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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通论四

春秋通论卷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2–39 段

两说,甚可笑。偶举一以例其余。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译这两种说法,非常可笑。我偶然举出一个例子来类推其余的情况。

鲁隐公二年春季,周历二月,安葬陈庄公。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于余丘,国也,邑无言伐者。或曰「夷国」,近是。「于」者,出口方音,犹「于越」之「于」。

  秋七月,齐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前年孙于齐,不知何时还鲁?经书「出」不书「归」,专这其出也。

  乙酉,宋公冯卒。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不称「公子」,无例。时卫侯朔在齐,谋纳之。

  夏四月,葬宋庄公。五月葬桓王。

   葬王,说见隐三年。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为齐逼,至使其弟以酅邑入齐为属国,不得已也。或谓季贤,或谓季不贤,皆无谓。「入」犹「纳」也,与人之入国不同。

  冬,公次于滑。

   三传皆谓「谋纪」,季明德谓滑在卫南鄙,其必奉齐命以俟诸侯纳朔,未知然否?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享」甚于「会」。

  三月,纪伯姬卒。

   为后齐桓葬纪伯姬起。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三国谋纪,自是而纪不能有其国矣。郑伯,突也,苏子由由谓是子仪,此全信左,然则经何以不书子仪之立乎?前书「郑伯突」,此书「郑伯」,其为突可知也。否则,经反疏矣!或以前事按之,谓齐为忽党,必不与突遇,不知前为齐僖公,上襄公也,未必尚雠突耳。

  纪侯大去其国△书△法△△。

   失国,书名、不书名,无例。以有纪季在酅,故不可言「灭」,然纪自北不有其国,犹之灭矣,故为斟酌其间,而书曰「大去其国」,此孔子之书法,而史不能也。「大去」者,孰使之?见于下矣。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书△法△△△姬。

   纪侯「大去其国」,犹之乎灭也。孰灭之?齐侯也,以不能书「灭」,故上不书「齐侯灭纪」,因齐侯适有葬纪伯姬之事,于是下书曰「齐侯葬纪伯姬」,如是则齐侯灭纪自见矣。不然,齐侯何为葬纪伯姬乎?故不书「齐人」而直书「齐侯」也。又前书「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此书「齐侯葬纪伯姬」,亦有以见灭纪之非陈侯、郑伯,而为齐侯也。外诸侯葬外诸侯夫人,全经惟此,特变文以示义尔。

  秋七月。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齐人,齐大夫也。公有勇且善射,「展甥」之诗所以?也,齐侯亦使善射猎者从之,为乐不必躬亲也,故曰「人」。而诸传必以为「齐侯」,谓称人所以「卑公」,每事必求其贬,甚矣其深文也!

  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如师」,更甚于享。

  秋,郳黎来来朝。

   小国,故名,或曰:「后数从齐尊周,桓王命为『小邾子。』」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谋纳朔也。「人」者,通上下之称,必齐、宋、陈、蔡四国有君有大夫,故?以「人」称之尔。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不与纳朔也。「王人」,微者,子突,名也。说者谓「诸侯称人、王人书字,所以为褒贬。」无论书名、书字,无褒贬之例。而诸侯称「人」,王臣亦称「人」,又何所见褒贬乎?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诸侯出奔与入,书名、不书名,无例。归国,或书「归」,或书「入」,亦无例。

  秋,公至自伐卫。螟。冬,齐人来归卫俘。

   此举齐主之,故书「齐人」。归俘者,虏败国军实之名。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防,鲁地,凡或齐地或鲁地,以见非文姜会齐襄则齐襄会文姜耳。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恒星,常星也,不见者,云蔽之也,夜既不见星,至夜之中而星陨如雨,所以为异而纪之也。若恒星不见固常事,星陨亦常事也,不足纪矣,余说纷纷,悉无取。

  秋,大水。无麦、苗。

   夏正之五月,大水,故无麦又无苗。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谷,齐地。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

译于余丘,是一个国家,没有听说被讨伐的。有人说它是“夷国”,靠近这里。“于”是出口时的方音,就像“于越”中的“于”。

秋七月,齐王姬去世。冬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

前年孙氏出奔齐国,不知何时回到鲁国?《春秋》只记载“出”不记载“归”,是专门强调她出奔这件事。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三年春正月,溺会同齐国军队讨伐卫国。

不称“公子”,没有先例。当时卫侯朔在齐国,谋划让他回国复位。

夏四月,安葬宋庄公。五月安葬桓王。

安葬周王,说法见隐公三年。

秋,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

纪国被齐国逼迫,以至于让他的弟弟带着酅邑归附齐国成为属国,是不得已的。有人说纪季贤德,有人说纪季不贤,都没有意义。“入”同“纳”,与别人进入国家不同。

冬,鲁公驻扎在滑地。

三传都说这是“谋划讨伐纪国”,季明德说滑地在卫国南境,他一定是奉齐国命令等待诸侯接纳卫侯朔,不知是否如此?

