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义疑卷十
窃疑庶子亦子。僖公虽成风所生,宁不为哀姜庶子乎?似当云为非其子。
赤归于曹郭公
注疏支离殊甚,宜林氏讥其不了也。贾逵以为戎侵曹,逐羁而纳赤胡。▯据《管子》作“郭亡如梁亡”例,其庶乎闵公。
译我私下怀疑庶子也是儿子。僖公虽然是成风所生,难道不是哀姜的庶子吗?似乎应当说不是她的儿子。
赤回到曹国,郭公
注疏支离破碎得太过分了,林氏讥讽它说不清楚是适宜的。贾逵认为戎国侵犯曹国,驱逐了羁而接纳了赤胡。〇根据《管子》中“郭亡如梁亡”的例子,这大概是指闵公吧。
齐仲孙来
仲孙名湫,齐大夫也。来者,省鲁难也。左氏有▯,胡氏从之。而子女子以为其诸我仲孙欤?亦疑词耳。盖以庆父弑闵公而复出奔莒,知其如齐后来鲁矣。顾此经前后皆称庆父,何以此处独改称仲孙?仲孙非庆父可知也。庆父来,不书者,恶其来,削之。不来,则闵公不至见弑矣。当时鲁君臣曷不深拒其来乎?相▯为国而防之,乃至于不可▯噫。
僖公
必昏髦不任使
按晋于鲁僖二年假道,四年取虞,则马齿固长矣。而言亦已长者,含吾臣之齿已长一层,答荀息而云然,知其戯荀息也。如疏所云,则讥也,而非戯矣,似非▯意。
明当封为附庸
窃疑经及其大夫荀息言及者见臣不弃其君君得有其臣相从地下恩谊闗切耳何氏以鲁为始受命王故前注云当封孔父为附庸而此疏遂沿其误
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
姜氏防齐侯,然后鲁侯得释。见齐桓,执非其罪,怜女子之请,而后释之。僖公借夫人得归,而不能讨灭项之臣,均之失政刑也。于姜氏似乎无讥,夫既见执父,犹在鲁而不徃乞恩,非人情,亦岂天理乎?
壬申公朝于王所
▯云:「其日何?录乎内也。」盖以公独能朝为合理而详录之。谷梁所谓主善以内也」。注乃云:「危录内再失礼将为有义者所恶岂反以不朝者为有义乎?书王所天子」,以天下为家,无适而非其所也。
盟于翟泉
大全:吴临川曰:“尝谓齐桓之覇,至葵丘之盟,一盛而即渐衰矣。”愚按:“上文云云,吴临川盖以晋文不如齐桓也。”此三句独言桓之渐衰,词意不属,可删。
礼记非正典故不从之
按下注,即引于南郊者,就阳位也。然则此处非不从《郊特牲》于郊,故谓之郊特,又自出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一义耳。
言恐臣先死子不见臣故哭之
上文「明云子即死,必于殽之嵚岩,则哭之,是哭其子矣,故云哭臣之子」。
文公
其言救江何为谖也
按何注,救人之道当指其所之。盖如文王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使阮不被兵,洵救之之道也。救江而伐楚,防论楚为大国,未必还兵自救。江围即觧,而自秋徂冬,江已惫甚。诚于救人者如是乎?
守文王之法度
孔子尝言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孟子序道统,亦以孔子承文王。《春秋》者,文王之道也。文王为周祖,其法度,周天子所当守,而鲁亦文王之后也。文王不为天子,鲁侯亦可取法焉。东周之志,盖以周虽东迁,能守文王之道,犹岐周也。或鲁能上法文王,则周道复兴于东,亦东风也。志在《春秋》,其斯之谓欤?而説者以《春秋》为黜周王鲁,彼亦知《春秋》一书,乃所以道名分乎?
欲天下之一乎周也
注云:周公徳至重,功至大,嫌之鲁,恐天下囬心趋向之,故封伯禽,命使遥供飬,死则奔防为主,所以一天下之心于周室。审如是,是成王以权奸视公也。按▯云: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则是不欲之鲁,出于公之心,而公之忠贞益白矣。
宣公
养牲养二卜
注云:「二卜语在下,盖以五字为句也。」窃疑当作四字句,「卜字连下,帝牲不吉」为句。
于文则无罪
赤文公嫡子也,仲遂实弑之,犹曰“于文无罪乎”?
