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端录卷八
故畧内之故详。
右僖公二十年楚人伐随之简
凡称某人、某人,通指其国言之,有略且外之之意焉。要之以君为重,而臣次之。若谓某君,公也,降而人之;某君,侯也,降而人之;某帅,卿也;某使,大夫也,降而人之,则岂《春秋》初指也哉?宰我曰:「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孟子曰:「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周人、殷人,为万世立言也。若《春秋》所书「楚人」云者,为天下立言也。
译所以对内情略写,对外情详写。
以上是僖公二十年楚人攻打随国的简要说明。
凡是称某人、某人,是通指那个国家而言,含有简略且疏远的意思。总之是以国君为重,臣子次之。如果说某君是公,降格称人;某君是侯,降格称人;某帅是卿;某使是大夫,都降格称人,这难道是《春秋》最初的旨意吗?宰我说:“殷人用柏木,周人用栗木。”孟子说:“殷人七十亩实行助法,周人百亩实行彻法。”周人、殷人,是为万世确立言论。如果《春秋》所记载的“楚人”之类,是为天下确立言论。
右僖公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之简。
宋微子之后,周天子客焉,而膰且拜者也。中国诸侯,礼莫隆焉。故春秋于其事也,必谨之。于稷曰「成宋乱」,于薄曰「释宋公」,于澶渊曰「宋灾故」,皆谨之之实也。乃若其义,则存乎其事焉耳矣。
右僖公二十一年公会诸侯盟于薄之简。
日事遇朔曰「朔」,朔重于日也,故朔事行于日,必先朔而后日。
右僖公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之简。
齐侯伐宋自将也围缗甚矣
右僖公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之简。
襄王之出也,尝告难于诸侯,故仲尼据策而书之。其入也,与夫惠王之出入也,皆未尝吿于诸侯,策所不载,仲尼虽得之传闻,安得书之?乃若敬王之立,则仲尼所见之世也。子朝奔楚,且有使以告诸侯,况天王乎?策之所具,盖昭如也,故狄泉也书,成周也书。夫臣之于君,有翊戴而无废置,刘单于敬王,近于翊戴;郑于惠王,晋于襄王,嫌于废置。或书或不书,有天下之大义焉,而岂徒哉?
惠王无出无入,天子之位不使郑与焉尔也。襄王有出无入,天子之位不使晋与焉尔也。故王有居无立,天子之位亦不使刘、单与焉尔也。始立者,非久于位者之比也,故居而且入,居然而居,居然而入,君臣之分亦严矣哉!
已上并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之简。
城濮可以为召陵乎?曰:「可哉。出谷戍,释宋围,楚已服矣。楚之服,不以先轸之谋,而以子犯之教,若加之以栾贞子之词,则于屈完之盟也何有?」不知出此,而以战为功,此晋文之所以为晋文也。
右僖公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之简。
城濮之战,晋退三舍,虽文公之谲,当是时使有屈完者来,则将若之何?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以是为词,则何有于包茅?闻于栾贞子而弗之用也,晋文谲而不正,其信然哉!
城濮之败,楚杀子玉于及瑕之时,而罪止其身;邲之败,晋杀先縠于及清之后,而罪及其族。缓急重轻,其孰得失乎?
已上并僖公二十八年,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之简。
胡氏再克再败之说,以功利言也;如以道言,则得臣可杀,亦可无杀:以将道可杀,以君道可无杀。丧师非将也,弃将非君也。
右僖公二十八年楚杀其大夫得臣之简。
春秋》书「朝王」,惟践土、河阳两「王所」耳。当是时,在会诸侯岂皆不朝,而独书公乎?朝而非旅也。王时巡,诸侯朝于方岳也,必旅。不旅非朝也,不朝非臣也。
春秋,诸侯如京师者亦有之矣,而不得书朝,不为朝而往也。天下之事,莫大于朝王,不为朝而往,则何之矣?故王所书朝,以存体也;京师不书朝,以明义也。体存而天下之志一,义明而天下之分定。
公朝于王所,王曷为至于践土哉?所以起问者在此。天王劳晋侯,虽不书,犹书也。
已上并僖公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之简。
温之会,晋侯召王;践土之盟,王何以至哉?晋侯以意致之也。不召而作王宫,非致而何?致与召,其陵孰甚?陵莫大于意,而迹次之,故《春秋》诛意。
右僖公二十八年,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于温之简。
文侯之命于周尚矣,文公之命犹文侯之命也。易为不书?命自上,不自下;自下,非命也。文之谲久矣!隧可请,狩可使,伯不可图乎?不书,不予其伯也。胙致于桓而伯致于文,文之情可见矣。
且使王狩,晋侯固有是图,而形于言,春秋因而狩之,存体也。
齐桓合诸侯以尊天子而伯,晋文挟天子以令诸侯而伯,正谲之论,此其大乎。
已上并僖公二十八年《天王狩于河阳》之简。
讼,春秋时有之,而经不书,何居?岂以为常事乎?《诗》曰:「虞芮质厥成。」《孟子》曰:「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又曰:「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唐虞之时且然,而况于春秋乎?无恠乎仲尼以为常事也。然则盟何以书?《书》曰:「罔中于信,以覆诅盟。」此岂我中国之事乎?
右僖公二十八年,
译这是僖公二十一年“楚人派宜申来献捷”的简文。
宋微子之后,周天子以客礼相待,并且分赐祭肉且行拜礼。中原诸侯中,没有比这更隆重的礼节了。所以《春秋》对于这件事,必定谨慎对待。在稷地会盟时写“促成宋国的动乱”,在薄地会盟时写“释放宋公”,在澶渊会盟时写“因为宋国灾祸的缘故”,这些都是谨慎对待的具体体现。至于其中的深意,就存在于这些事件之中罢了。
这是僖公二十一年“鲁公与诸侯在薄地会盟”的简文。
日食发生在朔日称为“朔”,朔比日更重要,所以朔日发生的事件,必定先记朔而后记日。
这是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日,“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的简文。
齐侯攻打宋国,亲自率领军队,包围缗地非常严厉。
这是僖公二十三年春,“齐侯攻打宋国”的简文。
襄王出逃时,曾经向诸侯报告危难,所以孔子依据史策记载下来。他回国时,以及惠王出逃和回国时,都没有向诸侯报告,史策上没有记载,孔子即使从传闻中得知,怎么能记载呢?至于敬王即位,则是孔子所见的时代。子朝逃往楚国,而且有使者向诸侯报告,何况是天王呢?史策上记载完备,显然明白,所以在狄泉即位记载了,在成周即位也记载了。臣子对于君主,只有辅佐拥戴而没有废黜安置,刘单对于敬王,接近于辅佐拥戴;郑国对于惠王,晋国对于襄王,嫌疑在于废黜安置。有的记载有的不记载,其中有天下的大义,难道只是随便的吗?
