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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孙氏春秋经解十二

春秋经解卷十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60–177 段

归罪者异也。春秋之法,殊防外裔,防于柤、防于向是也。淮夷防申而不殊防之者,葢殊防之法施于中国防外裔也。晋,中国呉南蛮也。于柤、于向,是以殊之。楚,南蛮淮夷,亦南蛮也。以南蛮防南蛮,又何殊乎?然则中国诸侯皆在行,楚子主防以防其类,则中国之衰如何也!

译归罪的对象是不同的。《春秋》的法则,是特别防备外族,在柤地设防、在向地设防就是如此。淮夷防备申国却没有特别防备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特别防备的法则是施用于中原诸侯去防备外族的。晋国是中原诸侯,吴国是南蛮。在柤地、向地设防,所以特别对待。楚国是南蛮,淮夷也是南蛮。用南蛮去防备南蛮,又有什么特别的呢?那么中原诸侯都参与行动,楚君主持设防来防备同族,可见中原的衰微到了什么地步啊!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呉执齐庆封,杀之。

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人人皆得讨之。庆封,崔杼之党,已弑其君而奔呉。诸侯伐呉,执庆封杀之,得讨贼之义,可以言人也。然而叙诸侯而不书所以杀之者,明诸侯共杀之也。弑君之贼,一人杀之,则曰某人,若齐人杀无知、蔡人杀陈佗也。诸侯之共杀者八国,不嫌杀者众也,故不曰某人,而以共杀为文也。申之防,执徐子,则斥言楚人,以其主防而执诸侯,贱之也。杀齐庆封,则若诸侯然,弑君之贼,众杀之也。谷梁曰:「庆封弑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按经以诸侯共杀为文,何谓不以弑君之罪罪之乎?

  九月取鄫

孔子曰:「兴灭国,继絶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鄫为莒人灭之乆矣,鲁以为非义而取之,则求鄫后而立之可也,乃取鄫以自私焉。书曰「取鄫」,以为鄫之灭,见取于鲁也。不系之莒者,本非莒地也;不书灭者,莒先灭之也。左氏曰:「不用师徒曰取。」鲁不加兵于莒,何以能得鄫乎?公羊曰:「内大恶讳也。」项亦书灭,何以不讳乎?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

鲁,次国,制军二军,而防十一年顿作一军,至是二十余年,民不胜其▯,于是舍其中军,作三军,非礼,当书舍中军,又书之,葢其罪擅兴作劳民,民不胜其劳,则又舍之,始谋之不详,则终处之无法,作三军非礼,虽舍之,未得为正也。公谷曰复正复古,葢不若勿作而勿舍之为善也。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

是时晋楚彊大,侵伐诸侯以求服从者,无虚嵗焉。鲁畏晋楚之彊而交驩二国,故事齐之迹罕见于经。于是齐求鲁平,鲁不得已从之平焉。书曰「暨」者,言鲁方畏晋楚之彊而事之不暇,其与齐平者,葢暨暨然不得已尔。不书其暨之与齐之主名者,和平之事,上下皆欲之,不主于一人也。左氏以为暨齐平者燕一也,按去年齐侯伐燕,左氏见其间无异事故云尔,不知外国平书宋人及楚人平是也。又防二十四年我侵齐,二十五年齐侯伐我北鄙,齐鲁之好遂絶,至是平之。

后,叔孙婼如齐莅盟,足知齐鲁为此平也。

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招之见于经者,皆曰公子,未尝曰陈侯之弟也。于是杀陈世子,称曰弟者,所以亲之而见其恶也。《谷梁》之説得之。

  楚人执陈行人于徴师杀之

是时陈有公子招之乱,于徴师如楚告之。楚不能讨公子招,而杀其行人。是冬,楚师灭陈,而放公子招于越,足明楚子之失刑也。经书「执陈行人于徴师杀之」,则以其杀行人之罪也。于徴师以楚为其与国而告之以乱,反执而杀之,楚子之无道如何也!

  秋搜于红

春秋书搜者五,皆曰大搜,未当有曰搜者。于是搜于红,独不言大,葢搜田之礼止于春秋,而搜不时也。春秋以其搜田之不时,故书以讥之也。公羊曰「罕」,谷梁曰「正」,皆非也。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陈哀公。

公子招弑君之贼,楚子放之。孔奂无罪,楚子杀之。灭其国,▯其君,皆楚子之大恶也。春秋次序而书之,所谓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也。谷梁曰:「▯哀公,闵之也。」夫陈哀公之书▯,与齐侯▯纪伯姬一例尔,何所闵哉?

九年春,叔弓防楚子于陈。许迁于夷。夏四月,陈灾。楚已灭陈,而经复言陈灾者,葢陈灭不乆而国复兴,同之不亡也。公、谷皆以灾为火。春秋火不书,灾则书尔。又曰:「存陈,幸而陈有灾,故可复见;不幸无事,则虽欲存之,不可得也。」

十有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蔡侯般弑父之贼,楚子以义讨之,则无不可,乃诈诱而杀之,又灭其国而有之。《春秋》以楚子之志不在于讨贼,徒杀人之君而利人之国,故书「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公羊》得之。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蔡世子有即位未逾一年,法当称子。楚子用之,特称世子者,葢楚子之心务在

译秋季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以及淮夷攻打吴国,抓获了齐国的庆封,并将其处死。

《春秋》的法度规定,弑杀国君的贼人,任何人都可以讨伐他。庆封是崔杼的同党,已经弑杀了自己的国君后逃奔到吴国。诸侯攻打吴国,抓获庆封并杀了他,符合讨伐贼人的道义,可以说这是合乎人道的行为。然而经文列举诸侯却不记载杀他的原因,是为了表明这是诸侯共同杀他的。弑君之贼,如果是单人杀他,就会说某人,就像齐人杀无知、蔡人杀陈佗那样。诸侯共同杀他的有八个国家,不嫌杀他的人多,所以不说某人,而以共同杀他为文辞。在防地抓获徐子,就斥责说是楚人,因为楚人主导防地而抓获诸侯,是轻视他。杀齐国的庆封,则像诸侯一样,弑君之贼,是大家共同杀他的。《谷梁传》说:“庆封弑君,却不以弑君的罪名来治他的罪。”按照经文以诸侯共同杀他为文辞,怎么能说是不以弑君的罪名治他的罪呢?

九月,鲁国夺取鄫国。

孔子说:“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举用隐居的贤人,天下的百姓就会归心。”鄫国被莒国人灭亡已经很久了,鲁国认为莒国这样做不合道义而夺取它,那么寻求鄫国的后代并立他为君是可以的,却夺取鄫国来谋取私利。经书记载“取鄫”,是因为鄫国的灭亡,是被鲁国夺取了。不系属于莒国,是因为鄫国本来就不是莒国的土地;不记载“灭”,是因为莒国先前已经灭了它。《左传》说:“不使用军队叫做取。”鲁国没有对莒国用兵,怎么能得到鄫国呢?《公羊传》说:“这是为了避讳内部的重大罪恶。”项国也记载了“灭”,为什么这里不避讳呢?

五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国废除中军。

鲁国是次等诸侯国,制度上设两军,而在僖公十一年突然增设一军,到现在二十多年,百姓受不了这种劳役,于是废除中军,设立三军,这是不合礼制的,应当记载“舍中军”,又再次记载,大概是因为其罪在于擅自兴作劳役百姓,百姓受不了劳役,就又废除了它,开始谋划不周详,最终处理就没有法度,设立三军不合礼制,虽然废除了它,也不能算是正当的。《公羊传》和《谷梁传》说恢复正道、恢复旧制,大概不如不设立也不废除为好。

七年春季,周历正月,与齐国讲和。

当时晋国和楚国强大,侵伐诸侯以求服从,没有一年不发生的。鲁国畏惧晋楚的强大而与两国交好,所以侍奉齐国的记载在经文中很少见。这时齐国请求与鲁国讲和,鲁国不得已才与它讲和。经书记载“暨”,是说鲁国正畏惧晋楚的强大而侍奉它们都来不及,它与齐国讲和,大概是迫不得已的样子。不记载与齐国讲和的主事者名字,是因为和平之事,上下都想要,不取决于一个人。《左传》认为与齐国讲和的是燕一,按照去年齐侯攻打燕国,《左传》看到其间没有异事所以这样说,不知道外国讲和应当记载宋人与楚人讲和那样。又在僖公二十四年我国侵伐齐国,二十五年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齐鲁的友好关系于是断绝,到现在才讲和。

后来,叔孙婼到齐国参加盟会,足以知道齐鲁为此讲和。

八年春季,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国的世子偃师。

招在经文中出现时,都称他为公子,不曾称他为陈侯的弟弟。这时他杀死了陈国世子,称他为弟弟,是为了亲近他而显示他的罪恶。《谷梁传》的说法是正确的。

楚国人抓获陈国的使者于徵师并杀了他。

这时陈国有公子招的叛乱,于徵师到楚国去报告这件事。楚国不能讨伐公子招,却杀死了他们的使者。这年冬天,楚国军队灭亡了陈国,而把公子招流放到越国,足以说明楚子用刑失当。经书记载“抓获陈国使者于徵师杀了他”,是因为他杀使者的罪行。于徵师因为楚国是他的盟国而向楚国报告叛乱,反而被抓获并杀死,楚子的无道到了什么地步啊!

秋季,在红地狩猎。

《春秋》记载狩猎有五次,都说是大狩猎,不应该有只说狩猎的。这时在红地狩猎,唯独不说大,大概是因为狩猎的礼仪只限于春秋两季,而这次狩猎不合时宜。《春秋》因为这次狩猎不合时宜,所以记载下来以讥讽它。《公羊传》说是“罕”,《谷梁传》说是“正”,都是不对的。

冬季十月壬午日,楚国军队灭亡陈国,抓获陈国公子招,把他流放到越国,杀死陈国孔奂,陈哀公自杀。

公子招是弑君的贼人,楚子流放了他们。孔奂没有罪,楚子杀了他。灭亡他的国家,逼迫他的国君自杀,都是楚子的大恶行。《春秋》按次序记载这些,所谓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恶就显现出来了。《谷梁传》说:“陈哀公自杀,是怜悯他。”陈哀公记载自杀,与齐侯逼迫纪伯姬自杀是一类的,有什么可怜悯的呢?

九年春季,叔弓在陈地会见楚子。许国迁都到夷地。夏季四月,陈国发生火灾。楚国已经灭亡了陈国,而经文又说陈国发生火灾,大概是因为陈国灭亡不久而国家又复兴,等同于没有灭亡。《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灾是火灾。《春秋》火灾不记载,灾才记载。又说:“保存陈国,幸好陈国有灾,所以可以复国;如果不幸没有事,那么即使想保存它,也做不到。”

十一年,夏季四月丁巳日,楚子在防地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蔡侯般是弑父的贼人,楚子以正义讨伐他,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却用欺诈诱骗而杀他,又灭亡他的国家而占有它。《春秋》认为楚子的意图不在于讨伐贼人,只是杀别人的国君而贪图别人的国家,所以记载“楚子在防地诱骗蔡侯般杀了他”。《公羊传》的说法是正确的。

冬季十一月丁酉日,楚国军队灭亡蔡国,抓获蔡国世子有带回去,把他当作牺牲祭品。蔡国世子有即位不到一年,按法度应当称子。楚子把他当作牺牲,特别称他为世子,大概是因为楚子的心意在于

絶蔡之宗祀,杀戮蔡之子孙。已杀其君,又杀其世子。世子者,世世有国者也。执其世子而杀之,则是欲絶蔡之世子也。《公羊》曰:「不成其子也。」按《春秋》不与楚为讨贼,何得罪蔡乎?《谷梁》曰:「不与楚杀。」义亦通。

译断绝蔡国的宗庙祭祀,杀戮蔡国的子孙。已经杀了蔡国的国君,又杀了蔡国的世子。世子,是世代继承国家的人。抓住世子并杀了他,这就是想要断绝蔡国的世子传承。《公羊传》说:“不承认他是国君之子。”按照《春秋》不认可楚国讨伐贼人的立场,楚国有什么理由得罪蔡国呢?《谷梁传》说:“不认可楚国杀人。”其义理也是通顺的。

