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宗朱辨义卷十二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薛氏曰:邾所厚者君也,何忌鲁之强臣,所以伐之也?其説最好。邾托于定公,生则来朝,死则奔丧,有加礼焉。薨甫逾年,而即不免,强臣之见伐,三家之无君而弱,哀公甚矣】
译冬季,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薛氏说:邾国所厚待的是鲁国国君,而仲孙何忌是鲁国的强臣,所以(邾国)被攻打的原因是什么呢?这种说法最好。邾国依附于鲁定公,定公在世时邾国就来朝见,定公去世时邾国就奔丧,(鲁国对邾国)有加厚的礼遇。定公去世刚过一年,邾国就未能免于被攻打,可见强臣专权而鲁国被三家权臣架空、国君势弱,哀公的处境真是艰难啊。
二年
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仲孙伐之,逾年而三家并伐之。春秋书“漷东田及沂西田”,以罪三家之利于邾田而恣取也】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三家伐而二卿盟。谷梁以为各盟其所得而文定取之。谓季氏以田归二家,非也。季氏强于叔仲,葢自尊重,不降与邾子盟,而使二卿盟也不然,季氏之贪使意不在邾田,则二卿伐之可以得志,何烦李斯亲将耶?鲁邾之盟,始于隐公盟邾仪父于蔑,终于叔仲盟邾子于句绎。夫邾之未列于诸侯也,鲁君盟之;既列于诸侯也,鲁臣盟之。可以观世变矣。蔑与句绎之盟,鲁盟邾之始终,即通《春秋》书盟之始终也。圣人葢有意于其间焉】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
滕子来朝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论者以书世子,辨蒯聩无杀母之事。然观于商臣、般止弑君,书世子,则蒯聩之书世子不足以辨杀母之有无也。葢蒯聩杀母,《春秋》无明文,而輙之拒父则了然矣。蒯聩即有杀母之事,而輙不可以拒父。况夫子正名之论,及不为卫君之论,又明言輙之不可拒父耶?故《春秋》书“纳聩于戚”,罪輙之不迎父而拒父,而致赵鞅帅师以纳,纳而不得入国,而于戚也】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铁,公作粟,又作秩】
【杜氏曰:铁卫地在戚城南。观此,则是赵鞅纳蒯聩之师,遇罕逹致齐粟之师于铁而战也。赵鞅奉命纳聩,非奉命敌郑师,可以不战而战,故书及,以归过于赵鞅也。赵氏以为罕逹为卫讨剻聩,赵鞅为蒯聩御之。观战时,左氏序蒯聩在师之事,亦颇得其情实。但使逹为卫讨聩,鞅为聩而御之,则是战当书逹及鞅,不当书鞅及逹矣】
冬十月塟卫灵公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
【蔡与楚有柏举之怨,而吴之入逞,皆察所致。前四国之围虽解,而惟恐楚之必得蔡而甘心,故谋迁于吴。葢蔡之于楚,有杀般用有之仇;于吴,则有拍举战胜之徳。去仇而附徳,则州来之迁未可为非,而亦蔡所愿也。故以自迁为文】
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迁州来而杀公子驷。必驷不欲迁也。蔡即当迁。驷即不欲迁。亦非有可杀之罪。故以国杀为文。而不去其官也】
三年
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公羊以齐国夏、卫石曼姑围戚为伯讨,固非矣。诸儒以先齐后卫为罪,齐之首恶而诛国夏,亦非也。夫春秋末减以子围父之卫,而加重于助子围父之齐哉?葢齐惟恐蒯聩得入,而卫将从晋,故有必致师于戚之心。卫喜齐之助己,而推齐以为主兵也。春秋既恶齐之助恶,而首齐以罪齐,亦不以齐之故而减卫罪,故戚不系卫以诛卫也。如书围宋彭城者,归功于诸侯,为诸侯大夫围宋彭城之词,不归功于宋华元为围彭城之词也。此书围戚者,归罪于石曼姑,为围戚之词,不归罪于齐国夏为围卫戚之词也。故围宋彭城云者,列国大夫围宋之彭城;围戚云者,卫石曼姑自围戚也】
夏四月甲午地震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鲁于兄弟之迭为君,不异昭穆,则桓之宫当与隐宫同迁、同祧而同毁,僖之宫当与闵宫同迁、同祧而同毁。毁隐、闵而不毁桓、僖,文定以为出于季氏之私者,或当然也。昭、定之间,鲁方以兄弟继世,而追立炀宫,又乌知桓、僖之当毁哉?当毁不毁,天灾及之,于理固宜。然武宫、炀宫又岂当立而岿然皆存?则夫子所云“必桓、僖”者,亦是据当毁之理而云然也】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启,公作开】
【地震,天灾絶不知惧,役用民力,而夺其耕时,恶亦甚矣】
宋乐髠帅师伐曹
【春秋之世,宋之于曹,郑之于许,鲁之于邾,皆世侵侮之。故宋必至于灭曹而后甘心也】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
【书:蔡人放公孙猎,是蔡之众人放之矣。众人皆不欲迁吴也。如以猎为驷之党,则驷以不欲迁吴而见杀,猎亦
译鲁定公二年
春季,周历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了漷水以东的田地和沂水以西的田地。
【仲孙何忌单独讨伐邾国,过了一年三家才一起讨伐。《春秋》记载“漷东田及沂西田”,是为了谴责三家贪图邾国的田地而肆意夺取。】
癸巳日,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与邾国国君在句绎结盟。
【三家出兵讨伐,而只有两位卿大夫结盟。《谷梁传》认为各自结盟以确认所获土地,文定认为这是季氏将田地分给另外两家,这种说法不对。季氏比叔孙、仲孙两家强大,大概是为了自重身份,不肯降低身份与邾君结盟,所以派两位卿大夫去结盟。如果不是这样,季氏贪婪,意图不在邾国田地,那么两位卿大夫讨伐就可以得逞,何必劳烦季孙斯亲自率领军队呢?鲁国与邾国的结盟,始于鲁隐公在蔑地与邾仪父结盟,终于叔孙、仲孙在句绎与邾君结盟。邾国未被列入诸侯时,鲁国国君与之结盟;邾国被列入诸侯后,鲁国臣子与之结盟。由此可以观察世道的变迁。蔑地与句绎的结盟,是鲁国与邾国结盟的始终,也就是《春秋》记载结盟的始终。圣人在这其中大概是有深意的。】
夏季,四月丙子日,卫侯元去世。
滕国国君来朝见。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护送卫国世子蒯聩进入戚地。
【议论的人认为记载“世子”,是为了辨别蒯聩没有杀害母亲的事。然而看商臣、般止弑杀国君,也记载为“世子”,那么蒯聩记载为“世子”不足以辨别是否杀害母亲。大概蒯聩杀害母亲,《春秋》没有明文记载,而卫辄拒绝父亲则是很清楚的。蒯聩即使有杀害母亲的事,卫辄也不可以拒绝父亲。何况孔子关于正名的论述,以及不为卫君辩护的论述,又明确说了卫辄不可以拒绝父亲呢?所以《春秋》记载“纳聩于戚”,是谴责卫辄不迎接父亲而拒绝父亲,导致赵鞅率领军队来护送,护送而不能进入卫国国都,只能进入戚地。】