惠王没有出逃也没有回国,天子的位置不让郑国参与罢了。襄王有出逃没有回国,天子的位置不让晋国参与罢了。所以天王有居住没有即位,天子的位置也不让刘、单参与罢了。刚开始即位的人,不能与长期在位的人相比,所以有居住而且有回国,有居住而且再次居住,有居住而且再次回国,君臣的名分也严格啊!
以上都是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逃居住在郑国”的简文。
城濮之战可以等同于召陵之盟吗?回答说:“可以。撤出谷地的戍守,解除对宋国的包围,楚国已经屈服了。楚国的屈服,不是依靠先轸的谋略,而是依靠子犯的教导,如果再加上栾贞子的言辞,那么与屈完的盟约相比有什么难的呢?”不知道这样做,而把作战当作功劳,这就是晋文公之所以成为晋文公的原因。
这是僖公二十八年春,“晋侯侵犯曹国”的简文。
城濮之战,晋军退避三舍,虽然是文公的权谋,当时假如有屈完那样的人来,将会怎么样呢?汉水以北的姬姓诸侯,楚国实际上已经全部吞并了,用这个作为说辞,那么包茅之责又算什么呢?听到栾贞子的话却不采用,晋文公权谋而不正直,确实如此啊!
城濮之战失败后,楚国在瑕地杀了子玉,而罪责只限于他本人;邲之战失败后,晋国在清地杀了先縠,而罪责波及他的家族。轻重缓急,哪种做法得失更明显呢?
以上都是僖公二十八年,“晋侯、齐师、宋师、秦师与楚人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的简文。
胡氏关于再克再败的说法,是从功利角度说的;如果从道义角度说,得臣可以杀,也可以不杀:从将领的道义可以杀,从君主的道义可以不杀。丧失军队不是将领的过错,抛弃将领不是君主的过错。
这是僖公二十八年“楚国杀其大夫得臣”的简文。
《春秋》记载“朝见天王”,只有践土、河阳两处“王所”罢了。当时,与会的诸侯难道都不朝见,而只记载鲁公吗?朝见而不是旅见。天王巡视,诸侯在方岳朝见,必定是旅见。不是旅见就不是朝见,不是朝见就不是臣子。
《春秋》中,诸侯前往京师的也有,但不能记载为朝见,因为不是为朝见而去。天下的事情,没有比朝见天王更大的,不是为朝见而去,那么去干什么呢?所以在王所记载朝见,以保存体制;在京师不记载朝见,以阐明道义。体制保存而天下的志向统一,道义阐明而天下的名分确定。
鲁公在王所朝见,天王为什么来到践土呢?引起疑问的原因就在这里。天王慰劳晋侯,虽然没有记载,但等同于记载了。
以上都是僖公二十八年“鲁公在王所朝见”的简文。
温地会盟,晋侯召见天王;践土之盟,天王为什么来到呢?晋侯以心意招致他。没有召见却建造王宫,不是招致又是什么?招致与召见,哪种僭越更严重?僭越没有比心意更大的,而行为次之,所以《春秋》诛责心意。
这是僖公二十八年,“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在温地会盟”的简文。
文侯受命于周朝已经很久了,文公受命如同文侯受命一样。为什么不记载?命令来自上面,不来自下面;来自下面,就不是命令。文公的权谋已经很久了!隧道可以请求,狩猎可以命令,霸业不可以图谋吗?不记载,是不承认他的霸业。胙肉赐给桓公而霸业赐给文公,文公的实情可见了。
而且让天王狩猎,晋侯本来有这个图谋,并且表现在言语上,《春秋》因此记载狩猎,以保存体制。
齐桓公联合诸侯以尊崇天子而称霸,晋文公挟持天子以命令诸侯而称霸,关于正统与权谋的议论,这是最大的区别。
以上都是僖公二十八年《天王在河阳狩猎》的简文。
诉讼,在春秋时期存在,但经文中不记载,为什么呢?难道认为这是平常的事吗?《诗经》说:“虞国和芮国质询他们的争端。”《孟子》说:“打官司的人不找尧的儿子而找舜。”又说:“打官司的人不找益而找启。”唐虞时代尚且如此,何况春秋时期呢?难怪孔子认为这是平常的事。那么盟约为什么记载呢?《尚书》说:“不忠于信用,以违背诅咒盟约。”这难道是我们中原的事吗?
