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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通论八

春秋通论卷七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6–65 段

夷狄之执中国」与「分恶于诸侯」之邪说哉?楚始称「子」,因上下与「宋公」、「陈侯」等连言,故亦称爵,便文也,不然,楚方肆恶于中国,圣人胡为反进之乎,余见下「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下。

译难道这是“夷狄执掌中国”与“将罪责分摊给诸侯”的邪说吗?楚国起初称“子”,因为其与上文的“宋公”、下文的“陈侯”等连称,所以也称作爵位,这是为了行文简便的缘故。如果不是这样,楚国正在中原肆意作恶,圣人怎么会反而提升它的地位呢?我在下文“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条下已有论述。

冬,公伐邾。

   杜氏谓为邾灭须句故,非也。黄东发曰:「邾尝从宋伐齐,鲁救之,不克。又鄫,鲁之亲也,而邾执而用之,故怨邾,特以邾与宋盟,故未敢伐。今宋为楚所伐,故乘间伐之。」此说较得事情。

  楚人○取○义使宜申来献捷。

   鹿上与盂之盟,鲁皆不与,故楚献捷于鲁,欲以胁鲁耳。然公不惧楚,即往会诸侯以释宋公矣。此楚子使也。何为复称「人」?于此见上因连文之故,故称「子」耳,此与前称「狄」、称「人」之义同,亦圣人之取义也。故以前亦不标识,今标识于称「楚子」之下,而其谓「称『子』为进,称『人』为贬」之邪说,不待辨矣。自文公以后,始多称「楚子」而间称「楚人」。间称「楚人」者,习熟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诸侯」,即承前会盂之诸侯也。言「诸侯」者,可见执之非独楚子矣,纷纷妄定褒讥,殊可恨。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

   须句,邾邑,刘原父、赵鹏飞氏、子廉氏、黄东发、季明德之说皆同。今总括其意曰:左氏曰须句,风姓,邾人灭之,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公伐邾,取须句而反其君焉。据此,则须句乃子爵,奔因成风,为鲁事矣。国灭而兴,君奔而反,皆事之大者,且有关于鲁故,经何以不书耶?杜氏曰:「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须昌即今东平县,晋东北郡治,距邾二百六十里,当僖公时,东平之东南皆为鲁有,西北皆为齐有,邾人岂能越鲁境灭须句以有其地乎?鲁人欲取须句,直伐须句足矣,又何必东伐邾而后西取须句耶?况此年公既伐邾取须句矣,至文七年,公又伐邾而取之,则须句不服鲁而服邾者也,非密迩于邾而服习其治,鲁又何烦再伐哉?经书「伐邾,取须句」与莒人「伐杞,取牟娄」同。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宋公复帅诸侯伐郑者,盂之见执,必郑为主谋也,不然,何以不伐楚而伐郑乎?是非特以其朝楚之故可知也。第许方附楚于盂以执宋公者,而旋亦附宋以伐同盟之郑,反复似波澜,其春秋诸侯之谓乎?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公屡伐邾且取其地,故邾报之。但书「及」、「战」,胜负敌也,谓「鲁败」者,邪说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泓」,二本原皆阙末笔作「泓」。)宋师败绩。

   楚之伐宋,虽憾于宋之伐郑,然伐郑在夏而楚来伐在冬,岂复能救郑乎?左氏谓「救郑」,非也。第其谓宋公伤服,以下年五月宋公卒观之,或是。刘原父辨不称「宋公败绩」而称「宋师」,以传为非,谬矣!应称「师」,安有称「公」者哉?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

   乘宋之敝,报其伐丧也。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秋,楚人伐陈。

   左氏谓「讨其贰于宋」,非也。按:顿本属陈,以畏楚故,叛陈奔楚,二十五年,楚围陈以纳顿,则此之伐陈为顿明矣。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杞称「子」,说见前。不名,史阙。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郑。

   左氏谓郑人入滑,王为滑请,郑不听命,王怒,使颓叔出狄师伐郑,取栎。按:郑人入滑在二十年夏,今二十四年,安有阅四年之久,谓「郑不听命,王怒使颓叔出狄师伐郑」乎?且经止书「狄」、「郑」,未见有王,而是冬天王出居于郑,又安有方雠郑而伐之,出居于郑者耶?其为附会无疑。意者夏狄自伐郑,与十四年狄侵郑同,是冬颓叔以狄师伐周,王败出居于郑耳。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取○义○于郑。

   此出奔而书「出居」,为天王讳也。

  晋侯夷吾卒。

   不月日,史阙。左氏谓去年九月晋惠公卒,而经在今年之冬,杜氏谓文公定位而后告丧,经从赴告而书。夫惠公卒,怀公立,其时国无内乱及外难,安得预知明年文公入而閟其丧,以待文公之告乎?未可信

译冬季,鲁公讨伐邾国。

杜预认为这是因为邾国灭掉了须句的缘故,这是不对的。黄东发说:“邾国曾经跟随宋国讨伐齐国,鲁国救援齐国,未能成功。再说鄫国是鲁国的亲善国家,而邾国却拘捕并役使鄫国国君,所以鲁国怨恨邾国,只是因为邾国与宋国结盟,所以不敢讨伐。现在宋国被楚国讨伐,所以鲁国趁此机会讨伐邾国。”这种说法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楚国人夺取了义地,派宜申前来献捷。

鹿上之盟和盂地之盟,鲁国都没有参加,所以楚国向鲁国献捷,想要以此胁迫鲁国。然而鲁公并不惧怕楚国,随即前往会见诸侯以释放宋公。这是楚子派遣的使者。为什么又称“人”呢?在这里可以看出上文因为连文的缘故,所以称“子”,这与前面称“狄”、称“人”的意义相同,也是圣人的取义所在。所以前面没有标注,现在在称“楚子”之下进行标注,而那种认为“称‘子’是褒扬,称‘人’是贬低”的邪说,不必辩驳了。自从文公以后,才开始多称“楚子”而间或称“楚人”。间或称“楚人”的,是因为习以为常了。