万入去籥
公羊髙云:「万者何?干舞也。」按子元振万,文夫人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偹也,则万为武舞。」公羊之説,其然乎?而朱子注《诗》则曰:「万者,舞之縂名,是不论文武皆名万矣。」故下章又有「执籥秉翟」之説,《诗缉》、《诗记》皆同。且考「仲子之宫,将万焉」而问羽数,文舞亦名为万,信矣。然则经书「万」入讥乐之不去,「书去籥」,见干之不去,「干羽并入」而留无声之干,恐人闻之而犹不能自禁也。
万者何干舞也
何氏引《春秋》《説文》谓武王以万人服天下,民乐之,故名万。防既知武王一防八伯,诸侯人数岂止万而已?而又云盖以万是縂名,故据以言。夫亿亦縂名,曷不言亿乎?
译齐国的仲孙来到鲁国。
仲孙名叫湫,是齐国的大夫。他前来,是为了慰问鲁国的灾难。左氏传中有空缺,胡氏沿用了这种说法。而子女子认为这难道是那个“诸我”的仲孙吗?这也只是怀疑之辞罢了。大概是因为庆父弑杀闵公后又出逃到莒国,知道他会像齐国后来那样回到鲁国。然而这部经书前后都称他为庆父,为什么唯独这里改称仲孙?由此可知仲孙并非庆父。庆父前来,经书不记载,是因为厌恶他前来,所以删削了。如果他不来,那么闵公就不会被弑杀了。当时鲁国的君臣为什么不极力拒绝他前来呢?互相勾结以图谋国家并加以防范,竟然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唉。
僖公
必定昏庸轻狂,不能任用使唤
查考晋国在鲁僖公二年借道,四年攻取虞国,那么马的年龄确实已经很大了。而说言语也已长者,包含着我方臣子的年龄也已长大这一层意思,回答荀息而这样说,可知是在戏弄荀息。如果像疏中所说,那就是讥讽,而不是戏弄了,似乎不符合原意。
明确应当封为附庸
我怀疑经书中提到大夫荀息,说“及”字,是表明臣子不抛弃他的君主,君主得以拥有他的臣子,一同在地下,恩义关系密切罢了。何氏认为鲁国是开始接受天命称王,所以前面的注释说应当封孔父为附庸,而这里的疏文于是沿袭了这个错误。
夫人姜氏在卞地拦截齐侯
姜氏拦截齐侯,然后鲁侯才得以释放。见到齐桓公,被拘捕并非他的罪过,怜悯女子的请求,然后才释放他。僖公凭借夫人得以归来,却不能讨伐灭项的大臣,这都是失去了政令刑罚。对于姜氏似乎没有讥讽,既然父亲被拘捕,还在鲁国却不前往乞求恩赦,不符合人情,又哪里符合天理呢?
壬申日,公在王所朝见
空缺处说:“记录日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记录在内。”大概是认为公独自能够朝见是合理的,所以详细记录它。谷梁传所谓“以善事作为内在的主旨”。注释却说:“危险地记录在内,再次失礼,将被有义的人所厌恶,难道反而把不朝见的人看作有义吗?书写‘王所’,天子以天下为家,没有哪里不是他的所在。”
在翟泉结盟
大全:吴临川说:“我曾经认为齐桓公的霸业,到了葵丘之盟,一次兴盛之后就逐渐衰落了。”我按:“上文云云,吴临川大概是认为晋文公不如齐桓公。”这三句话只说桓公的逐渐衰落,词意不连贯,可以删除。
礼记不是正典,典故不遵从它
查考下面的注释,即引用在南郊的,是就阳位而言。然而这里并非不遵从《郊特牲》在郊外,所以称为郊特,又出自天人相互交接的意思,只是一个义理罢了。
说恐怕臣子先死,您见不到臣子,所以哭他
上文明确说您如果死了,必定在殽山的险峻之处,那么哭他,是哭他的儿子了,所以说哭臣子的儿子。
文公
他说救江是为了什么,是欺骗吗
查考何注,救人的道理应当指引他所去的方向。大概像文王整顿他的军队,以遏制前往莒国的敌人,使阮国不被兵祸所害,确实是救人的道理。救江而讨伐楚国,防止议论楚国是大国,未必会回兵自救。江国的包围即使解除,而从秋天到冬天,江国已经疲惫不堪。诚然对于救人者是这样吗?
