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关统志卷之二建置
邱文庄曰:《元史·食货志》:其利最广者,盐法、茶法、商税、市舶,四者又有额外课,凡三十二则,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额中也。
明
宣德四年,令南京至北京沿河漷县、临清、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客商辏集处,设立钞关,收船料钞。时廷臣以钞法不行,奏征天下官民客商船料钞,差御史及户部官监收正余银二万二千七百余两。淮之钞关疑立于是年。
正统六年,罢。
景泰元年,复。
成化元年,罢苏州、淮、扬等处收船料钞。七年复设。
八年,罢各处钞关,差官令府委官监收船料钞,至弘治五年止。
弘治六年,定例:专差南京户部一员,一年更代,不许再委。
嘉靖九年,令各钞关主事,凡遇差满,须待接管官员交代,方许离任。
四十一年,奏准淮安等各关主事监收岁额定数外,务将余饶悉入公帑。
隆庆二年,各处钞关主事各铸给关防,撰给勅书。所属司局衙门等官,该关差满,备开贤否送部,咨送吏部考察。
万历初年,仍宣德之旧例。
天启三年、五年、七年,崇祯三年、八年、十二年,两朝累加辽饷银、新饷银,代补盐、桃二邑误派辽饷银,又新增饷银、练饷银诸名色不一,约加征银五万余两。
国朝
顺治二年乙酉,照前明例设立钞关,驻扎板闸,为户部耑司衙门,至差遣满、汉官员督理。国初为制不一,详载《榷使》之首。
顺治三年,定照万历初年《会计录》原额征银之数,将天启、崇祯递加饷银减半数目。详载《令甲》。
顺治八年,督关石特库,于正额外,征解溢额银两。九年,奉部札准以为例,嗣后有节省铜斤水脚银两。
景山兴庆阁教习艺业处公费银两、帮助翰林院庶吉士银两、解抵光禄寺行户拖欠银两各数目,详载《令甲》。
康熙二十五年,因淮关额内办铜不敷,遵奉部文,每年加额银万余两。
雍正年间,各关尽征尽解正额有定,盈余无定。凡遇年岁丰稔,货载络绎,所收盈余,间有浮于正额者。
乾隆十四年,奉上谕:关税正额盈余比较,总以雍正十三年征收数目为例。
乾隆十九年,又经部议,以本年收数比较上年银数,以别盈绌。
乾隆四十一年,复奉上谕:仍以雍正十三年数目为定例。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钦奉谕旨:扬关、淮关、凤阳关税课,节年比较短绌,着以上三年数目比较。备载《令甲》。
常盈仓在清江浦,旧有《仓志》详其事,今不可考。
三代封建,有贡无漕。秦时,凿渠运漕,乃用漕之始。
魏司马懿通河渠江淮以饷军。石虎以输挽劳,岁取百万斛入中都,余听民输水次。
北魏经略江淮,自白马津至陈郡,水次置仓凡八,随便收储,应济漕用。
隋文置四仓,又募民能漕砥柱达陕仓者,免征戍四年。
唐开元十八年,裴耀卿曰:南人不习河险,雇师烦费,秋涨守候。若置河阴、太原、永丰等仓,使南舟不入河,河不入洛,水通则舟行,水浅则留仓以待。后三年行其策。
宋制:淮南输泗州,江南输真州,两浙输楚州,名转搬仓。
明
永乐时,漕俱民运,乃置淮、徐、临、通四仓,以便转输。常盈仓,即淮仓也。平江伯陈瑄建天字号仓百余间,差户部分司一员管理。
宣德二年,令军民并运,酌远近输要仓。自淮运徐,自徐运德,自德入通州,号“支运”。五年,以周忱、陈瑄请,令江、浙、湖运至淮安或瓜州水次,加费耗,兑与卫军代运,淮北兑与附近卫军,亦如之,而淮、徐、临、德四仓,岁收七十万石。
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请罢瓜、淮兑,令附近卫军就本仓兑,加贴过江耗,视远近以差,并淮、徐、临、德民运亦行正兑。由是军运直抵北、通,而四仓转运之制遂罢。其时号“轻赍车”,在卫所支月粮出运给行粮。
