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子藏史讳举例九

卷二十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52–57 段

今开皇六年,岁次庚午,合三百七载。”庚午当作景午,开皇六年,岁在丙午,唐人避讳称景午也。自庚子至丙午,恰三百有七年。《隋书》本作景午。下又云:“陈氏草窃,起于庚子,至今庚午。”按陈霸先以丙子岁自为丞相,录尚书事,明年受禅。此庚子庚午,亦景子景午之讹。校书者不知景即丙字,为避唐讳,疑庚与景声相近,遂妄改之。

译如今是开皇六年,岁次庚午,合计三百零七年。”这里的“庚午”应当是“景午”,开皇六年岁在丙午,唐人避讳所以称景午。从庚子到丙午,恰好是三百零七年。《隋书》原本作景午。下文又说:“陈氏草窃,起于庚子,至今庚午。”查考陈霸先在丙子年自任丞相,录尚书事,第二年接受禅让。这庚子、庚午,也是景子、景午的讹误。校书的人不知道景就是丙字,因为要避唐讳,怀疑庚与景声音相近,于是妄自改动了。

第五十六不知为避讳而妄改前代官名例

  《史记吴王濞传》:“岁时存问茂材。”案汉初本称秀才,东京避光武讳,乃称茂材。《史记贾生传》:“闻其秀才。”《儒林传序》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此当时本称也。此传茂才字,盖后人依班史妄改。

  《后汉书蔡邕传》:“补侍御史,又转侍书御史。”侍书当作持书。范书本是治书,章怀改治为持,校书者不达其旨,妄易为侍。汲古阁本尚作持书。《四库全书通典职官篇》考证,乃谓:“持为讹,据《后汉书》改为侍。”

  《隋书韦师传》:“于时晋王为雍州牧,盛存望第,以司空杨雄、尚书左仆射高顺,并为州都督,引师为主簿。”州都下督字衍。魏晋以后,诸州皆置大中正,以甄流别品。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中正之名,详《通典》卅二《职官篇》。校书者不达州都为何语,妄加督字。《隋书》既然,《北史》亦尔,所谓以不狂为狂也。

  唐景云二年,《司空苏瓌碑》,《文苑英华》八八三曾载其文,以石本校之,颇多异同。如云:“大父,隋职方郎中。”石刻无中字。隋文帝父讳忠,诸曹郎皆去中字,不当称郎中,此石刻之可信者。《文苑英华》妄增中字,非史实。

  又《隋书百官志》:“上中州,减上州吏属十二人。”王懋竑《读书记疑》十云:“隋文帝父名忠,并中字亦讳之。中书省改为内史省,殿中改为殿内,中舍人、中常侍、中谒者,俱改为内,皆显然可考者。而上中州、中上州、中中州、中下州之类,仍作中。此必非当时本文,或史官以其不辞而改之也。”

  第五十七不知为避讳而妄改前代地名例

  《后汉书张奂传》:“敦煌酒泉人也。”注:“酒泉县名,地多泉水。今永州晋昌县东北。”【考《新唐书地理志》晋昌县属瓜州,永字误。】按酒泉,郡名非县名,当作渊泉。胡三省注《通鉴》云:“奂,敦煌渊泉人。”【乃和案:见《通鉴》五十六《汉纪》永康元年十月条。】胡所见本,尚未讹也。《汉志》敦煌郡有渊泉县,《晋志》作深泉,盖避唐讳。章怀本亦当作深,后人习闻酒泉之名,妄改为酒耳。

  《新唐书》四三《地理志》:“思唐州,武郎。”郎当作朗,史臣避宋讳缺笔,后人讹为郎。《元和郡县志》卅六正作武朗。

  第五十八非避讳而以为避讳例

  《潜研堂文集》八:“问:《士昏礼》,父蘸子辞云‘勖帅以敬’,《荀子》书勖作隆。惠松崖谓当由避殇帝讳改为勖,如《毛诗》隆冲为临冲之类,信有之乎?曰:礼家传闻,文字不无异同,要当从其长者。勖帅以敬,于义为长。且信诸子,不如信经。若云避讳更易,则无是理。《士冠礼》称‘弃尔幼志’,志为桓帝讳;‘受天之祜’,祜为安帝讳,皆未改易。即以《毛诗》征之:‘四月秀葽’,秀为光武讳;‘思皇多祜’,祜为安帝讳,亦未改易也。临冲,《韩诗》作隆冲,《韩诗》在汉时立于学官,何尝避隆字!”