遵守文王的法度
孔子曾经说:“文王已经去世,文化不在这里吗?”孟子排列道统,也以孔子继承文王。《春秋》者,是文王的道理。文王是周朝的祖先,他的法度,是周天子应当遵守的,而鲁国也是文王的后代。文王不做天子,鲁侯也可以效法他。东周的志向,大概是认为周朝虽然东迁,能够遵守文王的道理,还如同岐周一样。或者鲁国能够上法文王,那么周朝的道理在东边复兴,也是东风。志向在于《春秋》,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而解说者认为《春秋》是贬黜周朝而尊崇鲁国,他们也知道《春秋》一书,是用来阐明名分的吗?
想要天下统一于周朝
注释说:周公的德行极重,功劳极大,嫌疑在于鲁国,恐怕天下人心趋向他,所以封伯禽,命令他远远地供养,死后奔丧为主,以此来统一天下人心于周室。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成王把周公看作权奸了。查考空缺处说:周公为什么不回鲁国?想要天下统一于周朝,那么是不想回鲁国,出于公心,而周公的忠贞更加显白了。
宣公
饲养牺牲,饲养两个卜官
注释说:“两个卜官的话在下面,大概是以五个字为一句。”我怀疑应当是四个字为一句,“卜”字连下文,“帝牲不吉”为一句。
在文辞上则没有罪过
赤是文公的嫡子,仲遂实际上弑杀了他,还说“在文辞上没有罪过”吗?
万舞进入,去掉籥
公羊高说:“万是什么?是干舞。”查考子元振万,文夫人说:“先君用这种舞蹈,是练习军事准备,那么万是武舞。”公羊的说法,是这样吗?而朱子注《诗》则说:“万者,是舞蹈的总称,是不分文武都叫万。”所以下章又有“执籥秉翟”的说法,《诗缉》、《诗记》都相同。而且考察“仲子之宫,将万焉”而问羽毛的数量,文舞也名为万,确实如此。那么经书记载“万”进入,讥讽乐舞不除去,“记载去掉籥”,表明干舞不除去,“干羽一并进入”而留下无声的干,恐怕人们听到后还不能自我克制。
万是什么,是干舞
何氏引用《春秋》《说文》说武王以万人征服天下,百姓乐于此,所以名叫万。空缺处既然知道武王一方面有八伯,诸侯人数岂止万人而已?而又说大概因为万是总称,所以据此而言。那么亿也是总称,为什么不说是亿呢?
注以邉垂之臣,属楚,窃疑属郑,亦可。郑伯自言已邉垂之臣有罪,以干天祸也。而臣之有罪,实由于君,故先言寡人无良耳。
宋人及楚人平
防公羊是子反为华元所感也。左氏则谓宋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而子反惧,是子反为华元所刼也。二説不符,似左氏为可信。盖申舟见杀,华元主之,是召防者元也。今国危矣,为城下之盟,又不可,故元夜入楚师刼之,使退一舍而后平,平宋所欲也。故书及夫元,以不假道杀强楚之使,至于食子析骸,几亡而乞盟。子反疎而被刼,未告王而擅及宋平,故皆书人。公羊以平者在下而贬之,子反固宜贬矣。华元奉使以舒难,夫何贬。
围者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
围选家作圉以圉人牧马,故也。今阅注疏,“围”也,非“圉”也。盖指被围者言。领下二事,若作圉,则使肥者。句另起,文气便缩。
黜而新之
曷言「新周」?以成周而忽名「东周」,则新矣。《▯云:「新周也者,见非外灾比也。」望其中兴如宣王,而乃遇夫灾,故痛而书之也。《春秋》以道名分,奈何以周不复兴而黜之?
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
大全》汪氏曰:归父苟能不避斧钺之诛,而归复命于殡,斯为尽人臣之职矣。窃疑归父不得以克黄例,克黄之事由君,君天也,复命而死,死于天也。归父之逐由于季氏,归而为文子所杀,不反,重新君之过乎?
成公
欺三军者其法奈何
注云:顾问执法者。愚按:郤克之问,承逢丑父言之后,似可作吓丑父之词。曰:「法斮」三字,亦可作丑父答语,颇觉声口刚劲,千载下凛凛如生。
故去葬使若非伐防
窃疑已书郑伯费卒,晋之伐防,明矣。虽去塟,谁不知其伐防也?者,奚以为中国讳?且奚必为中国讳?然则其不书塟,何以鲁不防塟也?
