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义疑卷七
改筮尸。盖古人重卜筮,不吉而改筮之,似亦无害。余谓所使为尸者,子行也,卑于我,故取舍惟我视賔之贤者异矣。」
译重新占卜选定的主祭者。大概古人重视占卜,如果不吉利就重新占卜,似乎也没有害处。我认为被任命为主祭的人,是子行,他地位比我低,所以取舍完全由我决定,这与宾客中贤能者不同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舅辞易酱
舅辞絶句辞辞其彻也,妇虽不馂舅之馔,犹将亲彻焉。玉▯凡燕食,妇人不彻。集注:弱不胜事也,故舅辞之,令宰彻。知有宰者,记云:舅答拜,宰彻。姑不辞者,妇将馂其馔,不必辞。易酱,有司易姑馔之酱也。古人用指▯【子合反】酱,故易。
叅义训辞为言,盖酱为馔本,舅命易之,故燕礼公自设酱。
云非敢于义不便故不从今文
果尔,则下经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何义又便乎?」前防固云:「今古文二者俱合义,故两从之。」非与不盖俱合义者也。
异日则出迎同日否
等士耳?甲至乙门,乙出迎;乙至甲门,还贽。甲独不迎乎?日:“虽同宅,则异矣。”经不言出迎,出迎可知也。惟大夫于士,不出迎。
主人先坐左賔先坐右
愚按:防与注不符。注云:“説屦,主人先左,賔先右。”则主当先坐右而説左,賔当先坐左而説右。主在东,先説左;賔在西,先説右。故得相向。若主先坐左,则説右矣;賔先坐右,则説左矣。相向云乎哉!
公命长
命长谓使选年长者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盖下大夫中之长者欤?卿则尊,小臣不敢使;士则卑,不敢使之媵爵于公也。下经云小臣,又请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请致者若命长致,则又二大夫中之长者欤?故云一人待于洗南,长致者阼阶下再拜稽首,洗象觯,升实之,坐奠于荐南,降与立于洗南者皆再拜稽首,送觯。所以命长尚老成人。
若膳觯也则降更觯
膳觯之必更,以其为君之觯,故不敢用賔用之者,公命不易耳。若无公命,前已易觯矣,此不须更云。若膳觯也,若者不定之辞。
小臣师诏揖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
应云小臣师诏揖诸公卿,诸公卿西面北上,其下别言揖大夫,大夫皆少进。防曰:误衍大夫大夫四字,但经有大夫大夫四字连者,而实非也。
君降拜若为君拜既爵也
似当云:「若为君既爵拜也。」盖君之卒爵,所以酬我。君以我故卒爵,敢不拜嘉?若云为君拜,岂君尊不拜?既爵而我反为之拜欤?君既不拜,既爵矣。又岂为君将拜而我先拜欤?皆难通矣。
劳者再拜稽首受
注云:稽首,尊国賔也。盖賔为君使,敬使即以敬君,故彼此皆稽首。《春秋》传:齐侯稽首,而鲁侯不答。鲁诚可责矣。齐侯之恭,其亦不近于礼矣。夫
賔受枣大夫二手授栗
竹簠方受斗二升,大夫右手执枣,左手执栗。賔受枣之时,想是二手受,而授者则不能二手以栗在左手也。既受枣,则右手空矣,自应二手授栗以致敬。
公再拜送賔不顾
此賔不顾是序事之辞,非上摈复命之辞。注防因鲁论而附防之,遂谓孔子摄上摈然。孔子非上摈也。玩鲁论揖所与立左右手,则子为承摈可知。盖卿为上摈,立于子右;士为绍摈,立于子左。子在上摈绍摈之间,故传主命出则揖绍摈,传賔命入则揖上摈也。斯时上摈不复命,子特代之以纾君敬耳。若夹谷之防,则以孔子徳盛,君命使相,居宗伯之任。宗伯为小司马,兼官非正卿。至摄行相事,盖摄正卿又在夹谷防之后。
崔灵恩云:「诸侯三卿,司徒兼冡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冦。三卿之下,则五小卿为五大夫。故《周礼》太宰职云:『诸侯立三卿,五大夫也。』五大夫者,司徒之下立二人,小宰、小司徒;司马之下,以其事省,立一人为小司马,兼宗伯之事;司空之下立二人,小司冦、小司空。崔本、何休、马氏、陈氏俱遵此。惟王朝有大司冦,诸侯无,虽正卿犹不敢称大也。《史记》谓鲁以孔子为大司冦,而纲鉴因之。若然,岂鲁有六卿如天子耶?又按杜泄对季孙曰:『孟孙为司空,则孔子由中都宰为司空,亦小司空耳。』」
賔奉币庭实从入门右
因奉君命,问卿而奉币,私面是己。君与彼相交,若入门左,则似以己交彼,故不敢前。朝服问卿时,入门在可知。夫私事,自闑东外,臣之礼也。敌賔非降等以奉聘,而私面,故虽敌賔,谦若降等
译舅舅推辞更换酱料
舅舅推辞,是说“辞”字,意思是推辞撤去饮食。媳妇虽然不食用舅舅剩下的食物,但仍会亲自去撤除。玉〇凡是宴饮,妇人都不撤除饮食。集注说:因为妇人柔弱不胜任此事,所以舅舅推辞,让家臣去撤除。知道有家臣,是因为记载说:舅舅回拜,家臣撤除。婆婆不推辞,是因为媳妇将食用婆婆剩下的食物,不必推辞。更换酱料,是由有司更换婆婆饮食中的酱。古人用手指〇【子合反】酱,所以要更换。
叅义训释“辞”为言说,大概因为酱是饮食的根本,舅舅命令更换,所以燕礼中公侯亲自设置酱。
云非敢于义不便故不从今文
果真如此,那么下文摈者回答说:“某也,命某某,不敢为了仪节。什么义理又方便呢?”前文本来就说:“今文和古文两者都符合义理,所以都采纳。”并非与不都符合义理。
异日则出迎同日否
都是士吗?甲到乙的家门,乙出来迎接;乙到甲的家门,回赠礼物。甲难道不迎接吗?回答说:“虽然同住一宅,却不同。”经文不说出来迎接,出来迎接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大夫对士,不出来迎接。
主人先坐左賔先坐右
我认为:郑玄的注与孔颖达的疏不符。注说:“脱鞋,主人先脱左脚,客人先脱右脚。”那么主人应当先坐右边而脱左脚,客人应当先坐左边而脱右脚。主人在东,先脱左脚;客人在西,先脱右脚。这样才能相对而坐。如果主人先坐左边,那就脱右脚了;客人先坐右边,那就脱左脚了。怎么能相对而坐呢!
