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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来安县志五

来安县志卷四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史藏 · 地理 · 已译 · 第 44–51 段

蔬之属

白菜、青菜、二菜皆菘属。芥菜、琵琶菜、亦芥属。黑菜、芹菜、近别有药芹。芜菁、即诸葛菜。青藜菜、菠菜、苋菜、有红白二种。马齿苋、俗名安乐菜,土人煮晒留为年节饼馅 。韭菜、葱、蒜、萝卜、即莱菔,有红白二种。胡萝卜、黄白二种。茄子、青白紫三种。元荽、蒌蒿、别有茼蒿、芦蒿。茭白、白合、白苣、俗名生菜、莴苣、刀豆、芋、笋、山药、即薯蓣。雷莙、菌属。地耳、俗呼地踏皮。枸杞头。鲜嫩时可采食。

蓏之属

西瓜、丝瓜、冬瓜、越瓜、即菜瓜,种来自越 。南瓜、香瓜、北瓜、甜瓜、黄瓜、一名胡瓜,与《月令》“王瓜”不同 。王瓜一名土瓜。瓠、甘者可食,苦者为瓢。葫芦。

果之属

桃、李、杏、梅、枣、栗、梨、柿、樱桃、银杏、俗呼白果。胡桃、林檎、俗名花红。石榴、莲子、芡、菱、芰、藕、慈菇、无花果、葡萄。佳者有水晶葡萄。

花之属

牡丹、桂、玉兰、绣球、紫薇、栀子、瑞香、山茶、紫荆、蔷薇、有数种。玫瑰、荼 、棣棠、山丹、石竹、玉簪、蜀葵、秋葵、菊、有数种。长春、鸡冠、金凤、罂粟、萱、金钱、芙蓉、水仙、洛阳锦、虞美人、金盏、海棠、秋海棠、荷、老少年、有数种。迎春、辛夷、红花、凤仙。

木之属

桑、野生,甚众,惜少养蚕。柘、杨、柳、松、柏、榆、桧、椿、槐、楝、楮、檀、梧桐、梓、楸、橡、枥、冬青、黄梿、嫩叶可食,子可打油。乌桕、荆、棘、樗。

竹之属

淡竹、水竹、篾竹、柴竹、斑竹、苦竹、凤尾竹、天竹。结红实、名南烛 。

药之属

柴胡、桔梗、沙参、丹参、山楂、玉竹、威灵仙、车前子、瓜蒌、即土瓜。天花粉、益母、青蒿、白薇、白芨、白薢、苍术、苦参、紫苏、地骨皮、何首乌、苍耳、薄菏、夏枯草、鹤虱、金银花、豨莶、荆芥、旱莲草、百部、槐米、桑白皮、木瓜、百合、藿香、甘菊、香附、牵牛、半夏、细辛、瞿麦、麦冬、蓖麻、芫花、虫名芫青、入药。斑蝥 。

草之属

蓬、色青,与艾异。蓼、芦、茅、荠、可食。马兰草、可食,其性破血解毒。珠草、萍、荇、马鞭、狗尾、芭蕉、吉祥草、万年青、苔。

禽之属

鸡、鹅、鸭、雁、鹭鸶、练雀、黄鹂、鸳鸯、鹳、雉、凫、鹞、鸲鹆、鸽、鸠、燕、 、似鹭,无丝毛。鹰、百舌、喜鹊、山鹧、即山鹊。鳸、即蜡嘴。雀、啄木、布谷、鹌鹑、翡翠、鸦、戴胜、白头公、告天子、鵱、即野鹅。子规。

兽之属

马、牛、羊、猪、犬、骡、驴、狐、狼、獐、兔、貉、獾、刺猬、猫、鼠。

鱼之属

鲤、鲢、鲫、鲭、鲩、鳢、即黑鱼。鲦、鲇、鳜、横鱼、身长口尖。鲂、鳗鲡、鳝、鳅、虾、蟹、蚌、蚬、龟、鳖、螺。

虫之属

蚕、蝉、蜂、有二种,蜜蜂酿蜜,黄蜂房入药。络纬、俗名纺绩婆。蝴蝶、蝙蝠、粪即夜明砂。蜻蜓、螟蛉、蝼蝈、蛇、蜈蚣、蜗牛、鼯鼠、蟋蟀、螳螂、窝在桑者名桑螵蛸。蜩、萤、蜘蛛、蛙、蛓毛、蝇、蚊、蛭。

译蔬菜类。白菜、青菜,这两种都属于菘类。芥菜、琵琶菜,也属于芥类。黑菜、芹菜,近来另有药芹。芜菁,就是诸葛菜。青藜菜、菠菜、苋菜,有红、白两种。马齿苋,俗名安乐菜,当地人煮熟晒干,留作年节糕饼的馅料。韭菜、葱、蒜、萝卜,就是莱菔,有红、白两种。胡萝卜,有黄、白两种。茄子,有青、白、紫三种。元荽、蒌蒿,另有茼蒿、芦蒿。茭白、白合、白苣,俗名生菜、莴苣、刀豆、芋、笋、山药,就是薯蓣。雷莙,属于菌类。地耳,俗称地踏皮。枸杞头,鲜嫩时可以采来食用。瓜果类。西瓜、丝瓜、冬瓜、越瓜,就是菜瓜,种子来自越地。南瓜、香瓜、北瓜、甜瓜、黄瓜,又名胡瓜,与《月令》所说的“王瓜”不同。王瓜又名土瓜。瓠,甘甜的可以食用,苦的用来制作瓢。葫芦。果实类。桃、李、杏、梅、枣、栗、梨、柿、樱桃、银杏,俗称白果。胡桃、林檎,俗名花红。石榴、莲子、芡、菱、芰、藕、慈菇、无花果、葡萄。上好的有水晶葡萄。花卉类。牡丹、桂、玉兰、绣球、紫薇、栀子、瑞香、山茶、紫荆、蔷薇,有几种。玫瑰、荼、棣棠、山丹、石竹、玉簪、蜀葵、秋葵、菊,有几种。长春、鸡冠、金凤、罂粟、萱、金钱、芙蓉、水仙、洛阳锦、虞美人、金盏、海棠、秋海棠、荷、老少年,有几种。迎春、辛夷、红花、凤仙。树木类。桑树,野生的很多,可惜很少有人用来养蚕。柘、杨、柳、松、柏、榆、桧、椿、槐、楝、楮、檀、梧桐、梓、楸、橡、枥、冬青、黄梿;黄梿的嫩叶可以食用,种子可以榨油。乌桕、荆、棘、樗。竹类。淡竹、水竹、篾竹、柴竹、斑竹、苦竹、凤尾竹、天竹。天竹结红色果实,名为南烛。药材类。柴胡、桔梗、沙参、丹参、山楂、玉竹、威灵仙、车前子、瓜蒌,就是土瓜。天花粉、益母、青蒿、白薇、白芨、白薢、苍术、苦参、紫苏、地骨皮、何首乌、苍耳、薄菏、夏枯草、鹤虱、金银花、豨莶、荆芥、旱莲草、百部、槐米、桑白皮、木瓜、百合、藿香、甘菊、香附、牵牛、半夏、细辛、瞿麦、麦冬、蓖麻、芫花;虫名芫青,也入药。斑蝥。草类。蓬,颜色青,与艾草不同。蓼、芦、茅、荠,均可食用。马兰草,可以食用,药性能够破血解毒。珠草、萍、荇、马鞭草、狗尾草、芭蕉、吉祥草、万年青、苔。禽类。鸡、鹅、鸭、雁、鹭鸶、练雀、黄鹂、鸳鸯、鹳、雉、凫、鹞、鸲鹆、鸽、鸠、燕、〔缺字〕,形似鹭而没有丝状羽毛。鹰、百舌、喜鹊、山鹧,即山鹊。鳸,即蜡嘴。雀、啄木鸟、布谷、鹌鹑、翡翠、鸦、戴胜、白头公、告天子、鵱,即野鹅。子规。兽类。马、牛、羊、猪、犬、骡、驴、狐、狼、獐、兔、貉、獾、刺猬、猫、鼠。鱼类。鲤、鲢、鲫、鲭、鲩、鳢,就是黑鱼。鲦、鲇、鳜、横鱼,身体长,嘴尖。鲂、鳗鲡、鳝、鳅、虾、蟹、蚌、蚬、龟、鳖、螺。虫类。蚕、蝉、蜂有两种:蜜蜂酿蜜,黄蜂的蜂房可以入药。络纬,俗名纺绩婆。蝴蝶、蝙蝠,蝙蝠的粪便就是夜明砂。蜻蜓、螟蛉、蝼蝈、蛇、蜈蚣、蜗牛、鼯鼠、蟋蟀、螳螂;在桑树上筑窝的螳螂卵鞘叫桑螵蛸。蜩、萤、蜘蛛、蛙、蛓毛、蝇、蚊、蛭。

货之属

丝、间有卖茧者 。麻、苎、棉、所种甚少,种亦鲜得其法 。靛。有大靛、小靛二种。

油、豆种最宜打油。酒、烟叶、一作蔫,又作烟。石灰、炭、柴、豆饼。

刘正亨曰:来土卑田宜稻 ,高者宜黍、稷、菽、麦、木棉。而木棉独缺。冬衣市布甚贵,思遍以教之,未遑也 。山原土疏力厚而皆童,惟坟墓处略为栽布,辄有维乔之势 。民用故艰,于材木而弗克树也 。又来地土旷民稀,好垦辟而布种颇灭裂,有尺寸山角田畔,必尽力争辟,若田中有寻丈草莽弗计矣,所收不足以偿其本弗计矣 。岂非积习使然与!余尝谓来地独当禁垦辟。夫卤莽其成熟之壤,而务广此硗确之地,归之无用,孰若存之以生草木为樵牧之场,将不为民利乎 !刘令《劝民歌》曰:劝尔宜栽柳,柳长何须久。家家若有一千头,长年不用打柴手。劝尔宜种竹,种竹连墙菉,森然环立若儿孙,到此多时宜架屋。劝尔宜种枣,柿栗梨俱妙,莫言五谷能养人,此物街头有人要 。