嘉靖四十五年,水灾,用匮,知府傅希挚建议,抚、按题准,以过坝杂粮比照瓜洲事例,每石征银一厘,抵补税粮之缺。
隆庆中,水灾益甚,增广前例,有脚抽、斛抽、济漕三项,并前为四,名曰“四税”。杂粮税出自客商,脚抽、斛抽系脚、斛人脚价工银,济漕系抽牙用。
万历六年,御史方万山建议裁去脚抽,虽名“四税”,实三税而已。
万历八年,抚、按以厘弊通商情由,将淮安府所属本府征收“四税”题归管仓部司。
国朝
顺治十三年,总漕蔡士英题定,将本仓额征淮、扬、凤、常四府属麦折银两改为半折均平,将所存廒座堆贮半本小麦额,给庐、凤、淮、扬四府各卫所官丁行粮之用。
康熙四年,将徐州广运仓额征宿州、泗州本色小麦,改解淮仓,给发长淮、凤阳、宿州、邳州四卫行粮之用。
康熙九年,将合肥、江都二县本色凤米,改解淮仓,将宿、泗二州本色小麦改解凤仓。
译邱文庄说:《元史·食货志》记载:收益最广的,是盐法、茶法、商税、市舶;这四项又有额外税课,共三十二种,称作“额外课”。每年的正课都有定额,额外课则不计入定额之中。明 明宣德四年,命令从南京到北京沿河的漷县、临清、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等客商聚集之处,设立钞关,征收船料钞。当时朝廷大臣以钞法不能实行,上奏征收天下官民和客商的船料钞,派御史及户部官员监督征收正额和余额银二万二千七百余两。淮安的钞关疑似就是在这一年设立的。明正统六年,撤除。明景泰元年,恢复设置。明成化元年,撤除苏州、淮安、扬州等处征收船料钞的制度。成化七年恢复设置。成化八年,撤除各地钞关,派官员命令府中委派官员监督征收船料钞,一直实行到弘治五年。弘治六年,制定规定:专门派南京户部一名官员,一年更换一次,不许再次委任原人。嘉靖九年,命令各钞关主事,凡任期届满,必须等接管官员办理交接后,才准离任。嘉靖四十一年,上奏获准:淮安等各关主事监督征收每年定额之外,务必把所有余银全部收入公库。隆庆二年,各地钞关主事分别铸发关防,并撰写、发给敕书。所属司、局、衙门等官员,在该关差任期满时,详细开列贤能与否送交户部,再咨送吏部考察。万历初年,仍沿用宣德年间的旧例。天启三年、五年、七年,崇祯三年、八年、十二年,两朝屡次增加辽饷银、新饷银,用来代补盐、桃二县误派的辽饷银,又新增饷银、练饷银等各种名目不一的税款,约增加征银五万余两。本朝 顺治二年乙酉,按照前明旧例设立钞关,驻扎在板闸,作为户部专门管理的衙门,直到派遣满、汉官员负责督理。本朝初年制度不一,详细记载在《榷使》卷首。顺治三年,规定按照万历初年《会计录》所定原额征银数目征收,把天启、崇祯年间逐次增加的饷银数目减半。详细记载在《令甲》。顺治八年,督关石特库在正额之外征收解送溢额银两。顺治九年,奉户部公文批准作为定例;此后又有节省铜斤水脚银两的款项。景山兴庆阁教习艺业处的公费银两、资助翰林院庶吉士的银两、解抵光禄寺行户拖欠的银两,各项数目详细记载在《令甲》。康熙二十五年,因为淮关正额内办理铜务的经费不足,遵照户部公文,每年增加定额银一万余两。雍正年间,各关正额都按数征收、按数解送,盈余却没有固定数额。凡遇年成丰收、货物运输络绎不绝时,所收盈余有时会超过正额。乾隆十四年,奉皇帝上谕:关税正额和盈余的比较,总以雍正十三年的征收数目为标准。乾隆十九年,又经户部议定,以本年征收数目同上年银数比较,用来区分盈余和亏绌。乾隆四十一年,又奉皇帝上谕:仍以雍正十三年的数目作为定例。乾隆四十二年八月,钦奉谕旨:扬关、淮关、凤阳关的税课,历年比较都有短缺,着令以上三年的数目进行比较。详细记载在《令甲》。常盈仓在清江浦,过去有《仓志》详细记载相关事务,如今已无法考察。