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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析疑十一

仪礼析疑卷十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60–175 段

夫四日,诸侯六日,天子八日,非也。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以起居动作与男子异也。一夕朝庙,可于帷幕中坐以待旦,若至三日、五日,则庙中将别有妇人栖息之所乎?抑仍反其寝宫乎?天子崩,国君薨,祝取羣庙之主藏诸祖庙【主旣出庙,则日朝于无主之庙何为】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则朝祖庙时,羣庙之主皆在焉,虽天子、诸侯同此一夕之期,明矣。惟大夫丧礼无考,按诸侯在其国,车服政敎多与天子同;大夫在其家,号名礼度多与国君同。庙数既异,虽藏主一节上同于人君,不为僭忒也。惟上士二庙,可由祢以之祖耳。

译所谓四日、诸侯六日、天子八日的说法,是不对的。妇女不居住在丧庐中,不睡在草垫上,这是因为她们的起居动作与男子不同。只需在一个晚上朝拜宗庙,可以在帷幕中坐着等待天亮;如果等到三天或五天,那么宗庙中难道另有供妇女栖息的地方吗?还是仍然返回她们的寝宫呢?天子去世,国君去世,祝官将各庙的神主牌位取出,藏于祖庙【神主既然已移出宗庙,那么每天朝拜没有神主的宗庙是为了什么呢?】直到卒哭祭礼完成,神主才各自返回原庙,那么在朝拜祖庙时,各庙的神主都在那里,即使是天子、诸侯,也同样是这一夜的期限,这就很明白了。只有大夫的丧礼没有确切的考证,按照诸侯在其国内,车马服饰、政令教化大多与天子相同;大夫在其家中,名号礼制大多与国君相同。宗庙的数量虽然不同,但在收藏神主这一环节上与君主相同,也不算僭越。只有上士有两座宗庙,可以从祢庙追溯到祖庙罢了。

请啓期告于宾

既卜,曰:「即告于宾。」宾知葬日,则知啓日矣。而前夕又告者,丧奠,大夫以上用诸臣,士则朋友。虞、祔然后退,不独宾长三献,即众宾亦代主人执事。倘届期或有丧疾,或服公事,不得与奠,则当更易其人、次叙其事,非啓之前夕不能定也。丧礼质,请于主人,故无辞。下文曰「夙兴」,则为明旦,不待言矣,故与祖期告以日侧异也。

  声三啓三命哭

营葬宜虚中,以检察附棺之物。属引、下窆及待亲宾之事宜,故男女夙兴皆不哭,祝要节而命之。

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取铭置于重。

敖氏谓周祝取铭而降,非也。使祝取铭,则与夏祝交于阶下,于文为赘矣。周祝方执醴酒而降,则夏祝之升为取铭无疑也。疏因此奠不言所置之地,遂谓亦迁于序西南以下,经曰「奠从」,遂谓宿奠拟朝庙所设,皆非也。朝庙大礼,不新之而以宿奠荐,不亦悖乎【祭奠品物从无复荐之礼】柩旋出殡宫,宫门当闭,宿奠必彻于造而别用之,故不复陈于序西,义与柩在殡宫异矣。即此可徴「奠从」为朝夕新奠。

  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

观此,则夷不可以尸训,益明矣。盖更作大衾,与柩相称也。既盖棺,而名为尸衾,何义乎?经云:「自小敛以徃用夷衾。」正以别于始死之敛衾也。前此所陈夷衾、大敛既尽用之,则此别为覆柩之夷衾,明矣。

  迁于祖用轴

天子、诸侯殡皆用輴,车承柩置肂中,盖为火备,仓卒可御以行也。士用輁轴,亦宜置肂中。上篇升棺用轴,谓承棺以轴,然后可傅众力以举之,非谓以轴转而上也。此亦人举之以降,然后御以迁于祖,非以轴转而下也。阶有级,轴不能转而上下;棺无輁,人不能徒手以举之【輁状如牀,前后横木,两旁直木,束棺于輁,然后众手可齐举】下经正柩于两楹闲用夷牀,亦人举輁轴以升,而后迁于夷牀,以正其位也。《杂记》:「大夫死于外,至于家而脱輤,载以輲车,至于阼阶下而脱车,举自阼阶升适所殡。」此礼盖上下同之。故诸侯升正柩至五百人,盖或举之,或挽之,升降出入更番以傅其力也。桯盖柄之容达常者,故注以名轴;髀之容轴者。按《檀弓》记惟天子诸侯用輴,鲁三家犹未敢用。注乃谓大夫宜用輴,疏既知大夫殡葬不用輴,又以士朝庙用轴为大夫朝庙当用輴之徴,皆曲说也。

重先,奠从,烛从,柩从,烛从,主人从。

疏以至祖庙后接时而再设奠,疑始设者为夕哭之宿奠,遂于上经祝降云所彻宿奠拟朝庙用之,独不思已奠之物决无更荐之理,果一宿一新,则宜有特文以见之,盖二奠皆新而夙具以从也。子妇事父母舅姑,昧爽而朝,慈以甘防,然后具朝馈。啓肂本宜有奠,而夜中非进食之时,肂旁非设奠之地,柩方行,诸事迫遽,亦无更设奠于室中之理,故必待至祖庙,既正柩而后设之。既奠而后质明,则设时正昧爽而朝之节也。朝祖载柩而又奠,则朝馈之节也。是日已再奠,至日侧,则前所陈如殡之祖奠设焉,故无夕奠;厥明,少牢五鼎之遣奠设焉,故无朝奠。如父母生时有嘉好庆事,具盛馔,则朝夕恒馈不复陈,皆事死如生,称情事而为之节也。殡初啓,柩将行,主人拜宾,至是从柩者惟主人,则宾不从明矣。而柩至祖庙又曰拜宾,则知啓时主人拜宾后,宾即前行而俟于祖庙矣。盖宾若从柩,则必与妇人相先后,且有执事之宾如祝、宗人、巾、奠、匕、牲者,宜先至祖庙以待事也。注谓男宾在前,女宾在后,主人居中,男女分左右以行;敖氏谓女宾从男宾在后,皆未安。丧之女宾乃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宗妇之以事相助者,皆宜与众子妇偕行。宾及执事者先俟于祖庙,则主人从柩,丈夫先,妇人后,自然之序也。妇见舅姑、兄公、羣叔,并立阶下而不正行相见之礼;送丧乃序昭穆,而使同等之男妇相左右,何义乎?

  升自西阶

自始殡升棺于西阶,及啓肂,降自西阶而用轴,迁于祖庙,复升柩于两楹之闲而用夷牀。既正柩朝祖,又自夷牀降载

译请启期告知宾客。

已经占卜确定日期,说:“就告知宾客。”宾客知道了安葬的日期,也就知道了开棺的日期了。而在前一天晚上又告知的原因,是因为丧礼中的祭奠,大夫以上级别由众臣担任,士则由朋友担任。虞祭、祔祭之后才退下,不仅主宾要三次献酒,其他宾客也代替主人执行事务。如果到了日期有人遭遇丧事疾病,或者服公事,不能参加祭奠,就应当更换人员、安排次序,这些在开棺前一晚才能确定。丧礼崇尚质朴,向主人请示即可,所以没有专门的辞令。下文说“早起”,那就是指第二天早晨,不必多说,所以这与在祖庙告知日期时所说的“日侧”(太阳偏西)不同。

祝官三次发声,三次命令哭泣。

营造墓穴应当中间空虚,以便检察随棺下葬的物品。牵引棺木、下葬以及等待亲宾等事宜,所以男女早起时都不哭泣,祝官要节制并命令他们。

祝官走下台阶,与夏祝在台阶下交接,取来铭旌放置在重器上。

敖氏认为周祝取铭旌后走下台阶,这是不对的。如果让周祝取铭旌,那么与夏祝在台阶下交接,在文意上就多余了。周祝正拿着醴酒走下台阶,那么夏祝上去取铭旌就没有疑问了。《疏》因为这篇祭奠没有说明放置的地方,就认为也迁移到序房西南以下,经文说“奠从”,就认为宿奠是拟作朝庙时使用的,这都是不对的。朝庙是大礼,不重新准备祭品而用宿奠进献,不也很悖理吗【祭奠品物从来没有再次进献的礼节】。灵柩刚出殡宫,宫门应当关闭,宿奠必定在制作时撤去而另用新的,所以不再陈设在序房西边,道理与灵柩在殡宫时不同。由此可以证明“奠从”是早晚新设的祭奠。

商祝拂拭灵柩,用功布覆盖,用夷衾包裹。

看这里,那么“夷”不能解释为“尸”,更加明白了。大概是另外制作大衾,与灵柩相称。已经盖棺,却称为尸衾,有什么意义呢?经文说:“从小敛开始使用夷衾。”正是为了区别于刚死时的敛衾。之前所陈设的夷衾,在大敛时已经全部用过了,那么这里另外作为覆盖灵柩的夷衾,就很明显了。

迁移到祖庙使用轴。

天子、诸侯的殡殓都使用輴车,车承载灵柩放在肂中,大概是为了防火灾,仓促间可以驾车出行。士使用輁轴,也应当放在肂中。上篇说升棺使用轴,是说用轴承载棺木,然后可以借助众人的力量举起它,不是说用轴转动而上。这里也是人举着它下降,然后驾车迁移到祖庙,不是说用轴转动而下。台阶有层级,轴不能转动上下;棺木没有輁,人不能徒手举起它【輁形状像床,前后有横木,两旁有直木,把棺木绑在輁上,然后众人才能齐力举起】。下文说把灵柩端正放在两楹之间使用夷牀,也是人举着輁轴上升,然后迁移到夷牀上,以端正它的位置。《杂记》说:“大夫死在外面,回到家后脱去輤车,用輲车载运,到了阼阶下后脱下车,从阼阶举着上升到达殡所。”这个礼节大概上下是一样的。所以诸侯升正灵柩多达五百人,大概是有人举着,有人拉着,升降出入轮流以施加力量。桯大概是柄能容纳常轴的地方,所以注解说叫轴;髀是能容纳轴的地方。按《檀弓》记载只有天子诸侯使用輴车,鲁国的三家还不敢使用。注解说大夫应当使用輴车,《疏》既然知道大夫殡葬不使用輴车,又以士朝庙使用轴作为大夫朝庙应当使用輴车的证据,都是牵强的说法。

重器先行,祭奠跟随,蜡烛跟随,灵柩跟随,蜡烛跟随,主人跟随。

《疏》认为到了祖庙后接着再次设奠,怀疑开始设奠的是晚上哭泣时的宿奠,于是在上文祝官走下台阶处说撤去的宿奠拟作朝庙使用,唯独不考虑已经进献过的物品决没有再次进献的道理,如果真的是一宿一新,那么应该有特别的文字来表明,大概两次祭奠都是新设而早起准备跟随的。儿媳侍奉公婆,天刚亮就朝见,用甘甜的食物防饥,然后准备早膳。开棺本应有祭奠,但半夜不是进食的时候,肂旁不是设奠的地方,灵柩刚出发,各种事情紧迫,也没有再在室内设奠的道理,所以必定等到到了祖庙,端正灵柩后才设奠。设奠之后天刚亮,那么设奠的时间正是天刚亮朝见的礼节。朝见祖庙载着灵柩又设奠,那么就是朝见进膳的礼节。这一天已经两次设奠,到了日侧,那么之前所陈设的如殡时的祖奠就设在那里,所以没有夕奠;第二天,少牢五鼎的遣奠设在那里,所以没有朝奠。如果父母生前有喜好庆祝的事,准备丰盛的食物,那么早晚常膳就不再陈设,都是事死如生,根据情感来制定礼节。殡初开棺,灵柩将出发,主人拜谢宾客,从此跟随灵柩的只有主人,那么宾客不跟随就很明显了。而灵柩到了祖庙又说拜谢宾客,就知道开棺时主人拜谢宾客后,宾客就先行而等候在祖庙了。大概宾客如果跟随灵柩,就必定与妇人相先后,而且有执行事务的宾客如祝、宗人、巾、奠、匕、牲等,应当先到祖庙等待事务。注解说男宾在前,女宾在后,主人在中间,男女分左右行走;敖氏说女宾跟随男宾在后,都不妥当。丧礼中的女宾是已出嫁的姑姊妹女子子、宗妇等以事务相助的人,都应当与众子妇一起行走。宾客及执行事务的人先等候在祖庙,那么主人跟随灵柩,丈夫在前,妇人在后,是自然的顺序。妇人见公婆、伯叔父、众叔父,并立在台阶下而不行正式的相见之礼;送丧却排列昭穆,让同等级的男女相左右,有什么意义呢?

