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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析疑十二

仪礼析疑卷十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76–187 段

相隔仅一夕耳。以是知女宾即内兄弟及外宗,送葬时必与众子妇随主妇之后,注疏之误即此可徴矣。

译相隔仅仅是一夜罢了。由此可知,女宾就是内兄弟以及外宗亲属,在送葬时必定与众子妇跟随在主妇之后,注疏的错误由此就可以证明了。

祝免,澡葛绖带,布席于室中,东面,右几。

戴记》虞而立尸,有几筵合之,此经则初虞尚未作主明矣。如已作主,则布几筵后宜有奉主入室之节。《特牲》、《少牢馈食礼》亦惟设几筵,而无迎主、主入之节。康成注《王制》谓大夫士无主,据此又据《戴记》祝取羣庙之主,藏于祖庙,主出庙、入庙必跸,周旅酬六尸,皆邦国礼,故后儒不能辨正。独不思若无主,则无为多立虚庙,而庶人私祭高、曾于寝,亦无术以稽之,无法以禁之矣。记云:「重既虞而埋之。」又云:「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虽庶人必有重,则虽庶人必立主,此丧之大纲也。作主之节,必已见于王侯公孤之虞;迎主之节,必已见于王侯公孤之祭,而大夫士之仪数已附见焉。如大夫相见,大夫、士、庶人见于君,见他邦之君,侍坐于君子,一切言视之法、饮食之礼、执玊币之仪,皆附于《士相见礼》是也。若以经记无文,遂谓古无是礼,则谓诸侯入觐无及郊以前之礼事,大夫士筮尸惟祭其祖,而下不及祢、上不及曾祖,可乎?

  主人倚杖入祝从在左

凡吉祭,祝先入,而主人从。祝之接神旧矣,故先入以导主人也。虞则人子以神事其亲之始,犹亲在时朝夕御食,不忍遽变其常,故主人先而祝从也。丧奠皆祝帅执事者设之,主人惟要节而踊,以如斩如剡之痛方切,虽视荐彻,犹恐闲其哀也。虞为易奠之始,故主人不亲举鼎,不羞肵俎,惟恐事益而哀心为之损也。吉祭尸未入室,设馔,祝神,祝酌奠者一,主人再拜稽首者三。虞则祝奠觯者再,主人再拜稽首者三。形音未远,致其恍惚以与神明交,于尸未入宜详也。敖氏谓无尸之祭亦主人先入,以《聘礼》释币徴之,则不然,未知何据。

  佐食及执事盥出举长在左

惟丧祭之宾,专为执事而来,故上经云:「宾执事者如吊服。」此长谓执事之宾长也。吉祭,主人及佐食举鼎,主妇视爨设敦,此时心絶志悲,故一切不与。

赞设二敦于俎南,黍其东,稷。设一铏于豆南。

设敦与铏,主妇事也。主妇方在堂东俟尸之入,故赞代之。

  主人再拜稽首

自敛奠至遣奠,主人惟哭踊,至是而后拜,何也?子事父母之礼,莫详于《内则》,而朝夕奉养,未尝有拜,即世子问寝视膳,亦无拜礼【惟始昬,妇馂余,姑酳之,妇拜受,姑亦拜送,其初馈食亦无拜礼】盖拜者,君臣、朋友飨燕之礼也。大亲不文,故就养无方,无所用拜。未葬,亲之魄体尚在宫中,不忍父母而宾客之也。至迎精而反,则形已潜藏,以神道事之,故尸未入而隂厌,为主人祭拜之始。既设尸矣,而复有厌祭,何也?颂所谓「绥我思成」,记所谓「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旋出戸,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者,正谓此时。至尸入以后,则升降进反、拜献揖让之节繁,而思其居处,思其笑语,如见于位,如闻其声者,转不能若是之诚壹矣。曾子以祭必有尸,不若隂厌为疑,正为此也。然则何以必立尸也?日远则哀敬渐弛,故礼有以故兴物者。执父母之书册、桮卷,必有动于中,况设其裳衣而使人被服之,则感痛倍深。即生而未识其祖考者,望其冠服,亦将肃恭怅忾,而思继承之重矣。又体祖考之情,生时祭祀、燕饮、合食,必与兄弟、朋友献酬渥洽,而后尽其懽,且下洽子姓,旁及族婣,而敎以亲睦,莫此为切也。

命佐食祭。佐食许诺,钩袒,取黍稷祭于苴三,取肤祭,祭如初。祝取奠觯祭,亦如之,不尽益,反奠之。

此孝子躬祭于室中之始也。鬼神依人而行,故使祝、佐食代祭,冀迎精而反,庶或陟降而冯之也。丧奠无此礼,尸柩尚在堂,不忍使人代也。吉祭隂厌无此礼,僾见忾闻,自致其恍惚可矣,非若音容始隔,不敢遽易朝夕御食之常也。祝接神,佐食事尸。尸未入室,隂厌之事宜皆祝主之,而以命佐食,故再言「佐食许诺」,以见代祝而执其事也。尸入以后,则佐食自共其职,而祝诏之以其节,故不复有许诺之文。

  祝祝卒主人拜

译祝官免除丧服,沐浴后系上葛制的绖带,在室内铺设布席,面朝东方,右边放置几案。

《戴记》记载虞祭时立尸,并设有几筵与之相合,这说明此经文所描述的初虞阶段尚未制作神主。如果已经制作了神主,那么在铺设几筵之后,应当有奉请神主进入室内的礼节。《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也只设有几筵,而没有迎请神主、神主进入的礼节。郑玄注《王制》说大夫和士没有神主,据此又依据《戴记》中祝官取众庙的神主,藏于祖庙,神主出庙、入庙必须清道戒严,周代旅酬六尸,这些都是邦国的大礼,所以后世儒者不能辨明纠正。他们唯独没有思考,如果没有神主,那么为何要设立许多空庙,而庶人在寝宫私下祭祀高祖、曾祖,也没有办法去稽查,没有法令去禁止呢。经书记载:“重器在虞祭后埋掉。”又说:“殷代的神主系在重器上,周代的神主在重器撤去后确立。”既然庶人必定有重器,那么庶人必定也立神主,这是丧礼的大纲。制作神主的礼节,必定已经在王侯公孤的虞祭中体现;迎请神主的礼节,必定已经在王侯公孤的祭祀中体现,而大夫士的仪节数目已经附见其中。就像大夫相见,大夫、士、庶人拜见国君,拜见别国的国君,侍坐于君子面前,一切言语视看的方法、饮食的礼节、执持玉币的仪节,都附见于《士相见礼》一样。如果因为经文和记中没有文字记载,就认为古代没有这种礼节,那么说诸侯入觐没有到达郊外以前的礼事,大夫士筮选尸只祭祀其祖父,而下不及父亲、上不及曾祖,可以吗?

主人倚着丧杖进入,祝官跟随在左边。

凡是吉祭,祝官先进入,而主人跟随。祝官接引神灵是旧有的惯例,所以先进入来引导主人。虞祭是人子开始以神灵之事侍奉亲人的时候,还像亲人健在时早晚侍奉饮食一样,不忍心立刻改变常礼,所以主人先进入而祝官跟随。丧奠都是祝官率领执事者设置的,主人只在关键节点哭踊,因为如斩如剡的悲痛正切,即使观看进献和撤除,还担心分散哀思。虞祭是改变丧奠的开始,所以主人不亲自举鼎,不羞进肵俎,只怕事情增多而哀心因此受损。吉祭时尸未入室,设置食物,祝官祝神,祝官酌酒奠祭一次,主人再拜稽首三次。虞祭则祝官奠觯两次,主人再拜稽首三次。音容未远,致其恍惚以与神明交接,在尸未进入时宜于详细。敖氏说无尸的祭祀也是主人先进入,用《聘礼》释币来证明,则不然,不知何据。

佐食及执事者盥洗后出来,举鼎的在左边。

只有丧祭的宾客,专门为了执事而来,所以上文说:“宾客中的执事者如同吊丧的服饰。”这里的长指执事中的宾客之长。吉祭时,主人及佐食举鼎,主妇看管灶火设置敦器,此时心志断绝悲伤,所以一切不参与。

