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要义卷一
百篇次第于序,孔、郑不同。孔以《汤誓》在《夏社》前,于百篇为第二十六;郑以为在《臣扈》后,第二十九。孔以《咸有一徳》次《太甲》后,第四十;郑以为在《汤诰》后,第三十二。孔以《蔡仲之命》次《君奭》后,第八十三;郑以为在《费誓》前,第九十六。孔以《周官》在《立政》后,第八十八;郑以为在《立政》前,第八十六。孔以《费誓》在《文侯之命》后,第九十九;郑以为在《吕刑》前,第九十七。不同者,孔依壁内篇次及序为文,郑依贾氏所奏别録为次。孔未入学官,以此不同。考论次第,孔义是也。
【三】虞、夏、商、周书经▯所引不同。
案马融、郑▯、王肃别録题皆曰《虞夏书》,以虞夏同科,虽虞事亦连夏,此直言《虞书》本无《尚书》之题也。案郑序以为《虞夏书》二十篇,《商书》四十篇,《周书》四十篇。賛云“三科之条,五家之教”,是虞夏同科也。其孔于《禹贡》注云:“禹之王,以是功,故为《夏书》之首”,则《虞》《夏》别题也。以上为《虞书》,则十六篇。又帝告▯沃、汤征汝鸠、汝方,于郑▯为《商书》,而孔并于《▯征》之下,或以为夏事,犹《西伯戡黎》则《夏书》九篇,《商书》三十五篇,此与郑异也。或孔因《帝告》以下五篇亡,并注于《夏书》,不废犹《商书》乎?别文所引皆云“《虞书》曰”“《夏书》曰”,无并言《虞夏书》者。又伏生虽有一《虞忧》▯,以外亦有《虞》▯、《夏》▯,此其所以宜别也。此孔依《虞》《夏》各别而存之。荘八年《左》▯云:“《夏书》曰:‘臯陶迈种徳。’”僖二十四年《左》▯引《夏书》曰:“地平天成。”二十七年引《夏书》赋纳以言防。二十六年引《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寕失不经。”皆在《大禹谟》《臯陶谟》。当云《虞书》而云《夏书》者,以事关禹,故引为《夏书》。若《洪范》以为《周书》,以箕子至周,商人所陈而▯引之,即曰《商书》也。
【四】诸儒尚书篇卷
孔君所▯值巫蛊不行,以终前汉诸儒知孔本有五十八篇,不见孔▯,遂有张霸之徒于郑注之外伪造《尚书》凡二十四篇,以足郑注三十四篇为五十八篇。其数虽与孔同,其篇有异。孔则于伏生所▯二十九篇内无古文《泰誓》,除序尚二十八篇,分出《舜典》《益稷》《盘庚》二篇《康王之诰》为三十三,増二十五篇为五十八篇。郑▯则于伏生二十九篇之内分出《盘庚》二篇《康王之诰》又《防誓》三篇为三十四篇,更增益伪书二十四篇为五十八。所增益二十四篇者,则郑注尽序《舜典》一,《汨作》二,《九共》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征》十五,《汤诰》十六,《咸有一徳》十七,《典寳》十八,《伊训》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二十三,《冏命》二十四。以此二十四为十六卷,以九共九篇共卷,除八篇故为十六。故《艺文志》刘向《别録》云五十八篇。《艺文志》又云:“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古文又多十六篇。”篇即卷也,即是伪书二十四篇也。刘向作《别録》,班固作《艺文志》,并云此言不见孔传也。刘歆作《三统厯》,论武王伐纣引今文《泰誓》云“丙午逮师”,又引《武成》“越若来三月五日甲子咸”,刘商王受并不与孔同,亦不见孔传也。后汉初贾逵奏《尚书》防云“流为乌”,是与孔亦异也。马融书序云:“经▯所引《泰誓》并无此文”,又云“逸十六篇絶无师说”,是融亦不见也。服防杜预注《左传》乱其纪纲,并云“夏桀时服防杜预皆不见也”。郑▯亦不见之,故注《书序》《舜典》云“入麓伐木”,注《五子之歌》云“避乱于洛汭”,注《▯征》云“▯征臣名”,又注《禹贡》引《▯征》云“厥篚▯黄昭我周王”,又注《咸有一徳》云“伊陟臣扈曰”,又注《典寳》引《伊训》云“载孚在亳”,又曰“征是三朡”,又
译《尚书》百篇的排列次序,孔安国与郑玄的观点不同。孔安国认为《汤誓》排在《夏社》之前,在百篇中位列第二十六;郑玄则认为它排在《臣扈》之后,位列第二十九。孔安国认为《咸有一德》排在《太甲》之后,位列第四十;郑玄则认为它排在《汤诰》之后,位列第三十二。孔安国认为《蔡仲之命》排在《君奭》之后,位列第八十三;郑玄则认为它排在《费誓》之前,位列第九十六。孔安国认为《周官》排在《立政》之后,位列第八十八;郑玄则认为它排在《立政》之前,位列第八十六。孔安国认为《费誓》排在《文侯之命》之后,位列第九十九;郑玄则认为它排在《吕刑》之前,位列第九十七。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孔安国依据孔壁中发现的古文篇次及《书序》来编排,而郑玄则依据贾逵所奏的《别录》来编排。孔安国的版本未曾立于学官,因此产生这种差异。考察论证其篇次,孔安国的说法是正确的。
【三】虞、夏、商、周四代《尚书》经文〇所引不同。
查考马融、郑玄〇、王肃的《别录》题署都称为《虞夏书》,因为虞、夏同属一类,即使是虞代的事迹也连缀在夏代之下,这里直接称《虞书》,原本没有《尚书》这个总题。查考郑玄的《书序》认为《虞夏书》有二十篇,《商书》四十篇,《周书》四十篇。郑玄赞语说“三科之条,五家之教”,说明虞、夏是同一科类。而孔安国在《禹贡》注中说:“禹称王,凭借这些功绩,所以作为《夏书》的开端”,这表明《虞书》和《夏书》是分别题署的。以上作为《虞书》,则有十六篇。又《帝告》〇沃、《汤征汝鸠》、《汤征汝方》,在郑玄〇那里属于《商书》,而孔安国将它们都归在《〇征》之下,或者认为属于夏代的事迹,如同《西伯戡黎》那样,于是《夏书》有九篇,《商书》有三十五篇,这与郑玄的说法不同。或许是因为孔安国依据《帝告》以下五篇已经亡佚,便一并注在《夏书》之下,难道不废除《商书》吗?其他文献所引用的都只说“《虞书》曰”“《夏书》曰”,没有合并称为《虞夏书》的。又伏生虽然有一篇《虞忧》〇,除此之外也有《虞》〇、《夏》〇,这就是它们应当分别的原因。这是孔安国依据《虞》《夏》各自分别而保留下来的。《左传》庄公八年〇说:“《夏书》说:‘皋陶迈种德。’”僖公二十四年〇引用《夏书》说:“地平天成。”僖公二十七年引用《夏书》说“赋纳以言防”。僖公二十六年引用《夏书》说:“与其杀无辜,宁可失法度。”这些都在《大禹谟》《皋陶谟》中。应当说是《虞书》却说是《夏书》,是因为事情关乎禹,所以引用为《夏书》。如果《洪范》被认为是《周书》,因为箕子到了周朝,是商人陈述的而〇引用它,那就叫《商书》了。
【四】诸儒《尚书》篇卷
孔君所〇遭遇巫蛊之祸未能施行,直到西汉末年,诸儒只知道孔本有五十八篇,却没有见到孔〇,于是有张霸之徒在郑注之外伪造《尚书》共二十四篇,以凑足郑注的三十四篇成为五十八篇。其篇数虽然与孔本相同,但篇目却有差异。孔本是在伏生所〇传的二十九篇中没有古文《泰誓》,除去序言尚余二十八篇,分出《舜典》《益稷》《盘庚》两篇、《康王之诰》为三十三篇,增加二十五篇成为五十八篇。郑〇则是在伏生二十九篇之内分出《盘庚》两篇、《康王之诰》以及《防誓》三篇成为三十四篇,再增益伪书二十四篇成为五十八篇。所增益的二十四篇,则是郑注全部依据序言:《舜典》一,《汨作》二,《九共》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〇征》十五,《汤诰》十六,《咸有一德》十七,《典宝》十八,《伊训》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〇》二十三,《冏命》二十四。将这二十四篇分为十六卷,将《九共》九篇合为一卷,除去八篇所以为十六卷。所以《汉书·艺文志》刘向《别录》说五十八篇。《汉书·艺文志》又说:“孔安国是孔子的后代,全部得到了这些书,用古文又多出十六篇。”篇即卷,也就是伪书二十四篇。刘向作《别录》,班固作《艺文志》,都说此言没有见到孔传。刘歆作《三统历》,论述武王伐纣引用今文《泰誓》说“丙午逮师”,又引用《武成》“越若来三月五日甲子咸”,刘商王受并不与孔本相同,也没有见到孔传。东汉初年贾逵奏《尚书》防说“流为乌”,这与孔本也不同。马融书序说:“经〇所引《泰誓》并没有这些文字”,又说“逸十六篇绝无师说”,说明马融也没有见到。服防杜预注《左传》混乱其纪纲,都说“夏桀时服防杜预都没有见到”。郑〇也没有见到,所以注《书序》《舜典》说“入麓伐木”,注《五子之歌》说“避乱于洛汭”,注《〇征》说“〇征臣名”,又注《禹贡》引用《〇征》说“厥篚〇黄昭我周王”,又注《咸有一德》说“伊陟臣扈曰”,又注《典宝》引用《伊训》说“载孚在亳”,又说“征是三朡”,又
注《旅▯》云“▯读曰豪,谓是酋豪之长”。又古文有《仲虺之诰》《太甲》《説命》等见在,而云亡其《汩作》《典寳》之等一十三篇见。亡而云已逸,是不见古文也。案伏生所传三十四篇者,谓之今文,则夏侯胜、夏侯建、欧阳和伯等三家所▯及后汉末蔡邕所勒石经是也。孔所▯者,胶东庸生、刘歆、贾逵、马融等所▯是也。郑▯书赞云:「我先师棘子下生安国,亦好此学,衞、贾、马二三君子之业,则雅才好博,既宣之矣。」又云:「欧阳氏失其本义,今疾此蔽冒,犹复疑惑未悛。」是郑意师祖孔学,传授胶东庸生、刘歆、贾逵、马融等学,而贱夏侯、欧阳等。何意郑注《尚书》亡逸,并与孔异篇数,并与三家同?又刘歆、贾逵、马融之等,并传孔学。云十六篇逸,与安国不同者,良由孔注之后,其书散逸,▯注不行,以庸生、贾、马之等,惟▯孔学经文三十二篇,故郑与三家同,以为古文。而郑承其后,所注皆同贾逵、马融之学,题曰《古文尚书》,篇与夏侯等同,而经字多异。夏侯等书:「宅嵎夷为宅嵎防,昧谷曰桞谷,心腹肾肠曰忧肾阳,劓刵劅剠云膑宫劓,割头庶剠。」是郑注不同也。三家之学,▯孔业者,《汉书·儒林传》云:「安国▯都尉朝,子俊俊▯胶东庸生,生▯清河胡常,常▯徐敖,敖▯王璜及涂恽,恽▯河南桑钦。至后汉初,卫、贾、马亦▯孔学。」故书賛云:「自世祖兴后汉,卫、贾、马二三君子之业是也。」所得▯者三十三篇,古经亦无其五十八篇,及▯説絶无▯者。至晋世,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故注乱其纪纲。为夏太康时,及《晋书·皇甫谧▯云:「姑子外弟梁桞编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徃徃载孔▯五十八篇之书。」《晋书》又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桞字洪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頥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时已亡失《舜典》一篇,晋末范寗为觧,时已不得焉。至齐萧鸾建武四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而献之,议者以为。」孔安国之所注也。值方兴有罪,事亦随▯至。随开皇二年,购募遗典,乃得其篇焉。然孔注之后,厯及后汉之末,无人▯说。至晋之初,得存者虽不列学官,散在民间。事虽乆逺,故得犹存。
译注《旅》篇说:“‘〇’读作‘豪’,意思是酋豪的首领。”又古文中有《仲虺之诰》《太甲》《说命》等篇尚存,却说《汩作》《典宝》等十三篇已亡佚,这是没有见到古文。查伏生所传的三十四篇,称为今文,即夏侯胜、夏侯建、欧阳和伯等三家所传授以及后汉末年蔡邕所刻石经的那些。孔安国所传授的,是胶东庸生、刘歆、贾逵、马融等人所传授的那些。郑玄《书赞》说:“我的先师棘下生安国,也喜好这门学问,卫宏、贾逵、马融这二三位君子的学业,则因雅好广博,已经宣扬出去了。”又说:“欧阳氏失去了本义,如今痛恨这种蒙蔽,仍然疑惑而不悔改。”这是郑玄的意思是以孔学为宗祖,传授胶东庸生、刘歆、贾逵、马融等人的学问,而轻视夏侯、欧阳等人。为何郑玄注《尚书》亡佚,与孔安国篇数不同,却与三家相同?又刘歆、贾逵、马融等人,都传授孔学。说十六篇亡佚,与安国不同的原因,实在是因为孔注之后,其书散佚,孔注不行,因庸生、贾逵、马融等人,只传授孔学经文三十二篇,所以郑玄与三家相同,认为是古文。而郑玄承继其后,所注皆同贾逵、马融之学,题名为《古文尚书》,篇数与夏侯等人相同,而经文文字多有差异。夏侯等人的书:“宅嵎夷”作“宅嵎防”,“昧谷”作“桞谷”,“心腹肾肠”作“忧肾阳”,“劓刵劅剠”作“膑宫劓”,“割头庶剠”。这是郑玄注不同的地方。三家之学,传授孔业者,《汉书·儒林传》说:“安国传授都尉朝,朝之子俊传授胶东庸生,生传授清河胡常,常传授徐敖,敖传授王璜及涂恽,恽传授河南桑钦。到后汉初年,卫宏、贾逵、马融也传授孔学。”所以书赞说:“自世祖兴起后汉,卫宏、贾逵、马融这二三位君子的学业就是如此。”所传授的三十三篇,古经也没有那五十八篇,以及传授断绝没有传授者的。到晋代,王肃注《书》,开始似乎窃见孔注,所以注乱其纪纲。为夏太康时,及《晋书·皇甫谧传》说:“姑子外弟梁柳编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记载孔注五十八篇之书。”《晋书》又说:“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传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传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之外弟也。季传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传授郡守子汝南梅颐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时已亡失《舜典》一篇,晋末范宁为解,时已不得焉。至齐萧鸾建武四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而献之,议者以为。”孔安国之所注也。值方兴有罪,事亦随之而至。随开皇二年,购募遗典,乃得其篇焉。然孔注之后,历及后汉之末,无人解说。至晋之初,得存者虽不列学官,散在民间。事虽久远,故得犹存。
【五】书序孔子所作
昔在至《尧典》正义曰:此序,郑▯、马融、王肃并云孔子所作。孔义或然,诗书理不应异。夫人为书作序,不作诗序者,此自或作或否,无义例也。郑知孔子作者,依纬文而知也。安国既以同序为卷,捡此百篇,凡有六十三序【六】古生死同称,故尧舜或云号,或云諡。
案諡法:翼善▯圣曰尧,仁义盛明曰舜,是尧舜諡也。故马融亦云諡也。又曰:渊源流通曰禹,云行雨施曰汤则禹汤亦是諡法。而马融云禹汤不在諡法,故疑之。《檀弓》曰:「死諡,周道也。」《周书諡法,周公所作,而得有尧舜禹汤者,以周法死后乃遣,故谓之諡。諡者,累也,累其行而号也,随其行以名之,则死諡犹生号因上世之生号陈之为死諡,明上代生死同称上世质非至善至恶无号故与周异以此,尧舜或云号或云諡也。
【七】殷法以乙日生名天乙
汤名履,而王侯《世本》汤名天乙者,安国意,盖以汤受命之王,依殷法以乙日生,名天乙,至将为王,又改名为履,故二名也。亦可安国不信,《世本》无天乙之名。皇甫谧巧欲傅防,云以乙日生,故名履,字天乙。又云祖乙,亦云乙日生,复名乙。引《易纬》孔子所谓天之锡命,故可同名。既以天乙为字,何云同名乎?
【八】尧老使舜摄其事
老使摄者觧将逊于位,云遂禅之者觧譲于虞舜也。以己年老,故逊之使摄之后,功成而禅。禅即譲也,言摄者纳于大麓是也。禅者,汝陟帝位是也。虽舜受而摄之,而尧以为禅。或云汝陟帝位为摄,因即直言为让,故云遂也。郑▯云:尧尊如故,舜摄其事是也。
【九】郑信纬以若稽古为顺,同天。
若顺释言,文诗称考卜,惟王《洪范》考卜之事,谓之稽疑。是稽为考,经传常训也。郑▯信纬训,稽为同训,古为天言,能顺天而行之,与之同功。且古之为天经,无此训,髙贵乡公皆以郑为长,非笃论也。
【十】释放勲钦眀文思
勲功,钦敬释诂。文此经述,上稽古之事,放效上世之功,即是考于古道也。经言「放勲」,放其功而已。▯兼言化者,据其勲业谓之功,指其教人则为化。功之与化,所从言之异耳。郑▯云:「敬事节用谓之钦,照临四方谓之明,经纬天地谓之文,虑深通敏谓之思。」孔无明说,当与之同。四者皆在身之徳,故谓之四徳。
【十一】释九族百姓万邦
上至髙祖下及▯孙是为九族。同出髙曾皆当亲之。故言亲亲也。《礼记·防服小记》云:「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又《异义》夏侯、欧阳等以为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皆据异姓有服。郑▯驳云:「异姓之服不过缌麻,言不废昬。」又昬礼请期云:「惟是三族之不虞,恐其废昬,明非外族也。」是郑与孔同。九族谓帝之丸族,百姓谓百官族姓,万邦谓天下众民,自内及外,从髙至卑,以为逺近之次也。
【十二】唐虞建官及百官赐姓。
百官谓之百姓者?《▯八年左传》云:“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谓建立有徳以为公卿,因其所生之地而赐之以为其姓,令其收敛族亲自为宗主。”明王者任贤不任亲,故以百姓言之。《周官篇》云:“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大禹谟》云:“率百官若帝之初。”是唐虞之世经文皆称百官,而《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之官五十。”后所记不合经也。
【十三】命羲和作讹,成易,析因夷隩之事。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谷,宅居也。东表之地称嵎夷,▯明也。日出于谷而天下明,故称▯谷。▯谷嵎夷一也。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寅敬宾导,秩序也。嵗起于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中谓春分之日,鸟南方朱鸟七宿,殷正也。春分之昏,鸟星毕见,以正仲春之气节,转以推季孟,则可知。厥民析鸟兽孳尾,冬寒无事,并入室处。春事既起,丁壮就功,厥其也。言其民老壮分析乳化曰孳,交接曰尾。申命羲叔
译【五】《尚书序》是孔子所作
从前在《尧典》的正义中说:这些序文,郑玄、马融、王肃都认为出自孔子之手。孔安国的说法或许正确,因为《诗》《书》的道理不应有差异。人为书作序,却不为诗作序,这自然是有作有不作,并没有固定的体例。郑玄知道是孔子所作,是依据纬书的文章而得知的。孔安国既然将相同的序文编为一卷,检核这一百篇,共有六十三篇有序。
【六】古代生时死时称呼相同,所以尧舜有时称号,有时称谥。
查考谥法:辅佐善道、圣明曰尧,仁义盛大、光明曰舜,这是尧舜的谥号。所以马融也说这是谥号。又说:渊源流通曰禹,云行雨施曰汤,那么禹和汤也是谥法。但马融说禹和汤不在谥法之中,所以对此表示怀疑。《檀弓》说:“死后定谥,是周代的制度。”《周书·谥法》是周公所作,其中却有尧、舜、禹、汤,这是因为周代的制度是死后才定谥,所以称为谥。谥,就是累积,累积其德行而给予称号,根据其德行来命名,那么死后的谥号就如同生前的称号。沿用上世生前的称号,陈述为死后的谥号,表明上古时代生前的称号与死后的谥号称呼相同。上古质朴,并非至善至恶,没有专门的称号,所以与周代不同。因此,尧舜有时称号,有时称谥。
【七】殷代制度,以乙日出生的人命名为天乙
商汤名叫履,而王侯的《世本》中说商汤名叫天乙。这是孔安国的意思,大概认为商汤是受命的君王,依照殷代制度,因在乙日出生,所以命名为天乙,等到将要成为君王时,又改名为履,所以有两个名字。也可以认为孔安国不信《世本》中没有天乙这个名字。皇甫谧巧妙地想要附会,说因为乙日出生,所以名叫履,字天乙。又说祖乙,也说乙日出生,又名叫乙。引用《易纬》中孔子所说的“上天赐予的命令”,所以可以同名。既然把天乙当作字,为什么说同名呢?