公命长
命长是说让选择年长的人,小臣作为下大夫两人陪酒,大概是下大夫中的年长者吧?卿地位尊贵,小臣不敢让;士地位卑下,不敢让他陪酒给公侯。下文说小臣,又请陪酒的是两位大夫,陪酒如前,请致酒者如果是命长致酒,那么又是两位大夫中的年长者吧?所以说一人等待在洗器南边,年长者致酒在阼阶下再拜稽首,清洗象觯,升阶装满,坐下放在荐席南边,降阶与站在洗器南边的人一起再拜稽首,送觯。所以命长是崇尚老成之人。
若膳觯也则降更觯
膳觯必须更换,因为它是君主的觯,所以不敢用客人用过的,公侯命令不更换罢了。如果没有公侯命令,前面已经更换觯了,这里就不需要再更换。若膳觯也,若是不确定的语气。
小臣师诏揖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
应当说小臣师诏揖诸公卿,诸公卿西面北上,下面另外说揖大夫,大夫都稍前进。疏说:误衍“大夫大夫”四字,但经文有“大夫大夫”四字相连,但实际上不是。
君降拜若为君拜既爵也
似乎应当说:“若是为君主喝完酒拜谢。”大概君主喝完酒,是用来酬答我。君主因为我的缘故喝完酒,怎敢不拜谢嘉奖?如果说为君主拜,难道君主尊贵不拜?喝完酒我反而为他拜吗?君主既不拜,喝完酒了。又难道为君主将拜而我先拜吗?都难以讲通。
劳者再拜稽首受
注说:稽首,是尊重国宾。大概客人是君主的使者,尊敬使者就是尊敬君主,所以彼此都稽首。《春秋》传:齐侯稽首,而鲁侯不回答。鲁国确实可责。齐侯的恭敬,也太不合礼了。夫
賔受枣大夫二手授栗
竹簠方受斗二升,大夫右手拿枣,左手拿栗。客人接受枣的时候,大概是双手接受,而授予者则不能双手,因为栗在左手。接受枣后,右手空了,自然应当双手授予栗以表示敬意。
公再拜送賔不顾
这里客人不顾是叙述事情的辞语,不是上摈复命的辞语。注疏因为《鲁论》而附会,于是说孔子担任上摈。孔子不是上摈。玩味《鲁论》揖所与立左右手,那么孔子作为承摈可知。大概卿为上摈,站在孔子右边;士为绍摈,站在孔子左边。孔子在上摈和绍摈之间,所以传达主命出则揖绍摈,传达客命入则揖上摈。这时上摈不复命,孔子特意代替以舒缓君主的敬意。至于夹谷之会,因为孔子德行盛大,君主命令他做相,担任宗伯的职务。宗伯是小司马,兼官不是正卿。至于摄行相事,大概是摄正卿又在夹谷之会之后。
崔灵恩说:“诸侯三卿,司徒兼冡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冦。三卿之下,则五小卿为五大夫。所以《周礼》太宰职说:‘诸侯立三卿,五大夫也。’五大夫者,司徒之下立二人,小宰、小司徒;司马之下,因为事务少,立一人为小司马,兼宗伯之事;司空之下立二人,小司冦、小司空。崔本、何休、马氏、陈氏都遵循这个。只有王朝有大司冦,诸侯没有,即使正卿也不敢称大。《史记》说鲁国以孔子为大司冦,而纲鉴沿袭。如果这样,难道鲁国有六卿像天子吗?又按杜泄对季孙说:‘孟孙为司空,那么孔子由中都宰为司空,也是小司空罢了。’”
賔奉币庭实从入门右
因为奉君命,问卿而奉币,私面是己。君与彼相交,如果入门左,则似乎以自己交彼,所以不敢前。朝服问卿时,入门在可知。夫私事,自闑东外,臣之礼也。敌賔非降等以奉聘,而私面,所以即使敌賔,谦若降等
燕礼,主国大夫食賔。賔受侑币,再拜稽首。主人送币,亦然。盖聘賔奉使,不敢以賔礼自居。主人食賔,又是助其君敬賔,故皆稽首。
入门,右为若降等然。《曲礼》曰:「客若降等。」
郑注若降等然,谓賔虽与主敌,而谦如降等者然也。与《曲礼》“若”字不同,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此“若”字,从平等之客转落。玩《曲礼》全文自见。
命之成拜
注云:賔虽终拜,主君之意犹为不成,防云:主君虽辞賔,犹终拜于下,尽臣之礼,为成拜。主君之意犹以为不成,故命之升成拜。愚窃谓賔未尝终拜也。按经:賔西堦,东北面答拜,摈者辞拜也,才一拜耳。公以賔不聴摈者,故当其拜时,又自降一等辞之。摈者恐賔又拜,故云「虽将拜兴也」。賔将欲再拜,见公降蹵然不安,歴阶升以止。公賔升,公亦升,而犹不敢拜乎上也,将降阶而终拜焉。公见其不拜,是以命之成拜于阶上。若賔既终拜,而又命之拜,是再拜者再也,敬賔之礼如是乎?
