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苏氏春秋集解三

春秋集解卷二      宋 苏辙 撰桓公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13 段

伯以璧假许田。

许田所以易祊也?以祊为未足,而益之以璧耳。曷为不言易?讳之也。言假,有归之道焉。言易则已矣,凡归未有不受者也。假未有不予者也。郑伯之使宛来归祊也,书归,书入,鲁、郑皆罪也。其以璧假许田也,书假而不书予,祊之谋,隐公为之矣。桓因而成之,非专其罪也。

译郑伯用玉璧来借取许田。

许田是用来交换祊地的吗?因为觉得祊地不够,所以又加上玉璧罢了。为什么不直接说“交换”呢?是为了避讳。说“借”,就有归还的道理在。如果说“交换”,那就完了,凡是归还,没有不接受的;凡是借取,没有不给予的。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春秋》记载为“归”,记载为“入”,鲁国和郑国都有罪责。至于用玉璧借取许田这件事,《春秋》只记载“借”而不记载“给予”,这是因为交换祊地的计谋,是隐公策划的。桓公顺势完成了这件事,并非他独自承担罪责。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秋,大水。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此弑其君,与杀其大夫,其言“及”何也?由弑及之也。华督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公羊》曰:“孔父,字也。其不名,贤也。诸侯不生名,死犹名之;大夫生名,死而名正也。孔父之死,何贤而字乎?且方名其君,而字其臣,礼乎?”

  滕子来朝

  滕尝称侯其称子王所黜也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成平也稷之会,将以平宋乱也。既而受赂,立华氏,故书其所以会。春秋之会,未有书其故者也。会而书其故,言非其实也。襄三十年,诸侯之大夫会于澶渊,亦书曰“宋灾”,故言诸侯始以宋灾为会。既而无归,亦非其实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

郜鼎,华氏之赂也。华氏之赂,为不可受矣。而又纳之大庙,甚之也。

秋七月,杞侯来朝。蔡侯、郑伯会于邓。九月,入杞。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凡公行反而告庙,则书;不然则否。特相会徃来,称地;自参以上,则徃称地,来称会。会,众词也。一出而二事,则或致其前,或致其后,致其重者也。隐公之不至,何也?将不终为君,不以告也。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夏,齐侯、衞侯胥命于蒲。胥命者,约言而不盟也。有以相命,故不可以言会;未尝防血,故不可以言盟。

六月,公会杞侯于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有年。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夏,齐侯、郑伯如纪。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葬陈桓公。城祝丘。秋,蔡人、衞人、陈人从王伐郑。

郑世为周卿士,王贰于虢,故周郑交恶。王以诸侯伐郑,不言“王及蔡人、衞人、陈人伐郑”,君臣之词也。不言“王以蔡人、衞人、陈人伐郑”,诸侯之师,王之所得用也。于是郑人及王战于繻葛,大败王师,射王中肩。不言战王,者无敌,莫敢与之战也。不言败,讳之也。

  大雩

旱也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曷为以大言之?雩上帝也。天子雩于上帝,诸侯雩于山川百神。鲁以周公得祭上帝,谓之大雩,言大于诸侯也。左氏曰:「凡祀,啓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烝。过则书。」秋大雩,书不时也。夫龙见而雩,常祀也。旱雩而以常祀言之,失之矣。

  螽冬州公如曹

六年春正月,寔来。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秋八月壬午,大阅。蔡人杀陈佗。九月丁夘,子同生。

子同桓之适长也,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故书。公羊曰:「喜有正也。」喜有正,所以病桓也。然则非病桓,将不书乎?谷梁曰:「疑故志之。」然则非疑,将不志乎?

