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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禹贡锥指二十六

禹贡锥指卷十九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455–484 段

赐姓曰姒氏,曰有夏;四岳姓曰姜氏,曰有吕。见《周语》。契为商姓,子氏;弃为周姓,姬氏。见《史记·五帝本纪》。其他则无明文。《秦本纪》云:秦之先,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柏翳【即伯益,金氏《通鉴前编》云:秦声以入为去,故谓益为翳也】舜赐姓嬴氏,而不言其所封。《夏本纪》云:禹立而臯陶卒,封其后于英六【英,《左传》作蓼】而不言赐姓。《帝王世纪》云:臯陶生于曲阜,曲阜偃地,故帝赐姓曰偃。是伯益、臯陶至舜、禹即位,而后锡土姓也。然《诗·商颂》正义引《中候握河纪》云:尧曰:“赐尔二三子斯封稷、契、臯陶。”《礼记》正义引郑駮异义云:尧锡伯夷姓曰姜,禹姓曰姒,契姓曰子,稷姓曰姬。由是言之,则舜赐益姓当在摄位时,而英六之封在臯陶卒后,其身岂独不得封?意尧时亦必有以锡臯陶也。或曰:禹言“十二师、五长各迪有功,当徧锡之”,余曰:“八恺、八元、九官、十二牧及诸侯之贤能者,固宜并受其锡,不尽于前所云。”云然。太上立徳,其次立功,功不如徳,徳为世之所难堪。此锡者,恐亦不多。诸论功行赏事所恒有,唯锡土姓为非常之典,故禹特纪之。

译赐姓为姒氏,国号为有夏;四岳的姓氏为姜氏,国号为有吕。见于《周语》。契是商的姓氏,为子氏;弃是周的姓氏,为姬氏。见于《史记·五帝本纪》。其他则没有明确的记载。《秦本纪》说:秦的祖先,大费辅佐舜,调教驯服鸟兽,这就是柏翳【即伯益,金氏《通鉴前编》说:秦地语音将入声读作去声,所以把益称为翳】。舜赐给他嬴氏的姓氏,但没有说封给他什么土地。《夏本纪》说:禹即位后皋陶去世,将皋陶的后代封在英六【英,《左传》中写作蓼】,但没有说赐给他什么姓氏。《帝王世纪》说:皋陶出生在曲阜,曲阜是偃地,所以帝赐给他偃氏的姓氏。由此可见,伯益、皋陶直到舜、禹即位之后,才被封赐土地和姓氏。然而《诗·商颂》的正义引用《中候握河纪》说:尧说:“赐给你们这三位贤人封地和稷、契、皋陶。”《礼记》的正义引用郑玄驳斥异义的话说:尧赐给伯夷姜氏的姓氏,禹赐给姒氏的姓氏,契赐给子氏的姓氏,稷赐给姬氏的姓氏。由此说来,那么舜赐给伯益姓氏应当是在摄政时期,而英六的封地在皋陶去世之后,皋陶本人难道唯独没有获得封地吗?推测尧的时候也一定有赐予皋陶的东西。有人问:禹说“十二师、五长各自引导有功之人,应当普遍赐给他们”,我回答说:“八恺、八元、九官、十二牧以及诸侯中的贤能者,固然都应当接受他的赏赐,并不限于前面所说的那些人。”是这样说的。最高尚的是树立德行,其次是建立功业,功业不如德行,德行是世人难以承受的。这种赏赐,恐怕也不多。论功行赏的事情是常有的,唯独赐给土地和姓氏是非常罕见的典制,所以禹特别记载下来。

左传·隠八年》:“众仲曰:‘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注云:“立有徳以为诸侯,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正义云:“诸侯之氏,则国名是也。”《周语》曰:“帝嘉禹徳,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胙四岳国,赐姓曰姜,氏曰有吕。”亦与赐姓曰妫,命氏曰陈,其事同也。天下之广,兆民之众,非君所赐,皆有族者。人君之赐姓赐族,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赐者,各从父之姓,族非复人人赐也。《晋语》称:“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二人【当作十四人】天子之子尚不得姓,况余人哉?固当从其父耳。黄帝之子兄弟异姓,周之子孙皆姓姬者,古今不同,质文代革。周尚文,欲令子孙相亲,故不使别姓。其赐姓者,唯外姓妫满之徒耳【渭】按此疏最为详晰。诸侯之氏,即其国名。有土则有氏,故经不言氏,其所重在赐姓。姓非有徳者不得赐。天下有有土而不锡姓者矣,未有锡姓而无土者也。

左传·正义》又云:“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下及百世,而所姓不改。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则各自立氏。”《礼记·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是言子孙当共姓也。其上文云:“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戚,亲也;单,尽也】是言子孙当别氏也。谓之“庶姓”者,以始祖为正姓,髙祖为庶姓,亦氏族之别名耳。渭按:“此与赐姓命氏全无交涉。”《大传》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殷人五世以后可以通婚,故记者设问,六世亲尽,别自为宗,周道亦可以通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此答问之辞,‘周道然者’言异于殷也】郑注云:“世所由生,周之所建者长也。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髙祖为庶姓。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也。”正义云:“正姓若周姓姬,本于黄帝;齐姓姜,本于炎帝是也。庶姓若鲁之三桓,郑之七穆是也。”窃推郑意,正姓即大宗,下文所谓“别子之后,百世不迁”者也。庶姓即小宗,下文所谓“宗其继髙祖者,五世则迁”者也【五世则迁,即所云“戚单于下】凡为诸侯大夫者皆然,其天子赐姓,诸侯赐族,皆非常之典,惟其功徳初不论世数,与《大传》义不同。孔氏既以此释《大传》,复移以证众仲之言,而张子韶遂据之以释《禹贡》曰:“锡土者命之氏,而逺及支庶;锡姓者因其所生,而以传正,适不容有两人。”愚窃以为不然。诸侯之氏,即其国名,管、蔡、郕、霍、邘、晋、应、韩之属是也。公子之后,以王父字为氏,鲁三桓、郑七穆之属是也。古者男子称氏,妇人称姓,生则以姓配氏【如子氏、姜氏】死则以諡配姓【如成风、敬嬴】男子但不称姓耳,身即为支庶,岂不得姓其先人之姓?诸姬之于王室,三桓七穆之于公室虽别氏,而其姓则同。正所谓系之以姓而弗别,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何言姓独传正适而不及支庶也哉?

经传言庶姓者,三大传其一也。周礼司仪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郑注云:庶姓无亲者也,异姓昏姻也。左传隠十一年,滕侯曰:“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杜注云:庶姓非周之同姓。此三者皆与锡土姓之义无涉。庶姓别于上上,谓髙祖,故郑云髙祖为庶姓。戚单于下下,谓六世孙也。孔以庶姓为氏族之别名。然则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分孙,公孙之子赐族者,以王父氏为字,并其先君数之,亦止四世,亲属未竭,何以遽别氏乎?可见别氏者,皆由时君赐之,以显其先人之功徳,或赐或不赐,非世数所得而限也【公子之后有竟不得赐者,仍以国氏。春秋所书内有无骇、挟、柔、溺,外则郑、詹、莒、拏、邾、庶其、畀我之类是也】晋语: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谓所生长

译《左传·隐八年》记载:“众仲说:‘天子树立有德行的人,依据其出生的缘由赐予姓氏,分封土地并命定其氏。’”注解说:“立有德行的人为诸侯,根据他们由谁所生来赐予姓氏,比如舜从妫汭出生,所以陈国是妫姓。用土地报答他们,并命定氏为陈。”正义解释说:“诸侯的氏,就是国名。”《周语》说:“天帝嘉奖禹的德行,赐姓为姒,氏为有夏;分封四岳为国,赐姓为姜,氏为有吕。”这也与赐姓为妫、命氏为陈的事情相同。天下如此广阔,百姓如此众多,并非君主所赐予的,都有族属。君主赐予姓氏和族属,只是作为这个姓氏和族属的始祖罢了。那些没有被赐予的,各自跟随父亲的姓氏,族属并不是每个人都单独赐予的。《晋语》称:“黄帝的儿子有二十五人,其中获得姓氏的有十二人【应当是十四人】,天子的儿子尚且不能全部获得姓氏,何况其他人呢?当然应当跟随他们的父亲。黄帝的儿子兄弟姓氏不同,周朝的子孙都姓姬,这是因为古今不同,质朴与文饰的时代更替。周朝崇尚文饰,想让子孙相亲,所以不让他们分别姓氏。那些被赐予姓氏的,只有外姓如妫满等人罢了【渭】。按:这段疏解最为详细清晰。诸侯的氏,就是他们的国名。有土地就有氏,所以经文不提及氏,其重点在于赐予姓氏。没有德行的人不得赐予姓氏。天下有拥有土地却没有被赐予姓氏的情况,但没有被赐予姓氏却没有土地的情况。

《左传·正义》又说:“姓,就是生,以此作为祖先,让他们相互衍生,即使下传到百代,所姓也不改变。族,就是属,与其子孙共同相连属,则各自建立氏。”《礼记·大传》说:“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别,百代之内婚姻不通,这是周朝的制度。”这是说子孙应当共用同一个姓。其上文说:“庶姓在上面分别,而亲情在下面断绝【戚,亲;单,尽】”,这是说子孙应当分别氏。称之为“庶姓”,是因为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这也是氏族的不同名称罢了。渭按:“这与赐予姓氏、命定氏毫无关联。”《大传》说:“四代之后缌麻服,是服制的尽头;五代之后袒免,是削弱同姓的关系;六代之后亲属关系就竭尽了。”其“庶姓在上面分别,而亲情在下面断绝,婚姻可以通吗【殷人五代之后可以通婚,所以记录者设问,六代亲尽,各自为宗,周朝的制度也可以通婚吗】?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别,用祭祀来连接而不分离,即使百代婚姻也不通,这是周朝的制度【这是回答问题的话,‘周朝的制度如此’是说不同于殷朝】。”郑玄注说:“世代所由生的,周朝所建立的长久。姓,是正姓。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联系而不分别,就像现在的宗室属籍一样。”正义说:“正姓比如周姓姬,源于黄帝;齐姓姜,源于炎帝,就是这样。庶姓比如鲁国的三桓,郑国的七穆,就是这样。”我推测郑玄的意思,正姓就是大宗,下文所说的“别子之后,百代不迁”就是指的这个。庶姓就是小宗,下文所说的“宗其继高祖者,五代则迁”就是指的这个【五代则迁,就是所说的“亲情在下面断绝”】。凡是诸侯大夫都是这样,天子赐予姓氏,诸侯赐予族属,都是非常规的典礼,只看重功德,最初不论世代数目,与《大传》的意义不同。孔氏既然用这个解释《大传》,又移用来证明众仲的话,而张子韶于是依据它来解释《禹贡》说:“赐予土地的就命定其氏,而远及支庶;赐予姓氏的因其所生,而传给正嫡,不容有两人。”我私下认为不是这样。诸侯的氏,就是他们的国名,管、蔡、郕、霍、邘、晋、应、韩之类就是这样。公子之后,以祖父的字为氏,鲁国三桓、郑国七穆之类就是这样。古时候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活着时用姓配氏【如子氏、姜氏】,死后用谥配姓【如成风、敬嬴】,男子只是不称姓罢了,自身即使是支庶,难道不能拥有祖先的姓吗?诸姬对于王室,三桓七穆对于公室,虽然分别了氏,但他们的姓是相同的。这正是所说的“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别,即使百代婚姻也不通”,为什么说姓只传给正嫡而不涉及支庶呢?

经传中提到的“庶姓”,三大传中有一个。《周礼》司仪诏告王仪,面向南接见诸侯,对庶姓行土揖,对异姓行时揖,对同姓行天揖。郑玄注说:庶姓是没有亲属关系的,异姓是通婚的。《左传》隐十一年,滕侯说:“薛是庶姓,我不能排在它后面。”杜预注说:庶姓不是周朝的同姓。这三者都与赐予土地和姓氏的意义无关。庶姓在上面分别,上面是指高祖,所以郑玄说高祖为庶姓。亲情在下面断绝,下面是指六世孙。孔氏以庶姓为氏族的不同名称。那么公的儿子叫公子,公子的儿子叫公孙,公孙的儿子被赐予族属的,以祖父的氏为字,连同其先君计算,也只四代,亲属关系尚未竭尽,为什么就立刻分别氏呢?可见分别氏的,都是由当时的君主赐予,以显扬其祖先的功德,或者赐予或者不赐予,不是世代数目所能限制的【公子之后有最终没有得到赐予的,仍然以国为氏。《春秋》所记载的国内有无骇、挟、柔、溺,国外则有郑、詹、莒、拏、邾、庶其、畀我之类,就是这样】。《晋语》:黄帝在姬水成长,炎帝在姜水成长【成,指所生长的地方】

以成功也】成而异徳,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同徳者同姓,异徳者异姓】此因生赐姓之始也【郑駮异义云:炎帝姓姜,太皥所赐;黄帝姓姬,炎帝所赐】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葴、任、荀、僖、佶、儇、依是也。韦昭曰:得姓以徳居官而赐之姓也,谓十四人而二人为姬,二人为己,故十二姓也【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嚣与仓林皆为姬姓】蔡墨言:五行之官皆列受氏姓,封为上公,实少皥、颛顼之后。史伯言:黎爲髙辛氏火正,其后八姓,歴事夏商,曰己、董、彭、秃、妘、曹、斟、芊、黎,即祝融五官之一也。然则髙辛之世,赐姓命氏之事,槩可知己。尧时洪水初平,大封以褒明徳,故禹贡特书。自是之后,唯舜赐飂叔安裔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着在左传。丹朱之后为貍姓,见于周语,盖亦舜赐之。夏商之事无闻焉。周之赐姓,独一妫满,余无可考,而诸姬无一赐姓者。盖周道同姓,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苟赐之姓,则不能禁其通。昏矣!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子产曰:“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先王敬宗收族,既欲防嫌,亦期广嗣,故不复赐也。”

译因为建立了功业。功业成就而德行不同,所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德行相同的同姓,德行不同的异姓。这就是根据出生来赐予姓氏的开始。郑玄驳斥异义说:炎帝姓姜,是太皥赐予的;黄帝姓姬,是炎帝赐予的。黄帝的儿子有二十五宗,其中得到姓氏的有十四人,分为十二个姓氏:姬、酉、祁、己、滕、葴、任、荀、僖、佶、儇、依。韦昭说:根据德行担任官职而赐予姓氏,说的是十四人中两人姓姬,两人姓己,所以是十二个姓氏。青阳与夷鼓都姓己,嚣与仓林都姓姬。蔡墨说:五行之官都列位受赐氏姓,被封为上公,实际上是少皥、颛顼的后代。史伯说:黎是高辛氏的火正,他的后代有八个姓氏,历经夏商两代,分别是己、董、彭、秃、妘、曹、斟、芊、黎,黎就是祝融五官之一。那么高辛时代,赐予姓氏和命定氏号的事情,大概可以知道了。尧的时候洪水刚刚平定,大行分封以褒扬显明的德行,所以《禹贡》特别记载。从此以后,只有舜赐予飂叔安的后裔姓氏,叫董氏,叫豢龙,记载在《左传》中。丹朱的后代姓貍,见于《周语》,大概也是舜赐予的。夏商的事情没有听说。周朝赐予姓氏,只有妫满一人,其余无可考证,而众姬姓中没有一人被赐予姓氏的。大概周朝道义讲究同姓,即使百代也不通婚,如果赐予姓氏,就不能禁止他们通婚了。叔詹说:“男女同姓,后代不繁盛。”子产说:“内官不娶同姓,后代不繁殖。先王尊敬宗族、收拢族人,既想防止嫌疑,也希望广增子嗣,所以不再赐予姓氏了。”

三代以上姓氏判而为二,三代以下姓氏混而为一。凡公族不得氏者,异邦人称之,则以其国为氏,亡国之余亦然。春秋时,若郑詹、莒拏、邾庶其、郑丹、宋朝、陈恒、蔡墨、郳甲之类;战国时,若宋牼、宋句践、曹交、卫鞅、蔡泽、陈轸、毛遂、茅焦之类,皆以国氏。然未尝以氏为姓,其混而为一,自司马迁始也。迁采世本以为史记【汉艺文志:春秋家有世本十五篇,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讫春秋时诸侯大夫。郑駮异义云:姓者所以统系百世,使不相别也;氏者所以别子孙之所出。故世本之篇,言姓则在上,言氏则在下也】于五帝本纪则曰:禹姓姒氏,契姓子氏,弃姓姬氏;于秦本纪则曰:柏翳姓嬴氏;于始皇本纪则曰:姓赵氏;于髙祖本纪则曰:姓刘氏。而姓氏之别紊矣。其于夏本纪又曰: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防氏、斟氏、戈氏;于殷本纪则曰: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凡此类皆夏殷子孙分封之国名,犹富辰所举文昭、武穆、周公之▯二十六国也。用国为姓昉于秦汉,古时但谓之氏,岂姓也哉?至若成王分唐叔以懐姓九宗【懐姓,唐之余民九宗,一姓为九族】分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是皆夏殷列国之公姓,受氏以守宗祊者,犹鲁之三桓、郑之七穆与有扈、斟寻、空桐、目夷等,又不可同类而语矣。

  只台徳先不距朕行

传曰:「台我」也,常自以「敬我徳」为先,则天下无距违我行者。王氏【炎】曰:「曰台,曰朕,皆禹自言,指台朕为尧舜,非经意也。」金氏曰:禹既任天下之事,则率属倡牧,仪刑百辟者,固其职,此所以只敬我徳以为率先,而其所行诸侯自无所违距也。周公谓「作周孚先」是也【渭】按:自冀州以下,皆善政养民之事;自锡土姓以下,皆善教化民之事。成赋中邦,所谓善政得民财也;声教讫于四海,所谓善教得民心也。

金吉甫云:“台朕,指禹也。如《春秋》‘我鲁’也,此义亦通。然以为史辞,终不若作禹自言为妙。”古者上下得通称。“朕,臯陶曰:‘朕言惠可厎行。’伊尹曰:‘朕哉,自亳。’周公曰:‘朕复子明辟。’屈原曰:‘朕皇考曰伯庸。’是也。至秦始,以为天子自称之辞。

此二句气脉聨贯,直至声教讫于四海而止,皆禹弼成五服,外薄四海之事。吕伯恭云:史官恐后世见禹之胼胝,遂以为禹惟有力,故以徳表之,此作书之要。陈夀翁云:《禹贡》一书,虽纪平水土、制贡赋之事,而有躬行教化之精微寓焉。曰:只台徳先,不距朕行。躬行心得,以为教化之本者也。后之《山经》《地志》与夫财用之书,有是哉【渭】按此等议论,自是洛闽家法,愚窃以为不然。展禽曰:禹能以徳修鲧之功。刘子曰:美哉禹功,明徳逺矣。当平水土时,非徳何以致功?然经意自有所主。禹之不距朕行,犹舜之无为而治也。恭己在绍尧得人之后,只徳在任土作贡之后,非谓前此不用只徳也。但至此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更无所为,惟有只徳之可言耳。谓《禹贡》之妙异于《山经》《地志》财用之书者,全在此处,予未敢信。

五百里甸服【释文:甸,田徧反】

传曰:「规方千里之内,谓之甸服,为天子服。」治田去王城四面五百里。正义曰:「既言九州同风,法壤成赋,而四海之内,路有逺近,更叙弼成五服之事。」甸、侯、绥、要、荒,五服之名,尧之旧制。洪水既平之后,禹乃为之节文,使赋役有恒,职掌分定。先王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周语文王制亦云:「千里之内曰甸。」郑▯云:「服治田,出谷税也。」言甸者,主治田,故服名甸也。林氏曰:「王制: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此服之内,主为天子

译夏、商、周三代以前,姓和氏是分开为二的;三代以后,姓和氏就混合为一了。凡是公族中没有氏的人,其他邦国的人称呼他们,就用他们的国名作为氏,亡国的遗民也是这样。春秋时期,像郑詹、莒拏、邾庶其、郑丹、宋朝、陈恒、蔡墨、郳甲这些人;战国时期,像宋牼、宋句践、曹交、卫鞅、蔡泽、陈轸、毛遂、茅焦这些人,都是以国名为氏。然而他们并没有把氏当作姓,姓和氏混为一谈,是从司马迁开始的。司马迁采用《世本》来编写《史记》【《汉书·艺文志》记载:春秋类有《世本》十五篇,是古代史官记录黄帝以来直到春秋时期诸侯大夫的著作。郑玄驳斥异义说:姓是用来统系百世,使不相混淆的;氏是用来区别子孙所出的。所以《世本》的篇章中,提到姓就在上面,提到氏就在下面】,在《五帝本纪》中说:禹姓姒氏,契姓子氏,弃姓姬氏;在《秦本纪》中说:柏翳姓嬴氏;在《始皇本纪》中说:姓赵氏;在《高祖本纪》中说:姓刘氏。这样姓和氏的区别就混乱了。他在《夏本纪》中又说:禹是姒姓,他的后代分封时以国名为姓,所以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防氏、斟氏、戈氏;在《殷本纪》中说:契是子姓,他的后代分封时以国名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凡是这类情况,都是夏、殷子孙分封的国名,就像富辰所列举的文昭、武穆、周公的二十六国一样。以国名为姓始于秦汉,古时候只称为氏,难道能叫姓吗?至于成王分给唐叔怀姓九宗【怀姓,是唐国遗留的百姓,九宗即一姓分为九族】,分给鲁公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给康叔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这些都是夏、殷列国的公姓,接受氏来守护宗庙的,就像鲁国的三桓、郑国的七穆以及有扈、斟寻、空桐、目夷等,又不可以和上述情况相提并论了。