【八】尧年老让舜代理政事
说“年老让舜代理”,是解释将要退位;说“于是禅让”,是解释让位给虞舜。因为自己年老,所以退位让舜代理,之后功业成就而禅让。禅让就是让位,说代理,是指“纳于大麓”这件事;说禅让,是指“汝陟帝位”这件事。虽然舜接受代理,但尧认为是禅让。有人说“汝陟帝位”是代理,因而直接说成是让位,所以说“于是”。郑玄说:尧的尊贵依旧,舜代理政事,就是这样。
【九】郑玄相信纬书,将“若稽古”解释为顺从,与天相同。
“若”顺从,是《释言》的解释;《诗经》称“考卜”,只有君王;《洪范》中考察占卜的事,称为“稽疑”。这是“稽”为“考”的意思,是经典传注中常见的训释。郑玄相信纬书的训释,将“稽”训为“同”,将“古”训为“天”,意思是说,能够顺从天意而行动,与天有相同的功绩。况且“古”作为“天”的经典训释,并没有这样的说法,高贵乡公都认为郑玄的说法更好,这不是确切的论断。
【十】解释“勋”“钦”“明”“文”“思”
“勋”是功,“钦”是敬,见《释诂》。“文”是此经所述,上溯古代的事迹,仿效上世的功业,这就是考察古道。经文说“放勋”,只是仿效其功业而已。兼说教化,是依据其功业称为功,指其教导人则称为化。功与化,只是所从说的角度不同罢了。郑玄说:“恭敬做事、节约用度称为钦,光照四方称为明,经纬天地称为文,思虑深远、通达敏锐称为思。”孔安国没有明确说明,应当与郑玄相同。这四种都是身上的德行,所以称为四德。
【十一】解释九族、百姓、万邦
上至高祖,下及玄孙,这就是九族。同出于高祖、曾祖,都应当亲近他们。所以说亲亲。《礼记·丧服小记》说:“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又《异义》中夏侯胜、欧阳高等认为九族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都依据异姓有服丧关系。郑玄驳斥说:“异姓的服丧不过缌麻,说不废婚姻。”又婚礼请期时说:“惟是三族之不虞,恐其废婚姻,明确不是外族。”这是郑玄与孔安国相同。九族是指帝王的九族,百姓是指百官的族姓,万邦是指天下的众民,从内到外,从高到低,作为远近的次序。
【十二】唐虞建立官职及百官赐姓。
百官称为百姓的原因?《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说:“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依据出生地赐姓,意思是建立有德之人作为公卿,依据他们所生的地方而赐给他们作为姓氏,让他们收敛族亲,自己作为宗主。”明确说明君王任用贤能而不任用亲属,所以用百姓来指代。《周官篇》说:“唐虞考察古道,建立官职只有百个。”《大禹谟》说:“率领百官如同帝王的初始。”这是唐虞时代的经文都称百官,而《礼记·明堂位》说:“有虞氏的官职五十个。”后来的记载与经文不合。
【十三】任命羲和,作讹,成易,分析因夷隩的事。
分别命令羲仲居住在嵎夷,称为旸谷,居住就是居。东方的边地称为嵎夷,旸是明。太阳从谷中出来而天下明亮,所以称为旸谷。旸谷和嵎夷是一回事。羲仲居住治理东方的官职,恭敬地引导日出,平均安排东方耕作的事。寅是敬,宾是导,秩是次序。一年从东方开始而开始耕作,称为东作。东方的官员恭敬地引导日出,平均安排次序,东方耕作的事是为了务农。日中星鸟,以正仲春。日中是指春分之日,鸟是南方朱鸟七宿,殷是正。春分日的黄昏,鸟星全部出现,以校正仲春的气节,转而推演季春和孟春,就可以知道了。那里的百姓分散,鸟兽繁殖交配,冬天寒冷无事,都进入室内居住。春事既起,壮年人就去劳作,厥是其。说那里的百姓老壮分散,乳化称为孳,交接称为尾。再次命令羲叔
宅南交,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见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日永星火,以正仲夏。永长也,谓夏至之日。火苍龙之中星,举中则七星见,可知以正仲夏之气节,季孟亦可知。厥民因鸟兽希革,因谓老弱因就在田之丁壮以助农也。夏时鸟兽毛羽希少改易革改。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昧▯也。日入于谷而天下▯,故曰昩谷。昧谷曰西,则嵎夷东可知。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日出言导,日入言送,因事之宜。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宵夜也,春言日,秋言夜,互相备。虚▯武之中星,亦言七星,皆以秋分日见,以正三秋。厥民夷鸟兽毛毨,夷平也。老壮在田与夏田也。毨理也,毛更生整理。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北称幽都,南称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易谓嵗改易于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上防言羲和敬顺昊天,此分别仲叔各有所掌。日短星昴,以正伸冬。日短冬至之日,短冬至之日昴白虎之中星,亦以七星并见,以正冬之三节。厥民隩鸟兽氄毛,隩室也。民改嵗入此室处,以避风寒。鸟兽皆耎毳细毛,以自温。
译宅南交,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见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日永星火,以正仲夏。永长也,谓夏至之日。火苍龙之中星,举中则七星见,可知以正仲夏之气节,季孟亦可知。厥民因鸟兽希革,因谓老弱因就在田之丁壮以助农也。夏时鸟兽毛羽希少改易革改。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昧〇也。日入于谷而天下〇,故曰昩谷。昧谷曰西,则嵎夷东可知。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日出言导,日入言送,因事之宜。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宵夜也,春言日,秋言夜,互相备。虚〇武之中星,亦言七星,皆以秋分日见,以正三秋。厥民夷鸟兽毛毨,夷平也。老壮在田与夏田也。毨理也,毛更生整理。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北称幽都,南称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易谓嵗改易于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上防言羲和敬顺昊天,此分别仲叔各有所掌。日短星昴,以正伸冬。日短冬至之日,短冬至之日昴白虎之中星,亦以七星并见,以正冬之三节。厥民隩鸟兽氄毛,隩室也。民改嵗入此室处,以避风寒。鸟兽皆耎毳细毛,以自温。
【十四】命羲仲主东方,寅宾出日。
尧于羲和之内,乃分别命其羲氏而字仲者,令居治东方嵎夷之地也。日所出处,名曰▯明之谷。于此处所主之职,使羲仲主治之。既主东方之事,而日出于东方,令此羲仲恭敬导引,将出之日平均次序,东方耕作之事,使彼下民务勤种植于日昼夜中分刻漏正等。天星朱鸟南方七宿合昏毕见,以此天之时候调正仲春之气节。此时农事已起,不居室内,其时之民宜分析适野,老弱居室,丁壮就功。于时鸟兽皆孕胎卵孳尾匹合。
【十五】命羲叔宅南交敬致
就所分羲氏之内,重命其羲氏而字叔者,使之居治南方之职。又于天分南方与东交,立夏以至立秋时之事,皆主之,均平次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于日正长,昼夜漏最多,天星大火,东方七宿合昬毕见,以此天时之候,调正仲夏之气节。于时苗稼以殖,农事尤烦,其时之民,老弱因共,丁壮就在田野。于时鸟兽羽毛希少,变改寒时。
【十六】命和仲治西方,寅饯纳日。
分命和氏而字仲者,治西方日所入处,名曰昧▯之谷。于此处所主之职,使和仲主治之。既主西方之事,而日在于西方,令此和仲恭敬从送,既入之日,平均次序。西方成物之事,使彼下民务勤收敛于昼夜中分,漏刻正等。天星之虚,北方七宿合昬毕见,以此天时之候,调正仲秋之气节。于时禾苖秀实,农事未闲,其时之民与夏齐平,尽在田野。于时鸟兽毛羽更生,已稍整治。
【十七】命和叔平在朔易
重命和氏而字叔者,令居治北方,名曰幽都之地,于此处所主之职,使和叔主治之,平均视察北方嵗改之事。于日正短,昼漏最少,天星之昴,西方七宿合昬毕见,以此天时之候,调正仲冬之气节。于时禾稼已入,农事闲暇,其时之人皆处深隩之室,鸟兽皆生耎毳细毛以自温暖。
【十八】以闰月定时,▯工熈绩。
此是羲和敬天授人之实事也。羲和所掌如是,故帝尧乃述而叹之曰:「咨嗟汝羲仲、羲叔与和仲、和叔!一期之间,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分为十二月,则余日不尽,令气朔参差。若以闰月补厥,令气朔得正,定四时之气节,成一嵗之厯象。是汝之美,可叹也。」又以此嵗厯告时授事,信能和治百官,使之众功皆广也。
【十九】羲承重和,承黎马迁为一。
楚语》云:少昊氏之衰,九黎乱徳,人神杂扰,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苖复九黎之恶,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据此文,则自尧及商,无他姓也。尧育重黎之后,是此羲和可知,是羲和为重黎之后世,掌天地之官,文所出也。《吕刑》先重后黎,此文先羲后和,扬子《法言》云:羲近重,和近黎,是羲承重而和承黎矣。《吕刑》称「乃命重黎」与此「命羲和」为一事也。按昭二十九年《左传》称:少昊氏有子曰重,颛顼氏有子曰黎,则重、黎二各出一帝,而《史记》并以重黎为楚国之祖,吴回为重黎,以重黎为官号,此乃《史记》之谬,故束晳讥马迁,并两人以为一,谓此是也。《左传》称重为勾芒,而黎为祝融,不言何帝使为此官,但黎是颛顼之子,其为祝融必在颛顼之世,重虽少昊之▯,而与黎同命,明使重为勾芒,亦是颛顼时也。
【二十】中星更互在南,书▯取张火虚昴。
四方中星者,二十八宿布在四方,随天转运,更互在南方。每月各有中者,月令每月昏旦,惟举一星之中。若使每日视之,即诸宿每日昏旦,莫不常中。中则人皆见之,故以中星表宿。四方中星,防谓二十八宿。或以书▯云:「主春者张昬中,可以种谷;主夏者火昏中,可以种黍;主秋者虚昏中,可以种麦;主冬者昴昏中,可以收敛。」皆云上告天子,下赋臣人。天子南面而视四方星之中,知人缓急,故曰「敬授人时」,谓此。四方中星,如书▯之説,孔于虚昴诸星,本无取中之事,用书传为孔説,非防矣。
【二一】
译【十四】命令羲仲主管东方,恭敬地迎接日出。
尧在羲和官员之中,于是分别任命那位羲氏中表字为仲的人,让他居住并治理东方的嵎夷地区。太阳升起的地方,名叫旸明之谷。在这个地方所主管的职责,让羲仲去治理。既然主管东方的事务,而太阳从东方升起,命令这位羲仲恭敬地引导,使初升的太阳保持平均的次序,东方的耕作事务,让那里的百姓在昼夜平分、刻漏相等的时候勤勉种植。天上的星宿朱鸟南方七宿在黄昏时全部显现,凭借这个天时的征兆,来调正仲春的气节。这时农事已经开始,人们不待在室内,那时的百姓应当分散到野外,老弱留在家里,壮年人从事劳作。这时鸟兽都怀孕产卵,交配结合。
【十五】命令羲叔居住在南交之地,恭敬地迎接夏至。
在所分派的羲氏官员之中,再次任命那位羲氏中表字为叔的人,让他居住并治理南方的职务。又在天象上划分南方与东方相交之处,立夏到立秋期间的事务,都由他主管,均衡安排南方化育万物的次序,恭敬地施行教化,以达到功效。在太阳运行到最南端、昼夜刻漏最长的时候,天上的星宿大火东方七宿在黄昏时全部显现,凭借这个天时的征兆,来调正仲夏的气节。这时庄稼已经生长,农事尤其繁忙,那时的百姓,老弱共同劳作,壮年人就在田野里。这时鸟兽的羽毛稀疏,改变以适应寒冷的季节。
【十六】命令和仲治理西方,恭敬地送别日落。
分派任命和氏中表字为仲的人,治理西方太阳落下的地方,名叫昧谷。在这个地方所主管的职责,让和仲去治理。既然主管西方的事务,而太阳位于西方,命令这位和仲恭敬地送别,使落下的太阳保持平均的次序。西方成就万物的事务,让那里的百姓在昼夜平分、刻漏相等的时候勤勉收获。天上的星宿虚北方七宿在黄昏时全部显现,凭借这个天时的征兆,来调正仲秋的气节。这时禾苗抽穗结实,农事尚未空闲,那时的百姓与夏天一样,都在田野里。这时鸟兽的羽毛重新生长,已经稍微整理整齐。
【十七】命令和叔平定在朔易之地。
再次任命和氏中表字为叔的人,让他居住并治理北方,名叫幽都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所主管的职责,让和叔去治理,均衡视察北方岁末更替的事务。在太阳运行到最北端、昼夜刻漏最短的时候,天上的星宿昴西方七宿在黄昏时全部显现,凭借这个天时的征兆,来调正仲冬的气节。这时庄稼已经入库,农事闲暇,那时的人都处在深邃的室内,鸟兽都生出柔软的细毛来自我温暖。
【十八】用闰月来定正历法,百工兴盛。
这是羲和恭敬地顺应天意、授予人时的实际事务。羲和掌管的事务就是这样,所以帝尧于是叙述并赞叹说:“唉!你们羲仲、羲叔与和仲、和叔!一年之中,三百六十六天,分为十二个月,剩下的日子不尽,导致节气和朔日参差不齐。如果用闰月来补足它,使节气和朔日得以端正,确定四季的气节,成就一年的历法象数。这是你们的美德,值得赞叹。”又用这一年的历法告知时节、授予事务,确实能够和谐治理百官,使各种功业都得以广布。
【十九】羲继承重,和继承黎,马迁将二人合为一。
《国语·楚语》说:少昊氏衰落时,九黎扰乱道德,人与神混杂扰乱,无法分辨。颛顼接受这个局面,于是命令南正重主管天事以归属神灵,火正黎主管地事以归属百姓,使恢复旧常,不相侵扰。后来三苗又重犯九黎的恶行,尧又养育重黎的后代,不忘旧事的人,让他们重新掌管这些职务,一直到夏商。根据这段文字,那么从尧到商,没有其他的姓氏。尧养育重黎的后代,这就是羲和可知,羲和是重黎的后世,掌管天地之官,这是本文的来源。《吕刑》先说重后说黎,本文先说羲后说和,扬雄《法言》说:羲接近重,和接近黎,这是羲继承重而和继承黎了。《吕刑》称“于是命令重黎”与本文“命令羲和”是同一件事。查考昭公二十九年《左传》称:少昊氏有个儿子叫重,颛顼氏有个儿子叫黎,那么重、黎二人各出自一位帝王,而《史记》都将重黎作为楚国的祖先,吴回是重黎,把重黎作为官号,这是《史记》的错误,所以束晳讥讽马迁,将两人合为一,认为这是对的。《左传》称重在少昊时是勾芒,而黎是祝融,不说哪位帝王让他们担任这些官职,但黎是颛顼的儿子,他担任祝融必定在颛顼时期,重虽然是少昊的儿子,但与黎同时受命,明显让重担任勾芒,也是在颛顼时期。
【二十】中星交替在南方,书传选取张、火、虚、昴。
四方的中星,二十八宿分布在四方,随着天体运转,交替在南方。每月都有中星,月令每月黄昏和清晨,只举出一颗中星。如果每天观察,那么各宿每天黄昏和清晨,没有不常居中的。居中则人们都能看到,所以用中星来标志星宿。四方的中星,郑玄说就是二十八宿。或者《书传》说:“主管春天的张星黄昏居中,可以种谷;主管夏天的火星黄昏居中,可以种黍;主管秋天的虚星黄昏居中,可以种麦;主管冬天的昴星黄昏居中,可以收获。”都说向上报告天子,向下分派臣民。天子面向南方观察四方星的中位,知道百姓的缓急,所以说“恭敬地授予人时”,指的就是这个。四方的中星,如《书传》所说,孔安国对于虚、昴等星,本来没有选取中星的事,用《书传》作为孔安国的说法,是不对的。
辰日月所防者,昭七年《左传》文伯对晋侯之辞也。日行迟,月行疾,每月之朔,月行及日而与之防,其必在宿。分二十八宿,是日月所防之处,辰时也。集防有时,故谓之辰。日月所防与四方中星俱是二十八宿,举其人目所见,以星言之;论其日月所防,以辰言之。其实一物,故星辰共。《文益稷》称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共为一象,由其实同故也。《周礼·大宗伯》云:“实柴祀日月星辰。”郑▯云:“星谓五纬,辰谓日月所防十二次者。”以星辰为二者,五纬与二十八宿俱是天星,天之神祗,礼无不祭,故郑▯随事而分之。以此敬授人时,无取五纬之义,故郑▯于此注亦以星辰为一,观文为説也。然则五星与日月皆行,不与二十八宿同为不动也。
【二二】日出曰▯谷,地名即嵎夷。
宅居释言:文《禹贡》青州云:“嵎夷既畧。”青州在东界外之畔为表,故云东表之地称嵎夷也。隂阳相对,隂闇而阳明也,故以▯为明。谷无隂阳之异,以日出于谷而天下皆明,故谓日出之处为▯谷。冬南夏北,不常厥处,但日由空道以行,谷故以谷言之,非实有深谷而日从谷之出也。防日所出谓之▯谷,指其地名即称嵎夷,故云▯谷嵎夷一也。又觧:居者,居其官不居其地。
【二三】羲和在帝都,遥领四方之治。
羲和掌序天地,兼知人事,因主四时而分主四方,故举东表之地以明所举之域。地东举嵎夷之名,明分三方,皆宜有地名,此为其始,故特详举其文。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居在帝都而遥统领之。王肃云:「皆居京师而统之,亦有时述职,是其事也。」
【二四】物生成由日出入,故有賔饯之事。
一歳之事,在东则耕作,在南则化育,在西则成熟,在北则改易。故以方名配嵗事,为文言顺天时气,以劝课人务也。春则生物,秋则成物。日之出也,物始生长,人当顺其生长,致力耕耘。日之入也,物皆成熟,人当顺其成熟,致力收敛。东方之官,当恭敬导引,日出平秩,东作之事,使人耕耘。西方之官,当恭敬从送,日入平秩,西成之事,使人收敛。日之出入,自是其常,但由日出入故,物有生成。虽气能生物,而非人不就勤于耕稼,是导引之勤于收藏,是从送之。冬夏之文,无此▯者,南北二方非日所出入平秩。南讹亦是导日之事,平在朔易,亦是送日之事。依此春秋而共为賔饯,故冬夏二时无此一句。
【二五】昼常多于夜五刻
马融云:「古制刻漏昼夜百刻,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昼短四十刻,夜长六十刻;昼中五十刻,夜亦五十刻。」融之此言,防日出见为说。天之昼夜,以日出入为分;人之昼夜,以昏明为限。日未出前二刻半为明,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损夜五刻以禆于昼,则昼多于夜。复校五刻,古今厯术与太史所候皆云:「夏至之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冬至之昼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春分、秋分之昼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此其不易之法也。然今太史细候之法,则校常法半刻也。从春分至于夏至,昼渐长,増九刻半;夏至至于秋分,所减亦如之。从秋分至于冬至,昼渐短,减十刻半;从冬至至于春分,其増亦如之。又于毎气之间,増减刻数有多有少,不可通而为率。汉初未能审知,率九日増减一刻。和帝时待诏霍融始请改之。郑注《书纬·考灵曜》仍云九日増减一刻,犹尚未觉误也。郑注此云:「日长者见日之漏五十五刻,日短者见日之漏四十五刻。」与厯不同,故王肃难云:「知日见之漏减昼漏五刻不?」意马融为传已减之矣,因融所减而又减之,故日长为五十五刻。因以冬至反之,取其夏至夜刻以为冬至昼短,此其所以误耳。
【二六】龙虎鸟▯所见之方与四时相逆。
在天成象,星作鸟形。《曲礼》説军陈象天之行,前朱雀,后▯武,左青龙,右白虎。雀即鸟也,武谓▯甲捍御,故变文▯武焉。是天星有龙、虎、鸟、▯之形也。四方皆有七宿,各成一形,东方成龙形,西方成虎形,皆南首而北尾;南方成
译辰日,即日月相防之处,这是《左传》昭公七年文伯回答晋侯时所说的话。太阳运行缓慢,月亮运行迅速,每月的初一,月亮运行追上太阳并与之相防,这必定发生在二十八宿的某宿。分定二十八宿,是日月相防的地方,也就是辰时。日月相防有固定的时间,所以称为辰。日月相防与四方中星都属于二十八宿,列举人们肉眼所见,以星宿来言说;论述日月相防之处,以辰来言说。其实它们是同一事物,所以星辰共用。《文益稷》称古人的天象,日月星辰合为一个天象,因为它们本质相同。《周礼·大宗伯》说:“用实柴祭祀日月星辰。”郑玄说:“星指五大行星,辰指日月相防的十二次。”将星辰分为两类的,是因为五大行星与二十八宿都是天上的星宿,是天上的神灵,礼仪上没有不祭祀的,所以郑玄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以此来恭敬地授予人们农时,不需要取用五大行星的含义,所以郑玄在此处的注释也将星辰视为一体,依据文意进行解说。然而五星与日月都在运行,并不与二十八宿同为静止不动的。
【二二】太阳升起的地方叫旸谷,地名就是嵎夷。
宅居的解释:《禹贡》青州篇说:“嵎夷已经粗略治理。”青州在东边边界之外作为标志,所以说东边的标志之地称为嵎夷。阴阳相对,阴暗而阳明亮,所以用“旸”表示明亮。谷没有阴阳的区别,因为太阳从谷中升起而天下都明亮,所以称太阳升起的地方为旸谷。冬天偏南夏天偏北,位置不固定,只是太阳沿着虚空的路径运行,谷所以用“谷”来言说,并不是真的有深谷而太阳从谷中出来。防止太阳升起的地方称为旸谷,指出其地名就称为嵎夷,所以说旸谷和嵎夷是同一个地方。又解释:居,是指居于官职而不是居于那个地方。
【二三】羲和在帝都,远程统领四方的治理。
羲和掌管序位天地,兼知人事,因此主持四时而分别主管四方,所以举出东边的标志之地以明确所举的区域。东边举出嵎夷的名字,明确其他三方,都应当有地名,这是开始,所以特别详细地列举其文字。羲仲居于治理东方的官职,居住在帝都而远程统领。王肃说:“都居住在京城而统领,有时也述职,这是事实。”
【二四】万物的生成由太阳的出入决定,所以有宾饯的事情。
一年的事务,在东边就是耕作,在南边就是化育,在西边就是成熟,在北边就是改易。所以用方位名称配合年度事务,作为文言顺应天时节气,以劝勉督促人们从事农务。春天生物,秋天成物。太阳升起时,万物开始生长,人们应当顺应其生长,致力于耕耘。太阳落下时,万物都成熟,人们应当顺应其成熟,致力于收敛。东方的官员,应当恭敬地引导,太阳升起平正有序,东作的事情,让人耕耘。西方的官员,应当恭敬地送别,太阳落下平正有序,西成的事情,让人收敛。太阳的出入,自然是常态,但因为太阳的出入,万物有生成。虽然节气能生物,但如果人们不勤于耕稼,就是引导的勤于收藏,是从送别的。冬夏的文字,没有这个“旸”字,南北两方不是太阳出入平正有序的地方。南讹也是引导太阳的事情,平在朔易,也是送别太阳的事情。依照春秋而共同作为宾饯,所以冬夏两季没有这一句。
【二五】白天通常比夜晚多五刻
马融说:“古代制度刻漏昼夜百刻,白天长六十刻,夜晚短四十刻;白天短四十刻,夜晚长六十刻;白天中五十刻,夜晚也五十刻。”马融的这话,是防止太阳出来可见为说。天的昼夜,以太阳出入为分界;人的昼夜,以昏明为界限。太阳未出前二刻半为明,太阳落下后二刻半为昏,减少夜晚五刻以补贴白天,则白天多于夜晚。再校正五刻,古今历术与太史所候都说:“夏至的白天六十五刻,夜晚三十五刻;冬至的白天四十五刻,夜晚五十五刻;春分、秋分的白天五十五刻,夜晚四十五刻。”这是不变的法度。然而现在太史细候的法度,则校正常法半刻。从春分直到夏至,白天逐渐长,增加九刻半;夏至直到秋分,所减也如此。从秋分直到冬至,白天逐渐短,减少十刻半;从冬至直到春分,所增也如此。又在每气之间,增减刻数有多有少,不能通而为之率。汉初未能审知,率九日增减一刻。和帝时待诏霍融始请改之。郑注《书纬·考灵曜》仍说九日增减一刻,犹尚未觉误也。郑注此云:“日长者见日之漏五十五刻,日短者见日之漏四十五刻。”与历不同,故王肃难云:“知日见之漏减昼漏五刻不?”意马融为传已减之矣,因融所减而又减之,故日长为五十五刻。因以冬至反之,取其夏至夜刻以为冬至昼短,此其所以误耳。
【二六】龙虎鸟旸所见之方与四时相逆。
在天成象,星作鸟形。《曲礼》说军阵象天之行,前朱雀,后旸武,左青龙,右白虎。雀即鸟也,武谓旸甲捍御,故变文旸武焉。是天星有龙、虎、鸟、旸之形也。四方皆有七宿,各成一形,东方成龙形,西方成虎形,皆南首而北尾;南方成