这是僖公二十八年,
右僖公三十年卫杀其大夫元咺之简。
王之卿士,何以或公之,或子之?兼三公者曰公,不兼者曰子。刘卷卒,何以称公?外既僣矣,内何以不僣?此王室之衰也。正外者自内始,正逺者自近始。
右僖公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之简。
周四月,夏二月也。二月为仲春,于是卜郊,非祈谷之礼,所谓「失礼之中又失礼焉」者如此。
右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之简。
秦伯成师于纳王,而不屑于争功;败师于伐郑,而不惮于改过。盖度越常情逺矣。
秦穆公未尝主中国之会盟,曷为而称五伯也?伯西戎也。古者受命之伯,亦惟一方而已。故文王为西伯,周公陜以东,召公陜以西,太公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穆公之称伯也,不亦可乎?宋志于伯而不量力,卒于辱华;楚成乎伯而不率义,卒于猾夏,故得罪于《春秋》。秦窥中国,惟郑之役为大败,而亟悔,犹无窥也,故君子予之。
殽之败,天下之幸也。秦蔑王室而猾诸夏,其恶甚矣。譬之于国,诚有所谓门庭之寇者。晋子释殡即戎,宜若无罪然,其所谋岂为天下攘夷哉?故《春秋》不以秦恕晋。
蹇叔谏穆公,知胜败之理,而不知华夷之分,故能使败而悔,不能使胜而悔。
已上并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之简。
处父去族,示变也。大夫与公盟,可谓变矣。变而为公讳,礼也。
右文公二年及晋处父盟之简
王子虎卒,左氏曰:「赴吊如同盟,礼也。」春秋以为礼而书之欤?天子内臣无外交,赴焉非所赴也,吊焉非所吊也。君子不谓之礼,因其非礼而书焉,所以庸礼也。
右文公三年王子虎卒之简
闰,积歳之余分也。故《春秋》书闰,不系以月。见于庙,一也。有事曰告,无事曰朝。朝,礼也。事以礼行,礼不以事废。
文公不视朔久矣,独于闰月书,因变而着失礼,《春秋》之法也。《春秋》有实纪而无虚议,故以朝庙书。
已上并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之简。
仲子,惠公之妾也;成风,僖公之母也。春秋之文一施之,何以知其此为妾、彼为母乎?仲子以夫而贵,成风以子而尊,当时国人孰不知之?而未知礼法之不可也。春秋因天王来赗而正之,若曰:「此惠公之妾仲子尔,贵其所贵,而非国人之所同贵也。」因秦人来禭而正之,若曰:「此僖公之母成风尔,尊其所尊,而非国人之所同尊也。」然则何以当夫天王之赗?何以当夫秦人之禭?天王盖有失焉,秦人次之。是故名不可不正也。名正则分定,分定则礼之非也可知已。此圣人拨乱之大致也。仲子之卒、葬,在《春秋》前,吾不得见其书矣。若夫成风薨称夫人,葬称小君,又何为者?此国人之词也。拨反之机,于是乎在。仲子,妾也。夫以宠而夫人之,加于继室,非礼之所谓夫人也,故曰「惠公仲子」。成风,妾也。子以贵而夫人之,加于嫡母,非礼之所谓夫人也,故曰「僖公成风」。或曰:「并之而已,何言乎加?」曰:「嫡不可并,并焉,加也。并继室,犹并嫡也。」
已上并文公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之简。
楚椒、秦术,何为至于鲁哉?假礼文以觇中国之情也。盖诸国皆至焉,何以知其皆至也?于吴季子之《歴聘》知之。
右文公十二年秦伯使术来聘之简。
春秋》曰:「太室屋壊。」左氏曰:「太室之屋壊。」公羊曰:「鲁公称世室。」胡氏取公羊焉,盖鲁公实鲁始封之祖,故鲁人以其庙为世室,而左氏称之实太室云。
右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壊之简
天王之不讳,天下莫不闻,以不讣而不书,谨日也。日莫重于是矣,而可以不谨乎?追不讣之故,则罪必有所归矣,此又一义也。
右文公十四年春王正月之简
志有之:「斗为帝车。」又曰:「天之玑衡,七政所出。」于此而孛且入焉,盖将有僣行天子之事者,两伯迭兴,七雄并起,而先王之制大壊于秦,其兆于斯乎?叔服之言,何其狭也!
右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之简。
赵盾殆畏
译右边是僖公三十年卫国杀其大夫元咺的竹简。
天子的卿士,为什么有的称公,有的称子?兼领三公职位的称公,不兼领的称子。刘卷去世,为什么称公?对外已经僭越了,对内为什么还不僭越?这是王室衰微的表现。纠正外部要从内部开始,纠正远方要从近处开始。
右边是僖公三十年天王派宰周公来聘问的竹简。
周历四月,是夏历二月。二月是仲春,这时占卜郊祀,不是祈求谷物的礼仪,所谓“在失礼之中又失礼”就是这样。
右边是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的竹简。
秦伯在接纳周王时成就师名,而不屑于争功;在伐郑时战败,却不惮于改过。这大概远远超越了常情。
秦穆公未曾主持中原的会盟,为什么称他为五霸之一?他是西戎的霸主。古代受命为霸主的,也只是一方而已。所以文王是西伯,周公治理陕以东,召公治理陕以西,太公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穆公称霸,不也可以吗?宋国立志称霸却不量力,最终羞辱了华夏;楚国成就霸业却不遵循道义,最终扰乱了华夏,所以得罪了《春秋》。秦国窥视中原,只有郑国之战是大败,而且很快悔改,如同没有窥视一样,所以君子赞许他。
殽之战的失败,是天下的幸事。秦国蔑视王室而扰乱诸夏,其罪恶深重。比喻在国家中,确实有所谓门庭之寇的。晋国国君刚结束丧事就出兵,看似无罪,但他所谋划的难道是为了天下驱逐夷狄吗?所以《春秋》不因为秦国而宽恕晋国。
蹇叔劝谏穆公,知道胜败的道理,却不知道华夷的区别,所以能使战败后悔改,不能使战胜后悔改。
以上都是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的竹简。
处父去除族氏,表示变革。大夫与国君结盟,可以说是变革了。变革而为国君讳,是礼。
右边是文公二年与晋处父结盟的竹简
王子虎去世,左氏说:“赴告吊唁如同同盟,是礼。”《春秋》认为是礼而记载吗?天子内臣没有外交,赴告不是该赴告的,吊唁不是该吊唁的。君子不认为是礼,因为非礼而记载,所以是贬低礼。
右边是文公三年王子虎去世的竹简
闰月,是积累年份的余分。所以《春秋》记载闰月,不连系月份。在庙中显现,是一样的。有事叫告,无事叫朝。朝,是礼。事依礼而行,礼不因事而废。
文公很久不视朔了,唯独在闰月记载,因变而显失礼,这是《春秋》的法则。《春秋》有实际记载而没有空泛议论,所以用朝庙记载。
以上都是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的竹简。
仲子,是惠公的妾;成风,是僖公的母亲。《春秋》的文辞一概施用,怎么知道这个是妾、那个是母亲呢?仲子因丈夫而尊贵,成风因儿子而尊崇,当时国人谁不知道?却不知道礼法不允许。《春秋》因天王来赗而纠正,好像说:“这是惠公的妾仲子,尊贵其所尊贵,而不是国人共同尊贵的。”因秦人来禭而纠正,好像说:“这是僖公的母亲成风,尊崇其所尊崇,而不是国人共同尊崇的。”那么怎么承受天王的赗?怎么承受秦人的禭?天王大概有失误,秦人其次。所以名分不可不正。名分正了,等级就定了,等级定了,礼的不当就可以知道了。这是圣人拨乱反正的大致原则。仲子的去世、安葬,在《春秋》之前,我不得见其记载了。至于成风去世称夫人,安葬称小君,又为什么呢?这是国人的辞令。拨乱反正的关键,就在这里。仲子,是妾。因宠爱而称夫人,加于继室之上,不是礼所说的夫人,所以说“惠公仲子”。成风,是妾。因儿子尊贵而称夫人,加于嫡母之上,不是礼所说的夫人,所以说“僖公成风”。有人说:“合并而已,为什么说加?”回答说:“嫡母不可合并,合并,就是加。合并继室,如同合并嫡母。”
以上都是文公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的竹简。
楚椒、秦术,为什么来到鲁国呢?借礼仪文饰来窥探中原的情势。大概各国都到了,怎么知道各国都到了呢?从吴季子的《历聘》知道。
右边是文公十二年秦伯派术来聘问的竹简。
《春秋》说:“太室屋坏。”左氏说:“太室的屋坏。”公羊说:“鲁公称世室。”胡氏取公羊的说法,大概鲁公确实是鲁始封的祖先,所以鲁人以其庙为世室,而左氏称之实为太室。
右边是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坏的竹简
天王不讳,天下没有不知道的,因为不讣告而不记载,是谨慎日期。日期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可以不谨慎吗?追溯不讣告的原因,那么罪责必有归属,这又是另一层意义。
右边是文公十四年春王正月的竹简
志书说:“斗为帝车。”又说:“天的玑衡,是七政所出的地方。”在这里彗星出现且进入,大概将有僭行天子之事的人,两霸迭兴,七雄并起,而先王的制度在秦大坏,其征兆在这里吗?叔服的话,多么狭隘啊!