  沈兼士曰:《五经异义》谓:“汉幼小诸帝皆不庙祭,而祭于陵。不庙祭,故可讳可不讳。”《说文》于殇帝之讳隆字,不注上讳,殆以此故。段玉裁注既引《异义》以为说,又云:“书成于和帝永元十二年,以前未及讳。至安帝建光

  元年许冲上书时,不追改,故不云上讳。”按永元十二年,为许君草创《说文》之年,而非成书之年。段氏《说文叙》注与隆字下注,自相矛盾。且考两汉诸帝避讳所改之字,皆为同义互训,而无一音近相转者。《古今注》谓:“殇帝讳隆之字曰盛。”是也。《汉书地理志》,隆虑,应劭注:“避殇帝名改曰林虑。”疑非事实。盖隆虑之作林虑,亦犹《毛诗》隆冲之作临冲,皆是双声转语,恐无关于避讳也。

  《容斋三笔》六云:“《辋川图》一轴,李赵公题,其前一行云‘元和四年八月十三日弘宪题’。弘宪者,吉甫字也。其后卫公又跋云:‘乘间阅箧书,得先公相国所收王右丞画《辋川图

译第五十六 不知因避讳而妄改前代官名的例子

《史记·吴王濞传》:“每年按时慰问茂材。”按:汉初原本称秀才,东汉光武帝名秀,为避其讳,才改称茂材。《史记·贾生传》:“听说他有秀才之才。”《儒林传序》中有:“秀才才能出众,就立即上报姓名。”这是当时的本称。此传中的“茂才”二字,大概是后人依据《汉书》妄改的。

《后汉书·蔡邕传》:“补任侍御史,又转任侍书御史。”侍书应作持书。范晔原本作治书,章怀太子李贤将治改为持,校书的人不理解其意,妄自改为侍。汲古阁本尚作持书。《四库全书·通典·职官篇》考证,却说:“持是讹误,依据《后汉书》改为侍。”

《隋书·韦师传》:“当时晋王任雍州牧,盛存望第,以司空杨雄、尚书左仆射高顺,都任州都督,引韦师为主簿。”州都下的督字是衍文。魏晋以后,各州都设置大中正,以甄别流别品第。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掉中正之名,详见《通典》卷三十二《职官篇》。校书的人不懂州都是什么意思,妄自加上督字。《隋书》既然如此,《北史》也是这样,所谓以不狂为狂。

唐景云二年,《司空苏瓌碑》,《文苑英华》卷八八三曾记载其文,用石刻本校对,颇多异同。如说:“祖父,隋职方郎中。”石刻没有中字。隋文帝父亲名忠,各曹郎都去掉中字,不当称郎中,这是石刻可信之处。《文苑英华》妄增中字,不符合史实。

又《隋书·百官志》:“上中州,减少上州吏属十二人。”王懋竑《读书记疑》卷十说:“隋文帝父亲名忠,连中字也避讳。中书省改为内史省,殿中改为殿内,中舍人、中常侍、中谒者,都改为内,都显然可考。而上中州、中上州、中中州、中下州之类,仍作中。这必定不是当时的原文,或许是史官因为不顺口而改的。”