三代实行封建制度,有贡赋而没有漕运。秦代开凿渠道运输漕粮,这才是使用漕运的开始。三国魏司马懿疏通河渠和江淮水道,用来供给军粮。石虎因为转输牵挽劳苦,每年征取一百万斛运入中都,其余听任百姓运到沿水各处。北魏经营江淮地区,从白马津到陈郡,沿水设置仓库共八所,随着便利之处收储粮食,以供漕运使用。隋文帝设置四座仓,又招募能够经砥柱漕运到达陕仓的百姓,免除四年的征戍。唐开元十八年,裴耀卿说:南方人不熟悉黄河的险要,雇用船工既烦琐又费钱,还要等候秋季水涨。如果设置河阴、太原、永丰等仓,使南方船只不进入黄河,黄河水也不进入洛水;水道畅通时船只航行,水浅时就停留在仓中等待。三年后实行了他的策略。宋代制度是:淮南的漕粮运到泗州,江南的运到真州,两浙的运到楚州,称为转搬仓。明 明永乐年间,漕粮都由民运,于是设置淮仓、徐仓、临仓、通仓四座仓库,以便转运。常盈仓就是淮仓。平江伯陈瑄修建天字号仓一百多间,派户部分司一名官员管理。宣德二年,命令军民共同运输,酌量远近运送到重要仓库。从淮仓运到徐仓,从徐仓运到德州,从德州运入通州,称为“支运”。宣德五年,因为周忱、陈瑄的请求,命令江南、浙江、湖广的漕粮运到淮安或瓜州水次,加给运费损耗,交给卫军代为运输;淮水以北则交给附近卫军代运,也照此办理。淮、徐、临、德四仓每年收粮七十万石。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请求停止瓜州、淮安的兑运,命令附近卫军就在本仓兑粮,加给过江损耗贴补,按照远近确定差等;淮、徐、临、德四地的民运也实行正兑。由此军运直接运到北方和通州,四仓转运的制度于是废止。当时称为“轻赍车”,即在卫所支取月粮,出运时作为行粮发给。嘉靖四十五年,发生水灾,仓粮匮乏,知府傅希挚提出建议,巡抚、巡按上奏获准,把过坝杂粮比照瓜洲的事例,每石征银一厘,用来补充税粮的缺额。隆庆年间,水灾更加严重,于是扩充前例,增加脚抽、斛抽、济漕三项,加上原有一项共为四项,称为“四税”。杂粮税出自客商;脚抽、斛抽是支付脚夫、斛夫的脚价和工银;济漕是抽取牙行费用。万历六年,御史方万山建议裁去脚抽,虽然名义上称为“四税”,实际上只有三税。万历八年,巡抚、巡按以厘清弊端、疏通商情为理由,上奏将淮安府所属地区征收的“四税”改归管仓部司管理。本朝 顺治十三年,总漕蔡士英上奏定议:把本仓额征淮、扬、凤、常四府所属地区的小麦折银数,改为半数折银并均平征收;把仓中存放在廒座内的一半本色小麦定额,发给庐、凤、淮、扬四府各卫所官丁作为行粮。康熙四年,把徐州广运仓额征宿州、泗州的本色小麦,改为解送淮仓,发给长淮、凤阳、宿州、邳州四卫作为行粮。康熙九年,把合肥、江都二县的本色凤米改为解送淮仓,把宿州、泗州的本色小麦改为解送凤仓。
旧志云:淮仓之设,原(访)[仿]唐宋旧制,为转运漕粮积贮之所。自漕用军运,直达京、通,而此仓止贮行、月米麦给军。管仓部司每年按额收给,例有考成。嗣准漕督帅奏淮安十里三关之议,将淮安仓归并淮关,则淮府征收所属四税、商税并灰契小税等项,俱为抽分,部差不另设管仓之员矣。
清江厂
明初,差工部分司一员驻扎清江浦,督造运船兼管闸座。设抽分厂,凡船料、梁头、竹木、灰石等项,三十税一,以为供造漕船之需。
国朝顺治二年,改南京厂为江宁厂,直隶厂为江南厂。后将凤阳、江南二厂归并淮安船政同知,裁去扬州同知。
康熙九年,经漕督帅题准,清江厂归并淮关,将江宁厂拨付江宁府管粮同知管造,淮安府同知遂隶漕院提调,非关部所属矣。
厂例向定南自南锁坝,北自清河口,停泊报抽,船始放行。其漕造者,为抽分,为北钞,为余羡,约略岁额征银二万两有奇。
