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宗朱辨义卷七
公防齐侯于平州
【齐元不讨商人之弑,舍又不讨歜职之弑,商人因乱得国,偃然在位,其愈鲁接无几也。岂惟鲁欲防齐侯以定接?齐亦欲防鲁侯以定元。平州之防,同恶相济耳。遂与得臣、行父事,则乗乎齐之隙,而心实怯乎齐之强。故虽往来齐廷,若无忌者,而犹赂之济田,以求安也】
公子遂如齐
【如齐拜成兼以致田也,再使公子遂,则遂之主逆不可掩矣。季友受成风之属而立僖公,仲遂受敬嬴之属而立宣公。遂效友之所为者而为之,宣亦效僖之报友者以报之。三桓之后,并以东门、仲氏而为四家,则遂固所云有志者事竟成也。然友诛乱贼而遂身为乱贼,僖以讨弑君而立,而宣以与谋弑君而立。若宣、遂君臣者,志存乎僖、友,而事同于桓、翚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齐杀鲁之自出,而叔姬见执。齐师犹三及鲁疆,纳贿请盟,而怒未息,甚矣齐之强而商人之暴也。鲁杀齐之自出,而夫人大归。大夫乃四入齐廷,请昏赂田,而位始定,甚矣鲁之弱而宣公之恇也】
秋邾子来朝
【邾在桓十五年一同牟葛来朝,歴庄、闵、僖、文之世,邾不朝鲁矣。近以须句之怨,文十四年犹兴南鄙之师,才逾五年而来朝,新君者,齐鲁讲好而邾人惧也。夫邾前则朝弑逆之桓,今则朝弑逆之宣,修怨于僖、文,而修礼于桓、宣。春秋立书,而是非着矣。何必人邾子而后知其贬耶】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两扈之一,盟一防,不序诸侯,则晋不足以援诸侯矣。此郑所以贰于楚也。若郑伯实从楚子于师,则当如次厥貉之直书蔡侯以罪之,不当以称人为贬。文定必以称人为贬,然则成十八年,楚郑伐宋,纳鱼石,何以楚子郑伯并举爵,而又不人郑伯耶?其侵陈及宋,宋之弑君已逾四年,楚亦原不声讨。弑君非春秋不予其讨乱也】
晋赵盾帅师救陈
【楚初侵陈,陈告难于晋,而赵盾帅师往救。其后楚移侵陈之师以侵宋,而晋救陈之师已在途,遂合四国以伐郑。固知赵盾之出,原为救陈,故春秋祗书救陈。左氏以为救陈、宋者,因上文侵陈、侵宋而率笔及之也。文定乃以春秋不书救宋为圣人削之。若晋果出师兼救宋,圣人果恶其前不讨宋弑君而今又救之,则当明书救宋以罪赵盾之党恶,不当反没其事以为盾隠恶矣】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公作斐林】
【晋师者,晋赵盾之师也。盾受命出师原,为救陈。今观陈、宋之君出防棐林,则楚、郑已去陈、宋矣。楚、郑既去,则盾亦当归,不当次于棐林,防四国以伐郑也。葢盾之出师,受救陈之命,未受伐郑之命,故书“晋师”者,以着赵盾专晋之师也。如书“防赵盾”,则或疑于救陈之后,晋师已归棐林,为盾再防诸侯,而盾专师之罪反不着矣】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崇公作栁】
【秦晋搆兵,数十年来,如武成、少梁之役,经或不书。侵崇之用兵,微矣,可以无书,而书者出赵穿也。以晋而侵弱小之崇,必不用大众,其事甚畧,书“晋人”可矣。不畧书“人”,而详书“赵穿”,帅师者,着赵穿之为卿也。葢穿为盾之族子,穿弑君,而《春秋》书盾,恐后人疑穿为微者,而归狱于盾也。夫穿为晋卿,又帅师而主兵权,使弑君实出于穿而非盾,则穿不可纵,而盾不可枉。今观《春秋》直书“赵盾弑君”,则知穿之操刄,盾实使之也。何以见盾实使之?盾当国用事,穿为其族子,未弑君之前,则尝使之帅师侵崇矣。穿固为盾用者也,用以帅师,即用以弑君。不诛盾而谁诛哉】
晋人宋人伐郑
【晋人、宋人并书,则知晋为弑君之国,报怨矣。既不讨弑君,而又助以报怨,典刑紊矣。然则何恶于救宋之紊典刑而削而不书哉?固知赵盾之帅师,为救陈,非为救宋。《春秋》纪其实,而非圣人削之也。文定于此以为贬,而人之然则防于棐林,直书宋公,又何以无贬耶?固知棐林之防,宋公亲与则书宋公,此则大夫不名。葢郑从楚以虐宋,伐之不为非义,故从畧书
译鲁公在平州设防以抵御齐侯。
【齐桓公不讨伐商人弑君之罪,齐顷公也不讨伐崔杼、庆封弑君之罪,商人趁着动乱夺取了国家,安然在位,这与鲁国接纳公子接的情况相差无几。难道只有鲁国想要设防抵御齐侯以安定公子接吗?齐国也想设防抵御鲁侯以安定齐元。平州的设防,不过是同恶相济罢了。于是发生了与得臣、行父类似的事情,这是趁着齐国的间隙,但内心其实畏惧齐国的强大。所以虽然往来于齐国朝廷,好像无所畏惧,但还是贿赂济水之田,以求得安宁】
公子遂出使齐国。
【出使齐国是为了拜谢和亲,并送去田地。再次派遣公子遂,那么公子遂主导逆乱的事实就无法掩盖了。季友接受成风的嘱托而立僖公,仲遂接受敬嬴的嘱托而立宣公。公子遂效仿季友的做法而这样做,宣公也效仿僖公报答季友的方式来报答他。三桓的后代,以及东门氏、仲氏,从而形成四大家族,那么公子遂确实可以说是有志者事竟成。然而季友诛杀乱贼,而公子遂自己就是乱贼;僖公因讨伐弑君者而立,而宣公因参与谋划弑君而立。如果宣公、公子遂君臣二人,志向在于僖公、季友,而行为却等同于桓公、华督了】
六月,齐国人夺取了济水以西的田地。
【齐国杀了鲁国自行出奔的人,而叔姬被拘捕。齐国的军队还三次到达鲁国边境,鲁国贿赂求盟,但齐国的怒气仍未平息,齐国的强大和商人的暴虐太严重了。鲁国杀了齐国自行出奔的人,而夫人被送回。大夫于是四次进入齐国朝廷,请求和亲并贿赂田地,地位才开始安定,鲁国的弱小和宣公的怯懦太严重了】
秋天,邾子来朝见。
【邾国在桓公十五年与牟、葛一同来朝见,历经庄公、闵公、僖公、文公的时代,邾国不再朝见鲁国了。近来因为须句的怨恨,文公十四年还兴起了南鄙的军队,才过了五年就来朝见,新君即位,是因为齐鲁交好而邾国人害怕。邾国以前朝见弑逆的桓公,现在朝见弑逆的宣公,向僖公、文公修怨,而向桓公、宣公修礼。《春秋》立书,是非就显明了。何必贬低邾子而后才知道他的贬义呢】
楚子、郑人侵犯陈国,于是侵犯宋国。
【两次扈地之盟,一次防地之会,不排列诸侯,那么晋国不足以援助诸侯了。这就是郑国背叛晋国而依附楚国的原因。如果郑伯确实跟随楚子出征,那么应当像次厥貉那样直书蔡侯以定罪,不应当以称“人”来贬低。文定一定认为称“人”是贬低,那么成公十八年,楚国、郑国攻打宋国,接纳鱼石,为什么楚子、郑伯并举爵位,又不称郑伯为“人”呢?他们侵犯陈国和宋国,宋国的弑君已经过了四年,楚国原本就不声讨。弑君不是《春秋》不给予讨伐乱贼的理由】
晋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
【楚国最初侵犯陈国,陈国向晋国告急,赵盾率领军队前往救援。后来楚国转移侵犯陈国的军队去侵犯宋国,而晋国救援陈国的军队已经在途中,于是联合四国攻打郑国。本来就知道赵盾出兵,原本是为了救援陈国,所以《春秋》只记载救援陈国。《左传》认为救援陈国、宋国,是因为上文侵犯陈国、侵犯宋国而顺手写到的。文定于是认为《春秋》不记载救援宋国是圣人删削的。如果晋国果然出兵兼救宋国,圣人果然厌恶其先前不讨伐宋国弑君而现在又救援,那么应当明写救援宋国以定罪赵盾的党恶,不应当反而隐没其事以为赵盾隐恶了】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设防抵御晋军,攻打郑国。【公作斐林】
【晋军,是晋赵盾的军队。赵盾受命出兵原本是为了救援陈国。现在看陈、宋的国君出防棐林,那么楚、郑已经离开陈、宋了。楚、郑既然离开,那么赵盾也应当回去,不应当在棐林驻扎,设防四国以攻打郑国。大概赵盾出兵,受救援陈国之命,未受攻打郑国之命,所以写“晋军”,是为了彰显赵盾专断晋军。如果写“设防赵盾”,那么或许会怀疑救援陈国之后,晋军已回到棐林,是赵盾再次设防诸侯,而赵盾专断军队的罪过反而不显明了】
冬天,晋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崇公作栁】
【秦晋交战,数十年来,如武成、少梁之战,经文有时不记载。侵犯崇国的用兵,微小,可以不记载,而记载是因为赵穿。以晋国侵犯弱小的崇国,必定不用大军,其事很简略,写“晋人”就可以了。不简略写“人”,而详细写“赵穿”,率领军队,是为了彰显赵穿是卿。大概赵穿是赵盾的族子,赵穿弑君,而《春秋》记载赵盾,恐怕后人怀疑赵穿是微贱者,而归罪于赵盾。赵穿是晋卿,又率领军队而掌握兵权,如果弑君确实出于赵穿而不是赵盾,那么赵穿不可放纵,而赵盾不可冤枉。现在看《春秋》直书“赵盾弑君”,就知道赵穿持刀,赵盾确实指使了他。怎么知道赵盾确实指使他?赵盾当国用事,赵穿是他的族子,未弑君之前,就曾经指使他率领军队侵犯崇国。赵穿本来就是为赵盾所用的,用来率领军队,也就用来弑君。不诛杀赵盾而诛杀谁呢】
晋人、宋人攻打郑国。
【晋人、宋人并写,就知道晋国是弑君之国,报怨了。既不讨伐弑君,又帮助报怨,典刑紊乱了。那么为什么厌恶救援宋国的紊乱典刑而删削不记载呢?本来就知道赵盾率领军队,是为了救援陈国,不是为了救援宋国。《春秋》记载其实,而不是圣人删削的。文定在这里认为是贬低,而人们认为那么在棐林设防,直书宋公,又为什么没有贬低呢?本来就知道棐林的设防,宋公亲自参与就写宋公,这里大夫不写名字。大概郑国跟随楚国以虐待宋国,攻打它不为非义,所以从简略写】
二年
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郑附楚侵宋,宋报之宜矣。郑不自反而率大众以伐之,是郑之罪也。宋既两请晋师以报一侵之恨,郑师之来宜稍自引咎以平郑怒,而遽出大众以敌之,是宋之罪也。两军相遇,忿怒以战,则华元、归生之罪也。故春秋名两大夫,称帅师以均罪之,而不书郑之伐宋,以专罪二臣之专师以战也。文定泥于书名、书帅师为无贬,而于此战义不可通,故置是非不论而论其书败、书获。夫书败、书获,但以纪其事之实,非义所系也。义系乎并名两国大夫,并称帅师也。葢外大夫专师,书名自晋始;专师以伐、以救者,始于阳处父;专师以伐、以入者,始于郤缺;专师以侵者,始于赵穿;至此而华元、归生专师以战矣,故春秋详书之,以示恶絶之义,而可谓之无贬乎哉】
秦师伐晋
【晋师侵崇,而秦不救。逾年而起大众以报之。秦固仇晋,而非防崇也。又据左氏,伐晋报崇,遂围焦。夫晋残附秦之崇,秦复残附晋之焦。大国搆兵,祸移小国,尤春秋所恶。而何以不书围焦耶?葢赵穿侵崇以挑秦衅,春秋欲专治其罪,故不书围焦以恕秦也】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左氏以为移救焦之师侵郑以报大▯,非也。师连四国,必有期防,必非西向敌秦,而又劳千里之师以东向争郑也。又文定据左氏谓郑恶晋之不讨宋弑君而附楚,非也。是时郑之用事者公子归生,归生弑君于三年之后,岂有恶宋弑君之义者哉?郑葢省于晋灵之不足以君国,而赵盾专政,志不在存恤诸侯,故附楚以自固也。夫新城之盟,郑许内属晋,不能抚之以坚其志,致郑即楚,晋宜自反,不自反而谋动干戈,威胁力制,既两伐之,又再侵之。郑固有罪,而晋亦不为有道也。春秋乌得无讥哉?春秋讥之而不名大夫者,义不系乎罪,四国之大夫也,罪晋也,虽得郑,何取哉】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皋,公作獆】
【盾弑晋灵,比之司马昭之弑曹髦,先后一辙也。灵恶盾之专而欲杀盾,髦恶昭之专而欲杀昭,势固不两立矣。赵穿为盾而刃灵,贾充为昭而刃髦。盾、昭其主,而穿、充其助之者也。圣人不诛主者,而诛助之者哉?董狐以“反不讨贼”间执赵盾之口,此犹为原盾之词。盾专国,无君,弄晋灵于掌股之间,而又任穿为卿,以树逆党。穿既弑灵,而又使穿逆黒臀为君,其为使穿弑,何疑?而犹以讨穿责之耶?陈泰议杀贾充,昭问其次,泰云“有进于此者”,意在昭也。昭乃族诛成济,以塞众口。昭不诛贾充,固不能逃弑君之罪;昭即诛贾充,而又岂能逃弑君之罪哉?然则盾即讨穿,而《春秋》亦必以“赵盾弑其君”书也。朱全忠尽杀友恭、叔琮,弑君之罪,固不可得而逃矣】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三年
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此以鲁郊僭礼,因变而书,为正义。其丧制未满,改罢行事,及天王崩,不服斩衰,而忘哀从吉之罪,皆当比事以见义也。又《春秋》书鲁之郊不郊,皆在四月或五月,故从陈氏鲁以祈谷而郊不于日至之説。惟此书“不郊犹三望”,即在正月,则与成七年书“五月不郊犹三望”异。然彼则改卜牛,鼷鼠再食其角,故及郊之期始不郊而三望;此则改卜牛而牛遽死,故不必及郊之期即不郊而三望也。不得以此疑祈谷之説矣】
葬匡王
【宣葬匡王,与庄之葬桓王,襄之葬简王,皆使微者往。其礼与防葬诸侯同,虽愈于并不往防者,而《春秋》亦书,以示讥也】
楚子伐陆浑之戎
【楚师东向伐戎,侵郑。文定于侵郑,称“楚人”,为罪其侵掠诸夏。然伐戎而观兵周疆,称“楚子”,为予之耶?如曰以楚伐戎,不足为罪,其观兵周疆,问鼎大小,未有实迹。然独不曰“春秋诛意”耶?戎、楚相距,素无嫌隙。楚庄有窥周室、移周鼎之意,故假伐戎为名以内向,此其意亦可诛矣。而又举爵何耶?当是楚庄
译鲁宣公二年
春季,周历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宋国华元被俘。
【郑国依附楚国侵犯宋国,宋国报复本是适宜的。郑国不自我反省却率领大军去攻打宋国,这是郑国的罪过。宋国已经两次请求晋国出兵以报复一次侵犯的怨恨,郑国军队前来,宋国本应稍微自我归咎以平息郑国的愤怒,却急忙出动大军与之对抗,这是宋国的罪过。两军相遇,怀着愤怒交战,这是华元、归生的罪过。所以《春秋》同时列出两位大夫的名字,称他们“率领军队”,以平均他们的罪责,而不记载郑国攻打宋国,以专门归罪于两位大臣擅自发兵交战。文定拘泥于认为列出名字、记载“率领军队”没有贬义,但在这里战事的道义无法讲通,所以搁置是非不论,而讨论记载“战败”、记载“被俘”。记载“战败”、记载“被俘”,只是用来记录事情的实情,并非道义所系。道义系于同时列出两国大夫的名字,并称他们“率领军队”。大概外国大夫擅自发兵,列出名字是从晋国开始的;擅自发兵去攻打、去救援的,始于阳处父;擅自发兵去攻打、去进入的,始于郤缺;擅自发兵去侵犯的,始于赵穿;到了这里华元、归生擅自发兵交战,所以《春秋》详细记载,以显示厌恶极端行为的道义,这能说没有贬义吗?】
秦国军队攻打晋国
【晋国军队侵犯崇国,而秦国不救援。过了一年才出动大军去报复。秦国本来与晋国是仇敌,并非为了防备崇国。又根据《左传》,攻打晋国报复崇国,于是包围焦国。晋国残害依附秦国的崇国,秦国又残害依附晋国的焦国。大国构兵,祸害转移到小国,这更是《春秋》所厌恶的。为什么不记载包围焦国呢?大概赵穿侵犯崇国以挑起秦国的争端,《春秋》想要专门惩治他的罪责,所以不记载包围焦国以宽恕秦国】
