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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子藏史讳举例四

卷二避讳之种类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8–21 段

。

  弘氏避唐明皇讳,改为洪氏。

  淳于氏避唐宪宗讳,改为于氏。

译弘氏为了避唐明皇的名讳,改姓为洪氏。

淳于氏为了避唐宪宗的名讳,改姓为于氏。

啖氏避唐武宗讳,改为澹氏。

  按《元和姓纂》一,弘氏避高宗太子弘卒谥孝敬皇帝讳,改为洪氏,非避唐明皇讳也。

  《梁溪漫志》三云:“闽人避王审知讳,沈字去水为尤,二姓实一姓也。”然《吴志陆逊传》有鄱阳贼帅尤突,则尤姓由来远矣。

  《闻见后录》廿一云:“文彦博本姓敬,其曾大父避石晋讳,更姓文,至汉复姓敬。入宋,其大父避翼祖讳,又更姓文。”

  《挥麈前录》三云:“宋高宗中兴之初,蜀中有大族犯御嫌名,而游宦参差不齐,仓卒之间,各易其姓。仍其字而更其音者句涛也;加金字者鉤光祖也;加丝字者絇纺也;加草字者苟谌也;改为勾者勾思也;增而为句龙者如渊也。繇是析为数家,累世之后,将不复别。”

  第六避讳改名例

  避讳改名之例有三:一改其名,二称其字,三去其名一字。

  《汉书孔光传》:“孔霸曾孙莽,元始元年封褒成侯,后避王莽,更名均。”

  《晋书邓嶽传》:“本名岳,以犯康帝讳,改为嶽,后竟名为岱。”

  《南齐书萧景先传》:“本名道先,建元元年乃改避上讳。”上谓萧道成也。

  《魏书李先传》:“字容仁,本字犯高祖庙讳。”盖本字宏仁也。

  《魏书尉羽传》:“名犯肃宗庙讳。”盖本名诩也。

  《魏书高祐传》:“本名禧,以与咸阳王同名,高祖赐名祐。”右改其名。

  《宋书王懿传》:“懿字仲德,睿字元德,兄弟名犯晋宣元二帝讳,并以字称。”

  《宋书孔季恭传》:“孔靖字季恭,名与高祖祖讳同,故称字。”

  《宋书向靖传》:“字奉仁,小字弥,名与高祖同,故称小字。”祖下漏一祖字,应云“名与高祖祖同”。

  《宋书王景文传》:“名与明帝讳同。”明帝名彧也。

  《魏书崔玄伯传》:“名犯高祖庙讳。”高祖,孝文帝宏也。《北史》作“崔宏字玄伯”。

  《北齐书赵彦深传》:“本名隐,避齐庙讳,故以字行。”高欢六世祖名隐也。

  《北周书萧世怡传》:“以名犯太祖讳,故称字焉。”太祖,宇文泰也。

  《隋书文学传》:王贞字孝逸,与齐王启,自称字而不名,曰“孝逸生于战争之季”,避隋文帝祖名祯也。

  《新唐书刘知幾传》:“刘子玄名知幾,以玄宗讳嫌,故以字行。”右称其字。

  《南齐书薛渊传》:“本名道渊,避太祖偏讳改。”太祖,萧道成也。

  《旧唐书裴行俭传》:“父仁基。”《裴光庭神道碑》避讳去基字。

  《新唐书裴矩传》,《宰相世系表》作世矩,盖入唐后避太宗讳去世字也。

  唐开元三年,《巂州都督姚懿碑》云:“公后娶刘氏,今紫微令崇、故宗正少卿景之母也。”以《唐表》考之,则懿三子,曰元景,曰元之,曰元素,其单

  称崇及景者,避玄宗尊号耳。

  《新五代史前蜀世家》:“黔南节度使王肇。”本名建肇,避蜀主王建讳,止称肇。右去其名一字。

  第七避讳辞官例

  有避正讳,有避嫌名。避正讳者,唐宋定制;避嫌名者,当时风尚也。

  《南史齐文惠太子长懋传》:“宋末转秘书丞,以与宣帝讳同,不就。”宣帝,萧道成之父承之,长懋曾祖也。范晔为太子詹事,以父名泰,辞不拜。当时习尚如此,非定制。

  《北史叙传》:“李延实授侍中太保,以太保犯祖讳,抗表固辞。”延实祖名宝,而辞太保,亦一时风尚。

  《唐律职制篇》:“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疏议》云:“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假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类。皆须自言,不得辄受。”

  《旧唐书懿宗纪》:“咸通二年八月,中书舍人卫洙奏状称:‘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号内一字与臣家讳音同【按洙父名次公】,请改授闲官。’敕曰:‘嫌名不讳,著在礼

译啖氏为了避唐武宗的名讳,改姓为澹氏。

查考《元和姓纂》第一卷记载,弘氏是因为避高宗太子弘死后谥号孝敬皇帝的名讳,才改姓为洪氏,并不是为了避唐明皇的名讳。

《梁溪漫志》第三卷说:“福建人为了避王审知的名讳,把‘沈’字去掉三点水旁改为‘尤’字,这两个姓氏实际上是一个姓氏。”然而《三国志·吴书·陆逊传》中提到了鄱阳贼帅尤突,可见尤姓的由来已经很久了。

《闻见后录》第二十一卷说:“文彦博原本姓敬,他的曾祖父为了避石晋的名讳,改姓为文,到了后汉时期又恢复姓敬。进入宋朝后,他的祖父为了避宋翼祖的名讳,再次改姓为文。”

《挥麈前录》第三卷说:“宋高宗中兴之初,蜀地有一个大家族触犯了皇帝的嫌名,而家族成员在外做官情况参差不齐,在仓促之间,各自更改了姓氏。保留原字但改变读音的是句涛;加上金字旁的是鉤光祖;加上绞丝旁的是絇纺;加上草字头的是苟谌;改为勾字的是勾思;增加笔画成为句龙的是如渊。由此分化为好几家,经过几代之后,将不再能区分彼此。”

第六 避讳改名的条例

避讳改名的条例有三种:一是更改名字,二是称呼表字,三是去掉名字中的一个字。

《汉书·孔光传》记载:“孔霸的曾孙孔莽,在元始元年被封为褒成侯,后来为了避王莽的名讳,改名为均。”

《晋书·邓嶽传》记载:“原本名叫岳,因为触犯了康帝的名讳,改为嶽,后来最终改名为岱。”

《南齐书·萧景先传》记载:“原本名叫道先,建元元年为了避皇帝的名讳而改名。”这里的皇帝指的是萧道成。

《魏书·李先传》记载:“表字容仁,原本的字触犯了高祖的庙讳。”大概原本的字是宏仁。

《魏书·尉羽传》记载:“名字触犯了肃宗的庙讳。”大概原本的名字是诩。

《魏书·高祐传》记载:“原本名叫禧,因为与咸阳王同名,高祖赐名祐。”以上属于更改名字的情况。

《宋书·王懿传》记载:“王懿表字仲德,王睿表字元德,兄弟的名字触犯了晋宣帝和元帝的名讳,所以都用表字来称呼。”

《宋书·孔季恭传》记载:“孔靖表字季恭,名字与高祖祖父的名讳相同,所以称呼表字。”

《宋书·向靖传》记载:“表字奉仁,小名弥,名字与高祖相同,所以称呼小名。”“祖”字下面漏掉了一个“祖”字,应该说是“名字与高祖祖父相同”。

《宋书·王景文传》记载:“名字与明帝的名讳相同。”明帝的名字是彧。

《魏书·崔玄伯传》记载:“名字触犯了高祖的庙讳。”高祖是孝文帝拓跋宏。《北史》记载为“崔宏表字玄伯”。

《北齐书·赵彦深传》记载:“原本名叫隐,为了避北齐宗庙的名讳,所以用表字行世。”高欢的六世祖名叫隐。

《北周书·萧世怡传》记载:“因为名字触犯了太祖的名讳,所以用表字称呼。”太祖是宇文泰。

《隋书·文学传》记载:王贞表字孝逸,在与齐王启的交往中,自称表字而不称名字,说“孝逸生于战争之季”,这是为了避隋文帝祖父名祯的讳。

《新唐书·刘知幾传》记载:“刘子玄名叫知幾,因为触犯了玄宗的名讳嫌疑,所以用表字行世。”以上属于称呼表字的情况。

《南齐书·薛渊传》记载:“原本名叫道渊,为了避太祖的偏讳而改名。”太祖是萧道成。

《旧唐书·裴行俭传》记载:“父亲叫裴仁基。”《裴光庭神道碑》中为了避讳去掉了“基”字。

《新唐书·裴矩传》,《宰相世系表》中写作世矩,大概是在进入唐朝后为了避太宗的名讳而去掉了“世”字。

唐开元三年,《巂州都督姚懿碑》说:“公后来娶了刘氏,她是现任紫微令姚崇、已故宗正少卿姚景的母亲。”根据《唐表》考证,姚懿有三个儿子,分别叫元景、元之、元素,他们单独称呼崇和景,是为了避玄宗尊号的讳。