只台徳先不距朕行

传文说:“台”就是“我”。常常把“敬重我的德行”放在首位,那么天下就没有违背我行为的人了。王氏【炎】说:“‘台’和‘朕’,都是禹自称,把‘台朕’指代为尧舜,不符合经文的意旨。”金氏说:禹既然承担了天下的事务,那么率领下属、倡导教化、作为百官榜样的,本来就是他的职责,这就是他之所以只敬重自己的德行来作为表率,而诸侯对他的行为自然没有违背的缘故。周公所说的“作周孚先”就是这个意思【渭】按语:从冀州以下,都是善于政治养育百姓的事情;从赐给土地和姓氏以下,都是善于教化百姓的事情。完成赋税征收于中原,所谓善于政治得到了百姓的财物;声威教化遍及四海,所谓善于教化得到了百姓的心。

金吉甫说:“台朕,指的是禹。就像《春秋》中的‘我鲁’一样,这个解释也通。然而认为这是史官的辞语,终究不如作为禹的自称更妙。”古时候上下可以通称。“朕”,皋陶说:“我的话恩惠可以实行。”伊尹说:“我啊,从亳地出发。”周公说:“我恢复你明亮的君位。”屈原说:“我的父亲叫伯庸。”都是这样。直到秦朝开始,才把它作为天子自称的辞语。

这两句气势脉络连贯,一直到“声教讫于四海”才停止,都是禹辅佐完成五服制度,向外延伸至四海的事情。吕伯恭说:史官担心后世看到禹手脚生茧,就认为禹只有力气,所以用德行来表彰他,这是作书的关键。陈寿翁说:《禹贡》这一篇,虽然记载了平定水土、制定贡赋的事情,但其中蕴含着亲身实行教化的精微道理。说:只台徳先,不距朕行。亲身实行并心得,作为教化的根本。后来的《山经》《地志》以及关于财用的书籍,有这种道理吗【渭】按语:这类议论,自然是洛闽学派的门风,我私下认为不对。展禽说:禹能够用德行来修成鲧的功业。刘子说:禹的功绩美好啊,光明的德行深远啊。在平定水土的时候,不是德行怎么能成就功业?然而经文的意旨自有其主旨。禹的“不距朕行”,就像舜的无为而治一样。“恭己”是在继承尧的事业、得到人才之后,“只德”是在任土作贡之后,并不是说在此之前不运用“只德”。只是到了这时地平天成,六府三事都治理得当,更没有其他作为,只有“只德”可以说了。说《禹贡》的妙处不同于《山经》《地志》和财用之书,全在于此,我不敢相信。

五百里甸服【释文:甸,音田徧反】

传文说:“划定方圆千里之内,称为甸服,为天子服役。”治理田地,距离王城四面五百里。正义说:“既然说九州风俗相同,根据土地状况制定赋税,而四海之内,道路有远近之分,再叙述辅佐完成五服制度的事情。”甸、侯、绥、要、荒,是五服的名字,是尧的旧制。洪水平定之后,禹才加以节制和文饰,使赋税徭役有常度,职掌分工确定。先王划定方圆千里作为甸服。《周语》《王制》也说:“千里之内叫甸。”郑玄说:“服,治理田地,缴纳谷物税。”说甸,主要治理田地,所以服名叫甸。林氏说:“《王制》:天子的田地方圆千里,公侯方圆百里,伯方圆七十里,子男方圆五十里。这个服制之内,主要为天子……”

治田而输之于上,故以甸服为名。」蔡氏曰:「甸田服事也,以皆田赋之事故谓之甸服【渭】按:五千里之内皆供王事,故通谓之服,而甸服则主为天子治田出谷者也。

译治理田地并将收获上缴给朝廷,因此用“甸服”来命名。”蔡氏说:“甸田是服侍王事的意思,因为都是关于田赋的事务,所以称之为甸服。”【渭】按:五千里之内的地区都供给王事,所以统称为“服”,而甸服主要是为天子治理田地、产出谷物的人。

王氏云:“甸者,井牧其地之谓,王所自治也。”吕氏云:“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爲甸。”甸之一字,见得井牧之法至此已成。渭按《诗·小雅》:“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大雅》:“奕奕梁山,维禹甸之。”毛传云:“甸,治也。”郑笺云:“禹治而丘甸之。”王、吕之说本此。然井牧徧于中邦,而甸服则惟千里,当以安国解为正。陈氏云:“禹之甸法达于天下,而王畿独以甸名。”盖农事国之本也。京师声明文物之所萃,四方百货之所聚,其民易以弃本逐末,制名必曰甸服,所以示务本之义;制赋必以稼穑,所以责务本之实。此亦是推说,却无碍。

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释文:纳,如字,本又作内,音同。总,音摠。铚,珍栗反】传曰:甸服内之百里,近王城者,禾稾曰总,入之以饲国马。铚,刈谓禾穗。正义曰:《周礼》掌客待诸侯之礼,有刍有禾,此总是也。刘熙《释名》:铚,获禾铁。《説文》:铚,获禾短鎌。诗云:奄观铚刈,谓禾穗也。禾穗用铚以刈,故以铚表之。苏氏曰:独言甸服之赋者,内详王畿之法,而诸侯可推。薛氏曰:畿内,天子之居,其所赖以养者,在此千里之民而已,故所赋所纳备言于此。余则赋各归其国,故略之。林氏曰:九州皆言田赋,此但及夫甸服者,郑氏云:侯、绥等所出赋税,各入本国,则亦必有纳总铚之差,此但据天子立文耳,义或然也。观经文于纳铚之上,特加一赋字,则凡赋之出于田者,皆可以触类而通之矣。故自侯服以下,但言建国逺近之制,而不及所输之物,其辞不费,使读之自以意晓,又述作之体也。蔡氏曰:禾本全曰总,刈禾曰铚,半稾也。金氏曰:赋纳总者,其赋则禾连稾束之以纳也。禾以为粮,稾以茨屋,以饲国马,以为薪刍,凡杂用也【渭】按:诸侯以什一之法取民,谓之赋。出其所赋什之一,市土物以上供天子,则谓之贡。天子所赋惟畿内,故赋法独于甸服言之,而其余亦可以类推也。

禾稾曰:总,对禾穗而言,本自明白。正义申之曰:总者,总下铚秸,禾穗与稾总皆送之,反觉支离。蔡氏云:禾本全曰总,视孔传更优。

三百里纳秸服【释文:秸,本或作稭,工入反】

传曰:秸稾也。正义曰:《郊特牲》云:「莞簟之安而稾秸之设」,秸亦稾也,双言之耳。去穗送稾,易于送穗,故为逺者轻也。顔氏曰:「言服者,谓有役则服之耳。」王氏曰:「纳秸而服输将之事也,以正在五百里之中,便于畿内移用,故其税薄于粟米,而又使之服输将之事,则其力之所出足以补其财之所入,财之所入足以优其力之所出矣。」金氏曰:「服役独在三百里者,盖酌五百里之中为转输粟米之赋也。」《史记》谓:「古之善贾者,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粜,以其逺而重也。」然则圣人赋民,必不使之四百里而负粟,五百里而负米矣。故制为田赋,自百里而止于二百里焉。乃若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不复言纳,盖不逺纳于帝都,亦行百里或二百里而使三百里之民转而输之于都耳。夫三百里之民,受逺郊之米粟而为之转输,力若劳而赋则省,又以见古者赋役不两重,此帝王之良法,而后世之所可行者也【渭】按:总者禾之全体,铚去其本,秸又去其穗,此三者之别。

传以稾训秸,马融亦云:去其颖为秸,则纳秸之不兼粟也,明矣。孔疏以为纳粟之外,斟酌纳稾,非也。服者,传云服稾役;疏云:于三百里言服,举中以明上下,皆是服王事也。以服字通绾上下,于文义不协。王氏财力补除之说甚善,然又似兼服内外四百里之稾役,则财虽省而力太劳,恐亦无是理。至金氏以为代外二百里转输粟米于都,而其义始尽。粟米不言纳,旧说皆云从上省文,金氏以为不自纳于都三百里之民,代为之转输,故不言纳,证据尤确。真可谓毫发无余,恨事固有渐推而愈明者,此类是也。

蔡传云:半稾去皮曰秸。古无此训,盖其説亦以秸并穗纳之。当少轻于铚,故云然。今既从孔氏,即可不用

译王氏说:“甸,是指对土地实行井田和畜牧制度,是君王直接治理的区域。”吕氏说:“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甸”这个字,表明井田和畜牧的制度到这里已经完备。渭按:《诗经·小雅》说:“那南山啊,是大禹治理的。”《大雅》说:“那梁山啊,是大禹治理的。”毛传解释说:“甸,就是治理。”郑玄笺注说:“大禹治理并划分了丘甸。”王氏和吕氏的说法原本就出自这里。然而井田和畜牧制度遍布中原地区,而甸服的范围只有千里,应当以安国先生的解释为正确。陈氏说:“大禹的甸田制度推行到天下,但只有王畿地区以‘甸’命名。”这是因为农业是国家根本。京师是礼乐教化和文物荟萃之地,也是四方货物聚集之所,那里的百姓容易舍弃根本去追逐末节,所以定名为甸服,是为了显示重视根本的意义;征收赋税必定以粮食为主,是为了要求重视根本的实际。这也是一种推演解说,却没有妨碍。

百里缴纳总,二百里缴纳铚【释文:纳,读音如字,原本又写作内,音同。总,音摠。铚,珍栗反】传文说:甸服内一百里,靠近王城的地区,连秆的禾谷叫总,缴纳它用来喂养国家的马匹。铚,是收割禾穗。正义说:《周礼》中掌客接待诸侯的礼仪,有草料有禾谷,这就是总。刘熙《释名》说:铚,是收割禾谷的铁器。《说文解字》说:铚,是收割禾谷的短镰刀。《诗经》说:奄观铚刈,指的是禾穗。禾穗用铚来收割,所以用铚来指代。苏氏说:只说甸服的赋税,是因为在内详述王畿的制度,而诸侯的情况可以类推。薛氏说:王畿之内,是天子的居所,天子赖以供养的,只有这千里之内的百姓,所以赋税和缴纳的情况在这里详细陈述。其余的赋税各自归入其国,所以略去不提。林氏说:九州都提到田赋,这里只涉及甸服,郑氏说:侯服、绥服等所出的赋税,各自进入本国,那么也一定有缴纳总、铚的区别,这里只是根据天子立文罢了,道理或许如此。看经文在纳铚之上,特意加了一个赋字,那么凡是出自田地的赋税,都可以触类旁通。所以从侯服以下,只说建国远近的制度,而不涉及所输送的物品,言辞不繁琐,让读者自己意会,这也是叙述写作的体例。蔡氏说:禾谷完整叫总,收割禾谷叫铚,是半秆。金氏说:赋纳总,是指赋税是禾连秆捆扎起来缴纳。禾作为粮食,秆用来盖屋顶,喂养国家马匹,作为柴草,各种杂用【渭】按:诸侯以十分之一的税率取之于民,叫做赋。拿出所赋的十分之一,购买土特产上供天子,叫做贡。天子所征赋税只在王畿之内,所以赋法只在甸服中论述,而其余的也可以类推。

禾秆说:总,相对于禾穗而言,本来就很明白。正义进一步解释说:总,是总括下面的铚和秸,禾穗与秆总共都送上去,反而显得支离破碎。蔡氏说:禾谷完整叫总,比孔传更优。

三百里缴纳秸服【释文:秸,原本或写作稭,工入反】

传文说:秸就是秆。正义说:《郊特牲》说:“莞簟的安适而稾秸的设置”,秸也是秆,只是双音节词罢了。去掉穗送秆,比送穗容易,所以对远处的人减轻负担。颜氏说:“说服,是指有劳役就服役。”王氏说:“缴纳秸并服役运输之事,因为正在五百里的中间,便于在王畿内移用,所以赋税比粟米轻,而又让他们服役运输之事,那么他们出的力足以弥补所入的财,所入的财足以优厚他们出的力。”金氏说:“服役只在三百里,大概是斟酌五百里的中间作为转运粟米的赋税。”《史记》说:“古代善于经商的人,百里不贩柴,千里不贩米,因为远而重。”那么圣人征赋于民,必定不会让他们四百里背粟,五百里背米。所以制定田赋,从百里到二百里为止。至于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不再说纳,大概是不远纳于帝都,而是行百里或二百里让三百里的百姓转运到帝都。三百里的百姓,接受远郊的米粟并为之转运,力虽然劳但赋税则省,又可见古代赋役不双重,这是帝王的良法,后世也可实行【渭】按:总是禾的全体,铚去其本,秸又去其穗,这是三者的区别。

传文用稾解释秸,马融也说:去掉颖就是秸,那么纳秸不兼纳粟,就很明白了。孔疏认为纳粟之外,斟酌纳稾,是不对的。服字,传文说服稾役;疏文说:在三百里说服,举中间以明上下,都是服王事。用服字贯通上下,于文义不协调。王氏财力补除的说法很好,但又似乎兼服内外四百里的稾役,那么财虽然省但力太劳,恐怕也没有这样的道理。至于金氏认为代外二百里转运粟米到帝都,其义才完备。粟米不说纳,旧说都说从上省文,金氏认为不自纳于都三百里的百姓,代为之转运,所以不说纳,证据尤其确凿。真可谓毫发无余,遗憾的是事情本来逐渐推演而愈发明白,这类就是。

蔡传说:半秆去皮叫秸。古代没有这种解释,大概他的说法也是以秸并穗缴纳。应当比铚稍轻,所以说这样。现在既然从孔氏,就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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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译四百里运来粟,五百里运来米

传曰:「所纳精者少,麤者多。」正义曰:「直纳粟米为少,禾稾俱送为多。其于税也,皆当什一,但所纳有精麤,逺轻而近重耳。」曽氏曰:「《春秋》传云:「甸粟而纳之王宫,米而藏之御廪。」而九数有粟米之法,为粟二十防为米十防,粟米之辨也。《周官》仓人掌粟入之藏,舂人掌供米物,于此可见。」吕氏曰:「粟,谷也。有殻曰粟,无曰米。渭按:总铚之实,亦粟也。赋粟多而米少,盖古者国有九年之蓄,粟宜于藏,米不可久也。」

诗》小雅曰:「曽孙之稼,如茨如梁;曾孙之庾,如坻如京。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笺云:稼,禾也。谓有稾者也。上古之税,近者纳总,逺者纳粟米。庾,露积谷也。正义云:庾是平地委粟,箱以载稼,仓以纳庾。《周颂》曰:「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髙廪,万亿及秭。」传云:廪所以藏齍盛之穗。正义云:《禹贡》百里赋纳总,即禾稼也。二百里铚,即穗。禾稼当积而贮之,不在仓廪。其穗当在廪藏之,故言藏齍盛之穗。则自穗以往,粟米皆在仓廪矣。渭按:《雅》《颂》为天子之诗,其所收者皆畿内之税,故注疏并引《禹贡》以为证。可见甸服之赋法,四代共之也。

谷者,粟米之通称。粟米对举,则有殻曰粟,无殻曰米。单言粟,则粟亦是米。《春秋》定公五年,归粟于蔡。《左传》僖公十三年,秦输粟于晋,自雍及绛。昭公二十五年,晋令诸侯输王粟于成周。战国,《防张仪言》:“舫船载粟,自汶山浮江以至郢。”《史记》主父偃言:“秦挽粟起负海之郡以输北河,计其道里,并阻且长。有殻者难于转漕,其所谓粟,当即是米也。”

漕运之法,自古有之,或以餽军,或以恤邻,要未有千里之内不足以供天子,而仰给于逺方之粟者【左传昭二十五年防于黄父,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以子朝乱,故非恒制也】自汉都长安,始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而劳费由兹起矣。然其初嵗不过数十万石,而孝武乃増至六百万石。唐髙祖、太宗时,漕运岁不过二十万石,髙宗后稍多,开元初满二百五十万石,视汉则为少矣。宋都汴梁,天圣中嵗漕江淮之米六百万石,用船六千只,其数与汉相符。东汉、魏晋相继都洛阳,亦资江淮之漕,而史文甚略,嵗漕之数不可得闻。大抵开国之时,农政肇修,而用物有节,故漕事简,后乃陵夷而劳费滋甚也。説者谓关中沃野千里,郑白之渠密迩都邑,南阳、汝南有钳卢、玉池、赭阳、鸿隙诸陂水田灌溉之利,去汴洛裁五百余里,足以给京师之食。唯燕蓟水田絶少,势不得不取给于江淮,似也。然畿内方千里之地,岂无可兴之水?由即如丰润、玉田等县所出秔米,可供玉食,而天津滨海数百里,元虞集谓可用两浙之法,筑隄捍水以为田。明人试之而辄效,惜未竟其业。今仿而行之,则斥卤胥化为稻田,漕运可减,东南之民力可苏也【禹贡长笺云:宋时自雄州东际海多积水,辽人不敢由此入寇,盖宋失燕蓟,以内地为边,故恃塘泺以限戎马,亦因以溉田而积谷。元泰定中,虞集言:京东濒河数千里,北极辽海,南滨青齐,萑苇之场也。海潮日至,淤为沃壤,请用浙人法筑塘捍水为田,聴富民欲得官者合其众,分授以地,能以万人耕者授万人田为万夫长,千人、百人亦如之。三年视其成,以地之髙下定额,以次渐征之。五年有蓄积,命以官就所储给之禄。十年不废,得世袭如军官之法,则东海民兵数万,可以近卫京师,外御岛夷,逺寛东南民力】。顺帝时,脱脱言:“京畿近水地,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间,北抵檀顺,东及迁民镇。若募江南人耕种,嵗入必多,不烦海运。”先朝徐贞明言:“京都辅郡,皆负山控海。负山则泉深而土泽,控海则潮淤而壤沃。诸州邑泉从地涌,一决即通,皆可田。其言十四利甚悉。”今北方但地平广,有水泉可引处,皆堪种稻。《周官》设稻人,掌稼下地,盖为此也。况在甸服,治农尤根本重务。昔北齐嵇曅开幽州督亢旧陂,嵗

译《传》说:“所交纳的谷物中,精米少,粗粟多。”《正义》解释说:“直接交纳粟米算是少,连禾秆一起送交算是多。在赋税方面,都应当是什一之税,只是所交纳的有精粗之分,远处轻而近处重罢了。”曾氏说:“《春秋》传记载:‘甸服交纳粟米到王宫,米则储藏在御廪。’而九章算术中有粟米换算的方法,二十斗粟换十斗米,这是粟与米的区别。《周官》中仓人掌管粟米的入库储藏,舂人掌管供应米类物资,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吕氏说:“粟,就是谷。有壳的叫粟,没壳的叫米。渭按:总括禾穗的实物,也是粟。赋税中粟多而米少,大概是因为古代国家有九年的储备,粟适合储藏,米不能久存。”

《诗经·小雅》说:“曾孙的庄稼,像茨草一样茂盛,像高粱一样高大;曾孙的露积谷堆,像土山一样高,像京城一样大。于是寻求千座仓,寻求万辆箱。”郑玄笺注说:稼,就是禾。指带有禾秆的。上古的赋税,近处交纳禾秆,远处交纳粟米。庾,是露天堆积的谷物。《正义》说:庾是平地上堆积的粟,箱用来装载庄稼,仓用来收纳庾中的谷物。《周颂》说:“丰年多黍多稌,也有高大的粮仓,数量达到万亿及秭。”《传》说:廪是用来储藏盛在容器中的禾穗的。《正义》说:《禹贡》规定百里甸服交纳总禾,即禾稼。二百里侯服交纳铚,即禾穗。禾稼应当堆积储存,不在仓廪之中。那些禾穗应当在廪中储藏,所以说储藏盛在容器中的禾穗。那么从禾穗往后,粟米都在仓廪中了。渭按:《雅》《颂》是天子的诗歌,所征收的都是王畿内的赋税,所以注疏都引用《禹贡》作为证据。可见甸服的赋税制度,四代共同沿用。

谷,是粟米的统称。粟米对举时,有壳的叫粟,没壳的叫米。单说粟,那么粟也指米。《春秋》定公五年,把粟归还给蔡国。《左传》僖公十三年,秦国把粟输送给晋国,从雍地到绛地。昭公二十五年,晋国命令诸侯把王粟输送到成周。战国时期,《张仪传》说:“用船装载粟米,从汶山顺江而下到达郢都。”《史记》主父偃说:“秦国从沿海的郡县转运粟米到北河,计算路程,既险阻又漫长。有壳的谷物难以转运,这里所说的粟,应当就是米。”