十有二年春,齐髙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春秋》书纳者六,其四或纳大夫,或纳公子。其纳失地之君,惟二:顿子、北燕伯是也。春秋诸侯失地则生名,顿子、北燕伯失地不名者,葢孔子之意也。夫立诸侯者,惟天子尔,诸侯不得立诸侯也。诸侯失地则名,顿子、北燕伯为齐、楚纳之,而又名焉,则是诸侯得立诸侯也。特变例而不书其名,所以不与齐、楚之专立也。谷梁曰:「不以髙偃絜燕伯。」葢一偏之説,公羊又非也。

  冬十月晋伐鲜虞

按先儒论《春秋秋》晋之事,以为假道鲜虞,还而伐之,《春秋》恶其夷狄之行,故狄之。然考之于经,皆不见其迹。以鲜虞为同姓,则《春秋》伐同姓多矣;以晋不能行伯,以与楚争诸侯,则《春秋》可责之诸侯葢多矣。夫何独晋哉?此可疑之事也,姑阙之。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

归,易辞也。公子比晋奉之以归,因国人之不悦其君,弑而篡之也。左氏、公羊皆以为公子比自晋国归,胁楚子而死,故书曰弑也。公子比诚不亲刃,但胁之使缢,则亦公子比弑之尔。谷梁以为不弑君,若实不弑,则经何以得言弑乎?但不亲刃尔,安得不弑哉!谷梁失之。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公子比,弑君之贼。春秋讨贼则称人,弃疾讨贼而不称人者,葢弃疾杀公子比而代之为君也。弃疾有利楚之心,而借讨贼之名。公子比虽有罪当讨,而弃疾不为义讨矣。春秋书曰:「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若曰二人皆有罪者,惟其相杀,是以志之,不以弃疾与比较轻重也。公谷之説皆非。

秋,公防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曺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

沙随之防,不见者,可以见而不见。平丘之盟,不与者,可以与而不与者也。是时楚方有篡弑之祸,诸侯因是盟于平丘,将以乘楚之间,而反陈、蔡之君,得外夷狄、继絶世之义,此中国诸侯之义举也。公可以与矣,而畏楚之彊,逃归不与。逃归者,贱辞。春秋于鲁有内辞焉,但曰不与,而不曰逃归也。谷梁曰:「讥在公也。」此説是也。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

春秋之义,复其位曰「复归」。陈、蔡之国尝见灭于楚,于是诸侯归之,不曰「复归」者,国灭无所复也。陈、蔡之君为诸侯所归,当书「纳」,不曰「纳」而以自归为文,葢「纳」者不宜纳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凡纳诸侯皆有罪也。春秋以平丘之诸侯反陈、蔡之君,得存亡继絶之义,不以专封罪之,但曰「归」尔。蔡侯庐、陈侯呉未尝有国,于其归也,遂书以爵,葢《春秋》不与楚夷狄灭之,而与诸侯归之,虽未尝有国,而加之爵,使之归也。《公》、《谷》皆得其一偏。

  冬十月塟蔡灵公

蔡侯般见杀于十一年之夏,至是始书其▯者,葢蔡侯庐归国,然后举其▯也。《谷梁》以般之失徳而书▯,为不与楚灭而成诸侯之事,则失之矣。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三月,曹伯滕卒。夏四月。秋塟曹武公。八月,莒子去疾卒。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公》《谷》之説以为曹、莒无大夫,葢曹、莒小国,其君之爵才当大国之大夫,其大夫之位才当大国之士。春秋诸侯之士皆不书名,故曹、莒大夫之名不得见于经也。其有事系惩劝之法当书者,则虽贱必名之,邾庶其、黒肱、莒牟夷、意恢是也。《谷梁》不知此义,见经特书意恢之名,则曰:「意恢贤。」意恢贤者,不能久事无道之君,而至其见杀也。葢春秋欲见君臣之交失道,故特着其名尔,何谓贤乎?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呉子夷末卒。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武宫者,废庙也。成六年立之,于是有事焉,而大夫卒,去乐卒事,则合礼矣。然武宫之事,则不当有者。《春秋》因变礼而推言之,武宫在所当废,则叔弓之卒,将不至于去乐卒事也。三传皆以去乐卒事为得礼,葢未明武

译鲁昭公十二年春天,齐国的高偃率领军队,在北燕伯失地后,将他送回阳地。

《春秋》记载“纳”字的情况有六次,其中四次或是接纳大夫,或是接纳公子。接纳失去国土的国君,只有两次:顿子和北燕伯。《春秋》中诸侯失去国土就直书其名,顿子、北燕伯失去国土却不直书其名,这大概是孔子的用意。确立诸侯的,只有天子,诸侯没有权力确立诸侯。诸侯失去国土就直书其名,顿子、北燕伯由齐国、楚国接纳,如果再直书其名,那就意味着诸侯有权确立诸侯了。特意改变体例而不直书其名,是为了不认可齐国、楚国专擅确立诸侯的行为。《谷梁传》说:“不用高偃来衡量北燕伯。”这大概是一面之词,《公羊传》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冬天十月,晋国讨伐鲜虞。

按照前代儒者对《春秋》中晋国这件事的论述,认为晋国向鲜虞借道,回国后却讨伐鲜虞,《春秋》厌恶这种像夷狄一样的行为,所以称晋国为狄。然而考察经文,都看不到这种迹象。如果因为鲜虞是同姓国家,那么《春秋》中讨伐同姓国家的情况很多;如果因为晋国不能履行霸主职责,与楚国争夺诸侯,那么《春秋》中可以指责的诸侯也很多。为什么唯独指责晋国呢?这是可疑的事情,暂且存疑。

鲁昭公十三年春天,叔弓率领军队包围费地。夏天四月,楚国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杀害了国君楚灵王。

“归”是委婉的措辞。公子比由晋国护送回国,趁着国民对国君不满,杀害并篡夺了君位。《左传》、《公羊传》都认为公子比从晋国回来,胁迫楚灵王而死,所以记载为“弑”。公子比确实没有亲手动刀,但胁迫他自缢,这也是公子比弑君。《谷梁传》认为这不是弑君,如果确实没有弑君,那么经文怎么能说“弑”呢?只是没有亲手动刀罢了,怎么能说不弑君呢?《谷梁传》错了。

楚国公子弃疾杀死了公子比。

公子比是弑君的贼人。《春秋》讨伐贼人时称“人”,弃疾讨伐贼人却不称“人”,大概是因为弃疾杀死了公子比并取而代之成为国君。弃疾有谋取楚国利益的心,却借讨伐贼人的名义。公子比虽然有罪应当讨伐,但弃疾并非出于正义去讨伐。《春秋》记载:“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这好像是说两人都犯罪,只是因为他们互相残杀,所以记录下来,并不比较弃疾和公子比的罪行轻重。《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秋天,鲁昭公在平丘会见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八月甲戌日,在平丘结盟,鲁昭公没有参加盟誓。

沙随之会,没有参加的人,是可以参加而没有参加。平丘之盟,没有参加的人,是可以参加而没有参加。当时楚国正发生篡位弑君的祸乱,诸侯因此结盟于平丘,打算趁楚国空虚,恢复陈、蔡两国的国君,符合排斥夷狄、延续断绝世系的大义,这是中原诸侯的正义之举。鲁昭公可以参加,却畏惧楚国的强大,逃归而没有参加。逃归是轻贱的措辞。《春秋》对于鲁国有内部的委婉说法,只说没有参加,而不说逃归。《谷梁传》说:“这是讥讽鲁昭公。”这个说法是对的。

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

《春秋》的大义,恢复君位称为“复归”。陈、蔡两国曾经被楚国灭亡,这时诸侯让他们回国,不称为“复归”,是因为国家灭亡后没有什么可恢复的。陈、蔡的国君由诸侯送回,应当记载为“纳”,不称为“纳”而用“自归”的文字,大概是因为“纳”意味着不应当接纳。诸侯的大义不得专擅分封,凡是接纳诸侯都有罪过。《春秋》认为平丘的诸侯恢复陈、蔡的国君,符合保存灭亡国家、延续断绝世系的大义,不因为专擅分封而指责他们,只说“归”罢了。蔡侯庐、陈侯吴曾经没有国家,在他们回国时,就记载他们的爵位,大概《春秋》不认可楚国像夷狄一样灭亡他们,而认可诸侯让他们回国,虽然曾经没有国家,但加上爵位,让他们回国。《公羊传》、《谷梁传》都只得到了一面之词。

冬天十月,安葬蔡灵公。

蔡侯般在十一年夏天被杀,到这时才记载他的谥号,大概是因为蔡侯庐回国后,才举用他的谥号。《谷梁传》认为因为般失德而记载谥号,是不认可楚国灭亡并成就诸侯的事情,这就错了。

鲁昭公十四年春天,意如从晋国回来。三月,曹伯滕去世。夏天四月。秋天,安葬曹武公。八月,莒子去疾去世。冬天,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公子意恢。

《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认为曹、莒没有大夫,大概曹、莒是小国,他们的国君爵位才相当于大国的卿大夫,他们的大夫职位才相当于大国的士。《春秋》中诸侯的士都不直书其名,所以曹、莒大夫的名字不能出现在经文中。如果有事情关系到惩恶劝善的法度应当记载的,那么即使地位低下也必须直书其名,邾国的庶其、黑肱、莒国的牟夷、意恢就是这样。《谷梁传》不明白这个道理,看到经文中特别记载了意恢的名字,就说:“意恢贤德。”意恢贤德,是因为不能长久侍奉无道的国君,以至于被杀。大概《春秋》想要显示君臣之间失去了正道,所以特别记载他的名字,哪里是说贤德呢?

鲁昭公十五年春天,周历正月,吴子夷末去世。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乐工入场,叔弓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

武宫是废弃的宗庙。成公六年建立它,这时举行祭祀,而大夫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这符合礼制。然而武宫的祭祀,是不应当有的。《春秋》因为改变礼制而推论,武宫应当废弃,那么叔弓的去世,将不至于撤去音乐完成祭祀。三传都认为撤去音乐完成祭祀符合礼制,大概没有明白武

宫不当有事者尔。

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楚子诱戎蛮子杀之。夏,公至自晋。

译宫中本不该有变故的。

鲁桓公十六年春天,齐侯攻打徐国。楚子诱骗戎蛮子并将其杀害。夏天,鲁桓公从晋国回国。

春秋之法,内事则详,外事则畧;中国则详,外国则畧。重内而轻外,内中国而外外域也。楚子诱杀蔡侯般,则书楚子之名;诱杀戎蛮子,则不名。蔡,中国也,而楚子从而杀之,名楚子,所以深责中国也。戎蛮子,则与楚人同类者也,以楚人杀戎蛮,不名,不责备也。《公羊》曰:「其类相诱,君子不疾也。」此説是。

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秋,郯子来朝。八月,晋荀呉帅师灭陆浑之戎。冬,有星孛于大辰。楚人及呉战于长岸。

春秋》之法,逺内不嫌敌内内不言战,言战则败也;中国不言战,言战则败也。公败邾师于偃,与之战而邾败也,不曰战焉,不以外敌内也。及邾人战于升陉,言战则内败也,不曰败焉,不以外败内也。晋荀呉败狄于大卤,与之战而狄败也,不曰战焉,不以夷狄敌中国也。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言战则晋败,不曰败焉,不以夷狄之秦而败中国之晋也。《春秋》战败之法,于内、于中国则贵之,于夷狄则贱之。于越败呉于檇李,有内败外之辞焉,有中国败夷狄之辞焉,然而越也、呉也,皆夷狄尔,是以不嫌也。楚人及呉战于长岸,有外败内之辞焉,有夷狄败中国之辞焉,然而楚也、呉也,皆夷狄尔,是以不嫌也。然则内之于外,中国之于夷狄,有间矣;中国之于中国,夷狄之于夷狄,又何间哉?楚人及呉战于长岸,言战而不言败,两夷狄之战,故无间焉。公羊、谷梁皆不得其义。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

四国同日而灾,春秋以为异,故记之。谷梁以谓「是人也,同日而为四国灾」,失之矣。公羊之説是。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许世子之事,宣二年论之详矣。然左氏之説曰:「尽心力以事君,舍药物可也。」许世子自以不尝药,被弑君之罪。以人子之事亲,安得以许止进药而父死,恐蹈其迹,遂废事亲之礼?但尝药而进之,亦何害于人子之义?是欲因咽而废食,其可乎?谷梁曰:「因其自责而责之。」夫圣人原止之情以加之罪,即其言误而责之尔,何谓因其自责而责之乎?