从西阶上升。

从开始殡殓时灵柩从西阶上升,到开棺,从西阶下降而使用轴,迁移到祖庙,又升灵柩到两楹之间而使用夷牀。已经端正灵柩朝见祖庙,又从夷牀下降装载

于车。中途属引,执披及圹,负繂下棺。所用人数,及以升、以降、以行、以载、以束、以引、以窆之法,乃丧纪之最要,虽微而不可畧者。而经第曰升、曰降、曰正、曰载、曰束、曰窆,而不更置一辞,必其法已详具于诸侯卿大夫之丧,而无庸更举也。

译在灵车上。中途牵引棺木,手持披麻布直至墓穴,背负引棺绳索将棺木降下。所用的人数,以及棺木升降、行进、装载、捆扎、牵引、下葬的方法,是丧礼中最重要、虽然细微却不可省略的环节。然而经典只说“升”、“降”、“正”、“载”、“束”、“窆”,不再多作解释,必定是因为这些方法在诸侯卿大夫的丧礼中已经详细记载,无需再重复列举了。

主人从升妇人升东面

柩升自西阶,而正位于两楹闲,故主人之升,暂立于西方以俟之。正柩毕,乃转适柩东而西面。犹妇人本位柩西,及主人既降而不复升,则转适柩东而西面,以再奠仍设于柩西,升降皆自西阶,故辟之也。

  正柩于两楹闲用夷牀

既以輁轴升柩,而必迁于夷牀,何也?輁轴所以行也。始朝祖,不宜遂用行具,且其形迫地,非所以尊先灵,故必正柩于夷牀,而后降载于柩车。未含饭,死者南首,不忍遽用死礼也。迁尸于堂,殡于西阶,则北首,不敢仍用生礼也。惟既祖降载于柩车,旋车之夕,则南首,以出庙由堩至于圹,皆宜北首。

  席升设于柩西

设奠之东西,先儒多据尸首所乡南北为义,但以事义求之:尸在室,妇人侠牀东面,主人坐于牀东,小敛男女如室位,设奠自宜近主人而与妇人相避也。大敛之奠设于室中,而初陈奠时,众宾位在西阶下,升棺为肂,工役执事者皆升降于西阶,舍阼阶下别无可以陈奠之地。至朝祖,则柩东主人在焉,主人降则妇人即焉,西阶上别无堂事,自宜设奠于柩西,妇人可暂避于室戸西,以待主人之降而东也。至祖奠,则将载时奠于柩西,以降自西阶,暂停焉以俟车之旋。既旋车,乃馔于主人之南。盖方是时,明器陈于乘车之西,公赗、宾赗奉币将命皆在庭西,舍主人之南,更无可以设奠之地也。遣奠在阼阶下,与祖奠同,皆时义宜然,义不起于尸之南北首。记云:「祝及执事者举奠,卒束前,降奠席于柩西。」即经所谓降奠当前束也。记云举奠降席,而不言馔,至旋车之后乃云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则举奠降席,祝及执事者手执而不设,与《大射礼》「服不以所得献爵祭侯荐俎,皆执以从而不奠,直待祭侯毕,然后奠于服不所居之乏前」同义。礼之细入无闲若此。

  荐车直东荣

荐车马事宜相连而分举之,何也?昬夜惟车可陈,马则宜以质明荐也。直东荣阶闲乃柩车之位也,故下经陈明器于乘车之西、柩车之东。

  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

前此奠升,后此奠降,皆自西阶而彻者,升自阼阶,则口实不由足,过义自着见矣。

  乃奠如初

注:以此为陈鼎,如殡之奠。果尔,则日侧之祖奠必别陈鼎俎,经宜特文以见之。盖自殡以后,朝夕常奠,未尝一日阙,故朝祖夙具二奠以从。至日侧祖道,乃用前陈之奠。经所以三奠同辞而不别白之者,以祖用如殡之盛奠,不待言耳。

  宾出主人送于门外

宾中夜以兴,至是可就次,少休息,进食饮,以待后事矣。其有执于载柩、饰柩、降奠、设奠、陈器、还车者,宜复入以治事。众宾送葬,则俟于门外可矣。

  有司请祖期曰日侧

祖者,饯行之祭,故不以日中,亦卜日,先远之意,且容载柩、说饰、属引、陈器之节也;不以日夕者,容公赗、宾赗、书方、书策之节也。

  主人入袒乃载

仪礼》中有必不可畧之大节,而篇中则阙焉。如《觐礼》所阙,必已见于朝宗也。此篇朝祖曰「荐车」,非后记则不知其为何车也;此节云「乃载」,非后记不知其载于何车,一似仍用迁祖之輁轴矣。盖自天子、诸侯以至卿大夫,朝祖必荐生时所乘之车。正柩后,天子、诸侯陈柩辂,卿大夫陈命车,已屡书不一书,故于士畧之。周衰礼废,及汉初,河闲献王所献邦国礼,藏于内府,而列于学官者惟十七篇,故诸老儒各为传记以补其阙。

商祝饰柩,一池,纽前防后,缁齐,三采,无贝。

张尔岐曰:「墙柳自其缚木为格者而言,帷荒自其张于外者而言。」

  折横覆之抗木横三缩二

圹中虚,土壤易防,故以木抗之,犹惧其挠折,又于其下设折以承之。折但言横,敖氏以为未必有缩,是也。记曰:「罋甒筲衡实见闲而后折入。」日入,则在圹内周围必叠石甓为短垣以承折。折入适与圹平,然后加席设抗,而实土以为塜。折不言数,以排列满圹为度,所用之木但取坚实,大小不可定也。设折与抗每加席者,木与木相凑,其间或容尘

译主人跟随柩车升堂,妇人升堂后面向东。

柩车从西阶升堂,将灵柩端正地安放在两柱之间,所以主人升堂时,暂时站在西边等待。安顿好灵柩后,才转身到灵柩东边面向西。这就像妇人原本的位置在灵柩西边,等到主人降堂后不再升堂,她就转到灵柩东边面向西,因为再次祭奠的供品仍然设在灵柩西边,升降都从西阶出入,所以要避开。

在两柱之间安顿灵柩使用夷床。

既然已经用輁轴抬着灵柩升堂,为什么一定要移到夷床上呢?輁轴是用来行走的器具。刚开始朝祖时,不适宜直接使用行走的器具,而且輁轴形状贴近地面,不足以表示对祖先灵魂的尊敬,所以一定要将灵柩安顿在夷床上,然后降堂装载到灵柩车上。还没有含饭时,死者头朝南,不忍心立刻使用死者的礼仪。将尸体移到堂上,停殡在西阶,则头朝北,不敢仍然使用生者的礼仪。只有已经朝祖降堂装载到灵柩车上,转车回来的晚上,则头朝南,因为从庙门出来,经过道路直到墓穴,都应该头朝北。

席子升堂设在灵柩西边。

设置祭奠的东西方向,前代儒者多根据尸首朝向南北来解释,但从事理意义来推求:尸体在室内,妇人夹着床面向东,主人坐在床东,小殓时男女的位置如同在室内,设置祭奠自然应该靠近主人而与妇人相避。大殓的祭奠设在室内,而初次陈列祭奠时,众宾客的位置在西阶下,抬棺入土时,工匠役使办事的人都从西阶升降,除了阼阶下没有可以陈列祭奠的地方。等到朝祖时,灵柩东边有主人在,主人降堂后妇人就在那里,西阶上别无堂上的事务,自然适宜在灵柩西边设置祭奠,妇人可以暂时避到室门西边,等待主人降堂后向东。等到祖奠时,将要装载时在灵柩西边设奠,因为从西阶降堂,暂时停留在那里等待车子回来。车子回来后,才在主人南边设馔。大概在这个时候,明器陈列在乘车西边,公赗、宾赗捧着币帛传达命令都在庭院西边,除了主人南边,更没有可以设置祭奠的地方了。遣奠在阼阶下,与祖奠相同,都是当时的义理适宜如此,义理不在于尸首的南北朝向。《记》说:“祝和办事的人举起祭奠,结束束帛前,降下祭奠席子在灵柩西边。”就是经文所说的降奠当前束。《记》说举起祭奠降下席子,而不说设馔,等到转车之后才说祝在主人南边设祖奠馔,那么举起祭奠降下席子,祝和办事的人手持而不设置,与《大射礼》“服不以所得献爵祭侯荐俎,都手持跟随而不设奠,直到祭侯完毕,然后设奠在服不所居的乏前”意义相同。礼仪的细节严密无间到了这种程度。

荐车直对东荣。

荐车马的事宜相连而分别列举,为什么呢?昏夜只有车可以陈列,马则适宜在黎明时荐献。直对东荣阶间是灵柩车的位置,所以下文说陈列明器在乘车西边、灵柩车东边。

撤除的人从阼阶升堂从西阶降堂。

前面的祭奠升堂,后面的祭奠降堂,都从西阶,而撤除的人从阼阶升堂,那么口实不由足入,过于义理自然显现了。

于是设奠如同初时。

注:以此作为陈列鼎,如同殡时的祭奠。果真如此,那么日侧时的祖奠必定另外陈列鼎俎,经文应该特别文字来显示。大概自从殡以后,朝夕常设祭奠,不曾有一天缺失,所以朝祖时早早准备两顿祭奠跟随。等到日侧祖道,才使用前次陈列的祭奠。经文之所以三顿祭奠用同样的词语而不分别说明,是因为祖奠使用如同殡时的盛奠,不必多说。

宾客出去,主人送到门外。

宾客半夜起身,到现在可以就次休息,稍微休息,进食饮水,等待后面的事情。那些负责载柩、饰柩、降奠、设奠、陈器、还车的人,适宜再次进入处理事务。众宾客送葬,那么在门外等候就可以了。

有司请示祖祭的日期说日侧。

祖是饯行的祭祀,所以不在日中,也占卜日期,先远的意思,并且容纳载柩、说饰、属引、陈器的礼节;不在日夕,是为了容纳公赗、宾赗、书方、书策的礼节。

主人入堂袒露左臂于是装载。

《仪礼》中有不可省略的大节,而篇中却缺失。如《觐礼》所缺失的,必定已经在朝宗中见过了。此篇朝祖说“荐车”,不是后面的记就不会知道是什么车;此节说“于是装载”,不是后面的记就不会知道装载在什么车上,好像仍然使用迁祖的輁轴了。大概自从天子、诸侯直到卿大夫,朝祖必定荐献生前所乘的车。安顿灵柩后,天子、诸侯陈列柩辂,卿大夫陈列命车,已经多次书写不再重复,所以对士省略了。周朝衰败礼仪废弛,到汉初,河间献王所献的邦国礼,藏在内府,而列入学官的只有十七篇,所以各位老儒各自作传记来补充缺失。