漕运的方法,自古就有,有的用来馈送军队,有的用来救济邻国,但从来没有在千里之内不足以供给天子,而依赖远方粟米的情况【《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在黄父会盟,赵简子命令诸侯的大夫输送王粟,因为子朝作乱,所以不是常规制度】。自从汉朝定都长安,才开始漕运关东的粟米来供给中都官,劳费由此产生。然而起初每年不过数十万石,而汉武帝时增加到六百万石。唐高祖、太宗时,漕运每年不过二十万石,高宗以后稍多,开元初年达到二百五十万石,比起汉朝算是少了。宋朝定都汴梁,天圣年间每年漕运江淮的米六百万石,用船六千只,数量与汉朝相符。东汉、魏晋相继定都洛阳,也依赖江淮的漕运,但史书记载很简略,每年漕运的数量无法得知。大致在开国之时,农业政策刚开始修治,而物资使用有节制,所以漕运事务简单,后来逐渐衰落而劳费更加严重。有人说关中沃野千里,郑白渠靠近都城,南阳、汝南有钳卢、玉池、赭阳、鸿隙等陂塘水田灌溉之利,距离汴洛只有五百多里,足以供给京师的粮食。只有燕蓟水田极少,形势不得不取给于江淮,似乎是这样。然而王畿方圆千里的土地,难道没有可以兴修的水利吗?就像丰润、玉田等县出产的粳米,可以供给御膳,而天津滨海数百里,元朝虞集说可以用两浙的方法,筑堤挡水造田。明朝人尝试而立即见效,可惜没有完成这项事业。现在仿照实行,那么盐碱地都化为稻田,漕运可以减少,东南的民力可以恢复【《禹贡长笺》说:宋朝时从雄州向东到海边多积水,辽人不敢由此入侵,大概是因为宋朝失去燕蓟,以内地为边,所以依靠塘泺来限制戎马,也借此灌溉田地而积蓄谷物。元朝泰定年间,虞集说:京东濒河数千里,北到辽海,南到青齐,是芦苇生长的地方。海潮每天到来,淤积成肥沃的土地,请求用浙人的方法筑塘挡水造田,听任富人想要得到官职的集合众人,分授土地,能带领万人耕种的授万人田为万夫长,千人、百人也是如此。三年看其成效,根据土地高低确定税额,依次逐渐征收。五年有积蓄,任命官职就其所储给以俸禄。十年不废弃,得以世袭如同军官之法,那么东海民兵数万,可以近卫京师,外御岛夷,远宽东南民力】。顺帝时,脱脱说:“京畿近水之地,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间,北抵檀顺,东及迁民镇。如果招募江南人耕种,每年收入必定很多,不烦海运。”先朝徐贞明说:“京都辅郡,都背靠山面向海。背山则泉水深而土壤湿润,面海则潮淤而土壤肥沃。各州邑泉水从地下涌出,一决口就相通,都可以种田。他所说的十四条利益非常详细。”现在北方只要地势平坦广阔,有水泉可以引的地方,都适合种稻。《周官》设置稻人,掌管低洼地的庄稼,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何况在甸服,治理农业更是根本重务。以前北齐嵇曅开凿幽州督亢旧陂,每年

收稻粟数十万石。诚得若人任之,因水陆之便,建阡陌,濬沟渠,广灌溉,数年之后,地无遗利,岂至西北之人全仰食于东南哉?《九州山水考》云:“按碣石以西,自天津以至三角淀,古所谓雍奴,皆海潮所到之地,汪汪数百里。”元泰定中学士虞集曽建议用浙人之法,筑隄捍水为田,以省漕运,惜元人不能行。明万厯中,保定巡抚汪应蛟奏海濵屯田有效,疏言:“天津葛沽一带地,从来斥卤不耕种。臣谓以闽浙治地之法行之,未必不可为稻田。今春买牛制器,开渠筑隄,葛沽、白塘二处耕种五千余亩。内水稻亩收四五石,种薥豆者得水灌溉,亦亩收一二石。惟旱稻以咸立槁。”始信闽浙之法可行于北海,而斥卤可变为膏腴也。又天啓中,屯田都御史董应举云:“臣近到天津,歴何家圈、白塘口、双港、辛庄、羊马头、大人庄、咸水沽、泥沽、葛沽,见汪司农往日开河旧迹犹存,可作水田甚多,荒废不久开之甚易。一亩农工止用八钱,可得粟三石三斗。久荒者亩用农工一两,其挑濬旧河为力不多,只须挑濬数尺,明年万石之粮可必也。”又左公光斗奉命视屯,以北人不知水利,畏言屯田。如元人初倚漕东南,后乱漕不通,至以御酒、龙衣求米张士诚。今不改谋,后乃无食,乃大兴水田于天津一带,稻花茂密如江南。邹忠介元标见之叹曰:“夫治天下,岂不以才哉?人苟有才,天气地力皆可得而变也。往三十年,都人之视藁秸,犹扶桑也。而今亩栖若此,未几皆废。至崇祯十五年,追思汪司农之言,因颁徐尚寳、贞明、潞水客谭书于户部,令议水利而已,无及矣】转般之法,始于唐裴耀卿,而成于刘晏。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内外均劳,逺近有节,犹得《禹贡》三百里代输粟米之遗意。宋初因之,至崇宁三年,曾孝广始立直达之法。近世乃承其弊,江淮之粟有逺涉至三四千里者,阻浅避涨,往还经嵗,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改▯而更张之,此其时矣。

译收割稻谷数十万石。如果真能得到这样的人才来担任此事,凭借水路和陆路的便利,规划田间道路,疏浚沟渠,扩大灌溉范围,几年之后,土地没有不被充分利用的,哪里还会让西北地区的人完全依赖东南地区供给粮食呢?《九州山水考》记载:“考察碣石以西,从天津到三角淀,古代称为雍奴的地方,都是海水潮汐能到达的地方,汪洋一片,绵延数百里。”元代泰定年间,学士虞集曾建议采用浙江人的方法,修筑堤坝抵御海水以开辟农田,以节省漕运费用,可惜元朝人没能实行。明朝万历年间,保定巡抚汪应蛟上奏说海滨屯田有效,奏疏中说:“天津葛沽一带的土地,历来因盐碱过重而不耕种。我认为如果用福建、浙江治理土地的方法在这里施行,未必不能变成稻田。今年春天购买耕牛、制造农具,开凿渠道、修筑堤坝,在葛沽、白塘两处耕种了五千多亩。其中水稻每亩收获四五石,种植薥豆的因为得到水灌溉,也每亩收获一二石。只有旱稻因为土壤含盐高而枯死。”这才相信闽浙的方法可以在北海地区实行,而盐碱地可以变成肥沃的土地。又在天启年间,屯田都御史董应举说:“我最近到天津,经过何家圈、白塘口、双港、辛庄、羊马头、大人庄、咸水沽、泥沽、葛沽,看到汪应蛟过去开河的遗迹还在,可以改作水田的地方很多,荒废时间不长,开垦起来很容易。一亩地只需花费八钱人工费,就能得到三石三斗粮食。长期荒废的土地每亩花费一两人工费,疏浚旧河道用力不多,只需疏浚几尺深,明年必定能收获万石粮食。”又左光斗奉命视察屯田,认为北方人不了解水利,害怕谈论屯田。就像元朝人起初依赖从东南漕运粮食,后来战乱导致漕运不通,以至于用御酒、龙衣向张士诚求取粮食。现在如果不改变策略,以后就会没有粮食吃,于是在天津一带大力兴修水田,稻花茂密如同江南。邹元标看到后感叹说:“治理天下,难道不依靠人才吗?人如果有才能,天时地利都是可以改变的。过去三十年,京城人看稻草,还像看扶桑树一样稀奇。而现在每亩地都长满稻谷,不久却都荒废了。到了崇祯十五年,追思汪应蛟的话,于是将徐尚寳、贞明、潞水客的《谭书》颁发给户部,命令商议水利之事,只是已经来不及了。”转运粮食的方法,始于唐朝裴耀卿,而成于刘晏。长江的船不进入汴河,汴河的船不进入黄河,黄河的船不进入渭河,内外劳力均衡,远近有节制,还符合《禹贡》中三百里内轮流输送粟米的遗意。宋朝初年沿袭此法,到崇宁三年,曾孝广才设立直达运输的方法。近代沿袭其弊端,江淮的粮食有远涉三四千里的,因水浅受阻或躲避水涨,往返经过一年,百姓也劳苦不堪。差不多可以稍作休息,改变旧制而重新规划,现在正是时候。

五百里侯服

苏氏曰:「此五百里始有诸侯,故曰侯服。」林氏曰:「建侯服以封亲贤,欲各守其民人社稷,以为天子之蕃卫也。」蔡氏曰:「侯服者,侯国之服,甸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渭按:「五等邦君皆谓之侯,《易》曰:『利建侯』,《诗》曰:『谨尔侯度』,是也。」

传云侯候也斥候而服事。正义云侯声近候故为候也。襄十八年《左传》称晋人伐齐使司马斥山泽之险斥谓检行之也。斥▯谓检行险阻伺▯盗贼。此五百里主为斥▯而服事天子故名侯服。因见诸言服者皆是服事也。渭按经意惟以千里之内皆天子所自治至此始分其地以建国故谓之侯服。《尔雅·释诂》云后辟公侯君也。侯与后辟公同义是为古训。斥▯乃贱臣之役君人者之号岂独取义于此。汉儒附防不可从。下传云男任也任王者事。正义云男声近任故训为任。较斥▯义少通然经意亦不过谓此百里之中皆男爵小国不必更求其字义。凡此类今皆不取。

  百里采

传曰:「侯服内之百里,王氏曰:于此有采地也。」苏氏曰:「卿大夫之采地。」张氏曰:「周官六乡之外为六遂,六遂之外有家邑,为大夫之采地;小都为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与此「王畿五百里之外始有采地」同意。渭按:「礼运」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谓列国大夫之食邑;而此则天子大夫之食邑也。

采之义,传云供王事而已,不主一。正义云:「采训为事,事谓役也。有役则供,不主于一,故但言采。」《春秋左传正义》云:「人君赐臣以邑,采取赋税,谓之采地。」《汉书·刑法志》注师古曰:「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尔雅》曰:「采,寮官也。」说者不晓采地之义,因谓菜地,云以种菜,非也。三说不同,谓因官食地者近是。《王制》曰:「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采即百里采,流即二百里流也【注疏之说并非】举首尾以该中间,此一句实包侯、绥、要荒,即《禹贡》之制。殷人因之,至周始于王畿千里之外,析四服为八服,各五百里,而益之以藩服,是为九服,又移采地于畿内耳。《王制》又曰:「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郑注云:「谓此地之田税所给也。官谓其文书财用也,御谓衣食。」据此则甸服之谷皆天子所敛以自给,而采地不与焉,与《禹贡》正相合。孔疏以是为殷法,非也。

夏元肃云:考之《周官》,六乡之外为六遂,六遂之外有家邑、稍邑,则大夫之采地在畿内也。又有小都、县地、大都、畺地,则公卿王子弟之采地,亦在畿内也。然则侯服之采,其《周官》所谓邦国闲田乎?盖侯服百里,最近王畿,故不以封而为闲田。天子之子弟食采在邦国之畺地,世逺族蕃,则其采地有及于侯服,故空其地,所以待之,谓之百里采者如此。吴幼清云:此说非也。虞、周之制各不同耳。

传同叔云:「周制采地在畿内,此在畿外,何也?」唐虞之际,民淳事简,封建少而土地寛,故采地在畿外。至周则封建密而分画详矣,采地不得不移之内也。虽然,周之采地稍县鄙,凡三百里,此特一百里,又何也?周建官多,唐虞之官少,而况彼三百里非皆采地,亦有公邑;此百里则皆采地耳。渭按:《虞夏书》称「万邦」,《左传》云「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而《王制》云「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汉地理志》亦云「周千八百国」,其封建岂反多于古?圣人因时立制,移采地于畿内,当日自有其故,今不可臆为说也。王畿之外三百里,不尽为采地,此说良是。《左传》昭十三年平丘之防,子产争承曰:「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盖周三等采地,分天子之所食,故其贡特重。虞夏之采地在畿外,甸服五百里,皆天子所自赋,其采地之贡当与诸侯等,此则可以理推者也。

或问:“侯君也,名曰侯服,而采地与焉。然则采可谓之国,而公卿大夫之食采者亦可谓之君乎?

译五百里侯服

苏氏说:“这五百里开始有诸侯,所以称为侯服。”林氏说:“建立侯服来分封亲近贤能的人,希望他们各自守护自己的民众、社稷,作为天子的屏障和护卫。”蔡氏说:“侯服,是诸侯国的服役区域,在甸服之外四面,又各自延伸五百里。”渭按:“五等邦君都称为侯,《易经》说:‘利于建立诸侯’,《诗经》说:‘谨慎遵守你的诸侯法度’,就是这样。”

传文说:侯,通候,指斥候侦察并服事天子。正义说:侯的读音接近候,所以解释为候。《左传》襄公十八年记载晋国攻打齐国,派司马去侦察山泽的险要,斥就是检阅巡视的意思。斥,就是检阅险阻,侦察盗贼。这五百里主要负责侦察并服事天子,所以名叫侯服。由此可以看出,凡是说服的,都是服事的意思。渭按:经文的本意只是说千里之内都是天子亲自治理,到这里才开始划分土地来建立诸侯国,所以称为侯服。《尔雅·释诂》说:后、辟、公、侯、君,意思相同。侯与后、辟、公同义,这是古来的训诂。斥候是低贱臣子的差役,君主的称号岂能只取义于此。汉代儒者的附会解释不可采纳。下面的传文说:男,通任,承担王者的事务。正义说:男的读音接近任,所以训释为任。比起斥候的意思稍微通顺一些,但经文的本意也不过是说这百里之中都是男爵的小国,不必再深究字义。凡此类情况,现在都不采纳。

百里采

传文说:“侯服内部的百里,王氏说:在这里有采地。”苏氏说:“卿大夫的采地。”张氏说:“《周官》六乡之外是六遂,六遂之外有家邑,是大夫的采地;小都是卿的采地,大都是公的采地,是王子弟所食的封邑。”这与“王畿五百里之外才开始有采地”的意思相同。渭按:《礼运》说诸侯有国来安置他们的子孙,大夫有采地来安置他们的子孙,这是指列国大夫的食邑;而这里则是天子大夫的食邑。

采的意思,传文说只是供给王事罢了,不专主一事。正义说:“采训释为事,事指役使。有役使就供给,不专主于一事,所以只说采。”《春秋左传正义》说:“君主赐给臣下封邑,收取赋税,称为采地。”《汉书·刑法志》注师古说:“采,就是官,因为做官而食地,所以叫采。”《尔雅》说:“采,就是寮官。”解说的人不明白采地的意思,因而说是菜地,说是用来种菜的,这是错误的。三种说法不同,认为因官食地的说法比较接近正确。《王制》说:“千里之内叫甸,千里之外叫采,叫流。”采就是百里采,流就是二百里流【注疏的说法并非如此】,举首尾来概括中间,这一句实际上包含了侯、绥、要、荒,就是《禹贡》的制度。殷人沿袭它,到了周朝开始在王畿千里之外,将四服分为八服,各五百里,并增加了藩服,成为九服,又将采地移到王畿内部罢了。《王制》又说:“天子百里之内用来供给官府,千里之内用来供给御用。”郑玄注说:“是说这些地方的田税所供给的。官指文书财用,御指衣食。”据此可知,甸服的谷物都是天子征收来自给自足,而采地不在其中,这与《禹贡》正好相合。孔颖达疏认为这是殷代的制度,这是错误的。

夏元肃说:考察《周官》,六乡之外是六遂,六遂之外有家邑、稍邑,那么大夫的采地在王畿内部。又有小都、县地、大都、畺地,那么公卿王子弟的采地,也在王畿内部。那么侯服的采地,难道是《周官》所说的邦国间的闲田吗?大概侯服百里,最近王畿,所以不拿来分封而作为闲田。天子的子弟在邦国的边界之地食采,世代久远、家族繁衍,那么他们的采地有延伸到侯服的,所以空出这块地,用来等待他们,称为百里采的就是这样。吴幼清说:这种说法不对。虞、周的制度本来就不相同罢了。

传同叔说:“周代的制度采地在王畿内部,这里在王畿外部,为什么呢?”唐虞时代,民风淳朴事务简单,分封少而土地宽裕,所以采地在王畿外部。到了周代则分封密集而划分详细了,采地不得不移到内部。虽然如此,周代的采地稍县鄙,共三百里,这里特别只有一百里,又为什么呢?周代设置官员多,唐虞时代官员少,况且那三百里并非都是采地,也有公邑;这百里则都是采地罢了。渭按:《虞夏书》称“万邦”,《左传》说“禹在涂山会合诸侯,执玉帛的有万国”,而《王制》说“凡九州有一千七百七十三国”,《汉地理志》也说“周有一千八百国”,其分封难道反而比古代多吗?圣人因时制宜,将采地移到王畿内部,当时自有其缘故,现在不可凭空臆测。王畿之外三百里,不全是采地,这种说法很对。《左传》昭公十三年平丘之会,子产争辩说:“地位尊贵的贡赋重,是周代的制度。地位低而贡赋重的,是甸服。”大概周代三等采地,分担天子所食的部分,所以其贡赋特别重。虞夏的采地在王畿外部,甸服五百里,都是天子亲自征收赋税,其采地的贡赋应当与诸侯相等,这可以按道理推知。

有人问:“侯是君主,名叫侯服,而采地也包含在内。那么采地可以称为国,而公卿大夫食采的人也可以称为君主吗?”

”曰:“可。《春秋》所书,祭伯、凡伯、渠伯、毛伯之属,《公羊传》皆云天子之大夫;而《谷梁传》云祭伯寰内诸侯【寰与县同音悬】范▯注曰:“天子畿内大夫有采地,谓之寰内诸侯。”是天子之大夫亦君其采地,亦国,故书称“君奭”、“君陈”、“君牙”。而《王制》云:“天子县内凡九十三国。”又云:“天子之县内诸侯【句】禄也,外诸侯世也。”禄即采地之所入矣。或曰:“此周制也,虞、夏将无异乎?”曰:“《象》云‘谟盖都君’,都君者,舜也【都即其采地,《周官》载师云‘小都大都是也】时舜方臣于尧,而象谓之君,则王官食采者与诸侯等,自古有然,不始于后世矣。”

译回答说:“可以。《春秋》所记载的祭伯、凡伯、渠伯、毛伯等人,《公羊传》都说他们是天子的大夫;而《谷梁传》说祭伯是王畿内的诸侯【‘寰’与‘县’同音,读作‘悬’】。范宁注解说:‘天子王畿内的大夫拥有采邑,称为王畿内的诸侯。’这说明天子的大夫也在自己的采邑上行使君权,那采邑也就相当于一个国家,所以史书称‘君奭’、‘君陈’、‘君牙’。而《王制》说:‘天子王畿内共有九十三个诸侯国。’又说:‘天子王畿内的诸侯,其俸禄由天子赐予,而王畿外的诸侯则是世袭的。’这里的‘禄’就是指采邑的赋税收入。有人问:‘这是周代的制度,虞、夏两代难道没有区别吗?’回答说:‘《尚书·益稷》的序文说‘谟盖都君’,都君指的是舜【‘都’即他的采邑,《周礼·载师》说‘小都、大都’就是这种意思】。当时舜还在尧手下做臣子,而象却称他为‘君’,那么天子属官中享有采邑的人与诸侯地位相当,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并非始于后世。”

天子之大夫虽有县内诸侯之称,而实无五等之号。孟子曰:「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王制》曰:「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大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夫「视」犹「比」也,谓其禄秩与之等而已,未尝被以公侯伯子男之爵也。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亦秩祀之文耳,岂遂可称岳曰公,称渎曰侯乎?《春秋》所书「王臣来接于我者」,如南季、荣叔之类,先儒以叔、季为字,无异说矣。唯「公」「伯」「子」与五等之号相混,祭公、州公、周公,亦皆以为天子之三公,独「伯」「子」之说互异。其曰「伯」者,公羊以为天子之大夫,谷梁以为寰内之诸侯,是亦以「伯」与「叔」「季」均为五十之字也。至杜预注《左传》,于「祭伯」曰「祭国伯爵」,于「凡伯」曰「凡国伯爵」,于「单伯」曰「单采地伯爵」,而「伯」于是乎始为爵矣【楚语》重黎氏世叙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韦昭注云:「程国伯爵,休父名也。」韦杜同时,以字为爵,始此。愚谓程伯休父,犹樊仲山甫,程樊国也,伯休仲山,字也】其曰「子」者,公羊、谷梁并无说,唯范甯于「苏子」「尹子」注云:「周卿士」,而「单子」「刘子」无注,省文从可知也。杜于「苏子」云「周卿士」,于「单子」云「王官伯」,于「尹子」云「王卿士」,是亦与公谷无异,而又于「尹子」「王卿士」之下云「子爵」,成十七年「单子」注云:「单伯称子,盖降称,则复以子为爵矣【殷有微子、箕子,郑康成注《王制》云:「殷爵三等,公侯伯也,异畿内谓之子。」此杜说所自出】学者多宗杜氏,遂谓周畿内有「伯」「子」二等,陈陈相因,牢不可破。至宋赵鹏飞着《春秋经筌》,据黎錞之説,以「伯」与「叔」「季」皆为字,人以其晚出而疑之。余考谷梁、范注于「凡伯」云:「凡氏伯字,上大夫也。」于「渠伯纠」云:「渠氏也,天子下大夫,老故称字。」于「单伯」云:「伯字。」于「毛伯」云:「毛采邑伯字。」也是皆不以「伯」为爵。范去杜未逺,而固已不尽从其说矣,奚待黎錞乎?王臣称「子」。自文十年,苏子始。其不字而曰“子”者,盖文宣以后,列国尊王卿士之称。公羊所谓“三世异辞”者也。《春秋》之法,内大夫皆氏名,未赐族则不氏;外大夫亦皆氏名,未赐族则以其国氏。而独于闵公元年书“季子来归”,二年书“齐髙子来盟”。盖“子”者,男子之美称也。因国人所与而贤之贵之,故曰“子”。苏、尹、单、刘之称“子”,亦犹是也。以单伯降而称“子”,岂季友、髙傒尝升为子爵,列于诸侯乎?且王臣之称字、称“子”,非自《春秋》始也。《书序》武王时“芮伯作旅巢命”,成王时“荣伯作贿肃慎之命”;《诗·小雅》“出车”云“王命南仲,六月云张仲孝友”;“采芑”云“方叔涖止”;“十月之交”云“家伯冢宰”,皆以字配氏。又云“棸子内史”,郑笺曰:“内史,中大夫也。”孔疏曰:“棸子以子配氏,若曽子、闵子然。”是亦男子之美称,而非五等之子也。西周时已有此称,又何疑于《春秋》?学者知王臣之伯、子非爵,则知天子之公、卿、大夫、元士禄视外诸侯,而无五等之号。虞、夏、商、周未之或改也。