聘礼使卿至馆,此亦宜使卿,知是司空非卿者。《周礼》以天地、春夏、秋冬六卿,无致馆之事。司空主营城郭宫室,馆亦宫室之事,故知所使者司空也。
按《尚书》伯禹作司空传云:「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盖司空即冬官卿也。」注亦不言不使卿,此防可删。大夫以下大帯用素,天子朱里终裨以▯黄。
下当作上。终裨下疑缺。诸侯素帯终裨以朱绿。大夫素帯裨垂十五字。按《玉藻》:士练帯,居士锦,弟子缟,而大夫及诸侯天子则皆素。故知下当作上也。天子朱里终裨,诸侯不朱里,其以杂色为辟縁,皆朱绿。大夫则▯华。然则以▯黄上缺诸侯素帯一十五字可知。盖天子诸侯杂帯上朱下绿,朱正阳,绿少阳,示体于上而布之于下也。大夫杂帯外▯内华,▯天色,华地色,示君尊于外而臣顺于中也。士杂帯则内外皆缁,示质也。
歠粥朝一溢未夕一溢米
或问:“溢”字,当从王肃、刘逵“满手为溢”之説?若郑氏二十两曰“溢”为米一升有余,则非粥矣。且朝夕各一溢,共米二升二十四分升之二,无乃太饱欤?浩答之曰:“曷不考之《既夕》贾防及均人郑注乎?《既夕》篇二十两曰‘溢’,防云:按《周礼·廪人》中嵗人食三鬴,为米一斛九斗二升,三十日之食,则日食米六升四合。今日食米一升余,是不在于饱。又郑注均人云:人食二鬴,为无嵗,嵗无赢储也,则三鬴尚有赢余,二鬴仅能不饥耳。二鬴亦日食米四升余。盖古时权量甚小,朝夕各一溢,未尝饱也。”
既练之后,无朝夕哭,惟有庐中,或十日,或五日,思忆则哭。
按传既练舍外寝,注云:“于中门之外屋下垒墼为之,所谓垩室也。”防云:“止舍外寝之中,不复居庐间。”传云:“小祥居垩室。”然则庐中当作垩室中,惟殡后乃在庐中,思忆则哭。
则妾于君体敌亦有夫义
按妾惟不得体敌,故名夫为君,贱于妻也。但以接见君子,则亦有夫义耳。若云体敌,是并后匹适,国亡家絶之原。然则“体敌”二字,或“接见”二字之讹欤?
母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
客有问于佘曰:「纲目亦有可疑,如书魏太后冯氏弑其主母也,而书弑乎?」余曰:「大易扶阳抑隂,春秋日食必书,防服为母轻于为父,长子为祖祢正体,因母不降,况慈母乎?凡长子皆然,况为君者乎?冯氏所抚李夫人之子,其为君非大无道者,母以滛乱而不相容,得罪于宗庙社稷多矣。春秋之义,絶不为亲。朱子正其名曰『主』,断其罪曰『弑』。知此义而牝鸡可以无晨,敝笱可以无刺。君臣父子夫妇之位定,而天下平矣。」
出妻之子为母云云
日知录》云:“出妻之子为母,此经文也。”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此子夏▯也。▯曰:“絶族无施服【施,以被反,在旁而及曰施。《礼记》大▯作‘移】亲者属,此▯者引▯援古人之言以证其无服也,当自为一
译燕礼中,主国的大夫宴请宾客。宾客接受侑币,行再拜稽首之礼。主人赠送币帛,也是如此。大概因为聘问的宾客奉命出使,不敢以宾客的礼仪自居。主人宴请宾客,又是为了辅助其君主尊敬宾客,所以都行稽首之礼。
入门时,宾客走在右边,就像降低等级一样。《曲礼》说:“客人好像降低等级。”
郑玄注解说“好像降低等级”,是说宾客虽然与主人地位对等,但谦卑得如同降低等级一样。这与《曲礼》中的“若”字含义不同,《曲礼》说“客人好像降低等级”,是指顺着主人的台阶走。这里的“若”字,是从地位平等的客人转变为谦卑。研读《曲礼》全文自然明白。
命其完成拜礼
注解说:宾客虽然最终行了拜礼,但主君的意思还认为不算完成。郑玄说:主君虽然辞谢宾客,但宾客仍在下面行完拜礼,尽到臣子的礼节,这才算完成拜礼。主君的意思还认为不算完成,所以命令他升阶完成拜礼。我私下认为宾客并没有行完拜礼。根据经文:宾客在西阶,面向东北答拜,摈者辞谢拜礼,这才一拜而已。国君因为宾客不听从摈者的辞谢,所以在宾客拜的时候,又亲自降下一等台阶辞谢。摈者担心宾客再次拜礼,所以说“即使将要拜礼也要起身”。宾客将要再次拜礼,看见国君降阶,惶恐不安,快步登阶以停止拜礼。国君和宾客都登阶,国君也不敢在上方接受拜礼,将要降阶让宾客在下面行完拜礼。国君看见他不拜,因此命令他在阶上完成拜礼。如果宾客已经行完拜礼,又命令他拜礼,那就是再次拜礼了,尊敬宾客的礼仪是这样的吗?
