢?”回答说:“大体上左氏杂采外史和百家的说法,又自己说话来推销自己的见解,大多不可依据。所以现在这个传本想要推销齐崔杼、宋华阅、仲江戍守伐秦不记载懒惰,向地的戍守也像这样。北宫括不在向地记载,而在伐秦时记载,摄政的说法,而为此拖延之意。我所以选择其中严重的”
,附之以刘氏之辨,而姑置前说于本义之闲,使读者自考焉。观晋之一伐秦,而终春秋之世,秦不敢报晋,则左氏之说岂无疑哉?」
译并附上刘氏的辨析,而暂且将前人的说法置于《本义》的间隙之中,让读者自己去考证。观察晋国第一次讨伐秦国,而直到春秋时代结束,秦国都不敢报复晋国,那么左氏的说法难道不值得怀疑吗?
十五年
或问曰:「刘夏逆王后于齐,孙氏谓刘夏非三公,故齐姜归于京师,略而不书,然乎?」曰:「不然也。不书齐姜归于京师者,归之时无所讥也,非为刘夏非三公而不书也。夫齐姜归于京师,礼也,春秋无讥焉,无讥则不书。刘夏逆王后于齐,则讥矣,何以有讥?讥刘夏非公也。故曰:『春秋不书常事。』」曰:「然则刘氏康侯谓不称使为不与天子之使,刘夏者然乎?」曰:「不然也。此抑扬予夺之说之▯也。苟以不称使为不与,则凡春秋称王使者皆与之乎?是以知其不然也。」曰:「杜氏谓使上卿逆,而公监之,康侯取焉,亦可信乎?」曰:「杜氏康侯信左氏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之说,而意其为礼尔,于礼文无考也,吾未知其必然也,姑阙以俟知者。」
曰: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公救成,至遇常山。谓武备不谨,成郛见围,救患当速,乃复畏避。公之所为,可知然乎?曰:未也。夫圣人常责人始谋之不慎,而不责人事势之已壊。故书公子季友卒,而季孙行父复见;公子牙卒,而公孙兹复见;公子庆父奔莒,而公孙敖复见者。《春秋》慎始之防意也。自后歴书三家之专政,至襄公时,则已三家其民矣。况襄为庸主,不能拨乱反正,君弱兵少,宜其救成而仅至遇也。其后昭公客死,则祸之极也。昔司马公作《通鉴》,托始于三家之分晋,而朱子首述见防之言。故《春秋》属辞比事,拳拳于履霜之戒。若据事责人,末之难矣。曰:然则莘老谓襄公不敢抗齐以自取危亡然乎?曰:亦未也。襄公为国不能修徳正刑,而坐视国政至于如此,岂无可讥?然当齐之伐,而冒然一进,以取败辱,国丧身,岂良谋哉?曰:然则孙氏、髙氏以不书次为非讥何也?曰:当时齐兵去留缓速不可知,襄公进退迟久不可辨,岂可以不书次为非讥哉?且至遇与次,理势自不可同,何必执此以求彼之必同哉?
曰:季孙、叔孙帅师城成郛。常山谓由不能救成,故成郛见壊而城也。然乎?曰:不然也。黄氏尝论之矣,其言曰:鲁自作三军,鲁民尽为三家所有,而成又孟氏之私邑。诸家反责襄公不能救成,致郛壊,而非时以城,殆熟于耳闻而不察之论也。曰:张氏又谓待事之无及,敌去而后城,为已晩者,然乎?曰: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也。此事舍三家而论,则诚若张氏之讥。今季孙、叔孙帅师而城孟氏之私邑,乃独讥其城之已晩,岂免放饭流歠而齿决是务之讥乎?
十八年
或问曰:「晋侯与诸侯同围齐,先儒皆以诸侯同心疾齐而书『同』者,何也?」曰:「此一字褒贬之弊也。六国围新城,十二国围许,九国围彭城,皆不言『同』,岂必同心而能成围哉?邾、莒党齐而伐鲁,见于经者详矣。今皆廹于晋命而围齐,亦岂与诸侯同心疾齐者乎?《汤誓》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周大诰》曰:「王害不违卜?」王者之师尚然,况伯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能悉同心也哉?曰:「诸侯不同心,何以能围齐也?」曰:「其闲亦有同心者矣。然《春秋》非以同心之故而书『同围』也。『同围』者,共围而已耳,而同怒齐之意在其中矣。」
曰:“曹伯负刍卒于师,许氏谓负刍之罪不容于尧舜之世。《春秋》书‘卒’与‘▯’,以刺王政之不行,然乎?”曰:“不然也。负刍杀世子,见于传,不见于经。孔子作《春秋》,将使人寻传以见义乎?抑亦据经比事以见义乎?夫经不待传而自明者也。读《春秋》者,则亦据经比事以见义而已矣。”
十九年
或问曰:「公至自伐齐,先儒谓围齐以伐,致见灵公无道,宜得诸侯之伐,而免其围齐之罪,为春秋沮横逆、抑强▯之意,然乎?」曰:「不然也。凡诸侯出兵,必告于庙,曰『将伐某』。及其伐而围也,乃伐中之一事,安得预拟围齐而以围告乎?然则出以伐告,明矣。出以伐告,则归亦以伐至,理之常也。且『致伐』者,鲁史之辞也。夫子因之,以见所告非所事,与其久近逾时云尔。不识当时史氏,
译十五年
有人问道:“刘夏从齐国迎接王后,孙氏认为刘夏不是三公,所以齐姜回到京师,史书略去不写,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不记载齐姜回到京师,是因为她回去的时候没有什么可讥讽的,并不是因为刘夏不是三公而不记载。齐姜回到京师,是符合礼制的,《春秋》没有讥讽,没有讥讽就不记载。刘夏从齐国迎接王后,则有讥讽,为什么有讥讽?是讥讽刘夏不是三公。所以说:‘《春秋》不记载平常的事。’”又问:“那么刘氏康侯认为不称‘使’是不赞同天子派遣使者,刘夏的情况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这是关于褒贬取舍的说法的谬误。如果认为不称‘使’就是不同意,那么凡是《春秋》称王派遣使者的都同意吗?由此可知不是这样。”又问:“杜氏认为派遣上卿去迎接,而国君监督他,康侯采纳了这个说法,也可以相信吗?”回答说:“杜氏和康侯相信左氏关于官师跟随单靖公迎接王后的说法,而推测这是符合礼制的,但在礼制的文献中没有考证,我不知道这是否必然如此,暂且存疑以待明白的人。”