赞者设置两个敦器在俎的南边,黍在东边,稷在西边。设置一个铏器在豆的南边。

设置敦器与铏器,是主妇的事。主妇正在堂东等候尸的进入,所以赞者代她行事。

主人再拜稽首。

从敛奠到遣奠,主人只是哭踊,到这时才拜,为什么呢?儿子侍奉父母的礼节,没有比《内则》更详细的,而朝夕奉养,未曾有拜礼,即使是世子问安视膳,也没有拜礼【只有新婚时,妇人吃剩下的食物,婆婆漱口后,妇人拜受,婆婆也拜送,其初馈食也没有拜礼】大概拜礼,是君臣、朋友飨宴的礼节。大亲不讲究文饰,所以奉养没有定法,无处使用拜礼。未葬时,亲人的魂魄形体尚在宫中,不忍心把父母当作宾客对待。等到迎请精神返回,那么形体已潜藏,以神道侍奉,所以尸未进入而阴厌,是主人祭拜的开始。已经设立尸了,又有厌祭,为什么呢?《颂》所谓“绥我思成”,《记》所谓“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旋出戸,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正是指此时。等到尸进入以后,则升降进反、拜献揖让的礼节繁多,而思念其居处,思念其笑语,如见于位,如闻其声者,反而不能像这样诚壹了。曾子以祭必有尸,不如阴厌为疑,正为此也。然而为何必定立尸呢?日子远了则哀敬逐渐松弛,所以礼有以故兴物的。执持父母的书册、杯卷,必定有动于中,何况设置其裳衣而使人被服之,则感痛倍深。即使生而未识其祖考者,望其冠服,也将肃恭怅忾,而思继承之重矣。又体祖考之情,生时祭祀、燕饮、合食,必与兄弟、朋友献酬渥洽,而后尽其欢,且下洽子姓,旁及族姻,而教以亲睦,莫此为切也。

命令佐食祭。佐食许诺,钩袒,取黍稷祭于苴三次,取肤祭,祭如初。祝取奠觯祭,亦如之,不尽益,反奠之。

这是孝子亲自在室中祭祀的开始。鬼神依人而行,所以使祝、佐食代祭,冀迎精而反,庶或陟降而冯之也。丧奠无此礼,尸柩尚在堂,不忍使人代也。吉祭阴厌无此礼,僾见忾闻,自致其恍惚可矣,非若音容始隔,不敢遽易朝夕御食之常也。祝接神,佐食事尸。尸未入室,阴厌之事宜皆祝主之,而以命佐食,故再言“佐食许诺”,以见代祝而执其事也。尸入以后,则佐食自共其职,而祝诏之以其节,故不复有许诺之文。

祝官祝祷完毕,主人拜。

如初哭出复位

荐食饮,冀神之歆飨,不宜哭于室中,盖出戸而后哭也。加「哭」于「出」之上,见飨祝时不哭,乃抑哀而自强,故甫出戸而呜咽不自禁,与献尸毕复位而不遽哭异也。

译起初,哭丧后出来,回到原位。进献食物和饮品,希望神灵享用,不适宜在室内哭泣,大概是在走出户门之后才哭。在“出”字之上加上“哭”字,表明在献祭祝祷时不哭,是抑制悲哀而勉强自持,所以刚走出户门就忍不住呜咽,这与献尸完毕回到原位而不立即哭泣的情况不同。

祝迎尸一人衰绖奉篚哭从尸

尸,亡者之亲属也,以象神,不可以哀弛其敬,故使衰绖者奉篚以从而代之哭也。哭而不踊,以奉篚故也。

  尸入门丈夫踊妇人踊

奠之,遣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虞之,尸父母而神像之,哀愠慕思之中变也。吉祭,主妇设豆、敦、铏、毛于室中以为隂厌,至亚献然后与尸接,故位在房中。虞则众子妇、众女与父母舅姑之音容永隔,一旦使人被其裳衣以象焉,心絶志摧,故隂厌之室事,主妇不亲,而羣俟于堂,视尸之入,哭踊以致其哀,而后献荐于室中,是以亚献毕,仍反于堂以俟尸之出,而哭踊以送之也。

尸升,宗人诏踊如初。尸入戸踊如初,哭止。妇人入于房。以此知丧礼有哭而不踊,无踊而不哭也。尸入室,妇人入于房,以尸为先灵所冯也,故尸谡,又复堂上之位。

  主人及祝拜妥尸

古人事死如事生,庙中之神,祝相主人以追养旧矣。故吉祭惟主人拜妥尸,虞而立尸,则孝子以鬼享其亲之始,亦祝接见于新尸之始,故与主人同拜。然则不于隂厌时拜何也?时祝方告飨命祭,且代神祭酒,不得与主人同拜也。

从者错篚于尸,在席上,立于其北。

室中尊严,而从者久立于尸左,何也?不忍遽异于生也。妇人行动,内御者必从。母之尸有从者,则父之尸不容有异。非然,则篚既奠,从者当如宗人之立戸外,佐食之无事则出矣。吉祭则无此礼,何也?即远而以鬼享,惟宜致其恍惚以与神明交,而聚众从者于室中,义无所处。

  祝祝主人拜如初尸尝醴奠之

吉祭九饭,主人拜,尸亦不答,説见《特牲馈食》。

佐食举肺脊授尸,尸受,振祭,哜之,左手执之。

虞之异于吉祭者,不设肵俎,不备庶羞。尸不食举,佐食不举鱼腊,亚饭举鱼腊,实于篚而不以授尸。祝不侑,主人不拜。盖以主人心絶志摧,不得已而虞以安神。尸乃子属,与主人同忧,惟九饭为馈食之大节,不可减损。不惟尸不忍食肺脊,即佐食每饭举鱼腊以授尸,祝每饭必侑,使主人要节而亟拜,亦不近于人情,而于礼为虚,故实篚之牲体亦不以归于尸也。张尔岐曰:「此肺脊至尸卒食,佐食始受之,实于篚中,闲食时宜奠于豆。」

  泰羮湆入自门

入自门,取诸镬也。饭以湆、酱,故湆必温。是以无尸,则无泰羮、湆也。

尸饭播余于篚。三饭,佐食举干,尸受,振祭,哜之,实于篚。吉祭,尸食举,此哜而不食。播黍之余,则虽备三饭之数,而食者少,播者多,明矣。此尸之哀,见于饮食者,故特着之。篚奠于尸左,亲播之为便,而干因自实焉。后六饭并曰「如初」,皆尸自播自实也。鱼腊尸不食,故佐食以实于篚。肺脊最贵,尝醴之后即举之,而卒食始授焉,故受者因代为之实。

  举鱼腊俎俎释三个

牲腊并七体、鱼七个。佐食前所举牲体四,则留俎者惟臂、臑、肫三,故腊亦举四,醴鱼举四个,而留俎者亦三个,以将改馔于室西北隅,不可虚也。举者实于篚,故留者曰释。于亚饭举鱼腊,见初饭不举也;于终三饭言俎释三个,见并举初饭之鱼腊实于篚,而留于俎者惟三个也。

  尸卒食

吉祭,拜妥尸而后尸啐酒,告防,尝铏,告防,九饭告饱者三,祝三侑,主人皆要节而拜。虞,拜妥尸而后尝醴,尝铏,九饭,壹与吉祭同,而主人皆不拜,盖思亲之痛方殷,故事尸之礼宜畧也。而尸亦不告防、告饱,祝亦不侑,皆致其内心以助主人之哀痛也。使葬日之虞,尸即告旨、告饱,祝即三侑,则不情。吉祭,主人设肵俎,尸食举,九饭之牲体皆佐食受而加于肵俎。虞则从者错篚于尸左,尸执举而不食,不受鱼、腊、黍与牲体,自播自实于篚,何也?朝夕盥馈,始变而为神享,孝子之心怆焉、恍焉,如见亲之容声,不忍遽用即远之仪而设肵俎也。尸于亡者非孙行则孙妇行,犹如侍食于尊者,受赐而捧持以归,故自播自实而不敢假手于佐食也。举尚不忍食,手掬之余黍尚不忍多食而播之篚,况受鱼腊以尽味乎?凡

