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雍正十一年,福建总督郝玉麟等会奏,为敬陈台湾善后事宜等事;经部议覆,奉旨『依议。钦此』钦遵。『查府治为全台心腹,原设兵丁,实在不敷。府治准添设城守一营,参将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名。内将六百七十名分防镇标南、北两路之旧社各汛,更三百三十名留防府库、仓狱等项。其镇标原拨南、北路之大湾等塘兵五十八名,亦改归各路派拨;而镇标三营之兵全数撤回府治,以资弹压。至南路地方广阔、民居稠密,原设各汛不足以资防范,将驻札山猪毛口之守备改为下淡水都司佥书,再添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合原额设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名驻札山猪毛口,堵截生番兼防阿里港等汛;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防守万丹。划定淡水溪为界,溪西属千、把汛地,溪东归都司管辖;而都司仍听南路营参将管辖。以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配兵五百名仍驻凤山县治,守备一员、把总一员配兵二百五十名仍驻凤弹,分防下埤头等处。其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五十名分汛防守游巡,南路地方得以声援联络。又北路地方番社众多,稽察宜严,官兵分防不足以资防范,参将准其改为副将。再添设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一千二百八十名,合原额设共二千四百名,分为中、左、右三营。以都司为中军,原设守备与添设守备分左、右二营。以左营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兵四百五十名驻札诸罗县治,千总一员带兵一百名分防斗六门等汛,把总一员带兵五十名分防竹脚寮及南北投等处。其笨港、盐水港二汛改归陆路,以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分防笨港,把总一员带兵六十名分防盐水港。将原防台协水师兵丁撤回,其海口炮台水汛仍归台协管辖。副将带领千总一员、把总三员、兵五百四十名驻剳彰化县治,以中营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带兵二百五十名驻札猫雾捒,千总一员带兵一百名分防蓬山等汛,仍不时在各汛游巡。右营守备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与同知同驻竹堑,弹压中港、后垄等处,令各千、把总带兵分防其淡水营。以上俱归上淡水营管辖,照旧拨兵防守。再,安平地方,潮水易长,土松难筑炮台;仿照鹿耳门之式,设立炮架七座,以资捍卫。城内酌量起盖仓廒,贮粟三万石,交与该营收管;每年砻米给兵,以免赴府支领之劳。拨给护卫道员兵二十四名,知府拨兵二十名,台同知拨兵十五名,淡同知拨兵二十四名,台、凤、诸、彰四县各拨兵二十名,并令查缉匪盗、赌博。其拨给兵丁,各拨管队一名管领,听候操演差遣,三月一换。如各兵技勇精熟,该管武员一体拔用;倘有生事不法,即听文员究处。至移驻罗汉门、笨港县丞二员,各给民壮八名;巡检四员,各给民壮四名;县丞移驻万丹,一体拨给。计留民壮四十名,其余裁革。合计道、府、同知、知县、县丞、巡检共革退民壮五百三十六名;除猫雾捒、竹堑两处巡检民壮共一百二十名拨给草地不计外,共节省工食银二千九百二十七两、共米二百一十六石。又,台湾一陆共兵一万二千六百余名,较之内地总兵所辖,官兵既多;而台地幅镇统计水■〈巾肙〉辽阔,澎湖又隔大洋,其总兵若非稍异内地,未足扬威海外。除一切营寨仍照旧例外,应将该总兵照山西、陕西沿边之例,改为挂印总兵,将关防给用方印,以重声威。此台湾营制更定之由也』。
台湾镇标中、左、右三营:挂印总兵官一员,驻札台湾府城内。
中营:中军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九百一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驻防台湾府中路口。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四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九百三十名,驻防台湾府北路口。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九百三十名,驻防台湾府南路口。
台湾城守营左、右二军(雍正十一年添设):参将一员,驻防台湾府城。
左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步战守兵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
一、驻防台湾府治把总一员、兵一百四十名。
一、驻防岗山汛兼辖山头、山腰、山尾、狗■〈勹外云内〉昆、南安店等塘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八十名。
一、分防罗汉门汛兼辖猴洞口汛千总一员、兵八十名。
一、拨防康蓬林汛、大湖、半路竹等塘兵五十名。
一、拨防盐水埔汛、港岗、角带围、濑口、涂墼埕等塘兵五十名。
右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步战守兵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
一、驻防台湾府治千总一员、兵一百九十名。
译雍正十一年,福建总督郝玉麟等人联名上奏,恭敬陈述台湾善后事宜等事项;经兵部议覆,奉旨说“依照议定的办法办理。钦此”,于是恭敬遵行。查明府治是全台湾的中心和腹地,原来设置的兵力实在不足。府治准许增设城守一营,设参将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士兵一千名。其中六百七十名分驻镇标南、北两路的旧社各汛,另三百三十名留在府治防守府库、仓库、监狱等处。镇标原来拨给南、北路大湾等塘的五十八名士兵,也改归各路分派;镇标三营的士兵全部撤回府治,以加强镇压防守。至于南路地方广大、百姓居住稠密,原来设置的各汛不足以承担防守,应将驻扎山猪毛口的守备改为下淡水都司佥书,再增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士兵五百名,连同原额兵力共一千五百名。其中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士兵三百名驻扎山猪毛口,堵截生番,同时防守阿里港等汛;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防守万丹。划定淡水溪为界,溪西属于千总、把总的汛地,溪东归都司管辖。” 都司仍由南路营参将管辖。配置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五百名,仍驻凤山县治;配置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五十名,仍驻凤弹,分驻防守下埤头等处。另有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五十名,分赴各汛防守并巡逻,使南路地方能够彼此声援、联络。又因北路番社众多,应严格稽察,原有官兵分防不足以资防范,准将参将改为副将。再增设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一千二百八十名,与原额合计二千四百名,分为中、左、右三营。以都司任中军,原设守备和增设守备分别统领左、右二营。左营设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兵四百五十名,驻扎诸罗县治;千总一员带兵一百名,分防斗六门等汛;把总一员带兵五十名,分防竹脚寮及南、北投等处。笨港、盐水港二汛改归陆路,设千总一员带兵一百五十名分防笨港,把总一员带兵六十名分防盐水港。撤回原来驻防台协的水师兵丁,但海口炮台和水汛仍归台协管辖。副将带领千总一员、把总三员、兵五百四十名驻扎彰化县治;中营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带兵二百五十名驻扎猫雾捒;千总一员带兵一百名分防蓬山等汛,并且仍不时在各汛巡逻。右营守备、千总各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与同知一同驻扎竹堑,弹压中港、后垄等处,并令各千总、把总带兵分防淡水营。以上各处都归上淡水营管辖,照旧拨兵防守。又,安平地方潮水容易上涨,土质松软,难以修筑炮台;仿照鹿耳门的式样,设置炮架七座,以资防卫。在城内酌量兴建仓廒,储存粟三万石,交该营收管;每年舂米供给士兵,以免到府领取的劳苦。拨给护卫道员兵二十四名,知府拨兵二十名,台同知拨兵十五名,淡同知拨兵二十四名,台、凤、诸、彰四县各拨兵二十名,并令他们查缉盗匪和赌博。