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衡卷九
世之言礼者,咸取法于孔子。然则为庙以祀之,其可不稽于古之礼乎?不以古之礼祀孔子,是亵祀也。亵祀不敬,不敬则无福。奈何今之人与古异也?古者将祭,主人朝服即位于阼阶,东西面,祝告利成。主人立于阼阶上,西面。尸出入,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此皆主人之正位也。卒脀,祝盥于洗,升自西阶。主人盥,升自阼阶。祝先入,南面。主人从户内西面。祝酌奠,主人西面,再拜稽首。皆为几筵之在西也。尸升筵,主人西面立于户内,拜妥尸。尸醋主人,主人西面奠爵,拜。皆为尸之在西也。《汉晋春秋》所载,章帝元和二年幸鲁祠孔子,帝升庙西面,再拜。《开元礼》亦谓先圣东向,先师南向,三献官皆西向。是犹未失古之意也。今袭《开元二十七年》之制,迁神于南面,而行礼者北面,则非神道向右之义矣。古者造木主以栖神,天子诸侯之庙皆有主。卿大夫士虽无之,大夫束帛以依神,士结茅为菆,无有像设之事。《开元礼》亦谓设先圣神座于堂上西楹间,设先师神座于先圣神座东北席,皆以莞。则尚扫地而祭也。今因《开元八年》之制,抟土而肖像焉,则失神而明之之义矣。古者灌用鬯臭,鬰合鬯臭,阴达于渊泉。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萧合黍稷臭,阳逹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炳萧合膻芗。盖求神于阴阳也。今用熏芗代之,庸非简乎?古者朝觐会同,与凡郊庙祭飨之事,皆设庭燎,司烜共之,火师监之。其数则天子百,公五十余,三十以为不若是则不严且敬也。今以秉炬当之,庸非渎乎?古之有道有徳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此之谓先师。若汉礼有髙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之类也。又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释奠必有合有国,故则否。谓国无先圣先师,则所释奠者当与邻国合。若唐虞有夔伯夷,周有周公,鲁有孔子,则各自奠之不合也,当是时,学者各自祭其先师,非其师弗学也,非其学弗祭也。学校既废,天下莫知所师。孔子集羣圣之大成,颜回、曾参、孔伋、孟轲,实传孔子之道,尊之以为先圣先师,而通祀于天下,固宜。其余当各及其邦之先贤,虽七十二子之祀,亦当罢去,而于国学设之,庶几弗悖礼意(开元礼》国学祀先圣孔子,以颜子等七十二贤配,诸州但以先师颜子配)今也杂寘而妄列,甚至荀况之言性恶,扬雄之事王莽,王弼之宗庄老,贾逵之忽细行,杜预之建短丧,马融之党附势家,亦厕其中。吾不知其为何说也。古者立学,专以明人伦,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今一切寘而不讲,颜回、曾参、孔伋子也,配享堂上;颜路、曽点、孔鲤父也,列祀庑间。张载则二程之表叔也,乃坐其下(淳佑初,张居程上,后因国子监集议,再定张遂居程下)颠倒彝伦,莫此为甚。吾又不知其为何说也。古者士之见师,以菜为贽,故始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其先师。其学官四时之祭,乃皆释奠,释奠有乐无尸,而释菜无乐,是二者之重轻,系乎乐之有无也。今则袭用魏汉津所制大晟之乐,乃先儒所谓乱世之音者也,其可乎哉?古者释奠、释菜,名义虽存,其仪注皆不可知。唐《开元礼》彷佛《仪礼》馈食篇节文为详,所谓三献各于献后饮福,即尸醋主人、主妇及宾之义也。今惮其烦,唯初献者得行之,其可乎哉?呜呼!学校者,礼之所自出,犹河渎之宗瀛海也,犹山岳之祖昆仑也。今乃舛谬若是,则其它可知矣。礼固非士庶人之所敢议,有人心者,孰能黙黙以自安乎?虽然,此姑言其畧尔。若夫庙制之非宜,冕服之无章,器用则杂乎雅俗,升降则昧乎左右,如此类甚多,虽更仆不可尽也。或者则曰:子之言信辨矣,建安熊氏欲以伏羲为道统之宗,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各以次而列焉。皋陶、伊尹、太公望、周公暨稷、契、夷、益、傅说、箕子皆可与享于先王,天子、公卿所宜师式也。当以此今専用《春秋》,亦非秩祀天子之学。若孔子实兼祖述宪章之任,其为通祀则自天子下达矣。茍如其言,则道统益尊,三皇不汩于医师,太公不辱于武夫也。不识可乎?昔周有天下,立四代之学,其所谓先圣者,虞庠则以舜,夏学则以禹,殷学则以汤,东胶则以文王,复各取当时左右四圣成其徳业者为之先师,以配享焉。此固天子立学之法也,奚为而不可也?
七出议 王袆
译世上谈论礼的人,都以孔子为取法的对象。既然如此,建造庙宇来祭祀孔子,难道可以不考察古代的礼制吗?不按照古代礼制祭祀孔子,就是亵渎性的祭祀。亵渎性的祭祀就是不敬,不敬就得不到福祐。为什么如今的人却和古人不同呢?古代将要举行祭祀时,主人穿朝服,在阼阶就位,面向东、西而立,祝官禀告祭祀礼成。主人站在阼阶上,面向西。尸主出入时,主人下阶,站在阼阶上,面向东、西而立。这些都是主人应有的正位。祭祀完毕,祝官在洗处盥洗,从西阶登堂;主人盥洗,从阼阶登堂。祝官先入,面向南;主人从门内进入,面向西。祝官斟酒祭奠,主人面向西,拜而叩头。这些都是因为几筵设置在西边。尸主登上筵席,主人面向西站在门内,拜请尸主安坐。尸主酢祭主人,主人面向西放下酒爵,行拜礼。这些都是因为尸主位于西边。《汉晋春秋》记载,汉章帝元和二年到鲁地祭祀孔子,皇帝进入庙中面向西,拜了两拜。《开元礼》也说,先圣面向东,先师面向南,三位献官都面向西。这还没有失去古代礼制的本意。如今沿用《开元二十七年》的制度,把神位迁到面向南方的位置,而行礼的人面向北方,这就不是神道向右的意义了。古代制作木制神主来安置神灵,天子和诸侯的宗庙都有神主。卿、大夫、士虽然没有神主,大夫用束帛依附神灵,士结茅为菆,也没有设置肖像之类的事情。《开元礼》也说,在堂上西楹之间设置先圣神座,在先圣神座东北设置先师神座,席子都用莞草编成。这仍然是扫地设祭的礼制。如今沿用《开元八年》的制度,捏土塑成神像,这就丧失了使神灵显明的意义。古代灌祭用鬯酒的香气,郁金草与鬯酒相合而发出香气,阴气可以通达深泉。灌祭之后,才迎接牲畜,以招致阴气。萧草与黍稷相合而发出香气,阳气可以通达到墙屋。因此祭奠之后,才焚烧萧草,使它与膻香相合。大概是在阴阳之间寻求神灵。如今用熏香代替这些,难道不算简略吗?古代朝觐、会同,以及各种郊祀、宗庙祭享之事,都设置庭燎,由司烜供给,由火师监视。庭燎的数量,天子用一百支,诸侯公用五十多支;古人认为少于三十支就不够庄严恭敬。如今用手持火炬代替,难道不算亵渎吗?古代那些有道德、有德行的人,使他们担任教职;死后把他们作为乐祖,在瞽宗祭祀,这就叫先师。比如汉代礼学有高堂生,乐学有制氏,诗学有毛公,书学有伏生之类。此外,凡是刚开始设立学校,必定要向先圣、先师举行释奠礼。释奠礼必须联合同属一国的先圣、先师;如果本国没有,就不这样做。也就是说,本国没有先圣、先师时,所举行的释奠应当同邻国联合举行。假如唐尧、虞舜时期有夔、伯夷,周代有周公,鲁国有孔子,那么各国就各自祭奠,不必联合。当时,求学者各自祭祀自己的先师,不是他的老师所传的学问就不学习,不是他的学问所传的先师就不祭祀。学校废弃以后,天下没有人知道应当以谁为老师。孔子汇集群圣的伟大成就,颜回、曾参、孔伋、孟轲确实传承了孔子的道,因此尊奉孔子为先圣、先师,在天下各地共同祭祀,本来是应当的。其余的人应当各自祭祀本国的先贤;即使是七十二弟子的祭祀,也应当停止,只在国学中设置祭祀,这样才差不多不违背礼的本意。(《开元礼》:国学祭祀先圣孔子,以颜子等七十二位贤人配享;各州只以先师颜子配享。)如今却把各种人物杂乱地安置、妄加排列,甚至荀况主张人性本恶,扬雄侍奉王莽,王弼以庄子、老子的学说为宗,贾逵轻视细小的品行,杜预主张服丧期限短,马融依附权势人家,也都混杂在其中。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古代设立学校,专门用来阐明人伦;即使儿子极其圣明,也不能排在父亲之前享用祭祀,已经很久如此了。所以,禹不把鲧列在自己之前,汤不把契列在自己之前,周文王、周武王不把不窋列在自己之前;宋以帝乙为祖,郑以厉王为祖,也还是尊奉远祖。如今却一概置而不论:颜回、曾参、孔伋是孔子的弟子,配享于正堂之上;颜路、曾点、孔鲤是孔子的父辈,反而列在廊庑之间祭祀。张载是二程的表叔,却坐在他们下首(淳祐初年,张载的位次在二程之上,后来因国子监集议重新确定,张载于是位居二程之下),颠倒人伦秩序,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说法。古代士人拜见老师,要用蔬菜作为贽礼,所以刚入学的人,必定举行释菜礼来礼敬先师。学校官员四时的祭祀,都举行释奠礼;释奠有音乐而没有尸,释菜没有音乐,所以这两种礼的轻重,取决于有没有音乐。如今却沿用魏汉津制定的大晟乐,那正是先儒所说的乱世之音,怎么可以呢?古代释奠、释菜的名义虽然还存在,但仪式程序已经无法知道了。唐代《开元礼》大致仿照《仪礼·馈食篇》,礼节记载得比较详细,所谓三献,是每次献礼之后都饮福酒,即由尸代替神享用主人、主妇和宾客所献之酒的意思。如今因为嫌烦,只让初献者这样做,怎么可以呢?唉!学校,是礼制产生的地方,就像河流汇入大海的源头,也像山岳发源于昆仑一样。如今竟然错乱到这种地步,那么其他方面也就可想而知了。礼制本来不是士人和平民百姓敢于议论的,但只要还有人心,谁能默默忍受而心安呢?不过,这里姑且只说个大概罢了。至于庙制不合宜,冕服没有章法,器物使用夹杂雅俗,升降位次又弄不清左右,类似的问题很多,即使换班接着说,也说不完。有人说:您的话确实很有辨析力。建安熊氏想把伏羲作为道统的始祖,依次列上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皋陶、伊尹、太公望、周公以及稷、契、夷、益、傅说、箕子,都可以配享于先王,作为天子、公卿应当师法的榜样。如今专门使用《春秋》,也不是按天子等级祭祀天子的学校。如果孔子确实兼有祖述先王、制定典章的职责,那么普遍祭祀孔子,就应当从天子一直推及下层了。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道统就更加尊崇,三皇不会被混同于医师,太公也不会被辱称为武夫了。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从前周朝取得天下,建立了四代的学校。所谓先圣,虞庠以舜为先圣,夏学以禹为先圣,殷学以汤为先圣,东胶以文王为先圣;又分别选取当时辅佐先圣、成就其德业的四位圣人作为先师,配享于先圣。这本来就是天子建立学校的制度,为什么不可以呢?《七出议》 王祎
礼(大戴礼·本命篇)妻有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妬,恶疾,多言,窃盗,是也。而又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之丧;前贫贱,后富贵,是也。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后世之议者,或曰:妇人不顺父母,淫妬,多言,窃盗,其为罪而见出,宜也。若无子,恶疾,乃其不幸,非其罪也,而去之,非礼也。圣人之制礼,岂其若是严甚哉?故七出定为五出,于礼为称也。曰:圣人之制礼,严与寛,盖并用也。惟其严也,故有以合乎天理之公;惟其寛也,故有以顺乎人情之正。寛严相适,而制礼之意得矣。今自七出言之,无子,恶疾,固妇人之不幸也,而出之,若过乎严矣。然三不去者,妇人孰无之?使其无子,恶疾矣,而或其有所取,无所归也;与更三年之丧也;前贫贱,而后富贵也,则固不得而去之,也是又未尝不寛甚也。夫夫妇之配偶,人伦之本也。圣人之制礼,其必审于此矣。故曰:寛严相适,圣人制礼之意,所以为中也。或曰:恶疾,无子,而或有是三不去者,固不去矣。使或无是也,则其出也,庸岂其罪欤?曰:妻道二:一曰奉宗祀也,一曰续宗祀也。二者,人道之本也。今其无子,则是絶世也;恶疾,则是不可与共粢盛也。是义之不得不絶者也。夫不顺父母,以其逆徳也;淫,以其乱族也;妬,以其乱家也;多言,以其离间也;窃盗,以其反义也。五者,其恶徳之见絶于人者也。无子之絶世,恶疾之不可与共粢盛,二者,其恶徳之见絶于天者也。其于义所当絶,均也。或曰:古者,诸侯一夫人,六侄娣,两媵;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藉使妻有恶疾,无子,则固有妾足以生子而奉祀,奚必妻之出也?曰:礼莫重于嫡孽之分,所以培化本而窒乱源也。庶孽并嫡,家国之祸,莫不由兹。茍因妻有恶疾,无子,而成庶孽之宠,以启争夺之祸,是家国之大不幸也。又况庶人有妻而无妾。其为不幸也,尤大夫因妇人之不幸而致家国之大不幸,轻重之际,圣人固有以权衡之,而谨其始矣。然则以恶疾无子而出妻,义之不得巳而礼之不可免者也。或曰:礼者,先王教人之具;律者,圣人御世之凖。故礼虚文而律实法也。七出之文虽载于礼,而五出之法今着于律,奚为其不可也?曰:礼与律非二物也。礼者,防之于未然;律者,禁之于己然,皆縁人情而为制。礼之所不许,即律之所不容。出于礼则入于律也。恶疾无子之当出,其着于律,厯代相因,未之有改,由人情之所同也。礼律二者均为圣人之所制,其轻重之际详矣。七出之目,胡独于今而废之也?故尝论之,夫妇之道,以义合,以礼成者也。其成也,则纳之以礼;不合也,则出之以义,圣人之所许也。礼载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守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竢命。”大夫以下出妻,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竢命。”是其进退之间,从容孙顺有如此。先王因其义之不得已而礼之不可免,所以存其辞而不废也。是故孔氏之家,三世尝出妻矣。使果以出妻为难也,然则圣人非欤?由是论之,徇私情,昵细惠,不知礼义之大节,谓妇人无子、恶疾为不当去,而欲减七出为五出者,可谓野于礼也已。
○论
衡运论 胡翰
译《礼记》(《大戴礼记·本命篇》)说,妻子有七种可以被休弃的情形:不顺从父母、没有儿子、淫乱、嫉妒、患恶疾、多嘴多舌、偷盗,就是这些。又有三种不能休弃的情形:已经为她置办了归宿,休弃后无处可归;曾经共同服过三年之丧;结婚时贫贱,后来变得富贵。这些规定,都是圣人用来顺应男女关系、重视婚姻开端的。后世议论的人有的说:妇人不顺从父母、淫乱、嫉妒、多嘴、偷盗,因为犯了罪而被休弃,是应该的。至于没有儿子、患恶疾,那是她的不幸,不是她的罪过;因此休弃她,不合礼制。圣人制定礼制,难道会严苛到这种程度吗?所以应当把七出确定为五出,这才合乎礼。回答说:圣人制定礼制,严与宽大概是并用的。正因为严格,才可以合乎天理的公正;正因为宽大,才可以顺应人情的正当。宽严相宜,制定礼制的本意才算实现。现在只从七出的条目来说,没有儿子、患恶疾,固然是妇人的不幸,休弃她似乎过于严格。然而三种不能休弃的情形,妇人谁没有可能遇到呢?假如她虽然没有儿子、患恶疾,但已经有人为她置办了归宿、休弃后无处可归,或者共同服过三年之丧,或者结婚时贫贱而后来富贵,那么本来就不能休弃她;这又不能说不是非常宽大了。夫妻的结合,是人伦的根本。圣人制定礼制,一定对此审慎周详。所以说,宽严相宜,正是圣人制定礼制、取其中道的用意。有人说:患恶疾、没有儿子,但如果又有这三种不能休弃的情形,当然不能休弃。假如没有这三种情形,那么休弃她,难道就不是因为她有罪吗?回答说:妻子的职责有两项:一是奉行宗庙祭祀,二是延续宗族祭祀。这两件事,是人道的根本。现在她没有儿子,就是断绝后代;患恶疾,就是不能共同供奉祭祀用的谷物。这两种情形,是按道义不得不绝弃的。不顺从父母,是因为违逆道德;淫乱,是因为扰乱宗族;嫉妒,是因为扰乱家庭;多嘴,是因为造成离间;偷盗,是因为违背道义。这五种,是恶劣品德在人世间应当被断绝的情形。没有儿子而断绝后代,患恶疾而不能共同供奉祭祀,这两种,是恶劣品德在上天面前应当被断绝的情形。它们在道义上都应当断绝,性质是相同的。有人说:古代诸侯有一位夫人、六位侄娣、两位媵;大夫有一妻、二妾;士有一妻、一妾。假使妻子患恶疾、没有儿子,本来还有妾可以生子奉祀,为什么一定要休弃正妻呢?回答说:礼制没有比区分嫡子和庶子更重要的了,这是用来培植教化根本、堵塞祸乱源头的。庶子与嫡子并列,家国的祸患没有不是由此而来的。假如因为妻子患恶疾、没有儿子,便宠爱庶子,从而开启争夺的祸端,就是家国的大不幸。何况平民有妻而没有妾,他们遭遇这种不幸尤其严重。大夫因为妇人的不幸而导致家国的大不幸,轻重之间,圣人本来已经加以权衡,所以慎重对待祸乱的开端。既然如此,因为患恶疾、没有儿子而休弃妻子,是道义上不得已、礼制上不能免除的事情。有人说:礼,是先王教化人的工具;律,是圣人治理世间的准则。所以礼是空文,律才是实际的法令。七出的条文虽然载在礼中,但五出的法律如今已经写入律令,为什么不可以呢?回答说:礼与律不是两回事。礼是在事情尚未发生时加以防范,律是在事情已经发生后加以禁止,都是根据人情制定的制度。礼所不允许的,也就是律所不能容纳的;由礼而出的,也就进入了律的范围。患恶疾、没有儿子应当休弃,这一点写入律令,历代相沿,从未改变,是因为人情大体相同。礼、律二者都是圣人制定的,它们轻重之间的区别已经很清楚了。七出的条目,为什么偏偏要在今天废除呢?所以我曾经说过,夫妻之道,是以道义结合、以礼制成全的。婚姻成就,就依礼迎娶;不能相合,就依道义休弃,这是圣人所允许的。《礼》记载,诸侯休弃夫人,夫人将到达她的国家时,仍按夫人的礼仪行事;到了那里让夫人入境,使者传达命令说:“寡君不聪明,不能跟随夫人共同守护社稷宗庙,派使臣某冒昧向执事禀告。”主人回答说:“寡君本来早已推辞说不能教导夫人,寡君岂敢不恭敬地等待您的命令。”大夫以下休弃妻子,丈夫派人送她回去,说:“某不聪明,不能让她跟我共同供奉祭祀,谨向侍者禀告。”主人回答说:“某的女儿没有才德,不敢逃避责罚,岂敢不恭敬地等待您的命令。”可见他们在进退之间,能够如此从容谦顺。先王因休妻在道义上有不得已之处,而礼制又不可免除,所以保留这些辞令而不废除。因此孔氏家族三代之中,曾经都有休妻之事。假如果真认为休妻很难,那么圣人岂不是错了吗?由此说来,那些徇私情、溺爱小恩小惠、不懂礼义大节,认为妇人没有儿子、患恶疾不应休弃,想把七出减为五出的人,可以说是完全不懂礼制了。○论 《衡运论》 胡翰
皇降而帝,帝降而王,王降而霸,犹春之有夏,秋之有冬也。由皇等而上,始乎有物之始;由霸等而下,终乎闭物之终。消长、得失、治乱、存亡,生乎天下之动,极乎天下之变。纪之以十二运,统之以六十四卦。干,天道也,健而运乎上;坤,地道也,顺而承乎下。天地既判,其气未交为否,既交为泰。始乎干,讫乎泰,四卦统七百二十年,是为天地否泰之运。干一索得男而为震,坤一索得女而为巽。震,长男也;巽,长女也。夫妇之道也,始成为恒,既交为益。干再索得男而为坎,坎中男也;坤再索得女而为离,离中女也。中男、中女,夫妇之道,成为既济,既交为未济。干三索得男而为艮,艮少男也;坤三索得女而为兑,兑少女也。少男、少女,夫妇之道,成为损,既交为咸,是为男女交亲之运。男治政于先,女理事以承其后。男之治也,从父之道,大壮也,无妄也,长男从父者也;需也,讼也,中男从父者也;大畜也,遯也,少男从父者也。六卦统一千一百五十有二年,是为阳晶守政之运。女之治也,从母之道,观也,升也,长女从母者也;晋也,明夷也,中女从母者也;萃也,临也,少女从母者也。六卦统一千有八年,是为阴毳权行之运。坤,阴也,得阳育而生男;干,阳也,得阴化而生女。男归于母,女应于父,豫也,复也,长男归母者也;比也,师也,中男归母者也;剥也,谦也,少男归母者也。六卦统九百三十有六年,是为资育还本之运。小畜也,姤也,长女应父者也;同人也,大有也,中女应父者也;夬也,履也,少女应父者也。六卦统一千二百二十有四年,是为造化符天之运。乾坤父母之道也,必有代者焉。代父者,长男也;从长男者,中男、少男也。解也,屯也,中男从长者也;小过也,頥也,少男从长者也。四卦统六百七十有二年,内外以刚阳治政,是为刚中健至之运。阳刚之极,阴必行之。代母者,长女也。从长女者,中女、少女也。家人也,鼎也。中女从长者也,中孚也,大过也。少女从长者也。四卦统七百九十有二年,内外以阴柔为治,是为羣愚位贤之运,阴随于阳为顺丰也。噬嗑也,中女从长男者也。归妹也,随也。少女从长男者也,节也,困也。少女从中男者也。六卦统一千八百年,是为徳义顺命之运,阳随于阴为不顺。涣也,井也。中男从长女者也,渐也,蛊也。少男从长女者也,旅也,贲也。少男从中女者也。六卦统一千八十年,是为惑妬留天之运。长男既息,为男之穷也。长女既息,为女之穷也。于是中男与少男相搏焉。蹇也,蒙也。二卦统三百三十有六年,是为寡阳相搏之运,阳之搏也,阴必随之。于是中女与少女会焉。睽也,革也。二卦统三百八十有四年,是为物极元终之运。十二运上下万有一千七百八十载,阳来阴往,太乙临之,不浸则不极,不极则不复,复而与天下更始,非圣人不能也。圣人非天不生也,天生仲尼,当五伯之衰,而不能为太和之春者,何也?时未臻乎革也。仲尼没,继周者为秦、为汉、为晋、为隋、为唐、为宋,垂二千年,犹未臻乎革也。泯泯棼棼,天下之生,欲望其为王、为帝、为皇之世,固君子之所深患也。余闻之广陵秦晓山,乃推明天人之际,皇帝王伯之别,定次于篇。
六经论
译皇时代衰落而进入帝时代,帝时代衰落而进入王时代,王时代衰落而进入霸时代,就像春天之后有夏天、秋天之后有冬天一样。从皇时代以上追溯,开始于万物产生之初;从霸时代以下推演,终结于万物闭藏之末。消长、得失、治乱、存亡,产生于天下运动,达到天下变化的极点。用十二运记载它,用六十四卦统摄它。乾,是天道,刚健而运行于上;坤,是地道,柔顺而承载于下。天地已经分判,气还没有交合,叫作否;已经交合,叫作泰。从乾开始,到泰结束,四卦统摄七百二十年,这就是天地否泰之运。乾卦初爻交变得到男而成为震,坤卦初爻交变得到女而成为巽。震是长男,巽是长女,这是夫妇之道,开始形成恒卦,交合以后形成益卦。乾卦第二次交变得到男而成为坎,坎是中男;坤卦第二次交变得到女而成为离,离是中女。中男、中女的夫妇之道,形成既济,交合以后形成未济。乾卦第三次交变得到男而成为艮,艮是少男;坤卦第三次交变得到女而成为兑,兑是少女。少男、少女的夫妇之道,形成损,交合以后形成咸,这就是男女交往亲和之运。先由男子治理政事,女子随后承接而治理事务。男子治理,遵循父亲之道,是大壮、无妄,长男遵从父亲;需、讼,中男遵从父亲;大畜、遯,少男遵从父亲。六卦统摄一千一百五十二年,这是阳刚显明而主持政事之运。女子治理,遵循母亲之道,是观、升,长女遵从母亲;晋、明夷,中女遵从母亲;萃、临,少女遵从母亲。六卦统摄一千零八年,这是阴柔潜行而掌握权力之运。坤属阴,得到阳气滋养而生男;乾属阳,得到阴气化育而生女。男子归依母亲,女子回应父亲,是豫、复,长男归依母亲;比、师,中男归依母亲;剥、谦,少男归依母亲。六卦统摄九百三十六年,这是资养生育、返回根本之运。小畜、姤,长女回应父亲;同人、大有,中女回应父亲;夬、履,少女回应父亲。六卦统摄一千二百二十四年,这是造化与天相符之运。乾坤是父母之道,必定要有代替者。代替父亲的是长男;跟随长男的是中男、少男。解、屯,中男跟随长男;小过、颐,少男跟随长男。四卦统摄六百七十二年,内外都以刚阳治理政事,这是刚中健至之运。阳刚达到极点,阴柔必然运行。代替母亲的是长女。跟随长女的是中女、少女。家人、鼎,中女跟随长女;中孚、大过,少女跟随长女。四卦统摄七百九十二年,内外都以阴柔治理,这是群愚居于贤位之运;阴随从阳,是顺利丰盛。噬嗑,中女跟随长男;归妹、随,少女跟随长男;节、困,少女跟随中男。六卦统摄一千八百年,这是德义顺从天命之运,阳随从阴则是不顺。涣、井,中男跟随长女;渐、蛊,少男跟随长女;旅、贲,少男跟随中女。六卦统摄一千零八十年,这是惑乱嫉妒、滞留于天之运。长男已经止息,是男子穷尽;长女已经止息,是女子穷尽。于是中男与少男相互争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千八十年〕 蹇、蒙,二卦统摄三百三十六年,这是阳气少而相互争斗之运;阳气争斗,阴气必然随之。于是中女与少女相会。睽、革,二卦统摄三百八十四年,这是万物发展到极点、元气终结之运。十二运上下共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年,阳气到来、阴气离去,太乙降临其间;不浸润就不能达到极点,不达到极点就不能复归;复归以后与天下一同重新开始,这不是圣人不能做到的。圣人并不是没有天命就会诞生,天生仲尼,正处在五霸衰落之时,却不能成为太和之春,为什么呢?因为时势还没有达到革新的阶段。仲尼去世后,继周而起的是秦、汉、晋、隋、唐、宋,接近二千年,仍然没有达到革新的阶段。天下生民陷于昏暗纷乱,想望它成为王、帝、皇时代,本来就是君子深为忧虑的事。我从广陵秦晓山那里听到这些,于是推明天人关系、皇帝王霸的区别,把它编定在篇章中。《六经论》
六经皆心学也。心中之理无不具,故六经之言无不该。六经所以笔吾心之理者也。是故说天莫辨乎易,由吾心即太极也;说事莫辨乎书,由吾心政之府也;说志莫辨乎诗,由吾心统性情也;说理莫辨乎春秋,由吾心分善恶也;说体莫辨乎礼,由吾心有天叙也;导民莫过乎乐,由吾心备人和也。人无二心,六经无二理。因心有是理,故经有是言。心譬则形,而经譬则影也。无是形则无是影,无是心则无是经。其道不亦较然矣乎?然而圣人一心皆理也。众人理虽本具,而欲则害之,盖有不得全其正者。故圣人复因其心之所有,而以六经教之。其人之温柔敦厚,则有得于诗之教焉;疏通知逺,则有得于书之教焉;广博易良,则有得于乐之教焉;洁静精微,则有得于易之教焉;恭俭庄敬,则有得于礼之教焉;属辞比事,则有得于春秋之教焉。然虽有是六者之不同,无非教之以复其本心之正也。呜呼!圣人之道,唯在乎治心。心一正,则众事无不正。犹将百万之卒在于一帅,帅正则靡不从令,不正则奔溃角逐,无所不至矣。尚何望其能却敌哉?大哉心乎!正则治,邪则乱,不可不慎也。秦汉以来,心学不传,徃徃驰骛于外,不知六经实本于吾之一心。所以髙者渉于虚逺而不返,卑者安于浅陋而不辞,上下相习,如出一辙,可胜叹哉!然此亦皆吾儒之过也。京房溺于名数,世岂复有易?孔郑专于训诂,世岂复有书?诗董仲舒流于灾异,世岂复有春秋?乐固亡矣。至于小大戴氏之所记,亦多未醇,世又岂复有全礼哉?经既不明,心则不正;心既不正,则乡闾安得有善俗?国家安得有善治乎?惟善学者脱略传注,独抱遗经,而体验之,一言一辞,皆使与心相涵。始焉则戞乎其难入,中焉则浸渍而渐有所得,终焉则经与心一,不知心之为经,经之为心也。何也?六经者,所以笔吾心中所具之理故也。周孔之所以圣,颜曾之所以贤,初岂能加毫末于心哉?不过能尽之而已。今之人不可谓不学经也,而卒不及古人者,无他,以心与经如氷炭之不相入也。察其所图,不过割裂文义,以资进取之计,然固不知经之为何物也。经而至此,可不谓之一厄矣乎?虽然,经有显晦,心无古今,天下岂无豪杰之士,以心感心于千载之上者哉?
尚贤论
译六经都是心学。心中具备一切道理,所以六经的言语无不包罗万象。六经是用来记录我心中道理的。因此,论说天道,没有比《易》更能辨明的,因为我的心就是太极;论说政事,没有比《书》更能辨明的,因为我的心是政治的府库;论说志意,没有比《诗》更能辨明的,因为我的心统摄性情;论说道理,没有比《春秋》更能辨明的,因为我的心能分别善恶;论说礼体,没有比《礼》更能辨明的,因为我的心具备天理秩序;教导百姓,没有比《乐》更好的,因为我的心具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没有两颗心,六经也没有两种道理。因为心中有这样的道理,所以经书有这样的言语。心好比形体,经好比影子;没有这样的形体,就没有这样的影子;没有这样的心,就没有这样的经。这个道理难道还不清楚吗?然而圣人的一心全都是理。众人的心本来虽也具备道理,却被欲望损害,大概不能完全保持其正。所以圣人又根据他们心中原有的东西,用六经来教导他们。一个人温柔敦厚,是从《诗》的教化中有所获得;疏通明达、见识深远,是从《书》的教化中有所获得;广博平和、容易相处,是从《乐》的教化中有所获得;纯洁安静、精深细密,是从《易》的教化中有所获得;恭敬节俭、庄重严肃,是从《礼》的教化中有所获得;善于缀辑文辞、比列史事,是从《春秋》的教化中有所获得。然而即使有这六种不同之处,无非都是教人恢复本心的正当状态。唉!圣人的道,关键只在于治理内心。内心一正,各种事情没有不正的。这就像百万士卒归于一位统帅,统帅端正,士卒无不听从命令;统帅不正,就会奔逃溃散、相互争斗,无所不为。还怎么能指望他们抵御敌人呢?心的作用真大啊!正则天下治理,邪则天下混乱,不可不慎重。秦、汉以来,心学失传,人们往往奔逐于外在事物,不知道六经其实根本出于我们自己的心。所以高明的人涉入空虚高远而不能返回,浅陋的人安于浅薄鄙陋而不以为耻,上下互相沿袭,如同出自同一轨道,真是令人叹息!但这也都是我们儒者的过错。京房沉溺于名数,世上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易》?孔安国、郑玄专注于训诂,世上哪里还会有真正的《书》?《诗》被董仲舒引向灾异之说,世上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春秋》?《乐》本来已经亡佚了。至于大小戴氏所记载的礼,也有很多不纯正之处,世上又哪里还会有完整的礼呢?经书既然不能明白,内心就不能端正;内心既然不端正,乡里怎么会有良善的风俗?国家怎么会有良好的治理呢?只有善于学习的人,才能略去传注,独自抱持残存的经书,亲身体验它,使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同自己的内心相互涵养。起初学习时,会觉得艰涩难以进入;中途渐渐浸润其中,开始有所获得;最后经书与内心合而为一,不知道是内心成为经书,还是经书成为内心。为什么呢?因为六经就是用来记录我们心中本来具备的道理的。周公、孔子之所以成为圣人,颜回、曾参之所以成为贤人,起初哪里能在心中增加一丝一毫呢?不过是能够把心中的道理充分实现罢了。如今的人不能说没有学习经书,但最终赶不上古人,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内心与经书像冰炭一样不能相容。他们所谋求的,不过是割裂文义,作为求取功名的手段,却根本不知道经书是什么。经书到了这种地步,难道不能说遭遇了一场灾难吗?不过,经书有显明和隐晦,内心却没有古今之别,天下难道没有豪杰之士,能够用自己的心感通千年以前圣贤的心吗?《尚贤论》
人君兼天下之所有以贵,则天下莫与侔其势也;以富,则天下莫与较其利也;以权,则天下生杀之所由悬也。何求而不得?何为而不成?而必有待于贤者,知天下不可自用也。虽聪明睿智,一堵之外,目有所不见;十室之间,耳有所不闻;万钧之重,力有所不举;百工之事,能有所不通。况天下大器也,举天下之大器重任也。而三代之王者,或以不明而克绥先禄,或以幼冲而弘济多难,或负过人之才,强力辨捷而遂亡国丧家,不保其身。岂天下之大器重任,材力者有所不堪,而幼冲不明者能胜之哉?太甲、成王,以有伊尹、周公为之辅佐,故天下不劳而治。夏癸、商辛,有终古、龙逢而不能听,有胶鬲、商容而不能用,故天下不治而底于灭亡。用得其人,则太甲之不明、成王之幼冲,可以迁善改过,缉熈光明,而为令主;不得其人而自用之,则虽夏癸之勇力、商辛之辨捷,负过人之材,而不免为独夫。得失之几,不可不审也。亡国之人,非尽不肖;兴王之臣,非必皆贤。天之生才,何代无之?伊尹、仲虺、巫咸、甘盘、傅说,非尽生于亳邑也;闳夭、泰颠、散宜生、南宫适、太公望、毕公、毛公,非尽出于丰镐也,亦非素有位而贵也。遇之以其道,则耕筑渔钓,逺迹田野海濵之人,皆起而任公卿大臣之责,伊尹、傅说、太公望之于商周是也。遇之不以其道,虽千乘之国,万锺之粟,曽不足以延搢绅游谈之士,孟轲氏之于齐梁是也。道合则合,道离则离,去就之义,不可茍也。至治之世,以徳相尚,天下无不可仕之国,故君为官择人,而臣无择官,士患徳不修,不患无闻也;患业不广,不患无位也。徳修而业广矣,虽欲处衡门而乐考盘也。询众庶者在闾,其能舍乎?兴贤能者在乡,其能不举乎?由乡而逹于诸侯,贡于天子之廷,三适者受上赏,不贤者贬爵土,则诸侯之责重矣。贤者授之。以官大贤,授大官,能者任之,以事大能,任大事,则天子之任又重矣。商周之盛,上无旷官,下无遗才,其君臣遇合,盖如此。周徳既衰,春秋战国之际,不能统一,于是君择臣,而臣亦择君以事之,然犹以义相尚。侯嬴,魏夷门监也,而魏之公子枉车骑,虚左迎之。毛遂,赵下士也,而楚烈王愿奉社稷,歃血听之。鲁仲连,东海布衣也,居邯郸围城之中,不肯西面而帝,秦人以为天下士也,謷然负其髙世之志,伸大义于诸侯之上。汉唐数百年之盛,未有肖其风烈者。髙帝、太宗,解衣辍哺,倾身散财,从海内之士,举天下于反掌之间,传世永久。当是时也,曰竒士者有矣,曰国士者有矣,求所谓天下士,果何人哉?士气卑而主势崇,偈偈焉以权利相任,使其人固有不屑者矣。如鲁两生、野王二老,世岂尽知之乎?夫掲数尺之竿,悬寻丈之缗,钩螾为饵,而投之河海,所得者鱦鲋之属耳,吞舟之鱼,终不足致也。其为术亦疎矣。人主之心,其精神念虑与天地相酬酢,茍积至诚,廓至公,求天下之贤,以寅亮天工,孰不风动而应之于下?天下至广,人才至众,其要莫先于论相。相之贤否,官之得失所系也。官之得失,政之隆替所系也。由君子言之,是犹后世之论相也,未能尽古之道也。治天下有本,君之谓也。治天下有要,贤之谓也。其本正者,天下不劳而治;其要得者,天下之本不劳而正。汉唐之君,莫或知之。其有天下,非不求贤也,其求而用之者,不过以郡国之政有不举耳,朝廷之治有不备耳,公卿大夫之职有不称耳,未尝知正天下之本也。为公卿大夫者,亦以为能寄郡国之政,佐朝廷之治,于职足矣,未有能正天下之本者也。王伯之略混,圣贤之道塞,非此其故乎?盖至赵宋而后,世之君子有以此为任者,而其主不能择也。帝王之大经大本,托之空言而无补。当此之时,得君专且久者,皆时匪人,假儒术以济其奸者也。《易》言“拔茅连茹”,泰之君子以此进其君子,否之小人亦以此进其小人。二者迭为消长,故知人之难,非独难于君子,而深难于小人。至于君子之小人,则又难也。其言辨,其行坚,其见闻之博,足以出人之不能;其情貌之深,足以欺人之不测;其知术之巧,足以移人所好而不悟;其才艺之美,足以行人所难而不惮。其名君子,实则戾也。辨之不早,去之不果,植为朋党,恶知其非君子也?虽有君子,横罹口语,又恶知其非小人也?知人则哲,帝陶唐氏犹难之。共工、崇伯之属,众所共贤者矣,而帝独以为非贤,而后果不贤也。于是去之,而帝之廷无恶人矣。于是禹、皋陶为帝臣者,皆得着其成绩。人主欲进贤而不能,逺小人不足以言知人,不知人不足以言得人。非常之士,待非常之主,然后用之。天降时雨,山川出云,其兴于此时也,盖必有之矣。其兴于此时也,予必得而见之矣。
井牧
译君主兼有天下的一切而因此尊贵,天下没有谁能和他相比权势;拥有天下的财富,天下没有谁能和他比较利益;掌握权力,天下人的生杀都由此悬系。有什么愿望不能实现?有什么事情不能成功?然而他一定要依靠贤人,是因为知道天下不能凭一己之力治理。即使聪明睿智,隔着一道墙,眼睛也有看不见的地方;在十户人家之间,耳朵也有听不到的声音;万钧的重量,力气也有举不起的东西;各种工艺的事情,也有不能通晓的方面。何况天下是巨大的器物,承担治理天下的重大责任,而三代的君王,有的凭着不明事理却能够安定祖先留下的福禄,有的虽然年幼却能广泛平定许多艰难,有的具有超过常人的才干,强力而机敏,最终却亡国丧家,连自身也不能保全。难道天下这个巨大的器物和重大责任,是才干和力量有所不能胜任,而年幼昏昧的人反而能胜任吗?太甲、成王因为有伊尹、周公辅佐,所以天下不劳而治。夏桀、商纣有终古、龙逢却不能听从,有胶鬲、商容却不能任用,所以天下不能治理,最终走向灭亡。任用得当的人,太甲的不明、成王的年幼,都可以迁善改过,继续发扬光明,成为贤明的君主;得不到贤人而只凭自己行事,那么即使有夏桀的勇力、商纣的机辩敏捷,具有超过常人的才干,也免不了成为孤立无援的独夫。成败得失的关键,不可不仔细审察。亡国之人的臣下,并不全是不肖;兴盛王朝的臣子,也不一定全是贤人。上天降生人才,哪一个时代没有呢?伊尹、仲虺、巫咸、甘盘、傅说,并不都是生于亳邑;闳夭、泰颠、散宜生、南宫适、太公望、毕公、毛公,也并不都是出自丰、镐,也不是原本就有官位而尊贵。用正确的方式对待他们,即使是耕田、筑墙、捕鱼、垂钓,远离尘嚣、处在田野海滨的人,也都能出来承担公卿大臣的责任,伊尹、傅说、太公望对于商、周就是这样。用不正确的方式对待他们,即使是千乘之国、万钟的粮食,也不足以留住那些身着搢绅、游说谈论的士人,孟轲对于齐、梁就是这样。道义相合就结合,道义相离就离开,出仕和退处的原则不可苟且。天下大治的时代,以德行互相推重,天下没有不能出仕的国家;因此君主任官择人,臣下不挑选官职,士人只担心德行不能修养,不担心没有声名;只担心事业不能扩大,不担心没有官位。德行修养好了、事业扩大了,即使想居于简陋的门庭而以《考槃》所写的隐居生活为乐,也可以做到。在闾里询问百姓,难道能舍弃贤能的人吗?在乡里举荐贤能的人,难道能不推举吗?从乡里通达诸侯,贡举到天子的朝廷;三次考核都合格的人受到上等奖赏,不贤的人降黜爵位和封地,这样诸侯承担的责任就重大了。贤人授予官职,最贤能的人授予大官;有才能的人任用他,能力最大的承担重大事务,这样天子的责任也就重大了。商、周盛世,上面没有空缺的官职,下面没有被遗漏的人才,他们君臣相遇相合,大概就是这样。周德衰落以后,在春秋战国时期不能统一天下,于是君主选择臣子,臣子也选择君主来侍奉,但仍然以道义相互推重。侯嬴是魏国夷门的守门人,魏国公子却屈尊驾车,空出左边的位置迎接他。毛遂是赵国的下士,楚烈王却愿意把社稷托付给他,割血盟誓而听从他的意见。鲁仲连是东海的平民,身处邯郸被围的城中,不肯向西面秦国称帝,秦人因此认为他是天下之士;他傲然抱持超越世俗的志向,在诸侯之上伸张大义。汉、唐数百年的盛世,也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们的风采功烈。汉高帝、唐太宗解衣相待、停止进食,屈身散财,招致天下士人,在反掌之间举措天下,传世长久。当时称为奇士的人有了,称为国士的人有了,那么所谓天下之士,究竟是什么人呢?士人的气节低下,而君主的权势崇高,君主只急切地用权力和利益来任用人才,这样自然有些人本来就不屑于接受。像鲁国的两位隐士、野王的两位老人,世上难道全都知道他们吗?拿起几尺长的竹竿,系上几寻几丈长的丝线,以蚯蚓作鱼饵,投到河海中,钓到的不过是小鱼小虾之类;能吞舟的大鱼,终究无法招致。这种方法也太粗疏了。君主的心意,其精神、思想和考虑要同天地相应酬答;如果积累极大的诚意,扩充极大的公心,来求取天下贤人,辅佐和光明化育上天的功业,谁不会在下面受到感召而响应呢?天下极其广大,人才极其众多,其中最重要的事情,没有比考察宰相更优先的了。宰相贤能与否,关系到官员任用的得失;官员任用的得失,关系到政事兴盛还是衰败。从君子的观点说,这仍然只是后世关于选择宰相的议论,还没有完全达到古代的道理。治理天下有根本,说的是君主;治理天下有要领,说的是贤人。根本端正,天下不劳而治;要领得到,天下的根本就会不劳而正。汉、唐的君主,没有谁懂得这个道理。他们拥有天下,并不是不求贤,只是他们求得贤人而任用,不过是因为郡国的政事有未办好之处,朝廷的治理有不完备之处,公卿大夫的职责有不称职之处,从未懂得端正天下根本。做公卿大夫的人,也只认为能够把郡国政事托付给自己,辅佐朝廷治理天下,在职责上就足够了,从来没有能够端正天下根本的人。王道、霸道的纲要混淆,圣贤之道闭塞,难道不是这个原因吗?大概到了赵宋以后,世上的君子才有人把端正天下根本作为自己的责任,但君主却不能选择他们。帝王的大经大本,托付给空洞的言语而没有实际补益。此时,能够得到君主专任并且长久任用的,都是不合时宜的小人,借助儒术来成就自己的奸邪。《易》说“拔茅连茹”,泰卦中的君子借此带进君子,否卦中的小人也借此带进小人。二者交替消长,所以可知辨识人才困难,不仅辨识君子困难,辨识小人更困难。至于外表像君子而实质是小人的人,就更难辨别了。他的言辞明辨,行为坚决,见闻广博,足以超过一般人的能力;他的情态容貌深沉,足以欺骗人们不可测知;他的智谋技巧巧妙,足以改变人们的爱好而使人不自觉;他的才艺优美,足以做成别人难以做到的事而毫不畏惧。他名义上是君子,实际上却是乖戾之人。辨认得不早,铲除得不果断,等到结党成群,又怎么知道他不是君子呢?即使有真正的君子,横遭流言毁谤,又怎么知道他不是小人呢?能够识别人才才算明智,连帝尧陶唐氏都把这看作困难。共工、崇伯一类人,是众人共同认为贤能的人,但帝尧独自认为他们不是贤人,后来果然证明他们不是贤人。于是把他们罢黜,帝尧的朝廷中就没有坏人了。于是禹、皋陶作为帝尧的臣子,都得以显著地建立功绩。君主想进用贤人却做不到,不能远离小人,不足以说是懂得识人;不懂得识人,也不足以说是得到了人才。非同寻常的人,要等待非同寻常的君主,才能得到任用。天降及时雨,山川因而出云;人才在这个时代兴起,大概一定会出现。我如果在这个时代兴起,一定能够亲眼看见他。《井牧》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万民。故天下之利,圣人不私诸巳,亦不以私于人。井田之制是也。井田者,仁政之首也。井田不复,仁政不行。天下之民始敝,敝矣。其后二百三十有二年,而汉始有名田之议,犹古之遗意也。又其后六百又三年,而元魏始有均田之法,犹古之遗制也。先王之遗制遗意,由秦以来,仅一二见,又皆行之不逺。天下之民益敝,敝矣。为政者南面以子万姓,一夫之饥犹已饥,之一夫之寒犹已寒之,孰无是心也?而讫莫之拯焉。方汉承秦苛虐之后,民新脱去汤火,未遑苏息。髙帝因而抚之。逮及文景之世,国家宴安无事,宗戚大臣凭借贵髙之势,争取美田宅以为子孙利益。郡邑富商大贾,周流天下,赀累巨万,治生产畜牧膏壌,十倍上儗。封君编户之氓,无立锥之地,则卑下之为役为仆,不暇顾其身。贫富不均,埶所驯致也。故董仲舒言于孝武,以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抑兼并。名田者,占田也。占田有限,是富者不得过制也。其后师丹、孔光之徒因之,令民名田无过三十顷,期尽三年而犯者没入之。议者以三十顷之田,周三十夫之地也,一夫占之过矣。晋石苞令民男女二人占田百畆,丁男女有差,有国食禄者有差,或十顷或五十顷,兼以品荫其亲属,自启奸端矣。民无恒产,不能制之,专事要求之间,不劳民骇众,坐获井田之利,此吾所未喻也。殆不过为兼并之闲耳,非有资于畎畆,细民能无不足之患也。故名田虽有古之遗意,不若均田之善。李安世在魏太和中,其得君非帝王之主也,其得民非归马牧牛之时也。以魏国之大,独能均其土地,审其经术,差露田别世业,魏人頼之,力业相称。北齐、后周因而不变。隋又因之。唐有天下,遂定为口分、永业之制,而取以租庸调之法。口分即露田也。露田夫四十畆,妇人二十畆而率倍之,口分八十畆而不倍,惟岁易之田倍之,永业即世业也。夫家受而不迁,皆二十畆,所以课莳桑麻也。民有多寡,乡有寛狭,田有盈缩。狭乡之民受田半之,为工商者不给,而在寛乡者给之,亦半也。老疾寡妻妾给之三十畆,四十畆而半,丁不可无养也。当户者益之二十畆,虽已有田,不可以不给也。此均天下之田,贫不得粥,富不得兼,犹惧不能守而不变,乃听民粥永业以塟,粥口分以迁,是以小不足而大损,所余何捄于敝?振穷恤贫,民获保息,周典也,何惜而不为?顾从而加罚,永徽之禁,抑末耳。议者如宋刘敞,又以魏、齐、周、隋享国日浅,兵革不息,土旷人稀,其田足以给其众,民获其实。唐承平日久,丁口滋多,官无闲田,给受民不复获其实,徒为具文。不知隋、唐之盛,丁口相若耳。开皇十二年,发使均天下之田,狭乡一夫仅二十畆,隋之给受何加于唐也?唐虽承平日久,贞观、开元之盛,其人户犹不及隋,何至其田具文无实也?敞言过矣。但狭乡之民多而田不盈,永业之田粥而民不固,如陆贽所谓时弊者,埶驯致也。时弊则法亦弊,故均田虽有古之遗制,不若井田之善。周制九夫为井,井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有洫,四甸为县,四县为都,都有浍,地方百里,是为一同。治都鄙者以之。夫问有遂,遂有径,十夫有沟,沟有畛,百夫有洫,洫有涂,千夫有浍,浍有道,万夫有川,川有路,万夫之地三十二里。治乡遂者以之。孟轲氏请野九一而助,国中十一使自赋,盖二法并行,遂人匠人多寡异数,而内外相经纬焉。王畿之内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逺郊,六乡六遂居之。六遂之余地为甸地,距国中二百里,即公邑之田,天子使吏治之者也。甸地之外为稍地,距国中三百里,大夫所食之采地也。稍地之外为县地,即小都之田,距国中四百里卿及王子弟之疏者所食之采地也,县地之外为畺地,即大都之田,距国中五百里,公及王子弟之亲者所食之采地也。此王畿之制,井田常居十之六,其不为井者四郊甸地耳。其曰“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则出地贡者亦三三相任,如井田之法。八家树艺,一夫税入于公,孟轲氏所谓“皆十一”者是也。乡遂之地,菜五十畆,或百畆,二百畆;而都鄙之田,或不易,或一易,再易,是亦名异而实同也。地有肥硗,为之井者必有牧以济之。所谓“菜与易”者,则皆牧也。故小司徒曰:“井牧其田野,井者其正也,牧者其变也。”
译天地养育万物,圣人养育万民。所以天下的利益,圣人不把它私藏于自己,也不把它偏私地给予某个人。井田制度就是如此。井田,是仁政的首要内容;井田不能恢复,仁政就不能施行。天下的百姓从此开始困敝,困敝不堪。此后二百三十二年,汉代才有了限田的议论,仍然保留古代的遗意。又过了六百零三年,北魏才开始实行均田法,仍然保留古代的遗制。先王遗留下来的制度和本意,自秦以来仅仅偶尔出现一两次,而且都实行得不长久。天下百姓更加困敝,困敝不堪。治理政事的人面向南方统治百姓,一个人的饥饿就像自己在饥饿,一个人的寒冷就像自己在寒冷,谁没有这样的心情呢?但始终没有人拯救他们。汉代刚承接秦朝苛酷暴虐之后,百姓刚从水深火热中脱离出来,还来不及休养生息。汉高帝因此抚慰他们。到了文帝、景帝时期,国家安定无事,宗室亲戚和大臣凭借尊贵显赫的势力,争相购买肥美田地和豪华住宅,为子孙谋利。郡县的富商大贾周游天下,资财累积到巨万,经营生产、畜牧和肥沃土地,收益十倍于上等田产。封君的百姓和编户齐民没有立锥之地,只能卑屈地充当役夫和奴仆,连自身都无暇顾及。贫富不均,是形势逐渐造成的结果。所以董仲舒向孝武帝进言:古代井田法虽然难以立即实行,也应当稍微接近古制,限制百姓名下的田地,以抑制土地兼并。所谓名田,就是占有的田地。占有田地有限,就是富人不能超过制度规定。后来师丹、孔光等人沿用这一办法,规定百姓名下的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限期三年完成,违犯者没收入官。议论者认为,三十顷田相当于三十夫的土地,一个人占有已经过多了。晋代石苞规定,男女二人占田一百亩,成年男女各有差等;国家中领取俸禄的人也有差等,有的十顷,有的五十顷,并且按照品级荫及亲属,这就自己开启了奸弊的端绪。百姓没有固定产业,不能用这种办法加以限制,只在苛求之中行事,不劳烦百姓、惊动众人,坐享井田的利益,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恐怕不过是给土地兼并留下空隙,并不能使耕田的普通百姓免除生活不足的忧患。所以限田虽然有古代遗意,却不如均田的好。李安世在北魏太和年间实行此事,他所遇到的君主不是帝王中最有作为的君主,他所遇到的百姓也不是战乱平息、归还马匹牧牛的时代的人。但凭借魏国的广大土地,他独能均分土地,审察井田制度,把露田和世业田分别规定,魏人因此得到依赖,耕作能力与土地相称。北齐、后周因此没有改变。隋朝又沿用了它。唐朝拥有天下后,于是确定了口分田、永业田的制度,并用租庸调法征取赋税。口分田就是露田。露田,男子四十亩,妇人二十亩,通常加倍计算;口分田八十亩却不加倍,只有每年轮换的田地加倍;永业田就是世业田。每户接受后不迁移的,都是二十亩,用来督促种植桑麻。百姓人数有多有少,乡里的大小有宽有窄,田地有多有少。狭乡的百姓按一半受田;从事工商的人不给田,而在宽乡的人给田,也按一半计算。年老、有病、寡妇、妻妾给三十亩,四十亩的一半,成年男子不能没有养家之资。当户的人再增加二十亩,即使已经有田,也不能不给。这样均分天下的田地,贫穷的人不能卖,富有的人不能兼并;还担心不能守住而改变制度,于是允许百姓卖永业田来办理丧葬,卖口分田来迁徙。这样小处稍有补足,大处却受到损失,剩下的部分又能怎样挽救困敝呢?救济穷困、抚恤贫民,使百姓得到保障和休养,这是《周礼》的制度,为什么要吝惜而不实行呢?反而跟着加以处罚,永徽年间的禁令,也只是压制末流罢了。议论者如宋代刘敞,又认为魏、齐、周、隋享国日浅,战乱不止,土地空旷、人口稀少,田地足以供给百姓,所以百姓实际得到其利。唐朝太平日久,人口日益增多,官府没有闲置的田地,分给百姓的田地不再能让他们实际得到制度规定的数额,只是徒具文书形式。却不知道隋、唐盛世时,人口数量其实相近。开皇十二年,隋朝派使者均分天下田地,狭乡每个男子仅得二十亩,隋朝分给百姓的田地又比唐朝多多少呢?唐朝虽太平日久,但贞观、开元盛世时,人口户数仍不及隋朝,怎么会说它的田制徒具形式而没有实际呢?刘敞的话说过头了。不过狭乡人口多而田地不足,永业田被卖而百姓不能安居,这正如陆贽所说的时弊,是形势逐渐造成的。时弊存在,法制也就有弊,所以均田虽有古代遗制,却不如井田完善。周代制度,九夫为一井,一井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有洫,四甸为县,四县为都;都有浍,地方百里,称为一同。这是治理都鄙所用的制度。每一夫田间有遂,遂有小路;十夫有沟,沟有田界;百夫有洫,洫有道路;千夫有浍,浍有大道;万夫有川,川有道路。万夫的土地方圆三十二里。这是治理乡遂所用的制度。孟轲请求在野外实行九分取一、助耕助纳,在国都中实行十分取一、各自纳赋;大概两种办法同时实行,遂人、匠人所掌土地大小数目不同,而内外彼此经纬相接。王畿之内,五十里为近郊,一百里为远郊,六乡、六遂居住在那里。六遂以外的土地是甸地,距国都二百里,是公邑的田地,由天子派官吏治理。甸地以外是稍地,距国都三百里,是大夫享用的采地。稍地以外是县地,也就是小都的田地,距国都四百里,是卿和王子弟中关系较疏远者享用的采地。县地以外是疆地,也就是大都的田地,距国都五百里,是公和王子弟中关系亲近者享用的采地。这是王畿的制度。井田通常占六成,不划为井田的只是四郊和甸地。所说“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就是出地纳贡的也是三夫互相承担,和井田法相同。八家种植,一夫的税收入公家,这就是孟轲所说的“都是十分取一”。乡遂的土地,有五十亩、或一百亩、二百亩的差别;都鄙的田地,有一年不更换耕种的,有一年更换一次的,有两年更换一次的,这也是名称不同而实质相同。土地有肥沃和贫瘠,所以划分井田时必定设置牧地来调剂。所谓“莱与易”,都属于牧地。因此小司徒说:“把田野划分为井、牧,井是常制,牧是变制。”
井地均,不必牧也;井地不均,必牧以均之也。由是达于民下,虽有山林川泽,不可以开方制者,以井牧授之,以贡助取之。诸侯之国可按而定也。楚人东南之要服也,蔿掩为司马,度山林,鸠泽薮,辨京陵,表淳卤,数畺潦,规堰潴,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九土之入,修千乘之赋。况中国之地无山林泽薮之阻,无淳卤畺潦之患,原隰衍沃举目千里。夏后氏用之以为贡,商人用之以为助,而周人兼用之以制畿甸,经邦国,其法可考者往往存于周官之书。其不合者,以孟轲氏为之权衡,岂不较然也哉?故尝以为井田之法行有十便:民有恒产,不事末作,知重本,一也;同井并耕,劳逸巧拙不相负,齐民力,二也;奉生送死,有无相赡,通货财,三也;货财不匮,富者无以取赢,絶兼并,四也;取以十一天下之中正,吏无横敛,五也;比其丘甸,革车长毂于是乎出,有事以足军实,六也;一同之间,万沟百洫,又有川浍,戎马不得驰突,无邉患,七也;畎浍之水,涝则疏之,旱干则引以溉注,少凶荒,八也;少壮皆土著,奸伪不容,善心易生,以其暇日习诗书,爼豆养老,息物成礼俗,九也;逺近共贯,各安其居,乐其业,尊君亲上,长子孙,其中不烦刑罚而成政教,十也。一举而十者具。矣,何惮而不为乎?其谓不可为者,盖亦有二焉。丘甸县都,其间万井为沟洫者,又万计,包原隰而为之,穷天下之力,倾天下之财,非数十年之久,不克溃于成也;非大有为之君,不能致其决也。此不可者一也。中古以降,淳厚之俗薄,浇伪之风炽,恭俭之化衰,功利之习胜,经久之虑少,侥幸之敝多。以限田抑富强,犹有挠之者,况使尽弃其私家之产乎?以均田授农民,犹有不能周之者,又况生齿滋众之时乎?怨归于上,奸兴于下,此不可为者二也。以余论之,二者何足尼吾事乎?古者歩百为畆,汉人益以二百四十为畆,北齐又益之以三百六十为畆。今所用者汉畆歩也,今之五十畆,古之百畆也。汉提封田万万顷,惟邑居道路山林川泽不可垦,余三十二百二十九万顷皆可垦。元始初遣司农劝课,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顷。是时天下之民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户,以田均之,计户得田六十七畆,古之百四十畆也。家获百四十畆,耕之未为不给也。加之简稽,则工商禄食之可损者,又不知其几也。虽唐盛时,永徽民户不过三百八十万,至开元七百八十六万,亦不汉过也。以天下之田给天下之民,征之汉唐,则后世宁有不足之患乎?田无不足之患,则取诸民以与民,天下皆知吾君之不私也。天下有如卜式者,且将先吾民而为之,孰不响应于下也?秦长城之役,袤延万里,堑山堙谷,暴兵三十万;而阿房之作,督用徒刑者,又七十余万。郡邑之民,发谪徙邉者,又岁不休息,不徳甚矣。天下怨诽,未闻有一人违者,况下令如流水之源,固民心之所欲也,王政之所本也。今先取一乡之田井之,其制定其事,便其民悦,然后行之一郡。取一郡之田井之,其制定其事,便其民悦,然后行之天下。天下之制定事便而民悦也,亦何异于乡郡乎?是天下之田可井也。事不劳者,不永逸。欲长治久安,而不于此图之,亦茍矣。唐太宗尝读《周官》之书,至「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慨然叹曰:「不井田,不封建,不足以法三代之治。」人君负有为之才,操可致之势,其时又非难也。封建议而不行,井田知而不复,君子盖深为唐惜之。吾闻春气至则草木生,秋气至则草木落,生与落必有使之者矣。物莫知之也,故使之者至,物无不为;使之者不至,物无可为。上之人审其所以使,故物莫不为用。管商之法,孰与先王之制?天下皆知其非民利也,而齐、秦举国听之,其故又可知也。以先王之制使,若管商者为之,以纪人事,经地利,吾知天下之田可限也,可均也,亦可井也。此无他,善操其所使而巳矣。忠信之道,赏罚之柄,上之所以使也。
慎习
译井田土地均匀,就不必设置牧地;井田土地不均匀,就必须用牧地加以调剂。由此推及百姓,即使有山林川泽,不能开垦并按方整齐划分的,也按照井牧制度授予土地,按贡法、助法收取赋税。诸侯的国家就可以据此制定制度。楚国是东方南方的要冲,蔿掩任司马时,测量山林,聚集泽薮,辨明高地丘陵,标记盐碱地,计算疆界水患,规划堤坝蓄水,划分平原、堤防,治理低湿水边,井田于平坦肥沃之地,估量九州土地的收入,修治千乘之国的赋税。何况中原土地没有山林泽薮的阻隔,也没有盐碱地和水患的忧虑,平原低湿、肥沃土地一望千里。夏后氏用它来制定贡法,商人用它来实行助法,周人兼用两种办法来治理王畿和甸地、经纬邦国;其中制度可以考察的,往往还保存在《周官》一书中。那些不相合的地方,以孟轲作为权衡,难道还不清楚吗?所以我曾认为井田法实行有十种便利:百姓有固定产业,不从事末业,懂得重视农业,这是第一;同井共同耕作,劳逸、技巧和笨拙彼此不相亏负,能够均齐民力,这是第二;奉养生者、送葬死者,有无互相救济,流通财货,这是第三;财货不缺乏,富人不能借机牟取额外利益,断绝兼并,这是第四;按十分取一的中正比例征税,官吏不能横征暴敛,这是第五;等到丘、甸这样的区域,革车和长毂车便由此出动;有战事时足以供给军用物资,这是第六。一同之内,有一万条沟、百条洫,又有川和浍,战马不能纵横冲突,就没有边患,这是第七。田间沟浍的水,水涝时就疏导,干旱时就引来灌溉,减少灾荒,这是第八。青壮年都定居在土地上,奸邪虚伪无从容身,善良之心容易产生;利用闲暇学习诗书,置办俎豆、奉养老人,止息物欲,形成礼俗,这是第九。远近共同遵循同一制度,各自安居乐业,尊敬君主、亲近上位者,使子孙长久;其中不用烦劳刑罚,就能形成政治教化,这是第十。一次施行便具备十种好处。这样还有什么顾虑而不去做呢?认为不能实行的,大概也有两点。丘、甸、县、都之间,以万井为单位修筑沟洫的地方,又有数以万计,还要包围平原低湿地来设置这些水道;耗尽天下的力量,倾尽天下的财力,不经过几十年之久,不能完成;不是大有作为的君主,也不能促成这一决断。这是第一种不能实行的理由。中古以来,淳厚的风俗衰薄,轻浮虚伪的风气兴盛,恭敬节俭的教化衰落,功利的习气占了上风,考虑长远的人少,侥幸求利的弊端多。用限田来抑制富强之家,尚且有人从中阻挠,何况让他们完全放弃私家产业呢?用均田授予农民,尚且有不能周遍照顾的,何况在人口日益增多的时候呢?怨恨归于上面,奸弊兴起于下面,这是第二种不能实行的理由。依我看来,这两点哪里值得阻止我的主张呢?古代以百步为一亩,汉人又增加到二百四十步为一亩,北齐又增加到三百六十步为一亩。如今所用的是汉代的亩步制,现在的五十亩,就是古代的一百亩。汉代登记全国田地一亿万顷,只有城邑、道路、山林、川泽不能开垦,其余三千二百二十九万顷都可以开垦。元始初年派遣司农劝导督促,确定已开垦田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顷。当时天下百姓有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户,把田地平均分配,每户计算得到六十七亩,相当于古代的一百四十亩。每户得到古代的一百四十亩,耕种起来并不算不足。再加以精简考核,那么可以削减的工商和俸禄供给,又不知道有多少。即使唐朝盛世,永徽年间民户不过三百八十万,到开元年间也只有七百八十六万,同样没有超过汉代。把天下的田地供给天下的百姓,拿汉、唐的情况来验证,后世哪里会有田地不足的忧患呢?田地没有不足的忧患,那么从百姓中取来再给予百姓,天下都知道我们的君主不把利益据为己有。天下如果有像卜式这样的人,也将先于我们的百姓而实行此事,谁不会在下面响应呢?秦朝修筑长城的劳役,绵延万里,挖山填谷,强迫三十万士兵服役;修建阿房宫,又督促使用七十多万名刑徒。郡县百姓被征发、贬谪、迁徙到边疆,也年年不得休息,实在没有仁德。天下人怨恨诽谤,却没有听说有一个人违抗,何况发布命令就像水源不断流出,本来就是民心所希望的,也是王政的根本。如今先取一个乡的田地实行井田,确定制度,安排事务,使百姓喜悦,然后推行到一个郡。取一个郡的田地实行井田,确定制度,安排事务,使百姓喜悦,然后推行到天下。天下确定制度、安排事务,使百姓便利而喜悦,和乡、郡又有什么不同呢?这样看来,天下的田地是可以实行井田的。事情如果不劳费,就不会长久安逸。想要长久治理、永久安定,却不在这件事上谋划,也太苟且了。唐太宗曾读《周官》一书,读到“治理国家、经纬田野,设置官职、分配职守,使之成为百姓的准则”时,感慨叹息说:“不实行井田,不实行封建,就不足以效法三代的治理。”君主具有大有作为的才干,掌握可以实现的形势,时机也并不困难。封建的建议提出了却没有实行,井田明知可行却没有恢复,君子大概深深替唐朝感到惋惜。我听说春天的气息到来,草木就生长;秋天的气息到来,草木就凋落。生长和凋落,一定各有使它发生的原因。万物本来没有谁能知道这些,所以使用它们的人一到,万物没有不能发挥作用的;使用它们的人不到,万物也就没有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居上位的人审察自己用人的方法,所以万物没有不被任用的。管仲、商鞅的法令,和先王的制度相比,哪个更好?天下人都知道那些法令不利于百姓,可齐国、秦国却举国听从它们,其中的缘故也就可以明白了。假如用先王的制度来治理,让管仲、商鞅那样的人去实行,用来纲纪人事、经略地利,我知道天下的田地可以划定,可以均分,也可以实行井田制。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善于掌握所使用的方法罢了。忠信之道和赏罚的权柄,就是居上位者用人的手段。慎重对待习染
天下之势,穷则变。由治而趋乱者,其变易,虽一憸人壊之而有余。由乱而趋治者,其变难,虽合天下之智力为之而不足。由秦以来,天下之变量矣。议者莫不慨然欲追复先王之旧厯汉唐,数千百年而卒循乎秦人之敝者,此岂其势难而力不足哉?荀卿子曰:「法后王,一天下制度。」又曰:「法贰后王,谓之不雅。」盖卿有以启之也。自卿之论兴,其徒李斯用之以相秦,凡可以变古者,莫不假秦之柄,奋其恣睢之心而为之。虽商鞅之刻薄,不若是之烈也。鞅废井田,止秦之土地;改法令,止秦之人民。而斯也,尊主为皇帝,举天下以为郡县,举天下不复有井田,夷其城郭,销其兵刃。人主之势孤立于上,而怨起于下,计无所出,益倒行而逆施之。燔诗书以涂民之耳目,黜儒术以灭天下之口说。所守者律令也,所师者刀笔吏也。其变既极,其习既成。秦亡而汉承之。圣王之继乱世,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崇教化而兴起之,此其几也。陈纲立纪,以为万世法程,此又一几也。髙帝以寛仁定天下,规模宏逺矣,然未尝有一于此。其后贾谊言之于文帝,董仲舒言之于武帝,皆不能用。又其后王吉言之,而宣帝亦恬不以为意。观髙帝命叔孙博士之言:「令度吾所能行为之。」天下事孰非人主所能者?奈何帝之自画如此,而羣臣不足佐之。创业之君,后昆所取法,由是而文帝有「卑之无甚髙之」喻,宣帝有「汉家自有制度」之语。当更化而不更化,当改制而不改制,一切縁秦之故,杂霸以为治。逮于中兴,光武以吏事责公卿,显宗以耳目为明察,文法宻而职任违,辨急过而恩意少。虽从事儒雅,投戈讲艺,临雍拜老,有缉熈揖譲之风,未能尽更化改制之实也。故朱浮言罢斥之扰于前,陈宠建轻刑之议于后。建初之政,所以济永平之失也。之数君者,在当时号为贤主,且去古未逺。而因陋就简,未尝取先王之法,一试为之,为之而不效,舍之可也。不为而舍之,乌知其不可乎?盖其溺于所习者久矣。辟之,生燕冀者调车马,居呉越者善舟楫,习实为常,各狎所安。假令易车马而操舟楫,鲜不覆矣;去舟楫而控车马,鲜不踬矣。此岂其性本殊哉?习固使之耳。古今之相去,何以异此?有能善变其习者,果孰御之?魏晋之衰,天下之乱极矣。元魏起代北,其先土托后跋之裔也。其人民负戈控弦之属也,与汉不侔矣。宜未易以礼法理也。而孝文迁都洛邑,挈其人民而居之,均田别里而崇祀,建学,国人莫不有忤心焉。独排众议而咨之王肃、李安世之流,却颓俗而慕古法,垂宪典以事诗书。王通氏曰:“帝王之道不坠,孝文之力也。”岂不信乎?及隋之衰,天下又大乱,而唐承之。太宗却封伦之对,从魏征之劝,贞观之初,力行仁义,其为化也得矣。制官以六典,制兵以府卫,制民以均田,制赋以租庸调,其为制也备矣。行之数岁,家给人足,行旅不赍粮,外户不待闭,方制四裔之外,太平之效可谓盛矣。故宋儒以为,由文武之治,千有余岁,而有太宗之为君,方之于汉,其寛仁孰与髙帝?其玄黙孰与文帝?其所以致此者,由其不惑于后世之论,能自拔于秦汉之习也。向使孝文无卓然之见,必为之志,虽得中国,终于茍安而止耳。使太宗有躬行之实,名世之佐,举唐之治,又岂殷周之不若乎?故俗之不淳,不患也;刑之不措,不患也;功之不遂,不患也;而患无必为之志,躬行之实,持之者未久也。惟圣为能尽伦,惟王为能尽制。三代之兴,其王皆圣人也。其所以为天下者,莫不本诸天理,要诸人心。大法之则大治,小法之则小治。茍以为逺而莫之法也,其道固存,其意犹可识也。《春秋》讥变法而大复古,圣人岂好为异哉?惧后世不知有先王之法,故假笔削力争。之然犹惧不胜,况顺而下之,是犹决江河而放之陆,势必胥溺而已耳。故余不责斯之不师古,而深悼况之法后王,由其有以启之也。君子度已以绳,接人用枻。夫与世迁徙而偃仰者,战国之遗习也。卿之意不过如此,学术不醇而遂以毒天下。太史公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已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天下有能知其近而相类者,为不可法也;卑而易行者,为不可行也。则秦人之敝去矣,非圣人其孰能之?
