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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孙氏春秋经解六

春秋经觧卷五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74–77 段

其意。鲁方有难,国人迎而归之,春秋善其反也,特变文而书之,曰:「季子来归。」字而不名,春秋深善之也。不书至,未尝见执也;不书所自,鲁人迎之也。陆氏曰:「圣人善其归,不讥其去,以明变而得中,进退不违道也。」

译这其中的深意在于:鲁国正面临危难,国人迎接他回国,《春秋》赞许他返回,特意改变笔法记载为:“季子来归。”只称字而不称名,这是《春秋》对他极为赞许的表现。不记载“至”,是因为他未曾被拘捕;不记载他从哪里来,是因为是鲁国人迎接他回去的。陆氏说:“圣人赞许他归来,不讥讽他离去,以此阐明他能够随势变化而合乎中道,进退都不违背正道。”

冬齐仲孙来

仲孙,齐之大夫。于时鲁方有难,齐侯使来窥之。不书使,仲孙得専使之宜,因受命来,鲁遂宁鲁难,春秋嘉之,特书其字,曰:「齐仲孙来。」齐威有窥鲁之心,而仲孙止之。不言使,不受君命也。鲁之危亡,在于旦夕,而仲孙存之。不书其名,鲁人德之也。春秋之法,大夫外交则书之曰来,隠元年祭伯来是也。仲孙受命齐侯,实将窥鲁而取之,仲孙不受君命,反为辞以存鲁,人臣外交也。春秋恶其无别,特书其字以旌之。陆氏曰:「存邻国之羙者,莫过于仲孙、高子。」此説是也。公谷皆曰:「仲孙者,公子庆父也。系之齐,外之也。」按春秋之作,所以惩乱,实鲁庆父而书齐仲孙,不惟义不明,亦何以止乱乎?皆非也。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赵子曰:「徙而臣之曰迁。」阳,国也。齐彊,迁之为已附庸之国也。齐称人,贬之也。诸侯虽有国之大小、爵之尊卑,然皆受地于天子而为已同列,恃其彊大而迁为附庸,盖其罪不可胜诛矣。不书曰防,宗祀复存也。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禘》之説见于《诗》,见于《春秋》,见于《论语》、《中庸》。孔子之意则同,而传记诸儒之説纷纭不合,不可齐一,要当折衷于孔子尔。《春秋》之言禘曰:「吉禘于荘公。」又曰:「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荘公之卒在前年之八月至闵二年之五月,犹未三年也。书「吉禘」,未可以吉禘而言也。斥言荘公,不于太庙,不配于祖也。哀姜之薨在僖之元年,至于八年始禘而致之,因夫人而禘,禘又致夫人也。《春秋》书禘者二,皆失礼非常,讥之则书之尔。《春秋》之法,祭祀失礼者,斥言祭名,因下事而书;但书曰「事」,禘、尝、烝、绎失礼书之。大事、有事于祭,无讥,但因下事尔。「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大事者,禘也;「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有事于武宫,叔弓卒」,有事者,烝、尝也。禘大于烝、尝,故加大以别之;烝、尝常事,故但曰「有」尔。大事无讥,而跻僖公失礼,不得书「禘」也;有事无讥,而仲遂、叔弓之卒非常,不得书「烝」、「尝」也。盖禘者,天子、诸侯审禘昭穆之祭名也。羣公之宫,合食大祖,已祧之主,升享于庙。自天子、诸侯三年之防,则宗庙之祭皆废不举,至于防毕,则迁亲尽者之祧,致新死者之主,审别昭穆,大祭于太庙,于是而行禘礼焉。闵公之防未除,而荘公之主入于庙,乃遽也。夫人不当致,太庙未当禘,用者不宜用也,故亦讥之而书「禘」、书「致」也。《诗·周颂·雍》之序曰:「雍,禘太祖也。」《长发》之序曰:「长发,大禘也。」雝之诗曰:「宣哲维人,文武维后。」又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然则雝诗之所及,止于文武尔,非大禘也。《语》曰:「三家者以雍彻。」若雍为大禘,不应三家止用于彻祭,而孔子讥之,亦但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盖三家之僣,但僣彻祭之歌,不僭禘乐也。若实僣禘乐,孔子罪之,当更着明,不得但以天子、辟公为説也。《长发》之诗曰:「濬哲维商,长发其祥。」盖啇者,契之始封也。又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契之孙。也,又曰:「帝命不违,至于汤齐。」然则商之禘祭,自契而下也?曰:「相土者,自契而下也,贤君,故特举之尔。」由此观之,啇之禘,禘契而下至于汤,汤以来皆当庙而祧之者,故不序也。论语之言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中庸之言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盖孔子之言鲁禘,则讥既灌以往;其论治国,则先郊社而后禘尝。则禘尝之礼逹于诸侯,郊社之礼大于禘尝,亦以明矣。今▯以诸经考之,则天子之禘不及于祖之自出,而诸侯之国类皆得也。大▯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又祭法曰:「殷人禘喾而郊冥。」不知礼记诸篇何从而知不王不禘、禘大于郊也?春秋之法,祭祀非常、失礼者