  冬纪侯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八年春正月己夘烝,天王使家父来聘。夏五月丁丑烝。秋伐邾。冬十月雨雪,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祭公,王之三公也。王将逆后于纪,而使鲁主之,故祭公自鲁如纪。不称使,谋昏也。遂继事之词也。大夫出疆,有以二事出者,有以一事出而专继事者,其书皆曰“遂”,得失则视其实而已。祭公自鲁逆王后,公子遂如周及晋,皆以二事出者也。公子结媵而及齐、宋盟,专继事者也。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也?王者无外命之,则成矣。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刘夏逆王后于齐,不书其归,此何以书?鲁为之主也。既曰王后矣,此其称纪季姜何也?自纪称之也。父母之于子,虽有天子后,犹曰吾季姜。

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诸侯相朝正也,有故而使世子摄事,畏大国也,盖礼之变也。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

译夏四月丁未,鲁隐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秋天,发生大水灾。冬十月。

二年春,周历正月,戊申日,宋国大夫华督弑杀了他的国君与夷,并杀死了他的大夫孔父。这里说弑杀国君,又杀大夫,为何用“及”字连接呢?是因为由弑君之事牵连到杀大夫。华督杀了孔父并占有了他的妻子,国君愤怒,华督恐惧,于是弑杀了殇公。君子认为华督怀有蔑视君主之心,然后才做出恶行,所以先记载他弑杀国君。《公羊传》说:“孔父是字。这里不称其名,是因为他贤德。诸侯生前不称名,死后才称名;大夫生前称名,死后称名是正当的。孔父之死,为何因贤德而称字呢?况且正在称君之名,却称臣之字,合乎礼吗?”

滕子来朝见。

滕国曾经称侯,这里称子,是因为被周王贬黜。

三月,鲁隐公与齐侯、陈侯、郑伯在稷地会盟,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成”意为平定。稷地的会盟,本意是为了平定宋国的动乱。但后来接受了贿赂,拥立华氏,所以记载了会盟的原因。《春秋》的会盟,从未记载原因的。会盟而记载原因,是说名不副实。襄公三十年,诸侯的大夫在澶渊会盟,也记载说“宋国发生灾祸”,所以说诸侯开始以宋国灾祸为由会盟。但后来没有归还财物,也不符合实情。

夏四月,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放入太庙。

郜鼎是华氏的贿赂。华氏的贿赂,本就不该接受。却又把它放入太庙,是加重其罪责。

秋七月,杞侯来朝见。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九月,鲁军进入杞国。鲁隐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冬,鲁隐公从唐地回来。

凡是鲁君出行回来并告祭宗庙,就记载;否则就不记载。单独相会往来,称地名;三人以上,则去时称地名,来时称会盟。“会”是众人的词。一次出行有两件事,有时记载前面的事,有时记载后面的事,记载重要的一件。隐公不记载回来,为什么呢?因为他将不能终身为君,所以不告祭。

三年春正月,鲁隐公与齐侯在嬴地会盟。夏,齐侯、卫侯在蒲地胥命。胥命,是约定言语而不歃血为盟。有互相命令的内容,所以不能说“会”;未曾歃血,所以不能说“盟”。

六月,鲁隐公与杞侯在郕地会盟。秋七月壬辰初一,发生日食,全食。公子翚到齐国迎娶新娘。九月,齐侯送姜氏到讙地。鲁隐公与齐侯在讙地会盟。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冬,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这一年有年成。

四年春,正月,鲁隐公在郎地狩猎。夏,周天子派宰渠伯纠来聘问。五年春,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夏,齐侯、郑伯到纪国。周天子派仍叔的儿子来聘问。安葬陈桓公。修筑祝丘城墙。秋,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天子讨伐郑国。

郑国世代担任周朝卿士,周天子对虢国产生二心,所以周郑关系恶化。周天子率领诸侯讨伐郑国,不说“周天子及蔡人、卫人、陈人讨伐郑国”,这是君臣关系的措辞。不说“周天子率领蔡人、卫人、陈人讨伐郑国”,因为诸侯的军队,是周天子可以调用的。这时郑人与周天子在繻葛交战,大败周天子军队,射中周天子肩膀。不说“与周天子交战”,是因为无敌手,没人敢与他交战。不说“败”,是避讳。

大雩祭。

干旱时求雨叫雩,求不到雨叫旱。为何用“大”字来说呢?因为雩祭上帝。天子在上帝前雩祭,诸侯在山川百神前雩祭。鲁国因周公的缘故得以祭祀上帝,称为大雩,是说比诸侯的雩祭更隆重。左氏说:“凡是祭祀,惊蛰时祭郊,龙星出现时雩祭,初寒时尝祭,闭蛰时烝祭。过时则记载。”秋大雩,是记载不合时宜。龙星出现时雩祭,是常规祭祀。因旱求雨而用常规祭祀来说,是错误的。

