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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苏氏春秋集解二

春秋集解卷一     宋 苏辙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7 段

。兄弟,天伦也。为人子受之父,为人臣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可谓轻千乘之国矣。蹈道则未也。」然则废桓而自立,礼欤?兄弟之不加适庶,古之道也。诸侯再娶之,非礼,惠公尸之矣。惠公以夫人娶之,而其子可不以为适乎?虽然,自立以俟其长,乱之道也。盖亦立桓而已,为政乎?立桓而已,为政。及其成人而授之,于是可谓礼矣。

译兄弟,是天定的伦常。作为儿子,这是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作为臣子,这是从君主那里接受的。废弃天伦而忘却君父,只为了施行小恩小惠,这可以说是轻视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了。至于是否遵循正道,那就未必了。那么,废黜桓公而自立,合乎礼吗?兄弟之间不分嫡庶,这是古来的道统。诸侯再娶,是不合礼的,惠公已经承担了罪责。惠公以夫人的身份娶了她,那么她的儿子可以不认为是嫡子吗?虽然如此,自立以等待桓公长大,这是导致动乱的做法。大概只要立桓公,然后由自己执政就可以了。立桓公,自己执政。等到桓公成年后把政权交给他,这才可以说是合乎礼了。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邾子克也,不书爵,不名,而字,附庸之君,未王命者也。或曰:古者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专之,非礼也。凡书皆以讥之。予以为不然。春秋之际,王室衰矣,然而周礼犹在,天命未改,虽有汤武,未能取而代之也。诸侯之乱,舍此何以治之?要之以盟会,威之以征伐,小国恃焉,大国畏焉,犹可以少安也。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故春秋因其礼俗而正其得失,未尝不予也。故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盟必有日月,而不日,失之也。春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事成于日者,日成于月者,月成于时者,时不然,皆失之也。故崩、薨、卒、弑、葬、郊、庙之祭、盟、战、败、入、灭、获、日食、星变、山崩、地震、火灾,凡如此者,皆以日成者也。朝觐、搜狩、城筑、作毁,凡如此者,皆以时成者也。会、遇、平、如、来、至、侵、败、伐、围、取、救、次、迁、戍、追、袭、奔、叛、执、水、旱、雨、电、冰雪、彗、孛、螽、螟,凡如此者,或以月成,或以时成者也。惟公即位,不书日,有常日也。外杀大夫,不书月与日,卑不以告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段,郑伯之母弟也。其母爱之,封之于京。将作乱,大夫请禁之,郑伯不许。及闻其将袭郑,而后伐之。段出奔共。段之不称弟及公子,何也?段将为君,非复臣也。不称段之奔,而称郑伯之克,何也?段之乱,郑伯成之也。克者,何?能胜也。段之欲为乱,久矣。郑人知之,而郑伯不禁,非不能也,将养之,使至于乱,而加之以大戮。故虽逐之,而国人不敢争,母不敢爱。此郑伯之所谓能也。故书曰:“郑伯克段于鄢”,以示得其情也。凡诸侯之事告,则书;不然,则否。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防。公羊、谷梁以为诸侯之事尽于《春秋》也,而事为之说,则过矣。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鲁之丧诸侯有来赗者矣,皆以常事不书,书宰咺,尊王命也。天子之宰曰宰,周公曰宰,渠伯纠。咺之名何也?其赗非礼也。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以赗惠公则缓,以赗仲子则未薨也。使受命于君,出而不如其素,虽正之可也。季文子聘于晋,求遭丧之礼而行。遭丧而以常礼行之,不可;未丧而以丧礼行之,可乎?周虽命之,咺不得行也。唯命而行之,以为非使也,故名。仲子之不称夫人何也?非薨非葬,名有所不必书也。谷梁曰:仲子者,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礼赗人之母则可,赗人之妾则不可。君子以其可辞而受之,以仲子为惠公之母,疑于僖公、成风故也。妇人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由其夫之丧而赗之,曰惠公仲子;由其子之丧而襚之,曰僖公成风。礼不可以赗人之妾,而仲子独无子乎?虽从其夫礼也。故凡春秋之事,当从史。左氏,史也;公羊、谷梁皆意之也。盖孔子之作《春秋》,事亦略矣,非以为史也,有待乎史而后足也。以意传《春秋》,而不信史,失孔子之意矣。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言及而不言,其人内之微者也,宋人外之微者也。或曰:皆逺而失之也。宿,小国也。盟而以国地,宿与盟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祭伯,天子之卿也。不称「使」,非王命也。不言「朝」,未尝朝也。天子之卿而外交于诸侯,非礼也。

