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质疑卷六
!何以明其然也?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越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谷梁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礼也。”夫文公锡命于即位之后,则其即位也,亦何尝请命于天子哉?而何以独苛责隠荘闵、僖四公也?然则隠公不书即位,信为成先君之恶,而遂其邪;而荘公之为忘父仇,闵、僖之为继弑君,审矣。
译怎么证明是这样的呢?鲁文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文公即位,过了四个月,周天子派毛伯来赐给文公策命。《谷梁传》说:“礼仪中有接受策命,没有前来赐命,赐命是不符合礼仪的。”既然文公在即位之后才接受策命,那么他即位的时候,难道曾经向天子请求过策命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唯独严厉指责隐公、庄公、闵公、僖公这四位国君呢?那么,隐公不记载即位,确实是为了成全先君的恶行,而助长他的邪念;而庄公忘记杀父之仇,闵公、僖公继承弑君者的位置,就确凿无疑了。
王子虎卒
卒,王子虎。《左传》以为同盟,是也。《公谷谓即防葬之叔服,而胡氏信之。然按《传》,王子虎卒于文三年,越十四年,有星孛于北斗。叔服尚占,宋、齐、晋之君皆死乱,何得以王子虎即叔服耶?胡氏既引叔服之言以传星孛北斗,而复传王子虎为叔服,则其人已死久矣,其舛错不伦,抑又甚矣。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处父无讥乎?《檀弓》:赵文子曰:“行并植于晋国,不没其身,其智不足称也。”
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诸侯不叙,以为不足叙也;大夫不名,志其専也。义不在于公之后至也。《胡传》未合。
公孙敖卒于齐,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胡氏曰:「公孙敖之行丑矣,出奔他国,其卒与丧归,皆书于策者,以文伯、恵叔二子之哀诚无已也。」余谓不然,凡为人子,苟非悖逆之极,未有不用情于父母者。孔子作《春秋》,以公天下,而岂区区私一文伯、恵叔哉?班固《酷吏▯因张安世子孙贵盛,遂恕张汤,世儒犹且诋之,何况圣人?笔则笔,削则削,莫尊于天子而王不称天,莫贵于本国之君而没公不书于册,岂以一文伯、恵叔而遂纪其不肖之父?大书特书,不一书也。然则何居?曰:讥其宠有罪焉耳。庆父弑二君,负覆载不容之罪,于法不当置后,宠其子公孙敖以为卿,固已颇矣。敖又不肖,聘于京师,不至而复,而奔莒,従已氏焉。此不谓之世济其恶,而三尺所必诛者哉?为之置嗣,为之殡而葬之,赏斯僣矣。郑子晳将死,子产使吏数其三罪,及其死也,尸诸周氏之衢,加木焉。公孙敖昆弟争室,事与黒均,而其弃君命而出奔,甚于黑之使太史书七子,鲁不惟不能讨,又従而厚之,岂非以季孙、叔孙之声势相倚也,而为之主乎?《春秋》讥之,以着政逮于大夫之渐,其所以垂戒后世者,详且切矣。
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
子卒而继之,以夫人姜氏归于齐。明子弑而母大归也。天继之以季孙行父如齐。明季孙之与闻乎弑,而为之求援于齐也。当是时,行父为上卿当国,倘仲遂有庆父之逆,而行父懐季友之忠,则恶及视兄弟,未必骈首而死于仲遂之手,而宣公亦未必立矣。身执国政而坐视亚卿之弑君,是尚可以言忠乎?他日逐归父也,行父言于朝曰:“使我杀适立庶,仲也夫,则今日之弑非行父主之而谁也?”或曰:“行父贤大夫,子蔽狱于行父,不亦苛乎?”曰:“郑子公本谋弑其君子,家不可已,惧而従之。然春秋直书‘公子归生弑其君’而不少贳,则杀恶及视,即蔽狱于行父焉可也?”曰:“然则公子遂可逭乎?”曰:“弑君之人,此不待贬斥而自见者也。”
莒弑其君庶其
称国以弑,絶之也。太子仆帅国人以弑父,又以其寳玉来奔,此恶而絶之也。
附录
晋侯伐卫,卫人谋之。陈陈侯曰:“更伐之,我辞之。”卫孔逹帅师伐晋。左氏曰:“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夫越国而谋,古矣。不劝之以解怨,谢过于大国,而亟竞于兵,可乎?无损于晋,而多搆怨焉,何益?”