第五十七 不知因避讳而妄改前代地名的例子

《后汉书·张奂传》:“敦煌酒泉人。”注:“酒泉县名,地多泉水。今永州晋昌县东北。”【考《新唐书·地理志》晋昌县属瓜州,永字误。】按:酒泉,是郡名不是县名,应作渊泉。胡三省注《通鉴》说:“张奂,敦煌渊泉人。”【乃和案:见《通鉴》卷五十六《汉纪》永康元年十月条。】胡三省所见版本,尚未讹误。《汉书·地理志》敦煌郡有渊泉县,《晋书·地理志》作深泉,大概是避唐讳。章怀太子本也应作深,后人习闻酒泉之名,妄自改为酒罢了。

《新唐书》卷四十三《地理志》:“思唐州,武郎。”郎应作朗,史臣避宋讳缺笔,后人讹误为郎。《元和郡县志》卷三十六正作武朗。

第五十八 非避讳而以为避讳的例子

《潜研堂文集》卷八:“问:《士昏礼》,父亲醮子辞说‘勖帅以敬’,《荀子》书勖作隆。惠松崖说应当因避殇帝讳改为勖,如《毛诗》隆冲为临冲之类,确实如此吗?答:礼家传闻,文字不无差异,应当从其长者。勖帅以敬,在义理上更长。且信诸子,不如信经。如果说避讳更易,则没有这个道理。《士冠礼》称‘弃尔幼志’,志为桓帝讳;‘受天之祜’,祜为安帝讳,都未改易。即以《毛诗》征之:‘四月秀葽’,秀为光武讳;‘思皇多祜’,祜为安帝讳,也未改易。临冲,《韩诗》作隆冲,《韩诗》在汉时立于学官,何尝避隆字!”

沈兼士说:《五经异义》说:“汉幼小诸帝都不庙祭,而祭于陵。不庙祭,所以可讳可不讳。”《说文》于殇帝之讳隆字,不注上讳,大概因此故。段玉裁注既引《异义》以为说,又说:“书成于和帝永元十二年,以前未及讳。至安帝建光元年许冲上书时,不追改,故不云上讳。”按:永元十二年,是许君草创《说文》之年,而非成书之年。段氏《说文叙》注与隆字下注,自相矛盾。且考两汉诸帝避讳所改之字,皆为同义互训,而无一音近相转者。《古今注》说:“殇帝讳隆之字曰盛。”是对的。《汉书·地理志》,隆虑,应劭注:“避殇帝名改曰林虑。”疑非事实。盖隆虑之作林虑,也犹如《毛诗》隆冲之作临冲,都是双声转语,恐怕与避讳无关。

《容斋三笔》卷六说:“《辋川图》一轴,李赵公题,其前一行说‘元和四年八月十三日弘宪题’。弘宪者,吉甫字也。其后卫公又跋说:‘乘间阅箧书,得先公相国所收王右丞画《辋川图

》,实家世之宝也。太和二年李德裕恭题。’洪庆善作《丹阳洪氏家谱序》云:‘丹阳之洪,本姓弘,避唐讳改。有弘宪者,元和四年跋《辋川图》。’”是误认李吉甫为洪氏祖宗也。

译》,确实是家族的珍宝。太和二年李德裕恭敬题写。’洪庆善在《丹阳洪氏家谱序》中说:‘丹阳的洪氏,原本姓弘,为了避唐讳而改姓。有个叫弘宪的人,在元和四年为《辋川图》作跋。’”这是错误地将李吉甫认作洪氏的祖宗。

正之有征音,非为秦讳;昭之有韶音,非为晋讳;甄之有真音,非为吴讳。说已见前。

  準之作准,相传以为避刘宋讳,亦非也。《野客丛书》十四云:“今吏文用承准字,合书準。说者谓因寇公当国,人避其讳,遂去十字,只书准。仆考魏晋石本吏文,多书此承准字。又观秦汉间书,与夫隶刻,平準多作准,知此体古矣。”刘宋顺帝名準,改平準令曰染署令,未尝以準之作准为避讳也。

  汉碑中秀作,《避讳录》二以为避光武讳;庄作作壯,以为避明帝讳;

  肇从殳,以为避和帝讳;隆作作,以为避殇帝讳;缵作纉,以为避质帝讳;

