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字卷之三(3/6)
[320]又项羽本纪:项王乃谓海春侯大司马曹咎等曰。——「海春侯」勋名,「大司马」官名,加于「曹咎」人名之先。
[321]汉赵充国传:今先零羌杨玉,此羌之首帅名王,将骑四千。——「首帅名王」官勋之名,附于「杨玉」本名之后。①[322]史李斯列传: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秦相文信侯」亦官勋之名,加「吕不韦」本名之先,而皆在偏次。
[323]史廉颇列传:秦之所恶,独畏马服君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马服君」勋名,加于「赵奢」本名之先,皆为偏次。又「子」者五伦之名,加于「赵括」本名之先。
[324]对:尝与其父奢言兵事。——「父」亦五伦之名,加于「奢」本名之先。
[325]汉黄霸传:侍中乐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亲,君何越职而举之?——此句加词,有「侍中」官名,「乐陵侯」勋名,「帷幄近臣」职名,「朕自所自亲」,「所」字加词,在氏族「高」姓之先后。又「之」字重指前名,亦加词也,详下。②[326]韩与郑相公书:孟之深友太子舍人樊宗师,比持服在东都,今已外除,经营孟家事,不啻如己。——「友」者,五伦之名,「太子舍人」官名,加于「樊宗师」本名之先。其官衔勋戚诸名概先置,而谓之加词者,盖以本名乃诸名所加之本也。否则以后之者为加词,亦无不可。
总之,诸名先后连置,而所指同者,则所次同,同则必有为之加词者矣。
○1杨云:此节马氏述加词,「首帅名王」明是作词用,表明杨玉之为何如人者,何乃以为加词耶?盖马氏谓凡官衔勋戚皆为加词,故致误认。
○2杨云:「帷幄近臣」明是表词,马氏以其与「侍中」「乐陵侯」相类,而不顾其组织不同,遂以为加词,一误也。「朕之所自亲」亦表词。马氏以「所」为加词,二误也。霸荐史高,「高」乃人名,马云‘氏族高姓’,三误也。「之」字代上名词之「高」,乃「举」之止词,既非加词,并非下文马氏所谓先置一句前之「之」字。马氏以为同次,四误也。
【3.4.3.2】二,凡诸词相加,所称虽同,而多后殊时者,亦曰加词。
[327]韩考功员外卢君墓铭:余之宗兄,故起居舍人君,以道德文学伏一世。——「故起居舍人」,①明其前为舍人也,今与「宗兄」同次,亦曰加词。
[328]史汲郑列传: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此以「死」「生」两动迈同指一人所历之境,「贫」「富」「贵」「贱」四静字亦然。②[329]韩河南府同官记:于泛水主簿,则得故相国太子宾客荥阳郑公。——故、今两官名,同指一人。
○1应为「故起居舍人君」。
○2按句意,「死」与「生」,「贫」与「富」,「贵」与「贱」,皆分指两方,此云‘同指一人所历之境’,误。
【3.4.3.3】三,约指、逐指代字,加于名、代诸字之后,以为总括之辞者,曰加词。①[330]史项羽本纪: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皆」约指代字,总结「若属」所指诸人,皆与同次。
[331]汉朱云传:所过皆敬事焉。——「皆」者,重指所过之处也。
[332]史张陈列传:秋亳皆高祖力也。——「皆」指「秋亳」所表诸事也。
[333]汉赵广汉传:其后强宗大族,家家结为仇雠。——「家家」犹逐指代字,分指「强宗大族」也。
[334]又司马迁传: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俱」字约指以上两人也。
[335]庄齐物论: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俱」字并指以上人、己诸称也。
[336]赵策: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各」者,分指二子。
此节可与逐指、约指诸节参观。②①「皆」「俱」「各」等字不应归入代字,自不必认为加词。
②此指【2.5.1】【2.5.3】两节。
【3.4.3.4】四,凡先提一事而后分陈者,亦曰加词。
[337]左昭四:晋有三不治:国险而多马,齐楚多难,其何敌之有?——「三不殆」总提,「国险」「多马」「多难」加词,历数其「三不殆」也。
[338]论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文行忠信」,历数「四教」也。
[339]又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①[340]又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②[341]又: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此类也。
[342]史高帝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杀人者死」至「抵罪」,乃历数「三章」也。
[343]又商君列传: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同上。