译冬天,齐国的仲孙来到鲁国。

仲孙,是齐国的大夫。当时鲁国正遭遇危难,齐侯派他来窥探鲁国。经文不写“使”,是因为仲孙掌握了专使的适宜,接受命令而来,鲁国因此得以平定危难,《春秋》嘉奖他,特意书写他的字,说:“齐仲孙来。”齐国怀有窥探鲁国的心思,而仲孙制止了它。不写“使”,是因为他不接受君主的命令。鲁国的危亡迫在眉睫,而仲孙保全了它。不书写他的名,是因为鲁国人感激他的恩德。《春秋》的法度,大夫进行外交活动就书写“来”,隐元年祭伯来就是如此。仲孙接受齐侯的命令,本打算窥探鲁国并夺取它,仲孙不接受君主的命令,反而用言辞保全鲁国,这是人臣的外交行为。《春秋》厌恶他名分不分,特意书写他的字来表彰他。陆氏说:“保全邻国的美德,没有超过仲孙和高子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仲孙,就是公子庆父。把他系于齐国,是把他当作外人看待。”考察《春秋》的创作,是为了惩戒动乱,实际上鲁国的庆父却书写为齐国的仲孙,不仅道义不明,又怎么能制止动乱呢?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

二年春天,周历正月,齐国人迁移了阳国。

赵子说:“迁移并使其臣服称为迁。”阳,是一个国家。齐国强大,迁移阳国使其成为自己的附庸国。齐国称“人”,是贬低它。诸侯虽然有国家的大小、爵位的尊卑,但都接受天子分封的土地而成为同列,依仗强大而迁移他国使其成为附庸,这罪过不可胜数。不书写“防”(丧礼),是因为宗庙祭祀得以恢复。