蝗灾。冬,州公到曹国。

六年春正月,寔来。夏四月,鲁隐公与纪侯在成地会盟。秋八月壬午日,大阅兵。蔡人杀了陈佗。九月丁夘日,子同出生。

子同是桓公的嫡长子,按太子出生的礼仪记载,所以书于史册。《公羊传》说:“喜悦有了正统继承人。”喜悦有正统继承人,是为了讥讽桓公。那么如果不讥讽桓公,就不记载吗?《谷梁传》说:“因为疑惑所以记载。”那么如果不疑惑,就不记载吗?

冬,纪侯来朝见。

七年春,二月己亥日,焚烧咸丘。夏,谷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

八年春正月己夘日烝祭,周天子派家父来聘问。夏五月丁丑日烝祭。秋,讨伐邾国。冬十月下雪,祭公来,随即迎娶王后于纪国。

祭公是周天子的三公。周天子将到纪国迎娶王后,而让鲁国主持,所以祭公从鲁国到纪国。不称“使”,是因为谋划婚事。“遂”是承接前事的词。大夫出使境外,有因两件事出使的,有因一件事出使而专门承接前事的,记载都叫“遂”,得失则看实际情况。祭公从鲁国迎娶王后,公子遂到周及晋,都是因两件事出使的。公子结送嫁女而及齐、宋结盟,是专门承接前事的。女子在国中称“女”,这里称“王后”,为什么呢?因为王者无外,任命后即成为王后。

九年春,纪季姜嫁到京师。

刘夏到齐国迎娶王后,不记载她的归来,这里为何记载?因为鲁国主持此事。既然称王后了,这里为何称纪季姜?是从纪国方面称呼的。父母对于子女,虽有天子之后,仍称我的季姜。

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

诸侯互相朝见是正礼,有原因而派世子代理,是畏惧大国,大概是礼的变通。

十年春,周历正月,庚申日,曹伯终

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衞侯于桃丘,弗遇。

衞侯与公为会于桃丘,既而背之,与齐、郑来战,故书曰「弗遇,过在衞也」。

译曹桓公去世。夏季,五月,安葬曹桓公。秋季,鲁庄公与卫侯在桃丘相会,没有遇到。

卫侯与鲁庄公约定在桃丘相会,随后却违背约定,联合齐国、郑国前来作战,所以《春秋》记载为“没有遇到”,过错在于卫侯。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衞侯、郑伯来战于郎。

六年,北戎伐齐、郑,太子忽救齐,大败戎师。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饩之,使鲁为之班,鲁以周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以齐、衞来战于郎。不称“侵伐”,而称“来战”,无词也。郑虽主兵,而先书齐、衞,犹以周班正之也。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衞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衞。

祭仲有宠于郑庄公,为公娶邓曼,生忽,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突。雍氏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祭仲与宋人盟,以突归而立之。书曰:“宋人执郑祭仲,而继之以突之入,与忽之出。”仲以出君易死罪之也。突之不称公子,何也?将以为君,非复臣也。其曰“归于郑”,何也?凡反其国无难,曰“归”;有难,曰“入”;无难而内不喜,曰“复归”;有难而内不喜,曰“复入”。复者,厌之之词也。突从祭仲以归于郑,则无难矣。郑忽未逾年之君也,未逾年之君称子,不称子,何也?不能君也。忽之为太子也,齐侯将妻之,忽辞。人问其故,忽曰:“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或问之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而况以师昏乎?”故其立也,国人不附,大国不援,以至于出奔,盖未尝君也,故不称子。公羊曰:“祭仲何以不名?贤其知权也。”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词无所贬。夫以出君为知权,乱之道也。”故祭仲名也,非字也。且方名二君,而可以字其臣乎?嫡子称子,祢先君也;庶子不得称子,不敢祢先君也。非伯子男之谓也,且虽伯子男,其可一乎?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