《周志》云:载观物产,如谷蔬竹木之属,民亦颇知种之矣。至于兽类中有力于民,牛其最也。人人食其力,乃恬不知爱,而忍售于屠,亦足异矣 ;或曰:如老死何?不思《礼》有云:“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 。牛有力于人,奚啻狗马?埋之谁曰不可!片言示禁,在仁爱之长加意焉。

《伍志》曰:物产中如布与丝,向为来邑所缺。迩年来蚕棉间尝见之,第饲蚕者止知出茧以易钱,种棉者不知织布以利用,为可惜耳 !苟相其土,宜饬令桑棉遍种,具造纺绩之器,择能者数人以分教之,则由渐而盛,不独衣服无虞,而民用可充,抑且人皆勤动而民风可振矣 。

案刘令谓“独当禁垦辟”,今山地之辟,不遗余力,大抵由外乡山民习种杂粮,土人享有典租微利,遂致穷山尽谷无复丛林蔚树之观。其甚者连棚结党,遇事辄刚悍难驯,尤足为风俗之累。为民牧者,宜何如巡戢之与 ?

仓储

常平仓项下

额贮捐积谷贰万贰千石 ,预备谷贰千石,共贰万肆千石。备支囚递口粮及平粜便民并碾运济赈等需 。从乾隆六十年买补足额起,截至道光七年年底,止实存仓谷壹万陆千肆百肆拾陆石柒斗玖升伍合。今无存。

社仓项下

原存四乡各社本息谷壹万壹千捌百伍石壹斗捌升陆合陆勺。内除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各旧社出借无归民欠谷柒千壹百贰拾陆石伍斗叁合肆勺经杨前县于道光元年造册详豁外 ,各该社等历年呈缴谷价银玖百玖拾伍两陆钱玖分贰厘,折谷壹千陆百伍拾玖石肆斗捌升陆合陆勺,于嘉庆八年全数解贮藩库 ,获批在卷。又变缴县库银壹千叁百叁拾玖两伍钱伍分捌厘,折谷贰千贰百叁拾贰石伍斗玖升陆合陆勺,于道光七年解贮藩库肆百陆拾伍两壹钱叁分陆厘,并请以未领营房工料解抵藩库银陆拾玖两柒钱肆分捌厘。仍存县库银捌百零肆两陆钱柒分捌厘,折谷壹千叁百肆拾壹石壹斗贰升贰合,仍存谷柒百捌拾陆石陆斗。今无存。

蠲赈

译货物类。丝,间或有人卖蚕茧。麻、苎、棉,种植很少,种植的人也很少掌握方法。靛,有大靛、小靛两种。油,豆类最适宜榨油。酒。烟叶,一作“蔫”,又作“烟”。石灰、炭、柴、豆饼。刘正亨说:来安低洼的田地适宜种稻,高处适宜种黍、稷、豆类、麦和木棉,但木棉唯独缺少。冬衣所需的布匹在市场上很贵,我想遍地教人种植木棉,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山地原野的土壤疏松而肥力厚,但都成为童山,只有坟墓处略有栽种树木,往往呈现枝干高大的样子。百姓因此在木材使用上很困难,也不能栽种树木。又因来安土地广阔、人口稀少,适宜开垦,但播种很是草率;即便有几尺宽的山角、田边,也一定竭力争相开垦,而田中有几丈长的荒草却不去过问。收成不足以抵偿成本,也不去计较。这难道不是积习造成的吗?我曾说来安独独应当禁止滥行开垦。任意荒废已经成熟的土地,却只求扩大这片贫瘠的土地,最终归于无用,哪里比得上保留下来让草木生长,作为砍柴、放牧之地,这难道不会成为百姓的利益吗?刘县令《劝民歌》说:劝你们应当栽柳树,柳树长成并不需要很久。家家若有一千株,常年不用亲自上山打柴。劝你们应当种竹,种竹连着墙根成片生长,茂密地环绕竖立,像子孙一样;长到一定时候,就适宜用来架屋。劝你们应当种枣树,柿、栗、梨也都很好。不要说五谷能够养人,这些东西在街头也有人要买。《周志》说:考察这些物产,像谷物、蔬菜、竹木之类,百姓也颇懂得种植。至于兽类中对百姓有功用的,牛最为重要。人人都享用它的力气,却安然不知爱惜,忍心把它卖给屠户,也很奇怪。有人说:那么牛老死了怎么办?却不想《礼记》说:“破旧的帷帐不可丢弃,是用来埋葬马的;破旧的车盖不可丢弃,是用来埋葬狗的。”牛对人有功,哪里只是像狗马那样?埋葬它又有谁说不可以呢!只用几句话明白告禁,是否实行就要看仁爱百姓的长官加以留意了。《伍志》说:物产中像布和丝,过去是来安县所缺少的。近些年来,偶尔可以见到养蚕、种棉的;只是养蚕的人只知道收茧换钱,种棉的人却不知道织布以求获利,实在可惜!如果考察当地土质,适宜的地方就命令遍种桑树和棉花,备置纺织工具,再选择几名能手分头教导,那么逐渐就会兴盛起来;不但衣服不用担忧,百姓的日用也可以充足,而且人人勤劳活动,民风也可以振作起来。案:刘县令说“独独应当禁止开垦”,如今山地开垦已经竭尽力量,大抵是外乡山民习惯种植杂粮,而当地人享有收取典租的微薄利益,于是导致穷山尽谷,再也没有丛林茂树的景象。更严重的,有人连棚结党,遇事总是强悍难以驯服,尤其足以成为风俗上的祸害。作为治理百姓的长官,应当怎样巡查制止呢?仓储。常平仓项下。额定储存捐积谷二万二千石,预备谷二千石,共二万四千石,用来准备供给囚犯、递送人员的口粮,以及平价卖粮以便利百姓、碾米运输、救济灾荒等需要。从乾隆六十年买粮补足定额起,到道光七年年底,实际只存仓谷一万六千四百四十六石七斗九升五合。如今已经没有存粮。社仓项下。原来存放在四乡各社的本息谷共一万一千八百五石一斗八升六合六勺。其中,除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各旧社借出后未归还、百姓拖欠的谷七千一百二十六石五斗三合四勺,经前任杨县令于道光元年造册详细申报豁免外,各社历年呈缴的谷价银九百九十五两六钱九分二厘,折合谷一千六百五十九石四斗八升六合六勺,于嘉庆八年全部解送储存在藩库,获批文件在案。又变卖缴入县库银一千三百三十九两五钱五分八厘,折合谷二千二百三十二石五斗九升六合六勺,于道光七年解存藩库四百六十五两一钱三分六厘,并请以尚未领取的营房工料款抵缴藩库银六十九两七钱四分八厘。仍存县库银八百零四两六钱七分八厘,折合谷一千三百四十一石一斗二升二合;仍存谷七百八十六石六斗。如今已经没有存粮。蠲免与赈济。

前代不录。

国朝顺治二年,蠲免本年税粮十分之七,兵饷十分之四,其明末无艺之征,尽永除之 。

九年,大旱,免正赋,改折漕粮,并除耗米 。

十三年,蠲地亩人丁本折钱粮 ,并除耗米。

康熙四年,蠲免顺治十八年以前旧欠钱粮。

八年,免康熙元、二、三年地丁正项钱粮拖欠在民者 。

十年,免康熙四、五、六年丁地正项钱粮拖欠在民不完纳者。又,是年旱,蝗,蠲免正赋十分之三 。

十一年,旱,蝗,停征九年分摊米折银,并停征九年以前未完钱粮。案旧志云:康熙壬子,麦秀两岐。《通志》:康熙十一年,旱。附麻吉勒报明饥民疏内云:滁属来安,见在设厂赈粥。盖是年麦收丰而秋收歉也。旧志录恤政甚略,此宜有遗漏 。

十三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七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八年,旱,照被灾分数蠲银有差 。

十九年,免康熙十三、四、五、六、七年地丁民欠钱粮。

二十三年,旱,正赋全蠲。

二十七年,蠲二十八年地丁各项钱粮。

二十八年,除正项钱粮已蠲免外,并蠲积年民欠,一应地并钱粮杂税概与豁除 。案旧志:康熙己巳秋七月,旱,正赋免十分之三。今考《通志》,本年安徽通省钱粮已于二十七年预行蠲免,本年正月除正项蠲免外,复免积年民欠及杂税各项。旧志何复云“免十分之三”?考《通志》载:十八年,凤、庐、滁三属,照被灾分数蠲粮有差。又载徐国相《题请改折疏》云:“罹灾特重者 ,以凤、滁二属为最”。旧志不载十八年被灾蠲粮事,知所云“己巳”盖十八年“己末”之讹也。但以次之二十三年甲子旱之后,其叙次亦舛,不特字误矣 。

三十八年,免三十四、五、六等年未完地丁米豆杂税。

四十一年,蠲免四十二年分地丁钱粮。

四十五年,蠲免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米,其旧欠已完在官,而见年钱粮未完足者 ,亦准抵扣。