《新五代史·前蜀世家》记载:“黔南节度使王肇。”原本名叫建肇,为了避前蜀皇帝王建的名讳,只称肇。以上属于去掉名字中一个字的情况。

第七 避讳辞官的条例

有避正讳,有避嫌名。避正讳,是唐宋时期制定的制度;避嫌名,是当时的风尚。

《南史·齐文惠太子长懋传》记载:“宋末转任秘书丞,因为与宣帝的名讳相同,没有就任。”宣帝是萧道成的父亲萧承之,也是长懋的曾祖父。范晔担任太子詹事,因为父亲名叫泰,推辞不接受任命。当时习俗如此,并非定制。

《北史·叙传》记载:“李延实被授予侍中太保,因为太保触犯了祖父的名讳,上表坚决推辞。”延实的祖父名叫宝,他推辞太保一职,也是一时的风尚。

《唐律·职制篇》规定:“凡是府号官称触犯祖父名字,却贪图荣耀担任该职的,判处徒刑一年。”《疏议》说:“府有正式称号,官有名称。府号方面,假如父亲名叫卫,就不可以在诸卫任职,或者祖父名叫安,就不可以担任长安县职务之类;官称方面,或者父亲名叫军,就不可以做将军,或者祖父名叫卿,就不可以担任卿职之类。都必须自己申报,不得擅自接受。”

《旧唐书·懿宗纪》记载:“咸通二年八月,中书舍人卫洙上奏章说:‘承蒙恩赐授予滑州刺史,官号中有一个字与我家讳音相同【按:卫洙父亲名叫次公】,请求改授闲职。’皇帝下诏说:‘嫌名不避讳,这在礼制中有规定……’”

文,成命已行,固难依允。’”《旧唐书贾曾传》:“拜中书舍人,以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为中书是曹司名,与曾父名音同字别,于礼无嫌,乃就职。”《新五代史刘昫传》:“太常卿崔居俭,以故事当为礼仪使,居俭辞以祖讳蠡。”唐人风尚,相沿如此。李贺父名晋肃,时人谓贺不得举进士,皆此类也。

译“文”字,成命已经下达,确实难以依从允准。”《旧唐书·贾曾传》记载:“贾曾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因为父亲名叫忠,坚决推辞。议论的人认为中书是官署的名称,与贾曾父亲的名字读音相同但字形不同,按礼制没有避讳的嫌疑,于是贾曾才就任。”《新五代史·刘昫传》记载:“太常卿崔居俭,按照旧例应当担任礼仪使,崔居俭以祖父名讳为蠡为由推辞。”唐代的风尚,沿袭如此。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当时的人说李贺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都属于这一类情况。

第八避讳改官名例

  《春秋左氏》桓六年传,申繻对问名曰:“名不以官,以官则废职。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杜注:“僖侯名司徒,废为中军;武公名司空,废为司城。”此避讳改官名之最显著者。后世有为国讳改者,一朝定制也;有为人臣家讳改者,则一时权宜之制也。

  《晋书职官志》:“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晋初以景帝讳故,又采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师之任。”

  《通典职官篇》:“隋改中书为内史,侍中为纳言,大业十二年又改纳言为侍内。”注:“隋氏讳忠,故凡中皆曰内。”

  又:“唐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改中允为内允,改中郎将为旅贲郎将。”当时太子名忠也。

  《旧唐书高宗纪》:“贞观二十三年六月,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七月,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诸州治中为司马,治礼郎为奉礼郎。”

  《金史》五五《百官志》:“大宗正府,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为大睦亲府。”右以国讳改官名者也。

  《新唐书》六七《方镇表》:“天祐二年,赐昭信军节度,号戎昭军节度。”

  据《旧唐书哀帝纪》:“天祐二年十月,金州冯行袭奏昭信军额内一字,与元帅全忠讳字同,乃赐号戎昭军。”盖全忠祖讳信也。

  《五代会要》十三载《唐长兴四年九月敕》:“冯赟有经邦之茂业,宜进位于公台,但缘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讳,可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此文有关官制,而《欧史》不及,略也。赟父名璋。

  右以人臣家讳,致改官名以就之者也。

  第九避讳改地名例

  《晋语》:“范献子聘鲁,问具敖之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盖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故申繻对鲁桓公曰:“名不以国,不以山川,以国则废名,以山川则废主,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也。其后秦避始皇父庄襄王子楚讳,改楚为荆;汉避文帝讳,改恒山为常山,其例至夥。

  《十驾斋养新录》十一,有“避讳改郡县名”一条可参据。唯其中避清讳,弘作宏,玄作元,胤作引,颇令人迷惑。如后魏献文帝名弘,改弘农曰恒农,今《养新录》弘写作宏,则与献文之子孝文混矣。因献文名弘,孝文名宏也。

  又北魏献文以前,只有弘农,无恒农,而《廿二史考异》以避清讳故,于《续汉郡国志》、《百官志》,《三国志法正传》,《晋书地理志》、《何无忌传》,《宋书州郡志》等各条下,弘农字皆作恒农。《三史拾遗》于《汉书枚乘传》亦然,不可不正。

  朱希祖曰:“胡钦华《天南纪事》,昊三桂帝滇,讳襄为厢,讳三为参,讳桂为贵,遂改桂林为建林府,桂阳为南平州,桂东为义昌县,又遥改襄阳为汉南府。”此书传本尚少,附记于此。

  第十避讳改干支名例

  唐高祖之父名昞,故唐人兼讳丙,凡丙多改为景。如万岁通天二年《石刻浮图铭》,丙申作景申,丙寅作景寅,是也。晋、梁、陈、北齐、周、隋、南、

  北八史,皆修于唐,丙皆作景。今本多回改为丙。其未回改者,《晋、隋书》、《北史》本纪仍作景,《陈、周书》、《南史》本纪则作丙,《北齐书》景丙互见,《梁书》皆作丙,而纪中大通四年二月景辰仍作景,则回改未尽者也。

  《新五代史梁本纪》,开平二年三月戊寅注:“梁尝更戊曰武,旧史悉复为戊。”《容斋续笔》六云:“十干戊字,与茂同音,俗辈呼为务,非也。吴中术者又称为武。偶阅《旧五代史》:‘梁开平元年,司天监上言:日辰内戊字,请改为武。’乃知亦有所自也。今北人语多曰武。朱温父名诚,以戊类成字,故司天谄之。”吴任臣《十国春秋》亦同其说。

  今《重修墙隍庙碑》,碑末书:“大梁开平二年,岁在武辰。”《金石文字记》五谓:以城为墙、以戊为武者,全忠父名诚,曾祖名茂琳。城,诚之嫌名;戊,茂之嫌名。

译第八 避讳改官名例

《春秋左氏传》桓公六年记载,申繻回答关于取名的提问时说:“命名不取官职名,若取官职名则会废弃该职。晋国因僖侯名司徒,而废除了司徒一职;宋国因武公名司空,而废除了司空一职。”杜预注解说:“僖侯名司徒,因此将司徒改为中军;武公名司空,因此将司空改为司城。”这是因避讳而更改官名最显著的例子。后世有因国家避讳而更改官名的,这是一朝制定的定制;有因大臣家讳而更改官名的,则是一时的权宜之计。

《晋书·职官志》记载:“太宰、太傅、太保,是周代的三公官职。晋朝初年因为景帝名讳的缘故,又采纳周代官名,设置太宰,以代替太师的职责。”

《通典·职官篇》记载:“隋朝将中书改为内史,侍中改为纳言,大业十二年又将纳言改为侍内。”注解说:“隋朝避讳‘忠’字,所以凡是‘中’字都改称为‘内’。”

又记载:“唐朝永徽三年,为避皇太子名讳,将中允改为内允,将中郎将改为旅贲郎将。”当时的太子名叫李忠。

《旧唐书·高宗纪》记载:“贞观二十三年六月,将民部尚书改为户部尚书;七月,将治书侍御史改为御史中丞,各州的治中改为司马,治礼郎改为奉礼郎。”

《金史》卷五十五《百官志》记载:“大宗正府,在泰和六年为避睿宗名讳,改为大睦亲府。”以上是因国家避讳而更改官名的例子。

《新唐书》卷六十七《方镇表》记载:“天祐二年,赐昭信军节度使,号为戎昭军节度使。”

根据《旧唐书·哀帝纪》记载:“天祐二年十月,金州冯行袭上奏说昭信军额中的一个字,与元帅朱全忠的名讳相同,于是赐号为戎昭军。”这是因为朱全忠的祖父名信。

《五代会要》卷十三记载唐长兴四年九月敕令:“冯赟有治理国家的卓越功业,应当晋升至三公之位,但‘平章’二字触犯了他父亲的名讳,不想斥责他的家讳,可将同平章事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此文涉及官制,而《新唐书》未提及,是疏漏之处。冯赟父亲名璋。