  公子益师卒

益师,鲁大夫也。大夫之丧,君不以小敛,则不日,以为少恩也。或曰:逺而失之也。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夏五月,莒人入向。无骇帅师入极。无骇之不氏,未赐族也。或曰:未王命也。古者,天子赐姓,诸侯赐族。楚未尝通于周,而其大夫曰屈完,故氏非王命也。极,小国也。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九月,纪裂繻来逆女,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也。裂繻之不氏,何也?小国之

译三月,鲁隐公与邾仪父在蔑地结盟。

邾仪父就是邾子克。史书不记载他的爵位,不写他的名,而写他的字,是因为他是附庸国的君主,没有得到周天子的正式册命。有人说:古代礼乐征伐都由天子发出,诸侯专断,是不合礼制的。凡是史书这样记载,都是为了讥讽他们。我认为不是这样。春秋时期,王室衰微,然而周礼尚存,天命未改,即使有商汤、周武王那样的圣君,也不能取代它。诸侯之间的动乱,除了这样还有什么办法治理呢?用盟会来约束他们,用征伐来威慑他们,小国依赖它,大国畏惧它,还可以稍微安定一些。孔子说: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匡正天下,百姓至今还受着他的恩惠。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已经披头散发、衣襟左开了。所以《春秋》依据当时的礼俗来评判得失,并不是不予肯定。所以说:《春秋》所载之事,关乎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所载之文,是史官的记录;其中蕴含的道义,是我孔子私下取用的。盟会必定要记载日期,这里没有记载日期,是失礼之处。《春秋》把事件系于日,把日系于月,把月系于时,把时系于年。事件在日完成的,日在月完成的,月在时完成的,时如果不符合,都是失礼之处。所以君主去世、诸侯去世、大夫去世、被杀、安葬、郊祀、宗庙祭祀、盟会、战争、战败、攻入、灭亡、俘获、日食、星象变异、山崩、地震、火灾,凡是这类事情,都是以日完成的。朝见、狩猎、筑城、建造毁坏,凡是这类事情,都是以时完成的。会盟、相遇、讲和、前往、到来、到达、侵犯、战败、讨伐、包围、夺取、救援、驻扎、迁徙、戍守、追击、偷袭、逃亡、叛乱、拘捕、水灾、旱灾、降雨、雷电、冰雪、彗星、孛星、蝗虫、螟虫,凡是这类事情,有的以月完成,有的以时完成。只有鲁公即位,不记载日期,因为有固定的日期。外国杀害大夫,不记载月和日,是因为地位卑下,不必报告。

夏五月,郑伯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

共叔段是郑伯的弟弟。他的母亲姜氏宠爱他,把他封在京城。共叔段将要作乱,大夫请求禁止他,郑伯不允许。等到听说共叔段将要袭击郑国,才去讨伐他。共叔段逃奔到共国。为什么不称共叔段为“弟”和“公子”呢?因为共叔段将要成为国君,不再是臣子了。为什么不称共叔段逃奔,而称郑伯打败了他呢?因为共叔段的动乱,是郑伯造成的。“克”是什么意思?是能战胜的意思。共叔段想要作乱,已经很久了。郑国人知道这件事,而郑伯不禁止,不是不能禁止,而是故意纵容他,让他发展到作乱的地步,然后加以严惩。所以虽然驱逐了他,但国人都不敢争辩,母亲也不敢爱护他。这就是郑伯所谓的“能”。所以史书记载说:“郑伯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以显示他掌握了实情。凡是诸侯的事情报告了,就记载;不报告,就不记载。即使是灭国,如果不报告,就不记载;战败战胜不报告,打败就不记载。《公羊传》、《谷梁传》认为诸侯的事情都尽在于《春秋》中,并据此进行解说,这就错了。

