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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尚书要义七

尚书要义卷十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82–95 段

宋 魏了翁 撰

  泰誓至武成

孔谓:「十有一年,通数文王受命之年。」

译宋 魏了翁 撰

《泰誓》至《武成》

孔子说:“十一年,是连同文王受命的那一年一起计算的。”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周自虞、芮质厥成,诸侯并附,以为受命之年。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服毕,观兵孟津,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诸侯佥同,乃退,以示弱。一月戊午,师渡孟津。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便与诸侯期而共伐纣,作《泰誓》三篇。渡津乃作,正义曰:惟文王受命十有一年,武王服丧既毕,举兵伐殷,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虽诸侯佥同,乃退,以示弱。至十三年,纣恶既盈,乃复往伐之。其年一月戊午之日,师渡孟津,王誓以戒众,史叙其事,作《泰誓》三篇。

【二】文王享国五十年,▯以诸侯并附,改元。

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惟九年大统未集,则文王九年而卒也。」《无逸》称文王享国五十年,则嗣位至卒,非徒九年而已。知此十一年者,文王改称元年至九年而卒,至此年为十一年也。《诗》云:「虞芮质厥成。」毛▯称天下闻虞芮之讼息,归周者四十余国,故知周自虞芮质厥成,诸侯并附,以为受命之年,至九年而文王卒,至此十一年,武王居父之丧三年,服毕也。案《周书》云:「文王受命九年,惟暮春在镐,召太子发作文。」▯其时犹在,但未知崩月。就如暮春即崩,武王服丧至十一年三月大祥,至四月观兵。故今《文泰誓》亦云四月观兵也。知此十一年非武王即位之年者,《大戴礼》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则武王少文王十四嵗也。」《礼记·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计其终年,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十三而崩,适满十年,不得以十三年伐纣。知此十一年者,据文王受命而数之,必继文王年者,为其卒父业故也。纬候之书言受命者,谓有黄龙、▯▯、白鱼、赤雀负图衔书以命人主,其言起于汉哀平之世,经典无文焉。孔时未有此説,《咸有一徳》▯云:「所征无敌,谓之受天命。」此▯云:「诸侯并附,以为受命之年。」是孔解受命皆以人事为言,无瑞应也。《史记》亦以断虞芮之讼为受命元年,但彼以文王受命七年而崩,不得与孔同耳。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故九年文王卒,至此三年服毕。此经武王追陈前事云:「肆予小子▯,以尔友邦冡君观政于商。」是十一年伐殷者,止为观兵孟津,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言于商,知亦至孟津也。

【三】一月,谓十三年正月,武王未改正。

以一月戊午,乃是作誓月日。经言十三年春,大防于孟津。又云戊午,次于河朔。知此一月戊午,是十三年正月戊午日,非是十一年正月也。序不别言十三年,而以一月接十一年下者,序以观兵至而即还,畧而不言月日。誓则经有年有春,故畧而不言年春,止言一月,使其互相足也。戊午是二十八日,以厯推而知之。据经亦有其验。《汉书·律厯志》载旧説云:「死魄,朔也;生魄,望也。」《武成》篇説此伐纣之事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则壬辰近朔而非朔,是为月二日也。二日壬辰,则此月辛夘朔矣。以次数之,知戊午是二十八日也。不言正月而言一月者,以《武成》经言一月,故此序同之。《武成》所以称一月者,《易·革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象曰:「君子以治厯明时。」然则改正治厯,必自武王始矣。武王以殷之十二月▯行,正月四日杀纣。既入商郊,始改正朔,以殷之正月为周之二月。其初▯时,犹是殷之十二月,未为周之正月。改正在后,不可追名为正月,以其实是周之一月,故史以一月名之。顾氏以为古史质,或云正月,或云一月,不与《春秋》正月同义,或然也。《易纬》称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郑▯依而用之,言文王生称王,已改正。然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岂得殷纣尚在而称周王哉?若文王身自称王,已改正朔,则是功业成矣,武王何得云「大勲未集,欲卒父业」也?《礼记·大▯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歴、文王昌。」是追为王,何

译周文王受命十一年,武王讨伐殷商。周自虞、芮两国讼争平息而信服周德以来,诸侯纷纷归附,因此将这一年定为受命之年。到文王受命九年时文王去世,武王守丧三年期满,在孟津检阅军队,以试探诸侯讨伐纣王的决心。诸侯全都赞同,武王便退兵,以显示周军力量尚弱。十三年一月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武王与诸侯约定共同讨伐纣王,并作《泰誓》三篇。军队渡河时才作《泰誓》,《正义》说:文王受命十一年,武王守丧期满,起兵讨伐殷商,以试探诸侯讨伐纣王的决心。虽然诸侯全都赞同,武王仍退兵,以显示周军力量尚弱。到十三年,纣王的罪恶已经盈满,于是再次前往讨伐他。这一年一月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武王发布誓辞以告诫众人,史官记录这件事,作了《泰誓》三篇。

【二】文王在位五十年,〇因为诸侯纷纷归附,所以改元。

《武成篇》说:“我的先父文王承受天命,以安抚四方华夏。只有九年大统尚未集齐,那么文王是在受命九年时去世的。”《无逸》称文王在位五十年,那么从继位到去世,不仅仅是九年而已。知道这十一年,是文王改称元年至九年去世,到这一年是十一年。《诗经》说:“虞芮质厥成。”毛〇称天下听说虞芮的讼争平息,归附周国的有四十多个国家,所以知道周自虞芮讼争平息而信服以来,诸侯纷纷归附,将这一年定为受命之年,到九年文王去世,到这一年是十一年,武王为父亲守丧三年,丧期已满。考察《周书》说:“文王受命九年,暮春在镐京,召太子发作文。”〇那时文王还在世,只是不知道去世的月份。如果就在暮春去世,武王守丧到十一年三月大祥,到四月检阅军队。所以今本《泰誓》也说四月检阅军队。知道这十一年不是武王即位之年,《大戴礼》说:“文王十五岁生下武王,那么武王比文王小十四岁。”《礼记·文王世子》说:“文王九十七岁去世,武王九十三岁去世。”计算他们的终年,文王去世时,武王已经八十三岁了,八十四岁即位,到九十三岁去世,刚好十年,不可能在十三年讨伐纣王。知道这十一年,是依据文王受命来计算的,必定继承文王的年号,是因为要完成父亲的事业。纬候之书说受命,是指有黄龙、〇〇、白鱼、赤雀负图衔书来命令人主,这种说法起源于汉哀帝、平帝时期,经典中没有记载。孔安国时还没有这种说法,《咸有一德》〇说:“所征伐没有敌手,称为承受天命。”这里说:“诸侯纷纷归附,将这一年定为受命之年。”这是孔安国解释受命都以人事来说,没有祥瑞感应。《史记》也以断虞芮之讼为受命元年,但它说文王受命七年去世,不能与孔安国相同。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结束,所以九年文王去世,到这一年三年丧期已满。这篇经文武王追述前事说:“因此我小子〇,率领你们友邦的君主在商地观察政事。”十一年讨伐殷商,只是为了在孟津检阅军队,以试探诸侯讨伐纣王的决心。说在商地,知道也到了孟津。

【三】一月,指十三年正月,武王尚未改正朔。

因为一月戊午,是作誓的月日。经文说十三年春,在孟津大防。又说戊午,驻扎在河朔。知道这一月戊午,是十三年正月戊午日,不是十一年正月。序文不另说十三年,而用一月接在十一年之下,是因为序文认为检阅军队后随即返回,略去不说月日。誓辞则经文有年有春,所以略去不说年春,只说一月,使其互相补充。戊午是二十八日,通过历法推算而知。根据经文也有验证。《汉书·律历志》记载旧说:“死魄,是朔日;生魄,是望日。”《武成》篇叙述这次讨伐纣王的事说:“一月壬辰,旁死魄。”那么壬辰靠近朔日而不是朔日,是二月二日。二日壬辰,那么这个月辛卯朔。依次推算,知道戊午是二十八日。不说正月而说一月,是因为《武成》经文说一月,所以此序文与之相同。《武成》之所以称一月,《易·革卦》〇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象辞说:“君子以治历明时。”那么改正朔治历法,必定从武王开始。武王以殷的十二月〇行,正月四日杀纣。进入商郊后,才开始改正朔,以殷的正月为周的二月。其初〇时,还是殷的十二月,未成为周的正月。改正朔在后,不可追名为正月,因为实际上是周的一月,所以史官以一月命名。顾氏认为古史质朴,或说正月,或说一月,不与《春秋》正月同义,或许是这样。《易纬》称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郑〇依而用之,说文王生前称王,已改正朔。但天无二日,土无二王,难道殷纣还在而称周王吗?如果文王自称王,已改正朔,那么功业已成,武王怎么能说“大勋未集,欲卒父业”呢?《礼记·大〇说:“牧野之战,是武王的大事。事情结束后,追尊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为王。”这是追尊为王,何

