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质疑卷三
纪已亡矣,而书纪叔姬,叔姬固纪之叔姬也。朱子作纲目,韩已亡而张良书韩人,晋已亡而陶潜书晋徴士,得春秋之遗意矣。
译纪国已经灭亡了,但史书仍称“纪叔姬”,因为叔姬本来就是纪国的叔姬。朱熹编写《资治通鉴纲目》,韩国已经灭亡而称张良为“韩人”,晋朝已经灭亡而称陶潜为“晋征士”,这正是继承了《春秋》的遗意。
纪侯大去其国 齐侯葬纪伯姬
纪侯大去其国,悯之也,善之也。何悯乎?纪小而逼于齐,齐大而暴,于是乎纪季姜归于京师,盖借庇于天子矣,而天子不能庇。纪侯来朝,公防纪侯于成,盖求援于鲁矣,而鲁辞不能。公防纪侯、郑伯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盖尝连三国之兵以抗之矣,而齐不可以兵。恐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盖尝徼恵鲁侯以好防矣,而齐不可以好求。则为纪侯者,所谓亦莫如之何也。不得已使其弟以酅入于齐,以存五庙而已。则委而去之,并土地、人民、仪章、器物之属而弃之,如敝屣,则其情诚迫,而其志诚可悲矣。是以圣人存其爵而不书其名,以是为善之也。不然,失国不返,一州实耳,实何以名?又削其爵乎?胡氏以为异于太王之去豳,而不知太王国于边方空濶之境,虽经屡徙,尚可立国。春秋之世,尺地一民,莫不有主。纪侯徙将安之?执此以责纪侯,则又泥矣。上书“纪侯大去其国”,而下书“齐侯葬纪伯姬”,正所谓不没其实,甚齐侯之暴于逼纪也。闵公弑,书“公薨”,而下书“夫人姜氏孙于齐”,“公子庆父出奔莒”,圣人之书法类如此。至如“葬纪伯姬”,则所谓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胡氏讥之备矣。
齐人取子纠杀之
纠称子,胡氏以为不当杀也,甚齐桓也。然则鲁无贬乎?谷梁曰:“言取病内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以千乗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是为公病矣。
同盟于幽
许男,男也,而叙于滑伯、滕子之上,可见《春秋》以强弱大小为班,不复知有先王之爵矣。圣人因而书之,盖伤之也。又况滕子称子,距朝桓者已三十余年,何得以一事之失而诛及其子孙乎?后仿此。
郭公
郭公何曰:「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及夏五,郭公见圣人之阙疑也。必以郭公为郭亡,而肤引齐桓公问父老之説,非余所敢知也。」
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衞人败绩。
齐称人,贬之也。以王命伐衞,正也。取赂而还,非伯讨矣。故贬而称人。胡氏以为将卑师少者,非也。
公子牙卒
三传及胡氏皆以为季友酖之,也不书刺,善季友也。疑者曰:公子牙,庆父之母弟也。庆父欲为乱,而牙先以病卒。天存鲁也,夫子虽为鲁喜,而经无异词,乃皆以为季子之酖。夫季子不能诛庆父,子弑君之后,安能以叔牙一言之失而遽酖之乎?若疑其后为叔孙,则庆父缢死后亦有后。况《春秋》弑君之贼,如齐杀无知,而其后有仲孙湫;宋杀华督,而其后有华耦、华喜;陈杀夏徴舒,而其后有夏齧、夏区。夫岂皆饮酖而许立者?吾姑存疑焉,附録。
纪侯大去其国。《公羊》曰:不言灭,为齐襄公讳也。何讳乎?复讐也。何讐乎?纪侯譛哀公烹乎周九世矣。九世可以复讐乎?虽百世可也。余曰不然。季文子欲逐公孙归父也,臧宣叔怒曰:当其时弗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先王之罚罪人不孥九世,而以讐报,非矣。
纠不系之齐,不当立也。谷梁以为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恶内也,非也。
宋万弑君。胡氏曰:太宰督亦死于闵公之难而不书,身有罪也。是也。恵伯死于子恶之难而亦削而不书,非君命也。非也。子恶不书弑,为国讳也。既讳子恶,则不得不并恵伯讳之矣。恵伯何讥焉?