所拨给的兵丁,各由一名管队统领,听候操练和差遣,每三个月轮换一次。如果各营士兵技艺勇力精熟,该管武官一律提拔任用;倘若有人滋事违法,就听凭文官查究惩处。至于移驻罗汉门、笨港的县丞二员,各给民壮八名;巡检四员,各给民壮四名;县丞移驻万丹的,也同样拨给。共计保留民壮四十名,其余裁撤。道、府、同知、知县、县丞、巡检合计裁退民壮五百三十六名;除猫雾捒、竹堑两处巡检的民壮共一百二十名拨给草地、不计入外,共节省工食银二千九百二十七两、米二百一十六石。又,台湾陆路共有兵一万二千六百余名,比内地总兵所辖的兵力多;而台湾地方幅员辽阔,澎湖又隔着大洋,总兵若不与内地略有不同,就不足以在海外显示威势。因此,除一切营寨仍照旧例外,应将该总兵依照山西、陕西沿边地区的成例,改为挂印总兵,将关防改用方印,以加重声威。这就是重新制定台湾营制的缘由。台湾镇标中、左、右三营:挂印总兵官一员,驻扎在台湾府城内。中营:中军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九百一十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驻防台湾府中路口。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把总四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步战守兵九百三十名,驻防台湾府北路口。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九百三十名,驻防台湾府南路口。台湾城守营左、右二军(雍正十一年增设):参将一员,驻防台湾府城。左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步战守兵五百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一、驻防台湾府治,把总一员、兵一百四十名。一、驻防岗山汛,兼管山头、山腰、山尾、狗■〈勹外云内〉昆、南安店等塘,设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八十名。一、分防罗汉门汛,兼管猴洞口汛,设千总一员、兵八十名。一、拨兵五十名防守康蓬林汛、大湖、半路竹等塘。一、拨兵五十名防守盐水埔汛、港岗、角带围、濑口、涂墼埕等塘。右军: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步战守兵五百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一、驻防台湾府治,千总一员、兵一百九十名。
一、驻防下加冬汛兼辖哆啰嘓汛、乌山头、八桨溪、急水溪、铁线桥等塘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三名。
一、拨防佳里兴汛、茅港尾、水堀头、茇仔林等塘兵二十七名。
一、分防加溜湾汛兼辖溪边、木栅、柴头港、水仔尾等塘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拨防大穆降汛茑松、小桥等塘兵五十名。
一、拨防旧社汛大湾、嵌下等塘兵五十名。
南路营:参将一员、都司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守备一员、千总三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六员(内二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原额、新添共一千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原一千名,雍正十一年添五百名)。
一、驻防凤山县汛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五百名。
一、驻札凤弹分防下埤头等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五十名。
一、分防下淡水驻札山猪毛口堵截生番兼防阿里港等汛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名。
一、分防新园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
一、防守万丹等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汛防守游巡南路地方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五十名。
北路营(原一营,雍正十一年分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雍正十一年改设)。中军:都司一员、守备二员、千总六员(内四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十二员(内八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原额、新添共二千四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原一千一百二十名,雍正十一年添一千二百八十名)。
一、驻札彰化县治副将一员、都司一员、把总三员、兵五百四十名。
一、驻札猫雾捒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六十五名。
一、分防南、北投汛千总一员、兵八十五名。
一、分防蓬山等汛兼游巡牛骂、沙辘、大肚等处把总一员、兵一百名。
一、驻札诸罗县治左营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兵四百七十名。
一、分防斗六门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
一、分防石榴班汛把总一员、兵三十名。
一、分防笨港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
一、分防盐水港把总一员、兵六十名。
一、驻札竹堑右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
一、分防中港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防后垄千总一员、兵一百名。
一、分防南崁、淡水等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淡水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共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六只(波一、波二、波三、波四、定七、定八)。
一、驻防淡水港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兵二百九十名、战船四只。
一、分防炮台汛兼辖港北、小鸡笼等塘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防大鸡笼城兼辖大鸡笼港、金包里塘把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二只。
台湾水师协镇标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驻札安平镇汛。
中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九只(平一、平二、平三、平四、平五、平六、平七、平八、平九、平十、平十一、平十二、平十三、平十四、平十五、平十六、平十七、平十八、波七)、炮架八座、烟墩七座。
一、随防安平镇兵四十名。
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八十五名、战船七只。
一、轮防内海鹿耳门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八座。
一、分防内海盐水港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
一、分防外海蚊港汛兼辖外海北门屿、马沙沟、青鲲身等汛千总一员、兵九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四座、烟炖六座。
一、分防外海大港汛兼辖外海鲲身头、蛲港等汛把总一员、兵六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九十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鹿耳门外中路洋面游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四只。
