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宗朱辨义卷八
伐我北鄙
【以大义之公论之,齐惠助宣,遂弑君得国,安受鲁之防事者,自惠至顷,几二十年,君朝臣聘,殆无虚歳。一往防晋,遂以为隙,问罪之师易世而至。惠顷之罪,宜相继而治之也。以人情之私论之,君齐所定也,夫人齐之女也。平州之防,信而不盟;济西之田,受而即复。何负于鲁,而舎之即晋哉?且齐晋之不相下也,齐既怨鲁之背已,又怒鲁之挟晋,黙而不讨,为诸侯笑。北鄙之师,齐亦有所不得已也。春秋治公义,不治私情。齐之罪,固未可曲为原之矣。但文公之世,齐商人弑君,执叔姬,执单伯,无名之师三至西鄙,告晋不救,纳赂请盟,辱亦至矣。尔时当国用事者,非行父耶?主忧臣辱,主辱臣死,而行父犹往来齐晋之间,为苟且图存之计,何其懦也!今以恶归父之故,激齐搆怨,齐师之来,独不可修词谢过以平之乎?逾时而四卿并出,请晋师连衞、曹以速报齐而战败之,又何其勇也?则以归父犹在齐也。嗟乎!商人虐我之耻,则不思雪;归父専国之恨,则不能忘。用公徒以泄私忿,胁新主而仇先君,盖自此而鲁为季氏之鲁矣】
译齐国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从大义的公论来看,齐惠公帮助齐宣公,最终弑君夺取了国家,安然接受鲁国防邑的事务,从惠公到顷公,将近二十年,国君朝见、臣子聘问,几乎没有哪一年空过。一旦前往防邑朝见晋国,齐国就以此作为嫌隙,问罪的军队隔代而至。惠公、顷公的罪过,本应相继加以惩治。从人情的私利来看,鲁君是齐国所拥立的,夫人是齐国的女子。在平州防守,诚信而不结盟;济西的田地,接受后又立即归还。对鲁国有什么亏欠,却舍弃鲁国而依附晋国呢?况且齐国与晋国互不相让,齐国既怨恨鲁国背离自己,又恼怒鲁国倚仗晋国,沉默而不讨伐,会被诸侯所嘲笑。北部边境的军队,齐国也是有所不得已的。《春秋》治理的是公义,不治理私情。齐国的罪过,固然不可以曲意宽恕。
但在文公的时代,齐国的商人弑杀国君,拘捕叔姬,拘捕单伯,没有名义的军队三次到达西部边境,向晋国告急而晋国不救援,进献贿赂请求结盟,耻辱也到了极点。那时当权执政的人,不就是行父吗?君主有忧患臣子就受辱,君主受辱臣子就应死节,而行父还在齐国和晋国之间往来,做苟且求存的打算,是多么懦弱啊!现在因为厌恶归父的缘故,激怒齐国结下怨恨,齐国的军队前来,难道不可以修饰言辞谢罪来平息吗?过了些时候四位卿大夫一起出兵,请求晋国的军队联合卫国、曹国来迅速报复齐国却战败了,又是多么勇敢呢?这是因为归父还在齐国。唉!商人虐待我国的耻辱,却不考虑洗雪;归父专权的怨恨,却不能忘记。动用公家的军队来发泄私愤,胁迫新君而仇视先君,大概从此鲁国就成了季氏的鲁国了。
夏四月丙戌,衞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衞师败绩。
【新筑衞地,此必齐以兵加衞,而衞出师逆战于新筑耳。左氏所云衞将侵齐,与齐师遇者,恐是因春秋不书齐师侵衞、伐衞,而附为之说也。衞之于齐,自助宋伐丧以来,未有兵争之事,今胁于晋,而世子臧从晋伐之,曲在衞也。齐即来报,何不可修词以谢,而急于一战哉?春秋书孙良夫帅师,而齐师不目主将,则知其専罪良夫矣】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防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首公谷作手】
【将称元帅属辞之体,是役也。据左氏,则晋亦四卿:郤克、士燮、栾书、韩厥。《春秋》独书郤克,而于鲁四卿并书,则知其罪四卿矣。谷梁以为行父、郤克、孙良夫、公子首同时聘齐,受一笑之辱。左氏亦大畧相同,其事容或有之,然其本意固非専为此也。晋欲世主夏盟,而齐独以伯主之后抗不与其盟。防晋景将合诸侯,故假齐楚结好之名,乗机而连兵以加齐衞。于新筑之败,则又不得不因诸侯之师以报之也。曹亦为晋所役而已。至于行父之仇,齐则全不以一笑之故也。宣公十八年间,仲遂、归父父子相继専国用事,将无季氏矣。季氏之隠忍,莫敢如何者,宣公在也。宣公既薨,归父虽逐而犹在齐。若少需以时而苟慢于事,齐听归父之言,起南阳之甲,纳归父而盟,成公三桓危矣。于是急托于晋,为先发制人之计,使齐自救而不暇于为归父谋也。盖晋有晋之私,而巧借必致死力于齐之行父。行父有行父之私,而巧借必欲得志于齐之晋也。文定责其以一笑之故,残民毒众,几获其君,而怒犹未息,为愤兵之戒者,犹未得《春秋》之义也。使《春秋》之义在此,则书季孙行父及郤克、孙良夫、公子首可矣,而何以于鲁则四卿并书哉?又以为成公初立,主幼国危,为季孙一怒,扫境兴师,虽无人乎成公之侧,有不恤者,亦非也。行父明欺其主之幼,初不顾夫国之危,必一战胜齐,而后齐不生纳归父之心。晋徳我辅伯之力,三桓安而幼主在其掌握也。茅堂胡氏以为公室卑弱,四卿擅命,各得乎鲁之兵权。夫臧孙许与公孙婴齐,其能得鲁之兵权哉?《春秋》并书,以见许之听于行父而不听于君,婴齐以宣成之近属,而亦不敢不惟行父之是从焉耳。此为内大夫及外大夫连兵伐国相比书名之始,未有若此其详者也】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谷作爰娄,召陵书屈完来盟于师。来者,自外而来也。来盟者,着其来之意。本为盟也。国佐之如师,齐侯使之,以请诸大夫之欲也。两言既成,而后为袁娄之盟也。故召陵之盟,楚之受盟于诸侯;袁娄之盟,晋之盟齐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庚寅衞侯速卒【速公作遫】
取汶阳田
【内邑为外所取,则史讳之。前既讳取,则后不得不讳其归也。取汶阳田与取济西田,书法无异。彼讳因晋而取曹田,谓若我取之曹者然;此讳因晋而归齐之侵地,谓若我新取之齐者然也】
冬楚师郑师侵衞
【据左氏,则蔡、许皆从矣。据经,则十一月,公防蜀,即于月之丙申,十二国盟蜀,而秦大夫与焉。秦距鲁逺,使约防,而秦始至,不应若此其速,是必秦大夫亦从楚师矣。而春秋皆不书,独书郑师者,専罪郑之从楚也,犹厥貉之次,専罪蔡也】
十有一月,公防楚公子婴齐于蜀。
【楚师压境,责我之从晋伐齐。宜婴城固守,以待晋援。即不得已而请成,则四卿安在?而烦幼主亲出耶?行父以私而背齐向晋,四卿并出,非公意也。行父自危而不敢出,故隠与仲叔谋而迫公亲往。其请成之词,必曰:“先公合齐,以通好于楚宋之防,未尝敢忘。幼主新立,胁于晋之强,不得不遣大夫以从。”以此为词,可以释楚之怒。然而齐怨既深,楚猾不可测,公之徃得毋危哉?而行父不顾也。春秋于公防、公盟两书不讳。论者但于其背华即楚,以望国之君而下比于荆蛮之大夫,为成
译夏季四月丙戌日,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国军队大败。
【新筑是卫国的地方,这一定是齐国出兵侵犯卫国,而卫国出兵在新筑迎战罢了。《左传》所说卫国将要侵犯齐国,与齐国军队相遇,恐怕是因为《春秋》没有记载齐国军队侵犯、讨伐卫国,而附会出来的说法。卫国对于齐国,自从帮助宋国讨伐丧礼以来,没有发生过战争,现在被晋国胁迫,而世子臧跟随晋国讨伐齐国,理亏在卫国。齐国即使来报复,为什么不可以修饰言辞来谢罪,却急于交战呢?《春秋》记载孙良夫率领军队,而没有指明齐国军队的主将,就知道是专门归罪于孙良夫了】
六月癸酉日,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曹国公子首,与齐侯在鞌交战。齐国军队大败【“首”字,《公羊传》《谷梁传》作“手”】
【将领称元帅是属辞的体例,这次战役。根据《左传》,晋国也有四位卿:郤克、士燮、栾书、韩厥。《春秋》只记载郤克,而对于鲁国四位卿都记载,就知道是归罪于四位卿了。《谷梁传》认为行父、郤克、孙良夫、公子首同时出使齐国,受到一笑的侮辱。《左传》也大致相同,这件事或许确实存在,但其本意本来不是专门为此。晋国想要世代主持夏盟,而齐国独以霸主之后的身份抗拒不参加盟会。防备晋景公将要会合诸侯,所以假借齐楚结好的名义,趁机联合兵力讨伐齐国和卫国。在新筑战败之后,又不得不借助诸侯的军队来报复。曹国也是被晋国役使罢了。至于行父的私仇,齐国完全不是因为一笑的缘故。宣公十八年间,仲遂、归父父子相继专权用事,将要没有季氏了。季氏的隐忍,没有人敢怎样,是因为宣公在位。宣公死后,归父虽然被驱逐但还在齐国。如果稍微等待时机而苟且怠慢事情,齐国听从归父的话,发动南阳的军队,接纳归父并结盟,成公和三桓就危险了。于是急忙依托晋国,作为先发制人的计策,使齐国自救尚且来不及,无暇为归父谋划。大概晋国有晋国的私心,而巧妙借助必定要尽力讨伐齐国的行父。行父有行父的私心,而巧妙借助必定要在齐国得志的晋国。文定指责他因为一笑的缘故,残害百姓毒害民众,几乎俘获国君,而怒气还未平息,作为愤兵之戒,还没有得到《春秋》的大义。如果《春秋》的大义在此,那么记载季孙行父及郤克、孙良夫、公子首就可以了,为什么对于鲁国却要四位卿都记载呢?又认为成公刚即位,君主年幼国家危险,因为季孙一怒,扫荡边境兴师动众,虽然成公身边没有人,也不顾惜,也不是这样。行父明知欺骗年幼的君主,起初不顾国家的危险,一定要一战战胜齐国,然后齐国才不会产生接纳归父的念头。晋国感激我们辅助霸主的功劳,三桓安定而幼主在他们掌握之中。茅堂胡氏认为公室卑弱,四位卿专断命令,各自得到鲁国的兵权。那臧孙许和公孙婴齐,他们能得到鲁国的兵权吗?《春秋》一并记载,以显示臧孙许听从行父而不听从君主,公孙婴齐因为是宣公、成公的近亲,也不敢不唯行父是从。这是内大夫和外大夫联合出兵讨伐国家而并列书名的开始,没有像这样详细的了】
秋季七月,齐侯派国佐到军中。己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谷梁传》作爰娄,召陵记载屈完来军中结盟。“来”字,是从外面而来。来盟,彰显其来的意图。本来是为了结盟。国佐到军中,是齐侯派他,以请求各位大夫的愿望。两方言辞既成,然后才有袁娄的结盟。所以召陵的盟约,是楚国接受诸侯的盟约;袁娄的盟约,是晋国与齐国结盟】
八月壬午日,宋公鲍去世
庚寅日,卫侯速去世【“速”字,《公羊传》作“遫”】
夺取汶阳田地
【内邑被外邦夺取,则史官讳言。前面既讳言夺取,那么后面不得不讳言归还。夺取汶阳田地与夺取济西田地,书法没有不同。那讳言因晋国而夺取曹国田地,说好像是我从曹国夺取的一样;此讳言因晋国而归还齐国侵占的土地,说好像是我新从齐国夺取的一样】
冬季,楚国军队、郑国军队侵犯卫国
【根据《左传》,则蔡国、许国都跟随了。根据经文,则十一月,公在蜀地会合,即在月的丙申日,十二国在蜀地结盟,而秦国大夫也参与了。秦国距离鲁国远,如果约定会合,而秦国才到,不应该如此迅速,这一定是秦国大夫也跟随楚国军队了。而《春秋》都不记载,只记载郑国军队,是专门归罪于郑国跟随楚国,如同厥貉之次,专门归罪于蔡国】
十一年,公在蜀地与楚国公子婴齐会合。
【楚国军队压境,指责我们跟随晋国讨伐齐国。应当环城固守,等待晋国救援。即使不得已而请求和解,那么四位卿在哪里?而烦劳幼主亲自出城呢?行父因私心而背离齐国趋向晋国,四位卿都出动,不是公的本意。行父自危而不敢出城,所以暗中与仲叔谋划而迫使公亲自前往。其请求和解的言辞,必定说:“先公联合齐国,以通好于楚国宋国的会合,未曾敢忘记。幼主新立,被晋国的强大胁迫,不得不派遣大夫跟随。”用这样的言辞,可以消除楚国的怒气。然而齐国的怨恨已深,楚国狡猾不可测,公的前往难道不危险吗?而行父不顾。《春秋》对于公会、公盟两书不讳。论者只在其背离华夏依附楚国,以望国之君而下比于荆蛮的大夫,为成
公罪,而不知圣人以罪行父也。伐齐则四卿并出,防楚大夫则幼主亲行,比书于册,不深切着明哉】
译这是公罪,却不知圣人因罪行而责罚父亲。讨伐齐国时四位卿大夫一同出征,防御楚国大夫时年幼的君主亲自前往,将这些事记载于史册,难道不是深刻而明显吗?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主此盟者,必婴齐也。婴齐主盟,而诸国大夫听之,鲁君听之。其为春秋所恶,何疑?伊川责其不能保固疆圉,要结隣好,以图自存,为是。文定谓其宜専事晋室,则非也。春秋岂以舍天王而事伯主为义哉?又诸儒以大夫不名为贬者,非也。凡大夫书名,所以贬大夫罪,大夫之専也。大夫而不书名,则所以罪其君也。其于十一国,亦各有其罪也。罪秦之与楚合也,罪齐徳楚师之来救也,罪陈郑之久属服于荆蛮,而郑又以师从也,罪宋之受围逾年,力能相距,前之及平为不得已,而今之受盟可以已而不己也。其他小国不足责,而曹衞从晋,仇齐楚师一至,何背之速耳,罪尤甚矣。夫以中国而受楚大夫之盟,即书名,何尝非贬?而受楚盟之罪,又岂待贬而人之而始着哉?若于宋为诸侯交见之盟,则名诸侯之大夫,而春秋罪之尤深也。惟不名诸侯之大夫,则亦不名婴齐矣。又左氏以蔡许乗楚车,不得列于诸侯,亦非也。蔡许属服于楚,楚役使之已久,无烦于盟,故不使之与于盟,非春秋恶其乗楚车而削之也】
三年
春王正月,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伐郑。
【婴齐至蜀,鲁亲往防。宋、衞曹皆约而至,盖既受楚盟矣。才逾一时而即叛盟,从晋以伐郑。如曰义当从晋,何如初不从楚?如曰叛楚盟不为不义,何如不盟楚之为义?家氏以去强盛之楚,从衰弱之晋,以伐有罪之国,为春秋嘉之者,非也。夫郑为楚导,其罪固大。鲁、宋、衞曹之受楚盟,薄乎云尔。盟主固有辞于伐郑,鲁、宋、衞曹何辞于从晋以伐郑哉?家氏以郑罪当讨,正诸侯之爵以示义者,亦非也。此当作圣人之心,公而恕子四国之悔过,而罪郑伯之怙恶,说则无▯矣】
辛亥葬衞穆公【穆公作缪】
【嗣君即戎,仓猝归国,遽葬先公,即迫于晋命,不得已而然,亦春秋所恶也】
二月公至自伐郑
【防伐未有不至者,吴氏以为虽未逾时,伐郑无功亦危,而至之。然如僖公伐楚有功而至,则又岂不危而至,其逾时耶】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公谷皆以哭为礼,文定用刘质夫之说,以为非礼。如为得礼,则常事不书矣。公羊又以为记灾,故书。如为灾故,则书灾不书哭矣。疑当从文定也。但鲁自周公至文公,父子兄弟相继相及,共十九世。而考之于炀幽之于魏,厉之于献,真之于武,懿之于孝,隠之于桓,闵之于僖,兄弟相继者凡七。宣公之时,如兄弟异昭穆,则庄为髙庙,闵为曾庙,僖为祖庙,文为祢庙,当祧庄迁僖,而以宣入僖庙矣。如兄弟不异昭穆,则隠桓为髙庙,庄为曽庙,闵僖为祖庙,文为祢庙,又当祧隠桓迁闵僖,而以宣入闵僖庙矣。攷于春秋不称庙称宫,又至哀公之世而桓僖宫灾,故疑不以兄弟分庙数,而同庙异宫。当宣公入庙,必祧隠不祧桓,而以闵主迁于隠宫,迁闵不迁僖,而以宣主入于闵宫。所云新宫者,当是于闵宫而修葺丹垩之也。所云新宫灾者,当是修葺丹垩之时而灾也。是必旧主既迁,新主未入也。顾难既迁未入,宫尚无主,而于五庙之中火燬一宫,岂不惊动而亏伤其在庙祖考之精神乎?果有三日哭之礼,行之非过,而春秋书以讥之者,岂旧主既迁则旧主之精神已去乎?此新主未入则新主之精神未属乎此,而于他庙神主之精神虽惊动而无亏伤,无取乎三日之哭耶?古制既淹,鲁礼亦变。或宣别为新宫,或古无三哭之礼,难以攷据,未可为定论也】
乙亥葬宋文公
【衞穆、宋文皆卒于去年八月,皆迫于晋命,出师伐郑,因是而逾五月之期。观《春秋》于伐郑,书“宋公、衞侯”,是明着宋、衞不以丧辞晋,晋役宋、衞背殡之嗣君,为皆有罪而举爵者,以罪其不行如期葬亲之礼,而行逾年称君之礼也。宋文之厚葬,亦左氏云然,文定独为后世示戒,《春秋》无此义也】
夏公如晋
【去年八月,取汶阳田,不速往拜者,以有楚师也
译丙申日,鲁君与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国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在蜀地结盟。
【主持这次盟会的人,一定是婴齐。婴齐主持盟会,各国大夫听从他,鲁君也听从他。这被《春秋》所厌恶,还有什么可疑的呢?伊川指责他不能巩固边疆,结交邻国友好,以谋求自我保全,这是对的。文定认为他应当专一侍奉晋国,则是不对的。《春秋》难道会因为舍弃周天子而侍奉霸主就认为合乎道义吗?又有儒生认为大夫不称名是贬斥,这也是不对的。凡是称大夫的名字,是用来贬斥大夫的罪过,即大夫专权。大夫不称名,则是用来归罪于他们的国君。对于这十一个国家,也各自有其罪过。归罪秦国与楚国结盟,归罪齐国感激楚国军队前来救援,归罪陈、郑长期臣服于荆蛮,而郑国又出兵跟随,归罪宋国被围困超过一年,有能力抵抗,之前与楚国讲和是不得已,而现在接受盟约本可以停止却不停止。其他小国不值得责备,而曹、卫跟随晋国,仇视齐、楚的军队一到,为什么背叛得这么快,罪过尤其严重。以中原国家接受楚国大夫的盟约,即使称名,何尝不是贬斥?而接受楚国盟约的罪过,又哪里需要等到贬斥称名才显现呢?如果在宋国是诸侯互相见面的盟会,那么称诸侯大夫的名字,《春秋》归罪尤其深重。正因为不称诸侯大夫的名字,所以也不称婴齐的名字。又《左传》认为蔡、许乘坐楚国的车,不能列于诸侯,这也是不对的。蔡、许臣服于楚国,楚国役使他们已久,无需盟约,所以不让他们参与盟会,并非《春秋》厌恶他们乘坐楚国车而削去他们的爵位】
三年
春季,周王正月,鲁君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讨伐郑国。
【婴齐到达蜀地,鲁君亲自前往会合。宋、卫、曹都约定而至,大概是因为已经接受了楚国的盟约。才过了一个季度就背叛盟约,跟随晋国讨伐郑国。如果说道义上应当跟随晋国,为什么起初不跟随楚国?如果说背叛楚国盟约不算不义,为什么不与楚国结盟更合乎道义?家氏认为离开强盛的楚国,跟随衰弱的晋国,去讨伐有罪的国家,是《春秋》所嘉许的,这是不对的。郑国作为楚国的向导,其罪过固然很大。鲁、宋、卫、曹接受楚国盟约,罪过很轻罢了。盟主本来就有理由讨伐郑国,鲁、宋、卫、曹有什么理由跟随晋国讨伐郑国呢?家氏认为郑国罪当讨伐,纠正诸侯的爵位以显示道义,这也是不对的。这应当揣度圣人的心意,公正地宽恕这四个国家的悔过,而归罪郑伯的坚持作恶,这样说就没有缺憾了】
辛亥日,安葬卫穆公【穆公即缪公】
【继位的国君立即用兵,匆忙回国,急忙安葬先君,这是迫于晋国的命令,不得已而为之,也是《春秋》所厌恶的】
二月,鲁君从讨伐郑国回来
【会合讨伐没有不记载“至”的,吴氏认为虽然没过多久,但讨伐郑国无功且危险,所以记载“至”。然而像僖公讨伐楚国有功而记载“至”,难道不是因为危险而记载“至”,是因为过了很久吗】
甲子日,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哭是合乎礼的,文定采用刘质夫的说法,认为不合礼。如果合乎礼,那么常事就不记载了。《公羊传》又认为是记载灾祸,所以记载。如果是为了灾祸,那么记载灾祸不记载哭就行了。怀疑应当从文定的说法。但是鲁国从周公到文公,父子兄弟相继相及,共十九世。而考察炀公、幽公在魏地,厉公在献地,真公在武地,懿公在孝地,隐公在桓地,闵公在僖地,兄弟相继的共有七次。宣公的时候,如果兄弟不区分昭穆,那么庄公是高庙,闵公是曾庙,僖公是祖庙,文公是祢庙,应当祧迁庄公、僖公,而让宣公进入僖公的庙。如果兄弟不区分昭穆,那么隐公、桓公是高庙,庄公是曾庙,闵公、僖公是祖庙,文公是祢庙,又应当祧迁隐公、桓公、闵公、僖公,而让宣公进入闵公、僖公的庙。考察《春秋》不称庙而称宫,又直到哀公时代桓公、僖公的宫室发生火灾,所以怀疑不以兄弟区分庙数,而是同庙异宫。当宣公入庙时,必定祧迁隐公而不祧迁桓公,而将闵公的神主迁到隐公的宫室,祧迁闵公而不祧迁僖公,而将宣公的神主迁入闵公的宫室。所谓新宫,应当是在闵公的宫室进行修葺粉刷。所谓新宫发生火灾,应当是在修葺粉刷的时候发生火灾。这必定是旧神主已经迁出,新神主尚未进入。但是难以确定既已迁出又未进入,宫室尚无神主,而在五庙之中烧毁一宫,难道不会惊动并损害在庙中祖考的精神吗?如果有哭三天的礼仪,实行它不算过分,而《春秋》记载以讥讽它,难道是因为旧神主既已迁出,旧神主的精神已经离去吗?这新神主尚未进入,新神主的精神尚未归属于此,而对于其他庙宇神主的精神虽然惊动却没有损害,不需要哭三天吗?古制已经淹没,鲁礼也有变化。或者宣公另建新宫,或者古代没有哭三天的礼仪,难以考证,不能定为定论】
乙亥日,安葬宋文公
【卫穆公、宋文公都死于去年八月,都迫于晋国的命令,出兵讨伐郑国,因此超过了五个月的期限。看《春秋》在讨伐郑国时,记载“宋公、卫侯”,是明确显示宋、卫不以丧事推辞晋国,晋国役使宋、卫,背弃刚去世的国君,都有罪而举其爵位,以归罪他们不行如期安葬亲人的礼仪,而行逾年称君的礼仪。宋文公的厚葬,《左传》也这样说,文定独自为后世示警,《春秋》没有这个意思】
