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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十三经义疑四

十三经义疑卷四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10–25 段

此解。

  及大逵

杜解逵字依,考工然,郑是伯爵,安得制同天子?晦庵注「施于中」,逵亦从《尔雅》,未尝以九出之道为疑。

译这是解释。

等到“大逵”这一条。

杜预解释“逵”字,依据《考工记》的说法,郑玄认为这是伯爵的规制,怎么能与天子的制度相同呢?朱熹(晦庵)注解说“施于中”,对“逵”的解释也遵循《尔雅》,从未将“九出之道”视为可疑之处。

桓公

  王讨之非也

祭足取麦禾,郑伯不朝,固有可讨之罪矣。王不能命方伯致讨,而自将取败,非所以重其身,即非所以重社稷也。且隠公六年冬,郑伯朝王,王不礼焉。十一年,王取邬刘蒍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蘓忿生之田,在王独不少知,自反乎?

  以为必发兵诛暴

武王始生,何由豫知?其发兵,且亦非文王服事之心也。发强刚毅,发亦为徳,故与昌俱为度徳以命。

  楚人尚左君必左无与王遇

君指随侯,王乃楚王,其称名异矣。前季梁曰:“君何急焉?”亦称其君为君。如杜解,则当云“王必左”,然亦与上“左”意犯复。愚按:对面看来,随之左,楚之右也。欲攻楚右,随必左矣。否则当王,非避坚攻瑕之计。唐太宗敌强其左,我亦强其左;敌强其右,我亦强其右。使弱常遇强,强常遇弱,本此。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突之书归易辞也,忽之书归顺辞也。身本有位,国逆而复其位,曰复归。世子君在之称,书世子,若荘公犹生然,不与突之为君也。系之郑当立之时,别于突,故书名。注谓郑人贱之,以名赴入,则逆以太子之礼,岂其然哉?且所谓善自为谋者,因其言在我,自求而韪之,非谓其忘社稷之大计也。愚谓忽之失防,在恶渠弥而不亟除,以至于见杀。若辞昏一事,超然在鲁桓公之上,而可非乎?非之,是教天下以疑忌其兄弟而私便其身图也。《春秋》之法,必不然矣。故《谷梁》赤云「反正也」,而《公羊》高亦云「复正」。

  荘公

若讐不除,服不释,则诸侯之国同姓多矣,天王不应强使鲁侯【疏】

道果应尔然?春秋时天王果事事合道乎?杜氏以人君卒哭除丧,漫云释服;又以彭生既杀为讐,除非忠孝之道,疏乃曲徇之耶?孙氏以为鲁固当辞,葢同姓诸侯不少,固辞必得请也。汪氏以为非畏王命而不敢辞,实乃畏齐而不肯辞,尤洞烛当年情事。

  公败齐师于长勺

齐以私怨加兵于鲁,鲁不得已而应之。春秋乃不责齐而责鲁乎?干时之役,为齐所败。今败齐师,庶免城下之盟,又何责?如曰以诈战而责之,左国所载可案也。惟见慎战之心,不闻诈战之术。况兵不厌诈,宋襄之愚,贻笑千古。至道之人以竒用兵,然则败齐师而书公,不讳荣之也,非责之也。

  是贱人不得食肉

孟子七十者可以食肉,是少壮不得食耳。孔氏乃以证注‘肉食在位者’乎?”

  肆大▯

集解漏大字之义,不若胡传详明,得圣人之旨。

  闵公

  间于两社

按《周礼》匠人职:“左祖右社”,是社在西。刘向《别録》:“社稷宗庙在路寝西”,是社亦在西,无在东者。惟胜国之社设于庙门之屏,则在左。故鲁库门之内,西周社,东亳社,而外朝居中。《郊特牲》孔疏亦云。

  僖公

  女子从人者也

哀姜淫佚,则非从夫;与杀二君,则又非从子。鲁既不讨齐,又不杀,是纵恶也。盲史讥桓公之杀,为己甚,何居?

  蔡溃遂伐楚

因事曰:遂言因侵蔡而伐楚也。以见管仲之事桓,能因其怒蔡姬而利▯之。而桓之伐楚尊周,不出于诚,亦可知矣。前説虽本马迁,然二年秋有贯之盟,三年秋又有阳糓之盟,则疏谓齐侯先有伐楚之心,因行而侵蔡,为得其实。

  君其问诸水濵

昭王时,汉非楚境,胶舟之事,年逾数百,茫昧不可知。宜楚之令,其问诸水濵也。问字承上,寡人是问。来隽冷殊絶,然或咎仲失问,则亦不谅其心矣。设以▯王猾夏责之,彼肯去其王号而不扰中华耶?彼实有罪而不服,我师何时可退耶?千里餽粮,士有菜色。楚坚壁不战,而遣竒兵以截其后,可奈何?故责其不贡包茅,使之可受;问其南征不复,使之可辞。及屈完请盟,而兵遂退矣。噫,此其所以为霸佐欤?

  吾又不乐

言君已老,吾当有以娱亲,而又不能乐之,使之居不安,食不饱,不忍也。

  升成拜是此登受

觐礼升,是此登也;受,是此受也。成拜,侯氏从太史辞。其下拜,故复升拜以成之。与桓

译桓公

周王讨伐郑国是不对的。

祭足夺取了郑国的麦禾,郑伯因此不朝见周王,这确实有可被讨伐的罪过。但周王不能命令方伯去执行讨伐,却亲自率领军队导致失败,这既不是尊重自己身份的做法,也不是尊重国家社稷的做法。况且,在隐公六年冬天,郑伯朝见周王,周王对他无礼。十一年,周王从郑国夺取了邬、刘、蒍、邘的田地,却把这些田地给了郑国人苏忿生,周王难道没有自知之明,没有自我反省吗?

认为一定会发兵诛讨暴君

武王刚出生时,怎么能够预先知道呢?他发兵征伐,也并非文王顺从侍奉商朝的本心。奋发刚毅,奋发也是一种德行,所以“发”与“昌”都作为衡量德行的标准来命名。

楚人崇尚左侧,国君必定在左侧,不要与周王相遇

这里的“君”指的是随侯,“王”指的是楚王,他们的称呼不同。之前季梁说:“您何必着急呢?”也是称随侯为“君”。如果按照杜预的解释,就应当说“王必定在左侧”,但这与上文提到的“左”意思重复。我认为:从对面来看,随国在左侧,楚国就在右侧。想要攻击楚国的右侧,随国必定要在左侧。否则如果正面对抗,就不是避实击虚的策略。唐太宗面对敌人强化其左侧,我也强化我的左侧;敌人强化其右侧,我也强化我的右侧。让弱方常遇到强方,强方常遇到弱方,就是基于这个原理。

郑世子忽重新回到郑国

公子突记载为“归”是易辞(贬义或中性),公子忽记载为“归”是顺辞(褒义)。他本身拥有君位,国家发生动乱后又恢复了他的君位,所以称为“复归”。“世子”是国君在世时的称呼,记载为“世子”,就好像庄公还活着一样,不承认突作为国君的地位。将此事系于郑国应当确立君位的时候,以区别于突,所以直呼其名。注释说郑国人轻视他,以名字上报,那么当初迎接他时以太子的礼仪对待,难道是这样吗?而且所谓善于为自己谋划的人,是因为话语权在自己手中,自我追求并认为正确,并不是说他忘记了国家的大计。我认为忽的过失,在于厌恶渠弥却没有迅速除掉他,以至于被杀。至于拒绝婚约这件事,他比鲁桓公高明得多,怎么能非议他呢?非议他,就是教唆天下人怀疑忌恨自己的兄弟而谋取私利。《春秋》的法度,必定不会这样。所以《谷梁传》赤云说“这是拨乱反正”,而《公羊传》高也说“恢复正道”。

庄公

如果仇敌不除掉,丧服不脱去,那么诸侯国中同姓的很多,周天王不应该强迫鲁侯【疏】

道理果真应该这样吗?春秋时期周天王真的事事合乎道义吗?杜氏认为人君在卒哭祭后除去丧服,随意说是脱去丧服;又认为彭生已被杀就是仇敌已除,除非违背忠孝之道,疏证才曲意顺从吗?孙氏认为鲁国本来应当推辞,因为同姓诸侯不少,坚持推辞必定能达成请求。汪氏认为不是畏惧王命而不敢推辞,实际上是畏惧齐国而不肯推辞,这尤其洞察了当年的实情。

鲁公在长勺击败齐军

齐国因私怨对鲁国用兵,鲁国不得已而应对。《春秋》难道不责备齐国反而责备鲁国吗?干时之战,鲁国被齐国击败。现在击败齐军,大概避免了城下之盟,又有什么可责备的呢?如果说因为使用诈术作战而责备鲁国,左氏和国语所载可以查证。只看到谨慎作战的心思,没听说有诈战的方法。况且兵不厌诈,宋襄公的愚蠢,贻笑千古。得道之人用奇兵作战,那么击败齐军而记载为“公”,是不避讳荣耀,而不是责备。

这是卑贱的人不能吃肉

孟子说七十岁的人可以吃肉,这是指少壮之人不能吃罢了。孔氏竟然用来证明注释中“肉食者是在位的人”吗?

大肆〇

《集解》遗漏了“大”字的含义,不如胡传的详明,能领会圣人的旨意。

闵公

介于两座社坛之间

根据《周礼》匠人的职责:“左祖右社”,社坛在西边。刘向《别录》:“社稷宗庙在路寝西边”,社坛也在西边,没有在东边的。只有战胜国的社坛设在庙门屏风处,则在左边。所以鲁国库门之内,西周社在西,东亳社在东,而外朝居中。《郊特牲》孔颖达疏也这样说。

僖公

女子是顺从人的

哀姜淫乱放荡,就不算顺从丈夫;参与杀害两位国君,又不算顺从儿子。鲁国既不讨伐齐国,又不杀哀姜,这是纵容恶行。盲眼的史官讥讽桓公杀哀姜,做得太过分,这是什么道理?

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

因事而说:用“遂”字表示因侵蔡而伐楚。以此显示管仲侍奉桓公,能利用桓公对蔡姬的愤怒而获利〇。而桓公伐楚尊周,并非出于诚心,也可以知道了。前面的说法虽然本于司马迁,但二年秋天有贯之盟,三年秋天又有阳糓之盟,那么疏证说齐侯先有伐楚之心,因出行而侵蔡,是符合事实的。

您还是去水边问问吧

昭王时期,汉水不是楚国的疆域,胶舟之事,年代超过数百年,模糊不清不可考。适宜楚国的命令,让他去水边问问吧。“问”字承接上文,寡人是要询问。来隽冷言辞独特,但有人责怪管仲没有追问,也是不体谅他的用心。假如以〇王扰乱华夏来责备他,他肯去掉王号而不扰乱中华吗?他确实有罪却不屈服,我们的军队何时可以撤退呢?千里运送粮草,士兵面有菜色。楚国坚守壁垒不战,却派遣奇兵截断我军后路,怎么办?所以责备他不进贡包茅,使他可以接受;询问他南征不复,使他可以推辞。等到屈完请求结盟,军队就撤退了。唉,这就是他之所以成为霸主的辅佐的原因吗?