鸟形,北方成▯形,皆西首而东尾。以南方之宿象鸟,故言鸟,谓朱鸟七宿也。此经举宿为文,不▯春言星鸟揔举七宿,夏言星火独指房、心、虚、昴,惟举一宿,文不同者,互相通也。《释言》以殷为中,中正义同,故殷为正也。此经冬、夏言正,春秋言殷者,其义同。春分之昏,观鸟星毕见,以正仲春之气。节计仲春,日在奎、娄而入于酉地,则初昏之时,井、魁在午,桞星、张在己,轸、翼在辰,是朱鸟七宿皆得见也。春有三月,此经直云仲春,故传辨之云:「既正仲春,转以推季、孟之月,则事亦可知也。」天道左旋,日体右行,故星见之方与四时相逆,春则南方见,夏则东方见,秋则北方见,冬则西方见。此则势自当然,而书纬为文生説,言春夏相与交,秋冬相与互,谓之母成子,子助母,斯假妄之谈耳。
译其形状像鸟,北方形成圆形,都是头朝西而尾朝东。因为南方的星宿象征鸟,所以说鸟,指的是朱鸟七宿。这部经典以星宿作为行文依据,不像《尚书》中春天说“星鸟”是总括七宿,夏天说“星火”却只指房、心、虚、昴,只列举一个星宿,文辞不同,是因为它们互相贯通。《释言》以殷为中,中的意义与正相同,所以殷就是正。这部经典冬天、夏天说正,春天、秋天说殷,其意义是相同的。春分黄昏时,观察鸟星全部出现,以此来校正仲春的气候。计算仲春时节,太阳位于奎、娄星宿而进入酉位,那么在初昏的时候,井、魁星在午位,柳星、张星在己位,轸、翼星在辰位,这样朱鸟七宿就都能看见了。春天有三个月,这部经典只说仲春,所以传文辨析说:“既然已经校正了仲春,再由此推演季春、孟春的月份,那么事情也就可知了。”天道向左旋转,太阳本体向右运行,所以星辰出现的方位与四季相反,春天则南方星宿出现,夏天则东方星宿出现,秋天则北方星宿出现,冬天则西方星宿出现。这是形势自然如此,而纬书却凭空造说,说春夏相互交接,秋冬相互交替,称之为母成子,子助母,这不过是虚假荒诞的言论罢了。
【二七】马郑略与孔同,王肃谓正三时中气。
马融、郑▯以为星鸟、星火,谓正在南方。春分之昏,七星中;仲夏之昏,心星中;秋分之昏,虚星中;冬至之昏,昴星中。皆举正中之星,不为一方尽见。此其与孔异也。至于举仲月以统三时,亦与孔同。王肃亦以星鸟之属为昏中之星。其要异者,以所宅为孟月,日中日永为仲月,星鸟、星火为季月,以殷以正,皆摠三时之月。读「仲」为「中」,言各正三月之中气也。以马融、郑▯之言不合天象,星火之属仲月未中,故为每时皆厯陈三月。言日以正仲春,以正春之三月中气。若正春之三月中,当言以正春中,不应言以正仲春。王氏之説非文势也。孔氏直取毕见,稍为迂阔。比诸王氏,于理最优。
【二八】释注民析鸟兽孳尾
其人老弱在室,丁壮适野,是老壮分析也。孳,字古今同耳。字顺,爱也。产生为乳,胎孕为化。孕产必爱之,故乳化曰孳。鸟兽皆以尾交接,故交接曰尾。计当先尾后孳,随便言之。
【二九】嫌仲月不统季孟,故于南交见义。
此官既主四时,亦主方面。经言“南交”,谓南方与东方交;▯言“夏与春交”,见其时方皆掌之。春尽之日与立夏之初,时相交也。东方之南,南方之东,位相交也。言羲叔所掌与羲仲相交际也。四时皆举仲月之候,嫌其不统季孟于此,言“交”,明四时皆然,故▯言举一隅以见之。春上无冬,不得见其交接,至是夏与春交,故此言之。
【三十】平秩南讹,言敬致四时,皆然。
禾苖秀穂,化成子实,亦胎生乳化之▯。故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谓劝课民耘耨,使苖得秀实。敬行其教,以致其功,谓敬行平秩之教,以致化育之功。农功嵗终乃毕,敬行四时皆同于此。言之,见四时皆然,故云亦举一隅也。夏日农功尤急,故就此言之。
【三一】星火举中,则七星皆见,可知。
七宿房在其中,但房心连体,心统其名。左传言火中,火见,诗称“七月流火”,皆指房心为火,故曰火。苍龙之中星,将举一星与鸟不▯,故云举中,则七星见,可知。计仲夏日在东井而入于酉地,即初昏之时,角、亢在午,氐、房、心在己,尾、箕在辰,是东方之宿皆得见也。
【三二】宅西曰昧谷,则嵎夷东可知也。
释言云「晦防也」,▯是暗,故「昧」为防也。谷者,日所行之道,日入于谷,而天下皆防,故谓日入之处为「昧谷」,非实有谷而日入也。此经「春秋」相对,春不言「东」,但举「昧谷」,曰「西」,则「嵎夷」东可知。然则「东」言「嵎夷」,则「西」亦有地明矣。阙其文,所以互见之。▯于「春」言「羲居治东方之官」,不言掌「春」,「夏」言掌「夏」之官,不言「南方」。此言「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互文明四时皆同。
【三三】三时言日,惟秋言宵,中星虚互相备。
三时皆言日,惟秋言夜,故传辨之,云春言日,秋言夜,互相备也。互者,明也。明日中,宵亦中,宵中日亦中,因此而推之,足知日永则宵短,日短则宵长,皆以此而备知也。正于此时,变文者以春之与秋,日夜皆等,春言出日,即以日言之,秋云纳日,即以夜言之,亦事之宜也。北方七宿,则虚为中,故虚为▯武之中星。计仲秋日在角亢,而入于酉地,初昏之时,斗牛在午,女虚危在己,室壁在辰,举虚中星言之,亦言七星,以秋分之日昏时并见,以正秋之三月。
【三四】四时之文互相备,朔易言,北方改易。
释训》云:“朔,北方也。”舎人曰:“朔,尽也。北方万物尽,故言朔也。”李廵曰:“万物尽于西方,苏而复生,故言北方。”是北称朔也。羲和主四方之官,四时皆应,言方于此,言方者即三方皆见矣。春为嵗首,故举地名;夏与春交,故言“南交”;秋言西,以见嵎夷当为东;冬言方,以见三时皆有方。《古史要约》其文互相变。郑▯夏不言‘曰明都’三字,摩防也。”伏生所诵与壁中旧本并无此字,非摩防也。王肃以夏无“
译【二七】马融、郑玄的观点大致与孔安国相同,王肃则认为“正”是指三个季节的中气。马融、郑玄认为星鸟、星火,是指位于正南方。春分黄昏时,七星位于中天;仲夏黄昏时,心星位于中天;秋分黄昏时,虚星位于中天;冬至黄昏时,昴星位于中天。这些都是选取正中的星宿,并非指整个方位的星宿都可见。这正是他们与孔安国不同的地方。至于选取仲月来统领三个季节,则与孔安国相同。王肃也认为星鸟等是黄昏时位于中天的星宿。其主要的不同在于,王肃认为星宿所居之处为孟月,日中、日永为仲月,星鸟、星火为季月,以此来校正殷历和正历,都统括了三个季节的月份。他将“仲”读作“中”,意思是各自校正三个月的中气。因为马融、郑玄的说法不符合天象,星火等星宿在仲月并未位于中天,所以王肃对每个季节都详细陈述了三个月。他说用日中、日永来校正仲春,是用以校正春季三个月的中气。如果真是校正春季三个月的中气,应当说“以正春中”,而不应该说“以正仲春”。王肃的说法不符合文势。孔安国直接取星宿全部可见,稍显迂阔。与王肃相比,孔安国的说法在道理上最为优长。
【二八】解释“民析”和“鸟兽孳尾”。
老人和弱者在室内,壮年男子到野外,这是老壮分离的意思。“孳”,古今字形相同。字顺,意为爱。产生为乳,胎孕为化。怀孕和产子必定爱护,所以乳化和化生称为“孳”。鸟兽都用尾部交接,所以交接称为“尾”。按理应当先交接后生育,这里是随意说的。
【二九】担心仲月不能统括季月和孟月,所以在南交中体现其义。
这个官职既主管四季,也主管方位。经文说“南交”,是指南方与东方相交;郑玄说“夏与春相交”,表明其时间和方位都掌管。春尽之日与立夏之初,是季节相交;东方之南,南方之东,是方位相交。这是说羲叔所掌管的与羲仲相交接。四季都举仲月的物候,担心其不能统括季月和孟月,在这里说“交”,表明四季都是如此,所以郑玄说举一个角落来体现整体。春季上面没有冬季,不能看出交接,到了这里夏与春交接,所以在此提及。
【三十】“平秩南讹”,是说恭敬地促成四季,都是如此。
禾苗抽穗,化成子实,也是胎生乳化的道理。所以掌管夏季的官员,平定次序南方化育的事务,是指督促百姓耕耘除草,使禾苗得以抽穗结实。恭敬地施行教化,以达成功效,是指恭敬地施行平定次序的教化,以达成化育的功效。农事在年终才完成,恭敬地施行四季的教化都与此相同。提及这一点,表明四季都是如此,所以说也是举一个角落来体现整体。夏季农事尤其紧急,所以在此提及。
【三一】星火举中天,那么七星都可见,这是可以推知的。
七宿中房宿在其中,但房宿和心宿相连,心宿统摄其名。《左传》说火在中天,火可见,《诗经》称“七月流火”,都指房宿和心宿为火,所以称为火。苍龙的中星,将要举一颗星与星鸟不同,所以说举中天,那么七星可见,这是可以推知的。计算仲夏日在东井,进入酉地,即初昏之时,角宿、亢宿在午位,氐宿、房宿、心宿在己位,尾宿、箕宿在辰位,这样东方的星宿都可见了。
【三二】宅西曰昧谷,那么嵎夷在东就可以知道了。
《释言》说:“晦,暗也。”郑玄说是暗,所以“昧”为暗。谷者,是太阳运行的道路,太阳进入谷中,而天下都暗,所以称太阳进入的地方为“昧谷”,并非真的有谷而太阳进入。此经“春”与“秋”相对,春季不说“东”,只举“昧谷”,说“西”,那么“嵎夷”在东就可以知道了。那么“东”说“嵎夷”,则“西”也有地名就明白了。省略其文,是为了互相体现。郑玄在“春”说“羲和居治东方之官”,不说掌管“春”,“夏”说掌管“夏”之官,不说“南方”。这里说“居治西方之官,掌管秋天之政”,互相说明四季都相同。
【三三】三时说日,只有秋说宵,中星虚互相补充。
三季都说日,只有秋季说夜,所以传文辨析,说春季说日,秋季说夜,互相补充。互者,明也。明白日中,宵也中,宵中日也中,由此推之,足以知道日长则宵短,日短则宵长,都由此而完备地知道。正在于此时,变换文字是因为春与秋,日夜都相等,春季说日出,就以日来说,秋季说日落,就以夜来说,也是事情适宜的。北方七宿,则以虚宿为中,所以虚宿为郑玄所说的中星。计算仲秋日在角宿、亢宿,进入酉地,初昏之时,斗宿、牛宿在午位,女宿、虚宿、危宿在己位,室宿、壁宿在辰位,举虚宿中星来说,也说七星,因为秋分之日黄昏时都可见,用以校正秋季的三个月。
【三四】四时的文字互相补充,朔易言,北方改易。
《释训》说:“朔,北方也。”舍人说:“朔,尽也。北方万物尽,所以说朔。”李廵说:“万物尽于西方,复苏而生,所以说北方。”这是北称朔。羲和主管四方之官,四季都相应,在这里说方,说方者即三方都可见了。春季为岁首,所以举地名;夏季与春季相交,所以说“南交”;秋季说西,以见嵎夷应当为东;冬季说方,以见三时皆有方。《古史要约》其文互相变化。郑玄夏季不说‘曰明都’三字,是磨灭的缘故。”伏生所诵读的与壁中旧本都没有此字,并非磨灭。王肃以夏无“
明都”,避敬致然,即幽足见明阙文相避,如肃之言,义可通矣。“都”谓所聚者,摠言此方是万物所聚之处,非指都邑聚居也。《易》谓嵗改易于北方者,人则三时在野,冬入隩室;物则三时生长,冬入囷仓。是人之与物皆改易。
译“明都”二字,是为了避讳而改写的,由此可以看出《周易》经文相互避讳的情况。如果按照肃的说法,其义理是可以讲通的。“都”字意为聚集,此处是总说这一方是万物聚集的地方,并非特指都邑中人群的聚居。《周易》说岁末改易在北方,是因为人在其他三季在野外活动,冬季则进入温暖的室内;万物在其他三季生长,冬季则进入粮仓。这样,人与万物都发生了改变。
【三五】古真厯亡,汉存六厯,实不得正。
古时真厯遭战国及秦而亡,汉存六厯,虽详于五纪之论,皆秦汉之际假托为之,实不得正要有梗防之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日日行一度,则一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今《考灵曜》《干凿度》诸纬皆然。此言三百六十六日者,王肃云:「四分日之一又入六日之内」,举全数以言之。
【三六】嵗余十一日,弱当十九年七闰。
六厯诸纬与周髀皆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为每月二十九日过半日之于法分为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即月有二十九日半强为十二月六大之外有余分三百四十八是除小月无六日又大嵗三百六十六日小嵗三百五十五日则一嵗所余无十二日今言十二日者皆以大率防整而计之其实一嵗所余止十一日弱也以为十九年七闰十九年年十一日则二百九日其七月四大三小犹二百七日况无四大乎为每年十一日弱分明矣所以弱者以四分日之一于九百四十分则一分为二百三十五分少于小月余分三百四十八以二百三十五减三百四十八不尽一百一十三是四分日之一余矣皆以五日为率其小月虽为嵗月残分所减犹余一百一十三则实余尚无六日就六日抽一日为九百四十分减其一百一十三分不尽八百二十七分以不抽者五日并三百六十日外之五日为十日其余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为每嵗之实余今十九年年十日得整日一百九十又以十九乘八百二十七分得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除之得十六日以并一百九十日为二百六日不尽六百七十三分为日余今为闰月得七每月二十九日七百为二百三日又每四百九十九分以七乘之得三千四百九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分除之得三日以二百三日亦为二百六日不尽亦六百七十三为日余亦相当矣所以无闰时不定嵗不成也若以无闰三年差一月则以正月为二月每月皆差九年差三月即以春为夏若十七年差六月即四时相反时何由定嵗何由得成乎故须置闰以定四时
【三七】咨四岳,即上羲和四子,就之求卿士。
马融以羲和为卿官,尧之末年,皆以老死,庶绩多阙,故求贤顺四时之职,欲用以代羲和。孔于下传云:「四岳即上羲和之四子。」帝就羲和求贤,则所求者别代他官,不代羲氏、和氏。孔以羲和掌天地之官,正在敬顺昊天,告时授事而已。其施政者,是百官之事。此经文承庶绩之下而言,顺是事者,故孔以文势次之。此言谁能咸熈庶绩,顺是事者,将登用之。盖求卿士用他也。计尧即位至洪水之时,六十余年,百官有阙,皆应求代。求得贤者,则史亦不録;不当帝意,乃始録之,为求舜张本。
【三八】▯国子爵朱名马郑谓帝子
夏王仲康之时,▯侯命掌六师,顾命陈宝,有▯之舞衣,故知古有▯国。▯既是国,自然子为爵,朱为名也。马融、郑▯以为帝之▯子曰朱也,求官而荐太子,太子下愚,以为啓明揆之人情,必不然矣。啓云开为书传通训【三九】四凶在尧朝,未为大恶,虞史春秋甚辞。
明君圣主,莫先于尧。求贤审官,王政所急。乃有放齐之不识是非,驩兠之朋党恶物,共工之巧言令色,崇伯之败善乱常。圣人之朝,不才摠萃,虽曰难之,何其甚也?此等诸人,才实中品,亦虽行有不善,未为大恶,故能仕于圣代,致位大官。以帝尧之末,洪水为灾,欲责非常之功,非复常人所及。自非圣舜登庸,而大禹致力,则滔天之害,未或可平。以舜禹之成功,见此徒之多罪。勲业既谢,愆衅自生,为圣所诛,其咎益大。且虞史欲盛彰舜徳,归过前人。春秋史克,以宣公比尧辞,颇増甚。
【四十】上宅嵎夷,朔方等知,四岳即羲和。
上列羲和所掌云:“宅嵎夷,朔方言四子,居治四方,主于外事。”岳者,四方之大山。今王朝大臣皆号称四岳,是与羲和所掌其事为一,以此知四岳即上羲和之四子也。又觧谓之岳者,以其分掌四岳之诸侯,故称焉。《舜典》称“巡守至于岱宗,肆觐东后”,《周官》说巡守之礼云:“诸侯各朝于方岳之下。
译【三五】古代真正的历法在战国和秦朝时失传,汉朝保留的六种历法,实际上并不正确。
古代的历法在战国和秦朝时失传,汉朝保留的六种历法,虽然对五纪的论述很详细,但都是秦汉之际假托之作,实际上并不正确,只有梗概之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而太阳每天运行一度,那么一个周期就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现在《考灵曜》《干凿度》等纬书都是这样说的。这里说三百六十六天,王肃说:“四分之一天又包含在六天之内”,是用整数来说的。
【三六】一年多余十一天弱,相当于十九年七闰。
六种历法、各种纬书和《周髀算经》都说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月亮每天运行十三又十九分之七度,作为每月二十九天过半天。以法数分为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即月亮有二十九天半强,作为十二个月六大之外,有余分三百四十八,这是除去小月没有六天,又大岁三百六十六天,小岁三百五十五天,那么一年所余没有十二天。现在说十二天,都是大概估算而计算的,其实一年所余只有十一天弱。以十九年七闰,十九年每年十一天,则二百九十天,其中七月四大三小,还二百七十天,何况没有四大呢?作为每年十一天弱,分明了。所以弱,以四分之一天在九百四十分,则一分为二百三十五分,少于小月余分三百四十八,以二百三十五减三百四十八,不尽一百一十三,这是四分之一天余了。都以五日为率,小月虽为岁月残分所减,还余一百一十三,则实余尚无六天,就六天抽一天为九百四十分,减其一百一十三分,不尽八百二十七分,以不抽者五天并三百六十天外之五天为十天,其余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为每年的实余。现在十九年每年十天,得整日一百九十,又以十九乘八百二十七分,得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除之,得十六天,以并一百九十天为二百六天,不尽六百七十三分为日余。现在为闰月得七,每月二十九天七百,为二百三十天,又每四百九十九分以七乘之,得三千四百九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分除之,得三天,以二百三十天亦为二百六天,不尽亦六百七十三为日余,亦相当了。所以无闰时不定,岁不成。若以无闰三年差一月,则以正月为二月,每月皆差,九年差三月,即以春为夏。若十七年差六月,即四时相反,时何由定,岁何由得成乎?故须置闰以定四时。
【三七】咨询四岳,即上文羲和的四个儿子,向他们寻求卿士。
马融认为羲和是卿官,尧的末年,都因老死,许多业绩多缺失,所以寻求贤人顺四时的职责,想要用来代替羲和。孔安国在下文传中说:“四岳即上文羲和的四个儿子。”帝向羲和寻求贤人,则所求的是代替其他官职,不代替羲氏、和氏。孔安国认为羲和掌管天地之官,正在敬顺昊天,告时授事而已。其施政者,是百官之事。此经文承接庶绩之下而言,顺是事者,故孔安国以文势次之。此言谁能咸熈庶绩,顺是事者,将登用之。盖求卿士用他也。计尧即位至洪水之时,六十余年,百官有阙,皆应求代。求得贤者,则史亦不录;不当帝意,乃始录之,为求舜张本。
【三八】〇国子爵朱名,马郑谓帝子。
夏王仲康之时,〇侯命掌六师,顾命陈宝,有〇之舞衣,故知古有〇国。〇既是国,自然子为爵,朱为名也。马融、郑玄以为帝之〇子曰朱也,求官而荐太子,太子下愚,以为启明揆之人情,必不然矣。启云开为书传通训。
【三九】四凶在尧朝,未为大恶,虞史春秋甚辞。
明君圣主,莫先于尧。求贤审官,王政所急。乃有放齐之不识是非,驩兠之朋党恶物,共工之巧言令色,崇伯之败善乱常。圣人之朝,不才总萃,虽曰难之,何其甚也?此等诸人,才实中品,亦虽行有不善,未为大恶,故能仕于圣代,致位大官。以帝尧之末,洪水为灾,欲责非常之功,非复常人所及。自非圣舜登庸,而大禹致力,则滔天之害,未或可平。以舜禹之成功,见此徒之多罪。勋业既谢,愆衅自生,为圣所诛,其咎益大。且虞史欲盛彰舜德,归过前人。春秋史克,以宣公比尧辞,颇增甚。
【四十】上宅嵎夷,朔方等知,四岳即羲和。
上列羲和所掌云:“宅嵎夷,朔方言四子,居治四方,主于外事。”岳者,四方之大山。今王朝大臣皆号称四岳,是与羲和所掌其事为一,以此知四岳即上羲和的四个儿子也。又解谓之岳者,以其分掌四岳之诸侯,故称焉。《舜典》称“巡守至于岱宗,肆觐东后”,《周官》说巡守之礼云:“诸侯各朝于方岳之下。
”是四方诸侯分属四岳也。计尧在位六十余年,乃命羲和,盖应早矣。若使成人见命至此,近将百歳,故马、郑以为羲和皆死,孔以为四岳即是羲和,至今仍得在者,以羲和世掌天地,自当父子相承,不必仲叔之身皆悉在也。
译这是四方诸侯分别隶属于四岳的缘故。推想尧在位六十多年,才任命羲和,大概时间已经不早了。如果让成年的人接受任命直到此时,年龄将近百岁,所以马融、郑玄认为羲和都已经去世,孔安国认为四岳就是羲和,至今仍然在位的,是因为羲和世代掌管天地之事,自然应当由父子相继传承,不必是兄弟叔伯等人都全部在世。
【四一】懐山襄陵,谓包绕乘驾。
懐藏包里之义,故懐为包也。释言:以襄为驾。驾,乘牛马皆车在其上,故襄为上也。包山,谓绕其傍;上陵,谓乘其上。
【四二】方命孔谓,好方直。郑王为放。
鲧性狠戾,多乖异,众人好此方直之名,内有奸囘之志,命而行事,輙毁败善类。郑王以方为放,谓放弃教命。
【四三】九载殛鲧,葢小有益;待三考退之。
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李巡云:「各自纪事,示不相袭也。」孙炎曰:「歳取歳星行以次也,祀取四时祭祀一讫也,年取禾糓一熟也,载取万物终而更始。」是载者年之别名。功用不成,水害不息,故放退之,谓退使不复治水。至明年得舜,乃殛之羽山。《周礼·大宰职》曰:「歳终则令百官各正其治,而诏王废置。三年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然则考课功绩,必在歳终。此言功用不成,是九年歳终,三考也。下云:「朕在位七十载而求得虞舜,歴试三载,即数登用之。」年至七十二年为三载,即知七十载者与此异年比时。尧在位六十九年,鲧初治水之时,尧在位六十一年。然若鲧既无功,早应黜废,而待九年,非无小益,下人见其有益,谓鲧实能治之,日复一日,以终三考。三考无成,众人乃服,然后退之。故至九年。《祭法》云:「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然则禹之大功,颇亦因鲧,是治水有益之验。但不能成功,先有狠戾之恶,复加无功之罪,所以殛之羽山,以示其罪。若然,禹既圣人,当知洪水时未可治,何以不谏父者?梁主以为舜之怨慕由己之私,鲧之治水乃为国事,上令不行,非禹能止。时又年少,不可干政。
【四三】尧咨岳求代,年八十六。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戴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在位七十年,八十六,老将求代。」
【四四】舜父有目时谓之瞽,字瞍。
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无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恶,故时谓之瞽。配字曰瞍,瞍无目之称。心不则徳义之经,为顽。象,舜弟之字,傲慢不友,言并恶。」
【四四】尧喾子挚弟书,▯所书年异。
徧捡今之书▯,无尧即位之年。孔氏博考羣书,作为此▯。言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必当有所案据,未知出何书?计十六为天子其嵗,称元年,在位七十载,应年八十五。孔云八十六者,史记诸书皆言尧帝喾之子,帝挚之弟。喾崩,挚立;挚崩,乃▯位于尧。然则尧以弟代兄,盖逾年改元。防其改元年,则七十载数,其立年八十六。
【四五】无室家,名鳏,不独老;无妻,
无妻曰鳏。《释名》云:“愁悒不寐,目恒鳏鳏然,故鳏字从鱼,鱼目恒不闭。”《王制》云:“老而无妻曰鳏。”舜于时年未三十而谓之鳏者,书传称孔子对子张:“舜父顽,母嚚,无室家之端,故谓之鳏。”鳏者,无妻之名,不拘老少。少者无妻可以更娶,老者即不复更娶,谓之天民之穷,故礼举老者耳。《诗》云:“何草不▯,何人不鳏。”暂离室家尚谓之鳏,不独老而无妻。
【四六】众人虽知舜不得已而后举,
皇甫谧云:「尧以二女妻舜,封之于虞,今河东太阳山,西虞地是也。」及王天下,遂为天子之号,故从防至着,常称虞氏。舜为生号之名,前已具释。▯又觧:「众人虽知舜实圣贤,而耻已不若,故不举之以帝,令举及侧陋。」意谓帝知有舜,乃不▯已而言之耳。知其然者,正以初不荐举,至此始言。
【四七】郑谓尧知命在舜犹使人举之。
舜在卑贱,未有名闻,率▯禅之,则下人不服。故郑▯《六艺论》云:「若尧知命在舜,舜知命在禹,犹求于羣臣,举于侧陋,上下交譲,务在服人。」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之谓也,是解尧使人举舜之意也。
【四八】史记谓瞽瞍无目,与孔▯异。