秋季,八月甲戌日,晋国赵鞅率领军队与郑国罕达率领的军队在铁地交战,郑军大败。【铁,公羊作粟,又作秩】
【杜预说:铁是卫国地名,在戚城南。看这条记载,那么这是赵鞅护送蒯聩的军队,遇到罕达运送齐国粟米的军队,在铁地交战。赵鞅奉命护送蒯聩,不是奉命与郑军作战,可以不战而战,所以记载用“及”,把过错归于赵鞅。赵氏认为罕达是为卫国讨伐蒯聩,赵鞅是为蒯聩抵御。看交战时,《左传》叙述蒯聩在军队中的事,也颇得实情。但如果让罕达为卫国讨伐蒯聩,赵鞅为蒯聩抵御,那么交战应当记载为“罕达及赵鞅”,不应当记载为“赵鞅及罕达”。】
冬季,十月,安葬卫灵公。
十一月,蔡国迁都到州来。
【蔡国与楚国有柏举之战的怨恨,而吴国入侵楚国,都是蔡国所导致的。之前四国围攻蔡国虽然解除,但蔡国唯恐楚国一定要得到蔡国才能甘心,所以谋划迁都到吴国。大概蔡国对于楚国,有杀害楚共王、使用楚惠王的仇恨;对于吴国,则有柏举之战战胜的恩德。远离仇恨而依附恩德,那么迁都州来不能说是错的,也是蔡国所愿意的。所以用“自迁”的措辞。】
蔡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公子驷。
【迁都州来而杀死公子驷。一定是公子驷不愿意迁都。蔡国即使应当迁都,公子驷即使不愿意迁都,也没有可杀之罪。所以用“国杀”的措辞,而不去掉他的官职。】
鲁定公三年
春季,齐国国夏、卫国石曼姑率领军队包围戚地。
【《公羊传》认为齐国国夏、卫国石曼姑包围戚地是霸主讨伐,本来就不对。众儒认为先写齐国后写卫国是罪责,齐国首恶而诛杀国夏,也不对。大概《春秋》末期减轻以子围父的卫国,而加重于助子围父的齐国吗?大概齐国只担心蒯聩得以进入卫国,而卫国将跟随晋国,所以有必定要出兵到戚地的心思。卫国喜欢齐国帮助自己,而推举齐国作为主兵。《春秋》既然厌恶齐国助恶,而首列齐国以罪责齐国,也不因为齐国的缘故而减轻卫国的罪责,所以戚地不系于卫国以诛杀卫国。就像记载包围宋国彭城那样,归功于诸侯,是为诸侯大夫包围宋国彭城的措辞,不归功于宋国华元为包围彭城的措辞。这里记载包围戚地,归罪于石曼姑,是为包围戚地的措辞,不归罪于齐国国夏为包围卫国戚地的措辞。所以包围宋国彭城说的是,列国大夫包围宋国的彭城;包围戚地说的是,卫国石曼姑自己包围戚地。】
夏季,四月甲午日,发生地震。
五月辛卯日,桓公宫、僖公宫发生火灾。
【鲁国对于兄弟相继为君,不区分昭穆,那么桓公的宫庙应当与隐公的宫庙一同迁移、一同祧迁而一同毁坏,僖公的宫庙应当与闵公的宫庙一同迁移、一同祧迁而一同毁坏。毁坏隐公、闵公的宫庙而不毁坏桓公、僖公的宫庙,文定认为出于季氏的私心,或许确实如此。昭公、定公之间,鲁国正以兄弟继世,而追立炀公的宫庙,又怎么知道桓公、僖公的宫庙应当毁坏呢?应当毁坏而不毁坏,天灾降临,按理本来适宜。然而武公宫、炀公宫又岂是应当建立而依然存在的?那么孔子所说的“必是桓公、僖公”,也是根据应当毁坏的理而言的。】
季孙斯、叔孙州仇率领军队修筑启阳城。【启,公羊作开】
【发生地震,天灾降临却不知恐惧,役使民力,而夺取他们的耕种时节,罪恶也太严重了。】
宋国乐髠率领军队讨伐曹国。
【《春秋》时代,宋国对于曹国,郑国对于许国,鲁国对于邾国,都是世代侵侮。所以宋国必定要灭亡曹国而后甘心。】
秋季,七月丙子日,季孙斯去世。
蔡国人把他们的大夫公孙猎放逐到吴国。
【记载:蔡国人放逐公孙猎,是蔡国的众人放逐他。众人都不同意迁都吴国。如果把公孙猎当作公子驷的同党,那么公子驷因为不同意迁都吴国而被杀,公孙猎也
宜为不欲迁吴者矣。众人又何怨于猎而放之哉?观此,则知猎必同蔡侯之谋,而非驷之党。众人怒其迁吴,故蔡侯杀驷,众人放猎。猎放而蔡侯见杀耳】
译这应当是不愿意迁都到吴地的人了。众人又怎么会怨恨猎而放逐他呢?由此看来,就知道猎一定是与蔡侯同谋,而不是驷的党羽。众人愤怒于迁都到吴地,所以蔡侯杀了驷,众人放逐了猎。猎被放逐后,蔡侯就被杀了。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两伐而取其田,既盟之而又围之,必至于入邾以邾子归,而后已。与郑、宋之于许、曹一也,而鲁则三家为之,罪尤甚矣】
四年
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公作三月】
【文定以变文书,盗为警。有国之君,谓蔡昭信义俱亾,礼文并弃,无以守国而自卫,故夫人得而害之。夫蔡昭能自防于楚,以与臯鼬之盟,又能以吴子战胜于拍举。楚人杀蔡先君,烕国殄祀之仇,自昭而复,先世百余年属服荆蛮之耻,自昭而冼。使此时伯主可托,犹不至转托于吴。既不得已而托吴以报楚矣,若又即楚而背吴,非义也。诸大夫之谋,岂可殉哉?故不当以蔡昭之不幸为盗所杀,而罪其不从诸大夫之谋,以事楚也。何以不书弑君?既称盗,则不称君也。公孙翩何以为盗?仓猝为变,事同剽刼。既无簒逆之心,又未有仇怨于君之事,故翩公孙无知,亦公孙无知名而翩不名。翩非卿,邴歜、阎职亦非卿。歜职称齐人,而翩称盗也。不然,翩之为公孙,即不若无知之责而用事,而公孙之亲,顾不责于邴歜、閸职,乃槩以为贱而书盗哉】
蔡公孙辰出奔吴
【陈氏以为书盗杀蔡侯申,即书蔡公孙辰出奔吴,则辰为与闻乎杀?与书公薨,即书夫人孙庆父出奔,夫人庆父与闻乎弑,同义。然翩之杀申起于仓猝,未必辰之与闻也。使预谋杀申而辰与闻之,则翩或以贱不书,当归狱于辰,而书公孙辰弑君矣。使罪不在辰,不当归狱于辰,则与谋者众,当书蔡人弑君矣。即贼无主名,亦当书蔡弑其君矣。观《春秋》书杀不书弑,书蔡侯不书其君,则翩亦非有逆志成谋,而此外实无与闻乎?故者也。《春秋》于鲁讳弑,书薨,故书夫人之孙庆父之奔,以着其为贼于蔡。何讳而同其书法哉?当是辰与姓霍皆翩之亲属,蔡人虽多不利于迁,而原不欲贼蔡侯。翩一旦杀之,蔡人怒。翩既同杀翩,而又迁怒于辰及姓霍,故辰不安而奔,姓霍遂不免于杀也】
塟秦惠公
宋人执小邾子
【不书伐小邾,不书宋公防小邾子于某,而书执小邾子,是必小邾子朝于宋,而宋人执之也】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翩杀蔡侯而辰出奔,姓霍见杀。三人者,皆公孙固,知为翩之亲属也。而姓霍实不与杀,故称国而不去其官】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蛮公作曼】
【通春秋未有执失国来奔之君归其仇国者,晋人执戎蛮子以归楚。晋非有畏于楚也,方不得志于诸侯,不欲庇戎蛮子以生楚衅也。然其不义甚矣。文定以归于云者,犹曰京师楚也,则非也。晋执曹伯,不曰归于宋,而曰畀宋人者,曹伯晋之所欲得,非宋之所欲得,晋以畀宋,犹曰我之人以与汝耳。晋执戎蛮子,不曰畀楚人,而曰归于楚者,戎蛮子楚之所欲得,非晋之所欲得,故晋以归楚,犹曰是尔之人,我以归之耳。如书「执戎蛮子畀楚人」,则似晋伐戎得蛮子以畀楚人,而楚之伐戎,蛮戎蛮子奔晋之事实不着。即晋人于其来奔,既不能庇戎蛮子,又不能责楚以虐小之罪,亦不明矣。葢楚既杀其先君,又奔其后嗣,而晋乃助之为虐,罪与楚同也】
城西郛
六月辛丑亳社灾
