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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宗朱辨义十

春秋宗朱辨义卷九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45–294 段

晋侯使荀防来聘。

【晋衞聘鲁,如成四年,荀庚、孙良夫及此年公孙剽、荀防,春秋皆两事比书,以着鲁之事,晋衞居其间,亦以着衞助晋伯之坚也】

译晋侯派荀防前来聘问。

【晋国和卫国聘问鲁国,如同成公四年那样,荀庚、孙良夫以及这一年的公孙剽、荀防,《春秋》都将两件事并列记载,以彰显鲁国的事,晋国和卫国夹在中间,也以此彰显卫国坚定支持晋国霸业的立场】

二年

  春王正月葬简王

  郑师伐宋

【郑助荆蛮,纳叛臣,既为诸侯所讨,而复兴大众以加宋,是真无名不义之师矣。而《春秋》书师,书伐,其可谓之无贬哉】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

【郑成以楚子为郑之故,亲集矢于目,遂终身不肯负楚,未尝非义也。然遂以此背中国而就荆蛮,以迄于死,尤为非义之大者矣。是以君子之交,贵谨于始,始之不谨,因依附托,不幸而身受其惠,至于情事交见,从之则害于大义,违之则忘其私恩,迟回于二者之间,苟且避就,恩义皆伤矣。必不得已,则晋文之退舎以避,而决城濮之战,为无讥于春秋也。不葬,则晋方问罪于郑,诸侯不防其葬也】

  晋师宋师衞甯殖侵郑

【衞侯速卒于秋八月至冬而楚郑侵衞。是既知其卒而侵之,为不恤衞丧也。郑伯睔以六月卒,即于是月三国侵郑。是三国出师之日,未有郑丧,师出在途,或至郑闻郑伯卒而不还也。士匄侵齐,闻丧而还。春秋嘉士匄之义,而不罪士匄之専。今晋宋之师未有主名,甯殖奉伯令而不能导伯主以义,驻师境上以请于晋,而公然侵之,此为甯殖之罪也。然观逾月而大夫防戚,及冬遂城虎牢,则晋亦不恤郑丧,又岂独甯殖之罪哉?夫郑固有罪,而睔已即世,苟懐之以不伐丧之徳,示之以往防葬之礼,安知嗣君不感而内属?乃一迫之以强兵,扼之以险,计其于伯者,假仁义以服人之道,亦失之矣。晋宋称师而名甯殖者,衞衎出奔,逐君之贼,未有主名,故于前后因事以着甯殖。孙林父使读者知二人之専师専防,而衞衎之所以出奔者,罪有所归也。又以不名晋宋大夫,使读者所以名甯殖之故也】

秋七月,仲孙蔑防晋荀防、宋华元、衞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

【防戚谋郑而城虎牢,天下之大计也。君不出而使大夫,大夫相率而専其事。政之在大夫,不特大夫之罪,而亦其君下移之罪也。先儒以为大夫専政,自悼公始者,责之是己】

  巳丑葬我小君齐姜

  叔孙豹如宋

【襄公即位,未聘。晋、齐斩,然父丧又甫葬,夫人而急于聘宋。必以宋屡遭楚、郑之师故也。然亦不免于忘丧修聘之罪矣。豹为侨如之弟,叔孙氏复见于经。庆父之后,敖奔而蔑以孙后之;牙之后,侨如奔而豹以弟后之。皆得奕世用事于鲁。仲遂之后,归父奔而婴齐以弟后之。《春秋》一书,仲婴齐卒,而自是子孙无闻焉。则三桓抑之也】

冬,仲孙蔑防晋荀防、齐崔杼、宋华元、衞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城虎牢不系郑。伊川文定以为责郑不能有其险,非也。设险守国,所以安辑人民而防御冦盗。今郑附楚而敌中国,是郑之险为荆蛮守,而弃义以殃民也。春秋岂望其能守险而以责其失于中国哉?张氏以为以伯主而讨不服从之国,地非郑之所可私有,非也。夫讨不服,在有以服之,不在有以制之。彼之负固,固非此之扼其险要,临以重兵,威胁力制,亦非也。虎牢、虢邑,郑既得而据之,即非郑之所可私有,又岂伯主之所可强取而拟于天子之不朝削地哉?家氏以为虎牢之险闗乎中国,陆氏以为城虎牢可以安中国息征伐,亦非也。中国之守,当在四夷设险以限楚可也。以虎牢为中国之险,是弃郑、许、陈、蔡于楚矣。既不能服楚使不为郑、许、陈、蔡患,又不能庇郑使郑不忧楚而就中国,但为扼郑之计,以危郑而谓圣人许其能立中外之防耶?葢城虎牢者,春秋所讥也。虎牢之险,诸侯守之则可以外制郑、楚,郑、楚守之则可以内制诸侯。诸侯有时而散,而虎牢在彼,郑终得而有之也。其后郑人反覆向背于晋、楚之间,依然故智,何在乎虎牢之城不城哉?不系郑者,前有三国侵郑之文,后有同盟鸡泽之文。如书「城郑虎牢」,则疑于侵郑,郑服此为诸侯为郑而城虎牢,不足以着诸侯之扼郑矣。戍虎牢系郑者,明虎牢之为郑地。葢于彼前则为诸侯伐郑之文,后则为楚救郑之文,可无疑于诸侯之戍

译鲁襄公二年

春季,周历正月,安葬周简王。

郑国军队攻打宋国。

【郑国帮助荆蛮,接纳叛臣,已经被诸侯讨伐,却又再次集结大军去攻打宋国,这确实是毫无名分、不义的军队了。而《春秋》记载了“师”和“伐”,怎么能说没有贬斥的意思呢?】

夏季,五月庚寅日,夫人姜氏去世。

六月庚辰日,郑伯睔去世。

【郑成公因为楚子为了郑国的缘故,亲自射中眼睛,于是终身不肯辜负楚国,这不能说不是义气。然而因此背弃中原而投靠荆蛮,直到死都是这样,这是最大的不义了。所以君子之间的交往,贵在开始时谨慎,开始时不谨慎,因为依附寄托,不幸而身受其恩惠,等到情势显露,顺从它就损害大义,违背它就忘记私恩,在这两者之间迟疑徘徊,苟且避就,恩义都受到伤害。如果不得已,那么晋文公退避三舍以避开楚军,然后决一死战于城濮,在《春秋》中是没有讥讽的。不记载安葬,是因为晋国正要去郑国问罪,诸侯不防备他的安葬。】

晋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甯殖侵犯郑国。

【卫国国君速在秋季八月去世,到冬季楚国和郑国侵犯卫国。这是已经知道他去世而去侵犯他,是不顾卫国的丧事。郑伯睔在六月去世,就在当月三国侵犯郑国。这是三国出兵之日,还没有郑国的丧事,军队在途中,或者到达郑国听说郑伯去世而不返回。士匄侵犯齐国,听说丧事而返回。《春秋》嘉许士匄的义气,而不责备士匄的专断。现在晋宋的军队没有主将的名字,甯殖奉国君的命令而不能引导国君以义,驻扎在边境上向晋国请示,却公然侵犯郑国,这是甯殖的罪过。然而看过了一个月大夫在戚地会盟,到冬季就修筑虎牢,那么晋国也不顾郑国的丧事,又哪里只是甯殖的罪过呢?郑国本来有罪,而睔已经去世,如果用不攻打丧国的德行来怀柔他,用以往吊唁安葬的礼节来示意他,怎么知道继位的君主不会感动而内心归附?却一味用强兵逼迫他,用险要扼制他,计算这对于霸主来说,假借仁义来服人的道理,也失掉了。晋宋称军队而点名甯殖,是因为卫国衎出逃,驱逐国君的贼人,没有主将的名字,所以在前后因事来彰显甯殖。孙林父让读者知道两人专断军队专断会盟,而卫国衎之所以出逃,罪责有所归属。又因为不点名晋宋的大夫,让读者知道点名甯殖的缘故。】

秋季七月,仲孙蔑在戚地会合晋国荀防、宋国华元、卫国孙林父、曹国人、邾国人。

【在戚地会盟谋划郑国而修筑虎牢,是天下的重大计策。国君不出面而派遣大夫,大夫们相继专断其事。政令在大夫手中,不只是大夫的罪过,也是其国君下移政权的罪过。先儒认为大夫专政,从悼公开始,责备他是正确的。】

己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齐姜。

叔孙豹前往宋国。

【襄公即位,没有聘问。晋国、齐国斩断,然而父丧又刚刚安葬,夫人却急于聘问宋国。一定是因为宋国屡次遭受楚国、郑国的军队缘故。然而也不免有忘记丧事而修聘的罪过。豹是侨如的弟弟,叔孙氏再次出现在经文中。庆父之后,敖出逃而蔑以孙子身份继承;牙之后,侨如出逃而豹以弟弟身份继承。都得以世代在鲁国掌权。仲遂之后,归父出逃而婴齐以弟弟身份继承。《春秋》一书,仲婴齐去世,从此子孙没有听说。这是三桓压制他们。】

冬季,仲孙蔑在戚地会合晋国荀防、齐国崔杼、宋国华元、卫国孙林父、曹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于是修筑虎牢。

【修筑虎牢不连属郑国。伊川文定认为责备郑国不能拥有其险要,不对。设置险要守卫国家,是用来安抚人民而防御寇盗。现在郑国依附楚国而敌对中原,这是郑国的险要为荆蛮所守,而抛弃义理以殃及人民。《春秋》难道期望他能守险而要责备他失于中原吗?张氏认为以霸主而讨伐不服从的国家,土地不是郑国可以私有的,不对。讨伐不服从,在于有办法使他服从,不在于有办法制约他。他的负固,本来不是通过扼制其险要,临以重兵,威胁力制,也不是这样。虎牢、虢邑,郑国已经得到而占据,即使不是郑国可以私有的,又哪里是霸主可以强取而比拟天子不朝削地呢?家氏认为虎牢的险要关系到中原,陆氏认为修筑虎牢可以安定中原平息征伐,也不对。中原的守卫,应当在四夷设置险要以限制楚国就可以了。以虎牢为中原的险要,是抛弃郑、许、陈、蔡给楚国了。既不能使楚国不为郑、许、陈、蔡的祸患,又不能庇护郑国使郑国不担忧楚国而投靠中原,只是为扼制郑国的计策,以危害郑国而说圣人允许他建立中外的界限吗?大概修筑虎牢,是《春秋》所讥讽的。虎牢的险要,诸侯守卫它可以向外制约郑、楚,郑、楚守卫它可以向内制约诸侯。诸侯有时而离散,而虎牢在那里,郑国终究能得到它。其后郑人反复在晋、楚之间摇摆,依然故智,在乎虎牢的修筑与否呢?不连属郑国,是因为前面有三国侵犯郑国的记载,后面有同盟鸡泽的记载。如果记载“修筑郑国虎牢”,则怀疑是侵犯郑国,郑国服从这是诸侯为郑国而修筑虎牢,不足以彰显诸侯的扼制郑国。戍守虎牢连属郑国,是明确虎牢是郑国的土地。大概在那之前是诸侯伐郑的记载,之后是楚国救郑的记载,可以无疑于诸侯的戍守】

非以拒楚而以保郑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译不是用来抵御楚国,而是用来保全郑国。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申。

【楚败城濮而杀得臣,败鄢陵而杀公子侧,用法之严若此。此杀公子申于城虎牢之后,杀公子壬夫于陈内属之后。左氏以申为受赂,以壬夫为贪,未必然也。或是恶二大夫有失策,致不保郑而失陈耳】

  三年

  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

【此为书吴楚交兵之始。秦楚合而中国劳,吴楚争而中国息。然则吴楚相争,诚中国之利哉?然既屡与吴防,以通好于吴,则宜合谋并力以弱楚;而又与楚为交,见之盟,是但为偷安旦夕之计,而非有强中国之长策也。使中国诸侯因吴楚搆兵,及其休息之时,明君臣之义以尊奬王室,事大恤小以固邦交,崇礼义而靖干戈,中国日强,则吴楚罢于战鬬而请服不暇矣。乃外患不作,内变日多,强家悍族执国専政。葢诸侯不有天子,则大夫不有诸侯,田氏之篡齐,三家之分晋,其端已见于春秋之终矣。讵惟吴楚之能为诸侯患哉】

  公如晋

【以七歳之童子,侯而朝于晋,鲁人谋国若此,何其谬也】

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

【出国而盟,固见晋悼之有礼。然盟者,惟恐其不信,而盟以信之也。悼不信,七歳之童子侯耶?七歳之童子侯不信悼耶?世风之变,而人心相疑若此,亦可慨矣】

  公至自晋

【襄公五如晋,幸无宣成之辱。今即位三年,虽成公之丧既满,而齐姜之服未终。葢受晋之来聘,已逾两年,久而不报,获罪大国。以童子侯而忘哀往朝,明知其谬,岂得已哉?故始书至,而此后四朝亦皆屈于不得己也】

六月,公防单子、晋侯、宋公、衞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已未,同盟于鸡泽。

【郑服而假王命,合诸侯以坚之,故单子与焉。晋悼但知尊王命之重,而忘乎盟王臣之非。既称同盟,其载书之词必王臣同矣,又何得谓之尊王命哉?以晋悼之贤,而袭晋厉、柯陵之谬,亦可惜矣。汪氏以为非继事而再系日,与新城之盟同,以见其紊上下之分,不可不书日以谨之。夫鸡泽盟,单子与;柯陵之盟,单尹;平丘之盟,刘子,其皆为紊上下之分无疑。而苟谓《春秋》因此谨而书日,则葵丘不盟宰、周公,何以亦日?马陵、于戏、亳城北,皆无王臣,又何所谨而日耶?如谓彼皆间事,不可不日,祝柯、皋鼬,亦皆间事,何以又不日耶?新城以赵盾而盟诸侯,其为紊上下之分亦无疑,而谓《春秋》亦以此书日,则垂陇以士縠盟诸侯,何以不日耶?如谓赵盾弑君之贼,不可不谨而日之,虚朾有崔杼,亦弑君之贼,何以不谨而日之耶?《春秋》诸侯之盟,文公以前不日者多,日者少;文公以后日者多,不日者少,时有逺近,史有详畧,故也。且如鹿上、鄟陵不日不月而时,岂圣人别有所削以示义哉?又李氏以不再书地,不得与首止、葵丘同者,以其不足乎扬也。然如平丘再书地,为足乎扬耶?《春秋》之义,固不系乎此也】

  陈侯使袁侨如防

【晋楚争郑,郑则时晋时楚。陈服于楚者且三十年,而晋亦未尝争陈,陈亦未尝视郑以为向背。于此而内属于晋者,彼见楚困于吴,其势渐弱;晋悼贤于景、厉,其势渐强,故也。左氏以为子辛侵欲小国者固非,而髙氏以为闻郑受盟而因以求成者亦不尽然也。自此以前,郑尝受盟于戚矣;又前则尝受盟于蒲矣;又前则尝受盟于虫牢矣。何以皆不见陈之视郑以求成耶?陈、蔡皆近楚,蔡久絶于中国,而陈则自齐桓之世未尝一屈于楚。晋伯以来,文、襄、灵、成之防盟皆与焉。自盟辰陵而征舒受讨,楚入其国都,易置其君臣,而元气丧矣。楚又战胜于邲,其势方强,虽欲抗楚以附中国,而力有所不能。彼固未尝一日忘中国也,而势衰力微,卒为楚所困,以致存亡皆系于楚,则亦陈之不幸也夫】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事有以得而失者,如袁侨之盟是。晋悼不欲屈诸侯之尊,以下盟大夫,为得尊卑之体,而忘乎以大夫而盟大夫,为开凌替之端也。此宜以不盟为是,而晋悼既喜得郑,又喜得陈,急盟以信之,使不我贰,而为此权宜

译楚国在城濮战败后杀了得臣,在鄢陵战败后杀了公子侧,用法的严厉到了这种程度。这是在城虎牢之战后杀了公子申,在陈国内附于晋之后杀了公子壬夫。《左传》认为公子申是因为受贿,公子壬夫是因为贪婪,这未必确实。或许是因为厌恶两位大夫决策失误,导致不能保全郑国而失去了陈国罢了。

鲁襄公三年

春天,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吴国。

【这是史书记载吴楚两国交战的开始。秦国与楚国联合,中原各国就辛劳;吴国与楚国争斗,中原各国就得以休养生息。那么吴楚相争,确实是中原各国的利益吗?然而既然屡次与吴国设防,又与吴国互通友好,就应当合谋并力来削弱楚国;却又与楚国结交,在盟会上相见,这只是为了苟且偷安一时的计策,而不是使中原强大的长远策略。假如中原诸侯趁着吴楚构兵,以及他们休整的时候,阐明君臣大义来尊崇奖掖王室,侍奉大国、体恤小国来巩固邦交,崇尚礼义而平息战事,中原日益强大,那么吴楚就会疲于战争而求和都来不及了。然而外患没有兴起,内乱却日益增多,强大的家族专权执政。大概诸侯如果不尊奉天子,大夫就不尊奉诸侯,田氏篡夺齐国政权、三家分晋,其端倪已经在春秋末年显现了。难道只有吴楚能成为诸侯的祸患吗?】

鲁襄公前往晋国。

【让一个七岁的童子,以诸侯的身份去朝见晋国,鲁国人谋划国事像这样,是多么荒谬啊!】

夏季四月壬戌日,鲁襄公与晋侯在长樗结盟。

【出国结盟,固然显示出晋悼公的有礼。然而结盟,是唯恐对方不守信,所以用盟誓来取信。难道晋悼公不守信,要七岁的童子来朝见吗?难道七岁的童子不守信,要朝见晋悼公吗?世风变化,人心相互猜疑到这种地步,也可叹啊!】

鲁襄公从晋国回来。

【鲁襄公五次去晋国,幸好没有像宣公、成公那样受辱。现在即位三年,虽然成公的丧期已满,但齐姜的丧服还未除尽。大概接受晋国的聘问,已经超过两年,很久没有回报,得罪了大国。让一个七岁的童子忘记哀痛去朝见,明知这是荒谬的,难道是不得已吗?所以起初记载“至”,而此后四次朝见也都是迫于不得已。】

六月,鲁襄公会见单襄公、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己未日,在鸡泽共同结盟。

【郑国归服而假借王命,联合诸侯来巩固它,所以单襄公也参与了。晋悼公只知道尊重王命的重要性,却忘记了与王的臣子结盟是不对的。既然称为“同盟”,盟书的言辞必定是王臣共同结盟,这又怎么能说是尊重王命呢?以晋悼公的贤能,却沿袭晋厉公在柯陵结盟的谬误,也很可惜啊。汪氏认为这不是继前事而再次记载日期,与新城之盟相同,以显示其扰乱上下名分,不能不记载日期来谨慎对待。鸡泽之盟,单襄公参与;柯陵之盟,单尹参与;平丘之盟,刘子参与,它们都是扰乱上下名分无疑。但如果认为《春秋》因此谨慎而记载日期,那么葵丘之盟没有宰周公,为什么也记载日期?马陵、于戏、亳城北之盟,都没有王臣参与,又谨慎什么而记载日期呢?如果说那些都是间隔其他事件,不能不记载日期,祝柯、皋鼬之盟,也都是间隔其他事件,为什么又不记载日期呢?新城之盟因为赵盾而联合诸侯,其扰乱上下名分也无疑,如果说《春秋》也因此记载日期,那么垂陇之盟因为士縠而联合诸侯,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呢?如果说赵盾是弑君的贼臣,不能不谨慎而记载日期,虚朾有崔杼,也是弑君的贼臣,为什么不谨慎而记载日期呢?《春秋》中诸侯的盟会,文公以前不记载日期的多,记载日期的少;文公以后记载日期的多,不记载日期的少,这是因为时代有远近,史官有详略的缘故。况且像鹿上、鄟陵之盟不记载日期和月份只记载季节,难道圣人另有删削以示大义吗?又李氏认为不再次记载地点,不能与首止、葵丘之盟相同,是因为不足以宣扬。然而像平丘之盟再次记载地点,是足以宣扬吗?《春秋》的大义,本来不取决于这些。】

陈侯派袁侨前来会见。

【晋楚争夺郑国,郑国就时而亲晋时而亲楚。陈国归服楚国将近三十年,而晋国也未曾争夺陈国,陈国也未曾看郑国的脸色来决定自己的向背。在这个时候陈国内附于晋,是因为他们看到楚国被吴国困扰,势力逐渐削弱;晋悼公贤于晋景公、晋厉公,势力逐渐增强,所以如此。《左传》认为楚子辛侵犯小国固然不对,而高氏认为陈国听说郑国受盟因而求和也不完全正确。在此以前,郑国曾在戚地受盟;再以前曾在蒲地受盟;再以前曾在虫牢受盟。为什么都没有看到陈国看郑国的脸色来求和呢?陈、蔡都靠近楚国,蔡国长久断绝与中原各国的关系,而陈国自从齐桓公时代未曾一次屈服于楚国。晋国称霸以来,文公、襄公、灵公、成公的盟会都参与了。自从辰陵之盟而征舒受讨,楚国进入其国都,更换其君臣,而元气丧失了。楚国又在邲地战胜,势力正强,虽然想抵抗楚国而依附中原,但力量有所不能。他们本来未曾一天忘记中原,但势力衰微,最终被楚国所困,以致存亡都系于楚国,这也是陈国的不幸啊!】

戊寅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

【事情有因得到而失去的,像袁侨的结盟就是这样。晋悼公不想委屈诸侯的尊严,以下位结盟大夫,这是符合尊卑礼体的,却忘记了以大夫身份与大夫结盟,是开启凌替的开端。这本来以不结盟为是,而晋悼公既高兴得到郑国,又高兴得到陈国,急于结盟来取信,使对方不背叛自己,而采取了这种权宜之计。

之事,致啓大夫之専。故天下事毎于最得意中有背礼伤义之失,不可不慎也。李氏以再书陈为喜得陈,与召陵再言盟为喜服楚同义,非也。书诸侯之大夫,不可不书陈、袁侨也。汪氏以详书及为着诸侯之失权,亦非也。既书叔孙豹,则必书及诸侯之大夫;既书诸侯之大夫,则必书及陈、袁侨也。皆文法当然,非义所系也】

译这些事务,导致了大夫专权的局面。所以天下的事情,往往在最得意的时候出现违背礼制、伤害道义的过失,不可不谨慎啊。李氏认为《春秋》两次记载陈国是因为高兴得到陈国,这与认为两次记载召陵之盟是因为高兴楚国臣服的意义相同,这是不对的。既然记载了诸侯的大夫,就不能不记载陈国的袁侨。汪氏认为详细记载“及”字是为了彰显诸侯丧失权力的过失,这也是不对的。既然记载了叔孙豹,就必然要记载“及”诸侯的大夫;既然记载了诸侯的大夫,就必然要记载“及”陈国的袁侨。这都是文章笔法的必然要求,与义理无关。】

秋公至自防

【鸡泽至,防杜氏以为逾时而返,故至之。然如于戚、沙随,皆不逾时,何以至耶?自桓、文以后,凡防盟皆至矣,不必有事、无事,逾时、不逾时也】

  冬晋荀防帅师伐许

【既得陈郑,即用兵于久不内属之许,而许卒不服。张氏责其规模欲速,并陈不能保者,是已。故《春秋》名荀防以并讥之也】

  四年

  春王三月己酉陈侯午卒

【陈成以子继父,实为征舒所立。自楚讨征舒之后,三十年不与中国盟防。末年悔过,得遣大夫一受鸡泽之盟,而卒。是亦可谓得正而毙者矣。不然,目其得瞑耶】

  夏叔孙豹如晋

【荀防来聘之后,公亲往朝之矣。豹之如晋,不必为报荀防也。当别有事,髙氏以为为鄫世子者,或然也】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僖公之尊妾母哀姜,受戮故也。宣公之尊妾母出姜,不复故也。未知鲁人于庄、文庙墓如何配祔?而成风、敬嬴之薨葬,已见讥于《春秋》矣。齐姜未有故,而定姒亦薨。称夫人葬,称小君,沿袭故事,以犯分乱礼。襄公年幼,不足责;而当国者之罪,不可辞也】

  葬陈成公

【髙氏、汪氏皆以为陈为鸡泽之防,既即中国,鲁往防葬。然如蔡、许不防中国,其君之卒皆往防葬,不必尽以同盟故也】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薨二十四日而速葬,此必有故也】

  冬公如晋

【去年如晋,今年又如晋,连年往朝,事大之礼不应若是之数。左氏以为公请属鄫,毋乃仍为鄫故?豹请未许,而公亲往以请之耶?然夫人之薨,逾月而速葬;葬逾月,而以鄫故奔走大国,忘亲而贪利,当国者亦不应若是之妄。毋亦晋以事召公,而不敢以妾母之丧辞耶】

  陈人围顿

【陈之于顿,犹郑之于许。顿若于陈而属楚,陈屈于楚而释顿。袁侨甫受鸡泽之盟而即围顿者,示己之絶楚以信晋,而亦借以舒己之积忿于顿也。襄三十一年间,诸侯専用兵于隣国,君自将,举爵之外,称大夫帅师者十有九,称人者止陈人围顿、莒人灭鄫、郑人侵蔡、秦人伐晋、宋人伐陈五事。秦、莒原未有大夫见经,其三则陈以内属而围附楚之顿也,郑以内属而侵附楚之蔡也,宋以合伯主之谋而伐逃防之陈也。顿、蔡、陈有附楚之罪,而陈、郑、宋亦有虐隣之罪。其罪均,故平其是非而从畧书人也。如以书帅师、书人为褒贬,则自文公之世始书大夫帅师。文、宣两公三十六年间,书帅师者十有二,书人者十有四,犹参半也。歴成、襄、昭、定、哀终《春秋》百一十年间,书帅师者六十有九,书人者十有一,则多少悬矣。盖大夫用事积渐以甚,故《春秋》亦积渐因其事以着之也。通《春秋》内大夫防盟、侵伐前后名者,详内大夫用事之始末也。外大夫自文、宣以后名者,详外大夫用事于国之始末也。其有不名而称人、称师者,义不系乎名,其人则亦不名也。诸儒泥于举爵称名、书人、书师之例,则褒贬失实而是非乱矣。是故不可以不辨也】

  五年

  春公至自晋

【前犹终成公之丧,葬齐姜,逾年而朝;此则速葬定姒而朝,其至以为罪之,则犹得乎《春秋》之义也。髙氏以为危之,又云襄之出,二十四至者二十一,皆危之也。然则救陈而防鄬,伐郑而盟戏,澶渊而盟,四国之大夫,其皆不至者,将以为安之耶?故诸儒之例,不可以通也】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

【鲁、郑兄弟之国,素未有仇怨。自语来盟之后,百三十年不通聘问之好者,何也?或间有之,而无闗于国故,故《春秋》不书耶?抑干戈不靖,无暇修好于隣国,而伯主争郑,鲁师多从,因以有隙?至此来聘者,岂郑之执政者贤,将坚以内属,故受伯主之盟,通兄弟之好耶】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

【鄫果苦莒而欲请于晋以属鲁,则鄫子之事也。鄫子安在,而如晋使世子防戚?又使大夫耶?或世子有不安而求托于鲁,是世子之私也。鲁受世子之属而请晋以定世子,是鲁之私也。晋不以大义示鄫君臣,又不以大义示鄫父子,而

译秋,鲁公从防地会盟归来。

【鸡泽之盟,防地的杜氏认为超过了时限而返回,所以鲁公去了。然而像戚地、沙随地的会盟,都没有超过时限,为什么鲁公也去了呢?自从桓公、文公以后,凡是防地的会盟鲁公都去了,不必区分有事无事,以及是否超过时限。】

冬,晋国的荀防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既然已经得到了陈国和郑国的归附,就立刻对长久不内附的许国用兵,而许国最终没有臣服。张氏指责晋国规模扩张过于急切,连陈国都不能保全,这是对的。所以《春秋》直呼荀防的名字,一并讥讽他们。】

四年

春,周王三月己酉日,陈侯午去世。

【陈成公以子继父位,实际上是征舒拥立的。自从楚国讨伐征舒之后,三十年没有参与中原各国的会盟。晚年悔过,得以派遣大夫参加鸡泽之盟,随后去世。这也可以说是得以正命而死的人了。不然,他怎么能闭眼呢?】

夏,叔孙豹出使晋国。

【荀防来聘问之后,鲁公亲自前往晋国朝见。叔孙豹出使晋国,不一定是为了报答荀防。应当另有事情,髙氏认为是为了鄫国世子的事,或许是这样。】

秋,七月戊子日,夫人姒氏去世。

【僖公尊妾母哀姜,是因为哀姜被杀的缘故。宣公尊妾母出姜,是因为出姜不再回国的缘故。不知道鲁人在庄公、文公的宗庙墓地是如何配享附葬的?而成风、敬嬴的去世和安葬,已经被《春秋》讥讽了。齐姜没有变故,而定姒也去世了。称她为夫人安葬,称她为小君,沿袭旧例,却违背名分扰乱礼制。襄公年幼,不足以责备;但当政者的罪责,不可推卸。】

安葬陈成公。

【髙氏、汪氏都认为陈国参加了鸡泽之盟,既然已经归附中原,鲁国前往会盟并安葬。然而像蔡国、许国没有参加中原会盟,它们的国君去世也都前往会盟安葬,不一定都是因为同盟的缘故。】

八月辛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定姒。

【去世二十四天就迅速安葬,这一定有原因。】

冬,鲁公前往晋国。

【去年去了晋国,今年又去晋国,连年前往朝见,事奉大国的礼节不应该如此频繁。左氏认为鲁公请求将鄫国归属,难道还是为了鄫国的缘故?叔孙豹请求未被允许,而鲁公亲自前往请求吗?然而夫人去世,超过一个月就迅速安葬;安葬后超过一个月,因为鄫国的缘故奔走于大国,忘却亲人而贪图利益,当政者也不应该如此荒唐。难道不是晋国因为有事召见鲁公,而鲁公不敢以妾母的丧事推辞吗?】

陈国人包围顿国。

【陈国对待顿国,就像郑国对待许国一样。顿国如果归附陈国而归属楚国,陈国屈服于楚国就会释放顿国。袁侨刚刚接受鸡泽之盟就立刻包围顿国,是为了显示自己与楚国决裂以取信于晋国,同时也借此发泄对顿国的积怨。襄公三十一年间,诸侯专门对邻国用兵,国君亲自率领军队,除了举爵之外,称大夫率领军队的有十九次,称“人”的只有陈人包围顿国、莒人灭鄫、郑人侵蔡、秦人伐晋、宋人伐陈这五件事。秦国、莒国原本没有大夫见于经书,其余三件则是陈国因内附而包围附楚的顿国,郑国因内附而侵犯附楚的蔡国,宋国因合纵伯主的谋划而讨伐逃避会盟的陈国。顿国、蔡国、陈国有附楚的罪过,而陈国、郑国、宋国也有虐待邻国的罪过。他们的罪过相当,所以平断是非而简略地书写称“人”。如果认为书写“帅师”、书写“人”是褒贬,那么从文公时代开始书写大夫帅师。文公、宣公两公三十六年间,书写“帅师”的有十二次,书写“人”的有十四次,还差不多各占一半。历经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直到《春秋》结束的一百一十年间,书写“帅师”的有六十九次,书写“人”的只有十一次,那数量就相差悬殊了。大概是因为大夫掌权逐渐严重,所以《春秋》也逐渐根据事情来记载。通观《春秋》内大夫会盟、侵伐前后称名的,是详细记载内大夫掌权的始末。外大夫自文公、宣公以后称名的,是详细记载外大夫在各国掌权的始末。那些不称名而称“人”、称“师”的,是因为义理不系于名字,那些人也就没有称名。诸儒拘泥于举爵称名、书写“人”、书写“师”的体例,那么褒贬就会失实,是非就会混乱。所以不可以不辨析。】

五年

春,鲁公从晋国归来。

【以前还终了成公的丧事,安葬齐姜,过了一年才去朝见;这次却迅速安葬定姒就去朝见,他的归来被认为是罪过,这还符合《春秋》的道义吗?髙氏认为这是表示危险,又说襄公外出,二十四次归来中有二十一次都表示危险。那么救陈而会盟于鄬,伐郑而会盟于戏,澶渊会盟,这四个国家的大夫,那些都不归来的,将认为是安全吗?所以诸儒的体例,不能贯通。】

夏,郑伯派公子发来聘问。

【鲁国、郑国是兄弟之国,素来没有仇怨。自从语来会盟之后,一百三十年不通聘问之好,为什么呢?或许偶尔有之,但与国事无关,所以《春秋》不记载?还是因为干戈不靖,无暇与邻国修好,而霸主争夺郑国,鲁国军队多跟随,因此产生嫌隙?至此来聘问,难道是郑国的执政者贤能,将坚决内附,所以接受霸主的会盟,通兄弟之好吗?】

叔孙豹与鄫国世子巫前往晋国。

【鄫国果然苦于莒国而想请求晋国归属鲁国,那是鄫国国君的事。鄫国国君在哪里,却让世子前往晋国?又派大夫吗?或许世子有不安而求寄托于鲁国,这是世子的私事。鲁国接受世子的归属而请求晋国安定世子,这是鲁国的私事。晋国不以大义示于鄫国君臣,又不以大义示于鄫国父子,而

受鲁君臣挟世子之朝,是晋之私也】

  仲孙蔑衞孙林父防吴于善道

译接受鲁国君臣挟持世子所举行的朝见,这是晋国的私利。仲孙蔑和卫国的孙林父在善道抵御吴国。

【晋欲合吴,故命鲁衞之卿通意于吴也。夫勾吴,一荆蛮耳。又皆僭王,中国不能抗吴。楚而为和,吴敌楚之计成。十五年,既以七大夫往,而为钟离之防。兹又以鲁衞之大夫往,而为善道之防。吴子卒不自来,而使大夫来防于戚,以抗诸侯。岂非中国之屈于勾吴哉?晋前失于不和内助诸侯之秦,后失于和内抗诸侯之吴。至于黄池争盟,几主中夏矣】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防晋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

【左氏以为盟于戚,陈氏以为不书盟为晋讳也。晋吴之盟,《春秋》终讳之,窃恐不然。使以盟为善,则不必讳;以盟为不善,亦当书以着其失,而又何必讳哉?葢吴之来,未必肯受晋盟;晋亦未必强之使受盟也。蜀之盟,辰陵之盟,以中国诸侯受楚盟,且不讳,而讳吴之受晋盟耶?齐以伯主之后,听宋同楚为鹿上之盟,且不讳,而讳晋之同吴盟耶?黄池之盟,吴主晋鲁,或晋鲁以为耻而自讳之,故旧史不书耳。此则晋主盟,吴来受盟,不当自讳,《春秋》何义而讳之耶?固知其防而不盟也。又晋以鲁故,列鄫于防,既称鄫人,必非鄫子鄫世子矣。左氏以为鄫大夫列鄫大夫于防者,恐是晋有深意,以吴为大夫,因列鄫大夫以见诸侯之不専为吴大夫屈也】

  公至自防

【结吴为好,防又不逾时,而亦书至。则凡他防盟以为过时危之,而至者皆非也】

  冬戍陈

【防戚而兼谋戍陈,则此为诸侯同戍陈矣。不书诸侯戍陈者,髙氏以为诸侯各还国而遣戍,与书城楚丘同义者是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陈【曹伯下,公谷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

【既戍陈而又救之,晋悼之义也。然亦因陈受鸡泽之盟耳。背则伐之,附则救之,晋楚皆以为常。春秋独纪其事之实而已】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