商祝装饰灵柩,一个池,纽在前防在后,黑色边缘,三种颜色,没有贝壳。

张尔岐说:“墙柳是从它用木头绑成格子来说的,帷荒是从它张在外面来说的。”

折断横木覆盖它,抗木横三缩二。

墓穴中空虚,土壤容易崩塌,所以用木头支撑它,还担心它弯曲折断,又在它下面设置折木来承托。折木只说横,敖氏认为不一定有缩,是对的。《记》说:“罋甒筲衡实见间而后折入。”日入,那么在墓穴内周围必定堆叠石砖为短墙来承托折木。折木进入正好与墓穴平齐,然后加席设置抗木,而填土成为坟墓。折木不说数量,以排列满墓穴为标准,所用的木头只取坚实,大小不能确定。设置折木与抗木每加席,木头与木头相凑,其间或许容纳尘土

壤也。折之横者为一重,抗之缩者再重,横者三重,横从相任,则虽久而无挠折之患矣。抗之广轮必周于圹,外缩二横三,虽大木必连木而中贯之,然后能合度【秦晋之闲叠石为垣,覆以大石,视抗折之用木更为可久】注谓折亦缩三横五,似折亦再重,但经止言横,记言却之,则不可谓再重。疏谓圹口大小容棺,明器皆由羡道入,尤远于事理。

译这是关于椁室结构的论述。将木材横向铺设为一层,纵向铺设为两层,横向铺设为三层,纵横交错相互支撑,那么即使经过很长时间,也没有弯曲折断的忧患。纵向铺设的木材其宽度和长度必须覆盖整个墓穴,外部纵向铺设两层、横向铺设三层,即使是巨大的木材,也必须用连木贯穿其中,然后才能符合法度【秦地和晋地之间堆叠石头作为墙壁,上面覆盖大石头,比起抗木和折木使用木材更为耐久】。注解说折木也是纵向三层、横向五层,似乎折木也是两层,但《经》文中只提到横向,而《记》文中提到“却之”,因此不能说折木是两层。疏解说墓穴口的大小刚好容纳棺材,明器都从羡道进入,这尤其远离事理。

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

张尔岐曰:「茵设圹中,先布横三,乃布缩二。厝柩后,施抗圹上,先用缩二,乃用横三。注云:『木三在上,茵二在下。』据既设后人所见而言,其实抗、茵皆三在外、二在内,象天之包乎地也。」

  器西南上綪茵

上言陈明器于乘车之西折,抗茵席乃借覆棺柩之物,宜以类从,不可别见也。故先列之以为表,以示明器之陈由是而西,以南为上,屈而反之以取方焉。抗上于折,茵加于席,四物重累而茵在上,故独举茵。张尔岐曰:「綪当连下『茵』字为句,言陈器从茵屈而……」

北也。非然,则前已详,茵不应更举。

  无祭器

明器中无祭器,上下同之。注谓士礼畧,大夫以上兼用人器、鬼器。敖氏谓大夫有无未可知,诸侯以上则有之,皆臆説也。圹中藏用器、乐器,孝子不忍死其亲之意耳。祭器所以享祖考,而纳诸圹中,则诬且防矣。《周礼》春官之乐器、夏官之兵器,廞之、奉之、藏之,每职必举,不厌其烦;而鼎、铏、笾、豆,天官膳夫以下诸职,无一语及此,此天子明器中无祭器之明徴也。证以《肆师》职「大丧共祼器,遂貍之」,更无可疑。盖未葬以前,先王之体魄在堂,无灌以求神之理;及葬,则新陟王永离裸享先王之事,平生所用灌器,嗣王不忍复用,故貍之宗庙阶闲,仁之至、义之尽也。康成既知貍于祖庙,而又谓祼器遣奠所用,则惑之甚矣。贾疏因谓祖祭以前奠小,不合用彝,惟大遣有此裸器,益谬悠而义无所处。

  有燕乐器可也

曰:「可也,则不有亦可,非若用器、役器必不可无也,而祭器不可入圹,义益明矣。」

  乃祖

后言乃奠,则此言乃祖者,以将还车而设祖奠,告于柩也。

  祖还车不还器

车必还,乃可驾而行;器则人持之,无所用还。

  布席乃奠如初

每奠之先,必布席者,拟神降于席而受享也。

  宾出主人送

至是,则有执事之宾,亦可退休而即次矣。惟摈者及宰留待赗、奠、赙、赠。

  宰由主人之北举币以东

张尔岐曰:「此时主人仍在门东北面,经云『主人之北』,指柩东定位而言。此时此位虽无主人,宰不得履之以过,故由其北。」

  主人拜于位不踊

主人自啓以后,至虞以前,夙夜不宁,哭踊无算者五,要节而哭踊者十有九,虽强有力者亦惫矣。亲宾赗奠赙赠之事,并集于一时,尤烦且充。故自公奠、公赗以外,皆有拜而无哭踊,即拜亦不离其位,不惟力不能胜,时亦惧不逮也。

  士受羊如受马

注于士,皆以为胥徒之长,非也。古者下士多而胥徒少,士之丧不得多发官中胥徒,所谓士,必其族姻、朋友、州里之下士也。君有赗,而敢使胥徒受乎?士生时不得用少牢,助遣奠而以羊,必卿大夫也,故亦不敢使私人受。

  主人拜宾坐委之

聘礼陈币布幕,则受币亦布幕可知。盖玊币亲授,皮则设于幕上也。主人独以赙出门,何也?赗奠以礼死者,致命于柩前,故主人拜于位;赙以助生者,物将于门外,不得不出拜也。宾于赗币亲奉之,而赙物则坐委之,亦重礼而轻财之义。

  若无器则捂受之

惟赙物有盛之之器,何也?赗币有定,可手奉以授;赙则多寡无定数,布帛则承以筐篚,泉布亦别以器贮。其无器,则赙物少可手授摈者。若坐委之,嫌于约而为泰,故捂受也。

  兄弟赗奠可也

宾可兼赙,而兄弟止于赗、奠,何也?恐其力不能备礼也。于宾则受赗之后,曰「出请」,曰「又请」,则或备其全,或举其一二;于兄弟之赗、奠,曰「可也」,则或加焉,或损焉,皆称其力之所能致,明矣。惟所知则赗而不奠,盖于防者过厚,则亲者必转薄,所以称情立文,而责之以分谊之实也。别言赠者,则不问亲疎贫富而皆可行。赗、奠、赙备具而复有赠焉,可也;未举三者而独有赠焉,亦可也。故记曰:「赠币无常。」

  乃代哭如初

代哭之礼,后儒或以为疑,不知先王所以养天下忠敬仁恕之心

译铺设茵席,使用稀疏的布,黑色的边缘剪裁,有幅边,也是纵向两条、横向三条。

张尔岐说:“茵席设置在墓穴中,先铺设横向三条,再铺设纵向两条。安放棺木后,在墓穴上方施加抗席,先使用纵向两条,再使用横向三条。注解说:‘木制的抗席三条在上,茵席两条在下。’这是根据设置完毕后人们所见而言,实际上抗席和茵席都是三条在外、两条在内,象征天包裹着地。”

器物陈列在西南方向,以綪茵为起始。

上文说在乘车之西折处陈列明器,抗席、茵席、席子都是用来覆盖棺柩的物品,应当依类别跟随,不可单独列出。所以先列举它们作为标志,以显示明器的陈列由此向西,以南为上,弯曲而反向以取方正之意。抗席在折处之上,茵席加在席子之上,四种物品层层叠加而茵席在最上面,所以只举出茵席。张尔岐说:“‘綪’字应当与下文的‘茵’字连读成句,意思是陈列器物从茵席处弯曲而……”

向北。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前面已经详细说过,茵席就不应该再次被举出。

没有祭器。

明器中没有祭器,上下等级都是如此。注解说士的礼仪简略,大夫以上兼用人器和鬼器。敖氏说大夫是否有祭器不可知,诸侯以上则有,这都是主观臆测。墓穴中藏有用器、乐器,是孝子不忍心认为亲人已死的意思。祭器是用来祭祀祖先的,如果把它放入墓穴中,那就是欺骗且违背礼制了。《周礼》中春官的乐器、夏官的兵器,收藏、供奉、贮藏,每个职官都必定提及,不厌其烦;而鼎、铏、笾、豆,天官膳夫以下各职,没有一句话提及这些,这是天子明器中没有祭器的明显证据。用《肆师》职中“大丧共祼器,遂貍之”来证明,更无可怀疑。大概未葬以前,先王的体魄在堂上,没有灌酒以求神的道理;等到下葬,则新即位的君王永远离开裸享先王的事,平生所用的灌器,嗣王不忍心再使用,所以埋在宗庙阶间,这是仁的极致、义的尽处。康成既然知道埋在祖庙,却又说祼器是遣奠所用的,那就迷惑得很厉害了。贾公彦的疏因此说祖祭以前的奠礼较小,不合用彝器,只有大遣才有这种裸器,更加荒谬且义理无处安放。

有燕乐器是可以的。

说:“可以,那么没有也可以,不像用器、役器那样必不可无,而祭器不可入墓,义理更加明白了。”

于是设祖奠。

后文说于是设奠,那么这里说于是设祖奠,是因为将要返回车辆而设置祖奠,向棺木告辞。

祖奠时车返回,器物不返回。

车必须返回,才可以驾车而行;器物则由人拿着,没有返回的必要。

铺设席子然后设奠像起初一样。

每次设奠之前,必定铺设席子,是模拟神灵降临在席子上而接受享祭。

宾客退出,主人送行。

到这里,就有执事的宾客,也可以退休而回到次位了。只有摈者和宰留待赗、奠、赙、赠。

宰从主人的北面举起币向东。

张尔岐说:“此时主人仍在门东北面,经文说‘主人之北’,指的是棺木东面定位而言。此时此位虽然没有主人,宰不得踩踏它而过,所以从它的北面走。”

主人在位拜谢不踊。

主人自从启殡以后,到虞祭以前,日夜不安,哭踊无算的有五次,要节制而哭踊的有十九次,即使是强壮有力的人也疲惫了。亲宾赗奠赙赠的事,都集中在这一时刻,尤其烦杂且充实。所以自公奠、公赗以外,都有拜谢而没有哭踊,即使拜谢也不离开其位,不仅是体力不能胜任,时间也恐怕来不及。

士接受羊像接受马一样。

注解说对于士,都认为他们是胥徒之长,这是不对的。古时下士多而胥徒少,士的丧事不得多发官中的胥徒,所谓士,必定是其族姻、朋友、州里的下士。君主有赗,而敢让胥徒接受吗?士生时不得用少牢,助遣奠而以羊,必定是卿大夫,所以也不敢让私人接受。

主人拜谢宾客,宾客坐下放置币。

聘礼中陈列币布幕,那么接受币也布幕可知。大概玉币亲自授予,皮则设在幕上。主人独自因为赙而出门,为什么呢?赗奠是以礼对待死者,在棺木前传达使命,所以主人在位拜谢;赙是以助生者,物品将在门外,不得不出来拜谢。宾客对于赗币亲自捧着,而赙物则坐下放置,也是重礼而轻财的意思。

如果没有容器则用手捧受。

只有赙物有盛放的容器,为什么呢?赗币有定数,可以手捧着授予;赙则多寡无定数,布帛则用筐篚承接,泉布也另外用容器贮藏。如果没有容器,那么赙物少可以手授摈者。如果坐下放置,嫌于简约而变得泰然,所以用手捧受。