右边是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的竹简。
赵盾大概畏惧
右文公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之简。
惠伯有季友之志,而其道未光,其才未称,其言未昌,故其死不白。史无董狐,谁欤书者?仲尼因其不书,示讳法焉,此《春秋》之权也。
右文公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之简。
即位之礼,行则书之,不行则否。文成以下六君皆行之。隠以为摄而不必行,庄、闵、僖则继故而不忍行者也。桓之行,桓之志也;宣之行,宣之志也。
右宣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之简。
妇者,有姑之词;主丧昏者,谁欤?凡姑皆有罪焉,而敬嬴为甚。
右宣公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简。
赵盾之弑君,孰书之欤?仲尼因董狐之所书,书之也。董狐在当时,身亲其事,知其谋出于盾,故以律所谓造意者当之如此。其曰「亡不越竟,反不讨贼」云者,盖折盾之词,非以二端故而辄加以大恶之名也。不然,则何以谓之良史?左氏称仲尼曰「越竟乃免」云者,则加之文而不知其失于诬也。说者谓非圣人之言,有见矣。或曰:「狐之折盾,犹公孙弘之断郭解也。其然也,谓推见至隠,可谓书法不隠,不可。」
春秋之笔,莫大于断弑君之狱;断弑君之狱,尤莫大于微显阐幽之二三策者。故曰:「笔则笔,削则削,游夏不能赞一辞。」此之谓矣。是故晋夷皋之弑,舍穿而归盾;郑夷之弑,舍宋而归归生;楚虔之弑,舍观从而归比;齐荼之弑,舍朱毛而归乞。久矣盾之不欲立夷皋也,立而不君,苟有弑者,盾固心与之矣。归生闻宋之谋,谏而不讨,盖有遗力焉。比用罔先登,图惟大利,而不知弃疾之拟其后。陈乞一言以成景公立少之谋,是诲之争夺也,首恶之归,其能辞诸?不然,盾亡矣,归生喻老畜矣,乞泣孺子矣,比出于迫,进退维谷矣,多而可免,少亦可末减矜宥也。夫然则何以止乱哉?夫惟归生之不得末减也,而后胁从者惧;比之不得矜释也,而后刼立者惧;盾乞之不得免也,而以意谋国、以术寛身者惧。非圣人,其何以与于此?若夫穿也、毛也、宋也、观从也,凡法吏者,孰得而舍诸?然则弑而薨卒之,抑何以异?于是鲁以本国而讳,礼也;楚以夷狄而外且畧,义也。髠顽、阳生狱无适归,故隠其非命以伸体焉,其余则皆常法而已矣。许止何如?亦常法也。宥过无大,故既断之,又从而赦之。
赵盾为法受恶,许止为礼受恶。故曰:于盾,见忠臣之至;于止,见孝子之至。
已上并宣公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皋》之简。
郊望非变不书,非失不书,不书则固行之矣。行之非礼也,春秋之庸礼也。存乎书,亦存乎不书。
右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之简
葬而称公,臣子词也,从其私称,着其私谥也。
右宣公三年葬郑穆公之简
舍陈乱而伐邾,说者以为侦,使陈无乱,邾当伐乎?
右宣公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之简。
诛恶者,众人之公心,故曰「楚人」;取国者,一人之私心,故曰「楚子」。楚子有欲取之心焉,故曰「入」。罪人既得,则无事于入矣,其入也何为哉?然卒不取也,故不曰「取」。
右宣公十一年楚子入陈之简
天王无兄,曷为无兄?有之则王矣。有庶兄曰王子,先王之子也。《春秋》曰:「王札子。」弟亦曰王子,《春秋》曰:「王季子。」曰其弟,子曰王子。季以字,弟以亲。子朝、子瑕,其常也;札子,其变也。
右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之简。
灭赤狄者,士会也。曰「晋人」者,略之外之,若无士会焉者,以为有之,亦若人耳,所以贬士会也。此《春秋》书人之意也。
右:宣公十六年,晋人灭赤狄甲氏之简。
宣王中兴,尝讲武于东都,于是乎有榭焉。后王思其功,因以为宫而祀之,乐器藏焉,亦固其所。然非制庙也,故不曰宫而曰榭云。
右: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之简。
有年则有之,大有年则大有之。圣人何心哉?以为纪异者,天下后世之论也。
右宣公十六年大有年之简
春秋》为天下纪异者三:梁山崩,有星孛入于北斗,西狩获麟。山、斗以
译右边是文公十四年,晋国人把捷菑送回邾国的简册。
惠伯有季友的志向,但他的道义未能彰显,他的才能未能称职,他的言论未能昌明,所以他的死未能得到昭雪。史官中没有董狐那样的人,那么是谁记载的呢?孔子因为他没有被记载,显示出避讳的法度,这是《春秋》的权变之处。
右边是文公十八年冬十月,太子去世的简册。
即位的礼仪,实行了就记载,不实行就不记载。文公、成公以下的六位国君都实行了。隐公认为自己是摄政,所以不必实行;庄公、闵公、僖公则是继承旧例而不忍心实行。桓公实行,是桓公的意志;宣公实行,是宣公的意志。
右边是宣公元年春王正月,国君即位的简册。
“妇”这个词,是指有婆婆的意思;主持丧事和婚礼的人,是谁呢?凡是婆婆都有罪过,而敬嬴最为严重。
右边是宣公元年,于是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的简册。
