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字卷之八(3/6)
故[338]韩文读荀子云:其存而醇者,孟轲氏而止耳,扬雄氏而止耳。
[339]汉书儒林传云:至获麟而止。——两引「而止」,与「而已」同解。
[340]韩文上宰相书云:今若闻有以书进宰相而求仕者,而宰相不辱焉而荐之天子,而爵命之,而布其书于四方,枯槁沈溺魁闳宽通之士,必且洋洋焉动其心,峨峨焉缨其冠,于于焉而来矣。①此所谓劝赏不必遍加乎天下,而天下从焉者也。因人之所欲而遂推之之谓者也。——此段八用「而」字,皆此例也。故「而」字之用最广者在此,「而」字之所以为承接连字者亦在此。
①「于于焉而来」之「而」,与【8.2.1.3】节[151]例之「欣欣然而乐」与[157]例之「促促然而争」等之「而」的用法相同,是作为状字与动字之过递者,与他例不同。
【8.2.2.4】四,凡上下截有言时者,则以「而」字连之,以记其时之同异。
凡两事并论,以其时相较,则有同时异时之判。及时者,状以「方」「适」等字;异时者,则状以「后」「先」等字,而不状者为常。盖连以「而」之,其上下截两时之较,有判别然者。
[341]论语阳货云: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犹云「而后往拜之」也。
[342]又为政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犹云「而始志于学」也,「三十而始立」也。
[343]孟子离娄下云:王者之迹熄而诗亡。——犹云「而诗始亡」也。
[344]又万章下云:尧老而舜摄也。
[345]春秋定十五年云:丁巳,葬我君定公,而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346]孟子告子上云:吾退而寒之者至矣。——犹云「而寒之者即至矣。」
[347]左传僖二十三年云: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犹云「又如是而后嫁」也。
[348]又僖二十六年云: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犹云「而即弃命废职」也。
[349]又襄二十三年云:许诺,伏之而觞曲沃人。——犹云「在乃觞曲沃人」也。
[350]又隐元年云: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犹云「而即有文」也。
[351]史记大宛列传云:是岁太初元年也,而关东蝗大起,蜚西至敦煌。——犹云「而关东蝗适大起」也。
[352]又刺客列传云:立起如韩之市,而死者果政也。——犹云「而适见死者果政也。」
[353]又云: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犹云「而匕首即见」也。
至[354]又平准书云:是固前而欲输其家半助边。
[355]又管晏列传云: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
[356]又云:既在归,其妻请去。
[357]公羊襄二十九云: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
[358]汉书贾谊传云:今而有过。
[359]又云: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
[360]燕策云:寡人岂敢一日而忘将军之功哉!——所谓「前」「已」「既」「迮」「今」与「今日」「明日」诸字,皆言时也,已详本篇。
[361]史记陆贾传云:陆生往请,直入坐,而陈丞相方深念不时见陆生。
[362]韩文上宰相书云:而方闻国家之仕进者,必举于州县。
[363]史记自序云: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而子迁适使反,见父于河洛之间。——「而」字后状以「方」「适」等字,书不概见。
状以「后」字者,则不胜书矣。
[364]礼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
[365]又云:物格而后知至。——两皆排句迭用「而后」者。
[366]左传僖二十八年云: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
[367]又二十七年云:民听不惑而后用之。
[368]史记淮阴侯列传云: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盖「而后」两字,不惟纪时也,凡言因果,言次第者胥用焉。
总观所引,上下截之变,尽于是矣。「而」字之用,盖未有外乎是者。经史中遇「在字有作别解者,则解经家一家言也,要未可据为定论,故不具论。
○1这里所说「转词」,应作「捩转之辞」解,与作为句子成分之「转词」不同。
承接连字八之三【8.2.3】承接连字最习用者,「而」字而外,则惟则字。「则」字乃直承顺接之辞与上文影响相随,口吻甚紧。而为用有三,一以上下文为别。
【8.2.3.1】一,凡上下文事有相感者,「则」字承之,即为言效之词。
[369]礼大学: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财」之「聚」「散」与「民」之「散」「聚」,两相感者也,「则」字承之,以言其效。
[370]又: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此亦感应之事,「则」字指其效而复助以「矣」字者,所以必其效也。
[371]孟公上:仁则荣,不仁则辱。
[372]又: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