秋七月,周天子派宰咺来送惠公和仲子的赗赠。

鲁国有丧事,诸侯有来送赗赠的,都因为常事不记载,记载宰咺,是尊重王命。天子的宰官叫宰,周公叫宰,渠伯纠。为什么记载宰咺的名呢?因为他的赗赠不合礼制。天子七月下葬,同轨之内的诸侯都到;诸侯五月下葬,同盟之国的诸侯到;大夫三月下葬,同位的大夫到;士一个月下葬,外姻的亲属到。用赗赠惠公就太晚了,用赗赠仲子则仲子尚未去世。宰咺接受君命,出行却不按照常规,虽然可以纠正。季文子出使晋国,请求遇到丧事的礼仪然后行动。遇到丧事而用常礼行动,不可以;没有丧事而用丧礼行动,可以吗?周天子虽然命令了,宰咺也不应该执行。只因为命令而执行,认为不是正式出使,所以记载名。为什么不称仲子为夫人呢?因为不是去世也不是安葬,名字不一定需要记载。《谷梁传》说:仲子是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礼制上赗赠别人的母亲可以,赗赠别人的妾不可以。君子因为可以推辞的理由而接受,把仲子当作惠公的母亲,是怀疑于僖公、成风的缘故。妇人出嫁后跟随丈夫,丈夫死后跟随儿子。因为丈夫的丧事而赗赠她,叫惠公仲子;因为儿子的丧事而襚赠她,叫僖公成风。礼制不可以赗赠别人的妾,而仲子难道没有儿子吗?虽然跟随丈夫的礼制。所以凡是《春秋》的事情,应当遵从史实。《左传》是史书;《公羊传》、《谷梁传》都是主观臆测。大概孔子作《春秋》,事情也简略了,不是把它当作史书,而是有待于史书来补充。凭主观臆测来传述《春秋》,而不相信史书,就失去了孔子的本意。

九月,鲁隐公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说“及”而不说具体的人,是因为内部地位卑微;“宋人”是因为外部地位卑微。有人说:都是因为遥远而失礼。宿是小国。盟会而以国地命名,是宿参与了盟会。

冬十二月,祭伯来到鲁国。

祭伯是天子的卿。不称“使”,是因为不是王命。不说“朝”,是因为未曾朝见。天子的卿与诸侯外交,是不合礼制的。

公子益师去世。

益师是鲁国的大夫。大夫去世,国君如果不主持小敛,就不记载日期,认为这是少恩。有人说:是因为遥远而失礼。

二年春,鲁隐公与戎人在潜地会合。夏五月,莒人攻入向国。无骇率领军队攻入极国。无骇不称氏,是因为没有赐族。有人说:是没有得到王命。古代,天子赐姓,诸侯赐族。楚国未曾与周朝通好,而其大夫叫屈完,所以氏不是王命。极是小国。

秋八月庚辰,鲁隐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九月,纪国的裂繻来迎娶女子,不称“使”,是因为婚礼不称主人。裂繻不称氏,为什么呢?小国的