晋栾书帅师侵郑
侵左谷皆作救胡▯从之。按虫牢之盟,郑服于晋,故楚伐之。秋,楚婴齐伐郑。冬,晋栾书救郑。七年秋,楚伐郑,晋又救之。属词比事,居然可知也。疏乃不辨其譌,而以为晋又侵之乎?
防公
八月▯
注谓烦扰之应,窃疑当専引城费。盖费属私邑于夏,城之烦扰甚矣。▯之应以此,若来朝出聘,何国蔑有宁皆致?▯注引剡朝三事,似乎可删。
虽扬父之恶救国之灭者可也
孔子云:「子为父隠,父之恶也,而可扬乎?」且巫之心,特欲自立,乌覩其以国为灭而救之也?疑《公羊》未必果有此意。
孔子生
谷梁书孔子生于十月之下,歴朝谱畧因之,而公羊▯云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愚按经十月朔是庚辰,十一月安得有庚子乎?若是庚子,则十月二十一日也。程登庸年表辨正谓孔子生于鲁襄二十一年巳酉十月二十一日庚子,盖从谷梁。林尧叟亦从之。
昭公
濆泉者,何直泉也?直泉者,何涌泉也?
此即《毛诗》槛泉,《尔雅》滥泉,泉固有涌出者,非必因战而然也。何注殊凿,其云“盖战而涌为异”,亦属疑词。刘氏曰:“此地名耳,岂谓战而泉涌乎?”良然,然以《公羊》为非,恐《公羊》只觧“濆”字,本无因战而涌之意,未肯为何休累及耳。
北燕伯欵出奔齐
北燕召伯之后,姫姓在晋之北;南燕姞姓在郑、卫之间。
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
齐有公子阳生,北燕亦有之乎?既曰公子阳生矣,乃改伯于为公子,而阳生缺一字乎?杜征南云:「三年燕伯出奔齐,髙偃齐大夫,阳即唐燕别邑,中山有唐县,不言于燕,未得国都。」林尧叟云:「于是景公有志于复伯。」左传云:「齐髙偃纳北燕伯欵于唐,因其众也。」注云:「言因唐众欲纳之,故得先入唐。」谷梁则云:「纳者内不受也。燕伯之不名何?也不以髙偃挈燕伯也。」俱与公羊殊。
所以得然者而敬同故也
愚按:敬同即上资于事父以事君,事父敬,事君亦敬也。玩而字,似不应作推原语。
执事以羞
盖以防人不佞,辱及齐侯,谦不敢斥君,故云执事耳。注疏谓昭公自谦
译注说因为邉垂是边远之臣,所以归属楚国,我私下怀疑归属郑国也可以。郑伯自己说边远之臣有罪,从而招致天祸。而臣子有罪,实际上是由于君主,所以先说寡人没有贤良的臣子罢了。
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公羊传》认为是子反被华元所感动。《左传》则说是宋国派华元夜间进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子反感到恐惧,这是子反被华元所胁迫。两种说法不符,似乎《左传》更可信。因为申舟被杀,是华元主使的,这招致祸患的是华元。如今国家危在旦夕,订立城下之盟又不行,所以华元夜间进入楚军胁迫他们,让他们退兵一舍然后讲和,讲和是宋国所希望的。所以经文用“及”字,因为华元不借道而杀害强楚的使者,导致楚军吃人肉、拆骨骸,几乎亡国才乞求结盟。子反疏忽而被胁迫,没有报告楚王就擅自与宋国讲和,所以都称“人”。《公羊传》因为讲和者地位低下而贬斥他们,子反固然应当被贬斥。华元奉命出使以缓解灾难,有什么可贬斥的呢?
被围者给马喂草料,让肥壮的马去应对客人
《围选》家将“围”字当作“圉”,因为圉人是牧马的,所以这样解释。现在查阅注疏,“围”字没错,不是“圉”字。这是指被围困的人而言。统领下面两件事,如果作“圉”,那么“使肥者”一句就另起头绪,文气就会显得局促。
废黜旧制而建立新制
为什么说“新周”?因为成周而忽然称为“东周”,这就是新了。《〇》说:“新周,是指并非外灾相比。”期望其中兴像宣王一样,却遭遇了灾祸,所以悲痛而记载它。《春秋》以道义确立名分,怎么能因为周朝不再复兴而废黜它呢?
归父从晋国回来,到达柽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大全》汪氏说:归父如果不怕斧钺的诛杀,回来向灵柩复命,这就尽到了人臣的职责了。我私下怀疑归父不能以克黄的例子来类比,克黄的事情是由君主决定的,君主如同天一样,复命而死,是死于天命。归父的被驱逐是由于季氏,回来后被文子所杀,不返回,难道是新君的过错吗?