一、贴防北路营半线汛兵五十名。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三员(内一员,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八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定一、定二、定三、定四、定五、定六、定九、定十、定十一、定十二、定十三、定十四、定十五、定十六、定十七、定十八、波五、波六)、炮架八座、炮台七座、烟墩十一座。
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
一、随防安平镇城兵七十名。
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兼辖内海水城海口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七只。
一、分防内海笨港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三十名、战船三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拨防内海猴树港汛并海丰港炮台兵十名、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分防内海三林港汛兼辖三林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译一、驻防下加冬汛,兼管哆啰嘓汛、乌山头、八桨溪、急水溪、铁线桥等塘,设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三名。一、拨兵二十七名防守佳里兴汛、茅港尾、水堀头、茇仔林等塘。一、分防加溜湾汛,兼管溪边、木栅、柴头港、水仔尾等塘,设把总一员、兵五十名。一、拨兵五十名防守大穆降汛、茑松、小桥等塘。一、拨兵五十名防守旧社汛、大湾、嵌下等塘。南路营:参将一员、都司一员(雍正十一年增设)、守备一员、千总三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把总六员(其中二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原额及新添步战守兵共一千五百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原有一千名,雍正十一年增加五百名)。一、驻防凤山县汛,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五百名。一、驻扎凤弹,分防下埤头等汛,设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五十名。一、分防下淡水,驻扎山猪毛口,堵截生番,并防守阿里港等汛,设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名。一、分防新园等汛,设千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一、防守万丹等汛,设把总一员、兵五十名。一、分赴各汛防守并巡逻南路地方,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五十名。北路营(原为一营,雍正十一年分为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雍正十一年改设)。中军:都司一员、守备二员、千总六员(其中四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把总十二员(其中八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原额及新添步战守兵共二千四百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原有一千一百二十名,雍正十一年增加一千二百八十名)。一、驻扎彰化县治,副将一员、都司一员、把总三员、兵五百四十名。一、驻扎猫雾捒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六十五名。一、分防南、北投汛,千总一员、兵八十五名。一、分防蓬山等汛,并巡逻牛骂、沙辘、大肚等处,设把总一员、兵一百名。一、驻扎诸罗县治左营,守备一员、把总二员、兵四百七十名。一、分防斗六门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一、分防石榴班汛,把总一员、兵三十名。一、分防笨港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一、分防盐水港,把总一员、兵六十名。一、驻扎竹堑右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五百名。一、分防中港,把总一员、兵五十名。一、分防后垄,千总一员、兵一百名。一、分防南崁、淡水等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淡水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步战守兵共五百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战船六只(波一、波二、波三、波四、定七、定八)。一、驻防淡水港,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兵二百九十名、战船四只。一、分防炮台汛,兼管港北、小鸡笼等塘,把总一员、兵五十名。一、分防大鸡笼城,兼管大鸡笼港、金包里塘,把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二只。台湾水师协镇标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驻扎安平镇汛。中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战船一十九只(平一、平二、平三、平四、平五、平六、平七、平八、平九、平十、平十一、平十二、平十三、平十四、平十五、平十六、平十七、平十八、波七)、炮架八座、烟墩七座。一、随同防守安平镇,兵四十名。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八十五名、战船七只。一、轮流防守内海鹿耳门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八座。一、分防内海盐水港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一、分防外海蚊港汛,兼管外海北门屿、马沙沟、青鲲身等汛,千总一员、兵九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四座、烟炖六座。一、分防外海大港汛,兼管外海鲲身头、蛲港等汛,把总一员、兵六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一、拨兵九十名随副将出洋总巡,配战船二只。一、巡查鹿耳门外中路海面,游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四只。一、抽兵五十名协同防守北路营半线汛。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把总三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步战守兵八百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战船一十八只(定一、定二、定三、定四、定五、定六、定九、定十、定十一、定十二、定十三、定十四、定十五、定十六、定十七、定十八、波五、波六)、炮架八座、炮台七座、烟墩十一座。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一、随同防守安平镇城,兵七十名。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兼管内海水城海口,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七只。一、分防内海笨港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三十名、战船三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一、拨兵十名防守内海猴树港汛及海丰港炮台,炮台一座、烟墩一座。一、分防内海三林港汛,兼管三林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分防内海鹿仔港汛兼辖鹿仔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九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游击一员、兵四十名、战船一只。