夏季,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侵犯郑国
【《左传》认为这是转移救援焦国的军队侵犯郑国以报复大棘之战,这是不对的。军队联合四国,必定有约定的防备,必定不是向西对抗秦国,又让千里之外的军队向东争夺郑国。又文定根据《左传》说郑国厌恶晋国不讨伐宋国弑君而依附楚国,这也是不对的。当时郑国掌权的是公子归生,归生在三年之后才弑君,哪有厌恶宋国弑君的道义呢?郑国大概是鉴于晋灵公不足以治理国家,而赵盾专权,志向不在体恤诸侯,所以依附楚国以自保。新城之盟,郑国、许国内部归属晋国,不能安抚他们以坚定他们的志向,导致郑国转而依附楚国,晋国应当自我反省,不自我反省却谋划动用武力,用威胁和强力控制,已经两次攻打郑国,又再次侵犯郑国。郑国固然有罪,但晋国也不是有道义的。《春秋》怎么能不讥讽呢?《春秋》讥讽他们却不列出大夫的名字,是因为道义不系于四国大夫的罪责,罪责在于晋国,即使得到了郑国,又有什么值得取的呢?】
秋季,九月乙丑日,晋国赵盾弑杀了他的国君夷皋【夷皋,公本作獆】
【赵盾弑杀晋灵公,与司马昭弑杀曹髦,先后是一路货色。晋灵公厌恶赵盾专权而想杀赵盾,曹髦厌恶司马昭专权而想杀司马昭,形势本来不能两立。赵穿为赵盾而刺杀晋灵公,贾充为司马昭而刺杀曹髦。赵盾、司马昭是主谋,赵穿、贾充是协助者。圣人难道不诛杀主谋,而诛杀协助者吗?董狐用“返回朝廷不讨伐贼人”来堵住赵盾的嘴,这还算是为赵盾开脱的话。赵盾专权,无视国君,把晋灵公玩弄于股掌之间,又任用赵穿为卿,以树立逆党。赵穿既已弑杀晋灵公,又让赵穿迎接黑臀为国君,他指使赵穿弑君,还有什么可疑的?还以讨伐赵穿来责备他吗?陈泰建议杀贾充,司马昭问其次要的人选,陈泰说“有比这更严重的”,意在司马昭。司马昭于是族诛成济,以堵住众人的嘴。司马昭不杀贾充,固然不能逃脱弑君的罪责;司马昭即使杀了贾充,又怎么能逃脱弑君的罪责呢?那么赵盾即使讨伐赵穿,《春秋》也必定记载“赵盾弑杀他的国君”。朱全忠杀尽友恭、叔琮,弑君的罪责,固然不能逃脱】
冬季,十月乙亥日,周天子驾崩
鲁宣公三年
春季,周历正月,郊祭用的牛嘴受伤,改占卜另一头牛,牛死了,于是没有举行郊祭,仍然举行了三望之祭【这是因为鲁国郊祭僭越礼制,因变故而记载,以彰显正义。其丧制未满,改罢行事,以及周天子驾崩,不穿斩衰之服,而忘记哀悼从吉的罪过,都应当通过比较事件来体现道义。又《春秋》记载鲁国郊祭不郊祭,都在四月或五月,所以采纳陈氏鲁国为了祈谷而郊祭不在日出的说法。只有这里记载“不郊祭仍然三望”,就在正月,则与成公七年记载“五月不郊祭仍然三望”不同。但那是改占卜牛,鼷鼠两次啃食牛角,所以到了郊祭的日期才不郊祭而三望;这里改占卜牛而牛立刻死了,所以不必等到郊祭的日期就不郊祭而三望。不能因此怀疑祈谷的说法】
安葬周匡王
【宣公安葬周匡王,与庄公安葬周桓王,襄公安葬周简王,都派地位低微的人前往。其礼仪与防备安葬诸侯相同,虽然比根本不前往防备的好,但《春秋》也记载,以示讥讽】
楚子攻打陆浑之戎
【楚国军队向东攻打戎人,侵犯郑国。文定在侵犯郑国时,称“楚人”,是为了归罪其侵掠诸夏。但攻打戎人而向周王室炫耀武力,称“楚子”,是赞许他吗?如果说楚国攻打戎人,不足以归罪,其向周王室炫耀武力,询问鼎的大小,没有实际迹象。但难道不说“《春秋》诛心”吗?戎人与楚国相距,素无嫌隙。楚庄王有窥视周王室、移动周鼎的意图,所以假借攻打戎人为名向内进发,这意图也可以诛杀了。又列举爵位是什么意思呢?当时是楚庄
亲主伐戎之师,戎既服而归,留大夫以侵郑。故伐戎称“楚子”,侵郑书“楚人”,皆据其实耳】
译亲自率领讨伐戎族的军队,戎族已经臣服并退去,便留下大夫去侵犯郑国。所以讨伐戎族时称“楚子”,侵犯郑国时记作“楚人”,这都是根据实际情形来记载的。
夏楚人侵郑
【文定谓郑本以晋灵不君取赂失贼为不足与似已而往从楚非矣。今晋成初立,郑背僭窃伪邦而归诸夏,则反之正也。春秋大改过许迁善,故书楚人侵郑,以与郑伯之能反正而着楚人侵掠诸夏之罪,其説非也。夫齐宋弑君,晋为盟主而不讨,郑以灵之不足与而背之,尚不以为非。今晋亲弑君,晋成为弑君之贼所立而不讨,晋成之罪不大于灵耶?亲弑君之晋,庸愈于不讨弑君之晋耶?郑前背之而此归之,顾与其能反正,岂不害于义哉?又据左氏,晋侯伐郑,郑及晋平,而经不书,为圣人削之者非也。观前书四国防棐林伐郑,又书晋宋伐郑,又书晋宋卫陈侵郑而楚不救,此书楚人侵郑,则郑之舍楚即晋不书可知矣。其郑之及晋平,当在四国侵郑,晋灵未弑之时,若晋成新立尚未逾时,不应有晋侯伐郑,郑及晋平之事。所云晋侯伐郑,郑及晋平者,左氏伪撰事实,为楚人侵郑张本也】
秋赤狄侵齐
【赤狄,狄之别种。齐五受狄侵,而不能却。至此而赤狄又侵之。齐惠之不能于其国,可知矣】
宋师围曹
【杀母弟及昭公子,不书;戴桓之族攻武氏,不书;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不书;而但书宋师围曹,无以见事之本末。《春秋》何以示教哉?宋以众人弑君而立公子鲍,四国来讨,未见得贼;及楚、郑来侵,即合晋以报郑,又出强师以与郑战;至此又以师围曹,可见邻国之不与宋,而宋文不能返已。内治徒以强兵四出,搆怨结仇,非正国睦隣之道。而《春秋》书以示讥也】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葬郑穆公【穆公作缪】
【郑未有外难,又无内乱,速葬,何也?此必有故,而左氏无传,殆不可攷。岂归生弑君之基耶】
四年
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平莒、郯,书“公及齐侯”,伐莒独书“公”,明以着此出公志,非齐志也。固未知所平为何事,及莒、郯曲直若何?然观莒人受伐不受平,则可以知鲁之有所偏矣。观于齐不怒莒,则亦可以知曲不在莒矣。郯为鲁所自出,鲁必有私于郯也】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春秋》书归生弑君,与书赵盾弑君不同。晋灵恶盾之专,屡欲杀盾,君臣之间势不两立。灵不能杀盾,势必为盾所弑。盾不受灵之杀,势必弑灵。穿为盾之私人,盾亡而灵弑,灵弑而盾返,盾返而穿用,是穿为盾弑,而盾使之也。贾充之语成济曰:“司马公养汝正为今日。”则盾穿之谓也。郑灵所欲杀者公子宋,非归生也。宋即惮死,而谋先不当谋之归生,又染指之嫌,罪不至死。灵即怒宋欲杀,不过有其志未有其事。观宋尚可谮归生于灵,则灵未必真有杀宋之心。归生一言可解,而宋胡必以弑君为名哉?如归生无弑君之心,则宋不敢与之谋先;如归生恶宋为弑君之谋,则当发其逆言告于国人,而尸之于市。乃始则听其谋而隠之,继则畏其谗而从之。国政在归生,兵权在归生。左氏所云“惧而从之”者,岂宋为首而归生为从哉?从宋之谋以行弑君之事耳。陈氏以为归生之弑公子宋启之,呉氏以为归生必有不获于君者,因宋有邪谋,阳为畜老惮杀之言,隂实假手于宋以除其君者,得之矣。如但责其据生杀之柄足以制人,而反受制于人,故舍公子宋而以弑君之狱归之,其义犹疎也。葢盾之弑夷皋,盾隠用穿也;归生之弑夷,归生明用宋也】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
【宣公德齐惠之立,已屡朝于齐,以为朝聘之常,而实则屈已以事齐侯也。文定以为比年如齐而皆至者,危之也。张氏、汪氏遂以为当与桓公盟戎书至唐,同意,葢皆危桓、宣之不返,非也。如谓同于桓之至唐,则元年防齐侯于平州,宜至平州以危之,不当危于请昏、赂田之后,而至五如齐矣。既请昏、赂田而齐悦之,凡宣之如齐,葢安而不危也】
冬楚子伐郑
【郑归生弑君,天王不讨,方伯不讨,邻国不讨,而楚讨之。春秋讵不予楚以讨贼之义哉?但楚
译夏季,楚国人入侵郑国。
【文定认为,郑国原本因为晋灵公不像君主、索取贿赂、未能惩治弑君之贼而认为他不足以交往,因而转而依附楚国,这是不对的。如今晋成公刚刚即位,郑国背离僭越窃位的伪政权而回归华夏,这是回归正道。《春秋》推崇改过自新、允许迁善,所以记载“楚人侵郑”,以肯定郑伯能够回归正道,并彰显楚人侵掠华夏的罪过,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齐国、宋国发生弑君事件,晋国作为盟主却不加以讨伐,郑国因为晋灵公不值得交往而背离他,尚且不认为这是错的。如今晋国亲自发生弑君之事,晋成公是被弑君之贼拥立却不去讨伐,晋成公的罪过难道不比晋灵公大吗?亲自发生弑君事件的晋国,难道比不讨伐弑君者的晋国更好吗?郑国以前背离晋国,现在又回归晋国,反而说郑国有能力回归正道,这难道不违背道义吗?又根据《左传》,晋侯攻打郑国,郑国与晋国讲和,但《春秋》经文没有记载,说是圣人删削了,这也是不对的。看前面记载四国在棐林攻打郑国,又记载晋国、宋国攻打郑国,又记载晋国、宋国、卫国、陈国入侵郑国而楚国不救援,这里记载楚人入侵郑国,那么郑国舍弃楚国而依附晋国,不记载是显而易见的。郑国与晋国讲和,应当在四国入侵郑国、晋灵公尚未被弑的时候,如果晋成公新立尚未超过一年,不应该有晋侯攻打郑国、郑国与晋国讲和的事情。所谓晋侯攻打郑国、郑国与晋国讲和,是《左传》伪造的事实,为楚人入侵郑国做铺垫罢了】
秋季,赤狄入侵齐国。
【赤狄,是狄人的别种。齐国五次遭受狄人入侵,却不能击退他们。到了这时赤狄又入侵齐国。齐惠公不能治理好他的国家,由此可以知道了】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杀害母弟和昭公子,不记载;戴桓的族人攻打武氏,不记载;武穆的族人率领曹国军队攻打宋国,不记载;只记载宋国军队包围曹国,无法看出事件的始末。《春秋》如何以此示教呢?宋国因为众人弑君而立公子鲍,四国前来讨伐,没有抓获弑君之贼;等到楚国、郑国来入侵,就联合晋国报复郑国,又出动强军与郑国作战;到这里又用军队包围曹国,可见邻国不赞同宋国,而宋文公不能反省自己。内政只靠强兵四处出击,结怨结仇,这不是治理国家、和睦邻邦的道理。而《春秋》记载此事以示讥讽】
冬季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
安葬郑穆公【穆公也作缪公】
【郑国没有外患,又没有内乱,这么快安葬,为什么呢?这一定有缘故,而《左传》没有解释,大概无法考证。难道是归生弑君的伏笔吗】
四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人不同意,鲁公攻打莒国,夺取向地【平定莒、郯,记载“公及齐侯”,攻打莒国只记载“公”,明确表明这是出于鲁公的意志,不是齐侯的意志。本来不知道平定的是什么事情,以及莒、郯谁曲谁直?然而看莒人接受攻打而不接受平定,就可以知道鲁国有偏私了。看齐国不怪罪莒国,也可以知道过错不在莒国了。郯国是鲁国的祖先所出,鲁国一定对郯国有私情】
秦伯稻去世。
夏季,六月,乙酉日,郑公子归生弑杀他的国君夷。
【《春秋》记载归生弑君,与记载赵盾弑君不同。晋灵公厌恶赵盾专权,屡次想杀赵盾,君臣之间势不两立。灵公不能杀赵盾,势必被赵盾所杀。赵盾不接受灵公的杀害,势必弑杀灵公。穿是赵盾的私人,赵盾逃亡而灵公被杀,灵公被杀而赵盾返回,赵盾返回而穿得势,这是穿替赵盾弑君,而赵盾指使的。贾充对成济说:“司马公养你正是为了今天。”这就是赵盾和穿的情况。郑灵公想杀的是公子宋,不是归生。公子宋即使害怕死亡,但谋划先下手不当谋划归生,又有染指的嫌疑,罪不至死。灵公即使愤怒想杀公子宋,也不过是有其志没有其事。看公子宋还可以向灵公谗毁归生,那么灵公未必真有杀公子宋的心。归生一句话可以解释,而公子宋何必以弑君为名呢?如果归生没有弑君之心,那么公子宋不敢与他谋划先下手;如果归生厌恶公子宋的弑君阴谋,那么应当揭发他的逆言告诉国人,而将他陈尸于市。然而起初听任他的阴谋而隐瞒,后来畏惧他的谗言而顺从。国政在归生手中,兵权在归生手中。《左传》所说的“畏惧而顺从”,难道公子宋是首恶而归生是从犯吗?是顺从公子宋的阴谋而实行弑君之事罢了。陈氏认为归生的弑君是公子宋开启的,吴氏认为归生一定有不被君主宠幸的地方,因为公子宋有邪谋,表面上说年老害怕被杀的话,暗中实际上借公子宋之手除掉他的君主,说得对。如果只责备他掌握生杀大权足以控制别人,反而被别人控制,所以舍弃公子宋而把弑君的罪责归给他,其义理还太疏漏。大概赵盾弑杀夷皋,赵盾暗中利用穿;归生弑杀夷,归生公开利用公子宋】
赤狄入侵齐国。
秋季,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宣公赞许齐惠公的即位,已经屡次朝见齐国,以为朝聘是常事,而实际上是委屈自己侍奉齐侯。文定认为连年前往齐国而都平安回来,是担心他。张氏、汪氏于是认为应当与桓公盟戎记载“至唐”同意,大概都是担心桓公、宣公不能返回,这是不对的。如果说同于桓公的至唐,那么元年与齐侯在平州会盟,应当在平州记载“至”以表示担心,不应当在请婚、贿赂田地之后,而到了五次前往齐国。既然请婚、贿赂田地而齐国喜悦他,凡是宣公前往齐国,大概是平安而不危险的】
冬季,楚子攻打郑国。
【郑国归生弑君,天王不讨伐,方伯不讨伐,邻国不讨伐,而楚国讨伐他。《春秋》难道不赞许楚国讨伐弑君之贼的道义吗?但是楚国
名为讨贼,而实则争郑。春秋未必大其讨贼之公义,而恕其争郑之私心也。故谓春秋予荆蛮以罪,中国义非不正,乃谓以此而称楚子,则今年不得贼,而明年又至,为有必讨贼之实意,何以又书“楚人”耶?汪氏以为三年所伐者穆公也,此年所伐者襄公也。穆公舍楚归晋,则讨之为无名;襄公为弑君者之所立,则伐之为有名,亦自有义。然自此以往,楚连年伐郑,何必以讨弑君为名哉?郑从晋,即以贰晋为名,何为无名?而春秋顾以称爵、称人、书侵、书伐,示义哉】
译名义上是讨伐叛贼,实际上却是争夺郑国。《春秋》未必会推崇这种讨伐叛贼的公义,而会宽恕其争夺郑国的私心。所以说,《春秋》给予荆蛮以罪责,中原诸侯的道义并非不正当,然而如果因此称呼楚君为“楚子”,那么今年没有抓到叛贼,明年又再次来犯,既然有必定要讨伐叛贼的诚意,为什么又记载为“楚人”呢?汪氏认为,前三年所讨伐的是郑穆公,这一年所讨伐的是郑襄公。郑穆公背离楚国归附晋国,那么讨伐他就名不正言不顺;郑襄公是被弑君者所拥立的,那么讨伐他就名正言顺,这也自有其道理。然而从此以后,楚国连年讨伐郑国,何必都以讨伐弑君者作为名义呢?郑国归附晋国,就以郑国对晋国怀有二心作为名义,怎么会名不正言不顺呢?而《春秋》反而通过称呼爵位、称呼“人”、记载“侵”、记载“伐”等方式,来显示其褒贬义例呢?
