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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校雠通义二

互著第三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4–5 段

究学。至理有互通、书有两用者,未尝不兼收并载,初不以重复为嫌;其於甲乙部次之下,但加互注,以便稽检而已。古人最重家学。叙列一家之书,凡有涉此一家之学者,无不穷源至委,竟别其流,所谓著作之标准,群言之折衷也。如避重复而不载,则一书本有两用而仅登一录,於本书之体,既有所不全;一家本有是书而缺而不载,於一家之学,亦有所不备矣。

译研究学问。对于道理相通、书籍具有双重用途的情况,未曾不兼收并蓄、一并记载,起初并不以重复为忌讳;在甲乙部类的次序之下,只是加上互见注记,以便查考检阅罢了。古人最重视家学。在编排某一家的著作时,凡是涉及这一家学问的,无不穷究源头直到细微之处,彻底辨别其流派,这被称为著述的标准,众说纷纭中的折衷之论。如果为了避免重复而不加记载,那么一本原本具有双重用途的书却只录入一次,对于这本书本身的体例,就已经有所不完整;某一家的著作原本包含这本书却缺失而不记载,对于这一家的学问,也就有所不完备了。

──右三之一

  刘歆《七略》亡矣,其义例之可见者,班固《艺文志》注而已。(班固自注,非颜注也。)《七略》於兵书权谋家有《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汉书》作《孙卿子》)、《鹖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九家之书,而儒家复有《荀卿子》、《陆贾》二家之书,道家复有《伊尹》、《太公》、《管子》、《鹖冠子》四家之书,纵横家复有《苏子》、《蒯通》二家之书,杂家复有《淮南王》一家之书。兵书技巧家有《墨子》,而墨家复有《墨子》之书。惜此外之重复互见者,不尽见於著录,容有散逸失传之文。然即此十家之一书两载,则古人之申明流别,独重家学,而不避重复著录,明矣。自班固并省部次,而后人不复知有家法,乃始以著录之业,专为甲乙部次之需尔。郑樵能讥班固之胸无伦次,而不能申明刘氏之家法,以故《校雠》一略,工诃古人而拙於自用;即矛陷盾,樵又无词以自解也。

  ──右三之二

  著录之创为《金石》、《图谱》二略,与《艺文》并列而为三,自郑樵始也。就三略而论之,如《艺文》经部有三字石经、一字石经、今字石经、《易》篆石经、郑玄《尚书》之属凡若干种,而《金石略》中无石经;岂可特著金石一略,而无石经乎?诸经史部内所收图谱,与《图谱略》中互相出入,全无伦次。以谓钜编鸿制,不免牴牾,抑亦可矣。如《艺文》传记中之祥异一条,所有地动图、瑞应翎毛图之类,名士一条之文翁学堂图、忠烈一条之忠列图等类,俱详载《艺文》而不入图谱,此何说也?盖不知重复互注之法,则遇两歧牵掣之处,自不觉其牴牾错杂,百弊丛生;非特不能希踪古人,即仅求寡过,亦已难矣。

  ──右三之三

  若就书之易淆者言之,经部《易》家与子部之五行阴阳家相出入,乐家与集部之乐府、子部之艺术相出入,小学家之书法与金石之法帖相出入,史部之职官与故事相出入,谱牒与传记相出入,故事与集部之诏奏议相出入,集部之词曲与史部之小说相出入,子部之儒家与经部之经解相出入,史部之食货与子部之农家相出入,非特如郑樵之所谓传记、杂家、小说、杂史、故事五类,与诗话、文史之二类,易相紊乱已也。若就书之相资者而论,《尔雅》与《本草》之书相资为用,地理与兵家之书相资为用,谱牒与历律之书相资为用,不特如郑樵之所谓性命之书求之道家,小学之书求之释家,《周易》藏於卜筮,《洪范》藏於五行已也。书之易混者,非重复互注之法,无以免后学之牴牾;书之相资者,非重复互注之法,无以究古人之源委。一隅三反,其类盖亦广矣。

  ──右三之四

  别类叙书,如列人为传,重在义类,不重名目也。班、马列传家法,人事有两关者,则详略互载之。如子贡在《仲尼弟子》为正传,其入《货殖》,则互见也。《儒林传》之董仲舒、王吉、韦贤,既次於经师之篇,而别有专传。盖以事义标篇,人名离合其间,取其发明而已。部次群书,标目之下,亦不可使其类有所阙,故详略互载,使后人溯家学者,可以求之无弗得,以是为著录之义而已。自列传互详之旨不显,而著录亦无复有互注之条,以至《元史》之一人两传,诸史《艺文志》之一书两出,则弊固有所开也。

  ──右三之五

  别裁第四

  《管子》,道家之言也,刘歆裁其《弟子职》篇入小学。七十子所记百三十一篇,《礼经》所部也,刘歆裁其《三朝记》篇入《论语》。盖古人著书,有采取成说,袭用故事者。(如《弟子职》必非管子自撰,《月令》必非吕不韦自撰,皆所谓采取成说也。)其所采之书,别有本旨,或历时已久,不知所出;又或所著之篇,於全书之内,自为一类者;并得裁其篇章,补苴部次,别出门类,以辨著述源流;至其全书,篇次具存,无所更易,隶於本类,亦自两不相妨。盖权於宾主重轻之间,知其无