有人说:“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成地。鲁公救援成地,到了遇常山。有人说武备不谨慎,成地的外城被围,救援祸患应当迅速,却反而畏惧躲避。鲁公所做的,可以这样理解吗?”回答说:“不可以。圣人常常责备人起初谋划不谨慎,而不责备人事势已经败坏。所以记载公子季友去世,而季孙行父再次出现;公子牙去世,而公孙兹再次出现;公子庆父逃到莒国,而公孙敖再次出现。这是《春秋》慎始的警戒之意。此后历数三家专权,到襄公时,百姓已经属于三家了。何况襄公是平庸的君主,不能拨乱反正,君权弱兵力少,他救援成地仅仅到达遇地,是理所当然的。后来昭公客死他乡,那是祸患的极致。从前司马光作《资治通鉴》,假托始于三家分晋,而朱熹首先陈述见微知著的言论。所以《春秋》通过措辞和比较事件,拳拳告诫履霜之戒。如果根据结果来责备人,那就难了。”又问:“那么莘老认为襄公不敢对抗齐国以免自取危亡,是这样吗?”回答说:“也不可以。襄公治理国家不能修德正刑,而坐视国政到了这种地步,难道没有可讥讽的吗?然而当齐国攻打时,贸然进军,招致败辱,国家丧亡,难道是良策吗?”又问:“那么孙氏、高氏认为不记载‘次’(驻扎)是没有讥讽,为什么呢?”回答说:“当时齐军去留缓速不可知,襄公进退迟久不可辨,难道可以不记载‘次’就认为没有讥讽吗?况且到达遇地与驻扎,情理和形势自然不同,何必执着于此来要求彼必须相同呢?”
有人说:“季孙、叔孙率领军队修筑成地的外城。常山认为因为不能救援成地,所以成地的外城被毁坏而修筑。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黄氏曾经论述过,他说:鲁国自从设立三军,鲁国百姓全部为三家所有,而成地又是孟氏的私邑。诸家反而责备襄公不能救援成地,导致外城毁坏,并在不合时宜的时候修筑,这大概是熟闻耳而不加考察的言论。”又问:“张氏又说等待事态无可挽回,敌人离开后才修筑,为时已晚,是这样吗?”回答说:“这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这件事抛开三家来讨论,确实像张氏的讥讽。现在季孙、叔孙率领军队去修筑孟氏的私邑,却只讥讽修筑得太晚,难道能避免那种只顾大口吃饭大口喝酒却讲究细嚼慢咽的讥讽吗?”
十八年
有人问道:“晋侯与诸侯共同包围齐国,先儒都认为诸侯同心痛恨齐国而记载‘同’,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一字褒贬的弊端。六国包围新城,十二国包围许国,九国包围彭城,都不说‘同’,难道一定要同心才能完成包围吗?邾、莒党同齐国而攻打鲁国,在经文中记载得很详细。现在都迫于晋国的命令而包围齐国,难道也与诸侯同心痛恨齐国吗?《汤誓》说:‘我们的君主不体恤我们众人,舍弃我们的农事而征伐夏朝。’《周大诰》说:‘王为什么不违背占卜?’王者的军队尚且如此,何况霸主挟持诸侯去攻打诸侯,能完全同心吗?”又问:“诸侯不同心,怎么能包围齐国呢?”回答说:“其中也有同心的人。但是《春秋》不是因为有同心的缘故而记载‘同围’。‘同围’,就是共同包围罢了,而同心愤怒齐国的意思在其中了。”
有人说:“曹伯负刍死在军中,许氏认为负刍的罪行在尧舜时代也不被容忍。《春秋》记载‘卒’与‘〇’,以讽刺王政不行,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负刍杀害世子,见于传文,不见于经文。孔子作《春秋》,是要让人寻找传文来理解大义呢?还是依据经文比较事件来理解大义呢?经文不依赖传文就自己明白了。读《春秋》的人,也就依据经文比较事件来理解大义罢了。”
十九年
有人问道:“鲁公从伐齐回来,先儒认为包围齐国是因为讨伐,导致见到灵公无道,应当得到诸侯的讨伐,而免除他包围齐国的罪责,这是《春秋》阻止横逆、抑制强暴的意思,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凡是诸侯出兵,一定要在宗庙报告,说‘将要讨伐某国’。等到讨伐而包围,只是讨伐中的一件事,怎么能预先拟定包围齐国而以包围报告呢?那么出兵以讨伐报告,是很明显的。出兵以讨伐报告,那么回来也以讨伐到达,这是常理。况且‘致伐’,是鲁国史官的措辞。孔子沿用这个说法,以显示所报告的与所做的事不同,以及时间久近超过时限罢了。不知道当时史官,
亦有免其围齐之罪之意乎?夫围齐、伐齐,其罪一也。伐而不服,则围之,何独伐齐得免其罪,而围齐不免乎?不通之论也。」
译也有免除他围困齐国的罪责的意思吗?围困齐国、攻打齐国,它们的罪责是一样的。攻打而对方不服从,就围困它,为什么唯独攻打齐国能免除罪责,而围困齐国就不能免除呢?这是不通达的言论。」
曰:葬曹成公,高氏谓曹伯不葬者也。以其赦于京师,尊王命而书▯,然乎?曰:不然也。曹伯卒,与其他诸侯卒等也,何为不▯哉?高氏之说,信传之过耳。
曰:「士匄侵齐,闻齐侯卒,乃还。」诸儒皆善之。子于公谷既力辨之,而知其非矣。独孙氏有谓士匄贪不伐丧之善,以废君命为恶者,超乎众说之外矣。子亦不取,何也?曰:「孙氏之说善矣,然非圣人与人为善之意也。夫士匄之还也,安知其诚心哉?若例以贪不伐丧之善而立论,将谁为善哉?孔子闻公叔文子之言,笑取也,但曰:「其然,岂其然乎?」亦疑之而未决也。圣人肯沮人之善心哉?但大夫侵人之国,其罪大;闻丧而还,其善小,故不得仅取其善乎?