夏天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

关于禘祭的说法见于《诗经》,见于《春秋》,见于《论语》、《中庸》。孔子的意思相同,但传记和诸儒的说法纷纭不一,无法统一,应当以孔子的说法为准。《春秋》中关于禘祭的话说:“吉禘于庄公。”又说:“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庄公去世在前一年的八月,到闵公二年的五月,还没有满三年。书写“吉禘”,不可以说是吉利的禘祭。直言庄公,不在太庙,不配享祖先。哀姜去世在僖公元年,到了八年才禘祭并致送她,因为夫人而禘祭,禘祭又致送夫人。《春秋》书写禘祭的有两处,都是失礼且非常规的,讥讽它就书写它。《春秋》的法度,祭祀失礼的,直言祭名,接着写下事情;只书写“事”,禘、尝、烝、绎失礼就书写它。大事、有事于祭,没有讥讽,只是接着写下事情罢了。“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大事,就是禘祭;“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有事于武宫,叔弓卒”,有事,就是烝、尝。禘大于烝、尝,所以加“大”来区别;烝、尝是常事,所以只说“有”。大事没有讥讽,但跻僖公失礼,不能书写“禘”;有事没有讥讽,但仲遂、叔弓的去世非常规,不能书写“烝”、“尝”。大概禘祭,是天子、诸侯审定昭穆次序的祭名。群公的宫庙,合食于太祖,已经迁祧的祖先,升享于庙。从天子、诸侯三年的丧期结束,宗庙的祭祀都废止不举行,直到丧期结束,就迁移亲尽者的祧庙,致送新死者的神主,审定区别昭穆,在太庙举行大祭,于是举行禘礼。闵公的丧期未除,而庄公的神主进入庙堂,这是急促的。夫人不应当致送,太庙不应当禘祭,用字不应当使用,所以也讥讽它而书写“禘”、书写“致”。《诗经·周颂·雍》的序说:“雍,是禘祭太祖。”《长发》的序说:“长发,是大禘。”《雍》诗说:“宣哲维人,文武维后。”又说:“既右烈考,亦右文母。”那么《雍》诗所涉及的,只限于文武,不是大禘。《论语》说:“三家者以雍彻。”如果《雍》是大禘,不应三家只用于彻祭,而孔子讥讽它,也只说:“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这怎么能用在三家的堂上呢?”大概三家的僭越,只是僭用彻祭的歌,不僭用禘乐。如果确实僭用禘乐,孔子定罪,应当更加明确,不能只以天子、辟公来说明。《长发》诗说:“濬哲维商,长发其祥。”大概商,是契开始受封。又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是契的孙子。又说:“帝命不违,至于汤齐。”那么商的禘祭,是从契以下吗?回答说:“相土,是从契以下,贤明的君主,所以特别举出他。”由此看来,商的禘祭,禘祭契以下直到汤,汤以来都应当立庙而迁祧的,所以不排序。《论语》说:“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中庸》说:“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大概孔子谈论鲁国的禘祭,就讥讽既灌以后;他论述治国,就先郊社而后禘尝。那么禘尝之礼通达于诸侯,郊社之礼大于禘尝,也就明白了。现在考察诸经,那么天子的禘祭不及于祖之自出,而诸侯之国大抵都能做到。《礼记·大传》说:“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又《祭法》说:“殷人禘喾而郊冥。”不知道《礼记》各篇从哪里知道不王不禘、禘大于郊呢?《春秋》的法度,祭祀非常、失礼的

书,祭祀之名,故郊者天子之礼也,鲁诸侯不得郊,而成王妄赐,鲁公僣受,春秋凡郊事之失礼者并郊书之,以此见郊之非礼。禘尝之祭,失礼不在于祭者,但曰大事、有事而已。春秋不讥禘之非礼,则不王不禘之説非也。长发之诗,殷之大禘也,而诗之所及惟曰啇焉,不云喾也。诸儒从而广之曰:「周之禘,禘喾;鲁之禘,禘文王。」閟宫之诗,其序鲁事备矣,其辞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又曰:「周公皇祖,亦其福女。」盖鲁之郊,郊稷,故曰后稷也;鲁之禘,禘周公,故诗曰周公而不曰文王也。若实禘文王,诗当叙之,不应列序鲁之始出,而文王独遗鲁不祀之,故不言尔。然则周之禘,禘稷;鲁之禘,禘周公。天子诸侯通得以行禘礼,而禘小于郊无疑也。礼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祭统曰:「成王追念周公,赐之重祭,郊社禘尝是也。」礼记诸篇但见春秋所载郊社禘尝之名,遂以为皆天子之礼,不知社稷禘尝皆诸侯所得祭者尔。鲁之用天子礼乐,盖成王尊宠周公,使之郊天尔,其他典礼自循本爵也。诸儒苟见春秋载之,不复究其实,便为之説。故相承致误也,但当以孔子所删为之防,诸儒之説不可凭也。