郑伯突也,突簒其兄而立,春秋以君许之,何也?诸侯虽以簒得,苟能和其民而亲诸侯,内外君之,则以君书之,不没其实也。虽君而实簒,虽簒而实君,皆因其实而已,不然则否,不能君也。衞州吁,陈佗是也。

丙戌,衞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宋多责赂于郑,公五为会以平之。宋公不可,故与郑师伐宋。伐而言战,伐而又战,也不言及宋人战,何也?以国地,则及宋人战也。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已已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齐师、宋师、衞师、燕师败绩。

此战,犹以郑故也。先言会,而后言日;既会,而后战。会战,异日也。不言所战,后也。衞宣公未葬,其子出会诸侯,非礼也。燕战则称人,败则称师,何也?与齐、宋序战皆称爵,败皆称众也。

三月,葬衞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凡外大夫来盟于鲁,内大夫涖盟于他国,皆盟其君也。大夫而盟其君,礼乎?礼,诸侯不亲盟于他国,大夫即盟于他国,非敌君也,虽盟其君可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御廪者,粢盛之所藏也。壬申灾,而乙亥尝,书不害也。然而周之八月,非尝之时也。公羊曰:「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已矣。灾而为害,则不尝;若灾而不害,而可以勿尝乎?」事之不可以意推者,当从史。左氏,史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

凡师能左右之曰。以齐桓、晋文之用诸侯,不言以何也?公用之也。诸侯而用诸侯,则言以私。用之也用之以公,则人自用也;用之以私,则我用之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

译冬天,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到郎地作战。

鲁庄公六年,北戎攻打齐国和郑国,太子忽救援齐国,大败戎军。于是诸侯的大夫们戍守齐国,齐国人供给他们粮食,让鲁国为他们安排位次,鲁国按照周朝的位次把郑国排在后面。郑国太子忽因为自己有功劳,感到愤怒,所以联合齐国、卫国来到郎地作战。史书不称“侵伐”,而称“来战”,是因为没有正当理由。郑国虽然是出兵的主谋,但先记载齐国、卫国,还是按照周朝的位次来纠正它。

鲁庄公十一年春天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夏天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秋天七月,安葬郑庄公。九月,宋国人捉拿了郑国的祭仲。公子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

祭仲受郑庄公宠爱,为庄公娶了邓曼,生了公子忽,所以祭仲拥立了公子忽。宋国雍氏把女儿嫁给郑庄公,名叫雍姞,生了公子突。雍氏受宋庄公宠爱,所以诱骗祭仲并捉拿他,说:“不拥立公子突,你就得死。”祭仲与宋国人结盟,让公子突回国并拥立他。史书记载:“宋人执郑祭仲,接着记载公子突回国,以及公子忽出逃。”祭仲用驱逐国君来换取免除死罪。公子突不称“公子”,为什么呢?因为他将要成为国君,不再是臣子了。说“归于郑”,为什么呢?凡是返回自己的国家没有困难的,称“归”;有困难的,称“入”;没有困难但国内不喜欢的,称“复归”;有困难且国内不喜欢的,称“复入”。“复”是厌恶的措辞。公子突跟随祭仲回到郑国,就没有困难了。郑忽是未满一年的国君,未满一年的国君称“子”,不称“子”,为什么呢?因为他不能胜任国君。忽做太子时,齐侯打算把女儿嫁给他,忽推辞了。有人问他原因,忽说:“自己求取多福,在于我自己,大国做什么呢?”等到他大败戎军时,齐侯又请求把女儿嫁给他,他坚决推辞。有人问他:“没有事求齐国,我还不敢,何况是用军队作为聘礼呢?”所以他即位后,国人不服从,大国不援助,以至于出逃,大概从未真正做过国君,所以不称“子”。《公羊传》说:“祭仲为什么不称名?是赞赏他懂得权变。”忽为什么称名?“《春秋》中,伯、子、男爵位是一样的,措辞没有贬低。把驱逐国君当作懂得权变,这是导致混乱的做法。”所以祭仲称名,不是称字。况且当时正称两位国君的名,怎么能称他的大臣的字呢?嫡子称“子”,是尊奉先君;庶子不能称“子”,是不敢尊奉先君。这不是说伯、子、男爵位的问题,况且即使是伯、子、男,难道可以一概而论吗?