皇初
译天下的形势,到了穷困的地步就会发生变化。由太平走向混乱,变化很容易,即使一个奸邪小人来破坏它,也绰绰有余;由混乱走向太平,变化却很困难,即使集合天下的智慧和力量去做,也还不够。自秦以来,天下发生的变化已经很多了。议论者没有不感慨地想要追复先王旧制的,然而经过汉、唐,历时数千百年,最终仍旧沿袭秦人的弊病,这难道真是因为形势艰难、力量不足吗?荀卿说:‘效法后世的君王,使天下的制度归于一统。’又说:‘不效法后世的君王,就叫作不雅正。’大概是荀卿给他们开启了这个门径。自从荀卿的议论兴起,他的门徒李斯用它来辅佐秦国,凡是可以改变古制的事情,没有不借助秦国的权柄,放纵自己恣意妄为之心去实行的。即使商鞅的刻薄,也没有这样猛烈。商鞅废除井田制,只是改变秦国的土地制度;改定法令,只是改变秦国的人民。而李斯则尊奉君主为皇帝,把天下都设置为郡县,使天下完全不再有井田制,铲平城郭,销毁兵器。君主的权势孤立地处在上面,怨恨却在下面兴起,于是无计可施,反而更加倒行逆施。焚烧《诗》《书》来蒙蔽百姓的耳目,排斥儒术来消灭天下人的言论。所守持的只是律令,所师法的只是刀笔吏。这种变化已经到了极点,这种习惯也已经形成。秦朝灭亡后,汉朝承接了它。圣王继承乱世,应当扫除乱世的遗迹而全部去掉,崇尚教化而使它兴盛起来,这是一个关键;建立纲常、确立法纪,把它作为万世的法则和准绳,这是又一个关键。汉高帝凭借宽厚仁慈安定天下,规模宏远了,然而这些事情却一件也没有做到。后来贾谊向汉文帝进言,董仲舒向汉武帝进言,都没有被采用。再后来王吉进言,汉宣帝也安然不以为意。看汉高帝命叔孙通任博士时说的话:‘命令只实行我所能实行的。’天下的事情,哪一件不是君主所能做的?但汉高帝为什么这样自我限制,而群臣又不足以辅佐他呢?开创基业的君主,是后代所取法的榜样,因此汉文帝有‘把事情做得低些,并没有什么高明’的比喻,汉宣帝有‘汉家自有制度’的话。应当变更教化却没有变更,应当改革制度却没有改革,一切都沿袭秦朝的缘故,夹杂着霸道来治理。到了中兴时期,汉光武帝用吏治事务责求公卿,汉显宗以耳目所见所闻作为明察;法令文书严密,却使职守和任用相违背,辨析急切有余,而恩意不足。虽然从事儒雅之政,放下兵器讲习经艺,亲临辟雍向老者行礼,具有和睦光明、谦让有礼的风气,但仍未能完全实行变更教化、改革制度的实际措施。所以朱浮先提出罢免斥退烦扰之政,陈宠后来提出减轻刑罚的建议。建初年间的政治,正是用来补救永平年间过失的。这几位君主,在当时都被称为贤主,而且距离古代还不远。他们却因循陋习、满足于简易,从来没有取法先王的制度,亲自试行一次;如果试行而没有效果,舍弃它也就罢了。没有试行就舍弃,怎么知道它不行呢?大概是他们沉溺于旧有习惯已经很久了。譬如出生在燕、冀的人擅长调御车马,居住在吴、越的人善于驾船;习惯既成为常态,人们各自安于所熟悉的事情。假如让他们改驾车马而去操舟,很少有不翻船的;舍弃舟船而去驾车马,也很少有不跌倒的。这难道是他们的本性本来不同吗?是习惯使他们如此。古代和今天相隔很远,为什么会不同于此呢?如果有人能够善于改变这种习惯,究竟谁能抵挡他呢?魏晋衰落时,天下的混乱到了极点。北魏在代北兴起,它的先祖是拓跋氏的后裔;它的人民属于背负兵器、操持弓弦的一类人,与汉人不同。本来不容易用礼法治理他们。然而孝文帝迁都洛邑,带领他的人民在那里居住,均分田地、划分里社,崇尚祭祀,兴建学校,国人没有不心怀抵触的。孝文帝却独自排除众议,向王肃、李安世等人咨询,摒弃衰败的风俗而仰慕古代法制,垂示法典,奉行《诗》《书》。王通说:‘帝王之道没有坠失,是孝文帝的功劳。’难道不可信吗?到了隋朝衰落时,天下又大乱,唐朝承接了它。唐太宗驳回封伦的回答,听从魏征的劝谏;贞观初年,努力实行仁义,他所施行的教化取得了成效。用《六典》制定官制,用府兵、卫士制度制定兵制,用均田制治理百姓,用租庸调制规定赋税,他所建立的制度也完备了。实行了几年,家家给足、人人丰足,行旅在路上不必携带粮食,外出的门户不必等待关闭;当时正在制定制服四方夷狄的政策,太平的成效可以说盛大了。所以宋代儒者认为,自周文王、周武王的治理以来一千多年,才有唐太宗这样的君主。拿他和汉代相比,他的宽仁哪里比不上汉高帝?他的清静无为哪里比不上汉文帝?他之所以能够达到这样的成就,是因为不被后世的议论迷惑,能够自己摆脱秦、汉以来的习惯。假使孝文帝没有卓越的见识,即使立下志向,也一定只能占有中原,最终满足于苟且安定罢了。假使唐太宗具有亲身实行的实际行动,又有闻名当世的辅佐之臣,把唐朝的治理全部实行起来,难道还会比不上殷、周吗?所以风俗不淳厚,不必忧虑;刑罚不能废止,不必忧虑;功业不能完成,不必忧虑;所忧虑的是没有一定要实行的志向,没有亲身实行的实际行动,能够坚持这些事情的时间又不长。只有圣人才能完全尽到人伦,只有圣王才能完全建立制度。夏、商、周三代兴盛时,它们的君王都是圣人。他们治理天下,没有不以天理为根本、以人心为归宿的。实行大的法则就有大的治理,实行小的法则就有小的治理。假如认为古代久远而不去取法它,古代的道本来仍然存在,其中的意义也仍然可以认识。《春秋》讥刺改变法制,却大力复兴古制,圣人难道喜欢故意标新立异吗?是担心后世不知道有先王的法制,所以借助笔削之力极力争辩。即使这样还担心不能胜过它,何况顺从它而使它继续发展下去呢?这就像决开江河而把水放到陆地上,形势必然只会使众人淹没罢了。所以我不责怪李斯不师法古代,却深深哀悼荀卿效法后世君王,因为是荀卿给他开启了这一途径。君子用墨绳来衡量自己,接待他人却使用船桨。随世俗迁徙、随形势俯仰,是战国遗留下来的习惯。荀卿的用意不过如此,只是学术不纯正,最终因此毒害天下。太史公说:‘效法后世君王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距离现在近,风俗变化相似,议论浅近而容易实行。’天下如果只因为距离近而相似,就认为可以取法;只因为浅近而容易实行,就认为可以推行,那么秦人的弊病就会被除去了;这不是圣人,谁能做到呢?皇初
天地之初,未始有物也。冯冯翼翼,由一而二,二气则一。睢雎盱盱,由二而三,三才则一。天下同由之,谓道;同得之,谓徳;同善之,谓性;同灵之,谓心。道一也,人皆由之,而有不由者焉。徳一也,人皆得之,而有不得者焉。性一也,人皆善,而有不善者焉。此人也,非天也。心不能尽性,则不能尽徳矣;不能尽徳,则不能尽道矣。故虽天也,莫与能焉,而成能者,圣人也。此圣人所以为万世开太平也。鸿荒之世,天地草昧,民物杂揉,穴居野处。虽蚑息蠕动之属不异也,而不以为垫;毛食血饮,虽鸷击犷搏之属不异也,而不以为臊。蒙以羽革草木而不以为野,瘗以积薪而不以为薄,约以结绳而不以为愚。其民安之,免于饥寒,而不及于灾患,斯可矣。五龙、燧人,彼十有七氏者,何氏也?九头、摄提,彼十纪者,又何纪也?其人果圣而世果治也欤?宜于此有以变而通之矣。何至委其人于颛蒙倥侗之域,累数十万年,同于禽犊,而不少拯之?岂天生民立君之意乎?必不然矣。世虽传之,圣人不言也。圣人不言者,盖无稽而慎之也。道本于三皇,徳着于五帝,法备于三王。过此以往,未之能尚也。徳固道也,而法亦道也,所因者异耳。山川之风气不同,五方之民异俗;古今之风气不侔,厯代之治异宜。其要皆所以纳民于道也。庖牺氏、神农氏、轩辕氏,继天而王,画卦以开物,备物以致用,民利頼之。其具不过网罟、耒耜,而畋渔农父之所务也。其制不过宫室、舟车、闗市、弧矢、杵臼,而工商武夫之所能也。方其未创之时,民固无所措其心思,手足之力矣。故必圣人而后为之,为之不足,必圣人而后继之,因时变通,不变不通也。书契之作,法之始也;衣裳之治,徳之昭也。其化神而民宜,有善而不知,天下同归于道,冺乎其迹矣。轩辕之后,是为五帝,厯少昊、髙阳、髙辛而至唐、虞。唐、虞之帝为尧舜圣圣相承,畴咨都俞,南面以临羣臣,其治犹黄帝也。而政教礼乐之在天下,有皋陶、稷契以任之,有伯益、后夔之属以典之,而又以伯禹总焉。虽有洪水之灾,四凶之恶,不劳而治,帝何为哉?天下同归于徳,虽莫之名焉,而焕乎其文矣。有虞之后,夏后氏承帝执中之传,以功践帝之位。九土既平,九畴既锡,彛伦攸叙。三年而天下遂于仁,不得贤而与之,而其子启能敬承父道,以天下与其子,犹与贤也。及启之身,有扈不服,于甘之役大战而后服之,欲如有虞之世不可得矣。父子相继,所以止天下之乱,是乃变而通之也。夏徳既衰,商人继之;商徳既衰,周人继之。南巢之放,汤有惭徳;牧野之师,武王以为有光焉,则居之不疑矣,无复商人之意矣。其顺天应人则一也,故君臣易位,天下不以为非,是亦变而通之也。拨乱世而反之正,天下同归于义,义形而法益备矣。禹之兴也,承乎虞而不及虞者也;文王之兴,承乎商而进乎商者也。皆三代之盛王也,其道同,其徳异者有之;其徳同,其法异者有之;其法同,其制异者有之。存乎其人焉尔,存乎其世焉尔。消息者,候之征也;淳厖者,俗之判也;理乱者,变之象也;质文者,治之体也;损益者,治之宜也;变通者,权之用也;神化者,用之妙也。通乎消息之候,审乎淳厖之俗,明乎理乱之几,别乎质文之体,损益变通,合乎神化之妙,此圣人之所同也。及周之衰,王降而为伯,伯降而为战国,诸子分裂圣人之道,人骛其私智,异说掎挈,是非枭乱,名实世患苦之。虽为诸子者亦病焉。于是刑名、农墨之家,崇俭质,尚功实;而老子贵清净,将弃仁义,蔑礼法,与天下共反其朴于太古之时,意在惩周之弊,而非大公至正之道也。汉用其术,文景之世,天下无事,最为有効,而非二帝三皇之所尚也。圣人之道,辟之天地,明之为日月。润之为雨露,变之为风霆,为鬼神,莫不由天地以成化。窍之为山川,微之为草木、为昆虫,莫不由天地以成体。而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易简而已矣。圣人在位,大之为朝廷之逊禅,父子之继立,变之为征讨君臣之革命,皆天命所当然。重之为郊庙社稷之事,公卿大夫贤不肖之黜陟,下至闾伍井牧之赋,庠序之教,闗市权衡度量之制,刑赏之具,礼乐之用,皆民生之不可去者也。圣人何容心哉?亦行其所无事而已矣。故圣人之心,天地之心也;圣人之性,天地之性也。
译天地开始的时候,未曾有过万物。混沌纷纭,从一分为二,阴阳二气又合为一体;纷纷张张,从二生成三,天地人三才又归于一体。天下万物都共同由此而来,叫作道;都共同从此获得,叫作德;都共同以此为善,叫作性;都共同具有灵明,叫作心。道只有一个,人人都由它而行,却有人不依循它。德只有一个,人人都获得它,却有人不能充分获得。性只有一个,人人本来都是善的,却有人表现为不善。这是人的问题,不是天的问题。心不能完全发挥本性,就不能完全实现德;不能完全实现德,就不能完全体行道。因此即使有天道,也没有人能与之相配,能够成就这一切的,是圣人。这就是圣人为万世开创太平的原因。洪荒时代,天地昏昧,人民和万物混杂,居住在洞穴和野外。即使与爬行、喘息、蠕动之类的动物没有什么不同,也不以为困苦;吃毛、饮血,即使与凶猛搏击的禽兽没有什么不同,也不以为腥臊;用羽毛、皮革和草木来遮蔽身体,也不以为粗野;用堆积的柴薪来埋葬,也不以为简薄;用绳结来约束记事,也不以为愚笨。百姓能够安于这些,免除饥寒而不遭遇灾祸,这样就可以了。五龙氏、燧人氏,那十七个氏族究竟是什么氏族?九头氏、摄提氏,那十个纪代又究竟是什么纪代?那些人果真是圣人,那个时代果真太平吗?按理说,在这时就应当有所改变并使之通达了。怎么会把那些人抛置在蒙昧混沌的境地,历经数十万年,与禽兽相同,却一点也不加以拯救呢?难道这是上天生育百姓、设立君主的本意吗?一定不是这样。世代虽然传说这些事情,圣人却不曾说过。圣人不说,是因为没有可考的依据,所以谨慎对待。道在三皇时奠定,德在五帝时彰显,法在三王时完备。过了这些时代以后,还没有能够超过它们的。德本来就是道,法也同样是道,只是所依据的条件不同。山川的风气不同,四方百姓的习俗各异;古今风气不相同,历代治理天下的适宜办法也不同。它们的要点都在于把百姓引入道中。庖牺氏、神农氏、轩辕氏承接天命而称王,画卦来开启万物之理,备具器物以满足使用,百姓都受益于此。他们所创制的不过是网罟、耒耜,是从事打猎、捕鱼、农业的人所需要的东西;他们所制定的不过是宫室、舟车、关市、弓箭、杵臼,是工商之人和武士所能使用的东西。在这些事物还没有创制的时候,百姓本来无从安排自己的心思和手足的力量。所以一定要等圣人出现后才能创制;创制得还不够,又一定要等圣人出现后加以继承,根据时代变化而变通;不变化就不能通达。文字契刻的创作,是法制的开始。衣裳制度的治理,是德的显明。教化神妙而适合百姓,百姓有善行却不知道是善行,天下共同归于道,几乎看不出它的痕迹了。轩辕氏以后,就是五帝,经历少昊、高阳、高辛而到唐、虞。唐、虞时代的帝王尧、舜,圣人接连相承,彼此咨询、赞叹,面向南方治理群臣,他们的治理还像黄帝一样。而天下的政教礼乐,有皋陶、稷、契来负责,有伯益、后夔之类的人来掌管,又由伯禹总领。即使有洪水灾害、四凶作恶,也不用亲自操劳便能治理天下,帝王还要做什么呢?天下共同归于德,虽然没有人给它命名,但它的文采已经光明灿烂了。有虞氏以后,夏后氏承继帝王执守中道的传统,凭借功业登上帝位。九州土地已经平治,《九畴》已经赐下,常道和人伦于是得到整治。三年以后,天下终于归向仁德;尧舜没有得到贤人而把帝位传给他,但他的儿子启能够恭敬地承继父亲的道,把天下传给自己的儿子,也仍然和传给贤人一样。到了启在位时,有扈氏不服,在甘地一战之后才服从,想要恢复有虞氏时代的局面已经做不到了。父子相继,是为了止息天下的乱局,这就是随着形势变化而使制度通达。夏的德衰落以后,商人继承它;商的德衰落以后,周人继承它。在南巢放逐夏桀,商汤还感到有惭愧的德行;在牧野交战,周武王却认为这是光荣,于是安然承受帝位,不再有商人的想法了。他们顺应天命、响应人心这一点是相同的,所以君臣互换位置,天下并不认为这是错误,这也是随着变化而使之通达。拨乱世而使天下回归正道,天下共同归于义;义显现出来以后,法制也更加完备。禹兴起时,承接虞舜而又比不上虞舜;文王兴起时,承接商朝而又推进了商朝。二人都是三代盛世的君王。他们的道相同而德有不同的情况,他们的德相同而法有不同的情况,他们的法相同而制度有不同的情况。这在于当时的人,也在于当时的时代。消长,是时势征候的表现;淳厚与浇薄,是风俗的区别;治与乱,是变化的征象;质朴与文饰,是治理的体制;损减与增益,是治理的适宜措施;变通,是权宜运用;神妙变化,是运用的精微。通晓消长的征候,审察淳厚与浇薄的风俗,明白治乱的关键,辨别质朴与文饰的体制,能够损益、变通而合乎神妙变化的奥妙,这些正是圣人共同具备的能力。到了周朝衰落,王降为霸主,霸主又降为战国诸侯,各家学派分裂圣人的道,人人逞弄自己的私智,异说相互牵制,是非混乱,名与实的问题使世人深受其苦。即使那些成为诸子的人也对此感到忧患。于是刑名家、农家、墨家崇尚节俭质朴,重视功效实际;老子则以清静为贵,将要抛弃仁义,轻视礼法,想和天下人一起返回太古时代的淳朴状态,其用意在于惩治周朝的弊病,却不是大公至正的道。汉朝采用了他的学说,文帝、景帝时期天下太平,成效最为显著,但这并不是二帝三皇所崇尚的道。圣人的道,广大时如同天地,明亮时如同日月,滋润时如同雨露,变化时如同风雷,成为鬼神;没有一样不是由天地而完成变化。细微时如同山川,幽微时如同草木、昆虫;没有一样不是由天地而形成形体。天地之所以成为天地,只不过在于简易罢了。圣人处在君位,大的方面表现为朝廷中的禅让、父子之间的继立,变化的方面表现为征讨、君臣之间的革命,这些都是天命所当然的事。重要的方面表现为郊祀、宗庙、社稷之事,表现为公卿大夫贤能与不肖者的升降黜陟;下至闾巷、伍什、井田、牧地的赋税,学校的教化,关市以及权衡度量的制度,刑罚赏赐的措施,礼乐的作用,都是民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圣人哪里会存心于此呢?也只是实行那些自然而然、无需强作的事情罢了。所以圣人的心,就是天地的心;圣人的本性,就是天地的本性。
圣人以其心溥万物,而物无不平;以其性尽万物,而物无不成。非固訹之也。有生者各一其性,有知者各一其心。声气之同捷于桴鼓,念虑之孚坚于金石。故曰: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圣人之化如神,而人不与知焉;圣人之化如天,而神不与能焉。荡荡乎,平平乎,皇极之道也。而非老氏者之所谓道也。皇极之道立,天下之治得矣。茍不为皇,犹当为帝;茍不为帝,犹当为王。是三王不足四,而五帝不足六也。迂论。
迂论
宗庙畧(详见通辨) 王廉
天子诸侯宗庙之制,中庸或问详矣,惟大夫士之制则不能无疑焉。王制曰:「大夫三庙,适士二庙,官师一庙。官师升适士,适士升大夫,以次增立其庙,固其理也。」设若先大夫既立三庙矣,其子孙乃无为大夫者,而为适士、为官师,先大夫所立三庙,今为适士、官师者又不当祭其庙,其主将毁之乎?将存之乎?毁之非礼也,存之其谁宜哉?存之而主于宗子欤?礼,支子不祭,故支子之为大夫者,有事于庙,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然则支子之为大夫者,不得立庙矣。宗子为大夫,今支子之大夫则固可因其三庙而祭;设宗子为适士、为官师,或一庙,或二庙,所当祭者不过祖与祢也。支子之大夫所当祭之曾祖,宗子既不当祭,支子之大夫又不敢祭,将阙之乎?将遂以支子之大夫所当祭而祭之乎?阙之非礼也,祭之又非适士、官师之宗子所宜祭也。礼,大夫欲祭髙祖,则省于君,谓之干祫。今欲祭于曾,亦将省于君欤?又宗子为大夫,其支子与之同行者亦为大夫,因之而祭三庙,则固宜也。茍宗子与支子其行不同等,所祭之曾祖祢亦不同等,则如之何?窃料各随见为大夫者所宜祭之三庙而祭之,宗子但为之主祭耳。主祭者惟宗子,初不论其行之不同等也。臆说若此,俟知礼者正焉。又按《曾子问》「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疏曰:「宗子是士,合用特牲。今庶子身为大夫,若祭祖祢,当用少牢之牲,就宗子之家祭之也。用大夫之牲,是贵禄也;宗庙在宗子之家,是重宗也。」此宗子谓小宗也。若大宗子为士,得有祖祢二庙也。若庶子是宗子亲弟,则与宗子同祖祢,得以上牲于宗子之家而祭祖祢也。但庶子为大夫,得祭曾祖,已是庶子不合自立曾祖之庙。崔氏云:「当寄曾祖庙于宗子之家,亦得以上牲,宗子为祭也。」寄庙之说,经无明文,亦是崔氏臆见。然庶子为大夫,既不敢自立庙,因宗子祭于宗子之家。宗子为士,所祭者祖与祢也,曾祖则无庙。审如崔氏寄庙之说,则当为庶子之为大夫者别立曾祖庙矣。其说似乎有理。愚意以为庶子之大夫有事于曾祖,当就宗子为士之祖庙祭之,犹省于君而祭髙也。但如此说大是平易,寄庙之制似是而实非也。又按,庶子为大夫,不敢立庙,而祭于宗子之家。故疏曰:「宗庙在宗子之家,是重宗也。」然则庶子为大夫,不得立庙明矣。按《王制》:「大夫三庙」,凡为大夫者,则得立庙,无嫌于适庶之分。然宗子之三庙,或不与庶子之为大夫者同行。宗子所立之三庙,自宗适之正派;庶子之为大夫者,其三庙乃小宗也,而与宗子之正派不相同也。要之,庶子之为大夫者,自得祭于其家小宗之三庙,或因事告祭于宗子之家。大宗之三庙者,以宗为重故也。设或宗子之三庙其分皆卑于庶子,但用宗子为祭之主而告祭之,更不论其分之尊卑,惟以重宗为事欤。予前说「省于君而祭曾」与「就宗子之祖庙祭之」,其说与此不同,姑两存之以俟知礼者择焉。
孔子堕三都
译圣人用自己的心普遍体察万物,所以万物没有不平正的;用自己的本性充分成就万物,所以万物没有不成全的。这并不是刻意强行教导它们。凡有生命的,各自具有一种本性;凡有知觉的,各自具有一颗心。声音气息的相互感应,比鼓槌击鼓还迅速;思想意念的相互感通,比金石还坚固。所以说:‘天地相互感应,万物于是化生;圣人感通人心,天下于是和平。’圣人的教化像神一样,人们不知道它是怎样实现的;圣人的教化像天一样,连神也不能参与其能为。广大啊,平正啊,这就是皇极之道,而不是老氏所谓的道。皇极之道建立起来,天下的治理就成功了。假使不能成为皇,尚且应当成为帝;假使不能成为帝,尚且应当成为王。这样说来,三王就不足以称为四王,五帝也不足以称为六帝了。迂曲的议论 宗庙略论(详见《通辨》) 王廉 天子、诸侯宗庙的制度,《中庸或问》中已经详尽说明了,只有大夫、士的制度不能没有疑问。《王制》说:‘大夫有三座宗庙,嫡士有两座宗庙,官师有一座宗庙。官师升为嫡士,嫡士升为大夫,就按照次序增加建立宗庙,这本来是合理的。’假设先前的大夫已经建立了三座宗庙,后来他的子孙中没有人再做大夫,而做了嫡士、官师,那么先前大夫所建立的三座宗庙,如今做嫡士、官师的人又不应当祭祀它们,这些神主将要毁掉吗?还是要保存呢?毁掉不合礼,保存了又由谁来主持才合适呢?保存下来,让宗子来主持吗?按照礼制,支子不祭祀,所以支子中做大夫的人有事到宗庙去,就用上等牲畜到宗子家祭祀,祝辞说:‘孝子某替介子某,进献平常的祭祀。’这样说来,支子中做大夫的人就不能建立宗庙了。假如宗子做大夫,现在支子中的大夫本来可以因袭他的三座宗庙来祭祀;假如宗子做嫡士或官师,只有一座或两座宗庙,那么他所应当祭祀的不过是祖和祢。支子中的大夫所应祭祀的曾祖,宗子既然不应当祭祀,支子中的大夫又不敢祭祀,是要让它空缺吗?还是就按照支子大夫所应祭祀的对象来祭祀呢?让它空缺不合礼,祭祀它又不是嫡士、官师的宗子所应当祭祀的。按照礼制,大夫想祭祀高祖,就要向国君请示,称为‘干祫’。如今想祭祀曾祖,也要向国君请示吗?又假如宗子做大夫,和他同辈的支子也做大夫,那么因而祭祀三座宗庙,本来是合适的。假如宗子和支子的辈分不同,所应祭祀的曾祖、祖、祢的等级也不同,那又怎么办呢?我私下推测,应当各自按照现今做大夫者所应祭祀的三座宗庙来祭祀,宗子只替他们主持祭祀罢了。主持祭祀的只能是宗子,起初并不论他的辈分是否相同。我姑且提出这样的臆说,等待懂礼的人来订正。又考察《曾子问》的疏说:‘用上等牲畜到宗子家祭祀。’疏中说:‘宗子是士,合当使用特牲。如今庶子本人做了大夫,如果祭祀祖、祢,应当使用少牢的牲畜,到宗子家祭祀。使用大夫等级的牲畜,是尊重俸禄;宗庙在宗子家,是尊重宗族。’这里的宗子指小宗。如果大宗子是士,就可以有祖、祢两座宗庙。如果庶子是宗子的亲弟弟,那么和宗子同出于祖、祢,就可以把上等牲畜带到宗子家祭祀祖、祢。只是庶子做了大夫,可以祭祀曾祖,这已经说明庶子不应当自行建立曾祖的宗庙。崔氏说:‘应当把曾祖的宗庙寄设在宗子家,也可以使用上等牲畜,由宗子主持祭祀。’寄设宗庙的说法,经书中没有明文,也是崔氏的臆见。然而庶子做了大夫,既然不敢自行建立宗庙,就借着宗子在宗子家祭祀。宗子是士,所祭祀的是祖和祢,曾祖则没有宗庙。如果确实按照崔氏寄设宗庙的说法,就应当为做大夫的庶子另立曾祖庙。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我的意见是,庶子中的大夫有事要祭祀曾祖,应当到做士的宗子家,在宗子的祖庙中祭祀,就如同向国君请示后祭祀高祖一样。不过这样说非常平易,寄设宗庙的制度似乎有理,实际上却不正确。又考察可知,庶子做大夫,不敢建立宗庙,而到宗子家祭祀,所以疏说:‘宗庙在宗子家,是尊重宗族。’这样说来,庶子做大夫而不得建立宗庙,是很明白的。考察《王制》说:‘大夫有三座宗庙。’凡是做大夫的,都可以建立宗庙,并不妨碍嫡子、庶子的区别。然而宗子的三座宗庙,有时与做大夫的庶子不处在同一辈分。宗子所建立的三座宗庙,是嫡系正统;做大夫的庶子所拥有的三座宗庙,则属于小宗,与宗子的正统并不相同。总的说来,做大夫的庶子,自然可以在自己家小宗的三座宗庙中祭祀,有时因有事情而到宗子家告祭。大宗的三座宗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尊重宗族。假如宗子的三座宗庙在分支等级上都低于庶子,只要让宗子作为祭祀的主持者而进行告祭,就不再论分支的尊卑,只以尊重宗族为要务吗?我先前所说的‘向国君请示后祭祀曾祖’和‘到宗子的祖庙中祭祀’,与这里的说法不同,姑且两种说法都保存下来,等待懂礼的人加以选择。孔子毁坏三座都城
当定公时,三家专政久矣。昭公伐之,不克,出亡八年,竟薨于干侯。三家之不可去也,孔子岂不知之?知其不可去,顾为大司冦,与之并立于朝,可谓知乎?吾知孔子之出仕也,不惟见用于定公,尤见信于三家,而三家听孔子之行事也。不然,三家恐孔子之攻已,必沮孔子之进矣。何以知三家之听孔子之行事也?吾见孔子行事,而三家不疑,又使其徒季路为之宰,而三家无间。十四年,孔子摄行相事,而三家又无沮意,由此而信之也。既曰三家听孔子之行事,则三都为孔子之谋而自堕也,讵不信乎?朱子以为三家自堕之,必不然矣。使其自堕三都,则三家之强也,为何如哉?公室之弱也,为何如哉?孔子畏其强而弱鲁也,必有以沮之矣。夫三家愤陪臣之据其私邑,其欲堕之也,固三家之本心,又喜孔子以公义使巳而堕之也。茍为不然,孔子素知三家之擅政,不可以一旦夺,恶能以司冦之权而遽夺其三都,而三家从之耶?是固势不可行也。吾知孔子之为是举,其必有所恃矣。夫孔子以公义而使三家堕之者,非为三家谋,为鲁谋也。鲁堕三都,则三家弱而公室强矣。又何以知其非三家自堕之也?成叛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信以为三家自堕之,则三家自堕之矣。公何自围之乎?而春秋又直以公围、公至自围书之乎?吾于是益信堕三都之事,为孔子之谋也,非三家自堕之也,明矣。朱子以为三家挟公而围之。夫三家之势至于挟公,则鲁微矣,有甚于受女乐而怠于政事者。受女乐怠于政事,他日孔子犹托以微罪行,而于其挟公之日乃不去之,何哉?吾于是又益信非三家之挟公也,明矣。夫三都堕,三家岂不知孔子之弱已?其意若曰:与其使陪臣之强为已弱,孰若使公室之强以自赎哉?论至于此,而后知三家之从孔子之化矣,而后知三家之听孔子之行事为无疑也。公羊谓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是也。惜乎其蔽已深,如僭礼乐者,不能尽革之。矧孔子以司冦之任,视相为轻也。孔子之仕鲁而化鲁之君臣,十得其二三焉,宜乎孔子之不久于鲁也。抑堕郈书,叔孙州仇堕费书,季孙斯、仲孙何忌而不书公者,三家以公义帅师,谋出于公室,犹公之师也。十年再围郈,亦然。孟孙不能堕成,及成叛公,乃自围之耳。围之不克,不可谓孔子为失计也。传曰:「战不正胜是巳。」左氏以孟孙听公敛处父之谋而不堕成,故公自围之,容或有之。其曰:「费人袭鲁公入于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弗克,入及公侧,仲尼命申句须、乐颀下伐之,费人北。」使诚有之,孔子之谋信亦疏矣,孔子之举信亦危矣。殊不知公山不狃以费叛召孔子之时,按《史记》乃定公九年,在孔子为中都宰之前。经不书费叛者,以费叛季氏非叛鲁也。十二年,季孙斯、仲孙何忌以公义一举堕费,无叛事,如左氏所云。朱子反以《史记》为妄,而信左氏,遂以堕三都为非孔子之谋,而为三家自堕之论。是年孔子为大司冦,方用事于鲁,恶得欲赴费人之召?且费叛而孔子乃欲舍鲁之睦,背季氏而去,岂人情哉?九年孔子未仕,叹道未行,故有兴周之念,而欲赴费,然知其人终不可化,而卒不往,亦乘桴浮海之意。今已见用,而其化及于季氏矣。使于是时费果叛,孔子欲赴之,何哉?由是观之,费叛在九年审矣,左氏之妄又无疑矣。吁!千载之下,虽朱子之考核精详,犹为左氏所惑,况他人乎?苏子以晏婴为国以礼之事方之,盖亦惑于左氏者也。予反复推究其情,直据经史而以理折之如此,专经之士,幸勿斥其妄而去取之,幸甚。
郓讙龟阴田(详见《左传钩玄)
左氏以郓讙、龟阴田为汶阳之田,其后司马迁、杜预及诸家皆以为然。不知汶阳乃齐地,郓讙、龟阴为鲁田,与汶阳不相干也。朱子辨之详矣,但朱子以郓讙、龟阴田之来归者于吾圣人无与焉,又曰:「借如彼说,圣人修《春秋》,自书其功,殆非人情。」愚则未安其说。公会齐侯于祝其,孔子相,乃其实事。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亦是实事。左氏言莱人以兵刼鲁侯,虽不可信,然孔子使兹无还请田,又却齐享,不可谓皆妄也。其后来归郓讙、龟阴田,岂可谓不与吾圣人之事乎?当时实有其事,《春秋》恶得而不书之?书之为鲁也,非自以为功也。且有其实而避嫌不书,孔子自处则善矣,其如鲁史何?避嫌之事,贤者且不为,况圣人乎?愚则曰: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实吾圣人之功。但左氏以三邑为汶阳田,则非也。
鲁郑易田
译鲁定公时,三家专擅政权已经很久了。鲁昭公讨伐他们没有成功,出奔在外八年,最终死在干侯。三家不能除掉,难道孔子不知道吗?明知不能除掉,却反而担任大司寇,和他们一起立于朝廷之上,这可以说是明智吗?我认为孔子出仕,不只是因为被鲁定公任用,更是因为得到三家的信任,而且三家听任孔子办事。否则,三家恐怕孔子攻击自己,一定会阻止孔子仕进。怎么知道三家听任孔子办事呢?我看到孔子办事,三家并不怀疑他,又让他的弟子季路担任家宰,三家也没有从中阻挠。鲁定公十四年,孔子代理行使国相职务,三家又没有阻止的意思,由此可以知道三家信任他。既然说三家听任孔子办事,那么三座都城就是按照孔子的谋划而自行毁坏的,这难道不可信吗?朱子认为是三家自行毁掉的,一定不是这样。假使三家自行毁掉三座都城,那么三家的势力会强到什么程度?鲁公室的势力又会弱到什么程度?孔子担心三家强大而鲁国公室衰弱,一定有办法加以阻止。三家对家臣占据自己的私邑本来就很愤怒,本来就想毁掉它;同时又乐于让孔子以公义驱使自己去毁掉它。假如不是这样,孔子一向知道三家专擅政权,不可能一时之间就夺取他们的权力,怎么能凭大司寇的权力立即夺取三座都城,而三家还会听从他呢?这本来就是形势上行不通的。我知道孔子采取这个行动,一定有所凭借。孔子以公义使三家毁掉三座都城,不是替三家谋划,而是替鲁国谋划。鲁国毁掉三座都城,三家就会削弱,而公室就会强大。又怎么知道不是三家自行毁城呢?成邑叛乱十二个月后,鲁公围攻成邑;鲁公从围攻成邑的地方回来。假如相信是三家自行毁掉的,那就会认为确实是三家自行毁掉的。可是鲁公为什么还要亲自围攻成邑?《春秋》为什么又直书‘公围成’‘公至自围成’呢?由此我更加相信,毁掉三座都城的事情,是孔子的谋划,而不是三家自行毁掉的,这一点很明显。朱子认为三家挟持鲁公去围攻成邑。三家的势力如果到了可以挟持鲁公的地步,那么鲁国就太衰弱了,比鲁公接受女乐而怠于政事还要严重。鲁公接受女乐、怠于政事时,孔子后来还借口小过而离开;到了三家挟持鲁公的时候,孔子却反而不离开,这是什么道理?由此我又更加相信,明明不是三家挟持鲁公。三座都城被毁,三家难道不知道孔子使自己削弱吗?三家的意思大概是说:与其让家臣势力强大而使自己显得弱小,哪里比得上让公室强大、借此使自己获得自我挽救的机会呢?议论到这里,然后才知道三家接受了孔子的教化,也才知道三家听任孔子办事而毫不怀疑。《公羊传》说孔子行事受季孙氏影响,三个月都没有违背他,说的就是这件事。可惜三家的蒙蔽已经很深,例如僭越礼乐的事情,就不能全部革除。何况孔子担任司寇,把国相的职位看得很轻。孔子出仕鲁国,教化鲁国的君臣,只取得十分之二三的成效,难怪孔子不能长久留在鲁国。至于《春秋》记载毁掉郈邑,记载叔孙州仇毁掉费邑,却没有记载季孙斯、仲孙何忌,也没有记载鲁公,这是因为三家以公义率领军队,谋划出自公室,仍然算是鲁公的军队。鲁定公十年再次围攻郈邑,也是这样。孟孙氏不能毁掉成邑,等到成邑背叛鲁公,才亲自去围攻它罢了。围攻没有成功,不能说是孔子的谋划失误。《左传》说:‘作战而不能取得正当的胜利,就是这个缘故。’ 左氏认为孟孙氏听从鲁公敛处父的谋划,因而没有毁掉成邑,所以鲁公亲自围攻它,或许确有此事。左氏又说:‘费人袭击鲁公,鲁公进入季氏的宫室,费人登上季武子的台。费人进攻而没有成功,进入鲁公身边,仲尼命令申句须、乐颀下去进攻他们,费人败退。’假如确有此事,那么孔子的谋划确实疏漏,孔子的行动也确实危险。却不知道公山不狃以费邑叛乱、召请孔子的时候,按照《史记》的记载是在鲁定公九年,当时孔子还没有担任中都宰。《春秋》不记载费邑叛乱,是因为费邑叛的是季氏,而不是鲁国。鲁定公十二年,季孙斯、仲孙何忌以公义一举毁掉费邑,并没有叛乱之事,正如左氏所说。朱子反而认为《史记》荒谬而相信左氏,于是认为毁掉三座都城不是孔子的谋划,而是三家自行毁掉的。那一年孔子担任大司寇,正当在鲁国掌权,怎么会想要赶赴费人的召请呢?况且费邑叛乱后,孔子竟想舍弃与鲁国的和睦,背离季氏而离去,难道合乎人情吗?鲁定公九年,孔子还没有出仕,感叹自己的道未能实行,所以有兴复周道的念头,想要赴费;但他知道公山不狃终究不能被教化,最终没有前往,这也包含着乘桴浮海的意思。如今孔子已经被任用,教化又已经施及季氏了。假使在这个时候费邑果真叛乱,孔子想要赶赴那里,又是为什么呢?由此看来,费邑叛乱确实发生在鲁定公九年,左氏的说法荒谬,也没有疑问了。唉!千年以后,即使朱子考订核查精密详尽,仍然被左氏所迷惑,何况其他人呢?苏轼把晏婴以礼治国的事情拿来作比,大概也同样是被左氏迷惑了。我反复推究其中的情状,只依据经书、史书而用道理加以辨析,得出这样的结论。专门研究经学的人,希望不要斥责它荒谬而弃置不取,那就非常幸运了。郓、讙、龟阴的田地(详见《左传钩玄》) 左氏把郓、讙、龟阴的田地说成汶阳的田地,后来司马迁、杜预以及各家都认为是这样。却不知道汶阳是齐国的土地,郓、讙、龟阴是鲁国的田地,与汶阳没有关系。朱子辨析得很详细,但朱子认为郓、讙、龟阴田归还鲁国这件事与我们的圣人没有关系,又说:‘假如按照他们的说法,圣人修订《春秋》,自己记载自己的功劳,大概不合人情。’我对此却不能安心。鲁公在祝其会见齐侯,孔子担任相礼,这是实际发生的事情。齐人归还郓、讙、龟阴的田地,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左氏说莱人用武力劫持鲁侯,虽然不可信,但孔子让兹无还请求田地,又拒绝接受齐国的宴享,不能说全是虚妄。他后来归还郓、讙、龟阴的田地,难道能说与我们的圣人无关吗?当时确实有这件事,《春秋》怎么能不记载呢?记载它是为了鲁国,并不是为了自认为有功。况且既然实际有这件事,却为了避嫌而不记载,孔子自处固然很好,但鲁国史书又怎么办呢?避嫌这种事情,贤者尚且不做,何况圣人呢?我认为:齐人归还郓、讙、龟阴的田地,确实是我们圣人的功劳;但左氏把三邑说成汶阳田,则是不对的。鲁国与郑国交换田地
按许田乃许国也,今许州许昌县是也。许乃周公朝宿之邑,鲁旧封也。鲁颂曰:「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是也许非许田,也许田非许也。隐十一年秋,公会齐侯、郑伯伐许,遂入许。曰:「公会主谋者,公也。许田则固名为鲁之田矣,鲁但不遽有之耳。」至桓元年,郑伯以璧假郑,始得之。初不闻以祊而易之也。祊在沂州琅琊县,在鲁近地,安得为郑人汤沐之邑?必鲁之近地而失于春秋之前欤?但经不书其失于何时,郑之有祊,又不知得于何日。祊为鲁地,为郑所侵,今欲结鲁之援,故归于我,书「归」足矣。又继之曰:「我入祊」,欲见鲁公贪郑之赂,非可入而入耳。初又不闻以祊而易许田也。考之郑得许田之由,既如彼;稽之祊入于鲁之故,又如此。不知左氏何所本,而妄生易田之说也。
金縢非古书
予读书至金縢,反复详究,疑其非古书也。使周公而然,非周公也。金縢曰:“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夫周公面却二公穆卜,以为未可戚我先王矣,阴乃私告三王,自以为功。此憸人佞子之所为也,而谓周公然之乎?死生有命,周公乃欲以身代武王之死,使周公而然,则为不知命矣。且滋后世刲股醮天之俗,周公元圣,岂其然乎?又曰:“今我即命于元龟,尔其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夫人子有事于先王,而可以珪璧要之乎?使周公而然,非逹孝者矣。又曰:“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盖卜册之书藏于宗庙,启之则必王与大夫皆弁。既曰周公别为坛墠,则不于宗庙之中明矣。不于宗庙,乃私告也。周公人臣也,何得以私告之册而藏于宗庙金縢之匮,又私启之也?使周公而然,则为挟冡宰之权而不有其君者也。又曰:“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周公册书宜不在宗庙金縢之匮,即在其中,武王疾瘳四年而崩,周公居东二年而归,凡六年之久。周人尚卜,恶有朝廷六年无事而不启金縢之匮,至今乃启之耶?即此五事,反复详究,颇疑是编非古书也。旧传今文、古文皆有,蔡氏谁能曲为之说释之加详矣。相传既久,固非迂论之所能夺,然于心未始不致疑也。故书于篇以俟知者。
周六服朝见(详见《三礼纂要)
按大行人六服朝见,以数见者为亲也。如九州岛之外,谓之蕃服,世一见。谓父死子继,及嗣王即位,乃一来耳。以其荒服疏之也。周时以洛为邦畿,邦畿方千里,其外各以五百里分九服。一方五百里者九,四千五百里也。以二方对计之,并邦畿千里,通万里也。今姑以二方论之。周公封于鲁,鲁去王畿千有余里,在甸服,二岁一见。召公封于燕,燕去王畿二千余里,在采服、卫服之间,或三岁、四岁一见。以周、召元臣乃在外服,似若疏之者何耶?设如先儒以鸟道计之,纵鲁在侯甸之间,而燕尚在甸界之服。若以禹服计之,鲁当在绥服,燕逺在荒服矣。殊未喻也。由是观之,《周礼》为未行之书,信矣。
论李纲请固守京师之非
宋徽钦时,金人南下,李纲力主固守京师,以卫社稷。夫死社稷,诸侯守土之职,非天子之事也。李纲不此之悟,而欲留二帝,固守京师,以待勤王之师,与敌背城一战,以决胜负。若纲者,贤则贤矣,不几于知常而不知变者乎?昔者太王常避狄人之逼,孟子又尝以对滕君矣。夫太王、滕君皆侯国也,及其行权,圣贤犹许之,况于万乗之尊乎?故唐玄宗幸蜀,以避禄山之祸;代宗幸陜,以避吐蕃之难;徳宗幸奉天,以避朱泚之乱,卒頼勤王之师,再造唐祚。使当是时,三宗皆如李纲之议,则安禄山、吐蕃、朱泚之惨,三宗能不震惊乎?纲力主其议,二帝从之,幸斡里雅布。寻以师退,京师頼以无虞。及纲罢,是后朝臣不建行幸之议。至冬,金兵复至,何■〈〈卤,仌代乂〉上木下〉又执纲议,钦宗以足顿地,誓死社稷,朝臣乃不复言,遂至二帝北廵贻宗庙之羞,遗人民之祸,实自纲■〈〈卤,仌代乂〉上木下〉知常而不知变之罪。当时之计,莫如从太王避狄之谋,而袭三宗出幸之事,命康王为元帅,李纲为相,权之不挠,用之不疑,诏征天下勤王之师,以卫王室,斯善之善者也。即有不虞,亦无北迁之祸,顾乃为守土臣之计,致二帝身亡国削,哀哉哀哉。
养生论 梁寅
译考察可知,许田就是许国,今天的许州许昌县就是那里。许是周公朝见周王时住宿的城邑,也是鲁国旧日的封地。《鲁颂》说:‘居住在常与许,恢复周公的疆域。’说的就是这个。可见许不是许田,许田也不是许。鲁隐公十一年秋,鲁公会同齐侯、郑伯攻打许国,随后进入许国。《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说主谋者是鲁公。至于许田,本来只是名义上属于鲁国的田地,鲁国只是不立即占有它而已。到了鲁桓公元年,郑伯以玉璧借得许田,才得到它,起初根本没有听说是用祊地交换的。祊在沂州琅琊县,是靠近鲁国的地方,怎么会成为郑人的汤沐邑呢?一定是鲁国的近地,在《春秋》以前被郑国侵占了吧?只是经书没有记载它是什么时候丧失的,也不知道郑国得到祊是在什么时候。祊是鲁国的土地,被郑国侵占;如今郑国想要结交鲁国的援助,所以归还给鲁国,记作‘归’就足够了。接着又说‘我入祊’,是想表现鲁公贪图郑国的贿赂,并非本来可以进入却偏要进入。起初也没有听说是用祊地交换许田。考察郑国得到许田的缘由,既然如此;查考祊地归入鲁国的缘故,又是这样。不知道左氏有什么依据,竟荒谬地生出交换田地的说法。《金縢》不是古书 我读《尚书》读到《金縢》时,反复详细推究,怀疑它不是古书。假使周公真是这样做的,他就不是周公了。《金縢》说:‘攻克商朝第二年,武王得病而不安。太公、召公说:“我们还是替王举行穆卜吧。”周公说:“不能因此使我们的先王忧惧。”周公于是把自己的功劳作为祈求,在同一块场地上设立三座祭坛,在南方设坛,面向北方站立;周公在那里站着,树立玉璧,手执圭玉,于是把事情告诉太王、王季、文王。史官于是写册书祝告说:“只有你们的长孙某遭遇严重的疾病。假如你们三位先王在天上有重大的责任,就请以旦代替某的身体。”’周公当面拒绝太公、召公为武王举行穆卜,说不可以使先王忧惧,暗中却私下向三王祷告,把自己的功劳说出来。这是奸邪小人、谄媚之子所做的事,难道可以说周公会这样做吗?人的死生有命,周公却想用自己的身体代替武王去死;假使周公真这样做,就是不懂天命。而且这还滋长了后世割大腿肉、祭天祈寿的习俗。周公是最伟大的圣人,难道会这样做吗?《金縢》又说:‘如今我把命运交付给大龟,请你允许我这样做;你若允许,我就拿着玉璧和圭玉回去,等待你的命令;你若不允许,我就把玉璧和圭玉抛弃。’一个臣子有事向先王祷告,难道可以用圭玉和璧来要挟先王吗?假使周公真这样做,就不是通达孝道的人了。《金縢》又说:‘周公回来后,就把册书放入金縢匮中。’大概卜问的册书收藏在宗庙里,开启它时,君王和大夫一定都要戴上弁冠。既然说周公另外设置了祭坛和祭场,就明明不在宗庙之中。这不是在宗庙,就是私下祷告。周公是人臣,怎么能把私下祷告的册书藏进宗庙金縢匮中,又私自开启它呢?假使周公真这样做,就是挟持冢宰的权力而不把君主放在眼里。又说:‘王和大夫全都戴上弁冠,开启金縢中的册书,才得到周公亲自说明功劳、愿代武王而死的话。’周公的册书本来不应在宗庙的金縢匮中;即使在其中,武王病愈后四年去世,周公居东二年后回来,前后总共六年之久。周人崇尚卜问,怎么会有朝廷六年没有事情,却不打开金縢匮,直到现在才打开呢?仅凭这五件事,反复详细推究,就很怀疑这篇文献不是古书。旧说今文、古文《尚书》中都有《金縢》,蔡氏已经曲折详尽地替它作了解释。相传既然久远,本来不是迂腐的议论所能推翻的,但我心中从未停止过怀疑。所以把这些话写在篇中,等待有见识的人判断。周代六服朝见(详见《三礼纂要》) 考察《周礼》所说大行人掌管六服朝见,是按照朝见次数多寡来表示亲疏的。例如九州以外称为蕃服,一世一来朝见一次。也就是说,父亲死后儿子继位,以及继承王位的君主即位时,才来朝见一次。因为他们处在荒服,关系较为疏远。周代以洛邑为王畿,王畿方圆千里;王畿以外,每五百里划分为一服,共有九服。一方五百里的九服,共四千五百里;从两方合计,再加上千里的王畿,总共就是万里。现在姑且只从两方来讨论。周公封在鲁国,鲁国距离王畿一千多里,属于甸服,每两年朝见一次。召公封在燕国,燕国距离王畿二千多里,处在采服、卫服之间,有时三年、有时四年朝见一次。周公、召公是周王的元老重臣,却反而处在外服,似乎把他们疏远了,这是为什么呢?假如按照先儒以鸟飞路线计算,即使鲁国处在侯服、甸服之间,燕国也还处在甸服范围内。假如按照大禹划分九州服制来计算,鲁国应当处在绥服,燕国则远在荒服。这实在难以理解。由此看来,《周礼》是一本尚未实行的书,这一点可以确信了。论李纲请求固守京师的错误 宋徽宗、钦宗时期,金人南下,李纲极力主张固守京师,以保卫宗庙社稷。为社稷而死,是诸侯守卫土地的职责,不是天子的职责。李纲没有领会这一点,却想让两位皇帝留在京师,坚守京师,等待各地起兵勤王的军队,同敌人背城决战,以此决定胜负。像李纲这样的人,贤能固然贤能,难道不是只知道常理而不知道变通吗?从前周太王曾经躲避狄人的逼迫,孟子也曾用这件事回答滕君。周太王、滕君都是诸侯国的君主,到了需要权宜行事时,圣贤尚且认可他们,何况拥有万乘尊位的天子呢?所以唐玄宗逃往蜀地,以躲避安禄山的祸乱;唐代宗逃往陕地,以躲避吐蕃的灾难;唐德宗逃往奉天,以躲避朱泚的叛乱,最终依靠勤王军队重新建立唐朝的国运。假使当时三位皇帝都像李纲所建议的那样,那么安禄山、吐蕃、朱泚造成的惨祸,三位皇帝能不震惊吗?李纲极力主张固守,二帝听从了他,逃往斡里雅布。不久金军退兵,京师因此得以没有忧患。等到李纲被罢免,此后朝臣没有人再提出皇帝出行避难的建议。到了冬天,金兵再次到来,何■〈〈卤,仌代乂〉上木下〉又坚持李纲的主张,钦宗用脚跺地,发誓死守社稷,朝臣于是再也不敢说话,最终导致二帝被押往北方,给宗庙留下羞辱,给人民留下灾祸,实在是李纲■〈〈卤,仌代乂〉上木下〉只知常理而不知变通的罪过。当时的计策,没有比遵从周太王躲避狄人的谋划、仿效唐朝三位皇帝出行避难的旧例更好的了:任命康王为元帅,任命李纲为宰相,权宜处置而不动摇,任用他们而不怀疑,下诏征召天下勤王的军队,以保卫王室,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即使发生意外,也不会有向北迁徙的灾祸;然而他们偏偏采取守土之臣的策略,导致二帝身死国削。可悲啊,可悲!《养生论》 梁寅
人之生也,参天地而为三,其身亦一天地而小者也。天地之大,而不能不终也,则人之赋形天地之间者,其必有终,亦宜矣。然其生也,既异于物,则亦久于物者也。故人之寿至于百岁,其大限然也。善养生者,或过乎百岁;其不善养者,皆自促其生也。善养之矣,而亦或早终,则其生气之受有不及者也。而谓人之为仙,其寿可数百千岁者,吾既未之见,则固未之信也。夫天之生物者,其性也;其烛而为日月,为列宿;嘘而为风,濡而为雨露,凝而为雪霰、为霜雹;怒而为雷电,蒙而为云雾。是皆其情也。人之得天之生理者,其性也;其适意而喜,不适意而怒,中不忍而哀,中无主而惧,见所美而爱,见不美而恶,求其所愿而欲。是亦其情也。夫情也者,贵合于中,而不可以过。天之情过,则为水旱、饥馑、疫疠、凶札,斯天之失其常者矣。人之情过,则为淫邪、放恣、暴虐、昏谬,斯亦人之失其常者矣。圣人者,天下之主也,故纯徳以合天,而天道以顺。君子者,或未能善天下,而能善其身,故修徳以俟天,而吾身以安。众人者,不能善其身,而纵于欲,故悖夫天徳而促其生。世之善养生者,大槩先于治七情。舍夫七情而复有神秘之术者,吾不知也。圣贤之学,所以修其身者,亦莫先于治七情。是圣贤之学,即养生之术也。或曰:山泽之士,屏华违纷,居闲处幽,寂寞寡虑,优游无为,得以治夫七情,而全其天性,固为善矣。其出而事君理民者,将欲励其忠贞,树其勲名,则扰而非静,劳而非逸,或至于耗其精而竭其神,则生奚以养?曰:所谓养生者,唯视其当为者为之尔,固非悖乎天以私其身也。茍能循乎中,适乎义,虽不幸而陨其躯,其夭也亦寿也。不循乎中,不适乎义,虽幸而全其躯,其寿也亦夭也。故治夫七情者,奚穷逹之异?七情既治,可以养徳,可以养智,可以养生。养徳而身修养智,而官理;养生而寿,固斯一举而三得者也。故凡有官守者,知吾身之疾,唯在于多欲,必屏其欲以瘳其疾。明夫三徳三行者,其六脉之和也。稽经史,务学问,诸方之良也。古之贤者以为则,不贤以为监。五药之善也。至于车马、声色、服饰、器玩,凡其可羡可嗜者,皆物之毒者也。固宜一切忌之矣。吾身之疾既瘳,然后于喜怒哀乐、爱恶欲,一循夫理,而不至于过中焉。是于疾去之后,慎而又慎,日养之以粱肉,而助乎吾身之元气也。如是则上能佐君以永享天禄,下能导民以跻于仁寿而已,亦获福考终矣。孰谓养生之术非逹者之宜乎?圣贤之学所以可贵者,此也。
物初论 朱右
或问天地果有初乎?曰:有人物果有初乎?曰:有。然则有初必有终。曰:恶乎无方?噫!气之大息也,混混沌沌,冲漠无始。一气既复,阴阳遂判,清浊以分,髙下以形。非天地之初乎?于时万象森罗,已具有初,而迹未形也。天地一阴阳而巳人物固囿于阴阳以生者也。阳生有六,是谓之干;阴生有六,是谓之坤。阳生子中,极于午中,干道立矣;阴生午中,极于子中,坤道成矣。乾坤者,万物之父母也。当一阳初复,二阳既临,阳在地中,草木生焉。故草木之本皆居下,而末反居上,阳在下也。三阳既交,四阳渐壮,鳞介羣生,羽虫次之。故鱼鳖身横,飞鸟两足而昻首,阳未足也。五阳健而决,膏脂生焉。故兽形近人,至于六阳既全,干道始备,人斯立矣。故人首居上,足固在下,得天地之全气以生者也。阳以生之,阴以成之。自午至子为六阴,成物之气,故能全乾坤之徳者为圣人。圣人得天地之全气而尽性践形者也,讵非人物之初乎?然则曷谓终?曰:生长敛藏,一岁之终;滋育消灭,一物之终,非吾所谓终也。若夫生物屏息,天地无有,斯为终矣。曰:终当奈何?曰:有终必有初。作物初论。
卞和论 唐肃
卞和以献璞而刖,人曰:“非和罪也。”和知璞之有玉,楚子不和信也。不和信,则已何以刖为?剖而无玉,刖未晚也。故曰:“非和罪也。”唐子曰:“献璞而刖,和自取者也。非不和信者罪也。和之不剖而献,欲章其识也。即受而剖焉,于国何补?亡补于国,勿献可也。”故君子罪和而不罪楚子,不足罪也。吁!世之以文章小技自衒而不售者,其和之徒欤?