  志作,以为避桓帝讳,皆非也。汉隶之变体多矣,岂得以避讳解释之。

  《避讳录》又谓“汉文帝名恒,改恒农郡曰弘农”,“北魏献文帝名弘,复弘农郡为恒农”,“唐穆宗名恒,改恒山恒农作常”,“宋真宗名恒,改恒山为常山”,亦非也。弘农汉武时置,文帝时未有恒农,从何而改!此盖沿陆费墀《帝王庙谥年讳谱》之误。北魏以前,既无恒农之名,则献文之改,又何所谓复!唐神龙初改弘农为恒农,开元十六年已复故名,穆宗时安得恒农而改之!恒山,唐穆宗时已改为镇州,宋真宗又安得恒山而改之!应参看数朝同讳例。

  《避讳录》又谓“晋愍帝名业,改建业为建邺”,“北魏太武帝名焘,改平陶县为平遥”,亦非也。晋愍改建业为建康,邺之从邑,与避讳何涉!《册府元龟》三且谓“晋愍名邺,改邺为临漳”也。《魏书》一○六《地形志》,济阴郡有定陶,阳平郡有馆陶,巨鹿郡有廮陶,与廮遥并列,南安阳郡有中陶,皆不避讳,何独平陶避讳。且《魏志》《隋志》,均无是说,是说出《旧唐志》,臆说不足据。

  第五十九已避讳而以为未避例

  《避讳录》三谓:“刘知畿《史通》不避世字,其论李百药《齐书》曰‘变世祖为文襄,改世宗为武成’,是讥百药不应避时讳也。其他征引书目,则世本、世说,屡见于篇。其第五篇以世家标目。书中泛言世字,如春秋之世,高惠之世,不下二十余处。又曰民者冥也,两言民无得而称焉,民到于今称之,皆一以人代民,一则直言民字,是太宗二名皆不讳也。其引古人,则石虎、刘昞、邓渊、张渊、石显、萧子显、韩显宗、高堂隆、卫隆景,皆直言其名;崔伯渊、季彦渊,皆直书其字。其泛言虎渊等字,则曰画虎不成,虎踞龙蟠,临朝渊默,治国字人,旦行不臣之礼,基业未彰,而用显微、显晦、隐显、幽显等字,亦不下十余处,皆不用同义字代。是于祖宗庙讳,明皇御名,皆所不避,又不独太宗偏讳也。然《史通》称鲁庄公曰严公,称楚庄王曰严王,远避汉明之名,而于本朝不讳,殊属怪谬。且知畿以明皇嫌讳,改以字行,嫌且改避,隆基正名,绝不顾忌,是谨于问安小礼,而不顾父母之养,恶得为孝子!”

  唐以前避讳,多用改字法;唐以后避讳,改字缺笔,二法兼用。既有缺笔之法,则临文较前方便。然古书辗转传写雕板,则原文缺笔与否,无由得知。《避讳录》讥《史通》不避唐讳,安知非后人校改,而必断定今所传本为知畿原文耶!

  《日知录》廿三引谢肇淛曰:“宋真宗名恒,而朱子于书中恒字独不讳。盖当宁宗之世,真宗已祧。”竹汀先生曰:“此说非是。朱文公注《论语》《孟子》,正文遇庙讳,则缺笔而不改字,注则无不避者,其注《易》亦然。见于赵顺孙《四书纂疏》及吴革所刊《易本义》,班班可考。谢在杭未见真宋本,故有此言,岂可依据!考宋宁宗之世,太庙自太祖至光宗,九世十二室,亦未尝祧真庙,顾氏偶未审耳。”【乃和案:钱说见《养新录》十四。】

  《十驾斋养新录》三,有“《朱子四书注》避宋讳”一条,云:“《论语》《孟子》注,皆避钦宗讳,桓改为威,今世俗本皆改桓字矣。唯《论语》‘谲而不正章’,‘召忽死之章’,《孟子》‘敢问交际章’注,于

