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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史讳举例二

卷八历朝讳例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2–3 段

中一辅助科学也。

  宋时避讳之风最盛,故宋人言避讳者亦特多。洪迈《容斋随笔》、王楙《野客丛书》、王观国《学林》、周密《齐东野语》,皆有关于历朝避讳之记载。清朝史学家如顾氏《日知录》、钱氏《养新录》、赵氏《陔馀丛考》、王氏《十七史商榷》、王氏《金石萃编》等,对于避讳,亦皆有特别著录之条。钱氏《廿二史考异》中,以避讳解释疑难者尤多,徒因散在诸书,未能为有系统之整理。嘉庆间,海宁周广业曾费三十年之岁月,为避讳史料之搜集,著《经史避名汇考》四十六卷,可谓集避讳史料之大成矣。然其书迄未刊行,仅《蓬庐文钞》存其叙例,至为可惜。今肆上所通行专言避讳者,有陆费墀《帝王庙谥年讳谱》一卷,刊历代帝王年表末,黄本骥《避讳录》五卷、周榘《廿二史讳略》一卷,分刊《三长物斋》及《啸园丛书》中。此三书同出一源,谬误颇多,不足为典要。如开篇即谓“汉文帝名恒,改恒农曰弘农;汉和帝名肇,兼避兆、照 ”之类。人云亦云,并未深考。其所引证,又皆不注出典,与俗陋类书无异。其所记录,又只敷陈历代帝王名讳,未能应用之于校勘学及考古学上发人深思,所以有改作之必要也。

译避讳学是历史学的一门辅助学科。

宋代避讳的风气最为盛行,因此宋人谈论避讳的也特别多。洪迈的《容斋随笔》、王楙的《野客丛书》、王观国的《学林》、周密的《齐东野语》,都有关于历代避讳的记载。清代史学家如顾炎武的《日知录》、钱大昕的《养新录》、赵翼的《陔馀丛考》、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王昶的《金石萃编》等,对于避讳,也都有专门著录的条目。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中,用避讳来解释疑难问题的尤其多,只是因为这些内容散见于各书,未能进行有系统的整理。嘉庆年间,海宁人周广业曾耗费三十年光阴,搜集避讳史料,撰写《经史避名汇考》四十六卷,可以说是集避讳史料之大成了。然而该书最终未能刊行,仅在《蓬庐文钞》中保存了其叙例,实在可惜。如今市面上通行的专门论述避讳的书籍,有陆费墀的《帝王庙谥年讳谱》一卷,附刊于历代帝王年表之后;黄本骥的《避讳录》五卷、周榘的《廿二史讳略》一卷,分别刊刻在《三长物斋》和《啸园丛书》中。这三本书同出一源,错误很多,不足以作为典范依据。例如开篇就说“汉文帝名恒,将恒农改为弘农;汉和帝名肇,同时避兆、照”之类。这些人云亦云,并未深入考证。其所引用的证据,又不注明出处,与粗陋的类书没有区别。其所记录的内容,又只是罗列历代帝王的名讳,未能应用于校勘学和考古学以发人深思,所以有必要加以改写。

兹编所论,以史为主,体裁略仿俞氏《古书疑义举例》,故名曰《史讳举例》。为例八十有二,为卷八:第一避讳所用之方法;第二避讳之种类;第三避讳改史实;第四因避讳而生之讹异;第五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第六不讲避讳学之贻误;第七避讳学之利用;第八历朝讳例,凡八万余言。意欲为避讳史作一总结束,而使考史者多一门路一钥匙也。纠谬拾遗,以俟君子。一九二八年二月十六日,钱竹汀先生诞生二百周年纪念日,新会陈垣。

  卷一避讳所用之方法

  第一避讳改字例

  避讳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空字,曰缺笔。

  改字之例显于秦,《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使将击荆。”《正义》曰:“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又《秦楚之际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讳正,谓之端。”《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然《史记李斯传》,赵高诈为始皇书赐公子扶苏,有曰“蒙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是不讳正。李斯狱中上二世书,有曰“北逐胡貉”,是不讳胡。