四年春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

“享”比“会”更隆重。

三月,纪伯姬去世。

这是为后来齐桓公安葬纪伯姬做铺垫。

夏,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三国谋划讨伐纪国,从此纪国就不能保有它的国家了。郑伯是突,苏子由认为是子仪,这是完全相信《左传》,那么《春秋》为什么不记载子仪即位呢?前面记载“郑伯突”,这里记载“郑伯”,可以知道是突。否则,《春秋》反而疏漏了!有人根据前事推断,说齐国是忽的党羽,必定不会与突相遇,不知道前面是齐僖公,上面是襄公,未必还在仇视突吧。

纪侯大大地离开了他的国家,这是书法。

失掉国家,写名或不写名,没有先例。因为纪季在酅地,所以不能说“灭”,但纪国自己已经不能保有国家,如同被灭了一样,所以在其中斟酌,记载为“大去其国”,这是孔子的书法,史官做不到。“大去”是谁让他去的?在下面可以看出。

六月乙丑日,齐侯安葬纪伯姬,这是书法。

纪侯“大去其国”,如同被灭一样。谁灭了他?是齐侯,因为不能写“灭”,所以上面不写“齐侯灭纪”,因为齐侯恰好有安葬纪伯姬的事,于是下面写“齐侯安葬纪伯姬”,这样齐侯灭纪就显而易见了。不然,齐侯为什么要安葬纪伯姬呢?所以不写“齐人”而直接写“齐侯”。又前面写“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这里写“齐侯安葬纪伯姬”,也可以看出灭纪的不是陈侯、郑伯,而是齐侯。外国诸侯安葬外国诸侯夫人,整部《春秋》只有这一处,特意变换文字以示含义罢了。

秋七月。冬,鲁公和齐人在禚地打猎。

齐人,是齐国大夫。鲁公有勇且善于射箭,《展甥》的诗就是因此作的,齐侯也让善于射猎的人跟随他,为了娱乐不必亲自参与,所以称“人”。而诸传一定认为是“齐侯”,说称人是为了“贬低鲁公”,每件事都寻求贬义,真是深文周纳啊!

五年春正月。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军队驻地。

“如师”,比宴请更过分。

秋,郳黎来朝见。

小国,所以称名,有人说:“后来多次跟随齐国尊崇周室,桓王任命他为‘小邾子’。”

冬,鲁公会同齐人、宋人、陈人、蔡人讨伐卫国。

谋划接纳卫侯朔。“人”,是上下通用的称呼,必定齐、宋、陈、蔡四国既有国君又有大夫,所以用“人”来称呼他们。

六年春正月,王人子突救援卫国。

不赞成接纳卫侯朔。“王人”,是地位低微的人,子突,是名字。解说者说“诸侯称人、王人书字,是为了褒贬。”无论写名、写字,都没有褒贬的先例。而且诸侯称“人”,王臣也称“人”,又从哪里看出褒贬呢?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诸侯出奔与回国,写名或不写名,没有先例。回国,有的写“归”,有的写“入”,也没有先例。

秋,鲁公从讨伐卫国回来。发生螟灾。冬,齐人来归还卫国的俘虏。

这次行动由齐国主导,所以写“齐人”。归俘,是俘虏败国军实的名称。

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防,是鲁地,凡是或齐地或鲁地,可以看出不是文姜会见齐襄公,就是齐襄公会见文姜。

夏四月辛卯日,夜里,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如雨。

恒星,是常星,看不见,是云遮蔽了,夜里既然看不见星星,到半夜星星陨落如雨,所以作为异象记载。如果恒星看不见本是常事,星星陨落也是常事,就不值得记载了,其余说法纷纷,都不值得采纳。

秋,发生大水。没有麦子,也没有禾苗。

夏历五月,发生大水,所以没有麦子也没有禾苗。

冬,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

谷,是齐地。

八年春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

陈人、蔡人。

   公欲伐郕,期陈、蔡共伐,故驻师待之。

  甲午,治兵。

   治于郎也。

译陈国人和蔡国人。

鲁僖公想要讨伐郕国,约定陈国、蔡国共同出兵讨伐,所以驻扎军队等待他们。

甲午日,整顿军队。

这是在郎地整顿军队。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称「师」及「齐师」,蒙上文「次于郎」之师也。陈、蔡不至而独与齐围之,郕终以齐师至而降,畏齐不畏鲁也。