以上是因大臣家讳,导致更改官名以迁就的例子。

第九 避讳改地名例

《国语·晋语》记载:“范献子出使鲁国,询问具敖山,鲁国人用其乡名回答,范献子说:‘不叫具敖山吗?’回答说:‘那是先君献公和武公的名讳。’”原来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所以申繻对鲁桓公说:“命名不取国名,不取山川名,取国名则会废弃国名,取山川名则会废弃主君,先君献公、武公因此废弃了两座山的名字。”正是如此。后来秦国为避始皇父亲庄襄王子楚的名讳,将楚改为荆;汉朝为避文帝名讳,将恒山改为常山,这类例子非常多。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一,有“避讳改郡县名”一条可供参考。但其中避清朝名讳,将“弘”改为“宏”,“玄”改为“元”,“胤”改为“引”,颇令人迷惑。例如后魏献文帝名弘,将弘农改为恒农,如今《养新录》将弘写作宏,那就与献文帝的儿子孝文帝混淆了。因为献文帝名弘,孝文帝名宏。

又北魏献文帝以前,只有弘农,没有恒农,而《廿二史考异》因避清讳的缘故,在《续汉书·郡国志》、《百官志》,《三国志·法正传》,《晋书·地理志》、《何无忌传》,《宋书·州郡志》等各条下,弘农二字都作恒农。《三史拾遗》在《汉书·枚乘传》中也是如此,不能不纠正。

朱希祖说:“胡钦华《天南纪事》记载,吴三桂在云南称帝,避讳‘襄’字为‘厢’,避讳‘三’字为‘参’,避讳‘桂’字为‘贵’,于是将桂林改为建林府,桂阳改为南平州,桂东改为义昌县,又遥改襄阳为汉南府。”此书流传版本尚少,附记于此。

第十 避讳改干支名例

唐高祖的父亲名昞,所以唐人兼避丙字讳,凡是丙字多改为景字。如万岁通天二年《石刻浮图铭》,丙申作景申,丙寅作景寅,就是如此。晋、梁、陈、北齐、周、隋、南、北八史,都修撰于唐代,丙字都作景字。现在的版本多回改为丙字。那些未回改的,《晋书》、《隋书》、《北史》本纪仍作景字,《陈书》、《周书》、《南史》本纪则作丙字,《北齐书》景、丙互见,《梁书》都作丙字,而纪中大通四年二月景辰仍作景字,则是回改未尽之处。

《新五代史·梁本纪》,开平二年三月戊寅注:“梁朝曾将戊改为武,旧史全都恢复为戊。”《容斋续笔》卷六说:“十天干中的戊字,与茂同音,俗人读作务,是不对的。吴中术士又称为武。偶然翻阅《旧五代史》:‘梁开平元年,司天监上奏说:日辰中的戊字,请改为武。’才知道也有其来源。如今北方人说话多称武。朱温父亲名诚,因为戊与成字类似,所以司天监谄媚他。”吴任臣《十国春秋》也持相同说法。

如今《重修墙隍庙碑》,碑末书写:“大梁开平二年,岁在武辰。”《金石文字记》卷五说:将城改为墙、将戊改为武的,是因为朱全忠父亲名诚,曾祖父名茂琳。城,是诚的嫌名;戊,是茂的嫌名。

《容斋续笔》谓以戊类成故改,其说非。

  第十一避讳改经传文例

译《容斋续笔》认为因为戊类成故而改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第十一类避讳改动经传文辞的体例

据《隶释》所引汉石经残碑,《论语》、《尚书》邦字,多改为国,避汉讳也。

  《梁书刘孝绰传》:“众恶之必监焉,众好之必监焉。”此引《论语》,改察为监,姚思廉避其家讳也。

  又《萧子恪传》:“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代。”思廉修史在贞观之世,于太宗偏名可不回避。此文改世为代,或高宗以后人转写迻易也。

  《北史宇文恺传》:“堂脩二七,博四脩一。”此引《考工记》,改广为博,避隋炀帝名也。下文引胡伯始注《汉官》,亦避广,称胡广字。

  《唐石经》:《毛诗》“洩洩其羽”,“桑者洩洩兮”,“无然洩洩”,“是絏袢也”,“俾民忧洩”,皆避世旁。“甿,刺时也”,“甿之蚩蚩”,“甿六章”,皆避民旁。

  《新唐书》三四《五行志》:“乃取其五事,皇极庶證。”證即徵字,宋人避仁宗嫌名改。

  宋高宗御书石经,避讳字多缺笔,唯《论语》“钦事而信”,“温良恭俭逊”, “商因于夏礼”,“得见有常者”。《孟子》“无辞逊之心”,“掊克在位则有责”, “用下钦上”,则敬改为钦,让改为逊或为责,殷改为商,然亦有不改者,盖随意所至,无定例也。《孟子》无唐以前石刻,此碑“有小民之事”,与今本作“小人”异,想唐以前古本如此。

  第十二避讳改常语例

  《颜氏家训风操篇》:“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称;厉王名长,琴有脩短之目。”

  《后汉书曹褒传》:“父充,持《庆氏礼》。”《蔡邕传》注:“太伯端委以持《周礼》。”《郅恽传》:“理《韩诗》、《严氏春秋》。”或持或理,本皆治字,章怀避讳改。若《侯霸传》“治《穀梁春秋》”,《吴良传》“又治《尚书》”,则校书者转改。

  《后汉书应劭传》:“夫时化则刑重,时乱则刑轻。《书》曰‘刑罚时轻时重’,此之谓也。”注:“犯化之罪固重,犯乱之罪为轻。”据《汉书刑法志》: “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为轻也。”说本《荀子正论篇》,此传及注中化字,本是治字,章怀注改。《张奋传》、《曹褒传》“化定制礼”,《王符传》“乱生于化”,“化国之日舒以长”,《仲长统传》“乱世长而化世短”,“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或以之化”,《爰延传》“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皆是也。世改为代,或改为时,此传“时轻时重”是也。

  《史通因习篇》云:“范晔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于卷中,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范史本题《逸民》,此云《高隐》者,避唐讳,非误记也。

  《续汉五行志》:“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京师作京都,避晋讳也。《百官志》间有作京师者,乃后人妄改。

  《三国魏志文帝纪》:“黄初元年,京都有事于太庙。”或称京都,或曰京邑。

  《晋书刑法志》,“令景”即“令丙”,避唐讳。

  《南齐书王俭传》:“天应民顺。”民顺宋本作民从,盖避梁武帝父顺之讳。

  《南史到撝传》:“随王子隆带彭城郡,撝问讯,不修部下敬,为有司举免官。”按《三国蜀志》八,秦宓与太守夏侯纂书称:“民请为明府陈其本纪。”晋人法帖,多有自称民者,《南齐书撝传》本称民敬,《南史》避唐讳,故改称部下。《刘凝之传》:“临川王义庆、衡阳玉义季,镇江陵,并遣使存问。凝之答书曰顿首,称仆,不为百姓礼,人或讥焉。”《宋书凝之传》本作民礼,亦是避讳改民为百姓。

  《隋书卢恺传》“于是除名为百姓”,亦避唐讳改。《隋书》成于贞观之世,其时二名不偏讳,而此传及《酷吏田式传》,并云“除名为百姓”。

  隋《赵芬残碑》,《文馆词林》卷四五二全录其文。以《词林》与碑互校,多有异同。碑“十一世祖融,字稚长”,《词林》作“十一祖融”,无“字稚长”三字。碑“公炳灵特挺”,炳,《词林》作资。碑“治夏官司马”,治,《

译根据《隶释》所引用的汉石经残碑,《论语》和《尚书》中的“邦”字,大多改为“国”字,这是为了避汉代的忌讳。

《梁书·刘孝绰传》:“众人厌恶他,一定要考察他;众人喜爱他,一定要考察他。”这里引用《论语》,将“察”改为“监”,是姚思廉为了避家讳。

又《萧子恪传》:“殷商的借鉴不远,就在夏朝的后代。”姚思廉修史在贞观年间,对于太宗皇帝名讳中的偏字可以不回避。这篇文章将“世”改为“代”,或许是高宗以后的人转写时更改的。

《北史·宇文恺传》:“厅堂长二七,宽四长一。”这里引用《考工记》,将“广”改为“博”,是为了避隋炀帝的名讳。下文引用胡伯始注释《汉官》,也避讳“广”字,称胡广的字。

《唐石经》:《毛诗》中的“洩洩其羽”、“桑者洩洩兮”、“无然洩洩”、“是絏袢也”、“俾民忧洩”,都避讳“世”字的偏旁。“甿,刺时也”、“甿之蚩蚩”、“甿六章”,都避讳“民”字的偏旁。