夏季,鲁君前往晋国
【去年八月,夺取汶阳田地,不迅速前往拜谢的原因,是因为有楚国的军队】
。至冬,不往拜者,惧晋怒其盟楚也。防师伐郑,以解晋,而后往拜之。假拜田以朝晋,而成以宣事齐之礼,事晋矣】
译到了冬天,没有去朝拜,是害怕晋国因自己与楚国结盟而发怒。于是派防帅的军队去攻打郑国,以此向晋国解释,然后才去朝拜。借朝拜田地的名义去朝见晋国,而让成公以侍奉齐国的礼仪来侍奉晋国。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郑、许自桓公以来久辑兵戈。文公九年,许昭从晋以救郑。新城之盟,郑、许同与。至此忽兴伐许之师,以后加兵不已,必灭许而后甘心。郑屈于晋、楚而图伸于许,已不恤小,而何辞于晋、楚之不恤已哉?《春秋》于去疾称公子,称帅师,恶去疾也】
公至自晋
【宣公终身朝齐,成公终身朝晋。至于宣奔齐元之丧,成奔晋獳之丧,则后先一辙也。辱亦甚矣】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去年秋,书取汶阳田,逾年而棘不服。当是棘大夫为齐人,不听田之归鲁,故侨如帅师以伐。非其民之不愿归故国也。观后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想是时齐虽许归侵地,而邑之大夫齐所命者据邑未去,相持不决也。书侨如帅师,着成公之用侨如之専,鲁师也】
大雩
晋郤克、衞孙良夫伐廧咎如【廧,公作将;谷,作墙】
【晋连衞以伐廧咎如,则廧咎如犹强,非仅是赤狄之余党散入廧咎如也】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鲁君亲朝,而大夫报聘,齐、晋皆然,非独晋为盟主之礼然也。当时大小强弱之势,如此】
衞侯使孙良夫来聘
【宣七年,良夫之来,为晋以致鲁,故书「来盟」。是衞之欲盟以信鲁也。今年则良夫以聘而来,非以盟而来,而及良夫盟,是鲁之欲盟以信衞也。盟以信衞者,以明因衞从晋之志也】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书来聘,是着晋衞之君以聘使,非以盟使也。书及盟,是着盟之出于公意也。而荀庚、良夫不辞,则当时因聘而盟,习以为常,非但二臣之専且抗也】
郑伐许
【伊川以为郑附于楚,一年而再伐许,故外之。然襄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年,齐人连年加兵于鲁,十六、十七则皆一年而再伐,围成,围桃,围防。襄二十五年,郑一年而再加兵于陈,春秋何以不外之耶?何氏以为恶其与楚同心比周为党,故外之。范氏以为伐衞之丧,又叛诸侯之盟,故外之。文定则曰:晋楚争郑,郑两事焉。及邲之败,始専意事楚,不通中华,其所以异于外者几希。若是则当于事楚外之,于背晋外之,于伐衞外之,于叛诸侯之盟外之,何独外于伐许哉?文定又以为冯弱犯寡,一歳之中再动干戈于隣国。夫春秋诸侯大之凌小,强之兼弱,众之暴寡,率以为常。若欲外之,当比二百四十二年之诸侯而外之,何独外于郑之伐许哉?前此伐许不外,以为恶未甚也。今则恶稔而外之矣。明年之伐称郑伯,即以讥其忘亲即戎。而此后书围、书伐,又称人、称公子,何耶?郑以中国诸侯而坚附楚,其罪一也。牺牲玉帛,陈于境上以待强者,其罪二也。郑不以道义自强,附楚亦外,朝晋暮楚亦罪。罪比郑君臣终春秋之世而外之,何独外于是年之伐许哉?乃陈氏则以为诸夏之变于楚,郑为乱阶。至于辰陵,郑帅诸夏而事楚,败晋于邲,盟十有四国之君大夫于蜀,皆郑为之。若是则当于盟辰陵外之,于盟蜀外之,不当外其伐许。且如蔡、许之世,属于楚,如鲁之不受楚兵而朝于其庭,或荐贿以悦,或乞师以内伐,则郑罪犹可原也。诸儒之说,殊难以通】
四年
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鲁宋之好,自华孙来盟,复通。宋鲍在位二十二年,既无相恶之事,而又往防其葬。故嗣君新立,来修聘礼,且以通婚姻也】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杞伯来朝
【杜氏以为将出叔姬先修朝礼以言其故,恐未必然。或是将出叔姬,惧鲁怒而见伐,先修朝礼以弥缝之也】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公如晋
【公去年如晋,以拜汶阳之田。今年如晋,或以取汶阳田,而棘人不服,故也。髙氏以为,尝即楚故,然自防伐郑后,晋已释然矣。且晋不以盟楚来讨者,东诸侯皆受楚盟,不可胜讨,不得不姑隠忍之也】
葬郑襄公
秋公至自晋
【据左氏,此年朝晋而受不敬之辱,然晋即加礼,又岂得为荣耶?知此,则可以得《春秋》于僖公两如齐不至,而于诸公无不书至之义矣】
译郑国公子去疾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郑国和许国自桓公以来长久地停息了战事。文公九年,许昭跟随晋国来救援郑国。新城的盟会,郑国和许国都一同参与。到这里忽然兴起讨伐许国的军队,以后不断加兵,必定要灭掉许国才甘心。郑国在晋国、楚国面前受屈,却想在许国身上伸展威风,已经不顾念小国,又何必推辞晋国、楚国不顾念自己呢?《春秋》在去疾身上称“公子”,称“帅师”,是憎恶去疾】
鲁成公从晋国回来。
【宣公终身朝见齐国,成公终身朝见晋国。至于宣公奔往齐国参加元公的丧礼,成公奔往晋国参加獳公的丧礼,则是先后遵循同样的路径。受辱也太过分了】
秋天,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地。
【去年秋天,记载夺取汶阳田地,过了一年棘地不服从。应当是棘地的大夫是齐国人,不听从田地归还鲁国,所以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去讨伐。并不是棘地的百姓不愿意回归故国。看后来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想那时齐国虽然答应归还侵占的土地,而邑中的大夫是齐国所任命的,占据邑地没有离开,相持不决。记载叔孙侨如率领军队,是彰显成公任用叔孙侨如的专断,这是鲁国的军队】
举行大雩祭。
晋国的郤克、卫国的孙良夫讨伐廧咎如。【廧,公羊传作将;谷梁传作墙】
【晋国联合卫国讨伐廧咎如,那么廧咎如仍然强大,不仅仅是赤狄的残余党羽散入廧咎如】
冬季十一个月,晋侯派荀庚来聘问。
【鲁君亲自朝见,而大夫回报聘问,齐国、晋国都是这样,不只是晋国作为盟主的礼仪如此。当时大小强弱的气势,就是这样】
卫侯派孙良夫来聘问。
【宣公七年,孙良夫来,是为了晋国来使鲁国结盟,所以记载“来盟”。这是卫国想要结盟来取信于鲁国。今年则是孙良夫以聘问而来,不是以结盟而来,而和孙良夫结盟,是鲁国想要结盟来取信于卫国。取信于卫国的结盟,是为了表明因为卫国跟随晋国的志向】
丙午日,和荀庚结盟;丁未日,和孙良夫结盟。
【记载来聘问,是彰显晋国、卫国的国君是以聘问使节,不是以结盟使节。记载和谁结盟,是彰显结盟出于国君的意愿。而荀庚、孙良夫不推辞,那么当时因聘问而结盟,习以为常,不只是两位大臣的专断而且抗命】
郑国讨伐许国。
【伊川认为郑国依附于楚国,一年之内两次讨伐许国,所以称“郑”而不称爵位。然而襄公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齐人连年加兵于鲁国,十六年、十七年则都是一年两次讨伐,包围成地,包围桃地,包围防地。襄公二十五年,郑国一年两次加兵于陈国,春秋为什么不对它们称“郑”而不称爵位呢?何氏认为憎恶他们与楚国同心结党,所以称“郑”而不称爵位。范氏认为讨伐卫国的丧期,又背叛诸侯的盟约,所以称“郑”而不称爵位。文定则说:晋国楚国争夺郑国,郑国两事晋楚。等到邲之战失败,开始专心侍奉楚国,不通中华,它之所以不同于称“郑”而不称爵位的理由很少。如果是这样,那么应当在侍奉楚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在背叛晋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在讨伐卫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在背叛诸侯盟约时称“郑”而不称爵位,为什么唯独在讨伐许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呢?文定又认为欺凌弱小侵犯寡少,一年之中两次对邻国动武。春秋诸侯大国欺凌小国,强国兼并弱国,众国暴虐寡国,都认为是常事。如果想要称“郑”而不称爵位,应当把二百四十二年的诸侯都称“郑”而不称爵位,为什么唯独在郑国讨伐许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呢?以前讨伐许国不称“郑”而不称爵位,认为罪恶还不严重。现在则罪恶成熟而称“郑”而不称爵位了。明年讨伐称郑伯,就是讥讽他忘记亲善而从事战争。而此后记载包围、记载讨伐,又称人、称公子,为什么呢?郑国作为中原诸侯而坚决依附楚国,这是罪过一。牺牲玉帛,陈列在边境以等待强者,这是罪过二。郑国不以道义自强,依附楚国也应当称“郑”而不称爵位,朝晋暮楚也是罪过。罪行比郑君臣终春秋之世都称“郑”而不称爵位,为什么唯独在这年讨伐许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呢?于是陈氏则认为诸夏变化于楚国,郑国是祸乱的阶梯。到了辰陵,郑国率领诸夏侍奉楚国,在邲地打败晋国,在蜀地盟会十四个国家的君大夫,都是郑国做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应当在盟会辰陵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在盟会蜀地时称“郑”而不称爵位,不应当在讨伐许国时称“郑”而不称爵位。况且像蔡、许那样的世代,属于楚国,像鲁国不接受楚国军队而朝见其朝廷,或者进献贿赂以取悦,或者乞求军队以内伐,那么郑国的罪过还可以原谅。诸儒的说法,实在难以贯通】
四年
春天,宋公派华元来聘问。
【鲁国和宋国的友好,自从华孙来结盟,恢复交通。宋鲍在位二十二年,既没有相恶的事情,而又前往参加他的葬礼。所以嗣君新立,来修聘礼,并且用来通婚姻】
三月壬申日,郑伯坚去世。
杞伯来朝见。
【杜氏认为将要休弃叔姬,先修朝礼以说明缘故,恐怕不一定如此。或者是将要休弃叔姬,害怕鲁国发怒而被讨伐,先修朝礼以弥补过失】
夏天四月甲寅日,臧孙许去世。
鲁成公前往晋国。
【成公去年前往晋国,是为了拜谢汶阳的田地。今年前往晋国,或许是因为夺取汶阳田地,而棘地的人不服从,所以如此。髙氏认为,曾经依附楚国的缘故,然而自从防地讨伐郑国后,晋国已经释然了。而且晋国不以盟楚来讨伐的原因,东方的诸侯都接受楚国的盟约,不可胜讨,不得不暂且隐忍】
安葬郑襄公。
秋天,鲁成公从晋国回来。
【根据左传,这一年朝见晋国而受到不敬的侮辱,然而晋国即使加礼,又怎么能算是荣耀呢?知道这一点,就可以懂得《春秋》在僖公两次前往齐国不记载“至”,而在其他国君无不记载“至”的意义了】
冬城郓
郑伯伐许
【连年伐许、郑,罪大矣。又速葬其亲,而以吉礼从戎,宜其不能久于位欤】
译冬天,在郓地筑城。
郑伯攻打许国。
【连年攻打许国和郑国,罪过太大了。又匆忙安葬亲人,却用吉礼的规格随军出征,他不能长久保有君位,是理所当然的吧】
五年
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
【吴氏以叔姬为僖公女,谓三十一年杞伯姬来求妇,而鲁以归杞桓者也。然诸儒于文十年书“子叔姬卒”,谓即所许杞桓之女,既卒而鲁再以女字叔姬者嫁之,而吴氏于彼无所发明,殊难征信。据此书“来归”,家氏以为或以疾来归;吴氏以为或故姬无子,他妾有子,不安而归,故书“杞伯逆丧以归”,而无贬词,未必然也。即有疾,即无子,不自安,亦于义不当归。叔姬之来归,书者以示讥也。鲁之于杞,犹齐之于鲁,大小强弱相形,杞之逆丧,未必非屈于鲁之故,如鲁请归哀姜之丧为屈于齐也。又归卒归葬,详书者以着鲁杞离合之始末也。杞以夏禹神明之裔,自入春秋至今一百三十余年,未尝一与诸侯盟防,弱小难以自存,而托婚姻以亲鲁。自庄二十五年伯姬归杞之后,再订姻盟,通好八十余年,而叔姬忽不自安而归,此必有故也。叔姬既归,而杞伯即于是年与诸侯虫牢之盟,自此而诸侯防盟之中始有杞伯,盖杞伯惧以叔姬故得罪于鲁,鲁以为讨而托于晋也。由是观之,则叔姬之归未为善归,而杞之逆丧必有所屈,不得谓《春秋》无讥矣】
仲孙蔑如宋
【报宋聘,若是其速,鲁之急欲固宋交也。鲁、宋交聘,而齐于是忌之矣】
夏叔孙侨如防晋荀首于谷
【前书叔孙侨如帅师围棘,与书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同着三臣之専师也。此书叔孙侨如防晋荀首于谷,与书公孙敖防晋侯于戚,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防楚子于宋,同着三臣之専防也。着三臣之専师、専防者,着三臣之所以见忌于行父而奔也。至于荀首如齐,不过鲁境,必无往馈之事。髙氏责其非礼之礼者,非也。即往馈亦小事,旧史可以不书。往馈之非礼,亦小失,旧史书春秋可以不书。且书防,又何以示失礼之讥于后世耶?当仍是为汶阳之田也】
梁山崩
秋大水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十有二月己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虫牢。
【郑以许之,故不得志于楚,即请成于晋。晋急合诸侯,就郑地而盟之。是晋之喜于得郑也。此郑所为以去就自权于晋楚之间欤?郑之图存以此,郑之失道亦以此。文定以为天王崩,赴告已及,不奔丧,而九国防盟,故书同盟,以着其不臣。然上书“天王崩”,下书“九国防盟”,不往奔丧之罪着矣。义无取乎书同以示之也。书同者,齐侯与防,晋谦不自主,推而与诸侯同之也】
六年
春王正月公至自防
【防虫牢之前书,天王崩,汪氏以为成公当自防如京师,以奔天王之丧,乃防同之后,奄然归国,故书公至自防,以着其无王不臣也。然而齐桓防葵丘于天王崩之后,而于僖公不书至防,则知《春秋》无此义矣。且天王崩之日,盟虫牢之日,相越四十日,是其赴告已在诸侯不辍防奔丧,而犹泰然同盟,其罪己着。政不侯书,至于防后而始治其无王不臣之罪也。盖有通《春秋》之义,有逐人逐事之义,如天王崩而不奔丧之类,则通《春秋》以示讥,不必随事以讥也】
二月辛巳立武宫
【武公者,以昭穆言,则周公之六世孙,成公之九世祖也;以继及言,则始封以后之十世侯,新君以前之十二世先公也。祖孙之属,皆逺矣。武公以弟继兄,舎嫡立庶,在位九年卒,遗篡弑攻杀之祸于后,非鲁之令辟也。鲁追逺而立其宫,何为者耶?左氏谓季文子以鞌之战立武宫,其意以武宫为武库之类。然观后之立炀宫,书法相同,及昭十五年书「有事于武宫」,则此当作武公之宫也。其立武宫,或亦仍以鞌战故也。盖武公諡武,在周宣王时,必有战胜攻取之事。行父既以鞌之战为己庸,而又愤鲁之积弱不振,将以武力争衡于诸侯,故复立其既毁之庙,以示意于臣民也。夫鲁以秉礼之国,为列国所重,惟不修文徳,自隳其防,故往往见诬于强邻,不思复修周公之道,而矜尚武力,其能与齐、晋、秦、楚争哉?失之矣
译鲁文公五年
春季,周历正月,杞国的叔姬回国。
【吴氏认为叔姬是鲁僖公的女儿,说鲁文公三十一年杞国的伯姬来鲁国求娶媳妇,而鲁国把叔姬嫁给了杞桓公。然而其他儒者在解释鲁文公十年记载“子叔姬去世”时,认为就是之前许诺给杞桓公的那个女儿,既然去世了,鲁国又用另一个名叫叔姬的女儿嫁给他,而吴氏在那处没有阐明,实在难以让人信服。根据这里记载“来归”,家氏认为可能是叔姬因病回国;吴氏认为可能是原来的夫人没有儿子,其他妾室有儿子,她心中不安而回国,所以记载“杞伯迎丧回国”,而没有贬斥的言辞,未必是这样。即使有病,即使无子,即使心中不安,按礼义也不应当回国。叔姬回国,史官记载是为了表示讥讽。鲁国对待杞国,就像齐国对待鲁国一样,大小强弱形成对比,杞伯迎丧回国,未必不是屈服于鲁国的缘故,就像鲁国请求迎回哀姜的丧事是屈服于齐国一样。又记载回国、去世、安葬,详细记载是为了彰显鲁杞两国关系离合的始末。杞国作为夏禹神明的后裔,自从进入春秋时代到现在一百三十多年,未曾一次与诸侯结盟防备,弱小难以独自生存,于是依托婚姻来亲近鲁国。自从鲁庄公二十五年伯姬嫁到杞国之后,再次订立姻盟,友好往来八十多年,而叔姬忽然心中不安而回国,这必定有缘故。叔姬回国后,杞伯就在这一年与诸侯在虫牢结盟,从此诸侯的防备结盟中开始有杞伯,大概是杞伯害怕因为叔姬的缘故得罪鲁国,鲁国以此为由讨伐他并依托晋国。由此看来,那么叔姬的回国算不上善意的回国,而杞伯迎丧必定有所屈服,不能说《春秋》没有讥讽了】
仲孙蔑出使宋国。
【报答宋国的聘问,如此迅速,可见鲁国急切想要巩固与宋国的交好。鲁国与宋国互相聘问,而齐国因此忌恨他们】
夏季,叔孙侨如在谷地防备晋国的荀首。
【之前记载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地,与记载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绎地,同样彰显三位大臣专权用兵。这里记载叔孙侨如在谷地防备晋国的荀首,与记载公孙敖在戚地防备晋侯,公孙归父在谷地防备齐侯,在宋国防备楚子,同样彰显三位大臣专权防备。彰显三位大臣专权用兵、专权防备,是为了彰显三位大臣被季孙行父忌恨而逃亡的原因。至于荀首出使齐国,不过经过鲁国边境,必定没有前往馈赠的事情。高氏指责他行非礼之礼,是不对的。即使前往馈赠也是小事,旧史可以不记载。前往馈赠的非礼,也是小过失,旧史记载《春秋》可以不记载。况且记载了“防”,又怎么向后世显示失礼的讥讽呢?应当仍然是为了汶阳的田地】
梁山崩塌。
秋季,发生大水灾。
冬季十一个月己酉日,周天子去世。
十二月己丑日,鲁成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在虫牢结为同盟。
【郑国因为许国的缘故,所以在楚国不得志,于是向晋国请求和好。晋国急切联合诸侯,在郑国的土地上与他们结盟。这是晋国高兴得到郑国的表现。这是郑国在晋楚之间凭借去向来权衡自己的做法吗?郑国谋求生存靠的是这个,郑国失去正道也靠的是这个。文定认为周天子去世,报丧的信使已经到达,鲁成公不去奔丧,却与九国结盟,所以记载“同盟”,以彰显他不臣服。然而上面记载“周天子去世”,下面记载“九国结盟”,不去奔丧的罪过已经彰明了。义理上不需要再记载“同”来显示它。记载“同”,是因为齐侯参与结盟,晋国谦让不独自做主,推举与诸侯共同结盟】
鲁文公六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成公从结盟之地回国。
【在记载虫牢结盟之前,记载了周天子去世,汪氏认为鲁成公应当从结盟之地前往京师,去奔周天子的丧,然而在结盟之后,突然回国,所以记载“公至自防”,以彰显他无视王权、不臣服。然而齐桓公在葵丘结盟是在周天子去世之后,而在鲁僖公时没有记载“至自防”,就知道《春秋》没有这种义例了。况且周天子去世的日子,与在虫牢结盟的日子,相隔四十天,说明报丧的信使已经在诸侯中不停奔走,而鲁成公还安然结盟,他的罪过已经彰明。政令不等待记载,至于结盟之后才开始治他无视王权、不臣服的罪过。大概有贯通《春秋》大义的地方,有针对具体人具体事的地方,比如周天子去世而不奔丧这类,就贯通《春秋》大义来显示讥讽,不必随着具体事情来讥讽】
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公的宗庙。
【武公,从昭穆辈分来说,是周公的六世孙,鲁成公的九世祖;从继承来说,是始封之后的第十代诸侯,新君之前的第十二代先公。祖孙辈分,都遥远了。武公以弟弟继承哥哥,舍弃嫡子立庶子,在位九年去世,给后世留下篡位弑杀攻伐的祸患,不是鲁国的好君主。鲁国追念远祖而建立他的宗庙,是为什么呢?左氏认为季文子因为鞌之战而建立武公宗庙,他的意思把武宫当作武库之类。然而看后来建立炀宫,书法相同,以及鲁昭公十五年记载“在武宫举行祭祀”,那么这里应当是武公的宗庙。建立武公宗庙,或许仍然是因为鞌之战的缘故。大概武公谥号为武,在周宣王时,必定有战胜攻取的事情。季孙行父既然把鞌之战当作自己的功劳,而又愤恨鲁国积弱不振,想要凭借武力与诸侯争衡,所以又重建已经毁坏的武公宗庙,向臣民示意。鲁国作为秉持礼义的国家,被列国所重视,只是不修文德,自毁防线,所以往往被强邻诬陷,不思恢复周公之道,却夸耀武力,这能跟齐、晋、秦、楚争胜吗?错了】