分野论 苏伯衡
译人出生以后,与天地并列为三者;人的身体也仿佛是一个缩小的天地。天地如此广大,却不能不有终结,那么人在天地之间禀受形体,必然也有终结,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人既然生来不同于万物,也应当比万物长寿。所以人的寿命达到一百岁,是自然的大限。善于养生的人,有的可以超过一百岁;不善于养生的人,都是自己缩短了生命。即使善于养生,有时也会早死,那是因为他所禀受的生气有所不足。至于说人能够成仙,寿命可以达到数百、数千岁,我既然没有见过,本来就不相信。上天生育万物,是它的本性;它发出光明而成为日月、列宿;吐气而成为风,滋润而成为雨露,凝结而成为雪、雹、霜;发怒而成为雷电,蒙蔽而成为云雾。这些都是它的情状。人得到上天的生理,是人的本性;合乎心意就欢喜,不合心意就发怒,内心不能忍受就悲哀,内心没有主宰就恐惧,见到美好的事物就喜爱,见到不美好的事物就厌恶,寻求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就产生欲望。这些也都是人的情状。情状最可贵的是合乎中正,却不能过度。上天的情状如果过度,就会造成水灾、旱灾、饥荒、疫病、凶灾,这就是上天失去常态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千岁〕 人的情性一旦过度,就会流于淫邪、放纵、暴虐、昏乱谬误,这也是人失去常性的表现。圣人是天下的主宰,所以使自己的德性纯粹而合乎天道,天道也因此顺畅。君子有时未能善治天下,却能修善自身,所以修养德性以等待天命,使自身安宁。普通人不能修善自身,却放纵欲望,所以违背天德而缩短生命。世上善于养生的人,大多先从调治七情入手。舍弃七情的调治而另说有什么神秘方法,我是不知道的。圣贤之学用来修养自身,也没有比调治七情更优先的。因此,圣贤之学就是养生的方法。有人说:山林泽薮中的人,屏弃华丽、远离纷扰,居处清闲幽静,寂寞而少忧虑,优游无为,能够调治七情、保全天性,这固然是好的。那些出仕事君、治理百姓的人,想要砥砺忠贞、建立功名,就会受到扰动而不能安静,劳苦而不能安逸,甚至耗损精气、竭尽精神,那么生命靠什么来保养呢?回答说:所谓养生,只是看应当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罢了,当然不是违背天道来偏私地保全自身。如果能够遵循中道,合乎义理,即使不幸损失了身体,这种夭折也等同于长寿。不遵循中道、不合乎义理,即使侥幸保全身体,这样的长寿也等同于夭折。所以调治七情,哪里会因穷困或显达而有不同呢?七情调治好了,就可以养德、养智、养生。养德则自身修养,养智则任官理政,养生则得以长寿,这本来就是一举而得到三种益处。因此,凡是担任官职的人,都应知道自身的疾病只在于欲望过多,必须屏除欲望来治愈它。明白三德三行,就是调和六脉的方法。考察经史,致力于学问,是各种良方。以古代贤者为准则,以不贤者为鉴戒,是五种药物中最好的。至于车马、声色、服饰、器玩,凡是可羡慕、可嗜好的东西,都是有毒之物,本来就应当一概戒除。自身的疾病痊愈以后,然后对于喜怒哀乐、爱恶欲望,一概遵循理性,不至于超过中道。这就是在疾病去除之后更加谨慎,每天用精美的饮食来调养它,帮助自身的元气。这样,上可以辅佐君主长久享有天禄,下可以引导百姓达到仁寿,自己也能获得福气并善终。谁说养生之术不是通达之人的所宜呢?圣贤之学之所以可贵,就在这里。《物初论》 朱右 有人问:天地果真有开始吗?回答说:有人物果真有开始吗?回答说:有。既然有开始,就必然有终结。问:那么,怎么会没有终极呢?唉,这是气息的巨大舒展啊!混混沌沌,冲虚寥廓,没有开端。一气恢复之后,阴阳于是分判,清浊因此分开,高下由此形成。这不就是天地的开始吗?当时万象森然罗列,已经具有开端,只是形迹尚未显现。天地不过是一阴一阳罢了,人物本来就是被阴阳包容并由此产生的。阳气生发有六个阶段,称为乾;阴气生发有六个阶段,称为坤。阳气从子时中开始生发,到午时中达到极盛,乾道建立了;阴气从午时中开始生发,到子时中达到极盛,坤道形成了。乾坤是万物的父母。当一阳开始复生、二阳已经来到时,阳气在地下,草木便生长出来。所以草木的根都在下面,而枝梢反而在上面,这是因为阳气在下。三阳交合、四阳渐渐强盛时,鳞介类生物成群出现,羽虫接着出现。所以鱼鳖身体横卧,飞鸟用两足站立而高昂头部,这是因为阳气还没有充足。五阳强健而决裂,膏脂便产生。所以兽形接近人形;到六阳完全具备时,乾道才开始完备,人于是形成。所以人的头在上,脚固定在下,是得到天地完整之气而生的。阳气使万物生长,阴气使万物成形。从午时到子时是六阴,是使万物成形的气,所以能够完全体现乾坤之德的就是圣人。圣人得到天地的完整之气,穷尽人的本性并践履人的形体,难道不是人物的开始吗?那么,什么叫作终结呢?回答说:生长、收敛、闭藏,是一年之终;滋养、繁育、消亡、灭绝,是一物之终,这都不是我所说的终结。至于生物都停止呼吸,天地间也不再有任何事物,那才是终结。问:终结将怎么办呢?回答说:有终结必然有开始。于是作《物初论》。《卞和论》 唐肃 卞和因为献上璞玉而被砍断双脚,人们说:“这不是卞和的罪过。”卞和知道璞中有玉,而楚王却不相信他。不相信他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砍断他的脚呢?剖开璞玉后发现没有玉,再砍脚也不迟。所以说:“这不是卞和的罪过。”唐先生说:“献上璞玉而被砍脚,是卞和自取其祸,并不是不相信卞和的楚王有罪。卞和不剖开璞玉就献上它,是想彰显自己的识见。楚王即使接受璞玉再剖开它,对国家有什么补益?既然对国家没有补益,不献也就可以了。”所以君子责备卞和而不责备楚王,是因为楚王本来就不值得责备。唉,世上那些凭文章这种小技自我炫耀却不被赏识的人,大概就是卞和一类吧?《分野论》 苏伯衡
分野之说,其传也逺,而《周礼》《春秋传》始详焉。《春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岛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左氏内传曰:「参为晋星,商主大火。」外传曰:「岁星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此分野之说,见于《周礼》《春秋传》,然也。至《汉地理志》言分野,乃为始详宻。谓秦为东井舆鬼之分野,魏为觜觿参之分野,周为栁七星张,韩为角亢氐,赵为昴毕,燕为尾箕,齐为危虚,鲁为奎娄,宋为房心,卫为营室东壁,楚为轸翼,呉为斗,越为牵牛婺女。而郑康成则谓堪舆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今其分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观乎左氏谓荧惑守心,宋景禳其咎,实沈为祟,晋侯受其殃。郑氏谓分野之妖祥,主用客星彗孛之气以为象,则验灾祥于星土。其法盖古有之,不可诬也。然而吴越之地南,而星纪则在丑;齐之地东,而玄枵则在子;鲁之地亦东,而降娄则在戍。东西南北,往往相反而不相配,是则诚为可疑者。杜预等注既莫能详,而郑氏则谓国中之封域于星,则有分焉。其书亡矣。夫有其书而既亡,此后人所以求其说而不得。自汉以下,星官史家参之以度数,毫分缕析,各极其至,而十二次分野相配之理,卒莫有明言之者。嗟乎,夫岂不以不足言而不言之欤?唐《天文志》浮圗一行皆以河汉为言,固巳疎逺。及贾公彦軰乃援古昔受封之日,岁星所在之辰,其国属焉,以为证。若然,则三代之分野皆当不同,而列国所属亦必有同焉者矣。尝试论之,分野视分星,古不谓地也。地有彼此之不齐,而分野在天则一定而不易。以彼此不齐之地,必欲求配于在天十二次整然之分野,其说之难通也,固宜。盖天有三垣:紫微、太微、天市是。也,紫微、太微,皆将相辅佐之位;而天市下垣,则列国星宿之所在。其星东西二十有二:宋、南海、燕、南东海、徐、吴、越、齐、中山、九河、赵、魏、韩、楚、梁、巴、蜀、秦、周、晋、河间、河中。曰:分野者,指列宿所属之分而言也。郑氏所谓星土者是也。其国在此,而星则在彼,彼此各不相配,而其为象未尝不相属。非地之在北者,其分野在天亦居北;地之在南者,其分野在天亦居南也。列国之在天下,彼此从横之不齐,犹犬牙。然而欲以其地之不齐者,求合乎在天之分野之整然者,彼此之不相配,无足怪者。甚者,至以天之北极为天之首,其体及背,故有吴北、鲁东之差,其惑甚矣。《易》不云乎:「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水、火、木、金、土,其形在地者也。而天有其五星焉。」所谓象者,岂惟五星哉?凡物莫不皆然矣。故夫齐、吴、燕、宋、韩、楚、周、秦、魏、赵诸国之地,地之形也;而其星在天,象之谓也。地有是形,则天有是星;天有是星,则有是名。曰齐、吴、燕、宋、韩、楚、周、秦、魏、赵列国者,非后世有是名而举以为分野之名也。何以知其然也?征诸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巴蜀、中山有以知之也。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巴蜀、中山,在天皆为列星;而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非国,中山、巴蜀非若列国之显也。故曰:地有是形,则天有是星,而分野者指列星所属而言也。或曰:若然,则十二次之说将无所征欤?曰:十有二次,所以验天运之度数、日躔之次舍,此盖古法而厯家之所取证者也。因其度数次舍之所在,而妖祥见焉,则其所属之地从亦可征矣。抑分野之说,岂専系于是哉?
明文衡巻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
(明)程敏政 编
○论
樊哙 髙启
樊哙,武夫也。尝携剑摧锋,从沛公以芸菑垦害。人所壮之者,不过以其能脱戏下之急尔。余窃以哙有可贤者焉。初,沛公之入咸阳也,见秦之宫室帷帐寳货妇女,欲留居之,因哙之諌,遂迁屯灞上。不然则逸欲遽生,蹈亡秦之覆辙,何以慰父老之心,起范增之畏,而解项籍之怒乎?恐汉之为汉未可知也。史言当时诸将皆争取金帛财物,萧何独先入收丞相府图籍,藏之。观哙之能谏止,则其不为是可知矣。及髙帝既老,尝有疾,恶见人,诏户者无得入。羣臣何虽为相,亦莫知为计也。哙排闼而入,见上独枕一宦者卧,因流涕以片言悟之。其忧深虑逺,有可为大臣者矣。岂綘灌等比邪?而或者乃以帝尝欲杀哙,恐百岁后从吕氏叛也。嗟夫,哙起屠狗,以至封侯,亦足矣。况其贤如是乎?且帝素少恩,又何有于一哙?论者诚刻矣哉。
李泌
译分野的说法,流传得很久远,而《周礼》和《春秋传》开始讲得详细。《周礼·春官》的保章氏根据星土辨别九州的地域和所封的疆域,各地都有相应的分星,用来观察妖祥。左氏《内传》说:“参星是晋国的分星,商地以大火星为主。”《外传》说:“岁星所在的地方,就是我周王朝的分野。”分野的说法见于《周礼》和《春秋传》,这是正确的。到了《汉书·地理志》讲分野,才开始详细严密。它说秦国是东井、舆鬼的分野,魏国是觜觿、参的分野,周国是柳、七星、张的分野,韩国是角、亢、氐的分野,赵国是昴、毕的分野,燕国是尾、箕的分野,齐国是危、虚的分野,鲁国是奎、娄的分野,宋国是房、心的分野,卫国是营室、东壁的分野,楚国是轸、翼的分野,吴国是斗的分野,越国是牵牛、婺女的分野。郑康成则说,堪舆虽然标有各郡国所占的度数,却不是古代的数法。现在可以说明的分野,是十二次的分野:星纪属于吴、越;玄枵属于齐;娵訾属于卫;降娄属于鲁;大梁属于赵;实沈属于晋;鹑首属于秦;鹑火属于周;鹑尾属于楚;寿星属于郑;大火属于宋;析木属于燕。考察左氏所说的“荧惑守心”,宋景公祈禳以消除灾祸;实沈星作祟,晋侯遭受灾殃。郑氏说,分野所对应的妖祥,主要是用客星、彗星、孛星的气来显示征象,于是根据星土来验证灾祥。这种方法大概自古就有,不能诬蔑它。然而吴越之地在南方,星纪却在丑位;齐地在东方,玄枵却在子位;鲁地也在东方,降娄却在戌位。东西南北往往相反而不能相配,这确实令人怀疑。杜预等人的注解已经不能详细说明,郑氏则说,国家在地上的封域对应于星宿,就有分属。只是他的书已经亡佚了。有过那部书而后来又亡佚,这就是后人想探求其说却无法得到的原因。自汉代以后,星官和史家又参照度数来解释,分辨得极细,各自都推究到极点,但十二次与分野相配的道理,最终没有人明确说出来。唉,难道不是因为此事不足以言说,所以才不说吗?唐代《天文志》和浮屠一行都以银河来解释,本来已经疏远。到了贾公彦等人,才援引古代受封之日岁星所在的时辰,认为所在之国便隶属于那里,以此作证。若果真如此,那么三代的分野都应当不同,各诸侯国所属的分野也必然会有相同之处了。试着论述如下:分野是观察分星的,古人并不把它说成地上的地域。地上各处有彼此不齐之处,而分野在天上则固定不变。用彼此不齐的地面地域,硬要去配合天上十二次整齐固定的分野,这种说法难以贯通,本来就很自然。天有三垣:紫微、太微、天市就是。紫微、太微,都是将相辅佐之臣所在的位置;天市下垣,则是各诸侯国星宿所在之处。其星宿东西排列共有二十二个:宋、南海、燕、南东海、徐、吴、越、齐、中山、九河、赵、魏、韩、楚、梁、巴、蜀、秦、周、晋、河间、河中。所谓分野,是指列宿所属的分区。郑氏所说的星土就是这个意思。国家在这里,星宿却在那里,二者并不彼此相配,但它们作为征象却始终相互关联。并不是地上在北方的地方,其分野在天上也必定在北方;地上在南方的地方,其分野在天上也必定在南方。各国在天下分布,彼此纵横错杂而不整齐,犹如犬牙相错。然而想用地上不整齐的地域去配合天上整齐的分野,彼此不能相配,也就没有什么奇怪了。更严重的是,竟然把天的北极看作天的头部,把星体及其背部也这样排列,于是说吴在北、鲁在东,实在太糊涂了。《易》不是说过:“在天上形成的是象,在地上形成的是形。水、火、木、金、土,是它们在地上的形;而天上则有相应的五星。”所谓象,难道只有五星吗?凡事物无不如此。因此,齐、吴、燕、宋、韩、楚、周、秦、魏、赵等国的地域,是地上的形;而它们相应的星宿在天上,称为象。地上有这样的形,天上就有这样的星;天上有这样的星,于是就有这样的名称。所谓齐、吴、燕、宋、韩、楚、周、秦、魏、赵这些列国,并不是后世恰好有这些名称,才拿来作为分野的名称。怎么知道是这样呢?从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巴蜀、中山等名称就可以看出。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在天上都是列星,但它们不是国家;中山、巴蜀也不像那些显著的列国。所以说,地上有这样的形,天上就有这样的星;所谓分野,是指列星所属的区域。有人说:如果这样,那么十二次的说法岂不是无从验证了吗?回答说:十二次,是用来验证天体运行的度数以及太阳运行所经过的次舍的,这大概是古代的方法,也是历法家用来取证的依据。根据度数、次舍所在的位置而显现妖祥,那么它所属的地域也可以随之得到验证。况且,分野的说法难道只与此有关吗?《明文衡》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卷十 (明)程敏政编 ○论 《樊哙》 高启 樊哙是武夫。曾经带剑冲锋,跟随沛公以芸菑垦害。人们所称道的,不过是他能够解除鸿门宴危急罢了。我私下认为樊哙有值得称贤的地方。当初沛公进入咸阳,看见秦国的宫室、帷帐、宝货和妇女,想留下来居住,因为樊哙进谏,才迁军驻扎到灞上。否则逸乐和欲望很快就会产生,重蹈亡秦的覆辙;又怎么能够安慰父老的心,使范增产生畏惧,解除项籍的愤怒呢?汉朝能否成为汉朝,还很难说。史书说当时诸将都争着夺取金帛财物,只有萧何先进入丞相府,收取并藏起图籍。看樊哙能够进谏制止此事,就知道他不会这样做。等到高帝年老,曾经生病,不愿见人,下诏给守门人,不许任何人进入。群臣中即使何等人担任丞相,也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办。樊哙推门而入,看见皇上独自枕着一个宦官躺着,便流泪,用几句话使皇上醒悟。他忧虑深远,已经有做大臣的资质了。难道是绛侯、灌婴等人所能相比的吗?可是有人却因为皇帝曾经想杀樊哙,担心他死后会跟随吕氏叛乱。唉,樊哙从一个杀狗的屠夫做到封侯,也已经足够了,何况他还有这样的贤能呢?况且皇帝向来少施恩惠,又何必特别计较一个樊哙?这样的评论者实在太苛刻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岁〕 《李泌》
甚矣,小人之凶人国也!天下之至亲笃爱,出于天性,而不可以言间计夺者,莫父子若也。然其变,往往有至于杀其子而不疑,弑其父而不顾者,何哉?小人间使之也。沙丘之祸,成于李兑;湖城之恨,发于江充。若潘乙、杨素之流,又不可以悉数。盖小人懐倾险之情,挟奸乱之术,居人父子间,投隙抵罅,常幸其有事,以茍一时之富贵。故必以利蛊人子,以害胁人父。挟雠所亲,而嫉所爱,一为所惑,则父不得为慈,父子不得为孝子。夫父不慈而子不孝,则人道灭矣。岂有人道灭而可以为国乎?此小人之所以必去而勿用也。尝观之于唐太宗,贤也,而承干不能全其生;玄宗明也,而子瑛不克尽其死。至于肃宗之昏孱,徳宗之猜忌,而太子卒得以不动者,果谁之力哉?一李泌而已耳。当是时,倓有功也,而李辅国嫉之;诵无过也,而张延赏构之。二子盖岌岌矣,赖泌居其间,左右弥缝,上下欢悦。累数千言,皆出于至诚尽忠之意,委曲剀到,凄惋恻怛,有足以感人者。故听之,谗疑之迹,廓然而云消,涣然而氷释。既悔且悟,不觉其泣下之沾襟也。乃知天性之良,有终非小人之所能掩者,特患无君子以发之耳。茍皆得泌,则天下岂有相弑杀之祸哉?昔曹公以丁仪之谮,亦欲废其子,问于贾诩。诩不对,公问其故,诩曰:“属有可思,故未即对耳。”公曰:“何思?”诩曰:“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也。”公大笑而罢。盖曹公智者也,故虽闻他人之事,而有悟,有不待于辞之毕。若二君者,亦尝亲厄于其身,亲观于其目矣。然至于此,非泌之忠,反复善谏,则犹未必其国本之不揺也。然则君无曹公之智,臣无李泌之忠,而小人是信,则虽父子犹不能自保,可不慎哉!
民政论 方希古
译小人的凶险祸害国家,实在太厉害了!天下最亲近、最深厚的爱出于天性,没有什么言语离间和计谋夺取能够破坏它,父子关系最是如此。然而这种关系的变故,往往竟会发展到杀死儿子而不疑虑、弑杀父亲而不顾忌的地步,这是为什么呢?是小人在其中离间他们。沙丘之祸由李兑造成,湖城之恨由江充引发。至于潘乙、杨素一类的人,更是无法一一列举。小人怀有倾覆险恶的心情,掌握奸诈惑乱的手段,处在父子之间,寻找间隙、乘虚而入,常常希望他们发生事变,以苟求一时的富贵。所以他们必定用利益诱惑人子,用祸害威胁人父;挟持亲人所亲爱的人,嫉恨亲人所爱的人。一旦被他们迷惑,父亲就不能成为慈父,儿子也不能成为孝子。父亲不慈、儿子不孝,那么人伦就灭亡了。人伦既然灭亡,难道还能治理国家吗?这就是小人必须斥退而不可任用的原因。我曾考察唐太宗,他很贤明,却不能使承乾保全性命;玄宗很明察,却不能使子瑛善终。至于肃宗昏庸懦弱、德宗猜忌多疑,而太子最终能够不受牵动,究竟是谁的力量呢?只是一个李泌罢了。当时,倓有功劳,李辅国却嫉恨他;诵没有过错,张延赏却陷害他。这两个太子大概都危在旦夕,幸亏李泌处在中间,从旁斡旋弥合,使上下都能和悦。他反复说了几千句话,全都出自至诚尽忠之意,委婉曲折而切实恳到,凄楚哀惋、恻隐忧伤,足以感动人。所以皇帝听了以后,关于谗言和疑虑的痕迹顿时像云一样消散,像冰一样融化。皇帝既后悔又醒悟,不知不觉眼泪已经沾湿衣襟。这才知道人的天性本来善良,最终不是小人所能掩盖的,只是担心没有君子来启发它罢了。假如天下都有李泌这样的人,天下哪里会有父子相互弑杀的祸乱呢?从前曹公因为丁仪的诬陷,也想废掉自己的儿子,便询问贾诩。贾诩没有回答,曹公问他原因,贾诩说:“我有一件事正在思考,所以没有立即回答。”曹公说:“思考什么?”贾诩说:“我在想袁本初、刘景升父子的事情。”曹公大笑而作罢。曹公是聪明人,所以即使听到别人的事情,也能有所醒悟,不必等到贾诩把话说完。像肃宗、德宗二位,也曾亲身遭遇祸患,亲眼见过这种事情。然而到了这种地步,如果没有李泌忠心反复地善加劝谏,国家的根本仍未必不会动摇。既然如此,君主没有曹公那样的智慧,臣下没有李泌那样的忠诚,却相信小人的话,那么即使父子也不能自我保全,怎么能不谨慎呢?《民政论》 方希古
治天下者,固不可劳天下之民以自奉也。然不能使天下之民知道而易使,亦岂足为治乎?当昔之未有君臣也,民顽然,犹鹿逐猿猱,馁则食,饱则奔迸跳踯而不可制。欲驯之且不能,况使之乎?圣人者出,知其散漫放恣,无所统属,非久安之道也。于是制上下之分,定尊卑之礼,俾贱事贵,不肖听乎贤。由胥吏以至于大夫公卿,由子男以至于诸侯,各敬其所宜敬,而各事其所宜事。居乎上者,犹未以为足也。复制治民之法,使五家为此,二十五家为闾,百家为族,五族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以属司徒。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以属乎遂人。聫之以五两卒伍师军,以知其数。习之以师田饮射祭祀读法,以一其心。书其善以作其气,罚其恶以折其骄。六畜车辇旗鼓兵器之稽,可按籍而知。老壮弱少可任与否,不必问其民而具。上有所兴作,朝出一言而暮已集。进之则前,退之则却,其民常知恭顺忠爱事上为当然,不敢少有忿怨避缩之意。三代之时,非不役民也,而未尝有一民敢发不逊之言,岂其威力足以制之哉?其法素备,其教素明,民皆知道而易使故也。战国之君,不知先王之用心,务为易简之术,以为不必如先王之烦密过虑,亦可以为治。斥絶遗典,而私心自为,既已失矣。而秦又并烧除刮絶之,不复有为治之法,徒任刑罚以刼黔首。譬之去悍马之羁靮而临以锋刃,彼有蹄啮腾跃而走耳,安能以可生之身蹈必死之祸哉?故斯民至于秦而后兴乱,后世亡人之国者,大率皆民也。其祸实自秦始。秦之民,即三代之民也。在三代之时,则尊君而附上;当秦之时,则骜狠凶戾,视其君如仇雠。岂民之过哉?无法以维之,无教以淑之,而不知道故也。二家之童,其一自幼教之以拜跪顺悌,其一恣其詈言谇语。而不禁,他日犯上而贼伦者,必自幼不教之人。其知教者,必不至于有过也。治天下者,未尝愿天下之不治,而不修致治之法,犹愿无死而不食也。故乱之由,非一端,莫甚于治民无法。治民之法既定,世有叛将亡卒挟奸而肇衅,絷而至杀之,易易耳。乱亡所以相踵者,无赖者为之倡,好乱之民皆起而从之也。使斯民皆知君臣之义,或有狂夫怪民出乎其间,众缚而告于司冦,何乱之能成?兹欲复井田,行周礼,如先王之时,固难也。独不可稍取先王之意为之法乎?今之役民,虽不能岁止于三日,亦未至于厉民也。终岁休于家,县官役之以数日,之事已若为所不当为,发愤懐怨而就道,甚者或逃匿而不从。上之威令方行,而民巳如此。设而威令有所不行,何望其从上之命乎?此治民无法,教民无道,而不知君臣之义,使然也。为人父者,未必皆无过举,然子不敢逆其命者,以父子之伦不可悖也。人君之政,岂能皆合乎人心?茍不知君臣之义,少不慊所欲,则攘袂而起,其危亦甚矣。乌可以为不急而不务哉?欲民易使,莫若仿邻里酇鄙比闾族党之制,执其中而用之,为之正若长者。月申之以读法,开之以士训,春秋合之以祭祀,和之以饮酒,导其忠顺之道,罚其不率令者。遇有征发,以趋事为先者为上,而厚赏以劝之;以讪讦败类者为下,而屏黜以愧之。上之人又能躬行以成俗,立学校以明教,则民可渐化矣。然必制民之产,使之无死亡之忧,然后可。茍驱不能自存之民,从吾之令,虽尧舜之仁,周公之智,有所不能,况三代之旧法乎?故民易治也,在乎治之有法;法之可行也,在乎养之有道。
明教
译治理天下的人,当然不能使天下百姓劳苦来供养自己。然而如果不能使天下百姓懂得道理而容易役使,难道也能算作善于治理吗?在从前还没有君臣关系的时候,百姓愚顽无知,就像鹿追逐猿猴,饿了就吃,饱了就奔跑跳跃,无法控制。想驯服他们尚且做不到,何况役使他们呢?圣人出现后,知道他们散漫放纵、没有统属,不是长久安定的办法。于是制定上下的分别,确定尊卑的礼制,使卑贱者侍奉尊贵者,使不贤者听从贤者。从胥吏到大夫、公卿,从子男到诸侯,各自敬重应当敬重的人,各自办理应当办理的事。处在上位的人还不认为这样就够了,于是又制定治理百姓的方法:五家为比,二十五家为闾,百家为族,五族为党,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隶属于司徒;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隶属于遂人。又用五两、卒、伍、师、军把他们编联起来,以掌握人数;用军旅、田猎、饮酒、射礼、祭祀、读法来训练他们,使他们同心;记录善行来振作士气,惩罚恶行来挫折骄气。六畜、车辆、旗帜、鼓、兵器的登记,都可以按名册查知。老年、壮年、弱者、少者能否任用,都不必逐一询问百姓便能掌握。上面有所兴作,早晨发出一句话,傍晚就已经集合完毕。进则上前,退则后退,百姓一向知道恭敬、顺从、忠诚、爱戴上级是理所当然的,不敢稍有怨怒或躲避退缩的念头。三代时期并不是不役使百姓,却从未有一个百姓敢说不恭敬的话,难道是他们的威力足以制伏百姓吗?是因为法制一向完备,教化一向清楚,百姓都懂得道理而容易役使。战国的君主不知道先王用心,专门采用简易的办法,认为不必像先王那样繁密而过度操心,也可以治理国家。他们排斥断绝古代典章,任凭私心自行办理,这已经错了。秦朝又把典籍一并焚烧、删除、刮除、断绝,不再有治理国家的方法,只是任用刑罚来劫制百姓。这就好比除去烈马的缰绳嚼子,却拿锋刃逼迫它;它只会用蹄踢、用嘴咬、腾跃奔逃,怎么能让一具可以活着的身体去承受必死的灾祸呢?所以百姓到了秦代才兴起作乱;后世亡人之国,大多也是百姓所造成的,其祸患实际上从秦代开始。秦代的百姓就是三代的百姓。在三代时,他们尊敬君主、依附上级;到了秦代,却变得骄横凶狠暴戾,把君主看作仇敌。这难道是百姓的过错吗?这是因为没有法制来维系他们,没有教化来使他们善良,又不懂得道理。两家的孩子,一个从小就教他行拜跪礼、恭顺兄长,另一个任凭他放纵辱骂和恶言而不加禁止;将来犯上作乱、破坏人伦的,一定是从小没有受教育的那个人。懂得教育孩子的,孩子一定不会发展到有过错。治理天下的人,从来没有希望天下不能治理,却不修治达到治理的法度,这就像希望不死却又不吃饭一样。所以祸乱的原因不止一种,没有比治理百姓没有法度更严重的了。治理百姓的法度既已确定,即使世上有叛将、逃兵,怀藏奸心而挑起事端,把他们捆来杀掉,也是很容易的。乱亡之所以接踵而来,是因为无赖之徒首先倡乱,喜欢作乱的百姓都起来跟随他们。假使这些百姓都懂得君臣之义,即使其中有狂妄之人、怪异之民,众人也会把他捆起来交给司寇,哪里还会有什么乱事能够成功?如今想恢复井田、实行《周礼》,像先王时代那样,固然困难;难道就不能稍微取用先王的用意来制定法度吗?现在役使百姓,虽然不能每年只停留三天,也还没有达到残害百姓的程度。他们终年在家休息,县官只役使他们几天,他们却已经觉得像是被迫做了不该做的事,愤怒怀怨地上路,严重的甚至逃亡藏匿而不肯服从。上面的威令正在施行,百姓已经这样了。假如再设置事务而使威令有所不能施行,又怎能指望他们服从上面的命令呢?这是因为治理百姓没有法度,教导百姓没有方法,又不懂得君臣之义所造成的。做父亲的未必都没有过失的举动,然而儿子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是因为父子的人伦不可违背。君主的政令难道都能合乎人心吗?如果不懂得君臣之义,只要稍微不满意自己的欲望,就挽起衣袖而起事,那危险也太大了。怎么能认为这不是当务之急而不去努力呢?想使百姓容易役使,没有比仿照邻、里、酇、鄙、比、闾、族、党等制度更好的了,掌握其中的原则来实行,设置正、长一类的官员。每月用读法来申明法令,用士人的训导来启发他们,春秋两季集合他们举行祭祀,用饮酒使他们和睦,诱导他们走忠顺之道;惩罚不遵守命令的人。遇到征发时,把办事积极的人列为上等,给予厚赏来鼓励;把诽谤、揭发、败坏伦常的人列为下等,斥退他们使其羞愧。上面的人又能亲身实行以形成风俗,兴立学校以彰明教化,那么百姓就可以逐渐受到感化。然而必须先制置百姓的产业,使他们没有死亡的忧虑,然后才可以这样做。假如驱使连自己都不能生存的百姓来服从我们的命令,即使有尧舜的仁德、周公的智慧,也有做不到的地方,何况三代的旧法呢?所以百姓容易治理,在于治理有法;法度能够施行,在于养活百姓有正确的方法。《明教》
天下非无才也,聚数万人养之十余年,而未见有一人可称者,养之无其渐,而教之无其法也。古之善育才者,岂能益人以艺,分人以知哉?养之之具素备,能使人以不成才为病,不若人为耻,各思勉为君子,而不可止也。故其自少时,居于闾族,而闾胥族师不责之以敬敏任恤,则教之以孝弟睦婣,虽未有学,其本固已美矣。及其渐升于太学,求之六徳以观其内,试之六艺以观其外,行完而徳备,艺成而器良,然后措之于用,其详且慎也。盖如此,后之所望以为才者,执子弟于贩鬻之区,刍牧之场,被之以衣冠,而纳之于郡邑之学,终岁期月,太学有征焉,则又纳之于太学,计其所习,未知拜跪之节,兴俯之容而巳肆有爵禄之心,太学举而教之者,又不越乎诵诗业文,挟弓矢角膂力,恒人之浅事。厯时未久,有司有求焉,则以应之;卿大夫之位有缺焉,则以为之。为之者既不自知其不可,而命之者亦不责之以其所学,于是学者以习恒人之浅事,冒窃禄位为得计,莫不相勉为恒人,而自谓不必修君子之事也。太学之所聚,郡邑之所教,咸有茍且之心,无赖之行,冀其才之成,奚可致哉?夫国之立学,所以养才,必不期其至此也。为学者虽无志于道徳亦不必自望为恒人也,而卒不能有成者,无他,用之速而教之疎也。古之六徳,智仁圣之事,颜闵之所不能及;六艺礼乐之度数节文,孟子之所不能详;射御之工,杜预、羊祜之所不能兼;书数之法,君子犹有所未习。今欲责学者皆法古人而尽备之,宜其未易为也。然不法古人,而惟弓失膂力是效,诵书业文是为,亦未见才之可成矣。然则何由而设教乎?盖圣人之取人,徳不求其全,而取其不违乎道;艺不求其备,而贵乎能致其精。唐虞以九徳待士,而有三徳者,亦俾为大夫;有六徳者,亦俾为邦君。圣人岂不欲得全徳之人而用之哉?以为求人太全,则天下无全才,不若因徳命官之为无失也。皋陶未必能达礼,益稷未必能知乐,而皋陶、益稷所为之事,伯夷、后夔,宜亦有所未能。然而数子为之,各称其位,而成名于后世,以其精而不以其备也。人惟行可以自力,若才与艺,则有能有不能。欲强而通之,非惟不得其所不能,且将并其所能者而失之。故善立教者,亦必本之以六行,余则因其质而设其科。人有刚毅而重厚者,有慈良而顺爱者,有疎逺而明断者,有强识而通敏者,有沉勇而有威者,有多力而任武者。此六人者,使曲徇众人所能,必不能堪。茍因其所有而教之于成才也,奚难?刚毅重厚者,必可以任天下之大事,则因而教之,博通古昔之政教,周知海内之得失,观其损益折衷,以验其为,勿使色厉而伪者得参之,则大臣之储也。慈良顺爱者,必可以治民,则因而教之,平赋施恵之方,赈灾恤患之道,辨邪察狱之事,理俗兴化之要,弗使柔佞而诈者得参之,则牧伯之储也。强识而通敏者,则文学典礼之臣之储也。沉勇而有威,多力而任武,则将帅之选,疆场之所恃也。各以其所当习为者教之,而皆不使近似可悦之人得与,则所用无非才,而所为无偾事矣。此太学之政也,而为师者,非极才徳之美不可也。太学推其法行之于郡县,俾亦以六科为凖。郡县之取弟子员也,问其宗族乡党,皆言其笃行而好学,则取之,而复其家田百畆,入太学则倍复。仕而有政,则皆复学于郡县者与郡祀与燕会礼异之,使殊于恒人。县毎科四人,二岁各升一人于郡。郡毎科十人,三岁各升三人于太学。太学毎科百人为率,以应上所任用。郡县既升而阙,则即充之。廪之也宜厚,教之也宜详,试之也宜严,用之也宜当,知人之学之可任也,则不怠于自修知各。因其才而用之也,则必谨于自立,而天下之异才咸思有为于世矣。为治者不患乎无才,而患乎聚天下之才而不能教,用天下之才而不能择。教之而能成其徳用之而能不遗其器,则才岂可胜用哉?冀北之富人聚马盈谷,而得一善马,善御者执鞭策指挥而区别之。一日,马之致千里者以百计,而盈谷之畜无弃者,御非能假马以力而易其性也。能别其髙下而不失其性,则善马出矣。为治者能不失人之性,岂特不患乎无才?天下亦安所患哉!
启惑
译天下并不是没有人才;聚集数万人供养十多年,却没有看到一个可以称为人才的,是因为培养没有循序渐进,教育没有相应法度。古代善于培养人才的人,难道只是增加人的技艺、分授人的知识吗?培养人才的条件一向完备,能使人把不能成才看作忧患,把不如别人看作羞耻,各自想着努力成为君子,不能停止。因此,他们年少时居住在闾、族之中,闾胥、族师不只是责令他们敬慎敏捷、任事恤人,还教他们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和睦亲族,即使还没有入学,他们的根本已经美善了。等到逐步升入太学,就用六德考察他们的内在,用六艺考察他们的外在;品行完备、德性充足,技艺有成、才器良好,然后才把他们安排任用,制度是多么详尽而谨慎。可是后来人所希望培养成才的对象,却从贩卖的街市、放牧的场地中找来,给他们穿上衣冠,送进郡邑学校;经过一年或一个月,太学有征召时,又送入太学。考察他们所学,往往只知道拜跪的礼节、俯仰的仪态,却已经放纵地怀有求取爵禄之心。太学推举并教育他们的内容,又不超过诵诗作文、挟弓射箭、较量膂力这些普通人的浅近事务。时间还没有过去多久,有司有所需要,就拿他们来应付;卿大夫的职位有空缺,就拿他们来补任。被任用的人自己不知道自己不能胜任,下命令任用他们的人也不以他们所学的内容责求他们,于是求学者把学习普通人的浅近事务、冒充窃取俸禄职位看作得计,无不互相勉励去做普通人,自以为不必修习君子的事业。太学所聚集的人、郡邑所教导的人,都怀有苟且之心,表现出无赖行为,希望他们成才,怎么可能做到呢?国家设立学校,本来就是为了培养人才,必定不是希望达到这样的结果。求学者即使无意于道德,也不应当只希望成为普通人;可是最终不能有所成就,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任用太快而教育疏略。古代的六德,是智、仁、圣等事业,连颜回、闵子骞都不能完全达到;六艺中礼乐的制度、数目、节文,孟子也不能详细说明;射御的技艺,杜预、羊祜也不能兼通;书数的方法,即使君子也有尚未学习的。如今想要求学者全都效法古人、样样完备,本来就不容易做到。然而不效法古人,只把拉弓、失膂力作为功效,只以诵书作文为事业,也没有见到人才可以成就。那么,究竟应当依据什么来设置教育呢?圣人选取人才,德性不要求样样完美,只取其不违背道;技艺不要求样样具备,只看重他能把某一项做到精深。唐尧、虞舜用九德来考察士人,有三德的,也让他做大夫;有六德的,也让他做邦君。圣人难道不想得到德性完备的人来任用吗?他们认为,求取人才如果要求太完备,天下就没有完备的人才,不如根据德性授予官职,这样才不会有过失。皋陶未必通晓礼,益、稷未必懂得乐;皋陶、益、稷所任的职事,伯夷、后夔也应当有不能胜任的地方。然而这几个人各自承担职事,都与职位相称,并在后世成就名声,是因为他们精通所任之事,而不是因为样样完备。人的品行只能靠自己努力;至于才智和技艺,则有能做到的,也有不能做到的。想强迫他把所有方面都融会贯通,不但得不到他所不能做到的,反而会连他所能做到的也失去。所以善于建立教育的人,也一定以六行作为根本,其余则根据人的资质设置科目。有人刚毅而厚重,有人慈爱善良而顺从仁爱,有人疏朗远见而明断,有人强记博闻而通达敏捷,有人沉着勇敢而有威严,有人力气大而能担当武事。这六种人,如果强行让他们都屈从于众人所能做的事,一定不能胜任。假如根据他们各自的特长来教育,使他们成才,又有什么困难呢?刚毅厚重的人,一定可以承担天下的大事;就根据这一点教育他,使他广泛通晓古代的政教,全面了解天下的得失,观察其损益并加以权衡,以此检验他的作为;不要让外表严厉而内心虚伪的人混入其中,这就是大臣的储备人才。慈爱善良、顺从仁爱的人,一定可以治理百姓;就根据这一点教育他,使他掌握公平征税、施行恩惠的方法,赈济灾害、体恤患难的途径,辨别邪说、审察狱讼的事务,治理风俗、兴起教化的要领;不要让柔弱谄佞而奸诈的人混入其中,这就是牧伯的储备人才。强记博闻、通达敏捷的人,是文学、典礼之臣的储备人才。沉着勇敢而有威严、力气大而能担当武事的人,是将帅的选择,是疆场所依赖的人才。各自按照应当学习、应当从事的方面教育他们,并且都不让那些近似可爱、只会讨人喜欢的人混入其中,这样所任用的无不是人才,所做的事也不会失败。这就是太学的政令;而担任教师的人,非才德极其美善不可。太学把这套法度推行到郡县,使郡县也以六科为标准。郡县选取弟子员时,询问其宗族乡党,若都说他品行笃实而喜好学习,就录取他;免除其家田赋一百亩,进入太学后加倍免除。出仕而有政绩的,就都对曾在郡县求学的人,在郡县祭祀和宴会的礼仪中加以区别,使他们不同于普通人。县中每科四人,两年各升一人到郡;郡中每科十人,三年各升三人到太学;太学每科以一百人为标准,用来应对上级的任用。郡县升人后出现空缺,就立即补足。供给他们的廪禄应当优厚,教育应当详尽,考核应当严格,任用应当适当。知道人才确实可以任用,就会不懈地自我修养,知道各…… 根据他们的才能来任用他们,就必然会谨慎地树立自身,天下的奇异人才也都会想着在世上有所作为。治理国家的人不担心没有人才,而担心聚集天下人才却不能教育,任用天下人才却不能选择。教育他们而能成就其德性,任用他们而不遗漏其才器,那么人才哪里会用不尽呢?冀北的富人聚集的马充满山谷,得到一匹良马,善于驾驭的人就拿着鞭策指挥并加以区别。一天之内,能够日行千里的马以百匹计算,而满谷的马没有被弃置的;驾驭者并不是能借助马的力量而改变马的本性,而是能够辨别马的高下而不损害它的本性,所以良马就出现了。治理国家的人如果能够不损害人的本性,哪里只是不必担心没有人才呢?天下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启惑》
天地之生物,有变有常。儒者举其常以示人,而不语其变,非不语其变也,恐人惟变之求而流于怪妄,则将弃其常而趋怪,故存之而不言。后世释氏之徒,出意欲使天下信已而愚举世之人,于是弃事之常者不言,而惟取其怪变之说,附饰其故,以警动众庶。其意以为此理之秘传者,人不及知,而我始发之,遇一物之异常,辄张大而征验之。欲稽其故,则荒幻而无由;欲弃其说,则似是而可喜。凡民之愚者,皆信而尊之,奉其术过于儒者之道而不悟,此真可悲也。夫运行乎天地之间而生万物者,非二气五行乎?二气五行,精粗粹杂不同,而受之者亦异。自草木言之,草木之形不能无别也;自鸟兽言之,鸟兽之形不能无别也;自人言之,人之形不能无不相似也。非二气五行有心于异而为之,虽二气五行,亦莫知其何为而各异也。故人而具人之形者,常也;其或具人之形而不能以全,或杂物之形而异常可怪,此气之变而然,所谓非常者也,非有他故而然也。今佛氏之言,以为轮回之事,见无目者,曰:“此其宿世尝得某罪而然耳。”见罅唇掀鼻、俯膂直躬者,曰:“此其宿世有过而然耳。”见其形或类于禽兽,则曰:“此其宿世为鸟兽而然耳。”不特言之,又为之书;不特书之,又谓地下设为官府以主之,诡证曲陈,若有可信,而终不可诘,此怪妄之甚者也。天地亦大矣,其气运行无穷,道行其中亦无穷,物之生亦绵绵不息。今其言云然,是天地之资有限,而其气有尽,故必假既死之物以为再生之根,尚乌足以为天地哉?譬之炊黍,火然于下,气腾于上,累书夜而不息,非以已腾之气复归于甑而为始发之气也。茍人与物之魂魄轮转而不穷,则造物者不亦劳且烦乎?非特事决不然,亦理之必无者也。且生物者,天地也,其动静之机,惟天地能知之,虽二气五行设于天地者,不知之也。使佛氏者即天地,则可。今其身亦与人无异,何以独知而独言之乎?多见其好怪而谬妄也。今有二人,其一人尝游万里之外,而谈其所见,则人信之。茍其身亦与我俱处乎此,而肆意妄言,则丧心狂惑人耳。虽鄙夫小子,亦知其妄且诞。佛氏务为无稽之论,正类乎此,而人皆溺而信之。岂皆不若鄙夫小子之知乎?何其迷而不知悟也!悲夫。
鬻拳
鬻拳以兵谏楚文王而自刑。左氏称之为爱君。余谓不然。君臣之际固有常道矣。贤者之事君,不为违道之行以危身,不为难继之事以骇世,顺其常,不儌异,名守其职,使后可法,如斯而巳不敢侥幸以图志之必达,事之必成也。故君有过举,则积诚以諌,三谏而不从,则避其位而去之。安可临之以兵,胁之以威而刼其君哉?语之而不听,则詟惧之,咄咤之,俾不敢肆。此制婴儿之术耳。乌有北面事君而以婴儿视之哉?先王立为上下尊卑之分,俾为臣者严守之而不敢僭,所以杜乱也。马之在原野,三尺牧竖鞭之而无罪。及加羁靮而入君之闲,虽国之贵臣不敢视其齿而蹴其刍。岂诚重马哉?尊其为君之所御也。齿马蹴刍,细故也。先王所以严为之禁者,其虑天下深矣。况以兵刼其君者乎?或谓君为非义,则将危社稷,大臣以安社稷为心,行权以格君,宜若无罪焉。是岂得为权哉?事固有可以行权者矣,然贤者犹难之。若君臣父子之分,天下之大经也。父暴而违道,子乌可行权而谇父乎?舜圣人也,瞽瞍顽夫也。舜视其父之恶,夔夔然顺之,不敢见于色,设于词。舜岂不欲格父哉?尽子之道而使父化,乃所以格父也。纣之暴可谓甚矣。箕子纣之戚,微子纣之兄。二子皆贤人也。至戚且贤,事暴君而不敢失人臣之礼,或屈而为奴,或待其亡而去之。二子岂不知社稷重于君乎?然不忍刼其君者,知君臣之大经重于社稷也。鬻拳之君虽有过,非纣之甚。鬻拳为臣,非若二子之亲且贤,乃忍刼其君而不顾,盖激于小忠而不知大义者也。焉得为爱君乎?君子之予夺人,将以法戒于后世,不可茍也。刼君而谓之曰爱君,将使奸臣乱贼欲行簒弑之事者,皆挟爱君之名以自文其祸,后世可胜道哉?然固左氏启之也。
乐毅(燕昭王时筑宫,师事郭隗。乐毅自魏往,拜为亚卿。后伐齐,封为昌国君)
译天地所生的万物,有变化,也有常态。儒者举出常态来示人,却不谈变化,并不是不谈变化,而是担心人们只追求变化而流于怪诞妄说,于是抛弃常态而趋向怪异,所以把变化保存起来而不说。后世佛教徒出于想让天下人相信自己、使全世之人愚昧的用心,于是对于事物常态不说,只选取其中怪异变化的说法,附会修饰其缘故,以此警动众人。他们认为这种道理是秘密传授的,一般人不能知道,只有自己开始揭示出来;遇到一件异常的事,就肆意夸大并拿来验证。想考察其原因,却荒诞幻妄而无从查考;想抛弃这种说法,又觉得似乎有道理而令人喜爱。凡是愚昧的百姓都相信并尊崇它,把他们的方术看得高于儒者之道,却不知道这是错误,实在可悲。运行在天地之间、使万物产生的,不就是阴阳二气和五行吗?二气五行的精粗、纯杂各不相同,接受它们的事物也各不相同。从草木来说,草木的形状不能没有差别;从鸟兽来说,鸟兽的形状不能没有差别;从人来说,人的形状也不能完全相同。这并不是阴阳二气和五行有意要造成差异;即使是阴阳二气和五行本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使万物各不相同。所以,人具有人的形状,这是常态;有的人虽然具有人的形状却不能完全具备,或者夹杂着其他事物的形状而异常怪异,这是气的变化造成的,也就是所谓非常态,并没有别的原因。如今佛教徒说有轮回之事,看见没有眼睛的人,就说:“这是因为他前世曾经犯了某种罪。”看见嘴唇裂开、鼻子歪斜、背部弯曲而身体挺直的人,就说:“这是因为他前世犯过错。”看见人的形状有时像禽兽,就说:“这是因为他前世做过鸟兽。”不仅这样说,还为此写书;不仅写书,还说地下设置了官府来主管这些事,曲意陈述种种诡异证据,仿佛可以相信,却始终无法追问核实,这是最为怪诞妄说的。天地是多么广大,天地之气运行无穷,道在其中运行也无穷,万物的生长也绵延不息。如今他们这样说,就等于认为天地的资质有限、天地之气有尽,所以必须借助已经死亡的事物作为再次生长的根源,这样还哪里配称为天地呢?譬如蒸煮黍米,火在下面燃烧,气在上面升腾,连续昼夜不停,并不是把已经升腾的气重新归回甑中,作为开始升发的气。如果人与万物的魂魄轮转而没有穷尽,那么造物者不是也太劳苦烦琐了吗?这不只是事实绝不如此,也是道理上必然不可能如此。况且,使万物生长的是天地;天地运行的动静之机,只有天地能够知道,即使是设置在天地之间的阴阳二气和五行,也不知道它的奥秘。假使佛教徒就是天地,那还可以;如今他的身体与人没有不同,凭什么只有他能知道、只有他能说出这些事呢?显然只是喜好怪异、荒谬妄诞罢了。现在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曾经游历万里之外,谈论他所见到的事,人们会相信他;假如他本人也和我们一起处在这里,却任意胡说,那只是丧失心智、狂妄惑人罢了。即使鄙陋之人和小孩子,也知道这是荒谬夸诞。佛教徒专门讲无从考据的言论,正像这种人;可是人们都沉溺其中而相信他。难道他们都还不如鄙陋小孩明白吗?为什么如此迷惑而不知道醒悟呢?可悲啊。《鬻拳》鬻拳用武力劝谏楚文王,并因此自我刑罚。左氏称赞他爱护君主,我认为不是这样。君臣之间本来有恒常的道理。贤者侍奉君主,不做违背常道而危及自身的行为,不做难以为后世继承、足以惊骇世人的事情;顺守常道,不追求奇异,名义上守住自己的职分,使后人可以效法,如此而已,不敢侥幸以求志向必定实现、事情必定成功。因此,君主有错误的举动,就积累诚意加以劝谏;三次劝谏仍不听从,就避开职位离去。怎么可以带兵逼近君主,以威势胁迫他,强行劫持自己的君主呢?对他说话而他不听,就使他畏惧、斥责他,使他不敢放纵;这只是制服婴儿的方法。哪里有面向北方侍奉君主,却把君主当婴儿看待的道理呢?先王确立上下尊卑的分别,使做臣子的严格遵守而不敢僭越,是为了堵塞祸乱。马在原野上,三尺高的牧童鞭打它也没有罪;等到给马套上缰绳嚼子,把它牵入君主的马厩,即使国家的显贵大臣也不敢看它的牙齿、不敢踢它的草料。这难道真是因为看重马吗?是尊重它作为君主所驾御之物的身份。看马的牙齿、踢马的草料,是小事。先王之所以对此制定严格禁令,是因为对天下的考虑深远。何况用武力劫持君主呢?有人说:如果君主做不合乎义的事,将要危害社稷,大臣把安定社稷作为心愿,行使权宜之计来匡正君主,似乎不应有罪。这难道就能称为权宜之计吗?事情固然有可以行使权宜之计的时候,然而贤者对此尚且慎重。像君臣、父子的名分,是天下最大的常道。父亲暴虐而违背道义,儿子怎么可以行使权宜之计来辱骂父亲呢?舜是圣人,瞽瞍是顽劣之人。舜看见父亲的恶行,仍然恭敬顺从,不敢把不满表现在脸色和言语上。舜难道不想匡正父亲吗?尽到儿子的道义,使父亲受到感化,这才是匡正父亲。纣王的暴虐可以说非常严重了。箕子是纣王的亲戚,微子是纣王的兄长。二人都是贤人,既是至亲又是贤者,侍奉暴君却不敢失去人臣的礼节;有的屈身为奴,有的等待纣亡后才离去。二人难道不知道社稷重于君主吗?然而他们不忍劫持君主,是因为知道君臣的大常道比社稷更重要。鬻拳的君主虽然有过错,却不像纣王那样严重;鬻拳作为臣子,也不像箕子、微子那样既亲近又贤能,却忍心劫持自己的君主而不顾,这大概是被小忠激发而不知道大义的人。怎么能说他爱护君主呢?君子评定一个人的功过,是要为后世立法并作警戒,不能苟且。劫持君主却称作爱护君主,将使那些想行篡夺弑杀之事的奸臣乱贼,都借“爱君”的名义来粉饰自己的祸乱,后世哪里说得完呢?不过,确实是左氏启发了这种说法。乐毅(燕昭王时为他修筑宫室,拜郭隗为师。乐毅从魏国前来,被授为亚卿。后来攻伐齐国,封为昌国君)
乐毅不拔二城,夏侯太初以为庶几乎汤武,苏子瞻以为行王道之过,余曰:鄙哉二子之言也!天下岂有行王道而不兴者乎?观人之贤否,当先观其所为之事,求其事而不得,当求其用心之邪正。汤武所以伐人之国,其心曷尝有利天下之意乎?不忍斯民之困于涂炭,挟大义而拯救之,使取锱铢之非义,杀一介之不辜,虽奉海内之籍而归之,汤武不肯正目而视也。其心显然着于天地之间,故拔一城,取一国,他国之民惟恐其来之不速,翘足举首而望之,此其为王者之师也。使汤武之心少出乎利,匹夫匹妇将持耰锄而逐之矣,何以为汤武哉?彼乐毅之师,岂出于救民行义乎哉?特报雠圗利之举耳。下齐之国都不能施仁敷恵,以慰齐父子兄弟之心,而迁其重器寳货于燕,齐之民固已怨毅入骨髓矣。幸而破七十余城,畏其兵威,力屈而服之耳,非必愿为燕之臣也。及兵威既振,所不下者莒与即墨,毅之心以为在吾腹中,可一指顾而取之矣。其心已肆,其气巳怠,士卒之鋭已挫,而二城之怨方坚,齐民之心方奋,用坚奋之人而御怠肆已挫之雠,毅虽百万之师,固不能拔二城矣。非可拔而姑存之,俟其自服也,亦非爱其民而不以兵屠之也。诚使毅有爱民之心,据千里之地而行仁政,秦楚可朝,四裔可服,况蕞尔之二城哉?汤武以一国征诸国,则人靡有不服;毅以二国征二小邑,且犹叛之,谓毅为行王道可乎?汤武以义而毅以利,成败之效所以异也。苏子乃谓王道不可以小用,小用之则亡,王道特患乎人之不行耳,小用之则小治,大用之则大治,犹之菽粟之疗饥,小食之则不死,恒食之则充实,奚可谓菽粟不可少食,而宁噉糠核之为愈乎?太初曲士不足论,独惜苏子之易于言也。
丙吉
君子之于天下,尽人事而后征天道。天道至微而难知也,人事至着而易为也。舍易为而求难知,则为不智;先其微而后其着,则为失序。尧、舜、禹、益相告戒之辞详矣。传道则曰执中,用人则曰九徳,治民则曰六府三事。至论天道,则厯象授时之外,未尝有片言焉。三圣贤之于天道,岂有所未达哉?弃所宜为而求之恍惚诡诞之域者,固圣贤之所不取也。宰相之职,上有以格君,下有以足民,使贤才列乎位,教化行乎时,风俗美于天下,伦理正而礼乐兴,中国尊而四海服,羣生之伦各遂其性而无乖戾斗争,则可为尽职矣。不必汲汲然探其所难知以为观美也。能尽其职,虽日月失明,寒暑不节,无害其为治。职有未尽,使天地位而万物育,亦安所益于民乎?汉史称丙吉不问死伤而诘牛喘,以为知大体,此非君子之言。民不知道,至于相杀伤于都市之内,政教不振而俗隳壊,其为变亦甚矣,岂非宰相所当忧乎?舍此不问,而恐阴阳不和,何其迂且妄也?子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不先尽人事之道而事鬼,且不可,况不务人物之性而征不易知之天道,乌在其能为相乎?且宣帝时俗之弊,非特相杀伤而已,一岁中子弟弑父兄,妻妾弑其夫者二百二十余人,几不可以为国。吉不能佐其主以仁义,使革风易俗,陷斯民于禽兽,而惟一牛之问,谓之知所缓急,不可也。汉儒之学,泥于术数而不知道,其流至于蔽而不通,愚而信怪,虽可称如吉者,犹溺焉而不以为异,况不足称者乎?天下犹人身然,风俗血气也,灾祥肥瘠也。戕刺其体肤而不问,见瘠者而问之,人必以为惑矣。察于细而忽于巨,惑莫大焉,而以为知大体,可乎?然则《洪范》之说,皆不足信欤?非然也。庶征九畴之一也,必以人事为之本。尽人事而后征天道者,吾之所知也。信灾祥。而遗人事者,汉儒之谬,洪范之蠧也,非君子之道也。
东汉
译乐毅没有攻下两座城,夏侯太初认为他差不多可以比拟商汤、周武王,苏子瞻认为这是实行王道的过错,我说:这两个人的说法真鄙陋啊!天下哪有实行王道却不能兴盛的呢?考察一个人的贤能与否,应当先看他所做的事情;如果从事情上看不出来,就应当考察他的用心是邪是正。商汤、周武王讨伐别人的国家,他们的心中何曾有过谋利天下的念头?他们不忍看到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于是挟持大义去拯救他们;即使有人取走一丝一毫不合义的东西、杀死一个无辜的人,即使把天下的户籍全部奉送给他们,商汤、周武王也不肯正眼看待。这样的心意显明地存在于天地之间,所以攻下一座城、取得一个国家,其他国家的百姓只怕他们来得不够快,纷纷踮起脚、抬起头来盼望他们到来;这才是王者的军队。假使商汤、周武王的心中稍微有一点谋利的念头,普通男女都将拿着锄头驱逐他们了,那还凭什么称作商汤、周武王呢?乐毅的军队,难道是出于拯救百姓、实行正义吗?不过是报仇图利的举动罢了。他攻下齐国都城后,不能施行仁政、广布恩惠,以安慰齐国父子兄弟的心,反而把齐国的重器宝货迁运到燕国,齐国百姓本来已经恨乐毅入骨了。只是幸而他攻破七十多座城,百姓畏惧他的兵威,力量屈服而归顺罢了,并不一定愿意做燕国的臣民。等到军威已经振作起来,所没有攻下的只剩莒和即墨。田单心想,这两城已经在我的掌握之中,只须一举一动就可以夺取了。他的心已经放纵,士气已经懈怠,士卒的锐气也已经受挫;而两城军民的怨愤正坚强,齐国百姓的斗志正旺盛。用坚强奋发的人去抵抗已经懈怠放纵、锐气受挫的敌人,即使乐毅拥有百万军队,本来也是攻不下这两城的。这并不是两城可以攻下却姑且保存,等待它们自行降服;也不是乐毅爱护百姓而不肯用军队屠戮他们。假如乐毅真有爱民之心,占据千里土地而实行仁政,那么秦、楚都可以来朝见,四方异族都可以臣服,何况这区区两座城呢?汤、武凭一个国家去征伐各国,天下人没有不服从的;乐毅凭两个国家去征伐两个小城,它们却还要反抗,能说乐毅是在实行王道吗?汤、武凭借义,乐毅凭借利,成败结果之所以不同,原因就在这里。苏轼却说王道不可以小规模实行,规模小了就会灭亡。王道只是怕人不实行罢了;小规模实行就有小的治理成效,大规模实行就有大的治理成效,正如豆类和粮食可以疗饥,少吃一些就不会死,经常食用就能使身体充实,难道能说豆粮不可以少量食用,反而宁愿吃糠皮果核才好吗?苏轼不过是浅陋偏曲的人,不值得评论;我唯独惋惜苏轼说话太轻率。丙吉 君子面对天下事务,总要先尽人事,然后才考察天道。天道极其幽微而难以知晓,人事极其显明而容易施行。舍弃容易做的事而追求难以知晓的事,是不明智;把幽微难知的事放在前面,把显明易行的事放在后面,是失去次序。尧、舜、禹、益相互告诫的话已经很详尽了。谈传授道理,只说要执守中道;谈任用人才,只说九种德行;谈治理百姓,只说六府三事。至于论述天道,除了观测历象、颁授时令之外,从未有过片言只语。三位圣贤对于天道,难道有什么没有通达的吗?抛弃本来应做的事,去追求恍惚诡诞的境界,本来就是圣贤所不取的。宰相的职责,对上要匡正君主,对下要使百姓富足;使贤能人才各处其位,使教化合于时宜而施行,使天下风俗美善,伦理端正而礼乐兴盛,中原受到尊重而四海归服,所有生民各自顺遂其本性而没有乖戾争斗,这才可以说尽到了职责。不必急切地探求那些难以知晓的事,以此作为外表的美观。能够尽到职责,即使日月失去光明,寒暑失去节度,也不妨碍治理成功。职责没有尽到,即使天地各安其位、万物得到养育,对百姓又有什么益处呢?汉代史书称丙吉不询问死伤之事,却追问牛喘,以为他懂得大体,这不是君子所应说的话。百姓不懂得道理,以至于在都市之中彼此杀伤,政教不能振兴而风俗败坏,这种变故也太严重了,难道不是宰相应当忧虑的吗?舍弃这些不问,却担心阴阳不和,这是多么迂腐而荒诞啊!子路问侍奉鬼神的事,孔子说:“还不能侍奉人,怎么能侍奉鬼呢?”不先尽到治理人事的道理,却去侍奉鬼神,尚且不可以;何况不致力于认识人的本性,却去考察难以知晓的天道,他怎么能做宰相呢?况且宣帝时社会风俗的弊病,不只是互相杀伤而已,一年之中,子弟杀父兄、妻妾杀丈夫的有二百二十多人,几乎不能作为一个国家。丙吉不能辅佐他的君主实行仁义,使风俗改变,把百姓陷入禽兽般的境地,却只询问一头牛的事,说他懂得轻重缓急,是不可以的。汉代儒生的学问拘泥于术数而不懂得道理,其流弊发展到闭塞不通、愚昧而相信怪异;即使像丙吉这样可以称许的人,仍沉溺其中却不以为怪,何况那些不值得称许的人呢?天下就像人的身体,风俗好比血气,灾祥好比肥瘠。伤害身体的皮肤肌肉却不追问,见到瘦弱的人反而去追问,人一定会认为他迷惑了。察看细小的而忽视重大的,没有比这更迷惑的了,却把它说成懂得大体,可以吗?那么《洪范》的说法全都不值得相信吗?不是这样。庶征是九畴之一,必须以人事为根本。先尽人事然后考察天道,这是我所知道的。相信灾祥,却遗弃人事,是汉代儒生的错误,也是败坏《洪范》本义的弊病,不是君子之道。东汉
天下之患,固不可逆料而预防之也。吾计禁乎此后世之患,出乎彼吾谋杜其西,后世之患生乎东。祸乱之端,神藏而鬼伏,常发于人所不疑之地,而起于世所倚赖之人。虽知者,何由而尽备哉?然古人善虑国家者,毎事揆其始而考其终,喜其成而忧其败。四海之事,千载之业,综包参核于吾之胸中而定。他日为患之大小缓急,推其得失而为之备,使祸害之发不至于乱亡,则庶乎可以尽吾心焉耳。固非弭塞消沮,能使之久而无患也。武王、周公之初定天下,其心岂不知封建之弊,必至于并吞、削弱而不振也哉?然恐易此道而更为异法,未必若封建之可安且久也,故且勉而为此,使治之有道者可以无乱,失其道者亦不亟至于亡,不敢过为矫激难守之法,以为将来患也。乗舟而渡水,时有覆溺者,人终不以一溺而废舟;驾马行逺,或有踬跌之失,人终不以一跌而不驾,在乎补其罅漏不完之处,习其驰骋疾徐之节,使慎之而巳前汉王莽之簒,在乎元成失道,上无明主,下无正臣,故莽得恃太后之势而行簒窃之计。非以三公辅相委任之权太重而然也。光武过惩其弊而力矫之,不任三公以事,而政归于台阁。其后遂成宦寺之祸,而汉以此亡。光武以为莽之得成其簒者,权太重耳,今吾夺其柄则其害可除矣。孰知宦寺之祸,又有甚于辅相者乎?此不熟究其大小缓急之故也。夫莽之簒,以母后临朝,外戚预政而致然,岂委任太专之罪也哉?光武能着为令典,藏之宗庙,俾后嗣有幼君在位,当选厚徳大贤之士为三公以辅之,而不许母后、外戚临朝预政,则其害可以息矣。不此之思,而惟罢三公之制,宦寺之兴,始于此矣。盖宦寺恒以传闺阁之命,受襁褓之寄,而妄作威福,茍外有良辅以持其柄,内无母后为之依怙,虽曹节、王甫充溢乎宫闼亦何患哉?可疾者不疑而疑,辅相末路之弊也。遂使三公除拜,皆以赂遗宦者而得,虽欲免乎亡,亦难矣。王公之位,古所谓共天职、治天民者也。茍择当世之贤才而置诸位,拱手而责其成功,可也。专横之祸,何自而致哉?事变亦众矣,然不察之以至明,推之以至公,处之以至当,徇斯须之细故,而轻于变更,惜哉!光武之鋭于求治,而未达乎大体也。
崔寔
昔者观孔子之书,见其于子贡、仲由之徒,善于说辞,必深折而重抑之。明足以亿事,未为有过也;而伤其多言以仕,为学未为违道也;而恶其口给而近佞,心常以为惑。奚孔子不贵于言若是耶?及观战国之际,天下之士皆弃道徳仁义而不修,以口舌磨切世主,而觊势窃柄。大者亡人之国,小者自杀其身。又甚焉者,着为邪说,以为后世害,纷然出乎斯道之外,流于刻薄荒鄙,诬民败俗之归而不自知也。然后喟然叹曰:「此孔子所以圣乎?其预知之矣。凡乱之生,必有所始也。刍灵之弊,必至于以人殉塟;象箸之弊,必至于瑶台璚室。孔子之教人以勿易于言,而周卒以口舌纵横之辨而亡。夫言岂可竒哉?快意于一言,或足以祸万世;发愤立一事,或可以祸异时。矫当时之失,不求古今之变,而轻于持论,非知道者也。」彼崔寔者,独何人哉?愤时君之柔闇,则论柔闇之失可也;遽为邪说,不顾理之是非,而谓凡为治者必以严而治,以寛而乱,此岂理也耶?周秦之效,夫人之所能识也。寔不察乎此,而亟称宣帝之贤。夫宣帝,汉室基乱之主,苛以为明,忍以为断,督责以为能。当斯世也,斯民竞知其可畏,而不知其可爱。于是髙恵文景之泽竭矣。譬犹服金石、恣声色之人,其外虽若未衰,而其中之虚壊已甚。至于元帝继之,稍失其术,则汉因以衰,非元帝之罪也。寔轻信而不知道,敢为异论而不顾其无稽,至诬文帝以严致平,何惑妄之甚哉?汉之久而亡者,文帝之功也。且使宣帝处文帝之时,是生一秦也。宣帝固非秦比也,率其所为,行于甫定之世,则其异于秦者几希,而岂能治哉?治道固有本末,先之以政教,而后刑罚者,秦汉以下皆是也。文帝能参之恭俭忠厚之化,故治,其余则守法而已,故未旋踵即不免于危。汉室至于光武,犹再荣之木,其膏泽将尽。矣,明章能扶植培■〈土雍〉之,仅至小康。孝安以降,渐衰而乱,固其理也。自非仁贤若文帝承之,犹恐其不救;而寔欲济之以严刑峻法,此欲救将萎之木而断其根,鄙哉!愚儒好髙之论也。仲长统乃从而称之,此其智与寔何异哉?自孔子之末,学者不明道而阿世。韩非之愚,至以尧舜为土水,而以刑罚为膏粱。所闻者卑,而所习者陋,无怪其为此言也。汉之诸儒,惟贾谊、董相及王吉为庶几。如寔与统,时人所推为大儒,而其论至于与韩无异,于乎!其所从来逺矣,岂特寔之罪哉?