大夫称人,其名皆特书也。书裂繻,以其逆女也。凡女在国,称夫人,礼惟天子不亲迎,使上卿逆之,上公临之。诸侯亲迎,有故则使大夫可也。

译大夫称人,其名皆特书也。书裂繻,以其逆女也。凡女在国,称夫人,礼惟天子不亲迎,使上卿逆之,上公临之。诸侯亲迎,有故则使大夫可也。

大夫被称作“人”,他们的名字都被特别记载。记载“裂繻”这件事,是因为他违背礼制去迎娶女子。凡是女子在母国时,被称为夫人,按礼制只有天子不亲自迎亲,而是派遣上卿去迎接,由上公监礼。诸侯应当亲自迎亲,如果有特殊原因,派遣大夫去迎接也是可以的。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子帛裂繻也,其盟鲁故也。鲁人有怨于莒,裂繻既昏于鲁而为鲁盟莒,故比之鲁大夫而称字,嘉之也。

  十有二月乙夘夫人子氏薨

桓公之母仲子也。凡公母称夫人,薨则曰「夫人某氏薨」,葬毕而祔于庙,则曰「葬我小君某氏」。不称夫人,则曰「某氏卒」;不祔于庙,则不书葬。仲子始娶于宋,故曰「夫人子氏薨」,特立之庙而不祔,故不书葬。左氏曰:「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考之以事,皆不合,失之矣。

  郑人伐衞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凡春而书月,则书王,不然则否。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不言日夜食也,不言朔,朔在前也;不言朔与日,朔在后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夏四月辛夘,君氏卒。

声子也。隐公将不终为君,故不称夫人,不称子氏,而称君氏。何也?哀公之母曰姒氏,卒,哀未君也;隐既君矣,不称子氏而称君氏,着其君也。《诗》曰:“母氏圣善”,又曰:“伯氏吹壎,仲氏吹篪。”《礼》曰:“汰哉叔氏”,又曰:“哭于赐氏。”皆非姓也,犹曰君氏云尔。《公羊》《谷梁》曰:“此尹氏也。尹氏者,天子之大夫也。天王崩,为鲁主,故卒之。”王子虎、刘卷,皆天子之大夫也。其卒未尝不名。使尹氏尝为诸侯主矣,则将名之。其曰尹氏而不名,非尹氏也,盖君氏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

武氏子者,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也?未毕丧,孤未爵也。未爵而使之,非正也。不言使,桓未君也。归死者曰赗,归生者曰赙。归之正也,求之非正也。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交讥之也。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礼,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春秋薨鲁君而卒诸侯,鲁史也。其书来赴也,其名与鲁通也。凡诸侯同盟,名于载书,朝聘会问,皆以名通,故卒则书名,不然则否。左氏曰:凡诸侯同盟,死则赴以名。礼,君薨赴于他国,曰“寡君不禄”,臣子而名其先君,非礼也。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癸未,葬宋穆公。鲁徃会,故书。春秋以鲁故,卒诸侯及其葬,则虽子男称公,何也?会者在外,信其臣子之词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戊申,衞州吁弑其君完。

衞庄公之世子完,庶子州吁。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公卒,州吁弑完而自立。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称君则曷为?或称人,或称国。称国以弑,大臣弑之也;称人以弑,众人弑之也。称臣则曷为?或氏,或不氏。不氏,恶之甚也。且州吁将以为君,非复臣也。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礼盛曰会简曰遇

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

二年,郑人伐衞。州吁将报之。以宋公子冯之在郑也,使告于宋,帅陈、蔡而伐之。宋公使来乞师,公不义州吁而辞焉。公子翚请以师会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不称公子。《公羊》、《谷梁》曰:「翚之不称公子,与弑公也。夫翚之伐郑,未尝弑也。且弑君而以不氏为贬,而足乎?不足,不若不贬之愈也。」

  九月衞人杀州吁于濮

州吁未能和其民,使石厚求定于石碏。石碏教之,朝陈而求觐于王。厚从州吁如陈,石碏告陈人圗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衞。衞人杀之于濮。称人以杀,众词也。言衞人皆欲杀之也。州吁既为君矣,其曰杀州吁何也?不能君也。

