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
《史记荀卿传》,《索隐》曰:“后亦谓之孙卿子者,避汉宣帝讳也。”《汉
书艺文志》孙卿子注、《后汉书荀淑传》注皆谓“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亦非也,此唐人说耳。《荀子议兵篇》,自称孙卿子。《后汉书周燮传序》有:“太原闵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资财千万。”《刘平传》作郇恁。西汉末人,何尝避荀!荀之称孙,犹荆卿之称庆卿,音同语易耳。
《后汉书陈纪传》:“不复办严。”或以此为避庄嫌名,故称办装曰办严。
不知装妆古通作庄,故《续汉祭祀志》称妆具曰严具;《魏志田畴传》称治装曰治严,非避嫌名也。嫌名之讳,实起于汉以后。
第四十四二名偏讳例
《曲礼》:“二名不偏讳。”郑注:“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日知录》廿三谓:“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为司城。”是二名不偏讳之证。
自王莽禁二字为名后,单名成俗者二三百年。其时帝王既无二名,自无所谓偏讳。宋齐而后,二名渐众。南齐太祖名萧道成,《南齐书薛渊传》云:“本名道渊,避太祖偏讳改。”是二名偏讳,南齐已然。
《旧唐书太宗纪》:“武德九年六月令曰: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以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据此,则唐以前两字兼避,已成风俗,至太宗时始禁之。然禁者自禁,唐时二名仍偏讳。《日知录》廿三谓:“高宗永徽初,已改民部为户部,李世劫勣已去世字单称勣。阎若璩谓太原晋祠有《唐太宗御制碑》,碑阴载当时从行诸臣姓名,内有李勣,已去世字。是唐太宗时已如此,不待永徽初也。”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后唐明宗初名嗣源。天成元年六月,亦曾敕:“文书内二字不连称,不得回避。”然此制并不通行,宋金以来,二名无不偏讳者。
第四十五已祧不讳例
祧者,远祖之庙,迁主之所藏也。王制:天子七庙,气昭三穆,与太祖庙而七。除太祖为不祧之祖外,大抵七世以内则讳之,七世以上则亲尽,迁其主于祧,而致新主于庙,其已祧者则不讳也。
《册府元龟掌礼部奏议门》:“唐宪宗元和元年,礼仪使奏,谨按《礼记》云:舍故而讳新。此谓已迁之庙,则不讳也。今顺宗神主升祔礼毕,高宗、中宗神主上迁,依礼不讳。制可。”
韩愈辨讳,本为嫌名立论,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却犯正讳。盖其时高宗已祧,故其潮州上表曰“朝廷治平”,曰“为治日久”,曰“政治少怠”,曰“治未太平”,曰“巍巍之治功”。《举张惟素》曰:“文学治行,众所推与。”《平淮西碑》曰:“遂开明堂,坐以治之。”《韩弘神道碑铭》曰:“无有外事,朝廷之治。”
所谓已祧不讳也。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唐敬宗宝历元年正月,太常寺礼院上言:玄宗庙讳,准故事祧迁后不当更讳。制可之。”
《十七史商榷》八四,《旧书》避唐讳条:“刘昫以唐为本朝,故避其讳。而亦有不讳者,此乃后人所改。如《林士弘传》持书侍御史,持本治也,而《封伦传》仍有治书侍御史。《唐临刘文静传》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原本无基字,而《长孙顺德传》刘弘基,原本仍有基字,弘基本传及《长孙无忌传》同。至《马燧、浑瑊传》赞云‘再隆基构,克殄昬氛’,连用隆基二字,不可解。”盖未注意元和宝历故事,高宗玄宗,主已祧迁,则不讳也。
《宋史》一○八《礼志》:“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袝庙,翼祖当迁,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翼祖讳敬,南宋孝宗以后,敬字可不讳。然其实不尽然者,则习惯已成,不易改革也。
第四十六已废不讳例
凡太子外戚之讳,皆不久即复。其不复者,特沿而不改,非久为之讳也。
《颜真卿书东方画赞碑
译《史记·荀卿传》中,《索隐》说:“后来也称他为孙卿子,是为了避汉宣帝的讳。”《汉书·艺文志》对孙卿子的注、《后汉书·荀淑传》的注都说“荀卿为了避宣帝的讳,所以称孙”,这也是不对的,这只是唐人的说法罢了。《荀子·议兵篇》中,荀子自称孙卿子。《后汉书·周燮传序》中有:“太原闵仲叔同郡的荀恁,字君大,家资千万。”《刘平传》中写作郇恁。这是西汉末年的人,哪里避讳荀字呢!荀称为孙,就像荆卿称为庆卿一样,只是读音相同,用字不同罢了。
《后汉书·陈纪传》:“不再准备行装。”有人把这当作是避讳庄字的嫌名,所以把准备行装称为办严。
不知道装、妆在古代通用作庄,所以《续汉书·祭祀志》把妆具称为严具;《三国志·魏书·田畴传》把治装称为治严,并不是避讳嫌名。避讳嫌名,实际上是从汉代以后才开始的。
第四十四 二名偏讳的例子
《曲礼》说:“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郑玄注:“偏,是说双字名不逐一避讳。孔子的母亲名徵在,说‘在’时不避讳‘徵’,说‘徵’时不避讳‘在’。”
《日知录》卷二十三说:“宋武公名司空,把司空改为司城。”这是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的证据。
自从王莽禁止取双字名之后,单名成为习俗长达二三百年。那时帝王既然没有双字名,自然无所谓偏讳。宋、齐以后,双字名逐渐增多。南齐太祖名萧道成,《南齐书·薛渊传》说:“原本名道渊,为了避太祖的偏讳而改名。”可见双字名偏讳,在南齐时已经存在。