一、拨巡本汛洋面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三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九只(澄一、澄二、澄三、澄四、澄五、澄六、澄七、澄八、澄九、澄十、澄十一、澄十二、澄十三、澄十四、澄十五、澄十六、澄十七、澄十八、波八)、炮架七座、炮台五座、烟墩二十一座。
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
一、随防安平镇城把总一员、兵七十名。
一、轮防内海鹿耳门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七座。
一、分防外海打狗汛兼辖岐后、万丹、西溪、东港、淡水港、茄藤港、放■〈纟索〉、大昆麓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五座、烟墩十一座。
一、分防打狗、岐后、西溪、东港、淡水港汛洋面千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战船三只。
一、拨随本标左营游击出洋总巡兵五十名、战船一只。
一、分巡本汛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
一、贴防北路营半线汛兵五十名。
澎湖水师协镇标左、右二营:副将一员,驻札澎湖。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绥一、绥二、绥三、绥四、绥五、绥六、绥七、绥八、绥九、绥十、绥十一、绥十二、绥十三、绥十四、绥十五、绥十六、绥十七、绥十八)、炮台六座、烟墩六座:
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二十七名、战船七只。
一、轮防妈宫澳、新城内海港口把总一员、兵二十八名。
一、拨防内海妈宫澳、新城、东港并港口兵七十八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
一、分防外海八罩汛兼辖外海八罩、挽门、水埯、将军澳等汛并将军澳炮台把总一员、兵二百八十四名、战船二只、炮台三座、烟墩三座。
一、分防外海莳里汛兼辖双头跨、风柜尾、文良港、■〈句上黾下〉黾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二座、烟墩三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一百一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八罩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四十七名、战船四只。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宁一、宁二、宁三、宁四、宁五、宁六、宁七、宁八、宁九、宁十、宁十一、宁十二、宁十三、宁十四、宁十五、宁十六、宁十七、宁十八)、炮台四座、烟墩六座:
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三百三十三名、战船九只。
一、拨防妈祖澳、新城并内海新城、西港兵五十六名。
一、分防内海妈祖澳港口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
一、分巡外海西屿头、内外堑兼辖竹篙湾、缉马湾、小门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七十三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
一、分巡外海大北山、瓦峒港、赤崁澳、通梁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一只、烟墩一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九十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西屿头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九十八名、战船四只。
武职大小共一百一十二员、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战船九十八只。
(附)船政
(附)船政
修造哨船工料:
大吉木(长七丈余,围五尺余)、中吉木(长六丈余,围四尺余)、浮溪木(长五丈余,围三尺余。俱杉木名)、高洋本(杉木之略小者)、龙骨(每船头、尾、中共三节,长短配桅之丈尺。系松木所制)、大桅(赶缯长八丈五六尺、围七八尺,蓬艍长六七尺、围五六尺不等,按船之长短配用)、头桅(赶缯长六丈余、围四尺八九寸,篷艍内有改造加长、加阔,桅长五丈余、围三尺七八寸,俱照船身长短配用)、大橹、小橹、松板、棕(为绳索之用。每船大小绳索九十余条;其椗索二条,长四十四五丈、围八九寸,重八九百斤不等)、苓竹、檺榜(帮大桅)、连转木(杉木中段)、松筒(松木中段)。以上各项,产自省城;委员采办,雇船运厦转运赴台。风信靡常,难以计日。
铁钉、茅铁、桐油、山城板、网纱、櫆藤、尾楼灯、旗布、颜料、锣鼓、大小风篷、无底升、桅饼、浆。以上各项,产自漳州;端人采买,自漳运厦转运赴台。零星搭船,亦视风信。
译一、分防内海鹿仔港汛,兼管鹿仔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九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一、拨游击一员、兵四十名随副将出洋总巡,配战船一只。一、拨兵一百八十名巡查本汛海面,配战船四只。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三员(其中一员为雍正十一年增设)、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战船一十九只(澄一、澄二、澄三、澄四、澄五、澄六、澄七、澄八、澄九、澄十、澄十一、澄十二、澄十三、澄十四、澄十五、澄十六、澄十七、澄十八、波八)、炮架七座、炮台五座、烟墩二十一座。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一、随同防守安平镇城,把总一员、兵七十名。一、轮流防守内海鹿耳门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七座。一、分防外海打狗汛,兼管岐后、万丹、西溪、东港、淡水港、茄藤港、放■〈纟索〉、大昆麓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五座、烟墩十一座。一、分巡打狗、岐后、西溪、东港、淡水港汛的海面,千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战船三只。一、拨兵五十名随本标左营游击出洋总巡,配战船一只。一、巡查本汛海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一、抽兵五十名协同防守北路营半线汛。澎湖水师协镇标左、右二营:副将一员,驻扎澎湖。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战船一十八只(绥一、绥二、绥三、绥四、绥五、绥六、绥七、绥八、绥九、绥十、绥十一、绥十二、绥十三、绥十四、绥十五、绥十六、绥十七、绥十八)、炮台六座、烟墩六座。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二十七名、战船七只。一、轮流防守妈宫澳、新城内海港口,把总一员、兵二十八名。一、拨兵七十八名防守内海妈宫澳、新城、东港及港口,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一、分防外海八罩汛,兼管外海八罩、挽门、水埯、将军澳等汛及将军澳炮台,把总一员、兵二百八十四名、战船二只、炮台三座、烟墩三座。一、分防外海莳里汛,兼管双头跨、风柜尾、文良港、■〈句上黾下〉黾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二座、烟墩三座。一、拨兵一百一名随副将出洋总巡,配战船二只。一、巡查八罩海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四十七名、战船四只。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由内地按班次拨派戍守,军饷有规定数额)、战船一十八只(宁一、宁二、宁三、宁四、宁五、宁六、宁七、宁八、宁九、宁十、宁十一、宁十二、宁十三、宁十四、宁十五、宁十六、宁十七、宁十八)、炮台四座、烟墩六座。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三百三十三名、战船九只。一、拨兵五十六名防守妈祖澳、新城以及内海新城、西港。一、分防内海妈祖澳港口,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一、巡查外海西屿头、内外堑,兼管竹篙湾、缉马湾、小门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七十三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一、巡查外海大北山、瓦峒港、赤崁澳、通梁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一只、烟墩一座。