以得为文王身称王,已改正朔也?《春秋》「王正月」,谓周正月也。《公羊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其意以正为文王所改。《公羊传》汉初俗儒之言,不足以取正也。《春秋》之「王」,自是当时之王,非改正之王。晋世有王愆期者,知其不可注《公羊》以为《春秋》制文王,指孔子耳,非周昌也。《文王世子》称武王对文王。云: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呼文王为王。是后人追为之辞。其言未必可信,亦非实也。

译认为周文王在位时就称王,并且已经改变了历法吗?《春秋》中的“王正月”,指的是周朝的正月。《公羊传》说:“‘王’指的是谁?指的是文王。”其意思是认为历法是由文王所改定的。但《公羊传》是汉初俗儒的说法,不足以作为正确的依据。《春秋》中的“王”,自然是当时的周王,而不是改定历法的王。晋代有王愆期,知道不能依据《公羊传》来注解,认为《春秋》中称“文王”是指孔子,而不是指周昌。《文王世子》中记载武王对文王说:“西方有九个国家,君王大概最终会安抚他们吧?”这里称呼文王为“王”,这是后人追述时的言辞。这种说法未必可信,也不是事实。

【四】孟在河北渡津,乃作《泰誓》三篇。

孟者,河北地名,春秋所谓向盟是也。于是孟地置津,谓之孟津。言师渡孟津乃作《泰誓》知三篇,皆渡津乃作也。然则中篇独言戊午次于河朔,者三篇皆河北乃作,分为三篇耳。上篇未次时作,故言“十三年春”;中篇既次乃作,故言“戊午之日”;下篇则明日乃作,言“时厥明”,各为首引,故文不同。

【五】孔臧谓:“唯闻书、象二十八宿,不知有百篇。”

尚书遭秦而亡,汉书不知篇数。武帝时有太常蓼侯孔臧者,安国之从兄也,与安国书云:「时人惟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谓为信然,不知其有百篇也。」然则汉初惟有二十八篇,无泰誓矣。后得伪泰誓三篇,诸儒多疑之。马融书序曰:「泰誓后得,案其文似若浅露。又云:『八百诸侯不召自来,不期同时,不谋同辞。』及火复于上,至于王屋,流为乌五至以谷俱来,举火神怪,得无在子所不语中乎?」又《春秋》引《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国语》引《泰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孟子》引《泰誓》曰:「我武惟▯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孙卿引《泰誓》曰:「独夫受。」《礼记》引《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今文《泰誓》皆无此语。吾见《书》▯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弗复悉记,略举五事以明之,亦可知矣。王肃亦云:「《泰誓》近得,非其本经。」马融惟言后得,不知何时得之。

【六】娄敬、董仲舒所引伪《泰誓》,有其文。

汉书》娄敬説髙祖云:「武王伐纣,不期而防盟津之上者八百诸侯。」伪《泰誓》有此文,不知其本出何书也。武帝时,董仲舒对防云:「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周公曰:『复哉复哉。』」今引其文,是武帝之时已得之矣。李颙集《尚书》于伪《泰誓》篇,毎引孔安国曰:「计安国必不为伪书作传,不知颙何由为此言。」梁主兼而存之,言本有两《泰誓》:古文《泰誓》,伐纣时事,圣人取为《尚书》;今文《泰誓》,观兵时事,别録之以为《周书》。此非辞也。彼伪书三篇,上篇观兵时事,中、下二篇亦伐纣时事,非尽观兵时事也。且观兵示弱,即退,复何誓之有?设有其誓,不得同以《泰誓》为篇名也。

【七】十有三年春,谓周之孟春,以三统厯知之。

惟十有三年春,大防于孟津。三分有二之诸侯及诸戎狄,此周之孟春。正义曰:《论语》称「三分天下有其二」,中篇言「羣后以师毕防」,则周之所有诸国皆集。牧誓所呼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知此大防谓三分有二之诸侯及诸戎狄皆防也。序言「一月」,知此春是周之孟春,谓建子之月也。知者案《三统厯》,以殷之十二月,武王▯师,至二月甲子,咸刘商王纣。彼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建子之月也。

  【八】友邦亲之冡君尊之

王曰:「嗟!我友邦冡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冡大御治,友诸侯亲之,称大君,尊之。」

  【九】人兼气性故为贵为灵

礼运》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言人能兼此气性,余物则不能。然故《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此经之意,天地是万物之父母,言天地之意欲养万物也;人是万物之最灵,言其尤宜长养也。

  【十】官人以世不以贤才

古者臣有大功乃得继世在位,而纣之官人不以贤才,而以父兄。已滥受宠,子弟顽愚,亦用,不堪其职。所以政乱,官人以世,惟当用其子耳。而▯兼言兄者,以纣为恶,或当因兄用弟,故以兄协句耳。

【十一】阇谓之台榭,是台上屋,今之防是也。

释宫》文云:「阇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李廵曰:「台,积土为之所以观望也。台上有屋,谓之榭。」又云:「无室曰榭,四方而髙曰台。」孙炎曰:「榭但

译【四】武王在河北渡河时,于是作了《泰誓》三篇。

孟,是河北的地名,就是春秋时期所说的向盟之地。因此在孟地设置渡口,称为孟津。说军队渡过孟津于是作了《泰誓》三篇,都知道这三篇都是渡过渡口后才作的。那么中篇只说戊午日驻扎在河北,这是因为三篇都是在河北作的,只是分成了三篇罢了。上篇是在尚未驻扎时作的,所以说“十三年春”;中篇是在已经驻扎后作的,所以说“戊午之日”;下篇则是第二天作的,说“到了天明”,各自作为首句引出,所以文字不同。

【五】孔臧说:“只听说《尚书》取象二十八宿,不知道有百篇。”

《尚书》在秦朝时散佚,《汉书》不知道篇数。汉武帝时有太常蓼侯孔臧,是孔安国的堂兄,他给孔安国写信说:“当时的人只听说《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认为确实如此,不知道它有百篇。”那么汉初只有二十八篇,没有《泰誓》了。后来得到了伪《泰誓》三篇,许多儒生都怀疑它。马融在《书序》中说:“《泰誓》是后来得到的,考察它的文辞似乎浅显露骨。又说:‘八百诸侯不召唤自己来,不约定同时到达,不谋划却言辞相同。’以及火复燃于上,到达王屋,化为乌鸦五次来到,带着谷物一起来,举火神怪之事,难道不在孔子所说‘不语’的范围之中吗?”又《春秋》引用《泰誓》说:“百姓所想要的,上天必定顺从。”《国语》引用《泰誓》说:“我的梦与我的占卜相合,承接美好的祥瑞,征伐商朝必定胜利。”《孟子》引用《泰誓》说:“我的威武只侵犯他的疆土,夺取那些凶残之人,我的征伐得以张扬,比商汤更有光辉。”荀子引用《泰誓》说:“独夫受。”《礼记》引用《泰誓》说:“我战胜受,不是我威武,是因为我的文王父亲无罪。受战胜我,不是我的文王父亲有罪,是因为我小子不善。”今文《泰誓》都没有这些话。我见过的《尚书》很多,所引用的《泰誓》而不在《泰誓》中的很多,不再全部记录,略举五件事来阐明,也就知道了。王肃也说:“《泰誓》是近期得到的,不是原本的经典。”马融只说后来得到,不知道何时得到的。

【六】娄敬、董仲舒所引用的伪《泰誓》,有这些文字。

《汉书》中娄敬劝说高祖说:“武王讨伐纣王,不约定而在盟津之上会合的有八百诸侯。”伪《泰誓》有这段文字,不知道它原本出自哪本书。汉武帝时,董仲舒回答诏问说:“《书》说:‘白鱼进入王的船中,有火复燃于王的屋上,化为乌鸦。’周公说:‘复燃啊复燃啊。’”现在引用这些文字,说明在武帝时已经得到了。李颙编纂《尚书》在伪《泰誓》篇,每引用孔安国说:“估计孔安国必定不会为伪书作传,不知道李颙凭什么说这样的话。”梁武帝兼存两者,说原本有两部《泰誓》:古文《泰誓》,是伐纣时的事情,圣人选取作为《尚书》;今文《泰誓》,是观兵时的事情,另外记录作为《周书》。这不是合理的解释。那伪书三篇,上篇是观兵时的事情,中、下两篇也是伐纣时的事情,并非全是观兵时的事情。况且观兵示弱,随即撤退,还有什么誓言呢?假设有誓言,也不能都同以《泰誓》作为篇名。

【七】十有三年春,是指周朝的孟春,通过三统历得知。

惟十有三年春,在孟津大规模会合。拥有天下三分之二的诸侯以及各戎狄,这是周朝的孟春。正义说:《论语》称“三分天下有其二”,中篇说“群后率师全部会合”,那么周朝所有的诸侯国都聚集了。《牧誓》所呼叫的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知道这次大会合是指拥有三分之二的诸侯以及各戎狄都会合了。序言说“一月”,知道这个春是周朝的孟春,即建子之月。知道这一点是考察《三统历》,以殷朝的十二月,武王出兵,到二月甲子,全部诛杀商王纣。那十二月就是周朝的正月,建子之月。