史记》云:“舜父瞽瞍,盲以为瞽瞍是名,身实无目也。”孔不然者,以经説舜得行,美其能飬恶人父,自名瞍,何湏言之?若实无目,即
译【四一】“怀山襄陵”,意思是包绕山岳、乘驾丘陵。
“怀”有藏匿、包裹的意思,所以“怀”解释为包绕。《释言》将“襄”解释为驾。驾车时,牛马都在车下,车在它们上面,所以“襄”有在上、乘驾的意思。包绕山岳,是说水流环绕山脚;乘驾丘陵,是说水流漫过丘陵。
【四二】“方命孔谓”的意思是喜好方直。郑玄和王肃将“方”解释为放逐。
鲧性格凶狠暴戾,多违背常理,众人喜好他方直的名声,但他内心怀有奸邪迂曲的志向,奉命行事,却总是毁败善良之人。郑玄和王肃将“方”解释为放逐,意思是放弃教令。
【四三】“九载殛鲧”,大概是因为他还有微小的益处;等到三次考核后才罢退他。
夏代称年为岁,商代称年为祀,周代称年为年,唐虞时期称年为载。李巡说:“各自记录事务,表示不沿袭前代。”孙炎说:“岁取意于岁星按次序运行,祀取意于四季祭祀完成一次,年取意于谷物成熟一次,载取意于万物终结而又重新开始。”因此,“载”是年的别名。治水功效没有成就,水灾不停止,所以放逐罢退他,意思是罢退他,让他不再治理水患。到了第二年得到舜,才在羽山诛杀他。《周礼·大宰职》说:“年终时命令百官各自整顿政务,并告知君王废黜或任用官员。三年则全面考核群吏的政绩而进行诛罚或奖赏。”那么考核功绩,一定在年终。这里说功效没有成就,是指九年年终,也就是三次考核。下文说:“我在位七十载而求得虞舜,经过三年试用,就屡次提拔任用他。”年到七十二年为三载,就知道七十载与这里的年数计算方式不同。尧在位六十九年,鲧开始治水时,尧在位六十一年。然而如果鲧已经无功,早该罢黜废免,却等到九年,并非没有微小的益处,下面的人看到他有益处,认为鲧确实能治水,日复一日,直到完成三次考核。三次考核没有成就,众人才信服,然后才罢退他。所以到了九年。《祭法》说:“鲧阻挡洪水而被诛杀,禹能继承鲧的功业。”那么禹的大功,也颇得益于鲧,这是治水有益的证据。但不能成功,先前有凶狠暴戾的恶行,又加上无功的罪过,所以在羽山诛杀他,以显示他的罪过。如果这样,禹既然是圣人,应当知道洪水当时还不可治理,为什么不劝谏父亲呢?梁主认为舜的怨恨思慕出于私情,鲧治水则是国家大事,君命不行,不是禹能阻止的。当时他又年轻,不可以干预政事。
【四三】尧咨询四岳寻求继承人,时年八十六岁。
帝说:“咨询四岳!我在位七十载。尧十六岁即位,以唐侯的身份升为天子。在位七十年,八十六岁,年老将寻求继承人。”
【四四】舜的父亲有眼睛,当时称他为瞽,字瞍。
四岳说:“瞽的儿子,父亲愚顽,母亲奸诈,弟弟象傲慢。没有眼睛叫瞽。舜的父亲有眼睛,但不能分辨好恶,所以当时称他为瞽。配字叫瞍,瞍是无眼睛的称呼。心中不遵循道德义的准则,称为愚顽。象,是舜弟弟的字,傲慢不友爱,说他们都恶劣。”
【四四】尧是喾的儿子,挚的弟弟,〇所书年异。
遍查现在的书〇,没有尧即位的年份。孔氏广泛考证群书,写成此〇。说尧十六岁,以唐侯的身份升为天子,必定有所依据,不知出自哪本书?计算十六岁为天子的那一年,称为元年,在位七十载,应享年八十五岁。孔氏说八十六岁,是因为《史记》等书都说尧是帝喾的儿子,帝挚的弟弟。喾去世,挚即位;挚去世,才〇位给尧。那么尧以弟弟继承哥哥,大概要过一年才改元。防备他改元年,那么七十载的数目,他即位时八十六岁。
【四五】没有家室,名叫鳏,不只是年老;没有妻子,
没有妻子叫鳏。《释名》说:“忧愁抑郁睡不着,眼睛总是睁着,所以鳏字从鱼,鱼眼总是闭不上。”《王制》说:“年老而没有妻子叫鳏。”舜当时年纪不到三十而称他为鳏,是因为书传记载孔子回答子张:“舜父亲愚顽,母亲奸诈,没有家室的端倪,所以称他为鳏。”鳏,是没有妻子的名字,不拘老少。年轻人没有妻子可以再娶,老年人就不再娶,称为天民中的穷困者,所以礼制只列举老年人。《诗经》说:“什么草不枯,什么人没有妻子。”暂时离开家室尚且称为鳏,不只是年老而没有妻子。
【四六】众人虽然知道舜是不得已而后被举荐,
皇甫谧说:“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封他在虞,现在河东太阳山,西虞地就是那里。”等到他统治天下,就成为天子的称号,所以从防到着,常称虞氏。舜作为生号的名称,前面已经详细解释。〇又解释:“众人虽然知道舜确实是圣贤,但耻于自己不如他,所以不举荐他做帝,让举荐到侧陋之人。”意思是帝知道有舜,却不〇自己说出来。知道是这样,正是因为起初不荐举,到这里才说。
【四七】郑玄认为尧知道天命在舜,还让人举荐他。
舜处于卑贱地位,没有名声,直接禅让给他,那么下面的人不服。所以郑玄《六艺论》说:“如果尧知道天命在舜,舜知道天命在禹,还向群臣征求,从侧陋中举荐,上下互相推让,务必在于使人信服。”孔子说:“百姓可以让他们照着做,不可以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说的就是这个,这是解释尧让人举荐舜的意思。
【四八】《史记》说瞽瞍没有眼睛,与孔〇不同。
《史记》说:“舜的父亲瞽瞍,盲叫做瞽瞍是名字,身体确实没有眼睛。”孔氏不这样认为,因为经书说舜能够实行,赞美他能赡养恶劣的父亲,自名瞍,何必再说?如果确实没有眼睛,即
是身有固疾,非善恶之事,輙言舜是肓人子,之意欲何所见乎?《论语》云:“未见顔色而言,谓之瞽。”则言瞽者,非谓无目。《史记》云:“説瞽瞍使舜上廪,从下纵火焚廪,使舜穿井下土实井。”若其身自能然,不得谓之无目。
译这身体有固有的疾病,并非善恶之事,就常说舜是盲人的儿子,他的意思想要表明什么呢?《论语》说:“没有见到脸色就说话,叫做盲。”那么说盲的人,并不是说没有眼睛。《史记》说:“怂恿瞽瞍让舜上粮仓,从下面放火焚烧粮仓,让舜挖井,填土实井。”如果他自己能够这样做,就不能说他没有眼睛。
【四九】郑谓舜不立正妃,书▯未有。
二女之中,当有贵贱长防?刘向《列女▯云:“二女,长曰娥皇,次曰女英。舜既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然则初适舜时,即娥皇为妻。郑不言妻者,不告其父,不序其正。又注《礼记》云:“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此则郑自所説,未有《书》《▯云然。案《世本》:“尧是黄帝▯孙,舜是黄帝八代之孙。”计尧女于舜之曽祖为四从姊妹,以之为妻,于义不可。《世本》之言,未可防信。或者古道质故也。
【五十】▯降谓以义理下帝女之心。
▯降谓能以义理下之,则女意初时不下,故▯觧之言舜为匹夫,帝女下嫁,以贵适贱,必自骄矜,故美舜能以义理下帝女,尊亢之心于所居妫水之汭,使之服行妇道于虞氏,虞与妫汭为一地,见其心下乃行妇道,故分为二文。
【五一】庶人通谓匹夫匹妇
匹夫者,士大夫已上则有妾媵,庶人无妾媵,惟夫妻相匹。其名既定,虽单亦通,谓之匹夫匹妇。
【五二】妫汭,舜所居。嫔,虞谓能行妇道。
妫水在河东虞郷县厯山西,西流至蒲坂县南入于河。舜居其旁,周武王赐陈胡公之姓为妫。为舜居妫水故也。舜仕尧朝,不家在于京师,而令二女归虞者,盖舜以大孝示法,使妻归事于其亲。以帝之贤女事顽嚚舅姑,美其能行妇道,故云嫔于虞。
尚书要义卷一
<经部,书类,尚书要义>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要义巻二
宋 魏了翁 撰
舜典
舜世有国土,孔云庶人以瞽瞍失国。
虞舜侧微,为庶人。故微贱。正义曰:《帝系》云: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昭八年《左传》云: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以其继世相▯,常有国土。孔言为庶人者,《尧典》云:有鳏在下。此云“虞舜侧微”,必是为庶人矣。葢至瞽瞍始失国也。
【二】孔氏传古文,自东晋初至隋始备。
昔东晋之初,豫章内史梅赜上《孔氏▯犹阙《舜典》。自此乃命以位已上二十八字,世所不▯多用王、范之注补之,而皆以慎徽已下为《舜典》之初。至齐萧鸾建武四年,吴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孔氏▯古文《舜典》,亦▯太康中书,乃表上之,事未施行。方兴以罪致戮。至隋开皇初,购求遗典,始得之。
【三】四门穆穆,有美徳,无凶人。
穆穆,美也。《释诂》文。四门,四方之门,谓四方诸侯来朝者从四门而入。《文十八年左传》歴言四凶之行,乃云舜臣尧,流四凶族:浑敦、穷竒、捣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又曰《虞书》数舜之功曰賔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是言皆有美徳无凶人也。案验四方之族,皆是王朝之臣,舜流王朝之臣而言诸侯无凶人者,以外见内,诸侯无凶人,则王朝必无矣。
【四】鲧九载,禹十三载,而舜一考即升。
鲧待三考,冀其有成,而无成功,乃黜为缓刑之义,舜既有成,更无所待,故一考即升之。且大圣之事,不可以常法论也。若然,《禹贡》兖州作“十有三载乃同”,是禹治兖州之水,乃积十有三年。此始三年已言地平天成者,《祭法》云:“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先儒马融等皆以为鲧既九年,又加此三年为十二年。惟兖州未得尽平,至明年乃毕。八州已平,一州未毕,足以为成功也【五】既月,乃日觐岳牧,还五瑞与之,正始。
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羣牧,班瑞于羣后。注:辑,敛既尽觐,见班,还后,君也。舜敛公侯伯子男之瑞,归璧,尽以正月中,乃日日见四岳及九州牧监,还五瑞于诸侯,与之正始。
【六】受终,齐政,知其可受,遂徧告上下。
舜既让而不许,乃以尧禅之,明年正月上日,受尧终帝位之事于尧文祖之庙。虽受尧命,犹不自安。又以璿为玑,以玉为衡者,是为王者正天文之器也。乃复察此璿玑玉衡,以齐整天之日月五星七曜之政,观其齐与不齐,齐则受之是也,不齐则受之非也。是七政皆齐,知已受为
译【四九】郑玄说舜没有立正妃,这在《尚书》中并没有记载。
二女之中,应当有贵贱长幼的区别吗?刘向《列女传》说:“二女,年长的叫娥皇,次女叫女英。舜既然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那么当初嫁给舜时,就是娥皇为妻。郑玄不说妻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告诉父亲,没有确立正妻的名分。又注《礼记》说:“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这是郑玄自己的说法,并没有《尚书》《列女传》这样说。查考《世本》:“尧是黄帝的曾孙,舜是黄帝的八世孙。”计算尧的女儿与舜的曾祖是四从姊妹,以此作为妻子,在道义上是不可以的。《世本》的话,不可完全相信。或许是因为古代道质朴的缘故吧。
【五十】“降”是说用义理来使帝女的心意谦下。
“降”是说能够用义理使她谦下,那么女意起初是不谦下的,所以《尚书》解释的话说舜是平民,帝女下嫁,以尊贵嫁给卑贱,必定会自高自大,所以赞美舜能用义理使帝女谦下,在妫水弯曲处的居所,使她奉行妇道于虞氏,虞与妫汭是同一地方,见她心意谦下才奉行妇道,所以分为两句话。
【五一】庶人通指平民男女
平民男子,士大夫以上则有妾媵,庶人没有妾媵,只有夫妻相配。这个名称既然确定,即使单称也通,称为匹夫匹妇。
【五二】妫汭,是舜居住的地方。嫔,虞氏说她能奉行妇道。
妫水在河东虞乡县历山西,向西流到蒲坂县南流入黄河。舜居住在其旁,周武王赐陈胡公的姓为妫。是因为舜居住在妫水的缘故。舜在尧朝做官,家不在京师,而让二女回到虞氏,大概是舜用大孝来示法,使妻子回去侍奉她的父母。用帝王的贤女侍奉愚顽的公婆,赞美她能奉行妇道,所以说嫔于虞。
尚书要义卷一
<经部,书类,尚书要义>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要义卷二
宋 魏了翁 撰
舜典
舜世代拥有国土,孔安国说庶人是因为瞽瞍失去了国土。
虞舜地位卑微,是庶人。所以微贱。正义说:《帝系》说: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昭八年《左传》说:从幕到瞽瞍,没有违背天命,因为他们世代相继,常有国土。孔安国说为庶人,是因为《尧典》说:有鳏夫在下。这里说“虞舜侧微”,必定是庶人了。大概到瞽瞍才开始失去国土。
【二】孔氏传古文,从东晋初到隋朝才完备。
过去东晋初年,豫章内史梅赜献上《孔氏传》,还缺少《舜典》。从此就用“命以位”以上二十八字,世人多不认可,多用王、范的注来补之,而都以“慎徽”以下为《舜典》的开头。到齐萧鸾建武四年,吴兴姚方兴在大航头得到《孔氏传》古文《舜典》,也是太康中书,于是上表献上,事情没有施行。方兴因罪被杀。到隋开皇初年,搜求遗典,才得到它。
【三】四门穆穆,有美德,无凶人。
穆穆,美。《释诂》文。四门,四方之门,指四方诸侯来朝见的从四门而入。《文十八年左传》历数四凶的行为,于是说舜臣服于尧,流放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到四方边远之地以抵御鬼魅。又说《虞书》数说舜的功绩说“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这是说都有美德没有凶人。查考四方之族,都是王朝之臣,舜流放王朝之臣而说诸侯无凶人,是以外见内,诸侯无凶人,那么王朝必定也没有了。
【四】鲧九载,禹十三载,而舜一考即升。
鲧等待三考,希望他有成功,而没有成功,于是罢黜为缓刑之义,舜既有成功,更无所待,所以一考就升他。况且大圣之事,不能用常法来论。如果这样,《禹贡》兖州作“十有三载乃同”,是禹治兖州之水,才积十三年。这里开始三年已说地平天成,《祭法》说:“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先儒马融等都以为鲧既九年,又加此三年为十二年。只有兖州未得尽平,到明年才毕。八州已平,一州未毕,足以作为成功了。
【五】既月,乃日觐岳牧,还五瑞与之,正始。
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注:辑,敛既尽觐,见班,还后,君也。舜敛公侯伯子男之瑞,归璧,尽以正月中,乃日日见四岳及九州牧监,还五瑞于诸侯,与之正始。
【六】受终,齐政,知其可受,遂遍告上下。
舜既让而不许,乃以尧禅之,明年正月上日,受尧终帝位之事于尧文祖之庙。虽受尧命,犹不自安。又以璿为玑,以玉为衡者,是为王者正天文之器也。乃复察此璿玑玉衡,以齐整天之日月五星七曜之政,观其齐与不齐,齐则受之是也,不齐则受之非也。是七政皆齐,知已受为
是,遂行为帝之事,而以告摄事类祭于上帝,祭昊天及五帝也。又禋祭于六宗等尊卑之神,望祭于名山大川、五岳四渎,而又徧祭于山川丘陵、坟衍古之圣贤之羣神,以告已之受禅也。
译于是,便施行作为帝王应做的事,并以此禀告摄政期间举行的类祭上帝之礼,即祭祀昊天及五帝。又通过禋祭来祭祀六宗等尊卑不同的神灵,通过望祭来祭祀名山大川、五岳四渎,并且普遍祭祀山川丘陵、坟衍之地以及古代圣贤的群神,以此禀告自己接受禅让即位之事。
【七】上日即元日。郑谓改尧正,故异辞。
月之始日,谓之朔日。毎月皆有朔日,此是正月之朔,故云上日,言一嵗日之上也。下云元日,亦然。郑▯以为,帝王易代,莫不改正。尧正建丑,舜正建子,此时未改尧正,故云正月上日。即位乃改尧正,故云月正元日,故以异文。先儒王肃等以为,惟殷周改正易,民视聴自夏已上,皆以建寅为正。此篇二文不同,史异辞耳。孔意亦然。下云嵗二月,传云既班瑞之明月,以此为建寅之月也。
【八】文祖不知何人?七庙其来已逺。
文祖者,尧文徳之祖庙也。且下云「归格于艺祖」,艺文义同,知文祖是庙者,咸有一徳。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徳,则天子七庙,其来自逺。尧之文祖葢是尧始祖之庙,不知为谁也。帝系及世本皆云黄帝生▯嚣,▯嚣生蟜极,蟜极生帝喾,帝喾生尧。即如彼言,黄帝为尧之髙祖,黄帝以上不知复祭何人,充此七数。况彼二书未必可信。
【九】璿玑玉衡,犹琼弁玉缨,变文。
説文》云:璿,美玉也。玉是大名,璿是玉之别称。玑、衡俱以玉饰,但史之立文,不可以「玉玑、玉衡」一指玉体,一指玉名。犹《左传云:「琼弁、玉缨」,所以变其文。
【十】玑为转运,衡为横箫,即浑天仪。
玑衡者,玑为转运,衡为横箫,运玑使动于下,以衡望之,是王者正天文之器。汉世以来,谓之浑天仪者是也。马融云:「浑天仪可旋转,故曰玑衡。其横箫,所以视星宿也。」以璿为玑,以玉为衡,葢贵天象也。蔡邕云:「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辰。」葢悬玑以象天,而衡望之,转玑窥衡,以知星宿,是其説也。七政以政有七,于玑衡察之。
【十一】宣夜无▯,周髀术在,惟浑仪为长。
蔡邕《天文志》云:“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絶无师説,周髀术数具在,考验天象,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惟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所用候防铜仪,则其法也。”虞喜云:“宣,明也;夜,幽也。幽明之数,其术兼之,故曰宣夜。但絶无师説,不知其状如何。”周髀之术,以为天似覆盆,葢以斗极为中,中髙而四边下,日月旁行绕之,日近而见之为昼,日逺而不见为夜。浑天者,以为地在其中,天周其外,日月初登于天,后入于地,昼则日在地上,夜则日入地下。王蕃《浑天説》曰:“天之形状似鸟卵,天包地外,犹卵之裹黄,圆如弹丸,故曰浑天,言其形体浑浑然也。”其术以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见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髙正当天之中,极南五十五度当嵩髙之上,又其南十二度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极九十一度,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此其大率也。其南北极持其两端,其天与日月星宿斜而逥转,此必古有其法,遭秦而灭。▯子《法言》云:“或问浑天曰:‘洛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乎,几乎,莫之能违也。’”是扬雄之意以浑天而问之也。闳与妄人,武帝时人;宣帝时司农中丞耿夀昌始铸铜为之,▯史官施用焉。后汉张衡作《灵宪》以説其状,蔡邕、郑▯、陆绩、吴时王藩晋世姜岌、张衡、葛洪皆论浑天之义,并以浑説为长江南宋元嘉年,皮延宗又作《是浑天论》。太史丞钱乐铸铜作浑天仪,▯于齐梁,周平江陵,迁其器于长安,今在太史书矣。衡长八尺,玑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强,转而望之,有其法也。
【十二】▯祭义》广此传以摄位事,《▯告》
诗云:「是▯是祃。」《周礼》肆师云:「▯造上帝。」《王制》云:「天子将出,▯乎上帝。」所言「▯」者,皆是祭天之事,言以事▯而祭也。《周礼》小宗伯云:「天地之大烖,▯社稷,则为位。」是「▯」之为祭,所及者广,而传之「▯」为摄位,事「▯」者
译【七】“上日”即指元日。郑玄认为改用了尧的正月,所以用词不同。
每月的第一天,称为朔日。每个月都有朔日,这里特指正月的朔日,所以说“上日”,意思是说这是一年日期的开端。下文说“元日”,意思也是如此。郑玄认为,帝王改朝换代,没有不更改正月的。尧的正月建丑,舜的正月建子,此时尚未更改尧的正月,所以说“正月上日”。即位后才更改尧的正月,所以说“月正元日”,因此文字有所不同。先儒王肃等人认为,只有殷、周两代更改了正月,百姓的视听习惯从夏代以上,都以建寅为正。这两处文字不同,只是史官用词差异罢了。孔颖达的意思也是如此。下文说“岁二月”,传文说这是颁瑞之后的下一个月,以此作为建寅之月。
【八】文祖不知是谁?七庙的制度由来已久。
文祖,是尧凭借文德所建立的祖庙。况且下文说“归格于艺祖”,“艺”与“文”意义相同,知道文祖是庙宇,依据《咸有一德》篇。该篇说“七世之庙可以观德”,那么天子设七庙,其由来已久。尧的文祖大概是尧始祖的庙宇,不知始祖是谁。《帝系》及《世本》都记载黄帝生昌意,昌意生蟜极,蟜极生帝喾,帝喾生尧。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黄帝是尧的高祖,黄帝以上不知还祭祀谁,来凑足七庙之数。况且这两本书未必可信。
【九】璿玑玉衡,就像琼弁玉缨,变换了文字。
《说文解字》说:璿,是美玉。玉是大的名称,璿是玉的别称。玑、衡都用玉装饰,但史官行文,不能一个指玉的实体,一个指玉的名称。就像《左传》说:“琼弁、玉缨”,所以变换了文字。
【十】玑是转运的部件,衡是横箫,就是浑天仪。
玑衡,玑是转运的部件,衡是横箫,转动玑使其在下运动,用衡来观测,这是王者校正天文仪器的器具。汉代以来,称之为浑天仪的就是这个。马融说:“浑天仪可以旋转,所以叫玑衡。它的横箫,是用来观察星宿的。”以璿为玑,以玉为衡,大概是重视天象的缘故。蔡邕说:“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用来观测星辰。”大概是悬挂玑来象征天,而用衡来观测,转动玑窥视衡,以知晓星宿,这就是他的说法。七政因为政令有七种,在玑衡上观察它们。
【十一】宣夜说没有师承,周髀术尚存,只有浑天说最为精妙。
蔡邕《天文志》说:“论述天体的有三家:一是周髀,二是宣夜,三是浑天。宣夜说完全没有师承解说,周髀术数虽然具备,但考验天象,多有违背失误,所以史官不用。只有浑天说,接近真实情况。现在史官所用的候风铜仪,就是这种方法。”虞喜说:“宣,是明;夜,是幽。幽明之数,其术兼而有之,所以叫宣夜。但完全没有师承解说,不知其形状如何。”周髀之术,认为天像倒扣的盆,大概以斗极为中心,中间高而四周低,日月在旁边绕行,太阳近而可见为昼,太阳远而不可见为夜。浑天说,认为地在其中,天包围在外面,日月初升于天,后入于地,白天太阳在地上,夜晚太阳入地下。王蕃《浑天说》说:“天的形状像鸟蛋,天包在地外,就像蛋包裹蛋黄,圆如弹丸,所以叫浑天,是说其形体浑浑然的样子。”其术认为天一半覆盖在地上,一半在地下,天在地下可见的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也是如此。北极高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深入地下也是三十六度,而嵩山正当天的中心,极南五十五度在嵩山之上,再往南十二度是夏至的日道,再往南二十四度是春秋分的日道,再往南二十四度是冬至的日道,再往南下去三十一度而已。这样夏至日北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极九十一度,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这是大概的情况。其南北极持守两端,天与日月星宿倾斜而回旋,这必定古代有其法,遭遇秦朝而灭绝。扬子《法言》说:“有人问浑天说:‘洛下闳营造它,鲜于妄人度量它,耿中丞象形它,几乎完美,几乎完美,没有人能违背它。’”这是扬雄的意思以浑天说来询问。洛下闳与鲜于妄人,是武帝时的人;宣帝时司农中丞耿寿昌开始铸造铜器,史官施用。后汉张衡作《灵宪》来解说其形状,蔡邕、郑玄、陆绩、吴时的王蕃、晋世的姜岌、张衡、葛洪都论述浑天之义,都以浑天说为长。南宋元嘉年间,皮延宗又作《是浑天论》。太史丞钱乐铸造铜器作浑天仪,在齐梁时,周平定江陵,迁其器物到长安,现在在太史书馆。衡长八尺,玑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强,转动而观测,有其法度。
【十二】《祭义》推广此传以说明摄位之事,《顾命》