译正之有征音,并非为了避秦朝的讳;昭之有韶音,并非为了避晋朝的讳;甄之有真音,并非为了避吴朝的讳。此说前文已见。

“準”字写作“准”,相传是为了避刘宋的讳,这也是不对的。《野客丛书》卷十四说:“如今公文使用‘承准’二字,应当写作‘準’。有人说因为寇准当政,人们避他的讳,于是去掉‘十’字,只写‘准’。我考证魏晋石刻公文,多写这个‘承準’二字。又看秦汉间的书籍以及隶书刻石,‘平準’多写作‘准’,知道这种写法古已有之。”刘宋顺帝名準,将平準令改为染署令,并没有因为将“準”写作“准”而避讳。

汉碑中“秀”字写作“”,《避讳录》卷二认为这是避光武帝的讳;“庄”字写作“壯”,认为这是避明帝的讳;

“肇”字从“殳”,认为这是避和帝的讳;“隆”字写作“”,认为这是避殇帝的讳;“缵”字写作“纉”,认为这是避质帝的讳;

“志”字写作“”,认为这是避桓帝的讳,这些都不对。汉隶的变体很多,怎么能用避讳来解释呢。

《避讳录》又说:“汉文帝名恒,将恒农郡改为弘农”,“北魏献文帝名弘,又将弘农郡改回恒农”,“唐穆宗名恒,将恒山、恒农改为常”,“宋真宗名恒,将恒山改为常山”,这些也不对。弘农郡是汉武帝时设置的,汉文帝时还没有恒农郡,改从何来!这大概是沿袭了陆费墀《帝王庙谥年讳谱》的错误。北魏以前,既然没有恒农这个名字,那么献文帝的改动,又何谈恢复!唐神龙初年将弘农改为恒农,开元十六年已经恢复原名,穆宗时哪里还有恒农可改!恒山在唐穆宗时已经改为镇州,宋真宗又哪里还有恒山可改!应当参看数朝同讳的例子。

《避讳录》又说:“晋愍帝名业,将建业改为建邺”,“北魏太武帝名焘,将平陶县改为平遥”,这些也不对。晋愍帝将建业改为建康,“邺”字从邑,与避讳有什么关系!《册府元龟》卷三甚至说“晋愍帝名邺,将邺改为临漳”。《魏书》卷一○六《地形志》,济阴郡有定陶,阳平郡有馆陶,巨鹿郡有廮陶,与廮遥并列,南安阳郡有中陶,都不避讳,为何唯独平陶避讳。况且《魏志》《隋志》都没有这种说法,此说出自《旧唐志》,是臆测之说,不足为据。

第五十九 已避讳而以为未避的例子

《避讳录》卷三说:“刘知幾《史通》不避‘世’字,他评论李百药《齐书》说‘将世祖改为文襄,将世宗改为武成’,这是讥讽李百药不应避当时的讳。其他征引的书目,如《世本》《世说》,屡见于篇中。其第五篇以‘世家’为标题。书中泛言‘世’字,如‘春秋之世’‘高惠之世’,不下二十多处。又说‘民者冥也’,两次说‘民无得而称焉’‘民到于今称之’,都一律用‘人’代替‘民’,有时又直接写‘民’字,这是太宗的两个名字都不避讳。他引用古人,如石虎、刘昞、邓渊、张渊、石显、萧子显、韩显宗、高堂隆、卫隆景,都直接写他们的名字;崔伯渊、季彦渊,都直接写他们的字。他泛言‘虎’‘渊’等字,如说‘画虎不成’‘虎踞龙蟠’‘临朝渊默’‘治国字人’‘旦行不臣之礼’‘基业未彰’,以及使用‘显微’‘显晦’‘隐显’‘幽显’等字,也不下十余处,都不使用同义字代替。这是对于祖宗庙讳、明皇御名,都不避讳,又不只是太宗的名字偏要避讳。然而《史通》称鲁庄公为严公,称楚庄王为严王,远远避开汉明帝的名字,而对于本朝却不避讳,实在奇怪荒谬。况且知幾因为明皇嫌讳,改以字行,嫌且改避,隆基正名,却绝不顾忌,这是谨守问安的小礼,而不顾父母的养育,怎么能算是孝子!”