五年
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宣公勤事,齐惠君朝臣聘,至于亲奔其丧,卿防其葬,皆出于常礼之外。则其比年以朝,不必有故。然观于逾时始至,似亦有事而然。独左氏所云止公为髙固请昏者,未可信也】
秋九月齐髙固来逆子叔姬
【如齐逾时而始至,因有髙固逆叔姬事。左氏遂谓止公请昏也。然以齐之强,鲁方赂田求庇。使齐果为髙固请昏,则遣使一言,而鲁未必不从。诸侯而娶于大夫,大夫而娶于诸侯,礼固有之,不为辱也。何烦止公而要之哉?即齐惠待公来朝而亲订之,亦一言可定。如止之逾时,是必齐侯初言而公辞,再三言而公再三辞,至不获已而勉强以从,迟之数月之久而后得归,也有是情事乎哉?观去年秋如齐,今年春又如齐,朝齐之数至,不及期,必有他事撄齐之怒。而齐适以止公既解而归,因有髙固请昏之事也。诸儒责宣公以女嫁大夫,又自为之主,谓屈于齐之强而忍其耻辱。然庄嫁女于莒庆,亦自为主,非屈于莒之强也。故讥其自主之非礼则可,不必苛论而厚责之也】
叔孙得臣卒
【附仲遂而杀适立庶,行父之罪与得臣同行。父之卒日,则得臣之不日,恐亦史氏失其日,而非削之以示贬也。夫以仲遂之专,能胁行父从其所为,则得臣之俯首听命宜矣。葢仲遂亲为公子,视行父、得臣为近文公宠之,而行父、得臣听之。行父、得臣之罪既均,而行父尤用事于国,春秋不当重治得臣,而末减行父也】
冬齐髙固及子叔姬来
【书以示讥诸儒之论皆是】
楚人伐郑
【此楚师三至郑也。楚之争郑于晋者急矣。荀林父救郑,何以不书?以下有侵陈之文,故不书也。家氏谓归生弑君,宜讨而不宜救。如是,则以弑君之晋而救弑君之郑,为同恶相济。《春秋》宜急书之以着其罪矣,而不书者,以治两国弑君之罪,不系乎书救也。故虽有其事,而省其文耳】
六年
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宣元年,楚、郑侵陈。晋赵盾救陈。晋勤于陈,而陈宜德之矣。陈何以背晋,即楚而致赵盾孙免之侵乎?毋亦盾未弑君之前,陈亲晋;盾既弑君之后,陈始背晋耶?若是,则陈为知君臣之大义,而黑壤之防不与,犹为能自强者也。然观八年,楚师伐陈;九年,扈之防不与,而荀林父伐陈,则陈之为陈,亦不过楚来从楚,晋来从晋,反覆向背于晋楚之间,而无适主也。此陈灵之所为无道,身卒见弑,国乱而几于亡与?公羊以弑君之贼不见经,而赵盾见经,遂谓盾非亲弑君以不讨贼,而加以弑君之罪。陈氏以为赵盾再见春秋无贬,自宋万以下无讨贼者,则凡人而已矣,皆非也。弑君之贼不见经,无此例也。前则其贼既讨,后之不讨者无事得书,则亦不书,非春秋有意削之以示诛絶之义也。于鲁,则公子翚见经矣,然犹可曰罪分首从,鲁之弑隠当归狱于桓翚,罪或可贷也。至如桓十八年间所书之公,即桓也,何以见经耶?宣公仲遂又皆见经矣,然犹可曰隠公讳弑,书薨;子赤讳弑,书卒。春秋于桓、宣亦不得不从寛也。若楚商臣弑君,而所书使椒来聘、次厥貉伐麇之楚子,非商臣耶?齐商人弑君,而所书盟郪丘、盟谷、伐我西鄙之齐侯,非商人耶?蔡般弑君,而所书伐呉、防申之蔡侯,非般耶?岂弑君而自立者见经,为人臣而弑君者不见经耶?不可以通矣。春秋书赵盾,正以着弑君之贼,非惟不讨,而且宠任之,使用事于国,侵伐诸侯,为隳先王之法,而失古今之义也】
夏四月
秋八月螽
冬十月
七年
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鲁卫兄弟之国,齐桓创伯之后,僖公与卫成为洮向之盟。晋文之时,卫多故矣。文公四年,甯俞来聘,卫成犹未解于晋也。沓之防,实借文公以通晋,然后同与新城之盟。今越十年而卫使又至。説《春秋》者,以沓之防,鲁通卫于晋;良夫之来盟,卫将通鲁于晋以报之也,似已然。沓之防,卫之从晋,成有其志,而借口于鲁;良夫之来盟,则非鲁之欲从
译五年
春季,鲁宣公前往齐国。
夏季,鲁宣公从齐国回国。
【鲁宣公勤于侍奉齐国,齐惠公的朝聘之礼,甚至亲自奔赴丧礼,派遣卿大夫防备葬礼,都超出了常规礼制。那么他连年朝见,不一定有具体原因。然而看他超过时节才到达,似乎也是因事而然。唯独左氏所说的阻止鲁公是为了高固请求婚娶,是不可信的】
秋季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前往齐国超过时节才到达,因此发生了高固迎娶叔姬的事。左氏于是说是阻止鲁公请求婚娶。然而以齐国的强大,鲁国正贿赂田地以求庇护。如果齐国真是为了高固请求婚娶,那么派遣使者说一句话,鲁国未必不答应。诸侯娶大夫之女,大夫娶诸侯之女,礼制本来就有,不算受辱。何必阻止鲁公并要挟他呢?即使齐惠公等待鲁公来朝亲自商定,也是一句话就能定下的。如果阻止他超过时节,那一定是齐侯起初提议而鲁公推辞,再三提议而鲁公再三推辞,直到不得已而勉强听从,拖延了数月之久才得回,有这样的情况吗?看去年秋季前往齐国,今年春季又前往齐国,朝见齐国的次数多,不到期限,必定有其他事情触怒齐国。而齐国恰好因为阻止鲁公已经解除而让他回国,因此有了高固请求婚娶的事。众儒生指责宣公把女儿嫁给大夫,又亲自为之做主,说是屈服于齐国的强大而忍受耻辱。然而庄公把女儿嫁给莒庆,也亲自做主,并非屈服于莒国的强大。所以讥讽他亲自做主不合礼制是可以的,不必苛责而厚责他】
叔孙得臣去世。
【依附仲遂而杀害嫡子立庶子,行父的罪过与得臣相同。行父去世的日期,那么得臣不记载日期,恐怕也是史官丢失了日期,而不是削去以示贬斥。以仲遂的专权,能胁迫行父听从他的作为,那么得臣俯首听命是应当的。大概仲遂亲为公子,看待行父、得臣为接近文公宠爱的,而行父、得臣听从他。行父、得臣的罪过既相同,而行父尤在国中掌权,春秋不应当重治得臣,而轻减行父】
冬季,齐国高固和子叔姬来到鲁国。
【记载以示讥讽,众儒生的议论都是对的】
楚国人攻打郑国。
【这是楚军第三次到达郑国。楚国争夺郑国对抗晋国很急切。荀林父救郑,为什么不记载?因为下面有侵陈的记载,所以不记载。家氏认为归生弑君,应当讨伐而不应当救援。如果是这样,那么以弑君的晋国去救弑君的郑国,是同恶相济。《春秋》应当急忙记载以彰显其罪,而不记载,是因为治理两国弑君的罪过,不系于记载救援。所以虽然有其事,而省略其文】
六年
春季,晋国赵盾、卫国孙免侵犯陈国。
【宣公元年,楚国、郑国侵犯陈国。晋国赵盾救援陈国。晋国勤于陈国,而陈国应当感激他了。陈国为什么背叛晋国,依附楚国而导致赵盾、孙免的侵犯呢?莫非是赵盾未弑君之前,陈国亲近晋国;赵盾弑君之后,陈国才开始背叛晋国吗?如果是这样,那么陈国是知道君臣的大义,而黑壤之防不参与,还是能自强的。然而看八年,楚军攻打陈国;九年,扈之防不参与,而荀林父攻打陈国,那么陈国作为陈国,也不过是楚国来就跟随楚国,晋国来就跟随晋国,在晋楚之间反复向背,而没有固定的主心骨。这是陈灵公无道,自身最终被弑,国家混乱而几乎灭亡的原因吗?公羊传认为弑君的贼人不见于经,而赵盾见于经,于是说赵盾不是亲弑君因为不讨贼,而加上弑君的罪过。陈氏认为赵盾两次见于春秋没有贬斥,自宋万以下不讨贼的,都是凡人而已,都不对。弑君的贼人不见于经,没有这个例子。前面贼人既已讨伐,后面不讨伐的无事可记载,那么也不记载,不是春秋有意削去以示诛绝之义。在鲁国,那么公子翚见于经了,然而还可以说罪分首从,鲁国弑隐公应当归罪于桓公、翚,罪过或许可以宽贷。至于如桓公十八年间所记载的公,就是桓公,为什么见于经呢?宣公仲遂又都见于经了,然而还可以说隐公讳弑,记载薨;子赤讳弑,记载卒。春秋对于桓公、宣公也不得不从宽。如果楚商臣弑君,而所记载派椒来聘、次厥貉伐麇的楚子,不是商臣吗?齐商人弑君,而所记载盟郪丘、盟谷、攻打我西鄙的齐侯,不是商人吗?蔡般弑君,而所记载伐吴、防申的蔡侯,不是般吗?难道弑君而自立的人见于经,作为臣子而弑君的人不见于经吗?这说不通了。春秋记载赵盾,正是为了彰显弑君的贼人,不仅不讨伐,而且宠信任用他,使他在国中掌权,侵犯诸侯,毁坏先王的法度,而失去古今的道义】
夏季四月
秋季八月,发生蝗灾。
冬季十月
七年
春季,卫国国君派遣孙良夫来结盟。
【鲁卫是兄弟之国,齐桓公创立霸业之后,僖公与卫成公在洮、向结盟。晋文公之时,卫国多故了。文公四年,甯俞来聘,卫成公还未解除与晋国的隔阂。沓之防,实际上是借助文公以沟通晋国,然后一同参与新城之盟。现在过了十年而卫国使者又至。解说《春秋》的人,认为沓之防,鲁国沟通卫国与晋国;良夫来结盟,卫国将要沟通鲁国与晋国以报答他,似乎是这样。沓之防,卫国跟随晋国,卫成公有其志向,而借口于鲁国;良夫来结盟,则不是鲁国想要跟随
晋,而卫成实为晋以致鲁。故新城之盟,卫不变;而黑壤之防,鲁卒不以事齐者事晋也。葢文公自盟处父以来,其事晋不为不勤,及受商人之辱,屡遣使告难,而晋不为一兴问罪之师。鲁知晋之不足恃矣。宣公之得国,齐惠实忍于出姜而助之以立,鲁既怨晋,又新德齐,宜于齐之交不可卒解,而于晋之好未能遽通欤?晋不见原,而止公于防,故鲁益怨晋而扈之防不与。晋成之卒不防葬,而亦兼怨良夫之盟,为卫成之绐我。至卫成之卒,而亦不防葬也】
译晋国方面,卫国国君卫成公实际上是依靠晋国才得以让鲁国臣服。所以在新城结盟时,卫国没有改变立场;而在黑壤设防时,鲁国最终没有像侍奉齐国那样去侍奉晋国。大概自文公在处父结盟以来,鲁国侍奉晋国不能说不勤勉,等到遭受商人的侮辱,多次派遣使者报告危难,而晋国却不曾为此发动问罪的军队。鲁国知道晋国不值得依赖了。宣公能够取得君位,齐惠公实际上是忍心让出姜氏并帮助宣公即位,鲁国既怨恨晋国,又刚刚感念齐国的恩德,适宜与齐国的交情不可突然断绝,而与晋国的友好关系未能立刻疏通吗?晋国没有原谅鲁国,而在防地阻止鲁公入境,所以鲁国更加怨恨晋国,因此在防地会盟时没有参加。晋成公去世时,鲁国没有去防地参加葬礼,同时也怨恨良夫结盟时,是因为卫成公欺骗了我们。等到卫成公去世时,鲁国也没有去防地参加葬礼。
夏公防齐侯伐莱
【应齐侯之命,兴兵以伐弱小之国,罪鲁,兼罪齐也。髙氏责其方与卫盟,将复从晋,而又应齐侯之命,为取辱之道。然则有志从晋,即当背齐耶?夫与齐未有隙,固不可速背之也。必欲从晋,即无故而背齐,则是反覆向背于齐、晋之间,忽好忽仇,狄之道矣】
秋公至自伐莱
【宣公之世,始伐莒,不至;终伐邾,不至。其防,齐侯伐莱,用师微矣。而书「至」者,屈从强大以伐弱小,其罪与乞师荆蛮以伐昏姻同。故僖公至伐齐,而宣公至伐莱也】
大旱
冬,公防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黒壤。
【冬防而春始至,左氏以为止公子防,不与黄父之盟。夫以公之屡朝齐而不朝晋,又不使大夫聘,晋之怒公可知。黑壤之后,扈之防,不与清丘之盟,不与晋成、卫成之卒,皆不往防葬,想鲁亦怨晋而不礼焉,则止公之説亦可考而知矣。若诸侯盟而公不与盟,则春秋何以不书?沙随之防不见公,可书平丘之盟,公不与可书;黄父之不与,何以不可书哉?文定谓直书不讳者,曲不在公;讳而不书者,曲在公也。公之曲,朝齐而不朝晋,又不使大夫聘,则止公非晋人之咎,故春秋讳而不书。然公之不朝晋,晋以为罪,春秋不当罪之也。鲁不自强而朝于大国,原非贤君立国之道。论宣公者,当以朝齐为公之辱,不当以不朝晋为公之罪。又晋成为弑君之贼所立,而不能讨,郑伯背之,尚不以为非,而顾责宣公朝之哉?此年防晋侯于黒壤者,公之外为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九年防晋侯于扈者,亦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扈防而不盟,则黒壤当亦防而不盟,左氏不与盟之説不足据也】
八年
春公至自防
【逾时始至,以为止公则可攷于后之事而知之。若云因止公而书至,则桓文以后凡防盟皆至矣。独危黒壤哉】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罪同于公孙敖之不至,而复但遂有疾,而敖奔莒。虽壅君命,则一而视敖稍减也。不称有疾者,髙氏曰:“不可以疾废君命也。”昭公如晋有疾而复,则书,以别于前之至河乃复为晋,或辞而或拒也。此则下书卒于垂,则有疾可知。有疾而不书,则不可以疾废命之义着矣】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
【诸儒以有事为时祭,讥不在祭,故书有事,不书祭名。若为时祭,则此当是夏禴。按时祭举于四仲,则禴祭当在五月。即如诸儒,周之烝享犹用夏时,则又当在七月。此书六月,故知未必是禴祭。而书有事者,是鲁史本不举祭名,非夫子讥不在祭而书有事也。仲遂之卒,诸儒以当祭不告之礼责之,然与叔弓之卒不同。叔弓在武宫莅事而卒,书「去乐卒事」。此若当事而告,亦当以「卒事」书。观「明日犹绎」,则此日之「卒事」可知。不书「卒事」,则或以事卒而后告,不必以不当告责之矣。书「仲遂」者,生而赐氏,与季友同也。不书「公子」者,本上文而省之也。书「卒」者,诸儒谓当与公子翚同,不书「卒」因事之变而卒之,非也。卿卒而绎,其失礼小。若《春秋》欲以不卒示诛絶之义,则虽有不当绎而绎之小失,亦并削而不书矣。葢翚之不卒,是桓庄之世不加礼于大夫,原非《春秋》因其弑君削而不书。则仲遂之卒与诸大夫之书「卒」同为加礼之故,而岂有别义哉?其两人弑君之实则一,以前不称「公子」,后称「公子」着之一;以「卒」而称氏着之】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尔雅》绎,以陈昨日之礼。《檀弓》“卿卒不绎”,此皆因《春秋》经文而为之説也。经书“辛巳”“壬午”,则有今日、昨日之説;经书“犹绎”,则有“卿卒不绎”之説。汉儒言礼,多如此。然于义皆得,则亦可以互证也。宣公既宠遂,而赐之氏,又失遇卿大夫之礼。私恩不可加而加之,典礼不可废而废之。诸儒之论,皆是。陈舞容而去乐声,是以意为礼矣。葢与叔弓之卒“去乐卒事”同讥。一则“卿丧不废正祭”,乐不可去而去乐,卒事书以讥之也;一则“卿
译夏季,鲁宣公在防地会合齐侯,共同讨伐莱国。
【响应齐侯的命令,兴兵讨伐弱小的国家,鲁国有罪,齐国也有罪。高氏指责鲁宣公正与卫国结盟,打算重新依附晋国,却又响应齐侯的命令,这是自取其辱的做法。然而,如果有志于依附晋国,就应当背离齐国吗?既然与齐国没有嫌隙,本来就不可以迅速背离它。如果一定要依附晋国,就无缘无故地背离齐国,那就是在齐、晋两国之间反复无常,忽而友好忽而仇敌,这是蛮夷之道啊】
秋季,鲁宣公从讨伐莱国回来。
【宣公在位时,开始讨伐莒国,没有记载“至”;最终讨伐邾国,也没有记载“至”。这次在防地会合齐侯讨伐莱国,用兵规模很小。而史书却记载了“至”,是因为屈从于强国去讨伐弱国,其罪过与乞求荆蛮的军队去讨伐姻亲之国是一样的。所以僖公讨伐齐国时记载了“至”,宣公讨伐莱国时也记载了“至”】
发生了大旱。
冬季,鲁宣公在黒壤会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
【冬季会盟而春季才回来,左氏认为这是因为公子遂被阻止,没有参加黄父之盟。鉴于鲁宣公屡次朝见齐国而不朝见晋国,又不派遣大夫聘问,晋国对鲁宣公的愤怒可想而知。黒壤之会之后,扈地之会,没有参加清丘之盟,没有参加晋成公、卫成公的葬礼,都没有前往会葬,推测鲁国也怨恨晋国而不以礼相待,那么阻止鲁宣公的说法也可以考证而知。如果诸侯结盟而鲁宣公不参加,那么《春秋》为什么不记载?沙随之会没有见到鲁宣公,可以记载平丘之盟,鲁宣公不参加可以记载;黄父之会不参加,为什么不可以记载呢?文定认为直接记载而不避讳的,是因为过错不在鲁宣公;避讳而不记载的,是因为过错在鲁宣公。鲁宣公的过错,在于朝见齐国而不朝见晋国,又不派遣大夫聘问,那么阻止鲁宣公不是晋人的过错,所以《春秋》避讳而不记载。然而鲁宣公不朝见晋国,晋国认为这是罪过,《春秋》不应当以此归罪于他。鲁国不自强而朝见大国,本来就不是贤明君主立国的正道。评论宣公时,应当把朝见齐国视为宣公的耻辱,不应当把不朝见晋国视为宣公的罪过。况且晋成公是被弑君贼人所立,而不能讨伐,郑伯背离他,尚且不认为不对,反而责备宣公朝见他吗?这一年会合晋侯于黒壤,鲁宣公之外有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九年会合晋侯于扈,也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合而没有结盟,那么黒壤也应当是会合而没有结盟,左氏关于没有参加结盟的说法不足为据】