[344]又李将军列传:其治。米盐大小事,皆关其手。③——先言「其治」,下叙所治之事。
[345]又叔孙通列传:仪,先平明谒者治礼……云云。——至「以次奉贺」,皆历数早朝之仪,而「仪」字先提。
[346]汉司马迁传: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所叙「上之……」「次之……」「外之……」「下之……」,四者之「不能」,皆所以「自惟」之事。④[347]韩论小功不税书:小功服最多: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尊则外祖父母,常服则从祖祖父母。——「最多」后,皆历数「小功之服」也。
[348]又韦公墓志铭: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号私觌官。——「故事」总提,以下叙明其事也。
①「德行」,是指方面,意即「在德行方面……」,与「颜渊、闵子骞」非同次。
②「怪、力、乱、神」是「不语」的止词,非同次。
○3章云:李广传无此语。
○4「上之……」「次之……」等是「自惟」的止词(宾次),与「自惟」非同次。
【3.4.3.5】五,起词、止词后,凡系读以为解者,亦曰加词。
[349]史河渠书: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佗小渠」,句之起词,「披山通道者」,所以解「佗小渠」也。
[350]韩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古之圣人」,起词,「其出人也远矣」,续加之读也。
[351]楚策:于是使吏尽灭春申君之家。而李园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为楚幽王也。——「李园女弟」,读之起词,「初幸春申君有身……」,续加之读也。
[352]庄天运: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彼」起词,「人之所引」,加读也。
[353]左襄十四: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南鄙之田」,止词也,续加两读以解之。①[354]史曹相国世家: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郡国吏」,「择」之止词,后加读以解之。
若此之数,不可胜道,参观接读代字,可加详焉。
①[352]「人之所引」是「彼」的表词,非加词。[353]「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是「南鄙之田」的表词,非加词。
【3.4.3.6】六,凡动字、名字历陈所事,后续代字以为总结者亦曰加词。
[355]庄大宗师: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此谓坐忘。——「堕」「黜」「离」「去」诸动字但言事,「此」代字也,统指以前四项,而为句之起词。
[356]汉鼌错传:丈五之沟,渐车之水,山林积石,经川丘阜,*木所在,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二不当一。——后言「弓弩」「长戟」「矛铤」诸地,句法相同。「此」字总指上文。
[357]汉刘歆传: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此」字重指上文。
[358]汉贾谊传:礼义廉耻,是谓四维。——「是」字总指四名。
【3.4.4】又或句中止词先置句首,而于动字后以「之」字重指者,亦可附于同次之列。以两者所指一事,又同一次也。
[359]左僖二十八:险阻艰难,备尝之矣。——「之」指词,重指「险阻艰难」也。名手「险阻艰难」既为止词而置先句首者此也。下文同。
[360]又: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之」与上同。
[361]论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之」指「诗三百」也。
[362]又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之」指「圣人」。
[363]燕策: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之」指「死马」。
[364]史汲郑传:大将军青侍中,上踞厕而视之。——「之」指「侍中」①。
[365]韩送陈秀才彤序:颍川陈彤,始吾见之杨湖南门下。——「之」指「陈彤」。
[366]韩重修滕王阁记:其江山之好,登望之乐,虽老矣,如获从公游,尚能为公赋之。——「之」指句首「江山之好」与「登望之乐」也。
[367]史管晏列传: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之」指「管仲」。
【3.4.5】由是,凡句中主次或偏次先置句首,而后以「其」字重指者,亦此例也。
[368]史老庄列传: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三「其」字皆为主次,问指「鸟」「病」「兽」三名字也。