。其宫庙即逺,有毁无立之义,则文定言之详也。其以武宫为武世室,与鲁公之庙为文世室,并称,见于《明堂位》者,则汉儒附《春秋》为说,汪氏亦辨之详也】
译那宫庙如果距离遥远,有毁坏而无重建的道理,文定对此已有详尽的论述。至于将武宫称为武世室,与鲁公之庙称为文世室相提并论,见于《明堂位》的说法,则是汉代儒生依附《春秋》所作的解说,汪氏对此也有详尽的辨析。
取鄟
【才立武宫而即灭附庸之国,甚矣武力之为祸烈也!大国吞并小弱若此,又何怪乎楚之蚕食诸姬耶?鲁作丘甲而战胜,立武宫而取国,行父以此谋国,而国之衰弱益甚。是皆自为操兵柄、擅国权之计也】
衞孙良夫帅师侵宋
【宋、衞未见有仇,而忽以兵侵鲁。宋方往来通聘,亦以兵侵,则两国之于宋,其皆奉晋命无疑。夫宋既受晋盟,鲁、衞又与同盟。虫牢甫散,而侵师即至。左氏以为宋辞防,故夫辞防非罪也,而强命与国一侵再侵,晋景之不义也,如是夫。齐桓盟召陵之后,两加兵于陈,陈有辕涛涂绐师之罪,江、黄之伐,七国之侵,齐人亲主其师,春秋犹讥之。况宋无罪而晋师不出,専役鲁、衞,俨然有天子命讨之意,可乎哉?然春秋书孙良夫帅师,书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听命于人而伐所好之国,又非有罪而不能辞,如受天子命以讨有罪者,所以罪良夫及蔑、侨如也。左氏以此役为晋伯宗、夏阳说衞、孙良夫、甯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然而春秋独书良夫,必无他师。观鲁侵宋无他师,则衞侵宋无他师可知矣。其衞人无备,衞人登陴之事,及夏阳说欲袭衞,伯宗不可之说,或盟虫牢之后,晋师归途过衞时事,左氏误以为侵宋时事也。故家氏以为不与晋之率戎蛮以攻中国者,非也。晋果率戎蛮以攻中国,春秋当书以罪之,而顾不书以隠其恶耶?窃疑宋以子灵之难辞防,不得为罪。虫牢之后,又不见有诸侯再防,而宋不与之,文何罪于宋而一再侵之哉?当是齐、晋方合,齐既仇鲁,而又忌鲁、宋之新好,惧其因以婚姻而将易世与齐为敌,故间鲁、宋于晋。晋欲拒齐,则恐失齐;欲罪鲁,则鲁方勤于事晋,故因宋辞防,假为之罪,使衞侵之,以示其意也。此后公孙婴齐之如晋,必以此为解,而晋即命鲁侵宋,以离其交。至逾年,鲁、衞、齐、宋为马陵之盟;又逾年,归汶阳之田于齐,而后齐之怨释。齐怨释,而后晋之意解;齐、晋不忌,而后华元再聘,鲁、宋之昏姻始成也】
夏六月邾子来朝
公孙婴齐如晋
【衞侵宋之后,而婴齐如晋,是必解亲宋之故于晋也。晋命侵宋以絶之,而鲁不敢辞。故亲宋之后,行父复如晋者,是必报絶宋之命于晋也】
壬申郑伯费卒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二卿并将大众兼行,以示己之用武于宋,以解齐晋也。然自四卿战鞌之后,终春秋之世,凡用师,或二卿,或三卿,大夫専国,同出帅师,而公室益微。故吕氏谓其侵宋之事小,而専权之患大者,是已。李氏以为《春秋》凡奉伯主之命,或为伯主而兴师,皆书“侵”,者本非有怨,但屈于不得已,故亦无志于深入而成“侵”,其说亦是。但奉伯主之命而苟声罪致讨,则疑于奉王命矣。不特《春秋》不书“伐”,想当日诸侯亦不肯以奉命伐国,尊事伯主也】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争郑而伐丧,春秋深恶楚矣。此为书楚大夫帅师之始,亦所以罪婴齐也。文定因其书法,与中国书卿帅师同,谓无贬辞者,非也。中国书卿帅师,未尝非贬,而况楚之争郑而伐其丧乎?必以书晋救而始见春秋恶楚,是又泥于凡书救皆善之之义也】
冬季孙行父如晋
【一年而再聘,晋必非无事而但修聘礼者。左氏以为贺迁也。即据左氏,晋以四月丁丑迁于新田,则六月婴齐之如晋,宜致贺矣。鲁敢后贺而至于冬哉?故知是为报侵宋之命于晋也。又内聘他国,苟为常事,则春秋不书。其书者,必有闗前后之事及往聘之人也。若贺迁,则亦常事,不书矣】
晋栾书帅师救郑【救公作侵】
【楚伐郑,丧晋师,救之,诚为善矣。而非因其善而书“卿”“书帅”“师”也。此及后侵蔡、伐郑三书“乐”,书“帅师”,以着栾书之久専晋帅也。着栾书之久専晋帅者,罪书之不能以仁义辅晋厉,及厉见弑而又不能讨贼也。亦以着晋厉之见弑无主名,而非书一身之罪也。葢栾书久専晋帅,力能弑君,力能讨贼。若晋厉果书所弑,《春
译取鄟
【才建立武宫就灭掉了附庸的小国,武力的祸害多么猛烈啊!大国吞并小弱国家像这样,又何必奇怪楚国蚕食姬姓诸侯呢?鲁国制作丘甲从而战胜,建立武宫从而夺取国家,公孙行父用这种计谋治理国家,而国家的衰弱却更加严重。这都是自己掌握兵权、独揽国权的计策啊】
衞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宋国、卫国并没有看到有仇怨,却突然用军队侵犯鲁国。宋国正与鲁国往来通聘,也用军队侵犯,那么两国对于宋国,都是奉行晋国的命令无疑。宋国既然接受了晋国的盟约,鲁国、卫国又与晋国同盟。虫牢之盟刚散,侵犯的军队就到了。左氏认为宋国推辞防地,所以推辞防地不是罪过,而强行命令盟国一再侵犯,晋景公的不义,就是这样啊。齐桓公在召陵会盟之后,两次对陈国用兵,陈国有辕涛涂欺骗军队的罪过,讨伐江、黄,七国侵犯,齐国人亲自统领军队,《春秋》尚且讥讽他们。何况宋国没有罪过而晋国不出兵,专役使鲁国、卫国,俨然有天子命令讨伐的意思,可以吗?然而《春秋》记载孙良夫率领军队,记载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听命于人而攻打所喜爱的国家,又不是有罪而不能推辞,像接受天子命令去讨伐有罪的人,所以归罪于良夫以及蔑、侨如。左氏认为这次战役是晋国的伯宗、夏阳说服卫国、孙良夫、甯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然而《春秋》只记载良夫,必定没有其他军队。看鲁国侵犯宋国没有其他军队,那么卫国侵犯宋国没有其他军队就可以知道了。那些卫人无备、卫人登城防守的事情,以及夏阳说服想要袭击卫国、伯宗认为不可的说法,或者是盟于虫牢之后,晋国军队归途经过卫国时的事情,左氏误以为是侵犯宋国时的事情了。故家氏认为不赞成晋国率领戎蛮攻打中国,是不对的。晋国如果率领戎蛮攻打中国,《春秋》应当记载以归罪他,难道反而不记载以隐藏他的恶行吗?我怀疑宋国因为子灵的灾难推辞防地,不能算作罪过。虫牢之盟之后,又没有看见诸侯再次防地,而宋国不参与,文公凭什么对宋国一再侵犯呢?当时齐国、晋国正联合,齐国既然仇视鲁国,又忌惮鲁国、宋国的新交好,害怕他们因为婚姻而将在改朝换代时与齐国为敌,所以在晋国离间鲁国、宋国。晋国想要拒绝齐国,就害怕失去齐国;想要归罪鲁国,但鲁国正勤于侍奉晋国,所以借宋国推辞防地,假造罪名,让卫国侵犯宋国,以显示他的意图。此后公孙婴齐出使晋国,必定以此作为解释,而晋国就命令鲁国侵犯宋国,以离间他们的交好。到了第二年,鲁国、卫国、齐国、宋国在马陵会盟;又过了一年,把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然后齐国的怨恨才消除。齐国的怨恨消除,然后晋国的意图才解除;齐国、晋国不忌惮,然后华元再次聘问,鲁国、宋国的婚姻才完成】
夏六月邾子来朝见
公孙婴齐出使晋国
【卫国侵犯宋国之后,公孙婴齐出使晋国,这必定是向晋国解释亲近宋国的缘故。晋国命令侵犯宋国以断绝关系,而鲁国不敢推辞。所以亲近宋国之后,公孙行父再次出使晋国,这必定是向晋国报告断绝宋国关系的命令】
壬申日郑伯费去世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两位卿大夫率领大众同时行动,以显示自己用武力对付宋国,以解除齐国、晋国的疑虑。然而自从四位卿大夫在鞌之战后,直到春秋末年,凡是动用军队,有时是两位卿大夫,有时是三位卿大夫,大夫专权,一同出师,而公室更加微弱。所以吕氏说他们侵犯宋国的事小,而专权的祸患大,是对的。李氏认为《春秋》凡是奉行霸主命令,或者为霸主而兴师,都记载“侵”,本来不是有怨恨,只是屈于不得已,所以也没有志于深入而成“侵”,他的说法也是对的。但是奉行霸主命令而苟且声罪致讨,就怀疑是奉行王命了。不仅《春秋》不记载“伐”,想当日诸侯也不肯以奉命伐国,尊事霸主】
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争夺郑国而讨伐丧事,《春秋》深恶楚国了。这是记载楚国大夫率领军队的开始,也是用来归罪婴齐的。文定因为他的书法,与中国记载卿大夫率领军队相同,说没有贬辞,是不对的。中国记载卿大夫率领军队,未尝不是贬义,何况楚国争夺郑国而讨伐其丧事呢?必定要等到记载晋国救援才看见《春秋》厌恶楚国,这又是拘泥于凡是记载救援都是善事的义理了】
冬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一年而两次聘问,晋国必定不是无事而只是修聘礼。左氏认为是祝贺迁都。即使依据左氏,晋国在四月丁丑日迁到新田,那么六月公孙婴齐出使晋国,应当致贺了。鲁国敢推迟祝贺而等到冬天吗?所以知道这是向晋国报告侵犯宋国的命令。又国内聘问他国,如果是常事,那么《春秋》不记载。记载的,必定有关前后之事及往聘之人。如果是贺迁,也是常事,不记载了】
晋栾书率领军队救援郑国【救公作侵】
【楚国讨伐郑国,丧师,晋国救援,确实是善举。但不是因为他的善举而记载“卿”“书帅”“师”。这及后来侵犯蔡国、讨伐郑国三次记载“乐”,记载“帅师”,以彰显栾书长久专掌晋国帅权。彰显栾书长久专掌晋国帅权,是归罪栾书不能以仁义辅佐晋厉公,以及晋厉公被杀而又不能讨贼。也用来彰显晋厉公被杀没有主名,而不是栾书一人的罪过。大概栾书长久专掌晋国帅权,有力弑君,有力讨贼。如果晋厉公果真是栾书所杀,《春
秋》不当纵之矣。若书既已讨贼,《春秋》不当没之矣。弑君称国,则知《春秋》不以弑君罪书也。君弑而贼不讨,则知《春秋》以不讨贼罪书也。葢于三书“栾书帅师”,知之也】
译《春秋》不应当放纵他。如果史书已经记载了讨伐贼人,《春秋》就不应当隐没不记。弑君者称国,由此可知《春秋》并不因弑君而责备栾书。国君被弑而贼人未被讨伐,由此可知《春秋》是因未讨伐贼人而责备栾书。大概从三次记载“栾书率师”中,可以明白这一点。
七年
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郊天之物,而为隂贱残贼之小虫所伤,此亦似有使之然者,不待又食而始以为非有司之过也?不然,定十五年,哀元年,食而改卜,不又食,则将过有司耶】
吴伐郯
【吴始见书,吴犹楚始见书,荆也。其后渐交于中国,而书人,书子,犹楚渐交于中国,而书人,书子也。使《春秋》不终吴不灭,防盟侵伐,其交中国渐与楚同,则其书大夫,书帅师,亦与楚同矣。然则此后详于书楚,畧于书吴,岂《春秋》进楚而退吴哉?伐郯而兵连上国,始书者,以见吴之将为中国患也】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免牛在正月,三望在五月。既歴一时,又间有事故,书不郊,犹三望也。盖三望亦非礼,书犹三望,则必书不郊以起之。与僖三十一年、宣三年稍异者,事理文势然也】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楚连年用兵于郑,如诸儒之说,即不狄之,亦当人之矣。而《春秋》书公子,书名,书帅师,无异词,则称人为贬,举爵称卿,非贬之说,不可以通矣。固知《春秋》重恶婴齐専楚国之师,而连年伐郑也】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晋以八国诸侯救郑,义也。春秋善之,宜矣。然于郑则救之为义,而于宋则命鲁、衞以侵之为不义。连交侵之诸侯,以救被楚师之郑。春秋岂无刺讥于其间哉?亦据直书之,以见晋之内则强制诸侯,而外则争郑于楚,以世图伯业也】
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虫牢之后,既两侵宋,已知诸侯之不信矣。救郑征师,而宋后至,晋固不得不为马陵之盟,以再笼络之也。自盟于马陵,而后鲁宋之交成,晋衞齐且有来媵之礼矣。左氏以为莒服,故莒于《春秋》为小国,自晋文之后不与诸侯盟防。莒何恃而敢与诸侯抗哉?莒素服属于齐,齐不与盟防,故莒亦不至。自齐为鲁两用兵于莒,莒因舎齐而事晋,然犹未公然列之于防也。今齐既合于晋,晋又为之命鲁衞侵宋,以携鲁宋之交,于是救郑征师,而齐至,莒亦至,乃使莒同于诸侯之盟也。不然,晋岂为褊小之莒而烦诸侯以盟之哉?凡《春秋》小国多不列盟防者,各有所属服也。其或间与者,或伯主列之,或所事之国列之也。又同盟之义,诸儒不主载书,称同立说,而随事索义,所见参差。如自虫牢以后,齐来与盟,以自晋文以来,歴襄、灵、成数公所不能致,而至此合之。既列于宋公之上以尊异之,又取鲁田以餍饫之,顾敢主盟而使齐受盟哉?必不然矣。故当以不主诸侯之盟,而推与诸侯同之为说也】
公至自防
【防温而至,围许救郑而至防。夫救郑,岂不善于围许哉?如诸儒至伐楚,至伐郑,以大伐楚、伐郑之功之例,则此当善其救郑而至救郑矣。不至救郑而至防者,楚师既退,而防盟为大也。比观于此,则可以知至围许之疑于朝王,而不至防之义矣】
吴入州来
【此以志吴敌楚之始。以楚之强,而吴入其与国,必内诸侯所喜者。然吴与楚争,吴胜则吴兴,楚胜则楚益强,皆足为患于中国也】
冬大雩
衞孙林父出奔晋
【大夫去国,有有罪者,有无罪者。林父为良夫之子,必良夫既殁,而衞侯恶林父,林父不安而奔也。其父始殁,而即使其子不安于国,亦似失恩礼臣子之道矣。然比观经文,良夫用事,防盟侵伐,自専其后,林父归国而逐其君,则其父子之间,非循法奉公之臣可知。而春秋书出奔,亦凖其前后事以罪之也。据左氏,林父奔晋,衞侯如晋,晋反戚焉,是林父以戚奔矣。林父实非叛,故以戚不书也。晋之纳林父,则徳其父之坚,以衞从己也】
八年
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
【鲁田为齐所侵,借晋力而复之。此所以晋来言归齐,而不敢辞也。可见鲁不自强,依晋无益。晋以得齐为重,而视鲁轻,宁非鲁之耻耶?至晋之以非道强鲁,而以不义示诸侯,则直书而可见矣】
译鲁宣公七年
春季,周历正月,小老鼠啃食了用于郊祭的牛的角,于是重新占卜选牛,小老鼠又啃食了新选牛的角,于是便免去了郊祭。
【用于郊祭的牺牲,却被阴险卑贱残害的小虫所伤,这似乎也有某种天意使之如此,不必等到再次被啃食才认为不是主管官员的过错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定公十五年、哀公元年,牛角被啃食后改卜,没有再次被啃食,难道就要归咎于主管官员吗?】
吴国攻打郯国。
【吴国初次在《春秋》中被记载,吴国就像楚国初次被记载时被称为“荆”一样。后来吴国逐渐与中原各国交往,于是称其为“人”,称其为“子”,就像楚国逐渐与中原各国交往,于是称其为“人”,称其为“子”一样。假如《春秋》记载到吴国灭亡为止,吴国的防盟侵伐等与中原各国的交往逐渐与楚国相同,那么记载吴国的大夫、率领军队,也会与楚国相同了。既然如此,那么后来详细记载楚国,简略记载吴国,难道是《春秋》推崇楚国而贬抑吴国吗?攻打郯国而战火牵连到中原大国,初次记载吴国,是为了显示吴国将成为中原各国的祸患。】
夏季,五月,曹伯来朝见。
没有举行郊祭,但仍然举行了三望之祭。
【免去郊祭的牛在正月,三望之祭在五月。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中间又有其他事故,所以记载“不郊”,但仍举行三望之祭。大概三望之祭也不合礼制,记载“犹三望”,就必须记载“不郊”来引出它。这与僖公三十一年、宣公三年略有不同,是事理和文势使然。】
秋季,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楚国连年对郑国用兵,按照诸儒的说法,即使不称其为“狄”,也应当称其为“人”了。而《春秋》记载“公子”,记载其名,记载“帅师”,没有不同的措辞,那么称“人”是贬低,举爵位称卿不是贬低的说法,就无法讲通了。所以知道《春秋》着重厌恶婴齐专断楚国的军队,而连年攻打郑国。】
鲁公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援郑国。【晋国率领八国诸侯救援郑国,是合乎道义的。《春秋》赞许它,是适宜的。然而对于郑国来说,救援它是合乎道义的,而对于宋国来说,命令鲁国、卫国去侵犯它是不合乎道义的。联合参与侵犯宋国的诸侯,去救援被楚国军队攻击的郑国。《春秋》难道没有在其中进行讽刺吗?也是据实直书,以显示晋国内部则强制诸侯,外部则与楚国争夺郑国,以此图谋霸业。】
八月,戊辰日,在马陵结盟。
【虫牢之盟之后,已经两次侵犯宋国,已经知道诸侯不再信任了。救援郑国征调军队,而宋国最后到达,晋国确实不得不举行马陵之盟,以再次笼络他们。自从在马陵结盟之后,鲁国和宋国的交好达成,晋国、卫国、齐国而且有送嫁女的礼仪了。《左传》认为莒国臣服,所以莒国在《春秋》中是小国,自晋文公之后不参与诸侯的盟会。莒国凭借什么敢与诸侯对抗呢?莒国一向臣服属于齐国,齐国不参与盟会,所以莒国也不到。自从齐国为了鲁国两次对莒国用兵,莒国因此舍弃齐国而侍奉晋国,然而还没有公然列入盟会。现在齐国已经与晋国联合,晋国又命令鲁国、卫国侵犯宋国,以离间鲁国和宋国的交好,于是救援郑国征调军队,齐国到了,莒国也到了,于是让莒国与诸侯一同结盟。不然,晋国难道为了狭小的莒国而烦劳诸侯去结盟吗?凡是《春秋》中小国多不列入盟会的,各自有所归属臣服。其中偶尔参与的,或者是霸主将其列入,或者是所侍奉的国家将其列入。又关于同盟的意义,诸儒不主张载书,称“同”立说,而是随事索义,所见参差。比如自从虫牢之盟以后,齐国来参与结盟,从晋文公以来,历经襄公、灵公、成公几代国君都不能招致,而至此联合。既将齐国列在宋公之上以尊崇区别它,又割让鲁国的田地以满足它,难道敢主持盟会而让齐国受盟吗?必然不是这样。所以应当以不主持诸侯的盟会,而推举与诸侯一同结盟的说法来解释。】
鲁公从盟会回来。
【从温地盟会回来,从围许救郑回来。救援郑国,难道不比围许好吗?按照诸儒到达伐楚、到达伐郑,以大大伐楚、伐郑的功劳为例,那么这里应当赞许其救援郑国而到达救援郑国。不记载到达救援郑国而记载到达盟会,是因为楚军已经撤退,而盟会更为重大。比较观察这里,就可以知道到达围许之盟怀疑是朝见周王,而不记载到达盟会的意义了。】
吴国进入州来。
【这是为了记录吴国与楚国对抗的开始。以楚国的强大,而吴国进入其盟国,必定是中原诸侯所高兴的。然而吴国与楚国争斗,吴国胜利则吴国兴盛,楚国胜利则楚国更加强大,都足以成为中原各国的祸患。】
冬季,举行大雩祭。
卫国孙林父出逃到晋国。
【大夫离开国家,有有罪的,有无罪的。林父是良夫的儿子,必定是良夫死后,卫侯厌恶林父,林父不安而逃跑。他的父亲刚死,就使他的儿子在国家不安,也似乎失去了恩礼臣子的道理。然而比较观察经文,良夫掌权,盟会侵伐,自专其后,林父回国而驱逐他的国君,那么他们父子之间,不是守法奉公的臣子可知。而《春秋》记载“出奔”,也是根据前后事情来定罪。根据《左传》,林父逃到晋国,卫侯到晋国,晋国把戚地归还给林父,这是林父带着戚地逃跑。林父实际上不是叛乱,所以不记载戚地。晋国接纳林父,是感激他父亲的坚定,以使卫国顺从自己。】
鲁宣公八年
春季,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
【鲁国的田地被齐国侵犯,借晋国的力量收复。这就是为什么晋国来说归还齐国,而不敢推辞的原因。可见鲁国不自强,依赖晋国没有好处。晋国以得到齐国为重,而轻视鲁国,难道不是鲁国的耻辱吗?至于晋国以非道强行鲁国,而以不义示于诸侯,则直书而可见了。】
晋栾书帅师侵蔡
【蔡与楚近,不得已而服属于楚。如晋文之时,蔡何尝不舍楚内向哉?蔡之甘心事楚,固为有罪。晋不能制,楚以来蔡而兴师动众,以残毒其臣民,竟不能强其附己,亦何益矣?此《春秋》所恶也】
译晋国的栾书率领军队侵犯蔡国。
