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马政纪 (明)杨时乔 撰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十三
马政纪
政书类四
军政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马政纪》十二卷,明杨时乔撰。时乔字宜迁,上饶人,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是书纪明一代马政,上起洪武元年,下至万厯二十三年,分十有二门:一曰户马,二曰种马,三曰俵马,四曰寄养马,五曰折粮、贡市、盐纳、赎战功等马,六曰兊马,七曰挤乳、御用、上陵、出府,并附给驿马,八曰库藏,九曰蠲恤,十曰政例,十一曰草场,十二曰各边镇行太仆寺、苑马寺、茶马司。其于因革损益,各悉原委。马政莫详于明,亦莫弊于明。时乔目击其艰,身亲其事,故虽裒集案牍之文,而所言深中时病,足资考核。其条理悉具自序中。序末自署前太仆寺卿,而《明史》本傅惟载尝为太仆寺丞。是书时乔自刋,不应乖舛,疑史或误书也。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 (臣)陆费墀
●马政纪原序
太仆,周官也。职主内廐,即后世司乗舆、奉车骑,典闲廐事,不甚贵重。周穆王命伯冏以绳愆纠缪,格其非心,慎简乃僚,无比眤匪人,充耳目之官,迪上以非先王之典,曽以弼直贵重之道,望焉?则亦位近职亲,所关观瞻,习染必是,乃为贵重。其道贵重,其道即贵重其官也。汉制,职主内廐,位秩埒于九卿,贵重矣。独石庆策马之对,贡禹请减乗舆服御廐马,天子纳其忠,下诏减谷食马,为能贵重内廐之官。唐制,职主外廐,独张万歳、王毛仲蕃马,收一缣易一马之效,为能贵重外廐之官。此则上而官同职异,下而官同道异,举有绩可纪,顾弼直贵重之道未可言焉。我髙皇帝都南京,有南太仆寺;文皇帝都京师,有太仆寺主外廐,民牧有苑马寺主外廐官牧。始名户马,既名种马。内廐有御马监,不摄于太仆;既苑马寺亦报罢。太仆志曰:「苑马之政不举,则邉马不足;太仆不领内廐,则内马无节。」殆识政体之言。迩者种马又尽罢,令有司征银给民买俵,以买俵寄养,俵养不足则官买补。窃谓种马者,俵寄之本源,絶其本源而为买买,乃市贾逐末穷流之事,行之于官,曽是可以为政乎?或谓方内承平,所需者银,奚必马?迩疏恒言:使四郊承平无事,恒如一日,则马可易而银也,京邉兵可易而农也。乃此自圣世不可取,必或当有事,上欲追本遡源,求复于户种难之次,欲逐末竭流,求盈于俵寄难之。一旦仓卒,括民间马不可得,即银若贯朽,若泉布不可操而骑也。虽有善者,无能为枯株涸泽计已,亦识政体之言。臣乔蚤岁请假山居,不学未闻绳纠格慎之道,晚起家职南北冏事,居贵重之官,才识庸下,不习政体,愧未能越俎内廐歩贡禹请减谷食马,又未能祗役外廐修张王之业。
译马政纪 (明)杨时乔 撰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十三
马政纪
政书类四