  冬▯许悼公

春秋之义,世子弑君,则不待讨贼而书葬。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葬蔡景公;许止弑其君买,▯许悼公,是也。而公羊以为赦止之罪。夫春秋之法,一定而不可易也,尝加之弑君,而又赦其罪,何其二三欤?公羊不知世子弑君不待讨贼而书葬,故妄为之説尔。

二十年春,王正月。夏,曹公孙防自鄸出奔宋。

春秋》书「自某出奔」者,皆叛邑也。宋华亥之南里、宋公之弟辰之萧是也。曺公孙自鄸出奔宋,鄸亦其尝据之以叛之邑,但曹小国,其行事见于经者畧故公孙防以鄸叛之迹不先见经也。于是出奔自其叛邑,故曰「自鄸」尔。谷梁曰:「自鄸者,专乎鄸也。」言其专取之而不以叛。按:若公孙防不以鄸叛,则经何为书「自鄸」乎?公羊以为贤者之后讳叛,此説尤不足取。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

卫侯以一国之广、人君之尊,不能卫其兄,而为盗杀之。书曰:「盗杀卫侯之兄絷」,所以深恶卫侯也。公、谷因经书兄而推言之,以有疾不得立。按经书兄,乃是极卫侯之亲,以见其罪尔,不言立与不立也。

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夏,晋侯使士鞅来聘。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八月乙亥,叔辄卒。冬,蔡侯朱出奔楚。左氏、公羊皆作「蔡侯朱」,惟谷梁作「东」,葢谷梁见二十三年经书曰「蔡侯东国卒于楚」,故以为出奔而竟死于楚也。不知朱,东国所逐尔,此当从左氏、公羊为定。

二十有二年春,齐侯伐莒。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大搜于昌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王室乱。

是时刘子、单子立王子猛,而尹氏欲出子朝,邾、孽并争,王室无主。天下诸侯视之,恬然无一人往救之者。圣人疾之,书曰:「王室乱

译《春秋》的笔法,对于内部事务记载详细,对于外部事务记载简略;对于中原诸国记载详细,对于外国记载简略。这是重视内部而轻视外部,尊崇中原而疏远外域的表现。楚子诱骗并杀害蔡侯般,《春秋》就记载了楚子的名字;诱骗并杀害戎蛮子,就不记载名字。蔡国是中原国家,楚子跟随并杀害蔡侯,记载楚子的名字,是为了深切责备中原国家。戎蛮子,是与楚人同类的人,用楚人杀害戎蛮,不记载名字,是不加以责备。《公羊传》说:“同类相互诱骗,君子不憎恶。”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鲁宣公十七年春天,小邾子来朝见。夏天六月甲戌初一,发生日食。秋天,郯子来朝见。八月,晋国荀吴率领军队灭掉了陆浑之戎。冬天,有大星出现在大辰星宿。楚国人同吴国人在长岸交战。

《春秋》的笔法,对于外部不忌讳与内部敌对,内部不称“战”,称“战”就意味着战败;中原国家不称“战”,称“战”就意味着战败。鲁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是与邾国交战而邾国战败,不说“战”,是不把外部当作内部的敌人。在升陉与邾国人交战,称“战”就意味着内部战败,不说“败”,是不把外部当作击败内部的力量。晋国荀吴在大卤击败狄人,是与狄人交战而狄人战败,不说“战”,是不把夷狄当作中原国家的敌人。晋国人同秦人在令狐交战,称“战”就意味着晋国战败,不说“败”,是不把夷狄的秦国当作击败中原国家晋国的力量。《春秋》关于战败的笔法,对于内部、对于中原国家就尊重它,对于夷狄就轻视它。越国在檇李击败吴国,有内部击败外部的言辞,有中原国家击败夷狄的言辞,然而越国、吴国,都是夷狄,所以不忌讳。楚国人同吴国人在长岸交战,有外部击败内部的言辞,有夷狄击败中原国家的言辞,然而楚国、吴国,都是夷狄,所以不忌讳。那么内部对于外部,中原国家对于夷狄,是有区别的;中原国家对于中原国家,夷狄对于夷狄,又有什么区别呢?楚国人同吴国人在长岸交战,称“战”而不称“败”,是两个夷狄之间的战争,所以没有区别。《公羊传》、《谷梁传》都没有得到其中的义理。

鲁宣公十八年春天,周王三月,曹伯须去世。夏天五月壬午,宋、卫、陈、郑四国发生火灾。

四国在同一天发生火灾,《春秋》认为这是异常现象,所以记载下来。《谷梁传》认为“这是人为的,同一天造成四国火灾”,这就错了。《公羊传》的说法是正确的。

鲁宣公十九年春天,宋公攻打邾国。夏天五月戊辰,许国世子止杀害了他的国君买。

许世子止的事情,在鲁宣公二年已经论述得很详细了。然而《左传》的说法是:“尽心竭力来侍奉国君,不尝药是可以的。”许世子自己因为不尝药,被加上杀害国君的罪名。以人子侍奉双亲的道理,难道因为许止进药而父亲去世,就害怕蹈袭他的覆辙,于是废弃侍奉双亲的礼节吗?只是尝药然后进献,对于人子的道义又有什么妨害呢?这是想要因为噎住而废弃进食,难道可以吗?《谷梁传》说:“因为他自责而责备他。”圣人推究许止的情状而给他定罪,就是因为他言语失误而责备他罢了,什么叫因为他自责而责备他呢?

冬天,许悼公下葬。

《春秋》的道义,世子杀害国君,就不等待讨伐贼人而记载下葬。蔡世子般杀害他的国君固,记载蔡景公下葬;许止杀害他的国君买,记载许悼公下葬,这是正确的。而《公羊传》认为是赦免许止的罪。《春秋》的法度,一旦确定就不可更改,曾经加上杀害国君的罪名,却又赦免他的罪,怎么如此反复无常呢?《公羊传》不知道世子杀害国君不等待讨伐贼人而记载下葬,所以胡乱编造这种说法罢了。

鲁宣公二十年春天,周王正月。夏天,曹国公孙防从鄸地出逃到宋国。

《春秋》记载“从某地出逃”的,都是叛乱的城邑。宋国华亥的南里、宋公弟弟辰的萧地就是这样。曹国公孙防从鄸地出逃到宋国,鄸也是他曾经占据并叛乱的城邑,只是曹国是小国,他的事迹在经文中记载简略,所以公孙防凭借鄸地叛乱的痕迹没有先在经文中出现。于是出逃是从他的叛乱城邑出发,所以说“从鄸”。《谷梁传》说:“从鄸,是专断鄸地。”意思是说他专断夺取鄸地而不算叛乱。按:如果公孙防不凭借鄸地叛乱,那么经文为什么记载“从鄸”呢?《公羊传》认为是贤者的后代忌讳叛乱,这种说法尤其不值得采纳。

秋天,强盗杀害了卫侯的哥哥絷。

卫侯凭借一国的广阔、国君的尊贵,不能保护他的哥哥,反而让哥哥被强盗杀害。经文记载:“强盗杀害了卫侯的哥哥絷”,是为了深切憎恶卫侯。《公羊传》、《谷梁传》因为经文记载“兄”而推论说,因为有疾病不能即位。按:经文记载“兄”,是为了极言卫侯与他的亲近,以显示他的罪过罢了,并没有说即位与不即位的意思。

鲁宣公二十一年春天,周王三月,安葬蔡平公。夏天,晋侯派遣士鞅来聘问。宋国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发动叛乱。秋天七月壬午初一,发生日食。八月乙亥,叔辄去世。冬天,蔡侯朱出逃到楚国。《左传》、《公羊传》都写作“蔡侯朱”,只有《谷梁传》写作“东”,大概是《谷梁传》看到鲁宣公二十三年经文记载“蔡侯东国死在楚国”,所以认为出逃后最终死在楚国。不知道朱是被东国驱逐的,这里应当以《左传》、《公羊传》为准。

鲁宣公二十二年春天,齐侯攻打莒国。宋国华亥、向宁、华定从宋国南里出逃到楚国。在昌间举行大阅兵。夏天四月乙丑,周天子去世。六月,叔鞅前往京师安葬景王。王室发生动乱。

这时刘子、单子拥立王子猛,而尹氏想要拥立子朝,邾、孽并争,王室没有君主。天下诸侯看着这种情况,安然无事,没有一个人前往救援。圣人憎恶这种情况,记载说:“王室发生动乱。”

。」以见周室之衰,而天下诸侯无人焉。左氏曰:「叔鞅言之。」若无当时叔鞅如周之事,则经将不书「王室乱」乎?公羊曰:「言不及外也。」按:王室者,天下之根本。王室乱,则天下可知也,何谓不及外乎?谷梁之説近之。

译以显示周王室的衰微,以及天下诸侯中没有贤人。《左传》说:“这是叔鞅所说的。”如果没有当时叔鞅出使周朝这件事,那么《春秋》难道就不会记载“王室发生动乱”吗?《公羊传》说:“这是说动乱没有波及到外部。”我认为:王室是天下的根本。王室发生动乱,那么天下的局势就可以推知了,为什么说没有波及外部呢?《谷梁传》的说法比较接近正确。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

春秋未逾年,诸侯未尝书名。鲁未逾年之君三,其卒书名者二,其一则已葬,但曰「子卒」焉。由此推之,则已葬者虽春秋诸侯不名,况天王哉!景王崩,已葬矣,而王猛居皇,犹书名者,此圣人之意也。葢王猛不正,不当立,刘、单二子彊欲立之,既不安其国,又出奔焉。书曰「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者,君曰猛者何?所取王哉?刘子、单子王之尔。不书为王,则无以见刘子、单子专王之罪;不书猛,则无以见猛不当立而二子王之也。不曰出奔而曰居者,二子虽无道专王,猛虽不正不当立,然而《春秋》之法尊王,言之为王,则天下皆其所有,无徃而不为君也。公、谷以为王猛有当国之嫌,故曰王尔,不知猛之得立不正,而二子王之,故曰王猛也。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

王城,葢京师也。二子以王猛实入京师,而曰王城,不与王猛不正之人为二子所负而入京师也。居于皇,则书曰皇;入于王城,则不曰京师。葢皇之地逺于京师,王猛居之不足为嫌。京师一尔,王猛得入,则是与之为王也。春秋之法,自周无出。王子瑕奔晋,不言出,王子则无出也。周公之出奔晋,则言出,去三公之位而自絶于王,则出之也。皇逺而京师近,则皇可以言居,而京师不可以言入也。王子瑕亲而周公自絶,可以言出,而子瑕以戚书奔也。春秋之轻重,唯其事之所在尔。公羊曰:「王城,西周也。」是时王猛方与子朝争立,而西入于岐周,将何为乎?又曰:「入,篡辞。」谷梁曰:「入,内弗受。」二▯不知王猛入有尹氏之难,故书入尔。

  冬十月王子猛卒

春秋》书卒而不名者,惟天王及鲁公尔。天子书崩,鲁公书薨。鲁公之未逾年而死者,书卒。已▯者亦不名焉,以为君父已葬,则尊无所诎,故不名也。天王未逾年而卒者,惟王猛尔。是时景王已葬,而王猛之卒书名,又曰王子,葢圣人之意也。天王之位,而竟不克以卒,于其再见于经,皆曰王猛,言猛之王以二子尔。于其卒也,书曰「王子猛卒」,所以正猛之不正,而夺其王称也。与文三年书「王子虎卒」何以异尔?左氏以为不成防,《春秋》何得以猛之丧礼不具,遂夺其尊称乎?公羊曰:「未逾年之君也。」未逾年君已葬,当不书名,此何得便称猛乎?皆非也。

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癸丑,叔鞅卒。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晋人围郊。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戊辰,呉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髠、沈子逞灭,获陈夏齧。

于时王室有子朝之乱,中国诸侯安然不救,而连六国之师以与呉战。不言战而言败,又不叙诸侯之师,以中国皆有罪而贱畧之也。胡沈之君死事,而经书灭,以其自取灭亡,非呉灭之,故以自灭为文,若梁亡尔。陈夏齧之见获,生得之也。左氏、公羊以灭获别君臣,非也。谷梁以言败释其灭,葢不知《春秋》于此狄中国诸侯,故言败尔,何以为释灭乎?