[373]左庄二十八: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场无主,则启戎心。
[374]又文七: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
[375]又襄二十四: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376]史李斯列传: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377]史始皇本纪:即四海之内,皆讙然各自安乐其处,唯恐有变,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而暴乱之姧止矣。
[378]赵策:大王与秦,则秦必弱韩魏;与齐,则齐必弱楚魏。魏弱,则割河外,韩弱,则效宜阳。宜阳效,则上郡绝,河外割,则道不通。楚弱,则无援。此三策者,不可不熟计也。夫秦下轵道,则南阳动,劫韩包周,则赵自销铄,据卫取淇,则齐必入朝。秦欲已得行于山东,则必举甲而向赵。秦甲涉河踰漳,据番吾,则兵必战于邯郸之下矣。此臣之所以为大王患也。
[379]史李斯列传: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得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之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责设,则所欲无不得矣。
[380]庄胠箧: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钩铒罔*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罝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
[381]又庚桑楚:夫函车之兽,介而离山,则不免于罔*之患;呑舟之鱼,砀而失水,则蚁能苦之。
[382]又外物:木与木相摩则然,金与火相守则流。
[383]史大宛列传:且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天子欣然以骞言为然。
[384]韩与孟尚书书:然向无孟氏,则皆服左袵而言侏离矣。——所引诸句,长短不同者,所以尽其句法之变也。「则」字后则皆以言上下文相感之效。至句尾助字,不用则已,用则概皆「矣」字。
【8.2.3.2】二,凡上下文事有相因者,「则」字承之,即为继事之词。
[385]论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入孝」「出弟」与「以余力学文」,皆相因之事,「则」字承之,所以明其后之继乎先也。
[386]又:过则勿惮改。
[387]又雍也: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388]又述而:子行三军,则谁与?
[389]孟滕下:大夫有赐于士,不得受于其家,则往拜其门。
[390]又离下: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
[391]又梁下: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
[392]又离下: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
[393]又尽下:说大人,则藐之。
[394]左文七:出朝则抱以适赵氏。
[395]又成二: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396]周语: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
[397]庄人间世:上征武士,则支离攘臂而游于其间;上有大役,则支离以有常疾不受功,上与病者粟,则受三钟与十东薪。
[398]赵策:君其与二君约,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
[399]又:秦攻韩魏,则楚绝其后,齐出锐师以佐之,赵涉河漳,燕守云中。秦攻齐,则楚绝其后,韩守成皋,魏塞午道,赵涉河澶博关,燕出锐师以佐之。秦攻燕,则赵守常山,楚军武关,齐涉渤海,韩魏出锐师以佐之。秦攻赵,则韩军宜阳,楚军武关,魏军河外,齐涉渤海,燕出锐师以佐之。诸侯有先背约者,五国共伐之。
[400]史商君列传: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①[401]汉路温舒传:故囚人不胜痛,则节辞以视之。吏治者也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炼而周内之。
[402]史信陵君列传:如姬必许诺,则得虎符,夺晋鄙军,北救赵在西却秦,此五霸之伐也。
[403]又项羽本纪:谨守成皋,则汉欲挑战,慎勿与战。
[404]韩后上宰相书: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405]又与陆员外书:凡此四子,皆可以当执事首荐而极论者。主司疑焉,则以辨之;问焉,则以告之;未知焉,得殷勤而语之,期乎有成而后止可也。——所引各节,其上下文无相感之效,而有相因之序,「则」字承之,所以明先后事之有以相继也。
若两事相遭,绝无相涉之情者,「则」字承之,以记其时,亦此例也。
[406]孟滕下: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仲子之归与其馈生鹅者,两不相涉也。而仲子「归」时,适与「馈鹅」之事相值,故「则」字承之,所以记其相遭之时也。