二十年
或问曰:「澶渊之盟,许氏谓自文十四年新城之役,诸侯参盟则书『同同盟者』,各生于不足也。平公祝柯、澶渊之盟不书『同悼公之遗烈』也,然乎?」曰:「不然也。盟曰『同盟者』,各随当时所命之名,非孔子旋为此名也。前书『同盟』,先儒皆以同心为义。十八年同围齐,先儒亦以同心为义,理固未当今。据许氏则凡书『同』者反不同,不书『同』者反同也。此所谓失其本防。」
二十一年
或问曰:「九月、十月朔,两书日食,何也?」曰:「石氏论之矣。其言曰:『此年九月、十月日食,二十四年七月、八月日食,食之变起于交也。有虽交而不食者,《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食才三十六也。有频交而食者,此年及二十四年,连月而食也。』诸儒以为厯无此法,或传写之误。然汉高之时,亦有频食者,二年十月、十一月也。天道至逺,不可得而知。后世执推步之术,案交防之度而求之,亦已难矣。愚谓杜氏以长厯推日食不得,则反曰经误谬矣。」
二十三年
或问曰:「叔孙豹救晋,次于雍榆。蘓氏谓聂北先言次,而后言救,按兵待时,卒能救邢,故以救终之。雍榆先言救,而后言次,以救晋出兵而盘桓,不及事,故以次终之。然乎?」曰:「不然也。先次后救,先救后次,随其事而立言,故不同耳,不可比方以生义也。聂北救邢,有救邢之名,而无救邢之实者也。雍榆救晋,既受君命,畏而不敢进者也,其不及事等也。且救邢而邢迁于夷仪,然后城之,非不及事哉?何得谓之卒救邢乎?凡例之弊,不可以不辨。」
二十四年
或问曰:「叔孙豹如京师,许氏谓自宣九年仲孙蔑如京师,其后五十余年始有叔孙豹,以罕书也。盖自是不书聘王,然乎?」曰:「不然也。」此论可施之国史。国史者,善与不善,常与非常,悉书之,故可以考五十年之不遣聘。今《春秋》不书常事,遇非常然后书之,则吾不能考其聘之防数也。以此观之,「自是不书聘王」之语非也。
二十五年
或问曰:「诸侯同盟于重丘,髙氏、康侯、张氏诸儒谓崔杼弑君,晋侯受赂而许之成,故特书曰『同』,以罪之,然乎?」曰:「二幽之同与重丘之同,《春秋》一书,之后世何以辨?二幽非特书,而重丘之为特书也。《春秋》凡书同盟者,先儒或以为同外楚,或以为同尊周,于同围齐,又以为同心而围齐。于重丘之同盟,又以为晋侯受赂,特书『同』以罪之。则是此书『同』者,以其不同也。学《春秋》者,将谁适从哉?其故以先儒据传而生义,随意而为辞,不复断之以理,故为此言尔。左氏倡于始,杜氏和于中,诸儒成于后,使圣经孤立,不胜众口,亦可悲也。」
曰:衞侯入于夷仪而不名。先儒谓郑伯突夺正,故特书名以絶之。衞侯有世叔仪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有归道而未絶,故不名。及▯喜弑剽,复归于衞,然后名之。为圣人俟其改过迁善,不轻絶人之意,然乎?曰:不然也。衞侯衎出奔,左氏、谷梁不名者,阙文也。而公羊则有衎之名焉,固当以公羊为正矣。及其入于夷仪,三传皆不名,安知其非阙文哉?何以知之?衞侯衎复归于衞,以其名也。衞侯之入与其复归,其义一也。入不当名,则复归亦
译说:安葬曹成公时,高氏认为曹伯是不被记载安葬的。因为他被京师赦免,尊崇王命而记载“同”,对吗?回答说:不对。曹伯去世,与其他诸侯去世相同,为什么不被记载呢?高氏的说法,确实是传闻的过错罢了。
说:“士匄侵犯齐国,听说齐侯去世,就撤军回国。”众儒者都称赞他。您对于《公羊传》和《谷梁传》已经极力辩驳,知道它们不对了。唯独孙氏认为士匄贪图不攻打丧国的善名,以废弃君命为恶,超出了众说之外。您也不采纳,为什么呢?回答说:“孙氏的说法很好,但这不是圣人鼓励人为善的本意。士匄撤军,怎么知道他是诚心呢?如果一概以贪图不攻打丧国的善名来立论,那么谁才是善的呢?孔子听到公叔文子的话,笑着取用,只是说:‘真是这样吗?难道真是这样吗?’也是怀疑而未决断。圣人肯阻碍人的善心吗?只是大夫侵犯别国,罪过很大;听到丧事而撤军,善行很小,所以不能只取他的善行吧?”