顺治年间,奉部札加额银一万两。其兼济河工者,一曰由闸,凡出口、进口空重船只,并装卸过坝船不由口出进者,分别丈尺纳银,旧系淮安府征收。一曰石价,照例计尺纳银,旧系中河分司征收。一曰梁头,凡里、外河装卸重载船,并出进口重载船,计尺纳银,旧系淮安府征收。一曰扣利,抽客商南北货物至清江浦发卖者,向系河厅征收。其折夫一项,原征于山阳、安东、清河、宿迁、海州、大河卫、盐引所七处,牙侩输纳。于康熙六十一年豁免,归于关项拨解。其由闸、石价、梁头、扣利四项,并淮仓四税、灰契小税等项,于雍正七年经前监督年题定则例,大钞船只改照客贩计石征收,俱在关项下征收客贩银内拨解,清款不分名色,另征矣。
宿迁关海关庙湾口此标题为编者所加。
淮安关统辖有宿迁关,有海关庙湾口。
宿关旧属淮徐道兼理,自雍正五年,准广东总督孔代河道总督齐口奏,淮徐道有经管河工河库之责,最为紧要,不能分司税务,请择就近贤员赴关管理。奉旨:交与年希尧兼管。
海关庙湾口,向系江海关分口。旧例:船料、梁头则属淮关,客商货税则属海关。自雍正七年,经总理户部事务和硕怡亲王等折奏,江海关设立。上海县距庙湾几二千里,请将该口岸货税照宿关之例,归并淮关征收。奉旨依议。
续纂建置
嘉庆四年三月,钦定淮安关盈余十万一千两,海关盈余二千二百两,宿关盈余七千八百两。其三年比较之例,永行停止。备载《令甲》。
九年六月,钦奉谕旨:淮安关酌减盈余额数,着定为十二万一千两。钦此。
续纂淮关统志 卷三川原
淮关统志卷之三川原形胜附
沿流习坎,丽乎方舆。守关者,无疆宇之责,川原非所计也。然原委不明,则东南西北未能会通。而凡舟楫之所经历,货殖之所由来,其有系于赋税者,宜轻宜重,将何由稽验乎?故淮郡素称泽澥,涓流巨浸,笔不胜纪,而非贾舶所往来者,概从其略。志《川原》。
黄河
河自昆仑蜿蜒而来,万有余里,从高注下,水流峻激。故所至崩溃,中土屡蒙其害。禹治水至于大伾,即回流北向,溯钜鹿而去,黎阳以东无河患也。班固云:商竭周移。盖自周定王五年而河徙故渎矣。至是,九河既湮,而入海之道变迁不一,然犹未闻其南徙也。迨汉武有瓠子之歌,魏文有金门之役,而河道渐南。《郡志》引邱濬之言,谓黄河入淮始于宋熙宁之朝,亦一证也。故黄河北流,则由直沽以入北海;南流则自延津、封邱而下,达徐、邳,乱洸、沂,奔流于清口,与长淮交会。而淮水入海故道皆变而为浊流,亦由来久矣。自元讫明,东南挽漕,多由海运达京师,黄河无与焉。至永乐九年,尚书宋礼浚会通河,筑坝遏汶水西南流,至南旺中分,北达卫水,南出济宁而运道通,遂罢海运,专命平江伯陈瑄大疏江南运河。由是粮艘南自仪征、瓜洲二江口入运河,出河口,由黄河入会通河,过临清,渐达于京。而自清口以至邳、宿几三百里,为南北咽喉之地。板闸居其南,舟航漕贾实攸赖焉。但河舍故道而来汇于淮,二渎相持过郡,溜急波狂,其势汹涌,最为险要。乾隆三十九年,秋水盛涨,即有老坝口之漫溢,板闸适当其冲,关署、民居,悉遭淹浸。
译旧志说:淮仓的设置,原本仿照唐宋旧制,是转运、储存漕粮的地方。自从漕粮改由军队运输,直接运到京城、通州以后,这座仓只储存供军队发放的行粮和月粮米麦。管仓部司每年按定额收发,按例有考核成绩。后来批准漕督帅关于淮安十里三关的奏议,把淮安仓归并淮关;这样,淮府征收的所属四税、商税以及灰契小税等项目,都归入抽分,户部派员便不再另设管仓人员。清江厂 明初,派工部一名分司官驻扎清江浦,督造运船并兼管闸座。设置抽分厂,凡船料、梁头、竹木、灰石等项目,按三十分之一征税,用来供给建造漕船的需要。本朝顺治二年,把南京厂改为江宁厂,把直隶厂改为江南厂。后来又把凤阳、江南两厂归并淮安船政同知管理,裁去扬州同知。康熙九年,经漕督帅上奏获准,清江厂归并淮关;把江宁厂拨归江宁府管粮同知负责督造,淮安府同知于是隶属于漕院提调,不再属于关部管辖。厂中旧例规定,南边从南锁坝起,北边到清河口止,船只停泊后申报抽分,才准放行。漕船制造所征收的款项,包括抽分、北钞、余羡,大约每年定额征银二万两有余。