[369]韩获麟解:角者,吾知其为牛;鬣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②——同上。
[370]庄骈拇:故此数子,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此数子」者,空置句首,不属下文,「其」字在主次重指之。
[371]孟滕下: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梓匠轮舆」空寄句首,与下文无涉,「其」字偏次重指之。
[372]论雍也:回也,其心三月不远仁。——同上。
[373]韩送杨少尹序:今杨与二疏,其意岂异也!——「其」字同上。
[374]史冯唐列传:冯唐者,其大父赵人,父徙代,汉兴,徙安陵。——「其」字偏次,重指「冯唐」也。
后论句法加详。
○1杨云:「大将军青侍中」谓卫青侍于宫廷也,「之」字即指「卫青」言。马氏盖误认「侍中」为官名。
○2[369]原引述不全,今补。
【3.4.6】更有名、代等字连书而意平列者,概用「与」「及」「以及」为连及之辞,今附记于此,以平列名、代诸字,所指或异,而所次尽同也。①[375]论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利」「命」「仁」三事平列,皆同为「言」之宾次,而以「与」字连之。
[376]庄齐物论: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我」「若」两字,代字也,「人」名也,今以「与」字连之。
[377]韩原道: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仁」「义」「道」「德」连书,间以「与」字。
[378]庄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与」字以连「蜩」「鸠」两鸟。②[379]论公冶: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性」「天道」两名也,「与」以连之。
[380]汉刑法志: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与」字以连诸色人也。
[381]左隐元:生庄公及公叔段。——「及」字连两本名。
[382]史酷吏列传: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及」字所以连「鼠」「肉」也。
[383]又: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调护之尤厚。——「及」字以连「故人子弟」与「贫昆弟」也。
[384]史大宛列传:骞因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寘扞罙及诸旁国。——「及」字以连「诸旁国」与以上平列之国名也。
[385]汉赵充国传: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及」字以连「故田」与「公田」也。
[386]史平原君列传:平原君相赵惠文王及孝成王。——「及」字以连所相之两王也。③[387]汉霍光传:显及禹山云自路日侵削。——「及」字以连母子也。
[388]史项羽本纪: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出人」「非常」作两名用,「与」以连之,犹云「备他盗出入之路与非常之事」也。
[389]史老庄列传: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与」字以连「骄气」「多欲」也,下「与」字以连「态色」「淫志」也。④[390]史项羽本纪: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常为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两「及」字皆以连诸名也。
[391]左文三: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及」字以连两地名也。
由是观之,凡记事之文,概以「及」为连,故左传、史、汉辄用之;而论事之文,概用「与」字。
[392]韩论小功不税书: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两「与」字,递连诸色「下殇」也。
[393]汉赵充国传: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士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三色人名字稍长,则参用「与」「及」两字以连之。
[394]韩孔公墓志铭:亲戚之不仕与倦而归者,不在东阡在北陌,可杖履来往也。——「与」字以连两读也。
[395]又送温处士序: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司之执事与吾辈二县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不明,奚所谘而处焉?——三色人名字稍长,则参用「以及」「与」字为连也。