《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于是选取这五件事,皇极的众多征验。”“證”就是“徵”字,是宋人避仁宗嫌名而改的。

宋高宗御书石经,避讳字大多缺笔,只有《论语》中的“钦事而信”、“温良恭俭逊”、“商因于夏礼”、“得见有常者”。《孟子》中的“无辞逊之心”、“掊克在位则有责”、“用下钦上”,则将“敬”改为“钦”,“让”改为“逊”或“责”,“殷”改为“商”,然而也有不更改的,大概是随意而定,没有固定的条例。《孟子》没有唐以前的石刻,这块碑上“有小民之事”,与今本作“小人”不同,猜想唐以前的古本就是这样。

第十二 避讳改常语例

《颜氏家训·风操篇》:“桓公名白,博戏中有五皓的称呼;厉王名长,琴中有脩短的目称。”

《后汉书·曹褒传》:“父亲曹充,研习《庆氏礼》。”《蔡邕传》注:“太伯端庄地穿着礼服以研习《周礼》。”《郅恽传》:“研习《韩诗》、《严氏春秋》。”有的用“持”,有的用“理”,原本都是“治”字,是章怀太子避讳而改的。如果《侯霸传》中“研习《穀梁春秋》”,《吴良传》中“又研习《尚书》”,则是校书的人转改的。

《后汉书·应劭传》:“时世教化则刑罚重,时世混乱则刑罚轻。《尚书》说‘刑罚有时轻有时重’,说的就是这个。”注:“犯教化之罪固然重,犯混乱之罪则轻。”根据《汉书·刑法志》:“治理则刑罚重,混乱则刑罚轻,犯治理之罪固然重,犯混乱之罪则轻。”说法本于《荀子·正论篇》,此传及注中的“化”字,原本是“治”字,是章怀太子注改的。《张奋传》、《曹褒传》中的“化定制礼”,《王符传》中的“乱生于化”、“化国之日舒以长”,《仲长统传》中的“乱世长而化世短”、“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或以之化”,《爰延传》中的“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都是这样。“世”改为“代”,或者改为“时”,此传中“时轻时重”就是如此。

《史通·因习篇》说:“范晔既然将题目移至传首,将姓名列于卷中,却又在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范史本题为《逸民》,这里说《高隐》,是避唐讳,并非误记。

《续汉·五行志》:“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将京师写作京都,是避晋讳。《百官志》间或写作京师,是后人妄改。

《三国·魏志·文帝纪》:“黄初元年,京都有事于太庙。”有的称京都,有的称京邑。

《晋书·刑法志》,“令景”即“令丙”,避唐讳。

《南齐书·王俭传》:“天应民顺。”“民顺”宋本作“民从”,大概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

《南史·到撝传》:“随王子隆兼任彭城郡,到撝问候,不修部下之敬,被有关部门举奏免官。”按《三国·蜀志》卷八,秦宓给太守夏侯纂的信中称:“百姓请求为明府陈述本纪。”晋人法帖,多有自称百姓的,《南齐书·撝传》原本称民敬,《南史》避唐讳,所以改称部下。《刘凝之传》:“临川王义庆、衡阳王义季,镇守江陵,都派遣使者慰问。凝之回信说顿首,自称仆,不行百姓之礼,有人讥讽他。”《宋书·凝之传》原本作民礼,也是避讳将民改为百姓。

《隋书·卢恺传》“于是除名为百姓”,也是避唐讳而改。《隋书》成书于贞观年间,那时二名不偏讳,而此传及《酷吏田式传》,都说“除名为百姓”。

隋《赵芬残碑》,《文馆词林》卷四五二全文收录其文。以《词林》与碑文互相校勘,多有异同。碑文“十一世祖融,字稚长”,《词林》作“十一祖融”,没有“字稚长”三字。碑文“公炳灵特挺”,“炳”,《词林》作“资”。碑文“治夏官司马”,“治”,

词林》作领。或改或省,皆避唐讳。

  隋开皇十三年《东阿王庙碑》,“黄中”作“黄内”,避隋讳。

译《词林》作“领”。有的改动,有的省略,都是为了避唐代的讳。

隋朝开皇十三年的《东阿王庙碑》中,“黄中”写作“黄内”,是为了避隋代的讳。

《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上不康。”本云不豫,避代宗讳,改豫为康。《礼仪志》“上元年圣躬不康”,《文宗纪》“圣体不康”,“上不康”,皆豫字改。

  《旧唐书源乾曜传》:“恐代官之咸列。”代官谓世官,避讳改。

  《通鉴》唐大中二年六月:“王皞曰:‘宪宗厌代之夕,事出暖昧。’”厌代,本用《庄子》厌世语,唐人避讳改,《通鉴》因之。

  《老学庵笔记》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遂书榜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今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源于此。

  第十三避讳改诸名号例

  《通鉴》唐景云元年十二月:“上以二女西城隆昌公主为女冠。”隆昌,《新唐书诸公主传》作崇昌,史家避明皇讳追改。

  唐显庆二年,河南偃师县《三藏圣教序碑》,末云“奉敕弘福寺为招提寺”,盖避太子名改。

  《新唐书》七十《宗室世系表》:“代祖玄皇帝讳昞。”代祖即世祖,避太宗讳。唐之代宗即世宗,宋之真宗即玄宗,皆避讳改。明有代宗,又有世宗,其意义与唐殊。

  《宋史》一○二《礼志》:“加上五岳帝后号,中曰正明。”正明本是贞明,史家避仁宗嫌名改。《石刻中岳中天崇圣帝碑》本作贞明,可据。

  《宋史》一○三《礼志》:“秦将王翦镇山伯。”镇山当是恒山,避讳改。

  《宋史方技传》:“贺兰栖真始居嵩山紫虚观。景德二年,真宗作二韵诗赐之,号宗玄大师。”今石刻作宗真,则后来避始祖玄朗讳追改。

  《朱子四书集注》,引白水刘勉之致中说,称为刘聘君。【乃和案:见《论语雍也篇》“宰我问仁”章。】聘君即征君,避仁宗嫌名改称。

  第十四避讳改物名例

  《左传》桓六年,申繻对问名,有“名不以畜牲,不以器币”之条,曰: “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

  《史记封禅书》:“野鸡夜雊。”注:“雉也。吕后名雉,改雉为野鸡。”

  《邺中记》:“邺中为石虎讳,呼白虎幡为天鹿幡。”

  《颜氏家训》八《勉学篇》:“蔡朗父讳纯,遂呼莼为露葵。”

  《隋书刘臻传》:“臻性好啖蚬,以音同父讳,呼为扁螺。”

  《旧唐书哀帝纪》:“帝讳柷。天祐元年九月,中书奏太常寺止鼓两字乐器,敔上字犯御名,请改为肇,从之。”

  《野客丛书》九:“钱王讳镠,以石榴为金樱。杨行密据扬州,扬人呼蜜为蜂糖。”

  《本草纲目》廿七,薯蓣因唐代宗名豫,避讳改为薯药,又因宋英宗讳曙,改为山药。

  有避讳改物名致二物混为一物者,《四库全书礼记义疏》考证,椇榛注: “罗氏:枳椇子一名木密。”说本《古今注》“枳椇子一名树蜜”,而木密则生南方,别是一种。罗愿宋人,避英宗嫌讳,改树为木,遂与木密相混。

  亦有避物名而改名者,《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注:“孟康曰:平帝本名箕子,更名曰衎。箕用器也,故云通于器物。”

  又《三国魏志》:“甘露五年五月,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后。六月太后诏曰:古者人君之为名字,难犯而易讳,今常道乡公讳字甚难避,其朝臣博议改易列奏。”遂改名奂。此皆避物名而改名者。

  第十五文人避家讳例

  司马迁父名谈,《史记赵世家》改张孟谈为张孟同,《佞幸传》改赵谈为赵同。范晔父名泰,《后汉书》改郭泰为郭太,郑泰为郑太。

  淮南王安父名长,故《淮南子齐俗训》用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语,为“高下相倾,短脩相形”。

  《新唐书肃宗纪》:“上元元年,山南东道将张维瑾反。”颜真卿书《元结墓碑》作张瑾,避父讳维贞,省维字也。

  《新唐书司马承祯传》:“承祯谥贞一。”颜真卿书《李玄靖先生碑》作正一。玄靖先生

译《旧唐书·肃宗纪》记载:“上元二年,皇帝身体不健康。”原本写的是“不豫”,因为要避唐代宗李豫的名讳,所以将“豫”改成了“康”。《礼仪志》中的“上元年圣躬不康”,《文宗纪》中的“圣体不康”、“上不康”,都是将“豫”字改成了“康”。

