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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校雠通义三

别裁第四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6–7 段

庸互见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耳。

译因为平庸与卓越相互显露,这才产生了剪裁篇章、分别撰写的法则罢了。

──右四之一

  《夏小正》在《戴记》之先,而《大戴记》收之,则时令而入於《礼》矣。《小尔雅》在《孔丛子》之外,而《孔丛子》合之,则小学而入於子矣。然《隋书》未尝不别出《小尔雅》以附《论语》,《文献通考》未尝不别出《夏小正》以入时令,而《孔丛子》、《大戴记》之书,又未尝不兼收而并录也。然此特后人之幸而偶中,或《尔雅》、《小正》之篇,有别出行世之本,故亦从而别载之尔。非真有见於学问流别,而为之裁制也。不然,何以本篇之下,不标子注,申明篇第之所自也哉?

  ──右四之二

  辨嫌名第五

  部次有当重复者,有不当重复者。《汉志》以后,既无互注之例,则著录之重复,大都不关义类,全是编次之错谬尔。篇次错谬之弊有二,一则门类疑似,一书两入也;一则一书两名,误认二家也。欲免一书两入之弊,但须先作长编,取著书之人与书之标名,按韵编之,详注一书源委於其韵下;至分部别类之时,但须按韵稽之,虽百人共事,千卷雷同,可使疑似之书,一无犯复矣。至一书两名误认二家之弊,则当深究载籍,详考史传;并当历究著录之家,求其所以同异两称之故,而笔之於书,然后可以有功古人,而有光来学耳。

  ──右五之一

  《太史公》百三十篇,今名《史记》。《战国策》三十三篇,初名《短长语》。《老子》之称《道德经》,《庄子》之称《南华经》,《屈原赋》之称《楚词》,盖古人称名朴,而后人入於华也。自汉以后,异名同实,文人称引,相为吊诡者,盖不少矣。《白虎通德论》删去德论二字,《风俗通义》删去义字,《世说新语》。删去新语二字,《淮南鸿烈解》删去鸿烈解而但曰《淮南子》,《吕氏春秋》有十二纪八览六论,不称《吕氏春秋》,而但曰《吕览》。盖书名本全,而援引者从简略也。此亦足以疑误后学者也。郑樵精於校雠,然《艺文》一略,既有《班昭集》,而复有《曹大家集》,则一人而误为二人矣。晁公武善於考据,然《郡斋》一志,张君房《脞说》,而题为张唐英,则二人而误为一人矣。此则人名字号之不一,亦开歧误之端也。然则校书著录,其一书数名者,必当历注互名於卷帙之下;一人而有多字号者,亦当历注其字号於姓名之下,庶乎无嫌名歧出之弊矣。

  ──右五之二

  补郑第六

  郑樵论书,有名亡实不亡,其见甚卓。然亦有发言太易者,如云:“郑玄《三礼目录》虽亡,可取诸三《礼》。”则今按以《三礼正义》,其援引郑氏《目录》,多与刘向篇次不同,是当日必有说矣,而今不得见也。岂可曰取之三《礼》乎?又曰:“《十三代史目》虽亡,可取诸十三代史。”考《艺文》所载《十三代史目》,有唐宗谏及殷仲茂两家;宗谏之书凡十卷,仲茂之书止三卷,详略如此不同,其中亦必有说。岂可曰取之十三代史而已乎?其馀所论,多不出此,若求之於古而不得,无可如何,而旁求於今有之书,则可矣。如云古书虽亡而实不亡,谈何容易耶?

  ──右六之一

  若求之於古而不得,无可如何,而求之今有之书,则又采辑补缀之成法,不特如郑樵所论已也。昔王应麟以《易》学独传王弼,《尚书》止存伪《孔传》,乃采郑玄《易》注《书》注之见於群书者,为郑氏《周易》,郑氏《尚书》注;又以四家之《诗》,独《毛传》不亡,乃采三家《诗》说之见於群书者,为《三家诗考》。嗣后好古之士,踵其成法,往往缀辑逸文,搜罗略遍。今按纬候之书,往往见於《毛诗》、《礼记》注疏及《后汉书》注;汉魏杂史,往往见於《三国志》注;挚虞《流别》及《文章志》,往往见於《文选》注;六朝诗文集,多见采於《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唐人载籍,多见采於《太平御览》、《文苑英华》;一隅三反,充类求之,古逸之可采者多矣。

  ──右六之二

  郑樵论书,有不足於前朝而足於后世者

译──右四之一

《夏小正》成书于《戴记》之前,而《大戴礼记》将其收录,于是时令类的著作便归入了《礼》类。《小尔雅》本在《孔丛子》之外,而《孔丛子将其合编,于是小学类的著作便归入了子部。然而,《隋书》并非没有将《小尔雅》单独列出以附于《论语》之后,《文献通考》也并非没有将《夏小正》单独列出以归入时令类,而《孔丛子》、《大戴礼记》这两部书,也并非没有兼收并蓄地记录它们。但这只是后人侥幸偶然猜中,或者是因为《尔雅》、《小正》这些篇章有别本流传于世,所以也就随之单独记载罢了。并非真正洞察了学问的源流类别,从而为之进行裁制编排。不然的话,为什么在这些篇章之下,不标注子部,以申明篇章的归属来源呢?