  天王居于狄泉尹氏立王子朝

天王者,敬王也。尹氏欲立子朝,天王不安其位,于是出奔狄泉也。狄泉言居者,以天王之尊,天下皆其所有,往则居之尔。尹子世卿而专废立,立王子朝者,非周人之意,惟尹氏立之,故曰「尹氏立王子朝」。春秋之义,立者不宜立也。卫晋得国人之心,国人立之,犹以为不宜立也。书曰「卫人立晋」,况尹氏立子朝乎?

二十有五年春,叔孙婼如宋。夏,叔诣、防晋赵鞅、宋乐大心、卫北宫喜、郑防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黄父。有鸜鹆来巢。

有者不宜有也,来者不宜来也。鸜鹆非鲁所有,自逺而来巢,《春秋》以为异,故记之尔。

九月已亥,孙于齐,次于阳州。齐侯唁公于野井。

昭公为季氏所逐,遂出奔齐。春秋内不言奔,奔变为孙,言吾君之去国,非奔也,孙其位而去尔。齐侯以公失国而来,故唁之也。春秋一切书之,用见昭公之不君,季氏之不臣,齐为伯主,

译刘子、单子让王猛居住在皇地。

按照《春秋》的体例,新君即位未满一年,诸侯不称其名。鲁国即位未满一年的国君有三位,其中去世时称名的有两位,另一位是因为已经下葬,所以只说“子卒”。由此推论,即使是已经下葬的诸侯,《春秋》尚且不称其名,何况是周天子呢!周景王去世并已下葬,而王猛居住在皇地,仍然称其名,这是圣人的用意。大概因为王猛名不正,不应当被立为君,刘子、单子强行要立他,既使国家不安定,又使他出逃。《春秋》记载“刘子、单子让王猛居住在皇地”,称他为“王猛”是什么意思呢?是把他当作王吗?这是刘子、单子把他当作王。如果不称他为王,就无法显示刘子、单子专擅立王的罪过;如果不称他的名“猛”,就无法显示王猛不应当被立而刘子、单子却把他当作王的事实。不说“出奔”而说“居”,是因为刘子、单子虽然无道专擅立王,王猛虽然名不正不应当被立,然而《春秋》的法度尊崇王权,既然称他为王,那么天下都是他的所有,无论到哪里都是君。公羊传、谷梁传认为王猛有篡夺君位的嫌疑,所以称他为王,却不知道王猛得以被立是不正的,而刘子、单子把他当作王,所以才称王猛。

秋天,刘子、单子让王猛进入王城。

王城,大概是京师。刘子、单子让王猛实际进入了京师,而称王城,是不认可王猛这个不正之人被刘子、单子背负着进入京师。居住在皇地,就称皇;进入王城,就不称京师。大概因为皇地远离京师,王猛居住在那里不足以构成嫌疑。京师只有一个,王猛得以进入,那就是承认他为王了。《春秋》的法度,对于周王室没有“出”的说法。王子瑕逃往晋国,不说“出”,因为王子没有“出”的说法。周公逃往晋国,就说“出”,因为他离开了三公之位而自我断绝与王的关系,所以称“出”。皇地远离而京师靠近,所以皇地可以说“居”,而京师不可以说“入”。王子瑕亲近而周公自我断绝,可以说“出”,而王子瑕因为亲属关系记载为“奔”。《春秋》的轻重褒贬,只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而定。公羊传说:“王城,是西周。”当时王猛正与王子朝争夺君位,而向西进入岐周,将要做什么呢?又说:“入,是篡夺的措辞。”谷梁传说:“入,是内部不接受。”他们不知道王猛进入王城有尹氏的祸难,所以记载为“入”。

冬天十月,王子猛去世。

《春秋》记载去世而不称名的,只有周天子及鲁国国君。天子去世称“崩”,鲁国国君去世称“薨”。鲁国国君即位未满一年而去世的,称“卒”。已经下葬的也不称名,认为君父已经下葬,那么尊贵就没有屈辱,所以不称名。周天子即位未满一年而去世的,只有王猛。当时周景王已经下葬,而王猛去世称名,又称“王子”,这是圣人的用意。王猛处于天子的位置,却最终没能善终,在他再次出现在经文中时,都称王猛,说明王猛的王位是刘子、单子给的。在他去世时,记载为“王子猛卒”,以此来纠正王猛的不正,并剥夺他的王称。这与文公三年记载“王子虎卒”有什么不同呢?左氏认为是不成礼,《春秋》怎么能因为王猛的丧礼不齐全,就剥夺他的尊称呢?公羊传说:“是即位未满一年的国君。”即位未满一年的国君已经下葬,应当不称名,这怎么能称王猛呢?这些都是错误的。

二十三年春,周历正月,叔孙婼出使晋国。癸丑日,叔鞅去世。晋国人拘捕了我国出使的人叔孙婼。晋国人包围了郊邑。夏六月,蔡侯东国在楚国去世。秋七月,莒子庚舆来投奔。戊辰日,吴国在鸡父打败了顿、胡、沈、蔡、陈、许的军队,胡子髠、沈子逞灭亡,俘获了陈国的夏齧。

当时王室有王子朝的动乱,中原诸侯安然不救援,却联合六国的军队与吴国作战。不说“战”而说“败”,又不列举诸侯的军队,是因为中原诸侯都有罪而轻视略写他们。胡、沈的国君死于战事,而经文记载为“灭”,是因为他们自取灭亡,不是吴国灭的,所以用自灭的文辞,就像梁国灭亡一样。陈国夏齧被俘获,是活捉了他。左氏、公羊传用“灭”和“获”来区别君臣,是错误的。谷梁传用“败”来解释“灭”,大概不知道《春秋》在这里贬低中原诸侯,所以用“败”字,怎么能说是解释“灭”呢?

周天子居住在狄泉,尹氏立王子朝。

周天子,是周敬王。尹氏想要立王子朝,周天子不安于自己的位置,于是出逃到狄泉。狄泉称“居”,是因为周天子尊贵,天下都是他的所有,到哪里就居住在那里。尹氏是世袭卿大夫而专擅废立,立王子朝的,不是周人的意愿,只有尹氏立他,所以说“尹氏立王子朝”。《春秋》的道义,被立的人是不应当被立的。卫国、晋国得到国人的心,国人立他们,尚且认为不应当立。记载为“卫人立晋”,何况尹氏立王子朝呢?

二十五年春,叔孙婼出使宋国。夏,叔诣、晋国的赵鞅、宋国的乐大心、卫国的北宫喜、郑国的罕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在黄父会盟。有鸜鹆来筑巢。

“有”是不应当有的意思,“来”是不应当来的意思。鸜鹆不是鲁国所有的,从远方来筑巢,《春秋》认为这是怪异,所以记载它。

九月己亥日,昭公在齐国,驻扎在阳州。齐侯在野井慰问昭公。

昭公被季氏驱逐,于是出逃到齐国。《春秋》对内不称“奔”,“奔”改为“孙”,说我们的国君离开国家,不是出逃,而是暂避君位离开罢了。齐侯因为昭公失去国家而来,所以慰问他。《春秋》全部如实记载,用来显示昭公不像国君,季氏不像臣子,齐国作为霸主,

不能诛季氏以纳昭公,而徒唁之于外,亦非义也。

译不能诛杀季氏以迎回昭公,却仅仅在境外对他表示慰问,这也不是合乎道义的行为。

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

曲棘,宋地。宋公之卒,不于其都,而《春秋》书其地者,以为一国之重系之,不卒于国都,皆有危也。公羊以为忧内,谷梁以为访公,葢皆因卒其国而地,故求为説尔。

  十有二月齐侯取郓

春秋》为外加兵于内者,皆言某鄙,言鄙,所以逺之也。外围邑者,亦必言伐而后言围。取田、取邑,皆书曰「人」,未有不伐而围、书爵而取者。于是齐侯取郓,无所加兵,而齐侯书爵,葢以齐侯为无罪矣。昭公见逐于季氏,而寓于齐。齐侯不义季氏之彊,而昭公之覊寓,取郓以居昭公,齐无私者,《春秋》与之,故曰「齐侯取郓」也。公、谷之説皆非。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三月,公至自齐,居于郓。

昭公在齐之日乆齐取郓以居之,于是始自齐反,居于郓。郓本鲁邑,昭公居之,与在其国中等尔,故曰「居于郓」也。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

成周,盖京师也。不曰京师而曰成周者,京,大也;师,众也。惟众惟大,故天子居之则称之。是时周已衰微,而敬王孱弱,不能髙居京师以临制天下,至于出奔而复入也。圣人以周之衰,防同于列国;敬王失地,同于诸侯,故曰「天王入于成周」,而不曰京师也。公羊以入为不嫌,不知是时内有子朝之难,而敬王入之难,故曰入尔。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尹氏之徒以天王入成周,迫之不自安,复以子朝出奔也。子朝之恶,经当诛絶,然犹不曰出者,周无出,不以子朝之恶而乱《春秋》之大义也。

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居于郓。夏,四月,呉弑其君僚。楚杀其大夫郤宛。秋,晋士鞅、宋乐祁犂、卫北宫喜、曹人、邾人、滕人防于扈。冬,十月,曹伯午卒。邾快来奔。大夫来奔,以叛不以小国例,皆书名,疾其为恶,特书之也。公羊以为以近书,若邾与近,其事多详,则侵伐防盟大夫不名,何也?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曺悼公。公如晋,次于干侯。公乆于郓,以事齐,求齐之纳已,而齐竟不能,于是又如晋,将以求助焉。至于干侯,而晋辞公,不见纳,徒次于干侯焉。不曰「复」者,公乆于干侯,以须晋命也。

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干侯,居于郓。齐侯使髙张来唁公。

齐,大国,世为盟主,又与鲁相婚姻。昭公有难,乆留于外,齐侯不能纳之,乃徒使人唁之,以虚辞相恤,而无实利救公。经再书「齐侯之唁」者,葢深恶其无益之空言也。

  冬十年郓溃

公乆于郓,郓小邑,不胜供给之▯。因公如晋,次于干侯,其民相与叛去,故曰「郓溃」也。然则昭公以一国之广,不能居而见逐于其臣;一邑之小,不能乆而见恶于民。书曰:「公孙于齐」,又曰:「郓溃」,公之徳如何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昭公之孙于齐,居于郓,次于干侯,七年于兹矣。朝庙之礼废亦乆矣。于嵗之首,未尝有曰「公在某」者,于是始书「公在干侯」。葢昭公七年于外,有齐、晋为之援,有郓为之居,虽失其国,而犹有其国之地,不全为旅人也。幸而伯主纳之,其反国易尔。至是去齐而如晋,郓溃而在干侯,非其国之土,晋侯无反公之志,季氏又通于晋,昭公自是与鲁絶而不得还矣。故于一嵗之首,必曰「公在干侯」,以见公之竟不还也。二十五年,公孙于齐,孔子知其必不还矣,于每嵗之首不书公之所在焉。孔子不遽絶之,所以有待也。至于郓溃而在干侯也,则孔子絶之,以其居非鲁地,而国已全失,又竟不还矣。左氏以为惩过,若昭公之过,尚足惩耶?谷梁曰:「中国存公。」近之矣。

冬十有二月,呉灭徐。徐子章羽奔楚。

春秋》之法国灭而其君出奔者不名,以为灭者之罪重,则奔者之责轻也。国灭而其君随之以归者书名,以为庙社见灭不能死,又苟其生随之以归,耻辱之甚,名以贱之也。楚人灭夔,以防子归,而防不名;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而徐子书名者,二例不同,非佗也。呉楚蛮荒也,防徐亦其类也