兄弟赗奠是可以的。

宾客可以兼赙,而兄弟只限于赗、奠,为什么呢?恐怕他们力量不能备礼。对于宾客则在受赗之后,说“出请”,说“又请”,那么或者备其全,或者举其一二;对于兄弟的赗、奠,说“可以”,那么或者增加,或者减少,都称其力量所能致,明白了。只有所知则赗而不奠,大概对于防者过厚,那么亲者必转薄,所以称情立文,而责之以分谊之实。另外说赠,则不问亲疏贫富而皆可行。赗、奠、赙备具而复有赠,可以;未举三者而独有赠,也可以。所以记曰:“赠币无常。”

于是代哭像起初一样。

代哭的礼仪,后儒有的认为可疑,不知道先王所以养育天下忠敬仁恕之心

,而厚其俗,端由于此。盖大夫以上,使官代哭,示久故相承之义不可忘也;士则族姻,示亲戚相依之情不可恝也。且使子姓近亲,触耳动心,蹙然有隐,时自验其哀敬之诚;否则,所以警发乎人心者,至深且切矣。

译从而淳厚风俗,端正人心,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大概大夫以上的人,让官员代为哭丧,是为了显示长久以来相互继承的道义不可遗忘;士人则由同族姻亲哭丧,是为了显示亲戚间相互依靠的情谊不可冷漠。况且让子孙和近亲,听到哭声触动内心,感到悲痛隐忍,时常以此检验自己哀痛恭敬的诚意;如果不这样做,那么用来警醒启发人心的作用,就会非常深刻且真切了。

宵为燎于门内之右

宵为燎之后,直接质明,无夜事。主人、众主人宜就其位而张帷幕,妇人宜张幄幕于东夹之南【柩既降于庭中,不得复入东房】远兄弟、姻宾宜张次于西夹之南,私有司、隶子弟宜次于门内之左右。柩车幕覆,以备风雨,此宿夜之事,必不可缺者也。古者贵贱有等,士之圹宜具广轮之度,折与抗木宜具广厚之度,而经、记皆无文。宿夜之事,必已前见;圹、封、折、抗之度,必可以爵等比次而得之。今所存惟士礼,故无考。

  厥明陈鼎五于门外

遣奠得用少牢,犹冠礼之用爵弁,昬礼之用墨车也。昬冠则假之于始以厉其志,《宵雅》肄三之义也;丧奠则厚之于终以报其勤,士有赐帟、大夫没不呼名之义也。祖奠以前,犹用事生之礼,不敢逾也;葬引,则自是而终矣。故于遣奠而特假焉,而礼之起各有其义。学士而至于冠,则入大学者六年矣;九年出学,舎不帅敎,未有不身为士者。三十而受室,则郷邑之士或升于司徒而入于太学矣,太学之士或升于司马矣,虎门之士或列于侍御仆从矣。既身为士,则摄用大夫之礼可也。守官之士,终其身而无废事,如天假之年,未有不厠下大夫之列者,故特假焉,以示能于其职,而君恩方渥也。故大夫废其事,则以士礼葬之,盖即是以劝惩焉。

  东方之馔

自小敛以后皆曰东方之馔,亦如之,而此复具列其物,以笾豆倍加也。举醴酒,则瓦甒、觯、柶可无更举矣。

  宾入者拜之

此时惟有执事之宾,如祝史、苞牲、执披者,然后入,其余皆待于门外。柩就涂,而执绋,以庙庭中不能容也。

  甸人抗重出自道道左倚之

重先柩而出者,以柩出则庙门当阖,反葬则日中而虞,不暇更举抗重之礼也。自始作重,位在柩前,及啓重先柩后,又无柩出而后抗重之义,故先出而倚之道左【东阶主人平时行立之处故即而埋之】甸人盖助耕圭田者。

  荐马马出自道车各从其马

朝祖时,柩车入庙中,闑与下槛已脱去矣【河北高门旅店车出入皆旋脱闑槛】故重与车马得由中道出也。注云「不由闑东西」,似闑尚未脱,有闑则车岂能出入乎?

  彻巾苞牲取下体

拟上体,神已歆飨也。防谓留以分祷五祀。五祀,外神,敢以丧奠之余祷乎?且记行祷于五祀,在卒之前,而以为柩出宫之后可乎?张尔岐曰:「牲体陈于俎,其胫骨在两端,故注云:『胫骨为俎实之终始也。』」

  行器茵苞器序从车从

入圹之器已列,序而复特言行器,以着器与车之先后,又以见器皆人持以行,而不以车载也。首举茵苞,则苞以人持,士无遣车,亦于此可徴矣。

  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

周官太史,凡丧事考焉。御史之属,史百二十人。故士之丧,公使读遣,以示恩礼,而僭忒亦无由生矣,亦所以饬丧纪也。上言主人之史,此曰公史,则凡假以有司之名者,非公士具见矣。

  主人主妇皆不哭

读赗则哭者,事已过矣,不过以告于神,而柩将行,主人、主妇哀不可抑也。若遣,则附棺之物,必诚必信,虽执事者自无遗忘,而主人、主妇必倾耳而听之,于心始安,故俟读遣毕而后命之哭也。

  商祝执功布以御柩执披

古者载柩用车,设披属引,以防倾亏,不若后世以木架承柩,人举之为安,非圣人之知,反有所未周也。其时肩舆之制未兴,先王以人道使人,故念不到此。

  出宫踊袭

注曰:「哀次,疏谓次为平时宾客所受大门外舍。国君朝门外设次以待聘宾,卿大夫或亦有之,俾属吏待事者次焉。士不宜有此,未知所据。」

  至于邦门公使宰夫赠

亲宾赠于家君,则致于邦门者,使国人荣之。

  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

公使人吊赗,主人皆在门东,使者在西,以至其家,则使者有宾道也。赠于涂,则主人在西,使者在东,以国门乃君之门,使者有主道也。其义与君吊位东序端相发。赗北面将命,向柩也,则赠南面,不待言矣。

  主人哭拜稽颡

君赗,拜稽颡,成踊;赠,则

译夜间在门内右侧点燃火炬。

夜间点燃火炬之后,紧接着就是天亮,没有夜间的事务。主人和众主人应当就位并张设帷幕,妇人应当在东夹的南面张设帷帐【棺材已经降下到庭院中,不能再进入东房】。远房的兄弟和姻亲宾客应当在西夹的南面张设次舍,私家的有司和隶子弟应当在门内的左右两侧张设次舍。灵车用帷幕覆盖,以防备风雨,这是过夜时必不可少的事务。古代贵贱有等级,士人的墓穴应当具备宽度和深度的尺度,折木和抗木应当具备宽度和厚度的尺度,但《经》和《记》中都没有记载。过夜的事务,必定在前面已经见过;墓穴、封土、折木、抗木的尺度,必定可以根据爵位等级依次推知。现在只保存了士的礼仪,所以无法考证。

天亮后在门外陈列五只鼎。

遣奠可以使用少牢,这就像冠礼使用爵弁,婚礼使用墨车一样。婚礼和冠礼是在开始时借用(高规格)以激励其志向,这是《宵雅》肄三的意义;丧礼的奠祭是在结束时加厚(规格)以报答其辛劳,这是士人赐给帷幔、大夫去世不直呼其名的意义。祖奠以前,还使用对待生者的礼仪,不敢超越;出殡引路,从此就终结了。所以在遣奠时特别借用(高规格),而礼仪的兴起各自有其意义。士人到了冠礼,进入大学已经六年了;九年出学,舍弃不遵循教导的,没有不成为士人的。三十岁娶妻,那么乡邑的士人有的升任司徒而进入太学,太学的士人有的升任司马,虎门的士人有的列于侍御仆从之中。既然身为士人,那么摄用大夫的礼仪是可以的。守官的士人,终身没有废弃职守,如果上天假以年寿,没有不位列下大夫的,所以特别借用(高规格),以显示他胜任其职,而君王的恩泽正深厚。所以大夫废弃职守,就用士的礼仪安葬他,这就是用来劝善惩恶。

东方的食物。

从小敛以后都称为东方的食物,也是这样,而这里又详细列出物品,因为笾豆加倍增加了。提到醴酒,那么瓦甒、觯、柶就可以不再列举了。

进入的宾客拜谢。

这时只有执事的宾客,如祝史、苞牲、执披的人,然后才进入,其余的都等待在门外。灵柩上路,而执绋,因为庙庭中容纳不下。

甸人举起重器从门道出来,在道左倚放。

重器先于灵柩出来,是因为灵柩出来时庙门应当关闭,反葬时正午举行虞祭,来不及再举行举起重器的礼仪。从开始制作重器,位置在灵柩前面,等到启殡重器先于灵柩后,又没有灵柩出来后再举起重器的意义,所以先出来而倚放在道左【东阶是主人平时行立的地方,所以就在那里埋它】。甸人大概是帮助耕种圭田的人。

荐马,马从门道出来,车各自跟随它的马。

朝祖时,灵柩车进入庙中,闑和下槛已经脱去【河北高门旅店车出入都旋转脱去闑槛】,所以重器和车马能够从中间道路出来。注说“不从闑的东西两侧”,似乎闑还没有脱去,有闑车怎么能出入呢?

撤去巾,苞牲取下下体。

拟用上体,神灵已经歆享。防认为留下以分祷五祀。五祀是外神,敢用丧奠的剩余来祈祷吗?况且《记》中记载在卒之前祈祷五祀,而认为在灵柩出宫之后可以吗?张尔岐说:“牲体陈列在俎上,其胫骨在两端,所以注说:‘胫骨是俎实的首尾。’”

行器、茵、苞器依次跟随车后。

入圹的器物已经陈列,依次排列后又特别提到行器,以显示器物与车的先后,又以显示器物都是人拿着行走,而不是用车装载。首先提到茵和苞,那么苞是人拿着,士没有遣车,也可以从这里得到证明。

公史从西方东面命令不要哭。

周官太史,凡丧事都考察。御史之属,史有百二十人。所以士的丧事,公派读遣,以显示恩礼,而僭越忒逆也就无从产生了,这也是用来整顿丧纪。上面说主人的史,这里说公史,那么凡是借用有司名号的,都不是公士就显而易见了。

主人和主妇都不哭。

读赗时哭,是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过是用来告诉神灵,而灵柩将要出发,主人和主妇的悲哀无法抑制。如果是遣,那么附棺的物品,必须真诚必须可信,虽然执事的人自然不会遗忘,但主人和主妇必须倾耳倾听,心里才安定,所以等到读遣完毕后才命令他们哭。

商祝拿着功布以御柩,执披。

古代载灵柩用车,设置披属引,以防倾斜亏损,不像后世用木架承托灵柩,人举着比较安稳,不是圣人的智慧,反而有所不周全。那时肩舆的制度还没有兴起,先王用人道使人,所以念头不到这里。

出宫时踊袭。

注说:“哀次,疏说次是平时宾客所受大门外的舍。国君在朝门外设次以等待聘宾,卿大夫可能也有,让属吏待事的人次焉。士人不应该有这个,不知道依据什么。”

到了邦门,公派宰夫赠。

亲宾在家赠,君王则致于邦门,是让国人荣耀他。

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

公派人吊赗,主人都在门东,使者在西,直到他家,那么使者有宾道。在途中赠,那么主人在西,使者在东,因为国门是君王的门,使者有主道。其意义与君王吊唁位在东序端相发明。赗北面将命,面向灵柩,那么赠南面,不用说了。