[396]又毛颖传: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及至浮图老子外国之说,皆所详悉。——凡历数诸项,则用「以及」「及至」为连,亦无不可。
古籍中「若」「如」两字,间代「与」字以连诸名者,然非其常。「以」字之代「与」字也仅矣。⑤[397]左成十六:我若羣臣辑睦以事君,多矣。——犹云「我与羣臣」也。
[398]汉儒林传: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蓺,辄罢之。——「若」犹「与」也。⑥[399]韩赠张童子序:然后升于州若府。——言「州与府」也。
[400]左襄十三:请为灵若厉。——言「灵与厉」也。
[401]仪礼乡飮酒礼:公如大夫入。——言「公与大夫」也。
[402]论先进: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言「与五六十」也。
[403]史虞卿传:赵王与楼缓计之曰:‘予秦地何如毋予?孰吉?’——言「予与毋予」也。
[404]左昭廿五:凡有季氏与无,于我孰利?——此「与」字以连「有」「无」季氏之两事也。
[405]孟公下:得之为有财。——「为」亦解作「与」字。
[406]韩送杨少尹序:道旁观者,亦有叹息知其为贤以否。——「以否」者,犹云「与否」也。
○1这种名、代等字连书而意平列者,所指非一,不合【3.4】节「同次」定义,不应列入同次。马氏所以列入同次,是因为‘平列名、代诸字,所指或异,而所次尽同也’,即这些并列成分处于「同」一个「次」。但这种同次的概念与原来同次的概念完全是两回事。
○2章云:「蜩」乃虫名,非鸟也。「两鸟」字可删。
○3原作‘「及」字以言所相之两王也’,今将「言」改作「连」。
○4‘下「与」字……也’一句原无,今补。
○5【7.3.11】节有若干同类用例。
○6杨云:「若」字「如」字皆「或」字之义。汉书高纪注云:‘「若」,「或」也。’礼记文王世子疏云:‘「若」,是不定之辞。’此诸例及下引论语‘如五六十’之例,皆是「或」义,不当径释为「与」。「与」当于英文之and,「或」当于英文之or,「与」表连及,「若」表选择,意义大不同也。 今案:「和」类连词与「或」类连词讲法不同,但不日所有用例都有实质性区别。
静字三之五静字总论【4.1】静字,所以肖事物之形者。
形者,附事物而生。左传僖公十五年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是故静字统分两门:曰象静,曰滋静。象静者,以言事物之如何也;滋静者,以言事物之几何也。曰如何,曰几何,皆形之显著者也。象静之字至多,义详于前,兹不复载。
【4.1.1】更有以公名、本名、代字、动字、状字用如静字者。①夫字无定类,是惟作文者有以驱遣之耳。以他类之字用如静字者,如:
「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王」「臣」二字本公名也,今先于其它公名,则用如静字矣。
又「齐桓」「晋文」「尧服」「舜言」之属,「齐」「晋」「尧」「舜」皆本名,今则用如静字。
「吾国」「吾家」「其言」「其行」诸语,「吾」「其」二字,皆代字也,今则用如静字。
「饥色」「饿莩」诸语,「饥」「饿」本动字也,今则用如静字。
至[1]庄子逍遥游云:腹犹果然。——「果然」本状字也,今为表语,②用如静字。
而史籍内「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区区之薛」等词,凡重言皆状字也,今则用如静字。遍阅古籍,其以他类之字用作静字者,所在皆有,故略举一二以示隅耳。
○1从本节到【4.2.7】节,「静字」主要指「象静」。又:马氏这里把作为句子成分的修饰语和为字类的静字混为一谈了。
○2「语」,疑为「词」字之误。
【4.1.2】静字有两字同义者,如:
公忠 贤良 端庄 圣明 优游 从容 空疏辛勤 雍熙 浑穆 慷慨 旷远 倜傥 偃蹇狠愎 奇特 豪逸 奢靡 跅弛 骄吝 精微有两字对待者,随所用为类耳,如:
穷通 安危 昏明 贤奸 公私 从横 荣枯精粗 高下 方圆 姸媸 曲直 清浊 强弱厚薄 长短 眞伪 优劣 通啬象静【4.2】静字诸用。
【4.2.1】静字先乎名者常也。单字先者,概不加「之」字为衬。孟子有「孝子」「慈孙」「孤臣」「孽子」「广土」「众民」「令闻」「令誉」等语,皆单静字各先于所附之名。
[2]庄子田子方:当是时,犹象人也。——「象」静字,先乎「人」以明与「人」同「象」耳。
[3]史匈奴列传:朕追念前事,薄物细故。——「前」「薄」与「细」皆静字也,而先于名。
[4]汉李广传: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①——「故」「今」静字也,而先乎「将军」,又「将军」名非单字,而单静字先之,无加也。
[5]史刺客列传:于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
[6]又:皆白衣冠以送之。——「利」「白」两静字皆单字也,先于双字之名,无加。无加者,即不加「之」字为衬也。
[7]孟梁下:今之乐,犹古之乐也。——「今」「古」单静字,先于「乐」而加「之」字为衬,非常例也。