我又不快乐

说国君已经老了,我应当有所娱乐以孝敬亲人,却又不能让他快乐,使他居处不安,饮食不饱,是不忍心。

升成拜是此登受

觐礼中的“升”,就是这里的“登”;“受”,就是这里的“受”。“成拜”,是侯氏跟随太史的言辞。他下面拜,所以再次升拜来完成它。与桓

公不同。

  有此诗人重言之义

愚按:传意葢谓荀息轻诺,卒至国乱君弑。诗所谓玷,不可为荀息不免耳。

译公的态度不同。

这里有《诗经》中诗人反复强调的含义。

我认为:《左传》的用意大概是说荀息轻易许诺,最终导致国家动乱、国君被杀。《诗经》所说的“玷”,意思是荀息未能避免这样的指责。

秋八月大雩

周八月,夏六月也。旱则苗槁,大雩宜也。《玉藻》亦云:“八月不雨,君不举。”杜氏奚以言过时欤?

  季姬及鄫子遇于防

季姬不书鄫女也,而非妇矣。不书来寜,初遇于防也。书及,书使,内志也。后书归于鄫,既遇而后归也。杜氏于杞叔姬卒,言终为杞伯所塟,故称杞叔姬。岂季姬未为鄫絶,而反不书鄫也欤?如谓公怒鄫子之不朝而止其女,又何由得遇于防欤?且中絶而归,何以不书复归于鄫欤?即曰复归,归焉而已耳。杜氏奚以云更嫁欤?若此类,自当置传而尊经。

太全吕氏曰:女子许嫁,笄而字。书曰“季姬”,则字也。妇人书字,许嫁之词也。岂其许嫁于鄫而未归于鄫,故遇之而使来请已欤?此説近是。然既许嫁矣,何必使来请已?葢公怒鄫子,将絶其昏而他许,故鄫子来防,而季姬权为此遇欤?防鲁邑,未尝越疆也。使来请已,必告父母也。周礼仲春防男女,遇于夏六月,已逾仲春,殆亦媒氏之所不禁欤?

鲁不防正其女,使要遮鄫子,淫佚之説始于何休,范▯亦信之。但僖公乃鲁之贤君,当不至此。

  不言师讳之

既不讳灭,何以讳师?刘▯之説,是也。所以不讳者,鲁公在防,灭项乃三家所为,故直书以刺其专,且以明公见止之由,而齐讨之,不得其当。

  幸而后败

后败,言稍缓也,当亡未亡,其败稍缓,亦已幸矣,必不免于败亡之祸也。林尧叟云:“以败军为天幸,遗后字而仅言败,败矣,又何幸之有哉?”

  弗可赦也已

言宋逆天天所不赦。杜云:「赦楚而以弗可。」二字为句,非。

  宋公及楚人战于▯

或问:“宋襄将与楚战,子鱼固谏而不纳,彼为大司马,阻而鼓之,不亦可乎?”余应之曰:“阃以外,将军制之,其君不在耳。哀公在焉,子鱼安得而自专也?”曰:“吴与蔡、唐伐楚,夫槩王欲先击子常之卒,晨请于阖庐,不可。夫槩王以其属五千击囊瓦,楚师遂北。所谓臣义而行,不待命者,非欤?”余曰:“夫槩王谓囊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是以虽违君命而不顾。子鱼则不然,楚强宋弱,力不可以战,战而侥幸于阻隘,犹有惧焉。设子鱼逆君命而鼓之,而又无以遏楚师,罪弥甚矣。葢宋宜固守而求援于诸侯,吴宜乘楚之衅而速战,事势不同,宋及楚战,非计也。”

  阻隘

按后云:「阻而鼓之,则隘」字指楚未既济,尚在险隘之所;「阻」字谓宋遏絶而击之。注欠明晰。

  既而挥之

当时重耳见懐嬴在侧,因而戯之。夫戯之者,轻之也。轻之,故懐嬴怒。戯之者,非礼。非礼见怒,故公子惧。若依林注,怒其使已奉匜供沃,则沃盥时便应艴然,何待于既?

  言与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

按传云:「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注乃删「却不」字,何居?

  地平天成称也

子臧党于子华,不有君父,天经废,地义乖矣。冠以象天,裳以象地,不成不平,服不称矣。苟人而有礼,无诡异之行,岂盗之所能诱哉?诱而杀之,君父之不慈欤?子臣之不孝也。

  悬罄

罄空也,但悬字无着。《国语》作“磬”,韦昭解:“府藏空虚,但有栋梁,如悬磬也。”葢磬形中虚,室无长物,屋翼空张,如磬之悬者然,象形也。孙月峯、顾寜人皆主之。《礼记》“磬于甸人”正义大全引《左传》正作“磬”,《左传》孔疏云:“罄亦作磬。”又按《曲礼》“立如斋”注云:“磬耳聴。”吴伯章云:“磬与罄通,谓竦然正立,尽耳力以聴也。”《释名》:“磬,罄也,声坚罄,罄然。”然则《左》《国》原不相背矣。

  贯三人耳

疏云:「耳助句也。」窃疑贯耳,如今穿箭之刑,林注是也。

  城濮之战

是役也,晋避三舍,子玉可以退矣。当退不退,楚怠,晋奋,其何以敌?夫晋三舍之避,非必不食其言,亦以怒我而怠防耳。子玉堕其术中,搃以刚而无礼之故。蒍贾早知,洵是具眼。

  昌歜

疏云:歜音触。《説文》云:

译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

周历的八月,相当于夏历的六月。干旱导致禾苗枯槁,举行大雩祭是适宜的。《玉藻》也说:“八月不下雨,国君不举行宴饮。”杜预为什么说这是过了时节呢?

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

不记载季姬是鄫国的女子,是因为她已不再是鄫国的媳妇了。不记载她来鲁国省亲,是因为她最初在防地与鄫子相遇。记载“及”,表示是派遣使者,这是鲁国内部的意愿。后来记载她回到鄫国,是因为相遇之后才回去的。杜预在解释杞叔姬去世时,说因为最终由杞伯安葬,所以称杞叔姬。难道季姬没有被鄫国断绝关系,反而不称鄫姬吗?如果说鲁公因为鄫子不朝见而愤怒,阻止他的女儿回去,那又怎么能在防地相遇呢?况且中途断绝关系后回去,为什么不记载“复归于鄫”呢?即使说是复归,也只是回去罢了。杜预为什么说她是改嫁了呢?像这类情况,应当搁置传文而尊崇经文。

太全吕氏说:女子许配人家,行笄礼并取字。经书称“季姬”,这是她的字。妇人称字,是许配人家的说法。难道是她许配给鄫国而没有回到鄫国,所以鄫子来请求她回去吗?这个说法接近正确。然而既然已经许配,何必让使者来请求呢?大概是鲁公愤怒于鄫子,打算断绝婚约而将她许配给别人,所以鄫子来到防地,季姬权且这样做来与他相遇。防地是鲁国的城邑,并没有越过国境。让使者来请求,必定要禀告父母。《周礼》规定仲春之月让男女相遇,在夏历六月相遇,已经超过了仲春,大概也是媒氏所不禁止的吧?

鲁国没有端正其女儿的行为,让她拦截鄫子,淫佚的说法始于何休,范宁也相信这种说法。但僖公是鲁国的贤君,不至于这样做。

不避讳“师”字。

既然不避讳“灭”字,为什么避讳“师”字?刘炫的说法是对的。之所以不避讳,是因为鲁公在防地,灭项是三家所为,所以直书以讽刺他们的专断,并且说明鲁公被阻止的原因,而齐国讨伐他们,不得当。

侥幸而后失败。

后败,意思是稍缓一些,应当灭亡却没有灭亡,失败稍缓,也已经算是侥幸了,但终究不免于败亡之祸。林尧叟说:“把败军当作天幸,遗漏‘后’字而只说‘败’,既然失败了,又有什么侥幸呢?”

不可赦免罢了。

意思是宋国违背天意,上天所不赦免。杜预说:“赦楚而以‘弗可’二字为句”,这是错误的。

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

有人问:“宋襄公将要与楚国交战,子鱼坚决劝谏而不被采纳,他身为大司马,在险隘处击鼓进军,不也可以吗?”我回答说:“军营以外,由将军决定,那是君主不在场的情况。哀公在场,子鱼怎么能擅自专断呢?”那人说:“吴国与蔡国、唐国攻打楚国,夫概王想要先攻击子常的部队,早晨向阖庐请示,不被允许。夫概王率领他的五千部众攻击囊瓦,楚军于是败退。所谓臣子依据道义行事,不等待命令,不就是这样吗?”我说:“夫概王认为囊瓦不仁,他的部下没有死战的意志,先攻打他,他的部队必定逃跑,所以虽然违背君命而不顾。子鱼则不同,楚国强大宋国弱小,力量不足以交战,在险隘处侥幸取胜,仍然有所畏惧。假设子鱼违背君命击鼓进军,而又无法遏制楚军,罪过就更严重了。大概宋国应当固守并寻求诸侯的援助,吴国应当趁着楚国的祸乱而迅速交战,局势不同,宋国与楚国交战,不是正确的计策。”

险隘。

根据后文说:“在险隘处击鼓”,那么“隘”字指楚军尚未完全渡河,还在险隘的地方;“阻”字指宋军遏制并攻击他们。注释不够明晰。

随即挥之。

当时重耳看见怀嬴在旁边,因而戏弄她。戏弄她,就是轻视她。轻视她,所以怀嬴愤怒。戏弄她,是不合礼的。不合礼而见怒,所以公子害怕。如果依照林注,愤怒于让她捧着匜供水洗手,那么在洗手时就应当勃然大怒,何必等到后来呢?

说与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

根据传文说:“如果不与舅氏同心,有如白水。”注释却删去“却不”二字,为什么呢?

地平天成称也。

子臧偏袒子华,不尊重君父,天经废弛,地义乖违了。帽子象征天,裙子象征地,不成形不平正,服饰就不相称了。如果人而有礼,没有怪异的行为,难道盗贼所能诱惑的吗?诱惑而杀害他,是君父不慈爱吗?是子臣不孝顺吗?