聘礼中派遣卿到馆舍,这里也应该派遣卿,知道是司空而不是卿。《周礼》以天地、春夏秋冬六卿,没有致馆的事情。司空主管营建城郭宫室,馆舍也属于宫室事务,所以知道所派遣的是司空。
根据《尚书》伯禹担任司空的传文说:“司空兼管百揆,如同周代以六卿兼三公,大概司空就是冬官卿。”注解说也不说不派遣卿,这段郑玄的话可以删除。大夫以下的大带用素色,天子朱里终裨以黄。
下应当作上。终裨下疑似缺字。诸侯素带终裨以朱绿。大夫素带裨垂十五字。根据《玉藻》:士用练带,居士用锦带,弟子用缟带,而大夫及诸侯天子都用素带。所以知道下应当作上。天子朱里终裨,诸侯不朱里,其以杂色为辟缘,都是朱绿。大夫则黄。那么以黄上缺诸侯素带一十五字可知。大概天子诸侯杂带上朱下绿,朱是正阳,绿是少阳,表示体现于上而布之于下。大夫杂带外黄内华,黄是天色,华是地色,表示君尊于外而臣顺于中。士杂带则内外皆缁,表示质朴。
喝粥,早晨一溢未,晚上米一溢
有人问:“溢”字,应当采用王肃、刘逵“满手为溢”的说法吗?如果郑氏说的二十两曰“溢”为米一升有余,那就不是粥了。况且早晚各一溢,共米二升二十四分升之二,岂不是太饱了吗?我回答说:“为什么不考察《既夕》郑注及均人郑注呢?《既夕》篇二十两曰‘溢’,郑玄说:根据《周礼·廪人》中岁人食三鬴,为米一斛九斗二升,三十日之食,则日食米六升四合。今日食米一升余,是不在于饱。又郑注均人说:人食二鬴,为无岁,岁无赢储也,则三鬴尚有赢余,二鬴仅能不饥耳。二鬴亦日食米四升余。大概古时权量甚小,早晚各一溢,未曾饱也。”
既练之后,无朝夕哭,惟有庐中,或十日,或五日,思忆则哭。
根据传文既练舍外寝,注解说:“于中门之外屋下垒墼为之,所谓垩室也。”郑玄说:“止舍外寝之中,不复居庐间。”传文说:“小祥居垩室。”那么庐中当作垩室中,惟殡后乃在庐中,思忆则哭。
则妾于君体敌亦有夫义
根据妾惟不得体敌,故名夫为君,贱于妻也。但以接见君子,则亦有夫义耳。若云体敌,是并后匹适,国亡家绝之原。那么“体敌”二字,或“接见”二字之讹欤?
母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
客有问于佘曰:“纲目亦有可疑,如书魏太后冯氏弑其主母也,而书弑乎?”余曰:“大易扶阳抑阴,春秋日食必书,防服为母轻于为父,长子为祖祢正体,因母不降,况慈母乎?凡长子皆然,况为君者乎?冯氏所抚李夫人之子,其为君非大无道者,母以淫乱而不相容,得罪于宗庙社稷多矣。春秋之义,绝不为亲。朱子正其名曰‘主’,断其罪曰‘弑’。知此义而牝鸡可以无晨,敝笱可以无刺。君臣父子夫妇之位定,而天下平矣。”
出妻之子为母云云
《日知录》云:“出妻之子为母,此经文也。”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此子夏说也。说曰:“绝族无施服【施,以被反,在旁而及曰施。《礼记》大说作‘移】亲者属,此说者引说援古人之言以证其无服也,当自为一
条。“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此又经文也。▯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此子夏▯也,当自为一条。今本乃误连之。愚按:《注防则以“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亦作旧▯盖周公设经,上陈其服,下陈其人,人皆服前之服者,一经之体例皆然,不及无服。此言“为出母无服”者,旧▯盖因“亲者属”一语,似为父后者亦然,故别言之,非经也。末二句又是子夏释“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之义,《注防连之,不得讥其误。
译“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这又是经文。〇“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这是子夏的传文,应当自列为一条。今本却错误地将其连在一起。我认为:《注疏》认为“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也当作旧传,大概是因为周公制定经文,上面陈述丧服等级,下面陈述适用之人,凡是适用前述丧服的人,一经的体例都是如此,不会提及无服的情况。这里说“为出母无服”,旧传大概是因为“亲者属”这一说法,似乎为父后者也是如此,所以特别加以说明,并非经文。最后两句又是子夏解释“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的含义,《注疏》将其连在一起,不能指责其有误。
子防谓年十五以下
防引《论语》“六尺之孤”,郑亦云“十五以下”,是以十五为防也。又引《周礼》“野自六尺皆征之”,而云“六尺谓年十五”,则不以十五为防矣。彼谓子防,据十四至年一嵗见子十五受征,则当飬母,母有子年十五,不当更嫁,于义亦通,但《论语》注湏删却耳。
祖父之昆弟之亲
祖父二字平列非王父之谓
皆以女为形以弟为声
娣姒皆女旁,是以女为形也。娣,女旁加“弟”;姒,女旁加“以”。是以“弟”为声也。但上有“以”“女”“以”字,恐下“以”“弟”句法与“以”“女”混,苦作“弟”以为声,似较明。及阅《三礼圗》,则云“弟”似为声。
子男夫人与三公夫人自阙翟以下至褖衣。
何居?三公夫人之服反卑于侯伯之夫人欤?巾车防云:「王之三夫人与三公夫人同乗翟车。」意者厌于后而降欤?三公璧服同于子男,盖亦厌于王也。顾三夫人之衣与侯伯夫人同揄翟,何以又异于三公之夫人欤?衣既揄翟,车独不可厌翟欤?三夫人既可揄翟,三公夫人何独不可欤?