柔会见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结盟。鲁公会见宋公于夫钟。冬天,十二月,鲁公会见宋公于阚。

鲁庄公十二年春天,正月。夏天,六月壬寅日,鲁公会见杞侯、莒子,在曲池结盟。秋天,七月丁亥日,鲁公会见宋公、燕人,在谷丘结盟。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鲁公会见宋公于虚。冬天,十一月,鲁公会见宋公于〇。丙戌日,鲁公会见郑伯,在武父结盟。

郑伯是公子突,他篡夺了哥哥的君位而立,但《春秋》以国君对待他,为什么呢?诸侯虽然通过篡夺得位,如果能安抚百姓并亲近诸侯,内外都把他当作国君,就以国君的身份记载,不掩盖事实。虽然是国君但实际是篡位,虽然是篡位但实际是国君,都根据事实来记载,否则就不这样记载,因为他不能胜任国君。卫国的州吁、陈国的佗就是这样的例子。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十二月,与郑国军队攻打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作战。宋国向郑国索取大量贿赂,鲁公五次会盟来平息此事。宋公不同意,所以与郑国军队攻打宋国。说“伐”又说“战”,是攻打后又作战,为什么不说是“与宋人作战”呢?如果以国地论,就是与宋人作战。

鲁庄公十三年春天,二月,鲁公会见纪侯、郑伯,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作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这场战争,还是因为郑国的缘故。先说会盟,后说日期;会盟之后,才作战。会盟与作战,不是同一天。不说作战的地点,是后补的。卫宣公尚未安葬,他的儿子就出会诸侯,不合礼制。燕国作战时称“人”,战败时称“师”,为什么呢?与齐、宋按顺序作战都称爵位,战败都称军队。

三月,安葬卫宣公。夏天,发生大水。秋天,七月。冬天,十月。

鲁庄公十四年春天,正月,鲁公会见郑伯于曹。没有结冰。夏天,五月。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

凡是外国大夫来鲁国结盟,或者鲁国大夫到他国主持结盟,都是与他们的国君结盟。大夫与国君结盟,合乎礼吗?按照礼制,诸侯不亲自到他国结盟,大夫到他国结盟,不是与国君对等,即使与国君结盟也可以。

秋天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御廪是存放祭祀谷物的地方。壬申日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记载表示没有妨害。然而周朝的八月,不是举行尝祭的时候。《公羊传》说:“御廪发生火灾,不如不举行尝祭算了。火灾造成危害,就不举行尝祭;如果火灾没有造成危害,就可以不举行尝祭吗?”事情不能凭主观推测,应当遵循史官的记录。左氏是史官。

冬天,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宋人率领齐人、蔡人、卫人、陈人攻打郑国。

凡是军队能够指挥左右的,称“以”。齐桓公、晋文公使用诸侯,不说“以”,为什么呢?因为是公家使用。诸侯使用诸侯,就说“以”,是私用。公家使用,就是人自己使用;私用,就是我使用。

鲁庄公十五年春天,二月,周天子派家父来索取车辆。三月乙未日,周天子去世。夏天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五月,郑伯

突出奔蔡。

诸侯不生名,突之名失地也。突将杀祭仲,不克而出。诸侯之出奔,必有出之者矣。言其出,不言其出之者,何也?君实有国,而出于臣,臣虽有罪,而君至于失国,自取之也。然则弑君,何以称臣?弑君之罪重于出君也。

译郑突出奔蔡国。

诸侯没有称其名,是因为突失掉了土地。突将要杀害祭仲,未能成功而逃出。诸侯出奔,必定有驱逐他的人。只说他出奔,不说驱逐他的人,为什么呢?国君确实拥有国家,却被臣子驱逐,臣子虽然有罪,但国君至于失去国家,是自己造成的。那么弑杀国君,为什么称臣子?因为弑君之罪比驱逐国君更重。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忽尝为君矣。其出也,称郑忽;其复归也,称郑世子。忽何也?于其出,言其不能君也;于其复归,言其所恃以反国者,惟世子也。舍是,无足以归者矣。突既出,则忽之归无难矣。然而郑人之所不喜也。