【八】友邦亲之冡君尊之

王说:“唉!我友邦的大君,以及我治理事务的众士,清楚地听我誓师。冡是大,御是治理,友是诸侯亲爱他们,称为大君,尊敬他们。”

【九】人兼气性故为贵为灵

《礼运》说:“人,是天地的中心,五行的开端。品尝味道、辨别声音、披戴色彩而生存的。”说人能够兼具这种气性,其他事物则不能。因此《孝经》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这篇经文的意思是,天地是万物的父母,说天地的意愿想要养育万物;人是万物中最灵妙的,说他们尤其适宜被抚养。

【十】官人以世不以贤才

古代臣子有大功才能世代继承在位,而纣王任命官员不凭贤才,而是凭父兄。已经滥受宠幸,子弟顽劣愚笨,也被任用,不能胜任其职。所以政治混乱,任命官员凭世袭,只应当用他的儿子罢了。而文中兼言兄的,是因为纣王为恶,或许应当因兄用弟,所以用兄来协句罢了。

【十一】阇谓之台榭,是台上屋,今之防是也。

《释宫》文说:“阇称为台,有木的称为榭。”李廵说:“台,堆积土而成用来观望的。台上有屋,称为榭。”又说:“没有室的称为榭,四方而高的称为台。”孙炎说:“榭只

有堂也。」郭璞曰:「榭即今之堂堭也。」然则榭是台上之屋欤?前无室,今之防是也。

译“有堂。”郭璞说:“榭就是现在的堂堭。”那么榭是台上的房屋吗?前面没有室,就是现在的防。

【十二】君与民为师,非别置师。

治民之谓君,教民之谓师。君既治之,师又教之。故言作之,君作之,师师谓君与民为师,非为别置师也。

【十三】受命,文考告庙,宜于冡土祭社。

释天》引《诗》云:“乃立冡土,戎丑攸行。”即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孙炎曰:“宜,求见福祐也。”是祭社曰“宜”,冡训大也。社是土神,故冡土社也。《毛诗》▯云:“冡土,大社也。”受命文考,是告庙以行,故为告文王庙也。《王制》云:“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

【十四】六日行四百余里,故次河朔,非三日止。

序云:「一月戊午,师渡孟津。」则师以戊午日渡也。此戊午日次于河朔,则是师渡之日次止也。上篇是渡河而誓,未及止舍而先誓之。此次于河朔者,是既誓而止于河之北也。庄三年《左传》例云:「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此次直取止舍之义,非《春秋》三日之例也。何则?商郊去河四百余里,戊午渡河,甲子杀纣,相去才六日耳。是今日次讫,又誓;明日誓讫,即行,不容三日止于河旁也。

  【十五】吉人竭日以为善

我闻,吉人为善,惟日不足;凶人为不善,亦惟日不足。言吉人竭日以为善,凶人亦竭日以行恶。

  【十六】受罪浮于桀

惟受罪浮于桀,浮过正义曰:案《夏本纪》及《帝王世纪》云,诸侯叛桀,闗龙逢引皇图而諌,桀杀之。伊尹諌桀,桀曰:「天之有日,如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矣。」是桀亦贼虐諌辅,谓已有天命,而云过于桀者?《殷本纪》云,纣剖比干观其心,桀杀龙逢无剖心之事。又桀惟比之于日,纣乃责命于天。又纣有炮烙之刑,又有刳胎斮胫之事,而桀皆无之。

【十七】此言梦卜,协《史记》,从《六韬》言不吉者,非。

梦者,事之祥,人之精爽,先见者也。吉凶或有其验,圣王采而用之。我卜伐纣得吉梦,又战胜。《礼记》称“卜筮不相袭”,袭者,重合之义。训“戎”为兵,梦卜俱合于美,是以兵诛纣,必克之占也。圣人逆知来物,不假梦卜,言此以强军人之意耳。《史记·周本纪》云:“武王伐纣,卜▯兆不吉,羣公皆惧,惟太公强之。”《太公六韬》云:“卜战▯兆焦,筮又不吉。太公曰:‘枯骨朽蓍,不逾人矣。’”彼言不吉者,《六韬》之书,后人所作,《史记》又采用《六韬》,好事者妄矜太公,非实事也。

【十八】夷人谓平人服杜,谓夷狄非。

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徳,平人、凡人也。虽多,而执心用徳不同。正义曰:「昭二十二年,左传此文,服防杜预以夷人为夷狄之人,即如彼言,惟云亿兆夷人,则受率其旅若林,即曽无华夏人矣,故▯训夷为平。」

【十九】夫子谓将士勉以畏敌。

正义曰:「朂,勉,释诂文。」呼将士而誓之,知夫子是将士也。老子云:「祸莫大于轻敌。」故令将士无敢有无畏之心,令其必以前敌为可畏也。论语称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孔子曰:「必也临事而惧。」令军士等不欲▯意轻前人,宁执非敌之志,恐彼强多非我能敌。

【二十】一车七十二人,孔以百夫长所载,释之。

武王戎车三百辆,兵车百夫长所载,车称辆。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凡二万一千人,举全数。虎贲三百人,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皆百夫长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牧誓》至牧地而誓众,正义曰:孔以虎贲三百人与戎车数同,王于誓时所呼有百夫长,因谓虎贲即是百夫之长,一人而乘一车,故云兵车百夫长所载也。数车之法,一车谓之一两。《诗》云:“百两迓之”,是车称两也。《风俗通》説车有两轮,故称为两,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云:“葛屦五两”,即其▯也。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司马法文也。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凡二万一千人,计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孔畧六百而不言,故云举全数。顾氏亦同此解。孔既用司马

译【十二】君主与民众互为师生,并非另外设立专门的老师。

治理民众的称为君主,教导民众的称为老师。君主既然治理民众,老师又教导民众。所以说“作之”,君主使之有所作为,老师教导民众,所谓君主与民众互为师生,并非另外设立老师的意思。

【十三】接受天命,向文王的宗庙报告,适宜在社坛祭祀土神。

《释天》引用《诗经》说:“乃立冡土,戎丑攸行。”又说:“兴起大事,动员大众,必须先祭祀社神然后出发,这叫做‘宜’。”孙炎说:“宜,是祈求得到福佑的意思。”因此祭祀社神称为“宜”,“冡”解释为大。社是土神,所以冡土就是社。《毛诗》传注说:“冡土,就是大社。”接受天命并向文王报告,是向宗庙报告后出发,所以是向文王的宗庙报告。《王制》说:“天子将要出行,向上帝祭告,向社神祭告,向父庙祭告。”

【十四】六天行军四百多里,所以在黄河以北驻扎,并非停留三天。

《书序》说:“一月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那么军队是在戊午日渡河的。这个戊午日驻扎在黄河以北,这就是军队渡河当天驻扎下来。上篇是渡河后誓师,还没来得及驻扎就先誓师。这次驻扎在黄河以北,是誓师后驻扎在黄河以北。庄公三年《左传》体例说:“凡是军队,住一晚叫舍,住两晚叫信,超过两晚叫次。”这里的“次”只取驻扎的意思,并非《春秋》中停留三天的体例。为什么呢?因为商都郊外距离黄河四百多里,戊午日渡河,甲子日杀纣王,相距才六天而已。这是今天驻扎完毕,又誓师;明天誓师完毕,就出发,不可能在黄河边停留三天。

【十五】好人竭尽时日行善

我听说,好人行善,总觉得时日不够;坏人作恶,也总觉得时日不够。说的是好人竭尽时日行善,坏人也竭尽时日作恶。

【十六】受(纣王)的罪过超过桀

只有受的罪过超过桀,超过正义说:查《夏本纪》及《帝王世纪》说,诸侯背叛桀,关龙逢引用皇图劝谏,桀杀了他。伊尹劝谏桀,桀说:“天有太阳,就像我有民众,太阳灭亡我才灭亡。”这是桀也残害劝谏的辅臣,自认为有天命,却说超过桀呢?《殷本纪》说,纣王剖开比干的心观看,桀杀龙逢没有剖心的事。又桀只是把自己比作太阳,纣王却向天索取天命。又纣王有炮烙之刑,又有剖开孕妇、砍断胫骨的事,而桀都没有。

【十七】这里说梦和占卜,符合《史记》,跟随《六韬》说不吉利的,是错误的。

梦是事物的征兆,人的精神,预先显现的。吉凶有时会有应验,圣王采纳并使用它。我占卜伐纣得到吉梦,又战胜。《礼记》说“卜筮不相袭”,袭是重合的意思。解释“戎”为兵,梦和占卜都符合美好,所以用兵诛杀纣王,是必然克敌的占卜。圣人预先知道未来事物,不借助梦和占卜,说这些是为了坚定军人的意志罢了。《史记·周本纪》说:“武王伐纣,占卜兆象不吉,群公都害怕,只有太公强令他。”《太公六韬》说:“占卜战兆焦枯,筮又不吉。太公说:‘枯骨朽蓍,不如人明智。’”那些说不吉利的,是《六韬》之书,后人所作,《史记》又采用《六韬》,好事者妄自夸耀太公,不是事实。