赵盾弑君,是谁记载的呢?孔子依据董狐所记载的,也记载了。董狐在当时,亲身参与其事,知道阴谋出自赵盾,所以按照法律所谓“造意”(发起者)的规定来定罪。那些说“逃亡没有越过国境,回来不讨伐贼人”的话,大概是折中赵盾罪责的言辞,并不是因为这两点就轻易加上大恶的名号。不然,怎么能称他为良史呢?左氏称孔子说“越过国境就免罪”这样的话,是添加了文字而不知道其失于诬蔑。解说的人说这不是圣人的话,是有见识的。有人说:“董狐折中赵盾的罪责,就像公孙弘断案郭解一样。如果真是这样,说他能推见至隐,可以说是书法不隐,是不可以的。”
《春秋》的笔法,没有比断决弑君案件更大的;断决弑君案件,尤其没有比微显阐幽的这几条策略更大的。所以说:“该写的就写,该删的就删,子游、子夏不能增添一个字。”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此,晋国夷皋被弑,舍弃穿而归罪于赵盾;郑国夷被弑,舍弃宋而归罪于归生;楚国虔被弑,舍弃观从而归罪于比;齐国荼被弑,舍弃朱毛而归罪于乞。赵盾很久就不想立夷皋为君了,立了却不让他像君主一样行事,如果有弑君的人,赵盾心里本来就是同意的。归生听到了宋国的阴谋,劝谏而不讨伐,大概是有保留力量的意思。比用罔先登,图谋的是大利,却不知道弃疾在后面图谋他。陈乞一句话就成就了景公、立少之谋,这是教唆他们争夺,首恶归罪于他,他能推辞吗?不然的话,赵盾已经逃亡了,归生已经年老退居了,乞已经哭泣着拥立孺子了,比是出于被迫,进退两难了,罪重可以免罪,罪轻也可以稍微减轻宽恕。既然这样,那么怎么制止动乱呢?只有归生不能稍微减轻罪责,然后胁从者才会害怕;比不能宽恕释放,然后被胁迫立君者才会害怕;赵盾、陈乞不能免罪,然后那些凭心意谋国、凭权术宽身的人才会害怕。不是圣人,谁能做到这一点呢?至于穿、毛、宋、观从这些人,凡是执法官吏,谁能舍弃他们呢?那么弑君者称薨卒,又有什么区别呢?于是鲁国因为是本国而避讳,这是礼;楚国因为是夷狄而对外且简略,这是义。髠顽、阳生的案件没有适当的归罪对象,所以隐去他们的非正常死亡以伸展身体,其余的都是常法罢了。许止怎么样?也是常法。宽恕过错没有大小之分,所以既断定了罪,又从而赦免了他。
赵盾因为法度而承受恶名,许止因为礼义而承受恶名。所以说:在赵盾身上,看到了忠臣的极致;在许止身上,看到了孝子的极致。
以上都是宣公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皋》的简册。
郊望如果不是有变故就不记载,如果不是有失误就不记载,不记载就说明本来实行了。实行了却不符合礼,这是《春秋》的常礼。存在于记载中,也存在于不记载中。
右边是宣公三年郊牛口伤的简册
下葬而称公,是臣子的称呼,顺从其私人的称呼,彰显其私人的谥号。
右边是宣公三年葬郑穆公的简册
舍弃陈国的动乱而讨伐邾国,解说的人认为是侦察,如果陈国没有动乱,邾国应当讨伐吗?
右边是宣公十年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的简册。
诛杀恶人,是众人的公心,所以说“楚人”;夺取国家,是一人的私心,所以说“楚子”。楚子有想要夺取的心,所以说“入”。罪人已经抓获,就没有必要进入(都城)了,他进入是为了什么呢?然而最终没有夺取,所以不说“取”。
右边是宣公十一年楚子入陈的简册
天王没有哥哥,为什么没有哥哥?有哥哥就是王了。有庶出的哥哥叫王子,是先王的儿子。《春秋》说:“王札子。”弟弟也叫王子,《春秋》说:“王季子。”称其弟,称子为王子。季用字,弟用亲。子朝、子瑕,是常例;札子,是变例。
右边是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的简册。
灭掉赤狄的是士会。说“晋人”,是略去并外视他,好像没有士会一样,认为有他,也像普通人一样,这是为了贬低士会。这是《春秋》记载“人”的意思。
右边:宣公十六年,晋人灭赤狄甲氏的简册。
宣王中兴,曾经在东都讲武,于是有了榭。后来的君王思念他的功绩,因此把它作为宫殿并祭祀他,乐器藏在那里,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这不是制庙,所以不叫宫而叫榭。
右边: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的简册。
有年就有之,大有年就大有之。圣人有什么心思呢?认为记载异常现象,是天下后世的议论。
右边宣公十六年大有年的简册
《春秋》为天下记载异常现象有三:梁山崩,有星孛入于北斗,西狩获麟。山、斗以
异为异,麟以祥为异。以异为异者,乱世之常;以祥为异者,乱世之变。斗之异在天,山之异在地,麟之异在天地之间。
译怪异之所以为怪异,麒麟是以祥瑞为怪异。把怪异当作怪异,是乱世的常态;把祥瑞当作怪异,是乱世的变数。星斗的怪异在天上,山岳的怪异在地上,麒麟的怪异在天地之间。
右成公五年梁山崩之简
武公之谥武也,必尝有功于武矣。季孙行父以鞌之功,不胜其侈,于是乎有武宫之立。故汉儒因是以拟武世室焉,其说虽出附会,而意亦近矣。
右成公六年立武宫之简
吴泰伯之后也,以其僣王而陵上国,故夷之曰子,狄之曰吴。如其守礼,则将谓何?爵之,则四裔之分何施?夷之,则五等之名何置?
右成公七年吴伐郯之简
既书免牛,何以又书不郊?起三望也。夏二月祈谷之祭,于是焉行,至是不郊,则不郊矣。不然,则犹三望,独不可书乎?