鬻拳兵谏,目为爱君,陋哉,左氏之见也。自此说一倡,而后世有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而托之乎忠者。
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曹刿之谏,如齐观社也。俭,徳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徳,而君纳之,大恶,无乃不可乎?御孙之谏,刻桓宫桷也。男贽玉帛禽鸟,女贽不过榛栗枣脩。男女同贽,是无别也。御孙之谏,宗妇觌用币也。左氏备矣。
曹覊出奔陈,赤归于曹。与郭公上下不相蒙也。公谷以为赤即郭公,谬哉论也。以曹杀其大夫而不名,为曹覊讳,则又舛矣。
大夫如他国,未有书所为者,曰:“公子友如陈,葬原仲。”讥私交也。公谷以为避公子庆父、公子
译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齐侯安葬了纪伯姬。
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这是对他表示怜悯,也是对他表示赞许。为什么怜悯他呢?因为纪国弱小且受到齐国的逼迫,齐国强大而残暴,于是纪季姜嫁到了京师,大概是借天子来庇护自己,然而天子不能庇护。纪侯前来朝见,鲁公在成地防备纪侯,大概是向鲁国寻求援助,然而鲁国推辞说不能。鲁公防备纪侯、郑伯并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作战,大概是曾经联合三国军队来抵抗齐国,然而齐国不能靠武力征服。鲁公防备齐侯,纪侯与齐侯在黄地结盟,大概是曾经试图用鲁国的友好来防备齐国,然而齐国不能靠友好来求得。那么对于纪侯来说,这就是所谓的无可奈何了。不得已让他的弟弟带着酅地归附齐国,只是为了保存五座宗庙罢了。于是抛弃国土而离开,连同土地、人民、礼制、器物之类都抛弃了,如同丢弃破鞋,那么他的处境确实紧迫,他的志向确实可悲。因此圣人保留他的爵位而不书写他的名字,以此来表示对他的赞许。如果不是这样,失国而不返回,只是一个州牧罢了,州牧为什么要称名?又削减他的爵位吗?胡安国认为这与太王离开豳地不同,却不知道太王在边远空旷之地建国,虽然多次迁徙,仍然可以立国。春秋时代,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百姓,都有主人。纪侯迁徙将去哪里?拿着这个来责备纪侯,就又是拘泥不通了。上面书写“纪侯大去其国”,下面书写“齐侯葬纪伯姬”,这正是所谓不掩盖事实,极言齐侯逼迫纪国的残暴。闵公被杀,书写“公薨”,下面书写“夫人姜氏逃到齐国”,“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圣人的笔法大致如此。至于“安葬纪伯姬”,这就是所谓不能实行三年的丧礼,却去考察细密的丧服等级,胡安国对此批评得很详尽。
齐国人捉拿子纠并杀了他。
子纠被称为“子”,胡安国认为不应当杀他,这是极言齐桓公的过错。那么鲁国就没有贬责吗?《谷梁传》说:“说‘取’是责备鲁国”,意思是“捉拿他的子纠并杀了他”。凭借拥有千辆兵车的鲁国,却不能保全子纠,以此来作为鲁公的过错。
在幽地结盟。
许男是男爵,却排在滑伯、滕子之上,可见《春秋》是按照强弱大小来排列次序,不再知道有先王的爵位了。圣人因而如实记载,大概是为此感到悲伤。更何况滕子称“子”,距离朝见桓公已经三十多年了,怎么能因为一件事的过失而惩罚他的子孙呢?后面类似的情况仿照此例。
郭公。
郭公说:“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到了夏五月,郭公出现,这体现了圣人的存疑态度。一定要认为郭公是郭国灭亡,并浅薄地引用齐桓公询问父老的传说,这不是我所敢认同的。”
齐国人攻打卫国,卫国人跟齐国人作战,卫国人战败。
齐国被称为“人”,这是贬低它。凭借王命攻打卫国,这是正当的。索取贿赂后返回,就不是霸主应有的讨伐了。所以贬低它而称“人”。胡安国认为这是将领地位低、军队人数少,这是不对的。
公子牙去世。
《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以及胡安国都认为季友用毒酒毒死了他,不书写“刺”,是赞许季友。有疑问的人说:公子牙是庆父的同母弟弟。庆父想要作乱,而公子牙先因病去世。这是上天保全鲁国,孔子虽然为鲁国高兴,但经文中没有不同的说法,却都认为是季子用毒酒毒死。季子不能诛杀庆父,在儿子弑君之后,怎么能因为叔牙一句话的过失就立刻毒死他呢?如果怀疑他后来成为叔孙氏,那么庆父自缢死后也有后代。况且《春秋》中弑君的贼人,比如齐国杀了无知,而他的后代有仲孙湫;宋国杀了华督,而他的后代有华耦、华喜;陈国杀了夏徵舒,而他的后代有夏齧、夏区。难道他们都是喝了毒酒才被允许立国的吗?我暂且存疑,附录于此。
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公羊传》说:不说“灭”,是为齐襄公避讳。避讳什么?复仇。为什么复仇?纪侯进谗言导致哀公被烹杀已经九代了。九代可以复仇吗?即使百代也可以。我说不是这样。季文子想要驱逐公孙归父,臧宣叔愤怒地说:当时不能惩治,后来的人有什么罪?先王的惩罚罪人不株连子孙,九代之后还以仇报仇,是不对的。
子纠不系属于齐国,是不应当被立为国君。《谷梁传》认为应当接纳而不接纳,齐国政变后才攻打,所以责备鲁国,这是不对的。
宋万弑君。胡安国说:太宰督也死于闵公的灾难而不被记载,是因为自身有罪。这是对的。惠伯死于子恶的灾难而被削去名字不记载,是因为不是君命。这是不对的。子恶不记载“弑”,是为国家避讳。既然避讳子恶,就不得不连带避讳惠伯了。惠伯有什么可讥讽的呢?