  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王氏曰:于此但建男邦者,欲王畿不为大国所逼,而小邦易获京师之助也。苏氏曰:男邦,小国也;诸侯,大国次国也。小国在内,依天子;而大国在外,以御侮也。林氏曰:输赋税则逺者轻而近者重,建侯邦则逺者大而近者小,逺近大小轻重,莫不有法于其间,而疆理天下之制尽于此矣。朱子曰:三百里,谓自三至五为百里者三,随文生例,不可拘也。李氏曰:建诸侯,非特此三百里,以其对男邦言之,则自此以外皆诸侯也。吕氏曰:男采在内,既足以护王畿,又去王畿近,强悍诸侯不足以陵之,此圣人制内外之轻重,不差毫末,所谓天下之势,犹

译天子的大夫虽然被称为“县内诸侯”,但实际上并没有公、侯、伯、子、男这五等的爵号。孟子说:“天子的卿所受封的土地比照侯爵,大夫所受封的土地比照伯爵,元士所受封的土地比照子爵和男爵。”《王制》说:“天子的三公所受封的土地比照公爵和侯爵,卿比照伯爵,大夫比照子爵和男爵,元士比照附庸。”这里的“视”就是“比”的意思,是说他们的俸禄等级与那些爵位相等罢了,并没有真正授予他们公、侯、伯、子、男的爵位。五岳的祭祀规格比照三公,四渎的祭祀规格比照诸侯,这也只是祭祀等级的规定罢了,难道就可以把山岳称为公,把河流称为侯吗?《春秋》所记载的“王臣来接于我者”,像南季、荣叔这类人,以前的儒者认为“叔”、“季”是字,对此没有异议。只有“公”、“伯”、“子”与五等爵号相混淆,祭公、州公、周公,也都被认为是天子的三公,唯独关于“伯”、“子”的说法互相不同。那些被称为“伯”的,《公羊传》认为是天子的大夫,《谷梁传》认为是王畿内的诸侯,这也是把“伯”与“叔”、“季”都当作排行用的字。到了杜预注解《左传》,在“祭伯”下说“祭国的伯爵”,在“凡伯”下说“凡国的伯爵”,在“单伯”下说“单采地的伯爵”,于是“伯”才开始成为爵位【《国语·楚语》说重黎氏世代掌管天地祭祀,到了周朝有程伯休父,是他的后代。韦昭注说:“程国的伯爵,休父是名字。”韦昭与杜预同时代,把字当作爵位,始于此处。我认为程伯休父,就像樊仲山甫一样,程、樊是国名,伯休、仲山是字】那些被称为“子”的,《公羊传》、《谷梁传》都没有解释,只有范甯在“苏子”、“尹子”下注说:“周朝的卿士”,而对于“单子”、“刘子”没有注解,省略文字可知其意。杜预在“苏子”下说“周朝卿士”,在“单子”下说“王官伯”,在“尹子”下说“王卿士”,这也与《公羊》、《谷梁》没有不同,却又在“尹子”、“王卿士”之下说“子爵”,在成公十七年“单子”的注中说:“单伯称子,大概是降称,于是又把子当作爵位了【殷朝有微子、箕子,郑康成注解《王制》说:“殷朝爵位分三等,即公、侯、伯,在王畿内的称为子。”这是杜预说法的来源】学者大多推崇杜氏的说法,于是认为周朝王畿内有“伯”、“子”两个爵等,代代相传,牢不可破。到了宋朝赵鹏飞著《春秋经筌》,依据黎錞的说法,认为“伯”与“叔”、“季”都是字,人们因为他的说法晚出而怀疑他。我考证《谷梁传》、范甯的注在“凡伯”下说:“凡氏,伯是字,上大夫。”在“渠伯纠”下说:“渠氏,天子下大夫,年老所以称字。”在“单伯”下说:“伯是字。”在“毛伯”下说:“毛采邑,伯是字。”这些都不把“伯”当作爵位。范甯距离杜预的时代不远,却已经不完全采纳他的说法了,哪里还需要等到黎錞呢?王臣称“子”,从文公十年苏子开始。那些不称字而称“子”的,大概是文公、宣公以后,列国对周朝卿士的尊称。这就是《公羊传》所说的“三世异辞”。《春秋》的体例,鲁国的大夫都称氏名,没有赐族的就不称氏;外国的大夫也都称氏名,没有赐族的就以其国为氏。唯独在闵公元年记载“季子来归”,二年记载“齐髙子来盟”。大概“子”是男子的美称。因为国人给予他这个称呼而认为他贤德尊贵,所以称“子”。苏、尹、单、刘称“子”,也是这样。如果单伯降格而称“子”,难道季友、高傒曾经升为子爵,位列诸侯吗?况且王臣称字、称“子”,并非从《春秋》开始。《书序》武王时“芮伯作旅巢命”,成王时“荣伯作贿肃慎之命”;《诗·小雅》“出车”说“王命南仲”,“六月”说“张仲孝友”;“采芑”说“方叔涖止”;“十月之交”说“家伯冢宰”,都是以字配氏。又说“棸子内史”,郑玄笺说:“内史,是中大夫。”孔颖达疏说:“棸子以子配氏,就像曾子、闵子一样。”这也是男子的美称,而不是五等爵位中的子爵。西周时已经有这种称呼,又何必怀疑《春秋》呢?学者知道王臣的伯、子不是爵位,就知道天子的公、卿、大夫、元士俸禄比照外诸侯,而没有五等爵号。虞、夏、商、周都没有改变过。

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王氏说:在这里只建立男邦,是为了不让王畿被大国逼迫,而小邦容易获得京师的援助。苏氏说:男邦,是小国;诸侯,是大国和次国。小国在内,依附天子;而大国在外,用来抵御外侮。林氏说:缴纳赋税则是远的轻而近的重,建立诸侯邦国则是远的大而近的小,远近、大小、轻重,其中没有不有法度的,而治理天下的制度都在这里了。朱熹说:三百里,是说从三到五为三个百里,随着文意产生条例,不可拘泥。李氏说:建立诸侯,不仅仅在这三百里,因为它是相对于男邦而言的,那么从此以外都是诸侯。吕氏说:男邦在内,既足以护卫王畿,又距离王畿近,强悍的诸侯不足以欺凌它,这是圣人制定内外轻重的制度,不差毫厘,所谓天下之势,犹

持衡也。渭按:男始言邦,则王官唯得以本爵自君其采邑,而不敢称邦,可知己。《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此周制也。而郑注以此为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今案虞夏邦君之爵不知有几等,据《舜典》辑五瑞,修五玉,是亦为五等矣。陆机曰:五等之制,始于黄唐,此言是也。周室班禄,孟子有明文,百里、七十里、五十里,并附庸为四等,然附庸不达于天子,则亦三等而已。殷制无可考,郑据《公羊春秋》家谓殷合伯子男而为一,说者以为公一等,侯二等,伯子男三等,理或然也。至谓殷爵唯有公侯伯而无子男,周武王复增之,则妄矣。虞夏分土之制亦无可考,据此经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则似公侯为大国,伯子为次国,男为小国,与殷周小异也。列爵惟五,分土惟三,盖盛徳之所同,但其间少有变通耳【康诰》《召诰》所称男邦,即男服,在侯甸之外】

译持衡也。渭按:既然男子起初称“邦”,那么王官只能凭借自己的本爵位来统治其采邑,而不敢称“邦”,由此可以知晓。《王制》说:王者制定禄位爵级,公、侯、伯、子、男共五等,公侯的封地纵横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这是周代的制度。而郑玄注认为这是殷代沿用的制度,夏代爵位三等,现在考察虞夏时期邦君的爵位不知有几等,根据《舜典》中收集五种瑞玉、修整五种玉器的记载,也是五等。陆机说:五等爵位的制度,始于黄帝和唐尧,这话是对的。周代分封禄位,孟子有明确的记载,百里、七十里、五十里,加上附庸共为四等,然而附庸不能直接朝见天子,所以实际上也只有三等。殷代的制度无可考证,郑玄根据《公羊春秋》的说法认为殷代将伯、子、男合并为一等,解说的人认为公为一等,侯为二等,伯子男为三等,道理或许如此。至于说殷代爵位只有公、侯、伯而没有子、男,是周武王又增加了子、男,那就荒谬了。虞夏分封土地的制度也无可考证,根据此经中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的记载,似乎公侯是大国,伯子是次国,男是小国,与殷周略有不同。爵位分为五等,土地分为三等,大概是盛德所共同遵循的,只是其间稍有变通罢了【《康诰》《召诰》中所称的男邦,即男服,在侯服、甸服之外】

五百里绥服

传曰:绥,安也。侯服外之五百里。张氏曰:此亦诸侯耳,以其稍逺,故变名为绥,欲其知此五百里内所以建诸侯者,为安王室也。林氏曰:王畿之外,既封建诸侯之国,使之小大相维,强弱相比,以为王室之辅矣。而其外五百里,则接于要荒,故于此设为绥服,以为内外之辨。所立之制,凡欲抚安边境,衞中国而已,故其名曰绥服。渭按:诸侯所以安王室者,即下文二事是也。

绥服传云:安服王者之政教。正义云:要服去京师已逺,王者以文教要束,使服此绥服路近,言安服王者政教,以示不待要束而自服也。渭按:此说亦通,但要是要束之荒,是简略,皆以政教言,独绥为自安于义不协。张林之说较长,故取之。

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衞【释文:揆,葵癸反;奋,方问反】

传曰:「揆度文教而行之,三百里皆同文教,外之二百里奋武衞,天子所以安正。」义曰:「奋武衞者,在国习学兵戎,有事则征讨夷狄。」王氏曰:「二百里奋武衞者,以近蛮夷故也。」张氏曰:「绥服不必尽行朝廷文徳,第付之贤者,使揆度其所可行而教之。」薛氏曰:「揆文教者,京师既逺,量事为之,法制今之边徼右军旅而略文教,与此同意。」陈氏曰:「文教以文徳教化,若扬雄所谓五政所加,七赋所养,揆度文教以经理之也。武以卫言,保护邦国而已,非穷兵服逺也。」金氏曰:「内三百里揆文教,所以接华夏之教,以抚要荒;外二百里奋武卫所以御要荒之变,以安华夏。然自三百里以内,凡有国者文教可知;自二百里以外,凡有国者武卫可知。」渭按:「圣人之道,文武并用,无间于内外;而至此则揆之以为教,而无繁难之事;奋之以为衞,而有震曜之威,此其所以异于甸侯也。」

三百里揆文教,谓揆之从此始耳,非谓三百里之外更不用文教也。泰伯开吴,端委以治周礼;箕子居朝鲜,教民以礼义,为八条之禁;文翁守蜀,修起学宫,弟子学于京师者比齐鲁;任延守武威,造立校官,自掾史子孙皆令诣学受业,郡遂有儒雅之士;桂阳俗不识学义,许荆为太守,设防纪婚姻制度,使知礼禁;房州俗好淫祀而不修学校,韦景骏为刺史,始开贡举,悉除淫祀;闽人未知学,常衮为观察使,设乡校,亲加讲导,由是岁贡士与内州等。此皆要荒之俗,素不知礼义,而治之者未尝不以文教,但当举其大纲,略其节目,使之易知易从,回心向道,而日逺于禽兽,不必尽如中邦之制度耳。《易·象传》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盖古者寓兵于农,因农事以定军令,居则为比、闾、族、党、州、乡,出则为伍、两、防、旅、师、军,均是人也。其四时讲武,主于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而步伐击刺之事寓焉。备豫而形隠,如水之藏于地中,故曰「容」「曰畜」。传曰:「武不可觌」,又曰:「先王耀徳不观兵」,而此经独谓之「奋」,则几于觌武而观兵矣。其所以异者何也?盖绥服之外二百里,与蛮夷接壤,蠢动之变,不可以不虞。大抵军容常多,而国容常少,使蛮夷望之如烈火之不可犯,而后界限分明,跬步不敢逾越,此圣人所以杜猾夏之渐,居安思危,有备无患者也【周礼·中车职》曰:「革路以即戎,封四卫。」注云:「四方诸侯守卫者。」《左传》沈尹戍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盖即此奋武卫之诸侯也】雅者,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方周之盛,「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是即《禹贡》「揆文奋武」之事。伯禽宅曲阜,淮夷、徐戎并兴,东郊不开而鲁兴,三郊、三遂之众以征之,此东方之武卫也。密须之鼓,阙巩之甲,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韩奕》之卒章曰: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籍【王符《潜夫论》曰:昔周宣王时有韩侯,其国近燕,故诗云:「溥彼韩城,燕师所完。」《水经注》:「圣水迳方城县

译五百里绥服

传文说:绥,就是安定。这是侯服以外五百里的区域。张氏说:这里也是诸侯,因为距离稍远,所以改名为绥,是想让他们知道,在这五百里内设立诸侯,是为了安定王室。林氏说:王畿之外,已经分封了诸侯国,让他们大小相互维系,强弱相互制约,作为王室的辅佐。而在其外五百里,则与要服、荒服相接,所以在这里设立绥服,作为内外的界限。所建立的制度,凡是想要安抚边境,保卫中原地区罢了,所以它的名字叫绥服。渭按:诸侯用来安定王室的,就是下文提到的两件事。

绥服的传文说:安定并服从王者的政教。正义说:要服距离京师已经很远了,王者用文教来约束他们,使他们服从;而这绥服道路较近,说安定并服从王者的政教,以示不需要约束就自然服从。渭按:这种说法也通顺,但要服是要束之荒,是简略,都以政教来说,唯独绥服说是自然安定,在义理上不相协调。张氏和林氏的说法更优,所以采纳他们的观点。

三百里揆度文教,二百里奋起武备【释文:揆,音葵癸;奋,音方问】

传文说:“揆度文教而推行它,三百里内都统一文教,外边的二百里奋起武备,这是天子用来安定正道的。”义说:“奋起武备,是指在国中习学兵戎,有事时就征讨夷狄。”王氏说:“二百里奋起武备,是因为靠近蛮夷的缘故。”张氏说:“绥服不必完全施行朝廷的文德,只交给贤者,让他们揆度可行的部分来教化。”薛氏说:“揆度文教,是因为距离京师已经很远,根据事情来制定,法制如今边疆地区重视军旅而略于文教,与此意思相同。”陈氏说:“文教是用文德来教化,像扬雄所说的五政所施加,七赋所养育,揆度文教来治理它。武备是用来保卫,保护邦国罢了,不是穷兵黩武去征服远方。”金氏说:“内三百里揆度文教,用来承接华夏的教化,以安抚要荒;外二百里奋起武备,用来抵御要荒的变故,以安定华夏。然而从三百里以内,凡是有国家的,文教可知;从二百里以外,凡是有国家的,武备可知。”渭按:“圣人的道理,文武并用,不分内外;而到这里则揆度它作为教化,而没有繁难的事情;奋起它作为保卫,而有震耀的威严,这就是它与甸服、侯服不同的地方。”

三百里揆度文教,是说从三百里开始揆度文教,不是说三百里之外就不再使用文教了。泰伯开拓吴地,穿着端委之服来治理周礼;箕子居住在朝鲜,用礼义教化百姓,制定了八条禁令;文翁守蜀,修建学宫,弟子到京师学习的数量比得上齐鲁;任延守武威,建立学校,连掾史的子孙都让他们入学受业,郡里于是有了儒雅之士;桂阳风俗不认识学问义理,许荆担任太守,设立防范纪纲和婚姻制度,使他们知道礼法禁令;房州风俗喜好淫祀而不修学校,韦景骏担任刺史,开始开设贡举,全部废除淫祀;闽地人不知道学问,常衮担任观察使,设立乡校,亲自讲解引导,从此每年贡士与内地州郡相等。这些都是要荒的风俗,向来不知道礼义,而治理他们的人没有不以文教来教化的,只是应当举出大纲,略去细节,使他们容易理解容易遵从,回头向道,而日益远离禽兽,不必完全像中原的制度罢了。《易·象传》说:“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大概古代寓兵于农,因农事来定军令,平时居住则为比、闾、族、党、州、乡,出征则为伍、两、旅、师、军,都是同样的人。他们四季讲武,主要在于清点军实,彰显文章,明辨贵贱,区分等级,顺应少长,习练威仪,而步伐击刺之事蕴含其中。预备充足而形迹隐蔽,就像水藏在地下,所以说“容”、说“畜”。传文说:“武力不可显露”,又说:“先王炫耀德行而不炫耀武力”,而这经文却称为“奋”,那就几乎等于显露武力和炫耀武力了。它之所以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大概绥服以外的二百里,与蛮夷接壤,蠢动的变故,不可以不防备。大体上军容常多,而国容常少,使蛮夷望之如烈火不可侵犯,然后界限分明,半步不敢逾越,这就是圣人用来杜绝扰乱华夏的渐萌,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缘故【《周礼·中车职》说:“革路以即戎,封四卫。”注说:“四方诸侯守卫者。”《左传》沈尹戍说:“天子有道,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大概就是这奋起武备的诸侯】雅者,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方周之盛,“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这就是《禹贡》“揆文奋武”的事。伯禽居住在曲阜,淮夷、徐戎并起,东郊不开而鲁国兴盛,三郊、三遂的民众用来征讨他们,这是东方的武备。密须的鼓,阙巩的甲,唐叔接受它们来处在参虚之地,匡正有戎狄。《韩奕》的卒章说:王赏赐韩侯,他的追和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籍【王符《潜夫论》说:昔周宣王时有韩侯,他的国家靠近燕,所以诗说:“溥彼韩城,燕师所完。”《水经注》:“圣水迳方城县

故城北。」诗:「溥彼韩城,燕师所完。」王肃曰:「今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也。」《困学纪闻》曰:「燕师,郑笺以为燕安之师。」诗云:「奄受北国。」肃说为长渭。按《魏书·地形志》:「范阳郡方城县有韩侯城。」方城今为固安县,属顺天府。或泥「奕奕梁山」,谓韩侯国在今陜西韩城县,非也】卫武公作《懿戒》,以自儆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逷蛮方。」此北方之武卫也。《崧髙》之诗曰:「维申及甫,维周之翰。」又曰:「王命申伯,式是南邦。」此南方之武卫也。其西方则周自当之,盖镐京西迫昆夷,北邻玁狁,故天子命将出师,往戍其境,歌《采薇》以遣之,出车劳还,杕杜勤归,嵗以为常,谨之至矣。及其衰也,王政不修,旧坊寖坏。厉王时,西戎灭犬丘,大骆之族。宣王即位,命秦仲诛之,为西戎所杀。玁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命将簿伐,及太原而止,卒有骊山之祸。周室东迁,小雅尽废,四夷交侵,而中国微。陆浑、扬拒、泉臯诸戎,且偪处伊雒之间矣。其东则徐之驹王,西讨济于河,隠桓之世,防于潜,盟于唐,鲁与戎通,好矣。淮夷病杞,杞迁于縁陵,申之防,淮夷且列于诸侯矣。其北则狄伐周,伐郑,伐邢,灭卫,而晋居深山,王灵不及,拜戎不暇矣。其南则申甫为楚所侵,周人逺戍之,卒灭于楚,资其赋以御北方,而观兵直至于周疆矣。原其始,皆诸侯邻四夷者,武备废弛之所致也。以是知《禹贡》为万古不易之书,循之则治,违之则乱,经斯世者所宜亟讲也。