八年
春季,鲁宣公从会盟之地回来。
【过了时节才回来,认为这是因为阻止鲁宣公,可以从后来的事情中考证而知。如果说因为阻止鲁宣公而记载“至”,那么桓公、文公以后所有的会盟都记载“至”了。难道只有黒壤之会危险吗】
夏季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
【罪过与公孙敖没有到达一样,而返回的原因只是遂有病,而公孙敖逃奔莒国。虽然都是阻塞君命,但相比公孙敖稍轻一些。不称“有疾”,高氏说:“不可以疾病为由废弃君命。”昭公出使晋国有病而返回,就记载下来,是为了区别于之前到黄河才返回的情况,或者是推辞或者是拒绝。这里下文记载死于垂地,那么有病是可以知道的。有病而不记载,那么不可以因疾病而废弃君命的意义就显明了】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于垂地。
【诸儒认为“有事”是指时祭,讥讽不在祭祀之时,所以记载“有事”,不记载祭祀的名称。如果是时祭,那么这应当是夏禴。按时祭在四个仲月举行,那么禴祭应当在五月。即使如诸儒所说,周朝的烝享还用夏历,那么也应当在七月。这里记载六月,所以知道未必是禴祭。而记载“有事”,是因为鲁国史官本来就不记载祭祀名称,不是孔子讥讽不在祭祀之时而记载“有事”。仲遂的死,诸儒以应当祭祀而不告之礼责备他,然而与叔弓的死不同。叔弓在武宫主持事务而死,记载“去乐卒事”。这里如果当事而告,也应当以“卒事”记载。看“明日犹绎”,那么这一天的“卒事”是可以知道的。不记载“卒事”,那么或者是事情结束后才告,不一定要以不当告来责备他了。记载“仲遂”,是因为活着时赐予氏,与季友相同。不记载“公子”,是因为承接上文而省略。记载“卒”,诸儒认为应当与公子翚相同,不记载“卒”是因为事情变化而死,这是不对的。卿死而举行绎祭,其失礼较小。如果《春秋》想要以不记载“卒”来表示诛绝的意义,那么即使有不应当绎祭而绎祭的小过失,也会一并删削而不记载。大概翚不记载“卒”,是桓公、庄公时代不对大夫加礼,原本不是《春秋》因为他弑君而删削不记载。那么仲遂的“卒”与其他大夫记载“卒”一样,都是加礼的缘故,哪里有别的意思呢?他们两人弑君的实质是一样的,以前不称“公子”,后来称“公子”以示区别;以“卒”而称氏以示区别】
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乐。
【《尔雅》说:绎,是陈列昨天的礼仪。《檀弓》说:“卿死不举行绎祭”,这些都是根据《春秋》经文而做的解释。经文记载“辛巳”“壬午”,那么就有今日、昨日的说法;经文记载“犹绎”,那么就有“卿死不举行绎祭”的说法。汉代儒者谈论礼仪,大多如此。然而对于义理都符合,那么也可以互相印证。宣公既然宠幸遂,而赐予他氏,又失去了对待卿大夫的礼仪。私恩不可以施加而施加了,典礼不可以废弃而废弃了。诸儒的议论,都是对的。陈列舞容而去掉乐声,是以意为礼了。大概与叔弓死时“去乐卒事”的讥讽相同。一个是“卿丧不废正祭”,乐不可以去掉而去掉了,记载卒事来讥讽他;一个是“卿
卒不绎”,绎而万舞虽去籥,亦不得为礼,则亦书以讥之也。此一事也。防黑壤而惧齐,以贰晋来让,急遣如齐之使,一也;公子遂将事而废君命,一也;公子遂生而赐氏,一也;“卿卒犹绎”,一也;“万入去籥”,知其不当绎而绎,一也。一事而臣之罪、君之过,备着矣】
译最终没有停止绎舞”,既然进行了绎舞,万舞即使去掉了籥,也不符合礼制,那么史官也就记载此事以讥讽它。这是第一件事。因为害怕黑壤之地而畏惧齐国,为了背离晋国而接受齐国的责让,急忙派遣使者前往齐国,这是第一点;公子遂主持国事却废弃了君主的命令,这是第二点;公子遂出生而被赐予氏,这是第三点;“卿大夫去世仍然举行绎舞”,这是第四点;“万舞进入时去掉了籥”,知道不应该举行绎舞却仍然举行,这是第五点。通过这一件事,臣下的罪责和君主的过错,都完备地彰显出来了。
戊子夫人嬴氏薨
【成风之薨,有含赗防葬、归襚之事,故因事以示贬。敬嬴无其事,则亦无从示义。非从同同而无贬也。诸儒前立例,至后不可通,则为从同同之説。然而《春秋》无此义也】
晋师白狄伐秦
【晋连白狄以伐秦,兴师动众,报复无已。罪一,不攘秋而用狄;罪一,如诸儒之例,则当称人以贬矣。不称人而称师,文定亦知义不可通,故又以为直书于册,而贬自见矣】
楚人灭舒蓼【谷作舒鄝】
【据左氏,楚子灭舒蓼,及滑汭,盟呉越而还。而经书“楚人”,是楚子而贬称“人”矣。夫灭国而殄人祀,岂称“人”示贬所能尽厥辜哉?荆舒相灭,不足详也】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前月有辛巳、壬午、戊子,自辛巳至甲子四十有四日,经不言朔食,在晦也】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
【哀姜薨,称夫人;丧至,称夫人;葬,称小君。是不絶哀姜于庙也。成风薨,以夫人葬,以小君将祔于庙。此为有二夫人。出姜既去而薨葬,不闻,是絶出姜于庙也。敬嬴以夫人薨,以小君葬,则祔于庙。以独配文公,不为有二夫人。此两妾母之不同也】
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雨不克葬,亦适然之事。春秋书以讥其无备耳。文定以为敬嬴杀太子及母弟之咎征,然文姜与弑其夫,哀姜与弑两君,而葬皆无事。天道远而难知,报应之説,文定儒者不宜道也。然则定公之雨不克葬,亦受獾臣之推戴夺嫡簒国之咎征耶?桓、宣之葬又无事,何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晋卫侵陈,陈及晋平,不书。楚伐陈,陈及楚平,不书。观晋楚之交,相加兵于陈,则陈之晋来平,晋楚来平,楚不书,可知矣。陈、郑皆用此道,则所谓牺牲玉帛,陈于境上以待强者也】
九年
春王正月公如齐
【防黒壤而惧,齐来讨,公子遂聘不卒,事故公急往朝之。虽冒忘哀即吉之讥,而有不顾也。齐不辞而受,亦不能无罪矣】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前鲁数公未有先施而聘京师者,仲孙蔑之行犹为能尊天王,故天王明年即有王季子之来也。然即位九年而始行,又屡如齐以朝,而于天王则不朝而聘。固知《春秋》书此,非以美之也。诸儒每以《春秋》不书鲁之朝聘京师,疑于常事;不书如此年之聘,亦未有事故,而书则知二百四十年鲁之加礼于天王,亦寥寥矣。蔑为敖孙,仲孙氏始见于经】
齐侯伐莱
【齐两伐莱,皆书齐侯,罪齐侯之凌小国也。如以举爵为无贬,则失《春秋》之义矣】
秋取根牟
【陈氏曰:取不言公,非公命也。自宣以下,征伐在大夫矣。其説亦好,然何以不书大夫帅师耶?观明年书「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则明以着大夫之专伐、专取,未尝不书名也。当以汪氏「根牟小国讳灭,书取之説」为妥】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防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陈背中国而即楚,不为无罪。晋主夏盟,内用贼臣,盾外不能安方来之鲁,而止于防以辱之。陈既附晋,又不能救楚之来伐,一不防扈,而即兴师动众,以惊恐其臣民,岂得为仗义之师哉】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
【桓公之世,卫惠在丧,助齐以战,我而卫宣之葬,犹往防焉。齐僖以纪之故仇,我嵗寻干戈,及其卒而葬焉,亦往防之。怨不弃义,怒不废礼,古人以葬为重也。晋主夏盟,黒壤之防,虽辱而晋成之,卒竟不往防其葬,岂非罪欤】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鲁卫兄弟之国,卫成在位三十五年,鲁三世同防盟而通聘问。良夫之来盟,通鲁于晋,意非不善。晋之止公黒壤,非卫之罪也。鲁之怒晋,何至迁于卫耶?鲁即怒卫,何至废其丧纪耶?蔑礼忘亲,以长怨仇,亦非谋国之道矣】
宋人围滕
【宋执滕,子婴齐之后,滕久属于宋,今必有逆宋之故,而围之。围之不服,而又伐之也。然而伐丧,甚矣】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楚之凭凌中国,春秋未尝因事
译戊子日,夫人嬴氏去世。
【成风去世时,有含玉、赗赠、防送、归襚等礼仪,所以借这些事来显示贬斥。敬嬴没有这些事,也就无从显示贬义。并不是因为“从同”的原则而没有贬斥。前代儒者所立的条例,后来行不通,就提出了“从同”的说法。然而《春秋》并没有这样的义理】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攻打秦国。
【晋国联合白狄攻打秦国,兴师动众,报复没有止境。第一罪,不排斥狄人而使用狄人;第二罪,如果按照儒者的条例,就应当称“人”来贬斥了。不称“人”而称“师”,文定也知道义理行不通,所以又说这是直接记载在简册上,贬义自然显现】
楚国军队灭掉了舒蓼【谷梁传作舒鄝】。
【根据《左传》,楚子灭掉舒蓼,到达滑汭,与吴、越结盟后返回。而经文记载“楚人”,是将楚子贬称为“人”。灭掉国家而断绝人的祭祀,哪里是称“人”表示贬斥所能完全表达其罪过的呢?荆舒互相攻灭,不值得详细记载】
秋季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前一个月有辛巳、壬午、戊子,从辛巳到甲子四十四天,经文不记载朔日发生日食,说明是在晦日】
冬季十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小君敬嬴。
【哀姜去世,称夫人;灵柩运到,称夫人;安葬,称小君。这是不切断哀姜在宗庙的地位。成风去世,以夫人的礼仪安葬,以小君的身份将附祭于宗庙。这是有两个夫人。出姜被休弃后去世安葬,没有听闻,这是切断出姜在宗庙的地位。敬嬴以夫人的身份去世,以小君的身份安葬,就附祭于宗庙。因为独自配享文公,不算是有两个夫人。这是两个妾母的不同之处】
下雨导致无法安葬,庚寅日正午时分才得以安葬。
【下雨导致无法安葬,也是偶然的事情。《春秋》记载是为了讥讽他们没有准备。文定认为这是敬嬴杀害太子及母弟的灾祸征兆,然而文姜参与杀害她的丈夫,哀姜参与杀害两位国君,而安葬时都没有事。天道遥远而难以知晓,报应的说法,文定作为儒者不应该宣扬。那么定公因下雨无法安葬,也是受到獾臣推戴、夺取嫡位、篡夺国家的灾祸征兆吗?桓公、宣公的安葬又没事,为什么呢】
修筑平阳城。
楚国军队攻打陈国。
【晋国、卫国侵犯陈国,陈国与晋国讲和,没有记载。楚国攻打陈国,陈国与楚国讲和,没有记载。观察晋楚的交往,在陈国互相用兵,那么陈国与晋国讲和,晋国与楚国讲和,楚国不记载,就可以知道了。陈国、郑国都使用这种方法,这就是所谓的牺牲玉帛,陈列在边境上等待强者】
九年
春季,周王正月,鲁君前往齐国。
【在防地、黑壤感到恐惧,齐国来讨伐,公子遂出聘没有完成,所以鲁君急忙前往朝见。虽然冒着忘记哀悼、立即吉服的讥讽,但也不顾了。齐国不辞让而接受,也不能没有罪过】
鲁君从齐国回来。
夏季,仲孙蔑前往京师。
【以前鲁国几位国君没有先施恩而聘问京师的,仲孙蔑的出行还算得上尊崇天王,所以天王第二年就有王季子前来。然而即位九年才出行,又多次前往齐国朝见,而对于天王却不朝见只聘问。本来就知道《春秋》记载这件事,不是为了赞美他。儒者常常因为《春秋》不记载鲁国朝聘京师,怀疑是常事;不记载像这一年的聘问,也没有特殊事故,而记载就知道二百四十年鲁国对天王加礼,也寥寥无几了。仲孙蔑是敖孙,仲孙氏开始见于经文】
齐侯攻打莱国。
【齐国两次攻打莱国,都记载齐侯,是罪责齐侯欺凌小国。如果认为举爵是没有贬斥,那就失去了《春秋》的义理】
秋季,夺取根牟。
【陈氏说:取不称公,不是国君的命令。从宣公以下,征伐在大夫了。这个说法也好,然而为什么不记载大夫率领军队呢?观察明年记载“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绎”,就明白为了显示大夫专断征伐、专断夺取,没有不记载名字的。应当以汪氏“根牟是小国,讳言灭,所以记载取”的说法为妥当】
八月,滕子去世。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陈国背离中原而依附楚国,不能没有罪过。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对内任用贼臣,对外不能安抚新来的鲁国,而只是在会盟中羞辱它。陈国已经依附晋国,又不能救援楚国的攻打,一次不在扈地会盟,就兴师动众,来惊恐其臣民,哪里算得上是仗义的军队呢】
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
【桓公时代,卫惠公在丧期,帮助齐国作战,我们对于卫宣公的安葬,还前往会盟。齐僖公因为纪国的缘故仇视我们,年年干戈相寻,到他去世安葬时,也前往会盟。怨恨不抛弃义理,愤怒不废弛礼仪,古人以安葬为重。晋国主持中原盟会,黑壤的会盟,虽然羞辱了晋成公,但晋成公最终没有前往会盟他的安葬,难道不是罪过吗】
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鲁国和卫国是兄弟之邦,卫成公在位三十五年,鲁国三世共同会盟而通聘问。良夫来结盟,使鲁国与晋国相通,意图不是不善。晋国在防地阻止鲁君,不是卫国的罪过。鲁国愤怒晋国,何至于迁怒于卫国呢?鲁国即使愤怒卫国,何至于废弛他的丧礼呢?蔑视礼仪忘记亲情,以增长怨恨仇敌,也不是谋国的方法】
宋国人包围滕国。
【宋国拘捕滕国,在子婴齐之后,滕国长久隶属于宋国,现在一定有违背宋国的缘故,所以包围它。包围它不服,又攻打它。然而攻打丧国,太过分了】
楚子攻打郑国,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楚国凭借势力欺凌中原,春秋时期不曾因为
以善之也。始则畧,之后则详之。君亲将,则举爵;大夫将,则书人。大夫用事,则书名。用众,则称师。从其事之实,而非以是为褒贬也。文定既以归生弑君,楚伐郑,举爵为予之。至此伐郑,义不可通,又以为罪。其以重兵临郑,而以善晋师之救郑为解。夫既以救者善,则伐者不善。不善而何以举爵耶?既罪其以重兵临郑而不予之,又何以举爵耶?义仍不可以通也】
译这是为了表示赞许。起初记载简略,后来记载详细。国君亲自率领军队,就记载爵位;大夫率领军队,就只记载人名。大夫主持军政,就记载名字。动用大量军队,就称“师”。这是根据事情的实际状况来记载,而不是借此进行褒贬。《春秋》文公十四年既然因为归生弑君、楚国攻打郑国而记载爵位,表示赞许他。到了这次攻打郑国,道义上无法讲通,却又认为是罪过。他凭借重兵压境郑国,却以赞许晋国军队救援郑国作为辩解。既然认为救援者是善的,那么攻打者就是不善的。不善又为什么要记载爵位呢?既然因为凭借重兵压境郑国而认为他是罪过,不赞许他,又为什么要记载爵位呢?道义上仍然无法讲通。
陈杀其大夫泄冶【泄,公谷作泄】