《旧唐书·源乾曜传》记载:“恐怕世袭的官职全都列入其中。”这里的“代官”指的是“世官”,因为避讳而进行了修改。

《资治通鉴》唐大中二年六月记载:“王皞说:‘宪宗厌倦尘世去世的那晚,事情发生得暧昧不明。’”“厌代”一词,原本是用《庄子》中“厌世”的意思,唐人因避讳而修改,《资治通鉴》沿用了这个改法。

《老学庵笔记》卷五记载:“田登担任郡守,忌讳自己的名字,全州的人都把‘灯’称为‘火’。上元节放灯,允许人们进入州衙游览观赏,官吏于是写告示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现在的谚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源于此。

第十三类 避讳修改各种名号的例子

《资治通鉴》唐景云元年十二月记载:“皇上将两个女儿西城公主、隆昌公主改为女道士。”隆昌,在《新唐书·诸公主传》中写作崇昌,这是史家为了避唐明皇(李隆基)的名讳而追改的。

唐显庆二年,河南偃师县的《三藏圣教序碑》,末尾写道“奉敕弘福寺为招提寺”,这是因为避太子的名讳而修改的。

《新唐书》卷七十《宗室世系表》记载:“代祖玄皇帝名昞。”代祖就是世祖,这是为了避唐太宗的名讳。唐代的代宗就是世宗,宋代的真宗就是玄宗,都是因为避讳而修改的。明代有代宗,又有世宗,其意义与唐代不同。

《宋史》卷一百二《礼志》记载:“加上五岳帝后的封号,中间一位叫正明。”正明原本是贞明,史家为了避宋仁宗的嫌名(音近或形近之讳)而修改。《石刻中岳中天崇圣帝碑》原本写作贞明,可以据此考证。

《宋史》卷一百三《礼志》记载:“秦将王翦镇山伯。”镇山应当是恒山,因避讳而修改。

《宋史·方技传》记载:“贺兰栖真起初居住在嵩山紫虚观。景德二年,真宗作两韵诗赐给他,封号为宗玄大师。”现在的石刻写作宗真,这是后来为了避宋始祖赵玄朗的名讳而追改的。

《朱子四书集注》,引用白水刘勉之致中的话,称他为刘聘君。【乃和案:见《论语·雍也篇》“宰我问仁”章。】聘君即征君,为了避宋仁宗的嫌名而改称。

第十四类 避讳修改物品名称的例子

《左传》桓公六年,申繻回答关于取名的提问,有“名字不用畜牲,不用器物钱币”的条目,说:“用畜牲则废弃祭祀,用器物钱币则废弃礼仪。”

《史记·封禅书》记载:“野鸡夜里鸣叫。”注释说:“就是雉。吕后名雉,所以将雉改为野鸡。”

《邺中记》记载:“邺中为了避石虎的名讳,把白虎幡称为天鹿幡。”

《颜氏家训》卷八《勉学篇》记载:“蔡朗的父亲名纯,于是把莼菜称为露葵。”

《隋书·刘臻传》记载:“刘臻喜欢吃蚬,因为读音与父亲的名讳相同,所以称为扁螺。”

《旧唐书·哀帝纪》记载:“皇帝名柷。天祐元年九月,中书省奏报太常寺停止使用鼓和柷这两种乐器,因为‘敔’字的上半部分触犯御名,请求改为‘肇’,皇帝听从了。”

《野客丛书》卷九记载:“钱王名镠,所以把石榴称为金樱。杨行密占据扬州,扬州人把蜜称为蜂糖。”

《本草纲目》卷二十七,薯蓣因为唐代宗名豫,避讳改为薯药,又因为宋英宗名曙,避讳改为山药。

有因避讳修改物品名称而导致两种物品混为一谈的情况,《四库全书·礼记义疏》考证,椇榛注:“罗氏说:枳椇子一名木密。”说法源自《古今注》“枳椇子一名树蜜”,而木密生长在南方,是另一种东西。罗愿是宋人,为了避宋英宗的嫌讳,将“树”改为“木”,于是与木密相混淆。

也有因避物品名称而修改人名的情况,《汉书·平帝纪》记载:“元始二年诏书说:皇帝有两个字的名字,通行于器物之中,现在更改名字,符合古制,让太师光奉太牢祭告高庙。”注释说:“孟康说:平帝本名箕子,改名为衎。箕是使用的器物,所以说通行于器物。”

又如《三国志·魏志》记载:“甘露五年五月,从北方迎接常道乡公璜继承明帝之后。六月太后下诏说:古代君主取名字,难以触犯且容易避讳,现在常道乡公的名讳很难避开,让朝臣广泛议论更改并上奏。”于是改名为奂。这些都是因避物品名称而修改人名的例子。

第十五类 文人避家讳的例子

司马迁的父亲名谈,《史记·赵世家》将张孟谈改为张孟同,《佞幸传》将赵谈改为赵同。范晔的父亲名泰,《后汉书》将郭泰改为郭太,郑泰改为郑太。

淮南王刘安的父亲名长,所以《淮南子·齐俗训》引用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的话,改为“高下相倾,短脩相形”。

《新唐书·肃宗纪》记载:“上元元年,山南东道将领张维瑾反叛。”颜真卿书写《元结墓碑》时写作张瑾,是为了避父亲颜惟贞的名讳,省略了“维”字。

《新唐书·司马承祯传》记载:“承祯谥号贞一。”颜真卿书写《李玄靖先生碑》时写作正一。玄靖先生

父孝威,私谥贞隐,见张从申所书碑,颜书亦改作正隐。皆避其家讳,不得执碑以疑史。

译父亲孝威,私下谥号为贞隐,见于张从申所书的碑文,颜真卿所书也改作正隐。这都是避其家讳,不能拿着碑文来怀疑史书。

《宋史韩维传》,字持国,而司马光《传家集》称其字曰秉国。光父名池,与持同音,故易之,不得据集以疑史。

  《齐东野语》四:“王羲之父讳正,故每书正月为初月,或作一月,馀则以政字代之。王舒除会稽内史,以祖讳会,以会稽为邻稽。李翱祖父名楚今,故为文皆以今为兹。杜甫父名闲,故杜诗无闲字。曾鲁公父名会,避之者以勘会为勘当。蔡京父名準,改平準务为平货务。”眉山苏氏讳序,苏洵文改序为引,苏轼为人作序,改用叙字。

  沈括《梦溪笔谈》二十五述王君贶使契丹事,称混同江为混融江,括世父名同故也。

  然《史记李斯传》“与宦者韩谈”,《滑稽传》“谈言微中”,《司马相如传》 “因斯以谈”,不避谈字。

  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天论》“三者错”条及下一条,两引《荀子》原文,皆作“三者错,无安邦”。王氏父名安国,因家讳而改古书也。

  第十六外戚讳例

  蔡邕《独断》上云:“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今宜改,后遂无复言之者。”

  《晋书虞预传》:“本名茂,犯明穆皇后母讳,故改焉。”

  《新唐书地理志》:山南道夔州,本名信州,武德二年改,盖避唐高祖外祖独孤信名也。又垂拱初,避武氏祖讳,改华州曰大州,华阴县曰仙掌,华原县曰永安,华容县曰容城,江华县曰云汉,华亭县曰亭川。

  《旧唐书崔玄暐传》:“本名曅,以字下体有则天祖讳,乃改为玄暐。”《韦思谦传》:“本名仁约,字思谦,以音类则天父讳,故称字焉。”则天父名士彠也。《魏元忠传》:“本名真宰,以避则天母号改焉。”又《外戚传》:“窦怀贞少有名誉,韦庶人干政,怀贞委曲取容,改名从一,以避后父讳,自是名称日损。”后父,韦玄贞也。

  《宋史石元孙传》:“始名庆孙,避章献太后祖讳易之。”《李继隆传》:“继隆子昭庆,改名昭亮。”盖章献明肃刘皇后祖名延庆也。而徽宗时有保安军人刘延庆,为镇海军节度使,死于靖康之难。又后父名通,天圣初改通进司为承进司,诸州通判为同判,通事舍人为宣事舍人。又改淮南之通州为崇州,蜀之通州为达州,通利军曰安利,通化县曰金川。

  《宋史滕元发传》:“初名甫,字元发,以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而字达道。”《邓润甫传》:“字温伯,尝避高鲁王讳,以字为名,别字圣求,后皆复之。”高鲁王,英宗高后父遵甫也。《哲宗纪》:“元丰八年三月,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绍圣元年二月,又诏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罢避高遵惠讳。”惠为甫之讹,遵惠,遵甫弟,见《外戚传》,遵甫《宋史》无传。《避讳录》四以

  滕元发、邓润甫之改名为避元懿太子旉名者,误也。

  第十七宋辽金夏互避讳例

  《宋史夏国传》:“李彝兴本名彝殷,避宋宣祖讳,改殷为兴。”又:“李克睿初名光睿,避宋太宗讳,改光为克。”