译所以韩城在北方。”《诗经》说:“那广大的韩城,是燕国的军队修筑完成的。”王肃说:“现在的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困学纪闻》说:“燕师,郑玄的笺注认为是燕安之师。”《诗经》说:“完全接受了北方的国土。”王肃的说法更为正确。查考《魏书·地形志》:“范阳郡方城县有韩侯城。”方城现在叫固安县,隶属于顺天府。有人拘泥于“奕奕梁山”的诗句,认为韩侯国在今天的陕西韩城县,这是错误的。】卫武公作《懿戒》,用来警戒自己说:“修整你的车马、弓矢和兵器,用来戒备战争,用来征讨蛮夷之地。”这是北方的武备。《崧高》这首诗说:“申伯和甫伯,是周朝的栋梁。”又说:“周王命令申伯,去镇守南方邦国。”这是南方的武备。至于西方,则由周王室自己承担,因为镐京西边逼近昆夷,北边邻接玁狁,所以天子命令将领出兵,前往戍守边境,唱《采薇》来送行,出车时慰劳出征,杕杜时催促归来,每年如此,谨慎到了极点。等到周朝衰微时,王政不再修明,旧的防务逐渐败坏。周厉王时,西戎灭掉了犬丘的大骆家族。周宣王即位,命令秦仲讨伐西戎,秦仲却被西戎所杀。玁狁贪婪无厌,驻扎在焦获,侵犯镐京和方城,到达泾阳,命令将领讨伐,只到达太原就停止了,最终导致了骊山之祸。周王室东迁,小雅完全废弃,四方夷狄交相侵扰,中原地区衰微。陆浑、扬拒、泉皋等戎族,而且逼近居住在伊水和洛水之间了。其东边则是徐国的驹王,向西征讨渡过黄河,在隠桓年间,在潜地设防,在唐地结盟,鲁国与戎族交往,关系很好。淮夷侵扰杞国,杞国迁到缘陵,在申地的防务中,淮夷已经位列于诸侯之中了。其北边则是狄人攻打周,攻打郑,攻打邢,灭掉卫,而晋国居住在深山之中,王室的威灵达不到那里,连向戎族朝拜都来不及了。其南边则是申伯和甫伯被楚国侵扰,周人远征戍守,最终被楚国所灭,楚国利用他们的赋税来抵御北方,而陈兵直逼周朝的边境。推究其起因,都是诸侯邻接四方夷狄,武备废弛所导致的。由此可知《禹贡》是万古不变的经典,遵循它就能治理好国家,违背它就会混乱,经历这个时代的统治者应该急于研习它。

五百里要服【释文:要,一遥反】

传曰:「绥服外之五百里,要束以文教。」正义曰:「要者,约束之义。上言揆文教,知要者,要束以文教也。」王氏曰:「于此不可用中国之政,为之要约而已。」金氏曰:「要,约也。其地逺于畿甸,杂于夷狄,虽州牧侯伯为之纲领控制,而其文法则略于中国矣。」渭按:「奋武卫者,所以防其猾夏也。苟欲其向风而慕义,则亦唯揆文教以约束之耳。」

苏传云:总其大要,法不详也。则要似读去声为切要之义,与孔训陆音并异,恐非。

  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王氏曰:「三百里夷者,于此皆夷也。夷,易也,其俗简易也,易而已。蛮,慢也,甚于夷矣。」蔡,放也,放罪人于此。苏氏曰:「放有罪曰蔡。」《春秋传》曰:「杀管叔蔡,蔡叔。」林氏曰:「案左氏定四年蔡,蔡叔。」注云:「蔡,放也。」陆徳明音「素达反」。二百里蔡,亦是放罪人于此,当从左氏读。张氏曰:「夷有简易之意【渭】按:舜生于诸冯,而孟子以为东夷之人;文王生于岐周,而孟子以为西夷之人。即此夷也。蔡说文本作「▯」篆字,「▯」与蔡相似,「▯」遂讹为蔡。三百里夷,传云:「守平常之教,事王者而已。」正义云:「夷训平也。」今按:训平甚无谓。释文引马融云:「夷,易也。」后人皆宗其说。《春秋》于介葛卢之朝鲁,直书曰「来」。《公羊传》曰:「何以不言朝?不能乎朝也。」范注云:「不能升降揖让,盖逺方之民未染华风,其喜怒哀乐亦犹夫人耳,但不能节之以礼。」子游之所云「直情而径行者也」,易之谓也。

传云蔡法也。法三百里而差简。正义云:蔡之为法,无正训也。教简于夷,故训蔡为法。法则三百里去京师弥逺,差复简易,言其不能平常也。今按蔡训法,他书所未有,不可从。左氏蔡蔡叔,凡再见。昭元年传:太叔曰:「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杜注云:蔡放也。释文云:上蔡字音素葛反。说文作▯,音同。字从杀下米云:防▯散之也。防杜义下蔡叔如字。正义云:说文▯散之也,从米杀声。然则▯为放散之义,故训为放也。▯书改作已失本体,▯字不复可识,写者全类蔡字,至有重为一蔡字,加防以读之者。《尚书·蔡仲之命》云:「周公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乗。」孔安国云:「囚谓制其出入,郭邻,中国之外,地名。」是放蔡叔之事,地不知在何方也。定四年祝佗曰:「管蔡啓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乗,徒七十人。」杜注云:「蔡放也。」与蔡叔车徒而放之。释文云:「蔡蔡叔,上素达反,下如字。」蔡之为放,无可疑者。颖达不取以释此经,欲顺传为义耳【舜典「窜三苗」,《孟子》作「杀三苗」。按三苗未尝伏大辟,不得谓之杀,疑古本元作「▯」,「▯」亦放也,与「杀」声相近,传写者遂讹为「杀】

  五百里荒服

传曰:「要服外之五百里,言荒,又简略。」正义曰:「王肃云:政教荒忽,因其故俗而治之。」金氏曰:「四逺蛮夷之地,田野不井,人民不多,故谓之荒。所以经略之者,又简于要服矣。」渭按:「先儒皆疑禹服之狭,而周、汉地广,或以周服里数皆以方言,或以古今尺有长短,或以禹直方计,而后世以人迹屈曲取之。要之,皆非的论。葢禹声教所及,则地尽四海;而其疆理,则止以五服为制。至荒服之外,又别为区画,如所谓「咸建五长」是已。荒服在九州之内,去帝都裁二千里,虽云简略,亦有政教。王氏以荒为不治,非也。」

林少颖云:“汉班超为西域都护,甚得夷狄心。超被召还,任尚代之。尚谓超曰:‘君侯在外国三十余年,而小人猥承君后,宜有以诲之。’超曰:‘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蛮夷怀不靖之心,难养易败,宜荡佚简易,寛小过,总大纲而已。’禹名境外之服,谓之要荒,正超所谓荡佚简易之意也。渭按:西域絶逺,非正朔所加,与《禹贡》之要荒不同。《汉书·地理志》云

译五百里要服【释文:要,音遥】

传文说:“绥服之外五百里的地方,用文教来约束他们。”正义解释说:“要,是约束的意思。上文说衡量文教,知道要服,就是用文教来约束他们。”王氏说:“在这里不能使用中原地区的政令,只制定一些简略的约定罢了。”金氏说:“要,就是约。那地方距离京畿遥远,混杂在夷狄之中,虽然由州牧、侯伯作为纲领来控制,但他们的文法比中原地区简略。”渭按:“奋武卫,是用来防备他们扰乱华夏的。如果希望他们向往风化而仰慕道义,那就只需用文教来约束他们罢了。”

苏氏传文说:总括其大要,法令不详细。那么“要”似乎应读去声,作切要讲,这与孔子的训释和陆德明的注音都不同,恐怕不对。

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王氏说:“三百里夷,在这里都称为夷。夷,就是易,风俗简易,简易而已。蛮,就是慢,比夷更甚。”蔡,就是放,把罪犯放逐到这里。苏氏说:“放逐有罪的人叫蔡。”《春秋传》说:“杀管叔,放蔡叔。”林氏说:“查《左传》定四年‘蔡蔡叔’。”注解说:“蔡,就是放逐。”陆德明注音“素达反”。二百里蔡,也是把罪犯放逐到这里,应当依从《左传》的读音。张氏说:“夷有简易的意思。”【渭】按:舜出生在诸冯,而孟子认为他是东夷人;文王出生在岐周,而孟子认为他是西夷人。就是这里的夷。蔡,说文本作“〇”篆字,“〇”与蔡相似,“〇”于是讹误为蔡。三百里夷,传文说:“遵守平常的教化,侍奉王者罢了。”正义说:“夷解释为平。”现在按:解释为平很没有道理。释文引用马融说:“夷,就是易。”后人都尊崇他的说法。《春秋》记载介葛卢朝见鲁国,直接写“来”。《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朝见?因为他不能行朝见之礼。”范宁注说:“不能行升降揖让之礼,大概是远方百姓未受华夏风气熏陶,他们的喜怒哀乐也像常人一样,只是不能用礼节来节制。”子游所说的“直率情感而径直行事”,就是易的意思。

传文说蔡就是法。法度在三百里处逐渐简略。正义说:蔡作为法,没有正确的训释。教化比夷更简略,所以训蔡为法。法度在三百里处离京师更远,更加简易,是说它不能平常。现在按:蔡解释为法,其他书籍没有,不可依从。《左传》中“蔡蔡叔”,出现过两次。昭元年传:太叔说:“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杜预注说:蔡就是放逐。释文说:上面的蔡字音素葛反。《说文》作〇,音同。字从杀下米,说:防止〇散。防止杜义下蔡叔如字。正义说:《说文》〇散之也,从米杀声。那么〇有放散的意思,所以训为放。〇书改作已失去本体,〇字不再可识,抄写者完全类似蔡字,甚至有重为一个蔡字,加防以读之者。《尚书·蔡仲之命》说:“周公于是将管叔定罪于商,囚禁蔡叔于郭邻,用车七辆。”孔安国说:“囚禁是指限制他的出入,郭邻,是中国之外的地方,地名。”这是放逐蔡叔的事,地点不知在何方。定四年祝佗说:“管蔡开启商朝怨恨离间王室,王于是杀管叔而放蔡叔,用车七辆,徒卒七十人。”杜预注说:“蔡就是放逐。”带着蔡叔的车徒放逐他。释文说:“蔡蔡叔,上音素达反,下如字。”蔡作为放逐,无可怀疑。颖达不取此来解释此经,是想顺从传文的意思罢了【舜典“窜三苗”,《孟子》作“杀三苗”。按三苗未曾伏受死刑,不得称为杀,疑古本原作“〇”,“〇”也是放逐,与“杀”声相近,传写者于是讹误为“杀”】

五百里荒服

传文说:“要服之外五百里的地方,说荒,又更简略。”正义说:“王肃说:政教荒忽,因其旧俗而治理。”金氏说:“四方遥远的蛮夷之地,田野不井田,人民不多,所以称为荒。所以经略它,又比要服简略。”渭按:“先儒都怀疑禹的疆域狭小,而周、汉地广,有的说周服的里数都按方言,有的说古今尺有长短,有的说禹直接按方形计算,而后世按人迹屈曲取之。总之,都不是确论。大概禹声教所及,则地尽四海;而其疆理,则只以五服为制。到荒服之外,又另作区划,如所谓‘咸建五长’就是。荒服在九州之内,离帝都才二千里,虽然说简略,也有政教。王氏以荒为不治,不对。”

林少颖说:“汉朝班超任西域都护,很得夷狄之心。班超被召还,任尚代替他。任尚对班超说:‘您在外国三十多年,而我小人冒昧承继您的后任,应该有教诲我的。’班超说:‘塞外吏士,本来不是孝子顺孙,蛮夷怀有不平之心,难养易败,应当荡佚简易,宽恕小过,总揽大纲罢了。’禹命名境外之服,称为要荒,正是班超所谓荡佚简易的意思。渭按:西域极远,不是正朔所加,与《禹贡》的要荒不同。《汉书·地理志》说

:‘自武威以西,习俗颇殊,地广民稀,水草宜畜牧,故凉州之畜为天下饶。’保边塞二千石治之,咸以兵马为务,酒礼之防,上下通焉,吏民相亲,是以其俗风雨时节,谷籴常贱,少盗贼,有和气之应,贤于内郡,此政寛厚,吏不苛刻之所致也。凉州正《禹贡》要荒之地,治之以寛厚为主,即荡佚简易之意,举此相喻,当更切也。”

译“从武威以西,风俗习惯颇为不同,地域广阔而人口稀少,水草丰美适宜放牧,所以凉州的牲畜在天下最为富饶。”负责守卫边塞的郡守治理此地,都以兵马事务为要务,酒宴礼仪的防范,上下级之间都能通行无阻,官吏与百姓关系亲密,因此那里的风俗顺应风雨时节,粮食价格常常低廉,很少发生盗贼案件,有和气相应的表现,比内地各郡更好,这是政令宽厚、官吏不苛刻所造成的结果。凉州正是《禹贡》中所说的要荒之地,治理它以宽厚为主,即有荡除奢逸、简易行事的意思,举此来作比喻,应当更加贴切。”

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正义曰:王肃云「蛮,慢也」,礼仪简慢,与孔异。刘氏【敞曰】夷性近于人,蛮性逺于人,故近者称夷,逺者称蛮也。」流,如流共工之流。林氏曰:「要服之三百里夷,其外二百里是亦夷也,而谓之蔡。荒服之三百里蛮,其外二百里是亦蛮也,而谓之流。盖其外之二百里,其地为最逺。中国之人有积恶罪大而先王不忍杀之者,则投之于最逺之地,故于要荒二服取其最逺者言之,以见流放罪人于此者,其为蛮夷之地,则蒙上之文可见也。」五服之名,与其每服之内逺近详略,皆当时疆理天下之实迹也。故于侯服则言其建国大小之制,至于要荒则言其蛮夷逺近之辨,与夫流放轻重之差,皆所以纪其实也。渭按:五服之文,率以前包后,甸服举天子以见诸侯,非谓其外无田赋也。侯服谓有诸侯自此始,非谓其外无诸侯也。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谓揆之、奋之自此始,非谓其外无文教武卫也。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谓要荒之边鄙为流放罪人之地,非谓此二百里者非蛮夷也。学者求其意,勿泥其辞,则善矣。

三百里蛮传云:「以文教蛮,来之不制;以法正义。」云郑曰:「蛮者,聴从其俗,羁縻其人耳,故云蛮。」蛮之言缗也,其意言缗是绳,蛮者以绳束物之名也。渭按:训蛮为缗,即羁縻之谓。今既以夷为易,则蛮自当从王肃说。

四裔分而言之,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约之为两,则言蛮夷可以该戎狄,言戎狄可以该蛮夷。或又单言蛮,单言夷,则亦为四裔之通称。如追貊,北方之国也。而《韩奕》之卒章曰:「因时百蛮,卫在冀州之域。」而武公作诗曰:「用逷蛮方。」王褒《四子讲徳论》曰:「匈奴者,百蛮之最彊者也。」蛮不独为南裔,可知已。二百里流传云,流移也。言政教随其俗。正义云:「流如水流,故云移也。」其俗流移无常,故随其去来不复蛮来之也。渭按:随水草畜牧而转移,唯北方塞外诸国则有然者,余未闻也。以流为随其去来,大非今既以蔡为放,则流自当从刘敞说。《大学》曰:「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之谓也。」《舜典》曰:「流宥五刑,又曰五流有宅。」《左传》季文子曰:「舜臣尧,流四凶族,是四罪之刑皆流也。」安国云:「幽洲北裔,崇山南裔,三危西裔,羽山东裔,在海中。」马融亦云,与季文子所谓「投诸四裔以御魑魅者」正相脗合,即此之二百里流是也。《括地志》曰:「故龚城在檀州燕乐县界,故老传云舜流共工幽州居此城【唐檀州治密云县,领燕乐县,密云今属顺天府,燕乐故城在县东北五十里】三危山在沙州炖煌县东南三十里,羽山在沂州临沂县界,崇山无说。孔疏云:「不知其处,盖在衡岭之南。」《通典》云:「澧阳县有崇山,即舜放驩兜之所【方舆胜览同,澧阳今澧州及石门县】胡炳文《四书通》云:「崇山在澧州慈利县,岳州府志云在慈利县南三百里,大庸所城东【所属永定卫,汉武陵充县地】羽山《寰宇记》云:「在登州蓬莱县东十五里,即殛鲧处,更符安国在海中之説。」以道里计之,此二山者与幽洲、三危皆在荒服之中,则四罪之刑皆为流,可知也。而经文复有流、放、窜、殛之别,殊不可晓。安国云:「殛、窜、放、流皆诛也,异其文述作之体。」此说近是。孔疏乃以为四罪轻重之等。非也。古之所谓中国者,禹贡甸、侯、绥、方三千里之地也。所谓四夷者,要荒方二千里之地也。所谓四海者,九州之外,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王者之所不治是也。就《尚书》言之,青之嵎夷、莱夷,徐之淮夷,梁之和夷,非在九州之域者乎?舜咨十有二牧曰:“食哉,维时惇徳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其命臯陶也。曰:“蛮夷猾夏,汝作士。”他日,禹言于帝曰:“苗顽弗即工,帝其念哉?”帝曰:“臯陶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夫既谓之蛮夷,而臯陶、十二牧得以政刑治之

译三百里是蛮,二百里是流。

《正义》说:王肃认为“蛮”就是“慢”,指礼仪简慢,这与孔安国的说法不同。刘敞说:“夷的习性接近于人,蛮的习性远离于人,所以靠近的称为夷,远离的称为蛮。”“流”,就像流放共工那样的流。林氏说:“要服中的三百里是夷,其外二百里也是夷,却称为蔡。荒服中的三百里是蛮,其外二百里也是蛮,却称为流。大概那外部的二百里,地域最为偏远。中原之人有积恶罪大但先王不忍心杀死的,就流放到最偏远的地方,所以在要服和荒服中选取最偏远的地方来说明,以显示流放罪人于此,其地属于蛮夷之地,那么承袭上文的意思就可以明白了。”五服的名目,以及每服内部远近详略的划分,都是当时治理天下的实际情况。所以在侯服中说明建国大小的制度,至于要服和荒服则说明蛮夷远近的区别,以及流放轻重的差异,这些都是为了记录实际情况。渭按:五服的经文,大抵是前面的内容包含后面的内容,甸服举出天子来显示诸侯,并不是说其外没有田赋。侯服说是有诸侯从这里开始,并不是说其外没有诸侯。绥服三百里,揆度文教二百里,奋起武备守卫,是说揆度、奋起从这里开始,并不是说其外没有文教武备。要服三百里是夷,二百里是蔡;荒服三百里是蛮,二百里是流。是说要服和荒服的边远地区是流放罪人的地方,并不是说这两百里不是蛮夷之地。学者探求其意旨,不要拘泥于字句,这样就很好了。

三百里蛮,《传》说:“用文教感化蛮,来归附而不加制约;用刑法纠正正义。”郑玄说:“蛮,是听任其风俗,羁縻其人民罢了,所以说蛮。”“蛮”的意思是“缗”,其意是说缗是绳子,蛮是用绳子束缚东西的意思。渭按:将蛮解释为缗,就是羁縻的意思。现在既然将夷解释为易,那么蛮自然应当遵从王肃的说法。

四方边远地区分开来说,叫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概括为两类,那么说蛮夷可以涵盖戎狄,说戎狄可以涵盖蛮夷。有时又单独说蛮,单独说夷,那么也是四方边远地区的通称。比如貊,是北方的国家。而《韩奕》诗的末章说:“因此那些百蛮,卫在冀州的区域。”武公作诗说:“用来抵达蛮方。”王褒《四子讲德论》说:“匈奴,是百蛮中最强大的。”可见蛮不仅仅指南方的边远地区。

二百里流,《传》说,流就是流移。是说政教随顺其风俗。《正义》说:“流像水流,所以说移。”其风俗流移无常,所以随其去来不再像蛮那样来归附。渭按:随水草畜牧而转移,只有北方塞外的国家才有这种情况,其余未曾听说。将流解释为随其去来,大错特错。现在既然将蔡解释为放逐,那么流自然应当遵从刘敞的说法。《大学》说:“只有仁人放逐流徙他们,驱逐到四方边远地区,不让他们与中原共处,说的就是这个。”《舜典》说:“流刑宽宥五刑,又说五流有居所。”《左传》季文子说:“舜臣事尧,流放四凶族,这四罪的刑罚都是流。”安国说:“幽州是北边,崇山是南边,三危是西边,羽山是东边,都在海中。”马融也说,与季文子所说的“投到四方边远地区以抵御鬼怪”正相吻合,就是这二百里流。《括地志》说:“旧龚城在檀州燕乐县界,旧人传说舜流放共工到幽州,居住在这座城【唐代檀州治所在密云县,辖燕乐县,密云现在属于顺天府,燕乐旧城在县东北五十里】三危山在沙州炖煌县东南三十里,羽山在沂州临沂县界,崇山没有说法。孔颖达疏说:‘不知道其处所,大概在衡岭以南。’《通典》说:‘澧阳县有崇山,就是舜放逐驩兜的地方【《方舆胜览》相同,澧阳现在指澧州及石门县】胡炳文《四书通》说:‘崇山在澧州慈利县,岳州府志说在慈利县南三百里,大庸所城东【所属永定卫,汉代武陵充县地】羽山《寰宇记》说:‘在登州蓬莱县东十五里,就是殛死鲧的地方,更符合安国在海中的说法。’以道里计算,这两座山与幽州、三危都在荒服之中,那么四罪的刑罚都是流,可以知道了。而经文中又有流、放、窜、殛的区别,实在不可理解。安国说:‘殛、窜、放、流都是诛杀,只是文字不同,这是叙述写作的体例。’这种说法接近正确。孔颖达疏却认为是四罪轻重的等级,这是不对的。古代所谓中国,是《禹贡》甸、侯、绥、方三千里之地。所谓四夷,是要荒方二千里之地。所谓四海,是九州之外,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是王者所不治理的地方。就《尚书》来说,青州的山海夷、莱夷,徐州的淮夷,梁州的和夷,不在九州范围内吗?舜咨询十二牧说:‘吃饭吧,此时敦厚德行、诚信善良而难以任用的人,蛮夷都顺服了。’他任命皋陶时说:‘蛮夷扰乱华夏,你担任士官。’后来,禹对帝说:‘三苗顽劣不服从工作,帝要念及啊。’帝说:‘皋陶正恭敬地遵循法度,正施行象征性的刑罚,只有明察。’既然称为蛮夷,而皋陶、十二牧得以用政刑治理他们