悬罄。

罄是空的意思,但“悬”字没有着落。《国语》作“磬”,韦昭解释:“府库空虚,只有栋梁,像悬挂的磬一样。”大概磬的形状中间空虚,室内没有多余的东西,屋檐空张,像悬挂的磬一样,是象形的说法。孙月峰、顾宁人都主张这种说法。《礼记》“磬于甸人”正义大全引用《左传》正作“磬”,《左传》孔颖达疏说:“罄也作磬。”又根据《曲礼》“立如斋”注说:“磬耳听。”吴伯章说:“磬与罄通,意思是恭敬正立,尽耳力去听。”《释名》说:“磬,罄也,声音坚实罄,罄然。”那么《左传》和《国语》原本并不相违背。

贯穿三个人的耳朵。

疏说:“耳是助句词。”我怀疑贯耳,就像现在穿箭的刑罚,林注是对的。

城濮之战。

这次战役,晋国退避三舍,子玉可以退兵了。应当退兵而不退,楚军懈怠,晋军振奋,怎么能够抵挡呢?晋国退避三舍,不一定是食言,也是用来激怒我方而使其懈怠防备。子玉落入他们的计谋中,是由于刚愎无礼的缘故。蒍贾早就知道,确实是独具慧眼。

昌歜。

疏说:歜音触。《说文》说:

盛气怒也。此昌歜之音,相传为在敢反,不知其字与彼为同为异。徧捡书传,昌蒲之草,无此别名,未知其所由也。补正云:歜字误。《玉篇》作▯,徂敢切,菖蒲葅也。顾君知,孔君所不知,斯真日知其所无者。

译盛气是愤怒的表现。这是昌歜的声音,相传读作“在敢反”,不知道这个字的读音和那个字是相同还是不同。遍查书籍文献,菖蒲这种草,没有这个别名,不知道它的由来。补正说:“歜”字错了。《玉篇》中写作〇,音切为“徂敢”,意思是菖蒲的腌菜。顾先生知道,孔先生不知道,这真是每天都能学到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中寿尔墓之木拱矣

养生经,黄帝曰中寿百嵗。《淮南子》则云,凡人中寿七十嵗。此处当从《淮南》葢公詈蹇叔,谓其年老昏昧,妄言无当。若中寿之年,死已久,今尚幸生,安得妄沮军事?拱两手所围也。墓木既拱,则非仅有宿草而已。

  陨霜不杀草

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杜疑经误,而以为十一月,亦夏九月也。九月肃霜杀草,宜也。宜杀不杀,霜之陨而轻也。杜乃云重,经文未尝有是也。且云重而不能杀,物理未尝有是也。胡传为长。

  文公

  讳公罪而归责于诸侯【疏】

公自不达于事,于诸侯何与,而责之?窃疑传云“辟不敏”,葢以公后至,鲁史未知诸侯之班,若具列公侯及卿大夫,恐有误,故总书诸侯以辟之。所谓不敏,非谓公不达于事也。

且复致公壻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竟。

申与虎牢皆郑地,晋取之以封公壻名池者,疏何以云亦致于卫?葢因注卫字之讹而附防之耳。且复致云者,谓赵盾既从郤缺之言归卫田,且复归郑申与虎牢而别封池也。故七年注云,为明年晋归郑卫田张本。宣子之意,令郑还卫匡邑,郑邑何可独不归还?故既还卫,并还郑。刘▯云:服防以为致之于郑。傅氏亦云:郑地不得致之卫。愚谓杜意亦然,疏自误看耳。

  鄋瞒由是遂亡

鄋瞒,国名。传言其国亡,非必其种絶也。注:长狄之种絶,愚按:仲尼曰:“今曰大人,秦时大人见于临洮,其种未絶,可知。”

  交绥

李卫公曰:「绥者,御辔之索也。然则交绥,葢两军相接而不力战之词。曷言乎不力战也?宣子特为赵穿牵帅以出,本不欲战,而秦人亦已惧也。不力战而未退,故秦行人夜戒晋师。而臾骈知其将遁,犹欲薄诸河也。」杜氏谓退军为绥,于上文语气为太促,于下文语▯亦不协。按《司马法》曰:「纵绥不及,」又曰:「纵绥不过三舍。」谓纵放其绥,追蹑敌兵,不必及之,不过九十里耳。如以绥为退,何「纵」之不过三舍耶?桓十年注以礼自释「交绥而退」,亦以军接而不战为「交绥」。如以绥为退,岂云「交退而退」耶?玩此注云,然则古以退军为绥,知征南特以意度之耳。

  不暇书防为辞

当寿余请自归于秦,绕朝已进谋于秦伯矣。秦伯弗从,然后夀余得引士防以去。绕朝未至河西,豫书其谋于防,俾士防持归览观,勿轻。秦国无人,何不暇之有?孔疏又谓事宻不宜以简赠人。夫谋若见用,则欲其宻耳;既不用矣,又何虑乎不宻哉?当从服防。

  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

此矢言也,犹曰有如日耳,葢谓明神鉴之,不敢食言也。秦伯师于河西,故即指河为誓。

  吾谋适不用也

夀余诈降,绕朝见其履,士防之足于朝也,葢已觉之。于是进谋于秦伯,留士防,并留夀余,而潜师袭魏,魏可取也。故不曰“吾言”,而曰“吾谋”,赠之以防。想是书所谋于编简以示之,曰“适不用者,见不用乃偶然”。后此有谋,未必不用,虑其轻秦而复行诈也。穆文熙何以不用修书札之説,而惟集解之是遵欤?

  既许复之故从大夫例书卒

窃疑敖卒许复非复其爵也?何以遂徔大夫之例?隠公虽见弑乎君也,自宜书“公薨”,不得以为比。经书敖卒于齐,葢为下年齐人归公孙敖之防张本。表惠叔之孝能感动人,且善鲁之崇仁孝敦公族也。

  董狐良史

昔赵盾将中军,徔秦师于河曲。臾骈之谋,宜用也。乃赵穿独出,盾惧其见获而徇之。及放胥甲父于卫,穿独免焉。盾之私于穿,明矣。胥甲既放,赵穿帅师侵崇,以求成于秦。秦,大国也,侵其与国,以求成焉,得乎?是穿志不在于求成,欲得兵柄以用其众耳。而当国者莫之禁,何欤?明年秋,穿弑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使穿逆公子黑臀于周,不讨穿,而使穿谓:“非盾之私于穿不可也。”董▯洞烛事情,舍迹而诛心,称为良史,不亦宜乎?宣子为法受恶,视崔杼之杀太史,则此善于彼耳。如谓孔子有取焉,无乃误甚。

  刈兰而卒

刈兰事,当在

译中寿,你坟上的树已经合抱了。

《养生经》中,黄帝说中寿是一百岁。《淮南子》则说,普通人中寿是七十岁。此处应当采纳《淮南子》的说法。大概是因为公子遂斥骂蹇叔,说蹇叔年老昏庸,胡乱说话不合时宜。如果蹇叔活到中寿的年纪,早就死了,如今幸好还活着,怎么能胡乱阻挠军事行动呢?“拱”是指两手合抱。坟墓上的树木已经合抱,那就不仅仅是长满宿草而已了。

降霜却不冻死草木。

周历的十二月,相当于夏历的十月。杜预怀疑经文有误,认为是十一月,也就是夏历的九月。九月肃杀降霜冻死草木,是适宜的。适宜冻死却没有冻死,是因为霜降得轻。杜预却说霜重,经文中并没有这样的说法。况且说霜重却不能冻死草木,从物理常理上讲也没有这样的事。胡安国的说法更为合理。

文公

隐瞒文公的罪过而归咎于诸侯【疏】

文公自己不通晓事理,与诸侯有什么关系,却要归咎于他们?我私下怀疑传文中说“避不敏”,大概是因为文公迟到,鲁国史官不知道诸侯的位次,如果详细列出公侯以及卿大夫,恐怕会有错误,所以总括记载为诸侯以避开错误。所谓“不敏”,并不是说文公不通晓事理。

并且又把文公女婿池的封地归还,从申地一直到虎牢的边界。

申地和虎牢都是郑国的土地,晋国夺取它们来封给文公女婿名叫池的人,疏文为什么说也归还给了卫国?大概是因为注释中“卫”字的讹误而附会防备罢了。况且“复致”的意思是,说赵盾既然听从郤缺的话归还了卫国的田地,并且又归还了郑国的申地和虎牢而另外封给池。所以七年的注释说,为明年晋国归还郑国和卫国的田地做铺垫。宣子的意思,是让郑国归还卫国的匡邑,郑国的土地怎么能独自不归还呢?所以既归还了卫国,也归还了郑国。刘敞说:服虔认为归还给了郑国。傅氏也说:郑国的土地不能归还给卫国。我认为杜预的意思也是这样,疏文是自己看错了。

鄋瞒因此就灭亡了

鄋瞒,国名。传文说它的国家灭亡,并非一定说它的种族灭绝。注释说:长狄的种族灭绝,我按:孔子说:“现在称为大人,秦朝时大人在临洮出现,它的种族没有灭绝,可以知道。”

交绥

李卫公说:“绥,是驾驭马匹的缰绳。那么交绥,大概是两军相接而不奋力作战的说法。为什么说是不奋力作战呢?宣子只是被赵穿牵制率领军队出战,本来不想作战,而秦人也已经害怕了。不奋力作战却没有撤退,所以秦国的使者夜间警戒晋军。而臾骈知道他们将要逃跑,还想要逼近他们到河边。”杜氏认为退军为绥,对于上文的语气来说太急促,对于下文的语气也不协调。查考《司马法》说:“纵绥不及”,又说:“纵绥不过三舍。”意思是放纵缰绳,追踪敌军,不必追上,不超过九十里罢了。如果把绥解释为退,为什么“纵”不超过三舍呢?桓公十年的注释以礼来解释“交绥而退”,也是以军队相接而不战为“交绥”。如果把绥解释为退,难道能说“交退而退”吗?玩味此注释说,那么古人以退军为绥,知道征南只是凭意推测罢了。

没有空闲书写防备作为借口

当寿余请求自己归附秦国时,绕朝已经向秦伯进献计谋了。秦伯不听从,然后寿余得以带领士会离开。绕朝还没有到达河西,预先将计谋写在士会的佩带上,让士会拿着回去阅览观看,不要轻视。秦国没有人,有什么不空闲的呢?孔颖达的疏文又说事情机密不宜用简册赠送给人。如果计谋被采纳,那么希望它机密;既然没有被采纳,又何必担心不机密呢?应当采纳服虔的说法。

如果不归还你的家眷,有如黄河

这是发誓的话,就像说有如太阳一样,大概是说神明鉴察,不敢食言。秦伯的军队驻扎在河西,所以指着黄河发誓。

我的计谋恰好没有被采用

寿余诈降,绕朝看到他的鞋,士会的脚在朝廷上,大概已经察觉了。于是向秦伯进献计谋,扣留士会,并扣留寿余,而暗中派军队袭击魏地,魏地可以夺取。所以不说“我的言语”,而说“我的计谋”,赠送给他佩带。想来是书写所谋划的在编简上以示之,说“恰好没有被采用,看见没有被采用乃是偶然”。以后有计谋,未必不被采用,担心他轻视秦国而再次行诈。穆文熙为什么不采用修书札的说法,而只遵从集解呢?