二十年
有人问:“澶渊之盟,许氏认为自从文公十四年新城之战,诸侯参预盟会就记载‘同盟者’,各自生于不足。平公祝柯、澶渊之盟不记载‘同’,是悼公的遗烈,对吗?”回答说:“不对。盟会记载‘同盟者’,各自跟随当时所命的名称,不是孔子临时创造这个名称。先前记载‘同盟’,先儒都认为是同心。十八年同围齐,先儒也认为是同心,道理本来就不符合当今。根据许氏的说法,那么凡是记载‘同’的反而不同,不记载‘同’的反而相同。这就是所说的失去了根本的防备。”
二十一年
有人问:“九月、十月朔日,两次记载日食,为什么呢?”回答说:“石氏论述过了。他说:‘这一年九月、十月日食,二十四年七月、八月日食,日食的变起于交点。有虽然交点而不日食的,《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才三十六次。有频繁交点而日食的,这一年和二十四年,连月日食。’众儒者认为历法没有这种说法,或者是传抄的错误。然而汉高祖时,也有频繁日食的,是二年十月、十一月。天道极其深远,不可得知。后世执着推算的方法,按照交点的度数来寻求,也已经很难了。我认为杜氏用长历推算日食不得,就反过来说经文错误,是荒谬的。”
二十三年
有人问:“叔孙豹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蘓氏认为聂北先说驻扎,后说救援,按兵等待时机,最终能救援邢国,所以以救援结束。雍榆先说救援,后说驻扎,因为救援晋国出兵而盘桓,来不及做事,所以以驻扎结束。对吗?”回答说:“不对。先驻扎后救援,先救援后驻扎,跟随事情而立言,所以不同罢了,不可以类比来生发义理。聂北救援邢国,有救援邢国的名义,而没有救援邢国的实际。雍榆救援晋国,既接受君命,畏惧而不敢前进,来不及做事是相同的。况且救援邢国而邢国迁到夷仪,然后修筑城墙,不是来不及做事吗?怎么能说最终救援了邢国呢?凡是条例的弊端,不可以不辩明。”
二十四年
有人问:“叔孙豹前往京师,许氏认为自从宣公九年仲孙蔑前往京师,其后五十多年才有叔孙豹,因为很少记载。大概从此不记载聘问周王,对吗?”回答说:“不对。”这个论点可以适用于国史。国史,善与不善,常与非常,全部记载,所以可以考察五十年不派遣聘问。现在《春秋》不记载常事,遇到非常才记载,那么我就不能考察聘问的次数了。由此看来,“从此不记载聘问周王”的话是不对的。
二十五年
有人问:“诸侯在重丘同盟,高氏、康侯、张氏等儒者认为崔杼弑君,晋侯接受贿赂而允许他讲和,所以特别记载‘同’,以谴责他,对吗?”回答说:“二幽的同盟与重丘的同盟,《春秋》一书,后世怎么辨别?二幽不是特别记载,而重丘是特别记载。《春秋》凡是记载同盟的,先儒有的认为是同外楚国,有的认为是同尊周室,在同围齐,又认为是同心而围齐。在重丘的同盟,又认为是晋侯接受贿赂,特别记载‘同’以谴责他。那么这本书记载‘同’,是因为它不同。学习《春秋》的人,将听从谁呢?其原因在于先儒根据传文而生发义理,随意而为辞,不再用道理来断决,所以说出这样的话。左氏在开始倡导,杜氏在中间附和,众儒者在后面完成,使圣经孤立,不胜众口,也可悲啊。”
说:卫侯进入夷仪而不称名。先儒认为郑伯突夺取正统,所以特别称名以断绝他。卫侯有世叔仪守卫,有母弟鱄出奔,有归路而未断绝,所以不称名。等到喜弑剽,复归卫国,然后称名。这是圣人等待他改过迁善,不轻易断绝人的意思,对吗?回答说:“不对。卫侯衎出奔,左氏、谷梁不称名,是阙文。而公羊则有衎的名,固当以公羊为正。当他进入夷仪,三传都不称名,怎么知道不是阙文呢?怎么知道?卫侯衎复归卫国,因为称名。卫侯的进入与他的复归,意义相同。进入不当称名,那么复归也”
不当名;入当名,则复亦当名。今复归而名,则入而不名,可知其为阙文矣。所谓俟其改过迁善者,亿度穿凿之辞也。亿度穿凿之辞,生于一字之襃贬,经之不明,良此由也。夫诸侯卒名,所以别其一死一继也。诸侯失地,名之以别其一出一入也。苟以失地名为贬,不名为褒,则诸侯卒而名者,何罪而贬之哉?况衞衎出奔已十二年,苟有世叔仪、母弟鱄为之先后,圣人未暇论也。圣人之所论者义也,有以为之先后者,势也。舍其义而论其势,岂《春秋》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之谓哉?二十六年,衞侯复归于衞而名。先儒又谓衞侯失信无刑,因而弗革,虽得国犹非其国者,然乎?曰:此不然之甚者也。圣人修《春秋》,以明纲常而已。其始也,强臣柄国,卫侯不君,遂至失国,天子方伯不能正,至使衞侯自入夷仪,▯喜弑剽,而后复。此纲常不明之显者也。至于失信无刑,乃其事之细者。后世覩传而推测至此,固已凿矣。况又以名衎而见,则凿之甚也。如此而学《春秋》,何所徃而不可妄说哉?