,其不在九州之外也,审矣。

译它不在九州之外,这是确凿无疑的。

五流有宅,五宅三居。传云: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正义云:三等之居,量其罪状,为逺近之差也。四裔最逺,在四海之表,故大罪四裔,谓本犯死罪也。《周礼》调人职云:父之雠辟之海外,即与四裔为一也。次九州之外,即《王制》云:入学不率教者屏之逺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注云:偪寄于夷狄也。次千里之外者,即调人职云: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也。《周礼》与《王制》既有三处之别,故约以为言。郑▯云:三处者,自九州之外至于四海,三分其地逺近,若周之夷镇藩也。然罪有轻重不同,岂五百里之校乎?不可从也。渭按:大罪四裔,即荒服,所谓二百里流。季文子曰:投诸四裔以御魑魅者也。其次盖要服,所谓二百里蔡,而传云九州之外,非是。又其次则当在绥服奋武卫之地,而传云千里之外,殊不分明。微窥其意,盖以四裔在海外,王者不治之地,而九州之外指要荒而言,千里之外指绥服而言也【绥服之边鄙去甸服千里与蛮夷为邻】愚窃谓三居不可以里计。刘原父云:轻罪则蔡于要服,重罪则流于荒服,所谓投之四裔、屏之逺方者也。此则五宅三居之二矣。其一盖在绥服也。此说较孔郑为优。其逺近之差,则当视罪人所居之地以为限断。如三苗在南,则窜之西裔,足以蔽其辜;东北亦可,但共驩已居,故不复用。若南裔则太寛矣。然舜受终之初,水土未平,五服疆理未定,惟可以四罪见其梗槩,亦未必纎屑皆同也。

周礼·职方氏》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大司马谓之九畿,而王畿曰国畿。盖周析夏殷之五服以为九服之制如此。五服,甸与侯、绥、要、荒并列,而荒服之外尚为九州。九服则王畿不在其列,而藩服在禹荒服之外,此其所以异也。《康诰》曰:“侯甸男邦采卫。”《酒诰》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召诰》曰:“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先儒谓即周之九服。三书皆作于营洛之前,然则周公未制礼时已更定五服为九服矣。《周官》曰:“六服,羣辟罔不承徳。”又曰:“六年,五服一朝。”正义云:“《周礼》九服,此惟言六者,夷、镇、藩在九州之外,王者于夷狄羁縻而已,不可同华夏。六年五服一朝,《周礼》无此法。”孔以五服为侯、甸、男、采、卫,盖以要服逺不能常及期,故不数。今按《周官》晚出,识者每以为疑。六服盖依《大行人》除蕃国言之,五服则又依《康诰》“侯甸男邦采卫”除要服言之耳。据《大行人》要服六嵗壹见,无不及期之事,《康诰》不数要服,时偶不在列,谓朝止五服者妄也【酒诰》有卫而无采,《召诰》不数男、采、卫,岂亦以逺不能及期耶】周礼·大行人职》曰:“侯服,嵗壹见,其贡祀物;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物;男服,三嵗壹见,其贡器物;采服,四嵗壹见,其贡服物;衞服,五嵗壹见,其贡材物;要服,六嵗壹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壹见,各以其所贵寳为摰。”《周语·祭公谋父》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嵗贡,终王。”今按祭公周人所言五服与《禹贡》小异,故韦昭据周礼释之,以甸服当王畿,以侯服当侯服,以宾服当甸男采卫四服,以要服当蛮服,以荒服当夷镇藩三服。然则五服之地,唯甸、侯、要皆方五百里,与《禹贡》同,而宾服则方二千里,荒服方千五百里,视禹之绥服、荒服大小悬絶矣。愚尝谓《春秋传》杂采众记而成,而外传尤为踳駮,左氏间有不可信者。如昭十三年叔向言明王之制,使诸侯嵗聘间朝,再朝而防,再防而盟。先儒谓其制与《周礼

译五种流放之地各有居所,五种居所分为三等。传文说:犯大罪的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次一等的流放到九州之外,再次一等的流放到千里之外。正义解释说:这三种等级的居所,是根据罪行的轻重,来区分远近的差别。四方边远之地最为遥远,位于四海之外,所以犯大罪的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是指原本犯的是死罪。《周礼·调人》的职掌说:杀父之仇,要避开到海外,这就与四方边远之地是一样的。次一等的流放到九州之外,就是《王制》所说的:进入学校而不听从教导的人,放逐到远方,西方称为棘,东方称为寄。注解说:是逼迫他们寄居在夷狄之地。再次一等的流放到千里之外,就是《调人》职掌所说的:杀兄弟之仇,要避开到千里之外。《周礼》与《王制》既然有三处之别的记载,所以约略以此来说明。郑玄说:这三处,是从九州之外直到四海,将土地的远近分为三份,就像周朝的夷服、镇服、藩服一样。然而罪行有轻重不同,难道只是五百里的差别吗?这种说法不可采纳。渭按:犯大罪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就是荒服,所谓二百里流放。季文子说:把他们投到四方边远之地,用来抵御鬼怪。其次大概是流放至要服,所谓二百里蔡地,而传文说九州之外,是不对的。再次则应当在绥服奋武卫之地,而传文说千里之外,特别不分明。稍微窥探其意,大概是因为四方边远之地在海外,是君王不直接治理的地方,而九州之外指的是要服和荒服,千里之外指的是绥服【绥服的边远地区距离甸服千里,与蛮夷相邻】。我私下认为,这三种居所不能用里程来计算。刘敞说:轻罪就流放至要服,重罪就流放到荒服,这就是所谓投到四方边远之地、放逐到远方的人。这是五种居所三等划分中的两种。其中一种大概在绥服。这种说法比孔安国、郑玄的更好。至于远近的差别,应当根据罪人居住的地方作为界限。比如三苗在南边,就流放到西边边远之地,足以抵偿他的罪过;东北也可以,但共工、驩兜已经居住在那里,所以不再使用。如果流放到南边边远之地就太宽泛了。然而舜接受天命之初,水土尚未平定,五服的疆界尚未确定,只能通过这四种罪行看出大概,未必细节都相同。

《周礼·职方氏》辨别九服的邦国,方圆千里称为王畿,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男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采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卫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蛮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夷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镇服,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藩服。大司马称之为九畿,而王畿称为国畿。大概是周朝将夏、殷的五服析分为九服的制度如此。五服中,甸服与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并列,而荒服之外还有九州。九服中王畿不在其列,而藩服在禹的荒服之外,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地方。《康诰》说:“侯、甸、男、邦、采、卫。”《酒诰》说:“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召诰》说:“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先儒认为这就是周朝的九服。这三篇书都作于营建洛邑之前,那么周公未制定礼制时,已经将五服改为九服了。《周官》说:“六服,群辟无不承德。”又说:“六年,五服一朝。”正义解释说:“《周礼》是九服,这里只说六服,是因为夷服、镇服、藩服在九州之外,君王对夷狄只是羁縻而已,不能与华夏同等。六年五服一朝,《周礼》没有这种规定。”孔安国以五服为侯、甸、男、采、卫,大概是因为要服太远不能经常按期到达,所以不计算在内。现在按《周官》晚出,识者每每对此表示怀疑。六服大概是依据《大行人》除去藩国来说的,五服则是又依据《康诰》“侯、甸、男、邦、采、卫”除去要服来说的。根据《大行人》,要服六年见一次,没有不及期的事情,《康诰》不计算要服,是当时偶然不在列,说朝见只有五服是错误的【《酒诰》有卫而无采,《召诰》不计算男、采、卫,难道也是因为太远不能按期到达吗?】《周礼·大行人职》说:“侯服,一年见一次,进贡祭祀用的物品;甸服,二年见一次,进贡嫔妃用的物品;男服,三年见一次,进贡器物;采服,四年见一次,进贡服饰用的物品;卫服,五年见一次,进贡材木用的物品;要服,六年见一次,进贡货物;九州之外,称为蕃国,世代见一次,各自以其所珍贵的宝物作为见面礼。”《周语·祭公谋父》说:“先王的制度,邦内是甸服,邦外是侯服,侯卫是宾服,蛮夷是要服,戎翟是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现在按祭公是周人所言,五服与《禹贡》略有不同,所以韦昭依据《周礼》解释,以甸服当王畿,以侯服当侯服,以宾服当甸、男、采、卫四服,以要服当蛮服,以荒服当夷、镇、藩三服。那么五服之地,只有甸、侯、要都是方圆五百里,与《禹贡》相同,而宾服则是方圆二千里,荒服方圆一千五百里,与禹的绥服、荒服大小相差悬殊了。我曾经认为《春秋传》杂采众记而成,而外传尤其驳杂,左氏间有不可信的地方。比如昭公十三年叔向说明王的制度,使诸侯岁聘间朝,再朝而会,再会而盟。先儒认为其制度与《周礼》

》不同,不知为何代之法。此祭公语亦然,古今制度不同,说《禹贡》者但当依经立义,不可强为附防。

译(与某说)不同,不知是哪一个朝代的制度。祭公的话也是如此,古今制度不同,解说《禹贡》的人只应当依据经文确立义理,不可强行附会。

正义云:凡五服之别,各五百里,是王城四面,面别二千五百里,四面相距为方五千里也。贾逵、马融以为甸服之外,百里至五百里,米特有此数,去王城千里,其侯、绥、要、荒服各五百里,是面二千里,相距为方六千里。郑▯以为五服之别五百里,是尧之旧制,及禹弼之,毎服之间更增五百里,面别至于五千里,相距为方万里【甸服郑以五百里为尧之旧制,百里以下乃禹所弼成,余仿此】司马迁与孔意同,王肃亦以为然,故肃注此云:「贾、马既失其实,郑▯必不然矣。」禹之功在平治山川,不在拓境广土,土地之广三倍于尧,而书传无称焉,则郑▯创造难可据信。先王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均分之,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寜宇,而使甸服之外诸侯入禾稾,非其义也。史迁之防盖得之矣,是同于孔也。若然,《周礼》王畿之外别有九服,服别五百里,是为方万里,复以何故三倍于尧?又《地理志》言汉之土境,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騐其所言山川不出《禹贡》之域,山川载地古今必同,而得里数异者,尧与周、汉其地一也。《尚书》所言据其虚空鸟路方直而计之,《汉书》所言乃谓着【直略反】地,人迹屈曲而量之,所以数不同也。此说亦本王肃、金吉甫,从而演之曰:「汉东西视《禹贡》几一倍,南北视《禹贡》几二倍。」然攷其所载山川,又不尽禹迹之外,何也?古者圣人制数周密,其制方田之数以御田畴广狭,制句【音钩】股之数以御逺近髙深。方田之制行,则自井亩径遂之直积而为道路川浍,截然直方,无有迂曲,故中邦之地虽广,而里数则径。自秦汉开阡陌,于是道里始迂,此古今里数多少之不同一也。《周髀经》曰:「数之法始出于圎方,圎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故折矩以为句,句广三,股修四,径隅五。」禹之所以治天下者,此。矩之所由生也,是则句股算法自禹制之。盖积矩以为方田,而句股以测髙下浅深逺近,此禹之所以疆理天下而弼成五服者也。句股之数密,则于山川迂回之处,与道里曲折之间,以句股之多计▯之直,而得逺近之实。大率句三股四,▯直五,以正五斜七取之。自秦汉以来,夸多务广,固尽外薄之逺,其计道里又但以人迹为数,不复论句股▯直。故汉之九千里,大约准古六千五百里;汉之三千里,准古一千九百七十一里。而尺步长短之异制,又不在此数。此古今里数多少之不同二也。渭按贾马郑之说,并谬王肃难之,良是古人之言里数,有论道路之经由者,有论土地之界限者。论道路则当以人迹屈曲计,论土地则当以鸟飞准绳计【鸟飞准绳语见管子】五服五千,乃土地之界限,非道路之经由,其所言者皆直方之数也。然秦汉以降,阡陌虽坏,而九章算术犹传于世,言地理者岂不能以句股之多计▯之直,而得逺近之实?谓汉书所言里数但据着地人迹,与《禹贡》不同,愚未敢深信。尝试思之,禹因髙山大川之形势,别为九州,初不计幅员之广狭,道路之迂直。及水土既平,则规方五千里之地,以为五服之制,周围二万里。其中积方五百里者百,方千里者二十五,虽有絶长补短之处,而大槩整齐划如棊局。若夫荒服之外,尚有余地,所谓外薄四海,咸建五长者,则东渐于海,直抵嵎夷,西被流沙,届于黑水,计其延袤当不下万里【此径数非开方也】嵎夷即汉之乐浪,流沙在炖煌郡界,而汉志云东西九千三百二里,正与《禹贡》相符。说者惟据五服五千,以为汉之东西视《禹贡》几一倍,则疎矣。古九州之域,东西赢而南北缩,就东头计之,自揭阳以北至沙漠,多不过七千里,愈西则愈短少,裁五千里,而汉志云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则真视《禹贡》几二倍矣。原其故,由武帝开百越,定滇池,置牂柯,收交趾,大斥南疆,悉以其地为郡县,故有若是之逺。非句股之法废,而所言里数皆以着地人迹计也。《隋志》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万四千八百十五里。《

译《正义》说:凡五服的区分,每服各五百里,因此王城四面,每面各二千五百里,四面相距构成边长五千里的正方形。贾逵、马融认为甸服之外,从百里到五百里,米特(疑为“米”或特定地名/人名之误,依文意指甸服外区域)有此数目,距离王城千里,其侯、绥、要、荒四服各五百里,这样每面二千里,相距构成边长六千里的正方形。郑玄认为五服的区分各五百里,是尧的旧制,等到禹辅佐时,每服之间又增加五百里,每面达到五千里,相距构成边长一万里的正方形【甸服郑玄以五百里为尧的旧制,百里以下才是禹所辅佐完成的,其余仿此】。司马迁与孔安国的意思相同,王肃也认为如此,所以王肃在此注解说:“贾逵、马融既已失实,郑玄必定不对。”禹的功绩在于平治山川,不在于开拓疆土扩大领土,土地面积比尧时扩大三倍,而《尚书》等传文中没有称述,那么郑玄的创造难以据信。先王划定方圆千里作为甸服,其余均匀分配,让公、侯、伯、子、男各自拥有安宁的居所,而让甸服之外的诸侯缴纳禾稾,这不符合义理。司马迁的看法大概得于此,这与孔安国相同。如果这样,《周礼》王畿之外另有九服,每服五百里,构成边长一万里的正方形,又凭什么说比尧时扩大三倍呢?又《汉书·地理志》说汉朝的疆域,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验证其所言山川不出《禹贡》的范围,山川承载于大地,古今必定相同,而里程数目不同的原因,是因为尧与周、汉的土地是一样的。《尚书》所言是根据虚空鸟飞直线来计算,《汉书》所言则是说贴着地面,按人迹曲折来测量,所以数目不同。此说也本于王肃、金吉甫,进而推演说:“汉朝东西方向相比《禹贡》几乎一倍,南北方向相比《禹贡》几乎两倍。”然而考察其所载山川,又不完全在禹迹之外,为什么呢?古代圣人制定数目周密,制定方田的数目以应对田地的宽窄,制定勾股的数目以应对远近高低。方田的制度实行,那么从井田亩径遂的直积到道路川浍,截然直方,没有迂曲,所以中邦之地虽然广阔,而里程数目则是直接的。自从秦汉开辟阡陌,于是道路里程开始迂曲,这是古今里程数目多少不同的原因之一。《周髀经》说:“数的法则开始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所以折矩以为勾,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禹之所以治理天下,就是靠这个。矩由此产生,这就是勾股算法自禹制定。大概积累矩以形成方田,而用勾股来测量高低浅深远近,这是禹所以疆理天下而辅佐完成五服的原因。勾股的数目精密,那么在山川迂回之处,与道路曲折之间,用勾股的多边计算直线的距离,从而得到远近的真实情况。大抵勾三股四,直五,以正五斜七取之。自从秦汉以来,夸大多务广,固然尽取外薄的远方,其计算道路里程又只以人迹为数目,不再论勾股直线。所以汉朝的九千里,大约相当于古代的六千五百里;汉朝的三千里,相当于古代的一千九百七十一里。而尺步长短制度的差异,又不在此数之中。这是古今里程数目多少不同的原因之二。渭按贾逵、马融、郑玄的说法,都错误,王肃驳难他们,很对。古人之言里程,有论道路经由的,有论土地界限的。论道路则应当以人迹曲折计算,论土地则应当以鸟飞准绳计算【“鸟飞准绳”语见《管子》】。五服五千,是土地的界限,不是道路的经由,其所言的都是直方的数目。然而秦汉以降,阡陌虽然毁坏,而《九章算术》犹传于世,言地理者难道不能用勾股的多边计算直线的距离,而得到远近的真实情况吗?说《汉书》所言里程只据着地人迹,与《禹贡》不同,我不敢深信。尝试思考,禹因高山大川的形势,分别划分为九州,起初不计幅员的广狭,道路的迂直。等到水土既平,则划定方圆五千里的土地,作为五服的制度,周围二万里。其中积方五百里的有一百个,方千里的有二十五个,虽然有绝长补短之处,而大体整齐划一如棋局。至于荒服之外,尚有余地,所谓外薄四海,咸建五长的,则东渐于海,直抵嵎夷,西被流沙,届于黑水,计算其延袤当不下万里【这是径数,不是开方】。嵎夷即汉朝的乐浪,流沙在炖煌郡界,而《汉书》说东西九千三百二里,正与《禹贡》相符。说者只据五服五千,认为汉朝的东西方向相比《禹贡》几乎一倍,这就疏漏了。古代九州的区域,东西宽而南北窄,就东头计算,自揭阳以北至沙漠,多不过七千里,愈西则愈短少,仅五千里,而《汉书》说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则真相比《禹贡》几乎两倍了。推究其原因,由于武帝开百越,定滇池,置牂柯,收交趾,大斥南疆,悉以其地为郡县,所以有如此之远。并非勾股之法废弛,而所言里程都以着地人迹计算。《隋书·地理志》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一万四千八百十五里。

唐志》东西九千五百十一里,南北万六千九百十八里。视汉之东西无异,而南北加廓。其为土地之界限,以鸟飞准绳计,则均也。然此説但可施之秦汉以后,若周之九服里数倍于《禹贡》,则又自有其故矣。周服里数倍于禹服,是古今一大疑义。贾公彦云:「若据鸟飞直路,此周之五服亦止五千;若随山川屈曲,则《禹贡》亦万里,彼此不异也。」是禹服、周服实皆五千,但《书》据鸟飞直路,《礼》计山川屈曲,故多寡不同耳。按二经里数,皆以开方言之,无计人迹屈曲之理,贾说非是。陆佃《礼象》曰:「郑氏谓周公斥大九州之界,方七千里。」此读《周官》之误也。盖《禹贡》言面,《周官》言方言,方则外各二百五十里,非一面五百里也。易祓撰《禹贡疆理广记》,复引伸之曰:「禹五服,帝畿在内,帝畿千里,而两面各五百里,数其一面,故曰五百里甸服。自甸至荒,皆数一面,每面各五百里,总为二千五百里,两面相距凡五千里。」《职方氏》所载,则王畿不在九服之内,自方五百里之侯服至方五百里之藩服,其名凡九。九服每面各二百五十里,通为二千二百五十里,两面相距通为四千五百里,并王畿千里,通为五千五百里,增于禹者五百里之藩服耳。然禹九州之外,咸建五长,东渐西被,即成周藩服之域,其名虽增,而地未尝増也。此说较陆氏更畅,千年不破之疑,至是而遂决【曽氏云:「周蛮服、夷服即禹要服,其镇服藩服即禹荒服,误也。今断从易氏】金吉甫又撮其要云:「攷之经文,甸服方千里,而曰五百里,是举一面言之。《周官》方千里曰王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某服。」则举两面通计之,然则《禹贡》所谓五百里者,乃千里;而《周官》所谓外方五百里者,乃二百五十里也。三家递相发明,颇觉后来者居上【王明逸云:考周之幅员,盖不广于禹。《立政》言方行天下,陟禹之迹,则亦以禹迹为极耳】