一、拨兵九十名随副将出洋总巡,配战船二只。一、巡查西屿头海面,守备一员、兵一百九十八名、战船四只。武职大小共一百一十二员,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战船九十八只。(附)船政。(附)船政。修造哨船所需的工料:大吉木(长七丈余,围五尺余)、中吉木(长六丈余,围四尺余)、浮溪木(长五丈余,围三尺余,都是杉木的名称)、高洋本(较小的杉木)、龙骨(每船船头、船尾和中部共三节,长短依桅杆的丈尺配制,是用松木制成)、大桅(赶缯船用的长八丈五六尺、围七八尺;篷艍船用的长六七尺、围五六尺不等,按船只长短配用)、头桅(赶缯船用的长六丈余、围四尺八九寸;篷艍船有改造加长、加宽的,桅杆长五丈余、围三尺七八寸,都按船身长短配用)、大橹、小橹、松板、棕(用作绳索。每船大小绳索九十余条;其中锭索二条,长四十四五丈、围八九寸,重量八九百斤不等)、苓竹、檺榜(辅助大桅)、连转木(杉木中段)、松筒(松木中段)。以上各项都产自省城,由委员采购,雇船运到厦门,再转运到台湾。风向和风候没有规律,难以计算日期。铁钉、茅铁、桐油、山城板、网纱、櫆藤、尾楼灯、旗布、颜料、锣鼓、大小风篷、无底升、桅饼、浆。以上各项都产自漳州,由端人采购,从漳州运到厦门,再转运到台湾。零星货物搭船运输,也要看风候。
梁头、梁座、桅座、含檀、鹿耳、斗盖、上金、下金、头尾禁水、头尾八字极、杠罩、弯极、直极、缭牛、尾穿梁、大转水、车耳下株、屈手极、通梁、托浪板、门枋、樟枋(以上俱樟木所制)、厚力板、软箸、马面(杂木所制)、椗、舵(俱相思木所制)。以上各项,虽产台属,地近生番,深山溪涧,挽运维艰,出水路遥,工力繁费。绞排配船,转运赴郡,经时累月,亦难克期。
黄麻、水藤、铁炭、灰粉:每年新出之时或天晴农隙,预为购觅多买积贮以备用焉。
「台海使槎录」云:台、澎各标营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厅员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驾驶者,内地之员办运工料赴台兴修。迨按粮议派,台属三县亦分修数只。此非偏庇台属,以内地各厂员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烦运载,可以克期报竣。后定在近道、府监修。统计闽省船只匀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湾道、府各十八只,余俱派入内地。既而仍归内地修造,惟未至朽烂而不堪驾驶者留台修补。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间,仍俱改归台属,而派府船数倍于道;然令其与福府分修,议于部价津贴运费外,每船捐贴百五十金。续交盐粮厅代修其半,道、镇、协、营、厅、县共襄厥事。迨后专责知府,并将道船亦归于府。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题请设立总厂,通达江湖百货,聚集鸠工办料,均属省便。每年派道员监督领银修造,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公同监视,务节浮费,均归实用。部价不敷银两,历来州、县协贴,仍应照旧。嗣经九卿议行,复经督院满保会题,台、澎战船九十八只于台湾设厂,委令台道、台协监督修造。于是各船尽归台厂,而道、协之责任独重矣。
卷十一
学校(书院、社学附)
国家菁莪造士,文治光昌;薄海人风,蒸兴蔚起。台虽海表,作育数十年,沐浴涵濡,骎骎乎海东邹鲁矣。而犹以重洋之险,士子远涉维艰,特增解额、兴书院;恩波浩瀚与声教同流,岛屿文明将日盛焉。况乎里社有学,耕夫且习弦歌;番社有学,异类尚知文字。岂特俊秀农民犹与升太学,屯营飞骑亦肄业授经已哉!志学校。
台湾府儒学:在宁南坊。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又前为棂星门、泮池。后为崇圣祠,祠左右建十二斋。东庑下为斋宿房,西庑下为藏器库、庖湢所;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祠外为礼门、义路,又外为大成坊、泮宫坊。明伦堂在殿之左,两傍斋舍为诸生肄业所。学廨在明伦堂后。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因郑氏旧址创建。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初建明伦堂。五十一年,巡道陈璸重修,创立斋舍;又于学宫之左,建朱子祠、大魁楼(详碑记)。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总督王命新、巡抚张仲举题请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廪膳二十名,增广如之;岁贡,照以廪生食饩浅深为先后,一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多进七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原照陕西延安、广东琼州例,以台道兼理学政,册附福建学院达部。雍正五年,奉旨以汉巡察兼理学政。
台湾县儒学:在东安坊。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泮池。后为崇圣祠,祠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明伦堂在右,后为教官廨舍。康熙二十三年,知县王兆升重修。四十二年,知县陈璸再加修葺;创建明伦堂。五十四年,巡道陈璸重建崇圣祠,两旁创斋舍。五十九年,署县同知王礼重新,知县俞兆岳、教谕郑长济捐浚泮池。雍正元年,知县周锺瑄重加修葺。十二年,贡生陈应魁捐修,并建土地祠及棂星门、礼门、义路。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
凤山县儒学:在县治北门外。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又前为棂星门,后为崇圣祠。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始建。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重建。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重修。乾隆二年,本学拔贡生寿宁教谕施世榜捐修。庙前有天然泮池,荷花芬馥,香闻数里。凤山拱峙、屏山插耳,龟山、蛇山绕护;形家以为人文胜地。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
译梁头、梁座、桅座、含檀、鹿耳、斗盖、上金、下金、头尾禁水、头尾八字极、杠罩、弯极、直极、缭牛、尾穿梁、大转水、车耳下株、屈手极、通梁、托浪板、门枋、樟枋(以上都用樟木制成)、厚力板、软箸、马面(用杂木制成)、锭、舵(都用相思木制成)。以上各项虽然产自台湾所属地区,但那里靠近生番,深山溪涧众多,牵运十分困难;运出水路遥远,所需人工和费用都很多。还要编排木筏、配备船只,转运到郡城,往往经过数月,也难以按期完成。黄麻、水藤、铁炭、灰粉:每年新产之时,或者天晴农闲时,预先购买搜集,多买并储存起来,以备使用。《台海使槎录》说:台湾、澎湖各标营的船只,起初都分派给全省内地的厅员负责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其中尚可修整但已不能驾驶的船只,由内地官员办理并运送工料到台湾修理。后来按照粮额议定分派,台湾所属三县也分修若干只。这并不是偏袒台湾所属地区,而是因为内地各厂的官员较多,可以分担工作,工料也都便利,不必劳烦运输,能够按期报竣。后来规定由邻近的道、府监督修理。统计福建省船只,均匀分派给全省各道、府,于是台湾、澎湖九十八只船中,分给台湾道、府各十八只,其余都分派到内地。后来仍归内地修造,只有尚未腐朽却已不能驾驶的船只留在台湾修补。到了康熙四十四、四十五年间,又全部改归台湾所属地区办理;但分给府的船数是道的数倍,于是命令台湾府与福州府分修,并议定除按部定价格和补贴运输费外,每船再捐贴一百五十金。后来又交由盐粮厅代修一半,道、镇、协、营、厅、县共同办理。再后来专门责成知府负责,并把道的船也归府办理。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上奏请求设立总厂,以便汇集通达江湖的各类货物,集中招募工匠、办理材料,所有事项都归省城统一办理。每年派道员监督领取银两修造,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共同监视,务必节省浮费,全部用于实际需要。部定价格不足的银两,历来由州、县协助贴补,仍应照旧办理。后来经九卿议定施行,又经督院满保会同上奏,台、澎战船九十八只在台湾设厂,委派台湾道、台湾协镇监督修造。