明文衡巻十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一
(明)程敏政 编
○论
译天下的祸患,本来不可能预先完全料定并防备。我们所谋划禁止的往往是后世的祸患;我们打算堵住它的西边,后世的祸患却可能从东边发生。祸乱的开端,神秘地隐藏着,鬼魅般潜伏着,常常从人们没有怀疑的地方发生,也从世人所倚赖的人那里兴起。即使是智者,又怎么能够全部防备呢?然而古代善于谋划国家的人,每件事都推究它的开端,考察它的结局;事情成功便欣喜,事情失败便忧虑。四海的事务、千年的事业,都在胸中综合考察、反复核验,然后作出决定。推测日后祸患的大小缓急,考察得失而预先防备,使祸害发生时不至于导致乱亡,这样差不多才可以算尽了自己的心力。这并不是说能够完全消除、堵塞、削弱祸患,使国家长久没有忧患。武王、周公当初平定天下时,难道不知道封建制度的弊病,最终必然导致诸侯兼并、中央削弱而不能振兴吗?但他们担心改变这种制度而另立异法,未必有封建制度安稳而长久,所以姑且勉强实行它,使善于治理的人能够避免发生祸乱,失去治理之道的人也不至于很快灭亡;不敢过分制定矫激而难以守行的法令,以免成为将来的祸患。乘船渡水,时常有人翻船溺水,人们终究不会因为一次溺水就废弃船只;骑马远行,偶尔有跌倒的过失,人们终究不会因为一次跌倒就不再骑马。关键在于弥补船马不完善的漏洞,熟习驰骋快慢的节度,使行动谨慎而已。西汉前期王莽篡位,原因在于元帝、成帝失去治道,上面没有英明君主,下面没有正直大臣,所以王莽得以凭借太后的势力实行篡夺的计谋。并不是因为把辅佐宰相、三公的任用权交给他们,权力太重才造成这种结果。光武帝过分惩戒这种弊端,极力加以矫正,不把政事交给三公,而把政权归于台阁。后来终于酿成宦官专权的祸患,汉朝也因此灭亡。光武帝以为王莽能够成功篡位,是因为权力太重;现在我夺去三公的权柄,祸害就可以除掉了。哪里知道宦官之祸又有超过辅相之祸的地方呢?这是没有仔细探究事情大小缓急的缘故。王莽篡位,是因为太后临朝、外戚干预政事而造成的,难道是因为委任太专的罪过吗?光武帝如果能够明确制定为法令,藏入宗庙,使后世君主年幼在位时,选取厚德大贤之士担任三公辅佐,并且不许太后、外戚临朝干预政事,那么这种祸害就可以平息了。他没有考虑这一点,只是一味废除三公制度,宦官势力的兴起,正是从这里开始的。宦官通常凭借传达宫闱命令、接受幼主托付而行事,妄自作威作福;假如外面有贤良的辅相掌握政权,宫内又没有太后为他们依靠,即使曹节、王甫充斥宫闱,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真正应当疾恶的事情反而不怀疑,却去怀疑辅相,这是辅相制度末路的弊病。于是三公的任免,都要靠送给宦官财物才能取得;即使想避免灭亡,也难了。王公的职位,就是古人所说共同承担上天的职事、治理上天百姓的职位。假如选择当代贤能的人才安置在这些职位上,自己拱手等待他们取得成效,是可以的。专横的祸患,怎么会由此产生呢?事变当然很多,但不能用最明白的认识去考察它,不能用最公正的原则去推究它,不能用最恰当的方式去处理它,却拘泥于一时的细节,轻率地变更制度,实在可惜!这是光武帝急于求治,却没有通达治国大体。崔寔 从前我读孔子的书,看见孔子对于子贡、仲由这一类善于辞说的人,总是深深挫折他们,重重压抑他们。聪明足以预料各种事情,并不算有过错;只是孔子伤感他们多言而求仕,这并不算违背求学之道;但他厌恶他们口才流利而近于谄佞,心里常认为这会使人迷惑。为什么孔子竟然如此不重视言辞呢?等到看到战国时期,天下士人都抛弃道德仁义而不修养,只凭口舌磨砺、攻击世上的君主,希望取得权势、窃取权柄。大的使别人的国家灭亡,小的使自己丧命。更严重的,则写成邪说,给后世留下祸害,纷纷脱离正道,流于刻薄、荒唐、鄙陋,归结为欺骗百姓、败坏风俗,自己却不知道。于是我叹息说:“这就是孔子成为圣人的原因吗?他早已预见到了。凡是祸乱的产生,一定有它的开端。用刍草做殉葬偶人的弊端,必然发展到用活人殉葬;使用象牙筷子的弊端,必然发展到建造瑶台琼室。孔子教人不要轻易发言,而周朝最终却因纵横家的口舌辩说而灭亡。言辞难道可以轻视吗?一时因一句话快意,或许足以给万世带来祸害;因愤怒而建立一件事,或许可以给后世造成祸患。只纠正当时的过失,却不探求古今变化的规律,轻率地坚持自己的论调,不是真正懂得道理的人。” 那个崔寔,究竟是怎样的人呢?他痛恨当时君主柔弱昏暗,那么议论柔弱昏暗的弊病,是可以的;但他竟然提出邪说,不顾道理的是非,声称凡是治理国家都必须严厉才会治理好,宽缓就会混乱,这难道是道理吗?周朝和秦朝的结果,是人人都能看明白的。崔寔没有考察这一点,却急于称赞宣帝贤明。宣帝是使汉室埋下乱根的君主,把苛刻当作明察,把残忍当作果断,把督责当作才干。在那个时代,百姓只知道他的可怕,却不知道他的可亲。于是高祖、惠帝、文帝、景帝的恩泽便枯竭了。这好比服食金石、放纵声色的人,外表虽然似乎还没有衰败,内里的虚弱败坏却已经很严重。到了元帝继位,稍微失去宣帝的治术,汉朝便因此衰败,这并不是元帝的罪过。崔寔轻率相信而不懂得道理,竟敢提出奇异的论调而不顾没有根据,甚至诬说文帝凭严厉使天下太平,这是多么迷惑荒妄啊!汉朝能够长久而后才灭亡,是文帝的功劳。假如让宣帝处在文帝的时代,就等于又产生了一个秦始皇。宣帝固然不能与秦始皇相比,但把他的做法施行在刚刚安定的时代,那么他与秦始皇的区别也所剩无几,怎么能够治理好呢?治理之道本来有本末,应当先用政教,随后才用刑罚;秦、汉以来都是这样。文帝能够把政教参合于恭敬、节俭、忠厚的教化,所以国家得到治理;其余的只是守法而已,所以很快就不能免于危难。汉室到了光武帝时,就像一棵再次荣茂的树,滋润它的膏泽将要耗尽。明帝、章帝还能扶植培壅它,只达到小康。孝安帝以后,逐渐衰败而混乱,本来就是必然的道理。若不是有像文帝那样仁慈贤明的人继承它,恐怕还不能挽救;而崔寔却想用严刑峻法来挽救它,这就像想救一棵将要枯萎的树,却砍断它的根,鄙陋啊!这是愚昧儒生好发高论的表现。仲长统竟又跟着称赞他,他的智慧与崔寔有什么不同呢?自孔子之后,学者不明白道理而迎合世俗。韩非的愚昧,甚至把尧舜说成土和水,把刑罚说成膏粱美味。他所听闻的低下,所学习的浅陋,因此说出这种话也就不足为怪了。汉代诸儒中,只有贾谊、董仲舒和王吉差不多明白道理。像崔寔和仲长统,正是当时人所推重的大儒,然而他们的议论竟与韩非没有区别,唉!这种思想的来源已经很久了,哪里只是崔寔一个人的罪过呢?《明文衡》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卷十一 (明)程敏政编 ○论
论孙甫荐富弼代晏殊事(晏殊罢相,諌官孙甫荐富弼代之。仁宗怒曰:“进用宰相,人主之任,臣下不宜有所指陈。”事在庆厯四年)王叔英
于乎!弼有宰相之才,天下知之。甫荐之,诚当矣。为帝者,如果有心于用弼,宜曰:“吾意正在斯人,卿可谓能为天下得人矣。”如此君臣之间,岂不为相得哉?今帝乃不出此,而反有怒于甫,盖其意不在于弼尔。使其意果在于弼,岂不欣然从之,而何怒于甫耶?昔尧之相舜以师,锡舜之相禹以佥言,未闻进用宰相为人主独任事也。且古人有言曰:“荐贤受上赏。”况荐大臣以当大任者乎?如甫者,宜受上赏,而反怒之,此帝之大失也。帝之意,岂不以为宰相之职乃人臣之极任,其登用之恩当自已出?殊不知荐之在人,而用之在我,其恩又曷尝不自已出乎?传曰:“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盖献替之职,固在人臣,而用舍之权,常在人主。果何嫌于恩不出于己也哉?虽然,为人君者,要当以公天下为心,惟在于为天下得人而巳又何必欲其恩之出于已其恩之尽出于已者,乃好利自私者之所为,岂贤君之事哉?惜乎,以仁宗之贤,而犹昧于此哉!余惧后世有沮却忠臣为国荐贤,而藉帝之言以为口实者,故特着论非之,以为人主之戒。
髙帝吕后论 梁潜
或者谓髙帝寛仁爱人,乃独于吕后以色衰而弛爱?夫托交贫贱,起身艰苦,一旦富贵之余,乃疎弃之,独不念前日楚军之间道哉?髙帝无乃少恩也?梁子曰:不然。夫髙帝之知人,何如其明也?与吕后处者几年矣?后之为人,独不知之耶?彼固一妇人也,而其雄猜杰黠,有猛士之肝肠。髙帝于是乎有以知吕后之心矣。夫畜老人犹惮杀,曽谓国家之勲臣,取而族灭之,无遗噍类,若罝中兔然,未尝有难色。后也,何其忍人哉?夫杀诸将,非髙帝之心也。后也,蒯彻教信以反,贯髙反形已具,髙帝犹释之,而肯果于杀韩彭耶?韩彭虽夷灭,而昔日感遇之际,士为知已死者,英态豪气犹在目睫间也。髙帝中夜思之,岂不一动心哉?吕后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髙帝所以薄吕后者,不能形于言,而痛在其中矣。不然,卢绾旧日里闬恩犹不减,乃谓至亲而独少恩哉?夫观人者,不于其所厚,而于其所薄。髙帝于其所薄者如此矣,岂得薄其所厚哉?吕后忍于韩彭者如此矣,岂得厚于刘氏哉?豺狼得嗜,则喋血揺尾以恣饕,茍无所得,则爪肤拏毳以致猛。诸将已尽,其祸寻及刘氏矣。故杀韩彭而诸将惧,族诸将而刘氏惧。髙帝亦岂与陈平谋及此哉?闻樊哙党吕氏,立命斩之,用平之谋。髙帝至是非特为刘氏忧,亦且为平勃忧也。髙帝目纔瞑,肉犹未寒,后也曾无一髪之戚,即谋族杀诸将。今日鸩如意,明日断戚姬,今日鸩齐王肥,明日杀赵王友,至于无所忌惮,立他人子为帝,又杀之而又立焉。忍人哉后也,一至此极也!当是时,汉已亡矣。吁!髙帝岂不知毒流至此哉?说者谓良平之教髙帝,往往忍小以就大。晋献之骊姬,秦皇之扶苏,髙帝审之久矣。然独恨髙帝之明有所未尽者焉。惩其近而不惩其逺,商之亡以妲已,周之亡以褒姒,髙帝曷不惩此耶?嫡妾之分乱。于前而正家之约,昧于后,于是拳拳然属周勃以安刘,置周昌以重赵。所谓滔天之势已成,乃欲以一手障之,吁!何益哉?
刘仁轨
译论孙甫推荐富弼代替晏殊的事(晏殊被罢免宰相,谏官孙甫推荐富弼代替他。仁宗发怒说:“进用宰相,是君主的职责,臣下不应有所指陈。”事情发生在庆历四年)王叔英 唉!富弼有宰相的才能,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孙甫推荐他,确实很恰当。作为皇帝,如果真有意任用富弼,应该说:“我的心意正是在这个人身上,你可以说是替天下找到了人才。”这样一来,君臣之间岂不是彼此相合吗?如今皇帝不这样做,反而对孙甫发怒,大概他的心意并不在富弼身上。假使他的心意果真在富弼,难道不会欣然听从推荐,又为什么对孙甫发怒呢?从前尧任命舜为相,把他当作老师;周武王任命舜辅佐禹,采纳众人的意见;从未听说进用宰相是君主独自承担的事情。况且古人有话说:“推荐贤人可以得到君主的最高奖赏。”何况推荐大臣来担当重大职责呢?像孙甫这样的人,应该得到最高奖赏,皇帝却反而对他发怒,这是皇帝的大错。皇帝的意思,难道不是认为宰相的职位是臣下所能达到的最高职责,任用他的恩典应当由自己发出吗?却不知道推荐人才在臣下,任用人才在我;任用的恩典又何尝不是由我发出呢?《传》说:“大夫能够把人推荐给诸侯,却不能使诸侯任用他;大夫、诸侯能够把人推荐给天子,却不能使天子任用他。”诸侯本来有荐举、罢黜人才的职责,这在臣下;而任用或舍弃人才的权力,通常在君主。既然如此,恩典不由自己发出,又有什么可嫌疑的呢?即使这样,作为君主,也应当以把天下公器置于心中,只在于替天下得到人才罢了,又何必一定要让恩典从自己发出呢?恩典完全由自己发出,是贪图私利、心怀自私的人所做的事,难道是贤君的行为吗?可惜仁宗这样贤明,竟然还不明白这一点!我担心后世有人阻挠、拒绝忠臣为国家推荐贤人,借用皇帝的话作为口实,所以特意写下这篇议论批评他,作为君主的警戒。高帝吕后论 梁潜 有人说,高帝宽厚仁慈、爱护别人,却唯独因为吕后年老色衰而减退对她的宠爱。高帝与她在贫贱时结交,共同从艰苦中起身,一旦富贵之后,便疏远抛弃她,难道唯独不念及当年在楚军中间的经历吗?高帝未免太薄情了吧?梁潜说:不是这样。高帝识人的明察,达到了怎样的程度呢?他同吕后相处了多少年,难道竟不了解吕后的为人吗?吕后本来只是一个妇人,却有雄强、多疑、猜忌而杰出机敏的性情,具备猛士般的肝胆。高帝由此便了解吕后的心肠了。养一个老人尚且还怕杀害,难道会说国家的功臣,可以取来灭族,一个不留,像罗网中的兔子一样,而她从未有为难的神色吗?吕后是多么残忍啊!诛杀诸将,并不是高帝的本心。蒯彻曾教韩信反叛,贯高谋反的形迹已经显露,高帝尚且释放了他们,难道肯果断杀死韩信、彭越吗?韩信、彭越虽然被夷灭,但从前受到知遇时,士人愿为知己者死的英姿豪气仍仿佛在眼前。高帝半夜想起他们,难道不会有一丝动心吗?吕后竟然能够忍心做出这样的事,还有什么不能忍心做呢?高帝因此薄待吕后,不能明说出来,但内心的痛苦就在其中了。否则,卢绾过去同乡邻里的恩情尚且没有减少,怎么会说对至亲唯独薄情呢?观察一个人,应当看他对谁厚、对谁薄。高帝对于他所薄待的人尚且如此,难道会薄待他所厚待的人吗?吕后对于韩信、彭越残忍到这种程度,难道会厚待刘氏宗族吗?豺狼得到食物,就舔血摇尾,放纵贪食;如果没有得到食物,就抓挠皮肤、扯动毛发,显出凶猛。诸将被杀尽之后,灾祸很快就会殃及刘氏。所以杀韩信、彭越,诸将害怕;灭诸将的族,刘氏也害怕。高帝难道也会同陈平谋划到这一步吗?听说樊哙结党于吕氏,便立即下令斩杀他,采用了陈平的计谋。高帝到了这时,不仅为刘氏忧虑,也为陈平、周勃忧虑。高帝刚闭上眼睛,尸体还没有冷透,吕后竟没有一丝哀戚,便谋划诛杀诸将。今天毒死如意,明天杀戚姬;今天毒死齐王肥,明天杀赵王友;后来发展到毫无忌惮,立别人的儿子为皇帝,又把他杀掉,再另立皇帝。吕后真是残忍,竟到了这种极端地步!在那个时候,汉朝已经灭亡了。唉!高帝难道不知道毒害会流传到这种程度吗?有人说张良、陈平教高帝,往往是忍受小事以成就大事。晋献公对骊姬、秦始皇对扶苏的事情,高帝已经长期审慎考虑过了。然而唯独遗憾高帝的明察还有没有穷尽的地方。只惩戒眼前的近因,却不惩戒长远的祸根;商朝因妲己而灭亡,周朝因褒姒而灭亡,高帝为什么不以此为戒呢?嫡妻与妾的名分在前代已经混乱,却没有及时整顿家庭的约束;后来又昏暗不明,于是拳拳地把周勃托付给他,让他安定刘氏,把周昌安置去加强赵王的地位。所谓滔天般的势力已经形成,才想凭一只手去遮挡它,唉!这又有什么用呢?刘仁轨
少府监裴舒为唐髙宗造镜,殿上与太子太傅刘仁轨观之。仁轨惊趋下殿,走上问其故,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适见壁间有数天子,不祥孰甚焉?”上遽令剔去。愚意仁轨此言未当也。夫人臣之戒君,或婉其辞而意有所在,孔子所谓巽言之者也;或峻其辞而无所隐,孔子所谓法言之者也。仁轨此言,其法言之耶?其巽言之耶?夫曰“壁间有数天子,不祥孰甚焉”者,有似乎巽言之矣。髙宗嗣守天位,而武后制其政柄,是武后亦一天子矣。李义府恣意惨酷,天下之人知畏李猫,而不知有朝廷,是义府又一天子矣。至于武三思为周公,威福之柄又窥取之焉,则三思又一天子矣。政出多门,不祥孰甚?而仁轨此言非此意,而髙宗亦不此悟也。然则既不为巽言,曷不为直言也哉?纳约自牖,因其明而投之。仁轨此时宜进言曰:“以铜为镜,不若以古为镜;以古为镜,不若以贤为镜。”《书》云:“人无于水监,当于人监。”《诗》曰:“殷鍳不逺,在夏后之世。”隋之炀帝,淫刑黩武,沈湎冒色,忠言不用,小人朋进,盗贼旁午,自度不免,乃持鉴照曰:“好头颈,不知为何人持去。”此炀帝以铜为鉴而不以古为鉴也。太宗皇帝艰难以定天下,身致太平,乐闻直諌,好用善谋。皇后顺正,不预外事,常曰:“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此太宗以人为镜不以铜为镜也。陛下诚能以炀帝为戒,以太宗为法,则社稷之福,生民之幸矣。且殿廷之上,岂照镜之所?奸邪之情,岂悬镜可得?陛下以心为镜,勿昏以欲,勿蔽以私,湛然虚明,可照万事。臣伏愿陛下曷去彼而取此哉?不知出此,乃以镜之影为不祥,谬矣。
论曹参 王直
汉曹参代萧何为相国,而后世称贤相,予疑之。古者大臣之相国也,必思为国建长久之业,于道所当为者,夙夜尽心,不敢少怠焉,而况辅新造之国乎?周公相成王,用文武之道治天下,有不合者,夜以继日而思之,及其得也,又坐以待旦而行之,其勤也至矣。当时之臣,莫有过于周公者,而周公方吐哺握髪以受其言,故能兴道立教,维持周室至八百年之久,此岂茍且偷惰者所能哉?萧何佐髙帝定天下,闻其次律令矣,他未之闻也。曹参代之,守何之约束,日饮醇酒,不事事。士大夫欲有论谏,亦饮以醇酒,使醉不得言。呜呼,其亦异乎周公之所为矣?何素不知学,其相髙帝于夫治天下之道,未有所立也。就使有所立,尤当敬守而慎行之,以维持于逺。天下之大,岂酣酗者所能治耶?何之律令,岂古圣人所用以治天下者耶?而参守之,自以为足,后世亦从而贤之。予不知何说也?且田制经籍,学士大夫皆废灭于秦,是教养斯民之道皆缺也。《易》解之彖曰:“无所往其来复,吉。”谓天下之难既解,则当复先王之道。当参之时,天下已定七八年,时非无贤也。参虽武夫,茍能亲贤纳善,夙夜以此为务,为汉家万世计,则庶几周公之业而逺。贤拒谏,沈湎于酒,至酣歌与吏相呼,此书所谓巫风,卿士足以丧其家者,而参居之不疑,盖武夫俗吏之故态,非宰相所宜然也。宰相,百僚之表也,使百僚皆慕效焉,则天下当何如哉?予意当时天下之所以安者,盖民苦秦虐久矣,而幸汉之寛,故恬然自安于下,非有道以维持之也。然则参虽能清净不扰,要亦茍且偷惰之谓耳,周公之罪人也。大臣之义,当以周公为正。
宋论八 刘定之
译少府监裴舒替唐高宗铸造镜子,高宗在殿上和太子太傅刘仁轨一起观看。刘仁轨惊慌地快步走下殿,又跑上去询问原因,说:“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百姓不能有两个君王。刚才看见墙壁之间有好几个天子,还有什么比这更不祥的呢?”高宗立即命人刮掉镜中的影像。我认为刘仁轨这句话不恰当。臣下劝诫君主,有时委婉地说,含意却有所指向,这是孔子所说的用婉转的话来劝告;有时措辞严厉,不加隐讳,这是孔子所说的正直之言。刘仁轨这句话,是正直之言吗?还是婉转之言呢?他说“墙壁之间有好几个天子,还有什么比这更不祥的”,似乎像是在用婉转的话劝告。高宗继承并守护天位,而武后控制着政权,那么武后也是一个天子了。李义府任意残酷,天下人只知道害怕李猫,却不知道有朝廷,那么李义府又是一个天子了。至于武三思被任为周公,威福的权柄又被他窥伺夺取,那么武三思又是一个天子了。政令从多个门户发出,还有什么比这更不祥的呢?但刘仁轨这句话并不是这个意思,高宗也没有领悟到这一层。既然不是婉转的劝告,那为什么不说正直的话呢?应当从旁开导,顺着君主已有的明悟把道理送进去。刘仁轨此时应该进言说:“用铜作镜子,不如用古代作镜子;用古代作镜子,不如用贤人作镜子。”《尚书》说:“人不要把水当作镜子,应当把人当作镜子。”《诗经》说:“殷朝的教训并不遥远,就在夏后氏的时代。”隋炀帝滥施刑罚、穷兵黩武,沉溺于酒色,忠言不被采纳,小人结党进用,盗贼到处横行。他自料不能免于灭亡,便拿镜子照着说:“多好的头颈啊,不知道将来会被什么人拿去。”这就是炀帝只把铜当作镜子,却不把古代当作镜子。太宗皇帝历经艰难平定天下,亲自使天下达到太平,喜欢听直言劝谏,乐于采用好的谋略。皇后顺从正道,不干预外部政事,太宗常说:“用铜作镜子,可以端正衣冠;用人作镜子,可以知道得失。”这就是太宗把人当作镜子,而不只是把铜当作镜子。陛下如果真能以炀帝为戒,以太宗为法,就是国家的福气、百姓的幸运了。况且宫殿朝廷之上,哪里是照镜子的地方?奸邪的心情,哪里是悬挂一面镜子就能看出的?陛下应当把自己的心作为镜子,不要让欲望使它昏暗,不要让私心使它蒙蔽,保持澄澈虚明,便可以照察万事。臣恭敬地希望陛下为什么不舍弃前者而取法后者呢?您不明白这一点,却把镜中的影像当作不祥,这是错误的。论曹参 王直 汉代曹参接替萧何担任相国,后世称他为贤相,我对此很怀疑。古代大臣担任相国,必定想着为国家建立长久的事业;对于合乎道义而应做的事,早晚尽心尽力,不敢稍有懈怠,更何况是辅佐刚刚建立的国家呢?周公辅佐成王,用文王、武王之道治理天下;遇到有不合适的地方,便日夜思考;等到想出办法,又坐等天亮立即实行,他勤勉到了极点。当时的臣子,没有谁超过周公,而周公尚且吐出嘴里的食物、握着未梳理的头发来接待求见者,所以能够兴起正道、建立教化,维持周室长达八百年,这难道是苟且偷懒的人能够做到的吗?萧何辅佐高帝平定天下,只听说他制定了律令,其他方面却没有听说他有什么建树。曹参接替他,守着萧何制定的约束,每天饮醇酒,不理政事。士大夫想要议论劝谏,他也拿醇酒给他们喝,使他们醉得不能说话。唉!这与周公所做的事不是大不相同吗?萧何一向没有学问,他辅佐高帝,对于治理天下的道理,没有建立什么制度。即使有所建立,也尤其应当敬慎地守护、谨慎地施行,以便长久维持。天下这样广大,哪里是沉醉酗酒的人所能治理的呢?萧何制定的律令,难道是古代圣人用来治理天下的办法吗?曹参却守着这些制度,自以为已经足够,后世也跟着称赞他贤能。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况且田制、经籍,学士大夫在秦代都被废弃毁灭,因此教养百姓的办法全都残缺了。《易经·解卦》的卦辞说:“无所往而来归,吉利。”意思是天下的艰难既已解除,就应当恢复先王的道。曹参任相时,天下已经安定七八年,当时并不是没有贤人。曹参虽然是武夫,假如能够亲近贤人、采纳善言,早晚都把这件事作为要务,为汉家万世谋划,那么差不多可以接近周公的事业而且更加长久。曹参拒绝劝谏,沉湎于酒,甚至醉后高歌,和属吏相互呼喊,这就是《尚书》所说的巫风,是卿士足以因此败亡其家的行为;曹参处在这种状态中却毫不怀疑,大概是武夫、庸吏的旧习,而不是宰相应有的行为。宰相是百官的表率,假使百官都羡慕仿效他,天下将会怎样呢?我认为当时天下之所以安定,是因为百姓长期苦于秦朝的暴虐,而庆幸汉朝宽缓,所以在下层安然自得,并不是有道术来维持它。然而这样说来,曹参虽然能够清静无为、不去扰民,也不过是苟且偷安、懒惰因循罢了,是周公的罪人。大臣的道义,应当以周公为准则。宋论八 刘定之
以冦准为枢宻副使,时旱蝗,帝召近臣问得失。准为枢宻直学士,对曰:“洪范天人之际,应若影响。大旱之证,盖刑有所不平。”帝怒,起入宫,复召准问状。准请召二府大臣同对。言顷,郑吉犯赃少伏诛,参知政事王沔弟淮赃十万,杖复官。帝切责沔,而以准为可大任,故有是命。当是时,前代刑法惨毒之风始渐消泯。然太祖命大辟,诸州不得专决,其轻典固恣肆自若也。而顷者田锡建议,谓按狱官至以铁为枷,盖法外击断,大率类此。而朝廷丞弼尚复任意操纵,如凖所对,则何以广仁恕之化,扩治平之效乎?计其民寃莫诉,所在犹多,而天意垂戒,信不虚矣。抑君相违缺,此外岂更无可指而准,不能无讳?特本诸《洪范》传所谓“弃法律,则火不炎上于罚常旸”者为说乎?夫《洪范》以为人君能建皇极,则貎言视听思得其理,而雨旸燠寒风时若;不能建皇极,则貎言视听思失其理,而雨旸燠寒风恒若然。得与得俱,失与失并。貎果恭,而言罕有不从;视果明,而听罕有不聪也。休不独至,咎不单见。时雨则必无恒旸,恒燠则必无时寒也。特就其事言之,则各以类感;就其征言之,则各以类属云尔。譬诸学者之于经,谓温厚本乎诗教,设使学乎易、书、礼、乐,而亦温厚,谓非其所得,不可也。医者之于疾,谓寒疾本乎阴淫,设使遇于风雨晦明,而亦寒疾,谓非其所致,不可也。故禹平九年之水,非但以貌恭作肃;汤弭七年之旱,非但以言从作乂。周末之无寒岁,岂惟视不明而豫?秦亡之无燠年,岂惟听不聪而急乎?至于圣之无不通,配乎风之无不在,然屑屑焉以反风起禾为周成王所思之圣,鹢飞石陨为宋襄公所思之蒙。前日之不鸣条,为何事之已睿?今日之不应律,为何理之未睿?亦胶固不可为训也。但明乎经意,则于五事无不当修,于五征无不当察,于以趋得而去失,违咎而求休。茍徒泥班范牵合之说,非惟昧禹箕授受之旨,殆将使居建极之地者,谓吾有是得也,而休征之应非其类;有是失也,而咎征之应非其类,因以疑天命而怠人事矣。援经陈谟之臣,其可不深考乎?帝问翰林学士王安石:“以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唐太宗为哉?”帝深纳之。寻以为参知政事,行新法。安石为神宗变法,大取民财与力而用之。也在于兵,兵之所用,至于破辽,而志愿毕矣。取民财之法,曰青苗,春贷而秋偿之,收息十二。秋又贷而春偿之,亦收息十二。岁再收息,则名为十二,其实十四也。名为贷偿,其实无故岁取民财也。曰免役,凡民出力以役于官者,皆无出力而但输钱。官自以钱雇民应役,名为均役,而其实欲自操其雇钱之竒赢也。夫民,孰皆不贷偿而自足哉?私贷偿焉,治世之所不免。今也禁其贷偿,而官与之贷偿,以利其息钱之入。民,孰皆不雇募而自役哉?私雇募焉,亦治世之所不禁。今也免其自役,而官与之雇募,以利其雇钱之余。即此二端言之,其它取民财之法,无遗巧矣。而又编保伍以练兵,则民自为兵,而养兵之费不以烦官,是曰保甲。编保伍以养马,则马皆在民,而养马之费不以烦官,是曰保马。岂不谓古者寓兵于农也?然今既有保甲矣,而待餔之兵,何尝为之废?亦岂不谓汉尝括民马,今使民养无害也?然民既增保马之劳,而他劳何尝为之损?是其取民力,几于竭矣。民财与力悉归于我,自以为我,非用之于土木,非用之于狗马声色,非用之于仙佛,欲用之于兵,而复汉唐之故疆,无不可也。然畏辽之大,故将于辽必先于夏,又先于羣小国,欲自小至大尝试以图之。安石君臣相与深谋宻议,而悉扫异已者之论,无非此心也。于是王韶试于熈河,章惇试于湖北,熊本试于泸夷,郭逵试于交趾,皆能略有所得,而试于夏则驯至于徐僖之死,得不偿其失。彼辽者,不待其试而先来求地。安石低徊踌蹰,为欲取之必与之之说,卒遣韩缜割与七百里之地,无得而有失焉。若猎者罝狐兔,刺鹿豕,而辟易于虎,失其所操以归。盖安石之技穷,而神宗渐以沮悔矣。然所援引共事之人固在也,踵其故智以用于哲徽之。时互起迭进,以至贤路尽壅,民命仅存之秋,适值辽有衅,跃然攻之,以卒安石之所图,而遽以国毙焉。故前宋之亡,本于安石为神宗谋破辽而巳向使其不谋破辽,则不用兵;不用兵,则不大取民财与力;不大取民财与力,则何至俾羣小为之交攫互噬于天下也?抑遂其始谋,亦不过如唐太宗擒颉利可汗然。太宗用魏征,先以养民为务,而兵自强;安石先敝其民,不及魏征矣。乃动以尧舜、周公借口,其诬矣哉!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欧阳修卒于颍,诏求其所作《五代史》以进。
译任命寇准为枢密副使。当时天旱蝗灾,皇帝召见近臣询问政治的得失。寇准任枢密直学士,回答说:“《洪范》所说天人之间的关系,感应如同回声和影子。发生大旱的征兆,大概是刑罚有不公平的地方。”皇帝发怒,起身回到宫中,随后又召寇准询问具体情况。寇准请求召集两府大臣一同回答。说到这件事不久,郑吉因犯贪赃罪略作伏罪便被处死;参知政事王沔的弟弟王淮贪赃十万,受杖刑后又恢复官职。皇帝严厉斥责王沔,却认为寇准可以担当大任,所以有了这项任命。在这个时候,前代刑法惨酷毒辣的风气才开始逐渐消除。然而太祖规定死刑,各州不得自行裁决,较轻的刑罚却仍然任意施行。近来田锡提出建议,说审理案件的官员甚至用铁制作枷锁,这种超越法令的严酷刑罚,大多就是这样。可是朝廷的辅弼大臣还常常任意操纵政事,像寇准所回答的那样,那么凭什么扩大仁慈宽恕的教化,推广天下太平的成效呢?推算起来,百姓的冤屈无处申诉,各地仍然很多,而上天降下警戒,确实不是虚妄的。或者说,君主和宰相的过失之外,难道再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了吗?寇准不能不有所避讳。他只是根据《洪范传》所说“抛弃法律,火就不会向上燃烧;刑罚失常,便会出现恒旸”来立论吗?《洪范》认为,君主能够建立皇极,那么容貌、言语、视察、听闻、思考都会合乎正理,雨、旸、燠、寒、风也会按时而来;不能建立皇极,那么容貌、言语、视察、听闻、思考都会失去正理,雨、旸、燠、寒、风也会一概失常。得到与得到相伴,失去与失去相随。容貌果真恭敬,言语就很少有不被听从的;视察果真明察,听闻就很少有不聪敏的。吉祥不会单独到来,灾祸也不会单独出现。时雨出现,就一定不会有长久不下雨;长久炎热,就一定不会有按时而来的寒冷。只是就具体事情来说,各自因同类事物而感应;就征兆来说,各自因同类事物而归属,如此而已。这就像学者学习经书,说温厚本来出自《诗经》的教化;假使学习《易》《书》《礼》《乐》也能温厚,却不能说这种温厚不是他所得到的。又像医者诊治疾病,说寒病本来出自阴气过盛;假使遇到风雨、晦明等情况也患寒病,却不能说这不是它导致的。因此,大禹平治九年洪水,并不只是因为容貌恭敬而产生肃敬;商汤消除七年旱灾,也不只是因为言语顺从而产生治理。周朝末年没有寒冷的年份,难道只是因为视察不明而产生豫吗?秦朝灭亡时没有炎热的年份,难道只是因为听闻不聪而产生急吗?至于圣人无所不通,正如风无所不在,然而却拘泥于把反风使禾苗复生说成周成王所思念的圣人,把鹢鸟飞翔、陨石坠落说成宋襄公所思念的愚昧,这种说法不可取。前一天没有刮折树枝的风,究竟是因为哪件事已经明智?今天没有应合节律,究竟又是因为哪种道理没有明智?这样拘泥胶着,不能作为训诫。只要明白经书的本意,那么五事没有不应当修治的,五征没有不应当察考的,应当趋向所得而舍弃所失,避开灾咎而求取吉祥。假如只是一味拘泥于班固、范晔牵强附会的说法,不仅昧于禹和箕子传授承接的宗旨,恐怕还会使处在建立皇极之位的人认为:我有这种所得,吉祥的征兆却不是同类感应;我有这种过失,灾祸的征兆却也不是同类感应,于是怀疑天命而怠慢人事。那些援引经书来陈述谋略的大臣,难道可以不深入考察吗?皇帝问翰林学士王安石:“唐太宗怎么样?”王安石说:“陛下应当效法尧、舜,为什么要把唐太宗作为法则呢?”皇帝十分采纳这番话。不久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实行新法。王安石替神宗变法,大量夺取百姓的财物和劳力来使用,目的也在于用兵;用兵用到最后,达到攻破辽国的地步,他的志愿也就满足了。夺取民财的办法,有青苗法:春天借贷,秋天偿还,收取利息百分之十二;秋天又借贷,春天偿还,也收取利息百分之十二。一年两次收息,名义上说是百分之十二,实际上是百分之十四。名义上说是借贷偿还,实际上是无缘无故每年收取百姓财物。又有免役法:凡是百姓出力为官府服役的,都不再出力而只缴纳钱;官府自己用钱雇人服役,名义上是均平徭役,实际上是想亲自掌握雇钱中的剩余。百姓谁能都不借贷而自给自足呢?私下借贷,是太平时代也不能完全避免的。现在却禁止百姓私下借贷,而官府给他们借贷,以便获利收取利息。百姓谁能都不雇人而亲自服役呢?私下雇人,也是太平时代不禁止的事。现在却免除他们亲自服役,而由官府替他们雇人,以便获得雇钱的余利。仅从这两项说,其他搜取民财的办法,也没有什么巧法遗漏了。又编制保伍来训练士兵,于是百姓自己成为士兵,养兵费用不用烦劳官府,这叫保甲法;编制保伍来养马,于是马匹都在百姓家中,养马费用不用烦劳官府,这叫保马法。这难道不是说古代把军队寄寓于农民之中吗?然而如今既然已有保甲,等待供给粮食的军队又何尝因此废除?这难道不是说汉代曾经征集民间马匹,如今让百姓养马也没有害处吗?然而百姓既然增加了养马的劳苦,其他劳役又何尝因此减少?这样一来,搜取百姓的劳力,几乎到了竭尽的地步。百姓的财物和劳力全都归我所有,王安石自以为这不是用在土木工程上,不是用在犬马、声色上,不是用在神仙、佛事上,而是想用在军队上,恢复汉、唐过去的疆域,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然而他畏惧辽国强大,所以准备攻辽必须先攻夏,又先攻众多小国,想从小到大逐步试探,以图谋进取。王安石君臣彼此深谋密议,全部扫除不同意自己的人的议论,无非就是这一心思。于是王韶在熙河试行,章惇在湖北试行,熊本在泸夷试行,郭逵在交趾试行,都多少取得了一些成果;在西夏试行,却逐渐导致徐僖战死,所得抵偿不了损失。至于辽国,不等他们试攻,辽国先来索取土地。王安石徘徊犹豫,为了想夺取土地而提出必须先割让土地的说法,最终派韩缜割让七百里土地给辽,未有所得,反而有所损失。这就像猎人布网捕狐兔、刺杀鹿猪,却在老虎面前退避,丢失手中所持的东西而回去。大概王安石的本领已经用尽,神宗也逐渐沮丧后悔了。然而当初援引来共同办事的人还在,他们沿袭原来的谋略,继续在哲宗、徽宗时期施行,时而相继兴起,时而交替推进,以至于贤人的道路完全堵塞,百姓的性命只剩下勉强维持的时候,恰好遇到辽国出现间隙,便跃然发动进攻,完成王安石的谋划,却很快使国家灭亡。所以北宋的灭亡,根本在于王安石替神宗谋划攻破辽国而已。假使他不谋划攻破辽国,就不会用兵;不使用兵力,就不会大量搜取百姓的财物和劳力;不大量搜取百姓的财物和劳力,就不至于使众多小人彼此争夺、互相吞噬于天下。即使实现了他最初的谋划,也不过像唐太宗擒获颉利可汗那样罢了。太宗任用魏征,先把养息百姓作为要务,于是兵力自然强大;王安石却先使百姓困敝,比不上魏征。竟然还以尧、舜、周公为借口,真是诬蔑得厉害啊!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退休的欧阳修在颍去世,皇帝下诏征求他所撰写的《五代史》,进呈朝廷。
神宗置司马光于散地,而俾其修《资治通鉴》,自为之序。弃欧阳修于未老之年,而及其卒也,乃求其所作《五代史》。其意以修与光但能譔述也,经国实用非其所能也。吾自有安石也,何其量人之薄哉!厥后光起而究其用于元佑之初,修之不究其用,君子盖惜之。然所尤惜者,修亦有以取之也。何也?惟恐其不究于用,而有意于究,是乃用之所以不究也。濮议是也。当濮议之始也,韩琦辈虽与修同在政府,而知经学古,岂如修?秉义懐直,岂踰修哉?修茍以濮王为不当别议尊崇,琦等必不或异矣。英宗虽欲顾私亲,何自启口哉?自此议发于政府,而羣言交攻,惟修之归咎,谓其昔也赞仁宗以立为后之子,而今也导英宗以忘所后之父,背先帝而谀嗣君,薄大统而厚本生,于礼经为不合于直道为不纯,而修遂无辞以解焉。岂非修久参大政,当辅相位,畧萌觊觎之心,稍为迎合之计,以致此乎?故曰:惟恐其不究于用,而有意于究,是乃用之所以不究也。及其作《五代史》,于晋出帝谓所生父敬儒为皇伯,柴世宗谓所生父守礼为元舅,皆反复辨诘二主之非,欲以表证其前日濮议之为是,然近于欲盖而弥彰矣。修之学继唐韩愈而与之并,皆宗经,而修论述尤多。愈惟论语数章,皆纂史,而修笔削尤严。愈惟顺宗一録,皆卫圣道于湮微塞絶之余,皆辟异端于羣趋众附之际,始焉学者莫能抑扬之也。至其后惟愈从祀孔庙,而修以濮议为巨璧之纎瑕,良干之寸朽焉。不然其全美岂可及哉?几微功名富贵之念一动,而用以之不究,美以之不全,是以君子无慕乎其外者,惧累乎其内;无冀乎其未得者,惧丧乎其所已能也。若乃光则免乎此矣。所以然者,光之学以诚为主,自不妄语入故也。罢崇政殿说书程頥。頥在经筵,为翰林学士苏轼所嫉。頥门人贾易、朱光庭攻轼;轼所厚孔文仲、顾临诋頥。章疏交进,頥以是罢。久之,轼亦罢。是时有洛党、蜀党、朔党之分:洛党,頥为首;蜀党,轼为首;朔党,刘挚、梁焘、王岩叟为首。其辅之者甚多。汉之衰也,李膺、范滂等合为一党,在位者恶之。恶之者非贤,而在党中者贤。唐之衰也,李徳裕、牛僧孺等分为二党,以相倾夺于富贵之涂。李优牛劣,而考其归,皆不足谓之贤。宋之将衰也,其初亦分为二党。熈丰作新法,王安石为魁;元佑掊击新法,司马光为魁。光之党贤,而安石之党非贤。及光殁,而其同党又自分为三:朔党、洛党、蜀党。徐考其故,朔之所以得党名者,刘挚等所居之地相同,而交游亲密;所守之职相近,而议论协洽,自为党而不与他党相攻击。若乃洛党之以頥为首者,頥进讲,则欲坐见哲宗戏折栁枝,则曰:“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贺罢而往吊,则拘于歌哭同日,如此之类,见嫉于人,以致为其所攻击,而頥未尝报复也。门人代为之报复,是以有党之名尔。若乃蜀党之以轼为首,则异于是。轼少年登制科,一也;髙才雄文,二也;兄弟同为美官,三也。于古人所谓三不幸者,全而有之矣。谓宜谦抑以避人之尊已广大以容人之异已犹恐不及也。而见頥为学者所宗,忿然嫉之,岂欲使当时之士不尊頥而惟巳之尊,不异已而惟頥之异乎?夫圣人之道大矣,宰我、子贡善为说辞,若轼是也;冉闵、颜渊善言徳行,若頥是也。譬之入山而采玉,入海而探珠,各有所得,俱足为寳,可相羡而不可相嫉也。嫉心生于中,而排斥之迹形于外,甚至上疏云:“臣深嫉程頥之奸,不假以辞色。”此何为者哉?然则轼有心于立党而自为之首,以合羣助而攻击人也。譬于兵家:朔党自守之兵也,洛党应敌之兵也,蜀党侵邻之兵也,其不韪有在矣。夫不贤者之不容贤者,固其所也;贤者自不相容,则犹兄与弟相阋而为必破之家,心与肺相克而为必死之疾矣。若轼与頥,孰不皆以为贤?而不容頥者轼也。使能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则岂不可以居宰物之地哉!康王构即帝位于应天府
译神宗把司马光置于闲散职位,却让他编修《资治通鉴》,并亲自为此书作序。欧阳修尚未年老时便弃置不用,等到他去世了,才征求他所撰的《五代史》。他的意思是,欧阳修和司马光只能撰述史书,治理国家的实际用途不是他们所能胜任的;自己有王安石就够了,这是多么轻视人才啊!后来司马光在元祐初年被起用,考察他的实际作用;欧阳修没有被考察实际作用,君子大概为此惋惜。然而尤其值得惋惜的,是欧阳修自己也有可以被指责的地方。为什么呢?正因为他担心自己不能在实际治理上取得功用,反而有意追求实际功用,这正是他最终不能得到实际作用的原因。濮王之议就是这样。在濮王之议开始时,韩琦等人虽然与欧阳修同在政府,但论经学、通古事,哪里比得上欧阳修?秉持正义、怀抱直道,哪里超过欧阳修?欧阳修如果认为濮王不应另行议定尊崇之礼,韩琦等人一定不会有不同意见。英宗即使想顾念自己的亲生父亲,又从哪里能够开口呢?自从这个议论在政府中提出,众多言论交相攻击,唯独归罪于欧阳修,说他从前赞同仁宗立英宗为皇后之子,如今却引导英宗忘记所承嗣的父亲;背叛先帝而谄媚嗣君,轻视大统而厚待亲生父亲,在礼经上不合,在正直之道上不纯正,于是欧阳修便没有言辞可以辩解了。难道不是因为欧阳修长期参与大政,应该进入辅相之位,渐渐萌生了觊觎之心,稍微采取迎合的计策,才导致这样吗?所以说:正因为他担心自己不能在实际治理上取得功用,反而有意追求实际功用,这正是他最终不能得到实际作用的原因。等到他撰写《五代史》时,对于晋出帝称自己的生父敬儒为皇伯,对于柴世宗称自己的生父守礼为元舅,都反复辨析诘问两位君主的错误,想借此证明自己前日关于濮王之议是正确的,然而却近于想掩盖反而更加显露。欧阳修的学问承继唐代韩愈而与之并列,都尊崇经书,而欧阳修的论述更多。韩愈只有《论语》数章,都是编纂史事;欧阳修则删削取舍尤其严谨。韩愈只有《顺宗实录》,都是在圣道湮没闭塞之后捍卫圣道,都是在众人趋附之际排斥异端,起初学者还不能判断其中的抑扬褒贬。后来只有韩愈能够从祀孔庙,而欧阳修却因为濮王之议,像美玉上有巨大的细小瑕疵、优良树干上有一寸腐朽。否则,他的完美哪里是别人能够比得上的呢?功名富贵的细微念头一旦萌动,实际作用就因此不能充分发挥,美名也因此不能完整,所以君子不羡慕外在的东西,是怕它牵累内在;不希望得到尚未得到的东西,是怕丧失已经具备的才能。至于司马光,则免除了这种弊病。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的学问以诚实为根本,从来不让妄语进入其中。罢免崇政殿说书程颐。程颐在经筵任职时,受到翰林学士苏轼嫉恨。程颐的门人贾易、朱光庭攻击苏轼;苏轼所厚待的孔文仲、顾临诋毁程颐。章疏交相进呈,程颐因此被罢免。过了很久,苏轼也被罢免。当时有洛党、蜀党、朔党之分:洛党以程颐为首,蜀党以苏轼为首,朔党以刘挚、梁焘、王岩叟为首。辅佐这些人的人很多。汉朝衰落时,李膺、范滂等人结为一党,在位者厌恶他们。厌恶他们的人并不贤,而在党中的人却贤。唐朝衰落时,李德裕、牛僧孺等分成两党,在追逐富贵的道路上彼此倾轧争夺。李德裕胜过牛僧孺,牛僧孺劣于李德裕,但考察他们最终的归宿,都不能称为贤人。宋朝将要衰落时,起初也分成两党。熙宁、元丰年间实行新法,以王安石为首;元祐年间攻击新法,以司马光为首。司马光这一党贤能,王安石这一党不贤。等司马光去世,他的同党又自行分成三党:朔党、洛党、蜀党。仔细考察其中缘故,朔党之所以得到党名,是因为刘挚等人所居地域相同,交游亲密;所任职务相近,议论协调融洽,他们自行结为一党,却不攻击其他党。至于洛党以程颐为首,程颐进讲时,正好坐着看哲宗嬉戏折柳枝,便说:“现在正是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不可以无故摧折。”有人来庆贺他罢职,他却前去吊唁,拘泥于歌与哭不能同日进行之类的事情;这些行为被人嫉恨,以致遭到攻击,但程颐从未报复。门人替他报复,所以才有了结党的名声。至于蜀党以苏轼为首,则与此不同。苏轼年轻时便登制科,这是第一件;才华很高,文章雄健,这是第二件;兄弟二人都担任显贵的官职,这是第三件。他完全具备古人所说的“三不幸”。本来应该谦逊自抑,以免别人尊重自己;宽广包容,以容纳与自己不同的人,这样做还怕来不及。他却看见程颐被学者尊奉,便愤怒地嫉妒他,难道是想让当时的士人不尊重程颐,只尊重自己;不与自己不同,只与程颐不同吗?圣人的道理广大无边,宰我、子贡善于辞说,像苏轼这样;冉耕、闵损、颜渊善于谈论德行,像程颐这样。这就像进入山中采玉,进入海中探珠,各自都有所得,都足以成为珍宝,可以彼此羡慕,却不可以彼此嫉妒。嫉妒之心在内心产生,排斥的行迹便显露在外,甚至上疏说:“臣深深嫉恨程颐的奸邪,不愿对他假以辞色。”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样看来,苏轼是有意建立党派并亲自充当首领,联合众人来攻击别人。用兵家来比喻:朔党是自守的军队,洛党是迎敌的军队,蜀党是侵犯邻国的军队;蜀党的不当之处就在这里。不贤的人不能容纳贤人,本来是常情;贤人之间自己不能相容,就像兄弟相争而使家庭必然破裂,心脏和肺互相克害而成为必死的疾病。像苏轼和程颐这样的人,谁不都认为是贤人呢?可是不能容纳程颐的人却是苏轼。假使他能使自己的心胸宽舒开朗,具有容人的气度,那么难道不可以处在治理天下的职位上吗?康王赵构在应天府即皇帝位
康王前尝为质于金营,而宋使姚平仲刼营,金疑其非亲王,且尝与较射而连发中的,意其将家子,因却还之。洎宋复遣王奉使讲解,而为民所遮止,因此得脱,而遂继宋统,盖天留之也。使其在围城中,则与诸王并俘以北矣。昔者周、汉宗室皆分封于宇内,非独资之如泰山盘石得以固其存,不幸而亡矣。死灰复然,犹得以续其统,又不幸而统絶矣。苖裔蔓衍,犹得以保其姓。周东迁,而晋以强宗为霸主,纠合诸侯为周舆卫,至于战国,而燕、韩、魏居七雄之三,以祀姬姓之祖祢。秦虎视东周,不敢吞者数百年。自载籍以来,未有若周之长,所谓固其存者也。汉惩呉濞、楚戊之强而犯上,尽封各国支庶以裂其壤,至于哀、平之际,宗室载属籍者十二万人,莫不据士民之上,有王公之势。莽既盗汉,而光武兄弟呼于南阳,此十二万人者,近逺响应,故东京之复旧物易于反掌。灵、献之末,表琮焉璋,犹能倔强荆、益,以资昭烈之兴,所谓续其统者也。唐、宋则不然,其宗室皆聚居于京师,故朱温簒唐,而徳王等九人一日同沉于九曲池,濮王等数百人一夜同坑于龙兴寺。金人取宋,而惟康王以出使,孟后以被废,二人得脱,其举宗北迁,卒见杀于完颜亮,无一人幸免,盖无以保其姓矣。夫聚居之也,乐其易防制,此利之小者,而其后有大害,观于唐、宋可见矣。分封之也,恶其难约束,此害之小者,而其后有大利,观于周、汉可见矣。苏子瞻诸人言封建之害,胡明仲诸人言封建之利,各有其说,而未尝言其大利害见于万世之后如此。然则有天下者,为其子孙计,可以无疑于此矣。抑宋统之幸不絶,而天留康王以续之,何也?曰:汴宋二百年矣,仁如庆厯、元佑之日多,不仁如熈丰、崇宣之日少。其不仁也,民怨之;而其仁也,民怜之。其怨之也,足以亡;而其怜之也,足以不絶民之心,即天之意也。善得天者,得于民而已矣。善得民者,以其仁而已矣。朱熹卒熹之学,后世论者谓为集诸儒之大成。夫小成者,有所缺而不全,有所偏而不中,集之而后为大成也。熹于生乎其前之诸儒,若周之精,程之正,固非有待于熹而后能全其所或缺,中其所或偏。至于康节之髙明,而稍未即乎实;横渠之弘毅,而犹未至乎熟。乃若待乎熹,有以实其所未实,熟其所未熟者。然亦不可谓彼缺而此全,彼偏而此中。由是言之,熹于生乎其前之诸儒,未尝集其大成;至于生乎其时之诸儒,则能集其大成。何也?熹之时,诸儒为言,人人不同。言度数者,蔡元定父子之于地理、乐律,有指归矣。熹与之上下其论,而脗合焉。言述作者,周必大诸人,卓乎以所长著称也。熹作徒与之讲评赓酬,可相伯仲。而文考昌黎之异赋,明灵均之衷诗,开陶韦之门,使来者不迷其涂焉。于施诸用者,辞受进退,不屈其节;告君必以格致诚正,而不小其道;临民干方,锄奸救患之不遗其力。视当时淛学之志事功者,陈同父辈反过之也。于求诸史者,未尝若吕祖谦之专,而纲目继春秋,功过吕矣。吕与张敬夫辅翼熹以共究遗经,不幸短世,而熹岁寒松栢,为斯道之梁栋,又过张矣。惟陆象山兄弟始与熹异论,而熹卒兼其所长以为已有。予尝考之,熹与项平父书云:「子静専尊徳性,而熹平日所论道问学为多,是以彼之学者多持守可观,而看义理不详。熹自觉于义理不敢乱说,而紧要为已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邉尔。」又与吕祖谦书云:「子静好处自不可掩覆,可敬服也。」祭子寿文云:「兄乃枉车而来教,相与极论而无猜,自是以还,道合志同。」又曰:「惟兄徳之尤粹,俨中正而无邪,至其降心以从善,又岂有一毫骄吝之私耶?」然则所谓熹集诸儒之大成者,度数也,述作也,事功也,史也,经也,道问学也,尊徳性也,其涂如此也。蔡也周也陈也吕也张也陆也,诸儒之趋于其涂如此也。而熹据其会以要之,殊涂而同归于已焉。所谓集诸儒之大成者,此之谓也。或曰:「陆之于朱论者,谓犹氷不可与炭同器。若子之云,则犹埙鸣篪应,可以奏于宫悬之间,而备韶濩之一音乎?」曰:「然。曾晳之狂,子路之勇,原宪之狷,公西赤之容,端木赐之辨,皆见集于孔子,而不见黜者也。朱之与陆,以其所言而观之,曷尝终见黜哉?谓其终见黜者,未尝考其所言也,亦已甚矣。」诏经筵进讲朱熹通鉴纲目
译康王从前曾在金营做人质,后来宋朝使者姚平仲劫袭金营,金人怀疑他不是真正的亲王;况且他曾与人比试射箭,连续发射都命中目标,金人料想他是将门之后,于是把他送还了。等到宋朝再次派王奉出使议和时,王奉被百姓拦截阻止,因此康王得以逃脱,终于继承宋朝统绪,这大概是上天有意留下他。假使他当时在被围的城中,就会和其他诸王一起被俘往北方了。从前周、汉两代的宗室都分封在天下各地,并不只是因为藩屏如泰山盘石那样足以巩固国运;周朝不幸灭亡后,灰烬仍然复燃,尚且能够延续其统绪,但后来又不幸统绪断绝了。即便如此,周、汉后裔繁衍,仍然能够保全自己的姓氏。周朝东迁以后,晋国凭借强大的宗室成为霸主,联合诸侯作为周王的屏卫;到了战国时期,燕、韩、魏占七雄中的三国,奉祀姬姓祖先。秦国虎视东周,却数百年不敢将其吞并。自从有史籍记载以来,还没有像周朝这样延续长久的,这就是所谓巩固国运。汉朝鉴于吴濞、楚戊势力强大而犯上作乱,于是把各国宗室的支庶全部分封出去,分割土地。到哀帝、平帝时期,登记在宗室属籍中的有十二万人,没有一个不处在士民之上,拥有王公的权势。王莽已经篡夺汉朝,光武帝兄弟在南阳起兵呼应,这十二万人无论远近都响应,所以东汉恢复旧有基业易如反掌。汉灵帝、献帝末年,刘表、刘琮、刘焉、刘璋等人,尚且能够在荆州、益州据守抗争,资助昭烈帝刘备兴起,这就是所谓延续国统。唐、宋却不是这样,它们的宗室都集中居住在京城,所以朱温篡夺唐朝时,德王等九人一日之间一同沉死于九曲池;濮王等数百人一夜之间一同被坑杀在龙兴寺。金人攻取宋朝时,只有康王因为出使在外,孟后因为被废黜,二人得以逃脱;宋朝全族宗室迁往北方,最终又被完颜亮杀害,没有一人幸免,这就是因为没有办法保全他们的姓氏。宗室集中居住,喜欢的是容易防范和控制,这是眼前的小利;但其后却有大害,从唐、宋可以看出。宗室分封各地,厌恶的是难以约束,这是眼前的小害;但其后却有大利,从周、汉可以看出。苏子瞻等人论说分封的害处,胡明仲等人论说分封的好处,各自都有自己的道理,却从未说过这种大害大利用万世之后的事实表现出来。那么,拥有天下的人替子孙谋划,对这一点可以没有疑问了。或者说,宋朝的统绪幸运地没有断绝,上天留下康王来延续它,这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汴京宋朝延续了二百年,像庆历、元祐那样仁厚的时期多,像熙宁、元丰、崇宁、宣和那样不仁的时期少。统治不仁时,百姓怨恨它;统治仁厚时,百姓怜惜它。百姓怨恨它,足以使它灭亡;百姓怜惜它,足以使民心不至于断绝,这就是上天的意志。善于取得上天支持的,不过是取得民心罢了;善于取得民心的,不过是凭借仁政罢了。朱熹去世。后世评论朱熹的学问,说他汇集了各位儒者的最高成就。所谓小成,是有所欠缺而不完整,有所偏颇而不恰当;汇集各家之后,才成为大成。对于朱熹以前的儒者来说,周敦颐的精纯、程颢程颐的端正,本来并不需要等待朱熹才得以补足其欠缺、纠正其偏颇。至于邵康节的高明,只是稍微没有落实到实际;张横渠的弘毅,仍然没有达到成熟。至于这些方面,则需要等待朱熹来充实其尚未充实之处,使其尚未成熟之处成熟。不过,也不能说他们有所欠缺而朱熹完全无缺,他们有所偏颇而朱熹完全恰当。由此说来,朱熹对于生在他以前的儒者,并没有汇集他们的大成;至于与他同时代的儒者,他却能够汇集他们的大成。为什么呢?朱熹所处的时代,各位儒者所论说的内容人人不同。讲度数的,蔡元定父子在地理、乐律方面已经有明确的宗旨。朱熹同他们反复讨论,意见完全吻合。讲著述的,周必大等人卓然以所长著称。朱熹写文章,只能同他们相互评论、唱和酬答,彼此不相上下。他又考订昌黎先生韩愈的奇异辞赋,阐明灵均屈原诗歌的内心,打开陶渊明、韦应物的文学门径,使后来的人不至于迷失道路。至于施行于实际事务,接受或辞谢、进取或退处,都不使自己的节操屈服;向君主进言,一定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为根本,不轻视自己的道术;治理百姓,处理政务,铲除奸邪、拯救祸患,从不吝惜自己的力量。与当时以浙江学术为志向、以事功为务的陈同甫一辈相比,朱熹反而超过了他们。求取历史方面的学问,他不曾像吕祖谦那样专门深入;但编纂《资治通鉴纲目》以继承《春秋》,其功绩又超过了吕祖谦。吕祖谦和张敬夫辅佐朱熹,共同研究古代遗留下来的经典;不幸吕祖谦早逝,而朱熹在艰难岁月中如松柏长青,成为这一学道的栋梁,又超过了张敬夫。只有陆象山兄弟起初与朱熹持不同见解,但朱熹最终兼取他们的长处,把它们作为自己的学问。我曾考察这件事。朱熹给项平父写信说:“子静专门尊崇德性,而我平日所论说的,多是道问学方面,因此他的学生大多在操守方面值得称道,但对义理看得不够详细。我自己觉得,在义理方面不敢胡乱说,但在最关键的地方,往往有许多不能真正用力的地方。现在应当反省自身、用力实践,去掉自己的短处,集合别人的长处,希望不要陷入一边偏执。”他又给吕祖谦写信说:“子静的长处自然不能掩盖,实在值得敬重佩服。”在祭奠陆九龄的文章中说:“兄长竟屈尊驾车前来教诲,我们彼此尽情讨论而没有猜疑;从此以后,道理相合,志趣相同。”又说:“只有兄长的德行最为纯粹,庄严端正而没有邪曲;至于能够降抑自己的心志来听从善言,又哪里有一丝一毫骄傲吝惜的私心呢?” 那么,所谓朱熹汇集各位儒者的大成,就是在度数、著述、事功、史学、经学、道问学和尊德性这些方面;蔡元定、周必大、陈同甫、吕祖谦、张敬夫、陆象山等儒者,各自沿着这些道路前进。朱熹占据各家学问会合之处而加以统摄,使不同的道路最终归于自身。这就是所谓汇集各位儒者的大成。有人说:“陆象山与朱熹的学说,评论者说它们如同冰炭不能同器。如果依您所说,难道就像埙吹鸣、篪相应,可以在宫悬乐队中合奏,成为《韶》《濩》的一种声调吗?”回答说:“是这样。曾皙的狂放、子路的勇敢、原宪的狷介、公西赤的仪容、端木赐的善辩,都被孔子汇集在自己的学说中,却没有被排斥。朱熹和陆象山,考察他们所说的话,什么时候最终被排斥过呢?说他们最终被排斥,是因为从未考察他们所说的话,这也太过分了。” 诏令在经筵进讲朱熹的《通鉴纲目》。
宋时诸帝之不废讲学,盖汉唐所未能及者,故其时悖徳虐政不若汉唐叔季之尤甚。汉唐有簒弑之臣,而宋无之;有贼民崛起,几危社稷,如张角、黄巢者,而宋无之。皆由于上之人未尝悖虐尤甚以激之也。讲学之效,岂可诬哉?所谓未尝悖虐尤甚者,若真宗之天书,虽不以谏而中止,然其后天书以殉于梓宫。英宗追崇所生,诤者盈廷,则为之屈意中止矣。神哲以来,改更法度,正人邪党迭为胜负,亦纷然也。然有窜逐而无刀锯。南渡以后,和议作而语恢复者被排斥;伪学禁而师闗洛者入罪籍。然斥之而益奋,罪之而愈励者,亦由其无死祸以加诸人,而人之改行易节者终少也。其未尝悖虐尤甚于此可见。岂非讲学而有见于前代覆车之辙乎?通鉴纲目者,人主有志于讲学,则不可以不之观。而前代覆车之辙,无不于此乎在也。或者谓通鉴纲目虽厯渉司马温公、朱文公两大贤之笔削而成,然贤而已尔,非出于圣也;史而已尔,难侔于经也。人主亦留心于圣人所作之经而足矣,于贤人所述之史未之及焉,以未有害也。是不然,尚书者,纪传史之出圣笔者也;春秋者,编年史之出圣笔者也。温公取尚书以后之纪传史约之以为编年通鉴,而文公仿春秋大书以为之纲,三传分注以为之目。是则通鉴纲目者,尚书、春秋之子孙,而尚书、春秋者,通鉴纲目之祖父也。祖父子孙,一气之相传;圣经贤史,一理之相续。孰云其未之及焉?似未有害也哉!为此说者,是犹告人以千万里逺之覆辙而不告人以一二里近之覆辙也,其颠踣不愈速乎?