顺治年间,奉户部公文增加定额银一万两。兼用于河工的项目有:一是由闸,凡出闸、进闸的空船和重船,以及装卸货物后过坝但不从闸口进出的船只,分别按丈尺缴银,过去由淮安府征收。二是石价,按例计丈尺缴银,过去由中河分司征收。三是梁头,凡里河、外河装卸重载货物的船,以及出入口的重载船,按丈尺缴银,过去由淮安府征收。四是扣利,凡抽取客商南北货物运到清江浦发卖的费用,过去由河厅征收。折夫一项,原来在山阳、安东、清河、宿迁、海州、大河卫、盐引所七处征收,由牙侩缴纳。康熙六十一年免除,归入关税项目拨解。由闸、石价、梁头、扣利四项,以及淮仓四税、灰契小税等项目,雍正七年经前任监督年题定则例;大钞船只改按客贩货物计石征收,全部从关税项目下征收的客贩银中拨解,清理款项时不再区分名目,另行征收。宿迁关、海关庙湾口:这一标题是编者加上的。淮安关统辖宿迁关和海关庙湾口。宿关过去隶属淮徐道兼管。雍正五年,准广东总督孔代、河道总督齐口奏称:淮徐道负有管理河工、河库的责任,最为重要,不能分心管理税务,请选派就近的贤能官员前往关口管理。奉旨:交给年希尧兼管。海关庙湾口过去是江海关的分口。旧例规定:船料、梁头归淮关征收,客商货税归海关征收。雍正七年,经总理户部事务和硕怡亲王等上折奏请,江海关设置后,上海县距离庙湾将近二千里,请将该口岸的货税依照宿关的例子,归并淮关征收。奉旨依照所议办理。续纂建置 嘉庆四年三月,钦定淮安关盈余十万一千两、海关盈余二千二百两、宿关盈余七千八百两。原来按三年比较的制度,永远停止。详细记载在《令甲》。嘉庆九年六月,钦奉谕旨:酌情减少淮安关的盈余额数,确定为十二万一千两。钦此。续纂《淮关统志》卷三:川原 《淮关统志》卷之三:川原形胜附 沿着水流而行,熟习险阻,才能与大地形势相合。守关的人没有掌管疆域的责任,川原本来不是必须计议的事项。然而如果水道源流和分合不明,东南西北就不能贯通;凡是船只经过的地方、货物由此运来的地方,其中有关系到赋税、应当轻征还是重征的,又从哪里考察核验呢?所以淮郡一向被称为水泽广布之地,细小水流和巨大水面多得难以全部记载;不是商船往来的水道,大体从略。于是编纂《川原》。黄河 黄河从昆仑蜿蜒流来,长达万里有余,由高处向下奔注,水流湍急。因此所到之处常常崩决,中原屡受水害。大禹治水到大伾山时,河水已经回流向北,沿钜鹿流去,黎阳以东不再有河患。班固说:“商代枯竭,周代迁移。”大概从周定王五年起,黄河就改道离开旧河道了。到这时,九河已经淤塞,入海通道多次变迁,但还没有听说黄河向南迁徙。到了汉武帝时有瓠子之歌,魏文帝时有金门治河工程,河道才逐渐南移。《郡志》引用邱濬的话,说黄河流入淮水始于宋熙宁年间,也是一条证据。因此黄河北流时,就从直沽流入北海;南流时,则从延津、封丘向下,抵达徐州、邳州,冲乱洸水、沂水,奔流到清口,与长淮交汇。淮水原来入海的旧河道,也都变成了浑浊的水流,这种情况由来已久。自元代直到明代,东南地区运输漕粮,大多通过海运抵达京师,黄河没有参与其中。到了永乐九年,尚书宋礼疏浚会通河,筑坝阻止汶水向西南流,在南旺分成两支,向北到达卫水,向南流出济宁,漕运通道于是畅通,海运遂告停止,专门命平江伯陈瑄大力疏浚江南运河。从此,运粮船从南方的仪征、瓜洲两个江口进入运河,驶出河口后由黄河进入会通河,经过临清,逐渐到达京城。从清口到邳州、宿迁,约三百里,是南北交通的咽喉之地。板闸位于其南面,舟船航运和漕粮、商货运输都依赖这里。然而黄河舍弃旧河道前来与淮水汇合,两条水道相互冲击,流势湍急、波涛狂猛,水势汹涌,是最为险要的地方。乾隆三十九年,秋水大涨,老坝口发生漫溢,板闸正处在洪水冲击之中,关署和民居全部遭到淹没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