成公
欺骗三军的人,他的刑罚是什么
注说:这是询问执法官。我认为:郤克的询问,承接在逢丑父说话之后,似乎可以作为吓唬丑父的话。说:“法斮”三个字,也可以作为丑父的回答,颇觉声口刚劲,千载之下凛凛如生。
所以去掉“葬”字,如果不是讨伐防地
我私下怀疑已经记载了郑伯费去世,晋国讨伐防地,已经很明白了。即使去掉“葬”字,谁不知道是讨伐防地呢?这,为什么要为中国讳言呢?而且为什么要为中国讳言呢?那么不记载“葬”,为什么鲁国不记载防地的葬礼呢?
晋国栾书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左传》《谷梁传》都作“救胡”,〇跟随他们。查考虫牢之盟,郑国服从晋国,所以楚国讨伐它。秋天,楚国的婴齐讨伐郑国。冬天,晋国的栾书救援郑国。七年秋天,楚国讨伐郑国,晋国又救援它。连缀词句比较事实,显然可以知道。注疏却不辨明其错误,而认为晋国又侵犯它吗?
防公
八月〇
注说是烦扰的应验,我私下怀疑应当专门引用城费之事。因为费地属于私邑,在夏天修筑城墙,烦扰得很厉害。〇的应验因此而来,如果是来朝见、出聘,哪个国家没有呢?难道都导致〇吗?注引用剡朝三件事,似乎可以删去。
即使宣扬父亲的罪恶,拯救国家的灭亡也是可以的
孔子说:“儿子为父亲隐瞒,父亲的罪恶,可以宣扬吗?”而且巫的心思,只是想要自立,哪里看到他为了国家灭亡而拯救它呢?怀疑《公羊传》未必真有这个意思。
孔子出生
《谷梁传》记载孔子出生在十月之下,历代谱略沿袭它,而《公羊传》〇说十有一月庚子孔子出生。我认为经文十月朔日是庚辰,十一月怎么会有庚子呢?如果是庚子,那就是十月二十一日。程登庸《年表辨正》说孔子出生在鲁襄公二十一年己酉十月二十一日庚子,是跟随《谷梁传》。林尧叟也跟随他。
昭公
濆泉是什么?是直泉。直泉是什么?是涌泉。
这就是《毛诗》中的槛泉,《尔雅》中的滥泉,泉水本来就有涌出的,不一定因为战争才这样。何注特别牵强,他说“大概因为战争而涌出作为异象”,也属于怀疑之词。刘氏说:“这是地名罢了,哪里是说因为战争而泉水涌出呢?”确实如此,然而认为《公羊传》错误,恐怕《公羊传》只是解释“濆”字,本来没有因为战争而涌出的意思,不肯被何休连累罢了。
北燕伯欵逃奔到齐国
北燕是召伯的后代,姬姓,在晋国的北边;南燕是姞姓,在郑国、卫国之间。
伯于阳是什么?是公子阳生。
齐国有公子阳生,北燕也有吗?既然说是公子阳生,却把伯于改为公子,而阳生缺了一个字吗?杜征南说:“三年燕伯逃奔到齐国,高偃是齐国大夫,阳就是唐燕的别邑,中山有唐县,不说在燕,没有得到国都。”林尧叟说:“于是景公有志于恢复伯业。”《左传》说:“齐国高偃把北燕伯欵送入唐地,凭借那里的民众。”注说:“说凭借唐地民众想要送入,所以得以先进入唐地。”《谷梁传》则说:“纳,是内部不接受。燕伯不称名是什么?是不让高偃挟持燕伯。”都与《公羊传》不同。
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恭敬相同的原因
我认为:敬同就是上面说的借助侍奉父亲来侍奉君主,侍奉父亲恭敬,侍奉君主也恭敬。玩味“而”字,似乎不应作为推原语。
执事以羞
大概因为防人不善,侮辱了齐侯,谦卑不敢斥责君主,所以说执事罢了。注疏说昭公自谦
比齐下执事,恐与防人不佞重沓。
贤者孰谓谓叔术也
客谓予曰:「叔术恶乎贤?以顔夫人之语而杀,杀顔者,特好色耳,非为兄报讐也。且顔以滛乱而天子诛之,亦何讐之可复乎?如以让国为贤,或者天子立之之时,叔术即固辞而让其子,即不许,摄位而俟其子之长,可也。乃以夏父争食而后让,非让也。妻其毋,心有怍焉也。贪国色而杀忠臣,违王命,恶有人之贤若此者乎?」公羊贤叔术,而并恕黑弓,曲説也。故左谷及胡▯皆不载叔术之事。佘曰:「子之论谠矣,然未得公羊之意也。公羊之意,盖在公扈子者十一句中,试为子申之。公扈子之言曰:「恶有言人之国贤若此者乎?」此字指妻嫂杀,杀顔者二事也。贤者必无此事,言人之国贤,必有据此事而贤之。公扈子盖为叔术辨白也。」云诛顔之时,天子死,叔术起而致国乎夏父,见前此迫于天子之命,不得已而立焉,俟诛顔之天子既崩,遂致国于夏父,所以周伐邾娄,责其弃先王之命也。盖妻嫂及杀杀顔者之事,公羊得之▯闻而未信,故引公扈子之言驳之,以其为邾娄之父兄,习乎邾娄之故,则其言可信也,而前之所闻不已诬耶?此公羊髙平反谳语也。叔术既无此事,而又能让国,讵曰非贤?