殷民叛周论 周洪谟
或问武王之伐商也,书曰:「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是言王者无敌也。又曰:「篚厥玄黄,昭我周王。」是言人心悦服也。夫何天下甫定,武王既崩,而四国殷民煽乱不已?虽化训三纪之久,而闲之犹艰。故先儒谓《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八篇,皆为殷人不服周而作。又谓方殷之虐,人如在膏火中,归周如流,不暇念先王之徳。及天下稍定,人自膏火中出,即念殷先七王如父母。虽以武王周公之圣,相继抚之,而莫能御也。由是观之,则所谓倒戈执篚于吊伐之日者,不几于虚文乎?圣人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人心之不易服哉?南皋子曰:「是盖不然。向之倒戈而不敌,执篚而来迎者,非商之臣也,乃纣所虐害之蒸民也,所播弃之犁老也。其后不服周而念商者,非商之民也,乃纣所比昵之罪人也,所崇信之奸回也。何以明之?书曰:「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又曰:「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则商臣之党纣虐民者,皆天下之奸回罪人,不可谓不众也。故孟子谓武王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而朱子以为皆党纣虐民者也。然灭之云者,岂噍类无遗哉?不过殱其渠魁,而余孽之犹存者,不知几千万人,诛之不可胜诛也。既不之诛,而子弟念其父兄之死,臣仆念其国统之絶者,愤怨不巳,故乗三监之隙而胁其民以叛也。今夫盗跖一呼,聚党数百,犹能糜人之国,其故何哉?胁之而已矣。岂有纣党之在渊薮者犹众,而不能胁四国之民以叛哉?故《多士》曰:「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多方》曰:「我惟大降尔四国民命。」皆谓商民为所胁者众,故寛宥之而不加诛也。虽以「四国民命」为言,而曰:「商王士曰:『尔殷多士』,曰:『殷侯尹民』,曰:『胥伯小大多正』,则实告殷臣而非告殷民也。」至于《毕命》曰:「毖」殷顽民亦指殷之余孽而言,故下文言世禄之家,鲜克由礼,兹殷庶士,席宠惟旧,则极数殷士之恶,而无一语以及殷民也。数千载之下,读者不得其意,乃谓殷民既怨殷而归周,又叛周而思殷,且或谓周之顽民乃殷之忠臣。夫殷之臣,孰有忠于微子、箕子而叛周者?非微子、箕子,乃纣子武庚及其余党耳。使诚以为叛周者非纣余党,乃前日涂炭之民,则圣人伐暴救民之意,终无以白于天下后世,而乱臣贼子得以借口矣。予故为详辨之。
明文衡巻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二
(明)程敏政 编
○说
天说上 刘基
译宋朝各位皇帝不废止讲学,大概是汉、唐所不能比及的,所以宋代悖逆道德、残虐施政的情况不像汉、唐末世那样严重。汉、唐有篡位弑君的臣子,宋朝没有;有张角、黄巢那样的贼民崛起,几乎危及国家社稷,宋朝也没有。这些都由于在上位的人不曾悖逆残虐到极点,从而激起他们。讲学的效果,哪里可以诬蔑呢?所谓不曾悖逆残虐到极点,例如真宗降天书一事,虽然没有因谏诤而立即停止,但后来还是把天书作为殉葬品放入梓宫。英宗追尊生母,诤谏的人充满朝廷,他便为此改变心意而停止了。神宗、哲宗以来,改革法度,正直之党与邪曲之党交替取胜,也纷纷扰扰。然而只是放逐贬谪,并没有施行刀锯之刑。南渡以后,和议形成,谈论恢复的人遭到排斥;伪学之禁兴起,拜师于关中、洛阳学者的人被列入罪籍。然而越是排斥,他们越发奋勉;越是治罪,他们越发自励,这也因为没有把死亡之祸加在他们身上,所以改易操守、改变节节的人终究很少。宋朝没有悖逆残虐到极点,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难道不是因为讲学,吸取了前代覆车的教训吗?《通鉴纲目》这部书,君主有志于讲学,就不能不阅读;前代覆车的道路,也无不在其中。〔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人〕 有人说:《通鉴纲目》虽然经过司马温公、朱文公两位大贤删削编纂而成,但也只是贤人之作,并非圣人之作;也只是史书,难以与经书相比。君主只要留心圣人所作的经书就够了,对于贤人所撰述的史书不必过问,因为不会有什么害处。这种说法不对。《尚书》是出自圣人之笔的纪传史,《春秋》是出自圣人之笔的编年史。司马温公取《尚书》以后各类纪传史,删约编成编年体的《资治通鉴》;朱文公仿照《春秋》大字书写的体例,把它编成《纲》,又把三传的内容分别作注,编成《目》。这样看来,《通鉴纲目》是《尚书》《春秋》的子孙,而《尚书》《春秋》是《通鉴纲目》的祖父。祖父与子孙,是同一元气相传;圣人之经与贤人之史,是同一义理相续。谁说君主不必过问史书呢?这难道好像没有害处吗?说这种话的人,就像告诉别人千万里以外的车翻之处,却不告诉他一两里以内的车翻之处;这样一来,他跌倒得不是更快吗?” 殷民叛周论 周洪谟 有人问:武王讨伐商朝时,《尚书》说:“前面的军队倒戈,从后面进攻他们,使他们败逃。”这是说王者无敌。又说:“用竹筐盛着黑黄色的丝帛,来彰明我们周王。”这是说人心喜悦而归服。既然如此,为什么天下刚刚平定,武王去世以后,四国的殷民却不断煽动叛乱?即使周朝教化训导了三十年,约束他们仍然很困难。因此,前代儒者说《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八篇,都是因为殷人不服周朝而作的。又说,正当殷纣暴虐时,百姓如同处在油锅烈火之中,归附周朝像水流奔泻一样,来不及顾念先王的恩德。等到天下稍稍安定,百姓从油锅烈火中出来,便想起殷朝先前的七位君王,如同想念父母。即使凭借武王、周公的圣德相继安抚,也没有办法抵御他们的叛乱。这样看来,那么所谓在吊民伐罪之日倒戈、捧着竹筐前来迎接,不过近乎一篇空文吗?圣人以极仁厚之德讨伐极不仁之人,为什么人心却这样难以归服?南皋子说:“事情大概不是这样。从前倒戈而不能抵抗、捧着竹筐前来迎接的,并不是商朝的臣子,而是被纣王虐害的百姓,是被纣王抛弃的老弱之民。后来不服周朝而思念商朝的,也不是商朝的百姓,而是纣王亲近的罪人,是纣王崇信的奸邪之徒。” 凭什么可以说明这一点呢?《尚书》说:“只是四方逃亡的罪人,纣王尊崇他们、提拔他们、信任他们、任用他们,把他们任命为大夫、卿士,使他们向百姓施暴虐,在商邑作奸犯科。” 又说:“做天下逃亡罪人的首领,把他们聚集在深渊和草莽之中。”这样看来,商朝中那些结党依附纣王、虐害百姓的人,都是天下的奸邪罪人,不能说人数不多。所以孟子说,武王把飞廉驱逐到海边并杀了他,灭掉的国家有五十个;朱子认为,这些国家都是结党依附纣王、虐害百姓的人。可是所谓灭掉它们,难道是连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吗?不过是消灭了其中的首领,剩下的余党仍然存在,不知有几千万人;即使想全部诛杀,也诛杀不尽。既然没有把他们全部杀掉,他们的子弟怀念父兄之死,臣仆怀念国家统绪断绝,便一直愤怒怨恨,所以趁三监发生嫌隙之机,胁迫百姓一起叛乱。如今盗跖一声呼喊,还能聚集数百名党徒,甚至使一个国家疲敝不堪,这是什么缘故呢?不过是胁迫他们罢了。纣王的党羽聚集在深渊草莽中的仍然很多,难道不能胁迫四国百姓叛乱吗?所以《多士》说:“我大大地宽赦你们四国百姓的性命。”《多方》说:“我们大大地宽赦你们四国百姓的性命。”都是说商朝百姓中被胁迫的人很多,所以宽赦他们而不加诛杀。虽然说的是“四国民命”,但又说:“商王的士人说:‘你们殷朝众多士人。’又说:‘殷朝诸侯和治理百姓的人。’又说:‘大小诸伯和众多正卿。’”可见实际上是告诫殷朝臣子,而不是告诫殷朝百姓。” 至于《毕命》说“谨慎地对待殷朝顽固的百姓”,也是指殷朝遗留下来的余党;所以下文说,世代享有禄位的家族,很少能够遵循礼法;这些殷朝众士,只是凭借旧日宠幸而自我满足。这里极力数说殷朝士人的罪恶,却没有一句说到殷朝百姓。几千年以后,读者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竟说殷民先怨恨殷朝而归附周朝,后来又背叛周朝而思念殷朝;甚至有人说周朝的顽民就是殷朝的忠臣。殷朝臣子中,哪里有忠于微子、箕子而又背叛周朝的人呢?那不是微子、箕子,而是纣王的儿子武庚及其余党。假使真认为背叛周朝的不是纣王余党,而是从前陷于水深火热的百姓,那么圣人讨伐暴君、拯救百姓的意旨,终究无法向天下后世说明白,乱臣贼子也就可以借此作为借口了。因此我特意详细辨析这件事。《明文衡》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明文衡》卷十二 (明)程敏政编 ○说 《天说》上 刘基
或曰:“天之降祸福于人,也有诸?曰否。天乌能降祸福于人哉?好善而恶恶,天之心也。福善而祸恶,天之道也。为善者不必福,为恶者不必祸,天之心违矣。使天而能降祸福于人也,而岂自戾其心以穷其道哉?天之不能降祸福于人,亦明矣。”曰:“然则祸福谁所为与?”曰:“气也。”曰:“气也者,孜孜焉为之与?”曰:“否。气有阴阳、邪正分焉。阴阳交错,邪正互胜,其行无方,其至无常,物之遭之,祸福形焉。非气有心于为之也。”是故朝菌得湿而生,晞旸而死;靡草得寒而生,见暑而死。非有心于生死之也,生于其所相得,而死于其所不相得也。是故正气福善而祸恶,邪气祸善而福恶。善恶成于人,而祸福从其所遇。气有所偏胜,人不能御也。曰:“然则天听于气乎?”曰:“否。天之质茫茫然气也,而理为其心,浑浑乎惟善也。善不能自行,载于气以行,气生物而淫于物,于是乎有邪焉。非天之所欲也。人也者,天之子也,假于气以生之,则亦以理为其心。气之邪也,而理为其所胜,于是乎有恶人焉。非天之欲生之也。朱均之不肖而以为子,非尧舜之所欲也。蛲蛔生于人腹而人受其害,岂人之欲生此物哉?”曰:“然则天果听于气矣?”曰:“否。天之气本正,邪气虽行于一时,必有复焉。故气之正者谓之元气,元气未尝有息也。故其复也可期,则生于邪者亦不能以自容焉。秦政、王莽是已。”曰:“跖之寿,操懿之得其志,而子孙享之,岂天之有所私邪?”曰:“气之复也有迟有速,而人之生也不久,故为恶之人或当其身而受罚,或卒享福禄而无害。当其身而受罚者,先逢其复者也;享福禄而无害者,始终乎其气者也。以懿继操,以裕继懿,不于其身而于其后昆,谓天之有所私,不可也。”故见祸福而谓之天降于人者,非也。气未复而以祸福责于天,亦非也。不怨天,不尤人,殀寿不贰,修身以俟,惟知天者。能之。
天说下
或曰:天灾流行,阴阳舛讹,天以之惊于人,与曰否?天以气为质,气失其平则变。是故风雨雷电,晦明寒暑者,天之喘吁呼嘘,动息唘闭收发也。气行而通,则阴阳和,律吕正,万物并育,五位时若,天之得其常也。气行而壅,壅则激,激则变,变而后病生焉。故吼而为暴风,鬰而为虹蜺,不平之气见也。抑抝愤结,回薄切错,暴怒溢发,冬雷夏霜,骤雨疾风,折木漂山,三光荡摩,五精乱行,昼昏夜明,瘴疫流行,水旱愆殃,天之病也。雾浊星妖,晕背祲氛,病将至而色先知也。天病矣,物受天之气以生者,也能无病乎?是故瘥疠天札,人之病也。狂乱反常,颠蹶披猖,中天之病气而不知其所为也。虽天亦无如之何也。惟圣人有神道焉,神道先知,防于未形,不待其几之发也。尧之水九载,汤之旱七载,天下之民不知其灾。朱均不才,为气所胜,则举舜禹以当之。桀纣反道,自絶于天,则率天下以伐之。元气之不汩,圣人为之也。曰:然则人胜天与?曰:天有所不能,而人能之,此人之所以配天地为三也。曰: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非与?曰:此天之本心也,而天有所不能病于气也。惟圣人能救之。是故圣人犹良医也。朱均不肖,尧舜医而瘳之。桀纣暴虐,汤武文医而瘳之。周末孔子善医,而时不用,故着其方以传于世,《易》《书》《诗》《春秋》是也。髙文光武能于医而未圣,故病少愈而气不尽复,和安以降,病作而无其医。桓灵以钩吻为参苓,而操懿之徒又加鸩焉,由是病入于膏肓,而天道几乎穷矣。曰:然则元气息矣乎?曰:有元气,乃有天地,天地有壊,元气无息。尧舜汤武立其法,孔子传其方,方与法不泯也。有善医者举而行之,元气复矣。作《天说》。
雷说上
译有人说:“上天把祸福降给人,真有这回事吗?”回答说:“没有。上天哪里能够把祸福降给人呢?喜爱善、厌恶恶,是上天的本心;使善人得福、使恶人得祸,是上天的原则。行善的人未必得福,作恶的人未必遭祸,这就违背了上天的本心。假使上天能够把祸福降给人,难道会自己违背本心、使自己的原则穷尽吗?上天不能把祸福降给人,这也是很明白的。”又问:“那么祸福是谁造成的呢?”回答说:“是气。”又问:“气是勤勤恳恳、有意造成祸福的吗?”回答说:“不是。气分阴阳、邪正。阴阳交错,邪正相互胜负,它的运行没有固定方向,到来的时间也没有定数;万物遭遇它,祸福就显现出来。这并不是气有意要造成祸福。因此,朝菌得到湿气就生长,遇到干燥阳光就死亡;靡草得到寒气就生长,见到暑热就死亡。它们并不是有意要生或死,只是生于与自己相合的环境,死于与自己不相合的环境。所以,正气使善得福、使恶受祸,邪气使善受祸、使恶得福。善恶由人造成,而祸福随着人所遇到的气而来。气有偏盛偏衰,人不能控制它。”又问:“那么上天是听从气的吗?”回答说:“不是。上天的本体茫茫然就是气,而理是它的本心,浑然一体,只有善。” 善不能自行运行,要凭借气来运行;气产生万物,又泛滥到万物之中,于是其中便有邪气。这不是上天所希望的。人是上天的儿子,借助气而出生,所以也以理作为本心。气中有邪,而理被邪气压制,于是出现了恶人。这并不是上天想让他们出生。朱、均不才而成为尧舜的儿子,并不是尧舜所希望的。蛲虫、蛔虫生在人腹中而使人受害,难道是人想让这种东西生出来吗?”又问:“那么上天果然是听从气的吗?”回答说:“不是。上天之气本来正大,邪气虽然一时运行,最终必然会有正气复起。所以正气称为元气,元气从未止息。因此它终将复起是可以预期的,依靠邪气生存的事物也不能自行容身,秦政、王莽就是如此。”又问:“盗跖长寿,曹操、司马懿得以实现自己的志愿,而且子孙还享有他们留下的福泽,难道是上天有所偏爱吗?”回答说:“正气的复起有迟有速,而人的生命并不长久,所以作恶的人,有的在自己一生中就受罚,有的最终享受福禄而没有受害。在自己一生中受罚的,是较早遇到正气复起的人;享受福禄而没有受害的,是始终处在那种邪气之中的人。司马懿继承曹操,司马师、司马昭又承继司马懿,正气不是在他们本人一代复起,而是在他们的后代才复起;不能因此说上天有所偏爱。” 所以,看见祸福便说是上天降给人的,是不对的;正气尚未复起,却把祸福归责于上天,也是不对的。不怨天,不责怪别人,无论夭折还是长寿都不改变自己的操守,修养自身以等待时机,只有真正懂得上天的人才能做到。《天说》下 有人说:“天灾流行,阴阳错乱,这是上天借此警告人吗?”回答说:“不是。上天以气为本体,气失去平衡就会发生变化。因此,风雨雷电、阴晴寒暑,就是上天的喘息、呼吸、活动、休止、开合和收发。气运行通畅,阴阳就调和,律吕就正常,万物共同生长,五行各得其时,这是上天处于正常状态。气运行阻塞,阻塞就会激荡,激荡就会发生变化,变化之后疾病就产生。所以,气猛烈冲击就成为暴风,郁积就成为虹霓,这是不平之气显现出来了。抑郁愤懑、纠结积聚、回旋冲撞、暴怒迸发,冬天打雷、夏天下霜,骤雨急风,折断树木、冲走山石,日月星辰受到震荡,五行精气运行错乱,白天昏暗、夜晚明亮,瘴气疫病流行,水灾旱灾造成祸患,这些都是上天的疾病。浑浊的雾气、异常的星象、日月的光晕、背气和妖氛,是疾病将要到来而先在天象上显露出来。上天病了,承受上天气息而生的万物,难道能够没有病吗?因此,疫病流行、天灾大作,就是人的疾病。人们狂乱而反常,颠仆而猖獗,是中了上天的病气,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即使上天对此也无可奈何。只有圣人掌握神妙的治道,能够预先知道,在灾变尚未形成之前就加以防范,不等到它的苗头显现。尧时的洪水持续九年,商汤时的旱灾持续七年,天下百姓却没有感到那是灾害。” 朱、均不才,被邪气压制,于是便举用舜、禹来担当治理之任;桀、纣违背正道,自行断绝于上天,于是率领天下人讨伐他们。元气没有被污浊,是圣人造成的。又问:“那么是人胜过了上天吗?”回答说:“上天有不能做到的事,而人能够做到,这正是人可以与天地并列为三才的原因。”又问:“《尚书》说:‘行善,上天降下各种祥瑞;作恶,上天降下各种灾祸’,不是这样吗?”回答说:“这是上天的本心,但上天有时不能胜过气而使其不生病,只有圣人能够救治它。因此圣人就像良医。朱、均不贤,尧、舜如同医生使他们痊愈;桀、纣暴虐,汤、武、文王如同医生使天下痊愈。周朝末年,孔子是一位高明的医生,却没有得到时势任用,所以写下治病的方剂流传后世,《易》《书》《诗》《春秋》就是这些方剂。汉高祖、文帝、光武帝懂得医治之道却还未达到圣人境界,所以病势稍稍好转而元气没有完全恢复;和帝、安帝以后,疾病又发作,却没有医治它的医生。桓帝、灵帝把钩吻当作人参、茯苓一类的补药,而曹操、司马懿之流又加上鸩毒,于是疾病深入膏肓,天道几乎走到了尽头。”又问:“那么元气已经停止了吗?”回答说:“有元气,才有天地;天地会毁坏,元气却不会止息。尧、舜、汤、武建立了治国的法则,孔子传下了医治的方剂,方剂和法则不会泯灭。” 只要有善于医治的人兴起并实行它,元气就会恢复。因此作《天说》。《雷说》上
有夫耕于野,震以死。或曰:“畏哉!是获罪于天,天戮之矣。”刘子曰:“噫!诬哉!何观天之局也?一夫有罪,天将自戮之乎?天生民而立之牧,付之以生杀之权,而又自震以讨焉,恶用是司牧者为也?”曰:“天鉴于民有隠匿焉,人罚弗能及也,而震以威之,微显阐幽,神道也。”曰:“恶是何言也?古帝制刑以为天下均,故执刑如执权,因罪之轻重而前郄之,又不敢専而听于天,曰‘天讨也’。夫是之谓赞天地之化育。今曰天又自以震戮人罪,吾不知天之所自戮者以何等罪乎?谓其积之极,人不能胜而戮之邪?则天下之为人子而不孝,为人臣而不忠,为人长而不慈,为人幼而不逊,为人友而不义,为人妻而不顺,贼义戕仁,纵私而灭公,倚势而行奸,乗约而肆淫,人言而兽心,阴惨而阳和,磨牙吮血,朘膏刮骨,擅威作福,残害正直,而逭于司冦之诛者,不为不多矣。岂司雷者有所畏乎?乃不一有戮而庸夫乎?戮焉使彼有以觇天之意,而谓天之所怒在彼而所容在此也,则恃以不忌,是天以震劝逆而济祸也,岂天道哉?必不然矣。”曰:“然则雷何物也?”曰:“雷者,天气之鬰而激而发也。阳气团于阴,必迫迫极而迸迸而声为雷,光为电,犹火之礟也。而物之当之者,柔必穿,刚必碎,非天之主以此物击人而人之死者适逢之也。不然,雷所震者,大率多于木石,岂木石亦有罪而震以威之邪?”
雷说下
或曰:“雷有神焉,有诸?”曰:“人曰有之,曰然则雷神所为而非气矣。”曰:“否,雷与神皆气之所为也。气也者,无所不能为也,忽而形,倐而声,为雷,为神,或有或无,不可测知。人见其忽而形也,而谓之神。夫神也者,妙万物而无形,形则物矣。是故有形而有质者,有形而无质者,有暂者,有久者,莫非气所为也。气形而神寓焉,形灭而神复于气。人物、鬼神,或常或变,其归一也。”曰:“既为神也,而曰不能戮人,罪何邪?”曰:“神形而暂者也,彼且不能久其形,恶能求罪人而戮之?”
鑚燧说 宋濂
宋子闲居,见家人夏季改火,不用桑柘,取赤檆二尺,中析之一,剜成小空。空侧开以小隙,一劀圆大与空齐,稍鋭其两端。上端截竹三寸,冒之;下端寘空内,以细绹纒其腰。别藉卉毛于隙下,左手执竹,右手引绹,急旋转之。二檆相轧摩,空木成尘烟辄起,尘自隟流毛上。候其烟蓊葧,以虚掌覆空鬰之,则火焰焰生矣。宋子叹曰:“火在木中,不鑚则火不见;万善具于人性,不学则善不明。人何可不学哉!”
猿说
武平产猿,猿毛若金丝,闪闪可观。猿子尤奇,性可驯,然不离母。母黠,不可致。猎人以毒傅矢,伺母间射之。母度不能生,洒乳于林,饮子。洒已气絶,猎人取母皮,向子鞭之。子即悲鸣而下,敛手就制。每夕必寝皮乃安,甚者辄抱皮跳掷而毙。嗟夫!猿且知有母,不爱其死,况人也邪?
杂说二首 王祎
蜈蚣与鸡不相类也,而其雠最甚。鸡见蜈蚣,必殄而噬之。人被蜈蚣螫者,涂以鸡涎,痛随愈。然鸡死,蜈蚣辄入其腹,啮之不置。蚊与鳖不同羣也,而其怨尤深。鳖被蚊嘬,无不毙。而人欲辟蚊者,粉鳖甲骨,爇之,蚊闻其臭,率皆避去。即不避,无能生存者。夫蠢蠢之物,有知而无识者也。蜈蚣见殄于鸡,鸡虽死矣,必复其雠于既死。鳖见毙于蚊,蚊固生也,犹报其怨,使不能生。物性之烈,有如此。呜呼!人有识矣,操害人之心,而不顾人之雠怨于已,亦何其不善自恕也哉。
猬之为物,毛善刺人,能跳入虎耳,虎或噬之,猬皮顽不能死,则穴虎腹以出,而其性恶鹊,见鹊便自仰腹受啄。乌贼之为物,无有皮介,每暴于氷上,状若已死,人取之易甚,而其性好乌,乌有下啄,则巻而食之。呜呼!猬与乌贼,其形相万也,其好恶不相侔也。猬狞然而可畏,乌贼块然而可狎。狞然可畏者,宜能害鹊,而反受害于鹊;块然可狎者,宜不可害乌,而卒致害于乌。此其理诚有不可解者。然则人固有狞然而恶人者,其可畏;块然而好人者,其可狎邪?
染说 苏伯衡
译有个人在田野耕作,被雷震死了。有人说:“可怕啊!这是他得罪了上天,上天用雷杀死了他。”刘子说:“唉!这是欺骗人啊!怎么能这样看待上天的处置呢?一个人有罪,难道上天要亲自杀死他吗?上天生育百姓,又为他们设置了牧民之官,把生杀之权交给官吏,自己却又发雷来惩罚,既然如此,还要这些掌管百姓的人做什么?”有人说:“上天监察百姓,发现有罪恶隐藏而人的刑罚不能达到的地方,便用雷来威慑他们;使隐微的事情显现、使幽暗的事情彰明,这就是神道。”刘子说:“这是什么话?古代帝王制定刑法,是为了使天下公平,所以执行刑罚如同掌握权衡,根据罪行轻重决定刑罚,也不敢擅自专断而听从上天,说这是‘上天的讨伐’。这才叫作辅助天地化育万物。如今却说上天又亲自用雷杀死有罪的人,我不知道上天亲自杀死的人究竟犯了什么罪。若说他们的罪恶积累到极点,人的力量不能制胜,所以天来杀死他们,那么天下做儿子却不孝、做臣子却不忠、做长者却不慈、做晚辈却不恭顺、做朋友却不讲义气、做人妇却不顺从,损害道义、残害仁德,放纵私欲、毁灭公义,倚仗权势作奸犯科,凭借约定肆意淫乱,口说人话而心如禽兽,暗中残酷而表面和善,磨牙吸血,榨取民脂民膏、剥削骨髓,擅自施威、作威作福,残害正直之人,却逃脱司法官诛杀的人,不能说不多。” 难道掌管雷电的神有所畏惧吗?为什么不只杀死一个普通人呢?杀死他,使那些人窥测上天的意图,以为上天所愤怒的是他,而所容忍的是自己,于是凭此肆无忌惮;这样就是上天用雷来助长叛逆、促成祸患,哪里是天道呢?一定不是这样。”有人问:“那么雷是什么东西?”回答说:“雷,是天气郁积、激荡而发出的现象。阳气聚集在阴气之中,受到逼迫达到极点,迸发而出,发声就是雷,发光就是电,就像火药炮发射一样。物体遭遇它,柔软的必然被穿透,坚硬的必然被击碎;并不是上天有意让这种东西去击打人,而被雷打死的人只是恰好遇上了它。不然,雷震击的东西大多是树木和石头,难道树木石头也有罪,上天用雷来威慑它们吗?” 《雷说》下 有人说:“雷中有神,真有这回事吗?”回答说:“人们说有雷神。既然如此,雷就是雷神所做的,而不是气造成的了。”回答说:“不是。雷和神都是气造成的。气没有什么不能造成的,忽然形成形体,倏忽发出声音,可以成为雷,也可以成为神;有时出现,有时消失,无法测知。人们看见它忽然显现形体,便称它为神。所谓神,就是使万物神妙变化而没有固定形体;一旦有了形体,就成为具体的物了。因此,有形而有质的,有形而无质的,有暂时存在的,有长久存在的,没有一样不是气所造成的。气形成形体时,神寄寓其中;形体消灭后,神又复归于气。” 人、物、鬼、神,有的恒常,有的变化,归根到底都是同一个道理。有人问:“既然成为神,却又说它不能杀戮人,那么罪过是什么呢?”回答说:“神只是暂时形成的形体。它连自己的形体都不能长久保持,哪里能够寻找有罪的人并杀死他呢?” 《钻燧说》 宋濂 宋先生闲居时,看见家人在夏季改用取火的木材,不用桑木、柘木,而取来两尺长的红檆木,把它从中间剖开一条,挖成小孔。在孔的一侧开出小缝,又削一根圆木,大小与孔相合,把两端削得稍尖。截取三寸长的竹管套在上端,下端放入孔中,用细绳缠住它的腰部。另在小缝下面铺上草叶和毛絮,左手握住竹管,右手拉动细绳,使它快速旋转。两块檆木互相摩擦,木孔中立即升起尘烟,木屑从缝隙流到毛絮上。等到烟气蓬勃升起,用空掌覆盖在孔上把它聚拢,火焰就燃烧起来了。宋先生感叹说:“火存在于木头里面,不钻取就显现不出来;各种善性都具备于人的本性之中,不学习,善性就不能明白地显现出来。人怎么可以不学习呢!” 《猿说》武平出产猿猴,猿毛像金色丝线,闪闪发亮,十分好看。幼猿尤其奇特,性情可以驯服,但不肯离开母猿。母猿机警,无法捕捉。猎人把毒药涂在箭上,等待母猿疏忽时射中它。母猿料想自己不能活了,便把乳汁洒在树林里,让幼猿饮用。洒完乳汁后便断气了。猎人剥下母猿的皮,朝着幼猿用皮鞭打它。幼猿立即悲鸣着下来,收拢双手任人制服。它每天晚上一定要睡在母皮上才安心;有时感情特别强烈,竟抱着母皮跳跃翻滚而死。唉!猿猴尚且知道有母亲,不顾惜自己的死亡,何况人呢?” 《杂说二首》 王祎 蜈蚣和鸡并不是同类,但它们的仇怨最深。鸡见到蜈蚣,一定把它彻底杀死并吞食。人被蜈蚣螫伤,用鸡的唾液涂抹,疼痛随即痊愈。然而鸡死后,蜈蚣总要钻进鸡腹中,不停地啃咬它。蚊子和鳖也不属于同一类,但它们的怨恨尤其深。鳖被蚊子叮咬,没有不死的;人想要驱除蚊子,就把鳖甲和鳖骨研成粉末,焚烧它,蚊子闻到气味,大多逃避离去;即使不逃避,也无法存活。那些蠢动的生物,有知觉却没有理智。蜈蚣被鸡彻底杀死,鸡虽然死了,蜈蚣也一定要在鸡死后报仇;鳖被蚊子害死,蚊子本来还活着,鳖仍然报复它,使它也不能生存。物类性情的猛烈,竟到了这种地步。唉!人有理智,却怀着害人的心,丝毫不顾别人将来对自己的仇怨,怎么这样不善于宽恕自己呢?” 刺猬这种动物,毛很能刺伤人,还能跳进老虎耳朵里;老虎有时咬它,但刺猬的皮坚硬不能咬死,于是它便钻进老虎腹中再出来。可是它的性情厌恶喜鹊,见到喜鹊便自己仰起肚腹任由喜鹊啄食。乌贼这种动物没有皮甲,常常暴露在冰面上,样子像已经死了,人很容易把它捉住;但它性情喜欢乌鸦,乌鸦一下来啄它,它就卷住乌鸦把它吃掉。唉!刺猬和乌贼,形体相差万分,喜爱和厌恶也不相同。刺猬凶猛而令人畏惧,本来应当能够伤害喜鹊,却反而受害于喜鹊;乌贼外表呆笨而容易亲近,本来似乎不能伤害乌鸦,最终却反而使乌鸦受到伤害。这其中的道理确实有难以解释之处。那么,人中固然也有外表凶恶而憎恨别人的,他就值得畏惧;有外表笨拙而喜爱别人的,他就值得亲近吗?” 《染说》 苏伯衡
凡染,象天,象地,象东方,象南方,象西方,象北方,象草木,象翟,象雀,以为色。取蜃,取栀,取蓝,取茅搜,取槖卢,取豕首,取象斗,取丹秫,取涗水,取栏之灰,以为材。炽之,沤之,暴之,宿之,淫之,沃之,涂之,挥之,渍之,以为法。一入,再入,三入,五入,七入,以为候。天下染工一也,于此有布帛焉。众染工染之,其材之分齐同,其法之节制同,其候之多寡同,其色之浅深、明暗、枯泽、美恶则不同。其深而明泽,其美者,必其工之善者也;其浅而暗枯而恶者,必其工之不善者也。盖天下之技,莫不有妙焉。染之妙,得之心,而后色之妙应于手。染至于妙,则色不可胜用矣。夫安得不使人接于目而爱玩之乎?此惟善工能之,非不善工可能也。夫工于染者之所染,与不工于染者之所染,其色固有间矣。然虽工者所染之布帛,与天地四方草木翟雀其色,则又有间矣。无他,天地四方草木翟雀之色,二气之精华,天之所生也,天下之至色也。布帛之色,假乎物采,人之所为也,非天下之至色也。学士大夫之于文,亦然。经之以杼轴,纬之以情思,发之以议论,鼓之以气势,和之以节奏,人人之所同也。出于口而书于纸,而巧拙见焉。巧者有见于中,而能使了然于口与手,犹善工之工于染也。拙者中虽有见,而词则不能达,犹不善工之不工于染也。天下之技,莫不有妙焉,而况于文乎?不得其妙,未有能入其室者也。是故三代以来为文者至多,尚论臻其妙者:春秋则左丘明,战国则荀况、庄周、韩非,秦则李斯,汉则司马迁、贾谊、董仲舒、班固、刘向、扬雄,唐则韩愈、栁宗元、李翱,宋则欧阳修、王安石、曽巩及吾祖老泉、东坡、颍濵。上下数千百年间,不过二十人尔。岂非其妙难臻,故其人难得欤?虽然之二十人者之于文也,诚至于妙矣。其视六经,岂不有径庭也哉?六经者,圣人道徳之所著,非有意于为文,天下之至文也。犹天地四方、草木、翟雀之为色也。左丘明之徒,道徳不至,而其意皆存于为文。非天下之至文也,犹布帛之为色也。学者知词气,非六经不足以言文。玄非天,黄非地,青非东方,赤非南方,白非西方,黒非北方,夏非翟,緅非雀,红緑非草木,不足以言色。可不汲汲于道徳而惟文辞之孜孜乎?天台方希直,从太史宋公学为文章。其年甚少,而其文甚工。不惟同门之士未有及之者,自朝之缙绅,以至四方之老成,凡与宋公友者,无不推许之,以为不可及。余每过宋公退,即希直读其所为文,未尝不击节而叹其有得于文之妙也。今希直将归其乡,大肆其力于文,故因以此勉焉。余自蚤岁,徒尽心于文章,垂五十而迄无闻,不知自勉,乃欲勉希直,宁不知愧?然希直得余说而及时以道徳自任,则又何至若余哉?此余之所以致爱助于希直也。
黙斋说
译凡是染色,要取法于天,取法于地,取法于东方、南方、西方、北方,取法于草木、翟鸟、雀鸟,用来形成色彩;要取蜃、栀子、蓝、茅搜、槖卢、豕首、象斗、丹秫、涗水、栏灰,作为染色材料;要烧煮、浸泡、曝晒、过夜、浸润、浇灌、涂抹、挥洒、浸渍,这些作为染色的方法;染一次、两次、三次、五次、七次,以此作为染色的时节和程度。天下的染工都一样,面对同样的布帛,众多染工进行染制时,材料的分量和调配相同,方法和节制相同,次数的多少相同,但染出的颜色有深浅、明暗、枯润、美丑的不同。颜色深、明亮而润泽,漂亮的,一定是染工技艺高明;颜色浅、暗淡、枯燥而难看的,一定是染工技艺不高。天下各种技艺,没有不包含精妙之处的。染色的精妙,先要从心中领会,然后色彩的精妙才能在手中体现。染色达到精妙境界,颜色就可以有无穷的变化和用途。这样,怎么会不让人一看到就喜爱玩赏呢?这只有高明的工匠能够做到,不善于染色的工匠做不到。善于染色的工匠所染的布帛,与不善于染色的工匠所染的布帛,颜色本来就有差别。然而,即使是高明工匠染出的布帛颜色,与天地四方、草木、翟鸟、雀鸟的颜色相比,仍然有差别。没有别的原因,天地四方、草木、翟鸟、雀鸟的颜色,是阴阳二气的精华,是上天所生,是天下最美的色彩;布帛的颜色,借助外物的色彩,是人所造的,不是天下最美的色彩。士大夫写文章也是这样。用经纬组织篇章,用情感思想作为纬线,用议论来发抒,用气势来推动,用节奏来调和,这些是人人都相同的。文章从口中说出、写在纸上,巧拙便显现出来。巧妙的人心中有所领会,并且能够使它清楚地表现在口头和笔下,就像善于染色的工匠精于染色;拙劣的人心中虽有所见解,但言辞不能表达出来,就像不善于染色的工匠不精于染色。天下各种技艺无不有精妙之处,何况文章呢?不能得到文章的精妙,没有人能够登堂入室。因此,三代以来写文章的人很多,历来推究而达到精妙境界的,不过是:春秋时期的左丘明,战国时期的荀况、庄周、韩非,秦代的李斯,汉代的司马迁、贾谊、董仲舒、班固、刘向、扬雄,唐代的韩愈、柳宗元、李翱,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曾巩,以及我的祖父老泉、东坡、颍滨。上下几千百年之间,不过二十个人罢了。难道不是因为文章的精妙难以达到,所以这样的人也难以得到吗?即使如此,这二十个人在文章方面确实达到了精妙境界;但他们与六经相比,难道不是相差很远吗?六经是圣人道德的体现,并不是有意为了写文章而作,却是天下最好的文章,正如天地四方、草木、翟鸟、雀鸟所呈现的色彩一样。左丘明等人,道德修养没有达到圣人的境界,但他们的心思都放在写文章上,所以不是天下最好的文章,正如布帛所染的颜色一样。学者如果懂得文章的辞采和气势,不以六经为依据,就不能谈论文章。黑色不能冒充天色,黄色不能冒充地色,青色不能冒充东方之色,赤色不能冒充南方之色,白色不能冒充西方之色,黑色不能冒充北方之色,夏色不能冒充翟鸟之色,緅色不能冒充雀鸟之色,红色、绿色不能冒充草木之色;不懂这些,就不能谈论色彩。难道可以不急切地追求道德,只孜孜不倦地追求文辞吗?天台方希直跟随太史宋公学习写文章。他年纪很轻,文章却非常精工。不仅同门的士人没有能赶上他的,就是朝廷上的缙绅,直到四方的老成之士,凡是与宋公交好的,没有不推重赞许他,认为无人能够比得上。我每次拜访宋公,退出来后就看希直诵读他所写的文章,没有一次不击节赞叹他已经领会了文章的精妙。如今希直将要回到家乡,更应当把全部力量用在文章上,所以借此勉励他。我从年轻时起,只是一心用在文章上,临近五十岁却始终没有声名,不知道自我勉励,竟然还想勉励希直,难道不感到惭愧吗?然而,希直如果得到我的这篇文章,及时以道德自任,又怎么会走到我这样的地步呢?这就是我向希直表达爱护和帮助的原因。《默斋说》
天下之道,有小者、近者、费者,而又有大者、逺者、隠者。其小者、近者、费者,我可以言传也,人亦可以言求也。其大者、逺者、隠者,不可以言求诸我也,犹不可以言传诸人也。言不可得而传也,故夫子罕言命。不可以言而求之也,故子贡得闻夫子之文章,而不得闻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夫言传不可也,岂不可心授乎?夫言求不可也,岂不可心领乎?焉有心授、心领而不黙焉而契,若针之于石者乎?此非茍黙而已矣,诚以为道至微妙,非言语所能形容也。茍阐道而事乎言语之末,非惟不足以尽之,且将开是非之端,而好奇立异者不胜夫纷纭也。孰若黙示以行,而使之黙悟之为愈哉?是故善学者,欲求父子之道,惟潜心于其所以亲;欲求君臣之道,惟潜心于其所以义;欲求夫妇、长幼、朋友之道,惟潜心于其所以别、所以序、所以信。而于天下之物,莫不皆然。未得则黙而思也,既得则黙而行也。扣之而不答也,难之而不辨也,诘之而不告也,咻之而不顾也。吾方深思力行之不暇,而暇答、暇辨、暇告、暇顾乎哉?如是则其于道也,察之精矣,见之审矣,得之深矣,执之固矣。昌言不得而排之,髙谈不得而动之,新说不得而惑之,飞语不得而沮之。夫安往而不黙乎?故其黙也,岂三缄其口哉?黙契于无言之域也。非欲不黙,其能不黙乎?彼嚣嚣者,皆于道无得者也。不惟无得,亦未尝见焉。卒然而问而莫知夫问之为是为非,泛然而应而莫知其应之为非为是,而遽然是其所非,非其所是。是非未脱口,而左右前后之毁誉已盈耳,则又哗然而与之争。虽欲黙,其能黙乎?而况为学之务,先治其心。心之在人也,未应接欲静,将应接欲明,既接应欲一而主黙焉。黙则无虑,黙则无欲,黙则无为。无为则一,无欲则明,无虑则静。静则足以制动,明则足以烛奥,一则足以御。烦黙也者,心法也。故善学者务之。游于夫子之门,三千人而秀出其间者,独颜回。从事心斋,而终日黙如愚,而夫子亦独称之曰「好学」。甚矣,黙之难也。是故颜回慎黙也。慎黙而后恭黙,恭黙而后渊黙。虽尧舜之治天下,亦岂外渊黙哉?都俞吁咈,是不得已而然也。要其极致,夫何为哉?恭已正南面而已矣。盖其精神心术,常与造物游于无声无臭之表。其黙,其天。是以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不必若后世之君臣,日夜劳于论议,而天地自位,万物自育,中国自治,四裔自服也。至哉,黙乎?为学之先务,为治之要道乎?礼部侍郎括苍吴君景玄,尝以黙名其斋,而征说于余。谓景玄昔处山林而事学也,既以颜回之所以治心者治心;今处朝廷而事上也,当以尧舜之所以治天下者治天下。则其为是斋也,非徒与共学者黙契于无言之域而已。因为着余之所闻者以为说,且将观厥成焉。
鼠说 胡俨
胡子夜卧,有鼠啮于案,其声磔磔然。胡子惧鼠之伤其书也,乃暗投一杖,杖不能中鼠,鼠暂止而复作。遂命童子起而逐之,鼠稍窜去。及童子就枕,鼠复啮不已。时狸奴乳别室,胡子度鼠之不能去也,于是命童子取狸奴置卧内。由是向之磔磔者寂,不闻矣。噫!人非不灵于鼠,制鼠不能于人,而能于狸奴。狸奴非灵于人,鼠畏狸奴而不畏人。然则彼各有职也。君子居其职者,亦尽其职而已矣。作《鼠说》。
泣麟图说
圣人之情性,备中和之极,发之宜无不中节。窃怪颜渊死,夫子哭之过哀而不自知。谓其亲之之至也,则天伦之亲莫如父子,未闻其哭鲤如此之过也。盖道在天地而任之在圣人,仲尼后文武周公五百有余岁而生,又不得位以行其道,思欲明其道,传之以诏后世,而髙第弟子未逹一间者,又先我而死,如之何其弗恸也?其曰“天丧予,天丧予”,非以伤回也,伤其道之无传也。厥后鲁人西狩而至,仁之灵物忽踣于叔孙氏之车焉。方是时也,上无明王,下无方伯,乱臣贼子接迹当世,彼是物者胡为乎来哉?若以其为吾夫子而出,以毙于鉏商之手,不犹吾夫子之几不免于匡宋乎?是尤可悲也。举世无识之者,独吾夫子识之,反袂拭面,泣涕沾襟,哀其出不逢时,所以叹吾道之穷耳。于是乎假鲁史以修经,拨乱世反之正,以明百王之大法,而絶笔于获麟之一语。左氏所谓因所感而起,故所以为终者是矣。而后世之论咸谓麟出为圣经之应,比之马出河、龟出洛而图书显,箫韶奏而凤凰仪,是盖欲以神道设敎尔。若果以为瑞应,则当去网罟、絶陷穽,从容在囿,游泳在郊,使吾夫子见之,将欣欣然有喜色,又何以泣为?由是观之,则知吾夫子之泣麟,盖与恸颜渊同一哀痛之机也。是皆发乎性情之正,而岂有过哉?会稽管君雍仲为兖州府推官,尝得是图于阙里,好事者以示余,因为着其说。
物形说 李贤
译天下的道,有细小的、浅近的、显著费力的,也有宏大的、深远的、隐微的。那些细小、浅近、显著费力的道理,我可以用言语传授,别人也可以用言语向我求问;那些宏大、深远、隐微的道理,不能用言语向我求取,也不能用言语传授给别人。言语无法传达,所以孔子很少谈论天命;不能用言语求取,所以子贡能够听到孔子讲文章,却不能听到孔子讲人性和天道。言语不能传授,难道就不能用心传授吗?言语不能求取,难道就不能用心领会吗?哪里有心中传授、心中领会,却不能在沉默中契合,如同针刺入石头那样的吗?这并不只是姑且保持沉默,而确实是因为道极其微妙,不是语言所能描绘的。如果阐发道理却专注于语言末节,不但不足以穷尽它,还会开启是非争端,使那些喜好猎奇、标新立异的人争相制造纷纭。哪里比得上以行动默默示范,使人默默领悟更好呢?所以善于学习的人,想求得父子之道,只应潜心体会父子所以亲爱的根由;想求得君臣之道,只应潜心体会君臣所以合义的根由;想求得夫妻、长幼、朋友之道,只应潜心体会夫妻所以有别、长幼所以有序、朋友所以守信的根由。对于天下万物,也无不如此。尚未领会时,就默默思考;已经领会后,就默默实行。有人叩问而不回答,有人责难而不争辩,有人追问而不告知,有人喧扰而不理会。我正忙于深思和力行,哪里有空回答、争辩、告知、理会呢?这样对道的观察就精细了,见解就审慎了,领会就深刻了,持守就坚定了。高声的言论不能排斥它,高谈阔论不能动摇它,新奇的说法不能迷惑它,流言不能使它沮丧。这样一来,哪里还会有不沉默的时候呢?所以他的沉默,难道只是把嘴封上三层吗?而是与无言的境界默默契合。不是想要沉默,难道还能不沉默吗?那些喧嚣不已的人,都是没有得到道的人。不仅没有得到,也从未真正看见过道。有人突然问他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对是错;有人泛泛作答,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是错是对,却立即把错误的当成正确,把正确的当成错误。是非还没有说出口,左右前后对他的毁誉已经充满耳朵,于是又喧哗着同人争辩。即使想沉默,又怎么能够沉默呢?何况做学问的要务,首先是治理自己的心。心处在人身上,尚未应接外物时应当安静;将要应接外物时应当明察;已经应接外物后应当专一,并以沉默为主。沉默就没有忧虑,沉默就没有欲望,沉默就没有妄为。没有妄为就能专一,没有欲望就能明察,没有忧虑就能安静。安静足以控制躁动,明察足以照见幽深,专一足以驾驭万事。沉默,是修养心性的法门,所以善于学习的人致力于此。孔子的门徒有三千人,其中最优秀的只有颜回。颜回专心修习心斋,整天沉默得像愚人一样,而孔子也只称赞他“好学”。沉默实在太难了!所以颜回谨慎地保持沉默;谨慎沉默之后,才能恭敬地沉默;恭敬沉默之后,才能深沉地沉默。即使尧、舜治理天下,难道也能离开深沉的沉默吗?他们之间的赞叹、应答、叹息和反对,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推究到最高境界,他们又做了什么呢?不过是恭敬地端坐,面向南方治理天下罢了。他们的精神和心术,常常与造物者遨游在无声无臭的境界之外。他们的沉默,就是合乎天道。因此,他们先于天时而行动,上天也不违背;后于天时而行动,便奉行上天的时序。不必像后世君臣那样日夜劳苦于议论,而天地各安其位,万物自行生长,中国自然得到治理,四方夷狄自然归服。沉默多么高深啊!它是求学的首要事务,也是治理天下的重要方法吗?礼部侍郎括苍吴景玄,曾用“默”字命名自己的书斋,并向我请求一篇解说。他说,景玄过去居住山林而从事学习,已经用颜回治理心性的方式治理自己的心;如今居于朝廷而侍奉君上,也应当用尧、舜治理天下的方式治理天下。那么,他把书斋命名为“默斋”,就不只是要同一起求学的人在无言的境界中默默契合而已。因此我把自己所听闻的道理写成这篇解说,并且将要观察他的成就。《鼠说》 胡俨 胡先生夜里躺下时,有老鼠在桌案上啃咬,发出磔磔的声音。胡先生害怕老鼠损坏书籍,便暗中扔去一根棍子;棍子没有打中老鼠,老鼠暂时停止,随后又啃咬起来。于是命童子起身驱赶,老鼠稍稍逃走。等童子上床后,老鼠又不停地啃咬。当时狸猫正在另一间屋里喂奶,胡先生估计老鼠不会离去,于是命童子把狸猫抱到卧室里。从此刚才磔磔的声音便寂静了,再也听不见。唉!人并不是不比老鼠聪明,制服老鼠却不如狸猫;狸猫并不是比人聪明,只是老鼠害怕狸猫而不害怕人。由此可见,各自都有自己的职分。君子处在自己的职位上,也只须尽到自己的职分罢了。因此作《鼠说》。《泣麟图说》圣人的性情,完全达到中和的极致,所以流露出来应当没有不合节度的地方。我私下感到奇怪:颜渊死时,孔夫子哭得过于悲哀,自己却不知道。若说这是因为对颜渊亲爱到了极点,那么天伦之亲没有比父子更亲的了,却没听说他哭孔鲤也这样过分。大概道存在于天地之间,而由圣人来担当;仲尼出生在文王、武王、周公之后五百多年,又没有得到君位来施行他的道,正想着阐明自己的道并传给后世,却有高等弟子还没有完全领会其中一端,就又先于自己死了,怎么能不悲痛呢?他说“上天要亡我了,上天要亡我了”,并不是为颜回伤心,而是伤心自己的道没有得到传承。后来鲁人向西行猎,捕获了麒麟,仁德的灵物忽然倒毙在叔孙氏的车前。当时上没有贤明的君王,下没有能主持诸侯的霸主,乱臣贼子接连出现在世上,那样的灵物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呢?如果认为它是为我的夫子而出现,却死在鉏商手中,这不就像我的夫子在匡地、宋国几乎不能脱身一样吗?这尤其令人悲哀。天下人都没有认出它,只有我的夫子认出了它;他反过衣袖擦脸,眼泪流湿衣襟,悲哀它出现得不是时候,因此感叹我的道已经走到了穷途。于是借助鲁国史书来修订经典,拨正乱世,使它返回正道,以阐明历代圣王的大法,最后在“捕获麒麟”这句话处搁笔。左氏所说的“因所感而起,所以以此作为结束”,是对的。可是后世的议论都说麒麟出现,是圣人经典得到天人感应的征兆,把它同黄河出现马、洛水出现龟而显出图书,以及演奏《箫韶》而凤凰来仪相比,这大概是想借神妙之事来设置教化。如果果真把它看作祥瑞,那么就应当除去网罟,断绝陷阱,让它安闲地待在苑囿中,在郊野游泳,使我的夫子看见它就欣喜地露出喜色,又怎么会哭泣呢?由此看来,就知道我的夫子哭麒麟,大概和为颜渊痛哭是同一个悲痛的原因。这些都发自正当的性情,哪里有什么过分呢?会稽人管雍仲君任兖州府推官,曾在阙里得到这幅图,有好事者拿给我看,于是我便写下了这篇说法。《物形说》 李贤
万物之形,不出方圆二者。然草木鸟兽之类,由天生者,其形圆;惟器用室宇之类,由人为者,方圆兼之。大抵出于自然者,未有不圆而方者,反是。盖圆之出于自然者,以有理为之主也。理即太极。假使有形,无不圆者,故周子为图以示人,亦必圆其形焉。或谓天圆而地方,地岂不出于自然乎?曰:“以地为方者,据其平言之也。殊不知天包乎地,地如卵黄,盖亦未尝不随天而圆其形焉。”且纸牕之隙,初无圆者,日来射之,其影必圆。盖亦随日之形耳。水波之静,虽曰平焉,以物投之,其纹必圆。盖天一生水,水亦随天之形耳。以类而推之,莫不皆然。于以见造化之知矣。
明文衡巻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三
(明)程敏政 编
○解(释附)
儒解 王祎
有用之谓儒,世之论者顾皆谓儒为无用,何也?曰:非论者之过也,彼所谓无用诚无用者也,而吾所谓有用者则非彼之所谓无用矣。夫周公、孔子,儒者也。周公之道尝用于天下矣。孔子虽不得其位,而其道即周公之道,天下之所用也。其为道也,自格物致知以至于治国平天下,内外无二致也。自本诸身以至于征诸庻民,建诸三王,本末皆一贯也。小之则云为于日用事物之间,大之则可以位天地、育万物也。斯道也,周公、孔子之所为儒者也。周公、孔子逺矣,其遗言固载于六经,凡帝王经世之畧,圣贤传心之要,粲然具在,后世儒者之所取法也。不法周公、孔子,不足谓为儒;儒而法周公、孔子矣,其不可谓为有用乎?噫!斯吾之所谓儒也,其果世之所谓无用者乎?且世之所谓无用者,我知之矣:逢掖其衣,髙视而阔步,其为业也,占毕训诂而已耳,缀缉辞章而已耳。问之天下国家之务,则曰:“我儒者非所习也。”使之涉事而遇变,则曰:“我儒者非所能也。”嗟乎!儒者之道,其果尽于训诂辞章而已乎?此其为儒也,其为世所诋訾而蒙迂阔之讥也,固宜谓之为无用,固诚无用矣,而又何怪焉?姑孰潘君章甫,儒之有用者也。自为右史,即以嘉言谠论上简主知,歴佥湖广、淛东宪,所至赫赫有政誉,用是入中书为叅议,遂拜江西按察使。夫陪钧轴,总宪度,国家之任莫重焉,而君则迭任之,此其为有用,夫人之所知也。抑余之所知,固有大于是者。周公、孔子之道,吾将望之儒者之效,庶几頼以暴白于天下,宁如今日所见而已乎?虽然,有用之用难矣,而无用之用亦不易也。若余者,盖业于无用之用,流于迂阔,不能以自返者也。君盍有以敎我乎哉?余尝执笔继君后,知之也深,故于其行解儒以为赠。
豢龙解 朱右
龙非可豢也,可豢非龙也。夫龙渊潜而天飞,能小大,致云雷,泽下土,神变莫测,豢养何加焉?豢养得加之,则非龙矣。畨舟入贡,由南海入广,有物蜿蜒,长七尺,鱼身牛首,茧角鳞甲,爪牙须鬛具如龙。舟人以木穽窊其中,置海水以豢养之,将献京师。且曰:“初为渔网得之,若鼋鼍鱼鳖然,吾固知其为非龙也。”天下大兽,五鳞之长为龙,而龙有神不神,不足以长物也。臝之长为人,而人有圣不圣,不足以长人也。或以人为人,非也;圣斯全人矣。以龙为龙,非也;神斯全龙矣。人将不以声利惑,则龙不可以豢养得。故曰:“人无欲犹龙。”然作豢龙解。
中星解 贝琼
中星见于作厯之法尚矣。天有定星,星无定位,各于四时考之南方,而《尧典》言象,言次,言星之不同,何也?永嘉郑氏本于孔注互见之说,诸家无以易之。盖南言朱鸟,则知东为苍龙,西为白虎,北为玄武矣。东言大火,则知南为鹑火,西为大梁,北为玄枵矣。西言虚,北言昴,则知南为星,东为房矣。余求之经,而参之考亭所论,岂特以互见为文哉?天道至幽至逺,而圣人察之至精至宻。春言星鸟,以二十八宿各复于四方,而星鸟适见于昏中,故举而言之。至于仲夏,则朱鸟转而西,苍龙转而南,而大火适见于昏中,不可以象言,亦不可以星言矣。秋之中星,则玄武七宿之虚宿;冬之中星,则白虎七宿之昴宿。故于此独举一宿焉。大抵天以星为体,而有广狭逺近明暗早晚,惟中者则载之。故《月令》仲春,昏弧中,旦建星中,余月皆举二十八宿,而此独非者,以弧近井,建星近斗,井斗不可的指,故举弧、建以定昏旦之中,则知《尧典》所载,岂非以其中之所见而言乎?圣人考中星以正作讹成易之事,析因夷隩之宜,所谓术不违天,政不失时者如此。然尧时冬至日在虚,昏中昴;至朱子之时,则日在斗,昏中壁。此见岁差之由,而岁差之由恒于中星知之。茍以为互见,其法无乃甚疎邪?吁!差之毫厘,缪以千里,而学者不之详也,故表而着之。
释统上 方希古