右成公七年不郊犹三望之简
来言不用书,也不用书,不敢以伯令行乎鲁也。伯有王事,则用书焉,故士弥牟营成周,书以授师。
右成公八年,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之简。
春秋》书「天子」,惟此父天母地而为之子,此有天下者之号也,故一书为万世法。其它书王者,盖周之称于天下久矣,系之天,尊之也。其不天者,君子则有说云。
右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之简。
古之赋诗,盖诵之以见意耳,非歌也。故晋侯会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歌而曰舞以先之,则歌之与赋异矣。
右成公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之简。
华元合晋楚之成,春秋略之。然则固将构兵于夷狄乎?夷狄之于中国,其名分大矣。惧其构而自强可也,自屈可乎?成非屈也。中国之于夷狄,以事为成,以体为屈。元尝为平矣,今日之成,犹他日之平也。向戌亦然。魏绛之和戎,何如此疆场之事也?非敢损天下之体也。
右成公十二年《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之简。
侨如以夫人妇至,君子以为舍族尊夫人也。是秋往逆,尝称族矣,此之舍也,其文无乃有当然者乎?不然,何以曰婉而成章?
右成公十四年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之简。
君子曰:「伯讨谅哉!」乃若先盟后执,则文之故谲也,于厉乎何尤?使能先令于会,执而盟焉,召陵将斯下矣。
右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之简。
宋四告,故四书之,实一事也。元曷为先奔而后讨哉?先奔而后讨,讨贼之法也。忘宠而后能奔,得人而后能讨。华元出,未至晋而书奔晋,志其志也。河上非晋地,曰「还自晋」,何也?奔所宜奔而有益于国,故成其奔焉。河上非晋之地也,之晋之道也。
已上并成公十五年宋华元出奔晋之简。
婴齐后归父,何以加之仲也?加之仲,是成其为归父之后也。不然而止,称婴齐,焉知其为后乎?拨而反之,是在执法者,此《春秋》之法也。
右成公十五年仲婴齐卒之简
甲午,日也。既日矣,曷又言晦?书朔为日食也。晦之书,其诸谓陈而不违,非天时也欤?陈不违晦以犯天忌,盖郄至实云。
右成公十六年甲午晦之简
孰刺之?公刺之也。曷不言公?蒙上文也。无亦有所讳欤?内以讳为罪。
杀道多端,刺道惟一。一者何也?刃也。何以知之?以《周官》知之。讯于司寇,而有他道杀者哉?杀不必刃,凡致之死,皆谓之杀。
已上并成公十六年刺公子偃之简。
用郊,以意为之也。《商书》曰:「无有作好,无有作恶。」好、恶加之意,故云「作用」之云者,犹「作」也。
右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之简。
晋厉之恶甚矣,然惟天子得以废之,甚则诛之。春秋,天子之事也。称国以弑,是春秋之诛厉公也。乃若书偃,则谓之何?书偃,异姓之卿也,而辄加刃于君,人人得而诛之者也,故春秋略焉。比之赵穿,三郄与胥童罪孰轻重?三郄之失民也久,胥童之贼君也大,苟有杀之者,皆国人杀之也。称国以杀,是春秋之诛锜、犨、至也;称国以杀,是春秋之诛童也。当是时也,如有杀书偃者,其书之也亦必如之,是春秋之诛书偃也。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悼公,贤君也,施生戮死,宜于是乎有失焉。逐不臣者七人,而可遗书偃哉?
右成公十有八年《晋杀其大夫胥童》之简。
晋弑其君州蒲,与赵盾书法略同,各诛意之所在也。若律所
译右边是成公五年梁山崩塌的竹简。
武公的谥号为“武”,必定曾对武事有功。季孙行父凭借鞌之战的功劳,不能抑制自己的骄奢,于是就有了武宫的建立。所以汉儒据此来比拟武世室,这种说法虽然出于附会,但意思也相近了。
右边是成公六年建立武宫的竹简。
吴国是泰伯的后代,因为他们僭越称王而凌驾于中原大国之上,所以贬称他们为“子”,视他们为“狄”而称为吴。如果他们遵守礼制,那将怎么说呢?如果封给他们爵位,那么四方边远地区的区分如何施行?如果视他们为夷狄,那么五等爵位的名称如何安置?
右边是成公七年吴国攻打郯国的竹简。
既然记载了免除牛祭,为什么又记载不举行郊祭?是因为举行三望之祭。夏历二月祈求五谷丰登的祭祀,在这个时候举行,到了不举行郊祭,就是不举行郊祭了。不然的话,既然还举行三望之祭,难道不可以记载吗?
右边是成公七年不举行郊祭但仍举行三望之祭的竹简。
“来言”不用记载,“也不用”也不记载,是不敢以霸主的命令在鲁国施行。霸主有王事,就记载下来,所以士弥牟经营成周,记载下来授予军队。
右边是成公八年,晋侯派韩穿来谈论汶阳田地的竹简。
《春秋》记载“天子”,只有这父子天地而成为其子,这是拥有天下者的称号,所以一经记载就作为万世的法则。其他记载“王”的,大概是因为周朝在天下称王很久了,联系上天,是尊崇他。那些不称天的,君子则有说法。
右边是成公八年“天子派召伯来赐予公命令”的竹简。
古代赋诗,大概是朗诵以表达心意罢了,不是歌唱。所以晋侯在温地会盟,让各位大夫跳舞,说:“歌唱诗歌必须合乎类别。”歌唱而用舞蹈作为先导,那么歌唱与赋诗就不同了。
右边是成公九年夏天,季孙行父到宋国送嫁女的竹简。
华元促成晋楚和解,《春秋》略去了。那么难道要在夷狄之间构兵吗?夷狄对于中原国家,名分很大。害怕他们构兵而自强是可以的,自己屈服可以吗?和解不是屈服。中原国家对于夷狄,以事情达成和解,以体面屈服。华元曾经平定了,今天的和解,就像他日的平定一样。向戌也是如此。魏绛的和戎,怎么能比得上这种边境之事呢?不是敢损害天下的体面。
右边是成公十二年《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的竹简。
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到来,君子认为这是舍弃族氏而尊崇夫人。这年秋天去迎接,曾经称过族氏了,这里舍弃了,其文辞难道有必然的道理吗?不然,为什么说婉转而成章?