军政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马政纪》十二卷,是明代杨时乔所撰。杨时乔字宜迁,上饶人,嘉靖乙丑年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这部书记载明代一朝的马政,上起洪武元年,下至万历二十三年,分为十二门:一叫户马,二叫种马,三叫俵马,四叫寄养马,五叫折粮、贡市、盐纳、赎战功等马,六叫兊马,七叫挤乳、御用、上陵、出府,并附带给驿马,八叫库藏,九叫蠲恤,十叫政例,十一叫草场,十二叫各边镇行太仆寺、苑马寺、茶马司。对于其中沿革增减的情况,都详细记明来龙去脉。马政没有比明代记载得更详细的,也没有比明代弊病更多的。杨时乔亲眼目睹其中的艰难,亲身经历其事,所以虽然是搜集官府案牍文书汇编而成,但所论切中当时的弊病,很值得参考核实。其条理都完整地写在自序之中。序末自署"前太仆寺卿",而《明史》本传却只记载他曾任太仆寺丞。这部书是杨时乔自己刊刻的,不应有差错,恐怕是《明史》记载有误。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 (臣)陆费墀
●马政纪原序
太仆,是周代的官职。职责主管宫内马厩,即后世掌管乗舆、奉车骑、掌管闲廐之事,官位不算很贵重。周穆王命令伯冏纠正过失、匡正谬误,端正君王不正之心,谨慎选择僚属,不要亲近奸邪之人,作为耳目之官,若引导君主走非先王之典的路,何曾能以辅佐正道、贵重的准则来期望他呢?那么这一职位地位亲近君主、职责所系,关乎观瞻,习染必定深远,才称得上贵重。这条道理讲的贵重,其实就是以其道来贵重这个官职。汉代制度,此职主管宫内马厩,官位品秩与九卿相当,算是贵重了。唯独石庆以策马应对君王之问,贡禹请求减省乗舆服御的马匹,天子采纳他的忠言,下诏减省粮谷养马,这才算是能以贵重之道来对待宫内马厩之官。唐代制度,此职主管宫外马厩,唯独张万岁、王毛仲畜养蕃息马匹,取得以一缣换一马的成效,这才算是能以贵重之道来对待宫外马厩之官。由此看来,上则官职相同而职责有异,下则官职相同而行事之道有异,各自都有政绩可以记载,但辅佐正道、贵重此官的道理却还未曾说透彻。
我朝太祖高皇帝定都南京,设有南太仆寺;文皇帝定都京师,设有太仆寺主管宫外马厩,民牧则有苑马寺主管宫外的官牧。起初名为户马,后来改称种马。宫内马厩设有御马监,不受太仆寺统辖;后来苑马寺也被撤销。《太仆寺志》说:"苑马之政不推行,边地的马匹就不足;太仆寺不统领宫内马厩,宫内马匹就无法节制。"这大概是认识到政务体制的话。近来种马之制又全部废除,改令有司征收银两给百姓去买马、领俵马,用买俵马来补充寄养,寄养不足则由官府买马补充。私下认为,种马是俵马、寄养马的本源,断绝了这个本源却去搞买卖,这就是商贾追逐末利、穷尽根本的做法,把这种做法用在朝廷政事上,难道可以称之为治理国政吗?有人说,如今天下太平,所需要的是银两,何必一定要马匹?近来奏疏常说:假使四方边境太平无事,永远如同一日,那么马匹是可以换成银两的,京城边境的士兵也是可以换成农夫的。但这种想法自太平盛世看来固然不可取,一旦真有战事,想要追根溯源,恢复户马、种马已经很难,想要追逐末端穷尽支流,从俵马、寄养马中求得充盈也很难。一旦事出仓促,想在民间搜括马匹却办不到,即使有银两堆积如山,如同朽烂的钱串、如同泉货一样,也不能拿来骑乘。即便有能干之人,也无法为这枯竭的树桩、干涸的湖泽想出办法了,这也是认识到政务体制的话。
臣杨时乔早年请假归隐山林,未曾学习、未曾听闻纠正匡
所守簿领未乆,且疔间尝覩会典寺志,于今日行事宜有未备未合者,自革种。马后辅部寺省台诸臣,深感触于时势,本源末流之际,裁画覆请未行,歴核册案,有存有否,有恶害已而去籍者,臣乔慨今此尚然,乆之前何攸征,后何攸据,谨取其存者则纪,不能悉纪者则略。各邉镇行太仆苑马茶马,均属马政,附纪日行事宜屡更者别纪。是时相臣陈阁辅请修正史,得俞命,以此纪可备典实。索之臣乔方再请假斋居,偕太仆寺臣王长卿考订,授游簿欵録,会南擢存箧中。史臣林太史志马政,索之乃于南署令稚子贡生可中编次,授南京太常寺臣李博陈簿校刻。今太仆寺臣邓太卿宣猷牧政,雅意从周助资成锓。臣乔闻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夫岂敢如魏弱翁条陈汉家故事,以此足征据,夫岂敢惟尝书报邓太卿以备冏署案籍,报林太史以俟史局稽采,或敢云然。杨时乔序