  秋,师还。

   以公不帅师,故不书「公至」而书「师还」。然经无书「师还」者,书之,亦以见春出秋还,暴师日久也。

  冬十有一日癸未,齐无知弒其君诸儿。

   诸儿,襄公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无知弒君自立,国人不以为君,则经亦不以为君,而以讨贼书之。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谋纳纠也。齐来者非一人,故书大夫而不名。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纠与小白同为僖公庶子,纠兄小白弟,考之诸书皆然。圣人修春秋本无褒贬之例,皆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即是褒贬也。如此,于齐事,纠与小白同为支庶,不必问长次,乘乱而先入者皆可君,以国有主则国自定也。若夫上书公及齐大夫盟于蔇」,下书「公伐齐纳纠」,则亦可见纠之当立,故齐大夫咸来盟于鲁也。以齐有小白之党,故书「伐」,乃有竖儒一辈因论语问管仲未仁而孔子否之,遂欲斡旋「斡旋」,中研本作「干施」,今据北图本改。管仲之不死为是,于是创为桓兄纠弟之说,及解春秋因谓「纠不称『子』,非嗣君,不系齐,不当有齐,小白系齐,当有齐」诸说。不知纠之不称「子」者,左氏本有「子」字,即无论左本,下文「杀子纠」,不有「子」字乎?纠之不系齐者,以上有伐齐「齐」字也,小白之系齐者,以上无一齐字也。强改古事,妄论经文,以相附会,不可不辨,详论语通论。

  秋七月丁酉,葬襄公。

   说者谓贼不讨,不书「葬」,非也。宋万弒闵公,贼讨矣,不书「葬」也。又谓书「葬」,必我往会,亦非也。岂有夏以纳纠,伐之不得,七月往会,八月又伐之乎?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为纳纠不克也。书「及」、书「公及」,无例。说者谓「内不言败」,言「战」为败,此言「战」又言「败」,可知其谬矣。

  九月,齐人△书△法取子纠杀之

   论语曰「桓公杀公子纠」,是杀纠虽桓,实则鲍叔辈承桓公之志杀之,故不书「齐侯」,而书「齐人」。又齐以鲁败,乘胜而入,实则使鲁杀之,故不直书「齐人杀子纠」,而书「齐人取子纠杀之」,其书法如此。

  冬,浚洙。

   备齐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报干时之役也,「诈战」之说不可信。兵不厌诈也,长勺,鲁地,不书「齐伐我」,直书「公败齐师」,有幸之之意。

  二月,公侵宋。

   宋闵公立,未尝与鲁通好,又齐每挟宋伐国,观后「齐师、宋师次于郎」。然则此侵宋者,无乃长勺之役宋亦与谋,而我报之与?按:「侵」、「伐」事固有别,然公羊云「觕者曰侵」,晦而难通;或谓「无名行师曰侵」,诗称文王「侵自阮疆」,书称武王「侵于之疆」,文、武之师岂无名乎?又谓「无钟鼓曰侵」,「侵于之疆」称「我武扬」、「杀伐张」,岂无钟鼓者乎?皆不可信。

  三月,宋人迁宿(「迁宿」,二本原作「侵宿」,今据经文改。)。

   宿界于宋、鲁之间,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宿亦与焉,今公侵宋,宋必以其为党鲁,故迁之与?许翰氏曰:「迁之,使未失其国家,至僖、文以后,则有灭国无迁国矣。」此犹彼善于此之论。

  夏六月,齐人、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齐以鲁纳子纠,宋以鲁侵之,故咸来报怨,而齐、宋卒皆受败,亦见庄公之勇也。书「齐宋师次」者,以我败宋师,不败齐师,若不书「师次」,则不见于齐师之来伐也。余说纷纷,乌知其意?许翰氏曰:「齐桓始入,未抚其民而轻用之,是以再不得志于鲁。晋文之入五年而后用其民,盖监此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荆,州名,始封为国,楚