译不应称名;如果回国时应当称名,那么再次回国也应当称名。现在再次回国却称名,而第一次回国却不称名,由此可知这是文字缺失了。所谓等待他改过迁善的说法,是凭空猜测、牵强附会的言辞。这种凭空猜测、牵强附会的言辞,产生于对一字褒贬的过度解读,经典之所以晦涩不明,正是由此造成的。诸侯去世时称名,是为了区分他是初死还是继位。诸侯失去国土时称名,是为了区分他是出逃还是回国。如果认为因失地而称名是贬斥,不称名是褒扬,那么诸侯去世时称名的,有什么罪过而要贬斥他们呢?况且卫侯衎出逃已经十二年,如果有世叔仪、母弟鱄为他先后谋划,圣人也没有闲暇去议论。圣人所议论的是道义,有人为他谋划是形势使然。舍弃道义而议论形势,这难道是《春秋》所倡导的正义不谋私利、明道不计功利的意思吗?二十六年,卫侯复归于卫而称名。先儒又说卫侯失信无刑,因而没有悔改,即使得到国家,也不是他的国家,是这样吗?回答说:这太不对了。圣人修撰《春秋》,只是为了阐明纲常而已。起初,权臣把持国政,卫侯不像君主,以至于失去国家,天子和大夫不能纠正,致使卫侯自己进入夷仪,喜杀了剽,然后才复国。这是纲常不明的明显表现。至于失信无刑,不过是事情的细枝末节。后世看到传文而推测到这种地步,本来就已经牵强附会了。况且又通过称名衎来体现,那就更加牵强附会了。像这样学习《春秋》,到哪里不能胡说八道呢?
二十六年
或问曰:「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会于澶渊。先儒谓赵武贬称人,助孙氏也。良霄不贬者,案左氏,郑伯为衞侯故如晋,知其不助孙氏也。然乎?」曰:「不然也。凡春秋大夫以名见者,皆再命大夫也。称人者,皆防者也。程子固言之矣。一字褒贬,愚亦辨之矣。今此言助孙氏者,左氏之说,而不见于经者也。且赵武贬称人为助孙氏,如左氏言,宋人为宋向戍,亦助孙氏者乎?曹人不知为谁,又不知其助孙氏否也。善乎啖氏之论曰:『时防者,非赵武别,是未命之大夫,而左氏曲觧之,可谓正大而明白矣。』」
二十七年
或问曰:「衞杀其大夫▯喜,先儒谓▯喜弑君,不以讨贼之词书。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君失其信,而国无刑,故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然乎?曰:不然也。此亦谷梁恶衞侯之意,而引左氏之辞以实之者也。吾于谷梁,既言之矣。」
曰: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孙氏谓溴梁之会,诸侯会而曰大夫盟者,大夫无诸侯也。此诸侯不在而曰豹及诸侯之大夫盟者,不与大夫无诸侯也?然乎?曰:不然也。宋之盟,春秋不与大夫无诸侯。然则溴梁之防,春秋将与大夫无诸侯乎?不通之论也。予以为制言之体,当然尔。于谷梁言之矣:曰:刘氏谓称诸侯为常文,不称诸侯为变文。然乎?曰:不然也。皆常文也,义则皆变也。溴梁之防,上序诸侯之爵,下言大夫,故不言诸侯之大夫耳,何变之有?于谷梁亦言之矣:曰:康侯谓一地而再言宋,有大羙恶焉。屈建请晋楚之从交相见,自是诸侯南向朝楚。及申之防,蛮夷篡弑之贼,大合十一国之众,而用齐桓召陵之礼,伐呉灭赖,无敢违者。圣人至是哀人伦之灭,自宋之盟始。故防盟同地而再言宋,以贬之。然乎?曰:不然也。宋之盟固圣人之所哀也,然不在再言宋见之也。春秋再言宋者,以其会在夏至秋而始盟,又有衞杀▯喜、衞鱄奔晋之事,以间之,故不得不再言宋尔。夫以中国夷狄之大夫主防主盟,其事岂不可哀?而必于再言宋见义焉?必无之理也。
二十八年
或问曰:「十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杜氏谓十二月无乙未,何也?曰:「范氏、二吕言之矣。其言曰:「甲寅、乙未相距四十二日,明闰月之验。」然不书闰月,承前月而受其余日,故书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史策常体也。然杜预以十二月无乙未日误,盖预专据《左氏》说经:「二十七年十有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左氏》以为辰在申,司歴过再失闰矣。二十八年春无冰,杜预以为前年再失闰,顿置两闰,故此年正月得以无冰为灾。而孔颖达正义又以为甲寅、乙未不得同月,是皆不知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史策常体之法也。
二十九年
或问曰:「公在楚,刘、张诸儒存公之说,子既辨于《公羊》之书矣。莘老又谓襄公见制于楚,昭公见逐于臣,固有罪矣。然他公之无事而久留于外,遂废朝正之礼,《春秋》深罪之,然乎?」曰:「不然也。《春秋》书其重者而略其轻者,则有之矣,未有书其轻者以见重者之义也。夫公之在齐、晋而不得朝正于庙,虽非王事,然犹伯主之事也,犹在中国也,非无罪也,然罪少轻矣,故但书曰『公如齐、如晋』,『曰公至自齐、自晋』,以见义焉。若在干侯,则甚矣;而在楚,又有甚焉。故既书『公如』、『公至』,而于其朝正之时,又书公之所在也。呜呼!严兵。」
曰:吴子使札来聘。三传贤之子,既辨而有闻矣。然常山康侯张氏诸儒,反三传之弊,而以去札公子之称为贬,得其说矣。子又不然之,何也?曰:书公子,不书公子,史氏有常法,非孔子去之也。三传为褒,而札以名见,则楚椒、秦术亦以名见。诸儒为贬,而札去其氏,则楚椒、秦术亦去其氏。然则褒贬之说,两不可也。且札让国致乱,在三十年之后,孔子安得预去公子而贬之乎?《春秋》者,即此事而论此事之义者也,未尝因此事而论
译二十六年