《旧唐书·太宗纪》:“武德九年六月下诏说:依照礼制,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近代以来,两个字都避讳,废缺已经很多,随意行事,违背经典。那些官号、人名以及公私文书中,有‘世民’两个字不连续出现的,都不需要避讳。”据此,那么在唐以前,两个字都避讳,已经成为风俗,直到太宗时才禁止。然而禁止归禁止,唐代双字名仍然偏讳。《日知录》卷二十三说:“高宗永徽初年,已经把民部改为户部,李世勣已经去世‘世’字,单称勣。阎若璩说太原晋祠有《唐太宗御制碑》,碑阴记载当时随行的各位大臣姓名,其中有李勣,已经去世字。可见唐太宗时已经这样,不等到永徽初年。”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记载后唐明宗最初名嗣源。天成元年六月,也曾下诏:“文书中两个字不连称的,不得回避。”然而这项制度并不通行,宋、金以来,双字名没有不偏讳的。
第四十五 已祧不讳的例子
祧,是远祖的庙,是迁移神主所藏的地方。《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庙共七座。除了太祖是不祧的祖先外,大致七世以内就避讳,七世以上就亲情尽,迁移神主到祧庙,而把新神主安放在宗庙,那些已经祧迁的就不避讳了。
《册府元龟·掌礼部·奏议门》:“唐宪宗元和元年,礼仪使上奏,谨按《礼记》说:舍弃旧的而避讳新的。这是说已经迁移的庙,就不避讳了。现在顺宗神主升祔礼完毕,高宗、中宗神主上迁,依照礼制不避讳。下诏同意。”
韩愈辨析避讳,本是为嫌名立论,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却犯了正讳。大概是因为那时高宗已经祧迁,所以他在潮州上表中说“朝廷治平”,说“为治日久”,说“政治少怠”,说“治未太平”,说“巍巍之治功”。《举张惟素》中说:“文学治行,众所推与。”《平淮西碑》中说:“遂开明堂,坐以治之。”《韩弘神道碑铭》中说:“无有外事,朝廷之治。”
这就是所谓的已祧不讳。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唐敬宗宝历元年正月,太常寺礼院上言:玄宗庙讳,按照旧例祧迁后不应当再避讳。下诏同意。”
《十七史商榷》卷八十四,《旧书》避唐讳条:“刘昫以唐为本朝,所以避其讳。但也有不避讳的,这是后人所改。如《林士弘传》持书侍御史,持本是治字,而《封伦传》仍有治书侍御史。《唐临刘文静传》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原本无基字,而《长孙顺德传》刘弘基,原本仍有基字,弘基本传及《长孙无忌传》相同。至于《马燧、浑瑊传》赞语说‘再隆基构,克殄昬氛’,连用隆基二字,无法解释。”大概是没有注意到元和、宝历的旧例,高宗、玄宗,神主已经祧迁,就不避讳了。
《宋史》卷一百零八《礼志》:“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上言:钦宗袝庙,翼祖应当迁移,因为翼祖皇帝讳,依照礼制不避讳。下诏恭敬依从。”翼祖名敬,南宋孝宗以后,敬字可以不避讳。然而实际上不尽如此,是因为习惯已经形成,不容易改革。
第四十六 已废不讳的例子
凡是太子、外戚的讳,都不久就恢复。那些不恢复的,只是沿袭而不改变,并不是长久为之避讳。
《颜真卿书东方画赞碑
》,民字缺末笔,弘字不缺,《金石萃编》以为异。考《新唐书》四七《百官志》:“弘文馆,神龙初避太子追谥孝敬皇帝讳,改昭文,二年改修文,开元七年,复为弘文。”是孝敬之讳,避于神龙,废于开元。此碑以天宝十三载立,孝敬之讳,不避固已久矣,所谓已废不讳也。
译“民”字缺末笔,“弘”字不缺,《金石萃编》认为这是异常之处。查考《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志》记载:“弘文馆,神龙初年因避太子追谥孝敬皇帝的名讳,改称昭文馆,神龙二年改称修文馆,开元七年,又恢复为弘文馆。”由此可见,孝敬皇帝的名讳,在神龙年间开始避讳,到开元年间便已废除。此碑立于天宝十三年,孝敬皇帝的名讳不避讳早已很久了,这就是所谓的“已废不讳”。
司马贞《史记索隐》前后序,不著年月,《新、旧唐书》亦无传。竹汀先生据《索隐序》题衔“国子博士、弘文馆学士”,谓贞除学士,当在开元七年修文馆复称弘文馆以后。则利用已废之讳,而知其年代者也。
《宋史》九十《地理志》:“静江府义宁,本义宁镇,马氏奏置,开宝五年废,六年复置。”冯集梧曰:“宋避太宗名,当时地名有义字者,多所更革。而此县仍为义宁,当亦如婺州义乌武义之县,镇戎军张义之堡,避之容有未尽尔。”竹汀先生曰:“张义堡熙宁五年所置,其时固不避义字,婺州在吴越管内,当太平兴国元年,吴越犹未纳土,故不在改避之数也。”【乃和案:此条见钱著《诸史拾遗》四。】《大金集礼》二三引《宋国史》:“太宗本名光义。太平兴国二年春二月诏曰:制名之训,典经攸载,矧乃膺期纂极,长世御邦,思稽古以酌中,贵难知而易避。朕改名灵,除已改州县职官人名外,旧名二字不须回避。”凡此皆一朝之讳,短时即废。
宋天圣元年,王渎题名,在虎丘剑池石壁,文云:“大宋天圣元年癸亥,九月十□日,太常丞同判福州王渎。”同判者,通判也。天圣初,章献刘太后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复旧。
第四十七翌代仍讳例
一朝之讳,有翌代仍讳者,不能据此定其年代。《日知录》廿三前代讳条: “孟蜀所刻石经,于唐高祖太宗讳皆缺书。《石晋相里金神道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笔。南汉刘岩尊其父谦为代祖圣武皇帝,犹以代字易世。至宋益远矣,而乾德三年《卜諲伏羲女蜗庙碑》,民珉二字,咸平六年《孙冲序绛守居园池记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笔。其于旧君之礼,何其厚与!”