四十六年,蠲免丁银,又以旱免正赋十分之七。

四十七年,正赋全免,又蠲免四十八年分丁银,并旧欠银米暂停追取。

四十八年,免民赋,止征漕项。

五十一年,除漕项外,豁免五十二年应征地丁,历年旧欠亦并免征。

五十三年,旱,蝗,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五年,旱,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六年,豁免带征地丁屯卫银两 ,其带征漕项银米麦豆免征各半。

雍正元年,蠲免年久民欠钱粮。

七年,免雍正八年地丁银。

九年七月,潦 ,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二年,水,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三年九月,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实欠在民者。又豁免漕项学租杂税。十二年以前未完钱粮耗羡带征,缓征漕项本折银米及黄快丁银造船等项银两。

乾隆三年,旱,蠲粮有差。又发仓谷赈饥。

四年,免元、二年民欠钱粮。

十一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十五年,免十三年以前未完耗羡十分之六。

十六年,免十三年以前民欠地丁银两。

二十二年,免二十一年前民欠地丁钱粮。

二十六年,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二十七年全免。

三十一年,轮免安河漕粮。

三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知县韩梦周捐廉并劝富户捐输助赈 。是年,办荒政最善 。

三十五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年,旱灾,蠲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

四十二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

四十五年,轮免各省漕粮,安河于五十年全免。

四十六年,旱灾,蠲粮有差。

五十年,大旱,蠲免钱粮有差。五十一年春,平粜赏口粮借给种籽银。

五十一年,水,圩田灾,蠲免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一月。

五十五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五十六年轮免。

六十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嘉庆二年轮免。

嘉庆十六年,东北乡旱,饥。知县伍士超捐廉劝输设厂赈粥 。

十九年,旱灾,蠲免地丁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两月。知县伍士超捐廉并谕富户捐助或钱或豆麦杂粮,各从其便,共计捐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余千,杂粮八千零九十余石。城乡随宜设厂,酌定饥口名数 ,以人筹出,先期将各户应领之数揭榜,厂所照榜给票,照票给赈。凡四月而毕。

二十三年,豁免民欠积年钱粮。

道光三年,大水,圩破,蠲免灾区钱粮有差。平粜赏给口粮两月。

附祥异照旧志例,自前明始

译前代没有记载。本朝顺治二年,免除本年税粮十分之七、兵饷十分之四;明末那些没有名目的苛征,一律永久废除。顺治九年,大旱,免除正赋,漕粮改为折色征收,并免除耗米。顺治十三年,免除田亩、人丁应缴的本色和折色钱粮,并免除耗米。康熙四年,免除顺治十八年以前拖欠的钱粮。康熙八年,免除康熙元年、二年、三年百姓拖欠的地丁正项钱粮。康熙十年,免除康熙四年、五年、六年百姓拖欠而未缴纳的丁地正项钱粮。同年又发生旱灾、蝗灾,免除正赋十分之三。康熙十一年,发生旱灾、蝗灾,停止征收九年分摊的米折银,也停止追征九年以前尚未完纳的钱粮。案:旧志说,康熙壬子年,麦穗一茎两岐。《通志》说:康熙十一年发生旱灾。附载麻吉勒报告饥民的奏疏中说:滁州所属的来安,现正在设厂施粥赈济。大概这一年麦子收成丰厚而秋粮歉收。旧志记载恤政很简略,这里应当有所遗漏。康熙十三年,旱灾、蝗灾,免除正赋十分之三。康熙十七年,旱灾、蝗灾,免除正赋十分之三。康熙十八年,发生旱灾,按照受灾程度分别减免银税。康熙十九年,免除康熙十三年至十七年百姓拖欠的地丁钱粮。康熙二十三年,发生旱灾,正赋全部免除。康熙二十七年,免除二十八年的地丁各项钱粮。康熙二十八年,除已经蠲免的正项钱粮外,又免除多年百姓拖欠的一切地税、钱粮和杂税。案:旧志说,康熙己巳年秋七月发生旱灾,正赋免除十分之三。如今考察《通志》,本年安徽全省的钱粮已经在二十七年预先蠲免;本年正月,除蠲免正项外,又免除多年百姓拖欠及杂税各项。旧志为什么又说“免十分之三”?考察《通志》记载:康熙十八年,凤阳、庐州、滁州三属,按照受灾程度分别蠲免粮税。又记载徐国相《题请改折疏》说:“受灾特别严重的,以凤阳、滁州两属为最。”旧志没有记载十八年按灾情蠲粮一事,可知它所说的“己巳”,是把十八年的“己未”误写了。但它把这件事叙在其后的康熙二十三年甲子旱灾之后,次序也错乱了,不只是文字错误而已。康熙三十八年,免除康熙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等年尚未完纳的地丁米、豆和杂税。康熙四十一年,免除四十二年应征的地丁钱粮。康熙四十五年,免除康熙四十三年以前尚未完纳的地丁银、米;过去欠缴但已经收归官府的,以及本年钱粮尚未足额缴清的,也准许抵扣。康熙四十六年,免除丁银;又因旱灾免除正赋十分之七。康熙四十七年,正赋全部免除;又免除四十八年应征的丁银,并暂停追取旧欠的银、米。康熙四十八年,免除民赋,只征收漕运项目。康熙五十一年,除漕运项目外,豁免五十二年应征的地丁赋税,历年旧欠也一并免征。康熙五十三年,旱灾、蝗灾,正赋按受灾情况分别蠲免。康熙五十五年,旱灾,正赋按受灾情况分别蠲免。康熙五十六年,豁免带征的地丁、屯卫银两;所带征的漕项银、米、麦、豆分别免征一半。雍正元年,免除拖欠已久的民间钱粮。雍正七年,免除雍正八年的地丁银。雍正九年七月,发生水涝,免除灾区的地丁银。雍正十二年,发生水灾,免除灾区的地丁银。雍正十三年九月,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百姓实际拖欠的钱粮;又豁免漕项、学租和杂税,缓征雍正十二年以前未完钱粮的耗羡带征,以及漕项本色、折色银米和黄丁、快丁银、造船等项银两。乾隆三年,发生旱灾,按情形分别蠲免粮税;又发放仓谷赈济饥民。乾隆四年,免除乾隆元年、二年百姓拖欠的钱粮。乾隆十一年,轮流免除安河地区的地丁正赋。乾隆十五年,免除乾隆十三年以前未完耗羡的十分之六。乾隆十六年,免除乾隆十三年以前百姓拖欠的地丁银两。乾隆二十二年,免除乾隆二十一年以前百姓拖欠的地丁钱粮。乾隆二十六年,按次免除各省的地丁正赋,安河于乾隆二十七年全部免除。乾隆三十一年,按次免除安河的漕粮。乾隆三十三年,发生旱灾,钱粮按不同等级减免,并发放仓粮煮粥赈济。知县韩梦周捐出养廉银,并劝富户捐资捐粮协助赈济。这一年,办理荒政最为妥善。乾隆三十五年,按次免除安河的地丁正赋。乾隆四十年,发生旱灾,粮赋按不同等级减免,并发放仓粮煮粥赈济。乾隆四十二年,按次免除安河的地丁正赋。乾隆四十三年,发生旱灾,钱粮按不同等级减免。乾隆四十五年,按次免除各省的漕粮,安河于乾隆五十年全部免除。乾隆四十六年,发生旱灾,粮赋按不同等级减免。乾隆五十年,发生大旱,钱粮按不同等级减免。乾隆五十一年春,平价出售粮食,赏给口粮,并借给购买种子的银两。乾隆五十一年,发生水灾,圩田受灾,钱粮按不同等级减免,赏给一个月的口粮。乾隆五十五年,普遍免除各省的地丁正赋。安河于乾隆五十六年按次免除。乾隆六十年,普遍免除各省的地丁正赋。安河于嘉庆二年按次免除。嘉庆十六年,东北乡发生旱灾,百姓饥荒。知县伍士超捐出养廉银,劝人捐输,设立粥厂赈济。嘉庆十九年,发生旱灾,地丁钱粮按不同等级减免,赏给两个月的口粮。知县伍士超捐出养廉银,并告谕富户捐助,钱、豆、麦及杂粮均可,任凭各自方便,共计捐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余千文,杂粮八千零九十余石。城乡根据情况分别设立粥厂,斟酌确定饥民人数,按人数筹办粮食,提前把各户应领取的数额张榜公布;粥厂按照榜单发票,凭票发放赈济粮食。总共四个月完成。嘉庆二十三年,豁免百姓拖欠多年的钱粮。道光三年,发生大水,圩堤决破,灾区钱粮按不同等级减免。平价出售粮食,并赏给两个月的口粮。附录祥异,按照旧志的体例,自前明开始。