十二月癸丑日,鲁公会见诸侯,在薄地结盟,释放了宋公。

“诸侯”,就是承接前面在盂地会盟的诸侯。说“诸侯”,可见拘捕宋公的不只是楚子一人,那些纷纷妄加褒贬讥讽的说法,实在令人愤恨。

二十二年春季,鲁公讨伐邾国,夺取了须句。

须句是邾国的城邑,刘敞、赵鹏飞、子廉、黄东发、季明德的说法都相同。现在概括他们的意思说:《左传》说须句是风姓,邾国人灭掉了它,须句国君来投奔鲁国,因为成风的缘故,鲁公讨伐邾国,夺取须句并送还了它的国君。根据这个,那么须句乃是子爵,投奔因为成风,是鲁国的事。国家灭亡而又复兴,国君出奔而又返回,都是大事,而且与鲁国有关,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呢?杜预说:“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须昌就是现在的东平县,晋朝东北郡的治所,距离邾国二百六十里,在僖公时,东平的东南都归鲁国所有,西北都归齐国所有,邾国人怎么能越过鲁国的边境灭掉须句并占有它的土地呢?鲁国人想要夺取须句,直接讨伐须句就够了,又何必向东讨伐邾国然后向西夺取须句呢?况且这一年鲁公已经讨伐邾国夺取须句了,到了文公七年,鲁公又讨伐邾国并夺取它,那么须句不服从鲁国而服从邾国,如果不是靠近邾国而习惯其统治,鲁国又何必再次讨伐呢?经文记载“伐邾,取须句”与莒人“伐杞,取牟娄”相同。

夏季,宋公、卫侯、许男、滕子讨伐郑国。

宋公再次率领诸侯讨伐郑国,是因为在盂地被拘捕,一定是郑国为主谋,不然,为什么不讨伐楚国而讨伐郑国呢?这不仅是因为郑国朝见楚国的缘故可以知道。只是许国刚刚在盂地依附楚国以拘捕宋公,随即又依附宋国以讨伐同盟的郑国,反复无常像波澜一样,这就是春秋时期的诸侯吧?

秋季八月丁未日,与邾国人在升陉作战。

鲁公屡次讨伐邾国并且夺取它的土地,所以邾国报复。但只记载“及”、“战”,说明胜负相当,说“鲁国战败”的,是邪说。

冬季十一月己巳日初一,宋公与楚国人在泓水作战,宋军大败。

楚国讨伐宋国,虽然怨恨宋国讨伐郑国,但是讨伐郑国在夏季而楚国来讨伐在冬季,难道还能救援郑国吗?《左传》说“救援郑国”,不对。只是它说宋公受伤,从下一年五月宋公去世来看,可能是对的。刘敞辩驳不称“宋公败绩”而称“宋师”,认为《左传》不对,谬误了!应该称“师”,哪有称“公”的呢?

二十三年春季,齐侯讨伐宋国,包围了缗地。

趁着宋国的困顿,报复它讨伐丧事。

夏季五月庚寅日,宋公兹父去世。秋季,楚国人讨伐陈国。

《左传》说“讨伐它背叛宋国”,不对。查考:顿本来属于陈国,因为畏惧楚国,背叛陈国投奔楚国,二十五年,楚国包围陈国以接纳顿国,那么这次讨伐陈国是为了顿国是明显的。

冬季十一月,杞子去世。

杞国称“子”,说法见前。不称名,是史官缺漏。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夏季,狄人讨伐郑国。

《左传》说郑国人侵入滑国,周王为滑国请求,郑国不听命令,周王发怒,派颓叔出动狄军讨伐郑国,夺取了栎地。查考:郑国人侵入滑国在二十年夏季,现在二十四年,哪有经过四年之久,说“郑国不听命令,周王发怒派颓叔出动狄军讨伐郑国”的呢?而且经文只记载“狄”、“郑”,没有见到周王,而这年冬天周王出居在郑国,又哪有刚仇视郑国而讨伐它,却出居在郑国的呢?其牵强附会无疑。大概夏季狄人自己讨伐郑国,与十四年狄人侵郑相同,这年冬天颓叔率领狄军讨伐周王室,周王战败出居在郑国罢了。

秋季七月。冬季,周天子出居在郑国。

这是出奔而记载“出居”,是为周天子避讳。

晋侯夷吾去世。

不记载月日,是史官缺漏。《左传》说去年九月晋惠公去世,而经文在今年冬季,杜预说文公即位后才报告丧事,经文根据赴告而记载。晋惠公去世,怀公即位,当时国内没有内乱及外患,怎么能预知明年文公入国而隐瞒丧事,等待文公的报告呢?不可信。

也。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

   诸侯卒名,此「毁」字因下卒名而误连上也。

译也。

二十五年春季,周历正月丙午日,卫侯毁灭了邢国。

诸侯去世应当称名,这里的“毁”字是因为下文诸侯去世称名而错误地连属到上文了。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姬来逆妇。

   直书其事,而姑逆妇之非礼自见。刘氏谓「公下主大夫之昏为失礼」,何以知之?谬论也。

  宋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阙也,义在于杀大夫,故不名亦得。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前二年楚人伐陈亦以此。

  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

   卫,齐雠也。卫惧齐难,故修好于鲁,为莒求平,鲁为之会,且挟二国以从楚也。莒庆,莒大夫名,下称「莒子」,其君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

   寻洮之盟。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齐春、夏两伐鲁,讨洮、向二盟也。

  卫人伐齐。

   助鲁也。

  公子遂如楚乞师。

   敌齐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以归之君,名不名无例。远而微,故阙,则不名。

  冬,楚人伐宋,围缗。

   时楚以师与鲁,中道乘间伐宋。左氏谓楚以宋即晋,故伐。此时晋之强未着,未然。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鲁以楚师伐齐,而取谷者楚也,何为哉?公至自伐齐。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