[8]汉循吏传: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良」静字,先于三字之名,亦无加也。
[9]史项羽本纪: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大」「小」「细」单静字,皆各先于所附之名。
[10]汉东方朔传:弃成功,就败事。
[11]又:逆盛意,犯隆指。——「成」「败」「盛」「隆」皆单静字,而各先于所附之名,无加。
偶者亦先焉,惟衬以「之」字,若偏次然;不衬者仅耳。
[12]庄胠箧: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惴耎」「肖翘」,皆偶静字也,先附于名,间以「之」字,以便口诵也。
[13]史始皇本纪: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膏腴」「要害」,亦偶静字也,同上。
[14]史淮阴侯列传:今将军欲举倦罢之兵,顿之燕坚城之下。——「倦罢」偶静字。
[15]齐策:今君有区区之薛。
[16]又:无纤介之祸者。——「区区」「纤介」同上。
[17]韩荆潭唱和诗序:夫和平之音淡薄,愁苦之音要妙,欢愉之音难工,而穷苦之音易好也。——四「音」之先,各附偶静字,皆间「之」字。
[18]韩上于相公书:合下负超卓之奇材,蓄雄刚之俊德。——「起卓」「雄刚」偶静字也,「奇材」「俊德」偶名也,两相附焉,亦参「之」之字以为别。
[19]汉王吉传:数以耎脆之玉体,犯勤劳之烦毒,非所以全寿命之宗也。——与上同。
[20]史封禅书: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更来言神事矣。——「怪迂」「方士」,一静一名,皆偶也,而参以「之」字。
[21]史周昌列传:陛下独宜为赵置贵强相及吕后太子羣臣素所敬惮乃可。——「贵强」偶静字,附于「相」字单名,不衬「之」字,词气更劲。
[22]韩上郑相公启:伏念曾无丝毫事,为报答效。
[23]又:愈无适时才用,渐不喜为吏,得一事为名,可自罢去,不啻如弃涕唾,无一分顾藉心。顾失大君子纤芥意,如丘山重。——「顾藉」与「纤芥」皆偶静字,附于单名而不衬「之」字亦可。
静字同义而蝉联至四字六字先附于名者,亦惟一衬「之」字而已。
[24]庄大宗师:夫尧既已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汝将何以游乎遥荡恣睢转徙之途乎?——「遥荡」等六字同义,附于「途」字,参「之」字为衬。
[25]史封禅书: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怪迂阿谀苟合」,皆静字也,附于「徒」字,惟衬「之」字而已。
[26]韩上宰相书:枯槁沈溺魁闳宽通之士,必且洋洋焉动其心,峩焉缨其冠,于于焉而来矣。——八静字皆附一名,「之」字间矣。
[27]又:居穷守约,亦时有感激怨怼奇怪之辞,以求知于天下。——「感激」等六字同上。
对待静字,如附单字之名,率参「之」字:附于双字之名,概无参焉。有两三静字类别而同附一名者亦然。其先后则以其义为差。
[28]汉贾山传:秦地之固,大小之埶,轻重之权,其与一家之富,一夫之强,胡可胜计也?——「大小」「轻重」,对待之静字也,附于单字之名,故加「之」字以四焉。
[29]史萧相国世家: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多少」「强弱」同上。
[30]左庄十: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小大」同上。
[31]史匈奴列传: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对待静字,附于双名,不参「之」字。
[32]韩权公墓碑铭:考定新旧令式为三十篇。—「新旧」对待静字,附于双名,不参「之」字。
[33]又送张道士序:张道士,嵩高之隐者,通古今学,有文武长材。——「古今」「文武」皆对待字,一附单名,一附双名,皆无「之」字者,两句平列,故一之也。
[34]史叔孙通传:专言诸故羣盗壮士进之。——「诸」「故」「羣」三静字,其类不同。「诸」者,代字而同如静字者;「故」「羣」者,象静字也,今附于「盗」而不参「之」字。其先后率以其义为断。
[35]左僖九: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是」「藐「诸」皆可视同静字,附于「孤」字单名,而无「之」字为间。
[36]诗经召南驺虞:彼茁者葭。
[37]左传桓公六年:嘉栗旨酒。——皆此类也。
[38]史留侯世家:今诸将皆陛下故等夷。——「故」「等」「夷」三静字义别,单用而为表语者。②凡单静字同附一名,则以意之所重轻者为先后焉。
①[4]原书分为两例,今引全文作一例。
②「表语」疑为「表词」之误。杨云:「故」固是静字,「等夷」则是名词,犹今言「同等人物」,非复静字矣。
【4.2.2】静字单用如名者,前文必有名以先焉。
[39]孟梁上:以小易大,彼恶知之?——「小」「大」两静字,今单用如名,以前文有「牛」「羊」两名在先,故知「小」「大」所指之为何。
[40]又: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一」「八」两静字,今单用如名,以前文有「楚」「邹」二国相比之说先焉,故知「一」「八」所附之为何。