明宣德四年,驺虞产于县北石固山 。

成化元年,大饥。

十八年八月,雨雹 ,禾尽落,岁饥。

弘治六年九月至次年正月,大雨雪。

十五年,大饥。

正德七年,大水。

十四年,大水。

嘉靖元年秋七月,大风拔木,鸟雀多死。

二年正月至六月,旱,禾尽槁。七月至九月,大雨,潦。岁大祲,人相食 。

三年春,大疫,死者无算。

六年至十二年,旱、蝗相仍 ,人多饥死。

十七年春,旱。

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雨冰,林木尽折。

二十三年春至秋,不雨,民食草子树皮。

二十四年,饥。

三十三年,饥。

三十四年,夏蝗秋螽 害稼。

三十七年正月,官马生驹两首 。

三十八年,旱。

四十三年,旱。

四十四年,大水。

四十五年秋,旱。

隆庆元年五月,旱。

二年春正月朔 ,暴风。夏,旱。十月,虹见 。

三年,闰。六月六日,雹。秋,潦,暴风,禾稼摇落。

五年,岁大稔,谷有双米者 。

六年,饥。

万历十年十月,大风拔木。

十一年,旱,蝗。

十三年二月,地震。

十五年,旱。

十六年春,谷贵,大疫。

十七年,旱。

十八年,旱。

三十八年,旱,蝗。

四十三年六月,大水。

四十四年夏,旱,飞蝗蔽天。

四十五年夏,大旱。秋,细雨绵绵,荞麦、菉豆尽烂,岁大饥。

四十六年,螽忽自灭,有年 。

天启元年十二月,地震。

崇祯十六年,地屡震,雪后飞灰如墨,李生黄瓜 。

国朝顺治九年,大饥。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震。

十年,自夏五月不雨至于九月,螽蝝并作 。

十一年秋,旱。旧志误,今据《通志》改,详《蠲赈》。

十三年,旱,蝗。

十七年,旱,蝗。

十八年,旱蝗频仍。

十九年,大有年。

二十三年秋,大旱。

二十八年秋,旱。

三十二年,大水。

四十六年秋,大旱。

四十九年四月八日,独山冰雹数十里,二麦俱伤。六七月,飞蝗迭至。

五十三年秋,大旱,多蝗□ 。

五十四年,大有年。案此年所记有误,详《拾遗》。

五十五年,大旱。

雍正元年夏,旱。

五年秋,大熟 。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夜,地震。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十年,大有年。

十三年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

乾隆三年,旱灾。

四年,麦秀两岐,秋大熟。

六年七月,大霖雨四日,山水暴涨,练寺山蛟发坏民宅 。

二十年夏,地震。

二十一年春,谷贵,大疫。

二十五年,大有年。

三十三年夏,旱。秋,有蜚 ,江淮间讹言射工伤人。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辰时,地震。

三十五年,蝗。

三十六年,旱。

四十年,旱。讹言□□□□ 尾卵生虫。

四十三年,旱。

五十年,大旱。自冬及次春饿殍相望于道 ,继以大疫。

五十一年,麦大稔。六月,大水,圩田灾。

五十三年,有年。

嘉庆三年二月,雷震魁星阁 ,灾。

九年正月,雨雪,雷震。

十六年,旱。

十九年,大旱,饥。

道光元年秋,黑痧疫遍江淮 ,中者多暴死。

三年秋,大水,圩破。

六年,自五月至八月,霖雨,大水,圩破。山田稻大熟。

义田

译明宣德四年,驺虞产于县北石固山。明成化元年,发生大饥荒。成化十八年八月,降雹,禾苗全部被打落,这一年发生饥荒。弘治六年九月至次年正月,连降大雨雪。弘治十五年,发生大饥荒。正德七年,发生大水灾。正德十四年,发生大水灾。嘉靖元年秋七月,刮大风,树木被连根拔起,鸟雀大多死亡。嘉靖二年正月至六月,发生旱灾,禾苗全部枯槁;七月至九月,连降大雨,形成水涝。这一年发生严重灾荒,百姓互相吞食。嘉靖三年春,发生大疫,死亡人数无法计算。嘉靖六年至十二年,旱灾、蝗灾接连不断,许多人因饥饿死亡。嘉靖十七年春,发生旱灾。嘉靖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降冰雨,林木全部折断。嘉靖二十三年春至秋季,一直没有下雨,百姓吃草籽和树皮。嘉靖二十四年,发生饥荒。嘉靖三十三年,发生饥荒。嘉靖三十四年,夏季蝗虫、秋季螽虫危害庄稼。嘉靖三十七年正月,官马生下两匹马驹。嘉靖三十八年,发生旱灾。嘉靖四十三年,发生旱灾。嘉靖四十四年,发生大水灾。嘉靖四十五年秋,发生旱灾。隆庆元年五月,发生旱灾。隆庆二年春正月初一,刮暴风;夏季发生旱灾;十月出现彩虹。隆庆三年,置闰。六月六日,降雹。秋季发生水涝和暴风,禾稼被吹摇打落。隆庆五年,年成大丰收,谷子中有一粒谷壳内含两粒米的。隆庆六年,发生饥荒。万历十年十月,刮大风,树木被连根拔起。万历十一年,发生旱灾和蝗灾。万历十三年二月,发生地震。万历十五年,发生旱灾。万历十六年春,谷价昂贵,发生大疫。万历十七年,发生旱灾。万历十八年,发生旱灾。万历三十八年,发生旱灾和蝗灾。万历四十三年六月,发生大水灾。万历四十四年夏,发生旱灾,飞蝗遮蔽天空。万历四十五年夏,发生大旱;秋季细雨连绵,荞麦、菉豆全部腐烂,这一年发生大饥荒。万历四十六年,螽虫忽然自行消失,获得丰年。天启元年十二月,发生地震。崇祯十六年,地震多次发生;降雪后飞灰黑如墨,李树结出了黄瓜。本朝顺治九年,发生大饥荒。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发生地震。康熙十年,从夏季五月开始一直到九月没有下雨,螽虫和蝗虫幼虫同时出现。康熙十一年秋,发生旱灾。旧志记载有误,现据《通志》改正,详见《蠲赈》。康熙十三年,发生旱灾和蝗灾。康熙十七年,发生旱灾和蝗灾。康熙十八年,旱灾、蝗灾接连不断。康熙十九年,年成大丰收。康熙二十三年秋,发生大旱。康熙二十八年秋,发生旱灾。康熙三十二年,发生大水灾。康熙四十六年秋,发生大旱。康熙四十九年四月八日,独山一带数十里范围内降冰雹,两季麦子都受到伤害。六七月间,飞蝗接连到来。康熙五十三年秋,发生大旱,蝗虫很多〔原文有缺字〕。康熙五十四年,年成大丰收。按:这一年所记有误,详见《拾遗》。康熙五十五年,发生大旱。雍正元年夏,发生旱灾。雍正五年秋,年成大丰收。雍正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夜间,发生地震。六月,连降大雨,形成水涝,下田受灾。雍正十年,年成大丰收。雍正十三年六月,连降大雨,形成水涝,下田受灾。乾隆三年,发生旱灾。乾隆四年,麦子抽穗时出现一茎两穗的现象,秋季年成大丰收。乾隆六年七月,连续四天下大暴雨,山洪暴涨,练寺山蛟龙发作,冲坏了百姓住宅。乾隆二十年夏,发生地震。乾隆二十一年春,谷价昂贵,发生大疫。乾隆二十五年,年成大丰收。乾隆三十三年夏,发生旱灾;秋季出现蜚虫,江淮之间流传谣言,说有射工会伤人。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辰时,发生地震。乾隆三十五年,发生蝗灾。乾隆三十六年,发生旱灾。乾隆四十年,发生旱灾。流传谣言说□□□□尾部产卵生虫。乾隆四十三年,发生旱灾。乾隆五十年,发生大旱。从冬季直到第二年春天,路上到处可见饿死者的尸体,随后又发生大疫。乾隆五十一年,麦子大丰收。六月,发生大水灾,圩田受灾。乾隆五十三年,获得丰年。嘉庆三年二月,雷击魁星阁,发生灾害。嘉庆九年正月,降雨雪,并有雷鸣电震。嘉庆十六年,发生旱灾。嘉庆十九年,发生大旱,百姓饥荒。道光元年秋,黑痧疫遍及江淮地区,染病者大多突然死亡。道光三年秋,发生大水灾,圩堤决破。道光六年,从五月到八月连降大雨,发生大水灾,圩堤决破;山田的稻谷获得大丰收。义田。