   杞称「子」,说见前。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桓三年秋,杞侯来朝,九月入杞,今春来朝,秋入杞,大扺鲁因其朝,反苛这其礼不遂,必伐之,其侮弱如此。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楚方图伯而鲁与陈、蔡、郑、许、曹、卫皆从之,而宋独不与,此楚之所以急图宋也。鲁又往会诸侯而盟于宋,以诸侯在宋地也,其助楚谋宋至矣。楚居首,故称「人」,不嫌,惟知文者可与道,可见可以称「人」则顺称之,圣人不欲定称「楚子」也,乃谓「称子进之」,何心哉?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晋文欲救宋、伐楚以图伯业,然犹持重,未敢轻加楚兵,乃以曹近于宋,弱而易攻,为之声援以解宋围,而卫又鲁所与盟而致之楚者,伐卫则楚必救卫,故先侵伐此二国,所以解宋之围,而候齐、秦之兵,图大举也。左氏皆谓晋文报怨于此二国,未然。此两事同在于春,故如此书,鄙儒以两称「晋侯」,遂生议论,其可厌如此。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刘原父曰:「左氏曰:『公惧于晋,杀子丛即买。以说焉。』然则鲁公妄以罪恶杀买耳,非买之实不戍也。春秋曷为遂从其诬辞,真以不戍罪买哉?疑买见机设权,不卒戍事,而公贪与楚欢,遂以不卒戍罪买,不复计其行权也。」按:此经杀公子买毕,楚人乃救卫,而传云楚人救卫不克,公乃杀子丛,与经义相背,其言讵可信哉?权衡中此说辨左最合,录之。杀书「刺」,为内讳也。

  楚人救卫。

   楚人舍宋而救卫,中晋文之计矣。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此时齐、秦之师将至,故执曹伯畀宋人以怒楚,使战也。左氏谓畀曹田,非。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其先,晋以孤军东攻西击,示弱以疑误于楚,楚亦以恃强玩忽,晋军自此而伏齐、宋、秦三国之师以共击楚。宋者,楚方伐之国,愤兵也;齐者,二十六年鲁纠合楚而伐之,亦愤兵也;若秦,则车邻驷铁,多猛士之风者也。合此三国精锐之师,而城濮,卫地,此即楚救卫之师方疲于奔走,又出其不意,其不一战而败也得乎!自经书「晋侯侵曹」以来,皆详着晋文致楚与战,所由定伯之业,而所谓「谲而不正」者,亦具见于此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

   败由得臣也。

  卫侯出奔楚。

   卫侯之奔,大抵因楚败而惧晋也。左氏谓卫侯欲与楚,国人不说,故出其君以说晋,此

译夏四月癸酉日,卫侯毁去世。宋国的荡伯姬前来迎娶媳妇。

直接记载这件事,而婆婆迎娶媳妇不合礼制的情况自然显现。刘氏说“国君亲自为大夫主持婚礼是失礼的”,凭什么知道呢?这是谬论。

宋国杀了它的大夫。

大夫不称名,是因为史官缺漏,意义在于杀大夫这件事,所以不称名也可以。

秋,楚国人包围陈国,护送顿子回到顿国。

前两年楚国人攻打陈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安葬卫文公。冬十二月癸亥日,鲁公与卫子、莒庆在洮地结盟。

卫国是齐国的仇敌。卫国害怕齐国的祸难,所以与鲁国修好,为莒国谋求和平,鲁国为此会盟,并且挟持这两个国家跟随楚国。莒庆,是莒国大夫的名字,下文称“莒子”,那是莒国的国君。

二十六年春正月己未日,鲁公与莒子、卫宁速在向地结盟。

这是延续洮地的盟约。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

夏,齐国人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齐国在春、夏两季两次攻打鲁国,是为了讨伐洮、向两次盟约。

卫国人攻打齐国。

这是为了帮助鲁国。

公子遂到楚国请求出兵。

这是为了对抗齐国。

秋,楚国人灭掉夔国,把夔子带回来。

带回来的国君,称名或不称名没有定例。因为夔国偏远且微弱,所以史官缺漏,就不称名。

冬,楚国人攻打宋国,包围缗地。

当时楚国把军队借给鲁国,中途趁机攻打宋国。《左传》说楚国因为宋国依附晋国,所以攻打它。此时晋国的强大尚未显著,这种说法不对。

鲁公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夺取谷地。

鲁国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而夺取谷地的是楚国,这算怎么回事呢?鲁公从伐齐之地返回。

二十七年春,杞子来朝见。

杞国称“子”,说法见前文。

夏六月庚寅日,齐侯昭去世。秋八月乙未日,安葬齐孝公。乙巳日,公子遂率领军队进入杞国。

桓公三年秋,杞侯来朝见,九月进入杞国;今年春来朝见,秋进入杞国,大抵上是鲁国趁着杞国来朝见,反而苛责其礼仪不合心意,必定要攻打它,其欺侮弱小的程度如此。

冬,楚国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宋国。十二月甲戌日,鲁公会见诸侯,在宋国结盟。

楚国正图谋称霸,而鲁国与陈、蔡、郑、许、曹、卫都跟随它,只有宋国不跟随,这就是楚国急于图谋宋国的原因。鲁国又前往会见诸侯并在宋国结盟,因为诸侯在宋国境内,其帮助楚国谋划宋国到了极点。楚国居首,所以称“人”,不嫌忌,只有懂得文辞的人才能与之谈论,可见可以称“人”就顺理成章地称之,圣人不想定称“楚子”,却说“称子是进爵”,这是什么心思呢?

二十八年春,晋侯侵犯曹国。晋侯攻打卫国。

晋文公想要救宋国、攻打楚国以图谋霸业,然而仍然持重,不敢轻易对楚国用兵,于是因为曹国靠近宋国,弱小且容易攻打,作为声援以解除宋国之围,而卫国又是鲁国与之结盟并引荐给楚国的,攻打卫国则楚国必定救卫,所以先侵犯攻打这两个国家,以此来解除宋国之围,并等待齐、秦的军队,图谋大举进攻。《左传》都说晋文公在这两个国家报怨,不对。这两件事同发生在春天,所以这样记载,浅陋的儒生因为两次称“晋侯”,就产生议论,其可厌程度如此。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死。

刘原父说:“《左传》说:‘鲁公害怕晋国,杀了子丛即公子买,以此取悦晋国。’那么鲁公是妄加罪名杀了公子买,并非公子买真的没有完成戍守任务。《春秋》为什么就顺从其诬陷之辞,真以没有完成戍守任务来定罪公子买呢?怀疑公子买见机行事,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而鲁公贪图与楚国交好,就以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定罪公子买,不再考虑他行权变之策。”按:此经文记载杀公子买之后,楚人才救卫,而《左传》说楚人救卫失败,鲁公才杀子丛,与经文义理相违背,其话哪里可信呢?权衡中此说辨析《左传》最合理,录之。杀记载为“刺”,是为国内避讳。