  冬十有二月衞人立晋

衞人逆公子晋于邢而立之,不言晋归于衞,而书曰「衞人立晋」,何也?言归,则晋求入也;言立,则人立之也。世子之不言立,固其所也;非世子,未有不立而立者也。虽非其所,然而衞人之所共立,盖许之也。其不称公子,何也?将以为君,非复臣也。

五年春,公矢鱼于棠。夏四月,葬衞桓

译冬季十月,伯姬嫁给纪国。纪子帛与莒子在密地结盟。

子帛就是裂繻,他之所以与莒国结盟,是因为鲁国的缘故。鲁国人怨恨莒国,裂繻既然已经与鲁国通婚,却为鲁国而与莒国结盟,所以把他比作鲁国的大夫而称他的字,这是对他表示嘉许。

十二月乙夘日,夫人子氏去世。

她是桓公的母亲仲子。凡是国君的母亲称为夫人,去世时记载为“夫人某氏薨”,安葬完毕并附祭于宗庙,则记载为“葬我小君某氏”。如果不称夫人,则记载为“某氏卒”;如果不附祭于宗庙,则不记载安葬。仲子最初从宋国娶来,所以记载为“夫人子氏薨”,特别为她立庙而不附祭,所以不记载安葬。左氏说:“没有向诸侯报丧,没有在寝宫反哭,没有附祭于婆婆,所以不称‘薨’;不称夫人,所以不记载安葬。”对照事实来看,都不符合,这是错误的。

郑国人攻打卫国。

三年春季,周王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凡是春季记载月份,就记载“王”,否则就不记载。日食为什么要这样记载呢?有的记日期,有的不记日期;有的说朔日,有的不说朔日。记载“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的,是因为日食发生在正朔之日。不记载日夜发生日食,不记载朔日,是因为朔日在前;不记载朔日和日期,是因为朔日在后。

三月庚戌日,周天子去世。夏季四月辛夘日,君氏去世。

她是声子。隐公将不能最终做国君,所以不称夫人,不称子氏,而称君氏。为什么呢?哀公的母亲叫姒氏,去世时,哀公还没有做国君;隐公已经做了国君,不称子氏而称君氏,是为了彰显他的国君身份。《诗经》说:“母氏圣善”,又说:“伯氏吹壎,仲氏吹篪。”《礼记》说:“汰哉叔氏”,又说:“哭于赐氏。”这些都不是姓氏,就像说君氏一样。《公羊传》《谷梁传》说:“这是尹氏。尹氏是天子的卿大夫。周天子去世,为鲁国主持丧事,所以记载他的去世。”王子虎、刘卷,都是天子的卿大夫。他们的去世没有不记载名字的。假如尹氏曾经为诸侯主持丧事,那么将会记载他的名字。这里称尹氏而不记载名字,说明不是尹氏,大概是君氏。

秋季,武氏子来请求赙赠。

武氏子是天子的卿大夫。称他为武氏子,为什么呢?因为丧期未满,孤君尚未受封爵位。没有受封爵位就派遣他,是不合正道的。不记载“派遣”,是因为桓公尚未正式即位。送给死者的叫赗,送给生者的叫赙。赠送是合乎正道的,索取是不合正道的。周王室虽然不应索取,但鲁国不可以不赠送;鲁国虽然可以不赠送,但周王室不可以索取。这是对双方都进行讥讽。

八月庚辰日,宋公和去世。

按照礼制,天子去世叫崩,诸侯去世叫薨,大夫去世叫卒。《春秋》记载鲁国国君去世用“薨”,记载诸侯去世用“卒”,这是鲁国的史书体例。这里记载宋公来报丧,是因为他的名字与鲁国相通。凡是诸侯结盟,名字记载在盟书上,朝聘会问,都以名字相通,所以去世时记载名字,否则就不记载。左氏说:凡是诸侯结盟,去世时就以名字报丧。按照礼制,国君去世向其他国家报丧,说“寡君不禄”,臣子直呼先君的名字,是不合礼制的。