文庙岁修田 雁塘田即堰塘。共种柒拾石零贰斗,额完正银陆两捌钱二分陆厘,津银照纳。邑士民捐置。康熙年入江宁府育婴堂权收 。旧志:雁塘地方田一分,共租四百余石,向以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求入育婴堂,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道光元年,知县杨炘详请归复充学宫岁修及增建阳书院膏火 。摘录详咨批附。道光元年,来安县为公叩详复等事,据贡生曹文炳、余滨、赵作凤、职员武锡生申、生员武剑泉、吴春芳等呈称切,宫墙为入道之原,学校乃教化之本。是以朝廷敷教首重兴贤,国家备材必先立学。我仁宗睿皇帝隆师重道,特发帑金以修曲阜圣宫,极诚极敬。来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葺之后,岁久倾圮,栋宇廊庑,垣墙门坊,以及□ 崇圣祠、尊经阁、明伦堂等处,无一可者。父台下车伊□ ,目睹颓坏,心抱不安,虽首先捐廉倡修,并席请阖学诸生 ,劝谕捐输。无如邑小民贫,乐输甚少。现在内外各处修治工程浩大,□ 费不赀,以致三年之久未克竣工。兹查县境有雁塘田一分,向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经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求入育婴堂,奉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等语载在县志,确凿可凭。生想赤子固所当怜,文教更所当重。且此田奉批权做,□ 知于义未合,未便久不归复。生等不揣愚昧,公叩转详将该田仍归来邑,庶文庙大工得以剋期告竣。以后租籽即作岁修之费。稍有余存,为书院膏火之资,裨□ 士均归,乐育阖邑,诸生戴培植之恩于不朽矣等情□ 此。卑职查雍正十三年续修县志内《学田》下载雁塘田地一分,向以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入育婴堂,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等语。复查江宁普育堂慈幼庄田亩即来安雁塘地方之田。现在每年解麦稻租银壹百贰拾玖两叁钱赴江宁府给堂领办。惟此田既向为补葺学宫之费,育婴堂系属权收,今卑县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修之后,岁久倾圮。卑职到任之后,捐廉倡修,并谕诸生助捐。无如邑小民贫,乐输甚少,彻底修治工程浩大,以致三年之久未克竣工。自应俯如所请,将该田仍还来安,俾文庙得以告竣。后获租籽存为随时修理,以垂永久。稍有余存,即作书院膏火之资。理合据情转详即□ 宪台鉴核,批示归复,实为公便。详蒙阁督部堂孙批仰江宁布政司会同安徽布政司确切查明妥议详夺。复经知县杨申详藩宪会同议详,奉批仰滁州再行确切覆核妥议详司以凭核办。旋经本州牧敦申详安徽,安藩司觉罗德移咨江藩司,蒙江藩司祥会详为公叩等事云云,伏 查江宁普育四堂经费前因有不敷借垫等事,业经前司详准于茅二充公银内提拨银七千两,发典生息,以充经费在案。所有前项田租每年仅解银壹百贰拾余两,为数无多,议详归还来安学宫经费。而省城普育堂尚不致虞匮乏,毋须再行筹议捐助相应。将送到志书,会衔具详,伏候宪台鉴核批示,只遵阁督部堂孙批,如详移会饬遵缴志书存。水口集抵债市房原价壹百千整。计瓦房二进七间,召客投赁,每年房租七千贰百文。嘉庆二十四年潘振华捐。学田 蒲鞋李卫种叁石 。张家桥民种叁石陆斗。梁家营民种贰石伍斗。草坝郑卫种陆斗。又民种六升。三城圩民种捌石。越塘民种叁石。嘉山集卫种叁斗。以上各学田俱系来邑士绅陆续捐置。道光七年牒学行查据覆到移文开列种石数目如右。附旧学田《周志》云:来安旧无学田,嘉靖十九年知县马玑以间隙山塘田贰百叁拾捌亩肆分、山地壹千壹百叁拾壹亩玖分陆厘,共租银拾伍两壹分陆厘入为学中公费。时教谕王子聪、训导吴育嘉义不自私,申作生员周贫之资 。后因查盘劳费,嘉靖三十年呈送本县,征收贮库支给。又续入王世杰原占吴喜绝户田玖拾玖亩伍分 ,征银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陆毫,申解学宪给发诸生。其田俱丈在官田内 。案右二项田地俱前明置,未注坐落何地。今查自乾隆年起册档中无此项 ,疑《伍志》系照《周志》载入,实已废为民田,听其买卖,只其租随田出,解额今仍系岁征银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零,案年申解。

译文庙岁修田。雁塘田即堰塘田,共种七十石零二斗,额定缴纳正银六两八钱二分六厘,津银照数缴纳。这些田由本县士民捐置。康熙年间收入江宁府育婴堂,暂由该堂收取。旧志记载:雁塘地方有田一分,共收租四百余石,向来用作修补学宫的费用。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请求将其收入育婴堂,督宪批示暂且作为一项不实在的功德,之后便由育婴堂暂收,至今没有恢复。道光元年,知县杨炘详细请示,要求恢复归还,作为学宫每年修缮以及增建建阳书院的膏火费。详细咨文和批示附录在后。道光元年,来安县为请求恢复归还雁塘田等事,贡生曹文炳、余滨、赵作凤,职员武锡生,生员武剑泉、吴春芳等呈文切实说明:宫墙是入道的起点,学校是教化的根本。因此朝廷施行教化,首先重视兴办贤能教育;国家储备人才,必须先建立学校。仁宗睿皇帝尊师重道,特意拨出国库银两修缮曲阜圣宫,诚意极其深厚。来安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修以后,年久失修而倾塌,栋梁、房屋、廊庑、围墙、门坊,以及□崇圣祠、尊经阁、明伦堂等处,没有一处完好。县令大人到任以来,亲眼看见建筑破败,心中不安,虽率先捐出养廉银倡导修缮,并当面请全县学校的诸生劝导捐输,但本县地方小、百姓贫困,愿意捐输的很少。如今内外各处的修治工程浩大,□费用不可计数,以致历经三年仍未能完工。现查县境内有雁塘田一分,向来作为修补学宫的费用。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请求收入育婴堂,督宪批示暂且作为一项不实在的功德,之后便由育婴堂暂收,至今没有恢复;这些话都载在县志中,证据确凿,可以凭据。生员们认为,百姓固然应当怜悯,文教更应当重视。况且这块田是奉批暂时拨作某项用途的,□可知在义理上并不合适,不便长期不予归还。我们不顾愚昧,请求公开叩请上级转报详查,将该田仍归还来安县,这样文庙的大工程才可以按期完工。以后田租和种籽收入就作为每年的修缮费用;略有剩余,便作为书院的膏火费,用来帮助□士,使全县都能受到教育,诸生将永远铭记培植人才的恩德。以上情况□此。卑职查阅雍正十三年续修县志,其中《学田》记载:雁塘田一分,向来作为修补学宫的费用;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请求收入育婴堂,督宪批示暂且作为一项不实在的功德,之后便由育婴堂暂收,至今没有恢复等语。又查江宁普育堂的慈幼庄田,其中的田亩就是来安雁塘地方的田。现在每年解送麦、稻租银一百二十九两三钱到江宁府,由育婴堂领取办理事务。只是此田既然向来作为修补学宫的费用,育婴堂又只是暂时收取;如今本县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修以后,年久倾塌。卑职到任以后,捐出养廉银倡导修缮,并告谕诸生帮助捐款。但本县地方小、百姓贫困,愿意捐输的很少,彻底修治工程浩大,以致三年之久仍未能完工。本应俯准所请,将该田仍然归还来安,使文庙能够完工。以后收取的租粮和种籽收入保存起来,用于随时修理,以便永久维持;略有剩余,便作为书院的膏火费。按理应据实情转报,请□宪台鉴核批示,批准恢复归还,实在是对公事有利。经阁督部堂孙大人批示,令江宁布政司会同安徽布政司确切查明,妥善议定后详细上报裁决。又经知县杨具文请示藩宪会同议定,奉批令滁州再次确切复核,妥善议定后报司,以凭核办。随后本州牧敦促具文申报安徽,安徽藩司觉罗德移文咨会江宁藩司;江宁藩司会同详细议覆,为公事呈请等情。查江宁普育四堂的经费,先前因不足而有借款垫付等事,已经前任藩司详细请准,从茅二充公银中拨出银七千两,发放典当生息,作为经费,已有案可查。前述田租每年仅解银一百二十余两,数额并不多,议定详细上报,将其归还来安学宫作为经费。省城普育堂尚不至于担忧经费匮乏,不必再行筹议捐助。现将送到的志书会同署名具文上报,恭候宪台鉴核批示;谨遵阁督部堂孙大人的批示,如详文所议移文会办,并责令遵照,将志书缴存。水口集抵债市房,原价一百千文整。共计瓦房两进七间,招租给客商,每年房租七千二百文。嘉庆二十四年由潘振华捐置。学田。蒲鞋李卫所种三石;张家桥百姓所种三石六斗;梁家营百姓所种二石五斗;草坝郑卫所种六斗;另有百姓所种六升;三城圩百姓所种八石;越塘百姓所种三石;嘉山集卫所种三斗。以上各项学田,都是来安县士绅陆续捐置的。道光七年,县学发文查核,收到回复后移文,所列种粮石数如下。附旧学田。《周志》说:来安过去没有学田,嘉靖十九年知县马玑利用空隙地设置山塘田二百三十八亩四分、山地一千一百三十一亩九分六厘,共收租银十五两一分六厘,纳入学校作为公费。当时教谕王子聪、训导吴育认为义利不可私占,申报作为补助贫困生员的费用。后来因为查盘劳费,于嘉靖三十年呈报送入本县,由县库征收、储存并支用。又续入王世杰原来占有的吴喜绝户田九十九亩五分,征银十六两九钱四分八厘六毫,申解学宪发给诸生。这些田都丈量登记在官田之内。按:上述两项田地都是前明设置的,没有注明坐落在何处。现在查乾隆年起的册档,其中没有这两项,怀疑《伍志》是照《周志》载入的,实际上已经废为民田,听凭买卖;只是其租税随田征收,现今每年仍按额征银十六两九钱四分八厘零,按年申报解送。