唐以前避讳,多用改字法;唐以后避讳,改字和缺笔两种方法兼用。既然有了缺笔的方法,那么临文较前方便。然而古书辗转传写雕板,原文是否缺笔,无从得知。《避讳录》讥讽《史通》不避唐讳,怎么知道不是后人校改,而必定断定现在所传的版本是知幾的原文呢!

《日知录》卷二十三引谢肇淛说:“宋真宗名恒,而朱子在书中‘恒’字唯独不避讳。大概因为宁宗时,真宗已经祧迁。”竹汀先生说:“此说不对。朱文公注《论语》《孟子》,正文遇到庙讳,则缺笔而不改字,注文中则无不避讳,他注《易》也是如此。这在赵顺孙《四书纂疏》及吴革所刊《易本义》中,清清楚楚可考。谢在杭没见到真正的宋本,所以有此言论,岂可依据!考证宋宁宗时,太庙自太祖至光宗,九世十二室,也没有祧迁真宗的庙,顾氏偶然没有审察罢了。”【乃和案:钱说见《养新录》卷十四。】

《十驾斋养新录》卷三,有“《朱子四书注》避宋讳”一条,说:“《论语》《孟子》注,都避钦宗讳,‘桓’改为‘威’,如今世俗本都改‘桓’字了。唯独《论语》‘谲而不正章’‘召忽死之章’,《孟子》‘敢问交际章’注,于

桓字俱未回避,盖刊《纂疏》时,校书人妄改,犹幸改有未尽耳。”

译“桓”和“字”这两个字都没有回避,大概是在刊刻《纂疏》的时候,校书的人胡乱改动,幸好改动得还不彻底罢了。”

第六十以为避讳回改而致误例

  章怀注《后汉书》,避太宗讳,民字皆改为人。如《光武纪》“兆人涂炭”, “为人父母”,“祖宗之灵,士人之力”,是也。今本有作民者,则宋以后校书者回改。然有不当改而妄改者,如:“建武七年,诏郡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民。” “十一年,诏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民。”“十二年,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县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十三年,诏益州民自八

  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十四年,诏益、凉二州奴脾,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殇帝延平元年,诏宗室坐事没入宫者,今悉免遣,及掖庭宫人,皆为庶民。”此庶民悉当作庶人,校书者不知庶民与庶人有别,而一例改之。然“建武五年,诏郡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人。”“六年,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此两处仍未改也。凡律言庶人者,对奴婢及有罪者而言,与他处泛称庶民者迥乎不同。今本有改有不改者,由当时校书,不出一手故尔。又《崔寔传》引景帝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民。”此亦不当改而妄改者也。

  又《宦者传论》:“三世以嬖色取祸。”注:“夏以末嬉,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世当为三代。章怀注,凡世字皆改为代,宋以后校书者复改之。此三代字,乃范氏本文,校书者以为章怀避讳所改,而回改为世,致有此误。

  《南史范晔传》云:“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征北将军衡阳王义季、右将军南平王铄出镇,上于虎帐冈祖道。”考之《宋书》,本作武帐冈。《通鉴》一二四《宋文帝纪》亦作武帐冈。《汉书汲黯传》,上尝坐武帐见黯。应劭曰:“武帐织成帐为武士象也。”《通鉴》廿四《汉昭帝纪》:“将废昌邑王。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帐中。侍御数百人,皆持兵期门,武士陛戟陈列殿下。”元嘉武帐,取此义也。后之校《南史》者,误以为李延寿避唐讳改作武,实当作虎,遂奋笔改之。而初不知其本当为武帐,并非因延寿避讳改也。