《日知录》廿三又云:“杨阜,魏明帝时人也,其疏引书协和万国,犹避汉高祖讳。韦昭,吴后主时人也,其解《国语》,凡庄字皆作严,犹避汉明帝讳。唐长孙无忌等撰《隋书》,易《忠节传》以诚节,称符坚为符永固,亦避隋文帝及其考讳。自古相传,忠厚之道如此。”
今考蜀石经《毛诗》残本,《行露》序注,世作,后凡世仿此。《摽有梅》
笺“所以蕃育人民也”,民作,后凡民仿此。《江有沱》笺“岷山导江”,岷作。“维丝伊缗”,缗作緍。“其心塞淵”,淵作。“土国城漕”笺“或修治漕城”,不避治字。“不我活兮”笺“军事棄其伍约”,棄作弃,后凡棄仿此。“泄泄其羽”,作洩洩。“匏有苦葉”,葉作,后凡葉仿此。以上皆仍开成石经元文,未及改正,不足为忠厚之证。善乎魏王肃之言曰:“汉元后父名禁,改禁中为省中,至今遂以省中为称,非能为元后讳,徒以名遂行故也。”语见《通典》一○四《礼篇》。今俗书玄弘宁贮等字,犹多缺笔,岂为清讳,因仍习惯,视为固然,忘其起于避讳矣。
五代丘光庭撰《兼明书》,书中世字皆作代,沿袭旧制,与《孟蜀石经》同。
第四十八数朝同讳例
有一字而数朝同讳者。汉文帝名恒,唐穆宗、宋真宗亦名恒。汉灵帝名宏,后魏孝文帝亦名宏。汉殇帝名隆,唐玄宗名隆基。后魏献文帝名弘,唐高宗太子亦名弘,宋太祖之父名弘殷,清高宗名弘历。晋讳炎,唐武宗后名炎。石赵讳虎,唐亦讳虎。北齐讳泰,北周亦讳泰。隋讳祯,宋亦讳祯。隋讳忠,唐永徽初太子亦名忠。石晋讳敬,宋亦讳敬。宋讳玄,清亦讳玄。因是之故,古书
传写,或改或阙,极不易读。一弘字也,常与宏混;一玄字也,常与元混,不知谁当为弘,谁当为宏,谁为宋讳,谁为清讳矣。又如弘农恒农,恒山常山,时废时置,备极纠纷。今试以此为例,根据史实,为简表如下:
一恒山汉高帝置。
二常山避汉文帝讳改。
三恒山后周置恒州,隋大业初复置恒山郡。
四恒州隋义宁初又置恒州。
五常山唐天宝元年改为常山郡。
六恒州唐乾元元年复为恒州。
七镇州
译司马贞《史记索隐》的前后序,没有记载年月,《新唐书》和《旧唐书》也没有他的传记。竹汀先生根据《索隐序》题衔中的“国子博士、弘文馆学士”,认为司马贞被任命为学士,应当在开元七年修文馆恢复称弘文馆之后。这是利用已经废止的避讳,来推知年代的方法。
《宋史》卷九十《地理志》记载:“静江府义宁县,本义宁镇,马氏上奏设置,开宝五年废除,开宝六年恢复设置。”冯集梧说:“宋朝避讳太宗的名字,当时地名中有‘义’字的,大多有所更改。而这个县仍然叫义宁,应当也如同婺州的义乌、武义县,以及镇戎军的张义堡一样,避讳可能没有完全做到。”竹汀先生说:“张义堡是熙宁五年设置的,那时本来就不避讳‘义’字;婺州在吴越国管辖范围内,在太平兴国元年时,吴越国还没有归顺宋朝,所以不在更改避讳的范围内。”【乃和按:这条记载见于钱大昕著作《诸史拾遗》卷四。】《大金集礼》卷二十三引用《宋国史》记载:“太宗本名光义。太平兴国二年春二月下诏说:‘关于制定名号的训诫,经典中都有记载,况且我顺应天命继承帝位,长久地治理国家,思考考察古制以斟酌中道,贵在难以知晓而容易避讳。我改名为炅,除了已经更改的州县职官人名之外,旧名中的两个字不需要避讳。’”所有这些都是一朝之讳,短时间就废止了。
宋天圣元年,王渎题名,在虎丘剑池石壁上,文字写道:“大宋天圣元年癸亥,九月十□日,太常丞同判福州王渎。”同判,就是通判。天圣初年,章献刘太后临朝听政,避讳她父亲的名字,凡是官名、地名中的“通”字都改为其他字,太后去世后便恢复旧称。
第四十七 翌代仍讳例
一朝的避讳,有延续到下一代仍然避讳的情况,不能据此来确定年代。《日知录》卷二十三“前代讳”条记载:“孟蜀所刻的石经,对于唐高祖、太宗的名讳都缺笔书写。《石晋相里金神道碑》,‘民’‘珉’二字都缺末笔。南汉刘岩尊奉他的父亲刘谦为代祖圣武皇帝,仍然用‘代’字代替‘世’字。到了宋朝更加久远,而乾德三年的《卜諲伏羲女娲庙碑》,‘民’‘珉’二字,咸平六年的《孙冲序绛守居园池记碑》,‘民’‘珉’二字,都缺末笔。他们对旧君子的礼节,是多么深厚啊!”
《日知录》卷二十三又说:“杨阜,是魏明帝时的人,他的奏疏引用《尚书》‘协和万国’,仍然避讳汉高祖的名讳。韦昭,是吴后主时的人,他注解《国语》,凡是‘庄’字都写成‘严’,仍然避讳汉明帝的名讳。唐长孙无忌等人撰写《隋书》,将《忠节传》改为《诚节传》,称符坚为符永固,也是避讳隋文帝及其父亲的名讳。自古相传,忠厚的道理就是这样。”
现在考证蜀石经《毛诗》残本,《行露》序注中,“世”字写作“代”,后面凡是“世”字都仿照此例。《摽有梅》笺注“所以蕃育人民也”,“民”字缺笔,后面凡是“民”字都仿照此例。《江有沱》笺注“岷山导江”,“岷”字缺笔。“维丝伊缗”,“缗”字写作“緍”。“其心塞淵”,“淵”字缺笔。“土国城漕”笺注“或修治漕城”,不避讳“治”字。“不我活兮”笺注“军事棄其伍约”,“棄”字写作“弃”,后面凡是“棄”字都仿照此例。“泄泄其羽”,“泄”字写作“洩”。“匏有苦葉”,“葉”字缺笔,后面凡是“葉”字都仿照此例。以上都仍然保留开成石经的原貌,没有来得及改正,不足以作为忠厚的证据。魏王肃的话说得好:“汉元后父亲名禁,将‘禁中’改为‘省中’,至今就以‘省中’为称呼,并不是为了避元后的讳,只是因为名称已经通行罢了。”这话见于《通典》卷一百零四《礼篇》。现在俗体字中“玄”“弘”“宁”“贮”等字,仍然多缺笔,难道是为了避清朝的讳吗?是因为沿袭习惯,视为理所当然,忘记了它起源于避讳罢了。
五代丘光庭撰写《兼明书》,书中“世”字都写作“代”,沿袭旧制,与《孟蜀石经》相同。
第四十八 数朝同讳例