  许叔入于许

郑庄公之入许也,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使其大夫公孙获居许西偏。许叔因郑乱以入于许,犹有郑难焉。故曰:“入叔之不称公子,将为君也。不名而字,无与争国者也。”凡将君而非争者,皆字。许叔、蔡季是也。

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称入,忽在内难之也。公羊曰:“何以不言忽之出奔?忽之为君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夫突入于栎,未入于郑,忽未尝奔也,而何以书之?”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地而后伐,既会而后伐也。谷梁曰:“疑词也。”非其疑也,盖以为伐突以正忽也。夫突在栎,不在郑,伐郑非伐突也,乃所以救突也。公羊、谷梁之妄,若是者众矣,不可胜非也。故各非其一而已。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衞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衞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衞侯朔出奔齐。

衞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属之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宣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宣姜与朔构伋,子使齐盗杀之,幷及寿子。故二公子怨惠公,而立公子黔牟,惠公出奔。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季之不称公子,将为君也。不名而字,无与争国者也。自陈,陈奉之也。

  癸巳葬蔡桓侯

葬未有不称公者,此其称侯,何也?传失之也。或曰:周衰,诸侯不请谥于天子,故葬则称公。蔡桓之称侯,请之天子也。夫诸侯既没,不请于天子而称公,非礼也。然则鲁君生而称公,诸侯之大夫皆称公子,亦非礼乎?臣子之于君,极其尊而称之,礼也。诸侯葬而鲁徃会,从其臣子而称公,亦可谓礼矣。

及宋人、衞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非礼也。泺之会,公实与姜氏行。其不言公与夫人姜氏会齐侯于泺,夫人不会也。谷梁曰:夫人伉也。夫人虽伉,而与于会,可以不书乎?虽不伉,而不与于会,其可书乎?其不言及何也?及,上下之词也。与不相属也,所以恶夫人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齐侯通于姜氏,使彭生戕公。不言戕,讳之也。公薨,不地,故也。此其言齐何?也在外,不可不言也。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春秋集解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三     宋 苏辙 撰

  庄公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继故也。左氏曰:「文姜出,故也。」文姜之出,孰与桓公之薨?且出在三月,舍其大而言其细,失之矣。

  三月夫人孙于齐

桓公之薨,夫人与闻焉。鲁人责之,故出奔。不言奔,讳之也。不称姜氏,以为夫人之义絶,不为亲礼也。或曰:所以贬之也。

  夏单伯送王姬

单伯,天子之卿也。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王将嫁女于齐,故使鲁主之,而单伯送之。单伯不称使,何也?外大夫使于鲁,则称使,详之也;于他国则否,略之也。单伯之女为齐行也,故不称使。公羊、谷梁曰:“此送王姬也。”然则单伯为鲁大夫矣。鲁无单伯,天子之世卿也。且鲁大夫必名。使鲁主之,则周人送之,齐人逆之,足矣。鲁人何为逆之哉?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锡命者,命之以策也。衞襄公之没也,王使成简公追命之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予敢忘髙圉

译郑世子忽又回到郑国。

忽曾经做过国君。他出逃时,称他为郑忽;他复归时,称他为郑世子。为什么这样称呼呢?在他出逃时,说他是不能做国君;在他复归时,说他所依靠以返回国家的,只是世子这个身份。除此之外,没有足以使他回归的条件了。突既然已经出逃,那么忽的回归就没有困难了。然而郑国人并不喜欢他。

许叔进入许国。

郑庄公进入许国时,派许国大夫百里奉许叔居住在许国的东边,派他的大夫公孙获居住在许国的西边。许叔趁着郑国的动乱进入许国,仍然有郑国的祸患存在。所以说:“许叔不称公子,是因为他将要成为国君。不称名而称字,是因为没有人与他争夺国家。”凡是将要成为国君而不是通过争夺的人,都称字。许叔、蔡季就是这样。

鲁桓公在艾地与齐侯相会。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秋天,九月,郑伯突进入栎地。

称“入”,是因为忽在国内有难。《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忽出奔呢?因为忽作为国君的地位微弱。祭仲存在他就存在,祭仲死亡他就死亡。况且突进入栎地,并没有进入郑国都城,忽并没有出奔,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呢?”