  卷七避讳学之利用

  第六十一因讳否不画一知有后人增改例

  《史记高祖纪》于孝惠不书名,《文帝纪》于景帝不书名。乃文帝名再见于《高祖纪》,一见于《吕后纪》,此必后人所加。《景帝纪》:“四年,立皇子彻为胶东王。”“七年,立胶东王为太子,名彻。”亦后人所加。

  杜佑撰《通典》,在唐贞元中,故称德宗为今上。而一七八《州郡篇》书恒州为镇州,且云“元和十五年改为镇州”,此后人附益,本书于恒字初不避也。一六五《刑制篇》“十恶”:“六曰大不恭。”注云:“犯庙讳,改为恭。”按唐诸帝无名敬者。前卷即有大不敬字,此条必宋人添入,非本文也。《州郡篇》改豫州为荆河州,或称蔡州,改豫章郡为章郡,括苍县曰苍县,皆避当时讳。今本或于荆河下添豫字,又有直书豫州、豫章者,皆校书人妄改也。书中虎牢,皆避讳作武牢,而《州郡篇》汜水县下,直书虎牢,且有获虎字,皆后人妄改,又改之不尽也。

  《通鉴稽古录》,于古人姓名犯宋讳者,往往易以他字,或二名减一,或以字易名。然其中如刘弘、桓玄、徐圆朗、许敬宗、敬晖、马殷、朱守殷、李匡威、乐彦贞之类,又直书不避。而李敬玄作李敬贞,于玄字敬字,一避一否。末卷书仁宗建储事,于英宗庙讳皆称“讳”,而卷中陈曙一人凡三见,恐出后人擅易,非本文矣。

  第六十二因讳否不画一知有小注误入正文例

  《后汉书郭太传》,称郭太为郭林宗,唯传末一段,忽书太名,曰:“初,太始至南州,过袁奉高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不去,或以问太,太曰:‘奉高之器,譬之泛滥,虽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顷之陂,澄之不清,挠之不浊,不可量也。’已而果然。太以是名闻天下。”竹汀先生曰:“蔚宗避其父名,

译第六十,因避讳回改而导致错误的例子

章怀太子为《后汉书》作注时,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将所有的“民”字都改成了“人”字。例如《光武帝纪》中的“兆人涂炭”、“为人父母”、“祖宗之灵,士人之力”,就是如此。现在的版本中有作“民”字的,那是宋朝以后校书的人改回来的。然而,有些不该改却胡乱改的情况,例如:“建武七年,下诏让郡国释放囚犯中的现役徒隶,免除他们为庶民的身份。”“建武十一年,下诏说敢于用灸灼刑罚对待奴婢的,按律论处,免除被灸灼者的庶民身份。”“建武十二年,下诏说陇蜀地区被掠卖为奴婢的百姓,自行申诉的,以及官府尚未上报的,一律免除为庶民的身份。”“建武十三年,下诏说益州百姓自八年以来被掠卖为奴婢的,都一律免除为庶民的身份。”“建武十四年,下诏说益州、凉州两州的奴婢,自八年以来向所在官府自行申诉的,一律免除为庶民的身份。”“殇帝延平元年,下诏说宗室因罪没入宫中的,现在全部免除遣送,以及掖庭宫人,都改为庶民身份。”这里的“庶民”全都应当作“庶人”,校书的人不知道“庶民”与“庶人”有区别,而一概改成了“民”。然而“建武五年,下诏让郡国释放囚犯中的现役徒隶,免除他们为庶人的身份。”“建武六年,下诏说王莽时期官吏百姓没入为奴婢,不符合旧法的,都免除为庶人的身份。”这两处却没有改。凡是律令中说到“庶人”的,是相对于奴婢及有罪者而言,与其他地方泛称的“庶民”截然不同。现在的版本有的改了有的没改,是因为当时校书的人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又如《崔寔传》引用汉景帝的诏书说:“施加笞刑与重罪没有区别,侥幸不死,也不能让他做百姓。”这也是不该改却胡乱改的例子。