译《唐志》记载,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与汉朝的东西宽度没有差异,而南北范围更加广阔。如果以鸟飞直线作为标准来衡量土地的界限,那么两者是相等的。然而这种说法只适用于秦汉以后,至于周代九服的里程数比《禹贡》多出一倍,则又有其特殊原因了。周代五服的里程数比禹代五服多出一倍,这是古今的一个大疑点。贾公彦说:“如果依据鸟飞直线计算,周代的五服也不过五千里;如果顺着山川的曲折计算,那么《禹贡》的里程也能达到万里,彼此并没有不同。”这意味着禹代五服和周代五服实际上都是五千里,只是《尚书》依据鸟飞直线,《周礼》计算山川曲折,所以里程数有多有少罢了。考察两部经典的里程数,都是以正方形边长来表述的,没有计算人行道路曲折的道理,贾公彦的说法是不对的。陆佃在《礼象》中说:“郑玄认为周公扩大了九州的边界,方圆七千里。”这是误读了《周官》。因为《禹贡》说的是正面,《周官》说的是方边,所谓“方”,是指每一面各向外延伸二百五十里,而不是每一面五百里。易祓撰写《禹贡疆理广记》,又进一步引申说:“禹代五服,帝畿在其中,帝畿方圆千里,而两个侧面各五百里,只计算其中一个侧面,所以称为五百里甸服。从甸服到荒服,都只计算一个侧面,每个侧面各五百里,总共为二千五百里,两个侧面相距共五千里。”《职方氏》所载,则王畿不在九服之内,从方圆五百里的侯服到方圆五百里的藩服,名称共有九种。九服每个侧面各二百五十里,总共为二千二百五十里,两个侧面相距共四千五百里,加上王畿的一千里,总共为五千五百里,比禹代多出的只是五百里的藩服罢了。然而禹代九州之外,都建立了五位长官,向东向西逐渐延伸,就是成周藩服的疆域,名称虽然增加了,但土地并没有增加。这个说法比陆佃的更为透彻,千年未解的疑案,至此便得以决断【曾氏说:“周代的蛮服、夷服就是禹代的要服,其镇服、藩服就是禹代的荒服,这是错误的。现在判定采纳易氏的说法”】。金吉甫又概括其要点说:“考察经文,甸服方圆千里,却说五百里,这是只举一个侧面来说。《周官》方圆千里称为王畿,又在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某服。”这是举两个侧面通算的,那么《禹贡》所说的五百里,实际上是千里;而《周官》所说的外方圆五百里,实际上是二百五十里。三家互相阐发,颇觉后来者居上【王明逸说:考察周代的疆域,大概并不比禹代广阔。《立政》篇说遍行天下,登上禹的足迹,那么也是以禹的足迹为极限罢了】

或谓古今尺有长短,步有大小,故周服与禹服不同,田制夏五十亩,殷七十亩,周百亩,亦以尺有长短之故,名异而实不变。夏尺倍于周尺,禹服五千,周服万里,理有固然,无足怪者。余按《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者百里,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是古步大于今步,古里寛于今里也。然不应禹尺与周尺相去一倍之逺。《日知録》曰:“《谷梁传》古者三百步为里,今以三百六十步为里,而尺又大于古四之一。今之六十二里,遂当古之百里。”是今步大于古步,今里寛于古里也。不应禹五千里,周反倍之为万里。二说皆不可通,则上三家之言洵为笃论矣。蔡传悉排羣说,而自为之解曰:“禹声教所及地尽四海,而其疆理则止以五服为制,至荒服之外,又别为区画,如所谓咸建五长是已。若周汉则尽其地之所至而经画之也。”此解近是,然亦不应外薄之地三倍于五服【禹之五服以开方法计之,为方千里者二十五,从蔡说则周之卫蛮夷镇藩皆外薄之地,为方千里者七十五,是禹服仅得其四之一也】仁山舍蔡而从易,可谓择之精,守之约矣。

蔡传曰:案毎服五百里,五服则二千五百里,南北东西相距五千里,故益稷篇言弼成五服至于五千。然尧都冀州,冀之北境并云中涿易,亦恐无二千五百里,借使有之,亦皆沙漠不毛之地,而东南财赋所出,则反弃于要荒,以地势攷之,殊未可晓。但意古今土地盛衰不同,当舜之时,冀北之地未必荒落如后世耳。亦犹闽浙之间旧为蛮夷渊薮,而今富庶繁衍,遂为上国,土地兴废不可以一时槩也。金吉甫云:隆古都冀,政教四达,则冀北之野生聚教训,必不如后世之为穷漠,所以水平之后分为幽并,其广可知。兼尧都平阳,虽曰在冀,自平阳以南渡河至陜,于今地理三百七十五里,正五斜七,于古盖二百六十余里耳。则是甸服之地自跨冀豫,冀山而豫平缅,想当时甸服之地当亦如周室王畿之制,西自邠岐丰镐为八百里,东通洛阳六百里,总为方千里耳。五服之制其间絶长补短,计亦如此。何则周都丰镐,西至犬戎约千余里而目为荒服,则是五服之制有因地而为长短者。盖诸侯分服特以为朝贡之限制,或在近而视逺,或虽逺而视近,地有广狭,俗有夷夏,未必截然如此。正方圣人立为限制之经,于中固必有通变之义,读书者不可拘于一说而不知圣人体用之大也。渭按:此论胜蔡。孟子曰:今滕絶长补短将五十里。王制曰: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汉书地理志曰:洛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而南北短,短长相覆为千里,短长相覆即絶长补短之谓。以是知先王体国经野皆用此法,虽云四面相距各若干里,其间容有所乗除,未必面面均齐无或赢缩也。尹耕两镇志云:涿鹿东北之极陬也,而黄帝以之建都。釡山塞上之小山也,而黄帝以之合符,则当时蕃国之在其西北者可知【涿鹿今保安州,釡山在懐来城北】此言古冀北地尚寛也,然为沙漠所限,南距尧都多不过二千里。其所以得备五服之制者,絶长补短以成之耳。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释文:渐,子廉反;被,皮寄反】

传曰:渐入也。正义曰:海多邪曲,故言渐入。流沙长逺,故言被及。渐被皆过之意也。流沙当是西境最逺者,而地理志以流沙为张掖居延泽,计三危在居延之西,太逺矣。志言非也。顔氏曰:被,加也。朔,北方也。暨,及也。吴氏曰:渐,如水之渐渍;被,如衣之被覆。邵氏曰:《禹贡》九州皆有疆界,天下独无疆界乎?东渐西被,朔南暨,此天下之疆界也。渭按:此总言九州之大界,即禹所云「外薄四海,咸建五长」者。传谓在五服之外。盖禹以方五千里之地制为五服,而其外尚有余地,则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是为九州之大界。其外则四海也。

凡《禹贡》疆理之所及,皆东海也。故曰“东渐于海”,《扬州传》云南距海

译有人说,古今的尺有长短,步有大小,所以周代的疆域与禹时的疆域不同;田制方面,夏代五十亩,殷代七十亩,周代百亩,也是因为尺有长短的缘故,名称不同而实际面积不变。夏尺是周尺的两倍,禹时疆域五千(里),周时疆域一万(里),道理本来如此,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我查考《王制》说:“古代用周尺八尺作为一步,现在用周尺六尺四寸作为一步。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东田一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代的百里,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这说明古代的步比现在的步大,古代的里比现在的里宽。然而,不应该禹尺与周尺相差一倍之多。《日知录》说:“《谷梁传》记载古代三百步为一里,现在三百六十步为一里,而且现在的尺比古代的尺大四分之一。现在的六十二里,就相当于古代的百里。”这说明现在的步比古代的步大,现在的里比古代的里宽。不应该禹时疆域五千里,周代反而加倍成为一万里。这两种说法都讲不通,那么上述三家(前文提到的观点)的说法确实才是确切的论断。蔡沈的《书传》全部排斥各种说法,而自行解释道:“禹声教所及的地方直到四海,但其疆域治理只以五服为制度,到了荒服之外,又另外划分区域,就像所说的‘咸建五长’一样。至于周、汉两代,则是尽其土地所到之处进行规划。”这种解释比较接近事实,但也不应该外围之地是五服的三倍【禹的五服按开方法计算,是方圆千里的二十五块;按照蔡沈的说法,则周代的卫、蛮、夷、镇、藩都是外围之地,是方圆千里的七十五块,这样禹的疆域仅得其四分之一】。仁山(赵汸)舍弃蔡说而遵从易说,可以说是选择精当,持守简约了。

蔡传说:按每服五百里计算,五服就是二千五百里,南北东西相距五千里,所以《益稷》篇说“辅成五服至于五千”。然而尧都位于冀州,冀州的北境包括云中、涿、易等地,恐怕也没有二千五百里;即使有,也都是沙漠不毛之地,而东南财赋出产的地方,反而被弃置在要服和荒服之外,从地势考察,实在难以理解。只是推测古今土地盛衰不同,在舜的时代,冀北之地未必像后世那样荒凉。这也如同闽浙之间过去是蛮夷聚集的地方,而现在富庶繁衍,成为上国,土地的兴废不能用一时来概括。金吉甫说:隆古之都位于冀州,政教四方通达,那么冀北的荒野聚集的人群接受教化,一定不像后世那样成为穷漠,所以水平之后分为幽、并二州,其广阔程度可以想见。况且尧都平阳,虽然属于冀州,但从平阳以南渡河到陕,按现在的地理是三百七十五里,按古代大约是二百六十多里。那么甸服之地跨越冀、豫,冀山而豫平缅,猜想当时甸服之地应当也像周室王畿的制度,西自邠、岐、丰、镐为八百里,东通洛阳六百里,总共方圆千里。五服之制其间绝长补短,计算也大概如此。为什么呢?周都丰镐,西至犬戎大约一千多里而称为荒服,这说明五服之制有因地势而长短不同的情况。大概诸侯分服只是作为朝贡的限制,有的在近处却视为远,有的虽远却视为近,土地有广狭,风俗有夷夏,未必截然如此。圣人设立限制的原则,其中固必有通变的含义,读书人不可拘泥于一说而不知道圣人运用的广大。渭按:此论胜过蔡说。孟子说:“现在滕国绝长补短将近五十里。”《王制》说:“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圆三千里。”《汉书·地理志》说:“洛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而南北短,短长相覆为千里”,短长相覆就是绝长补短的意思。由此可知先王体国经野都使用这种方法,虽然四面相距各若干里,其间容有乘除,未必面面均齐没有盈亏。尹耕《两镇志》说:涿鹿是东北的极远角落,而黄帝在此建都。釜山是塞上的小山,而黄帝在此合符,那么当时在其西北的藩属国就可以知道了【涿鹿今保安州,釜山在怀来城北】。这说明古代冀北之地尚宽,但受沙漠限制,南距尧都最多不过二千里。之所以能具备五服之制,是靠绝长补短来完成的。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释文:渐,子廉反;被,皮寄反】

传曰:渐,进入的意思。正义曰:海多曲折,所以说渐入。流沙长远,所以说被及。渐和被都有超过的意思。流沙应当是西境最远的地方,而《地理志》把流沙当作张掖居延泽,计算三危在居延之西,太远了。《地理志》的说法不对。颜师古说:被,加的意思。朔,北方。暨,及。吴氏说:渐,像水之浸渍;被,像衣服之覆盖。邵氏说:《禹贡》九州都有疆界,天下难道没有疆界吗?东渐西被,朔南暨,这就是天下的疆界。渭按:这是总说九州的大边界,即禹所说的“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传认为在五服之外。大概禹以方圆五千里的土地制定五服,而其外尚有余地,那么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就是九州的大边界。其外则是四海。

凡是《禹贡》疆理所及的地方,都是东海。所以说“东渐于海”,《扬州传》说南距海

”,非也。《吴语》:“晋侯令董褐复命于吴王曰:‘今君掩王东海,以淫名闻于天子。’”《越语》:“范蠡对王孙雄曰:‘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故滨于东海之陂。’”《汉书》:“惠帝三年,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师古曰:“即今泉州,是其地。”然则吴、越、闽所滨之海,皆东海也。至岭南揭阳,始为南海,而禹时不在九州之域,故止于东境言之,详见《▯州》。

译“”,并非如此。《吴语》记载:“晋侯命令董褐向吴王复命说:‘如今君王遮蔽王道于东海,以淫乱的名声传扬于天子。’”《越语》记载:“范蠡对王孙雄说:‘从前我们的先君本来就是周王室不成器的子弟,所以居住在东海之滨。’”《汉书》记载:“惠帝三年,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颜师古注释说:“就是今天的泉州,是那个地方。”既然如此,那么吴、越、闽所濒临的海,都是东海。到了岭南揭阳,才开始称为南海,而大禹时代那里不在九州的疆域之内,所以只从东边的边界说起,详见《〇州》。

流沙一在张掖,汉志居延泽在居延县东北,古文以为流沙是也。一在炖煌,通典云炖煌即古流沙地,其沙风吹流行在郡西八十里是也。经云西被于流沙,而居延泽乃在张掖之东北,则固当主炖煌矣。沙漠自西而东且迆北,居延泽虽非禹贡之流沙,亦即此沙漠之地。独王制所谓流沙去西河千里而遥,其地甚近,盖又与禹贡、汉志所言者异矣。五代史晋天福三年,髙居诲使于阗还,记其山川云:自灵州过黄河三十里,始涉沙入党项界,曰细腰沙、神树沙,至三公沙,自此沙行四百余里至黑堡沙,沙尤广。自甘州西始涉碛,碛无水,西百五十里至肃州,渡金河,出玉门闗【此在今肃州卫西,非古玉门闗也】至瓜州、沙州,州南十里鸣沙山,冬夏殷殷有声如雷,云禹贡流沙也。元和志云鸣沙县东北至灵州一百二十里,隋置环州,以大河环曲为名【今宁夏中卫东北有鸣沙故城】梦溪笔谈云:余在鄜延阅兵马籍,有称过范河损失,问何谓范河,乃越人谓淖沙为范河,北人谓之活沙,人马履之,百步之外皆动,如人行幕上,其下足处虽甚坚,若遇其一陷,则人马駞车应时皆没。或谓此即流沙也。方舆纪要云:旱海在宁夏衞灵州所东南,宋张洎曰:自威州至灵州有旱海七百里,斥卤枯泽,无谿涧川谷。张舜民曰:今旱江平即旱海,在清逺军北。赵珣曰:盐、夏、清逺军间并系沙碛,俗谓之旱海。自环州出清刚川,本灵州大路,自此至美利寨渐入平夏,径旱海中至耀徳、清边镇入灵州是也。今按以上诸书所载,则灵州之地已有沙碛,王制所谓流沙当在鸣沙废县界中,盖其地东距西河适千里而遥也。自此以西沙碛逾广,而东西三千里之径数及此而止,故曰西不尽流沙。儒者不察,遂以此为西被之流沙,因谓禹贡九州之境不过方三千里。而要荒割为异域,五服五千之义,郁而不明久矣。

黄氏日抄曰:古注以声教断句,诸家皆从之。余友蒋荣甫云:昔徐履赴试,道求水村舍,有老士人教四五童蒙,以朔南暨为句。徐言其误,老士人者怒曰:「独朔南预声教,而东西无预邪?」东西皆有所止之地,故以海与流沙言。朔南地广,故以暨言。而下文总以声教讫于四海耳。今按裵骃《史记集解》,其注在暨字下,则自刘宋时已不从孔传,而以声教属下读矣。老士人固有所受之也。

尔雅》朔,北方也。舍人曰:朔,尽也。北方万物尽,故言朔也。李巡曰:万物尽于北方,苏而复生,故北称朔也。朔,南与上、东西对,非有一地之可指说者。以朔为《尧典》之朔方,南为《尧典》之南交,亦无大碍。或谓即汉朔方郡,则其地太近;以南交为交趾,则又太逺矣,不可从。暨与渐被,似有赢缩之别。郑康成云南北不言所至,容逾之,是暨赢于渐被也。今以经文考之,东有嵎夷、莱夷,斗入大海;西有三危、黑水,在流沙之中,皆过之,故指言其地而谓之渐被。南抵五岭,北距大漠,则及境而止,不能越乎其外,故但云暨,暨之缩于渐被也,明甚。郑说非是。

九州南北之大界,传记无可考。唯唐神功元年,狄仁杰上疏,以为东距沧海,西阻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此天所以限戎狄而隔中外也。南北二句,实可为“朔南暨”注脚。应镛释《王制》曰:“独言东海者,东海在中国封疆内;西南北海,则逺在夷徼之外也。”南独以衡山为限,百越未尽开也。惟河举东西南北,河流萦带中国也。自秦而上,西北袤而东南蹙;自秦而下,东南展而西北缩。此古今天地之大运也。理明义精,于此经无一不合。

王耕野云:「声教至于海滨则止矣,何以又云渐于海,被于流沙?盖海岛之夷与流沙以西之戎,咸宾贡于中国。则是有虞之声教,东不止于海,且渐入于海中;西不止于流沙,又蒙被流沙之外矣。」渭按:「此三句言九州之大界渐被暨,皆以地言,非谓声教之所及也。与岛夷、西戎无涉。旧以『朔南暨声教』为句,故孔疏以为虽在五服之外,皆与闻天子声教,时来朝见。王氏承其误,

译流沙有两处:一处在张掖,《汉书·地理志》记载居延泽在居延县东北,古文认为这就是流沙。另一处在敦煌,《通典》说敦煌就是古流沙之地,那里的沙子被风吹动流动,在郡西八十里处,这就是流沙。《尚书》说西边延伸到流沙,而居延泽却在张掖的东北,那么理应主张敦煌才是流沙。沙漠从西向东并略微向北延伸,居延泽虽然不是《禹贡》所说的流沙,也就是这片沙漠之地。唯独《王制》所说的流沙距离西河千里之遥,其地很近,这大概又与《禹贡》、《汉书·地理志》所说的不同了。《五代史》记载,晋天福三年,高居诲出使于阗回来,记录那里的山川说:从灵州渡过黄河三十里,开始进入沙地进入党项边界,叫细腰沙、神树沙,到三公沙,从这里沙行四百多里到黑堡沙,沙地尤其广阔。从甘州向西开始进入沙漠,沙漠中没有水,向西一百五十里到肃州,渡过金河,出玉门关【这在今天的肃州卫西边,不是古玉门关】到瓜州、沙州,州南十里是鸣沙山,冬夏隆隆有声如雷,说是《禹贡》的流沙。《元和郡县志》说鸣沙县东北到灵州一百二十里,隋朝设置环州,因为大河环绕弯曲而得名【今天宁夏中卫东北有鸣沙故城】。《梦溪笔谈》说:我在鄜延查阅兵马名册,有称过范河损失的,问什么叫范河,原来是越人把泥淖沙地称为范河,北人称之为活沙,人马踩上去,百步之外都在晃动,如同人走在帐篷上,脚下虽然很坚实,如果遇到一处塌陷,那么人马骆驼车辆立刻都会沉没。有人说这就是流沙。《方舆纪要》说:旱海在宁夏卫灵州所东南,宋张洎说:从威州到灵州有旱海七百里,盐碱枯泽,没有溪涧川谷。张舜民说:现在的旱江平就是旱海,在清远军北。赵珣说:盐州、夏州、清远军之间都是沙碛,俗称为旱海。从环州出清刚川,本是灵州大路,从这里到美利寨逐渐进入平夏,穿过旱海到耀德、清边镇进入灵州,就是这样。现在考察以上各书所载,那么灵州之地已有沙碛,《王制》所说的流沙应当在鸣沙废县境内,大概其地东距西河正好千里之遥。从这里向西沙碛更加广阔,而东西三千里的宽度到这里就停止了,所以说西边不到流沙。儒生们不仔细考察,于是把这当作西边延伸到流沙,因而说《禹贡》九州的疆域不过方圆三千里。而将要服、荒服划为异域,五服五千里的意义,长期晦暗不明。

黄氏《日抄》说:古注以“声教”断句,各家都跟随这种说法。我的朋友蒋荣甫说:从前徐履去应试,途中向水村舍求宿,有位老士人教四五个孩童,以“朔南暨”为句。徐履指出他的错误,老士人生气地说:“难道只有北方和南方参与声教,而东方和西方不参与吗?”东方和西方都有终止的地方,所以用海和流沙来说。北方和南方地域广阔,所以用“暨”来说。而下文总说声教终止于四海罢了。现在考察裴骃《史记集解》,他的注在“暨”字下面,那么从刘宋时已经不跟随孔安国传,而把“声教”属下读了。老士人确实有所传承。

《尔雅》说:朔,北方也。舍人说:朔,尽也。北方万物穷尽,所以说朔。李巡说:万物在北方穷尽,复苏后又生长,所以北称朔。朔、南与上、东西相对,不是有一个地方可以指说的。把朔当作《尧典》的朔方,南当作《尧典》的南交,也没有大碍。有人说就是汉朔方郡,那么其地太近;把南交当作交趾,那么又太远了,不可采纳。暨与渐被,似乎有盈缩的区别。郑康成说南北不说到达哪里,允许超过,这是暨比渐被更盈满。现在用经文考察,东有嵎夷、莱夷,突入大海;西有三危、黑水,在流沙之中,都超过了,所以指明其地而称为渐被。南抵五岭,北距大漠,则到达边界就停止,不能越出其外,所以只说暨,暨比渐被更收缩,很明显。郑康成的说法不对。

九州南北的大边界,传记中没有可考证的。只有唐神功元年,狄仁杰上疏,认为东距沧海,西阻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这是上天用来限制戎狄而隔绝中原与外夷的。南北两句,实在可以作为“朔南暨”的注脚。应镛解释《王制》说:“只说东海,是因为东海在中国封疆内;西南北海,则远在夷狄边界之外。”南边只以衡山为限,百越没有完全开发。只有黄河举出东西南北,因为河流环绕中国。从秦朝以前,西北长而东南短;从秦朝以后,东南扩展而西北收缩。这是古今天地的大趋势。道理明白意义精妙,对于这部经书没有不合的。

王耕野说:“声教到达海滨就停止了,为什么又说渐于海,被于流沙?大概海岛的夷人和流沙以西的戎人,都朝贡中国。那么有虞氏的声教,东边不止于海,而且逐渐进入海中;西边不止于流沙,又蒙被流沙之外了。”渭按:“这三句说九州的大边界渐被暨,都是以地来说,不是说声教所到达的地方。与岛夷、西戎无关。旧以‘朔南暨声教’为句,所以孔颖达疏认为虽然在五服之外,都听闻天子声教,时常来朝见。王氏承袭其错误,”

乃有此説。」

译于是便有了这种说法。」

尧典申命羲叔宅南交,传云夏与春交,此治南方之官也。疏云此官既主四时,亦主方面。经言南交,谓南方与东方交,传言夏与春交,见其时方皆掌之。春尽之日与立夏之初,时相交也。东方之南,南方之东,位相交也。史记索隠曰:孔注未是,然则冬与秋交,何故下无其文?且东嵎夷,西昧谷,北幽都,三方皆言地,而夏独不言地,乃云与春交,斯不例之甚也。今南方地有名交阯者,或古文略举一字名地,南交则是交阯不疑也【渭】按南交固当以地言,然上古之地名不可考者多矣,一字偶同,其可遂断以为交阯邪?水经叶榆水注云:《尚书大传》曰:尧南抚交阯,于《禹贡》荆州之南垂幽荒之外,故越也。《周礼》南八蛮雕题交阯,有不粒食者焉。《春秋》不见于传,不通于华夏,然则交州实荆州之南垂与扬州无涉,且在幽荒之外,并不可谓荆域。太康地志云:交州本属▯州,为虞之南极,真妄谈不足信。《史记》言四海咸戴帝舜之功,曰南抚交阯,北发息慎【即肃慎】遂有据此文以证交州为虞之南极者,不知此特言声教之所讫耳,抑或如后世举种内属之类,故谓之抚。索隠曰:帝舜之徳抚及四方夷人,故先以抚之,此说是也。濊貊朝鲜,北与肃慎接壤,谓肃慎直营州之塞外则可,亦不得谓在营域。难者曰:《左传》昭九年,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斯言亦不足信乎?余曰:此不过一时应对泛举四方之土,非正言九州之疆界。如必泥此辞,则巴濮楚邓南距衡山尚逺境,且不至于岭,况岭南乎?参之《史记》北发肃慎则然矣,安在其为南抚交阯也?《鲁语》武王克商,遂通道九夷八蛮,肃慎氏来贡楛矢石砮。及成王时,有贿肃慎之命,或举种内属,故詹桓伯举以折晋,亦未可知。古今事变不同,岂可以周疆为虞界哉?