译十一年己亥日,宋公佐在曲棘去世。

曲棘,是宋国的地方。宋公去世,不在他的都城,而《春秋》记载了地点,是因为一国的重大事件与之相关,不卒于国都,都意味着有危险。《公羊传》认为是担忧内部,《谷梁传》认为是访问国君,大概都是因为国君死在国都却记载了地点,所以寻求解释罢了。

十二月,齐侯夺取了郓。

《春秋》对于外部对内部用兵的情况,都说是某地边境,说边境,是为了疏远它。包围外邑的,也必定先说讨伐而后说包围。夺取田地、夺取城邑,都记载为“人”,没有不讨伐就包围、记载爵位而夺取的。这时齐侯夺取郓,没有施加兵力,而齐侯记载了爵位,大概认为齐侯没有罪过。昭公被季氏驱逐,寄居在齐国。齐侯认为季氏强大是不义的,而昭公寄居在外,夺取郓来让昭公居住,齐国没有私心,《春秋》赞同他,所以说“齐侯取郓”。《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都不对。

二十六年,春季周王正月,安葬宋元公。三月,鲁公从齐国回来,居住在郓。

昭公在齐国的日子很久,齐国夺取郓来让他居住,这时他才从齐国返回,居住在郓。郓本来是鲁国的城邑,昭公居住在那里,与在他国内中等地位一样,所以说“居住在郓”。

冬季十月,周天王进入成周。

成周,大概是京师。不说京师而说成周,是因为京,是大;师,是众。只有众多且宏大,所以天子居住在那里就称它为京师。这时周朝已经衰微,而周敬王孱弱,不能高高居住在京师以统制天下,以至于出奔后又返回。圣人认为周朝的衰微,等同于列国;敬王失去土地,等同于诸侯,所以说“天王进入成周”,而不说京师。《公羊传》认为进入不嫌恶,不知道这时内部有子朝的祸难,而敬王进入很艰难,所以说进入罢了。

尹氏、召伯、毛伯带着王子朝逃奔楚国。

尹氏等人因为天王进入成周,逼迫他不能自安,又带着子朝出奔。子朝的罪恶,经文应当诛绝,然而还是不说是出奔,因为周朝没有出奔,不因为子朝的罪恶而扰乱《春秋》的大义。

二十七年,春季,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居住在郓。夏季,四月,吴国弑杀其君僚。楚国杀其大夫郤宛。秋季,晋国士鞅、宋国乐祁犂、卫国北宫喜、曹国人、邾国人、滕国人会盟于扈。冬季,十月,曹伯午去世。邾快前来投奔。大夫前来投奔,因为叛变而不按小国惯例,都记载名字,痛恨他们作恶,特意记载他们。《公羊传》认为是因为亲近而记载,如果邾国与鲁国亲近,其事多详细,那么侵伐会盟大夫不记载名字,为什么呢?

二十八年,春季周王三月,安葬曹悼公。鲁公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鲁公长久居住在郓,侍奉齐国,请求齐国接纳自己,而齐国最终不能,这时又前往晋国,将要寻求援助。到达干侯,而晋国推辞鲁公,不接纳,只是驻扎在干侯罢了。不说是“返回”,是因为鲁公长久在干侯,以等待晋国的命令。

二十九年春季,鲁公从干侯回来,居住在郓。齐侯派高张来慰问鲁公。

齐国,是大国,世代为盟主,又与鲁国通婚。昭公有祸难,长久流落在外,齐侯不能接纳他,只是派人慰问他,用虚辞相恤,而没有实际利益救助鲁公。经文再次记载“齐侯的慰问”,大概是深深厌恶其无益的空话。

冬季十年,郓溃败。

鲁公长久居住在郓,郓是小邑,承受不了供给的压力。因为鲁公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其民互相叛离而去,所以说“郓溃”。那么昭公以一国的广大,不能居住而被其臣驱逐;以一邑的狭小,不能长久而被民厌恶。经书记载:“公孙于齐”,又说:“郓溃”,鲁公的德行如何呢?

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公在干侯。

昭公流亡到齐国,居住在郓,驻扎在干侯,到现在七年了。朝拜宗庙的礼仪废弃也很久了。在每年的开头,不曾有说“公在某”的,这时才记载“公在干侯”。大概昭公七年在外,有齐国、晋国作为援助,有郓作为居所,虽然失去其国,但还有其国的土地,不完全成为旅人。幸好霸主接纳他,他返回国家很容易。到这时离开齐国而前往晋国,郓溃败而在干侯,不是其国的土地,晋侯没有恢复鲁公地位的志向,季氏又与晋国勾结,昭公从此与鲁国断绝而不能返回了。所以在每年的开头,必定说“公在干侯”,以显示鲁公最终不能返回。二十五年,公孙于齐,孔子知道他必定不能返回了,在每年的开头不记载鲁公的所在。孔子不立刻断绝他,是因为有所期待。到郓溃败而在干侯时,则孔子断绝他,因为他居住的不是鲁地,而国家已完全失去,又最终不能返回了。《左传》认为是惩罚过错,如果昭公的过错,还值得惩罚吗?《谷梁传》说:“中原保存鲁公。”接近正确了。

冬季十二月,吴国灭掉徐国。徐子章羽逃奔楚国。

《春秋》的法则是国家灭亡而其君出奔的不记载名字,认为灭亡者的罪责重,那么出奔者的责任轻。国家灭亡而其君随之而归的记载名字,认为宗庙社稷被灭不能死,又苟且偷生随之而归,耻辱之甚,记载名字以贬低他。楚人灭掉夔国,以防子归,而防不记载名字;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而徐子记载名字,两个例子不同,没有其他原因。吴楚是蛮荒之地,防徐也是其同类。

,其同类自相灭,何足责哉?防子当名而不名,徐子不名而名之,所以别异于中国,而变法于蛮荒也。

译那些同类互相残杀,哪里值得责备呢?防子应当有名却没有名,徐子没有名却有了名,这是为了区别于中原地区,而在蛮荒之地改变法度。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季孙意如防晋荀跞于适厯。夏四月丁巳,薛伯毅卒。晋侯使荀跞唁公于干侯。

晋为大国,又世为盟主,昭公久留于外,寓于其国,不得入,而晋侯恬然无纳公之意,乃使其大夫防其叛臣意如,而空言唁公。书曰:「晋侯使荀跞来唁公。」所以见晋侯空言无实,隂交其臣,而阳唁其君也。

  冬黒肱以滥来奔

黒肱,邾大夫也,以地来奔,而经不名者,旧史阙之,孔子因之,不加尔。公羊以为叔术之后,春秋贤叔术,故不言邾。若是,则祖父贤者,其子孙得肆为恶乎?谷梁以为别乎邾。若黒肱实受封于邾,则亦犹邾臣尔,安得不系邾乎?此当从杜预阙文为定。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取阚。

阚本鲁邑,乆没于外。公在干侯,复取得之,故曰取尔。公羊以为邾邑,经何不言邾乎?

冬,仲孙何忌、防。晋韩不信、齐髙张、宋仲几、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薛人、▯人、小邾人城成周。

成周,葢京师也。不曰京师者,所以见周室之衰,同列国也。春秋有书城邢、城▯者矣,今曰城成周,何以异也?春秋之作,以天下无王而王政不行也,故天下无王,则春秋书王以正之;王政不行,则春秋防周以见其意。自文公而下,天下无王百余年矣。孔子于周之行事,而诸侯之事周,未尝不曰京师也。纪季姜归于京师,不曰归于成周也。自宣公而下,王政竟不能行,而王室益衰。孔子于周之行事,与周事之见于经者,皆不曰京师焉。成周宣榭火,实京师也,而曰成周;王室乱,实京师也,而曰王室;王猛入于王城,亦京师也,而曰王城。推而言之,自宣公之下,周事之见于经者,未尝曰京师焉,所以见王室之竟衰,周道之不复,而与列国诸侯无间矣。虽然,于诸侯之事周也,犹曰京师。成十三年公如京师,昭二十年叔鞅如京师葬景王,葢圣人之意,以为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也。周道虽衰,下同于列国,而天下诸侯不可以不事京师也。定元年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者,为其执人于天子之侧,重其罪而诛之,故曰京师也。于是诸侯之大夫共城京师,而经曰城成周,与城邢、城▯一例而书之者,所以益甚周道之衰,而一见诸侯之罪也。仲孙何忌,鲁大夫也。昭公见逐,出居干侯,而其大夫防诸侯之臣以城成周。城成周则近义矣,然则国君之不能事于王室也,何有?书曰「仲孙何忌防焉」,所谓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矣。

  春秋经解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巻十二

  宋 孙觉 撰

  定公

  元年春王

春秋》鲁公即位之始,虽无事,必书正月,所以端本而正始也。人君即位,必于柩前,以明继体于先君,而君位有所授也。昭公见逐于季氏,竟死于干侯,逾年六月而丧始还。定公逾年即位,不得于正月朔日,而六月即位焉。元年不书正月,所以见即位之后而不能正始也。

  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

京师,天王之所在,而晋人执宋大夫于其所,其无王也甚矣。书曰:「执宋仲几于京师」,所以深罪晋人之无道也。《公羊》曰:「于京师,伯讨也。」《春秋》伯讨者称爵,称归于京师。于京师执其大夫,又不称爵,何谓伯讨乎?《谷梁》曰:「不正其执人于尊者」,是也。

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干侯。戊辰,公即位。

春秋》八公即位,七皆不日,而定独书曰者,人君即位必于正月朔日,不日者,朔日可知也。定公即位不于正月之朔,丧至后行即位之礼,必特书曰「戊辰」以别之也。《谷梁》説是。

二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

雉门、两观,皆天子之礼。自成王以天子礼乐赐周公,而鲁之羣公相承僣之,国内制度一同于天子。孔子非之,而欲着其僣于《春秋》乆矣。于是雉门、两观灾,故孔子因其灾以着其僣也。曰「及」者,灾雉门而及于两观,先后之次尔。《公羊》以为不以微及大,《谷梁》以为尊之,皆非也。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

译鲁昭公三十一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昭公在干侯。季孙意如防备晋国的荀跞,荀跞前往历地。夏天四月丁巳日,薛伯毅去世。晋侯派荀跞到干侯慰问鲁昭公。

晋国是大国,又世代担任盟主,鲁昭公长期流亡在外,寄居在晋国,不能回国,而晋侯安然没有接纳鲁昭公的意思,却派他的大夫去防备叛臣季孙意如,只用空话慰问鲁昭公。《春秋》记载:“晋侯派荀跞来慰问鲁昭公。”这是为了表明晋侯空有言辞而无实际行动,暗中与鲁国臣子勾结,表面上却慰问鲁国国君。

冬天,黒肱带着滥地来投奔鲁国。

黒肱是邾国的大夫,带着封地来投奔,而《春秋》经文不称其名,是因为旧史官遗漏了,孔子沿用了旧史,没有加以更改。《公羊传》认为黒肱是叔术的后代,《春秋》推崇叔术,所以不称邾国。如果这样,那么祖父贤德,他的子孙就可以肆意作恶吗?《谷梁传》认为这是为了区别于邾国。如果黒肱确实受封于邾国,那他也如同邾国的臣子,怎么能不系属邾国呢?这应当以杜预所说的史文缺失为定论。

鲁昭公三十二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昭公在干侯。夺取阚地。

阚地本来是鲁国的城邑,长久沦丧在外。鲁昭公在干侯时,重新夺回了它,所以说“取”。《公羊传》认为阚是邾国的城邑,经文为什么不称邾国呢?