【谷梁》以为善救陈也。范氏以为善之故,以救陈至。然成七年救郑,何以独不善救郑而至防耶?救郑而为马陵之盟,以盟防为大,故至防。救陈不盟,故至救陈,非有别义也。至如防鄬救陈,而陈侯逃,不成其救,故不至。救而又不可书至防,以没其救陈之义,则竟不书至矣】

  辛未季孙行父卒

【季氏之専鲁,论者以为至宿而僭乱,至意如而悖逆,至斯而无复公室矣。而不知皆始于行父之相三君也。行父以孙嗣季友,文公之世,初出用事,即附仲遂以逐久専国政之公孙敖。宣公十八年间,听于东门。父子宣公甫薨,宫殡未寒,而归父去国。成公信用侨如,季叔相轧。凡侨如所谋以陷行父者,而适以自陷也。则三人者,固皆不能出行父之手。行父隂鸷之性,以柔制刚,相三君而奔三卿。既倚成季之勲,而又托晋以自固。虽奔三卿,而鲁人不忌,犹称其忠于公室。则其所以致饰以敛誉者,必有非人之所及窥者矣】

  六年

  春王三月壬午▯伯姑容卒

【▯在春秋初,托于鲁,鲁以弱小抚之,故▯桓以前卒葬不书,僖二十三年书▯子卒,犹不往防葬也,自▯桓属晋,晋以列于诸侯,而又重之以昏姻,故鲁之于▯既以旧好,又以晋之故,至▯桓之卒,以列国待之,而不废其丧纪▯来赴,鲁往防矣】

  夏宋华弱来奔

【华弱来奔,鲁与华氏有好故也】

  秋葬▯桓公

  滕子来朝

  莒人灭鄫

【左氏序其事,前后颇详,以为莒实灭之也。谷梁因后有取鄫之文,前有鲁属世子巫于晋之文,以为莒非灭鄫,立异姓以涖祭祀,为有灭亡之道也。文定取谷梁之说,观世子巫之不安而求属于晋,则其事容或有之。然春秋书此与他灭国同,而未有异文,亦似未可信也。且谷梁以为立异姓,亦不详所立为莒之何人。公羊以为莒女有为鄫夫人者,葢欲立其所出,则亦立庶黜适也。何氏以为莒女嫁为鄫后夫人,夫人无男有女,遣嫁于莒,有外孙鄫子爱后夫人而欲立之。赵氏以为莒人以兵破鄫,立其子守之,其子

译晋国想要与吴国结好,所以命令鲁国和卫国的卿大夫向吴国传达善意。那勾吴,不过是一个荆蛮小国罢了。况且他们都僭越称王,中原各国不能抵御吴国。楚国与吴国讲和,吴国对抗楚国的计谋就成功了。十五年,已经派遣七位大夫前往,在钟离设防。现在又派遣鲁国和卫国的大夫前往,在善道设防。吴国国君始终不肯亲自前来,而是派遣大夫在戚地设防,以对抗诸侯。这难道不是中原各国屈服于勾吴吗?晋国先前失策在于没有与作为内助的秦国结好,后来失策在于与作为外敌的吴国结好。到了黄池争盟,吴国几乎主宰中原了。

秋季举行大雩祭。

楚国杀死了它的大夫公子壬夫。

鲁公在戚地设防,与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会合。

《左传》认为这是在戚地结盟,陈氏认为不记载“盟”字是为了替晋国避讳。晋国与吴国的盟约,《春秋》始终避讳,我私下认为并非如此。如果认为结盟是好事,就不必避讳;如果认为结盟是坏事,也应当记载以彰显其过失,又何必避讳呢?大概吴国前来,未必肯接受晋国的盟约;晋国也未必强迫它接受盟约。蜀地的盟约、辰陵的盟约,中原诸侯接受楚国的盟约,尚且不避讳,难道要避讳吴国接受晋国的盟约吗?齐国作为霸主之后,听从宋国与楚国在鹿上结盟,尚且不避讳,难道要避讳晋国与吴国结盟吗?黄池的盟约,吴国主持,晋国和鲁国参与,或许晋国和鲁国以此为耻而自行避讳,所以旧史不记载罢了。这里则是晋国主持盟约,吴国前来接受盟约,不当自行避讳,《春秋》凭什么避讳呢?所以我断定是设防而没有结盟。又因为晋国为了鲁国的缘故,将鄫国列入防地,既然称“鄫人”,必定不是鄫子或鄫世子了。《左传》认为是鄫国大夫,将鄫国大夫列入防地的,恐怕是晋国有深意,因为吴国只是大夫身份,所以列出鄫国大夫,以显示诸侯并非专门向吴国的大夫屈服。

鲁公从防地回国。

与吴国结好,设防又没有超过时限,却也记载“至”。那么凡是其他设防结盟因为超过时限而有危险,而记载“至”的,都是不对的。

冬季戍守陈国。

在戚地设防并兼谋戍守陈国,那么这就是诸侯共同戍守陈国了。不记载诸侯戍守陈国,高氏认为诸侯各自回国后派遣戍卒,与记载城楚丘的意义相同,这是对的。

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攻打陈国,鲁公在救陈时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会合。(曹伯之下,《公羊传》《谷梁传》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

已经戍守陈国而又去救援,这是晋悼公的道义。但也因为陈国接受了鸡泽之盟的缘故。背叛就攻打,依附就救援,晋国和楚国都视为常事。《春秋》只是如实记载事情的本来面目罢了。

十二月,鲁公从救陈回国。

《谷梁传》认为这是赞许救援陈国。范氏认为赞许的缘故,是因为救援陈国而记载“至”。然而成公七年救援郑国,为什么唯独不赞许救援郑国而记载“至防”呢?救援郑国而举行马陵之盟,因为以盟防为重,所以记载“至防”。救援陈国没有结盟,所以记载“至救陈”,并没有别的含义。至于在鄬地设防救援陈国,而陈侯逃跑,救援没有成功,所以不记载“至”。救援了却不可记载“至防”,以免淹没救援陈国的道义,那么干脆就不记载“至”了。

辛未日,季孙行父去世。

季氏专权鲁国,评论者认为到季宿时僭越作乱,到季意如时悖逆,到季斯时公室就彻底灭亡了。却不知道这些都始于季行父辅佐三位国君。季行父作为季友的孙子继承爵位,在文公时代,刚出来掌权,就依附仲遂驱逐长期专权的公孙敖。宣公十八年间,听从东门氏。宣公刚死,棺木未寒,就驱逐季父出国。成公信用侨如,季氏叔伯互相倾轧。凡是侨如谋划陷害季行父的,反而自己陷入困境。那么这三个人,本来都不能逃出季行父的手掌。季行父阴险狠毒的本性,以柔克刚,辅佐三位国君而驱逐三位卿大夫。既倚仗成季的功勋,又依托晋国来巩固自己。虽然驱逐了三位卿大夫,但鲁国人并不忌惮,还称赞他忠于公室。那么他用来修饰自己以博取赞誉的手段,必定有别人无法窥探的地方。

六年

春季,周王三月壬午日,〇伯姑容去世。

〇国在春秋初期,依附于鲁国,鲁国因为弱小而安抚它,所以〇桓公以前去世和安葬不记载,僖公二十三年记载〇子去世,还没有前往吊唁安葬,自从〇桓公归属晋国,晋国将其列为诸侯,又用婚姻来加强关系,所以鲁国对待〇国既因为旧好,又因为晋国的缘故,到〇桓公去世,以列国对待他,不废弃丧礼,〇国来报丧,鲁国前往吊唁了。

夏季,宋国华弱来投奔。

华弱来投奔,是因为鲁国与华氏有交好。

秋季,安葬〇桓公。

滕子来朝见。

莒国人灭掉了鄫国。

《左传》叙述这件事,前后颇为详细,认为莒国确实灭掉了鄫国。《谷梁传》因为后面有夺取鄫国的记载,前面有鲁国将世子巫归属晋国的记载,认为莒国并非灭掉鄫国,而是立异姓来主持祭祀,是有灭亡之道的。文定采纳《谷梁传》的说法,看世子巫的不安而请求归属晋国,那么这件事或许确实存在。然而《春秋》记载这件事与其他灭国相同,而没有不同的文字,似乎也不可信。况且《谷梁传》认为立异姓,也不详述所立的是莒国的什么人。《公羊传》认为莒女有做鄫国夫人的,大概想立她所生的儿子,那么也是立庶废嫡。何氏认为莒女嫁为鄫国后夫人,夫人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嫁给莒国,有外孙鄫子喜爱后夫人而想立她。赵氏认为莒国人用兵攻破鄫国,立她的儿子守卫,她的儿子

鄫之外孙令奉鄫祀,说各不同,要皆臆防也。家氏以为苟莒实灭鄫,晋悼主盟,不应置之不问。然使鄫果欲立外孙世子巫,必以情事告晋,晋既列鄫于防,而又岂可听其立异殄祀,置之不问哉】

译鄫国让外孙令奉来主持鄫国的祭祀,对此说法各不相同,但大体都是主观臆测。家氏认为,如果莒国确实灭亡了鄫国,而晋悼公又是盟主,就不应该对此置之不理。然而,假如鄫国真的想立外孙世子巫为君,必定会将实情告知晋国,晋国既然已经将鄫国列入盟约,又怎么可能听任它另立继承人、断绝祭祀,而置之不理呢?

冬叔孙豹如邾

【据左氏,邾、莒伐鄫,臧孙纥救鄫,侵邾而败于狐骀。今莒人灭鄫,叔孙豹必以灭鄫无益于邾之说,问莒以平邾而仇莒也】

  季孙宿如晋

【莒灭鄫,鲁当告于晋以讨莒,逾时而宿始如晋。此左氏所以有“晋讨何故亡鄫”之说也。观晋竟不讨莒,其以鄫委鲁而责鲁之不能存鄫,理或有之。但鲁不遣他卿而宿废丧出聘,则宿之继行父以结外援于晋也】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王氏以为齐灭莱为灭同姓而不名者,莱居东鄙,事在所畧,此泥于衞侯灭邢书名之义也。灭邢书名,原为传写之误。《春秋》灭同姓无书名以贬之义,如晋灭虞、虢不书,又何义而没其事以减其罪哉】

  七年

  春郯子来朝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小邾子来朝

  城费

【费为季氏之私邑,城费为季氏之私役,而春秋书法与书公邑无异。季氏既以公役城之,而鲁亦若为国卿营食邑者然也】

  秋季孙宿如衞

【如衞报聘,虽邦交之常,然亦必有事故。观下书“孙林父来聘而公及之盟”,则为晋责不能存鄫而宿之。如衞为求解于晋,左氏之说当得其情实也】

  八月螽

冬十月,衞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

【盟孙林父,以示信于衞侯,以释疑于晋也。晋牵于莒之从己,又以莒为齐之属国。齐方抗晋,晋恐激怒齐,故不讨莒之罪,而反借口于鲁之不能存鄫,以罪鲁。此晋悼之不诚,而苟且以收合诸侯也。致莒人无忌,加兵于鲁。齐师亦因以起,而邾又助之。终悼之世,不定其曲直。悼卒,而晋平始执二国之君于湨梁,而卒无救于鄫之亡,岂不惜哉】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前伐陈,不服,至是围之,是其志在必得陈也。晋悼之救,未尝不急,而陈侯逃防,以下楚毋亦力不足以支楚之强,而惧晋悼之卒弃陈耶?方晋之未尝有事于陈,陈成遣大夫受盟,乗楚之搆兵于吴也。及楚锐意争陈,虽以晋悼之勤于来救,而复易心以向楚,怵于势而昧于义,岂非陈君臣之罪哉】

十有二月,公防晋侯、宋公、陈侯、衞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鄬,公或作防】

【防于鄬,本以救陈。陈侯逃防,故不成救。汪氏以罪晋悼之怠者,不尽然也】

郑伯髠顽如防,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髠顽,公谷作髠原。鄵,公谷作操。据左氏,郑成公疾,子驷请息肩于晋,不从而卒,是郑之背楚即晋,子驷志也。今子驷弑僖公,公谷皆以为大夫将背晋即楚,不欲其见诸侯而速于行弑。文定因之。左氏又以为不礼于诸大夫之故,其说不合,则其见弑之由当亦甚隠矣。▯因经文有异,遂谓夫子不书弑为中国讳。如果以讳为义,则当如楚麇、齐阳生之直书卒,以深讳之,又不当故异其文,使后人疑而思,思而得其见弑之实矣。如谓郑僖无不善之积,以欲背荆楚从中国见弑,异于他见弑之君积不善以殃其身,为之隠其不幸,使后人知其弑而隠之之故。然则彼弑君之贼,反以弑有道之君得不见诛于天下后世,而弑无道之君者,不幸而不得逃春秋之诛矣。又以诸侯卒于境内不地鄵,郑地而曰卒于鄵,见其弑而隠之者亦不然也。鲁君薨于内,尚有路寝、小寝、台下、楚宫、髙寝之异。外诸侯卒于师于防皆书,今诸侯防鄬,鄬亦郑地。若郑伯防诸侯而卒,将以其在内地而不书卒于防耶?外诸侯卒于境内不地者,以其无故而从畧也。郑伯如防,未见诸侯而卒,郑人安得不以地赴诸侯耶?大约髠顽之弑,其说难据,与楚麇、齐阳生同,春秋无从攷得其实,则不得不从旧史书卒其文之有异者,亦因其事之有异而实书之也。即以情事度之,郑之忽晋忽楚已习为常,髠顽即欲従晋,诸大夫不妨听其即防而再为之谋,乃于盟主压境之时,急弑其君,不畏诸侯之讨耶?诸大夫既弑君以谋从楚,即当坚事楚矣,又侵蔡而防邢丘何耶?即云侵蔡致楚以从楚,则既从楚而又同戏之盟何耶?故髠顽之弑终当阙其疑也】

  陈侯逃归

【陈自逃防之后,晋楚分伯,而始与

译冬季,叔孙豹前往邾国。

【据《左传》记载,邾国和莒国攻打鄫国,臧孙纥救援鄫国,入侵邾国却在狐骀战败。如今莒人灭掉了鄫国,叔孙豹必定以“灭掉鄫国对邾国没有益处”为由,向莒国问罪,从而平息邾国的怨恨而仇视莒国。】

季孙宿前往晋国。

【莒国灭掉鄫国,鲁国应当向晋国报告以讨伐莒国,但过了很久季孙宿才前往晋国。这就是《左传》中有“晋国为何不讨伐导致鄫国灭亡的原因”这一说法的缘故。看晋国最终没有讨伐莒国,大概是把鄫国托付给鲁国,并责备鲁国不能保全鄫国,这种情理或许存在。但是鲁国不派遣其他卿大夫,而是让季孙宿在服丧期间出使,这说明季孙宿是接替臧孙纥去与晋国结交外援。】

十二月,齐侯灭掉了莱国。

【王氏认为齐侯灭莱是因为灭掉同姓国家而不称其名,莱国位于东部边陲,事情在所忽略,这是拘泥于卫侯灭邢而称名的义理。卫侯灭邢称名,原本是因为传抄错误。《春秋》中灭掉同姓国家没有称名以示贬低的义理,比如晋国灭掉虞国、虢国就不记载,又何必抹去这件事来减轻它的罪责呢?】

七年

春季,郯子来朝见。

夏季四月,三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免去牺牲。

小邾子来朝见。

修筑费邑城墙。

【费邑是季氏的私邑,修筑费邑城墙是季氏的私役,但《春秋》的书法与记载公邑没有区别。季氏既然以公家的名义修筑城墙,而鲁国也像是为国家卿大夫经营食邑一样。】

秋季,季孙宿前往卫国。

【前往卫国报聘,虽然是邦交的常事,但也必定有事故。看下文记载“孙林父来聘而公及之盟”,这是因为晋国责备鲁国不能保全鄫国而责备季孙宿。季孙宿前往卫国是为了向晋国求解,《左传》的说法应当符合实情。】

八月,发生蝗灾。

冬季十月,卫侯派遣孙林父来聘问。壬戌日,鲁公与孙林父结盟。

【与孙林父结盟,是为了向卫侯表示诚信,以消除晋国的疑虑。晋国受限于莒国跟随自己,又因为莒国是齐国的属国。齐国正与晋国对抗,晋国害怕激怒齐国,所以不讨伐莒国的罪行,反而借口鲁国不能保全鄫国来归罪于鲁国。这是晋悼公不诚恳,而苟且地收合诸侯。导致莒人无所顾忌,对鲁国用兵。齐国军队也因此兴起,而邾国又帮助他们。直到晋悼公去世,都没有判定是非曲直。晋悼公死后,晋平公才在湨梁拘捕两国的国君,但最终没能挽救鄫国的灭亡,岂不可惜!】

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包围陈国。

【之前攻打陈国,陈国不服,至此包围它,是其志在必得陈国。晋悼公的救援,未曾不紧急,而陈侯逃往防地,以下顺从楚国,难道不是力量不足以支撑楚国的强大,而害怕晋悼公最终抛弃陈国吗?当晋国未曾对陈国有事时,陈国曾派遣大夫接受盟约,趁着楚国在吴国构兵。等到楚国锐意争夺陈国,即使晋悼公勤于来救,陈国又改变心意向楚国,被形势所吓而昧于道义,难道不是陈君臣的罪过吗?】

十二月,鲁公在鄬地会见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鄬,公羊、谷梁作防】

【在鄬地会见,本是为了救援陈国。陈侯逃往防地,所以没有完成救援。汪氏认为这是归罪于晋悼公的懈怠,并不完全正确。】

郑伯髠顽前往鄬地,没有见到诸侯。丙戌日,死在鄵地。【髠顽,公羊、谷梁作髠原。鄵,公羊、谷梁作操。据《左传》,郑成公生病,子驷请求向晋国卸去负担,晋国不听从,郑成公就死了,这是郑国背离楚国而依附晋国,是子驷的志向。如今子驷弑杀僖公,公羊、谷梁都认为大夫将要背离晋国而依附楚国,不想让他见到诸侯而加速行弑。文定沿用了这个说法。《左传》又认为是不礼遇诸大夫的缘故,这种说法不合情理,那么他被弑的原因应当也很隐晦了。〇因为经文有差异,就说孔子不记载弑君是为了为中国避讳。如果以避讳为义,就应当像楚麇、齐阳生那样直书“卒”,以深深避讳,就不应当故意使文字不同,使后人怀疑而思考,思考而得知被弑的实情。如果说郑僖公没有不善的积累,因为想要背离荆楚而依附中国而被弑,不同于其他被弑的君主积累不善而殃及自身,为他隐瞒其不幸,使后人知道他被弑而隐瞒的缘故。那么那些弑君的贼人,反而因为弑杀有道之君而不得被天下后世诛讨,而弑杀无道之君的人,不幸而不能逃脱《春秋》的诛讨了。又因为诸侯死在境内不记载地名,郑国土地而说死在鄵地,看见他被弑而隐瞒的人也不对。鲁君死在宫内,尚有路寝、小寝、台下、楚宫、高寝的区别。外诸侯死在军队中、在会见时都记载,如今诸侯在鄬地会见,鄬也是郑国土地。如果郑伯会见诸侯而死,将因为他在内地而不记载死在会见地吗?外诸侯死在境内不记载地名的,是因为没有缘故而省略。郑伯前往鄬地,没有见到诸侯而死,郑国人怎么能不向诸侯报告地名呢?大概髠顽被弑,其说法难以依据,与楚麇、齐阳生相同,《春秋》无从考证其实情,那么不得不遵循旧史记载“卒”的文字有差异之处,也是因为他事情有差异而如实记载。即使以情事推测,郑国忽而依附晋国忽而依附楚国已习以为常,髠顽即使想要依附晋国,诸大夫不妨听他前往鄬地再为他谋划,却在盟主压境之时,急忙弑杀其君,不怕诸侯的讨伐吗?诸大夫既然弑君以谋划依附楚国,就应当坚定侍奉楚国了,又侵犯蔡国而防备邢丘做什么呢?即使说侵犯蔡国招致楚国以依附楚国,那么既然依附楚国而又参与戏之盟做什么呢?所以髠顽被弑终究应当存疑。】

陈侯逃归。

【陈国自从逃往防地之后,晋楚分伯,而开始与

宋、虢之防。陈固坚事楚,而晋亦不复急陈矣。卒以内乱为楚所灭,终春秋之世不复列于中国诸侯,亦可惜矣。齐桓防首止,而郑伯逃诱于楚也。晋悼救陈,而陈侯逃怵于楚也。葢陈有戒心于前,而即晋之危不若即楚之安甚矣。楚之强也】

译宋国和虢国的边防。陈国坚定地侍奉楚国,而晋国也不再急于救援陈国了。最终陈国因内部动乱被楚国所灭,直到春秋时代结束,陈国不再列入中原诸侯之列,这也是令人惋惜的。齐桓公在首止设防,而郑伯却受楚国的诱惑而逃往楚国。晋悼公救援陈国,而陈侯却因畏惧楚国而逃往楚国。大概陈国先前对晋国存有戒心,而依附晋国的危险远不如依附楚国的安稳。楚国之所以强大】

八年

  春王正月公如晋

【距防鄬虽隔年而只逾月,故孙氏以为防诸侯于鄬不至而朝晋也。然春秋不书“自鄬如晋”,则既归而出,计其途之不逺,可无疑于期之太促也】

  夏葬郑僖公

【鲁于郑悼成两公之葬皆不往防者,郑背中国诸侯,听于晋而不修礼于郑也。此以郑僖内属诸侯同盟,故往防葬,而春秋书之。公羊以其卒为弑,故以贼未讨书葬。为中国讳,然春秋既不书弑,不当责其讨贼,讳其不讨贼也】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燮,谷作湿,后同】

【郑僖甫葬幼主,新立无故用师于蔡。即有晋命,亦为罪也。春秋罪诸侯之伐丧,况有丧而伐人国耶?当国者之罪矣。蔡坚事楚,楚之所庇。郑既背楚,又加兵于蔡,是撄楚怒而授以来伐之名。如谓侵蔡以信于晋,则当知楚之必来伐,而早为备。楚之计不当,楚来又从楚矣。然则郑欲从楚侵蔡,致楚以絶晋之说,或不诬耶】

季孙宿防晋侯、郑伯、齐人、宋人、衞人、邾人于邢丘【君与大夫防,不名众大夫而人之,张氏所谓严君臣之分,谨上下之辨,而革伯者苟且之政也。晋悼虚朾之盟,仲孙蔑、崔杼与焉,何以不人?崔杼葢众诸侯中两大夫与,犹为未甚;以五大夫而防二诸侯,则已甚矣。然澶渊以鲁君而防四大夫,其三不名而名良霄,义系乎名良霄也。此则义不系乎名,齐、宋、衞之大夫也,故以为贬大夫者非也。晋悼重烦诸侯,使大夫听命,而诸侯失政,政在大夫,此当贬晋悼,不当贬大夫也。又孙氏以为公在晋,晋侯不与公防,而与宿防,襄公微弱,政在季氏者,亦非也。此不讥季孙専鲁,讥晋悼以姑息之私,而蔑尊亡等,败礼失政也。其书季孙宿者,以我大夫不书,则或疑于公方在晋,是公与防而讳公以贬矣。《春秋》书人,有人微而书人者,有事畧而书人者,有小国僻逺而书人者,有未爵命而书人者,有众而书人者,有散而书人者。文、宣以前则大夫一例书人,文、宣以后则义不系乎名,其人而书人稍有不同也。公在晋不与,而郑独不以大夫来,郑伯亲与者,郑僖不与鄬之防,而其卒必有可疑,故郑简亲防,既以释晋悼之疑,而亦借以自定其位也。晋悼列郑简于防者,既喜其侵蔡絶楚,而亦以坚其志,使不复贰于楚也】

  公至自晋

【王氏以为留晋半歳不与防而归,故书至以危之。然公自朝于晋,晋自征防,诸侯之大夫各自为事。晋不因公之来朝,使与大夫之防,而使季孙宿者,犹为有礼于公。故非卑公使不与防,而实不欲屈公使与防也】

  莒人伐我东鄙

【莒为小国,数与鲁抗。观其初入春秋,即有入向、取牟娄事,当亦小国中之最骄悍者也。晋文之时,践土之盟、温之防,始列于诸侯。晋厉以来,与诸侯防盟,以子爵列▯薛之上。葢伯主以强弱为先后,则莒之强可知矣。宣公之世,借齐以平莒郯,而莒不服。今借晋以列鄫于防,而莒灭之,又因以伐鲁至四。莒之抗伯主而弱鲁甚矣。葢晋悼之政,因循苟且,方有事于秦、楚,既牵于莒之从己,而又恐生衅于齐,故终其身不治灭鄫之罪,而鲁之连年受伐,亦置之不问也】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郑及楚平,不书。以郑之从楚,则晋来伐;从晋,则楚来伐。书晋、楚之伐,则郑之反覆相从,不待书而可知矣。又郑之于晋、楚,直行事大之礼,非但如敌国息争、讲好、请成之云也】

  晋侯使士匄来聘

【左氏以为拜公之辱告将用师于郑。夫用师当有约防。晋悼自乞师围彭城之外九用鲁师,不必尽来聘以告也。葢乞师是乞其必出师,凡约防而不乞者,无期必之意。或重烦诸侯之师,既难于乞,又难于征,因聘以告,犹为晋悼之有礼也】

  九年

  春宋灾

【凡他国灾异,左氏以为来告,故书是已。但《春秋》书灾异于宋独多,岂他国或有不来告耶?然灾者,火也。两书宋灾,一书陈灾,当是以火变为重,虽不必如齐之大灾,如四国之同日而灾,而亦必书也。或曰:夫子于宋,

译鲁襄公八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襄公前往晋国。

【距离防鄬之会虽然隔了一年,但只过了一个月,所以孙氏认为这是防止诸侯在鄬地不至而朝见晋国。然而《春秋》没有记载“从鄬地前往晋国”,那么既然回国后再出发,计算路程并不遥远,可以无疑地认为期限太急促了】

夏季,安葬郑僖公。

【鲁国对于郑悼公、郑成公的安葬都没有去吊唁,是因为郑国背离中原诸侯,听从晋国而不修礼于郑国。这次因为郑僖公是内属诸侯同盟,所以去吊唁安葬,而《春秋》记载此事。《公羊传》认为郑僖公是被弑杀的,所以因为贼人未讨伐而记载安葬。为中原诸侯讳,然而《春秋》既然没有记载弑君,就不应当责其讨伐贼人,讳言其不讨伐贼人】

郑国人侵犯蔡国,俘虏了蔡国公子燮。【燮,谷梁传作湿,后同】

【郑僖公刚安葬,幼主新立,无故对蔡国用兵。即使有晋国的命令,也是罪过。《春秋》谴责诸侯在丧期征伐,何况有丧事却攻打别国呢?这是当国者的罪过。蔡国坚决侍奉楚国,是楚国所庇护的。郑国既背离楚国,又对蔡国用兵,这是招惹楚国的愤怒而授给楚国前来讨伐的名分。如果说侵犯蔡国是为了取信于晋国,那么就应当知道楚国必定来讨伐,而早早做准备。楚国的计策不当,楚国来了又跟随楚国了。那么郑国想要跟随楚国侵犯蔡国,导致楚国以断绝晋国的说法,或许不是诬蔑吧】

季孙宿在邢丘会同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国人、邾国人。【国君与大夫会同,不列举众大夫而称人,张氏所说的严明君臣之分,谨慎上下之别,而革除霸主苟且的政治。晋悼公虚朾之盟,仲孙蔑、崔杼参与,为什么不称人?崔杼大概是众诸侯中两大夫参与,还不太过分;以五大夫会同两诸侯,就太过分了。然而澶渊之会以鲁君会同四大夫,其中三个不称名而称良霄,义理系于称良霄。这里义理不系于称名,齐、宋、卫的大夫,所以认为贬低大夫的人错了。晋悼公屡次烦扰诸侯,使大夫听命,而诸侯失政,政令在大夫手中,这应当贬低晋悼公,不应当贬低大夫。又孙氏认为鲁公在晋国,晋侯不与鲁公会同,而与季孙宿会同,襄公微弱,政令在季氏手中,这也是错的。这里不讥讽季孙专权鲁国,讥讽晋悼公以姑息之私,而蔑视尊卑亡等,败坏礼制失政。记载季孙宿,是因为我国大夫不记载,那么或许怀疑于公正在晋国,是公与会同而讳言公以贬低。《春秋》称人,有地位卑微而称人的,有事略而称人的,有小国偏远而称人的,有未受爵命而称人的,有众多而称人的,有散乱而称人的。文公、宣公以前则大夫一律称人,文公、宣公以后则义理不系于称名,其人而称人稍有不同。公在晋国不参与,而郑国唯独不以大夫来,郑伯亲自参与,是因为郑僖公不参与鄬地之会,而其死必有可疑,所以郑简公亲自会同,既以消除晋悼公的疑虑,也借以安定自己的地位。晋悼公列郑简公于会同,既喜欢其侵犯蔡国断绝楚国,也以坚定其志向,使不再二心于楚国】

鲁襄公从晋国回来。

【王氏认为留在晋国半年不参与会同而回来,所以记载至以危之。然而公自从朝见晋国,晋国自征会同,诸侯的大夫各自做事。晋国不因公来朝见,使与大夫会同,而使季孙宿,还算是有礼于公。所以不是卑视公使不参与会同,而实是不想屈尊公使参与会同】

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

【莒是小国,屡次与鲁国对抗。看其初入春秋,就有入向、取牟娄的事,应当也是小国中最骄悍的。晋文公之时,践土之盟、温地之会,开始列于诸侯。晋厉公以来,与诸侯会同盟誓,以子爵列在薛之上。大概霸主以强弱为先后,那么莒的强盛可知了。宣公之世,借齐国以平定莒郯,而莒不服。现在借晋国以列鄫于会同,而莒灭之,又因此攻打鲁国至四次。莒对抗霸主而削弱鲁国甚矣。大概晋悼公的政治,因循苟且,正有事于秦、楚,既牵于莒的顺从自己,而又恐生衅于齐,所以终身不治灭鄫之罪,而鲁国连年受伐,也置之不问】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冬季,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郑国与楚国讲和,不记载。以郑国的顺从楚国,那么晋国来讨伐;顺从晋国,那么楚国来讨伐。记载晋、楚的讨伐,那么郑国的反复相从,不待记载而可知了。又郑国对于晋、楚,直行事大之礼,不只是如敌国息争、讲好、请成那样】

晋侯派士匄来聘问。

【左氏认为拜谢公的屈辱,告知将用师于郑。夫用师当有约防。晋悼公自乞师围彭城之外九次用鲁师,不必尽来聘以告也。大概乞师是乞其必出师,凡约防而不乞者,无期必之意。或重烦诸侯之师,既难于乞,又难于征,因聘以告,犹为晋悼之有礼也】

鲁襄公九年

春季,宋国发生火灾。

【凡他国灾异,左氏认为来告,所以记载是已。但《春秋》记载灾异于宋独多,岂他国或有不来告耶?然而灾者,火也。两书宋灾,一书陈灾,当是以火变为重,虽不必如齐之大灾,如四国之同日而灾,而亦必书也。或曰:夫子于宋,】

其闻之祖父也最详,岂其然手】

  夏季孙宿如晋

译他听祖父讲得最为详细,难道事实真是这样吗?

夏季,孙宿前往晋国。

【鲁之往聘,勤于晋之来聘,士匄之来,原以答公之朝,即不使大夫往,晋亦未必以为罪也。而季孙又如晋矣,何其仆仆道途,不惮礼之烦耶】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齐姜之丧,速葬,而朝于晋,则及冬伐郑之师,宜其不敢以穆姜之丧辞矣】

冬,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晋悼尝盟郑僖于鸡泽,犹歴四五年,终僖之世不变者,独幸于楚师之未至耳。僖卒,楚至,而郑大夫从之矣。于戏之盟,诸侯方散,而楚师即至,至即从之。然则晋悼劳诸侯之师,必欲盟郑,亦何益哉?但其不与楚战,为得屈楚之道,所以卒成萧鱼之绩也】

  楚子伐郑

【观明年春诸侯防吴而郑不与,则其从楚可知矣。郑自以为甘饵,委之于地,以鬬两虎。两虎卒不相鬬,耽耽逐逐,咆哮而来,蹂躏而去。木披草偃,兽惊鸟散,所伤多矣】

  十年

春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防吴于柤。

【防吴人者,吴大夫也。防吴者,吴子也。大夫来,故防于戚;吴子不来,故往与之防于钟离、于柤也。吴子之不来,非特吴子之抗,亦有所疑于诸侯,而不敢深入诸侯之地也】

  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

【防吴而灭偪阳,必非无故。以为通吴之道者,或当然也。左氏以为封向戍,戍辞,乃与宋公。是既灭以后事,亦当然矣。夫开道强吴,而灭中国小侯,以封宋卿,宜春秋书遂事以恶之也。晋虽世伯,伯业不及齐桓,然桓有存邢、存衞之美,亦有灭谭、灭遂、降鄣、迁阳、灭项之恶。而晋文之伯,晋襄继之,见于春秋者,从无吞并小国之事,则其优于桓者也。晋悼缵文襄之绩,而蹈晋景灭潞、灭甲氏之武,故萧鱼非不极盛,而以偪阳自瑕,论者所为深惜之哉】

  公至自防

【杜氏以不至偪阳为讳,然如牡丘伐厉于淮,伐英氏皆至防,虽灭国之恶甚于伐国,固未可以书至自灭偪阳也。既书灭偪阳,即书至防,而灭偪阳之罪原不可逃,乌在为讳耶】

  楚公子贞郑公孙輙帅师侵宋

【郑从楚,即连兵以加宋者四,皆春秋所恶也。宣元年,楚子、郑人;成十八年,楚子、郑伯;此年,楚公子贞、郑公孙輙;明年,楚子、郑伯。君将则举爵,大夫帅师则书名,所为实着其君大夫,以贬之也。宣元年书“郑人”者,此时诸侯之大夫,自晋阳处父、郤缺外,无书名者,故也。诸儒必以称人为贬,失之矣】

  晋师伐秦

【晋悼之世,秦怨未结,即据左氏,去年秦师之侵,亦于晋无损。既劳诸侯之防吴,而灭偪阳,又听楚、郑之侵宋而不救,动众挑衅,互相报复,致起十三国之师,而卒未有成功。晋悼之失多矣。观《春秋》不书秦人之侵晋,固知其罪晋悼也】

  秋莒人伐我东鄙

【莒既灭鄫,又连年伐鲁,不义甚矣。鲁与莒虽素不相睦,而自晋悼合诸侯,屡同盟防,悼独不为言,归于好之约耶?而莒之无礼于鲁若此,久而不讨,亦不足以服诸侯矣】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晋悼争郑,盟鸡泽而郑服;盟戏而郑再服。然鸡泽之盟犹守六年,戏之盟不逾年而即背。郑固不足信矣,但其背晋即楚易,则其背楚即晋亦易。故复连诸侯以履郑境也,而不意郑之坚附楚矣。悼于是,一驾不已,而再再驾不已,而三。振旅以来,不战而退,逾时歴歳,卒致萧鱼。其道用柔,虽以楚之强,而为其所制矣。渐进齐光于小侯之上者,方在治楚,不可失齐。不特不忿怒于齐侯之不至,而且尊异其世子之肯来。盖其纯乎用柔者也】

冬,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輙【騑,公谷作斐】

【既称盗,即不称杀其大夫与盗杀蔡侯申同文。李氏谓宜称盗杀郑大夫某某,方合杀蔡侯申例者,非也。称公子,称侯,不称大夫,不称君,其义一也。《春秋》

译鲁国前往晋国聘问,比晋国来鲁国聘问更为频繁。士匄前来,原本是为了答谢鲁君朝见晋国,即使不派大夫前往,晋国也未必会以此定罪。然而季孙却又前往晋国了,为何如此奔波于道路之上,不怕礼仪烦琐呢?