【蔡国与楚国邻近,不得已而服从并归属楚国。像晋文公在位的时候,蔡国何尝不抛弃楚国而亲附晋国呢?蔡国甘心侍奉楚国,固然有罪。晋国不能制约它,却因楚国招引蔡国而兴师动众,用残酷的手段毒害蔡国的臣民,最终也不能强迫蔡国依附自己,这又有什么益处呢?这是《春秋》所厌恶的】
公孙婴齐如莒
【鲁与莒素不相好,虽同马陵之盟,莒人不来,鲁未必使往聘。此与行父如陈,公孙兹如牟,皆为私出无疑】
宋公使华元来聘
【鲁侵宋而宋不报,故知鲁之屈于晋命也。再盟马陵,既归齐田,而华元复聘,遂通昏姻。故知鲁、衞之侵宋,皆晋聴齐,以解鲁、宋之交也。鲁、宋之请好、通昏,皆受制于齐。齐顷固不义,而晋景又乌足以令诸侯哉!甚矣鲁之屈也】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华元来聘之后,书仲孙蔑如宋来聘。如宋之后,书侵宋。侵宋之后,书盟马陵。马陵之后,书归齐田。归田之后,再书华元来聘。来聘之后,即书公孙寿纳币。若春秋不再书来聘,不即书纳币。至明年二月,始书伯姬归宋。则亦不见齐之忌鲁宋而间于晋。既而归田相释,鲁宋之昏始成矣。公羊以为录伯姬,何氏以为伯姬贤,所以殊于众女。然则鲁之众女,岂皆不贤而春秋不录之耶?文定以为讥卿纳币,此就事以论事,未尝非义。然而春秋之纪昏姻,则以着邦交也。先王分土建国,参错天下,朝防聘问,而有玉帛之好,燕享之乐者,不曰兄弟则曰舅甥。礼让之可以为国,实系乎此。故春秋既书娶妇,而又详录内女之嫁也。鲁之于纪也,纪逼于齐鲁,为之求盟于齐,为之通婚于王,为之纠邻国以与齐为敌,伯姬叔姬故也。书伯姬叔姬之始卒者,详鲁于纪之始卒也。鲁之于杞也,杞为先代王者之后,微弱不能自存,托婚于鲁,而得以免伯主之诛求。歴庄闵僖文宣成六公之世七八十年之间,无有怨恶伯姬叔姬故也。书伯姬叔姬之始卒者,详鲁于杞之始卒也。季姬归鄫,虽逾年即卒,其后鲁僖犹怒邾人之用鄫子,而再伐邾以报之。伯姬归郯,虽异日来归,其初鲁宣则合齐以平莒郯,而又伐莒以曲庇之。其于宋也,惠隠世为昏姻,自娶齐女而宋好失。歴庄僖文宣至成,伯姬归宋而复通。鲁宋大国也,嫁女娶妇,三国来媵,诸侯所不能忌。而鲁宋之交,固是以详录伯姬而事凡八见于经也。顾合观春秋,鲁六公皆娶齐女,一子叔姬嫁齐而见执。其纪杞鄫郯皆小国,而鲁以女嫁之。莒庆宋荡氏齐髙固则又以鲁女而下嫁于大夫。国势相敌而为鲁甥者,独一宋耳。岂乐小国之附己而妻之以女,望大国之援已而以其女为夫人耶?若是则昏姻不以义而以利宜乎朝昏姻而暮仇敌,以此而合,即以此而离;既以此而离,又以此而合。所为邦交之大借,以成礼让之天下者,渐而为戎狄,渐而为禽兽矣。嗟乎!春秋诸侯私其昏姻,则大义不顾;利其土地,则昏姻不顾。又其甚者,胁于强大,则嫁义不当嫁之女;托其助己,则娶义不当娶之妇。人伦之道丧,而礼义衰,可胜叹哉!故春秋于宣、成之后,终襄、昭、定、哀之世,娶夫人不书,而内女之嫁者,亦不复见于经也】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同括有原屏而强,故庄姬之言得入,而晋景亦追念盾之専国,无主弑君,立君有戒心于同括而杀之也。然同括之罪不明,则为杀之不以其罪矣。史记谓并杀朔、婴,皆灭其族。汪氏疑于经文,止书同括。然观左氏称武从姬氏育于公宫,则灭族之说宜可信,而朔或前死也】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赐公谷作锡】
【书天子,当以陆氏,或依防命之文,或为传写之误,为妥。如谓《春秋》以天子书,则又当有别义矣。其实撰不出别义也。其「锡」与「赐」,亦只字义相通,为是】
冬十月癸夘杞叔姬卒
【孙氏、陆氏皆以为为明年归丧起,固是然。使鲁不以礼卒叔姬,则旧史不书。夫子虽欲为归丧起,亦无由得其时月日而详书之也。旧史所以书其卒者,鲁以杞伯夫人之礼卒之,故杞伯不敢不以夫人之礼丧之而逆之归葬也】
晋侯使士燮来聘,叔孙侨如防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晋侯伐郯而聘鲁,知郯为鲁之昏姻也。伯姬虽来归,必鲁与郯之好未絶也。然晋聘于鲁而伐鲁所与之国,鲁屈于晋而从晋以伐己所与之国,晋之强,鲁之懦,皆见而道义不足以维国
译公孙婴齐出使莒国。
【鲁国与莒国向来关系不好,虽然共同参加了马陵之盟,但莒国人没有来,鲁国未必会派使者去聘问。这与行父出使陈国、公孙兹出使牟国一样,都是私自出使无疑。】
宋国国君派华元来聘问。
【鲁国侵犯宋国而宋国没有报复,所以知道鲁国屈服于晋国的命令。再次在马陵结盟,已经归还了齐国的田地,而华元又来聘问,于是通好联姻。所以知道鲁国、卫国侵犯宋国,都是晋国听从齐国,以解除鲁国、宋国之间的交恶。鲁国、宋国请求和好、通好联姻,都是受制于齐国。齐顷公本来就不义,而晋景公又怎么足以号令诸侯呢!鲁国的屈服真是严重啊。】
夏季,宋国国君派公孙寿来送纳征的聘礼。
【华元来聘问之后,记载仲孙蔑出使宋国聘问。出使宋国之后,记载侵犯宋国。侵犯宋国之后,记载在马陵结盟。马陵结盟之后,记载归还齐国田地。归还田地之后,再次记载华元来聘问。来聘问之后,立即记载公孙寿纳币。如果《春秋》不再记载来聘问,就不会立即记载纳币。到了第二年二月,才开始记载伯姬嫁到宋国。这样也就看不出齐国忌惮鲁宋两国而在晋国中间挑拨离间。等到归还田地互相和解,鲁宋两国的婚姻才最终达成。《公羊传》认为这是为了记录伯姬,何休认为伯姬贤德,所以区别于众女子。那么鲁国的众女子,难道都不贤德而《春秋》不记录她们吗?文定认为这是讥讽卿大夫纳币,这是就事论事,并非没有道理。然而《春秋》记载婚姻,是为了彰显邦交。先王分封土地建立国家,交错分布天下,通过朝见、防务、聘问,而有玉帛的好意,宴享的快乐,不称兄弟就称舅甥。礼让可以用来治国,确实系于此。所以《春秋》既记载娶妇,又详细记录鲁国女子的出嫁。鲁国对于纪国,纪国被齐鲁逼迫,鲁国为它在齐国求盟,为它与王室通婚,为它纠集邻国与齐国为敌,这都是因为伯姬、叔姬的缘故。记载伯姬、叔姬的始卒,是详细记录鲁国对纪国关系的始末。鲁国对于杞国,杞国是先代王者的后裔,微弱不能自存,依托婚姻于鲁国,从而得以免除霸主诛求。历经庄、闵、僖、文、宣、成六公七八十年之间,没有怨恨厌恶,这都是因为伯姬、叔姬的缘故。记载伯姬、叔姬的始卒,是详细记录鲁国对杞国关系的始末。季姬嫁到鄫国,虽然过了一年就去世,其后鲁僖公仍然愤怒邾国人利用鄫子,而再次攻打邾国以报复。伯姬嫁到郯国,虽然后来回来,起初鲁宣公则联合齐国平定莒、郯,而又攻打莒国以偏袒郯国。对于宋国,惠公、隐公世代联姻,自从娶了齐女而宋国的好意丧失。历经庄、僖、文、宣至成公,伯姬嫁到宋国而恢复通好。鲁宋是大国,嫁女娶妇,三国来陪嫁,诸侯所不能忌惮。而鲁宋之交,固然是因为详细记录伯姬而事情凡八次见于经书。纵观《春秋》,鲁国六公都娶齐女,一个儿子叔姬嫁到齐国而被拘禁。那些纪、杞、鄫、郯都是小国,而鲁国把女子嫁给他们。莒庆、宋荡氏、齐高固则又以鲁女而下嫁于大夫。国势相当而为鲁国甥家的,唯独一个宋国罢了。难道乐于小国依附自己而把女子嫁给他们,希望大国援助自己而把自己的女子作为夫人吗?如果是这样,婚姻不以义而以利,适宜于早晨联姻而晚上仇敌,以此而结合,即以此而分离;既以此而分离,又以此而结合。所谓邦交的大借,以成就礼让的天下者,逐渐变成戎狄,逐渐变成禽兽了。唉!《春秋》诸侯私心其婚姻,则大义不顾;贪图其土地,则婚姻不顾。又其甚者,胁迫于强大,则嫁义不当嫁的女子;依托其助己,则娶义不当娶的妇女。人伦之道丧失,而礼义衰微,可胜叹哉!所以《春秋》于宣公、成公之后,终襄公、昭公、定公、哀公之世,娶夫人不书,而内女之嫁者,亦不复见于经也。】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赵同、赵括。
【赵同、赵括有原屏而强,所以庄姬的话得以进入,而晋景公也追念赵盾专权,无主弑君,立君对赵同、赵括有戒心而杀了他们。然而赵同、赵括的罪不明,则是杀之不以其罪了。《史记》说并杀赵朔、赵婴,都灭其族。汪氏怀疑经文,只书赵同、赵括。然而看《左传》称赵武从姬氏育于公宫,则灭族之说宜可信,而赵朔或许前死也。】
秋季七月,天子派召伯来,赐给鲁公命令。【赐,公羊、谷梁作锡】
【书天子,当以陆氏,或依防命之文,或为传写之误,为妥。如谓《春秋》以天子书,则又当有别义矣。其实撰不出别义也。其「锡」与「赐」,亦只字义相通,为是。】
冬季十月癸夘,杞国的叔姬去世。
【孙氏、陆氏都以为是为明年归丧起,固是然。使鲁不以礼卒叔姬,则旧史不书。夫子虽欲为归丧起,亦无由得其时月日而详书之也。旧史所以书其卒者,鲁以杞伯夫人之礼卒之,故杞伯不敢不以夫人之礼丧之而逆之归葬也。】
晋侯派士燮来聘问,叔孙侨如会同晋国的士燮,齐人、邾人攻打郯国。【晋侯攻打郯国而聘问鲁国,知道郯国是鲁国的姻亲。伯姬虽已回来,必定鲁国与郯国的好意未绝。然而晋国聘问于鲁国而攻打鲁国所与之国,鲁国屈服于晋国而从晋国以攻打自己所与之国,晋国之强,鲁国之懦,皆见而道义不足以维国。】
本,昏姻不足以固邦交矣。使上不先书士燮来聘,则似鲁以伯姬来归之故,有怒于郯而伐郯,出于鲁志矣】
译原本,昏姻不足以巩固邦交。假如史官不先记载士燮前来聘问,那么就会像是鲁国因为伯姬出嫁的缘故,对郯国怀有怒气而讨伐郯国,这似乎是出于鲁国的意愿了。
衞人来媵
【衞、晋、齐来媵,皆书。公羊曰:录伯姬也。谷梁曰:以伯姬之不得其所也。伯姬守礼而死于灾,使春秋怜伯姬之不得其所而书媵,以录伯姬,则他女不书纳币,而伯姬书纳币;他女不书致,而伯姬书致,皆所以录伯姬,而公羊之说是矣。然公羊又以齐媵过数为非礼,文定又以纳币使卿、致女使卿皆为非礼,何耶?夫欲着伯姬之贤,以示训于后世,顾又三书非礼之事,以重为贤女之累,春秋之义,亦大不可解矣。夫子春秋书娶妇嫁女,固以示夫妇之大伦,而亦以着昏姻之国相好相恶之由,非为女妇之贤不贤起义也。鲁君六娶齐女,莫贤于声姜,而逆至皆不书,阳谷于卞之防,犹书以示讥,何独于共姬之贤而详录之哉?盖鲁他嫁纪、杞、鄫、郯小国,纳币无卿来,故不书;致女不使卿往,故不书。若衞、若晋、若齐诸大国,未必来媵小国之夫人,即或有之,而无闗于国,故故亦不书。因知春秋非削他女之事,而独详书伯姬以着其贤矣。然于伯姬独详而春秋不削者何也?书纳币者,以着宋娶鲁女,尊鲁而重其事,因以使卿来也;书致女者,以着鲁女嫁宋,尊宋而重其事,因以使卿往也;书衞媵、晋媵、齐媵者,以着衞、晋、齐结好于鲁、宋,而各以女来媵也。所以然者,鲁、宋自入春秋不通昏姻,至此始通,华元谋昏,公孙纳币,以宠异鲁女,鲁之嫁女于宋有加于纪、杞、鄫、郯,而宗卿独往以为礼也。衞受晋命侵宋,晋聴齐间,而使鲁、衞侵宋,齐恶于鲁而忌其昏姻,至此皆释怨以相好也,故书以志五国之合也。其纳币、致女之不当使卿,媵女之不当过数,则因事以见之而已矣。其于伯姬之守礼以死,则于书宋灾之下,书伯姬卒,书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见之。盖内女之葬而举諡,防内女之葬而使卿通,春秋只此一见也。而前之详书纳币、致女、来媵,非为录伯姬故也。又伊川以为媵小事不书,伯姬之嫁,诸侯来媵,书之,以见伯姬之贤,闻于诸侯。家氏以为《春秋》内女,诸国来媵,皆不书,伯姬有贤行,虽齐、晋大国,亦忘其势,而乐以女来媵,是皆因伯姬之守礼以死,而为是想当然之说也。如谓媵小事不书,他女来媵不书,是他女虽不贤,皆有来媵者,而媵伯姬非以其贤矣。如云大国慕其贤,忘势而来媵,是他女之不贤者,诸国不来媵,《春秋》本无可书,而非以媵为小事不书矣,其义难以通也】
九年
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文定以为杞伯来朝,然后出叔姬;叔姬卒,而后逆其丧以归。必叔姬不应出,故鲁人得以义责之,使归其丧,未必然也。鲁大杞小,杞久托鲁,使叔姬不应出,杞必不敢出。即杞伯欲强出,鲁于来朝时,当责之以义,使勿果出,不当至卒后而始以义责之,使归葬也。公羊胁而归之,为是,或杞有惧于鲁,来请其丧也。先儒以无贬辞者,谓当如哀姜削姓,而后见其有罪。然哀姜内淫与弑,其罪大,故削姓以治之。叔姬未有大恶,不当罪同哀姜,则比以郯伯姬之来归,不卒伯姬而卒叔姬者,鲁不以礼卒伯姬则不书,鲁以礼卒叔姬则书之。夫子因乎旧史,以示既出而有加礼,又归其丧,其事可讥也】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左氏以归汶阳之田,诸侯贰晋,晋惧而防蒲以寻马陵之盟,非也。晋所欲得者,鲁、衞宋、齐诸大国也,汶阳归齐,齐不贰矣。衞且奉命侵宋,必不以归齐田,贰也。鲁、宋畏晋,亦不敢贰。曹、莒、邾、杞小国,又敢贰哉?又左氏以始将防吴,吴人不至者,亦非也。晋方怒郯之事,吴而伐之越,此七年,晋厉始使诸侯之大夫防吴。又七年,晋襄始合诸侯防吴。此时吴虽伐郯、入州来,诸侯尚未震之也。盖晋初得郑虫牢,则就郑地以盟马陵,则因救郑而盟。至此必晋有疑于郑之贰楚,故复为郑以寻马陵之盟也。观下执郑伯可见】
公至自防
【虫牢至防,马陵至防,则于蒲之至防宜矣。三至防者,以着晋景之终
译卫国派人来送陪嫁。
【卫国、晋国、齐国派人来送陪嫁,史书都记载了。《公羊传》说:这是为了记录伯姬。《谷梁传》说:因为伯姬没有得到应有的归宿。伯姬坚守礼制而死于火灾,使《春秋》怜悯伯姬不得其所而记载送陪嫁,以记录伯姬,那么其他女子不记载纳币,而伯姬记载纳币;其他女子不记载送女,而伯姬记载送女,这都是为了记录伯姬,所以《公羊传》的说法是对的。然而《公羊传》又认为齐国送陪嫁人数过多是不合礼的,文定又认为纳币派遣卿、送女派遣卿都是不合礼的,为什么呢?想要彰显伯姬的贤德,给后世以训诫,却反而三次记载不合礼的事情,从而加重贤女的累赘,《春秋》的大义,实在难以理解。孔子在《春秋》中记载娶妻嫁女,本来是为了显示夫妇的大伦常,也是为了彰显国家间相亲相恶的原因,并不是为了女子的贤与不贤而确立义例。鲁君六次娶齐国女子,没有比声姜更贤德的,但迎娶到达都不记载,阳谷在卞地设防,还记载以示讥讽,为什么唯独对共姬的贤德详细记录呢?大概鲁国嫁女给纪、杞、鄫、郯这些小国,纳币没有卿来,所以不记载;送女不派遣卿去,所以不记载。像卫国、像晋国、像齐国这些大国,未必会送陪嫁小国的夫人,即使有,也不关乎国家大事,所以也不记载。由此可知,《春秋》并非删削其他女子的事迹,而是单独详细记载伯姬以彰显她的贤德。然而对伯姬单独详细记载而《春秋》没有删削的原因是什么呢?记载纳币,是为了彰显宋国娶鲁国女子,尊重鲁国而重视这件事,因此派遣卿来;记载送女,是为了彰显鲁国女子嫁给宋国,尊重宋国而重视这件事,因此派遣卿去;记载卫国送陪嫁、晋国送陪嫁、齐国送陪嫁,是为了彰显卫国、晋国、齐国与鲁国、宋国结好,各自送女子来陪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鲁国、宋国自从进入《春秋》时期以来不通婚,到这时才开始通婚,华元谋划婚事,公孙纳币,以宠幸和优待鲁国女子,鲁国嫁女给宋国比嫁女给纪、杞、鄫、郯更为隆重,而宗卿独自前往以行礼。卫国接受晋国命令侵犯宋国,晋国听从齐国离间,使鲁国、卫国侵犯宋国,齐国厌恶鲁国而忌惮其婚姻,到这时都消除怨恨以相亲好,所以记载以志记五国的联合。至于纳币、送女不应当派遣卿,送陪嫁女子不应当超过数量,只是通过事情来体现罢了。至于伯姬守礼而死,则在记载宋国火灾之下,记载伯姬去世,记载叔弓前往宋国送葬宋共姬中体现。国内女子下葬而举出谥号,防止国内女子下葬而派遣卿去通报,在《春秋》中仅此一见。而之前详细记载纳币、送女、来送陪嫁,并不是为了记录伯姬的缘故。又伊川认为送陪嫁是小事不记载,伯姬出嫁,诸侯来送陪嫁,记载它,以显示伯姬的贤德,闻名于诸侯。家氏认为《春秋》国内女子,各国来送陪嫁,都不记载,伯姬有贤德,即使是齐、晋大国,也忘记其权势,而乐于送女子来陪嫁,这都是因为伯姬守礼而死,而做出的想当然的说法。如果说送陪嫁是小事不记载,其他女子来送陪嫁不记载,是其他女子虽然不贤,都有来送陪嫁的,而送陪嫁伯姬并非因为她的贤德。如果说大国羡慕她的贤德,忘记权势而来送陪嫁,是其他女子不贤的,各国不来送陪嫁,《春秋》本来无可记载,而不是因为送陪嫁是小事不记载,其义理难以贯通】
九年
春季周历正月,杞伯来迎取叔姬的灵柩,带回本国。
【文定认为杞伯来朝见,然后才休弃叔姬;叔姬去世,然后迎取她的灵柩带回。一定是叔姬不应被休弃,所以鲁国人得以用道义责备他,让他归还灵柩,未必是这样。鲁国大杞国小,杞国长期依附鲁国,如果叔姬不应被休弃,杞国一定不敢休弃。即使杞伯想要强行休弃,鲁国在来朝见时,应当用道义责备他,让他不要真的休弃,不应当等到去世后才开始用道义责备他,让他归葬。《公羊传》说胁迫而归,是因为这个原因,或者杞国畏惧鲁国,来请求她的灵柩。先儒认为没有贬斥的言辞,认为应当像哀姜那样削去姓氏,然后才显示她有罪。然而哀姜内淫与弑君,罪行重大,所以削去姓氏来惩治她。叔姬没有大恶,不应当与哀姜罪行相同,那么比照郯伯姬的归来,不记载伯姬去世而记载叔姬去世,鲁国不以礼制记载伯姬去世就不记载,鲁国以礼制记载叔姬去世就记载。孔子依据旧史,以显示既被休弃又加以礼遇,又归还她的灵柩,这件事是可以讥讽的】
鲁公在蒲地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结盟。
【《左传》认为归还汶阳的田地,诸侯对晋国产生二心,晋国害怕而在蒲地会盟以重申马陵之盟,这是不对的。晋国想要得到的是鲁国、卫国、宋国、齐国这些大国,汶阳归还齐国,齐国没有二心了。卫国且奉命侵犯宋国,必定不会因为归还齐国田地而产生二心。鲁国、宋国畏惧晋国,也不敢有二心。曹国、莒国、邾国、杞国是小国,又敢有二心吗?又《左传》认为开始将要会盟吴国,吴国人没有到,这也是不对的。晋国正对郯国之事愤怒,吴国如果讨伐它,越国,这七年,晋厉公才开始派遣诸侯的大夫会盟吴国。又七年,晋襄公才开始联合诸侯会盟吴国。这时吴国虽然讨伐郯国、进入州来,诸侯还没有被它震慑。大概晋国刚得到郑国的虫牢,就在郑地盟誓马陵,是因为救郑而盟誓。到这时必定是晋国怀疑郑国对楚国产生二心,所以再次为郑国重申马陵之盟。看下面拘捕郑伯就可以明白】
鲁公从蒲地会盟回来。
【从虫牢到蒲地,从马陵到蒲地,那么从蒲地到蒲地是合适的。三次到达蒲地,是为了彰显晋景公的终结】
失郑也。明年伐郑,不至者,伐郑以纳郑伯,如书至自伐郑,则疑于前后之至伐郑为郑不服之故矣】
译(这是)失去郑国的原因。第二年讨伐郑国,(经文)不记载“至”,是因为讨伐郑国是为了迎立郑伯,如果像“至自伐郑”那样记载“至”,就会让人疑惑前后两次“至”于伐郑,都是因为郑国不服从的缘故了。
二月伯姬归于宋
【宋逆伯姬不书。刘氏以为君自逆则常事,不书。然则纳币致女为非常事,而春秋书以示讥矣。使春秋贤伯姬而详其事以录之,顾反不书其合礼者以表之,而书其不合礼者以累之哉】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伊川以为伯姬贤,鲁国重之,故使卿致。然则齐僖亲送文姜,又何云耶?伊川见文姜淫而与弑,则以齐僖亲送为非义;见伯姬守礼以死,则以鲁人贤伯姬而使卿送。此皆事后之论也。惟文定责其溺爱越礼,书以示戒,为妥。黄氏不信左氏伯姬死灾之说,但即为实事,则死灾自死灾。其书纳币致女来媵,何必定为死灾起义哉】
晋人来媵
【文定以为诸侯三归适夫人行则侄娣从二国来媵亦以侄娣从凡一娶九女多则以欲败礼然则礼以九女为制多则逾少则不备逾与不备皆非礼矣此时伯姬已归宋晋媵又来而九女之数已备其后之齐媵齐逾礼以归于宋耶抑宋逾礼以求于齐耶叶氏谓宋为二王之后一娶当得十二女说无引据疑不可从抑又安知鲁之女衞晋之媵果否各有侄娣九女之数备不备齐媵之来逾不逾哉盖古礼已不可攷而春秋诸侯又复变乱旧制总难以臆防也但春秋书衞晋齐之来媵则是因事以志五国通昏姻之好见其岐而复同而非为媵女逾数起亦非为伯姬贤而录之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郑伯防楚公子于邓,不书,则不见郑贰楚之罪。使郑果防楚公子,春秋何不书以罪郑哉?盖欲甚晋之罪,则不书防邓以贷郑也。于蒲之盟,不久而郑复朝于晋,则虽一防楚公子,何害于从中国事伯主之义?十二国盟蜀,而晋不问郑;一防邓,而即执其君,杀其行人,伐其国。晋尚足以服诸侯哉】
晋栾书帅师伐郑