这样一来,各船全都归台湾船厂办理,道、协两级官员的责任也就特别重大了。卷十一。学校(附书院、社学)。国家培养人才,文治日益光明昌盛;四海之内民风也蓬勃兴起。台湾虽然处在海疆之外,但经过数十年的教育培养,受到教化浸润,渐渐成为海东的邹鲁之地。然而仍因远隔重洋,士子远行渡海十分艰难,所以特意增加乡试解额、兴建书院;皇恩广大,与声教一同流布,岛屿上的文明将会日益昌盛。何况乡里社中设有学校,农夫也学习弦歌;番社设有学校,异族也开始懂得文字。哪里只是俊秀和农民能够一同升入太学,屯营中的骑兵也都入学受经罢了!于是记述学校。台湾府儒学:在宁南坊。正中是大成殿,东西两侧是两庑,前面是戟门,再前面是棂星门和泮池。后面是崇圣祠,祠堂左右建有十二斋。东庑下面是斋宿房,西庑下面是藏器库和庖湢所;左边是名宦祠,右边是乡贤祠。祠堂外是礼门、义路,再外面是大成坊、泮宫坊。明伦堂在大成殿左边,两旁的斋舍是生员读书学习的地方。学廨在明伦堂后面。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因郑氏旧址创建。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首次修建明伦堂。五十一年,巡道陈璸重修,并创建斋舍;又在学宫左边建朱子祠、大魁楼(详见碑记)。泮额:康熙二十五年,总督王命新、巡抚张仲举上奏请求,每年录取文、武童生各二十名,乡试录取文童二十名;廪膳生二十名,增广生也同样二十名;岁贡生则按照廪生领取廪粮的先后次序,一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多录取七名。乾隆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名额同前。原来依照陕西延安、广东琼州的成例,由台湾道兼管学政,名册附送福建学院上报有关部门。雍正五年,奉旨改由汉巡察兼管学政。台湾县儒学:在东安坊。正中是大成殿,东西两侧是两庑,前面是泮池。后面是崇圣祠,祠左是名宦祠,右是乡贤祠。明伦堂在右边,后面是教官廨舍。康熙二十三年,知县王兆升重修。四十二年,知县陈璸再次修葺,并创建明伦堂。五十四年,巡道陈璸重建崇圣祠,在两旁创建斋舍。五十九年,署县同知王礼重新修建;知县俞兆岳、教谕郑长济捐资疏浚泮池。雍正元年,知县周锺瑄再次大加修葺。十二年,贡生陈应魁捐资修缮,并建土地祠以及棂星门、礼门、义路。泮额:康熙二十五年上奏确定,每年录取文、武童生各十二名,乡试录取文童十二名;廪膳生十名,增广生也同样十名;岁贡生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增加五名。乾隆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名额同前。凤山县儒学:在县治北门外。正中是大成殿,东西两侧是两庑,前面是戟门,再前面是棂星门,后面是崇圣祠。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开始创建。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重建。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重修。乾隆二年,本学拔贡生、寿宁教谕施世榜捐资修缮。庙前有天然泮池,荷花香气浓郁,香味能传到数里之外。凤山拱卫耸立,屏山像屏障插在两旁,龟山、蛇山环绕护卫;风水家认为这里是人文兴盛的胜地。泮额:康熙二十五年上奏确定,每年录取文、武童生各十二名,乡试录取文童十二名;廪膳生十名,增广生也同样十名;岁贡生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增加五名。乾隆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名额同前。
诸罗县儒学:在县治西门内。康熙四十五年,署县同知孙元衡建大成殿、棂星门。四十七年,署县朱永清建崇圣祠及东、西两庑。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增修东、西庑、戟门、明伦堂、名宦、乡贤、文昌三祠。雍正八年,知县刘良璧、冯尽善、教谕李倪昱复加修葺。
泮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五名。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名数如前。
彰化县儒学:在县治东北。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崇圣祠、棂星门、明伦堂俱如制。教官廨舍在明伦堂之后。
泮额:雍正元年新设,议定:岁进文、武童各八名,科进文童八名。雍正十三年,巡抚卢焯奏请廪、增各十名,俟十年后出贡;嗣后四年贡一人。乾隆元年,特恩加泮额一次,三名。
书院(附)
社学(附)
书院(附)
海东书院:在府儒学西。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瑄建;后为岁、科考棚。乾隆四年,学院单德谟奏请别建考院,遂成闲廨。乾隆五年,学院杨二酉奏请仿照直省书院事例,以府学教授为师,选诸生肄业其中。贡生施士安捐田一千亩,充膏火。匾曰「海天云汉」(有记载「艺文」)。
崇文书院(即府义学):在东安坊。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建。置田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年收租粟为学中膏火。
台湾县正音书院:在县治左。雍正七年奉文设。
凤山县正音书院:在县治东门内。雍正七年奉文设。
诸罗县正音书院:在县治东南。雍正七年奉文设。
彰化县正音书院:□□□□□□
社学(附)
台湾县社学:在东安坊二。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置。在镇北坊一。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置。
凤山县社学:在土墼埕。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蒋毓英置。
诸罗县社学:一在县内红毛井、一在新化里、一在善化里、一在开化里、一在安定里、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以上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刘作楫奉巡抚张伯行通行建。
彰化县社学:在半线庄。
(附)土番社学
(附)学田
(附)土番社学
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详请奉文设立。各置社师一人,以教番童;训导按季考察。
台湾县土番社学:一在新港社口、一在新港社内、一在隙仔口、一在卓猴社、一在大杰巅社。
凤山县土番社学:一在力力社、一在茄藤社、一在放■〈纟索〉社、一在阿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搭楼社、一在武洛社。
诸罗县土番社学: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一在目加溜湾、一在萧垄社、一在麻豆社、一在诸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哆啰嘓社、一在大武垄头社、一在大武垄二社、一在他里雾社。
彰化县土番社学:一在半线社、一在马芝遴社、一在东螺社、一在西螺社、一在猫儿干社、一在大肚社、一在大突社、一在二林社、一在眉里社、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南北投社、一在柴坑仔社、一在岸里社、一在猫罗社。
淡水土番社学: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崁社、一在竹堑社、一在后垄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东社。
(附)学田
台湾府学田:一在凤山县■〈鱼逮〉港庄,一百五十八甲一分六厘七毫。除管事辛劳田十五甲、甲头田五甲、本庄土地祠香灯田二甲、给赏孤老田二甲,实田一百三十四甲一分六厘七毫。年输正供一十九石九斗二升,折实粟二十四石道斗,实收租粟七百八十一石道斗。一在台湾县二层行,七甲七分一厘八丝五忽。年输正供谷三十八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三撮,学租粟四十四石道斗。一在凤山县荆蓁林,四甲二分。年输正供粟一十八石八斗,学租二十四石道斗。康熙四十九年,巡道陈璸捐置。乾隆三年,奉文每年拨给台湾县学粟八十石,余为文庙、各祠香灯祭祀以及月课、修葺诸费支销。
海东书院田:在彰化县大武郡保社北庄内二抱竹庄,水田九十一甲七分三厘(折一千零九亩九厘零)。每年除完正供粟一百六十石六斗六升六合八勺五抄外,实收租粟五百七十三石二斗二井三合五抄,充为书院膏火。贡生施士安置。
台湾府义学田: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三十七甲一分四厘四毫。每甲纳租粟八石道斗,年共收粟二百九十七石一斗五升二合。除纳正供并运载船脚工费粟一百一十五石五斗六升,实存粟一百八十一石五斗九升二合道斗,以为师生膏火之资。康熙四十五年,知府卫台揆置。