楚国人救卫。

楚国人舍弃宋国而救卫,中了晋文公的计策。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抓获曹伯交给宋国人。

此时齐、秦的军队将到,所以抓获曹伯交给宋国人以激怒楚国,使其作战。《左传》说把曹国田地交给宋国,不对。

夏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军、宋军、秦军与楚军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

在此之前,晋国以孤军东攻西击,示弱以迷惑楚国,楚国也倚仗强大而轻敌,晋军从此埋伏齐、宋、秦三国军队以共同攻击楚国。宋国,是楚国正在攻打的国家,是愤兵;齐国,是二十六年鲁国纠合楚国而攻打它的,也是愤兵;至于秦国,则有车邻驷铁,多猛士之风。合并这三国精锐军队,而城濮是卫国之地,这正是楚国救卫的军队正疲于奔走,又出其不意,能不战而败吗!自经文记载“晋侯侵犯曹国”以来,都详细记载晋文公致使楚国与之作战,从而奠定霸业,而所谓“诡诈而不正”的,也全都见于此了。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得臣。

失败是由于得臣。

卫侯出逃到楚国。

卫侯的出逃,大抵是因为楚国战败而害怕晋国。《左传》说卫侯想要与楚国交好,国人不喜欢,所以驱逐其国君以取悦晋国,这

左氏言君奔之习套,然非国人,即元咺也,故后卫侯归,元咺出奔矣,因知叔武之立,亦元咺为之也。君出奔或名、或不名,无例。

译《左传》中记载国君出奔的惯例,然而如果不是国人,就是元咺,所以卫国后侯回国后,元咺就出逃了,由此可知叔武被立为国君,也是元咺所为。国君出奔有时称名、有时不称名,没有固定的体例。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

   序晋侯于上,晋文一战胜楚而伯也。卫侯出奔,其弟叔武摄位,故如在丧。未踰年之君称「子」,此书法也。天王在郑,时既败楚,诸侯于践土会盟,将谋王复辟也,故盟讫乃往朝王焉。左氏谓「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又有「天王下劳晋侯」之说,若然,则是盟时王已来矣,岂有先盟而后朝王者哉?前人多疑左氏,是也。

  陈侯如会。

   后至不及盟,故如此书。陈侯本楚党,今以楚败而亦属晋矣。

  公朝书△法△王所书△法△。

   「王所」,王在郑地也,王在朝,则曰「朝于京师」,王巡守,则朝于方岳之下,亦当曰「王所」也。谷梁谓「朝,不言所」,此不通之论也。书「公朝」,岂诸侯皆不朝乎?下壬申又书「公朝」,岂有公再朝,而诸侯不一朝者乎?故前儒有谓「言公朝,以?诸侯」,是也,然谓「言公朝,以?诸侯」,此亦未知春秋之书法也。春秋凡会盟必首书「公」,所以尊内,此一定不移也。今若如会盟首书「公」,则当书「公帅诸侯」矣,公不可言帅也,若统书曰「诸侯朝王」,则不见公之朝王,春秋,鲁史,朝王大事,不可以没公也,故书曰「公朝于王所」,则既可以见公之朝,而诸侯之朝亦自见矣。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卫元咺出奔晋。

   卫侯出奔而弟叔武立,必元咺主之,使与践土之盟,则将绝卫侯矣,故卫侯入而元咺出也。然叔武之杀,经无明文,若果卫侯杀之,当书「杀其弟」矣。故据左氏谓杀叔武,卫侯不知其情,则与经文之不书似合,然元咺奔晋,将以愬其君之杀弟也。意者卫侯归而叔武见杀,其罪必归之君耳。君归或名、或不名,无例。归,或书「自某」,或不书「自某」,及书「归」与「复归」,皆无例。

  陈侯款卒。秋,杞伯姬来。

   伯姬,庄公女,杞成公妻,适杞三十有六年,当亦老矣。上年杞子来朝,而公遽伐之,伯姬此来,亦必为僖公所迫,求修好而谢过耳。

  公子遂如齐。

   前鲁以楚师伐齐取谷,及楚败,晋伯,鲁失楚而畏晋,故使遂聘齐,自是齐、鲁复通好。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取○义○阳○。

   左氏谓「会于温,讨不服也」,盖为后执卫君及围许也。然非也。诸侯会温与天王狩河阳盖一事也。盟践土之后,王已归京师,温,周地,晋侯将以觐王,而王因出于温以就见之也。左氏谓「晋侯召王」,亦未可信,文元年晋襄公亦朝王于温矣,岂亦召王乎?惟以天王之尊就见诸侯,则是君下于臣,不可以训,故孔子特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假巡狩之名,而河阳即温地,变温地言河阳,亦所以殊天子,此孔子取义之大者也。而左氏又谓晋侯「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其说益非,明是因经文「狩」字而妄生此议论也。夫晋侯果使王狩,而王因以狩焉,则是实事矣,何以又引此仲尼之言乎?既引仲尼之言,则狩非实事,特假借之辞耳,何以又云「使王狩」乎?其周章两端如此,故知其说不可信,而其召王之说,亦因是以知其诬也。又如引仲尼之言,是仲尼作春秋自作批注也,其可笑如此。

  壬申,公朝于王所。

   说见上。壬申承上冬,[不](「不」,二本原无,今据文义补入。)言其月,史阙。自是王归京师矣。

  晋人执卫侯,归之京师。

   此后乃会温之余事。晋侯因其臣而执其君,失理殊甚,归狱于王,所谓「假之」是矣。「归之于」与「归之」同。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君归京师而元咺归国,元咺之罪显然矣。

  诸侯遂围许。

   许久从楚,践土与温二盟皆不与也。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

   曹伯自宋归也。诸侯归国,名、不名,无例。「归」与「

译五月癸丑日,鲁僖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

将晋侯列于首位,是因为晋文公一战战胜楚国而成为霸主。卫侯出逃,其弟叔武代理国政,因此如同居丧一般。未过一年的国君称“子”,这是《春秋》的书写法则。周天子当时在郑国,此时既然已击败楚国,诸侯在践土会盟,是打算谋划让周王复位,所以盟誓结束后才去朝见周王。《左传》说“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盟誓”,又有“周天子下劳晋侯”的说法,如果这样,那么盟誓时周王已经来了,哪有先盟誓而后朝见周王的道理呢?前人大多怀疑《左传》,这是对的。