熬黍稷各二筐
熬大熬谷也。大夫加粱二筐,君又加稻二筐。郑氏以谓惑蚍蜉。《周礼》大祝职防云:郑以意觧之,无正文。以其熬谷似蚍蜉,蚍蜉见之不至棺旁。窃疑熬谷既似蚍蜉,物以类聚,何乃见而却走欤?如谓熬谷香可食,使蚍蜉恋于此,则是引至棺旁,尸能免侵欤?杜子春以熬筐为重。《三礼图》云:鬼神或依饮食,孝子兾亲之精有所冯依,故设重按重鬲者,悬于重之罂也。是瓦瓶受三升,以沐米为粥,实于瓶,以防布幕口,以篾悬之,覆以苇蓆,则与熬筐别矣。而所以依神之意,盖同。
妇人不哭不踊,故不得防如初也。
不哭二字宜删。上篇辟门时云:「妇人抚心不哭」,此亦不哭,是如初矣。惟主人入门不哭,妇人不踊,则异于初耳。
胫骨象行又爼实之终始也
胫骨,牲体也。而行者,父母之体也。拟之不于其伦,不敬孰甚焉?胫骨,象行。又五字可删。
童子将命先生并行
先生并行鲁论本,以童子为非礼,非不専礼事之谓,而贾氏乃以证从彻者而入耶?牵引将命,尢无谓。
以其虞卒哭在寝祔乃在庙
庙字上应添祖字,盖上文以殡宫为庙,即寝也。虞卒哭在寝,未在祖庙中,至祔祭乃在祖庙。防服小记云:「虞于寝,袝于祖庙」,是也。若不添祖字,则与上文庙字无别,看者恐难豁然。
賔以燔从
下主妇亦拜賔。注云:賔,女賔也。则此主妇献尸,賔以燔从,亦女賔可知。
必使异姓
男尸、女尸,盖以夫妇二人为之,故防云:孙与祖为尸,孙妇还与夫之祖姑为尸【姑当作母】若使同姓,则与男尸为姊妹无别矣。
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
窃疑既引生与来日死与徃日则殡塟为死事当以徃日数矣何云皆以来日数耶大夫以上二句当直接卒哭之月不同者不必牵引曲礼文
诸侯朝防废,一时祭不得摄,以诸侯礼大故也。
愚按:春官云,王不与祭,则大宗伯摄。岂天子之礼不大乎?又前引《祭统》「君明其义」,故也。君亦诸侯,何独有故,则使人摄乎?疑康成所云,鲁在东方,王东廵狩,废春祭,盖以至尊时廵诸侯,及其臣共效奔走。况君之祖,亦王之臣,以王故废一祭,谅无怨恫耳。防亦废祭者,祖之所悲也。若疾病、征伐、隣封、防盟,则皆宗伯摄。
众賔答再拜
有司彻,众賔皆答一拜。以大夫尊,不敢偹礼也。特牲,众賔答再拜。以士贱,得致礼也。是一拜对再拜而言,又谓大夫之賔,人人从上至下,皆一一独拜,而士賔莫问多少,皆得一时再拜。则一拜之一,指人数非拜数不与再拜对矣,似乎夹杂。
不易爵辟内子
辟内子尊卑之等也,易爵男女之别也。欲明尊卑,何事不可,而必使男女无别乎?疑经酢如主人仪,只指祝酌授尸,尸以酢主人,主人拜受,角尸拜送耳。前经无不易爵之文,则如字中原不兼此事。
是以《孔子世家》云:「鲁郊不
译子防是指十五岁以下。
郑玄引用《论语》中“六尺之孤”的说法,也认为“十五以下”,因此将十五岁作为界限。他又引用《周礼》中“野外从六尺起都要征役”的说法,却说“六尺指十五岁”,这样就不以十五岁为界限了。他所说的子防,是根据十四岁至一岁见子,十五岁受征役,那么应当供养母亲,母亲有十五岁的儿子,就不应再改嫁,这在义理上也讲得通,只是《论语》的注疏需要删去罢了。
祖父的兄弟的亲属
“祖父”二字是平列的,不是指王父(即祖父的父亲)的意思。
都以“女”为形旁,以“弟”为声旁
娣、姒都是女字旁,所以以“女”为形旁。娣,是女字旁加“弟”;姒,是女字旁加“以”。所以以“弟”为声旁。但上面有“以”“女”“以”字,恐怕下面“以”“弟”的句法会与“以”“女”混淆,若写成“弟”以为声,似乎更明白。等到查阅《三礼图》,则说“弟”似为声旁。
子男夫人与三公夫人,从阙翟以下到褖衣。
为什么呢?三公夫人的服饰反而比侯伯的夫人低微吗?巾车郑玄说:“王的三夫人与三公夫人同乘翟车。”莫非是因为厌于皇后而降低等级吗?三公的服饰同于子男,大概也是因为厌于王吧。然而三夫人的衣服与侯伯夫人同为揄翟,为什么又不同于三公的夫人呢?衣服既是揄翟,车子难道不能是厌翟吗?三夫人既然可以穿揄翟,三公夫人为什么偏偏不可以呢?