五月辛酉日,夫人姜氏去世。

秋天八月癸未日,安葬我们的小君穆姜。

齐姜的丧事,下葬迅速,而朝见晋国,那么等到冬天讨伐郑国的军队,应当是不敢以穆姜的丧事为借口推辞了。

冬天,鲁君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讨伐郑国。十二月己亥日,在戏地共同结盟。

晋悼公曾在鸡泽与郑僖公结盟,尚且历经四五年,直到郑僖公去世都没有改变,只是庆幸楚国军队没有到来罢了。郑僖公去世,楚国军队到来,郑国大夫就跟随楚国了。在戏地的结盟,诸侯军队刚散去,楚国军队就到来,一到来郑国就跟随楚国。那么晋悼公劳师诸侯,一定要与郑国结盟,又有什么益处呢?只是他不与楚国交战,是使楚国屈服的方法,所以最终成就了萧鱼的功绩。

楚子讨伐郑国。

看第二年春天诸侯防备吴国而郑国没有参与,那么郑国跟随楚国就可以知道了。郑国自认为像甘美的诱饵,把它放在地上,用来让两虎相斗。两虎最终没有相斗,而是贪婪地追逐,咆哮而来,践踏而去。树木被摧折,草被压倒,野兽惊散,鸟儿飞散,受害的很多。

十年

春天,鲁君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在柤地防备吴国。

防备吴人,是指吴国的大夫。防备吴国,是指吴国的国君。大夫来,所以在戚地防备;吴国国君不来,所以前往与他防备于钟离、于柤。吴国国君不来,不仅仅是吴国国君的抗拒,也是对诸侯有所疑虑,不敢深入诸侯的地界。

夏天五月甲午日,于是灭掉了偪阳。

防备吴国而灭掉偪阳,必定不是没有缘故。认为是开通通往吴国的道路,或许确实如此。《左传》认为是封给向戍,向戍推辞,于是给了宋公。这是灭掉偪阳以后的事,也是理所当然的。开辟道路使强大的吴国得利,而灭掉中原的小侯,用来封给宋国的卿,应当是《春秋》记载“遂”字来表示厌恶。晋国虽然世代称霸,霸业不及齐桓公,然而齐桓公有保存邢国、保存卫国的美德,也有灭掉谭国、灭掉遂国、降服鄣国、迁移阳国、灭掉项国的恶行。而晋文公的霸业,晋襄公继承他,见于《春秋》的,从来没有吞并小国的事,这是优于齐桓公的地方。晋悼公继承文公、襄公的功绩,却蹈袭晋景公灭掉潞国、灭掉甲氏的武事,所以萧鱼虽然极盛,却因偪阳而有了瑕疵,这是评论者深深惋惜的。

鲁君从防备吴国回来。

杜预认为不记载到达偪阳是避讳,然而如在牡丘讨伐厉国于淮水,讨伐英氏都记载到达防备之地,虽然灭国的恶行甚于讨伐国家,本来不可以记载“至自灭偪阳”。既然记载了灭掉偪阳,就记载从防备之地回来,而灭掉偪阳的罪过原本不可逃避,哪里是避讳呢?

楚国公子贞、郑国公孙輙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郑国跟随楚国,就接连出兵侵犯宋国四次,都是《春秋》所厌恶的。宣公元年,楚子、郑人;成公十八年,楚子、郑伯;这一年,楚公子贞、郑公孙輙;第二年,楚子、郑伯。国君统帅就举爵位,大夫率领军队就写名字,这是为了确实指明他们的国君和大夫,以贬斥他们。宣公元年记载“郑人”,是因为此时诸侯的大夫,除了晋国的阳处父、郤缺外,没有写名字的,所以如此。诸儒必定认为称“人”是贬斥,这是错误的。

晋国军队讨伐秦国。

晋悼公的时代,秦国的怨恨尚未结下,即使依据《左传》,去年秦国军队的侵犯,对晋国也没有损害。既劳师诸侯防备吴国,又灭掉偪阳,又听任楚国、郑国侵犯宋国而不救援,兴兵挑衅,互相报复,导致起用十三国的军队,而最终没有成功。晋悼公的过失很多。看《春秋》不记载秦国人的侵犯晋国,本来就知道是归罪于晋悼公。

秋天,莒国人讨伐我国东部的边境。

莒国既灭掉了鄫国,又连年讨伐鲁国,不义太甚了。鲁国与莒国虽然向来不和睦,而自从晋悼公会合诸侯,屡次共同结盟防备,晋悼公独独不为他们说话,归于友好的约定吗?而莒国对鲁国如此无礼,长久不讨伐,也不足以使诸侯信服了。

鲁君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

晋悼公争夺郑国,在鸡泽结盟而郑国顺服;在戏地结盟而郑国再次顺服。然而鸡泽的结盟尚且守了六年,戏地的结盟不到一年就背叛了。郑国本来不足信任,但是其背叛晋国就跟随楚国容易,那么其背叛楚国就跟随晋国也容易。所以再次会合诸侯进入郑国境内,而没有料到郑国坚定地依附楚国了。晋悼公于是,一次出兵不停止,而再次出兵不停止,而三次出兵。整顿军队回来,不战而退,历时多年,最终导致萧鱼的结盟。他的方法是用柔,虽然以楚国的强大,也被他所制约了。逐渐把齐世子光排在小侯之上,是因为正在治理楚国,不可失去齐国。不仅不愤恨齐侯没有到来,而且尊重并区别对待愿意前来的世子。大概他是纯粹使用柔道的。

冬天,盗贼杀死了郑国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輙。

既然称“盗”,就不称“杀其大夫”,与“盗杀蔡侯申”的文体相同。李氏认为应当称“盗杀郑大夫某某”,才符合杀蔡侯申的例子,这是不对的。称公子,称侯,不称大夫,不称君,其义理是一样的。《春秋》

书盗者五,其杀大夫者三。此据左氏,则尉止聚羣不逞,因公子之徒以作乱,何以不书国人哉?按《春秋》称国人以杀者,陈人杀御宼,其故未详。至宋人之两杀大夫,左氏以为昭公欲去羣公子,而公族为乱;晋人之杀先都、杀士谷、箕郑父,则三人有擅杀之罪;陈人之杀公子过,则过有杀世子之罪。其所杀之是非,有闗于国,故书国人。此及衞絷,则出于尉止、齐豹之私,故不可以书国人,而书盗也】

译记载为“盗”的有五起,其中杀害大夫的有三起。这是依据《左传》的说法,那么尉止聚集那些不得志的人,借着公子们的党羽来作乱,为什么没有记载为“国人”呢?考察《春秋》中记载为“国人”所杀的,如陈国人杀御寇,其缘故尚不清楚。至于宋国人两次杀害大夫,《左传》认为是宋昭公想要除掉众公子,而公族因此作乱;晋国人杀先都、杀士谷、杀箕郑父,是因为这三人有擅自杀人的罪行;陈国人杀公子过,是因为公子过有杀害世子的罪行。他们所杀的人是否正当,关系到国家大局,所以记载为“国人”。而这次以及卫国的石絷,则是出于尉止、齐豹个人的私怨,所以不能记载为“国人”,而记载为“盗”。

戍郑虎牢

【城虎牢于八年之前,未见诸侯戍守者。鸡泽之盟,郑僖服于戏之盟,郑简再服,故也。至此伐郑而郑不服,乃戍之矣。诸侯既留戍,则楚师之来,其意原不欲与之战也】

  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文定以为,以救许、楚,所以深恶诸侯不能保郑,肆其凌逼,曽荆楚之不若也?非也。《春秋》书救郑,非善楚之救郑,以着诸侯伐郑而郑未服也。前书戍陈,是诸侯之保陈也;此书戍郑虎牢,是诸侯之扼郑也。如不书楚救郑,则疑于伐郑,郑服而戍虎牢,犹之戍陈矣。此与书楚人救衞同义也。夫伯者之不能以义服诸侯,岂惟晋悼?虽桓、文皆然。萧鱼之防,论者比绩于召陵、城濮,而戍虎牢则致萧鱼之胜算也。如以戍虎牢为不义,则萧鱼亦不得为美;如以萧鱼为美,则戍虎牢不得讥其不义。文定美萧鱼而恶戍虎牢,则亦不善于论伯者之事矣。盖泥于凡书救皆善之之说也】

  公至自伐郑

【此年,至伐郑;明年,再至伐郑;而后至萧鱼之防,以着晋悼勤于伐郑,不急于得郑,而卒服郑也】

  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作三军

【周制大国三军,则鲁为大国,宜有三军矣。齐氏以为鲁以伯主之令,军多贡重,减为二军,今复増置中军也。胡茅堂以为文宣以下军政隳坏,不补其阙,三家各毁其私乗,以补足三军之数也。惟文定则以为废公室之三军,而三家各有其一,若是则为改作三军,春秋当有异文矣。又如齐氏之说,则为复旧制之三军;如胡氏之说,则为补足三军之数。复旧补数,皆不当云作也。观春秋书法,与书作丘甲同,又于此书作三军,于后书舎中军,窃恐鲁旧只有二军也。盖鲁为侯爵,视公为次,视伯为大。周礼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使侯封四百里之间,田野开辟,人民殷庶,则以备三军有余矣。其或不然,似亦未可以军数之备,而尽役其耕作之民也。伯禽侯东启宇之初,或不足大国之赋。閟宫之诗曰:“公车千乗,公徒三万”,者必鲁向来无此,至僖公而盛,故史克追颂其美耳。但其车徒虽盛一时,成攘楚之功,或未必为三军之制以遗后人,抑或史克侈言三万,举其成数。朱子曰:“三军者,车三百七十五乗,三万七千五百人,其为步卒不过二万七千人,举其中而以成数言,故曰三万也。”然又安知非以二军之二万五千人,而以成数侈言三万之多耶?此时鲁之二军,必皆出于公,或季氏欲分公室而无其便,故谋之仲叔,作为三军而各征其一军。盖其名则毁私乗以足公车,出私民以备公徒,而其实则公车公徒皆三家之有矣。但作三军后,昭元年叔弓亦称帅师,抑或未必三家各専其一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郑公孙舎之帅师侵宋

【据左氏:子展曰:“与宋为恶”,指此条侵宋之师也;“曰诸侯必至”,则指十二国之伐郑也;“曰吾从之盟”,则指亳城北之盟也;“曰楚师至,吾又从之”,则指楚子、郑伯之伐宋也;“曰晋怒甚矣,晋能骤来,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则指十二国伐郑而防萧鱼也。子展又曰:“师而伐宋可矣,若我伐宋,诸侯之伐我必疾,吾乃听命焉,且告于楚。楚师至,吾又与之盟,而重赂晋侯乃免矣。”再理前说,然后侵宋以致诸侯。若是则晋、楚皆在郑人算中,郑之谋国虽不合道,而亦纾难固圉之胜策矣。然皆左氏因经而附为之说也。郑从晋,则伐蔡,或晋命之伐蔡以絶楚,或郑自伐蔡以信于晋也;郑从楚,则伐宋,或楚命之伐宋以絶晋,或郑自伐宋以信于楚也】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盟戏而楚子伐郑,则郑之与盟可知矣。盟亳城北而楚子、郑伯伐宋,则郑未必与盟也。但前伐郑,郑不服而诸侯不盟;此伐郑,郑仍不服而诸侯何烦自为盟耶?然观厉公伐郑不服而盟柯陵,则悼公伐郑不服而盟亳城北,事有相同也。左氏以亳北之盟,郑与而再从楚,犹盟戏而即从楚之故,智郑渎

译戍守郑国的虎牢

【在八年之前修筑虎牢城,未见诸侯戍守的记录。鸡泽之盟时,郑僖公在戏之盟中臣服,郑简公再次臣服,所以当时没有戍守。到了这次讨伐郑国而郑国不服,才去戍守。诸侯既然留下戍守,那么楚军前来,其本意原本就不想与之交战。】

楚公子贞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文定认为,因为救援许国、楚国,所以深深厌恶诸侯不能保全郑国,肆意欺凌逼迫,甚至还不如荆楚吗?不是这样的。《春秋》记载“救郑”,并非称赞楚国救援郑国,而是为了彰显诸侯讨伐郑国而郑国没有臣服。之前记载“戍陈”,是诸侯保全陈国;这里记载“戍郑虎牢”,是诸侯扼制郑国。如果不记载楚国救援郑国,就会让人怀疑是讨伐郑国,郑国臣服后戍守虎牢,这就如同戍守陈国一样了。这与记载“楚人救卫”的意义相同。霸主不能以道义使诸侯臣服,难道只有晋悼公如此吗?即使是齐桓公、晋文公也是如此。萧鱼之盟,评论者将其功绩与召陵之盟、城濮之战相比,而戍守虎牢则是导致萧鱼之盟胜利的关键算计。如果认为戍守虎牢是不义的,那么萧鱼之盟也不能算是美好的;如果认为萧鱼之盟是美好的,那么戍守虎牢就不应被讥讽为不义。文定赞美萧鱼之盟而厌恶戍守虎牢,这也是不善于评论霸主之事了。大概是因为拘泥于凡是记载“救”都是善行的说法吧。】

鲁君从讨伐郑国回来

【这一年,鲁君从讨伐郑国回来;第二年,再次从讨伐郑国回来;然后才到萧鱼之盟,以此彰显晋悼公勤于讨伐郑国,不急于使郑国臣服,而最终使郑国臣服。】

十一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国建立三军

【周朝制度,大国设三军,那么鲁国作为大国,应当有三军了。齐氏认为,鲁国因为霸主命令,军赋沉重,减为二军,现在又增设中军。胡茅堂认为,自文公、宣公以来军政败坏,不弥补缺额,三家各自毁坏私人的车马,以补足三军的数量。只有文定认为,废除了公室的三军,而三家各自拥有一军,如果是这样,那就是改设三军,《春秋》应当有不同的记载了。如果像齐氏所说,那就是恢复旧制的三军;如果像胡氏所说,那就是补足三军的数量。恢复旧制、补足数量,都不应当用“作”字。观察《春秋》的书法,与记载“作丘甲”相同,又在这里记载“作三军”,后来记载“舍中军”,我推测鲁国旧制只有二军。因为鲁国是侯爵,比公爵低一级,比伯爵高一级。《周礼》规定,公爵的封地纵横五百里,侯爵四百里,伯爵三百里。假如侯爵封地四百里之间,田野开辟,人口众多,那么配备三军是绰绰有余的。如果不是这样,似乎也不能因为军数的完备,就完全役使耕作之民。伯禽在东边开拓疆土之初,或许不足以承担大国的赋税。《閟宫》诗说:“公车千乘,公徒三万”,这必定是鲁国向来没有这么多,到了僖公时才兴盛,所以史克追颂其美德罢了。但其车马兵卒虽然一时兴盛,成就了抵御楚国的功绩,或许未必留下了三军的制度给后人,或者史克夸大其词说三万,是举其整数。朱子说:“三军,车三百七十五乘,三万七千五百人,其中的步兵不过二万七千人,取其中数而以整数言,所以说三万。”然而又怎么知道不是以二军的二万五千人,而以整数夸大说三万多呢?此时鲁国的二军,必定都出自公室,或许季氏想要分割公室权力而没有方便的机会,所以谋划仲叔,设立三军而各自征发一军。大概名义上是毁坏私车以补足公车,出私民以补充公徒,而实际上公车公徒都归三家所有了。但设立三军后,昭公元年叔弓也称“帅师”,或许未必三家各自专有一军。】

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于是不进行郊祀。

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根据《左传》:子展说:“与宋国结怨”,指的是这条侵犯宋国的军队;“说诸侯必定会来”,指的是十二国讨伐郑国;“说我跟随他们结盟”,指的是亳城北的盟会;“说楚军到来,我又跟随他们”,指的是楚子、郑伯讨伐宋国;“说晋国愤怒极了,晋国能频繁来,楚国将不能,我就坚定与晋国结盟”,指的是十二国讨伐郑国并防备萧鱼。子展又说:“出兵讨伐宋国就可以了,如果我讨伐宋国,诸侯讨伐我必定迅速,我就听从他们的命令,并且告知楚国。楚军到来,我又与他们结盟,而重赂晋侯就可以免祸了。”再梳理前面的说法,然后侵犯宋国以招致诸侯。如果是这样,那么晋、楚都在郑人的算计之中,郑国的谋国虽然不合正道,但也是缓解危难、巩固边防的胜策。然而这些都是《左传》根据经文附会而成的说法。郑国跟随晋国,就讨伐蔡国,或许是晋国命令讨伐蔡国以断绝楚国,或许是郑国自行讨伐蔡国以取信于晋国;郑国跟随楚国,就讨伐宋国,或许是楚国命令讨伐宋国以断绝晋国,或许是郑国自行讨伐宋国以取信于楚国。】

鲁君在萧鱼会见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

【在戏地结盟而楚子讨伐郑国,那么郑国参与结盟是可以知道的。在亳城北结盟而楚子、郑伯讨伐宋国,那么郑国未必参与结盟。但之前讨伐郑国,郑国不服而诸侯不结盟;这次讨伐郑国,郑国仍然不服而诸侯何必自己结盟呢?然而看厉公讨伐郑国不服而结盟于柯陵,那么悼公讨伐郑国不服而结盟于亳城北,事情有相同之处。《左传》认为亳北之盟,郑国参与而再次跟随楚国,如同盟戏而随即跟随楚国的缘故,智慧浅薄的郑国轻率……】

鬼神而欺晋、楚,可以不信戏之盟,则亦可以不信亳北之盟。但经不书楚伐郑,而书楚、郑伐宋,则郑未必与盟矣。从经可也】

译如果鬼神欺骗晋国和楚国,那么可以不相信戏地的盟约,也就同样可以不相信亳北的盟约。然而《春秋》没有记载楚国攻打郑国,却记载楚国和郑国一起攻打宋国,那么郑国未必参与了盟约。遵从《春秋》的记载是可以的。

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亳,公谷作京】

【亳北盟诸侯,萧鱼不盟。郑岂于诸侯则盟,以信之;于郑则信而不盟耶?抑以诸侯信故复盟诸侯,郑伯不信故不复盟郑伯耶?然萧鱼之后,郑不背晋从楚者二十余年,则盟而不信,固不若不盟而信矣。然则盟固不足恃,而必要盟何为哉】

  公至自伐郑

【此至伐郑,与前至伐郑同,皆以着郑之未服也。但前伐郑而诸侯不盟,此伐郑而诸侯盟,何以不比于盟?柯陵之至防,盖柯陵之至防,罪其同王臣;此则诸侯之盟也,何以不比于于戏之不至?盖于戏,郑服而速叛,不可以至此,则郑不与盟,可以直书至自伐郑也】

  楚子郑伯伐宋

【楚知郑之再从晋而出师伐郑,郑逆之而言其情,楚子因与之伐宋,以示絶于晋。左氏云然也。然使当日事果如此,则春秋宜书“楚子伐郑,遂及郑伯伐宋”,不当合书“楚子、郑伯伐宋”矣。固知亳北之盟,郑未服而不与也】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防于萧鱼。

【晋悼三伐郑,至防萧鱼,而后郑服。楚不能争论者,以为春秋美萧鱼,以与召陵、城濮比绩也。汪氏谓齐桓召陵以服楚,晋文城濮以胜楚,晋悼萧鱼以敝楚。三者以较,窃以为莫善于服之,莫不善于敝之。盖楚敝而诸侯亦敝也。齐桓九合诸侯以谋楚,惟召陵一用诸侯之众,后则救许、救徐两役而已。楚虽灭▯、灭黄,而东方大国未有一受其屈辱者。晋文城濮一战,楚人十年不见于经,而势为稍衰。晋襄继之,遂以世主夏盟。晋悼当君弑国乱之后,以亡国公子入继,为力实难。然使増修徳政,内辑诸侯,释秦之仇,平齐之忿,养力蓄威,乗吴楚搆兵之敝,合诸侯之师,声陈郑之罪,致楚一战。楚不战则有以服之,楚战则有以胜之。以之比绩桓文,庶几无愧。乃即位逾年,即使韩厥伐郑。又逾年而合宋衞侵郑。陈郑既服而叛,亲役十二国之众,三年之间,三至郑郊,何其急也。晋但为不战敝楚之计,而诸侯之国连年出师,不且交敝乎哉。计悼在位之十六年,自用兵者三:襄元年伐郑,三年伐许,十年伐秦。用诸侯之师者十有二:襄元年九国围彭城,又五国次鄫;二年三国侵郑,又十国城虎牢;五年七国救陈;七年八国救陈防鄬;九年十二国伐郑;十年十二国灭偪阳,又伐郑;十一年十二国伐郑,又伐郑;十四年十二国伐秦。又不侵伐而防盟者九。盖诸侯大夫无歳不奔走于途,士民无歳不披甲执兵,以听晋命也。萧鱼乌足以方召陵、城濮哉。虽然,晋悼之时,非桓文之时,而事势亦防有变也。齐桓之时,楚之病中国未甚,其欲得中国之志未坚。桓定其规模,蓄其谋虑,然后临之以重兵,责之以大义,既示以必战之势,而又开其来盟之门。楚虽欲不服而不能也。齐桓既卒,宋襄召衅,盟鹿上防,盂延盗入室,战败于▯,而天下震恐。鲁则乞师以伐齐,陈、蔡、郑、许则从师以围宋,长胜而骄,轻敌者败。晋文一出,而楚不能当,城濮之战,楚固有必败之道,而晋文亦以为不战而胜之,不足以遏其方张之势,也是以楚之畏晋甚于畏齐。防灵以来,虽以商臣之暴,而厥貉之次,但能耽耽虎视而已。无何,中国之礼义日敝,而楚之威力日强,既不能服之,又不能胜之,即幸以服之,而终不足以制之。至于胜之而不可制,则伯主攘楚之道穷矣。晋悼敝之之法,岂得已哉?盖鉴于鄢陵之战不能收城濮之功,而不得不为此变计也。故虽诸侯与楚同敝,而萧鱼之后得以休息,则谓晋悼之伯比绩桓文,不为虚美矣。然而沦夷而至于盟宋,诸侯皆朝于楚,则亦萧鱼之流祸也】

  公至自防

【书至,防郑服也,以着两至伐之,未服郑也。李氏曰:厉公三伐,终以伐;至悼公三伐,终以防;至,最得《春秋》书至之义者】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

【书楚执郑行人而郑之告絶于楚,可见郑之坚以从晋,可见楚之怒郑,可见楚之怒郑有所屈而不能争,可见】

译秋季七月己未日,在亳城北结盟【亳,公羊传、谷梁传作京】。

【在亳北与诸侯结盟,而在萧鱼没有结盟。郑国难道是对诸侯结盟以取信于他们;对郑国则取信而不结盟吗?还是因为诸侯已取信所以再次与诸侯结盟,郑伯未取信所以不再与郑伯结盟呢?然而萧鱼会盟之后,郑国二十多年没有背叛晋国而依附楚国,那么结盟而不守信,本来就不如不结盟而守信。既然如此,结盟本来就不值得依赖,那一定要结盟是为了什么呢?】

鲁公从讨伐郑国归来。

【这次从讨伐郑国归来,与之前从讨伐郑国归来相同,都是为了表明郑国尚未臣服。但之前讨伐郑国时诸侯没有结盟,这次讨伐郑国时诸侯结盟了,为什么不像柯陵那样记载“至防”呢?柯陵的“至防”,大概是因为柯陵的“至防”是谴责他们共同对待王臣的态度;这次则是诸侯结盟,为什么不像于戏那样不记载“至”呢?大概在于戏,郑国刚臣服就迅速背叛,不可以记载“至”,那么郑国不参与结盟,可以直接记载“至自伐郑”】

楚子、郑伯讨伐宋国。

【楚国知道郑国再次跟随晋国出兵讨伐郑国,郑国违抗楚国并陈述实情,楚子因此与郑国一起讨伐宋国,以表示与晋国断绝关系。左氏传是这样说的。然而如果当时事情果真如此,那么《春秋》应当记载“楚子讨伐郑国,于是与郑伯一起讨伐宋国”,不应当合并记载“楚子、郑伯讨伐宋国”。所以知道亳北之盟,郑国尚未臣服而没有参与。】

鲁公在防地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在萧鱼设防。

【晋悼公三次讨伐郑国,直到在防地、萧鱼设防,郑国才臣服。楚国不能与之争辩的原因,是因为《春秋》赞美萧鱼之役,将其与召陵之役、城濮之役相提并论。汪氏说齐桓公在召陵使楚国臣服,晋文公在城濮战胜楚国,晋悼公在萧鱼使楚国疲敝。这三者比较,我认为没有比使对方臣服更好的,没有比使对方疲敝更不好的。因为楚国疲敝,诸侯也同样疲敝。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谋划对付楚国,只有召陵之役使用了诸侯的兵力,后来只是救许、救徐两次战役而已。楚国虽然灭掉了〇国、黄国,但东方大国没有一个遭受其屈辱的。晋文公在城濮一战,楚国十年不见于经书,势力稍微衰落。晋襄公继承他,于是世代主持夏盟。晋悼公在国君被弑、国家动乱之后,以亡国公子的身份入继君位,实力确实艰难。然而如果他能增进德政,内部团结诸侯,消除与秦国的仇怨,平息齐国的愤恨,积蓄力量、涵养威势,趁着吴国与楚国构兵疲敝之时,会合诸侯的军队,声讨陈国、郑国的罪过,迫使楚国一战。楚国不战就可以使其臣服,楚国战就可以战胜它。以此与齐桓、晋文的功绩相比,大概可以无愧。然而即位超过一年,就派韩厥讨伐郑国。又过了一年,会合宋国、卫国侵犯郑国。陈国、郑国既已臣服又背叛,亲自率领十二个国家的大众,三年之间,三次到达郑国郊外,是多么急切啊。晋国只是采取不战而使楚国疲敝的策略,而诸侯各国连年出兵,不也是互相疲敝吗?计算悼公在位的十六年,自己用兵的有三次:襄公元年讨伐郑国,三年讨伐许国,十年讨伐秦国。使用诸侯军队的有十二次:襄公元年九国包围彭城,又五国驻扎在鄫地;二年三国侵犯郑国,又十国修筑虎牢;五年七国救援陈国;七年八国救援陈国并在鄬地设防;九年十二国讨伐郑国;十年十二国灭掉偪阳,又讨伐郑国;十一年十二国讨伐郑国,又讨伐郑国;十四年十二国讨伐秦国。又不侵犯讨伐而设防结盟的有九次。大概诸侯大夫没有一年不在路上奔走,士民没有一年不披甲执兵,来听从晋国的命令。萧鱼之役哪里足以与召陵、城濮相提并论呢。虽然如此,晋悼公的时候,不是齐桓、晋文的时候,而事势也稍有变化。齐桓公的时候,楚国危害中原国家还不严重,其想要得到中原国家的志向还不坚定。齐桓公确定了规模,积蓄了谋略,然后用重兵临阵,用大义责备,既展示了必战的态势,又开启了来盟的大门。楚国虽然想不臣服也不能。齐桓公死后,宋襄公招致祸端,在鹿上设防,在盂地盗贼入室,在〇地战败,天下震惊恐惧。鲁国则请求出兵讨伐齐国,陈、蔡、郑、许则跟随军队包围宋国,长久胜利而骄傲,轻敌者失败。晋文公一出,楚国就不能抵挡,城濮之战,楚国本来就有必败的道理,而晋文公也认为不战而胜,不足以遏制其方兴未艾的势力,所以楚国畏惧晋国甚于畏惧齐国。自灵王以来,虽然有商臣的暴虐,而在厥貉驻扎,只能贪婪地虎视眈眈而已。不久,中原国家的礼义日益衰败,而楚国的威力日益强大,既不能使其臣服,又不能战胜它,即使侥幸使其臣服,最终也不足以制服它。至于战胜它而不能制服,那么霸主排斥楚国的方法就穷尽了。晋悼公使楚国疲敝的方法,难道是不得已吗?大概是鉴于鄢陵之战不能收获城濮那样的功绩,而不得不采取这种变通之计。所以虽然诸侯与楚国同样疲敝,而萧鱼之后得以休息,那么说晋悼公的霸业与齐桓、晋文相提并论,不算虚夸赞美了。然而沦落夷狄以至于与宋国结盟,诸侯都朝拜楚国,这也是萧鱼之役留下的祸患】

鲁公从防地归来。

【记载“至”,是因为郑国臣服了,以表明两次“至伐”,郑国尚未臣服。李氏说:厉公三次讨伐,最终以讨伐结束;到悼公三次讨伐,最终以设防结束;“至”,最符合《春秋》记载“至”的意义】

楚国人抓获郑国行人良霄。

【记载楚国抓获郑国行人,而郑国宣告与楚国断绝关系,可见郑国坚定地跟随晋国,可见楚国愤怒郑国,可见楚国愤怒郑国有所屈服而不能争辩,可见】

冬秦人伐晋

【晋师败绩,不书家氏,以为不与秦之为楚而救郑者,非也。春秋于秦晋之争前,则详书者,所以详其结好致怨之由,以着晋之有得有失也。其后虽有侵伐,无闗于中国之故,故皆从畧。其书“秦人”“秦师”,亦不必其为秦伯、为秦大夫,如中国之举爵称名、称帅师也。然亦非春秋畧于秦、详于楚,为有进退予夺之义。盖秦不为中国患,故其事不必详;楚为中国患,故其事不可得而畧也。夫秦以西方大国,地广兵强,僻处西陲,不若楚之争盟中夏。虽曰受制于晋,然使终年治兵以与晋报复不已,晋能一日休息哉?晋又得免西顾之忧而南向争郑哉?故左氏多载秦人助楚之师,而春秋不书者,所以恕秦也】

译冬天,秦国攻打晋国。

晋军大败,史书没有记载秦军将领的姓氏,认为这是因为不承认秦国为楚国攻打郑国而进行救援,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春秋》在秦晋争端发生之前,详细记载史事,是为了详尽说明双方结好与结怨的原因,以彰显晋国的得失。此后虽然仍有侵伐,但与中国(中原诸侯)的事务无关,所以都简略记载。其中记载“秦人”“秦师”,也不必一定是秦伯或秦大夫,就像中原诸侯国举爵称名、称帅师一样。然而,这也不是《春秋》对秦国简略、对楚国详细,从而含有褒贬进退之意。大概是因为秦国不构成中原的祸患,所以其事迹不必详细记载;楚国构成中原的祸患,所以其事迹不可简略。秦国作为西方大国,地广兵强,偏居西陲,不像楚国那样争夺中原的盟主地位。虽然秦国受制于晋国,但如果它终年整顿军队与晋国不断报复,晋国能有一天的休息吗?晋国又能免除西顾之忧而向南争夺郑国吗?所以《左传》多记载秦人帮助楚国的军队,而《春秋》不记载,是为了宽恕秦国。

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台谷作邰,下同】

【莒人再伐鲁,而伯主不讨,不自敛戢,更兴伐国、围邑之师,宜其失郓,而卒招见执之辱欤?髙氏以莒见伐不已,叹鲁之弱,为莒所欺。然鲁犹不弱于莒,两伐不报者,以告于伯主,而俟其令,为有礼也。至伯主终不见讨,而后救台,因以入郓,则知鲁之非弱矣】

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郓,公作运】

【救台入郓,宿固有遂事之罪,然亦愤莒之见伐不已,晋悼释之不问,激而为之也。莒伐鲁不讨,则鲁入郓亦不得而责之矣。悼之苟且如此也】

  夏晋侯使士鲂来聘

【莒围台鲁入郓,同盟之国兵争若此,伯主若罔闻知,而但修聘讲好,难以主夏盟矣】

  秋九月吴子乗卒

【钟离于柤,两防吴子之后,吴始通丧于上国矣。蜀杜氏以书「吴子乗卒」与「宣十八年书楚子旅卒」同义,以着诸侯赴告之相亲为是。其不书葬,是鲁不往防。孙氏以为罪大恶重而贬之者,非也】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齐桓防葵丘之明年,书楚人灭▯。晋悼防萧鱼之明年,书楚公子侵宋。皆无害于两公之伯。一以着楚之强,项终不服善。一以着楚之计穷力竭,技止于此也】

  公如晋

【襄公即位于晋悼之世,无歳不防伐,防盟三年,初朝四年,八年及此年,无事则皆往朝之,盖未有一歳寜居也】

  十有三年

  春公至自晋

  夏取邿【邿公作诗】

【许氏以为晋始息民,是以楚侵宋而不报,鲁取邿而不讨,取无大乱而已。夫灭国,大乱之道,非若楚侵宋之用师小而入境浅也。齐桓不能存黄,晋文不能存江,且以为讥。今中国诸侯以大灭小,置之不问,春秋所以恶鲁,兼恶晋也。但鲁以削弱之国,公然取邿而无忌者,晋既不讨灭鄫之莒,其能讨鲁之灭邿乎?葢亦有词于此也】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

【楚方争郑而侵宋,楚子之卒,而赴告诸侯者,习于中国之礼,虽侵伐相寻,不废丧纪也。鲁之不防楚葬,与不防吴葬,其不待以中国诸侯之礼,则一而已矣】

  冬城防

【救台入郓,有惧于齐,故城防以为之备也】

  十有四年

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防晋士匄、齐人、宋人、衞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防吴于向【齐、宋、衞书人于事无独贬三国之义,左氏以三卿为情也。赵氏辨之,谓《春秋》大义不当从怠惰生文,是已。李氏又以若果微者不当列于郑上,比于蜀之盟,齐大夫列郑卿下,谓当从左氏,非也。成十五年防吴,既名大夫,则此不必名矣。伐秦亦不名者,犹文二年伐秦、三年伐沈之不必名也,责不在大夫故也。防戚名者,罪季孙宿、士匄、华阅、公孙虿之党孙林父也。以防向伐秦之两不名,著防戚名之之义也。名公孙虿者,着虿之导君从晋防向伐秦,而虿之名未尝见经,如书郑人,恐人疑于公孙舍之、良霄、公孙夏之俦也。此不名北宫括而伐秦,名之者,括于成十七年尝帅师侵郑,葢与孙甯同用事于国者,伐秦之月,衞侯出奔,以着逐衞侯者孙甯而非括,所以脱括而实坐孙甯也。鲁二卿皆书者,以着晋列二卿之非礼,二卿并与之非礼也。此名士匄伐秦,名荀偃者,以着栾郤之后,晋政在士氏、荀氏也】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叔孙豹防晋荀偃、齐人、宋人、衞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晋厉合九国之诸侯以伐秦,晋悼合十三国之大夫以伐秦。其为动众勤逺,取讥《春秋》一也。乃厉则见弑于逆臣,而悼则取誉于诸侯。者一则刚而恶,一则柔而善也。故伐秦之役,重烦诸侯,而征列国之卿,其道皆用柔,而其失也损威丧徳。诸侯不畏,大夫无忌,及己之身灭国不问,出君不问,交相侵伐不问,而以围齐、执邾莒之事遗之后人。晋伯因以渐衰,岂不惜哉!左氏于向之防,鲁列二卿,则为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之说。于伐秦,名公孙虿、北宫括,则为虿

译鲁襄公十二年

春季周历三月,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包围了台邑。

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邑,于是攻入了郓邑。

夏季,晋国国君派遣士鲂来鲁国聘问。

秋季九月,吴国国君乘去世。

冬季,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鲁君前往晋国。

鲁襄公十三年

春季,鲁君从晋国回国。

夏季,鲁国攻取了邿国。

秋季九月庚辰日,楚国国君审去世。

冬季,在防邑筑城。

鲁襄公十四年

春季周历正月,季孙宿、叔老会同晋国士匄、齐国人、宋国人、卫国国人、郑国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在向地会见吴国。