冬天,仲孙何忌、防。晋国的韩不信、齐国的高张、宋国的仲几、卫国的世叔申、郑国的国参、曹国人、莒国人、薛国人、〇国人、小邾国人修筑成周的城墙。

成周,大概是周朝的京师。不称京师,是为了表明周王室的衰微,与诸侯国同等。《春秋》中有记载修筑邢地、〇地的城墙,现在说修筑成周的城墙,有什么不同呢?《春秋》的编纂,是因为天下没有真正的王,王政不能推行,所以天下无王,就记载王以匡正它;王政不能推行,就记载周室以表明其意。自从鲁文公以来,天下无王已有一百多年了。孔子对于周朝的事务,以及诸侯侍奉周朝的事,未曾不称京师。纪季姜归于京师,不称归于成周。自从鲁宣公以来,王政终究不能推行,而王室更加衰微。孔子对于周朝的事务,以及周朝事务在经文中出现的,都不称京师。成周宣榭火灾,实际上是京师,却称成周;王室发生动乱,实际上是京师,却称王室;王猛进入王城,也是京师,却称王城。由此推论,自从宣公以后,周朝事务在经文中出现的,未曾称京师,这是为了表明王室的彻底衰微,周道不能恢复,而与诸侯国没有区别了。虽然如此,对于诸侯侍奉周朝的事,仍然称京师。成公十三年鲁公前往京师,昭公二十年叔鞅前往京师安葬景王,大概是圣人的意思,认为君主虽然不像君主,臣子不可以不像臣子。周道虽然衰微,下等同诸侯国,而天下诸侯不可以不侍奉京师。定公元年晋人在京师逮捕宋国的仲几,是因为他在天子身边逮捕人,加重他的罪过而惩罚他,所以称京师。于是诸侯的大夫共同修筑京师的城墙,而经文说修筑成周的城墙,与修筑邢地、〇地一样记载,这是为了更加显示周道的衰微,而一并显示诸侯的罪过。仲孙何忌,是鲁国的大夫。昭公被驱逐,出居干侯,而他的大夫却防备诸侯的臣子去修筑成周的城墙。修筑成周城墙本是近义之举,然而国君不能侍奉王室,还有什么可言呢?记载说“仲孙何忌防焉”,这就是所谓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恶自现的情况。

《春秋经解》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十二

宋 孙觉 撰

鲁定公

元年春天,周历正月

《春秋》鲁国国君即位之初,即使没有大事,也必须记载正月,这是为了端正根本而确立开端。国君即位,必须在灵柩前,以表明继承先君的身体,而君位有所授予。昭公被季氏驱逐,最终死在干侯,过了年六月丧礼才开始返回。定公过了年才即位,不能在正月朔日,而在六月即位。元年不记载正月,这是为了表明即位之后而不能端正开端。

三月,晋人在京师逮捕宋国的仲几

京师,是天王所在的地方,而晋人在那里逮捕宋国的大夫,其无视王权严重了。记载说:“逮捕宋国的仲几于京师”,这是为了深罪晋人的无道。《公羊传》说:“在京师,是霸主的讨伐。”《春秋》中霸主的讨伐称爵位,称归于京师。在京师逮捕他的大夫,又不称爵位,什么叫霸主的讨伐呢?《谷梁传》说:“不认为他在尊者那里逮捕人是正确的”,这是对的。

夏天六月癸亥日,鲁昭公的灵柩从干侯回到鲁国。戊辰日,定公即位。

《春秋》八位国君即位,七位都不记载日期,而唯独定公记载日期,这是因为国君即位必须在正月朔日,不记载日期,是因为朔日可知。定公即位不在正月朔日,丧礼到达后才举行即位之礼,必须特别记载日期“戊辰”以区别它。《谷梁传》的说法是对的。

二年春天,周历正月。夏天五月壬辰日,雉门和两观发生火灾。

雉门、两观,都是天子的礼制。自从成王用天子礼乐赐给周公,而鲁国的群公相继僭越,国内制度完全同于天子。孔子反对它,而想要通过《春秋》彰显其僭越已很久了。于是雉门、两观发生火灾,所以孔子借其火灾来彰显其僭越。说“及”,是火灾烧到雉门而波及两观,是先后次序罢了。《公羊传》认为不是以小及大,《谷梁传》认为是尊崇,都不对。

冬天十月,新修筑雉门和两

观

雉门两观,鲁不得有,而因其灾也,又侈大焉,书曰「新作」,以兼讥之也。

译雉门两侧的楼观,按照礼制鲁国本不该拥有,却借着火灾重建的机会,又将其扩建得更为奢华宏大,因此《春秋》记载为“新作”,以此来同时讥讽这两项僭越行为。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呉卒。三月,公防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曺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五月,公及诸侯盟于臯鼬。杞伯成卒于防。六月,葬陈惠公。许迁于容城。秋七月,公至自防。刘卷卒。

刘卷者,刘子也。刘子,王臣而下交诸侯,于其卒也来赴鲁。《春秋》欲正其外交之罪,故特书其卒。此与尹氏、王子虎卒例正同也。谷梁之説非。

  葬刘文公

刘巻王臣,而外交于鲁,经因其告卒也,书以讥之。于是鲁又往葬焉,书曰「葬刘文公」,所以讥卷之外交,而鲁交王臣也。公羊之説非。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呉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谨按:呉入春秋,侵伐防盟,未尝称子。于是蔡侯以之及楚战,而称子者,非进呉也,所以狄蔡也。春秋之义,有褒其使而善其君者,有贬其敌而罪其人者。楚屈完来盟于师,不曰「楚子使之」,善屈完,所以善楚子也。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不称楚子而称楚人,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也。然则呉为夷狄,而蔡侯以之战,进呉称爵,所以狄蔡侯也。为中国不能明中国之义,而附夷狄之楚,至于诱杀其君,用其世子,蔡侯朱奔焉,东国卒焉,而与楚益厚,此四年又与诸侯侵之,而灭其与国之沈。夫以楚之彊,夷狄无道,而蔡必亲之。亲之乆,又遽絶之,而侵犯焉以自取祸,故有今年之围。围斯已矣,又连夷狄之呉以与楚战。战虽幸胜,然圣人以蔡近于楚,屡与楚亲而屡絶之,复舍楚而从呉,反覆无信,轻用干戈,盖夷狄之不若。于是进呉称子,以为蔡之所为,殆与呉夷狄等尔。蔡得称侯,则呉何以不得称子?进呉称子,所以外蔡于狄也。春秋诸侯连诸侯之师,不言「以」。其言「以」者三焉,不宜以而以也,言彼无意于战,而我以之战者也。呉子无意于楚,而蔡侯以之战焉,故曰「以呉子」也。公谷之説皆非。

  庚辰呉入楚

二▯皆作「入楚」,而左氏作「入郢」,此当从二传为定。公、谷以为呉不称子,复狄之也。按柏举之战称呉子,以狄蔡,非进呉也。于是称呉自其本号尔,何谓复狄之乎?

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夏,归粟于蔡。

仁义之道,先自近始,故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盖亲有所未亲,则民虽仁焉,不得谓之仁也;民有所未仁,则物虽爱焉,不得谓之爱也。夫以定公之时,三威彊而公室弱,家臣擅命而私室又衰,连兵而侵伐者无虚嵗。上之则政令出于私门,下之则国人罢于奔命。为定公之民者,少有受其冻馁者矣;为定公之士者,必有穷而不给者矣。以定公莫之恤而哀也,乃归粟于蔡。夫蔡者何足恤哉?絶楚以自取其祸,连呉而战以求胜,不量其国小力弱以鬬楚,不度其财窘粮乏以连呉,至于大困且饥而无告也,始求救于诸侯。鲁又不虞其国民之乏絶,而蔡无足与也,归之粟焉。书曰「归粟于蔡」,非所宜归而归也。春秋之义,有文可尚而实则贬之,事无足善而轻褒之者。以弟叛兄,不义之大者,而蔡季书字;弑父之贼,讨而杀之,而楚子书名。公如京师,行朝觐之礼,而成公则讥;归粟于蔡,得分灾之义,而定公有罪。此《春秋》所以为难也。三▯之説皆非。

  于越入呉

春秋诸国,惟越最为晚见。其见于经凡六:其三称越,皆在于昭公之时。五年,称越人与楚子伐呉;八年,楚放公子昭于越;三十二年,呉伐越;皆曰越也。其三称于越,二在定公之时。五年,于越入呉;十四年,于越败呉于檇李;一在哀公之时。十三年,于越入呉;皆曰于越也。然则越之见于昭公之时者曰越,见于定、哀之时者曰于越也。盖当是时,越有数种,有东越、南越、闽越、瓯越。于定公之前,国名为越,故经据其号,皆书曰越也;于定公之后,欲自别于羣越,始改号为于越,经据其已改之号,

译鲁定公四年春季,周历二月癸巳日,陈侯吴去世。三月,鲁定公在召陵与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会合,侵犯楚国。夏季四月庚辰日,蔡国公孙姓率领军队灭掉沈国,俘虏沈子嘉回国,并杀了他。五月,鲁定公与诸侯在臯鼬结盟。杞伯成在防地去世。六月,安葬陈惠公。许国迁都到容城。秋季七月,鲁定公从防地回国。刘卷去世。

刘卷就是刘子。刘子作为周王的臣子却私下与诸侯交往,在他去世时前来向鲁国报丧。《春秋》想要纠正他私下外交的罪过,所以特意记载他的去世。这与尹氏、王子虎去世的体例完全相同。《谷梁传》的说法是错误的。

安葬刘文公

刘卷是周王的臣子,却私下与鲁国交往,经文因为鲁国接受了他的死讯报告,所以记载此事以讥讽他。当时鲁国又前往参加安葬,经文记载说“安葬刘文公”,这是为了讥讽刘卷私下外交,以及鲁国与周王臣子交往。《公羊传》的说法是错误的。

冬季十一月庚午日,蔡侯率领吴子与楚人在柏举交战,楚军大败。谨按:吴国进入《春秋》记载,在侵伐、会盟时,从未称“子”。这时蔡侯率领他与楚国作战,却称“子”,这不是为了提升吴国的地位,而是为了贬低蔡侯,视其为夷狄。《春秋》的道义,有褒奖使者从而称赞其君主的,也有贬低敌人从而归罪于当事人的。楚国屈完来军中结盟,不说是“楚子派他来的”,这是称赞屈完,从而称赞楚子。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攻宋国,不称楚子而称楚人,这是将楚子视为普通人,从而将诸侯也视为普通人。那么吴国本是夷狄,蔡侯却率领他与楚国作战,提升吴国称爵位,这是为了将蔡侯视为夷狄。因为蔡侯不能阐明中原的道义,反而依附夷狄般的楚国,以至于诱杀其君主,利用其世子,蔡侯朱逃奔那里,东国最终灭亡,而与楚国的关系更加深厚,这年又与诸侯一起侵犯楚国,并灭掉了楚国的盟国沈国。凭借楚国的强大,以及夷狄的无道,蔡国却一定要亲近它。亲近久了,又突然断绝关系,反而侵犯它以自取祸患,所以有今年的围攻。围攻也就罢了,又联合夷狄吴国与楚国作战。作战虽然侥幸获胜,但圣人认为蔡国靠近楚国,屡次与楚国亲近又屡次断绝关系,又舍弃楚国而跟随吴国,反复无常没有信用,轻易使用武力,还不如夷狄。于是提升吴国称“子”,认为蔡国的所作所为,几乎与吴国这样的夷狄等同。蔡国能称侯,那么吴国为什么不能称子?提升吴国称“子”,是为了将蔡国排除在中原之外,视同夷狄。《春秋》记载诸侯联合诸侯的军队,不说“以”。说“以”的只有三次,是不应该用“以”却用了“以”,表示对方无意于作战,而我方却拉着对方作战。吴子无意于楚国,而蔡侯却拉着他作战,所以说“以吴子”。《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庚辰日吴国进入楚国

《左传》和《公羊传》都写作“入楚”,而《左传》作“入郢”,这里应当以两传为准。《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吴国不称“子”,是再次将吴国视为夷狄。按柏举之战称吴子,是为了贬低蔡侯,并非提升吴国。这时称吴国是用其本来的称号,为什么说再次将吴国视为夷狄呢?