春秋子弑父者三: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此自开辟以来所未有也。其后宋劭、杨广,更千百年而仅见。然頵欲黜商臣而立其弟,谋及江芊;固淫于般妇义隆,欲杀劭;隋文欲废广,其处心积虑有自来矣。许止止于不尝药,而圣人诛之,比于商臣、般而不贳,不亦伤乎?语曰: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陷簒逆诛死之罪,则许止之谓矣。然其究也,止哭泣而死,般为楚防所诱杀,宋人诛劭,隋人弑广。独商臣战胜诸侯,与晋争霸,享国十有二年,以善殁,子孙世有楚。凡此皆天道之不可知者。
逆妇姜于齐,左以为卿,不行。公以为娶乎?大夫谷以为成妇于齐,何居?曰:恶其忘哀而婚尔。
侨如长狄,防风氏遗种,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孔子曰:「防风氏身横九亩,长之至也。僬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鲁大夫季文子秃,聘于齐,齐侯使秃
译王子虎去世。
去世的是王子虎。《左传》认为他是参与同盟的人,这是正确的。《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他就是防葬时的叔服,胡氏相信这种说法。然而查考《左传》,王子虎在鲁文公三年去世,过了十四年,有彗星出现在北斗星附近。当时叔服还在进行占卜,宋、齐、晋的国君都死于动乱,怎么能说王子虎就是叔服呢?胡氏既然引用叔服的话来解释彗星出现于北斗,又传述王子虎就是叔服,那么这个人早已死去了,这种错误和不合情理,就更加严重了。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
阳处父没有值得讥讽的地方吗?《檀弓》记载:赵文子说:“行并植在晋国,不能保全自身,他的智慧不值得称道。”
鲁公在扈地与诸侯、晋国大夫结盟。
诸侯不依次序排列,是因为认为他们不值得依次序排列;大夫不称名,是为了记录他们的专横。意义不在于鲁公后来到达。《胡传》的解释不符合经义。
公孙敖在齐国去世,齐国人送回了公孙敖的灵柩。
胡氏说:“公孙敖的行为丑恶,出逃到别的国家,他的去世和灵柩归国,都记载在史册上,是因为文伯、惠叔两位儿子的哀痛真诚没有止境。”我认为不是这样,凡是为人子女的,如果不是悖逆到了极点,没有不对父母用情的。孔子作《春秋》,是为了公天下,难道会仅仅因为文伯、惠叔的私情吗?班固在《酷吏传》中因为张安世子孙显贵兴盛,就宽恕了张汤,世俗的儒生尚且诋毁他,何况圣人呢?该记载的就记载,该删削的就删削,没有比天子更尊贵的,但王不称天;没有比本国国君更尊贵的,但鲁公去世不记载在史册上,难道会因为文伯、惠叔而记载他们不肖的父亲吗?大书特书,不止一次记载。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是讥讽他宠信有罪的人。庆父杀害了两位国君,背负着天地不容的罪行,按法律不应当给他留后嗣,却宠信他的儿子公孙敖让他担任卿,本来就已经很过分了。公孙敖又不肖,出使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并且逃奔到莒国,跟从了已氏。这如果不说是世代继承恶行,而是法律所必须诛杀的呢?为他安排继承人,为他殡殓安葬,赏赐这就僭越了。郑国的子晳将要死时,子产让官吏列举他的三条罪行,等他死后,把他的尸体陈列在周氏的街衢,加上木枷。公孙敖兄弟争夺妻子,事情与黑相同,而他抛弃君命出逃,比黑让太史记载七子更严重,鲁国不仅不能讨伐,反而厚待他,难道不是因为季孙、叔孙的声势相互倚仗,而为他做主吗?《春秋》讥讽他,以彰显政令下达到大夫的渐变,它用来警戒后世的用意,详细而深切。
太子去世,夫人姜氏回到齐国,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太子去世而继位,夫人姜氏回到齐国。这说明太子被弑杀而母亲被休弃回娘家。接着记载季孙行父前往齐国。这说明季孙参与了弑君,并为此向齐国寻求援助。当时,行父作为上卿主持国政,如果仲遂有庆父那样的逆谋,而行父怀有季友那样的忠诚,那么恶行波及兄弟,未必会并肩死于仲遂之手,宣公也未必能即位。身居国政却坐视亚卿弑君,这还能说是忠诚吗?后来驱逐归父时,行父在朝廷上说:“让我杀嫡立庶,是仲遂啊,那么今天的弑君不是行父主使又是谁呢?”有人说:“行父是贤大夫,把弑君的罪名归咎于行父,不也太苛刻了吗?”回答说:“郑国的子公本来谋划弑杀他的国君,家事无法停止,害怕而顺从。然而《春秋》直书‘公子归生弑其君’而毫不宽恕,那么杀恶及视,即使把罪名归咎于行父也是可以的。”有人说:“那么公子遂可以逃脱吗?”回答说:“弑君的人,这不需要贬斥就自然显现了。”
莒国弑杀了它的国君庶其。
称国名来记载弑君,是断绝与他的关系。太子仆率领国人弑杀父亲,又带着宝玉来投奔,这是因为他罪恶而断绝与他的关系。
附录
晋侯讨伐卫国,卫国人谋划对策。陈侯说:“再讨伐他,我出面辞谢。”卫国孔达率领军队讨伐晋国。左氏说:“君子认为,古代跨越国家而谋划,跨越国家而谋划,是古已有之的。不劝解他们化解怨恨,向大国谢罪,却急于在军事上竞争,可以吗?对晋国没有损害,却多结怨仇,有什么好处?”