译等到齐国使者来到,我担心我的不才与防人的不才重复累赘。
所谓贤者,指的是叔术。
有人对我说:“叔术哪里贤德?因为顔夫人的话而杀人,杀顔的人,只是好色罢了,并不是为兄长报仇。况且顔因为淫乱而被天子诛杀,又有什么仇可以报呢?如果认为让国是贤德,或许在天子立他为君的时候,叔术就坚决推辞而让位给他的儿子,如果不允许,暂代君位等待他的儿子长大,也是可以的。然而却等到夏父争食之后才让位,这不是让位。娶了嫂子,心里有惭愧之意。贪图国家的美色而杀害忠臣,违背王命,哪有像这样贤德的人呢?”《公羊传》认为叔术贤德,并且宽恕黑弓,这是曲解。所以《左传》《谷梁传》以及胡安国都不记载叔术的事情。我说:“你的议论很公正,但没有领会《公羊传》的意思。《公羊传》的意思,大概就在公扈子的那十一句话中,让我为你申说。公扈子说:‘哪有说别人国家像这样贤德的?’这个‘此’字指的是娶嫂和杀顔两件事。贤德的人一定没有这些事,说别人国家贤德,必定是根据这些事而认为他贤德。公扈子大概是在为叔术辩白。”说诛杀顔的时候,天子去世,叔术起兵将国家交给夏父,见此前迫于天子的命令,不得已而立,等到诛杀顔的天子去世后,于是将国家交给夏父,所以周朝讨伐邾娄,责备他废弃先王的命令。大概娶嫂和杀顔这两件事,《公羊传》是听说了但不相信,所以引用公扈子的话来驳斥,因为他是邾娄的父兄,熟悉邾娄的旧事,那么他的话可信,而之前所听到的不已经是诬蔑吗?这是公羊高平反断案的话。叔术既然没有这些事,又能让国,难道能说他不贤吗?
昭公将弑季氏
先儒张氏曰:「凡弑君称弑,积渐之名。盖国君之尊,其势位之崇髙非臣下所得轻而谋之也。季之难诛也甚矣,故公曰『弑季』,而▯者从其言。」
定公
讥二名
前后皆言何忌?何独于此去?何以示讥防?谓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礼为后王之法,是以讥其二名。将何以处徴在欤?故杜氏、汪氏以为阙文,而《胡▯》仍存何字。
鲁不应复得正,以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之,故也。
既责鲁不能保守,则齐人来归,自当受之,乃云不应复得,得无矛盾?且前经得寳玉大弓,注云:「失之当望,得之当除。」防云:「失之足以为辱,得之足以为荣。」何于世邑而独不然?经书「来归」,何氏、林氏皆以为齐人心服而愿归,其説为优。
哀公
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卫辄之事,虽子贡、冉有未能断也。而公羊乃云:“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夫灵公得行乎蒯瞆,蒯瞆独不行乎辄,而至于见拒耶?”且灵公命公子郢耳,未尝命辄也。又云:“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假使辄之立命于天子,则其説信矣。而辄果承天子之命耶?且蒯瞆固敬王之所命也,当时俗説尽然,必得孔子之论而后定。
明诸侯得专讨士以下也
弑君之贼,人人得诛。即非士以下,君之嗣子,遂不得讨之乎?