有一个字而多个朝代共同避讳的情况。汉文帝名恒,唐穆宗、宋真宗也名恒。汉灵帝名宏,后魏孝文帝也名宏。汉殇帝名隆,唐玄宗名隆基。后魏献文帝名弘,唐高宗太子也名弘,宋太祖父亲名弘殷,清高宗名弘历。晋朝避讳“炎”字,唐武宗皇后名炎。石赵避讳“虎”字,唐朝也避讳“虎”字。北齐避讳“泰”字,北周也避讳“泰”字。隋朝避讳“祯”字,宋朝也避讳“祯”字。隋朝避讳“忠”字,唐永徽初年太子也名忠。石晋避讳“敬”字,宋朝也避讳“敬”字。宋朝避讳“玄”字,清朝也避讳“玄”字。因为这个缘故,古书传抄,有的更改有的缺笔,极难阅读。一个“弘”字,常常与“宏”混淆;一个“玄”字,常常与“元”混淆,不知道谁应当是“弘”,谁应当是“宏”,谁是宋朝避讳,谁是清朝避讳了。又如弘农与恒农,恒山与常山,时而废除时而设置,极其纷乱。现在试着以此为例,根据史实,制作简表如下:
一、恒山,汉高帝设置。
二、常山,避汉文帝讳改为常山。
三、恒山,后周设置恒州,隋大业初年恢复设置恒山郡。
四、恒州,隋义宁初年又设置恒州。
五、常山,唐天宝元年改为常山郡。
六、恒州,唐乾元元年恢复为恒州。
七、镇州
九正定清雍正初兼避真字,改为正定。
一弘农汉武帝元鼎四年置。
二恒农后魏献文时避讳改。
三弘农隋末复置。
四恒农唐神龙初避太子弘讳改。
五弘农唐开元十六年复。
六恒农宋建隆初避太祖父讳弘殷改。
七虢略宋至道三年避真宗讳改。
自此恒农弘农之名皆废,宋人称古弘农恒农曰常农。
第四十九旧讳新讳例
《日知录》廿三云:“唐文宗开成中刻石经,凡高祖太宗及肃代德顺宪穆敬七宗讳,并缺点画。高中睿玄四宗,已祧则不缺。文宗见为天子,依古卒哭乃讳,故御名亦不缺。”竹汀先生曰:“唐人避上讳,如章怀太子注《后汉书》,改治为理,正在高宗御极之日,初无卒哭乃讳之例也。文宗本名涵,即位后改名昂,故《石经》不避涵字。亭林失记文宗改名一节,乃有卒哭而讳之说,贻误后学,不可不正。”【乃和案:此条钱说见《日知录》黄氏笺释引。】
《避讳录》三云:“文宗名昂,《开成石经左传》‘文公宣公卷’内昂字不
缺笔,以生则不讳也。”生不讳说,本《日知录》;《左传》“文公宣公卷”内昂字不讳说,本《金石萃编》,皆误。竹汀先生曰:“九经无昂字,设有之,亦必缺笔。亭林偶未检唐史本纪,以意揣度,遂有此失。”【此条钱说见《潜研堂文集》三十跋《金石文字记》。】
《十七史商榷》八七云:“裴炎请还政豫王旦,为御史崔察诬奏死。《新、旧书》同,其事甚明。孙樵可之文集第五卷云:‘崔察贼杀中书令裴者【商榷者误老】何,诡谀梯乱,肇杀机也。’裴字下注云:‘名犯武宗庙讳。’案武宗讳瀍,孙氏云云未详,其书法之妄不必论。”今考《新、旧唐书武宗纪》,开卷即云 “帝讳炎”,西庄偶未检两书本纪,徒记武宗旧讳,忘其曾改名炎,遂反讥孙氏。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武宗讳炎,初名瀍。会昌六年三月制曰:‘王者炤临万寓,名岂尚于难知;敬顺五行,理宜避于胜伏。昔炎汉之兴,雒傍去水,所都名号,犹乃避之,况我国家祚昌土德,所以宪宗继明之初,贵以舍水。【宪宗初名淳,改名纯。】朕远追大汉之事,近禀圣祖之谋,爰择嘉名,式遵令典,宜改名为炎。其旧名中外奏章,不得更有回避。’”孙氏云云,盖谓炎,非谓瀍也。
《十驾斋养新录》十九云:“予向见宋椠本,有避亶字,注‘从从旦’于下,未审其故。顷见岳倦翁《愧郯录》,有一条云:‘绍兴文书令,庙讳旧讳正字皆避之。故哲宗孝宗之旧讳,单字者三,【哲宗初名佣。孝宗旧名瑗,又名玮。】皆著令改避。唯钦宗旧讳二字,一则从亠从回从旦,一则从火从亘,今皆用之不疑。’乃知亶字回避,由于钦宗旧讳。但倦翁著此书在嘉定甲寅,其时尚未避亶烜二字也。”此事并见《宋史》一○八《礼志》。唐人不避旧讳,宋人则有避有不避,不能执此以为断定时代之据。
第五十前史避讳之文后史沿袭未改例
《通典州郡志》,避唐讳,改豫州为荆河州。马氏《舆地考》承杜典旧文,而改荆河为豫,得其当矣。乃于《古扬州篇》云“分置南充州、南荆河州”;又于寿州下云“荆河州刺史祖约”,云“齐因之,兼置荆河州”,云“梁置南荆河州”,云“寻改为南荆河州”。此数处犹沿杜氏本文,时失于检照故耳。
又《通典》廿四《职官篇》:“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初汉宣帝元凤中,感路温舒尚德缓刑之言,季秋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持书。持书御史,起于此也。”“魏置持书执法,掌奏劾,而持书侍御史掌律令。”“晋太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持书侍御史一人,后并江南,遂省黄沙持书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持书侍御史二员。宋齐以来,此官不重。自郎官转持书者,谓之南奔。隋又为持书侍御史。大唐永徽初,高宗即位,以国讳故,改持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通考》五三
译九正:定州在清朝雍正初年,因避讳“真”字,改为正定。
一、弘农:汉武帝元鼎四年设置。
二、恒农:后魏献文帝时期,因避讳而改名。
三、弘农:隋朝末年恢复设置。
四、恒农:唐朝神龙初年,因避太子李弘的名讳而改名。
五、弘农:唐朝开元十六年恢复原名。
六、恒农:宋朝建隆初年,因避宋太祖父亲赵弘殷的名讳而改名。
七、虢略:宋朝至道三年,因避宋真宗的名讳而改名。
从此,“恒农”与“弘农”的名称都被废弃,宋朝人称古代的弘农、恒农为“常农”。
第四十九 旧讳与新讳的条例