【书栾书帅师,则栾书当国也。执郑伯,杀行人,又帅师以伐之。春秋所以并罪栾书也。文定泥于书“卿书帅师”为无贬,而専归罪于郑之受赂。防楚惟利之从,而不要诸义,非也。使春秋罪郑,则前宜书防邓,以着晋执郑伯之端;后宜书楚侵陈救郑,以着郑伯所以致执致伐之实。今春秋皆不书,只若郑无罪焉者,故知其罪晋也。文定又泥于“凡救皆善”之,以为春秋不书救郑,郑无可救之善,楚不得有能救之名者,亦非也。晋文伐衞,书楚救之,明其衞之附楚而晋伐之,为伐有罪也。此之伐郑不书楚救者,没其郑之附楚而晋伐之,为伐无罪也。其实左氏“侵陈救郑”之说不足据也。不信经而信▯,误矣】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左氏以为:楚子重侵陈以救郑,自陈伐莒。然陈自盟辰陵,楚子入陈之后,至此十七年不与中国防盟,其不事晋久矣。楚欲救郑,无取乎侵陈?惟莒则马陵、于蒲之盟皆与,故楚伐之也。莒既溃,楚既入郓,晋不见救,莒、郑亦不见即贰于楚。而楚师退者,必楚有事于吴而不暇争郑也】
秦人白狄伐晋
【宣八年,晋连白狄伐秦,秦久而不报。君子未尝不少晋成,而多秦桓也。越二十年而即连白狄以伐晋,桓徳不终矣。此其所以致十三年九国之伐欤】
郑人围许
【君见执而用兵,围许张氏,以为大臣之罪者,是矣。虽用公孙申之谋,示晋以不急君,然如晋人之请,盟于秦穆以归晋惠,未尝不可以得君也。乃郑人忌于行人之见杀,铤而走险,立公子繻,而又杀之,以致国乱于内,亦左计矣】
城中城
【谷梁罪外民之义,却好虽不必圣人之意,果如此差胜于左氏书时云也】
十年
春衞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
【衞専事晋,未尝非内中国之道。然如侵宋、侵郑,皆不义也。侵宋无名,至于郑,则晋以无道执其君,衞当陈大义以匡晋,而释郑伯,既不能然,而又助桀为虐,尤为不义之甚者也。其名黒背称帅师,是着黒背之専,衞师为公孙剽逐君篡国之由,而非以称弟不称公子示义也。即称公子,何尝不足以示世卿専国之罪哉?葢与书齐侯弟年、郑伯弟语同,原不称公子故也。文定谓《春秋》称弟以示
译二月,伯姬嫁到宋国。
【宋国迎娶伯姬没有记载。刘氏认为国君亲自迎娶是常事,所以不记载。那么纳币、致女就是非常之事,《春秋》记载它们是为了表示讥讽。假如《春秋》认为伯姬贤德而详细记载她的事,难道反而不记载她合乎礼的地方来表彰她,却记载她不合礼的地方来连累她吗?】
夏季,孙行父到宋国致送女子。
【伊川认为伯姬贤德,鲁国看重她,所以派卿去致送。那么齐僖公亲自送文姜,又怎么说呢?伊川看到文姜淫乱并参与弑君,就认为齐僖公亲自送她是不义;看到伯姬守礼而死,就认为鲁国人认为伯姬贤德而派卿去送。这都是事后的议论。只有文定指责他们溺爱越礼,记载下来以示警戒,才妥当。黄氏不相信《左传》中伯姬死于火灾的说法,但即使是事实,那么死灾就是死灾。记载纳币、致女、来媵,何必一定认为是为了死灾而发义呢?】
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文定认为诸侯嫁嫡夫人,侄娣跟随;两国来送陪嫁女子,也是侄娣跟随。凡是娶妻九个女子,多了就会因欲望败坏礼制。那么礼制以九个女子为定数,多了就超过,少了就不完备,超过和不完备都是不合礼的。这时伯姬已经嫁到宋国,晋国的陪嫁女子又来了,九个女子的数目已经完备,后来齐国的陪嫁女子来,是齐国超过礼制嫁到宋国呢,还是宋国超过礼制向齐国求娶呢?叶氏说宋国是二王之后,娶妻应当得到十二个女子,这种说法没有引证,可疑不可从。况且又怎么知道鲁国的女子、卫国和晋国的陪嫁女子,果然各有侄娣,九个女子的数目完备不完备,齐国陪嫁女子的到来超过不超过呢?大概古礼已经不可考证,而《春秋》时诸侯又变乱旧制,总之难以凭空推测。但《春秋》记载卫国、晋国、齐国来送陪嫁女子,这是因事记录五国通婚结好的情况,显示他们分歧后又相同,并不是因为陪嫁女子超过数目而发义,也不是因为伯姬贤德而记录她。】
秋季七月丙子日,齐侯无野去世。
晋国人拘捕郑伯。
【郑伯在邓地防备楚国公子,没有记载,那么就不显示郑国背叛楚国的罪过。假如郑国果然防备楚国公子,《春秋》为什么不记载来归罪郑国呢?大概是因为想要加重晋国的罪过,所以不记载防备邓地来宽贷郑国。在蒲地的盟会,不久郑国又朝见晋国,那么即使一次防备楚国公子,有什么妨害于服从中原、侍奉霸主的大义呢?十二国在蜀地结盟,晋国不追究郑国;一次防备邓地,就拘捕他们的国君,杀死他们的使者,攻打他们的国家。晋国还足以使诸侯信服吗?】
晋国栾书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记载栾书率领军队,那么栾书就是执政。拘捕郑伯,杀死使者,又率领军队攻打他。《春秋》因此一并归罪于栾书。文定拘泥于记载“卿率领军队”是没有贬义,而专门归罪于郑国接受贿赂。防备楚国只听从利益,而不以道义约束,这是不对的。假如《春秋》归罪郑国,那么前面应当记载防备邓地,以显示晋国拘捕郑伯的缘由;后面应当记载楚国侵犯陈国救援郑国,以显示郑伯导致被拘捕被攻打的事实。现在《春秋》都不记载,好像郑国没有罪过一样,所以知道是归罪晋国。文定又拘泥于“凡是救援都是善行”,认为《春秋》不记载救援郑国,郑国没有值得救援的善行,楚国不得有能救援的名声,这也是不对的。晋文公攻打卫国,记载楚国救援它,明确卫国依附楚国而晋国攻打它,是攻打有罪的人。这次攻打郑国不记载楚国救援,是抹去郑国依附楚国而晋国攻打它,是攻打无罪的人。其实《左传》“侵犯陈国救援郑国”的说法不足以依据。不相信经文而相信传文,错了。】
冬季十一月,安葬齐顷公。
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莒国,庚申日,莒国溃败。楚国人进入郓地。
【《左传》认为:楚子重侵犯陈国来救援郑国,从陈国攻打莒国。然而陈国自从在辰陵结盟,楚子进入陈国之后,到这时十七年没有参与中原的盟会,不侍奉晋国很久了。楚国想要救援郑国,何必侵犯陈国呢?只有莒国在马陵、于蒲的盟会都参与了,所以楚国攻打它。莒国已经溃败,楚国已经进入郓地,晋国没有救援,莒国、郑国也没有立即背叛依附楚国。而楚军退兵,一定是楚国在吴国有事而没有闲暇争夺郑国。】
秦国人联合白狄攻打晋国。
【宣公八年,晋国联合白狄攻打秦国,秦国很久没有报复。君子未尝不稍微称赞晋成公,而多称赞秦桓公。过了二十年就联合白狄来攻打晋国,秦桓公的德行不能终了。这就是导致十三年间九国攻打他的原因吧。】
郑国人包围许国。
【国君被拘捕而用兵,包围许国,张氏认为是大臣的罪过,这是对的。虽然采用公孙申的计谋,向晋国显示不急于救国君,但假如答应晋人的请求,在秦穆公那里结盟以迎回晋惠公,未尝不可以得到国君。但郑国人忌惮使者被杀,铤而走险,立公子繻为国君,后来又杀了他,导致国内混乱,这也是错误的计策。】
修筑内城的城墙。
【《谷梁传》归罪于役使外民的道义,虽然不一定符合圣人的心意,但确实比《左传》记载时间要好一些。】
十年
春季,卫国国君弟弟黑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卫国专门侍奉晋国,未尝不是服从中原的大道。然而像侵犯宋国、侵犯郑国,都是不义的。侵犯宋国没有名目,至于郑国,那么晋国因为无道拘捕他们的国君,卫国应当陈述大义来匡正晋国,释放郑伯,既然不能这样,反而助纣为虐,尤其是不义到极点。称黑背率领军队,是显示黑背专权,卫国军队被公孙剽驱逐国君篡夺国家的缘由,而不是因为称弟不称公子来显示道义。即使称公子,何尝不足以显示世卿专权的罪过呢?大概与记载齐侯弟弟年、郑伯弟弟语相同,原本就不称公子。文定说《春秋》称弟以示】
宠爱之过,致有无知弑君、剽篡国之事。然则书郑伯之弟语者,又何义耶?无知不称公孙,剽称公孙,又何义耶?《春秋》惟衞多称兄、称弟、称叔,是衞本以叔兄弟为称之故不然。《春秋》何特于衞之兄弟多致意也】
译过分宠爱,导致了无知弑君、剽篡夺国家的事情发生。然而,史书称郑伯之弟为“语”,又有什么含义呢?无知不称公孙,而剽称公孙,又有什么含义呢?《春秋》中只有卫国多称兄、称弟、称叔,这是因为卫国本来就以叔伯兄弟来称呼,并非如此。《春秋》为何唯独对卫国的兄弟多所关注呢?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卜郊不从者四,僖三十一年,襄七年,书免牲,不书不郊。既免牲,则不必书不郊也。此年,襄十一年,书不郊,不书免牲。不书免牲者,不行免牲之礼也。不书免牲,则必书不郊也】
五月,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曹伯伐郑。
【晋执郑伯,致其国乱而伐,以纳之。所为若是,不足以主夏盟矣。又左氏以晋立大子州蒲为君者,见伐郑而晋侯卒不书卒于军,而卒于国,又有杀巫之事。其所书伐郑之晋侯,谓为州蒲。然即据左氏言之,晋侯尚忌巫,不食新之言而杀之,讵未死而肯君州蒲哉?纳郑伯而郑不拒,未尝需时旷日,则师归而卒未可知也。又公不书至,则以着伐郑之日浅,而此役与前后伐郑不同,其为纳郑伯之故,并见矣】
齐人来媵
【晋逾年而始来媵,齐再逾年而始来媵,毋亦以顷公之丧故耶?然丧尚未满,亦不得不谓之悖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
秋七月公如晋
【宣奔齐元之丧,成奔晋獳之丧,成之勤事晋,一同于宣之勤事齐矣。宣奔丧返国,再遣防葬之卿,何其各有礼也?晋胡为于成之奔丧,而又止之送葬以辱之哉?盖攷于经文,而知两公之奔丧有不同也。齐元卒于四月,宣即于其月如齐,五月而至,是为宣之奔丧也。晋獳卒于五月,成至七月始如晋,是必成本不奔獳之丧,晋怒其不奔丧,而假贰楚来责,以致成之奔丧。成然后如晋,而晋因以止公送葬也。则左氏谓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之说为有据矣】
冬十月【公无此三字】
十有一年
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书至自晋与前后如晋书至同而时之久则按之可知送葬之辱则于不书葬着之故明年琐泽之防为晋厉结好于公则不书至矣】
晋侯使郤犨来聘。己丑,及郤犨盟。
【公甫返国,而晋使踵至。盖晋既止公防葬,惧公因辱而怨贰于齐、楚,故郤犨急来以礼慰公。公因及犨盟,以示不贰。非晋迫公使盟,以再无礼于公也】
夏季孙行父如晋
【鲁既盟郤犨,知晋之疑我矣,故行父速往报聘,以释晋疑。其实则愤晋之辱,将结好于齐,而先以弥缝之也】
秋叔孙侨如如齐
【汶阳之田既归于齐,齐以女来媵,怨释而好通矣。近又惟恐不得于晋,不可不先修礼于齐。侨如一聘,而齐婚又成也】
冬十月
十有二年
春周公出奔晋
【左氏以自周无出周公出奔周公自出故也然则诸侯大夫之奔有逐之奔者有自奔者槩书出奔何耶曲礼曰天子不言出此亦附▯为说耳天王出居于郑言出矣居皇居狄泉不言出者畿内也居郑言出者出于畿内也子瑕子朝不言出汪氏以为瑕朝皆为逆乱比之灭国之君与在外之臣其不书出乃书法之常所见最是而又以为襄王万乗之尊周公三公之贵皆当以天下为家其书出为贬则似春秋别立义以书出者犹未合也夫出居出奔之为贬何疑而在春秋则亦书法之常诸儒以春秋书王臣出奔只此一见遂谓与诸侯之出奔大夫之出奔有异罪其王既复之而叛盟出奔为自絶于周故书出然王即未尝复之而亦必书出以罪之也】
夏公防晋侯、衞侯于琐泽【公作沙泽】
【左氏晋士燮楚公子罢于宋西门之盟前后言之甚详,又载郤至如楚涖盟,公子罢如晋涖盟。汪氏、李氏辨其不足信,其义甚当然。即据左氏之事,似亦与琐泽无关。盖彼为晋楚大夫之盟,而此为鲁晋衞三君之防也。晋厉初防诸侯,只鲁衞二国。髙氏谓其畧诸侯而致鲁衞不能谨始,而使诸侯解体者,亦不然也。晋以止葬辱公,恐郤犨、行父之交聘未足以解,故特防公以示亲厚之意,虽冒忘丧即吉之讥,有所不顾。而衞之坚辅晋伯,犹宋之坚辅齐桓当年桓防盟诸侯,无论为公为私,宋无不与。又鲁之背齐而向晋,原因衞讲好其间,故琐泽之防独鲁与衞,而他诸侯不与也。惟其为三国之好防,故不书至以别之】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左氏以为秋侵晋,然交刚狄地,而晋败狄于此,其为来侵往伐,皆不可知。髙氏以为白狄,或是晋怒其助秦之故
译夏季四月,占卜郊祀之事不吉,于是就不举行郊祀。
五月,鲁成公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攻打郑国。
齐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丙午日,晋侯姬獳去世。
秋季七月,鲁成公前往晋国。
冬季十月。
十一年。
春季,周历三月,鲁成公从晋国回来。
晋侯派郤犨来聘问。己丑日,鲁成公与郤犨结盟。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秋季,叔孙侨如前往齐国。
冬季十月。
十二年。
春季,周公出逃到晋国。
夏季,鲁成公在琐泽会同晋侯、卫侯。
秋季,晋国人在交刚打败狄人。
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
【伊川文定谓晋不以王命兴诸侯之师,故书“乞”。然两伐郑皆有王臣,是假王命以伐郑,何以亦书“乞”耶?齐桓以来,伯主用诸侯之师多矣,不必皆奉王命,何以不书“乞”耶?张氏以为齐桓以来,召兵侵伐虽不出王命,而攘楚讨罪,为中国举,犹足以令诸侯。晋以私怨报秦,则义不足以令诸侯,故卑词以乞之。然如鄢陵之战,亦为中国以攘楚,何以亦乞师耶?当是晋厉急于报秦,战楚伐郑,而伯业既衰,不足以致诸侯,又诸侯惮于伐秦楚大国,恐其不从,故遣使乞之,重之以礼,俾诸侯不可辞也。悼公初立,救宋义举,因有先世故事,未可遽变以失诸侯,故亦踵而一行之。又张氏所云“卑词以乞”者,亦不然。晋强鲁弱,晋之乞师于鲁,必不若鲁之乞师于大国。葢乞同,而所以乞者词之卑抗不同。诸儒泥防“乞”字作“丐乞”之“乞”,以为凡乞皆卑词耳。若必卑词以请而后书“乞”,则鲁之乞师于诸侯而书“乞”,顾史臣自着其卑词以请之丑耶】
三月公如京师
【因防伐而行,故不成其朝,而《春秋》以是讥之。诸儒之说皆是,但谓《春秋》以伐秦为遂事,明朝王为重,以存人臣之礼者,亦不然。《春秋》正以遂防伐秦,着如京师之非本意也。盖三月如京师,五月防伐秦,中间两月,使以如京师为一事,防伐为一事,是犹若以朝王为事者,故圣人独书「公自京师」四字,以着公之如京师为防伐秦而往,其如京师之事,即为防伐秦之事也。若不书「公自京师」四字,后人读之,疑于中间两月,或京师既归,而又防伐秦,则公有朝王之事矣。然亦当日事势如此,故圣人不得不如此书,而以「公自京师」示之也。公之如京师,亦因伐秦之必过京师,过京师不可不朝王,故不先防诸侯而往。诸侯亦必立意皆同,故公与诸侯先后至京师,以俟于京师。诸侯络绎皆至,而防之以伐秦也。《左氏》乃云「公及诸侯朝王」,若诸侯羣朝,则当先防后朝,今先书朝而后书防,非诸侯羣朝明矣】
夏五月,公自京师遂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秦在西陲,虽与楚合,未若楚之内患。诸侯晋以己之私怨,连诸侯以伐之。诸侯无怨于秦,而聴晋以防伐之,皆罪也】
曹伯庐卒于师
【伐秦以报私愤,则动诸侯之师,不恤其劳;讨曹以扶公义,则却诸侯之请,而自惮其劳,两失其道也】
秋七月公至自伐秦
【如京师而至,伐秦与围许,于防温之后而至围许,义各不同。盖防温朝王,其本事也;不至本事,至围许以着假狩而朝之,非礼也。此则伐秦,其本事也;至本事,不至京师,以着途过京师而朝王之非礼也】
冬葬曹宣公
【曹宣公葬,而负刍之君曹定矣。鲁往防葬,亦有罪也。程氏以曹伯书卒、书葬无异文,疑负刍无杀太子事,而以后之曹伯见执,比于晋文之执衞侯。然观执之归于京师,则非晋之有私怨于曹也。左氏之说,宜为有据矣】
十有四年
春王正月莒子朱卒
夏衞孙林父自晋归于衞
【大夫奔而归国者有之矣。春秋多不书,其书者必其为患于国者也。林父以良夫之子,良夫死,林父初为之后,未见有大恶。为定公所怒而奔晋,晋侯归之,亦不料其卒祸衞也。故责晋者,当责其逐君立君而不讨,又为林父讨衞而疆田。其纳林父之时尚可原也】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
【聘齐而释旧怨,讲新好者,侨如也。故逆女使之,自此而钟离之防,侨如専焉。而季叔相轧之势,又成矣】
郑公子喜帅师伐许
【许附于楚,郑附楚时,不忌楚而伐之;郑不附楚时,亦不忌楚而伐之。郑志在亡许也。髙氏以责晋厉之不能伯,而致郑之怒隣兼弱。夫许不内属,厉苟得志于陈郑,则又将以次而加兵于蔡许,又禁郑之不怒隣兼弱耶】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书侨如以夫人至,与书遂以夫人至同罪。大夫之以夫人也,穆姜不氏,而齐姜氏。伊川以穆
译春天,晋侯派遣郤锜来请求出兵。
【伊川程颐说:晋国不凭借周天子的命令来征调诸侯的军队,所以史书用“乞”字。然而两次讨伐郑国都有周天子的臣子在,这是假借周天子的命令来讨伐郑国,为什么也写“乞”呢?自齐桓公以来,霸主使用诸侯的军队很多了,不一定都奉周天子的命令,为什么不写“乞”呢?张氏认为:自齐桓公以来,召集军队侵伐虽然不出自周天子的命令,但抵御楚国、讨伐罪人,是为中原诸侯国行事,还足以号令诸侯。晋国因为私怨报复秦国,道义不足以号令诸侯,所以用谦卑的言辞来请求出兵。然而像鄢陵之战,也是为了中原诸侯国抵御楚国,为什么也请求出兵呢?应当是晋厉公急于报复秦国,攻打楚国、讨伐郑国,而霸业已经衰微,不足以招致诸侯,加上诸侯畏惧讨伐秦国、楚国这样的大国,恐怕他们不听从,所以派遣使者请求出兵,用厚重的礼节来加重分量,使诸侯无法推辞。悼公刚即位,救援宋国是正义之举,因为有先代的故事,不能立刻改变而失去诸侯,所以也沿袭了一次这种做法。又张氏所说的“用谦卑的言辞来请求”,也不对。晋国强盛鲁国弱小,晋国向鲁国请求出兵,一定不像鲁国向大国请求出兵那样谦卑。大概“乞”字相同,但用来请求的言辞谦卑或强硬不同。众儒生拘泥于“乞”字当作“乞丐”的“乞”,认为凡是请求都是谦卑的言辞。如果一定要用谦卑的言辞请求才写“乞”,那么鲁国向诸侯请求出兵而写“乞”,难道史官自己记载鲁国用谦卑言辞请求的丑事吗?】
三月,鲁公前往京师。
【因为防备讨伐秦国而行动,所以不能算是朝见,因此《春秋》对此加以讥讽。众儒生的说法都对,但说《春秋》把讨伐秦国当作顺带的事,把朝见周天子看得更重,以保存人臣的礼节,这也不对。《春秋》正是把防备讨伐秦国当作主要的事,来表明前往京师不是本意。大概三月前往京师,五月防备讨伐秦国,中间两个月,如果把前往京师当作一件事,防备讨伐当作一件事,这就好像把朝见周天子当作正事一样,所以圣人只写“公自京师”四个字,来表明鲁公前往京师是为了防备讨伐秦国而去,那前往京师的事,就是防备讨伐秦国的事。如果不写“公自京师”四个字,后人读起来,会怀疑中间两个月,或者鲁公从京师回来,又去防备讨伐秦国,那么鲁公就有朝见周天子的事了。然而当时的形势确实如此,所以圣人不得不这样写,并用“公自京师”来示人。鲁公前往京师,也是因为讨伐秦国必定经过京师,经过京师不能不朝见周天子,所以不先召集诸侯而去。诸侯也必定心意相同,所以鲁公和诸侯先后到达京师,在京师等待。诸侯陆续都到了,就集结起来讨伐秦国。《左传》却说“鲁公和诸侯朝见周天子”,如果诸侯集体朝见,那么应当先集结后朝见,现在先写朝见后写集结,显然不是诸侯集体朝见。】
夏五月,鲁公从京师出发,于是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集结军队讨伐秦国。
【秦国在西边边境,虽然与楚国联合,但不像楚国那样有内部祸患。诸侯国晋国因为自己的私怨,联合诸侯去讨伐它。诸侯对秦国没有怨恨,却听从晋国集结军队讨伐它,都有罪过。】
曹伯庐死在军中。
【讨伐秦国是为了报复私愤,就调动诸侯的军队,不顾他们的辛劳;讨伐曹国是为了扶持公义,就拒绝诸侯的请求,而自己畏惧辛劳,两方面都失去了正道。】
秋七月,鲁公从讨伐秦国回来。
【前往京师而回来,讨伐秦国与围困许国,在温地集结之后而回来围困许国,义理各不相同。大概温地集结朝见周天子,那是正事;不写回到正事,写回到围困许国,来表明假借狩猎而朝见,是不合礼的。这里讨伐秦国,是正事;写回到正事,不写回到京师,来表明途中经过京师而朝见周天子是不合礼的。】
冬,安葬曹宣公。
【曹宣公安葬,负刍做曹国国君就确定了。鲁国前往参加葬礼,也有罪过。程氏认为曹伯写“卒”、写“葬”没有不同的文字,怀疑负刍没有杀太子的事,而把后来的曹伯被俘,比作晋文公俘虏卫侯。然而看被俘后送回京师,那么不是晋国对曹国有私怨。《左传》的说法,应当是有依据的。】
十有四年
春王正月,莒子朱去世。
夏,卫国的孙林父从晋国回到卫国。
【大夫逃亡后回国的事是有的。《春秋》大多不记载,记载的一定是对国家造成祸患的人。林父因为良夫的儿子,良夫死后,林父刚继承他的位置,没见到有大恶。被定公愤怒而逃亡到晋国,晋侯让他回去,也没料到最终祸害卫国。所以责备晋国,应当责备它驱逐国君、拥立国君而不讨伐,又为林父讨伐卫国而划定田地。它接纳林父的时候还可以原谅。】