[41]论先进: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诸滋静字单用者,蒙上文「邦」字而言也。
[42]史淮阴侯列传:故善用兵者,不以短击长,而以长击短。——「长」「短」静字单用,承上文「兵」字而言。
[43]史萧相国世家: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以五」者,「以五钱」也。
[44]韩论盐法状:臣今通计所在百姓,贫多富少。—「贫」「富」单用,承上文「百姓」而言。
[45]又行难:齐也晋也,且有二与七十。——「二」与「七十」,指上文所引之人也。
[46]孟离下: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贤」「不肖」单用,蒙虫文「父兄」而言。
[47]又告上: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小」「大」「贵」「贱」单用,皆蒙「体」字。
[48]左昭二十: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静字二十单用,皆承上文「声」字。
[49]孟梁下: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老」「弱」两静字,单用,蒙上「民」字。
[50]史李斯列传: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可」「否」「曲」「直」皆静字,单用,蒙上「人」字。
[51]又淮阴侯列传:大王自料勇悍仁强,孰与项王?——「勇」「悍」「仁」「强」静字,独用,贴「自」字。
[52]又屈原列传: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愚」「智」「贤」「不肖」贴「人君」。
[53]又韩潮州谢表:子养亿兆人庶,无有亲疏远迩。——「亲」「疏」「远」「迩」贴「人庶」。
[54]左僖二十八:及其玄孙,无有老幼。——「老」「幼」两字同上。
[55]庄人间世:凡事若小若大,寡不道以欢成。——「小」「大」「不道」皆静字,单用,上贴「事」字。
[56]韩窦公墓志铭:六府从事几且百人,有愿奸易险贤不肖不同,公一接以和与信,卒莫与公有怨嫌者。——「愿」「奸」「易」「险」等皆静字,上则「人」字。
凡「无」「有」两字后,承以对待静字,所以分别上文所名之人、物。此种句法,最为习见。
[57]史李将军列传:百姓闻之,知与不知,无老壮皆为垂弟。——「老」「壮」两字同上。
无先焉而静字单用者,则所指人、物,必其显然易知者也。
[58]易谦: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59]又:君子以衰多益寡,称物平施。——「盈」「谦」静字,用各不同,并无前文以先焉,然用以各指其义,则甚明也。——「多」「寡」两字亦然。
[60]左宣十二: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经也。——「可」「难」「弱」「昧」,皆静字单用,而上无所承,然皆明知所指之为何也。
[61]荀子议兵: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远」「迩」静字,指远迩之人也,前文并无「人」字。
[62]史冯唐列传:赏赐决于外,不从中扰也。——「中」「外」静字,皆知「中」指「朝中」,「外」指「边将」也。
[63]汉尹翁归传:缓于小弱,急于豪强。——「小弱」「豪强」诸静字,指如斯之人也。
[64]又贾谊传: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如静字单用,皆无前文为先焉,然无不知所指为如斯之人也。
[65]后汉宦者传:故中外服从,上下屛气。——「中」「外」「上」「下」诸静字,虽无前文,而所指为何,则显然共知者也。
【4.2.3】前文名字不一其类,后用静字为别者,则殿以「者」字,代指其名也。若约数,则名字先置以为母,静字后置以为子,殿以「者」字,亦以代名也。母子间概参「之」字,其不参者,避重也。前文无名而突用静字以「者」字为殿者,则其静字必习用者也。
代指前文之名。
[66]史功臣侯年表序: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小者」犹云「小侯」也,「者」殿「小」字,以代上文「侯」字耳。
[67]汉沟洫志:今堤防,陿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陿」「远」二静字,所以言上文「堤防」之各别也,皆殿「者」字者,正以代「堤防」也。
[68]韩顺宗实录:峘得晏之举,分阙,必择其善者与晏,而以恶者与炎。——「善」「恶」者,「阙」之分别也。
[69]汉贾谊传:然尚有可诿者曰疏,臣请试言其亲者。
[70]又:故疏者必危,亲者必乱,已然之效也。——「疏」「亲」二静字,所以分贴前文所封之王侯也,「者」字殿之,以指「王侯」。
[71]左宣十二:子姑整军而经武乎,犹有弱而昧者,何必楚?——「弱」「昧」两静字,承上文而言,「者」字所以指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