二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

夏季四月,叔孙豹会同晋国荀偃、齐国人、宋国人、卫国北宫括、郑国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攻打秦国。

言于括,劝诸侯之师济泾之说。而以崔杼、华阅之不书为惰,且谓向之防亦如之。夫伐秦而迁延以为惰于事,可也。防而有惰容,惰言于何见之?使主防者因其惰而削名书人,则鲁史为仍载书,《春秋》为仍旧史,而非有褒贬矣。使以《春秋》因其惰而削名书人,则失子未亲与防,乌从而知之耶?故不可以通也】

译向崔杼进言,劝说诸侯的军队渡过泾河。却把崔杼、华阅没有被记载名字视为怠慢,并且认为先前防备秦军时也是如此。如果因为讨伐秦国却拖延迟缓而视为怠慢公事,是可以的。但在防备时表现出怠慢的样子,怠慢的话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假如负责防备的人因为他们的怠慢而删去名字只记官职,那么鲁国的史书就会仍然记载名字,《春秋》也就沿用旧史,而没有褒贬之意了。假如《春秋》因为他们的怠慢而删去名字只记官职,那么孔子并没有亲自参与防备之事,又是从哪里知道的呢?所以这种说法是行不通的。

己未衞侯出奔齐

【春秋》书君奔者九:郑突、衞朔、衞郑、郕伯、衞衎、燕款、蔡朱、莒庚舆、邾益,皆以自奔为文;其大夫之奔者,亦以自奔为文。岂无有道无道、有罪无罪之别哉?何其文之不异也?夫有弑君、有逐君、有杀大夫、有逐大夫。弑君不论有道无道,皆书“弑其君”;杀大夫不论有罪无罪,皆书“杀其大夫”。其有道无道、有罪无罪,则于前后之文槩可攷而得之。则君之出奔、大夫之出奔,其有道无道、有罪无罪,亦可于前后之文攷而得之矣。文定于衞衎之奔,据《左氏》甯殖之言,以为旧史必书“孙林父、甯殖出其君”,而《春秋》书“衞侯出奔”者,圣人笔削不因乎旧史之文,盖以着衎之无道,故不书所逐之臣,以警人君,为后世鉴也。孟子曰:“贵戚之卿,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孙甯、衞之世臣,衎果无道,出之,立剽,是行贵戚安社稷、镇国家之常道,而又以为臣而逐君,其罪已明。为诛孙甯之词者,何哉?夫使《春秋》有书“出君以罪臣”者,有书“出奔以罪君”者,则君臣之罪诚以圣人载笔而定。乃《春秋》一例以“出奔”书,则何知圣人于谁为因旧史,于谁为不因旧史耶?且如衞衎在位十八年,辅晋悼以伯,未见有虐邻国、杀大夫诸无道之事,一无礼于孙甯而即为所逐。《春秋》不若是其罪之深也。观《春秋》于衞衎未奔之前,书衞大夫之交政于诸侯者,非林父即甯殖;于衞衎出奔之后,书衞大夫之交政于诸侯者,非林父即甯殖,则孙甯之当国可知矣。无故而衞衎出奔,非孙甯逐之而谁哉?故一例书奔,而孙甯之罪不可逃,固非以不书孙甯“出其君”为罪衞侯也。衞侯之奔,诸儒不书名之义可通,而李氏以不书名为归功于弟鱄者,经文亦无此义也。又晋为盟主,衞衎之辅晋伯甚力,衞衎为孙甯所逐,不奔晋而奔于晋所不相下之齐者,林父为晋所纳,既托于晋,而又以衞事晋,晋之直衞,侯不如其庇林父也。然而晋为盟主,君臣之义,其知之矣。置之不问,而且因以定剽。之为君,则此后大夫无君之祸,岂非晋悼酿之哉】

  莒人侵我东鄙

【晋于衞之逐君,且不问,宜莒之四侵鲁而无忌也】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吴楚相攻,可以无书。书伐吴者,着楚以患吴之故,而不能争郑也。书公子帅师者,着楚之大用兵于吴,所以不得争郑于晋也。公子贞,凡七帅师,亦见其専矣】

冬季,孙宿防晋士匃,宋华阅,衞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

【鲁之季氏,晋之士氏,宋之华氏,郑七穆之公孙,皆専国无君,林父之俦也。防于林父之私邑,以定立剽,其实则助孙甯也。鲁、晋、宋、郑之君,亦危矣哉!其势固不能禁诸卿之党林父也。齐卿不防,衞衎在齐之故,不然,崔杼其不为防中人耶】

  十有五年

春,宋公使向戍来聘。二月,己亥,及向戍盟于刘。

【鲁盟晋衞之卿于国都,此出,国都以盟。向戍非轻晋衞而重宋也,方受莒人之兵,又不睦于齐,而晋悼怠于政事,故结宋为援。于向戍之来聘,既盟之,而又尊异之也】

  刘夏逆王后于齐

【左氏卿不行以讥非礼自是应有之义。公谷以为过我。也当是过鲁而鲁有应交之礼耳。春秋书此者,以着齐女入为王后,方过鲁而鲁以礼遇之。逾时而齐侯即亲帅以伐其国。礼之不足以靖干戈,如此也】

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公救成,至,遇。

【齐争鲁于晋,自败鞌之后,屈于晋而相忘者三十年。此间晋悼之不振而复起衅端,四年而兵六至。齐环之不道,虽以凌鲁,而实以抗晋也。环之抗晋,凡防盟侵伐,皆以其臣其子,厠于诸侯之列,而晋悼以弥缝为忠厚,至列其世子于小侯之上,此环之所以易视晋而间以兵加于鲁也。髙氏以为衞侯在齐,季孙宿防戚以定衞剽北鄙之伐,以此之故,使齐果以此故,则诚有名,而晋、宋、郑、莒、邾皆不能解于助臣出君之罪,何独以恶于鲁哉?使环能振旅向衞,讨孙甯以纳衞侯,晋必

译己未日,卫侯出逃到齐国。

《春秋》记载国君出逃的有九次:郑突、卫朔、卫郑、郕伯、卫衎、燕款、蔡朱、莒庚舆、邾益,都用“自奔”的笔法;那些大夫出逃的,也用“自奔”的笔法。难道没有有道与无道、有罪与无罪的区别吗?为什么笔法没有不同呢?有弑君、有逐君、有杀大夫、有逐大夫。弑君不论有道无道,都记载“弑其君”;杀大夫不论有罪无罪,都记载“杀其大夫”。那有道无道、有罪无罪,就可以从前后的文字概括考察而得知。那么国君出逃、大夫出逃,他们的有道无道、有罪无罪,也可以从前后的文字考察而得知了。笔法确定在卫衎出逃这件事上,根据《左传》宁殖的话,认为旧史必定记载“孙林父、宁殖驱逐他们的国君”,而《春秋》记载“卫侯出逃”,圣人删改不依据旧史的文字,大概是为了彰显卫衎的无道,所以不记载驱逐他的臣子,以警示君主,作为后世的鉴戒。孟子说:“贵戚之卿,君主有过错就进谏,反复进谏而不听从,就改立君主。”孙林父、宁殖是卫国的世臣,卫衎如果真的无道,驱逐他,立剽,这是实行贵戚安定社稷、镇守国家的常道,却又认为是臣子驱逐君主,他们的罪过已经明显。为诛杀孙林父、宁殖辩护的人,是为什么呢?假如《春秋》有记载“驱逐君主以定罪臣子”的,有记载“出逃以定罪君主”的,那么君臣的罪过确实由圣人执笔而定。然而《春秋》一律用“出逃”记载,那么怎么知道圣人对谁依据旧史,对谁不依据旧史呢?况且卫衎在位十八年,辅佐晋悼公称霸,没有看到虐待邻国、杀害大夫等无道之事,对孙林父、宁殖毫无无礼之处却就被他们驱逐。《春秋》没有这样深重地定罪他。看《春秋》在卫衎出逃之前,记载卫国大夫与诸侯交往政事的,不是孙林父就是宁殖;在卫衎出逃之后,记载卫国大夫与诸侯交往政事的,不是孙林父就是宁殖,那么孙林父、宁殖掌权就可知了。没有缘故而卫衎出逃,不是孙林父、宁殖驱逐他还有谁呢?所以一律记载出逃,而孙林父、宁殖的罪过不可逃脱,本来不是因为不记载孙林父、宁殖“驱逐他们的国君”来定罪卫侯。卫侯出逃,各位儒者不书名的意义可以讲通,而李氏认为不书名是归功于弟弟鱄的,经文也没有这个意义。又晋国是盟主,卫衎辅佐晋国称霸很尽力,卫衎被孙林父、宁殖驱逐,不逃到晋国而逃到晋国所不能轻视的齐国,孙林父被晋国接纳,既依托晋国,又用卫国侍奉晋国,晋国偏袒卫国,不如庇护孙林父。然而晋国是盟主,君臣的大义,他们是知道的。置之不问,而且借此确立剽为国君,那么此后大夫无视君主的祸患,难道不是晋悼公酿成的吗】

莒国人侵犯我国东部边境。

【晋国对于卫国驱逐君主的事,尚且不问,莒国四次侵犯鲁国而无所顾忌,是理所当然的】

秋天,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攻打吴国。

【吴楚互相攻伐,可以不记载。记载攻打吴国,是为了彰显楚国因为担忧吴国的缘故,而不能争夺郑国。记载公子率领军队,是为了彰显楚国在吴国大动干戈,所以不能在晋国争夺郑国。公子贞,一共七次率领军队,也可见他的专擅了】

冬季,孙宿在戚地防堵晋国的士匃、宋国的华阅、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孙虿、莒国人、邾国人。

【鲁国的季氏,晋国的士氏,宋国的华氏,郑国七穆的公孙,都是专权无君,是孙林父的同党。在孙林父的私邑戚地防堵,来确立立剽,实际上是帮助孙林父、宁殖。鲁、晋、宋、郑的君主,也危险啊!他们的势力本来就不能禁止各位卿大夫党附孙林父。齐国卿大夫不来防堵,是因为卫衎在齐国的缘故,不然,崔杼难道不会成为防堵中的人吗】

十五年

春天,宋公派向戍来聘问。二月,己亥日,在刘地与向戍结盟。

【鲁国在国都与晋、卫的卿大夫结盟,这次,出到国都外结盟。向戍不是轻视晋、卫而看重宋国,正遭受莒人的兵祸,又与齐国不和睦,而晋悼公怠于政事,所以结交宋国作为援助。在向戍来聘问时,既与他结盟,又尊崇他、使他与众不同】

刘夏从齐国迎接王后。

【《左传》说卿不随行以讥讽非礼,这应该是应有的意义。《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经过我国。应当是经过鲁国而鲁国有应当交往的礼节。《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彰显齐女入宫为王后,正经过鲁国而鲁国以礼相待。过了些时候齐侯就亲自率领军队攻打他的国家。礼节不足以平息干戈,就是这样】

夏天,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成地。公救援成地,到达,遭遇。

【齐国与晋国争夺鲁国,自从鞌之战失败后,屈服于晋国而互相遗忘三十年。这期间晋悼公不振作而再起争端,四年间兵祸六次到来。齐侯的无道,虽然用来欺凌鲁国,而实际上是用来对抗晋国。齐侯对抗晋国,凡是防堵、结盟、侵犯、攻伐,都让他的臣子、儿子,列在诸侯之中,而晋悼公以弥缝为忠厚,甚至把他的世子列在小侯之上,这就是齐侯轻视晋国而间或出兵攻打鲁国的原因。髙氏认为卫侯在齐国,季孙宿在戚地防堵以确立卫剽,北部边境的攻打,因为这个缘故,假如齐国真的因为这个缘故,那么确实有名分,而晋、宋、郑、莒、邾都不能解脱帮助臣子驱逐君主的罪过,为什么唯独厌恶鲁国呢?假如齐侯能整顿军队向卫国,讨伐孙林父、宁殖以纳卫侯,晋国必定

屈于大义,难以助衞敌齐,他诸侯亦必不能扶不正以敌正。乃释逐君之孙甯不问,而问党孙甯之鲁,不一加兵于衞,而于鲁则四年而兵六至,失公义而争私愤,此诸侯所以并起而仇齐也】

译屈从于大义,难以帮助卫国去对抗齐国,其他诸侯也必定不会扶持不正之君去对抗正义之师。于是齐国释放了驱逐国君的孙甯而不加追究,却去追究与孙甯结党的鲁国;不对卫国动一次兵,而对鲁国却在四年间出兵六次,丧失了公正的道义而去争个人的私愤,这就是诸侯们纷纷起兵共同仇视齐国的原因。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

【书城成郛,见成以被围而壊其郛,着齐师之暴也】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

  邾人伐我南鄙

【邾于成公之世再朝于鲁,又朝襄公于即位之年,至今未有怨也。忽起南鄙之伐者,鲁素弱邾而凌之,瞷齐莒之交恶于鲁,而亦因以抒其积忿也】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葬晋悼公

【依五月而葬之期,则当在防湨梁之月,速葬而速防,非礼之甚矣】

三月,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

【防于戚而孙林父甯殖定矣,防湨梁而衞剽定矣。晋悼失于其终,而及身之伯衰;晋平失于其始,而晋之世伯衰甚矣。为国不可牵于私,而失大义也】

  戊寅大夫盟

【晋文之时,翟泉以大夫而盟王人,而诸侯未失政者,诸侯不在,而奉诸侯之命以盟也。于向伐秦,于戚之以大夫防,而诸侯不与,亦已甚矣。湨梁之诸侯皆在,而大夫盟,是无诸侯而有大夫也。夫盟者,惟恐其不信,而盟以信之也。诸侯不信而始盟,诸侯盟而后信。诸侯信则大夫不敢不信矣。至于政在大夫,则诸侯信而大夫或有不信,不特大夫互不相信,而且不信于诸侯,而且不信于其君,故有诸侯盟而大夫渝之,诸侯不能守,于是诸侯不必盟,而使大夫盟矣。大夫盟则大夫信,大夫信则大夫守之,诸侯不得而渝之也。故自此以前,有大夫盟者,而政在诸侯,皆以诸侯之命盟,而大夫之盟为文而已。自此以后,仍诸侯盟焉,如以大夫之命盟,而诸侯之盟为文而已。于湨梁一书,大夫盟,则诸侯大夫之一大交闗也】

  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

【莒邾诚有罪也,责之以严词,使谢过于鲁可也,执之甚矣,而况以归耶?即曰莒四伐鲁,或曽责之而不悛,则又不当以一伐鲁之邾与莒同罪也。故治二国之背盟弃好,未尝不为伯讨,而动不中礼,又释逐君篡国之公孙剽,而且定之,虽欲治莒邾,乌足以服莒邾哉?《春秋》书执莒邾,以着晋之失,而其释两君,可以不书也。然如邾子既执,而嗣子不悛,再遭执辱,伯令不行,而小国怙恶若此,亦可以劝世变矣】

  齐侯伐我北鄙

【湨梁未散,齐侯亲将伐鲁,是明以晋执莒子、邾子之故,因以加兵于鲁,以与晋为难也】

  夏公至自防

【至防于齐伐我之后,兼以着齐灵之褊急暴戾,不及待湨梁诸侯之散也】

  五月甲子地震

叔老防郑伯、晋荀偃、衞甯殖、宋人伐许。

【许欲迁晋,当与大夫谋,而请不当。许男私请,而后大夫不可也。左氏因许久属于楚,晋已舎陈,必不无故争许,故为此说。然鲁、晋、衞皆卿,宋人又不名,而郑独君亲,则仍为郑之请晋,以求遂其凌许之志也。即有许男欲迁之言,亦必郑假为许男有此志,以动众而兴师耳】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郕

【一年而再伐鲁。前书围成,此书围郕。后连书围桃,围防。四书齐侯,一书髙厚,一书齐师。若此其详者,以着齐环之恶之甚也】

  大雩

  冬叔孙豹如晋

【齐三伐鲁矣,鲁告于晋。又二年伐鲁,至六而始围齐。晋固重于伐齐也。鲁六受齐伐,而犹仰鼻息于晋。襄公弱,不足责,而当国者无修词引义、睦隣靖难之道,亦难以为国矣】

  十有七年

  春王二月庚午邾子牼卒

  宋人伐陈

【宋陈之不睦久矣。宋之伐陈,是自修怨也。如奉晋命,问陈逃盟之罪,则当一例书卿帅师,书侵矣。其事无大闗繋,故从畧书人。先儒于此等处,多不以称人为贬。彼见齐侯五伐鲁,举爵,故知其不可以通,而于此无说也】

  夏衞石买帅师伐曹

【曹与衞为同盟,未有怨也。已则逐君而出师,以伐人国,何所执言乎?此必孙甯蓄怒于大夫之防戚,而曹不与也】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桃。齐髙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桃公作洮,髙厚上左无齐字】

【一时而君臣分兵来伐,各围其邑,此《春秋》所未有,详书之以罪齐环,并罪髙厚也】

  九月

译季孙宿、叔孙豹率领军队修筑成邑的外城。

【修筑成邑的外城,是因为成邑被包围而外城毁坏,以此彰显齐国军队的暴虐。】

秋季八月丁巳日,发生日食。

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

【邾国在成公时期曾两次朝见鲁国,又在襄公即位那年朝见,至今没有怨恨。突然发动对南部边境的进攻,是因为鲁国一向轻视邾国并欺凌它,窥探到齐国、莒国与鲁国交恶,因而借此发泄积怨。】

冬季十一月癸亥日,晋侯姬周去世。

十六年

春季周历正月,安葬晋悼公。

【按照五月安葬的期限,应当在防地、湨梁会盟的那个月,安葬过快且会盟过快,是非常不合礼制的。】

三月,鲁襄公在湨梁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会盟。

【在戚地会盟,孙林父、宁殖的地位得以确定;在湨梁会盟,卫剽的地位得以确定。晋悼公在临终时失策,导致其在位期间的霸业衰落;晋平公在开始时失策,导致晋国的世代霸业更加衰落。治理国家不能被私情牵制,而失去大义。】

戊寅日,大夫们结盟。

【晋文公时期,在翟泉由大夫与王人结盟,而诸侯没有丧失政权,是因为诸侯不在场,而是奉行诸侯的命令去结盟。在向地讨伐秦国,在戚地由大夫会盟,而诸侯不参与,已经太过分了。湨梁的诸侯都在场,却由大夫结盟,这是没有诸侯而有大夫。结盟,是唯恐人们不守信,用盟誓来确立信用。诸侯不守信才开始结盟,诸侯结盟后才守信。诸侯守信,那么大夫就不敢不守信了。至于政权掌握在大夫手中,那么即使诸侯守信,大夫也可能不守信,不仅大夫之间互不信任,而且不信任诸侯,甚至不信任自己的君主,所以有诸侯结盟而大夫违背的情况,诸侯无法坚守,于是诸侯不必结盟,而让大夫结盟。大夫结盟则大夫守信,大夫守信则大夫坚守,诸侯就不能违背了。所以在此以前,有大夫结盟的,但政权在诸侯手中,都是奉行诸侯的命令结盟,大夫的结盟只是名义上的。在此以后,仍然由诸侯结盟,如果是奉行大夫的命令结盟,那么诸侯的结盟只是名义上的。在湨梁记载“大夫盟”,这是诸侯与大夫之间的一大转折。】

晋国人拘捕莒子、邾子并将他们带回。

【莒国、邾国确实有罪,用严厉的词令责备他们,让他们向鲁国谢罪就可以了,拘捕他们太过分了,何况还把他们带回?即使说莒国四次攻打鲁国,或许曾经责备过他们而不悔改,那么也不应当把只攻打鲁国一次的邾国与莒国同罪。所以惩治两国背弃盟约、抛弃友好关系,虽然可以说是霸主征讨,但行动不合礼制,又释放并确定了驱逐国君、篡夺国家的公孙剽,即使想要惩治莒国、邾国,又怎么能让莒国、邾国心服呢?《春秋》记载拘捕莒子、邾子,以彰显晋国的过失,而对于释放两位国君,可以不记载。然而像邾子已经被拘捕,而继位的国君不悔改,再次遭受拘捕的羞辱,霸主的命令不行,小国如此依仗作恶,也可以用来警示世道的变迁了。】

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湨梁会盟尚未解散,齐侯亲自率军攻打鲁国,这明显是因为晋国拘捕莒子、邾子的缘故,借此对鲁国用兵,以与晋国为难。】

夏季,鲁襄公从会盟之地返回。

【在齐国攻打我国之后才返回,兼以彰显齐灵公的狭隘急躁、暴戾,等不及湨梁诸侯解散。】

五月甲子日,发生地震。

叔老会同郑伯、晋国的荀偃、卫国的宁殖、宋国人讨伐许国。

【许国想要迁都,应当与大夫商议,而请求不当。许男私自请求,而后大夫不同意。左氏认为许国长久依附楚国,晋国已经舍弃陈国,必定不会无故争夺许国,所以这样说。然而鲁国、晋国、卫国都是卿,宋国人不称名,而郑国唯独国君亲自参与,那么仍然是郑国向晋国请求,以求实现其凌辱许国的志向。即使有许男想要迁都的话,也必定是郑国假借许男有此志向,以动员众人而兴师动众。】

秋季,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成邑。

【一年之内两次攻打鲁国。前次记载包围成邑,这次记载包围郕邑。后来连续记载包围桃邑,包围防邑。四次记载齐侯,一次记载高厚,一次记载齐军。如此详细,是为了彰显齐环的罪恶深重。】

举行大雩祭。

冬季,叔孙豹前往晋国。

【齐国三次攻打鲁国了,鲁国向晋国告急。又过了两年攻打鲁国,直到第六次才包围齐国。晋国确实重视攻打齐国。鲁国六次遭受齐国攻打,却仍然仰仗晋国的鼻息。襄公软弱,不足以责备,而当权者没有修明辞令、引经据义、和睦邻邦、平定祸乱的方法,也难以治理国家了。】

十七年

春季周历二月庚午日,邾子牼去世。

宋国人攻打陈国。

【宋国与陈国不和睦很久了。宋国攻打陈国,是自行结怨。如果是奉行晋国的命令,质问陈国逃避盟约的罪责,那么应当一律记载卿率军,记载“侵”了。这件事没有重大关联,所以简略记载“人”。先儒在这些地方,大多不认为称“人”是贬义。他们看到齐侯五次攻打鲁国,列举爵位,所以知道不能通用,而对此没有解释。】

夏季,卫国石买率军攻打曹国。

【曹国与卫国是同盟,没有怨恨。自己驱逐国君而出兵,去攻打别国,有什么理由呢?这一定是孙氏、宁氏在戚地会盟时对大夫蓄积怒气,而曹国没有参与。】

秋季,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桃邑。齐国高厚率军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防邑。【桃,公羊传作洮,高厚之上左传无“齐”字】

【同一时间君臣分兵来攻打,各自包围城邑,这是《春秋》所未有的,详细记载以罪责齐环,并罪责高厚。】

九月

大雩

  宋华臣出奔陈

【春,书「伐陈」。此书「华臣奔陈」,是所谓违难而适仇国也。故不必详其出奔之故,而华臣亦有罪矣】

译大雩

宋国的华臣出逃到陈国

【春天,史书只记载了“讨伐陈国”。这里记载“华臣出逃到陈国”,这就是所谓的逃避危难而投奔敌对的国家。所以不必详细探究他出逃的原因,华臣本身也是有罪的】

冬邾人伐我南鄙

【邾之罪,再世相继,而伐大国,一也;盟主治之,而不服,一也;在丧而用师,一也。宜其复遭祝柯之执欤】

  十有八年

  春白狄来

  夏晋人执衞行人石买

【伐曹者,石买帅师,则执之以治其罪,买亦不能为之辞矣。而书“行人石买”者,以见行人之不宜执也。故书法与楚执郑行人无异,而事之是非则见于前后之文,各不相同】

秋,齐师伐我北鄙【谷作齐侯】

冬十月,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

【齐环无道,合十二国而围之。内诸侯无有不至者,故书“同”以见非。但鲁之借晋以报怨,亦非但晋之恶其异已,假虐鲁之罪,搂诸侯以伐之也。诸儒以为同心围齐,夫齐固背盟弃好,凌虐神主,而莒、邾亦屡加兵于鲁,盖与齐合者亦在防围之列,是迫于晋令而来,非果同心也。观再执邾子可见】

  曹伯负刍卒于师

  楚公子午帅师伐郑

【萧鱼之后,歴今八年。郑之事晋,无防不与,无役不从。未有微隙可乗,而楚欲得志于郑,必不能矣。子孔一人之私,其能抗诸大夫,逆君命而叛晋哉】

  十有九年

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柯【柯,公作阿】

【自盟新城以来,晋防诸侯之盟,而与诸侯同者,歴五公矣。平之伯业不逮悼,悼之虚朾,鸡泽、戏亳、城北皆同,而平之祝柯、澶渊不同者,平袭悼之余烈,执莒、邾以讨伐鲁,执衞石买以讨伐曹,实行乎伯主之事,至合诸侯以围齐,齐不敢战,威加齐、衞、莒、邾,而徳在鲁、曹。祝柯之盟,懐徳畏威,不得不推晋为主,而晋平亦俨然主之矣。澶渊而齐又来服,复何让哉?逮其后,商任、沙随失于防,锢栾盈以致齐背盟而见伐,楚乗隙而争郑,一防夷仪而威丧于畏齐,再防夷仪而徳衰于受贿,平丘之盟,诸侯当不复推之为主,而平亦自媿不足以主诸侯,又不得不与诸侯同之也】

  晋人执邾子

【邾牼已与莒子同见讨于晋矣。莒人靖而邾人不靖。谓以修先君之怨,则非鲁之虐邾而邾之仇鲁也。晋人以前执其君,而后人不悛,虽再执之,而终不肯靖,故又劫其地与鲁,以重其罚,而未免于失之太过矣。不言以归者,削其地而释之也】

  公至自伐齐

【晋文围许而至,围许定公;围成而至,围成始终,围之一义而已。此围齐而至伐齐者,书围齐以着诸侯之已甚,书至伐以着齐环实有以取之也。又与伐郑围新城至伐不同,伐郑为齐桓之仗义,故前后皆书伐,而围邑之罪又减于围其国都也。既盟祝柯而不至防者,固以着齐之未服,而亦以见诸侯以伐齐为本事,而盟为末事也】

  取邾田自漷水

【左氏以为,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家氏遂谓因复旧疆,挟伯主之威,多取田于邾。若是,则晋未命取邾田,而鲁强取之矣,非也。左氏曰:次于泗上,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归之于我。次于泗上者,晋侯次于泗上也;归之于我者,晋侯命归之于我也。然春秋书取邾田自漷水,只若鲁自取之者,所以罪鲁也。其于晋,则书执邾子,罪之矣】

  季孙宿如晋

  葬曹成公

  夏衞孙林父帅师伐齐

【衞之伐齐,即有晋命,然独不曰:“故主在齐,非臣子所敢加兵乎?”晋不以此谅衞,而命衞伐齐;衞不以此辞晋,而受晋命以伐齐,交有罪矣。宋公子冯在郑,宋搂诸侯以伐郑,春秋犹恶之,况十年在位而遭逐之故主耶?齐之不睦于晋,原以衞衎之故。如衞剽犹有良心,则围齐之役亦当辞,乃更使林父帅师専伐,天理絶矣。▯称栾鲂同役,而春秋削栾鲂,不书者専罪林父也。又春秋凡奉伯主之命,多书侵,而此独书伐者,専罪衞也】

秋七月辛夘,齐侯环卒【环,公作瑗】

晋士匃帅师侵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

【春秋》讥伐丧,则于闻丧而还者,其为善之无疑矣。孙氏以《春秋》有贬无褒,朱子取士匃还师之事,谓是《春秋》予之。盖《春秋》之时,天子弱而诸侯强,中国衰而荆楚横

译冬季,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

【邾国的罪过,两代相继,却攻打大国,这是一条罪状;盟主治理他们,却不顺从,这是第二条罪状;在丧期却动用军队,这是第三条罪状。难怪他们再次遭受祝柯被俘的惩处吧。】

鲁宣公十八年。

春季,白狄人来朝。

夏季,晋国人拘捕了卫国使者石买。

【攻打曹国的,是石买率领军队,那么拘捕他来处理他的罪责,石买也无法为自己辩解了。而史书称“使者石买”,是为了表明使者是不应该被拘捕的。所以史书的笔法与楚国拘捕郑国使者没有区别,而事情的是非则体现在前后的文句中,各不相同。】

秋季,齐国军队攻打我国北部边境。【《谷梁传》作“齐侯”】

冬季十月,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一起包围齐国。

【齐侯齐环无道,联合十二个国家包围他。国内的诸侯没有不到的,所以史书用“同”字来显示其不当。但是鲁国借助晋国来报复怨恨,也不仅仅是晋国厌恶齐国与自己不同,借虐待鲁国的罪名,挟持诸侯去攻打它。各位儒者认为这是同心协力包围齐国,齐国固然背弃盟约、抛弃友好,欺凌虐待神主,而莒国、邾国也屡次对鲁国用兵,大概与齐国勾结的也在防备和包围的行列中,这是迫于晋国的命令而来,并非真的同心协力。从再次拘捕邾子就可以看出来。】

曹伯负刍死在军中。

楚国公子午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萧鱼之盟以来,到现在已经八年。郑国侍奉晋国,没有不参与的,没有不跟随的。没有微小的缝隙可乘,而楚国想在郑国得逞,必定不能了。子孔一个人的私心,怎么能对抗各位大夫,违背君命而背叛晋国呢?】

鲁宣公十九年。

春季,周历正月,诸侯在祝柯结盟。【柯,公羊传作阿】

【自从新城结盟以来,晋国主持诸侯的盟会,而与诸侯地位相同的,历经五位国君了。平公的霸业不及悼公,悼公的虚名,鸡泽、戏亳、城北都是共同主持,而平公的祝柯、澶渊则不同。平公承袭悼公的余威,拘捕莒子、邾子来讨伐鲁国,拘捕卫国石买来讨伐曹国,真正行使霸主的事务,直到联合诸侯包围齐国,齐国不敢作战,威势加于齐、卫、莒、邾,而恩德在于鲁、曹。祝柯之盟,诸侯怀德畏威,不得不推举晋国为主,而晋平公也俨然以主自居了。澶渊之盟时齐国又来归服,还有什么可谦让的呢?等到后来,商任、沙随之盟失于防备,禁锢栾盈导致齐国背盟而被讨伐,楚国乘隙争夺郑国,一次夷仪之盟威势因畏惧齐国而丧失,再次夷仪之盟恩德因受贿而衰微,平丘之盟,诸侯不再推举他为主,而平公也自愧不足以主持诸侯,又不得不与诸侯地位相同了。】

晋国人拘捕了邾子。

【邾牼已经和莒子一起被晋国讨伐了。莒国人安分而邾国人不安分。说这是为了修好先君的怨恨,那么不是鲁国虐待邾国而是邾国仇视鲁国。晋国人以前拘捕过他们的国君,后来他们不悔改,虽然再次拘捕他们,但最终不肯安分,所以又夺取他们的土地给鲁国,以加重惩罚,而未免失之过当了。不说“带回”,是因为削去他们的土地后释放了他们。】

鲁公从伐齐归来。

【晋文公包围许国而回来,包围许国安定许公;包围成国而回来,包围成国始终如一,包围的意义只有一个。这次包围齐国而回来是伐齐,史书写包围齐国以显示诸侯做得太过分,写归来伐齐以显示齐环确实有取祸之处。又与伐郑围新城归来伐郑不同,伐郑是齐桓公的仗义,所以前后都写伐,而包围城邑的罪过又轻于包围其国都。在祝柯结盟后而不回来参加盟会,固然为了显示齐国尚未归服,也为了显示诸侯以伐齐为本事,而结盟为末事。】

从漷水夺取邾国的田地。

【《左传》认为,划定我国田界,从漷水夺取邾国田地,家氏于是说因为恢复旧疆界,挟持霸主的威势,多夺取邾国的田地。如果是这样,那么晋国没有命令夺取邾国田地,而鲁国强行夺取了,这是不对的。《左传》说:驻扎在泗水边,划定我国田界,从漷水夺取邾国田地,归还给我们。驻扎在泗水边,是晋侯驻扎在泗水边;归还给我们,是晋侯命令归还给我们。然而《春秋》写从漷水夺取邾国田地,只好像鲁国自己夺取的一样,所以归罪于鲁国。对于晋国,则写拘捕邾子,已经归罪于他了。】

季孙宿前往晋国。

安葬曹成公。

夏季,卫国孙林父率领军队攻打齐国。

【卫国攻打齐国,即使有晋国的命令,然而难道不说:“故主在齐国,不是臣子所敢加兵的吗?”晋国不以此体谅卫国,而命令卫国攻打齐国;卫国不以此推辞晋国,而接受晋国命令攻打齐国,双方都有罪了。宋公子冯在郑国,宋国挟持诸侯攻打郑国,《春秋》尚且厌恶他,何况在位十年而遭驱逐的故主呢?齐国与晋国不和睦,原本是因为卫衎的缘故。如果卫剽还有良心,那么包围齐国的战役也应当推辞,反而让孙林父率领军队专门攻打,天理断绝了。〇称栾鲂同役,而《春秋》削去栾鲂,不写他,是专门归罪于孙林父。又《春秋》凡是奉霸主之命,多写侵,而这里独写伐,是专门归罪于卫国。】

秋季,七月辛夘日,齐侯环去世。【环,公羊传作瑗】

晋国士匃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到达谷地,听说齐侯去世,就返回了。

【《春秋》讥讽攻打丧事,那么对于听到丧事而返回的,其善行无疑了。孙氏认为《春秋》有贬无褒,朱子取士匃还师之事,说是《春秋》给予肯定。大概《春秋》之时,天子弱而诸侯强,中国衰而荆楚横行。

,王者迹熄而伯主迭兴,以大并小,以强兼弱,乱臣贼子接迹于世,三纲五常之理无有存者,端本清源,其大段无非可贬,而节目之小善书于册者,如此之类亦不一事。虽为予之,亦孟子所谓“彼善于此也”。即以此论之,十二国围齐,齐不敢战,齐已屈矣。两执莒邾,而齐不能争,鲁之屈已伸矣。晋师可以已而不已,必欲服齐而后快,毋乃已甚耶?而士匃之知义,则不可以不书也】

译周王室的德政衰微,而霸主相继兴起,大国吞并小国,强国兼并弱国,乱臣贼子接连不断地出现在世间,三纲五常的道理没有留存下来的,从根本源头来看,大体上都是可谴责的,而细微小节中的小善被记载在史册上的,像这类事情也不止一件。虽然这些善行是给予我的,但也是孟子所说的“那比这好一些”。即使从这个角度来论述,十二个国家围攻齐国,齐国不敢迎战,齐国已经屈服了。两国拘捕了莒国和邾国的国君,而齐国不能争夺,鲁国的屈辱已经伸张了。晋国的军队本可以停止进攻却没有停止,一定要使齐国屈服才感到痛快,岂不是太过分了吗?然而士匃懂得道义,这是不可以不记载的。

八月丙辰仲孙蔑卒

  齐杀其大夫髙厚

【髙厚从君于昏,欲黜世子而立庶,诚为有罪,然独不曰有先君之命乎?光既即位,废厚不用可也,杀之甚矣。髙、国齐之世臣,书杀髙厚,着崔、庆之所以専齐也。髙氏以为厚尝帅师伐鲁,今晋新行义于齐,齐侯始立而欲亲晋,故归罪于髙厚而杀之以悦于晋,非也。齐、晋势力均敌,而鲁为弱,齐苟欲亲晋,晋喜得齐,不必杀髙厚而后怨释也。又齐六伐鲁,齐环亲将者四,髙厚帅师者一。若以伐鲁之故而杀厚悦晋,是恶其父矣,必不然也】