右边是成公十四年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到来的竹简。
君子说:“霸主的讨伐确实啊!”至于先结盟后抓捕,那么文辞的缘故是诡诈的,对于厉公有什么可指责的呢?如果能在会盟时先下令,抓捕后结盟,召陵将会因此屈服。
右边是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的竹简。
宋国四次报告,所以四次记载,实际上是同一件事。华元为什么先出奔而后讨伐呢?先出奔而后讨伐,是讨伐贼人的法则。忘记宠幸而后能出奔,得到人而后能讨伐。华元出奔,未到晋国就记载出奔晋国,是记录他的志向。河上不是晋国的土地,说“从晋国回来”,为什么呢?出奔应该出奔且有利于国家,所以成全他的出奔。河上不是晋国的土地,是去晋国的道路。
以上都是成公十五年宋华元出奔晋国的竹简。
婴齐在归父之后,为什么加在仲之前?加在仲之前,是成全他是归父之后。如果不这样而停止,称婴齐,怎么知道他是后呢?拨乱反正,在于执法者,这是《春秋》的法则。
右边是成公十五年仲婴齐去世的竹简。
甲午,是日子。既然说了日子,为什么又说晦?记载朔日为日食。晦的记载,大概说是陈列而不违背,不是天时的缘故吗?陈列不违背晦以触犯天忌,大概是郄至确实说的。
右边是成公十六年甲午晦的竹简。
谁刺杀的?公刺杀的。为什么不说公?承蒙上文。难道有所忌讳吗?内部以忌讳为罪。
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刺杀的方法只有一种。一种是什么?刀刃。怎么知道的?从《周官》知道的。讯问司寇,而有其他方法杀人的吗?杀人不一定用刀刃,凡是致于死的,都称为杀。
以上都是成公十六年刺杀公子偃的竹简。
用郊,是凭心意做的。《商书》说:“没有喜好,没有厌恶。”喜好、厌恶加之意,所以说“作用”的,就像“作”一样。
右边是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的竹简。
晋厉公的恶行很严重了,然而只有天子可以废黜他,严重的话就诛杀他。《春秋》,是天子的事情。称国以弑,是《春秋》诛杀厉公。至于记载偃,那怎么说呢?记载偃,是异姓的卿,而擅自对君主动刀,人人可以诛杀他,所以《春秋》略去了。比较赵穿,三郄与胥童的罪谁轻谁重?三郄失去民心很久,胥童杀害君主罪大,如果有杀他的人,都是国人杀了他。称国以杀,是《春秋》诛杀锜、犨、至;称国以杀,是《春秋》诛杀胥童。当时,如果有杀书偃的人,其记载也一定如此,是《春秋》诛杀书偃。所以说:“《春秋》,是天子的事情。”悼公,是贤君,施生戮死,应该在这里有失误。驱逐不臣服的七人,而可以遗漏书偃吗?
右边是成公十八年《晋杀其大夫胥童》的竹简。
晋国弑杀其君州蒲,与赵盾的书法大致相同,各自诛杀意之所在。如果律所
右成公十八年晋弑其君州蒲之简。
简端录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简端录卷九
(明)邵寳 撰
○春秋【凡一百六】
郑伯髠顽弑而不弑,从赴也。赴以疟疾,则何以知其弑也?既弑矣,其孰能掩诸?虽然,传闻之言,不可以加于策书之赴,故赴卒亦卒。然则讨贼之义安在?诸侯在会,地则迩矣,时则迫矣,而不知贼之所归,亦末如之何也已矣。若知而不讨,则何贵于伯且会哉?卒而不弑,亦所以刺在会之诸侯也。不弑而弑,如赵盾、许止者奈何?止也自责,盾亦受恶,异于传闻者矣。
右襄公七年《郑伯髠顽如会》之简。
不敌而言会,晋侯之志也。晋侯不出境而召诸侯之大夫,以听朝聘之数,固将以自便也。会于是乎称,然不知体,失于上,权移于下,于是乎兆天下之乱,晋伯之衰,何足言哉!郑伯在会,则何言乎不敌?郑伯来以献捷,不以听朝聘之会。
右襄公八年季孙宿会晋侯于邢丘之简。
有书爵而贬者,贬莫大乎目其人。目其人,则不能不爵,故人其人贬,爵其人亦贬。
右襄公九年楚子伐郑之简
作三军,假于公以济其私也。利于私,必损于公。公臣不能具三耦,是其验矣。故穆子对武子,有「政将及子,子必不堪」之说,其为公计如此。而武子不从,盟且诅者,盖要其后虽不堪,无易此制也。斯岂为公乎?
右襄公十一年作三军之简
召陵之师伐楚而得盟,齐桓之义也;萧鱼之师伐郑而得会,晋悼之略也。
齐桓始伯,天下莫强焉。齐衰而晋强,晋衰而楚强,楚衰而吴强,此春秋之势也。譬之人身,其皆出于血气者乎?故有时乎衰。秦在一隅,蓄鋭养精而不轻用,至战国而横行天下,盖若有血气而知保啬之道焉者,然亦非心志义理之强也,故其终也决裂而不可救。当秦之强,非能加于晋也,中国之能抗秦,赖有晋耳。晋不分,则秦不能以独雄。晋以羣才而强,其用物弘矣,故亦以羣才而衰,不知保啬者如是,况齐楚自耗以取灭亡者乎?燕终春秋不闻其强,其强其衰皆于战国见之。
已上并襄公十一年会于萧鱼之简。
非围台不可以兴师,非救台不可以请命,强臣擅国之情,于是乎着。
右襄公十二年季孙宿帅师救台之简。
礼,诸侯不敢祖天子,而鲁有文王之庙,何居?有功徳而王命立之也。非王命而自立,不可。郑祖厉王,亦犹鲁之祖文王也,皆非礼也。
右襄公十二年「吴子乘卒」之简祭。
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来云者,有事于我也。不书其事,事不外于逆也,故书遂。刘夏逆王后于齐,以过我,书过我而无事于我,故不书来。传称官师从单靖公而不书,说者谓得礼,故同行而不同书。然则得无失实乎?其诸从而不同行也?是故君子惟经之信也。
右襄公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之简。
春秋之国,之强者齐、晋、秦、楚,其次则鲁、卫、宋、郑。齐、晋、秦、楚皆尝霸矣,宋图霸而不成,鲁、卫、郑何独无图霸之心乎?国有人焉,知其力之不足也。且卫当齐、晋之冲,郑当晋、楚之冲,奔走服役,朝夕不暇,敢复图霸哉?鲁守礼义,仲尼所谓一变至道者也。《閟宫》之诗曰:「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则君臣之志可知矣。齐有太公之履,晋有文侯之钺,盖其所传者旧矣,故桓、文修之。