主人哭拜稽颡。

君王赗,拜稽颡,成踊;赠,则

稽颡而不踊。非以在涂而杀礼也。柩行至圹,鼓窆实土,日未中而反虞,恐时不逮耳。下记惟君命止柩于堩,其余则否。盖远方亲宾赴吊后时,及赗赠者,皆从柩以之墓,而柩车不为之停,以葬必在日中以前,少辽缓则防虞祭矣。

译磕头而不跳跃。这并不是因为灵柩在路上而减杀礼仪。灵柩到达墓穴,击鼓下葬并填土,太阳还未到正中就返回举行虞祭,是担心时间来不及罢了。下文只记载君命让灵柩停在道路上,其余情况则不停留。大概是因为远方的亲属宾客吊唁迟到,以及赠送助葬物品的人,都跟随灵柩前往墓地,而灵柩车并不为他们停留,因为安葬必须在日中之前完成,稍有迟缓就会耽误虞祭了。

至于圹陈器于道东西北上

注疏未分句读,敖氏继公以「西北上」为句,非也。道即羡道,入圹乃便。且士之羡道上不覆土,若专陈于道东,藏器时将逾羡道而西乎?抑迂出于羡道之南,然后折而西,又转而北乎?器陈于庙中南上,将出门也;陈于墓前北上,将入圹也。

  茵先入

注谓士葬则用輁轴,疏谓先以輁轴由羡道入,并误。《周官》「遂人及窆陈役」,「遂师抱磨」,「丧祝及葬説载」,「小丧亦如之」,则虽天子诸侯用輴,及圹则脱之矣。《丧大记》「凡封用綍,去碑负引,君以衡,大夫士以咸,以鼓封」,则虽用輴者,皆以碑綍下棺,明矣。《檀弓》记所谓「輴而设帱,为榆沈故设拨」,为柩引在路言之耳,而以为载柩入圹之徴,又因此决大夫亦用輴,上士用輁轴,岂不谬与?然则圹前之设羡道何为也?圹之南有埏门,门之下为羡道,使水潦下泄而不渗于圹中也。

  乃窆主人哭踊无算

窆以鼓,俾引者听鼓声以为节也。主丧者一人哭踊,犹可使众主人、妇人皆哭踊,轰嚣杂乱,则鼓音难辨。

  赠用制币

入藏器物详见于经,而赠币不见,即公所赠也。《春秋传》曰:「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公所赠币不以入圹,将焉用之乎?其曰制币,以非适士,公或无赠,亦可以用亲宾之赠也。

  宾出则拜送

不曰退而曰出者,言退嫌于尚立而待事,曰出则既窆而退,者不复从至丧家,朋友与虞、袝者亦各还其家,然后复吊具见矣。墓无门阶而有茔域,故亦可言出。

  藏器于旁加见

此谓棺旁也,下曰「藏苞筲于旁」,则见旁也。盖用器、役器、燕器,皆久而后敝之物,故切附于棺之两旁而加见焉。瓮、甒、苞、筲之实,皆速败之物,故以见覆诸器而后寘之见与圹之闲。记曰:「瓮甒筲衡实见闲而后折入」,是也。敖氏分左旁、右旁,失之矣。用器、役器、燕器众多,瓮、甒、苞、筲则少,分左右藏之,或蹙或旷,界限亦不均。

  加折郤之加抗席覆之

折必以善面向下,然后措于土者平;以粗面向上,然后着于席者固。

  实土三主人拜乡人

归而反哭,日中而虞,故以实土为节,不得俟束版以为封也。

  乃反哭入升自西阶东面

朝祖而行,据生者之义,宜归告于祖;迎精而反,探死者之情,亦必先就考妣而后可反其私室,故反哭于庙而后虞于寝也。凡为人子之礼,升降不由阼阶,故自小敛、大敛以至于啓,升降皆自西阶,其在堂上亦未尝就阼阶之位,不忍死其亲也。既葬迎精而反,仍升自西阶,俨若神之陟降于堂,犹在生时有事于庙中阼阶上之位,故东面以向之,是乃孝子怅怆惚恍之实情,他日僾见忾闻、思成之始事也。注疏以西方神位为义,指未分明。

  主妇入于室踊出即位

未小敛,主妇及妇人亲者皆在室。至此入室者惟主妇,何也?居常寝室,妇人亲者亦入焉。尸未敛,不忍离,故并立于室中。至祭祀、馈食于庙,惟主妇与主人有事于室中,故反哭入而致其哀。记所谓「反诸其所养」者,谓与主人追养考妣之所,非谓宫中馈食之奉养也。且柩已出宫,余妇人何为入祖庙之室哉?主妇既出,及丈夫哭踊,则妇人之亲者、疎者皆从主妇而哭踊,可知矣。不言众妇人之踊,何也?妇人而送葬至墓,必亲者也。丈夫之疎者皆与主人拾踊,则妇人之亲者与主妇拾踊,不待言矣。

宾吊者升自西阶,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颡。

众宾偕吊,惟长宾致辞。宾降而遂出,以主人即适殡宫也。主人拜稽颡者再,皆总拜众宾。小敛毕,凡襚者,主人皆拜稽颡,以附身之事畧定,可勉赴礼节也。及反葬,宾升自西阶,曰:「如之何?」则自始丧来助,至虞袝而后退,其勤至矣,故主人稽颡至于再。

  遂适殡宫皆如啓位拾踊三

虞于殡宫,以主未入庙,神当反于寝。又母葬则立女尸,不得于祖庙也。拾踊三之后,当行虞祭,以别为一篇,故此经不载。

  兄弟出主人拜送

虞礼兄弟宾

译至于在墓穴前,将随葬器物陈放在墓道东西两侧,以北为上。

注疏没有分句读,敖氏继公将“西北上”连读成句,这是错误的。道就是墓道,进入墓穴才方便。况且士的墓道上面不覆盖泥土,如果专门陈放在墓道东侧,埋葬器物时难道要跨越墓道到西侧去吗?还是迂回从墓道南侧出去,然后折向西,再转向北呢?器物在庙中陈放以南为上,将要出门时;在墓前陈放以北为上,将要进入墓穴时。

茵先放入墓穴

注说士的葬礼使用輁轴,疏说先让輁轴通过墓道进入,两者都错了。《周官》记载“遂人等到下葬时陈列役夫”,“遂师抱着磨石”,“丧祝等到下葬时卸下輴车”,“小丧也这样”,那么即使是天子诸侯使用輴车,到了墓穴也要把它脱卸下来。《丧大记》记载“凡是封土都用绳索,去掉碑石背负牵引,国君用衡木,大夫和士用咸木,用鼓声指挥封土”,那么即使是使用輴车的,也都用碑石和绳索下棺,这就很明白了。《檀弓》记载所谓“用輴车并设置帷帐,因为榆木容易沉陷所以设置拨木”,这是针对灵柩在路上的情况说的,却把它当作载着灵柩进入墓穴的证据,又因此断定大夫也用輴车,上士用輁轴,难道不荒谬吗?那么墓穴前设置墓道是做什么的呢?墓穴南面有埏门,门下面就是墓道,是为了让雨水向下排泄而不渗入墓穴中。

于是下棺,主人哭踊没有定数

下棺用鼓声指挥,以便牵引的人听鼓声作为节拍。主丧者一人哭踊,还可以让众主人、妇人都哭踊,如果喧闹杂乱,鼓声就难以分辨了。

赠送用制币

入藏器物在经文中详细记载,而赠送的币帛没有记载,就是公所赠送的。《春秋传》说:“如果是命服,活着不敢穿,死了又不带,那它有什么用呢?”公所赠送的币帛如果不放入墓穴,那它有什么用呢?之所以说制币,是因为如果不是适士,公可能没有赠送,也可以使用亲宾的赠送。

宾客出去,主人拜送

不说退而说出,是说退有还站着等待事情的嫌疑,说出则是已经下棺而退,不再跟随到丧家,朋友和参加虞祭、袝祭的人也各自回家,然后再次吊唁的仪节就显现了。墓没有门阶而有茔域,所以也可以说出。

将器物藏在旁边,加上见

这是指棺旁,下面说“将苞筲藏在旁边”,就是见旁。大概用器、役器、燕器,都是经久耐用的器物,所以紧贴着棺的两旁并加上见。瓮、甒、苞、筲里面的东西,都是容易腐败的物品,所以用见覆盖这些器物,然后放置在见和墓穴之间。《记》说:“瓮、甒、筲、衡,用见填充空隙,然后折入”,就是这样。敖氏区分左旁、右旁,失之偏颇。用器、役器、燕器众多,瓮、甒、苞、筲则少,分左右藏之,有的拥挤有的空旷,界限也不均匀。

加上折郤,加上抗席覆盖

折郤必须好的一面朝下,然后放在土上才平整;粗的一面朝上,然后附着在席上才牢固。

填土三次,主人拜谢乡人

回去反哭,日中虞祭,所以以填土为节拍,不能等到束版封土。

于是反哭,进入升自西阶,面朝东

早晨祭祖而行,依据生者的义理,应当回去告诉祖先;迎接精神而返回,探求死者的情状,也必须先接近考妣然后才能返回私室,所以反哭在庙而后虞祭在寝。凡是为人子的礼节,升降不经过阼阶,所以从小敛、大敛以至于启殡,升降都从西阶,在堂上也没有占据阼阶的位置,不忍心让亲人死去。既葬迎接精神而返回,仍然升自西阶,好像神灵升降于堂,还像在生时有事于庙中阼阶上的位置,所以面朝东向着它,这是孝子怅惘恍惚的真实情感,日后仿佛看见、仿佛听见、思念成就的开始。注疏以西方神位为义,指称不够明确。

主妇进入室内哭踊,出来就位

未小敛时,主妇及亲近的妇人都在室内。到这里进入室内的只有主妇,为什么呢?平时寝室,亲近的妇人也进入。尸体未敛,不忍离开,所以一起站在室内。到祭祀、在庙中馈食,只有主妇和主人在室内有事,所以反哭进入而表达哀思。《记》所谓“返回他们供养的地方”,是指与主人追养考妣的地方,不是指宫中馈食的奉养。况且灵柩已出宫,其他妇人为什么进入祖庙的室内呢?主妇既出,等到丈夫哭踊,那么亲近的、疏远的妇人都跟随主妇哭踊,可以知道了。不说众妇人哭踊,为什么呢?妇人送葬到墓,一定是亲近的。丈夫中疏远的都跟随主人拾踊,那么妇人中亲近的跟随主妇拾踊,不必说了。

宾客吊唁者升自西阶,说:“如何是好?”主人拜稽颡。

众宾一起吊唁,只有长宾致辞。宾客降阶而出,因为主人即将前往殡宫。主人拜稽颡两次,都是总拜众宾。小敛完毕,凡是赠送襚衣的,主人都拜稽颡,因为附身的事情大致确定,可以勉强赴礼节。等到反葬,宾客升自西阶,说:“如何是好?”那么从开始丧事以来帮助,到虞祭、袝祭而后退,他们的勤勉到了极点,所以主人稽颡达到两次。

于是前往殡宫,都如同启殡时的位置,拾踊三次

在殡宫虞祭,因为主未入庙,神应当返回寝宫。又母亲下葬则立女尸,不能在祖庙。拾踊三次之后,应当行虞祭,因为另为一篇,所以此经不记载。

兄弟出去,主人拜送

虞礼兄弟宾

即位于西方,则此时小功之兄弟及朋友,或以事暂反其家,而日中复来防,故主人拜送。其无事者,则出庙而仍俟于殡宫之外也【凡丧礼,賔兄弟出门未有不拜送者。啓在夜中,宾出殡宫,即先赴祖庙明矣。而主人拜送祖后,宾宿夜以待送葬,而宾出,主人亦拜送。故知反哭拜送后,无他事者,仍适殡宫以待虞祭也】小敛时惟有送宾之文,则兄弟皆次于阶下而不出也。自啓以后,惟有拜宾、送宾之文,则知大功、小功皆包于众兄弟之中,从主人之后而未尝离,与未殡之前同,故直至卒哭始有拜送兄弟之文。兄弟自啓至葬宿庙,必有次;既窆,内外男子妇人食饮必各有次。初啓时,宾之入庙,宜有时、有位,经皆无文,非已别见,不宜疎濶至此。