郑杀其大夫公子嘉【嘉,公作喜】

【楚公子午之伐郑,左氏以为公子嘉招之也。然即据左氏,嘉告午而午不许,迫于楚子之命,一试用兵,则嘉之谋未显,而事犹在可信不可信之间。子展、子西欲加其罪,何患无辞乎?文定谓子展、子西不能正以王法,肆诸市朝,与众同弃,乃利其室而分之,有私意焉。夫使嘉之谋实有可据,子展、子西不难讨以叛君,即楚之罪;嘉之谋实无可据,而楚之伐郑亦未有害,则嘉以公子之亲,或可少原也。乃必杀之以遂其私,固子展、子西之罪,而亦郑简之失也。即不分其室,而亦为杀之不以其罪矣】

  冬葬齐灵公

  城西郛

【莒四伐皆东鄙,齐六伐皆北鄙,邾两伐皆南鄙,此城西郛,知为国都之西郛也。鲁之西境,不与三敌国为邻,岂不保其鄙而直虞强齐之造其国都耶?怯亦甚矣】

  叔孙豹防晋士匃于柯

【鲁之事晋,晋之庇鲁,皆可谓勤矣。岂犹不信而恐其亲于齐,将疎于我,致烦邀其大夫于途而防之哉?盖是时权在大夫,信晋侯不如其信晋大夫,托于晋平,不如其托于士匄也】

  城武城

【既城西郛,又城武城,皆惧而备齐也。是必齐尚未释然于鲁也,故以杀髙厚为归。罪于厚之伐鲁者,必不然也】

  二十年

春王正月,辛亥,仲孙速防莒人盟于向。

【莒四伐鲁,晋虽执之于湨梁,未见莒人如何屈服,而鲁亦竟释之不报,但为向之盟以缔新好。盖莒虽小而强,鲁固不能如之何也】

夏六月庚申,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

【齐来受澶渊之盟者,崔杼因乱立君,而欲结诸侯之好也。髙氏、薛氏以为士匄不伐其丧,为能修徳来逺,尚未必然。不书同盟者,晋侯主盟,诸侯受盟,故也。孔氏以为服异,书同。齐服而不书同者,齐、晋已为大隧之盟,非至此始服。然大隧之盟,《春秋》不书,何以示义而使后人知其故耶】

  秋公至自防

  仲孙速帅师伐邾

【齐、莒、邾同时伐鲁,齐为甚,莒次之,邾又次之。伯主执莒、邾之君,合十二国之师以围齐,所以治三国虐邻之罪也。而治邾为甚,既执其先君,又执其嗣子,又割其田,亦已不平矣。而鲁之于三国,则盟莒以释前怨,聘齐以通新好,独不释然于邾而伐之,何哉?盖齐为大国,虽六伐之怨,而不敢报;莒小而强,即四伐之耻,而亦不复洗。惟邾最弱小,伯主既重其罚,而鲁犹不复守澶渊之盟也。其不平甚矣哉】

蔡杀其大夫公子燮【燮,公作湿】

【郑杀公子嘉。左氏以为嘉招楚以伐郑也。蔡杀公子燮。左氏以为燮欲舎楚以从晋也。若是则嘉不义而燮义矣。春秋书法无异嘉之不义、燮之义,皆不可得而见,则两人之有罪无罪无从而别。于此可见,春秋书杀大夫,但以着其専杀之罪,而不屑屑于所杀大夫之有罪无罪也。然则大夫之有罪无罪,春秋竟不一置是非乎?大夫用事于国,以事见于经者,即可以其事为防。其未有事见于经,如嘉之招楚、燮之从晋,皆无事实,不可据以论定也】

  蔡公子履出奔楚

【据左氏,则燮以欲舎楚从晋见杀,履其母弟,何以反奔楚?不虞楚即以其罪罪之耶?左氏殆不可信。抑或履将诉于楚,以明燮之不叛,而转以为国人之罪也】

陈侯之弟黄出奔楚【黄公谷作光】

【蔡、履、陈、黄皆奔楚,舎中国而适荆蛮,固其罪也。然蔡、陈举国

译八月丙辰,仲孙蔑去世。

齐国杀了它的大夫高厚。

【高厚跟随国君参加婚礼,想要废掉世子而立庶子,确实是有罪的,然而难道没有先君的遗命吗?齐景公既然已经即位,废黜高厚而不任用他是可以的,杀他就太过分了。高氏、国氏是齐国的世袭重臣,史书专门记载杀高厚,是为了彰显崔杼、庆封之所以专权齐国的原因。高氏认为高厚曾经率领军队攻打鲁国,如今晋国刚刚对齐国施行道义,齐侯刚即位就想亲近晋国,所以把罪责归咎于高厚并杀他以取悦晋国,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齐国和晋国势力相当,而鲁国是弱国,齐国如果真想亲近晋国,晋国会高兴得到齐国的归附,不必杀了高厚怨恨才会消除。况且齐国六次攻打鲁国,齐侯亲自率领的有四次,高厚率领军队的只有一次。如果因为攻打鲁国的缘故杀高厚来取悦晋国,那就是憎恨自己的父亲了,这必定不是事实】

郑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嘉【嘉,公羊传作喜】

【楚国公子午攻打郑国,左氏认为这是公子嘉招致的。然而即使依据左氏的说法,嘉告诉公子午而公子午不答应,迫于楚王的命令,才尝试用兵,那么嘉的阴谋并未显露,事情还处于可信与不可信之间。子展、子西想要加罪于他,还愁没有借口吗?文定认为子展、子西不能公正地按照王法,在市集或朝廷上公开处决,让大家共同唾弃,而是贪图他的家产并瓜分,这是有私心的。假如嘉的阴谋确实有据可查,子展、子西不难以背叛国君的罪名讨伐他,这也是楚国的罪责;假如嘉的阴谋确实没有依据,而楚国攻打郑国也没有造成危害,那么嘉作为公子的亲属,或许可以稍微宽恕。却一定要杀他以遂行私欲,这固然是子展、子西的罪过,也是郑简公的过失。即使不瓜分他的家产,也是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行了】

冬天,安葬齐灵公。

修筑西郊的外城墙。

【莒国四次攻打鲁国都在东边边境,齐国六次攻打鲁国都在北边边境,邾国两次攻打鲁国都在南边边境,这次修筑西郊的外城墙,知道是国都的西郊外城墙。鲁国的西境,不与这三个敌国相邻,难道不保卫边境而直接担忧强大的齐国来到国都吗?这也太怯懦了】

叔孙豹在柯地拦截晋国的士匄。

【鲁国侍奉晋国,晋国庇护鲁国,都可以说是勤勉了。难道还因为不信任而担心鲁国亲近齐国,从而疏远晋国,以至于烦劳在途中拦截晋国的大夫来防备吗?大概是因为当时权柄在大夫手中,信任晋侯不如信任晋国的大夫,依托晋国的和平,不如依托士匄】

修筑武城的城墙。

【既然修筑了西郊的外城墙,又修筑武城的城墙,都是因为恐惧而防备齐国。这一定是齐国还没有对鲁国释怀,所以把杀高厚作为归罪于高厚攻打鲁国的理由,必定不是事实】

二十年

春季,周历正月,辛亥日,仲孙速拦截莒国人,在向地结盟。

【莒国四次攻打鲁国,晋国虽然在湨梁拘捕了莒君,却没看到莒国人如何屈服,而鲁国也竟然释放了他们而不报复,只是在向地结盟以缔结新的友好关系。大概是因为莒国虽然小但强大,鲁国本来就不能对它怎么样】

夏季,六月庚申日,鲁公拦截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澶渊结盟。

【齐国来接受澶渊之盟,是崔杼趁乱立君,想要结交诸侯的好意。高氏、薛氏认为士匄不攻打齐国的丧事,是能够修养德行来招徕远方,这未必一定如此。不记载“同盟”的原因,是晋侯主持盟会,诸侯接受盟约。孔氏认为服从情况不同,记载也不同。齐国服从却不记载“同”的原因,是齐国和晋国已经在大隧结盟,不是到这时才开始服从。然而大隧之盟,《春秋》没有记载,怎么显示大义而让后人知道其中的缘故呢】

秋季,鲁公从盟会回来。

仲孙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齐国、莒国、邾国同时攻打鲁国,齐国最厉害,莒国次之,邾国又次之。霸主拘捕了莒国、邾国的国君,联合十二国的军队包围齐国,以此来惩治三国虐待邻国的罪行。而惩治邾国最严厉,既拘捕了它的先君,又拘捕了它的继位者,还割占了它的田地,这也太不公平了。而鲁国对于这三个国家,却与莒国结盟以消除前怨,出使齐国以通好,唯独对邾国不能释怀而攻打它,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齐国是大国,虽然有六次攻打鲁国的怨恨,但不敢报复;莒国小而强,即使有四次攻打鲁国的耻辱,也不再洗刷。只有邾国最弱小,霸主已经重重惩罚了它,而鲁国还不遵守澶渊之盟。这太不公平了】

蔡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燮【燮,公羊传作湿】

【郑国杀公子嘉。左氏认为嘉招引楚国来攻打郑国。蔡国杀公子燮。左氏认为燮想要舍弃楚国而跟随晋国。如果是这样,那么嘉不义而燮义了。《春秋》的书法对嘉的不义、燮的义没有区别,两者有罪无罪都无法得知,那么这两人的有罪无罪无从辨别。由此可以看出,《春秋》记载杀大夫,只是用来彰显专擅杀人的罪过,而不琐碎地追究被杀大夫是否有罪。那么大夫的有罪无罪,《春秋》竟然不置可否吗?大夫在国中执政,因事见于经文的,就可以根据那件事来推测。那些没有事情见于经文的,如嘉招引楚国、燮跟随晋国,都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据此论定】

蔡公子履出逃到楚国。

【依据左氏,燮因为想要舍弃楚国跟随晋国而被杀,履是他的同母弟,为什么反而逃到楚国?难道不担心楚国就以此罪加罪于他吗?左氏大概不可信。或者履打算向楚国申诉,以证明燮没有叛变,却转而被认为是国人的罪过】

陈侯的弟弟黄出逃到楚国【黄,公羊传作光】

【蔡国的履、陈国的黄都逃到楚国,舍弃中原而前往荆蛮之地,这固然是他们的罪过。然而蔡国、陈国举国】

皆服属楚,又何责乎履、黄哉?盖履、黄之必奔楚,以为苟奔中国,但足以容身而已。奔楚以愬于楚,则燮之寃可伸,而二庆之専可去。故黄卒能杀二庆而复国也。夫其君臣兄弟之是非,一质于楚,而生杀荣辱皆为楚所制,亦可慨矣。杜氏以为兄而害弟者,称弟以彰兄罪。然如陈招之称弟,岂亦为兄之害弟耶?而衞鱄之奔,亦非衞侯有害鱄之意也。大约《春秋》称兄称弟,有本不称公子而为兄弟之辞者,有本称公子而书弟,或以罪兄之不能容弟,或以罪弟之为祸于兄者,不可以一例论也】

译都归附楚国,又何必苛求于公子履和公子黄呢?大概公子履和公子黄必定要投奔楚国,是认为如果投奔中原各国,仅仅足以保全性命罢了。投奔楚国并向楚国申诉,那么公子燮的冤屈就能伸张,而两位庆氏的专权就能铲除。所以公子黄最终能够杀死两位庆氏而恢复国家。然而他们君臣兄弟之间的是非曲直,全都取决于楚国,生杀荣辱都由楚国控制,这也可令人感慨啊。杜预认为,兄长杀害弟弟的,称弟弟是为了彰显兄长的罪过。但是像陈招称弟弟,难道也是因为兄长杀害弟弟吗?而卫鱄的出逃,也不是卫侯有杀害卫鱄的意思。大抵《春秋》称兄称弟,有原本不称公子而用兄弟称谓的,有原本称公子而记载为弟的,有的用来谴责兄长不能包容弟弟,有的用来谴责弟弟给兄长带来祸患,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论断。

叔老如齐

【释怨修好,不以讥也。然观其用兵于邾,则聘齐亦有畏于齐耳。岂澶渊之盟于邾不足守,而于齐不可渝耶】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前纪日食,或言朔,或不言朔。自此终春秋之世,无不言朔者。杨氏曰:史之详畧异也。然用朔之法不同,明有食在晦,食在既朔之占,不得谓前则逺而难详,后则近而可攷也。又《春秋》频年而食者五,而襄之世三。前此十四年、十五年,而此年、明年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又有频月之异。天道固渺而难知,安得竟以为非人事所感耶】

  季孙宿如宋

【向戍来聘,及盟之后,越五年不报。既盟澶渊,先聘齐,而后报宋。犹成公之世,盟于马陵,鲁于齐之怨既释,而后于宋之婚姻始成也。盖鲁之忌于齐者如此】

  二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公如晋

【围齐取邾田已三年矣,至此始往拜者,葢鲁犹患齐澶渊盟,而聘问通,然后朝于晋,晋亦不责公之缓也】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鲁纳三叛臣,恰值君皆不在国,先儒遂以为《春秋》不书莒仆之纳寳玉,而书三叛之以地来者,不书为公讳,其书以罪季氏也。然而圣人未必有此意也。寳玉非盗邑之比,原不足书,而左氏以为行父使司宼出仆于境,则鲁未尝受仆之奔,其事亦不应书也。三叛之纳,其书以罪季氏,何疑?如公在国,而苟有以地来者,《春秋》其将不书耶?必不然矣】

  夏公至自晋

  秋晋栾盈出奔楚

【栾盈未有得罪于君与国人,独为强家所迫,其奔不为罪也。罪在奔楚而欲借楚以求入耳。不得于楚,既而奔齐。齐强纳之,几以乱晋。晋固絶之已甚,而盈之志亦恶矣】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频月而食之变,即见于频年之后,日月之不用其行也,甚矣。春秋之世,只襄此年及二十四年两见,而此后又只汉初三十年间两见。先儒谓天度有时而变其常,使天度果变其常,则以常数推春秋日食者,宜乎其多不合。而凡厯算家推其不在食限,因以疑史文之有误者,不得有定说矣】

  曹伯来朝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商任之防,左氏以为锢栾盈也。是时盈方在楚,晋防内诸侯以锢之,将使盈终于楚。齐侯与防,而卒受于明年之来奔。然则锢之何益耶?齐既纳盈,而沙随之防,齐侯又未尝不与,而卒不听于晋。然则虽再锢之,又何益耶?不仁之人,絶之已甚,无所容于天地之间,则必为乱。晋虽杀盈,因此而致晋齐再恶,谋动干戈,所伤多矣】

  二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公至自防

【凡公之出,或逾月,或逾时,或逾年,而书至,皆以志其实也。至在正月,亦是以实属辞。诸儒以为,着不朝正于庙者,《春秋》无此义也】

  夏四月

  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冬,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邾子下,公谷有滕子】

【防商任盈未至齐也,防沙随盈已在齐矣。晋侯锢之,齐侯纳之。两君相见,何以为词?甚矣,诸侯之不以诚相与也】

  公至自防

【汪氏以商任沙随,晋防锢栾盈,齐强纳之,故两书公至以危之。然晋絶恶以致乱,齐纳亡以召衅,此晋齐之危,而公何危哉】

  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

【追舒之徒多,马楚子疑而杀之,又言诸其子。倘其子以告于追舒,追舒谋先而难作,楚子其危矣乎?然据左氏,楚子三泣,弃疾必有不堪于追舒之専者,不但疑于观起之多马也】

  二十有三年

  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二月己巳杞伯匄卒

  夏邾畀我来奔【公作鼻我】

【畀我邾之叛臣庶其之党也,庶其不可受,畀我独可受耶?庶其之以邑来,适公不在,遂以为不讳而书。则畀我之来,公在,何独不为公讳耶?自南鄙以来,鲁邾相仇,久而益深,书之不详,不足以见其歴久用兵之由。故知庶其之以二邑来,虽公在,亦必书也】

  葬杞孝公

  陈杀

译叔老出使齐国。

【解释怨恨、修复友好关系,因此《春秋》不加讥讽。然而看他对邾国用兵,那么聘问齐国也是畏惧齐国罢了。难道澶渊之盟在邾国那里不足以遵守,而在齐国那里就不能改变吗?】

冬十月丙辰初一,发生日食。

【以前记载日食,有时说初一,有时不说初一。从此直到春秋结束,没有不说初一的。杨氏说:这是史官记载详略不同。然而使用初一的方法不同,明确有日食发生在晦日,日食发生在刚过初一的占验,不能说以前因为遥远而难以详细,后来因为接近而可以考证。又《春秋》连续几年发生日食的有五次,而襄公时期有三次。此前十四年、十五年,以及这一年、明年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又有连续几个月发生日食的异常。天道固然渺茫而难以知晓,怎么能最终认为这不是人事所感召的呢?】

季孙宿出使宋国。

【向戍来聘问,以及结盟之后,过了五年没有回报。既然在澶渊结盟,先聘问齐国,然后回报宋国。就像成公时期,在马陵结盟,鲁国对齐国的怨恨已经消除,然后对宋国的婚姻才达成。大概鲁国忌惮齐国就是这样。】

二十一年

春,周历正月,鲁君朝见晋国。

【包围齐国夺取邾国田地已经三年了,到这时才开始前往拜谢,大概鲁国仍然担忧齐国澶渊之盟,而聘问相通,然后才朝见晋国,晋国也不责备鲁君迟缓。】

邾国的庶其带着漆地和闾丘地来投奔鲁国。

【鲁国接纳三个叛臣,恰好君主都不在国内,先儒于是认为《春秋》不记载接纳莒仆的宝玉,而记载三个叛臣带着土地来投奔,不记载是为鲁君避讳,记载是为了罪责季氏。然而圣人未必有这个意思。宝玉不同于盗取城邑,原本不值得记载,而左氏认为行父让司寇将莒仆驱逐出境,那么鲁国未曾接受莒仆的投奔,这件事也不应该记载。三个叛臣的投奔,记载是为了罪责季氏,有什么可疑?如果鲁君在国内,而有带着土地来投奔的人,《春秋》难道就不记载吗?一定不是这样。】

夏,鲁君从晋国回来。

秋,晋国的栾盈出逃到楚国。

【栾盈没有得罪君主和国人,只是被强大的家族所逼迫,他的出逃不算罪过。罪过在于出逃到楚国而想借助楚国以求回国。没有得到楚国的帮助,后来又出逃到齐国。齐国强行接纳他,几乎导致晋国动乱。晋国固然对他断绝关系太过分,而栾盈的志向也很恶劣。】

九月庚戌初一,发生日食。

冬十月庚辰初一,发生日食。

【连续几个月发生日食的灾变,就出现在连续几年之后,日月不按照它们的轨道运行,太严重了。春秋时期,只有襄公这一年和二十四年两次出现,而此后又只有汉初三十年间两次出现。先儒说天度有时而改变它的常规,如果天度果然改变它的常规,那么用常规推算春秋日食的人,应该大多不符合。而凡是历算家推算不在日食范围内,因而怀疑史文有错误的人,就不能有确定的说法了。】

曹伯来朝见。

鲁君在商任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商任的会见,左氏认为是为了禁锢栾盈。这时栾盈正在楚国,晋侯会合国内诸侯来禁锢他,想让栾盈最终留在楚国。齐侯与会见,而最终在明年接纳了他的投奔。那么禁锢他有什么好处呢?齐国既然接纳栾盈,而沙随的会见,齐侯又未曾不参与,而最终不听命于晋国。那么即使再次禁锢他,又有什么好处呢?不仁的人,断绝关系太过分,在天地之间无处容身,就一定会作乱。晋国虽然杀了栾盈,因此导致晋齐再次交恶,谋划动武,伤害的人太多了。】

二十二年

春,周历正月,鲁君从会见回来。

【凡是鲁君外出,有时超过一个月,有时超过一个季节,有时超过一年,而记载回来,都是为了记录实际情况。在正月回来,也是为了如实陈述。诸儒认为,这是为了表明没有到宗庙朝见,《春秋》没有这个意思。】

夏四月

秋七月辛酉,叔老去世。

冬,鲁君在沙随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邾子下面,公羊传和谷梁传有滕子】

【商任会见时栾盈还没有到齐国,沙随会见时栾盈已经在齐国了。晋侯禁锢他,齐侯接纳他。两君相见,用什么言辞?诸侯之间不真诚相待,太严重了。】

鲁君从会见回来。

【汪氏认为商任沙随,晋侯会合禁锢栾盈,齐侯强行接纳他,所以两次记载鲁君回来以表示危险。然而晋国断绝关系导致动乱,齐国接纳逃亡者招致祸患,这是晋齐的危险,而鲁君有什么危险呢?】

楚国杀了他的大夫公子追舒。

【追舒的党徒很多,马匹众多,楚子怀疑而杀了他,又告诉了他的儿子。如果他的儿子告诉追舒,追舒先发制人而祸乱发生,楚子就危险了。然而根据左氏,楚子哭了三次,弃疾一定对追舒的专权感到不能忍受,不只是怀疑观起马匹众多。】

二十三年

春,周历二月癸酉初一,发生日食。

二月己巳,杞伯匄去世。

夏,邾国的畀我来投奔鲁国。【公羊传作鼻我】

【畀我是邾国叛臣庶其的同党,庶其不可接纳,畀我难道可以接纳吗?庶其带着城邑来投奔,恰好鲁君不在,于是认为不避讳而记载。那么畀我的来投奔,鲁君在,为什么唯独不为鲁君避讳呢?自从南鄙以来,鲁邾互相仇视,时间越久越深,记载不详细,不足以显示他们长期用兵的原因。所以知道庶其带着两个城邑来投奔,即使鲁君在,也一定记载。】

安葬杞孝公。

陈国杀

其大夫庆虎及庆寅

【陈杀二庆,黄自楚归。家氏以为《春秋》书法,只若陈人自杀之,自复之者,不与楚之専制中国也。然则放陈招杀陈奂,何独与楚之専制中国乎?盖未尝灭陈之前,则杀公子过犹书“陈人”;既书灭陈之后,则放招杀奂,楚得而専之,则亦不得不据实以书矣。今陈侯在楚,楚挟以临陈,陈人杀二庆以悦楚,则二庆实陈人杀之也。既杀二庆,陈侯返国,公子黄从陈侯以归,则非陈侯不欲黄归而楚强纳之也。事势如此,故书法如此,而岂有与不与之义哉?但二庆为陈人所杀,宜称“陈人”,不称“人”而称“国”者,陈侯既不能制二庆之不谗黄,又不能抗楚以庇二庆,则二庆之杀,国杀之也】

译陈国的大夫庆虎和庆寅。

【陈国杀掉了庆虎、庆寅二人,公子黄从楚国回到陈国。家氏认为《春秋》的书写法则,只是好像陈国人自己杀掉了他们,自己恢复了秩序,不承认楚国专断中原事务。然而,那么放逐陈招、杀死陈奂,为什么唯独承认楚国专断中原事务呢?大概在没有灭亡陈国之前,杀死公子过还记载为“陈人”;既然已经记载了灭亡陈国,那么放逐陈招、杀死陈奂,楚国得以专断处置,也就不得不根据事实来记载了。如今陈侯身在楚国,楚国挟持他来控制陈国,陈国人杀死庆虎、庆寅以取悦楚国,那么庆虎、庆寅实际上是陈国人杀死的。杀掉了庆虎、庆寅之后,陈侯返回国家,公子黄跟随陈侯一同归来,这就不是陈侯不想让黄回国而楚国强行接纳他。事情的情势如此,所以书写法则如此,哪里有什么承认或不承认的道义呢?只是庆虎、庆寅被陈国人所杀,应当称“陈人”,不称“人”而称“国”的原因,是因为陈侯既不能制止庆虎、庆寅不谗害公子黄,又不能抵抗楚国以庇护庆虎、庆寅,那么庆虎、庆寅的被杀,是国家所杀】

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

【二庆之愬黄曰:“与蔡司马同谋。”黄果与蔡司马同谋,不可谓非谋国之正者也。舎荆蛮而从中国,黄即以此得罪而死,是以义死也。春秋固将与之矣。黄之奔楚者,必以己之不敢叛楚即晋为辞也,是自昧其行义之初心矣。自楚归陈者,必楚人信黄之不敢叛楚即晋也,是自蹈于不义之实迹矣。顾使但以求伸于楚,楚释黄不罪,止矣,何恨于二庆而必杀之哉?楚之所以必杀二庆者,必黄转以二庆之欲去异己以叛楚即晋为辞,使楚曲听而杀之也。然而左氏不足据,不可漫为之说。观《春秋》书法,明示黄有挟楚杀二大夫而强归于国之罪,不特胁国人,而且蔑君兄也。若《春秋》无罪黄之义,则黄之奔楚自楚而归,亦削而不书矣】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

【奔臣复入,或入国,或入邑,未有若栾盈之详者,亦其事势然也。据左氏,盈先入曲沃,自曲沃入晋为乱,不胜而再入曲沃。不先书入曲沃者,盈志在入晋,不若他叛臣之但欲据邑,故先入曲沃之文可省也。其再书入曲沃者,盈据其私邑,晋实于曲沃杀盈,故复入曲沃之文不可省也】

  秋齐侯伐衞遂伐晋

【书栾盈奔楚,不书栾盈自楚奔齐。盈之入晋,不书自齐入于晋。何以知齐之党栾盈耶?于盈入晋,入曲沃之后,书齐侯伐衞,遂伐晋,知之也。然则《春秋》恶齐之党叛臣矣,何不详书以罪之?葢齐实非为栾盈也。齐怨鲁之不事齐而事晋,因以怨晋之庇鲁而加兵于晋,势相倾轧,独屈于不得已而强与盟防,未尝一日不欲乗机以弱晋也。盈为晋之巨族,一旦为同列所挤而奔,其党犹足以乱晋,故助之入曲沃,俾为乱于内,内乱则外以兵临之而可以得志。于是伐衞,而晋果不救;伐晋,而晋果不出。明年晋防夷仪,而果不敢报。使齐庄不见弑于崔杼,晋齐之胜负固未可知也。然则栾盈虽杀,而晋之势頺,齐之计得矣。使《春秋》书栾盈之奔齐,书盈之自齐入晋,不几使后人疑于齐之实党栾盈哉?然则不即伐晋而先伐衞者,何也?鲁之背齐向晋,衞居其间,衞又尝奉晋命伐齐,而是时衞衎尚在,齐戚之防以定孙甯湨梁之防以定衞剽,齐皆未与伐衞,固有名,故先伐之以试晋。晋不救衞,而乃乗势以伐晋也。《春秋》书「遂」者,以着齐之本谋在晋也】

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榆,公谷作渝】

【以行军之礼言之,或次以俟主军之令,如公羊先通君命之说,是也。以行军之机言之,或次以伺敌人之隙,如外传所云“与邯郸胜击齐之左倚”,是也。《春秋》书“次”者,虽非善之,而亦非以讥之也。观八月次雍榆,至冬齐侯还师袭莒,则齐师久于晋,晋保境而不轻战,无讥于鲁之驻师而不能救矣】

  己夘仲孙速卒

【季氏欲废长立幼,而访于臧纥,宜其事之成矣。葢纥固废贾为而立者也,使纥以为幼不可立,则已,何以立哉?孟氏丰点欲废长立幼,而难于季孙,因以谋之。公鉏亦宜其事之成矣。葢公鉏,季孙之所废以立悼子者也,使公鉏废长,而季孙以为不可废,则已,何以废哉?左氏叙事,而当日之情理皆得其用意精矣】

  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

【武仲奔邾之后,复入据防,纳▯请后,得请,奔齐。春秋但书奔邾而入防,奔齐不复书者,情恶而叛乱未成,不得而罪之也。故夫子平日之论,以防求后,罪其要君,而不笔之于经,非以恕武仲也。可见春秋于奔大夫,必有叛乱之迹,而后书之以着其恶,其他逆理千分之小事,则置之,且亦不胜书也】

  晋人杀栾盈

【六卿和而诸侯服,栾范轧而世伯衰,栾盈虽杀而内害己深,故齐侯在境,师老而不敢战,齐师既去,防诸侯于夷仪而不敢报,气馁而志惮,南北之分伯亦由于此】

  齐侯袭莒

【通春秋加兵人国惟此书袭。杜氏曰:轻行而掩其不备,似已然。潜师以掠境,非掩其不备耶?何以书侵?隠十年宋衞入郑,僖三十三年秦人入滑之类,非皆掩其不备耶?何以不书袭?盖侵者无

译陈侯的弟弟黄从楚国回到陈国。

【二庆向陈侯诬告黄说:“黄与蔡国的司马共同谋划。”黄确实与蔡国司马共同谋划,不能说不算是为国家谋划的正道。舍弃荆蛮而追随中原国家,黄因此获罪而死,这是为正义而死。《春秋》本来就会赞许他。黄逃往楚国,必定是以自己不敢背叛楚国而投靠晋国为借口,这是自己蒙蔽了行义的初心。从楚国回到陈国,必定是楚国人相信黄不敢背叛楚国而投靠晋国,这是自己陷入了不义的实际行为。假如只是向楚国申诉,楚国释放黄而不加罪,也就罢了,黄对二庆有什么怨恨而一定要杀了他们呢?楚国之所以一定要杀二庆,必定是黄转而以二庆想要清除异己、背叛楚国而投靠晋国为借口,使楚国偏听偏信而杀了他们。然而《左传》不足以作为依据,不能随意为此解说。看《春秋》的书法,明确显示黄有挟持楚国杀害两位大夫而强行归国的罪过,不仅胁迫国人,而且蔑视国君和兄长。如果《春秋》没有谴责黄的义理,那么黄逃往楚国又从楚国归来,也会删削而不记载了】

晋国的栾盈再次进入晋国,进入曲沃。

【逃亡的大臣再次回国,有的进入国都,有的进入城邑,没有像栾盈这样记载详细的,这也是事情形势使然。根据《左传》,栾盈先进入曲沃,从曲沃进入晋国作乱,失败后再次进入曲沃。不先记载进入曲沃,是因为栾盈的志向在于进入晋国,不像其他叛臣只想占据城邑,所以先记载进入曲沃的文字可以省略。再次记载进入曲沃,是因为栾盈占据他的私邑,晋国实在是在曲沃杀死了栾盈,所以再次进入曲沃的文字不可省略】

秋天,齐侯攻打卫国,接着攻打晋国。

【记载栾盈逃往楚国,不记载栾盈从楚国逃往齐国。栾盈进入晋国,不记载从齐国进入晋国。怎么知道齐国偏袒栾盈呢?在栾盈进入晋国、进入曲沃之后,记载齐侯攻打卫国,接着攻打晋国,由此得知。那么《春秋》厌恶齐国偏袒叛臣,为什么不详细记载以谴责他呢?大概齐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栾盈。齐国怨恨鲁国不侍奉齐国而侍奉晋国,因此怨恨晋国庇护鲁国而对晋国用兵,势力相互倾轧,唯独屈从于不得已而勉强与盟防,没有一天不想趁机削弱晋国。栾盈是晋国的大家族,一旦被同僚排挤而逃亡,他的党羽还足以扰乱晋国,所以帮助他进入曲沃,使他在内部作乱,内部混乱则外部以军队压境而可以得逞。于是攻打卫国,而晋国果然不救援;攻打晋国,而晋国果然不出战。第二年晋国在夷仪会盟诸侯,而果然不敢报复。如果齐庄公不被崔杼杀害,晋齐的胜负本来难以预料。那么栾盈虽然被杀,而晋国的势力衰颓,齐国的计谋得逞了。如果《春秋》记载栾盈逃往齐国,记载栾盈从齐国进入晋国,不几乎使后人怀疑齐国确实偏袒栾盈吗?那么不立即攻打晋国而先攻打卫国,为什么呢?鲁国背离齐国而倾向晋国,卫国居于其间,卫国又曾经奉晋国命令攻打齐国,而此时卫衎还在,齐国与戚地的盟会以确定孙甯、湨、梁的盟会,齐国都没有参与攻打卫国,本来有名分,所以先攻打卫国以试探晋国。晋国不救援卫国,而齐国就乘势攻打晋国。《春秋》记载“遂”,是为了彰显齐国的本谋在于晋国】

八月,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榆,公羊、谷梁作渝】

【从行军的礼仪来说,有时驻扎以等待主军的命令,如《公羊传》先通君命的说法,是对的。从行军的机变来说,有时驻扎以窥探敌人的空隙,如《左传》所说的“与邯郸胜攻击齐国的左翼”,是对的。《春秋》记载“次”,虽然不认为是善举,但也不是用来讥讽的。看八月驻扎在雍榆,到冬天齐侯撤军袭击莒国,那么齐军在晋国境内停留很久,晋国保卫边境而不轻易交战,没有讥讽鲁国驻军而不能救援的道理】

己夘日,仲孙速去世。

【季氏想要废长立幼,而向臧纥咨询,理应事情成功了。大概臧纥本来就是为了废长立幼的人,如果臧纥认为幼子不可立,那就罢了,怎么立呢?孟氏的丰点想要废长立幼,而难于季孙,因此向公鉏谋划。公鉏也理应事情成功了。大概公鉏,是季孙废黜而改立悼子的人,如果公鉏废长,而季孙认为不可废,那就罢了,怎么废呢?《左传》叙事,而当日的情理都得其用意精妙了】

冬十月乙亥日,臧孙纥出逃到邾国。

【武仲逃到邾国之后,再次进入据守防地,请求立后,得到请求,逃到齐国。《春秋》只记载逃到邾国而进入防地,逃到齐国不再记载,是因为情势恶劣而叛乱未成,不能定罪。所以孔子平日的议论,以据守防地请求立后,谴责他胁迫国君,而不写入经书,不是宽恕武仲。可见《春秋》对于逃亡的大夫,必须有叛乱的迹象,然后记载以彰显其恶,其他违背常理千分之一的琐事,就置之不理,况且也写不完】

晋国人杀死了栾盈。

【六卿和睦而诸侯服从,栾范两家倾轧而世伯衰落,栾盈虽然被杀而内部祸害已经很深,所以齐侯在边境,军队老迈而不敢交战,齐军已经离去,在夷仪会盟诸侯而不敢报复,士气低落而意志畏惧,南北分伯也由此产生】

齐侯袭击莒国。

【通观《春秋》加兵于他国只有此处记载“袭”。杜氏说:轻装行进而掩其不备,似乎是对的。潜师以掠境,不是掩其不备吗?为什么记载“侵”?隐十年宋卫进入郑国,僖三十三年秦人进入滑国之类,不都是掩其不备吗?为什么不记载“袭”?大概“侵”者无

志于深入也,入者罪其已甚而书其重者也。齐侯有入莒之志,不可但加以侵莒之名。既不可加以侵莒之名,而又不见有入莒之实,衔枚截铃而来,掩旗息鼓以去。从轻而书侵,不可;从重而书入,又不可。则为变文书袭而已矣。实书齐▯以深恶之也】

译其志向在于深入敌境,所谓“入”,是因为其罪行过于严重而记载其重罪。齐侯有深入莒国的意图,不能仅仅加上“侵莒”的名号。既然不能加上“侵莒”的名号,又没有看到深入莒国的实际行为,他们衔枚静默而来,掩旗息鼓而去。从轻记载为“侵”,不可以;从重记载为“入”,也不可以。于是就用变通的写法记载为“袭”罢了。实际记载齐侯,是为了深切地厌恶他。