台湾县学田:在永康里嵌顶,下则园一片。年输正供外,存粟二十一石有奇。
凤山县学田:一在赤山庄,下则园十甲。康熙三十六年,教谕黄赐英置。一在硫磺水工番园,中则园九十甲六分零。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宋永清置。一在兴隆庄,下则园四甲三分。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宋永清置。
译诸罗县儒学:在县治西门内。康熙四十五年,代理县同知孙元衡建大成殿、棂星门。四十七年,代理县务的朱永清建崇圣祠及东西两庑。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增修东西两庑、戟门、明伦堂、名宦祠、乡贤祠、文昌祠三祠。雍正八年,知县刘良璧、冯尽善和教谕李倪昱再次加以修葺。泮额:康熙二十五年上奏确定,每年录取文、武童生各十二名,乡试录取文童十二名;廪膳生十名,增广生也同样十名;岁贡生二年贡一人。雍正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增加五名。乾隆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名额同前。彰化县儒学:在县治东北。正中是大成殿,东西两侧是两庑;崇圣祠、棂星门、明伦堂都按规制建造。教官廨舍在明伦堂后面。泮额:雍正元年新设,议定每年录取文、武童生各八名,乡试录取文童八名。雍正十三年,巡抚卢焯上奏请求廪膳生、增广生各十名,等十年后出贡;此后改为四年贡一人。乾隆元年,特别恩准增加泮额一次,增加三名。书院(附)。社学(附)。书院(附)。海东书院:在府儒学西面。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瑄创建;后来作为岁试、科试的考棚。乾隆四年,学院单德谟上奏请求另建考院,于是这里成为闲置的房舍。乾隆五年,学院杨二酉上奏请求仿照直省书院的成例,以府学教授为教师,选取生员到这里读书学习。贡生施士安捐田一千亩,作为膏火费。匾额题为“海天云汉”(有记载在“艺文”中)。崇文书院(就是府义学):在东安坊。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创建。置办的田地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每年收取租粟,作为书院师生的膏火费用。台湾县正音书院:在县治左侧。雍正七年奉文设立。凤山县正音书院:在县治东门内。雍正七年奉文设立。诸罗县正音书院:在县治东南。雍正七年奉文设立。彰化县正音书院:[缺字六字]社学(附录)。台湾县社学:一所在东安坊二,康熙二十二年由知府蒋毓英置办;一所在镇北坊一,康熙二十八年由巡道王效宗置办。凤山县社学:在土墼埕。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蒋毓英置办。诸罗县社学:一所在县内红毛井,一所在新化里,一所在善化里,一所在开化里,一所在安定里,一所在打猫后庄,一所在斗六门庄。以上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由知县刘作楫奉巡抚张伯行的通行文书创建。彰化县社学:在半线庄。(附录)土番社学。(附录)学田。(附录)土番社学。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详细申请,奉文设立。各社都设置社师一人,用来教导番童;由训导按季度考察。台湾县土番社学:一所在新港社口,一所在新港社内,一所在隙仔口,一所在卓猴社,一所在大杰巅社。凤山县土番社学:一所在力力社,一所在茄藤社,一所在放■〈纟索〉社,一所在阿猴社,一所在上淡水社,一所在下淡水社,一所在搭楼社,一所在武洛社。诸罗县土番社学:一所在打猫后庄,一所在斗六门庄,一所在目加溜湾,一所在萧垄社,一所在麻豆社,一所在诸罗山社,一所在打猫社,一所在哆啰嘓社,一所在大武垄头社,一所在大武垄二社,一所在他里雾社。彰化县土番社学:一所在半线社,一所在马芝遴社,一所在东螺社,一所在西螺社,一所在猫儿干社,一所在大肚社,一所在大突社,一所在二林社,一所在眉里社,一所在大武郡社,一所在南社,一所在阿束社,一所在感恩社,一所在南北投社,一所在柴坑仔社,一所在岸里社,一所在猫罗社。淡水土番社学:一所在淡水社,一所在南崁社,一所在竹堑社,一所在后垄社,一所在蓬山社,一所在大甲东社。(附录)学田。台湾府学田:一所在凤山县■〈鱼逮〉港庄,共一百五十八甲一分六厘七毫。扣除管事辛劳田十五甲、甲头田五甲、本庄土地祠香灯田二甲、给赏孤老田二甲,实有田一百三十四甲一分六厘七毫。每年缴纳正供一十九石九斗二升,折合实粟二十四石道斗,实际收租粟七百八十一石道斗。一所在台湾县二层行,共七甲七分一厘八丝五忽。每年缴纳正供谷三十八石五斗二升九合七勺三撮,学租粟四十四石道斗。一所在凤山县荆蓁林,共四甲二分。每年缴纳正供粟一十八石八斗,学租二十四石道斗。康熙四十九年,巡道陈璸捐资置办。乾隆三年奉文规定,每年拨给台湾县学粟八十石,其余作为文庙、各祠的香灯祭祀费用,以及月课、修葺等费用。海东书院田:在彰化县大武郡保社北庄内二抱竹庄,水田九十一甲七分三厘(折合一千零九亩九厘零)。每年除缴清正供粟一百六十石六斗六升六合八勺五抄外,实际收租粟五百七十三石二斗二井三合五抄,充作书院师生的膏火费用。由贡生施士安置办。台湾府义学田:在诸罗县芦竹角海丰仑,共三十七甲一分四厘四毫。每甲缴纳租粟八石道斗,全年共收粟二百九十七石一斗五升二合。扣除缴纳正供以及运输船脚、工费粟一百一十五石五斗六升,实际存粟一百八十一石五斗九升二合道斗,作为师生膏火费用。康熙四十五年,知府卫台揆置办。台湾县学田:在永康里嵌顶,有一片下则园。每年缴纳正供以外,余存粟二十一石有余。凤山县学田:一所在赤山庄,有下则园十甲,康熙三十六年由教谕黄赐英置办;一所在硫磺水工番园,有中则园九十甲六分零,康熙四十八年由知县宋永清置办;一所在兴隆庄,有下则园四甲三分,康熙四十八年由知县宋永清置办。
诸罗县学田:在目加溜湾。康熙四十五年,摄县同知孙元衡拨置洲园四十甲,为义学膏火;后被水冲陷。乾隆五年,知县何衢清出,止存园六甲六分七厘五毫一丝,充为文庙香灯。
彰化县学田:在猫雾捒保上脚(土名凹饼庄),计田五十一甲六分二厘。每甲年征租粟六石,共粟三百九石七斗二升;照官庄折银每石折番银三钱六分,共银一百一十一两四钱九分九厘二毫。内除折纳正供、耗羡、车儎等费共四十四两七钱七分七厘二毫外,剩银六十六两七钱二分二厘,为义学师生束修、膏火之资。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置。
卷十二
公署(公馆、仓廒、邮传、较场附)
厅号绿莎,堂名虚白;牙旗掩映,画戟清香:听治原有所也。夫琴台因宓子而传,鹤署以赵公而着。地缘人重,徒曰轩敞崇高为乎然?或者湫隘难堪,将何以肃观听也。台极东海之东,实据十闽之一。委蛇名彦,不减羔羊;靡盐贤劳,非无偃仰。讵令兰庭乌树,专美于前哉?若乎因公出憩,且有棠阴;维正常司,尤资盖藏。即至邮亭、传舍,台虽未奉营修,然而一瓦数椽,规模粗具,亦足备采风者之止宿焉。志公署。
满、汉两察院:在府治东安坊,原凤山县公馆旧址。南向。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余间。大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为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建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雍正元年,奉文建。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构草亭三间。
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西向。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听事,匾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椽吏处之,慎出入,加扃钥焉。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悉如制。照墙外,为巡捕厅。堂后有台曰「澄台」(记载「艺文」),有亭曰「斐亭」,巡道高拱干建。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于署之东南隅建关帝庙、观音堂、魁星阁、妈祖庙。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
台湾府: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圯,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即左畔基址恢廓重建,时官属、绅士捐资赞成。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以及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规模轩敞。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余日落成,总督刘世明给匾曰「怀堂」。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捐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