[407]又尽下: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从逐虎。——「则之野」者,「适之野」也。
[408]论微子:至则行矣。
[409]左僖三十三:郑穆公使视客馆,则东载厉兵秣马矣。
[410]又:及诸河,则在舟中矣。
[411]又襄二十三:范鞅逆魏舒,则成列既乘,将逆栾氏矣。
[412]又定十一:吾*固而授之末,则**也。
[413]史自序:年十岁,则诵古文。
[414]又淮阴侯列传:信所出奇兵二千骑,共候赵空壁逐利,则驰入赵壁,皆拔赵旗,立汉赤帜二千。
[415]又廉颇列传:三十日不还,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
[416]汉赵充国传:先诛先零已,则*开之属不烦兵而复矣。
[417]史项羽本纪:项王则夜起飮帐中。②[418]又虞卿列传:赵王曰:‘善。’则使虞卿东见齐王,与之谋秦。
[419]公宣六: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其堂,则无人焉。
[420]韩新修滕王阁记:愈少时,则闻江南多临观之美。——所引「则」字,各记两事相遭之际,而其事则本无相关之情者也。
○1[404]「则」字前借用上句「将欲延年益寿」,不重复。
○2[417]引述不全,看不出上下文事有相因。全文为:‘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王则夜起,飮帐中。’【8.2.3.3】三,凡上下文事有异同者,「则」字承之,即为直决之词。事之所谓异同者有三:
(一)其事本要同也,或本相异也,「则」字承之,所以决其为是为非,故「则」字之后,即为表词。
[421]孟尽下: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道」之为「高」为「美」,固不待人言而已然,今以「则」字承之,此公孙丑之所为赞叹也。
[422]孟离下:其妻问所与飮食者,则尽富贵也。——「则」字以承所问,决「所与飮食者」之皆为「富贵」也。
[423]论宪问: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
[424]又公治: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425]孟滕上:滕君则诚贤君也。
[426]左隐四: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
[427]又襄二十六: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
[428]又成二: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
[429]榖隐元: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
[430]庄齐物论: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
[431]又: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
[432]又至乐:种有几,得水则为*,得水土之际则为鼃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
[433]又田子方: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四肢百体将为尘垢,而死生终始将为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
[434]公庄十三: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
[435]又僖十六: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436]又宣二: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
[437]榖僖二: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
[438]齐语:若必治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
[439]吴语:臣观吴王之色,类有大忧。小则嬖妾嫡子死,不则国有大难,大则越入吴。将毒,不可与战,主其许之先,无以待危。
[440]赵策:其坚则箘簬之劲不能过也。
[441]又:若乃梁,则吾乃梁人也。
[442]秦策:得寸则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也。
[443]史自序: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
[444]汉扬雄传:故有造萧何律于唐虞之世,则誖矣;有作叔孙通仪于夏殷之时,则惑矣;有建娄敬之策于成周之世,则缪矣;有谈范蔡之说于金张许史之间,则狂矣。
[445]史匈奴传赞:孔氏着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
[446]韩伯夷颂:若至于举世非之,力行而不惑者,则千百年乃一人而已耳。
[447]又争臣论:问其官,则曰谏议也;问其禄,则曰下大夫之秩也;问其政,则曰我不知也。
[448]又:若书所谓,则大臣宰相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
[449]又答冯宿书:此岂徒足致谤而已,不戳于人则幸也。
[450]又答李秀才书:见元宾之所与者,则如元宾焉。——诸引「则」字后皆为表词,①所以决事之同异也。