【十八】夷人指平民,服杜说夷狄是错误的。

受有亿万夷人,离心离德,平人、凡人。虽然多,但执心用德不同。正义说:“昭公二十二年,《左传》此文,服虔、杜预以夷人为夷狄之人,如果像他们所说,只说亿万夷人,那么受率领他的军队如林,就没有华夏人了,所以传注解释夷为平。”

【十九】夫子让将士勉励畏惧敌人。

正义说:“朂,勉励,《释诂》文。”呼唤将士而誓师,知道夫子是将士。老子说:“祸莫大于轻敌。”所以让将士不敢有无畏之心,让他们必定以前敌为可畏。《论语》称子路说:“您指挥三军,会与谁一起?”孔子说:“必定是临事而惧。”让军士等不要轻敌,宁可执持非敌之志,恐怕他们强大众多不是我所能敌对的。

【二十】一车七十二人,孔颖达以百夫长所载,解释它。

武王戎车三百辆,兵车百夫长所载,车称辆。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共二万一千人,举全数。虎贲三百人,勇士称也,像虎贲兽,说其猛也。都百夫长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牧誓》至牧地而誓众,正义说:孔颖达以虎贲三百人与戎车数同,王在誓师时所呼有百夫长,因此谓虎贲即是百夫之长,一人而乘一车,所以说兵车百夫长所载。数车之法,一车谓之一两。《诗》说:“百两迓之”,是车称两。《风俗通》说车有两轮,故称为两,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说:“葛屦五两”,即其例。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司马法文也。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凡二万一千人,计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孔略六百而不言,所以说举全数。顾氏亦同此解。孔既用司马

法一车七十二人,又云兵车百夫长所载,又下▯以百夫长为卒帅,是实领百人,非惟七十二人。依《周礼》大司马法,天子六军,出自六乡,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故一乡出一军,乡为正,遂为副,若乡遂不足,则徴兵于邦国。则《司马法》六十四井为甸,计有五百七十六夫,共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至于临敌对战布阵之时,则依六乡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故《左▯云:“先偏后伍”,又云:“广有一卒,卒偏之两。”非直人数如此,车数亦然。故《周礼》云:“乃防车之卒伍。”郑云:“车亦有卒伍。”《左▯战于繻葛,杜注云:“车二十五乘为偏”,是车亦为卒伍之数也。则一车七十二人者,自计元科兵之数,科兵既至,临时配割,其车虽在其人分散,前配车之人临战不得还属本车,当更以虎贲甲士配车而战。孔举七十二人元科兵数者,欲总明三百两人之大数。云兵车百夫长所载者,欲见临敌实一车有百人。既虎贲与车数相当,又经称百夫长,故孔为此説。

译一车配备七十二人,又说这是百夫长所乘坐的兵车,又下文以百夫长为卒帅,说明实际上统领百人,不仅仅是七十二人。依照《周礼·大司马》的制度,天子有六军,出自六乡,凡是征发徒役,每家不超过一人,所以一乡出一军,乡为正军,遂为副军,如果乡遂兵力不足,则向邦国征兵。那么《司马法》规定六十四井为甸,计算有五百七十六户,共同出一辆长毂战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至于临敌对战布阵之时,则依照六乡的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所以《左传》说:“先偏后伍”,又说:“广有一卒,卒偏之两。”不只是人数如此,车数也是如此。所以《周礼》说:“乃防车之卒伍。”郑玄说:“车也有卒伍。”《左传》记载战于繻葛,杜预注说:“车二十五乘为偏”,这是车也按卒伍之数来编组。那么一车七十二人,是原本统计的兵员数额,兵员既到,临时调配,其车虽在但人员分散,原先配车的人临战时不得再归属本车,应当另以虎贲甲士配车而战。孔颖达列举七十二人原本兵员数额,是想总括说明三百两人的总数。说兵车是百夫长所乘坐的,是想表明临敌时实际上一车有百人。既然虎贲与车数相当,又经文称百夫长,所以孔颖达作此解说。

【二一】此篇甲子,犹《洛诰》戊辰,皆无月。

上篇戊午,次于河朔。洛诰戊辰,王在新邑。与此甲子,皆言有日无月。史意不为编次,故不具也。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是周之二月四日,以厯推而知之也。

【二二】牧野近郊三十里,夜陈朝誓。

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纣近郊三十里,地名牧。癸亥夜陈,甲子朝誓,将与纣战。正义曰:「▯言在纣近郊三十里,或当有所据也。」皇甫谧云:「在朝歌南七十里,不知出何书也。」言至于商郊牧野,知牧是郊上之地,战在平野,故言野耳。《诗》云:「于牧之野。」《礼记》大▯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继牧言野,明是牧地,而郑云:「郊外曰野。」将战于郊,故至牧野而誓。案经「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岂王行已至于郊,乃复倒退适野,誓讫而更进兵乎?何不然之甚也!《武成》云:「癸亥夜陈,未毕而雨。」是癸亥夜已布陈,故甲子朝而誓众。

【二三】孔云:「三卿指誓战者,时有六师,应有六卿。」

王曰:「嗟!我友邦冡君,同志为友,言志同灭纣。御事:司徒、司马、司空治事。三卿:司徒主民,司马主兵,司空主土。指誓战者。正义曰:孔以于时已称王,而有六师,亦应已置六卿。今呼治事惟三卿,指誓战者,故不及太宰、太宗、司寇也。其时六卿具否,不可得知。」

【二四】亚旅,众大夫,师氏,亦大夫。

此及《左▯》皆卿下言,亚旅知是大夫,其位次卿而数众,故以亚次名之。谓诸是四命之大夫,在军有执事者也。师氏亦大夫,其官掌以兵守门,所掌尤重,故别言之。《周礼》师氏中大夫,使其属帅四夷之▯,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朝在野外,则守内列。郑▯云:「内列蕃营之在内者也,守之如守王宫。」

【二五】庸蜀等八国,西南夷属,文王者。

及庸属羌髳微卢彭濮人八国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羌在西属叟髳微在巴蜀卢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正义曰:八国并非华夏,故大判言之,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也。此八国皆西南夷也。文王国在于西,故西南蛮先属焉。大刘以蜀是蜀郡,显然可知,故孔不説。又退庸就濮解之,故以次先解羌。云羌在西,蜀▯者,汉世西南之夷,蜀名为大,故▯据蜀而説。左思《蜀都赋》云:“三蜀之豪,时来时往”,是蜀都分为三。羌在其西,故云西蜀▯。▯者,蜀夷之别名。故《后汉书》兴平元年,马腾刘范谋诛李傕,益州牧刘焉遣▯兵五千人助之,是蜀夷有名▯者也。髳微在巴蜀者,巴在蜀之东偏,汉之巴郡所治江州县也。卢彭在西北者,在东蜀之西北也。文十六年《左传》称庸与百濮伐楚,楚遂灭庸,是庸濮在江汉之南。

【二六】戈防长短异,形制同。干即楯。

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称举也戈,防干楯也。正义曰:《方言》防,楚谓之干,吴▯之间谓之戈。是戈即防也。《考工记》云:戈柲六尺有六寸,车防常。郑云:八尺曰寻,倍寻曰常。然则戈防长短异名,而云戈者即防。戈防长短虽异,其形制则同。此云举戈,宜举其长,故以戈为防也。《方言》又云:楯,自闗而东,或谓之楯,或谓之干;闗西谓之楯。是干楯为一也。

【二七】牝鸡无晨,若贤如文母,则非此喻。

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正义曰:妇人不当政,是别内外之分。若使贤如文母,可以兴助国家,则非牝鸡之喻矣。

【二八】弃王父弟及母弟,举尊亲以见卑,防。

  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廸王父祖之昆弟母弟同母弟言弃其骨肉不接之以道正义曰释亲云父之考为王父则王父是祖也纣无亲祖可弃故为祖之昆弟弃其祖之昆弟则父之昆弟亦弃之矣春秋之例母弟称弟凡春秋称弟皆是母弟也母弟谓同母之弟同母尚弃别生者必弃矣举尊亲以见卑踈也

【二九】往伐,谓诛纣。归兽,归马,牛。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往诛纣,克定。偃武修文,归马牛于华山桃林之牧

译【二一】这一篇中的甲子日,如同《洛诰》中的戊辰日,都没有记载月份。

上一篇戊午日,周王驻扎在黄河以北。《洛诰》戊辰日,周王在新邑。与这里的甲子日,都只说日期而不说月份。这是因为史官的本意不在于编排次序,所以没有写全。这是攻克商纣王的月份和甲子日,是周历的二月初四日,是通过推算历法而得知的。