译“书”是祭祀的名称,所以郊祭是天子的礼制,鲁国作为诸侯不得举行郊祭,而成王却妄自赏赐,鲁公僭越接受,《春秋》凡是郊祭中失礼的地方都一并记载在“郊”字之下,以此来表明郊祭不合礼制。禘祭和尝祭,失礼的地方不在于祭祀本身,只是说“大事”、“有事”罢了。《春秋》不讥讽禘祭不合礼制,那么“不是天子就不该举行禘祭”的说法就是错误的。《长发》这首诗,是殷商的大禘祭,而诗中涉及的只说是“商”,并没有说是“喾”。众儒生从而扩大解释说:“周朝的禘祭,是禘祭喾;鲁国的禘祭,是禘祭文王。”《閟宫》这首诗,它的序言对鲁国的事记载得很完备,其中的辞句说:“伟大的后帝,伟大的祖先后稷。”又说:“周公是伟大的祖先,也赐福给你。”大概鲁国的郊祭,是郊祭后稷,所以说后稷;鲁国的禘祭,是禘祭周公,所以诗中说周公而不说文王。如果真的是禘祭文王,诗中应当叙述,不应该只列举鲁国起源的次序,而唯独遗漏文王,说鲁国不祭祀他,所以诗中不提。既然如此,那么周朝的禘祭,是禘祭后稷;鲁国的禘祭,是禘祭周公。天子和诸侯都可以通行禘礼,而禘祭比郊祭规格低是毫无疑问的。《礼运》说:“鲁国的郊祭和禘祭,不合礼制,周公的礼制大概衰微了。”《祭统》说:“成王追念周公,赐给他隆重的祭祀,郊祭、社祭、禘祭、尝祭就是这些。”《礼记》各篇只见到《春秋》所载的郊、社、禘、尝的名称,就认为都是天子的礼制,不知道社、稷、禘、尝都是诸侯可以祭祀的。鲁国使用天子的礼乐,大概是成王尊崇宠爱周公,让他郊祭上天,其他典礼自然遵循原本的爵位。众儒生只要见到《春秋》记载了,不再探究实际情况,就为之解说。所以沿袭导致错误,只应当以孔子删定的《春秋》作为准则,众儒生的说法不可凭信。

秋八月辛丑公薨

闵公之薨不地,见弑于庆父也。春秋,鲁史,臣子之礼义不可言君之弑,故但曰「公薨」也。弑君之贼讨则书葬。闵公之贼不讨而使之出奔,春秋不记其▯,所以罪鲁之臣子也。谷梁曰:「不以讨母▯子也。」按弑闵公者庆父尔,春秋不讨哀姜,乃当书葬。贼不讨,不▯母,又不书葬,何以分别乎?谷梁之説非。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

文姜之孙也,不称姜氏,所以令齐絶之。哀姜之孙也,称姜氏,以明邾非姜氏父母之国,其得絶之无疑焉。邾容而受之,为有罪尔。春秋深罪邾之容他国夫人也,特曰「夫人姜氏孙于邾」,以见其不絶之罪。谷梁曰:「讳奔也。」按内不言奔,乃春秋臣子之法,所以待之至而责之周尔,何得谓之讳乎?

  公子庆父出奔莒

庆父比弑二君,鲁之臣子不能讨而杀之,至令出奔也。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不能讨于当时,则春秋不复见之,盖圣人疾之甚者,欲其即讨,不欲见其复生也。特书庆父之奔,盖深罪鲁之臣子尔。谷梁曰:「其曰出,絶之也。」按鲁大夫之奔,例皆书出,何独庆父特言絶乎?非也。

  冬齐高子来盟

庄公死,子般、闵公皆遭贼弑,鲁旷年无君。齐威以伯者之义,使高子来盟,平鲁乱。春秋贤高子,得专使之道,受命不受辞,终立僖公贤君,而鲁难遂已。不言「齐侯使」,之所以见其能使;不书其名,所以善乎平乱。公羊曰:「我无君也。」赵子非之曰:「既与鲁盟,即是致命,若不致命,如何盟乎?」