译祝官迎接代表死者受祭的尸,一人穿着丧服、系着丧带,捧着篚,哭着跟随在尸的后面。

尸,是死者的亲属,用来象征神灵,不可以因为悲哀而放松了敬意,所以让穿着丧服的人捧着篚跟随在后面,代替(尸)哭泣。哭泣但不跳跃,是因为捧着篚的缘故。

尸进入大门,男子跳跃,妇人跳跃。

在奠祭时,送别父母,这是宾客用来表达悲哀的方式;在虞祭时,尸代表父母,是神灵的影像,这是悲哀、怨恨、思慕之情发生变化的时候。吉祭时,主妇在室内摆设豆、敦、铏、毛等祭品,以此作为阴厌之礼,直到亚献之后才与尸交接,所以尸的位置在房中。虞祭时,众子妇、众女与父母公婆的声音容貌永远隔绝,一旦让人穿上他们的衣裳来象征他们,心情断绝、意志摧残,所以阴厌之礼的室内事务,主妇不亲自参与,而是众人等候在堂上,看着尸进入,哭泣跳跃以表达悲哀,然后向室内进献祭品,因此亚献结束后,仍然回到堂上等候尸出来,哭泣跳跃以送别尸。

尸升阶,宗人告谕跳跃,如同初时。尸进入门内,跳跃如同初时,哭泣停止。妇人进入房中。由此可知,丧礼中有哭泣而不跳跃的,没有跳跃而不哭泣的。尸进入室内,妇人进入房中,因为尸是祖先神灵所依附的对象,所以尸起身,又回到堂上的位置。

主人和祝官拜祭,使尸安坐。

古人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庙堂中的神灵,祝官辅助主人追养祖先,这是旧有的规矩。所以吉祭时只有主人拜祭使尸安坐,虞祭时树立尸,这是孝子以鬼神享用亲人的开始,也是祝官接见新尸的开始,所以与主人一同拜祭。那么为什么不在阴厌时拜祭呢?因为那时祝官正在宣告神灵享用祭品并命令祭祀,并且代替神灵祭酒,不能与主人一同拜祭。

跟随的人把篚放在尸的旁边,在席子上,站在尸的北面。

室内庄严尊贵,而跟随的人长时间站在尸的左边,为什么呢?不忍心立刻与生前不同。妇人行动,内侍必定跟随。母亲的尸有跟随的人,那么父亲的尸也不能有差异。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篚已经安放,跟随的人应当像宗人一样站在门外,佐食无事时就出去了。吉祭就没有这种礼节,为什么呢?因为已经远离而生前,以鬼神享用,只适宜表达恍惚以与神明交接,而聚集众多跟随的人在室内,道理上没有合适的位置。

祝官祝告,主人拜祭如同初时,尸品尝醴酒,安放祭品。

吉祭九次进饭,主人拜祭,尸也不回答,解释见《特牲馈食》。

佐食举起肺和脊肉交给尸,尸接受,振动祭品,尝一口,左手拿着。

虞祭不同于吉祭的地方,是不设置肵俎,不备办各种美味。尸不吃举起的祭品,佐食不举起鱼和干肉,亚饭举起鱼和干肉,放在篚中而不交给尸。祝官不劝食,主人不拜祭。大概是因为主人心断志摧,不得已而虞祭以安抚神灵。尸是子辈,与主人同忧,只有九次进饭是馈食的大节,不可减损。不仅尸不忍心吃肺和脊肉,即使佐食每次进饭举起鱼和干肉交给尸,祝官每次进饭必定劝食,使主人约束礼节而急忙拜祭,也不近人情,而在礼节上显得虚浮,所以放在篚中的牲体也不交给尸。张尔岐说:“这肺脊直到尸吃完,佐食才接受,放在篚中,闲食时适宜安放在豆中。”

浓肉汁从门进入。

从门进入,是从镬中取出的。饭用肉汁、酱,所以肉汁必须温热。因此没有尸,就没有浓肉汁。

尸吃饭,把剩下的饭撒在篚中。三次进饭,佐食举起干肉,尸接受,振动祭品,尝一口,放在篚中。吉祭,尸吃举起的祭品,这里只尝不吃。撒下黍米的剩余,那么虽然备足了三次进饭的数量,而吃的少,撒的多,很明显了。这尸的悲哀,表现在饮食上,所以特别记载。篚安放在尸的左边,亲自撒下方便,而干肉因此自然放入。后六次进饭都说“如同初时”,都是尸自己撒下自己放入。鱼和干肉尸不吃,所以佐食把它们放在篚中。肺和脊肉最珍贵,品尝醴酒之后就举起,而吃完才交给尸,所以接受的人代替放入。

举起鱼和干肉的俎,俎上放下三个。

牲腊并七体、鱼七个。佐食先前举起的牲体四个,那么留在俎上的只有臂、臑、肫三个,所以腊也举起四个,醴鱼举起四个,而留在俎上的也是三个,因为将要改变食物在室西北角,不能空虚。举起的放在篚中,所以留下的说“释”。在亚饭举起鱼和干肉,见初饭不举起;在终三饭说俎上放下三个,见并举初饭的鱼和干肉放在篚中,而留在俎上的只有三个。

尸吃完。

吉祭,拜祭使尸安坐之后尸啐酒,告防,尝铏,告防,九次进饭告饱三次,祝官三次劝食,主人都约束礼节而拜祭。虞祭,拜祭使尸安坐之后品尝醴酒,品尝铏,九次进饭,一次与吉祭相同,而主人都拜祭,大概是因为思念亲人的痛苦正深,所以侍奉尸的礼节适宜简略。而尸也不告防、告饱,祝官也不劝食,都表达内心以辅助主人的哀痛。如果葬日的虞祭,尸就告旨、告饱,祝官就三次劝食,就不合情理。吉祭,主人设置肵俎,尸吃举起的祭品,九次进饭的牲体都佐食接受而加在肵俎上。虞祭则跟随的人把篚放在尸的左边,尸拿着举起的祭品而不吃,不接受鱼、干肉、黍米和牲体,自己撒下自己放入篚中,为什么呢?朝夕盥洗进献,开始变为神灵享用,孝子的心情悲伤、恍惚,如同看见亲人的容貌声音,不忍心立刻使用远离的仪礼而设置肵俎。尸对于死者不是孙辈就是孙妇辈,犹如侍奉尊者吃饭,接受赐给而捧持回去,所以自己撒下自己放入而不敢假手于佐食。举起尚且不忍心吃,手捧的剩余黍米尚且不忍心多吃而撒在篚中,何况接受鱼和干肉以尽味呢?凡

此乃孝子之志,人情之实,圣人制礼所以循而达之也。

译这是孝子的志向,是人情的真实体现,圣人制定礼制就是为了遵循并通达这种情感。

反黍如初设

  举黍时佐食迩敦至是反其所

  主人洗废爵酌酒酳尸

祭名馈食,以食为主。尸九饭毕,而后主人进酒,故义取于酳,而不称献也。主妇、宾长则主于进酒,故并曰献。

  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

同一拜也,吉祭曰「拜送爵」,虞则曰「答拜」者,沉痛惚荒,不忍循献酢之常仪,惟见尸之拜而不敢不答焉耳。尸卒爵,祝受而不相者,不以送爵命主人也,义正与此相发。祭肝加于俎而不加于菹豆,亦遭变而不忍用常仪。

  宾降反俎于西塾

吉祭之肝加于菹豆,将合抟黍以嘏主人也。虞无嘏,故仍加于俎而反之。亚献、三献之燔俎不反,何也?哀主人之遭闵凶,而祭无嘏,故特反之以见义也。燔俎则俟礼终,而与豆、俎、铏、笾同彻可矣。

  尸卒爵祝受不相爵

凡送爵,未有不拜者。主人哀痛方深,无庸以呼唱为礼。

  主人拜受爵尸答拜

尸亦称答拜,而不曰拜送爵,与主人同忧戚也。

  主人坐祭卒爵拜尸答拜

按《杂记》:「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饮之。」而虞则主人卒爵,此礼以权制,与丧疾饮酒食肉同义也。盖自初啓以至反哭,哭踊无算,宵旦靡宁,故缘亡者之情,悯孝子劳苦倦极,而假神赐,使一卒爵,以少扶其气体。祥之祭则惟惧哀心之懈也,故以严终焉。虞惟祝、佐食有献,何也?哀痛方深,不暇与宾兄弟为礼也。