鬻拳以武力进谏,被看作爱戴君主,左氏的看法浅陋啊。自从这种说法一提倡,后世就有兴起晋阳之甲来清除君主身边的恶人,却假托为忠诚的。
君主的举动必须记载。记载而不符合法度,后代子孙看什么呢?曹刿的进谏,就像齐桓公观看社祭一样。节俭,是美德的共性;奢侈,是大恶。先君有节俭的美德,而君主采纳了奢侈,是大恶,恐怕不可以吧?御孙的进谏,刻削桓宫屋椽。男子进献玉帛禽鸟,女子进献不超过榛栗枣脯。男女进献相同,这是没有区别。御孙的进谏,宗妇相见用币帛。左氏记载得很完备。
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与郭公上下不相衔接。《公羊传》《谷梁传》认为赤就是郭公,论调荒谬。认为曹国杀大夫而不称名,是为曹羁避讳,就更是错乱了。
大夫出使其他国家,没有记载所做的事情的,说:“公子友出使陈国,安葬原仲。”讥讽私人交往。《公羊传》《谷梁传》认为这是为了躲避公子庆父、公子
牙之难,故有所托而如陈,谬也。
纪叔姬,一亡国妇耳,归于酅,书卒,书葬,书纪侯失国,犹书大去其国而不名也。齐襄公逐人之国,夷人之社稷,亦云暴矣。而内乱禽兽行,书防,书享,屡见于经。《南山》载驱,诗又屡刺焉。其后卒死无知之手,比之纪侯,纪叔姬所得孰多?则信乎齐景公之富,不如夷齐之贫也。
译曹国难以保全,所以有所依托而前往陈国,这是错误的。
纪叔姬不过是一个亡国的妇人罢了,她回到酅地,《春秋》记载了她的去世和安葬,记载了纪侯失去国家,仍然记载她“大去其国”而不直呼其名。齐襄公驱逐他人离开国家,夷灭他人的社稷,可以说是残暴了。然而齐国内乱中禽兽般的行为,记载于防地,记载于享祀,在经文中屡次出现。《诗经·南山》中的《载驱》篇,诗歌又屡次讽刺此事。后来他最终死在无知手中,与纪侯相比,纪叔姬得到的究竟更多呢?那么确实可以相信,齐景公的富有,不如伯夷、叔齐的贫穷。
一年而三筑台,甚之也。继书“冬不雨”,以是为无闵民之心矣。
春秋质疑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质疑卷四
明 杨于庭 撰
闵公
不书即位
公谷以为继弑君者,是也。必以为内无所承上,不请命者,则胡氏之迂也。
齐仲孙来
仲孙不名嘉之也,何嘉乎?齐桓乗鲁乱,有窥鲁之心,而仲孙劝以务宁鲁难,亲有礼,圣人以是为能存鲁也,故嘉之。下文所谓齐髙子来盟,即此意也。不书使,嘉其存鲁也。若以书来为交讥,则髙子来盟何以为美乎?既讥之,必名之矣。
附録
齐仲孙来,仲孙湫也。公羊以为即公子庆父?何居?公子顽通于宣姜,诗所为刺“鹑之奔奔”“墙有茨”也。夫以庶子而通其嫡母,此何等事也?而人可强使之者乎?又岂有身为君夫人,母仪一国,而人可强使与子奸者乎?左氏曰:“初,恵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则齐东野人之语也。”
春秋质疑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质疑卷五
明 杨于庭 撰
僖公
不书即位
公谷以为继弑君者是也,胡氏以为内无所承,上不请命,迂也。
季友败莒师于郦
柽之防,返席未安也,而即袭败邾人之归师,曲在我矣,故书曰:“公败邾师于偃。”至如庆父弑君,天下之恶一也,莒不以为罪而受之,至是而复伐我以求赂,此所谓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者,尚可以败之者为罪乎?曰:“败莒师于郦,获莒挐,嘉获之也。”此与“公败邾师于偃”所谓美恶不嫌同辞,胡氏以为诈谋擒其主将,误矣。
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葬我小君哀姜。
哀姜与弑二君,胡氏以为齐人杀之可也,以尸归鲁不可也。既归于鲁,则子无絶母之义,不得不以小君葬之矣。余谓哀姜之事与文姜异,文姜虽与闻乎弑,而诸侯未闻有讨之者,荘公亲其子也。父薨之后,又二十有二年而后薨,则虽欲不以小君之礼葬之,不可得矣。哀姜奔邾不还,义与庙絶,齐侯召而杀之于夷,诸侯亡不闻者。僖公虽厚于嫡母,取而葬之足矣,何必隆之以小君之礼,而祔食于太庙乎?故经书「齐人以归」,讥齐也;「葬我小君哀姜」,讥鲁也。唐张柬之讨武氏之乱,先儒谓宜执武后于太庙,数其罪而赐之死。余尝非之,以为中宗亲其子,而五王又中宗之臣,此荘公所不得贬文姜者也。然繇斯以谈,亦足以证「葬我小君哀姜」者之为过矣。