译夏季,鲁军与齐军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军投降。

称“师”和“齐师”,是承袭上文“驻扎在郎地”的军队。陈国、蔡国没有到达,却单独与齐国包围郕国,郕国最终因为齐军到来而投降,可见他们畏惧齐国而不畏惧鲁国。

秋季,鲁军回国。

因为鲁公没有亲自率领军队,所以不记载“公至”而记载“师还”。然而《春秋》经文中没有记载“师还”的先例,这里记载,也是为了显示春季出兵秋季回国,军队在外时间过长。

冬季十一月癸未日,齐国的无知弑杀了他的国君诸儿。

诸儿,是齐襄公的名字。

九年春季,齐国人杀死了无知。

无知弑君自立,齐国人不把他当作国君,那么《春秋》也不把他当作国君,而是把他当作讨伐贼人的事来记载。

鲁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

这是谋划拥立公子纠的事。齐国来的人不止一个,所以记载“大夫”而不记载名字。

夏季,鲁公讨伐齐国,拥立公子纠。齐国的小白进入齐国。

公子纠与小白同为齐僖公的庶子,纠是哥哥,小白是弟弟,考证各种书籍都是如此。圣人修订《春秋》本来没有褒贬的成例,都是直书其事,善恶自然显现,这就是褒贬。像这样,对于齐国的事,纠与小白同为旁支庶子,不必问长幼次序,趁着混乱先入主者都可以为国君,因为国家有了君主自然就会安定。至于上文记载“公及齐大夫盟于蔇”,下文记载“公伐齐纳纠”,也可以看出纠应当被拥立,所以齐国大夫都来鲁国结盟。因为齐国有小白的党羽,所以记载“伐”,于是有迂腐儒生一类人,因为《论语》中问管仲是否仁德而孔子否定他,就想要为管仲不死节辩解,于是编造出桓公是哥哥、纠是弟弟的说法,以及解释《春秋》时说“纠不称‘子’,不是嗣君,不系属齐国,不应当有‘齐’字,小白系属齐国,应当有‘齐’字”等各种说法。不知道纠不称“子”,《左传》本来就有“子”字,即使不论《左传》,下文“杀子纠”,不也有“子”字吗?纠不系属齐国,是因为上文有伐齐的“齐”字,小白系属齐国,是因为上文没有“齐”字。强行篡改古事,妄论经文,以相互附会,不可不辨明,详见《论语通论》。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齐襄公。

解说的人说贼人没有讨伐,就不记载“葬”,这是不对的。宋万弑杀闵公,贼人讨伐了,也没有记载“葬”。又说记载“葬”,一定是我国前往会葬,这也是不对的。哪有夏季为了拥立纠而讨伐齐国没有成功,七月前往会葬,八月又讨伐齐国呢?

八月庚申日,与齐军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

这是因为拥立纠没有成功。记载“及”、记载“公及”,没有先例。解说的人说“内不言败”,说“战”就是败,这里既说“战”又说“败”,可知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九月,齐国人用《春秋》书法取回公子纠并杀了他。

《论语》说“桓公杀公子纠”,杀纠虽然是桓公,实际上是鲍叔等人秉承桓公的意志杀了他,所以不记载“齐侯”,而记载“齐人”。又因为齐国趁着鲁国战败,乘胜而入,实际上是让鲁国杀他,所以不直接记载“齐人杀子纠”,而记载“齐人取子纠杀之”,《春秋》的书法就是这样。

冬季,疏浚洙水。

这是防备齐国。

十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公在长勺击败齐军。

这是报复干时之战,“诈战”的说法不可信。兵不厌诈,长勺是鲁国地界,不记载“齐伐我”,直接记载“公败齐师”,有侥幸获胜的意思。

二月,鲁公侵犯宋国。

宋闵公即位,未曾与鲁国通好,而且齐国常常挟持宋国讨伐他国,看后来“齐师、宋师驻扎在郎地”。那么这次侵犯宋国,莫非长勺之战宋国也参与了谋划,而我方报复它呢?按:“侵”、“伐”之事本来有别,但《公羊传》说“粗鲁者曰侵”,晦涩难通;有人说“没有名义出兵曰侵”,《诗经》称文王“侵自阮疆”,《尚书》称武王“侵于之疆”,文王、武王的军队难道没有名义吗?又说“没有钟鼓曰侵”,“侵于之疆”称“我武扬”、“杀伐张”,难道没有钟鼓吗?都不可信。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迁宿”,两个版本原作“侵宿”,今根据经文改正)。

宿国位于宋、鲁之间,隐元年“与宋人盟于宿”,宿国也参与了,现在鲁公侵犯宋国,宋国一定认为它亲鲁,所以迁移它吗?许翰说:“迁移它,使它没有失去国家,到了僖公、文公以后,就只有灭国没有迁国了。”这不过是彼善于此的论调。

夏季六月,齐国人、宋国军队驻扎在郎地。鲁公在乘丘击败宋军。

齐国因为鲁国拥立公子纠,宋国因为鲁国侵犯它,所以都来报仇,而齐、宋最终都遭受失败,也可见庄公的勇猛。记载“齐宋师次”,是因为我方击败宋军,没有击败齐军,如果不记载“师次”,就看不出齐军来讨伐了。其余说法纷纷,哪里知道它的意思?许翰说:“齐桓公刚入主,没有安抚百姓就轻率使用他们,所以在鲁国两次不得志。晋文公入主五年后才使用百姓,大概是借鉴了这个。”

秋季九月,楚国在莘地击败蔡军,把蔡侯献舞带回去。

荆,是州名,最初封为国,楚

之旧号也,其后迁楚,乃称楚。始见经而即伐国以诸侯归,见其强横也。诸侯为人获以归,称名,然则谓「诸侯不生名」,非矣。僖二十六年「以夔子归」,此以夷国妾远,故阙其名也。