二十有四年

  春叔孙豹如晋

【穆叔之如晋,既以谢雍榆之无功,亦以请于晋而起侵齐之师也。葢晋以为鲁之故而被齐师,鲁于势亦不得不然耳】

  仲孙羯帅师侵齐

【齐六伐鲁,鲁不敢报。此而动侵齐之师者,虽牵迫于为晋之故,而亦倚晋为强也】

  夏楚子伐吴

【吴楚相攻,可以不书。书楚子伐吴者,录吴楚之搆兵,以着荆蛮之所以息患于中国也】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齐崔杼帅师伐莒

【齐既袭莒,而又伐之。怒莒之屈于晋,而又盟鲁也。左氏云:崔杼帅师送防启疆,因以伐莒。若是,则仍是掩其不备矣。春秋必不书伐。春秋既书伐,是必假为罪莒之辞,以致讨,而非送使者之师也】

  大水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晋受齐之伐,逾年而始防诸侯于夷仪,以谋伐之。诸侯之师既集,又逾时而不克伐者,何也?栾盈之难,魏氏犹庇之,而诸卿之仇盈者,范氏为甚。韩、赵、知、中行之怨犹未深也。盈之族大而士多,除大族而戮多士,国乱已极,人心必摇,势不能和。诸卿一众志,以用大师于齐也】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李氏以萧鱼之后,楚兵再至郑而无功,为悼公之余泽者非也。齐桓之伯不五年而楚子防盂,晋文之伯不十年而楚子次厥貉,其余泽安在哉?楚君臣虎视中国,与晋争伯,未尝一日忘也。今晋有内乱,齐以东方大国而与之为仇,楚内结强齐,外率附己诸侯之师,乗晋之乱以加兵于郑,得郑必矣。而棘泽之次无功即还者,楚患吴也。故春秋于前书楚子伐吴,以着楚之所以不能争郑也。汪氏以为楚伐郑以救齐,不书救齐为不予楚人之救者,非也。晋防夷仪,实未伐齐,何以书楚救齐乎?汪氏又以为诸侯去齐而救郑,救不及事,所以不书诸侯之救者,亦非也。楚合蔡、陈、许之师伐郑,原未有必得郑之志,其为宼未深,受害未甚,虽微诸侯之师,亦将解郑而去。诸侯之救既不为功,亦不为罪,功罪皆无,是以不书,非为其救不及事也】

  公至自防

【春秋》但书防夷,仪不书伐齐、救郑,则其至防宜矣。又何有不至齐为不能,正齐之罪;不至郑为薄其救郑之功之义哉?许氏之说非也】

  陈鍼宜咎出奔楚

【大夫出奔,必有内乱,书之以着郑师之所以入陈也】

  叔孙豹如京师

【聘于天子,礼也。然自此以前五十余年不聘,自此以后终春秋之世不聘,此为仅有之事。虽书以美之,而实示其讥也】

  大饥

  二十有五年

  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齐素弱,鲁鲁既救晋,而又侵齐,齐未有不报之者也。在鲁必明知有齐师,而先为之备,故齐之来伐,虽当大饥之后,而不为病也】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

【太史书崔杼弑其君,崔杼杀之,其弟嗣书,而杀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舎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夫齐光受杀于崔杼之家,而杼又无可委罪之人,狱无可疑,其当书“崔杼弑其君”也,必矣。而杼犹杀其三人,则凡弑君而有可疑者,其当国之人必不许史氏归狱于己矣。彼列国之史氏,讵尽如晋史之书赵盾不畏其死,齐史之书崔杼死三人而犹不畏哉?故《春秋》书弑君,恐多不得其实者也。夫子作《春秋》,审其情事,一防以天理王法之公,而是正之,此所为《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也】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晋再防诸侯于夷仪,将以伐齐也。晋之再谋伐齐者,齐搆叛臣,乱晋,因以伐晋,而取朝歌也。欲报朝歌,再防夷仪,而不克伐者,齐以庄公之弑,兑晋以纳贿,请成也。呜呼!是非公私之义亡矣。向背者,邻国之常情;篡弑者,天下之大恶。朝歌之怨,可以不报;弑君之贼,不可以不讨。乃为报怨而来,反见弑君而去。是十二国之诸侯,为晋讨叛侯,而

译鲁公二十四年

春季,叔孙豹前往晋国。

【穆叔出使晋国,既是为了谢罪于雍榆之役无功,也是为了请求晋国出兵讨伐齐国。大概是因为晋国因鲁国的缘故而遭受齐国的攻击,鲁国在情势上也不得不如此。】

仲孙羯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齐国六次攻打鲁国,鲁国不敢报复。这次出动军队侵犯齐国,虽然是迫于为晋国效力的压力,也是倚仗晋国的强大。】

夏季,楚子攻打吴国。

【吴国与楚国互相攻伐,本可以不记载。记载楚子攻打吴国,是为了记录吴楚之间的战争,以彰显荆蛮之族之所以能在中国消除祸患的原因。】

秋季七月甲子初一,发生日食,全食。

齐国崔杼率领军队攻打莒国。

【齐国已经偷袭了莒国,又再次攻打它。这是因为恼怒莒国屈服于晋国,并且与鲁国结盟。《左传》说:崔杼率领军队送防启疆,趁机攻打莒国。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趁其不备进行偷袭了。《春秋》必定不会记载为“伐”。《春秋》既然记载为“伐”,那一定是假借讨伐莒国的名义,以发动战争,而不是护送使者的军队。】

发生大水灾。

八月癸巳初一,发生日食。

鲁公在夷仪会见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

【晋国遭受齐国的攻打,过了一年才在夷仪会见诸侯,谋划攻打齐国。诸侯的军队已经集结,又过了很久而不能攻打,为什么呢?栾盈的祸乱,魏氏还在庇护他,而各位卿大夫中仇视栾盈的,范氏最为严重。韩氏、赵氏、知氏、中行氏的怨恨还不深。栾盈的家族庞大而士人多,铲除大家族而杀戮众多士人,国家动乱已达极点,人心必定动摇,局势不能和谐。各位卿大夫统一意志,以便将大军用于攻打齐国。】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许男攻打郑国。

【李氏认为萧鱼会盟之后,楚国军队两次到达郑国却没有成功,是悼公的余泽,这是错误的。齐桓公称霸不到五年,楚子就在盂地会见诸侯;晋文公称霸不到十年,楚子就在厥貉驻扎军队,他们的余泽在哪里呢?楚国君臣虎视眈眈地看着中原,与晋国争夺霸权,不曾有一天忘记。现在晋国内乱,齐国作为东方大国而与晋国结仇,楚国对内结交强大的齐国,对外率领依附自己的诸侯军队,趁着晋国的动乱而对郑国用兵,得到郑国是必然的。而在棘泽驻扎军队没有成功就返回,是因为楚国担忧吴国。所以《春秋》在前面记载楚子攻打吴国,以彰显楚国之所以不能争夺郑国的原因。汪氏认为楚国攻打郑国是为了救援齐国,不记载“救齐”是不认可楚国人救援,这也是错误的。晋国在夷仪会见诸侯,实际上并没有攻打齐国,凭什么记载楚国救援齐国呢?汪氏又认为诸侯离开齐国去救援郑国,救援来不及,所以不记载诸侯的救援,这也是错误的。楚国联合蔡、陈、许的军队攻打郑国,原本就没有必定得到郑国的志向,其侵扰不深,受害不重,即使没有诸侯的军队,也将解除对郑国的包围而离去。诸侯的救援既没有功劳,也没有罪过,功罪皆无,所以不记载,不是因为救援来不及。】

鲁公从夷仪会见诸侯回来。

【《春秋》只记载在夷仪会见,不记载攻打齐国、救援郑国,那么鲁公从会见回来是适宜的。又有什么“不到齐国是因为不能,正是为了纠正齐国的罪过;不到郑国是因为轻视其救援郑国的功劳”这样的意义呢?许氏的说法是错误的。】

陈国大夫鍼宜咎出逃到楚国。

【大夫出逃,必定有内乱,记载此事以彰显郑国军队之所以进入陈国的原因。】

叔孙豹前往京师。

【朝聘天子,是合乎礼制的。然而在此以前五十多年没有朝聘,在此以后直到春秋结束也没有朝聘,这是仅有的一次。虽然记载此事以赞美他,但实际上是表示讥讽。】

发生大饥荒。

鲁公二十五年

春季,齐国崔杼率领军队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齐国向来弱小,鲁国既救援了晋国,又侵犯齐国,齐国没有不报复的道理。鲁国必定明知会有齐国军队,而预先做好准备,所以齐国来攻打,虽然在大饥荒之后,也不成为祸患。】

夏季五月乙亥,齐国崔杼杀害其君齐庄公。

【太史记载崔杼杀害其君,崔杼杀了他,他的弟弟接着记载,又杀了两人,他的弟弟又记载,这才放过他。南史氏听说太史全部被杀,拿着竹简前往,听说已经记载了,才返回。齐庄公在崔杼家中被杀,而崔杼又没有可以推卸罪责的人,案件没有可疑之处,应当记载“崔杼杀害其君”,是必然的。而崔杼还杀了三人,那么凡是杀害君主而有可疑之处的,当权的人必定不允许史官将罪责归于自己。那些列国的史官,难道都像晋国史官记载赵盾那样不畏死,像齐国史官记载崔杼那样杀了三人还不畏死吗?所以《春秋》记载杀害君主,恐怕很多都不符合事实。孔子作《春秋》,审察情势,一律以天理王法的公正来纠正,这就是《春秋》完成而乱臣贼子畏惧的原因。】

鲁公在夷仪会见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

【晋国再次在夷仪会见诸侯,将要攻打齐国。晋国再次谋划攻打齐国,是因为齐国勾结叛臣,扰乱晋国,并借此攻打晋国,夺取朝歌。想要报复朝歌之仇,再次在夷仪会见诸侯,而不能攻打,是因为齐国以庄公被杀为由,向晋国贿赂求和。唉!是非公私的道义丧失了。向背,是邻国的常情;篡弑,是天下的极大罪恶。朝歌的怨恨,可以不报复;弑君的贼人,不可以不讨伐。却是为了报复怨恨而来,反而见到弑君的贼人而离去。这是十二国的诸侯,为晋国讨伐叛侯,而

崔杼之弑君,亦为晋诛叛侯矣。天理王法,至此不且澌灭殆尽哉!故《春秋》书崔杼弑君于前,书同盟重丘于后,事不可掩,而罪无所逃,贬之至矣】

译崔杼弑杀国君,也是替晋国诛杀了背叛的诸侯。天理王法,到了这一步难道不是几乎完全灭绝了吗!所以《春秋》在前面记载崔杼弑君,在后面记载重丘会盟,事实无法掩盖,罪责无处逃避,对他的贬斥已经到了极点。

六月,壬子,郑公孙舎之帅师入陈。

【君在防,大夫専师以入人国,岂非罪乎?然陈尝助楚伐郑,郑怨而报之,或者其君臣之定谋也。但伐人而至入其国都,为己甚矣。书公孙舎之,书帅师,书入,亦所以罪之也。髙氏据左氏,子产、子展之有礼,以为《春秋》无贬者,非也。李氏又以为子产、子展之入陈,同于子国、子耳之侵蔡,二子之心不同,故舎之得称名,而子国称人,亦非也。夫侵者,师浅入以掠其境也;入者,奔其人民,破其城郭,而造其国都也。虽应侵、不应侵,应入、不应入,曲直别有义在。而即以用师言之,侵之为轻,入之为重,而罪之轻重,亦视乎此。诸儒以称人为贬,以举爵称名为无贬,大失《春秋》之义也】

  秋八月己巳诸侯同盟于重丘

【重丘齐地盟于齐地,则明着其释弑君之罪而不问矣。杜氏以为齐亦与盟,则不然。齐景为崔杼新立,必不敢出防;崔杼亦必惧讨而不敢出。盟既书诸侯同盟,必无齐大夫与焉。夫晋以伐齐之故而防夷仪,齐适有弑君之变,即不能易伐叛之辞为讨贼之辞,以声崔杼之罪,则释此而去可也。而又盟诸侯何哉?彼只以遂其初志而已。叛则伐之,服则舎之,我之伯事举矣。齐弑齐君不足问也。其称同盟者,载书之词,义不系乎书同也。伊川以为同病楚,夫《春秋》不罪其成齐乱,而顾予其治楚患哉?必不然矣】

  公至自防

【汪氏以为:着其党恶附奸之罪也。文定至例所云党恶附奸,只桓公伐郑,庄公伐衞,及此数处可通。然政不必为此拘说也】

  衞侯入于夷仪

【郑突入栎,名;衞侯入夷仪,不名。文定正不正之说,亦有义理。然而奔君复国,使奔既不名,而复又不名,则不知其为谁矣。突书入栎,不再书归于郑,故入栎时不可不名。衞侯入夷仪,其后书复归于衞,故于复归衞名,而入夷仪时不必名也。文定以为,有世叔仪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抚其内,或营其外,有归之道,于义未絶,故爵而不名者,非也。《春秋》奔君书名,惟衞、郑、衞衎称爵二君,于义原未絶,然亦于复归书名,故奔可以无书。燕款为齐卿所纳,不名,故奔书名。蔡朱、莒庚舆、邾益不复归,故奔书名。忽、突、羁、赤有奔有入,若不书名,则于两人无别。郑突之一奔一归一入皆名,衞朔奔入皆名,亦所以着其恶也。郕伯奔而不名者,国微而史失之也】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

【楚灭舒鸠,称大夫帅师。自北而晋荀吴灭陆浑之戎,蔡公孙姓灭沈,郑游速灭许,皆书大夫帅师矣。如以书人为贬,书大夫帅师为与之?然则《春秋》与大夫之灭人国耶】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夏,公作虿】

【郑于六月已入陈矣,至冬又帅师伐之,一年而再加兵于陈,亦可谓之不义矣。春秋比书以深恶之也。家氏以《春秋》不人公孙夏为无贬辞,谓陈叛华即楚,郑服晋既久,能一歳再出师以伐陈,挠楚,为《春秋》予之。然则宣成之间,郑、许皆服于楚,郑屡用兵于许,以许之故受楚责而归晋。成公四年,一歳而再用兵于许,诸儒又以书郑伐许为《春秋》狄郑者,何耶?于再伐许则甚其罪,于再伐陈则又嘉其义,是非曲直,不当若是其悬也。如以予从晋之郑以伐从楚之陈,则去年四国伐郑,以蔡、陈、许之君同楚子举爵,又何义耶】

十有二月,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

【书“伐楚”以见非伐巢也,书“门于巢”以见未有侵掠宼患之事及巢也,书“门于巢卒”以见吴子之卒不以正也。吴子以伐楚而出,害不及巢,而卒不以正,则为巢人之诈而杀之,可知矣。兵不加已,隠谋设伏,以戕其国君,巢之罪也。宜其卒为吴所灭与】

  二十有六年

春王二月辛夘,衞甯喜弑其君剽。

【季氏逐昭公于外,八年既薨,丧归而后立君,季氏之罪未可逃也。即昭公卒,能复国,自季出之,自季复之,専国揽权,威福由己,讵可借口于伊尹、太甲之放桐归亳哉?甯殖助林父逐君立君,剽之在位已十有二年。使殖尚在,而

译六月壬子日,郑国的公孙舍之率领军队进入陈国。

【国君在夷仪会盟,大夫擅自率领军队进入他国,这难道不是罪过吗?然而陈国曾经帮助楚国攻打郑国,郑国怨恨并报复它,或许是君臣共同决定的计谋。只是攻打别人却深入到其国都,做得太过分了。《春秋》记载公孙舍之的名字,记载他率领军队,记载“入”,也是为了谴责他。高氏依据《左传》,认为子产、子展有礼节,所以《春秋》没有贬斥他们,这是不对的。李氏又认为子产、子展进入陈国,与子国、子耳侵蔡相同,因为两人的用心不同,所以舍之被称名,而子国被称为“人”,这也是不对的。所谓“侵”,是军队浅入以掠夺其边境;所谓“入”,是驱散其人民,破坏其城墙,而到达其国都。虽然是否应当侵、是否应当入,曲直另有道理。但仅就使用军队而言,侵较轻,入较重,而罪过的轻重,也据此而定。众儒认为称“人”是贬斥,称爵位或称名是没有贬斥,大大违背了《春秋》的大义】

  秋八月己巳日,诸侯在重丘结盟

【重丘是齐国的土地,在齐地结盟,就明显表明他们赦免了弑君之罪而不追究了。杜氏认为齐国也参与了结盟,这是不对的。齐景公刚被崔杼拥立,必定不敢外出会盟;崔杼也必定害怕讨伐而不敢外出。盟约既然记载为诸侯同盟,必定没有齐国大夫参与。晋国因为攻打齐国的缘故在夷仪会盟,齐国恰好发生弑君之变,晋国如果不能把讨伐叛乱的措辞改为讨伐贼人的措辞,来声讨崔杼的罪过,那么放弃此事离开就可以了。却又与诸侯结盟是为什么呢?他们只是为了实现最初的意图罢了。背叛就攻打,服从就宽恕,我的霸主之事就算完成了。齐国弑杀齐君不值得过问。称“同盟”,是盟书的措辞,意义不取决于书写“同”字。伊川认为这是同情楚国,然而《春秋》不谴责他们促成齐国的动乱,反而赞许他们治理楚国的祸患吗?必定不是这样】

  鲁公从夷仪会盟回来

【汪氏认为:这是彰显他结党附恶、亲近奸邪的罪过。文定公在《至例》中所说的结党附恶,只有桓公伐郑、庄公伐卫,以及这几处可以讲通。然而政事不必为此拘泥于这种说法】

  卫侯回到夷仪

【郑突进入栎,称名;卫侯进入夷仪,不称名。文定公关于正与不正的说法,也有道理。然而逃亡的君主复国,如果逃亡时不称名,而复国时也不称名,就不知道是谁了。郑突记载进入栎,不再记载回到郑国,所以进入栎时不可不称名。卫侯进入夷仪,其后记载复归卫国,所以在复归卫国时称名,而进入夷仪时不必称名。文定公认为,有世叔仪守卫,有母弟鱄外出,有的安抚内部,有的经营外部,有回归的途径,在道义上并未断绝,所以称爵而不称名,这是不对的。《春秋》中逃亡的君主称名,只有卫、郑、卫衎称爵的两位君主,在道义上原本未断绝,然而在复归时也称名,所以逃亡可以不记载。燕款被齐国卿大夫接纳,不称名,所以逃亡称名。蔡朱、莒庚舆、邾益没有复归,所以逃亡称名。忽、突、羁、赤有逃亡有进入,如果不称名,就无法区分两人。郑突的一次逃亡、一次复归、一次进入都称名,卫朔的逃亡、进入都称名,也是为了彰显其恶行。郕伯逃亡而不称名,是因为国家微小而史官失载】

  楚国屈建率领军队灭掉舒鸠

【楚国灭掉舒鸠,称大夫率领军队。自从北方晋国荀吴灭掉陆浑之戎,蔡国公孙姓灭掉沈国,郑国游速灭掉许国,都记载大夫率领军队了。如果认为称“人”是贬斥,称大夫率领军队是赞许?那么《春秋》是赞许大夫灭人国吗】

冬,郑国公孙夏率领军队攻打陈国【夏,公作虿】

【郑国在六月已经进入陈国了,到冬天又率领军队攻打它,一年内两次对陈国用兵,也可以说是不义了。《春秋》接连记载以深恶之。家氏认为《春秋》不称公孙夏为“人”是没有贬斥的言辞,说陈国背叛华夏而依附楚国,郑国服从晋国已久,能一年两次出兵攻打陈国,扰乱楚国,是《春秋》赞许他。那么宣公、成公年间,郑、许都服从楚国,郑国屡次对许国用兵,因为许国的缘故受到楚国责难而归附晋国。成公四年,一年内两次对许国用兵,众儒又认为记载郑伐许是《春秋》斥责郑国,为什么呢?对于再次伐许则加重其罪,对于再次伐陈却又嘉奖其义,是非曲直,不应当如此悬殊。如果因为赞许服从晋国的郑国攻打服从楚国的陈国,那么去年四国伐郑,以蔡、陈、许的君主同楚子称爵,又有什么道理呢】

十二月,吴子遏攻打楚国,在巢国城门下,去世。

【记载“伐楚”以表明不是攻打巢国,记载“门于巢”以表明没有侵掠寇患之事波及巢国,记载“门于巢卒”以表明吴子之死不合正道。吴子因为伐楚而出,祸害不及巢国,而死得不合正道,那么是被巢国人欺诈而杀害,可以知道了。军队没有加害于自己,暗中谋划设伏,以杀害其国君,是巢国的罪过。难怪最终被吴国灭掉】

  二十六年

春王二月辛夘日,卫国宁喜弑杀其君剽。

【季氏将昭公驱逐到国外,八年之后昭公去世,灵柩归来后才立君,季氏的罪过不可逃避。即使昭公去世,能复国,从季氏手中出去,又从季氏手中回来,专权揽权,威福由己,难道可以借口伊尹、太甲放逐桐宫、回归亳都吗?宁殖帮助林父驱逐君主、拥立君主,剽在位已经十二年。如果宁殖还在,而

废剽复衎,亦未可解于易置其君之罪,而况弑剽乎?而况喜之弑剽乎?喜之弑剽,以为遵父命也,以为复故君也。夫父命则遵矣,故君则复矣,而弑君之恶名谁任之哉?使喜亲为弑君之逆,而可以脱殖逐君之罪,则陷身以贷父,犹之可也。逐君、弑君,世济其恶,甯氏所谓狠而愚者也。弑君之名,里克不能辞,喜顾可辞耶?喜果孝子,则于殖逐君之时,宜谏于殖;既死之后,宜去范氏。以为父立,以为君,则子宜君之者,亦不然也】

译废黜晋灵公而恢复晋成公,尚且不能免除擅自更换国君的罪责,更何况是弑杀晋灵公呢?更何况是栾喜弑杀晋灵公呢?栾喜弑杀晋灵公,是认为遵循了父亲的命令,是认为恢复了原来的国君。父亲的命令确实遵循了,原来的国君确实恢复了,但弑君的恶名由谁来承担呢?假如栾喜亲自犯下弑君的逆罪,却能因此免除栾黡驱逐国君的罪责,那么牺牲自身来宽贷父亲,倒也说得过去。驱逐国君、弑杀国君,父子两代相继作恶,这正是宁氏所说的狠毒而愚蠢的人。弑君的罪名,里克尚且不能推辞,栾喜难道就可以推辞吗?栾喜如果真的是一位孝子,那么在栾黡驱逐国君的时候,就应当劝谏栾黡;在栾黡死之后,就应当离开范氏。如果认为父亲所立的人就是国君,那么儿子就应当尊奉他为君,这也不对。

衞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文定以为据土背君,当是时也,衞剽已弑,衞衎未入,林父之叛,为叛何君哉?然而林父之叛,叛衞也,戚为衞邑,受之自先王,守之自先公,凡国君而内失一邑,外取一邑,且以为罪,岂人臣所可窃据者哉?况林父以之如晋,而负岩邑,挟大国以抗其君哉?林父之逐君也,春秋书「衞侯出奔」,而逐君未有主名,此于甯喜弑剽之后,衞衎复归之前,书「林父入戚以叛」,而后林父逐君之罪并着矣。不然,二月辛夘,剽弑;越四日甲午,衎归。林父即仓猝如戚而叛之形未着,衞之侵戚,晋之戍戚,皆在衎归之后,春秋何以书「叛」于辛夘、甲午之间哉?葢使既书「衞衎归衞」,而后书「林父以戚叛」,则或疑林父以他故不悦于衎,衎迫之以叛而不见逐,衎之为林父矣。惟书「叛」于剽甫弑、衎未归之间,而后可以知衎之出,林父出之;剽之立,林父立之;治林父之叛衞,并以治林父之逐君也】

  甲午衞侯衎复归于衞

【奔君不名,则不知其为何君。衞郑、衞衎奔不名者,以复归书名见之也。衞衎入夷仪不名,复归名者,两见而卒名之也。文定谓其归国之后失信无刑,是以名之。然使衞衎不杀甯喜,而春秋既书弑其君剽,而衞衎不名,何以见两君之名实哉?衞衎自图复国,而搆喜弑剽,为己之故,而教为人臣者以弑其君,是悦其忠于己,而不悦其忠于所事之君。即不杀喜,亦为非义。春秋亦不以其于义未絶,而姑予之也。使春秋以杀喜之故而名衞衎,岂不杀喜即宜举爵以予其搆臣弑君以纳己,而因以尊宠之哉?剽为孙甯所立,虽亦不免于篡。春秋既以弑君之罪罪甯喜,则剽非喜之所当弑。既非喜所当弑,即非衎所宜搆之以弑矣。固知春秋之名衞衎,不以杀甯喜示义也】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观下书澶渊之防,则荀吴之来为约公防,可知矣。夫孙甯逐君,伯主释而不讨,则晋悼之失也。晋平之时,剽立已十二年,列于诸侯之防者七。甯喜一旦弑之,乌可以无讨哉?甯喜弑君之罪,大于林父之据邑。晋悼既释林父之逐君,则林父之据邑,犹为恶于甯氏,而不忘所立之剽,而晋平之助林父,为助其忠于剽者也。先儒责晋平之约防诸侯,为奬叛臣,为率天下之人臣,使之尽叛其君。夫以林父之君为剽,则林父之据邑为剽弑之故,而非叛剽;以林父之君为衎,则林父逐衎于十二年之前,君臣之义已絶,而其据邑亦非为叛衎。春秋书法,书甯喜弑君以罪甯喜,书林父入戚以叛于剽,甫弑之后,衎未入之前,以罪林父,而各当乎两人之罪。故林父之叛为叛衞,而非叛衎;晋之助林父,为助叛衞之林父,而非助叛衎之林父也。使春秋至此而始罪林父之叛君,岂贷林父逐君之罪于十二年以前哉?晋平但知十二年君衞之剽不可弑,十二年去衞之衎不可纳,而忘乎逐君据邑之林父不可助,故约诸侯为澶渊之防也。使晋平执甯喜戮之,使林父辟邑,以定衎之为君,则于义得矣,而晋平不能也。然而春秋犹恕之者,林父逐君事在已往,今之据邑不为无罪,而晋平之助林父,犹视助凡据邑叛君者,罪为稍减,故戍戚不书讨,衞疆戚田不书执,衞侯不书也】

公防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据左氏,防澶渊以讨衞疆戚田,取衞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夫卿大夫之食邑,君所赐者,非君所赐,则尺寸不可以私有。衞之戚,岂林父所宜据?衞之西鄙,岂晋所宜强取以与孙氏哉?故澶渊之防,春秋书以示讥也。葢晋平但知衎已非衞之君,而忘乎林父原为衞之臣;但知今日君衞之剽不可弑,而忘乎当日君衞之衎不可逐;但知剽已杀而林父非衎之臣,而忘乎衎既复而戚为衎之邑;但知助不弑剽之林父,而忘乎助逐衎之林父;但知助林父以抗十二年失国之君,而忘乎逆衞衎以党十二年専国之臣,是非公私之介不明,失大义而开逆乱之端,此为甚矣。所以然者,衞之歴世坚辅晋伯,皆孙氏父子主其君而为之,晋徳孙氏而不徳衞。故衞逐

译卫国孙林父进入戚地发动叛乱。

【文定认为,凭借土地背叛君主,在当时,卫剽已被杀害,卫衎尚未回国,林父的叛乱,究竟背叛的是哪位君主呢?然而林父的叛乱,是背叛卫国。戚是卫国的城邑,从先王那里接受封赐,由先公世代守护,凡是国君在国内失去一座城邑,在国外夺取一座城邑,尚且被视为罪过,难道臣子可以私自占据吗?何况林父带着戚地投靠晋国,倚仗险要的城邑,挟持大国来对抗他的君主呢?林父驱逐君主时,《春秋》记载“卫侯出奔”,而驱逐君主没有指名道姓,这是在宁喜杀害卫剽之后,卫衎复归之前,记载“林父入戚以叛”,而后林父驱逐君主的罪行一并显露了。不然的话,二月辛夘日,卫剽被杀;过了四天甲午日,卫衎回国。林父如果仓促间前往戚地而叛乱的迹象不明显,卫国侵犯戚地,晋国戍守戚地,都在卫衎回国之后,《春秋》为什么在辛夘日、甲午日之间记载“叛”呢?大概是因为如果先记载“卫衎回到卫国”,而后记载“林父凭借戚地叛乱”,那么或许会怀疑林父因为其他原因对卫衎不满,卫衎逼迫他叛乱而看不出驱逐君主的迹象,卫衎就成了林父的君主了。只有在卫剽刚被杀、卫衎未回国之间记载“叛”,而后才能知道卫衎的出逃,是林父驱逐的;卫剽的即位,是林父拥立的;惩治林父背叛卫国的罪行,同时也惩治林父驱逐君主的罪行】

甲午日,卫侯衎复归卫国。

【出逃的君主不称名,就不知道是哪位君主。卫郑、卫衎出逃不称名,是因为通过复归时称名来体现的。卫衎进入夷仪不称名,复归时称名,是因为两次出现最终称名。文定认为他回国后失信无刑,所以称名。然而如果卫衎不杀宁喜,而《春秋》已经记载杀害他的君主卫剽,而卫衎不称名,怎么体现两位君主的名称和实际地位呢?卫衎为了谋求复国,而构陷宁喜杀害卫剽,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教唆臣子杀害君主,这是喜欢他忠于自己,而不喜欢他忠于所侍奉的君主。即使不杀宁喜,也是不义的。《春秋》也不会因为他在道义上尚未断绝,就姑且给予他宽恕。如果《春秋》因为杀宁喜的缘故而称卫衎的名,难道不杀宁喜就应当举爵位来给予他构陷臣子杀害君主以接纳自己,并因此尊崇宠幸他吗?卫剽由孙甯所拥立,虽然也不免于篡位。《春秋》既然以杀害君主的罪行定罪宁喜,那么卫剽就不是宁喜所应当杀害的。既然不是宁喜所应当杀害的,也就不是卫衎所应当构陷他杀害的。所以知道《春秋》称卫衎的名,不是因为杀宁喜来显示道义】

夏天,晋侯派荀吴前来聘问。

【看下文记载澶渊之防,那么荀吴前来是为了约定公室防线,可以知道了。孙甯驱逐君主,霸主放弃而不讨伐,这是晋悼公的过失。晋平公时期,卫剽即位已经十二年,列于诸侯防线的有七次。宁喜一旦杀害他,怎么能没有讨伐呢?宁喜杀害君主的罪行,大于林父占据城邑。晋悼公既然宽恕林父驱逐君主的罪行,那么林父占据城邑,尚且对宁氏作恶,而不忘记所拥立的卫剽,而晋平公帮助林父,是帮助他忠于卫剽。先儒指责晋平公约集诸侯防线,是奖赏叛臣,是率领天下的臣子,使他们全都背叛他们的君主。如果把林父的君主当作卫剽,那么林父占据城邑是因为卫剽被杀的缘故,而不是背叛卫剽;如果把林父的君主当作卫衎,那么林父在十二年前驱逐卫衎,君臣之义已经断绝,而他占据城邑也不是为了背叛卫衎。《春秋》的书法,记载宁喜杀害君主以定罪宁喜,记载林父进入戚地叛乱于卫剽刚被杀之后,卫衎未入之前,以定罪林父,而各自符合两人的罪行。所以林父的叛乱是背叛卫国,而不是背叛卫衎;晋国帮助林父,是帮助背叛卫国的林父,而不是帮助背叛卫衎的林父。如果《春秋》到此才开始定罪林父背叛君主,难道宽恕林父十二年前驱逐君主的罪行吗?晋平公只知道十二年统治卫国的卫剽不可杀害,十二年离开卫国的卫衎不可接纳,而忘记了驱逐君主占据城邑的林父不可帮助,所以约集诸侯在澶渊设防。如果晋平公抓住宁喜杀了他,让林父放弃城邑,来安定卫衎作为君主,那么在道义上就合适了,而晋平公不能做到。然而《春秋》还宽恕他的原因,林父驱逐君主的事在以往,现在占据城邑不是没有罪过,而晋平公帮助林父,尚且比起帮助一般占据城邑背叛君主的人,罪过稍减,所以戍守戚地不记载讨伐,卫国疆界戚地不记载执拿,卫侯不记载】

公与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在澶渊设防。

【根据《左传》,在澶渊设防是为了讨伐卫国侵占戚地,夺取卫国西部边境懿氏六十个邑,给孙氏。卿大夫的食邑,是君主所赐予的,不是君主所赐予的,那么尺寸都不可以私有。卫国的戚地,难道是林父所应当占据的吗?卫国的西部边境,难道是晋国所应当强取给孙氏的吗?所以澶渊之防,《春秋》记载以示讥讽。大概晋平公只知道卫衎已经不是卫国的君主,而忘记了林父原本是卫国的臣子;只知道今天统治卫国的卫剽不可杀害,而忘记了当时统治卫国的卫衎不可驱逐;只知道卫剽已杀而林父不是卫衎的臣子,而忘记了卫衎既复而戚地是卫衎的城邑;只知道帮助不杀害卫剽的林父,而忘记了帮助驱逐卫衎的林父;只知道帮助林父以对抗十二年失去国家的君主,而忘记了违背卫衎以结党十二年专权的臣子,是非公私的界限不明,失去大义而开启逆乱的端绪,这太严重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卫国历代坚定辅助晋国霸主,都是孙氏父子主持他们的君主而为之,晋国感激孙氏而不感激卫国。所以卫国驱逐

林父,则林父奔晋;林父逐衎,则衎不奔晋而奔齐;林父奔晋,则晋纳之;衎奔齐,则晋定剽之为君而絶衎于衞也。观于鲁之听衞以从晋,文三年孙良夫来聘及盟,襄七年孙林父来聘及盟,则孙氏父子不特以衞从晋,而又为晋以致鲁,宜晋徳之哉?故鲁与孙氏亦世有盟好。澶渊之防,三国皆大夫,而独襄公亲往,也是以春秋目公以着之。至于晋宋书人,郑书良霄以为贬,赵武、向戍不贬;良霄为子产新得政,郑伯为衞侯如晋,为不助孙氏者,春秋亦无此义也。宋序郑下,或非向戍,晋之是赵武,非赵武,皆不可知。即为赵武而不名者,防澶渊之罪灭于防戚而不必名以着之也。不然,澶渊人之以贬,岂防戚名季孙宿、士匄、华阅、公孙虿而反无贬哉?郑良霄名者,为后五年杀良霄起也。自书楚执行人良霄之后十五年无事见经,故于此及盟,宋名之以着良霄用事于郑之久也。如以人赵武、向戍示贬,则亦当没公以示贬。今观于公,则公之人,则人之名,则名之,固非屑屑于名某不名某以为贬。某不贬某也,且使以郑伯为衞侯如晋,而不贬良霄,则晋之执衞侯,春秋不书,未尝着晋执衞侯之罪,何以示书良霄为予郑伯不助孙氏之义哉】