陈侯来到会盟之地。

因为迟到未能参与盟誓,所以这样记载。陈侯本是楚国的党羽,现在因楚国战败而也归附晋国了。

鲁僖公朝见周王,书写“王所”是《春秋》的书法。

“王所”,指周王在郑地。周王在朝廷,就说“朝于京师”;周王巡视守土,就在方岳之下朝见,也应当说“王所”。《谷梁传》说“朝见,不写‘所’”,这是不通的说法。书写“公朝”,难道诸侯都不朝见吗?下文壬申日又书写“公朝”,难道有鲁公两次朝见,而诸侯一次都不朝见的情况吗?所以前代儒者有人说“说‘公朝’,是为了省略诸侯”,这是对的,然而说“说‘公朝’,是为了省略诸侯”,这也未能理解《春秋》的书法。《春秋》凡是会盟必定首先书写“公”,是为了尊重本国,这是一定不变的。现在如果像会盟那样首先书写“公”,就应当书写“公率领诸侯”了,鲁公不能说“率领”,如果统称为“诸侯朝王”,就看不出鲁公朝见周王,《春秋》是鲁国的史书,朝见周王是大事,不能隐没鲁公,所以书写“公朝于王所”,这样既可以看见鲁公的朝见,而诸侯的朝见也自然显现了。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返回卫国。卫国的元咺出逃到晋国。

卫侯出逃而弟弟叔武即位,必定是元咺主持的,如果让他参与践土的盟誓,就会断绝卫侯的归路,所以卫侯回国而元咺出逃。然而叔武被杀,经文中没有明确记载,如果确实是卫侯杀的,应当书写“杀其弟”了。所以根据《左传》所说杀叔武时卫侯不知情,这与经文不记载似乎相符,然而元咺逃往晋国,是要控告其君杀弟的罪行。推测卫侯回国后叔武被杀,罪责必定归咎于国君。国君回国,有时写名、有时不写名,没有定例。回国,有时写“自某地”,有时不写“自某地”,以及书写“归”与“复归”,都没有定例。

陈侯款去世。秋天,杞伯姬来到鲁国。

伯姬,是鲁庄公的女儿,杞成公的妻子,嫁到杞国三十六年,应当也老了。上年杞子来朝见,而鲁公立即讨伐他,伯姬这次来,必定是被鲁僖公所迫,请求修好并谢罪罢了。

公子遂出使齐国。

此前鲁国曾借楚国的军队讨伐齐国夺取谷邑,等到楚国战败,晋国称霸,鲁国失去楚国而畏惧晋国,所以派公子遂聘问齐国,从此齐、鲁恢复友好关系。

冬天,鲁僖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在温地会盟。周天子在河阳巡狩。

《左传》说“在温地会盟,是为了讨伐不服从的诸侯”,大概是为后来拘捕卫君以及围攻许国做准备。然而不对。诸侯在温地会盟与周天子在河阳巡狩是一件事。践土盟誓之后,周王已返回京师,温是周地,晋侯将要朝见周王,而周王因此出到温地去接见他们。《左传》说“晋侯召见周王”,也不可信,文公元年晋襄公也在温地朝见周王,难道也是召见周王吗?只是以周天子的尊贵去接见诸侯,这是君尊臣卑的颠倒,不足以作为典范,所以孔子特意书写“天王狩于河阳”,假借巡狩的名义,而河阳就是温地,改变温地称为河阳,也是为了区别天子,这是孔子取义的重大之处。而《左传》又说晋侯“并且让周王巡狩,仲尼说:以臣下召见君主,不足以作为典范,所以书写‘天王狩于河阳’”,这种说法更加错误,明显是因为经文中有“狩”字而妄加议论。如果晋侯真的让周王巡狩,而周王因此巡狩,那就是事实了,为什么又要引用仲尼的话呢?既然引用仲尼的话,那么巡狩就不是事实,只是假借的言辞罢了,为什么又说“让周王巡狩”呢?其说法如此自相矛盾,所以知道其说不可信,而其召见周王的说法,也因此知道是诬蔑。又如引用仲尼的话,这是仲尼作《春秋》时自己作批注,如此可笑。

壬申日,鲁僖公在王所朝见周王。

解说见上文。壬申日承接上文冬天,[不](“不”,两个版本原本没有,现在根据文义补入。)写月份,是史官缺漏。从此周王返回京师了。

晋国人拘捕卫侯,把他押回京师。

这是温地会盟后的余事。晋侯因其臣下而拘捕其国君,失理太过,将案件交给周王,所谓“假手于人”是对的。“归之于”与“归之”意思相同。

卫元咺从晋国返回卫国。

国君被押往京师而元咺回国,元咺的罪责显然了。

诸侯于是围攻许国。

许国长期依附楚国,践土和温地两次盟誓都没有参加。

曹伯襄返回曹国,于是会同诸侯围攻许国。

曹伯是从宋国返回的。诸侯回国,写名、不写名,没有定例。“归”与“

复归」,无例。书「自某」、不书「自某」,无例。

译“复归”这一记载,没有固定的体例。记载“从某地”与不记载“从某地”,也没有固定的体例。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取○义。

   狄不言「朝」、「聘」,而言「来」,不足为朝、聘,卑之也;王臣来朝,亦书曰「来」,尊之也,书同而义异。

  公至自围许

   致围许者,以近事言也。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内不书主名,外书「人」,皆大夫也。

  左氏谓「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未尽然。王人与盟,或襄王之结诸侯、晋文之定王室,未可知也,又谓王人为王子虎、王子不当称「人」,尤非。

  秋,大雨雹。冬,介葛卢来。

   春,公在会,未见,故复来。

  三十年春王正月。夏,狄侵齐。

   二十年,齐、狄盟于邢,至是而狄背盟,狼子野心,岂可与之同盟哉?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左氏谓元咺立公子瑕,则是公子瑕已为君,不当称「公子」,又瑕立,为咺之君,尤不当先臣后君以「及」书也,故前人多疑之。然则公子瑕何为者也?意者咺暂使摄位,既未成乎君,而为咺所累,故书「及」与?称国以杀君与臣之辞也,无例。杀大夫,必称爵,若不称,知其为何如人哉?