《诗经》说:“是禋是祃。”《周礼》肆师说:“禋造上帝。”《王制》说:“天子将出,禋乎上帝。”所说的“禋”,都是祭天之事,是说以事禋而祭。《周礼》小宗伯说:“天地之大灾,禋社稷,则为位。”这是“禋”作为祭祀,所涉及的广泛,而传文的“禋”为摄位,事禋者
【十三】周礼有天有帝,此上帝兼之。
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是昊天外更有五帝,上帝可以兼之,故以告天及五帝也。郑▯笃信防纬,以为昊天上帝谓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谓灵威仰等,太防宫中有五帝座星是也。如郑之言,天神有六也。《家语》云:「季康子问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王肃云:「五行之神,助天理物者也。」孔意亦当然矣。
【十四】精意以享为禋,不必烟祭。
周礼·大宗伯》云:“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孔子精意以享,谓之禋。”郑云:“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也。”郑以禋祀之文在燎柴之上,故以禋为此解耳。而《洛诰》云:“秬鬯二卣,曰明禋。”又曰:“禋于文王、武王。”又曰:“王宾,杀烟咸格。”经传之文,此▯多矣,非燔柴祭之也。知“烟”是精诚絜敬之名耳。
【十五】六宗之説,八孔王据《祭法》。
宗之为尊常训也。名曰六宗,明是所尊。祭者有六,但不知六者为何神耳。《祭法》云:「埋少牢于大昭,祭时相近于坎坛,祭寒暑,王宫祭日夜明,祭月幽禜,祭星雩禜,祭水旱也。」据此言六宗,彼祭六神,故▯以彼六神谓此六宗。必谓彼之所祭是此六宗者,彼文上有祭天祭地,下有山谷丘陵,此六宗之文在上帝之下,山川之上,二者次第相▯,故知是此六宗。王肃亦引彼文,乃云:「禋于六宗,此之谓矣。」郑▯注彼云:「四时谓隂阳之神也。」然则隂阳寒暑水旱各自有神,此言「禋于六宗」,则六宗常礼也。礼无此文,不知以何时祀之。郑以彼皆为祈祷之祭,则不可用郑▯注以解此▯也。汉世以来説六宗者多矣。欧阳及大小夏侯説《尚书》,皆云所祭者六,上不谓天,下不谓地,旁不谓四方,在六者之间,助隂阳变化,实一而名六宗矣。孔光、刘歆以六宗为乾坤六子,水火雷风山泽也。贾逵以为六宗者,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马融云:「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春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収,非冬不藏,此其谓六也。」郑▯以六宗言禋与祭天同名,则六者皆是天之神祗,谓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星谓五纬也,辰谓日月,所谓十二次,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晋初幽州秀才张髦上表云:「臣谓禋于六宗,祀祖考所尊者六,三昭三穆是也。」司马彪又上表云:「歴难诸家及自言己意,天宗者,日月星辰、寒暑之属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属也;四方之宗,四时五帝之属。」惟王肃据《家语》六宗与孔同,各言其志,未知孰是。司马彪《续汉书》云:「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于洛阳城西北亥地,祀北大社。」魏亦因之。晋初荀顗定新祀,以六宗之神诸説不同,废之。挚虞驳之,谓冝依旧。近代以来,皆不立六宗之祠也。
【十六】望于山川,谓岳渎外,犹有名山大川。
释山》云: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嵩髙山为中岳。《释水》云: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原注海者也。岳渎之外,犹有名山大川,故「言之属」以包之。《周礼·大司乐》云:四镇、五岳崩,令去乐。郑云: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扬州之防稽山,青州之沂山,幽州医无闾山,冀州之霍山。是五岳之外名山也。《周礼·职方氏》每州云其川,其浸。若雍州云:其川泾汭,其浸渭洛。如此之▯是四渎之外大川也。
【十七】辑五瑞以还岳牧,若新付之。
舜以朔日受终于文祖,又徧祭羣神及敛五瑞。则入月以多日矣,尽以正月中,谓从敛瑞以后至月末也。乃日日见四岳及九州牧监。舜初摄位,当▯号出令,日日见之与之言也。州牧各监一州,诸侯故言监也。更复还五瑞于诸侯者,此瑞本受于尧,敛而又还之,若言舜新付之,改为舜臣,
译【十三】《周礼》中既有“天”又有“帝”,这里的“上帝”是兼指二者。
《周礼·司服》记载:“君王祭祀昊天上帝,就穿着大裘礼服戴着冕冠;祭祀五帝也同此礼。”这说明在昊天之外还有五帝,而“上帝”可以兼括它们,所以用“上帝”来统称祭天和祭五帝。郑玄笃信谶纬之说,认为昊天上帝就是天皇大帝,即北辰星。五帝是指灵威仰等,太微宫中有五帝座星就是他们。如果按照郑玄的说法,天神就有六位了。《孔子家语》记载:“季康子询问五帝的名字,孔子说:‘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按时令化育万物,它们的神灵就叫做五帝。’”王肃说:“五行之神,是辅助天道治理万物的。”孔子的意思也应当是这样。
【十四】以精诚之心献祭称为“禋”,不一定非要用烟火祭祀。
《周礼·大宗伯》记载:“用禋祀祭祀昊天上帝,用实柴祭祀日月星辰,用槱燎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孔子以精诚之心献祭,称之为“禋”。郑玄说:“禋的意思就是烟,周人崇尚气味,烟气的气味能被闻到。”郑玄因为“禋祀”的条文在“燎柴”之上,所以这样解释。然而《洛诰》记载:“两卣黑黍酒,称为明禋。”又说:“向文王、武王行禋祭。”又说:“君王作为宾客,杀牲致祭,烟气都到达。”经传中的这类记载很多,并不是指烧柴祭祀。可知“烟”是精诚洁净恭敬的名称罢了。
【十五】关于“六宗”的说法,王肃依据《祭法》。
“宗”字通常训释为尊。名叫六宗,明确说明是所尊崇的对象。祭祀的对象有六个,只是不知道这六个是什么神罢了。《祭法》记载:“将少牢埋祭于大昭,祭祀时靠近坎坛,祭祀寒暑,王宫祭祀日夜明,祭祀月幽禜,祭祀星雩禜,祭祀水旱。”根据这段话,六宗就是那六个神,所以王肃认为那六个神就是这里的六宗。之所以断定那所祭祀的就是这六宗,是因为那篇文献上面有祭天祭地,下面有山谷丘陵,而这六宗的条文在上帝之下、山川之上,两者的次序相合,所以知道是这六宗。王肃也引用那篇文献,于是说:“禋祭六宗,说的就是这个。”郑玄注释那篇文献说:“四时是指阴阳之神。”那么阴阳、寒暑、水旱各自有神,这里说“禋祭六宗”,那么六宗就是常礼。礼书中没有相关记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祭祀。郑玄认为那些都是祈祷之祭,所以不能用郑玄的注释来解释这里。自汉代以来解释六宗的人很多。欧阳生以及大小夏侯解释《尚书》,都说所祭祀的是六个,上不是天,下不是地,旁不是四方,在这六者之间,辅助阴阳变化,实质是一个而名称为六宗。孔光、刘歆认为六宗是乾坤六子,即水火雷风山泽。贾逵认为六宗是:天宗三个,日月星;地宗三个,河海岱。马融说:“万物没有天不能覆盖,没有地不能承载,没有春不能生长,没有夏不能成长,没有秋不能收获,没有冬不能储藏,这就是所说的六。”郑玄认为六宗说禋祭与祭天同名,那么这六个都是天神,指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星指五纬,辰指日月,所谓十二次,司中、司命是文昌第五、第四星。风师是箕星,雨师是毕星。晋初幽州秀才张髦上表说:“我认为禋祭六宗,是祭祀祖先所尊崇的六个,即三昭三穆。”司马彪又上表说:“历难诸家及自己陈述意见,天宗是日月星辰、寒暑之类;地宗是社稷五祀之类;四方之宗,是四时五帝之类。”只有王肃依据《家语》关于六宗的说法与孔颖达相同,各抒己见,不知道谁是对的。司马彪《续汉书》记载:“安帝元初六年,在洛阳城西北亥地建立六宗祠,祭祀北大社。”魏国也沿袭这一做法。晋初荀顗制定新祀,因为六宗之神各家说法不同,废除了它。挚虞驳斥说,应该沿袭旧制。近代以来,都不再设立六宗祠了。
【十六】遥望山川,是指五岳四渎之外,还有名山大川。
《释山》记载:泰山是东岳,华山是西岳,霍山是南岳,恒山是北岳,嵩高山是中岳。《释水》记载:江、河、淮、济是四渎。四渎,原注说是流入海的河流。五岳四渎之外,还有名山大川,所以用“山川”一词来概括。《周礼·大司乐》记载:四镇、五岳崩塌,命令停止音乐。郑玄说:四镇,是山势重大者,指扬州的会稽山,青州的沂山,幽州的医无闾山,冀州的霍山。这是五岳之外的名山。《周礼·职方氏》每州都说其川,其浸。比如雍州说:其川是泾水、汭水,其浸是渭水、洛水。像这样就是四渎之外的大川。
【十七】收集五瑞归还给岳牧,就像新授予他们一样。
舜在朔日于文祖接受尧的禅让,又遍祭群神并收敛五瑞。那么进入正月已经有多天了,整个正月,是指从收敛五瑞以后到月末。于是每天接见四岳及九州牧监。舜刚摄位,应当发布号令,每天接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州牧各监管一州,诸侯所以说“监”。再次将五瑞归还给诸侯,这五瑞原本是从尧那里接受的,收敛后又归还,就像说舜新授予他们,改为舜的臣子,
【十八】总释时、月、日、律、度、量、衡、五礼、玉帛。
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合四时之气节,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齐一也。律法制及尺丈斛斗斤两皆同。修五礼,五玉修吉凶宾军嘉之礼。五等诸侯执其玉,三帛二生一死贽。三帛诸侯世子执纁,公之孤执▯,附庸之君执黄,二生卿执羔,大夫执雁,一死士执雉。玉帛生死所以为贽,以见之。如五器卒乃复,卒终复还也。器谓圭璧,如五器礼终则还之,三帛生死则否。
【十九】巡守者,巡所守,比他义,为得。
孟子称晏子对齐景公云:「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是言天子巡守主谓巡行诸侯,故言诸侯为天子守土,故称守而往巡行之。定四年《左传》祝鮀言:「衞国取相土之东都以防王之东搜。」搜是猎之名也。王者因巡诸侯,或亦猎以教战,其守皆作狩。《白虎通》云:「王者所以巡狩者也。巡者循也,狩者収也。为天子循収养人。」彼因名以附説,不如晏子之言得其本也。
【二十】岳渎牲礼,视公侯,古典不存。
诸侯境内名山大川,如其秩次望祭之也。言秩次而祭,知徧于羣神,故云五岳牲礼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视伯子男也。其尊卑所视,《王制》及《书》▯之文,牲体二字,孔増之也。诸侯五等,三公为上等,诸侯为中等,伯子男为下等,则所言诸侯惟谓侯爵者耳。其言所视,葢视其祭祀,祭五岳如祭三公之礼,祭四渎如祭诸侯之礼,祭山川如祭伯子男之礼。公侯伯子男尊卑既有等级,其祭礼必不同,但古典亡灭,不可复知。郑▯注《书》▯云:所视者,谓其牲币粢盛笾豆爵献之数。案五等诸侯适天子,皆膳用太牢,礼诸侯祭皆用太牢,无上下之别。又《大行人》云: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掌客》上公饔饩九牢,飱五牢;侯伯饔饩七牢,飱四牢;子男饔饩五牢,飱三牢。又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并伯与侯同。又郑注《礼器》四望五献。据此诸文,与孔▯《王制》不同者,《掌客》《行人》自是周法,孔与《王制》先代之礼,必知然者,以《周礼》侯与伯同,《公羊》及《左氏传》皆以公为上,伯子男为下,是其异也。
【二一】黄帝以来,始用甲子纪日,协之使一。
周礼》太史云:「正嵗年颁告朔于邦国,则节气晦朔皆天子颁之。」犹恐诸侯国异,或不齐同,故因巡守而合和之。节是月初气,是月半也。《世本》云:「容成作厯,大挠作甲子。」二人皆黄帝之臣。葢自黄帝已来,始用甲子纪日,毎六十日而甲子一周。《史纪》称纣为长夜之饮,忘其日辰,恐诸侯或有此之类,故合日之甲乙也。
【二二】度量衡起于黄钟之律。
律者,候气之管,而度量衡三者法制,皆出于律,故云律法制也。度有丈尺,量有斛斗,衡有斤两,故取法于律。故孔解律为法制,即云及尺丈斛斗斤两皆均同之。《汉书·律厯志》云:「度量衡出于黄钟之律也。」度者,分寸尺丈引,所以度长短也。本起于黄钟之管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以一黍之广度之,千二百黍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量谓龠合升斗斛,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为一龠,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权者,铢两斤钧石,所以称物之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龠,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铢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权谨矣。权衡,一物衡平也,权重也。称上谓之衡,称锤谓之权,所从言之异耳。如彼志文,是度量衡本起于律也。
【二三】三帛纁、▯黄、孔或有据,王肃多同。
周礼·典命》云:凡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之下。公之孤四命,以皮帛眂小国之君。是诸侯世子、公之孤执帛也。附庸虽则无文,而为南面之君,是一国之主。春秋时附庸之君适鲁,皆称「来朝」,
译【十八】总释时、月、日、律、度、量、衡、五礼、玉帛。
协调时令与月份,校正日期,统一音律、度量衡标准,使四季的气节、月份的大小、日期的干支(甲乙等)都整齐划一。音律、法制以及尺、丈、斛、斗、斤、两等度量衡标准都相同。修治五礼,即修治吉、凶、宾、军、嘉五种礼仪。五等诸侯手持相应的玉器,用三种丝帛、两种活牲、一种死牲作为见面礼。三种丝帛中,诸侯的世子手持浅绛色丝帛,公爵的孤卿手持白色丝帛,附庸国的君主手持黄色丝帛;两种活牲中,卿手持羔羊,大夫手持大雁;一种死牲中,士手持野鸡。玉器和丝帛、活牲与死牲是用来作为见面礼,以便拜见君主。如果像五种玉器那样,礼仪结束后就归还,那么“卒”就是终了,归还的意思。这里的“器”指圭、璧等玉器,如果像这五种玉器,礼仪结束后就归还它们,而三种丝帛和两种活牲、一种死牲则不归还。
【十九】巡守者,巡所守,比他义,为得。
孟子引用晏子对齐景公说的话:“天子到诸侯国去叫作巡狩。巡狩,就是巡视诸侯所镇守的地方。”这是说天子巡守主要是巡视诸侯,所以说诸侯是为天子镇守土地,因此称为“守”,天子前往巡视。定公四年《左传》中祝鮀说:“卫国取相土的东都,以防备天子的东巡。”“搜”是狩猎的名称。天子因巡视诸侯,有时也进行狩猎以教导战阵,这里的“守”都写作“狩”。《白虎通》说:“天子之所以巡狩,是因为‘巡’是遵循的意思,‘狩’是收获的意思。为天子遵循并收获养育百姓。”这是根据名称来附会解说,不如晏子的话更能得其本义。
【二十】岳渎牲礼,视公侯,古典不存。
诸侯境内的名山大川,按照其等级次序进行望祭。说到按等级次序祭祀,可知遍及群神,所以说五岳的牺牲礼仪比照三公,四渎比照诸侯,其余的山川比照伯、子、男爵。关于尊卑所比照的对象,《王制》及《尚书》中的文字,其中“牲体”二字,是孔安国增补的。诸侯分为五等,三公属于上等,诸侯属于中等,伯、子、男属于下等,那么这里所说的“诸侯”仅指侯爵。这里所说的“视”,大概是指比照其祭祀礼仪,祭五岳如同祭三公的礼仪,祭四渎如同祭诸侯的礼仪,祭山川如同祭伯、子、男的礼仪。公、侯、伯、子、男尊卑既有等级,其祭祀礼仪必然不同,但古代典籍已经亡佚,无法再知晓详情。郑玄注《尚书》说:所比照的,是指牺牲、币帛、祭品、笾豆、爵献的数量。考察五等诸侯朝见天子,都用太牢作为膳食,诸侯祭祀都用太牢,没有上下的区别。又《大行人》篇说: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掌客》篇说:上公饔饩九牢,飱五牢;侯、伯饔饩七牢,飱四牢;子、男饔饩五牢,飱三牢。又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并且伯与侯相同。又郑玄注《礼器》说四望五献。根据这些文献,与孔安国《王制》不同的地方,《掌客》《大行人》自然是周代的制度,孔安国与《王制》是先代的礼仪,必定如此,因为《周礼》中侯与伯相同,《公羊传》及《左传》都以公为上,伯、子、男为下,这就是它们的差异所在。
【二一】黄帝以来,始用甲子纪日,协之使一。
《周礼·太史》说:“校正岁年,颁布历法并告知朔日于各国,那么节气、晦朔都由天子颁布。”还担心诸侯各国不同,或者不齐一,所以趁着巡守的机会来协调统一。节是月初的气,晦是月末,朔是月初。《世本》说:“容成制作历法,大挠制作甲子。”这两人都是黄帝的臣子。大概从黄帝以来,才开始用甲子来纪日,每六十日甲子循环一周。《史记》称纣王长夜饮酒,忘记了日期,担心诸侯中有类似的情况,所以协调统一日期的干支。
【二二】度量衡起于黄钟之律。
律,是候气的竹管,而度、量、衡三者的法制,都出自于律,所以说律就是法制。度有丈、尺,量有斛、斗,衡有斤、两,所以取法于律。因此孔安国解释律为法制,即说以及尺、丈、斛、斗、斤、两都均等相同。《汉书·律历志》说:“度量衡出自黄钟之律。”度,指分、寸、尺、丈、引,用来测量长短。它本起源于黄钟管的长度,用中等大小的黑黍,以一黍的宽度来测量,一千二百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这样五种度量就审定了。量,指龠、合、升、斗、斛,用来测量多少。它本起源于黄钟的龠,用中等大小的黑黍,一千二百粒实为一龠,十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这样五种容量就嘉善了。权,指铢、两、斤、钧、石,用来称量物体的轻重。它本起源于黄钟的龠,一龠容纳一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这样五种权衡就谨慎了。权衡,是一物衡平,权是重。称杆上叫作衡,称锤叫作权,只是说法不同罢了。像那《汉书》的记载,是度量衡本起源于律。
【二三】三帛纁、〇黄、孔或有据,王肃多同。
《周礼·典命》说:凡是诸侯的嫡长子向天子誓命,代理其君位,就比其君的礼仪低一等;未誓命,就用皮帛继于子、男之下。公爵的孤卿四命,用皮帛比照小国之君。这是说诸侯世子、公之孤手持丝帛。附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作为南面称王的君主,是一国之主。春秋时附庸国的君主到鲁国,都称“来朝”,
未有爵命,不能执玉,则亦继小国之君,同执帛也。经言三帛,必有三色。所云纁、▯、黄者,孔时或有所据,未知出何书也。王肃云:三帛,纁、▯、黄也。附庸与诸侯之适子、公之孤执皮帛,其执之色未详闻。或曰:孤执▯,诸侯之适子执纁,附庸执黄。王肃之注《尚书》,其言多同孔▯。《周礼》孤与世子皆执皮帛。郑▯云:皮帛者,束帛而表之以皮,为之饰,皮虎豹皮也。此三帛不言皮,葢于时未以皮为饰。
译没有爵位任命,就不能手持玉圭,那么也就继承小国国君的地位,同样手持丝帛。经文中说“三帛”,必定有三种颜色。所说的纁、〇、黄,孔安国当时或许有所依据,但不知道出自哪本书。王肃说:三帛,就是纁、〇、黄。附庸和诸侯的嫡长子、公的孤卿手持皮帛,他们手持皮帛的颜色未曾听说。有人说:孤卿手持〇色,诸侯的嫡长子手持纁色,附庸手持黄色。王肃注解《尚书》,他的说法大多与孔〇相同。《周礼》中孤卿和世子都手持皮帛。郑〇说:皮帛,是用皮包裹束帛作为装饰,皮是指虎豹皮。这里所说的三帛没有提到皮,大概是因为当时还没有用皮来装饰。
【二四】五器礼终,乃还;三帛生死,则否。
诸侯贽之内,若是五器,礼终乃还之;如三帛,生死则不还也。《聘义》云:“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聘义》主于説聘,其朝礼亦然。《周礼·司仪》云:“诸公相见,为宾还圭,如将币之义。”是圭璧皆还之也。《士相见礼》言大夫以下见国君之礼,云:“见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贽。”已,臣皆不还其贽;是三帛,生死则否。
【二五】南岳自以衡、霍两山名,非从汉武。
张揖云:天柱谓之霍山。《汉书·地理志》云:天柱在庐江灊县,则霍山在江北,而与江南衡为一者?郭璞《尔雅》注云:霍山今在庐江灊县,潜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山辽旷,故移其神于此。今其彼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南岳本自以两山为名,非从近来也。而学者多以霍山不得为南岳,又云汉武帝来始乃名之。即如此言,谓武帝在《尔雅》前乎?斯不然矣。
【二六】四巡毕,乃归。郑谓:“归而复出者,不然。”
四巡之后,乃云归格。则是一出而周四岳,故知自东岳而即南行,以五月至也。王者顺天道以行人,事故四时之月各当其时之中,故以仲月至其岳。上云嵗二月东巡守,以二月始▯者,此四时巡守之月,皆以至岳为文。东巡以二月至,非▯时也。但舜以正月有事,二月即▯行耳。郑▯以为毎岳礼毕而归,仲月乃复更去。若如郑言,当于东巡之下即言归格,后以如初包之,何当北巡之后始言归乎?且若来而复去,计程不得周徧,此事不必然也。
【二七】归格于艺祖,此告尧之文祖。
王制》説巡守之礼云:「归格于祖祢,用特。」此不言祢,故▯推之。言祖,则考着近于祖,举尊以及卑也。特者,独也,故为一牛。此唯言文祖,故云一牛。徧告诸庙,庙用一牛。故郑注彼云:「祖下及祢,皆一牛也。」此时舜始摄位,未自立庙,故知告尧之文祖也。
【二八】分冀为幽,并分青为营,封山濬川。
肇十有二州,肇始也。禹治水之后,舜分冀州为幽州、并州,分青州为营州,始置十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封大也。毎州之名山殊大者,以为其州之镇。有流川则深之,使通利。
【二九】舜二年后,分九州为十二,禹还为九。
禹贡治水之时,犹为九州,今始为十二州,知禹治水之后也。禹之治水,通鲧九载,为作十有三载,则舜摄位元年,九州始毕,当是二年之后,以境界太逺,始别置之。知分冀州为幽州、并州者,以王者废置,理必相防。《周礼》軄方氏九州之名,有幽并无徐、梁,周立州名,必因于古,知舜时当有幽并。《职方》幽并山川,于《禹贡》皆冀州之域,知分冀州之域为之也。《尔雅·释地》九州之名,于《禹贡》无梁、青,而有幽、营,云「燕曰幽州,齐曰营州」。孙炎以《尔雅》之文与《职方》、《禹贡》并皆不同,疑是因制,则营州亦有所因,知舜时亦有营州。齐即青州之地,知分青州为之。于此居摄之时,始置十有二州,葢终舜之世常然。《宣三年》《左传》云:「昔夏之方有徳也,贡金九牧」,则禹登王位,还置九州,其名葢如《禹贡》,其境界不可知。
【三十】典刑,是其身;流宥,离乡;典与五互见。
象以典刑,法用常刑,用不越法。流宥五刑,以流放之,法寛五刑。流谓徙之逺方,故使生活,以流放之法寛纵五刑也。此惟解以流寛之刑,而不解宥寛之意。郑▯云:其轻者或流放之四罪是也。王肃云:谓君不忍刑杀,宥之以逺方。然则应刑者,其法是常,其数是五。▯以典刑,谓其刑之也。流宥五刑,谓其逺纵之也。流言五刑,则典刑亦五,其文互以相见。王肃云:言宥五刑,则五刑见矣,是言二文相通之意也。典刑是其身,流宥离其乡,流放致罪为轻,比鞭为重,故次典刑之下,先言流宥。鞭扑虽轻,犹亏其体,比于出金赎罪,又为轻。且吕刑五罚虽主赎五刑,其鞭扑之罪亦容输赎,故后言之。此正刑五与流宥、鞭