既然允许恢复爵位,所以按照大夫的体例记载卒

我私下怀疑敖死后允许恢复爵位,并不是恢复他的爵位?为什么就按照大夫的体例?隐公虽然被君主杀害,自然应当记载“公薨”,不能以此相比。经书记载敖卒于齐,大概是为下年齐人归还公孙敖的尸体做铺垫。表彰惠叔的孝心能感动人,并且称颂鲁国崇尚仁孝、厚待公族。

董狐是优秀的史官

从前赵盾担任中军将,在河曲跟随秦军作战。臾骈的计谋,应当采用。于是赵穿独自出战,赵盾害怕他被俘而示众。等到将胥甲父放逐到卫国,赵穿独自免于放逐。赵盾偏袒赵穿,很明显了。胥甲被放逐后,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以求与秦国讲和。秦国是大国,侵犯它的盟国,以求讲和,能成功吗?这是赵穿的志向不在于求和,想要掌握兵权来使用他的军队罢了。而当权者没有人禁止,为什么呢?第二年秋天,赵穿在桃园杀害灵公。宣子没有出山,又派赵穿到周迎接公子黑臀,不讨伐赵穿,却让赵穿说:“不是赵盾偏袒赵穿不行。”董狐洞察事情,舍弃表象而诛讨内心,称为优秀的史官,不也适宜吗?宣子为法承受恶名,看待崔杼杀害太史,那么这比那好。如果说孔子有所取,恐怕错误很大。

割兰草而死

割兰草的事,应当在

穆公有疾之时,而因有兰死之説,非既説而后刈也,亦不知刈之者谁也。

译穆公患病的时候,恰好有兰花枯死的说法,并非先有这种说法而后才去割除兰花,也不知道割除兰花的人是谁。

殪戎殷

注云:义取周武王以兵伐殷,尽灭之,葢解“殪”字之义,不及“戎”字也。“戎”大也,诗云:“夑伐大商”,“戎”殷,犹“大商”也。疏以杜训“戎”为兵,将“戎”商必克,亦可训为兵乎?

  成公

  作丘甲

注谓甸出长毂一乘,今使丘出之,是殆不然。信斯言也,是作丘乘也,而非丘甲也。安国述李靖之言曰:「周制一乗凡三甲,甲二十五人,甸出一乗,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耳。而鲁乃使出一甲,过矣。」书曰:「作讥不宜作也。」此説是也。不然,丘出甸赋,骤加三倍,民将嚣然,其何以能行?苏子瞻之论:「作丘甲,则本之公谷,而以农工为不得相兼。」信斯言也,是丘作甲也,而亦非作丘甲也。

  右援桴而鼓

林注指郤克,按上云“左并辔,则援桴”,当指张侯。葢中军将居鼓下,御者在左,解张实御郤克,见其病不能鼓,又激于郑丘缓子病一言,故并右手之三辔于左,而以右手援桴助之。《曲礼》“君出就车,则仆并辔,并于右手,左授绥也”,张侯并辔,并于左手,右援桴也。

  敝邑之幸亦云徔也

刘▯以为齐人请战,言敝邑脱有,幸战胜,亦云従也。语气虚活,较注指实事説为优,故补正亦从刘説。

  我无其功敢有其实乎

观此,则贾人亦贤矣哉!注:谓传言知防之贤,似有遗义。

  不语助

遐,何也?何不作人?言必作人也。注:以“不”字为语助,非。

  又赋緑兮之卒章而入

杜解喻文子得已意。愚按古人当指蹶父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蹶父之爱其女也,穆姜以文子赋《韩奕》,因赋此以答之。谓文子以蹶父况已,爱女之情,古今一律,洵不诬也。莺啼鸿翩,千载如见。盲史故是传神。

  陷而卒

陷字与上张字对,将食而腹张,故如厠,如厠而张者陷,陷即卒新,终不食矣。桑田巫之言,果若是其騐欤?

  诸侯之将致命于秦

此葢因子犯请击而张大之,以见文公绥静为大造于西耳。疏谓郑亦疾秦,然秦师袭郑,其事在后,未容牵引,以实“诸侯”二字。

  宜言寡人称君误也

此篇称寡君,尚有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及寡君不敢顾昏姻二处,何独于此疑其误?且前是吕相自言,诸侯备闻此言,至其不能以诸侯退矣。是述晋君之言,自言皆称寡君,述君言皆称寡人,未尝误也。

  襄公

  使宣子朝遂老

杜解韩厥致仕,似与前韩献子告老犯复玩?全文辞立者,穆子也,则遂老者亦穆子也。穆子告老,晋侯以其仁,而使掌公族大夫焉。

  子荡牿华弱于朝

司武而牿于朝,弱也,诚弱矣。不协恭而狎侮,荡乎?何荡欤?平公不公,子罕欲公而不克。宋之政柄,安在哉?

  不习则增脩徳而改卜

按外传增脩于徳无勤民于逺,增修二字连。注疏以增字絶句,非。

  请徙子尸于朝

子南之臣谓弃疾,请徙子尸于朝林。注:子谓子南,窃疑子字上脱一夫字。

  泄命重刑臣亦不为

子之于父,天性也。君命縦不可泄,号泣以谏,子南可也。申叔为蘧子之友,尚能使之悔悟而辞。八人,弃疾为子南之子,不能使之悔悟而辞。观起,子南既杀,而弃疾缢。曷不以死谏其亲,而兾幸其一悟欤?

  非欲出附他国故不言叛

既云据曲沃,众还与君争,岂非叛乎?孔氏曰:「叛者据邑以拒其君。」赵氏曰:「凡据土背君曰叛。」然则非欲出附,亦叛也。栾盈不书叛者,奔楚即叛矣,以其强大可恃也,故于此不复书。

  子无咎焉

胥午言:「知不集虑有咎也,故盈答以我实不为,天祐于子何与?」注:改「实」为「虽」,又似因午可以集事?与上因子而死,吾无悔矣。语气不合。

  言已非正卿见待无异于众人

如疏所云,是必正卿而后当殉君之难也,恐非子美本怀。彼谓“且人有君而弑之”,人字葢暗指崔杼。杼有弑君之罪,则当死亡;我非弑君者,奚以死亡为?

  将用死亡之义何所归趣

此注葢申「焉得之」义,然与「归乎」一问不相照应。愚

译殪戎殷

注解说:意义在于周武王用军队讨伐殷商,将其彻底消灭,这大概是在解释“殪”字的含义,而没有涉及“戎”字。“戎”意为大,《诗经》说:“征伐大商”,“戎”殷,就如同“大商”一样。疏文认为杜预将“戎”解释为兵,认为“戎”商必定能攻克,那么“戎”也可以解释为兵吗?

成公

作丘甲

注解说:甸地出一辆长毂战车,现在让丘地也出,这大概是不对的。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就是让丘地出战车,而不是出丘甲了。安国转述李靖的话说:“周代制度一辆战车共有三套铠甲,铠甲由二十五人配备,甸地出一辆战车,那么一个丘地所出的只有十八人罢了。而鲁国却让他们出一套铠甲,这就过分了。”《春秋》说:“作”表示讥讽,不适宜这样做。这种说法是对的。如果不这样,丘地承担甸地的赋税,突然增加三倍,百姓将会喧哗不满,怎么能实行呢?苏东坡的议论说:“作丘甲,其本源在于《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农工不能兼任。”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就是丘地制作铠甲,而不是作丘甲了。

右援桴而鼓

林注指向郤克,但上文说“左手并辔,就拿起鼓槌”,应当是指张侯。大概中军将领位于战鼓之下,驾车的人在左边,解张确实为郤克驾车,见他生病不能击鼓,又受到郑丘缓子生病那句话的激励,所以把右手控制的三条缰绳并到左手,而用右手拿起鼓槌帮助他。《曲礼》说:“国君出门上车,车夫并拢缰绳,并到右手,左手递上登车绳。”张侯并拢缰绳,并到左手,右手拿起鼓槌。

敝邑之幸亦云徔也

刘〇认为这是齐国人请求作战,说我国如果侥幸战胜,也就听从了。语气虚灵活泼,比注解说指向具体事实更为优越,所以补正也采纳刘〇的说法。

我无其功敢有其实乎

看这句话,那么贾人也是贤德的了!注解说:认为传文知道防的贤德,似乎有遗漏的意义。

不语助

遐,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说是“作人”?意思是必定是“作人”。注解说:把“不”字当作语助词,是不对的。

又赋緑兮之卒章而入

杜预解释比喻文子得到了自己的心意。我认为古人应当是指蹶父为韩姞选择配偶,没有比韩地更快乐的了。蹶父喜爱他的女儿,穆姜因为文子赋《韩奕》,所以赋这首诗来回答他。说文子用蹶父来比喻自己,爱女之情,古今一致,确实不虚假。莺啼鸿飞,千年之后如同亲眼所见。盲史确实是传神写照。

陷而卒

“陷”字与上面的“张”字相对,将要吃饭而腹部胀大,所以去上厕所,上厕所而胀大的部分陷下去,陷就是最终,最终不吃饭了。桑田巫的话,果真如此灵验吗?

诸侯之将致命于秦

这大概是因为子犯请求攻击而夸大其词,以显示文公安抚平静是对西边的巨大贡献。疏文说郑国也痛恨秦国,但秦军偷袭郑国,事情发生在后面,不容牵强附会,来证实“诸侯”二字。

宜言寡人称君误也

这篇称寡君,还有秦大夫不询问我国寡君,以及寡君不敢顾念姻亲两处,为什么唯独在这里怀疑是错误?况且前面是吕相自己说话,诸侯都听到了这些话,至于他不能让诸侯退兵。这是叙述晋君的话,自称都称寡君,叙述君的话都称寡人,没有错误。

襄公

使宣子朝遂老

杜预解释韩厥退休,似乎与前面韩献子告老犯重复?全文辞意确立的,是穆子,那么退休的也是穆子。穆子告老,晋侯因为他的仁德,而让他掌管公族大夫。

子荡牿华弱于朝

司武而在朝廷上被束缚,弱啊,确实弱了。不协调恭敬而轻慢侮辱,荡吗?什么荡呢?平公不公正,子罕想要公正而不能。宋国的政权,在哪里呢?

不习则增脩徳而改卜

按《左传》外传“增修于德”与“无勤民于远”相连,“增修”二字连用。注疏把“增”字断句,是不对的。

请徙子尸于朝

子南的臣子对弃疾说,请求把子南的尸体移到朝廷。林注:子指子南,我怀疑“子”字上面脱漏了一个“夫”字。

泄命重刑臣亦不为

儿子对于父亲,是天性。君命纵然不可泄露,号哭劝谏,子南是可以的。申叔作为蘧子的朋友,尚且能让他悔悟而辞职。八个人中,弃疾作为子南的儿子,不能让他悔悟而辞职。看弃疾,子南已经被杀,而弃疾自缢。为什么不以死劝谏他的亲人,而希望他一旦醒悟呢?

非欲出附他国故不言叛

既然说占据曲沃,众人回来与国君争夺,难道不是叛乱吗?孔氏说:“叛乱者占据城邑来抗拒他的国君。”赵氏说:“凡是占据土地背叛国君叫叛。”那么即使不想要出逃依附他国,也是叛乱。栾盈不记载叛乱的原因,是因为他投奔楚国就是叛乱了,因为他强大可以依赖,所以在这里不再记载。

子无咎焉

胥午说:“知道不集中考虑会有过错,所以栾盈回答说‘我确实不做’,上天保佑你,有什么关系?”注解说:改“实”为“虽”,又似乎因为午可以成事?与上面因为儿子而死,我没有后悔了。语气不合。

言已非正卿见待无异于众人

如疏文所说,是必定是正卿才应当为国君遇难殉死,恐怕不是子美的本意。他说“况且有人有国君而弑杀他”,“人”字大概暗指崔杼。崔杼有弑君的罪过,就应当死亡;我不是弑君的人,为什么要死亡呢?