  又李元昊以父名德明,改宋明道年号为显道。范仲淹与元昊书,亦称后唐明宗为显宗。

  《续通鉴长编》一四二;宋庆历三年八月,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丁亿,贺辽国主生辰;閤门通事舍人李惟贤,贺辽国母正旦。诏惟贤权更名宝臣,亿为意,以避北讳。

  《宋史地理志》:绍兴十二年,避金太祖讳,改岷州为西和州。二十八年,避金太子光瑛名,改光州为蒋州,光山县曰期思。

  《金史章宗纪》:“明昌四年,遣完颜匡使宋,权更名弼,以避宋讳。”并见《匡传》。

  第十八宋金避孔子讳例

  《宋史》八五《地理志》:“大观四年,以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避孔子讳。

  《至正直记》三:“丘字,圣人讳也,子孙读经史,凡云孔丘者,则读作某,以朱笔圈之,凡有丘字读若区,至如诗以为韵者,皆读作休,同义则如字。”

  《金史章宗

译《宋史·韩维传》记载韩维字持国,而司马光的《传家集》中称他的字为秉国。因为司马光的父亲名叫池,与“持”字同音,所以司马光避讳改用了“秉”字,因此不能依据《传家集》来怀疑《宋史》的记载。

《齐东野语》卷四记载:“王羲之的父亲名正,所以王羲之每次书写‘正月’时都写成‘初月’,或者写成‘一月’,其余地方则用‘政’字代替。王舒被任命为会稽内史,因为祖父名会,所以将‘会稽’改为‘邻稽’。李翱的祖父名楚今,所以他写文章时都将‘今’字改为‘兹’字。杜甫的父亲名闲,所以杜甫的诗中没有‘闲’字。曾鲁公的父亲名会,避讳的人将‘勘会’改为‘勘当’。蔡京的父亲名準,于是将‘平準务’改为‘平货务’。”眉山苏氏避讳“序”字,苏洵的文章中将“序”改为“引”,苏轼替别人作序时,改用“叙”字。

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二十五中叙述王君贶出使契丹的事情,将混同江称为混融江,这是因为沈括的伯父名同,需要避讳的缘故。

然而《史记·李斯传》中有“与宦者韩谈”,《滑稽传》中有“谈言微中”,《司马相如传》中有“因斯以谈”,并没有避开“谈”字。

王念孙在《读书杂志·荀子·天论》“三者错”条及下一条中,两次引用《荀子》原文,都写作“三者错,无安邦”。这是因为王念孙的父亲名安国,他因避家讳而改动了古书。

第十六 外戚避讳条例

蔡邕《独断》上篇说:“禁中,是指门户有禁令,非侍从御用之人不得进入,所以叫禁中。孝元皇后的父亲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为了避讳他的名字,所以改称省中,现在应该改回来,后来就没有再提起这件事了。”

《晋书·虞预传》记载:“虞预原本名叫茂,因为犯了明穆皇后母亲的讳,所以改掉了。”

《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山南道夔州,原本名叫信州,武德二年改名,大概是避唐高祖外祖父独孤信的名讳。另外,垂拱初年,避武氏祖先的名讳,将华州改名为大州,华阴县改名为仙掌,华原县改名为永安,华容县改名为容城,江华县改名为云汉,华亭县改名为亭川。

《旧唐书·崔玄暐传》记载:“崔玄暐原本名叫曅,因为名字下半部分含有则天皇后祖先的名讳,于是改名为玄暐。”《韦思谦传》记载:“韦思谦原本名叫仁约,字思谦,因为名字读音类似则天皇后父亲的名讳,所以称他的字。”则天皇后父亲名叫士彠。《魏元忠传》记载:“魏元忠原本名叫真宰,因为避则天皇后母亲的尊号而改名。”另外《外戚传》记载:“窦怀贞年轻时很有名誉,韦庶人干预政事时,窦怀贞委曲求全以取悦她,改名为从一,以避皇后父亲的名讳,从此名声日渐受损。”皇后父亲是韦玄贞。

《宋史·石元孙传》记载:“石元孙起初名叫庆孙,避章献太后祖先的名讳而改名。”《李继隆传》记载:“李继隆的儿子昭庆,改名为昭亮。”这是因为章献明肃刘皇后的祖父名延庆。而在宋徽宗时期,有保安军人刘延庆,担任镇海军节度使,死于靖康之难。另外,刘皇后的父亲名通,天圣初年,将通进司改为承进司,各州的通判改为同判,通事舍人改为宣事舍人。又将淮南的通州改为崇州,蜀地的通州改为达州,通利军改为安利,通化县改为金川。

《宋史·滕元发传》记载:“滕元发起初名叫甫,字元发,因为避高鲁王的名讳,将字改为名,而字改为达道。”《邓润甫传》记载:“邓润甫字温伯,曾经避高鲁王的名讳,将字改为名,另取字为圣求,后来都恢复了原名。”高鲁王是英宗高皇后的父亲遵甫。《哲宗纪》记载:“元丰八年三月,命令朝廷内外避太皇太后父亲遵甫的名讳。绍圣元年二月,又下诏依照章献明肃皇后的先例,停止避高遵惠的名讳。”“惠”是“甫”的讹误,遵惠是遵甫的弟弟,见《外戚传》,遵甫在《宋史》中没有传记。《避讳录》卷四认为

滕元发、邓润甫改名为避元懿太子旉的名讳,这是错误的。

第十七 宋辽金夏互相避讳条例

《宋史·夏国传》记载:“李彝兴原本名叫彝殷,避宋宣祖的名讳,将‘殷’改为‘兴’。”又记载:“李克睿起初名叫光睿,避宋太宗的名讳,将‘光’改为‘克’。”

另外,李元昊因为父亲名德明,将宋明道年号改为显道。范仲淹给李元昊的信中,也将后唐明宗称为显宗。

《续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二记载:宋庆历三年八月,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丁亿,祝贺辽国君主生辰;閤门通事舍人李惟贤,祝贺辽国太后元旦。下诏李惟贤暂时改名为宝臣,丁亿改名为意,以避辽国的名讳。

《宋史·地理志》记载:绍兴十二年,避金太祖的名讳,将岷州改为西和州。二十八年,避金太子光瑛的名讳,将光州改为蒋州,光山县改为期思。

《金史·章宗纪》记载:“明昌四年,派遣完颜匡出使宋朝,暂时改名为弼,以避宋的名讳。”这在《完颜匡传》中也有记载。

第十八 宋金避孔子名讳条例

《宋史》卷八十五《地理志》记载:“大观四年,将瑕丘县改为瑕县,龚丘县改为龚县。”这是为了避孔子的名讳。

《至正直记》卷三记载:“‘丘’字是圣人的名讳,孔氏子孙读经史时,凡是提到孔丘的地方,就读作‘某’,并用朱笔圈起来,凡是遇到‘丘’字就读作‘区’,至于在诗歌中作为韵脚使用的,都读作‘休’,同义的地方则按本字读音。”

《金史·章宗

纪》:“明昌三年,诏周公孔子名俱令回避。”“泰和五年,又诏有司,如进士名有犯孔子讳者避之,著为令。”

译《纪》记载:“明昌三年,下诏规定周公和孔子的名字都要避讳。”“泰和五年,又下诏给有关部门,如果进士的名字触犯了孔子的名讳,就要避讳,并将其定为法令。”

宋又尝避老子名字,《能改斋漫录》十三:“政和八年八月御笔,太上混元上德皇帝名耳,字伯阳,及谥耽。见今士庶,多以此为名字,甚为渎侮,自今并为禁止。”然南渡秦相子熺字伯阳,当时不以为非,则政和之禁,亦具文耳。

  第十九宋禁人名寓意僭窃例

  《容斋续笔》四:“政和中,禁中外不许以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为名字,于是毛友龙但名友,叶天将但名将,乐天作但名作,句龙如渊但名句如渊,卫上达赐名仲达,葛君仲改为师仲,方天任为大任,方天若为元若,余圣求为应求,

  周纲字君举,改曰元举,程振字伯玉,改曰伯起,程瑀亦字伯玉,改曰伯禹,张读字圣行,改曰彦行。”

  《能改斋漫录》十三:“政和八年七月,迪功郎饶州浮梁县丞陆元佐上书: ‘窃见吏部左选,有徐大明者为曹官,有陈丕显者为教官。大明者文王之德,丕显者文王之谟,又况大明者有犯神明馆御殿,臣故曰有取王者之实,以寓其名。窃见饶州乐平县有名孙权者,浮梁县有名刘项者,臣故曰有取霸者之迹,以寓其名。昔皇祐中,御笔赐蔡襄字曰君谟,后唱进士第日,有窃以为名者,仁宗怒曰:“近臣之字,卿何得而名之!”遂令改。恭睹政和二年春,赐贡士第,当时有吴定辟、魏元勋等十余人名意僭窃,陛下或降或革。’奉御笔,陆元佐所言可行,下逐处并所属令改正禁止。”然大程子之殁,文彦博题其墓曰“大宋明道先生程君之墓”,《十驾斋养新录》七谓:“明道,仁宗年号也,不当为人臣之私称,而潞公以题墓,伊川受而不辞,皆所未喻,后人亦无议及此者。”