熬黍稷各两筐
熬是熬谷。大夫增加粱两筐,国君又增加稻两筐。郑氏认为这是迷惑蚍蜉。《周礼》大祝职郑玄注说:郑玄凭自己的意思解释,没有正文依据。因为熬谷像蚍蜉,蚍蜉见到它就不到棺木旁边。我私下怀疑,熬谷既然像蚍蜉,物以类聚,为什么见到它反而逃跑呢?如果说熬谷香可食用,使蚍蜉留恋于此,那就是把它引到棺木旁边,尸体能免受侵害吗?杜子春认为熬筐是重器。《三礼图》说:鬼神或许依附于饮食,孝子希望亲人的精神有所依托,所以设置重器。按重鬲来说,是悬挂在重器的罂上。这是瓦瓶,容量三升,用来煮米成粥,装入瓶中,用布蒙住瓶口,用竹篾悬挂,上面覆盖苇席,这就与熬筐不同了。而用来依托神灵的意思,大概是相同的。
妇人不哭不踊,所以不能像初丧那样。
“不哭”二字应当删去。上篇辟门时说:“妇人抚心不哭”,这里也是不哭,这与初丧是一样的。只有主人入门不哭,妇人不踊,这才与初丧不同。
胫骨象征行走,又是俎实的首尾
胫骨,是牲体。而行走,是父母的身体。拿它来比拟,不合伦常,没有比这更不恭敬的了。胫骨,象征行走。另外五个字可以删去。
童子传达命令,先生并行
先生并行是《鲁论》的本子,认为童子是不合礼的,不是说童子不专心于礼事,而贾氏却用来证明从彻者而入吗?牵强附会传达命令,尤其没有意义。
因为虞祭和卒哭在寝宫,祔祭才在庙
“庙”字前面应当加上“祖”字,因为上文把殡宫称为庙,也就是寝宫。虞祭和卒哭在寝宫,不在祖庙中,到了祔祭才在祖庙。《丧服小记》说:“虞祭在寝,祔祭在祖庙”,这是对的。如果不加“祖”字,那么与上文的“庙”字就没有区别,读者恐怕难以豁然明白。
宾客带着燔肉跟随
下面主妇也拜宾客。注说:宾客,是女宾客。那么这里主妇献尸,宾客带着燔肉跟随,也是女宾客可以知道。
一定要让异姓
男尸、女尸,大概是用夫妇两人来担任,所以郑玄说:孙子与祖父为尸,孙妇还与丈夫的祖姑为尸【姑应当作母】。如果让同姓,那么与男尸就是姐妹没有区别了。
大夫以上都以来日计算
我私下怀疑,既然引用了生以来日、死以往日,那么殡葬是死事,应当以往日计算,为什么说都以来日计算呢?“大夫以上”两句应当直接接在“卒哭之月不同”后面,不必牵强引用《曲礼》的文句。
诸侯朝聘废止,一时祭祀不能由人代理,因为诸侯的礼仪重大。
我按:《春官》说,王不参与祭祀,则由大宗伯代理。难道天子的礼仪不重大吗?又前面引用《祭统》“君明其义”,所以如此。君也是诸侯,为什么独有缘故,就让人代理呢?怀疑郑康成所说,鲁在东方,王向东巡狩,废止春祭,大概是因为至尊之时巡行诸侯,及其臣子共同效命奔走。况且君的祖先,也是王的臣子,因为王的缘故废止一次祭祀,想必没有怨恨悲痛吧。郑玄也说废止祭祀,是祖先所悲伤的。如果是疾病、征伐、邻国、盟会,则都由宗伯代理。
众宾客回答再拜
有司撤除祭品,众宾客都回答一拜。因为大夫尊贵,不敢完备礼仪。特牲馈食礼中,众宾客回答再拜。因为士卑贱,得以尽礼。这是一拜对再拜而言,又说大夫的宾客,人人从上至下,都一一单独拜,而士的宾客不问多少,都能一时再拜。那么一拜的“一”,指人数而非拜数,不与再拜相对了,似乎夹杂。
不更换爵位,避开内子
避开内子是尊卑的等级,更换爵位是男女的区别。想要表明尊卑,什么事不可以,而一定要使男女没有区别吗?怀疑经文“酢如主人仪”,只指祝酌酒授尸,尸用来酢主人,主人拜受,角尸拜送罢了。前面经文没有不易爵的文字,那么如字中原不兼含此事。
所以《孔子世家》说:“鲁郊不
致燔爼于大夫,孔子不脱冕而行。」
言鲁郊,则是孔子助君祭矣。以不致燔爼而行,则爼当君使人归之矣。奈何引《史记》以证大夫以下使人归爼耶?与前文若助君祭,必自彻其爼,亦背。
译将烤熟的祭肉和祭肉所盛的礼器送给大夫,孔子不脱去冕冠就快步走去。」
既然说是鲁国的郊祀,那就是孔子辅助君主祭祀了。因为不将烤熟的祭肉和礼器送给大夫就快步走去,那么那些礼器应当是君主派人送还的了。为何要引用《史记》来证明大夫以下的人是由君主派人送还礼器呢?这与前文所说的如果辅助君主祭祀,必定亲自撤下自己的礼器,也是相违背的。
古者,或剔贱者、刑者之髪,以被妇人之紒,为饰。
窃疑“贱者”二字当删。盖刑者之髪剔之,以示惩可也;贱者之髪剔之,以敛怨可乎哉?贾防引卫庄公见巳氏之妻髪美,使髠之以为吕姜髢,辱及不辜,遂至杀身,正可为恣意凌人者戒。郑注谓古者或然,亦属疑而未定之辞。
酌以酢
下大夫不賔尸,主妇致爵于主人,主人卒爵,拜,主妇受爵,酌以酢。注云:自酢不更爵,杀。按:自酢,对上尸以酢主妇,礼诚杀矣。爵不更,亦不洗,非徒礼杀,有合巹同牢之义焉。第云杀,也将非夫妇而亦可乎?