译当灵柩停放在西边时,此时小功服的兄弟以及朋友,或许因为有事暂时返回家中,等到中午又回来守丧,所以主人拜送他们。那些没有事的人,则走出宗庙,仍然在殡宫外面等候。(凡是丧礼,宾客和兄弟出门,没有不拜送的。启殡在夜间进行,宾客走出殡宫,显然是先前往祖庙。而主人在祖庙拜送之后,宾客留宿过夜以等待送葬,宾客出门时,主人也拜送。因此可知,反哭拜送之后,没有其他事情的人,仍然回到殡宫以等待虞祭。)小敛时只有送宾客的记载,那么兄弟都停留在台阶下而不出去。自从启殡以后,只有拜见宾客、送别宾客的记载,由此可知大功、小功服的亲属都包含在众兄弟之中,跟随在主人身后而没有离开,与未殡之前的情况相同,所以直到卒哭祭时才有拜送兄弟的记载。兄弟从启殡到安葬期间宿在宗庙,必定有各自的止息处所;下葬之后,内外的男子和妇人饮食必定各有各自的止息处所。刚开始启殡时,宾客进入宗庙,应当有规定的时间和位置,经文中都没有记载,并非在其他地方已经提及,不应该疏漏到这种程度。

乃就次

  少息而后虞可更举也

  犹朝夕哭不奠

注疏谓卒去庐垩室无时之哭,惟殡宫朝夕哭,以经文按之,显然相悖。盖葬后犹朝夕哭,至三虞并卒去朝夕之哭,惟庐垩室中哀至则哭耳。未葬以前朝夕哭奠,周语所谓日祭也;卒哭以后朔奠望奠,所谓月祀也。先王缘人情而制礼,虽中人以下,未葬之前,未有遽忘哀痛者,故朝夕奠哭,乃事之不容苟已,情之不能苟安者也。既袝之后,使朝夕哭,则或有哀情渐释,强为号哭以观众人之耳目,而中诚不应者。惟庐垩室中听其哀至而哭,则贤者可自致其诚,而中人以下亦不至以礼为伪焉耳。敖氏谓此朝夕哭乃未虞以前之礼,与戴记葬日中而虞异,疑记非旧典,盖以辞而害意也。此于反哭后总记虞祔而约其文,谓虞之夕及闲日之朝夕皆哭而不奠耳。

  有疾疾者齐养者皆齐【记】

齐室即适寝也,凡有疾即居焉,所以敎疾者持生之道尽矣。养者皆齐,所以敎子孙、妻妾忠养之道尽矣。及至于大病,亦不待迁移而终于正寝,圣人制礼,所以尽人之性也。

  御者四人皆坐持体

诗》曰:「小大莫处,御于君所。」内则:「父没母存,冢子御食。」《曲礼》曰:「御同于长者。」则御乃卑幼侍于尊长之称。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于牀下,曾元、曾申坐于足,则持体者必子弟、门人。注谓侍御之人,误矣。孔子曰:「与其死于臣之手也,母宁死于二三子之手乎【伯鱼早卒,子思尚幼,故云然】若子弟、门人环立,而使死于僮仆之手,忍乎哉?防引《大记》「内御者抗衾而浴」以证之,益非也。持体非丧浴之比,生时父之浴,御者多僮仆,即母之浴,亦不使女妇御,故丧浴不得不用内外御者耳。

男子不絶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絶于男子之手。

凡人遘疾以至于死,弥留之际,亲身防事亦不能不假手于人。虑夫妇溺爱而不自嫌,故特设此禁,使母相渎,以正其终耳。若母将絶,子岂忍离?子将絶,母岂忍离?特防事不以手治,男子则子弟及外御者亲之,妇人则女妇及内御者亲之耳。

室中唯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据经惟主人、主妇坐,据传则命夫、命妇亦坐,据《丧大记》则父兄、主人、主妇、姑姊妹皆坐。盖经乃成周所布之典,礼记则随世而增之变礼也。主人、主妇之坐,非以优尊,自父母疾病昼夜服勤,以至含敛,岂惟心絶志摧,即筋骨亦劳苦倦极矣,实不能久立,故有事而后兴也。礼之变必始于期、大功之兄弟,有同为大夫者,年过艾耆,亦实不能久立,故大夫之礼,室中有命夫、命妇皆坐。又或士之兄弟有为大夫者,觉独使命夫、命妇坐,而同等者立,情不能安,故兄弟、姑姊妹皆坐也。礼之中变有久近,俗之相承有异同,故此记又与《丧大记》别耳。至于父兄行,则虽无爵而必坐;子姓行,虽异爵而必立,则一定而不可移。故此记与《大记》并以兄弟、姊妹为限也。

  实贝柱右齻左齻

张尔岐曰:「齻,两畔牙最长者,以贝柱象生时龁坚。」

  縓綼緆

  张尔岐曰在幅裳之侧缘也

  无踊节

未小敛,主人、主妇侠牀以守尸,如斩如剡,而使时坐时起,以赴踊节,转不得自致其情,故哭不停声而不制踊节。凡浴沐、饭含、揜幎、袭、冒,皆宜踊之节也,而经无踊文。至于拜宾、受襚,又特文以揭之曰「不踊」。直至小敛毕而冯尸,然后踊无算。盖以恤孝子之病,俾哀痛中兼注心于附身之事也。不曰「未小敛不踊」,而曰「无踊节」者,以君使人吊则踊,始死妇人爵踊,则丈夫辟踊可知,但此二节外皆无踊法耳。或曰:「小敛设奠及彻,主人、主妇皆要升降之节而踊,此辟奠不出室中,故无踊节。」

大夫升自西阶,阶东北面,东上。既冯尸,大夫逆降,复位。惟君亲视敛,然后有升卿大夫之礼。君不在,则宾不视敛,不冯尸,无堂上之事。盖自小敛侇尸于堂,大敛入棺止,宜使主人亲者专致其哀诚。且妇人侠夷牀,外宾不宜闲之。其中或为死

译于是到次舍,稍作休息,然后虞祭可以再次举行。

这就像早晚哭泣而不设祭品一样。注疏认为,卒哭之后离开庐舍、垩室就没有定时之哭了,只有殡宫早晚才哭,对照经文来看,显然相悖。实际上,下葬后仍然早晚哭泣,直到三次虞祭完毕并卒哭之后,才停止早晚的哭泣,只有在庐舍、垩室中哀痛至极时才哭罢了。未下葬之前早晚哭泣并设祭,就是《周语》所说的日祭;卒哭之后每月初一、十五设祭,就是所说的月祀。先王根据人情制定礼仪,即使是中等资质以下的人,在未下葬之前,也没有立刻忘记哀痛的,所以早晚设祭哭泣,是事情不允许苟且停止,情感不允许苟且安定的缘故。既祔之后,如果还早晚哭泣,那么有的人可能哀情逐渐消释,却勉强号哭以博取旁人的耳目,内心并不真诚。只有在庐舍、垩室中任由哀痛至极时才哭,那么贤者可以自然表达诚意,而中等资质以下的人也不会因为礼仪而显得虚伪了。敖氏认为这早晚哭泣是未虞之前的礼仪,与《礼记》中“葬日中而虞”的说法不同,怀疑《礼记》不是旧典,这是拘泥于字句而损害了原意。这里在反哭之后总记虞祭和祔祭,简略其文,是说虞祭的晚上以及闲日的早晚都哭而不设祭罢了。

有病的病人和服丧守孝的人都斋戒。【记】

齐室就是正寝,凡是有病就住在那里,这是为了教导病人持守生之道的道理尽到了。服丧守孝的人都斋戒,这是为了教导子孙、妻妾忠诚奉养的道德尽到了。等到得了大病,也不必迁移而就在正寝去世,圣人制定礼仪,是为了尽人之本性。

四名侍从都坐着扶持遗体。

《诗经》说:“无论大小事务,都在君主处侍奉。”《内则》说:“父亲去世母亲还在,长子侍奉饮食。”《曲礼》说:“侍奉如同侍奉长者。”那么“御”就是卑幼侍奉尊长的称呼。曾子卧病在床,乐正子春坐在床下,曾元、曾申坐在脚边,那么扶持遗体的一定是子弟、门人。注解说侍御之人,是错误的。孔子说:“与其死在臣仆手中,不如死在二三子手中【伯鱼早逝,子思尚幼,所以这样说】如果子弟、门人环立,却让死在僮仆手中,忍心吗?杨氏引用《大记》“内御者举衾而浴”来证明,更是错误。扶持遗体不同于丧浴,生前父亲沐浴,侍从多是僮仆,即使母亲沐浴,也不让女妇侍奉,所以丧浴不得不使用内外侍从罢了。

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

凡人患病以至于死,弥留之际,贴身照料也不能不假手于人。担心夫妇溺爱而不自嫌,所以特别设立此禁令,使不相渎乱,以端正其终。如果母亲将死,儿子岂忍离开?儿子将死,母亲岂忍离开?只是贴身照料不以手直接触碰,男子则由子弟及外侍从亲近照料,妇人则由女妇及内侍从亲近照料罢了。

室中只有主人、主妇坐着,兄弟中有命夫、命妇在也坐着。根据经文只有主人、主妇坐着,根据传文则命夫、命妇也坐着,根据《丧大记》则父兄、主人、主妇、姑姊妹都坐着。大概经文是成周所颁布的常典,《礼记》则是随世而增的变礼。主人、主妇坐着,不是为了优待尊长,自从父母疾病昼夜服侍,直到含敛,岂止是心志摧折,即使筋骨也劳苦疲倦极了,实在不能久立,所以有事后才起身。礼的变通一定始于期、大功之兄弟,有同为大夫者,年过花甲,也实在不能久立,所以大夫之礼,室中有命夫、命妇都坐着。又或许士的兄弟有为大夫者,觉得只让命夫、命妇坐着,而同等者站着,情感不能安适,所以兄弟、姑姊妹都坐着。礼的变通有久近,习俗的相承有异同,所以此记又与《丧大记》不同。至于父兄辈,即使无爵位也一定坐着;子姓辈,即使爵位不同也一定站着,这是一定而不可移易的。所以此记与《大记》都以兄弟、姊妹为限。

用贝币填充右龋左龋。

张尔岐说:“龋,两畔牙最长者,用贝币填充以象征生前咀嚼坚硬之物。”

染红的粗麻布边饰。

张尔岐说:在幅裳的侧缘上。

没有踊的节次。

未小敛之前,主人、主妇夹着床守尸,如斩如剡,如果让他们时坐时起,以应踊的节次,反而不能自己表达情感,所以哭不停声而不制定踊的节次。凡浴沐、饭含、揜幎、袭、冒,都应有踊的节次,而经文没有踊的文字。至于拜宾、受襚,又特别用文字揭示说“不踊”。直到小敛完毕而凭尸,然后踊无算。大概是为了体恤孝子的悲痛,使他们在哀痛中兼注心于附身之事。不说“未小敛不踊”,而说“无踊节”,是因为君使人吊唁则踊,始死妇人爵踊,则丈夫辟踊可知,但此二节外皆无踊法罢了。有人说:“小敛设奠及撤奠,主人、主妇都要升降之节而踊,此辟奠不出室中,所以无踊节。”

大夫从西阶升,阶东北面,以东为上。既凭尸,大夫逆向降阶,复位。只有君亲临视敛,然后有升卿大夫之礼。君不在,则宾不视敛,不凭尸,无堂上之事。大概自小敛侇尸于堂,大敛入棺止,宜使主人亲者专致其哀诚。且妇人夹着夷床,外宾不宜闲杂。其中或为死

者同道同志之友,则于始死未袭敛时,入室而亲襚,盖义同兄弟,使得一见其形貌。经于宾之外别言朋友,则其人无多,皆虞袝而后退者也。大夫冯尸,其朋友而兼亲懿者与?