译这是它旧日的称号,后来迁徙到楚国,于是称为楚。初次在经文中出现就讨伐国家并将诸侯带回,可见其强横。诸侯被人俘获并带回,称其名,那么说“诸侯不称名”,就不对了。僖公二十六年记载“将夔子带回”,这是因为夔国是夷狄且地处偏远,所以省略其名。

冬十月,齐侯灭取○义谭。谭子奔莒。

   失国之君亦多书名,其不名者,史阙也,无例。书「灭」始此。前此,「纪侯大去其国」、「宋人迁宿」,皆不书「灭」,即荆执蔡侯归亦只书「败」不书「灭」,今特于齐桓始书「灭」,呜呼!圣人岂无意乎?盖深恶夫五伯之为,而桓公为盛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经于桓、文之事岂漫焉书之哉?故以为取义,非史「史」,中研本作「使」,今据北图本改。臣之所及也。季明德曰:「齐桓得国甫及一年,即有长勺及郎之师,不过报怨复仇而已,今又大出师徒,并吞邻国,盖其时管仲虽举,尚未得君,故桓之始谋强暴如此。」可谓知言。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宋修乘丘之怨也。书「败」,则宋之侵伐可知。与长勺义同。

  秋,宋大水。

   外灾告则书,不必吊而后书也。昭九年书「陈灾」,于时陈已为楚灭,何以吊焉?

  冬,王姬归于齐。

   过鲁,故书。时齐、鲁方构怨,故鲁不主昏。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纪侯大去其国,之后死于他国,而叔姬还鲁,至是阅九年,乃归于酅。叔姬为伯姬之媵,法不当书,书此,所以闵纪也,自是纪已矣,而叔姬之卒、葬,后亦因以备书焉。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左氏谓「陈之妇人杀万」,若然,经何以不书「陈人杀万」乎?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欲平宋乱也。称「齐侯」者,以齐侯主此会也。四国称「人」,以有君有大夫,统以「人」称也。谓有所褒贬者,贼经之说也。孔子之春秋,尊王之书也,非尊伯之书也。自伯业兴而王道益衰矣,所以深恶夫桓、文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竖儒不察,以论语有「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诸语,遂谓春秋与伯。不知论语论管仲,非论桓公也。又因人论管仲以臣节问,故答之「有功」,以见有功而臣节可略之义,亦非所以与管仲也。别自一义,与春秋相隔天壤,乃谓春秋与伯,岂非梦语乎?若夫「五伯之假,更其于不知假者」,孟子正深恶之之语也,二伯中,孔子谓齐桓正,晋文谲,犹之彼善于此之说,亦非独与桓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再言「灭」,所以深恶桓也,此因北杏之会及之,则孔子不与北杏之会可知矣。经但书「灭遂」,并不书其君「出奔」及「以归」之事,则「出奔」、以「归」之事,或名,或不名,非有例可知矣。

  秋七月。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桓得鲁,而伯业由是渐兴矣。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宋背北杏之盟,故伐之。「人」者,通上下之称,或以为「贬」,或以为「将军师少」,皆非。

  夏,单伯会伐宋。

   单伯,天子使为鲁卿者,犹之书内大夫也。左氏谓「齐师请于周,单伯会之」,非也。诸侯擅兴兵以相攻伐久矣,岂必请师于王以伐宋乎?左氏凡于书「单伯」为此等说,皆误以单伯为王臣也。说见二年「单伯逆王姬」,及文十四年「单伯」如齐下。

  秋七月,荆入蔡。

   自此蔡属于楚,齐桓虽伯,会盟皆不能及之矣。

  冬,单伯会齐侯及宋公、卫侯、郑伯于郅。

   宋服也。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郅。

   齐复为此会,恐诸侯之心未一也。郑伯,即突也,是时始复出会诸侯,盖尝自栎已入国矣。

  夏,夫人姜氏如齐。

   鄄之会,齐桓终不得志于鲁,文姜不如齐者八年矣,至是如齐者,文姜必揣知桓之意,而欲以是通好于鲁也,然败行之妇,桓亦必知绝之,故后卒归于莒耳。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郳,宋之附庸而叛宋,齐桓伯业首资于宋,故助之争郳而以宋为