侵蔡蔡溃遂伐楚
胡氏曰:「书『遂伐楚』,讥専也。谓不请命于天子也。伯主之専久矣,若以为讥,则召陵盟楚,何者而非専乎?然则书『遂』者,何也?大桓公之伐楚也,蔡党于楚,因其嫁荡舟之姬之衅,而合诸侯以侵之。蔡溃而楚已披其党矣,于是遂声楚罪而致伐焉。所谓以小为大,有名之师也。故《春秋》大之。至其不请命于天子,则桓之所以止于桓,而仲尼之徒之所不道也。」
许男新臣卒
卒许男常事尔,以为不卒于师于防,而亟归,为不知命,则臆説也。
晋人执虞公
传曰:不书灭,不与灭也。其曰「晋人执之」者,犹众执独夫云耳。然则晋无贬乎?先王之制,班爵有等。晋以侯而执天子之上公,而天子不能讨,方伯不能诘,故削而称人,讳之也。盂之防,楚以子执公,则讳国;韩之战,秦以伯获侯,则讳人;棐林之役,赵盾以大夫防诸侯,则讳之曰「师」。其意逺矣。
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用致夫人,如《史记》夜致王夫人之“致”,盖已死者。左氏曰:“哀姜近之,削姓氏,贬之也,以其与闻乎弑,而不宜祔食于先公也。”若曰成风,则成风薨于文公之四年,此时尚亡恙,縦立以为夫人,何曰“用致”?
齐侯小白卒 葬齐桓公
入春秋而王室之衰甚矣。然而桓王伐郑,则三国従之;四国伐衞纳朔,则王人子突救之。虽不得尽行其志,而余威犹存也。宰咺之赗,凡伯、南季、宰紏、仍叔、子之聘,荣
译一年之内三次修筑高台,这是过分的行为。接着记载“冬天不下雨”,以此表明(君主)没有怜悯百姓之心。
春秋质疑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质疑卷四
明 杨于庭 撰
闵公
不记载即位
《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这是因为继位者是弑君者的同党,这是对的。如果认为这是因为国内没有继承正统,向上没有请求命令,那就是胡安国的迂腐之见了。
齐国的仲孙来
不写出仲孙的名字,是为了褒奖他,为什么要褒奖呢?齐桓公趁着鲁国动乱,有窥伺鲁国的心思,而仲孙劝谏他致力于平息鲁国的祸难,亲近有礼义的国家,圣人认为这是能够保全鲁国的行为,所以褒奖他。下文所说的齐国高子来结盟,就是这个意思。不记载他是使者,是为了褒奖他保全鲁国。如果把记载“来”看作是相互讥讽,那么高子来结盟又怎么算是美事呢?既然讥讽他,必定会写出他的名字了。
附录
齐国的仲孙来,就是仲孙湫。《公羊传》认为他就是公子庆父?这是什么道理?公子顽与宣姜私通,《诗经》中讽刺的“鹑之奔奔”“墙有茨”说的就是这件事。身为庶子却与嫡母私通,这是什么样的事情?难道是人可以强迫他做的吗?又哪有身为国君夫人,作为一国母仪,却被人强迫与儿子通奸的道理?《左传》说:“当初,惠公即位时年纪尚小,齐国人让昭伯与宣姜行烝礼,宣姜不肯,齐国人强迫她,生下了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这不过是齐国乡下人的无稽之谈罢了。
春秋质疑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质疑卷五
明 杨于庭 撰
僖公
不记载即位
《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这是因为继位者是弑君者的同党,这是对的;胡安国认为这是因为国内没有继承正统,向上没有请求命令,这是迂腐的。
季友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