将用死亡之义何所归趣

这注解说大概申述“焉得之”的意义,但与“归乎”一问不相照应。我

意上言「不敢死亡」,其义虽精,似乎恝然,故急接此语以应「君死安归」,以答「归乎」之问耳。

译意子上说“不敢死也不敢逃”,他的意思虽然精妙,但似乎显得冷漠无情,所以急忙接着这句话来回应“君主死了,你打算去哪里”的质问,以回答“你打算去哪里”的询问罢了。

枕尸股而哭

杜解云:「以公尸枕已股,恐非语气。尸股,尸之股也。箭所伤处,晏子葢深痛之,故枕于尸之股而哭也。如曰『枕辔』,非以辔枕于身也;如曰『枕石』,非以石枕于身也。与『枕之股而哭之』有别。」

  彊其少安

谓诸樊既死,巢之封疆可免于侵扰也。林注以为吴之强盛可以少息,似于“安”字义牵强。

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

补正云:「如宋之盟,赵盾为客,子木与之言,勿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是也。」此意已见孔氏。「子木与之言,至亦勿能对也。」疏愚谓:「声子葢以谀子木,并起晋用楚材之祸,以竦动之,不必徴实。」

  君与夫人不善是也

夫音,扶夫人,葢指执政者不善是言,处之不得其宜也。注欠明。又钟伯敬及穆文熙本,夫人作大夫。濯锦亭读本同。

  在外不得宰吾一邑

在外根上亡来亡而在外虽一邑犹不得宰故下文云失富疏欠明。

  隣于善民之望也

子罕葢以子皮为善而将效之,故言近于善。民之望也,民望良切,安可不副?下遂有请于平公云云。宋无饥人之善政,言不虚矣。子罕言时,宋已饥,非言之之后始饥。

  思而不惧

言虽思念西周,而苟且偷安,无虎尾春冰之惧,故周辙一东,卒为秦并。

晋僖侯甚啬爱物,俭不中礼,国人闵之,作《蟋蟀》之诗以刺之。

孔氏葢本诗序,然玩季子语意,是褒词。朱子注诗,亦不言刺。

  思而不贰怨而不言

思思文武也,怨怨幽厉也,周徳衰,思怨兴矣。然犹有文武之遗民,故虽思且怨,终口不言而心无二也。工歌随举,一二诗疏,何必曲狥杜注?

  宋灾故

传注讥诸国之不信,兼讥向戌之求财,是固然矣。然皆不如胡传。胡传以蔡世子般弑其君,君臣父子之伦大乱,事在宋灾前一月。诸大夫若为勿闻也者,而惟宋灾是谋,此之谓不知务。犹得经文故字之神。

  我问师故

注《鲁》以师往,以下传有“我师”二字,故补此。笔非师故之师,师故之师,自指齐师耳。

  其知之矣

  其字指子产

  不吾叛也

葢言尹何不叛已,以其愿也。刘▯之説非。

  夫亦愈知治矣

言今虽不甚知治,往学可益知。疏云:病差谓之愈,则愈字当读。句法欠佳。

  其为美锦不亦多乎

本欲讥其轻视官邑,而反言为美锦之过,语极含蓄,注意当在身之所庇也。内

  昭公

  是委君贶于草莽也

君贶承上,君辱贶寡大夫围,指郑君也。疏云:「我君非后,阅濯锦亭,适与余合。」

  适子南氏

此女大有识力,子南先聘,子晳虽美,其可徔乎?不徔,子晳彼必怒,怒则子南足以御之。于理,于势,当适子南。

  以什共车必克困诸阨又克

按上云:「彼徒我车,所遇又阨。是乗车者,晋也。戎以徒之什,当我车之一,克矣。车不可行险,戎以徒困之,又克矣。故魏舒欲毁车,崇卒庶力可敌戎。戎又将忽我之失常,而易败也。」注疏欠明。

  宣子誉之

服防云「誉逰也」,夏谚曰「一防一誉」。按《孟子》「夏谚」是「豫」字,不知服氏所见本如何。

  其犹在君子之后乎

补正云:「言庶几可以为君子也。」葢人臣虽有讳国之礼,然或忧其将乱而私语之于友,不害为忠。此叔向、晏子之言,所以不讥于君子也。愚谓叔向、晏子固忧国之言,至太叔之于张趯,自是讥其不知为尊者讳耳。杜解是,观下「秋七月,张趯、太叔交相讥讽」,可见。

  复见无雹之意

虽有不为灾,承无雹而放,活言之,尧水、汤旱,独非圣人在上乎?孔疏似拘。

  民食于他

当从补正民食于三家之説,所谓隐民多取食焉也。注疏:非食于三家,则思亦在三家矣。谁谓公图其终者乎?

  析羽皆五采系之于旞旌之上

周礼司常注:「全羽为旞,析羽为旌。」此疏引证「析羽为旌」,既删「全羽」二字,则「皆」字、「旞」字亦当删。

  日我先君共王引领北望

孙月峯批《防左传》此句曰

译枕着尸体的股部哭泣。

杜预解释说:“把国君的尸体枕在自己的股部,恐怕不符合语气。尸股,是指尸体的股部。箭射伤的地方,晏子大概对此深感悲痛,所以枕在尸体的股部而哭泣。如果说‘枕辔’,并不是把缰绳枕在身上;如果说‘枕石’,也不是把石头枕在身上。这与‘枕之股而哭之’有所不同。”

希望他稍微安定一些。

意思是说诸樊既然死了,巢国的封疆就可以免于侵扰了。林注认为吴国的强盛可以稍作休息,似乎对“安”字的含义有些牵强。

晋国的卿不如楚国,但晋国的大夫却很贤能,都是卿的才能。

补正说:“比如在宋国的盟会上,赵盾作为客卿,子木与他交谈,他不能应对,让叔向在旁边代为应答,子木也不能应对,就是这种情况。”这个意思孔氏已经说过。“子木与他交谈,到也不能应对。”疏说:“声子大概是用奉承子木的话,并引起晋国任用楚国人才带来的祸患,来震慑他,不必追究事实。”

国君和夫人对这件事处理不当。

“夫”音扶,“夫人”大概是指执政者对这件事处理不当,处置得不适宜。注释不够明确。又钟伯敬和穆文熙的本子,“夫人”作“大夫”。濯锦亭读本相同。

在国外不能治理我的一座城邑。

在国外,是因为逃亡而来,虽然只是一座城邑,还是不能治理,所以下文说失去了财富,注释不够明确。

接近善良,是百姓所期望的。

子罕大概认为子皮是善人并将效法他,所以说接近善良。百姓的期望非常殷切,怎能不满足?下面于是向平公请求等等。宋国没有饥荒,百姓的善政,这话不是虚言。子罕说话时,宋国已经饥荒,不是说话之后才开始饥荒。

思念而不恐惧。

意思是说虽然思念西周,但苟且偷安,没有如履虎尾、如临春冰那样的恐惧,所以周朝的轨道一旦东移,最终被秦国兼并。

晋僖侯非常吝啬爱惜物品,节俭但不符合礼制,国人怜悯他,作《蟋蟀》这首诗来讽刺他。

孔氏大概依据《诗序》,但玩味季子的语意,这是褒扬的话。朱子注《诗》,也不说是讽刺。

思念而不二心,怨恨而不说出来。

思念是思念文王、武王,怨恨是怨恨幽王、厉王,周朝德行衰微,思念和怨恨就产生了。但还有文王、武王的遗民,所以虽然思念且怨恨,最终口中不说而心中没有二心。工歌随举,一两个诗的疏解,何必曲意顺从杜注?

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

传注讥讽各国不信任,兼讥讽向戌求财,这固然没错。但都不如胡传。胡传认为蔡世子般弑杀其君,君臣父子的伦理大乱,事情发生在宋国火灾前一个月。各位大夫好像没听说似的,只谋划宋国火灾的事,这就叫不知务。这才符合经文“故”字的精髓。

我询问军队出征的缘故。

注《鲁》以师往,因为下文有“我师”二字,所以补此。笔非师故之师,师故之师,自然是指齐国的军队。

他知道了。

“其”字指子产。

不会背叛我。

大概说尹何不会背叛我,因为他愿意。刘〇的说法不对。

他也更懂得治理了。

意思是说现在虽然不太懂得治理,去学习可以更加懂得。疏说:病好了叫愈,那么“愈”字应当读。句法欠佳。

他为美锦所做的,不也很多吗?

本想讥讽他轻视官邑,反而说美锦的过错,话语极其含蓄,注意应当在于身体所庇护的地方。内

昭公

这是把国君的赏赐丢弃在草莽中了。

君贶承接上文,国君辱赐寡大夫围,指郑国国君。疏说:“我君非后,阅濯锦亭,适与余合。”

嫁给子南氏。

这个女子很有见识和魄力,子南先聘,子晳虽然美,难道可以跟随吗?不跟随,子晳必定会怒,怒了子南足以抵御他。从道理上,从形势上,应当嫁给子南。

用十个人共一辆车,必定能在险隘处困住他们,又战胜他们。

按上文说:“他们徒步行走,我们乘车,遇到的又是险隘。乘车的是晋国。戎用步兵的十人,对抗我们的一辆车,战胜了。车不能行险,戎用步兵困住他们,又战胜了。所以魏舒想毁车,崇尚步兵的力量可以对抗戎。戎又将忽视我们的失常,而容易失败。”注释不够明确。

宣子称赞他。

服防说“誉逰也”,夏谚说“一防一誉”。按《孟子》“夏谚”是“豫”字,不知道服氏所见本子如何。

他还在君子之后吗?

补正说:“说庶几可以成为君子。”大概人臣虽然有为国家讳饰的礼节,但有时担心国家将乱而私下对朋友说,不害为忠。这是叔向、晏子的话,所以不被君子讥讽。我认为叔向、晏子固然是忧国之言,至于太叔对张趯,自然是讥讽他不知道为尊者讳。杜解是对的,看下文“秋七月,张趯、太叔交相讥讽”,可见。

再次见到无雹的意思。

虽然有不成为灾害的,承接无雹而放,活生生地说,尧水、汤旱,难道不是圣人在上吗?孔疏似乎拘泥。

百姓在其他地方吃饭。

应当从补正民食于三家的说法,所谓隐民多取食焉。注释:不是吃三家的饭,那么思也在三家了。谁说国君图谋其终呢?