【谷梁》曰:「亾国之社以为庙屏,孔氏以为武王伐纣,使诸侯各立其社以戒亾国,恐未必然。伊川谓既为亾国之社,则自王都至国都宜皆有之,以为戒也。其説当是。是必鲁之国都原有殷社,周既克商,因用汤存夏社以戒亾国之意,使天下诸侯于凡有殷社之地皆屋之,以为亾国之戒耳】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塟蔡昭公
【蔡昭之塟,以往防而书,原不必多生议论。但鲁于诸国丧纪,自弑君外,其他小国不论。于齐、宋、晋、卫、陈、郑则多有不往防塟者矣。惟蔡则考父、封人皆塟其肹,卒不塟;午不卒不塟;献舞卒,楚不塟。则皆在齐桓创伯、晋文襄继伯之时。宣公以后,世属于楚,而鲁之丧纪视昔犹勤。虽东国卒楚不塟,而被弑之景公、弑君之灵公、
译冬季十月癸卯日,秦穆公去世。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邾国。
【两次讨伐并夺取其田地,已经结盟却又包围它,必定要攻入邾国,把邾子抓回来,才会罢休。这与郑国、宋国对待许国、曹国是一样的,而鲁国则是三家权臣所为,罪过尤其严重。】
四年
春季,周历二月庚戌日,强盗杀害了蔡侯申。【《公羊传》记载为三月】
【朱熹认为用“变文”来书写,“盗”字表示警戒。一国之君,说蔡昭公信义都已丧失,礼仪文饰一并抛弃,无法守国自卫,所以夫人得以害他。蔡昭公能够防备楚国,从而与皋鼬结盟,又能借助吴国在柏举之战获胜。楚国人杀害蔡国的先君,灭国绝祀的仇恨,从蔡昭公开始得以报复;先世百余年臣服荆蛮的耻辱,从蔡昭公开始得以洗雪。假如此时霸主可以依托,还不至于转而依托吴国。既然不得已而依托吴国来报复楚国,如果又亲近楚国而背叛吴国,是不义的。那些大夫的计谋,难道可以追随吗?所以不应当因为蔡昭公不幸被强盗杀害,就归罪于他不听从大夫们的计谋去侍奉楚国。为什么不记载为“弑君”?既然称为“盗”,就不称为“君”了。公孙翩为什么被称为“盗”?仓促发生变故,事情如同抢劫。既没有篡逆之心,又没有什么仇怨于君主的事,所以公孙翩如同公孙无知一样,公孙无知不称名,而公孙翩也不称名。公孙翩不是卿,邴歜、阎职也不是卿。邴歜、阎职称“齐人”,而公孙翩称“盗”。否则,公孙翩作为公孙,如果不像公孙无知那样掌权,而公孙的亲属,反而不责备邴歜、阎职,却一概因为地位低贱而记载为“盗”吗?】
蔡公孙辰出逃到吴国。
【陈氏认为,记载“强盗杀害蔡侯申”,紧接着记载“蔡公孙辰出逃到吴国”,那么辰是否参与了杀害?这与记载“公薨”,紧接着记载“夫人孙庆父出逃”,夫人庆父参与弑君,意义相同。然而公孙翩杀害蔡申起于仓促,未必是辰参与的。假如预先谋划杀害蔡申而辰参与了,那么公孙翩可能因为地位低贱不记载,而应将罪责归于辰,记载为“公孙辰弑君”了。假如罪责不在辰,不应当将罪责归于辰,那么参与谋划的人众多,应当记载为“蔡人弑君”了。即使贼人没有主名,也应当记载为“蔡弑其君”了。看《春秋》记载“杀”而不记载“弑”,记载“蔡侯”而不记载“其君”,那么公孙翩也没有逆志成谋,而此外确实没有参与的人吗?所以是这样的。《春秋》对于鲁国讳言弑君,记载为“薨”,所以记载夫人之孙庆父的出逃,以显明他是贼人。对于蔡国,为什么讳言而采用相同的书法呢?当时辰和姓霍都是公孙翩的亲属,蔡国人虽然大多不利于迁都,但原本不想杀害蔡侯。公孙翩一旦杀了他,蔡国人愤怒。公孙翩既已杀害蔡侯,又迁怒于辰和姓霍,所以辰不安而出逃,姓霍于是难免被杀。】
安葬秦惠公。
宋国人抓获了小邾子。
【不记载讨伐小邾,不记载宋公在某地防备小邾子,而记载抓获小邾子,这一定是小邾子朝见宋国,而宋国人抓获了他。】
夏季,蔡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公孙翩杀害蔡侯而公孙辰出逃,公孙姓、公孙霍被杀。这三个人,都是公孙固,知道是公孙翩的亲属。而公孙姓、公孙霍确实没有参与杀害,所以称国名而不去掉他们的官职。】
晋国人抓获了戎蛮子赤,把他交给楚国。【“蛮”字《公羊传》作“曼”】
【纵观《春秋》,没有抓获失国来奔的君主,把他交给仇敌国家的记载。晋国人抓获戎蛮子,把他交给楚国。晋国并不是畏惧楚国,而是当时在诸侯中不得志,不想庇护戎蛮子而招致楚国的怨恨。然而这样做很不义。朱熹认为“归于”的说法,是说京师是楚国,这是不对的。晋国抓获曹伯,不说“归于宋”,而说“交给宋人”,是因为曹伯是晋国想要得到的,不是宋国想要得到的,晋国把他交给宋国,还说是我这个人给你。晋国抓获戎蛮子,不说“交给楚人”,而说“归于楚”,是因为戎蛮子是楚国想要得到的,不是晋国想要得到的,所以晋国把他交给楚国,还说是你的人,我归还给你。如果记载“抓获戎蛮子交给楚人”,那么似乎晋国讨伐戎国得到戎蛮子而交给楚人,而楚国讨伐戎国,戎蛮子奔逃到晋国的事实就不明显了。即使晋国人对于戎蛮子来奔,既不能庇护戎蛮子,又不能责备楚国虐待小国的罪行,也不明了。大概楚国既杀害了戎蛮子的先君,又逼迫其后嗣奔逃,而晋国却助纣为虐,罪过与楚国相同。】
修筑城西的外城墙。
六月辛丑日,亳社发生火灾。
【《谷梁传》说:“亡国的社稷用来作为庙屏,孔氏认为武王伐纣,让诸侯各自建立亡国的社稷以警戒亡国,恐怕未必如此。程颐认为既然是亡国的社稷,那么从王都到国都都应当有,用来警戒。他的说法应当是对的。这一定是鲁国的国都原本就有殷社,周朝攻克商朝后,沿用商汤保留夏社以警戒亡国的意思,让天下诸侯在所有有殷社的地方都建屋覆盖,作为亡国的警戒。】
秋季,八月甲寅日,滕子结去世。
冬季,十二月,安葬蔡昭公。
【蔡昭公的安葬,因为前往吊唁而记载,原本不必多生议论。只是鲁国对于各国的丧事,除了弑君之外,其他小国不论。对于齐、宋、晋、卫、陈、郑,则有很多没有前往吊唁安葬的。只有蔡国,考父、封人都安葬了他们的君主,去世不记载;午去世不记载不记载安葬;献舞去世,楚国不记载安葬。这些都在齐桓公开创霸业、晋文公、晋襄公继承霸业的时候。宣公以后,世代臣属于楚国,而鲁国的丧事礼节比过去更加勤勉。虽然东国去世楚国不记载安葬,而被弑的景公、弑君的灵公、
盗杀之昭公,无有不往防者。赵氏以为蔡、许属楚,鲁畏于楚而重其与国。然如蔡般为楚防之所杀,岂既灭而复楚,犹重般之塟而以防塟之礼责诸侯耶?又如蔡昭去楚事吴,何以亦往塟耶?要之于大义无关,不必攷而辨之也】
译盗杀了昭公,没有不前往吊唁的。赵氏认为蔡国、许国属于楚国,鲁国畏惧楚国而重视其盟国。然而像蔡般被楚防所杀,难道蔡国既已灭亡又复归于楚,还重视蔡般的葬礼,并以葬礼的礼节来责备诸侯吗?又如蔡昭离开楚国投奔吴国,为什么也前往吊唁呢?总之这与大义无关,不必考证辩驳。
塟滕顷公
五年
春城毗【毗公作比又作芘】
夏齐侯伐宋
【齐与宋自防洮以来有好无恶,此怱伐之以宋伐曹,执小邾子,意欲与齐争伯,故齐伐之,必以伐曹执小邾子为名也。汪氏之论如此,亦得情实。但宋之仇曹不自此时,齐景欲伯而有事于宋,则声罪之辞不患无名耳】
晋赵鞅帅师伐卫
【晋纳蒯聩,不得入卫,故此伐之。后又侵之,所以然者,卫尝防齐伐晋,故纳蒯聩,将以定卫,使离齐而从晋也。至范氏之故,则于书入朝歌后,未尝见经,而奔亦不书。如纳蒯聩、战罕逹及此,皆赵鞅帅师,或亦赵鞅有隐怨欤】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杵公作处】