  筵祝南面

敖氏谓:「筵于北墉下尊之西,似据少牢佐食戸内墉东北面比类而得之。」盖佐食北面在墉东,则祝南面必负北墉。尊既设于北墉之东,则祝筵当在尊西。佐食虽与祝同献,以其为同姓子弟,故室中不得设席,而牲俎亦陈于阶间。

  主人献祝祝拜坐受爵

主人自饮之爵不洗而献祝,心絶志摧,而与祝为小礼,则不情。又所承乃献尸之爵,示已与祝佐食皆受尸之赐,而饮其余沥,故不敢洗,以致其私敬也。吉祭亦不洗而献祝,义与此同。

  佐食北面拜坐受爵

士虞,朋友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佐食当以小功之兄弟,故受爵北面而拜。

  受爵出实于篚

  出当作降

  自反两笾枣栗设于防南

吉祭,宗妇执两笾,戸外坐,主妇受而设之。虞则自反,不忍遽变朝夕进食于舅姑之常,而使宗妇传致也。观此而不曰「拜送爵」与尸自播黍、实牲体之义,益明矣。

  宾以燔从

吉祭,长兄弟以燔从;当丧,故以宾代。

  尸祭燔卒爵如初

如肝之祭哜而加于俎,卒爵,祝受而不相爵也。

  以虚爵入于房

共祀事者,祝与佐食。为要求神侑尸,礼莫重焉,事莫勤焉。古者宾祭必夫妇亲之,主人继尸而献之,主妇不可不从献也。

  宾长洗繶爵三献燔从如初仪

亚献、三献,吉祭所以皆酢者,体祖考之心。凡有吉祥庆事,必与子妇、亲宾共乐之,然后快于心。虞则主妇上堂入室,悲不自胜,宾亦为之惘然。使尸抑哀而强致爵,则酢者、受酢者中皆不自得,故废酢,乃所以达生者之情也。观此而主人独受酢,且卒爵,为达亡者之情而辅其病,义益着矣。

  妇人复位

吉祭,妇人位在房中,丧奠则位在堂上,以尸柩在堂,当要奠之升彻而踊也。虞仍位于堂,以要尸之入门、入戸而踊也。故尸入,哭止,则入于房。三献毕,妇人复堂上之位,以祝告利成,主人哭,则丈夫妇人皆哭。尸出戸、降堂、出门,皆踊如初也。葬日虞,冀先灵之安于寝室也,故尸入戸,堂上之哭止。虞既毕,主人妇人复堂上之位,然后哭;尸出戸,然后踊,恐室神之不安也。尸不哭,而使以篚从者代哭,义亦然。

  祝入尸谡

吉祭三献,爵止后,主人、主妇交献酢;虞则献、加爵、旅酬皆废,礼当然也。

  从者奉篚哭如初

以是知乃代尸而哭也。尸出入,众主人、妇人皆哭踊。尸为主人之子,行固宜与主人同哀者也,以为尸而止哭,故要其节,必使人代焉。

  祝前尸出戸

以尸入戸祝从尸后,故特

译将黍饭放回,如同最初摆设时一样。

举黍饭时,佐食靠近敦器,至此将其放回原处。

主人清洗废弃的爵,斟酒给尸漱口。

祭祀名为馈食,以食物为主。尸吃完九次饭后,主人才进酒,所以意义取于“酳”(漱口),而不称为“献”。主妇、宾长则主持进酒,所以一并称为“献”。

尸拜受爵,主人面向北回答拜礼。

同样是拜礼,吉祭称为“拜送爵”,虞祭则称为“答拜”,这是因为悲痛恍惚,不忍心遵循献酢的常规礼仪,只是看到尸拜而不敢不回答罢了。尸喝完酒,祝接过爵而不唱礼,是因为不命令主人送爵,其义理正与此相印证。祭肝加在俎上而不加在菹豆上,也是因为遭遇变故而不忍心使用常规礼仪。

宾客降阶,将俎放回西塾。

吉祭时,肝加在菹豆上,将要合拢黍饭以嘏(赐福)主人。虞祭没有嘏,所以仍然加在俎上并放回。亚献、三献的燔俎不返回,为什么呢?因为哀怜主人遭遇不幸,且祭祀没有嘏,所以特意返回以彰显义理。燔俎则等到礼毕,与豆、俎、铏、笾一同撤下就可以了。

尸喝完酒,祝接过爵,不唱送爵之礼。

凡是送爵,没有不拜的。主人哀痛正深,没有必要用呼唱作为礼仪。

主人拜受爵,尸回答拜礼。

尸也称答拜,而不说拜送爵,是与主人同忧戚。

主人坐下祭酒,喝完爵,拜尸,尸回答拜礼。

根据《杂记》:“小祥之祭,主人的酢酒只尝一口,众宾兄弟则都啐一下;大祥,主人啐一下,众宾兄弟则饮尽。”而虞祭则主人喝完爵,这是礼制上的权宜之计,与丧病期间饮酒食肉的意义相同。大概从初启棺到反哭,哭踊无数,日夜不得安宁,所以顺着亡者的情感,怜悯孝子劳苦疲倦,而借助神赐,让主人喝完一爵,以稍微扶持他的身体。祥祭则只担心哀心懈怠,所以以严肃结束。虞祭只有祝、佐食有献,为什么呢?因为哀痛正深,无暇与宾客兄弟行礼。

铺设祝的席位,面向南。

敖氏说:“在北墙下尊器的西边铺设席位,似乎是依据少牢礼中佐食在户内东北面比类而得知的。”大概佐食面向北在墙东,那么祝面向南必定背靠北墙。尊器既然设在北墙的东边,那么祝的席位应当在尊器的西边。佐食虽然与祝同献,因为他是同姓子弟,所以室中不设席位,而牲俎也陈列在台阶之间。

主人献酒给祝,祝拜,坐下受爵。

主人自己饮过的爵不洗而献给祝,是因为心志断绝摧折,而与祝行小礼,则不合情理。又所承接的是献给尸的爵,表示自己和祝、佐食都受尸的赐福,而饮其剩余的酒,所以不敢洗,以表达私下的敬意。吉祭也不洗而献祝,义理与此相同。

佐食面向北拜,坐下受爵。

士虞祭,朋友不足,则从大功以下的兄弟中选取。佐食应当是小功的兄弟,所以受爵时面向北拜。

受爵后出去,将爵放入篚中。

“出”应当作“降”。

从反两笾枣栗,设在防南。

吉祭,宗妇拿着两笾,在户外坐下,主妇接受并摆设。虞祭则自己返回,不忍心立刻改变朝夕给公婆进食的常规,而让宗妇传递。看此而不说“拜送爵”,以及尸自己播黍、放置牲体的义理,更加明白了。

宾客带着燔肉跟随。

吉祭,长兄弟带着燔肉跟随;因为当丧,所以由宾客代替。

尸祭燔肉,喝完爵,如同初献时一样。

如同祭肝时尝一口而加在俎上,喝完爵,祝接过爵而不唱送爵之礼。

拿着空爵进入房中。

共同祭祀的人,是祝和佐食。为了要求神侑尸,没有比这更重的礼,没有比这更勤的事。古时宾客祭祀必定夫妇亲自参与,主人继尸而献,主妇不可不跟随献酒。

宾长清洗繶爵,第三次献酒,燔肉跟随,如同初仪。

亚献、三献,吉祭之所以都酢,是体察祖考的心意。凡是有吉祥庆贺的事,必定与子妇、亲宾共享欢乐,然后心里才痛快。虞祭则主妇上堂入室,悲伤得不能自持,宾客也为之茫然。如果让尸抑制悲哀而强行致爵,那么酢酒的人、受酢的人心中都不自在,所以废除酢礼,乃是通达生者的情感。看此而主人独自受酢,且喝完爵,是为了通达亡者的情感而辅助其病弱,义理更加显著了。

妇人回到原位。

吉祭,妇人的位置在房中,丧奠则位置在堂上,因为尸柩在堂,应当等待奠礼的升降而哭踊。虞祭仍然位于堂上,因为要等待尸入门、入户而哭踊。所以尸入,哭止,则进入房中。三献毕,妇人回到堂上的位置,因为祝告利成,主人哭,则丈夫妇人皆哭。尸出户、降堂、出门,都哭踊如初。葬日虞祭,希望先灵安于寝室,所以尸入户,堂上的哭止。虞祭既毕,主人妇人回到堂上的位置,然后哭;尸出户,然后踊,是担心室神不安。尸不哭,而让拿着篚的人代哭,义理也如此。