冬天,十一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在袲地相会,讨伐郑国。

先记载地点然后说讨伐,意思是相会之后才讨伐。《谷梁传》说:“这是表示怀疑的措辞。”并不是表示怀疑,大概是因为讨伐突以扶正忽。突在栎地,不在郑国都城,讨伐郑国并不是讨伐突,而是为了救援突。《公羊传》、《谷梁传》的错误,像这样的很多,无法一一驳斥。所以只驳斥其中一处罢了。

十六年春天正月,鲁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地相会。夏天四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秋天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冬天,修筑向城的城墙。十一月,卫侯朔出逃到齐国。

卫宣公与夷姜通奸,生了伋,把伋托付给右公子,为他从齐国娶妻,而宣公自己却娶了这位妻子,生了寿和朔,把寿托付给左公子。宣姜与朔陷害伋,宣公派齐国的盗贼杀死了伋,并连累了寿。所以两位公子怨恨惠公,拥立公子黔牟,惠公出逃。

十七年春天,正月丙辰,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二月丙午,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夏天五月丙午,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秋天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蔡季不称公子,是因为他将要成为国君。不称名而称字,是因为没有人与他争夺国家。从陈国回来,是因为陈国奉送他。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

安葬没有不称公的,这里称侯,为什么呢?传记弄错了。有人说:周朝衰微,诸侯不向天子请求谥号,所以安葬时称公。蔡桓侯称侯,是向天子请求了谥号。诸侯去世后,不向天子请求而称公,是不合礼制的。那么鲁君活着时称公,诸侯的大夫都称公子,也是不合礼制的吗?臣子对于国君,极其尊重而称公,是合乎礼制的。诸侯安葬时鲁国前往参加,跟随臣子的称呼而称公,也可以说是合乎礼制的。

与宋人、卫人讨伐邾国。冬天,十月朔日,发生日食。

十八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桓公在泺地与齐侯相会。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

这是不合礼制的。在泺地相会,实际上是桓公与姜氏一起去的。不说是“公与夫人姜氏在泺地会见齐侯”,是因为夫人没有参与相会。《谷梁传》说:夫人地位尊贵。夫人虽然尊贵,但参与了相会,可以不记载吗?即使不尊贵,而没有参与相会,可以记载吗?为什么不使用“及”字呢?“及”是表示上下关系的词。两者不相隶属,所以用来表示对夫人的厌恶。

夏天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

齐侯与姜氏通奸,派彭生杀害桓公。不说是“戕害”,是避讳。桓公去世,不记载地点,是因为避讳。这里说在齐国,是因为桓公在国外,不能不说明。

丁酉日,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秋天七月,冬天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春秋集解》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解》卷三 宋 苏辙 撰

庄公

元年春天周历正月。

不记载即位,是因为继承旧例。《左氏传》说:“文姜出逃,是原因。”文姜出逃,与桓公去世相比哪个更重要?况且出逃发生在三月,舍弃大事而说小事,是错误的。

三月夫人出逃到齐国。

桓公去世,夫人参与了阴谋。鲁国人责备她,所以她出逃。不说“奔”,是避讳。不称姜氏,是因为认为夫人的名分已绝,不再以亲属之礼相待。有人说:这是为了贬低她。

夏天单伯护送王姬。

单伯,是天子的卿大夫。天子嫁女儿给诸侯,一定派同姓的诸侯主持。周王将要嫁女儿给齐国,所以派鲁国主持,而单伯护送。单伯不称“使”,为什么呢?外国大夫出使到鲁国,就称“使”,是详细记载;出使其他国家就不称,是简略记载。单伯是为齐国送嫁女,所以不称“使”。《公羊传》、《谷梁传》说:“这是送王姬。”那么单伯就是鲁国大夫了。鲁国没有单伯,他是天子的世袭卿大夫。况且鲁国大夫一定称名。如果让鲁国主持,那么周人送嫁,齐人迎亲,就足够了。鲁国人为什么要迎亲呢?

秋天,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冬天,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策命。

赐命,是用策书任命。卫襄公去世时,周王派成简公追赠策命说:“叔父陟恪,在我先王的左右,辅佐侍奉上帝。我敢忘记高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