舜葬于苍梧之野,见《礼记》。儒者多疑之。《史记》云: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则舜在位止三十九年,夀止九十九岁。明与《尚书》“五十载陟方”之文抵牾矣。巡狩之有无,又安足辨邪?周洪谟《读书録》曰:按舜年九十三,自谓倦于勤而命禹居摄,岂有百九岁之后,而又南涉大江,深入蛮夷之地哉?为此说者,惑于《书》“陟方乃死”之文耳。要之,舜都蒲坂,距鸣条二百余里。《孟子》云:“卒于鸣条者得之。”今按尧在位七十载而举舜,又三载受终于文祖。下文言祭祀、朝觐、巡狩之事,皆舜代为之。尧甫七十三岁,即不复巡守,而舜乃百有九嵗,南巡至岭南瘴疠之乡,岂舜之精神独厚邪?抑尧之徳不若舜,而早倦于勤邪?如以《礼经》为不可违,则先儒固尝言《檀弓》有可疑者矣。如以《史记》为不可背,则司马迁之谬误,前人所以正之者非一端矣。何独于此不能释然也?

韩退之以六经之文为诸儒倡,人皆信之。其酬张韶州诗云:「暂欲系船韶石下,上宾虞舜整冠裾。」近有援此以证南巡之事者,余按《水经注》:「利水南迳韶石下,其髙百仞,广圎五里,两石对峙,相去一里,小大略均,似双阙,名曰韶石。」《元和志》云:「在韶州曲江县东北八十里,髙七十五丈,并无舜奏乐之说。」至《寰宇记》始云:「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舜南游登此石奏乐,因名。」乐史《书》成于宋初,其言率本唐人,盖「上宾虞舜」之句所从出也。然退之雅不信南巡之説,《黄陵庙碑》云:「书曰舜陟方乃死,传谓舜升道南方以死,或又曰舜死葬苍梧,二妃从之,不及溺死沅湘之间。」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涉陟升」也,谓升天也。《书》曰「殷礼陟配天」,言以道终其徳,协天也。《书》纪舜之没云「陟」者,与《竹书》《周书》同文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释「陟」为死也。地之势东南下,如言舜南巡而死,宜言「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谓舜死葬苍梧,于时二妃从之不及而溺者,皆不可信,此退之不信南巡之明证也。九疑之

译《尧典》说:帝尧命令羲叔居住在南交,传文说夏与春相交,这是治理南方的官员。疏文说:这个官员既主管四时,也主管方位。经文说南交,是指南方与东方相交,传文说夏与春相交,表明他既掌管时节也掌管方位。春尽之日与立夏之初,是时节相交;东方的南面、南方的东面,是方位相交。《史记》索隐说:孔安国的注解不对,那么冬与秋相交,为什么下文没有记载?况且东方的嵎夷、西方的昧谷、北方的幽都,三方都说的是地名,而夏却不说地名,只说与春相交,这太不合体例了。现在南方有地名交阯,或许古文省略了一个字来命名地方,南交就是交阯无疑【渭】按:南交固然应当从地名来解释,然而上古的地名大多不可考证,一个字偶然相同,就能断定是交阯吗?《水经注·叶榆水》说:《尚书大传》说:尧向南安抚交阯,在《禹贡》荆州南边偏远荒僻之外,是越地。《周礼》说南方的八蛮中有雕题、交阯,有不以谷物为食的人。《春秋》中不记载在传文中,不与华夏相通,那么交州实际上是荆州的南边偏远之地,与扬州无关,而且在荒僻之外,并不能说是荆州的疆域。《太康地志》说:交州原本属于〇州,是虞朝的南极,这真是荒诞的言论,不足相信。《史记》说四海都拥戴帝舜的功德,说向南安抚交阯,向北征发息慎【即肃慎】,于是有人根据这段文字来证明交州是虞朝的南极,不知道这不过是说声教所到达的地方罢了,或者像后世举荐部族内属之类,所以称为安抚。索隐说:帝舜的德行安抚到四方夷人,所以先安抚他们,这个说法是对的。濊貊、朝鲜,北边与肃慎接壤,说肃慎在直隶营州的塞外是可以的,也不能说在营州的疆域内。质疑的人说:《左传》昭公九年,周王派詹桓伯对晋国说:巴、濮、楚、邓,是我们的南土;肃慎、燕、亳,是我们的北土。这话也不值得相信吗?我说:这不过是一时应对泛泛列举四方的土地,并非正式论述九州的疆界。如果一定要拘泥于这话,那么巴、濮、楚、邓南边距离衡山还很远,况且不到岭南,何况岭南呢?参照《史记》北边征发肃慎的说法,那么南边安抚交阯的说法也就不能成立了。《国语·鲁语》说武王灭商,于是开通道路使九夷八蛮归附,肃慎氏来进贡楛矢石砮。到了成王时,有赏赐肃慎的命令,或许是因为部族内属,所以詹桓伯列举此事来驳斥晋国,也未可知。古今事变不同,怎么能用周朝的疆界作为虞朝的疆界呢?

舜葬在苍梧的野外,见于《礼记》。儒者大多怀疑这件事。《史记》说:舜即位三十九年,向南巡视,死在苍梧的野外,那么舜在位只有三十九年,寿命只有九十九岁。这明显与《尚书》“五十载陟方”的文字相矛盾。巡狩有没有,又哪里值得辩驳呢?周洪谟《读书录》说:按舜九十三岁,自称厌倦于政务而命令禹摄政,怎么会有在一百零九岁之后,又渡过长江,深入蛮夷之地的呢?持这种说法的人,是被《尚书》“陟方乃死”的文字迷惑了。总之,舜定都蒲坂,距离鸣条二百多里。《孟子》说:“死在鸣条的是可信的。”现在按:尧在位七十年而推举舜,又三年在文祖接受尧的禅让。下文说祭祀、朝觐、巡狩的事,都是舜代尧做的。尧刚七十三岁,就不再巡狩,而舜却一百零九岁,南巡到岭南瘴疠之乡,难道是舜的精神特别旺盛吗?还是尧的德行不如舜,而早早就厌倦于政务呢?如果认为《礼经》不可违背,那么先儒本来就说《檀弓》有可疑之处了。如果认为《史记》不可背离,那么司马迁的错误,前人纠正他的不止一处了。为什么唯独在这里不能释怀呢?

韩愈以六经的文字为诸儒倡导,人们都相信他。他酬答张韶州的诗说:“暂欲系船韶石下,上宾虞舜整冠裾。”近来有人引用此诗来证明南巡的事,我按《水经注》说:“利水向南经过韶石下,它高百仞,方圆五里,两块石头对峙,相距一里,大小大致相等,像双阙,名叫韶石。”《元和郡县志》说:“在韶州曲江县东北八十里,高七十五丈,并没有舜奏乐的说法。”直到《太平寰宇记》才说:“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舜南游登上此石奏乐,因此得名。”乐史的书写成于宋初,他的话大多本于唐人,大概是“上宾虞舜”这句诗的出处。然而韩愈向来不相信南巡的说法,《黄陵庙碑》说:“《尚书》说舜陟方乃死,传文说舜升道南方而死,又有人说舜死葬在苍梧,二妃跟随他,来不及溺死在沅湘之间。”我说《竹书纪年》中帝王的去世,都说“涉陟升”,意思是升天。《尚书》说“殷礼陟配天”,是说以道终其德行,与天相合。《尚书》记载舜的去世说“陟”,与《竹书纪年》《周书》文字相同。下面说“方乃死”,是用来解释“陟”为死的意思。地势东南低,如果说舜南巡而死,应当说“下方”,不能说“陟方”。据此说舜死葬在苍梧,当时二妃跟随他来不及而溺死的,都不可信,这是韩愈不相信南巡的明证。九疑之

葬,二妃之溺,韶石之奏,斑竹之痕,皆以南巡为根柢。南巡之事虚,则其余皆不足辨矣。诗人托兴,稗官小说,皆可用,安得援以说经?如必据此駮彼,则送惠师诗云:「斑竹啼舜妇」,即撰《黄陵碑》者之所作也,岂亦可据诗以駮文邪?《檀弓》曰:「二妃未之从而」,退之《祭张员外文》云:「二妃行迷,泪踪染林」,则又将据文以駮礼邪?司马公诗曰:「虞舜在倦勤,荐禹为天子,岂有复南巡,迢迢渡湘水。」张文潜诗曰:「重瞳陟方时,二妃盖老人,安肯泣路傍,洒泪留丛筠。」王伯厚云:「二诗可以袪千载之惑。」

译关于安葬、二妃溺水、韶石奏乐、斑竹留痕这些事,都以舜帝南巡为根本依据。如果南巡这件事是虚构的,那么其余种种便不值得辩驳了。诗人寄托情志,野史小说,都可以采用,怎么能援引它们来解释经典呢?如果一定要依据这类材料去驳斥其他说法,那么韩愈送惠师诗中说:“斑竹啼舜妇”,这正是撰写《黄陵碑》的人所作的,难道也可以依据诗歌来驳斥文章吗?《檀弓》说:“二妃没有跟随而去”,韩愈《祭张员外文》中说:“二妃行走迷路,泪痕染遍树林”,那么又将依据文章来驳斥礼制吗?司马光诗中说:“虞舜因倦于勤政,推荐禹做天子,哪里还有再南巡,遥远地渡过湘水。”张文潜诗中说:“重瞳舜帝去南方时,二妃已是老人,怎肯在路边哭泣,洒泪留在丛竹上。”王应麟说:“这两首诗可以消除千百年来的疑惑。”

自两汉以降,岭南之风气渐移,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于是乎在,魁奇忠信材徳之民,于是乎生。一以为脂膏之地,一以为文献之邦。下逮唐世,濒海之饶有加于昔人之之南海者,若东西州焉,而余谓不在九州之限。或警余:“粤产多才,将释憾于子,可奈何?”余曰:“知道者必无此憾,不然则杜君卿先己当之矣。夫何惧?三代已下,东南日辟,西北日荒,此古今消长之大运,风俗与世为推移。圣人因时而立政,使尧舜复生于今,亦必以岭南为一州。吾所言者,禹贡之疆域耳。西北之日荒者,不得推而弃诸九州之外,则东南之日辟者,亦不得引而纳诸九州之内。就经说经,唯期不背于理,徇当世之人情,而曲为之迁就,可乎哉!”

声教讫于四海【释文:讫,斤密反】

吴氏曰:声教者,虽不近见善教之实,然亦逺闻善教之声而效慕之也。讫尽也。顾氏【炎武】曰:禹贡之言「海有二」,东渐于海,实言之海也;声教讫于四海,槩言之海也。渭按:《左传》云「树之风声」,司马相如云「逖聴者风声」,声教之谓也。四海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在九州之外者,时声教所及。东海之岛夷,西戎之昆仑、析支、渠搜,皆已来贡。迨告成之后,则南抚交阯、北发、肃慎,而四海之外无逺弗届矣。

中庸之颂,至圣曰:“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此声教讫于四海之义疏也。《史记》言帝颛顼之地,“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阯,西至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日月所照,莫不砥属”,亦声教四讫之意。其称禹功,则言“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谓在九州之内者,又云“南抚交阯,北发【索隠曰:当云北户】西戎析支渠廋氐羌【戎字疑衍】北山戎发息慎【当云北山戎息慎】东长鸟夷【索隠曰:长下少夷字,案《大戴礼》云长夷】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谓在九州之外者也。前言疆理之所至,后言声教之所及,咸戴帝舜与莫不尊亲意同,非谓举四海而疆理之,悉有其地,悉臣其人也。或据“南抚交趾,北发肃慎”二语,以证有虞之世,交趾为扬域,肃慎为营域,然则肇十有二州,岂并“朔南暨”之规模而亦廓之邪?虽辩若悬河,吾未之敢信矣。

  禹贡锥指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禹贡锥指卷二十

  徳清胡渭撰

  禹锡▯圭告厥成功

王氏曰:禹锡▯圭于尧,以告成功也。锡与师锡、帝九江、纳锡大龟,同义。蔡氏曰:水土既平,禹以▯圭为贽,而告成功于舜也。水色黑,故圭以▯。云傅氏曰:水患平而锡土姓,君之报功也。声教讫于四海,而锡▯圭,臣之归美以报上也。王氏【樵】曰:上与下为锡,禹奉▯圭而曰锡者,为舜成万世之功,不可以常辞。书渭按:此二句乃史辞,▯圭或以为锡尧,或以为锡舜,未知孰是。时尧老,舜摄,盖禹上之于舜,而舜归之于尧,理当然也。

传云:「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圭以彰显之。」言天功成,按锡者与也。下与上,亦可谓之锡。经言「禹锡」,不言「锡禹」,则其为禹之锡尧也,审矣。吕伯恭以为锡舜,而蔡传因之,亦通。林少颖云:「臣以圭而锡君,载籍恐无此事。」以某所见,是禹以▯圭告成于天耳。谓禹告天,尤无据。且《易·益》六三爻辞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此非臣锡圭于君之事,见于载籍者乎?

下与上书锡者三:一师锡帝以舜,一九江纳锡大▯,一禹锡▯圭。盖尧为天下得人,▯足以决大疑,禹成万世永赖之功。事莫有大于此者,故皆异其文。

正义云:考工记「天谓之▯」,是▯为天色。尧之赐禹,必以天色圭者,言天功成也。苏氏曰:禹以治水得天下,故从水而尚黑。帝锡禹以▯圭,为水徳之瑞也。蔡传舍孔而从苏。渭按:尚书「璇玑钤」云:禹开龙门,导积石,▯圭出,刻曰「延喜玉」,受徳天赐。佩纬

译自两汉以来,岭南的风气逐渐改变,犀角、象牙、毒草、冒顿(一种毒草),以及珍珠、美玉、银、铜、水果、布匹等物产汇聚于此,魁梧奇特、忠诚守信、有才能德行的人,也在这里产生。一方面认为这里是富庶之地,一方面认为这里是文化昌盛之邦。到了唐代,沿海地区的丰饶超过了前人所说的南海,如东、西二州那样,但我认为它不在九州的范围内。有人警告我说:“广东出产很多人才,将会对你释放怨恨,该怎么办?”我说:“懂得道理的人一定不会有这种怨恨,不然的话,杜君卿早就承受过了。有什么好怕的?三代以后,东南日益开发,西北日益荒废,这是古今盛衰的大趋势,风俗随着时代而变迁。圣人根据时势制定政策,即使尧舜再生于今天,也一定会把岭南作为一个州。我所说的是《禹贡》中的疆域。西北日益荒废的地方,不能推而弃之于九州之外,那么东南日益开发的地方,也不能引而纳之于九州之内。依据经典解释经典,只求不违背道理,迎合当世的人情,而曲意迁就,可以吗!”

声教讫于四海【释文:讫,音“斤密”】

吴氏说:声教,虽然不能近距离看到善教的实际效果,但也能远远听到善教的声音而效仿仰慕。讫,尽的意思。顾氏【炎武】说:《禹贡》中说“海有二”,东渐于海,是具体说的海;声教讫于四海,是概括说的海。胡渭按:《左传》说“树之风声”,司马相如说“逖聴者风声”,说的就是声教。四海指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在九州之外的地方,当时声教所及。东海的岛夷,西戎的昆仑、析支、渠搜,都已经来进贡。等到告成之后,则南抚交阯、北发、肃慎,而四海之外没有远达不到的地方了。

《中庸》的颂词,至圣说:“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这是声教讫于四海的意义阐释。《史记》说帝颛顼的地域,“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阯,西至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日月所照,莫不砥属”,也是声教四讫的意思。他称颂禹的功绩,则说“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说的是在九州之内的情况,又说“南抚交阯,北发【索隠曰:当云北户】西戎析支渠廋氐羌【戎字疑衍】北山戎发息慎【当云北山戎息慎】东长鸟夷【索隠曰:长下少夷字,案《大戴礼》云长夷】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说的是在九州之外的情况。前面说的是疆理所至,后面说的是声教所及,咸戴帝舜与莫不尊亲意思相同,不是说把四海都纳入疆理,全部拥有其地,全部臣服其人。有人根据“南抚交趾,北发肃慎”两句话,来证明有虞之世,交趾属于扬州域,肃慎属于营州域,那么开创十二州,难道连“朔南暨”的规模也扩大了吗?虽然辩论如悬河,我不敢相信。

禹贡锥指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禹贡锥指卷二十

徳清胡渭撰

禹锡〇圭告厥成功

王氏说:禹把〇圭赐给尧,以告成功。锡与师锡、帝九江、纳锡大龟,意义相同。蔡氏说:水土既平,禹以〇圭为贽,而告成功于舜。水色黑,所以圭用〇。云傅氏说:水患平而锡土姓,是君主报功。声教讫于四海,而锡〇圭,是臣子归美以报上。王氏【樵】说:上与下为锡,禹奉〇圭而说锡,是因为为舜成万世之功,不可以用常辞。胡渭按:这两句是史辞,〇圭或以为锡尧,或以为锡舜,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当时尧老,舜摄政,大概是禹上之于舜,而舜归之于尧,理当然也。

传云:“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〇圭以彰显之。”说天功成,按锡者与也。下与上,也可以称之为锡。经言“禹锡”,不言“锡禹”,那么其为禹之锡尧也,审矣。吕伯恭以为锡舜,而蔡传因之,亦通。林少颖云:“臣以圭而锡君,载籍恐无此事。”以某所见,是禹以〇圭告成于天耳。说禹告天,尤无据。且《易·益》六三爻辞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这不是臣锡圭于君之事,见于载籍者吗?

下与上书锡者三:一师锡帝以舜,一九江纳锡大〇,一禹锡〇圭。大概尧为天下得人,〇足以决大疑,禹成万世永赖之功。事莫有大于此者,所以都异其文。

正义云:考工记“天谓之〇”,是〇为天色。尧之赐禹,必以天色圭者,说天功成也。苏氏说:禹以治水得天下,所以从水而尚黑。帝锡禹以〇圭,为水徳之瑞也。蔡传舍孔而从苏。胡渭按:尚书“璇玑钤”云:禹开龙门,导积石,〇圭出,刻曰“延喜玉”,受徳天赐。佩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