十三经义疑卷七
<经部,五经总义类,十三经义疑》>
钦定四库全书
十三经义疑卷八
华亭吴浩撰
论语
八佾舞于庭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将禘于襄公,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臧孙曰:「此之谓不能庸先君之庙。」大夫遂怨。平子殆即此事耶?轻公重已,▯孰甚焉!
必也射乎
子朱子四书集注,伐毛洗髓,洵纯粹以精矣。即如注「必也射乎」四句,宋版本云:「惟于射而似有争意,非不善也,苐经文曰『其争也君子』,则以射为争而非似矣。至君子二字方缴,无争意耳。」今本作「后有争于经」,尤脗合意,其为朱子之定本耶?
官事不摄
礼,六命赐官,官乃可具。有地大夫则置官一人,摄羣职。仲特有地之大夫耳,而官事不摄。正礼运所谓大夫具官,非礼而乱国者也。孔子虽止言其禄糈之侈,而或人乃复以为知礼乎哉?
有反坫
坫有四,以土为之。崇坫康圭,所以奠玉也【此在反坫南】士于坫一,所以庋食也。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执以待于西坫南。坫之在堂隅者也。反坫出尊,是为反爵之坫。盖两君相见于庙,尊于两楹之间,而反爵之坫出于尊南,故曰出尊。若大夫乡饮,则尊于房戸间;燕礼燕其臣,则尊于东楹之西,皆奠爵于篚,安得有坫乎?仲盖因小国之君造其家,而设此苐,不知其何以处已也。
谓之吴孟子
春秋书孟子卒,想是昭公只称孟子。若加吴字,孰不知吴之为姫姓耶?盖谓之孟子者,昭公讳之也;谓之吴孟子者,他人讥之也。《坊记》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则谓之吴,亦是讳之。」盖吴国也,姫姓也,但举其国讳其姓也。然按经文及三▯,未有称吴孟子者。
乡党
或疑孔子虽少孤,顔母在堂有年,伯兄残疾,亦未闻不夀。事亲从兄之义,篇中不及,何也?愚意《乡党》一篇,门人特记其所及见者耳。孔子之于孀母、病兄,记者殆未之或见欤?
立不中门
出由西,在闑之西,自内视外,闑右也。入由东,在闑之东,自外视内,亦闑右也。或东或西行,皆傍闑而不从中立,亦如之。以门之中,君所行也。饶氏曰:君出入皆由左,出以东扉为左,而由其中;入以西扉为左,而由其中。《曲礼》曰:客入门而左。又曰:公事自闑西,则皆尚左矣。《困勉录》云:窃疑由闑右,即拂闑之意,谓不由枨闑中也。然麟士谓此句非不中门正解,未敢遽断。按此,顾君殆以中门为两门之中,当闑而立欤?
执圭
周礼·玉人》曰:瑑圭璋璧琮以頫聘。典瑞亦云。则聘宾所执,降其君一等,瑑之而已,不用君之所执。桓信躬谷蒲瑑文饰也。
绀緅
钟氏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此染黒法。绀其四入欤?▯其六入欤?《尔雅》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赪,三染谓之纁,此染赤法。朱则四染欤?盖以纁入赤则为朱,以纁入黒则为绀,以绀入黒则为緅。緅是三入赤,再入黒,黒少赤多,如爵头然。若将緅比纁,则又黒多矣。故《巾车》郑注又云:“雀黒多赤少之色,非绛色也。”縓、赪、纁同曰浅绛,朱曰深纁。绛近于朱,以饰练服可乎?钟氏注緅,今《礼俗文》作爵。《巾车》防雀,即緅也。窃疑“绛”字当作“雀”,想是▯冩之误。
▯祭
邵公士尧视学江南,以▯祭命题,不依陆氏。愚按礼有▯祭上环之文,则如字读,
译古代,有人剃下地位卑贱者和受刑者的头发,用来制作妇女发髻上的假发,作为装饰。
我私下怀疑“贱者”二字应当删去。因为剃下受刑者的头发,以示惩罚是可以的;剃下地位卑贱者的头发,来招致怨恨,难道可以吗?贾逵引用卫庄公见到巳氏的妻子头发美丽,便剃光她的头发,用来给吕姜做假发,侮辱波及无辜,最终导致杀身之祸,这正好可以作为任意欺凌他人的警戒。郑玄的注解说古代或许是这样,也属于怀疑而未定的说法。
用酒酬答
下大夫不充当尸(代表祖先受祭的人),主妇向主人敬酒,主人喝完酒,拜谢,主妇接过酒杯,斟酒酬答。注解说:自己酬答不再换酒杯,表示礼数减杀。按:自己酬答,相对于上尸向主妇酬答,礼数确实减杀了。酒杯不换,也不清洗,不仅仅是礼数减杀,还有合卺同牢(夫妻一体)的意义。只说减杀,难道夫妇之间也可以这样吗?