译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则在刚死尚未穿衣入棺时,进入内室亲自赠送助丧的衣物,这是因为情义如同兄弟,让他们得以见上一面遗容。《礼经》在宾客之外另外提到朋友,那么这类人数量不多,都是在虞祭和祔祭之后才退出的。大夫伏在尸体上哭,那他的朋友中是否也有关系亲近的?

居倚庐

殡在西阶上,故知庐在东方;庐在门外,故知戸必北乡。

  不说绖带

以故兴物者惟丧礼为多,妇人不居庐而聚于内次,丧期之内不説绖带,岂惟过行无由而作,即动作语言容貌之闲或违于礼,则众目所视,莫能自掩,而自顾所居所服,必有不安于心者矣,是谓制于外以养其中也。

  主人乘恶车

注谓拜君命众宾所乘车,未知何据。君子不夺人之亲,故曰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君吊,主人且不亲拜,况众宾乎?或既葬而亲拜于门,义亦可通。然于君则为重拜矣,非所安也,故礼经无之。春秋传列国之君亲吊或奔丧,主国未闻使人拜,勤则成周之典礼可知。其以丧事出,则如筮宅主人皆徃是也;以吊事出,则有殡闻远兄弟之丧是也。至君与父母同时而丧,其归于家及反君所,无问孰先孰后,其乘恶车,并以君丧为主,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是也。

  御以蒲菆

以菆为干,而系之以蒲也。汉时尚用蒲鞭。

  犬服

  行于道路舆必有衞虽丧不废

  贰车白狗摄服

士无二车,丧则有之,以众主人老者、疾者不能徒行也。惟乘车者众主人,故服以白狗,加摄焉,以别于主人之斩衰者,又以见犬服革无毛且不缘也。

  从彻者而入

玉藻见先生从人而入,平时且然,丧事纵纵,故进退皆从执事之人。

  埽室聚诸窔

聚诸窔,恐尘之扬也,卒奠而执帚垂末,则于时乃敛诸箕明矣。

  燕养馈羞汤沐之馔如他日

下室之馈,义与祝祭于主、索祭于祊同,不知神之所在于彼于此,而孝子因以致其思慕恍惚之忱焉。其执事之人与陈荐之仪,必以前见而畧也。

  冢人物土

古者族葬,兆域虽共,而土壤之坟埴,水泉之浅深,寻常闲即不能齐,故有冢人物土之法,与《周语》物土之宜同义。

  重止于门外之西

注疏为日朝一庙之説,盖据此记。自襧适祖,不知重止于门外而不入,奠彻而从于祖庙,则并在一日明矣。祢庙惟有兄弟之位,而宾皆不与,盖惟恐日不暇给也。疏乃据序从如初,谓烛在其中,朝祢与祖必各分一日,不知此正必不可分为二日之徴也。盖朝祢在丑寅之交,至祖庙犹未辨明,故必以烛从也。巾席从奠以降,而柩即从,经文显著,则日朝一庙之误,不待辨而明矣。然则大夫三庙,何不可更早啓期,同日而毕事也?朝一庙,啓可以丑寅;兼二庙,则啓以子初,犹恐其薄遽;若朝三庙,则啓必以啓之前夕,而非啓之日矣。

  彻乃奠

上记》曰:「馔于祢庙。」此曰:「彻乃奠。」则所彻乃从柩而入,升于柩西朝奠之脯醢,此则前馔于祢庙,如小敛之奠。《下记》举奠兼此二奠,盖祢庙将阖,凡奠皆宜适祖,以供宿夜之众也。盖义以祖庙为重,而仁于祢庙尤亲,故辞祢而适祖,用小敛之奠;辞祖而适墓,用大敛而殡之奠。遣则事亲之终事,故用少牢,哀弥深而礼愈隆也。朝祢、朝祖,一日而再用有牲之奠,故夕奠之常不复陈。

祝及执事举奠,巾席从而降,柩从,序从如初,适祖。主人踊毕,奠随巾席而降,柩从,奠,主人以下从柩适祖,中间无俄顷之停,正以朝祖事方殷,惟恐费时而失事也。如注説,柩止于祢庙,此明日举奠适祖之序,则此日夕奠之陈、夕哭之节、吊宾之退、主人主妇亲者众主人众妇人之位次、有司从者所执之夜事,必一一具列,然后大书「厥明适祖」,然后其事备,其义明。乃于奠升、主人踊之下,直承以奠降、柩从、序从、适祖,本欲着二庙分日以朝之礼,而反为同日以朝之辞,使观者索之而不得其解,强为之説而必不可通。记者不宜卤莽暗昧至此,观敖氏之说,则其失显然矣。

  干笮革靾

弓矢经》载用器中,而注云:「有干无兵,有箙无弓矢。」岂兵器中之弓矢不用,而但以备用器耶?《周官》大丧廞五兵,则国君以上可具兵衞。

  载旜载皮弁服

乘车道车槀车各载生时所服,何也?柩入圹,敛而载于柩车,迎精而反,将以设于

译住在倚庐中。

灵柩停放在西阶上,所以知道倚庐在东方;倚庐在门外,所以知道门一定朝北。

不除去丧服腰带。

因为兴起事物的原因只有丧礼最多,妇女不住在倚庐而聚集在内室,在丧期之内不除去丧服腰带,难道只是过错行为没有理由产生吗?即使动作、语言、容貌之间有时违背礼制,也是众人目光所注视,无法自我掩饰,而自我审视所居住的地方和所穿戴的服饰,内心必定有不安之处,这就是用外在的制度来涵养内在的哀情。

主人乘坐简陋的车。

注解说这是拜见君主命令和众宾客时所乘的车,不知道依据是什么。君子不剥夺他人的亲情,所以说丧事。国君来吊唁,必定有拜见的人,即使是朋友、同乡、舍人也可以。国君吊唁,主人尚且不亲自拜见,何况众宾客呢?或者在安葬后亲自拜见于门,道理也可以讲通。然而对于国君来说就是重复拜见了,内心不安,所以礼经中没有记载。《春秋传》中列国的国君亲自吊唁或奔丧,主国没有听说派人拜见,勤勉程度就可以知道成周的典礼了。那些因丧事出发的,就像占卜住宅时主人都前往一样;因吊唁出发的,就有灵柩停放时听到远方兄弟丧事的情况。至于国君和父母同时去世,其回家以及返回国君处,不问谁先谁后,都乘坐简陋的车,都以国君的丧事为主,身上穿着国君的丧服,不敢私自穿自己的丧服。

用蒲草包裹车辕。

用蒲草包裹车辕,而用蒲草系住它。汉代还使用蒲鞭。

狗穿丧服。

在道路上行走,车舆必定有护卫,即使是丧事也不废除。

副车上的白狗穿着丧服。

士人没有两辆车,丧事却有,因为众主人中有年老、患病不能徒步行走的人。只有乘车的是众主人,所以穿白狗丧服,加上摄服,以区别于主人的斩衰丧服,又由此可以看出狗穿的丧服皮革没有毛且不镶边。

跟随撤除祭品的人进入。

《玉藻》中记载见到先生跟随他人进入,平时尚且如此,丧事杂乱,所以进退都跟随执事的人。

打扫室内,聚集在角落。

聚集在角落,是担心灰尘飞扬,最后祭奠时拿着扫帚垂下末端,那么这时才用簸箕收敛灰尘就明白了。

宴饮、供养、馈赠、进献、汤沐的膳食像往日一样。

下室的馈赠,意义与祝祭于主位、索祭于祊位相同,不知道神灵所在是在那里还是这里,而孝子借此表达思念恍惚的诚意。那些执事的人和陈设荐献的仪式,必定以前见过而简略。

守墓人辨别土壤。

古代同族合葬,兆域虽然共同,但土壤的坟埴,水泉的深浅,寻常之间就不能整齐,所以有守墓人辨别土壤的方法,与《周语》中辨别土壤适宜性的意义相同。

重器停在门外西侧。

注疏说是日朝一庙的说法,大概根据这篇记载。从祧庙到祖庙,不知道重器停在门外而不进入,祭奠撤除而跟随到祖庙,那么都在同一天就明白了。祢庙只有兄弟的位置,而宾客都不参与,大概是唯恐时间不够用。疏文却根据顺序像初时那样,说蜡烛在其中,朝拜祢庙和祖庙必定各分一天,不知道这正是绝对不能分为两天的证据。大概朝拜祢庙在丑寅之交,到祖庙时天还没亮,所以必定用蜡烛跟随。巾席跟随祭奠下来,而灵柩就跟随,经文显著,那么日朝一庙的错误,不必辩驳就明白了。然而大夫有三座庙,为什么不能更早开启日期,同日完成事情呢?朝拜一座庙,开启可以在丑寅;兼拜两座庙,那么开启在子初,还担心仓促;如果朝拜三座庙,那么开启必定在开启的前一夜,而不是开启的那一天了。

撤除后才祭奠。

上篇记载说:“在祢庙陈设祭品。”这里说:“撤除后才祭奠。”那么所撤除的是跟随灵柩进入,升于灵柩西侧朝拜祭奠的干肉和肉酱,这里则是先前在祢庙陈设祭品,像小敛时的祭奠。《下记》列举祭奠兼指这两种祭奠,大概祢庙将要关闭,所有祭奠都适宜到祖庙,以供给宿夜的众人。大概义理以祖庙为重,而仁爱对祢庙尤其亲近,所以辞别祢庙而到祖庙,用小敛时的祭奠;辞别祖庙而到墓地,用大敛而殡时的祭奠。遣奠是侍奉亲人的终事,所以用少牢,悲哀越深而礼制越隆重。朝拜祢庙、朝拜祖庙,一天而两次使用有牲口的祭奠,所以夕奠的常规不再陈设。

祝和执事举起祭奠,巾席跟随下来,灵柩跟随,顺序像初时那样,到祖庙。主人跳跃完毕,祭奠跟随巾席下来,灵柩跟随,祭奠,主人以下跟随灵柩到祖庙,中间没有片刻的停留,正是因为朝拜祖庙的事情正繁忙,唯恐浪费时间而失事。如果按照注说的,灵柩停在祢庙,这是第二天举起祭奠到祖庙的顺序,那么这一天夕奠的陈设、夕哭的礼节、吊唁宾客的退去、主人主妇亲人众主人众妇人的位次、有司跟随者所执的夜晚事务,必定一一具列,然后大字书写“第二天到祖庙”,然后事情完备,意义明白。然而在祭奠上升、主人跳跃之下,直接承接祭奠下降、灵柩跟随、顺序跟随、到祖庙,本想彰显两庙分日朝拜的礼制,反而成为同日朝拜的言辞,使观看者寻找而不得其解,勉强为之解说而必定不通。记载者不应该如此卤莽暗昧,观看敖氏的说法,那么其错误就显然了。