  十有二月狄入卫

按左氏载狄人伐卫之事,以为卫防而迁都也。然春秋但书曰「入」者,盖狄虽迫卫,至于奔亡,而未尝居有其地。其后卫复见于经,非狄防而取之,故不曰防尔。

  郑弃其师

诗·清人》之序曰:「髙克好利而不顾其君,文公恶而欲逺之不能,使高克将兵而御敌于境,陈其师旅翺翔河上,乆而不召,众散而归,高克奔陈。公子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亾师之本。」盖《清人》之诗,深恶高克而兼罪文公。然《春秋》书之曰「郑弃其师」,无罪高克云者,高克之进之不以礼,君恶之不能去,则亦小人而已,小人又何责之哉?为之君者有罪尔。文公恶其臣,则放之可也,不放之而乃与之众,使御冦于境,高克竟奔而师众溃散,则非高克之罪,使之者有罪尔。郑之所以为郑,以其有郑之师,乃驱其师而去之,不得归罪高克也。《春秋》之法,自取之者以自取为文,「齐人殱于遂」、「郑弃其师」、「梁亡」之类是也。故不以其例而变文书之,盖圣人深罪之尔。

  春秋经觧卷五

<经部,春秋类,孙氏春秋经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六

  宋 孙觉 撰

  僖公

  元年春王正月

僖公继闵公之弑,不行即位之礼,《春秋》防实去之,以见继弑之法,公、谷之説皆是。左氏曰:「公出故也。」按左氏之意,以为闵公之杀,僖公尝出奔,于是不言即位,以公之出,不以正月即位也。定公六月即位,《春秋》书之,僖公即位不于正月书之,又何伤乎?赵子非之备矣。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春秋之义,凡次皆讥,未有次而言救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不能救矣,又徒次焉,盖罪之也。春秋言救言次者二:襄二十三年「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及此年「次于聂北,救邢」是也。聂北之次,先次而后救;雍榆之次,先救而后次,皆有罪矣。于罪之中,又为轻重焉。齐候伯业已盛,诸侯皆已服从,于是时也,狄已入邢而将灭邢矣。为齐威者,不能攘夷狄,使之不至于中国;至其入中国而侵陵诸侯也,则仗大义,帅诸侯往救之尔,乃次聂北也,曰「救邢」焉。师已次矣,其能救乎?实次而名救也。雍榆之次,齐伐晋也。齐大鲁小,势不能敌齐之彊,又畏晋不敢不往也,乃帅师救之,而次于雍榆焉。聂北之次,先次而后救,罪其能救而不救也;雍榆之次,先救而后次,罪其欲救而不敢也

译秋季八月辛丑日,鲁闵公去世。

闵公去世不记载地点,是因为他被庆父杀害。《春秋》是鲁国的史书,按照臣子的礼义,不能直说君主被弑,所以只说“公薨”。弑君的贼人如果受到讨伐,就记载葬礼。闵公的贼人没有受到讨伐,反而让他出逃,所以《春秋》不记载闵公的葬礼,以此来谴责鲁国的臣子。《谷梁传》说:“因为贼人没有受到讨伐,所以不记载葬礼。”查考杀害闵公的是庆父,《春秋》没有讨伐哀姜,按理应当记载葬礼。贼人没有受到讨伐,不记载葬礼,又怎么能区分呢?《谷梁传》的说法不对。

九月,夫人姜氏逃到邾国。

这是文姜的出逃,不称姜氏,是为了让齐国与她断绝关系。这是哀姜的出逃,称姜氏,是为了表明邾国不是姜氏的母国,她得以与齐国断绝关系是毫无疑问的。邾国收容并接纳了她,是有罪的。《春秋》深深谴责邾国收容他国夫人的行为,特意说“夫人姜氏孙于邾”,以显示她不与之断绝关系的罪过。《谷梁传》说:“这是避讳说奔逃。”查考鲁国内部不说“奔”,这是《春秋》臣子的法则,是为了等待时机成熟而责备周全,怎么能说是避讳呢?