【齐桓五子,莫适立,致其国乱,而伯业以衰。齐景当鉴之矣。燕姬之适既死,宜择于贤长,以早定国本。何溺于荼哉?使荼果贤,亦当早立,以絶羣公子之望,以定诸大夫、国人之心。何至于将死而始属荼于高、国哉?况荼又方在孺子也。然齐景助輙以拒蒯聩,是不以世子宜有国而子可以拒父矣。则其舍长立幼,以为有君之命,有高、国之辅,无不可以弟而拒兄。虽羣公子无能为也,而不知陈乞老奸,早有成算在其胸中矣】
冬叔还如齐闰月塟齐景公
【春秋》不纪闰月,惟文公六年及此两见闰月,不可不告月而不告月,则书以示讥。丧不数闰,齐以闰月凖五月而塟之,期则亦书以示讥也。两闰皆在岁终,后人多取左氏「归余于终」之説,以为周置闰于岁终,观于秦闰九月,则承周岁终之法,可以相证矣。顾攷之,韦昭曰:「余,余分也。终,闰月也。中气在晦,则后月闰在望,是其正中也。」顔师古曰:「有余日则归于终,积而成闰也。」其于「归余于终」句,皆不作岁终解。文公元年,左氏曰:「于是闰三月,非礼也。」班志谓当闰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故左氏以为非礼,亦似左氏原不以置于岁终为礼者。汪氏以为《春秋》之时厯法谬而置闰岁终,则是周本不置岁终之闰,《春秋》时之闰于岁终,皆厯家之失也。按闰月无中气,北斗斜指两辰之间,强置岁终所差多矣,恐左氏「归余」之句,班氏及韦顔之解,亦不可废。《史记》《汉书》又皆云周道衰微,厯数不正,则汪氏所云厯法谬而置闰岁终,其説亦是。但厯算之法,交食难而置闰易,《春秋》日食不谬而闰谬,未必然也。夫説之不定者,则当以经文正之。观于不书闰某月而书闰月,则是闰于岁终之书法矣。然观于文六年不告月上,但书「冬十月」,此年但书「冬」,皆无十二月之文,则两闰难决其在十一月、在十二月也。观于隠三年日食二月己巳,前年十二月有乙卯,则可知十二月有闰,而闰在岁终矣。然观于成十七年日食十二月丁巳朔,本年十一月有壬申,则又疑于十一月有闰。定十五年日食八月庚辰朔,九月有丁巳、戊午、辛巳,则又疑于辛巳是闰九月,而闰不定在岁终也。窃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闰以百数,而但两见者,固以两事当纪,亦不应他事皆无可纪于闰月者也。此或厯有改易,或随月而置,或置于岁终,如用朔之法,不一定。夫子作《春秋》,恐以错纪闰月遗后。人以不定之法,故约闰月事入于本月,而闰月不纪。惟不告月塟齐景公两事,不可以不书,而两闰适在冬月,故纪于岁终耳】
六年
春城邾瑕【瑕公作葭】
【城瑕以迫邾,所以入邾而虏邾子也】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伐鲜虞,亦赵鞅帅师,故左氏以为治范氏之乱也】
吴伐陈
【元年,吴侵陈,不书,犹小,用师也。至此而伐陈,葢既得蔡于楚,乂欲与楚争陈,吴骎骎乎有驾中国之势矣】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据左氏,则齐景属荼于国、夏、高、张二人。既受君命,则当荼存与存,以死继之,以效荀息之义。奈何遽舍少主以奔哉?二人奔,而荼不可存矣。然则陈乞之阴谋,以逐高、国,其势必至于弑荼。而弑荼之狱,其必归陈乞无疑矣】
叔还会吴于柤
【吴伐陈,陈既服,
译滕顷公下葬
五年
春天,修筑毗邑城墙【毗,公羊传作比,又作芘】
夏天,齐侯讨伐宋国
【齐国与宋国自从防洮之盟以来,友好而无仇怨,这次突然讨伐宋国,是因为宋国讨伐曹国,拘捕了小邾子,意图与齐国争夺霸权,所以齐国讨伐它,必定是以讨伐曹国、拘捕小邾子为名义。汪氏的论述如此,也符合实际情况。但宋国与曹国的仇怨并非始于此时,齐景公想要称霸而对宋国有军事行动,那么声讨罪状的言辞不愁没有名义】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讨伐卫国
【晋国接纳蒯聩,未能进入卫国,因此这次讨伐卫国。后来又侵犯卫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卫国曾经防备齐国讨伐晋国,所以接纳蒯聩,打算以此安定卫国,使卫国脱离齐国而依附晋国。至于范氏的旧怨,在记载蒯聩进入朝歌之后,经文中未曾见到相关记载,而逃亡也没有记载。像接纳蒯聩、罕逹之战以及这次讨伐,都是赵鞅率领军队,或许赵鞅心中怀有隐秘的怨恨吧】
秋天九月癸酉日,齐侯杵臼去世【杵,公羊传作处】
【齐桓公的五个儿子,没有合适的人选即位,导致国家动乱,霸业因此衰落。齐景公应当以此为鉴。燕姬的嫡子既然已经去世,应当在贤能的长子中选拔,以尽早确立国家的根本。为何沉溺于荼呢?如果荼果真贤能,也应当尽早册立,以断绝其他公子的奢望,以安定众大夫和国民的心。为何直到临终才将荼托付给高氏、国氏呢?况且荼当时还是幼儿。然而齐景公帮助辄抗拒蒯聩,这是不认为世子应当拥有国家,而儿子可以抗拒父亲。那么他舍弃长子而立幼子,认为有君主的命令,有高氏、国氏的辅佐,没有不可以用弟弟抗拒兄长的理由。虽然众公子无能为力,却不知道陈乞这个老奸巨猾之人,早就胸有成竹了】
冬天,叔还前往齐国,闰月,齐景公下葬
【《春秋》不记载闰月,只有文公六年和这里两次出现闰月,不能不报告月份而不报告月份,就记载以示讥讽。丧事不计算闰月,齐国在闰月按照五月来下葬,期限也就记载以示讥讽。两次闰月都在年终,后人多采纳左氏“归余于终”的说法,认为周朝将闰月置于年终,观察秦朝闰九月,则继承周朝年终置闰的法度,可以相互印证。然而考察一下,韦昭说:“余,是余分。终,是闰月。中气在晦日,则下月闰在望日,这是它的正中。”颜师古说:“有余日就归于终,积累而成闰月。”他们对于“归余于终”这句话,都不解释为年终。文公元年,左氏说:“这时闰三月,不合礼制。”班固《汉书·律历志》认为应当闰在十一月之后而在三月,所以左氏认为不合礼制,也似乎左氏原本就不认为置于年终是合礼的。汪氏认为《春秋》时期历法谬误而将闰月置于年终,那么周朝本来就不将闰月置于年终,《春秋》时期将闰月置于年终,都是历法家的失误。按闰月没有中气,北斗斜指两辰之间,强行置于年终误差就大多了,恐怕左氏“归余”这句话,班固以及韦昭、颜师古的解释,也不可废弃。《史记》《汉书》又说周道衰微,历数不正,那么汪氏所说历法谬误而将闰月置于年终,其说法也是对的。但历算的方法,推算交食难而设置闰月易,《春秋》日食没有谬误而闰月有谬误,未必如此。那些说法不能确定的,就应当用经文来纠正。观察不记载闰某月而记载闰月,这就是闰月在年终的书法。然而观察文公六年不报告月份在上,只记载“冬十月”,这一年只记载“冬”,都没有十二月的文字,那么两次闰月难以确定是在十一月还是在十二月。观察隐公三年日食二月己巳,前年十二月有乙卯,那么可知十二月有闰月,而闰月在年终。然而观察成公十七年日食十二月丁巳朔,本年十一月有壬申,那么又怀疑十一月有闰月。定公十五年日食八月庚辰朔,九月有丁巳、戊午、辛巳,那么又怀疑辛巳是闰九月,而闰月不一定在年终。我私下认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闰月数以百计,但只两次出现,固然因为两件事应当记载,也不应其他事情在闰月都无可记载。这或许历法有更改,或许随月份而设置,或许置于年终,像使用朔日的方法,不一定固定。孔子作《春秋》,恐怕因为错乱记载闰月留给后人以不确定的法度,所以将闰月的事约略归入本月,而闰月不单独记载。只有不报告月份下葬齐景公这两件事,不可以不记载,而两次闰月恰好在冬月,所以记载在年终罢了】