祝进入,尸起身。

吉祭三献,爵止后,主人、主妇交献酢;虞祭则献、加爵、旅酬都废除,礼制当然如此。

跟随的人捧着篚,哭如初。

由此知道是代替尸而哭。尸出入,众主人、妇人都哭踊。尸是主人的儿子,行为固然应当与主人同哀,因为作为尸而停止哭,所以要节制其节,必定让人代替。

祝在前,尸出户。

因为尸入户时祝在尸后,所以特意

着祝前以明其先导也。凡导及诏相,必于前,从后则不能诏相。《周官·寺人职》:「凡内人吊临于外,立于其前而诏相之。」

译让祝官走在前面,以明确其先导的作用。凡是引导和诏告辅助,都必须在前面进行,如果跟在后面就无法进行诏告辅助。《周官·寺人职》记载:“凡是宫内的妇人到外面去吊唁,(寺人)站在她们前面来诏告辅助她们。”

出门亦如之

凡尸出,主人不拜送。礼事既毕,则仍子行也。

  祝反入彻设于西北隅

彻而设于西北隅,亦索祭于祊之意。又众宾皆退,祝、执事者不宜独留,故惟献祝之席与俎出,而馔则俟主人之兄弟、宗妇自彻。

  几在南厞用席

厞,隐蔽之意。以馔不久停,行当彻,无庸一一巾幂,而总以席蔽之也。将祖,彻奠,巾席俟于西方,则久停越宿之奠,皆各加巾幂可知矣。注「当为变」,吉又明东面不南面,传写「吉」譌「古」,又譌「文」。贾疏又从而为之辞,固矣。

祝荐席,彻,入于房。祝自执其俎出。

以此知佐食虽与祝同献而席不设也,荐彻入于房,本自房出也。佐食之俎不在室,故自彻者惟祝【少牢馈食礼》佐食之俎设于阶闲,《特牲礼》佐食受酢惟祭酒,皆为同姓子弟之徴】

宗人告事毕,宾出,主人送,拜,稽颡。

再言宾出,前所出庙门也。故主人出门则哭止,而宾、主人皆复未入时序列之位,俟宗人告事毕,然后宾出大门,而主人拜送于大门外也。

  虞沐浴不栉【记】

葬日虞,及日之未中而浴,无暇更栉,斩、齐之丧一也。

  杀于庙门西主不视

反而亡焉,失之矣,哀慕方切,不忍视杀,又当以其间沐浴,无暇也。

  主人在室则宗人升戸外北面

宗人不入室,佐食无事则出,俾主人幽默以致其哀诚,是以僾然必有见乎其位也。

尸谡,祝前乡尸,还出戸,又乡尸,还过主人,又乡尸,还降阶,又乡尸,降阶,还及门,如出戸。

每还必先乡尸者,虽无辞,若告尸以行与转之节也。前后皆以戸阶门为节,惟过主人不言地。以下言降阶,则适当阶上可知也。再言降阶而后言还者,祝先降乡尸立,待尸之尽阶而后还也。

  男男尸女女尸

庙祭设同几,惟丧祭在寝,可设女尸。祔用嗣尸,专指男尸而言也。练、祥、禫于寝,则皆有女尸可知。

既飨祭于苴,祝祝,卒,不绥祭,无泰羮、湆、胾,从献。

世儒多谓古祭用尸,不若后世无尸为安。不知无尸则仪节不得不简,而羣义皆无由而见。惟既葬日中而虞,各致其哀而退,尚若可行。若时祭如此,则与奠告无异,于追养为率慢,而不足以萃祖考之精神;于亲宾为凉薄,而不足以尽十伦之义类矣。

  主人哭出复位

有尸,则主妇亚献,主人复位而俟;宾三献,妇人复位而俟。至祝告利成,然后哭;尸出戸,然后踊。既无尸,则出而哭,同时而踊可矣。

  祝阖牖戸降

有尸,则主人复位而祝迎尸;既无尸,则事神之事毕矣。于孝子徬徨周浃之心未能慊也,故阖牖戸,冀神之憺安而久留于斯,以致其思成之慤焉。

  男女拾踊三

曰:「男女兼朋友与内外宗也。有尸则尸入门而踊,入戸而踊,出戸、出门亦如之。无尸则总而为拾踊,三者三也。」

  祝升止哭

以是知阖牖戸如尸,九饭之闲,哭无停声也。自小敛以后,未有哭踊如此其久者【大敛即代哭,葬之前夕亦代哭,即踊无算,亦要其节而后举。主人、众主人、妇人哭踊,正礼未有三者三无停声如此其久者】盖至无尸,则死者必恻然有隐,而孝子之哀痛更深矣。先王制礼,皆所以效人情之实,而不得不然者也。

  主人入祝从啓牖乡如初

复入于室,僾见忾闻,如亲奉侍也。如初久立于位,洞洞属属,如将失之也。有尸则不复入者,尸神像也。怅焉、怆焉、惚焉、忾焉,亲之容声无时不刻着于心目,而复入于室,则烦且黩矣。隂厌之初,主人入,祝从在左,西面。此仍西面,故曰「乡如初」。

  始虞用柔日

葬日虞,迎精而反,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错见传记,义极明着。敖氏乃谓言用则非葬日,又援祝辞「夙兴夜处」以证之,非也。始虞宜用柔日,则卜葬以柔日可知矣。至祝辞乃云「早夜不宁」耳,无以见虞之隔宿也。「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郑注以国中、郊外言徴。

以郊用辛,社用戊辰,既不可通,崔灵恩易为兵事、庙祭,考之《诗》、《书》,亦不尽合。《

译出门也同此礼。

凡是尸(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出门,主人不拜送。因为礼仪事务已经完毕,就仍然按照子辈的礼节行事。

祝官返回室内,撤去祭品陈设在西北角。

撤去祭品而陈设在西北角,也是索祭于祊(侧室)的意思。又因为众位宾客都退下了,祝官和执事的人不适宜独自留下,所以只有献给祝官的席子和俎(盛肉的礼器)被撤出,而食物则等待主人的兄弟、宗妇自行撤去。

几(凭几)放在南墙隐蔽处,用席子覆盖。

“厞”是隐蔽的意思。因为食物不久就会停摆,将要撤去,没有必要一一用巾幂覆盖,而是用席子总括覆盖。将要祖祭时,撤去奠祭,巾席等待在西方,那么久停越宿的奠祭,都可以知道各自加上了巾幂。注解说“当为变”,吉礼又明确东面不南面,传写中“吉”讹误为“古”,又讹误为“文”。贾公彦的疏又从而为之辩解,固陋了。

祝官铺设席子,撤去,进入内室。祝官亲自拿着自己的俎出来。

由此可知佐食虽然与祝官一同献祭,但不设席子,铺设撤去进入内室,本来是从内室出来的。佐食的俎不在室内,所以自行撤去的只有祝官【《少牢馈食礼》中佐食的俎设在台阶之间,《特牲礼》中佐食受酢只祭酒,都是同姓子弟的标志】

宗人报告事情完毕,宾客出去,主人送行,拜别,稽颡。

再次说到宾客出去,前面说的是出庙门。所以主人出门就停止哭泣,而宾客、主人都回到未入时的序列位置,等待宗人报告事情完毕,然后宾客出大门,而主人在大门外拜送。

虞祭沐浴不梳头【记】

葬日虞祭,在太阳未过正午时沐浴,没有空闲再梳头,斩衰、齐衰的丧礼都是一样的。

在庙门西边杀牲,主人不看。

返回却不见了,失去了,哀慕正切,不忍心看杀牲,又应当利用这段时间沐浴,没有空闲。

主人在室内,宗人登上门外北面。

宗人不进入室内,佐食无事就出去,让主人静默以表达他的哀诚,所以隐约必定能看到他的位置。

尸起身,祝官在前面向尸,转身出门,又面向尸,转身经过主人,又面向尸,转身下台阶,又面向尸,下台阶,转身到达门,如同出门。

每次转身必须先面向尸,虽然没有言辞,如同告诉尸行走和转身的节度。前后都以门、台阶、门为节度,只有经过主人不说地点。以下说下台阶,那么正当台阶上可知。再次说下台阶然后说转身,祝官先下台阶面向尸站立,等待尸走完台阶然后转身。