析羽都是五彩系在旞旌之上。

《周礼》司常注:“全羽为旞,析羽为旌。”此疏引证“析羽为旌”,既然删了“全羽”二字,那么“皆”字、“旞”字也应当删。

说我先君共王伸长脖子向北望。

孙月峯批《防左传》此句曰

字无谓,恐有误,葢其所见本然也。愚按北监板、汲古阁注疏俱作「日」,何氏重校葛板亦同「日」往「日」也。晏子曰「日」,宋之盟,子产曰「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左氏多此句法,若「日起请夫环」,则又是「近日」。古「日」「曰」通,《日知録》详言之。

译“字”没有意义,恐怕有错误,大概是因为它原本就是这样写的。我按:北监本、汲古阁注疏本都作“日”,何氏重校葛本也同作“日往”“日也”。晏子说“日”,宋国的盟会,子产说“日”,国君因为公孙段能够胜任这件事而赐给他州田。《左传》中多有这种句式,像“日起请夫环”,那就是“近日”的意思。古文中“日”与“曰”通用,《日知录》对此有详细论述。

黄熊

鲧化入于羽渊,内传作黄熊,外传作黄能。韦昭注:“奴来切,与《广韵》同。”正韵“囊来切,音亦同”,并云三足鼈。而韦昭又云似熊,何?按《正义》:“能即熊属,入水为鼈类,神之所化,不可以常而言之。”故东海人祭禹庙,熊、白及鼈皆不用。

  则戎焉取之

疏云:「焉,犹何也。若不由晋,则戎何得取周之地?」窃疑「则」字直接上文,无「若不由晋」一转,「焉」字只是助语,如「晋郑焉」「依之焉」故下即云:「戎有中国」,又云:「今戎制之。」

  形民之力

形与刑通,易鼎卦其形渥。晁氏曰:诸本作刑剭。《王制》:刑者侀也。疏曰:侀是刑体,刑体不冩形。虞永兴《汝南公主墓志》:仪形闺阃,不冩刑。刑民之力者,晏子所云斩刈民力,逢滑所云艾杀其民是也。葢此诗乃蔡公谋父惧王肆心,忘身故托于祈父名。招者以致警焉,以为祈招节度安和,固已令闻昭彰矣。然此岂安舒恬适之时哉?当思我王度深自贵重如金玉然,奈之何残伤民力,而此心尚未足?餍民力雕尽,民心离散,将变生肘腋矣。词意极为悚切,故能畜君之肆,而获没于祗宫。按《纲鉴》作刑民之力,《家语》亦作刑。王肃注曰:刑伤。真先得我心者,又《入官篇》:徳贯乎心,藏乎志,刑于色不冩形,则形刑自昔通矣。

  君曰余必废之

余字属齐,孔疏君言曰:「令余必废之,则余字属晋。」

  然而前知其为人之异也

其为人之异,指与观徔谋封蔡事,前前日也。前朝吴之谋,虽有功于平王,然其权诈亦必为王所忌。无极自言前知其为人异于防常,不诚不信,安知后不复然?吴为蔡翼,不得不剪,葢明去吴之故,以释王疑,疏非。

  其余则否

按太仆救日月亦如之,不指何月,则凡日食皆救可知。故昭子但言日食之当救也。平子以惟正月朔日食当救为辞,不知正月为正阳之月,故太史曰:「在此月也。」又《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葢阳月隂壮之甚,与正月同,安得云其余则否乎?且玩《诗》「孔」字,则余日月食亦非美事,不特阳月与正月矣。臣之侵君,岂可以其不甚也而姑恕之哉?平子志异词,颇孔疏,何以曲徇之?而言《周礼》极文,周家礼法,见事有差降,惟正阳之月特用鼓币,不若《夏书》之季秋亦救乎?

  此月朔之谓也

按《夏书》“辰勿集于房”,属季秋,则是周之十一月,非六月也。太史未必不知,而即以《夏书》救日为此月朔者,隠然见得余月亦救,不惟正阳之月,但不敢显言季秋,以拂平子之意耳。

  不用吾言郑又将火

注云:天道难明,虽禆灶犹不足以尽知。窃疑禆灶此言,葢明知郑不复火,特以恐子产耳。宋、陈、郑皆火房也。如以星孛之故将火,何独郑乎?若别有他故,禆灶何不明言?彼憾前言不用,而其言已验,今吾请禳,子产必从,是不火由吾禳也。既以释憾,又可居功,此其心也。未灾之前,子产不徔禆灶,并不徔里析者,葢以弭灾当修徳行仁,非禳与迁所能脱。况天道难知,祗以惑众。今既灾矣,郑非大无道,灾岂数数见乎?子太叔何每事不如子产之智乎?

  火烈水懦

子产论寛猛,极斟酌有相济之意焉。子太叔之因寛致杀,已若烛照数计而龟卜,故仲尼善之。末和之至也,则进一歩説,故另引颂汤之诗。葢寛猛之迹俱化矣。此言在子产未卒之先,而盲史序于太叔为政之后,见子产之论甚善,惜乎太叔之不用耳。疏以仲尼为善太叔,谬甚。

  牺其惮为人用乎五句

此賔起自言:「愿为王用,効死于子朝也。」言牺惮为用人之忠者,岂惮为用牺者?实见用于人,荣于弃置矣。他人见用已难,効力已而见用,虽死甘心。景王勿应,葢信之矣。起为刘单所杀,其言遂成防云。

  君若待于曲棘

  疏谓曲字误加是也

  甚口

林氏云:「甚有口辨,是也。葢因其善骂,而云然。」疏以为大口非是。

  规求无度

规谋也疏,

译黄熊

鲧化为黄熊投入羽渊,《左传》内传作“黄熊”,外传作“黄能”。韦昭注:“奴来切,与《广韵》相同。”《正韵》“囊来切,读音也相同”,并说它是三足的鳖。然而韦昭又说它像熊,为什么呢?查《正义》说:“能就是熊这一类,入水后变成鳖类,这是神灵所化,不能用常理来推说。”所以东海人祭祀禹庙时,熊、白及鳖都不使用。

则戎焉取之

《疏》说:“焉,就是何的意思。如果不通过晋国,那么戎人怎么能取得周地的土地呢?”我怀疑“则”字是直接承接上文的,没有“若不由晋”这一转折,“焉”字只是助词,如同“晋郑焉”“依之焉”一样。所以下文就说:“戎人有了中原”,又说:“现在戎人控制它。”

形民之力

“形”与“刑”相通,《易经》鼎卦说“其形渥”。晁氏说:各本作“刑剭”。《王制》说:刑就是侀。《疏》说:侀是刑体,刑体不写形。虞永兴《汝南公主墓志》说:仪形闺阃,不写刑。刑民之力,就是晏子所说的斩刈民力,逢滑所说的艾杀其民。大概这首诗是蔡公谋父担心周王肆意妄为,忘记自身,所以假托祈父的名义。招,是用来警示的,认为祈招节度安和,本来名声已经昭彰了。然而这难道是安舒恬适的时候吗?应当想到我们君王度量深远,像金玉一样自珍自重,怎么能残伤民力,而此心还不满足?民力耗尽,民心离散,祸乱将在身边发生。词意极为惊悚急切,所以能遏制君王的肆意,而最终在祗宫去世。查《纲鉴》作“刑民之力”,《家语》也作“刑”。王肃注说:刑伤。真是先说出了我的心意,又《入官篇》说:德贯乎心,藏乎志,刑于色不写形,那么形刑自古以来就相通了。

君曰余必废之

“余”字属于齐国,孔《疏》说君王说:“让余必废之”,那么“余”字就属于晋国。

然而前知其为人之异也

“其为人之异”,指的是与观徔谋划封蔡这件事,“前”是前日的意思。前朝吴国的谋划,虽然对平王有功,然而他的权诈也必然被君王所忌惮。无极自己说先前就知道他为人异于平常,不诚实不守信,怎么知道以后不再这样呢?吴国是蔡国的羽翼,不得不剪除,大概是明白去除吴国的缘故,以消除君王的疑虑,《疏》的说法不对。

其余则否

查太仆救日食月食也是这样,不特指哪个月,那么凡是日食都救可知。所以昭子只说日食应当救。平子以只有正月朔日食应当救为借口,不知道正月是正阳之月,所以太史说:“在这个月。”又《诗》说:“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大概是阳月阴气极盛,与正月相同,怎么能说其余则否呢?而且玩味《诗》中的“孔”字,那么其余的日月食也不是好事,不只是阳月与正月。臣侵凌君,难道可以因为不严重而姑且宽恕吗?平子志异词,颇合孔《疏》,为什么要曲意顺从呢?而说《周礼》极文,周家礼法,见事有差降,只有正阳之月特用鼓币,不像《夏书》季秋也救吗?

此月朔之谓也

查《夏书》“辰勿集于房”,属于季秋,那么就是周朝的十一月,不是六月。太史未必不知道,而就以《夏书》救日为此月朔,隐约可见其余月也救,不只是正阳之月,只是不敢明说季秋,以违背平子的意思罢了。

不用吾言郑又将火

注说:天道难以明了,即使是禆灶也不足以完全知晓。我怀疑禆灶这话,大概是明知郑国不会再发生火灾,特意用来恐吓子产。宋、陈、郑都是火房。如果因为星孛的缘故将发生火灾,为什么唯独郑国呢?如果有其他缘故,禆灶为什么不说明?他怨恨之前的话不被采用,而他的预言已经应验,现在我请求禳灾,子产必定听从,这样不发生火灾是因为我的禳灾。既消除了怨恨,又可以居功,这是他的心思。灾祸发生之前,子产不听从禆灶,也不听从里析,大概是认为消除灾祸应当修德行仁,不是禳灾与迁移所能摆脱的。况且天道难以知晓,只会迷惑众人。现在既然灾祸发生了,郑国并非大无道,灾祸难道会频繁出现吗?子太叔为什么每件事都不如子产明智呢?

火烈水懦

子产论宽猛,极尽斟酌有相互补救的意思。子太叔因宽致杀,已经像烛照数计而龟卜一样清楚,所以孔子称赞他。末和之至,则进一步说,所以另引颂汤的诗。大概是宽猛之迹都化去了。这话在子产去世之前,而盲史序于太叔为政之后,可见子产之论甚善,可惜太叔不用罢了。《疏》以仲尼为善太叔,大错特错。

牺其惮为人用乎五句

这是贾起自己说:“愿为王所用,效死于子朝。”说牺牲害怕被人用的忠者,难道害怕被用作牺牲吗?实在被他人所用,比被弃置更光荣。他人被用已难,效力之后被用,虽死甘心。景王不应答,大概是相信他了。起被刘单所杀,他的话遂成预言。

君若待于曲棘

《疏》谓曲字误加是也

甚口

林氏说:“甚有口辨,是对的。大概是因其善骂,而这样说。”《疏》以为大口不对。

规求无度

规谋也,《疏》

不徔规而徔贪,然义实无二。

  是无若我何

鱄设诸曰:「王可弑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杜元凯及彭仲愽各颠倒其字以为解,然俱似牵强。愚玩其言,葢以身许光,而隠寓以母子托光之意也。言弑王不难,我能効死于主,虽母也,老子也,弱,不愿我死,亦无如我何也。故阖庐曰:「我尔身也,言我在即尔在,尔之母子即我之母子也,安虑其老弱为及?」王僚既弑,遂以其子为卿庶,可以慰鱄设诸于地下矣乎?虽然,国策载聂政之言曰:「老母在堂,政身未敢以许人,加鱄诸一等矣。」按《史记》则以母子为王僚之母子,而申言可弑之实。

译不遵循法度而顺从贪欲,然而道义实际上并无二致。

这对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鱄设诸说:“大王可以被刺杀,母亲年老,儿子年幼,这对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杜预和彭仲博各自颠倒字序来解释,然而都显得牵强。我玩味他的话,大概是以自身许给光,而隐含着将母亲和儿子托付给光的意思。他说刺杀大王并不难,我能为主君效死,即使是母亲年老、儿子年幼,不愿我死,也对我无可奈何。所以阖庐说:“我就是你的身体,意思是只要我在,你就在,你的母亲和儿子就是我的母亲和儿子,何必担忧他们老弱会受到波及呢?”王僚被刺杀后,阖庐便让他的儿子担任卿大夫和庶官,这可以在地下安慰鱄设诸了吗?虽然如此,《战国策》记载聂政的话说:“老母亲在堂上,我的身体不敢许给他人,这比鱄诸高出一等。”查考《史记》,则是将母子理解为王僚的母子和儿子,并申述了可以刺杀王僚的事实。

钧将皆死

林唐翁注,非此语。葢谓杀祁胜、邬臧,祁大夫固将死也。不杀胜、臧,祁大夫亦将死也。等死耳,先杀胜、臧,祁大夫虽死亦可瞑目。及阅正义,已先得我心。

  孟丙为盂大夫

杜解补正云:今本作孟丙者非。汉书地理志云:盂,晋大夫,盂丙邑。窃疑汉书盂丙既为盂大夫而名之也,未为盂大夫之先,自是孟丙。故司马弥牟诸人俱不以邑为名。

  子家子亟言于我

葢指其未徔君出之前,言皆合理,可与徔政也。

  且聴命焉

下叔孙云:将惟子是聴,所谓聴命也。但季孙所言,不独从者可入,一事故注云:众事皆询子。家子疏欠明。

  我实失子可哉

可哉?答句卑,可乎之问?疏谓女今可守此言非?