六年
春天,修筑邾瑕邑城墙【瑕,公羊传作葭】
【修筑瑕邑以逼迫邾国,是为了进入邾国而俘虏邾子】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讨伐鲜虞
【讨伐鲜虞,也是赵鞅率领军队,所以左氏认为是为了平定范氏的动乱】
吴国讨伐陈国
【元年,吴国侵犯陈国,没有记载,是因为还小,是用兵。到这时讨伐陈国,大概已经从楚国得到蔡国,又想与楚国争夺陈国,吴国渐渐有驾驭中原国家的势头了】
夏天,齐国的国夏和高张前来投奔
【根据左氏,齐景公将荼托付给国夏、高张二人。既然接受了君命,就应当荼在他们在,以死继之,来效法荀息的忠义。为何突然舍弃少主而投奔呢?二人投奔,而荼就无法保全了。那么陈乞的阴谋,驱逐高氏、国氏,其势必至于弑杀荼。而弑杀荼的罪案,其必定归咎于陈乞无疑了】
叔还和吴国在柤地相会
【吴国讨伐陈国,陈国已经屈服,
叔还亦往防之。犹楚灭陈,而叔弓防楚子于陈也。其罪稍减于不恤陈,亾贪结楚好而已】
译叔还也前往防备楚国。这就像楚国灭掉陈国时,叔弓在陈国防备楚子一样。他的罪责比不体恤陈国稍轻一些,只是逃亡并贪图与楚国结好罢了】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
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
【文定以阳生不称公子为《春秋》诛其不子。然则楚比奔称公子,归称公子,为不诛其不子耶?阳生非适而长,不称公子;楚比非适非长,而称公子,于义何取?此皆泥于称公子、不称公子为《春秋》华之削之以示义,故其为论如此,而不知公子之称,彼原称公子则仍之,彼原不称公子则亦仍之也。葢虽皆公之子,其国宠以卿大夫之贵,使用事于国,交政于诸侯,则称于《春秋》;不然则《春秋》亦不书也。即以比与阳生言之,比已列卿大夫,而贵为公子,尊为公子,其名当见于经,故比之出奔书;阳生未列于卿大夫,而名未贵,秩未尊,其名不当见于经,故阳生之出奔不书。葢《春秋》非大夫不书故也。郑突、齐小白、齐阳生之出奔皆不书,而归入书,归而为君,入而为君也。又即楚比得书公子,阳生不得书公子之实,而可以定比弑防、陈乞弑荼之狱矣。比惟列于卿大夫,而贵为公子,尊为公子,则其在国用事已久,必有为之党者,其势足以制观从,使不为乱,不以其势制观从之乱,则其势可以胁楚之人,使奉己为君,故弑防之狱不归观从而以归比也。阳生虽于诸子为长,在国未为公子,以列于卿大夫,名未责,秩未尊,国之政事未尝一日得与,国之兵防未尝一日得操,虽欲入国为乱,而无助之者。陈乞召之则得入,陈乞君之则得立,使陈乞废之则又废,使陈乞逐之则又奔矣,其能弑荼乎哉?故弑荼之狱不归阳生而以归陈乞也。以弑荼故,书阳生入;以杀子纠故,书小白入。阳生、小白不能无罪,晋夷吾入于杀奚齐、弑卓之后,则夷吾之入不书矣。阳生之入,陈乞入之,故弑荼罪陈乞;小白之入,齐人入之,故杀子纠罪齐人。《春秋》治楚比弑防之罪,则以自归为文矣】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宋向巢帅师伐曹
【鲁之于邾,宋之于曹,其必欲虏其君而收其地,一也。故春秋不以恕鲁,而以鲁事宋事比,书屡书,以齐其罪也】
七年
春宋皇瑗帅师侵郑
【宋之伐曹,侵郑,不必其与齐争伯也。宋于曹,固世侵侮之;而在晋、楚争郑之时,郑附楚,则往往加兵于宋。宋亦世仇怨之也。左氏以此为为晋讨郑叛者,当不然也】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晋助蒯聩之正,以屡加兵于卫,而卒不能出;輙以纳蒯聩,至于帅师以侵其,亦微矣】
夏公防吴于鄫【鄫谷作缯】
【叔还防之,公又亲防之,悉书以着鲁之失也。其盟于鄫衍,不书,吴伯未成,春秋将终,其事不足以详也】
秋公伐邾
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三家连年伐邾,邾已困矣。知其国必可入,而君必可虏,乃迫公亲将以归,恶名于公。三家之谋,亦▯矣。文定以为书,以邾子益来而不讳者,欲见后书归邾子之为能去恶而予之也。其説甚曲,且鲁非能自归邾子也,迫于吴之来伐,齐之取邑,不得已而归之。春秋何为予之耶?即实出鲁自归之,而归之之善不足以敌以来之恶,又何予耶】
宋人围曹
冬郑驷▯帅师救曹
【郑虽以怨宋之故而救曹,然春秋未尝不善之。乃有救曹之名,而卒不能救,则驷▯之罪也】
八年
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曹在春秋事伯主交隣国,虽弱小自保之道,宐然而以视莒邾,则未见有搆兵侵伐之事。葢弱小而勤谨以保宗庙,守社稷者也。而宋人卒灭之,则宋人之恶矣】
吴伐我
【卿防吴于柤,公亲会吴于鄫,以为吴可托也,乃入邾而授吴以来伐之名,是我之入邾不义,而吴之来伐为义,曲直分明矣。乃文定惜其无蕐,元国佐之臣,致受城下之盟,以是为耻,为后世戒。是但以胜负利害为训,而失乎春秋之义也】
夏,齐人取讙及阐【阐,公作僤】
【据左氏,则齐人取讙及阐为季姬故。然齐侯虽为季姬故,而必以邾子为名。鲁人知其意为季姬,名为邾子,故归季姬以悦其心,归邾子以塞其口。而后讙阐不逾年而归也。然
译秋季七月庚寅日,楚子轸去世。
齐国的阳生进入齐国,齐国的大夫陈乞杀死了他们的国君荼。
【文定认为《春秋》不称阳生为“公子”,是为了谴责他不尽人子之道。那么,楚国的比出奔时称“公子”,回国时也称“公子”,难道是因为不谴责他不尽人子之道吗?阳生并非嫡长子,所以不称“公子”;楚比既非嫡子也非长子,却称“公子”,这在义理上有什么依据呢?这都是拘泥于称“公子”或不称“公子”是《春秋》褒贬以示义理的做法,所以议论如此,却不知道“公子”这个称呼,原本史书称其为“公子”的就沿用,原本不称“公子”的也就沿用。大概虽然都是国君的儿子,如果国家宠信他们,赋予卿大夫的高贵地位,让他们在国中执政,与诸侯交往,那么在《春秋》中就会记载;否则《春秋》也不会记载。就拿楚比和阳生来说,楚比已经位列卿大夫,尊贵为公子,他的名字应当出现在经文中,所以楚比的出奔被记载;阳生未位列卿大夫,名声未显贵,地位未尊崇,他的名字不应当出现在经文中,所以阳生的出奔不被记载。大概《春秋》不记载大夫以下的缘故。郑国的突、齐国的小白、齐国的阳生出奔都不被记载,而回国或进入被记载,是因为回国成为国君,进入成为国君。又就楚比得以记载为公子,阳生不得记载为公子的事实,可以判定楚比杀防、陈乞杀荼的案件了。楚比因为位列卿大夫,尊贵为公子,那么在国中执政已久,必定有他的党羽,他的势力足以控制观从,如果不让他作乱,那么他的势力就可以胁迫楚国人,让他们拥立自己为国君,所以杀防的案件不归罪于观从而归罪于楚比。阳生虽然在众兄弟中排行最长,但在国中未成为公子,未位列卿大夫,名声未显贵,地位未尊崇,国家的政事未曾一天参与,国家的兵权未曾一天掌握,即使想回国作乱,也没有人帮助他。陈乞召他他才得以进入,陈乞拥立他他才得以即位,如果陈乞废黜他他就又被废黜,如果陈乞驱逐他他就又出奔了,他怎么能杀荼呢?所以杀荼的案件不归罪于阳生而归罪于陈乞。因为杀荼的缘故,记载阳生进入;因为杀子纠的缘故,记载小白进入。阳生、小白不能没有罪过,晋国的夷吾在杀奚齐、弑卓子之后进入,那么夷吾的进入就不被记载了。阳生的进入,是陈乞让他进入的,所以杀荼的罪责归于陈乞;小白的进入,是齐国人让他进入的,所以杀子纠的罪责归于齐国人。《春秋》追究楚比杀防的罪责,就用“自归”的文辞来表述】