译冬季十月,齐侯灭掉了取国和谭国。谭国国君逃奔到莒国。

失掉国家的国君大多被记载名字,那些没有被记载名字的,是史官遗漏了,没有固定的体例。《春秋》记载“灭”字,从这里开始。在此之前,“纪侯大去其国”、“宋人迁宿”,都没有记载“灭”字,即使是楚国俘虏蔡侯回国,也只记载“败”而不记载“灭”,如今特意在齐桓公这里开始记载“灭”字,唉!圣人难道没有深意吗?大概是深深厌恶五霸的行为,而齐桓公最为兴盛。孟子说“所记载的事情则是齐桓公、晋文公”,《春秋》对于桓公、文公的事情难道会随意记载吗?所以认为这是取义,并非史官(或作“使”)所能涉及的。季明德说:“齐桓公得到国家刚满一年,就有长勺和郎地的战事,不过是报怨复仇罢了,如今又大举出动军队,吞并邻国,大概那时管仲虽然被举荐,但尚未得到国君的完全信任,所以桓公起初的谋划强暴到这种地步。”这可以说是知言。

鲁庄公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五月戊寅日,鲁军在鄑地打败了宋军。

这是宋国重修乘丘之怨的缘故。记载“败”,那么宋国的侵伐就可以知道了。这与长勺之战的意义相同。

秋季,宋国发生大水灾。

外国的灾祸如果来告,就记载,不一定等到慰问后才记载。昭公九年记载“陈国灾祸”,当时陈国已经被楚国灭掉,哪里还去慰问呢?

冬季,王姬嫁到齐国。

经过鲁国,所以记载。当时齐国、鲁国正结怨,所以鲁国不主持婚礼。

鲁庄公十二年春季,周历三月,纪叔姬回到酅地。

纪侯大去其国之后,死在他国,而叔姬回到鲁国,到这时过了九年,才回到酅地。叔姬是伯姬的陪嫁,按礼法不应当记载,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哀悯纪国,从此纪国就完了,而叔姬的去世、安葬,后来也一并记载了。

夏季四月。秋季八月甲午日,宋万弑杀了他的国君宋庄公以及大夫仇牧。冬季十月,宋万逃奔到陈国。

《左传》说“陈国的妇人杀死了宋万”,如果是这样,《春秋》为什么不记载“陈人杀宋万”呢?

鲁庄公十三年春季,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

想要平定宋国的动乱。称“齐侯”,是因为齐侯主持这次会盟。四国称“人”,是因为有国君有大夫,统称为“人”。说有所褒贬的,是贼经的说法。孔子的《春秋》,是尊王的书,不是尊霸的书。自从霸业兴起,王道就更加衰微了,所以深深厌恶桓公、文公,因此孟子说:“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桓公、文公事情的。”浅陋的儒生不察,因为《论语》有“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一匡天下,百姓到如今还受到他的恩赐”等话,就认为《春秋》赞许霸业。不知道《论语》论管仲,不是论桓公。又因为人论管仲以臣节相问,所以回答说“有功”,以显示有功而臣节可以略去的意思,也不是为了赞许管仲。这是另一层意思,与《春秋》相隔天壤,却说《春秋》赞许霸业,难道不是梦话吗?至于“五霸的假借,更在于不知道假借的人”,孟子正是深深厌恶的话,二霸中,孔子说齐桓公正,晋文公狡诈,不过是彼善于此的说法,也不是单独赞许桓公。

夏季六月,齐人灭掉了遂国。

再次说“灭”,是为了深深厌恶桓公,这是因为北杏之会而涉及的,那么孔子不赞许北杏之会就可以知道了。《春秋》只记载“灭遂”,并不记载其国君“出奔”及“以归”的事情,那么“出奔”、以“归”的事情,有的记名,有的不记名,没有固定的体例可以知道了。

秋季七月。冬季,鲁庄公会齐侯在柯地结盟。

桓公得到鲁国,霸业从此逐渐兴起了。

鲁庄公十四年春季,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

宋国违背了北杏之盟,所以攻打它。“人”,是通上下之称,有人认为这是“贬”,有人认为这是“将军师少”,都不对。

夏季,单伯会合攻打宋国。

单伯,是天子派来做鲁卿的人,就像记载鲁国内的大夫一样。《左传》说“齐师向周王室请求,单伯会合他们”,不对。诸侯擅自兴兵互相攻伐很久了,难道一定要向周王请求军队去攻打宋国吗?《左传》凡是记载“单伯”都作这样的解说,都是错误地把单伯当作王臣。解说见二年“单伯逆王姬”,以及文公十四年“单伯”如齐之下。

秋季七月,楚国进入蔡国。

从此蔡国属于楚国,齐桓公虽然是霸主,会盟都不能涉及蔡国了。

冬季,单伯会齐侯以及宋公、卫侯、郑伯在郅地。

宋国服了。

鲁庄公十五年春季,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郅地会盟。

齐国再次举行这次会盟,担心诸侯的心还没有统一。郑伯,就是郑突,这时才再次出来会合诸侯,大概曾经从栎地进入国都了。

夏季,夫人姜氏到齐国。

鄄地之会,齐桓公最终不能在鲁国得志,文姜不到齐国已经八年了,这时到齐国,文姜一定揣知桓公的意思,而想以此来与鲁国通好,然而败坏德行的人,桓公也一定知道要断绝她,所以后来终于逃到莒国罢了。