  复楚

伍员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集解云:「复,报也。」按:申包胥语以「兴」字对「复」,则「复」字当音芳服反,故《史记》作「覆」。而杜氏训「报」者,玩「勉之」二字,「勉」以报仇则可,「勉」以覆楚则必有所不忍言也。知文子使告于赵孟曰:「范、中行氏虽信为乱,安于则发之。」安于乃缢而死。

史记》云:“安于性缓,常佩▯以自急。然此先偹之谋,不已急乎?乃知性情之适中,为难能耳。”

  哀公

  夫屯昼夜九日

刘炫以为筑垒昼夜不止,九日而成,是也。以为夫者别有城,夫非战士,非也。筑垒时必以兵卫之,如屯田然。有兵以卫耕者,乃可得耕也。

再败楚师,不如死;弃盟逃讐,亦不如死。

战不吉,则楚师又将败矣。柏举败,而今再败,不如死也。退则弃盟,逃讐,何吉之有?亦不如死也。注:以退为再败,而疏曲徇之,非故补正徔刘▯

  小人虑材而言

葢谓度其人之材,能战则劝之,战以激武叔。

  公孙务人见保者而泣

孙一作叔,檀弓亦作叔,窃疑既为昭公子,则与哀公为従父兄弟,何名公叔?北监板作孙,识之以偹叅考。又按正义曰:王叔文公不知何王之子,字叔,葢以叔为氏。桓公是其子,王叔陈生是其后也。卫有公叔文子,桓公葢以王叔为氏也。然则公叔务人之叔,殆亦五十之字耶?

  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按吴语,晋赵鞅令董褐对吴王曰:「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君若无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吴公,孤敢不顺従君命?」是吴之称公,因欲先晋而为晋稍屈也。经不称公而称子,黜之也;经不称吴而称子,陟之也。其黜之何?强暴争先也;其陟之何?闻晋对之义而能服之也。大全汪氏不信吴语,谓以晋之衰弱,安能使吴黜其王号?愚按:吴王既闻越乱,其心馁矣,而又欲先防此,所以俯从董褐之请欤?

  得祏于槖中

祏,宗庙主也【本《説文】大夫以石为主,旁従▯神之也。《周礼》小宗伯奉主车,郑注:“社之主葢以石为之。”孔疏:“案许慎云:今山阳俗祠有石主。杜解谓是藏主石函。陈祥道《礼书》因之。然恐非槖之所能容也。且石函非主,何必使贰车反之?而许公为又反之。《春官司巫》有匰主,则木主盛于匰。大夫无木主,其以石为之,而无匰与?崔灵恩谓士大夫主以币帛。窃疑币帛易坏,安能逓迁三庙之久哉?惟师行无迁主,乃可耳。

  白公

韩友一以白公比子胥误矣。夫建之死于郑,自取之耳。避乱居郑,郑人甚善之,乃反与晋谋袭郑,孔子所谓以怨报徳,刑戮之民也。且虐于私邑,邑人诉之,仁不足以得民,智不足以集事,郑人杀之,良非得已。况又迁怒于卵翼之人,诈以战偹献,而杀二卿于朝,犯上作乱,莫此为甚。若伍奢之死,死于无极之谗,平王之闇,既杀奢,复杀尚,员仅乃得免,能无报欤?且员不仕于楚,君臣之义絶,故孝而不害于忠。彼白公者,不忠固也,而嗣由乱絶,亦何足云孝哉?

  长者使予弗言

注云:「长者谓白公,非是。」窃疑长者泛指有徳有齿之人,以言不义而豫戒之也。石乞殆自附于长者,岂必果有长者戒之耶?

译钧将皆死

林唐翁的注解,不是这个意思。大概是指杀了祁胜、邬臧,祁大夫本来就要死了;不杀祁胜、邬臧,祁大夫也还是要死。反正都是死,先杀了祁胜、邬臧,祁大夫即使死了也可以瞑目。等到查阅《正义》,发现它已经先表达了我的心意。

孟丙为盂大夫

杜预《补正》说:现在版本作“孟丙”的是错误的。《汉书·地理志》说:“盂,晋大夫,盂丙邑。”我私下怀疑《汉书》中的“盂丙”是因为他做了盂大夫而以邑名为氏,在他做盂大夫之前,本来就叫孟丙。所以司马弥牟等人都不以邑名为氏。

子家子亟言于我

大概是指他在没有跟随国君出奔之前,所说的话都合乎情理,可以参与政事。

且聴命焉

下面叔孙说:将只听您的,这就是所谓的“听命”。但是季孙所说的,不只是听从的人可以进入,这是一件事,所以注解说:所有事情都询问子家子。子家子的疏解不够明白。

我实失子可哉

“可哉?”是回答语气低微,相当于“可乎”的疑问?疏解说:你现在可以坚守这句话吗?

复楚

伍员对申包胥说:“我一定要复兴楚国。”申包胥说:“努力吧!你能复兴它,我一定能振兴它。”《集解》说:“复,是报仇的意思。”按:申包胥的话用“兴”字对应“复”字,那么“复”字应当读作“芳服反”,所以《史记》写作“覆”。而杜预解释为“报仇”,玩味“努力”二字,“努力”去报仇是可以的,“努力”去颠覆楚国则必定有所不忍言说的。知文子派人对赵孟说:“范氏、中行氏虽然确实作乱,但安于却发动了它。”安于于是上吊而死。

《史记》说:“安于性格迟缓,常佩戴绳索来自我约束。然而这种预先防备的谋划,不是太急切了吗?由此可知性情适中,是难以做到的。”

哀公

夫屯昼夜九日

刘炫认为筑垒昼夜不停,九天完成,这是对的。认为“夫”是另外一座城,“夫”不是战士,这是错的。筑垒时必定要用士兵守卫,就像屯田一样。有士兵守卫耕种的人,才能得以耕种。

再败楚师,不如死;弃盟逃讐,亦不如死。

作战不吉利,那么楚军又将失败。柏举之战已经失败,现在再次失败,不如死。退兵就是背弃盟约,逃避仇敌,有什么吉利呢?也不如死。注解说:把退兵当作再次失败,而疏解曲意顺从它,这是错误的,所以《补正》跟随刘炫。

小人虑材而言

大概是指估量那个人的才能,能战就劝他,用战来激励武叔。

公孙务人见保者而泣

孙一作叔,《檀弓》也作叔,我私下怀疑既然他是昭公的儿子,那么与哀公是堂兄弟关系,为什么叫公叔?北监版作孙,记下以备参考。又按《正义》说:王叔文公不知道是哪个王的儿子,字叔,大概是以叔为氏。桓公是他的儿子,王叔陈生是他的后代。卫国有公叔文子,桓公大概是以王叔为氏。那么公叔务人的“叔”,大概也是五十的字吧?

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按《吴语》,晋赵鞅命令董褐回答吴王说:“命圭上有规定,本来称吴伯,不称吴王。您如果不肯降低天子(的地位)来招致不祥,而称吴公,我怎敢不遵从您的命令?”这是吴国称公,是因为想排在晋国前面而让晋国稍受屈辱。经文不称公而称子,是贬低他;经文不称吴而称子,是提升他。贬低他是因为什么?强暴争先;提升他是因为什么?听到晋国应对的道理而能服从。大全汪氏不相信《吴语》,认为以晋国的衰弱,怎么能迫使吴国废除王号?我按:吴王既然听说越国动乱,他的心气已经馁了,而又想抢先会盟,所以俯身听从董褐的请求吧?

得祏于槖中

祏,是宗庙的主牌【本《说文》】大夫以石为主,旁边从〇神之也。《周礼》小宗伯捧着主车,郑玄注:“社的主牌大概是用石头做的。”孔颖达疏:“据许慎说:现在山阳俗祠有石主。杜预解释说是藏主牌的石函。陈祥道《礼书》沿袭这个说法。然而恐怕不是袋子所能容纳的。而且石函不是主牌,何必让副车送还?而许公为又送还。《春官》司巫有匰主,那么木主盛在匰中。大夫没有木主,大概是用石头做的,而没有匰吗?崔灵恩说士大夫的主牌用币帛。我私下怀疑币帛容易损坏,怎么能递迁三庙之久呢?只有军队出行不迁移主牌,才可以。

白公

韩友一用白公比伍子胥是错误的。夫建死在郑国,是自取灭亡。避乱住在郑国,郑国人对他很好,他却反而与晋国谋划袭击郑国,孔子所说的以怨报德,是受刑戮的人。而且在私邑施暴,邑人控告他,仁德不足以得民心,智慧不足以成事,郑国人杀他,实在是不得已。何况又迁怒于养育自己的人,欺诈地献上战备,而在朝廷上杀死两位卿,犯上作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至于伍奢的死,死于费无极的谗言,楚平王的昏庸,既杀了伍奢,又杀了伍尚,伍员仅仅得以逃脱,能不报仇吗?而且伍员不在楚国做官,君臣之义已断,所以孝而不害忠。那白公,不忠是肯定的,而且继承由乱而断绝,又有什么值得说的孝呢?

长者使予弗言

注解说:“长者指白公,不对。”我私下怀疑长者泛指有德行和年纪大的人,因为言语不义而预先告诫他。石乞大概自附于长者,难道一定真有长者告诫他吗?