【二二】牧野靠近都城三十里,夜里布阵,早晨誓师。

周王早晨到达商都郊外的牧野,于是举行誓师。商纣王都城近郊三十里,地名叫做牧。癸亥日夜里布阵,甲子日早晨誓师,将要与商纣王交战。《正义》说:“〇说在商纣王都城近郊三十里,或许是有依据的。”皇甫谧说:“在朝歌以南七十里,不知出自哪本书。”说到达商都郊外的牧野,就知道牧是郊外的地方,战争在平野上进行,所以说野罢了。《诗经》说:“在牧野。”《礼记》大〇说:“牧野,是周武王的大事。”接着牧字说野,明显是牧地,而郑玄说:“郊外叫做野。”将要与商纣王在郊外交战,所以到了牧野才誓师。考察经文“到达商都郊外的牧野于是誓师”,难道周王已经到达郊外,又倒退到野外,誓师完毕再进军吗?怎么这样不合理呢!《武成》说:“癸亥日夜里布阵,还没结束就下雨了。”这是癸亥日夜里已经布好阵势,所以甲子日早晨誓师。

【二三】孔安国说:“三卿是指向誓师作战的人,当时有六师,应该设有六卿。”

周王说:“唉!我的友邦君长,志向相同的人叫做友,说志向相同要消灭商纣王。办事的官员:司徒、司马、司空治理政事。三卿:司徒管理民众,司马管理军队,司空管理土地。指向誓师作战的人。《正义》说:孔安国认为当时已经称王,而有六师,也应该已经设置六卿。现在称呼办事的只有三卿,指向誓师作战的人,所以没有提到太宰、太宗、司寇。那时六卿是否齐备,无法得知。”

【二四】亚旅,众大夫,师氏,也是大夫。

这里以及《左〇》都在卿之下说,亚旅知道是大夫,他们的位次在卿之下而人数众多,所以用亚次来命名。说的是那些四命的大夫,在军队中有职事的人。师氏也是大夫,他的官职掌管用士兵守卫城门,所掌管的事务尤其重要,所以特别提及。《周礼》师氏是中大夫,让他率领四夷的〇,各自带着他们的士兵和服饰守卫周王的门外。朝廷在野外,就守卫内列。郑〇说:“内列是藩营中在内侧的部分,守卫它就像守卫王宫一样。”

【二五】庸蜀等八国,是西南夷的部族,归顺周文王的。

以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国,都是蛮夷戎狄归顺周文王国家的名称。羌在西边,属叟;髳、微在巴蜀;卢、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正义》说:八国并非华夏,所以大致概括地说,都是蛮夷戎狄归顺周文王国家的名称。这八国都是西南夷。周文王的国家在西边,所以西南的蛮夷先归顺他。大刘认为蜀是蜀郡,显然可知,所以孔安国没有解释。又退后解释庸、濮,所以按次序先解释羌。说羌在西边,蜀〇者,是汉代的西南夷,蜀名为大,所以〇根据蜀来解释。左思《蜀都赋》说:“三蜀的豪杰,时而来往”,这是蜀都分为三部分。羌在西边,所以说西蜀〇。〇者,是蜀夷的别名。所以《后汉书》兴平元年,马腾、刘范谋划诛杀李傕,益州牧刘焉派遣〇兵五千人帮助他们,这是蜀夷有名〇的。髳、微在巴蜀者,巴在蜀的东边,汉代的巴郡治所在江州县。卢、彭在西北者,在东蜀的西北。文公十六年《左传》称庸与百濮攻打楚国,楚国于是灭掉庸国,这是庸、濮在江汉之南。

【二六】戈和防长短不同,形制相同。干就是楯。

举起你们的戈,排列你们的干,树立你们的矛,我将誓师。称,举起。戈,防,干,楯。《正义》说:《方言》说防,楚地叫做干,吴〇之间叫做戈。这是戈就是防。《考工记》说:戈柄六尺六寸,车防常长。郑玄说:八尺叫做寻,两倍寻叫做常。那么戈和防长短不同,名称也不同,而说戈者就是防。戈和防长短虽然不同,它们的形制却相同。这里说举戈,应该举长的,所以以戈为防。《方言》又说:楯,从关东,有的叫做楯,有的叫做干;关西叫做楯。这是干和楯是一样的。

【二七】母鸡报晓,如果贤德如文母,就不是这个比喻。

母鸡报晓,只有家道的衰败。索,尽。比喻妇人干预外事,雌性代替雄性鸣叫,那么家道就衰败;妇人夺取丈夫的政权,那么国家就灭亡。《正义》说:妇人不应掌权,这是区分内外。如果贤德如文母,可以兴助国家,就不是母鸡报晓的比喻了。

【二八】抛弃祖父的弟弟和母亲的弟弟,举出尊亲来显示卑疏,以防备。

昏庸抛弃他的遗老,祖父的弟弟和母亲的弟弟不遵道。祖父的祖辈的兄弟,母亲的弟弟是同母的弟弟。说抛弃他的骨肉,不以道义对待他们。《正义》说:《释亲》说父亲的父亲叫做祖父,那么祖父就是祖辈。商纣王没有亲祖父可以抛弃,所以是祖辈的兄弟。抛弃他的祖辈的兄弟,那么父亲的兄弟也抛弃了。《春秋》的体例,母亲的弟弟称弟,凡是《春秋》称弟的都是母亲的弟弟。母亲的弟弟是同母的弟弟。同母的弟弟尚且抛弃,异母的弟弟必然抛弃了。举出尊亲来显示卑疏。

【二九】前往征伐,是说诛杀商纣王。归兽,归马,牛。

周武王征伐殷商,前往征伐,归兽,前往诛杀商纣王,克定。偃武修文,归马牛于华山桃林之牧。

地。识其政事,记识殷家政教善事,以为法。作《武成》,武功成,文事修。

译地。了解那里的政事,记录并记住殷朝政教中的善事,把它作为效法的榜样。作《武成》篇,武功已成,文治亦修。

【三十】武成篇。大聚百官,惟诵祷辞。必有脱错。

自予小子至名山大川,言已承父祖之意,告神陈纣之罪也。自曰惟有道至无作神羞,王自陈告神之辞也。既戊午已下,又是史叙往伐杀纣,入殷都布政之事。无作神羞以下,惟告神其辞不结文义不成,非述作之体。案左▯,荀偃祷河云:“无作神羞,其官臣偃无敢复济,惟尔有神裁之。”蒯聩祷祖云:“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彼二者于神羞之下,皆更申己意。此经“无作神羞”下更无语,直是与神之言犹尚未讫。且▯君百工初受周命,王当有以戒之,如汤诰之▯,宜应説其除害与民更始,创以为恶之祸,劝以行道之福,不得大聚百官,惟诵祷辞而已。欲征则殷勤誓众,既克则空话祷神。圣人有作,理必不尔。窃谓“神羞”之下更合有言。简编断絶,经失其本,所以辞不次耳。或初蔵之日已失其本,或壊壁得之始有脱漏。故孔称五十八篇以外错乱磨灭,不可复知。明是见在诸篇亦容脱错。但孔此篇首尾具足,既取其文为之作▯,耻云有所失落,不复言其事耳。

【三一】正月,往伐。四月,告成。史歴叙月日。

正义曰:此歴叙伐纣往反祀庙告天时,日説武功成之事也。一月壬辰,旁死魄,谓伐纣之年,周正月辛夘朔,其二日是壬辰也。翌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谓正月三日▯镐京,始东行也。其月二十八日戊午,渡河。《泰誓》序云:「一月戊午,师渡孟津。」《泰誓》中篇云:「惟戊午,王次于河朔。」是也。二月辛酉朔,甲子杀纣。《誓》云:「时甲子昧爽乃誓。」是也。其年闰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朔。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谓四月三日月始生明,其日当是辛夘也。丁未祀于周庙,四月十九日也。越三日庚戌,柴望,二十二日也。正月始往伐,四月告成功。史叙其事,见其功成之次也。《汉书·律厯志》引《武成》篇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翼日辛亥,祀于天位。越五日乙夘,乃以庶国祀于周庙。」与此经不同,彼是焚书之后,有人伪为之。汉世谓之逸书,其后又亡其篇。郑▯云:《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谓彼伪《武成》也。

【三二】旁死魄,哉生魄。谓月二与十六。

将言武成,逺本其始,此本説始伐纣时一月,周之正月,是建子之月,殷十二月也。此月辛夘朔,朔是死魄,故月二日近死魄。魄者,形也,谓月之轮郭无光之处,名魄也。朔后明生而魄死,望后明死而魄生。律厯志云:「死魄,朔也;生魄,望也。」顾命云:「惟四月哉生魄。」▯云:「始生魄,月十六日也。」月十六日为始生魄,是一日为始死魄,二日近死魄也。顾氏解死魄与小刘同,大刘以三日为始死魄,二日为旁死魄,旁死魄无事而记之者,与下日为▯端,犹今之将言日,必先言朔也。

【三三】周去孟津千里,行二十五日。

周去孟津千里,以正月三日行,自周二十八日渡孟津,凡二十五日,每日四十许里,时之宜也。《诗》云:“于三十里。”《毛▯》云:“师行三十里。”葢言其大法耳。

【三四】哉生明,旁死魄,俱是月初。

其四月,此伐商之四月也哉?始释诂文,顾命▯以哉生魄为十六日,则哉生明为月初矣。以三日月光见,故▯言始生明月三日也。此经无日,未必非二日也。生明死魄,俱是月初。上云死魄,此云生明,魄死明生,互言耳。