《日知录》卷二十三说:“唐文宗开成年间刻制石经,凡是高祖、太宗以及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这七位宗室的名讳,都缺笔少画。高宗、中宗、睿宗、玄宗这四位宗室,因为已经迁出太庙,所以不缺笔。文宗当时在位做天子,依照古礼,等到丧礼结束才避讳,所以御名也不缺笔。”竹汀先生说:“唐人避讳上代名讳,例如章怀太子李贤注释《后汉书》,将‘治’改为‘理’,那正是在高宗在位之时,起初并没有等到丧礼结束才避讳的条例。文宗本名李涵,即位后改名李昂,所以《石经》不避‘涵’字。亭林先生忘记了文宗改名这一节,于是有了丧礼结束才避讳的说法,贻误后学,不能不纠正。”【乃和按语:这条钱大昕的说法见于《日知录》黄氏笺释所引。】
《避讳录》卷三说:“文宗名昂,《开成石经》中《左传》‘文公宣公卷’里的‘昂’字不缺笔,因为活着的时候不避讳。”活着不避讳的说法,源自《日知录》;《左传》‘文公宣公卷’中‘昂’字不避讳的说法,源自《金石萃编》,两者都是错误的。竹汀先生说:“九经中没有‘昂’字,假设有,也一定缺笔。亭林先生偶然没有查阅《唐史》本纪,凭主观揣测,于是有了这个失误。”【这条钱大昕的说法见于《潜研堂文集》卷三十跋《金石文字记》。】
《十七史商榷》卷八十七说:“裴炎请求将政权归还给豫王李旦,被御史崔察诬告致死。《新唐书》和《旧唐书》记载相同,这件事非常清楚。孙樵《可之文集》第五卷说:‘崔察贼杀中书令裴某,阿谀奉承,助长祸乱,是杀机的开端。’‘裴’字下面注解说:‘名字触犯武宗庙讳。’查考武宗名讳是瀍,孙氏这样说原因不详,其书法上的妄断不必讨论。”现在查考《新唐书》和《旧唐书》的《武宗纪》,开篇就说“皇帝名讳炎”,西庄先生偶然没有查阅两书的本纪,只记得武宗原来的名讳,忘记了他曾改名炎,于是反而讥讽孙氏。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记载:“武宗名讳炎,起初名瀍。会昌六年三月下诏说:‘君王照耀天下,名字难道崇尚难以知晓;敬顺五行,理应避开相克相伏。昔日汉朝兴起,洛阳去掉水旁,所都城的名称,尚且避开,何况我国家国运昌盛属土德,所以宪宗继承光明之初,贵在于舍弃水德。【宪宗起初名淳,改名纯。】我远追大汉的事迹,近禀圣祖的谋划,于是选择美好的名字,遵循优良的典制,适宜改名为炎。那旧名在内外奏章中,不得再有回避。’”孙氏所说的,是指“炎”,不是指“瀍”。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九说:“我先前见到宋刻本,有避讳‘亶’字,在下面注‘从从旦’,不明白其中的缘故。最近见到岳珂《愧郯录》,有一条说:‘绍兴文书法令,庙讳、旧讳、正字都避讳。所以哲宗、孝宗的旧讳,单字的三个,【哲宗起初名佣。孝宗旧名瑗,又名玮。】都著令改避。只有钦宗的旧讳两个字,一个从亠从回从旦,一个从火从亘,现在都用而不疑。’才知道‘亶’字的回避,是由于钦宗的旧讳。但是岳珂写这本书在嘉定甲寅年,那时还没有避讳‘亶’、‘烜’二字。”这件事也见于《宋史》卷一百零八《礼志》。唐朝人不避旧讳,宋朝人有的避有的不避,不能拿这个作为断定时代的依据。
第五十 前史避讳的文字后史沿袭未改的条例
《通典》州郡志,避唐朝名讳,将豫州改为荆河州。马氏《舆地考》承袭杜佑《通典》的旧文,而将荆河改回为豫,得当。但在《古扬州篇》中说“分置南充州、南荆河州”;又在寿州下说“荆河州刺史祖约”,说“齐朝沿袭,兼置荆河州”,说“梁朝设置南荆河州”,说“不久改为南荆河州”。这几处仍然沿袭杜氏原文,是因为当时疏忽检查核对的缘故。
又《通典》卷二十四《职官篇》:“御史中丞,以前叫持书侍御史。起初汉宣帝元凤年间,感于路温舒崇尚德政、减缓刑罚的言论,季秋之后请求复审案件,当时皇帝驾临宣室,斋戒居住而决断事务,命令侍御史两人持文书。持书御史,就是从这时开始的。”“魏朝设置持书执法,掌管弹劾,而持书侍御史掌管律令。”“晋朝太始四年,又设置黄沙狱持书侍御史一人,后来合并江南,于是省去黄沙持书侍御史。到了太康年间,又省去持书侍御史两员。宋朝、齐朝以来,这个官职不重视。从郎官转任持书的,称为南奔。隋朝又设为持书侍御史。大唐永徽初年,高宗即位,因为国讳的缘故,将持书侍御史改为御史中丞。”《通考》卷五十三
《职官考》全袭其词,不知持应作治。
《续汉百官志》、《宋书百官志》、《晋书职官志》,皆作治书。汉宣斋居决事云云,三书所引皆同,然并无元凤字。因元凤系汉昭年号,非汉宣年号,杜氏误添,马氏亦沿袭不改。《金石萃编》四七《马周碑跋》,又沿《通考》之误,且谓:“魏晋以下,皆作持书,别无治书之名。即高宗避讳,亦避嫌名,改持书为中丞,非改治为持。”诚可异也。
译《职官考》完全照搬了它的措辞,却不知道“持”字应当写作“治”。
《续汉书·百官志》、《宋书·百官志》、《晋书·职官志》,都写作“治书”。关于汉宣帝斋居决事等事,这三本书所引用的记载都相同,然而都没有“元凤”二字。因为元凤是汉昭帝的年号,并非汉宣帝的年号,杜氏错误地添加了,马氏也沿袭错误没有改正。《金石萃编》卷四十七《马周碑跋》,又沿袭了《通考》的错误,并且说:“魏晋以后,都写作‘持书’,没有‘治书’这个名称。即使是高宗避讳,也是避嫌名,将‘持书’改为‘中丞’,而不是将‘治’改为‘持’。”这确实令人诧异。
《晋书成恭杜皇后传》:“后母裴氏,王夷甫外孙。”本避晋成帝讳衍,于王夷甫字而不名。此史家旧文,唐史臣乃因而不改。
《南齐书王融传》:“字元长。”而《梁书》柳恽、徐勉二传,于王融皆字而不名。盖当时避齐和帝宝融讳,唐史臣未及更易也。
《通鉴》晋义熙四年:“秃发傉檀以世子武台为太子。”注:“武台本名虎台,唐人修《晋书》,避讳改虎为武,《通鉴》因之。”今考《通鉴》第百十六卷,称虎台者十二;第百十九卷,称虎台者五,俱不作武字。盖杂采他书,未能一一改正也。
又梁天监元年:“左户侍郎刘鬷。”左户当作左民,亦唐人避讳追改,《通鉴》未及厘正。