冬季十二月,齐侯、郑伯在石门结盟。癸未日,安葬宋穆公。鲁国前往参加会盟,所以记载。《春秋》因为鲁国的缘故,记载诸侯的去世及其安葬,那么即使是子爵、男爵也称公,为什么呢?因为会盟的人在外面,相信他们臣子的说法。

四年春季,周王二月,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戊申日,卫国州吁杀害了他的国君完。

卫国庄公的世子是完,庶子是州吁。州吁受宠且喜好军事,庄公没有禁止。庄公去世,州吁杀害完而自立。凡是杀害国君而称国君,是因为国君无道;称臣,是因为臣子的罪过。称国君为什么要这样呢?有的称人,有的称国。称国而杀,是大臣杀害的;称人而杀,是众人杀害的。称臣为什么要这样呢?有的称氏,有的不称氏。不称氏,是因为厌恶至极。况且州吁将要成为国君,不再是臣子了。

夏季,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

礼仪隆重称为会,简略称为遇。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秋季,公子翚率领军队会合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二年,郑国人攻打卫国。州吁将要报复。因为宋公子冯在郑国,所以派他告诉宋国,率领陈、蔡两国攻打郑国。宋公派人来请求出兵,鲁公认为州吁不义而拒绝。公子翚请求率领军队会合他们,鲁公不允许,他坚持请求后出发,所以不称公子。《公羊传》、《谷梁传》说:“翚不称公子,是因为他参与了弑君。然而翚攻打郑国,并没有弑君。况且弑君而以不称氏作为贬斥,难道就足够了吗?不够,不如不贬斥更好。”

九月,卫人在濮地杀害了州吁。

州吁不能安抚他的百姓,派石厚去请求石碏调解。石碏教导他,去朝见陈国并请求朝见周王。石厚跟随州吁到陈国,石碏告诉陈国人图谋他们。陈国人逮捕了他们,并请求卫国处理。卫人在濮地杀害了他们。称人而杀,是众人的说法。意思是卫国人想要杀他。州吁既然已经做了国君,为什么记载为“杀州吁”呢?因为他不能胜任国君。

冬季十二月,卫人拥立晋。

卫人从邢国迎接公子晋而拥立他,不记载“晋归于卫”,而记载为“卫人立晋”,为什么呢?说归,就是晋请求回国;说立,就是人们拥立他。世子不记载拥立,本来就是这样;不是世子,没有不拥立而自立的。虽然不合常规,但是卫人共同拥立,大概是允许的。为什么不称公子呢?将要成为国君,不再是臣子了。

五年春季,鲁公在棠地射鱼。夏季四月,安葬卫桓公。

公。秋,衞师入郕。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译鲁公。秋季,卫国军队攻入郕国。九月,为鲁桓公夫人仲子建造宫室。起初,鲁桓公献上了六佾的舞蹈。

考成也。诸侯不二嫡,仲子不得祭于惠公之庙。以桓故为之宫,礼也。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鲁以周公祭文王,文王、周公之庙用八,诸公因之,非礼也。隐公问于众仲,于是初献六羽。不言佾羽而不干,妇人无所事武也。公羊、谷梁曰:「初献六羽,始僭诸公也。」天子八佾,公六,诸侯四。然则大夫二,而士无佾矣,可乎?

  邾人郑人伐宋

宋人取邾田,故邾人请于郑以伐之。凡班序上下,以国之大小而盟会征伐,以主者先。邾小而先,郑主兵也。

螟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春,郑人来渝平。

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五年,邾、郑伐宋,宋人使来告命。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未及国。”公怒,弗救。故郑人来渝平,和而不盟,曰:“平言渝,弃旧怨也。”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秋七月。冬,宋人取长葛。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伯姬之娣待年于国,不与嫡皆行也。媵不书,书叔姬,贤之也。吴无君,无大夫,贤季子而书。吴使札来聘,亦犹是也。若贤不得书,必贵而后书,则是以位而蔑德也。小国无大夫,至于接我则书,是不可以废事也。位不可以废事,而独可以废贤乎?