又有上下文事本相同,而详略攸分者,「则」字承之,所以实指其详也。②[451]史大宛列传:其北则康居,西则大月氏,西南则大夏,东北则乌孙,东则扞罙于寘。——「康居」居「北」,故「北」与「康居」本相同也。惟「北」言相间,而「康居」指其名,此详略攸分也。「则」字承之,指其详也。余同。
[452]汉儒林传: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燕则韩太傅。言礼,则鲁高堂生。言春秋,于齐曰胡母生,于赵则董仲舒。
[453]又:于是叙书则断尧典,称乐则法韶舞,论诗则首周南。
[454]又公孙弘传: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儿宽,笃行则石建石庆。
[455]史匈奴列传: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鋋。
[456]孟离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
[457]韩许国公神道碑:汴之南则蔡,北则郓。
[458]又停举选状:一则远近惊惶,二则人士失业。
[459]论里仁: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所引皆如前。
(二)事有对待而见为异同者,「则」字承之,乃以决其为异为同也。
[460]孟告上: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心不若人,其为恶更甚于指,乃一恶一不恶,而见为同异焉,承以「则」字,所以决其非也。
[461]孟万上:万章曰:‘庶人,召之役,则往役;君欲见之,召之则不往见之,何也?’[462]又:为其多闻也,则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为其贤也,则吾未闻欲见贤而召之也。
[463]又: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奚可以与我友?’[464]又公下:所以为蚳鼃,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465]又滕上: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榖多寡同,则贾相若;履大小同,则贾相若。
[466]又滕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
[467]庄骈拇: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
[468]赵策:来年秦复求割地,王将予之乎?不与,则是弃前贵而挑秦祸也;与之,则无地而给之。
[469]汉冯奉世传:臣愚以为比罪则郅支薄,量敌则莎车众,用师则奉世寡,计胜则奉世为功于边境安,虑败则延寿为祸于国家深,其违命而擅生事同。延寿割地封,而奉世独不录。
[470]又陈汤传:故言威武勤劳,则大于方叔吉甫;列功覆过,则优于齐桓贰师;近事之功,则高于安远长罗。而大功未着,小恶数布,臣窃痛之。
[471]秦策:居彼人之所,则欲其许我也;今为我妻,则欲其为我詈人也。
[472]韩上崔虞部书:欲事干谒,则患不能小书,困于投刺;欲学为佞,则患言讷词直,卒事不成。
[473]又复雠状:盖以为不许复雠,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生之训;许复雠,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
[474]又天旱人饥状:急之则得少而人伤,缓之则事存而利远。——凡此所引,皆互相比拟而有又待之情。承以「则」字,所以决其有异也。
惟以上所引,皆两相对比者,各以「则」字决之。其上下文有对待之意而无相比之式者,则惟一用「则」字,以决其不同而已。且「则」字之前,习冠以「若」「至」等字为转者。
[475]孟公上:昔者窃闻之,子夏子游子张,皆有圣人之一体。冉牛*子颜渊则具体而微。——「子夏」「冉牛」两等,皆圣人之徒者同也,而一则得其一体,一则具体而微,此不同也。然句法不对,故于第二句始用「则」字,以决其不同而已。
[475]孟梁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治国家」与「雕玉」相比,句法各异,故下句冠以「至于」两字以为转。
又承以「则」字,反决其不同口气。
至[477]孟子公孙丑上云:乃所愿,则学孔子也。
[478]又滕文公上: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
[479]又告子上: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
[480]又梁惠王上: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
[481]又滕文公上:若夫成功,则天也。——等句,皆与前引同一义例也。
更有「则」字后止词、转词等字适与上文对比者,往往提置「则」字之先,而其后止词以代字重指与否,概以坐动之有无弗辞为定。
[482]孟子万章下云:其三人,则予忘之矣。——一句,「其三人」乃「忘」字之止词,而又与未忘其名之乐正裘牧仲两人相对,故提置于「则」字之先,仍以「之」字重指者,则「忘」字无弗辞状之也。他如[483]孟子公孙丑上云:圣则吾不能。——一句,「不能」之后无代字重指者,有弗辞也。
故[484]孟子滕文公上云:学则三代共之。
[485]又离娄下:乃若所忧则有之∣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
[486]又告子下:有则髠必识之。——等句,皆有「之」字重指者,坐动无弗辞也。