秋季,宋人、齐人、邾人攻打郳国。

郳国,是宋国的附庸而背叛宋国,齐桓公霸业首先依靠宋国,所以帮助宋国争夺郳国而以宋国为

主兵。

  郑人侵宋。

   乘宋之有事于郳也,自此郑背二郅之会,反复于齐、楚之间矣。

译主兵。

郑国人侵犯宋国。

趁着宋国在郳地有战事,从此郑国违背了二郅的盟会,在齐国和楚国之间反复无常了。

冬十月。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报侵宋也。

  秋,荆伐郑。

   郑为楚伐始此,为齐、楚两伐亦始此。以后服齐则楚伐,服楚则齐伐矣。左氏谓「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非也。此时荆尚未交中国,郑安得有告赴之事乎?

  冬十月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左氏谓「郑成也」,然。八国诸侯尊齐为首,齐桓之伯业亦于是定矣。会称「公」或不称「公」,无例。书「同盟」始此,书「盟」与「同盟」亦无例。盖齐桓始伯,赴告特书「同盟」,以示夸大,见其无敢或异于我也。自此赴告有称「同盟」者,史亦因之而已,孟子述齐桓曰:「凡我同盟之人。」邾子克卒。

  春秋通论卷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

      庄公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前年郑侵宋,幽之盟,宋必归罪于郑詹,故齐执之。左氏谓「郑不朝」,此亦臆测。

  夏,齐人歼于遂△书△法△△△。

   歼,尽也。不曰「遂人歼齐人」而曰「齐人歼于遂」,以见齐之自取也。

  秋,郑詹自齐逃来。

   此据事直书,无罪詹之意。

  幽之盟,鲁受其逋逃,首叛盟矣,故此后齐伐鲁而不及郑。

  冬,多麇。

   经凡灾异皆书,「多麋」,异也,非灾也,杜氏谓其「害稼」,则是灾矣,非也。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不言日,史阙。

  夏,公追戎于济西○取○义○○○○。

   不言「戎来侵」,但言「公追戎」,不与戎之侵我也。观僖二十六年书「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则可见矣。

  秋,有蜮。

   亦记异也。

  冬十月。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郅,遂及齐侯、宋公盟。

   陈侯娶妇而鲁媵之,故遣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郅,适齐、宋会盟于郅,结遂往盟之。「遂」者,因媵妇而及之,本虚辞也,公羊谓「大夫无遂事」,谬。既与齐、宋盟,而旋致其来伐,公子结之为谋不臧矣。且媵陈而致陈之伐,益邕矣。然则书「公子」,岂与之乎?故知书「公子」与不书「公子」无例。

  夫人姜氏如莒。

   莒必鲁之姻国,故姜氏垂老犹往,一书再书,而姜氏之始终不德见矣。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为纳郑詹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归不书,出书。

  夏,齐大灾。

   大火也。

  秋七月。冬,齐人伐戎。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大眚,大过误也;肆,放也。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妇人于法无谥,惟取其夫之谥加于姓上,如「庄姜」、「宣姜」是也。其别称谥,非古礼也。姜氏之恶如此,而得美谥曰「文」,尤足哂。观此,春秋岂褒贬之例乎?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经于有罪无罪皆书「杀」,无所为用字褒贬例也。故御寇之有罪无罪不可知,但杀大夫用「其」字。亲属云「其」者,以君父言,如「天王杀其弟佞夫」、「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是也。故若为国人杀,不当称「公子」,当称「大夫公子」,若为君杀,不当称「陈人」,当称「陈侯」,此称「陈人」而又称其「公子」,意者君与其事,而其臣杀之与?此公子也,左氏以为「太子」,若然,经当书「世子」矣。

  夏五月。

   五当作四,不然,则下有阙。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徯(「齐高徯」,二本原作「齐侯高徯」,今据经文改。)盟于防。

   齐桓求好于鲁,而来请昏。书「及」与「公及」,无例。谓书「及」为内讳,然则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蔇」何与?且以隐元年为内卑者又何与?

  冬,公如齐纳币。

   桓六年,子同生,至是庄

译冬季十月。十六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宋国人、齐国人、卫国人攻打郑国。

这是为了报复郑国入侵宋国。

秋季,荆楚攻打郑国。

郑国遭受楚国攻打是从这时开始的,齐国和楚国两国同时攻打郑国也是从这时开始的。此后,郑国如果顺从齐国,楚国就会攻打它;如果顺从楚国,齐国就会攻打它。《左传》说“郑伯从栎邑回国,迟缓地向楚国报告”,这是不对的。此时荆楚尚未与中原各国交往,郑国怎么会有向楚国报告奔丧或战事的事情呢?