冬季,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宋国的向巢率领军队攻打曹国。
【鲁国对待邾国,宋国对待曹国,必定是想俘虏他们的国君并吞并他们的土地,这一点是一样的。所以《春秋》不宽恕鲁国,而是将鲁国的事与宋国的事并列,多次记载,以均衡他们的罪责】
七年
春季,宋国的皇瑗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宋国攻打曹国,侵犯郑国,不一定是为了与齐国争夺霸权。宋国对曹国,本来就是世代侵侮;而在晋、楚争夺郑国的时候,郑国依附楚国,就常常对宋国用兵。宋国也世代怨恨郑国。《左传》认为这是替晋国讨伐郑国的背叛,应当不是这样】
晋国的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
【晋国帮助蒯聩的正统地位,屡次对卫国用兵,但最终没能让他回国;辄因为接纳蒯聩,以至于率领军队侵犯卫国,这也太微弱了】
夏季,鲁君在鄫地防备吴国【鄫,有的版本作缯】
【叔还防备吴国,鲁君又亲自防备,全部记载以彰显鲁国的失误。在鄫地结盟,不记载,因为吴国的霸业未成,《春秋》即将结束,这件事不足以详细记载】
秋季,鲁君攻打邾国。
八月己酉日,攻入邾国,带着邾子益回来。
【三家连年攻打邾国,邾国已经困顿了。知道他们的国家必定可以攻入,国君必定可以俘虏,于是逼迫鲁君亲自率领军队归来,让恶名归于鲁君。三家的谋划,也太阴险了。文定认为记载“带着邾子益回来”而不避讳,是想显示后来记载“归还邾子”是为了肯定鲁国能去除恶行而给予褒奖。这种说法很牵强,况且鲁国并非能主动归还邾子,而是迫于吴国的来伐,齐国的索取城邑,不得已才归还。《春秋》为什么要褒奖呢?即使确实是鲁国主动归还,归还的善行不足以抵偿带来的恶行,又为什么要褒奖呢】
宋国人包围曹国。
冬季,郑国的驷〇率领军队救援曹国。
【郑国虽然因为怨恨宋国而救援曹国,但《春秋》未曾不认为这是善行。然而有救援曹国的名义,最终没能救成,这是驷〇的罪过】
八年
春季周王正月,宋公进入曹国,带着曹伯阳回来。
【曹国在春秋时期侍奉霸主,交往邻国,虽然是弱小的自我保全之道,适宜如此,但与莒、邾相比,却没有看到构兵侵伐的事情。大概是弱小而勤勉谨慎以保卫宗庙,守护社稷的国家。而宋国人最终灭掉了它,那么宋人的恶行就显露了】
吴国攻打我国。
【卿大夫在柤地防备吴国,鲁君亲自在鄫地会见吴国,以为吴国可以依靠,于是攻入邾国而授给吴国来伐的口实,是我们攻入邾国不义,而吴国来伐为义,是非曲直分明。然而文定惋惜没有华元、国佐那样的臣子,导致遭受城下之盟,以此为耻,作为后世的警戒。这是只以胜负利害为训诫,而失去了《春秋》的义理】
夏季,齐国人夺取讙地和阐地【阐,有的版本作僤】
【根据《左传》,齐国人夺取讙地和阐地是因为季姬的缘故。然而齐侯虽然是因为季姬的缘故,但必定以邾子为名义。鲁国人知道他们的意图是为了季姬,名义上是邾子,所以归还季姬以取悦他们的心,归还邾子以堵住他们的口。而后讙、阐两地不到一年就归还了。然而
外取邑不书,取讙及阐,书者,伊川以为鲁入邾而齐怒,因赂二邑以悦之,与书取济西田同。其説当是】
译从国外夺取城邑通常不记载,但夺取讙地和阐地却予以记载,伊川认为这是因为鲁国入侵邾国导致齐国愤怒,于是鲁国将这两座城邑作为贿赂送给齐国以取悦它,这与记载夺取济西田的情况相同。这种说法应当是正确的。
归邾子益于邾
【书于吴来伐齐取邑之后,是前之虏邾子,鲁之恶;此之归邾子,亦鲁之耻矣。何氏以为善鲁之能悔过,岂真能悔过者哉】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
齐人归讙及阐
【书于归邾子之后,是明着鲁之见迫于强齐而归邾子也。邾之复得有君,邾子之复得有国,皆吴齐之徳也。齐既存邾子,而即返鲁邑,亦近于义矣】
九年
春王二月塟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
【宋郑怨结,向巢伐郑,犹未甚也。至皇瑗取郑师,而怨深矣。其后又再伐郑,所以致有罕达取宋师之报也。取师之惨,春秋之初,一见郑伯取三国之师,葢二百年来无之矣。而以宋郑各取其师终焉,前则诸侯为之,后则大夫为之。皇瑗、罕逹称名称帅,师可谓无贬乎哉】
夏楚人伐陈
【书楚人伐陈,则陈之属吴明矣】
秋宋公伐郑
【既取其师,又伐其国。宋公举爵,又可谓之无贬乎哉】
冬十月
十年
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虏执之,辱而来奔。邾子之不自强如此,宐乎不能保有其国欤】
公防吴伐齐
【吴以邾之故伐我,齐以邾之故取我二邑。我之受侮于齐与受侮于吴,一也。怨则宐均,怨之释则宐均释之。若欲释一而怨一则宐释齐而怨吴,葢齐内而吴外也。齐犹归邑以相好,而吴且征百牢以臣属我。乃鲁反防吴以伐齐者,是时齐稍弱而吴方强也。以强弱为向背,不义甚矣】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文定以为齐人弑悼公赴于师,而春秋书卒者,不忍以戎狄之民加中国之君,葢据左氏云然,其説甚曲。临川吴氏以为吴师在齐,而阳生卒,遂以为弑者,其説最是。葢春秋书卒,必非弑也】
夏宋人伐郑
【宋之伐郑,至再,至三,岂至是而始书人以贬耶?此后,向巢,又称名,称帅,师矣】
晋赵鞅帅师侵齐
【明以着赵鞅伐丧之罪也。若齐果弑君,则赵鞅为讨贼之师,不书侵而书伐矣】
五月公至自伐齐
【三月,齐阳生卒。五月,始至。明以罪鲁之闻丧而不速去齐也。葢是时,鲁、吴之师在齐,而齐人遭丧,城守二师不去,加齐人以弑君之名,假为讨贼,以文伐丧,故有齐弑阳生之言也】
塟齐悼公
【防吴以伐闻,丧不还;虽往防塟,崇虚礼而背实义,春秋所恶也】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公孟彄奔于蒯聩奔之后,宐为蒯聩之党矣。今蒯聩未入,而彄何以归哉?彄之归,又书「自齐」。齐固助輙拒蒯聩者,然则彄之归,其为齐归之使,背蒯聩而助輙,了然矣】
薛伯夷卒
秋塟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
【楚大夫称名,称帅师,以着楚之大,用兵于陈,致有吴师之来救也】
吴救陈
【文定以凡救皆善之,吴救陈而以号举者,为伤中国之衰也,非也。此如僖二十八年书楚人救卫,以着陈之附吴,原不论其救之善不善,即善其救,亦不在书人、书爵以为褒,而何泥于举号之可疑哉?《春秋》之义,凡救而有恤隣急难之公心者,则善之。其或伐其叛己者,救其附己者,今日附己则救之,明日叛己则又伐之,即伯主之救,亦救其附己者,何善之有?吴前伐陈,伐其附楚、不附己也;此之救陈,亦救其附己而为楚所伐也,何善之有?如附己而不能救,则《春秋》所恶耳】
十有一年