●凡例
一圣祖马政成法,深意此纪于各疏中,特表着之。若戸马、种马、俵马、寄养马,本同其以户马为种马,以种马为解俵,以解俵为寄养,不同者,当户马时,天下初定,尚取之征伐,不专孳息,故曰户马,亦曰廐牧。及种马时,天下大定,不用征伐,专主孳息,故称种马,亦曰孳牧。及解俵、寄养时,复有征伐调度,难以卒办,乃以种马征驹,解俵发之,寄养其种主孳息,其俵养主征伐,始分为二,均称之为备用马。及以种马不征驹而买俵,则种马始废,孳息源絶。又自种马半卖、尽卖,则种马尽废,孳牧羣空,即有寄养存,而官民皆无马,惟藉于买取诸市货而已。以国家兵戎大事,乃寄之商贾,政事可以见已。
一、祖制初革,牧监、羣苑监户马,会典、太仆志俱未详,今皆备録于首,是为旧章。
一、会典太仆志备载种马时条例,今既革矣。今犹详之者,所以明祖宗朝良法在此。今革之日乆,如议之则所谓无故而发大难之端,不议之则所谓阴雨而不为戸牖之虑。欲就中善为之所,则有待于继治同道更化善治者。
一马数登,耗银数多少,皆随时不同。今但纪前时,大凡即后日所増损当否,及国计民生所系何如,皆案卷可推。
一、实録凡例:凡军民衙门官马、孳生马、邉境茶马、买马之政,牧养之地有改迁及被人侵占、清出者,亦书。每岁有勑免所免欠各项马匹,悉书总数。今此纪如之,或未备,而载在会典者,皆纪之。至实録、会典又未备者,则查兵部及本寺案籍纪之。
一两,太仆志有丁田数目等制,本皆具种俵各马欵下,不另为纪。
一《太仆寺志》曰:太仆不领内廐,则内马无节;不预苑马,则外马不蕃。其识治体之言哉!驯至今以不领内廐,所以内监马虚数徒存,而戸部之草料日増。
译扶、端正谨慎之道,晚年出仕,历任南北太仆寺之职,身居贵重之官,才识平庸低下,不熟悉政务体制,惭愧未能超越本分,像贡禹那样请求减省宫内马厩的粮谷之用,又未能恪尽职守,在宫外马厩效法张万岁、王毛仲的功业。我掌管簿籍案卷时日不长,且因病闲居,曾经查阅《会典》《寺志》,发现如今行事上有尚未完备、未尽合宜之处。自从废除种马之后,辅臣、部臣、寺臣、台省诸位大臣,深深感触于时势变迁,在追本溯源与逐末穷流之间,虽有筹划复议之请却未能施行,历年查核卷册案牍,有的保存下来,有的已经散失,其中有因弊害而被除去籍册的。臣杨时乔感慨如今此弊仍然存在,长久以来前面无从查考,后面无从依据,于是谨取其中留存的资料加以记录,不能全部记录的则从略。各边镇的行太仆寺、苑马寺、茶马司,都属于马政范畴,一并附录记载,日常行事中变更频繁的另作记录。
当时宰相陈阁老请求编修正史,得到皇上批准,认为此纪可以作为典章实录的依据。他向臣杨时乔索取此书,臣正好再次请假闲居,便与太仆寺臣王长卿一同考订,让门生辑录簿册款项,恰逢升迁南京,此稿便收存箱箧之中。史官林太史编修马政这段历史,向我索取此书,于是在南署命我的幼子贡生杨可中编排整理,交由南京太常寺臣李博陈缮写校刻。如今太仆寺臣邓太卿宣猷主持马政,雅意效法周礼,出资资助刊刻成书。臣杨时乔听闻,我研习周礼,如今施用于此,正是效法周代之意,怎敢像魏相那样只是罗列汉代旧事而已;此书足以作为参考依据,我又怎敢自视甚高。谨以此书报送邓太卿,以备太仆寺官署案卷之用;又报送林太史,以待史馆采纳稽考。或许可以这样说吧。杨时乔序
●凡例