  第二十清初书籍避胡虏夷狄字例

  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谕内阁:“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声,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嗣后临文作字及刊刻书籍,如仍蹈前辙,将此等字样空白及更换者,照大不敬律治罪。其从前书籍,若一概责令填补更换,恐卷帙繁多,或有遗漏,著一并晓谕,有情愿填补更换者,听其自为之。”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谕:“前日披览《四库全书》馆所进《宗泽集》,内将夷字改写彝字,狄字改写敌字,昨阅《杨继盛集》内改写亦然,而此两集中又有不改者,殊不可解。夷狄二字,屡见于经书,若有心改避,转为非礼,如《论语》夷狄之有君,孟子东夷西夷,又岂能改易,亦何必改易!且宗泽所指系金人,杨继盛所指系谙达,更何所用其避讳耶!因命取原本阅之,则已改者皆系原本妄易,而不改者原本皆空格加圈。二书刻于康熙年间,其谬误本无庸追究。今办理《四库全书》,应抄之本,理应斟酌妥善。在誊录等草野无知,照本抄誊,不足深责。而空格则系分校所填,既知填从原文,何不将其原改者悉为更正!所有此二书之分校复校及总裁官,俱著交部分别议处。除此二书改正外,他书有似此者,并著一体查明改正。”此谕载《四库提要》卷首,可以鉴定清初版本。

  第二十一恶意避讳例

  避讳有出于恶意者,唐肃宗恶安禄山,凡郡县名有安字者多易之。试以《新唐书地理志》核之,凡至德元二载所改郡县名,皆因其有安字也。表如下:

  安定郡改保定,安化郡改顺化,安静县改保静。

  右至德元载改。

  安邑县改虞邑,安边郡改兴唐,安康郡改汉阴,尚安县改万全,咸安郡改蓬山,同安郡改盛唐,同安县改桐城,绥安县改广德,唐安县改唐兴【此条据《元和志》】,洊安县改洊水,宝安县改东莞,遂安县改晋康,安南县改镇南,保安县改保宁,齐安县改恩平,万安郡改万全,安城郡改岭方,安城县改保城,安京县改保京,安昌县改义昌,安乐郡改常乐,始安郡改建陵,始安县改临桂【此条据《元和志》】,兴安县改理定,安仁县改容山,安义县改永业,安海县改宁海,

译宋朝也曾避讳老子的名和字,《能改斋漫录》卷十三记载:“政和八年八月,皇帝御笔写道:太上混元上德皇帝名耳,字伯阳,谥号为耽。如今士大夫和百姓中,多以此作为自己的名和字,这非常亵渎轻侮,从今以后一并禁止。”然而南宋南渡后,秦桧的儿子秦熺字伯阳,当时人们并不认为这是错的,那么政和年间的禁令,也不过是具文而已。

第十九条 宋朝禁止人名寓意僭越窃取的例子

《容斋续笔》卷四记载:“政和年间,禁止朝廷内外不许用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字作为名和字,于是毛友龙只名友,叶天将只名将,乐天作只名作,句龙如渊只名句如渊,卫上达赐名仲达,葛君仲改为师仲,方天任改为大任,方天若改为元若,余圣求改为应求,周纲字君举,改称元举,程振字伯玉,改称伯起,程瑀也字伯玉,改称伯禹,张读字圣行,改称彦行。”

《能改斋漫录》卷十三记载:“政和八年七月,迪功郎饶州浮梁县丞陆元佐上书说:‘我私下看到吏部左选,有叫徐大明的作为曹官,有叫陈丕显的作为教官。大明是周文王的德行,丕显是周文王的谋略,况且大明还犯了神明馆御殿的名讳,所以我说是取了王者的实际,来寄托在名字里。我私下看到饶州乐平县有名叫孙权的,浮梁县有名叫刘项的,所以我说是取了霸者的事迹,来寄托在名字里。从前皇祐年间,皇帝御笔赐给蔡襄字叫君谟,后来唱进士第时,有人偷偷把它作为名字,仁宗愤怒地说:‘近臣的字,你怎么能拿来作为名字!’于是命令改正。恭敬地看到政和二年春天,赐予贡士第,当时有吴定辟、魏元勋等十余人名字寓意僭越窃取,陛下有的降格有的革除。’奉御笔,陆元佐所说的可行,下达各地方及所属机构命令改正禁止。”然而在大程子去世时,文彦博题写他的墓曰“大宋明道先生程君之墓”,《十驾斋养新录》卷七说:“明道,是仁宗的年号,不应当作为臣下的私称,而潞公用来题写墓志,伊川接受而不推辞,这都是我所不明白的,后人也没有议论到这一点。”

第二十条 清初书籍避讳胡虏夷狄字的例子

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日谕内阁:“朕阅览本朝人刊写的书籍,凡是遇到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换形声,如把夷改为彝,把虏改为卤之类,实在不可理解。揣测他们的意思大概是为了本朝的忌讳,避讳它来表明自己的敬慎,不知道这本来就是违背情理、触犯道义、极不恭敬的行为。此后临文写字及刊刻书籍,如果仍然蹈袭前辙,将这些字样空白及更换的,按照大不敬律治罪。以前的书籍,如果一概责令填补更换,恐怕卷帙繁多,或有遗漏,著一并晓谕,有情愿填补更换的,听其自行处理。”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丙子日谕:“前日披览《四库全书》馆所进呈的《宗泽集》,里面将夷字改写为彝字,狄字改写为敌字,昨天阅览《杨继盛集》里面改写也是这样,而这两部集中又有不改的,实在不可理解。夷狄二字,屡次见于经书,如果有心改避,转为非礼,如《论语》中的‘夷狄之有君’,孟子中的‘东夷西夷’,又怎么能改易,又何必改易!况且宗泽所指的系金人,杨继盛所指的系谙达,更何所用其避讳呢!于是命令取原本阅览,则已改的皆系原本妄自改易,而不改的原本皆空格加圈。这两部书刻于康熙年间,其谬误本无庸追究。如今办理《四库全书》,应抄写的本子,理应斟酌妥善。在誊录等人草野无知,照本抄誊,不足深责。而空格则系分校所填,既然知道填从原文,何不将其原改的悉为更正!所有这两部书之分校、复校及总裁官,俱著交部分别议处。除了这两部书改正外,其他书有类似的,并著一体查明改正。”此谕载于《四库提要》卷首,可以鉴定清初版本。

第二十一条 恶意避讳的例子

避讳有出于恶意的,唐肃宗厌恶安禄山,凡是郡县名有安字的,大多改换。试着用《新唐书地理志》核对,凡是至德元载、二载所改郡县名,皆因其有安字。表如下:

安定郡改保定,安化郡改顺化,安静县改保静。

以上为至德元载所改。

安邑县改虞邑,安边郡改兴唐,安康郡改汉阴,尚安县改万全,咸安郡改蓬山,同安郡改盛唐,同安县改桐城,绥安县改广德,唐安县改唐兴【此条据《元和志》】,洊安县改洊水,宝安县改东莞,遂安县改晋康,安南县改镇南,保安县改保宁,齐安县改恩平,万安郡改万全,安城郡改岭方,安城县改保城,安京县改保京,安昌县改义昌,安乐郡改常乐,始安郡改建陵,始安县改临桂【此条据《元和志》】,兴安县改理定,安仁县改容山,安义县改永业,安海县改宁海,

崇安县改崇平,军安县改军宁,福禄郡改唐林,安远县改柔远,安定州改宜定。

译崇安县改名为崇平县,军安县改名为军宁县,福禄郡改名为唐林郡,安远县改名为柔远县,安定州改名为宜定州。

右至德二载改。

  沈德符《野获编》二言:“宋南渡后,人主书金字俱作今,盖与完颜世仇,不欲称其国号也。至高宗之刘贵人,宁宗之杨后,所写金字亦然,则宫阃亦改用矣。”

  《野获编补遗》一又言:“明初贸易文契,如吴元年,洪武元年,俱以原字代元字,盖民间追恨元人,不欲书其国号也。”《野获编》二又言:“明世宗晚年苦虏之扰,厌见夷狄字,每写夷狄字必极小,凡诏旨及章疏皆然。”此与唐肃宗之恶安禄山,南宋人之恶金人,同一心理。

  《宋史王子融传》:“融本名皞,字子融。元昊反,请以字为名。”此则耻与同名者也。《朱谔传》:“初名绂,以同党籍人姓名,故改名。”崇宁二年十二月诏,臣僚姓名有与奸党同者,并令改名。奸党谓元祐党人也。