有人问:“《春秋》记载‘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会于澶渊’。以前的儒者认为赵武被贬称为‘人’,是因为他帮助孙氏。而良霄没有被贬称,根据《左传》的记载,郑伯为了卫侯的缘故前往晋国,可知他不帮助孙氏。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凡是《春秋》中大夫以名字出现的,都是再命大夫。称为‘人’的,都是未命大夫。程子已经明确说过这个观点了。一字褒贬的道理,我也已经辨析过了。现在说帮助孙氏的,是《左传》的说法,而在《春秋》经文中并没有体现。况且如果赵武被贬称为‘人’是因为帮助孙氏,那么按照《左传》的说法,宋人就是宋国的向戍,他也是帮助孙氏的吗?曹人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他是否帮助孙氏。啖氏的论述很好,他说:‘当时未命大夫,并非赵武一人,而是所有未命的大夫,而《左传》却曲解了它,这可以说是正大而明白了。’”
二十七年
有人问:“卫国杀其大夫甯喜,以前的儒者认为甯喜弑君,但《春秋》不用讨伐贼人的措辞来记载。子鲜说:‘驱逐我的人,让他出去;接纳我的人,让他死。’赏罚没有章法,国君失去了信用,国家没有刑罚,所以称国以杀,而不除去他的官职。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这也是《谷梁传》厌恶卫侯的意思,而引用《左传》的话来证实它。我在《谷梁传》中已经说过了。”
又问:“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孙氏认为溴梁之会,诸侯会盟而说大夫结盟,是因为大夫没有诸侯。这里诸侯不在而说‘豹及诸侯之大夫盟’,是不认可大夫没有诸侯吗?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宋国的结盟,《春秋》不认可大夫没有诸侯。那么溴梁之防,《春秋》就要认可大夫没有诸侯吗?这是不通的说法。我认为这是制定言辞的体例,本来就是这样。我在《谷梁传》中说过了。”
又问:“刘氏认为称诸侯是常文,不称诸侯是变文。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都是常文,义理则都是变文。溴梁之防,上面序列诸侯的爵位,下面说大夫,所以不说诸侯的大夫罢了,有什么变文呢?我在《谷梁传》中也说过了。”
又问:“康侯认为同一地点两次提到宋,是有大的美或恶。屈建请求晋楚的随从互相会见,从此诸侯南向朝见楚国。等到申之防,蛮夷篡弑的贼人,大会十一国的军队,而使用齐桓公召陵之礼,伐吴灭赖,没有敢违抗的。圣人至此哀叹人伦的灭绝,从宋之盟开始。所以防盟同地而两次提到宋,以此来贬斥。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宋之盟固然是圣人所哀叹的,但不在两次提到宋上体现。《春秋》两次提到宋,是因为会盟在夏至秋而开始结盟,又有卫杀甯喜、卫鱄奔晋的事情,夹杂其间,所以不得不再次提到宋罢了。以中国夷狄的大夫主持防盟,这件事难道不可哀叹吗?而一定要在两次提到宋上体现义理吗?这是绝对没有的道理。”
二十八年
有人问:“十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杜氏说十二月没有乙未日,为什么呢?回答说:“范氏、二吕已经说过了。他们的说法是:‘甲寅、乙未相距四十二天,明显是闰月的验证。’但不书闰月,承接前月而接受其剩余的日子,所以书闰月的日子系于前月之下,这是史策的常规体例。然而杜预以十二月没有乙未日为由认为有误,大概是因为杜预专门依据《左传》来解说经义:‘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左传》认为辰在申,司历官两次失误闰月了。二十八年春无冰,杜预认为前年两次失误闰月,顿时设置两个闰月,所以这一年正月得以无冰为灾。而孔颖达正义又认为甲寅、乙未不得同月,这都是不知道闰月的日子系于前月之下,史策常规体例的方法。”
二十九年
有人问:“公在楚,刘、张诸儒保存公的说法,你已经在《公羊传》中辨析过了。莘老又认为襄公被楚国制约,昭公被臣下驱逐,固然有罪。然而其他公无事而久留在外,于是废除了朝正之礼,《春秋》深罪之,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春秋》记载其重者而略其轻者,是有的,但没有记载其轻者以见重者之义的。公在齐、晋而不能朝正于庙,虽然不是王事,但仍然是霸主之事,仍然在中国,并非无罪,但罪少轻了,所以只书曰‘公如齐、如晋’,‘曰公至自齐、自晋’,以此来体现义理。如果在干侯,那就严重了;而在楚,又有更严重的。所以既书‘公如’、‘公至’,而在其朝正之时,又书公之所在。唉!严兵。”
又问:“吴子使札来聘。三传贤之于札,已经辨析而有闻了。然而常山康侯张氏诸儒,反对三传的弊端,而以去掉札公子之称为贬,得其说了。你又认为不然,为什么呢?”回答说:“书公子,不书公子,史氏有常法,非孔子去之也。三传为褒,而札以名见,则楚椒、秦术亦以名见。诸儒为贬,而札去其氏,则楚椒、秦术亦去其氏。然则褒贬之说,两不可也。且札让国致乱,在三十年之后,孔子安得预去公子而贬之乎?《春秋》者,即此事而论此事之义者也,未尝因此事而论”
他事之善恶也。▯喜弑其君者也,《春秋》复书曰:“晋人执▯喜。”孙林父逐其君且叛者也,《春秋》复书曰:“孙林父入于戚以叛。”皆未尝去氏也。楚公子婴齐、公子贞、公子壬夫,伐宋、伐郑、猾夏者也,《春秋》不去“公子”。公子翚、公子庆父,弑君之贼也,《春秋》书曰:“公子翚逆女”,“公子庆父奔莒”,亦不去“公子”。季札不过因让而致乱,《春秋》乃去“公子”以示贬,何轻重之失?宜乎朱子曰:“《春秋》正谊明道,贵王贱霸,尊君抑臣,内夏外夷,乃其大义。而以爵氏名字日月土地为襃贬之类,若法家之深刻,乃传者之凿说。”夫朱子虽未暇及乎《春秋》,而其正大之论,亦可见矣。张氏亲承朱子之教,以受《春秋》之托,乃亦为此穿凿之说,岂不悖其师哉?