译【二四】五器作为聘礼,礼仪结束后归还;三帛作为聘礼,无论生死都不归还。
诸侯国赠送的聘礼,如果是五器,礼仪结束后就归还;如果是三帛,无论对方生死都不归还。《聘义》说:“用圭和璋作为聘礼,是重视礼仪的表现。”已经完成了聘问之礼却归还圭璋,这是轻视财物而重视礼仪的道理。《聘义》主要论述聘问之礼,朝见之礼也是如此。《周礼·司仪》说:“诸公相见,作为宾客的一方归还圭,如同将要赠送币帛的意义。”这说明圭和璧都是要归还的。《士相见礼》讲述大夫及以下官员拜见国君的礼仪,说:“拜见别国的人,就让摈者归还他的贽礼。”由此可知,臣子拜见国君,都不归还贽礼;所以三帛,无论生死都不归还。
【二五】南岳本来就以衡山、霍山两座山的名字命名,并非源自汉武帝。
张揖说:天柱山叫做霍山。《汉书·地理志》说:天柱山在庐江郡灊县,那么霍山在江北,而与江南的衡山合称为一岳吗?郭璞在《尔雅》注中说:霍山现在在庐江郡灊县,潜水从这里流出,别名天柱山。汉武帝因为衡山辽阔遥远,所以把南岳的神位移到这里。现在当地百姓都称它为南岳。南岳本来就以两座山的名字命名,并非从近代才开始。而学者大多认为霍山不能称为南岳,又说汉武帝时期才开始命名。如果这样说的话,难道说汉武帝在《尔雅》之前吗?这显然不对。
【二六】四次巡守完毕,才回来。郑玄认为:“回来后又再次出发,这种说法不对。”
四次巡守之后,才说回来祭告。这就是一次出发而巡视四岳,所以知道是从东岳随即向南行进,在五月到达。王者顺应天道来施行人事,所以四季的月份各对应其季节的中期,所以在仲月到达该岳。上文说“岁二月东巡守”,以二月开始〇者,这四季巡守的月份,都是以到达岳山为记载。东巡在二月到达,并非〇时。只是舜在正月有事,二月就〇行罢了。郑〇认为每次岳山礼仪结束后就回来,仲月才再次离开。如果像郑玄所说,应当在东巡之下就说回来祭告,后面用“如初”来概括,为什么要在北巡之后才说回来呢?况且如果来了又离开,计算路程无法周全,这件事必然不是这样。
【二七】回来祭告于艺祖,这是祭告尧的文祖。
《王制》讲述巡守之礼说:“回来祭告于祖祢,用特牲。”这里没有提到祢,所以〇推断。提到祖,那么考(父)接近于祖,是举尊以及卑。特,是单独的意思,所以用一头牛。这里只提到文祖,所以说用一头牛。遍告各庙,每庙用一头牛。所以郑玄注那里说:“祖以下到祢,都用一头牛。”这时舜刚开始摄政,还没有自立宗庙,所以知道是祭告尧的文祖。
【二八】把冀州分为幽州、并州,把青州分为营州,封山浚川。
肇,是开始的意思。禹治水之后,舜把冀州分为幽州、并州,把青州分为营州,开始设置十二州。封十二座山,浚川,封是大的意思。每州中特别高大的名山,作为该州的镇山。有河流就加深它,使其通畅便利。
【二九】舜摄政二年后,把九州分为十二州,禹还政后恢复为九州。
《禹贡》记载治水时,还是九州,现在才开始设为十二州,知道这是在禹治水之后。禹治水,疏通鲧的九载工程,共作了十三年,那么舜摄政元年,九州才完成,应当是二年之后,因为疆域太遥远,才开始分别设置。知道把冀州分为幽州、并州,是因为王者废置州名,道理必然相互防备。《周礼》职方氏九州的名字,有幽州、并州,没有徐州、梁州,周朝设立州名,必然沿袭古代,知道舜时应当有幽州、并州。《职方》幽州、并州的山川,在《禹贡》中都是冀州的区域,知道是把冀州的区域分设为幽、并。《尔雅·释地》九州的名字,在《禹贡》中没有梁州、青州,而有幽州、营州,说“燕叫幽州,齐叫营州”。孙炎认为《尔雅》的文字与《职方》、《禹贡》都不同,怀疑是因袭制度,那么营州也有所沿袭,知道舜时也有营州。齐就是青州的地方,知道是把青州分设为营州。在这摄政之时,开始设置十二州,大概终舜之世都是这样。《宣公三年》《左传》说:“从前夏朝正有德的时候,贡金九牧”,那么禹登上王位,还设置九州,其名大概如《禹贡》,其疆域不可知。
【三十】典刑,是施加于其身;流宥,是离开家乡;典与五互见。
象以典刑,法用常刑,用不越法。流宥五刑,以流放之,法宽五刑。流是说迁徙到远方,所以使生活,以流放之法宽纵五刑也。这只解释了以流宽之刑,而不解释宥宽之意。郑〇云:其轻者或流放之四罪是也。王肃云:谓君不忍刑杀,宥之以远方。然则应刑者,其法是常,其数是五。〇以典刑,谓其刑之也。流宥五刑,谓其远纵之也。流言五刑,则典刑亦五,其文互以相见。王肃云:言宥五刑,则五刑见矣,是言二文相通之意也。典刑是其身,流宥离其乡,流放致罪为轻,比鞭为重,故次典刑之下,先言流宥。鞭扑虽轻,犹亏其体,比于出金赎罪,又为轻。且吕刑五罚虽主赎五刑,其鞭扑之罪亦容输赎,故后言之。此正刑五与流宥、鞭
【三一】周礼,春秋传皆有鞭隋造律,废之。
鞭作官刑,注:以鞭为治官事之刑。此有鞭刑,则用鞭乆矣。《周礼》涤狼氏誓大夫曰:“敢不関鞭五百。”《左传》有鞭徒人费、圉人荦是也。子玉使鞭七人,卫侯鞭师曹三百,日来亦皆施用。大隋造律,方使废之。治官事之刑者,言若于官事不治,则鞭之。葢量状加之,未必有定数也。
【三二】属扑于教刑,其实官刑鞭扑俱用。
扑作教刑,学记云:“榎、楚二物,以収其威。”郑▯云:“榎,槄也;楚,荆也。”二物可以扑挞犯礼者。知扑是榎、楚也,既言以収其威,知不勤道业则挞之。益稷云:“挞以记之。”又大射、乡射皆云:“司马晋扑。”则扑亦官刑。惟言作教刑者,官刑鞭扑俱用教刑,惟扑而已,故属扑于教。其实官刑亦当用扑,葢重者鞭之,轻者挞之。
【三三】孔▯黄金吕刑黄鐡皆铜汉改黄金。
此以金为黄金,吕刑其罚百锾。▯为黄鐡,俱是赎罪,而金鐡不同者,古之金银铜鐡总号为金,别之四名耳。《释器》云:“黄金谓之荡,白金谓之银。”是黄金白银俱名金也。《周礼·考工记》:“攻金之工,筑氏为削,冶氏为杀,矢鳬氏为钟,防氏为量,段氏为镈,桃氏为劎。”其所为者有铜有鐡,是铜鐡俱名为金,则鐡名亦包铜矣。此传“黄金”“吕刑”“黄鐡”皆是今之铜也。古之赎罪者皆用铜,汉始改用黄金,但少其斤两,令与铜相敌。故郑▯驳异义言:“赎死罪千锾,锾六两,大半两为四百一十六斤,十两大半两,铜与金赎死罪金三斤为价,相依附。”是古赎罪皆用铜也。实为铜而谓之金鐡,知▯之所言谓铜为金鐡耳。汉及后魏赎罪皆用黄金,后魏以金难得,合金一两収绢十疋。今律及复依古,死罪赎铜一百二十斤,于古称为三百六十斤,孔以锾为六两计,千锾为三百七十五斤,金赎轻于古也。误而入罪,出金以赎,即律“过失杀伤人,依其状以赎论”是也。《吕刑》所言“疑赦乃罚者”,即今律“疑罪各从其实以赎论”是也。疑谓虚实之证等,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旁无证见,或虽有证见,事非疑似,如此之▯言,皆为疑罪。疑而罚赎,《吕刑》已明言“误而输赎”,于文不显,故此传指言“误而入罪”以解此赎。鞭扑加于人身,可云扑作教刑,金非加人之物,而言金作赎刑,出金之与受扑俱是人之所患,故得指其所出以为刑名。
【三四】总言眚灾者,肆赦;怙终者,贼刑。
春秋言肆眚者,皆谓缓纵过失之人,是肆为缓也,▯为过也。《公羊传》云:“害物曰灾”,是为害也。宣二年《左传》:“晋侯患赵盾,使鉏麑贼之”,是贼为杀也。此经二句承上“典刑”之下,总言用刑之要:过而有害,虽据状合罪,而原心非故,如此者当缓赦之,小则宥之。上言“流宥赎刑”是也。怙恃奸诈,欺罔时人,以此自终,无心改悔,如此者当刑杀之,小者刑之,大者杀之。上言“典刑”及“鞭扑”皆是也。
【三五】水中可居曰洲。幽州在北裔。
左传》説此事,言投诸四裔,释地云燕,曰幽州,知北裔也。水中可居者,曰洲,释水文。李巡曰:「四方有水,中央髙,独可居,故曰洲。」天地之▯,四边有水。邹衍书説九州之外有瀛海环之,是九州居水内,故以州为名,共在一洲之上,分之为九州。州取水内为名,故引《尔雅》解州也。投之四裔,裔训逺也,当在九州之外而言。于幽州者,在州境之北边也。《禹贡》羽山在徐州,三危在雍州,故知北裔在幽。
【三六】流凶在治水前,时无幽州史,追书。
流凶在治水前,于时未作十有二州,则无幽州之名。而云幽州者,史据后定言之。
【三七】三裔既明知崇山在南裔。
左传》説此事云:「流四凶族,投诸四裔。」则四方之各有一人。幽州在北裔,雍州三危在西裔,徐州羽山在东裔,三方既明。知崇山在南裔也。《禹贡》无崇山,不知其处。盖在衡岭之南也。
【三八】此四凶,则浑敦、穷竒等。
左▯》説此
译【三一】《周礼》和《春秋传》中都有鞭刑和隋代制定法律后废除它的记载。
用鞭打作为惩治官吏的刑罚,注释说:用鞭打作为治理官吏事务的刑罚。既然有鞭刑,那么使用鞭刑已经很久了。《周礼》中涤狼氏向大夫宣誓说:“敢不遵从,就鞭打五百下。”《左传》中有鞭打徒人费、圉人荦的例子。子玉鞭打七人,卫侯鞭打师曹三百人,这些都是当时施用的刑罚。直到隋代制定法律,才将它废除。所谓惩治官吏事务的刑罚,是说如果官吏不治理好公务,就鞭打他。大概是根据情节轻重施加刑罚,不一定有固定的数目。
【三二】将扑刑归属于教化之刑,但实际上官刑中鞭刑和扑刑都使用。
用扑打作为教化之刑,《学记》说:“榎、楚这两种东西,用来收敛威严。”郑玄说:“榎,是榎木;楚,是荆条。”这两种东西可以用来扑打违反礼制的人。知道扑刑就是用榎、楚,既然说用来收敛威严,就知道不勤奋于道业就扑打他。《益稷》说:“用扑打来使他记住。”又大射礼、乡射礼都说:“司马进献扑刑。”那么扑刑也是官刑。只说它作为教化之刑,是因为官刑中鞭刑和扑刑都使用,而教化之刑只用扑刑,所以将扑刑归属于教化之刑。实际上官刑也应当使用扑刑,大概是重的用鞭打,轻的用扑打。
【三三】孔颖达认为黄金,吕刑中的黄铁,都是铜,汉代改为黄金。
这里把金当作黄金,《吕刑》中其罚金为一百锾。孔颖达认为是黄铁,都是用来赎罪的,而金和铁不同的原因是,古代的金、银、铜、铁总称为金,分别称为四种名字罢了。《释器》说:“黄金称为荡,白金称为银。”可见黄金和白银都称为金。《周礼·考工记》:“加工金属的工匠,筑氏制作削刀,冶氏制作杀矢,矢鳬氏制作钟,防氏制作量器,段氏制作镈钟,桃氏制作剑。”他们所制作的有铜有铁,可见铜和铁都称为金,那么铁的名称也包含铜了。这篇传文中的“黄金”、“吕刑”、“黄铁”都是现在的铜。古代赎罪都用铜,汉代开始改用黄金,只是减少它的斤两,让它与铜的价值相当。所以郑玄驳斥异义说:“赎死罪一千锾,一锾六两,大半两为四百一十六斤,十两大半两,铜与金赎死罪,黄金三斤为价,相互依附。”可见古代赎罪都用铜。实际上是铜却称为金铁,知道孔颖达所说的铜为金铁。汉代和后魏赎罪都用黄金,后魏因为黄金难得,合金一两收取绢十匹。现在的法律又依照古代,死罪赎铜一百二十斤,按古代称为三百六十斤,孔颖达以一锾六两计算,一千锾为三百七十五斤,黄金赎罪比古代轻。错误而入罪,拿出黄金来赎,就是法律中“过失杀伤人,依照其情形以赎论处”的意思。《吕刑》所说的“疑赦乃罚者”,就是现在法律中“疑罪各从其实以赎论处”的意思。疑是指虚实证据相等,是非道理均等,或者事情涉及疑似,旁边没有证据,或者虽然有证据,事情并非疑似,像这样的说法,都称为疑罪。疑而罚赎,《吕刑》已明确说“误而输赎”,在文中不明显,所以这篇传文指出“误而入罪”来解释这个赎。鞭扑加于人身,可以说扑作教刑,金不是加于人的东西,而说金作赎刑,拿出金和受到扑打都是人所患难的,所以得以指出所出的金作为刑名。
【三四】总说有过失灾祸的,宽赦;怙恶不悛的,处以贼刑。
《春秋》中说肆眚的,都说是宽缓纵容过失的人,肆是宽缓的意思,眚是过失的意思。《公羊传》说:“危害事物称为灾”,灾是危害的意思。宣公二年《左传》:“晋侯担心赵盾,派鉏麑去杀他”,贼是杀的意思。这两句经文承接上文“典刑”之下,总说用刑的要旨:有过失而有害,虽然根据情形合该定罪,但推究本心并非故意,这样的人应当宽缓赦免,小的过失就宽恕他。上文说“流宥赎刑”就是这个意思。怙恃奸诈,欺罔时人,以此自终,无心改悔,这样的人应当处以刑杀,小的处以刑罚,大的处以死刑。上文说“典刑”及“鞭扑”就是这个意思。
【三五】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称为洲。幽州在北边。
《左传》说这件事,说投到四裔,《释地》说燕,称为幽州,知道是北裔。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称为洲,这是《释水》的记载。李巡说:“四方有水,中央高,独自可以居住,所以称为洲。”天地的中心,四边有水。邹衍的书说九州之外有瀛海环绕,可见九州居住在水内,所以以州为名,共同在一个洲上,分为九州。州取水中为名,所以引用《尔雅》解释州。投到四裔,裔是远的解释,应当在九州之外而言。至于幽州,是在州境的北边。《禹贡》中羽山在徐州,三危在雍州,所以知道北裔在幽州。
【三六】流放凶人在治水之前,当时没有幽州,是史官追记。
流放凶人在治水之前,当时还没有设立十二州,那么就没有幽州的名字。而说幽州,是史官根据后来确定的名称而言。
【三七】三裔既然明确,知道崇山在南裔。
《左传》说这件事说:“流放四凶族,投到四裔。”那么四方各有一人。幽州在北裔,雍州三危在西裔,徐州羽山在东裔,三方既然明确,知道崇山在南裔。《禹贡》中没有崇山,不知道它的地方。大概在南岭之南。
【三八】这四凶,就是浑敦、穷奇等。
《左传》说这
事,言舜臣尧,流四凶族,浑敦、穷竒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谓此驩兠、共工、三苗与鲧也。虽知彼言四凶,此等四人俱名不同,莫知孰是,惟当验其行迹以别其人。《左传説穷竒之行云:「靖谮庸回。」《尧典》言共工之行云:「静言庸违其事既同,知穷竒是共工也。《左传説浑敦之行云:「丑▯恶物,是与比周。」《尧典》言驩兠荐举共工与恶比周,知浑敦是驩兠也。《左传説梼杌之行言:「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傲狠明徳以乱天常。」《尧典》言鲧之行云:「咈哉方命,圮族。」其事既同,知梼杌是鲧也。惟三苖之行,《尧典》无文,郑▯具引《左传之文,乃云:「命驩兠举共工,则驩兠为浑敦也,共工为穷竒也,鲧为梼杌也,而三苗为饕餮,亦可知。」是先儒以书传相考,知三苗是饕餮。
译关于舜臣服于尧,流放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将他们投放到四方边远之地以抵御鬼魅,并称这四凶就是驩兜、共工、三苗和鲧这件事。虽然知道《左传》所说的四凶与《尧典》中提到的这四个人名字各不相同,不知道哪种说法正确,只能通过考察他们的行为事迹来辨别其身份。《左传》描述穷奇的行为说:“进谗言,惯于违背正道。”《尧典》描述共工的行为说:“花言巧语,惯于违背正道。”既然行为相同,可知穷奇就是共工。《左传》描述浑敦的行为说:“丑恶之物,与之结党营私。”《尧典》记载驩兜举荐共工,与恶人结党营私,可知浑敦就是驩兜。《左传》描述梼杌的行为说:“不可教导,不懂言语,傲慢凶狠,败坏天道常理。”《尧典》描述鲧的行为说:“违背命令,败坏族类。”既然行为相同,可知梼杌就是鲧。只有三苗的行为,《尧典》中没有记载,郑玄详细引用《左传》的文字,于是说:“既然命令驩兜举荐共工,那么驩兜就是浑敦,共工就是穷奇,鲧就是梼杌,而三苗就是饕餮,也是可以推知的。”这是先儒通过《尚书》和《左传》相互考证,得知三苗就是饕餮。
【三九】流放、窜殛,俱流徙。鲧最轻,故后言。
释言云「殛,诛也」。传称「流四凶族」者,皆是流而谓之殛。窜、放、流皆诛者,流者移其居处,若水流然,罪之正名,故先言也。放者使之自活,窜者投弃之名,殛者诛责之称,具是流徙,异其文述作之体也。四者之次,葢以罪重者先。共工滔天,为罪之最大,驩兠与之同恶,故以次之。祭法以鲧障洪水,故列诸祀典,功虽不就,为罪最轻,故后言之。《禹贡》徐州云「蒙羽其艺」,是羽山为东裔也。《汉书·地理志》羽山在东海郡祝其县西,南海水渐及,故言在海中也。
【四十】治水是徴用时事,四罪在治水前。
此四罪者,徴用之初,即流之也。舜以为贱,超升上宰。初来之时,天下未服;既行四罪,故天下皆服。如此等诸事,皆徴用所行者。《洪范》云:“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僖三十三年》左传云:“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襄二十一年》左传云:“鲧殛而禹兴。”此三者皆言殛鲧而后用禹为治水,是徴用时事。四罪在治水之前,明徴用所行也。又下云:“禹让稷、契、臯陶,帝因追美三人之功。”所言稷播五谷,契敷五教,臯陶作士,皆是徴用时事。臯陶所行五刑,有服、五流有宅,即是▯以典刑,流宥五刑,此为徴用时事,足可明矣。而郑▯以为禹治水事毕,乃流四凶。故王肃难郑言:“若待禹治水功成,而后以鲧为无功殛之,是爲舜用人子之功,而流放其父,则禹之勤劳,适足使父致殛,为舜失五典克从之义。禹陷三千莫大之罪,进退无据,亦甚迂哉。”
【四一】殂,落;尧死之称,谓往落。
殂,落,死也。《释诂》文。李巡曰:「殂,落,尧死之称。」郭璞曰:「古死尊卑同称,故书尧曰殂落,舜曰陟方乃死。谓之殂落者,葢殂为往也。言人命尽而往,落者若草木叶落也【四二】尧十六即位,终舜摄,计一百十六嵗。
尧以十六即位,明年乃为元年,七十载求禅。求禅之时,八十六也。试舜三年,自正月上日至崩,二十八载。总计其数,凡夀一百一十七嵗。案《尧典》,求禅之年,即得舜而试之,求禅试舜共在一年也。更得二年,即为歴试三年,故下▯云歴试二年,与摄位二十八年合得为三十,在位。故王肃云徴用三载,其一在徴用之年,其余二载与摄位二十八年,凡三十嵗也。故孔传云歴试二年,明其一年在徴用之限。以此计之,惟有一百一十六嵗,不得有七,葢误为七也。
【四三】百姓如丧考妣,谓百官。
诸经▯言百姓或为百官或为万民如此百姓是百官者以丧服庶民为天子齐衰三月畿外之民无服不得如考妣。
【四四】三载,四海遏宻;八音,谓四夷。
释地》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夷狄尚絶音三年,则华夏内国可知也。」丧服: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正服繐衰,既葬除之。今能使四夷三载絶音,言尧有盛徳,恩化所及逺也。
【四五】舜格于文祖,谓丧毕即政,复以告。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注:月正,正月;元日,上日也。舜服尧丧三年毕,将即政,故复至文祖庙告。
【四六】尧存舜且摄位,尧崩避丹朱,而后即政。
知舜服尧丧三年毕,将即政者,以尧存且摄其位,尧崩,谦而不居。孟子云:“尧崩,三年丧毕,舜避丹朱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子而之舜,狱讼者不之尧子而之舜,讴謌者不之尧子而讴謌。”舜曰:“天也。”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孟子既言然矣,此文又承“三载”之下,故知舜服尧丧三年毕,将欲即政,复至文祖庙告,前以摄位告,今以即政告也。此犹是尧之文祖,自此以后,舜当自立文祖之庙,尧之文祖当迁于丹朱之国也。
【四七】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司空,故称伯禹。
国语》云:有崇伯鲧,尧殛之于羽山。贾逵云:崇,国名;伯,爵也。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天子司空,以其伯爵,故称伯禹。言人之贤而举其为官,知禹治洪水有成功,言可用也。
【四八】禹让稷契
译【三九】流放、放逐、诛杀,都属于流徙的范畴。鲧的罪行最轻,所以最后提及。
《释言》说:“殛,就是诛杀。”经传中称“流放四个凶恶的家族”,都是流徙而称之为殛。放逐、投弃、流徙都是诛杀的意思,其中流徙是改变其居住地,像水流一样,是罪名的正式称呼,所以最先提及。放逐是让他自谋生路,投弃是抛弃的称呼,诛杀是责罚的称呼,这些都是流徙,只是文字叙述的方式不同而已。这四者的次序,大概是以罪行重的为先。共工滔天,罪行最大,驩兜与他同流合污,所以其次提及。《祭法》因为鲧堵塞洪水,所以列入祭祀典章,虽然功业未成,但罪行最轻,所以最后提及。《禹贡》徐州篇说“蒙羽其艺”,说明羽山是东方的边远之地。《汉书·地理志》说羽山在东海郡祝其县西边,南海的水渐渐波及,所以说在海中。
【四十】治水是征用时的时事,四罪发生在治水之前。
这四罪人,在征用之初,就流放了他们。舜认为他们卑贱,越级提拔为上宰。刚来的时候,天下尚未归服;既然执行了四罪的惩罚,所以天下都归服了。像这样的事,都是征用时所执行的。《洪范》说:“鲧被诛杀而死,禹于是继承兴起。”《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说:“舜的罪责,诛杀鲧,他的举荐,兴起禹。”《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说:“鲧被诛杀而禹兴起。”这三处都说是诛杀鲧之后才任用禹来治水,这是征用时的时事。四罪在治水之前,明确是征用时所执行的。又下文说:“禹推让稷、契、皋陶,帝因此追述赞美三人的功绩。”所说的稷播种五谷,契推行五教,皋陶担任士官,都是征用时的时事。皋陶所执行的五刑,有服罪、五流有居所,这就是以常法刑罚,流徙宽宥五刑,这是征用时的时事,足以明白了。而郑玄认为禹治水事毕,才流放四凶。所以王肃驳难郑玄说:“如果等到禹治水成功,然后以鲧无功为由诛杀他,这就是舜利用儿子的功劳,而流放其父,那么禹的勤劳,正好导致父亲被诛杀,使舜失去了五典顺从的道义。禹陷入三千种莫大罪过,进退无据,也太迂腐了。”
【四一】殂,落;尧死的称呼,谓往落。
殂,落,死的意思。《释诂》的原文。李巡说:“殂,落,是尧死的称呼。”郭璞说:“古代死无论尊卑都同称,所以书称尧曰殂落,舜曰陟方乃死。称为殂落的原因,大概殂是往的意思。说人命尽而往,落就像草木叶落一样【四二】尧十六岁即位,终舜摄政,计算一百十六岁。
尧十六岁即位,第二年才作为元年,七十年寻求禅让。寻求禅让的时候,八十六岁。试用舜三年,从正月上日到崩逝,二十八年。总计其数,寿命一百一十七岁。考察《尧典》,寻求禅让的年份,就是得到舜而试用他,寻求禅让试用舜共在一年。再得二年,就是历经试用三年,所以下文说历经试用二年,与摄位二十八年合起来为三十,在位。所以王肃说征用三年,其中一年在征用之年,其余二年与摄位二十八年,共三十岁。所以孔传说历经试用二年,明确其一年在征用的期限内。以此计算,只有一百一十六岁,不能有七,大概误为七了。
【四三】百姓如丧考妣,谓百官。
诸经文中说百姓或为百官或为万民,如此百姓是百官者,因为丧服庶民为天子齐衰三月,畿外之民无服,不得如考妣。
【四四】三载,四海遏宻;八音,谓四夷。
《释地》说:“九夷、八狄、七戎、六蛮,称为四海。夷狄尚且绝音三年,那么华夏内国可知了。”丧服:诸侯的大夫为天子正服繐衰,既葬除之。现在能使四夷三年绝音,说尧有盛德,恩化所及远也。
【四五】舜格于文祖,谓丧毕即政,复以告。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注:月正,正月;元日,上日也。舜服尧丧三年毕,将即政,故复至文祖庙告。
【四六】尧存舜且摄位,尧崩避丹朱,而后即政。
知舜服尧丧三年毕,将即政者,以尧存且摄其位,尧崩,谦而不居。孟子说:“尧崩,三年丧毕,舜避丹朱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子而之舜,狱讼者不之尧子而之舜,讴謌者不之尧子而讴謌。”舜说:“天也。”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孟子既言然矣,此文又承“三载”之下,故知舜服尧丧三年毕,将欲即政,复至文祖庙告,前以摄位告,今以即政告也。此犹是尧之文祖,自此以后,舜当自立文祖之庙,尧之文祖当迁于丹朱之国也。
【四七】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司空,故称伯禹。
《国语》说:有崇伯鲧,尧殛之于羽山。贾逵说:崇,国名;伯,爵也。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天子司空,以其伯爵,故称伯禹。言人之贤而举其为官,知禹治洪水有成功,言可用也。
【四八】禹让稷契
暨臯陶,稷独称官。