海防厅:在西定坊。西向。一在鹿耳门,雍正八年奉文移驻。
淡水海防厅:在竹堑士林庄。雍正十一年,奉文移驻。
澎湖通判:在大山屿西暗澳。原巡检旧署。
经历司:在府署东南。南向。
儒学教授:在府学明伦堂后。
训导:在学宫左。
府库:在府署西侧。
校士衙门:在东安坊县学之左
台湾县:在东安坊。西向。前为大堂,后为川堂。堂后为斋阁、为住宅。仪门外,左为土地祠、右为狱。雍正八年,知县冷岐晖重修。乾隆五年,知县朱岳楷奉文建六房。
县丞:在罗汉门。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奉文分驻。
典史:在县治左。
新港巡检司:在府治东。即县丞旧署。
儒学教谕:在县学明伦堂后。
训导:在明伦堂左。
接官亭:在县治西门外。
仓廒:一在县治左,计九十一间。一在红毛楼,计九十八间。一在罗汉门,计四间。
社仓:在镇北坊。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匾曰「社仓」;后有诗云:『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
铺四:府前铺、南路铺、北路铺、新港铺,铺兵各四名。
凤山县:在兴隆庄县城内。东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后堂、县廨,悉如制。五年,知县程芳奉文建六房。
县丞:在万丹。雍正九年,奉文分汛。
典史:在县西。康熙二十三年建,后废。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捐俸移建县东。
淡水巡检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奉文分驻。
儒学教谕:在文庙崇圣祠右。
训导:在县治东门内。雍正十一年,知县钱洙捐俸建。
公馆:在府治宁南坊。
仓廒:一在府治钱局,计三十二间。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二十二间。一在府治大埔,计二十一间。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一在兴隆庄,计三十八间。
社仓:一在观音山,计一间。一在下坡头,计一间。一在万丹街,计二间。
八社社仓:一在放■〈纟索〉社,计一十七间。一在茄藤社,计二十四间。一在力力社,计二十六间。一在下淡水社,计一十六间。一在上淡水社,计九间。一在搭楼社,计一十四间。一在武洛社,计八间。一在阿猴社,计七间。
译诸罗县学田:在目加溜湾。康熙四十五年,摄县同知孙元衡拨置洲园四十甲,作为义学膏火费用;后来被洪水冲毁淹没。乾隆五年,知县何衢清查出来,只剩园六甲六分七厘五毫一丝,充作文庙香灯费用。彰化县学田:在猫雾捒保上脚(当地名称为凹饼庄),共计田五十一甲六分二厘。每甲每年征租粟六石,共粟三百九石七斗二升;按照官庄折银标准,每石折番银三钱六分,共银一百一十一两四钱九分九厘二毫。其中扣除折纳正供、耗羡、车儎等费用共四十四两七钱七分七厘二毫,剩银六十六两七钱二分二厘,作为义学师生的束修、膏火费用。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置办。卷十二。公署(附录公馆、仓廒、邮传、较场)。厅署号称“绿莎”,正堂名为“虚白”;牙旗相互掩映,彩绘的戟旁清香缭绕,这才是听理政务本来应有的地方。琴台因宓子而流传,鹤署因赵公而著名。地方因人而受重,难道只是因为楼台轩敞、建筑崇高吗?如果地方低洼狭窄、令人难以忍受,又将凭什么端肃人们的观感呢?台湾位于东海以东,实际上占据十闽之一。这里贤能的名士辈出,并不逊于羔羊;不乏辛勤任事的贤才,也不乏退处自得之人。难道能让兰庭乌树只在前代专美吗?至于官员因公外出而暂时休息,也应当有棠树的荫庇;正常的公署,更尤其需要有仓库收藏物资。即使说到邮亭、传舍,台湾虽然还没有奉命营造修缮,但一瓦数椽,规模大致具备,也足以供采风者停留住宿了。现记载公署。满、汉两察院:在府治东安坊,原为凤山县公馆旧址。坐南朝北。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两侧分别建满察院、汉察院住宅,各为二进,旁边各列厢房十多间。大堂前是仪门,再前面是大门;门外有木栅和照墙。东西辕门两旁建有鼓亭,外面是挂号房和官厅。雍正元年奉文建造。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开辟左旁空地作为射圃,并建草亭三间。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坐西朝东。共有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进入后是听事之所,匾额题为“敬事堂”。堂右是斋阁和住宅;堂左由椽吏居住,谨慎控制出入,加锁封闭。堂下左右两侧是廨舍,供轿夫、差役居住。大门内左侧是福德祠,右侧有官厅。外面是照墙、鼓亭和辕门,全部依照规制。照墙外是巡捕厅。堂后有台,名为“澄台”(记载在“艺文”中);有亭,名为“斐亭”,由巡道高拱干建造。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在署衙东南角建关帝庙、观音堂、魁星阁、妈祖庙。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增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在署衙后面东南角建丰亭。台湾府:在东安坊。坐北朝南。旧址原是伪政权的宅第,两座建筑相连。后来左边一座衙署倾塌毁坏,只剩右边一座,规制稍显狭窄。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就在左边旧址上扩建重修,当时官属、绅士捐资相助。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以及大门、仪门,一应俱全。大门内左侧是土地祠,右侧是官厅。大堂下两旁是六房,外面环绕木栅;前面排列照墙,规模宽敞。贡生黄国英主管此事,五十多天便落成,总督刘世明题匾“怀堂”。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捐资建三堂一座,又置办四层住屋一所,作为东宁新署。海防厅:在西定坊。坐西朝东。有一处在鹿耳门,雍正八年奉文移驻。淡水海防厅:在竹堑士林庄。雍正十一年奉文移驻。澎湖通判:在大山屿西暗澳。原为巡检旧署。经历司:在府署东南。坐北朝南。儒学教授:在府学明伦堂后面。训导:在学宫左侧。府库:在府署西侧。校士衙门:在东安坊县学左侧。台湾县:在东安坊。坐东朝西。前面是大堂,后面是川堂;堂后是斋阁和住宅。仪门外左侧是土地祠,右侧是监狱。雍正八年,知县冷岐晖重修。乾隆五年,知县朱岳楷奉文建六房。县丞:在罗汉门。原来在府署东面;雍正九年奉文分驻。典史:在县治左侧。新港巡检司:在府治东面。就是县丞的旧署。儒学教谕:在县学明伦堂后面。训导:在明伦堂左侧。接官亭:在县治西门外。仓廒:一所在县治左侧,共九十一间;一所在红毛楼,共九十八间;一所在罗汉门,共四间。社仓:在镇北坊,共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造,匾额题为“社仓”;后来有诗说:“姑且为我们的百姓留下饭碗,难道没有后来者接续这盏心灯吗?” 铺四处:府前铺、南路铺、北路铺、新港铺,每铺铺兵各四名。凤山县:在兴隆庄县城内。坐西北朝东南。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造;康熙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后堂、县廨,全部依照规制。康熙五年,知县程芳奉文建六房。县丞:在万丹。雍正九年奉文分汛驻守。典史:在县西。康熙二十三年建造,后来废弃。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捐出俸禄迁到县东重建。淡水巡检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奉文分驻。儒学教谕:在文庙崇圣祠右侧。训导:在县治东门内。雍正十一年,知县钱洙捐出俸禄建造。公馆:在府治宁南坊。仓廒:一所在府治钱局,共三十二间;一所在府治东安坊,共二十二间;一所在府治大埔,共二十一间;一所在安平镇,共二十五间;一所在兴隆庄,共三十八间。社仓:一所在观音山,共一间;一所在下坡头,共一间;一所在万丹街,共二间。八社社仓:一所在放■〈纟索〉社,共十七间;一所在茄藤社,共二十四间;一所在力力社,共二十六间;一所在下淡水社,共十六间;一所在上淡水社,共九间;一所在搭楼社,共十四间;一所在武洛社,共八间;一所在阿猴社,共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