又梁天监九年:“法曹参军萧轨,兼左右户都。”户亦当作民。天监十八年: “魏左民郎中张始均。”此则当时本称也。
第五十一避讳不尽或后人回改例
六朝以前,避讳之例尚疏,故马班之于汉讳,陈寿之于晋讳,有避有不避。然其间亦有后人回改者。《史记周本纪》“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封禅书》 “五岳皆在天子之邦”,犯高帝讳。《殷本纪》“盈巨桥之粟”,《乐书》“盈而不持则倾”,犯惠帝讳。《封禅书》“北岳恒山也”,《田齐世家》“以为非恒人”,犯文帝讳。《夏本纪》及《殷本纪》、《孝文本纪》、《燕世家》等,皆有启字,犯景帝讳。此非避讳未尽,即后人以意改易者也。
《汉书高后纪》恒山王三见,《外戚传》恒山王二见,《周勃传》恒山王一见,《郊祀志》恒山字四见,《五行志》恒雨、恒旸、恒奥、恒寒、恒风等字屡见,犯文帝讳。《韦贤传》“实绝我邦”,犯高帝讳。《刑法志》“杀人盈城”,犯惠帝讳。《文帝纪》“夏启以光”,《武帝纪》“见夏后启母石”,《古今人表》有漆雕启,犯景帝讳。《景帝纪》“省彻侯之国”,《贾谊传》“列为彻侯而居”,《百官公卿表》彻侯字两见,犯武帝讳。《楚元王传》“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犯光武讳。《高帝纪》有庄贾、项庄,《地理志》“庄公破西戎”,《艺文志》有庄子、庄夫子、庄助、庄安、庄匆奇,《郑当时传》庄字只见,《南粤传》庄字一见,《西南夷传》庄字三见,《叙传》庄字一见,犯明帝讳。非后人改易,即元文避讳有未尽。
《三国魏志明帝纪》:“帝曰:‘司马懿临危制变。’”陈寿书称司马懿,多云宣王,惟此称名,盖述帝语不得云宣王也。《蜀后主传》“魏司马懿、张郃救祁山”,《李严传》“平说司马懿等”,《吴主权传》“闻司马懿南向”,皆后人追改。又《后妃传》“不本淑懿”,《高堂隆传》“留其淑懿”,《吴主王夫人传》“追尊大懿皇后”,《步夫人传》“有淑懿之德”,以至太师、军师、昭烈、昭献、昭文、昭德、昭告、段昭、董昭、胡昭、公孙昭、张昭、周昭之类,不胜枚举。《蜀后主传》:“景耀六年,改元炎兴。”炎字亦未回避,惟诸臣传但称景耀六年,不书炎兴之号。《魏三少帝纪》,书中抚军司马炎者二,书中垒将军司马炎、抚军大将军新昌乡侯炎、晋太子炎者各一。可见晋时避讳之例尚疏,其孰为后人所改,不可辨矣。
《南齐书武帝纪》,永明十一年:“孝子顺孙。”梁武帝父名顺之,故子显修史,多易顺为从,如《天文志》“五星从伏”,“太自从行”,“荧惑从行”,“岁星太白俱从行”,“辰星从行”之类。宋顺帝亦作从帝,今汲古阁本,惟《祥瑞志》、《豫章王嶷传》、《王琨传》各两见,《刘休传》一见,余篇多作顺帝,盖后人所改。监本于此数处,亦改为顺字矣。《百官志》汉顺帝,宋本亦作从。《州郡志》从阳郡、从阳县,汲古阁本改为顺阳,唯监本尚是从字。而《张敬儿传》、《陈显达传》中,仍为顺阳,《陈显达传》:“南乡县故顺阳郡治也。”宋本作从阳。今《武帝纪》及《明帝纪》俱有顺孙字,元本必作从孙,后来校书者以意
译《晋书·成恭杜皇后传》记载:“皇后的母亲裴氏,是王夷甫的外孙女。”因为要避晋成帝司马衍的名讳,所以在提到王夷甫时只称其字而不称其名。这是史家的旧例,唐代修史的臣子沿袭了这一做法而没有更改。
《南齐书·王融传》记载:“字元长。”而在《梁书》柳恽、徐勉两人的传记中,提到王融时也都只称其字而不称其名。大概是因为当时要避齐和帝萧宝融的名讳,唐代修史的臣子来不及更改的缘故。
《资治通鉴》晋义熙四年记载:“秃发傉檀立世子武台为太子。”注释说:“武台原本名叫虎台,唐人修《晋书》时,为了避讳将‘虎’改为‘武’,《资治通鉴》沿袭了这种改法。”现在考证《资治通鉴》第一百十六卷,称“虎台”的有十二处;第一百十九卷,称“虎台”的有五处,都没有写成“武”字。大概是杂采其他书籍,没能一一改正的缘故。
又如梁天监元年记载:“左户侍郎刘鬷。”“左户”应当是“左民”,这也是唐人避讳追改的结果,《资治通鉴》来不及厘正。
又如梁天监九年记载:“法曹参军萧轨,兼任左右户都。”“户”也应当是“民”。天监十八年记载:“魏左民郎中张始均。”这才是当时原本的称呼。
第五十一类:避讳不彻底或后人回改的例子
六朝以前,避讳的规矩还比较宽松,所以司马迁、班固对于汉朝的名讳,陈寿对于晋朝的名讳,有的避讳,有的不避讳。然而其中也有后人回改的情况。《史记·周本纪》中的“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封禅书》中的“五岳皆在天子之邦”,触犯了汉高祖刘邦的名讳。《殷本纪》中的“盈巨桥之粟”,《乐书》中的“盈而不持则倾”,触犯了汉惠帝刘盈的名讳。《封禅书》中的“北岳恒山也”,《田齐世家》中的“以为非恒人”,触犯了汉文帝刘恒的名讳。《夏本纪》以及《殷本纪》、《孝文本纪》、《燕世家》等篇中,都有“启”字,触犯了汉景帝刘启的名讳。这些如果不是避讳不彻底,就是后人随意改动的结果。