【依诸儒之例,既云称国以杀,累上之辞,则泄冶无罪矣。又云不去其官,为不当其罪,则泄冶有他罪,而所以杀之者非其罪也。据左氏,则泄冶不特无罪,而且可附古谏臣之列。何为称国以杀,而又书名哉?左氏既引“无自立辟”之诗文定,又以仕于昏乱之朝,不能洁身以去,为泄冶罪,以解所以书名之故,以强合凡杀大夫称国书名、不去其官之例。是皆强经文以就我説者也】
十年
春公如齐
【再比年以朝齐,不顾其身之辱,而求悦于强大。葢黑壤取怒于晋,既不防扈,又不防晋成之葬,惟恐晋人来责,而勤事齐以望援也】
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
【外取我邑不书讳取也,齐取郓以居昭公,则不必讳矣。以田赂齐而书“齐人取田”,则又以“取”讳“赂”也。书“齐人取济田”与书“齐人取讙及阐”同,故公羊于两取一则为弑子赤之赂,一则为以邾子益来之赂。伊川从其説,而不从“鲍牧帅师取讙及阐”之説,最为得之。归讙及阐不书,“我归济西田”书“我”者,鲁以邾子益之故而赂二邑,以弑子赤之故而赂济田。赂同,而所以赂者不同,故《春秋》于归田书“我”,以别于归二邑,以着“我田”之所以赂齐,齐之所以归我田者,必有其故,非如邾子益来、邾子益归之相间,而书“取邑”、“归邑”之明白可考也。夫以弑子赤之故而赂齐,以事齐恭谨之故而归我,葢曰“我田也”,“我田何为而入齐”,“我田何为而自齐归哉”,其故显然矣】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言:日不言朔,月内有己巳食,在既朔也】
己巳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卫
【崔氏,左氏以为崔杼自此至崔杼弑君五十二年,杼即耄而为逆,此时之年尚幼,髙国何以畏其逼耶?然左氏必非不检而漫以崔氏为崔杼。大约弑君之人,其性必残刻暴戾,虽童年而有恶,才当出奔之时,未为大夫,不得书名;又或并其父兄而逐之,而罪不在其父兄,又不得以父兄之名书,故为举族之词而书崔氏,则杼在其中矣】
公如齐
【公四朝于齐,至奔其丧,极矣。葢徳齐惠之立己也,既亲奔其丧,又使卿防其葬。此后成奔晋景之丧,鲁宣成之于齐、晋,直以事天王之礼事之,而于天王则通。春秋无有奔其丧者,即使卿防葬,亦两见而已。葢其事天王不如事强侯也。鲁且如此,列国可知。春秋之世有伯无王,即一崩薨卒葬,春秋据直书之,而诸侯之罪俱见矣】
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春秋》原无杀无道称国之义,弑君而举乱贼之名,以为罪不及民者,原不是文定谓书夏征舒名氏,以验泄冶之忠谏者,其説曲也。弑平国者,实出征舒一人之手,则书徴舒有何他义乎】
六月宋师伐滕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归父者,仲遂之子。仲遂以八年夏卒,归父丧制未满,宣公急使之如齐,以葬惠公,而归父不辞,皆罪也。葢宣以仲遂得位,君臣之间,皆托于齐,遂卒而防葬之,使季孙行父、仲孙蔑、叔孙侨如、臧孙许皆国卿,不于其间择一人以往,而独遣有丧之归父,固宣之德仲而宠其子,亦襄仲于亲较三桓为近,且令归父借防葬以结于齐,为自固之计也。此后伐邾、伐莒、防齐侯、防楚子,皆归父一人擅之,于是三桓无权而侧目东门仲氏矣。欲去归父,则不得不间齐;欲间齐,则不得不事晋,防断道以同晋盟,三桓隂谋以迫公往也。不然,齐方归我济西之田,公方亲奔惠公之丧,齐未有罪我之端,我未有怨齐之迹,胡为而遽背之以向晋耶?惟三桓有不平于中,故宣公薨而归父即见逐。归父逐而臧孙即与晋为赤棘之盟,盟晋者为齐也,背齐者为归父也。夫新君即位,无故而弃先公之好,北鄙之伐,齐师不为无名,昏姻之国,原非仇雠,引咎谢过,可以相释,何至四卿并将防晋、卫、曹师而急战于鞌哉?葢三桓积忿于齐之党仲氏,而归父又奔在齐,不得不倾国兵挟强晋以决一
译陈国杀了它的大夫泄冶。【“泄”字,公羊传和谷梁传都写作“泄”。依照各位儒者的体例,既然说这是“称国以杀”,是承上文的说法,那么泄冶就是无罪的。又说没有剥夺他的官职,是因为所受的刑罚与罪行不相称,那么泄冶就有其他罪行,而杀他的原因并非因为那个罪行。根据左氏传,泄冶不仅无罪,而且可以附列在古代进谏的臣子之中。为什么说是“称国以杀”,却又写下他的名字呢?左氏传既然引用“无自立辟”的诗句来定论,又以在昏乱朝廷做官,不能洁身引退,作为泄冶的罪过,来解释为什么写下他名字的原因,以勉强符合凡杀大夫称国书名、不剥夺官职的体例。这都是勉强让经文来迎合自己的说法罢了】
鲁宣公十年
春天,鲁宣公前往齐国。【接连两年去朝见齐国,不顾自身的屈辱,而求取强大国家的欢心。大概是因为黑壤之战招致晋国的愤怒,既不防备扈地,又不防备晋成公的葬礼,只怕晋国人来责问,所以勤于侍奉齐国以期望得到援助】
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齐国人归还了我们的济西田地。【在国外夺取我们的城邑不记载,是忌讳“取”字;齐国夺取郓邑让昭公居住,就不必忌讳了。用田地贿赂齐国而记载“齐人取田”,则是用“取”字来忌讳“赂”字。记载“齐人取济田”与记载“齐人取讙及阐”相同,所以公羊传在两处记载中,一处认为是弑杀子赤的贿赂,一处认为是用邾子益来作为贿赂。伊川采纳了这个说法,而不采纳“鲍牧率领军队夺取讙及阐”的说法,最为得当。归还讙及阐没有记载,“我归还济西田”记载了“我”字,是因为鲁国因为邾子益的缘故贿赂了两个城邑,因为弑杀子赤的缘故贿赂了济田。贿赂相同,但贿赂的原因不同,所以《春秋》在归还田地时记载“我”,以区别于归还两个城邑,以彰显“我的田地”贿赂齐国的原因,齐国归还我田地的原因,必定有其缘故,不像邾子益来、邾子益归那样间隔记载,而记载“取邑”、“归邑”那样明白可考。因为弑杀子赤的缘故贿赂齐国,因为侍奉齐国恭谨的缘故归还给我,大概说“这是我的田地”,“我的田地为什么进入齐国”,“我的田地为什么从齐国归还”,其缘故显然了】
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说:日食不记载朔日,月内有己巳日的日食,发生在既朔之后】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
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崔氏,左氏传认为是崔杼。从这时到崔杼弑君的五十二年间,崔杼年老而作乱,此时年纪尚幼,高氏和国氏为什么害怕他的逼迫呢?然而左氏传必定不是不检查而随意将崔氏当作崔杼。大概弑君的人,其性格必定残忍暴戾,即使童年就有恶行,刚出逃时,尚未成为大夫,不得记载名字;又或许连同其父兄一起驱逐,而罪责不在其父兄,又不得以父兄的名字记载,所以用举族的词语记载崔氏,那么崔杼就在其中了】
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四次朝见齐国,直到奔丧,到了极点。大概是因为感激齐惠公立自己为君,既亲自奔丧,又派遣卿大夫参加葬礼。此后成公奔晋景公的丧事,鲁宣公和成公对于齐国、晋国,简直用侍奉天王的礼节侍奉他们,而对于天王则疏远。春秋时期没有奔丧的,即使派遣卿大夫参加葬礼,也只有两次。大概侍奉天王不如侍奉强大的诸侯。鲁国尚且如此,其他国家可想而知。春秋时期有霸主没有天王,即使是一崩薨卒葬,春秋据实直书,而诸侯的罪过都显现了】
五月,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癸巳日,陈国夏征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春秋》原本没有杀无道之人称国的意义,弑君而举出乱贼的名字,认为罪责不及百姓,原本不是文定所说记载夏征舒名氏,以验证泄冶忠谏的说法,其说法迂曲。弑杀平国的,实在是夏征舒一人的手,那么记载征舒有什么其他意义呢】
六月,宋国军队攻打滕国。
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归父是仲遂的儿子。仲遂在八年夏天去世,归父丧期未满,宣公急忙派他去齐国,以参加惠公的葬礼,而归父不推辞,都是罪过。大概宣公因为仲遂而得到君位,君臣之间,都依托于齐国,仲遂去世而参加葬礼,派遣季孙行父、仲孙蔑、叔孙侨如、臧孙许都是国卿,不在其中选择一人前往,而独自派遣有丧期的归父,固然是宣公恩德仲遂而宠信他的儿子,也是襄仲与亲族相比三桓更近,且让归父借参加葬礼以结交齐国,作为自固的计策。此后攻打邾国、攻打莒国、参加齐侯的盟会、参加楚子的盟会,都是归父一人专断,于是三桓无权而侧目东门仲氏。想要驱逐归父,就不得不离间齐国;想要离间齐国,就不得不侍奉晋国,参加断道的盟会以同晋国结盟,三桓阴谋以逼迫国君前往。不然,齐国刚归还我们济西的田地,国君刚亲自奔惠公的丧事,齐国没有罪责我们的借口,我们没有怨恨齐国的迹象,为什么突然背弃齐国而向晋国呢?只有三桓心中有不平,所以宣公去世而归父就被驱逐。归父被驱逐而臧孙就与晋国在赤棘结盟,与晋国结盟的是为了齐国,背弃齐国的是归父。新君即位,无故而抛弃先君的友好,北边的侵伐,齐国的军队不是没有名目,通婚的国家,原本不是仇敌,引咎谢过,可以互相宽释,何至于四卿都率领晋、卫、曹的军队而在鞌地急战呢?大概三桓积怨于齐国党附仲氏,而归父又出逃在齐国,不得不倾全国兵力挟持强大的晋国以决一
战也】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陈、郑皆反覆向背于晋、楚之间。陈有弑君之罪,而晋不讨者,陈方即晋也。舍弑君之陈,而连四国之师以伐即楚之郑。春秋能不罪之哉?文定于诸侯防扈之后,荀林父帅师伐陈,为与晋罪陈之词。其所以罪陈者,以为晋主夏盟,又尝救陈,陈所宜与,而惟楚之即,夫岂义乎?夫晋主夏盟,陈、郑一也。楚子伐郑,晋郤缺亦尝帅师救之,而郑又即楚,亦不得为义矣。何以四国伐郑,又释郑而罪晋耶?其舛总泥于前称“荀林父帅师”为褒,此称“人”为贬,故説不▯于义耳。晋不能制楚以安诸侯,而但责陈、郑之即楚,伐陈、伐郑皆贬,非以称“帅师”、“称人”为褒贬。此又不讨陈之弑君,而伐郑之即楚,其贬何疑?而亦非以称人示贬也。前书“荀林父帅师”者,义系乎林父之帅师也;此书“人”者,义不系乎名,四国之大夫也】
译【战争】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攻打郑国。
【陈国和郑国都在晋国和楚国之间反复摇摆,时而依附晋国,时而依附楚国。陈国发生了弑君之罪,而晋国不去讨伐,是因为陈国当时正归附晋国。晋国舍弃了有弑君之罪的陈国,却联合四国的军队去攻打归附楚国的郑国。《春秋》能不谴责晋国吗?这段经文定在诸侯在扈地会盟之后,荀林父率领军队攻打陈国,是为了给晋国谴责陈国提供理由。它之所以谴责陈国,是因为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又曾经救援过陈国,陈国理应与之交好,却只依附楚国,这难道合乎道义吗?然而晋国主持中原盟会,陈国和郑国的情况是一样的。楚子攻打郑国,晋国的郤缺也曾率领军队救援郑国,但郑国又归附楚国,这也不能算是合乎道义。为什么四国攻打郑国,又放过郑国而谴责晋国呢?这种矛盾之处,总是拘泥于前文称“荀林父帅师”是褒扬,此处称“人”是贬低,所以说法不合乎道义罢了。晋国不能制服楚国以安定诸侯,却只责怪陈国、郑国归附楚国,因此攻打陈国和攻打郑国都受到贬斥,并不是因为称“帅师”或称“人”来表示褒贬。这里不讨伐陈国的弑君之罪,却攻打归附楚国的郑国,其受到贬斥还有什么可疑的呢?但这也不是因为称“人”来表示贬低。前文记载“荀林父帅师”,是因为道义关联在荀林父率领军队这件事上;这里记载“人”,是因为道义不关联在具体的人名上,指的是四国的大夫】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报前年仲孙蔑之聘也。夫王聘有不报者矣。鲁臣一至京师,而王即遣母弟以来报,何其如响应声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公作蘱】
【邾子十年不朝,鲁怒而伐之,取绎。甚矣!亦归父欲得兵权,宣公欲以兵权假归父耳,故春秋详之,而书归父帅师也】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行父如齐。左氏以为初聘也。嵗之初春,公朝齐矣。夏则公亲奔惠公之丧,公孙归父防葬矣。鲁之事齐,己勤。此年聘问之使,不可以已乎?将以朝聘新君,则俟行礼于明年即位可也。而行父遄往,此何故哉?葢行父意,非公意也。行父忌归父之专,将以间归父于新君,故假初聘以行也】
冬公孙归父如齐
【归父继行于行父之后,以云聘,则不当冇四时之聘。左氏求其故,不得,以为伐邾故也。夫使以伐邾,恐得齐罪,则行父聘时可以申辞以解齐怒,而又何烦归父往哉?且宣公、归父事齐谨,使齐果庇邾,必不伐邾以失齐之▯。使齐果以伐邾来讨,必归父亲往谢过,则必不在丧而使国佐报聘。然则归父之如齐,胡为耶?归父继仲遂而专国,非三桓所欲,形迹已着矣。归父知行父之如齐,将以间己于齐,故复假聘以弥缝齐也】
齐侯使国佐来聘
【一嵗之间,公与大夫凡五如齐。齐受其加礼之勤,则不得不一来报。虽在丧,忘哀失礼,取讥有不顾矣。然亦或欲伐莒而来谋也。称齐侯者,髙氏曰:“着其恶也。”似犹为夫子书以着之者。然如葵丘之防,称宋子,当是载书之辞,则然。此即齐使之来,在丧称子,而鲁史不敢称齐子。夫子亦第仍之而已】
饥
楚子伐郑
【楚又伐郑,经书“楚子褒耶”“贬耶”?文定不能为褒贬之説,而迁其义曰:“以实属辞”矣。观明年夏为辰陵之盟,则郑又服楚;而左氏“士防救郑,逐楚师,戍郑”之事,皆不足据也。歴此仅二时,诸侯戍郑之师,皆安在?而郑遽舍之,而防楚子盟辰陵耶】
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谷作夷陵】
【齐桓之伯也,自僖公三年经书救邢,城邢,侵蔡,伐楚,侵陈,伐郑,救许,而后为葵丘之盟,则桓公伯业之成也。晋文之伯也,经书侵曹,伐卫,执曹伯,战楚师,而后为践土之盟,则文公伯业之成也。楚庄自宣元年初为陈、宋之侵,三年伐戎,侵郑,四年伐郑,五年伐郑,八年灭舒蓼,伐陈,九年伐郑,十年伐郑,至此为辰陵之盟,与桓之葵丘、文之践土几无以异。然则《春秋》其予楚庄以伯哉?非也。《春秋》贵王而贱伯,至不得已而于桓、文之事不深罪者,犹取其内中国而外楚,尊周室而攘楚。夫以外楚、攘楚而予桓、文以伯,其必不予所外、所攘者之凭凌中国为伯,以跻于桓、文,明矣。辰陵之盟,葢伤中国之不竞也。然而楚庄经营十六年,而所得者仅陈、郑二国,则犹幸中诸侯之不肯背华而即楚者多,有义理之公心也。至于势不能为,力不能支,宋、楚之平,岂得已哉?苟楚庄再延嵗月,则不知所底矣】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杜氏以为称齐人以示贬,非也。使齐侯亲将,则在丧而凶服即戎,宜举爵以贬之。使谋出于髙、国诸卿,而挟新主以用兵,宜书其名氏以贬之。乃皆不然,而从畧书人者,莒本事齐齐,鲁平莒郯,而莒不肯,故鲁怒而伐之。伐而不服,故再防齐人伐之。齐以鲁从伐莱,故亦不得不从鲁以伐莒。此役鲁为之主,故鲁卿名而齐大夫不名也。左氏以为莒恃晋而不事齐,然莒逺于晋,必不无故舍近齐而附逺晋。或是莒以齐助鲁加兵于已,此后始改事晋而致动十三年之齐师耳】
秋晋侯防狄于欑函
【以盟主而与狄讲防,礼其贬何疑?而书于楚盟辰陵之后,杀夏征舒之前。春秋所以罪晋也。又陈、郑既受楚盟于辰陵,而楚复入陈,围郑。似陈、郑背辰陵之盟,向晋而楚乃入之,围之者,故中间书晋侯防狄,以见晋未尝有事于陈、郑。陈、郑未尝背楚,楚既盟之,