鲁定公五年春季,周历三月辛亥初一,发生日食。夏季,鲁国把粮食送给蔡国。

仁义之道,先从亲近的人开始,所以孟子说:“亲爱亲人而仁爱百姓,仁爱百姓而爱惜万物。”大概亲人没有亲爱,那么百姓即使仁爱,也不能称为仁爱;百姓没有仁爱,那么万物即使爱惜,也不能称为爱惜。在定公时期,三家权臣强大而公室衰弱,家臣专权而私室又衰微,连年征战侵伐没有虚度的一年。上面政令出自私门,下面国人疲于奔命。作为定公的百姓,很少有不遭受冻饿的;作为定公的士人,必定有穷困而不给养的。定公不体恤而哀怜他们,却把粮食送给蔡国。蔡国有什么值得体恤的呢?断绝与楚国的关系自取祸患,联合吴国作战以求胜利,不衡量自己国家弱小力量薄弱去与楚国争斗,不估计自己财力窘迫粮食缺乏去联合吴国,以至于大大困顿且饥饿而无告,才开始向诸侯求救。鲁国又不考虑自己国民的匮乏断绝,而蔡国不值得给予,却把粮食送给他。经文记载说“归粟于蔡”,是不应该送却送了。《春秋》的道义,有文辞可崇尚而实质却贬低的,有事无足善而轻易褒奖的。以弟弟背叛哥哥,是不义的大罪,而蔡季却记载字;弑父的贼人,讨伐并杀死他,而楚子却记载名。公前往京师,行朝觐之礼,而成公却被讥讽;归粟于蔡,符合分担灾难的道义,而定公却有罪。这就是《春秋》之所以难解的原因。三家传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于越进入吴国

《春秋》各国中,只有越国最晚出现。它在经文中出现共六次:其中三次称越,都在昭公时期。五年,称越人与楚子伐吴;八年,楚国放逐公子昭到越;三十二年,吴国伐越;都叫越。其中三次称于越,两次在定公时期。五年,于越入吴;十四年,于越败吴于檇李;一次在哀公时期。十三年,于越入吴;都叫于越。那么越国在昭公时期出现的叫越,在定公、哀公时期出现的叫于越。大概当时,越国有几种,有东越、南越、闽越、瓯越。在定公之前,国名为越,所以经文依据其称号,都记载为越;在定公之后,想要区别于群越,开始改号为于越,经文依据其已改的称号,

故书曰于越也。此犹楚初见经称荆,其后称楚,始改号也。不然,何以见经者六,而定公之前三皆称越,定公之后三称于越乎?公羊及诸説皆非。

译所以《尚书》说“于越”。这就像楚国刚出现时,经文中称为“荆”,后来称为“楚”,是开始改变称号的缘故。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在经文中出现六次,而定公之前的三次都称“越”,定公之后的三次称“于越”呢?《公羊传》以及其他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防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二月,公侵郑。公至自侵郑。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犂。冬,城中城。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郓。

仲孙何忌,经不言何者,旧史阙之,孔子不妄加之,以传信也。公羊以为讥二名,《春秋》二名者多矣,何独何忌乎?《春秋》大法所系,二名细碎者亦足讥耶?

七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齐侯、郑伯盟于咸。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

以者,不宜以也。齐人将讨卫,则声其可伐之罪以伐之尔,何乃执其行人而侵人之国乎?经书之,与楚执宋公以伐宋等也。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公至自侵齐。二月,公侵齐。三月,公至自侵齐。曺伯露卒。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公防晋师于瓦。公至自瓦。秋七月戊辰,陈侵栁卒。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葬曺靖公。九月,葬陈懐公。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冬,防侯、郑伯盟于曲濮。从祀先公。鲁自文公二年跻僖,逆祀,而昭穆遂乱,讫于今不正。于是禘于太庙而正昭穆,序闵、僖。《春秋》以其变礼,故特书之曰「従祀先公」,言自是而昭穆有别也。夫审别昭穆而序次先公,禘于太庙之礼也。盖《春秋》书禘、书大事者,而従祀先公不书禘,祭得礼,常事不书也。惟従祀为礼之变,故记之尔。左氏以为「禘于僖公」,若禘礼独行于僖公,则何由得闵在僖上而云従祀乎?盖合食而行大禘之礼,故言従祀尔。在氏之説非。

  盗窃寳玉大弓

寳玉大弓,鲁之分器,而世寳之者,于是为盗窃之,则是鲁公不钦,而执政非人也。三▯皆言阳虎窃之,而经不书者,盖阳虎家臣微贱,法不当书。又寳玉大弓,国之重器,至为盗所窃,则罪重。《春秋》书曰「盗窃」,盖深罪鲁公及执政者尔。

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得寳玉、天弓。得者,对失之辞也。寳玉、大弓,去年为盗窃去,则是鲁失之也,于是复得之,故曰得尔。不书所以得之,以得为重也。左氏曰:「凡获噐用曰得。」郜之大鼎亦器也,何以不言得?谷梁曰:「不目,羞也。」寳玉、大弓,本我分器,尝失之而复得之,何用目之哉?谓之羞,非也。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

鲁自八年西鄙之役不与齐平,至是齐鲁始平。不书所以平之者,二国皆欲之也。

  夏公防齐侯于夹谷

夹谷之防孔子相之,齐侯诎而归归鲁郓、讙、龟隂之田,盖鲁公之防能使大国为之诎,畏义而反其侵地,未有盛于夹谷之防者。然孔子书之,与异时防盟等尔,无异文焉。盖孔子之意,以为治国有道,而交邻有义,苟治道之不至,而奔走盟防以徼幸于言语之间,亦不足尚也。故夹谷之防为鲁至荣之举,而《春秋》以例书之,犹有讥焉。孔子之道如何也?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

春秋》防者,外为志;及者,内为志。防及之外,又有书暨,暨不得已也。暨齐平,不得已而暨之平也。宋公之弟辰,亦不得已而暨佗彄奔也。《春秋》诸侯之兄弟不书,言兄则罪其弟,言弟则罪其兄。盗杀卫侯之兄絷,罪卫侯为人君而兄见杀也。陈侯之弟出奔楚,罪陈侯为人兄而奔其弟也。叚不弟,则不书弟。凡言兄弟,皆有意也。宋为人君,有一国之广,不能悌其弟,使之従二叛臣以奔于外,辰固有不得已者,然宋公之兄道如何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夏,葬薛襄公。叔孙州仇帅师堕郈。

堕毁也。是时三威之邑皆为城以自固,故其家臣因之以叛。十三年,叔弓围费。去夏,郈凡再围。于是一堕毁之,而经书之者,所以见三威之盛,至于城私邑以自封植。堕郈、堕费、围成,而三威之彊亦少杀也。《谷梁》以堕为取,殊不合经意。

  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

天子有天下,诸侯有一国。天下有逆命不服者,则天子命诸侯伐之;一国之邑有背叛不从,则诸侯命其臣伐之。故天子无伐其诸侯,诸侯无讨于其邑。春秋之时,天下无王,而诸侯逆命者众,故有王而伐

译鲁昭公六年春季,周历正月癸亥日,郑国的防速率领军队灭亡了许国,将许国国君许男斯俘虏带回。二月,鲁昭公入侵郑国。鲁昭公从入侵郑国的军事行动中回国。夏季,季孙斯、仲孙何忌前往晋国。秋季,晋国人拘捕了宋国的使者乐祁犂。冬季,修筑中城的城墙。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郓地。

关于仲孙何忌,《春秋》经文中不记载“何”字,是因为旧史官遗漏了,孔子没有随意添加,以传承信史。《公羊传》认为这是讥讽双名,但《春秋》中双名的人很多,为何唯独讥讽何忌呢?《春秋》的大法所关联的,难道双名这种细碎的小事也值得讥讽吗?

鲁昭公七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四月。秋季,齐侯、郑伯在咸地结盟。齐国人拘捕了卫国的使者北宫结,借此入侵卫国。

“以”字,表示不应当这样做。齐国人如果要讨伐卫国,就应当声讨卫国可伐的罪行再去讨伐,为何要拘捕他们的使者然后入侵别人的国家呢?《春秋》记载此事,与楚国拘捕宋公以讨伐宋国是一样的性质。

鲁昭公八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昭公入侵齐国。鲁昭公从入侵齐国的军事行动中回国。二月,鲁昭公再次入侵齐国。三月,鲁昭公从入侵齐国的军事行动中回国。曹伯露去世。夏季,齐国的国夏率领军队攻打鲁国的西部边境。鲁昭公在瓦地防备晋国的军队。鲁昭公从瓦地回国。秋季七月戊辰日,陈国的侵栁去世。晋国的士鞅率领军队入侵郑国,随即入侵卫国。安葬曹靖公。九月,安葬陈怀公。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入侵卫国。冬季,防侯、郑伯在曲濮结盟。从祀先公。鲁国自从文公二年将僖公的牌位升在闵公之上,违背了祭祀次序,从此昭穆次序混乱,直到今天都没有纠正。于是这次在太庙举行禘祭并纠正了昭穆次序,排定了闵公、僖公的顺序。《春秋》因为这是改变了礼制,所以特别记载为“从祀先公”,意思是从此昭穆次序有了区别。仔细辨别昭穆次序并排列先公的顺序,是在太庙举行禘祭的礼仪。大概《春秋》记载禘祭、记载大事,而“从祀先公”不记载“禘”字,是因为祭祀符合礼制,常规事情不记载。只有“从祀”是礼制的变通,所以记载它罢了。左氏认为这是“在僖公庙举行禘祭”,如果禘礼只单独在僖公庙举行,那么凭什么说闵公在僖公之上而称为“从祀”呢?大概是因为合祭先公而举行大禘之礼,所以称为“从祀”。左氏的说法不对。

盗窃宝玉大弓

宝玉和大弓,是鲁国的分封器物,世代珍视,这时被盗贼偷走了,这说明鲁公不敬重,执政者也不是合适的人选。三家都说是阳虎偷走的,但经文不记载,大概是因为阳虎是家臣,地位低微,按法度不应当记载。又因为宝玉和大弓是国家的重器,竟然被盗贼偷走,罪责重大。《春秋》记载为“盗窃”,大概是深深谴责鲁公及执政者。

鲁昭公九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四月戊申日,郑伯虿去世。获得宝玉、大弓。“得”字,是相对于“失”而言的。宝玉、大弓,去年被盗贼偷走,那就是鲁国失去了它们,这时又找回来了,所以称为“得”。不记载找回的原因,是因为“得”这件事本身重要。左氏说:“凡是获得器物称为‘得’。”郜国的大鼎也是器物,为何不说“得”?谷梁说:“不直接点名,是因为羞耻。”宝玉、大弓,本来是我鲁国的分封器物,曾经失去又找回,何必要点名呢?说这是羞耻,是不对的。

鲁昭公十年春季,周历三月,与齐国讲和

鲁国自从八年西部边境的战事以来,没有与齐国讲和,到这时齐鲁两国才开始讲和。不记载讲和的原因,是因为两国都想要讲和。

夏季,鲁昭公在夹谷与齐侯会盟

夹谷的会盟,孔子作为相礼,齐侯理屈而归还了鲁国的郓、讙、龟隂三地,大概鲁公的这次会盟能让大国理屈,畏惧道义而归还侵占的土地,没有比夹谷会盟更盛大的了。然而孔子记载此事,与其他的会盟一样,没有特别的文字。大概孔子的意思是,治国有道,交往邻国有义,如果治道没有达到,而奔走于盟会之间,在言语之间侥幸求取利益,也是不值得推崇的。所以夹谷会盟虽然是鲁国最荣耀的举动,但《春秋》按照惯例记载,仍然含有讥讽之意。孔子的道义是怎样的呢?

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出逃到陈国。

《春秋》中“防”字,是对外国人的记载;“及”字,是对国内人的记载。除了“防”和“及”,还有记载“暨”的,“暨”表示不得已。与齐国讲和,是不得已而与之讲和。宋公的弟弟辰,也是不得已而跟随佗、彄出逃。《春秋》中诸侯的兄弟不记载,说“兄”就谴责弟弟,说“弟”就谴责哥哥。盗贼杀死了卫侯的哥哥絷,是谴责卫侯作为国君却让哥哥被杀。陈侯的弟弟出逃到楚国,是谴责陈侯作为哥哥却让弟弟出逃。如果不讲悌道,就不称“弟”。凡是提到兄弟,都有深意。宋公作为国君,拥有一国之广,不能友爱他的弟弟,致使弟弟跟随两个叛臣出逃到国外,辰固然有不得已之处,但宋公作为哥哥的道义如何呢?