弓靶、弓弦、皮革、靾带。

弓矢在《经》记载的用器中,而注解说:“有弓靶没有兵器,有箭袋没有弓矢。”难道兵器中的弓矢不使用,而只作为备用器吗?《周官》大丧陈设五种兵器,那么国君以上可以具备兵器护卫。

车上载着旌旗,载着皮弁服。

乘车、道车、槀车各自载着生前所穿的衣服,为什么呢?灵柩入圹,收敛而载于灵柩车,迎接精神而返回,将用于

寝庙也。旜可摄而服止于皮弁,何也?爵弁服尽用于袭敛也。遣以少牢,乘车载旜,摄盛以观示国人,昭君之恩礼也;而被于身、设于寝庙者,不得逾其爵等,故袭敛极于爵弁,丧车惟载皮弁朝服也。

译这是寝庙中的情况。旌旗可以取下而服饰只限于皮弁,为什么呢?因为爵弁服完全用于穿在死者身上和收敛入殓。遣奠用少牢规格,乘车载着旌旗,通过提升规格来向国人展示,以彰显君主对逝者的恩惠与礼遇;但穿在身上、陈设在寝庙的服饰,不能超过其爵位等级,所以穿敛的服饰最高只到爵弁,丧车只载皮弁和朝服。

卒窆而归不驱

至窆后,则孝子之惫甚矣,且非从柩之比,不必徒行也。

详考《士丧礼》,惟主人拜宾,宾于死者虽亲襚,有哭踊而无拜。非惟吊宾,即众子姓兄弟,亲者、踈者亦然。盖主丧者惟适、惟长,余则自致其哀诚,而礼不敢参也【观父不主众子之丧,则其子得以杖即位可知此义】岂惟士大夫?天子之丧,诸侯、卿大夫亦无拜礼。《顾命》卿士、邦君入即位,惟太保祭酢乃拜,是也。诸侯奔天子之丧,似宜拜殡,而康王嗣位,二伯率诸侯以见新君,并无特拜殡宫之文。惜邦国礼亡,他无所见。但士大夫奔丧,亦无拜尸、拜柩之礼。盖子事父母,必歳时嘉庆乃有拜事,朝夕问寝、上食,未闻进拜。故亲始死,不忍异于生。至既葬、虞祔、练祥,然后主丧者得拜于寝庙,其余亦惟各致哀诚于其位次而已。

  仪礼析疑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析疑卷十四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士虞礼

  特豕馈食

曰:「特豕以别于吉祭也。自小敛至虞,皆直指其物而不言牲,惟苞称牲,以兼羊豕,文当然耳。自小敛至祖皆用豚,遣奠及虞始用豕。盖未啓以前,不惟主人及众主人亲者疏食水饮,即远兄弟、姻宾、执事者食可以肉而不忍饱也。至遣及虞,则执事者之勤甚矣,必牲体充盈而后可给,即用物之节,而至敎亦存焉。昬礼妇归之明日以特豚馈,子妇忠养之始也;既葬而虞以特豕馈食,追养之始也。此先王制礼,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之义。过此以徃,始有禴、祠、烝、尝之名,而仪礼、春秋吉祭但曰馈食,兼明士大夫之祭自羮定始,而无荐血、燔膋之节耳。」

  侧亨于庙门外之右

吉祭合升,而虞止一胖,何也?吉祭敷筵设同几,祖妣共之;虞则或父或母,即并有丧,亦一先一后。故义变于吉,非有惜于牲体也。

  设洗于西阶西南

以尸当盥,于此。敖氏谓:「以主人位于西阶上,未审其义。」

  尊于室中北墉下当戸

吉祭,尸或东面,或南、北面。如尊于室中,则无献祝、佐食之席位矣。虞惟一尸,故北墉下可并设两甒。吉祭,众宾、众兄弟、有司、执事者皆受献与旅酬,及无算爵,必尊于室、房之外乃便升酌。虞所献惟及祝、佐食,无室外之事。且葬而反,日中而虞,人倦时促,使尊于堂上,则义无所取,而不近于人情。

  两甒醴酒酒在东

凡丧奠,皆醴酒并设,盖象亲生时,馔有所宜,时有所欲,故孝子忠养,不知神之所便于彼于此,而隂厌所酌惟醴,以朝夕常馈醴列浆饮中,亲没未久,仍奉以人道也。至即远而吉祭,则荐馨致味,必以酒为宜矣。

  苴刌茅长五寸束之

丧奠何以无苴?柩未藏也。初虞迎精而反,主尚未作,故设苴借祭,以示灵之所宜降也。既祔后之朔奠,则有桑主;小祥后之练禫,则有栗主,无所用苴矣。疏谓诸侯以下不立主,非也。尸在柩尚有重,重既埋而无主可乎?若无主,则二庙三庙可以不立矣。宗子去国必载主祏,故庶子无爵而居者望墓为坛而祭,正以庙无主故也。

匕俎在西塾之西,羞燔俎在内西塾上。

以此知门之左右室皆中隔,而内外并名塾也。燔俎曰内西塾,明匕俎在门外也。鼎陈于门外,故匕俎从设以俟升载。牲爨在门外,而燔俎乃在内塾者,俟正俎既升,然后以俎出受燔,不相混也。

  宾执事者如吊服

虞之宾惟来,执事者故特文以见之,又以见反哭以前,执事者皆宾与私有司,至虞则宾或以官守不能皆留,故取于兄弟以共其事也。

妇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亦如之。

小敛后,妇人即位于堂,以尸在堂,殡在西阶上也。既葬而仍朝夕奠之位,何也?主尚未作,而遽入于房,义无所处;又迎精而反,子妇之心怅怆惚忾,仍若神之陟降在庭,且尸入当哭踊也。既祔而主反于寝,则朔奠荐新必即位于房中矣。主宜成于末虞既毕之后,厥明奉以祔庙。《左传》「祔而作主」,据入庙而言;《公羊》「虞而作主」,据刋木为主而言:其实一也,

译下葬完毕返回时,不驾车疾驰。

等到下葬之后,孝子已经极度疲惫了,况且这不同于跟随灵柩的情况,不必徒步行走。

详细考证《士丧礼》,只有主人拜谢宾客,宾客对于死者,即使关系亲近、赠送衣物,也只有哭踊而没有拜礼。不仅是吊唁的宾客,即使是众子侄兄弟,关系亲近的、疏远的都是这样。大概主持丧事的人只有嫡长子、年长者,其余的人只是自己表达哀痛诚意,而不敢参与礼仪【观察父亲不主持众子之丧,那么他的儿子得以拄杖就位,就可以知道这个义理】。这难道只是士大夫吗?天子之丧,诸侯、卿大夫也没有拜礼。《顾命》篇中,卿士、邦君进入就位,只有太保祭献酬答时才拜,就是如此。诸侯奔赴天子之丧,似乎适宜拜殡,但康王继位,二伯率领诸侯去见新君,并没有特别拜殡宫的记载。可惜邦国的礼制已亡,其他地方没有看到。但是士大夫奔赴丧事,也没有拜尸、拜柩的礼仪。因为儿子侍奉父母,必定在岁时喜庆时才有拜礼,早晚问安、进献食物,没听说要进拜。所以亲人刚死,不忍心与生前不同。等到安葬、虞祭、祔祭、练祭、祥祭之后,主持丧事的人才能在寝庙行拜礼,其余的人也只在各自的位次表达哀痛诚意罢了。

仪礼析疑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析疑卷十四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士虞礼

用单独的猪作为馈食

说:“用单独的猪是为了区别于吉祭。从小敛到虞祭,都直接指称物品而不称牲,只有苞称牲,因为兼有羊和猪,文字上当然如此。从小敛到祖祭都用小猪,遣奠和虞祭才开始用大猪。大概在下葬启殡以前,不仅是主人及众主人亲近的人吃粗粮喝清水,即使是远房的兄弟、姻亲宾客、办事的人,食物可以有肉但不忍心吃饱。到了遣奠和虞祭,办事的人非常辛劳,必须牲体丰盛充足才能供给,这就是使用物品的节制,而教化也蕴含其中。婚礼中,新娘归宁的第二天用单独的小猪馈食,是儿媳忠心奉养的开始;安葬后虞祭用单独的大猪馈食,是追思奉养的开始。这是先王制定礼制,对待死者如同对待生者、对待亡者如同对待存者的意义。过了这个阶段,才开始有禴、祠、烝、尝的名称,而《仪礼》、《春秋》中的吉祭只说馈食,同时表明士大夫的祭祀从定羹开始,而没有荐血、燔膋的环节。”

在庙门外右侧侧向烹煮

吉祭时牲体合升,而虞祭只用一胖,为什么呢?吉祭铺设筵席设置同几,祖父母共同享用;虞祭则是父亲或母亲,即使父母双亡,也是一先一后。所以义理不同于吉祭,并非吝惜牲体。

在西阶西南设置盥洗

因为尸应当在这里洗手。敖氏说:“因为主人位于西阶上,不明白其中的义理。”

在室中北墙下对着门设置酒尊

吉祭时,尸有时向东面,有时向南或北面。如果酒尊在室中,就没有献祝、佐食的席位了。虞祭只有一尸,所以北墙下可以同时设置两个酒坛。吉祭时,众宾客、众兄弟、有司、办事的人都要接受献酒和旅酬,以及无算爵,必须在室、房之外设置酒尊才便于升酌。虞祭所献只到祝、佐食,没有室外的事情。况且安葬后返回,中午进行虞祭,人疲倦时间紧迫,如果酒尊设在堂上,则义理无所取,也不近人情。

两个酒坛,醴酒和酒,酒在东边

凡是丧奠,都同时设置醴酒和酒,大概象征亲人活着时,饮食有所适宜,时有想要喝的,所以孝子忠心奉养,不知道神灵方便喝哪种,而暗中厌弃所酌的只有醴,因为早晚常馈醴列浆饮中,亲人去世不久,仍然用人道奉养。等到远离而吉祭,则荐馨致味,必定以酒为宜了。

用苴草包裹茅草,长五寸,捆扎起来

丧奠为什么没有苴草?因为灵柩尚未安葬。初虞迎神而返回,主牌尚未制作,所以设置苴草借祭,以示神灵适宜降临。既祔后的朔奠,则有桑木主牌;小祥后的练禫,则有栗木主牌,没有用处苴草的了。疏说诸侯以下不立主牌,不对。尸在灵柩还有重器,重器既埋而没有主牌可以吗?如果没有主牌,那么二庙三庙可以不立主牌了。宗子离开国家必定携带主牌,所以庶子无爵而居住的人望墓为坛而祭,正是因为庙中没有主牌。

匕俎在西塾的西边,羞燔俎在内西塾上。

由此知道门的左右室都中间隔开,而内外都称为塾。燔俎称为内西塾,明确匕俎在门外。鼎陈列在门外,所以匕俎随之设置以等待升载。牲爨在门外,而燔俎在内塾,等待正俎既升,然后以俎出受燔,不相混淆。

宾客办事的人如同吊服

虞祭的宾客只来,办事的人所以特别文字以显示,又以显示反哭以前,办事的人都是宾客与私有司,到虞祭则宾客或以官守不能都留下,所以取于兄弟以共其事。

妇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也如此。

小敛后,妇人即位于堂,因为尸在堂,殡在西阶上。安葬后仍然朝夕奠之位,为什么呢?主牌尚未制作,而遽入于房,义无所处;又迎神而返回,子妇之心怅怆惚忾,仍若神之陟降在庭,且尸入当哭踊。既祔而主牌反于寝,则朔奠荐新必即位于房中。主牌宜成于末虞既毕之后,厥明奉以祔庙。《左传》“祔而作主”,据入庙而言;《公羊》“虞而作主”,据刋木为主而言:其实一也,