《春秋》中儿子弑杀父亲的有三例:楚世子商臣弑杀他的国君頵,蔡世子般弑杀他的国君固,许世子止弑杀他的国君买。这是自开天辟地以来所未有的。后来宋劭、杨广,过了千百年才偶尔见到。然而頵想废黜商臣而立他的弟弟,与江芊谋划;固在般妻义隆那里淫乱,想杀劭;隋文帝想废黜杨广,他们处心积虑由来已久。许止仅仅是不尝药,而圣人诛杀他,与商臣、般同等而不宽恕,不也太悲伤了吗?俗话说:为人臣子而不通晓《春秋》大义的人,必定陷入篡逆诛死的罪责,这就是许止所说的。然而最终,许止哭泣而死,般被楚防诱杀,宋人诛杀劭,隋人弑杀杨广。只有商臣战胜诸侯,与晋国争霸,在位十二年,善终,子孙世代拥有楚国。所有这些都是天道不可预知的。
从齐国迎娶妇姜,左氏认为是卿,不实行。公认为是娶妻吗?大夫谷认为是成妇于齐,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是厌恶他忘记哀悼而结婚。
侨如是长狄,防风氏的遗种,砍下他的头而载着。眉毛露在车轼上。孔子说:“防风氏身长九亩,是长的极致。僬侥氏长三尺,是短的极致。”鲁国大夫季文子秃头,出使齐国,齐侯让秃
齐人执单伯,逆王命也;执子叔姬,无礼于君母也。公谷谓单伯淫于子叔姬,文致之词也。
季文子使晋而求遭丧之礼以行,可谓三思矣。东门遂杀嫡立庶,而已为之求援于齐,何不思之甚乎?莒仆以珠玉来奔,逐而出诸境。公问其故,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曰:『见无礼于君父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雀也。』呜呼!无礼于君父,孰有大于杀恶及视者哉?已不能讨,而又与谋焉,则何辞以逐莒仆?」语曰:「无瑕者而后可以指人。」行父愧色矣。
春秋质疑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质疑卷七
明 杨于庭 撰
宣公
陈杀其大夫▯冶
左氏曰:「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冶之谓乎?』」余曰:「是非孔子之言也,非之非者也。」胡氏曰:「冶虽効忠,其犹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乎?方诸比干,自靖自献于先王,则未可同日语也。」余曰:「亦非也。人臣食人之禄,则当忠人之事;目视其君之昏,而噤不一语,其若臣子之义何?」孔子曰:「危邦不入。」解者曰:「仕危邦者,无可去之义;在外则不入可也。」▯冶既仕危邦,自当授命;若以宋子哀之去为是,而于▯冶之死諌訾之,是比干不得与微子并称仁也。率天下为人臣者,视君之昏而遂恝然去之,而不頋,必胡氏之言夫?