在柽地设防,返回后席位还未安稳,就立即袭击并击败了撤退中的邾国军队,理亏在我们这边,所以记载说:“鲁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至于庆父弑君,这是天下公认的罪恶,莒国不认为这是罪过而接纳了他,到了这时又反过来攻打我国以索取贿赂,这就是所谓的敌人加害于己,不得已而应战的情况,还能因为击败他们而获罪吗?有人说:“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俘虏了莒挐,这是褒奖俘虏了他。”这与“鲁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一样,都是善恶不嫌用同样的措辞,胡安国认为这是用诈谋擒获敌国主将,是错误的。
夫人姜氏死在夷地,齐国人把她的尸体送回了鲁国。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
哀姜参与了弑杀两位国君,胡安国认为齐国人杀她是可以的,但把尸体送回鲁国是不可以的。既然已经送回鲁国,那么儿子没有断绝母子之义的道理,不得不以国君的礼仪安葬她了。我认为哀姜的事情与文姜不同,文姜虽然参与了弑君,但诸侯中没有听说有人讨伐她的,庄公是她的亲生儿子。父亲死后,又过了二十二年她才死,那么即使想不用国君的礼仪安葬她,也是做不到的。哀姜逃到邾国没有回来,在道义上与宗庙断绝关系,齐侯召她并在夷地杀了她,诸侯中没有听说有人讨伐她的。僖公虽然厚待嫡母,把她取回安葬就足够了,何必用国君的礼仪隆重安葬她,并让她配享太庙呢?所以经文书写“齐国人把她送回来”,是讥讽齐国;“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是讥讽鲁国。唐代张柬之讨伐武氏的叛乱,前代儒者认为应该把武则天拘捕在太庙,列举她的罪状然后赐死。我曾经批评这种观点,认为中宗是她的亲生儿子,而五王又是中宗的臣子,这是庄公不能贬低文姜的原因。然而由此推论,也足以证明“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是过错了。
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攻打楚国
胡安国说:“记载‘于是攻打楚国’,是讥讽专断。指没有向天子请示命令。霸主专断已经很久了,如果认为这是讥讽,那么召陵会盟楚国,哪一件事不是专断呢?那么记载‘于是’,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推崇桓公攻打楚国。蔡国依附楚国,桓公趁着蔡国嫁荡舟之姬的衅隙,会合诸侯去侵犯它。蔡国溃败而楚国已经失去了它的党羽,于是便声讨楚国的罪过并发动攻打。这就是所谓以小为大,有名正言顺的军队。所以《春秋》推崇它。至于不向天子请示命令,这是桓公之所以止步于桓公,而孔子门徒所不称道的。”
许国国君新臣去世
记载许国国君去世,是平常的事。认为他不死在军中或防地,而是急忙回国,是不知天命,这是主观臆测。
晋国人拘捕了虞公
《左传》说:不记载灭亡,是不赞成灭亡。说“晋国人拘捕了他”,就像是众人拘捕独夫一样。那么晋国没有贬义吗?先王的制度,爵位有等级。晋国以侯爵的身份拘捕天子的上公,而天子不能讨伐,方伯不能责问,所以削去爵位称“人”,是避讳。盂地会盟,楚国以子爵拘捕公爵,就避讳国家;韩地之战,秦国以伯爵俘获侯爵,就避讳人物;棐林之战,赵盾以大夫身份抵御诸侯,就避讳说“军队”。其用意深远啊。
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迎致夫人
用来迎致夫人,就像《史记》中夜间迎致王夫人的“致”,大概是指已经死去的人。《左传》说:“哀姜亲近他,削去姓氏,是贬低她,因为她参与了弑君,不应该配享先公。”如果说成风,那么成风死在文公四年,这时她还健在,即使立她为夫人,为什么说“用来迎致”呢?
齐侯小白去世 安葬齐桓公
进入春秋时期,王室衰微得很厉害。然而桓王攻打郑国,就有三个国家跟随;四个国家攻打卫国接纳公子朔,就有王人子突去救援。虽然不能完全实现其意愿,但余威尚存。宰咺的赗赠,凡伯、南季、宰纠、仍叔、子之的聘问,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