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防吴伐齐,闻丧不去,此齐所以愤而兵及国都也。春秋直书,以着鲁为自取之祸】
夏,陈辕颇出奔郑【辕,公作袁】
五月公会吴伐齐
【公结怨于齐,以致来国书之伐,宐自悔过,引咎以谢齐;既不能然而又防吴以伐之,非礼极矣。公两伐齐,皆亲出,三家安在,而以危事委公耶?四分公室之后,若谓公犹能用众,则未必然矣】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但书及吴战,则明知未及公战矣。前既防吴伐齐,罪已在鲁。若果及公战,原不必讳。葢以着公之未及战也。前伐齐,书公,至此不
译鲁国将邾子益送归邾国。
【这件事记载在吴国来攻打齐国、夺取城邑之后,这说明之前俘虏邾子,是鲁国的罪恶;这次送还邾子,也是鲁国的耻辱。何休认为这是赞扬鲁国能够悔改过错,难道鲁国真的能悔改吗?】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癸亥日,杞国国君过去世。
齐国人归还了讙地和阐地。
【这件事记载在送还邾子之后,是明确显示鲁国是被强大的齐国逼迫才送还邾子的。邾国重新拥有国君,邾子重新拥有国家,都是吴国和齐国的恩德。齐国既然保全了邾子,随即又归还鲁国的城邑,也接近于道义了。】
九年。
春季周历二月,安葬杞僖公。
宋国皇瑗率领军队在雍丘俘获郑国军队。
【宋国与郑国结怨,向巢攻打郑国,还不太严重。到了皇瑗俘获郑国军队,怨恨就加深了。后来宋国又两次攻打郑国,所以导致了后来罕达俘获宋国军队的报复。俘获军队的残酷,在春秋初期,只见过郑伯俘获三国军队,大概两百年间没有这样的事。而最终以宋国和郑国互相俘获军队告终,先前是诸侯做的,后来是大夫做的。皇瑗、罕达称名、称帅,军队可以说没有贬义吗?】
夏季,楚国人攻打陈国。
【记载楚国人攻打陈国,那么陈国归属吴国就明确了。】
秋季,宋国国君攻打郑国。
【既然已经俘获了郑国军队,又攻打郑国国家。宋公举起爵位(指国君身份),又可以说没有贬义吗?】
冬季十月。
十年。
春季周历二月,邾子益来投奔鲁国。
【〇被俘虏拘禁,受辱而来投奔。邾子不自强的程度如此,难道能不保有他的国家吗?】
鲁公会同吴国攻打齐国。
【吴国因为邾国的缘故攻打我们,齐国因为邾国的缘故夺取我们两座城邑。我们受齐国的侮辱和受吴国的侮辱,是一样的。怨恨应当平均,怨恨的消除也应当平均消除。如果想要消除一个而怨恨另一个,那么应当消除对齐国的怨恨而怨恨吴国,因为齐国在内而吴国在外。齐国还归还城邑以表示友好,而吴国却征收百牢以使我们臣服。然而鲁国反而会同吴国攻打齐国,这是因为当时齐国稍弱而吴国正强。以强弱来决定向背,非常不义。】
三月戊戌日,齐侯阳生去世。
【文定认为齐国人弑杀悼公并向军队报丧,而《春秋》记载为去世,是不忍心用戎狄的民众加害中国的君主,大概是根据《左传》说的这样,这种说法很迂曲。临川吴氏认为吴国军队在齐国,而阳生去世,于是认为是被弑杀,这种说法最正确。大概《春秋》记载为去世,必定不是被弑杀。】
夏季,宋国人攻打郑国。
【宋国攻打郑国,第二次,第三次,难道到了这时才开始用“人”来贬义吗?此后,向巢,又称名,称帅,称军队了。】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明确显示赵鞅趁丧伐齐的罪过。如果齐国真的弑君,那么赵鞅就是讨伐贼人的军队,不记载为侵犯而记载为讨伐了。】
五月,鲁公从攻打齐国回来。
【三月,齐阳生去世。五月,才回来。明确显示鲁国听到丧事而不迅速离开齐国的罪过。大概这时,鲁国、吴国的军队在齐国,而齐国人遭遇丧事,城守两军不离开,给齐国人加上弑君的名声,假借讨伐贼人,来掩饰趁丧伐齐,所以有齐国弑杀阳生的说法。】
安葬齐悼公。
【会同吴国攻打齐国,听到丧事不回去;虽然前往安葬,崇尚虚礼而违背实义,是《春秋》所厌恶的。】
卫国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
【公孟彄在蒯聩奔逃之后奔逃,应当是蒯聩的党羽了。现在蒯聩没有进入卫国,而彄为什么回来呢?彄的回来,又记载“从齐国”。齐国本来帮助辄拒绝蒯聩的,那么彄的回来,他是齐国派他回来的使者,背叛蒯聩而帮助辄,就很清楚了。】
薛伯夷去世。
秋季,安葬薛惠公。
冬季,楚国公子结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楚国大夫称名,称率领军队,以显示楚国的大,在陈国用兵,导致吴国军队来救援。】
吴国救援陈国。
【文定认为凡是救援都是善的,吴国救援陈国而用国号举出,是因为哀伤中国的衰败,这是不对的。这就像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楚国人救援卫国,以显示陈国依附吴国,原本不论其救援的善与不善,即使认为其救援是善的,也不在于用“人”、用爵位来褒扬,又何必拘泥于举出号的可疑呢?《春秋》的道义,凡是救援而有体恤邻国急难的公心者,就赞扬他。如果是攻打背叛自己的人,救援依附自己的人,今天依附自己就救援他,明天背叛自己就又攻打他,即使是霸主的救援,也是救援依附自己的人,有什么善的呢?吴国先前攻打陈国,是攻打依附楚国、不依附自己的人;这次救援陈国,也是救援依附自己而被楚国攻打的人,有什么善的呢?如果依附自己而不能救援,那么是《春秋》所厌恶的。】
十一年。
春季,齐国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国。
【会同吴国攻打齐国,听到丧事不离开,这是齐国愤怒而军队到达我国都城的原因。《春秋》直书,以显示鲁国是自取祸患。】
夏季,陈国辕颇出逃到郑国。【辕,公羊传作袁】
五月,鲁公会同吴国攻打齐国。
【鲁公与齐国结怨,导致国书来攻打,应当自己悔改过错,引咎谢罪齐国;既然不能这样而又会同吴国攻打齐国,非常不合礼义。鲁公两次攻打齐国,都亲自出征,三家大夫在哪里,而把危险的事情委托给鲁公呢?四分公室之后,如果说鲁公还能统领众人,那未必如此。】
甲戌日,齐国国书率领军队与吴国在艾陵交战,齐军大败,俘获齐国国书。【只记载与吴国交战,那么就知道没有与鲁公交战了。先前会同吴国攻打齐国,罪过已在鲁国。如果果然与鲁公交战,原本不必隐瞒。大概以显示鲁公没有参战。先前攻打齐国,记载鲁公,到这里不】
书公至,非没公以示贬也。前至伐齐,以着其闻丧不还师,乆于齐之罪。此则公未与战,如书至于战前,则公实未前归;如书至于战后,则或疑于公之与战,故不可以至而竟不至也】
译记载“公至”,并非因为公去世而用“至”字来贬低他。此前记载伐齐,是为了彰显他闻丧不还师、久留齐国的罪责。这里公并未参战,如果记载“至”在战前,那么公实际上并未提前归来;如果记载“至”在战后,那么人们或许会怀疑公参与了战斗,所以不能只写“至”而最终不写“至”。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冬十有一月塟▯隐公
卫世叔齐出奔宋
【卫輙立已九年,蒯聩在戚,助以强晋而不得入者,必卫大臣直輙而助之者众也。今齐以世叔出奔,则直輙者去,所以不数年而蒯聩归国欤】
十有二年