男尸由男性担任,女尸由女性担任。

庙祭设同几,只有丧祭在寝宫,可以设女尸。祔祭用嗣子担任尸,专指男尸而言。练祭、祥祭、禫祭在寝宫,那么都有女尸可知。

既飨祭于苴,祝官祝告,完毕,不绥祭,没有泰羮、湆、胾,从献。

世儒多认为古代祭祀用尸,不如后世不用尸安稳。不知道不用尸则仪节不得不简化,而各种义理都无从显现。只有既葬日中而虞祭,各自表达哀思而退下,尚且可行。如果时祭如此,那么与奠告无异,对于追养是轻慢,不足以汇聚祖考的精神;对于亲宾是凉薄,不足以尽十伦的义类。

主人哭出复位。

有尸,则主妇亚献,主人复位而等待;宾客三献,妇人复位而等待。直到祝官报告利成,然后哭;尸出门,然后踊。既然没有尸,那么出而哭,同时而踊可以了。

祝官关闭窗户下阶。

有尸,则主人复位而祝官迎尸;既然没有尸,则事神的事情完毕了。对于孝子彷徨周浃的心未能满足,所以关闭窗户,希望神灵安适而久留于此,以表达其思成之诚。

男女拾踊三次。

说:“男女兼朋友与内外宗。有尸则尸入门而踊,入戸而踊,出戸、出门也同此礼。无尸则总而为拾踊,三者三也。”

祝官升阶停止哭泣。

由此知道关闭窗户如尸,九饭之间,哭无停声。自小敛以后,未有哭踊如此其久的【大敛即代哭,葬之前夕亦代哭,即踊无算,亦要其节而后举。主人、众主人、妇人哭踊,正礼未有三者三无停声如此其久的】盖至无尸,则死者必恻然有隐,而孝子之哀痛更深矣。先王制礼,皆所以效人情之实,而不得不然者也。

主人入祝官跟随开启窗户面向如初。

复入于室,僾见忾闻,如亲奉侍也。如初久立于位,洞洞属属,如将失之也。有尸则不复入者,尸神像也。怅焉、怆焉、惚焉、忾焉,亲之容声无时不刻着于心目,而复入于室,则烦且黩矣。隂厌之初,主人入,祝官跟随在左,西面。此仍西面,故曰“乡如初”。

始虞用柔日。

葬日虞祭,迎精而反,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错见传记,义极明着。敖氏乃谓言用则非葬日,又援祝辞“夙兴夜处”以证之,非也。始虞宜用柔日,则卜葬以柔日可知矣。至祝辞乃云“早夜不宁”耳,无以见虞之隔宿也。“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郑注以国中、郊外言徴。

以郊用辛,社用戊辰,既不可通,崔灵恩易为兵事、庙祭,考之《诗》、《书》,亦不尽合。

曲礼》:「内事称孝王某,外事称嗣王某。」则冠、昏告庙及四时之祭,皆内事也;宾、戎、祀外神,皆外事也。观〈武成〉祭周庙用丁未,柴望用庚戌,可徴。

译《曲礼》说:“在内事上自称‘孝王某’,在外事上自称‘嗣王某’。”那么,冠礼、婚礼中向宗庙告祭以及四季的祭祀,都属于内事;接待宾客、军事行动、祭祀外神,都属于外事。查看《武成》篇中记载祭祀周庙使用丁未日,柴望祭祀使用庚戌日,就可以得到验证。

哀子某哀显相

如称亚献之主妇,则不得云显;称三献之宾长,则不得云哀。盖谓众子及嗣孙也。弟副兄,孙承祖,皆天之显道,故曰哀显相。

  敢用洁牲刚鬛香合嘉荐普淖

豕腊,天产也;黍稷,地产也。尸所饭惟黍,故独举香合。笾豆之荐,陆产、水草之和具备,正所谓「嘉荐普淖」也。辞意本不待释而明,注误以《曲礼》「刚鬛」、「香合」等为人君祝号,而不知其为上下之通称,由此曲生支节,义皆蒙混。

  明齐溲酒

丧奠皆兼用酒醴,象生人之饮也。至虞则用明水和醴齐,渐易而即吉。《杂记》所谓「以吉祭易丧祭」,此类是也。注谓以新水酿酒,固失之;敖氏谓「溲酒」为衍义,亦未安。

三虞卒哭,他用刚日,亦如初,曰:「哀荐成事。」

记本谓三虞,则庙寝奠祭之哭至此而终,而注乃谓别有卒哭之祭,盖惑于《檀弓》记文,而不知彼记所云「卒哭曰成事」者,乃举卒哭以当三虞;曰「以吉祭易丧祭」者,盖于是日丈夫脱绖带,妇人脱绖,则祭之仪物必有异于初虞、再虞【如《杂记》虞与卒哭、祔异牢之类】而非谓三虞后别有卒哭之祭也。知然者,下记曰:「献毕未彻乃饯,饯而事毕」,则三虞外别无所谓卒哭之祭明矣。且「哀荐成事」乃三虞之祝辞,与初虞、再虞正相对者,不容别为臆説也。初曰「祫事」,以当祔于祖,告乃异日祫祭于祖庙之始事也;再曰「虞事」,魄体有归,得从先人于庙,则灵魂可安也;卒曰「成事」,诘旦而祔,礼终事备也。

主人出即位于门东少南,妇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皆西面,哭不止。

即位后,主人、众主人、妇人皆哭,无停声,以俟尸之即席也。至此,则亲之灵魂亦将离其室矣,故哀心之感更深。

尸即席坐,唯主人不哭。洗废爵,酌献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哭,复位。

尸即席,主人将有事,故以敬抑哀。既拜送,则献事毕,哀心不能自抑矣,曰哭。复位者,号泣而行,别于即位而后哭也。三虞既毕而饯,则丧祭既终而吉祭以始,故用吉祭之辞而曰拜送。

  祭酒卒爵奠于南方

吉祭,卒爵,献者拜,尸答拜,象祖考乐康,嘉孝子之追养也。虞以安神,故承用其仪。若饯,则献者哭,男女众宾皆踊,而用从容献酢之仪,则悖人情而失礼义矣。

  主人及兄弟踊妇人亦如之

饯在庙门之外,惟献者不哭,而众人之哭不止。每献毕,男女齐哭踊。与室中不哭,不敢惊室神,异也。

主妇洗足爵,亚献,如主人仪,无从。

主人献而尸不酢,主妇献而燔不从,以饯行理无淹久,又举于三虞之末,不宜过繁,且诘旦而祔事,宜预治,时亦不暇给也。

宾长洗繶爵,三献如亚献,踊如初。

初献,尸卒爵,主人及兄弟踊,妇人亦如之。亚献,主妇及妇人踊如初,则主人及兄弟亦如之。三献,则凡在列者皆踊哭之。久踊之多,几与殡前、啓后等。哀亲之魄体既藏,而灵魂亦将离其室也。虞以安神,故室中不哭;饯以送神,故号泣而从。每献必踊,各以义起也。

  尸出门哭者止

主人无送尸之礼,以尸本子行也。庙中则以神事之,出门则仍兼子道,无拜送之义。祔仍虞尸,则尸出门仍各反其次以待事也。

  入彻主人不与

文立于丈夫説绖带之后,妇人説绖之前,以见妇人不与彻也。吉祭设于室中、堂上,故主妇、宗妇与诸宰并彻。饯设于庙门之外,则非妇人所宜有事,故兄弟大功以下入彻,而主人不与。妇人则拜女宾后,即自闱门而反其次矣。

无尸则不饯,犹出,几席设如初,拾踊三。

上记尸出门右,几席既设,宾出复位,主人出即位于门东,妇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故此记明虽无尸不饯,而主人妇人及宾犹出也。「犹出」断句,「几席设」断句,则情事显然。注疏以「犹出几席」为句,辞义俱不相贯。尸先出,则几席从之而后宾主人出;无尸,则主人