建阳书院田 小南门外胡家营田陆拾柒亩伍分陆厘。共田玖拾壹丘,额完民粮正银贰两柒钱壹分壹厘 。顺治间知县汤九围捐置。南乡龙王庙地方田贰拾贰亩柒分贰厘。额完民粮正银叁两肆钱陆分柒厘。乾隆十五年邑人公置 。黄家岗界牌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伍钱伍分叁厘。乾隆十六年贡生任瑞捐 。南乡胡家营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叁分伍厘。乾隆二十四年公置。河沙叶田种拾石。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柒钱壹分壹厘。乾隆四十七年公置。西乡张八岭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捌分伍厘。置年未详。牛萧李当产卫种贰拾肆石。额完卫粮正银拾贰两叁钱肆分捌厘。道光七年孝廉方正生员马锦云捐 ,原当价壹千贰百伍拾千文。附嘉庆四年蒋金科捐田种壹石捌斗,后于二十四年缴钱陆拾千将原田赎回。其钱现发典生息,添资膏火。又嘉庆十八年庠生陈钺、王杓呈请归并江青义学当产钱壹百贰拾千文 。古城义学田 湾塘田种拾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叁两捌钱壹分捌厘。嘉庆十八年昆山职员顾朝杰捐。曾于道光三年暂并入城内建阳书院。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仍旧拨归古城义学。盱邑夹山陈家营当产田种贰拾肆石。额完盱邑卫粮正银壹两壹钱,津银照纳 。道光七年,古城士商二十人公捐当置,所有乐输各姓名照簿勒石 。贡租田乾隆二十四年贡生张元楷禀拨建阳书院买置王姓田种叁石伍斗,以作首斋考贡之费 。嗣因田地荒疲,于乾隆五十九年在学公议,令原业主缴价柒拾千领回原田,其钱存公,生息给付首斋。录遗卷费田 小西门外八里庙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陆钱。嘉庆九年监生徐庭芳捐置 。岁租收贮,乡试年尽数分给录遗各生。武庙田与城隍庙文昌祠公同执业 。大圣庙地方共田种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贰两伍钱壹分壹厘。康熙年住持置。南乡二里桥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玖钱柒分玖厘。雍正年住持置。五面塘田种拾贰石。额完卫粮正银肆两壹分捌厘。雍正年赵子章子锦捐,当价壹百千文。住持添价陆拾千文买置。又文昌祠当产田价钱壹百贰拾千文。道光四年刘沅周捐。城隍东岳降福三庙田 南门外三科柳田种叁石零。额完民粮正银壹两壹钱贰分叁厘。雍正六年公置。旧志:大亩七亩。同善堂田 东门外竹园王田种贰拾石。额完民粮正银陆两玖钱壹分肆厘。又竹园王田种伍斗。额完民粮正银柒钱陆分。大西门外烟墩田伍拾肆丘 。外旱地叁块改作义冢,额完民粮正银壹两陆钱陆分捌厘。以上俱嘉庆九年公置。又竹园王田种肆石。计田拾陆丘。额完卫粮陆钱玖分玖厘,民粮叁钱伍分玖厘。道光八年置。闱场公租田 田租专备南场文武两闱轮派来邑号军兵承雇充之费。永远免派卫粮业户。大西门外头墩民种拾柒石。额完正银肆两柒钱叁分捌厘,又叁钱伍分。嘉庆二十四年刘沅周捐为文庙岁修田,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因堰塘岁修田经费有余,改拨刘田为闱场,出租永备雇充号军之费。北门外张家冈民、卫种共拾壹石肆斗。额完民册正银叁两玖钱玖分陆厘又贰钱伍分,卫册正银伍钱零玖厘。道光七年王兰香捐,永备闱场雇充号军之费。恤孤院田 双墩下蔡家冲田种肆石。额完卫粮正银壹两肆钱柒分玖厘。吉祥庵拨。金刚寺田种捌石。额完民粮正银肆两。吉祥寺拨。官塘许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肆分。观音庵拨。吉家营西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捌钱肆分陆厘。清净庵拨。南茶庵南田种伍石伍斗。额完卫粮正银叁两陆钱陆分壹厘。弥陀寺拨。仰山坝山高田种肆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捌钱捌分。常庆庵拨。白云寺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壹两叁钱捌分陆厘。白云寺拨。以上俱乾隆三十四年知县韩梦周谕各寺僧拨置。仓巷房屋壹所。计二进一厢瓦草房十三间。嘉庆二十年公置,价银贰百伍拾两整。每年房租叁拾千,除修理钱陆千外,所有贰拾肆千归院给散。狱田 南乡乌衣冯家巷田七亩半。雍正十一年谈士龙捐。水口同善堂田 金刚寺地方共田种拾石伍斗。乾隆二十九年公置肆石,三十年王曙东捐贰石,三十一年公置肆石伍斗。又田玖丘。乾隆三十年陈宏远捐。以上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捌分叁厘。榆树张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嘉庆十四年公置。山叶庄田种拾石。额完民粮正银叁两伍钱叁分贰厘。嘉庆二十一年公置。

附各款条规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酌定

译建阳书院田。小南门外胡家营有田六十七亩五分六厘,共九十一丘,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二两七钱一分一厘。顺治年间知县汤九围捐置。南乡龙王庙地方有田二十二亩七分二厘,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三两四钱六分七厘,乾隆十五年由本县人士公同置办。黄家岗界牌田,种粮四石,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一两五钱五分三厘,乾隆十六年贡生任瑞捐置。南乡胡家营田,种粮六石,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二两三分五厘,乾隆二十四年公同置办。河沙叶田,种粮十石,额定缴纳卫粮正银六两七钱一分一厘,乾隆四十七年公同置办。西乡张八岭田,种粮五石,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九钱八分五厘,置办年份不详。牛萧李当产卫田,种粮二十四石,额定缴纳卫粮正银十二两三钱四分八厘,道光七年由孝廉方正生员马锦云捐置,原当价一千二百五十千文。附:嘉庆四年,蒋金科捐田种粮一石八斗,后来在嘉庆二十四年缴钱六十千文,将原田赎回。这笔钱现在发放典当生息,增加书院膏火费。又嘉庆十八年,庠生陈钺、王杓呈请将江青义学的当产钱一百二十千文归并使用。古城义学田。湾塘田种粮十七石五斗,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三两八钱一分八厘。嘉庆十八年由昆山职员顾朝杰捐置,曾于道光三年暂时并入城内建阳书院;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仍旧拨归古城义学。盱邑夹山陈家营当产田,种粮二十四石,额定缴纳盱邑卫粮正银一两一钱,津银照数缴纳。道光七年,古城士绅和商人二十人共同捐资置办,所有捐输者姓名均照账册刻在碑石上。贡租田。乾隆二十四年,贡生张元楷禀请拨给建阳书院,买置王姓田地,种粮三石五斗,作为首斋考贡的费用。后来因田地荒芜贫瘠,乾隆五十九年在学校公议,令原业主缴价七十千文领回原田;这笔钱存入公款,生息后支付首斋费用。录遗卷费田。小西门外八里庙田,种粮五石,额定缴纳卫粮正银二两六钱。嘉庆九年由监生徐庭芳捐置。每年租金收存起来,乡试之年全部分给录遗诸生。武庙田与城隍庙、文昌祠共同掌管产业。大圣庙地方共有田,种粮七石五斗,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二两五钱一分一厘,康熙年间由住持置办。南乡二里桥田,种粮四石,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一两九钱七分九厘,雍正年间由住持置办。五面塘田,种粮十二石,额定缴纳卫粮正银四两一分八厘,雍正年间赵子章的儿子赵子锦捐置,当价一百千文;住持另加六十千文买置。另有文昌祠当产田,价钱一百二十千文,道光四年由刘沅周捐置。城隍、东岳、降福三庙田。南门外三科柳田,种粮三石有余,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一两一钱二分三厘。雍正六年公同置办。旧志记载:大亩七亩。同善堂田。东门外竹园王田,种粮二十石,额定缴纳民粮正银六两九钱一分四厘;又有竹园王田,种粮五斗,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七钱六分。大西门外烟墩田五十四丘,另有旱地三块改作义冢,额定缴纳民粮正银一两六钱六分八厘。以上各项均为嘉庆九年公同置办。又有竹园王田,种粮四石,共十六丘,额定缴纳卫粮六钱九分九厘、民粮三钱五分九厘,道光八年置办。闱场公租田。田租专门用于南场文武两闱轮流派遣来安县号军、雇人充任号军的费用,业户永远免除卫粮差派。大西门外头墩民田,种粮十七石,额定缴纳正银四两七钱三分八厘,另缴三钱五分。嘉庆二十四年,刘沅周捐作文庙岁修田;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因堰塘岁修田经费有余,改拨刘田作为闱场田,出租后永久准备雇用充任号军的费用。北门外张家冈民田、卫田合计种粮十一石四斗,额定缴纳民册正银三两九钱九分六厘,另二钱五分;卫册正银五钱零九厘。道光七年由王兰香捐置,永久作为闱场雇用充任号军的费用。恤孤院田:双墩下蔡家冲田,田种四石,额定完纳卫粮正银一两四钱七分九厘,由吉祥庵拨给。金刚寺田,田种八石,额定完纳民粮正银四两,由吉祥寺拨给。官塘许田,田种六石,额定完纳民粮正银九钱四分,由观音庵拨给。吉家营西田,田种五石,额定完纳民粮正银一两八钱四分六厘,由清净庵拨给。南茶庵南田,田种五石五斗,额定完纳卫粮正银三两六钱六分一厘,由弥陀寺拨给。仰山坝山高田,田种四石,额定完纳卫粮正银二两八钱八分,由常庆庵拨给。白云寺田,田种五石,额定完纳卫粮正银一两三钱八分六厘,由白云寺拨给。以上各田,都是乾隆三十四年知县韩梦周命令各寺僧人拨置的。仓巷有房屋一所,共两进一厢,瓦房、草房十三间。嘉庆二十年公置,价银二百五十两整。每年房租三十千文,除去修理费六千文外,余下二十四千文全部归恤孤院发放。狱田:南乡乌衣冯家巷田七亩半,雍正十一年由谈士龙捐置。水口同善堂田:金刚寺地方共有田种十石五斗。其中,乾隆二十九年公置四石,三十年王曙东捐二石,三十一年公置四石五斗。另有田九丘,为乾隆三十年陈宏远捐置。以上各田额定完纳卫粮正银六两八分三厘。榆树张田,田种四石,额定完纳民粮正银二两,嘉庆十四年公置。山叶庄田,田种十石,额定完纳民粮正银三两五钱三分二厘,嘉庆二十一年公置。附载各项条规: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酌情制定。