译孙林父出奔,就逃往晋国;孙林父驱逐卫衎,卫衎却不逃往晋国而逃往齐国;孙林父逃往晋国,晋国就接纳了他;卫衎逃往齐国,晋国就确立卫剽为国君而断绝与卫衎在卫国(的关系)。观察鲁国听从卫国而顺从晋国的情况,在文公三年孙良夫来聘问并结盟,襄公七年孙林父来聘问并结盟,那么孙氏父子不仅让卫国顺从晋国,而且为晋国招致鲁国(结盟),晋国难道不值得感激吗?所以鲁国与孙氏也世代有盟约友好。澶渊之会,三国都是大夫(出席),唯独襄公亲自前往,因此《春秋》称公以彰显此事。至于晋国、宋国记载人名,郑国记载良霄认为是贬斥,赵武、向戍不被贬斥;良霄是因为子产刚掌权,郑伯为卫侯去晋国,是不帮助孙氏的人,《春秋》也没有这种含义。宋国排在郑国之下,或许不是向戍,晋国是赵武,不是赵武,都不能确定。即使是赵武而不称名的原因,是澶渊的罪过在戚地之会已经消除,不必称名来彰显。否则,澶渊称人以表示贬斥,难道戚地之会称季孙宿、士匄、华阅、公孙虿反而没有贬斥吗?郑国良霄称名,是为后五年杀良霄埋下伏笔。自从记载楚国执行人良霄之后十五年没有事见于经文,所以在这里结盟,宋国称名以彰显良霄在郑国掌权时间之久。如果用称赵武、向戍的人名来表示贬斥,那么也应当隐去公以表示贬斥。现在观察公,那么公称人,就称人的名,就称名,本来不是琐碎地称某人不称某人以表示贬斥,某人被贬某人不被贬。况且假使因为郑伯为卫侯去晋国,而不贬斥良霄,那么晋国拘禁卫侯,《春秋》不记载,未曾彰显晋国拘禁卫侯的罪过,凭什么显示记载良霄是给予郑伯不帮助孙氏的含义呢?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痤,谷作座】

【晋献宠骊姬,爱奚齐而杀申生,孽自己作也。宋平以伊戾之谗而杀痤。莫亲于父子,莫重于世适。一谗人搆难,而即自残其骨肉,甘受杀子之名,则宋平为愚于晋献矣。然而谗言之入,必乗其隙。宋平之嬖弃,犹晋献之嬖骊姬也。宋平之爱佐,犹晋献之爱奚齐也。故两君初无易世子之心,而惟恐世子因我有私爱而疑我有易世子之心。始则虚意世子之疑,已继则实以己而疑世子。嫌隙成而形迹着,于是谗间行而祸乱作矣。《春秋》直笔书之,与书弑君同为严重之词,以为杀世子者,非他人即尔君父也。君父所杀者,非他人即尔世子也。其以垂戒天下后世,深切着明矣】

  晋人执衞甯喜

【晋人之执甯喜,公羊以为不以其罪执之,不得为伯讨;刘氏以为执其不应纳君而伐孙氏也;髙氏以为讨其伐戚而杀晋戍也;家氏以为坐林父之诉而执之,则悖也。其说皆非也。雍廪以私杀无知,春秋犹予以讨贼之义。晋人执甯喜,虽有怒其伐孙氏、杀晋戍之私,未尝不以讨弑君为名。既以讨弑君为名,则虽受林父之诉,而亦未为不义,何为不予以伯讨哉?春秋所以不予晋者,罪其既执甯喜不以为戮,而犹释之使归衞而为卿也。盖甯喜弑君之贼,晋为盟主,讨而杀之,则得其义矣。徒执何为耶?有执则有释,春秋书执则不杀之词也。讨弑君之贼而但执之,失刑甚矣。故春秋以执甯喜书者,罪晋平不杀之而执之也】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

【春秋》附楚之国,许为可悯。许之于郑,既有先世灭国不祀之仇。许叔入许之后,而郑积世加兵不已。晋为伯主,曽不能制郑,使无侵小。许之附楚,岂得已哉?《春秋》书许甯之卒,楚所以恶郑虐许之甚,而悯许男之死不得其所也】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楚合陈、蔡以伐郑,诸侯之救不至,郑不服而犹未受楚害者,楚以应许男之求,而志不在得郑,故也】

  葬许灵公

  二十有七年

  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鲁反覆向背于齐晋之间,齐争鲁于晋,致受诸侯之伐。其往年之聘,鲁则以报鲁君臣朝聘之勤也。今鲁坚事晋,而齐聘忽来,则邦交之常也。齐景即位之初,而有礼于鲁,以为贤也,可矣】

夏,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衞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弭兵息民事,非不善。屈中国之诸侯以庭,见于楚,则冠裳倒置,而齐桓、晋文之业扫地尽矣。据左氏,则向戍本为弭兵之谋,而晋楚之从交见,则子木请之,而赵孟许之也。论者不以罪赵武,而以罪向戍,何哉?宋在春秋,独能抗楚,楚屡伐之,至于围之逾年而不肯服。齐桓之伯,宋实辅之;晋文城濮之战,宋师与焉。宋襄鹿上之盟,犹有兼伯齐、楚之势。执于盂,败于▯,而不悔。其后晋主夏盟,未尝一背晋而向楚也。今向戍但为和解晋楚,以讲好睦隣,而赵武竟诺其诸侯交见。赵武累向戍矣。约盟既定,明年朝楚,闻楚子卒,宋公及汉而返。向戍曰:「姑归息民,待其立君而为之备。」葢悔为赵武所误,而为备楚之逺图,犹凛凛乎中原正气,不可得而辱屈之也】

  衞杀其大夫甯喜

【晋杀里克,衞杀甯喜,而书“杀其大夫”,与齐弑商人而书“弑其君”,同齐人弑君之贼也。齐人既君之,则其君矣,不书“弑其君”而何哉?里克、甯喜弑君之贼也。晋惠、衞献既大夫之,则其大夫矣,不书“杀其大夫”而何哉?而衞献之杀喜,又甚于晋惠之杀克。葢惠以里克弑两君而入立,克之弑两君,克自为之也。惠之失,在不于入国之时,即正克弑君之罪,而徳其迎立,成为君臣。及知其本欲谋纳重耳,而后忌而杀之也。衞献盟喜以纳已教之弑剽,则剽之弑献,与闻焉。绐之以弑君,纳已授之以国政。为其大夫者逾年,然后恶其専而杀之,则为杀大夫而非讨弑君明矣。故晋惠杀克,犹可曰“子弑两君”,而衞献杀喜,不能明正其罪曰“子弑剽也】

  衞侯之弟鱄出奔晋

【鱄

译秋季,宋平公杀死了他的太子痤【痤,在《谷梁传》中写作座】

【晋献公宠幸骊姬,喜爱奚齐而杀害了申生,祸乱是自己造成的。宋平公因为伊戾的谗言而杀死了痤。没有比父子更亲近的关系,没有比世袭嫡子更重要的地位。一个谗言者构陷祸端,就自己残害骨肉,甘愿承受杀子的恶名,那么宋平公比晋献公更愚蠢了。然而谗言之所以能得逞,必定是乘了空隙。宋平公宠信弃,就像晋献公宠信骊姬一样。宋平公喜爱佐,就像晋献公喜爱奚齐一样。所以两位君主起初并没有更换太子的想法,只是担心太子因为自己有私爱而怀疑自己有更换太子的念头。开始是虚心地消除太子的疑虑,接着却真的因为自己而怀疑太子。嫌隙形成且形迹明显,于是谗言离间得以施行,祸乱就发生了。《春秋》直书其事,与记载弑君一样使用严厉的措辞,认为杀太子的,不是别人就是那国君父亲。国君父亲所杀的,不是别人就是那太子。这用来警戒天下后世,深切而明显】

晋国人捉拿了卫国的宁喜

【晋国人捉拿宁喜,《公羊传》认为不是因为他有罪而捉拿他,不能算是霸主的征讨;刘氏认为是因为他不应该接纳国君而攻打孙氏;高氏认为是征讨他攻打戚地并杀害晋国戍卒;家氏认为是因为林父的控诉而捉拿他,这就违背常理了。这些说法都不对。雍廪因私怨杀害无知,《春秋》尚且给予他讨伐贼人的名义。晋国人捉拿宁喜,虽然有愤怒他攻打孙氏、杀害晋国戍卒的私心,未曾不打着讨伐弑君者的名义。既然打着讨伐弑君者的名义,那么即使接受了林父的控诉,也不算不义,为什么不给与霸主征讨的名义呢?《春秋》之所以不给予晋国霸主征讨的名义,是谴责晋国既然捉拿了宁喜却不杀他,反而释放他让他回国做卿。大概宁喜是弑君的贼人,晋国作为盟主,征讨并杀了他,就合乎道义了。仅仅捉拿他做什么呢?有捉拿就有释放,《春秋》记载“执”就是不杀的意思。讨伐弑君的贼人却只捉拿他,刑罚失误太严重了。所以《春秋》用“执宁喜”来记载,是谴责晋平公不杀他而只捉拿他】

八月壬午日,许男宁死在楚国

【《春秋》依附楚国的国家,许国是值得怜悯的。许国对于郑国,既有祖先灭国断绝祭祀的仇恨。许叔进入许国之后,郑国世代不断加兵侵犯。晋国作为霸主,曾经不能制约郑国,使其不侵犯小国。许国依附楚国,难道是不得已吗?《春秋》记载许宁的死,是厌恶郑国虐待许国太过分,而怜悯许男死得不明不白】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攻打郑国

【楚国联合陈、蔡攻打郑国,诸侯的救援不到,郑国不服从却还没有遭受楚国的祸害,是因为楚国为了回应许男的请求,而志向不在得到郑国,所以如此】

安葬许灵公

二十七年

春季,齐景公派庆封来鲁国聘问

【鲁国在齐、晋之间反复摇摆,齐国在晋国那里争夺鲁国,导致遭受诸侯的讨伐。去年的聘问,鲁国是用来报答鲁国君臣朝聘的勤勉。现在鲁国坚持侍奉晋国,而齐国的聘问忽然到来,这是邦交常理。齐景公即位之初,对鲁国有礼,认为他是贤德的,是可以的】

夏季,叔孙豹在宋国与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屈建、蔡国的公孙归生、卫国的石恶、陈国的孔奂、郑国的良霄、许国人、曹国人会见。

【停止战争休养生息,不是坏事。让中原的诸侯屈尊在庭下,朝见楚国,那么礼制颠倒,齐桓公、晋文公的功业就扫地以尽了。根据《左传》,向戍本来是为了谋议弭兵,而晋楚两国互相朝见,是子木请求的,赵孟答应的。评论者不怪罪赵武,却怪罪向戍,为什么呢?宋国在春秋时期,唯独能抵抗楚国,楚国多次攻打它,甚至包围它一年多也不肯屈服。齐桓公称霸,宋国确实辅助了他;晋文公城濮之战,宋国军队参与了。宋襄公鹿上之盟,还有兼领齐、楚之势。被拘禁在盂地,败于泓水,却不悔改。后来晋国主持夏盟,宋国未曾一次背离晋国而倾向楚国。现在向戍只是为了解决晋楚矛盾,以求和睦邻国,而赵武竟然答应诸侯互相朝见。赵武辜负了向戍。盟约既定,第二年朝见楚国,听说楚子去世,宋公到了汉水就返回。向戍说:“暂且回去让百姓休息,等待他们立君后再为之防备。”大概是后悔被赵武误导,而为防备楚国做长远打算,还凛凛乎中原正气,不可被侮辱屈服】

卫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宁喜

【晋国杀里克,卫国杀宁喜,而记载“杀其大夫”,与齐国弑商人而记载“弑其君”,同样是齐人弑君的贼人。齐国人既然尊奉他为君,那么他就是君了,不记载“弑其君”又记载什么呢?里克、宁喜是弑君的贼人。晋惠公、卫献公既然尊奉他们为大夫,那么他们就是大夫了,不记载“杀其大夫”又记载什么呢?而卫献公杀宁喜,又比晋惠公杀里克更严重。大概晋惠公因为里克弑杀两君而得以入立,里克弑杀两君,是里克自己做的。晋惠公的过失,在于不在入国之时,就正了里克弑君的罪,反而感激他迎立自己,形成了君臣关系。等到知道里克原本想谋迎重耳,然后忌恨而杀了他。卫献公与宁喜结盟让他纳自己,教唆他弑杀剽,那么剽弑杀卫献公,宁喜也参与了。欺骗他以弑君,纳自己授给他国政。做他的大夫超过一年,然后厌恶他专权而杀了他,那就是杀大夫而不是讨伐弑君者了。所以晋惠公杀里克,还可以说“你弑杀两君”,而卫献公杀宁喜,不能明正其罪说“你弑杀剽”】

卫侯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

【鱄

负羁絷执鈇锧以从君于外者十有二年而心不贰,不可谓非忠于衞侯者矣。纳君之策,告于天王,请于方伯,讨剽而戮孙甯,名正言顺以复国正也。即不能然,托于大国以兵伐衞,废剽逐孙甯而纳其君,犹之正也。再不能然,告无罪于国人,国人羣起而攻孙甯以请,故君反正,犹之正也。乃衞献之复国,由于甯喜;甯喜之纳君,由于弑剽;甯喜之弑剽,由于鱄之约言。谷梁氏曰:“已虽急,纳其兄,与人之臣谋弑其君,是亦弑君者也。”责之是矣,而又以为衞鱄之去合乎春秋,则非也。葢鱄之去,以杀甯喜而去,知信之不可失,而不知君之不可弑;知纳我者不可杀,而不知弑君者不可用。使衞献不杀甯喜而鱄顾可与弑君之贼比肩事主哉?知大义者,苟知不杀甯喜而与之同朝之非义,亦可以知既杀甯喜而愤然去国之未为义也。与人之臣谋弑其君,既失之于前,虽恶其失信以去,亦无救于后。不以义始者,必不能以义终。故无论喜之杀不杀,鱄之去不去,无适而可也】

译背负枷锁、手持刑具跟随国君流亡在外十二年而内心没有二心,不能说不忠于卫侯。接纳国君的策略,向周天子禀告,向方伯请求,讨伐卫剽并诛杀孙甯,名正言顺地恢复君位,这是正当的。即使不能这样,依托大国出兵讨伐卫国,废黜卫剽、驱逐孙甯而迎回国君,也是正当的。再不能这样,向国人宣告自己无罪,国人纷纷起来攻击孙甯以请求迎回国君,从而使国君复位,也是正当的。然而卫献公的复位,是由于宁喜;宁喜的迎君,是由于弑杀卫剽;宁喜的弑杀卫剽,是由于卫鱄的约定。谷梁氏说:“自己虽然处境危急,迎回自己的兄长,却与别人的臣子谋划弑杀其君,这也是弑君的人。”责备他是正确的,但又认为卫鱄的离开符合《春秋》大义,则是不对的。大概卫鱄的离开,是因为杀了宁喜而离去,知道信用不可丧失,却不知道国君不可弑杀;知道迎立自己的人不可杀害,却不知道弑君的人不可任用。假如卫献公不杀宁喜,卫鱄难道可以与弑君的贼人并肩侍奉君主吗?懂得大义的人,如果知道不杀宁喜而与他同朝为官是不义的,也就应该知道在杀了宁喜之后愤然离开国家也是不义的。与别人的臣子谋划弑杀其君,已经在前面失义,虽然厌恶他失信而离去,也无法补救后面的过错。不以道义开始的人,必定不能以道义结束。所以无论宁喜杀不杀,卫鱄去不去,都没有合适的做法。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自诸侯之大夫盟宋,而中国诸侯北面朝楚。由今论之,晋之罪也。然在当日诸侯,则固相与安之矣。葢楚之初入春秋,即以败蔡师、虏蔡侯书,固已横暴之甚矣。其后入蔡、伐郑,见于经者,皆非侵掠细故也。齐桓创伯,以攘楚为义,诸侯借以稍安。至宋襄召衅,辱盂败▯,诸侯畏楚而为通好请命之计。非晋文城濮一战,诸侯之北面朝楚,尚得延至襄昭之世哉?厥貉之次,辰陵之盟,蜀之盟,几几乎无中国矣。晋君臣强霸横争,为诸侯捍外侮,力支中国,几及百年,而内溃之势卒不可救,不得已而为弭兵息民之说。固不得甚其一日之罪,而冺其百年之功也。嗟乎!晋为诸侯御楚,诚晋之功。晋即不为诸侯御楚,何至遂以为晋之罪哉?盖春秋之势,诸侯不能自强,屡欲从楚,晋强制之使不从楚。非诸侯之力可以不从楚,而晋迫之使从楚也。故不得以北面朝楚为晋罪也。虽然,晋非天下诸侯之罪人,而赵武则晋之罪人也。晋世主夏盟,天下诸侯之安危,视晋。晋之先公当楚势昌炽之时,犹能战城濮、战鄢陵、防萧鱼,以挫其锋。比年以来,楚有吴患,势稍衰矣。赵武当国,使能辅晋平,増修徳政,和辑臣民,结好诸侯,为必能胜楚之势。楚不内宼,则为衣裳之防,以震慑之;楚入侵,则为兵车之防,以战却之。振先绪而缵伯功,则楚可弱而诸侯可安,数世之利也。奈何失可乗之时,而反使诸侯北面于楚耶?夫齐桓、晋文,周之罪人,顾春秋犹或义而取之者,则以其攘楚也。有攘楚之功,故天下诸侯不朝天王而朝伯主,齐、晋偃然受之,功罪犹足相当。今以天下诸侯而分为晋、楚之从,天王安在哉?是不以为周之诸侯,而以为晋、楚之诸侯矣。嗟乎!晋不以诸侯朝周而以朝己,至此又以己之诸侯朝楚,又以己之诸侯易楚之诸侯,使并朝己,罪为大矣。以此罪晋,虽有百年捍诸侯之功,不足赎也,则皆赵武之累晋也】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自十四年至此凡十四年之间,而日九食,又三见,频年两见,频月变亦甚矣。如谓行有常度,食有定数,则频月亦非异,何有于频年哉?然而通《春秋》观之,惟此为数,则不以为有感而致然,不可也】

  二十有八年

  春无氷

【无氷纪异,明是子丑之月,主夏正者,谓是年前未藏氷,而春无氷供用,说乌可从】

  夏衞石恶出奔晋

【衞衎复国逾年而弟奔,再逾年而卿奔,其不见直于国人可知矣。然而晋方庇林父而仇衎,二人皆奔晋,亦不免于逺难,适仇之罪也】

  邾子来朝

【邾近于鲁,不能尽以小事大之道,忽起伐鲁之谋,以致君辱地削,至于无可如何,而仍朝于鲁,则亦不得为谋国之善矣】

  秋八月大雩

  仲孙羯如晋

【襄公二十一年以前,五朝于晋,大夫亦五聘之。及今八年,终襄公之世,不复朝晋,而聘问亦疎。羯之如晋,亦以公将朝楚而告,为宋之盟故也。亦可以知晋平之不足以致诸侯,而鲁亦不勤于晋矣】

  冬齐庆封来奔

【庆封来奔,齐来让,而后奔吴。则鲁已受其奔矣。庆封与杀其君,来奔而受鲁之党,恶不能免于春秋之讥也。诸儒多以春秋为鲁讳恶,此非恶耶?如义存乎讳,则楚杀庆封于伐吴之后,于此可以不书,或书遂奔吴,以示鲁之不受矣】

  十有一月公如楚

【公之朝楚与朝齐、晋,其为不归职贡于宗周而庭见诸侯,取讥《春秋》,一也。然齐、晋假尊周为名,而天子致伯,则其朝也为朝伯主,未为有罪,而罪在不朝天王耳。至于朝楚,甚矣,而又奉晋命以往,尤为非义之至也】

  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

【周来告丧,公虽不在,而以葬期按之,则当于公至自楚之后,而竟不往防,岂非罪哉?若天王速葬,而以送楚子之葬,故不及往防,罪尤甚矣】

  乙未楚子昭卒

【天王崩,楚子卒,相比以书合。观前后之文,则见鲁之勤于楚,而不一加礼于周也。《春秋》事外寓贬,如此之类不可不

译秋季七月辛巳日,晋国大夫荀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

【自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中原的诸侯便向北面臣服朝拜楚国。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是晋国的罪过。然而在当时的诸侯看来,他们本来也就相安无事了。因为楚国刚进入春秋时期,就以击败蔡国军队、俘虏蔡国国君载入史册,本来就极其横暴。此后入侵蔡国、攻打郑国,在《春秋》经文中记载的,都不是轻微的侵掠小事。齐桓公创立霸业,以抵御楚国为义举,诸侯借此得以稍得安宁。等到宋襄公挑起争端,在盂地受辱、在泓水战败,诸侯畏惧楚国,于是采取通好请命的策略。如果不是晋文公在城濮一战,诸侯向北面朝拜楚国的局面,还能延续到襄公、昭公的时代吗?厥貉的会盟、辰陵的结盟、蜀地的结盟,几乎就要没有中原国家了。晋国的君臣强行争霸、纵横争胜,为诸侯抵御外侮,竭力支撑中原,将近百年,而内部崩溃的趋势终究无法挽救,不得已才提出弭兵息民的主张。固然不能因为这一天的罪过,就抹杀其百年的功劳。唉!晋国为诸侯抵御楚国,确实是晋国的功劳。晋国即使不为诸侯抵御楚国,何至于就认为这是晋国的罪过呢?大概春秋时期的局势,诸侯不能自强,屡次想要顺从楚国,晋国强制他们不要顺从楚国。并不是诸侯有能力可以不顺从楚国,而是晋国逼迫他们顺从楚国。所以不能因为向北面朝拜楚国而怪罪晋国。虽然如此,晋国不是天下诸侯的罪人,而赵武却是晋国的罪人。晋国世代主持中原的盟会,天下诸侯的安危,都看晋国的脸色。晋国的先代国君在楚国势力昌盛的时候,还能在城濮、鄢陵、萧鱼等地作战,以挫败楚国的锋芒。近年以来,楚国受到吴国的祸患,势力稍微衰落。赵武执掌国政,如果他能辅佐晋平公,增进修明德政,和睦臣民,与诸侯结好,形成必定能战胜楚国的态势。楚国如果不入侵,就作为衣裳之防,以震慑它;楚国如果入侵,就作为兵车之防,以战退它。振兴先代的基业,继承霸主的功业,那么楚国可以削弱而诸侯可以安定,这是几代人的利益。怎么反而失去了可以乘势而上的时机,却致使诸侯向北面朝拜楚国呢?齐桓公、晋文公,是周朝的罪人,但《春秋》还认为他们合乎道义而加以褒取,就是因为他们抵御了楚国。有抵御楚国的功劳,所以天下诸侯不朝拜周天子而朝拜霸主,齐、晋安然接受,功劳和罪过还足以相当。现在把天下诸侯分为跟随晋国和跟随楚国两派,周天子在哪里呢?这是不把诸侯当作周朝的诸侯,而当作晋国、楚国的诸侯了。唉!晋国不让诸侯朝拜周天子而让朝拜自己,到这里又让自己的诸侯朝拜楚国,又用自己的诸侯交换楚国的诸侯,让他们一同朝拜自己,罪过太大了。用这个来怪罪晋国,即使有百年捍卫诸侯的功劳,也不足以赎罪,这都是赵武连累了晋国】

冬季十二月乙亥日初一,发生日食。

【从十四年到这一年,十四年之间,日食发生了九次,又出现了三次,连年出现两次,连月出现变化也很严重了。如果说日月运行有固定的度数,日食有定数,那么连月出现也不算怪异,何况连年出现呢?然而纵观《春秋》,只有这次次数最多,如果不认为这是有所感应而导致的,是不可以的】

二十八年

春季没有结冰。

【记载无冰是记录异常,明确是指子月、丑月,主张夏历的人,说这是前一年没有藏冰,而春季没有冰可供使用,这种说法怎么能采纳呢】

夏季,卫国石恶出逃到晋国。

【卫献公复国一年多,弟弟就出逃,再过一年多,卿大夫就出逃,他在国人中不得人心可以知道了。然而晋国正庇护林父而仇视卫献公,两人都出逃到晋国,也不免有远离祸难、投奔仇敌的罪过】

邾国国君来朝见。

【邾国靠近鲁国,不能完全践行小国侍奉大国的道理,忽然兴起攻打鲁国的念头,导致国君受辱、土地被削,到了无可奈何的地步,仍然来鲁国朝见,那么也不能算是善于谋国了】

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

仲孙羯前往晋国。

【襄公二十一年以前,五次朝见晋国,大夫也五次聘问。到现在八年,终襄公之世,不再朝见晋国,而聘问也疏远了。仲孙羯前往晋国,也是因为国君将要朝拜楚国而告知,是为了宋国结盟的缘故。也可以由此知道晋平公不足以招致诸侯,而鲁国也不勤于侍奉晋国了】

冬季,齐国庆封来投奔。

【庆封来投奔,齐国来责问,然后庆封逃往吴国。那么鲁国已经接受他投奔了。庆封参与杀害他的国君,来投奔而接受鲁国的庇护,恶行不能免于《春秋》的讥讽。许多儒者多认为《春秋》为鲁国讳恶,这不是恶吗?如果道义存在于讳恶之中,那么楚国在伐吴之后杀了庆封,在这里可以不记载,或者记载于是逃往吴国,以显示鲁国没有接受他】

十一月,国君前往楚国。

【国君朝拜楚国与朝拜齐、晋,其不归职贡于周王室而庭见诸侯,受到《春秋》讥讽,是一样的。然而齐、晋假借尊崇周室的名义,而天子授予霸主地位,那么朝拜也是朝拜霸主,不算有罪,而罪过在于不朝拜周天子。至于朝拜楚国,太过分了,而又奉晋国的命令前往,尤其是不义到了极点】

十二月甲寅日,周天子驾崩。

【周朝来通报丧事,国君虽然不在,但根据葬期推算,应当在国君从楚国回来之后,竟然不去参加丧礼,难道不是罪过吗?如果周天子速葬,因为送楚国国君的葬事,所以来不及前往参加丧礼,罪过尤其严重】

乙未日,楚国国君昭卒。

【周天子驾崩,楚国国君去世,接连记载。观察前后的文字,可以看出鲁国勤于侍奉楚国,而不曾对周朝加礼。《春秋》在事件之外寄托贬义,像这类情况不可不察】

知】

  二十有九年

  春王正月公在楚

【前书十一月,公如楚;后书五月,公至自楚。虽不书“公在楚”,亦可知公之在楚矣。而《春秋》书“公在楚”,者以示公不宜在楚而在楚也。而上又有“天王崩”之文,“有楚子卒”之文。天王崩,则当急奔天王之丧,而何以在楚?楚子卒,则朝楚之礼可已,而奔丧送葬皆不当行,而何以在楚哉?文定兼罪季氏取卞,而着人臣不敢一日忘君,非经义也】

译【知】

鲁昭公二十九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昭公身在楚国。

前文记载十一月鲁昭公前往楚国,后文记载五月鲁昭公从楚国返回。即使不记载“鲁昭公身在楚国”,也可以知道鲁昭公当时在楚国。而《春秋》特意记载“鲁昭公身在楚国”,是为了表明鲁昭公不应当在楚国却待在楚国。而且上文还有“周天子驾崩”的记载,又有“楚君去世”的记载。周天子驾崩,就应当急忙奔赴周天子的丧礼,为什么却在楚国?楚君去世,那么朝见楚国的礼仪可以停止,奔丧送葬都不应当进行,为什么却在楚国呢?吕祖谦(文定)同时归罪于季氏夺取卞地,并彰显人臣不敢一日忘记君主,这并非《春秋》经文的真义。

夏五月公至自楚

【晋景既卒,而成公如晋,是明着其以奔丧往也。襄公如楚,而楚子卒,是以朝楚往,而适有楚子之丧也。其有送葬之辱,则一而已矣。人君举动,不可以轻使。若宋公之及汉,闻丧而还,楚其能旦夕亡我哉?此则非赵武之罪,而鲁大夫之罪也】

  庚午衞侯衎卒

  阍弑吴子余祭

【盗杀蔡侯者,无主无名之词也。阍弑吴子者,有主无名之词也。无主者,散也;有主者,専也。无名者,贱也。盗曰“杀”,者,盗非臣也。阍曰“弑”,者,阍臣也。阍既为臣,而不曰“弑其君”者,有大臣,有小臣,有贵臣,有贱臣,僮仆隶卒之贱,君可以槩而臣之,而彼不敢同于卿大夫士庶人以君其君也】

仲孙羯防晋荀盈、齐髙止、宋华元、衞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仪公作齐,莒人下公谷有邾人,歴叙诸侯之大夫以见晋之役,诸大夫诸大夫之听命于晋専以城杞也。杞未若齐桓时有淮夷之急患,乃合十一国之大夫以为之城,而又不及农隙之时,其为讥何疑哉?晋即能恤宗周、亲诸姬,而亦为举动之过矣。左氏以为治杞,谷梁以为杞危而不能自守,故诸侯之大夫相率以城之。汪氏以为修其城郭,然使就杞之故都而増修之,用晋一国之力足矣,不必烦十一国而为此大役也。惟杜氏以为杞国本都陈留雍丘县,桓六年淳于公亡国,杞始并之,迁都淳于。僖十四年迁缘陵,襄二十九年晋人城淳于,杞又迁鄀。若是则此为城淳于,乃春秋不书城淳于而书城杞者,必杞既迁淳于,晋人为之扩大其城,如邢既迁夷仪而三国为之城,不曰城夷仪而曰城邢也。故春秋城缘陵与城楚丘同城而后迁也,城杞与城邢同迁而后城也。然邢迁夷仪书,杞迁淳于不书者,邢为狄所迫,不书迁夷仪不足以着狄之暴与齐桓之功。今杞非有不得已而迁之故,晋亦非有不得已而城杞之故,故不书迁以着晋之私于杞也】

  晋侯使士鞅来聘

【士鞅之来,必是告鲁,使归杞田,而以拜城杞为名也。僖公二十七年,杞桓来朝,而公子遂即帅师入杞。宣公之世,杞不来朝,而十八年,公亲伐杞,其侵削杞田必多矣。杞初托昏姻于鲁,鲁不能抚存之,而又侵削之,杞之弱,鲁弱之也。今杞托昏姻于晋,晋使鲁归其侵田,谁曰不宜?当不得谓鲁义而晋不义矣。故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齐,则书者,鲁田不可以归齐,故书以着晋之不义也。士鞅来言归杞田,不书,而书来聘者,杞田不可以不归杞,故不书以隠鲁之不义也】

  杞子来盟

【庄二十七年,杞惠来朝,称伯。僖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其年惠卒,不书子,成公立。为淮夷所病,齐桓以诸侯为之城缘陵,而不列之于防,则微弱可知。二十三年,成公卒,称子,必既降而为子矣。弟桓公立,二十七年来朝,称子,仍其兄之故称也。杞桓要为能自树立者,初以伯姬之故,托鲁存己,鲁不加恤,又侵削之,是以忿而逺托于晋。故文十二年来朝称伯,成四年来朝称伯,五年来逆叔姬之丧称伯。其年,晋侯列之虫牢之盟,其后马陵、于蒲皆以杞伯书,则晋之扶殖之也。由是桓公之卒称伯,而鲁始以邦交之礼往防其葬。桓卒,匄立。晋悼以夫人之亲于献、于柤、亳城北、萧鱼,杞伯无不与者。杞又能防伐郑之师,又大夫亦得共伐秦之役,盖与列侯等矣。晋平则溴梁、祝柯、澶渊、沙随,终杞孝之世,无不列于诸侯也。襄二十三年,孝公卒,子益姑立。二十四年,犹与夷仪之防。二十五年,盟重丘,不与。逾五年,晋防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必其积渐微弱,又不能自存,而晋再为扶殖之也。百年之故都,又将他徙,此必有故。晋役诸侯之大夫,又强鲁以归其田,亦必有故。恐其微弱,又有似于病淮夷时矣。宜其来盟于鲁,复降从先世称子之礼欤?葢过自挹损,以求侵田,俾鲁不怒,以弥他日之衅端也。其为自降,何疑哉?自此而杞终春秋称伯,虽鲁怒其挟晋归田,而于文、平、悼、僖四公,无不尽

译夏季五月,鲁成公从楚国回国。

【晋景公已经去世,而成公前往晋国,这明确表明他是为了奔丧而去。襄公前往楚国,而楚子去世,这是以朝见楚国的名义前往,恰好遇到楚子去世。至于有送葬的屈辱,则是一样的。君主的行动,不可以轻率从事。如果像宋公那样到达汉水,听说丧事就返回,楚国难道能早晚灭亡我们吗?这就不是赵武的罪过,而是鲁国大夫的罪过了】

庚午日,卫侯衎去世。

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

【盗贼杀害蔡侯,是没有主谋、没有名分的措辞。守门人弑杀吴子,是有主谋、没有名分的措辞。没有主谋,表示分散;有主谋,表示专一。没有名分,表示地位卑贱。盗贼称为“杀”,是因为盗贼不是臣子。守门人称为“弑”,是因为守门人是臣子。守门人既然是臣子,却不称为“弑其君”,是因为有大臣,有小臣,有贵臣,有贱臣,僮仆隶卒地位卑贱,君主可以一概将他们视为臣子,而他们不敢等同于卿大夫士庶人那样以君主的身份对待他们的君主】

仲孙羯会同晋国的荀盈、齐国的高止、宋国的华元、卫国的世叔仪、郑国的公孙段、曹国人、莒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修筑杞国的城墙。【仪公作齐,莒人下公谷有邾人,历叙诸侯的大夫以显示晋国的役使,诸大夫听命于晋专门为了修筑杞国的城墙。杞国不像齐桓公时有淮夷的急患,却会合十一个国家的大夫为他们修筑城墙,而且不在农闲之时,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晋国即使能体恤宗周、亲近姬姓诸侯,这也是行动上的过错了。左氏认为是治理杞国,谷梁认为是杞国危迫不能自守,所以诸侯的大夫相继为他们修筑城墙。汪氏认为是修筑其城郭,然而如果就在杞国的旧都增修,用晋国一国的力量就够了,不必烦劳十一个国家进行这样大的劳役。只有杜氏认为杞国本来建都于陈留雍丘县,桓公六年淳于公亡国,杞国兼并它,迁都到淳于。僖公十四年迁到缘陵,襄公二十九年晋国人修筑淳于,杞国又迁到鄀。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次是修筑淳于,而春秋不写修筑淳于而写修筑杞国,必定是杞国已经迁到淳于,晋国人为它扩大城墙,就像邢国已经迁到夷仪而三国为它修筑城墙,不写修筑夷仪而写修筑邢国一样。所以春秋修筑缘陵与修筑楚丘是同城而后迁,修筑杞国与修筑邢国是迁而后城。然而邢国迁到夷仪有记载,杞国迁到淳于没有记载,是因为邢国被狄人所迫,不写迁到夷仪不足以彰显狄人的暴虐与齐桓公的功劳。现在杞国没有不得已而迁徙的原因,晋国也没有不得已而修筑杞国的原因,所以不写迁徙以彰显晋国对杞国的私心】

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士鞅的到来,必定是告知鲁国,让鲁国归还侵占的杞国田地,而以拜谢修筑杞国城墙为名。僖公二十七年,杞桓公来朝见,而公子遂随即率领军队进入杞国。宣公时期,杞国不来朝见,而十八年,成公亲自讨伐杞国,其侵占削减杞国田地必定很多。杞国起初依托婚姻于鲁国,鲁国不能安抚保存它,反而侵占削减它,杞国的弱小,是鲁国造成的。现在杞国依托婚姻于晋国,晋国让鲁国归还其侵占的田地,谁说不合适呢?当时不能说鲁国合乎道义而晋国不合乎道义。所以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则有记载,是因为鲁国的田地不可以归还给齐国,所以记载以彰显晋国的不合道义。士鞅来说归还杞国田地,没有记载,而记载来聘问,是因为杞国的田地不可以不归还给杞国,所以不记载以隐去鲁国的不合道义】