右襄公十五年晋侯周卒之简
湨梁之会,虽曰为讨邾、莒,以成父志,然父之丧纔三月耳,而是举非有尊王之义,何汲汲也?当是时,晋侯在丧,虽未讲于古礼,而谅闇之仪犹有存者,诸臣其将挟君以行已志之为快欤?不然,即君有命,亦可谏也。故书曰「大夫盟」,作《春秋》者其知之矣。
右襄公十六年《公会晋侯于湨梁》之简。
诸侯在而大夫盟,可以观大夫矣,可以观大夫则可以观诸侯,可以观诸侯则可以观天下矣。其盟也,以高厚歌诗不类,而诸侯之有异志也。其盟曰同讨不庭,诸侯事也,而盟大夫何也?下陵上替,于是乎极。
右襄公十六年戊寅大夫盟之简。
宋灾,故小事而
译这是成公十八年晋国弑杀其君州蒲的简文。
简端录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简端录卷九
(明)邵宝 撰
春秋【共一百六条】
郑伯髡顽被弑却未记载为弑,是顺从了赴告的说法。赴告说是因疟疾而死,那么凭什么知道他是被弑的呢?既然已经被弑了,谁能掩盖得住呢?虽然如此,传闻的话,不能加在策书的赴告之上,所以赴告说死也就说是死。那么讨伐贼人的道义在哪里呢?诸侯正在会盟,地点很近,时间紧迫,却不知贼人是谁,也无可奈何罢了。如果知道却不讨伐,那么尊奉霸主和会盟还有什么可贵呢?记载为死而不记载为弑,也是用来讽刺在会盟的诸侯。不记载为弑却实际是弑,像赵盾、许止这样的人怎么办?许止自我责备,赵盾也承受恶名,这与传闻的情况不同了。
这是襄公七年《郑伯髡顽赴会》的简文。
力量不敌却称会盟,这是晋侯的意图。晋侯不出国境而召见诸侯的大夫,来听取朝聘的礼仪,本来是为了自己方便。会盟因此得名,然而不知大体,在上位者失德,权力转移到下位者,由此萌生了天下的祸乱,晋国霸业的衰落,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郑伯在会盟中,为何说力量不敌?郑伯来是为了献捷,不是为了参加听朝聘的会盟。
这是襄公八年季孙宿在邢丘会晋侯的简文。
有记载爵位却加以贬斥的,贬斥没有比直呼其名更大的了。直呼其名,就不能不提及爵位,所以直呼其名是贬斥,提及爵位也是贬斥。
这是襄公九年楚子伐郑的简文
设置三军,是借公家之力来成就私欲。利于私欲,必定损害公家。公家的臣子不能凑齐三副车马,这就是验证。所以穆子对武子说:“政令将落到你身上,你一定承受不起”,他是这样为公家打算的。而武子不听从,盟誓且诅咒,大概是要求以后即使承受不起,也不要改变这个制度。这难道是出于公心吗?
这是襄公十一年设置三军的简文
召陵的军队讨伐楚国而达成盟约,这是齐桓公的道义;萧鱼的军队讨伐郑国而达成会盟,这是晋悼公的策略。
齐桓公刚开始称霸,天下没有比他更强的。齐国衰落而晋国强盛,晋国衰落而楚国强盛,楚国衰落而吴国强盛,这是春秋时期的形势。好比人的身体,都是出于血气吗?所以有时也会衰落。秦国偏居一隅,积蓄锐气保养精力而不轻易使用,到战国时期横行天下,大概是有血气而懂得保养节制之道的人,然而也不是心志义理的强盛,所以最终决裂而不可救药。当秦国强盛时,并不是能胜过晋国,中原能抵抗秦国,依靠的就是晋国。晋国不分裂,秦国就不能独自称雄。晋国凭借众多人才而强盛,其耗费物资很大,所以也凭借众多人才而衰落,不懂得保养节制的人是这样,何况齐国、楚国自我消耗以致灭亡的呢?燕国直到春秋结束都没听说强盛,它的强盛和衰落都在战国时期显现。
以上都是襄公十一年在萧鱼会盟的简文。
不围攻台地就不能兴师,不救援台地就不能请示命令,强势臣子专权的情状,在这里显露无遗。
这是襄公十二年季孙宿率军救援台地的简文。
礼制规定,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先,而鲁国有文王的庙,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有功德且受王命而立庙。没有王命而自立,是不可以的。郑国以厉王为祖先,也像鲁国以文王为祖先一样,都是不合礼制的。
这是襄公十二年“吴子乘去世”的简文祭祀。
公来了,于是从纪国迎回王后。说“来”,是因为有事情在我这里。不记载那件事,是因为那件事不外乎迎回王后,所以记载“遂”。刘夏从齐国迎回王后,经过我国,记载“过我”而没有在我这里办事,所以不记载“来”。传文称官师跟随单靖公而不记载,解说者认为符合礼制,所以同行却不同记载。那么难道没有失实吗?大概是跟随却不同行吧?因此君子只相信经文。
这是襄公十五年刘夏从齐国迎回王后的简文。
春秋时期的国家,强的是齐、晋、秦、楚,其次则是鲁、卫、宋、郑。齐、晋、秦、楚都曾称霸,宋国图谋称霸而未成,鲁、卫、郑为何唯独没有图谋称霸的心呢?国内有人,知道自己的力量不足。况且卫国处在齐、晋的要冲,郑国处在晋、楚的要冲,奔走服役,朝夕不暇,敢再图谋称霸吗?鲁国坚守礼义,是仲尼所说的“一变至道”的国家。《閟宫》的诗说:“居常与许,恢复周公的疆土。”那么君臣的志向就可以知道了。齐国有太公的履迹,晋国有文侯的钺,大概他们所传承的旧制很久了,所以桓公、文公加以修明。
这是襄公十五年晋侯周去世的简文
湨梁的会盟,虽然说是为了讨伐邾、莒,以完成父亲的遗志,然而父亲的丧期才三个月,这次举动并没有尊王的道义,为何如此急切呢?当时,晋侯在丧期,虽然没有讲究古礼,但居丧的礼仪还有留存,各位臣子是将挟持君主以实现自己的意志作为快乐吗?不然的话,即使君主有命令,也可以劝谏。所以记载说“大夫盟”,作《春秋》的人知道其中的深意了。
这是襄公十六年《公会晋侯于湨梁》的简文。
诸侯在场而大夫结盟,可以观察大夫了,可以观察大夫就可以观察诸侯,可以观察诸侯就可以观察天下了。他们结盟,是因为高厚歌诗不伦不类,而诸侯有异心。盟约说共同讨伐不朝觐的人,这是诸侯的事,而让大夫结盟为什么呢?下位者凌驾上位者,上位者衰微,在这里达到了极点。
这是襄公十六年戊寅日大夫结盟的简文。
宋国发生火灾,所以小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