译──右三之一

刘歆的《七略》已经亡佚,其体例中可见的部分,只有班固《汉书·艺文志》中的自注而已。(这是班固自己的注释,并非颜师古的注。)《七略》在兵书权谋类中收录了《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汉书》作孙卿子)、《鹖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这九家的著作,而儒家又重复收录了荀卿子、陆贾这两家的著作,道家又重复收录了《伊尹》、《太公》、管子、《鹖冠子》这四家的著作,纵横家又重复收录了《苏子》、蒯通这两家的著作,杂家又重复收录了淮南王这一家的著作。兵书技巧类中有《墨子》,而墨家又重复收录了《墨子》。可惜这些重复互见的著作,并不完全见于著录,恐怕还有散逸失传的文章。但仅就这十家著作中一书两载的情况来看,古人阐明学术流派,特别重视家学传承,而不避讳重复著录,这是显而易见的。自从班固合并删减部类次序,后世的人不再知道有家法,才开始把著录的工作,专门作为编排甲乙部类的需要。郑樵能够讥讽班固胸中缺乏条理,却不能阐明刘氏的家法,因此《校雠》这一略,善于指责古人而拙于运用自己;即使自相矛盾,郑樵也没有言辞来自我辩解。

──右三之二

著录中首创设立《金石》、《图谱》两略,与《艺文》并列成为三略,是从郑樵开始的。就这三略来讨论,比如《艺文》经部中有三字石经、一字石经、今字石经、篆书《易经》石经、郑玄《尚书》等若干种,而《金石略》中却没有石经;难道可以特别设立金石一略,却没有石经吗?各经史部类中所收录的图谱,与《图谱略》中的内容互相出入,完全没有条理。如果说这是巨著宏制,难免有抵牾之处,或许也可以这样说。比如《艺文》传记类中的祥异一条,所载的地动图、瑞应翎毛图等;名士一条中的文翁学堂图;忠烈一条中的忠烈图等,都详细记载在《艺文》中而不收入图谱,这怎么说呢?大概是因为不知道重复互注的方法,遇到两歧牵制的地方,自然不觉其抵牾错杂,百弊丛生;这不仅不能追随古人的足迹,即使仅仅要求少犯错误,也已经很难了。

──右三之三

如果就书籍容易混淆的情况来说,经部《易》家与子部五行阴阳家互相出入,乐家与集部乐府、子部艺术互相出入,小学家的书法与金石的法帖互相出入,史部的职官与故事互相出入,谱牒与传记互相出入,故事与集部的诏奏议互相出入,集部的词曲与史部的小说互相出入,子部的儒家与经部的经解互相出入,史部的食货与子部的农家互相出入,不仅仅像郑樵所说的传记、杂家、小说、杂史、故事这五类,与诗话、文史这两类容易相互紊乱而已。如果就书籍相互依赖的情况来说,《尔雅》与《本草》的书籍相互依赖而使用,地理与兵家的书籍相互依赖而使用,谱牒与历律的书籍相互依赖而使用,不仅仅像郑樵所说的性命之书求之于道家,小学之书求之于释家,《周易》藏于卜筮,《洪范》藏于五行而已。书籍容易混淆的,如果不采用重复互注的方法,无法避免后学者的抵牾;书籍相互依赖的,如果不采用重复互注的方法,无法探究古人的源流。举一反三,这类情况大概也很广泛。

──右三之四

分类叙述书籍,就像列人作传,重在义理类别,不重在名称目次。班固、司马迁列传的家法,人事有两方面关联的,就详略互载。比如子贡在《仲尼弟子列传》中是正传,他出现在《货殖列传》中,就是互见。《儒林传》中的董仲舒、王吉、韦贤,既然排在经师的篇章中,又有专门的传记。这是因为以事义标举篇名,人名在其中离合,取其阐明意义罢了。编排群书,在标目之下,也不可使类别有所缺失,所以详略互载,使后人追溯家学者,可以寻求无不得到,以此作为著录的意义罢了。自从列传互详的宗旨不显明,著录也就不再有互注的条例,以至于《元史》中一人两传,各史《艺文志》中一书两出,弊端固然由此开启了。

──右三之五

别裁第四

《管子》是道家的言论,刘歆裁取其中《弟子职》篇归入小学。七十子所记的百三十一篇,属于《礼经》所部,刘歆裁取其中《三朝记》篇归入《论语》。大概古人著书,有采取成说,袭用旧事的情况。(如《弟子职》必定不是管子自己撰写,《月令》必定不是吕不韦自己撰写,都是所谓采取成说。)所采录的书籍,另有本旨,或者历时已久,不知出处;又或所著的篇章,在全书之内,自成一类的;都可以裁取篇章,补缀部类次序,另立门类,以辨别著述的源流;至于其全书,篇次具存,没有更改,归属本类,也自然两不相妨。大概权衡于宾主重轻之间,知道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