鲁昭公十二年春季,薛伯定去世。夏季,安葬薛襄公。叔孙州仇率领军队毁坏郈邑。

“堕”是毁坏的意思。这时三桓的城邑都筑城以自固,所以他们的家臣借此叛乱。十三年,叔弓包围费邑。去年,郈邑被包围了两次。于是毁坏郈邑,而经文记载此事,是为了显示三桓势力强盛,以至于筑私邑以自保。毁坏郈邑、毁坏费邑、包围成邑,三桓的强盛势力也稍微削弱了一些。《谷梁传》认为“堕”是夺取,完全不符合经文的本意。

十二月,鲁昭公包围成邑,鲁昭公从包围成邑的军事行动中回国

天子拥有天下,诸侯拥有一国。天下有违抗命令不服从的,天子就命令诸侯讨伐他们;一国的城邑有背叛不服从的,诸侯就命令他的臣下讨伐他们。所以天子不讨伐他的诸侯,诸侯不讨伐他的城邑。春秋时期,天下无王,而诸侯违抗命令的很多,所以有天子讨伐

郑者;陪臣擅命,而权在私家,诸侯不得为政,故有公而围成者。成,鲁邑,而鲁围之。《书》曰:「公围成」,以见诸侯之失道也。

译郑国是陪臣专断命令,而权力掌握在私门手中,诸侯无法行使政令,所以出现了国君围攻城邑的情况。成,是鲁国的城邑,而鲁国却包围了它。《春秋》记载说:“公围成”,以此来显示诸侯背离了正道。

十有三年春,齐侯、防侯次于垂葭。夏,筑蛇渊囿。大搜于比蒲。卫公孟彄帅师伐曺。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晋赵鞅归于晋。

赵鞅尝以晋阳为叛,而三▯推其事,以为逐君侧之恶人,虽书其叛,而又书归以善之也。赵鞅为人臣,不知进退之义,君侧有恶人,而已志不申,则去之可也。既入其邑,以其兵逐君侧之人,则叛尔。人君之侧,岂人臣用兵之所哉!心虽不叛,而其迹也甚恶,将焉自明乎?故经据其迹而书之曰叛也。赵鞅虽已叛者,然其君明其心,复其位,而使之归。春秋以其人主信之,其归无难,故曰归也,非原其已叛之恶也。赵鞅据邑以叛,虽其心在于安社稷、善人主,而其事不可以训,故孔子不原其心而书之曰叛,所以絶万世奸臣假借之祸也。然而伯夷无救于纣,而孔子称之,以劝事君之义;赵鞅有功于晋,而春秋罪之,以明进退之节。三▯皆失其义。

  十有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

姒氏,定公之妾,哀公之母。礼,妾母不称夫人,不书卒、▯而春秋之时,稍稍僣之,故妾母称夫人,书卒、▯同于小君。孔子皆书之,以惩其僣是时哀公即位未逾年,而其母未敢称夫人之号,故卒不称夫人而书氏,▯不称▯也。左氏之説非。

  冬城漆

漆非鲁邑,邾庶其以之来奔者,鲁受之于叛人,而又劳民以城之,所谓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也。

  春秋经解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十三

  宋 孙觉 撰

  哀公

元年春,鼷防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鲁郊,非礼也。非礼之中,有可见之者,不可不着矣。春秋书郊牛伤者四,皆正月。春秋之正月,夏时之十一月也。牛在涤三月,然后郊。鲁郊,夏之二月。三王之郊,一用夏正,而鲁郊夏之二月,鲁诸侯不敢并天子之郊时而郊,二月也。卜郊者四,皆四月。春秋之四月,夏时二月也。夏之二月,鲁之郊时也。及郊之月而复卜焉。月三旬,旬一辛,日三旬之辛,卜皆不▯则不郊,且不复卜也。用郊者一,九月也。用者,不宜用也。求▯之道,不过于三,三旬之辛也。过于三,则不卜矣。而僖之卜至于四,成之卜至于五,渎也。郊有常月矣,必先卜而后行事者,以人事天,人道之修而钦诚之至,则卜而吉;人道不修,钦诚不至,则卜不吉。故卜至于三而不吉,则不郊,所以钦天变、饬人事,况牛伤其口而防食其角哉!春秋常事不书,四月之郊,得时合礼,而又书之,尝以灾变而改卜之矣。不书辛巳之郊,则若因灾而不郊也。鲁之郊则非礼,而春秋着之,葢王者之郊可以类举,而后世得以观郊于春秋也。谷梁之説曰:「鲁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谷梁见春秋牛伤者必于正月,而卜郊者必于四月,故曰郊有三月之时,不知自正月养牛,而四月卜郊尔。又曰:「卜免牲,三卜郊而不従,则已矣。郊大事不举,则牲细事,何足卜哉?」郊卜不从矣,又卜免牲,无乃渎乎?又曰:「自十二月卜以至于正月。」不知卜一月三旬之辛而已矣。十二月、正月、二月皆可卜焉,则是郊无定月,而王者之郊不止于夏正,而鲁郊不止于二月。谷梁之説失之。

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滕子来朝。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瞆于戚。

蒯瞆之事,三▯及诸儒论之多矣。左氏之意,则以聩之入复称世子,葢灵公未尝有命废之,事迹可考也。公羊▯则曰:「不以家事辞王事。」以为輙受灵公之命,是王事;輙纳其父,是家事也。王事重,家事轻,故可以不辞也。谷梁则曰:「其弗受,以遵王父也。」是犹子可拒父尔。江熈则曰:「其称世子,明正也。明正则拒之者非也。」葢曰輙不可以拒蒯聩也。孙先生曰:「蒯聩有罪,灵公逐而废之可也;逐蒯聩而立輙,则不可。」葢亦曰罪在灵公不废蒯聩而立輙也。考之圣人,诸

译鲁昭公十三年春天,齐侯、防侯驻扎在垂葭。夏天,修筑蛇渊囿。在比蒲举行大规模狩猎。卫国公孟彄率领军队讨伐曹国。秋天,晋国赵鞅进入晋阳据守以叛乱。冬天,晋国荀寅、士吉射进入朝歌据守以叛乱。晋国赵鞅回到晋国。

赵鞅曾经凭借晋阳发动叛乱,而三传推究这件事,认为是驱逐君主身边的恶人,虽然史书记载他叛乱,却又记载他回归以褒奖他。赵鞅作为臣子,不懂进退的大义,君主身边有恶人,而自己的志向不能伸张,那么离开君主是可以的。既然已经进入自己的封邑,凭借兵力驱逐君主身边的人,那就是叛乱。君主的近侧,难道是臣子动用兵力的地方吗!内心虽然没有叛意,但行为迹象非常恶劣,将怎样自我辩白呢?所以《春秋》依据其行为迹象记载为叛乱。赵鞅虽然已经叛乱,但他的君主明白他的本心,恢复他的职位,让他回归。《春秋》因为君主信任他,他的回归没有困难,所以记载为“归”,并不是宽恕他已叛乱的罪恶。赵鞅占据封邑叛乱,虽然他的本心在于安定国家、善待君主,但他的行为不足以作为典范,所以孔子不宽恕他的本心而记载为叛乱,用来杜绝万世奸臣借口的祸患。然而伯夷不能挽救商纣王,而孔子称赞他,用来劝勉侍奉君主的大义;赵鞅对晋国有功劳,而《春秋》谴责他,用来阐明进退的节操。三传都失去了大义。

鲁哀公十五年秋天七月壬申日,姒氏去世。

姒氏,是鲁定公的妾室,鲁哀公的母亲。按照礼制,妾母不称为夫人,不记载“卒”,而《春秋》时代,渐渐僭越礼制,所以妾母称为夫人,记载“卒”,等同于小君。孔子都如实记载,用来惩戒这种僭越。这时哀公即位未满一年,而他的母亲不敢称夫人的称号,所以去世不称夫人而称氏,不称“夫人”也不称“卒”。《左传》的说法不对。

冬天,修筑漆邑城墙。

漆邑不是鲁国的城邑,是邾国的庶其带着它来投奔鲁国的,鲁国从叛人那里接受它,又劳民伤财修筑城墙,这就是所谓不需要贬斥断绝,罪恶就显而易见了。

《春秋经解》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十三

宋 孙觉 撰

哀公

元年春天,老鼠咬食了郊祭用的牛,改卜另一头牛。夏天四月辛巳日,举行郊祭。

鲁国举行郊祭,不符合礼制。不符合礼制之中,有可以看见的,不能不彰显出来。《春秋》记载郊祭用牛受伤的有四次,都在正月。《春秋》的正月,是夏历的十一月。牛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然后才举行郊祭。鲁国的郊祭,在夏历二月。三代天子的郊祭,都使用夏历正月,而鲁国在夏历二月郊祭,是因为鲁国作为诸侯不敢与天子郊祭的时间相同,所以在二月。卜问郊祭的有四次,都在四月。《春秋》的四月,是夏历二月。夏历二月,是鲁国郊祭的时候。到了郊祭的月份又再次卜问。一个月有三十天,每旬有一个辛日,三十天的辛日,卜问都不吉就不郊祭,而且不再卜问。使用郊祭用牛的有一次,在九月。使用,是不应该使用。求吉利的道理,不超过三次,即三十天的辛日。超过三次,就不卜问了。而僖公时卜问达到四次,成公时卜问达到五次,这是亵渎。郊祭有固定的月份,必须先卜问然后行事,是因为以人事奉上天,人道修养完善而恭敬诚意达到极致,那么卜问就吉利;人道不修养,恭敬诚意不到家,那么卜问就不吉利。所以卜问达到三次而不吉利,就不郊祭,以此来敬畏天象变化、整顿人事,何况牛受伤在口而老鼠咬食其角呢!《春秋》平常的事不记载,四月的郊祭,符合时节和礼制,而又记载它,是因为曾经因为灾变而改卜了。不记载辛巳日的郊祭,就好像因为灾变而不郊祭了。鲁国的郊祭不符合礼制,而《春秋》彰显它,大概是因为天子的郊祭可以类推,而后世得以通过《春秋》观察郊祭。《谷梁传》的说法说:“鲁国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祭的时候。”《谷梁传》看见《春秋》记载牛受伤的一定在正月,而卜问郊祭的一定在四月,所以说郊祭有三个月的时候,不知道是从正月养牛,而四月卜问郊祭罢了。又说:“卜问免除牺牲,三次卜问郊祭而不顺从,就罢了。郊祭是大事不举行,那么牺牲是小事,哪里值得卜问呢?”郊祭卜问不顺从了,又卜问免除牺牲,岂不是亵渎吗?又说:“从十二月卜问以至于正月。”不知道卜问一个月三十天的辛日罢了。十二月、正月、二月都可以卜问,那么就是郊祭没有固定的月份,而天子的郊祭不止于夏历正月,而鲁国的郊祭不止于二月。《谷梁传》的说法错了。

二年春天,周历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漷东田和沂西田。癸巳日,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与邾子在句绎结盟。夏天四月丙子日,卫侯元去世。滕子来朝见。晋国赵鞅率领军队护送卫世子蒯瞆进入戚地。

蒯瞆的事情,三传以及各位儒者论述很多了。《左传》的意思,认为蒯瞆进入卫国后仍称世子,大概是因为卫灵公没有命令废黜他,事迹可以考证。《公羊传》则说:“不以家事推辞王事。”认为辄接受灵公的命令,是王事;辄接纳他的父亲,是家事。王事重,家事轻,所以可以不推辞。《谷梁传》则说:“他不接受,是为了遵从祖父。”这就像是儿子可以拒绝父亲一样。江熙则说:“他称世子,表明正统。表明正统,那么拒绝他的人就是错的。”大概说辄不可以拒绝蒯瞆。孙先生说:“蒯瞆有罪,灵公驱逐并废黜他可以;驱逐蒯瞆而立辄,就不可以。”大概也是说罪在灵公不废黜蒯瞆而立辄。考察圣人的意思,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