西狩获麟
既云获麟而作《春秋》,九月书成,是作书在获麟之后也。又云必止于麟者,欲见拨乱功成于麟,则作书之后麟出而絶笔,得无以子之矛刺子之盾乎?
十三经义疑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十三经义疑卷十一
华亭吴浩撰
谷梁▯
隐公
初献六羽
谷梁以为始僭,而又引尸子之言,则以为始降。盖谷梁亦不自以为必然也,故胡▯从尸子,而正义亦以为复正。
聘诸侯非正也甯所未详
武子未详谷梁之义,特泥于《周礼》大行人职,而不考之时事耳。杨防亦未之见,惟胡▯为得之。盖诸侯不朝,而王使下聘,▯云非正者,伤周室之衰也。
若值月前节却
月前已是五月也,节却犹是四月之节也,故下云则与四月相较不多。
子同生
或问:程、胡皆以为重嫡冡之法是,固然矣。然他公嫡冡生,旧史皆书,何独削之?谷梁云:“疑故志之。”刘氏又谓:“何有仲尼反疑其先君者?”似亦不为无见也。余谓谷梁之説,本谓时人疑非桓公之子,仲尼惟不疑,故不削,以明鲁嗣未絶。若疑为齐襄所生,与莒人灭鄫奚异哉?桓公三年,夫人姜氏至自齐。六年,子同生。十八年,桓公乃与夫人如齐。仲尼所以深信而不疑欤?
冬十月雨雪
经之十月,周之孟冬也。月令之孟冬,夏十月也。周之十月,夏八月也。注引月令孟冬,行秋令则雪霜不时,与经不合。
遂逆王后于纪
大全程子曰》:「逆后无使诸侯为主之理。」窃疑使同姓中行軰长者,亦可如言?王者无外王命之,则成保无强委禽之事乎?《谷梁》以此为或人之説,盖亦不以为然。
丁未战于宋
左氏、公羊俱谓与宋战,盖战于宋国之都,故不地;谷梁独以为鲁与郑战,不知何据。
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
防云:齐鲁大小不敌,恕之。窃疑君父之讐,不共戴天,安得以弱小恕乎?齐人取子紏之▯云:「以千乗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然则以千乗之鲁,而不能讨父讐,反不以公为病乎?不责逾国而讨,明不待逾国者,固当即讨也。且桓至九月而塟,九月之前,虽逾国而讨,也可。
庄公
亦不云父子也
母之子,即父之子也。上▯云:「独隂不生。」杨防殊凿。
纪侯大去其国
谷梁赤云:“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果尔,与太王从者如归无异矣。奚以周兴而纪亡也?”公羊则以为为襄公讳。窃疑九世之祖服制所不及,必报讐欤?是使报复无巳时也。且既曰当报,何必为襄公讳?即欲讳焉,不书灭足矣,何必以“大去”为文哉?当从胡▯。
朔出入名以王命
译昭公将要诛杀季氏。
先儒张氏说:“凡是弑杀君主称为‘弑’,这是逐渐积累而成的名分。因为国君尊贵,其权势地位崇高,不是臣下可以轻易图谋的。季氏难以诛杀到了极点,所以昭公说‘诛杀季氏’,而《春秋》作者顺从了他的说法。”
定公
讥讽使用双字名
前后都提到何忌?为什么唯独在这里去掉“何”字?这是为了表示讥讽和防范吗?有人说孔子作《春秋》,想要改变古礼作为后世君王的法则,因此讥讽使用双字名。那么对于“徵在”该如何处理呢?所以杜氏、汪氏认为这是缺文,而《胡传》仍然保留“何”字。
鲁国不应再恢复正统地位,是因为不能保守先君世代相传的封邑而失去了它,所以如此。
既然责备鲁国不能保守,那么齐国人来归还,自然应当接受,却说不应再恢复,难道不矛盾吗?况且先前经文记载得到宝玉和大弓,注释说:“失去它应当期望,得到它应当除去。”范宁说:“失去它足以成为耻辱,得到它足以成为荣耀。”为什么对于世袭封邑却唯独不是这样呢?经文记载“来归”,何氏、林氏都认为这是齐人心悦诚服而愿意归还,这种说法更为优越。
哀公
齐国夏、卫石曼姑率领军队包围戚邑
卫辄的事情,即使是子贡、冉有也不能决断。而《公羊传》却说:“用祖父的命令拒绝父亲的命令,这是父亲的行为用在儿子身上吗?假如灵公能对蒯聩行使权力,蒯聩难道不能对卫辄行使权力,以至于被拒绝吗?”况且灵公只是命令公子郢,并没有命令卫辄。又说:“用王事拒绝家事,这是上级的行为用在下级身上。”假如卫辄的即位是天子命令的,那么这种说法就确实了。但卫辄真的承受了天子的命令吗?况且蒯聩本来就是敬王所任命的,当时的世俗说法都是如此,一定要等到孔子的议论之后才确定。
阐明诸侯有权独自讨伐士及以下的人
弑杀君主的贼人,人人都可以诛杀。即使不是士及以下的人,君主的嗣子,难道就不能讨伐他吗?