堰塘公租条规

一、此田仍旧定十二人分作四班,与《闱场公租》、《建阳书院公租》、《同善堂公租》递年轮管,以杜久□ 生弊。其塘坝水路及田亩弓丈丘段数目,勘载印册,存董事一本,务须交代明白,不可遗失。

一、此田中北二圩庄房旧由佃户自修自住,每年不分草租。如添建仓屋,即在田租变价内动用登簿。

一、此田修筑坝埂,向系本庄及外姓用水之户公派公修,嗣后仍照旧制。

一、此田种籽向系佃户自备,道光二年值董麦季登埂踩租,确实估数,照四六分收。原议四班董事轮管一周,会核四年之内租谷若干,公议麦租应包若干,秋租应包若干,交庄头协同各佃包纳。今已过期,只七年分租数较多,应由七年值董再确估一年,妥议包租。

一、此田租谷,董事酌量时价公同变卖,所凭可行,每石价若干,俱注明登簿。其租斗上旧有官画花押,责成佃户包发。

一、雇看守学宫人役一名,工食及春秋祭杂费并每年小修,旧系在于两岁修项下支用,现议在此田租内动支。遇有别项紧要工程须拨用者,由官与各董妥议支用,仍务留有余以备荒歉。

一、司房年规笔费旧给银捌两,本县经书每年笔费旧给钱肆千,俱以冬月底给发,不得先期预支。

一、此田变卖租谷之后,照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例,每年正月中旬值董会同众董算明登簿,送署查核,过朱后递交次转董事接管,仍须细加查核。如有舛错浮冒,即向上手查明更正。且银钱俱系现存,倘以手票期票作抵,接管者含混徇隐,查出一体摊赔。

一、此田租项下旧规每年提钱贰百千文,交书院董事添作生童膏火,现议从道光八年为始,每年提归书院钱壹百千文。遇有不敷,再酌拨给。

一、儒学两署每年各支岁修钱贰拾千文。

一、逢乡试之年,录遗卷金照学宪点名册每名给纹银伍钱,定于七月二十八日散给;其正案及录遗取送入场者,以卷票为凭,每名给纹银贰两,定于八月初三日散给;贡监录科事同一体。由值董先期赴省,写贴报条,注明所定日期、于某处散给,事竣统计名数若干、动支公项银两若干,照数登簿,不得乘便托人代发,致有疏失。

一、举人会试、拔贡京考,路费每名给纹银贰拾两,于动身前三日支取,以咨文为凭。值经费宽裕之时,每会试举人一名再酌给银拾两,以鼓上进。

一、考贡盘费给银拾两,如遇恩岁并出,二人均分其给银,总以州县现发考贡文书为凭,不得预支。每乡试有中副榜者,亦给奖励银拾两。

一、此田租谷变卖银两,除支用开除外,实在余银若干,酌量次年接手值董需银若干,存交支用余银至壹百两以上,即由官将整数发存典铺,以零数贮库,毋得外存,以杜挪移借贷等弊。如值董再有需用银两,公同开明事由,银数上盖图章禀请给发,登记库簿。其存典银两积至千两以上,众董公议,就近添置田产,不得徇情将粮重簿产专主买受,致坏善举。

一、此田系民间捐置,并非入官之产,如衙门有别项公事,概不许拨借此项田租。

闱场公租规条

一、每文闱需雇役,并兵承盘费上房各费等项,共需曹纹银壹百柒拾伍两。每武闱需银壹百壹拾叁两。按照文武轮派年分兵承,届期邀同值年董事禀官请发,不得额外多支。

一、闱场除逢加科,例系三年一届积算田租,有赢无绌,即偶逢加科,间遇歉岁,皆不致掣肘。每年所得租息,变价银钱,当年凭行变卖,不得存至次年待价。所卖价值、行名一面载入账簿,一面请官贮库。如遇接卸亦即谕董,眼同移交,以备届期应用,不致误公。

一、每年麦秋谷价,务须现银交库,禀官验收给照,不得图便虚揭银票钱票,致滋弊窦。

一、此项田租专为闱场而设,除钱粮官赔解费照额完纳外,别项公事一概不许通挪。

译堰塘公租条规 一、这些田地仍按旧规,由十二人分作四班,每年轮流管理《闱场公租》《建阳书院公租》《同善堂公租》,以杜绝长期管理中□生出的弊端。塘坝、水路以及田亩的弓丈、丘段数目,都要勘查后载入印册,由董事保存一本,务必交接清楚,不得遗失。一、这些田地中,北二圩的庄房过去由佃户自行修理、自行居住,每年不分取草租。如要增建仓房,就从田租折价收入中支用,并登记入簿。一、这些田地修筑坝埂,向来由本庄及外姓用水的各户共同摊派、共同修筑,今后仍按旧制办理。一、这些田地的种籽向来由佃户自备。道光二年,值年董事在麦季丈量田埂、踩看租额,确实估定数目,按四六比例收取。原先议定四班董事轮流管理一周,核算四年内应收租谷若干,公议麦租应包纳若干、秋租应包纳若干,交给庄头协同各佃户包纳。如今期限已经超过,只是七年一班的租额较多,应由第七年值年董事重新确估一年,妥善议定包租数额。一、这些田的租谷,由董事根据当时市价共同酌情折卖;每石的价格若干,都要注明并登记入簿。租斗上原有官府画押,应责成佃户负责发放。一、雇用看守学宫的人役一名,其工食费、春秋祭祀杂费以及每年的小修费用,过去都在两年一次的修缮项目下支用;现议定改从这些田的租金中支出。遇有其他紧要工程需要拨用时,由官府会同各位董事妥善议定支用,但仍必须留有余款,以备荒年歉收。一、司房每年的例定笔费过去发银八两,本县经书每年的笔费过去发钱四千文,都在冬月底发给,不得提前预支。一、这些田的租谷折卖后,按照旧规实行由旧管者移交、新收者接管,并核算实有收支的办法。每年正月中旬,值年董事会同众董事算清账目并登记入簿,送到官署查核;盖朱批后,再交给下一任董事接管,仍须详细复核。如有错误、虚报或冒领,应向上一手查明并更正。而且银钱都必须是现存实物,倘若用手票、期票抵充,接管者含混隐瞒,查出后一律摊派赔偿。一、这些田租项下按旧规每年提取钱二百千文,交给书院董事,添作生员、童生的膏火费。现议定从道光八年起,每年提取钱一百千文归书院使用;遇到经费不足时,再酌情拨给。一、儒学两署每年各支取岁修钱二十千文。一、遇到乡试之年,录遗卷金按照学宪点名册,每人发给纹银五钱,定于七月二十八日发放;正案以及录遗取送入场者,以卷票为凭,每人发给纹银二两,定于八月初三日发放;贡生、监生录科之事也一律照此办理。值年董事应提前到省城,写好帖子和报条,注明规定日期及在何处发放;事情办完后,统计人数若干、动用公项银两若干,照数登记入簿,不得图方便托人代发,以免发生疏失。一、举人参加会试、拔贡参加京考,每人发给路费纹银二十两,在动身前三天领取,以咨文为凭。经费宽裕时,每名会试举人再酌情发银十两,以鼓励其上进。一、考贡的盘费发银十两;如果遇到恩科与正科同时举行,两人平均分得这笔银子;一律以州县现行发出的考贡文书为凭,不得提前支取。每逢乡试,有人考中副榜的,也发给奖励银十两。一、这些田的租谷折卖所得银两,除去各项支用和应销账目外,剩余实银若干;再酌量下一年接任的值年董事需要银若干,交存可支用的余银。余银达到一百两以上时,由官府将整数发存典铺,零数存入库中,不得存放在外,以杜绝挪用、借贷等弊端。如值年董事还有用银需要,应共同列明事由,在银数上加盖图章,禀请发给,并登记库簿。存放在典铺的银两累积到一千两以上时,由众董事共同议定,就近添置田产;不得徇私,将粮额沉重、簿册上登记的产业专门买受,以致败坏善举。一、这些田地是民间捐置的,并非官府产业;衙门如有其他公事,一概不许拨用或借用这些田租。闱场公租规条 一、每次文闱需要雇用人役,以及兵役承办盘费、上房等各项费用,共需曹纹银一百七十五两;每次武闱需银一百一十三两。按照文闱、武闱轮派的年份,由兵役承办;到期邀请值年董事一同向官府禀请发给,不得额外多支。一、闱场除遇加科外,按惯例三年举行一次;平时积算田租,务求有余而不亏,即使偶尔遇到加科或歉年,也不至于受到经费牵制。每年所得租息折成的钱银,应在当年按照市价变卖,不得存到第二年等待涨价。变卖所得价值、经手行号一面载入账簿,一面请官府存入库中。如遇交接,也要立即通知董事,当面共同移交,以备考试时使用,不得耽误公事。一、每年麦季、秋季的谷价,务必用现银交入库中,禀报官府验收并发给凭照,不得图方便虚报为银票、钱票,以免滋生弊端。一、这项田租专为闱场设置,除钱粮官赔解费按额完纳外,其他公事一概不许挪用。

书院公租规条

一、建阳书院创建之资,以及各处田产均系士民捐助,其院长亦须士绅公延。恭查道光二年钦奉上谕,以书院与学校相辅而行,务须延请品学兼优绅士往院训课。其向不到馆,支取干俸之弊永行禁止。各属教职亦不得兼充,以专责任等因,当永远遵行。