杞子来结盟。

【庄公二十七年,杞惠公来朝见,称伯。僖公五年,杞伯姬来朝见。其子,那年惠公去世,不写子,成公即位。被淮夷所困扰,齐桓公以诸侯的身份为他们修筑缘陵,而不列入会盟,那么其微弱可知。二十三年,成公去世,称子,必定已经降称为子了。弟弟桓公即位,二十七年来朝见,称子,仍沿用其兄长的旧称。杞桓公要是能自立的人,起初因为伯姬的缘故,依托鲁国保存自己,鲁国不加体恤,又侵占削减他,因此愤恨而远托于晋国。所以文公十二年来朝见称伯,成公四年来朝见称伯,五年来迎娶叔姬的丧礼称伯。那年,晋侯将他列入虫牢之盟,其后马陵、于蒲都以杞伯书写,这是晋国的扶持培植。由此桓公去世称伯,而鲁国开始以邦交的礼仪前往会葬。桓公去世,匄即位。晋悼公以夫人的亲缘于献公、于柤、亳城北、萧鱼,杞伯无不参与。杞国又能参与讨伐郑国的军队,又大夫也能共同讨伐秦国的战役,大概与列侯相等了。晋平公则溴梁、祝柯、澶渊、沙随,直到杞孝公的世代,无不列入诸侯。襄公二十三年,孝公去世,子益姑即位。二十四年,还参与夷仪之会。二十五年,盟于重丘,不参与。过了五年,晋国会合诸侯的大夫修筑杞国,必定是其逐渐微弱,又不能自存,而晋国再次为他扶持培植。百年的旧都,又将迁徙,这必定有原因。晋国役使诸侯的大夫,又强迫鲁国归还其田地,也必定有原因。恐怕其微弱,又有类似被淮夷困扰时的情况了。适宜他来鲁国结盟,再次降低沿用先世称子的礼仪吗?大概是过分谦抑,以求取侵占的田地,使鲁国不怒,以消除日后的争端。其自我降低,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从此杞国终春秋称伯,虽然鲁国愤怒他挟持晋国归还田地,而对于文公、平公、悼公、僖公四位君主,无不尽力】

其丧纪者,则皆以晋之故也】

译那些丧礼的仪节,都是沿用晋国的旧制。

吴子使札来聘

【书吴子使札来聘,与楚子使椒、秦伯使术同,未有异义也。固无贤札让国之义,亦无贬札辞国生乱之义。陈氏以为书札如椒、术者,皆非命大夫之辞也,亦是。葢春秋但以着楚、秦、吴之通聘上国,其于椒、术、札之贤不贤无闗也,又何褒贬于札之让国哉?内诸侯来聘之使,名则名之,有氏则氏之。虽以公孙剽、孙林父之篡国逐君,亦不于来聘削其氏以为贬,则于札来聘而非削公子以示贬,可知矣。季札之于吴国,朱子曰:“可以受,可以无受。可以受则季歴也,可以无受则叔齐也。季歴、叔齐皆不失为仁贤,则受不受各有其义,不可以叔齐之不受责季歴之受,亦不可以季歴之受责叔齐之不受也。”文定以叔齐之徳不越伯夷、孤竹之舎长立幼为私志,故叔齐之让为贤。然季歴之徳又岂越泰伯而太王之舍长立幼岂独非私志,而季歴之受将亦不得为贤哉?文定又以诸樊兄弟父子无及季札之贤者,其父兄所为眷眷而欲立札为公心,故季札之辞为生乱。然孤竹之中子恐亦不及伯夷、叔齐之贤,叔齐逆父兄之命而去,初不计其国之治,否则札何以逆料其国之必乱,非己不可治而必不让而受哉?且诸樊、余祭、夷昧既有贤札立札之公心而坚意让札,则三人者亦不得谓之不贤也。独是季札之让而以方之泰伯、仲雍、伯夷、叔齐则亦不可。伯仲、夷、齐皆以让国而去,则国人之望絶,而季歴、中子受之而安。季札有让之名,有让之实,而独不得其所以让之道。使札于寿梦既卒,诸樊甫立之日,托故以去,遨游上国,长往不返,则兄弟迭为君致国,季子之谋寝当诸樊、余祭之间。诸樊或不授之弟,余祭或不受之兄,舎弟而▯子,则光之得国已久,而僚不致死于光手矣。札既不去而犹用事于国,诸樊将卒而札在焉,是以致国于余祭也。余祭遭弑。而札在焉,是以致国于夷昧也。光虽凶戾,当诸樊及余祭、余祭及夷昧之时,而黙然无一言者,亦以其祖其父之命,欲致国于季子耳。夷昧卒,而季受,则先命不可以违也。季既不受,则若光若僚,宜防以义。如以光为诸樊之冢嗣、寿梦之适孙,则正光为君,而国可以无事矣。如谓兄终既不弟及,则父死当以子继,引泰伯、仲雍不祀于周、季歴以▯文武之义,谕光使无觊大位,可也。夫以光之凶戾,札宜知之,虽谕之而亦不见聴,独奈何不自为计哉?即及身之变,及后世之变,虽贤者亦有所不及料,而札既贤而能让,独奈何不酌处于所以让之道哉?如札者,能让国而不能去国,不去国而又不能定国,圣人原无所取之也。又子西、季札皆不能改吴楚之僭王,圣人于子西无取,何取乎札?但诸儒之论,谓当受国而不当让,以生乱,是父命不可不遵,有季歴不当有叔齐矣,未见其允也】

  秋九月葬衞献公

  齐髙止出奔北燕

【髙止奔燕。于前后事无闗,可以不书。而春秋书者,以着齐旧族之衰,而陈氏所以弑君得国也】

  冬仲孙羯如晋

【晋胁鲁以归杞田,犹使羯往,以报士鞅之聘。鲁之屈于晋者,如此】

  三十年

春王正月,楚子使防罢来聘【罢,公作颇】

【来聘,以报朝此齐、晋伯主之礼,即天子诸侯相朝聘之礼也。不行于天子,而伯主行之,则楚亦行之矣】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

【蔡般弑君,左氏叙其事,以为蔡景为般娶于楚,而通焉,般弑之。若是,则蔡般弑君之迹,在于闺门袵席,其事微而隠,故景弑般立,而国不乱。般必讳其为卒,以礼葬之,而公然赴于诸侯鲁,是以往防其葬也。其书“般弑君”者,必史臣之直笔也】

  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

【详书月日,着伯姬以灾之日卒也。然使灾自灾,卒自卒,何以知伯姬之卒于灾乎?观下书葬,书叔弓往防,是鲁悯其守礼以死,故使卿往,而春秋特书之,以着伯姬之卒于灾也】

天王杀其弟佞夫【公作年夫】

【据左氏,儋括谋逆,而佞夫不知。然凖以舜封象之义,佞夫即知之,亦可以不杀。虽曰舜为匹夫时,象

译吴国国君派季札前来鲁国聘问。

《春秋》记载吴国国君派季札来聘问,与记载楚国国君派椒、秦国国君派术来聘问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本来就没有褒奖季札让国的意思,也没有贬低季札辞让国君之位导致动乱的意思。陈氏认为,记载季札如同记载椒、术一样,都不是任命大夫的措辞,这也是对的。大概《春秋》只是用来记载楚国、秦国、吴国与中原大国通好聘问,至于椒、术、季札的贤与不贤是无关的,又怎么会褒贬季札让国呢?对于国内诸侯派来聘问的使者,有名字的就读其名,有氏的就读其氏。即使是公孙剽、孙林父那样篡夺国家、驱逐国君的人,在来聘问时也不削去他们的氏来作为贬斥,那么对于季札来聘问而不削去“公子”以示贬斥,就可以知道了。关于季札对于吴国的事,朱子说:“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可以接受就像季历一样,可以不接受就像叔齐一样。季历、叔齐都不失为仁德贤能的人,那么接受与不接受各有其道理,不能用叔齐不接受来责备季历接受,也不能用季历接受来责备叔齐不接受。”文定公认为叔齐的德行不超过伯夷,孤竹国舍长立幼是私心,所以叔齐的让位是贤德。然而季历的德行难道又超过泰伯吗?太王舍长立幼难道只是私心吗?那么季历的接受难道也不能算贤德吗?文定公又认为诸樊兄弟父子中没有比得上季札贤能的,他们父兄所眷恋而想立季札为国君是公心,所以季札的辞让导致了动乱。然而孤竹国的中子恐怕也比不上伯夷、叔齐的贤能,叔齐违背父兄的命令离去,起初并不考虑国家的治理,否则季札怎么能够预料国家必然动乱,非自己不能治理而必定不让位接受呢?况且诸樊、余祭、夷昧既然有拥立贤能的季札的公心而坚决让位给季札,那么这三个人也不能说是不贤能的。只是季札的让位,如果拿他与泰伯、仲雍、伯夷、叔齐相比,也是不行的。泰伯、仲雍、伯夷、叔齐都是因为让位而离去,那么国人的期望断绝,而季历、中子接受而安定。季札有让位的名声,有让位的实际,却唯独没有得到让位的正确方法。假如季札在寿梦去世、诸樊刚刚即位的时候,借故离去,游历中原大国,一去不复返,那么兄弟依次做国君传位给季札,季子的谋划就潜伏在诸樊、余祭之间。诸樊或许不传给弟弟,余祭或许不接受哥哥,舍弃弟弟而立儿子,那么吴光得到国家已经很久了,而吴僚就不会死在吴光手上了。季札既然不离去而在国内参与政事,诸樊将要去世而季札在,这就是把国家传给余祭的原因。余祭遭遇被杀,而季札在,这就是把国家传给夷昧的原因。吴光虽然凶恶暴戾,在诸樊到余祭、余祭到夷昧的时候,沉默没有一句话,也是因为他祖父、父亲的命令,想把国家传给季子罢了。夷昧去世,季札接受,那么先前的命令不可以违背。季札既然不接受,那么像吴光、吴僚,应该用道义来防范。如果认为吴光是诸樊的嫡长子、寿梦的嫡长孙,那么正式立吴光为国君,而国家就可以没有事端了。如果说兄终弟及,那么父死应当由儿子继承,引用泰伯、仲雍不在周朝祭祀、季历因此继承文武之位的道理,晓谕吴光不要觊觎大位,也可以。以吴光的凶恶暴戾,季札应该知道,虽然晓谕他也不会听从,唯独怎么不为自己打算呢?即使是当身的变故,以及后世的变故,即使是贤能的人也有所预料不到的,而季札既然贤能而能让位,唯独怎么不斟酌处理让位的方法呢?像季札这样的人,能让位而不能离开国家,不离开国家又不能安定国家,圣人原本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又子西、季札都不能改变吴、楚僭越称王的状况,圣人对子西没有可取之处,对季札有什么可取的呢?只是各位儒者的议论,认为应当接受国家而不应当让位,以致导致动乱,这是父命不可不遵从,有季历就不应当有叔齐了,没有看到他们的说法是恰当的。

秋天九月,安葬卫国献公。

齐国高止出逃到北燕。

高止逃到燕国。与前后事件无关,可以不记载。而《春秋》记载,是为了彰显齐国旧贵族的衰败,以及陈氏弑君夺取国家的原因。

冬天,仲孙羯出使晋国。

晋国胁迫鲁国归还杞国的田地,仍然让仲孙羯前往,以报答士鞅的聘问。鲁国屈服于晋国,就是这样。

三十年

春季周历正月,楚国国君派薳罢来聘问。【罢,公羊传作颇】

来聘问,是为了报答朝见齐、晋霸主的礼仪,也就是天子诸侯相互朝见聘问的礼仪。不在天子那里实行,而霸主实行,那么楚国也实行了。

夏季四月,蔡国世子般弑杀了他的国君蔡固。

蔡般弑君,《左传》叙述这件事,认为是蔡景侯为般在楚国娶妻,而与之私通,般弑杀了他。如果是这样,那么蔡般弑君的踪迹,在于闺门床席之间,事情细微而隐蔽,所以景侯弑杀般而立自己,而国家没有动乱。般必定忌讳他作为国君去世,以礼安葬他,而公然向诸侯鲁国报丧,所以鲁国前往吊唁他的葬礼。记载“般弑君”,一定是史官的直笔。

五月甲午日,宋国发生火灾,宋国伯姬去世。

详细记载月日,彰显伯姬在火灾当天去世。然而假如火灾是火灾,去世是去世,怎么知道伯姬死于火灾呢?看下面记载安葬,记载叔弓前往吊唁,这是鲁国怜悯她守礼而死,所以派卿前往,而《春秋》特别记载,以彰显伯姬死于火灾。

周天王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公羊传作年夫】

根据《左传》,儋括谋划叛逆,而佞夫不知道。然而依据舜封象的道理,佞夫即使知道,也可以不杀。虽然说舜是平民时,象

有杀舜之心,及为天子,象谋遂寝。乱匹夫之家与乱天子之家不同,舜可以不杀象,而周公所以必诛管叔也。然即以周公之义言之,三叔同叛,诛管,放蔡,犹分首从。儋括倡谋,以正厥辜,可矣。佞夫顾不可免耶?书「天王杀弟佞夫」与书「刺公子偃」同,皆为不当杀而杀也】

译怀有杀害舜的念头,等到舜成为天子,象的阴谋便停止了。扰乱平民家庭与扰乱天子家庭是不同的,舜可以不杀象,而周公之所以一定要诛杀管叔,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然而,即便用周公的道义来衡量,三叔一同叛乱,诛杀管叔,流放蔡叔,尚且区分主犯与从犯。儋括发起谋逆,以此定罪惩处他,也就足够了。佞夫难道也不可以免死吗?史书记载“天王杀弟佞夫”,与记载“刺公子偃”一样,都是记载了不该杀却杀了的事情。

王子瑕奔晋

【临川吴氏以瑕为天王之子,与闻乎儋括之谋。括事败而佞夫见杀,瑕惧祸及而奔。夫佞夫者,景王之弟也。若瑕为景王之子,则括党弟以谋兄,岂肖不密于兄之子耶?瑕助叔而谋篡其父,以图利耶?左氏以儋括之谋,佞夫不知,顾瑕反与闻之耶?必不然矣。观其同儋括奔晋,必灵王之子,景王羣弟而助括为逆者也】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共姬,上谷无宋字】

【杜氏以为卿共葬事,其礼过厚,然春秋书之者,兼以着伯姬之卒于灾也。薛氏以为古者夫人无諡,从夫之諡,东迁之后,其制隳矣。共姬执礼而死,宋人不敢加以非礼之諡也。然则他夫人之諡,为臣子敢于以非礼加之耶?见于春秋者,鲁夫人不从夫諡,宋之称夫人,或歴来从夫,或惟伯姬从夫,皆未可知。然又安知非春秋称共姬以着伯姬为共公夫人,嫠居三十四年,老而守贞,知礼虽死不乱耶】

郑良霄出奔许,自许入于郑,郑人杀良霄。

【子晳不以君命而攻良霄,亦不能无罪。春秋専为罪良霄之辞者,良霄既奔,而又入郑为乱也。且前书楚人执良霄,书良霄防澶渊,良霄盟于宋,是内与国政而外交诸侯矣。内与国政,外交诸侯者,卿也。汰侈而嗜酒,何以为卿?汰侈必贪,嗜酒必暴,贪暴之人,人必怨之。观左氏,良霄以子皮之甲不与攻己而喜,则其与攻良霄者必多矣。又良霄入郑,伐旧北门,驷带助国人以伐之,则国人交恶之也。故子晳之攻良霄,必犹托为从众人之欲。两罪较而有其重者,则治重者而轻者可以姑贷也】

  冬十月葬蔡景公

【蔡人不讨般而葬景公,蔡人之罪也。鲁置蔡般弑君不问,而又往防蔡景之葬,鲁之罪也。书鲁往防,则诸侯可知。诸侯皆往防葬,而不以蔡般为贼,则诸侯之罪也。诸儒以《春秋》之义,弑君而不讨贼,则削其葬,不书至。蔡景、许悼之葬,不可以通,则又多为词说,而大义反晦。夫弑君之贼,国人不讨,则隣国当讨。他弑君而不讨者,既有罪矣,而其国人犹畏隣国之讨,不敢告葬也。隣国犹知贼之当讨,不往防葬也。今蔡景之弑,即在帏闼;许悼之弑,即以药物。蔡许即以正卒来赴,亦当询其卒之故也。观《春秋》直书弑君,在当时必有忠愤抗直之士,明言其弑君者,而事正在根究之列,乃置之不问,反以邦交丧纪之常,往防其葬。蔡既如葬其无故之君,鲁亦如防其无故之君之葬,罪益甚矣】

晋人、齐人、宋人、衞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防于澶渊。宋灾,故。

【左氏有叔孙豹,又叙豹归见孟孝伯之语,文定遂以为讳鲁卿而不书,陈氏以为讥不在鲁则不书,皆不然也。共姬鲁女,既使叔弓往防其葬,则赙遗有礼,诸侯之大夫谋归宋财,穆叔虽在而不与矣。又翟泉于蜀,澶渊诸侯之大夫从畧书人,诸儒以为翟泉以大夫而盟于王城之侧,于蜀以中外之大夫同盟而主婴齐,澶渊不讨蔡般弑君而谋归宋财,故皆贬而人之。三者之当贬,其义是矣,但必人之而后为贬,则他之举爵称名者将以为无贬,不可以通也。翟泉以大夫盟王城之侧,践土则以诸侯盟天子之侧,孰近孰逼?不人践土而人翟泉,固知《春秋》义不系乎此也。于蜀之大夫为楚所迫,犹为要盟,于宋之大夫晋楚成言,楚争先歃,诸侯北面朝楚,不人于宋而人于蜀,固知《春秋》不以人不人为义也。蔡般弑君,大夫防澶渊以谋宋灾,齐崔杼弑君,诸侯防夷仪以谋报朝歌,既以朝歌之役怒齐而来,反以弑君之故解齐而去,不人夷仪之诸侯而人澶渊之大夫,固知《春秋》不必人之为贬,不必不人为非贬也。葢《春秋》既书宋灾故,则其释蔡般不讨而徒为谋归宋财,失于本末轻重常变之义,了然矣。虽歴序赵武、公孙虿、向戍、北宫佗、罕虎,而何尝非贬哉?《春秋》所以不名大夫者,罪诸侯之不讨弑君也;书宋灾故者,恐后人疑于防澶渊以谋讨弑君也】

  三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

译王子瑕逃奔到晋国。

【临川吴氏认为王子瑕是周天王的儿子,参与了儋括的谋逆计划。儋括的事败露后,佞夫被杀,王子瑕害怕祸患牵连到自己而逃奔。佞夫是周景王的弟弟。如果王子瑕是周景王的儿子,那么儋括联合弟弟谋害兄长,难道会不防备兄长的儿子吗?王子瑕会帮助叔父谋篡父亲,以谋取利益吗?左氏认为儋括谋逆时,佞夫不知道,反而王子瑕却参与了谋划吗?这一定不是事实。看王子瑕与儋括一同逃奔到晋国,他一定是周灵王的儿子,是周景王的众多弟弟中帮助儋括作乱的人。】

秋季七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宋共姬的葬礼。【“共姬”二字,上谷本没有“宋”字】

【杜氏认为卿大夫参与共姬的葬礼,礼仪过于隆重,但《春秋》记载这件事,同时也为了彰显伯姬死于火灾。薛氏认为古代夫人没有谥号,跟随丈夫的谥号,东迁之后,这种制度废弛了。共姬坚守礼制而死,宋国人不敢给她加上不合礼制的谥号。那么其他夫人的谥号,是臣子敢于以不合礼制的方式加上的吗?见于《春秋》的,鲁国夫人不跟随丈夫的谥号,宋国称夫人,或许历来都跟随丈夫的谥号,或许只有伯姬跟随丈夫的谥号,都无法确定。然而又怎么知道《春秋》称共姬不是为了彰显伯姬是共公的夫人,守寡三十四年,年老仍坚守贞节,懂得礼制,即使死了也不混乱呢】

郑国的良霄出逃到许国,又从许国进入郑国,郑国人杀死了良霄。

【子晳不奉君命就攻打良霄,也没有无罪。《春秋》专门用谴责良霄的措辞,是因为良霄已经出逃,却又进入郑国作乱。而且之前记载楚国人拘捕良霄,记载良霄在澶渊会盟,良霄在宋国会盟,这说明他在国内参与国政,在国外结交诸侯。在国内参与国政,在国外结交诸侯的,是卿大夫。良霄奢侈浪费且嗜好饮酒,怎么能担任卿大夫?奢侈浪费必定贪婪,嗜好饮酒必定残暴,贪婪残暴的人,人们必定怨恨他。看《左传》,良霄因为子皮的铠甲不借给自己攻打自己而高兴,那么参与攻打良霄的人一定很多。又良霄进入郑国,攻打旧北门,驷带帮助国人攻打他,这说明国人共同厌恶他。所以子晳攻打良霄,一定是假托顺从众人的意愿。两罪相比取其重者,那么惩治重罪者,轻罪者可以暂且宽贷。】

冬季十月,安葬蔡景公。

【蔡国人没有讨伐蔡般却安葬蔡景公,这是蔡国人的罪过。鲁国对蔡般弑君一事置之不问,却又前往参加蔡景公的葬礼,这是鲁国的罪过。记载鲁国前往参加葬礼,那么诸侯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诸侯都前往参加葬礼,却不把蔡般当作贼人,这是诸侯的罪过。诸儒认为《春秋》的道义,弑君而不讨伐贼人,就削去其葬礼的记载,不写“至”。蔡景公、许悼公的葬礼,不能以此类推,于是又多出一些词说,反而使大义晦暗不明。弑君的贼人,国人不讨伐,那么邻国应当讨伐。其他弑君而不讨伐贼人的,已经有罪了,而且他们的国人还畏惧邻国的讨伐,不敢报告葬礼。邻国还知道贼人应当讨伐,不前往参加葬礼。现在蔡景公的被弑,就在内室;许悼公的被弑,就是用药物。蔡、许两国即使以正常死亡来报告,也应当询问死亡的原因。看《春秋》直接记载弑君,在当时一定有忠愤刚直之士,明确说出弑君的人,而事情正在查究之中,却置之不问,反而以邦交丧纪的常规,前往参加葬礼。蔡国既然像安葬没有变故的君主那样安葬他,鲁国也像参加没有变故的君主的葬礼那样参加,罪过就更严重了。】

晋国人、齐国人、宋国人、卫国的人、郑国人、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在澶渊会盟。宋国发生火灾,所以。

【《左传》中有叔孙豹,又叙述叔孙豹回国后见到孟孝伯的话,文定于是认为这是避讳鲁国卿大夫而不记载,陈氏认为讥讽不在鲁国所以不记载,都不对。共姬是鲁国女子,既然派叔弓前往参加她的葬礼,那么赙赠有礼,诸侯的大夫谋划归还宋国的财物,穆叔虽然在场但不参与。又翟泉在蜀地,澶渊诸侯的大夫从略书“人”,诸儒认为翟泉以大夫身份在王城之侧会盟,在蜀地以中外大夫同盟而主事婴齐,澶渊不讨伐蔡般弑君而谋划归还宋国财物,所以都贬称为“人”。三者应当贬称,其义理是对的,但一定要称“人”才是贬称,那么其他举爵称名的将认为没有贬称,不能以此类推。翟泉以大夫身份在王城之侧会盟,践土则以诸侯身份在天子之侧会盟,哪个更近更逼迫?不称“人”于践土而称“人”于翟泉,固然知道《春秋》的道义不系于此。在蜀地的大夫被楚国所迫,尚且是胁迫下的会盟,在宋国的大夫晋楚达成和议,楚国争先歃血,诸侯北面朝拜楚国,不称“人”于宋国而称“人”于蜀地,固然知道《春秋》不以称“人”不称“人”为道义。蔡般弑君,大夫在澶渊会盟以谋划宋国火灾,齐国崔杼弑君,诸侯在夷仪会盟以谋划报复朝歌,既然因为朝歌之战愤怒齐国而来,反而因为弑君的缘故解除对齐国的愤怒而去,不称“人”于夷仪的诸侯而称“人”于澶渊的大夫,固然知道《春秋》不一定称“人”就是贬称,不一定不称“人”就不是贬称。大概《春秋》既然记载宋国火灾的原因,那么其解释蔡般不讨伐而只谋划归还宋国财物,失于本末轻重常变之义,就明白了。虽然历序赵武、公孙虿、向戍、北宫佗、罕虎,但何尝不是贬称呢?《春秋》所以不称大夫之名,是因为罪在诸侯不讨伐弑君;记载宋国火灾的原因,是恐怕后人怀疑在澶渊会盟是为了谋划讨伐弑君。】

三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

秋九月癸巳子野卒

【子野卒,立公子稠,未尝不正。穆叔为武子谋曰:“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之,必为季氏忧。”武子不聴,而卒立之。夫立君以为季氏也,则视为季氏之休戚可也。立君为鲁,穆叔不为社稷民人计,而忧季氏者,盖当日三家皆自为谋,季氏之忧即孟叔之忧也。必其时昭公在丧,露聪明,出意见,为穆叔所忌,故言之以耸武子,使更立君。即不更立,而亦思有以防制之。夫鲁之势在三家,公室之积弱已久,昭公何能为?逮其后也,但见季氏为昭公之忧,不见昭公能为季氏之忧也】

译秋天九月癸巳日,子野去世。

子野去世,立公子稠为君,这并非不合正道。穆叔为武子谋划说:“没有度量的人,很少不成为祸患的。如果真立他,必定成为季氏的忧患。”武子不听,最终立了公子稠。立国君本是为了季氏的利益,那么视其为季氏的祸福是可以的。立国君是为了鲁国,穆叔不为国家百姓考虑,却担忧季氏,这是因为当时三家各自为自己谋划,季氏的忧患也就是孟叔的忧患。大概那时昭公在守丧期间,显露聪明,发表意见,被穆叔所忌惮,所以用这些话来惊动武子,让他改立国君。即使不改立,也想着有所防备制约。鲁国的权势在三家手中,公室的积弱已久,昭公能做什么呢?等到后来,只见季氏成为昭公的忧患,不见昭公能成为季氏的忧患。

己亥仲孙羯卒

  冬十月滕子来防葬

【鲁为晋、楚所止,受送葬之屈,岂不知其非礼哉?滕子之来使,能以礼止之,则鲁之受屈于晋、楚,犹可原也。今受之于滕而安,则其行之于晋、楚当亦安矣,可胜悼哉】

  癸酉葬我君襄公

  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密州

【经称国人则弑密州者必非展舆也。左氏于莒弑庶其,谓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于此谓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若是则两人者,虽事出于因而志实成乎弑。春秋何以分其罪于国人哉?吴氏、赵氏皆谓左氏之文当云「因国人之弑纪公,因国人之攻莒子」,以字为▯写之误。然非▯写有误也,左氏但以弑君者因乎国人,则合称国称人之例,而不知莒仆、展舆果与弑其君。春秋必不贷其罪而称国称人也。观后去疾入,展舆奔,则展舆即为弑君者所立,而不能讨贼。春秋亦未尝深罪之,不得坐以弑君也】

  春秋宗朱辨义卷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宗朱辨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宗朱辨义卷十

  髙淳张自超撰

  昭公

  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昭公即位茅堂,胡氏以为有子野之命,此文定内承国于先君,而后书即位之説也。然昭公之立,有子野之命,无子野之命,皆不可知。夫子野以毁而卒,未必自料其必死而命昭公,且人于疾病中多有乱命。若审于义,不可从大臣;而乃心社稷者,不必定以从命为是。若审于义之当立,虽未有命,亦可以卜于守龟,告于太庙,而立之也。大约先君既卒,有世子在,则世子即位,盖既命为世子,则不必卒之时再需命而立也。无适子而世子未预立,则从先君卒时之命而立庶子。先君卒时未有成命,则择长择贤,卜龟告庙而立之。若先君所立世子,或所命立之庶长子有故,如子野之以毁而卒,则虽不必有子野之命,而择其宐立者奉以即位,春秋不以为罪也。其不请于天王,则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皆讥,不必每立君以为讥也。故昭公之即位,是当日修即位之礼,非以必有子野之命而后书也。葢子野之卒非有他故,鲁之臣子从常而修即位之礼,以定昭公,与凡即位同,春秋仍之,非有别义也】

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戍、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国弱公作国酌,齐恶公作石恶,罕虎公作轩虎,虢公作漷,谷作郭】

【于虢书防不书盟,必当日防而不盟也。夫楚围,岂不强根于屈建?建能争晋先防围,顾不能争晋先防,而犹烦读旧书以偷为一日之长哉?赵武懦弱,不能与建争,其能与围争哉?载书之词,必列大夫而序其先后,如于宋屈建,于虢公子围,旧书不可仍一也。于宋无齐,于虢有齐,旧书不可仍一也。于宋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于虢卫齐恶、陈公子招、郑罕虎,旧书不可仍一也。又于宋蔡次于楚,先于卫、陈、郑、许、曹;于虢蔡次于卫、陈,先于郑、许、曹,其非仍旧书可知矣。所谓仍读旧书者,仍其晋楚之从交见之词也。诸儒谓于宋、于虢楚先防,而春秋先晋,为圣人严中外之辨而抑楚申晋。然如黄池之防,左氏先晋侯,国语先吴,论者以为其国史臣各为其君,故所载各异,而又以为黄池先吴,晋人讳之,既云晋讳,则当日告于诸侯,书于国史,皆以晋先,而鲁史亦然矣。于宋、于虢当亦如是。夫子作春秋,一仍之而非旧史先楚,笔削先晋以抑楚申晋。也不然,于宋、于虢晋楚分伯,而诸侯北面于楚,圣人恶晋及赵武已极,而又易其载书之词,先晋于楚,以示中外之不可无崇卑哉?使圣人而有惜中国之义,则鲁公之朝楚,宐削而不书。夫不惜中国之朝于荆蛮,而惜中国之后防于荆蛮,亦失大小轻重之卫矣。又文定以为春秋不贵修盟,晋人以信为本,故书必先赵武。夫以中国而事荆蛮,而犹区区予其不义之信,岂不误耶】

  三月取郓【郓公作运】

【不书伐莒而书取郓者,明以着其乘乱取郓之实也。李氏以为如书伐莒,是以讨贼予鲁;不书

译己亥年,仲孙羯去世。

冬季十月,滕国国君前来参加葬礼。

【鲁国受到晋国、楚国的阻止,承受了送葬的屈辱,难道不知道这不合礼制吗?滕国国君派使者前来,如果鲁国能以礼制拒绝他,那么鲁国在晋、楚面前所受的屈辱,还可以原谅。现在鲁国安然接受滕国的参与,那么它在晋、楚面前行事时,大概也会安然接受了吧,真是令人悲痛啊!】

癸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襄公。

十一月,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密州。

【《春秋》经文中称“国人”,那么杀害密州的必定不是展舆。《左传》在记载莒国杀害庶其时,说莒仆凭借国人之力杀害了纪公;在这里说展舆凭借国人之力攻打莒子并杀害了他,然后自立为君。如果是这样,这两个人,虽然事情起因于借助国人,但主观意图确实是构成了弑君之罪。《春秋》为什么要把罪责分给国人呢?吴氏、赵氏都认为《左传》的文字应当是“凭借国人杀害纪公,凭借国人攻打莒子”,认为“因”字是“〇”字的抄写错误。然而并非抄写有误,而是《左传》认为弑君者是借助国人之力,就符合称国称人的体例,却不知道莒仆、展舆确实参与了弑君。《春秋》必定不会宽恕他们的罪过而称国称人。看后来去疾入主莒国,展舆出逃,说明展舆就是弑君者所拥立的人,而不能讨伐贼人。《春秋》也没有深究他的罪责,不能坐实他弑君的罪名】

《春秋宗朱辨义》卷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宗朱辨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宗朱辨义》卷十

髙淳张自超撰

昭公

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昭公即位。

【昭公在茅堂即位,胡氏认为这是有子野的遗命,这是朱熹所说的“在国内继承先君之位,然后记载即位”的说法。然而昭公的即位,是否有子野的遗命,都无法确知。因为子野是因哀毁过度而死,未必能预料自己必死而指定昭公继位,况且人在病重时多有错乱的遗命。如果审慎考察道义,不可盲从大臣;而心怀国家社稷的人,也不必一定以遵从遗命为是。如果审慎考察道义认为应当即位,即使没有遗命,也可以占卜于守龟,告祭于太庙,然后拥立他。大抵先君去世,如果有世子在,世子就即位,既然已经命为世子,就不必等到先君去世时再等待遗命才即位。如果没有嫡子且世子未预先确立,就遵从先君去世时的遗命拥立庶子。先君去世时没有确定的遗命,就选择年长或贤能者,通过占卜和告庙来拥立。如果先君所立的世子,或所命立的庶长子有变故,如子野因哀毁而死,那么即使不必有子野的遗命,选择适宜拥立的人奉其即位,《春秋》也不认为有罪。至于不向周天子请示,这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中都加以讥讽的,不必每次立君都单独讥讽。所以昭公的即位,是当时修习即位之礼,并非一定要有了子野的遗命才记载。大概子野的死没有其他缘故,鲁国的臣子按常规修习即位之礼,以确立昭公,与一般的即位相同,《春秋》沿袭记载,没有特别的含义】

叔孙豹在虢地与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公子围、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向戍、卫国的齐恶、陈国的公子招、蔡国的公孙归生、郑国的罕虎、许国人、曹国人会盟。【国弱,公本作国酌;齐恶,公本作石恶;罕虎,公本作轩虎;虢,公本作漷,谷本作郭】

【在虢地记载会盟而不记载结盟,必定是当时只集会而没有结盟。楚国的公子围,难道不是倚仗屈建吗?屈建能争得在宋国会盟时排在公子围之前,却不能在虢地会盟时争得排在公子围之前,难道还要烦劳诵读旧书来苟且争得一日之长吗?赵武懦弱,不能与屈建争,难道能与公子围争吗?盟书的辞令,必定列出大夫并排序先后,如在宋国屈建在前,在虢地公子围在前,旧书不可沿袭其一。在宋国没有齐国,在虢地有齐国,旧书不可沿袭其一。在宋国卫国的石恶、陈国的孔奂、郑国的良霄,在虢地卫国的齐恶、陈国的公子招、郑国的罕虎,旧书不可沿袭其一。又在宋国蔡国排在楚国之后,先于卫、陈、郑、许、曹;在虢地蔡国排在卫、陈之后,先于郑、许、曹,其不沿袭旧书可知了。所谓沿袭诵读旧书,是沿袭晋楚随从交替出现的辞令。诸儒认为在宋国、虢地楚国先会盟,而《春秋》先写晋国,是圣人严格区分内外而抑制楚国、伸张晋国。然而如黄池之会,《左传》先写晋侯,《国语》先写吴国,论者认为这是各国史官各为其君,所以记载各异,又认为黄池先写吴国,是晋国人避讳,既然说晋国避讳,那么当时告知诸侯,书写国史,都以晋国为先,鲁史也是如此。在宋国、虢地应当也是这样。孔子作《春秋》,一概沿袭而非旧史先写楚国,删削后先写晋国以抑制楚国、伸张晋国。如果不这样,在宋国、虢地晋楚分伯,诸侯面向北朝见楚国,圣人厌恶晋国及赵武已极,却又更改盟书的辞令,让晋国排在楚国之前,以显示内外不可没有尊卑吗?假使圣人有珍惜中原之义,那么鲁公朝见楚国,应当删削而不记载。不珍惜中原朝见荆蛮,却珍惜中原在会盟中排在荆蛮之后,这也失去了大小轻重的权衡了。又朱熹认为《春秋》不推崇修盟,晋人以信为本,所以记载必先写赵武。以中原侍奉荆蛮,却还姑且给予其不义的信用,岂不是错误吗】

三月,夺取郓地。【郓,公本作运】

【不记载讨伐莒国而记载夺取郓地,是为了明确揭示其趁乱夺取郓地的实情。李氏认为如果记载讨伐莒国,就是给予鲁国讨伐贼人的名义;不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