  汉承秦制,亦有改字法。《汉书高帝纪》注引荀悦曰:“讳邦之字曰国。”师古曰:“臣下所避以相代也。”其后各纪均引荀悦说。《后汉书》各纪注,自质帝以前,则引伏侯《古今注》说,各讳皆有一同义互训之字以相代。故《史记》恒山作常山,微子启作微子开,盈数作满数。《隶释》十四引汉石经残碑:《论语》“邦君为两君之好”,“何必去父母之邦”,《尚书》“安定厥邦”,皆书邦作国。又《周易》蹇卦:“以正邦也。”《释文》曰:“荀、陆本作正国,为汉朝讳。”荀、陆,荀爽、陆绩也。《张迁碑》:“诗云旧国,其命维新。”《开母庙石阙》,以开为启,则避讳改字之见于现存汉碑者。然《隶释》引汉石经《尚书》残碑,保字志字仍不避,其他东汉碑中之邦、盈、恒、启等字尤数见,犹可谓建武以前,亲尽不讳也。今将建武以后诸讳字之见于现存诸碑者列下:

  建宁四年《孔碑》曰“睿其玄秀”,光和四年《逢盛碑》曰“苗而不秀”,中平五年《张纳功德叙》曰“旌甄秀异”,是不避秀。

  和平元年《严訢碑》曰“兆自楚庄”,延熹三年《孙叔敖碑》曰“庄王置酒以为乐”,中平元年《郭究碑》曰“严庄可畏”,是不避庄。

  延熹六年《平舆令薛君碑》曰“我君肇祖”,建安十年《樊敏碑》曰“肇祖宓戏”,是不避肇。

  元嘉元年《丁鲂碑》曰“隆平”,永寿二年《韩敕碑》阴曰“袁隆”,光和二年《华山亭碑》曰“大华优隆”,是不避隆。

  建宁二年《史晨奏铭》曰“玄德焕炳”,是不避炳。

  熹平四年《帝尧碑》曰“缵尧之绪 ”,熹平六年《尹宙碑》曰“克缵祖业”,中平三年《张迁碑》曰“缵戎鸿绪 ”,是不避缵。

  建宁四年《刘脩碑》曰“志曒拔葵”,熹平三年《娄寿碑》曰“岐嶷有

  志”,中平二年《曹全碎》曰“先意承志 ”,是不避志。

  建宁元年《衡方碑》曰“揽英接秀”,曰“肇先盖尧之苗”,曰“ □隆宽慓”,曰“保障二城”,于秀、肇、隆、保四字皆不避。

  则汉时避讳之法亦疏,六朝而后,始渐趋严密耳。马衡曰:“《开母庙阙》,亦庙名因避讳而改,后人因之,非书碑者避讳改字也。”然则《张迁碑》之“诗云旧国”亦所据传本如此,非书碑时避讳所改。

  第二避讳空字例

  有因避讳,空其字而不书,或作空围,或曰“某”,或径书“讳”字,其例亦古。《书金縢》曰:“惟尔元孙某。”《孔传》:“元孙武王,某名,臣讳君故曰某。”《史记孝文本纪》:“子某最长,请建以为太子。”某谓景帝启也。《史记》《汉书》于汉诸帝纪皆不书名。许氏《说文》于禾部光武讳、艸部明帝讳、火部章帝讳、戈部和帝讳、示部安帝讳,皆注曰“上讳”,空其字不

译这部著作所论述的内容,以史学为主,体例大致模仿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所以命名为《史讳举例》。共列举了八十二条规则,分为八卷:第一卷讲避讳所用的方法;第二卷讲避讳的种类;第三卷讲避讳对史实的改动;第四卷讲因避讳而产生的讹误差异;第五卷讲避讳学应注意的事项;第六卷讲不研究避讳学造成的贻误;第七卷讲避讳学的利用;第八卷讲历朝的避讳条例,全书共八万余字。意图为避讳史做一个总结,从而使考证史实的人多一条门路、一把钥匙。纠正谬误、拾遗补缺,有待于君子们指正。一九二八年二月十六日,钱竹汀先生诞生二百周年纪念日,新会陈垣。