【三五】祀周庙,稷以下,文以上。

此以成功,设祭,明其徧告羣祖,知告后稷以下。后稷则始祖,以下容毁庙也。天子七庙,故云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见是周庙,皆祭之,故经总云周庙也。

【三六】望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故生魄通言十五后。

既生魄,庶邦▯君暨百工受命于周。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诸侯与百官受政命于周。明一统,正义

译【三十】《武成》篇。大规模聚集百官,只诵读祈祷之辞,必定有脱漏错乱之处。

从“予小子”到“名山大川”,是说已经秉承父祖的意志,向神灵禀告并陈述商纣的罪状。从“惟有道”到“无作神羞”,是周王亲自陈述向神灵祷告的言辞。从“戊午”以下,又是史官叙述前往征伐、杀死商纣,进入殷都颁布政令的事情。“无作神羞”以下,只是向神灵祷告,其言辞没有结束,文义也不完整,不符合记述文章的体例。查考《左传》,荀偃向黄河祷告说:“不要使神灵蒙羞,作为臣子的偃不敢再次渡河,只有你们神灵来裁决。”蒯聩向祖先祷告说:“不要使三位祖先蒙羞,重大的命运不敢请求,佩玉不敢吝惜。”这两个人在“神羞”之下,都进一步申述自己的心意。而此经在“无作神羞”之后再无言语,直接是与神灵的话尚未说完。况且诸侯百官初次接受周王的命令,周王应当有告诫他们的言辞,像《汤诰》那样,应该说明铲除祸害、与百姓重新开始,创立为恶的祸患,劝勉行道的福报,不能只是大规模聚集百官,仅仅诵读祈祷之辞罢了。想要征伐就殷勤誓师,已经攻克就空话祷告神灵。圣人著书,道理必定不是这样。我私下认为“神羞”之下还应当有言辞。简册断绝,经文失去了原本,所以言辞不连贯。或许在最初收藏时已经失去了原本,或许从坏墙中取得时开始就有脱漏。所以孔子说五十八篇以外错乱磨灭,不能再知晓。明确的是现存的各篇也容许有脱漏错乱。但孔子这篇首尾完整,既然选取其文为之作序,耻于说有所失落,就不再提及此事了。

【三一】正月,前往征伐。四月,宣告成功。史官历数叙述月日。

正义说:这是历数叙述征伐商纣往返、在宗庙祭祀并向上天报告天时,以及说明武功成就的事情。正月壬辰日,旁死魄,是指征伐商纣的那一年,周历正月辛卯朔,第二天是壬辰日。第二天癸巳日,周王早晨从周都出发征伐商,是指正月三日从镐京出发,开始向东行进。该月二十八日戊午日,渡过黄河。《泰誓》序说:“正月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泰誓》中篇说:“戊午日,王驻扎在黄河以北。”就是这样。二月辛酉日朔,甲子日杀死商纣。《誓》说:“当时甲子日黎明就誓师。”就是这样。该年闰二月庚寅日朔,三月庚申日朔,四月己丑日朔。到了四月哉生明,周王从商都来到丰邑,是指四月三日月亮开始发光,那天应当是辛卯日。丁未日在周庙祭祀,是四月十九日。过了三天庚戌日,举行柴望祭祀,是二十二日。正月开始前往征伐,四月宣告成功。史官叙述这些事情,显示其功业完成的次序。《汉书·律历志》引用《武成》篇说:“正月壬辰日,旁死魄。第二天癸巳日,武王于是早晨从周都出发征伐商纣。到了二月既死魄,过了五天甲子日,全部诛杀商王纣。四月既旁生魄,过了六天庚戌日,武王在周庙举行燎祭。第二天辛亥日,在天位祭祀。过了五天乙卯日,于是率领各国在周庙祭祀。”这与经文不同,那是焚书之后,有人伪造的。汉代称之为逸书,后来那篇又亡失了。郑玄说:《武成》逸书,在建武年间亡失,指的是那篇伪《武成》。

【三二】旁死魄,哉生魄。是指月亮的初二和十六。

将要论述《武成》,远溯其始,这里说明开始征伐商纣时的正月,是周历的正月,即建子之月,殷历的十二月。这个月辛卯日朔,朔日是死魄,所以初二日接近死魄。魄,是形体,指月亮轮廓无光的部分,名叫魄。朔日后光明产生而魄死,望日后光明死亡而魄生。《律历志》说:“死魄,是朔日;生魄,是望日。”《顾命》说:“四月哉生魄。”郑玄说:“开始生魄,是十六日。”十六日是开始生魄,那么初一是开始死魄,初二日接近死魄。顾氏解释死魄与小刘相同,大刘以初三日为开始死魄,初二日为旁死魄,旁死魄没有事情却记载它,是为了与下面的日子作为开端,就像现在要说日子,必须先说朔日一样。

【三三】周都距离孟津千里,行军二十五天。

周都距离孟津千里,从正月三日出发,到二十八日渡过孟津,总共二十五天,每天四十多里,是当时的适宜速度。《诗经》说:“行三十里。”《毛传》说:“军队行军三十里。”大概是说其大略法则罢了。

【三四】哉生明,旁死魄,都是月初。

这个四月,是征伐商朝的四月吗?开始解释诂文,顾命郑玄以哉生魄为十六日,那么哉生明就是月初了。因为初三日月光显现,所以郑玄说开始生明是初三日。这经文没有具体日子,未必不是初二日。生明死魄,都是月初。上面说死魄,这里说生明,魄死明生,是互文见义。

【三五】祭祀周庙,后稷以下,文王以上。

这里因为成功,设立祭祀,表明普遍告知众位祖先,知道告知后稷以下。后稷是始祖,以下可能毁庙了。天子七庙,所以说文考。文王以上七世祖先,都在周庙,都祭祀他们,所以经文总称周庙。

【三六】望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所以生魄通言十五后。

既生魄,各国诸侯和百官接受周王的命令。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诸侯与百官接受政令于周。表明统一,正义

曰:四月以望亏望,是月半,望在十六日为多,通率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日耳。此言既生魄,故言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后也。丁未祀于周庙,已是此月十九日矣。此受命于周,继生魄之言,则受命在祀庙之前,故祀庙之时,诸侯已奔走执事,岂得未受周命已助周祭?明其受命在祀庙前矣。史官探其时日,先言告武成既讫,然后却説受命,故文在下耳。诸侯与百官旧有未属周者,今皆受政命于周,于此时始天下一统也。顾氏以既生魄谓庚戌以后,虽十六日始生魄,从十六日至晦皆为生魄,但不知庚戌之后几日耳。

译说:四月在望日出现亏缺,这个月的望日大多在十六日,通常十六日占四分之三,只有四分之一在十五日。这里说“既生魄”,所以称魄生明死是在十五日之后。丁未在周庙祭祀,已经是这个月的十九日了。这是接受周王的任命,接着“生魄”的话来说,那么受命在祭祀周庙之前,所以在祭祀周庙的时候,诸侯已经奔走效劳,怎么会在没有接受周王任命之前就帮助周王祭祀呢?这明确说明受命在祭祀周庙之前。史官推究其日期,先说《武成》篇的记载已经结束,然后才说受命,所以文字排在后面。诸侯和百官中原本没有归属周朝的,现在都从周朝接受政令,在这个时候天下才真正统一。顾氏认为“既生魄”是指庚戌日以后,虽然十六日才开始生魄,从十六日到月底都算生魄,但不知道庚戌日之后过了几天。

【三七】稷不窋皆称先王,契亦云▯王。

惟先王建邦啓土,谓后稷也。尊祖,故称先王。正义曰:此「先王」文在公刘之前,知谓后稷也。后稷非王,尊其祖,故称先王。《周语》云:「昔我先王后稷。」又曰:「我先王不窋。」韦昭云:「王之先祖,故称王。」《商颂》亦以契为▯王。

【三八】先公惟三人,称公,公刘,又称名。

周本纪》云:“后稷卒,子不窋立;卒,子鞠陶立;卒,子公刘立。”是公刘为后稷曽孙也。本纪云:“公刘之后有公非、公祖之▯。”知“公”是爵,殷时未讳,故称刘名先公多矣,独三人称“公”,当时之意耳。

【三九】文王改元,自于其国,且容中年得改。

正义曰:文王断虞、芮之讼,诸侯归之,改称元年,至九年而卒,故云「大业未就」也。文王既未称王,而得輙改元年者,诸侯自于其国各称元年,是己之所称,容或中年得改矣。汲冡竹书,魏惠王有后元年,汉初文帝二元,景帝三元,此必有因于古也。伏生、司马迁、韩婴之徒,不见此书,以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故郑▯等皆依用之。

【四十】后土,是社。所过山川,谓河、华。

礼,天子出征,必▯帝宜社。此告皇天后土,即《泰誓》上篇▯于上帝,宜于▯土,故云后土社也。昭二十九年,《左传》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是也。僖十五年,《左传》云“戴皇天而履后土”,彼晋大夫要秦伯,故以地神后土而言之,与此异也。自周适商,路过河、华,故知所过名山华岳、大川河也。