一、圣祖马政的既定成法,深意都在此纪各篇奏疏中特别表明出来。像户马、种马、俵马、寄养马,本来是一回事,把户马变为种马,把种马变为俵马发放,把俵马发放变为寄养,其中不同之处在于:户马之时,天下刚刚平定,尚需征伐用马,马匹不专门用于繁殖,所以叫户马,也叫廐牧。到种马之时,天下大定,不再用于征伐,专门用于繁殖,所以称为种马,也叫孳牧。到俵马发放、寄养之时,又出现征伐调度的情况,仓促之间难以办到,于是用种马所生的马驹来俵放发给,寄养的种马主要用于繁殖,俵养的马主要用于征伐,从此分为两类,都称之为备用马。等到种马不再征收马驹而改为买俵马,种马制度就开始废弃,繁殖的根源断绝了。又自种马被半卖、全部卖掉之后,种马制度彻底废除,牧养的马群空了,即便还有寄养马存在,官府和百姓都没有马,只能依靠到市场上购买马匹了。国家用兵这样的大事,竟寄托在商贾身上,政事的得失由此可见了。
一、祖制初期革除的牧监、羣苑监、户马,《会典》《太仆志》都未详细记载,如今都完整记录在卷首,作为旧有的规章制度。
一、《会典》《太仆志》详细记载了种马时期的条例,如今已经废除了。如今仍然详细记录,是为了说明祖宗朝的良好法度就在于此。如今废除已久,如果重新议论恢复,那就是所说的"无缘无故而挑起大难之端";如果不加议论,那就是所说的"阴雨来临却不修缮门户的疏忽"。要想在其中妥善安排,那就要等待日后能够承继治世、同道更化、善于治理的人了。
一、马匹数目的增减、银两耗费的多少,都随时间不同而变化。此处只记载以往的大概情形,至于后来增加减少是否得当,以及国计民生所关涉的情况如何,都可以从案卷中推知。
一、《实録》的凡例:凡是军民衙门的官马、孳生马、边境茶马、买马的
纔一用之如上陵等项,辄求太仆寺之寄养马。此其非独无节,抑亦病民。以不兼苑马,所以民间苦于孳牧,而邉镇有乏动来内请。此其非独不蕃,抑亦病国。以故此纪不及内廐者,以未尝领之故,无从稽之。至于苑马,仅述北平初制于先,而各邉苑马寺附书于后。盖亦不预,亦无从稽之,故皆不能详纪。志又曰:如今边苑马皆存,则各镇马足不待内请,是也。
一、洪武初置北平行太仆寺,永乐间改为北京行太仆寺,后定为太仆寺。洪武初置南太仆寺,祗称太仆寺,后专称南京太仆寺。今皆如制。永乐间,凡各衙门俱称行在,独此称北平行太仆寺者,以官署在通州也。后从京师,始称太仆寺。若南京太仆寺,则在滁州。
一、会典旧志各年题覆更换为例不同,皆仍旧,尚亦有重复者,俱存之以备叅考。倘有变通者,与今昔不合者,亦存其不存者,尚多则所谓诸有种马地方,以此为病,士民皆欲去之,亦诸侯恶其害已而去其籍,意故也。
一、会典两京太仆旧志所録者不同,或多未备。盖查修会典者与所委司事者,或更代不常,或意议相殊,又或南北异宜,故也。
一两京太仆寺日行事例,不常者不録,以其随时异宜,未能执一也。
一、辽山陜甘各太仆寺,洪武初年建,各加行字,各设牧监、羣管府州县卫所种马。其后亦革去牧监群改属行太仆寺管。各府州县处所有民者,民牧之;有卫所处,以军丁牧之。总是民牧。其辽陜甘各苑马寺,亦永乐初年建设,监苑官牧,总是官牧。此二寺至今皆如旧,其间沿革不一,今惟举其纲领。其详在各寺自有志,不具悉。若陜西三茶马司,又若四川茶马司,虽革去,亦皆并纪之,以其皆为皇朝马政大凡故也。
一旧史自汉而唐宋,凡马政皆书于兵制中,以马为兵制中一事也。我朝马政专理于太仆寺,而统于兵部。今会典皆详于兵部车驾司欵下,而太仆寺仅载官司管辖、地方而已。此纪今为太仆寺职掌,故独纪太仆寺云。
一,此纪万歴二十三年以前者,以后俟续纪。
●钦定四库全书
马政纪卷一
(明)杨时乔 撰
○户马一
户马者,编户养马,牧以公廐,放以牧地,居则骒驹,征伐则师行,马从。诸司职掌所称廐牧者也。吴元年至洪武六年,太祖髙皇帝武功定天下,以所归马置廐牧之设,牧监羣官司之建,太仆寺于滁州专理之。既而牧监羣革,则以马归太仆寺。又设太仆寺于北平、辽东、甘肃,如太仆寺制,皆民间孳牧。永乐四年,成祖文皇帝建苑马寺于北平、辽东、陜西、甘肃,设苑监官,亦如洪武间牧监羣制。既而北平苑马寺苑监亦革,亦以马归北平太仆寺,令民间孳牧。