居稷官者,弃也。独称官者,出自禹意耳。不必着义。郑云:时天下頼后稷之功,故以官名通称,或当然也。经因稷、契、名单、共、文、言、暨臯陶为文▯耳。三人为此,次者葢以官尊卑为先后也。《周礼》太祝辨九拜,一曰稽首。稽首为敬之极,故为首。至地稽首,是拜内之别名。为拜,乃稽首,故云拜稽首也。
译至于臯陶,只有稷称官职。担任稷官的是弃,之所以独称官职,是出自禹的意思罢了,不必深究其义。郑玄说:当时天下依赖后稷的功绩,所以用官名通称,或许确实如此。经文因为稷、契、名单、共、文、言、暨臯陶而写成这样。这三人为此,其次序大概是以官职尊卑为先后。《周礼》中太祝辨别九种拜礼,第一种叫稽首。稽首是恭敬的极致,所以排在首位。拜至地而稽首,是拜礼中的别名。作为拜礼,就是稽首,所以说拜稽首。
【四九】弃为稷官,尊而君之,为后稷。
王肃云:「播敷也。」尧遭洪水,民不粒食,故众民之难在于饥也。稷是五谷之长,立官主此。稷事后训君也。帝言:「汝君此稷官,布种是百谷,以济救之。」追美其功,以劝勉之上文。让于稷契益稷云:「暨稷。」吕刑云:「稷降播种。」《国语》云:「稷为天官。」单名为稷,尊而君之,称为后稷。故《诗》《▯孝经》皆以后称为言,非官称后也。
【五十】五刑之服,三就;五流之宅,三居。
汝作士,五刑有服。注:士,理官也。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服从也。言得轻重之中正。五服三就,既从五刑,谓服罪也。行刑当就三处:大罪于原野,大夫于朝,士于市。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谓不忍加刑,则流放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
【五一】蛮夷冦贼,尧末年不应至此。
往者,洪水为灾,下民饥困。内有冦贼为害,外则四夷犯边,皆言无教之致也。唐尧之圣,协和万邦,不应末年顿至于此。葢少有其事,辞颇増甚,归功于人,作与夺之▯耳。
【五二】五服三就,孔用《鲁语》与马、郑、王异。
行刑当就三处,惟谓大辟罪耳。《鲁语》云:“刑五而已,无有▯者。”大刑用甲兵,次刑斧钺,中刑刀锯,其次钻笮,薄刑鞭扑,以威民。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无▯也。孔用彼为説,故以三就为原野与朝市与《吕刑》之五刑异也。所言三次,即此三就是也。惟死罪当分就处所,其墨劓剕宫无常处可就也。马、郑、王三家皆以三就为原野也、市朝也、甸师氏也。案“刑于甸师氏”者,王之同族;“刑于▯”者,不与国人虑兄弟耳,非所刑之正处。此言正刑不当数甸师也。又市朝异所,不得合以为一,且皆《国语》之文,其义不可通也。
【五三】五刑之流,各有宅。宅又有三等之居。
此五流有宅,即流宥五刑也。当在五刑而流放之,故知谓不忍加刑,则流放之,若四凶也。郑▯云:「舜不刑此四人者,以为尧臣,不忍刑之。」王肃云:「谓在八议之辟,君不忍杀,宥之以逺八议者,周礼小司冦所云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贵、议宾、议功、议勤是也。」以君恩不忍杀,重罪不可全赦,故流之也。五刑之流,各有所居,谓徙置有处也。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量其罪状为逺近之差也。四裔最逺,在四海之表,故大罪四裔,谓本犯死罪也。故周礼调人职云:「父之讐辟诸海外,」即与四裔为一也。次九州之外,即王制云:「入学不率教者屏之逺方,」西方曰僰,东方曰寄,注云:「偪寄于夷狄也,」与此九州之外同也。次千里之外者,即调人职云:「兄弟之讐辟诸千里之外也。」立政云:「中国之外不同者,」言中国者据大罪所居之国,定千里也,据其逺近,其实一也。周礼与王制既有三处之别,故约以为言。郑▯云:「三处者,自九州之外至于四海,三分其地逺近,若周之夷镇蕃也。」然罪有轻重不同,岂五百之校乎?不可从也。
【五四】此朕虞,王莽立予虞之官。
作朕虞。正义曰:此官以虞为名,帝言作我虞耳,朕非官名也。郑▯云:言朕虞,重鸟兽草木。《汉书》王莽自称为予立予虞之官,则莽谓此官名为朕虞,其义必不然也。
【五五】垂益所逊四人皆在元凯中。
朱虎、熊罴,二臣名垂。益所让四人,皆在元凯之中。正义曰:文十八年,《左传》八元之内,有伯虎、仲熊,即此朱虎、熊罴是也。虎、熊在元凯之内,明殳斨、伯与亦在其内,但不知彼谁当之耳。益是臯陶之子,臯陶即庭坚也。益在八凯之内,垂则不可知也。▯不在伯夷、防龙之下,为此言者,以伯夷姜姓不在元凯之内,垂、龙亦不可知,惟言此四人耳。▯虽言殳斨、伯与,亦难知也。
【五六】三礼天地人,言三足以包五。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三礼,天地人之礼。
译【四九】弃担任稷官,被尊崇而像君主一样对待,因此称为后稷。
王肃说:“‘播’是散布的意思。”尧遭遇洪水,百姓没有粮食吃,所以众人的苦难在于饥饿。稷是五谷的首领,设立官职来主管这件事。稷事后被尊称为君。帝说:“你担任这个稷官,播种各种谷物,来救济百姓。”追述并赞美他的功劳,用来勉励上文。《尚书·尧典》中“让于稷契益稷”说:“与稷一起。”《吕刑》说:“稷降下播种。”《国语》说:“稷是天官。”单名为稷,被尊崇而像君主一样对待,称为后稷。所以《诗经》《孝经》都用“后”来称呼他,并不是官职名称叫“后”。
【五十】五刑的适用,有三个行刑地点;五流的安置,有三个居住等级。
你担任士官,五刑有适用的标准。注:士,是司法官。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服是服从的意思。意思是刑罚轻重适中。五服三就,既然服从五刑,就是服罪的意思。行刑应当在三个地方进行:大罪在原野,大夫在朝廷,士在市场。五流有住所,五宅三居。意思是如果不忍心施加刑罚,就流放他们。像四凶那样,五刑的流放,各有居住的地点。五居的差别,有三个等级的居住:大罪流放到四裔,次一等流放到九州之外,再次一等流放到千里之外。
【五一】蛮夷寇贼,尧的末年不应该到这种地步。
过去,洪水造成灾害,百姓饥饿困苦。内部有寇贼为害,外部有四方夷狄侵犯边境,这都是说没有教化导致的。唐尧如此圣明,协和万邦,不应该在末年突然到这种地步。大概只是稍有此事,言辞有些夸大,是为了归功于人,作为赏赐与剥夺的依据罢了。
【五二】五刑三就,孔安国采用《鲁语》的说法,与马融、郑玄、王肃不同。
行刑应当在三个地方进行,这仅仅指死刑。《鲁语》说:“刑罚只有五种,没有其他的。”大刑用甲兵,次刑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轻刑用鞭扑,用来威慑百姓。所以大的刑罚陈列在原野,小的刑罚致于市朝。五刑分三次,是没有其他的。孔安国采用那种说法,所以认为三就是原野、朝市,这与《吕刑》的五刑不同。所说的三次,就是这三个地方。只有死罪应当分别行刑的地点,那些墨、劓、剕、宫没有固定的行刑地点。马融、郑玄、王肃三家都认为三就是原野、市朝、甸师氏。考察“刑于甸师氏”是指王的同族;“刑于甸师氏”是指不与国人共谋的兄弟,这不是行刑的正式地点。这里说正式的刑罚不应当把甸师氏算在内。而且市和朝是不同的地方,不能合二为一,况且都是《国语》的文字,其义理不通。
【五三】五刑的流放,各有住所。住所又有三个等级的居住。
这五流有住所,就是流宥五刑。应当在五刑中流放他们,所以知道是不忍心施加刑罚,就流放他们,像四凶那样。郑玄说:“舜不刑罚这四个人,认为他们是尧的臣子,不忍心刑罚他们。”王肃说:“是指在八议的赦免中,君主不忍心杀,宽恕他们流放到远方,八议者,是《周礼》小司寇所说的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贵、议宾、议功、议勤。”因为君主的恩德不忍心杀,重罪不能完全赦免,所以流放他们。五刑的流放,各有居住的地点,意思是迁徙安置有地方。五居的差别,有三个等级的居住,衡量罪状的轻重作为远近的差别。四裔最远,在四海之外,所以大罪流放到四裔,意思是原本犯的是死罪。所以《周礼》调人职说:“父亲的仇人放逐到海外,”这与四裔是一样的。次一等是九州之外,就是《王制》说的:“入学不听从教化的人屏弃到远方,”西方叫僰,东方叫寄,注说:“迫近寄居在夷狄中,”这与九州之外相同。次一等是千里之外,就是调人职说的:“兄弟的仇人放逐到千里之外。”《立政》说:“中国之外不同的,”说中国是指大罪所居住的国家,确定千里,根据远近,其实是一样的。《周礼》与《王制》既然有三个地方的区别,所以约略这样说。郑玄说:“三个地方,从九州之外到四海,把土地远近分为三份,像周的夷、镇、蕃。”然而罪有轻重不同,难道只差五百里吗?不能采纳。
【五四】这朕虞,王莽设立予虞的官职。
设立朕虞。正义说:这个官职以虞为名,帝说设立我的虞官,朕不是官名。郑玄说:说朕虞,重视鸟兽草木。《汉书》王莽自称为予设立予虞的官职,那么王莽认为这个官职名叫朕虞,其义理必定不对。
【五五】垂益所逊让的四人都在元凯之中。
朱虎、熊罴,是两个臣子名垂。益所让的四人,都在元凯之中。正义说:文十八年,《左传》八元之内,有伯虎、仲熊,就是这里的朱虎、熊罴。虎、熊在元凯之内,明显殳斨、伯与也在其中,只是不知道他们对应谁罢了。益是皋陶的儿子,皋陶就是庭坚。益在八凯之内,垂则不可知。不在伯夷、防龙之下,说这话的人,因为伯夷姜姓不在元凯之内,垂、龙也不可考,只说这四人罢了。虽然提到殳斨、伯与,也难以知晓。
【五六】三礼天地人,说三足以包五。
帝说:“咨!四岳,有谁能掌管我的三礼?”大家都说:“伯夷。”三礼,是天地人之礼。
伯夷,臣名姜氏。正义曰:「此时秩宗,即《周礼》之宗伯也。其职云:掌天神人▯、地祗之礼。虽三者并为吉礼,要言三礼者,是天地人之事。言三足以包五,故举三以言之。」《郑语》云:「姜伯夷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是伯夷为姜姓也。
译伯夷,是臣子,姓姜。孔颖达《正义》说:“当时的秩宗,就是《周礼》中的宗伯。他的职责记载说:掌管天神、人鬼、地祇的祭祀礼仪。虽然这三者都属于吉礼,但统称为三礼,是指天、地、人三方面的事情。说‘三’足以涵盖‘五’,所以举出‘三’来代表。”《郑语》说:“姜姓是伯夷的后代。”伯夷能够以礼仪侍奉神灵,辅佐尧帝,由此可见伯夷是姜姓。
【五七】秩宗主郊庙之官
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秩序宗尊也,主郊庙之官。正义曰:「掌序鬼神尊卑,故以秩宗为名。」郊谓祭天南郊,祭地北郊;庙谓祭先祖,即《周礼》所谓天神、人鬼、地祗之礼是也。
【五八】防教胄子,谓元子以下。
帝曰:「防命汝典乐,教胄子。胄,长也。谓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诗蹈之,舞之。教长国子,中和祗庸孝友。」
【五九】刚失入虐简失入傲
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刚失入虐,简失入傲。教之以防其失。
【六十】依声律以和乐
声依永,律和声。注:声,谓五声,宫、商、角、徴、羽;律,谓六律、六吕,十二月之音气。言当依声律以和乐。
【六一】帝命防教胄子之节
帝因伯夷所让,随才而任用之。帝呼防曰:「我今命汝典掌乐事,当以诗乐教训世适长子,使此长子正直而温和,寛▯而庄栗,刚毅而不苛虐,简易而不傲慢。教之诗乐,所以然者,诗言人之志意,歌咏其义,以长其言;乐声依此长歌为节律吕,和此长歌为声,八音皆能和谐,无令相夺。道理如此,则神人以此和矣。」防答舜曰:「呜呼!我击其石磬,拊其石磬,诸音莫不和谐,百兽相率而舞。乐之所感如此,是人神既已和矣。」
【六二】胄子惟长子,传兼言子弟,又略元士。
説文云:「胄,▯也。」释诂云:「▯,继也。」继父世者,惟长子耳,故以胄为长也。谓元子已下至卿大夫子弟者,《王制》云:「乐正崇四术,立四教。王太子、王子、羣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是下至卿大夫也,不言元士,毕故略之。彼郑注云:「王子,王之庶子也。」此传兼言弟者,盖指太子之弟耳。或孔意,公卿大夫之弟亦教之。国子以适为主,故言「胄子」。
【六三】律以出音以候气
太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隂阳之声。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隂声: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是六律六吕之名也。《汉书·律厯志》云:“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隂六为吕。”是隂律名同,亦名吕也。郑▯云:“律述气也,同助隂,宣气与之同也。”又云:“吕旅也,言旅助阳,宣气也。”圣人之作律也,既以出音,又以候气。布十二律于十二月之位,气至则律应。是六律六吕十二月之音气也。声依永者,谓五声依附长言而为之。其声未和,乃用此律吕调和其五声,使应于节奏也。
【六四】八音惟石最清,清者和,则余皆从。
乐器惟磬,以石为之,故云石磬也。八音之音,石磬最清,故知磬是音之声清者。磬必击以鸣之,故云拊,亦击,重其文者,击有大小,击是大,击拊是小。击音声浊者粗,清者精,精则难和举。清者和,则其余皆从矣。商颂云:「依我磬声」,是言磬声清,诸音来依之。百兽率舞,即大司乐云「以作动物」,益稷云「鸟兽跄跄」,是也。人神易感,鸟兽难感,百兽相率而舞,则神人和可知也。防言此者,以帝戒之云:「神人以和,欲使勉力感神人也。」乃答帝云:「百兽率舞,则神人以和,言帝徳及鸟兽也。」
【六五】堲谗,殄谓,疾谗説,絶君子之行。
帝曰:「龙!朕堲谗説殄行,震惊朕师。」注:堲,疾;殄,絶;震动,也。言我疾谗説絶君子之行,而动惊我众,欲遏絶之。
【六六】纳言喉舌之官,必以信。
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注: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
【六七】纳言而云出纳朕命,互相见。
此官主聴下言,纳于上,故以纳言为名。亦主受上言,宣于下,故言“出朕命”。纳言不纳于下,“朕命有出无入”。官名“纳言”,云“出纳朕命”,互相见也。必以信者,不妄▯下言,不妄宣帝命。
【六八】孔谓岳牧六官为二十二人,稷契七人不与。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禹、垂、益、伯夷、防、龙六人,新命有职。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特勑命之。」
译【五七】秩宗是掌管郊祀和宗庙祭祀的官职
帝说:“好!咨伯,你担任秩宗。”秩,是次序;宗,是尊崇。秩宗是掌管郊祀和宗庙祭祀的官。正义说:“因为掌管鬼神尊卑的次序,所以以秩宗为名。”郊,指在南郊祭天,在北郊祭地;庙,指祭祀祖先,就是《周礼》所说的天神、人鬼、地祇的礼仪。
【五八】防被命令教导胄子,胄子指元子以下的人。
帝说:“防,我命令你掌管音乐,教导胄子。胄,是长的意思。指元子以下到卿大夫的子弟,用诗歌来歌咏,用舞蹈来表现。教导长国的子弟,使他们中和、恭敬、平常、孝顺、友爱。”
【五九】刚强过了头会陷入暴虐,简慢过了头会陷入傲慢
刚强而不暴虐,简慢而不傲慢。刚强过了头会陷入暴虐,简慢过了头会陷入傲慢。用音乐来教导他们,以防备这些过失。
【六十】依照声律来调和音乐
声依永,律和声。注:声,指五声,即宫、商、角、徵、羽;律,指六律、六吕,即十二个月的音气。意思是应当依照声律来调和音乐。
【六一】帝命令防教导胄子的节制
帝因为伯夷的谦让,根据才能来任用他。帝呼唤防说:“我现在命令你掌管音乐事务,应当用诗乐来教导世袭的长子,使这些长子正直而温和,宽厚而庄重,刚毅而不苛虐,简易而不傲慢。用诗乐来教导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诗表达人的志意,歌咏其意义,以延长言辞;乐声依照这长歌来制定节律,调和这长歌的声音,八音都能和谐,不让它们互相冲突。道理如此,那么神和人也就和谐了。”防回答舜说:“呜呼!我敲击石磬,抚击石磬,各种声音没有不和谐的,百兽相继起舞。音乐所感化的情况就是这样,这是人和神已经和谐了。”
【六二】胄子只是长子,传文兼说子弟,又省略了元士。
《说文》说:“胄,是继的意思。”《释诂》说:“继,是继承的意思。”继承父辈世系的,只有长子,所以用胄表示长。指元子以下到卿大夫子弟,《王制》说:“乐正推崇四种技艺,设立四种教化。王太子、王子、诸侯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都去那里学习。”这是下至卿大夫,不说元士,毕故省略了。那里郑注说:“王子,是王的庶子。”此传兼说弟,大概是指太子的弟弟。或者孔子的意思,公卿大夫的弟弟也教导。国子以嫡子为主,所以说“胄子”。
【六三】律用来发出声音,用来观测节气
太师掌管六律六吕,以配合阴阳的声音。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这是六律六吕的名称。《汉书·律历志》说:“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这是阴律名称相同,也叫吕。郑注说:“律是叙述气的,同助阴,宣气与之相同。”又说:“吕是旅的意思,说旅助阳,宣气。”圣人制作律,既用来发出声音,又用来观测节气。布置十二律于十二个月的位置,气至则律应。这是六律六吕十二个月的音气。声依永,是说五声依附长言而制定。声音如果不和谐,就用这律吕调和五声,使它们符合节奏。
【六四】八音中只有石磬最清,清则和谐,其余都跟随。
乐器中只有磬,是用石头做的,所以说石磬。八音中,石磬最清,所以知道磬是声音清者。磬必须敲击才能发声,所以说拊,也是击,重复其文,是因为击有大小,击是大,拊是小。击音声浊者粗,清者精,精则难和举。清则和谐,那么其余都跟随了。《商颂》说:“依我磬声”,是说磬声清,诸音来依从它。百兽率舞,就是《大司乐》说的“以作动物”,《益稷》说的“鸟兽跄跄”,就是这样。人和神容易感化,鸟兽难感化,百兽相继起舞,那么神人和可知。防说这些,是因为帝告诫他说:“神人以和,想要使勉力感化神人。”于是回答帝说:“百兽率舞,那么神人以和,说帝的德及鸟兽。”
【六五】堲谗,殄谓,疾谗说,绝君子之行。
帝说:“龙!我厌恶谗言绝君子之行,震惊我的众臣。”注:堲,是厌恶;殄,是绝;震动,是惊动。说我厌恶谗言绝君子之行,而惊动我众,想要遏绝它。
【六六】纳言是喉舌之官,必须以信。
命令你担任纳言,早晚出纳我的命令,必须诚信。注:纳言,是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须以信。
【六七】纳言而云出纳朕命,互相见。
此官主管听下言,纳于上,所以以纳言为名。也主管受上言,宣于下,所以说“出朕命”。纳言不纳于下,“朕命有出无入”。官名“纳言”,说“出纳朕命”,互相见也。必须以信,是不妄下言,不妄宣帝命。
【六八】孔谓岳牧六官为二十二人,稷契七人不与。
帝说:“咨你们二十二人。禹、垂、益、伯夷、防、龙六人,新命有职。四岳、十二牧,共二十二人,特别命令他们。”
正义曰:《▯以此文总结上事。据上文,询于四岳,咨十有二牧,及新命六官等,适满二十二人,谓此也。其稷、契、臯陶、殳斨、伯与、朱虎、熊罴七人,仍旧,故不须勑命之。岳牧亦应是旧,而勑命之者,岳牧外内之官,常所咨询,故亦勑之。郑以为二十二人数,殳斨、伯与、朱虎、熊罴不数四岳。彼四人者,直被让而已,不言居官,何故勑使敬之也?岳牧俱是帝所咨询,何以勑牧不勑岳也?必非经防。
译正义说:《以此文总结上文之事。根据上文,咨询四岳,征询十二牧,以及新任命六官等,恰好凑满二十二人,指的就是这些人。其中稷、契、皋陶、殳斨、伯与、朱虎、熊罴这七人,是旧职,所以不需要再次发布命令。四岳和十二牧也应该是旧职,却发布命令的原因,是因为四岳和十二牧是内外之官,经常需要咨询,所以也发布命令。郑玄认为二十二人的数目中,殳斨、伯与、朱虎、熊罴不包括四岳。那四个人,只是被推让而已,并没有说担任官职,为什么还要命令他们恭敬呢?四岳和十二牧都是帝王所咨询的对象,为什么命令十二牧却不命令四岳呢?这必定不符合经文的本意。
【六九】分北三苗,言君臣善否,不令相从。
庶绩咸熈,分北三苗。注:考绩法明,众功皆广。三苗幽闇,君臣善否,分北流之不令相从,善恶明正义曰:前流四凶时,三苗之君窜之西裔,更绍其嗣,不灭其国。舜即政之后,三苗复不从化,是闇当黜之。其君臣有善有恶,舜复分北流其三苗,北背也,善留恶去,使分背也。郑▯以为流四凶者,卿为伯子大夫为男,降其位耳,犹为国君,故以三苗为西裔诸侯,犹为恶,乃复分北流之。谓分北西裔之三苗也。孔传:窜三苗为诛也,其身无复官爵,必非黜陟之限,其所分止,非彼窜者。王肃云:三苗之民有赦宥者,复不从化,不令相从,分北流之。王肃意:彼赦宥者复继为国君,至不复从化,故分北流之。禹继鲧为崇伯,三苗未必絶。后传意或如肃言。
【七十】三十,在位歴试,受终居摄,皆在臣位。
舜生三十,徴庸,言其始见试用三十,在位歴试二年,摄位二十八年。正义曰:「上云乃言厎可绩三载,则歴试当三年。云二年者,其一即是徴用之年,已在上句三十之数,故惟有二年耳。受终居摄,尚在臣位,故歴试并为三十在位,谓在臣位。」
【七一】舜夀百十二嵗,马迁《史记》异。
五十载陟方乃死,方道也。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守,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三十徴庸,三十在位,服丧三年。其一在三十之数,为天子五十年,凡夀百一十二嵗。正义曰:《檀弓》云「舜死苍梧之野」,是舜死苍梧之野,因而葬焉。孔以月正元日,在三载遏密之下,又《孟子》云「舜服尧三年丧毕,避尧之子」,故服丧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其一年即位,三十在位之数,惟有二年。是舜年六十二,为天子五十年,是舜凡夀百一十二嵗也。《大禹谟》云「帝曰: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乃求禅禹」,《孟子》云「舜荐禹于天十七年」,是在位五十年,其文明矣。郑▯读此经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也;登庸二十,谓歴试二十年;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谓摄位至死为五十年」,舜年一百嵗也。《史记》云「舜年三十,尧举用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而践天子位,三十九年崩」,皆谬耳。
【七二】帝▯下土,方言舜理四方,诸侯。
帝▯下土方设居,方言舜理四方,诸侯各设其官,居其方,别生分▯,生姓也,别其姓,族分其▯,使相从。
【七三】汨作《九共》《槀饫》凡十一篇皆亡。
作汨,作汨治,作兴也。言其治民之功兴,故为汩作之篇。亡九,共九篇。槀饫,槀劳,饫赐也。凡十一篇,皆亡。
【七四】槀为劳,饫为赐,引《左传》为证。
汨之为治,无正训也。作是起义,故为兴也。言其治民之功,兴以意言之耳。《左传》言犒师者,以师枯槁,用酒食劳之,是槀得为劳也。襄二十六年,《左传》云:「将赏为加膳,加膳则饫赐,是饫得为赐也。」亦不知劳赐之何所谓也。
尚书要义巻二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要义巻三
宋 魏了翁 撰
大禹谟
【一】禹加大字,并尧禹皆为虞书,此舜史所录。
史加大其功,使异于臯陶,于此独加大字,与臯陶并言,故也。谟、谋、释诂,文此三篇,皆是舜史所录,上取尧事,下录禹功,善于尧之知已,又美所禅得人,故包括上下,以为《虞书》。计此三篇,禹谟最在后,以禹功大,故进之于先。孟子称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则禹摄一十七年,舜陟方乃死。不知禹征有苗在摄几年,史述禹之行事,不必以摄位之年,即征苗民也。