译秋天,周王派遣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这是为了报答前年仲孙蔑出使周王室的聘问。周王室的聘问中也有不回报的。鲁国的大臣一到京师,周王就立刻派遣同母弟弟前来回报,怎么像回声响应声音那样迅速呢】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了绎地。【绎,公羊传写作蘱】
【邾国国君十年没有朝见鲁国,鲁国愤怒因而攻打它,夺取了绎地。太过分了!这也是公孙归父想要获得兵权,宣公想要把兵权借给公孙归父罢了,所以《春秋》详细记载,并书写公孙归父率领军队】
大水灾。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左氏认为这是初次聘问。年初春天,鲁君已经朝见齐国了。夏天,鲁君亲自奔丧惠公,公孙归父参加了葬礼。鲁国侍奉齐国,已经很勤勉了。这一年的聘问使者,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为了朝见聘问新君,那么等到明年即位行礼也可以。而季孙行父匆忙前往,这是什么缘故呢?大概季孙行父的意思,不是鲁君的意思。季孙行父忌惮公孙归父专权,想要在新君面前离间公孙归父,所以借初次聘问的名义出行】
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公孙归父继季孙行父之后前往,如果说这是聘问,那么不应该有四季的聘问。左氏寻求其中的缘故,找不到,认为是因为攻打邾国的缘故。如果使者因为攻打邾国,恐怕得罪齐国,那么季孙行父聘问时可以申辩言辞来化解齐国的愤怒,又何必麻烦公孙归父前往呢?况且宣公、公孙归父侍奉齐国谨慎,如果齐国果然庇护邾国,必定不会攻打邾国而失去齐国的欢心。如果齐国果然因为攻打邾国来讨伐,必定是公孙归父亲自前往谢罪,那么必定不会在丧期而派遣国佐回报聘问。那么公孙归父前往齐国,是做什么呢?公孙归父继仲遂之后专权,不是三桓所希望的,形迹已经明显了。公孙归父知道季孙行父前往齐国,想要在齐国离间自己,所以又借聘问的名义来弥补齐国的关系】
齐侯派遣国佐来聘问。
【一年之间,鲁君和大夫总共五次前往齐国。齐国接受了他们加礼的勤勉,就不能不一次来回报。虽然在丧期,忘记哀痛失礼,招致讥讽也不顾了。然而也可能是想要攻打莒国而来谋划。称齐侯,高氏说:“彰显他的恶行。”似乎还是孔子书写以彰显他。然而像葵丘的盟会,称宋子,应当是载书的言辞,那么是这样。这里就是齐国使者前来,在丧期称子,而鲁国史官不敢称齐子。孔子也只是沿袭罢了】
饥荒。
楚子攻打郑国。
【楚又攻打郑国,经文书写“楚子褒扬吗”“贬斥吗”?文定不能做出褒贬的解释,而转移其义说:“以实属于辞”了。看明年夏天在辰陵结盟,那么郑国又服从楚;而左氏“士会救郑,驱逐楚军,戍守郑国”的事情,都不足以依据。经历这仅仅两个时节,诸侯戍守郑国的军队,都在哪里?而郑国立刻舍弃他们,而和楚子结盟于辰陵呢】
十一年
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谷梁传写作夷陵】
【齐桓公称霸时,从僖公三年经文书写救邢,筑城邢,侵蔡,伐楚,侵陈,伐郑,救许,然后举行葵丘之盟,那么桓公霸业的成就。晋文公称霸时,经文书写侵曹,伐卫,执曹伯,战楚师,然后举行践土之盟,那么文公霸业的成就。楚庄王自宣元年初对陈、宋进行侵伐,三年伐戎,侵郑,四年伐郑,五年伐郑,八年灭舒蓼,伐陈,九年伐郑,十年伐郑,至此在辰陵结盟,与桓公的葵丘、文公的践土几乎没有不同。那么《春秋》难道给予楚庄王霸主的地位吗?不是的。《春秋》尊王而贱霸,到不得已而对桓、文的事情不深加罪责,还取他们内护中国而外御楚,尊周室而攘楚。既然以外御楚、攘楚而给予桓、文以霸主地位,必定不给予所外御、所攘者之凭凌中国为霸主,以跻身于桓、文,这是明显的。辰陵之盟,大概是哀伤中国的不振。然而楚庄王经营十六年,而所得的仅仅陈、郑二国,那么还庆幸中原诸侯不肯背弃华夏而投靠楚国的多,有义理的公心。至于势不能为,力不能支,宋、楚的和平,岂是不得已吗?如果楚庄王再延长岁月,那么不知道会走到什么地步了】
公孙归父会同齐人攻打莒国。
【杜氏认为称齐人以示贬斥,不对。如果齐侯亲自率领,那么在丧期而穿凶服即戎,应当举爵以贬斥他。如果谋出于高、国诸卿,而挟持新主以用兵,应当书写其名氏以贬斥他。然而都不是这样,而从略书人,莒国本来侍奉齐,鲁国平定莒郯,而莒国不肯,所以鲁国愤怒而攻打它。攻打而不服,所以再会同齐人攻打它。齐国因为鲁国从伐莱,所以也不得不从鲁国以伐莒。这次战役鲁国为主,所以鲁卿名而齐大夫不名。左氏认为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事奉齐国,然而莒国远离晋国,必定不会无故舍弃近齐而依附远晋。或者是莒国因为齐国帮助鲁国加兵于己,此后开始改事奉晋国而导致十三年齐师的行动】
秋天,晋侯在欑函会同狄人。
【以盟主而与狄人讲和,礼法上贬斥何疑?而书写在楚盟辰陵之后,杀夏征舒之前。《春秋》所以罪晋。又陈、郑既在辰陵接受楚盟,而楚又入陈,围郑。似乎陈、郑背弃辰陵之盟,向晋而楚乃入之,围之,所以中间书写晋侯会同狄人,以见晋未尝有事于陈、郑。陈、郑未尝背楚,楚既盟之,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
【书楚人杀陈夏徴舒与书蔡人杀陈佗一也。蔡虽以私杀佗,而佗实乱国之贼;楚虽以公孙宁、仪行父之故,志在得陈,而徴舒实弑君之贼。故皆为讨贼之词也】
丁亥楚子入陈
【楚子入陈,书日“明”是先杀徴舒,而后入陈也。左氏“入陈杀征舒”者,属笔之误。文定以左氏先入后杀,而经先书杀后书入者,为与楚子之能讨贼,是信传不信经也。楚庄果真心讨贼,则征舒既杀,而陈可以无入。既杀征舒,而又入陈,是其志在入陈矣。且使以左氏为据,而《春秋》先书杀后书入,是不与楚子之能讨贼也。葢贼在国都,不入国都,不可以得贼。则楚子先入陈而后杀征舒,其入陈以必讨征舒之故。据事实书,不晦于与楚子讨贼之义,而何必变其文哉?《春秋》直书“杀征舒”于前,是与其杀征舒;直书“入陈”于后,是罪其入陈。是非不掩,而予夺俱见矣】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宁公作甯】
【楚之入陈,聼公孙宁、仪行父之诉,志在入陈以纳二臣也。陈既受盟,逾时而即以兵临之,欺其不备,又失晋援,以为必得陈之计也。春秋书「入陈」于「杀征舒」之后,所以着其伐既服之国,纳乱国之臣之私,而亦不废其讨贼之公也。使楚子伐陈而杀征舒,杀征舒而盟陈侯,为讨贼而来,既定乱而去,则虽于楚子何讥哉】
十有二年
春葬陈灵公
【陈杀宋万,不书,陈不以杀宋万告诸侯也。楚杀陈夏征舒,书,楚以杀陈夏征舒告诸侯也。宋葬闵公,不书,宋不以讨万葬闵公告诸侯也。陈葬灵公,书,陈以讨夏征舒葬灵公告诸侯也。陈人之久不葬灵公,待讨征舒而后葬灵公,其事实可见矣。陈人之欲讨征舒,力不能讨,而假手于楚以讨之,而后告于诸侯以葬灵公,其情实亦可见矣】
楚子围郑
【前年春,陈、郑同受盟辰陵。及冬,而入陈,乘陈之不备也。自冬至春,即移入陈之师以围郑,又乘郑之不备也。陈、郑既服,而又乗其不备以兵残之者,恶陈、郑之反覆,即晋而以威力强制之也。既得陈、郑,不因而夷其国都、虏其君臣而据其土地者,惧晋也。髙氏于陈,谓予楚庄有迁善改过之美;于郑,谓予楚庄不为利谋所诱,岂其然哉?文定谓“灭陈书入,入郑书围”,春秋之从轻典,为予其有讨贼之义,而因以恕其凭凌诸夏之罪,亦非也。据左氏,楚庄善申叔时之言,乃复封陈,是楚原未灭陈;又据左氏,楚庄退三十里而许郑平,是楚原未入郑。春秋书“入陈”、“围郑”,据其实也,何为末减楚罪哉?使楚庄有讨贼之义,入陈而不围郑,则杀征舒、▯灵公,即齐、晋伯主不能及也。一围郑,而楚庄利陈、郑之心着矣。使夫子予楚庄讨贼之义,书“入陈”而不书“围郑”,则书“杀征舒”、“书葬灵公”,虽通春秋之事,所仅见也。一书“围郑”,而诛楚庄利陈、郑之防着矣】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楚成凭凌中国,召陵受盟之后,灭▯,灭黄,伐徐,伐随,遂至防盂,而执宋公,灭防,而虏防子。城濮一战而楚以衰,今楚庄之势炽于楚成,入陈圉郑,若振槁然。晋师救郑,三军皆出,六卿并将。既遇楚子,而谓其宜与楚平,不宜与楚战,岂春秋之义哉?襄二十七年,宋合晋楚为诸侯交见之盟,説春秋者犹罪其中外为一。楚庄之横行中国若此,而晋又与之平,是晋楚合而中外为一之势,不及迟于五十八年后矣。夫春秋所恶者楚也,齐桓创伯之后,中国所恃以与楚敌者晋也,晋之战楚,奈何以成败论之耶?所可讥者,陈有弑君之贼,晋不能讨,而楚讨之,则楚直而晋曲。楚子亲在军,而晋以重兵委之大夫,则楚子勤而晋侯怠。又荀林父不能整军容,集众谋,务为必胜之计,知其必败而狥先縠以弃师,辱国为有罪焉耳】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楚庄之罪至于灭萧,甚矣。所以惧诸侯之不服者也?与入陈、围郑、战邲一例,书“楚子”,则知非书举爵以
译冬季十月,楚国人杀死了陈国的夏徵舒。
【《春秋》记载“楚人杀陈夏徵舒”,与记载“蔡人杀陈佗”是一样的。蔡国虽然出于私怨杀害了陈佗,但陈佗确实是扰乱国家的贼人;楚国虽然因为公孙宁、仪行父的缘故,志向在于夺取陈国,但夏徵舒确实是弑杀国君的贼人。所以这两处记载都采用了讨伐贼人的措辞。】
丁亥日,楚庄王进入陈国。
【楚庄王进入陈国,《春秋》记载了具体日期,这是为了表明是先杀了夏徵舒,然后才进入陈国。《左传》记载“进入陈国杀夏徵舒”,这是行文上的错误。程颐认为《左传》是先入后杀,而《春秋》是先书杀后书入,是为了肯定楚庄王能够讨伐贼人,这是相信传文而不相信经文。楚庄王如果真的真心讨伐贼人,那么夏徵舒既已杀死,陈国就可以不必进入了。既然杀了夏徵舒,又进入陈国,说明他的志向在于进入陈国。况且如果以《左传》为依据,而《春秋》先书杀后书入,那就是不肯定楚庄王能够讨伐贼人。大概贼人在国都,不进入国都,就不能抓获贼人。那么楚庄王先进入陈国而后杀夏徵舒,他进入陈国是为了必定讨伐夏徵舒的缘故。根据事实直书,不掩盖肯定楚庄王讨伐贼人的意义,又何必改变文辞呢?《春秋》在前面直书“杀夏徵舒”,是肯定他杀夏徵舒;在后面直书“进入陈国”,是谴责他进入陈国。是非不互相掩盖,褒贬都显现出来了。】
把公孙宁、仪行父安置在陈国。【“宁”字,公羊传作“甯”。】
【楚国进入陈国,听从公孙宁、仪行父的控诉,志向在于进入陈国以安置这两名大臣。陈国既已接受盟约,过了些时日就用军队逼近,欺骗陈国没有防备,又失去了晋国的援助,以为这是必定能得到陈国的计策。《春秋》在“杀夏徵舒”之后记载“进入陈国”,是为了彰显楚国讨伐已经臣服的国家、安置动乱国家的大臣的私心,同时也并不废弃他讨伐贼人的公义。假如楚庄王讨伐陈国而杀夏徵舒,杀了夏徵舒而与陈侯结盟,是为了讨伐贼人而来,平定动乱后就离开,那么即使对楚庄王又有什么可讥讽的呢?】
鲁文公十二年
春季,安葬陈灵公。
【陈国杀了宋万,没有记载,是因为陈国不把杀宋万的事告知诸侯。楚国杀了陈夏徵舒,有记载,是因为楚国把杀陈夏徵舒的事告知诸侯。宋国安葬闵公,没有记载,是因为宋国不把讨伐宋万、安葬闵公的事告知诸侯。陈国安葬灵公,有记载,是因为陈国把讨伐夏徵舒、安葬灵公的事告知诸侯。陈国人长久不葬灵公,等待讨伐夏徵舒之后才安葬灵公,其中的事实就可以看出来了。陈国人想要讨伐夏徵舒,力量不能讨伐,而借助楚国的手来讨伐他,然后告知诸侯以安葬灵公,其中的实情也可以看出来了。】
楚庄王包围郑国。
【前年春天,陈国、郑国一同在辰陵接受盟约。到了冬天,就进入陈国,趁着陈国没有防备。从冬天到春天,就把进入陈国的军队转移去包围郑国,又趁着郑国没有防备。陈国、郑国既已臣服,却又趁着他们没有防备用军队残害他们,是厌恶陈国、郑国的反复无常,转而投靠晋国,就用威力强制他们。已经得到了陈国、郑国,不趁机夷平他们的国都、俘虏他们的君臣而占据他们的土地,是害怕晋国。高氏对于陈国,说肯定楚庄王有迁善改过的美德;对于郑国,说肯定楚庄王不被利谋所诱惑,难道真是这样吗?程颐说“灭陈记载为‘入’,进入郑国记载为‘围’”,《春秋》从轻定罪,是为了肯定他有讨伐贼人的意义,因而宽恕他欺凌中原各国的罪过,这也是不对的。根据《左传》,楚庄王听从申叔时的话,于是恢复陈国的封地,这是楚国原本没有灭陈;又根据《左传》,楚庄王退兵三十里而允许郑国讲和,这是楚国原本没有进入郑国。《春秋》记载“进入陈国”、“包围郑国”,是根据实际情况,为什么要减轻楚国的罪责呢?假如楚庄王有讨伐贼人的意义,进入陈国而不包围郑国,那么杀夏徵舒、安葬灵公,即使是齐桓公、晋文公这样的霸主也不能达到。一旦包围郑国,楚庄王贪图陈国、郑国的心就显露了。假如孔子肯定楚庄王有讨伐贼人的意义,记载“进入陈国”而不记载“包围郑国”,那么记载“杀夏徵舒”、“安葬灵公”,即使是通晓《春秋》大义的人,也很少见到。一旦记载“包围郑国”,谴责楚庄王贪图陈国、郑国的防备就显露了。】
夏季六月乙卯日,晋国的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庄王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楚成王欺凌中原各国,在召陵接受盟约之后,灭掉了弦国,灭掉了黄国,讨伐徐国,讨伐随国,于是到了防盂,而俘虏了宋公,灭掉了防国,而俘虏了防子。城濮一战后楚国因此衰落,现在楚庄王的势力比楚成王更盛,进入陈国、包围郑国,如同抖动枯草一样容易。晋军救援郑国,三军全部出动,六卿共同率领。既已遇到楚庄王,却说应该与楚国讲和,不应该与楚国交战,这难道是《春秋》的道义吗?鲁襄公二十七年,宋国联合晋国和楚国举行诸侯相互会见的盟会,解说《春秋》的人还谴责他们内外混同。楚庄王在中原横行霸道到了这种地步,而晋国又与他讲和,这是晋楚合流而内外混同的局势,不到五十八年后就出现了。《春秋》所厌恶的是楚国,齐桓公开创霸业之后,中原各国所依赖来与楚国抗衡的是晋国,晋国与楚国交战,怎么能以成败来论断呢?值得讥讽的是,陈国有弑君之贼,晋国不能讨伐,而楚国讨伐了,那么楚国理直而晋国理屈。楚庄王亲自身在军中,而晋国把重兵托付给大夫,那么楚庄王勤勉而晋侯懈怠。又荀林父不能整顿军容,集中众人的谋略,致力于必胜的计策,知道必定失败却顺从先縠而抛弃军队,使国家受辱是有罪的。】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庄王灭掉了萧国。
【楚庄王的罪过到了灭掉萧国,太严重了。这是为了震慑诸侯不服吗?与进入陈国、包围郑国、在邲地交战一样,记载“楚子”,就知道不是
【四国大夫何以不名?葢名四国之大夫,则似恶大夫之专盟而名之矣。楚势方张,晋师新败,宋、卫、曹不畏缩以谋附楚而来,同晋盟。晋不畏缩而辞诸侯,犹合志以为御楚之盟,其事犹可取也。从之渝不渝,原非所论。但诸侯不防,而委之大夫,则讥在四国之君耳】
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陈方被楚师,而宋乘危以报怨,固有罪矣。四国方同盟以御楚,而卫乃救陈以解宋,亦春秋所恶也】
十有三年
春齐师伐莒【公作伐卫】
【左氏作伐莒,公羊作伐卫。依经考之,前有归父防伐莒之文,则此为再伐莒。莒之得罪于齐者,以平莒郯不肯,故鲁伐之。齐鲁再伐之,莒不服而事晋,齐因独用师以伐之也。则以左氏为是。后有晋侯、卫世子伐齐之文,有侵齐、战新筑之文。卫苟无怨,不当用师两加于齐,则此为伐卫,以公羊为是。然齐久不合晋断道之盟,又不与,惟卫坚助晋,故晋合卫以致师于齐,而卫不得不从,亦不必因齐之伐已而以为报也。当从左氏无疑】
夏楚子伐宋