  【四一】曽孙诸侯自称之辞

曰:惟有道曽孙周王▯,将有大正于商,告天社山川之辞。大正以兵征之也。正义曰:言已有道,所以告神求助,不得饰以谦辞也。称曽孙者,《曲礼》説诸侯自称之辞,云「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曽孙某侯某」。哀二年《左传》蒯聩祷祖,亦自称曽孙,皆是言已承借上祖奠享之意。

【四二】逋逃主,萃渊薮。据▯意,主字下读,与杜异。

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逋亡也,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为魁。主窟聚渊府薮泽,言大奸。正义曰:据▯意,主字下读为便。昭七年《左传》引此文,杜预云:「萃,集也。」天下逋逃悉以纣为渊薮,集而归之,与孔异也。

【四三】逾孟津,陈商郊,五日行四百里。

既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自河至朝歌,出四百里,五日而至。赴敌宜速,待天休命。谓夜雨止,毕陈。

【四四】既戊午,以下史辞当承于征伐商之文。

既戊午,至我师。正义曰:自此以下,皆史辞也。其上阙絶,失其本经,故文无次第。必是王言既终,史乃更叙战事。于文次当承自周于征伐商之下,此句次之,故云既戊午也。史官叙事,得言罔有敌于我师。称我者,犹如自汉至今,文章之士虽民论国事,莫不称我。

【四五】据世纪,则武王本期甲子,故速行。

正义曰:「出四百里,验地为然。戊午,明日犹誓于河朔。癸亥,已陈于商郊。凡经五日,日行八十里。所以疾者,赴敌宜速也。」《帝王世纪》云:「王军至鲔水,纣使胶鬲▯周师。见王问曰:『西伯将焉之?』王曰:『将攻薛也。』胶鬲曰:『愿西伯无我欺。』王曰:『不子欺也,将之殷。』胶鬲曰:『何日至?』王曰:『以甲子日,以是报矣。』胶鬲去而报命于纣,而雨甚。军卒皆諌王曰:『卒病,请休之。』王曰:『吾已令胶鬲以甲子报其主矣。吾雨而行,所以救胶鬲之死也。』遂行。甲子至于商郊。然则本期甲子,故速行也。

【四六】史记纣军七十万,及此血流漂杵,皆虚言。

诗亦云,其防如林,言盛多也。本纪云,纣▯兵七十万人以距武王。纣兵虽则众多,不得有七十万人。是史官美其能破强敌,虚言之耳。自攻于后,以北走。自攻其后,必杀人不多,血流漂舂杵,甚之言也。孟子云,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防而已。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是言不实也。

【四七】史记

译【三七】后稷、不窋都称为先王,契也称先王。

只有先王建立邦国、开拓疆土,这是指后稷。因为尊崇祖先,所以称他为先王。正义说:这个“先王”的记载在公刘之前,所以知道是指后稷。后稷并非称王,因为尊崇他的祖先,所以称他为先王。《国语·周语》说:“从前我们的先王后稷。”又说:“我们的先王不窋。”韦昭说:“王的祖先,所以称王。”《商颂》也将契称为先王。

【三八】先公中只有三人称公,公刘又称名。

《周本纪》说:“后稷去世,儿子不窋继位;不窋去世,儿子鞠陶继位;鞠陶去世,儿子公刘继位。”由此可知公刘是后稷的曾孙。《本纪》说:“公刘之后有公非、公祖等人。”由此可知“公”是爵位,殷商时期尚未避讳,所以称公刘的名,先公中称公的很多,唯独这三人称“公”,这是当时的习惯罢了。

【三九】文王改元,是在他的国内,况且允许中年改元。

正义说:文王裁决虞、芮两国的争端,诸侯归附他,改称元年,到九年去世,所以说“大业未就”。文王既然没有称王,却能擅自改元,是因为诸侯在自己的国内各自称元年,这是自己所称,或许允许中年改元。汲冢竹书中,魏惠王有后元年,汉初文帝有二元,景帝有三元,这必定是沿袭古制。伏生、司马迁、韩婴等人,没有见到这本书,认为文王受命七年去世,所以郑玄等都依据这个说法。

【四十】后土,就是社神。所经过的山川,指黄河和华山。

礼制规定,天子出征,必须祭祀上帝和社神。这里告祭皇天后土,就是《泰誓》上篇所说的“告于上帝,宜于社土”,所以说后土就是社神。昭公二十九年,《左传》称句龙为后土,后土就是社神,这是对的。僖公十五年,《左传》说“戴皇天而履后土”,那是晋国大夫要挟秦伯,所以用地神后土来称呼,这与这里不同。从周地到商地,路过黄河和华山,所以知道所经过的名山是华山,大川是黄河。

【四一】曾孙是诸侯自称的辞语。

说:只有有道的曾孙周王,将要对商进行大的征伐,这是告祭天神、社神、山川的辞语。大正就是用兵征伐。正义说:说自己有道,所以告祭神灵求助,不能用谦辞来修饰。称曾孙,《曲礼》解释诸侯自称的辞语,说“临祭祀,内事称孝子某侯某,外事称曾孙某侯某”。哀公二年《左传》中蒯聩祷告祖先,也自称曾孙,这都是表示自己承继祖先祭祀的意思。

【四二】逋逃主,是聚集逃亡者的渊薮。根据孔子的意思,“主”字下断句,与杜预不同。

成为天下逃亡者的首领,聚集的渊薮。逋是逃亡,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纣王是魁首。主是窟穴,聚是聚集,渊是深潭,府是藏匿之处,薮是沼泽,言大奸。正义说:根据孔子的意思,“主”字下断句比较方便。昭公七年《左传》引用此文,杜预说:“萃,聚集。”天下逃亡者都以纣王为渊薮,聚集而归附他,这与孔子的解释不同。

【四三】渡过孟津,在商郊列阵,五天行军四百里。

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癸亥日,在商郊列阵。等待天命的休美。从黄河到朝歌,路程四百里,五天到达。奔赴敌阵应当迅速,等待天命的休美。指夜雨停止,列阵完毕。

【四四】既戊午,以下史辞应当承接征伐商的文辞。

戊午日,到达我们的军队。正义说:从此以下,都是史官的记载。上面缺漏,失去原本的经文,所以文字没有次序。必定是王的言辞结束后,史官才重新叙述战事。在文辞次序上应当承接“自周于征伐商”之下,这句接着,所以说“既戊午”。史官叙事,可以说没有敌人能抵挡我们的军队。称“我”,就像从汉朝到现在,文章之士虽然议论国事,无不称“我”。

【四五】根据《帝王世纪》,武王本来约定甲子日,所以快速行军。

正义说:“行程四百里,验证地理确实如此。戊午日,第二天还在河北誓师。癸亥日,已经在商郊列阵。总共经过五天,每天行军八十里。之所以快速,是因为奔赴敌阵应当迅速。”《帝王世纪》说:“王的军队到达鲔水,纣王派胶鬲侦察周军。见到王问:‘西伯要去哪里?’王说:‘要去攻打薛。’胶鬲说:‘希望西伯不要欺骗我。’王说:‘不欺骗你,要去殷。’胶鬲说:‘哪天到达?’王说:‘甲子日,以此回报。’胶鬲回去向纣王报告,而雨下得很大。士兵都劝谏王说:‘士兵生病,请休息。’王说:‘我已经让胶鬲以甲子日回报他的主人了。我冒雨行进,是为了救胶鬲的性命。’于是行军。甲子日到达商郊。那么本来约定甲子日,所以快速行军。”

【四六】《史记》说纣军七十万,以及血流漂杵,都是虚言。

《诗经》也说,他们的盾牌如林,言其众多。《本纪》说,纣王出兵七十万人以抵抗武王。纣王的军队虽然众多,不可能有七十万人。这是史官美化他能战胜强敌,虚夸之词。从后面攻击,向北逃跑。从后面攻击,必定杀人不多,血流漂杵,是夸张的说法。孟子说,相信书本不如没有书本。我在《武成》中只取两三处罢了。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怎么会血流漂杵?这是不实之言。

【四七】《史记》

作鹿台之钱,周时已名泉为钱。

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其髙千尺,则容物多矣。」此言鹿台之财,则非一物也。《史记》作「钱」,后世追论以钱为主耳。《周礼》有泉府之官,《周语》称景王铸大钱,是周时已名泉为钱也。

译制作鹿台的钱币,在周代就已经把“泉”称为“钱”了。《新序》说:“鹿台周长三里,高千尺,那么容纳的东西就很多了。”这里说的是鹿台的财物,并非仅指一种物品。《史记》中写作“钱”,是后世追述时以钱币为主要对象罢了。《周礼》设有泉府这一官职,《国语·周语》记载周景王铸造大钱,可见在周代就已经把“泉”称为“钱”了。

【四八】孔以大赉为施,舍已责,救乏赒无。

施舍己责,救乏赒无,所谓周有大赉。正义曰:「▯成十八年,晋悼公初立,施舍已责。成二年,楚将起师,已责救乏。定五年,归粟于蔡,以赒急矜无资也。」杜预以为施恩惠,舍劳役也。已责止逋责也,皆是恤民之事故,▯引之。