  卫侯郑归于卫。

   诸侯归,名、不名,无例。书「归」与「复归」,无例。

  晋人、秦人围郑。

   翟泉之盟,郑不与,有从楚之意,故晋伐之,左氏谓昔晋文过郑,郑不礼焉,岂有历久而后报乎?左氏言晋文初年之列国事皆类此,不悉辨。秦、晋之争亦始此矣。

  介人侵萧。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报周公之聘也。「遂」者,继事之辞,无褒贬,先书「如京师」,而以如晋书「遂」,此亦书法也。鲁使卿如京师始此,而如他国者屡见焉,亦直书之而义自见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

   左氏谓「分曹地」,此误连前经「执曹伯畀宋人」而为言者也。夫执曹伯在二十八年,今三十一年,岂经四年之久而始分其地乎?公羊亦知其难通,谓晋候「颁所侵地于诸侯」。夫鲁强曹弱,曹安得侵鲁之地,且有何证乎?盖济西田者,齐、鲁所争之田也。济西地在齐、鲁界,故彼此互争,不系之国,此取济西田,我取之齐也;宣元年,「齐人取济西田」,齐取之我也;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齐向取之我,而今归之我也,合经文前后观之,其义明矣。若此时,则齐方弱而鲁恃晋以强,故取之齐,而齐无能难焉尔。

  公子遂如晋。

   鲁方恃晋,故汲汲以通好,去年往而今年又往也。左氏谓「拜曹田」,然则去年之往为何事哉?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郊有二,有祭天之郊,有祈谷之郊,鲁之郊皆祈谷之郊也。祈谷之郊,诸侯皆得行之,祭天之郊在冬至,经书鲁卜郊多在四月可验夏之二月,故谓「启蛰而郊」。,岂有四月而祭天者乎?故公羊谓鲁郊为非礼,谬也;谷梁谓「不时」,亦谬也。若明堂位乃汉人邪说,不可据,且彼言「孟春」而此言「四月」,又绝不相通也。三传皆谓四卜为非礼,以非礼,故书,此「常事不书」之谬义也。襄七年,「三卜郊,不从,乃免牲。」经书之何与?盖经书「卜郊者,以其为大事也,而其卜之从违、牲之用免,往往不同,因得备书之尔。左氏谓「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按:经凡言「卜郊」者,正为卜此郊日之吉否也,非卜郊之可否也,卜牛其前此矣,不书也。左氏之意,似谓牛既卜矣,日又卜矣,故牛改名曰「牲」,则是既得吉日,牛已称牲,方复卜郊,以卜郊为卜郊之可否,非也。或称「牲」,或称「牛」,一也。左氏谓「牛卜日曰牲」,公羊谓伤者为牛,亦皆非诗、书、礼言祭天者多曰「牛」矣,岂皆伤者乎?「三望」,公羊谓「泰山、河、海」,贾逵、服虔谓「分野之星及境内山川」,郑玄「玄」,二本原皆阙末笔作「玄」。谓「海、岱、淮」,其说稍近,然终不敢定也。

译鲁僖公二十九年春,介葛卢前来取义。

狄人不称“朝”、“聘”,而称“来”,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不足以构成朝见或聘问,这是表示轻视;周王臣属前来朝见,也记载为“来”,这是表示尊重,记载用词相同但含义不同。

鲁公从围许之战返回。

记载围许之事,是因为这是近期发生的事。

夏六月,鲁公与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在翟泉结盟。

鲁国方面不记载主事者的名字,外国方面记载为“人”,这都是指大夫。

《左传》认为这是“重温践土之盟,并且谋划讨伐郑国”,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周王臣属参与结盟,或许是襄王联合诸侯、晋文公安定王室,尚不可知;又说王人是王子虎,王子不应当称“人”,这更是错误的。

秋,下大雨并伴有冰雹。冬,介葛卢前来。

春天,鲁公在盟会上,没有见到介葛卢,所以他再次前来。

鲁僖公三十年春王正月。夏,狄人侵犯齐国。

二十年,齐国与狄人在邢地结盟,到此时狄人背弃盟约,狼子野心,难道可以和他们结盟吗?

秋,卫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元咺以及公子瑕。

《左传》认为元咺拥立了公子瑕,那么公子瑕已经即位为君,不应当再称“公子”;而且公子瑕即位后,成为元咺的君主,更不应当先写臣后写君并用“及”字连接,所以前人对此多有怀疑。那么公子瑕究竟是何人呢?大概是元咺暂时让他代理国政,既然尚未正式成为君主,却因元咺而受牵连,所以用“及”字记载吗?称国名而杀君与臣的措辞,没有先例。杀大夫,必定要称其爵位,如果不称爵位,怎么知道他是怎样的人呢?

卫侯郑回到卫国。

诸侯回国,称名或不称名,没有固定体例。记载“归”与“复归”,也没有固定体例。

晋人、秦人包围郑国。

翟泉之盟,郑国没有参加,有依附楚国的意思,所以晋国讨伐它;《左传》说从前晋文公经过郑国,郑国没有以礼相待,难道会经历很久之后才报复吗?《左传》关于晋文公初年列国事件的记载都类似这样,不再一一辨析。秦国与晋国的争斗也从此开始了。

介人侵犯萧国。冬,周天子派遣宰周公前来聘问。公子遂前往京师。接着又前往晋国。

这是为了报答周公的聘问。“遂”是承接前事的措辞,没有褒贬之意,先记载“前往京师”,而后记载前往晋国用“遂”,这也是史书的书写法则。鲁国派遣卿大夫前往京师是从此时开始的,而前往其他国家的记载屡见不鲜,也是直书其事而意义自现。

鲁僖公三十一年春,夺取济西田。

《左传》认为这是“分割曹国的土地”,这是错误地连带前文“抓获曹伯交给宋人”而言的。抓获曹伯是在二十八年,如今是三十一年,难道经过四年之久才分割他的土地吗?《公羊传》也认为难以通解,说晋侯“将所侵占的土地分给诸侯”。鲁国强而曹国弱,曹国怎么能侵占鲁国的土地,况且有什么证据呢?大概济西田是齐国与鲁国争夺的土地。济西田位于齐、鲁边界,所以彼此互相争夺,不属于任何一国,这次夺取济西田,是我们从齐国夺取的;宣公元年,“齐人夺取济西田”,是齐国从我们这里夺取的;十年,“齐人归还我们济西田”,是齐国先前从我们这里夺取的,如今归还给我们,综合经文前后来看,其意义就明白了。如果此时,齐国正弱而鲁国倚仗晋国强盛,所以从齐国夺取,而齐国无力反抗罢了。

公子遂前往晋国。

鲁国正倚仗晋国,所以急切地想要互通友好,去年去了今年又去。《左传》说是“拜谢曹田”,那么去年前往是为了什么事呢?