齐人归我济西田
归讙及阐书,归不书,我此书,我何?公羊曰:“言我者,未絶于我也。未絶于我,何?鲁宣弑逆,以济西之田赂齐,以定其位,而齐亦安然受之。至是而君臣嵗时朝聘于齐,齐人悦其顺已也,而来归曰:‘归我济西田。’田本我田,我不得予之齐,齐不得取之我。也曰:‘归,归之。’不以其道与不以其道而致其归,皆春秋所不与也。”
晋杀其大夫先縠
春秋书杀其大夫某者,胡氏以为罪在上,故不去其官。然其中岂无可杀之罪,如晋先都、士縠、箕郑父之作乱,楚宜申之弑君,晋先縠之不用命,召狄师者乎?何以独罪上也?余意,美恶不嫌同辞,有罪无罪,观者当自得之耳。
宋人及楚人平
陈及楚平,不书;郑及楚平,不书;书“宋人及楚人平”,何曰:“以是为宋危之,而又幸之也。”易子而食,析骸而防宋之不亡者,防希矣。“曰:‘及者,我及之也’,岌岌之辞也。”胡氏以为交贬楚之凌暴,贬之可也;宋方救亡之不暇,不矜之而反贬之乎?或曰:“恶诈也,登子反之床而劫制之,君子所不与也。”然则孔子微服而过宋,非欤?又曰:“恶専也,私以其情告于子反,而君不预知,非人臣之义也。”泥乎,泥乎!失火之家,岂暇先言大人而后救火乎?况华元登子反之床而起之,曰:“寡君使元,则未尝不禀白于君矣。”故余以为“宋人及楚人平”,罪盟主及诸侯之不能救宋,而宋不得已于楚也,非贬宋也。
附録
赵盾弑君,孔子曰:“惜也,越境乃免。”余以为此非孔子之言也。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岂一越境可免于弑君之恶乎?
先王肇九州,分五服,要荒以外谓之四裔,皆别其疆索,示以制防,非独异之也,盖以内外之分不可淆,为后世虑至深逺也。周室既衰,藩篱尽撤,无河山而阑之,以故时时为患。即齐、晋大国不免焉。曰戎,曰山戎,曰北戎,曰姜戎,曰茅戎,曰陆浑之戎,皆戎也。曰狄,曰长狄,曰赤狄,曰白狄,曰潞氏,曰甲氏及留吁,曰廧咎如,皆狄也。夷曰淮夷,蛮曰戎蛮子。
楚荘之霸也,宜哉!若敖氏以反诛,已而思子文之治楚也,使箴尹克黄复其所命之曰:「生仁矣哉!」优于汉宣帝之遇霍氏矣。
晋侯治兵于稷,以畧狄土,立黎侯而还。黎侯无所仿,按《衞风·式微》旧説,以为黎侯失国而寓于衞,其臣劝之而作是诗也。则狄之灭黎,当在衞懿公为狄所灭之前五十年于兹矣。至是,晋侯灭狄,复立黎侯也,子反之不免也,宜哉!楚武王以来,亡不以令尹为政者,子反为司马,下令尹一等矣。围宋之役,华元登其床而告之
译齐国人拘捕了单伯,是因为他违背了周王的命令;拘捕了子叔姬,是因为她对国君的母亲无礼。《公羊传》和《谷梁传》说单伯与子叔姬有淫乱行为,这是穿凿附会的言辞。
季文子出使晋国,去探求遭遇丧事的礼仪以便行事,可以说他是深思熟虑了。东门遂杀害嫡子而立庶子,自己却为此向齐国寻求援助,怎么如此缺乏思考呢?莒国的莒仆带着珠玉来投奔,臧文仲驱逐他并将他赶出边境。鲁宣公询问其中的缘故,臧文仲回答说:“先大夫臧文仲教导我侍奉国君的礼仪,说:‘见到对国君和父亲无礼的人,就要诛杀他,就像鹰鹯追逐麻雀一样。’唉!对国君和父亲无礼,还有比杀害恶及视更大的吗?自己不能讨伐他们,反而与他们谋划,那么用什么理由来驱逐莒仆呢?”俗话说:“只有自身没有瑕疵的人,才可以指责别人。”臧文仲为此感到惭愧。
春秋质疑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质疑卷七
明 杨于庭 撰
宣公
陈国杀了它的大夫〇冶。
左氏说:“孔子说:‘《诗经》说:‘百姓多犯法,不要自己设立刑法’,这说的就是〇冶吧?’”我说:“这不是孔子的话,这是反对〇冶的人说的话。”胡氏说:“〇冶虽然效忠,但他还在宋国的子哀、鲁国的叔肸之后吗?如果与比干相比,比干自我安定、自我奉献给先王,那么〇冶还不可同日而语。”我说:“这也是不对的。人臣吃了别人的俸禄,就应当忠于别人的事情;亲眼看到国君的昏庸,却闭口不说一句话,这哪里符合臣子的道义呢?”孔子说:“危险的国家不要进入。”解释的人说:“在危险的国家做官的人,没有可以离开的道义;在国外的话,不进入是可以的。”〇冶既然在危险的国家做官,自然应当献出生命;如果把宋国子哀的离开当作正确,而对〇冶的死谏进行指责,那就是比干不能与微子并称为仁人了。如果率领天下做臣子的人,看到国君昏庸就淡然离开,而不顾念,那一定是胡氏的话吧?