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

庆父接连杀害两位君主,鲁国的臣子不能讨伐并杀死他,以至于让他出逃。《春秋》的法度,弑君的贼人不能在当时受到讨伐,那么《春秋》就不再记载他,这是因为圣人极其痛恨他,希望立即讨伐,不希望看到他再次出现。特意记载庆父的出逃,是深深谴责鲁国的臣子。《谷梁传》说:“说‘出’,是与他断绝关系。”查考鲁国大夫出逃,惯例都记载“出”,为什么唯独庆父特别说是断绝关系呢?不对。

冬天,齐国高子来结盟。

庄公死后,子般、闵公都遭遇贼人杀害,鲁国多年没有君主。齐桓公以霸主的道义,派高子来结盟,平定鲁国的祸乱。《春秋》认为高子贤能,懂得专使的道理,接受命令但不接受辞令,最终拥立了贤明的僖公,鲁国的祸乱于是平息。不说“齐侯派”,是为了显示他能行使权力;不记载他的名字,是为了褒扬他平定祸乱。《公羊传》说:“我国没有君主。”赵子反驳说:“既然与鲁国结盟,就是传达使命,如果不传达使命,怎么结盟呢?”

十二月,狄人进入卫国。

查考《左传》记载狄人攻打卫国的事,认为是卫国防备而迁都。然而《春秋》只记载“入”,是因为狄人虽然逼迫卫国,导致其逃亡,但未曾占据其土地。后来卫国再次出现在经文中,并非狄人防备并夺取了它,所以不说“防”。

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

《诗经·清人》的序言说:“高克贪图利益而不顾念他的君主,文公厌恶他想要疏远他而不能,让高克率领军队在边境抵御敌人,陈列军队在黄河上徘徊,很久不召回,众人散去回归,高克逃往陈国。公子素来厌恶高克,进用他不合礼制,文公罢退他不合道义,这是危亡国家、丧失军队的根本。”大概《清人》这首诗,深深厌恶高克同时也谴责文公。然而《春秋》记载说“郑弃其师”,没有谴责高克,因为高克进用不合礼制,君主厌恶他不能罢免,他也只是个小人罢了,小人又有什么可责备的呢?做君主的才有罪。文公厌恶他的臣子,放逐他可以,不放逐他反而给他军队,让他抵御寇贼于边境,高克最终出逃而军队溃散,那就不是高克的罪过,而是派遣他的人有罪。郑国之所以为郑国,是因为它有郑国的军队,现在驱赶他的军队离开,不能归罪于高克。《春秋》的法度,自己招致的灾祸以“自取”来表述,“齐人殱于遂”、“郑弃其师”、“梁亡”之类就是这样。所以不按照常规改变文字来记载,这是圣人深深谴责的缘故。

《春秋经解》卷五

<经部,春秋类,孙氏春秋经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解》卷六

宋 孙觉 撰

僖公

元年春王正月

僖公继闵公被弑之后,不行即位之礼,《春秋》防范实际上去除它,以显示继弑的法度,《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都对。《左传》说:“这是因为僖公出奔的缘故。”查考《左传》的意思,认为闵公被杀,僖公曾经出奔,因此不说即位,因为僖公出奔,不在正月即位。定公六月即位,《春秋》记载了,僖公即位不在正月记载,又有什么妨害呢?赵子反驳得很完备。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

《春秋》的道义,凡是驻扎都含有讥讽,没有驻扎而说救援的。有能力救援,就救援可以;不能救援,又徒然驻扎,这是谴责。《春秋》说救援说驻扎的有两处:襄公二十三年“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以及这一年“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聂北的驻扎,先驻扎后救援;雍榆的驻扎,先救援后驻扎,都有罪。在罪责之中,又有轻重之分。齐桓公的霸业已经兴盛,诸侯都已经服从,在这个时候,狄人已经进入邢国并将要灭掉邢国。作为齐桓公,不能抵御夷狄,使他们不进入中原;等到他们进入中原侵凌诸侯,就仗着大义,率领诸侯去救援,于是驻扎在聂北,说“救援邢国”。军队已经驻扎了,还能救援吗?实际上是驻扎而名义上是救援。雍榆的驻扎,是齐国攻打晋国。齐国强大鲁国弱小,势力不能敌对齐国的强大,又畏惧晋国不敢不去,于是率领军队救援,而驻扎在雍榆。聂北的驻扎,先驻扎后救援,谴责他能救援而不救援;雍榆的驻扎,先救援后驻扎,谴责他想救援而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