──右四之二

辨嫌名第五

书籍的部类次序,有应当重复收录的,也有不应当重复收录的。自《汉书·艺文志》以后,既然没有互相注释的体例,那么著录中的重复,大多与义理类别无关,完全是编次上的错误罢了。篇目次序错误的弊端有两种:一是门类相似疑似,导致同一部书被两次收录;二是同一部书有两个名称,被误认为是两家著作。想要避免一书两入的弊端,只需先制作长编,选取著书的人与书的标题名称,按韵部编排,在其韵部之下详细注释该书的源流始末;等到分部别类的时候,只需按韵部查考,即使百人共同做事,千卷书籍雷同,也能使疑似之书,毫无重复之弊。至于因一书两名而误认二家的弊端,则应当深入探究典籍,详细考据史传;并且应当遍查著录的各家,探求他们之所以同异两称的原因,并记录在书中,然后才能对古人有功,对后学有光。

──右五之一

《太史公书》一百三十篇,现在称为《史记》。《战国策》三十三篇,最初名叫《短长语》。《老子》被称为《道德经》,《庄子》被称为《南华经》,《屈原赋》被称为《楚词》,大概是古人称名质朴,而后人趋向华丽。自汉代以后,异名同实,文人称引时互相标新立异的,大概不少。《白虎通德论》删去了“德论”二字,《风俗通义》删去了“义”字,《世说新语》删去了“新语”二字,《淮南鸿烈解》删去了“鸿烈解”而只称《淮南子》,《吕氏春秋》有十二纪、八览、六论,不称《吕氏春秋》,而只称《吕览》。大概是书名本来完整,而援引者为了简略。这也足以疑惑误导后学者。郑樵精通校雠之学,然而《艺文略》中,既然已有《班昭集》,却又另有《曹大家集》,便将一人误作二人了。晁公武善于考据,然而《郡斋读书志》中,张君房的《脞说》,却题名为张唐英,便将二人误作一人了。这是人名字号不统一,也开启了歧误的端绪。那么校书著录,对于一书有多个名称的,一定应当在卷帙之下逐一注释其互名;对于一人有多个字号的,也应当在姓名之下逐一注释其字号,或许就没有嫌名歧出的弊端了。

──右五之二

补郑第六

郑樵论书,认为有名亡而实不亡的情况,他的见解非常卓越。然而也有话说得太容易的,比如他说:“郑玄的《三礼目录》虽然亡佚,可以从三《礼》中获取。”那么现在查考《三礼正义》,其中援引郑氏《目录》的地方,大多与刘向的篇次不同,这说明当时必定有说法,而现在看不到了。怎么可以说从三《礼》中获取呢?又说:“《十三代史目》虽然亡佚,可以从十三代史中获取。”查考《艺文志》所载的《十三代史目》,有唐宗谏和殷仲茂两家;宗谏的书共十卷,仲茂的书只有三卷,详略如此不同,其中必定有说法。怎么可以说从十三代史中获取就完了呢?其余所论,大多不出于此,如果从古书中寻求而得不到,无可奈何,而从今存的书旁求,那是可以的。如果说古书虽然亡佚而实不亡,谈何容易呢?

──右六之一

如果从古书中寻求而得不到,无可奈何,而从今存之书寻求,那么又有采辑补缀的成法,不仅仅像郑樵所论那样而已。从前王应麟认为《易》学唯独王弼的传承,《尚书》只存有伪《孔传》,于是采集郑玄《易》注、《书》注见于群书中的内容,编成郑氏《周易》、郑氏《尚书》注;又因为四家之《诗》,唯独《毛传》没有亡佚,于是采集三家《诗》说见于群书中的内容,编成《三家诗考》。此后好古之士,沿袭他的成法,往往缀辑逸文,搜罗得比较完备。现在查考纬候之书,往往见于《毛诗》、《礼记》注疏以及《后汉书》注;汉魏杂史,往往见于《三国志》注;挚虞的《流别》及《文章志》,往往见于《文选》注;六朝诗文集,多被采录于《北堂书钞》、《艺文类聚》中;唐人载籍,多被采录于《太平御览》、《文苑英华》中;举一反三,类推求之,古逸之可采者多了。

──右六之二

郑樵论书,有认为前朝不足而后世充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