冬季十月二月,在幽地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结为同盟。

《左传》说“这是郑国讲和”,是对的。八个国家的诸侯尊奉齐国为首领,齐桓公的霸业也由此确定了。会盟称“公”或不称“公”,没有固定的体例。史书称“同盟”是从这时开始的,称“盟”与称“同盟”也没有固定的体例。大概是因为齐桓公刚开始称霸,向各国报告时特意书写“同盟”,以显示夸大,表明没有人敢与我不同。从此以后,向各国报告有称“同盟”的,史官也就沿用了这个说法。孟子叙述齐桓公说:“凡是我同盟的人。”邾子克去世。

春秋通论卷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

庄公

十七年春季,齐国人拘捕了郑詹。

前年郑国入侵宋国,在幽地结盟时,宋国必定将罪责归于郑詹,所以齐国拘捕了他。《左传》说“郑国不朝见”,这也是主观推测。

夏季,齐国人在遂地全军覆没。

歼,是尽、全部的意思。不说“遂国人歼灭了齐国人”而说“齐国人在遂地被歼灭”,是为了表明齐国是自取灭亡。

秋季,郑詹从齐国逃回鲁国。

这是据事直书,没有谴责郑詹的意思。

在幽地结盟时,鲁国收留了逃亡者,首先背叛了盟约,所以此后齐国攻打鲁国而没有攻打郑国。

冬季,麇鹿很多。

《春秋》凡灾异都记载,“多麋”是怪异现象,不是灾害,杜预认为它“损害庄稼”,那就是灾害了,这是不对的。

十八年春季,周历三月,发生日食。

没有说“日”,是史官遗漏。

夏季,鲁庄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

不说“戎人来侵犯”,只说“公追击戎人”,是不承认戎人侵犯我国。看僖公二十六年记载“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僖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就可以明白了。

秋季,有蜮。

这也是记载怪异现象。

冬季十月。十九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四月。秋季,公子结送陈国人的陪嫁女子到郅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陈侯娶妻而鲁国陪送女子,所以派遣公子结送陈国人的陪嫁女子到郅地,恰逢齐、宋两国在郅地会盟,公子结于是前往结盟。“遂”是趁着送陪嫁女子而顺便去做,本是虚词,《公羊传》说“大夫没有擅自行动的事”,是错误的。既然与齐、宋结盟,却随即招致他们来攻打,公子结的谋划不善啊。而且陪送陈国女子却招致陈国的攻打,更加糟糕了。那么史书称“公子”,难道是赞许他吗?所以知道史书称“公子”与不称“公子”没有固定的体例。

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莒国必定是鲁国的姻亲国家,所以姜氏垂老之年还前往,一次记载又再次记载,姜氏始终不道德就显现出来了。

冬季,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这是为了接纳郑詹。

二十年春季,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回国不记载,外出记载。

夏季,齐国发生大火。

大火。

秋季七月。冬季,齐国人攻打戎人。二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秋季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冬季十二月,安葬郑厉公。二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赦免大罪。

大眚,是大过错;肆,是释放。

癸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文姜。

妇人按法没有谥号,只取她丈夫的谥号加在姓氏上,如“庄姜”、“宣姜”就是这样。另外称呼谥号,不是古礼。姜氏的恶行如此,却得到美谥叫“文”,尤其可笑。看这个,《春秋》哪里有什么褒贬的体例呢?

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

《春秋》对于有罪无罪都记载“杀”,没有用字褒贬的体例。所以御寇是否有罪不可知,但杀大夫用“其”字。亲属称“其”的,是从君父的角度来说,如“天王杀他的弟弟佞夫”、“晋侯杀他的世子申生”就是这样。所以如果是被国人所杀,不应当称“公子”,应当称“大夫公子”;如果是被国君所杀,不应当称“陈人”,应当称“陈侯”。这里称“陈人”而又称他的“公子”,大概是国君参与了这件事,而他的臣子杀了他吧?这位公子,《左传》认为是“太子”,如果这样,经文应当记载“世子”了。

夏季五月。

五应当是四,不然,那么下面就有遗漏。

秋季七月丙申日,与齐国高徯在防地结盟。

齐桓公向鲁国求好,而来请求婚配。记载“及”与“公及”,没有固定的体例。说记载“及”是为内部避讳,那么九年“公及齐大夫在蔇地结盟”又怎么说呢?况且以隐公元年为内部卑贱者又怎么说呢?

冬季,鲁庄公前往齐国纳币。

桓公六年,子同出生,到这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