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祭,占卜不吉,于是释放牺牲,但仍然进行了三次望祭。

郊祭有两种,有祭天的郊祭,有祈求谷物的郊祭,鲁国的郊祭都是祈求谷物的郊祭。祈求谷物的郊祭,诸侯都可以举行,祭天的郊祭在冬至,经文记载鲁国占卜郊祭多在四月可以验证,夏历二月,所以说“启蛰而郊”,难道有在四月祭天的吗?所以《公羊传》说鲁国郊祭为非礼,是错误的;《谷梁传》说“不合时宜”,也是错误的。至于《明堂位》是汉人的邪说,不可依据,而且它说“孟春”而这里说“四月”,又完全不相通。三传都认为四次占卜为非礼,因为非礼,所以记载,这是“常事不记载”的错误义理。襄公七年,“三次占卜郊祭,不吉,于是释放牺牲。”经文记载它又是为什么呢?大概经文记载“占卜郊祭”,是因为它是大事,而占卜的吉凶、牺牲的使用与否,往往不同,因此得以详细记载罢了。《左传》说“用牛占卜日期叫牲,牺牲选定后占卜郊祭,是君主怠慢”。按:经文凡是说“占卜郊祭”的,正是为了占卜这次郊祭日期的吉凶,而不是占卜郊祭是否可行,占卜牛在此之前就已经做了,不记载。《左传》的意思,似乎说牛已经占卜了,日期又占卜了,所以牛改名叫“牲”,那么既然得到了吉日,牛已经称为牲,又再次占卜郊祭,把占卜郊祭当作占卜郊祭是否可行,这是不对的。有时称“牲”,有时称“牛”,是一样的。《左传》说“牛占卜日期叫牲”,《公羊传》说受伤的叫牛,都不对,《诗》、《书》、《礼》中祭天的多称“牛”,难道都是受伤的吗?“三望”,《公羊传》说是“泰山、河、海”,贾逵、服虔说是“分野之星及境内山川”,郑玄(注:玄,二本原皆阙末笔作“玄”)说是“海、岱、淮”,这种说法稍微接近,但最终也不敢确定。

若三传皆以「犹」字为讥,则非。不曰「望」而曰「三望」,正是诸侯之礼,何讥之有?此亦「常事不书」之谬义也。矫之者以为幸辞,又过矣。圣人据事直书,何幸之有!以上因三传言礼之谬,故详辨之。

译如果《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把“犹”字当作讥讽,那就是错误的。不称“望”而称“三望”,正是诸侯的礼制,有什么可讥讽的呢?这也是“常事不书”这一谬误观点的体现。那些纠正它的人认为这是侥幸之辞,又太过分了。圣人依据事实直书其事,有什么侥幸可言!以上是因为三传关于礼制的说法有误,所以详细辨析。

秋七月。冬,杞伯姬来求妇。

   前五年伯姬来朝,其子即杞桓公也,自后来朝而我伐之,伯姬二十八年又来,似为谢过,今为桓公求妇又来,惟因杞弱,为鲁所凌,欲求庇其子耳。伯姬之苦衷如此,议论者何这之过乎?所求者,僖公次女叔姬也,其归杞不见于经,后为杞所出,则屡书之,鲁以凌杞,而杞亦卒待鲁女之薄如此。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

   卫为狄灭而迁,今三十余年无事,亦齐桓之力也,至是狄又围之,迁帝丘,说者以是这晋文。晋文耄矣,明年即世,岂能救之哉?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夏四月己丑,郑伯捷卒。卫人侵狄。秋,卫人及狄盟。

   卫侵狄,宜也,及狄盟何哉!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论事功,齐桓不及晋文,论心术,晋文不及齐桓,然齐伯止于当身,而晋文子孙相继而伯,此天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经书「入」,左氏谓「灭」,非。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报公子遂也。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

   晋文之兴,秦有力焉,自晋连秦伐郑而郑间之,秦、晋始相贰。然晋文已老,虽怨秦而不及发,襄公新立,即伐而胜之,其克承父志与?经文本明顺如常,而妄者谓有讥刺,又有谓「及」字衍者,皆不可解。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

   左氏谓「因晋丧」,非也,下「晋人败狄」,乃是矣。

  公伐邾,取訾娄。秋,公子遂帅师伐邾。

   公伐邾,报升陉之役也。秋,又使卿伐之,甚矣。

  晋人败狄于箕。

   狄连年伐郑、伐齐,今赖晋襄败之,自此稍息焉。

  冬十月,公如齐。

   是时伯无定主,鲁因齐聘而犹朝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乙巳,公薨于小寝。

   左氏谓「即安也」。

  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此恒燠若之咎征。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温之会,晋文以诸侯围许,许恃楚而终不服,是以晋襄亦继父之志而伐之也。

  春秋通论卷八

  新安首源姚际恒

      文公僖公子,母声姜,在位十八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僖公薨于上年十二月,故踰年即位。即位必于岁首,不问已葬未葬也。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锡命,锡命为诸侯也。公继世应立,然必锡命于天子,始加重焉。谷梁执「常事不书」之见,谓「礼,有受命,无来钖命,锡命非正也。」春秋诸侯继世而立,其立也,岂必朝天子而始受命乎?

  晋侯伐卫。

   卫成以执归京师之怨故不从晋,今晋襄伐之。经言「晋侯伐卫」,则左氏谓「先且居胥臣」者,非矣,又谓「朝王」,经不书,亦未可信。

  叔孙得臣如京师。

   使卿如周,拜锡命也。

  卫人伐晋。

   卫能伐伯主,亦强矣。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左氏谓「晋围戚」及「疆戚田」,然皆不见经。此大夫专会诸侯之始,政逮于大夫之端见矣。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

   弒君父者,称「国」、称「世子」,罪大恶极,不知用何字以为贬也。

  公孙敖如齐。

   鲁之伐齐皆先公事,至是复通好。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

   秦报殽之役,伐晋而复败也。彭衙,秦地,晋师追而败之。书「晋侯及秦师」,凡言「及」者,皆是客之应主也,岂可妄生议论?