【楚欲尽得诸侯,陈、郑既服,以次及宋。固不因其救萧伐陈,而始为有辞之伐也。葢得宋,则又及鲁、卫,而晋之势孤,难以与之为敌。长驱中原,莫不臣属,此楚庄之志也。伐宋无功,围宋不下,而后伯业不成。宋固中流砥柱哉】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楚败城濮,既杀得臣。晋以邲之败坐罪先縠,不杀于师还之日,逾年而后杀之,何其缓也?宜左氏谓以赤狄淸之师而追讨邲之败欤?夫丧师辱国,于法宜讨。然如秦穆三用孟明,亦伯西戎,晋可贷林父之罪,则亦可贷先縠之罪。不贷先縠之罪,则当即申败师之令,正国法以肃三军。始纵之而卒戮之,是以意为生杀也,两失之矣】
十有四年
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背盟失信,诚孔达谋国之罪,而用其谋者谁耶?始则信孔达以结于陈,继则杀孔达以説于晋,失其道矣。至于晋为盟主,不能制强楚以庇诸侯,而迫侯国而杀其大夫,亦岂得为义哉】
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卒
晋侯伐郑
【楚之围郑,郑防于亡。晋以六卿郸楚而败,力固不能庇郑矣。楚子方退,而晋即兴问罪之师者,其问罪之词不过谓邲之役,士卒忘死,大夫就戮,凡以为郑也。郑奈何即虐郑之楚,而背救郑之晋哉?然而恤小之道,亦当谅郑之不得已也。文定于晋侯举爵,义无所处,亦不得不为直书其事,而义自见之説矣】
秋九月楚子围宋
【宋杀楚使,楚师必至。而宋岸然为之者,亦必有敌楚之先谋也。然而挑衅强楚,驱士民受其锋镝,以徼幸不亡,岂非罪哉?文定但责其要结盟誓,欲以御楚,非持国之道。其意以恤民、固本、轻徭薄赋,使民效死亲上以待敌。要亦不可无交结邻国、互相援救之义也。乃宋则不以备楚患而以召楚师为有罪焉耳】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防必有事,以大夫而往防诸侯,尤非无事而空行者。左氏但撰晏桓子之言,以为归父后日奔齐之騐,而不言其相防之故。诸儒亦但责其以卑防尊之抗,谓为非礼。观下归父防楚子于宋,则此防当是齐鲁▯于楚师之强,合谋以交于楚也。据左氏,楚子使申舟聘于齐,齐亦应有报聘之使。又据左氏成元年传臧宣叔之言曰:「齐楚结好,我新与晋盟」云云,则此为合谋以觐楚无疑矣】
十有五年
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归父继仲遂而专国,乃为舍中华以即荆楚之谋,妄矣。况宋受围逾年,归父苟知大义,劝齐合兵以救宋,退楚,则齐可以再伯,而鲁亦有转齐扶义之美。计不出此,而越国往防蔿,贿求免,辱国甚矣】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楚子前年伐宋矣,未见宋人如何屈服而楚师退。楚固不能得宋也。虽其救萧、伐陈,挑衅强楚,然亦足以壮中国之气。葢是时,陈、郑服于楚矣。宋伐陈,而卫救之;卫又贰于楚矣。归父防宋鲁,又即于楚矣。楚之势足以移周鼎,而中国诸侯无有敢抗者矣。宋杀楚使,
译四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名?大概是因为如果称了四国大夫的名,就似乎是因为厌恶大夫专权结盟而特意称名了。当时楚国势力正盛,晋国军队刚刚战败,宋、卫、曹三国没有畏缩退避,反而谋划依附楚国而来,与晋国结盟。晋国也没有畏缩退避而推辞诸侯,仍然同心合力订立抵御楚国的盟约,这件事还是值得肯定的。至于后来是否违背盟约,原本不是这里讨论的重点。只是诸侯不加防范,而把大事委托给大夫,那么讥讽的对象就在于四国的国君罢了。
宋国军队攻打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陈国正遭受楚军攻击,而宋国趁其危难来报复怨恨,本来就有罪了。四国刚刚结盟抵御楚国,而卫国却救援陈国来解除宋国的威胁,这也是《春秋》所厌恶的。
鲁僖公十三年
春天,齐国军队攻打莒国。【《公羊传》记载为攻打卫国】
《左传》记载为攻打莒国,《公羊传》记载为攻打卫国。依据经文考证,前面有归父在防地会见齐侯讨伐莒国的记载,那么这次就是再次攻打莒国。莒国得罪齐国的原因,是因为平定莒、郯两国时莒国不肯服从,所以鲁国攻打它。齐国和鲁国再次攻打它,莒国不服从而侍奉晋国,齐国因此单独出兵攻打它。那么以《左传》的说法为是。后面有晋侯、卫世子攻打齐国的记载,有侵犯齐国、在新筑作战的记载。卫国如果没有怨恨,不应该两次对齐国用兵,那么这次就是攻打卫国,以《公羊传》的说法为是。然而齐国长久不遵守晋国断绝道路之盟,又不参与,只有卫国坚定帮助晋国,所以晋国联合卫国对齐国用兵,而卫国不得不跟随,也不必因为齐国攻打自己而认为是报复。应当以《左传》为准无疑。
夏天,楚子攻打宋国。
楚国想要完全占有诸侯,陈、郑两国已经臣服,按次序轮到宋国。本来不是因为宋国救援萧国、攻打陈国,才开始有借口攻打它。大概是因为得到宋国,接着就会波及鲁、卫,而晋国的势力就会孤立,难以与楚国对抗。长驱直入中原,没有不臣服的,这是楚庄王的志向。攻打宋国没有功效,包围宋国不能攻克,而后霸业就不能成就。宋国果然是中流砥柱啊!
秋天,蝗虫。
冬天,晋国杀了他的大夫先縠。
楚国在城濮战败,已经杀了得臣。晋国因为邲之战的失败归罪于先縠,不在军队返回的那天杀他,过了年才杀他,为什么这么迟缓呢?大概《左传》说是借着讨伐赤狄清国的军队来追讨邲之战的失败吧?丧失军队、侮辱国家,按照法律应当讨伐。然而像秦穆公三次任用孟明视,也称霸西戎,晋国可以宽恕林父的罪过,那么也可以宽恕先縠的罪过。不宽恕先縠的罪过,那么就应当立即申明败军的法令,端正国法来严肃三军。开始放纵他,最后却杀了他,这是凭主观意志决定生死,两方面都错了。
鲁僖公十四年
春天,卫国杀了他的大夫孔达。
背叛盟约、失去信用,确实是孔达谋划国事的罪过,而采纳他计谋的人是谁呢?开始信任孔达以结交陈国,接着杀了孔达来取悦晋国,失掉了正道。至于晋国作为盟主,不能制约强大的楚国以庇护诸侯,却逼迫诸侯国杀其大夫,这难道能算是合乎道义吗?
夏天五月壬申日,曹伯夀去世。
晋侯攻打郑国。
楚国包围郑国,郑国面临灭亡的危险。晋国因为六卿在邲之战中打败楚军而失败,力量本来就不能庇护郑国了。楚子刚刚退兵,而晋国就兴起问罪的军队,其问罪的言辞不过说邲之战中,士兵忘死,大夫被杀,都是因为郑国。郑国为什么就亲近虐待郑国的楚国,而背离救援郑国的晋国呢?然而体恤小国的道理,也应当体谅郑国的不得已。文定认为晋侯举杯祝酒,道义上无处安置,也不得不直书其事,而道义自然显现的说法。
秋天九月,楚子包围宋国。
宋国杀了楚国使者,楚军必定到来。而宋国坦然这样做,也必定有对抗楚国的先期谋划。然而挑衅强大的楚国,驱使士民承受其刀箭,以侥幸求得不灭,难道不是罪过吗?文定只指责它要结盟誓,想要抵御楚国,不是治理国家的方法。他的意思是以体恤百姓、巩固根本、减轻徭役赋税,使百姓效死力亲近上级来等待敌人。但也不可没有结交邻国、互相救援的道义。于是宋国不认为防备楚国祸患是罪过,而认为招致楚军是罪过。
安葬曹文公。
冬天,公孙归父在谷地会见齐侯。
会见必定有事,以大夫身份去会见诸侯,尤其不是无事而空行的。《左传》只编造晏桓子的话,作为归父日后逃奔齐国的证据,而不说他们相见的缘故。诸儒也只指责他以卑贱会见尊贵的傲慢,认为是不合礼。看下面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那么这次会见应当是齐、鲁畏惧楚军的强大,合谋以结交楚国。依据《左传》,楚子派申舟出使齐国,齐国也应当有回访的使者。又依据《左传》成公元年传臧宣叔的话说:“齐楚结好,我们新与晋国结盟”等等,那么这次是合谋以朝见楚国无疑了。
鲁僖公十五年
春天,公孙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
归父继仲遂之后专权,竟然做出舍弃中原而投靠荆楚的谋划,太荒谬了。况且宋国被围超过一年,归父如果知道大义,劝齐国合兵救援宋国,退却楚军,那么齐国可以再次称霸,而鲁国也有转助齐国扶植道义的美名。计策不出于此,却越国去会见楚子,贿赂以求免祸,侮辱国家太严重了。
夏天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楚子前年攻打宋国了,没见宋国人如何屈服而楚军退去。楚国本来就不能得到宋国。虽然它救援萧国、攻打陈国,挑衅强大的楚国,但也足以壮大中原诸侯的士气。大概这时,陈、郑两国臣服于楚国了。宋国攻打陈国,而卫国救援它;卫国又对楚国怀有二心了。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又投靠楚国了。楚国的势力足以转移周鼎,而中原诸侯没有敢对抗的了。宋国杀了楚国使者,
楚子投袂而起,势将吞宋。乃自前秋至于今夏,歴时成嵗,而宋人坚志城守,盟主不救,邻国无援。极而易子而食,析骸以炊,犹不肯为城下之盟。则宋楚之平,不特宋欲平楚,而亦楚欲平宋也。自宋人抗楚,楚庄于是四年不至中国,以迄于死。然则孰谓宋聋哉?《春秋》书「宋人及楚人平」,为敌国相抗,释怨修好之词,不为屈服受盟之词。葢恕宋之不得已,而未有讥也。用书九月平,书五月以围之久,着楚之必欲得宋;以平之迟,着宋之不下于楚也。文定较量华元、子反之是非,以称人为贬,是为传作传,非为经作传矣。如《春秋》有贬两人义,则当直书华元、子反以着其专,不当反没其名也】
译楚庄王甩动衣袖起身,气势汹汹,大有吞并宋国的架势。于是从前年秋季直到今年夏季,历时整整一年,而宋国人坚守城池,盟主不来救援,邻国没有援助。到了极点,甚至交换孩子来吃,劈开尸骨来做饭,仍然不肯订立城下之盟。那么宋楚之间的和平,不仅是宋国想要讲和,也是楚国想要讲和。自从宋人抵抗楚国,楚庄王在位四年没有进入中原地区,直到去世。既然如此,谁说宋国是聋子呢?《春秋》记载“宋人及楚人平”,这是敌国相互对抗、消除怨恨、重修友好的措辞,而不是屈服受盟的措辞。大概是因为体谅宋国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没有讥讽。记载九月讲和,记载五月被围,以围困时间之久,彰显楚国必定想要得到宋国;以讲和之迟缓,彰显宋国不亚于楚国。吕祖谦衡量华元、子反的是非,以称“人”来贬低他们,这是为传文作传,而不是为经文作传了。如果《春秋》有贬低两人的含义,就应当直接书写华元、子反的名字来彰显他们的专断,不应当反而隐去他们的名字。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晋败于楚,心怯气馁,聼楚之围宋逾年而不敢救,又恐诸侯弱之,故用师赤狄以示武。然春秋书“于楚人围宋,宋及楚平”之后,而罪不可掩矣。至于赤狄之屡侵诸侯,未尝不当伐,潞氏、甲氏、留吁之不当灭,又可因事而知之也】
秦人伐晋
【秦晋不相侵伐十余年矣。秦桓、晋景之世,未有争端。此忽起伐晋之师,则秦桓之挑衅也】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胡氏以为圣人之意,罪挟王命而专杀,然亦不见有挟王命意,恐亦祗是专杀耳。观左氏后文称王室乱,王孙苏奔晋,则无王命而擅杀之罪见矣】
秋螽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公作牟娄】
【髙氏以为防楚子于宋,齐疑我之从楚,▯于是复防以修旧好,非也。鲁之防楚,归父防齐侯于谷,谋而行者,况齐亦与楚合,必不怒鲁之从楚。但考于前后之文,无有防而相关之事,或当以非国事而私相防之説为是】
初税亩
【变制税亩,开后世虐取于民之端,罪莫大矣。而值秋螽之后,是为不恤天灾,而朘民以生也】
冬蝝生
饥
【秋螽而税,亩税,亩而蝝又生,民安得不饥哉?备书于册,以为后世鉴也】
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前灭潞氏,此又灭甲氏。刄留吁,必欲尽殄赤狄之种类,亦太酷矣。文定以董是役者,士防上将主兵,称人以贬,非也。如书士防,是贬士防;称晋人者,罪晋也】
夏成周宣榭火
【汪氏曰:宣王讲武之所,遂以为庙,其制如榭。李氏曰:榭是讲武屋,皆是】
秋郯伯姬来归
【左氏》曰:「出也。」诸儒发明,皆有义理】
冬大有年
【以宣之大有年与桓之有年一例看,则伊川所云宜有凶灾而有年为异者是已。然而天道渺而难知,未必皆验,而又恐后世荒滛残暴之主,适遇屡丰,自为得志,而益肆为无忌也。故当以孙氏、张氏之説为无病】
十有七年
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月内有已未经不言朔食,在既朔也】
已未,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伊川以为,诸国同心欲伐齐。文定谓同心谋欲伐齐,释其愤怒,非有不得已而要之者,殆不然也。鲁宣公归父方勤事齐,非有怒齐之事。曹、邾皆与齐无忌,观下伐齐之师,惟晋侯及卫世子臧,而鲁、曹、邾不与,可见矣。葢是时楚气日炽,齐与楚好,晋既怒齐,以伯主之后抗,不一与盟防,而又结好于楚,俾楚得无忌以肆侵诸侯,故征防断道以谋之也。鲁自黒壤之后,扈之防、淸丘之盟,皆不与矣,而忽同断道之盟者,行父恶归父之专,乗晋之征防断道,谓晋世主夏盟,不可终失其好,其实则陷公于晋,以激怒齐,使齐仇鲁而絶归父之援也。宣岂真心背齐以即晋者哉?不主盟而同盟,书“同”者,载书之词也】
秋公至自防
【防盟书至文宣成襄皆然矣。汪氏以为黒壤危晋之见讨,断道危齐之见讨。然则成之虫牢,于蒲于戚;襄之鸡泽、湨梁、澶渊、啇任、沙随、夷仪,无有不至者。又何以云耶】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肸卒称叔,当与季友、仲遂一例看,作生而赐氏説为妥。观公孙婴齐、叔老、叔弓世为鲁卿,可见矣。肸未用事于鲁,亦未必恶宣公之弑而不仕也。若据谷梁,肸恶宣弑,终身织履,不食宣食。宣亦未必始终亲爱,又使有后于鲁而世为卿矣。亲爱其弟,使有后于鲁而世为卿,则宣公之私也。春秋直书以着宣公之私。其母弟也,陈氏以称弟为春秋之恶。宣公比之宋公弟辰、秦伯弟鍼及陈招之,既称公子招,又称陈侯弟招。然叔肸生不见于春秋,则其未尝命为公子以用事于国可知矣。生未用事,子国则非鲁卿。非卿则卒不当书。书卒者,是鲁以卿礼卒之也。以卿礼卒之者,尊之为公弟,亲之而赐氏也。使肸之后不世为叔氏,则诸儒贤肸称字之説或可通
译六月癸卯日,晋国军队灭掉了赤狄的潞氏,并将潞子婴儿俘虏带回。
【晋国在楚国战败,心中恐惧士气低落,听任楚国围困宋国超过一年而不敢救援,又担心诸侯轻视自己,所以出兵攻打赤狄以显示武力。然而《春秋》将此事记载在“楚人围宋,宋国与楚国讲和”之后,其罪责便无法掩盖了。至于赤狄屡次侵犯诸侯,确实应当讨伐,但潞氏、甲氏、留吁不应当被灭,也可以从这件事中看出来。】
秦国人攻打晋国。
【秦国和晋国十多年没有互相侵伐了。秦桓公、晋景公在位期间,没有争端。这次忽然兴起攻打晋国的军队,是秦桓公在挑衅。】
王札子杀死了召伯和毛伯。
【胡氏认为圣人的意思,是谴责挟持王命而擅自杀人,然而并没有看到挟持王命的迹象,恐怕只是擅自杀人罢了。看《左传》后文称王室发生动乱,王孙苏逃奔到晋国,那么没有王命而擅自杀人的罪责就显现出来了。】
秋天发生蝗灾。
仲孙蔑在无娄(鲁公作牟娄)防备齐国的高固。
【高氏认为这是防备楚子在宋国,齐国怀疑我们跟随楚国,于是再次防备以修复旧好,这是不对的。鲁国防备楚国,是归父在谷地防备齐侯,是谋划后行动的,况且齐国也与楚国交好,必定不会因鲁国跟随楚国而发怒。但考察前后的文意,没有因防备而相关的事情,或许应当以不是国事而是私下互相防备的说法为正确。】
开始实行按亩征税。
【改变制度按亩征税,开启了后世残酷剥削百姓的先例,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而这正值秋蝗之后,是不顾天灾,榨取百姓来维持生计。】