译万物的形状,不超出方、圆两种。然而草木鸟兽一类,是由天所生的,它们的形状是圆的;只有器物、房屋一类,是人为制造的,才兼有方形和圆形。大体说来,出于自然的东西,没有不是圆的;人为的东西则相反。大概圆形之所以出于自然,是因为有“理”作为主宰。理就是太极。假使有形体,就没有不是圆形的,所以周敦颐作图来给人看,也一定把它画成圆形。有人说天是圆的而地是方的,地难道不是出于自然吗?回答说:“说地是方的,是根据它平坦的形状来说的。却不知道天包容着地,地好像鸡蛋黄,大概也未曾不随着天而呈圆形。”再说,纸窗的缝隙,起初并没有圆形;太阳光从那里射进来,它的影子一定是圆的,大概也是随着太阳的形状。水波静止时,虽然说是平的,但把东西投入其中,水纹一定呈圆形,大概是因为‘天一生水’,水也随着天的形状。按同类推究,莫不都是这样。由此便可以看见造化的智慧了。《明文衡》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卷十三 (明)程敏政编 ○解(附释) 《儒解》 王祎 所谓儒,就是有用的人;可是世上的评论者却都说儒是没有用的,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不是评论者的过错,他们所说的无用之儒确实无用,而我所说的有用之儒,并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无用之儒。周公、孔子都是儒者。周公的道曾经用于天下;孔子虽然没有得到君位,但他的道就是周公的道,是天下所应当采用的道。他们所行的道,从格物致知直到治理国家、使天下太平,内外没有两样;从以自身为根本直到在百姓身上验证,又以三王为法则,本末完全贯通。小而言之,它体现在日常事物之间的言语行动;大而言之,可以使天地各得其位、万物得到养育。这就是周公、孔子所实行的儒道。周公、孔子已经离我们很远了,但他们留下的言论确实载在六经之中。凡是帝王治理天下的谋略、圣贤传授心法的要旨,都鲜明完备地存在那里,是后世儒者所应取法的。不效法周公、孔子,就不足以称为儒者;儒者既然效法周公、孔子,难道还不能说他是有用的吗?唉!这就是我所说的儒者,难道果真是世人所说的无用之人吗?至于世人所说的无用之儒,我已经知道了:穿着宽大的衣服,眼光高傲,脚步阔大;他们所从事的事业,不过是考订文字、训释经义罢了,不过是拼缀编纂辞章罢了。问到天下国家的事务,他们就说:“我们儒者不曾学习这些。”让他们参与事务、遇到变故,他们就说:“我们儒者没有能力处理这些。”唉!儒者之道,难道竟然只限于训诂辞章吗?这种人自称儒者,受到世人诋毁讥笑,被讥为迂腐空疏,本来就应该说他们无用,他们确实无用,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姑孰人潘章甫君,是有用的儒者。他任右史以来,就把嘉言正论上奏,使君主知道;历任佥湖广、淛东宪,所到之处都有显著的政绩声誉,因此进入中书任参议,终于授任江西按察使。辅佐宰相、总理宪法政令,是国家最重大的职责,而潘君却交替担任这些职务;他是有用之人,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不过我所知道的事情,本来还有比这更大的。周公、孔子的道,我将期待儒者去实践,希望借此使它在天下昭然明白,难道能只像今天所见到的这样吗?虽然如此,有用之用很难做到,无用之用也并不容易。像我这样的人,大概从事于无用之用,流于迂阔,不能自行返回正道。潘君何不拿些道理来教导我呢?我曾经执笔接续在潘君之后写作,对此了解很深,所以在他出行时写下这篇《解儒》作为赠言。《豢龙解》 朱右 龙不是可以豢养的,可以豢养的就不是龙。龙潜藏深渊而飞上天空,能变大变小,招来云雷,滋润大地,神奇变化不可测量,豢养它又能增加什么呢?如果豢养能够对它有所增益,它就不是龙了。番舟入贡,从南海进入广州,有一种东西蜿蜒曲折,长七尺,鱼身牛首,茧形的角和鳞甲,爪、牙、须、鬛全都像龙。船夫用木头做成坑穴使它陷在其中,放入海水来豢养它,准备献给京师。还说:“起初是从渔网中捕到它的,就像鼋、鼍、鱼、鳖一样;我本来就知道它不是龙。”天下的大兽中,五鳞类的首领是龙,但龙有神异的、有不神异的,是否神异不足以使它成为这一类的首领;裸虫类的首领是人,但人有圣人、也有不圣的人,是否圣明不足以使他成为人的首领。把普通人都当作人之全体,是不对的;成为圣人,才是完全的人。把有形似的东西都当作龙,也是不对的;具有神异,才是完全的龙。人如果不被声誉和利益迷惑,龙也就不能靠豢养而获得。所以说:“人没有欲望,就像龙一样。”于是作《豢龙解》。《中星解》 贝琼 在制定历法的方法中考察中星,已经很早了。天上有固定的星宿,而星宿并没有固定不动的位置,每一宿都要在四季考察它是否位于南方;《尧典》说象、说次、说星各不相同,为什么呢?永嘉郑氏依据孔安国注中互相显见的说法,各家都没有能够改变它。大概南方说朱鸟,就知道东方是苍龙、西方是白虎、北方是玄武;东方说大火,就知道南方是鹑火、西方是大梁、北方是玄枵;西方说虚宿、北方说昴宿,就知道南方是星宿、东方是房宿。我考求经文,又参照朱熹所论,难道只是把互相显见当作文辞吗?天道极其幽深遥远,而圣人观察它却极其精细严密。春天说星宿和鸟宿,是因为二十八宿各自回到四方,而星宿恰好在黄昏时位于中天,所以举出来说。到了仲夏,朱鸟转向西方,苍龙转向南方,而大火恰好在黄昏时位于中天,既不能用象来称说,也不能用星来称说。秋季的中星,是玄武七宿中的虚宿;冬季的中星,是白虎七宿中的昴宿。因此在这里独自举出一宿。大体说,天以星为形体,而星有范围宽窄、距离远近、光明昏暗、出现早晚,只有位于中天的星才记载下来。所以《月令》说仲春黄昏时弧宿在中天,清晨时建星在中天,其他月份都举二十八宿,而这里独不如此,是因为弧宿接近井宿,建星接近斗宿,井宿、斗宿不能明确指认,所以举弧、建来确定黄昏和清晨的中点;这样看来,《尧典》所记载的,难道不是根据星宿位于中天时所见的情况来说的吗?圣人考察中星,是为了校正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以及制造、变革等事务,分别安排因时制宜、平夷险阻的事项;所谓技术不违背天时、政令不失去时机,就是这样。然而尧时冬至太阳位于虚宿,黄昏时昴宿在中天;到了朱熹时代,太阳位于斗宿,黄昏时壁宿在中天。这正显示了岁差产生的原因,而岁差的原因常常可以从中星知道。如果认为这只是彼此互相显见,那么这种方法不是太粗疏了吗?唉,差之毫厘,错便会远达千里,可是学者却不详细考察,所以我把它列举出来加以说明。《释统上》 方希古
仁义而王,道徳而治者,三代也。智力而取,法术而守者,汉、唐、宋也。强致而暴失之者,秦、隋也。簒弑以得之,无术以守之,而子孙受其祸者,晋也。其取之也同,而身为天下戮者,王莽也。茍以全有天下,号令行乎海内者为正统邪,则此皆其人矣。然则汤、武之与秦、隋可得而班乎?汉、唐之与王莽可得而并乎?莽之不齿乎正统,久矣。以其簒也,而晋亦簒也。后之得天下而异乎晋者寡矣,而独黜莽,何也?谓其无成而受诛也。使光武不兴,而莽之子孙袭其位,则亦将与之乎?抑黜之乎?昔之君子未尝黜晋也,其意以为后人行天子之礼者数百年,势固不得而黜之。推斯意也,则莽茍不诛,论正统者亦将与之矣。呜呼!何其戾也?正统之说,何为而立邪?茍以其全有天下,故以是名加之,则莽固有天下矣,何必加以是名也?茍欲假此以寓褒贬,正大分,申君臣之义,明仁暴之别,去乱存正,扶天理而诛人伪,则不宜无辨而猥加之以是名,使圣智夷乎暴桀,顺人者等乎逆弑也。侥幸而得天下者,虽其势力之强,无所为而不成,然其心私计而深念,未尝不畏后世之公议。今将立天下之大法,以为万世劝戒,不能探其邪正逆顺之实,以明其是非,而槩以正统加诸有天下之人,不亦长侥幸者之恶,而为圣君贤主之羞乎?适事机之会,庸材小人皆可以得志,处非其地,用非其时,圣君贤主亦不足以成治功。古之能统一宇内而动不以正者多矣,秦、隋其尤也。动不以正而以正统称之,使文、武、周公而有知,其不羞与之同此名乎?故谓周、秦、汉、晋、隋、唐、宋均为正统,犹谓孔子、墨翟、庄周、李斯、孟轲、扬雄俱为圣人而传道统也。其孰以为可?非圣人而谓之圣人,人皆知其不然,不可为正统而加之以正统之号,则安之而不知其不可,是尚可以建之万世而无弊乎?名者,圣人之所慎也。季子然以冉求、仲由为大臣,孔子忿然争之。若二子之才,鲁之诸臣莫及也。茍为大臣,未见其为过,而孔子慎而不许。盖才如仲由、冉求而以为大臣,则伊尹、周公将曷以名之乎?伊尹、周公大臣也,则二子非其类矣。故曰「可谓具臣矣」。以秦、隋而方乎周,岂直若二子之与伊尹、周公哉?使孔子而出,其不混而称之也,决矣。盖必有其道焉,而不可知矣。尝试论之曰:天下有正统、一变统、三。三代正统也。如汉、如唐、如宋,虽不敢几乎三代,然其主皆有恤民之心,则亦圣人之徒也。附之以正统,亦孔子与齐桓、仁、管仲之意欤?奚为变统?取之不以正,如晋、宋、齐、梁之君,使全有天下,亦不可为正矣。守之不以仁义,戕虐乎生民,如秦与隋,使传数百年,亦不可为正矣。偏安而僣尊号,女后而据天位,治如苻坚,才如武氏,亦不可继统矣。二统立而劝戒之道明,侥幸者其有所惧乎?此非孔子之言也,盖窃取孔子之意也。
释统下
正统之说立,而后人君之位尊;变统之名立,而后正统之说明。举有天下者皆谓之正统,则人将以正统可以智力得,而不务修徳矣。其弊至于使人骄肆而不知戒。举三代而下皆不谓之正统,则人将以正统非后世所能及,而不勉于为善矣。其弊至于使人懈怠而无所劝。其有天下同也,惟其或归诸正统,或归诸变统,而不可必得,故贤主有所劝,而奸雄暴君不敢萌陵上虐民之心。朱子纲目之作,所以诛暴止乱于前,而为万世法也。立一法而不足尽天下之情伪,则小人将驰骛乎法之外,而窃笑吾法之疎。是孰若无法之愈乎?故正统以处其常,而参之以变统,然后其变可得而尽也。朱子之意曰:周、秦、汉、晋、隋、唐皆全有天下矣,固不得不与之以正统。茍如是,则仁者徒仁,而暴者徒暴,以正为正,又以非正为正也,而可乎?吾之说则不然,所贵乎为君者,岂谓其有天下哉?以其建道徳之中,立仁义之极,操政敎之原,有以过乎天下也。有以过乎天下,斯可以为正统。不然,非其所据而据之,是则变也。以变为正,奚若以变为变之美乎?故周也、汉也、唐也、宋也,如朱子之意则可也。晋也、秦也、隋也、女后也,若此者不谓之变,何可哉?正统则处之以天子之制,变统则不得并焉。正统之君,非吾贵之也;变统之君,非吾贱之也。贤者得民心,得民心,民斯尊之矣。民尊之,则天与之矣,安得不贵之乎?非其类,无其徳,民必恶之。当时恶之,后世以其位而尊之,则违乎天矣,故不得不贱之矣。贵不特于其身,而又延及于子孙,虽甚愚不肖,茍未至于亡国,犹尊之以正统之礼。贱不特于其身,而其子孙虽有贤知之才,亦不能揜其恶。夫如是,而后褒贬明;夫如是,而后劝戒着。正统尊。
○辨
禄命辨 宋濂
译凭仁义而称王、凭道德而治理天下的,是三代;凭智力取天下、凭法术守天下的,是汉、唐、宋;凭强力取得天下又暴虐地失去天下的,是秦、隋;靠篡夺弑杀取得天下,却没有办法守住,子孙承受其祸的,是晋。取得天下的方式相同,而自身成为天下人所诛戮对象的,是王莽。如果把完整拥有天下、号令能够行于四海的人都称为正统,那么这些人全都是正统之主了。然而汤、武能同秦、隋相提并论吗?汉、唐能同王莽并列吗?王莽不列入正统,已经很久了。因为他是篡夺者,而晋也是篡夺者。后世取得天下而不同于晋的很少,却唯独排斥王莽,为什么呢?说是因为他没有成就大业便受到诛杀。假使光武帝没有兴起,而王莽的子孙继承他的帝位,那么又会把他们列入正统,还是排斥他们呢?从前的君子未曾排斥晋,意思是后人行天子之礼已有数百年,形势上本来不能排斥它。推究这个意思,那么假如王莽没有被诛杀,论正统的人也将把他列入其中了。唉,怎么这样乖戾呢?正统之说,究竟为什么要建立呢?如果因为他完整拥有天下,所以给他加上正统这个名号,那么王莽本来已经拥有天下,何必还要加上这个名号呢?如果想借正统之名来寄托褒贬,确立重大名分,申明君臣之义,辨明仁德与暴虐的区别,除去混乱、保存正道,扶持天理而诛伐虚伪,就不应当不加辨别,随意把这个名号加给他们,使圣明、智慧的人与暴虐的桀相提并论,使顺应民心的人同逆臣弑君者等同。侥幸得到天下的人,虽然势力强大,做什么都能成功,但他们心中的私计和深思,未尝不畏惧后世公正的议论。如今要建立天下的大法,作为万世的劝诫,却不能探究其中邪正、逆顺的实情,来阐明是非,反而一概把正统加在所有拥有天下的人身上,这不是助长侥幸者的恶行,也成为圣明君主、贤德之主的羞辱吗?恰逢时机,庸才小人都可以得志;处在不应处的位置、使用不合时宜的方法,圣明君主、贤德之主也不足以成就治理功业。古代能够统一天下、行动却不合正道的人很多,秦、隋尤其如此。行动不合正道,却用正统来称说他们,假如文王、武王、周公有知,难道不以和他们共同拥有这个名号为羞耻吗?所以说周、秦、汉、晋、隋、唐、宋都属于正统,就好比说孔子、墨翟、庄周、李斯、孟轲、扬雄都是圣人并且传承道统一样,谁会认为这样可以呢?不是圣人却称为圣人,人人都知道不对;不可以列入正统却加给他正统的称号,人们却安然接受而不知道这是不对的,这难道还可以建立为万世不变而没有弊病的制度吗?名分,是圣人所慎重对待的。季子然把冉求、仲由看作大臣,孔子愤然与他争辩。以这两人的才能,鲁国的众臣没有能比得上的;假使做大臣,并没有看出有什么过错,但孔子仍慎重地不肯同意。大概才能像仲由、冉求这样的人如果称为大臣,那么伊尹、周公又该怎样称呼呢?伊尹、周公才是大臣,这两个人就不属于同一类了。所以孔子说:“可以说是具备大臣的资格罢了。”拿秦、隋与周相比,哪里只是冉求、仲由同伊尹、周公之间的差别呢?假使孔子再世,他一定不会把他们混同称说。大概其中必定有一定的道理,只是我们还不知道罢了。试着论述如下:天下有正统、一变统、三〔此处原文有疑〕。三代属于正统。像汉、唐、宋,虽然不敢说能够接近三代,但它们的君主都有体恤百姓之心,因此也算是圣人的一类。把它们附列于正统之中,难道也是孔子赞许齐桓公、管仲实行仁政的意思吗?什么叫变统?取得天下不合正道,如晋、宋、齐、梁的君主,即使完整拥有天下,也不能称为正统。守住天下却不实行仁义,残害虐待百姓,如秦、隋,即使传承数百年,也不能称为正统。偏安一方却僭越使用尊号,女后占据天子之位,治理如苻坚,才能如武氏,也不能继承正统。正统和变统两种名分建立起来,劝善惩恶的道理就明白了,侥幸取得天下的人或许就有所畏惧了。这并不是孔子亲口说的话,而是我私下取用孔子的意思。《释统下》正统的说法确立以后,后世君主的地位便尊贵;变统的名目确立以后,正统的意义才清楚。把所有拥有天下的人都称为正统,人人就会认为正统可以凭智力和武力取得,而不致力于修养德行。它的弊端会发展到使人骄横放纵而不知道戒惧。把三代以下都不称为正统,人人又会认为正统不是后世所能达到的,因而不勉励自己行善。它的弊端会发展到使人懈怠而没有什么可以劝勉。拥有天下这一点相同,只是有的归入正统,有的归入变统,不能一概确定,所以贤明君主有所劝勉,而奸雄、暴君不敢产生凌驾君上、虐待百姓的念头。朱熹编写《资治通鉴纲目》,就是为了在前代诛罚暴君、制止动乱,并作为万世的法则。建立一种法则,却不足以穷尽天下人情的真伪,小人就会在法外驰骋,并暗自嘲笑我们的法则疏漏。这难道还不如没有法则吗?所以用正统处理常态,再用变统加以参照,这样各种变局才可以穷尽。朱熹的意思是:周、秦、汉、晋、隋、唐都完整拥有天下,本来不得不把它们列入正统。假如这样,那么仁者只是仁者,暴者只是暴者;把正当的当作正当,又把不正当的也当作正当,这可以吗?我的说法却不是这样。所谓君主之所以可贵,难道是因为他拥有天下吗?是因为他建立道德的中正,树立仁义的极致,掌握政治教化的根本,能够超越天下人。有能够超越天下人的地方,才可以称为正统;否则,占据了本不该占据的位置,这就是变统。把变统当作正统,哪里比得上把变统称为变统更恰当呢?因此,周、汉、唐、宋,按照朱熹的意思可以列入正统;晋、秦、隋、女后,如果不称为变统,怎么可以呢?正统之主按天子的制度对待,变统之主不得与之并列。正统之君,并不是我个人偏爱他们;变统之君,也不是我个人鄙视他们。贤者得到民心,得到民心,百姓就尊重他;百姓尊重他,上天就把天下交给他,怎么能不尊贵他呢?不是这一类的人,没有相应的德行,百姓必然厌恶他。百姓当时厌恶他,后世却因为他的帝位而尊崇他,这就违背了天意,所以不得不贬低他。尊贵不仅施及其本人,还延及子孙;即使子孙十分愚昧不肖,只要还没有到亡国的地步,仍然以正统的礼制尊崇他们。贬低不仅施及其本人,即使他的子孙有贤能智慧,也不能掩盖他的恶行。这样以后,褒贬才会明白。这样以后,劝善惩恶的意义才会显著。正统才能得到尊崇。○辨 《禄命辨》 宋濂
三命之说,古有之乎?曰:无有也。曰:世之相传,有黄帝风后三命一家,而河上公实能言之,信乎?曰:吾闻皇帝探五行之精,占斗罡所建,命大挠作甲子矣,所以定岁月,推时候,以示民用也。他未之前闻也。曰:然则假以占命,果起于何时乎?曰:《诗》云:「我辰安在?」郑氏谓六物之吉凶。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命禄,覩命禄而知骨体。」皆是物也。况小运之法,本许慎《说文》已字之训;空亡之说,原司马迁《史记》;孤虚之术,盖以五行甲子推人休咎。其术之行已久矣,非如吕才所称起于司马季主也。沿及后世,临孝恭有《禄命书》,陶弘景有《三命抄畧》,唐人习者颇众,而张一行、桑道茂、李虚中咸精其书。虚中之后,唯徐子平尤造其阃奥也。曰:十一曜之说,古有之乎?曰:无有也。《书》云:「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所谓七政,日月水火木金土也,而无紫气、星孛、罗■〈日侯〉计都也。星孛数见于《春秋》,或见大辰,或入北斗;紫气则载之史册,与氛祲同占;罗■〈日侯〉计都者,蚀神首尾也,又谓之交初、交中之神,初中者,交食之会也。借此以测日月之蚀也。唐贞元初,李弼干始推十一星行厯,鲍该、曹士蒍皆业之。士蒍又作《罗计二隠曜立成厯》,起元和元年。及至五代,王朴着《钦天厯》,且谓蚀神首尾,颇行之民间小厯而已。若吴伯善、若甄鸾、若刘孝孙、若张胄玄之所造,但云七曜,而不闻有十一星也。曰:然则假之以占命,又起于何时乎?曰:《洪范》云:「月之从星,则以风雨。」泠州鸠云:「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则以星占国。」亦已久矣,而未必用之占命也。曰:以星占命,奈何?曰:予尝闻之于师,其说多本于都利聿斯经。都利盖都赖也。西域康居城,当都赖水上,则今所传聿斯经者,婆罗门术也。李弼干实婆罗门伎士,而罗■〈日侯〉计都亦梵书之语,其术盖出于西域无疑。晁公武谓为天竺梵学者,于此征之,尤信也。曰:术之縁起,则吾既得闻命矣。然亦巧发而竒中乎?曰:有固有之,而不可泥也。何也?且以甲子干枝推人所生岁月,展转相配,其数极于七百二十。以七百二十之年月加之七百二十之日时,其数终于五十一万八千四百。夫以天下之广,兆民之众,林林而生者,不可以数计。日有十二时,未必一时唯生一人也。以此观之,同时而生者不少,何其吉凶之不相同哉?吕才有云:「长平坑卒未应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诚足以破其舛戾矣。三命之说,予不能尽信者,此也。天以二十八宿为体,体则为经,有定所而不可易;以五星为用,用则为纬,恒络绎乎其间,或迟或留,或伏或逆,固有常度而可以理测。茍谓躔某宿则吉,歴某宫则凶,犹或可言也。设其星有变,其行不依常经,而犯乎河汉内外诸星,又将何以占之哉?或如前所谓生同一时者,其躔次无不同,吉与凶又何悬絶哉?夫万物皆出于五行,安有五行之外,又有四余?土水行度最迟,而为吉凶者久,故有余气,而气为木之余,计为土之余,犹或可言也。水之余则孛,火之余则罗,果何所取义哉?水火土木然矣,奈何金独无余气乎?或谓相生故有,而相克故无,亦非通论也。况孛乃妖星,或有或无,而气、罗、计三者本非星也,不知何以有躔度之说哉?十一曜之说,予不能尽信者,此也。曰:秦汉以来,诸儒推十二国分野,十二次度数,及其所入州郡躔次,毫厘若无差忒者,既可占国,岂不能占人乎?曰:天运地维,动静不同,故先正云:「有分星而无分野,占国者不可尽泥也。」占国者不可尽泥,况占命乎?曰:五星之精,发乎地而昭乎天,其分配十日十二子,名虽殊而理则同也。人资天地以生,山林之民毛而方,谓得木气之多也;川泽之民黒而津,谓得水气之多也。得火气之多,则丘陵之民専而长也;得金气之多,则坟衍之民晳而瘠也;至于丰肉而痹,则得土气之多,而所谓原隰之民也。然则彼皆非欤?曰:五土有异,而民生以之,此固然也。人之赋气有薄厚短长,而贵富贱贫寿夭六者随之,吾不能必也,亦非日者之所能测也。蹈道而修徳,服仁而惇义,此吾之所当为也,不待占者之言而后知之也。予身修矣,倘贫贱如原宪,短命如颜渊,虽晋楚之富,赵孟之贵,彭铿之寿,有不能及者矣。命则付之于天,道则责成于已,吾之所知者如斯而已矣。
译三命的说法,古代有吗?回答说:没有。问:世上相传有黄帝、风后关于三命的一家学说,而且河上公确实能讲它,是真的吗?回答说:我听说黄帝探究五行的精微,根据北斗斗柄所指的方位,占定大挠制作甲子,用来确定岁月、推算时令,以供百姓使用。除此以外的说法,我此前没有听说过。问:那么假借它来占算命运,究竟起于什么时候?回答说:《诗经》说:“我的时辰在哪里?”郑氏认为这是说六种事物的吉凶。王充《论衡》说:“看见人的骨骼形体就知道他的禄命,看见他的禄命就知道他的骨骼形体。”这些都是关于此事的说法。何况小运的方法,本出于许慎《说文》对“已”字的训释;空亡之说,源自司马迁《史记》;孤虚的术数,大概是用五行、甲子推算人的祸福。这些术法流行已经很久了,不像吕才所说是起于司马季主。流传到后世,临孝恭有《禄命书》,陶弘景有《三命抄略》,唐代学习此术的人很多,而张一行、桑道茂、李虚中都精通此书。李虚中以后,只有徐子平尤其深入其中的奥妙。问:十一曜的说法,古代有吗?回答说:没有。《尚书》说:“在璇玑玉衡上,以校齐七政。” 所谓七政,就是日、月、水、火、木、金、土,并没有紫气、星孛、罗■〈日侯〉、计都。星孛多次见于《春秋》,有时出现在大辰,有时进入北斗;紫气则记载在史册中,与氛祲一同占验;罗■〈日侯〉、计都,是日月食的神灵,分别居于蚀的首尾,又称交初、交中之神;交初、交中,是日月交会发生食的时刻。借此来测定日月食。唐贞元初年,李弼干开始推算十一星的运行历法,鲍该、曹士蒍都从事此业。曹士蒍又作《罗计二隐曜立成历》,起于元和元年。到了五代,王朴撰写《钦天历》,并且说蚀神首尾的说法,只是在民间小历中流行罢了。至于吴伯善、甄鸾、刘孝孙、张胄玄所制作的历法,只说七曜,没有听说有十一星。问:那么借它来占算命运,又起于什么时候?回答说:《洪范》说:“月亮顺从星宿,就会有风雨。”泠州鸠说:“武王伐殷时,岁星在鹑火,月亮在天驷,于是根据星象占验国家。”这种做法也已经很久了,但未必用于占算人的命运。问:根据星象占命,究竟怎样做?回答说:我曾听老师讲过,它的说法大多依据《都利聿斯经》。“都利”大概就是“都赖”。西域康居城在都赖水边,那么现在流传的《聿斯经》,就是婆罗门的术法。李弼干确实是婆罗门的技术之士,而罗■〈日侯〉、计都也是梵文中的说法,这种术法大概无疑出自西域。晁公武说它是天竺的梵学,在这里可以得到证明,更加可信。问:术法的来历,我已经听明白了。但它是否也有巧妙推发、奇异应验的地方呢?回答说:确实有,但不能拘泥于它。为什么呢?姑且拿甲子的干支推算人的出生年、月,辗转配合,其数目最多不过七百二十种;再把七百二十种年月与七百二十种日时相配,数目最终不过五十一万八千四百种。天下如此广大,百姓如此众多,纷纷出生的人数多得无法计算。一天有十二个时辰,未必一个时辰只出生一个人。由此看来,同时出生的人不少,他们的吉凶为什么却不相同呢?吕才说过:“长平坑杀的士卒,不应当共同犯三刑;南阳的贵人,难道必定都遇上六合?”这确实足以破除其中的荒谬。三命之说,我不能完全相信,原因就在这里。上天以二十八宿为形体,形体就是经,有固定的位置而不可改变。以五星为作用,作用就是纬,它们不断在二十八宿之间运行,有时迟缓,有时停留,有时隐伏,有时逆行,本来有一定的规律,可以用理来推测。假如说运行到某一宿就吉利,经过某一宫就凶险,这还或许可以说得通。假设星辰发生变化,运行不遵循通常的轨道,反而侵犯银河内外的众星,又将凭什么占验呢?或者像前面所说的同一时刻出生的人,他们运行所到的星宿完全相同,吉凶又为什么会有如此悬殊呢?万物都出于五行,怎么会在五行之外又有四余呢?土、水运行最慢,所造成的吉凶持续时间长,所以说有余气;气是木的余气,计是土的余气,这还或许可以说得通。水的余气就是孛,火的余气就是罗,这究竟取的是什么意义呢?水、火、土、木可以这样说,为什么唯独金没有余气呢?有人说因为相生所以有余气、因为相克所以没有余气,这也不是通行的说法。何况孛是妖星,有时出现、有时不出现;而气、罗、计三者本来都不是星,不知道为什么又有运行度数的说法呢?十一曜之说,我不能完全相信,原因就在这里。问:秦汉以来,各位儒者推算十二国的分野、十二次的度数,以及它们所对应的州郡和星宿运行位置,细微到毫厘似乎没有差错;既然可以据此占验国家,难道不能占验个人吗?回答说:天的运行和地的纲维,运动与静止并不相同,所以古代先正说:“有分星而没有分野,占验国家也不能完全拘泥。”占验国家尚且不能完全拘泥,何况占算命运呢?问:五星的精气,从大地发出而在天空显明,把它们分配给十日、十二支,名称虽然不同,道理却相同。人凭借天地之气而生,山林中的人多毛而身形方正,说是得到木气较多;川泽中的人肤色黑而多汗津,说是得到水气较多;得到火气较多,丘陵中的人就专一而身长;得到金气较多,坟衍之地的人就肤色白而身体瘦;至于肉多而麻木的人,就是得到土气较多,是所谓原隰之民。那么这些说法难道都不对吗?回答说:五种土壤各有不同,百姓因而形成不同的禀性,这当然是事实。人的禀气有厚薄、短长,贵、富、贱、贫、寿、夭六种情况也随之而来,我不能断定,也不是占卜者所能测知的。遵循正道、修养德行,实行仁爱、厚重义理,这是我们应当做的事,不必等到占卜者说了以后才知道。我自身修养好了,即使像原宪那样贫贱,像颜渊那样短命,也仍有晋、楚的财富、赵孟的尊贵、彭铿的长寿所不能相比的地方。命运交给上天,道义则由自己负责;我所知道的也不过如此。
不然,委命而废人,白昼攫人之金而陷于桎梏,则曰:“我之命当尔也。”怠窳偷生而不嗜学,至老死而无闻,则曰:“我之命当尔也。”刚愎自任,操刃而杀人;柔暗无识,投缳而絶命,则又曰:“我之命当尔也。”其可乎哉?其可乎哉?所以先王知山川异制,民生异俗,刚柔缓急,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度,衣服异宜,于是修其敎,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所以卒归于雍熙之治也。昔者郑大夫裨灶言郑当火,请以瓘斚玉瓉禳之,子产不之与。已而果然,灶复云:“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子产曰:“天道逺,人道迩,非所及也。”郑卒不复火。呜呼,此不亦禄命之似乎?吾知尽夫人道而已尔。曰:“近世大儒于禄命家,无不嗜谈而乐道之者,而子一切屏絶之,其亦有所本乎?”曰:“有子罕言命。”
孔子生卒岁月辨
或有问于濓者曰:「孔子之生,传记所载岁月不同。公羊氏云鲁襄公二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谷梁氏之说年之与日同于公羊,而谓冬十月孔子生,则与公羊实差一月。月固差矣。至贾逵注二十一年经云:『此年仲尼生』。昭公二十四年,服虔载贾逵语云:『仲尼时年三十五』,则皆以孔子为二十一年生也。司马迁着《孔子世家》云:『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二年』,则与公羊、谷梁实差一岁。日则虽与公羊同,而月复与榖梁异。杜预主司马迁,以注《左氏传》,谓二十二年生。司马贞主榖梁、公羊,以证《史记》,谓二十一年生。迁误为二十二年者,盖以周正十一月属之明年也。孔若古主公羊、榖梁,谓为不易之论。胡舜陟主司马迁,谓如谷梁、公羊所书,则孔子出处之年与经史诸子皆不合。孔宗翰亦主司马迁。罗泌之议,畧与宗翰同。洪兴祖主榖梁,而谓周家改月,十月二十一日庚子即夏之八月二十一日。冯去疾见传记异辞,则造为调停之言曰:『襄公二十一年实己酉之岁,也是岁八月置闰,以厯法积之,则大雪节当在十月十七日或十八日,是为十一月朔气,又三四日方为庚子,是孔子之生已在十一月之节矣。既在十一月,则是二十二年庚戍岁首无疑。』公羊书为十一月,似误而非误也。司马迁书为二十二年,而又谓孔子之年七十三以卒,亦未尝误也。榖梁于年于月皆据实而书,公羊于年亦据实而书,于月则以节书,谓有日可以表见也。司马迁于年则以节书,三者皆非误也。若是众言之不齐,何如?」濂应之曰:「公羊、榖梁二氏,传经之家也。传经之家,当有讲师以次相授,且去孔子时又为甚近,其言必有据依。司马迁固良史,则后于榖梁、公羊者也。吾则无征乎尔。孔子所生之年,吾当从公羊氏、谷梁氏。然以《春秋长厯考之,二十一年己酉十一月无庚子,庚子乃在十月之二十一日,孔子所生之月,吾当从榖梁氏。注家谓己酉为己夘,夘酉之文相近,故误书也。曰:孔子周流诸国之年,世家所记多不可考。宋之大儒或取之,若如子言,无不迟一岁者,迁尚不足信乎?曰:卫灵公之时,孔子适卫,又适陈,匡人以为阳虎而拘之。世家谓孔子使从者为寗武子,臣于卫,然后得去。按武子仕于成公之朝,至穆公末,武子之子相已与孙良夫将兵侵齐,则武子年当耄矣。复歴定、献二公,凡三十七年,至灵公三十八年而孔子至卫,使武子犹在其年,将一百五十有余岁矣。武子之事然也,孔子之年乃独可信乎?非惟此也,孔子去鲁,世家谓定公十四年,年表则又谓为十二年。以年表为是,则世家为非;以世家为是,则年表为非。一书之中,自相矛盾若此,他盖不足深论。《皇王大纪》曰:迁载孔子言行,不得其真者尤多。言行且尔,而况于年乎?曰:洪兴祖谓周之十月即夏之八月者,然乎?曰:非也。三代虽异建,而月则未尝改也。殷尝建丑矣,《书》则曰惟元祀十有二月;秦尝建亥矣,《史》则曰元年冬十月。举前后以例之,则周制可知。孔子作《春秋》,行夏之时,为万世法,不过截子丑二月于前岁之终耳。月固不之改也,否则春入于夏,夏入于秋,错乱而不成岁矣。曰:冯去疾谓十月庚子在大雪后,即为十一月者,可乎?曰:亦非也。世之星史厯生,以六物占人休祥,当气会之交,固有生于己酉而以庚戍岁推之者,孰云吾儒乃有是邪?此野人之语,舍之勿以污齿牙可也。曰:孔子之生,予既得闻命矣,其卒之时亦有一定之说乎?曰:左氏云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司马迁遵之,诸儒又从而遵之。理之所在,孰得而违之?故孔子所卒之年,吾当从左氏。然十六年乃壬戍之岁,也是岁四月戊申朔,有乙丑而无己丑,己丑乃在五月之十二日,已与乙文亦相近,故误书也。所谓乙丑,则四月十八日;谓当夏正二月十八日者,非也。谓十六年为辛酉,己丑日为戊戌者,亦非也。自壬戌岁上遡己酉,孔子之年乃七十四;谓七十三者,尤非也。曰:近代王应麟,博极羣书者也,颇致疑于是,而谓今不可考矣。子乃质言之,何邪?曰:众言纷淆者,当折衷以经;经无明载,当索之于传。索之于传,不犹愈于史乎?谓今不可考者,过矣。曰:子之言辨,则辨矣。夏周二正,千古难决之疑也,何言之若易易邪?曰:是非尔所知也。虽罄徂徕之松以为煤,尽剡溪之藤以为楮,未能竭吾喙也。他日当为受《春秋》者详焉。
译否则,推卸命运而废弃做人之道,白天抢夺别人的钱财而陷入枷锁,却说:“我的命本来就该这样。”懒惰苟且地活着而不喜欢学习,直到老死也没有声名,却说:“我的命本来就该这样。”刚愎自用,拿刀杀人;软弱昏昧、没有见识,悬梁自尽,又说:“我的命本来就该这样。”这可以吗?这可以吗?所以先王知道山川的制度各不相同,百姓的习俗各不相同,刚柔缓急、迟速节奏各不相同,五味调和各不相同,器械尺度各不相同,衣服的适宜也各不相同,于是修明自己的教化而不改变民俗,整顿政令而不改变各地的适宜之处,所以最终达到和乐兴盛的治理。从前郑国大夫裨灶说郑国将遭火灾,请求用瓘斚、玉瓉举行禳祭,子产没有同意。不久果然发生了火灾,裨灶又说:“不采用我的话,郑国还将发生火灾。”子产说:“天道遥远,人道切近,不是我们能够管到的事。”郑国最终没有再次发生火灾。唉,这不是同禄命之说相似吗?我只知道尽力实行人道罢了。问:“近世的大儒对于禄命家,没有不喜欢谈论并以此为乐的,而您却一概排斥它,难道有什么根据吗?”回答说:“有。孔子很少谈论命。” 《孔子生卒岁月辨》有人问宋濂说:“孔子的出生,传记所记的年月不同。《公羊传》说鲁襄公二十一年冬十一月庚子日孔子出生,《谷梁传》的说法,年份和日期与《公羊传》相同,却说是冬十月孔子出生,这就和《公羊传》实际相差一个月。月份本来就有差异。到贾逵注释二十一年经文,说‘这一年仲尼出生’。昭公二十四年,服虔记载贾逵的话说‘仲尼当时三十五岁’,那么这些说法都以孔子生于二十一年为准。司马迁撰写《孔子世家》说‘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二年’,这就和《公羊传》《谷梁传》实际相差一年。日期虽然与《公羊传》相同,月份却又和《谷梁传》不同。杜预依据司马迁,为《左氏传》作注,认为孔子生于二十二年;司马贞依据《谷梁传》《公羊传》来考证《史记》,认为生于二十一年。司马迁误作二十二年,大概是因为把周历十一月归入了下一年。孔若古依据《公羊传》《谷梁传》,认为这是不可改变的定论。胡舜陟依据司马迁,说如果按照《谷梁传》《公羊传》的记载,孔子出仕和退处的年份就同经书、史书和诸子不相合。孔宗翰也依据司马迁。”〔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十一月〕 罗泌的意见大略与孔宗翰相同。洪兴祖依据《谷梁传》,却说周代改了月份,十月二十一日庚子就是夏历的八月二十一日。冯去疾见传记说法不同,便编造调和的说法说:‘襄公二十一年实际是己酉年,这一年八月置闰;按历法累积推算,大雪节应当在十月十七日或十八日,这就是十一月的朔气,再过三四天才是庚子日,因此孔子出生已经进入十一月的节气。既然进入十一月,就无疑属于二十二年庚戌年的岁首。’《公羊传》写十一月,看似错误而其实并没有错;司马迁写二十二年,又说孔子七十三岁去世,也并没有错。《谷梁传》年份、月份都按实际情况记载,《公羊传》年份按实际情况记载,月份则按节气记载,说有日期可以表明;司马迁年份也按节气记载,三者都没有错。既然这样,众说不一致,该怎么办呢?”宋濂回答说:“《公羊传》《谷梁传》是传述经义的学者。传经之家,应当有讲师按次序相传,而且距离孔子时代还很近,他们的话一定有根据。司马迁固然是优秀的史官,但却比《谷梁传》《公羊传》晚。” 我难道就没有依据吗?孔子出生的年份,我应当听从《公羊传》《谷梁传》。然而考察《春秋长历》,二十一年己酉年十一月没有庚子日,庚子日在十月二十一日;孔子出生的月份,我应当听从《谷梁传》。注家说己酉是己卯,是因为卯、酉二字的字形相近,所以误写了。问:孔子周游各国的年份,《孔子世家》记载的很多都不可考。宋代的大儒有的采用这些记载;如果如你所说,所有年份都要迟后一岁,那么司马迁的记载还值得相信吗?回答说:卫灵公在位时,孔子到卫国,又到陈国,匡人把他当作阳虎而拘禁起来。《孔子世家》说孔子让随从冒充宁武子,在卫国做臣子,然后才得以离开。按宁武子在成公朝任职,到穆公末年,宁武子的儿子宁相已经和孙良夫带兵侵犯齐国,那么宁武子的年纪应当已经很老了。又经历定公、献公二代,共三十七年,到灵公三十八年孔子到卫国;如果宁武子那年还在世,他将有一百五十多岁了。宁武子的事情尚且如此,难道只有孔子的年龄可以相信吗?不只是这一件事,孔子离开鲁国,《孔子世家》说是定公十四年,年表却又说是十二年。以年表为对,那么《孔子世家》就是错的;以《孔子世家》为对,那么年表就是错的。同一本书中自相矛盾到这种程度,其他地方大概就不值得深究了。《皇王大纪》说,司马迁记载孔子的言行,其中不能得到真实情况的尤其多。言行尚且如此,何况年月呢?问:洪兴祖说周代的十月就是夏历的八月,这对吗?回答说:不对。三代虽然采用不同的建寅、建丑、建子制度,但月份却从来没有改变。殷代曾以丑月为岁首,《尚书》却说‘惟元祀十有二月’;秦代曾以亥月为岁首,《史记》却说‘元年冬十月’。以前后事例类推,周代制度就可以知道了。孔子作《春秋》,采用夏代的时令,作为万世的法则,不过是把子月、丑月截取到前一年的末尾罢了,月份本来没有改变。否则春季进入夏季,夏季进入秋季,时序错乱,就不能构成一年了。问:冯去疾说十月庚子在大雪以后,就算作十一月,可以吗?回答说:也不对。世上的星官、史官、历算之士用六种事物占验人的祸福,在节气交会的时候,确实有人出生于己酉年,却按庚戌年推算;难道我们儒者也能有这种做法吗?这是乡野人的说法,舍弃它,不要让它污秽我们的言谈。问:孔子的出生,你已经让我听明白了;那么他去世的时间,也有确定的说法吗?回答说:《左氏传》说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日孔丘去世。司马迁遵从这个说法,各位儒者又跟着遵从它。道理所在之处,谁能违背呢?所以孔子去世的年份,我应当听从《左氏传》。然而十六年是壬戌年,这一年四月初一是戊申日,有乙丑日而没有己丑日;己丑日在五月十二日,“己”字与“乙”字的字形也相近,所以是误写。所谓乙丑日,就是四月十八日;说它是夏历二月十八日,是不对的。说十六年是辛酉年、己丑日是戊戌日,也不对。从壬戌年向上追溯到己酉年,孔子的年龄应当是七十四岁;说七十三岁,更不对。问:近代王应麟博览群书,学问极其广博,对此颇有疑问,却说如今已经无法考证。您却直截了当地作出判断,为什么呢?回答说:众说纷纭时,应当以经书来折中;经书没有明文记载,就应当从传文中寻求。向传文寻求依据,难道不胜过向史书寻求吗?说如今无法考证,是过分了。问:您的辨析,确实辨析清楚了。夏、周两种历法制度,是千古难以决断的疑案,您为什么说得这样容易呢?回答说:这不是你所能知道的。即使把徂徕山的松树全烧成墨,把剡溪的藤全部制成纸,也不能穷尽我的言辞。〔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二月〕 以后有机会,应当为学习《春秋》的人详细说明。
牺尊辨 胡翰
礼有牺尊,即献尊也。司尊彛曰:“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郑氏读献为牺,又音牺为摩挲之挲,非也。献举其事,牺言其象,其为尊一而已。以其尊之一而谓其音亦同,不可也。牺尊与象尊相须,郑氏谓牺尊饰以翡翠,象尊以象凤皇,其说亦非也。盖牺尊为牛形,象尊为象形,皆周尊也。王肃云:“牺、象之尊,全刻牛、象之形,凿背为尊。”宋刘杳言:“古者牺尊、彛尊皆刻木为鸟兽,凿顶及背以出纳酒。”二家之言近之。而杳又云:“鲁郡地中得大夫子尾送女器,有尊作牺牛形。”晋永嘉中,青州盗发齐景公冢,获二尊,状类牛、象。意者古之遗制也。茍以为刻木,安能久置地中不壊?或谓牺尊画牛,象尊画象,亦以木耳,非古之遗制也。盖二尊皆以铜为之,其取义皆以牛、象而得名。牺尊为牺形,象尊为象形,则牺当读为羲,献当读如宪,各如其字之本音可也。献举其事,牺言其象,不害其为器之一也。观于閟宫之诗,朱子不取毛氏“沙饰”之义,而今犹取郑氏“摩挲”之音,岂非过乎?况杳之言足以证肃之说,有足信乎?宋皇佑中得着尊,阮逸、胡瑗取其器有脰,名壶尊可也;着地无足,名著尊可也。未能必其主名。及黄长睿见之,始定为着尊,以为尊皆有脰,唯其无足而着地,则礼之《明堂位》所谓“商尊曰著”者是也。后有若长者,安知不以余言为然乎?余故具着于此,以见名物度数在先王时不过有司之事,降及后世,虽学者不得而尽考焉。则夫斯礼之失也,久矣。
明文衡巻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四
(明)程敏政 编
○辨
洛书辨 王祎
译《牺尊辨》 胡翰 礼制中有牺尊,就是献尊。《周礼·司尊彝》说:“朝践时使用两只献尊,第二次献酒时使用两只象尊。”郑氏把“献”读作“牺”,又把“牺”读作摩挲的“挲”,不对。“献”是举出它所用于的事项,“牺”是说明它的形象;它们作为尊这种器物,本来只有一个。不能因为器物相同,就认为读音也相同。牺尊与象尊相互配用,郑氏说牺尊装饰成翡翠鸟,象尊装饰成凤凰,这种说法也不对。大概牺尊做成牛的形状,象尊做成象的形状,都是周代的尊。王肃说:“牺尊、象尊完整地雕刻成牛、象的形状,在背部凿孔作为盛酒的尊。”宋代刘杳说:“古代牺尊、彝尊都把木头雕刻成鸟兽,在顶部和背部凿孔,以便倒入和取出酒。”两家的说法接近事实。刘杳又说:“鲁郡地下挖出大夫子尾送女儿的器物,有一件尊作牺牛形。”晋永嘉年间,青州盗墓者挖掘齐景公的坟墓,得到两件尊,形状像牛、象。想来这大概是古代遗制。如果认为它们是木刻的,怎么能长久埋在地下而不毁坏?有人说牺尊上画牛,象尊上画象,也同样是木器,并非古代遗制。大概这两种尊都是铜制的,取义都因牛、象而得名。牺尊是牺牛的形状,象尊是象的形状,那么“牺”应读作“羲”,“献”应读得像“宪”,各自按照字的本来音读即可。“献”是举出它所用于的事项,“牺”是说明它的形象,并不妨碍它们作为器物本来是同一种。看《閟宫》诗,朱熹不采用毛氏“以沙装饰”的解释,却至今还采用郑氏“摩挲”的读音,难道不是过分了吗?何况刘杳的说法足以证明王肃的说法,确实有值得相信的地方。宋仁宗皇祐年间得到一件著尊,阮逸、胡瑗因为这件器物有颈,认为可以称为壶尊;它接触地面而没有足,认为可以称为著尊。他们不能确定它本来到底叫什么。等到黄长睿看见它,才断定是著尊,认为尊大都有颈,只有这种器物没有足而直接着地,就是《礼记·明堂位》所说的“商尊叫作著”。后来如果有比黄长睿更高明的人,怎么知道不会认为我的话对呢?所以我特意把这些详细记在这里,以表明名物、制度、数量在先王时代不过是有关官员的事务,到了后世,即使是学者也不能完全考察清楚。那么这种礼制的失传,已经很久了。《明文衡》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卷十四 (明)程敏政编 ○辨 《洛书辨》 王祎
洛书非洪范也。昔箕子之告武王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彛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彛伦攸叙。」初不言洪范为洛书也。孔子之系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未始以洛书为洪范也。盖分图书为易范,而以洪范九畴合洛书,则自汉儒孔安国、刘向、歆诸儒始。其说以谓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负图其背,其数十,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水时,神龟出洛,负文其背,其数九,禹因而第之以定九畴。后世儒者以为九畴帝王之大法,而洛书圣言也,遂皆信之而莫或辨其非。然孰知河图洛书者,皆伏羲之所以作易,而洪范九畴则禹之所自叙,而非洛书也。自今观之,以洛书为洪范,其不可信者六。夫其以河图为十者,即天一至地十也;洛书为九者,即初一至次九也。且河图之十不徒曰自一至十而已,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水之位在北,故一与六皆居北,以水生成于其位也。地二生火,而天七成之,故二与七皆居南,以火生成于其位也。以至东西中之为木金土,无不皆然。至论其数,则一、三、五、七、九,凡二十五,天数也,皆白文为阳为竒;二、四、六、八、十,凡三十,地数也,皆黒文而为阴为偶。此其阴阳之理,竒偶之数,生成之位,推而验之于易,无不合者,其谓之易,宜也。若洛书之为洪范,则于义也何居?不过以其数之九而已。然一以白文而在下者,指为五行,则五行岂有阳与竒之义乎?二以黒文而在左肩者,指为五事,则五事岂有阴与偶之义乎?八政、皇极、稽疑、福极,乌在其为阳与竒?五纪、三徳、庶征,乌在其为阴与偶乎?又其为阳与奇之数二十有五,为阴与偶之数二十,通为四十有五,则其于九畴何取焉?是故阴阳奇偶之数,洪范无是也,而徒指其名数之九以为九畴。则洛书之为洛书,直而列之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足矣。奚必黒白而纵横之,积为四十五,而效河图之为乎?此其不可信者一也。且河图洛书所列者,数也;洪范所陈者,理也。在天惟五行,在人惟五事,以五事叅五行,天人之合也。八政者,人之所以因乎天也;五纪者,天之所以示乎人也;皇极者,人君之所以建极也;三徳者,治之所以应变也;稽疑者,以人而听于天也;庶征者,推天而征之人也;福极者,人感而天应之也。是则九畴之自一至九,所陈者三才之至理,而圣人所以叅赞经纶,极而至于天人证应、祸福之际,以为治天下之法者也。其义岂在数乎?岂如易之所谓「天一地十」者中含义数,必有图而后明,可以索之无穷,推之不竭乎?汉儒徒见易系以河图与洛书并言,而洛书之数九,遂以为九畴耳。审如是,则河图之数十也,伏羲画卦何为止于八乎?此其不可信者二也。先儒有言:河图之自一至十,即洪范之五行;而河图五十有五之数,乃九畴之子目。夫河图固五行之数,而五行特九畴之一耳。信如斯,则是复有八河图而后九畴乃备也。若九畴之子目,虽合河图五十有五之数,而洛书之数乃止于四十有五,使以洛书为九畴,则其子目已缺其十矣。本图之数不能足,而待他图以足之,则造化之示人者,不亦既疎且逺乎?而况九畴言理不言数,故皇极之一不为少,庶征之十不为多,三徳之三不为细,福极之十一不为巨。今乃类而数之,而幸其偶合五十有五之数,使皇极侪于庶征之恒旸、恒雨、六极之忧贫、恶、弱,而亦偹一数之列,不其不伦之甚乎?且其数虽五十有五,而于阴阳、奇偶、方位将安取义乎?此其不可信者三也。班固五行志举刘歆之说,以「初一曰五行至威用六极」六十五字为洛书之本文,以本文为禹之所叙,则可以为龟之所负而列于背者,则不可。夫既有是六十五字,则九畴之理与其次序亦已粲然明白矣。岂复有白文二十五,黒文二十,而为戴履左右肩足之形乎?使既有是六十五字,而又有是四十五数,并列于龟背,则其为赘疣,不亦甚乎?此其不可信者四也。且箕子之陈九畴,首以鲧陻洪水发之者,诚以九畴首五行,而五行首于水。水未平,则三才皆不得其宁,此彛伦之所为斁也。水既治,则天地由之而立,生民由之而安,政化由之而成,而后九畴可得而施,此彛伦所为叙也。彛伦之叙,即九畴之叙者也。盖洪范九畴,原出于天。鲧逆水性,汩陈五行,故帝震怒,不以畀之。
译洛书不是《洪范》。从前箕子告诉武王说:“我听说在从前,鲧堵塞洪水,扰乱陈列的五行,上帝于是震怒,不把《洪范》九类赐给他,常道因此败坏。鲧被处死,禹于是继承兴起,上天才把《洪范》九类赐给禹,常道因此得到整治。”这里起初并没有说《洪范》就是洛书。孔子为《易经》作《系辞》说:“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圣人取法它们。”也从未把洛书说成《洪范》。大概把河图、洛书分别归于《易经》和《洪范》,并把《洪范》九畴同洛书相合,是从汉代儒者孔安国、刘向、刘歆等人开始的。他们的说法认为:河图是伏羲氏统治天下时,龙马从黄河出现,背负河图;图的数目是十,伏羲于是依照它的纹理画出八卦。洛书是禹治水时,神龟从洛水出现,背负洛书;书的数目是九,禹于是依次排列它,用来确定九畴。后世儒者认为九畴是帝王的大法,而洛书是圣人的言论,于是全都相信这种说法,没有人辨明它不对。然而谁知道河图、洛书都是伏羲用来创作《易经》的,而《洪范》九畴则是禹自己叙述的,并不是洛书。如今看来,把洛书当作《洪范》,有六点不可信。其中把河图说成十,就是天一到地十;《洛书》之所以是九数,就是从第一数到第九数。况且《河图》的十,也不只是说从一到十而已:天一生水,地六使它成形;水的方位在北,所以一和六都在北方,因为水在这个方位生成。地二生火,天七使它成形,所以二和七都在南方,因为火在这个方位生成。至于东方、西方和中央的木、金、土,也没有不是这样。若论它们的数,一、三、五、七、九共二十五,是天数,都用白点表示,属于阳、奇;二、四、六、八、十共三十,是地数,都用黑点表示,属于阴、偶。这其中阴阳的道理、奇偶的数目、生成的方位,推求并在《易》中验证,没有不相合的地方;称它为《易》,是合宜的。至于把《洛书》说成《洪范》,在义理上又有什么根据呢?不过是因为它的数目是九罢了。然而,把一个白点在下方的数指作五行,五行难道有阳、奇的含义吗?把两个黑点在左肩的数指作五事,五事难道有阴、偶的含义吗?八政、皇极、稽疑、福极,哪里体现了阳和奇?五纪、三德、庶征,又哪里体现了阴和偶呢?再说,属于阳、奇的数共二十五,属于阴、偶的数共二十,合起来是四十五;那么这和九畴有什么关系呢?所以,阴阳奇偶的数在《洪范》中根本不存在,只是因为它名义上的数目是九,便把它说成九畴。这样看来,《洛书》作为《洛书》,直排列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也就够了。何必一定要用黑白点纵横排列,合计成四十五,仿效《河图》的形式呢?这是它不可信的第一点。况且《河图》《洛书》所列的是数,《洪范》所陈述的是理。天上只有五行,人间只有五事,以五事参合五行,就是天人相合。八政,是人因顺应天道而设立的政事;五纪,是天用来向人显示的纪纲;皇极,是人君用来建立中正准则的;三德,是治理天下用来应对变化的;稽疑,是人向天听取判断;庶征,是推察天象来验证人事;福极,是人有所感应而天有所回应。这样说来,九畴从一到九所陈述的,是天地人三才的至理,是圣人用来参赞天地、经营治理天下,直至说明天人感应、祸福相应之际,从而作为治理天下法则的东西。它的意义难道在于数目吗?难道能像《易》所谓“天一地十”那样,其中包含义理和数目,必须有图才能明白,可以无穷地探究、无尽地推演吗?汉代儒者只是看到《易·系辞》把《河图》和《洛书》并列谈到,又见《洛书》的数是九,于是便认为它是九畴罢了。若果真如此,那么《河图》的数是十,伏羲画卦为什么只到八卦为止呢?这是它不可信的第二点。前代儒者有人说:《河图》从一到十,就是《洪范》的五行;《河图》五十五的数目,才是九畴的子目。可是,《河图》固然是五行之数,而五行不过是九畴中的一项罢了。若真是这样,那就还要有八个《河图》,九畴才算完备。至于九畴的子目,虽然能合于《河图》五十五的数目,但《洛书》的数只到四十五;如果把《洛书》当作九畴,那么它的子目已经少了十项。自己的图数不能完备,还要依靠别的图来补足,这样一来,造化向人显示的道理,不也既疏漏又遥远吗?何况九畴讲的是理,不讲数,所以皇极只有一项并不算少,庶征有十项并不算多,三德有三项并不算细,福极有十一项并不算大。如今却把它们分类计数,只因侥幸与五十五的数相合,便使皇极和庶征中的恒旸、恒雨以及六极中的忧、贫、恶、弱等并列,也凑成一个数目,这不是极其不伦不类吗?况且它的数虽然是五十五,但对于阴阳、奇偶和方位,又能取什么意义呢?这是它不可信的第三点。班固《五行志》引用刘歆的说法,把“初一曰五行”到“威用六极”这六十五个字作为《洛书》的正文;如果把这正文看作禹所叙述的内容,便可以认为它是神龟背负着排列出来的文字,但不能认为那黑白点阵是神龟背上的图形。既然已有这六十五个字,九畴的义理和次序也已经清楚明白了,哪里还会有二十五个白点、二十个黑点,组成龟背上戴、履、左右肩足的形状呢?假使已有这六十五个字,又有这四十五个数,一并排列在龟背上,那不就成了多余的赘疣吗?这是它不可信的第四点。况且箕子陈述九畴,开头先从鲧堵塞洪水说起,确实是因为九畴以五行为首,而五行又以水为首。洪水没有平治,天地人三才都不得安宁,这就是常理所以败坏的原因。水患得到治理,天地才由此建立,百姓由此安定,政教由此成就,然后九畴才可以施行;这就是常理所以得到整理的原因。常理的次序,就是九畴的次序。《洪范》九畴原本出自上天。鲧违逆水性,使五行紊乱,所以帝震怒,不把九畴赐给他。