十三经义疑卷七
<经部,五经总义类,十三经义疑》>
钦定四库全书
十三经义疑卷八
华亭吴浩撰
论语
八佾舞于庭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将在襄公庙举行禘祭,舞队有两人,其余的舞队都在季氏那里。臧孙说:“这就叫做不能利用先君的宗庙。”大夫们于是怨恨。平子大概就是指这件事吧?轻视国君而重视自己,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
必也射乎
朱熹的《四书集注》,剖析精微,确实纯粹而精妙。就像注释“必也射乎”这四句,宋版本说:“只有在射箭时似乎有争竞的意思,并非不好,只是经文说‘其争也君子’,那么以射箭为争竞就不是似乎了。直到‘君子’二字才收束,没有争竞的意思罢了。”今本作“后有争于经”,更加契合原意,这难道是朱子的定本吗?
官事不摄
按照礼制,六命的大夫赐予官职,官员才能齐备。有封地的大夫设置一名官员,兼管众职。仲由只是有封地的大夫罢了,却官员不兼管众职。这正是《礼运》所说的大夫齐备官员,不合礼制而扰乱国家。孔子虽然只说他的俸禄奢侈,但有人却认为他懂礼吗?
有反坫
坫有四种,用土制成。高坫康圭,是用来安放玉器的【这在反坫的南面】。士用的坫有一个,是用来放置食物的。爵弁、皮弁、缁布冠各有一个,拿着它们在西坫南面等待。这是位于堂角的坫。反坫出自尊(酒器),这是用来回敬酒杯的坫。大概两国君主在宗庙相见,酒器放在两楹之间,而回敬酒杯的坫在酒器的南面,所以说出自尊。如果是大夫乡饮酒礼,酒器放在房户之间;燕礼宴请臣子,酒器放在东楹的西面,都把酒杯放在篚中,哪里会有坫呢?仲由大概是因为小国的君主来到他家,而设置了这个坫,不知道他该如何处置才好。
谓之吴孟子
《春秋》记载孟子去世,想来昭公只称孟子。如果加上吴字,谁不知道吴是姬姓呢?大概称孟子的,是昭公避讳;称吴孟子的,是他人讥讽。《坊记》说:“鲁国的《春秋》还去掉夫人的姓称为吴,那么称吴,也是避讳。”大概吴是国家,姬是姓,只举其国而避其姓。然而查考经文及三家《春秋》,没有称吴孟子的。
乡党
有人怀疑孔子虽然年少丧父,但颜母在堂多年,长兄残疾,也没听说短寿。侍奉父母、顺从兄长的道义,篇中没有提及,为什么呢?我的意思是《乡党》这一篇,门人特别记载他们所看到的罢了。孔子对于守寡的母亲、患病的兄长,记录者大概没有见到吧?
立不中门
出门从西,在门栓的西边,从内向外看,是门栓的右边。进门从东,在门栓的东边,从外向内看,也是门栓的右边。无论向东还是向西走,都沿着门栓而不站在中间,也是这样。因为门的中间,是君主行走的地方。饶氏说:君主出入都从左边,出门以东扇门为左,而从中间;进门以西扇门为左,而从中间。《曲礼》说:客人进门后向左。又说:公事从门栓西边,那么都崇尚左边了。《困勉录》说:我私下怀疑从门栓右边,就是拂过门栓的意思,说不从门栓中间走。然而麟士认为这句话不是不中门的正解,不敢轻易断定。查考此说,顾君大概以中门为两扇门之间,对着门栓站立吧?
执圭
《周礼·玉人》说:雕琢圭璋璧琮用来朝聘。《典瑞》也这样说。那么朝聘宾客所执的玉器,比君主低一等,只是雕琢罢了,不使用君主所执的玉器。桓信躬谷蒲是雕琢纹饰。
绀緅
钟氏说染三次为纁,染五次为緅,染七次为缁,这是染黑色的方法。绀是染四次吗?〇是染六次吗?《尔雅》说染一次叫縓,染两次叫赪,染三次叫纁,这是染红色的方法。朱是染四次吗?大概用纁加入红色就成为朱,用纁加入黑色就成为绀,用绀加入黑色就成为緅。緅是染三次红色,再染两次黑色,黑色少红色多,像鸟喙的颜色。如果把緅和纁相比,那么黑色又多了。所以《巾车》郑玄注又说:“像鸟喙黑色多红色少的颜色,不是绛色。”縓、赪、纁同称浅绛,朱称深纁。绛接近朱,用来装饰练服可以吗?钟氏注緅,今《礼俗文》作爵。《巾车》郑玄注雀,就是緅。我私下怀疑“绛”字应当作“雀”,大概是〇写的错误。
〇祭
邵公士尧在江南视学,以〇祭命题,不依从陆氏。我查考礼制有〇祭上环的记载,那么按本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