  丁丑,作僖公主。

   礼家之言纷杂难稽,据礼谓卒哭而祔,祔则作主矣。诸侯五月而葬,又谓诸侯七月而卒哭,则作主当在卒哭之时。今僖公丧至此已十有五月,作主则太缓,故左氏谓「不时」,此与礼文合也。然鲁秉礼之国,丧礼岂无定制,文公何事而缓作主乎?或礼家言未可信

译秋季七月。冬季,杞国的伯姬前来为儿子求娶媳妇。

此前五年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就是杞桓公,自从后来朝见后我们便讨伐他,伯姬在二十八年又来,似乎是来谢罪,如今为了桓公求娶媳妇又前来,只是因为杞国弱小,被鲁国欺凌,想要寻求庇护她的儿子罢了。伯姬的苦衷如此,议论的人有什么过错呢?所求娶的,是僖公的次女叔姬,她嫁到杞国在经文中没有记载,后来被杞国休弃,则屡次记载,鲁国欺凌杞国,而杞国最终对待鲁国女子的态度竟如此轻慢。

狄人包围卫国。十二月,卫国迁都到帝丘。

卫国被狄人灭亡而迁都,如今三十多年没有事端,也是齐桓公的力量所致,到这时狄人又包围它,迁都帝丘,解说的人将此归功于晋文公。晋文公已经年老,第二年就去世了,怎么能救卫国呢?

三十二年春季周王正月。夏季四月己丑日,郑伯捷去世。卫国人入侵狄人。秋季,卫国人同狄人结盟。

卫国入侵狄人,是适宜的,同狄人结盟又是为什么呢!

冬季十二月,己卯日,晋侯重耳去世。

论事功,齐桓公不及晋文公,论心术,晋文公不及齐桓公,然而齐桓公的霸业只限于当世,而晋文公的子孙相继称霸,这是天命。

三十三年春季周王二月,秦国人攻入滑国。

经文记载“入”,《左传》说是“灭”,是不对的。

齐侯派遣国归父来聘问。

这是报答公子遂的聘问。

夏季四月辛巳日,晋国人同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军。

晋文公的兴起,秦国出力不少,自从晋国联合秦国讨伐郑国而郑国从中离间,秦国、晋国开始互相背离。然而晋文公已经年老,虽然怨恨秦国却来不及发作,襄公刚刚即位,就讨伐并战胜了秦国,这是能继承父亲的志向吗?经文本来明白顺理成章,而胡乱解说的人说含有讥刺之意,又有说“及”字是衍文的,都不可理解。

癸巳日,安葬晋文公。

狄人入侵齐国。

《左传》说是“趁着晋国丧事”,是不对的,下文“晋国人打败狄人”,才是正确的。

鲁公讨伐邾国,夺取訾娄。秋季,公子遂率领军队讨伐邾国。

鲁公讨伐邾国,是报复升陉之战。秋季,又派遣卿大夫讨伐它,太过分了。

晋国人在箕地打败狄人。

狄人连年讨伐郑国、讨伐齐国,如今依靠晋襄公打败他们,从此稍微平息了。

冬季十月,鲁公前往齐国。

这时霸主没有定主,鲁国因为齐国的聘问而仍然朝见它。

十二月,鲁公从齐国回来。乙巳日,鲁公在小寝去世。

《左传》说是“即安也”。

降霜但不冻死草木。李树和梅树结果实。

这是气候常暖的灾异征兆。

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讨伐许国。

温地的会盟,晋文公率领诸侯包围许国,许国倚仗楚国而始终不服,所以晋襄公也继承父亲的志向讨伐它。

春秋通论卷八

新安首源姚际恒

文公是僖公的儿子,母亲是声姜,在位十八年。

元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僖公在上一年十二月去世,所以隔年即位。即位必定在岁首,不问是否已经安葬。

二月癸亥日,发生日食。周天王派遣叔服来会葬。夏季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周天王派遣毛伯来赐予鲁公命服。

锡命,是赐予诸侯命服。鲁公继位应当立,但必须由天子赐予命服,才开始加重其地位。《谷梁传》秉持“常事不书”的观点,说“礼制,有接受命令,没有来赐予命服,赐予命服不合正礼。”春秋时期诸侯继位而立,他们的即位,难道一定要朝见天子才开始接受命令吗?

晋侯讨伐卫国。

卫成公因为被拘押送回京师的怨恨所以不服从晋国,如今晋襄公讨伐他。经文说“晋侯伐卫”,那么《左传》说是“先且居、胥臣”,是不对的,又说“朝见周王”,经文没有记载,也不可相信。

叔孙得臣前往周王室。

派遣卿大夫前往周王室,是拜谢赐予命服。

卫国人讨伐晋国。

卫国能讨伐霸主,也很强大了。

秋季,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

《左传》说是“晋国包围戚地”以及“划定戚地的田界”,然而都不见于经文。这是大夫擅自会见诸侯的开始,政令下达到大夫的迹象显现了。

冬季十月丁未日,楚国世子商臣弑杀他的国君頵。

弑杀君父的人,称“国”、称“世子”,罪大恶极,不知道用什么字来贬斥他。

公孙敖前往齐国。

鲁国讨伐齐国都是先处理公事,到这时又恢复友好关系。

二年春季周王二月甲子日,晋侯同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

秦国为殽地之战报仇,讨伐晋国而又失败。彭衙,是秦国的土地,晋军追击并打败他们。记载“晋侯及秦师”,凡是说“及”的,都是客方应主方,怎么可以妄加议论?

丁丑日,制作僖公的神主。

礼家的言论纷杂难以查考,依据礼制说是卒哭而祔祭,祔祭就制作神主了。诸侯五个月安葬,又说诸侯七个月卒哭,那么制作神主应当在卒哭之时。如今僖公的丧事到这里已经十五个月,制作神主就太迟缓了,所以《左传》说是“不及时”,这与礼文相合。然而鲁国是遵循礼制的国家,丧礼难道没有定制,文公为什么迟缓制作神主呢?或许礼家的言论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