禹顺水性,地平天成,故天以锡之耳。先言帝不畀鲧,而后言天锡禹,则可见所谓畀,所谓锡者,即九畴所陈三才之至理法,天下之大法,初非有物之可验,有迹之可求也。岂曰平水之后,天果锡禹神龟而负夫畴乎?仲虺曰:“天乃锡王勇智。”鲁颂曰:“天锡公纯嘏。”言圣人之资质,天下之上寿,皆天所赋予,岂必是物而后可谓之锡乎?使天果因禹功成,锡之神龟以为瑞,如箫韶奏而凤仪,春秋作而麟至,则箕子所取直美禹功可矣。奚必以鲧功之不成发之乎?此其不可信者五也。夫九畴之纲,禹叙之,犹羲文之画卦也。而其目,箕子陈之,犹孔子作彖象之辞以明易也。武王访之,犹访太公而受丹书也。天以是理锡之禹,禹明其理而着之畴,以垂示万世,为不刋之经,岂有诡异神奇之事乎?郑康成据《春秋纬》文有云:“河以通干,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又云:“河龙图发,洛龟书感。”又云:“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夫圣人但言图书出于河洛而已,岂尝言龟龙之事乎?又乌有所谓九篇六篇者乎?孔安国至谓天与禹神龟负文而出,诚亦怪妄也矣。人神接对手笔粲然者,冦谦之、王钦若之天书也。岂所以言圣经乎?此其不可信者六也。然则洛书果何为者也?曰:河图洛书皆天地自然之数,而圣人取之以作易者也。于洪范何与焉?羣言淆乱,质诸圣而止。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者,非圣人之言欤?吾以圣人之言而断圣人之经,其有弗信者欤?刘牧氏尝言: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羲之世。而河南程子亦谓圣人见河图洛书而画八卦。吾是以知孔安国、刘向、歆父子、班固、郑康成之徒以为河图授羲、洛书锡禹者,皆非也。或曰:河图之数即所谓天一至地十者,固也。洛书之数其果何所征乎?曰:洛书之数其亦不出于是矣。是故朱子于《易·启蒙》盖详言之。其言曰:河图以五生数合五成数而同处其方,盖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数之体也。洛书以五奇数统四偶数而各居其所,盖主于阳以统阴而肇其变数之用也。中为主而外为客,故河图以生居中而成居外。正为君而侧为臣,故洛书以竒居正而偶居侧。此朱子之《启蒙》,而吾以谓洛书之奇偶相对,即河图之数散而未合者也。河图之生成相配,即洛书之数合而有属者也。二者盖名异而实同也。谓之实同者,盖皆本于天一至地十之数。谓之名异者,河图之十,洛书之九,其指各有在也。是故自一至五者五行也,自六至九者四象也。而四象即水火金木也。土为分旺,故不言老少,而五之外无十,此洛书所以止于九也。论其方位,则一为太阳之位,九为太阳之数,故一与九对也。二为少阴之位,八为少阴之数,故二与八对也。三为少阳之位,七为少阳之数,故三与七对也。四为太阴之位,六为太阴之数,故四与六对也。是则以洛书之数而论《易》,其阴阳之理,奇偶之数,方位之所,若合符节。虽《系辞》未尝明言,然即是而推之,如指诸掌矣。朱子亦尝言:洛书者,圣人所以作八卦,而复曰九畴并出焉,则犹不能不惑于汉儒经纬表里之说,故也。呜呼!事有出于圣经明白可信,而后世弗之信,而顾信汉儒傅会之说,其甚者盖莫如以洛书为洪范矣。吾故曰:洛书非洪范也。河图洛书,皆天地自然之数,而圣人取之以作《易》者也。
诗辨 王绅
译禹顺应水性,使大地平治、上天成就,所以天把九畴赐给他。先说帝不把九畴赐给鲧,后来又说天把它赐给禹,由此可见所谓“畀”、所谓“锡”,就是九畴所陈述的天地人三才的至理和天下的大法,原本并不是某种可以凭物验证、凭踪迹寻求的东西。难道要说水患平定以后,天果真赐给禹一只背负九畴的神龟吗?仲虺说:“上天于是赐给大王勇气和智慧。”《鲁颂》说:“上天赐给公纯厚的福禄。”圣人的资质、天下人的长寿,都是上天赋予的,难道一定要有具体的物件,才可以称为赐予吗?假使天果真因禹的功业完成,赐给他神龟作为祥瑞,就像箫韶奏响而凤凰来仪、《春秋》成书而麒麟出现,那么箕子只赞美禹的功劳也就可以了,何必一定要从鲧的功业未成说起呢?这是它不可信的第五点。《九畴》的纲要由禹叙述,就像伏羲、文王画卦;它的条目由箕子陈述,就像孔子作《彖》《象》的文辞来阐明《易》;武王向箕子询问,就像向太公请教而接受《丹书》。上天把这种道理赐给禹,禹明白其中的道理而把它写成九畴,留给万世作为不可磨灭的经典,哪里有什么诡异神奇的事情呢?郑康成依据《春秋纬》的文字说:“黄河用来贯通乾道,出现天的符命;洛水用来流行坤道,吐出地的符瑞。” 他又说:“黄河龙图显现,洛水龟书感应而出。”又说:“《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圣人只说图书出于河洛,哪里曾说过龟龙之事呢?又哪里有所谓九篇、六篇呢?孔安国甚至说上天赐给禹一只神龟,背负文字而出,这实在也是怪诞妄说。人与神相互接见、亲手书写而文字灿然可见的,是寇谦之、王钦若所传的天书,难道这能用来说明圣经吗?这是它不可信的第六点。那么,《洛书》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呢?回答说:《河图》《洛书》都是天地自然生成的数,圣人取法它们来创作《易》。它们和《洪范》有什么关系呢?众说纷纭混乱,应当以圣人的话为准而停止争论。“黄河出现《河图》,洛水出现《洛书》,圣人取法它们”,难道不是圣人的话吗?我用圣人的话来判断圣人的经典,难道还有不可信的吗?刘牧曾说,《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羲的时代;河南程子也说圣人见到《河图》《洛书》而画八卦。因此我知道,孔安国、刘向、刘歆父子、班固、郑康成等人所说的《河图》授给伏羲、《洛书》赐给禹,都是错误的。有人说:《河图》的数就是所谓从天一到地十的数,这当然是对的。那么《洛书》的数究竟有什么依据呢?回答说:《洛书》的数也不过出自这里罢了。所以朱子在《易·启蒙》中说得很详细。他说:《河图》把五个生数和五个成数配合起来,处在同一方位,大概是举出它的全体给人看,说明恒常之数的本体。《洛书》用五个奇数统领四个偶数,各自处在自己的位置,大概是以阳为主来统领阴,从而开创变化之数的作用。中央是主,外围是客,所以《河图》把生数放在中央,成数放在外围。正面是君,侧面是臣,所以《洛书》把奇数放在正位,把偶数放在侧位。这是朱子《启蒙》中的说法;我认为,《洛书》的奇偶相对,就是《河图》的数分散而尚未合配;《河图》的生成数彼此配合,就是《洛书》的数相合而有所归属。二者大概只是名称不同而实质相同。说实质相同,是因为都以天一到地十的数为根本;说名称不同,是因为《河图》是十,《洛书》是九,它们所指各有所在。因此,从一到五是五行,从六到九是四象;而四象就是水、火、金、木。土分布在四时而各时当旺,所以不说老少;五以外没有十,这就是《洛书》止于九的原因。若论方位,一是一的太阳方位,九是太阳之数,所以一和九相对。二是少阴的方位,八是少阴之数,所以二和八相对。三是少阳的方位,七是少阳之数,所以三和七相对。四是太阴的方位,六是太阴之数,所以四和六相对。这样,以《洛书》的数来论《易》,其中阴阳的道理、奇偶的数目和方位所在,就像符契相合。虽然《系辞》没有明说,但由此推求,便清楚得如同指掌。朱子也曾说,《洛书》是圣人用来创作八卦的依据;又说九畴也由此而出。朱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仍不能不受汉代儒者关于经纬、表里关系的说法所迷惑。唉,事情明明出自圣经、清楚可信,后世却不相信,反而相信汉儒牵强附会的说法,其中最严重的,大概没有比把《洛书》当作《洪范》更甚的了。所以我说:《洛书》不是《洪范》。《河图》《洛书》都是天地自然生成的数,圣人取法它们来创作《易》。《诗辨》 王绅
圣人垂训于方来也,其见诸言行之间者,既同且详,而尽心焉者,于六经尤着焉。六经非圣人之所作,因旧文而删定者也。易因伏羲、文王之着而述之,大传所以明阴阳变化之理;书因典谟训诰之文而定之,所以纪帝王治乱之迹;春秋因鲁史之旧而修之所以明外伯内王之分;诗因列国歌謡风雅之什而删之所以陈风俗之得失;礼所以着上下之宜,乐所以导天地之和,皆切于日用,当于事情,而为万世之凖则也。其于取舍用意之际,似寛而实严,若疎而极宻,故学者舍六经无以为也。奈乎秦焰之烈,燔灭殆尽。至汉,尝尊而用之,而莫得其真,或传于老生之所记诵,或出于屋壁之所秘藏。记诵者则失于舛谬,秘蔵者未免于脱畧。先儒因其舛谬脱畧,复从而订定,务足其数,而以已见加之。其阙者或伪为以补之,或取其已删者而足之。其受祸之源虽同,而诗为尤甚。夫诗本三千篇,圣人删之,十去其九,则其存者必合圣人之度,皆吟咏情性,涵畅道徳者也。故圣人之言曰:“兴于诗。”敎其子则曰:“不学诗,无以言。”与门弟子语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羣,可以怨。”至于平居雅言,亦未尝忘之。诗之为用,蒙瞽之人习而诵之,咏之闺门,被之管弦,荐之郊庙,享之宾客,何所徃而非诗邪?后世置之博士,以谨其传,为用固亦大矣,则其温厚和平之气,皆能感发人之善心者可知焉。今之存者,乃以郑卫淫奔之诗混之,以足三百十一篇之数,遂谓圣人之所删。至如桑中、溱洧之言,皆牧竖贱隶之所羞道,圣人何所取而存邪?玩其辞者,何所兴言之复何嘉邪?学之何益于徳?诵之闺门,乌使其非礼勿听邪?被之管弦,荐之郊庙,鬼神飨之宾客,意何在邪?是未可知也。且圣人又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然思且无邪,见于言者,又何盭邪?假使圣人实存之,则其所删者又必甚于是邪?或曰:圣人存之者,盖欲后世诵而知耻,所以惩创人之逸志,亦垂戒之意也。是故《春秋》据事直书,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皆明言之而不隠。及其成也,皆知畏惧。《诗》之为意,岂外是哉?嗟乎!举善之是尚,恶者固自知其非。且《春秋》者,国史也,备列国之事,必欲见其葬吊、会盟、聘享、征伐、嫁娶之节。阙之,则后世无所传;无所传,则后世无所信。故备书之,而用意之深,则在明褒贬于片言之间也。然《诗》既为民间歌謡之什,遗其善固不可失,其恶又乌害于道乎?由是论之,则淫奔之诗在圣人之所删,盖必矣。且张载、子厚尝论:卫人轻浮怠惰,故其声音亦淫靡,闻其乐使人有邪僻之心,而郑为尤甚矣。夫圣人敎之以孝悌忠信,恨不挽手提耳以嘱之,何乃以淫靡之乐而使人起邪僻之心乎?故其论为邦亦曰:「放郑声。」然则揆之于理,据之于经,考之于圣人之言,意虽有仪、秦之辨,吾知其叛于理而失圣人垂训之意矣。
夷齐十辨 王直
译圣人为后世垂示教训,他在言语行为中表现出的道理,既统一又详尽;而他用心最深的地方,在六经中尤其显著。六经并不是圣人凭空创作的,而是因袭旧有文献加以删定的。《易》因伏羲、文王的著述而加以阐述,《大传》用来说明阴阳变化的道理;《书》根据典、谟、训、诰等文献加以整理,用来记载帝王治乱的事迹;《春秋》根据鲁国旧史加以修订,用来说明尊外诸侯、尊内天子的区别;《诗》根据列国歌谣和风、雅诸篇加以删定,用来陈述风俗的得失;《礼》用来彰明上下尊卑的适宜规范,《乐》用来引导天地间的和谐。这些都切合日常应用,适合实际事务,足以成为万世的准则。圣人在取舍和用意之际,表面上似乎宽松,实际上非常严格;看似疏略,实际上极其缜密,所以学者舍弃六经便没有可以遵循的依据。可惜秦火猛烈,六经几乎被焚毁殆尽。到了汉代,虽然曾尊崇并施用六经,却没有得到它们的真实面貌,有的传自老儒生的记诵,有的从屋壁中秘密藏存的文字中发现。靠记诵流传的,难免错乱;秘藏的文字,也难免脱漏。前代儒者因其中的错乱脱漏,又加以校订,务求补足篇数,并把自己的见解掺入其中。缺失的地方,有的伪造文字补上,有的取用已经删去的篇章来补足。它们遭受祸患的根源虽然相同,但《诗》受到的损害尤其严重。《诗》原本有三千篇,圣人删去十分之九,那么保存下来的篇章必定都符合圣人的标准,都是吟咏性情、浸润舒展道德的作品。所以圣人说:“兴起要从《诗》开始。”教导自己的儿子说:“不学《诗》,就没有办法说话。”同门弟子之间谈论时说:“《诗》可以使人兴发感悟,可以观察风俗,可以使人合群,可以寄托怨情。”即使平日的雅正言谈,也没有忘记《诗》。诗的作用,是让盲人乐师学习诵读,在内室吟咏,配入管弦,在郊庙祭祀中献唱,用于宴享宾客,哪里有一处不是诗呢?后世设置博士来谨慎保存它的传承,可见它的作用本来就很大;那么它温厚和平的气息,能够感发人的善心,也就可想而知了。如今流传下来的诗,却把郑、卫那些淫荡私奔的诗混杂进去,以凑足三百一十一篇的数目,于是说这是圣人删定后保存下来的。至于《桑中》《溱洧》中的那些话,连牧童和卑贱的差役都羞于说出口,圣人有什么理由取来保存呢?玩味那些言辞,能使人兴发出什么,又有什么可称道的呢?学习它对道德有什么益处?在闺门中诵读它,怎么能使人做到非礼勿听呢?把它配入管弦,在郊庙中献唱,使鬼神享用、宾客受听,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百十一篇〕 这件事还不能确定。况且圣人又说:“《诗》三百篇,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思想没有邪念’。”然而,如果思想确实没有邪念,那么表现在言辞中的内容又为什么会有邪僻呢?假使这些诗真是圣人保存下来的,那么他删去的诗岂不是必定比这些更加邪僻吗?有人说:圣人保存这些诗,大概是想让后世诵读后知道羞耻,用来惩戒、改变人的放纵意志,也是留下戒示的意思。因此,《春秋》据事直书,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都明白写出而不隐瞒;书成以后,人们都知道畏惧。《诗》的用意,难道会不同于此吗?唉,推举善行本来是它所崇尚的,恶行自然会使人知道自己不对。况且《春秋》是国史,完备地记载各国的事情,必定要让后人看到葬吊、会盟、聘享、征伐、嫁娶等礼节。若删去这些,后世便无从传闻;无从传闻,后世便无法取信。所以它把这些都详细记载下来,而其深层用意,则在于通过片言只语彰明褒贬。然而《诗》既然是民间歌谣的篇章,遗失其中的善诗固然不可;其中的恶诗又怎么会妨害道义呢?由此看来,淫荡私奔的诗必定在圣人删削之列。况且张载、子厚曾评论说:卫国人轻浮懒惰,所以他们的乐声也淫靡;听到这种音乐,会使人产生邪僻之心,而郑国尤其严重。圣人用孝悌忠信来教导人,恨不得拉着手、提着耳朵反复嘱咐,怎么会反而用淫靡的音乐使人产生邪僻之心呢?所以他谈到治理国家时也说:“放弃郑国的音乐。”这样看来,用道理衡量、以经典为依据、考察圣人的言论,虽然这件事表面上有仪、秦那样的巧辩,依我看,它违背了义理,也失去了圣人为后世垂示教训的本意。《夷齐十辨》 王直
一辨夷齐不死于首阳山,二辨首阳所以有夷齐之迹,三辨山中乏食之故,四辨夫子用齐景公对说之由,五辨武王之世恐无夷齐,六辨《史记》本传不当削海濵辟纣之事,七辨道遇武王与《周纪》书来归之年不合,八辨父死不葬与《周纪》书祭文王墓而后行者不同,九辨太史公之误原于轻信逸诗,十辨《左氏春秋传》所载武王迁鼎义士非之说亦误。谨按《论语》第七篇:“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第十六篇:“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徳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其斯之谓欤?”此二章孔子所以称夷齐者,事无始末,莫知其何所指,虽有大儒先生,亦不得不取证于《史记》。盖孔子之后尚论古人,无如孟子。孟子止言伯夷,不及叔齐。其于伯夷也,大槩称其制行之清,而于孔子此二章之意,亦未有所发。惟《史记》后孔孟而作,成书备而记事富,时有以补前闻之缺遗。如子贡“夷齐何人”之问,孔子“求仁得仁”之对,倘不得《史记》以知二子尝有逊国俱逃之事,则“夫子不为卫君”之微意,子贡虽知之后世学者,何从而知之也?此史迁多见先秦古书,所以为有功于世也。然迁好竒而轻信上世之事,经孔孟去取权度一定,不可复易者,《史记》反从而变乱之,以滋来者无穷之惑。则迁之功罪,岂相掩哉?盖夷齐不食周粟之类是已,《史记》既载此事于传,又于周纪、齐世家诸篇歴言文王、武王志在倾商,累年伺间,备极形容,文字既上荡人耳目,学古之士无所折衷,则或两是之曰:武王之事不可以已,而夷齐则为万世立君臣之大义也,昌黎韩公之论是已。其偏信者则曰:夷齐于武王谓之弑君,孔子取之,盖深罪武王也,眉山苏公之论是已。呜呼!此事孔孟未尝言,而史迁安得此欤?或闻予言而愕曰:“谓孟子未尝言则可,首阳之事孔子彰彰言之。子既知有《论语》,而又疑此,则是不信孔子也。”予应之曰:“予惟深信孔子,是以不信史迁也。且谓《论语》本文何以言之?‘夫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徳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论语》未尝言其以饿而死也,而史迁何自知之?饿者,岂必皆至于死乎?夫首阳之隠,未见其必在武王之世,而二子昔尝逃其国而不立,证诸孔子对子贡之意,则可信矣。安知其不以逃国之时至首阳也?孤竹,小国,莫知的在何所。传者谓齐桓北伐山戎,尝过焉。山戎与燕、晋为邻,则孤竹可知,而首阳在河东之蒲坂。《诗》之《唐风》曰:「采苓采苓,首阳之颠;采苦采苦,首阳之下。」或者即此首阳,盖晋地也。若夷齐果孤竹君之子,则逃国以来,谅亦非逺,何必曰「不食周粟」而后隠此邪?今且以意度之,国谋立君而已,逃去则必于山谷无人不可物色之所,然后能絶国人之思,首阳固其所也。盖仓卒而行,掩人之所不知,固宜无所得食,又方君父大故,颠沛陨越之际,食亦何心?其所以兄弟俱在此者,一先一后,势或相因,而今不可知耳。然亦不必久居于此,踰月移时,国人立君既定,则可以出矣。惟其逊国俱逃,事大卓絶,故后称之,指其所尝栖止之地曰:「此仁贤之迹也。」夫是以首阳之传久而不泯,何必曰死于此山而后见称邪?予所以意其如此者,无他,盖《论语》此章本自明白,于景公言「死」,而于首阳不言「死」,后人误读,遂谓夫子各以死之日评之耳。此大不然也。夫孔子以景公与夷齐对言,大意主于有国无国,尤为可见。问国君之富,数马以对,诸侯曰「千乗」,所谓「有马千驷」者,盖斥言其有国也。夷齐可以有国而辞国者也。崔子弑景公之兄庄公,而景公得立,崔子犹为政,景公安为之上?莫之问也。享国日久,奉已而已。观其一再与晏子感慨悲伤,眷恋富贵,直欲无死以长有之,其死也泯然一无闻之人耳。孔子叹之曰:「嗟哉斯人!」彼有内求其心,弃国不顾,如夷齐者,独何人哉?彼所以千古不泯者,岂以富贵哉?由此论之,则孔子所以深取夷齐,但指其辞国一节,而意自足。若曰夫子取其不食周粟以饿而死,则此章本文之所无也。夫今去夫子又逺矣,饿于首阳一语之外,前不言所始,后不言所终。予疑其在逊国俱逃之时而不死者,盖意之然。予之意之也,盖犹近似而无害于义理;若迁之意之也,畧无近似而害于义理特甚焉。大槩迁也専指文武为强大诸侯窥伺殷室以得天下,故于世家则首吴太伯,于列传则首伯夷。迁之说出,而孔孟所以言文武盛徳至仁者皆变乱矣。此事若不见取于大儒先生,犹可姑存以俟来哲;
译第一,辨明伯夷、叔齐并没有死在首阳山;第二,辨明首阳山为什么会有伯夷、叔齐的遗迹;第三,辨明他们在山中缺乏食物的原因;第四,辨明孔子为什么用齐景公来对比说明他们;第五,辨明武王在世时恐怕未必还有伯夷、叔齐;第六,辨明《史记》本传不应删去他们在海滨避纣的事;第七,辨明他们在路上遇到武王与《周纪》所记归周之年并不相合;第八,辨明父亲死后没有安葬,与《周纪》所记祭祀文王墓后才出行并不相同;第九,辨明太史公的错误源于轻信逸诗;第十,辨明《左氏春秋传》所记武王迁鼎、义士非难武王的说法也不正确。我谨按《论语》第七篇记载:“冉有说:‘老师是要帮助卫君吗?’子贡说:‘好,我将去问他。’进去后问:‘伯夷、叔齐是什么样的人?’孔子说:‘是古代的贤人。’又问:‘他们有怨恨吗?’孔子说:‘他们求仁而得到了仁,又有什么怨恨?’子贡出来说:‘老师不会帮助卫君。’”第十六篇说:“齐景公有马四千匹,死的时候,百姓没有什么德行可以称道他。伯夷、叔齐在首阳山下挨饿,百姓直到今天还称颂他们。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这两章是孔子称许伯夷、叔齐的话,但事情没有首尾,人们不知道孔子究竟指什么;即使是大儒先生,也不得不从《史记》中取证。孔子以后评论古人,没有比孟子更好的了。孟子只说伯夷,没有提到叔齐;谈到伯夷,大体上称许他操守清正,对于孔子这两章话的含义,却没有进一步阐发。只有《史记》在孔子、孟子之后写成,成书完备、记事丰富,时常能够补足前人记载的缺漏。比如子贡问“夷齐是什么样的人”,孔子回答“求仁而得仁”;假如没有《史记》让人知道伯夷、叔齐曾有让国并一同逃走的事情,那么“老师不会帮助卫君”这一层微妙的意思,除了子贡之外,后世学者又从哪里能够知道呢?这正是司马迁看过许多先秦古书,所以对后世有功的地方。然而司马迁喜好奇闻,又轻信上古的事情;对于经过孔子、孟子取舍而权衡确定、不可再改变的记载,《史记》反而加以变乱,增添后世无穷的疑惑。这样看来,司马迁的功劳和罪过,难道能够相互抵消吗?比如伯夷、叔齐不吃周朝粮食之类就是如此。《史记》既在本传中记载了这件事,又在《周本纪》《齐世家》等篇中反复说文王、武王志在推翻商朝,多年伺机而动,描写得极其详尽;文字既足以震撼人的耳目,学习古代的士人又没有可以折中的依据,于是有人把两方面都说成正确:武王伐商的事业不可以停止,而伯夷、叔齐则为万世树立了君臣大义,昌黎韩公的议论就是如此。偏信一方的人则说:伯夷、叔齐把武王伐纣称为弑君,孔子又取法他们,看来是深深责罪武王,眉山苏公的议论就是如此。唉,这件事孔子、孟子从未这样说过,司马迁怎么会知道呢?有人听到我的话,惊讶地说:“说孟子未曾谈过还可以,首阳山的事情孔子明明白白说过。你既然知道有《论语》,却又怀疑这件事,就是不相信孔子。”我回答说:“正因为我深信孔子,所以不相信司马迁。” 况且,凭什么说《论语》的原文如此呢?“齐景公有马四千匹,死的时候,百姓没有什么德行可以称道他。伯夷、叔齐在首阳山下挨饿,百姓直到今天还称颂他们。”《论语》从未说他们是因为挨饿而死,司马迁又从哪里知道呢?挨饿的人,难道一定都会饿死吗?伯夷、叔齐隐居首阳山,尚未见得一定是在武王时代;但二人过去曾逃离本国而不肯即位,这从孔子回答子贡的意思可以得到证明,是可信的。怎么知道他们不是在逃离本国时到了首阳山呢?孤竹是小国,没有人知道它确切在什么地方。传说齐桓公北伐山戎时,曾经经过那里。山戎与燕、晋相邻,那么孤竹的位置也可以推知;而首阳山在河东蒲坂。《诗·唐风》说:“采苓啊采苓,在首阳山顶;采苦啊采苦,在首阳山下。”这或许就是这个首阳山,大概在晋地。假如伯夷、叔齐果真是孤竹君的儿子,那么他们逃离本国以来,想来也不会走得太远,何必一定要说“不吃周朝粮食”以后才隐居在这里呢?如今姑且按情理推测:他们的国家只是谋划确定君主;他们逃走后,必定要到山谷中无人、无法寻找的地方,才能断绝国人对他们的念想,首阳山本来就是合适的地方。他们大概是仓促出行,避开了别人不知道的地方,本来就应当没有得到食物;又正值君主和父亲遭逢重大变故、颠沛失措之际,哪里还有心思吃饭呢?兄弟二人都在这里,可能是一前一后到达,形势或许彼此相因,但如今已经无法知道了。不过,他们也不必长久居住在这里;过了一个月或一段时间,国人既然已经确定了君主,他们就可以出山了。只是因为他们让国并一同逃走,事情非常卓绝,所以后人称道他们,指着他们曾经栖息的地方说:“这是仁人贤者的遗迹。”正因为这样,首阳山的传说才长久流传而没有消失,何必一定要说他们死在这座山上以后才受到称颂呢?我之所以这样推测,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论语》这一章本来写得很明白:谈到齐景公时说“死”,谈到首阳山时却没有说“死”。后人误读了它,于是认为孔子分别是在评论两人死去时的情形。这是大错特错的。孔子把齐景公和伯夷、叔齐对举来说,大意在于有国和无国,尤其可以看出这一点。问到国君的富有,齐景公用马来回答;诸侯以“千乘”来称说,所谓“有马千驷”,大概就是明说他拥有国家。伯夷、叔齐则是本可以拥有国家,却辞去国家的人。崔杼弑杀齐景公的兄长庄公,而齐景公得以即位,崔杼仍然掌权,齐景公怎么能高居其上呢?没有人追究这件事。齐景公享有国位日久,不过只是供养自己罢了。看他一再和晏子感慨悲伤、眷恋富贵,简直想要永远不死,长久享有这些富贵;他死后,也不过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孔子叹息说:“可悲啊,这个人!”像伯夷、叔齐那样向内求取本心、舍弃国家而不顾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他们所以千古不灭,难道是因为富贵吗?由此说来,孔子深深取法伯夷、叔齐,只是指他们辞让国家这一件事,而意义已经完足。若说孔子取法的是他们不吃周朝粮食,因挨饿而死,那么这层意思在本章原文中根本没有。如今距离孔子时代更远了,除“在首阳山下挨饿”一句外,前面没有说他们何时开始,后面没有说他们何时结束。我猜想这件事发生在他们让国并一同逃走的时候,而且他们并没有死;这是我的推测。我的这种推测,大体还接近情理,也不妨害义理;司马迁的推测却几乎没有一处合乎情理,对义理的妨害尤其严重。大体说来,司马迁专门把文王、武王写成凭借强大的诸侯势力窥伺殷商而夺取天下的人,所以他在世家中以吴太伯为首,在列传中以伯夷为首。司马迁这种说法一出,孔子、孟子所说的文王、武王盛德至仁的形象都被扰乱了。这件事如果没有得到大儒先生的采纳,还可以姑且保存下来等待后世贤哲判断;
今亦不幸君子可欺,断然按之以释《论语》,则武王万世当为夷齐之罪人,夷齐借之以徇,使万世乱臣贼子知畏清议如此也。而武王何罪哉?予言更仆未终,亦不得已也。然实欲反复究竟折服史迁,使不可再措一辞者,吾徒之学诵诗读书论世知人,不当草草,幸毋倦听。夫夷齐,孔子之言畧;孟子虽不言叔齐,而言伯夷甚详。若并取证于孟子,则史迁所载諌伐以下,晓然知其决无也。孟子言伯夷之归周也,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濵,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史记》本传则不然,削其海濵辟纣之事,但于逊国俱逃之下,即书曰:「于是往归西伯。」及至西伯卒,此下遂书叩马谏武王之语,数其父死不葬以臣弑君,盖以为遇武王于道也。所谓「于是」云者,如《春秋》之书遂是,纔逃其国遂不复返而归周也,则不知此行也,二子亦已免丧否与?厄于势而不返,容或有之;然逃彼归此如同时然,身丧父死,自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也,而忍以父死不葬责他人欤?呜呼,此必无之事也。夫迁所以削其海濵辟纣者,何哉?谓迁为未尝见孟子欤?则迁知其有书七篇,其作《孟子传》自言尝读之而屡叹矣。然而如此书伯夷者,其意可想也。迁以不食周粟为奇节,故欲见伯夷处心,后来全不直武王,而其初本无恶于纣也。夫事不惟其实所不合己。意则削之。千载而下读于是一语尚可想其迁就増损之情态,而何以传信乎?故曰:当一以孟子为断。夫伯夷、太公两不相谋,而俱归文王。孟子称为天下之大老,太公之老古今所共传,则伯夷之年当亦不相上下。孟子必不虚加之也。然伯夷徳齿,昔纵与太公同,而后来年龄岂必与太公等?吾意武王之时,未必犹有所谓伯夷也。而迁所作《周纪》,又自与传不同。何以言之?伯夷以大老而归文王,文王享国凡五十年,吾不知其始至也在文王初年欤?中年欤?末年欤?不可考也。而迁于《周纪》,则尝以为初年矣。其言曰:「文王继公季而立,敬老慈幼,礼贤待士,士以此多归之。」夷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徃归之。然后曰:「太颠、闳夭、散冝生、鬻子、辛甲、太公之徒皆往归之。」然后曰:「崇侯谮西伯于纣,囚于羑里。」然后曰:「纣释文王,赐弓矢鈇钺,得専征伐。」又数年而书听虞芮讼,又明年而书伐犬戎。自此毎年书一事,而各以「明年」二字冠于其上,如是者凡七上。去夷齐来归之年,不知其几矣。大槩书文王五十年之事,稍稍排布歳年,而夷齐之归为首,其它末之先也。以天下之大老,其来在文王即位未久之年,若谓其人犹及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之后,姑少计之,亦当百有余岁矣。恐不必不食周粟,隠于首阳山,而考终已久矣。迁既书于《周纪》如此,及作《伯夷传》,乃言夷齐方至,文王已卒,道遇武王,以木主为文王伐纣,叩马而谏。不知此当为两夷齐乎?抑即《周纪》所书之夷齐乎?若即《周纪》所书之夷齐,则归周已数十年,非今日甫逹岐丰之境也。谏武王当于未举事之初,不当俟其戎车既驾而后出奇骇众于道路也。太公与已均为大老,出处素与之同,不于今日白首如新,方劳其匆匆扶去于锋刄将及之中也。呜呼!纪传一人作也,乃自相抵牾如此,尚有一语之可信乎?观其摹写二子,冒昧至前,左右愕眙,欲杀武王,无语。太公营救之状,殆如狂夫出斗,羣小号呶,而迂怪儒生,姓名莫辨,攘臂其间,陈说劝止。嗟乎!殆哉,其得免于死伤也,不亦幸哉!武王方为天下去贼虐,谏臣毒痡四海之纣,而行师无纪,左右遽欲害敢谏之士,戕天下之父。死生之命,在左右与太公而武王若罔闻知,万一扶去之手缓不及用,则是彼杀比干,此杀夷齐,其何以有辞于纣也?武王顺天应人之举,后世敢造此以诬之?噫!甚矣。传曰:「父死不葬,纪则曰武王祭于毕,东观兵至于孟津,载木主车中,毕也者,文王葬地也。古无墓祭,祭毕之说,亦妄然。」一曰「祭于毕」,一曰「父死不葬」,又何也?故凡迁书《谏伐》以下,大率不可信。使其有之,孔子不言,孟子言之矣。子若以孔孟之说折迁,迁未必屈服。惟传自言之,纪自破之,其它巻犹曰破碎不全,不尽出于迁之手,而此纪此传皆迁全文,读者知其非迁莫能作,又不得疑其补缀于后人也。曰:「然则《纪》与《传》孰愈?」曰:「《纪》书文王,其妄居半;及书武王,则妄极矣。若其书夷齐一节,犹畧优于《传》也。
译如今又不幸使君子受到欺骗,竟然据此断定并解释《论语》,那么武王在万世之后就要成为伯夷、叔齐的罪人,而伯夷、叔齐也会借此成为殉节者,使万世的乱臣贼子知道清议的可畏达到这种程度。可是武王有什么罪呢?我说到这里还没有讲完,也实在是不得已。但我确实想反复追究事情的始末,驳倒司马迁,使他再也无法说出一句辩解的话;我们这些读书人学习、诵诗、读书、评论世事、辨识人物,不应当草率,希望你不要厌倦听我说。关于伯夷、叔齐,孔子的言论简略;孟子虽然没有谈叔齐,但谈伯夷非常详细。如果一并以孟子为证,就能清楚知道司马迁所记载的劝阻伐纣以下的事情绝不可能存在。孟子说伯夷归附周文王时:“伯夷避开纣,居住在北海之滨,听说文王兴起,说:‘何不归附他呢?’”《史记·伯夷列传》却不是这样,删去了他在海滨避纣的事情,只在记述让国并一同逃走之后,立即写道:“于是前往归附西伯。”等到西伯去世,下面便写叩马劝阻武王的话,责问武王父亲死了还没有安葬、臣下却要弑君,仿佛认为他们是在路上遇到武王。那么所谓“于是”,就像《春秋》记事中说“于是便这样”一样,刚逃离本国就再也没有回来而归附周朝;如此一来,却不知道这次出行时,二人是否已经服丧完毕?由于形势困厄而不能返回,或许有这种可能;但他们逃离那里、归附这里如果发生在同一时间,那么自身遭丧、父亲去世,当然无法参与哭泣的哀痛,难道还忍心以父亲死后没有安葬去责备别人吗?唉,这一定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司马迁为什么删去他们在海滨避纣的事呢?难道是说司马迁没有读过《孟子》吗?可是司马迁知道孟子有七篇著作,并且在《孟子列传》中亲口说自己读过它,屡次叹息。然而他仍然这样记载伯夷,那么他的用意也就可以想见了。司马迁把不吃周朝粮食看作奇特的节操,所以想表现伯夷内心的操守;这样一来,后来便完全不肯正面评价武王,而他起初本来并没有憎恶纣王。事实不合自己的意图,便把它删去。千年以后读到“于是”一语,尚且可以想见司马迁迁就取舍、增删改动的情态,这样的记载又怎么能传信呢?所以说:应当一概以孟子为判断标准。伯夷和太公彼此没有商量,却都归附文王。孟子称太公为天下的大老,太公作为老臣的事迹古今共同传述,那么伯夷的年纪应当也与他相差不远。孟子一定不会凭空这样说。然而,伯夷早年的德行和年龄即使曾与太公相当,后来他的年纪也未必同太公一样长。我猜想,到武王时代,未必还存在所谓伯夷这个人。而司马迁写的《周本纪》,又和本传互不相同。为什么这样说呢?伯夷作为大老归附文王,文王在位总共五十年,我不知道他是在文王初年、中年还是末年到达的,无法考定。但司马迁在《周本纪》中,却曾把这件事安排在文王初年。他说:“文王继承公季即位,敬养老人,慈爱幼小,礼敬贤者,礼遇士人,士人因此多来归附。”伯夷、叔齐在孤竹,听说西伯善于养老,便前往归附。接着又说:“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太公等人也都前往归附。”又说:“崇侯向纣进谗言诬陷西伯,西伯被囚禁在羑里。”又说:“纣释放文王,赐给他弓箭、斧钺,使他能够专门征伐。”又过了几年,记载文王听取虞、芮两国争讼;第二年记载征伐犬戎。从这以后每年记一件事,都在开头冠以“第二年”二字,这样一共写了七次。距离伯夷、叔齐来归的那一年,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年。大体上,他把文王五十年的事情稍微按年代编排,却把伯夷、叔齐来归放在最前面,其他事情反而排在后面。以天下的大老来说,如果他们是在文王即位不久时到来,那么即使认为他们还活到武王平定殷乱、天下归附周朝以后,姑且少算一些,也应当有一百多岁了。恐怕他们未必还会不吃周朝粮食、隐居首阳山,而后才寿终正寝;那时他们大概早已去世很久了。司马迁既然在《周本纪》中这样记载,等到写《伯夷列传》时,却说伯夷、叔齐才刚到达,而文王已经去世;他们在路上遇到武王,武王以文王的木主出征伐纣,他们便叩马劝谏。不知道这说的是两个伯夷、叔齐,还是《周本纪》中所记的伯夷、叔齐?如果就是《周本纪》中的二人,那么他们归周已经几十年,不是今天才到达岐、丰一带。劝谏武王应当在武王尚未起兵之初,不应等到兵车已经驾起,才突然在道路上以奇异举动惊动众人。太公和他们同为大老,平日出处相同,不会到了今天还像白头初交一样,才在刀锋将要逼近之际匆忙扶携他们离开。唉,《纪》和《传》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却自相矛盾到这种地步,难道还有一句可以相信吗?看他描写二人,冒冒失失地走上前去,武王左右惊愕地瞪视他们,想杀武王,却又无话可说;太公出面营救,简直像一个狂人闯入争斗,小人们大声喧嚷,而一个迂腐怪诞的儒生,连姓名都辨认不清,挽着袖子夹在其中,陈说理由劝止。唉,真是危险啊!他们能够免于死伤,不也是侥幸吗?武王正要替天下除去残暴的贼首、杀死毒害四海的纣王,而军队行动竟毫无纪律,身边的人还立即要杀害敢于进谏的人,残害天下人的父亲。二人的生死命运掌握在武王左右和太公手中,武王却仿佛完全不知道;万一他们扶走二人的手来不及施救,那么纣王杀了比干,武王又杀了伯夷、叔齐,他凭什么向纣王辩解呢?武王顺应天意、响应民心的举动,后世怎么敢编造这种事情来诬蔑他?唉,实在太过分了。传记说:“父亲死了却没有安葬。”《周本纪》则说武王在毕地祭祀,向东检阅军队,到了孟津,又把文王的木主放在车中。毕,是文王安葬的地方。古代没有在墓地祭祀的制度,所谓“在毕祭祀”的说法也是荒诞的。”一处说“在毕祭祀”,一处说“父亲死后没有安葬”,又怎么解释呢?所以,司马迁所写劝阻伐纣以下的内容,大多不可信。假使确有其事,孔子不说,孟子也一定会说。你若拿孔子、孟子的说法来驳司马迁,司马迁未必会屈服;只有他的传记本身可以推翻他的《周本纪》,《周本纪》本身也可以推翻他的传记。其他篇章还可以说残缺不全、并不都是司马迁亲手写成;而这部《周本纪》和这篇传记都是司马迁的全文,读者知道不是司马迁便不能写出,也不能怀疑是后人补缀的。有人问:“那么《周本纪》和《伯夷列传》哪一个较好?”我说:“《周本纪》记文王的部分,有一半是妄说;记武王的部分,妄说到了极点。至于它记伯夷、叔齐的那一节,还略胜于《伯夷列传》。”
盖《纪》言其归周及文王之生,而《传》言其至值文王之死也。及文王之生者,与孟子同,而值文王之死者,无稽之言也。」曰:「然则首阳之事,其究如何?」曰:「予前固言之,果有夷齐暂隠之迹,而不在武王克商之时。武王克商之时,恐已无所谓夷齐,而孟子又不言叔齐归周,惟后之读《论语》者,惑于迁史,増加孔子本文,执所谓「饿者」为夷齐盖棺之终事,是以展转附会尔。夫理至于一是而止,予生百世之后,安敢臆度,轻破古今共信之说?盖见迁于《论语》才有一字之増,而遂与孟子畧无一字之合,又《纪》《传》色色不同,徒以无稽之言贻惑后世,是以详为之辨,庶几自此观夷齐者,惟当学其求仁得仁,与夫制行之清廉顽立懦之类。而不必惑其叩马耻粟,以至于死,然后语孟称道之意可明也。夫读论孟,则见二子可师,乃志士仁人,甚自贵重其身,抗志甚髙观理甚明,俯仰浩然,清风可仰而不可及。孔孟之所谓贤,由之则俱入尧舜之道也。读史记,则见二子可怪,乃羇旅妄人,闇于是非进退,轻发尝试,不近人情,悻悻然以去,终与自经于沟渎而莫知之者。比史迁之所谓贤,由之则不过于陵仲子之操也。学者于此,从语孟乎?从史记乎?曰:如此则迁无所据,而容心为此,何也?曰:迁自言之矣。所谓「予悲伯夷之志,赌逸诗可异焉者」,此迁之所据,乃一传之病源也。逸诗者,西山采薇之章也。三百篇诗经,夫子所删,尚莫知各篇为何人作。迁偶得一逸诗,而妄意之曰:「此必夷齐也。」夷齐尝饿于首阳,今言采薇西山,是不食周粟故也。夫古诗称采草木蔬茹于山者甚多,岂皆有所感愤而不食人粟者乎?粟生于地,人人食之,已独不食,则食之者人人皆非也。异哉!耻一武王,而天下皆无与已同类之人。然则试使夷齐之敎行,一世之人无一人肯食周地之粟,而后可乎?夷齐之风,百世闻之而兴起,何当时此事无一人见之而听从乎?夫天下所谓西山,不知其几,自东观之,皆西也。诗言西山,不言首阳,不当以附会论语之所云也。末句曰:「吁嗟徂兮,命之衰矣。」迁以为夷齐死矣,悲哉,此临絶之音也。夫徂者,往也。安知作歌者之意,不思有所往上?言我安适归,则无所辟地辟世矣。下又言「吁嗟徂兮」,则于不可中求可,犹思有所往焉。既而遂自决曰:「命之衰矣。」归之于天,而终无可奈何之辞也。岂必为殂卒之殂乎?神农、虞、夏固不可见,而以暴易暴,何可以指武王?武王非暴君也。必欲求其称此语者,则自春秋、战国至于秦、项灭国灭社,何处不有乎?然则世必有遭罹荼毒而作此诗者,非夷齐也。此诗误迁而迁误后世也。或曰:然则《春秋》之初,鲁臧哀伯曰:「武王克殷,迁九鼎于洛邑」,义士犹或非之。杜元凯以为伯夷之属也。此在孔孟之间,岂亦非欤?曰:非也。《武成》之后,武王岁月无几,散财发粟,释囚封墓,列爵分土,崇徳报功,亟为有益之事,则吾闻之,迁鼎恐非急务也。灭人之国,毁人宗庙,迁其重器,强暴者之所为,谁谓武王为之?使果有所谓鼎,则天下一家,无非周地,在彼犹在此矣,岂必皇皇汲汲负之以去,而后为快乎?况罪止纣身,为商立后,宗庙不毁,而重器何必迁乎?《书》称「营洛」,乃成王、周公时事,在武王无之。义士所非,亦不审事实矣。而义士又不知为何人?自克商至于周衰,然后左氏载此语,盖已四五百年。四五百年之间,岂无一士心非武王者?得称为义,亦各有见也,而何必以夷齐实之乎?况左氏近诬,未必斯言果出于哀伯乎?呜呼!此武王、夷齐终古瞹昧,俱受厚诬之事,与咸丘蒙之徒妄言尧舜者颇同。惜其出于孟子之后,无一人识其为齐东野人之语,故使流传至今。幸而窃读《论语》,偶思首阳之章,未尝言死,遂得以尽推其不然。惟此章之疑既释,则史迁失其所以凭借附会之地,岂非古今之一快哉?然此愚见也,不知来哲又以为然否。
明文衡巻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五
(明)程敏政 编
○辨
桂林志辩疑三事 陈琏
译这是因为《周本纪》说他们归附周朝以及文王在世时的事情,而《伯夷列传》却说他们到达时正值文王去世。《周本纪》所说文王在世时他们便归附,与孟子的说法相同;《伯夷列传》所说正遇文王去世,则是没有根据的话。”有人问:“那么首阳山的事情,究竟应当怎样解释?”我说:“我先前已经说过,确实可能有伯夷、叔齐暂时隐居的遗迹,但不在武王攻克商朝的时候。武王克商时,恐怕已经没有所谓伯夷、叔齐了;孟子又没有说叔齐归附周朝,只有后世读《论语》的人被司马迁的史书迷惑,在孔子原文中增添内容,把所谓‘挨饿’认作伯夷、叔齐最终饿死的事情,于是辗转附会罢了。道理推究到唯一正确的结论就应当停止。我生在百世之后,哪里敢凭空推测,轻易推翻古今共同相信的说法?只是我看到司马迁在《论语》的意思上仅增加了一个字,却与孟子几乎没有一字相合;而且《周本纪》和《伯夷列传》处处不同,却只凭没有根据的话使后世迷惑,所以才详细加以辨析。希望从今以后观察伯夷、叔齐的人,只应当学习他们求仁而得仁,以及操守清廉、使顽者立、使懦者有立志等品行,不必被他们叩马劝谏、以周粟为耻,甚至因此饿死的说法迷惑;这样,《论语》《孟子》称道他们的本意才可以明白。读《论语》《孟子》,就会看到二人值得师法,是志士仁人,非常珍重自身,志向高远,见理明彻,俯仰之间都充满浩然之气;他们的清风可以仰望,却难以企及。按照孔子、孟子所谓贤人的标准,依循他们的道路,便都能进入尧舜之道。读《史记》,却会看到二人可怪,仿佛只是寄居异乡的妄人,不明白是非进退,轻率地出面尝试,悖于人情,愤懑地离去,最终和那些在沟渠中自缢而死、无人知晓的人没有区别。按照司马迁所谓贤人的标准,依循他的道路,不过和于陵仲子的操守相近罢了。学者对此应当听从《论语》《孟子》,还是听从《史记》呢?有人问:“这样说来,司马迁没有根据,却偏偏存心这样写,为什么呢?”我说:“司马迁自己已经说过了。他所谓‘我悲叹伯夷的志向,看到逸诗而觉得奇异’,这就是司马迁的依据,也是这件传记错误的根源。所谓逸诗,是《西山采薇》一章。三百篇《诗经》是孔子删定的,尚且没有人知道各篇究竟是谁所作。司马迁偶然得到一首逸诗,便妄自猜想:‘这一定是伯夷、叔齐的诗。’伯夷、叔齐曾在首阳山挨饿,如今诗中说在西山采薇,就是因为不吃周朝粮食的缘故。古诗中说到在山中采食草木、蔬菜的作品很多,难道都一定是有所感愤、拒绝吃百姓粮食的人所作吗?粮食生长在土地上,人人都吃;唯独自己不吃,那么吃粮食的人人都不是同类了。奇怪啊!只因羞耻于一个武王,竟认为天下没有一个人与自己同类。那么假设伯夷、叔齐的教化得以实行,一世之中没有一个人肯吃周地的粮食,这样才可以吗?伯夷、叔齐的风范,百世之后听到它还会使人振作,那么为什么当时亲眼见到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听从他们呢?天下所谓西山,不知道有多少座;从东方看过去,都可以说是西山。诗中只说西山,没有说首阳山,不应当拿它来附会《论语》所说的事情。诗的末句说:“唉,离去吧,我的命运已经衰败了。”司马迁认为伯夷、叔齐已经死了,悲哀啊,这仿佛是临终前的声音。其实“徂”是前往、离去的意思,怎么知道作歌者的意思不是想要到某个地方去呢?他说“我到哪里去才好”,是说已经没有可以避居的地方、也没有可以避世的地方;下面又说“唉,离去吧”,就是在看似无路可走时寻找可走之路,仍然想要前往某处。随后他终于自我决断说:“我的命运已经衰败了。”把一切归于天命,表示终究无可奈何。难道一定要把它解释成死亡的“殂”吗?神农、虞舜、夏禹固然已经不可见,但以暴力取代暴力,怎么可以指责武王?武王不是暴君。若一定要寻找符合这句话的人,那么从春秋、战国直到秦朝、项羽灭国灭社稷的时代,哪里没有这样的人呢?这样看来,世间一定有遭受灾祸荼毒而作这首诗的人,但不是伯夷、叔齐。这首诗误导了司马迁,司马迁又误导了后世。有人说:“那么《春秋》开头,鲁国臧哀伯说:‘武王攻克殷,迁移九鼎到洛邑’,义士仍然有人非难武王。” 杜预认为那是伯夷、叔齐一类的人。这件事处在孔子、孟子之间,难道也不是真的吗?我说:不是。《武成》记载以后,武王在位时日无多,便散发财物、开仓发粮,释放囚徒、修缮坟墓,排列爵位、分封土地,尊崇德行、酬报功劳,急忙去做有益的事情;这些我听说过,迁移九鼎恐怕不是急务。灭亡别人的国家、毁坏别人的宗庙、迁走别人的重器,是强暴者所做的事,谁说武王会这样做?假使真有所谓九鼎,那么天下已经成为一家,没有一处不是周地,在那里和在这里又有什么区别?难道一定要慌忙急切地把鼎背走,才感到痛快吗?何况罪责只在纣王一身,周人还替商朝立了后代,宗庙并未毁坏,重器又何必迁走呢?《尚书》所说的“营建洛邑”,是成王、周公时代的事情,武王时代并没有这件事。义士所非难的,也未必符合事实。况且所谓义士又不知道是什么人。从攻克商朝到周朝衰落以后,左氏才记载这句话,已经过了四五百年。四五百年之间,难道没有一个士人内心非难武王?能够称为义士,也各有自己的见解,何必一定把他落实为伯夷、叔齐呢?何况《左氏》近于诬妄,这句话也未必真是臧哀伯说的。唉,武王和伯夷、叔齐从古以来都处在含混不明之中,一同受到严重的诬蔑,这和咸丘蒙之流妄谈尧舜的情形很相似。可惜这件话出现在孟子之后,没有一个人认出它是齐国东部乡野人的言论,所以一直流传到今天。幸而我私下研读《论语》,偶然想到首阳山那一章从未说他们死去,于是能够完全推知那些说法不对。这一章的疑问既然得到解释,司马迁也就失去了凭借它来附会的地方,难道不是古今以来的一大快事吗?不过这只是我的愚见,不知道后世贤哲是否也认为如此。《明文衡》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第十五卷 (明)程敏政编 辨 《桂林志》辨疑三事 陈琏
大凡事之有疑者,不可以不辩。茍辩之而不折以理,则所疑终不能释。桂林俗传可疑者非一,今特举其著者而辩之,余可类推也。
予闻桂林属邑有周文王、太伯、孟母、汉髙祖、张良、韩信等庙,莫究所以。及观《建武志》,邕州亦有髙祖祠云。马伏波征蛮,酋长请降,愿朝汉天子,于是立髙帝祠以祭之。又父老相传云:宋胡颖守潭,専毁淫祠,惟前代帝王及忠臣烈士祠不毁。后颖转官广西,乡人闻风,皆以淫祠易以帝王名臣之号,幸免一时,相传至今,遂不能改。以其所言近理,彼溺于淫祀者,尚当省哉。
右淫祠
洪武戊寅冬,琏偕桂林府照磨临洮马可俊如京师,舟下清湘数十里,有沉香名潭,潭在石崖下,有枯木横置崖上,相传沉香,言有神物呵护,人不敢取,取则致祸。予既蓄疑未得其实,因停舟崖前,命可俊射之,迭发数矢,偶落其一片,拾而视之,甚轻,纹理如桂木,爇之则不香,始知其为伪也。桂林大墟下石崖上有一木,亦云沉香,后为人窃去,皆此类也。去沉香潭不逺有一石函,谓诸葛武侯藏兵书于石崖上,殊不知武侯平生出师未尝至此,又其所著书盛传于世人,莫不知其肯为诡秘之事哉?此特好事者为之耳。琏既辩沉香之伪,因及此以释世人之惑。
右伪香
桂城伏波山下有一洞,名还珠。相传前代有一渔者,由洞口行数百步深入,渐明朗,见一物,状如犬,瞑目而睡。前有一珠,甚光莹,因急懐归。官府寻知之意,其为异物,亟命还之。渔人复至故所,此物睡犹未醒,故世传为还珠洞。或云汉马伏波征交趾,回载薏苡珠,经此因得名。至今未有定论。然宋人题此洞有云:「凛凛威声震百蛮,肯将稇载溷溪山。无人为起文渊问,端的珠还薏苡还。」以此观之,伏波之事无疑,彼渔人之说涉于怪诞,奚足信哉。
右还珠洞
周正辩 周洪谟
或问南皋子曰:「唐虞夏后皆以建寅为岁首,今之厯是也。周人以建子为岁首,是以子月为正月乎?」曰:「岁首云者,言改元始于此月,是以此月为正朔,非以此月为正月也。」曰:「正朔、正月有以异乎?」曰:「正之为言端也,端之为言始也。正朔者,十二朔之首,史官纪年之所始也。正月者,十二月之首,厯官纪年之所始也。」或曰:「正者,长也。正朔之为第一朔,正月之为第一月,犹长子之为第一子也,故皆可谓之岁首。」前乎商之建丑也,《书》曰:「惟元祀十有二月。」是商之正朔,以十二月为岁首,而非以十二月为正月也。后乎秦之建亥也,史谓秦既并天下,始改年,朝贺皆自十月朔,故曰「元年冬十月」。是秦之正朔,以十月为岁首,而非以十月为正月也。由是推之,则周人之建子者,以十一月为岁首,而不以十一月为正月也。后世儒者不得其义,故有纷纷不决之论。汉孔安国、郑康成则谓周人改时与月,宋程伊川、胡安国则谓周人改月而不改时。独九峯蔡氏谓不改时亦不改月。至于元儒吴仲迂、陈定宇、张敷言、史伯璇、吴渊颖、汪克寛辈,则又逺宗汉儒之谬,而力诋蔡氏之说,谓以言《书》则为可从,以言《春秋》则不可从。于乎!四时之序,千万古不可易,而乃纷更错乱,以冬为春,以春为夏,以夏为秋,以秋为冬,位随序迁,名与实悖,虽庸夫騃子且知其不可,而谓圣人平秩四时,奉天道以为政者,乃如是乎?予惧学者惑其言,未有不诬圣经以乱先王之法者矣。故以《易》《书》《诗》《周礼》《春秋》《论语》《孟子》及《汲冢周书》《史记》《汉书》,可以证诸儒论辩之失者,叅考而详列于左云。易易》临卦辞至于八月有凶。”程子谓:“八月者,阳生之八月。阳始生于复,自复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朱子《本义》亦从其说,又云:“恐文王作卦辞时只用周正纪之。”按《汉书》:“武王克商之后,始改周正。”况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则文王固未尝改正朔也。善乎隆山李氏曰:“一阳复,十一月至已为干,则阳极阴生;一阴姤,五月;二阴遯,六月;三阴否,七月;四阴观,八月。方建丑月,卦为临,二阳浸长,逼四阴。当此之时,阳势方盛。至于八月,建酉卦为观,四阴浸长,逼二阳,则临二阳至观危矣。故曰‘至于八月有凶’。”所谓“至于八月有凶”者,言之于临,则当自临数而不当自复数;以观次临,则当数至观而不当数至遯。临、观乃阴阳反对消长之常理。文王于临以“八月有凶”为戒,其义甚着,岂可外引遯卦谓周八月哉?然则文王奉商正者也,而此所谓八月乃夏正八月,则商、周之不改时与月者,观于此亦可见矣。