秋,叔孙侨如到齐国迎接新娘。
【聘问齐国而消除旧怨,讲和新好,是侨如。所以迎接新娘派他去,从此钟离的集结,侨如专权。而季孙、叔孙互相倾轧的形势,又形成了。】
郑公子喜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许国依附楚国,郑国依附楚国时,不忌惮楚国而讨伐它;郑国不依附楚国时,也不忌惮楚国而讨伐它。郑国的志向在于灭亡许国。髙氏认为应当责备晋厉公不能做霸主,而导致郑国愤怒邻国、兼并弱小。许国不内属,晋厉公如果在陈、郑得志,那么又将依次对蔡、许用兵,又能禁止郑国不愤怒邻国、兼并弱小吗?】
九月,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
【记载侨如带着夫人回来,与记载遂带着夫人回来罪过相同。大夫带着夫人,穆姜不称氏,而齐姜称氏。伊川认为穆姜
姜为脱氏字,赵氏以齐姜为误増氏字,以穆姜为脱氏字,是以出姜之不称氏为有罪,而穆姜无讥也。以齐姜为误増氏字,是以有姑宜称妇姜而不氏,而出姜、穆姜皆无讥也。说不可定。陈氏有成风,则出姜不氏;有敬嬴,则穆姜不氏之说却好。又《春秋》十二公,桓、庄、僖、文、宣、成,皆娶齐女;襄、昭、定、哀,皆不娶齐女。娶齐女则书逆、书至,独详;不娶齐女则逆与至皆不书,而从畧。详于书齐女者,圣人恶鲁之娶齐女也。文姜淫于齐侯,而与弑桓公于文姜,则当絶于齐侯,则当仇;即牵于情,不能絶;屈于势,不敢仇。而桓之后人,宋、陈、许、杞异姓之国,皆可请昏,何用娶女必齐之姜哉?乃庄公则又娶之矣。十公不亲纳币,而庄公亲纳币矣;十公不亲迎,而庄公亲迎矣。亲迎礼也,而行礼于仇人之女,岂先王制礼之意与?呜呼!醴泉无源,而淫风有自。齐女固善淫焉,而又好杀。通齐侯者,齐女也;通庆父者,又齐女也;与杀其夫者,齐女也;与杀其子者,又齐女也。齐女世济其恶,以乱鲁。鲁人当一戒之,再戒之矣。所幸齐桓创伯,行法不贷其所生,则齐女未可尽弃也。声姜之逆至不书者,不以内累僖公,外累桓公也。《诗》云:“令妻乃谓声姜”,而阳谷于卞之防,犹是一眚,圣人不能为之终讳。然齐女亦自此稍知裁制矣。出姜未有失徳,杀其二子,使不终于鲁,抑又不知鲁人何以为心?恶齐女与好齐女与?若惩文姜、哀姜之能乱人国,则声姜、出姜不应继世而至;若轻出姜而逐之,以辱齐人,则穆姜、齐姜不应继世而再至此。圣人所以重恶鲁人也,故详书以讥之也。据左氏,齐归为敬归之娣,则襄公之夫人敬归也。敬归之薨葬不见于经。昭公娶吴女,即有所讳而不书。定公或娶于未即位之前而不书,哀公四歳即位,至十四年而春秋终。或娶于春秋之后而不书,敬归之逆至不书,诚何说也?观敬归之不书,则昭公未必以娶吴女之故,定未必娶于未即位之前,哀未必娶于春秋之后而不书矣。说《春秋》者以为昏姻常事不书,何以独桓、庄、文、宣、成之昏姻非常事耶?又以为昏姻合礼则不书,何以独襄、昭、定、哀之昏姻合礼耶?盖以襄、昭、定、哀之夫人非齐女也,非齐女故从畧也。畧于后,以示前之详于书逆、书至者,详于书齐女也。详于书齐女者,恶鲁人之娶齐女也。于恶之中又有恶者焉:恶逆女之使逆臣也,使宗臣也;恶不亲迎也;恶庄公之亲迎也;恶齐侯之送也;恶桓公之往防也;恶其娶于丧中也;恶其缓于娶而必齐之女也;恶其急于娶而必齐之女也。呜呼,何用娶女必齐之姜哉】
译姜是脱去氏字的写法,赵氏认为齐姜是误加了氏字,认为穆姜是脱去了氏字,因此得出出姜不称氏是有罪的结论,而穆姜则没有讥讽。认为齐姜是误加了氏字,因此有姑母适宜称妇姜而不称氏,而出姜、穆姜都没有讥讽。这种说法不能确定。陈氏有成风,那么出姜就不称氏;有敬嬴,那么穆姜就不称氏,这种说法却很好。又《春秋》十二位国君,桓公、庄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都娶了齐国女子;襄公、昭公、定公、哀公,都不娶齐国女子。娶齐国女子就记载迎娶、记载到达,特别详细;不娶齐国女子则迎娶和到达都不记载,从而简略。详细记载齐国女子,是因为圣人厌恶鲁国娶齐国女子。文姜与齐侯淫乱,并参与在文姜处弑杀桓公,那么应当与齐侯断绝关系,就应当成为仇敌;即使被情感牵制,不能断绝;被形势所屈,不敢结仇。而桓公的后人,宋、陈、许、杞这些异姓国家,都可以请求婚配,何必娶妻一定要齐国的姜氏呢?然而庄公却又娶了齐女。十位国君不亲自纳币,而庄公亲自纳币了;十位国君不亲自迎亲,而庄公亲自迎亲了。亲自迎亲是礼制,但对仇敌的女儿行礼,这难道是先王制定礼制的本意吗?唉!醴泉没有源头,而淫风却有来源。齐国女子本来善于淫乱,而又喜好杀戮。与齐侯私通的,是齐国女子;与庆父私通的,又是齐国女子;参与杀害自己丈夫的,是齐国女子;参与杀害自己儿子的,又是齐国女子。齐国女子世代继承其恶行,以此扰乱鲁国。鲁人应当一次警戒,再次警戒了。幸运的是齐桓公创立霸业,执行法度不宽恕他所生的女儿,那么齐国女子还不可完全抛弃。声姜的迎娶和到达不记载,是因为不使内政连累僖公,外交连累桓公。《诗经》说:“令妻乃谓声姜”,而阳谷在卞的边防,还只是一次过失,圣人不能为她始终隐瞒。然而齐国女子也从此稍微知道节制了。出姜没有失德,却杀了她的两个儿子,使他们不能终老于鲁国,这又不知道鲁人是何居心?是厌恶齐国女子还是喜好齐国女子?如果惩诫文姜、哀姜能够扰乱他国,那么声姜、出姜不应相继到来;如果轻视出姜而驱逐她,以此侮辱齐人,那么穆姜、齐姜不应相继再次到来。圣人之所以特别厌恶鲁人,所以详细记载以讥讽他们。根据《左传》,齐归是敬归的妹妹,那么襄公的夫人是敬归。敬归的去世和安葬不见于经文。昭公娶吴国女子,即使有所忌讳也不记载。定公或许在即位之前娶妻而不记载,哀公四岁即位,到十四年《春秋》结束。或许在《春秋》之后娶妻而不记载,敬归的迎娶和到达不记载,实在有什么说法呢?看敬归的不记载,那么昭公未必因为娶吴国女子的缘故,定公未必在即位之前娶妻,哀公未必在《春秋》之后娶妻而不记载。解说《春秋》的人认为婚姻是常事不记载,为什么唯独桓公、庄公、文公、宣公、成公的婚姻是非常事呢?又认为婚姻合礼则不记载,为什么唯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的婚姻合礼呢?大概是因为襄公、昭公、定公、哀公的夫人不是齐国女子,不是齐国女子所以简略。对后来简略,以显示先前详细记载迎娶、记载到达,是详细记载齐国女子。详细记载齐国女子,是厌恶鲁人娶齐国女子。在厌恶之中又有更厌恶的:厌恶迎娶女子使得逆臣、宗臣参与;厌恶不亲自迎亲;厌恶庄公亲自迎亲;厌恶齐侯送亲;厌恶桓公前往防地;厌恶在丧期中娶妻;厌恶迟缓娶妻而一定要齐国女子;厌恶急于娶妻而一定要齐国女子。唉,何必娶妻一定要齐国的姜氏呢?
冬十月庚寅衞侯臧卒
秦伯卒
【鲁助晋伐秦,秦以为怨,故自此以后之秦伯卒不来赴矣。不来赴,故不名也。既不来赴,而书于册者,鲁原无怨于秦,虽不来赴,而亦申其吊问之礼也。此不书葬者,但申吊问之礼,不往防葬也。昭以后之秦景、秦哀、秦惠,皆书葬者,虽不来赴,而往防其葬也。诸儒于书葬、不书葬,每强为之说。至如秦之书卒,而或名或不名,名而不书葬,不名而又书葬,不得其义,则皆置之不论。苟通于书名不书名为彼之来赴不来赴,书葬不书葬为我之往防不往防,何至于说之穷哉】
十有五年
春王二月葬衞定公
三月乙巳仲婴齐卒
【氏仲者,后归父也。不称仲孙者,以别于仲孙氏也。公子遂弑君之贼,不宜有后。归父既奔,又使其弟婴齐后之。而谓仲氏不可以无后,是岂义哉?当日牙与庆父皆有后于鲁,则不能名正言顺以絶遂矣。婴齐既后归父,是亦鲁卿,而防盟侵伐,不得一事见经者,行父抑之,使不得用事于国也】
癸丑,公防晋侯、衞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宋公不防,而使世子,宋公有疾故也。君父有疾而世子出,以天理言之,则不孝;以国事言之,亦当虞其变乱也。宋之君臣岂不计及乎此哉?见迫于晋,不得已也。若齐国佐之来,则齐之抗晋也。晋不辞宋世子,而责齐国佐,不仁于宋,而甘受齐之无礼,侮弱而畏强,晋尚足以伯哉?其后齐侯屡却防盟,而使世子光者,实权舆于此】
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经书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则曹伯有罪可知矣。左氏以为无不道于民,故不称人以执。夫杀世子而自立,篡国之贼,尚可以其患不及民而减其罪哉?《春秋》恶晋侯于负刍篡立之始,诸侯请讨,而以伐秦劳苦为辞,迁延三载,使负刍有国有民,俨然曹伯,而后盟于戚以执之也。负刍之得称爵,《春秋》以为责有所不可辞者也。至于明年,又俨然以曹伯归,自京师以见王法之不行,而晋之不足以主盟中夏也。诸儒但责其既同盟而后执之为未尽善,然当日晋必不与之盟,其书法叙曹伯于防盟之中者,如书公防某某于沙随,不见公;公防某某于平丘,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之类。虽书公防,实不见公;虽书公防同盟,实不与盟,则虽书曹伯同盟,实执曹伯,何以独见其盟而后执哉?盖以着晋以防盟召曹伯,曹伯以防盟而来也】
公至自防
【晋厉于戚之至防与晋景虫牢马陵于蒲之至防同非有别义也】
夏六月宋公固卒
楚子伐郑
【观钟离之防,郑公子防与,则此楚子虽伐郑,而郑未即楚矣。据左氏,则郑非但未即楚,而且侵楚,取新石也。使晋肯勤于郑,则郑亦或不终即楚。然郑之力既足以抗楚,而利汝隂之田以背晋,岂非郑之罪哉】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
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宋杀其大夫山。宋鱼石出奔楚。
【据左氏,则华元至河而返,然经明书奔晋,又书自晋归宋,必非至河而返也。春秋书法与书有罪出奔、挟大国而归者无异,固知其责华元也。是时新君初立,荡山敢于専杀公子,其心叵测,元必以为我在晋,山当有所忌,而不敢无礼于君。然使桓族合谋,急不择音,铤而走险,竟不利于新主。元即能以晋讨贼,而君弑国乱,所伤多矣。况晋自主夏盟以来,曽讨几弑君哉?故诸儒以为山不书氏,罪山也;然不去官而称国以杀,亦罪元也。至于鱼石出奔而适荆蛮,后又挟楚郑而入彭城,罪无可逃矣。但元既杀荡山,亦当有以安桓族,又况鱼石实复元而请法者耶?诸儒以为书词重复,必有大美恶存,谓元能去弱公室之荡山,春秋予元而着其正者,未必然也。是年秋八月书葬共公,其下即书宋事四条,至十一月书钟离之防四事,大约在两月间,或得之赴告,或得之▯闻,随时得之则随时书之,记事之体自当重复若此云云也。使夫子削第二条“宋华元”三字,词则省矣,何所示义乎?则重复存“宋华元”三字,
译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去世。
秦伯去世。
【鲁国曾帮助晋国讨伐秦国,秦国因此怀恨,所以从此以后秦伯去世都不来通报。因为不来通报,所以不称其名。既然不来通报,却仍记载在史册上,是因为鲁国原本对秦国没有怨恨,虽然秦国不来通报,鲁国也应当表达吊唁慰问的礼节。这里不记载葬礼,是因为只表达吊唁慰问的礼节,并没有派人前往参加葬礼。昭公以后记载的秦景公、秦哀公、秦惠公,都记载了葬礼,是因为虽然秦国不来通报,但鲁国派人前往参加了葬礼。各位儒者对于记载葬礼与不记载葬礼,常常强行解释。至于像秦国记载去世,有时称名有时不称名,称名却不记载葬礼,不称名却记载葬礼,如果不懂其中的含义,就都不予讨论。如果通晓称名与不称名是因为对方是否来通报,记载葬礼与不记载葬礼是因为我方是否前往参加,哪里至于让解释陷入困境呢】
十五年。
春季,周王二月,安葬卫定公。
三月乙巳,仲婴齐去世。
【称氏为仲,是因为他是归父的后代。不称仲孙,是为了区别于仲孙氏。公子遂是杀害国君的贼人,不应当有后代。归父已经出逃,又让他的弟弟婴齐继承他。而说仲氏不可以没有后代,这难道是合乎道义的吗?当时牙和庆父在鲁国都有后代,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断绝公子遂的后代了。婴齐既然继承了归父,也是鲁国的大夫,但在防盟、侵伐等事务中,没有一件事出现在经文中,这是因为行父压制他,使他不能在国中掌权】
癸丑,鲁公与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国世子成、齐国大夫国佐、邾国人在戚地结盟【宋公没有参加,而是派世子前来,是因为宋公有病。君父有病而世子外出,从天然伦理来说,是不孝;从国家事务来说,也应当担忧发生变乱。宋国的君臣难道没有考虑到这些吗?是被晋国逼迫,不得已罢了。至于齐国大夫国佐前来,则是齐国对抗晋国。晋国不责备宋国世子,却责备齐国大夫国佐,对宋国不仁,却甘愿接受齐国的无礼,侮辱弱国而畏惧强国,晋国还足以称霸吗?后来齐侯屡次拒绝参加防盟,而派世子光前来,实际上就发端于此】
晋侯抓获曹伯,押解到京师。
【经书记载晋侯抓获曹伯押解到京师,那么曹伯有罪就可知了。《左传》认为曹伯对百姓没有不道的行为,所以不称“人”来记载抓获。杀害世子而自立,是篡夺国家的贼人,还能因为祸患没有波及百姓而减轻他的罪责吗?《春秋》在负刍篡位之初就厌恶晋侯,诸侯请求讨伐,晋侯却以讨伐秦国劳苦为借口,拖延三年,让负刍拥有国家和百姓,俨然以曹伯自居,然后在戚地结盟后才抓获他。负刍得以称爵,《春秋》认为这是责任不可推卸的。到了第二年,又俨然以曹伯的身份被押解回京师,从京师可以看出王法不行,晋国不足以主持中原盟会。各位儒者只责备晋国在结盟之后才抓获他是不尽善,然而当时晋国必定不与他结盟,经文书写曹伯在防盟之中,就像记载鲁公与某某在沙随防盟,不见鲁公;鲁公与某某在平丘防盟,甲戌日在平丘结盟,鲁公不参加结盟之类。虽然记载鲁公防盟,实际上不见鲁公;虽然记载鲁公防盟结盟,实际上不参加结盟,那么虽然记载曹伯结盟,实际上是抓获曹伯,为什么唯独看出是结盟之后才抓获呢?大概是为了表明晋国以结盟召来曹伯,曹伯是因为结盟而来的】
鲁公从防盟之地回国。
【晋厉公在戚地的防盟与晋景公在虫牢、马陵的防盟相同,没有特别的含义】
夏季,六月,宋公固去世。
楚子讨伐郑国。
【观察钟离的防盟,郑国公子参预,那么这次楚子虽然讨伐郑国,但郑国尚未立即归附楚国。根据《左传》,郑国不仅没有归附楚国,而且侵犯楚国,夺取了新石。如果晋国愿意勤于安抚郑国,那么郑国或许也不会最终归附楚国。然而郑国的力量足以抵抗楚国,却贪图汝阴的田地而背叛晋国,这难道不是郑国的罪过吗】
秋季,八月庚辰,安葬宋共公。
宋国大夫华元出逃到晋国。宋国大夫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宋国杀死了大夫荡山。宋国大夫鱼石出逃到楚国。
【根据《左传》,华元到黄河边就返回了,但经文明确记载出逃到晋国,又记载从晋国回到宋国,必定不是到黄河边就返回。《春秋》的书法与记载有罪出逃、挟持大国而归的人没有区别,固然知道这是在责备华元。当时新君刚即位,荡山敢于专杀公子,其用心不可测度,华元必定认为我在晋国,荡山应当有所顾忌,而不敢对新君无礼。然而如果桓族合谋,急迫之下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最终对新主不利。华元即使能借晋国讨伐贼人,但国君被杀、国家混乱,伤害就大了。况且晋国自主持中原盟会以来,曾讨伐过几个弑君者呢?所以各位儒者认为荡山不称氏,是罪责荡山;但不去官职而称国名来杀,也是罪责华元。至于鱼石出逃而前往荆蛮,后来又挟持楚国、郑国进入彭城,罪责无可逃避。但华元既然杀了荡山,也应当有办法安抚桓族,何况鱼石实际上是恢复华元地位并请求依法处置的人呢?各位儒者认为记载词语重复,必定有大的善恶存在,说华元能去除削弱公室的荡山,《春秋》肯定华元并彰显其正道,这未必正确。这一年秋八月记载安葬共公,其下紧接着记载宋国四件事,到十一月记载钟离防盟四件事,大约在两个月间,有的是得到通报,有的是听说,随时得到就随时记载,记事的原则本来就应该这样重复。如果孔子删去第二条“宋华元”三个字,词语虽然节省了,但如何显示含义呢?那么保留重复的“宋华元”三个字,】
亦非必以此示义也。安知书华元奔晋之后、自晋归宋之前、归宋之后、杀山之前,旧史不间有他事,而夫子削之耶?使所间有殊事,不可以削,夫子又何从书词重复以示美恶之义耶?如后书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明年夏书“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又明年春书“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使中不隔以年月,不间有蔡侯卒、葬士鞅、来聘、日食、辄卒、蔡侯奔、公如晋、齐伐莒等事,其书重词复亦与此同矣。美恶之义岂系乎此哉?子皮止子产而逐丰卷事与此类,然子产以丰卷之害政去,而患不及国,华元为右师,新主所恃以为安危,未可去也。春秋于子产之事不书者,不罪子产也。使春秋无罪华元之义,则元之出奔晋,自晋归,亦削而不书矣。又山不氏,伊川以为山去族,害公族也。文定亦云然。据左氏云: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又云:攻荡氏,杀子山。曰泽,曰子山,似泽名而子山字者,春秋何以不书其名而书其字耶?若泽与山两人,则宋不罪杀公子之泽,而杀荡氏之山,为失刑矣。若以经为据,而不必信▯,则山杀石奔之事实无攷。若攷事实于左氏,则左氏所云荡泽、子山者,必非凿空以与经纠纷也。意者旧史据▯闻,书荡子山,如书宋子哀来奔,举字之类。夫子恐后人疑于书字为别有义,而又难于改书荡泽与旧史互异,故削其氏以山一字书耶?抑或山为荡氏之族,而非世适,本不称氏,如鲁彭生为叔孙得臣之弟,或称叔仲彭生,或称叔彭生,以别于叔孙之世适,而山亦本不氏,以别于荡氏之世适。左氏「荡泽子山」云云,不足信耶】
译这也不一定是借此来显示褒贬之义。怎么知道在记载华元出奔晋国之后、从晋国返回宋国之前、返回宋国之后、以及杀山之前,旧史中没有夹杂其他事件,而孔子将其删削了呢?假如中间夹杂了特殊的事件,不可以删削,孔子又怎么能通过记载词句重复来显示褒贬之义呢?就像后来记载冬十月“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国”,第二年夏天记载“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发动叛乱”,又第二年春天记载“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宋国南里出奔楚国”,假如中间不隔开年月,不夹杂蔡侯去世、安葬士鞅、来聘问、日食、辄去世、蔡侯出奔、鲁君前往晋国、齐国攻打莒国等事件,那么其记载词句重复的情况也与这里相同。褒贬之义难道取决于这一点吗?子皮阻止子产而驱逐丰卷的事情与此类似,然而子产因为丰卷危害政事而被罢免,祸患没有波及国家;华元身为右师,是新君所倚仗以维持安危的人,不可以罢免。《春秋》对于子产的事情不予记载,是不归罪于子产。假如《春秋》没有不归罪于华元的含义,那么华元出奔晋国、从晋国返回,也会被删削而不记载了。又有人说不记载山的氏,伊川认为山是去除了氏,这是危害公族。文定也这样说。根据《左传》记载:荡泽削弱公室,杀了公子肥。又说:攻打荡氏,杀了子山。称为泽,称为子山,似乎泽是名而子山是字,《春秋》为什么不记载其名而记载其字呢?如果泽与山是两个人,那么宋国不惩罚杀害公子的泽,却杀害了荡氏的山,就是刑罚失当。如果以经文为依据,而不必相信《左传》,那么山杀石奔的事实就没有考证。如果根据《左传》来考证事实,那么《左传》所说的荡泽、子山,必定不是凭空捏造来与经文纠缠。大概旧史根据传闻,记载荡子山,就像记载宋子哀来奔那样,举其字的一类。孔子担心后人疑惑记载字别有含义,而又难以改书荡泽与旧史互相矛盾,所以删削其氏,只用“山”一个字来记载呢?或者山是荡氏的族人,而不是世袭的正宗,本来就不称氏,就像鲁国的彭生是叔孙得臣的弟弟,有时称叔仲彭生,有时称叔彭生,以区别于叔孙氏的世袭正宗,而山也本来不称氏,以区别于荡氏的世袭正宗。《左传》中“荡泽子山”的说法,不值得相信吗?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防晋士燮、齐髙无咎、宋华元、衞孙林父、郑公子防、邾人防吴于钟离。