滕侯卒,夏,城中丘。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凡称弟,母弟也;异母则称公子。各从其亲者称之也。

秋公伐邾。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戎尝朝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賔,故伐之。不言获,而言以归,尊王官也。谷梁曰:「戎者,衞也。戎衞者,为其伐天子之使也。称衞,则衞可见;戎衞,则衞不见,而何以为贬乎?」

八年春,宋公、衞侯遇于垂。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

祊者,天子廵守,郑人助祭太山之邑也。郑伯曷为以其邑与鲁,将以易许田也?许田者,鲁朝宿于成周之邑也。周衰,天子不廵守,诸侯不朝祊。近鲁,许田近郑,是以易之。天子在焉,而私易田,其言使宛来归祊,郑之罪也。曷为不言以许田与郑?事未定也。宛之不氏,贬之也。或曰:郑大夫之未赐族者也。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蔡未通而名者,盖通于惠公之世也。

  辛亥宿男卒

  宿尝通矣其不名失之也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衞侯盟于瓦屋。八月,葬蔡宣公。九月辛夘,公及莒人盟于浮来。螟。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挟卒。夏,城郎。秋七月。冬,公会齐侯于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秋,宋人、衞人入郑。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郑伯伐取之。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夏,公会郑伯于时来。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子翚将为公杀桓公以求大宰,公不许。翚惧,反谮公于桓公,与之谋而弑之。不书弑,讳之也。薨而不地,隐之不忍地也。不书葬,不成丧也。公羊、谷梁曰:贼不讨,不书葬。雠在内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君子词也。若隐公之祸,将谁讨乎?盖将讨乎桓公?隐亡而讨桓,将谁使为君?隐亡而讨桓,是重乱也。故隐亡则桓君矣。讨君之难,孰与讨齐之难?不讨齐则葬之,不讨君则不葬,非训也。故凡弑君,不书葬,不成丧也。隐十年无正事,不在正月也。公羊曰:隐不有其正。谷梁曰:隐不自正,亦有事在正月而不书者乎?盖未之有也。未之有也,不书宜矣。

  春秋集解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二      宋 苏辙 撰桓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故不书即位,正也。先君不以其道终,子弟不忍即位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与闻乎弑也。先君不以其道终,己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乎先君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

译这是考成。诸侯不立两个嫡子,仲子不能在惠公的宗庙祭祀。因为桓公的缘故为她建宫室,符合礼制。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鲁国因为周公祭祀文王,文王、周公的宗庙使用八佾,其他国君沿袭这种做法,不符合礼制。隐公向众仲询问,于是初次献舞六佾。不称佾而称羽,是因为妇人不需要武舞。《公羊传》、《谷梁传》说:“初次献舞六佾,是开始僭越国君的礼制。”天子用八佾,国公用六佾,诸侯用四佾。那么大夫用二佾,而士没有佾舞,可以吗?

邾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宋国人夺取了邾国的田地,所以邾国人请求郑国一起攻打宋国。凡是排列次序,根据国家大小;盟会征伐,以主事者为先。邾国小却排在前面,是因为郑国是主兵者。

冬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六年春天,郑国人来求和。

隐公做公子时,与郑国人在狐壤交战,停战了。五年,邾国、郑国攻打宋国,宋国人派使者来告急。隐公听说敌军进入外城,准备救援,问使者说:“还没到国都。”隐公发怒,不救援。所以郑国人来求和,和解但不结盟,说:“求和的话,是抛弃旧怨。”

夏五月辛酉日,隐公与齐侯在艾地结盟。秋七月。冬,宋国人夺取长葛。七年春天,周王三月,叔姬嫁到纪国。

伯姬的陪嫁妹妹在国内等待婚龄,不与嫡女一同出嫁。陪嫁女子不记载,记载叔姬,是赞美她贤德。吴国没有国君,没有大夫,因为赞美季子而记载。吴国派季札来聘问,也是因为这个道理。如果贤德的人不能记载,一定要尊贵才记载,那就是以地位轻视德行。小国没有大夫,但来与我交接就记载,这是不能废弃职事。地位不能废弃职事,难道能废弃贤德吗?