译其他事件的善恶情况。〇〇喜弑杀了他的国君,《春秋》再次记载说:“晋国人拘捕了〇喜。”孙林父驱逐他的国君并且叛乱,《春秋》再次记载说:“孙林父进入戚地以叛乱。”他们都没有去掉姓氏。楚国的公子婴齐、公子贞、公子壬夫,攻打宋国、攻打郑国,扰乱华夏的,《春秋》没有去掉“公子”之称。公子翚、公子庆父,是弑君的贼人,《春秋》记载说:“公子翚迎接新娘”,“公子庆父逃奔到莒国”,也没有去掉“公子”之称。季札不过是因谦让而导致动乱,《春秋》却去掉“公子”以示贬斥,这轻重为何如此失当?难怪朱子说:“《春秋》端正义理、阐明大道,推崇王道、轻视霸道,尊崇君主、压制臣下,内重华夏、外轻夷狄,这是它的大义。而把爵位、姓氏、名字、日月、土地作为褒贬的手段,如同法家那样苛刻深究,那是传述者的穿凿附会之说。”朱子虽然来不及深入探讨《春秋》,但他正大光明的议论,也可以看出来了。张氏亲自承受朱子的教诲,接受传授《春秋》的托付,却也做出这种穿凿附会的说法,难道不违背他的老师吗?
曰:齐髙止出奔北燕。许氏曰:案传,子尾、子雅实放髙止,而经书“出奔”。君子以为大夫而放于君,可也;臣放大夫,是无君也,不可以训。故以“出奔”书,然乎?曰:不然也。《春秋》所书,皆无君之事也。唯其实书之,故可以训后世。若改其实,掩其非而书之,何以训后世哉?天下之罪,莫大乎子杀父,臣杀君。《春秋》犹直书之,以垂训。以大夫而放大夫,《春秋》反没大夫之名,为“自奔”之文,以垂训乎?予于左氏,既言之矣。
三十年
或问曰:「宋伯姬卒,左氏以为讥,谷梁以为贤。子既两辨之而有闻矣。然刘氏又谓:『使共姬避火而全生,未足以害其贞。然而不以已之可以全其生之故,而违天下之常义,非安于性命者能之。』与夫所谓夷齐之饿死,无以过之者,然乎?」曰:「不然也。既可以全生,而又不害其贞,是乃义之所在,故君子有全生而已矣。唯其有害于贞也,故弗得全其生耳。夫君子行礼度义之轻重,礼重而义轻,则礼而已;礼轻而义重,则变礼以从义。保▯不在,而不下堂,礼之轻者也。一旦壊父母之遗体,义之重也。故君子宁舍礼以就义,弗害义以行礼。伯姬之事,害义以行礼者也。是故弗取也。夷齐之饿死,虽不合乎圣人之大权,然犹为守天下之大经,故圣人取焉。伯姬之死,守小礼以害大义,岂可与夷齐同日语哉?」曰:「许氏亦谓《春秋》以宋共姬为妇道之表,故《春秋》详録者,何也?」曰:「共姬之事,孟子所谓执一者也,恶得为妇道之表?使可表也,乃常事也。《春秋》不书常事,先儒固已言之矣。愚尝曰:伯姬之死,适与灾同日耳。左、谷之说,妄意之也。刘氏之于三传,辨之详矣。今不唯不辨其妄,而又取之,亦可怪也。」
曰:郑良霄奔许,自许入于郑。刘氏诸儒谓不言复入,为位未絶,然乎?曰:不然也。凡大夫出奔者,非以道去国之谓也。以道去国者,去三年不反,然后収其田里,是之谓位未絶也。为人臣有罪而至于出奔,虽一日即絶也,何待久而后絶哉?曰:邦衡髙氏谓宋华元无罪,故再言宋华元;良霄有罪,故不再言郑良霄,然乎?曰:不然也。宋华元奔晋,与宋华元自晋归于宋,与宋杀其大夫出,与宋鱼石出奔楚,一时之事,而四称宋者,各为一事,各为一义,予于本义已言之矣。且有罪无罪,即其事而可见,岂在再言国为无罪,不再言国为有罪哉?古今书法未有若是者也。此皆凢例之弊,予之所不尚也。
曰:葬蔡景公。先儒谓君弑贼不讨,则不书▯。景公犹书,为徧刺天下之诸侯。鲁隐、宋殇之贼不讨,不书▯。蔡景公贼亦不讨,而特书▯。犹闵、僖二公不承国于先君,则不书即位。桓、宣篡弑以立,而反书之也。然乎?曰:不然也。君弑贼不讨,不书▯,非《春秋》之义,传之凿也。凡诸侯见弑而不书▯者,以其国乱而不成葬礼,或不以▯期告于诸侯,或以告而诸侯不防▯。故鲁史无之,而《春秋》不得书也。今蔡楚属也,鲁方事楚,因鲁会▯而史书之,故得见于《春秋》。若欲徧刺天下之诸侯,何不于宋殇书之,而始见义于此乎?庄、闵、僖之不书即位,亦以君父见弑,不成即位之礼,故鲁史无其事,孔子不得而録。桓、宣之书即位,则以与闻乎,故欲欺其国人,以不知,显然行即位之礼,故鲁史有其事,孔子不得而去。今以桓、宣之书即位比蔡景之书▯,闻者或不之察,以为信然。然以大义求之,则不胜其穿凿。此《春秋》本义所以展转晦蚀,非小害也。二吕亦云:许止、蔡般皆以子弑父、臣弑君,《春秋》犹书其▯,则是君弑贼不讨不书▯,本无是说,而为之说者,必曲为之义,以信其说,使圣人之意不明,为圣门之罪人。伟哉论也!