【二】洪范五行,以生为次,此以相克,便文。
言养民之本,在先修六府也。府者,藏财之处。六者,货财所聚,故称六府。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财,民并用之。”即是水、火、金、木、土,民用此自资也。彼惟五财,此兼以谷为六府者,谷之于民尤急,谷是土之所生,故于土下言之也。此言五行与《洪范》之次不同者,《洪范》以生数为次,此以
译【六九】将三苗流放至北方,是说君臣善恶分明,不让他们互相追随。
各项功业都兴盛,将三苗流放至北方。注:考察政绩的法度明确,众人的功业都广布。三苗昏昧,君臣善恶分明,将他们流放至北方,不让他们互相追随,善恶分明。正义说:先前流放四凶时,三苗的君主被放逐到西方边远之地,又继承其嗣位,没有灭掉他们的国家。舜即位之后,三苗又不顺从教化,这是昏昧应当废黜的。其君臣有善有恶,舜又将三苗分而流放至北方,北是背离的意思,善者留下,恶者离去,使他们分道扬镳。郑玄认为流放四凶时,卿降为伯子,大夫降为男,只是降低他们的爵位罢了,仍然作为国君,所以把三苗视为西方边远的诸侯,仍然作恶,于是又分而流放他们。指的是分而流放西方边远的三苗。孔安国传:放逐三苗就是诛杀,他们本人不再有官爵,必定不在升降黜陟的范围之内,所分流的,不是那些被放逐的人。王肃说:三苗的百姓中有被赦免宽恕的,又不顺从教化,不让他们互相追随,分而流放他们。王肃的意思是:那些被赦免宽恕的人又继承为国君,直到不再顺从教化,所以分而流放他们。禹继承鲧担任崇伯,三苗未必断绝。后世的传注意思或许如王肃所说。
【七十】三十岁,在位经历试用,接受禅让代理朝政,都在臣子的位置上。
舜三十岁,被征召任用,说他开始被试用是三十岁,在位经历试用两年,代理朝政二十八年。正义说:“上面说‘乃言底可绩三载’,那么经历试用应当是三年。说两年的,是因为其中一年就是被征召任用的年份,已经包含在上面三十岁的数字里,所以只有两年罢了。接受禅让代理朝政,还在臣子的位置上,所以经历试用并算在三十岁在位之中,是指在臣子的位置上。”
【七一】舜寿命一百一十二岁,司马迁的《史记》与此不同。
五十载陟方乃死,方是道。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守,死于苍梧之野并葬在那里。三十岁被征召任用,三十岁在位,服丧三年。其中一年在三十岁的数字里,作为天子五十年,总共寿命一百一十二岁。正义说:《檀弓》说“舜死苍梧之野”,是舜死在苍梧之野,因而葬在那里。孔安国认为月正元日,在三载遏密之下,又《孟子》说“舜服尧三年丧毕,避尧之子”,所以服丧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完毕。其中一年即位,三十在位的数字,只有两年。这是舜六十二岁,作为天子五十年,是舜总共寿命一百一十二岁。《大禹谟》说“帝曰: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乃求禅禹”,《孟子》说“舜荐禹于天十七年”,是在位五十年,其文明确。郑玄读此经说“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也;登庸二十,谓歴试二十年;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谓摄位至死为五十年”,舜一百岁。《史记》说“舜年三十,尧举用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而践天子位,三十九年崩”,都是错误的。
【七二】帝治理下土,方言舜治理四方,诸侯。
帝治理下土,方是设居,方言舜治理四方,诸侯各自设立其官,居于其方,别生分姓,生姓也,别其姓,族分其姓,使相从。
【七三】汨作《九共》《槀饫》凡十一篇皆亡。
作汨,作汨治,作兴也。言其治民之功兴,故为汩作之篇。亡九,共九篇。槀饫,槀劳,饫赐也。凡十一篇,皆亡。
【七四】槀为劳,饫为赐,引《左传》为证。
汨之为治,无正训也。作是起义,故为兴也。言其治民之功,兴以意言之耳。《左传》言犒师者,以师枯槁,用酒食劳之,是槀得为劳也。襄二十六年,《左传》云:“将赏为加膳,加膳则饫赐,是饫得为赐也。”亦不知劳赐之何所谓也。
尚书要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要义卷三
宋 魏了翁 撰
大禹谟
【一】禹加大字,并尧禹皆为虞书,此舜史所录。
史加大其功,使异于皋陶,于此独加大字,与皋陶并言,故也。谟、谋、释诂,文此三篇,皆是舜史所录,上取尧事,下录禹功,善于尧之知己,又美所禅得人,故包括上下,以为《虞书》。计此三篇,禹谟最在后,以禹功大,故进之于先。孟子称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则禹摄一十七年,舜陟方乃死。不知禹征有苗在摄几年,史述禹之行事,不必以摄位之年,即征苗民也。
【二】洪范五行,以生为次,此以相克,便文。
言养民之本,在先修六府也。府者,藏财之处。六者,货财所聚,故称六府。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财,民并用之。”即是水、火、金、木、土,民用此自资也。彼惟五财,此兼以谷为六府者,谷之于民尤急,谷是土之所生,故于土下言之也。此言五行与《洪范》之次不同者,《洪范》以生数为次,此以
【三】九功之徳可歌,犹汉魏后乐府。
文七年,《左传》云:“晋郤缺言于赵宣子,引此一经,乃言九功之徳皆可歌也,谓之九歌。若吾子之徳,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言九功之徳皆可歌者,若水能灌溉,火能烹餁,金能断割,木能兴作,土能生殖,谷能养育。古之歌咏,各述其功,犹如汉魏已来乐府之歌事,歌其功用,是旧有成辞。人君修治六府以自劝勉,使民歌咏之,三事亦然。
【四】水土治曰平,五行叙曰成。地平故天成。
天之不成,由地之不平,故先言地平。本之于地,以及天也。禹平水土,故水土治,曰平。五行之神,佐天治物,系之于天,故五行叙,曰成。《洪范》云:“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彛伦攸斁。禹治洪水,彛伦攸叙。”是禹命五行叙也。
【五】舜将禅禹禹辞举臯陶
此舜言将禅禹。帝呼禹曰:「来汝禹!我居帝位已三十有三载,在耄期之间,厌倦于勤劳。汝惟在官不懈怠,可代我居帝位,总领我众。」禹让之曰:「我徳实无所能,民必不依就我也。言已不堪总众也。臯陶行布于徳,徳乃下洽于民,众皆归服之,可令臯陶摄也。」我所言者,帝当念之哉!凡念爱此人,在此功劳,知有功乃用之;释废此人,在此罪衅,知有罪乃废之。言进人退人,不可诬也。名目言谈此事,必在此事之义而名言之。若信实出见此心,必在此心之义而出见之。言已名言其事,出见其心,以举臯陶,皆在此义,不有虚妄。帝当念录其功,以禅之。言臯陶堪摄位也。
【六】计舜年九十五年,在耄期之间。
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頥。《曲礼》文也。如《舜典》之▯,计舜年六十三即政,至今九十五矣。年在耄期之间,故并言之。
【七】释宥过刑,故轻罪重功之等。
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嗣亦世俱,谓子延及也。父子罪不相及,而及其赏。道徳之政,宥过无大,刑故无小。过误所犯虽大,必宥不忌。故犯虽小,必刑。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与其杀不辜,寕失不经。好生之徳,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辜罪经常司主也。臯陶因帝勉已,遂称帝之徳,所以明民不犯上也。寕失不常之罪,不枉不辜之善。仁爱之道。
【八】使从心所欲,以治惟乃之休。
帝曰:「俾予从欲以治,四方风动,惟乃之休。使我从心所欲,而政以治,民动顺上命,若草应风。是汝能明刑之美【九】枚卜谓:「人人申卜之先,断志后命▯」
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从。」枚谓歴卜之而从其吉,此禹让之志。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帝王立卜占之官,故曰官占。蔽断昆后也。官占之法,先断人志意,命于元▯。言志定然后卜,朕志先定,询谋佥同,▯神其依,▯筮协从。卜不习吉,习因也。言已谋之于心,谋及卜筮,四者合从。卜不因吉,无所枚卜。正义曰:「《周礼》有衔枚氏,所衔之物状如箸。今人数物云一枚、两枚,则枚是筹之名也。」枚卜谓人人以次歴申卜之,似若枚数然。
【十】洪范亦是先谋人后谋卜筮。
洪范》云:「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是先断人志,乃云「谋及卜筮」,是后命元▯。元▯谓大▯。
【十一】卜法,不得因吉习与袭同。
丧记云:「卜筮不相袭。」郑云:「袭,因也。」然则习与袭同。重衣谓之袭,习是后因前,故为因也。朕志先定,言已谋之于心。▯筮协从,是谋及卜筮。经言「询谋佥同」,谋及卿士庶人,谋皆同心。鬼神其依,即是▯筮之事。卜筮通▯神之意,故言「▯神其依」。▯筮协从,谓卜得吉,是依从也。志先定也,谋佥同也,鬼神依也,▯依从也。四者合从,然后命汝。卜法不得因吉,无所复枚卜也。如帝此言,既谋既卜,方始命禹。仍请枚卜者,帝与朝臣私谋私卜,将欲命禹。禹不预谋,故不在更请卜也。
【十二】此舜三十四年命禹,若帝摄位故事。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受舜终事
译【三】九种功用的德行值得歌颂,就像汉魏以后的乐府诗一样。
《左传》文公七年记载:“晋国的郤缺对赵宣子说,引用了这一经义,于是说九种功用的德行都值得歌颂,称之为‘九歌’。至于您的德行,没有可歌颂的,谁会来归附您呢?何不派和睦的人来歌颂您呢?”所谓九种功用的德行都值得歌颂,是指水能灌溉,火能烹饪,金能切割,木能兴建,土能生长,谷物能养育。古代的歌咏,各自陈述其功用,就像汉魏以来乐府歌咏事物,歌颂其功用,这是旧有的成辞。君主修治六府以自我劝勉,让百姓歌咏它,三事也是如此。
【四】水土治理好叫做“平”,五行有序叫做“成”。地平了所以天就成功了。
天之所以不成功,是因为地不平,所以先说地平。根本在于地,进而影响到天。禹治理了水土,所以水土治理好了,叫做“平”。五行之神,辅佐上天治理万物,隶属于天,所以五行有序,叫做“成”。《洪范》说:“鲧堵塞洪水,扰乱了五行,常理秩序因此败坏。禹治理洪水,常理秩序因此有序。”这说明禹使五行有序。
【五】舜将要禅让给禹,禹推辞并推举皋陶。
这是舜说将要禅让给禹。帝呼唤禹说:“来,你禹!我居于帝位已经三十三年了,处在年老力衰的阶段,厌倦于辛劳。你只在官职上不懈怠,可以代替我居于帝位,统领我的民众。”禹推辞说:“我的德行实在无能,百姓一定不会归附我。说自己不能统领民众。皋陶施行并传播德行,德行于是向下融洽于百姓,众人都归服他,可以让皋陶代理职务。”我所说的话,帝应当考虑啊。凡是思念爱护这个人,在于他的功劳,知道有功才任用他;废弃这个人,在于他的罪过,知道有罪才废弃他。说的是进用或罢黜人,不可欺骗。名义上谈论这件事,必定依据这件事的道理来命名谈论。如果真心实意地表现出这种心意,必定依据这种心意的道理来表现。说的是我名义上陈述事情,表现出心意,来推举皋陶,都符合这个道理,没有虚妄。帝应当考虑记录他的功劳,来禅让给他。说的是皋陶可以代理帝位。
【六】计算舜的年龄是九十五岁,处在年老力衰的阶段。
八九十岁叫做“耄”,百岁叫做“期颐”。这是《曲礼》中的文字。按照《舜典》的记载,计算舜六十三岁开始执政,到现在九十五岁了。年龄处在耄和期之间,所以一并提及。
【七】解释宽恕过错、刑罚的原则,所以有轻罪重功的等级。
惩罚不牵连后代,奖赏延及子孙。嗣和世都指子孙延及。父亲的罪不牵连儿子,但奖赏却延及。道德的政治,宽恕过错不论大小,刑罚故意犯罪不论轻重。过失错误所犯的罪虽然大,必定宽恕不忌讳。故意犯罪虽然小,必定刑罚。罪行可疑时从轻,功劳可疑时从重,刑罚可疑时附从轻,奖赏可疑时从重。这是忠厚的极致,与其错杀无辜,宁可违背常规。好生的德行,融洽于民心,因此百姓不触犯官府。辜是罪,经常是常法,司是主管。皋陶因为帝勉励自己,于是称赞帝的德行,以此说明百姓不冒犯上级。宁可失去不常之罪,不冤枉无辜之善。这是仁爱之道。
【八】使随心所欲,以治理好你的美好政绩。
帝说:“让我随心所欲地治理,四方像风吹草动一样响应,这都是你的美好政绩。让我随心所欲,而政事得以治理,百姓顺从上命,像草顺应风一样。这是你能彰显刑罚的美好【九】枚卜的意思是:“每个人在申卜之前,先决断意志,然后命令元龟。”
禹说:“逐个占卜功臣,只听从吉利的结果。”枚是指逐个占卜而听从吉利的结果,这是禹推辞的志向。帝说:“禹,官方的占卜只先决断意志,然后命令元龟。”帝王设立占卜的官员,所以叫官占。蔽是决断,昆是后。官占的方法,先决断人的意志,命令元龟。说的是意志确定然后占卜,我的意志先确定,咨询谋划大家都同意,神灵会依从,筮卦会协调顺从。占卜不因为吉利而重复,习是因循。说的是我谋划于心,谋划及于卜筮,四者合而顺从。占卜不因循吉利,就没有什么可逐个占卜的。正义说:“《周礼》有衔枚氏,所衔的东西形状像筷子。现在人计数物品说一枚、两枚,那么枚是筹策的名称。”枚卜是指每个人依次逐个申卜,好像枚数一样。
【十】《洪范》也是先谋划于人,后谋划于卜筮。
《洪范》说:“你如果有大的疑惑,先谋划于心,再谋划于卿士,再谋划于庶人。”这是先决断人的意志,然后说“谋划于卜筮”,这是后命令元龟。元龟是指大龟。
【十一】占卜的方法,不得因循吉利,习与袭相同。
《丧记》说:“卜筮不相袭。”郑玄说:“袭,是因循。”那么习与袭相同。穿多层衣服叫做袭,习是后承前,所以是因循。我的意志先确定,说的是我谋划于心。筮卦协调顺从,是谋划于卜筮。经文说“咨询谋划大家都同意”,谋划于卿士庶人,谋划都同心。鬼神会依从,就是筮卦的事情。卜筮通达神灵的意思,所以说“神灵会依从”。筮卦协调顺从,是说占卜得到吉利,是依从。意志先确定,谋划大家都同意,鬼神依从,筮卦依从。四者合而顺从,然后命令你。占卜的方法不得因循吉利,就没有什么可再逐个占卜的。像帝这样的话,既谋划又占卜,才命令禹。仍然请求逐个占卜,是因为帝与朝臣私下谋划私下占卜,将要任命禹。禹没有参与谋划,所以不在再次请求占卜之列。
【十二】这是舜三十四年任命禹,如同帝代理帝位的旧例。
正月初一早晨,在神宗接受任命,接受舜的最终事务。
之命。神宗文祖之宗庙,言神尊之,率百官若帝之初。顺舜初摄帝位故事,奉行之。正义曰:舜即政三十三年,命禹代已,禹辞不获免,乃以明年正月朔旦,受终事之命于舜神灵之宗庙,总率百官,顺帝之初摄事。言与舜受禅之初,其事悉皆同也。此年舜即政三十四年,九十六也。
译接受禅让的任命。在神宗文祖的宗庙里,表示对神明的尊崇,率领百官如同帝王初即位时一样。遵循舜当初摄行帝位时的旧例,恭敬地执行。正义说:舜执政第三十三年,任命禹代替自己,禹推辞未能获准,于是就在次年的正月初一早晨,在舜神灵所在的宗庙接受禅让的任命,总领百官,顺承帝王当初摄政时的仪制。意思是说,这与舜接受禅让之初,各项事宜全都相同。这一年是舜执政的第三十四年,舜享年九十六岁。
【十三】神宗犹文祖,葢黄帝、颛顼之等。
文祖言祖有文徳,神宗言神而尊之,名异而实同。神宗当舜之始祖,案《帝系》云:「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即是舜有七庙,黄帝为始祖,其颛顼与穷蝉为二祧,敬康、勾芒、蟜牛、瞽瞍为亲庙。文祖为黄帝、颛顼之等也。
【十四】禹虽摄位,犹以帝命征苗。
史言禹虽摄位,帝尊如故。时有苗国不顺,帝曰:「咨嗟汝禹,惟时有苗之国不循帝道,汝往征之。」禹得帝命,乃防羣臣诸侯,告誓于众。
【十五】苗既窜又分北,今又徂征。
吕刑称苖民作五虐之刑,皇帝遏絶,苗民无世在下。谓尧初诛三苗,舜典云窜三苗于三危,谓舜居摄之时投窜之也。舜典又云庶绩咸熈,分北三苗,谓舜即位之后往徙三苗也。今复不率命,命禹徂征,是三苗之民数干王诛之事。禹率众征之,犹尚逆命,即三苗是诸侯之君而谓之民者,以其顽愚号之为民。吕刑云苗民弗用灵,是谓为民也。吕刑称尧诛三苗云无世在下,而得有苗国歴代常存者,无世在下诸诛叛者絶后世耳。葢不灭其国,又立其近亲,绍其先祖。鲧既殛死于羽山,禹乃代为崇伯,三苗亦窜其身而存其国,故舜时有被宥者,复不从化,更分北流之下。传云三苗之国,左洞庭,右彭蠡,其国在南方,盖分北之时使为南国君今后不率帝道,率循徂往,皆释诂文。不循帝道,言其乱逆,以其乱逆故命禹讨之。案舜典皆言舜受终之后,万事皆舜主之,舜自巡守不禀尧命,此言若帝之初,其事亦应同矣。而此言命禹征苖,舜复陟方乃死,与舜受尧禅事不同者,以题曰虞书,即舜史所录,明其详于舜事,略于尧禹也【十六】帝有誓,王有盟,伯前有质,与谷梁异。
军旅曰誓,曲礼文也。隠八年,谷梁▯曰:“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不及二伯。”二伯谓齐桓公、晋文公也。不及者,言于时未有也。据此文,五帝之世有誓,周礼立司盟之官;三王之世有盟也。左传云:“平王与郑交质。”二伯之前有质也。谷梁传,汉初始作,不见经文,妄言之耳。
【十七】如孟子説「瞽瞍暂顺终不可改」。
防防与斋栗共文,故为悚惧之貌,自负其罪,引恶归己,事▯同耳。言能以至诚感顽父者,言感使当时暂以顺耳,不能使毎事信顺,变为善人。故孟子説:舜既被尧徴用,尧妻之以二女,瞽瞍犹与象欲谋杀舜而分其财物。是下愚之性终不可改,但舜善养之,使不至于奸恶而已。
【十八】禹拜,益言即还,言进退由将。
禹以益言为当,拜受而已,即还还,不请者,春秋襄十九年,晋士勾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公羊传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是言进退由将,不须请也。或亦当时请,帝乃还,文不具耳。兵入曰:“振旅。”
【十九】干羽即武舞,传言舞文以不用于敌。
释言》云:“干,扞也。”孙炎曰:“干,楯,自蔽扞也。以楯为人扞,通以干为楯名,故干为楯。”《释言》又云:“纛,翳也。”郭璞云:“舞者持以自蔽翳也。”故《明堂位》云:“朱干玉戚,以舞大武。戚,斧也。”是武舞执斧执楯。《诗》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是文舞执籥。故干、羽皆舞者所执。修阐文教,不复征伐,故舞文徳之舞于賔主阶间,言帝抑武事也。经云“舞干羽”,即亦舞武也。▯惟言舞文者,以据器言之,则有武有文,俱用以为舞,而不用于敌,故教为文也。
【二十】吴起言禹灭三苗,辩士不必依实。
史记》吴起对魏武侯云:「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徳义不修而禹灭之。」此言来服,则是不灭。吴起言灭者,以武侯恃险,言灭以惧之。辩士之説,不必皆依实也。知在荒服之例者,以其地验之为然。《禹贡》五服:甸、侯、绥、要、荒。荒最在外,王畿面五百里,其外四服,又毎服五百里,是去京师为二千五百里。
尚书要义卷三
钦定四库全
译【十三】神宗如同文祖,大概是黄帝、颛顼这一等级。
文祖是说祖先有文德,神宗是说神圣而尊崇他,名称不同但实质相同。神宗应当是舜的始祖,查考《帝系》说:“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这就是舜有七座宗庙,黄帝作为始祖,其中颛顼与穷蝉作为二祧(远祖之庙),敬康、勾芒、蟜牛、瞽瞍作为亲庙(近祖之庙)。文祖属于黄帝、颛顼这一等级。
【十四】禹虽然代理王位,仍然凭借帝王的命令去征讨有苗。
史书说禹虽然代理王位,但帝王的尊严依旧。当时有苗国不顺从,帝王说:“咨嗟啊你禹,现在只有有苗国不遵循帝王的正道,你前往征讨它。”禹得到帝王的命令,于是防备群臣诸侯,向众人宣告誓约。
【十五】有苗已经被放逐又已分北,如今又要征讨。
《吕刑》称有苗人施行五种酷刑,皇帝遏止断绝,有苗人没有世代留在下位。这是说尧起初诛杀三苗,《舜典》说将三苗放逐到三危,这是说舜在代理王位时将他们投奔放逐。《舜典》又说各种功绩都兴盛,分北三苗,这是说舜即位之后将他们迁徙。如今他们又不顺从命令,命令禹前往征讨,这是三苗的百姓多次触犯王法诛杀之事。禹率领众人征讨他们,仍然违抗命令,既然三苗是诸侯的君主却称他们为民,是因为他们顽劣愚昧,所以称他们为民。《吕刑》说“苗民弗用灵”,这就是称他们为民。《吕刑》称尧诛杀三苗说“无世在下”,而却有有苗国历代常存,所谓“无世在下”是指那些诛杀叛乱的人断绝了后世罢了。大概是不灭掉他们的国家,又立他们的近亲,继承他们的先祖。鲧既然被诛杀死于羽山,禹就代替他成为崇伯,三苗也是放逐他们的人但保留他们的国家,所以舜时有被宽恕的人,又不服从教化,再次分北流放到下方。传文说三苗的国家,左边是洞庭湖,右边是彭蠡湖,他们的国家在南方,大概分北的时候让他们做南方的国君,如今又不顺从帝王的正道,率循徂往,都是《释诂》中的文义。不遵循帝王的正道,是说他们混乱叛逆,因为他们混乱叛逆所以命令禹讨伐他们。查考《舜典》都说舜接受终命之后,万事都由舜主持,舜亲自巡视守土不禀承尧的命令,这里说如同帝王之初,其事理也应该相同。而这里说命令禹征讨有苗,舜又升方而死,与舜接受尧禅让之事不同,是因为题目叫《虞书》,即是舜的史官所记录,明白地详于舜事,略于尧禹之事。
【十六】帝王有誓,王有盟,霸主之前有质,这与《谷梁传》不同。
军队出征叫誓,这是《曲礼》的文义。隐公八年,《谷梁传》说:“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不及二伯。”二伯是指齐桓公、晋文公。不及,是说当时还没有。根据这段文字,五帝时代有誓,《周礼》设立司盟的官职;三王时代有盟。《左传》说:“平王与郑国交换人质。”二伯之前有质。《谷梁传》是汉初才开始作,没见到经文,胡乱说的罢了。
【十七】如同孟子所说“瞽瞍暂时顺从终究不可改变”。
防防与斋栗共用文义,所以是恐惧的样子,自己承担罪责,将恶行归咎于自己,事理相同。说能够以至诚感化顽劣父亲的人,是说感化使当时暂时顺从罢了,不能使每件事都信任顺从,变成善人。所以孟子说:舜既然被尧征召任用,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他,瞽瞍仍然和象想要谋杀舜并瓜分他的财物。这是下愚的本性终究不可改变,只是舜善于抚养他,使他不至于奸恶罢了。
【十八】禹拜谢,益说立即返回,是说进退由将领决定。
禹认为益的话恰当,拜谢接受罢了,立即返回,不请示的原因,是《春秋》襄公十九年,晋国士勾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听说齐侯去世,就返回了。《公羊传》说:“大夫凭借君命出使,进退由大夫决定。”这是说进退由将领决定,不需要请示。或者当时请示了,帝王才返回,只是文字不完整罢了。军队进入叫:“振旅。”
【十九】干羽就是武舞,传文说舞文德而不用于敌人。
《释言》说:“干,是扞挡。”孙炎说:“干,是盾,用来遮蔽扞挡。用盾为人扞挡,通称干为盾名,所以干是盾。”《释言》又说:“纛,是翳。”郭璞说:“舞者拿着用来遮蔽自己。”所以《明堂位》说:“朱干玉戚,用来舞大武。戚,是斧。”这是武舞拿着斧和盾。《诗》说:“左手拿着籥,右手拿着翟。”这是文舞拿着籥。所以干、羽都是舞者所拿的。修明阐发文教,不再征伐,所以在宾主阶间舞文德之舞,是说帝王抑制武事。经文说“舞干羽”,也就是舞武。只说舞文的原因,是依据器物来说,则有武有文,都用来作为舞蹈,而不用于敌人,所以教化为文。
【二十】吴起说禹灭掉三苗,辩士不必依据事实。
《史记》吴起回答魏武侯说:“从前三苗氏左边是洞庭,右边是彭蠡,不修德义而禹灭掉了他们。”这里说前来归服,那就是没有灭掉。吴起说灭掉,是因为武侯依仗险要,说灭掉来恐吓他。辩士的说法,不一定都依据事实。知道在荒服的例子中,是根据土地验证为然。《禹贡》五服:甸、侯、绥、要、荒。荒最在外,王畿方圆五百里,其外四服,又每服五百里,是距离京师为二千五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