袒裘

陈用之云:「昔卫侯戒浑良夫食,良夫紫衣▯裘,至袒裘而食,则所袒者紫衣耳,未闻紫衣之外复有衣也。」夫紫衣之外,诚非复有衣,然谓之袒裘,则所袒者裘也。食而热,故袒其裘【本杜预】袒裘犹袒裼也,去袭露裼曰裼,去裼露肉曰袒。裼衣之下无裘,则袒裼为肉袒;衣之下有裘,则袒裘为肉袒。故开其弓衣,亦曰袒櫜。」

译陈用之说:“从前卫侯命令浑良夫吃饭,良夫穿着紫色衣服和皮衣,到了脱去皮衣吃饭的时候,所脱去的只是紫色衣服,没听说紫色衣服外面还有别的衣服。”紫色衣服外面,确实不再有别的衣服,然而称之为“袒裘”,那么所脱去的应该是皮衣。因为吃饭时感到热,所以脱去皮衣【本杜预注】。“袒裘”如同“袒裼”一样,脱去外衣露出裼衣叫做“裼”,脱去裼衣露出皮肤叫做“袒”。如果裼衣下面没有皮衣,那么“袒裼”就是露出皮肤;如果衣服下面有皮衣,那么“袒裘”就是露出皮肤。所以打开装弓的衣套,也叫作“袒櫜”。

数之以三罪而杀之

前云三死无与,则三罪犹可宥也。太子疾,葢急不能待矣。

  大国在敝邑之字下

或谓当言敝邑在大国之宇下,则大国指齐。按诸善本,皆不如是。葢大国指晋,晋兵近在宇下,故急而告齐也。

  十三经义疑卷四

<经部,五经总义类,十三经义疑》>

  钦定四库全书

  十三经义疑卷五

  华亭呉浩撰

  礼记

矜我慢物,中人不免。若有心而无迹,则于物无伤。

孔疏以长敖为着迹之称,窃疑当兼内外。葢凡人之情,由心而▯,但制其外,则病根未除,将有一▯而不及制者,与原思以不行为仁,将毋同?

曾参不在四科,而子路入四科,故曾参心服之。

四科就从于陈蔡者言,非此外皆劣也。一贯之传,曾氏在端木氏之上,直与子渊比肩。其服子路,是其虚怀。子舆不以不在四科绌季路,不以得在四科优也。

  不服闇不登危

服闇不知,而作也。登危行险,不循理也。妄作行险,取辱之道也。身辱,亲亦辱。孝子惧焉。

  尸必式

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君在庙门内,则疑于君。乃君自下之,而尸仅式焉,非倨也,逊避不敢当之意也。此与聘于隣国,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相似。若非在车,则必还辟矣。车中不便为此容,故式之以示逊避之象。其式也,殆有踧踖不宁,而异于平时之式者欤。

  刑不上大夫

此非不刑也,有罪先议,议所不赦,则削其爵而刑于甸师。上加也,当其为大夫,刑勿加矣。惟王朝之大夫则然,若侯国之大夫,肆诸朝士,则肆诸市。王朝之士亦肆诸朝。

  今为士提物更在带下

上经云「提者当带」,谓屈臂当深衣之带而提挈其物也,则提不在带下矣。孔疏「士则提之」,既云「即上提者当带」,何以又云更在带下欤?

鲁人以臧纥有功,立其异母兄臧为

臧为之立,无废二勲也。二勲,文仲、宣叔也。季孙用孟椒之説,盟臧氏曰:「无或如臧孙纥犯门斩关,则固以纥为恶臣,功于何有?」

  山泽之所出

疏引羽毛齿革,君地生焉。按此系重耳荅楚成王,见已无以报楚,非数之以对成王问也。孔氏特以羽毛齿革,明山泽之所出耳。

鲁昭公取同姓,孔子不仕。昭公既先谏。

按孔子生于防公二十一年,防公在位三十一年而薨,公子稠十九嵗矣,孔子甫十一嵗耳。昭公之娶,孔子何以能先谏欤?且仕乃可谏,而正义已云不仕矣。既字,恐是不字之譌。

  孔氏之不防出母自子思始也

广安游氏曰:「不防出母,古礼之正也。孔氏防出母,孔子行之,而非以为法。今礼家为出母齐衰杖期,此后世之为非礼之正也。」又张子曰:「圣人则处情,子思则守礼。出妻不当使子防之礼也。子于母则不可忘,若父不使之防,子固不可违父,当黙持心防,亦礼也。若父使之防而防之,亦礼也。」愚按:「礼,父在为母期而有禫,出母则无禫。为后之子于礼无服,嫌不祭也。是时孔子犹存,鲤可服期。圣人始则体伯鱼之情而使之防期,犹闻伯鱼之哭而叹其甚,中正无偏,情理各当。子思性刚,奚以慰厥子乎?白也,而非出母所生则可耳。」

日知録》以伯鱼之为母期,是父在为母疏,以谓出母者非《戴礼》绪言。按孔子年十九,取宋亓官氏,明年生子昭公,赐鲤,因以命名。年六十六而亓官夫人乃卒,其无出妻事,明矣。顾陆之论尤高。

  与哭师同

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注云:与哭师同愚。按下文“师,吾哭诸寝,非中庭”,庭在寝室之外,寝门之内,是亦较朋友为亲之矣。故山阴陆氏曰:“哭以师友之间进之也。”如曰“同于师也”,无乃已重乎?

  时卫世子蒯聩簒辄而立

按《左传》敬王之命蒯聩曰:“余嘉乃成,世复尔禄,次敬之哉。”则蒯聩虽非父命,实奉王命。况辄愎而虐,不足为君。既出之后,遂卒于越。夫子不为卫辄,灵公未尝立辄,何必以出公当立,而目庄公为簒乎?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

注疏曲説也。顔氏之归,邹大夫实承父命

译列举他的三条罪状而将他处死。

前文说“三死无与”,那么这三条罪过还是可以被宽恕的。太子病重,大概是情况紧急,等不及了。

大国在敝邑的屋檐之下

有人说应当说“敝邑在大国的屋檐之下”,那么“大国”指的是齐国。查考各种善本,都不是这样说的。大概“大国”指的是晋国,晋国的军队近在屋檐之下,所以紧急地向齐国告急。

十三经义疑卷四

<经部,五经总义类,十三经义疑》>

钦定四库全书

十三经义疑卷五

华亭人吴浩撰

礼记

怜悯他人而傲慢轻慢外物,中等资质的人难免如此。如果内心有傲慢之意而没有外在表现,那么对于外物就没有伤害。

孔颖达的疏将“长敖”解释为显露在外、有迹可循的傲慢,我私下怀疑应当兼顾内外。大概常人的情感,由内心产生而流露于外,如果只约束外在表现,那么病根没有消除,将会出现内心产生傲慢而来不及约束的情况,这与原思认为“不行动就是仁”的观点,难道不是相同的吗?

曾参不在四科之中,而子路进入了四科,所以曾参内心信服子路。

四科是针对跟随孔子在陈蔡受困时的人而言的,并非除此之外的人都低劣。孔子“一贯”之道的传授,曾参在端木赐(子贡)之上,直接与颜渊比肩。他信服子路,正是他虚怀若谷的表现。子舆(曾参)不因为自己不在四科而贬低季路(子路),也不因为子路在四科而认为他优越。

不服闇不登危

“服闇”是指不明事理而妄作,“登危”是指行险而不循理。妄作行险,是招致羞辱的途径。自身受辱,亲人也会受辱。孝子对此感到恐惧。

尸必式

尸在庙门外,则被怀疑是臣子;君在庙门内,则被怀疑是君主。于是君主自降身份,而尸仅仅行轼礼,这不是倨傲,而是谦逊避让、不敢承受的意思。这与出使邻国时,君主如果迎拜,使者就回避不敢回拜的情形相似。如果不是在车上,就一定会回避了。车中不便做出这种姿态,所以行轼礼来显示谦逊避让的样子。他行轼礼时,大概是恭敬不安的样子,与平时的轼礼不同吧。

刑不上大夫

这并不是说不惩罚大夫,有罪先进行议罪,议罪后不予赦免,就削去他的爵位而在甸师那里受刑。“上”是加的意思,当他身为大夫时,刑罚不施加于他。只有王朝的大夫是这样,如果是诸侯国的大夫,在朝士那里受刑,就在市上示众。王朝的士也在朝上示众。

今为士提物更在带下

上文说“提者当带”,意思是弯曲手臂对着深衣的腰带而提挈物品,那么提物就不在腰带下面了。孔颖达的疏说“士则提之”,既然说“即上文提者当带”,为什么又说更在腰带下面呢?

鲁国人因为臧纥有功,立他的异母兄臧为

臧为臧纥立后,没有废弃两位功臣。两位功臣,是文仲、宣叔。季孙采纳孟椒的建议,与臧氏盟誓说:“不要有人像臧孙纥那样犯门斩关,那么本来就把纥当作恶臣,功劳在哪里呢?”

山泽之所出

疏引羽毛齿革,说这些是君主土地所生的。查考这是重耳回答楚成王的话,意思是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报答楚国了,并不是列举这些来回答成王的询问。孔氏只是用羽毛齿革来说明山泽所出产的东西罢了。

鲁昭公娶同姓女子,孔子不仕。昭公既先谏。

查考孔子生于鲁定公二十一年,定公在位三十一年而去世,公子稠十九岁了,孔子才十一岁。昭公娶妻,孔子怎么能先劝谏呢?况且做官才可以劝谏,而正义已经说他不做了。“既”字,恐怕是“不”字的讹误。

孔氏之不防出母自子思始也

广安游氏说:“不为出母服丧,是古礼的正统。孔氏为出母服丧,是孔子实行的,但并不把它作为法则。现在礼学家为出母服齐衰杖期,这是后世的行为,不是礼的正统。”又说张载说:“圣人处理情感,子思遵守礼制。出妻不应当让儿子为她服丧的礼制。儿子对于母亲不可忘记,如果父亲不让他服丧,儿子固然不可违背父亲,应当默默在心中持守哀悼,这也是礼。如果父亲让他服丧而服丧,也是礼。”我查考:“礼制,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一年并有禫祭,出母则没有禫祭。作为后嗣的儿子按礼没有丧服,忌讳不祭祀。那时孔子还在世,孔鲤可以服丧一年。圣人起初体谅伯鱼的情感而让他服丧一年,还听到伯鱼的哭声而感叹太过分,中正无偏,情理各得其所。子思性格刚强,用什么来安慰他的儿子呢?伯鱼,如果不是出母所生就可以罢了。”

《日知录》认为伯鱼为母亲服丧一年,是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较轻,认为出母的说法不是《戴礼》的绪言。查考孔子十九岁,娶宋国亓官氏,第二年生下儿子昭公,赐名鲤,因此命名。六十六岁时亓官夫人去世,他没有出妻的事,很明显了。顾陆的议论尤其高明。

与哭师同

孔子在中庭哭子路。注说:与哭师相同。我查考下文“师,吾哭诸寝,非中庭”,庭在寝室之外,寝门之内,这也是比朋友更亲近的了。所以山阴陆氏说:“哭的礼仪在师友之间是递进的。”如果说“与师相同”,岂不是太重了吗?

时卫世子蒯聩簒辄而立

查考《左传》敬王命令蒯聩说:“我嘉奖你的成就,世代恢复你的禄位,要敬重啊。”那么蒯聩虽然不是父命,实际上是奉王命。况且辄固执而暴虐,不足以做君主。被驱逐之后,最终死在越国。夫子不为卫辄效力,灵公未曾立辄,何必认为出公应当立,而把庄公看作篡位者呢?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

注疏是曲解。颜氏的归葬,邹大夫实际上是秉承父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