译政令,牧养之地有改迁的、被人侵占的、清理查出的,也都记载。每年有诏令免除的所欠各项马匹,都记录总数。如今此纪也依照这个体例,如有不完备之处,而记载在《会典》中的,都一并记录。至于《实録》《会典》都未记载完备的,就查阅兵部及本寺的案卷来记录。
一、《太仆志》中有丁田数目等制度,本来都具体记在种马、俵马各项条款之下,此处不另作记录。
一、《太仆寺志》说:太仆寺不统领宫内马厩,宫内马匹就无法节制;不参预苑马事务,宫外马匹就不能繁盛。这真是认识治理体制的话啊!以致到如今因为不统领宫内马厩,所以宫内监马虚有其数徒然存在,而户部的草料日益增加。才一使用,比如上陵等项,便要向太仆寺的寄养马求取。这不仅是无法节制,也是坑害百姓。因为不兼管苑马,所以民间苦于繁殖牧养之事,而边镇缺马时却要向内地请求补给。这不仅是不能繁盛,也是有害国家。所以此纪不涉及宫内马厩,是因为从未统领过它,无从查考。至于苑马,仅仅叙述了北平初创时的制度在前,而各边镇的苑马寺附记在后。这也是因为不曾参预其事,无从查考,所以都不能详细记录。《志》又说:如果如今边地苑马都还存在,那么各镇马匹充足,就不必向内地请求了,这是对的。
一、洪武初年设置北平行太仆寺,永乐年间改为北京行太仆寺,后来定为太仆寺。洪武初年设置南太仆寺,起初只称太仆寺,后来专称南京太仆寺。如今都依照旧制记载。永乐年间,凡各衙门都称"行在",唯独此处称"北平行太仆寺",是因为官署设在通州。后来随迁至京师,才开始称太仆寺。至于南京太仆寺,则设在滁州。
一、《会典》与旧《志》各年题请复议的更换条例不尽相同,都仍照原样保留,其中也有重复的地方,都保留下来以备参考。倘若有变通之处,与今昔情况不合的,也保留其不一致之处,这样的地方还很多,正是所谓"凡是有种马地方的百姓,都以此为苦,士民都想除去它",也就是诸侯痛恨其祸害而除去籍册的意思。
一、《会典》两京太仆寺旧志所记载的内容不尽相同,有的还不完备。这大概是因为编修《会典》的人与所委派的经办人员,有的更换不定,有的意见不同,又有的南北情况不同,所以如此。
一、两京太仆寺日常行事的条例,不常设的不予记录,因为这些随时因地制宜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一、辽东、山西、陕西、甘肃各行太仆寺,洪武初年建立,各自加"行"字,各自设有牧监、群,管理府州县卫所的种马。后来也废除了牧监、群,改属行太仆寺管理。各府州县有百姓的地方,由百姓牧养;有卫所的地方,用军丁牧养。总归都是民牧。至于辽东、陕西、甘肃各苑马寺,也是永乐初年建立的,由监苑官员牧养,总归都是官牧。这两寺至今都还依照旧制,其间沿革不尽一致,如今只列举其纲领,详情各寺自有专志记载,此处不再详述。至于陕西三个茶马司,以及四川茶马司,虽然已经废除,也都一并记录,因为它们都是本朝马政的大概情况。
一、旧史从汉代到唐宋,凡是马政都记在兵制之中,因为马政是兵制中的一项事务。我朝马政专门由太仆寺管理,而统属于兵部。如今《会典》都详细记在兵部车驾司的条款之下,而太仆寺仅仅记载官司管辖、地方而已。此纪如今是太仆寺的职掌所在,所以专门记录太仆寺的事务。
一、此纪记载到万历二十三年为止,以后的内容留待续纪。
●钦定四库全书
马政纪卷一
(明)杨时乔 撰
○户马一
户马,是指编入户籍的百姓养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