【四九】爵五等地三等,武王从殷法。

列爵惟五,即所识政事而法之。爵五等:公、侯、伯、子、男。分土惟三,列地封国: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为三品。正义曰:爵五等,地三品。武王于此,既从殷法,未知周公制礼亦然与否。孟子云:「北宫锜问于孟子曰:『周之班爵禄如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矣,尝闻其略。』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汉书·地理志》亦云:「周爵五等,其土三等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汉世儒者多以为然。包咸注《论语》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谓大国惟百里耳。」《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葢是周室既衰,诸侯相并,自以国土寛大,皆违礼文,乃除去本经,妄为説耳。郑▯之徒以为武王时大国百里,周公制礼大国五百里,《王制》之注具矣。

  尚书要义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要义卷十一

  宋 魏了翁 撰

  洪范

【一】武王立武庚为殷后,以箕子归镐。

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不放而杀纣,自焚也。武庚,纣子,以为王者后,一名禄父。以箕子归,作《洪范》。归镐京,箕子作之。正义曰:武王伐殷,既胜,杀受,立其子武庚为后,以箕子归镐京,访以天道。箕子为陈天地之大法,叙述其事,作《洪范》。

【二】纣自焚死,武王斩之,故云杀。

汤放桀,此不放而杀之者纣,自焚而死也。《殷本纪》云:“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玊衣,赴火而死。武王遂斩纣头,悬之太白旗。”是也。《泰誓》云:“取彼凶残,则志在于杀也。死犹斩之,则生亦不放。”▯据实而言之。

【三】禄父如考父,行父未是字。

本纪又云: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是以为王者后也。本纪「武庚禄父」双言之。伏生《尚书》▯云:「武王胜殷,继公子禄父,是一名禄父也。」郑云:「武庚字禄父。」春秋之世,有齐侯禄父、蔡侯考父、季孙行父,父亦是名,未必为字,故▯言「一名禄父」。

【四】武王都镐,上篇至丰,谓先告文庙。

正义曰:上篇云“至于丰者,文王之庙在丰”,至丰先告庙耳。时王都在镐,知归镐京也。此经文防异于余篇,非直问答而已,不是史官叙述,必是箕子既对武王之问,退而自撰其事,故▯特云箕子作之。

【五】封朝鲜与问洪范之先后书。▯《史记》异。

书》▯云:「武王释箕子之囚,箕子不忍周之释,走之朝鲜。武王闻之,因以朝鲜封之。」箕子既受周之封,不得无臣礼,故于十三祀来朝。武王因其朝而问《洪范》。案此序云:「胜殷以箕子归,明既释其囚,即以归之,不令其走去,而后来朝也。」又朝鲜去周路将万里,闻其所在,然后封之。受封乃朝,必歴年矣,不得仍在十三祀也。《宋世家》云:「既作《洪范》,武王乃封箕子于朝鲜,得其实也。」

  【六】箕子称祀不忘本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商曰:“祀”箕子称“祀”,不忘本。此年四月,归宗周,先告《武成》,次问天道。正义曰:“商曰‘祀’,周曰‘年’。”释天文案,此《周书》也。《泰誓》称“年”,此独称“祀”,故解之。箕子称“祀”,不忘本也。此篇箕子所作,箕子商人,故记▯引此篇者,皆云“商书曰”,是箕子自作,明矣。序言“归作《洪范》”,似“归”即作之嫌,在《武成》之前,故云“此年四月归宗周,先告《武成》,次问天道”。

【七】天黙定下民,助合其居业。

▯以隲即质也。质训为成,

译【四八】孔安国认为“大赉”是施予恩惠,免除百姓的债务,救济贫困,周济匮乏。

施舍己责,救乏赒无,这就是所说的“周朝有大赉”。孔颖达正义说:“〇《左传》成公十八年,晋悼公刚即位,施舍已责。成公二年,楚国将要起兵,已责救乏。定公五年,把粮食送给蔡国,用来赒济急难,怜悯没有资财的人。”杜预认为施恩惠,是免除劳役。已责就是停止拖欠的债务,这些都是体恤百姓的事情,所以〇引用这些例子。

【四九】爵位分五等,土地分三等,武王遵循殷朝的制度。

列爵惟五,就是识别政事而效法它。爵位五等:公、侯、伯、子、男。分土惟三,排列土地封国:公、侯方圆百里,伯方圆七十里,子、男方圆五十里,分为三品。孔颖达正义说:爵位五等,土地三品。武王在这里,既然遵循殷朝的制度,不知道周公制定礼制时是否也是这样。孟子说:“北宫锜问孟子说:‘周朝分封爵位和俸禄是怎样的?’孟子说:‘详细情况不可得知了,曾经听说过大概。’天子的制度,土地方圆千里;公、侯方圆百里,伯方圆七十里,子、男方圆五十里。”《汉书·地理志》也说:“周朝爵位五等,土地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汉代的儒者大多认为这样。包咸注解《论语》说:“千乘之国,是百里之国,是说大国只有百里。”《周礼·大司徒》说:“诸公的土地,疆界方圆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大概是周王室衰微之后,诸侯互相兼并,自认为国土宽大,都违背礼制条文,于是除去原本的经典,胡乱解说罢了。郑玄〇等人认为武王时大国百里,周公制定礼制后大国五百里,《王制》的注解中详述了这一点。

尚书要义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要义卷十一

宋 魏了翁 撰

洪范

【一】武王立武庚为殷朝的后嗣,让箕子回到镐京。

武王战胜殷朝,杀死受,立武庚,没有放逐而是杀死了纣王,纣王是自焚而死。武庚,是纣王的儿子,让他作为王者的后嗣,一名叫禄父。让箕子回到镐京,作《洪范》。回到镐京,箕子作了它。孔颖达正义说:武王讨伐殷朝,战胜之后,杀死受,立他的儿子武庚为后嗣,让箕子回到镐京,向他咨询天道。箕子为他陈述天地的大法,叙述其事,作《洪范》。

【二】纣王自焚而死,武王斩下他的头,所以说杀。

商汤放逐夏桀,这里不放逐而是杀死的是纣王,是自焚而死。《殷本纪》说:“纣王兵败,纣王跑进鹿台,穿着他的宝玉衣服,跳入火中而死。武王于是斩下纣王的头,悬挂在太白旗上。”就是这样。《泰誓》说:“取彼凶残,那么志向在于杀死他。死了还斩首,那么活着也不会放逐。”〇根据事实来说。

【三】禄父就像考父、行父,未必是字。

《本纪》又说:封纣王的儿子武庚禄父,用来延续殷朝的祭祀,所以让他作为王者的后嗣。《本纪》“武庚禄父”连在一起说。伏生的《尚书》〇说:“武王战胜殷朝,继承公子禄父,是一名叫禄父。”郑玄说:“武庚字禄父。”春秋时代,有齐侯禄父、蔡侯考父、季孙行父,父也是名,未必是字,所以〇说“一名禄父”。

【四】武王定都镐京,上篇说到丰,是说先去文王庙告祭。

孔颖达正义说:上篇说“至于丰”,文王的庙在丰,到丰先去告祭宗庙。当时王都在镐京,知道是回到镐京。这篇经文格式不同于其他篇,不只是问答而已,不是史官叙述,一定是箕子回答了武王的询问后,退下自己撰写其事,所以〇特别说箕子作之。

【五】封朝鲜与问洪范的先后顺序。〇与《史记》不同。

《书》〇说:“武王释放箕子的囚禁,箕子不忍心周朝释放他,逃往朝鲜。武王听说后,就把朝鲜封给他。”箕子既然接受了周朝的封赐,不能没有臣子的礼节,所以在十三年前来朝见。武王趁他朝见而询问《洪范》。查考这篇序言说:“战胜殷朝让箕子回来,明确已经释放了他的囚禁,就让他回来,不让他逃走,后来才来朝见。”又朝鲜距离周朝将近万里,听说他的所在,然后封给他。接受封赐才来朝见,必定经过多年了,不能还在十三年。《宋世家》说:“作了《洪范》之后,武王才封箕子于朝鲜,得到了实情。”

【六】箕子称祀不忘本

十三年,武王向箕子咨询。商朝称“祀”,箕子称“祀”,不忘本。这一年四月,回到宗周,先告祭《武成》,其次询问天道。孔颖达正义说:“商朝称‘祀’,周朝称‘年’。”《释天》篇记载,这是《周书》。《泰誓》称“年”,这里唯独称“祀”,所以解释它。箕子称“祀”,不忘本。这篇是箕子所作,箕子是商人,所以记载〇引用这篇的,都说“商书曰”,是箕子自作,很明显。序言说“回来作《洪范》”,似乎“回来”就是作之的嫌疑,在《武成》之前,所以说“这一年四月回到宗周,先告祭《武成》,其次询问天道”。

【七】天默定下民,助合其居业。

〇认为隲就是质。质解释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