  《文献征存录》一:“理鬯和,字寒石,西华人,本姓李,耻其姓与李自成同,曰:‘吾今姓理矣。’”

  《鲒埼亭集》十四《南岳和上退翁碑》:“退翁,扬之兴化县人,姓李氏。父嘉兆,甲申之变,贻书其子曰:‘吾始祖咎繇为理官,子孙因氏理,其后以音同,亦氏李。今先皇帝死社稷,而贼乃李氏,吾忍与贼同姓乎!吾子孙尚复姓理氏。’先是中州李鬯和上书请改理氏,嘉兆适与之合,天下传为二理。”此则耻与同姓,亦避讳之别开生面者也。

  卷三避讳改史实

  第二十二避讳改前人姓例

  避讳改姓,淆乱氏族;避讳改前人姓,则淆乱古书。《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邽巽,《索隐》曰:“《家语》作選,《文翁图》作国選,盖亦避汉讳改之。刘氏作邽巽,邽音圭,所见各异。”然古本必作邦字,不然,何以避讳作国;且《索隐》谓《家语》作選,而不云作邽選,则《家语》亦作邦可知。今家语作邽者,后人以误本《史记》改之也。

  《汉书叙传》,称庄子为严子,又称“老严之术”。师古曰:“老,老子,严,庄周也。”盖避汉明帝讳。

  《宋史》一○五《礼志》:“封后魏商绍为长乐子。”商绍即殷绍,避宋庙讳改。《艺文志》五行类有商绍《太史堪舆历》一卷,《旧唐志》作殷绍。目录类又有商仲茂《十三代史目》一卷,别集类有商璠《丹阳集》,商文圭《从军稿》,皆本殷姓,避宋讳追改为商。

  第二十三避讳改前人名例

  避讳改前人名之例亦有三:一改其名,二称其字,三去其名一字。

  《汉书古今人表》“左公子泄”,即《左传》“左公子洩”,陈洩冶,《表》亦作泄,盖古本《左传》如此,《唐石经》避讳改为洩,遂相沿到今。

  《汉书蒯通传》:“本与武帝同讳。”师古曰:“本名为彻,其后史家追书为通。”

  《三国吴志韦曜传》注:“本名昭,史为晋讳改之。”

  《魏书萧衍传》:“衍将萧昞寇淮阳。”《梁书》有吴平侯萧景,即此萧昞,唐人避讳,追改为景。

  《北齐书卢叔武传》,《北史》作叔彪。唐人讳虎,史家多称为武,亦有作彪者,此人盖名叔虎。

  《周书赵文深传》,深本作渊,避唐讳改。北周天和二年十月《华岳颂》,即赵文渊书。

  《隋书韩擒传》:“擒本名豹。”唐人讳虎,多改为武,或为兽,或为彪,此独改为豹者,欲应上文“黄斑”之谣也。

  《北史长孙幼传》:“孝文以其幼承家业,赐名幼,字承业。”本赐名稚,据《魏书》可证。史避唐讳,李稚廉改为幼廉,孔稚孙改为幼孙,谢稚改为孺子,皆以稚治音同也。

  《旧唐书列女传》:“宋庭瑜妻魏氏,隋著作郎彦泉之后也。”彦泉当是彦渊,避唐讳追改。

  《宋史艺文志》,别集类有《恭翔集》,即敬翔也。总集类有许恭宗《文馆词林诗》,即许敬宗也。避宋讳追改。

  《辽史穆宗纪》:“讳璟。”李焘《长编》:“开宝二年,契丹主明为帐下所弑。”明即穆宗,后周避庙讳改,宋史臣因之。

  《金史刘玮传》:“唐卢龙节度使仁敬之裔。”仁敬即仁恭

译右边是至德二载改定的。

沈德符《野获编》卷二说:“宋朝南渡后,皇帝书写金字都写作‘今’,大概是因为与完颜氏有世仇,不想称呼他们的国号。到高宗的刘贵人、宁宗的杨皇后,所写的金字也是如此,那么后宫也改用了。”

《野获编补遗》卷一又说:“明朝初年贸易文契,如吴元年、洪武元年,都用‘原’字代替‘元’字,大概是民间追恨元人,不想书写他们的国号。”《野获编》卷二又说:“明世宗晚年苦于虏寇的侵扰,厌恶见到‘夷狄’二字,每次写‘夷狄’二字必定极小,凡是诏旨和章疏都是这样。”这与唐肃宗厌恶安禄山、南宋人厌恶金人,是同样的心理。

《宋史·王子融传》:“王子融本名皞,字子融。元昊反叛,请求以字为名。”这是以与叛贼同名而感到羞耻。《朱谔传》:“起初名叫绂,因为与党籍中人的姓名相同,所以改名。”崇宁二年十二月下诏,臣僚姓名有与奸党相同的,都令改名。奸党指的是元祐党人。

《文献征存录》卷一:“理鬯和,字寒石,西华人,本姓李,以与李自成同姓而感到羞耻,说:‘我现在姓理了。’”

《鲒埼亭集》卷十四《南岳和上退翁碑》:“退翁,扬州兴化县人,姓李。父亲李嘉兆,在甲申之变时,写信给他的儿子说:‘我们的始祖咎繇担任理官,子孙因此以理为氏,后来因为读音相同,也以李为氏。现在先皇帝为社稷而死,而贼寇却是李氏,我忍心与贼寇同姓吗!我的子孙应当恢复理氏。’在此之前,中州的李鬯和上书请求改回理氏,李嘉兆恰好与他意见相合,天下传为‘二理’。”这是以与贼寇同姓而感到羞耻,也是避讳的一种别开生面的做法。

卷三 避讳改史实

第二十二 避讳改前人姓例

避讳改姓,混淆氏族;避讳改前人姓,则混淆古书。《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的邽巽,《索隐》说:“《家语》作選,《文翁图》作国選,大概也是避汉讳改的。刘氏作邽巽,邽音圭,所见各异。”然而古本必定作“邦”字,不然,为什么避讳要改为“国”;况且《索隐》说《家语》作“選”,而不说作“邽選”,那么《家语》也作“邦”就可知了。现在《家语》作“邽”的,是后人用误本《史记》改的。

《汉书·叙传》,称庄子为严子,又称“老严之术”。颜师古说:“老,指老子;严,指庄周。”大概是避汉明帝讳。

《宋史》卷一〇五《礼志》:“封后魏商绍为长乐子。”商绍即殷绍,避宋庙讳改。《艺文志》五行类有商绍《太史堪舆历》一卷,《旧唐志》作殷绍。目录类又有商仲茂《十三代史目》一卷,别集类有商璠《丹阳集》,商文圭《从军稿》,都本是殷姓,避宋讳追改为商。

第二十三 避讳改前人名例

避讳改前人名的例子也有三种:一改其名,二称其字,三去其名一字。

《汉书·古今人表》中的“左公子泄”,即《左传》中的“左公子洩”,陈洩冶,《表》也作泄,大概古本《左传》如此,《唐石经》避讳改为洩,于是沿袭至今。

《汉书·蒯通传》:“本与武帝同讳。”颜师古说:“本名为彻,后来史家追书为通。”

《三国志·吴书·韦曜传》注:“本名昭,史家为避晋讳改之。”

《魏书·萧衍传》:“衍将萧昞寇淮阳。”《梁书》中有吴平侯萧景,即此萧昞,唐人避讳,追改为景。

《北齐书·卢叔武传》,《北史》作叔彪。唐人讳虎,史家多称为武,也有作彪的,此人大概名叫叔虎。

《周书·赵文深传》,深本作渊,避唐讳改。北周天和二年十月《华岳颂》,即赵文渊所书。

《隋书·韩擒传》:“擒本名豹。”唐人讳虎,多改为武,或为兽,或为彪,这里唯独改为豹,是想应验上文“黄斑”的谣谚。

《北史·长孙幼传》:“孝文因为他幼年继承家业,赐名幼,字承业。”本赐名稚,据《魏书》可证。史家避唐讳,李稚廉改为幼廉,孔稚孙改为幼孙,谢稚改为孺子,都是因为稚、治音同。

《旧唐书·列女传》:“宋庭瑜妻魏氏,是隋著作郎彦泉的后代。”彦泉当是彦渊,避唐讳追改。

《宋史·艺文志》,别集类有《恭翔集》,即敬翔。总集类有许恭宗《文馆词林诗》,即许敬宗。避宋讳追改。

《辽史·穆宗纪》:“讳璟。”李焘《长编》:“开宝二年,契丹主明被帐下所杀。”明即穆宗,后周避庙讳改,宋史臣沿袭之。

《金史·刘玮传》:“唐卢龙节度使仁敬的后裔。”仁敬即仁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