【公羊以殊防吴为外,吴非也。钟离、柤、向,殊防而外吴,戚何以独不殊防而外吴耶?不可以通矣。盖于戚,吴来防也;于钟离、于柤、于向,往防吴也。来防,如一人延众客,来者同在众客之列,则与众客同序,其常也。往防,如众人往防一客,众人先相防,然后往与客防,亦其常也。书法合当如此。《春秋》外吴、楚,不必以殊防示义。如楚入主中国之盟,又何尝殊变书法以示外之之义哉?哉!诸儒于首止,谓殊防为尊王世子,此为殊防以外吴,其义皆《春秋》所无也。又如以勾吴而僭称王,以中国大夫往与之防,其为非礼甚矣。如诸儒褒贬之例,则人六国之大夫以示贬为得其义,而皆书名者,岂《春秋》与其通吴以拒楚耶?必不然矣。文定于此无说,知其不可以通也】
许迁于叶
【书许迁,叶一以罪许之,托于楚;一以罪郑之逼许而迁也】
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雨木氷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
【郑既背中国,即楚,又奉楚命以侵中国,无道极矣。固知非其力之不足以抗楚,而实自挟以为晋楚之重也。鄢陵战败而不惧者,轻晋厉之不足以有为耳。喜称公子,称帅师者,罪喜以公子之亲为国大夫,得専郑师而不能以道持其国也。凡事不善而书名、书帅师,多有此义。诸儒以为非贬者,误也】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
【晋来乞师,必并乞于诸国。而战无诸国之师者,战之期促,诸国之师不及防也】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矢集楚子之目,而全军宵遁。战胜过于城濮,而楚不惧;郑不服者,何也?桓、文之时,楚虽强横,而交于诸侯者浅,故虚声可以慑之,强兵可以创之。自晋、楚之势互为盛衰,郑之叛服习为常事,楚之进退亦习为常事。一战之胜负,不足为利害也。而是役也,郑公然助楚以战晋,故虽败而服之尤难矣】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城濮之战,楚成欲退,而得臣逆之,则败而杀得臣,宜矣。此则楚共亲率众以与战,而亦归罪于主将而杀,侧则不当其罪也。盖楚之严于军法如此】
秋公防晋侯齐侯衞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鄢陵之战鲁衞齐宋之师皆不与何以独怒鲁而不见公耶左氏以为入侨如之谗者宜其然矣又黒壤之盟不与不书沙随之防不见书平丘之盟不与书非有讳有不讳也黒壤之盟与不盟原不可攷即有之而不书亦非春秋讳之而于沙随之不讳为自反而缩不足耻也沙随之后有执季孙行父之文有侨如出奔之文有刺公子偃之文不书不见公则事迹不着矣平丘之前有如晋至河乃复之文其后有执季孙意如之文有如晋至河乃复之文有如晋止公之文不书不与盟则事迹亦不着矣黒壤之后无事故虽不与盟而亦可以不书也】
公至自防
【沙随之防,苟以不见而不书,至则疑于晋厉之止公矣。而晋实未止公,则虽不与防,而不得不虚托至防,以着其事之实也】
公防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
【晋假王命以伐郑。尹子在军,必以为行王命也。然诸侯有罪,则天子命方伯以讨之。今晋主军,而王臣与,是名为奉王命,而实则役王臣矣。故《春秋》据其事,直书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以见王臣、诸侯、大夫之齐等也】
曹伯归自京师
【归于京师,晋执之也;归自京师,晋释之也。王得専乎哉?然使晋侯执归京师之时,王速发讨贼之辞,以正负刍之罪,晋亦不敢止王命也。需之逾年,何为耶?故以为天王之释有罪者,责之是矣】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舎之于苕丘【苕公作招】
【不见其君而又执其臣,晋之辞必曰:「师出后期也。」以后师期之故,而执其臣,以辱其君,谓非鲁之耻哉?而亦以着晋厉之不道也】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
【行父当国,鲁奔三卿:文公时之叔孙敖也,宣公时之公孙归父也,成
译冬天,十一月,叔孙侨如在钟离与晋国的士燮、齐国的高无咎、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子虿、邾国人共同会见吴国。
【《公羊传》认为单独记载“防吴”是将吴国视为外邦,这是不对的。钟离、柤、向,都单独记载“防”而将吴国视为外邦,为什么唯独在戚不单独记载“防”而将吴国视为外邦呢?这样解释是行不通的。大概是因为在戚,是吴国来会见;而在钟离、在柤、在向,是前往会见吴国。吴国来会见,就像一个人邀请众多客人,来者同列于众客之中,所以与众客排序相同,这是常理。前往会见吴国,就像众人前往会见一位客人,众人先互相会见,然后一起去会见客人,这也是常理。史笔应当如此。《春秋》将吴、楚视为外邦,不必通过单独记载“防”来显示意义。比如楚国入主中原的盟会,又何曾改变史笔以示外邦之义呢?各位儒者在首止之盟,认为单独记载“防”是尊崇王世子,这里认为单独记载“防”是将吴国视为外邦,这些意义都是《春秋》所没有的。又如吴国僭越称王,中原大夫前往与之会见,这非常不合礼制。如果按照各位儒者的褒贬体例,那么派遣六国的大夫以示贬斥才符合义理,而都记载姓名的人,难道是《春秋》赞同与吴国交往以抗拒楚国吗?一定不是这样。胡安国在这里没有解说,知道这样解释行不通】
许国迁都到叶。
【记载许国迁都,一是为了归罪于许国,因为它依附于楚国;二是为了归罪于郑国逼迫许国迁都】
十六年
春天,周王正月,下雨结冰。
夏天,四月辛未日,滕子去世。
郑国公子喜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郑国既然背离中原,投靠楚国,又奉楚国之命侵犯中原,无道到了极点。本来就知道不是它力量不足以抵抗楚国,而是故意挟持自己作为晋楚两国的筹码。鄢陵战败而不畏惧,是因为轻视晋厉公不足以有所作为。喜称公子,称率领军队,是为了归罪于喜身为公子之亲却担任国君的大夫,得以专断郑国军队却不能以正道持守国家。凡是做事不善而记载姓名、记载率领军队的,大多有这层含义。各位儒者认为这不是贬斥,是错误的】
六月丙寅日初一,发生日食。
晋侯派栾黡来请求出兵。
【晋国来请求出兵,必定同时向各国请求。而作战时没有各国的军队,是因为作战日期紧迫,各国的军队来不及会合】
甲午日晦,晋侯与楚子、郑伯在鄢陵作战,楚子、郑国军队大败。【箭射中楚子的眼睛,全军连夜逃跑。战胜的规模超过城濮之战,而楚国不畏惧;郑国不服从,为什么呢?桓公、文公之时,楚国虽然强横,但与诸侯交往不深,所以虚张声势可以震慑他们,强大兵力可以挫败他们。自从晋、楚势力互为盛衰,郑国的叛服习以为常,楚国的进退也习以为常。一次战役的胜负,不足以成为利害。而这次战役,郑国公然帮助楚国对抗晋国,所以虽然战败,但更难使其服从】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侧。
【城濮之战,楚成王想要退兵,而得臣违背他,所以战败后杀得臣,是适宜的。这次楚共王亲自率领众人与晋国作战,却也将罪责归咎于主将并杀了他,公子侧是不当担此罪的。大概楚国的军法严厉就是这样】
秋天,鲁公在沙随会见晋侯、齐侯、卫侯、宋国的华元、邾国人,晋侯不见鲁公。【鄢陵之战鲁、卫、齐、宋的军队都没有参加,为什么唯独对鲁国发怒而不见鲁公呢?《左传》认为是因为叔孙侨如进谗言,应该是这样的。又在黑壤之盟没有参加,不记载;沙随之会见不见,记载;平丘之盟没有参加,记载。这不是有忌讳就不记载,没有忌讳就记载。黑壤之盟是否参加原本不可考证,即使有而没记载,也不是《春秋》忌讳,而在沙随不忌讳是因为自我反省觉得理直气壮,不足为耻。沙随之后有拘捕季孙行父的记载,有叔孙侨如出奔的记载,有刺杀公子偃的记载,如果不记载不见鲁公,那么事迹就不显著了。平丘之前有到晋国至黄河才返回的记载,之后有拘捕季孙意如的记载,有到晋国至黄河才返回的记载,有在晋国扣留鲁公的记载,如果不记载没有参加盟会,那么事迹也不显著了。黑壤之后没有事故,所以即使没有参加盟会也可以不记载】
鲁公从会见之地返回。
【沙随之会见,如果因为不见鲁公而不记载,那么返回就让人怀疑是晋厉公扣留鲁公了。而晋国实际上没有扣留鲁公,所以即使没有参加会见,也不得不虚托从会见之地返回,以彰显事情的真相】
鲁公会见尹子、晋侯、齐国的国佐、邾国人讨伐郑国。
【晋国假借王命讨伐郑国。尹子在军中,必定认为是执行王命。然而诸侯有罪,则天子命令方伯去讨伐。现在晋国主军,而王臣参与,这是名义上奉王命,而实际上是役使王臣了。所以《春秋》根据事实,直接记载尹子、晋侯、齐国佐、邾国人,以显示王臣、诸侯、大夫地位平等】
曹伯从京师返回。
【回到京师,是晋国拘捕了他;从京师返回,是晋国释放了他。周王能专断吗?然而假如晋侯拘捕他回京师的时候,周王迅速发出讨贼的言辞,以正负刍的罪,晋国也不敢阻止王命。拖延了一年多,为什么呢?所以认为周王释放有罪之人,责备他是正确的】
九月,晋国人拘捕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丘。【苕公作招】
【不见鲁君而又拘捕鲁臣,晋国的说辞必定是:“军队出征迟到。”因为军队迟到的缘故,而拘捕其臣,以侮辱其君,难道不是鲁国的耻辱吗?同时也彰显了晋厉公的不道】
冬天,十月乙亥日,叔孙侨如出奔到齐国。
【季孙行父掌权,鲁国三卿出奔:文公时的叔孙敖,宣公时的公孙归父,成
公时之叔孙侨如也。观《春秋》书法,则三臣之中,侨如为有罪。然文公用敖,而敖奔;宣公用归父,而归父奔;成公用侨如,而侨如奔。则行父忌其用事,而势不两立,逼之去国,岂独轧三臣,并弱公室矣?三臣皆奔齐者,何也?盖三臣托齐,而行父托于晋也。文公之初,犹两事于齐、晋之间。六年,行父一如晋,而敖奔。然后一意向晋。及宣公徳齐元之助,已君臣之间倾心事齐。仲遂卒,归父继,几无季氏矣。行父乃致公为防道之防,而后归父奔。故成公至今未尝舎晋以事齐也。于是侨如为之请昏于齐,又将改事齐以挤行父。而齐方与晋合,未可以贰,故即嗾行父于晋,以为去行父之计,而不知力不足以胜之也。行父虽専鲁,人念成季之功。三臣者,敖为庆父子,归父为仲遂子,侨如为牙孙,皆逆臣之后,故皆以恶行父,而至于自败也。自此以往,仲叔两家皆听于季氏矣。然而侨如通国母以胁君,谗宗臣以怒大,召致危辱,几成祸乱,恶甚于敖,而罪大于归父也】
译这是公时叔孙侨如的事。观察《春秋》的书法,那么三位大臣之中,侨如是有罪的。然而文公任用臧敖,而臧敖出逃;宣公任用归父,而归父出逃;成公任用侨如,而侨如出逃。那么季行父忌惮他们掌权,而形势不能两立,逼迫他们离开国家,难道只是倾轧三位大臣,并且削弱公室了吗?三位大臣都出逃到齐国的原因是什么呢?大概是三位大臣依托齐国,而季行父依托晋国。文公初期,还在齐、晋两国之间两属。六年,季行父一次前往晋国,而臧敖出逃。此后一心倾向晋国。等到宣公感激齐桓公的帮助,已经君臣之间倾心侍奉齐国。仲遂去世,归父继任,几乎就没有季氏了。季行父于是让成公在防道筑防邑,而后归父出逃。所以成公至今未曾舍弃晋国去侍奉齐国。于是侨如替他向齐国请求婚事,又将改变侍奉齐国以排挤季行父。而齐国正与晋国联合,不可以怀有二心,所以就在晋国唆使季行父,作为除掉季行父的计策,却不知道力量不足以战胜他。季行父虽然专权鲁国,人们怀念成季(季友)的功劳。三位大臣,臧敖是庆父的儿子,归父是仲遂的儿子,侨如是牙的孙子,都是逆臣的后代,所以都因为憎恨季行父,而以至于自取败亡。从此以后,仲孙、叔孙两家都听命于季氏了。然而侨如勾结国母来胁迫国君,谗毁宗臣来激怒大国,招致危辱,几乎酿成祸乱,罪恶比臧敖更甚,而罪责比归父更大。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
【受侨如之谗而执行父者,郤犨也;听声伯之请而释行父者,亦郤犨也。郤犨之専晋如此,宜其不免与】
公至自防
【沙随之防,不见公而至,防虚托之词也。此不虚托,伐郑而至防者,以着伐郑之不用其师而行父之执侨如之奔,扈之盟,皆为伐郑,不与起也。此与柯陵之至防不同,柯陵盟于伐郑之后,故也】
乙酉刺公子偃
【穆姜托为胁公之词,非公子偃有逆谋也。成公不顾伤其母之心,是为不孝;行父不顾贼其君之亲,是为不忠。其实则行父为之,成公无如之何耳。故公室之弱自此始矣。且忍于杀君之母弟,而不忍于絶叔孙之后,召叔孙豹于齐而立之,何哉?髙氏以为刺得其罪,刘氏以为先刺后名,是得其罪,非也。使刺之果得其罪,则《春秋》不书矣】
十有七年
春衞北宫括帅师侵郑
【郑叛中国,衞因晋而加兵,未尝非义,而书“北宫括帅师”者,罪其禀晋命而为之役也。然禀晋命而君不出,使大夫为主将,是犹有不以诸侯命诸侯之义。故凡受晋命者,皆书“大夫”,皆书“侵”,以着之】
夏公、防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再假王命以伐郑,而两王臣并出,则晋役王臣之罪甚矣。髙氏以为晋厉失道,而能数合诸侯,力捍强楚者,由于假王灵,扶义以合天下,而不知名假王命,实役王臣政。晋厉之所为失道也】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
【盟而同盟,是其载书之词,公然以王臣同诸侯之盟矣。柯陵、鸡泽、平丘,一也。葢不自主盟而称同盟,是以为同诸侯之谦,而忘乎同王臣之倨矣】
秋公至自防
【晋厉伐郑,不服盟,柯陵而至防。晋悼伐郑,不服盟,亳城北而至伐。何以异耶?晋厉同王臣之盟,故至防与柯陵、鸡泽、平丘同,以着其失。非如晋悼盟诸侯于亳城北,而一意主乎服郑者也】
齐髙无咎出奔莒
【髙无咎出奔,书杀国佐,书以着髙国之所以衰,崔庆之所以得国,齐光之所以见弑也】
九月辛丑用郊
【郊非其时,故书“用”以讥之。赵氏以为有所祈而郊者,当是矣。吴氏谓不卜日、不卜牲而强用其礼,故曰“用”者不必然也。卜日至四至五,故书“牛伤”,改卜,故书此而“用”郊,安知其非卜日而吉、卜牲而吉耶】
晋侯使荀防来乞师
【晋厉三乞师于诸侯伐秦,逺役也。战楚,强敌也。此则以连年伐郑,又一年而再伐郑也。葢知诸侯之艰于出师,而加礼以请之。又惟恐诸侯之不出师,而加礼以胁其不得不从也】
冬,公防单子、晋侯、宋公、衞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晋幸鄢陵之胜,欲得郑,而郑不服,连年兴伐郑之师,渎王臣,而劳苦诸侯,不道之至矣。固晋厉之骄侈,而亦郤氏之好大喜功也。齐人不名义,不系乎名,其人也。观前年伐郑,名国佐,固知此为无取乎名,不然,何贬于齐大夫而人之耶?此后凡役,大夫与而有名有不名者,诸儒以不名为贬,非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
【三假王命,防王臣,合诸侯以伐郑,而卒不得郑,故终至伐郑,以着郑之未服也】
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脤【胀,公作轸;谷作蜃】
【大夫卒于外,则地。公羊以为婴齐走之晋,其说难据。左氏以为还自郑,或是从公防伐郑而还也。以十二月朔丁巳逆数之,十一月不当有壬申。此非壬字为丙戊之误,即申字为辰寅子之误也。公谷之说更没理防,刘氏辨之极是。抑或十一月有闰也】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邾子貜且卒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犨郤至
【郤氏族大,鄢陵之战功髙震主,又连年用众伐郑,臣民之所忌怨也。而厉公杀之,则不以其罪矣。据左氏,则栾书亦与杀者。然而君出令者也,受胥童之谗,与受栾书之毁,一而已矣】
楚人灭舒庸
【庸虽舒之别种,而荆、舒原相比者,楚自残其类,以示强于中国,而不能复出师以救郑,其亦无能为也矣】
十有八年
译十二月乙丑日,季孙行父与晋国的郤犨在扈地结盟。
【因侨如的谗言而拘捕季孙行父的是郤犨;听从声伯的请求而释放季孙行父的,也是郤犨。郤犨专断晋国政事到了这种地步,难怪他最终不能免于祸患。】
鲁成公从防地回国。
【沙随之会,史书没有记载鲁成公前往,只说到了防地,这是虚托之辞。这次并非虚托,是因为讨伐郑国而到达防地,旨在表明讨伐郑国时没有动用军队,而拘捕侨如、侨如出逃,以及在扈地结盟,都是为了讨伐郑国,并非为了起兵。这与柯陵之会到达防地不同,柯陵之会是在讨伐郑国之后结盟,所以情况不同。】
乙酉日,刺杀公子偃。
【穆姜假托胁迫鲁成公的话,并非公子偃真有叛乱的谋略。鲁成公不顾伤害母亲的心意,这是不孝;季孙行父不顾杀害国君的亲兄弟,这是不忠。实际上这是季孙行父所为,鲁成公无可奈何罢了。因此公室的衰弱从此开始了。况且忍心杀害国君母亲的弟弟,却不忍心断绝叔孙氏的后代,从齐国召回叔孙豹并立他为宗子,这是为什么呢?高氏认为刺杀是罪有应得,刘氏认为先刺杀后定罪,是罪有应得,这都是不对的。如果刺杀确实罪有应得,那么《春秋》就不会记载了。】
鲁成公十七年。
春天,卫国北宫括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郑国背叛中原各国,卫国凭借晋国的势力而施加兵力,不能说不合乎道义,但史书特意记载“北宫括率领军队”,是为了谴责他秉承晋国的命令而为其服役。然而秉承晋国的命令而国君不出征,派大夫担任主将,这仍然有不以诸侯之命号令诸侯的含义。所以凡是接受晋国命令的,都记载“大夫”,都记载“侵”,以此来彰显这一点。】
夏天,鲁成公会同单尹、子单、子晋、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讨伐郑国。【再次假借周天子的命令来讨伐郑国,而两位周天子的臣子一同出兵,那么晋国役使天子臣子的罪过就严重了。高氏认为晋厉公虽然失道,但能多次会合诸侯,有力抵御强大的楚国,是因为假借天子的威灵,扶持道义来会合天下,却不知道名义上假借天子命令,实际上是役使天子臣子,这正是晋厉公失道的表现。】
六月乙酉日,在柯陵举行同盟之会。
【结盟而称为同盟,是盟书的措辞,公然让天子的臣子与诸侯同列结盟了。柯陵、鸡泽、平丘,情况是一样的。大概是不自主结盟而称为同盟,这是为了表示与诸侯同列的谦辞,却忘记了与天子臣子同列的傲慢了。】
秋天,鲁成公从防地回国。
【晋厉公讨伐郑国,郑国不服从盟约,于是到达防地。晋悼公讨伐郑国,郑国不服从盟约,于是到达亳城北。有什么不同呢?晋厉公与天子臣子一同结盟,所以到达防地与柯陵、鸡泽、平丘相同,以此来彰显他的过失。不像晋悼公在亳城北与诸侯结盟,一心致力于使郑国服从。】
齐国高无咎出逃到莒国。
【高无咎出逃,史书记载杀国佐,是为了彰显高氏、国氏衰落的原因,崔氏、庆氏得以掌权的原因,以及齐光被弑的原因。】
九月辛丑日,举行郊祀。
【郊祀不合时宜,所以用“用”字来讥讽。赵氏认为是有所祈求而举行郊祀,应当是对的。吴氏认为不占卜日期、不占卜牺牲而强行举行礼仪,所以叫“用”,这不一定正确。占卜日期到了四五天,所以记载“牛受伤”,改期占卜,所以记载这次而“用”郊祀,怎么知道它不是占卜日期吉利、占卜牺牲吉利呢?】
晋侯派荀防来请求出兵。
【晋厉公三次向诸侯请求出兵讨伐秦国,这是远征。与楚国作战,这是强敌。这次是因为连年讨伐郑国,又一年中再次讨伐郑国。大概知道诸侯难以出兵,所以增加礼节来请求。又唯恐诸侯不出兵,所以增加礼节来胁迫他们不得不听从。】
冬天,鲁成公会合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讨伐郑国。【晋国侥幸在鄢陵获胜,想要得到郑国,但郑国不服从,连年兴起讨伐郑国的军队,亵渎天子臣子,使诸侯劳苦,这是极不道义的行为。这固然是晋厉公的骄奢,也是郤氏好大喜功的缘故。齐人不按道义行事,不依附于名义,这是齐人的做法。看前年讨伐郑国,记载了国佐的名字,就知道这次是不取名义,不然,为什么贬低齐大夫而称“人”呢?此后凡是征役,大夫参与而有记载名字和不记载名字的,众儒认为不记载名字是贬低,这是不对的。】
十一月,鲁成公从讨伐郑国回国。
【三次假借天子命令,会合天子臣子,召集诸侯讨伐郑国,但最终没有得到郑国,所以最终记载“从讨伐郑国回国”,以此来彰显郑国尚未服从。】
壬申日,公孙婴齐死在貍脤。【胀,公羊传作轸;谷梁传作蜃。】