译大凡事情有疑问,就不能不加以辨析。如果辨析之后不能用道理折服疑惑,那么疑问终究不能消除。桂林民间流传的可疑之事不止一件,现在特意举出其中显著的加以辨明,其余的也可以类推。我听说桂林所属各县有周文王、太伯、孟母、汉高祖、张良、韩信等人的庙,却没有人追究设庙的缘由。后来看到《建武志》,才知道邕州也有高祖祠。马伏波征讨蛮夷时,酋长请求投降,希望朝见汉天子,于是建立高帝祠来祭祀他。又听父老相传说:宋代胡颖镇守潭州,专门毁掉淫祠,只有前代帝王以及忠臣烈士的祠庙不毁。后来胡颖调任广西,乡人听到风声,都把淫祠改换成帝王、名臣的名号,侥幸暂时免于毁坏,流传至今,便再也不能改了。既然他们所说的近于道理,那么那些沉溺于淫祀的人,也应该反省了吧。以上说的是淫祠。洪武戊寅年冬天,陈琏和桂林府照磨、临洮人马可俊一同前往京师。船顺流而下走了清湘数十里,有一处叫沉香潭的地方,潭在石崖下面,崖上横放着一根枯木。相传那是沉香,说有神物护佑,人不敢取,取了就会招来灾祸。我既然心中怀疑,却没有查明实情,于是把船停在崖前,命可俊射它。他接连发了几箭,偶然射落一片,拾起来一看,非常轻,纹理像桂木,点燃后也不香,这才知道它是假的。桂林大墟下面的石崖上也有一根木头,同样被说成沉香,后来被人偷走了,都是这一类东西。离沉香潭不远有一只石匣,据说诸葛武侯把兵书藏在石崖上,却不知道武侯一生出兵从未到过这里,而且他所著的书广泛流传于世,人们无不知晓,他怎么会做这种诡秘的事情呢?这不过是好事者制造的罢了。陈琏既然辨明了沉香是假的,于是又连带说到这件事,以解除世人的疑惑。以上说的是假香。桂城伏波山下有一个洞,名叫还珠洞。相传前代有一个渔夫,从洞口走进去数百步,越走里面越明亮,看见一个东西,形状像狗,闭着眼睛正在睡觉。它前面有一颗珠子,非常光润明亮,渔夫便赶紧把珠子带回去。官府查知此事,认为珠子是异物,立即命令他送还。渔夫再次来到原处,那东西还在睡觉,没有醒来,所以世人便传说这里是还珠洞。也有人说,汉代马伏波征讨交趾,回来时装载着薏苡珠,经过这里,因此得名。直到今天也没有定论。然而宋人题写此洞时有诗说:“凛凛的威名震动百蛮,怎肯把满载的东西混同于溪山之间?若无人替我唤起文渊询问,究竟是珠子归还了,还是薏苡归还了?”由此看来,伏波将军的事情是无疑的;那个渔夫的说法带有怪诞色彩,哪里值得相信呢?以上说的是还珠洞。《周正辨》 周洪谟 有人问南皋子说:“唐、虞、夏后都以建寅之月为岁首,这就是今天的历法。周人以建子之月为岁首,难道是把子月作为正月吗?”南皋子说:“所谓岁首,是说改定纪元从这个月开始,因此以这个月作为正朔,并不是把这个月当作正月。”又问:“正朔和正月有什么不同吗?”他说:“‘正’的意思是端始,端始就是开始。正朔,是十二个朔日的第一个,是史官开始纪年的地方;正月,是十二个月的第一个,是历官开始纪年的地方。”有人说:“正,就是长、首的意思。正朔是第一个朔日,正月是第一个月,就像长子是第一个儿子一样,所以都可以称为岁首。”在商代以建丑为岁首之前,《尚书》说:“惟元祀十有二月。”这是说商代的正朔以十二月为岁首,而不是把十二月当作正月。在秦代以建亥为岁首之后,史书说秦兼并天下后开始改定纪年,朝廷庆贺都从十月初一开始,所以说“元年冬十月”。这是说秦代的正朔以十月为岁首,而不是把十月当作正月。由此推论,周人以建子为岁首,是以十一月为岁首,而不是以十一月为正月。后世儒者没有理解其中的意义,所以出现了纷纷不决的议论。汉代孔安国、郑康成认为周人改变了时令和月份;宋代程伊川、胡安国认为周人只改变月份而没有改变时令。只有九峰蔡氏认为既没有改变时令,也没有改变月份。至于元代儒者吴仲迂、陈定宇、张敷言、史伯璇、吴渊颖、汪克宽等人,又远远承袭汉儒的错误,竭力诋毁蔡氏的说法,认为用来解释《尚书》可以遵从,用来解释《春秋》却不能遵从。唉!四时的次序,千古万代都不可改变,却竟然纷纷改换错乱,把冬当作春,把春当作夏,把夏当作秋,把秋当作冬;位置随着次序迁移,名称同实际相违背,即使普通人和愚昧小孩也知道这是不可以的,难道说圣人调理四时、奉行天道来施政,竟会是这样吗?我担心学者受他们言论的迷惑,最终没有不歪曲圣经、扰乱先王法制的。因此把《易》《书》《诗》《周礼》《春秋》《论语》《孟子》以及《汲冢周书》《史记》《汉书》中可以证明诸儒论辩错误的材料,参互考察,详细列在下面。《易》《易经》临卦的卦辞说:“到了八月就有凶险。”程子说:“八月,是阳气产生的八月。阳气开始产生于复卦,从复卦到遯卦共八个月,从建子到建未。”朱子的《本义》也同意这种说法,又说:“恐怕文王作卦辞时,只是按周正来纪月。”考察《汉书》可知:“武王灭商以后,才开始改用周正。”何况文王掌握天下三分之二,却仍然服事殷商,所以文王确实没有改正朔。隆山李氏说得好:“一阳复生,是十一月;到巳月成为乾卦,阳气达到极盛而阴气产生。一阴姤,是五月;二阴遯,是六月;三阴否,是七月;四阴观,是八月。正当建丑月时,卦为临卦,两个阳爻渐渐增长,逼近四个阴爻。这时阳势正盛。到了八月,建酉月,卦为观卦,四个阴爻渐渐增长,逼近两个阳爻,那么临卦的两个阳爻到了观卦就危险了。所以说‘至于八月有凶’。”所谓“至于八月有凶”,是在临卦中说的,就应当从临卦开始数,而不应从复卦开始数;观卦排在临卦之后,就应数到观卦,而不应数到遯卦。临、观两卦正是阴阳相反、消长交替的常理。文王在临卦中以“八月有凶”作为警戒,意义十分明显,怎么可以另外牵引遯卦,说这是周历的八月呢?既然如此,文王奉行商朝的正朔,而这里所说的八月是夏正的八月,那么商、周不改变时令和月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八月〕
书三正之说始于《夏书》,怠弃三正之文,传谓观此,则子丑之建,唐虞以前当已有之。愚则以为唐虞以前固不可考,伊尹谓商革夏正,汲冢《周书》亦谓汤改正朔,以建丑之月为正,则改正自商始也。董仲舒谓舜承尧改正朔,此则谬妄。观尧老而舜摄也,《书》曰「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舜老而禹摄也,又曰「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则舜始终用尧之正朔也,明矣。至于禹承舜,亦以建寅为正,未闻其迭建子丑三正并用也,则子丑之正固非当时之制,有扈氏何为而怠弃之乎?盖三正必有所指,意如三极三纲之类,非后世之所谓三正也。《泰誓》曰「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武成》曰「惟一月壬辰,旁死魄,戊午,师逾孟津」。蔡氏以为孟春建寅之月是矣。汉孔氏以一月为建子之月,而《泰誓》又系之以春,故遂以子月为春,是谓周人改时与月,可谓谬矣。班固作《前汉志》,亦因其说,以武王伐纣为建子之月,而又引伶州鸠言武王伐纣之日,歳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辰在斗柄,星在天鼋。近世汪氏谓以唐厯遡而上之,日月星宿无一不合,是皆惑于子为岁首之义耳。要之,武王伐纣不在子月,又何必揆以子月之星象,而实其所无之事哉?曰:何以知武王伐纣之不在子月耶?曰:周未改时与月也。曰:何以明之?曰:于《周诗》《周礼》而见之也。周人作诗,其论阴阳寒暑皆合乎四时之序;周公作礼,其陈法制禁令皆顺乎四时之宜,此皆昭如日月而不可掩者。后儒不信圣人之经,而信传记之说,亦独何哉?又如《金縢》曰「秋大熟未获,必酉戍之月然后可谓大熟」,如仲夏季夏为秋,何以谓之大熟乎?穆王命君牙曰「若蹈虎尾,涉于春冰,必孟春东风解冻然后冰不可涉」,如仲冬季冬为春,则何冰之不可涉乎?是周之不改时与月者,观于《书》为可见矣。诗豳风之诗,说者皆谓豳乃夏之列国,故周公述先公豳俗之事,必以夏正为言。殊不知厯数之纪,三代一辙,何必谓周公以夏时述夏事也?借使豳风为然,则何故他诗之言时月者,亦皆从夏正乎?且尧时仲夏,日在鹑火,大火昏中。至周公时,岁差既多,则六月日在鹑火,大火昏中;七月日在鹑首,而昏中大火已西流至未矣。故周公据目前所见而曰「七月流火」,使以夏时追述夏事,则又何不验以夏时之星象,而据当时之星象以言哉?至于下章云「十月改岁」,言时至冬,岁事将改,亦犹《尧典》称冬为朔,《易》之义。或曰:以正朔之始于子终于亥者为改岁,非谓改十一月为正月也。「曰流火」「曰改岁」,是周公即当时之星象正朔,以告成王,使之易晓,岂以夏时而述夏事哉?东莱吕氏不察其说,而谓三正通于民俗,尚矣,周特举而迭用之耳。朱子亦谓周歴夏商,其未有天下之时,固用夏商正朔,然其国僻逺,无纯臣之义,又自有私记其时月者,故三正皆尝迭用。是谓周之先公私有纪▯之法,故云「十月改岁」。然既以十月为改岁,则又何以云「二之日」为卒岁乎?是其一篇之中,自相矛盾而不可通矣。元张敷言因其说,又谓周之月数皆改,必其朝觐聘问颁厯授时,凡笔之史册者,则用时王正朔;其民俗岁时相与话言,则皆以寅月起数。史伯通又因其说,谓《诗》咏歌之词所言以寅月起数者,即所谓民俗岁时相与话言者也。是不知《周礼》朝觐之类,皆从夏正,而诗人之咏歌者,未必皆民俗之言。如《出车》之劳还帅臣,《工之戒》农官,是果民俗之言乎?且三代三正之建,各新一代之制,在上者不可纷更迭用,而惑生民之耳目;在下者不可徇私立法,而违时王之制度。子思子生于周末,犹谓「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以见制度之归于一也。岂有三代盛时,而使民家异?政人异法者哉?或又谓「一之日」「二之日」者,是以子月起数,殊不知「一之日」者,一阳之日;「二之日」者,二阳之日;「三之日」者,三阳之日;「四之日」者,四阳之日。是以六阳先后之序,数日而非数月也。变月言日者,以文之顺尔,是岂以子月起数而私立纪候之法哉?然而《诗》之与夏正合者,不止于《豳风》而已。《出车》之诗云:「春日迟迟,卉木萋萋」,则夏正之春也。如仲冬季冬为春,何以见草木之荣乎?《四月》之诗云:「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则夏正之秋也。如仲夏季夏为秋,何以见草木之瘁乎?曰:「四月维夏」,如子月起数,则当云「二月维夏」也;「曰六月徂暑」,如子月起数,则当云「四月徂暑」也。《小明》之诗云:「二月初吉,载离寒暑」,乃大夫西征之日也。其后作诗则曰:「昔我往矣,日月方奥」,如以十二月为二月,何以谓日月之燠乎?此周之不改时与月者,观于《诗》为可见矣。周礼
译《书》三正的说法开始于《夏书》。“怠弃三正”的文字,传注说由此看来,建子、建丑之制在唐、虞以前就应当已经存在。我则认为,唐、虞以前的情况本来无法考证;伊尹说商代改变了夏正,《汲冢周书》也说汤改正朔,以建丑之月为正,那么改正朔应当始于商代。董仲舒说舜继承尧而改正朔,这就是荒谬的。考察尧年老而舜摄政时,《尚书》说“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舜年老而禹摄政时,又说“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那么舜始终使用尧的正朔,已经很清楚了。至于禹继承舜,也以建寅为正,从未听说他交替使用建子、建丑三正;可见建子、建丑的正朔本来不是当时的制度,有扈氏为什么还要怠慢、废弃它呢?大概“三正”必定另有所指,意思类似于三极、三纲,并不是后世所说的三正。《泰誓》说“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武成》说“惟一月壬辰,旁死魄,戊午,师逾孟津”。蔡氏认为这是孟春建寅之月,是对的。汉代孔氏把一月解释为建子之月,而《泰誓》又把它系于“春”,于是便把子月当成春,说周人改变了时令和月份,真是荒谬。班固撰写《前汉志》,也沿用了这种说法,把武王伐纣定在建子之月;同时又引用伶州鸠的话,说武王伐纣那天,岁星在鹑火,月亮在天驷,太阳在析木,辰星在斗柄,星宿在天鼋。近世汪氏说,按照唐代历法向上推算,日、月、星宿没有一项不相合,这都是被“子月为岁首”的意义迷惑了。总之,武王伐纣不在子月,又何必用子月的星象去推测,来坐实本来不存在的事情呢?问:怎么知道武王伐纣不在子月呢?答:因为周人没有改变时令和月份。问:怎么证明呢?答:从《周诗》《周礼》中可以看出来。周人作诗,论述阴阳寒暑,都符合四时的次序;周公作礼,陈述法制禁令,都顺应四时的宜忌。这些都像日月一样明白,无法掩盖。后世儒者不相信圣人的经典,却相信传记中的说法,又是为什么呢?又如《金縢》说“秋大熟未获”,必定是酉、戌之月,然后才可以称为大熟;如果把仲夏、季夏当成秋天,怎么能说是大熟呢?穆王命令君牙说“如蹈虎尾,涉于春冰”,必定要到孟春东风解冻之后,冰才不可涉;如果把仲冬、季冬当成春天,那么有什么冰是不能涉过的呢?由此可见,周人没有改变时令和月份,从《尚书》中可以看出来。《诗》解释《豳风》诗的人都说,豳是夏代所属的诸侯国,所以周公叙述先公在豳地的风俗,必定使用夏正来称说。却不知道历法的计算,三代是一脉相承的,何必说周公是用夏时来叙述夏代的事情呢?即使《豳风》确实如此,那么为什么其他诗歌中说到时令和月份的地方,也都遵从夏正呢?况且尧时正值仲夏,太阳在鹑火,大火星黄昏时位于正中;到了周公时,岁差已经很大,因此六月太阳在鹑火,大火星黄昏时位于正中;七月太阳在鹑首,而黄昏时大火星已经向西流到未位。所以周公根据眼前所见说“七月流火”。假如是用夏时追述夏代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按照夏时的星象验证,却要根据当时的星象来说呢?至于下一章说“十月改岁”,是说时令到了冬天,一年的事务将要更换,也如《尧典》把冬称为朔,符合《易》的意义。有人说,以正朔从子月开始到亥月结束称为改岁,并不是说把十一月改为正月。说“流火”、说“改岁”,是周公根据当时的星象和正朔告诉成王,使他容易明白,哪里是用夏时来叙述夏代的事情呢?东莱吕氏没有察觉这一点,却说三正通行于民间风俗,年代久远,周人只是特别把它们交替使用罢了。朱子也说,周历在夏、商时期,周人还没有拥有天下时,本来使用夏、商的正朔;但周国偏远,没有纯粹臣服的义务,又有自己私下记录时月的办法,所以三正都曾交替使用。这就是说,周人的先公私下有记录时令的办法,所以说“十月改岁”。然而既然以十月为改岁,又为什么说“二之日”为一年将终呢?这样一来,同一篇诗中前后自相矛盾,无法贯通。元代张敷言沿袭他的说法,又说周人的月份全都改变了:凡是朝觐、聘问、颁历授时以及写入史册的事情,就使用当时君王的正朔;民间风俗中相互谈论岁时,则都从寅月开始计算。史伯通又沿袭这种说法,认为《诗》中歌咏的词句从寅月开始计算,就是所谓民间风俗相互谈论的岁时。这是不了解《周礼》中朝觐之类的事情都遵从夏正,而诗人的歌咏也未必都是民间语言。如《出车》慰劳归来的将帅,《工之戒》告诫农官,难道这些是民间的话吗?况且三代建立三正,各自形成一代的制度;在上位者不能纷纷改换、交替使用,使百姓的耳目迷乱;在下位者也不能循私自立法,而违背当时君王的制度。子思生在周末,还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以此表明制度最终归于统一。难道三代盛世,竟会让百姓各家不同、执政者各自立法吗?又有人说“一之日”“二之日”是从子月开始计算,却不知道“一之日”是一个阳爻的日子,“二之日”是两个阳爻的日子,“三之日”是三个阳爻的日子,“四之日”是四个阳爻的日子。这是按照六个阳爻先后的次序来数日,而不是数月份。改变以月来说而改用以日来说,只是为了文辞顺畅,难道是从子月开始计算、私自另立记录时令的办法吗?然而《诗》与夏正相合的地方,不只是《豳风》。《出车》诗说“春日迟迟,卉木萋萋”,这是夏正的春天。如果把仲冬、季冬当作春天,怎么能看见草木茂盛呢?《四月》诗说“秋日凄凄,百卉具腓”,这是夏正的秋天。如果把仲夏、季夏当作秋天,怎么能看见草木枯萎呢?说“四月维夏”,如果从子月开始计算,就应当说“二月维夏”;说“六月徂暑”,如果从子月开始计算,就应当说“四月徂暑”。《小明》诗说:“二月初吉,载离寒暑”,这是大夫西征的日子。后来作诗又说:“昔我往矣,日月方奥。”如果把十二月当作二月,怎么能说日月正温暖呢?由此可见,周人没有改变时令和月份,从《诗》中可以看出来。《周礼》
新安汪氏谓《周礼》凡言正月,指子月;岁终,指丑月;正岁,指寅月。州长正月属民读法,正岁读法如初。言“初”,则正月居先,可知矣。若以寅月为正月,不当又有“正岁”也。陋哉言乎!如周既以子月为正月,则明年之亥月方为岁终也。何遽以次月之建丑者为岁终哉?既以寅月为正岁,则子月方读法,而寅月又何遽读法如初哉?盖“正月”指寅月言,“歳终”指亥月言,“正岁”指新岁言。《周礼》每以“正月”“岁终”“正岁”为序,盖正月既举其事,“歳终”则会其成,而来岁复举之如初,故州长于正月属民读法,岁终会其政令,正岁读法如初,言来岁之正月又读法如今岁之正月。不曰“正月”而曰“正岁”,以上文“正月”为嫌,故别而言之,犹俗云“新正”之岁也。又冢宰以正月悬治象之法于象魏,而小宰岁终则令羣吏致事,正岁则帅治官之属观治象。是冢宰之悬治象者,言于今岁之正月,而小宰之帅属观者,言于来岁之正月,彼此互文以见毎年冢宰悬治象,小宰帅属观者,皆在正月也。况冢宰悬治象者,浃日敛之,则不过旬日而即敛之矣。如汪氏之说,则子月冢宰悬治象,又何待至寅月而后小宰帅属往观哉?不特是耳。如周改时与月,则凡《周礼》所载,如山虞之仲冬斩阳木者,乃在九月;仲夏斩阴木者,乃在三月,而失阴阳之义矣。冯相氏之冬夏致日者,非冬至、夏至;春秋致月者,非春分、秋分,而失日月之次矣。大司马之春搜、夏苖、秋狝、冬狩者,取非其时,不亦暴殄天物乎?雍氏之春令为阱擭沟渎,秋令塞阱杜擭者,动非其宜,不亦反失民利乎?至于凌人十有二月斩冰,与《诗》言“二之日伐冰者”,如合符节,是皆周公所作,灿然昭白,不待辩而明者也。若以十二月为十月,则又何冰之可斩乎?是周之不改时与月者,观于礼为可见矣。春秋春秋春王正月之书,程子谓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时以立义;胡氏谓建子非春也,以夏时冠周月;朱子亦谓周人改月而天时不可改。春秋月数乃鲁史之旧文,而四时之序则孔子之微意。是三子者皆谓周人改月而不改时,意如十一月为正月,而时则仍为仲冬;十二月为二月,而时则仍为季冬;正月为三月,而时则仍为孟春。然以今年之十一月为正月而系之仲冬,继以明年之十月为十二月而系之孟冬,以月论时则时之孟仲失其伦,以时论月则月之始终紊其序,岂圣人平秩四时之义哉?若然,则周诗所称寒暑之节皆失其度,周礼所载法制之事皆违其时矣。鲁用周正朔者也,周之诗礼,鲁之春秋,皆周正朔之所在,又皆孔子之删定笔削者,其制何得而异哉?可堂吴氏谓周人不特改月而又改时,以齐其年。春秋所书之春,即夏之仲冬;正月即夏之十一月。此则袭汉儒之谬,而不足辩者也。新安汪氏亦谓鲁史名以春秋,则似原书曰「春正月」,是周厯已改子丑月为春;又谓周以子月为岁首,而春秋以寅月为正月,毎年截子丑月事,移在前一年。若然,则春秋之所谓正月者,乃鲁史之三月,而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皆非当时之月日矣。圣人岂为之哉?盖周之正朔以子月为首,而厯数仍以寅月为首;商不改夏之厯数,周不改商之厯数,鲁不改周之厯数,春秋不改鲁之厯数。但鲁史纪年必始于冬十一月,所以遵周正朔也;春秋纪年则始于春王正月,所以垂法后世也。是春秋之于鲁史,未尝改其时月,但其编年所始之月为不同耳。曰:鲁既用周正朔,则鲁公即位皆当以正朔行之,而在十一月,何乃书于正月乎?曰:按周礼,朝觐会同巡守祭享,凡国之大事皆从夏正,初不始于正朔之月。书载四月成王崩,而旬日之后康王即位,亦不用夫正朔之月,则鲁公即位,岂必以正朔行之乎?故《春秋》公即位,书于正月者七,书于六月者一,各据其事以书也。曰:若从夏正,则灾异之纪多所不合。如隠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若以三月为建辰之月,则大雨震电何足以为异乎?曰不然。《左传》大雨霖以震,又云雨三日以往为霖。盖建辰之月,雷电固所宜有,而雷雨交作,已皆三日,故经以震电系于大雨之下,以见其非常过度,固可为异,而雨雪之大尤可为异,故《春秋》书之以记异也。安在其不为异乎?亦若后世,晋泰始六年六月大雨,河洛并溢,流四千余家,安知《春秋》之书大雨者,亦必不类乎此也?曰:三月之大雨雪者,固为异矣,而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僖十年冬大雨雪者,何足以为异乎?
译新安汪氏说,《周礼》凡是说“正月”,都指子月;“岁终”,指丑月;“正岁”,指寅月。州长在正月召集民众宣读法令,在正岁又照旧宣读。既然说“初”,就说明正月在前,可以知道了。如果把寅月当作正月,就不应当又有“正岁”。这种说法真浅陋啊!如果周人已经把子月当作正月,那么第二年的亥月才是岁终,怎么会突然把下一个建丑月当作岁终呢?既然把寅月当作正岁,那么子月才宣读法令,寅月又怎么会突然照旧宣读呢?其实“正月”指寅月,“岁终”指亥月,“正岁”指新的一年。《周礼》每每按照“正月”“岁终”“正岁”的顺序来说,是因为正月先举行这件事,岁终汇总它的成效,来年再像开始一样举行;所以州长在正月召集百姓宣读法令,岁终汇总政令,正岁照旧宣读,是说来年的正月又像今年的正月一样宣读法令。不说“正月”而说“正岁”,是因为上文已经有“正月”,所以换一种说法,就像俗话所说的新正之岁。又如冢宰在正月把治理国家的法令悬挂在象魏,小宰在岁终命令群吏报告政绩,在正岁率领治官的属员观看治象。因此,冢宰悬挂治象,是说在今年的正月;小宰率领属员观看治象,是说在来年的正月。两处互相发明,说明每年冢宰悬挂治象、小宰率领属员观看治象,都在正月。何况冢宰悬挂治象,经过十天就收起,不超过一旬便收起了。按照汪氏的说法,冢宰在子月悬挂治象,为什么还要等到寅月才让小宰率领属员前去观看呢?不只是这一点。假如周人改变了时令和月份,那么《周礼》中所载的,如山虞在仲冬砍伐阳木,就会是在九月;仲夏砍伐阴木,就会是在三月,这便失去了阴阳的意义。冯相氏在冬、夏测定太阳的位置,就不是冬至、夏至;在春、秋测定月亮的位置,就不是春分、秋分,这便失去了日月运行的次序。大司马在春季搜田、夏季苗田、秋季狝田、冬季狩猎,若都不合时令,岂不是暴殄天物吗?雍氏在春天命令设置陷阱沟渠,秋天命令堵塞陷阱、封闭捕兽器,行动都不合时宜,岂不是反而损害百姓的利益吗?至于凌人在十二月凿冰,和《诗》中所说“二之日伐冰”相合,如同符契相合。这些都是周公所作,明白灿然,不用辨析也很清楚。如果把十二月当作十月,那么还有什么冰可以凿取呢?由此可见,周人没有改变时令和月份,从礼制中可以看出来。《春秋》《春秋》记载“春,王正月”,程子认为周正月并不是春天,只是假借天时来建立义理;胡氏认为建子并不是春天,是用夏时来冠称周月;朱子也认为周人改变了月份,但天时不能改变。《春秋》的月份数目是鲁国史书原有的文字,而四时的次序则是孔子的微言深意。这三位都认为周人改变了月份而没有改变时令,意思是十一月叫作正月,但时令仍是仲冬;十二月叫作二月,但时令仍是季冬;正月叫作三月,但时令仍是孟春。然而,如果把今年的十一月作为正月并系于仲冬,接着又把明年的十月作为十二月并系于孟冬,那么按月份来说,时令的孟、仲次序便失常;按时令来说,月份的起止次序便紊乱,这难道是圣人调理四时的意义吗?如果真是这样,周诗所说寒暑的节候都会失去准度,周礼所载法制的事情都会违背时令。鲁国使用周正朔,周代的诗、礼,鲁国的《春秋》,都是周正朔所体现的,又都是孔子删定、笔削的,制度怎么会不同呢?可堂吴氏认为周人不只是改月,还改变时令,以使年岁协调。《春秋》所记的春,就是夏历的仲冬;正月就是夏历的十一月。这是沿袭汉儒的错误,不值得再辨。新安汪氏也说,鲁史名为《春秋》,似乎原书说的是“春正月”,说明周历已经把子、丑月改为春;又说周人以子月为岁首,而《春秋》以寅月为正月,每年把子、丑月的事情截取出来,移到前一年。如果这样,那么《春秋》所谓正月其实是鲁史的三月,二百四十二年的事情都不是当时真实的月日了,圣人难道会这样做吗?其实,周代正朔以子月为首,而历法计算仍以寅月为首;商代不改变夏代的历数,周代不改变商代的历数,鲁国不改变周代的历数,《春秋》不改变鲁史的历数。只是鲁史纪年一定从冬十一月开始,是为了遵从周正朔;《春秋》纪年则从春王正月开始,是为了给后世留下法则。所以《春秋》对于鲁史,并没有改变它的时令和月份,只是编年开始的月份不同罢了。有人问:鲁国既然使用周正朔,鲁公即位都应当按照正朔办理,而正朔在十一月,为什么却记在正月呢?答:考察《周礼》,朝觐、会同、巡守、祭祀、享宴以及凡是国家大事,都遵从夏正,并不一定从正朔之月开始。《尚书》记载四月成王去世,十天之后康王即位,也没有使用正朔之月;那么鲁公即位,难道一定要按照正朔办理吗?所以《春秋》记载鲁公即位,写在正月的有七次,写在六月的有一次,都是根据事情发生的月份来记载。有人问:如果遵从夏正,那么灾异的记载有许多就不相合了。如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并有雷电,庚辰大雨雪。如果三月是建辰之月,大雨雷电有什么值得作为灾异的呢?答:不是这样。《左传》说大雨连绵并伴有雷震,又说下雨三天以上叫作霖。建辰之月本来应该有雷电,但雷雨交加已经连续三天,所以《春秋》把雷电系在大雨之后,显示它不同寻常、超过常度,当然可以作为灾异;而大雨雪尤其异常,所以《春秋》记下来以记灾异,怎么能说它不是灾异呢?这也如后世晋泰始六年六月大雨,河水、洛水一同泛滥,冲走四千多家,怎么知道《春秋》所记的大雨就一定不类似这种情况呢?有人问:三月的大雨雪固然是灾异,桓公八年冬十月下雪,僖公十年冬天大雨雪,又有什么值得作为灾异的呢?
僖二十九年秋大雨雹者,固为异矣,而昭三年冬大雨雹,四年正月大雨雹者,何足以为异乎?曰:桓八年冬十月雨雪,此或有缺文,恐雨雪上当有大字,如僖十年冬大雨雪也。盖雨雪虽当其期,而太多过度,则亦为异,故书曰「大」,犹《洪范》所谓极备凶也,安得不为异乎?亦若后世,汉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冻死,安知《春秋》之书大雨雪者,亦必不类乎此也?至于雹者,阴阳和则为霜雪雨露,不和则为雹,雹且大焉,则虽冬且为异,况秋与春,安得不为异乎?亦若后世,汉元封三年十二月雹大如马头,安知《春秋》之书大雨雹者,亦必不类乎此也?曰:桓十四年春正月无冰,成元年二月无冰,又十六年正月雨木冰,襄二十八年春无冰。若以夏正言之,则何以皆书于春而不书于冬乎?故汪氏谓:茍以发冰而知无冰,则当常以二月而不有正月矣。若曰或藏冰无冰而书无,或发冰无冰而书无,抑何纪事之错乱哉?曰不然。周人以十二月凿冰,正月纳冰,二月发冰。今正月无冰,若以为十一月,则十一月无之而十二月有焉,亦又何害?是十一月之无冰者,固不足书也。要之正月无冰者,言藏冰之月无冰可藏,则冬之无冰者可知矣。二月无冰者,仲春献羔,开冰先荐寝庙。今当庙荐而无冰焉,则凡以后之祭无冰者可知矣。不言凌阴庙荐之无冰,而但曰无冰者,圣人讳之。此正《春秋》因事而书,以垂鉴戒之法也。何乃谓纪事之错乱哉?襄二十八年春无冰者,亦犹正月、二月之无冰也。至于正月雨木冰,孔氏谓仲冬时犹有雨,雨着树为冰,记寒甚之过,其节度殊不知鲁地仲冬极寒有雪无雨,使雨而成冰,亦不为过,何足为异?必孟春之月三阳开泰而犹雨木冰,故书之以记异,亦犹后世魏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而郡贼起,安知《春秋》之书雨木冰者,亦必不类乎此也?若以正月为十一月,则正月无冰者,既谓仲冬当冰而无冰矣;正月雨木冰者,又谓仲冬不当冰而冰,无乃若汪氏之所谓纪事错乱乎?曰:庄七年秋大水无麦苗,说者谓五月麦熟苗秀,大水漂尽。若以为七月则何有麦苗耶?曰:四月麦秋至则已刈麦,至五月则刈已尽。经言秋无麦苖,言七月大水,苗既为水所漂,固无可望,而麦之刈未久,又皆已尽,故曰无麦苗。亦犹二十八年冬书曰「大无麦禾也」。曰:定元年十月殒霜杀菽,何以书乎?曰:诸灾异皆可通,惟此为不可通,恐有缺文误字,如君氏、郭公之类。秦火之余,汉隶之后,安保其传録之无讹也?曰:陈定宇谓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四时田猎定名也。桓四年春狩于郎,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此所谓春非冬而何?定十三年夏大搜于比蒲,昭十一年五月大搜于比蒲,此所谓夏非春而何?曰:否,陈氏但引其所可通者,而不敢引其所不可通者。《春秋》书狩者四,书搜者五。桓四年春狩于郎,哀十四年春西狩,既以为冬矣,则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庄四年冬狩于禚者,又当皆为秋也。是冬狩之果有定名乎?昭十一年五月搜于比蒲,定十三年夏搜于比蒲。既以为春矣,则昭八年秋搜于红,二十二年春搜于昌间,定十四年秋搜于比蒲者,又当为夏与冬也。是春搜之果有定名乎?其不足为证也,明矣。曰:汪氏谓《左传》僖五年正月日南至,《礼记》正月日至。陈定宇引晋卜偃及汉陈宠传之说,张敷言引绛县老人之语,其言皆彰彰然也,岂不足征乎?曰:《易》《书》《诗》《周礼》皆可信矣,诸儒乃舍之,而反信《左氏》汉儒之说。《左氏》汉儒不得圣人作经之义,未有不妄意増改而附会穿凿者矣,果何足征之有哉?是周之不改时与月者,观《春秋》为可见矣。
论语孟子
译僖公二十九年秋天大雨并下冰雹,固然是灾异;昭公三年冬天大雨雹,四年正月大雨雹,又有什么值得作为灾异的呢?答:桓公八年冬十月下雪,这里或许有脱文,恐怕“雨雪”上面本来应有“大”字,就像僖公十年冬天“大雨雪”一样。下雪虽在应有的时节,但如果过多、超过常度,也就是灾异,所以记作“大”,正如《洪范》所说极度完备反而凶险,怎么能说不是灾异呢?也如后世汉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百姓多冻死,怎么知道《春秋》所记的大雨雪就一定不类似这种情况呢?至于冰雹,阴阳调和就成为霜、雪、雨、露,阴阳不和就成为冰雹;冰雹而且很大,那么即使在冬天也是灾异,何况秋天和春天,怎么能不是灾异呢?也如后世汉元封三年十二月冰雹大如马头,怎么知道《春秋》所记的大雨雹就一定不类似这种情况呢?有人问:桓公十四年春正月没有冰,成公元年二月没有冰,又十六年正月下雨结成木冰,襄公二十八年春天没有冰。如果按夏正来说,为什么都记在春天而不记在冬天呢?所以汪氏说:如果以冰已经融化来推知没有冰,就应当总是在二月,而不应当有正月。如果说有时是藏冰时没有冰而记作“无”,有时是取冰时没有冰而记作“无”,那岂不是记事错乱了吗?答:不是这样。周人在十二月凿冰,正月把冰藏入冰室,二月取冰使用。现在正月没有冰,如果把它当作十一月,那么十一月没有冰而十二月有冰,又有什么妨害呢?十一月没有冰,本来就不值得记载。总之,正月没有冰,是说藏冰的月份没有冰可藏,那么冬天没有冰也就可以知道了。二月没有冰,是仲春献羔羊、开冰后先供奉寝庙的时候。现在到了供奉宗庙时却没有冰,那么以后举行祭祀没有冰也就可以知道了。不明说冰室和宗庙供奉时没有冰,而只说“无冰”,是圣人为此避讳。这正是《春秋》根据事情加以记载、给后世留下鉴戒的方法,怎么能说记事错乱呢?襄公二十八年春天没有冰,也和正月、二月没有冰一样。至于正月下雨结成木冰,孔氏认为仲冬时还有雨,雨水附着在树上结成冰,是记载寒冷过度的现象;但他不知道鲁地仲冬极其寒冷,通常有雪而没有雨,即使下雨结成冰,也不算过分,哪里值得作为灾异?一定是孟春之月,三阳开泰,却仍然下雨结成木冰,所以才记下来作为灾异。这也如后世魏黄初六年正月下雨结成木冰而郡中盗贼兴起,怎么知道《春秋》所记的雨木冰就一定不类似这种情况呢?如果把正月当作十一月,那么正月没有冰,就说仲冬本来应当有冰却没有冰;正月下雨结成木冰,又说仲冬本来不应当有冰却有冰,这不就像汪氏所谓的记事错乱了吗?答:庄公七年秋天发大水,没有麦子和禾苗,解释者说五月麦子成熟、禾苗抽穗,大水把它们全冲走了。如果把它定为七月,怎么会还有麦苗呢?答:四月麦收时节到来,麦子已经收割;到了五月,收割也已经完成。经文说秋天大水后没有麦苗,是说七月大水,禾苗已经被水冲走,本来就没有什么可指望的;而麦子收割不久,也都已经收完,所以说没有麦苗。也如二十八年冬天记载“大无麦禾”。有人问:定公元年十月下霜,冻死豆类,为什么要记载呢?答:各种灾异都可以解释,只有这一条无法解释,恐怕有脱文或错字,如“君氏”“郭公”之类。秦火之后、汉代隶书流传以后,怎么能保证传抄记录没有讹误呢?有人问:陈定宇说春搜、夏苗、秋狝、冬狩,是四时田猎的固定名称。桓公四年春天在郎地狩猎,哀公十四年春天向西狩猎并捕获麒麟,这里的春难道不是冬吗?定公十三年夏天在比蒲大规模搜田,昭公十一年五月在比蒲大规模搜田,这里的夏难道不是春吗?答:不对。陈氏只引用那些可以解释的地方,不敢引用那些无法解释的地方。《春秋》记载狩猎的有四处,记载搜田的有五处。桓公四年春狩猎于郎、哀公十四年春向西狩猎,既然都被说成冬天,那么僖公二十八年冬天周天子在河阳狩猎,庄公四年冬天在禚地狩猎,就都应当是秋天了。这样说来,冬狩果真是固定名称吗?昭公十一年五月在比蒲搜田、定公十三年夏天在比蒲搜田,既然被说成春天,那么昭公八年秋天在红地搜田、昭公二十二年春天在昌间搜田、定公十四年秋天在比蒲搜田,就又应当分别是夏天和冬天了。由此可见,春搜果真是固定名称吗?它们不足以作为证据,已经很明显了。有人问:汪氏说《左传》僖公五年正月太阳到达最南点,《礼记》说正月太阳到达最南点。陈定宇引用晋国卜偃和汉代陈宠传中的说法,张敷言引用绛县老人的话,这些说法都明明白白,难道还不足以作为证据吗?答:《易》《书》《诗》《周礼》都是可信的,诸儒却舍弃它们,反而相信《左传》和汉儒的说法。《左传》和汉儒没有理解圣人作经的意义,没有不妄自增改、牵强附会、穿凿解释的,哪里值得作为证据呢?由此可见,周人没有改变时令和月份,从《春秋》中可以看出来。《论语》《孟子》
论语》曽晳曰:“暮春者,春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此其为建辰之月,和煦之时者审矣。如以为建寅之月,则何以浴沂而风舞雩之下乎?孟子言七八月之间旱,朱子以为夏五六月,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又以为九月十月,意谓申酉之月,禾稻将熟,不须雨泽,而子丑之月,寒气已过,始成杠梁,则太迟也。愚窃以为“七八月之间”云者,是谓孟秋仲秋交代之际也。禾稻之熟,南方早而北方迟,然而南方孟秋仲秋之际,旱暵为灾,则雨泽亦不可缺,况北土乎?是七八月之间者,不必指为五六月之间也。至于“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者,盖主溱洧言,溱洧皆在大河之南,其寒不如北土之甚,九月未可成徒杠,十月未可成舆梁,况当九月筑场,十月获稻之候,不可妨农,必田功毕然后为之,至十一月而徒杠已成,十二月而舆梁已成,非谓至是月而始为之也。曰:“然则合是数说,则周厯之纪皆夏时矣,而夫子又何必告颜子以行夏之时哉?”曰:“商周厯数虽与夏同,而正朔则与夏异。夫子告颜子者,不以厯数言,以正朔言也。意谓为邦者,必改正朔以易制度,商周之正朔厯数分而为二,揆之于理,固有未顺。惟夏之正朔厯数合而为一,以三统言之,则为人,以四时言之,则为春,以十二月言之,则为正月,揆之于理则无不顺,故举之以为万世为邦者法也。”
汲冢周书汲冢书》云:「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汤顺天革命,改正朔,亦越我周王致伐于商,改正异械,以垂三统。至于敬授民时,巡守祭享,犹自夏焉。」又曰:「维四年孟夏,王初祈祷于宗庙,乃尝麦于太祖。」按晋狼曋所引《周志》之言,见于此书,则此书乃《春秋》以前之人所作。其言虽不合于经,而其谓周人改正朔不改月数,及孟夏尝麦,则与五经所载周之时月,亦无不合也。
史记汉书或曰:史记秦汉以亥为正,其纪年必先书冬十月,而后书余月,则寅月起数,秦汉未之改也。而西汉书注文颖乃谓秦以十月为正月,颜师古亦谓汉纪年先书冬十月,继书春正月者,此皆太初正厯之后,记事者追改之,非当时本称也。以十月为岁首,即谓十月为正月,今之正月乃当时之四月耳。而近世呉渊颖亦取其说,且谓蔡氏以嬴秦视三代,然则秦汉之正,果改月乎?果不改月乎?曰:史记言秦并天下,始改年,朝贺皆自十月朔,曷尝以十月为正月哉?如以十月为正月,则十一月为二月,十二月为三月矣。而始皇二十九年登之罘刻石,其词曰:“时在仲春,阳和方起”,与诗所谓“二月初吉,日月方奥”,同意。夫十一月寒冱之极,微阳初生,和气未动,吕氏月令所谓“阴阳争”者也,果可以为阳和之起乎?必孟春东风解冻,仲春日月方燠,然后可云。是秦之二月不为十一月明矣。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月嘉平,是秦之三月不为十二月明矣。汉仍秦正,未之有改。至武帝太初始改,从夏正。若以为汉人作汉纪而追改之,则何故亦兼秦纪而改之乎?是秦汉之不改月者审矣。文颖、师古之言,皆谬妄者也。呉渊颖反取其说,而诋蔡氏以嬴秦视三代,误矣。
玺辩 刘定之
译《论语》中曾晳说:“暮春时节,春服已经穿成,便到沂水边洗浴,在舞雩台下吹风,唱着歌回来。” 这显然是建辰之月、气候和暖的时候。如果把它说成建寅之月,怎么能到沂水中洗浴、在舞雩台下吹风呢?孟子说七八月之间发生旱灾,朱子认为是夏历五六月;“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朱子又认为是九月、十月,意思是申、酉月禾稻将要成熟,不需要雨水,而子、丑月寒气已经过去,才开始修造桥梁,这就太晚了。我私下认为“七八月之间”是说孟秋与仲秋交替之际。禾稻成熟,南方早而北方晚;然而南方在孟秋、仲秋之交如果发生旱灾,雨水也不可缺少,何况北方呢?所以“七八月之间”不一定要指夏历五六月。至于“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大概是以溱水、洧水为例说的。溱水、洧水都在黄河以南,那里的寒冷不像北方那么严重;九月还不能修成徒杠,十月还不能修成舆梁,何况九月正是筑场的时候,十月正是收稻的时候,不能妨碍农事,必须等田间劳作完毕后才能修造;到十一月徒杠已经修成,到十二月舆梁已经修成,并不是到了这个月份才开始修造。问:“既然把这些说法合起来看,周历的纪月全都是夏时,那么孔子又为什么一定要告诉颜子实行夏代的时令呢?”答:“商、周的历数虽然与夏相同,但正朔却与夏不同。孔子告诉颜子,是不从历数来说,而是从正朔来说。他的意思是,治理国家的人必须改变正朔来更新制度;商、周的正朔和历数分成两件事,从道理上衡量,本来就不顺。只有夏代的正朔和历数合为一体,按三统来说是人统,按四时来说是春,按十二个月来说是正月,从道理上衡量没有不顺的地方,所以举出来作为万世治理国家者的法则。” 《汲冢周书》《汲冢书》说:“夏代的历数合乎天道,是历代君王共同遵循的。到了商代,汤顺应天命进行革命,改定正朔;等到我周王讨伐商朝,也改定正朔而有所不同,以此显示三统。至于恭敬地把时令授给百姓,巡守、祭祀、享礼,仍然沿用夏制。”又说:“四年孟夏,君王第一次在宗庙祈祷,于是向太祖献尝新麦。”考察晋国狼曋引用的《周志》话语,正见于这部书,那么这部书就是春秋以前的人所作。它的说法虽然与经文不完全相合,但它所说周人改变正朔而不改变月份数目,以及孟夏尝麦,都与五经所记载的周代时令、月份完全相合。《史记》《汉书》有人说:《史记》记载秦、汉以亥月为正,纪年一定先记冬十月,然后再记其余月份,这说明仍然从寅月开始计算,秦、汉并没有改变月份。然而西汉书注中的颖说秦以十月为正月,颜师古也说汉代纪年先记冬十月,接着记春正月,这些都是太初改历之后,记事者追改的,并不是当时原本的称法。以十月为岁首,就是把十月叫作正月,那么现在的正月在当时就应当是四月。近世吴渊颖也采纳这种说法,并且说蔡氏把秦视同三代;那么秦、汉的正月究竟改变了月份,还是没有改变月份呢?答:《史记》说秦兼并天下后开始改定纪年,朝廷庆贺都从十月初一开始,何曾说把十月作为正月呢?如果把十月作为正月,那么十一月就是二月,十二月就是三月。可是秦始皇二十九年登临之罘所刻的石辞说:“时在仲春,阳和方起。”这与《诗》中所说“二月初吉,日月方奥”意思相同。十一月正是寒冷凝结到极点的时候,微弱的阳气刚刚产生,和暖之气还没有发动,正如《吕氏月令》所说的阴阳相争,怎么能说是阳和开始升起呢?一定要到孟春东风解冻、仲春日月温暖之后,才可以这样说。由此可见,秦代的二月不是十一月,已经很清楚了。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把腊月改名为嘉平,这说明秦代的三月不是十二月。汉代仍沿用秦正,没有改变。直到武帝太初年间才改用夏正。如果说是汉人编写《汉纪》时追溯改写,那么为什么连秦代纪年也一起改写呢?由此可知,秦、汉没有改变月份,已经十分明显。颖、师古的话都是荒谬的;吴渊颖反而采纳他们的说法并诋毁蔡氏把秦视同三代,是错误的。《玺辨》 刘定之
咸阳县民段义于河南乡修舍得古玉印,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上之诏蔡京等辩验,以为秦玺,遂命曰「天授传国受命宝」,改年号为元符。秦始皇以蓝田玉制玺,六面正方,螭纽,李斯譔文,以鱼鸟篆刻之。子婴降时,献汉祖,汉诸帝常佩之。故霍光废昌邑王贺,持其手,解脱其玺组。王莽簒位,后初不肯与,后乃出,投诸地,螭角微玷。董卓之乱,帝辩出走,失玺。孙坚得于城南甄官井中,袁术拘坚妻,得以称帝。术死,玺仍归汉,传魏,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玺」。魏传晋,晋懐帝失位,玺归刘聪。聪死,传曜。石勒杀曜,取玺。冉闵簒石氏,置玺于邺。闵死,国乱,其子求救于晋,谢尚,尚遣兵入邺助守,因绐得玺,懐以归。尚送还晋。方其未还也,刘石之徒以玺不在晋,谓晋帝为白板天子。晋盖耻之,然则晋之谓绐得玺,意者以解此耻也,恶足尽信哉!不旋踵,邺为慕容燕所取,玺或者实在燕矣。谓在燕,则燕为苻坚所并,而坚见虏于姚苌,苌从坚求玺,坚骂之曰「五胡次序,无汝羌名,玺已送晋,不可得也」,卒拒之以死。盖坚未尝以送晋,而玺于此乎亡矣。谓晋果绐得之于邺,则传宋、齐、梁,而侯景取之,景败,其侍中赵思贤弃之草间,奔广陵,告郭元建,取送髙齐。齐亡归宇文周,周传隋。隋炀帝死,宇文化及取之。化及死,窦建徳取之。建徳见擒,其妻曹氏奉以归唐。唐传朱梁,朱梁亡归于后唐。然后唐之未取朱梁也,自云得玺于魏州僧,僧得于黄巢乱唐之时,而庄宗用以建大号,则所取于朱梁之玺,与所取于魏州僧之玺,又未知孰为秦之故物也?抑卒同归于后唐矣。后唐废帝从珂与玺俱焚,继之者石晋,晋出帝重贵降辽太宗徳光,徳光以其所献玺非真,诘之,重贵对以昔玺既焚,今玺先帝所为,羣臣共知。盖自有秦玺以来,其间得丧存毁、真赝之故,难尽究诘。而至于重贵降辽之日,秦玺之毁于火也已,灼然着于人人口耳。自是以后,有天下者不托以为言矣。哲宗蔡京乃能复得之于咸阳,岂坚之所瘗藏至此而始出乎?非也。是又作天书之故智也。天书号年为祥符,秦玺号年为元符。既绍述其乃考神宗之法,又绍述其乃髙考真宗之符,不亦异哉?尧舜禹之传国,其言着于书曰:「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言为国之道也。秦始皇之传国,其言着于玺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言享国之福也。志于其道者,福从之;志于其福者,福未必从之。假令哲宗所得信为秦玺,而其短世絶传,何有于受天命而寿昌哉?信元后所谓「亡国不祥玺」尔。其后徽宗以哲宗所得者为未足,而复制二玺:其一龟纽六寸,文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谓之镇国宝;其一于阗大玉二尺许,文曰「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谓之定命宝。与哲宗所得曰「受命宝」者为三。已而悉为金人所俘以去。前此金人以辽取石晋,意其得秦玺于获辽主延禧之日,责而征之。延禧诉以兵败失于桑干河。及既得于宋,自谓惬所欲而义宗守绪死于蔡州幽兰轩,又为煨烬。然则哲宗之所得,纵使真为秦玺,元人亦不得取之矣。诡妄之臣乃犹以之借口,欺世基祸黩武,亦独何哉?《诗》曰:「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言归诸天,庻乎祸端永絶也。其亦无如之何而为此言哉?其此玺之谓哉!
明文衡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明文衡巻十六
(明)程敏政 编
○原
文原 宋濓
译咸阳县百姓段义在河南乡修建房舍时得到一方古玉印,印文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他把玉印献上,皇帝下诏让蔡京等人辨验,认为是秦玺,于是命名为“天授传国受命宝”,并改年号为元符。秦始皇用蓝田玉制作玉玺,六面正方形,螭龙作纽,李斯撰写印文,用鱼鸟篆刻成。子婴投降时把它献给汉高祖,汉代各帝常常佩带它。因此霍光废黜昌邑王刘贺时,握着他的手,解下他的玺绶。王莽篡位,皇后起初不肯交出玉玺,后来才拿出来,扔到地上,螭龙的角稍有缺损。董卓之乱时,皇帝刘辩出逃,玉玺丢失。孙坚在城南甄官井中得到它,袁术拘禁孙坚的妻子,夺得玉玺,便凭此称帝。袁术死后,玉玺仍归于汉,后来传给魏,玉玺肩部刻有隶字:“大魏受汉传国之玺。”魏传给晋,晋怀帝失去帝位,玉玺归于刘聪。刘聪死后,传给刘曜。石勒杀死刘曜,取到玉玺。冉闵篡夺石氏政权,把玉玺放在邺城。冉闵死后,国家混乱,他的儿子向晋求救,谢尚派兵进入邺城帮助守卫,趁机诱骗取得玉玺,带在怀中归来。谢尚把玉玺送还晋朝。当玉玺尚未送还时,刘氏、石氏一党因为玉玺不在晋朝,便称晋帝为“白板天子”。晋朝大概以此为耻;那么所谓晋人诱骗取得玉玺,想来是为了消除这种耻辱,怎么能完全相信呢?不久,邺城被慕容燕夺取,玉玺或许确实在燕国。若说玉玺在燕国,那么燕国后来被苻坚兼并,苻坚又被姚苌俘虏;姚苌向苻坚索要玉玺,苻坚骂他说:“五胡的次序中没有你羌人的名号,玉玺已经送给晋朝了,你得不到。”最终拒绝交出玉玺而死。大概苻坚从未把玉玺送给晋朝,玉玺就在这里失踪了。若说晋朝确实从邺城骗取了玉玺,那么它后来传给宋、齐、梁;侯景夺取玉玺,侯景失败后,他的侍中赵思贤把玉玺丢在草丛中,逃往广陵,告诉郭元建,郭元建取出玉玺送给高齐。齐亡后玉玺归于宇文周,周又传给隋。隋炀帝死后,宇文化及取到玉玺;宇文化及死后,窦建德取到玉玺;窦建德被擒后,他的妻子曹氏捧着玉玺归顺唐朝。唐朝后来传给朱梁,朱梁灭亡后玉玺归于后唐。可是后唐还没有攻取朱梁时,自己却说从魏州一个僧人那里得到玉玺;那僧人又说玉玺是在黄巢乱唐时得到的,而庄宗用它建立帝号。那么,从朱梁取得的玉玺和从魏州僧人那里取得的玉玺,究竟哪一个才是秦代的旧物呢?还是最终都归于后唐了。后唐废帝李从珂和玉玺一起焚烧而死,继承后唐的是石晋。晋出帝石重贵向辽太宗耶律德光投降,德光认为他献上的玉玺不是真的,便质问他。石重贵回答说:“从前的玉玺已经焚毁,现在的玉玺是先帝所制作的,群臣都知道。” 自从秦玺出现以来,其中关于它的得失、保存与毁灭以及真伪等情况,实在难以一一考究。至于重贵投降辽国那一天,秦玺已经毁于火灾,这件事明明白白地流传在人们口头耳中。此后,凡是拥有天下的人,便不再拿它作为言辞依据了。哲宗时蔡京竟然能在咸阳重新得到它,难道是它被坚藏埋到这里,到这时才出土吗?不是。那又是制造天书的旧办法罢了。天书以“祥符”为年号,秦玺则以“元符”为年号。既然说是继承并述说他的父亲神宗的法度,又继承并述说他的祖父真宗的祥符,不也是很奇怪吗?尧、舜、禹传国时,相关话语见于书中说:“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是说治理国家的道理。秦始皇传国时,相关话语刻在玉玺上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说享有国祚的福分。立志于治国之道的人,福分会随之而来;立志只求福分的人,福分却未必会随之而来。假如哲宗所得的确实是秦玺,而他在位短促、国统断绝,那么所谓接受天命、长寿昌盛又有什么意义呢?它确实就是元后所说的“亡国不祥玺”罢了。后来徽宗认为哲宗所得的还不够,又仿制了两方玉玺:一方是龟形钮,六寸见方,刻文为“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称为“镇国宝”;另一方是于阗的大玉,约二尺,刻文为“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称为“定命宝”。连同哲宗所得、刻有“受命宝”的那一方,共有三方。不久,这些玉玺全都被金人俘获带走。此前金人因辽国夺取石晋,料想辽主延禧被俘时得到了秦玺,便责问并索取。延禧申诉说,玉玺因兵败丢失在桑干河。等到金人从宋朝得到玉玺,自以为满足了愿望;可是金哀宗守绪死在蔡州幽兰轩,玉玺又化为灰烬。这样看来,哲宗所得的玉玺即使真是秦玺,元朝人也不可能得到它了。那些诡诈妄谬的臣子竟然还拿它作借口,欺骗世人、酿成祸乱、滥用武力,这又究竟是为什么呢?《诗经》说:“把它扔给豺虎,豺虎也不吃;把它扔到北方,北方也不接受;把它扔给昊天。”这是说把它归还给上天,或许这样祸端才能永远断绝。难道也是无可奈何,才说出这样的话吗?说的就是这方玉玺吧!《明文衡》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明文衡》卷十六 (明)程敏政编 原 《文原》 宋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