主妇先出,视几筵之设,以致其哀慕,曰拾,踊三,则宾亦出可知矣。虞、祔而退之宾,义此于兄弟,故与众

译哀子某某,哀悼显赫的祖先。

如果称亚献的主妇,就不能说“显”;如果称三献的宾长,就不能说“哀”。这大概是指众子及嗣孙。弟弟辅助兄长,孙子继承祖业,都是上天显明的道理,所以说“哀显相”。

谨用洁净的牺牲、刚鬛、香合、嘉荐、普淖。

豕腊,是天产;黍稷,是地产。尸所吃的只有黍,所以单独举出香合。笾豆所献的,陆产、水草的和合都具备,这正是所谓“嘉荐普淖”。辞意本来不待解释就明白,注疏错误地把《曲礼》中的“刚鬛”、“香合”等当作人君的祝号,而不知道它们是上下通用的称呼,由此曲解生出枝节,义理都混淆不清。

明齐溲酒。

丧奠都兼用酒和醴,象征生人的饮食。到虞祭则用明水和醴齐,逐渐改变而接近吉祭。《杂记》所说的“用吉祭代替丧祭”,这类就是。注疏说用新水酿酒,固然错了;敖氏说“溲酒”是衍文,也不妥当。

三虞卒哭,其他用刚日,也同初虞一样,说:“哀荐成事。”

经文本来是说三虞,那么庙寝奠祭的哭到这里就终结了,而注疏却说另有卒哭之祭,大概是被《檀弓》的记载迷惑,而不知道那篇记载所说的“卒哭曰成事”,是举卒哭来对应三虞;说“用吉祭代替丧祭”,大概是在这一天丈夫脱去绖带,妇人脱去绖带,那么祭祀的仪物必定与初虞、再虞不同【如《杂记》所说虞祭与卒哭、祔祭用牲不同的之类】,而不是说三虞之后另有卒哭之祭。知道这样是因为,下文记载说:“献毕未撤去就饯,饯后事毕”,那么三虞之外另外没有所谓卒哭之祭就明白了。况且“哀荐成事”是三虞的祝辞,与初虞、再虞正相对,不容另外臆测。初虞说“祫事”,对应祔于祖先,告知将在异日祫祭于祖庙的开始之事;再虞说“虞事”,魄体有所归依,得以跟随先人于庙,那么灵魂可以安宁了;最后说“成事”,第二天早晨就祔祭,礼终事备。

主人出来就位在门东稍南,妇人出来就位在主人的北边,都面向西,哭个不停。

就位后,主人、众主人、妇人都哭,没有停声,以等待尸就席。到这里,亲人的灵魂也将离开居室了,所以哀心的感触更深。

尸就席坐,只有主人不哭。洗去废爵,酌酒献给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哭,复位。

尸就席,主人将有事,所以用敬抑制哀。已经拜送,那么献事完毕,哀心不能自我抑制了,所以说哭。复位,是号泣着行走,区别于就位后然后哭。三虞既毕而饯,那么丧祭既终而吉祭开始,所以用吉祭的辞令而说拜送。

祭酒卒爵奠于南方。

吉祭,卒爵,献者拜,尸答拜,象征祖考安乐康健,嘉许孝子的追养。虞祭以安神,所以承用其仪。如果是饯祭,那么献者哭,男女众宾都踊,而用从容献酢的仪节,就违背人情而失礼义了。

主人及兄弟踊,妇人也一样。

饯祭在庙门之外,只有献者不哭,而众人的哭不停止。每献毕,男女齐哭踊。与室中不哭,不敢惊动室神,不同。

主妇洗足爵,亚献,如同主人的仪节,没有从。

主人献而尸不酢,主妇献而燔不从,因为饯行理无淹久,又举于三虞之末,不宜过繁,况且第二天早晨祔事,宜预先整治,时间也不暇给。

宾长洗繶爵,三献如同亚献,踊如初。

初献,尸卒爵,主人及兄弟踊,妇人也一样。亚献,主妇及妇人踊如初,那么主人及兄弟也一样。三献,那么凡在列者都踊哭。久踊之多,几乎与殡前、启后相等。哀亲之魄体既藏,而灵魂也将离开居室了。虞祭以安神,所以室中不哭;饯祭以送神,所以号泣而从。每献必踊,各以义起。

尸出门,哭者止。

主人没有送尸之礼,因为尸本是子行。庙中则以神事之,出门则仍兼子道,没有拜送之义。祔仍用虞尸,那么尸出门仍各反其次以待事。

入彻,主人不与。

文立于丈夫脱绖带之后,妇人脱绖之前,以见妇人不与彻。吉祭设于室中、堂上,所以主妇、宗妇与诸宰并彻。饯设于庙门之外,那么不是妇人所宜有事,所以兄弟大功以下入彻,而主人不与。妇人则拜女宾后,即自闱门而反其次。

无尸则不饯,犹出,几席设如初,拾踊三。

上文记载尸出门右,几席既设,宾出复位,主人出即位于门东,妇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故此记载明虽无尸不饯,而主人妇人及宾犹出。“犹出”断句,“几席设”断句,则情事显然。注疏以“犹出几席”为句,辞义俱不相贯。尸先出,那么几席从之而后宾主人出;无尸,那么主人主妇先出,视几筵之设,以致其哀慕,曰拾,踊三,那么宾亦出可知矣。虞、祔而退之宾,义此于兄弟,故与众

主人同踊。

  遂卒哭

旧説「卒哭」谓卒去无时之哭,非也。记曰:「父母之丧,哭无时。」本无分于久近,如斩如剡之痛,有动于中,乃以限于既祔而不敢哭,非人情。盖自啓殡以后,朝庙、入圹,哭踊无算;反哭以后,三虞及饯,哭踊无算,皆自是而终。即既祔以后殡宫朝夕奠之哭,亦自是而终也。

译主人一同跳跃着痛哭。

于是停止无时之哭。

旧说认为“卒哭”是指停止没有固定时间的哭泣,这是不对的。《礼记》说:“父母去世,哭泣没有固定的时间。”本来就不区分时间的长短,像斩衰、齐衰那样的悲痛,内心有所触动,却因为在附祭之后就不敢哭泣,这不符合人之常情。大概从启殡以后,早晚到宗庙哭祭、下葬入穴,哭泣和跳跃的次数不计其数;反哭以后,三次虞祭以及送葬,哭泣和跳跃的次数也不计其数,都从此结束。即使是附祭以后在殡宫早晚祭奠时的哭泣,也从此结束。

将旦而祔,则荐。卒辞曰:「哀子某,来日某隮祔尔于皇祖某甫,尚飨。」

荐即饯也,以音同而讹,或记者即以饯为荐也。末虞既毕,将夕而后饯,则饯乃虞之终,故曰卒辞。注盖误以此为卒哭之祝辞,而谓别有卒哭之祭也。献毕未彻而饯,则不得别为一祭明矣。将谓卒哭在饯之前,不惟经记无文,且其后尚有饯之哭踊,不得谓之卒哭。盖前记至告事毕、宾出而止,后记别一人所为,故始于死三日而殡,终于小祥、大祥、吉祭。凡礼事、礼辞为前记所未备者,则以所闻补之,而特揭卒辞,以见其他辞事之同也。如一人所记,则飨辞宜附于飨之下,祔辞宜次于末虞之后,何故言之无序若此?卒辞宜施于尸出门右设席置几时,所以明饯神之义,为将祔之本也。疏谓迎尸之前,误。敖氏谓既饯而复荐于寝,无此礼义。

  女子曰皇祖妣某氏

父母之心,哀其魂魄无归,故祔之。盖必祔庙而后可比于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也。其祭至适若长为父后者而止,与妾母之不世祭同。但妾母于适孙止,而庶子之子可承祀;女子无归者,则不及再世耳。

  明日以其班祔

疏谓天子诸侯始有主,士大夫无木主,以币主其神,臆説也。《曾子问》:「天子诸侯出师,无毁庙之主,乃以币帛皮圭告于祖庙,载于齐车。」惟受命于主,故可以币代耳。庙既毁,主犹藏之祏,况无木主,而专用速朽易蠧之币乎?人寿以百年为极,子死而已之父尚存者有矣,父没而父之祖尚存,未之有也。万有一然,则士大夫无高祖之庙,安得祔于中一以上哉?礼穷则变,必有以权制,如妾祔于女君者,以其事旷世不见,故经记无文耳。