第一卷 避讳所用的方法

第一条 避讳改字条例

避讳常用的方法有三种:叫做改字,叫做空字,叫做缺笔。

改字的例子在秦朝就显现出来,《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三年,秦王再次召见王翦,让他率领军队攻打荆。”《正义》解释说:“秦朝称楚国为荆,是因为庄襄王名叫子楚,为了避讳,所以称荆。”又如《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端月”的注释,《索隐》说:“秦朝避讳‘正’字,称为‘端’。”《琅邪台刻石》说:“端正法度”,“端正忠诚”,都是用“端”代替“正”。然而《史记·李斯传》中,赵高伪造秦始皇的书信赐给公子扶苏,其中有说“蒙恬与扶苏驻守在外,不能匡正”,这是不避讳“正”字。李斯在狱中给秦二世上书,其中有说“向北驱逐胡貉”,这是不避讳“胡”字。

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也有改字的方法。《汉书·高帝纪》注引用荀悦的话说:“避讳‘邦’字,改称为‘国’。”颜师古说:“臣下所避讳的字,用其他字来替代。”后来的各篇纪传都引用荀悦的说法。《后汉书》各篇纪传的注,从质帝以前,则引用伏侯《古今注》的说法,各个避讳字都有一个同义互训的字来替代。所以《史记》中恒山写作常山,微子启写作微子开,盈数写作满数。《隶释》第十四卷引用汉石经残碑:《论语》中“邦君为两君之好”,“何必去父母之邦”,《尚书》中“安定厥邦”,都将“邦”字写作“国”。又如《周易》蹇卦:“以正邦也。”《释文》说:“荀爽、陆绩的版本写作‘正国’,是为了给汉朝避讳。”荀、陆,指荀爽、陆绩。《张迁碑》说:“《诗经》说‘旧国’,其命运维新。”《开母庙石阙》,用“开”代替“启”,这就是避讳改字在现存汉碑中的体现。然而《隶释》引用汉石经《尚书》残碑,保字、志字仍然不避讳,其他东汉碑文中的邦、盈、恒、启等字尤其常见,还可以说是建武以前,亲属关系已尽,就不避讳了。现在将建武以后避讳字在现存各碑文中的体现列举如下:

建宁四年《孔碑》说“睿其玄秀”,光和四年《逢盛碑》说“苗而不秀”,中平五年《张纳功德叙》说“旌甄秀异”,这是不避讳“秀”字。

和平元年《严訢碑》说“兆自楚庄”,延熹三年《孙叔敖碑》说“庄王置酒以为乐”,中平元年《郭究碑》说“严庄可畏”,这是不避讳“庄”字。

延熹六年《平舆令薛君碑》说“我君肇祖”,建安十年《樊敏碑》说“肇祖宓戏”,这是不避讳“肇”字。

元嘉元年《丁鲂碑》说“隆平”,永寿二年《韩敕碑》背面说“袁隆”,光和二年《华山亭碑》说“大华优隆”,这是不避讳“隆”字。

建宁二年《史晨奏铭》说“玄德焕炳”,这是不避讳“炳”字。

熹平四年《帝尧碑》说“缵尧之绪”,熹平六年《尹宙碑》说“克缵祖业”,中平三年《张迁碑》说“缵戎鸿绪”,这是不避讳“缵”字。

建宁四年《刘脩碑》说“志曒拔葵”,熹平三年《娄寿碑》说“岐嶷有志”,中平二年《曹全碑》说“先意承志”,这是不避讳“志”字。

建宁元年《衡方碑》说“揽英接秀”,说“肇先盖尧之苗”,说“□隆宽慓”,说“保障二城”,对于秀、肇、隆、保四个字都不避讳。

那么汉朝避讳的方法也很疏漏,六朝以后,才开始逐渐严密起来。马衡说:“《开母庙阙》,也是庙名因避讳而改,后人沿袭,并非刻碑的人为了避讳而改字。”那么《张迁碑》中的“诗云旧国”也是所依据的传本如此,并非刻碑时为了避讳而改动。

第二条 避讳空字条例

有因避讳,空着那个字不写,或者写成空框,或者写“某”,或者直接写“讳”字,这种例子也很古老。《尚书·金縢》说:“惟尔元孙某。”《孔传》说:“元孙是武王,某是名字,臣子避讳君主所以写某。”《史记·孝文本纪》:“儿子某最长,请立他为太子。”某指的是景帝刘启。《史记》《汉书》对于汉朝各位皇帝的纪传都不写名字。许慎的《说文解字》在禾部光武帝讳、艸部明帝讳、火部章帝讳、戈部和帝讳、示部安帝讳,都注说“上讳”,空着那个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