一、掌教修金议定每年制钱捌拾千文,按四季分送。其薪水钱每月伍千文,自二月初旬起,至十一月底止,按月致送。如掌教不住院,即无庸致送,以归核实。贽敬节敬,及去来夫马盘费,酌量送给。

一、生童膏火给予官课录取之人。上月官课,次月散给。每年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按月以钱拾伍千为度。随所录生童正次之多寡,分别给之。不以岁首一课定一岁之优劣,使学者日进不息,以广造就。

一、课期每年自二月初旬开馆起,至十一月下旬散馆止。一月三课,官课一,掌教课二。每逢课日,每人给予面食,务须扃门,令士子在院作文,不得擅自归家及于次日交卷,致有抄袭代倩之弊。

一、书院旧租不敷经费,始自道光三年,每年提拨堰塘田租变价钱贰百千文,今因田租稍增,自八年为始,每年改提堰塘田租壹百千文,遇有不敷之时,再行分拨。

一、逢科之年,宾兴于七月中旬,届期,每录科者一名,给银五钱。

一、掌教住院动用家伙及考课桌凳,已陆续添置,须另立一簿,随时登记,年终交代新董点收。如有任意借出,以致短缺,着落经手值董赔还。

一、完纳钱粮,变卖租谷,董事分班轮管,一切事例与堰塘公租同。

一、每岁延请掌教,皆由邑绅公同择请,禀官送关,倘有上司荐书,邑绅公同具呈,禀官辞覆。

同善堂公租只有本堂出入帐簿,别无规条。

古城义学规条

一、该义学粮银除赴盱完纳外,应完县境三都册名正耗粮银。银估成色,钱照时价,解费官赔,以裕经费。

一、该义学董事应由续出捐项之各士商公议二人值年,经理田租经费等项,随时登簿备查。次年另议二人接管,以均劳逸。

一、该义学延请学师轮往主教,兼于朔望督同乡正宣讲圣谕。其关书于年前订送,每年束修钱捌拾千文,其每月薪水钱伍千文,按照住院月分送给,以昭核实。宣讲圣谕之乡正,已饬在院训蒙,通于文理者,充当值年董事。遇有应行更换之处,务须选择妥人以资讲宣。

一、学师往回及在院公出,须用轿夫四名,挑夫二名。前据董事议于该处园户内派六人支应,准免别项差徭。

来安县志卷五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水利志

塘沛 圩坝圩田图说 朱家山开河记附

塘沛

宋

李光塘 梁谷塘 岳塘 黄荣塘 徐塘 赵巩塘 刘塘 蒋塘 谢怿回塘 进塘 马沟塘 孙兴塘 苟著作塘 柘塘 王青塘 砂塘 葛子尧塘 牛角塘 良吉塘 老月塘 岑湖塘 新塘 三驾塘 孟昭塘 鸿鹤塘 东角塘 张晆塘 徐兴塘 到浇塘 曹安塘 韩青塘 寻思文塘 董元塘 司马塘 南渗塘 南影月塘 下盈塘 小新塘 固南塘 孙思水塘 旱塘 孙或塘 珠班塘 莲荷塘 西塘 孟淮塘 高塘 普润塘 吴祥塘 吴沛塘 白虎塘 黄连塘 高塘 胡筑塘 大兴塘 上冲塘 月塘 王奎塘 杨塘 樊城之塘 艾塘 彭塘 沙塘 横风塘 花塘 宋塘 童塘 宋德塘 潘升塘 管塘 关塘 徐海广沛 驱沛 熏芳沛 包谦沛 赵文等沛 张沛 平诸沛 驿路沛 黄城上沛 和沛 十资沛 秋沛下口 普润管沛 仇沛 徐源等沛 赤马溪沛 顾子澄沛 流沛 莲荷沛 古沛 王家堰沛 王沛 彭沛 破沛 王家沛 秋沛 张沔沛 园沛

元佑七年,郡守 沈希颜以清流、全椒地濒下,时可以溉;来安崎岖山土,簿瘠多燥,乃陂地五十八所 ,凡用民力贰万伍千陆百夫,溉田贰百贰拾余顷。

译书院公租规条 一、建阳书院的创建费用以及各处田产,都是士人和百姓捐助的;书院院长也必须由士绅共同聘请。恭敬查得,道光二年钦奉上谕,要求书院与学校相辅而行,务必聘请品德、学问都优秀的士绅到书院讲课。对于过去不到馆授课却支取干俸的弊端,永远禁止。各属教职也不得兼任院长等职,以便专一负责,以上规定应永远遵行。一、掌教的修金议定每年制钱八十千文,分四季发送。薪水钱每月五千文,从二月初旬起至十一月底止,按月发给。掌教如果不住在书院,就不必发放,以求核实。贽敬、节敬以及往来所需的车马盘费,酌情发给。一、生员、童生的膏火费发给官课录取的人。上月考试录取,次月发放。每年从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每月以钱十五千文为标准;根据所录生员、童生正取和次取的人数多少,分别发给。不以年初一次考试来决定全年优劣,使求学者每天不断进步,以广泛培养人才。一、课期每年从二月初旬开馆起,至十一月下旬散馆止。每月考试三次,其中官课一次,掌教课两次。每逢考试日,每人发给面食;务必关门,让士子在书院作文,不得擅自回家,也不得到第二天才交卷,以免发生抄袭、请人代作的弊端。一、书院原有租金不够经费,从道光三年起,每年提取堰塘田租折价钱二百千文;现在因田租略有增加,从道光八年起,改为每年提取堰塘田租一百千文;遇到经费不足时,再行分拨。一、遇到科举之年,宾兴礼在七月中旬举行;到期每名录科者发银五钱。一、掌教住院时使用的家具以及考试用的桌凳,已经陆续添置,必须另立一本账簿,随时登记,年终交给新任董事清点接收。如有擅自借出而造成短缺的,由经手的值年董事负责赔还。一、完纳钱粮、折卖租谷,由董事分班轮流管理,一切办理规则都与堰塘公租相同。一、每年聘请掌教,都由本县士绅共同选择聘请,禀报官府备案。倘若有上司的推荐书,本县士绅共同具呈,禀报官府辞谢并回复。同善堂公租只有本堂的收支账簿,此外没有规条。古城义学规条 一、该义学应缴的粮银,除赴盱眙完纳的部分外,还应完纳县境三都册上所列的正粮、耗粮银。银两按估定成色折算,钱按当时市价计算,解送费用由官府赔付,以充裕经费。一、该义学的董事,应由后来继续捐款的各位士人、商人共同议定两人值年,负责管理田租、经费等事项,并随时登记入簿以备查核。次年另行议定两人接管,以使劳逸均平。一、该义学聘请学师轮流前往主持教学,并在朔日、望日会同乡正督促宣讲圣谕。有关文书应在年前订定送达。每年束修钱八十千文,每月薪水钱五千文,按住院的月份发给,以求核实。负责宣讲圣谕的乡正,已经命令其在学堂训蒙;其中通晓文理的人,充任值年董事。遇到应当更换的情况,务必选择合适的人来承担讲授和宣讲。一、学师往返以及在院办理公事,需要轿夫四名、挑夫二名。此前董事议定,在该处园户中派出六人承应,准许免除其他差徭。《来安县志》卷五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人刘廷槐重修。水利志 塘沛;圩坝、圩田图说;附载《朱家山开河记》。塘沛 宋:李光塘、梁谷塘、岳塘、黄荣塘、徐塘、赵巩塘、刘塘、蒋塘、谢怿回塘、进塘、马沟塘、孙兴塘、苟著作塘、柘塘、王青塘、砂塘、葛子尧塘、牛角塘、良吉塘、老月塘、岑湖塘、新塘、三驾塘、孟昭塘、鸿鹤塘、东角塘、张晆塘、徐兴塘、到浇塘、曹安塘、韩青塘、寻思文塘、董元塘、司马塘、南渗塘、南影月塘、下盈塘、小新塘、固南塘、孙思水塘、旱塘、孙或塘、珠班塘、莲荷塘、西塘、孟淮塘、高塘、普润塘、吴祥塘、吴沛塘、白虎塘、黄连塘、高塘、胡筑塘、大兴塘、上冲塘、月塘、王奎塘、杨塘、樊城之塘、艾塘、彭塘、沙塘、横风塘、花塘、宋塘、童塘、宋德塘、潘升塘、管塘、关塘、徐海广沛、驱沛、熏芳沛、包谦沛、赵文等沛、张沛、平诸沛、驿路沛、黄城上沛、和沛、十资沛、秋沛下口、普润管沛、仇沛、徐源等沛、赤马溪沛。顾子澄沛、流沛、莲荷沛、古沛、王家堰沛、王沛、彭沛、破沛、王家沛、秋沛、张沔沛、园沛。元祐七年,郡守沈希颜认为清流、全椒两地地势低下,时常可以灌溉;来安山地崎岖,土壤浅薄贫瘠而且多干燥,于是修筑陂塘五十八所,共使用民力二万五千六百人次,灌溉田地二百二十余顷。后来元代《符图经》记载,全县塘沛共有一百九十五所,如今都已经淤塞荒废,没有人知道它们所在的地方。明:雍家塘、陈塘、王家堰塘、雍塘、大石谷塘、泰山塘、张胜塘、葛家冲塘、月塘。旧志记载,本州牧余国木曾下令禁止开垦月塘,详见康熙十三年案件文书。到雍正十年,知县伍斯瑸详请丈量核实,命令月塘附近居民分别申报开垦,升科征税,均已备案;这就是今天的劝垦圩。官塘、塔儿塘、戴家塘、杨家塘、露珠塘。水口集东,旧志原记为民地,后来归屯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