  用嗣尸

注称:「虞祔尚质,未暇卜尸。」近之,而义未尽也。祔与奠告之祭相类,为新死者设尸,像其进见于祖,祖之尸不必设也【人君月朔朝庙,聘使出入,奠告皆不设尸】为新死者设尸而改卜,则悖矣。故嗣用虞尸,理当然也。

孝子某,孝显相。夙兴夜处,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宁。未葬以前,耳目思虑瞬息不在于亲,则为失其本心,而无所畏忌;又或昬忽懈惰,则形色必违于礼,故着之祝辞。《春秋传》叔向称范武子之德曰:「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若主丧者及众主人心无畏忌,身实懈惰,夙兴夜寐无甚不宁,而以此告于先灵,能不怵然内愧,而怍于族姻友党乎?先王制哭踊之节,正荐告之辞,皆所以振发人之本心,而俾自循省也。

  用尹祭

尹,正也。三虞皆以将祔告于新亡者,至此乃正告于祖,而以孙祔,乃祔祭之正也。不必以脯曰尹祭。诂刘捷曰:「虞祭侧亨,至祔特豕合升,乃用吉祭之正礼耳。」

适尔皇祖某甫,以隮祔尔孙某甫,尚飨。

时祭必祫,则飨辞宜备告。如一世无尸可卜,则献荐之仪同于因事奠告而不设尸者,其事则同于以某妃配,而受献者惟男尸也。

  中月而禫

注谓与大祥闲一月而禫,记曰:「祥而缟,是月禫。」则非闲一月明矣。鲁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孔子曰:「逾月则其善也。」故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曰:「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古者祭必以仲月,除丧之日与吉祭近者必一月,远者或二月、三月,故不以月计,而惟以吉祭为断。后世因此定为二十七月,非古制固然也。

  是月也吉祭犹未配

母先父没而不配,何也?母之祔食于祖姑也久矣。吉祭与祔同月,祖始祧,庙始迁,原亡者之心,不忍遽改其旧,故迟之又久而后配也。用此知惟父没庙始迁,母祔于祖姑,则其祭也,亦如女子子未嫁而死,及反父之室与归葬于女氏之党者,从祖祔食焉耳。《周官》《大宗伯》六享,特揭馈食,即指吉祭犹未配者,盖禘、祫四时正祭外,惟此为庙祀先王之吉祭,而不与时祭同也。《大戴记》言诸侯迁庙事毕,乃择日而祭焉,宜上下同之。

  仪礼析疑卷十四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析疑》>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析疑卷十五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译天将亮时举行祔祭,便进献祭品。最后的祝辞说:“哀子某,明天某日将把你祔祭于皇祖某甫,请享用祭品。”

“荐”就是“饯”,因为读音相同而讹误,有的记录者直接把“饯”当作“荐”。末虞祭结束后,天将黑时才举行饯祭,那么饯祭就是虞祭的终结,所以称为“卒辞”。注疏大概误以为这是卒哭祭的祝辞,并认为另有卒哭祭。献祭完毕尚未撤去祭品时就举行饯祭,显然不能另算作一次祭祀。如果说卒哭祭在饯祭之前,不仅经传中没有记载,而且其后还有饯祭时的哭踊,不能称之为卒哭。大概前面的记载到告事完毕、宾客退出为止,后面的记载是另一个人所做的,所以从死后三日殡尸开始,直到小祥、大祥、吉祭结束。凡是礼仪事项、祝辞在前记中没有完备的,就用所听到的来补充,并特别标出卒辞,以显示其他祝辞与之相同。如果是同一个人记载,那么飨祭的祝辞应该附在飨祭之后,祔祭的祝辞应该排在末虞之后,为什么叙述得如此无序呢?卒辞应该用在尸从门右出来、铺设席几的时候,用来阐明饯送神灵的意义,这是将要祔祭的根本。疏疏说在迎尸之前,是错误的。敖氏说饯祭后又到寝宫进献,没有这样的礼义。

女子则称皇祖妣某氏。

父母的心意,哀怜其魂魄无所归依,所以进行祔祭。大概必须祔入宗庙,然后才能与殇子和无后之人相比,跟随祖父祔食。这种祭祀直到嫡长作为父亲的后代而止,与妾母不被世代祭祀相同。只是妾母祭祀到嫡孙为止,而庶子之子可以承继祭祀;女子无归依的,则不及再传一世。

第二天按照班次进行祔祭。

疏疏说天子诸侯才有神主,士大夫没有木制神主,用币帛代表神灵,这是臆测之说。《曾子问》说:“天子诸侯出兵,没有毁庙的神主,就用币帛皮圭在祖庙祷告,装载在齐车上。”只有接受神主的命令,才可以币帛代替。庙宇即使毁坏,神主还藏在祏室中,何况没有木制神主,却专用容易腐朽生虫的币帛呢?人的寿命以百年为极限,儿子死了而父亲还在的情况是有的,父亲死了而父亲的祖父还在,是没有的。万一有这种情况,那么士大夫没有高祖的庙,怎么能祔祭于中一以上呢?礼制穷尽则变,一定有变通的办法,就像妾祔祭于女君一样,因为这种事旷世不见,所以经传中没有记载罢了。

使用嗣子作为尸。

注疏说:“虞祭和祔祭崇尚质朴,来不及占卜选尸。”这话接近事实,但意义未尽。祔祭与奠告之祭类似,为新死者设尸,象征他进见祖先,祖先的尸不必设立【君主每月初一早晨朝庙,聘问使者出入,奠告都不设尸】。为新死者设尸而改卜,就违背常理了。所以嗣子沿用虞祭的尸,理所当然。

孝子某,孝显相。早起晚睡,小心畏惧忌讳,不怠慢自身,不得安宁。未葬以前,耳目思虑片刻不在亲人身上,就是失去了本心,而没有畏惧忌讳;又或者昏沉懈怠,那么神色举止必定违背礼制,所以在祝辞中写明。《春秋传》中叔向称赞范武子的德行说:“他的祝史向鬼神陈述诚信,没有惭愧的言辞。”如果主丧者及众主丧者心中没有畏惧忌讳,身体确实懈怠,早起晚睡并不十分不安,却以此告慰先灵,能不内心惭愧,而在族亲姻友面前感到羞愧吗?先王制定哭踊的节度,端正荐告的祝辞,都是为了激发人的本心,使人自我反省。

使用尹祭。

尹,就是正。三次虞祭都是将祔祭告知新亡者,到这里才正式告知祖先,并以孙子祔祭,这才是祔祭的正礼。不必用脯肉来称尹祭。诂刘捷说:“虞祭在侧室烹煮,到祔祭特意用豕合升,才使用吉祭的正礼罢了。”

前往你的皇祖某甫那里,以祔祭你的孙子某甫,请享用祭品。

时祭必须合祭,那么飨祭的祝辞应该完备地告知。如果一世没有可以占卜的尸,那么献荐的仪式就同于因事奠告而不设尸的情况,其事则同于以某妃配享,而接受献祭的只有男尸。

中月举行禫祭。

注疏说与大祥间隔一个月举行禫祭,经记说:“大祥祭穿缟衣,这月举行禫祭。”那么显然不是间隔一个月。鲁国有早上大祥祭晚上就唱歌的人,孔子说:“过了一个月才好。”所以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结束。”又说:“禫祭后亲近妻妾,吉祭后恢复寝居。”古代祭祀必定在仲月举行,除丧之日与吉祭近的必间隔一个月,远的或间隔两个月、三个月,所以不以月数计算,而只以吉祭为断。后世因此定为二十七月,并非古制本来如此。

这个月吉祭还没有配享。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而不配享,为什么呢?母亲祔食于祖姑已经很久了。吉祭与祔祭同月,祖先开始迁庙,庙宇开始迁移,推想亡者的心意,不忍心立刻改变旧制,所以等待很久后才配享。由此可知只有父亲去世庙宇才开始迁移,母亲祔祭于祖姑,那么她的祭祀,也像女子未嫁而死,以及返回父亲家室与归葬于女氏家族的人,跟随祖父祔食罢了。《周官》《大宗伯》六享,特别标出馈食,就是指吉祭还没有配享的情况,大概禘、祫四时正祭之外,只有这是庙祀先王的吉祭,而不与时祭相同。《大戴记》说诸侯迁庙事毕,才选择日子祭祀,应该上下相同。

仪礼析疑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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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析疑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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