春秋或问卷八
<经部,春秋类,程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九 元 程端学 撰
昭公
元年
或问曰:「晋赵武、楚公子围、虢之防,经言『防』,而传言『盟』
译说:齐国的高止出逃到北燕。许氏说:查考《左传》,子尾、子雅实际上是放逐高止,而《春秋》经文却记载为“出奔”。君子认为,大夫被国君放逐,是可以的;但臣子放逐大夫,这是无视国君,不可以作为典范。所以用“出奔”来记载,对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春秋》所记载的,都是无视国君的事情。只有如实记载,才可以训诫后世。如果改变事实,掩盖过错而记载,怎么训诫后世呢?天下的罪过,没有比得上子杀父、臣杀君的。《春秋》尚且直书其事,以垂训后世。因为大夫放逐大夫,《春秋》反而隐去大夫的名字,写成“自奔”的文字,来垂训后世吗?我对于左氏的说法,已经说过了。
三十年
有人问:“宋伯姬去世,左氏认为这是讥讽,谷梁认为这是贤德。您既然已经对两者进行了辨析,我也听到了。然而刘氏又说:‘假如共姬避火而保全生命,不足以损害她的贞节。但她不因为自己可以保全生命的原因,而违背天下的常理大义,这不是安于性命的人所能做到的。’与所谓伯夷、叔齐饿死相比,没有什么超过他们的,对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既然可以保全生命,又不损害贞节,这正是义之所在,所以君子保全生命罢了。只有当保全生命有害于贞节时,才不能保全生命。君子行礼,衡量义的轻重,礼重而义轻,就只行礼;礼轻而义重,就变通礼来顺从义。保姆不在,就不下堂,这是轻的礼。一旦毁坏父母留下的身体,这是重的义。所以君子宁愿舍弃礼来顺从义,不损害义来行礼。伯姬的事,是损害义来行礼。所以不取法她。伯夷、叔齐饿死,虽然不符合圣人的大权变,但还算是坚守天下的大经,所以圣人取法他们。伯姬的死,是坚守小礼而损害大义,怎么可以和伯夷、叔齐同日而语呢?”问:“许氏也说《春秋》把宋共姬作为妇道的表率,所以《春秋》详细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共姬的事,是孟子所说的固执一端,怎么能作为妇道的表率?假如可以作为表率,那就是常事。《春秋》不记载常事,先儒本来就已经说过了。我曾经说:伯姬的死,恰好与火灾同一天罢了。左氏、谷梁的说法,是胡乱猜测的。刘氏对于三传,辨析得很详细了。现在不仅不辨析他们的错误,反而取法他们,也很奇怪了。”
说:郑国的良霄逃到许国,从许国进入郑国。刘氏等儒者说,不记载“复入”,是因为职位没有断绝,对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凡是大夫出逃的,不是说以正道离开国家。以正道离开国家的,离开三年不回来,然后收回他的田产和居所,这才叫做职位没有断绝。作为臣子有罪而至于出逃,即使一天也断绝了,哪里要等很久才断绝呢?问:邦衡高氏说宋华元无罪,所以再次称宋华元;良霄有罪,所以不再称郑良霄,对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宋华元逃到晋国,与宋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与宋国杀其大夫出,与宋鱼石出逃到楚国,是同一时期的事,而四次称宋,是因为各为一件事,各为一个义理,我在本义中已经说过了。而且有罪无罪,从事情本身就可以看出来,难道在于再次称国就是无罪,不再称国就是有罪吗?古今书法没有这样的。这都是凡例的弊端,我所不崇尚的。
说:安葬蔡景公。先儒说,国君被杀而贼人不讨伐,就不记载“葬”。景公尚且记载,是为了普遍讽刺天下的诸侯。鲁隐公、宋殇公的贼人不讨伐,不记载“葬”。蔡景公的贼人也不讨伐,却特别记载“葬”。就像闵公、僖公两位国君没有继承先君的国家,就不记载“即位”。桓公、宣公篡位弑君而立,反而记载“即位”。对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国君被杀而贼人不讨伐,不记载“葬”,这不是《春秋》的义理,是传文的穿凿。凡是诸侯被杀而不记载“葬”的,是因为国家混乱而不成葬礼,或者不按照葬期告知诸侯,或者告知了而诸侯不前往吊唁。所以鲁国史书没有记载,而《春秋》不能记载。现在蔡国是楚国的属国,鲁国正事奉楚国,因为鲁国参加葬礼而史书记载,所以得以见于《春秋》。如果想要普遍讽刺天下的诸侯,为什么不在宋殇公时记载,而开始在这里见义呢?庄公、闵公、僖公不记载“即位”,也是因为君父被杀,不成即位的礼,所以鲁国史书没有这件事,孔子不能记载。桓公、宣公记载“即位”,是因为他们参与了弑君,所以想要欺骗国人,装作不知道,显然举行即位的礼,所以鲁国史书有这件事,孔子不能去掉。现在用桓公、宣公记载“即位”来比附蔡景公记载“葬”,听的人如果不仔细考察,认为确实如此。然而以大义来推求,就经不起穿凿。这就是《春秋》本义辗转晦暗的原因,不是小害。二吕也说:许止、蔡般都以子杀父、臣杀君,《春秋》尚且记载他们的“葬”,那么国君被杀而贼人不讨伐就不记载“葬”,本来没有这种说法,而为之解说的人,必定曲解义理,以相信自己的说法,使圣人的意思不明,是圣门中的罪人。伟大的议论啊!
春秋或问卷八
<经部,春秋类,程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九 元 程端学 撰
昭公
元年
有人问:“晋赵武、楚公子围、虢之防,经文说‘防’,而传文说‘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