《汉书·高后纪》中“恒山王”出现三次,《外戚传》中“恒山王”出现两次,《周勃传》中“恒山王”出现一次,《郊祀志》中“恒山”二字出现四次,《五行志》中“恒雨、恒旸、恒奥、恒寒、恒风”等字屡次出现,都触犯了汉文帝刘恒的名讳。《韦贤传》中的“实绝我邦”,触犯了汉高祖刘邦的名讳。《刑法志》中的“杀人盈城”,触犯了汉惠帝刘盈的名讳。《文帝纪》中的“夏启以光”,《武帝纪》中的“见夏后启母石”,《古今人表》中有漆雕启,触犯了汉景帝刘启的名讳。《景帝纪》中的“省彻侯之国”,《贾谊传》中的“列为彻侯而居”,《百官公卿表》中“彻侯”二字出现两次,触犯了汉武帝刘彻的名讳。《楚元王传》中的“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触犯了汉光武帝刘秀的名讳。《高帝纪》中有庄贾、项庄,《地理志》中有“庄公破西戎”,《艺文志》中有庄子、庄夫子、庄助、庄安、庄匆奇,《郑当时传》中“庄”字出现一次,《南粤传》中“庄”字出现一次,《西南夷传》中“庄”字出现三次,《叙传》中“庄”字出现一次,触犯了汉明帝刘庄的名讳。如果不是后人改动,就是原文避讳不彻底。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记载:“明帝说:‘司马懿临危制变。’”陈寿的书中称呼司马懿,大多称宣王,唯独这里称其名,大概是因为叙述帝王的言语不能称宣王吧。《蜀书·后主传》中的“魏司马懿、张郃救祁山”,《李严传》中的“平说司马懿等”,《吴书·主权传》中的“闻司马懿南向”,都是后人追改的。又如《后妃传》中的“不本淑懿”,《高堂隆传》中的“留其淑懿”,《吴主王夫人传》中的“追尊大懿皇后”,《步夫人传》中的“有淑懿之德”,以至于太师、军师、昭烈、昭献、昭文、昭德、昭告、段昭、董昭、胡昭、公孙昭、张昭、周昭之类,不胜枚举。《蜀书·后主传》记载:“景耀六年,改元炎兴。”“炎”字也没有回避,只是各位大臣的传记中只称景耀六年,不写炎兴这个年号。《魏书·三少帝纪》中,书中称抚军司马炎的有两次,称中垒将军司马炎、抚军大将军新昌乡侯炎、晋太子炎的各一次。可见晋朝时避讳的规矩还比较宽松,哪些是后人改动的,已经无法辨别了。
《南齐书·武帝纪》永明十一年记载:“孝子顺孙。”梁武帝父亲名叫萧顺之,所以萧子显修史时,大多将“顺”改为“从”,如《天文志》中的“五星从伏”、“太自从行”、“荧惑从行”、“岁星太白俱从行”、“辰星从行”之类。宋顺帝也写作从帝,现在汲古阁本中,只有《祥瑞志》、《豫章王嶷传》、《王琨传》各出现两次,《刘休传》出现一次,其余篇目大多写作顺帝,大概是后人改动的。监本在这几处,也改成了“顺”字。《百官志》中的汉顺帝,宋本也写作从。《州郡志》中的从阳郡、从阳县,汲古阁本改成了顺阳,只有监本还是“从”字。而《张敬儿传》、《陈显达传》中,仍然是顺阳,《陈显达传》记载:“南乡县故顺阳郡治也。”宋本作从阳。现在《武帝纪》及《明帝纪》都有“顺孙”二字,原本必定写作“从孙”,后来校书的人凭主观
改易耳。
《旧唐书昭宗纪》:“景福二年三月,王镕感匡威援助之惠,乃筑第于恒州,迎匡威处之。”按穆宗以后,恒州已改名镇州。此卷前后俱称镇州,独是年再见恒州字,可为避讳未尽之证。
译改易罢了。
《旧唐书·昭宗纪》记载:“景福二年三月,王镕感念匡威援助的恩惠,便在恒州修建宅第,迎接匡威居住。”查考穆宗之后,恒州已经改名为镇州。这一卷前后都称镇州,唯独这一年又出现了恒州字样,这可以作为避讳尚未彻底的证据。
第五十二避讳经后人回改未尽例
《后汉书光武纪》:“民无所措手足。”《章帝纪》及《梁统传》仍作“人无所措手足”。《张纯传》、《荀爽传》“安土治民”,《郎传》仍作“安上理人”。《逸民传》章怀改为逸人,今虽回改,而《法雄传》仍作逸人。皆回改未尽者也。《明帝纪》注引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佗主宗庙,王孙贾主军旅。”《论语》三治字,章怀皆改为主。今上治字,盖后人回改,下两主字,则回改未尽者。
《晋书陆机传》《辨亡论》,三称张昭,皆作张公,盖机避晋讳。今《文选》其二改为张昭,其一仍作张公,亦后人回改未尽者。
《隋书高祖纪》:“汉太尉震八代孙”,“风骨不似代间人”,“代称纯孝”, “不代之业”,“精采不代”,“弘道于代”,“祖考之代”,【以上卷一。】“代俗之徒”,“德为代范”,“与代推移”,“干戈之代”,“行歌避代”,【以上卷二。】皆避世作代。而卷中“风流映世”,“貌异世人”,“世子世孙”,“世禄无穷”,以及韦
世康、王世积、虞世基等,皆仍作世。
又:“生人之命将殆”,“人黎慕义”,“托于兆人之上”,“事上帝而理兆人”,【以上卷一。】“毒被生人”,“启人可汗”,“利益兆人”,“安上治人”,“抚临生人”,“不得劳人”,“人间疾苦”,“人庶殷繁”,【以上卷二。】皆避民作人。而卷中“民间情伪”之民字,则回改为民,“民部尚书”之民字亦屡见。
又卷一之虎牢作武牢,虎贲作武贲,卷二之虎符作兽符,而卷中韩擒虎之名屡见。
《北史穆传》:“从太武田崞山,有虎突出,搏而获之。帝叹曰: ‘诗云有力如武,凯乃过之。’”《魏书》二七《穆传》作“有力如虎”。《北史》避唐讳,两虎字皆改为武。后人校者,乃将前武字回改为虎,而后武字仍之,以致一行之中,虎武并见。
《南史宋少帝纪》:“景平元年闰四月,魏军克虎牢。”《宋文帝纪》:“元嘉七年十一月,魏克武牢。”
《梁敬帝纪》:“太平元年十一月,起云龙神武门。”《陈宣帝纪》:“太建七年六月,改作云龙神虎门。”《傅亮传》:“见客神兽门。”
《齐高帝纪》:“索白虎幡。”《王昙首传》作白兽幡。
《沈攸之传》:“建安王休仁屯虎槛。”《邓琬传》作武槛。
《刘怀珍传》:“虎贲中郎将。”《阮佃夫传》作武贲中郎将。
凡此皆经后人回改而未尽者。
又《王莹传》:“时有猛兽入郭,上意不悦,以问群臣,莹曰:‘陛下膺箓御图,虎象来格。’帝大悦。”一行之中,虎兽并见。
第五十三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
晋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徽之子桢之,献之嗣子静之。祖孙父子,皆以之为名,不以为嫌也。
宋王弘子僧达,孙僧亮、僧衍,从子僧谦、僧绰、僧虔,从孙僧祐。叔侄皆以僧为名,不以为嫌也。试表二家行辈如下:
此南北朝风也,或者不察,则以为异矣。《避讳录》二曰:“《魏书》称前秦苻宏为永道。宏为坚长子,坚字永固,其子不应又字永道,疑《魏书》永字误。”不知此当时风尚也。前燕慕容皝字元真,其子恪又字元恭;南齐萧道成字绍伯,其父承之字嗣伯,父子字同一字,不以为嫌也。且萧道成父名承之,而其第六子暠又封安成王,父子祖孙不避嫌名也。不知此例,则易起纠纷矣。校《南史》者以僧达僧衍同排,遂妄改达为衍弟。武英殿本《王弘传》考证,又误以僧亮与僧达同为弘子。《史姓韵编》于王操之献之,亦误以为桢之弟。石印小字本《韵编》,更误以操之为桢之子,愈理愈棼矣。
《廿二史考异》廿八,谓魏宗室多同名,列举同名者凡五十九人。有同父而同名者,景穆子,阳平、济阴二王,俱名新成,至称济阴为小新成以别之。《魏书安同传》:“同父名屈,同长
译第五十二 避讳经后人回改未尽例
《后汉书·光武帝纪》:“百姓无处安放手脚。”《章帝纪》及《梁统传》仍然写作“人无处安放手脚”。《张纯传》、《荀爽传》中的“安土治民”,《郎传》仍然写作“安上理人”。《逸民传》中章怀太子改为“逸人”,现在虽然已回改,而《法雄传》仍然写作“逸人”。这些都是回改未尽的情况。《明帝纪》注引孔子说:“仲叔圉治理宾客,祝佗主持宗庙,王孙贾主持军旅。”《论语》中的三个“治”字,章怀太子都改成了“主”。现在上面的“治”字,大概是后人回改的,下面两个“主”字,则是回改未尽的。
《晋书·陆机传》《辨亡论》,三次称张昭,都写作“张公”,大概是陆机避晋朝讳。现在《文选》中其中两处改为了“张昭”,一处仍然写作“张公”,也是后人回改未尽的。
《隋书·高祖纪》:“汉太尉杨震的八代孙”,“风骨不像当世的人”,“当世称其纯孝”,“不世之业”,“神采不世”,“弘扬道义于当世”,“祖考的当世”,【以上卷一。】“当世之徒”,“德行作为当世的典范”,“与当世推移”,“干戈之当世”,“行歌避世”,【以上卷二。】都是避“世”讳写作“代”。而卷中“风流映世”,“貌异世人”,“世子世孙”,“世禄无穷”,以及韦世康、王世积、虞世基等人,都仍然写作“世”。
又如:“生人的性命将危”,“百姓仰慕道义”,“寄托在亿万百姓之上”,“侍奉上帝而治理亿万百姓”,【以上卷一。】“毒害百姓”,“启人可汗”,“利益亿万百姓”,“安上治人”,“安抚临视百姓”,“不得劳役百姓”,“人间疾苦”,“百姓殷繁”,【以上卷二。】都是避“民”讳写作“人”。而卷中“民间情伪”的“民”字,则回改为“民”,“民部尚书”的“民”字也屡次出现。
又如卷一的“虎牢”写作“武牢”,“虎贲”写作“武贲”,卷二的“虎符”写作“兽符”,而卷中韩擒虎的名字屡次出现。
《北史·穆传》:“跟随太武帝在崞山打猎,有老虎突然冲出,搏斗后捕获了它。皇帝感叹说:‘《诗经》说有力如虎,凯乃超过了他。’”《魏书》卷二十七《穆传》写作“有力如虎”。《北史》避唐讳,两个“虎”字都改成了“武”。后人校勘者,于是将前面的“武”字回改为“虎”,而后面的“武”字仍然保留,以致在一行之中,虎、武并见。
《南史·宋少帝纪》:“景平元年闰四月,魏军攻克虎牢。”《宋文帝纪》:“元嘉七年十一月,魏攻克武牢。”
《梁敬帝纪》:“太平元年十一月,兴建云龙神武门。”《陈宣帝纪》:“太建七年六月,改作云龙神虎门。”《傅亮传》:“在神兽门接见客人。”
《齐高帝纪》:“索取白虎幡。”《王昙首传》写作白兽幡。
《沈攸之传》:“建安王休仁驻扎在虎槛。”《邓琬传》写作武槛。
《刘怀珍传》:“虎贲中郎将。”《阮佃夫传》写作武贲中郎将。
所有这些,都是经过后人回改而未尽的。
又如《王莹传》:“当时有猛兽进入内城,皇上心中不悦,询问群臣,王莹说:‘陛下承受天命统治天下,虎象前来归顺。’皇帝非常高兴。”一行之中,虎、兽并见。
第五十三 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
晋王羲之的儿子中知名的有五人:叫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徽之的儿子桢之,献之的嗣子静之。祖孙父子,都以“之”为名,不以为嫌。
宋王弘的儿子僧达,孙子僧亮、僧衍,侄子僧谦、僧绰、僧虔,侄孙僧祐。叔侄都以“僧”为名,不以为嫌。试将这两家的行辈列表如下:
这是南北朝的风尚,有人不察,就以为奇异了。《避讳录》卷二说:“《魏书》称前秦苻宏为永道。苻宏是苻坚的长子,苻坚字永固,他的儿子不应又字永道,怀疑《魏书》‘永’字有误。”不知道这是当时的风尚。前燕慕容皝字元真,他的儿子慕容恪又字元恭;南齐萧道成字绍伯,他的父亲萧承之字嗣伯,父子字中同一字,不以为嫌。而且萧道成的父亲名叫承之,而他的第六个儿子萧暠又封为安成王,父子祖孙不避嫌名。不知道这个例子,就容易引起纠纷了。校勘《南史》的人将僧达、僧衍同列,于是妄改僧达为僧衍的弟弟。武英殿本《王弘传》考证,又误以为僧亮与僧达同为王弘的儿子。《史姓韵编》对于王操之、献之,也误以为他们是桢之的弟弟。石印小字本《韵编》,更误以为操之是桢之的儿子,越理越乱。
《廿二史考异》卷二十八,说魏宗室多同名,列举同名者共五十九人。有同父而同名的,景穆帝的儿子,阳平王、济阴王,都叫新成,以至于称济阴王为小新成以区别之。《魏书·安同传》:“安同父亲名叫屈,安同长
子亦名屈。”此北俗也。然后魏献文帝名弘,其子孝文帝名宏;宋明帝名彧,其子废帝名昱,父子不避嫌名,而同在西纪四六五年至四七六年之间,固无分南北也。
译“子”也名叫屈。”这是北方的风俗。后来,魏献文帝名叫弘,他的儿子孝文帝名叫宏;宋明帝名叫彧,他的儿子废帝名叫昱,父子之间不避讳嫌名,且都发生在西纪四六五年至四七六年之间,本来就没有区分南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