【大夫死在国外,则记载地点。公羊传认为婴齐逃往晋国,这种说法难以依据。左传认为从郑国回来,可能是跟随鲁成公会合讨伐郑国后返回。以十二月朔日丁巳逆推,十一月不应该有壬申日。这不是壬字是丙或戊的误写,就是申字是辰、寅或子的误写。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更没有道理,刘氏辩驳得非常正确。或者是十一月有闰月。】
十二月丁巳日初一,发生日食。
邾子貜且去世。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郤锜、郤犨、郤至。
【郤氏家族势力庞大,鄢陵之战功劳高震动了君主,又连年动用军队讨伐郑国,是臣民所忌惮怨恨的。而晋厉公杀了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罪。根据左传,栾书也参与了杀害。然而国君是发布命令的人,听信胥童的谗言,与听信栾书的毁谤,是一样的。】
楚国人灭掉了舒庸。
【庸虽然是舒的别种,但荆、舒原本相邻,楚国自残同类,向中原各国显示强大,却不能再次出兵救援郑国,这也无能为力了。】
鲁成公十八年。
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
【晋厉杀三郤,书偃杀胥童,皆以“国杀”为文者,皆所以病厉公也。杀三郤不以罪,其病厉公宜矣。而三郤之所以杀者,胥童之谗也。胥童之谗足以乱国,是胥童有可杀之罪,而厉公嬖之,不以病厉公,可乎?书偃杀有罪之胥童,既不得比于众人之擅杀,而胥童之罪非弑逆,又不得为讨贼之词,故以“国杀”为文,而不去其官也】
译春季,鲁襄公正月,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胥童。
【晋厉公诛杀三郤,书偃诛杀胥童,史书都用“国杀”的笔法来记载,这都是为了归咎于晋厉公。诛杀三郤没有正当理由,归咎于晋厉公是理所当然的。而三郤之所以被杀,是因为胥童进谗言陷害。胥童进谗言足以扰乱国家,这说明胥童有该死的罪过,但晋厉公宠信他,如果不借此归咎于晋厉公,可以吗?书偃诛杀有罪的胥童,既不能等同于众人擅自杀人,而胥童的罪过又不是弑君叛逆,也不能用讨伐贼臣的措辞,所以用“国杀”的笔法,并且不除去胥童的官职称号。】
庚申晋弑其君州蒲
【州蒲之弑,左氏以为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之,葬于翼东门之外。使当日之事果攷得其实,春秋何为贷书偃而不加以弑君之罪哉?左氏以称“国人弑君”者,其君无道,而于称“国以弑”无说。文定圣人,无私与天为一,即无道自取之说也。然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君臣父子之间,可以有道无道论哉?周礼司马九伐之法,贼贤害民则伐之,内外乱,鸟兽行则灭之。伐与灭之,用法轻重悬矣。晋厉所谓贼贤害民者也。至如齐襄鸟兽之行,岂不为无道之极,而见弑犹不纵无知,则其他之见弑而称国称人以纵元凶,不得为圣人之用法矣。晋厉喜功黩武,在位八年,六用大众,驱国人以四战,强诸侯以用兵,执鲁臣役王官,固为无道之为然。于内地肆侵之狄则败之,于合楚东窥之秦则伐之,于猾夏争郑之楚则一战以胜之,其功固不可没也。迹厉公之所为,其无道未至于亡国,即杀三郤而不杀书偃,亦非専任胥童鱼矫者。乃书偃惧其不悛,他日之祸且不可测,急起而弑之,此与赵盾何异,而顾以曲贷之耶?先儒谓春秋于晋厉八年间,败狄伐春,败楚伐郑,盟蒲盟柯陵,防钟离防沙随,无有宁嵗,叠书于册,以着其残民逞志,宜及于弑。然春秋于齐襄十二年间,迁纪入酅,伐衞降郕,享齐侯,防齐侯,其书于册者,亦所以着其宜及于弑也。彼不以弑贷无知,而此以弑贷书偃,何哉?薛比莒庶其,亦未见春秋书何事以罪之,而亦称国以弑,与州蒲同,何哉?左氏以称“国以弑”与称“国人以弑”作一例防,然而各有义也。大约见弑之君,不论有道无道,其弑也实出一人,而罪有所归,则书名、国人与弑者众,而罪无所归,则书“国人”。若事在可疑,文史无征,▯闻失实,其本国既无董狐之直笔,又未有引义抗贼忠节之士攻发其私,既不得实,坐一人,又不可散罪众人,则称国以不没其弑君之实,而阙疑于其弑君之人也。葢当日晋厉有战胜之雄才,必自谓文襄以后积衰可振,而巨室梗命,用防以行。一时晋之宗室,人人自危,遂有窃发而加刃者矣。以为书偃,则实非书偃为之也;以为众人,则与弑者犹未众也。不可以书名,不可以书国人,则不得不阙疑于弑君之人矣。临川吴氏以为左氏书偃,使程滑之言非经意者,是也】
齐杀其大夫国佐
【国佐杀庆克,不书,克有罪也。以邑叛,不书,原佐之情而恕之也。故书“杀其大夫”,以病齐灵也】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文定谓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诸侯世也。大夫失位,诸侯纳之,非正也。大夫不世也。义亦未尽。诸侯而为强隣所逼,为巨族所迫,纳之,正也。若得罪于宗庙社稷,而为天王所罚,纳之,非正也。大夫而得罪失位,纳之,非正也。若为同列所逐,或有故不得已而去,其于故君犹有未絶之义,则请于其国而纳之,未尝非正也。何必以世不世为论哉?鱼石之奔原,未有罪。罪在奔楚。鱼石奔楚,罪犹可原,而罪之大在挟楚以复入。夫挟楚复入,罪已大矣。而况导楚伐故国,据彭城,逼宋,将以为宋无穷之祸哉?春秋不书楚郑取彭城者,孙氏以为不与楚郑之伐宋取邑以与宋叛臣也。然使春秋书楚郑伐宋取彭城,是犹若楚郑取宋邑以居鱼石,而鱼石乱宋之志不着矣。春秋书楚子郑伯伐宋,书鱼石复入彭城者,既恶其事,又诛其意也。故比之良霄,则良霄无据邑之罪;比之栾盈,则栾盈无导敌国伐故国之罪;而鱼石之罪所以不胜诛也。春秋于大夫之入而据邑者,书叛;于奔大夫之入而据邑者,书叛,则不书复。葢既明书叛矣,复入之逆不足云也。鱼石据彭城,岂非叛宋哉?不书叛,何也?叛者自叛其君也。鱼石导楚郑以伐故国,据岩邑以逼旧君,主楚而敌宋,非但如他大夫之自叛其君而已也。故书入不书叛,以异于他大夫也。又刘氏以不书纳为不与其纳者,亦非也。实取彭城居鱼石,以为祸于宋,
译庚申,晋国弑杀其君州蒲。
【州蒲被弑,左氏认为是栾书、中行偃指使程滑弑杀的,并将其葬在翼城东门之外。假如当日的事情确实考证得真实无误,《春秋》为何宽恕中行偃而不加给他弑君的罪名呢?左氏认为称“国人弑君”的,是因为其君无道,但对于称“国以弑”却没有解释。文定认为圣人无私,与天合一,就是无道自取的说法。然而,君主即使不像君主,臣子也不能不像臣子;父亲即使不像父亲,儿子也不能不像儿子。君臣父子之间,难道可以用有道无道来论断吗?《周礼》司马九伐的法令,贼害贤良、残害百姓的就讨伐他,内外混乱、行为如鸟兽的就灭掉他。讨伐与灭掉,用法的轻重相差甚远。晋厉公就是所谓贼害贤良、残害百姓的人。至于像齐襄公那样行为如鸟兽,难道不是无道的极致,而被弑杀时还不宽恕无知,那么其他被弑杀而称国称人来宽恕元凶的,就不能算是圣人的用法了。晋厉公喜好功业、滥用武力,在位八年,六次动用大军,驱使国人四处作战,强迫诸侯用兵,拘捕鲁国臣子役使周王官员,这固然都是无道的行为。对于在内地肆意侵犯的狄人则击败他们,对于联合楚国向东窥伺的秦国则讨伐他们,对于扰乱华夏争夺郑国的楚国则一战取胜,他的功劳固然不可埋没。考察厉公的所作所为,他的无道还没有达到亡国的程度,即使杀了三郤而没有杀栾书、中行偃,也不是专门任用胥童、鱼矫的人。于是中行偃担心他不悔改,日后的祸患且不可预测,急忙起来弑杀他,这与赵盾有何不同,却反而用曲解来宽恕他呢?先儒说《春秋》在晋厉公八年期间,败狄伐秦,败楚伐郑,盟蒲盟柯陵,防钟离防沙随,没有安宁的岁月,接连记载在册,以彰显他残害百姓、逞强意志,应当招致被弑。然而《春秋》在齐襄公十二年期间,迁纪入酅,伐卫降郕,享齐侯,防齐侯,记载在册的,也是用来彰显他应当招致被弑。那为什么不因弑杀而宽恕无知,却因弑杀而宽恕中行偃呢?薛比、莒庶其,也没有见《春秋》记载何事来定罪他们,却也称国以弑,与州蒲相同,为什么呢?左氏将称“国以弑”与称“国人以弑”作为一类来防备,然而各有其义。大抵被弑杀的君主,不论有道无道,其被弑杀实在出于一人,而罪责有所归属,就书写名字、国人与弑杀者众多,而罪责无所归属,就书写“国人”。如果事情可疑,文史没有证据,传闻失实,其本国既没有董狐那样的直笔,又没有引义抗贼、忠节之士攻发其私,既然不能坐实一人,又不可将罪责分散给众人,就称国以不掩盖其弑君的事实,而对其弑君之人存疑。大概当日晋厉公有战胜的雄才,必定自认为文公、襄公以后积衰可以振兴,而巨室违抗命令,用防备来施行。一时晋国的宗室,人人自危,于是有暗中发动而加刃的人。认为是中行偃,则实在不是中行偃所为;认为是众人,则参与弑杀的人还不多。不可以书写名字,不可以书写国人,就不得不对其弑君之人存疑了。临川吴氏认为左氏关于中行偃指使程滑的话不是经意,这是对的】
齐国杀其大夫国佐
【国佐杀庆克,不记载,是因为庆克有罪。以邑叛逃,不记载,是推原国佐的情由而宽恕他。所以书写“杀其大夫”,以责备齐灵公】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文定认为诸侯失国,诸侯接纳他,是正当的。诸侯是世袭的。大夫失位,诸侯接纳他,是不正当的。大夫不是世袭的。义理也没有尽善。诸侯被强邻所逼迫,被巨族所压迫,接纳他,是正当的。如果得罪于宗庙社稷,而被天王所惩罚,接纳他,是不正当的。大夫得罪失位,接纳他,是不正当的。如果被同列所驱逐,或有故不得已而离开,其对故君还有未断绝的义理,就向他的国家请求而接纳他,未曾不是正当的。何必以世袭不世袭来论断呢?鱼石奔逃到原,没有罪。罪在奔逃到楚国。鱼石奔逃到楚国,罪还可以宽恕,而罪之大在于挟持楚国以复入。挟持楚国复入,罪已经很大了。何况引导楚国讨伐故国,占据彭城,逼迫宋国,将给宋国带来无穷的祸患呢?《春秋》不记载楚郑取彭城,孙氏认为是不赞同楚郑伐宋取邑以给宋叛臣。然而假如《春秋》记载楚郑伐宋取彭城,这就好像楚郑取宋邑以安置鱼石,而鱼石扰乱宋国的志向就不显著了。《春秋》记载楚子郑伯伐宋,记载鱼石复入彭城,既厌恶其事,又诛责其意。所以相比良霄,则良霄没有占据城邑的罪;相比栾盈,则栾盈没有引导敌国讨伐故国的罪;而鱼石的罪所以不胜诛责。《春秋》对于大夫入而据邑的,书写叛;对于奔逃大夫入而据邑的,书写叛,就不书写复。大概既然明确书写叛了,复入的逆理就不值得说了。鱼石占据彭城,难道不是叛宋吗?不书写叛,为什么呢?叛是自己叛其君。鱼石引导楚郑以讨伐故国,占据险要城邑以逼迫旧君,以楚为主而敌视宋,不只是像其他大夫那样自己叛其君而已。所以书写入不书写叛,以区别于其他大夫。又刘氏以不书写纳为不赞同其纳,也不是。实在取彭城安置鱼石,以为祸于宋,
公至自晋
【如晋以朝新君,而晋实弑君之后,成公犹屈己以下之耻,益甚矣】
晋侯使士匄来聘
【急答:公之朝,固晋悼之有礼于诸侯。然来朝往聘,实行天子诸侯之礼,则所谓非礼之礼也】
秋杞伯来朝
八月邾子来朝
【左氏于杞伯来朝,以为问晋故,公以晋君语之。杞伯朝晋,请昏。汪氏以为杞、邾相继来朝,皆谋从晋,皆非也。杞、邾自盟虫牢以来,从晋久矣。晋厉见弑,国乱,恐不可托,故来朝鲁。及晋悼能致诸侯,乃复相率而从晋也】
筑鹿囿
己丑公薨于路寝
冬楚人郑人侵宋
【汪氏以为不曰救彭城者,彭城不可救也,非也。楚可以取彭城,居鱼石以逼宋,何以不可救哉?然则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不书,又岂宋不可救耶?《春秋》不书老佐、华喜围彭城,则楚、郑不书救,楚、郑之师书侵,则晋侯之救亦可以无书。葢事繁而可省,则省其文,非有别义也。前不书取彭城者,以専罪鱼石之亲敌胁君也;此书侵宋者,以兼罪楚、郑之助恶危宋也。汪氏以书人为贬,然不贬于前之伐宋、入鱼石,而贬于后之侵宋救鱼石耶?李氏以为前举爵而今称人,晋之势渐盛而楚之势渐衰,然明年侵宋,又称公子壬夫帅师矣,何盛衰之云耶?葢前既举爵以实着两君之罪,于此不必复名以罪帅师之大夫也】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
【晋悼初合诸侯,用厉公故事,以乞师者,固晋悼之谦,而亦惧失诸侯也】
十有二月,仲孙蔑防晋侯、宋公、衞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
【晋悼初得国,即为虚朾之盟,以讨宋之叛臣,此诸侯所以服,而晋伯所以复兴也。虽有智慧,不如乗势。固适有此事,以资悼公之伯,亦悼公之志足以有为也。是役也,齐灵不与,而使崔杼至,围彭城,则崔杼并不与。此后凡防盟皆世子光,而齐灵不一与。齐实抗晋,而悼亦故容世子光之听命焉,亦足以见悼之寛柔矣】
丁未葬我君成公
春秋宗朱辨义卷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宗朱辨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宗朱辨义卷九
髙淳张自超撰
襄公
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仲孙蔑防晋栾黡、宋华元、衞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彭城系宋,左氏以为不登叛人也,公羊以为不与楚之専封也,谷梁以为不与鱼石也。然则即不系宋,亦何见其登叛人、与楚専封及与鱼石耶?左氏又以为齐衞围戚,不系衞为不与齐衞大夫助子围父围。彭城系宋,为不与荆蛮取中国之地以与叛臣,其义甚正,然而非也。围彭城者,诸侯之大夫及宋大夫也,系宋者,归美于诸侯之词也。如书围彭城,则似宋之事而非诸侯之事,不足以着晋悼讨叛之义矣。围戚者,齐大夫及衞大夫也,不系衞者,归罪于衞之词也。如书围衞戚,则似齐之事而非衞之事,不足以着衞出拒父之罪矣。但鱼石亲荆蛮胁故君,据彭城为宋患,且为中国患,晋悼执而归于宋人,使戮之,则法严而义正矣。乃以五大夫归而置之瓠丘,故春秋但书围宋彭城而为晋悼惜之也。又晋悼初政讨叛义举,不亲出而使大夫,此后防戚、城虎牢皆大夫为之,故春秋皆歴序诸侯之大夫以着晋悼之失也】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仲孙蔑防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厥公作屈,鄫公作合】
【晋既讨鱼石,即兴伐郑之师,意不欲再烦诸侯;而五国大夫则出师次鄫,以俟命。故以为有待,以见再伯之难者,固非以为与齐桓伐楚次陉同者,亦非也】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晋既降彭城,禽五大夫,又问郑从楚之罪,而楚不敢出师以与晋敌,但为侵宋、解郑之常策,固知其无能为矣】
九月辛酉天王崩
邾子来朝
【邾修礼以朝新君而书于天王崩之后,邾不奔天王之丧,而朝于鲁,鲁不奔天王之丧,而受邾之朝。文定于此等处发明义理最好,虽系通《春秋》寓贬大义,不闗▯要,而亦未可忽,不着意也】
冬,衞侯使公孙剽来聘。
译鲁成公从晋国回来。
【鲁成公去晋国朝见新君,而晋国实际上是弑君之后的国家,鲁成公还委屈自己以谦卑的态度对待晋国,这种耻辱更加严重了。】
晋侯派士匄来鲁国聘问。
【急于报答:鲁成公去朝见,本来就是晋悼公对诸侯有礼的表现。然而,去朝见和来聘问,实行的是天子与诸侯之间的礼仪,这可以说是非礼之礼。】
秋季,杞伯来朝见。
八月,邾子来朝见。
【《左传》认为杞伯来朝见,是为了询问晋国的情况,鲁成公把晋国国君的情况告诉了他。杞伯去晋国朝见,请求联姻。汪氏认为杞国和邾国相继来朝见,都是谋划依附晋国,这都是不对的。杞国和邾国自从在虫牢结盟以来,依附晋国已经很久了。晋厉公被弑,国内动乱,恐怕不可托付,所以来朝见鲁国。等到晋悼公能够召集诸侯,他们才又相继依附晋国。】
修筑鹿囿。
己丑日,鲁成公在路寝去世。
冬季,楚国人、郑国人侵犯宋国。
【汪氏认为不说是救援彭城,是因为彭城不可救,这是不对的。楚国可以夺取彭城,安置鱼石来逼迫宋国,为什么说不可救呢?那么晋侯在台谷驻扎军队来救援宋国,不记载,难道也是因为宋国不可救吗?《春秋》不记载老佐、华喜包围彭城,那么楚国、郑国不记载救援,楚国、郑国的军队记载为侵犯,那么晋侯的救援也可以不记载。大概是因为事情繁杂可以省略,就省略了文字,并没有别的含义。之前不记载夺取彭城,是为了专门归罪于鱼石亲近敌人胁迫国君;这里记载侵犯宋国,是为了同时归罪于楚国、郑国助长恶行危害宋国。汪氏认为记载“人”是贬义,然而不在之前的伐宋、进入鱼石时贬斥,却在之后的侵宋、救援鱼石时贬斥吗?李氏认为之前列举爵位而现在称“人”,是因为晋国的势力逐渐强盛而楚国的势力逐渐衰落,然而第二年侵犯宋国,又记载公子壬夫率领军队了,怎么能说盛衰呢?大概是因为之前已经列举爵位以明确两位国君的罪责,在这里不必再指名以归罪于率领军队的大夫。】
晋侯派士鲂来请求出兵。
【晋悼公刚刚召集诸侯,沿用晋厉公的旧例,以请求出兵的方式,固然是晋悼公的谦卑,也是因为害怕失去诸侯的支持。】
十二月,仲孙蔑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国的崔杼在虚朾结盟。
【晋悼公刚刚得到国家,就在虚朾结盟,以讨伐宋国的叛臣,这就是诸侯之所以信服,而晋国的霸业之所以复兴的原因。虽然有智慧,不如顺应时势。固然恰好有这件事,来资助悼公的霸业,也是悼公的志向足以有所作为。这次行动,齐灵公没有参加,而是派崔杼到来,包围彭城时,崔杼并没有参加。此后凡是会盟都是世子光参加,而齐灵公一次也没有参加。齐国实际上抗拒晋国,而悼公也故意容忍世子光的听命,这也足以看出悼公的宽厚柔和。】
丁未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成公。
春秋宗朱辨义卷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宗朱辨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宗朱辨义卷九
高淳张自超撰
襄公
元年
春季,周王正月,鲁襄公即位。
仲孙蔑会同晋国的栾黡、宋国的华元、卫国的甯殖、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包围宋国的彭城。
【彭城属于宋国,《左传》认为不归属叛人,《公羊传》认为不赞成楚国专断封地,《谷梁传》认为不赞成鱼石。那么即使不归属宋国,又怎么能看出是归属叛人、赞成楚国专断封地以及赞成鱼石呢?《左传》又认为齐国、卫国包围戚,不归属卫国,是因为不赞成齐国、卫国的大夫帮助儿子包围父亲。彭城归属宋国,是因为不赞成荆蛮夺取中原的土地给叛臣,其义理很正确,然而不对。包围彭城的是诸侯的大夫和宋国的大夫,归属宋国,是归美于诸侯的说法。如果记载包围彭城,那么似乎只是宋国的事而不是诸侯的事,不足以彰显晋悼公讨伐叛臣的道义了。包围戚的是齐国大夫和卫国大夫,不归属卫国,是归罪于卫国的说法。如果记载包围卫国戚,那么似乎只是齐国的事而不是卫国的事,不足以彰显卫国驱逐拒绝父亲的罪责了。但是鱼石亲近荆蛮胁迫旧君,占据彭城成为宋国的祸患,而且成为中原的祸患,晋悼公抓住他并归还给宋国人,让宋国人杀了他,那么法度严明而道义正确了。于是把五位大夫归还并安置在瓠丘,所以《春秋》只记载包围宋国彭城,而为晋悼公感到惋惜。又晋悼公初政讨伐叛臣的义举,不亲自出兵而派大夫,此后会戚、筑虎牢城都是大夫做的,所以《春秋》都历数诸侯的大夫以彰显晋悼公的过失。】
夏季,晋国的韩厥率领军队讨伐郑国。仲孙蔑会同齐国的崔杼、曹国人、邾国人、杞国人,驻扎在鄫。【厥公作屈,鄫公作合】
【晋国已经讨伐鱼石,就兴起讨伐郑国的军队,意思是不想再烦劳诸侯;而五国大夫则出兵驻扎在鄫,以等待命令。所以认为有待命,以显示再次称霸的艰难,固然不是认为与齐桓公讨伐楚国驻扎在陉相同,也是不对的。】
秋季,楚国的公子壬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晋国已经降服彭城,擒获五位大夫,又问罪郑国跟随楚国的罪行,而楚国不敢出兵与晋国对抗,只是采取侵犯宋国、解救郑国的常规策略,固然是知道他们无能为力了。】
九月辛酉日,周天子去世。
邾子来朝见。
【邾子修习礼仪来朝见新君而记载在周天子去世之后,邾子不奔丧周天子,而朝见鲁国,鲁国不奔丧周天子,而接受邾子的朝见。文定在这些地方阐发义理最好,虽然是通晓《春秋》寓含贬斥的大义,不关紧要,但也未可忽视,不着意。】
冬季,卫侯派公孙剽来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