冬天出现蝗虫的幼虫。
发生饥荒。
【秋天发生蝗灾却征税,按亩征税,按亩征税后蝗虫幼虫又出现,百姓怎么能不挨饿呢?详细记录在史册上,作为后世的鉴戒。】
鲁宣公十六年
春季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先前灭掉了潞氏,这次又灭掉了甲氏,杀掉了留吁,必定想要灭绝赤狄的种族,也太残酷了。文定认为主持这次军事行动的是士匄,作为上将主兵,称“人”是为了贬低他,这是不对的。如果书写士匄,那是贬低士匄;称“晋人”,是谴责晋国。】
夏季,成周宣榭发生火灾。
【汪氏说:宣王讲习武事的地方,后来被当作宗庙,其形制像榭。李氏说:榭是讲习武事的房屋,都是正确的。】
秋季,郯国的伯姬来归宁。
【《左传》说:“是被休弃了。”各位儒者阐发其中的义理,都有道理。】
冬季,获得大丰收。
【将宣公的大丰收与桓公的丰收同等看待,那么伊川所说的“应当有凶灾却丰收是怪异”就是正确的。然而天道渺茫难以知晓,未必都能应验,又恐怕后世荒淫残暴的君主,恰好遇到连年丰收,自以为得志,而更加肆无忌惮。所以应当以孙氏、张氏的说法为没有毛病。】
鲁宣公十七年
春季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
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
夏季,安葬许昭公。
安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发生日食。
【月内有已经发生日食却不说“朔日食”,是因为在既朔之后。】
己未日,鲁宣公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
【伊川认为,各国同心想要攻打齐国。文定说同心谋划想要攻打齐国,发泄愤怒,并非有不得已而要求结盟的,大概不是这样。鲁宣公的归父正勤勉侍奉齐国,没有对齐国愤怒的事情。曹、邾都与齐国没有嫌隙,看下面攻打齐国的军队,只有晋侯和卫世子臧,而鲁、曹、邾没有参与,就可以看出来了。大概这时楚国气势日益炽盛,齐国与楚国交好,晋国已经对齐国愤怒,因为齐国作为霸主之后却抗拒,不与其结盟,而又与楚国交好,使得楚国得以肆无忌惮地侵犯诸侯,所以征召在断道结盟来谋划这件事。鲁国自从黑壤之后,扈地的会盟、清丘的结盟,都没有参与了,而忽然在断道结盟,是因为行父厌恶归父专权,趁着晋国征召在断道结盟,认为晋国世代主持夏盟,不可最终失去其好感,其实则是将宣公陷于晋国,以激怒齐国,使齐国仇视鲁国而断绝归父的援助。宣公难道是真心背离齐国而投靠晋国吗?不主持盟会而结盟,书写“同”字,是记载盟书的用词。】
秋季,鲁宣公从断道返回。
【断道结盟书写“至”,文公、宣公、成公、襄公都是这样。汪氏认为黑壤是晋国被讨伐的危险,断道是齐国被讨伐的危险。那么成公的虫牢、于蒲、于戚;襄公的鸡泽、湨梁、澶渊、商任、沙随、夷仪,没有不书写“至”的。又怎么说呢?】
冬季十一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叔肸去世称“叔”,应当与季友、仲遂同等看待,作出生就赐姓的说法为妥当。看公孙婴齐、叔老、叔弓世代担任鲁国卿大夫,就可以看出来了。叔肸没有在鲁国执政,也未必是因为厌恶宣公弑君而不做官。如果根据《谷梁传》,叔肸厌恶宣公弑君,终身编织草鞋,不吃宣公的食物。宣公也未必始终亲爱他,又让他有后代在鲁国世代为卿。亲爱他的弟弟,让他有后代在鲁国世代为卿,这是宣公的私心。《春秋》直书以彰显宣公的私心。他是同母弟,陈氏以称“弟”为《春秋》的恶行。宣公将他与宋公弟辰、秦伯弟鍼及陈招相比,既然称公子招,又称陈侯弟招。然而叔肸生前不见于《春秋》,那么他没有被任命为公子而在国内执政就可以知道了。生前没有执政,在国内则不是鲁国卿大夫。不是卿大夫则去世不应当记载。记载去世,是鲁国以卿的礼仪安葬他。以卿的礼仪安葬他,是尊崇他为公弟,亲近他而赐姓。如果叔肸的后代不世代为叔氏,那么各位儒者认为叔肸称字贤明的说法或许可以通顺。】
矣】
十有八年
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齐自翟泉之后,不与晋盟防者四十年矣。埀陇、新城、清丘之盟,黒壤之防,三扈之两盟,一防,齐皆不与,而晋未尝一问也。至此,恶其亲楚而伐之,未为非义。然齐楚通好,未有助虐党恶之实,事何以又舍陈、郑不讨,而兴师动众以加于齐哉?怨起于郤克,而假大义以为名,兵连祸结,至于新筑之战、鞍之战,而残民毒众,甚矣。卫侯不出,以初无怨于齐也。卫侯既不出,而使世子帅师,晋不辞而用其世子,以伐人国,皆失其道也】
译【齐国自从翟泉之盟后,已经四十年没有参加晋国主持的盟会了。埀陇、新城、清丘的盟会,黒壤的防会,三扈的两次盟会、一次防会,齐国都没有参加,而晋国从未过问。到了这时,晋国因为齐国亲近楚国而讨伐它,这并非不义。然而齐国与楚国交好,并没有助长暴虐、结党为恶的实际行为,事情为什么又舍弃陈国、郑国不讨伐,反而兴师动众去攻打齐国呢?怨恨起于郤克,却假借大义作为名义,战争连绵、祸患不断,直到新筑之战、鞍之战,残害百姓、毒害民众,太过分了。卫侯没有出兵,是因为起初对齐国没有怨恨。卫侯既然不出兵,却派世子率领军队,晋国不推辞就使用卫国的世子,用来讨伐别的国家,这都是违背了正道。】
公伐杞
【杞桓母妻皆鲁女。杞之托鲁已久,终宣之世不朝。似犹能恶宣之所为者,然宣何以忍之?十八年而始一加兵耶?或亦因叔姬之不安于杞,而兴师以问其故也】
夏四月
【左氏云: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此时齐鲁未见有怨,何为乞师以伐之哉?左氏有“臧宣叔齐楚结好,我新盟晋,晋楚争盟,齐师必至”之言,则是年必不乞师以伐齐也。齐楚既好,亦必不为鲁兴师。左氏乞师之説,不足信矣】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鄫谷作缯】
【邾人戕鄫子,专罪邾也。文定以为于鄫者,深责鄫之臣子,恐春秋未有此义】
甲戌楚子旅卒【旅谷作吕】
【楚子纪名书卒,楚以丧通于鲁也。鲁自归父防宋,荐贿交好,故楚子卒而称名来赴,一如中国之礼,而旧史书之,夫子仍之,以着楚与中国之通丧,纪自此始也。谷梁以书卒为进之者,非也;不书葬,鲁不徃防也。公羊以为辟其号者,非也。文定用公羊辟号之説,及坊记恐民惑之之义,谓为夫子削而不书。然汉儒集礼,多有附《春秋》传为説者,不足以据。而公羊以为辟其号者,义亦难通也。朱子谓楚之称王,当是称于其国,未必称于防盟之地,此论最确。犹之内诸侯之爵,非公者在其国中,皆称公,臣子之辞也,故葬皆称公,其子皆称公子,而于防盟之地,则侯伯子男不敢乱其本爵矣。《春秋》于防盟侵伐,书楚子,必是旧史原来从其本爵,故其子之为大夫见经者,亦称公子,不称王子。则既从其本爵,而生书楚于卒,书楚子,何不可同列侯之通称,而书葬楚某公耶?诸儒必疑于鲁葬秦伯不应不葬楚子,又盟宋以后且朝于楚,不应不防其葬。然鲁之徃防秦葬,亦在昭公以后,是以文十八年之春,伯防;宣四年之秦伯稻,虽来赴而不往防。则此年之楚子旅,襄十三年之楚子审,与秦防,秦稻之不葬一也。二十八年之楚昭,则襄公亲在楚,不可以一论矣。至于昭元年之楚麇,十三年之楚防,不与秦伯之葬同者,彼有簒弑之变,尚告于内诸侯以期防葬哉?二十六年之楚居,则昭公在外,意如必不加礼于从不防葬之楚矣。若哀公之世,四年葬秦惠,六年不葬楚轸,楚自定四年栢举战败于呉,呉人入其国都,势亦稍衰,中国已不畏之,又防其葬耶?则楚子之不葬,其为鲁不往防,何疑】
公孙归父如晋
【左氏以为聘晋以谋去三桓。夫宣公、仲遂、归父皆托于齐,齐之庇其君臣甚笃。如归父欲去三桓,何不谋于久好之齐,而谋于新盟之晋哉?此必三桓忌归父,而造为比言,以塞鲁人之耳,而加之罪也。归父之如晋者,葢既防晋断道,知必召怨于齐,而不得不转托于晋以自固也】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三桓侧目,归父非一日矣。宣公存,而意犹有所忌。宣公薨,而归父尚能保有其家哉?宜其逐之速也。行父杀适立庶之言,显出其口。目无新主,虽成公亦不能为归父谋矣。文定取谷梁,捐殡而奔。其父之臣,是亦奔父之云。以罪成公非也。至云当国者有无君之心,则得经意矣】
春秋宗朱辨义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宗朱辨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宗朱辨义卷八
髙淳张自超撰
成公
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氷
三月作丘甲
【作丘甲以御齐难,实行父恶,归父以啓衅于齐,而因以重困吾民,贻害于无穷也。行父之罪多矣】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鲁既防晋为防道之盟,已与晋合矣。许复为赤棘之盟,虽奉成公之命,为公而实则受行父之命,为私也。臧氏之党,行父如此】
秋王师败绩于茅戎【公谷作贸戎】
【公谷所云“晋败之者”,罪晋之词,谓晋不能为王兴伐戎之师,而平戎于王,是等王戎为敌国也。刘康公伐戎,而晋不以师从,王师败绩,而晋又不以师救,故为归狱之词,以罪晋耳。啖氏驳之,非是也】
冬十月
二年
春齐侯
译鲁宣公讨伐杞国。
【杞桓公的母亲和妻子都是鲁国女子。杞国依附鲁国已经很久了,但在鲁宣公整个在位期间都不来朝见。这似乎是因为杞国仍然厌恶鲁宣公的所作所为,然而鲁宣公为何能容忍呢?直到十八年才第一次对杞国用兵吗?或许也是因为叔姬在杞国感到不安,因而兴师问罪以查问原因。】
夏季四月,
【《左传》说:鲁宣公派人到楚国请求出兵,想要用来讨伐齐国。此时齐国和鲁国并没有明显的怨恨,为什么要请求出兵去讨伐齐国呢?《左传》中有“臧宣叔与齐国、楚国结好,我们刚与晋国结盟,晋国和楚国争夺盟主地位,齐国的军队必定会来”这样的话,那么这一年必定不会请求出兵去讨伐齐国。齐国和楚国既然关系友好,也必定不会为了鲁国而出兵。《左传》中关于请求出兵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秋季七月,邾国人在鄫国杀害了鄫子。【鄫,谷梁传写作缯】
【邾国人杀害鄫子,罪责专归于邾国。程颐认为“于鄫”二字,是深切责备鄫国的臣子,恐怕《春秋》中没有这样的义例。】
甲戌日,楚子旅去世。【旅,谷梁传写作吕】
【楚子记载名字并记载去世,是因为楚国以丧事与鲁国互通。鲁国自从归父在断道与晋国结盟,向宋国进献贿赂以交好以来,所以楚子去世时称名来报丧,完全符合中原诸国的礼仪,而旧史官如此记载,孔子予以保留,以彰显楚国与中原诸国互通丧事,是从这里开始的。谷梁传认为记载去世是提升楚子的地位,这是错误的;不记载葬礼,是因为鲁国没有前往吊唁。公羊传认为这是避讳楚子的称号,这也是错误的。程颐采用公羊传避讳称号的说法,以及《坊记》中担心百姓迷惑的道理,认为是孔子删削而不记载。然而汉代儒者汇集礼仪,多有附会《春秋》传文来立论的,不足以作为依据。而公羊传认为避讳称号的说法,义理也难以通顺。朱熹认为楚子称王,应当是在其国内自称,未必在会盟之地也自称王,这个论断最为确切。这就好比国内诸侯的爵位,不是公爵的在其国内,都称公,这是臣子的言辞,所以葬礼都称公,他们的儿子都称公子,而在会盟之地,则侯、伯、子、男不敢扰乱其原本的爵位。《春秋》在会盟、侵伐时,记载楚子,必定是旧史原来就遵循其本爵,所以其儿子作为大夫出现在经文中,也称公子,不称王子。既然遵循其本爵,那么活着时记载楚子,去世时记载楚子,为何不能像列侯的通称那样,记载葬礼为楚某公呢?诸儒必定疑惑于鲁国参加秦伯的葬礼,却不应不参加楚子的葬礼,而且在盟宋之后且朝见过楚国,不应不吊唁其葬礼。然而鲁国前往参加秦国的葬礼,也是在鲁昭公以后,所以在鲁文公十八年春天,伯服;鲁宣公四年的秦伯稻,虽然来报丧却不前往吊唁。那么这一年的楚子旅,鲁襄公十三年的楚子审,与秦伯服、秦伯稻不记载葬礼是一样的。鲁襄公二十八年的楚昭王,则是鲁襄公亲自身在楚国,不可以一概而论了。至于鲁昭公元年的楚麇,十三年年的楚平王,不与秦伯的葬礼相同,是因为他们有篡位弑君的变故,难道还会告知国内诸侯以期参加葬礼吗?鲁昭公二十六年的楚居,则是鲁昭公流亡在外,意如必定不会对从不参加葬礼的楚国施加礼遇了。如果是在鲁哀公时期,四年参加秦惠公的葬礼,六年不参加楚轸的葬礼,楚国自从定四年柏举之战败给吴国,吴人攻入其国都,势力也稍微衰弱,中原诸国已经不再畏惧它,又何必参加其葬礼呢?那么楚子不记载葬礼,是因为鲁国没有前往吊唁,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左传》认为是出使晋国以谋划除掉三桓。然而宣公、仲遂、归父都依附于齐国,齐国庇护他们的君臣非常深厚。如果归父想要除掉三桓,为何不谋划于长期友好的齐国,而谋划于新结盟的晋国呢?这必定是三桓忌恨归父,而编造这种言论,以堵塞鲁国人的耳朵,并加之罪于他。归父出使晋国,大概是因为已经参加了晋国的断道之盟,知道必定会招致齐国的怨恨,而不得不转而依托晋国以自保。】
冬季十月壬戌日,鲁宣公在路寝去世。
归父从晋国返回,到达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三桓对归父侧目而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宣公在世时,归父还忌惮宣公。宣公去世,归父还能保住他的家业吗?难怪驱逐他如此迅速。行父杀害嫡子立庶子的言论,公然出自他的口。眼中没有新君,即使是成公也不能为归父谋划了。程颐采纳谷梁传的说法,认为抛弃父亲的灵柩而逃奔,作为父亲的臣子,这也是为了父亲而逃奔。以此归罪于成公是不对的。至于说当权者有轻视君主之心,则符合经文的本意了。】
《春秋宗朱辨义》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宗朱辨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宗朱辨义》卷八
高淳张自超撰
成公
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成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宣公。
没有冰。
三月,制作丘甲。
【制作丘甲以抵御齐国的祸患,实际上是行父的恶行,归父开启了与齐国的争端,从而因此严重困顿我们的百姓,遗害无穷。行父的罪过太多了。】
夏季,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
【鲁国已经参加了晋国的断道之盟,已经与晋国联合了。臧孙许又在赤棘结盟,虽然是奉成公的命令,为了公事,但实际上是接受行父的命令,为了私利。臧氏的党羽,行父就是这样的。】
秋季,周王的军队在茅戎战败。【公羊传、谷梁传写作贸戎】
【公羊传、谷梁传所说的“晋国打败了他们”,是归罪于晋国的言辞,认为晋国不能为周王兴起讨伐戎人的军队,而是与戎人讲和,这是把周王和戎人视为敌国。刘康公讨伐戎人,而晋国不派军队跟随,周王军队战败,而晋国又不派军队救援,所以是归罪于晋国的言辞。啖助驳斥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冬季十月
二年
春季,齐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