[487]孟子公孙丑下云:若于齐,则未有处也。
[488]汉书刘歆传云: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两句虽皆有弗辞为之状,而「则」字之前,一为转词,则不重指;一为属次,③则有「其」字指焉。
[489]韩文与崔羣书云:至于遐方异味,则有嗜者,有不嗜者。——一句,「嗜」之止词在前,而「嗜」与「不嗜」之后,皆无代字重指者,盖两动止词,同一代字,则置于第二动字之后。其例详前。今则「不嗜」两字已有弗辞,故不重指。
[490]孟子告子上云: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两句可据以为例。代字之重指与否,有显然者。
(三)事理以推论而见为异同者,「则」字所以决所推之理与上文之为异为同也。
[491]孟梁下: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此孟子先以文王之囿与齐国之囿幷论,而后推言齐民以王囿为大之宜,而不可与文王之囿比而同也。故此「则」字所以决推论之理也。凡推论之理,必根上文并论,见为同则决其同,见为异则决其异,此辩才之学也。
[492]孟滕上:则是厉民而以自养也,恶得贤?——「则是」两字同上,根上文而推言滕君不并耕之非贤也。
[493]史李斯列传: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
[494]又虞卿列传:则是王失之于齐而取偿于秦也。
[495]榖僖二:如受吾币而借吾道,则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而置之外*也。
[496]韩讳辨: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凡言「则是」,皆决言所推之理,与上文之或同或不同也。「则」字后加「是」字者,所以确指其理也。
不加者亦有焉。
[497]孟子梁惠王上云:则王许之乎?——此又推上文之不可以为是也。由是,[498]孟万下:为其多闻也,则天下不召师,而况诸侯乎?为其贤也,则吾未闻欲见贤而召之也。④[499]又告上: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
[500]庄天地:夫得者困,可以为得乎?则鸠鸮之在于笼也,亦可以为得矣。
[501]韩读荀子:则雄者,亦圣人之徒与!——所引「则」字,皆决言所推之理,与上文无异也,唯口气有反正之辨耳,学者当审之。惟然,而[502]孟子梁惠王上云:然则小固不可以当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三句,「则」字亦推论之词,「然」字重指上文一顿,「则」字承之。
经生家习见经史中「然则」二字连用,即以两字囫囵断为推理之词,盖不思之甚也。间有去「则」字而惟用「是」字以决所推之理者。如:
[503]孟子万章上云:是无义无命也。
[504]又万章下云: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505]韩文原道云:是亦责冬之裘者曰,云云。
[506]又祭鳄鱼文云: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诸引「是」字,皆确指所推之理也。
又经籍中习以「何则」两字连用。不知「何」字接上文而设为问者,表词也。「则」字承之,所以申言其故,以答「何」字之问。已见代字篇矣。
[507]汉赵充国传赞:何则?山西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处埶迫近羌胡,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
[508]又刘歆传:义虽相反,犹并置之。何则?与其过而废之也,宁过而立之。
[509]荀子宥坐: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则」字后皆决言其故,即以答「何」字之问也,犹表词也,故识焉。
「则」字通用,不外是矣。
○1马氏说:‘「则」字后皆为表词,’殊嫌孟浪,例句中甚多「则」字后非动字即读。
○2此处措辞不甚确切,这里无所谓上下文详略攸分,只是有若干事物可以相提幷论,「则」字之前的词语表示「则」字之后的事物在哪一点上(位置、方面、 用途等)互相区别或对待。
○3这里所说「属次」应即偏次。
○4[498]与[462]重复,马氏将同一例归入两项中,未细审。
【8.2.3.4】而经史中「则」字,其不可以常解解者益寡。斯、即两字有用如「则」字者。
「则」字别解。
[510]书洪范:女则有大疑。
[511]赵策:彼则肆然而为帝。
[512]燕策: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513]史高祖本纪: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言。——经生家解四「则」字,谓「若」也,假设之辞,文义较顺。「则」字常解,决词也,所以足句也,后乎读者也。今四「则」字皆附于读,则非常解明矣。且古文以「则」「即」两字音同互用,而「即」字有解作「若」字,故「则」字从同。至经籍中其它「则」字,要莫逃乎以上三说。而经生家有以解作「其」字「而」字「乃」字者,臆说也。
斯。
[514]论子张: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
[515]又乡党:杖者出,斯出矣。
[516]又述而:我欲仁,斯仁至矣。
[517]孟尽下:庶民兴,斯无邪慝矣。——四「斯」字皆可作「则」字解。案论语之以「斯」字解作「则」字者,犹史记之用「即」字者,此可以觇世代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