西郊狩猎捕获麒麟
既然说捕获麒麟而作《春秋》,九月写成,那么作书是在获麟之后。又说必定止于麒麟,是想表明拨乱反正的功业在麒麟出现时完成,那么作书之后麒麟出现而停笔,岂不是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吗?
十三经义疑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十三经义疑卷十一
华亭吴浩撰
谷梁传
隐公
初献六羽
《谷梁传》认为是开始僭越,而又引用尸子的话,则认为是开始降级。大概《谷梁传》自己也不认为必然如此,所以胡安国跟随尸子的说法,而《正义》也认为是恢复正统。
聘问诸侯不合礼制,甯氏未详细阐明
武子没有详细阐明《谷梁传》的意思,只是拘泥于《周礼》大行人的职掌,而不考察当时的时势罢了。杨士勋也没有见到,只有胡安国说得对。大概诸侯不朝见,而周王派使者下聘,《谷梁传》说非正,是哀伤周王室衰微。
如果正值月前节却
月前已经是五月了,节却还是四月的节气,所以下文说那么与四月相比不多。
子同出生
有人问:程颐、胡安国都认为重视嫡长子的法度是对的,这固然没错。然而其他国君嫡长子出生,旧史都记载,为什么唯独删去呢?《谷梁传》说:“怀疑所以记载。”刘氏又说:“哪有孔子反而怀疑他先君的道理?”似乎也不是没有见识。我认为《谷梁传》的说法,本意是说当时的人怀疑他不是桓公的儿子,孔子唯独不怀疑,所以不删去,以表明鲁国嗣君没有断绝。如果怀疑是齐襄公所生,与莒人灭鄫有什么区别呢?桓公三年,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六年,子同出生。十八年,桓公才和夫人去齐国。孔子之所以深信而不怀疑,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
冬十月雨雪
经文的十月,是周历的孟冬。《月令》的孟冬,是夏历的十月。周历的十月,是夏历的八月。注释引用《月令》孟冬,行秋令则雪霜不时,与经文不合。
于是从纪国迎娶王后
《大全》程子说:“迎娶王后没有让诸侯做主的道理。”我怀疑让同姓中行辈分长者,也可以像这样说吗?王者没有外臣,王命下达,那么成保难道没有强行委禽的事情吗?《谷梁传》把这作为或人的说法,大概也不以为然。
丁未在宋国交战
《左传》、《公羊传》都认为与宋国交战,大概是在宋国都城交战,所以不记载地点;《谷梁传》独自认为是鲁国与郑国交战,不知道依据什么。
不责备越过国境去讨伐
范宁说:齐鲁大小不敌,宽恕他。我怀疑君父的仇敌,不共戴天,怎么能因为弱小就宽恕呢?齐人取子纠的记载说:“以千乘之鲁,却不能保全子纠,认为这是公的过错。”那么以千乘之鲁,却不能讨伐父仇,反而不认为这是公的过错吗?不责备越过国境去讨伐,说明不等待越过国境,本来就应当立即讨伐。况且桓公到九月才下葬,九月之前,即使越过国境去讨伐,也可以。
庄公
也不说父子
母亲的儿子,就是父亲的儿子。上文说:“独阴不生。”杨士勋特别牵强附会。
纪侯大去其国
谷梁赤说:“大去,是不留一人的说法。果真如此,与太王跟随的人如归一样没有区别了。为什么周兴起而纪灭亡呢?”《公羊传》则认为是为襄公避讳。我怀疑九世祖的服制所不及,一定要报仇吗?这是使报复没有止境。况且既然说应当报仇,何必为襄公避讳?即使想要避讳,不写“灭”字就够了,何必用“大去”作为文辞呢?应当跟随胡安国的说法。
朔出入名以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