又如《宦者传论》说:“三代因为宠幸女色而招致祸患。”注解说:“夏朝因为末嬉,殷朝因为妲己,周朝因为褒姒。”这里的“三世”应当是“三代”。章怀太子作注时,凡是“世”字都改成了“代”,宋朝以后的校书者又改回了“世”。这个“三代”的字样,本是范晔原文,校书者以为是章怀太子避讳所改,于是改回为“世”,导致出现这个错误。

《南史·范晔传》说:“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征北将军衡阳王刘义季、右将军南平王刘铄出镇,皇上在虎帐冈为他们饯行。”考证《宋书》,原文作武帐冈。《资治通鉴》卷一二四《宋文帝纪》也作武帐冈。《汉书·汲黯传》记载,皇上曾经坐在武帐中接见汲黯。应劭说:“武帐是织成武士形象的帐子。”《资治通鉴》卷二十四《汉昭帝纪》记载:“将要废黜昌邑王。太后穿着珠襦盛装,坐在武帐中。侍从数百人,都手持兵器,期门武士在殿下排列戟卫。”元嘉年间的武帐,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后来校勘《南史》的人,误以为李延寿避唐讳将“虎”改成了“武”,实际上应当是“虎”,于是奋笔改之。却起初不知道原本应当是武帐,并非因为李延寿避讳而改的。

卷七 避讳学的利用

第六十一,因避讳与否不统一,可知有后人增改的例子

《史记·高祖纪》对于孝惠帝不写其名,《文帝纪》对于景帝不写其名。然而文帝的名字再次出现在《高祖纪》中,一次出现在《吕后纪》中,这必定是后人所加。《景帝纪》说:“四年,立皇子刘彻为胶东王。”“七年,立胶东王为太子,名叫刘彻。”也是后人所加。

杜佑撰写《通典》,在唐贞元年间,所以称德宗为今上。然而卷一七八《州郡篇》将恒州写作镇州,并且说“元和十五年改为镇州”,这是后人附加的内容,原书起初并不避讳“恒”字。卷一六五《刑制篇》“十恶”中:“第六曰大不恭。”注解说:“触犯庙讳,改为恭。”查考唐朝各位皇帝没有名字中带“敬”字的。前一卷就有“大不敬”的字样,这条必定是宋人添入的,不是原文。《州郡篇》将豫州改为荆河州,或者称蔡州,将豫章郡改为章郡,括苍县称为苍县,都是避当时的名讳。现在的版本有的在荆河下添加豫字,又有直接书写豫州、豫章的,都是校书的人胡乱改动的。书中的虎牢,都避讳写作武牢,而《州郡篇》汜水县下,直接书写虎牢,并且有获虎的字样,都是后人胡乱改动,又改得不彻底。

《通鉴稽古录》,对于古人姓名触犯宋朝名讳的,往往换成其他字,或者双名减一字,或者用字代替名。然而其中如刘弘、桓玄、徐圆朗、许敬宗、敬晖、马殷、朱守殷、李匡威、乐彦贞之类,又直接书写不避讳。而李敬玄写作李敬贞,对于“玄”字和“敬”字,一个避讳一个不避讳。末卷记载仁宗建立储君的事,对于英宗的庙讳都称“讳”,而卷中陈曙一人共出现三次,恐怕出自后人擅自更改,不是原文。

第六十二,因避讳与否不统一,可知有小注误入正文的例子

《后汉书·郭太传》,称郭太为郭林宗,只有传末一段,忽然写太的名字,说:“起初,郭太到达南州,经过袁奉高那里不住宿就离开了,跟随叔度好几天不离开,有人问郭太,郭太说:‘奉高的器量,譬如泛滥的水,虽然清澈但容易舀干;叔度的器量,汪汪如同千顷的湖泽,澄清它不清澈,搅动它不浑浊,不可估量。’后来果然如此。郭太因此名闻天下。”竹汀先生说:“范蔚宗避讳他父亲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