滕侯去世,夏,修筑中丘城墙。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凡是称弟,是同母弟;异母则称公子。各自跟随亲近者称呼。

秋,隐公攻打邾国。冬,周天子派凡伯来聘问。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把他带回。戎人曾经朝见周天子,向公卿赠送礼物,凡伯不接待,所以攻打他。不说抓获,而说带回来,是尊重周天子的官员。《谷梁传》说:“戎人,是卫国。称戎卫,是因为他们攻打天子的使者。称卫国,那么卫国可见;称戎卫,那么卫国不见,为什么要贬低呢?”

八年春天,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三月,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

祊地,是天子巡守时,郑国人协助祭祀泰山的邑地。郑伯为什么把邑地给鲁国,是想交换许田。许田,是鲁国在成周朝见住宿的邑地。周王室衰微,天子不巡守,诸侯不朝见祊地。祊地靠近鲁国,许田靠近郑国,所以交换。天子在那里,却私下交换田地,说派宛来归还祊地,是郑国的罪过。为什么不说不把许田给郑国?事情未定。宛不称氏,是贬低他。有人说:是郑国大夫中未赐族的人。

夏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

蔡国未通使而称名,大概是在惠公时代通使了。

辛亥日,宿男去世。

宿曾经通使,不称名是失误。

秋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八月,安葬蔡宣公。九月辛夘日,隐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冬,十二月,无骇去世。九年,春天,周天子派南季来聘问。三月癸酉日,大雨雷电。庚辰日,大雨雪。挟去世。夏,修筑郎城。秋七月。冬,隐公与齐侯在防地会面。

十年春天,周王二月,隐公与齐侯、郑伯在中丘会面。夏,翚率领军队,与齐人、郑人攻打宋国。六月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军。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防地。秋,宋人、卫人进入郑国。宋人、蔡人、卫人攻打戴国,郑伯攻打夺取了它。冬十月壬午日,齐人、郑人进入郕国。

十一年春天,滕侯、薛侯来朝见。夏,隐公与郑伯在时来会面。秋七月壬午日,隐公与齐侯、郑伯进入许国。冬十一月壬辰日,隐公去世。公子翚打算为隐公杀桓公以求大宰之位,隐公不许。翚害怕,反过来向桓公谗毁隐公,与他谋划而杀了隐公。不记载弑君,是避讳。去世不记载地点,是隐忍不忍心记载地点。不记载安葬,是不完成丧礼。《公羊传》、《谷梁传》说:贼不讨,不记载安葬。仇敌在国内,仇敌在国外为什么记载安葬?是君子的言辞。如果是隐公的祸患,将讨伐谁呢?大概将讨伐桓公?隐公死后讨伐桓公,将让谁做国君?隐公死后讨伐桓公,是加重混乱。所以隐公死后桓公就是国君了。讨伐国君的困难,与讨伐齐国的困难相比如何?不讨伐齐国就安葬,不讨伐国君就不安葬,不是正确的训导。所以凡是弑君,不记载安葬,是不完成丧礼。隐公十年没有正事,不在正月。《公羊传》说:隐公没有他的正位。《谷梁传》说:隐公不自正,也有在正月发生的事而不记载的吗?大概没有。没有,不记载是适宜的。

春秋集解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二 宋 苏辙 撰 桓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承故位不记载即位,是正理。先君不以正道终,子弟不忍心即位。继承故位而说即位,是参与弑君。先君不以正道终,自己端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对先君没有恩情。

三月,隐公与郑伯在垂地会面。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