齐国人归还给我们济西的田地。
《春秋》记载归还讙地和阐地,归还不记载,这里记载“我”,“我”是什么意思?《公羊传》说:“说‘我’,是因为没有断绝与我的关系。没有断绝与我的关系,是什么意思?鲁宣公弑君篡位,用济西的田地贿赂齐国,来安定他的地位,而齐国也安然接受。到了这时,国君按时节朝聘齐国,齐国人喜欢他的顺从,于是归还说:‘归还我们济西的田地。’田地本来是我们的田地,我们不能把它给齐国,齐国也不能从我们这里夺取。所以说:‘归还,是归还给我们。’不通过正当途径给予,不通过正当途径而使其归还,都是《春秋》所不认可的。”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先縠。
《春秋》记载杀了它的大夫某人,胡氏认为罪责在上位者,所以不除去他的官职。然而其中难道没有可杀的罪行吗,比如晋国的先都、士縠、箕郑父作乱,楚国的宜申弑君,晋国的先縠不服从命令,召引狄师呢?为什么唯独归罪于上位者呢?我的意思是,赞美和贬恶不忌讳使用相同的言辞,有罪无罪,观看的人应当自己领会罢了。
宋国人跟楚国人讲和。
陈国跟楚国讲和,不记载;郑国跟楚国讲和,不记载;记载“宋国人跟楚国人讲和”,为什么?说:“这是因为宋国危险,而又庆幸它。”易子而食,析骸而炊,防止宋国不灭亡的,希望很渺茫了。“说:‘及,是我跟它讲和’,这是危急的言辞。”胡氏认为这是互相贬斥楚国的凌暴,贬斥是可以的;宋国正忙于救亡,不怜悯它反而贬斥它吗?有人说:“厌恶欺诈,登上子反的床而劫持控制他,这是君子所不认可的。”那么孔子微服经过宋国,不是这样吗?又说:“厌恶专断,私自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子反,而国君不知道,这不是人臣的道义。”拘泥啊,拘泥啊!失火的人家,哪里有空先告诉大人然后救火呢?况且华元登上子反的床而唤醒他,说:“寡君派元,不曾不禀告国君。”所以我认为“宋国人跟楚国人讲和”,是归罪于盟主及诸侯不能救宋,而宋国不得不屈服于楚国,并不是贬斥宋国。
附录
赵盾弑君,孔子说:“可惜啊,越过边境就免罪了。”我认为这不是孔子的话。人臣没有谋反的意图,有意图就必定诛杀,难道一越过边境就可以免于弑君的恶名吗?
先王开创九州,划分五服,要服和荒服以外称为四裔,都分别划定它们的疆界,展示制度以防备,不仅仅是区别它们,而是因为内外之分不可混淆,为后世考虑得非常深远。周王室衰微后,藩篱全部撤除,没有山河来阻隔,所以时时成为祸患。即使是齐、晋这样的大国也不能避免。称为戎的,有山戎、北戎、姜戎、茅戎、陆浑之戎,都是戎。称为狄的,有长狄、赤狄、白狄、潞氏、甲氏及留吁、廧咎如,都是狄。夷称为淮夷,蛮称为戎蛮子。
楚庄王的霸业,是理所当然的!若敖氏因反叛被诛杀,后来思念子文治理楚国的功绩,派箴尹克黄恢复他的职位,说:“真是仁人啊!”这优于汉宣帝对待霍氏。
晋侯在稷地治兵,以掠夺狄人的土地,立黎侯然后返回。黎侯无处依托,按照《卫风·式微》的旧说,认为黎侯失国而寄居在卫国,他的臣子劝他而作这首诗。那么狄人灭黎,应当在卫懿公被狄人灭之前五十年了。到了这时,晋侯灭狄,复立黎侯,子反不能免祸,是理所当然的!自楚武王以来,没有不以令尹执政的,子反是司马,下令尹一等了。围宋之战,华元登上他的床而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