春用田赋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谷梁》以为不书夫人,为讳娶同姓,非也。《春秋》之讳娶同姓,当于不书,如吴纳币不书,逆妇于吴不书,以夫人至自吴讳之。卒不书夫人,非讳也。孟子之书,卒不书,薨不书,塟不书,夫人者,季氏逐昭公,立定公,三家不以礼丧。孟子夫子仍旧史书,以着三家逐君,不加礼于夫人之罪也。如以为讳,则当削而不书,既书《孟子》矣,何不可以书夫人《孟子》哉】
公会吴于槖臯
【两防伐齐,又为槖臯之防,坚吴之好,以敌齐也】
秋公防卫侯宋皇瑗于郧【郧公作运】
【于防吴槖臯之后而与卫君宋臣为郧之防者,必宋卫合鲁以求通于吴也】
宋向巢帅师伐郑
【宋取郑师之后,三伐郑,皆书者,以甚宋之恶也】
冬十有二月螽
十有三年
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
【罕达取宋师,以为皇瑗取郑师之报,是所谓以恶相报,皇瑗、罕逹皆有罪也】
夏许男成卒【成公作戍】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不书吴子,则无以见吴子争伯之实;不书晋侯及吴子,则无以示吴子不可主防之义。然而楚主防盟,则实书楚子为王;吴主防盟而不实书吴子为主者,吴未若楚之强横,中国之服吴,未若服楚之甚,故不以罪楚子之主盟者,罪吴子之主盟也。是时诸侯皆去晋,故晋欲合吴以内慑诸侯;鲁结怨于齐,故复从晋合吴以近敌齐也。晋与鲁皆有罪矣】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楚再伐陈,必欲争陈于吴。楚复强矣。楚至春秋之终,尚有公子用事,可知楚无强家,不似晋之有韩、赵、魏,齐之有高、国,陈、鲁之有三桓,郑之有七穆,専国无君,以致有分室簒国,朝于私家之祸也】
于越入吴
【于吴入郢之后,书于越入吴,以着吴之卒不得志于楚也。于防黄池之后,书于越入吴,以着吴之卒不得志于中国也。凡吴之不得伯,皆越为之】
秋公至自会
【书公至于楚伐陈,越入吴之后,以着吴子在黄池,而楚之伐陈,越之入吴,皆乘吴子之出也】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公无曼字】
【晋何徳于蒯聩而必欲纳之?故论者多以为范氏故也】
塟许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公羊》曰:「旦见也。旦见亦可占其宿之度,而不言宿者,文定曰:『不加于宿,恐是《春秋》欲着其旦见,故不言宿耳】
盗杀陈夏区夫
【春秋》五盗,左氏于此不详盗为何人。如以为贱而书“盗”,则左氏所云尉止、齐豹、公孙翩、阳虎者,多不足据。如据左氏,则齐豹之为司寇,翩之为公孙,皆不贱。或当以不知谁何之人而书“盗”,为得《春秋》之义也】
十有二月螽
十有四年
春西狩获麟
【此当以説左氏者,春秋感麟而作,作起于获麟,而文止于获麟,为是。文成致麟之説,未必然也】
春秋宗朱辨义卷十二
译秋季七月辛酉日,滕国国君虞母去世。
冬季十一个月,安葬隐公。
卫国世叔齐出逃到宋国。
【卫国辄即位已经九年,蒯聩在戚地,依靠强大的晋国却未能回国,一定是卫国大臣中支持辄并帮助他的人数众多。如今世叔齐出逃,那么支持辄的人离开了,所以没过几年蒯聩就回国了吧?】
鲁国十二年。
春季,实行田赋制度。
夏季五月甲辰日,孟子去世。
【《谷梁传》认为不称夫人,是为了避讳娶同姓,这是不对的。《春秋》避讳娶同姓,应当体现在不记载上,比如吴国送聘礼不记载,从吴国迎娶妻子不记载,用夫人从吴国回来避讳。去世不称夫人,并不是避讳。孟子记载去世,不记载薨,不记载安葬,不称夫人,是因为季氏驱逐昭公,拥立定公,三家不依礼制办理丧事。孟子依照旧史官的记载,来彰显三家驱逐国君,对夫人不加礼制的罪过。如果认为是避讳,就应当删去不记载,既然记载了《孟子》,为什么不可以称夫人《孟子》呢?】
鲁君在槖臯会见吴君。
【两次在防地防备伐齐,又在槖臯设防,巩固与吴国的友好关系,以对抗齐国。】
秋季,鲁君在郧地防备卫侯和宋国的皇瑗。【郧公作运】
【在防地和槖臯防备吴国之后,却在郧地防备卫君和宋臣,一定是宋国和卫国联合鲁国,以求与吴国沟通。】
宋国向巢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宋国夺取郑国军队之后,三次攻打郑国,都加以记载,是为了极言宋国的罪恶。】
冬季十二月,发生蝗灾。
鲁国十三年。
春季,郑国罕达率领军队在嵒地夺取宋国军队。
【罕达夺取宋国军队,是为了报复皇瑗夺取郑国军队,这就是所谓的以恶报恶,皇瑗、罕达都有罪。】
夏季,许国国君成去世。【成公作戍】
鲁君在黄池会见晋侯和吴子。
【不记载吴子,就无法显示吴子争夺霸权的实情;不记载晋侯和吴子,就无法表明吴子不能主持盟会的道理。然而楚国主持盟会,就如实记载楚子称王;吴子主持盟会却不实书吴子为主持者,是因为吴国不像楚国那样强横,中原各国服从吴国,不像服从楚国那样厉害,所以不因为楚子主持盟会而加罪于他,也不因为吴子主持盟会而加罪于他。这时诸侯都背离晋国,所以晋国想联合吴国来震慑诸侯;鲁国与齐国结怨,所以又跟随晋国联合吴国以接近敌人齐国。晋国和鲁国都有罪。】
楚国公子申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楚国再次攻打陈国,一定是想与吴国争夺陈国。楚国又强大了。楚国直到春秋末期,还有公子掌权,可知楚国没有强大的家族,不像晋国有韩、赵、魏,齐国有高、国,陈国、鲁国有三桓,郑国有七穆,专权无君,导致分室篡国,朝拜私家的祸患。】
越国入侵吴国。
【在吴国攻入郢都之后,记载越国入侵吴国,以彰显吴国最终不能在楚国得志。在黄池盟会之后,记载越国入侵吴国,以彰显吴国最终不能在中原得志。凡是吴国不能称霸,都是越国造成的。】
秋季,鲁君从盟会回来。
【记载鲁君回来,在楚国攻打陈国、越国入侵吴国之后,以彰显吴子在黄池,而楚国攻打陈国、越国入侵吴国,都是趁吴子外出之时。】
晋国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公无曼字】
【晋国对蒯聩有什么恩德而一定要接纳他?所以评论者多认为是范氏的缘故。】
安葬许元公。
九月,发生蝗灾。
冬季十一个月,有彗星出现在东方。
【《公羊传》说:“早晨看见的。早晨看见也可以推算其所在的星宿度数,而不说星宿的,文定说:‘不附加于星宿,恐怕是《春秋》想要彰显它早晨出现,所以不说星宿。’”】
盗贼杀害陈国夏区夫。
【《春秋》五次记载盗贼,左氏在这里没有详述盗贼是谁。如果认为是地位低贱而记载“盗”,那么左氏所说的尉止、齐豹、公孙翩、阳虎等人,大多不足为据。如果依据左氏,那么齐豹担任司寇,公孙翩担任公孙,都不算低贱。或许应当以不知是谁的人而记载“盗”,才符合《春秋》的意义。】
十二月,发生蝗灾。
鲁国十四年。
春季,在西郊狩猎捕获麒麟。
【这应当以解释左氏的说法为准,即《春秋》因感应麒麟而作,著作始于获麟,而文字止于获麟,是这样的。文成致麟的说法,未必正确。】
《春秋宗朱辨义》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